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小说灯笼 [book_author]太宰治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06656 [book_dec]本书收录了太宰治的十六篇短篇小说,这些作品一反太宰治充满颓废、内疚与自我否定的刻板印象,呈现出宛如灯笼般的明亮与温暖。本书共分为四辑:辑一「喧哗」:生活安乐时,作绝望之诗;失意受挫时,写生之欢愉。辑二「幻灭」:我不太喜欢听别人的恋爱故事,因为恋爱故事里,一定有所粉饰。辑三「独白」:其他生物绝对不会有“秘密”,那是只有人类才可能拥有的东西。辑四「人间」:我的善良是,毫不斟酌地让对方看到我的全貌。在太宰治的故事里,没有坏人,只有软弱的人。但软弱并非罪恶,因为软弱更能体会点点温情。太宰治总在内心痛苦、身感疲惫时,反而拼命制造愉快的气氛。太宰治本人,即是哀伤的喜剧。众人以为他极度自私,事实上,他总顾虑着他人的感受。或许他认为只要带给周遭温柔,自己也能温暖起来吧。 [book_img]Z_9771.jpg [book_title]失格的斜阳 张大春 在短暂的三十九年生命中,太宰治写了二十年,自杀五次,并且在他的四十余部长篇小说、短篇小说集和随笔集中,对自己和日本社会的陈腐、伪善和罪恶做了无数次颠覆性的挖掘。 比较起太宰治晚年的《斜阳》(一九四七)和《人间失格》(一九四八),这本发表于一九四○到一九四四年间的短篇集《小说灯笼》已经算是非常明朗、温柔的了。在这本集子里,太宰治暂时收束起他早期作品中支离破碎的文体,让自己和读者都从现代主义庞大而纷乱的魔影下逃生,喘了一口气——然而,对于曾入精神病院治疗药物中毒的作者而言,这几年的“安定期”宛如囚者“放封”一般,只是为他晚期凄绝猛厉的自我毁灭蓄积精力的一个热身运动而已。 近乎凌虐仪式的自我质疑与解剖,似乎一直是日本近代小说家的文学救赎动作。太宰治即使处于一个温和的安定期间,仿佛也未曾背离这个传统。就拿《小说灯笼》这一篇为例子吧,它记述西画家“入江新之助”遗族——五个喜爱说故事的小兄妹,合为一篇“王子与女巫的女儿的爱情故事”接力小说,隐伏在浪漫热情(叙事情境)和亲切和睦(后设情境)的氛围之下,爱情故事“草草结束”,而“自己都不知道为了什么”的长兄(一个沉默阴郁一如太宰治本人的家伙)以抄写《圣经》道德讲义来覆按这原本十分可爱的传奇故事所引发的轻蔑、讪笑却强有力地暴露出作者对“幸福家庭”的轻嘲。 较之《小说灯笼》,更具杀伤力的短篇《猫头鹰通信》《谁》乃是直接捣向作家(小说家)在虚矫冷漠和自卑疏离之间左支右绌的困境。这样的困境在《作家手札》之中,更借由马戏团主人对“我”的特殊待遇而深刻揭露出来——那是身为大地主富商幼子的太宰治的一份诚惶诚恐、“向往民众”的心态。一方面,太宰治无法摆脱自己贵族般的出身,却隐然以之为个人的歉疚与罪孽;另一方面,他又敏锐地警醒到,文学救赎根本是一个不实无力的传统——写作除了益发将他和“产业战士”的距离拉远之外,更只能带给他自我挞伐的痛苦。让我们看一段《厚脸皮》的原文: 以电影来说,这三十张稿纸大概就像预告片,摆明了在宣传。无论如何低头垂眼,佯装谦虚美德,乡巴佬就是厚颜无耻,还以为他要说什么,居然是创作的甘苦谈。甘苦谈,真是受不了啊。那家伙最近认真起来了,好像也赚了不少钱,似乎也努力在钻研学问,还说喝酒很无聊,而且留起胡子。这会令听到的人瞠目结舌,直呼真的假的?总之甘苦谈还是算了。看到观众仔细聆听,肚子里的蛔虫都跑出来胡言乱语,作者也深感困惑,所以这篇作品就命名为《厚脸皮》吧。反正我的脸皮本来就很厚。 在稿纸上写了大大的“厚脸皮”后,心情多少也稳定下来了。 如果把太宰治短暂的“安定期”看成是他一九三九年再婚之后,因生活美满而与生活妥协的结果,固然无可厚非;不过,如果用一个更广大的视野来审视,读者不难发现:一九四○至一九四四年,正是整个“日本帝国”有史以来最狂飙也最挫败的时期。此时中日战争迈向中途,太平洋战争揭开序幕,日本充满自信地闯向一个以鲜血燃祭樱花的狂热荒原,试图以征服全世界来否证其边缘人的岛国神话与历史。反而是在这场充满虚浮野心与顿挫悲情的战争之中,太宰治的理情特质遂以彰显。换言之,一个精神状态趋近于无休止之自苦自毁的作家,反而在疯狂的氛围中获得了和“时代脉动”一致的、形式上的稳定。所以我们会在《永别》这篇小说中读到如下叙述: 不过,我介绍以上三封信,绝非为了构思《永别》这篇小说。起初我的意图只有一个,我想写收到最后一封信时的感动。 您好吗? 从遥远的天空问候您。 我平安抵达任务地点。 请为伟大的文学而死。 我也即将赴死,为了这场战争。 然而,太宰治心目中“大东亚战争”的目的显然并非浮浅的胜利而已,“太平洋战争”还包藏了和文学救赎动作一样非常“真理中心(logocentric)”的自证——那就是选择毁灭的深层意识。太宰治虚无消沉的一生始终浸沉在某种叛离旧价值的憧憬之中,他一次又一次地以“后设小说(Meta-fiction)”的俏皮努力揭露着文学作品不可救药的媚俗性(哪怕是非常晦涩的现代主义作品亦然),但是这种叛离依然十分吊诡地落入了大和民族的另一个根深蒂固的旧传统之中——樱花总是在灿烂的巅峰乍然凋落,太宰治也总是迫不及待地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从这里我们可以窥见,为什么他会在《新郎》这篇小说中说: 我想搭这辆马车去银座八丁逛逛。我想穿着鹤丸(我家的家徽是鹤丸)的家徽和服、仙台平的裙裤、白足袋,以这身打扮悠哉坐着这辆马车去逛银座八丁。 啊,最近我每天都以新郎的心态在过日子。 在《新郎》的结语之后,太宰治写道:“本文写于昭和十六年(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这天早上听到日本和英美正式开战的报道。”或许,太宰治在这年十一月因通不过征兵体检而免役的遭遇,恰恰使他益发体认了文学救赎之无效性与欺罔性,也恰恰催迫他更进一步迈向写作,他越写下去,就越证实了“向往民众”之苍白乏力,也就越能用理性挞伐(亦控制)自己,越挞伐自己,也就越适用“新郎的心态”来反讽着精神趋近毁灭的无奈和空虚。 太宰治,原名津岛修治,生于一九○九年,死于一九四八年。《小说灯笼》是这位作家颠覆其个人与现代文学的一部挽歌,他和他的读者都会以黑塞那样“失落的一代”所惯有的“轻微的喜悦”来阅读这种自我挞伐的深邃理性和深邃疯狂。 [book_title]辑一 喧哗 生活安乐时,作绝望之诗;失意受挫时,写生之欢愉。 [book_title]小说灯笼 其一 八年前过世的那位知名西画大师入江新之助,他的遗族每个都有点怪。也不能说他们另类,或许那样的生活方式才算正常,反倒我们一般家庭是奇怪的。总之入江家的气氛,和寻常人家有些不同。很久以前,我从入江家的氛围中得到灵感,写了一部短篇小说。我不是受欢迎的畅销作家,因此我的作品无法立即刊登在杂志上,所以这篇短篇小说也一直收在抽屉里。此外我还有三四篇好酒沉瓮底的压箱之作,去年初春一起汇集成单行本出版了。虽是一本寒酸的作品集,但都是我颇为钟爱的作品,因为这些作品是以一种带着甜蜜、不含任何野心,而且非常开心的心情写出来的。所谓“力作”总显得些许僵硬刻意,连作者自己重读都觉得讨厌的作品,但轻松的小品文就没有这种问题。然而一如往常,这本作品集也卖得不太好,但我没有为此抱憾,反倒为销路不佳感到欣喜,因为我虽然钟爱这些作品,但也不认为这些作品的内容质量是最好的。它们禁不起冷峻严苛的鉴赏,亦即所谓的散漫之作。不过作者本身的钟爱又是另一回事。我不时会悄悄地把这本甜蜜的作品集摊在桌上阅读。而这本作品集中,最轻薄也是我最钟爱的作品,即是开头提及,以入江新之助遗族为灵感的短篇小说。虽然是轻薄不成熟的小说,我却莫名地难以忘怀。 入江家有五个兄弟姐妹,大家都喜欢爱情小说。 长男二十九岁,法学学士。与人接触时,有略显高傲自大的毛病,但这是为了掩饰自己怯懦的凶恶假面,其实他是个软弱且非常善良的人。他和弟妹一起去看电影时,尽管嘴巴嚷着这部电影很烂、愚蠢之至,但被电影里武士的人情义理所撼,第一个流泪的也总是这位长兄。屡试不爽。走出电影院,他却又立刻摆出一副骄傲忍怒的不悦神情,而且不发一语。他曾毫无踌躇地宣告,自己出生至今从未撒谎。虽然有待商榷,但他确实有刚直洁白的一面。学校成绩不太好,毕业后没出去工作,待在家里守护一家人。他研究易卜生,最近重读《玩偶之家》又有了重大发现。他发现那时娜拉恋爱了,爱上了阮克医生。这令他相当兴奋,因此把弟妹叫了过来,向他们阐述自己的心得。他大声疾呼,努力说明,却徒劳无功,因为弟妹们只是侧首不解地笑了笑,丝毫不见兴奋之色。其实弟妹们根本瞧不起这个长兄,压根儿不把他当一回事。 长女,二十六岁,至今未嫁,在铁路局上班。法文很好。身高五尺三寸 (2) ,身材瘦削,被弟妹们戏称为马。头发剪得很短,戴着圆框眼镜。她心胸开阔,能够和任何人立刻成为朋友,全心全意地付出,然后被抛弃。这是她的兴趣。因为她很喜欢悄悄地享受忧愁与寂寥。不过有一次,她爱上同一科的年轻男同事,一如过往也遭到抛弃,唯有这次令她万分沮丧。在同一间办公室见了面又很尴尬,于是她谎称肺部不适,还睡了一星期。后来在脖子上缠上纱布,拼命咳嗽,去看了医生,照了X光,做精密检查后,医生夸她肺脏强健乃世上罕见。她真的很爱阅读文学作品,阅读量也很惊人,而且类型囊括东洋西洋。因为读得多,自己也偷偷写了一点,藏在书柜右边的抽屉里。这些堆放成叠的作品上方摆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在我逝世两年后发表”。但“两年后”有时改成“十年后”或“两个月后”,有时甚至改成“一百年后”。 次男,二十四岁,是个俗物。就读于帝大 (3) 医学系,但很少去上学,因为身体羸弱,是个不折不扣的病人。他有一张俊美到令人惊艳的脸,生性吝啬。当长兄被骗,以五十圆 (4) 买下据说是法国散文家蒙田用过,但平平无奇的旧球拍,得意扬扬回家之际,他却暗自愤怒过度而发了高烧。这场高烧,把他的肾脏烧出毛病。他对任何人都面露轻蔑。当别人发表意见时,他就发出犹如天狗般、极度不愉快的笑声。他只崇拜歌德一人,但似乎不是佩服歌德的朴实诗风,而疑似是倾心于歌德的高阶官位。不过,兄弟姐妹一起比赛即兴作诗时,他总是拔得头筹,真的不容小觑。虽说是俗物,但对所谓的热情却能客观地掌握。要是他有心努力,或许能成为二流作家。譬如家里的那个跛脚女佣阿里,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次女,二十一岁,是个自恋狂。某家报社征选日本小姐时,她想毛遂自荐,很想大声呐喊我要参选。经过三夜反复煎熬地思考,发现自己的身高不够,因此打消念头。在兄弟姐妹里,她长得特别矮小,只有四尺七寸 (5) ,不过长得并不丑,算是漂亮。她常在深夜,裸身面对镜子,露出可爱的微笑;以丝瓜露涤洗白皙丰腴的双腿,并俯身亲吻脚趾,陶醉地闭上双眼。有一次,鼻尖长出如针头般的细小痘子,她甚至忧郁得想自杀。她阅读的书籍有固定的风格,常去二手书店找明治初期的《佳人奇遇》或《经国美谈》之类的书,回家独自一人徜徉在书海里,不时窃窃低笑。她喜欢读黑岩泪香或森田思轩等人的译作,也不知从哪里搜集了很多不知名的同人杂志,一边认真地阅读,一边说“真好看,写得太棒了”,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拜读。其实她私下最爱的是泉镜花 (6) 。 幺弟,十八岁,今年刚进一高 (7) ,念的是理科甲组。进了高等学校后,他的态度骤变。看在兄姐眼里,觉得很可笑。不过这个幺弟却一本正经,家里任何琐碎纠纷,他都要出面插手,又没有人拜托他,他却依旧“深思熟虑地”妄行审判,搞得全家人都吃不消,对这个幺弟敬而远之。幺弟对此相当不满。大姐不忍见他闷闷不乐,做了一首和歌给他,意思是独自假装成熟模样,却没人把他视作成人,委实可怜。以这首和歌安慰了幺弟怀才不遇的落寞。因为他长得像小熊般可爱,兄姐们过于溺爱,也使得他有些轻狂。他爱读侦探小说,也常常独自在房里玩变装游戏。说要学习外文,买了柯南·道尔的英日对照小说回来,却只读日文部分。他还自认为在兄弟姐妹里,真正关心家里的只有自己,暗自感到悲壮。 以上是这篇小说的开头,然后用一些小事件展开剧情,形成整篇小说的结构。然而前面也提过,这原本就是一篇无聊的作品。说到我的钟爱,比起作品本身,我更钟爱作品中的家庭。我喜欢这个家庭,而这个家庭也确实存在,因此这篇小说是描写已故入江新之助的遗族,然而内容未必如实叙述。说得夸张一点,我自己说来也有些惊慌,其实我是将诗与事实以外的东西,适度加以整理叙述。有些地方,甚至夹杂着肆意杜撰,但整体上算是描写了入江家的情况。纵使有“一毛”的差异,但有“九牛”算是真实。在这篇小说里,我原本只写那五个兄弟姐妹与慈祥聪明的母亲,关于祖父及祖母的事,基于作品结构之故,纵使百般失礼也只能割爱。这确实是不当的处置。既然写的是入江家,却排除了祖父母,再怎么说都完整性不足。因此,现在我想谈谈这两个人。在那之前,我必须声明一件事,接下来我谈的所有事情,并非入江家现在的样貌,而是四年前我写这篇小说时入江家的氛围。现在的入江家已有些不同,有人结婚了,甚至有人过世了。与四年前相比,气氛也显得有些灰暗。现在我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地去入江家玩。因为那五个兄弟姐妹,还有我,大家都长大成人,变得彬彬有礼、疏离冷淡,也就是所谓“社会人士”的模样,即使偶尔见了面,也变得索然无趣。坦白说,我对现在的入江家不太感兴趣。要写的话,我想写四年前的入江家。因此,我所叙述的也是四年前入江家的样貌。现在已稍微不同往昔。说完这点声明,接着来谈谈四年前的祖父——他似乎整天无所事事都在玩。倘若入江家有非比寻常的浪漫血统,可能来自这位祖父。他已年过八旬,每天都好像有什么事,从曲町的自家后门溜出去,动作十分敏捷。这位祖父于壮年时期,曾在横滨经营规模颇大的贸易公司。他儿子新之助刚进美术学校时,他不仅丝毫不反对,反而向周遭的人夸耀。他就是如此气度恢宏的豪杰。纵使退休后,他也在家里待不住,总是趁家人不注意,一溜烟就从后门溜出去。快步走了两三百米,回头确定家人没有跟上来,便从怀里掏出鸭舌帽戴在后脑勺,帽檐微微朝上。这是一顶帅气的格纹猎帽,虽然很旧了,但不戴这顶帽子就没有散步的感觉,因此他已经戴了四十年。戴上这顶帽子去银座,走进资生堂餐厅,点一杯巧克力,便在那里耗上一两个小时。东张西望,环顾四周,若看到以前商场上的朋友带年轻艺伎来,他绝不放过,立刻大声叫唤,硬要人家坐到他这桌来,然后气定神闲地出言挖苦。这是他难以压抑的乐趣。回家时,一定会为家人带点小礼物。毕竟有些心虚。 最近,他又开始明显地讨好家人,发明了勋章。他在墨西哥银币上钻孔,然后用红丝线穿过洞孔,做成一枚勋章,将这个勋章颁赠给一周内对家里最有贡献的人。但家人都不太想要这枚勋章。因为得到这枚勋章后,接下来一星期,在家时一定要把勋章挂在胸前,大家都觉得很为难。母亲很孝顺公公,因此获赠这枚勋章。虽然母亲拿到时也露出感激之意,却也只挂在腰带上,而且是挑最不起眼的地方。这枚勋章是祖父晚酌时,由于母亲多给了他一瓶啤酒,不容分说地当场被迫收下。长子的个性拘谨正经,偶尔陪祖父去看戏被视为有功,便无意中获得勋章,他也能满不在乎,乖乖地在胸前挂上一星期。长女和次男都对勋章避之唯恐不及。