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上来透口气
[book_author]奥威尔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1665
[book_dec]《上来透口气》是乔治·奥威尔的一部长篇小说,最初出版于1939年6月。小说围绕着日常与例外、胖子与瘦子、现在与过去、名字与自我这四对关系来组织情节,巧妙展现了个体与公共世界间的冲突,表达了主人公保灵寻找独立的主体性,以及这一追寻破灭的悲怆心情。这部小说既脱离了奥威尔早期创作只注重刻画孤独个体的沉闷,又没有后期作品偏重呈现公共世界的残酷,忽视个体丰富性的政论风格,因而是奥威尔小说艺术的成熟之作。 《上来透口气》上承奥威尔20世纪30年代的贫困小说,下启他在40年代的政治讽刺小说和关于社会、文化的散文作品,反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和大战之后英国社会的剧烈变化,谴责了现代文明和战争对普通人的心灵戕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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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第一部
[book_title]一
真正说起来,那个念头是我在拿到新假牙的当天想到的。
那天早上的事我记得很清楚。七点四十五左右,我悄悄下床,刚好赶在孩子们前头进浴室,还锁上了门。那是个要命的一月早晨,天空是脏的,有点儿黄灰色。从浴室的小方格窗户往下看,能看到一块十码长、五码宽的草坪,围着它的是女贞树篱,中间有块不长草的空地,那就是我们所称的后院。艾里斯米尔路上每家房后都有同样的后院,同样的树篱,同样的草坪,除了一点——哪家没有小孩,哪家的草坪中间就没有空地。
往浴缸里放水时,我用一把有点儿钝的剃刀刮胡子,照在镜子里的那张脸也看着我。往下,洗脸盆上方的小架子上,盛在平底酒杯里的,是属于那张脸的假牙,是我的牙医华纳先生给我暂时用的,直到新假牙做好。我的脸从来没那么难看过,真的,就是那种配黄油色头发和浅蓝色眼睛的砖红色脸。感谢上帝,我的头发没有变灰白也没掉光。等我戴上假牙后,大概会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些,我可是四十五岁的人了。
得记着去买刀片,我这样想着进了浴缸开始打肥皂。我往胳膊上打了肥皂(我的胳膊属于又短又粗的那种,从手到肘部都有些斑点),然后拿刷背用的刷子给肩胛骨那里也打上肥皂,不借助什么东西我是摸不到那里的。这有点儿烦,不过我身上的确有几个地方现在用手是摸不到了。事实上,我的身材现在略微显胖,但不是像在集贸市场上表演节目的那种胖子。我的体重也就是十四英石1多一点儿,上次量腰宽时,不是四十八就是四十九英寸,我忘了是哪个数。可我的胖,不属于人们所说的“叫人反胃”的那种,我也没长了个滴溜溜垂到膝盖的大肚子,原因不过是我有些横向发展,有点儿像桶形。你认不认识那种胖子?他们活跃又健壮,像运动员一样蹦蹦跳跳,外号叫“胖子”或“胖哥”,总是聚会时的生气和灵魂之所在。我就是那种人。“胖子”,他们几乎总会这样叫我。胖子保灵,而乔治·保灵是我的真名。
但是那会儿,我没有作为聚会时的生气和灵魂的感觉。我突然想到近来一大早总感到郁闷,尽管我睡得很好,胃口也不错。当然,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那副操蛋的假牙。它盛在平底酒杯里,样子给放大了一些,好像是骷髅的牙齿,正对着我咧嘴而笑。套上牙龈后,它能给你一种很糟糕的感觉,挤压着使不上劲的感觉,就像啃了口酸苹果。再者,随你怎么说,假牙是个里程碑。等你掉完最后一颗牙,你调侃自己是个好莱坞帅哥的日子,一点儿没错,算是过到了头。我四十五岁,也长上了膘。站立着往大腿根打肥皂时,我看了一眼自己的体形。胖人要是看不到自己的脚可就糟糕透顶,事实上站直身子时,我只能看到自己脚的前半部。往肚子上打肥皂时我心想,没有哪个女的会多看我一眼,除非给她钱,否则不会看我第二眼,不过那会儿,我也不是很想让哪个女的多看我一眼。
可是我又突然想到,按说那天早晨我有理由情绪稍好一些。首先我不用上班,那天,平时在我的管区用来“代步”的老爷车(我得告诉你我干的是保险这行,在飞火蛇公司,人寿、火灾、盗窃、孪生胎2、船舶失事——无所不保)正在大修。虽然我还得去位于伦敦的办公室看一眼,送去几份文件,不过那天肯定是不用工作了,我要去取新假牙。另外,那些天我脑子里时不时在琢磨一件事,那就是我有十七镑,谁也不知道——我是说家里没人知道。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有个叫梅乐斯的家伙弄到一本书,名叫《赛马实用占星术》,里面论证了赛马的结果全由各行星对骑手所穿衣服颜色的影响决定。时不时参加赛马的,有匹名叫“科塞尔新娘”的母马,从来都是无缘前几名,不过它的骑师穿的是绿色衣服,刚好跟一颗正在上升的行星的代表色相同。梅乐斯对占星术五迷三道,他在这匹马上投了几镑的注,还死皮赖脸非要我也在它身上下注。到最后完全是为了堵住他的嘴巴,我才下了十便士的注,但是我的一贯原则是不赌博。果不其然,“科塞尔新娘”轻而易举跑了第一。我忘了准确的赔率是多少,但是我那注赢了十七镑。好像是灵机一动——非常古怪,大概又代表了我这辈子的另一个里程碑——我只是把十七镑悄悄存进银行,谁也没告诉,以前我可从来没干过这种事。如果我是个好丈夫和好爸爸,就会拿这笔钱给希尔达(我老婆)买套衣服,再给孩子们买双靴子。可是我当好丈夫和好爸爸已经当了十五年,开始觉得当够了。
全身打完肥皂后,我感觉好了些,躺在浴缸里,还在想着那十七镑钱,想着该怎样花掉。在我看来,供选择的方案有两种:一是找女人过个周末,二是一点点悄悄花掉,买些零七杂八的东西,比如雪茄和双份威士忌。我刚开始又放些热水,脑子里想着女人和雪茄时,外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像是一群野牛跑下通往浴室的两级台阶。不用说,那是孩子,像我们这种房子里有两个小孩,就像往能盛一品脱的杯子里装一夸脱3啤酒。外面有一阵乱跺脚的声音,然后是一声痛苦的喊叫:
“爸爸!我要进来!”
“嗨,不行。走开!”
“可是爸爸!我得找个地方!”
“那就去别的地方吧。走开,我在洗澡。”
“爸——爸!我要找个地——方!”
没用!我知道那是个危险信号。厕所在浴室里——我们这种房子里,不在这里又能在哪里。我拔掉浴缸的塞子,赶紧把自己抹了个半干。门一打开,小比利——我的小儿子,七岁大——箭一般冲过我身旁,也避开了我对准他脑袋抡的一巴掌。直到衣服快穿好在找领带时,我才发现我的脖子上还有点儿肥皂。
脖子上有肥皂真是件很糟糕的事,它给人一种让人恶心的黏糊糊的感觉,而且离奇的是,不论你怎样仔细用海绵抹干净,一旦发现脖子上有肥皂,余下的一天时间里,你都会感觉黏糊糊的。我下了楼,脾气不好,准备要找别人的碴。
我们家吃饭的地方跟艾里斯米尔路上别人家的一样狭窄,长十四英尺,宽十二英尺。里面放了个日本橡木餐具柜、两个空的盛水瓶和希尔达她妈当作结婚礼物送给我们的银鸡蛋架,剩下的地方就没多少了。希尔达面前放着茶壶,脸色阴沉,正处于她一贯的一惊一乍、垂头丧气的状态,只因为《新闻报》上公布了黄油要涨价之类的消息。她没点煤气暖炉,虽然那会儿窗户都关着,却还是冷得要命。我弯腰拿火柴去点火,鼻子里出气很粗(弯腰总让我呼哧呼哧的),像是在向希尔达暗示不满。她斜着眼睛瞟了我一眼,每当她觉得我在奢侈浪费时,总会那样看我。
希尔达今年三十九岁,我刚认识她时,她看上去活像一只兔子。现在还像,只是变得很瘦,还很干瘪,眼里永远是郁郁沉思、忧虑重重的样子。如果不开心超过了一般程度,她有个小把戏,就是耸起肩膀,手臂抱在胸前,像个烤火的吉卜赛女人。有些人在生活中的主要乐趣,就是预见生活中的大灾大难,她就属于那种人。当然,她所预见的灾害,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至于战争、地震、瘟疫、饥荒和革命等等,她一概不关心。黄油又要涨价,煤气费账单数字吓人,孩子们的靴子穿旧了,又有一期该付的收音机分期付款——这都是希尔达嘴边的话。到最后我算看出来了,她手臂抱在胸前晃动着对我阴沉沉地说话,绝对成了她的赏心乐事。“可是乔治呀,这很严重!我都不知道我们该咋办了!不知道钱从哪儿来!你好像没意识到这有多严重!”翻来覆去说的就是这些。她脑子里有个根深蒂固的想法,那就是我们终将沦落到济贫院。但说来有趣的是,万一有一天我们真的进了济贫院,希尔达的在乎程度倒会远不及我,事实上,她大概还会觉得有了安全感挺不错呢。
