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小妹妹
[book_author]雷蒙·钱德勒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50374
[book_dec]马洛受雇于堪萨斯州来的小妹妹奎斯特小姐,寻找她失踪的哥哥奥林。 根据小妹妹提供的地址,马洛开始调查。令人胆寒的是,马洛走到哪里,哪就有被碎冰锥扎死的人等着了。 好不容易查到奥林受雇于斯蒂尔格瑞夫医生。但毫不例外的是,医生马上就被人谋害了。最后奥林终于现身时,又死在了马洛的眼皮底下。 谁是这出戏的导演呢?小妹妹吗?聪明的马洛或许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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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一
在那扇鹅卵石花纹的玻璃门嵌板上,写着几个斑驳脱落的黑字:菲利普·马洛——侦探事务所。这扇看上去寒碜得要命的门,伫立在一条同样寒碜得要命的走廊尽头,只有在那个还会把全瓷砖浴室大言不惭地奉为文明圭臬的年代,这座建筑才兴许有机会获个“簇新”的美誉。这扇门被上了锁,但它隔壁,那扇写着相同字迹的门还没锁。所以您就请进吧——除了我和一只大绿头苍蝇,这儿再没别人。不过,假如你是来自堪萨斯州的曼哈顿——不好意思,那您还是别进来了。
这是个天朗气清的夏日清晨,就如加州早春时节大雾未起那会儿的天气一样。雨已经停了,群山依然一片碧绿青翠,从好莱坞山丘的谷地里,你可以看到高山上卧着晶莹的白雪。皮货店正在为他们的年度促销做着大力宣传,以专推十六岁处女闻名的妓院里生意红火兴旺。而在比弗利山庄,一树树的蓝花楹也已准备含苞怒放。
我已经盯了那只大绿头苍蝇快五分钟,耐心地等待它落下来。但它不愿意落下,它只想扑扇着翅膀翩翩起舞,高歌一段歌剧《丑角》的开场。我手中的苍蝇拍就停在半空,随时准备拍过去。明亮的阳光在书桌一角烙上了一小块光斑,我知道那是它迟早要落下的地方。可当它终于落下的时候,我竟然没在第一时间注意到。嗡嗡声消失了,它现在就落在那里。恰恰在这时,电话忽然响了。
我用左手慢慢地、很有耐性地,一英寸一英寸地去够电话。我小心地慢慢提起话筒,轻声细语地对它说:“请稍等一下,不好意思。”
我把话筒轻轻搁在棕色的便条簿上面。苍蝇仍停在那里,在阳光下闪烁着蓝绿色的光,看上去罪恶深重。我深吸一口气,用力地拍了下去。于是它的残躯就飞过房间,在半空划出一道弧线,然后掉落在地毯上。我走过去,捏起它尚属完好的那只翅膀,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感谢久等。”我对话筒说。
“请问是侦探马洛先生吗?”电话那边的声音非常细小、急促,带着小姑娘的腔调。我回答说正是。
“你的服务怎么收费,马洛先生?”
“那看您想要什么样的服务?”
电话里的声音更尖细了一些:“我不能在电话里和你详细说这些。这是——这是非常机密的。我得先了解一下,免得去你的办公室白白浪费时间——”
“一天四十块,外加其他开支。一次性付一笔钱也可以。”
“这太多了,”那个细小的声音说道,“哎呀,大概要花上百美元,但我的薪水很微薄,并且——”
“现在你在什么地方?”
“啊,我在一家杂货店,就在你办公大楼的隔壁。”
“你本来可以省一笔电话费的,乘电梯上来可不收费哦。”
“你——你说什么?”
我把话又重复了一遍。“不妨上来找我一趟,我们当面谈谈,”我补充说,“如果正好帮得上忙,我可以给你出个好主意。”
“但我必须得先了解你才行。”小嗓门非常坚定地说,“这是一件很敏感的事,涉及个人隐私,我不能随随便便就和别人讲。”
“如果真有那么敏感,”我接口说,“那你或许该找个女侦探。”
“老天,我都不知道世上还有女侦探。”对方停顿了一下,“但我不觉得女侦探就能办好这事。你也知道,马洛先生,奥林住的地方鱼龙混杂。至少我认为很复杂。房东是个很讨厌的人,闻上去满身酒气。你喝酒吗,马洛先生?”
“这个,既然你都提到了——”
“我可不愿意雇一个和酒精沾上任何关系的侦探。其实我连抽烟都不赞成。”
“那我剥个橘子行吗?”
我听到尖利的吸气声从电话那头远远传来。“你至少说话时应有点绅士风度。”她说道。
“那你最好去大学俱乐部里试试。”我告诉她,“听说那儿还幸存着几个绅士,但我不敢肯定他们会听凭你指手画脚。”我挂断了电话。
这一步其实走得很对,可惜没做得更彻底些。我就应该锁上房门,赶紧藏到桌子底下去。
[book_title]二
过了五分钟,我用作接待室的那半边办公室的门铃响了。接着我听到门关上的声音,随后便悄无声息了。那扇隔开我的办公室和接待室的门现在半敞着。我凝神倾听,断定是有人找错了办公室,所以没进来便走开了。但随后又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接下来是故弄玄虚的咳嗽声。我把脚从桌子上放下去,起身朝外面看去。她就在那里。都不用开口说话我就知道她是谁。没人比她看上去更像麦克白夫人了——她的身材瘦小匀称,一头整洁柔顺的棕发,看上去异常拘谨小心的样子,还戴着一副无框眼镜。她身穿一件定做的棕色衣服,肩上背着一个模样非常蠢笨的方形包,让人不禁联想到急于去救治伤员的修女。她柔顺的棕色头发上戴着一顶不相称的大帽子,很像是小孩子从妈妈那里拿来的。她素面朝天,没有化妆,没涂口红,没戴珠宝。那副无框眼镜让她看上去就像个图书管理员。
“就没见过像你这样讲电话的人。”她尖声说,“你真该为自己感到害臊。”
“我的自尊心非常强,可没法表现出害臊的样子。”我回答说,“请进来吧。”我为她开了门,又替她拉过一把椅子。
她坐在了靠椅子边两英尺的位置上。“如果我用你这样的方式同朱格史密斯医生的病人讲话,”她说,“我早就被炒鱿鱼了。他对我和病人说话的态度特别挑剔——就算是对付最难缠的那些,我也得恭恭敬敬的。”
“那老兄最近怎么样?自打我上次从车库房顶摔下来后,我就再没见过他。”
她看上去很惊讶,神情也颇为严肃。“哦,你不可能认识朱格史密斯医生。”
她那稍显贫血的舌尖现在从上下嘴唇间伸出来,仿佛在偷偷找寻着什么,但又什么都没找到。“我认识一位叫乔治·朱格史密斯的医生。”我说,“他住在圣罗莎 [1] 。”
“哦不,我说的这位是阿尔弗雷德·朱格史密斯医生,住在曼哈顿。堪萨斯州的曼哈顿,你知道,不是纽约的曼哈顿。”
“那他们一定不是同一位朱格史密斯医生了。”我说,“另外,你叫什么名字?”
“我还不确定是不是要告诉你。”
“所以你只是来我这儿浏览橱窗,只看不买喽?”
“你这么说也无妨。如果非得把家里的事告诉完全不相识的陌生人,我至少有权利决定,他是否值得我信任。”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是个可爱又狡猾的小东西?”
无框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猝然一亮。“我希望没有。”
我伸手拿过烟斗,开始装烟丝。“‘希望’这个词不准确,”我说,“别再戴着那顶帽子了,给自己找一副彩色镜框的时髦眼镜。你知道,那种斜框的、东方风情的……”
“朱格史密斯医生不会允许的。”她语速飞快地说,紧跟着又问:“你真是这么认为的吗?”说完,她的脸上浮起了轻微的红晕。
我点上烟斗,在桌子后面吞云吐雾起来。她往后躲了躲。
“如果你雇用了我,”我说,“那你可就算找对人了。说的就是我,没错,就是我这个样子。如果你要找个门外汉做这项业务,那你八成就是疯了。我确实挂了你的电话,但你不还是跑来了?所以你确实需要我的帮助。你叫什么?遇上什么麻烦事了?”
她只是盯着我不说话。
“听着,”我接着说,“你来自堪萨斯州的曼哈顿。上一次我背《世界年鉴》时,那地方还只是个离皮托卡不远的小镇,人口大概一万两千左右。你为朱格史密斯医生工作,同时你在寻找一个叫奥林的人。曼哈顿是个小镇,一定是,堪萨斯州只有五六个地方不是那种德性。我现在对你的了解已经足够查出你的祖宗八代了。”
“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她有些紧张地问道。
“我?”我说道,“我可不愿做,我早就受够人们滔滔不绝地和我絮叨往事。我坐在这里只是因为我没别处可去。我不想工作。我什么都不想要。”
“你的话太多了。”
“确实,”我说,“我是话太多。寂寞的男人就是容易话多,他们不是话太多,就是没话可说。现在,我们能谈正事了吗?你可不像那种需要私家侦探的人,尤其是你不认识的。”
“这我知道,”她平静地说,“奥林一定会暴跳如雷的,妈妈也会大发脾气。我是从电话簿中挑了你的名字——”
“根据什么原则?”我问,“是闭着眼睛、还是睁着眼睛挑的?”
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仿佛在打量一个怪物。“七和十三原则。”她平静地说。
“怎么说?”
“马洛这个名字有七个字母,”她说,“而菲利普·马洛有十三个字母。七和十三配在一起——”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我几乎咆哮起来。
“欧法梅·奎斯特。”她眯起了眼睛,好像随时会哭出来。她把名字拼出来给我听。
“我和妈妈一起住,”她继续说,语速越来越快,仿佛我浪费了她的时间似的。“我爸四年前就去世了,他是个医生。我哥哥奥林当时也想成为外科医生,可他学了两年医后就改学工程了。一年前,他离家到湾城的西加州飞机制造公司工作。他之前在威其塔有份好工作。我猜他之所以这么做,只是想去加利福尼亚见识一下。很多人都是这样。”
“几乎所有人都这样,”我说,“另外如果你想继续戴着这副无框眼镜的话,至少要争取和它风格相配。”
她咯咯笑起来,用指尖在书桌上画了一条线,眼眉低垂,看着书桌。“你是说,戴斜框眼镜会让人看上去很有东方风情?”
“啊——哈,现在来谈谈奥林吧。我们说到他到了加州,又说到他去了湾城。我们要为他做什么?”
她想了片刻,皱起了眉头。然后,她仔细打量着我的脸,似乎这样能帮她下定决心。接着,她的话突然连珠炮似的迸出:“这不像奥林的风格,他一向经常给我们写信。在最近六个月里,他只给妈妈写过两封信,给我写过三封。最后一封信是几个月以前收到的。妈妈和我都非常担心。所以我趁休假时出来找他。他以前从来没离开过堪萨斯。”她停了下来。
“你没在做笔记吗?”她问。
我哼了一声。
“我还以为侦探总是在小记事本上做笔记的。”
“玩笑话归我来说,”我说,“你负责讲故事就行。你出来休假,然后呢?”
“我写信告诉奥林,我会来找他,但没收到任何回音。到盐湖城时,我又拍了一封电报给他,还是没有回复。所以我只好亲自到他住的地方去找。路途真是远得要命。我坐大巴车去的。地址是在湾城,爱达荷街四四九号。”
她再次停下,又重复了一遍地址,但我依然没有写下来。我只是静坐在那里,瞧着她的眼镜、她柔顺的棕发、她蠢蠢的小帽子、她没涂颜色的指甲、没擦口红的嘴唇,还有游走在苍白嘴唇间的小舌尖。
“你可能不了解湾城,马洛先生。”
“哈,”我说,“我对湾城的全部了解,就是每次到那儿,我的大脑都得重装一遍。你想让我帮你讲完这个故事吗?”
“什——什么?”她眼睛瞪得那么大,透过眼镜看,活像深海鱼缸里见到的那种圆鼓鼓的鱼眼。
“他搬家了,”我说,“然后你不知道他搬去了哪儿。你担心他正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住在丽晶大酒店顶层的豪华套房里,和一些穿着貂皮大衣、喷着古怪香水的人鬼混?”
“噢,看在上帝的分上!”
“或许是我说得太粗俗了?”我问道。
“请别这样,马洛先生。”她最后终于说,“我从没想过奥林会做这种事。另外,如果奥林听到你这么说的话,你一定不会有好日子过的。他发起脾气来特别可怕。但我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他住的是一家配有家具的便宜出租屋,我很讨厌那个经理,他真是个可怕的男人。他说奥林几个星期前就搬走了,他既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也毫不关心。所有他想要的只是一杯他妈的杜松子酒。我真不懂奥林为何非要住这种地方。”
“你刚刚说,一杯他妈的杜松子酒?”我问。
她脸红了。“这是那个经理说的,我只是转述而已。”
“好吧,”我说,“继续说。”
“嗯,我给他工作的地方打了电话,你知道,西加州公司。他们说他已经被解雇了,就像其他很多人一样。这就是他们所知的全部。然后我就去了邮局,询问奥林是否留下什么转信地址。他们说按照规章,无法透露给我任何信息。所以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他们,邮局的人听完后才说那好吧,既然我是奥林的妹妹,他就去查查看。他查了以后,回来告诉我没有,奥林没有留下任何的转信地址。所以我就有些害怕起来,怕他可能出了意外,或另有不测。”
“你找警察咨询过这事吗?”
“我不敢问警察。那样的话,奥林永远都不会原谅我。就算在心情好的时候,他也非常难相处。我们家——”她犹豫了一下,眼睛里闪过一些东西,但她竭力掩饰着。她吸了口气,接着说道:“我们家不是那种——“
“听着,”我不耐烦地打断她,“我的意思不是说他可能偷了别人的钱包,我是怕他遇上被车撞了导致记忆丧失,或是伤得太重以至于无法说话之类的事。”
她直视着我,看上去不算太崇拜。“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会知道的。”她说,“谁都会在口袋里装进身份证明一类的东西。”
“很可能他们残留下的唯一东西就是口袋。”
“你是在吓唬我吗,马洛先生?”
“就算是,显然也没奏效。你就不能想想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她用纤长的食指按着嘴唇,然后小心地用舌尖舔了舔手指。“我要是知道答案,就大可不必来这儿找你了。你要收费多少,才能找到他?”
我过了好一阵才答话:“你的意思是我得单干,不能告诉任何人?”
“是的,我的意思是单干,不告诉任何人。”
“啊哈,那就要看情况而定了,我刚才和你说过收费标准。”
她把两手握成一团,放在桌沿上使劲往下压。她的手势是我见过最乏味单调的。“我还以为你作为侦探,可以马上就找到他,”她说,“我出的钱可能没法超过二十块,我得在这儿买一日三餐、付旅馆的钱,还得买回家的火车票,何况旅馆都贵得要命,火车上的食物又——”
“你住在哪家旅馆?”
“我——我还是不告诉你的好,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为什么?”
“我就是不太想说。我非常害怕奥林的脾气。而且,呃,我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你,对吗?”
“嗯。不过,你到底在怕什么——除了奥林的暴脾气之外——奎斯特小姐?”我的烟斗已经熄灭,我又划了根火柴,一边点烟一边盯着她。
“抽烟难道不是个很糟糕的习惯吗?”她问道。
“或许是吧,”我说,“不过恐怕二十块是没法让我戒掉的,而且请你不要顾左右而言他。”
“你不能这样和我讲话!”她火冒三丈,“抽烟是个坏毛病。我妈从不准我爸在家抽烟,即使在他中风之后的最后两年也一样。他过去有时候会在嘴里叼个空烟斗坐着,不过我妈也不喜欢这样。我们欠了很多债,她说她没闲钱让他买烟草这种没用的东西。教堂比他更需要钱。”
“我有点儿明白了,”我慢悠悠地说,“像你们这样的家庭,总得养出匹害群之马。”
她霍地站了起来,把那“急救箱”背包的带子往肩头一扯。“我不喜欢你,”她说,“我想我不会雇用你了。如果你在暗示奥林做了什么错事的话,那我可以向你保证,我们家的害群之马绝不是奥林。”
我无动于衷,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她一下子转过身,大步走到门口,手都已经放到门把手上,忽然又一下子转身,大步走了回来。她突然哭了出来。看着这一切,我就像一条饱餐过的鱼,面对断了线的鱼饵一样不动声色。她掏出一块小手帕,轻拭着眼角。
“那么我猜,你现在要打电话给警……警察?”她哽咽着声音说,“然后曼哈顿的报……报纸听到这个消息,就会在上面登……登些关于我们的流言蜚语。”
“不要胡思乱想了。好了,别再扰乱我的情绪,让我看看他的照片。”
她匆忙把手帕收起来,从包里掏出另一样东西,隔着书桌递给了我。那是一个信封,很薄,里面可能装着几张照片。我没有打开看。
“说说你印象中的奥林吧。”我说。
她凝神思考起来,这可给了她的眉毛展露风情的机会。“他今年三月时刚满二十八岁。他有一头浅棕色的头发,比我的浅多了,还有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他的头发是往后梳的。他很高,六英尺多,但体重大概只有一百四十磅,可以说是有点骨瘦如柴。他过去常常留着小八字胡子,但妈妈硬要他剪掉了,她说——”
“不说我也知道,教堂的牧师需要找点东西填充坐垫。”
“不许你这么说我妈妈。”她尖声说道,气得脸色发白。
“噢,少在这儿装模作样。你确实有很多事情我不了解,不过也请你别再假装自己是什么圣洁的复活节百合花了。奥林身上有什么特殊标记没有,比如痣或者疤痕,胸部有《诗篇》 [2] 第二十三篇的纹身之类?犯不着动不动就脸红害羞。”
“你用不着和我大吼大叫的,你为什么不直接看照片?”
