[book_name]婚礼的成员
[book_author]麦卡勒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97669
[book_dec]《婚礼的成员》是20世纪美国作家卡森·麦卡勒斯的长篇小说,小说以佐治亚州的一个南方小镇为背景,围绕一场婚礼,讲述了十二岁少女弗兰淇短短四天的夏日经历。弗兰淇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她和父亲生活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暑假她就和她的表弟约翰·亨利及黑人保姆贝丽尼斯在厨房打桥牌、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聊着相同而不着边际的话题、吃一顿长长的晚餐,或者什么事也不做。而让弗兰淇对生活产生新期待的是她哥哥贾维斯的婚礼——贾维斯和新娘嘉妮丝将在冬山举行的婚礼。弗兰淇不光想着参加婚礼,她更想婚礼后追随哥哥嫂嫂而去,永远离开那个让她感到无聊、孤寂的小镇。事与愿违,婚礼结束后新郎新娘乘车而去,留下疯狂尖叫地、绝望的弗兰淇。于是弗兰淇打算离家出走,但对一个十二岁的女孩来说,当她真正孤身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街道上时,对前途的未知和茫然无措感更让她失落。“世界此时那么遥远,远得让弗兰西丝无从想起”“世界太遥远,她不再有任何办法参与其中”。接着,她父亲通过警察找到了她,把她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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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一章
事情要从那个满眼青翠的疯狂夏季说起。那年夏天,弗兰基十二岁,已经孤独很久了。她不属于任何群体,也不属于这个世界。弗兰基变得不合群,游离于世界之外。她终日惶惶不安。六月,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耀眼夺目。随后,树叶颜色渐渐加深,小镇日渐黯淡,在灼灼烈日下渐渐枯败。刚开始,弗兰基还到处转悠,找些事干。镇上的人行道在早晚显得灰蒙蒙的,而到了正午,太阳好似着了火,将水泥马路灼烧得像玻璃一样刺眼。最终,人行道变得滚烫滚烫,难以下脚。况且,她这人老捅娄子,私底下可捅了不少,所以还是闭门不出为妙。家里除了贝蕾妮丝·莎蒂和约翰·亨利·韦斯特,再也没有其他人。他们三个坐在厨房的餐桌旁,天天一遍又一遍说着那些重复的话,以至于到了八月,那些陈词滥调都变成了一支旋律,听起来甭提有多奇怪。每天下午,世界仿佛陷入死寂之中,一切都静止下来。这个夏天终究恍若一个碧绿而病态的梦,一座沉寂中透着疯狂的丛林温室。而到了八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一切都变了。乏味的午后,弗兰基被突如其来的变化搞晕了头,怎么也想不明白。
“真不可思议,”她喃喃道,“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什么发生了?发生了什么?”贝蕾妮丝问。
约翰·亨利倾听着,一言不发地看着她们。
“头一回这么想不通。”
“什么事想不通?”
“整件事。”弗兰基说。
贝蕾妮丝说道:“我觉得你脑子怕是被太阳给烤坏了。”
“我也这么认为。”约翰·亨利轻声附和。
弗兰基自己也差不多要承认了。下午四点,方方正正的厨房里阴暗沉闷,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弗兰基坐在桌子旁,半睁着眼睛,心里寻思着一桩婚礼,眼前是一座肃穆的教堂,奇妙的雪花沿着彩绘玻璃斜斜滑落。婚礼中的新郎是她的哥哥,他的脸看不清楚,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光亮。新娘身穿一袭白色拖地婚纱,同样也看不清她的脸。这桩婚礼使弗兰基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看着我,”贝蕾妮丝说,“你在嫉妒?”
“嫉妒?”
“你哥结婚让你嫉妒了?”
“不是,”弗兰基答道,“我只是从来没见过谁像他们这个样子。他们今天进屋的时候,感觉怪怪的。”
“你的确在嫉妒,”贝蕾妮丝说,“去镜子面前照照自己。瞧你眼睛的颜色,一看就知道。”
厨房水槽的上方悬挂着一块雾蒙蒙的镜子。弗兰基照了照,那双灰色的眼睛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今年夏天她的个子猛地窜了上来,几乎长成一个大怪物。她的肩膀很窄,腿又长得太长,穿着一条蓝色短裤,一件B.V.D.背心,赤着个脚,头发很短,像个男孩子,刚剪不久的头发甚至还没朝两边分开。镜子里的人歪歪扭扭,不过弗兰基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她耸起左肩,头转向一侧。
“哦,”她说,“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漂亮的人儿了。我只是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傻瓜?”贝蕾妮丝道,“你哥哥带着准备迎娶的女孩回家,今天跟你和你爸爸一起吃个饭。这个礼拜天他们打算在女孩的家乡冬山举办婚礼。你和你爸爸要去参加这个婚礼。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有什么想不通的?”
“我也说不清楚,”弗兰基答道,“我敢说他们肯定每一分每一秒都开心得不得了。”
“那我们也玩开心点。”约翰·亨利插话道。
“我们玩开心点?”弗兰基反问,“我们?”
三个人重新回到桌子旁边坐下,打三人桥牌,贝蕾妮丝负责发牌。自打弗兰基记事起,贝蕾妮丝就是厨娘了。她皮肤特别黑,肩膀宽阔,个头很矮。她老说自己三十五岁,这话至少说了不下三个年头了。头发中分,编成辫子,抹了头油,紧贴着头皮,面孔扁平温和。贝蕾妮丝只有一个地方显得比较别扭,那就是她的左眼。那只眼睛是一颗宝蓝色的玻璃球,从温和的黑脸庞向外直直地瞪着。天知道她为什么要选一只蓝眼珠。她的右眼是黑色的,看起来很忧郁。贝蕾妮丝发牌时动作很慢,碰到扑克牌被汗黏在一起就舔舔拇指。她发每张牌时约翰·亨利都要过目。他光着膀子,白白的胸脯全是汗,脖子上挂着一块细线串起来的小铅驴。亨利是弗兰基的亲戚,是她的亲表弟。整个夏天他们朝夕相处,一块吃饭,一块玩耍打发时间,她没法把他撵回去。他年纪很小,才六岁,但膝盖骨长得很大,反正弗兰基还没见过比这更大的。他老摔跤擦破膝盖,总有一边结着疤或缠着纱布。约翰·亨利的小脸白白净净,喜欢皱缩着眉头,脸上戴着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他刚输牌,已经欠了贝蕾妮丝“五百多万”,所以格外小心地盯着每张牌。
“我叫红心1。”贝蕾妮丝说。
“黑桃1。”弗兰基道。
“我要叫黑桃,”约翰·亨利说,“本来我要叫的。”
“嗯,算你倒霉,我先叫的。”
“啊,你这笨蛋!”他叫道,“这不公平!”
“别吵闹了,”贝蕾妮丝表示,“说实话,你们就是瞎叫,谁也拿不出好牌来。我叫红心2。”
“我又没说什么,”弗兰基解释道,“无所谓了。”
事实也是如此。下午弗兰基玩桥牌时,见到什么就出什么,亨利也是这个样子。他们坐在厨房里,房间阴沉沉的,令人难受。约翰·亨利在墙上到处涂鸦,手够得着的地方都留下了他稀奇古怪的杰作。这使厨房看起来无比荒唐,就像疯人院里的病房。现在,这间破旧的厨房让弗兰基觉得很不自在。究竟是什么原因,她也说不上来,但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挤作一团,正反复拍打着桌子的边缘。
“这世界真小。”她说。
“为什么这么说?”
“我是说太快,”弗兰基答,“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哦,不知道,”贝蕾妮丝说,“有时快,有时慢。”
弗兰基双眼微微闭着,说:“对我来说,太快。”对她而言,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悠远而又刺耳。
昨天以前,弗兰基还从未对一桩婚礼这么上过心。她明白,唯一的哥哥贾维斯将要结婚了。他去阿拉斯加之前,在冬山同一个女孩订了婚。贾维斯在部队里是一名下士,在阿拉斯加待了差不多两年时间。弗兰基已经很长一阵子没见到哥哥了,他的脸变得模糊不清、变幻无穷,仿佛水中之月。但是阿拉斯加!弗兰基梦里千百回见到它,尤其在这个夏天,它变得格外真实。她看见皑皑白雪、茫茫冰海和冰川,还有爱斯基摩人的冰屋、北极熊和美丽的北极光。贾维斯刚去阿拉斯加时,她寄给他一盒精心包装的自制奶油软糖,每颗都被单独包上蜡纸。想到那些糖在阿拉斯加被吃掉,她心里就万分激动,还想象着哥哥把糖分发给全身裹着皮毛的爱斯基摩人的情景。三个月后,贾维斯寄来一封信,对她表示感谢,信里还夹着一张五元的钞票。有段时间,她几乎每个星期都寄糖给哥哥,有时不是奶油软糖,而是奶油蛋白软糖,但贾维斯除了圣诞节之外,再也没给她寄过钱。有时写给父亲的短笺让她有些心神不宁。例如,今年夏天他有一次在信里提到自己游泳,还说蚊子特别凶。那封信搅乱了弗兰基的梦境,困惑了几天后,冰天雪地的海洋又重新回到她的梦境中去。贾维斯从阿拉斯加回来后,直接去了冬山。新娘叫贾妮思·埃文斯,婚礼是这样安排的:哥哥在电报里说,他和新娘这个星期五回来待一天,接着星期天举办婚礼。弗兰基和父亲要跋涉近百英里去冬山参加这个婚礼,行李已经收拾好了。她翘首盼望着哥哥和新娘到来的日子,但并没想象他们的样子,也没去思量婚礼这事。所以,他们回来的头一天,她只是向贝蕾妮丝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想这事儿挺巧的,有些不同寻常。贾维斯去的是阿拉斯加,而他准备娶的新娘偏偏来自一个叫冬山的地方。冬山,”她缓缓地重复着这个词,闭上眼睛,冬山、阿拉斯加、寒冷的雪地,这一切交织在一起,融入梦境里。“我真希望明天就是星期天,而不是星期五。要是我已经离开小镇就好了。”
“星期天会来的。”贝蕾妮丝说。
“可没准儿,”弗兰基说,“我早就准备离开这个小镇了。真希望参加完婚礼就一走了之。我想去别的什么地方,永远离开。真希望自己有一百美元,然后远走高飞,再也不回这个小镇。”
“看起来你的愿望还真不少呢。”贝蕾妮丝评论。
“我想变成别人,只要不是弗兰基就成。”
事情发生前的那个下午,一切和八月其他的午后没有区别。弗兰基在厨房里无所事事,待到傍晚才走进院子里。暮色中,屋后的斯卡珀农葡萄架紫里透着黑。她慢慢地踱着步子。约翰·亨利·韦斯特交叉着腿坐在八月葡萄架下的藤椅上,两手插在口袋里。
“你在做什么?”她问。
“思考问题。”
“什么问题?”
他没回答。
今年夏天,弗兰基长得太高了,已经没法再跟往常一样钻葡萄架。那些十二岁的孩子还能在底下四处穿梭,嬉戏打闹,玩得不亦乐乎。甚至一些小个头的成年女人也能在底下走动。她个头太大,不得不跟大人一样,在架子外面转悠,采摘长在边上的葡萄。她凝视着那些互相缠绕的暗沉的藤蔓,空气中弥漫着烂葡萄和泥土的气息。站在棚架边,夜幕降临,弗兰基心里涌出一丝惶惑感。她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但确实感到害怕。
“我跟你说,”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在我家过夜。”
约翰·亨利掏出一块廉价手表,就好像得看看时间再决定行不行。不过葡萄架底下光线太暗,看不清上面的数字。
“回家告诉派特姑妈一声。厨房里见。”
“行。”
她感到害怕。傍晚的天空灰暗空洞,灯光从厨房的窗户照射出来,在夜色渐浓的庭院投下方形的橘色光影。印象中,从小她就相信煤库里住着三个幽灵,其中一个戴着一只银戒指。
弗兰基登上屋后的台阶,说道:“我刚刚叫约翰·亨利来吃晚饭,在这过夜。”
贝蕾妮丝正揉着一块做烤饼用的生面团,将它丢在撒了面粉的桌子上。“我还以为你嫌他烦呢。”
“我是嫌他烦,”弗兰基声明,“不过他看起来好像有点不安。”
“为什么不安?”
弗兰基摇摇头。“或许可以说是因为孤独。”她最后说。
“好,我会给他留一小块面团。”
从黑漆漆的庭院回来,厨房显得很闷热,明晃晃的,令人不舒服。墙壁更是让她抓狂,上面乱七八糟画着圣诞树、飞机、奇形怪状的士兵和花朵。六月的某个冗长的午后,约翰·亨利第一次往墙上涂鸦,既然墙面已经弄脏,索性继续随心所欲想画就画。有时弗兰基也会凑热闹画上几笔。刚开始父亲看到墙气得火冒三丈,后来就听之任之,说想怎么画就怎么画,反正秋天他要把墙重新粉刷一遍。不过夏天太漫长,没完没了,那些墙看着确实心烦。晚上,厨房显得有些怪诞,她心里怕怕的。
弗兰基站在门口,说:“我只是认为还是叫他来的好。”
天黑时,约翰·亨利从后门进来了,手里拎着一个小小的周末旅行袋。他身穿白色演出服,鞋袜整整齐齐,腰带上扣着一把短剑。他见过雪,尽管只有六岁,但是去年冬天去了趟伯明翰,在那见到了下雪。弗兰基还从来没见过雪呢。
“旅行袋给我吧,”她说,“你先做个小人饼。”
“行。”
约翰·亨利没有弄面团玩,而是开始制作饼人,就像在做什么很严肃的事情。他时不时停下来,用手扶一扶镜框,仔细瞧着手里的杰作,那样子颇像个小小的钟表匠。他搬来一把椅子,跪在上面,这样正好够得着。贝蕾妮丝拿了些葡萄干来。这要是其他孩子,一准给粘得到处都是。亨利只用两颗做眼睛,不过很快就发现,葡萄干有些太大,于是一丝不苟地将一颗掰做几块,大的做眼睛,小的做鼻子,还将一小块弄成弯弯的,当作咧开的嘴。全部做完后,他把手伸到背后用裤子擦了擦。眼前的这个小人饼头上戴着帽子,手指根根分明,手里甚至还拿着个小手杖。亨利做得太投入,面团都让他给捏得又湿又脏。不过小人饼像模像样,事实上,它让弗兰基觉得,亨利也很像样。
“咱还是先吃饭吧。”她说。
父亲刚来电话,说在珠宝店加班,晚些回来,所以他们就和贝蕾妮丝一起在厨房里吃晚饭。贝蕾妮丝从烤箱里拿出烤饼人,亨利的作品变得和其他孩子的完全没什么两样。烘烤后的饼人胀大了很多,整个儿全走了样,手指连在一起,手杖像根尾巴。不过亨利只是隔着眼镜看看,用餐巾揩了揩,然后开始往饼人的左脚抹上黄油。
时值八月,夜里很热,外面很黑。餐厅的收音机里,几个电台混杂在一起:战争消息夹杂着含混不清的广告,隐约还能听见轻音乐乐队俗不可耐的曲子。收音机开了一整个夏天,他们早就不把它当回事儿了。有时声音实在太大,吵得耳朵受不了,弗兰基就会把它关小点。若非如此,不管它放的是音乐还是其他什么,他们都充耳不闻,当没听见。
“你想干什么?”弗兰基问,“我读点汉斯·布林克的故事给你听?还是干点别的事情?”
“干点别的事情吧。”他答。
“什么事?”
“我们出去玩会儿吧。”
“我不想去。”弗兰基说。
“今晚外面好多人呢。”
“你没听见吗?”弗兰基道,“我都跟你说了。”
约翰·亨利绷着粗大的膝盖,站了一会儿才说:“我看我还是回去吧。”
“哎呀,你还没过夜呢!你总不能吃了晚饭就这么回去吧。”
“我知道。”他轻声说。收音机响起,夹杂着黑夜中孩子们在外面玩耍的声音。“咱们也出去吧,弗兰基。听起来他们玩得可真够开心的。”
“才不,他们才不呢,”她说,“不过是一群丑不拉几的疯小孩。跑来跑去,叫个不停,有什么好玩的。走,我们上楼,给你收拾行李去。”
弗兰基的房间其实是一个加高的凉台,建在房子的外面,从厨房有楼梯可以上去。房间里陈设简单,只有一张铁床、一个衣柜和一张桌子。弗兰基还有个小马达,开关是好的,能磨刀,如果指甲够长,拿它来锉指甲也没问题。墙边放着为这次冬山之行打包好的行李箱。桌子上摆着一部非常陈旧的打字机,弗兰基在它前面坐下来,开始寻思可以给谁写信,却发现没人可寄。每封能回的信她都已经回复过了,有的甚至还回复了几次。于是,她将打字机用雨衣盖起来,把它推到了一边。
“老实说,”约翰·亨利再次提出,“你不认为我还是回家比较好吗?”