长女坚称自己没资格拿这枚勋章,机巧地逃掉了。次男将勋章收进自己的抽屉里,甚至谎称遗失。祖父立即看出次男在说谎,命令次女去搜索次男的房间。次女运气不佳,竟找到了勋章,接下来变成次女获赠勋章。祖父特别偏爱这个次女,纵使她是全家最高傲自大的人,也没有丝毫功劳,但祖父依然动不动就颁勋章给她。次女拿到勋章大多放在钱包里,但祖父也不计较,只给次女这项特权,说不挂在胸前也无所谓。全家大小只有幺弟想得到这枚勋章。即便如此,当他把勋章挂在胸前时,也感到难为情、忐忑不安,但若勋章被取下来交给别人时,他又感到些许落寞。有一次,他甚至趁次女不在,偷偷溜进她的房间找出钱包,眷恋地望着里面的勋章。祖母从未获颁这枚勋章,因为她打从一开始便断然拒绝,是个非常干脆利落的人。她说这种东西太蠢了。 祖母极度疼爱幺弟。有一阵子,幺弟开始研究催眠术,拿家人当实验对象,但无论对祖父、母亲、兄姐们施展催眠术,大伙儿都了无睡意,每个人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到头只惹来一场哄堂大笑。幺弟泫然欲泣,冷汗直流。最后对祖母施展催眠术时,竟然立刻奏效。祖母坐在椅子上打起盹儿来,慢慢地睡着了。催眠者以严肃的口气问问题,她也天真地回答。 “奶奶,你看得见花吧?” “看得见,好漂亮哪。” “那是什么花呢?” “是莲花哟。” “奶奶,你最喜欢的是什么呢?” “是你呀。”催眠者兴奋了起来。 “你指的是谁呢?” “就是和夫呀(幺弟的名字)。” 在一旁看的家人不由得哑然失笑,祖母也因此醒了过来。即便如此,也算顾全了催眠者的颜面,因为至少祖母被成功催眠了。可是后来正经八百的长兄,私下忧心地问祖母:“奶奶,你真的被催眠了吗?”祖母先是哼笑一声,然后低声说:“怎么可能。” 以上是入江家成员大致的素描。我想再介绍得详细点,但现在我更想以连作的创作方式,将这家人的故事写成一部相当长的“小说”。前面也提过,入江家的兄弟姐妹多少都有些文艺嗜好,他们有时也会联手创作故事。尤其在阴霾的星期天,五个兄弟姐妹聚在客厅觉得无聊时,在长兄的提议下便开始玩联手创作游戏。首先由一个人随性举出登场人物,然后依序编造这些人物的命运与情节内容,就这样创作出一篇故事。若是轻易就能结束的故事,当场便一个接一个“用说的”完成;但若开头便是耐人寻味的故事,大家就会慎重其事,轮流“写”在稿纸上。如此五人合力创作的“小说”,至少也有四五篇了。有时祖父、祖母、母亲也会来帮忙,这次稍微偏长的作品,果然也有祖父、祖母、母亲的参与。 其二 幺弟明明没什么本事,但总爱抢着第一个说故事,然后几乎每次都失败。但他并不气馁,总是干劲十足地认为这次一定会成功。年假连续五天假期,他们觉得有些无聊,又开始玩起“故事接龙”的游戏。此时幺弟也是打头阵说:“让我先来吧!”兄姐们已经习惯,因此也笑笑地让给他。这是今年第一个故事,为了慎重起见,决定好好写在稿纸上,依序传下去。截稿是翌日早晨,每个人都有一天的时间可以仔细思考书写。第五天晚上,或第六天早晨,要完成一篇故事。在这五天里,五个兄弟姐妹都有些紧张,也感受到些许生存的意义。 幺弟照例说要打头阵,于是兄姐们答应让他写故事的开头,但其实他毫无腹稿。或许是情绪陷入低潮,怎么写都写不出来,后悔不该抢做先锋。元月一日大过年,兄姐们都各自出门玩乐,祖父当然也一早就穿着燕尾服不知去向,唯有祖母和母亲留在家里。幺弟待在自己的书房,一直在削铅笔,搜肠刮肚,怎么样都写不出来,急得都快哭了。最后穷途末路,竟心怀不轨想要剽窃。他认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带着做坏事的紧张心情,快速浏览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以及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从这里抄一点、那里抄一点,终于拼凑出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在北国的森林里,住着一个恐怖的老女巫。她是个长相奇丑无比,又心狠手辣的老太婆,唯独对她的独生女乐佩 (8) 温柔体贴,每天都用金梳子为她梳理头发,疼爱有加。乐佩是个美丽又活泼的女孩。但从十四岁起,她已不再对老女巫唯命是从,有时甚至反过来斥骂她。尽管如此,老女巫还是很疼爱乐佩,只是笑一笑,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森林里的树木在秋风吹拂下,落叶飘零,枝干渐秃,老女巫家也到了准备过冬之际,一个美好的“猎物”迷路走进了这座魔法森林。那是个骑马的英俊王子,迷路走进了黄昏的森林里。他是这个国家十六岁的王子,酷爱打猎,与随从们走散了,认不得归途。王子的黄金铠甲,在微暗森林中散发出火炬般的光芒。老女巫当然看到了。她像一阵风飞出家里,立刻将王子从马背上拖下来。 “这位少爷真是肥嫩啊,皮肤居然如此白皙,八成是吃核桃才长得这么肥吧!”老女巫垂涎欲滴地说。她长着又长又硬的髭须,眉毛也长到盖住了上眼睑。“简直像一只肥嫩的小羊啊。不晓得味道如何。用盐把他腌渍起来过冬最好了!”正当她龇牙咧嘴地笑着拔出短刀,对准王子白皙的喉咙之际—— “啊!”老女巫忽然尖叫一声。原来是女儿乐佩扑向她的背,使劲咬住她的耳朵不放。 “是乐佩啊,你就饶了我吧。”老女巫疼爱女儿,所以一点也不生气,硬是赔上笑脸讨饶。乐佩摇着老女巫的背,闹别扭般撒娇地说: “我要他陪我玩。把这个漂亮的孩子给我。”乐佩在娇生惯养中长大,个性非常倔强,话一出口绝不让步。于是老女巫心想,就迟个一晚再杀王子来腌渍也不迟,现在先忍耐一下。 “好好好,就给你吧。今晚我会盛宴款待你的客人。但是到了明天,你要把他还给我啊。” 乐佩点头应允。这晚,王子在魔法之家备受礼遇,但却吓得魂不附体。晚餐的佳肴有串烤青蛙,塞满幼儿小指头的蝮蛇皮,用豹斑鹅膏 (9) 和鼷鼠的湿黏鼻子与青虫的五脏做的色拉。饮料则是沼泽女人用水绵藻酿的酒,还有从墓穴里舀出来的硝酸酒。饭后点心是生锈的铁钉和教堂窗户的玻璃碎片。王子光看就恶心,每一道菜都不敢碰,但老女巫和乐佩却吃得津津有味,频频赞叹真好吃真好吃。因为每一道菜都是这个家的珍馔美食。吃完饭,乐佩牵起王子的手步入自己的房间。乐佩的身高和王子差不多。进入房间后,乐佩搂着王子的肩,端详他的脸,悄声地说: “只要你不讨厌我,我就不会让别人杀死你。你是王子吧?”乐佩的秀发,多亏老女巫每天细心梳理,散发出黄金丝线般的璀璨光芒,发丝柔长直达脚边;脸蛋丰腴仿若天使,像一朵黄玫瑰;嘴唇则鲜红有如小草莓;瞳眸漆黑清澄,漾着无名的悲伤。王子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霎时惊为天人。 “是的。”王子低声应道,心情松缓后不禁悲中从来,潸然泪下。 乐佩漆黑清澄的眼眸凝视王子片刻后,轻轻点头说: “就算你讨厌我了,我也不会让别人杀死你。到时候,我会亲自杀了你。”说完自己也哭了起来,但随后又忽然放声大笑,以手背拭去泪水,也为王子拭泪,然后神采奕奕地说,“今晚你和我一起,到我的小动物房间睡觉吧。”语毕,便带着王子到隔壁寝室。那里铺着稻草与毛毯。抬头一看,上百只鸽子停在屋梁或栖木上。大伙儿似乎都睡了,但两人一走近,鸽群稍微动了一下。 “这些全部都是我的。”乐佩说完,立即抓住旁边一只鸽子,掐着鸽子的脚甩来甩去。鸽子惊慌失措,猛振翅膀。“给我吻他!”乐佩尖声大吼,将鸽子甩上王子的脸。 “那边的乌鸦,是森林里的流氓。”说着,她以下颌指向房间一隅的大竹笼,“一共有十只,因为是流氓,一定要关在竹笼里,不然它们会立刻飞走。还有,这边这个是我的老朋友,贝贝。”乐佩说着,抓起一头鹿的角,硬是把它从房间角落里拉出来。这头鹿的脖子上套着铜环,还以粗重的铁链绑着。“这家伙也确实要用铁链绑着,不然也会逃离这里。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待在这里呢?唉,算了。我每天晚上都用刀子,帮贝贝的脖子搔痒。可是它总是很害怕,还会挣扎呢。”乐佩说着,从墙壁裂缝取出一把闪亮亮的长刀,轻轻地在鹿的脖子上来回搔剐。真可怜,鹿扭着身子一副很痛苦的模样,冷汗直冒。乐佩看了纵声大笑。 “你睡觉的时候,也把这把刀子放在身边吗?”王子有些害怕,悄声问。 “对啊,我都抱着刀子睡觉。”乐佩泰然自若地答道,“以防万一嘛。不谈这个了,快点睡觉吧。我倒是很想知道,你怎么会迷路走进这座森林里?说给我听吧。”两人并排躺在稻草上,王子支支吾吾地谈起误入魔法森林的事。 “你和那些随从分开,会不会寂寞?” “很寂寞。” “那你想回城堡吗?” “想啊,我很想回去。” “我讨厌这种哭丧着脸的孩子!”乐佩说着霍然起身,“你应该高兴才对吧。这里有两片面包和一块火腿,路上饿了就吃吧。你还在磨蹭什么呢?” 王子听了开心地跳起来。乐佩宛若母亲般沉着地说: “啊,穿上这双毛长靴吧,送给你。路上很冷,我不希望你受冻。还有,这是我老妈的露指大手套,来,你戴戴看。哎呀!光看手的话,简直跟我那脏兮兮的老妈没两样。” 王子流下感激之泪。乐佩接着把鹿拉出来,解开锁链。 “贝贝,可以的话,我很想用刀子帮你搔更多痒,因为真的很好玩。不过算了,现在这些都无所谓了,我要放你走。你带这个孩子回城堡去,这孩子说他想回去,所以你们就走吧。只有你能跑得比我老妈快了,拜托了!” 王子骑上鹿背。 “谢谢你,乐佩。我不会忘记你。” “这种事无所谓。贝贝,走吧,快跑!把背上的客人摔下来,我可不饶你。” “再见。” “好,再见。”乐佩哭了出来。鹿在黑暗里飞奔如箭,越过草丛,穿过森林,径直渡过湖水,头也不回飞奔在狼嚎鸟啼的荒野上,这时传来烟火燃烧般的疾驰声。 “不可以回头。老女巫追来了。”鹿边跑边对王子说,“放心吧,只有流星跑得比我快。不过,你可不能忘记乐佩的好心。她个性好强,却是个寂寞的孩子。好,已经抵达城堡了。” 王子带着恍若置身梦境的心情,站在城堡的大门前。可怜的乐佩,老女巫这次真的火冒三丈,因为乐佩竟放走了宝贝猎物。任性也该有个限度。因此她把乐佩关在森林深处的漆黑塔里。这座塔没有门,也没有楼梯,只有塔顶的房间有一扇小窗。乐佩就这样日夜生活在这个塔顶房间里。可怜的乐佩。一年过去,两年过去,昏暗的房间里,无人知晓乐佩变得愈来愈美了,出落得沉鱼落雁,变成思虑成熟的女孩。她对王子的事,片刻不曾忘怀。因为太寂寞了,她也会对着星星月亮唱歌。歌声如泣如诉,满怀忧伤,连森林里的树木鸟儿听了都伤心落泪,月亮也蒙上淡淡的哀愁。老女巫每个月会来探视一次,留下食物和衣服。毕竟她还是疼爱乐佩的,不忍让乐佩饿死在塔里。老女巫有魔法翅膀,可以自由进出塔顶的房间。三年过去,四年过去,乐佩也十八岁了。在昏暗的房间里,她不知道自己美得灿烂夺目,也没察觉到自己散发出迷人的馨香。这年秋天,王子外出狩猎,又迷失在魔法森林里,忽然听到悲戚的歌声。由于歌声扣人心弦,王子的魂魄都被夺走了,不知不觉走到了塔下。那不是乐佩吗?王子绝对没有忘记四年前的美丽女孩。 “让我看看你的脸!”王子用力大喊,“别唱悲伤的歌了!” 乐佩从塔上小窗探出头来回答:“说这话的人是谁?悲伤的人,唯有悲伤的歌是救赎。不懂别人的悲伤在那边乱说什么。” “啊,是乐佩!”王子欣喜若狂,“请你想起我!” 乐佩霎时脸色苍白,随之又满脸通红。但依然还有些许幼时好强的个性,因此她尽可能以冷漠的语气回答: “乐佩?她四年前就死了!”说完纵声大笑,但吸了一口气后又很想哭,激烈的呜咽取代了笑声。 那女孩的秀发是黄金桥。 那女孩的秀发是彩虹桥。 森林里的鸟儿齐声欢唱奇妙的歌。即使正在哭泣的乐佩也听见了这首歌,霎时脑海里也会浮现出美妙的灵感。乐佩将自己美丽的长发在左手绕了两三圈,右手拿起剪刀。如今乐佩的美丽金发,已经长到地板,她却毫不吝惜地“咔嚓、咔嚓”剪下长发,将它编成一条长长的发绳。这是太阳底下最美的绳子。她将发绳的一端牢固地绑在窗台上,自己则沿着这条美丽的金色发绳下到地面。 “乐佩……”王子低声呢喃,陶醉地看得入神。 乐佩双脚着地后,忽然变得怯生生的,不发一语,只是轻轻将自己白皙的手,放在王子手上。 “乐佩,这次轮到我来救你了。不,请让我终生当你的护花使者。” 王子已经二十岁,看起来非常可靠。乐佩嫣然一笑,默默点头。两人趁老女巫尚未发觉之际,迅速逃离森林,急如星火横越荒野,终于平安抵达城堡。城堡上下欢欣鼓舞迎接他们。 幺弟煞费苦心地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写到这里,却很不高兴。因为他失败了。这样根本不是故事的开头,连结尾都写完了,显然又要被兄姐们嘲笑了。幺弟暗自苦思,为此大伤脑筋。然而天色已暗,外出游玩的兄姐们似乎也回来了,客厅里传来众人的欢笑声。“我是孤独的。”难以言喻的寂寥袭上幺弟心头。此时,救星出现了,是祖母。祖母觉得这个整天关在书房的幺弟很可怜。 “又开始。写得顺利吗?”祖母来到幺弟的书房说。 “走开!”幺弟不耐烦地赶人。 “又挫败了啊?你明明就不太会写,不该参加这种愚蠢的比赛。看吧,结果搞得这种下场。” “我哪知道啊!” “哎哟,哭什么嘛,真是傻孩子。给我看看。”祖母从腰间取出老花眼镜,小声地读起幺弟写的童话。读着读着,呵呵笑了起来。 “哎呀,你这孩子真早熟,居然知道这么多事情。有意思。你写得很好呀。不过,这样就接不下去了吧。” “就是啊。” “你很伤脑筋吧?换作我的话,我会这么写:‘城堡上下欢欣鼓舞迎接他们。不过,接下来又发生一连串的不幸。’怎么样?毕竟女巫的女儿和王子的身份太过悬殊。不管他们如何相爱,终究不会有好结局。这门亲事本来就不会幸福。你觉得如何?”祖母说完还用食指戳戳幺弟的肩。 “这点小事我也知道!你走开!我有我的想法。” “哦,这样啊。”祖母说得气定神闲,她对幺弟的想法了若指掌,“那你就赶快把后面写一写,写完到客厅来。你饿了吧?快来吃年糕汤,然后玩纸牌不是很好吗?这种比赛无聊透了。剩下交给你大姐写就好了,她很会写这个。” 把祖母赶出去后,幺弟慎重其事地补上所谓“自己的想法”。 “不过,接下来又发生一连串的不幸。女巫的女儿和一国的王子,身份太过悬殊。接下来会发生不幸。后续就拜托大姐了,请善待乐佩。” 幺弟照祖母说的写下这一段,总算松了一口气。 其三 今天是第二天。全家一起吃完年糕汤,长女立即回到自己的书房。今天她穿着纯白羊毛衣,胸前别了一朵小小的黄色人造玫瑰,以轻松的姿势坐在书桌前,然后摘下眼镜,笑眯眯地用手帕擦拭镜片。擦完之后又戴上眼镜,极为夸张地眨眨眼睛,表情忽然变得一本正经,然后调整坐姿,手托香腮沉思了起来。不久后,她拿起钢笔开始写起来。 真正的故事,总是始于恋爱舞会结束后。当有情人终成眷属时,一般电影就会出现“The End”的字幕,但我们总是很想知道,接下来两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人生绝非一连串兴奋的舞会,大多生活在无趣扫兴的宿命里。我们的王子和乐佩,只在小时候见过一面,便感到难分难舍,却又立即分开了,彼此都不曾忘记相处的时光,接着好不容易才以成人之姿再度重逢,但这个故事绝不会就此结束。反倒是往后的生活,才是必须交代的事。王子和乐佩手牵手逃离魔法森林,一路上不吃不喝,始终默默无言,夜以继日在辽阔荒野奔逃,终于抵达城堡。但是,接下来才更辛苦。 