“他也许穿着衣服,但毕竟你是他妹妹,应该知道得更清楚。”
“不,他没什么标记,”她的声音发紧,“他左手上有个小疤,是切除粉瘤时弄的。”
“他的习惯呢?他一般做什么取乐——除了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妞之外?”
“咦——你怎么知道这些?”
“你妈妈告诉我的。”
她笑了。但我怀疑那个微笑并非发自内心。她的牙齿洁白,笑容含蓄,这点还不错。
“你这人说话可真逗,”她说,“他兴趣很多,有一台非常昂贵的照相机,喜欢趁人不注意时给人拍照。有时候这样会惹恼别人,不过奥林说人们都应该看看自己真实的模样。”
“只盼他别被迫看到自己真实的模样。”我说,“这是部什么样的相机?”
“那种镜头很高级的小型相机,几乎在任何光线下都能拍照,莱卡牌的。”
我拆开信封,拿出几张小照片,影像非常清晰。“这肯定不是用那种相机拍的。”我说。
“噢,不,这几张是菲利普拍的,菲利普·安德森,他是我约会过一段时间的男孩。”她停下来叹了口气,“估计,我来找你的真正原因大概就是这个,马洛先生。就因为你也叫菲利普。”
我只“嗯”了一声,但心里还真有点模糊的感动。“菲利普·安德森后来怎么样啦?”
“但我们在谈奥林——”
“我知道,”我打断她,“不过菲利普·安德森怎么样了?”
“他还在曼哈顿。”她移开了目光,“妈妈不太喜欢他。我想你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对,”我说,“我知道。想哭你就尽情哭好了。我不会瞧不起你的,我自己也是个心肠特软的懒蛋。”
我看了看那两张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个人低头向下看的样子,对我来说没什么用。另一张拍得相当不错,照片里的人瘦高个儿,两眼间距离颇近,薄嘴唇,尖下巴。他的神情和我想象的一个样。如果你一时疏忽忘了擦掉鞋子上的泥巴,他会是那种第一个提醒你的人。
我放下照片,看着欧法梅·奎斯特,试图在她脸上找出一些奥林的影子。但我一无所获,连一丁点“家族相貌”也没找到。当然,这种说法本来也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一向都是这样。
“好吧,”我说,“我会去那里看看。但你应该也猜得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跑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正在赚一笔快钱,或许比他一辈子能赚的都多。他接触了从没接触过的人。而且湾城可不是个堪萨斯州曼哈顿那样的小镇——相信我,我非常了解湾城。所以他索性抛家舍业,不想让家人知道。但他将来会有一天浪子回头的。”
她默然不语地注视了我一会儿,然后摇了摇头。“不,奥林不是做这种事的人,马洛先生。”
“每个人都可能是这种人,”我说,“尤其是奥林那样的。他看上去就是个小城镇里信仰圣洁而虔诚的男孩,一直过着妈妈搂脖子、牧师牵着手的生活,离开那里他就会感到寂寞。他赚了些钱,想给自己买点甜蜜和温暖,但不是教堂彩绘玻璃窗上的那种。我并不是对教堂有成见,我的意思是他早已经受够了那些。难道不是吗?”
她默默点了点头。
“所以他开始浪荡,”我继续分析说,“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做,浪荡也是需要一些经验的。他就在荡妇和烈酒里找点满足,又觉得自己好像犯下偷了主教的裤子之类的罪恶。不过毕竟,这家伙也快二十九岁了,如果他愿意在烂泥里打滚,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的。”
“我真不愿相信你的话,马洛先生,”她慢慢说,“我也不喜欢妈妈——”
“刚才说了二十块。”我插嘴道。
她看上去大吃一惊,“我现在就要付你钱吗?”
“在堪萨斯州曼哈顿付钱一般是什么规矩?”
“在曼哈顿没有私人侦探,我们只有警察。至少,我认为没有。”
她又一次在她的“工具箱”里摸索起来,然后拽出一个红色的零钱包,从中取出几张钞票——全都整齐地分开叠好,三张五块的和五张一块的。除此之外钱包里似乎所剩无几。她拿钱包的姿势好像在刻意向我展示,她的钱包已经空空如也。她把纸币平摊在书桌上,一张张地折叠起来,很慢,很伤心,好像她正在溺死一只最心爱的小猫。
“我会给你开个收据。”我说。
“我不需要收据,马洛先生。”
“我需要。你不愿给我姓名和地址,所以我得有张写有你名字的单据。”
“为什么?”
“为了表明我是你的代理人。”我拿出收据簿,开了一张收据,让她在副本上签字。她一开始并不愿意签。过了一会儿,她很勉强地拿起铅笔,用工整的秘书式字体在副本上横着签下了“欧法梅·奎斯特”的大名。
“还是不写地址吗?”我问道。
“我不太想写。”
“那就随时给我打电话吧。我家的号码也在电话簿上。布里斯托尔公寓,四二八号房间。”
“我不太可能登门拜访你。”她冷冷地说。
“我也还没邀请你,”我说,“如果你愿意,最好四点左右打电话给我。到时候我可能会有些消息,也可能没有。”
她站起来。“我希望妈妈不会认为我做错了,”她一边说,一边用苍白的指甲捏着嘴唇,“我是指到你这里。”
“别再告诉我你妈不喜欢什么东西了,”我说,“略过这些不谈吧。”
“啊,真是的!”
“也别再说‘啊,真是的’了。”
“我认为你这个人很无礼。”她说。
“不,你不这么认为。你认为我很风趣可爱。而我则认为你是个迷人的小骗子。你不会真的以为我是为了二十块钱做这件事的吧,嗯?”
她盯着我,突然眼神骤冷。“那是为了什么?”看我没回答,她又补充了一句,“因为空气中有春天气息了吗?”
我还是没回答。她脸上浮起一丝红晕,然后咯咯地笑起来。
我没敢告诉她,我只是无所事事、闷得慌而已。或许和春天也有点关系。还有,因为她的眼睛里有一些比堪萨斯州曼哈顿更古老的东西。
“我觉得你其实是个很好的人——真的。”她柔声说道,然后便迅速转身,几乎一溜小跑着出了我的办公室。外面走廊里响起了她清脆细碎的脚步声,仿佛爸爸想要吃第二块苹果馅饼时,妈妈轻叩桌沿的声音。然而他已经没钱了,分文不剩,只能坐在堪萨斯州曼哈顿老家门廊上的摇椅里,嘴上叼着一只空空的烟斗。他坐在门廊上摇着,缓慢地,悠哉地——因为有了一次中风以后,你的一切动作都得变得如此缓慢而悠哉。同时,还得静静等待着下一次发作。空空如也的烟斗衔在他的嘴里——没有烟草。在等待之外,他已无事可做。
我把欧法梅·奎斯特那二十块得来不易的辛苦钱装进一个信封里,写上她的名字,扔进了书桌抽屉。我可不想揣着这么一笔“巨款”四处晃荡。
注释
[1] 圣罗莎(SantaRosa),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部城市。
[2] 《圣经》旧约的一卷书,共一百五十篇,是耶和华真正崇敬者大卫所记录的一辑受感示的诗歌集。
[book_title]三
或许你早就对湾城这个地方耳熟能详,却对爱达荷街闻所未闻;也可能你对爱达荷了若指掌,却压根没听说过四四九号。四四九号门前的街道早已经破败不堪,脏得像是从灰尘里刨出来的。街对面爬满裂纹的人行道上,弯折扭曲的篱笆围住了一片木材厂。再往前走半个街区,一条锈迹斑驳的铁轨分了岔,分别延伸进两扇高大的木门里,它们被铁链紧锁着,看起来似乎有二十年没被开启过了。那些拿着粉笔的小孩子们在大门和篱笆上写写画画,也不知创作了多少涂鸦。
四四九号的门廊不深,也没有上过油漆。门廊上凌乱地放着五把木头和藤编的椅子,上面不仅缠绕着铁丝,还织入了一股海风的潮气。矮窗上的绿色帘子往下拉了三分之二,看上去千疮百孔、破碎不堪。前门旁边有块很大的告示牌,上面用印刷体写着“已客满”的字样。牌子看上去也有不少年头了,颜色已经褪去,而且落满了苍蝇的粪便。开门进去,一道长廊出现在眼前,走到三分之一的地方有一段楼梯。楼梯的右边是一个窄窄的架子,侧面的链子上挂着一只油性笔。窄架上还有一个按钮,以及一张写着“经理”两字的黑黄色纸片,纸片被三枚互不相同的图钉固定住。对面的墙上有一部公用电话。
我按下门铃,铃声在不远处的某个地方响起,不过没人回应。我又按了一次,还是毫无动静。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另一扇门前,那上面挂着一块黑白相间的金属牌子——“经理”两个字赫然其上。我敲了敲门,然后忍不住又踢了几脚——显然,根本就没人介意我踢了它。
我只好折回来走出房子,下去走到房子的侧面,那里有一条窄小的水泥道通往员工入口。看上去,这才是经理应该居住的地方,房子其余的部分可能都是用来出租的客房。小门廊上有个脏兮兮的垃圾桶,一个木箱子里堆满了酒瓶子。透过纱门能看到房子的后门是敞开的,里头黑漆漆的。我把脸贴在纱门上,往里面张望着。在员工通道旁边有一扇门,通过它我能看到一把笔直的座椅,上面挂了件男士外套。椅子上坐着个男人,他穿着衬衫,戴一顶帽子。看上去是个小个子男人。我看不清他在做什么,但他似乎正坐在一张嵌进墙角的内置式早餐桌旁。
“嘭嘭嘭!”我用力敲着纱门的门框,可是那男人理都不理。我又敲了几下,这次更加用力一些。他终于把椅子往后挪了挪,展露给我一张小小的、苍白的脸,嘴上叼着一根香烟。
“干什么的?”他厉声咆哮道。
“找经理。”
“不在,小子。”
“那你是谁?”
“这关你什么事?”
“我想要个房间。”
“没空房间了,小子。写着那么大的字你看不到吗?”
“不巧,我听说的可不是这样。”我说。
“是吗?”他用指尖弹掉了烟灰,甚至没把烟头从他那干瘪难看的嘴里拿出来,“我去你的吧!”
他又把椅子挪回前面,接着忙自己的事去了。
我走下门廊时故意发出很大的响声,然后又轻手轻脚地走了回来。我小心翼翼地摸摸纱门,发现它是被钩住的。于是我打开了一把折叠小刀,用刀片抬起钩子,缓缓把它拉出钩眼。这个动作弄出了一点细微的声音,但好在厨房那头传来的叮叮当当声要比它大得多。
我走进房子,经过员工通道,穿过房门进了厨房。那个小个子男人太忙了,根本没有注意到我。厨房里有个三炉头的煤气灶,几个堆满油腻腻盘子的架子,一台残坏的冰箱,以及那个内置式的早餐间。早餐间的桌子上铺满了钱,大多数是纸币,但也有硬币,各种币值的都有。小个子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数钱,把它们整理好堆在一起,然后登记在小本子上。他不时地舔舔那只铅笔,全然不顾嘴上还叼着烟。看上去桌上那堆钱怎么也有几百美元了。
“今天收房租?”我亲切地搭讪道。
小个子男人猛地转过身。一时间他笑了笑,什么话都没说。这是一种皮笑肉不笑的笑容。他把那根吸剩下的烟头从嘴里拿出来,扔在地板上,用脚踩了踩,接着,又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新的,塞进脸上那同一个“洞”里,然后开始摸索着找火柴。
“你进来得还真是神不知鬼不觉。”他愉快地说。
因为没找到火柴,他便在椅子上随意转过身,又把手伸进了外套的口袋里。这时,有样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木椅子,在它掉出口袋之前我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他不由得向后倒去,外套口袋便向着我露了出来。我猛地把椅子从他的身下抽开。
他一屁股坐到了地板上,头撞到了餐桌的边角。不过即使这样,也没能阻止他朝我的腹股沟踢过来。我拽住他的外套向后一拉,从他刚才摆弄的口袋里抽出一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
“不必坐在地上了,如果是为了表示友好的话。”我说。
他缓缓起身,装作浑身无力的样子,一只手在领子后面摸索着。突然间银光一闪,他的手臂猛地朝我挥过来。好个斗不败的小公鸡。
我用他的枪横扫过他的下巴,于是再一次,他坐到了地板上。我一脚踩住他握刀的那只手,他痛得脸都拧了起来,但一声没吭。于是我把刀踢到了屋角——这把刀又细又长,锋刃看起来非常尖利。
“你真该为自己感到羞愧,”我说,“竟然对一位只想找个住处的客人刀枪相向。就算这年头世风日下,但你也太过分了。”
他把受伤的手放在两膝间使劲夹着,开始咬牙“咝咝”吸气。下巴上的那一下子看上去并没伤着他。
“好吧,”他说,“好吧,就算我没那么完美。你拿着钱赶紧滚吧,不过别以为我们就会放过你!”
我看着桌上那堆数额不等的纸钞和硬币。“看你带了这么多武器,生意一定是不好做。”我对他说。我穿过厨房走向里面的门,推了推,门没锁。我转身又走回来。
“我会把你的枪放到信箱里,”我说,“下次问清是谁再攻击。”
他还在捏着那只受伤的手,咬着牙轻轻地吸气。他眯起双眼,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然后把钱扫进一只破破烂烂的大公文包里,“咔”的一声合上包。接着,他脱下帽子,把它弄平整,然后心满意足地戴在后脑勺上,利落地冲我一笑。
“那把枪你就不用管了,”他说,“这种破铁旧枪满城都是。不过你倒可以把刀子放在克劳森那儿,我可是费了不少的工夫才磨得这么锋利的。”
“也在别人身上磨过?”
“大概吧。”他得意扬扬地对我弹了弹手指头,“说不准我们很快就能再见面了,那会儿我肯定会带个朋友一起。”
“告诉他穿件干净的衬衫,”我说,“顺便也借给你一件。”
“啧啧,”小个子男人骂骂咧咧地说,“就跟刚戴上警徽的人一样,尾巴一下就翘上天了。”
他从我身边走过,经后门廊走下木头台阶。他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在街道上渐行渐远,听上去很像是欧法梅的高跟鞋走在我办公楼走廊上的“咔咔”声。
不知为什么,毫无来由地,我突然有种空落落的感觉,好像刚刚出错了手中的王牌。或许,是因为小个子男人那副软硬不吃的样子——没有哭泣,没有咆哮,只是微笑着,从牙缝里吹着口哨,抖出轻快的声音,还有那种让你没法忘怀的眼神。
我走过去,捡起了那把刀,刀身又长又圆又薄,就像一把被磨得非常光滑的鼠尾锉刀。刀柄和刀镡由质地很轻的塑料制成,仿佛浑然一体。我用手握住刀柄,将刀“唰”地一下向桌上快速甩去,只见刀刃一松便插入了木头中,轻颤摇摆不已。
我倒吸一口冷气,手握住刀柄晃了两晃,用力把刀从桌上拔了出来。这把刀非常古怪,不论是设计还是用途,都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
我打开厨房另一侧的门,拿着手枪和刀走了进去。
这是一间客厅,靠墙的地方放着一张折叠床,床是打开的,上面凌乱不堪。屋里还有一把堆满东西的椅子,扶手上被烧了个洞。一张高大的橡木书桌靠墙放在正面窗户的旁边,书桌上的斜拉门看上去活像一扇老式的地窖门。在这旁边是个长沙发,一个男人躺在上面,他的脚搭在沙发扶手上,套着一双疙疙瘩瘩的灰袜子。他的头和枕头相距足有两英尺远,不过从那褪色的枕套颜色上看,不枕上去倒也未尝是坏事。他上身穿着褪色的衬衫和破旧的灰色毛衣,嘴巴大张着,脸上挂着亮晶晶的汗珠,呼吸声听上去就像是气缸垫漏气的老福特轿车似的。他旁边的茶几上放着个扔满烟蒂的碟子,其中几个烟蒂看上去像是手工卷成的。地板上放了一瓶几乎没怎么喝过的杜松子酒,几个看上去盛过咖啡的杯子——但绝对有些时日了。屋子里充斥着杜松子酒味和恶臭的空气,隐隐约约还有股大麻的气味。
我打开一扇窗户,把头抵在纱窗上,想给肺里送点干净的空气,顺便欣赏下街景。两个小孩沿着木材厂的篱笆骑着自行车,时不时停下来研究研究木篱笆上的“厕所艺术”。除此之外,街区的四周阒寂无物,连只狗的影子都没有。街角处扬起了一阵尘土,似乎刚刚有车经过那里。
我走到桌子前,那里面有本住宿登记簿。我一页页地翻过去,直到看到“奥林·奎斯特”这个名字才停下来,它被写得工整清晰、一丝不苟。“214”这个房间号码是另一个人用铅笔加上去的,但却怎么也说不上是“工整清晰”或“一丝不苟”。我一直翻到登记簿的最后,再没有人登记入住过214号房间。有个叫乔治·W.希克斯倒是曾住过215号。我合上本子扔在桌上,走到沙发那里。那个男人的鼾声已经停止了,嘴巴里也不再吐出泡沫,他把右臂一甩,搭在自己的胸膛上,可能误以为自己正在做演讲呢。我俯下身子,用拇指和食指捏紧他的鼻子,抓起一团他身上的毛衣,塞进了他嘴里。男人不再打鼾,使劲睁开眼睛。他的双眼呆滞无神,布满血丝。他奋力想挣脱我的手。等确定他已经完全清醒时,我放开了他,捡起地板上的那瓶杜松子酒,往旁边的杯子里倒了点儿。我拿着杯子对他晃了晃。
他的手一下伸了过来,那急切的程度不亚于一个母亲扑上去迎接走失的孩子。
我把杯子移开,让他没法够到,问道:“你就是经理?”