孩子们已经在楼下,他们以闪电般的速度洗漱穿衣停当。他们总是那样,这个时辰谁也别想独占浴室。我坐到早餐桌前时,他们正在斗嘴,说的无非是“没错,是你!”“没,我没有!”“没错,是你!”“没,我没有!”那种话,而且看来要斗上整个上午,直到我让他们打住。我们家只有两个小孩,七岁的比利和十一岁的劳拉。我对孩子的感觉很不寻常,很多时候看到他们我就烦。他们正处于令人厌烦的自以为重要的年龄,这时候的小孩,脑子里想的全是诸如尺子、铅笔盒和谁谁法语得了最高分之类的事。别的时候,特别在他们睡着后,我有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有时候夏天晚上有光亮时,我站在他们的小床边看他们睡觉,看着他们的圆脸蛋和颜色比我的还要淡上几分的亚麻色头发,我心里有了种像《圣经》里所说的翻江倒海的感觉。这种时候,我觉得我像个一点儿用都没了的空种子囊,而我唯一的重要之处,是将这两个活人带入人世并把他们养大。但这只是偶尔的感觉,多数时候,我觉得像我这样活在人世,对自个儿来说还是挺重要的,我觉着我这把老骨头往前还有不少盼头呢,也不愿意想象自己是头驯服的奶牛,让一大群女人和小孩在后面追来撵去。
吃早餐时,我们说话不多。希尔达又处于她那种“我不知道我们该咋办”的精神状态,一半是因为黄油的价格,一半是因为圣诞节假期眼看就要过完,而上学期还欠人家五镑学费。我吃了煮鸡蛋,往一片面包上抹了“金王冠”牌果酱。希尔达非要买那种货色,五个半便士一磅,标签上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小字体印着它含有“一定比例的中性果汁”,正是这个,让我议论起了“中性果树”。有时候我会变得很讨人嫌,就像这回。我说我倒想知道这种树长什么样,长在哪个国家,直到最后,希尔达上火了,倒不是在意我挖苦她,她只是隐约觉得我拿她为省钱而买的东西开玩笑,算得上缺德。
我看了一眼报纸,上面却没多少新闻。在西班牙和中国,那里的人在一如既往地互相残杀,在某个火车站候车室发现了一条女人的腿,佐格国王4的婚期有点儿悬乎等等。最后,差不多到了十点钟,我出发去市里,比原计划提前不少。孩子们出门去公园玩了。这个早晨可是冷得要命,我踏出前门时,一阵小阴风吹到脖子上肥皂没洗干净的那块地方,让我突然感觉衣服不合身,而且浑身上下都黏糊糊的。
[book_title]二
你知不知道我住的那条路——西布莱奇里的艾里斯米尔路?你就算不知道这条,至少也知道别的五十条跟它一模一样的路。
你也知道那些路是怎样在远近郊像脓包一样蔓延的,全都一个样。长长的一排排小型半独立式房子——艾里斯米尔路的门牌号排到了二百二十号,我们家是一百九十一——跟地方当局营造的房子很类似,但总体说来还要更难看,都是拉毛水泥前外墙、女贞树篱、防腐处理过的院门和绿色前门。“月桂”“桃金娘”“山楂树”“吾家港湾”“我心静处”“美妙风景”5等等。门号五十几的那家可能属反社会类型,把前门漆成了蓝色,而不是绿色。这家倒是有可能进济贫院呢。
脖子上黏糊糊的感觉让我提不起精神。脖子上黏糊糊的,就能让人觉得沮丧,也算稀奇,这似乎把我的活力全抽走了,就好像在大庭广众之下,突然发现有只鞋子的鞋掌快掉了。那天早上,我对自己可是一点儿幻想也没有,几乎觉得我可以站得远远地看着自己一路走来,就那副长着胖肉、红脸膛、戴假牙、穿着不入流衣服的样子。像我这样的伙计,没办法在别人眼里像是个上等人,就算在两百码以外看到我,你也可能马上看透我——也许看不出我在保险业这行,但会认为我是个卖赌马票的,或者是个推销员。我穿的衣服几乎可以说是这一行的制服:破旧的人字纹灰色套装,值五十先令的蓝大衣,圆顶礼帽,不戴手套。我的样子,也是典型的靠卖东西挣佣金的人的模样:相貌粗俗,脸皮厚实。我最体面时,也就是穿着新套装或者抽雪茄时,有可能被认为是个登记赌注的或者酒馆老板,但是在样样都很不怎么样时,就可能被认为是个推销吸尘器的,不过你通常还是能把我准确定位的。“一星期挣五到十镑”,一看到我,你就会这样说。以经济和社会地位而言,我在艾里斯米尔路处于平均水平。
路上几乎只有我一个人,男的都赶去坐八点二十一分的火车了,女的在鼓捣煤气炉。你要是有时间往周围看一看,而且刚好有那种心情时,当你走过这种远近郊的街道,想着住在那里的人们所过的生活时,你会暗自发笑。原因在于说到底,像艾里斯米尔路这里,哪一点能称之为路?无非是监舍排成一排的监狱。在那些排成一条线的半独立式刑讯室里,关着的是一星期挣五到十镑、瑟瑟发抖的可怜小人物。他们每个人左有上司对其吆三喝四,右被老婆骑到了脖子上,像是一场噩梦,还被孩子像蚂蟥一样吸血。关于工人受苦受难的废话已经很不少了,可是对于一无所有的人,我没有什么为他们感到特别难过的。你认识哪个苦力翻来覆去睡不着想着麻袋?那些一无所有之人是身子受罪,可他不干活时,是个自由人。但是在每一个小小的水泥盒子的里头,总是有个可怜鬼,永远不得自由,除了在沉睡时,他会梦到把上司扔进井里,并往他头上扔煤块。
我对自己说,当然,对于像我们这种人来说,最根本的麻烦,是我们都想象自己还拥有些什么。首先,艾里斯米尔路上的九成人都有这种印象,以为拥有自己的房子。艾里斯米尔路上,连同周围地区,一直到大街那边,都属于赫斯派莱兹住宅区这个特大骗局的一部分。奇尔弗信贷建房互助会大概是当代最聪明的骗局。我自己干的保险这行我承认是骗钱的,但这是公开的骗局,有什么招数都明明白白。可是建房互助会这一骗局的精彩之处,在于受害人还自以为得到了恩惠,痛揍他们一顿,他们还要来舔你的手。有时候我琢磨可以在赫斯派莱兹住宅区之上,为建房互助会之神树起一座像。这位尊神会与众不同,先不管其他方面如何,它首先会是个阴阳人,上半身应该是个董事总经理,下半身应该像家庭妇女一样。它一只手拿着一条其大无比的钥匙——当然是通向济贫院的——另一只手拿着——那种样子像法国号,往外涌出礼物的叫什么来着?——对了,叫丰饶角6,从里面涌出来的是便携式收音机、人寿保险单、假牙、阿司匹林、法国来信、水泥轧草坪机等等。
而实际上,在艾里斯米尔路,我们并不拥有我们的房子,就算我们付款完毕,也不是终身保有的不动产,而仅仅是租赁物。房子的定价为五百五十镑,可以分十六年付清。这种房子也可以付现款一次付清,价格为三百八十镑,这代表奇尔弗信贷从中赚取一百七十镑,但是不用说,奇尔弗信贷赚到的远不止这个数。三百八十镑中包括建筑商的利润,可是奇尔弗信贷挂了另外一块“威尔逊及布鲁姆公司”的牌子自己盖房子,这样又赚了建筑商的利润,要付的只是材料钱。可是它也在材料上赚钱,因为通过另一块牌子“布鲁克斯及斯卡特比公司”,自己卖给自己砖瓦、瓷砖、门、窗户框、沙、水泥等,我想还有玻璃吧。谁要是告诉我它另外还有个化身公司,自己卖给自己木头加工门和窗户框等等,我根本不会吃惊。还有一件事,本来我们应该能料到的,但在发现时,还是让我们都大吃一惊,那就是奇尔弗信贷的算盘并非永远打得滴水不漏。艾里斯米尔路修好后,留下一片开阔地——这根本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事,不过好处是小孩可以在那里玩耍——此处人称普拉特草地。虽然没有什么黑纸白字写着,但大家的共识,是普拉特草地上不会建房。但是西布莱奇里是个发展中的郊区,罗特威尔果酱厂二八年开工,盎格鲁—美利坚全钢自行车厂三三年开工。居民增长,房租也上去了。我从来没见过赫伯特·克拉姆爵士或者奇尔弗信贷别的头面人物长什么样,不过我脑子里想象得出他们那副垂涎欲滴的样子。突然建筑商来了,开始在普拉特草地上盖房子。赫斯派莱兹住宅区的居民群情激奋,成立了由租户组成的保卫草地联盟。没用!克拉姆的律师只花五分钟就把我们全整趴下了,普拉特草地上盖起了房子。但是让我觉得克拉姆不愧为准男爵的,是他能在精神上欺骗人,这才是真正阴险的。就因为我们抱有这种幻想,以为我们拥有所居住的房子,便有了“与国攸关”的利益,我们这些赫斯派莱兹住宅区的可怜虫——所有在这种地方住的人们都是——变成了对克拉姆忠心耿耿的奴隶,永世不得翻身。我们都是体面正派的户主——也就是说保皇派,唯唯诺诺的人,蠢不可及的人。不敢杀鸡取卵!想到在付清最后一笔款前,可能会发生什么意外,真让人怕得要死。事实上,并非户主和正在分期付款购买这样的事实,只能让人怕上加怕。我们全被收买了,不仅如此,我们是被自己的钱收买的。那些被压迫的可怜虫拼死拼活工作,却要支付超出正常价格一倍的钱,去购买那种美其名曰“美妙风景”的砖制鸽子笼,可是那里既没风景可看,也无钟可敲7。为保卫国家,抵抗布尔什维克主义,那些可怜的笨蛋一个不剩,都会战死沙场。
我转上华尔波尔路,然后上了大街,十点十四分有趟开往伦敦的火车。正要路过六便士商店时,我想起早上就开始记着的要买一包刀片的事。我走到卖肥皂的柜台时,那个叫场内经理还是叫别的什么的人正在痛骂负责那里的女孩。一般说来,那时辰六便士店里没有多少人。有时候,你如果刚开门就进去,可以看到所有女孩排成一排在那里挨早骂,就是为这天的工作被调理一番。听别人说,这种大型连锁店里有些伙计在挖苦和辱骂人方面独具才能,他们被派出巡回于各家分店,把那些女孩收拾一番。那位场内经理是个丑陋的小个子恶棍,块头不足,肩膀很宽,两撇灰白的胡子又长又尖。他正在为什么事对她大发脾气,很明显是她找钱没找对。他用圆锯开动一般的声音对她吆喝:
“嗬嗬!当然你不会点下数的!当然你不会!一句话,太麻烦了。嗬嗬!”