王子和乐佩都已筋疲力尽,可是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国王、王后,还有臣子们见王子平安归来,欣喜万分,立即纷纷询问这次冒险的事,也终于明白低头站在王子背后的绝色美女,就是四年前拯救王子的恩人,因此城堡里更是欢天喜地。他们让乐佩洗了香水澡,换上轻盈美丽的衣服,然后让她睡在一张几乎全身都会陷进去的厚软床上。乐佩几乎连鼻息声都没有,睡得香沉。睡了很久很久,终于像熟透的无花果自然离枝落地般醒来,睁开饱眠的双眼一看,已然恢复元气的王子一身盛装站在枕边,对她微笑。乐佩霎时感到难为情。 “我要回家。我的衣服在哪里?”她稍微起身说。 “你好傻。”王子气定神闲地说,“衣服不是穿在你身上吗?” “不是这个,我要我在塔里穿的衣服。把衣服还给我。那是我母亲搜集上好布料帮我缝制的衣服哟。” “你真傻呀。”王子再度气定神闲地说,“你已经开始想家了啊?” 乐佩不由得用力点头,忽然一阵心酸,放声哭泣。她并非因为离开母亲,来到这个陌生城堡而感到寂寞。这件事她早有心理准备,更何况母亲也不是什么好母亲,况且就算是好母亲,女孩子一旦有了心爱的人,纵使要离开所有的亲人也在所不惜,根本不会寂寞。乐佩之所以哭泣,并非寂寞想家,想必是因为丢脸又懊恼吧。拼命逃到这座城堡来,穿上如此高贵的华服,睡在如此柔软的锦褥里,沉睡到不省人事,醒来之后冷静一想才发现,我不配这种身份,我是卑贱女巫的女儿。当她清楚明白了这件事,觉得很不堪,不仅羞愧交加,甚至感到严重的屈辱,才会唐突地说要回去吧。看来乐佩依然保有儿时好胜的倔强脾气。然而,养尊处优的王子无法理解这种事,看到乐佩忽然哭泣深感困惑,却也只能擅下判断。 “你可能还很累,肚子也饿了吧,总之我先叫人准备吃的。”王子低声说罢,便慌张地走出房间。 不久,来了五位侍女,再度服侍乐佩洗香水澡,为她穿上比先前更重的鲜红礼服,脸和手都施上淡妆,并极为熟练地为她梳理稍微偏短的金发,最后缓缓地为她戴上珍珠项链。当整装完毕,乐佩站起来时,五位侍女同时发出惊艳的叹息。从未见过如此高贵美丽的公主,想必今后也不会再有第二人了吧。 乐佩被带到餐厅。国王、王后和王子,三个人都神情愉悦地站在那里。 “哦,真美啊。”国王张开双臂迎接乐佩。 “真的好美。”王后也满意地颔首。国王与王后都是慈祥和蔼、毫不傲慢,而且非常温柔的人。 乐佩稍显落寞地微笑致意。 “过来坐,坐在这里。”王子立即执起乐佩的手,领她坐下,自己也坐在乐佩旁边,表情得意得可笑。 国王和王后也轻笑入座。不久,温馨的用餐时间开始,唯独乐佩一人不知所措。看着端上来一道道的佳肴,不知道怎么吃才好,完全没有头绪,只能频频偷看身旁的王子,悄悄模仿他的手势。但即便将食物送进嘴里,也只觉得怪异恶心,毕竟乐佩只吃过老女巫做的青虫五脏色拉和红烧蛆虫之类的菜。对乐佩来说,这一桌顶级的山珍海味,唯有鸡蛋料理觉得好吃,但仍比不上森林里的乌鸦蛋美味。 用餐时,话题很丰富。王子谈起四年前的恐怖经历,也骄傲于这次的冒险。国王一句句都听得很感动,每当他深深点头就会举杯喝酒,最后酩酊大醉,王后只好扶他去别的房间休息。剩下王子和乐佩两人之后,乐佩低声说: “我想去外面透透气,总觉得胸口很闷。”乐佩脸色苍白。 王子因为太高兴了,因此疏忽了乐佩的痛苦。人在幸福之际,通常不会留意到别人的苦楚。他看到乐佩脸色苍白,竟也毫不担心。 “你吃太多了,去院子走走,马上就会好起来的。”他说得相当轻松,起身走向外面。 外面天气很好。秋天已到中旬,但这座庭院依然繁花似锦,姹紫嫣红。乐佩看到眼前美景,终于展露笑容。 “现在舒爽多了。因为城堡里很暗,我还以为是晚上呢。” “怎么会是晚上。你从昨天白天一直睡到今天早上,睡得很熟呢。连鼻息声都没有,睡得很沉,我还担心你是不是死掉了。” “要是森林的女孩在那时候死了,醒来之后变成优雅的公主该有多好。可是我醒来以后,依然是女巫的女儿。”乐佩这话是真心感到遗憾,但王子以为是乐佩在开玩笑,不禁放声大笑。 “这样啊,原来是这样啊,这还真可怜啊。”说完又大笑。 不知道是什么花,散发着强烈香气的小白花,从荆棘堆里绽放出来,王子见状忽然停下脚步,眼神变得十分正经,然后用力将乐佩拥进怀里,力道之强都快把乐佩全身的骨头压碎了,接着又做出疯子般的意外举动。乐佩拼命忍耐。这不是第一次,从森林里逃到荒野,日夜不眠不休赶路时,也发生过三次这种事。 “你不会离开我吧?”王子稍微冷静后,与乐佩开始并肩漫步时低声问。两人离开白花绽放的荆棘处,走向水莲盛开的小沼泽。乐佩不知为何忽然扑哧一笑。 “你在笑什么?”王子凝视着乐佩的脸问,“有什么好笑的?” “对不起。我看你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由得笑了出来。事到如今,我能去哪里呢?我在那座塔里,等了你四年。”来到沼泽边,这回乐佩却很想哭,瘫软地坐在岸边的青草上,抬头望着王子说,“国王和王后都答应了吗?” “当然答应了。”王子再度恢复以前无拘无束的笑容,在乐佩旁边坐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呀。” 乐佩将脸伏在王子膝上啜泣。 几天后,城堡举行了豪华婚礼。这晚的新娘,仿如失去羽翼的天使般令人爱怜。王子对这朵养育失当的野玫瑰格外珍惜。两人生活了一两个月后,乐佩古怪的思考、近乎暴行的活泼举止、毫不畏惧的勇气与幼儿般无知的提问,让王子感到极具魅力,爱她爱到难以自拔。寒冬过去,日子也一天天暖和起来,庭院里花期较早的花朵,也到了即将绽放的时候,两人缓缓地并肩漫步在院子里,此时乐佩已身怀六甲。 “真奇妙,真的很不可思议。” “看来你又有疑问了啊。”王子也已二十一岁,稍微成熟了点,“我倒是很想听听看,这回又有什么疑问。上次你问神明在哪里,真是了不起的问题哪。” 乐佩低头窃笑,然后说:“我是女人吧?” 这个问题令王子不知如何回答,只好装模作样地说:“至少不是男人。” “我果然也会生小孩,然后变成老太婆吧?” “会变成美丽的老太婆。” “我才不要呢。”乐佩浅浅一笑,笑得十分落寞,“我不要生小孩。” “这又是为什么呢?”王子以从容不迫的语气问。 “我昨晚也想得彻夜难眠。生了小孩,我会马上变成老太婆,而且你一定只会疼爱小孩,嫌我烦吧。没有人会疼爱我,我清楚得很。因为我是出身卑贱的笨女人,一旦变成丑老太婆,就一无可取了。到时候我也只能回去森林当女巫,别无他法。” 王子听了面露愠色:“你还忘不了那座令人厌恶的森林吗?想一想你现在的身份。” “对不起。我明明忘得一干二净,可是像昨晚那种寂寞的夜晚,忽然间又想起来了。我妈妈是个可怕的女巫,但是,她是真的把我当成心肝宝贝抚养长大。就算没人疼爱我,唯独我那森林中的母亲,一定会把我当小宝贝一样抱我。” “有我在你身边不是吗?”王子极其不快地说。 “不,你是不行的。虽然你一直很疼爱我,但你只是觉得我很稀奇,老是讪笑我,我常常觉得很寂寞。不久生了小孩之后,你就会觉得小孩更稀奇,把我给忘了,因为我是个无趣的女人。” “你不知道你有多美。”王子极其不满地噘嘴嘀咕,“净说一些无聊的事。今天问的问题太无聊了。” “你什么都不懂。我最近非常痛苦。我果然是流着女巫卑劣血液的野蛮女。我痛恨这个即将出生的孩子,恨不得杀了他。”乐佩语气颤抖地说,紧咬下唇。 怯懦的王子吓得浑身打战,心想她或许真的会杀死小孩。不懂得死心,依照本能行动的女人,往往会造成悲剧。 长女一脸自信,下笔如飞,写到这里,静静地搁笔。重读时,时而脸颊泛红,时而歪嘴苦笑,因为有些地方写得稍显色情,嘴巴很坏的次男看了一定会冷笑吧。但这也没办法,只好就这样了。这可能是此刻心境的如实流露吧。虽然感到些许悲伤,但在兄弟姐妹里,能如此描写女人幽微心思的,自己算是最厉害的,因此也感到些许骄傲。忽然觉得有点冷,这才发现书房里没开暖炉,低吟了一声“好冷啊”,缩着肩膀站起来,拿着写好的稿子走到走廊时,差点撞到一副意味深长的表情站在那里的幺弟。 “抱歉,抱歉。”幺弟狼狈地惊慌道歉。 “阿和,你来侦察啊?” “呃,不是,不是这样。”幺弟满脸通红,说得支支吾吾。 “我知道,你是担心我能不能顺利接下去吧?” “不瞒大姐,确实如此。”幺弟干脆低声招认,然后自嘲了起来,“我写得很烂吧。反正我本来就不会写。” “不见得,这次就写得很棒。” “真的吗?”幺弟的小眼睛闪着喜悦的光辉,“大姐,你有好好接下去吧?你有把乐佩写得好一点吗?” “有啊,算是还好吧。” “感激不尽!”幺弟向长姐合掌道谢。 其四 第三天。元旦那天,次男来我位于郊外的家玩,把日本近代小说贬得一文不值,兀自兴奋得要命,到了夜幕低垂时,忽然喃喃地说:“这下糟了,好像发烧了。”连忙赶回家。果不其然,那晚他开始发烧。昨天又睡睡醒醒,到了今早依然没有复原,头还有些昏昏沉沉,郁闷地躺在被窝里。 过分地说别人作品的坏话,就会这样感冒发烧。 “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母亲说着走进房间,坐在枕边,轻轻地将手按在病人额头上,“好像还有一点烧。你要好好保重啊。昨天吃了年糕汤,又喝了新年的屠苏酒,还时不时地就起床,不好好休息。这样勉强是不行的,发烧的时候躺着睡觉最好。你的身子本来就弱,千万逞强不得啊。” 被母亲念了一顿,次男意气消沉,无可反驳,只能微微苦笑听训。次男是兄弟姐妹里最冷静的现实主义者,因此也是相当辛辣的毒舌家,唯独对母亲顺从得有如蔓草,丝毫不敢使性子。可能是长年体弱多病,给母亲带来很多麻烦,感到内疚亏欠吧。 “今天一天,你就好好睡觉。不可以随便起来走动。饭也在这里吃,我已经帮你熬了粥。等一下阿里会端来。” “妈,我想求你一件事。”次男语气微弱地说,“今天轮到我了,我可以写吗?” “你说什么?”母亲一头雾水,“写什么呀?” “就是那个‘小说接龙’又开始了。昨天我因为太无聊了,请大姐让我看她写的稿子。看了之后,我整晚都在想要怎么接下去。这次真的有点难。” “不行,绝对不行。”母亲笑说,“文豪感冒的时候也不会浮现好灵感。请大哥帮你写怎么样?” “不行,大哥不行。大哥根本没有才华。大哥写的东西,每次都变得像在演讲。” “不可以说这种坏话。大哥写的东西,总是很有男子气概,很了不起呀。我向来最喜欢大哥写的东西。” “你不懂。妈,你不懂。不管怎样,这次我非写不可。那个后续,一定要由我来写才行。妈,求求你,让我写吧?” “妈妈不答应。你今天一定要好好睡觉。先请你大哥代劳。等你明天或后天身体确定完全康复了,到时候再写也行呀。” “不行,妈,你太瞧不起我们的游戏了。”次男夸张地叹了口气,抓起棉被蒙住了头。 “好吧。”母亲笑了,“是妈妈不好。不然这样吧,你躺在床上慢慢说,我把你说的写下来。就这么办吧。去年春天,你发烧躺在床上时,要写一篇很难的学校论文,妈妈也是照你说的写下来不是吗?那时候我写得不错吧。” 病人依然蒙着棉被,没有回答。母亲束手无策。这时女佣阿里端了早餐进来。阿里从十三岁起,就在入江家工作。她生于沼津附近的渔村,来这里也快四年,已经完全被入江家的浪漫风气同化。她会向小姐们借妇女杂志,趁着工作空当阅读。最喜欢看古代的复仇故事,总是看得兴奋不已。非常推崇“女人贞操第一”这句话。一个人的时候也会暗自紧张,心想拼了命也要守住贞操。她的柳条箱里,藏着长女送她的银制拆信刀。她视此为怀剑。她的肤色浅黑,但脸蛋小巧紧致,装束打扮也非常干净整洁。左脚有点跛,走路时略显拖行的模样,反而令人心生爱怜。她把入江家一家人,当作神明般尊敬。祖父的银币勋章,看在她眼里犹如稀世珍宝般炫目;深信长女是世上最厉害的学者,次女是世上最漂亮的美女。然而她特别倾心的是体弱多病的次男,为他神魂颠倒。幻想着若能陪在那么俊美的主人身边,一起去复仇的话,不知道会有多快乐。可惜现在已经没有以前那种复仇之旅,令她觉得无聊透了。她总是在想这些蠢事。 此刻,阿里毕恭毕敬地将饭菜摆在次男的枕边,感到些许落寞。因为次男依然蒙在棉被里,而母亲只是静静在一旁笑看,没人理会阿里。她默默在那里坐了一会儿,但次男依然毫无动静,于是她怯怯地问夫人: “是不是病得很严重?” “我也不知道。”母亲笑说。蓦地,次男推开棉被,转身趴在床上,一把拉过饭菜,抓起筷子,埋头吃了起来。阿里顿时吓到了,但随即冷静下来,伺候次男用餐。次男不发一语,气势猛烈地喝粥,愤愤地大口吃腌梅,食欲显得十分旺盛。 “阿里,你觉得如何?”他剥着半熟的蛋,忽然说,“比方说,我和你结婚的话,你会怎么样?”这个问题来得太突然。 比起阿里,母亲更是十倍惊慌。 “天啊!你在说什么蠢话!就算开玩笑也不能说这种话。阿里,他是在逗你的。实在太乱来了,开玩笑也不能说这种话!” “我只是在打比方。”次男显得很镇定。他从刚才一直在想小说的情节,完全没留意到这个假设深深刺伤了阿里的心。真是任性的孩子。 “阿里,你会怎么样?说给我听听,我想拿来当小说的参考。因为这一段实在太难写了。” “你突然说出这种吓死人的话,”母亲暗自松了一口气,“阿里也不懂呀。对不对,阿里。阿猛(次男的名字)老是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如果是我的话……”只要能帮上次男的忙,阿里什么都肯说。她无视夫人为难地向她使眼色,反倒认为这是紧要关头,握紧拳头回答,“如果是我的话,会去死。” “什么嘛。”次男一脸失望,“真无聊。死了多无趣啊。要是乐佩死了,故事也结束了。不行。啊,好难啊。到底要怎么安排才好?”他还是一股脑儿只想着小说情节。阿里拼命回答,但似乎完全帮不上忙。 阿里十分沮丧,悄悄地收拾碗筷,为了掩饰窘态,故意呵呵呵地笑着,端着托盘逃离房间。走在走廊时,想说哭一哭吧,可是又不觉悲伤,反倒由衷笑了起来。 母亲不禁暗自感谢年轻人的天真坦率,对于自己的仓皇狼狈感到丢脸,心想应该可以信任他们。 “怎么样?情节想好了吗?你就躺着说,妈妈帮你写。” 次男再度仰躺于床,将棉被拉到胸前,闭上眼睛,一副陷入苦思的模样。不久,以极度装模作样的严肃语气说:“我想好了。那就麻烦您了。” 母亲不禁扑哧一笑。 以下就是那天母子合作的口述笔记全文。 宛如玉般的孩子诞生了,是个男孩。城堡里欢欣鼓舞。不过产后的乐佩却日渐衰弱,寻遍全国名医都束手无策,只见她身体愈来愈弱,命在旦夕。 “所以说,所以说,”乐佩躺在床上静静地流泪,对王子说,“所以我不是跟你说过了,我不要生小孩。我毕竟是女巫的女儿,所以能稍微预感自己的命运。我一直觉得如果我生了小孩,一定会发生不幸。我的预感向来很准。要是我现在死了就能解除灾厄,那倒还好,但我总觉得那不是我死就能解决的可怕灾祸。如果就像你说的,真有神明存在,我也想向那个神明祈祷。一定有人在怨恨我们。是不是我们做错了什么严重的事呢?” “没有这回事,没有这回事。”王子在病床边来回踱步,一味地否定,但内心却忐忑惶恐。喜获麟儿的喜悦太短暂,立刻要面对乐佩不明原因的衰弱,使得他心神不宁,寝食难安,只能徘徊在乐佩的病床边不知所措。王子果然还是由衷爱着乐佩。王子是爱上乐佩的容貌与体态之美,以及那宛若异域奇葩花朵的珍奇,此外,也被她惹人爱怜的盲目无知所吸引,因而深深为她着迷。王子的爱虽然并非由精神高度共鸣与信赖所产生的爱情,也不是因为感受到彼此拥有共同祖先的血脉关系,为相同宿命而殉情的深刻觉悟与理解下所缔结的爱情,尽管如此,也不能因此就怀疑王子的爱情本质。王子是真心认为乐佩很可爱,爱她爱到难以自拔。只是单纯地爱她而已。这样不就够了吗? 所谓纯粹的爱情就是如此。女人在心里默默追求的,也是这种专一真诚的爱吧。若彼此讨厌的话,纵使有什么精神高度的信赖,或为相同宿命殉情的想法,也无济于事,总是要有喜欢的地方,这些“精神”、“宿命”之类装模作样的话语,听起来才真有那么回事。这种话语,只是为了用来整理彼此爱意的泛滥,或用以反省、辩解热情罢了。