他艰难地舔舔嘴唇,说着:“给——给——”
他伸手一抓,想够到杯子。我便把杯子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他用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起杯子,猛地把杜松子酒往脸上灌去,然后倍感舒畅地放声大笑起来,把杯子朝我扔来。我费了点力气才接住它,再次把它倒扣在桌子上。这个男人若有所思地上下打量着我,想努力装出一副严厉的面孔,但没成功。
“出什么事儿了?”他粗着嗓门说,语带生气。
“是经理?”
他点点头,差点从沙发上跌下来。“我一定是醉了,”他说,“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小醉。”
“你还不算太差劲,”我说,“你还能喘气。”
他把脚放在地上,迫使自己坐直了身子。他突然感到好笑似的咯咯笑起来,摇摇晃晃地走了三两步,扑通一下双膝跪地,两手撑地,想去啃咬椅子腿。
我只得再一次拖他起来,把他按在那把堆满东西、扶手烧出个洞的椅子上,然后给他灌了一口另外一剂什么药。他喝了下去,一时之间浑身剧烈颤抖,但接着,他的眼神倏地就恢复常态、显得明智而狡黠了。他这种醉鬼,醉醒之间总有种特定的平衡,醉到某一刻就会神志清明、重归现实了。但鬼知道这一刻何时到来,又能维持多久。
“你他妈是谁?”他咆哮道。
“我在找一个叫奥林·奎斯特的人。”
“啊?”
我又重复了一遍。他拿手抹了把脸,简短地说:“搬走了。”
“什么时候搬的?”
他摆摆手,这个动作让他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于是他又往相反方向摆摆手,来调整平衡。“给我一杯酒。”他说。
我又倒了杯酒,举到他拿不到的地方。
“给我,”那人急躁地说,“我烦着呢。”
“我想要的只是奥林·奎斯特现在的住址。”
“要求不高嘛。”他调侃着,眼光漫不经心地扫过我手中的杯子。
我把杯子放到地上,拿出我的一张名片递给他。“这或许能帮你集中下注意力。”我对他说。
他眯起眼睛近瞅了名片一眼,发出一声冷笑,把它对折,再对折。接着,他又把名片铺平在手掌上,朝它吐口水,然后就往肩后一扔。
我又递给他一杯杜松子酒。他祝我身体健康,接着一饮而尽,庄严地点了点头,随后又把杯子往肩后一扔。杯子骨碌碌地滚过地面,重重地撞上了墙壁的脚板。这个男人居然嗖地一下站了起来,吓了我一大跳。他用手指着天花板,四指握拳,用牙齿和舌头发出一声尖厉的声音。
“滚开!”他说,“我多的是朋友。”他看了看墙上的电话,又狡诈地看了看我。“有好几个人能收拾你,”他冷笑道。我一声没吭。“不信,嗯哼?”他吼道,突然大发雷霆。我摇摇头。
他走向电话,抓住话筒把它从挂钩上摘下来,按了五个数字。我盯着他——1——3——5——7——2。
拨号码这个动作耗尽了他目前仅有的全部力气,他只能任凭话筒掉落、撞在墙上。他在旁边靠墙坐了下来,把话筒凑近耳朵,冲着墙壁大吼:“我要和医生讲话。”我只是静静地听着。
“文斯!医生!”他生气地大吼着,然后猛摇话筒,一把将它摔到一边。他双手撑地,开始绕着圈子爬行。当再次看到我时,他看上去惊诧而恼火。接着他又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伸手说:“给我一杯!”
我捡起摔落在地的杯子,满上了杜松子酒。他像个醉醺醺的贵妇,很有尊严地接了过去,轻快潇洒地一饮而尽,然后从容不迫地走回沙发躺下,将杯子当作枕头放在头下枕着,立刻就沉入了梦乡。
我把话筒放回挂钩上,又瞟了一眼厨房,我在这个躺在沙发上的男人身上仔细摸索了一下,从他的口袋里掏出几把钥匙,其中之一是把万能钥匙。通向走廊的门上装了一把弹簧锁,我在上面做了些手脚,以便待会儿还能溜进来。我顺着楼梯上了二楼,在中途停下来,在一个信封上写下了“文斯医生,13572”。或许这就是条线索。
我继续向上走,一时间房子里寂然无声。
[book_title]四
在经理的万能钥匙下,214号房间的门被无声无息地打开了。我推开了门。屋里并非空无一人——一个矮胖、强壮的男人正弯着腰整理床上的一只行李箱,他背对着房门。衬衫、袜子、内裤都一股脑儿地摊在床单上,他一边悠闲而小心地把它们装箱,一边从牙缝里吹出单调的口哨。
听到门链“咔”的一响,他的身体一僵,手飞快地往床上的枕头下摸去。
“请你原谅,”我说,“经理告诉我这屋子没人住。”
他的脑袋光秃秃的,好像一颗西柚。他穿着一条深灰色的法兰绒长裤,两条透明的塑料吊裤带钩在蓝色的衬衫上。他把手从枕头下抽出,举到头上,又放下来。之后他转过身,我看到了他的假发,看上去就像天然的头发一样——顺滑,棕色,没有分发线。他正用被头发盖住的眼睛盯着我。
“或许任何时候你都该敲敲门。”他说。
他的声音浑厚,宽阔的脸上满是谨慎小心的神情,一看就是个见过世面的人。
“为什么我要敲门?如果经理都说了这个房间没人。”
他点点头,表示满意,怒意也从眼神中消失。
我没等他邀请便径直走了进去。一本翻开的色情杂志摊开朝下地放在床上的行李箱旁边,一根躺在绿色玻璃烟灰缸里的雪茄还在冒烟。这间屋子收拾得整齐有序,另外,对整栋房子而言,它还算干净。
“他一定以为你已经搬走了。”我说。我试图表现得像一个好心人,还带着点洞察真相的小聪明。
“再有半个小时就走了。”他说。
“那……好,不介意我随便看看吧?”
他露出一丝苦笑,“来城里还没多久,是不是?”
“为什么这么说?”
“新来的,是不是?”
“为什么这么说?”
“喜欢这家旅店和街坊邻里?”
“算不上,”我回答,“但房间看上去还可以。”
他咧开嘴笑笑,露出一颗烤瓷的假牙,其亮白程度与别的牙齿颇不相称。“你找房子找了多久?”
“才刚开始,”我说,“为什么要问这些?”
“你真让我想发笑。”这人答道,但他并没有笑。“这里的人都不用看房,大家都是不看就抢着要。这座安静的小城到处挤满了人,我只要告诉别人哪里有空房,立刻就能挣到十块钱。”
“太糟糕了,”我说,“一个叫奥林·奎斯特的人跟我提到这个房间,看来这十块钱你是拿不到了。”
“哦?”他的眼睛眨都没眨,脸部肌肉也没丝毫变化。我也可能刚刚是在同一只乌龟讲话。
“别惹我,”这人说,“惹我的人都没好果子吃。”
他拿起绿色玻璃烟灰缸里的雪茄,吐出一缕青烟,隔着烟雾,灰色的眼睛冷冷地盯着我。我掏出一根烟,用它搓了搓下巴。
“惹你的人会有什么下场?”我问他,“你就逼他们拿起你的假发?”
“你给我闭嘴,不许说我的假发。”他恶狠狠地说。
“真是太抱歉了。”我说。
“旅店外头的告示牌上明明写了‘客满’,”这人说,“你为什么还要跑到这儿来找房间?”
“你没听到我提到的那个名字吗?”我说,“奥林·奎斯特。”我还把名字拼出来给他听,即使这并没有让他更开心一点。空气忽然凝固了,死一般的寂静。
他猛地转身,把一叠手帕放进行李箱里。我向他挪近了一点。当他转过身时,他的脸上挂出了一副警戒谨慎的表情。不过其实一开始,他的脸就是那副样子。
“他是你朋友?”他漫不经心地问。
“我们是一块儿长大的。”我说。
“是个挺安静的家伙,”这人轻描淡写地说,“我过去常和他一起消磨时光。他在西加州公司上班,是吗?”
“以前是。”我说。
“哦,辞职了?”
“被解雇了。”
我们继续互相瞪着对方,谁都没得到什么结果。我们俩一生都做过太多类似的事,没法再期待有什么奇迹发生了。
那人把雪茄塞回嘴里,坐在了床边的行李箱旁。我偷偷向箱子里瞄了瞄,看到了一条折叠好的内裤,下面隐约露出了一把自动手枪的枪柄。
“这个叫奎斯特的哥们已经走了十天了,”那人沉思道,“所以,他还以为这屋子是空的,嗯?”
“登记簿上显示是空的。”我说。
他轻蔑地“哼”了一声。“楼下那个醉鬼估计有一个月没看登记簿了。喂——等一下。”他的眼神又变得凌厉起来,一只手漫不经心地移到打开的行李箱上,有意无意地在手枪旁边摸索了一下。等他的手挪开时,那把手枪已经看不到了。
“我一早上都迷迷糊糊的,要不我早该猜到,”他说,“你是个侦探。”
“好吧,就算我是。”
“有何贵干?”
“没什么贵干,只是纳闷你为什么住在这个房间。”
“我是从215号房间搬过来的,这间房子更好。就这么简单,满意了吗?”
“很好。”我一边说,一边用眼睛盯着他的那只手,只要他愿意,那只手随时可以拿起枪。
“什么样的侦探?警察局的?给我看看你的证件。”
我什么话都没说。
“我就不信你没带证件。”
“就算我拿给你看,你这种人也一定会说是假的。这么看来你就是希克斯了。”
他看起来非常惊讶。
“乔治·W.希克斯。”我说道,“是登记簿里写的,住215号房间。你刚刚告诉我你是从215号房间搬来的。”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如果你这里有块黑板的话,我就能写出来给你看。”
“严格来说,我们没必要互相大呼小叫的。”他说,“当然,我就是希克斯,很高兴认识你。你叫什么?”
他伸出手来,我同他握了握手,但表现得并不像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那样激动。
“我叫马洛,”我说,“菲利普·马洛。”
“你知道吗,”希克斯礼貌地说,“你就是个该死的骗子。”
我嘲弄似的冲他一笑。
“你在我这儿嬉皮笑脸的也行不通。小子,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我拿出钱包,从中取了一张我的名片,递给他。他若有所思地看看,敲着他的那颗烤瓷假牙。
“他可能去哪里了,但没跟我说。”他沉吟道。
“你的语法,”我说,“就跟你的假发一样奇怪。”
“知道好歹的话,就闭嘴别再提我的假发!”他咆哮道。
“我又不会吃了它。”我说,“我还没饿到饥不择食的地步。”他向我走近了一步,右肩垂了下去,熊熊怒火将他的嘴角拉了下来。
“别打我哦,我上了保险的。”我告诉他。
“他妈的,又是一个神经病。”他耸了耸肩,嘴角又拉回到正常位置。“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必须得找到这个叫奥林·奎斯特的人。”我说。
“为什么?”
我没回答。
过了一会儿,他只得说:“好吧,我自己也很小心谨慎,所以才要搬出去。”
“或许你是因为不喜欢大麻的气味?”
“没错,”他的声音空洞,“还有别的原因,奎斯特搬走也是因为这个。洁身自好型——和我一个样。我认为一些坏蛋恐吓过他。”
“原来如此,”我说,“这或许就是他没留下转信地址的原因。不过,他们为什么要恐吓他?”
“你刚才提到了大麻,不是吗?他那种人是会去总部报警的,对吧?”
“在湾城?”我问,“他有必要这么做吗?好的,非常感谢你,希克斯先生。要去很远的地方吗?”
“不远,”他说,“不,不算太远,但也不近。”
“你是干什么勾当的?”
“勾当?”他像是被这话刺伤了。
“当然,你是靠什么过活的?你的不义之财是怎么赚来的?”
“你误会我了,兄弟,我是退休的验光师。”
“那你为什么会有一把点四五口径手枪?”我指指行李箱。
“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他不高兴地说,“这枪放在我家好几年了。”他又低头看了看名片,“私家侦探,嗯?”他沉吟道,“你主要都做些什么样的事?”
“任何算得上正当的事都做。”我说。
“‘算得上’这个词能引申出很多含义,‘正当’这词也一样。”
我斜睨了他一眼,“你说得太对了,”我表示赞同,“让我们找个安静的下午,好好地引申一下它们的含义。”我伸手把名片从他的指间抽出,放回我的衣袋里。“多谢费时指教。”我说。
我走了出去,关上门,然后把耳朵贴在门外听了一会儿。我也不知道自己指望听到什么,反正我什么都没听到。我有种感觉,他正站在刚才的位置上,看着我走出去的那个地方。我沿着走廊往前走,故意弄出很大的响声,然后在楼梯口站住脚。
一辆轿车从旅店门前经过。不知在什么地方有一扇门关上了。我悄悄地潜回215号房间,用万能钥匙打开了门。我又悄悄地把门关上,锁好,然后默默在里面等待着。
[book_title]五
还没到两分钟,乔治·W.希克斯就出发上路了。他出门时没有发出一点动静,要不是我一直静候门外,根本就不会知道他已经悄悄出门了。我听到门把手转动时的轻微金属声响,然后是缓慢的脚步声。接着,门被轻轻关上了,脚步声渐行渐远。然后,远处传来了“咯吱咯吱”的轻踩楼梯声,这之后就再没声音了。我等待着他打开前门的声音,但它并没有如期而至。我打开了215号房间的门,再次沿着走廊来到了楼梯口,下面传来了一扇门被小心翼翼打开的声音。我探头向下看,只见希克斯走进了经理室,门在他的身后关上了。我又等着听见说话声,但这次又没有。
我耸耸肩,踱回了215号房间。
看得出来,这房间有人住过。床头柜上放着一个小收音机,没整理过的床下面摆着鞋子。破旧的绿色窗帘被拉上了,窗帘没合上的缝隙处挂着一件旧浴袍,用来遮挡刺眼的阳光。
我把屋里的东西仔细看了一遍,仿佛它们能蕴藏着什么信息一般。然后我退回到走廊,重新把门锁上。接着,我又去拜访了一遍214号房间,它的房门这会儿没上锁。我仔细而耐心地把房间又从头到尾地探寻了一遍,没找到任何与奥林·奎斯特有半点关系的东西。不过我也没指望能找到,这是意料之中的事。虽然没什么理由让我找到它们,不过你总得去看看吧。
于是我走下楼梯,在经理室门外听了听,什么也没听到。我走进去,穿过房间,把万能钥匙放在桌子上。莱斯特·克劳森侧身躺在沙发上,脸朝着墙壁,对世事不闻不问的样子。我翻翻书桌,找到一个旧的记账本,里面记的似乎都是些收的房租和花费支出,除此外没什么别的东西。我又看看登记簿,已经很久没有什么新的登记入住记录,但你只要看看沙发上那人的样子,也就不足为奇了。奥林·奎斯特已经搬走,有人住进了他的房间,房间登记的是希克斯的名字。在厨房数钱的小个子男人是个典型的当地人,他随身携带一刀一枪的这个怪癖,在爱达荷街上同样司空见惯。
我从桌边的挂钩上取下那本小小的湾城电话簿,凭我的直觉,要查出“医生”或者“文斯”、电话号码是“13572”这个人应该并不难。首先,我把登记簿从头至尾翻阅了一遍,其实这件事我应该一开始就做的。登记有奥林·奎斯特的那页被撕掉了。真是个小心谨慎的家伙,乔治·W.希克斯先生,非常小心谨慎。
我合上登记簿,又瞟了一眼莱斯特·克劳森。房间里陈腐的空气、杜松子酒令人作呕的甜味和其他什么奇怪的东西让我不由得皱起了鼻子,我开始回头走向房间门口。当我走到门边,什么东西突然闯入我的脑海:像克劳森这样的酒鬼,通常都应该鼾声如雷,他的呼噜声、鼻息声、哼鸣声等各类声鸣经常是一起凑发、交织起伏的,响亮得足以把他自己的头从沙发上震下来。可他现在半点动静都没有,一条棕色的军毯盖住他的肩膀和下半边脑袋。他看起来非常舒服,非常平静。我俯身看他,军毯和他的后颈之间有个不太自然的突起。我动了动它。莱斯特·克劳森的颈后插着一把正方形的黄色木柄,在木柄的侧面印着几个字——“克拉姆瑟五金公司敬赠”,木柄的位置就在枕骨突起处的下方。
这是一把冰锥的手柄……
我以三十五英里的时速静悄悄地离开了那里。到了城市郊区,我一个青蛙跳就下了车,把自己关进公共电话亭,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
“湾城警察局,我是穆特。”一个沙哑的声音说。
我说:“爱达荷街第四四九号,在经理室,他的名字是克劳森。”
“嗯?”那声音说,“我们需要做什么?”