我收回目光之前,跟那个女孩目光相遇。她在挨骂时,有个红脸膛中年胖子看着,对她来说肯定不是件愉快的事。我马上望向别处,装作对旁边柜台的东西感兴趣,窗帘环什么的。他又冲她来了。他就是那种人,刚转过身,却猛地又杀回来,像只蜻蜓一样。
“你当然不会点一点钱的!我们损失两先令对你来说无关紧要,完全无关紧要。两先令对你来说算什么?别指望要求你费事点对钱了。嗬嗬!除了图你自个儿的方便,一切都无所谓。你从来不为别人考虑,没错吧?”
这样持续了五分钟左右,隔着半个商店都听得到。他老是转过身,让她以为他骂完了,却总是猛地杀回再来一轮。我往远处又挪了一点儿后瞄了他们一眼。那个女孩是个十八岁上下的孩子,很胖,脸型有点像圆月,是那种无论如何永远也不可能找对零钱的人。她的脸白里透红,扭动着身子,实际上是因为痛苦而扭动,就好像他一直在用鞭子抽她,鞭鞭到肉。其他柜台上的女孩装作没听见。他是个相貌丑陋、长得紧凑的小个子恶棍,就是那种短小精悍的男人,挺着胸脯,手放在后衣摆下面,样子像是个准尉,只是个子太矮。你有没有注意到做这种恃强凌弱之事的,经常是些块头不足的男人?他往前挺着一张胡子拉碴的脸盘,几乎要贴上她的脸,以便向她吼得更响,那个女孩则面红耳赤地扭动身子。
最后他合计说得差不多了,就大摇大摆地走开,样子像是海军上将走在军官专用的甲板上,我便走到那个柜台买刀片。他知道我一字不漏全听到了,她也知道,而且他们俩都知道我知道他们知道。可是最糟糕的是因为我的缘故,那个女孩还不得不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而且拿出有点儿冷淡、跟你保持距离的态度,那是女售货员应该对男顾客保持的态度。她必须扮出一副长大的年轻小姐模样,就在我看到她像个女仆似的被骂了一顿后的半分钟!她还是面红耳赤,手在颤抖着。我让她拿一便士价钱的刀片,她开始在三便士货品的盘子里摸索着找。就在那时,场内经理那个小个子恶棍又向我们走来,当时我们都以为他要再来一轮。女孩就像狗看到鞭子一样往后缩。但她也在用眼角的余光看我,我明白那是因为我看到她在挨骂,所以她对我恨之入骨。怪哉怪哉!
我买了剃须刀片后就走了。她们干吗要忍受挨骂?我在想。当然完全是因为害怕。敢顶一句嘴就走人,哪里都一样。我想起我们买东西的那间连锁杂货店里,有个偶尔招呼我们的小伙子。他有二十岁,块头庞大,面色红若玫瑰,小臂极粗——他倒应该去铁匠铺干活。在那里,他身穿白褂,腰弯过柜台,一边搓着手一边说:“对,先生!非常对,先生!今年这会儿的天气不错,先生!很高兴为您服务,先生,您来点儿什么?”几乎是请你照他屁股踹一脚——当然是买东西。顾客永远正确。从他脸上,你能看出他怕得要命,你可能投诉他不够礼貌,导致他被炒掉。再说,他又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公司到处派出的探子?恐惧!我们在里面沉浮,这就是我们的基本特点。有谁没有因为担心丢工作而吓晕的话,肯定会被战争、或者法西斯、或者共产主义什么的吓晕。犹太人想到希特勒就要冒汗。我脑子里突然想到那个长着又长又尖胡子的小个子混蛋,他他妈很可能比那个女孩更要害怕会丢了工作。很可能他有一家人要养活,而且谁也说不准,也许在家里,他是个逆来顺受、性情温和的人,在后院种黄瓜,允许老婆骑到身上,让孩子扯他的胡子等等。照此类推,在读到某位西班牙宗教法庭的法官或者俄国秘密警察的某位高官的事迹时,无一例外也会读到他们私底下是很不错的好人,最佳丈夫兼父亲,在照料他那只听话的金丝雀方面不遗余力等等。
肥皂柜台的女孩目送我出了门,她能做到的话,肯定会把我干掉,就因为我看到的事,她对我可真够仇恨的!比起她对场内经理的仇恨,她对我的仇恨绝不止多上一分哩。
[book_title]三
当时有架轰炸机正在头顶低飞,有一两分钟时间,看上去似乎跟火车保持同样速度。
坐在我对面的,是两个样子粗俗的伙计,身穿破旧大衣,显然是那种层次最低的推销员,大概是报纸推销员。一个在读《每日邮报》,另一个在读《快报》。从举止上,我看得出他们把我当成了同类人。这节车厢的另一头,有两个带着黑包的律师行办事员,他们的谈话里夹满了法律方面的唬人鬼话,意在哗众取宠,显得跟别人不是一个行当的。
我在看那些一闪而过的房子背面。经过西布莱奇里的这条铁路大部分穿行在贫民区,你可以扫一眼那些小小的后院里在盒子里种的一点儿花,妇女在平房顶上用夹子搭晾衣服,还有挂在墙上的鸟笼,这些都有几分和平气象。那架巨大的黑色轰炸机在空中盘旋一下便疾飞而去,看不到影子了。我坐的位置背对火车头,两个推销员中有一个眼睛跟着它看了有一秒钟,我知道他在想什么,因为每个人都是那样想的。这年头,也不一定非得是个高雅之士才会那样想。再过两年,一年,看到一架那玩意儿我们会怎么着?冲去地下室,吓得尿裤裆,就那样。
那个推销员放下了《每日邮报》。
“催命鬼来了。”
两个律师行办事员正往外迸着有学问的屁话,也就是关于非限定处理不动产和虚租金之类。一个推销员在背心口袋里摸索一下,拿出根压扁了的伍德白恩烟,他又在另一个口袋里摸索一下,然后向我倾过身子。
“有火柴吗,胖哥?”