“不,”她看也没看他,答道,“你坐角落里玩那个马达吧。”
弗兰基的面前放着两样东西:一只浅紫色的贝壳和一个玻璃球,球里面有雪花,轻轻一摇就能暴雪纷飞。她拿起贝壳放到耳边,听见温暖的海浪拍打着墨西哥湾的声音,想象着遥远海岛上碧绿的棕榈树。她把玻璃球举到面前,半眯着眼睛,只见白雪飞旋飘舞,直到苍茫一片。她想象着在阿拉斯加,自己登上一座寒冷的雪山,眺望着脚下白雪皑皑的荒原。她看见冰面在阳光下异彩纷呈,听见如梦似幻的声音,看见如梦似幻的景象。到处是雪花,冰清玉洁,凉气袭人。
“瞧,”约翰·亨利凝视着窗外,“我想那些大点的女孩子正在俱乐部举行派对呢。”
“闭嘴!”弗兰基突然尖叫着,“别跟我提那些坏妞。”
附近有个俱乐部,会员都是些十三四岁的女孩子,甚至还有十五岁的,所以弗兰基不在其列。她们星期六晚上跟男孩子一起开派对。俱乐部的人她全认识,入夏前,她还跟她们一样,都属于低龄群体。但是现在,她们搞了这个俱乐部,却没让她加入。她们说她年龄太小,又不招人喜欢。一到周六晚上,她就只能在远处看着俱乐部的灯光,听她们放着令人抓狂的音乐。有时,她绕进俱乐部后面的小巷子里,站在爬满忍冬花的篱笆前面。她站在巷子里眼巴巴地看着,听着。时间可真够长,那些派对。
“说不定她们会改变想法,邀请你参加。”约翰·亨利说。
“那些婊子养的。”
弗兰基不屑地说着,用肘窝揩了揩鼻子。她坐在床边上,耷拉着肩膀,胳膊肘子放在膝盖上。“她们肯定在镇里到处传,说我很臭。”她说,“我当时生疖子,涂了刺鼻难闻的黑药膏,老海伦·弗莱彻还问我那是什么气味。啊,真想一人一枪崩了她们。”
她听见亨利走到床边,然后感到他的小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脖子。“我没觉得你很臭呀,”他说,“你挺好闻的。”
“那些婊子养的,”她又骂了一句,“还有别的。她们拿那些结了婚的人说事,尽说些鬼话。想想派特姑妈和尤斯塔斯姑父。还有我爸爸!全是些难听的鬼话!她们还以为我傻到什么地步呢。”
“你一走进房间我就能闻到你,连看都不用看。像一百朵花一样香。”
“无所谓,”她说道,“我就是无所谓。”
“像一千朵花。”约翰·亨利补充着,汗津津的小手又拍了拍她耷拉的脖颈。
弗兰基坐直了身子,舔去挂在唇边的眼泪,用衬衣下摆把脸擦干净。她坐在那里,一声不吭,缩着鼻子闻闻自己。然后,她起身去拿行李箱,从里头摸出一瓶“甜蜜的小夜曲”,在头顶搽了搽,又往衣领里面倒了些。
“你要不要也来点?”
约翰·亨利在敞开着的箱子旁边蹲下来,她往他身上喷了些香水,他轻轻哆嗦了一下。亨利想翻翻弗兰基的行李箱,仔细瞧瞧里面的每一样东西。不过她只许他看个大概,没让细看,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有啥没啥。然后,她扣上箱子,把它重新推回墙边摆放好。
“啊!”她嚷道,“我敢说,我比镇里任何人用的香水都要多。”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楼下餐厅里的收音机还在低沉地嗡嗡作响。父亲已回来很久,贝蕾妮丝也关上后门走了。窗外,夏夜里孩子们玩耍的声音也平静下来。
“我觉得咱还是好好玩会吧。”弗兰基提议。
但根本无事可干。约翰·亨利绷着膝盖站在屋子中间,两手放在背后。窗户上,浅绿色和黄色的飞蛾拍打着翅膀,沿着纱窗飞过来飞过去。
“那些美丽的蝴蝶,”他说,“它们也想到屋子里来。”
弗兰基看着纤弱的飞蛾扑棱着翅膀往纱窗上冲去。每天晚上书桌上的灯打开后,飞蛾都会如约而来。它们飞过八月的夜空,振翅紧贴着窗户边上。
“我看这便是命运的讽刺,”她开口了,“它们来这里。那些飞蛾可以飞到任何地方去,但它们却偏偏围着这屋子的窗户不愿离去。”
约翰·亨利伸手将金边眼镜在鼻梁上扶正,弗兰基打量着他那张长着雀斑的小平脸。
“把眼镜摘下来。”她突然说。
亨利摘下眼镜,对着上面吹了吹。透过玻璃镜片,她看见房间变得模糊而扭曲。弗兰基把椅子向后推,然后凝视着亨利。他的眼睛周围留下两圈白色的痕迹,湿乎乎的。
“我敢说你用不着眼镜。”她说完,手放在打字机上,问:“这是什么?”
“打字机。”他回答。
弗兰基拿起贝壳。“这个呢?”
“海湾捡来的贝壳。”
“在地板上爬动的那个小东西是什么?”
“哪儿?”他四处看了看。
“在你脚旁边爬的那个小东西。”
“哦,”他蹲下身子,“哎呀,原来是一只蚂蚁。我很纳闷,它怎么爬这儿来的。”
弗兰基坐在椅子上往后靠了靠,两只没穿鞋的脚交叉着搭在桌子上。“我要是你,就把这眼镜给扔了,”她说,“你的视力不比任何人差。”
约翰·亨利没有吭声。
“你这副眼镜不好看。”
她把眼镜折好,重新还给亨利。他掏出一块粉色的法兰绒眼镜布擦了擦,重新戴了上去,什么话也没说。
“好吧,”她说,“随便你。我这么说也是为了你好。”
后来,他们就上床睡觉。两个人背靠背脱掉衣服,弗兰基关上马达,熄了灯。约翰·亨利跪下来进行晚祷,安安静静地祷告了很长时间。然后,他在她身边躺下了。
“晚安。”她说。
“晚安。”
弗兰基抬头凝望着黑暗。“要知道,我还是没办法相信,地球一个小时大约转一千英里。”
“我知道。”他答。
“搞不懂为什么你往上跳到半空中后,落下来不在费尔维尤或塞尔玛,或者五十英里之外的什么地方。”
约翰·亨利转了个身,听起来已经沉沉入睡。
“或者落在冬山,”她补充,“真希望现在就出发到冬山去。”
约翰·亨利已睡着。黑暗中,她听见他的呼吸声。这个夏天,她期盼了多少个夜晚,此时,终于有人在旁边陪她一起睡了。她躺在黑暗中,聆听着他的呼吸。一会儿过后,她用胳膊肘支撑着身子。月光下,他脸上的雀斑依稀可见,光着小小的身子,白白的,一只脚耷拉到了床边上。她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他的肚子上,往前凑近了一些。他的身子里就好像有个小小的时钟在嘀嗒嘀嗒走着,身上的汗味和“甜蜜的小夜曲”掺杂在一起,闻起来像一朵小酸玫瑰。弗兰基俯身舔了舔他的耳后,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下巴挨着他出着汗的瘦弱的肩膀躺下来,闭上了眼睛。此时此刻,漫漫黑夜里有人陪她睡觉,她不再感到害怕了。
第二天天一亮,他们早早地醒来。八月的阳光十分明媚。弗兰基不能直接把亨利打发回去。他看见贝蕾妮丝在做火腿,这顿特殊的早饭看起来会不错。弗兰基的父亲在客厅里看报纸,一会要去镇里他的珠宝店给那些手表上发条。
“如果哥哥不从阿拉斯加带点礼物回来,我肯定会让他给气疯的。”弗兰基开口了。
“我也会的。”约翰·亨利表示同意。
哥哥和新娘回来的那个八月的早晨,他们在干些什么呢?两个人坐在葡萄架底下乘凉,谈论关于圣诞节的话题。阳光火辣辣的,十分刺眼,晒饱太阳的冠蓝鸦相互鸣啭呢喃。他们聊来聊去都是那些重复的话,声音也越来越低沉,就这样,在棚架下的阴凉处昏昏沉沉地消磨着时光。弗兰基当时还从来没有寻思婚礼的事。哥哥和新娘刚进门的那个早上就是这么度过的。
“哦,老天!”弗兰基喊道。桌上的牌油乎乎的,太阳斜斜地照进院子里。“这世界变得太快了。”
“喂,别废话了,”贝蕾妮丝说,“你心思可没在牌上啊。”
不过,弗兰基玩牌还是费了点心思的。她打出黑桃Q,主牌是Q,约翰·亨利抛出一张方块2。她看着他,他直盯着她的手背看,恨不得视线能拐弯,看见别人手中的牌。
“你手里有黑桃。”弗兰基说。
约翰·亨利将小铅驴放进嘴里,眼睛瞅向了别处。
“骗子。”
“赶紧的,打出黑桃。”贝蕾妮丝叫着。
他连忙辩解:“黑桃被别的牌给挡住了。”
“骗子。”
但他还是不出,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牌局陷入僵局。
“赶紧的。”贝蕾妮丝催着。
“不行,”他终于坦白,“这张是J,我只有这种黑桃J了。我不想拿它来对弗兰基的Q。就是不出。”
弗兰基一把将手里的牌扔到桌子上。“你看!”她对贝蕾妮丝说,“就连最基本的打牌规则他都不遵守!他还是个小孩!真是没希望了!没希望了!没希望了!”
“可能吧。”贝蕾妮丝应着。
“哦,”弗兰基喊着,“简直烦得要死。”
她坐在那,赤着脚踩在椅子的横档上,眼睛闭着,胸口靠着桌子边缘。红色的扑克牌油乎乎的,散乱地摊在桌面上,她一看就觉得恶心。每天下午一吃完饭他们就打牌,要是你去尝尝这些破旧的扑克牌,一准会觉得整个八月吃的饭加起来就这个味儿,还掺杂着手上难闻的汗味。弗兰基将桌上的牌扫过来。那婚礼像雪花一样明亮而美好,击碎了她的心。她从桌子旁边站起来。
“灰眼睛的人嫉妒心强,这是众所周知的。”
“跟你说过我不是嫉妒,”弗兰基飞快地绕着屋子走来走去,“他俩谁我都没嫉妒,因为我根本就不嫉妒他们。我把他们当作整体来看的。”
“嗯,义兄娶老婆时我就嫉妒来着,”贝蕾妮丝回忆道,“我承认,约翰和克劳丽娜结婚时我还写了封信威胁说要扯掉她的耳朵。但你看,我并没这么做。克劳丽娜的耳朵还好端端的,和任何人没什么两样。我现在也挺喜欢她的。”
“J和A,”弗兰基说,“贾妮思和贾维斯。这件事难道不奇怪吗?”
“什么事?”
“J和A,”她答,“他俩名字开头的字母都是J和A。”
“然后呢?那又如何?”
弗兰基绕着厨房餐桌转来转去。“要是我的名字叫简该多好,”她说,“简或者贾思敏都行。”
“不明白你什么意思。”贝蕾妮丝不解地说。
“贾维斯、贾妮思和贾思敏。懂了吗?”
“不懂,”贝蕾妮丝没听明白,“顺便说下,今天早上听广播说,法国人正把德国人从巴黎赶出去。”
“巴黎,”弗兰基心不在焉地重复,“不知道改名犯不犯法。或者加个名字也成。”
“当然了。犯法。”
“好吧,无所谓,”她说,“弗兰基·贾思敏·亚当斯。”
通往弗兰基房间的楼梯上有个洋娃娃。约翰·亨利把它拿到桌旁坐下,抱进怀里摇晃着。“你送我时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说着,掀开洋娃娃的连衣裙,摆弄里面的仿真短裤和背心。“我给她取名叫贝尔。”
弗兰基盯着洋娃娃看了一分钟。“真不知道贾维斯脑子里是怎么想的,竟然给我带个洋娃娃回来。你想想,竟然送我洋娃娃!贾妮思还解释说,她以为我是个小丫头呢。我还指着贾维斯能从阿拉斯加带点什么回来给我。”
“你拆开礼物的包装盒时那表情可真够难懂。”贝蕾妮丝说。
这是一个很大的洋娃娃,红红的头发,黄黄的眼睫毛,一双瓷眼睛能张能合。约翰·亨利把它平放着,这样眼睛就能闭上,这会又拨弄着眼睫毛,想把它眼睛弄开。
“可别这么做!看着心烦。你最好拿走,别让我再看见她。”
约翰·亨利把它放在门廊的后面,这样回家好顺便带走。
“她叫莉莉·贝尔。”他说。
壁炉架子上,时钟嘀嗒嘀嗒慢悠悠地走着,还差一刻到六点钟。窗外仍然骄阳似火,炙热难当。后院的棚架底下,浓浓的树影密不透风。一切陷入停滞中。远处不知从什么地方传来口哨声,啾啾然恍若一首唱不完的八月之歌,哀怨绵绵。每一分钟都过得很漫长。
弗兰基再次回到厨房的镜子面前,盯着自己的那张脸看。“我犯了个大错,不该把头发剪成板寸。我应该留着长长的淡黄色头发去参加婚礼。你认为呢?”
她站在镜子面前,内心惶然不安。对弗兰基来说,这个夏天充斥着不安。有一种不安能够坐在桌子上用笔和纸计算出来。八月里,她已经十二岁零十个月,身高长到了1.66米,穿38码鞋。去年她长了十厘米,至少她自己是这么估计的。那些讨厌的小孩子已经朝着她喊:“上头冷不冷啊?”而大人的闲言碎语更是让她不寒而栗。如果长到十八岁,还有五年零两个月等着她。照这样算下去,除非能让自己不再长个儿,否则她能长到2.7米。一个身高2.7米的女孩子会是什么样子?会是一个怪物。
每年初秋,查特胡奇庙会都在镇上举行。十月里,庙会在露天市场会持续整整一个星期,有摩天轮、旋转飞人、镜殿,还有怪人屋。怪人屋由一顶长长的大帐篷搭建而成,里面一个个小隔间并排而立。只要花上两角五分,就能进帐篷参观普通小隔间的怪物。帐篷后面还有特别的私人展品,每个要花一角钱才能参观。弗兰基去年十月把怪人屋里的所有东西都看了一遍。
巨人
胖妇人
小矮人
黑野人
钉头人
鳄鱼孩子
阴阳人
巨人高达2.4米,垂着下颔,晃荡着巨大的手掌。胖妇人坐在椅子上,浑身的肥肉活像扑了粉的生面团,她自己还用手不停地拍打逗弄。隔壁间是小矮人,穿着花里胡哨的迷你晚装踩着碎步走来走去。黑野人来自原始岛屿,他蹲在小隔间里,周围是一堆落满灰尘的骨头和棕榈叶子。野人生吃活老鼠。谁要是带了不大不小的老鼠,就能免费看他表演,所以孩子们将老鼠装进结实的麻布袋或鞋盒子里带过来。黑野人用下蹲的膝盖对着老鼠的头用力一磕,撕开鼠皮,然后塞进嘴里,嘎吱嘎吱地狼吞虎咽起来,眼里还闪着贪婪的光芒。有人说他并不是真正的黑野人,只是个来自塞尔玛的黑人疯子。无论如何,弗兰基不想多看他。她挤进人群,去看钉头人,约翰·亨利在这待了一整个下午。小钉头人又蹦又跳,咯咯地傻笑,冲着围观的人群说粗话,干瘪的脑袋比橙子还小,剃得光溜溜的,只有头顶留了一撮头发,用粉色的蝴蝶结绑了起来。最后一间总是热闹非凡,因为里面展示的是一个半男半女的阴阳人,也是个科学奇观。这个怪物完全由两半拼凑起来——左边是男人,右边是女人。左半边身子穿着豹纹装,右半边身子戴着胸罩,穿着亮闪闪的裙子。左脸胡子拉碴,右脸涂脂抹粉。两只眼睛都显得很怪异。弗兰基在帐篷里逛了一圈,每个隔间都看了个遍。所有怪物她都怕,因为她觉得他们仿佛在偷偷看她,试图和她进行眼神交流,就好像在说:我们认得你。他们那长长的怪物眼睛令她害怕。那样子她一整年都忘不掉,到现在都是。
“我在想,他们有没有结过婚或参加过婚礼,”她说,“那些怪物。”
“你在说什么怪物?”贝蕾妮丝问。
“庙会上,”弗兰基答,“我们去年十月看到的那些怪物。”
“啊,那些家伙。”
“我想知道他们是不是收入很高。”她说。
贝蕾妮丝应道:“我怎么会知道?”
约翰·亨利假装伸手撩起裙子,一只手指点着大脑袋的顶部,模仿着钉头人的样子围着厨房餐桌又蹦又跳。
接着他说:“她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姑娘了,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可爱的家伙。你觉得呢,弗兰基?”
“不,”她说,“没觉得她可爱。”
“我也没觉得。”贝蕾妮丝附和道。
“嘘!”亨利反驳,“她就是很可爱。”
“如果你真想听实话,”贝蕾妮丝说,“那次展览会上所有的家伙我看了都起鸡皮疙瘩,个个都是。”
弗兰基透过镜子望着贝蕾妮丝,好半天才慢悠悠地问道:“我有没有让你起鸡皮疙瘩?”
“你?”贝蕾妮丝反问。
“你认为我会不会长成一个怪物?”弗兰基轻声问。
“你?”贝蕾妮丝又重复一遍,“怎么可能,当然不会,相信上帝。”
弗兰基心里宽慰不少。她歪过脸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时钟缓缓地响了六下,接着她说:“嗯,你觉得我会变漂亮吗?”
“或许吧。如果你把茧子锉掉一两英寸还差不多。”
弗兰基左脚站立着,慢吞吞地把右脚掌往地板上蹭,脚板一阵钻心的疼。“说真的。”
“我觉得你再长长肉就好看了。你得听话。”
“不过星期天之前,”弗兰基说,“我想赶在参加婚礼之前把自己收拾得漂亮一点。”
“想变漂亮得先讲卫生。胳膊好好搓搓,打扮打扮。你会大不一样的。”
弗兰基最后往镜子里看了一眼,然后转过身来。她寻思着哥哥和新娘,不觉心头一紧,有些难受。
“不知道该怎么办,真想死了算了。”
“好,那就去死!”贝蕾妮丝顺着话说。
“去死。”约翰·亨利也低声附和。
一阵缄默。
“你滚回去。”弗兰基对亨利嚷道。
他直直地站着,脏兮兮的小手扶着白色的桌子边,一动不动。
“听好了。”弗兰基说完,凶巴巴地看着他,一手操起挂在炉子上方的平底锅,绕着桌子追了他三圈,然后跑过前厅,一直追着出了大门。她锁上前门,又吼道:“你滚回去!”