“不知道,”我说,“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这个男人的名字是莱斯特·克劳森,听清楚了吗?”
“为什么这很重要?”那个沙哑的声音丝毫没有起疑。
“因为验尸官会想知道的。”我说完挂断了电话。
[book_title]六
我驾车赶回了好莱坞,把自己独自一人锁在办公室里,翻阅着湾城的电话簿。我花了十五分钟,查到了电话号码为“13572”的人是一位叫文森特·拉加蒂的医生,他自称是神经外科专家,在怀俄明街居住和办公。从我的地图上看来,这一带虽算不上最高档的住宅区,但也差不离。我把湾城电话簿锁进书桌,到楼下街角处的小杂货店买了个三明治和一杯咖啡,然后用公共电话亭给这位文森特·拉加蒂医生拨了电话。接电话的是个女人,在费了一番口舌之后,我总算和他本人说上了话。他的声音很不耐烦。他说自己现在非常忙,正在给病人做检查。我就没见过一个医生是不忙的。他认识莱斯特·克劳森吗?他从没听说过这个人。我询问的目的到底何在呢?
“克劳森先生今天早上想打电话给你,”我说,“只是他醉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可我并不认识克劳森先生。”医生用冷冷的声音回答,但他现在似乎没有那么着急了。
“哦,那好吧,”我说,“只是想确认一下,有人在他的后颈插了一把冰锥。”
一阵寂静。拉加蒂医生的声音现在礼貌得近乎虚伪,“这件事报警了吗?”
“当然,”我说,“不过你大可不必担心——除非那把冰锥是你的。”
他假装没有听到我的话。“请问你是哪位?”他温和地问道。
“我姓希克斯,”我说,“乔治·希克斯。我刚从那里搬出来,我不想和那种事情有什么牵连。我只是因为发现,克劳森想要打电话给你——当然,这是在他死之前,你知道——所以你可能会感兴趣。”
“抱歉,希克斯先生,”拉加蒂医生说,“但我不认识克劳森先生。我从来没听说过他的名字,也从来没和他有过任何联系,我记名字不会出错的。”
“哦,好吧。”我说,“你跟他是不可能再见面了。不过很可能有人想知道,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你——除非我忘记去散播这个消息。”
一阵死一般的寂静。拉加蒂医生说:“我对此实在无话可说。”
我说:“我也一样。我可能会再打给你的。不过请别误会,拉加蒂医生,这可不是什么勒索。我只是个受到惊吓的小伙计,需要朋友而已。我只是觉得医生——就像牧师一样——”
“非常乐意为你效劳,”拉加蒂医生说,“需要帮助的话,请尽管开口。”
“谢谢你,医生,”我热情地说,“实在是太谢谢你了。”
我挂断了电话。如果文森特·拉加蒂医生说的是真话,那他现在就应该打电话给湾城警察局,报告这件事。但如果他没报警,就说明他没说真话。搞清楚了这一点或许有用,也或许没用。
[book_title]七
四点钟时,我桌子上的那部电话响了起来。“你找到奥林了吗,马洛先生?”
“还没呢,你在哪里?”
“噢,我在附近的一个小杂货店——”
“直接上来吧,不要搞得像玛塔·哈瑞 [1] 一样。”我说。
“你从来都不会对别人客气点吗?”她呵斥道。
我挂断电话,灌了一大口老林头威士忌,打起精神应对即将到来的面谈。在我喝得正酣时,听到了她沿走廊而来的轻快脚步声。我走过去打开门。
“从这儿走,别让人看见了。”我说。
她端庄地坐下,等着我开口。
“我能查到的所有东西,”我告诉她,“就是爱达荷街那家破旅馆在兜售大麻。”
“噢,太可怕了。”她说。
“我们的人生总是祸福相依的。”我说,“奥林一定是知道了什么,然后威胁说要报警。”
“你的意思是,”她用小姑娘似的做派说,“他们可能会因此伤害他?”
“嗯,最可能的情况是,他们会先吓唬吓唬他。”
“噢,他们是吓唬不了奥林的,马洛先生,”她斩钉截铁地说,“谁敢惹他,他就会变得凶神恶煞。”
“哦,”我说,“但我们谈的不是一件事。任何人都会被吓倒——只要方法得当。”
她固执地抿抿嘴,“不,马洛先生,他们吓不倒奥林。”
“那好吧,”我说,“就算他们没有恐吓他。设想一下,他们只是砍掉他的一条腿,然后用它猛打他的头,接下来他又会做些什么呢——写信给商业改善局投诉?”
“你在取笑我。”她彬彬有礼地说,声音却冷得跟寄宿学校熬的汤一样。“你一天就只做了这点儿事?只是发现奥林已经搬走了,旅馆那一带街区的环境很差劲?我凭自己也能知道这些。马洛先生,我原以为你是个侦探,应该——”她的声音减弱,忍住了后面的话。
“我做得比这些还多一点。”我说,“我给房东喝了些杜松子酒,翻了翻旅馆的住宿登记簿,和一个叫希克斯的人说了说话——乔治·W.希克斯。他戴了一顶假发。我猜你没见过他。他住在,或者说住过,奥林的房间。所以我想可能——”现在轮到我来小小地故弄一下玄虚,不把后面的话说完了。
她凝视着我,一双暗淡的蓝色眼眸被眼镜片放得更大。她的小嘴坚定地紧闭着。她的双手紧握,放在面前书桌上的方形大皮包上。她的身体僵直、严肃呆板,一副抗拒不满的样子。
“我付了你二十美元,马洛先生,”她冷冷地说,“我很清楚这是一天的工钱,但我并不认为你做完了一天的工作。”
“不错,”我说,“这话不假,但一天还没有结束。而且,你也不用为那二十块钱担心,如果你想要的话可以拿回去,我碰都没碰过。”
我拉开桌子抽屉,从中取出她的钱,从书桌上推过去。她看着钱,但没去碰。她缓缓抬起了眼睛,和我目光相对。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马洛先生。”
“就我目前掌握的事实来说的话。”
“可是我已经告诉你我所知道的一切了。”
“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说。
“当然,你怎么想我也管不着,”她尖刻地说,“不过,如果我把想知道的事情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的话,我就不必跑这儿请你帮忙了吧,你说呢?”
“我没说你已经知道了所有想知道的事。”我回答,“关键问题是,我所想知道的一切还不知道,所以没法为你做事。何况你告诉我的事也说不通。”
“什么事说不通?我跟你说的都是事实。我是奥林的妹妹,我想我非常清楚他的为人。”
“他为西加州公司工作了多久?”
“我和你说过,他到加州来也就是一年前的事,他来了之后立马就找到了工作,因为他离家前就是干这一行的。”
“他多久给家里写一次信?我指的是在他中断通信之前。”
“每周都写,有时更频繁。他总是轮流写给妈妈和我。当然信都是给我们两个人看的。”
“说些什么?”
“你的意思是他信里说些什么?”
“不然你认为我是什么意思?”
“喂,你犯不着总是对我大呼小叫的。他谈到他的工作、公司、那边的人,有时候也谈谈刚看过的演出之类。要不然就是有关加州的事,他也说起过教堂。”
“就没提起过女孩儿?”
“我看奥林对女孩儿没多大兴趣。”
“那他一直住在同一个地方?”
她点点头,看上去很困惑。
“那他有多久没再写信了?”
看来这需要好好想想。她抿着嘴唇,一根手指指尖推着下嘴唇中间。“四个月左右吧。”
“他最后一封信的日期是什么时候?”
“我——我恐怕没法告诉你准确日期,不过就像我说的,三或四个——”
我朝她摆摆手,“信里有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有没有提到什么不该提的,或者没提到什么本该提的事情?”
“呃——没有,看起来就像其他的信一样。”
“你们在这一片地方就没什么朋友或亲戚吗?“
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好像要说点什么,又突然摇摇头:“没有。”
“好,现在我来告诉你哪里不对劲。我就不计较你不告诉我住址这件事了,因为你担心我会突然出现在门前,胳膊底下夹着瓶烈酒前来骚扰你。”
“这样的谈话方式可真不文雅。”她说。
“我说的话就没一句文雅的,我就是个不文雅的人。按照你的标准,一个人不随身携带三本祈祷书就算不得文雅。但让我纳闷的是,你竟然没被吓着,不管是你还是你妈妈。按理说,你们应该被吓得魂飞天外才对。”
她细小的手指紧紧地抱着胸前的皮包,“你是说他发生了什么不测?”她的声音渐渐弱下去,变成了一种悲伤的低语,就像殡仪馆的人在要求家属预付定金一样。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站在你的立场想想——了解奥林的为人,定期收到他寄来的信,但突然有一天来信中断了,我没法想象自己遇见这事怎么还能安安稳稳地等到暑假才跑去打听情况,我没法想象自己怎么还能熟视无睹地走过警察局却不报警,在明明知道他们有寻找走失人口机构的情况下,却去找一个素昧平生的私家侦探帮你大海捞针。我也没法想象你亲爱的年迈的妈妈怎么还能只是安安稳稳地坐在那里,在堪萨斯州的曼哈顿,一周接着一周地帮牧师补袜子。没有奥林的来信,也没有奥林的消息,她对此所做的只是深吸一口气,接着再去补另一条裤子。”
她霍地站起来,“你这个人真讨厌,叫人恶心。”她怒气冲冲地说,“你就是个卑鄙小人。你竟敢说妈妈和我毫不担心奥林,你怎么敢!”
我把那二十美元往她那边又推了推,“你的担心确实值二十块钱,小姐,”我说,“但到底在担心些什么我可不知道。说真的,我也并不是很想知道。请快把这一大沓钞票放回你的皮包吧,就当我们从来没见过面。明天你没准儿会想把这钱再交给另外一个侦探。”
她愤怒地一把将钱塞进皮包,“你的无礼我会记一辈子的,”她咬牙切齿地说,“有生以来,还从没有人对我这么说过话。”
我站起来,在书桌周围悠闲地踱步,“别想太多了,你也许会慢慢喜欢上这一套呢。”
我向前探身,一把摘下了她的眼镜。她退后了半步,差点跌倒。我凭着纯粹的本能,伸出手臂揽住她。她睁大双眼,用手抵住我的胸,想把我推开。我被推了一下,力道比一只猫确实大了那么一点。
“没了眼镜,你这双眼睛可真是大放异彩啊!”我赞叹道。
她放松下来,将头向后仰,朱唇微启。“我猜你对所有的客户都来这套吧。”她柔声细语地说。现在她的手已垂到了两侧,皮包重重撞在我的腿上。她把全部身体都靠在我的手臂上。如果她是想让我放开她的话,那她可就把表达的信号用混了。
“我只是怕你摔倒。”我说。
“我就知道你是个很体贴的人。”她更放松了,头向后仰着,垂下的眼皮微微翕动,唇上那抹似有若无的挑逗性笑容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我猜,你大概以为我是故意的。”她说。
“故意什么?”
“摔倒,之类的。”
“这个嘛……”
她忽然用胳膊环住我的脖子,把我拉到她身前。于是我亲吻了她,或者说重重碰了她一下。她把唇瓣紧紧地压在我的嘴唇之上,久久不离,然后很安详、很惬意地在我的怀里蠕动着,接着便依偎在我的身上。她长长地松了口气。
“在堪萨斯州的曼哈顿,这么做你可能会被抓起来的。”她说。
“如果还有任何公正可言,我只要出现在那儿就会被抓。”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用指尖点了我的鼻子一下。“我猜你一定很喜欢随便的女孩子,”她侧头看着我,“至少你不用擦掉口红印。或许下次我会涂上点。”
“或许我们应该坐到地板上去,”我说,“我的胳膊都酸了。”
她又咯咯地笑了,仪态优雅地脱离了我的怀抱,“我猜,你一定认为我被亲过很多次。”她说。
“哪个女孩儿不是这样?”
她点点头,从下往上看了我一眼,睫毛遮住了半只眼睛,“即使是教会办的活动都玩接吻的游戏。”她说。
“不然教会就办不成什么活动了。”
我们互相看着彼此,脸上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
“好——好吧,”她终于先开口了。我把眼镜还给她。她戴上眼镜,打开皮包,照了照小镜子,在皮包里翻了一会儿,把握着拳头的手伸了出来。
“抱歉,我刚才太小气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把什么东西塞到我书桌上的便签簿下,然后又对我似有若无地笑了一笑,走向门口,打开了门。
“我会打电话给你的。”她亲昵地说着,然后走了出去,哒,哒,哒,轻快的小碎步如冰雹溅落。
我走过去拿起便签簿,把下面皱皱巴巴的钞票抚平整。那个吻倒是不足一提,不过看上去,我又有机会重获这二十块钱了。
我还没来得及为莱斯特·克劳森先生担心,电话就响了。我漫不经心地接起电话,听到对方的声音很急促,但是浑厚而沉滞,如同嘴里被塞了一团窗帘布,或是谁的一把长长的白胡子。
“你是马洛吗?”对方说。
“说话。”
“你有一个保险箱,马洛?”
我已经一整个下午都彬彬有礼,实在是受够了。“别啰啰嗦嗦,有话快说。”
“我刚问你了一个问题,马洛。”
“我没回答,”我说,“就这么简单。”我一边伸手去摸座机,按下挂机按钮,一边四处摸索找我的香烟。我知道他马上就会再打来的。这种人就是这样,以为自己是个人物就不可一世,非得占了上风才行。当电话再次响起时,我单刀直入。
“如果想谈生意,就提出你的方案。另外,在你付我钱之前,我都该被敬称为‘先生’。”
“别这么急脾气耍性子嘛,哥们儿。我遇到点麻烦,需要帮助。我有样东西,需要藏在安全的地方,只要几天就行,不用太久。为此你也可以快速地挣点小钱。”
“多小?”我问,“又有多快?”
“百元大钞,就在这儿等着,我帮你攥得热乎乎的呢。”
“我听得到它沙沙作响呢,”我说,“你在哪儿等我?”那声音我听过两遍,一遍是他说的时候,一遍是在我脑中回响之时。
“在凡努斯旅馆的332号房间。敲门时记得要两声长两声短,别敲太大声。我快等不及了,你多快能——”
“你想让我保管的是什么东西?”
“你来了就知道。我说过我现在很急。”
“你叫什么?”
“说找332号房间就行了。”
“感谢您费时间来电。”我说,“再见。”
“喂,等一下,笨蛋。不是像你想的什么棘手的东西。不是毒品,不是绿宝石项链,只是它正好对我而言很值钱——对别人来说根本一文不值。”
“宾馆里就有保险箱啊。”
“想要到死都一贫如洗吗,马洛?”
“有何不可?洛克菲勒不也是这样。还是再见吧。”
那声音的腔调变了,不再浑厚滞涩,而是尖锐又迅速地说:“湾城的那些小事儿都怎么样了?”
我没说话,只是等对方接着说。电话里传出模糊的轻笑声:“就知道你会感兴趣的,马洛。332号房间,记着。快来,老兄,别磨蹭。”
电话在我耳边“咔嗒”一声挂断了。我放下电话。一支铅笔莫名其妙地从书桌上滚落下来,笔尖撞在了桌脚上,断了。我捡起笔,慢慢地、小心地把它固定在窗框边上的波士顿削笔刀里,均匀地转动着,把它削得匀称而平滑。我把削好的笔放在桌上的托盘里,然后拍掉手上的铅笔屑。我有的是时间,全世界的时间。我方才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听见。
然而这时,更加莫名其名的是,我看见了欧法梅·奎斯特的脸,她没戴眼镜,脸上平滑光泽,擦了精致的妆容,金发高高地盘在前额,中央被一条发辫环住。她一双眼睛含情脉脉,满是诱人之色。现在这些人都得有一双诱人的眼睛。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巨大的特写镜头:众目睽睽之下,这张脸正被罗曼奥夫酒吧里一个魁梧强壮的大汉啃咬着。
二十九分后,我到达了凡努斯旅馆。
注释
[1] Mata Hari(1876—1917),一战时期著名的法德两国的双面间谍。
[book_title]八
曾经,在很久之前,这家旅馆一定分外雅致,但后来却风姿不再。雪茄的余味还萦绕在大厅里,就像天花板上残存的污秽的金漆、长皮椅里松动的弹簧一样留下斑驳的印迹。因年代久远,大理石的柜台已变成了棕黄色。但地毯是新的,看上去硬邦邦的,就和旅馆的前台职员的脸色一样严峻冷漠。我从他面前经过,慢悠悠地踱步到角落的香烟柜台边,拿出两毛五买了一包骆驼牌香烟。柜台后面的女孩披着一头稻草色的头发,长长的脖子,双眼里满是疲倦之色。她把香烟放在我面前,又加了一盒火柴,然后把应该找给我的零钱扔进了写有“社区募捐谢谢你”的投币盒里。
“你希望我这么做,对吧?”她耐心地笑着说,“你愿意把你的零钱捐给那些可怜的、弱势的瘸腿小朋友,对吧?”