但在年轻人的爱情里,没有比这种辩解更令人作呕。尤其是“为了拯救女人”之类的男人的伪善,更令人难以忍受。喜欢就说喜欢,为什么不能坦白说呢? 前天,我去D作家的家里玩也说出这番话,D作家竟说我是个俗物。可是D作家自己,以我近身观察他的日常生活来看,也只不过是以自己的好恶为基准,过着老奸巨猾的生活罢了。他根本在说谎。我是不是俗物无所谓,但我喜欢实话实说。人最好是做自己喜欢的事。话题扯远了。我只是无法想象那种精神理解的爱情而已。王子是真心爱着乐佩。 “不可以说会死这种傻话。”王子极度不满地噘嘴说,“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 王子是个正直的人。不过,光靠正直这种美德,无法医治乐佩的重病。 “你要活下去……”王子呻吟,“你千万不能死啊!”王子呐喊。除此之外,王子不知该说什么。 “你只要活着,只要活着就好。”当他低声呢喃,耳畔传来沙哑的声音:“真的吗?只要活着就好?” 王子愕然回头一看,宛如全身被泼了冷水,吓得毛发直竖。一个老太婆,就是那个老女巫,悄悄站在王子背后。 “你来干什么!”王子不禁大吼。但不是因为勇敢,而是太害怕了。 “我来救我女儿呀。”老女巫神色自若地回答,然后微微一笑,“我可是早就知道了。这世上没有我不知道的事。我全都知道哟。你把我女儿带来这座城堡,百般呵护她,我也知道哟。如果你只是一时玩弄她,我可不会默不吭声,看来似乎不是,我才忍耐到今天。女儿能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我也是会有点高兴的。不过看来好像不行了。你可能不知道,出生在女巫家的女儿,若是受到男人宠爱而生下小孩,不是会死,就是会变成世上最丑的女人,只有这两种下场。乐佩好像不太清楚这件事,但凭直觉应该明白了,所以才会那么排斥生小孩吧。变成这样真可怜啊。你究竟打算怎么处理乐佩?眼睁睁看着她死掉?还是变得像我一样丑,也要让她活下去?你刚才喃喃地说,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她活下去就好吧。我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绝对不输乐佩的美丽女孩哟,后来受到旅行猎人的宠爱,生下了乐佩。那时我母亲问我,要死,还是活下去?我无论如何都想活下去,所以求母亲让我活命,于是母亲施咒救了我。但也因为这样,我的脸就变成你所看到的这么‘美’了。怎么样?你刚才说的愿望,毫无虚假吗?” “让我死吧。”乐佩在病床上,痛苦地微微扭动身体,“只要我死了,大家都可以平安过日子。王子,乐佩受你照顾至今,没有任何不满。我不想活着遭遇那种惨事。” “让她活下去!”这次王子是以真正的勇气,清楚地说,额头冒出苦闷的汗水。 “乐佩不会变成老太婆这种丑脸。” “我干吗骗你呢?好吧,既然这样,我就让乐佩长长久久活下去吧。不管她的脸变得多丑,你都会一如往昔地疼爱她吗?” 其五 次男在病床上的口述笔记虽短,但多少让情节有了转折。不过毕竟只在病床上吃了点粥,平日对日本所有现代作家冷嘲热讽的高傲无礼的娇儿,也只能展现其特异才华的片鳞,原本构思好的故事说不到三分之一便已精疲力竭。纵使再有才华,可惜也抵不过感冒发烧的折腾。情节才刚进入转折高潮,就得抱憾交给下一棒。而下一位选手,正是那个傲慢的次女。她爱做惊人之举,好大喜功,第四天一早便坐立不安。全家一起围在餐桌旁吃早餐时,唯有她简单吃了面包与牛奶。因为她认为若和家人一样吃味噌汤、腌萝卜之类的扎实食物,不仅会使胃腑混浊,思绪也会萎靡不振。吃完饭,她便到客厅,站着乱敲钢琴键,把肖邦、李斯特、莫扎特、门德尔松、拉威尔的曲子交杂乱弹,想到什么就弹什么,认为这样灵感就会从天而降。这女孩做事真的很夸张。得到灵感后,一本正经地离开客厅,走到浴室脱下袜子洗脚。真是诡谲的行径。但次女是借由这种行为来清净自己。真是变态的洗礼仪式。如此身心都清净之后,次女便缓缓走回自己的书房。坐在书房的椅子上,低吟了一声“阿门”。这实在太离奇了,因为次女应该没什么信仰。其实她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此刻的紧张心情,认为这个词汇恰当,临时借用而已。“阿门”,原来如此,心情真的平静下来了。接着次女装模作样开始焚香,在脚下的陶制小火盆里点燃一种名为“梅花”的熏香,然后深呼吸,眯起眼睛,觉得颇能体会古代闺秀作家紫式部的心境。脑海里浮现《春曙为最》 (10) 这篇文章,觉得很舒服。但随即发现这是清少纳言写的,又觉得很扫兴,连忙从书架上抽出《希腊神话》,亦即异教的神话。这可以说明她的“阿门”彻底虚假。《希腊神话》是她的幻想泉源。当她幻想力枯竭,便翻阅此书。打开书页,眼前立即充满花朵、森林、泉水、恋情、天鹅、王子、妖精……但却通通派不上用场。次女的所作所为,委实令人难以理解。肖邦、灵感、洗脚礼、阿门、梅花熏香、紫式部、《春曙为最》《希腊神话》,这之间没有任何关联,而且支离破碎。根本只是装模作样。快速翻阅《希腊神话》,欣赏阿波罗的全裸插图,露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淡淡冷笑。然后“砰”的一声把书扔掉,拉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盒巧克力与一罐糖果,以非常做作的手势——只用食指和拇指,其他三根手指往上翘,以这种撩人的手势捏起巧克力,放入口中瞬间吃掉,随即又拿起糖果扔进嘴里,嚼啊嚼啊立刻嚼碎,然后又吃巧克力,接着又吃糖果,犹如饿鬼般狼吞虎咽。吃早餐时,虽说为了让胃腑轻快些,特地只吃了面包和牛奶,但这根本没有用,因为次女原本就是大胃王。她只是在装气质,故意只吃面包和牛奶,但这压根儿不够,非常不够。所以她才会躲进书房避人耳目,在这里发挥大胃王的本性。总之,她是个非常虚矫的女孩。吃了二十块巧克力、十颗糖果,毫不在乎地哼起《茶花女》。一边哼唱,一边吹掉稿纸上的灰尘,拿起蘸水笔蘸满墨水,慢条斯理地写了起来。态度显得颇为不逊。 不懂得死心、依照本能行动的女人,往往会造成悲剧。 初枝(长女的名字)女士这个暗示,在此似乎遭逢了些许混乱。乐佩生于魔法森林,吃串烤青蛙与毒菇长大,在老女巫盲目的溺爱下过得十分任性,玩伴则是森林里的乌鸦和鹿。换言之,她是所谓的“野孩子”,无论在嗜好或感觉上,她依然保有本能的野蛮部分吧,这是可以肯定的。这种本能的言行举止,反而成为王子为她疯狂着迷的魅力,这也很容易推测得到。 然而,乐佩果真是个不知死心的女人吗?虽然可以认定她是个本性野蛮的女人,但面临眼前的生死关头,乐佩不是放弃了一切吗?乐佩说她要死,死了比较好。这句话不就表示放弃了一切吗?但初枝女士却指摘乐佩是个不懂死心的女人。若我轻率地反对这一点,一定会被责骂。我讨厌被骂,所以姑且同意初枝女士的看法。乐佩确实是个不懂得死心的女人。虽然“让我死吧”这句话带着惹人怜爱的谦虚,但若仔细想想,这也是一句非常自私、极度自恋的话,净是盘算着被爱。自认还有被爱的资格时,活着才有意义,才会快乐。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纵使清楚地自觉到,自己已经没有被爱的资格,人还是非得活下去不可。纵使没有“被爱的资格”,人也应该永远还有“爱人的资格”。我认为一个人真正的谦虚,是懂得爱人的喜悦。光只会追求被爱的喜悦,这才是野蛮无知的行为。 此刻乐佩只想要被王子爱,却忘了爱王子,甚至也忘了爱亲生的孩子。不,我甚至觉得她忌妒自己的孩子。当她知道自己不会再被爱,便希望一死了之,这是何等的自私任性。她应该更爱王子才对。王子也是个寂寞的人。要是乐佩死了,王子不知会有多么沮丧。乐佩必须回报王子的爱,继续活下去,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无论未来会有什么痛苦遭遇,都要为孩子活下去。一心一意疼爱这个孩子,只求能把这个孩子养得健康强壮,这才是真正懂得死心的人的谦虚态度吧。自己变丑了,不会被爱了,但至少可以默默地去爱别人,即使没人知道也无所谓,明白爱人才是最大的喜悦。能够这样坦诚死心的女人,才是神的宠儿。纵使没人爱她,神的大爱也会眷顾着她。真是幸福啊。即便我辩才无碍,说得头头是道,但我内心想的未必和上述一样。因为我认为人长得美,被大家疯狂热爱,是最美好的事。可是,若不神妙地搬出这种高调,唯恐惹得初枝女士不悦,因此我诚惶诚恐、提心吊胆,说了这番遥不可及又言不由衷的话。因为初枝女士其实是我的胞姐,也是我的法文老师,我向来不敢违背她的高见,必须行礼如仪,一味地迎合她。俗话说长幼有序,身为幼者真的很辛苦。话说,乐佩诚如上述所言,是个不懂死心的无知女人,想到自己快要丧失被爱的资格,希望早点死掉算了。因为她认为活着就是要被王子疼爱,谁也拿她没辙。 不过王子仍在努力。人在痛苦时会向神明祈祷。但痛苦到几乎绝望时,甚至会以狂乱的姿态央求恶魔。王子此时走投无路,只能合掌恳求脏兮兮的老女巫。 “请你让她活下去!”王子急得汗流浃背,大声吼叫,屈膝跪求恶魔。只要能保住心爱的人一命,无论自尊心或什么,王子愿意全部舍弃毫不后悔。真是坚毅勇敢,纯真又可怜的王子。老女巫微微一笑。 “好吧,我就让乐佩长长久久活下去。可是她的脸变得跟我一样,你也会一如往昔疼爱她吗?” 王子以手掌胡乱抹去额头的汗水。 “脸,我现在没心情想这种事。我只想再看到健康的乐佩。乐佩还很年轻,只要年轻又健康,怎么样的脸都不会丑。快啊,快把乐佩变回原来健康的样子吧。”王子说得坚定无比,但眼里泛着泪光。让她在拥有美貌时死去,或许才是真正的深爱。可是,啊,真的不想让她死去,没有乐佩的世界是一片黑暗,没有比背负宿命遭到诅咒的女孩更可爱,我要她活下去,活下去,我要她永远陪在我身边,即使脸变得再丑也无所谓,我爱乐佩。她是一朵神奇的花,森林的精灵,山岚雾气所生的女体,我希望她永远不要消失。王子如此强忍着心中的哀愁、爱怜与苦楚,要不是老女巫在场,他好想趴在乐佩消瘦的胸前放声大哭。 老女巫陶醉地眯着眼睛,犹如在欣赏美景般看着王子痛苦的表情,心情显得很好。不久,她以沙哑的声音咕哝:“真是好孩子,真是个正直的好孩子。乐佩,你是个幸福的女人啊。” “不,我是个不幸的女人。”乐佩听到老女巫的低语,如此回答,“我是女巫的女儿。受到王子的疼爱,更让我对自己卑贱的身世感到羞耻、痛苦,总是怀念故乡那片森林。在那座高塔上,和星星、小鸟聊天的时光反而比较惬意。过去我不知道想过多少次,想逃离这座城堡,回去妈妈那里。可是要离开王子,我更痛苦。我喜欢王子,即使有十条命,我也愿意给他。王子是个非常体贴的好人,我无论如何都无法离开王子,所以才拖拖拉拉一直待在这座城堡里。我并不幸福,每天都像活在地狱里。妈妈,女人不该和心爱的人结婚,一点都不幸福。啊,让我死吧。我无法与王子生离,所以就死别吧。我若现在死了,我和王子,大家都能幸福。” “这只是你的自私任性。”老女巫笑眯眯地说,语气中充满深深的母爱,“王子已经答应,不管你的脸变得多丑,都会永远爱你。他深深爱着你,非常难能可贵。照这个样子看,要是你死了,王子可能会跟着你去死。总之,为了王子,你就试着恢复健康吧。以后的事,到时候再说。乐佩,你已经生了小孩了,已经是妈妈了。” 乐佩轻声叹息,静静地闭上眼睛。王子在激情过后,现在已失去一切表情,犹如化石般,只是木然地站着。 眼前即将设置魔法祭坛。老女巫像一阵风般迅速离开房间,不久又拿着东西出现,随即又迅速消失。就这样忽隐忽现几次,将所需的各种东西带进病房。祭坛由四只动物的脚支撑着,上面覆盖着鲜红色的布,这块布是由五百种蛇的舌头制成的,鲜红色就是舌头渗出的血色。祭坛上摆着用黑牛皮做的巨大锅子,锅下明明没有火,但锅里的热水沸滚得几乎要溢出。老女巫披头散发,嘴里念着咒语,绕着大锅不断奔跑,边跑边把各种药草和世上的奇珍异物扔进大锅的沸水里。譬如从太古时代未曾融化过的高山积雪、即将消失前闪烁片刻的竹叶上的霜、活了一万年的龟的甲、月光下一粒粒搜集来的沙金、龙鳞、出生后从未见过天光的沟鼠眼、杜鹃鸟吐出的水银、萤火虫尾部的珍珠、鹦鹉的蓝舌头、永不凋谢的罂粟花、猫头鹰的耳垂、瓢虫的爪、蟋蟀的智齿、开在海底的梅花一朵,还有很多世上难以入手的珍贵宝物。老女巫将它们逐一扔进大锅,绕着锅旁大约跑了三百次,直到锅里升起的水蒸气呈现出彩虹般的七彩颜色,老女巫才停下脚步,宛如变了一个人,以令人敬畏的口气呼叫病床上的乐佩:“乐佩!妈妈现在要做一生一次,极其困难的魔法。你要暂时忍着点!”话声未落便冲向乐佩,以细长的刀子刺进乐佩的胸膛。王子连尖叫都来不及,老女巫已经双手抱起瘦弱如纸片的乐佩,将她高举过眼,扔进沸腾的大锅里。锅里只传来如海鸥哭泣般的细微声音,接着便悄然无声,剩下的只有沸水的翻滚声,以及老女巫低沉的念咒声。 这一幕实在太惊悚,王子惊愕得说不出话,后来好不容易以近乎低喃的声音说: “你在干什么!我没有叫你杀她,也没有叫你用锅子煮她。还给我,把我的乐佩还给我。你是恶魔!” 他也只能这么说,不再有力气顶撞老女巫,扑向已经没了乐佩的空床,像个孩子般“哇”地放声大哭。 老女巫没有理会王子,以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锅子,额头、脸颊、颈子都淌着汗水,一心一意地念咒。蓦地,念咒声停了,锅子里的沸腾声也同时戛然而止。王子流着眼泪,稍稍抬起头来,迟疑地看着祭坛时,只见老女巫正在呼叫:“乐佩!出来吧!”随着老女巫扬扬得意的清朗叫声,不久,乐佩的脸露出来了。 其六 是个美人。这张脸美得光灿夺目。 长兄非常兴奋地继续写。他的钢笔实在太粗,粗得像一根香肠。他右手紧紧握住这只挺拔的钢笔,紧抿着嘴唇,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一字一字写得又大又清楚。但可惜的是,这个长兄没有弟妹们说故事的才华。尽管弟妹们因此稍微瞧不起这个长兄,但这是弟妹们不逊的恶德,长兄仍有他过人之处。他不说谎,很正直,而且富有人情味,心肠很软。现在也是,他无论如何都无法将从锅子里出来的乐佩,写成像老女巫那样丑陋可怕的脸。这样的话,乐佩未免太可怜了,对王子也太残忍了。他甚至感到愤慨,因此冲动地写下:“是个美人。这张脸美得光灿夺目。”但接下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了。毕竟长兄太过正经,因此想象力也极其贫弱。喜欢胡说八道的狡猾之人,最具丰富的说故事才华。但长兄是个品格高尚的人,心里燃烧着高洁的理想之火,也很有爱心,而且他的爱没有任何算计与心机,所以不擅长虚构故事。毫不客气地说,他故事写得很烂。现在他也以演说般的语气在写。写到“这张脸美得光灿夺目”时,闭眼沉思了片刻,接下来便慢慢写。虽然不成故事,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他的诚实与爱心。 这张脸,不是乐佩的脸。不,还是乐佩的脸。但已不是生病前那张汗毛很多、仿如野玫瑰的可爱脸庞(虽然批评女性的脸是很失礼的事),现在这张复活过来、带着淡淡微笑的脸,若以花草来比喻(虽然以植物来比喻万物之灵失之轻率),首先是桔梗吧,或是月见草,总之是秋天的花草。她从魔法祭坛走下来,孤寂地笑了笑。气质,以前是没有的。此刻她浑身散发出端庄贤淑的气质。王子不由得对这位高贵女王作揖行礼。 “居然有这种不可思议的事啊。”