“你怎么成这德行了?”贝蕾妮丝问,“你简直坏透了,还不如去死。”
弗兰基打开通往她房间的楼梯门,往底下的台阶坐了下来。厨房里静悄悄的,气氛古怪阴郁。
“我知道,”她说,“我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一会,把事情好好想一遍。”
就是在这年夏天,弗兰基烦透了自己。她恨自己变成了一个闲人,成天围着厨房转悠的无用之人。她又邋遢又贪婪,自私自利,不可救药。除了坏透顶、不配活着,她还是个罪犯。要是让警察知道,她肯定会被送上法庭,关进监狱。在这之前她没干过坏事,也不是个大废物。她十二年来一直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直到今年四月才变了样。她曾经有自己的小圈子,上七年级。星期六上午帮父亲打杂,下午就去看看电影。她不是那种胆小怕事的人。晚上,她和父亲一起睡,倒不是因为怕黑。
这年春天过得很漫长,有些反常。事情开始发生变化,令弗兰基无法理解。平淡灰暗的冬天过去了,三月里,风砰砰地拍打着窗玻璃。蓝蓝的天空飘着丝丝缕缕的云彩。四月悄然而至,树木生长得郁郁葱葱,淡淡的紫藤花开遍整个小镇,随后花瓣便悄无声息地飘落凋零。四月的绿树红花有些令她黯然神伤,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忧伤,但正是因为这莫可名状的愁思,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得离开小镇。她留意战争消息,对外面的世界很感兴趣,并收拾好行装,准备出发。但她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
这一年,弗兰基开始对世界感兴趣。在她心里,世界不再只是地球仪上的那个样子,五颜六色,国与国之间界限分明。她所想象的世界非常大,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学校的地理教材已经过时,世界格局在进行重组。弗兰基在报纸上读到战争的消息,但外国地名不计其数,战争不断发生,有时她不明所以。这年夏天,巴顿将军将德国人逐出法国,战线拉到了俄国和塞班岛。战场和士兵仿佛近在咫尺,而战争数不胜数,她无法同时想象出成千上万的士兵是什么样子。她看见一名皮肤黝黑的俄国大兵困在俄国的雪地里,手上拿着一杆冻结的枪支,身子也快要冻僵。丛林岛屿上,一名斜眼的日本兵在青色藤蔓间悄悄蹑行。在欧洲,人们被吊在树上,战舰在蓝色的海面巡航。四引擎战机,熊熊燃烧的城市,头戴钢铁战盔的士兵在大笑。有时,这些关于战争与世界的画面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很久前,她曾经预言,还有两个月战争就能大获全胜,但现在不敢肯定了。她想变成男孩,当一名海军陆战队士兵,奔赴沙场。她想象自己驾驶着飞机,因为英勇善战而获得金质勋章的场景。但她没法参军作战,有时想到这里她就觉得焦躁不安,心情低落。她决定去红十字会献血,想一星期献一夸脱,她的血液就能流淌在澳大利亚人、战斗中的法国人和中国人身上,流遍全世界,这样她就仿佛成了所有这些人的至亲。她听见军医说,弗兰基·亚当斯的血液最红,最强大,他们前所未闻。她还想象在未来战争结束后,与那些接受她血液捐献的士兵相见,他们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不叫她弗兰基,而是管她叫亚当斯。然而,为战争献血的计划落空了,她年龄太小,红十字会不接受。弗兰基气得发疯,觉得自己被世界抛弃了。战争和世界变幻莫测,浩渺无边,让人捉摸不透。她费了很长时间去思考世界,这令她发慌。她怕的不是德国人、日本人或连绵炮火,她害怕是因为她被战争拒之门外,因为她和世界似乎脱离了关系。
因此她明白,自己必须离开小镇,去某个遥远的地方。慵懒的暮春甜得发腻,花儿竞相开放,午后漫漫无边,没完没了,新鲜的花香熏得她阵阵恶心。弗兰基开始讨厌小镇了。无论悲伤还是遭遇不幸,她从来不曾哭泣。但这个季节里,许多事让她突然有想哭的冲动。有时一大早她就出去,在院子里一站就是很长时间,看着太阳在天空升起。仿佛有一个困扰着她心头的问题,天空无法做出回答。傍晚倾泻街头的灯光,小巷传来的陌生声音,这些从不曾留意的事物竟开始让她难过。她凝望着那些灯火,聆听着那些声音,心头有些发紧,升腾起某种期待。但灯光会熄灭,声音也会消失,尽管她继续等待,但一切都会烟消云散。她害怕这样,这会使她突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将会变成什么样子,为什么孤单一人站在那里屏息凝神,或静心聆听,或抬头望天。她害怕,胸口莫名发紧。
四月,有天晚上,她准备和父亲到床上去睡觉,这时他突然看着她说:“这个十二岁了还成天黏着老爸一起睡的长腿笨蛋是谁啊。”她已经长大,确实不能再和父亲睡了,不得不单独睡在楼上的房间里。她开始怨恨自己的父亲,两个人互相总是横眉冷对。她不喜欢在家待着。
弗兰基在小镇里四处转悠,所见所闻似乎总是零零碎碎,没有下文,郁结在心头的憋闷总也化解不了。她急急火火地找事儿干,却总是出岔子。她的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有一套足球服和一条西班牙披肩,她叫上欧文,两人一个穿着足球服,一个披上披肩,一起去镇上的廉价商店。这么做自然不妥,也不是弗兰基所希望的。春日薄暮冥冥,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气息和芬芳而苦涩的花香,家家窗户被夜灯点亮,开饭的吆喝声悠长绵远,烟囱雨燕在小镇上空聚集盘旋,飞往它们的巢穴,徒留下一片空旷的天空。黄昏太过冗长,弗兰基将小镇的人行道逛了个遍,她心里闹腾开来,莫名哀愁,憋闷得慌,心几乎要停止跳动。
因为无法化解心头的憋闷,她总急于去做点什么。她跑回家,像疯人戴帽子似地把煤桶顶头上,绕着厨房餐桌走来走去。她随心所欲,想到什么干什么,但总是出错,而她本意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等到干完蠢事后,她就空落落地傻站在厨房的门口,说:
“我真想捣烂整个镇子。”
“好啊,那就去捣烂。别绿着个脸搁这瞎晃悠。去干点啥去。”
麻烦就这么开始了。
她还真做了些事情,惹上了麻烦。她犯了法。初次得手后,就再次犯事,越陷越深。她从父亲的抽屉里拿走一把手枪,拎着满大街跑,还跑到无人的空地开枪射击。她沦落为盗贼,从西尔斯-罗巴克商店偷走一把三折刀。五月的一个周六的下午,她悄悄地犯下一宗罪,谁也没有发觉。在麦基恩斯家的车库里,弗兰基和巴尼·麦基恩斯一起干了件坏事,这事挺不像话的,究竟坏到什么程度,她也不清楚。反正想想就恶心反胃,怕看任何人的眼睛。她恨巴尼,想杀了他。有时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她就计划枪杀他,或者往他眉心插把刀子。
好朋友伊芙琳·欧文搬到佛罗里达后,她就没再和其他人玩耍了。鲜花盛开的漫漫春季结束了,小镇的夏天阴沉而寂寥,炎热难熬。她想离开小镇,这种欲望与日俱增,去南美、好莱坞或纽约都行。尽管行李收拾了很多次,但她还是打不定主意到底该往哪去,或者单凭自己怎么走。
于是她就宅在家里,成天围着厨房转。夏天没完没了,总也到不了头。到三伏天时,她已经1.66米了,是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大废物,而且坏透顶,不配活。她感到害怕,但和以前不同,她只是怕巴尼,怕父亲,还怕法律。即便如此,这些恐惧最终烟消云散。事情过去了好一阵子后,在麦基恩斯车库里犯下的罪行也变得遥远,除了偶尔梦见,再也不去多想。父亲或法律的事她也不再往心里去,终日闷在厨房里,与约翰·亨利和贝蕾妮丝为伴。她不再关心战争,关心世界。再也没什么事情能叫她伤心。她已经不在乎了。她不再一个人站在后院里凝望天空,对任何夏日里的声音和动静都漠不关心,晚上也不到镇上溜达。她心里平静下来,不再多愁善感,该吃吃该喝喝,写写剧本,在车库边练甩飞刀,在厨房餐桌上玩桥牌。天天如此,日复一日,除了漫长难熬,已经没什么好伤心的了。
所以,星期五哥哥带新娘回来后,弗兰基明白,一切都变了。为什么会这样,接下来她身上会发生什么,她并不清楚。尽管弗兰基试着问贝蕾妮丝,但这位厨娘也搞不明白。
“这件事让我好难受,”她抱怨,“一想到他们就这样。”
“嗯,那就不要去想,”贝蕾妮丝答,“你整个下午啥也没干,光想着他们,说起个没完。”
弗兰基坐在卧室楼下的台阶上,干瞪着厨房发呆。尽管想想就难受,她还是不得不去寻思婚礼的事。她回忆起上午十一点钟,自己走进客厅时,哥哥和新娘的那副模样。当时,贾维斯一进门就关上了收音机,所以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漫长的夏季过后,收音机日夜开着,以致压根没人去听,但出奇的安静反倒吓了她一跳。她从前厅进去,站在门口,第一眼看见哥嫂时,心里犹如被电击一般。他俩给她带来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和春天里的感受很像,只是突如其来,更令人措手不及。那种憋闷的感觉,那种令人惶惑不安的恐惧,简直一模一样。弗兰基思来想去,脑袋轰轰然不明所以,站在那里脚都麻了。
随后她问贝蕾妮丝:“你嫁给第一个丈夫时多大了?”
弗兰基正想着问题,贝蕾妮丝已换上盛装,此时正坐着看一本杂志,她约了人,六点要见霍尼和T.T.威廉姆斯,三个人一起去新都会茶室共进晚餐,然后到镇上去逛街。贝蕾妮丝看书时喜欢用嘴逐字逐句轻轻念出来。听见弗兰基说话,她抬起那只黑色眼睛看了看,但没有抬头,那只蓝色的玻璃眼睛仿佛仍停留在杂志上。两道视线不一致,令弗兰基心烦意乱。
“十三岁。”贝蕾妮丝应道。
“为什么那么小就结婚?”
“因为想结婚,”贝蕾妮丝答,“我当时已经十三岁,从那以后就没再长高了。”
贝蕾妮丝身材矮小,弗兰基仔细打量着她,问:“你真的是因为结婚导致长不高了吗?”
“当然如此。”贝蕾妮丝肯定地说。
“我不知道是这样。”弗兰基坦言。
贝蕾妮丝有过四次婚姻。第一任丈夫鲁迪·弗里曼是个泥水匠,四个人里数他最好,最受她中意。他送她狐皮大衣,还曾经带她去辛辛那提看雪。贝蕾妮丝和弗里曼一整个冬天待在北方看雪景。他们彼此相爱,走过九个年头,直到那年十一月,他一病不起,离开人世。其他三任都很差劲,一个不如一个,弗兰基听说后心里不是滋味。第二任是个可鄙的老酒鬼,第三任对她如痴如狂,自己也疯疯癫癫,有次夜里梦见吃东西,结果把床单啃掉一个角,类似的事情数也数不清,贝蕾妮丝被吓得不轻,最后跟他分道扬镳。最后一任丈夫很可怕。他挖出贝蕾妮丝的一只眼睛,还偷走她的家具。她不得不去法院起诉他。
“每次结婚你都有戴面纱吗?”弗兰基问。
“戴了两次。”贝蕾妮丝答。
弗兰基坐立不安,在厨房里走来走去,尽管右脚不小心被扎刺了,走起来一瘸一拐。她伸手将大拇指勾在短裤腰带上,背心汗淋淋的。
最终,她打开厨房餐桌的抽屉,挑出一把锋利的长菜刀,然后坐了下来,抬起伤脚的脚踝,搭在左边膝盖上。弗兰基的脚板又瘦又长,满是凹凸不平的白色茧疤,年年夏天她都会踩到很多钉子。在镇上,她的脚丫子可以算得上是最硬的,从脚底削下一层蜡一样的黄色茧皮,这要是别人铁定会疼,可她什么事也没有。不过,她没有马上挑刺,而是坐在那里,脚搭在膝头,右手握着菜刀,往桌子对面看贝蕾妮丝。
“和我说说,”她央求,“和我说说具体什么情况。”
“你又不是不知道!”贝蕾妮丝生气道,“你见过他们。”
“再跟我说说嘛。”弗兰基嚷着。
“我再跟你说最后一次,”贝蕾妮丝无奈道,“你哥哥和新娘上午来得很晚,你和约翰·亨利从后院赶来看他们。就我所知,你接着穿过厨房冲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你后来穿着蝉翼纱连衣裙下来了,嘴上涂着寸把厚的口红,都快抹到耳朵后面去了。然后你们就闲坐在客厅里。天气很热,贾维斯带了瓶威士忌给亚当斯先生,他们喝了点酒,你跟约翰·亨利喝柠檬汽水。吃完饭以后,你哥嫂搭乘三点的火车回冬山去了。婚礼这个礼拜天举行。就这些了。现在你满意了吧?”
“我真失望,他们怎么不多待一会,至少在这过个夜也行。贾维斯好久没回家了。不过我猜他们想把二人世界过久一点。贾维斯说部队里还有些申请表,得回冬山去填一填。”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知道他们结完婚会到哪里去。”
“度蜜月。你哥哥会放几天假。”
“想知道他们到哪里去度蜜月。”
“嗯,这我肯定不知道了。”
“说说看,”弗兰基又问,“他们看上去到底怎么样呢?”
“看上去?”贝蕾妮丝反问,“唔,挺正常的呀。你哥哥帅帅的,是个金发碧眼的白种人,那女孩头发是深褐色的,小巧玲珑,模样也俊。挺般配的一对白人夫妇。你也看到了,傻瓜。”
弗兰基闭上眼睛,尽管眼前看不见画面,也能感觉他们正离她而去。她感觉到两个人一起坐在火车上,不断向前,越走越远。他们是他们,正离她而去,而她是她,独自留在厨房的餐桌旁。然而,她身体的一部分已跟随他们而去,她能感觉到,身体里的那个她已脱离出来,奔向远方,渐渐远去,越来越远,以致郁结在她心头的苦闷挥之不去;奔向远方,渐渐远去,厨房里坐在桌旁的弗兰基只是一具陈旧的躯壳。
“真想不明白。”她说。
她俯身望着脚板,脸上有些湿润,像是眼泪,又像是汗水在滴落。她抽抽鼻子,开始挑刺。
“你那样弄着一点都不疼?”贝蕾妮丝问。
弗兰基摇摇头,没有吭声。过了一会她才说:“你有没有觉得有时候跟某些人见过面后,你想不起他的样子,只记得那种感觉?”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弗兰基语调缓慢地说,“我见过他们,这没错。贾妮思穿着一条绿色的连衣裙,精致的高跟鞋也是绿色的。她深色的头发盘成一个圆发髻,一绺碎发垂下来。沙发上,贾维斯坐在她旁边。他身穿棕色制服,皮肤晒得有些黑,非常干净。我从来没见过比他们还标致的人儿。我就好像看不够他们一样。我的大脑还没来得及将我所看到的全部装进去,他们就走了。你听懂我的意思了吧?”
“你弄伤自己了,”贝蕾妮丝提议,“还是用针挑吧。”
“我根本不在意这老脚板。”弗兰基说。
才六点半钟,下午这个时间光线耀眼,像面镜子,外面安静下来,口哨声已经听不见了,厨房里死气沉沉。弗兰基面朝着后阳台的门坐下,后门的角落里开了个方形猫洞,旁边摆着一碟薰衣草酸奶。刚入伏天,她的猫就跑了。三伏天是这样的:它处在夏末阶段,通常什么都会保持原样,但如果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也会持续到伏天结束。事情做了就做了,不可能抹去,犯下的错也不可能让它再对回来。
八月里,贝蕾妮丝抓破了右胳膊底下的蚊子包,结果变成溃疡,伏天结束前那地方是不可能愈合的。两窝小飞虫在约翰·亨利的眼角安了家,他老不停地眨眼摇头,但就是赶不走它们。接着查尔斯消失不见了,弗兰基没看见它离开屋子走掉,但八月十四号那天,她叫它出来吃晚饭时才发现,它没露面,就这么没了影儿。她找遍了整个屋子,叫约翰·亨利往大街小巷里到处唤它的名字,但三伏天里,它没再回来。每天下午弗兰基都跟贝蕾妮丝说着一模一样的话,而贝蕾妮丝的回答也是毫无变化。就这样,这些话成了难听的曲调,已经被唱腻了味。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甭操心那只老野猫了,我老早就告诉过你,它再也不会回来。”
“查尔斯可不是野猫,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
“比我还纯正呢,”贝蕾妮丝想说,“那公猫你怕是再也见不着了,它寻朋友去了。”
“寻朋友?”
“是啊,肯定了。它四下里逛游,想寻个女朋友。”
“你真这么认为?”
“当然。”
“嗯,那它为啥不把朋友领回家呢。它应该知道,要能养这一家子,我得多高兴啊。”
“那老野猫你是再也见不着了。”
“我要是知道它跑哪去了该多好。”
每个阴沉的午后,她们都是如此,你说过来我说过去,都是些重复的话,弗兰基觉得完全就像两个疯子在喃喃自语,枯燥而又刺耳。最后她会跟贝蕾妮丝说:“我觉得一切都弃我而去,消失不见了。”然后就低头伏在桌子上,一副惘然无措的样子。
但是,这天下午弗兰基突然像换了个人一样。她脑子一转,扔下刀子,从餐桌旁站起来。
“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她突然说,“听好了。”
“听着呢。”
“我应该去告诉警察。他们会找到它。”
“我才不会这么干。”贝蕾妮丝表示。
弗兰基走到前厅去打电话,她和警察说了说那只猫的情况。“它算得上是纯种的波斯猫,”她说,“但毛很短。很好看的灰色,脖子上有小白点。叫它‘查尔斯’就会跑过来,如果不行就叫‘查林那’也成。我是弗·贾思敏·亚当斯小姐,住在格罗夫大街124号。”
她回厨房时贝蕾妮丝咯咯地笑起来,声音又轻又尖。“哟!他们会派人来把你拷走,押到米利奇维尔去。那些穿蓝色制服的胖警察满大街追着那野猫,嘴里还喊着:‘喂,查尔斯,快出来啊,查林那!’天哪!”