“如果我说不呢?”我说。
“那我就把那七分钱掏出来,”女孩说,“不过这会非常麻烦。”她的语音低沉而绵长,似乎泫然欲涕,但又含着爱抚,仿佛一块润湿的浴巾。我在七分钱之上又投进去两毛五。这回她对着我笑开了花,咧开的嘴里露出了更多的扁桃体。
“你是个好人。”她说,“我能看出你是个好人。好多家伙都跑到这儿来找女孩儿调情。想想吧,只要七分钱就能调情。”
“现在是谁在值班?”我问道,没接她的话。
“有两个人。”她的一只手伸向脑后,动作缓慢优雅,好像不仅仅是为了展示她五个涂得血红的指甲。“哈迪先生晚上值班,弗拉克先生白天值班。现在是白天,所以应该是弗拉克先生在值班。”
“我去哪儿能找到他?”
她身子前倾探出柜台,让我闻闻她的头发,用那差不多有半英寸长的指甲指向电梯间。“顺着走廊下去,就在门房旁边。门房很显眼,只有一半的门,上面用金字写着‘门房’。只不过那半扇门有点往后折,所以我估计你会看不见。”
“我会看见的,”我说,“就算脖子被铰链勒住我也能看见,这个弗拉克看上去什么样子?”
“这个,”她说,“他是个矮胖的人,留着小胡子,结实粗壮,就是个子不高。”她的手指沿着柜台懒洋洋地挪动着,最终停在我不用跳起来就触手可碰的地方。“他这个人没什么意思,”她说道,“你找他干什么?”
“公事。”我回答,趁她还没扳住我的脖子来个半后颈式摔跤动作前,我赶紧逃之夭夭。
走到电梯旁边,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正盯着我的背影,一副困惑不解——或者她可能会形容为——若有所思的样子。
门房在通向水泉街入口的那条走廊的中央,门虚掩着。我在门口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走了进去,把门关上。
一个男人正坐在一张落满灰尘的小书桌旁。除了一个很大的烟灰缸,桌上几乎什么都没有。他又矮又胖,鼻子下头有一撮黑色的浓毛,大概有一英寸长。我在他的对面坐下,放了一张名片到桌子上。
他面无表情地拿起名片,认真读着上面的内容。又翻个面,同样认真地读着背面——只不过背面没东西,根本没的可看。他从烟灰缸里拈起一根抽了一半的雪茄,点火时差点烧到鼻子。
“想发点什么牢骚?”他冲着我低声吼道。
“没牢骚可发。你是弗拉克?”
他懒得回答,只是盯着我看,可能他是想掩饰自己的想法,也可能不是——取决于他到底有没有什么可掩饰的。
“我想打听打听一个客人的情况。”我说。
“叫什么名字?”弗拉克冷冰冰地问。
“我不清楚他在这儿用的什么名字,但他住在332号房间。”
“他来这儿之前用的是什么名字?”弗拉克问。
“我也不清楚。”
“好吧,那他长什么样?”弗拉克现在有点猜疑,他又看了看我的名片,但这也并没能消除他的疑虑。
“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他。”
弗拉克说:“我一定是太累了。我没懂你在说什么。”
“我接到他的一个电话。”我说,“他想见我。”
“我拦着你了吗?”
“听着,弗拉克。干我这行的,有时候难免会跟人结仇,这你应该这道。这人想和我私了些什么事,叫我过来,忘了告诉我名字就挂了电话。保险起见,我想在上楼找他之前先查个清楚。”
弗拉克把雪茄从嘴里拿出来,耐心地说:“我现在精神不济,还是没听懂。我什么都搞不清楚。”
我身体前倾,抵住书桌,一字一句清楚地告诉他:“这件事可能是个圈套,他很可能想引诱我进入房间,干掉我,然后再悄没声地偷偷溜掉。你可不希望在你们旅馆里发生这种事,对吧,弗拉克?”
“就算我不希望,”他说,“你就觉得你自己有那么重要吗?”
“你抽那根烟是因为喜欢,还是觉得看起来很有派头?”
“一周挣四十五块钱,”弗拉克说,“我还能抽什么好烟?”他直勾勾地看着我。
“又不是要你掏钱,”我说,“我们之间也没什么交易。”
他只得无奈地叹了口气,疲惫地站起来走出了房间。我点了根自己的烟,等待着。他很快就回来了,扔在桌上一张住宿登记卡,上面用墨水工整地写着——“G.W.汉布尔顿医生,加州埃尔森特罗城”。柜台登记员在上面还写了点别的,包括房间号码和每天房价。弗拉克用一根手指点了点卡片。他的指甲该修剪了,也可能是需要用指甲刷好好清理一下。
“下午两点四十七分来的。”他说,“也就是说,就是今天。账单上没别的东西,只是一天的租金。没有电话费,什么都没有。怎么样,你满意了吗?”
“他长得什么样子?”
“我没看到他。难道你觉得客人登记入住的时候,我还要站在桌子旁边,一个一个地给他们都拍张照吗?”
“谢谢,”我说,“汉布尔顿医生,埃尔森特罗城。非常感谢。”我把登记卡还给他。
“要是还有什么我可能清楚的事,”我出门时弗拉克说,“别忘了我是在哪儿过活的——当然,要是这也能叫生活的话。”
我点点头,然后走了出去。生活里总有这样的日子,你遇上的每个人都是神经病。于是你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暗自纳闷。
[book_title]九
332号房间位于大楼后部,就在安全出口附近。通向房间的走廊里有股怪味,是旧地毯和家具油漆混合的气味,夹杂着无数在此过着邋遢生活、不知姓名的房客留下的乌烟瘴气。灭火水龙头下的沙桶里扔满了烟蒂和雪茄头,这是积累了好几天的结果。一扇开着的气窗里传出收音机刺耳的音乐,另一扇窗里则传出一伙人的嬉笑怒骂声,震天响的音量足以把他们自己震死。走廊尽头的332号房间则安静多了。
我根据电话里的指示两声长两声短地敲了敲门。但什么回应都没有。我有一种精疲力竭、垂垂老矣的感觉,就好像我用尽了一辈子的时间,在这家廉价的旅馆里敲着一扇扇无人应答的门。我又敲了一下门,然后便扭动门把手走了进去,一把贴着红色标签的钥匙插在门里侧的钥匙孔中。
眼前是一条短短的过道,右边有个浴室。站在过道上能看到远处一张床的床头,有一个穿着衬衫和长裤的男人躺在床上。
我开口问:“是汉布尔顿医生?”
男人没有回答。我经过浴室的门向他走去。忽然一阵香水味扑面而来。我立即转身,但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一个躲在浴室里的女人正站在那儿。她用毛巾遮住了下半边脸,戴着一副黑色墨镜。一顶阔边草帽的帽檐是有些灰蒙蒙的、翠雀花的蓝色,帽子下面露出了她蓬松的浅金色头发。蓝色的耳坠在幽暗的阴影中若隐若现。墨镜镜框是白色的,两侧装饰着扁平的蝴蝶结。她穿着和帽子颜色相同的裙子,上面罩着一件敞开的外套,是绣花真丝或人造丝的面料。她戴着一双长手套,右手拿着一把自动手枪,有着白色的骨柄,看上去像是点三二口径。
“转过去,双手背后。”透过毛巾她的声音闷闷地传来,就跟那副墨镜一样,对我毫无意义可言。不过这声音不是电话里的那个。我没动。
“别以为我是说着玩的。”她说,“我只给你三秒钟,乖乖地照我说的做。”
“能延长到一分钟吗?我喜欢看着你。”
她威胁性地摇了摇小手枪,“转过去。”她厉声说,“快点。”
“我也喜欢你的声音。”
“那好,”她说,声音骤紧,带着危险的意味,“你要是想玩,那我就陪你玩玩。”
“别忘了你可是个女的。”我说着,转过身把双手高举到肩头。一把枪的枪口抵住了我的后颈。她的呼吸搔痒着我的皮肤,香水则是一种近乎优雅的味道,清淡,不刺鼻。脖子上的枪移开了,余光中一道白光闪过我的眼前。我呻吟一声,向前扑倒,双手与膝盖着地。我迅速往身后一抓,摸到了一只穿着尼龙丝袜的腿,但立马又滑开了。真是可惜,那条腿摸起来很不错。这时我的脑袋上重重地又挨了一下子,疼痛瞬间剥夺了我的这点儿乐趣。我狼狈不堪,发出一声嘶哑的叫喊,然后瘫倒在地。门被打开了。钥匙咔嗒一响。接着门又关上。钥匙转动了一下。随后是一片寂静。
我从地上爬起来,走进浴室,从架子上拿了一块毛巾,用冷水浸湿,擦了擦脑袋。感觉上我应该是被高跟鞋的鞋跟踢伤了,肯定不是枪柄,流了一点血,不是很多。我把毛巾拧干,站在那儿轻抚伤口,心里有点纳闷,为什么我刚才没大喊大叫着去追她。不过我也只是愣愣地干瞪着水盆上方被打开的药柜而已:一罐爽身粉被齐肩撬开,撒得满架子都是;一管牙膏被横腰切开——一定是有人在找什么东西。
于是我返回过道,推了推房门,门被从外面锁上了。我弯下腰,想从锁眼往外看出去,然而门锁的内外部分是一上一下结构的,外锁孔和内锁孔不在同一高度上,错落不一。刚才那个戴白框墨镜的姑娘显然不太熟悉这家旅馆。我扭转弹簧锁,将外锁打开,推开了门。我朝空荡荡的走廊看了看,回来又关上了门。
我向床上的男人走过去,从始至终他一动都没动,原因似乎显而易见。
穿过狭小的过道,朝向两扇窗的房间豁然开阔起来。一束傍晚的夕阳穿透窗户,倾洒在床上,停留在躺着的男人颈下。那里有一块蓝白色的、圆形的东西,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他侧躺在枕头上,看上去很放松。上次我和他谈话时,他的名字叫乔治·W.希克斯,现在他叫G.W.汉布尔顿——一样的名字缩写。不过如今这些都没什么意义了,我再也没法和他说话。看不到任何血迹,一滴也没有——这就是专业冰锥杀人杰作的优点之一。
我摸摸他的脖子,还是温热的。当我做这件事的时候,那一束阳光已经从冰锥把手上转移到他的左耳处了。我转过身,细细打量着整个房间。装电话的盒子被人打开了,没有关上。旅馆的《圣经》被扔在一角。桌子被翻过。我走近衣橱查看,里面放着衣服和我之前见过的行李箱,似乎没什么重要的东西。我从地上捡起一顶宽檐帽子,把它放到桌上,然后走进了浴室。我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用冰锥杀死汉布尔顿医生的人是否已经找到了他们要找的东西——他们的时间很少。
我仔细搜查了浴室。我打开马桶的水箱盖,然后冲水,里面没有东西。我顺着溢水管向下看,也没发现那儿挂着什么一端系着小物件的细线。我搜查了书桌,除了一个旧信封以外空无一物。我把纱窗推开,摸了摸窗棂底下。我捡起地板上的圣经,从头到尾翻阅了一遍。我还检查了三张画的背面,查看了地毯的边缘。地毯是用大头针钉在墙上的,大头钉的凹槽里积聚了一圈灰尘。我趴在地上检查了床底,还是什么都没有。我站到了椅子上,看了看灯罩内部,里面都是灰尘和死飞蛾。我又仔细查看了床,它被铺得很专业,一直没被动过。我摸摸死者头下的枕头,又从衣橱拿出备用枕头检查缝边。什么都没有。
汉布尔顿医生的外套挂在椅背上,我里里外外地搜了一遍,知道这是最不可能找到东西的地方。有人用刀割开了里衬和垫肩部位。我翻出来的东西有火柴,几根雪茄,一副墨镜,一副还没用过的廉价手帕,一张湾城电影院的票根,一把小梳子,一盒没开封的香烟。我把烟盒放到阳光下看看,没有被打开过的痕迹。于是我拆开了烟盒,撕掉包装,掏出里面的东西,但除了香烟,还是什么也没找到。
现在就剩下汉布尔顿医生他本人了。我挪了挪他的身体,手伸进他的裤子口袋,里面有一些散落的零钱,另外还有一条手帕,一小把牙线,一些火柴,一把钥匙,一张折好的汽车时刻表。一个猪皮钱包里放着一沓邮票和目前看到的第二把梳子(这个人可真够爱护他的假发的),三小包白色粉末,七张名片——上面印着“G.W.汉布尔顿,加州埃尔森特罗城塔斯廷大楼,门诊时间: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四点,其他时间请预约。电话号码:埃尔森特罗城5-0406。”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没有社会保障卡,没有保险卡,一点能证明真实身份的证件都没有。钱包里还有一百六十四美元的现金。我把钱包放回了原处。
我提起汉布尔顿医生放在书桌上的帽子,检查着帽衬和缎带。帽边缎带上的蝴蝶结被人用刀尖挑开了,留下垂落的丝线,但里面什么东西都没藏,也没有证据显示出拆掉再重新缝上的痕迹。
问题就出在这儿:如果凶手知道他们要找什么的话,那样东西一定能被藏进一本书,一个电话盒子,一管牙膏,或是一个帽衬里。我又走入浴室,再一次查看我的脑袋,它还在渗出一丝丝的血迹。我多用了一些冷水冲洗伤口,然后用纸巾擦干,把纸巾丢进马桶冲掉。我走回房间,站在那儿低头看了汉布尔顿医生一会儿,纳闷他究竟犯了怎样的错误——之前的他看上去可是个相当机警谨慎的家伙。阳光现在已经移到房间另一端,离开了床,照到那个满是灰尘的阴暗角落里。
我忽然忍不住咧嘴笑起来,迅速地弯下腰——带着脸上那还不太合乎时宜的微笑,拉下了汉布尔顿医生的假发,将里面一层翻出来。就是这么简单,假发的里衬上用胶带粘着一张橘黄色的纸片,外面被一层玻璃纸保护着。我扯下橘黄色的纸片,将它由里到外地翻出来,发现这是张写了编号的取货凭证,来自湾城照相馆。我把凭证放进钱包,又小心翼翼地把假发套回那个鸡蛋般光滑的脑袋上。
我离开房间时没有锁门,因为没办法锁上。
经过走廊时,气窗里还在传出刺耳的收音机声,夸张的醉酒狂笑依然回荡在走廊中。
[book_title]十
在电话那头,湾城照相馆的男人说道:“是的,希克斯先生,我们已经为您准备好了。根据您的底片冲洗出来的,六张放大的上光照片。”
“你们什么时候打烊?”我问。
“哦,大概再过五分钟。我们早上九点就开门了。”
“那我明天早上再去取,谢谢。”
我挂断电话,下意识地把手伸到硬币投币口,摸到一枚别人留下的硬币。我走到午餐柜台,用这钱给自己买了一杯咖啡,然后坐在那儿喝着,听着外面大街上汽车喇叭抱怨的鸣笛声。现在到了回家的时间,汽笛声满街乱叫。一辆辆摩托车飞驰而过,老化了的刹车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外面的人行道上传来阵阵沉闷单调的脚步声。现在只是刚过五点半而已。
我喝掉咖啡,装好烟斗,优哉游哉地走了半个街区,回到了凡努斯旅馆。我走进写字间,把照相馆的橘黄色取货凭证折好,放进了旅馆的专用文具袋,在外面的信封写上我自己的姓名和地址。贴好快递邮票后,我把信封扔进了电梯旁边的信箱里。然后我又一次径直走进了弗拉克的办公室。
我又一次关上他的门,然后坐在了他的对面。弗拉克似乎连半英寸都没挪过地方。他愁眉苦脸地叼着同一根雪茄,眼睛里同样是空洞洞的。
我在他桌子的侧面划了一根火柴,重新点上了我的烟斗。他皱起了眉头。
“汉布尔顿先生的房门没人回应。”我说。
“啊?”弗拉克茫然地看着我。
“住在332号房间的那位,记得吗?他对敲门声没反应。”
“我该做点什么——大惊失色?”弗拉克问。
“我敲了几次门,”我说,“没任何反应。我想他大概在洗澡什么的,但什么声音也听不到。我到别处溜达了一会儿,又去敲了一遍门,还是没反应。”
弗拉克看了一眼别在马甲上的怀表。“我七点钟下班,”他说,“老天,还有整整一小时,或者更久。兄弟,我是不是饿了。”
“像你这么努力工作,”我说,“不饿才怪。你一定得打起精神来,我说的332号房间的事到底有没有让你提起兴趣来?”