老女巫偏着头咕哝,“不应该是这样。我还以为从大锅里爬出来的,会是个像蟾蜍脸般的女儿。看来一定有更强的力量在干扰我的魔力。我输了。我已经厌倦魔法。我要回森林去,当个理所当然、无趣的老太婆度过余生。原来这世上也有我不懂的事啊。”老女巫说完,一脚把魔法祭坛踢进壁炉里烧毁。据说祭坛上的各种道具,在壁炉里吐出蓝色火舌,整整烧了七天七夜。之后老女巫返回森林,以一个平凡温和的老太婆,静静地度过余生。 总之,这是王子爱的力量打败了老女巫的魔法力量,但依小生的观察,两人真正的婚姻生活,现在才要开始。过去王子的爱,极端地说,可以置换成“爱抚”这个词。这在青春年少无可避免,但终将碰到瓶颈,一定会面临危机。而王子与乐佩之间的爱情,确实也因怀孕生子而产生了龃龉。这的确是神的考验。不过,王子纯真拼命地祈祷,获得神的怜悯,使得乐佩褪去肉感,重生为拥有高贵心灵的女人。因此王子不禁对她作揖行礼。就在这里,就从此时,两人开始崭新的婚姻生活,亦即相敬如宾。若不互相尊敬,真正的婚姻无法成立。现在乐佩已非野蛮女孩,也不是有如玩物般的女人。现在的她,嘴角带着深沉悲伤、死心与体贴的微笑,宛如天生的女王般沉着。王子与乐佩悄悄地交换微笑,心情变得祥和愉快。丈夫与妻子,在一生当中,必须重新结婚好几次。为了发现彼此真正的价值,必须一次次战胜危机,不能轻言分离,要重新结婚继续前进。王子与乐佩,在五年或十年后,或许会再度重新结婚,但不会再失去彼此的信赖与尊敬,因此小生认为真是万万岁。 由于长兄写得太认真、太用力,导致连自己都搞不懂到底写了什么,霎时感到仓皇失措。一点也不像在写故事,反倒好像把故事搞砸了。他握着粗大的钢笔,面露难色。苦思未果,只好起身抽出书架上的书,一本又一本翻阅,终于让他找到适合的书。那是使徒保罗 (11) 的书信集,《提摩太前书》 (12) 第二章。他认为这段经文拿来当乐佩故事的结尾最适合,轻轻地颔首,便装模作样开始抄写。 我愿男人无愤怒,无争论,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装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昂贵的衣裳为装饰。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上帝的女人相宜;女人要沉静学道,一味地服从。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管辖男人,只要沉静。因为先造的是亚当,后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必在生产上得救。 如此便大功告成,长兄不禁莞尔一笑,心想这对弟妹们也是很好的规诫吧。若没有这段保罗的经文,我的论点就会显得语无伦次、甜腻松软、极其平庸,可能成为弟妹们的笑柄。真是好险,我真该感谢保罗。长兄有种经历了九死一生的感觉。他总是不忘对弟妹们说教,因为一本正经,写起故事也无法放松,一定会变成说教的口气。当长兄,果然也有当长兄的苦处。非得正经八百不可。基于长兄的责任感,不能和弟妹们瞎起哄。 这个故事到了第五天,终于在长兄的道德讲义、近乎画蛇添足的写法中落幕。今天是元月五日,次男的感冒也好了。中午过后,长兄得意扬扬地从书房出来,走去向弟妹们报告: “我完成了!我完成了!”并且要大家在客厅集合。祖父也笑眯眯地来了。不久,祖母也被幺弟硬拉来。母亲和阿里在客厅准备火炉,忙着端来茶点和充当午餐的三明治,还有祖父的威士忌。首先由幺弟开始念。祖母凑上前去,在文章的每个段落都插嘴说“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表示赞成,使得幺弟愈读愈难为情。祖父趁乱将威士忌挪到自己旁边,打开瓶盖,自顾自地喝了起来。长兄见状,小声提醒: “爷爷,你会不会喝太多了?”祖父更小声地回答:“浪漫小说要喝醉听才有意思。”幺弟、长女、次男、次女,各自以别出心裁的方式朗读完毕后,最后轮到长兄以忧国激辩般的悲痛口吻朗读。次男一开始还强忍喷笑,后来实在忍不住逃去走廊。次女彻底轻蔑长男的文才,摆出滑稽逗趣的表情,还故意拍手叫好。真是傲慢的家伙。 全部读完时,祖父也已醉了。他醉醺醺地夸说:“很棒,大家都写得很棒。其中瑠美(次女的名字)写得特别棒。”果然还是偏心次女。不过他睁开醉眼,提出令人意外的抗议: “光是写王子和乐佩的事,可惜谁都没有写国王和王后的事。初枝好像稍微提到了一些,可是那样是不够的。王子之所以能和乐佩结婚,之后也长久过着幸福的生活,这些全部都是国王和王后的慈爱所赐。要是没有国王和王后的理解,不管王子和乐佩多么相爱,到头来也会很惨。所以无视于国王和王后的宽宏大量,这个故事是无法成立的。你们还很年轻,不会察觉到这背后的因素,只是一味地将问题放在王子和乐佩的恋情上。这表示你们的火候还不够哪。譬如雨果的作品,经由儿子推荐后,我很爱读他的作品,那真是面面俱到。那个雨果啊——”当祖父提高嗓门要发表高见时,被祖母骂:“难得孩子们乐在其中,你在泼什么冷水呀。”骂完还顺便没收他的威士忌酒瓶与酒杯。虽然祖父的批评也颇有道理,但口气过于吊儿郎当,以至于得不到任何人支持被冷落在一旁。祖父忽然沮丧起来。母亲不忍见他垂头丧气,偷偷把那枚勋章递给他老人家。那是去年除夕,母亲悄悄偿还了祖父私下向人借的钱,祖父认为母亲有功,授予的这枚银币勋章。 “爷爷说要颁勋章给写得最好的人。”母亲笑着对孩子们说。她想借此让祖父恢复兴致,但祖父却变得正经八百: “哦,这个啊,果然还是要送给美代(母亲的名字)。永远地送给你。拜托你好好照顾孙子们。” 孩子们都很感动,觉得这是一枚很棒的勋章。 (1) “ろまん灯笼”原意为“浪漫灯笼”,但早期译名“小说灯笼”已广为人知,为避免误解,本书沿用此译名。 (2) 约为177厘米。 (3) 帝大:“帝国大学”的简称。一八八六至一九三九年,日本在其本土及侵略占领地区设立了九所帝国大学,这几所大学均是所在地区的最高学府。“二战”后这些大学均进行了更名,移除了“帝国”二字。 (4) 圆:日本货币单位,一八七一至一九四六年流通的货币上均使用“圆”字。后被日文汉字“円”正式取代。此文写作时期一圆的购买力是现在一日元的几百甚至上千倍。 (5) 约为157厘米。 (6) 泉镜花(一八七三—一九三九):原名镜太郎,跨越明治、大正、昭和三个时代的日本著名作家。 (7) 一高:旧制第一高等学校的简称,现在是东京大学教养学部的一部分。 (8) 取自《格林童话》里的《莴苣姑娘》。 (9) 豹斑鹅膏:含有剧毒的蘑菇。 (10) 《春曙为最》:清少纳言《枕草子》的第一篇。 (11) 使徒保罗(约三—六七):基督教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早期传教士之一。创作了《圣经·新约》中的部分内容。 (12) 《提摩太前书》:收录于《圣经·新约》。 [book_title]黄道吉日 这是我这个蠢作家,为了现在离乡背井,前去保卫“大日本帝国”的人们,写的一个小故事。但愿能带来些许安慰,请别担心后方家人。 大隅忠太郎是我大学的同届同学,但他不像我丢脸留级,很顺利就毕业了,在东京一家杂志社上班。人都有一些毛病,大隅的毛病是从学生时期就有点拽。但这绝非大隅的本意,只是对外的一种习性,就和有些胆小、容易耽溺于感情的好绅士,走路时喜欢挥动粗大结实的手杖是同样的道理。大隅并非野蛮人。他的严父是朝鲜某大学的教授,他家算是高水平的家庭。大隅是独生子,因此备受宠爱,大约十年前母亲过世,之后严父凡事都让他随着自己的意思做。换言之,大隅是在优渥安稳的环境中长大的。大学时代,他就穿天鹅绒领子的外套来上学。他的言行举止虽绝不粗野,但在同学里的风评很差,大家觉得他老爱装出一副博学的拽样。可是看在我眼里,这种在背后碎嘴的坏话未必得当。和我们这些不用功的人相比,大隅确实很博学。博学之人,有机会展现自己的知识时,毫不保留地陈述出来是极其自然的事,没什么好奇怪的。反倒这个社会比较奇怪,别人只展现自己所知十分之一以上的内容,便批评别人爱装博学。大隅不是假装,是确实博学,因而展现出来。况且他已经显得很客气了,他知道的其实有五六倍之深。但人们只听十分之一以上便板起脸孔。其实大隅很收敛,他顾及我们这些不用功的同学,小心谨慎地不公开他全部的知识,仅仅陈述十分之三,或十分之五六的程度,其余大部分知识都深藏心底。即使如此,周遭同学还是吃不消。在这种情势下,大隅必然是孤独的。大学毕业后,大隅去杂志社上班也碰到同样的事,大家都对他敬而远之,两三个坏心眼的同事,甚至完全无视大隅的博学,硬是把体力劳动的工作塞给他,大隅因此愤而辞职。大隅向来不是坏人,只是见识比别人高。他无法忍受别人的无礼嘲笑,总要别人无条件敬服他才行。但世人不可能那么轻易敬服别人,因此大隅经常换工作。 “啊,我受够了东京,东京太扫兴了。我要去北京,那个世界第一的古都。那个古都才适合我的个性。因为——” 大隅向我娓娓道来,大约陈述了他十分之七的博学知识,不久便漂洋渡海去了中国。当时在日本国内,与大隅保持来往的,只有我和其他两三位同学。这些人都是大隅挑选后,认为是最能理解他的人,却也是世上最懦弱的男人们。那时我也二话不说赞成他去中国,但内心不免担忧,吞吞吐吐给他笨拙的忠告: “去了马上回来就没意义了,可是无论发生什么事,千万不能吸鸦片。” 他哼笑了一声,不,他对我说谢谢。大隅去中国的第五年,即今年四月中旬,忽然发了一封电报来。 “汇上○,请代为下聘并筹备婚礼,我明天离开北京。大隅忠太郎。” 同时收到电汇一百圆。 他去中国已五年。这五年里,我们一直保持书信往来。根据他信上所言,古都北京真的很适合他的个性,很快他就在北京的某大公司上班,并能完全发挥他的能力,致力于促进东亚的永久和平。每当接到他如此自豪的来信,我便愈发尊敬他,但我还是有故乡老母般的愚蠢父母心,尽管得知他的伟大抱负深感欣慰,但另一方面也提心吊胆,总希望他不要三分钟热度,希望他能不厌其烦地长久持续下去,也请保重身体,绝对不能碰鸦片。因此也对他说了这种现实且扫兴的关切话,他可能很不是滋味,之后来信就变少了。去年春天,山田勇吉来找我。 那时山田勇吉在丸之内的某保险公司上班。他也是我们的大学同学,个性比谁都怯懦,我们总是抽他的烟。他不仅对大隅的博学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很照顾他的日常生活。我没见过大隅的严父,听说是个秃头,独子忠太郎也继承了严父的特征,大学毕业后,前额便开始秃了。男人随着年纪渐长,前额开始秃是理所当然,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但大隅明显比其他同学早秃很多。而早秃也成为大隅抑郁寡欢的原因,有一次体贴窝心的山田勇吉实在看不下去,一脸正经地建议他:“听说将松叶绑成束,去扎秃掉的部分,会长出头发。”反倒被大隅狠狠瞪了一眼。 “我帮大隅找到新娘了!”山田久违来到我家,紧张兮兮地说。 “没问题吗?你别看大隅那个样子,他可是很挑的。”大隅是大学美学系毕业的,对美女的鉴赏眼光很严格。 “我把照片寄去北京给他看。结果他回信,一定要这个女孩。” 山田从西装内袋掏出大隅的回信,却说: “不,这信不能给你看。对大隅过意不去。因为信里也写了一些感伤、暧昧的事。你就自己猜吧。” “这样很好啊,你就帮他促成这桩婚事吧。” “靠我一个人不行,希望你也能帮帮忙。等一下我就要代替大隅去女方家提亲,想问你这里有没有大隅最近的照片。我得拿张照片给对方看。” “最近大隅很少写信给我,但若三年前他从北京寄给我的照片,倒是有一两张。” 一张是远眺紫禁城的侧脸照,一张是以碧云寺为背景、穿着中国服的立身照。我将这两张照片交给山田。 “这个好,头发看起来也比较密了。”山田首先注意头发。 “不过,可能是光线的关系,拍起来才比较密。”我没自信。 “不,应该不是。因为听说最近已经有好药了,意大利制的特效药。说不定他在北京也偷偷在用。” 这件婚事好像谈成了。一切都归功于山田的不辞辛劳。但去年秋天,山田写信来告诉我:“我罹患了呼吸器官的疾病,接下来一年要返乡静养,大隅的婚事也只能拜托你了,女方的住址如左记,拜托你跟他们联络。” 胆小如我,叫我张罗别人的婚事,这岂不是要吓死我。可是大隅的朋友很少,此刻我若不接下来,难得的婚事一定会泡汤,于是我写了一封信给北京的大隅。 拜启。山田因病返乡休养,因此我必须接手你的婚事。可是你也知道,我不是个会照顾别人的男人。我过着相当贫寒的生活,根本帮不上忙。即便如此,在期盼你有幸福婚姻这件事上,我自认不落人后。有什么事尽管说。虽然我很懒,不会主动为别人做事,但若别人交代吩咐,我会尽量去做。最后,请多保重,千万不能碰鸦片。 结果我又在最后加了一句不必要的忠告。之前我写给大隅的信,或许惹得他不高兴,所以没有回信。我是有些在意,但叫我主动去帮助别人,我这种怕麻烦的个性实在做不来,所以就这样搁着。可是这回忽然来了那封电报和电汇。既然接到命令,我也必须得动起来。我照山田给我的住址,发了一封限时信给女方家。 友人大隅忠太郎发了一封紧急电报给我,拜托我与您商讨下聘及婚礼事宜。我想尽快登门拜访,不晓得您何时方便,若能顺便附上前往贵府的路线简图,更是感激不尽。 我十分紧张地写了这封信,寄了出去。对方的姓名是小坂吉之助。翌日,一位眼神锐利、气质高雅的老绅士莅临寒舍。 “我是小坂。” “哦,您好。”我大吃一惊,“应该是我去拜访您才对。呃不,您好,这实在是……来,请,请进。” 小坂进到房里,双手抵在脏兮兮的榻榻米上,笑也不笑,严肃地打招呼。 “大隅发了一封这样的电报给我。”现在我只能豁出去跟他谈了,“这里有个‘汇上○’吧,这个‘○’指的是一百圆。他的意思是把这笔钱当聘金,要我拿去给您。但因事出突然,我也搞不清状况。” “这也难怪。因为山田先生返乡了,我们也感到些许不安。去年年底,大隅先生曾直接写信给我们,说出于种种原因,希望典礼能等到今年四月,我们都很相信他,所以一直等到现在。” “相信”一词,莫名强烈地在我耳际回响。 “这样啊。想必您很担心吧。但是,大隅绝对不是不负责的男人。” “是的,这我明白。山田先生也如此保证。” “我也敢保证。”结果这个靠不住的保证人,后天必须把下聘用品放在原木的台架上,递给小坂家。 小坂先生请我中午去他家。大隅似乎没有其他朋友,看来我非得代他去下聘不可。前一天,我去新宿百货公司买了一套下聘的必需用品,回程顺道去书店翻阅《礼法全书》,查了下聘的礼仪与致辞等事。当天我穿了日式裙裤,把绣有家徽的外褂和白足袋 (1) ,用包袱巾包起来带出门。我打算在小坂家的玄关快速换上外褂、脱掉蓝足袋,一丝不苟地穿上白足袋,展现出帅气体面的使者模样,但我完全失败了。我在省线五反田下车后,照着小坂先生给的简图,大约走了一公里,终于找到小坂家的门牌。那是一栋比我想象的大三倍以上的大宅邸。那天很热,我拭去汗水,稍微端正仪容,走进大门,确定四周没有猛犬后,按下玄关的门铃。一位女仆来应门,对我说:“请进。”我走进玄关一看,只见小坂吉之助先生穿着家徽和服,将扇子立在膝旁,严肃端坐在玄关的式台 (2) 上。 “呃,等等。”我说了莫名其妙的话,将带来的包袱巾放在鞋柜上,立刻解开,取出家徽外褂,换掉穿来的黑色外褂,到这里没有什么大疏失,但接下来就完蛋了。我站着脱掉蓝足袋,换上白足袋之际,因为脚底出汗,无法顺利脱掉,于是心一横用力一拉,顿时重心不稳,跌了一个踉跄出糗。 “啊,这个。”