“哦,闭嘴!”弗兰基说。
贝蕾妮丝坐在餐桌旁,她没再笑了,将咖啡倒进白瓷碟里冷却,那只黑眼珠不无讥讽地转动着。
“而且,”她继续道,“我看耍弄警察可不是个明智的主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我没耍弄警察。”
“你刚才还一五一十地把名字和住址告诉人家。只要他们愿意,就能跑来把你抓走。”
“好啊,来啊!”弗兰基生气地叫道,“我才不在乎!我无所谓!”不管别人知不知道她干过坏事,反正她突然不怕了。“他们想来就来,关我什么事。”
“跟你开玩笑呢,”贝蕾妮丝说,“你这人主要就是开不起玩笑,没有一点幽默感。”
“或许我最好还是去蹲大牢。”
弗兰基围着餐桌走来走去,她能感觉到,他们正渐渐远去。火车一路向北,走了一里又一里,离小镇越来越远。他们到了北方,天气转凉,冬季般的寒夜徐徐降临。火车在山间蜿蜒前行,汽笛声裹挟着浓浓的冬意,一里又一里,已经走远。他们互相分吃着一盒杂货店买来的糖果,带褶的精美纸托上放着一块块巧克力。他们望着窗外,渐渐驶入寒冬。此时,他们已经和小镇离得很远很远,很快就要到达冬山了。
“坐下,”贝蕾妮丝道,“你弄得我紧张兮兮。”
弗兰基突然大笑起来。她用手背擦了擦脸,回到餐桌旁边。“你听见贾维斯说什么了吗?”
“说什么了?”
弗兰基又笑个不停。
“他们在讨论要不要投票给C.P.麦克唐纳。贾维斯说:‘嘿,就算那浑蛋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压根不会投他一票。’我还从来没听过这么好笑的笑话呢。”
贝蕾妮丝没有笑,她的黑眼珠朝下一骨碌转到边上,很快就明白了笑点在哪,然后又望向弗兰基。贝蕾妮丝身穿一件粉色的绉纱连衣裙,她的帽子放在餐桌上,上面插着一根粉色的羽毛。那颗蓝色的玻璃眼球将黑脸上的汗珠也映衬得微微泛蓝。她正用手轻抚着帽子上的羽毛。
“你知道贾妮思怎么评价我的吗?”弗兰基问,“爸爸告诉她我长了多少时,她说我看起来也没高得离谱。她说她十三岁就基本定型,没再长个儿了。她就是这么说的,贝蕾妮丝!”
“好!很对。”
“她说我不高不矮,刚刚好,可能不会再长了。她说那些时装模特和电影明星全都——”
“她可没说,”贝蕾妮丝打断道,“我听见了。她只是说你可能长得差不多了,不过没像你这样说起个没完。听你这么一说,就好像她真要拿这事大说特说一样。”
“她说——”
“你有个很大的毛病,弗兰基。别人只是随口一说,你心里就开始瞎琢磨,跟人家说的完全八竿子打不着。你派特姑妈偶然对克劳丽娜说起你很有气质,克劳丽娜告诉了你。这是不是真的咱先不说。然后呢,你跑外头到处吹牛,说韦斯特夫人认为你的气质在镇上排第一位,应该到好莱坞去。还有什么话你没说,我就不知道了。一点点夸奖在你这就被放大无数倍,坏话也是。你完全凭自己的想象来理解和歪曲事情。这是个很大的毛病。”
“别跟我说教。”弗兰基不满。
“我没有说教。这是个严肃的事实。”
“我承认这一点,”弗兰基终于说。她闭上眼睛,厨房里安静得出奇,能听见心跳的声音。她压低声音,再次道:“我需要知道的是,你认为我有留下好印象吗?”
“印象?印象?”
“是的。”弗兰基仍闭着眼睛。
“嗯,我怎么能知道呢?”贝蕾妮丝答。
“我是说,我表现怎么样?都干了什么?”
“唔,你啥也没干。”
“没有?”
“没有。你就像见了鬼似地盯着他俩看。然后,他们谈到婚礼的时候,你耳朵就跟卷心菜叶子似地竖起来——”
弗兰基伸手去摸摸左边耳朵。“没有啊。”她悻悻地说。过了一会,她补充道:“总有一天你往下看时会发现,你那根大胖舌头被连根拔出,摆在面前的餐桌上。然后你会有什么感觉呢?”
“说话可别那么粗暴无礼。”贝蕾妮丝提出。
弗兰基皱着眉头凑近脚板,用刀把刺剔了出来,说:“别人疼,我就没事。”然后,她在房间里走过来走过去。“好担心自己没给他们留下好印象。”
“那又怎么样呢?”贝蕾妮丝道,“真希望霍尼和T.T.威廉姆斯赶紧来。让你搅得紧张兮兮的。”
弗兰基耸起左肩,咬着下嘴唇。她突然坐下来,拿脑门砰砰地磕着桌子。
“别闹了,”贝蕾妮丝说,“不要这样。”
弗兰基僵坐在那,脸埋在肘窝里,拳头紧紧握着。她用刺耳沉闷的声音说:“他们真好看。肯定过得特别开心。他们走了,离开了我。”
“坐正了,”贝蕾妮丝说,“乖点儿。”
“他们来了,然后又走了,”她继续道,“他们走了,留下我在这伤心难过。”
“嗬!”贝蕾妮丝最后说,“我敢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厨房里无声无息,她用脚后跟往地板上点了四下:一,二,三——砰!那只没坏的眼睛乌溜溜的,充满了讽刺,脚跟随着节奏一顿一顿,然后用低沉的爵士嗓音唱起来: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只为了那个婚——礼!
“住嘴!”弗兰基喊道。
弗兰基入了迷!
弗兰基入了迷!
贝蕾妮丝继续唱起个没完,声音闹哄哄的,让人听了像发烧时脑子里一阵一阵的抽痛。弗兰基头晕脑涨,从桌上一把拿起刀子。
“你最好住嘴!”
贝蕾妮丝猛地停下来。厨房里顿时像萎缩了一般,鸦雀无声。
“把刀给我放下。”
“试试看。”
她手掌心抵住刀柄的末端,另一只手缓缓地将刀身掰弯。那把刀又尖又长,柔韧易弯。
“快放下,浑蛋!”
弗兰基站起来,开始认认真真地瞄准。她眯缝着眼睛,有刀在手,她不再发抖。
“扔啊!”贝蕾妮丝喊道,“尽管扔!”
整栋房子都安静下来。空旷的屋子仿佛在屏息静待。接着,“嗖”的一声,刀子飞了出去,扎进了楼梯门的正中间,刀身还颤抖个不停。她直直地盯着那把刀,直到它不再抖动。
“我的飞刀技术在镇上可是数一数二的。”她说。
贝蕾妮丝站在她身后,没有吭声。
“如果他们搞一场比赛,我准赢。”
弗兰基从门上把刀子拔下来,放回到餐桌上,然后往手心吐了口唾沫,两手来回搓着。
贝蕾妮丝这才说道:“弗朗西斯·亚当斯,你迟早会摊上事。”
“我的误差从来不会超过几英寸。”
“在房间里玩飞刀,你爸什么态度你是知道的。”
“我警告过你,可别惹我。”
“你真不适合住在家里。”贝蕾妮丝说。
“我也不会在家住太久了。我准备离家出走。”
“滚蛋可太好啦,终于少了个大麻烦。”贝蕾妮丝高兴道。
“你等着瞧,我要离开小镇。”
“你打算去哪里呢?”
弗兰基扫视了一眼房间的每个角落,然后道:“不知道。”
“我知道,”贝蕾妮丝道,“你要去疯人院。那里才是你的目的地。”
“不。”弗兰基说。她静静地站在那,环顾着画得乱七八糟的墙面,然后闭上眼睛。“我要去冬山,去参加婚礼。我对天发誓,去了就再也不回来了。”
此前,她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要甩出飞刀,但刀子已扎进楼梯门里,震颤不已。她不知道会不会把这些话说出来,但话已脱口而出。誓言犹如脱手的飞刀,仿佛扎进她的身体,不停地颤抖。话音刚落,她又补充道:
“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贝蕾妮丝将弗兰基额前湿漉漉的刘海往后拨了拨,最后问:“宝贝,你是认真的?”
“那还用说!”弗兰基道,“你以为我会站这儿发发誓夸夸海口吗?有时呢,贝蕾妮丝,我觉得你接受事实简直比任何人都慢半拍。”
“不过,”贝蕾妮丝说,“你自己说不知道要去哪里的呀。你要走,又不知道去哪儿。我当然听不明白了。”
弗兰基站着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屋子里的四面墙。她在想,这世界飞速旋转,动荡散漫,这转速,这散漫浩瀚的程度,可以说前所未有。战争的画面在脑海里翻搅滚腾。她看见阳光明媚的海岛开满鲜花,北方的海滩白浪滚滚。饱尝战火的眼睛,拖曳着疲惫脚步的士兵。坦克,飞机,机翼折损,熊熊燃烧,在沙漠上空急剧下坠。世界战火轰鸣,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那些地名在她脑子里飞快闪过:中国、比奇维尔、新西兰、巴黎、辛辛那提、罗马。她心里在想着巨大而旋转的世界,双腿开始颤抖,手掌心渗出汗来。然而,她仍然不知道该去往何处。最后,她不再打量四壁,对贝蕾妮丝道:
“我觉得好像整张皮都被人给剥下来了似的,真的。真想吃点冰爽可口的巧克力冰淇淋。”
贝蕾妮丝将手搭在弗兰基的肩头,摇摇头,眯缝着那只黑眼睛凝视着弗兰基的脸。
“但我跟你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她说,“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门外有响动。她们转身一看,霍尼和T.T.威廉姆斯已站在门口了。尽管霍尼是她表弟,但两个人长得完全不像。他看上去就像来自某个国外的地方,譬如古巴或者墨西哥。他肤色较浅,微呈淡紫色,温和油亮的眼睛十分细长,身子骨很软。站在他身后的是T.T.威廉姆斯,此人块头很大,皮肤黝黑,头发灰白,年龄甚至比贝蕾妮丝还大。他身穿教会装,扣眼还别着一枚红色徽章。T.T.威廉姆斯是贝蕾妮丝的情人,是个有钱的黑人,开了一家黑人餐馆。霍尼这个人体弱多病,散漫放纵,他入伍遭拒,就在采砾场铲沙子,后来伤到了身子,就再也干不了重活了。三个黑皮肤的人一起站到了门口。
“你俩怎么不声不响地来了?”贝蕾妮丝问,“我压根都没听见。”
“你和弗兰基正聊得热闹呢。”T.T.解释。
“准备走,”贝蕾妮丝说,“我已经好了。不过出发前你俩要不要先喝点什么?”
T.T.威廉姆斯看着弗兰基,犹豫不决地拖着步子。他这人很在意礼节,想皆大欢喜,总希望能把事情做好。
“弗兰基可不喜欢打小报告,”贝蕾妮丝说,“对吧?”
对于这个问题,弗兰基都懒得搭腔。霍尼这天穿着一件深红色的人造丝休闲装,于是她对他说:“你这身衣服挺讨喜的。从哪儿弄的呢?”
霍尼会学着白人教师的样子谈吐。他浅紫色的嘴唇像蝴蝶翅膀一样轻快地开合。不过,他只是用黑人的方式来应答,嗓子眼里挤出沉闷的“嗯啊”声,那意思你怎么理解都可以。
餐桌上已摆好玻璃杯,高脚瓶子里装着杜松子酒,但他们没有喝。贝蕾妮丝在聊跟巴黎有关的事情,弗兰基却感觉他们在巴望她走。她站在门里,望着他们,不想离开。
“酒里要不要掺点水,T.T.?”贝蕾妮丝问。
他们围坐在餐桌旁,弗兰基一个人站在门口。“再见,各位。”她说道。
“再见,宝贝。”贝蕾妮丝道,“把咱说的那些傻话都忘了吧。如果亚当斯先生天黑了还没回家,你就到韦斯特家去,和约翰·亨利玩。”
“我啥时候怕过黑了?”弗兰基不满,“再见。”
“再见。”他们齐声道。
她关上门,不过身后传来他们嘀咕嘀咕的声音。她脸贴着厨房门,里面低沉的对话声在轻轻起伏着。啊咦——啊咦。接着,絮絮叨叨的耳语中,依稀可以听见霍尼在说:“我们进来时你跟弗兰基到底怎么回事?”她将耳朵凑到门上,等着贝蕾妮丝的回答。最后,她的声音响起:“瞎胡闹而已。弗兰基不过是在发神经。”她继续聆听着,直到他们离开。
空荡荡的屋子里,光线渐渐暗下来。晚上家里只有她和父亲,贝蕾妮丝吃过晚饭直接回自己的家。前边的卧室曾经租出去过。那时弗兰基九岁,祖母刚过世,房间租给了马洛夫妇。关于他们,弗兰基就记得大家最后评论说,他们是粗人。然而他们租住的那一阵,弗兰基对夫妇俩以及那个房间都特别感兴趣。他们不在家时,她特别喜欢溜进去轻手轻脚地翻来翻去,里头放着马洛夫人喷香水的喷雾瓶、灰粉色的粉扑以及马洛先生的木质鞋楦。夏天的一个下午,他们神秘兮兮地离开了,弗兰基感到迷惑不解。那天是星期天,马洛夫妇的房间门敞开着没关,她可以窥见房间一角,梳妆台半露出来,还有床腿,马洛夫人的紧身胸衣搭在上面。屋子里很安静,只有一种很奇怪的声音传来。她跨过门槛,只看了一眼,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得目瞪口呆。她冲到厨房,大喊起来:马洛先生在抽风!贝蕾妮丝匆忙穿过前厅,冲进了房间,她看了一眼就噘起了嘴,砰地把门关上了。显然,贝蕾妮丝把这事告诉了她父亲,因为当天傍晚他就宣布,马洛夫妇得赶紧搬走。弗兰基试着去问贝蕾妮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只是说,那两口子是大老粗,还加了句,说某人在家时他们至少应当懂得关门。尽管弗兰基知道,自己就是她所说的某人,但还是无法理解。抽风究竟是怎么回事?她问。贝蕾妮丝只是答:宝贝,就是普通的抽风了。弗兰基从话音里听出来,这里边肯定还有什么事瞒着她。后来,她就记得马洛夫妇是粗人,所以他们用的东西也是俗物了。就这样,她很长一阵子不再去想他们或者抽风之类的,只记得这名字以及他们租过前边卧室这事儿。她会将灰粉色粉扑和香水喷雾瓶与粗人联系到一起。前边卧室也没再租出去。
弗兰基走到前厅的帽架旁,拿了一顶父亲的帽子戴头上。她看着镜子里的那张黑乎乎的丑脸。关于婚礼的那场对话有些怪怪的,她下午提的全都是傻帽儿的问题,贝蕾妮丝的回答也都是拿她寻开心。她心里感觉不是滋味,傻呆呆地站在那里,直到房间里暗影重重,她不禁想起那些鬼怪。
弗兰基走出房间,来到屋前的马路上,抬头仰望着天空。她双手握拳放在背后,张着嘴呆望着。淡紫色的天空徐徐变暗。四邻八方传来各种入夜的声音,洒过水的青草散发出淡淡的清新气息。夜幕刚刚降临时,厨房里闷热难当,她常常会出去待一小会,要么练习甩飞刀,要么坐在前院的冷饮摊旁,或者绕到后院去,那里的葡萄架底下阴凉舒适。她还写写剧本,不过个头太高,所有的表演服都已不合身,而且也没法钻到棚架底下进行表演。这年夏天,她写的剧本全都和寒冷有关,是一些关于爱斯基摩人和冻僵的探险家的故事。到了晚上,她就回到房间里去。
但这天傍晚,弗兰基没心情练飞刀写剧本,不想去冷饮摊待着,也不想站那往天上看。因为,她心里还惦记着那些老问题,而且和春天那会儿一样,心里慌慌的。
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想得那么遥远,应该寻思些丑点、平凡点的东西,于是将视线从夜空移向家里的房子。在镇里,没有哪幢房子比弗兰基家的还要丑了。不过她知道,自己也住不了多久了。房子黑乎乎的,冷清空旷。弗兰基转身走到街区那头,绕过街角,沿着人行道向韦斯特家走去。约翰·亨利正站在前阳台的栏杆上,灯光从身后的窗户里照出来,让他看起来就像黄纸上贴着的一个小黑人儿。
“嗨,”她说,“不知道我那老爸什么时候才能从镇上回来。”
约翰·亨利没答话。
“我不想自己一个人回那个丑不拉几的黑房子里去。”
她站在人行道旁,望着约翰·亨利,那句好笑的政论又回到脑海里。她用大拇指勾住牛仔裤的口袋,问:“如果你去为一场选举投票,你会投给谁?”
约翰·亨利清脆洪亮的嗓音在夏夜里响起。“我不知道。”他答。
“举个例子,你会投票支持C.P.麦克唐纳当我们这个镇的镇长吗?”
约翰·亨利没吭声。
“你会吗?”
她没办法让他开口。有时约翰·亨利很沉默,你说什么他也不会理你。她只好自顾自地往下说,没人搭腔,俏皮话也变得没滋没味:“哎呀,他就是跑去竞选捕狗员,我也不会投他票。”
薄暮笼罩下,小镇分外静谧。此时,哥哥和新娘早就已经到达冬山。他们身在遥远的城市,和小镇相隔上百英里。他们是他们,在冬山,两个人在一起。而她是她,在这个古旧的小镇,孤身一人。虽远隔一百英里,但想到他们是他们,相伴在一起,而她是她,孤零零的,与他们分离开来,她愈发觉得伤心难过,觉得他们遥不可及。她沉浸在这种孤寂的苦闷中,一个想法,一种解释,突然浮现在脑海里,她明白过来,几乎要大声喊道: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昨天以及此前的十二年里,她只是弗兰基。她只是一个“我”,不管去哪儿,做什么,她都是一个人。所有其他人都可以说“我们”,全都可以,只有她除外。贝蕾妮丝说“我们”的时候,她指的是霍尼和管家婆,她的家或者教堂。父亲说“我们”就是说他那家小店。俱乐部的所有成员都有个“我们”可以去依附,去谈论。部队里的士兵能说“我们”,就连罪犯都被铁链拴在一起。然而,老弗兰基没有“我们”可说,除了夏天里那个令人生厌的“我们”,由约翰·亨利、贝蕾妮丝和她拼凑而成,这样的“我们”她厌恶至极,宁可不要。现在,这一切突然结束,事情发生了改变。哥哥和新娘来了,初次相见,她内心的想法浮上心头:我的我们就是他们。正因为这样,她才会有如此异样的感觉,他们弃她而去,远赴冬山,将她一个人扔下不管,老弗兰基独剩躯壳孤孤单单地留在那里。
“你整个人为什么身子弓成这样了?”约翰·亨利问。
“我想我有些不舒服,”弗兰基说,“准是吃错东西了。”
约翰·亨利仍站在栏杆上,手扶着柱子。
“听着,”她最后说,“去我家吃晚饭,一起过夜如何。”
“不行。”他答。
“为什么?”