我摸出火柴。你注意到了,他叫我“胖哥”,这真是有意思。有一两分钟,我不再想炸弹的事,而是开始想着我的身材,早上洗澡时也研究过。
一点儿没错,我是个胖子,事实上,我的上半身几乎跟个木桶一模一样。不过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就因为你刚好胖了那么一点点,几乎任何人——就连素不相识的人,也会理所当然叫你外号,而这个外号又是对你外表的侮辱性称呼。假如有这么一个伙计驼背或者斜视,要么是兔唇,你会不会叫他外号,让他别忘了他的驼背、斜眼或者兔唇?但每个胖人都顺理成章被人这么叫外号。我就属于那种人,总是被别人很自然地拍拍背,捅下肋骨,而且他们几乎无一例外,都以为我喜欢那样。每次我走进普德利的“皇冠”旅馆的酒吧时(我出差每星期都经过那里一次),总要被沃特斯这个混蛋——他是西福姆牌肥皂的推销员,在那里是个差不多无日不到的常客——捅一下肋骨,嘴里还唱着“可怜的保灵伙计,身上可是嘛一大坨”。这就是那些操蛋的蠢货百开不厌的玩笑。沃特斯的指头就像铁条,他们还都以为胖人没什么感觉呢。
那个推销员又拿了根我的火柴来剔牙,然后把整盒火柴扔还给我。火车嗖嗖地开上一座铁桥,在下面,我看到有面包厂的货车以及长长一溜运水泥的卡车。我心想,这真是件古怪事,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对胖人的看法也没错。实际上胖人,特别是生来就胖的人——就算小时候起吧——跟别人不大一样,他所过的日子跟别人不在同一层面上,那是种轻喜剧的层面,但对于市场上的杂耍演员或任何一个体重超过二百八十磅的人,他们的日子与其说是轻喜剧,倒不如说是场低级闹剧。我这辈子胖过也瘦过,知道长胖对人们观念上的影响,长胖这件事,好像让人变得不会对事情太较真。如果有人从来就是个胖子,打会走路时就被叫作“胖子”,我怀疑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较深层的感情。他怎么会知道呢?他从来没有体验过那种感情。他从来不会出现在一个悲剧场景里,因为有胖人出场,就不能叫悲剧,而是喜剧。打个比方,你能想象哈姆雷特是个胖子吗?要不然想象一下奥利佛·哈代8扮演罗密欧的样子吧。很有趣,几天前我在读一本小说时,还多少想起了这方面。那本书是从布茨图书馆借的,名叫《浪费的热情》,里面有个伙计发现他的女人跟别人跑了。他是那种你会在小说里读到的人物,脸色苍白,样子敏感,黑头发,有私人收入。我隐约记得有一段是这样的:
戴维在房间里来回踱着,手压在额头上。这则消息好像把他吓呆了。有很长时间,他不相信这是真的。西拉对他不忠!不可能!他突然恍然大悟,看到了赤裸裸的惊人事实。他受不了了,突然呼天抢地哭了起来。
反正类似这样吧。当初读到时我就琢磨过,现在你也读到了,就是这样,这就是人们——有些人——预料中的动作。但如果换了像我这样的人又当如何?假如说希尔达在外面跟别人过了个周末——倒不是说我他妈有所谓,事实上如果发现她还剩那么一点儿活力,我还会很高兴呢——但是假如我在乎,我会不会呼天抢地哭将起来?谁会认为我会那样?看我这体形,你就不会认为我会。我会的话,那可真是彻底让人作呕呢。
火车正在沿着一条河堤前进,下方稍低一点儿,可以看到房顶一片接一片延伸着,都是将要挨炸弹的小红屋顶,那会儿由于一线阳光照着,所以有了点儿亮色。说来古怪,我们老是想着炸弹的事。当然,毫无疑问不用多久炸弹就会往下掉,你可以从报纸上他们所说的打气话里估计出距离那天还有多远。前不久我在《新闻报》上读到一篇文章说如今的轰炸机根本不会造成什么损失,高射炮现在已经很不错,轰炸机只能在保持飞行在两千英尺高度。你看,那位老兄以为如果飞机飞得很高,炸弹就掉不到地上。更有可能,他真正的意思是说炸弹会炸不中伍尔维奇军工厂,而只会炸中像艾里斯米尔路这种地方。
不过大体上说,我觉得长得胖也不算太差劲,有一点便是胖人总是受欢迎。从登记赌注的到主教,事实上,胖子跟任何一行的人都能相处融洽,随便而自然。至于在结交女人方面,胖人比人们看起来想象的还要走运。想象女人把胖子仅仅当成笑料,只不过是无稽之谈,但有人的确这么想。事实上,无论哪个男人,只要会哄女人说爱她,就不可能被她当作笑料。
我提醒你,我并非一直都胖,胖起来是过去八九年间的事,但胖人的脾性我都已经具备。但同样的事实是,内在意义上,在精神上,我并非全是胖的。别!别误解我,我不是刻意把自己装扮成什么嫩花朵,笑脸之后却是一颗受苦的心等等。我要是有一点儿像那样,就别在保险这个圈子里混了。我俗,感觉迟钝,能融入周围环境。只要世界上还能靠卖东西赚佣金,只要能靠着厚脸皮、感情粗糙混口饭吃,像我这样的伙计就会干。几乎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能混口饭吃——从来只是混口饭吃,永远发不了大财——甚至在战争、革命、瘟疫和饥荒到来时,我也会撑着比多数人多活一口气。我就是那种人。可是我的内心里还有些别的,主要是过去的一些残留,以后再跟你说这个。我外表是胖,但内在的我是瘦的。你有没有想到过每个胖人的内部都有个瘦子,就像有人所说,每块石头里都有座雕像?
那个借了我火柴的伙计读着《快报》,正对他的牙大剔特剔。
“断腿案好像没啥进展。”他说。
“他们永远都不可能抓到人。”另一个说,“你怎么能辨认出那是谁的腿?可不都他妈一样嘛,对不对?”
“也许能通过裹腿的纸抓到人。”头一个伙计说。
往下面看,可以看到房顶一片接一片延伸着,随着街道左扭右拐,可还是延伸啊延伸,如同一片广阔的平原,可以驰骋其上。无论从哪个方向横穿伦敦,都有二十英里的房子,没个断口。天哪!轰炸机飞来的话,怎么会炸不中?我们就是个其大无比的靶子嘛。而且来时很可能没有预警,因为这年头,谁会傻帽儿似地先宣后战?我要是希特勒,就会在正开着裁军会议的时候把轰炸机派过来,就在哪个平静的清晨,伦敦桥上是川流不息的职员,金丝雀在歌唱,老太太在绳子上晾裤子——嗡,嗖,咚!房子飞上了天,裤子浸满了血,金丝雀在尸体上继续歌唱。
我想不管怎么样,那好像有点儿惨。我看着房顶的海洋没边没沿地延伸。几英里几英里长的街道,炸鱼铺,铁皮屋顶教堂,电影院,后街里的印刷铺,工厂,一区区的公寓楼,一处处的马厩,奶牛场,发电站——没边没沿,无限延伸。多么广阔!还有那种和平气氛!像是大荒原,却没有野兽。没人开枪,没人扔手雷,没人拿着胶皮警棍痛揍别人。你要是想到的话,此时此刻,在整个英国,也大概没有一间睡房里有人在用机关枪向外扫射。
但五年后会如何?要么两年后?要么一年?
[book_chapter]第二部
[book_title]一
看到海报上佐格国王名字时,片刻之间,我想起来的世界跟现在所处的太不一样了,我曾属于那个世界,你可能还有点儿难以置信呢。
我想到现在,你脑子里已经有了一副我的形象——中年胖子,戴假牙,红脸膛——而且在你的潜意识里,可能想象我甚至自打睡在摇篮里时起就是这个样子,从来没变过。可是四十五年够长的了,尽管有的人不变化,没发展,但别人会。我就已经改变了许多,有过上下沉浮的经历,但多数时候是上浮的。说起来可能有点儿怪,但要是我爸能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他会为我感到很骄傲。他会觉得他的儿子拥有一辆小汽车,住在带浴室的房子里,是件了不得的事。就算到现在,我也混得比自己的出身强一点儿,别的时候我所达到的层次,也是在战前的老时候想都没想到过的。
战前!我不知道还有多久能这样说?还有多久答话就会变成“哪次战争”?对我而言,人们说起“战前”时想起来的理想时代,极有可能指的是布尔战争21之前。我生于一八九三年,实际上还记得布尔战争爆发,因为我爸和伊齐其尔叔叔为此大吵过一架。我还记得战争爆发前一年左右的事。
我记得的头一样,就是豆料壳的气味,沿着石板路从厨房走向铺子,这种气味会越来越浓。我妈在门口那里装了道木栅栏,以防止我和乔(乔是我哥)进入铺子,我还记得我手抓木栅站在那里。豆料味混合着潮湿灰泥味,是属于那条小道的气味。直到几年后,我才能在铺子里没人时挤过栅栏。一只在磨粉箱里大吃的耗子突然扑通一声跳出来,从我两脚中间跑掉了。它身上沾满了磨粉,浑身白色。这肯定是我六岁左右时的事。