我又说了莫名其妙的话,卑屈地笑了笑,在式台上盘腿而坐,又摸又拉像是在安抚似的,一点一点慢慢将白足袋套上脚,时而用手帕擦擦额头上的汗水,又默默地穿足袋。这时周围的气氛一片黯淡,我甚至想自暴自弃,干脆光着脚丫走上式台,然后纵声大笑。但我旁边的小坂先生,依然一脸严肃,始终保持威仪地端坐着。五分钟,十分钟,我继续和足袋苦战恶斗,终于两只都穿上了。 “来,请进。”宛如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小坂以极其沉稳的态度带我进入室内。小坂夫人似乎早已过世,一切都由小坂先生打理。 我为了穿足袋,已经筋疲力尽。尽管如此,我还是把带来的下聘用品放在原木的台架上,递出去。 “这次,真的——”我说着从《礼法全书》学到的致辞,“请多多指教。”终于顺利说完后,出现一位三十出头的美女,沉静地向我行了一礼。 “您好,我是正子的姐姐。” “哦,请多多指教。”我有些仓皇失措地回礼。接着,又出现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美女。这位打招呼时也说是姐姐。老是对四面八方的人说“请多多指教,请多多指教”,自己都觉得有点蠢,于是这次我改说: “请永远多多照顾。”接下来女主角终于登场。她穿着绿色和服,羞答答地向我打招呼。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正子小姐,非常年轻,而且非常漂亮。想到友人的幸福,我微微一笑。 “嗨,恭喜你。”现在是对好朋友的未婚妻讲话,我说得稍微亲切、随便了些。 “请多指教。” 姐姐们陆续端来各种山珍海味。一个年约五岁的男孩黏着大姐,二姐则有个年约三岁的女孩,步伐不稳地跟在她的后面。 “来,喝杯酒。”小坂先生为我斟啤酒,“很抱歉,没人能陪你畅饮。——其实我年轻时也很能喝,现在完全不行了。”他笑了笑,用手摸摸秃得发亮的头。 “恕我失礼,您多大年纪?” “已经九了。” “五十?” “不,六十九。” “您真的很硬朗啊。日前第一次见到您,我就这么想了,您是不是武士家族出身?” “不敢当。我的祖先是会津的藩士。” “那您自幼就练剑术?” “没有。”大姐沉静地笑了笑,并向我劝酒,“家父什么也不会。祖父则是长枪的——”说到这里欲言又止,似乎想避免炫耀就此打住。 “长枪。”我紧张了起来。我未曾对别人的财富或名声有过敬畏之念,但不知为何,唯独对武术高手非常紧张。可能是我比一般人更软弱无力之故。因此暗自对小坂一族萌生敬意。千万不能大意,要是得意忘形说了蠢话,被怒骂“无礼之徒”就不好玩了。毕竟对方是长枪名人的后代。于是我的话明显变少了。 “来,请用。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请别客气,多吃点。”小坂先生再三劝菜,“来,斟酒斟酒。请您好好喝一杯。来,请喝,好好喝。”他竟说“好好喝”,听起来像是教训我要像个男子汉,以认真的态度喝酒。这或许是会津的习惯说法,我却觉得有些可怕。但我还是好好地喝了。喝是喝了,但找不到话题。因为我对长枪名人的子孙极度谨慎,不禁畏缩了起来。 “那张照片……”房间的门楣上,挂着一幅年约四十、穿着西装的绅士照,“是谁?”话一出口,我提心吊胆,生怕自己问了不该问的事。 “哎呀。”大姐脸红了起来,“应该先把它拿下来才对,今天是大喜日子。” “没关系。”小坂先生回头瞥了一眼照片说,“这是我的大女婿。” “过世了?”我心想一定过世了,却也直接脱口问出,被自己吓得惊慌失措。 “是啊,不过……”大姐垂下眼帘,“请您千万别介意。”然后语气有点怪,支支吾吾地说,“实在很感谢大家的包容……” “姐夫在世的话,一定会很高兴吧。”二姐从大姐的背后探出美丽的笑容说,“很不巧,我家老公也在出差。” “出差?”我一头雾水。 “是啊,已经出差很久了。每次写信回来,一点都不关心我和小孩,只会问院子里的花草树木长得怎么样。”二姐说完和大姐一起笑了。 “因为他喜欢庭院的花草树木嘛。”小坂先生苦笑,“来,喝啤酒,好好喝。” 我只是好好地喝着啤酒,真是愚蠢的男人。人家是在说“战死”与“出征”。 这天,我和小坂先生谈定了结婚日期。无须翻日历找所谓的“灭佛”或“大安”,就定为四月二十九日。应该没有比这天更是黄道吉日的了。地点在小坂家附近的一家中国餐馆,因为这家餐馆有日式传统婚礼设备。总之,这方面的事都交给小坂先生打点。媒人的部分,我想请以前大学教我们东洋美术史,也曾为大隅介绍工作的濑川老师来帮忙。当我支支吾吾说出这个提案,小坂一家人也欣然同意。 “濑川老师的话,大隅应该也不会不服。不过濑川老师是个很难伺候的人,不晓得他会不会答应。总之我今天就去拜访老师,恳求看看。” 趁没有大失败之前,赶紧告辞才是明智之举。我这位思虑谨慎的下聘使者一边说着“我已经喝得很醉,真的是酩酊大醉”,一边又用包袱巾包起家徽外褂与白足袋,总算平安离开会津藩士的宅邸,但我的任务尚未结束。 我在五反田车站前打公共电话,询问濑川老师的时间。老师在去年春天,和同系的年轻教授发生意见冲突,遭到难以容忍的侮辱,因此辞去大学教职,现在于牛込的家中,过着堪称晴耕雨读的悠哉惬意生活。我以前是个很不用功的大学生,但对濑川老师不虚矫的人格也深感佩服,所以唯独这位老师的课,我都努力出席,也曾两三次去研究室问他离谱的蠢问题,使得老师瞠目结舌。后来我寄了我的作品集给他,他回信激励我:“迟钝更应自重,有志者事竟成。”看了这短短的信笺我更加明白,原来在老师眼里,我是个很笨很没出息的人。感谢老师的鼓励之余,我也不免深深苦笑。不过既然老师认为我是没出息的人,反倒让我觉得轻松。若被濑川老师这种人物看成前途无量的人,反而会让我拘谨得受不了吧。反正老师认为我没出息,我也不用对他装模作样,反而能随心所欲地做事。这天,我暌违多年来到老师家,向老师报告大隅的婚事,顺便不客气地请他当媒人。老师听了转过头去,默默沉思了片刻,终于勉强点头了。我松了一口气。这样就没问题了。 “谢谢老师。毕竟女方的爷爷是长枪名人,所以大隅也不能掉以轻心。这一点也请老师提醒一下大隅。那家伙实在太粗心了。” “这点不用担心吧。武家的女儿,反而很尊敬男人。”老师一脸认真地说,“倒是那个情况如何?大隅的头好像秃得很严重?” 果然对老师而言,最先在意的还是大隅的秃头。真是师恩比海深,我都要感动落泪了。 “我想应该不要紧吧。我看过他从北京寄来的照片,没有比以前更秃。而且听说现在有一种意大利制的特效药,更何况女方的家长小坂吉之助先生,顶上更秃——” “年纪大了会秃头是理所当然。”老师面色忧郁地说。他的头也很秃。 数日后,大隅忠太郎提着一只折叠式公文包,动作迟钝地出现在我三鹰陋室的玄关。他远从北京回来迎娶新娘,脸晒得很黑,显得颇为精悍,一看就是历尽生活艰辛的脸。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毕竟任谁都无法永远当高雅的少爷。不过头发比以前密了些,这样濑川老师也能放心了吧。 “恭喜你。”我笑着道贺。 “哦,这次辛苦你了。”北京来的新郎显得落落大方。 “要不要换上棉袍?” “嗯,借我穿。”新郎松开领带又说,“你有没有新的内裤,顺便借我一件。”不知何时,他甚至学会了这种豪放风格。这种毫不胆怯的说话态度,反而让他看起来有男子气概,很靠得住。 不久,我们一起去澡堂。天气很好。大隅仰望蓝天说: “不过东京还真悠哉啊。” “会吗?” “很悠哉。北京可不是这样。”我好像代表全东京的人被骂。我很想跟他说,尽管看在旅行者眼里很悠哉,其实大家都很拼命努力在过活。但说出口的却是:“可能是有些不够紧张之处吧。”结果说出口的和我想的相反。我这个人不喜欢议论。 “确实。”大隅昂然地说。 从澡堂回来,吃了偏早的晚餐。酒也端上桌。 “居然还有酒啊,”大隅喝着酒,以训斥的口气对我说,“而且菜也出了这么多道。你们命也太好了。” 因为大隅要从北京来,内人打从四五天前就一点一点买回来储藏,甚至还去派出所办理应急米的手续。酒也是今天早上,到世田谷姐姐那里要来的配给酒。但若说出这些实情,客人会不舒服。一直到婚礼当天,大隅会在我家住一星期。所以尽管大隅骂我,我也只是默默地一笑置之。他暌违五年回到东京,想必很兴奋。这次他丝毫没有提及结婚之事,倒是以演讲的口气,对我开示世界大势。啊,可是人不该陈述十分之一以上的知识。住在东京的庸俗友人,神妙地拜听来自北京的朋友夸夸而谈解说时事,多少也会吃不消。我只是个相信新闻报道、不想知道更多事情的极其平凡的国民。但对大隅而言,看到这个暌违五年的东京友人,依然一副迂腐温吞的模样,或许忍不住技痒吧,遂而大肆批评我们的生活态度。 “你累了吧,要不要睡了?”我趁他滔滔畅谈停顿之际扔出这句话。 “好,睡觉吧。把晚报放在我的枕头旁。” 翌晨,我九点起床。通常我都八点以前起床,但昨晚陪大隅聊天,有点睡过头。可是大隅却迟迟不起床。到了十点多,我决定先收起我的棉被。大隅躺在床上,斜眼看我蹦蹦跳跳的干活模样说: “你变成很轻佻的男人啦。”说完又把棉被往头上盖。 今天,我要带大隅去小坂家。大隅和小坂先生的千金还没见过面,只靠彼此的家谱与照片,以及居中牵线的山田勇吉的证言,便缔结了这桩姻缘。毕竟两人相隔北京与东京。大隅也忙得不可开交,无法只是为了相亲来一趟东京。因此今天是第一次见面。这或许是人生最重要的日子,但大隅却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到了十一点左右,大隅终于醒了,问有没有报纸,然后趴在床上仔细阅读早报。看完报纸去檐廊抽中国烟。 “要不要刮个胡子?”我打从一早就焦躁不安。 “没这个必要吧。”他却意外地洒脱,宛如在轻蔑我小家子气。 “可是今天,是要去小坂家吧?” “嗯,就去看看吧。”什么就去看看吧,是要见你的新娘。 “她可是大美人。”我希望大隅能稍微天真地雀跃一下,“你还没见到她,我就先见过了,真是不好意思。虽然只是稍微瞄了一眼,但觉得美得像樱花一样。” “你对女人的审美眼光太单纯了。” 我觉得很不是滋味,很想干脆呛他一句,既然这么没兴致,干吗大老远从北京跑来?但我是个意志薄弱的男人,到口的话还是吞了回去,不想引发尴尬的冲突。 “对方可是名门世家。”说这句话,我真是竭尽全力。因为我不能说,你根本配不上人家。我不喜欢争论,“通常谈婚事的时候,大多会炫耀自己的地位或财富,但小坂先生完全不提这种事,他只说相信你。” “因为他是武士呀。”大隅轻松带过,“正因如此,我才专程从北京赶来啊。要不然我才——”口气真大,“毕竟他们是荣誉之家。” “荣誉之家?” “大女婿三四年前在华北战死,妻小现在应该住在小坂家。二女婿是入赘小坂家,很早就出征了,听说正在南方参战。你不知道吗?” “原来如此。”我觉得很丢脸。想起那天,我只顾着人家劝酒,我就“好好地”喝啤酒,像个傻瓜似的,看到门楣的照片还问了无礼至极的问题,最后还扬扬得意地离开。想到我那犹如日本第一蠢蛋的行径,脸颊红了,耳朵红了,连胃腑都红了。 “这是最重要的事吧,你怎没事先跟我说?害我丢脸丢大了。” “那无所谓。” “怎么会无所谓,那可是大事!”我的口气明显愤怒起来,即使跟他吵架也在所不惜,“你也太不像话了!这么重要的事居然没跟我说一声,未免太不够朋友了。我不想再管你这档事了。我不敢再去小坂家。今天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了!” 人羞耻到无地自容,会乱发脾气。 我们尴尬地吃着偏晚的早餐。总之,我今天不想去小坂家。我汗颜到不敢再去。我甚至气呼呼地想,这桩婚事泡汤了也无所谓,随便你! “你可以自己去吧。我还有别的事要办。”我装出有事要办,匆忙出门。 可是我无处可去。忽然想到,去牛込找濑川老师,向他吐吐苦水吧。所幸老师在家。我将大隅来东京的事向老师报告: “那家伙真的很糟糕,不但对结婚不抱感激之意,还完全不当一回事。只会高谈阔论天下国家,还把我骂了一顿。” “事情应该不是这样。”老师沉着地说,“他只是害羞吧。大隅开心的时候,反而会摆出一张臭脸。这是他的坏毛病。每个人都有一些毛病,你就别跟他计较吧。”真是师恩比山高。“倒是,他顶上的毛怎么样?”老师还是最关心这个。 “没什么问题,算是维持现状吧。” “那真是大幸啊。”老师似乎由衷放心了,“这样就没什么好担心了。我也可以大大方方去当媒人。听说对方的千金既年轻又漂亮,我原本还很担心呢。” “真的是个美女。”我兴致勃勃地说,“我都觉得那家伙配不上人家呢。对方是名门世家,也是相当不错的企业家,但丝毫不炫耀自己的财产和地位,甚至没有摆出荣誉之家的架子,过着恭谨低调恬适的日子。那种家庭很罕见啊。” “荣誉之家?”我将荣誉之家的缘由告诉老师,也再度责备大隅无动于衷的态度。 “今天他要和未婚妻首度见面,却悠悠哉哉睡到十一点。气得我都想揍他一顿。” “不可以打架。大学同学毕业后,即便感情很好,也有为无聊小事赌气吵架的倾向。大隅只是害羞,其实他也很尊敬小坂家,说不定比你更尊敬,所以才会更害羞。况且大隅年纪也不小了,头发也愈来愈稀,反而变得更害羞,不知如何是好吧。你要体谅他的心情啊。”真是知徒莫若师,“他只是不善于表达,不知如何是好,便谈起天下国家,还把你骂了一顿,然后还睡到十一点,这些都是他煞费苦心在掩饰自己的害羞吧。他以前就是个感觉敏锐,但拙于表达的男人。你就体谅他吧。他现在只能靠你,你也很帮忙,不是吗?” 彻底被老师打败了。 回程,我顺便去了新宿两三家酒馆,很晚才回家。大隅已经睡了。 “你有没有去小坂家?” “去过了。” “很不错的家庭吧?” “很不错的家庭。” “你要懂得感恩。” “我懂。” “你不要太傲慢。明天去濑川老师家跟人家道谢。别忘了‘仰瞻师道山高’这句歌词 (3) 。” 四月二十九日,大隅的婚礼在目黑的中国餐馆举行。据说今天是个黄道吉日,在这里举行婚礼的新人超过三百对。大隅没有礼服,却故作豪迈磊落地说:“没关系没关系。”穿着西装便走进餐馆,可是在玄关和走廊,到处看到穿着礼服的人。大隅再怎么无所谓也担心起来,竟然以微愠的口气对我说:“喂,这家餐馆有没有出租礼服?去帮我租一套。”既然要租礼服就早说嘛,我还有方法可想,事到如今才说这种话,未免太为难人。但我还是从休息室打电话去问柜台,果然碰了钉子。餐馆的人说,他们并非没有礼服出租,但要一星期前预约才行。大隅摆出一张臭脸,以责备的眼神瞪着我,仿佛在说:“都是你的错。”婚礼预定下午五点举行,只剩三十分钟。我束手无策,只好到隔着纸门的小坂家休息室求救。 “因为出了一点差错,大隅的礼服来不及送到。”我撒了小谎。 “哦。”小坂吉之助先生沉稳地说,“没关系,我们来想办法。”接着小声呼叫二姐,“你那里有礼服吧。打电话叫人立刻送来。” “我才不要呢。”二姐当下拒绝,脸颊泛起红晕,羞答答地笑说,“他不在的时候,我不要别人碰它。” “什么?”小坂先生不太明白,“你在说什么啊?又不是借给不认识的人。” “爸爸,”大姐也笑说,“她当然不肯啊。爸爸你不懂。在丈夫回来之前,不管再亲的人都不能碰,一定要保持原状才行。” “别说这种傻话。”小坂先生五味杂陈地笑了。 “才不是傻话。”大姐喃喃低语,霎时表情变得极其严肃,但随即又笑了出来,“我把我家那件礼服借他吧。或许有点樟脑丸味,应该不要紧吧。”然后转而对我明说,“我先生已经不需要任何衣服了。如果他的礼服能在这种大喜之日派上用场,我想他也会很高兴,应该会原谅我。”说完爽朗地笑了。 “好,不……”我答得意义不明。 走到走廊,看到大隅双手插在长裤口袋里,板着脸来回踱步。我拍拍他的背说: “你很幸福。大姐愿意把他们家的传家宝礼服借你穿。”