约翰·亨利在栏杆上走过,伸出双臂来保持平衡,在窗口黄色灯光的映衬下,那样子看起来像一只黑色的小鸟。他没有回答,直到稳稳地挪到下一根柱子才说:“因为嘛。”
“因为什么?”
他什么也没说。于是她补充道:“我想,或许咱俩可以把我那个印第安帐篷搭起来到后院去睡,好好玩一阵儿。”
约翰·亨利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们可是亲老表,我老是陪你玩,而且给了你那么多礼物。”
栏杆上,身姿轻巧的约翰·亨利无声无息地往回走,胳膊抱着柱子,这才从那头往她这看。
“真是的,”她嚷道,“为什么不能来?”
他终于开口道:“因为,弗兰基,我不想去。”
“你这白痴!”她尖叫道,“我来找你玩还不是因为看你又丑又孤独。”
约翰·亨利从栏杆上矫健地跳下来,这才用清脆的童音回应她:
“哎呀,我可一点也不孤独。”
弗兰基伸出湿乎乎的手掌往短裤边上擦了擦,心里对自己说:转身回你自己家。然而,命令没有奏效,她想转身,却做不到。夜还未深,沿街的房子已暗下来,灯光从窗口透出。浓浓的树影愈发显得黑森森的,远处的暗影参差不齐,阴沉凄凉。但天空还没完全黑下来。
“总觉得好像不对劲,”她说,“这么安静,说真的我有种奇怪的预感。我敢说,要下暴雨,跟你赌一百块钱。”
约翰·亨利从栏杆后面看着她。
“一场吓死人的伏天大风暴。甚至可能有飓风。”
弗兰基站着,等待夜幕降临。这时,小号声响起,从镇里的某个不远处传来。谁在吹着蓝调,曲调哀婉低沉。这是一首悲歌,某个她不知道的黑人男孩在吹响。弗兰基呆呆地伫立,耷拉着头,双眼紧闭,就这样聆听着。曲调里有些东西,将春天的一切都带了回来,有花朵,陌生人的眼睛,还有雨水。
曲调低沉阴郁,催人泪下,然后突然峰回路转,弗兰基听见小号转入一段狂热的摇滚爵士,旋律上扬,有着黑人音乐的欢快节奏。爵士乐接近尾声时,号声渐渐变弱,悠长连绵,接着又重新回到起初的蓝调,仿佛在讲述那段恼人的漫长季节。她站在昏暗的人行道上,心一阵紧缩,膝盖僵硬,喉咙发干。然后,就在曲调渐入佳境时,小号声戛然而止,音乐结束了。这毫无征兆,令弗兰基无法相信。完全出人意料,小号就这样停止了吹奏。那一刻,弗兰基无法接受,心里若有所失。
她最后低声对约翰·亨利说:“他停下来是要甩甩小号里的口水。很快就会弄好。”
然而,音乐声没再响起。一曲未完,便已结束。心里阵阵发紧,她无法忍受,觉得一定要干点什么,管她干没干过,粗不粗鲁。她挥拳砸自己的头,但无济于事。她开始大声嘶吼,尽管起初并未注意自己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
“我告诉过贝蕾妮丝,我要永远离开小镇,她不相信我。有时我真的觉得在活物里头,再没有谁比她还愚蠢了。”她大声抱怨着,声音刺耳难听,就像锯齿一样。她喋喋不休,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下去。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声声入耳,到底什么意思,她也说不清楚。“你和那种大蠢蛋说什么东西,根本就是在对牛弹琴。我一直对她说个没完。我告诉她我要永远离开小镇,因为我必须这么做。”
她并没有对着约翰·亨利说。她没再看他。亨利从亮灯的窗户前走开了,但仍站在前阳台听,过了一会才问:
“去哪儿?”
弗兰基没回答。她突然一动不动,沉默下来。一种新的感觉油然而生,这感觉突如其来,但其实她心底已知道要去往何处。她知道,再过一会那地名就会浮现心头。弗兰基紧握拳头,啃咬着指关节,心里默默等待。但她不再去搜寻那个地名,也不再寻思旋转的世界。哥哥和新娘浮现在脑海中,她的心被紧紧揪住,几乎快要碎成裂片。
约翰·亨利高亮的童音响起:“你是不是想和我一起吃晚饭,去帐篷里过夜?”
她答道:“没有。”
“你刚刚还邀请我去!”
不过她顾不上和约翰·亨利·韦斯特辩论,也没工夫回答。因为,此时此刻,弗兰基豁然明白了。她知道自己是谁,该如何踏入世界。她紧揪着的心突然打开了,变得敞亮。她的心像翅膀一样打开,再次开口时已信心十足。
“我知道要去哪儿。”她说。
他问:“去哪儿?”
“我要去冬山,”她道,“我要去参加婚礼。”
她等待着,留机会让他说:“不管怎样,我早就知道了。”然后,她就大声宣布出那句出人意料的实话。
“我要和他们一起走。去冬山参加完婚礼,我就跟着他们,不管去哪都行。我要和他们一起走。”
他没有答话。
“我简直太爱他们俩了。我们三个去哪都不分开,就好像我一出生就明白,自己属于他们。我简直太爱他们俩了。”
这番话说出口,她就再也不用迷茫无措了。她睁开眼睛,夜幕已经垂落。淡紫色的天空终于完全漆黑,星光斜斜地照耀,暗影扭曲怪诞。她的心如双翅展开,她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夜色。
弗兰基遥望着星空。昔日问题重现:她是谁,在这世上会成为什么人,为什么此刻驻足此地。再次想到这些问题时,她不再悲伤,不再苦苦求索。她终于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出路何在。她爱哥哥和新娘,而她将是婚礼的成员。三个人将步入世界,永远在一起。经历了迷茫的春天和疯狂的夏天,她终于不再感到惶然不安。
[book_title]第二章
对弗·贾思敏来说,婚礼的前一天和以往任何日子都过得不一样。星期六,她来到镇上,与世隔绝的空虚夏日过去了,整个小镇突然向她敞开大门,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将她纳入其中。因为这个婚礼,弗·贾思敏感到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和她密切相关。星期六,她仿佛突然成了这里的一员,在镇里到处游逛。她以一个女王的姿态走在大街上,融入周围的世界里。这一天刚一开始,她仿佛突然之间就找到了组织,不再与世界格格不入。所以,许多事情开始发生——弗·贾思敏再也不会大惊小怪,至少一整天都是这样,一切都奇迹般合乎常理了。
在约翰·亨利的叔祖父查尔斯大叔的农舍里,她见过一头被蒙着眼睛的老骡子在原地转了一圈又一圈,将要制成糖浆的汁液从甘蔗里榨出来。这年夏天,老弗兰基的生活轨迹和那头村骡多少有些相似。她要么流连于廉价商店的柜台前,要么在剧院的前排坐着,或者去父亲的店里闲逛,或者站在街角傻望着那些大兵。而这天早上,一切都变得大不一样。她去了一些此前做梦都不曾想到的地方。其中一个就是旅馆。弗·贾思敏走进一家旅馆,它不是镇上数一数二的,但至少是旅馆,而她走了进去。除此之外,那里还有一名士兵,这也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因为她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就在昨天,如果老弗兰基像透过巫师的魔镜一样,远远地看见这样的场景,她一定会不相信地撇撇嘴。然而,这样一个早晨,一切皆有可能发生,它的奇异之处就在于,它颠覆了她对事情的看法,那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并不令她惊讶,倒是那些司空见惯的平常事,反而带给她异样的惊奇感。
天一亮她就醒来,这一天便开始了。哥哥和新娘仿佛在她心里住了整整一个晚上,所以她一睁眼想到的第一件事便是婚礼,接下来的念头就和小镇有关。现在,她即将离开,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在这最后一天,小镇仿佛在召唤她,等待她的归来。房间的窗户微微泛蓝,麦基恩家的老公鸡喔喔啼鸣。她飞快地爬起来,打开床头灯和马达。
迷茫困惑的是昨天的老弗兰基,而弗·贾思敏不再如此。她觉得婚礼是件再熟悉不过的事情。漫漫长夜就像一道分水岭,改变了这一切。在过去的十二年中,每当生活发生什么变化,她都会感到迷惘,但一觉醒来,第二天变化就不再显得那么突然。前年夏天,她和韦斯特一家去圣彼得港的海滩度假。头天傍晚,望着灰蒙蒙的扇形海面和空荡荡的沙滩,她仿佛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四处闲逛,斜斜地打量一切,手摸到什么都觉得不真实。但一晚过后,第二天醒来,她就好像在圣彼得港待了一辈子似的。现在,婚礼对她而言也是如此。已经没什么好疑惑的了,她的心思开始转向其他事情。
弗兰基坐在桌旁,只穿着一条蓝白相间的睡裤,裤腿卷到了膝盖上。她脚上没穿鞋,右脚掌在地上抖个不停。她在寻思,最后一天要干点什么。有些事能说出来,但有些事没法掰着手指念叨出来,也没法在纸上列个清单。她决定先从名片入手,弄张小卡片,上面用斜体字写上:弗·贾思敏·亚当斯小姐。于是,她戴上绿色遮光眼镜,裁了一些硬纸片,将钢笔夹在耳朵上。不过她浮躁不安,一会东一会西,没过多久就开始张罗着要到镇上去。一大早,她就精心打扮了一番,穿上最漂亮最成熟的衣服,就是那件粉色的蝉翼纱连衣裙,她还抹了口红,喷了“甜蜜的小夜曲”。父亲早上常常起得很早,弗兰基下楼时他正在厨房里忙活。
“早上好,爸爸。”
父亲的名字叫罗伊·昆西·亚当斯,开了一家珠宝店,就在镇里的主街旁。他咕哝了一声,算是回应。因为是大人,所以每天三杯咖啡下去才会开口说话。在鼻子凑近砂轮工作前,他也确实需要安安静静地待着。弗·贾思敏有天夜里醒来喝水,发现父亲在房间里睡得很不踏实。这天早晨,他脸色白得像奶酪一样,红红的眼睛显得疲惫不堪。家里虽然有托盘,但杯子放上去咔嗒作响,不合适,他就将杯子搁在桌面或炉子顶上,时间久了,那些地方就留下了一个个茶色的印子,苍蝇安静地落在上面围成圈。地上撒了些白糖,每踩一脚就发出沙沙声,他的脸也跟着抽搐一下。他穿着一条膝盖鼓着包的灰裤子,蓝衬衫的领口敞开,领带松松地系在上面。六月以来,自从那天晚上他说这个成天黏着老爸一起睡的长腿笨蛋是谁时,她打心里就对父亲充满怨言,虽然自己也不想承认。不过现在,她倒不再埋怨了。突然之间,弗·贾思敏好像头一回看到父亲一样,她看到的不仅是父亲,还有往事种种,在心头交相缠绕。回忆,飞速变幻,弗·贾思敏静静地站在那里,仰着头,望着房间里的父亲,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也在思量着他。不过现在,有些话必须得说出来,她开口时声音倒也没显得不自然。
“爸爸,我想应该告诉你。我去参加完婚礼就不回来了。”
父亲倒不是没长耳朵,那对耷拉着的大耳朵有着浅紫色的耳郭,不过没把话听进去。他是个鳏夫,弗兰基刚一出生,妻子就离开人世。作为鳏夫,他这人有些顽固不化。有时,尤其是一大早,不管她说什么或提什么建议,他都充当耳边风。所以她提高了嗓门,逼着他把话听进去。
“我得买参加婚礼的衣服和鞋,还有粉色的透明长丝袜。”
这回他听到了,考虑过后,点点头表示默许。煮沸的粗燕麦缓缓地冒着青灰色的黏稠泡泡,她一边摆餐具,一边望着他,回忆往事。那个冬日的早晨,窗玻璃结了霜花,炉子上热气升腾,她伏在桌上进行最后的考前算术演练,父亲俯下身子,在她头顶为她答疑解惑。他的褐色大手结满茧子,嘴巴不停地在讲解。她还看见那个阴郁的漫长春夜,父亲坐在阴暗的前阳台,两脚搭在栏杆上,喝着她从菲尼店里买回来的冰啤酒。她看见他弓着身子伏在店里的工作台前,将一个小发条往汽油里蘸,或者戴上十倍放大镜细细地瞧着一只手表,嘴里还吹着口哨。往昔忽然浮现,在脑海里回旋,每一幕都印上那个季节的色彩。她平生第一次将这十二年回顾了一遍,将其作为一个整体,遥遥地回味。
“爸爸,”她说,“我会给你写信的。”
此时,他在老旧的厨房里走来走去,就像一个人丢了什么却又忘记丢的是什么。望着父亲,往日的怨气荡然无存,心中只有歉意。她走以后,他一个人留在家里,会想她的。他会孤独。她想对父亲说些抱歉的话,说爱他,但就在此时,他清清嗓子,摆出惯有的要教训人的口吻说:
“请告诉我,你把我放在后阳台工具箱里的活动扳手和螺丝刀弄到哪里去了?”
“活动扳手和螺丝刀——”弗·贾思敏耸肩站着,左脚抬起,勾住右小腿肚,“我借去用了,爸爸。”
“那么现在在哪?”
弗·贾思敏考虑了一下。“在韦斯特家。”
“现在你给我听好了,”他晃动着搅燕麦的勺子,来强调他说的话,“你要是不懂道理,不知道有些东西不能乱动——”他用警告的眼神瞪了她好一会儿,才继续道,“就得教训教训你了。从现在开始,你给我放老实点。否则有你好果子吃。”他突然吸吸鼻子:“面包烤焦了?”