在你很小的时候,对很久以来就在眼前的东西,好像突然间,你才第一次意识到存在那些东西,周围事物逐一进入你的脑海,很像一觉醒来时一样。例如,直到快四岁时,我才突然意识到我们家有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尼勒,是如今已经绝种的一种白色英国老猎犬。我在厨房里的桌子下面看到它,不知怎么,似乎到那时,才领会到它是我们家的,名字叫尼勒,之前我从来不知道。同样,比那稍早一些时候,我发现小路尽头的栅栏那边有个地方,豆料味就来自那里。铺子里有巨大的磅秤、木制量具、锡铲和窗户上的白色字母,还有笼养的红腹灰雀——这些甚至从人行道上也看不太清楚,因为窗户总是灰蒙蒙的——这些东西在我脑子里就像拼图小块一样,一一就位。
时光流逝,我的腿长壮实了,慢慢开始有了地理概念。我想下宾菲尔德正像任何别的有两千人口的集镇一样。它当时在牛津郡22——你会注意到,我老是说当时,虽然这地方现在还在——离泰晤士河约五英里,坐落在一个多少算是山谷的地方,它和泰晤士河之间隔着一带低缓起伏的山丘,镇背面的山高一些,山上一团团微蓝色的是树林。还能看到树林间有座带柱廊的白色大房子,那是宾菲尔德大屋(人们都叫它“城堡”)。山顶有个名字叫上宾菲尔德,可是那里没村子,过去一百年或者更久的时间里也没有过。我注意到宾菲尔德大屋所在位置时,肯定是七岁左右的事。很小时,你不会往远处看,可是到那时,我已经对镇子的里里外外熟透了。这个镇的形状大致像是个十字架,市场在中心位置。我们家的铺子在快到市场的大街上,拐角地方是威勒太太的糖果铺,有半便士的话,可以去那里花掉。威勒大妈是个脏老太婆,人们怀疑她舔过那些硬薄荷糖又放回瓶子,可是这件事从未得到证实。再往前走一点儿是间理发店,挂着阿卜杜拉牌香烟的广告——就是上面有埃及士兵的那种,很奇怪,他们至今仍然使用这样的广告——还有酒味很大的月桂油香水和拉塔其亚烟草23味。房子后面,可以看到啤酒厂的烟囱。市场中央有座石制马槽,水面上总有一层厚厚的灰尘和麸皮。
战前,特别是布尔战争前,一年到头都是夏天。我很清楚那是个幻象,只是想告诉你我想起的事情都是怎么样的。要是我闭上眼,想着下宾菲尔德在我八岁之前的样子吧,我想起来的,总是夏天时的样子:要么是吃中午饭时候的市场,似乎有种枯燥的、令人恹恹欲睡的沉寂笼罩着一切,运货行的马把嘴深深伸进饲料袋咀嚼着;要么是某个夏天的炎热下午在镇周围绿油油的广阔草地上;要么是黄昏时分在菜地后面的小路上,树篱间缭绕着烟斗和晚紫罗兰的气味。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也记得别的季节,因为我所有的记忆都跟吃的东西密切相关,随着一年中的不同季节而变化,特别是以前经常能从树篱里找到的东西。七月有木莓——可是很少见——黑莓也开始变红能吃了。九月有野梨和榛子——最大的榛子却总是够不着。到后来有山毛榉果和沙果,然后就是在没有其他东西时才会吃的次等吃食,山楂——但味道不怎么样——还有蔷薇果,如果能把绒毛擦干净,有种不错的辣味。当归在初夏时吃着不错,特别在你口渴时,另外有很多种草杆也不错。还有种酸模,跟面包和黄油一起吃味道不错。还有山核桃,还有种酢浆草。在离家很远并且肚子很饿时,车前子也聊胜于无。
乔比我大两岁。我们很小时,我妈经常一星期给凯蒂·西蒙斯十八个便士,让她下午带我们去散步。凯蒂她爸在啤酒厂干活,家里有十四个小孩,所以这家人老是在找零七碎八的活干。她那时只有十二岁,乔七岁,我五岁,可是她的思维水平比我们高不到哪儿去。她经常拖着我的胳膊,而且叫我“宝宝”。她刚好能看住我们不让两轮马车轧到或被公牛追,但在说话方面,我们的关系几乎是平等的。我们经常走很远的路,绕来绕去——当然,总是一边摘一边吃着什么——走过菜地旁的小道,穿过鲁帕草地,到米尔农场,那里有个池塘,里面有水蝾螈和小鲤鱼(我和乔长大一点儿后,经常去那里钓鱼)。回来时走上宾菲尔德大路,为的是经过一间糖果铺,就在镇边上。这家糖果铺的位置很差,谁要它谁破产。据我所知,它三次是糖果铺,一次是杂货铺,一次是修自行车铺。不过在小孩子的眼里,它有种奇特的魅力,有时即使没钱买,我们也会走那条路,好把鼻子贴到窗户上往里看。凯蒂和我们合买四分之一便士一份的糖果,争抢她的份额,一点儿也不超脱。那年头,你能买到值四分之一便士的糖果。糖果多数是一便士四盎司,甚至还有种叫“天堂什锦”的货色,主要是别的瓶子里的碎糖,一便士能买六盎司。还有一种,叫“四分之一便士耐吃糖”,有一码长,半个钟头吃不完。糖老鼠和糖猪一便士能买八个,甘草枪也是这个价。爆米花半便士就能买一大袋,还有种头等糖包,里面包括几种糖块,另外还有个镀金戒指,有时是个哨子,价钱为一便士。这年头是见不着那种头等糖包了,我们那时的许多种糖现在都没影了。有种扁平的白色糖,上面印着格言;还有种盛在椭圆木片盒里的黏糊糊的粉红色玩意儿,是用细小的锡勺子吃的,价钱为半便士,这两样现在都没有了。葛缕子蜜饯也是,巧克力管、糖棍也是,甚至那种叫“上千上万”的,现在也几乎见不到了,那是你只有四分之一便士时可以考虑一买的上佳选择。“便士大物件”又如何?这年头还有没有人见过“便士大物件”?它是个大瓶子,里面盛着超过一夸脱嘶嘶冒气的柠檬水,只要一便士,它是另外一样被战争赶尽杀绝的东西。
回想时,总像是在夏天,我能感到周围的草长得跟我一样高,土地冒着热气,路上有灰尘,暖洋洋的绿色光线透过榛树枝照下来。我能看到我们三个人绕着道走路,吃着从树篱那里找到的东西。凯蒂扯着我的胳膊说:“走吧,宝宝!”有时候向前面的乔吆喝:“乔!你马上给我回来!我要骂你了!”乔长得很壮,头大,还有点儿疙疙瘩瘩的,小腿肚极粗,是那种总去做危险事情的男孩。七岁时,他已经开始穿短裤,厚厚的黑袜子一直拉过膝盖,脚上穿一双大而笨重的靴子,那年头的男孩一定得穿。我当时还穿罩衫——我妈以前给我做的一种亚麻布上下连体衣。凯蒂穿的是破烂到极点的仿大人衣裳,那是她们家的姑娘一个个传下来的。她有一顶大得滑稽的帽子,辫子在帽子后面垂着。她穿着长长的拖地裙,一直拖到地上,脚上穿一双带扣的靴子,后鞋跟都踩没了。她长得很小巧,比乔高不了多少,但在“招呼”小孩方面在行。在像她那样的家里,一个小孩儿可能差不多刚断奶,就得去“招呼”别的小孩。有时,她会努力装出一副大人样,淑女样,还会用谚语堵别人的嘴,在她看来,谚语是无法辩驳的。你要是说“我不管”,她张口就来:
不管生来要人管,
不管被人挂起来,
不管被人装进罐,
煮得直到完了蛋。
你要是骂她,她会说“难听话伤不了人骨头”,要么你在吹牛时,“骄傲接着就摔跤”。这句话在某一天倒是千真万确,那是我装作士兵模样昂首阔步前进时,摔倒在牛粪堆上。她家住在一座又小又脏的破房子里,在啤酒厂后面的一条肮脏街道上。那个地方小孩遍地,就像一种虱子。她全家都成功躲过了上学,那年头还是很容易躲的。他们刚学会走路,就开始干跑腿或者别的零七杂八的活。她有个哥哥因为偷萝卜被关了一个月。一年后,当乔长到八岁,野得女孩子管不住时,凯蒂就不再带我们散步了。乔发现她家五个人挤一张床睡,经常拿这件事把她取笑得抬不起头。
可怜的凯蒂!她十五岁时就生了第一个小孩,谁也不知道小孩的爸爸是谁,大概凯蒂自己也说不清楚,很多人认为是她的某个兄弟。济贫院的人抱走了小孩,凯蒂去了沃尔顿干活。不久,她嫁给一个补锅匠,即使按照她家的标准,那也算有贬身份。我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九一三年,我当时正骑车穿过沃尔顿,经过铁路边几座吓人的木头小屋,周围有木桶板做成的篱笆,一年里某些警察允许的时候,经常有吉卜赛人在那里宿营。一个满脸皱纹的丑老太婆从一间小屋里出来抖搂一张破布垫。她披散着头发,脸色熏黑,看上去至少有五十岁。那是凯蒂,当时肯定有二十七岁了。
[book_title]二
星期四是赶集日,那些伙计经常一大早就把牲畜赶到市场上。他们的圆脸红得像南瓜,穿着脏乎乎的工装裤,特大号的靴子上沾着干牛粪,手里拿着长长的榛树枝。几个钟头的时间里,市场上一片闹哄哄的:狗在汪汪叫,猪在尖声嚎;买卖商货车上的伙计为了在混乱的人群中挤出一条道,鞭子扯得啪啪响,嘴里还骂骂咧咧;买牛、卖牛、用牛的人吆喝着,手拿树条抽打着。有人牵着一头公牛来市场上时,总会引起一片喧闹。即使在那个年纪,我已经领悟到绝大多数公牛是于人无害、遵纪守法的牲畜,它们只想悄悄到达牛圈。但对一头公牛来说,如果不能吸引半个镇的人出来看它,追赶它,就被认为算不上一头公牛。有时一些被吓着的牲畜——通常都是半长成的小母牛——往往挣断绳子顺着一条小街冲下去。然后,要是小街上刚好有人,他就会站在路中央把手臂往后抡得像风车片,嘴里还呜呜地叫。这种动作被认为对牲畜有催眠作用,的确,那样也真的能吓住它们。