大隅似乎立即明白传家宝的意思。 “哦,是吗?”虽然他以一贯鹰扬的态度点点头,但看起来似乎满怀感激。 “二姐虽然不肯借,但是你要知道,二姐也很了不起,说不定比大姐更了不起。你懂不懂?” “我懂。”他高傲地说。濑川老师说,大隅是个感觉敏锐,但拙于表达的男人。我此刻完全同意老师的看法。 不过,大姐慎重其事捧着犹如诹访法性兜 (4) 般的传家宝礼服来到我们的休息室时,大隅表现得可圈可点。他面带笑容,流下两行热泪。 (1) 足袋:日本老式分趾短布袜。 (2) 式台:玄关里高一阶的地板处,主人迎送客人之处。 (3) 出自一八八四年日本发布的歌曲《仰望师恩》(仰げば尊し)。此曲据说源自苏格兰民谣,在世界上广为流传,亦曾被改编为中文歌曲《青青校树》。 (4) 诹访法性兜:武田信玄珍藏的头盔。 [book_title]东京来信 东京,现在有很多劳动少女。早晚,工厂上下班时,少女们排成两列纵队,合唱产业战士 (1) 之歌,行进在东京街头。她们穿的衣服几乎和男生一样,不过木屐的鞋带是红的,只有这一点保留了女孩味。每个女孩的脸都长得一样,连年龄都猜不太出来。将一切奉献给天皇后,人也许连脸部特征、外表年龄,甚至美丽都会失去。不仅漫步于东京街头时能感受到,看到这些女孩作业或值勤中的模样,更能让人清楚地明白,她们是丧失了个人特征,将所谓的“个人事情”全数抛在脑后,全心全意为国奉献的。 日前,我的一位画家朋友被征用 (2) 去一家工厂工作,我有事找这位画家,因此最近去了这家工厂三次。我是想请他帮我画即将出版的小说集封面。但事实上,我非常瞧不起这位画家的画,之前这位画家也曾几度向我表示,想画我小说集的封面,但我对他说,我的书原本就风评不好,让你画的话风评会更差,真的很抱歉,如此断然拒绝了。实际上,他的画也真的技巧拙劣。但这次进入工厂后,竟又提出奇妙的请求,说他已重新构思,非常希望能画我小说集的封面,拜托我去他上班的工厂找他,他要画给我看。这时我已觉得,画得差无所谓,我的小说集风评变差也无所谓。这种事不重要。若能借由画我小说集的封面,让他身为征用工的士气更为高扬,这才是最重要的。我收到他那令人心疼的信,便立刻前往他上班的工厂。他非常高兴地迎接我,告诉我他对于封面设计的各种腹稿。但这些腹稿也不太好。坦白说,净是陈腐、甜腻的东西,听得我瞠目结舌,可是现在这种情况,画得好不好不是问题。我这本小说集,也许会因为他的画而毁了,但这种事根本不重要。只要他能展现出男子气概就够了。他热情地向我说完无聊的腹稿后,接着又屡屡写信来,叫我去看他画好的无聊草图,因此我又得去他的工厂。 走进工厂大门,我向守卫出示他的明信片,进到办公室后,里面有十来个女孩,静静地在工作。我将来意告诉其中一位女孩,请她打电话去那位画家的值班房间。他住在工厂里的一间房间,明信片里也注明了他的休息时间,所以我是趁他的休息时刻来访的。他来到办公室之前,我坐在办公室一角的小椅子上,茫然地等待。但也并非只是茫然地等,我偷偷观察眼前十来个劳动少女。大家都冷静沉着,彻底无视我的存在。我从小就遭女孩无视,已经很习惯了,所以也不怎么惊讶。不过这种无视的方式,丝毫不见高傲的态度,也看不出别有用意,只是每个人都一样低着头,专心工作。这种静谧的气氛,没有因访客出入而有变化,办公室只听得见拨算盘与翻阅账簿的清爽声音,是一幅赏心悦目的景象。每个女孩的脸,都不会给人特殊的印象,宛如同色羽翅的蝴蝶,悄悄地并排停在花朵的枝头上。但有一位女孩,不知为何让我印象深刻。这在劳动少女里是相当罕见的现象。前面我也提过,劳动少女,每一个都不具个人特征,可是在这家工厂的办公室,有个女孩给我的感受,和其他女孩截然不同。她的脸不特别,脸型略长,肤色浅黑;服装不特别,和大家一样穿黑色工作服;发型也是普普通通。所有的一切都和大家一样。可是她宛如混在黑凤蝶中的绿彩蝶般鲜明亮丽,散发出与众不同之美。没错,真的很美。完全没有化妆,却显得与众不同,真的很美。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坦白说,我在办公室等那位画家时,一直在看这位奇特少女的脸。我下了颇为合理的判断,认为这是继承了祖先的血统。她的父亲或母亲一定继承了几代延续的高贵血统,因此虽然长相不特殊,却也散发出这种奇特的气质。祖先的血脉,对人是很重要的。得出这个结论后,我叹了一口气,暗自兴奋不已。但事实并非如此。我这种自以为是的看法,其实错得离谱。她那与众不同之美,是来自堪称更为严肃崇高、走投无路的现实。有一天傍晚,我结束第三次拜访,要踏出工厂大门时,背后忽然传来少女们的合唱声,我回头一看,结束当天工作的少女们排成两列纵队,齐声高唱产业战士之歌,从工厂的中庭走出来。我停下脚步,目送这支神采奕奕的队伍。然后我惊愕不已。那位办公室少女,独自走在最后面,拄着拐杖走来。看着看着,我不禁眼眶发热。难怪她这么美。这位少女好像天生跛脚,右脚的脚踝处……我不忍再说下去。她拄着拐杖,默默走过我的面前。 (1) 产业战士:日本在“二战”时,劳动者被称为产业战士,支撑着战争。 (2) 征用:战争时期国家强制动员国民,去做兵役以外的工作。 [book_title]辑二 幻灭 我不太喜欢听别人的恋爱故事,因为恋爱故事里,一定有所粉饰。 [book_title]香鱼小姐 佐野是我的朋友。虽然我比佐野大上十一岁,但我们依然是朋友。 佐野现在就读东京某大学的文科,可是成绩不太好,可能会留级。我也曾含糊其词地给他忠告:“你就稍微用功一下嘛。”但那时佐野双手抱胸,垂着头,低声喃喃地说:“既然如此,只好当小说家,别无他法。”我听了不禁苦笑。他好像认为只有讨厌做学问、脑筋差的人,才会去当小说家。这个姑且不谈,佐野最近似乎认真起来,真的认定除了当小说家外别无他法。或许是愈来愈确定必须留级了,因此现在“既然如此,只好当小说家,别无他法”已经不是玩笑话,而是下定决心,所以佐野最近的日常生活过得很悠哉。他才二十二岁,看他正襟端坐于本乡的租屋处房间里,一个人对着棋盘独自弈棋,令人感到一种云中白鹤的悠闲。他也常常穿着西装去旅行,包包里放着稿纸、笔、墨水,还有《恶之花》《圣经·新约》《战争与和平》(第一卷)等书,以及其他东西。他会在温泉旅馆的房间里,倚着壁龛的柱子,泰然自若地坐着,在桌上摊开稿纸,懒洋洋地吐出烟圈,望着它飘向何方,拨撩长发,稍稍清了清嗓子,便有几分文人墨客的风情。不过,对于这种附庸风雅的故作姿态,他也一下子就累了,便起身出去散步。他有时也会向旅馆借钓竿,去溪流边钓樱鳟,但一条也没钓到。其实他也不是那么爱钓鱼,嫌换鱼饵太麻烦,所以大多用蚊钩 (1) 钓鱼。他在东京买了几种上好蚊钩,放在钱包里带去旅行。明明不是那么爱钓鱼,为何特地买鱼钩带去旅行,非钓不行呢?其实也没什么,只是,只是,想体会隐士的心情罢了。 今年六月,香鱼解禁那天,佐野也把稿纸、笔、《战争与和平》放进包包,钱包里藏了几种蚊钩,前往伊豆某个温泉区。 过了四五天,他买了一堆香鱼返回东京。听说在温泉区时,他钓了两条柳叶大的香鱼,得意扬扬带回旅馆炫耀,不料被旅馆的人嘲笑,这使他不知所措。尽管如此,他还是请旅馆把这两条香鱼炸给他吃。吃晚饭时,他看到偌大的盘子里躺着两条像小指头般的“碎片”,不由得恼羞成怒。 回来后,他也带着上好的香鱼当伴手礼来我家。他向我坦承这是他在伊豆的鲜鱼店买的,说法十分无耻:“虽然有人可以轻易钓到这么点大的香鱼,但我不屑钓。钓这么点大的香鱼,多难为情啊。我说了理由后,店家就给我这两条大香鱼。”这算哪门子的坦承啊。 不过这次旅行,还有一个奇妙的伴手礼。他说,他想结婚。他在伊豆找到一个好对象。 “这样啊。”我完全不想听详情。我不太喜欢听别人的恋爱故事,因为恋爱故事里,一定有所粉饰。 我兴趣缺缺地随便应和,但佐野并不在乎,径自滔滔不绝说他找到好对象的事。看起来不像在撒谎,说得蛮直率的,所以我也就勉为其难听到最后。 他去伊豆那天,是五月三十一日晚上。当晚他在旅馆喝了一瓶酒,倒头就睡,他请旅馆一早叫醒他,翌晨,就扛着钓竿悠哉出门。虽然有些睡眼惺忪,但还是摆出骚人墨客的调调,踩着夏草走向河边。草露冰凉,舒爽无比。爬上河堤,松叶牡丹与姬百合竞相绽放。忽地往前方一看,一位穿着绿色睡衣的小姐居然拉起裙摆,一双白皙修长的腿露到膝盖以上,不,还要再上去一点,光着脚走在青草上,看起来好纯净、好美。她离佐野不到十米。 “喂!”佐野天真无邪,不由得高声叫唤,而且指着她那双白嫩得透明的双腿。小姐并不惊讶,只是浅浅一笑,放下裙摆。她或许是在做每天例行的晨间散步。佐野对自己伸出右手指的举动,感到难为情,后悔自己居然伸出手指着初次见面的小姐的腿,实在太失礼了。“这样不行啊……”佐野以责备的口吻,喃喃说着这句语意不清的话,忽地穿过小姐旁边,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开,还不慎跌了一跤,这才改成慢慢走。 佐野下到河边,在一棵树干粗得能双手环抱的柳树下,坐着钓鱼。这里钓得到鱼吗?这里钓得到鱼吗?这不是问题。只要没有别的钓客,安静的地方就好。幸田露伴 (2) 也说,钓鱼的乐趣不在收获丰盛,而是一边垂着钓竿,一边欣赏四周景致。佐野也十分赞同这个说法,而且他原本是为了训练文人的魂魄才开始钓鱼的,所以钓不钓得到,完全不成问题。只是静静地垂钓,专注地欣赏四周景致即可。河水潺潺地流着,香鱼很快就游过来啄蚊钩,但旋即又转身逃走。佐野不禁暗自赞叹,逃得真快。对岸开着绣球花,竹丛里绽放的红色花朵是夹竹桃。佐野不觉有点困了。 “钓得到吗?”忽然传来女人的声音。 佐野懒洋洋地回头一看,竟是刚才那位小姐,穿着简单的白色衣服站在那里,肩上扛着钓竿。 “不,怎么钓得到呢?”这话答得莫名其妙。 “这样啊。”小姐笑了。看起来不到二十岁,明眸皓齿,颈项白皙丰润宛如要融化般,十分迷人。一切都很美。她拿下肩上的钓竿说: “今天是解禁日,连小孩都钓得到哟。” “钓不到也无所谓。” 佐野将钓竿轻轻放在河边青草上,抽起香烟。他不是好色青年,反倒是迟钝型的。此时他已不把人家当一回事,一脸毫不在乎,悠哉地吐着烟圈,眺望四周景色。 “这个借我看一下。”小姐拿起佐野的钓竿,把钓线拉过来,看了看钓钩说,“这个不行。这是钓桃花鱼的蚊钩吧?”佐野觉得颜面尽失,索性仰躺在河边的地上:“一样。我用这个钓钩也能钓到两三条。”他在撒谎。 “我给你一个我的钓钩吧。”小姐从胸前口袋里掏出小纸包,蹲在佐野旁边,开始帮佐野换蚊钩。佐野依然仰躺在地,欣赏着天上的云朵。 “这个蚊钩啊,”小姐一边将金色小蚊钩绑在佐野的钓竿上,一边喃喃地说,“这个蚊钩有个名字叫阿染。好的蚊钩都有名字。这个叫阿染,名字很可爱吧?” “这样啊,谢谢你。”佐野不解风情,反倒在心里嘀咕,什么阿染呀,谁要你啰唆了,快到别的地方去。这种心血来潮的好心,最是令人困扰。 “好,装好了。接下来你就钓得到了。这里很容易钓到鱼,我都在那个岩石上钓哟。” “小姐,”佐野起身问,“你是东京人吗?” “咦?你怎么会这么问?” “没有,只是……”佐野霎时心慌,涨红了脸。 “我是本地人。”小姐的脸也有些泛红,然后低着头,窃窃笑着往岩石那边走去。 佐野拿起钓竿,再度静静垂钓,欣赏四周风景。忽地传来一声巨响,扑通。那确实是扑通的落水声。佐野定睛一看,原来是那位小姐从岩石上掉到河里,水淹到她的胸口,她紧握钓竿,“哎呀呀”地爬上岸边,活像一只落汤鸡。白色洋装湿漉漉地紧贴双腿。 佐野笑了,笑得好开心,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觉得她活该,丝毫不起同情之心。但他忽然收起笑声,指着小姐的胸部尖叫: “血!” 早上指着人家的腿,现在指着人家的胸。小姐简单的白色洋装胸前渗出的血,晕染成一朵血红色的玫瑰花。 她低头俯视自己的胸口,若无其事地说: “这是桑葚。我把桑葚放在胸前的口袋里,原本想待会儿要吃,这下没得吃了。” 可能是从岩石滑落时,压到了桑葚。佐野再度觉得颜面尽失。小姐丢下一句“别看”便转身离去,消失在河岸的棣棠花丛里。第二天、第三天,她都没有再来河边。唯有佐野依然悠哉地在那棵柳树下垂钓,愉快地欣赏周遭景致。他似乎不想再见到那位小姐。虽然佐野不是好色青年,但也未免太迟钝了。 欣赏了三天河岸风景,钓到两条香鱼。这一定是拜“阿染”蚊钩所赐。钓到的香鱼只有柳叶般大,他请旅馆炸给他吃,心情却闷得要命。第四天返回东京,但当天早上他为了买香鱼当伴手礼,走出旅馆时,遇到那位小姐。小姐身穿黄色绢丝洋装,骑着脚踏车。 “嗨,早安。”佐野天真无邪,大声打招呼。 小姐只轻轻点头便走了,而且神情严肃。脚踏车后座载着菖蒲花,白色与紫色的菖蒲花摇晃在枝头。 近午时分,他办好退房手续,右手拎着包包,左手提着塞满冰块的香鱼箱,从旅馆走到巴士站。这条路约有五百米,是一条尘土飞扬的乡间小路。他不时停下脚步,放下行李擦汗,然后叹口气,又继续走。走了约三百米,背后传来声音: “你要回去了吗?” 佐野回头,看到那位小姐在笑。她拿着一面小国旗,身穿高雅的黄色绢丝洋装,别在头发上的波斯菊人造花也很秀气。但她和一个乡下老爹在一起。老爹身穿木棉的条纹和服,身材矮小,看起来是很耿直的人。他那黝黑粗大的右手,拿着刚才的菖蒲花。佐野见状暗忖,原来她早上骑脚踏车东奔西跑,是为了送花给这位老爹吧。 “怎么样?钓到了吗?”小姐语带揶揄地说。 “没有。”佐野苦笑,“因为你掉到河里去,香鱼都被你吓跑了。”就佐野而言,这是上乘的应答。 “所以水浊掉了吗?”小姐收起笑容,低声嚅嗫。老爹微微一笑,继续往前走。 “你为什么拿着国旗?”佐野试图改变话题。 “因为出征呀。” “谁出征?” “我的侄儿。”老爹回答,“他今天出发了。我喝了太多酒,所以在这里过夜。”神情有些羞赧。 “那恭喜你了。”佐野说得很顺口。中日战争刚开打时,佐野总是难以启齿说出这种贺词,不过现在已经能脱口而出,可能是心情也逐渐一致了。佐野认为这是好事。 “因为他很疼爱这个侄儿,”小姐机灵而沉着地说明,“所以昨晚很难过,就在这里过夜了。这不是坏事。我也想给老爷爷打气,所以早上特地去买花送他,还拿这面国旗为他送行。” “你家是开旅馆的吗?”佐野一无所知。小姐和老爹都笑了。 到了车站,佐野和老爹上了巴士。小姐在窗外挥舞国旗说: “老爷爷,不可以沮丧,每个人都要去的。” 巴士开动了。佐野不知为何很想哭。 真是好人,那位小姐真是好人,我想和她结婚。佐野一脸认真如此对我说,我无言以对。因为我已经明白怎么回事。 “你还真笨啊。你怎么会这么笨呢!那个小姐才不是旅馆的千金。你仔细想想,她在六月一日,一早就大摇大摆出来散步、钓鱼,到处玩,可是其他的日子不能玩。后来她都没再出现不是吗?这也难怪,因为她每个月只休息一天。懂了吧?” “对啊,难道是咖啡馆的女侍?” “是这样还好,不过好像不是。那个老爹,不是羞赧地看着你吗?他是为了过夜感到羞赧吧?” “啊!我懂了!搞什么嘛!”佐野握紧拳头,重重地往桌上捶。他似乎更坚定地觉悟,既然如此,只好当小说家,别无他法。 千金小姐。我觉得那位香鱼小姐,比好人家出生的千金小姐好上千万倍,她才是真正的千金小姐。啊,但也许我真的是个俗人,若这种境遇的小姐要和我朋友结婚,我一定反对到底。 (1) 蚊钩:用羽毛做的蚊形假鱼饵钓钩。 (2) 幸田露伴(一八六七—一九四七):日本小说家,被誉为“钓圣”文豪。 [book_title]十二月八日 今天的日记要特别用心写。我来写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八日,日本的贫困家庭主妇如何度过一天吧。