弗·贾思敏出门时,天还很早。晨光熹微,淡蓝的天空润润的,像一幅没有干透的水彩画。空气清新明洁,被太阳炙烤得焦黄的草叶上挂着冰凉的露珠。弗·贾思敏听见沿街谁家后院传来孩子们的声音。邻居家的孩子在嬉闹喊叫,他们正试着挖一个游泳池。这些大大小小的孩子个头有高有矮,没有任何组织。往年夏天,老弗兰基还算得上镇里这一片游泳池挖掘队的队长或领头,不过现在她十二岁了,心里清楚得很,就算他们挖再多院子,也不可能挖出清澈凉爽的水池,最多就挖出个宽大的浅泥滩了事。
现在,弗·贾思敏穿过自家院子,听见街头孩子们的叫喊声,脑海中想象着他们的样子,这天早晨,她人生中头一回对这些声音产生一种亲切感,她被感动了。而且说也奇怪,一向讨厌的自家院子也变得令她动容,仿佛阔别已久。那里,榆树下,是陈旧的冷饮摊,一个可折叠的轻便货箱,树荫到哪就可以拖到哪摆着,招牌上写着“露珠茶摊”。以前早上,桶装柠檬水摆在货摊下时,她常常光着脚坐在摊前,头上斜戴着顶墨西哥草帽,眯着眼睛等人光顾,闻着暖洋洋的浓浓干草味。偶尔有顾客光临,她就打发约翰·亨利去A&P买些糖果来。但其他时候,她会受不住撒旦诱惑,自己把饮料一饮而尽。不过这天早晨,小摊显得格外单薄飘摇,她明白,自己再也不会去经营了。弗·贾思敏思绪纷飞,仿佛这一切已成往事,很久前就结束了。她心里突然冒出个计划:明天过后,她会和贾妮思、贾维斯一起,三个人待在遥远的地方,她会回顾往昔,然后——但弗·贾思敏没有往下想,因为那两个名字在她心头徘徊,婚礼的喜悦洋溢满怀,虽然是八月天,她还是禁不住一阵颤抖。
同样,在弗·贾思敏看来,镇上的主街也像是多年未见,尽管她周三才刚走了个来回。街上还是那些砖墙店铺,占了差不多四个街区,白色的银行大楼,装了很多窗户的远处的纺织厂,原样未变。宽敞的街道被一块狭长的草坪分成两道,汽车慢悠悠地行驶着,仿佛在观光一般。闪闪发亮的灰白色人行道,过往的行人,装着条纹遮阳棚的商店,这一切全都是旧模样——然而,这天早晨漫步街头时,她感到悠闲自得,像个初来乍到的游客。
不仅如此,她沿着主街左侧很快走到了尽头,然后从右侧往回走,这时又有了一个新发现,与形形色色的行人有关,她看见他们擦身而过,有熟人,也有陌生人。一个黑人老头,挺直腰背神气活现地坐在咔嗒作响的四轮货车上,挥鞭驱赶着一头可怜的蒙眼骡子,朝着周六集市赶去。弗·贾思敏看看他,他也朝她回望,表面看上去仅此而已。然而,就在这一瞥之间,弗·贾思敏感到他与她的视线间产生了某种难以名状的新联系,仿佛他们原来就认识——在镇里的人行道上,货车从身边隆隆驶过时,他家乡的田野,乡间小路,静悄悄、黑森森的松树林,这些画面甚至在她眼前一闪而过。而她,也希望他认识自己——和那场婚礼有关。
现在,她走到那四个街区时,这种感觉再度出现。她看见一位女士走进麦克杜格尔商店,一个小个头男人在第一国家银行大楼前面等公交,一位她父亲的朋友,名叫图特·赖安。这种感觉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后来她回去试着和贝蕾妮丝解释,而那厨娘只是皱皱眉头,嘲讽地拖着声音说:联系?联系?但不管如何,这感觉真真切切——紧密联系,仿佛是对呼唤做出的回应。此外,在第一国家银行前面的人行道上,她发现一枚一角的硬币,这要是搁在以前,可以算是天大的惊喜,但这天早晨她只是稍稍停下来,将它用前襟擦了擦,然后装进粉色的钱包里。走在湛蓝而明净的天空下,她心里有种从未有过的轻快感,元气满满,自由自在。
在一个叫蓝色月亮的地方,她头一回和人说起婚礼的事情。她在街上东游西逛,后来才拐进蓝色月亮,那地方不在主街上,而是在河边的一条叫前街的马路上。她上这儿来是因为听见了猴子和耍猴人的风琴声,于是马上跑了过来。整个夏天她都没见到他们,临到离别他们才出现,这好像别有深意。她太久没看见他们,有时甚至以为他们都已经死了。冬天镇里太冷,他们禁受不住,所以不来这儿。十月,他们去南方的佛罗里达,到晚春气候转暖才回镇上。
他们,猴子和耍猴人,也游走于其他小镇——但印象中,年年夏天老弗兰基在这条或那条林荫小道上都能见着他们的身影,唯独今年除外。那只小猴子十分可爱,耍猴人也很讨喜,老弗兰基一直很喜欢他们,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跑去向他们讲述自己的计划,将婚礼的事告诉他们。所以,她一听见手风琴喑哑微弱的声音,就马上循声而去。音乐声像是从河边的前街传来,所以她从主街拐进小道,一路匆忙往下找。不过,还没来得及找到前街,风琴声就停了,她将整条街寻觅了个遍,连耍猴人和小猴子的影子都没见着,周围静悄悄的,他们消失不见了。或许,他们在某个门口或店里歇脚——弗·贾思敏放慢脚步,目光四处搜寻。
前街一直吸引着她,尽管镇上最小最破的店铺都在那里。街道左边是一排仓库,仓库间依稀可以瞥见棕色的河水和绿色的树丛。街道右边有家店的招牌上写着战备安全用品的字样,她一直纳闷那里都卖些什么。还有其他五花八门的店铺:散发着腥臭的鱼铺橱窗里,一条鱼孤零零地被摆在碎冰块之间,朝外瞪着惊骇的鱼眼;一间当铺;一家二手服装店,逼仄的入口处挂满过时的衣裳,一排破烂的鞋子摆在门外的人行道旁。最后一间就是那家叫蓝色月亮的咖啡馆。路面用砖头大致修补过一番,在烈日的炙烤下显得有些刺目。她沿着路旁的排水沟走着,那里散落着鸡蛋壳和腐烂的柠檬皮。这条街破破烂烂,但老弗兰基喜欢时不时地前来光顾。
只要不是在周末,这儿早上和下午都很安静。但到了傍晚或假日,士兵们就会从九英里之外涌过来。相比那些街道,他们似乎更钟情于前街,有时路上人流如潮,聚满了穿棕色军装的大兵。一休假他们就成群结队地来镇里到处游逛,玩得不亦乐乎,要么就和那些成年的姑娘们在人行道上散步。老弗兰基总是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心里嫉妒极了。这些士兵来自全国各地,不多久又会去往世界各处,漫长的夏日傍晚,他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在街上到处闲逛——而这时的老弗兰基穿着卡其布短裤,头上戴一顶墨西哥草帽,只能一个人远远地看着他们。远方的异乡口音和氛围洋溢在他们周围。她想象这些士兵来自不同的城市,想象他们将去往哪些国家,而她自己,只能永远困在小镇。深埋在心里的妒火让她无法忍受。但这天早上,她心里满是一个打算:和人说说婚礼以及她的计划。所以,她在滚烫的马路上到处寻找猴子和耍猴人,然后就去了蓝色月亮,她觉得他们兴许在那里。
蓝色月亮位于前街的尽头,老弗兰基老喜欢站在门外,手掌和鼻子紧贴着纱门往里头张望,窥视店里的光景。那里的顾客以士兵居多,有的坐在卡座上,有的站在柜台前喝东西,要么就聚集在点唱机四周。有时那里会突然发生骚乱。有天傍晚,她经过蓝色月亮时,听见里面传来粗野的吼叫声,还有啤酒瓶摔碎的声音,她停下来,只见一名警察押着个人颠簸地走出来,那人晃荡着腿,又哭又喊,被扯烂的衬衫血迹斑斑,脏兮兮的脸上淌着眼泪,看样子狼狈得很。那是四月的一个下午,正值开花季节。不一会儿,警车呼啸而至,那可怜的罪犯被押进囚车,送往监狱。老弗兰基很熟悉蓝色月亮,但从没进去过。没有明文规定不让她进,纱门也没上锁或拴着铁链。但不用说她也知道,那里是青少年的禁区。蓝色月亮是度假士兵和闲杂人员的地盘。老弗兰基明白自己还不够格,所以只是在门外转转,从来不曾进到里面。但婚礼前的那天早晨,一切都改变了。那些老规矩对现在的弗·贾思敏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她毫不思索,从街边走了进去。
蓝色月亮里,有一名红头发士兵,没人能意料得到,他将与婚礼前的那些日子密切相关。然而,弗·贾思敏起初并没注意到他。她在寻找耍猴人,但他不在那儿。店里除了那士兵,就只有蓝色月亮的店主,一位葡萄牙人,站在柜台后头。弗·贾思敏决定让士兵成为第一名听众,说说婚礼的事,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离得近,最有可能听她说。
从清新敞亮的街上走进来,蓝色月亮显得有些阴暗。蓝色的霓虹灯在柜台后面模糊的镜子上方闪着亮光,使人在光照下显得脸色惨绿。电风扇慢悠悠地摇着头,房间里扫过一阵阵污浊的热风。天还很早,这个时间店里冷冷清清。屋内排着卡座,但没有人。蓝色月亮的后面是一道点着灯的木头阶梯,通往二楼。房间里充斥着隔夜啤酒和刚煮好的咖啡味儿。弗·贾思敏向柜台后的店主点了杯咖啡,他给她端上来,然后坐在她对面的凳子上。这人脸长得很扁平,面色阴郁苍白。他围着个白色长围裙,弓着身子坐在那里,脚踩着横档,读一本言情杂志。讲述婚礼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她迫不及待想一吐为快,搜肠刮肚想着合适的开场白。得显得成熟点,又不能太直接,这样才能聊得下去。她用微微发颤的声音开了腔:“今年夏天可真够反常的,不是吗?”
葡萄牙人起初似乎没有听见,仍在埋头看言情杂志。于是她又重复了一遍,这回他抬眼望她了,注意力被吸引过来。她提高嗓音,继续往下说:“明天我哥哥和他的新娘要在冬山举行婚礼了。”她开门见山,就像马戏团的小狗直接跳向纸圈,话匣子打开后,声音也变得越来越清晰明确,不再迟疑不决。她说出自己的打算,语气坚定,不留余地。葡萄牙人头歪向一边听着,烟灰色的眼眶里黑眼睛在眨巴。他那双青筋暴露的苍白湿手时不时在肮脏的围裙上揩揩。她讲述着婚礼和她的计划,他没有反对或质疑。
她想起贝蕾妮丝。说服一个陌生人相信你能实现最美好的愿望,比让自家厨娘相信要容易得多。说出那几个字眼——贾维斯和贾妮思、婚礼和冬山——令她激动得浑身发抖,讲完一遍还想再重复一遍。葡萄牙人从耳朵后面取下一根烟,没有点燃,只是在柜台上轻轻敲着。霓虹灯不自然的光影下,他的脸显出惊讶之色。说完后,他一言不发。对婚礼的叙说仍在她心头缠绕,就像吉他的琴弦被弹拨后,最后一缕弦音久久不能散去。弗·贾思敏转头看着门口,外面的街道明晃晃的,仿佛被门框住了似的。隔着纱门,可以看见过往的人影,脚步声在蓝色月亮回响着。
“有种怪怪的感觉,”她说,“一想到在这住了这么多年,过了明天我就再也不回来了。”
这时,她才第一次注意到那个士兵,他的出现让这漫长的最后一天变得离奇难懂。过后她回忆时,试图想起那件荒唐事有什么前兆——但在当时,他看起来和站在柜台前喝啤酒的其他士兵没什么不同。他个头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除了那一头红发,并无特别之处。他不过是从附近兵营来小镇的万千士兵中的一员。但是,在蓝色月亮的昏暗灯光下,当她望着他的眼睛,她发现自己还从来没有用这样的眼神去看过人。
那天早晨,弗·贾思敏第一次没有嫉妒的感觉。他可能来自纽约或加利福尼亚——不过她并不羡慕。他可能正去往英国或印度——她也丝毫不嫉妒。躁动的春天和荒唐的夏天里,她带着病态的心理望着那些士兵,因为他们来去自由,而她只能永远困在镇里。不过现在,哥哥的婚礼在即,一切都改变了。她看士兵时,眼里不再带有昔日的那种妒意和渴求。那天,她与任何完全陌生的人之间都会产生某种莫可名状的联系,与士兵也是,不仅如此,还有另一层感觉:在弗·贾思敏看来,他们像友善而自由的旅者在某个途中停留时,互相间在交换眼神。他们对视了好一会儿,弗·贾思敏的妒意荡然无存,内心已平静如水。蓝色月亮里面静默无声,屋子里仿佛仍能听见她在低语呢喃婚礼的事。两个旅伴相视良久后,那士兵终于别过脸去。
“是啊,”一会过后,弗·贾思敏说道,“我感觉真的好奇怪,就好像如果要在镇上待一辈子,得有很多事情要做,而明天就要走了,所以这些事得今天干完。我想我最好还是马上行动吧。Adios。”她前面那番话没有特意要说给谁听,最后那句才是冲着葡萄牙人说的。与此同时,她习惯性地伸手去拿那顶戴了一整个夏天的墨西哥草帽,但凑巧今天没戴,所以什么也没摸着,手僵在那,有些窘迫。她顺带着马上挠挠头,最后瞥了一眼士兵,离开了蓝色月亮。
这天早晨和以往大不一样,原因有几个。当然,首当其冲要数找人吐露婚礼这事儿。曾经在很久以前,老弗兰基喜欢去镇上四处走动,和人玩一个游戏。她逛遍小镇——从北边有草坪的居民区、阴暗的工厂区到黑人聚居的舒格维尔街区——头戴那顶墨西哥草帽,脚蹬高筒绑带皮靴,腰上系一条牛仔用的绳子,到处假扮墨西哥人。我不会英语——Adios Buenos Noches——abla pokie peekie poo,她含混不清地模仿着墨西哥人说话。有时三两个小孩聚过来凑热闹,老弗兰基就有些得意忘形,以为骗过了大家。但是,游戏结束时,她回到家,心里空落落的,感觉在自欺欺人。这天早晨让她想起以前扮墨西哥人的日子。她来到同样的地方,和以前一样,那些人大部分她都不认识。但这个早上,她没欺骗谁,也没假扮谁。相反,她只想展现真实的自我。弗·贾思敏渴望别人知道她,认可她,这种欲望如此强烈,以至于忘了灼人的烈日和呛鼻的灰尘,还有踏遍整个镇子的辛苦(至少有五英里路)。
第二个原因就是,被遗忘的曲调突然从心里面冒出来——管弦乐小步舞曲的片断,进行曲和华尔兹,以及霍尼·布朗的爵士号——所以她穿着漆皮鞋的脚总是和着音乐的节拍往前走。最后一个不同之处就在于,她的世界似乎可以分成三个不同的部分:过去属于老弗兰基的十二年;今天;未来三个“贾”字打头的人一起生活在遥远他乡的日子。
她一路走下去,仿佛老弗兰基的灵魂,邋遢而眼神饥渴,在她身后默默地艰难前行。对婚礼之后未来时光的想象,像天空般连绵不绝。才不过一天时间,却好似与漫长的过去和光明的未来同样重要,就像铰链之于转门。这一天将过去和未来混搅在一起,所以弗·贾思敏才觉得不可思议,漫长难耐。这些主要原因让弗·贾思敏莫名觉得这天早晨和往日里的那些早晨大相迥异,所有这些事情和感觉中,最强烈的要数让别人知道真正的她,认可她。
她沿着小镇北边临近主街的一条林荫小道,经过一排挂着花边窗帘的寄宿公寓。门外栏杆后边的椅子上一个人也没有。最后,她总算遇到一位女士,正打扫着前阳台。弗·贾思敏先以天气作为开场白,然后道出了她的计划。她对蓝色月亮咖啡馆的葡萄牙人,对后来遇到的其他人,都是以这样的方式来讲述婚礼,有前奏,有尾声,像一首歌曲。
刚开始,话一出口,她心里顿时平静下来。随着人名和计划的铺展开来,她心里愈发变得轻松起来,一口气说完后,这才觉得心满意足。那女士手扶着扫把听她往下说。在她身后,是敞开的门厅,光线昏黑。里面有道阶梯,没有铺地毯,左边有张放信件的桌子。幽暗的门厅热气腾腾地飘来煮芜菁浓浓的味道。阵阵浓香和昏暗的门厅仿佛与弗·贾思敏的喜悦之情交织在一起,当她抬眼望着那女士的眼睛,就喜欢上了她,尽管她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女士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指责。她什么话也没说。直到最后,弗·贾思敏转身准备离开时,她才开腔:“嗯,天哪。”不过弗·贾思敏已迈开步子,心里的欢快音乐催促她再次上路了。
在一处有阴凉草坪的街区,她拐进一条小巷,看见一些人正在修路。熔化的柏油和滚烫的砂砾刺鼻难闻,拖拉机轰鸣震耳,场面十分喧闹嘈杂。这次弗·贾思敏选择拖拉机手做她的听众。她跟着拖拉机一路奔跑,一边还回头看着驾驶员那张被晒得黝黑的面孔。她不得不双手窝成杯状放嘴边喊话,他才能听得见。就算这样,他也未必能听得懂,因为她说完以后,他笑着朝她喊着什么,她也听不清楚。在这儿,喧嚣哄闹之中,弗·贾思敏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老弗兰基的灵魂,在混乱的场面附近徘徊,嘴里嚼着一大块柏油,一直赖到中午,看大家打开午餐盒。修路工人附近停着一辆漂亮的大摩托车。弗·贾思敏走之前羡慕地望着它,往宽大的皮座上吐了口唾沫,然后伸出拳头仔细擦了擦。这里是镇上的豪华街区,临近小镇边缘,有新盖的砖房,人行道旁种植着花卉,平整的车道上停着一辆辆汽车。不过越豪华的地方,来往的行人也越少。于是,弗·贾思敏又往镇上的中心地带走去。烈日当头,灼热难当。她的衬裙被汗湿透了,黏在胸前,连蝉翼纱连衣裙也全是汗,时不时贴在身上。进行曲渐渐放缓,换成一支梦幻般的小提琴曲,她也跟着放慢脚步,和着舒缓的音乐,来到小镇的另一边。她穿过主街和工厂区,拐进阴暗弯曲的厂区街道。在那些呛鼻的尘土和破败不堪的晦暗棚屋之间,她可以找到更多的听众来讲述婚礼的事。
(她东走西走的时候,闲言碎语时不时在心底嗡嗡作响。那是贝蕾妮丝的声音,她过后会知道早上所发生的一切。你就这么到处闲逛着,那声音说,居然还跟完全陌生的人闲聊!我这辈子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贝蕾妮丝的声音就是这样,像嗡嗡叫的苍蝇,叫人听而不闻。)