半晌里,有些农场主会走进铺子用手指捻试种子样品。事实上,我爸很少跟农场主做生意,因为他没有送货马车,而且负担不起长期赊账,但最主要是他的经营范围很窄,只是家禽饲料和供应各个店主的马饲料什么的。米尔农场的布鲁厄老头是个老吝啬鬼,长着灰白色山羊胡子。他总是在铺子里站上半个钟头,手里捻着喂鸡谷,装着漫不经心地把谷粒漏进他的口袋,然后当然总是什么没买就走人了。到晚上,酒馆里满是醉汉。那时候啤酒二便士一品脱,而且不像现在的啤酒,当时的还有点儿酒劲。整个布尔战争期间,那个负责征新兵的中士每星期四、星期六晚上总是在乔治旅馆的麦芽酒吧,穿戴得正儿八经,花钱很随便。有时候在第二天上午,可以看到他拉着某个极为腼腆、红着脸的农场小伙子,这个小伙子在他醉得看不清时,拿了他一先令,结果花了二十镑才能脱身。他们走过时,镇上的人总是站在自家门口看着他们,一边摇着头,似乎那是场葬礼。“哎呀呀!入伍当兵!想想看吧!那可是个好小伙子!”他们感到震惊,入伍当兵在他们眼里,就像一个姑娘变成妓女一样。对于战争和军队,他们的态度很是耐人寻味。他们拥有根深蒂固的老英国观念,即穿红外套24的都是人渣,谁参军就会死于酗酒,直落地狱。但他们同时又是忠贞的爱国者,他们把国旗贴在窗户上,而且坚定不移地相信英国从来没吃过败仗,也永远不会。同时每个人,就连不信国教的人25也会唱关于“细红线”26和当兵的小伙子在遥远战场上殒命之类的伤感歌曲。那些当兵的小伙子总是“在子弹、炮弹横飞之时”殒命,这我还记得,小时候让我迷惑过。我能理解子弹横飞,可是它让我脑子里有了幅蛤壳在空中飞来飞去的奇怪景象27。马非京28解围时,镇上人们的欢呼声几乎掀翻了房顶。他们也始终坚信布尔人把娃娃扔到空中,然后用刺刀插透这种传闻。布鲁厄老头受够了小孩子在他背后大喊“克鲁格29!”,到战争快结束时,他把连鬓胡子剃掉了。镇上人们对政府的态度,也是完全一般无二。他们都是立场坚定的英国人,坚信维琪30是古往今来第一女王,外国人一钱不值。但谁都从来不会想到交税,就连养狗牌照费,人们都能躲则躲。
战前和战后,下宾菲尔德都是个自由党选区。战争期间有过一次补缺选举,那次保守党胜了。我当时还太小,不明白都是在干吗,只知道我拥护保守党,因为比较而言,红、蓝两色旗中,我更喜欢蓝色的。我记得那主要是因为有过一个醉汉在乔治旅馆外面脸朝下摔在人行道上,一片兴奋中,根本没人注意到他,结果他在毒太阳底下躺了好几个钟头,他身旁流的血都晒干了。血干后颜色是紫的。到了一九〇六年选举到来时,我年龄大得对它有了些了解,这时我已经是个自由党支持者了,因为周围的人全是。镇上的人把保守党候选人一直撵了有半英里地,还把他扔进长满浮萍的池塘。那年头,人们对政治很是正儿八经,经常在选举前几个星期就开始准备臭鸡蛋。
我很小时,布尔战争爆发后,我记得我爸和伊齐其尔叔叔大吵过一架。伊齐其尔叔叔在接着大街的某条街上有间小小的靴子铺,还干一点儿修鞋的营生。他的生意不大,而且呈缩小趋势,但影响不是太大,因为伊齐其尔叔叔没娶老婆。他是我爸的同父异母哥哥,比我爸大很多,至少大二十岁。在我见着他的差不多十五年里,他的样子丝毫没变,是个相貌堂堂的老头,个子很高,白头发,长着我所见过的最白的连鬓胡——就像蓟草种子上的白毛。他的习惯是拍打着皮围裙,身子站得挺直——我想那是腰弯了很久后的反应——然后,他会冲着你的脸大着嗓门表达意见,之后在一连串瘆人的咯咯笑声中结束。他是个真正的老式十九世纪自由党人,就是那种不仅问你格拉斯顿31在一八七八年说了什么,还会告诉你答案的人。他还在整个战争期间认死一条理,这种人在下宾菲尔德为数极少。他总是在贬损乔·张伯伦一伙,称他们是“公园大道上的地痞流氓”。我现在好像还能听到他的声音,正在跟我爸争论:“他们,还有那些扔得远远的帝国疆土!那些疆土扔得再远我都无所谓。嘿嘿!”然后是我爸反驳他的声音,平静却充满焦虑,是那种小心谨慎的声音。他提到白人的责任32,还有当布尔人可耻地对待可怜的黑人时我们的责任问题。伊齐其尔叔叔宣布他支持布尔人,并且自称是个小英格兰人33之后,他们一星期左右几乎谁也不搭理谁。有关暴行的传闻开始传播时,他们又吵了一架。我爸听到那些传闻忧心忡忡,拿这件事跟伊齐其尔叔叔理论。不管他是不是个英格兰本土主义者,肯定他不会认为布尔人把娃娃扔到空中,然后用刺刀插是件正当的事,即使那是黑娃娃。伊齐其尔叔叔只是冲着他的脸大笑。我爸全弄混了!不是布尔人把娃娃扔到空中,而是英国兵!他总是紧紧抓住我——我当时肯定有五岁了——来演示一番。“扔到半空再插透,就像插青蛙,我告诉你!就像我可能把这个小家伙扔出去一样!”然后,他把我抡起来,几乎要松开手,我当时脑子里有副生动的景象:我飞上半空,然后扑通一声掉到刺刀尖上。
我爸跟伊齐其尔叔叔很不一样。我对我爷爷奶奶所知不多,他们在我出生前就不在了,我只知道我爷爷是个鞋匠,死前没几年娶了个种子商的寡妇,我们那间铺子就是这样来的。这个营生对我爸来说不是很适合,虽然他对这行熟到了家,而且永远在干活。除了礼拜天和一星期内很偶然的某个晚上,我记得他手背和脸上的皱纹里总是沾着磨粉,不多的头发上也是。他三十几岁结的婚,我最初记得他的样子,肯定是他快四十岁时的。他是个小个子,头发有些灰白,言语不多。他总是穿着衬衫,系着白围裙,因为沾着磨粉的原因,总是灰头灰脸的样子。他的头是圆的,蒜头鼻,胡须很浓密,戴眼镜,头发跟我一样是黄油色,但差不多掉光了,而且总是沾着磨粉。我爷爷因为娶了种子商的寡妇而让家境改善许多,所以我爸是在沃尔顿文法学校34上的学,农场主和经济状况较好的买卖商送儿子上的学校就是这间。伊齐其尔叔叔喜欢吹嘘他一辈子从来没上过学,是在干完活后点着蜡烛自学认字的。他比我爸聪明得多,能跟任何人辩论,而且时不时会引用卡莱尔和斯宾塞35的话,顺手拈来。我爸的脑筋转得有点儿慢,他从来不喜欢“读书本”——那是他的说法,他的话说得也不标准。礼拜天下午是他唯一可以真正松口气的时候,他会坐在客厅壁炉边读礼拜天的报纸,按他的话是“读上一通”。他喜欢看《大众报》,我妈喜欢看《世界新闻报》,她认为这份报纸上刊登的谋杀案更多。我现在好像还能看到他们。礼拜天下午——在夏天,当然总是在夏天——烤猪肉和青菜的气味还在缭绕,我妈坐在壁炉的一边,从最新的谋杀案看起,后来慢慢就张着嘴睡着了。我爸坐在壁炉的另一边,穿着拖鞋,戴着眼镜,费力地看着一块黑乎乎的铅字。那种夏天的软绵绵感觉在周围无所不在,天竺葵摆在橱窗里,有只八哥不知道在哪里咕咕叫,而我在桌子底下读我的《B.O.P》36,假装桌布是个帐篷。之后,在用下午茶时,我爸费劲嚼着小萝卜和葱时,会有点儿像反刍似的讲起他读到的东西:火灾,沉船和上流社会的丑闻,还有当时刚刚问世的飞行器,还有个伙计(我留意到,直到今天,此人在礼拜天报纸上的出现频率是每三年一次)在红海被一条鲸鱼吞下,过了三天才被人拉出,还活着,只是被鲸鱼的胃液漂白了。我爸对这种事总有怀疑,对新飞行器也是,除此之外,他相信他所读到的一切。直到一九〇九年,在下宾菲尔德,谁也不相信有一天人能学会飞翔,大家一致的看法是,如果上帝的本意是要我们飞翔,那他当初就该赐给我们一双翅膀。伊齐其尔叔叔忍不住反驳说,如果上帝的原意是要我们乘车,那他当初就该赐给我们轮子。可是就连他,也不相信有什么新的飞行器。
只有在礼拜天下午,或者是工作日的哪天晚上,我爸在去乔治旅馆喝上半品脱啤酒时,才会关注一下这些事情,其余时间里,他总是被生意上的事占据了差不多全部心思。说真的,也没有那么多事情要做,但他似乎总是在忙,要么在院子后面的阁楼里费力地取放包啊袋啊,要么在柜台后边有点儿灰扑扑的小窝里面,用铅笔头在一个本子上加数。他很诚实,也乐于助人,不遗余力地想提供好的货色,童叟无欺,就算在那年头,这种做法也不是维持生意的上上策。他应该去干一份不起眼的办公室工作,比如说邮政局长,或者乡村火车站的站长。他放不下面子,也没胆量借钱扩展生意,或者是没有眼光,不懂增加新货种。有一点可以说明他的性格:他表现出想象力的唯一一次,是创新性推出了一种喂笼养鸟的混合种子(叫“保灵混合饲料”,在差不多方圆五英里内很有名),那实际上应该归功于伊齐其尔叔叔。伊齐其尔叔叔算是个爱鸟人士,在他那间又小又暗的铺子里,养了许多金翅雀。他的理论是如果笼养鸟总是吃一种食物,就会掉颜色。铺子后面的院子里,我爸开了一小片地,经常种有二十种左右的野草,上面罩着铁丝网。他把草晒干后,把草籽跟喂金丝鸟的普通种子混合起来。杰基——就是挂在橱窗里的那只红腹灰雀——原意就是为“保灵混合饲料”做广告。不用说,杰基不像多数笼养红腹灰雀那样,它的羽毛颜色从来没变黑。