或许百年后,日本举行纪元 (1) 两千七百年的美丽祭典时,我这本日记会在某个仓库一角被发现,因此得知百年前的重要日子,我们日本主妇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也许会成为历史的参考资料。所以尽管我的文笔不好,也绝对不能说谎。写的时候一定要把纪元两千七百年考虑进去,真是一大工程。但我就别想得太严肃吧。据外子的批评,我的书信和日记之类的文章,内容正经,而且感觉很迟钝,完全没有感情,所以文章一点都不美。真的,我从小就拘泥于礼仪,虽然心里不是那么一板一眼,但总显得僵硬别扭,不敢天真无邪地笑闹撒娇,真的很吃亏。或许是太贪心造成的。我该好好反省一下。 说到纪元两千七百年,我立刻想起一件事。那是既愚蠢又好笑的事,日前外子的朋友伊马先生,久违地来家里玩,那时我在隔壁房间听他们在客厅谈话,不禁扑哧失笑。 “话说,到这个纪元两千七百年的庆典时,是会念成两千NANA百年呢?还是两千SHICHI (2) 百年呢?我很在意,也很担心,搞得我有点烦闷。你不会在意吗?”伊马先生说。 “嗯……”外子也认真思考,“经你这么一说,我也非常在意。” “对吧!”伊马先生一本正经地说,“我总觉得,好像会念NANA百。不过就我个人的希望来说,我希望能念SHICHI百。念NANA百的话,我不太能接受,总觉得没水平,又不是在说电话号码。这么隆重的事,应该用正式一点的读音。我希望到时候能念SHICHI百。” 伊马先生以真心忧虑的语气说着。 “可是,”外子非常装模作样地陈述意见,“或许百年之后,没有SHICHI百,也没有NANA百,而是出现了截然不同的读法,譬如NUNU百。” 我不禁喷笑,真的够扯。外子总是正经八百,和客人聊这种可有可无的事。感情丰富的人真的不一样。我的丈夫靠写小说维生。不过他很懒散,因此收入微薄,日子也是过一天算一天。他都写些什么呢?因为我决定不看他的小说,所以也无法想象。不过好像写得不太好。 啊,我离题了。这样东拉西扯地写,无法写出能保留到纪元两千七百年的好记录。重来一次。 十二月八日。清晨,我在棉被里,一面急着想去做早餐,一面给园子(今年六月生的女儿)喂奶时,清晰地听着不晓得从哪儿传来的收音机广播声。 “陆海军总部宣告,日本帝国陆海军于今天——十二月八日黎明,在西太平洋与英美军进入战斗状态。” 这段广播犹如一道强光,从紧闭的木板套窗射入我昏暗的房里,声音清晰且强烈。接着又朗声重复一次。静静听着这段广播之际,我整个变了一个人,觉得强烈的光线把我的身体照成透明;也像是接收了圣灵的气息,让一枚冰冷的花瓣寄宿在我的心里。日本也从今晨起,变成不同的日本了。 我想告诉睡在隔壁房间的外子,才说了一句:“老公……” 他旋即回答:“我知道!我知道!” 语气有点凶,似乎很紧张的样子。他向来很晚起床,唯独今天一大早就醒了,实在有点怪。可能是艺术家的直觉特别强,所以预先感受到什么吧。这让我有点佩服,不过他接下来说出非常离谱的话,所以又扣了几分。 “西太平洋在哪里啊?旧金山那边吗?” 我失望透顶。不知道怎么搞的,外子毫无地理知识。有时我甚至觉得,他连东西方都搞不清楚吧。前些时候他还跟我说,南极是最热的,北极是最冷的,听得我甚至怀疑他的人格有问题。去年,他去佐渡旅行,回来后跟我说,他从汽船上眺望佐渡的岛影,以为那是满州,简直乱七八糟。这样居然能考上大学,真叫人傻眼。 “所谓西太平洋,应该是日本这边的太平洋吧。” 我如此一说,他不悦地应了一句: “是吗?”然后沉思片刻说,“可是,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美国是东方,日本是西方,这多恶心啊。日本可是日出之国,也称东亚。我一直认为太阳是从日本升起的,可是这样就不对了呀。日本若不是东亚,实在难以接受。难道就没有日本是东方,美国是西方的说法吗?” 他说的话都很奇怪。他的爱国心也很极端,日前还莫名其妙地自豪说,洋鬼子再怎么耀武扬威,也不敢吃这个咸鲣鱼,我们可是什么西餐都敢吃。 我不理外子那奇怪的嘟囔,立刻起身打开木板套窗。天气很好,但气温冻寒。昨夜晾在屋檐的尿布也结冻了,院子里也落霜了。山茶花凛冽绽放。一片静谧。太平洋明明开始战争了,实在不可思议。我深切感受到日本这个国家的难能可贵。 我去井边洗脸,然后要洗园子的尿布时,隔壁太太也出来了。互道早安之后,我说起战争的事:“接下来会很辛苦啊。” 不久前隔壁太太才当上邻组长 (3) ,她以为我在说这件事,一脸难为情地回答: “哪里,我什么都不会啊。” 反倒是我不好意思起来。 我猜隔壁太太倒也不是没想到战争的事,一定是对邻组长的重责大任感到很紧张,所以我反而对她过意不去。今后邻组长确实也会很辛苦。因为和演习的时候不同,万一空袭真的来了,她的责任重大。我或许会背着园子去乡下避难,而外子会独自留在这里守护这个家吧。他才是什么都不会的人,或许什么都派不上用场,真叫人担心。其实我之前就叫他做些准备,可是他连国民服 (4) 都没准备,万一要穿就麻烦了。他是很懒的人,我若默默帮他准备好,他虽然会念:“这是什么东西呀。”不过内心应该会松一口气,也愿意穿上吧。可是他的尺寸特别大,万一买回来不合身也不行。真的很难啊。 外子今天在七点左右起床,早餐也很快地吃完,立刻着手工作。这个月好像有很多琐碎的工作。吃早餐时,我不由得说:“日本真的不要紧吗?” “就是不要紧才打的,一定会赢。” 外子答得慎重其事。虽然他向来谎话连篇,压根儿靠不住,但这次郑重其事地说这句话,我坚信不移…… 收音机从刚才就一直播放军歌,拼命地播,一首接着一首,播放各种军歌。不晓得是不是没歌播了,连《管他敌人千千万》这种八百年前的军歌都播出来,害我一个人不禁失笑。我喜欢广播电台的天真无邪。我家因为外子很讨厌收音机,所以从没买过。而我过去也没想过要收音机,但是现在,我好希望能有一台收音机。我想听很多很多新闻。跟外子谈谈看吧,我觉得他会买给我。 近中午时,重大新闻接踵传来,我实在受不了了,抱着园子到外面去,站在隔壁邻居的枫树下,侧耳倾听隔壁的收音机。马来半岛奇袭登陆,攻击香港,宣战诏书。我抱着园子,不停地流泪,好难过。回家后,我将刚才听到的新闻告诉工作中的外子。外子全部听完后,说:“这样啊。” 说完笑了笑,站了起来,又坐下去。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 中午过后不久,外子终于完成一件工作,带着稿子匆匆出门。他是送稿子去杂志社,不过看他那个样子,可能又会很晚回来。他那样逃跑般匆匆出门时,通常会很晚回来。不管多晚回来,只要不在外面过夜,我倒是无所谓。 送外子出门后,我烤了沙丁鱼干串,简单吃完午餐后,背着园子去车站买东西。途中,顺道去龟井家。因为外子的乡下老家寄了很多苹果来,我包了一点,想送给龟井家的悠乃(可爱的五岁女孩)。悠乃站在门口,抬头看到我来,立刻啪嗒啪嗒跑去玄关,对着里面叫:“妈妈!园子来了!”园子在我背上,对龟井夫妇大大地展露笑容。龟井太太直呼“好可爱,好可爱呀”,夸奖园子。龟井先生穿着夹克,看起来非常威武地走来玄关,听说他刚才还在檐廊的下面铺草席。 “你好。在檐廊的下面爬来爬去,痛苦的程度不亚于敌前登陆。一身脏兮兮的,抱歉。”龟井先生说。 究竟为什么要在檐廊的下面铺草席?是空袭时要爬进去吗?真是怪了。 但龟井先生和外子不同,他真的很爱家,让我好生羡慕。据说他以前更爱家,但外子搬来这附近后,教龟井先生喝酒,所以现在变得有点浑。龟井太太也一定很恨外子吧。 龟井家的门前,摆着拍火的拍子和形状怪异很像钉耙的东西,似乎对战争已有所准备。但我家什么都没有,因为外子太懒,无可奈何。 “哇,你们都准备好了。” 我这么一说,龟井先生神采奕奕地回答: “是啊,毕竟我是邻组长嘛。” 龟井太太在一旁小声纠正: “其实他是副组长,因为组长年事已高,所以由他代理组长的工作。” 龟井太太的先生真的很勤快,和外子有天壤之别。 收了他们回送的甜点,我在玄关告辞。 接着去邮局领取《新潮》的稿费六十五圆,然后去市场。市场还是老样子,没什么东西。果然还是只能买乌贼和沙丁鱼干串。乌贼两只,四十钱。沙丁鱼干串,二十钱。我在市场又听到收音机广播。 广播陆续发布重大新闻。空袭菲律宾、关岛,袭击夏威夷,歼灭美国舰队,“帝国”政府声明。我惭愧得浑身发抖,很想感谢大家。我默默地站在市场的收音机前,不久有两三个女人说:“我们也去听吧。”之后便聚集到我旁边来。两三个人,变成四五个人,最后将近十人。 离开市场后,我去车站前的商店帮外子买香烟。城镇的景象丝毫没变,只是卖菜的店门口,贴上了新闻报道。店面的模样、人们的交谈,也和平常没有两样。这种肃静的氛围,让人感到踏实。今天有一点钱,我大胆地买了我的鞋子。我完全不知道连这种东西,这个月起三圆以上就要课两成税。早知道会这样上个月底就买了。不过这时候囤积物品是卑鄙无耻的事,我不喜欢。鞋子花了六圆二十钱。我还另外买了面霜三十五钱,信封三十一钱,然后回家。 回家不久,早稻田大学的佐藤同学来访,说决定一毕业就要入伍,前来辞行。很不巧地,外子不在家,实在遗憾。我只能打从心底致意,请保重。佐藤同学刚走,帝大的堤同学也来了。可喜可贺,堤同学毕业了,但也随即决定接受入伍体检,结果是第三乙 (5) ,他说很遗憾。佐藤同学和堤同学,以前都留长发,现在都理了大光头,这使我不禁感慨万千,学生也真的很辛苦。 傍晚,许久不见的今先生也拄着手杖来了,因为外子不在,真的很遗憾。因为他大老远专程来到三鹰这种郊区,外子却不在,又得马上大老远地回去。归途上,他心情一定很差吧。想到这里,我心情也黯淡了下来。 正要做晚饭时,隔壁太太来找我商量,说十二月的清酒配给券下来了,可是邻组九户人家只有一升券六张,该怎么办?我原想照顺序轮流分配,但九户人家都想要,所以就决定把六升分为九份,立刻搜集瓶子去伊势元酒铺买酒。因为我正在做晚饭,没跟着去。但告一个段落后,我背着园子要去看看情况时,在途中看到邻组的人各抱着一瓶或两瓶酒回来了。我连忙上去抱了一瓶,和大家一起回来。然后在隔壁组长家的玄关,将酒分成九等份。把九个容量一升的酒瓶排成一列,仔细比较分量,一定要分成一样高。要把六升酒分成九份,实在很不容易。 晚报来了,难得有四页。斗大的铅字印着“帝国向英美宣战”。内容大致和我今天听到的广播新闻一样。但我还是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看,再度深受感动。 一个人吃晚饭,然后背园子去澡堂洗澡。啊,把园子放进热水里,是我生活里最最最开心的时候。园子很喜欢热水,把她放进热水里,她都好高兴。在热水中缩着手脚,仰着小脸,凝神看着抱她的我。她或许觉得有些不安吧。别人也似乎觉得自己的宝宝最最可爱,可爱得不得了,帮宝宝洗澡时都会用脸颊磨蹭着宝宝。园子的肚子,圆得像用圆规画出来的,白白嫩嫩的,宛如橡胶球,这里面有小胃小肠,真的什么都齐备了吗?真是不可思议。然后肚子正中央的下方,有个梅花般的小肚脐。还有她的小手小脚,都好美、好可爱,总是令人看得陶醉忘我。无论穿再美的衣服,都比不上裸身可爱。每当洗完澡要帮她穿衣服,我都觉得很可惜。好想多抱一下裸身的她。 去澡堂时,天色明明还很亮,但回家时,连路上都一片漆黑,因为灯火管制。这已经不是演习,使我异常紧张。可是尽管灯火管制,这也未免太暗了。我没走过如此漆黑的道路,只能一步一步,摸索前进,偏偏路又太远,委实艰难困顿。从那片“独活田 (6) ”进入杉林时,那真是暗到伸手不见五指。我忽然想起念女校四年级 (7) 时,在暴风雪中,从野泽温泉滑雪到木岛的惊惧。当时背的是登山包,现在背的是沉睡的园子。园子一无所知,睡得很沉。 蓦地,背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荒腔走板地高唱着《天皇征召我》,踩着粗鲁的步伐走来。因为他的咳嗽声颇具特色,“咳咳”,连咳两声,我立即知道他是谁了。 “背着园子很难走路啊。”我如此一说,他大声回答:“这算什么。你们没信仰,才会觉得这种夜路很难走;我有信仰,所以走夜路就跟大白天一样。跟我来!” 说完便率先迈步走去。我真搞不懂,他是清醒的吗?真是令人傻眼的丈夫。 (1) 纪元:日本于一八七二年,将日本初代天皇神武天皇即位的公元前六六○年定为日本纪元的元年。 (2) 日文的“七”,可念成NANA(なな),也可念成SHICHI(しち)。 (3) 邻组长:邻组为“二战”时日本小区居委会的下级组织,邻组长负责策划执行小区内信息传达、粮食与其他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以及防空、防火等工作。 (4) 国民服:日本于一九四○年太平洋战争期间发布的日本国民男子标准服,类似军服。 (5) 第三乙:日本一九二七年颁布的《兵役法》中,将接受征兵检查的对象的身体状况分为甲、乙(第一乙—第三乙)、丙、丁、戊五种。乙等代表对象身体条件一般,会在现役军人不足的情况下被抽选入伍,没被抽中的则作为预备役。 (6) 独活:土当归。 (7) 日本旧制女子高中通常要读五年。 [book_title]羞耻 菊子,我好丢脸啊。这个脸真的丢大了。羞得我满脸通红,脸颊喷火都不足以形容。恨不得在草原上翻滚着“哇”地大叫,即使如此,也仍不足以形容我的羞耻。 《撒母耳记下》有一段记载可爱的妹妹他玛:“他玛将灰烬撒在头上,撕裂所穿的彩衣,以手抱头,一面行走,一面哭喊。” (1) 可爱的女孩羞愧得不知如何是好,真的会想哭,会把灰抹在脸上吧。我明白他玛的心情。 菊子,你说得果然没错,小说家是人渣呀。不,是魔鬼,很过分。我真的丢脸丢大了。菊子,这件事我一直瞒着你,其实我偷偷写信给小说家户田先生。然后终于见到他,但我却出尽洋相。气死我了。 我就从头说起,全部跟你说吧。九月初,我写了一封信给户田先生,写得非常装模作样。 对不起。明知冒昧,我还是写信给您。我猜阁下的小说,大概没有半位女性读者。女人,只读广告很多的书报。女人没有自己的喜好,看书是基于虚荣心,因为别人在看,所以自己也要看。女人通常很尊敬卖弄学识的人,对那种无聊的理论相当买账。恕我失礼,阁下根本不懂理论,也没有什么学问。我从去年夏天开始读阁下的小说,几乎全部拜读过了。所以我不用与阁下见面,对您身边的事、容貌、风采,也几乎了如指掌。我确定阁下没有半位女性读者。因为阁下将自己的贫寒、吝啬、不堪的夫妻吵架、下流的疾病,还有丑陋的容貌、肮脏的穿着、啃着章鱼脚喝烧酎、抓狂胡闹、睡在地上、债台高筑,还有其他很多不名誉的脏事,毫不掩饰地吐露出来。这是不行的。女人天生重视清洁。读了阁下的小说,尽管觉得您很可怜,可是当读到阁下的头顶开始秃了,牙齿也松动掉了好几颗,实在太惨了,我怜悯之余不禁苦笑。对不起,我都要轻蔑您了。更何况,阁下还去那种难以启齿的不干净场所找女人吧。这已无法挽回。我读到这里,甚至捏起鼻子。女人,所有女人都皱起眉头轻蔑阁下,也是理所当然。我背着朋友,偷偷读阁下的小说。要是朋友知道我读阁下的东西,可能会嘲笑我、质疑我的人格,最后和我绝交吧。所以也请阁下反省一下。尽管我认为阁下是个没有学问、文章拙劣、人格卑下、思虑不周、脑筋很差,有着无数缺点的人,但我也在底层发现一贯的哀愁。我很珍惜这份哀愁感,别的女人是不懂的。诚如前面提过,女人看书只是为了虚荣,因此很爱阅读场景发生在看似有气质的避暑胜地的恋爱小说,或是思想性小说,可是我并非如此,我更相信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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