“你说他不在,”弗拉克暴躁地说,“那又怎样?他不在能怎样。”
“我没说他不在。我说我敲门他没回应。”
弗拉克探身向前,慢慢地从嘴里取出雪茄的残渣,放进了玻璃烟灰缸里。“继续说,我有点兴趣了。”他说,一副很认真的样子。
“也许你会乐意亲自跑上去看看。”我说,“也许你最近还没见过一流的冰锥杀人杰作。”
弗拉克把两手放在他的椅子扶手上,使劲压着那段木头。“啊,”他痛苦地说,“啊。”他起身拉开了书桌抽屉,从中拿出一把黑色的大手枪,咔的一声弹开枪膛,检查一下里面的子弹。他斜眯着眼睛瞅瞅枪管内侧,啪嗒一声将弹匣回归原位。他解开背心纽扣,将枪塞进腰带。在紧急情况下,没准他一分钟以内就能搞定这些事。他稳稳地戴上帽子,一把拉开了门。
我们静静地走到了三层,穿过走廊。一切都还是老样子。走廊里的声音既没有更大,也没有更小。弗拉克快步走到332号房间,习惯性地敲敲门,然后推了推门。他回头看着我,嘴唇扭作一团。
“你说门没锁。”他抱怨道。
“准确来讲,我没那么说。不过刚才确实没锁。”
“可现在锁了。”弗拉克边说,边从一大串钥匙里挑出一把。他打开门锁,向走廊四下张望了一下,接着慢慢扭动门把手,没弄出一点声响。他把门轻轻推开了几英寸。
他听了听,屋里没传出任何声音。弗拉克后退几步,从他的腰带里掏出黑色手枪。他将钥匙从锁孔里拔出来,猛地一脚踹开房门,然后稳稳地端起手枪,活像警匪片里的邪恶头子。“走!”他从嘴角挤出这个字。
越过他的肩膀,我能看见汉布尔顿医生还像刚才那样躺着,但从门口没法看到冰锥的手柄。弗拉克向前弓着身子,小心翼翼地朝房间里挪动着。到了浴室门口,他将眼睛凑到门缝上,往里面瞄瞄,然后猛地一推门。门撞在浴缸上弹了回来。他走进浴室,又出来,一步一步踏入卧室,一副紧张又谨慎的姿态,绝不给人以可乘之机。
他试了试衣橱的门,把枪端平,然后猛地把门拉开。衣橱里没有可疑的人。
“看看床下面。”我说。
弗拉克轻巧地俯下身,看了看床底。
“你在逗我吗?”弗拉克恶狠狠地说。
“我就爱看你工作的样子。”
他俯身查看死者,研究着那把冰锥。
“有人把那道门锁上了,”他冷笑着说,“除非你撒谎说它没锁。”
我一言不发。
“我猜应该是警察,”他缓缓地说,“看来这事是瞒不住了。”
“这不是你的错,”我对他说,“就算在像样的旅馆,这种事也会发生。”
[book_title]十一
一个红头发的实习医生填好死亡表格,把圆珠笔夹在了他白色夹克的胸前口袋上。他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啪的一声合上了笔记本。
“据我的诊断,是枕骨下方的脊髓被刺伤了。”他波澜不惊地说,“这个地方脆弱不堪,要是你们知道怎么找到它的话,我想你们也能做到。”
警探克里斯蒂·弗伦奇粗声嘟哝一句:“你以为我是头一回见吗?”
“不,我觉得不是。”实习医生说道,又快速地看了死者最后一眼,然后转身走出了房间。“我会给法医打个电话。”他头也不回地说。门在他身后关上了。
“这种家伙看到尸体就跟看到一盘热腾腾的白菜似的。”克里斯蒂·弗伦奇对着关上的门酸溜溜地说。他的同伴——一个叫弗雷德·贝福斯的警官,正单膝跪在电话盒子旁。他在上面撒上粉末用来采集指纹,然后将多余的粉尘吹掉。他拿出一面小型放大镜,透过它细察着盒子上的一点污渍,然后摇了摇头,从盒子的螺丝钉上取下一样东西,随后站了起来。
“是殡仪馆的灰色棉手套。”他厌恶地说,“批发价大概四分钱一双。这上面留下不少指纹。他们想在电话盒里找到什么东西,是吧?”
“很明显是能藏在里面的东西,”弗伦奇说,“我没指望能找到指纹,这种冰锥杀人案干得相当专业。我们很快就会请专家来查看,现在只是了解下大致情况。”
他将死者的口袋掏空,把里面的东西摊平在床上,陈列在那具一动不动、蜡像一般的尸体旁。弗拉克坐在窗边的一把椅子上,愁眉苦脸地望着窗外。旅馆的经理助理刚刚上楼来过,他也满脸忧心忡忡的神色,一言未发又离开了。我斜靠着浴室的墙壁,玩着自己的手指。
弗拉克突然说话了:“我看用冰锥杀人这事像是女人干的。任何地方都能买得到冰锥,十分钱而已。方便起见,还可以把它藏在长袜里,挂在吊袜带上。
克里斯蒂·弗伦奇立刻瞟了他一眼,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贝福斯说:“你成日都和什么样的女人混在一起啊,宝贝儿?这年头长丝袜多贵啊,我看女人宁可把锯子塞在短袜里。”
“这我倒是没想到。”弗拉克说。
贝福斯说:“动脑子的事就让我们来做吧,小甜心,这可需要有两下子才行。”
“没必要这样挖苦人吧。”弗拉克说。
贝福斯摘下帽子,鞠了个躬:“就请你别剥夺我们这点小乐趣了,弗拉克先生。”
克里斯蒂·弗伦奇说:“再说了,要是个女人的话,她一定会乱刺一气的,很可能连该刺几下都弄不清楚,很多新手都是这样。但这次作案的是个老手——他一下就刺中了脊椎。还有一件事值得注意——这种作案方式,只有在对方安静的时候才能得手,这说明不只是一个人干的。除非死者当时被下了迷药,或者凶手就是他的朋友。”
我说:“我可想不清楚他这种谨慎的人怎么会被人下迷药,如果他确是给我打电话的那人。”
弗伦奇和贝福斯一起看着我,脸上都带着强忍厌倦的表情。“如果,”弗伦奇说,“你不认识这个家伙——就像你说的——那么总有极小的可能你没法准确辨认出他的声音。我说的应该没超出一般人的理解范围吧?”
“不知道,”我说,“我还没读过你的追捧者们的来信呢。”
弗伦奇听了,嘴边浮起一抹微笑。
“别跟他浪费时间了,”贝福斯告诉弗伦奇,“你这些话就留到‘星期五清晨俱乐部’演讲用吧,那里有几个鼻子发亮的老女人,就爱听人从一些新奇的角度分析谋杀案。”
弗伦奇给自己卷了根烟,在椅背上擦了根火柴点上。他叹了口气。
“这种作案技巧起源自布鲁克林,”他解释到,“桑尼·莫·斯坦的手下非常擅长此道。但他们做得太过火了,就没有一片空地上找不见他们的痕迹。然后他们就到了这儿。看看他们都留下些什么。我真纳闷他们为什么这么干。”
“可能因为我们这儿空地太多了。”贝福斯打趣说。
“不过说来也有意思,”弗伦奇梦呓般地说着,“威皮·莫耶今年二月找人在富兰克林大道上干掉桑尼·莫·斯坦的时候,凶手用的却是一把枪。斯坦一定对此相当不爽。”
“估计这就是为什么在洗掉他的血后,他们在他的脸上发现了那么失望的表情。”
“谁是威皮·莫耶?”弗拉克问道。
“他是组织里位列斯坦之下的第二号人物,”弗伦奇告诉他,“很可能就是他的杰作,不过也可能不是他亲自动的手。”
“为什么?”弗拉克没好气地说。
“你们这些人都不看报纸吗?莫耶现在可是个绅士,结识的都是最上层的人士,他还多了一个名字。再说桑尼·莫·斯坦被害时,我们刚好把莫耶弄进监狱里,因为他赌场作弊。但我们最后没找到证据,倒是给了他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总之就像我说的,他现在是绅士了,绅士是不会拿着冰锥到处扎人的。他们会雇人去做。”
“你们找到莫耶什么把柄了吗?”我问。
弗兰克目光尖锐地盯着我:“什么意思?”
“我刚好有个想法,但还很不成熟。”我说。
弗伦奇缓缓地打量着我,“就当我们是两个妞儿在闺房里说悄悄话。”他说,“我们还没法证明抓到的人到底是不是莫耶。不过请不要外传,还没什么人知道这消息呢,除了他和他的律师、地方检察官、巡警、市议会,可能还有其他两三百个人。”
他拿死者的空钱包抽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然后坐到床上。他漫不经心地斜靠着死尸的腿,点了根烟,拿它指着我们。
“既然嘴皮子耍够了,那就让我们言归正传,弗雷德。首先,躺在这儿的家伙不算太聪明。他用着G.W.汉布尔顿医生的名字,却在名片上印着埃尔森特罗城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只用两分钟就能查出来,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地址,也根本没有这样的电话号码。一个聪明人不会这么快就露出马脚。其次,这个家伙显然没什么钱。他有十四张一美元的钞票,叠得整整齐齐的,外加两块钱的硬币。他的钥匙环上没有任何的汽车钥匙、保险箱钥匙或是住宅钥匙,只有一把行李箱钥匙和七把耶鲁万能钥匙。我猜,他是想在旅馆干点小偷小摸的事。你说这些钥匙在你们的破旅馆能不能派上用场,弗拉克?”
弗拉克走过去,盯着那些钥匙看。“这里面有两把钥匙,尺寸倒是合适,”他说,“不过光这么看看,我也说不好它们派不派得上用场。如果我要用万能钥匙,必须去办公室拿才行,我随身带的只有普通钥匙,客人外出时才能用。”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把挂在一串长链子上的钥匙,和那些钥匙比对着看。看完他摇了摇头,“不加工的话基本用不上,”他说,“碍事的金属部分太多了。”
弗伦奇把烟灰弹到手掌上,然后像灰尘一样吹掉。弗拉克又坐回到窗边的那把椅子上。
“另外一点,”克里斯蒂·弗伦奇宣布说,“他没有驾照或任何身份证明文件。他的外套全都不是从埃尔森特罗城买的。他有可能是个骗子,而且看他的行头和个性,也不像有本事能开空头支票的人。”
“那是因为你没看到他最有本事的时候。”贝福斯插嘴道。
“而且不管怎么说,他在这家旅馆里也没法大展身手,”弗伦奇继续说,“这里早就臭名昭著了。”
“你等等!”弗拉克开口说话了。
弗伦奇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这座城市里的每一家旅馆我都一清二楚,弗拉克,这是我的工作。只要给我五十块钱,我就能在这家旅馆的任何一个房间里组织一场持续一小时的脱衣舞晚会,还能弄成法国范儿。别糊弄我。你过你的日子,我讨我的生活,但别糊弄我。好了,现在说正事。这家伙有样东西不敢放在手边,说明他知道有人正在跟踪他、设法接近他。所以他愿意付给马洛一百块钱,来替他保管这件宝物。但他随身又没带那么多钱,所以他一定是做好了打算,让马洛和他一起赌上一把。那么,那东西一定不是什么棘手的赃物,多半是个半合法的东西。对吧,马洛?”
“你可以去掉‘半’字。”我说。
弗伦奇微微一笑,“所以他那玩意儿一定可以被放平,或者卷起来——装进电话盒、帽边的缎带、《圣经》或者是爽身粉罐子。我们不知道这玩意儿有没有被找到,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用来找的时间不多,不会多于半个钟头。”
“问题是,刚才那个电话到底是不是汉布尔顿打来的?”我说,“你刚才已经质疑这一点了。”
“不像是有什么别的可能。凶手肯定不会急着让别人找到他,又怎么会让其他人来他的房间?”他转身看着弗拉克,“能查出拜访过他的人有谁吗?”
弗拉克垂头丧气地摇摇头,“上电梯不一定要经过前台。”
贝福斯说:“也许,这就是他投宿在这儿的原因之一吧。除此以外,还有舒服自在的气氛。”
“好吧。”弗伦奇说,“不论谁是杀手,只要知道他的房间号码,他们都可以做到不被质询、来去自如。这就是目前我们所知的全部。对吧,弗雷德?”
贝福斯点点头。
我说:“不只是这些。那副假发不错,不过也就是个假发而已。”
弗伦奇和贝福斯一起迅速转身。弗伦奇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取下死者的头发,吹了声口哨。“我还纳闷那个他妈的实习医生在笑什么呢。”他说,“那个混蛋提都没提一句。知道我看见什么了吗,弗雷德?”
“我只看到一个没头发的家伙。”贝福斯回答。
“也许你从不知道他那副样子——他就是麦尔威·马斯顿,以前专门给埃斯·德沃尔跑腿的。”
“嗬,果真是他。”贝福斯轻笑出声。他俯身轻轻拍了拍死者光秃秃的脑袋,“最近过得怎么样,麦尔威?多久没见你我都记不得了。但你一定知道我,老兄。真是一朝做笨蛋,一世是笨蛋。”
没了他的假发,床上那个男人看上去苍老、僵硬而干瘪,死亡让他戴上了黄色的面具,开始将他的脸塑出僵硬的线条。
弗伦奇平静地说:“好吧,我可算是松了一口气,再也不用没日没夜地追踪这家伙了,让他见鬼去吧。”他把假发盖在死者的一只眼睛上,然后从床边站了起来。“这里没你们什么事了。”他对弗拉克和我说。
弗拉克站起身来。
“感谢你们这儿提供的谋杀案,宝贝儿。”贝福斯对他说,“贵旅馆以后还有这种事的话,别忘了我们的服务——即使它不算特别出色,但绝对够快。”
弗拉克走过短小的过道,猛地一拉门出去了。我也跟着他走了出去。在去往电梯的路上,我们彼此默然无言,电梯下行时也是如此。我陪着他走到他小小的办公室门口,跟着他进屋,然后关上了门。他对此好像非常惊讶。
他坐在书桌旁,伸手去拿电话。“我得和助理报告情况。”他说,“你还有什么事吗?”
我卷了一根香烟,用火柴点着,吐出的一口烟雾拂过书桌。“一百五十块。”我说。
弗拉克面无表情的脸上,一双凝神的小眼睛突然圆睁了起来,“这儿可不是开玩笑的地方。”他说。
“都见识过楼上那两个喜剧演员的表演了,我说个笑话又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不过,我现在确实没开玩笑。”我用手指在桌沿上有节奏地敲击着,等待着。
弗拉克的小胡子上方,细小的汗珠从他的嘴唇上渗出来。“我还有事要办,”他说,这回嗓音更沙哑了,“你赶紧给我滚得远远的。”
“你小子可够厉害的啊,”我说,“在我给汉布尔顿医生搜身之时,他的钱包里有一百六十四块钱。他答应给我一百块作为佣金,记得吗?现在,在同一个钱包里,却只剩下十四块。此外,当我第一次离开他的房间时,我确实没锁门,是另有他人把门锁上了。门是你锁的,弗拉克。”
弗拉克紧紧抓着椅子扶手,他的声音像是从深井里飘出来的:“你他妈什么证据都没有。”
“一定要我试试吗?”
他一把从腰带里抽出手枪,放在了面前的桌面上。他低头盯着枪,上面不像有什么他想要的东西。再次抬起头时,他说道:“五五开,怎么样?”他的声音都变了。
我们之间陷入一阵沉默。他掏出破旧的钱包,在里面翻着,然后将一沓钞票甩在桌上,把它们分成两堆,再把其中一堆推到我的面前。
我说:“我要全部,一百五十块钱。”
他缩在椅子里的身子弓了弓,瞅着书桌一角。过了半天,他叹了口气,把两堆钞票拢在一起,然后把它们推到桌上我这一边。
“这钱没让他有好下场。”弗拉克说,“你拿着赶紧滚吧。我会记住你的,伙计。我看见你们这种人就想吐。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拿走他五百块?”
“要是我的话就把钱全拿走,凶手也是这样。为什么还留下十四块?”
“我为什么留下十四块?”弗拉克问道,声音很疲惫,手指在桌沿上无聊地来回动着。我拿起钱数了数,然后又扔回给他。
“因为干你这行的一眼就能看穿他。你知道他至少会带着房租,还有几块零钱。警察也会做出同样的判断。拿走,我不要这钱,我要点儿别的东西。”
他看着我,嘴巴张得老大。
“赶紧把钱收起来,别在这儿碍事。”
他拿起钱塞进钱包里。“什么别的东西?”他的眼睛很小,似乎蕴藏着深思,舌头把下嘴唇顶得凸了出来,“依我看,你讲价可不占什么优势地位。”
“那你的判断可能就出了点小毛病。如果我回到楼上,跟克里斯蒂·弗伦奇和贝福斯坦白说我之前到过那里,还给死人搜过身,我确实免不了被他们骂上几句。但他们会明白,我隐瞒实情其实是种聪明的做法,我实则是为了保护一位幕后客户的权益。我要领教的只是他们的一些冷嘲热讽和愤怒咆哮,但你可就不一样了。”我不再说话,看着他的前额上开始冒出细密的汗珠。他艰难地咽了一下口水,眼睛黯然无神。
“少在这儿夸夸其谈,想谈什么生意就开口。”他说,忽地咧嘴一笑,笑容相当狰狞。“来晚了一步,没法保护她了,是不是?”他一贯带着的那种冷笑又回来了,不过来得很慢,得意扬扬。
我捻灭了香烟,又掏出一根,用一般人为了保全脸面的那套装模作样的动作,慢悠悠地点着烟、扔掉火柴、侧着脸吐出一口烟,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眼前这间小破办公室是座小山丘,正俯视着波光粼粼的海洋——这都是干我这一行的人老掉牙的表演套路。
“好吧,”我说,“我承认是个女的,我承认那家伙死的时候她正好就在房间里——如果这让你感到满意的话。我猜,她是因为受到惊吓才逃之夭夭的。”
“哦,当然,”弗拉克恶毒地说,不屑的冷笑已经在他脸上一展无余,“或许是她一整月都没用冰锥戳人,手有点生了。”
“可她为什么要拿他的钥匙呢?”我自言自语地说,“又为什么要把它留在桌子上?为什么不干脆弃一切于不顾,一走了之?就算她非得锁上门,为什么不把钥匙丢进沙桶里埋起来,或者直接带走扔掉?为什么非要做点和钥匙有关的蠢事,把自己扯进这件案子里?”我的目光向下游走,直直地盯着弗拉克,“除非——当然是,她离开房间时被人盯梢——握着那把钥匙——然后被跟踪到旅馆外。”
“为什么会有人跟踪她?”弗拉克问。
“因为看到她行踪的人立马就能进入房间。他有钥匙。”
弗拉克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向上瞟了我一眼,又垂了下去。
“所以他一定看到了她。”我说,“他一定看到她把钥匙留在桌子上,之后溜出了旅馆。他一定至少跟踪到她出了旅馆之后。”
弗拉克嘲弄地说:“你怎么就这么有把握?”