自打我记事起,我妈就长得胖。毫无疑问,我就是从她那里遗传了脑下腺分泌造成肥胖的这一缺陷,不是这个就是别的,反正就是那种引起肥胖的因素。
我妈的块头很大,比我爸还高一些,头发也比他的浅了很多。她喜欢穿黑裙子,除了在礼拜天,我不记得有什么时候她没有系着围裙。我也记得她总在做饭,这样说得夸张,但也不算太过分。回首多年以前的事情时,你好像会记得某个人总是固定出现在某个特定地点,举动具有其人特点,好像他们总在做着一成不变的事情。这么说吧,想起我爸时,我记得的他总是在柜台后面,头发上沾满了磨粉,正在用一个不时在嘴唇间润湿的铅笔头加数字。我想到伊齐其尔叔叔时,他总是留着带点儿鬼气的白色连鬓胡,正在尽力伸展腰肢并拍打皮围裙。想起我妈时也这样,我记忆中的她,总是在厨房里的桌子上揉一大块面,手臂上沾了一层面粉。
你也知道那年头一般人家里的厨房是什么样:地方很大,里面很暗很低,天花板上横着一道粗大的梁,石头地板,下面还有地窖。一切都显得巨大,要么就是在我还是个小孩时看来如此。有个很大的石制洗涤槽,没有水龙头,而是有座铁制手压水井。餐具柜挡住一面墙,直到房顶。一座庞大的灶台,一个月烧半吨煤,天晓得用石墨处理一遍得多长时间。我妈在桌子上揉一块巨大的扁面团,而我爬来爬去,在木柴捆、煤块以及捕蟑螂罐(那时我们在每个阴暗的角落都放,里面用啤酒作为诱物)之间折腾。时不时,我会爬到桌子那边想讨点儿东西吃。我妈不能容忍在两顿饭中间吃东西,我通常会得到同样的回答:“你给我走开!我不会让你到吃饭时没了胃口。你是眼大肚子小。”不过,她有时候会很难得地给我切一片蜜饯果皮。
我以前喜欢看我妈揉面,看别人干一件熟到家了的活能让人着迷,看一个女人——我指的是一个精通做饭的女人——揉面也是这样。她有种怪异、肃穆、冷漠的神色,是种心满意足的神色,就像祭司在行某种神圣之礼。当然,在她自己心目中,她正是这样的角色。我妈的手臂粗壮,粉红色,总是这一块那一处沾着面粉。做饭时,她的每个动作都极其精确,无比沉着。在她手里,打蛋器、绞肉机、擀面杖用得得心应手。看她做饭的样子,就知道她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处于她所精通的物件中。除了看礼拜天的报纸以及偶尔闲聊外,外面的世界对她来说实际上不存在。虽然她读东西比我爸要轻松一些,而且跟他不一样,除了报纸,她还读中短篇小说,可是她还是无知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我长到十岁才意识到这点。她肯定说不出爱尔兰在英格兰的东边还是西边,我还怀疑直到世界大战爆发前,她还说不出首相是谁。不仅如此,她压根就没兴趣了解那些。后来,我在书上读到在东方国家实行一夫多妻制,还有秘密后宫里关着女人,由黑人太监严加看守这些事时,经常会想到我妈听到这种事会何等震惊,我现在还几乎能听见她的声音:“唉呀呀!把他们的老婆那样关起来!怎么想的!”她也不知道太监是什么人。实际上,她所生活的空间肯定跟一般的“闺房”那样小,几乎同样封闭。甚至是在我们家自己的房子里,有些地方她也从未涉足。她从来不进院子后面的阁楼,也极少进铺子,我想我一次也不记得她曾经招呼过顾客。她不知道东西都放在哪里,也很可能分不清小麦跟燕麦的区别——除非在两者被磨成粉之后。她干吗要知道?铺子是我爸的事,是“男人的活计”。她甚至对钱也没有多大兴趣。她的活计,也就是“女人的活计”,不过是看好家,做好饭,洗好衣服,管好小孩。她要是看到我爸或者别的哪个男的想自己缝扣子,就会很不乐意。
至于一日三餐之类,我们家是那种一切像钟表般准时的家庭,不,不应该说像钟表一般,那样说有种机械化的意思,而是多少像是自然规律,就像你肯定太阳明天还会升起一样,你可以肯定早餐明天早晨会放好在桌子上。我妈一辈子都是晚上九点睡觉,早晨五点起床。晚睡的话,她会认为那多少有点儿不道德——有点儿堕落、外国佬做派和贵族气。虽然她不介意给凯蒂·西蒙斯付钱领我和乔去散步,但她永远不能容忍请一个女人帮忙做家务,她坚定不移地相信请来的女人只会把灰扫到橱柜下面。我们的三餐总是吃得准时,分量也很大——煮牛肉配团子,烤牛肉配约克郡布丁37,煮羊肉配刺山柑,猪头,苹果派,葡萄干布丁配果酱,卷布丁——餐前餐后还有感恩祷告。在当时,该怎样养大孩子的旧观念仍然很有市场,不过正在很快消失。理论上说,如果小孩吃饭时发出太大声音,或者是呛食,或者拒绝“对你有好处”的东西,或者“顶嘴”,就会挨鞭子,睡觉前只让吃面包喝水,不用说,也会被赶离饭桌。实际上在我们家,没有谁受过太多惩戒。相比之下,我妈比较严厉。我爸虽然总是在念叨“棍棒底下出孝子”,不过说真的,他对我们太松了,特别是对乔,他从小就难以管教。我爸经常“就要”把乔痛揍一顿,却从未落实过。他经常给我们讲故事,就是关于他爸拿皮带痛抽他的事,现在我相信那只是他编出来的谎话而已。等到乔长到十二岁,他已经长得够壮,我妈的膝盖也挡不住他。打那以后,谁拿他都没办法。
那时候,父母整天会对孩子说“不准”,这仍然被认为无可厚非。你经常会听到一个男人夸口说要是让他逮到他的儿子吸烟,或者偷苹果,或者掏鸟窝,就会“抽死他的小命”。有那么几家真的抽上了皮带。马鞍匠老拉夫格鲁夫有次逮到他的两个儿子在园子里的棚下边吸烟,分别是十五岁和十六岁的大块头,他把他们痛打一顿,整个镇上的人都能听到。拉夫格鲁夫烟瘾很大。但皮带抽打好像从来没什么效果,没有一个男孩不偷苹果、掏鸟窝,而且或早或晚,都将学会吸烟,但孩子得从严管教的观念仍然很有市场,几乎任何值得一做的事都在被禁止之列,至少理论上如此。照我妈的说法,男孩想干的每件事都是“危险的”。游泳危险,爬树危险,同样危险的,是玩滑梯、打雪仗、吊在马车后面、玩弹弓和灌铅木棍等等,就连钓鱼也危险。除了尼勒、两只猫和红腹灰雀杰基,别的动物全危险。每种动物都独具攻击人的有条不紊的方式:马会咬,蝙蝠钻进头发,地蜈蚣钻进耳朵,天鹅翅膀能扫折人腿,公牛抛起人,蛇“蜇”人。照我妈的说法,所有的蛇都“蜇”人。当我援引《平价百科全书》说蛇不蜇人,只会咬人时,她只是让我不准顶嘴。蜥蜴、慢缺肢蜥、蟾蜍、青蛙和水蝾螈也蜇人。除了苍蝇和蟑螂,所有昆虫都蜇人。几乎所有食物,除了吃饭时吃的,都要么有毒,要么“对你有害”。生土豆能致命,蘑菇也是——除非是从卖菜的那里买的。生醋栗能让人得腹绞痛,生木莓果导致出皮疹。饭后洗澡会抽筋抽死,割破虎口会得破伤风,在煮过鸡蛋的水里洗手会长疣子。铺子里几乎所有东西都有毒,这也是我妈之所以在门口放置栅栏的原因。喂奶牛的料饼有毒,喂鸡谷也是,芥菜籽和卡什伍德家禽添加料也有毒。吃糖对人不好,两顿饭之间吃东西也不好,可是很奇怪,两顿饭之间吃某些东西我妈总是允许的。她做青梅酱时,总会让我们吃一点儿从上层撇起的糖浆之类的东西,我们经常敞开肚子吃,直到吃得恶心。虽然世界上几乎每种东西都要么危险,要么有毒,可是某些东西具有稀奇古怪的功用,生洋葱几乎包治百病,长筒袜系在脖子上能治喉咙疼,往狗喝的水里放硫黄能开胃。尼勒拉在后门那里的粪便里总是有块硫黄,年复一年留在那里,从来没有融化过。