从工厂区的破烂街巷走出来,她跨过一条隐形界线,那条线将黑人居住的舒格维尔街区和白人的居住区分隔开来。这里和工厂区差不多,也盖着两室棚屋和破败的户外厕所,但这里还种着又圆又粗的楝树,投下浓浓的树荫,前阳台摆着些花盆,里头常常种着阴凉的蕨类植物。她对这一带熟悉得很,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回想起和这些熟悉街巷有关的记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发生在其他季节——冬日里凄冷的早晨,连洗衣妇铁锅底下的橘色火焰都仿佛在瑟瑟颤抖,还有刮着风的秋夜。
其间,阳光十分耀眼,她见到过许多人,和他们交谈,有的她眼熟,叫得出名字,有的则素昧平生。絮絮叨叨间,婚礼计划也初具模样,并固定下来,到最后就变得不可更改。十一点半时,她已经筋疲力尽,就连心里的乐曲也因体力耗尽而放慢了拍子。将真实自我展现给他人的欲望暂且得到了满足,于是她回到镇上的主街,那里也是她的出发点。骄阳炙烤下,人行道白晃晃的,路上行人稀少,显得荒芜寂静。
每次去镇里她总会经过父亲的钟表店。他的店铺和蓝色月亮处在同一个街区,但地段更好,和主街只相隔两个店面。店里面积不大,橱窗里陈列着天鹅绒盒子,里面摆放着珍贵的珠宝。她父亲的工作台就在橱窗后面。沿着人行道走过时,透过橱窗可以看见他在埋头工作,俯身面对着小小的手表,那双棕色的大手小心翼翼地挥动摆弄,如蝴蝶般轻巧灵活。你会发现,她父亲在镇上小有名气,模样人家都认识,名字也叫得出来。不过他对此不以为然,那些路人他连看都不看一下。不过今天早上,他没在工作台前,而是在柜台后面,正把卷起的衬衫袖子放下来,好像要穿上外套准备出门。
长长的玻璃陈列橱里摆放着闪闪发光的珠宝、手表和银器,店里透着股修手表用的煤油味儿。她父亲用食指拂去长长的人中上的汗珠,然后苦恼地擦擦鼻子。
“你一上午到底跑哪里去了?贝蕾妮丝在找你,已经打过两次电话了。”
“我在镇里逛了一圈。”她答。
但他没注意听。“我要上一趟你派特姑妈家,”他说,“今天她收到个坏消息。”
“什么坏消息?”弗·贾思敏问。
“查尔斯大叔去世了。”
查尔斯大叔是约翰·亨利·韦斯特的叔祖父,虽然约翰·亨利是她的表弟,但查尔斯大叔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他住在二十一英里之外的地方,仁佛路旁的一间阴暗的小木屋里,周围是一片红棉花地。他年老体衰,久病在床,有人说他黄土埋到一半了。在屋里他总是穿着一双拖鞋。现在他去世了。不过这和婚礼没有关系,所以弗·贾思敏只是说:“可怜的查尔斯大叔。真是太不幸了。”
她父亲回到又灰又脏的天鹅绒布帘后头。布帘把小店隔开成两部分:前面的公用区域比较宽敞,当作铺面,后面则相对狭小,落满灰尘,用做私人空间。布帘后头摆着一台水冷却器和一些放盒子的架子,还有个大的铁质保险箱,晚上钻戒就锁在里面以防被偷。弗·贾思敏听见爸爸在帘子后面走过来走过去,就轻手轻脚地往橱窗后的工作台前坐下来。一只手表已被拆开,摆在绿色吸油纸上。
老弗兰基总喜欢坐在父亲的工作台前,因为骨子里遗传着钟表匠人的基因。她戴上父亲的工作眼镜,上面支着十倍放大镜,紧锁眉头忙活开来,拿起东西往汽油里蘸。车床她也要去摆弄一番。偶尔会有几个过路的闲人往她这里张望。她就想象他们会说:“弗兰基·亚当斯在替她爸爸干活呢,一个礼拜挣十五块钱。她修店里最难修的手表,还跟她爸爸一起参加世界林业人员协会俱乐部,你瞧,她为家里争光,还是整个镇子的骄傲。”她蹙眉弄表,一副忙碌的神情,心里想象着这样的对话。不过今天,她望着摊开摆在吸油纸上的手表,没有去戴十倍放大镜。关于查尔斯大叔的去世,她应当再说点什么。
等父亲从布帘后面走出来,她说道:“查尔斯大叔曾经在镇上德高望重。这将是整个县里的损失。”
这话似乎并没吸引父亲的注意力。“你最好赶紧回去,贝蕾妮丝一直打电话找你。”
“我记得你答应说,我可以买件参加婚礼的礼服。还有长筒袜和鞋子。”
“到麦克杜格尔商店记账吧。”
“真想不通为什么总得上那里买东西,只因为它是本地的商店而已,”她嘟嘟囔囔地出了门,“我要去的地方商店多得是,个个比麦克杜格尔大一百倍。”
第一浸信会教堂的塔楼上,钟声敲响十二下,工厂的汽笛呜呜鸣叫。街上悄无人声,令人昏昏沉沉,就连那些面朝街心草坪斜着停靠在路旁的汽车,也都仿佛因疲劳过度而沉入睡眠。正午时分,街上稀稀拉拉走着几个人,都往遮阳篷下紧靠着阴凉的街边行走。烈日将天空照得褪了色彩,砖墙店铺仿佛被烤焦煳了似的。有幢建筑的顶部飞檐悬垂,远观好似砖瓦房在暴晒下正在融化。晌午的沉寂中,她又听见耍猴人的手风琴声。这声音永远吸引着她不由自主地前寻。这次她会找到他们,跟他们道个别。
弗·贾思敏沿着街道匆忙去寻找,脑海中浮现出猴子和耍猴人的模样——不知他们还能否想起她。老弗兰基一直很喜欢他们。他们两个很相像——脸上都挂着一副忧心忡忡的探问似的表情,好像时刻担心会犯什么错误。不过实际上,那猴子也确实总出岔子。和着手风琴的乐声跳完舞之后,它本该摘下可爱的小帽子,挨个儿伸向观众。但它似乎总是搞混淆,向耍猴人而不是观众鞠躬伸帽子。耍猴人先是恳求,最后就喋喋不休地发起脾气来。他刚准备扇那小猴子的耳光,它就吓得瑟缩成团,也跟着吱吱乱叫——他们你瞪着我,我瞪着你,都是一副恼羞成怒的生气表情,皱巴巴的脸看起来沮丧极了。老弗兰基对他们很着迷,一看就看起个没完,总跟在他们身后到处走,脸上表情也越来越像他们。此时,她迫切想见到他们。
手风琴喑哑的音乐声就在耳畔响起,但主街并没见着他们。再往前找找,或许他们就在下一个街区的拐角里。弗·贾思敏匆忙朝声音的方向赶去。快走到街口时,她突然听见了其他的声音,好奇心驱使下,她放慢步子侧耳倾听着。手风琴的乐声里夹杂着一个男人的吵闹声,还有耍猴人的激动叫骂声。那小猴子也在跟着尖叫。接着风琴声戛然而止,两个人争吵得越来越激烈。弗·贾思敏已走到了路口,这里是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的转角。她从商店门口慢慢拐过弯去,眼前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那是一条通往前街的狭窄坡道,在烈日下发出炫目的亮光。人行道上站着猴子和那耍猴人,一名士兵手里拿着一整叠钞票,看上去估计是一百块钱。士兵怒气冲冲,耍猴人脸色苍白,神情激动。从两个人的争吵中,弗·贾思敏推测,士兵想买走那只猴子。小猴自个儿则缩在一边,在西尔斯-罗巴克商店砖墙外的人行道上瑟瑟发抖。尽管酷暑难当,它仍穿着带银色纽扣的红色小外套,小脸惊恐绝望,一副要打喷嚏的模样。它颤抖个不停,可怜巴巴地到处乱鞠躬,乱伸帽子。它知道都因为自己才惹来争吵,觉得自己犯了大错。
弗·贾思敏一声不响地站在旁边往下听,想搞清楚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忽然,那士兵一把抓起猴子的锁链。小猴嘶叫起来,不等她及时反应,就噌噌地踩着她的腿和身子攀爬而上,蹲伏在她肩头,小猴爪一把抱住她的头。事情发生得太突然,她几乎吓傻过去,一动也不敢动。争吵顿时止住,除了猴子还在尖声乱叫,整条街鸦雀无声。那士兵目瞪口呆,抓着钞票的手还停顿在那里。
耍猴人最先反应过来,他轻轻地对猴子说了些什么。一眨眼工夫,猴子已从她肩头跳下,落在了耍猴人身后的手风琴上。他俩离开了,飞快地拐过街角,拐弯那一瞬间同时回过头看,脸上浮现出一样的嗔怪狡黠的神情。弗·贾思敏斜靠着墙上,仿佛那猴子仍站在肩头,那股夹杂着土腥的酸馊味儿仍挥之不去。她浑身哆嗦。士兵骂骂咧咧,直到他们走远才肯罢休。弗·贾思敏这时方才发现,他一头红发,正是那名在蓝色月亮邂逅的士兵。他将钞票塞进口袋里。
“这只猴子确实挺可爱,”弗·贾思敏说,“不过,听凭它那样爬到身上,确实怪吓人。”
士兵好像这才发现是她。他的表情慢慢舒展开来,怒容不见了。他上下打量着她,从弗·贾思敏的头,合体的蝉翼纱连衣裙,一直看到脚上的黑色浅口轻便鞋。
“我猜你肯定非常想得到那只猴子,”她说,“我也一直想要只猴子。”
“是吗?”他应着,然后又说,“我们到哪去?跟我走还是跟你走?”声音十分低沉,仿佛嘴巴被毛毡或厚厚的吸油纸捂住了似的。
弗·贾思敏没想到会这样。这个士兵和她一道,就像两名游客在一个观光小镇相遇。刹那间,她突然想到自己曾经在哪儿听过这种话,或许是在电影里——而且都是些套话,也需要用套话来应付。她不懂应该怎么回答,于是小心翼翼地问:
“你要去哪儿?”
“挽住。”他说着,伸出了胳膊。
他们沿着小巷,踩着自己中午缩小的影子,往前走去。这个士兵是那天唯一先跟她打招呼并邀她同道的人。不过,当她开始谈到婚礼,却似乎缺了些什么。或许是因为她已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镇上的太多人,目前可以满足现状了。抑或是因为她感觉到士兵并不是真的在听。他用眼角的余光盯着那粉色纱裙,脸上似笑非笑。尽管弗·贾思敏尽力了,却还是没法和他的步调相一致。由于他的腿仿佛松松垮垮地固定在身上,因此他的步伐煞是凌乱。
“冒昧地问一下,你来自哪个州?”她客客气气地问。
他刚要开口,那一刻已足够让她浮想翩翩,思绪从好莱坞跳到纽约,然后是缅因州。士兵答道:“阿肯色。”
联邦的四十八个州里,对她没有吸引力的州并不多,阿肯色却属其列——她没法继续想象下去,于是转移了话题,问:
“你打算去什么地方呢?”
“随处转转而已,”士兵说,“我放了三天假,来这放松放松。”
他没有听明白她的意思,其实她想说的是,作为士兵,上头会把他派到哪个国家去,但不容她进一步解释,他又发话了:
“那边拐角有家旅馆,我就住那儿。”说完,视线仍停留在她裙子的褶边领口,接着补充道,“我以前好像在哪见过你。你是不是去‘休闲时光’跳过舞?”
他们沿着前街走下去,现在,路上开始有几分周六午后的气氛了。鱼铺二楼的窗户边,一个女人正擦干她的黄头发,同时朝着下边两名过路的士兵打招呼。一位镇里知名的街头传教士正站在街角向一群在货栈打杂的黑人少年和邋里邋遢的孩子们布道。不过,弗·贾思敏无心留意周围那些事儿。士兵所说的跳舞和“休闲时光”犹如童话中的魔法棒,拨动了她的心弦。她头一回意识到,自己正与一名士兵结伴前行,他曾经和那些士兵一样漫步街头、高谈阔论,跟成年女孩一起散步。以前他们在“休闲时光”跳舞玩乐时,老弗兰基早已上床睡觉。除了伊芙林·欧文,她还从来没跟其他人跳过舞,也没进过“休闲时光”。
现在,弗·贾思敏和一名士兵走在一起,他心里已把她考虑在内,邀她共享她从未感受过的快乐。但她没有光顾着自豪,她的心里还隐隐有些不安和疑虑,具体是什么也说不上来。午后空气沉闷,如热糖浆般湿热,纺织厂染房里飘出令人窒息的难闻气味。主街隐隐约约传来手风琴师的演奏声。
士兵停下来。“就是这家旅馆。”他说。
他们站在蓝色月亮门前,弗·贾思敏有些吃惊,这里居然被称作旅馆,她一直以为它只是家咖啡馆。士兵替她拉开纱门时,她发现他身子有些摇晃。由于外面光线太强,她眼睛还没适应,眼前先是一团红光,再是一片黑暗,过了一会,双眼才适应屋内的蓝光。她跟着士兵在右手边的卡座里坐下了。
“来杯啤酒吧。”他说,那语气不像征求意见,倒像是觉得她理所当然会同意。
弗·贾思敏不喜欢啤酒的味道。有一两回,她从父亲的酒杯里偷偷尝过几口,有些酸。不过士兵没给她留选择的余地。“我很乐意,”她说,“谢谢。”
她从来没进过旅馆,虽然常常想象那里面的样子,剧本中也曾写到过。她父亲倒是住过几次。有一回去蒙哥马利,父亲从旅馆给她带回两块小香皂,她一直保存着。她满怀好奇地重新环顾了一圈蓝色月亮,顿时觉得是那么回事儿。坐进卡座时,她将裙子上的褶皱小心抚平,就像要参加派对或走进教堂。她端端正正地坐着,脸上摆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不过在她看来,蓝色月亮始终像咖啡馆,不像个真正的旅馆。那个沮丧苍白的葡萄牙人没有见着。一个镶着金牙的胖女人,笑眯眯地在柜台后面为士兵倒上啤酒。屋后的楼梯上边可能就是客房,蓝色霓虹灯将台阶照亮,上面铺着一条油毡地毯。收音机欢快地响着合唱的广告歌曲:“但丁口香糖!但丁口香糖!但丁!”空气中弥漫着啤酒味儿,那气味就好像墙角藏着死老鼠一样。士兵端着两杯啤酒回到卡座上。他舔舔淌到手上的泡沫,往裤子上擦擦手。待坐定后,弗·贾思敏开口说话了,那声音和以往完全不同——带着鼻音,优雅而尊贵。
“你不觉得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吗?此时此刻,我们坐在这里,但一个月之后你我身在何处,谁也说不准儿。或许明天你就被部队派去阿拉斯加,跟我哥哥一样。要不就是法国、非洲或者缅甸。我也不清楚自己会在哪儿。大家都去阿拉斯加过一阵子也不错,然后再到别的什么地方去。我听说巴黎已经解放了。我认为,下个月仗就打完了。”
士兵高举酒杯,仰着脖子将啤酒一饮而尽。弗·贾思敏也吞了几口,尽管味道实在不怎么样。今天,她不再觉得世界四分五裂,一小时旋转一千英里,战争与遥远他乡的画面也没有在她脑海里盘旋,令她眩晕。世界从来不曾离得如此之近。在蓝色月亮的卡座里与士兵相视而坐,眼前突然出现三个人——她自己、哥哥,还有新娘。他们沿着海滩,在阿拉斯加寒冷的天空下漫步。海浪凝成蓝绿的寒冰,层层堆叠在沙滩上。他们登上洒满阳光的冰川,满目清凉,晶莹剔透,一根绳子将三个人紧紧连接在一起,有人从另一座冰川用阿拉斯加方言喊他们“贾”打头的名字。她还看见,三个人去了非洲,和一群裹着长袍的阿拉伯人一起,骑着骆驼穿行在漫天黄沙中。缅甸则是丛林密布,她在《生活》杂志上见过照片。因为这桩婚礼,远方与整个世界仿佛变得触手可及:它们与冬山仅隔咫尺,而冬山与小镇离得又如此之近。实际上,近在眼前的现实,反而让弗·贾思敏觉得有些不真实。
“没错,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她再次道。
士兵喝光了啤酒,用布满雀斑的手背擦擦唇边的啤酒沫。他的脸虽然不胖,但看起来有些浮肿,在霓虹灯的映照下显得油光发亮。脸上的雀斑数也数不清,唯一看着顺眼的就是那头有光泽的红色卷发。眼睛是蓝色的,两眼距离很近,眼白发红。他眼神古怪地盯着她,不像游客看游客的样子,倒像是有什么事和她心照不宣。沉默了片刻后,他终于开口了,但说的话莫名其妙,她不明其意。那士兵好像在说:
“这碟美味的小菜是谁啊?”
桌子上并没有菜。她感到有些不自在,觉得他话里有话,于是试图转移话题:
“我跟你说过,我哥哥也是部队里的军人。”
士兵好像充耳不闻。“我敢发誓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弗·贾思敏的疑虑加深了。她发现士兵可能误解了她的年龄,没把她当个孩子,不免有些欣喜,但同时也感到不安。她没话找话地说:
“虽然有些人不太喜欢红头发,不过这颜色我喜欢。”她想起哥哥和新娘,又补充说:“深棕色和黄色除外。我总觉得上帝把卷发留给男孩子实在是一种浪费,好多女孩顶着一头拨火棍似的直发走来走去。”
士兵伏在桌子上,眼睛仍盯着她,然后伸出手指学走路,食指和中指在桌面朝她的方向走过来。他指头很脏,指甲里面藏污纳垢。弗·贾思敏有种预感,怪事要发生。正在此时,门外突然闹哄哄的,三四名士兵你推我挤地走进旅馆,一时间店里嘈杂起来,纱门砰砰作响。士兵的手指在桌面停下来,瞥了一眼那些士兵,眼里的古怪神情消失不见了。
“那只小猴确实可爱。”她说。
“什么小猴?”
疑虑进一步加深,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咦,几分钟前你不是还想买那只猴子呀。你怎么了?”
情况不太对劲,士兵伸出拳头撑住自己的脑袋。他身子一软,往椅背上靠去,仿佛虚脱了一样。“哦,那只猴子!”他含混不清地说着,“我啤酒喝多了,又在太阳底下走那么多路。折腾了一晚上,”他叹了口气,摊开双手放在桌上,“我可能太累了吧。”
弗·贾思敏头一回开始寻思,自己到底在这做什么,是不是该回家了。那几个士兵在楼梯口围着张桌子坐下来,金牙女人在柜台后面忙活着。弗·贾思敏将自己的啤酒喝完,酒杯内挂着一道泡沫边儿。旅馆里边闷热难闻,她突然有些不舒服。
“我得回去了,感谢你的招待。”
她从卡座站起身,但士兵的手伸过来,拽住她的裙角。“嘿!”他说,“可别就这么走了,咱把今天晚上安排一下,九点约个会,如何?”