我俯身把电话拿过来。“我最好打电话给克里斯蒂,把话说清楚。”我说,“这事我越想越害怕。没准真的是她杀了人。我可不能替一个杀人凶手打掩护。”
我取下话筒。弗拉克猛地把他潮乎乎的爪子按在我的手上。电话蹦跶一下,掉落在桌上。“放手。”他的声音几乎带了哭腔,“我跟踪她走到一辆停在街边的车前,记下了车牌号。老天,兄弟,你就饶了我吧。”他在口袋里玩命翻找着。“知道我干这份工作能挣几个钱吗?除去买香烟和雪茄就没剩几个钱了。等一下,我想——”他低下头,翻来覆去地倒腾着手上几个脏兮兮的信封,最后找出一个扔给我。“车牌号。”他疲惫地说,“如果这让你满意的话,我甚至可以当作压根不记得上面写着什么。”
我低头看看信封,上面潦草地写着个车牌号,字迹很淡,歪歪扭扭的,像是一个人在街上手拿着纸片匆匆写下的:6N333,加州1947。
“满意了吗?”这是弗拉克的声音,或说是从他嘴里冒出来的声音。我撕下号码,把剩下的信封扔还给他。
“4P327。”我盯着他的眼睛说。他的眼神没有闪烁,也没有嘲弄和隐瞒的痕迹,“但我怎么确定这不是别人的车牌号?”
“你只能信我的话。”
“描述下那车长什么样。”我说。
“凯迪拉克敞篷车。不是很新,车篷敞开着。大概是一九四二年的款式,灰蓝色那种。”
“描述下那女人长什么样。”
“想用你那点儿钱买来不少东西啊,是不是,大侦探?”
“是汉布尔顿医生的钱。”
他瑟缩了一下。“好吧。她金头发,穿着有绣花的白色外套,戴着宽边蓝色草帽和墨镜。大约有五英尺二英寸高。长得像高级时装模特。”
“你能认出她来吗——没戴眼镜的话。”我谨慎地问。
他假装在思考,然后摇摇头,不能。
“车牌号是多少来着,小弗拉克?”我冷不丁地问他。
“哪个车牌?”
我俯身贴近书桌,在他的枪上弹了弹烟灰,又更用力地盯着他的眼睛一会儿。看得出他已投降,他自己似乎也明白这一点。他拿起枪,吹掉上头的烟灰,然后把它放进书桌抽屉。
“走吧,快滚。”他咬牙切齿地说,“告诉警察我搜了尸体,摸走了钱。那又怎样?也许我会丢了饭碗,也许我被丢进监狱。那又怎样?等出来后我还是好汉一条。小弗拉克可从不会为了咖啡和煎饼发愁。别以为戴着个墨镜就能糊弄小弗拉克,我看的电影可多了去了,足以认出那个可爱的小妞。如果你问我,我会说那个宝贝儿将来还长着呢,她前途十分光明——况且谁知道呢——”他洋洋得意地瞟了我一眼,“说不准她以后还需要带个保镖在身旁,替她料理事情,摆脱麻烦。找个熟门熟路、价钱也合适的……怎么了?”
我把头歪向一侧,身子前倾。我在倾听。“我想我听见了一声教堂钟响。”
“这附近可没教堂。”他不屑地说,“是不是你那白金做的大脑袋上裂了个缝儿?”
“只有一声,”我说,“敲得很慢,我想是丧钟。”
弗拉克和我一起听。“我什么都没听到。”他厉声说。
“哦,你是听不到。”我说,“你将是这世界上唯一听不到的人。”
他坐在那里瞪着我,恶毒的小眼睛半眯着,恶毒的小胡子闪闪发亮。他的一只手在书桌上抽动着——一个无意识的动作。
我把他留在那里独自苦想,他的想法大概和他本人一样——矮小,丑陋,惊恐不已。
[book_title]十二
那座公寓楼坐落在多希尼大道上,从山坡上的带状小树林向下走就到了。实际上它是两栋建筑,一前一后,被中间铺了石板的院子松散地连在一起。院子里有座喷泉,拱门前还盖了一间房。前厅有一些信箱和摇铃,十六个当中有三个没写名字——不过那些名字对我来说毫无用处——做工上还需多下点工夫。我推了推门,发现门没锁——看来还需下更多的工夫。
外头停着两辆凯迪拉克——从颜色和车牌号看,都对不上。一个穿马裤的家伙站在街对面,两腿叉开站着,懒洋洋地靠着一辆蓝旗亚的车门。他抽着烟,仰头遥望天上光芒惨淡的群星,它们远在天边,自觉地和好莱坞保持着距离。我沿着陡峭的山路走上大道,经过东边的一个街口,钻进了一个蒸笼般的电话亭,把自己闷得近乎窒息。我拨通了一个名叫皮奥里亚·史密斯的人的电话,他获此称号是因为说话结巴——为何会这样,这个小谜团我暂时还没空搞清楚。
“梅尔斯·韦尔德,”我说,“要她的电话号码。我是马洛。”
“当……当……当然,”他说,“梅……梅……梅尔斯·韦尔德啊,你要她……她……她的电……电……电话号码?”
“多少钱?”
“十……十……十块钱。”他说。
“那就当我没打来吧。”我说
“等……等……等一下!她们这些宝……宝……宝贝儿的电话,我本不该泄露,我只是个跑龙套的,这么做太冒险了。”
我只是等待着,把自己呼出的气又吸了回来。
“按规矩,地址一般都是和电话一起提供。”皮奥里亚抱怨道,忘了结巴。
“只能五块钱,”我说,“地址我已经拿到了,不要跟我讲价钱。别以为在倒卖未登记电话号这一行里,就剩下你这么一个混混儿——”
“等一下。”他疲惫地说,然后去拿自己的小红书宝典。这位的结巴毛病很反常,只有在不兴奋的时候才口吃。他回来后把电话号码告诉我——当然,是个来自豪华住宅区的号码。在好莱坞,如果没有一个豪华住宅区的电话号码,那你就是一个废物。
我把这个由玻璃和钢材制成的牢笼的门打开,放进来一些新鲜空气,然后再次拨通电话。响了两声后,一个嗲嗲的声音慢悠悠地答话了。我关上了门。
“喂——”对方的声音很娇媚。
“请找韦尔德小姐。”
“请问是谁要找韦尔德小姐呢?”
“我这里有几张宣传照,维尔蒂要我今晚转交她。”
“维尔蒂?谁又是维尔蒂呢,阿米哥?”
“工作室的头牌摄影师。”我说,“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你告诉我公寓在哪儿,我可以直接过来。我离那儿只有几条街远。”
“韦尔德小姐在洗澡呢!”她笑道。我猜她的声音在电话那头一定如银铃般清脆,但在我这边听来却沉闷粗糙,像是谁在刷杯洗碗一般。
“那你一定要把照片带来,我敢肯定她正迫不及待地想看呢!公寓号码是十四。”
“你也会在那儿吗?”
“那当然,一定会的,你为什么要这么问?”
我挂断电话,步履蹒跚地出了电话亭,一头扎进新鲜的空气中。我顺山坡而下,穿马裤的家伙还在蓝旗亚车旁晃荡,但有辆凯迪拉克已经开走了,另有两辆别克敞篷车加入了车队,停在前头。
我按响了十四号公寓的门铃,然后穿过庭院。在那里,一盏光芒熹微的聚光灯下,鲜红的中国金银花正娇艳欲滴。另一盏灯俯照着一方大大的观赏池塘,池中金鱼悠游,荷叶静浮,睡莲在夜色中紧紧蜷缩着花瓣。院中还闲置着几张石椅,草坪上垂着一架秋千。看上去,这个地方本身并不贵,只不过在这年头就没什么便宜东西。那间公寓位于二楼,它的两扇门之一正对着宽敞的楼梯口。
门铃响起,一个穿着马裤的女孩打开了门,她身材高挑,肤色黝黑,“性感”这个词已远不足以称赞她。她的马裤就像她的头发一样,颜色暗黑。她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丝绸衬衫,鲜红色的围巾松松地围在脖颈上,颜色却不如她的香唇鲜活生动。她用一把金色的小镊子夹着一根棕色的香烟,手指间满是珠光宝气,一头黑发从中间向两边分开,雪一般洁白的中分线延伸至头顶,消失在脑后。她闪亮的秀发梳成了两条粗辫子,垂在纤长的古铜色脖颈两侧,上面各扎了个小巧的猩红色蝴蝶结——但她显然已经不是一个小女孩了。
她锐利的目光一眼看向我空空的双手——因为对衣服口袋来说,宣传照实在有点儿大,通常装不进去。
我开口说:“请找韦尔德小姐。”
“你可以把照片交给我。”她声音冷静,腔调长而傲慢,但眼睛可就是另一幅样子了。看来她就跟发型一样让人难搞。
“不好意思,我得亲手交给韦尔德小姐。”
“我告诉你了,她在洗澡。”
“那我就等等。”
“你真的有照片吗,阿米哥?”
“当然啊,怎么了?”
“你的名字是……”她的声音停在最后一个词上,就像突然在风中飘飞的羽毛——飞升,盘旋,猛地冲高,又缓缓飘落;安静的微笑露出邀约之意,缓慢地扯动她的嘴角,像个孩童正试图拾起一片雪花。
“你上一部片子拍得棒极了,冈萨雷斯小姐。”
笑容如闪电般闪过,点亮了她的整个面容。她身体坐直,兴奋地颤动着。“讨厌。”她的脸上容光焕发,说道,“真讨厌,你这个可爱的家伙嘴可真甜,你明明知道那部片子差劲极了。”
“但凡有你的片子,对我来说没一部是差劲的,冈萨雷斯小姐。”
她站在门边,招手唤我进屋。“我们来喝一杯。”她说,“他妈的好好喝一杯。我最爱听甜言蜜语了,不管是真是假。”
我走进去,这会儿就算有把枪抵在我腰上也毫不令人惊奇。她就站在那儿,我不得不推开她的乳房才能进门。她身上散发出的味道,就如同沐浴着月光的泰姬陵一般柔美迷人。她关好门,然后摇曳生姿地扭动着,走向小吧台。
“苏格兰威士忌?还是要调酒?我会调一种很难喝的马丁尼。”她说。
“威士忌就行,谢谢。”
她弄了两杯酒,倒进两只几乎可以插得下雨伞的玻璃杯里。我坐在印花布椅子上,四处打量着。这是间老式的屋子,一座假的烧火壁炉里放着圆木燃烧嘴和大理石壁炉架。墙壁上几处墙皮已经脱落,挂着两张涂抹得相当难看、但色彩艳丽的图画,一看就是廉价货。还有一架古旧的黑色斯坦威钢琴,幸好上面没俗气地摆上一条西班牙方巾。屋里四处散落着一些封面鲜亮、看上去崭新的书。一把双管猎枪立在角落里,枪托雕工很精致,枪管上系着一个白缎带蝴蝶结——好莱坞式的幽默。
穿马裤的黑肤女郎递给我一杯酒,轻巧地坐在了我的椅子的扶手上。“乐意的话,你可以叫我多洛蕾斯。”她说着,举起自己的大酒杯,豪饮了一大口。
“谢谢。”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我咧嘴笑笑。
“当然了,”她说,“我非常清楚你他妈的就是个大骗子,你的口袋里根本就没有照片。不过我也无意窥探你的隐私。”
“哦?”我使劲啜饮一口,杯里的酒足足下去几英寸。“韦尔德小姐到底在洗什么澡?是要擦老式香皂的、还是加了阿拉伯香料的?”
她晃了晃金色小镊子上夹着的烟头,“没准你是想帮她洗,浴室就在那儿——穿过拱廊右转。很可能门没锁。”
“要是这么容易,那我可不干。”我说。
“呦,”她又冲我娇媚一笑,“你很爱干有挑战性的事啊,那我可要显得难以接近些,是不是?”她从我的椅子扶手上优雅地站了起来,捻灭了香烟,弯下柔腰,令我足以看出她臀部的曲线。
“别费事了,冈萨雷斯小姐。我只是个来办正经事的人,没有想强奸任何人的心思。”
“没有?”她的笑容变得轻柔、慵懒,并且——假如想不到更好的字眼的话——摄人心魂。
“不过我他妈的也正在产生这种念头。”我说。
“你这个狗东西可真有意思。”她说着耸耸肩,然后穿过拱廊,带走了她那半夸脱兑了水的威士忌。我听到她轻敲房门说道:“亲爱的,这儿有个男的,说他从摄影工作室带来几张宣传照片。他是这么说的。”她接着用西班牙语说:“长得不错,人也不错,还端着个相机。”
一个我之前听到过的声音尖声说:“闭嘴,你这个小婊子!我马上出去。”
冈萨雷斯哼着小曲,从拱廊里走回来。她的玻璃杯空了。她再次走向吧台。“啊,你竟然没喝!”她看着我的杯子叫了起来。
“我吃过晚饭了,不管怎样,我的胃只能容下两夸脱的东西。我还懂一点西班牙语哦。”
她甩甩头,“你被吓到了?”她的眼珠滴溜溜地转动着,肩膀如跳扇子舞般晃了晃。
“我可不容易被吓着。”
“不过你听到我说的话了?老天爷,我太抱歉了。”
“我可听懂了哦。”
作为回答,她又为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
“是啊,我很抱歉。”她叹了口气。“我是说我真的很抱歉。有时候我爱较真,有时候我又他妈的什么都不在乎,连我自己都糊涂了。我所有的朋友都说我太过直率。我确实吓了你一跳,是不是?”她又坐到我的椅子扶手上。
“不是这样的,如果我想吓人一跳,我知道该怎么做。”她懒洋洋地把酒杯放到身后,俯身向我靠近。
“不过,我不住这里,”她说,“我住在贝尔西别墅。”
“一个人住?”
她的手优雅地拂过我的鼻尖,我刚回过神来就发现她坐在了我的膝盖上,正拼命想咬我的舌头。“你是个可爱的狗东西。”她说。她的嘴比任何人的都要炽热,两片嘴唇烫得就像干冰。她的舌头使劲顶住我的牙齿,她的眼珠看起来又黑又大,下面露出了眼白。
“我太累了。”她的喃喃低语钻入我的嘴里,“我精疲力尽,累得不得了。”
我感到她的手在我胸前的口袋里摸索着。我用力推开她,但她已抢先拿到我的钱包。她大笑着跳开,啪的一下打开,小蛇一般灵活的手指在里面掏着。
“真高兴你们混熟了。”冷冷的声音从旁边传来,梅尔斯·韦尔德已经站到了拱门下。
她披散着凌乱的头发,也没费神去化妆,只穿着一件睡袍,光着的腿下面穿了一双小小的银绿色拖鞋。她就是旅馆里的那个女孩,只不过这会儿摘掉了墨镜。
冈萨雷斯迅速看了她一眼,合上我的钱包,扔还给我。我接住钱包,收了起来。她慢慢走到书桌旁,拿起一个肩带很长的黑色背包,斜挎着背到肩上,向门口走去。
梅尔斯·韦尔德没动,也没看她——她正看着我,但面无表情。冈萨雷斯打开门看了看外面,关好门又转过身。
“他叫菲利普·马洛,”她对梅尔斯·韦尔德说,“还不错,你觉得呢?”
“没想到你还费心问了他们的名字,”梅尔斯·韦尔德说,“你通常不会浪费时间去了解他们。”
“我明白了,”冈萨雷斯不愠不火地答道,她转身对我微微一笑,“这样骂别人是妓女的方式,真高明,你说是吗?”