“约会?”弗·贾思敏觉得脑袋一片空白,而且,在啤酒的作用下,腿也好似变了样,成了四条而不是两条。这要是换成其他时候,几乎不可能有人约她,更别提一个士兵。约会这个词本来就属于成年人,是那些年龄稍大的女孩子用的。不过她又有些开心不起来。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还不到十三周岁,肯定不会约她,或者压根儿不会搭理她。弗·贾思敏心里乱乱的,微微有些不安。“我不知道——”
“一定的,”他怂恿着,“九点在这碰头,然后可以去‘休闲时光’之类的,这很合你的心意是吧?九点上这儿来。”
“好吧,”她最后说,“我很乐意。”
她再次踏上滚烫的人行道,灼灼烈日下,过往的行人显得黝黑皱缩。旅馆里这半小时的光景稍稍有些搅乱了心境,她花了好一会儿才找回奔赴婚礼的喜悦感,不过也没费太久工夫,一回到主街,那种感觉就回来了。路上遇到一个在学校比她低两级的小女孩,弗·贾思敏叫住她,还把婚礼的计划以及跟士兵约会的事一块儿告诉了她,语气中透着吹嘘之意。那女孩陪她去买赴宴的礼服,逛了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她试了一打漂亮的裙子。
不过,之所以能找回婚礼的感觉,主要原因是回家路上发生了一段小插曲。眼前的画面和心里的想象交织在一起,使她产生了一种不可思议的错觉。她正往家赶,忽然浑身一震,仿佛飞刀颤抖着插入胸膛。她定定地停在那里,一只脚还没落下,一时间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左边眼角的余光好像看见了什么,在身子的侧后方。经过小巷的刹那间,她猛然瞥见一对黑影。因为没看清楚,只是在眼角余光中飞快闪过,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哥哥和新娘的画面,恍若电光一闪,十分刺眼,就像当时看见他们依偎着站在卧室的壁炉前,他的胳膊揽着她的肩膀。画面冲击力太强,弗·贾思敏突然感到哥哥和新娘就站在身后的巷子里,她乍一看还以为是他们——虽然心里清楚得很,两个人远在几乎百英里之外的冬山。
弗·贾思敏将那只刚伸出的脚落在地面,慢慢地回头看。刺眼的强光下,两家杂货铺之间横着一道阴暗的窄巷。她不敢直接往那东西张望,心里没有勇气,只是顺着砖墙缓缓地瞧过去,一对黑影再次映入眼帘。那里是什么?弗·贾思敏懵住了。原来,巷子里站着两个黑人少年,高个儿将手搭在矮个儿的肩头。不过是这样罢了——但从角度和站立的方式或姿势来看,确实让她联想起哥哥和新娘的样子,这使她大受触动。带着清晰而真切的幻觉,上午就这样过去,她回到家已到两点。
[book_title]第三章
贝蕾妮丝上周一做了个失败的蛋糕,里面没发起来,而下午过得就跟那蛋糕芯似地令她欢喜。老弗兰基很喜欢做失败的蛋糕,但不是因为心眼坏,而是她最喜欢吃那一部分,口感湿润黏稠,味道十分香浓。她搞不懂大人为什么会觉得,蛋糕这样子就是烤失败了。上周一,贝蕾妮丝做了一大块方形蛋糕,四周蓬松,高高隆起,中间湿湿地塌陷下去。上午天空晴朗明媚,到了下午,空气凝重不堪,就像烤坏的蛋糕芯一样。这是临行前的最后一个下午,厨房里的熟悉味道和色调让她觉得莫名亲切。两点时她走进屋,贝蕾妮丝正熨几件衣服,约翰·亨利坐在餐桌旁,用管子吹着肥皂泡。他一直盯着她看,眼神诡异,闪着嫉妒的光。
“你究竟跑到哪里去了?”贝蕾妮丝问。
“我们知道一件你不清楚的事,”约翰·亨利说,“你知道是什么事吗?”
“什么事?”
“我要跟贝蕾妮丝一起去参加婚礼。”
弗·贾思敏正脱下蝉翼纱连衣裙,这话让她吃了一惊。
“查尔斯大叔归西了。”
“我听说了,不过——”
“是啊,”贝蕾妮丝道,“可怜的老头子今天早上刚刚去世。他们要把遗体运到在奥佩莱卡的家族墓地去。所以约翰·亨利要跟我们待上好几天。”
既然得知查尔斯大叔的去世从某种意义上给婚礼带来了影响,她心里便给这事腾出了些地方。贝蕾妮丝熨好了衣服,弗·贾思敏穿着衬裙坐在卧室底下的楼梯上,闭上了眼睛。查尔斯大叔住在乡下一间阴暗的小木屋里,老得连玉米都啃不动了。今年六月他一病不起,然后性情变得爱挑剔。他躺在床上,棕色的皮肤干瘪皱缩,老态龙钟。他埋怨说墙上那些画被挂歪了,他们把画全取下来,但没用,他又说自己的床位置摆得不对,于是他们又挪了床,但还是不行。然后他嗓子坏了,想说什么说不出来,喉咙里像塞了糨糊,谁也听不明白。星期天,韦斯特一家带上弗兰基一起去看望他。她踮着脚尖轻轻走近后卧室敞开着的门边。他看起来像一尊棕色的老人木雕,上面覆盖着一层被单。只有那双眼睛在动,像蓝色果冻。她觉得它们会从眼窝里掉出来,像湿漉漉的蓝色果冻一样从僵硬的脸上滚落。她站在门口向他张望,然后又踮着脚害怕地走了。后来他们才明白,他是在抱怨阳光不该从窗户的那个方向照进来。不过,真正令他痛苦的不是这个,而是死亡。
弗·贾思敏睁开眼睛,活动了一下四肢。
“死亡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她说。
“是啊,”贝蕾妮丝说,“老人遭了很多罪,也算是寿终正寝。上帝给他安排好了日子。”
“我知道。不过想想还是有些奇怪,他偏偏在婚礼的前一天去世。你跟约翰·亨利到底为什么要去参加婚礼?我还以为你们会待在家里呢。”
“弗兰基·亚当斯,”贝蕾妮丝说着,突然两手叉腰,“你真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人了。我们也一样天天在厨房里闷着,而且——”
“不要再叫我弗兰基!”她说,“我不想再提醒你了。”
晌午刚过,以往的这个时候会播放轻音乐。现在收音机关上了,厨房里寂静肃穆,能听见远处的响动。人行道传来黑人低沉的声音,听起来含混不清,声音在吆喝着蔬菜的名字。有个声音扯得很长,在呼喊。附近的什么地方,有人在敲打铁锤,声声入耳,余音四处回荡。
“你们要是知道我今天去了什么地方,肯定会大吃一惊。我把整个镇子逛了一遍,见到了猴子和耍猴人。还有个士兵,手里拿着一百块钱想把那只猴子买走。你们见过谁在大街上买猴子吗?”
“没见过。他喝醉酒了吧?”
“喝醉酒?”弗·贾思敏反问。
“哇,”约翰·亨利叫道,“猴子和耍猴人!”
贝蕾妮丝的问题让弗·贾思敏有些担忧,她考虑了一小会。“没觉得他喝醉酒,大白天里谁会喝醉酒啊。”她本来想把跟士兵的事告诉她,但心里又开始犹豫起来。“不管怎样,还有些事——”她越说声音越小,最后听不见了。眼前,一只泛着彩虹光芒的肥皂泡静静地从房间里往上飘。就这样光着脚坐在厨房里,身上只穿件衬裙,她很难将士兵的事情琢磨清楚,加以评判。至于晚上的约会,她拿不定主意。这番踌躇搅得她坐立不安,于是换了个话题。“希望你今天把我的漂亮衣服都洗干净,全部熨好,我去冬山要全部带上。”
“有这个必要吗?”贝蕾妮丝说,“你不过是去待一天而已。”
“听我说,”弗·贾思敏道,“我告诉过你,参加完婚礼我就再也不回来了。”
“真是又蠢又倔。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蠢得多。你凭什么会认为他们会带上你?两人为伴,三人添乱。这可是婚姻的真谛。两人为伴,三人添乱。”
弗·贾思敏一直觉得,和俗语较劲可没那么容易。她说话或写剧本喜欢引用俗语,但要把它们驳倒就非常困难了,于是她说:
“我们走着瞧。”
“还记得史前大洪水吧?挪亚方舟记得吗?”
“和这事有关系吗?”她问。
“想想他是怎么收留那些动物上船的。”
“哎呀,快闭上你那张大破嘴。”她嚷道。
“成双成对,”贝蕾妮丝说,“他成双成对地带走那些动物。”
一下午她和贝蕾妮丝争过来吵过去,都和婚礼有关。贝蕾妮丝不愿意跟着弗·贾思敏的思路走。从一开始,她就像警察抓坏人一样,试图揪住弗·贾思敏的衣领,把她拽回起点——回到那个此时在她看来早已成往事的阴郁而疯狂的夏季。但弗·贾思敏顽强抵抗,绝不让她得逞。贝蕾妮丝不断挑着毛病,自始至终说的每句话都在否定她,尽一切努力把婚礼的意义抹杀掉。但弗·贾思敏不给她留任何机会。
“看,”弗·贾思敏说,她拿起刚换下的粉红纱裙,“我记得这条裙子刚买回来时,领子上有很多细小的花边褶皱,现在都让你给烫没了,咱得把那些小褶皱全部恢复原样。”
“谁来干这活儿呢?”贝蕾妮丝说着,捡起裙子,仔细瞧了瞧领口,“我事情可多得很。”
“哎呀,必须得弄好,”弗·贾思敏坚称,“领子本来就应该那样。而且今天晚上我可能得把它穿出去呢。”
“到哪去?快告诉我,”贝蕾妮丝说,“你一进门我就问你了,快回答我。一上午你到底去哪儿了?”
和弗·贾思敏料想的一模一样,贝蕾妮丝就喜欢这样,说了她也不想去理解。而且,这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她发现根本就没法去解释。她谈到联系时,贝蕾妮丝不明所以地盯着她看了半天。接着她讲到蓝色月亮和很多人,贝蕾妮丝不停地摇着头,扁平的鼻子显得很大了。弗·贾思敏没有提到那个士兵,虽然几次差点说出口,但还是警觉地止住了。
说完后,贝蕾妮丝表示:
“弗兰基,我完全相信你真的疯了。在镇上到处跑,和完全陌生的人讲一通鬼话。你心里明白,这简直蠢到了极点。”
“等着瞧吧,”弗·贾思敏说,“他们会带上我。”
“如果不带呢?”
弗·贾思敏拿起盒子,里面装着银色便鞋和参加婚礼的礼服。“这些是我赴宴的衣服,晚些再给你看。”
“如果不带呢?”
弗·贾思敏刚要抬脚上楼,听到这话,转身对着厨房。屋子里一片寂静。
“如果不带,我就自杀。”她说,“不过他们会的。”
“你怎么自杀?”贝蕾妮丝问。
“对着自己的太阳穴开枪。”
“枪从哪儿来?”
“枪在爸爸的写字台右边抽屉里,用手帕包着,和妈妈的照片放在一起!”
贝蕾妮丝沉默了片刻,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亚当斯先生交代过,乱动那把手枪会有什么后果。现在到楼上去吧,饭一会才好。”
晚餐吃得很晚,这是三个人在厨房里一起吃的最后的晚餐。每到星期六,吃饭时间就不固定。今天四点才开饭,八月的这个时候,太阳已经斜照,院子里的阳光没那么毒了。午后这段时间,道道光线洒满后院,犹如牢房的道道栏杆,明亮而古怪。两棵无花果树虽长得青绿,却了无生气,葡萄架在日光下形成浓密的树荫。午后的斜阳无法照进后窗,所以厨房里阴沉沉的。三个人四点才开始吃,一直吃到傍晚,这顿饭吃大棒骨熬成的“蹦高约翰”。他们边吃边聊爱情,弗·贾思敏长这么大,这还是头一回。首先,她一向不相信爱情,剧本里也从来不往这方面写。但是下午,贝蕾妮丝开始谈到这个话题,弗·贾思敏没有捂住耳朵,而是一边聆听,一边安安静静地吃豌豆米饭,喝猪肉蔬菜汤。
“我听过很多怪事,”贝蕾妮丝说,“我认识有些男人,竟然爱上非常丑的女孩,我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眼睛有毛病。还有些婚礼,也是稀奇得很,你想都想不到。我曾经认识个年轻人,他的整张脸都被烧毁了,所以——”
“是谁?”约翰·亨利问。
贝蕾妮丝咽下一小块玉米面包,用手背将嘴擦了擦。“我知道有些女人爱上了名副其实的恶魔撒旦,他们分裂的羊蹄踏进自己的门槛时,她们还要感谢耶稣基督。我知道有些男孩心血来潮,竟然也爱上男孩子。你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吗?”
弗·贾思敏想了一下,然后答道:“不太肯定。”
“哎呀,认识就认识,不认识就不认识。他穿一件粉色的缎子衬衫,说话娇声娇气,一只手还叉着个腰。这位莉莉·梅爱上一个叫俊尼·琼斯的男人。注意,是男人啊。后来莉莉·梅变成了女孩。他把性别和天性都给改了,变成了女孩。”
“真的吗?”弗·贾思敏问,“他真的这么做了?”
“是啊,”贝蕾妮丝说,“彻底变性了。”
弗·贾思敏抓了抓耳背,说:“真稀奇,不知道你说的是谁。我还以为自己认识很多人呢。”
“嗯,你不一定非得认识莉莉·梅·詹金斯,就算不认识你也照样活着。”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相信你说的话。”弗·贾思敏道。
“好吧,我不想和你争吵,”贝蕾妮丝说,“我们刚才聊到哪儿了?”
“稀奇古怪的事。”
“哦,对。”
他们暂停了谈话,埋头开始吃饭。弗·贾思敏用胳膊肘撑在桌面上,赤脚的后跟踩住椅子的横档。她和贝蕾妮丝面对面坐着,约翰·亨利则朝着窗户方向。“蹦高约翰”是弗·贾思敏最喜欢的食物。她总是提醒说,如果有朝一日自己被装进棺材,一定要在她鼻子面前放一碗豌豆饭,免得搞错。只要还剩一口气,她肯定会坐起来吃的。要是连“蹦高约翰”在面前她都没动静,那就肯定是彻底断气了,大家尽管钉死棺材盖就好。要说用食物来测试死没死,贝蕾妮丝挑的是油炸淡水鳟鱼,约翰·亨利则喜欢奶油蛋白软糖。尽管“蹦高约翰”是弗·贾思敏的最爱,约翰跟厨娘也一样喜欢,所以这顿饭吃得很尽兴:桌上除了“蹦高约翰”,还有熏猪肘、玉米面包、烤地瓜和脱脂牛奶。他们一边吃一边接着聊。
“是啊,我刚才都跟你说了,”贝蕾妮丝道,“我这辈子见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有件事,我从来都不知道,也压根儿没听说过。对,没听说过,从来没有。”
贝蕾妮丝停下来,坐那摇着头,等着他们发问。但弗·贾思敏一言不发。约翰·亨利从盘子上好奇地抬头问道:“什么事,贝蕾妮丝?”
“对,”贝蕾妮丝说,“我这辈子都没听说过,竟然会有人爱上婚礼。我听过很多怪事,但这种事还是头一回听说。”
弗·贾思敏在嘟囔着什么。
“所以我思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
“怎么回事?”约翰·亨利突然插嘴,“那男孩是怎么变成女孩的?”
贝蕾妮丝瞥了亨利一眼,将围在他脖子上的餐巾整了整。“那只是怪事罢了,小甜心。不太清楚。”
“别听她瞎说。”弗·贾思敏道。
“所以我想了又想,得出这个结论。你应该考虑找个小情郎。”
“什么?”弗·贾思敏问。
“听好了,”贝蕾妮丝说,“小情郎。一个漂亮的白人小男孩。”
弗·贾思敏叉着腰的手放下来,头转向一边。“我可不要什么情郎,要他干吗?”
“要他干吗?你这笨蛋。”贝蕾妮丝说,“哎呀,比如说,让他带你去看电影。”
弗·贾思敏抚了抚从前额垂下的刘海,脚踩着椅子的横档左右滑动。
“你这人粗鲁自大,嘴巴又馋,这些坏毛病现在都得改掉,”贝蕾妮丝说,“然后好好打扮一下,说话温柔点,做事灵活点。”
弗·贾思敏压低声音说:“我不粗鲁,嘴也不馋,都改掉了。”
“不错,太棒了。”贝蕾妮丝说,“想办法找个小情郎来追你。”
弗·贾思敏想把旅馆和士兵邀她晚上约会的事告诉贝蕾妮丝,但不知为何,话总说不出口,于是试探着问:“什么样的情郎?是不是像——”弗·贾思敏停下来,在厨房里的最后一个午后,士兵显得有些不真实。
“这我可没办法提什么建议,”贝蕾妮丝说,“你要自己拿主意。”
“像一个可能会邀我去‘休闲时光’跳舞的士兵?”说这话时她没看贝蕾妮丝。
“谁和你说要跟士兵跳舞了?我说的是和你年龄差不多大的漂亮的白人小情郎。巴尼这小子如何?”
“巴尼·麦基恩斯?”
“嗯,当然了。先从他开始也不赖。你可以先和他相处着,要是遇到更合适的就再说。他挺不错的。”
“巴尼那讨厌的臭小子!”车库里黑漆漆的,一缕光线从关着的门缝里射进来,夹杂着尘土的味道。她不想回忆他犯下的那宗不为人知的罪行,因为那事,她想朝他眉心甩飞刀。所以,她使劲摆摆头,用餐具胡乱捣着盘子里的豌豆和米饭。“你真是镇里最大的疯子。”
“疯子才说别人疯子呢。”
她们又开始吃起来,约翰·亨利没再吃。弗·贾思敏忙着将玉米面包切成片,往上面抹黄油,还要捣烂“蹦高约翰”,喝牛奶。贝蕾妮丝吃得比较慢,讲究地从肘子上将肉一片片切下来。约翰·亨利坐在一边看着她俩忙活,听她们聊完后,吃东西的嘴巴停下来,开始思考问题。片刻过后,他问道:
“有多少个?你那些情郎。”
“多少个?”贝蕾妮丝说,“乖乖,我这些辫子里有多少根头发?你可是在和贝蕾妮丝·莎蒂·布朗说话呢。”
贝蕾妮丝开始滔滔不绝,一说就停不下来。当她以这种方式长篇大论讲一个严肃的话题时,字词一个接一个从嘴里蹦出来,声音渐渐成了唱腔。夏日午后灰蒙蒙的厨房里,她的声音明亮而温和,你不用去理会她说了什么话,只管聆听她的音色和音调就已足够。弗·贾思敏听凭她长长的语调在耳朵流连回旋,而话里包含什么蕴意,她全然没留下任何印象。她坐在桌旁倾听,脑子里时不时在想一个她这辈子都想不明白的问题:听贝蕾妮丝那语气,她仿佛总拿自己当大美人。关于这个问题,贝蕾妮丝真的有些稀里糊涂。弗·贾思敏听她说话时,隔着桌子凝视着她:那张黑脸上嵌着突兀的蓝眼珠,十一根辫子抹了头油绑在头上,活像一顶瓜皮帽,鼻子又宽又扁,说话时一颤一颤。怎么说贝蕾妮丝都可以,但漂亮绝对谈不上。看来有必要好好劝劝她。于是弗·贾思敏趁她谈话的间歇说:
“我认为你还是少想情郎的事吧,有T.T.就应该心满意足了。我敢说你肯定有四十岁,该把这事给定下来啦。”
贝蕾妮丝噘着嘴,用那只没坏的黑眼珠盯着弗·贾思敏。“嘴巴可真会说,”她道,“你怎么懂得这么多呢?只要有机会,我跟别人一样,有权利好好享受生活。有些人把我想象得很老,其实我没那么老。我还没绝经呢。日子还长得很,我可不想躲一边去。”
“哎,我不是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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