梅尔斯·韦尔德一言不发,依然面无表情。
“至少,”冈萨雷斯一边温柔地说,一边再次打开门,“最近我可没和持枪歹徒睡过觉。”
“你确定自己没记错吗?”梅尔斯·韦尔德用几乎一模一样的语气反问道,“宝贝,开门吧,今天是我们丢垃圾的日子。”
冈萨雷斯缓缓回头,直直地看着她,眼里仿佛有一把刀。她的唇齿间发出一丝轻哼,然后猛地拉开房门,门在她身后砰的一声关上了。梅尔斯·韦尔德对这声巨响毫无反应,深蓝色的眼睛依旧如磐石般盯着我。
“现在请你也出去——不过别弄出太大声音。”她说。
我掏出一块手帕,擦掉了脸上的口红印,那颜色看上去就如血色一般无异,新鲜的血色。“这事搁在谁身上都可能发生,”我说,“不是我亲的她,是她主动吻的我。”
她大步走到门口,一把拉开门,“快走,小情人,脚别闲着。”
“我来这里是有正事要做,韦尔德小姐。”
“对,我想象得到。出去,我不认识你,也不想认识你。而且就算我想认识你,你来的日子和时间也不对。”
“良辰美景与美人,三者从来不可兼得。”我说。
“说什么?”她想用下巴示意我赶紧走人,无奈表演得不够好。
“勃朗宁 [1] 说的。我指的是那位诗人,不是自动手枪。不过我敢肯定你更喜欢自动手枪。”
“听着,小子,是要我叫经理来,把你像篮球一样踢下楼吗?”
我走过去,把门关上。她还在坚持做最后一搏,虽然她没有真的踢我,但看得出,她是费了好大力气才强忍住。我试图不声不响地让她从门边挪开,可她一动不动,稳稳地守着自己的领地,一只手仍握着门把手,双眼中燃烧着深蓝色的怒火。
“如果你想离我这么近的话,”我说,“或许你该穿点衣服。”
她收回了手,用力一甩,这一记耳光听上去就和冈萨雷斯小姐摔门的巨响声一样,不过令人感到剧痛——而且让我联想到自己脑后的那个痛处。
“我弄疼你了吗?”
我点点头。
“那很好,”她又扬手扇了我一巴掌,这次更用力。“我看你最好还是吻我。”她喘着气说,眼神清澈、干净而令人迷醉。我不经意地向下一瞥,她的右手正握成一个非常专业的拳头,虽然很小,但也足够揍人了。
“相信我,”我说,“我不吻你的原因只有那么一个——否则就算你随身带着一支黑色小手枪,或者在床头柜上放了一副金属手铐也拦不住我。”
她礼貌性地笑笑。
“我可能碰巧要为你工作,”我说,“而且我可不是看到大腿就紧盯不放的人。”我低头看看她的大腿。我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连同里面的内裤。她拉了拉自己的睡袍,转身摇着头走向了小吧台。
“我自由自在、洁身自好,而且才二十一岁。”她说,“什么招数我都见过——至少我这么觉得。如果我吓不倒你,制不住你,还引诱不了你,那我还有什么招数能让你听我的?”
“嗯——”
“不用告诉我。”她厉声打断我的话,手端着玻璃杯转过身。她喝了口酒,甩了甩蓬松的秀发,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钱,当然。我他妈的真蠢,竟然没想到这玩意。”
“钱确实有用。”我说。
她嫌恶地撇撇嘴,但声音却近乎亲切。“多少?”
“噢,刚开始一百块钱应该够了。”
“你可真是廉价,好个廉价的小杂种,是不是?一百块,一百块钱在你的圈子里就算得上有钱了吗,亲爱的?”
“那就两百块好了,然后我就可以退休了。”
“还是廉价,当然要每周结算,要装在一个干净的信封里吗?”
“信封就不必了,我会弄脏它的。”
“不过付了这笔钱,我能得到点什么呢,我迷人的小侦探?我非常清楚你是做什么的,这是当然。”
“你会得到一张收据。谁告诉你我是侦探的?”
她瞪了我几秒钟,又再次开始演戏。“应该是那股怪味吧。”她啜着酒,越过酒杯瞪着我,不屑地轻声一笑。
“我都开始怀疑是你自己写的剧本台词了,”我说,“我还一直纳闷,是哪儿出了问题呢。”
我侧身一躲——有几滴酒溅到我身上,玻璃杯在我身后的墙上哐当一声砸得粉碎,碎片无声掉落一地。
“用完这招,”她异常冷静地说,“我就用尽我所有的女人魅力了。”
我走过去,拿起我的帽子。“我从不认为是你杀了他。”我说,“但要想让我不说出你当时在那儿的事实,总得有个理由吧。给我足够的钱会有点用,能让我站稳立场。再给我足够的信息,让我能心安理得地收下这笔钱就更好了。”
她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往空中一扔,然后轻松地张开嘴接住,用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火柴点上烟。
“我的老天,难道我杀了人吗?”她问道。我的手里还拿着帽子,不知为何这让我感觉自己很蠢。
我戴上帽子,向门口走去。
“我相信你会有足够的交通费回家的。”轻蔑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我没回答,只是继续走。在我准备开门那一刻,她说:“我还相信冈萨雷斯小姐给了你她的住址和电话号码吧。你可以从她身上得到一切——包括——我是听说的,钱。”
我松开门把手,转身快步走回房里。她站着没动,唇上的微笑也没丝毫变化。
“听着,”我说,“你也许会觉得这事不可思议,不过我是揣着一个奇怪的念头来这儿的——以为你是个需要帮助的小姑娘,又到处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我本以为你到那家旅馆是为了付什么敲诈勒索的赎金。你独自前往,冒着被人认出来的风险——你还真的被旅馆的门卫认出来了,那家伙的道德水准可能还比不上一张破烂的蜘蛛网可靠。这些都让我误以为你被卷进了好莱坞的什么丑闻泥潭里,随时可能要准备谢幕下台。不过你似乎没陷入什么泥潭。你就好好地站在这儿,把所有你演过的——如果‘演’这个词用对了的话——三流B级片里的老掉牙的三流做派又通通在我眼皮底下演了一遍。”
“住口。”她咬牙切齿地说,“住口,你这个卑鄙的、专爱敲诈勒索的偷窥狂。”
“你并不需要我,”我说,“你不需要任何人。你他妈聪明得可以凭伶牙俐齿把自己从保险柜里救出来。好吧,继续用你的巧舌如簧把自己救出来吧,我不会阻止你的,只是别再说给我听。想到你这么一个外表天真无邪的小姑娘居然有这么多心计,我简直忍不住想大哭一场。你真让我大开眼界,亲爱的,就跟玛格丽特·奥布赖恩 [2] 一样。”
在我伸手开门的时候,她没动,也没吭气。当我去开门的时候,她还是那样。我搞不懂为何,可能我的演讲不够精彩。
我走下楼梯,穿过庭院,出了前门,差一点就撞到一个站在那里点烟的黑眼睛小个子男人身上。
“不好意思,”他平静地说,“我挡了你的道。”
我刚想绕过他,却看到他抬起的右手里攥着一把钥匙。我没来由地伸手一把夺下他手里的钥匙。我看看上面印着的号码——十四号,是梅维斯·韦尔德的公寓。我把钥匙扔到身后的灌木丛里。
“你用不着它,”我说,“门没锁。”
“当然。”他说,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我真笨。”
“是啊,”我说,“我们俩都笨。所有和那个婊子纠葛不清的人都是笨蛋。”
“我不会这么肯定地说。”他静静地答道,悲伤的小眼睛看着我,没什么特殊的神情。
“你不用勉强,”我说,“我刚刚替你说了。非常抱歉,我给你捡钥匙。”我跑到灌木丛后面,捡起钥匙递给他。
“非常感谢你,”他说,“顺便问一句——”他停下来。我也停下来。“我希望我没有打断一场有意思的拌嘴,”他说,“我最恨扫别人的兴了。没有吧?”他微微一笑,“好,既然我们都认识韦尔德小姐,我就先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斯蒂尔格雷夫,我以前在哪儿见过你吗?”
“没有,你从没有在哪儿见过我,斯蒂尔格雷夫先生,”我说,“我叫马洛,菲利普·马洛。我们根本就不可能见过面,而且古怪的是我听都没听说过你,斯蒂尔格雷夫先生。不过我他妈的也不稀罕,就算你叫威皮·莫耶也没用。”我也不懂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说,这名字会脱口而出的唯一原因是我曾听人提过。他的脸上拂过一种古怪的镇静神情,他安静的黑色眼睛中略过一种古怪的不动声色之意。他从嘴里取出烟头,看了看,弹掉一些烟灰——虽然上面并没什么烟灰可弹,他的目光下垂,说:“威皮·莫耶?真是个古怪的名字。我想我从没听说过。这人是我应该认识的吗?”
“并不是,除非你格外喜欢冰锥。”我说完便离开了他。我走下台阶,穿过马路走向我的车,上车之前回头望了他一眼。他嘴里衔着烟,还站在那里看着我。从这个距离我没法看清他的脸上是否带着什么表情。当我回头望他的时候,他没动,也没做出任何手势,甚至都没转身,只是站在那儿。我钻进车里,飞驰而去。
注释
[1] 指的是罗伯特·勃朗宁(Robert Browning,1812—1889),英国诗人、剧作家。
[2] 好莱坞一九四○年代非常著名的童星。
[book_title]十三
我沿着日落大道向东开,但没有回家。我在拉布雷亚街向左转,然后折向高地公路,之后穿过卡胡恩加关口向下开往万特乐大道,一路经过斯蒂迪奥城、谢尔曼奥克斯城和恩西诺城。旅程一点也不寂寞,那条路永远非常热闹。公子哥们开着福特敞篷汽车,在车流中穿梭往来,几乎就要撞上挡泥板,却又总能幸免。倦容满面的男人们坐在覆满灰尘的小汽车或小轿车里,紧抓着方向盘左右躲闪,向北或向西激流勇进着,赶回家吃晚餐,等待他们的是这样一个夜晚——读读体育版新闻,听听收音机里吵吵嚷嚷的广播,一晚上听着宠坏的熊孩子鬼哭狼嚎,还有蠢笨的老婆喋喋不休的唠叨。
我开车驶过一片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它们的后面掩着一个虚虚实实的世界——乌烟瘴气的汉堡店在彩色光线下就像宫殿一般金碧辉煌,环形的汽车餐馆像马戏团一般热火朝天——忙得团团转的餐馆服务员两眼发直,柜台明亮耀眼,厨房里熏天的汗臭味和油腻味几乎可以毒死蛤蟆。巨型双层卡车从威明顿和圣佩德罗轰隆隆地驶向赛普尔韦达大道,然后开上山脊路,在红绿灯处以最低挡速度开始爬坡,发出动物园里狮子吼般的轰隆声。
恩西诺城背后的山坡上,偶尔会有道道亮光透过密林射出来——那里是大荧幕上的明星们的私宅。荧幕明星?啊呸!一群在床上身经百战的情场老手。哎,等等,马洛——你今晚可太不近人情了。
空气越发凉爽,公路渐行渐窄。路上的车辆如此稀少,以至于车灯都令人感到刺眼。沿路粉笔墙边上生长着上等的玫瑰,伴着海边吹来的微风,在夜色中翩翩而动,摇曳生姿。
我在千橡城附近的一个地方吃了餐饭,饭菜差劲但上得挺快。这是喂饱你就赶你出来的地方,生意实在太忙了。您再坐着喝咖啡我们可就招待不过来了,先生,你坐在这儿是妨碍我们挣钱。看见那些站在绳子后面的人没?他们想吃饭,无论如何他们都觉得自己必须吃。老天知道他们干吗非要在这儿吃,在家吃个罐头也比在这儿强。他们只是没法让自己闲下来,就像你。他们非要把车开出去兜兜风,只好让经营餐厅的混混们设下圈套来喂饱他们。又来了,你今晚可太不近人情了——马洛。
我结完账,把车停到一家酒吧旁边,往我胃里的纽约排骨上浇了一杯白兰地。为什么要叫纽约排骨?我琢磨着——切割机床是在底特律被发明出来的啊。我步入夜晚的空气中,在这样的夜晚该选择做些什么,没人知道。但有很多人大概已经努力了,他们会出来溜达溜达。
我抄近道开往奥克斯纳德,又沿着海岸开了回来。巨大的八轮和十六轮卡车一路向北川流不息,全都在车顶闪烁着橘黄色的灯光。右边浩瀚无垠的太平洋吃力地拍打着海岸,海水犹如疲惫蹒跚的清洁女工回家一般漫向岸边。没有月亮,没有喧嚣,海浪几乎无声无息。没有味道,没有大海粗犷、狂野的味道。一片加州的海洋。加州,是百货公司之州,什么东西都最多但没一样是好货。又来了,你今晚可太不近人情了——马洛。
好吧,可我为什么要近人情呢?我本来好好地坐在那间办公室里,玩弄着一只死苍蝇,忽然一下跑到堪萨斯州曼哈顿这个土里土气的小地方,还自己贬到只值二十块钱的身价,就为了替她找到哥哥。听上去他是个讨厌的家伙,但她想找到他。所以我就把这点钱紧紧地贴在胸口,一路跌跌撞撞地赶赴湾城,玩了一通老掉牙的把戏,把自己累得站着就能睡着。途中我还遇见了不错的人——他们有的脖子上插着一把冰锥,有的则没有。于是我离开了,身心俱疲地离开了。随后她走了进来,拿走了我身上的二十块钱,给了我一个亲吻之后又把钱还回来,因为我没有完成一天的工作量。
然后我去见了汉布尔顿医生——一位来自埃尔森特罗城的退休验光师。可是到头来又碰上了那种近来最热门时髦的脖上饰品。我没和警察说,只是搜了搜那家伙的假发套,然后演了一出戏。这是为什么?我这次又是在为谁拼命?一个眼神性感、有着很多房门钥匙的金发妞?一个来自堪萨斯州曼哈顿的小姑娘?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的事不对劲,而且我又老又疲惫但永远可靠的第六感告诉我,照现在的牌打下去,一定会有人输得精光。这事和我有关系吗?那好,和我有关的事又是什么?我知道吗?或者我曾经知道吗?还是不要说这些了,你今晚太不近人情了,马洛。也许我从不曾近过人情,未来也不会。也许我来自阴间,拿了私营执照在阳间开业。也许最终我们都会变成这样,在这个半阴半阳的荒唐世界里,坏事总在轮番上演,却从没有一件事是对的。
马里布。这里有更多的电影明星,更多粉色和蓝色的浴缸,更多装饰着垂穗的大床,更多的肥皂剧频道,更多林肯房车和凯迪拉克,更多的卷发和墨镜,还有装腔作势的姿态、矫揉造作的声音和濒危灭绝的道德。喂,现在,等一等,可演艺界里也有很多好人啊。你这样的态度不对,马洛,今晚你可太不近人情了。
我人还未到洛杉矶,就先闻到了它的气息。它闻上去有股陈腐而老旧的味道,像一间被关闭了太久的起居室。但五颜六色的灯光会糊弄你。那些灯光真棒,真该为霓虹灯的发明者建一座纪念碑,要有十五层楼高,用坚固的大理石筑造——得了吧,这儿有个家伙还真会异想天开。
于是我去看了场电影,当然其中一定有梅维斯·韦尔德的出场。在这类讲述豪门巨富的电影里,所有人都笑得太多、说得太多了,他们自己也知道这一点。里面的女人一定会走上长长的旋转楼梯去换一身衣服,男人们一定会从昂贵的盒子里掏出讲究的、有着花押字的香烟,用昂贵的打火机来为彼此点上烟。另外,服务生一定是肩膀圆实,因为他要扛着放了酒的托盘,穿过阳台走到一个游泳池前——几乎跟休伦湖一般大,不过要清澈得多。
男主角是个和蔼可亲的三流演员,很有魅力,只不过有点过气。大明星是个脾气暴躁的黑发女郎,有双目中无人的眼睛,有几个特写镜头非常差劲,但让人看出她正拼命装嫩,将自己从四十五岁往回拉,力气大得足够让人折断手腕。梅维斯·韦尔德饰演女二号,是穿上衣服演的戏。她演得还不错,不过还可以再好上十倍。不过她真能演得好上十倍的话,那为了保护大明星,她的一半戏就要被剪掉。这戏好看得像是我看过的走钢丝表演。不过从现在起,她要走的就不再是绷索,而是钢丝。这根钢丝将会非常高,下边也再没有安全保护网。
[book_title]十四
我回到办公室是有原因的,一封装有橘黄色取货凭证的快递信应该已经送达。楼里的大部分窗户都黑着灯,但也有亮着灯的。有其他人在晚上工作,但不是干我这行的。看电梯的人从喉咙里生硬地挤出“你好”两个字,然后开动电梯将我送上楼。走廊上几扇敞开的门里射出灯光,几个清洁女工在打扫着因偷懒而留下的垃圾残余。我经过转角,从吸尘器发出的悲伤的嗡嗡声中走过,走进我的办公室,把窗户打开。我坐在书桌旁什么都没做,甚至什么都没想。没有快递信件。楼里的所有噪声,除了吸尘器发出的嗡嗡声,其余的仿佛都流向街道,融入了川流不息的车流中。然后在走廊里的不知某处,有个男人吹起了歌曲《莉莉·玛莲》的口哨,颇为优雅娴熟。我知道那是谁——是查夜的人在检查各处办公室的门,我拧亮了桌上的台灯,于是他经过我的房门时没来检查。脚步声渐行渐远,随后又响起了一个不一样的声音,那更像是拖步子声。另一间还没锁门的办公室的门铃响起,有可能是快递。我起身去拿,但却不是。
一个穿着天蓝色裤子的胖子正在关门,那副优雅又闲适的样子只有胖子才能做得出来。他不是单独一人,但我首先打量了他。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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