我家以前在六点钟用下午茶,我妈一般到四点钟前就把家务活干停当了。四点到六点之间,她经常会安安静静地喝上一杯茶,“看她的报纸”——那是她的说法。但事实上,除了在礼拜天,她并不经常看报纸。非礼拜天的报纸上只有当日新闻,偶尔才登谋杀案消息。可是礼拜天报纸的编辑掌握到人们并不是特别在乎谋杀案是不是最新的,手头没有新的谋杀案可登,就会把以前的谋杀案改头换面重新推出,有时甚至远到帕尔默医生案和曼宁夫人案38。我觉得在我妈看来,下宾菲尔德以外的世界主要是个发生着谋杀案的地方。谋杀案对她来说魅力无穷,原因在于如她经常所说,她想象不到怎么会有人坏到这种程度。把他们老婆的喉管割断,把父亲埋到水泥地板下,把孩子扔下井!谁会干出这种事!“开膛手杰克”39引发恐慌时,正是我爸妈结婚前后。我们家以前每天晚上用来挡橱窗的大百叶窗就是那时开始用的。橱窗里装百叶窗当时已经越来越少见,大街上的多数铺子都不用了,可我妈还是觉得装了感觉更安全。据她说,一直以来,她有种很不祥的感觉,那就是“开膛手杰克”正躲在下宾菲尔德。克里彭案件——那是几年以后的事了,我几乎已经成年——对她影响极大。我现在还能听到她的声音:“把他可怜的老婆碎尸后埋进煤窑!多可怕!我要是逮到这家伙,看我怎么收拾他!”说来真怪,她想到把老婆碎尸的那个小个子美国医生丧尽天良的行径时(如果我没记错,他把骨头全剔干净,并把头颅扔进海里,干得可谓天衣无缝),她的眼里真的涌出了泪水呢。
但在礼拜天以外的时间里她读得最多的是《希尔达居家伴侣》,当时在任何一个像我们这种家庭里,基本上都有这份杂志。事实上它现在还在办,尽管已被淹没在战后涌现的更多供女性阅读的最新潮报刊中。没几天前,我还看到过一份《希尔达居家伴侣》,它也变样了,但是跟多数别的东西相比,变得没那么厉害。如今上面还在连载篇幅极长的长篇小说,一登就是半年(结尾总是“欲知精彩后事,请看下期”)。还有同样的“居家须知”,同样的缝纫机和治疗腿病药物的广告。有变化的主要是字体和插图。那年头女主角的样子只能像是个煮蛋计时器,现在的则要像圆桶。我妈读得不快,但她决心把值三个便士的《希尔达居家伴侣》看够本。她坐在壁炉边的黄色旧扶手椅里,脚搁在铁挡板上,铁架上,里面放了好多茶叶的小水壶在炖着。她辛辛苦苦把《希尔达居家伴侣》从封面读到封底,包括长篇连载、两个短篇、“居家须知”、缝纫机广告、读者来信等等。一期《希尔达家居伴侣》一般能让她读一星期,有几个星期的她甚至没读完。有时候要么是火炉的热劲,要么是夏天下午时绿头苍蝇的嗡嗡声会让她打起盹来。然后在五点四十五那个当儿,她会乍然醒来,看一眼放在壁炉台上的座钟,马上手忙脚乱起来——因为下午茶就要迟了,但是下午茶从来没有迟过一次。
那年头——准确说,是直到一九〇九年——我爸还雇得起一个跑腿的小伙子,他经常把铺子交给他照看,自己过来跟我们用下午茶,他的手背上沾满了磨粉。我妈那会儿就会暂停切面包片,跟我爸说:“他爸,你来做感恩祷告吧。”我们都低着头,我爸会虔诚地咕哝:“为了我们将要食用的——上帝让我们真心感恩——阿门。”后来,乔长大一些后,我妈就会说:“乔,今天你来祷告。”乔就会尖声尖气地做感恩祷告。我妈从来不念:那只能是男的念。
夏天下午时,总有些绿头苍蝇嗡嗡地飞来飞去。我们家的房子不带厕所,在下宾菲尔德,极少人家里有。我想整个镇上肯定有五百座房子,不用说,带洗澡间的不超过十家,有现在所谓厕所的地方不超过五十家。夏天时,我们家的后院里总有股垃圾箱味。每家的房子里都有虫子,我们家的护墙板里有蟑螂,厨房后面那里有蟋蟀,不用说,铺子里还有黄粉虫。那年头,就连我妈这样以家里收拾得好而自豪的人,也对蟑螂没什么反感,在厨房里,它们像餐具柜和擀面杖一样不可或缺。可是还有别的数不过来的昆虫。凯蒂·西蒙斯所住的啤酒厂后面穷街那儿的房子里,臭虫成灾,我妈或是任何一个店主妻子的家里要是有臭虫,会羞愧死的。实际上,说句不过分的话,我甚至连臭虫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大个绿头苍蝇经常飘然飞进食品橱,在盖肉的铁丝笼上一个劲儿待着。“该死的苍蝇!”人们经常会这样说,但苍蝇是种不可抗力,除了用盖肉笼和粘苍蝇纸,还真的拿它没办法。我刚说过我记得的首先是豆料的气味,但垃圾箱的气味也属于很早期的记忆。我想起我妈那个有石地板、捕蟑螂罐、钢挡板、抹过石墨的炉子的厨房时,好像总是能听到绿头苍蝇在嗡嗡飞,并能闻到垃圾箱的气味,还有尼勒这条老狗,它身上狗的特有气味很强烈,老天为证,世界上肯定还有更难听的声音,更难闻的气味。哪一样你会先听到,一只绿头苍蝇还是一架轰炸机?
[book_title]三
乔比我早两年去沃尔顿文法学校,我们俩都是满九岁后才去那里上学,过去得骑四英里的自行车,早一趟,晚一趟。我妈一开始很害怕让我们上路,因为当时路上已经有那么一两辆汽车了。
我们在由荷莱特老太太维持的家庭学校里待了几年,多数店主的子女都在那里上学,比去寄宿学校上学更有面子,可是谁都知道荷莱特大妈不过是个老骗子,她作为老师水平没有,误人有余。她年过七十,耳聋得厉害,戴上眼镜还是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她所拥有的所谓教学设施,不过是一根藤条、一面黑板、几本翻成卷心菜样的语法书和二十几张有臭味的书写板。她也就能镇住女生,男生对待她的只有嘲笑,而且什么时候想逃学就逃。曾经发生过一件骇人听闻的丑事:有个男生用手摸一个女生的衣服,我当时对这种事情还不明白,荷莱特大妈成功地把这件事掩盖了过去。谁要是做了什么特别坏的事,她就会念叨:“我要告诉你爸。”但是她极少真的会那样做。不过我们自己也够聪明的了,看出她不敢老是去告状。就算她拎着藤条找我们算账,她老迈笨拙,躲开她的藤条还算容易。
乔小小年纪,八岁起,就跟一伙惹是生非的男孩混到一起,他们自称“黑手党”,领头的是锡德·拉夫格鲁夫,当时有十三岁左右,他爸是马鞍匠,他在家里排行老幺。其他成员中,有两个家里开铺子,一个啤酒厂跑腿的,还有两个农场来的,他们有时候想办法不干活,跟帮伙一块儿玩上几个钟头。那两个农场来的块头都很大,穿着紧绷绷的灯芯绒裤子,说一口土得掉渣的方言,别的帮伙成员很看不起他们,不过也没人撵他们,因为对动物,他们知道的比别的人多了一倍还不止。他们两人中有个外号叫“黄毛”的,甚至偶尔能徒手捉到兔子。他要是看到草丛里卧着一只兔子,就会像只张开翅膀的老鹰一样扑过去。当时,店主之子、帮工之子以及农场上干活的人之间社会界限分得很清,但一般说来,本地的小孩在长到差不多十六岁前,都不会太把这当作回事。这个帮伙有秘密口令,还有一套入伙考验程序,包括割破手指和吃虫子。他们广而告之地要当人见人怕的亡命之徒,结果当然是混成了人见人烦的角色,干的也就是砸窗户、撵奶牛、卸门环、整担整担偷水果之类的事。有时在冬天,农场主允许进田里时,他们会借一两只雪貂去逮老鼠。他们每个人都有弹弓和灌了铅的打猎棍,而且总是在攒钱好去买一把娱乐用的手枪,当时要五先令,可他们存的从来没超过三便士。夏天时,他们经常去钓鱼、掏鸟窝。乔在荷莱特太太的学校上学时,经常一星期至少逃一次课,就算进了文法学校,他还是能两星期逃一次课。文法学校有个男生,他爸爸是个拍卖商,该男生会摹写任何字体,给他一便士,他就能给你伪造一份你妈妈写的信,信里说你头一天生了病。当然,当时我万分渴望能加入“黑手党”,可乔总是给我泼凉水,说他们不想要什么破小孩跟前撵后的。
真正吸引我的,是想到可以去钓鱼。我八岁了,还从来没有钓过鱼,除了用一便士一个的网兜捞过鱼——用那个,有时能捞到一条背上长刺的鱼。我妈心惊胆战地不让我们靠近水边一步,她“严禁”钓鱼,那年代的家长什么事都会“严禁”。当时我还没有明白其实拐过墙角,大人就看不到你了。然而一想到钓鱼,我就如痴似狂,激动得难以自抑。许多次,在经过米尔农场的池塘时,我看到过小鲤鱼贴着水面游着晒太阳。有时,池塘角的柳树下,会有一条状若钻石的大鲤鱼突然浮上水面,吞下一只小虫子又潜下去。那条鱼在我看来算得上庞然大物,我想有六英寸长。我曾经几个钟头地把鼻子贴在大街上华莱士商铺的橱窗上,那是一家卖钓具、枪械和自行车的商铺。我经常在夏天的上午躺在那里睡不着觉,回味着乔告诉过我的钓鱼之事,就是怎样和面包糊,浮子怎样猛动,突然往水里钻,然后就感到鱼竿弯了,鱼把钓线往深处拽等等。像这样,鱼及钓具在小孩子的眼里带上某种神话色彩,我觉得这难道不是不言而喻吗?就像有些小孩会如此看待枪以及射击一样,有些则对摩托车或是飞机、马匹等等。这种事情,不是谁能说得清楚或者分析得出的,纯粹是魔力。有天早晨——那是在六月,我肯定有八岁了——我知道乔准备逃学去钓鱼,我决心跟着他。不知怎么,乔猜中了我的心事,穿衣服时,他开始向我发难:
“听着,小乔治!别想着今天你能跟我们一帮玩,待家里吧你。”
“没,我没想,我什么也没想。”
“没错,你想了!你以为能跟我们一帮玩。”
“没,我没有!”
“没错,你想了!”
“没,我没有!”
“没错!你想了!你待家里,我们可不想叫什么操蛋小孩儿跟着。”
乔刚学会“操蛋”这个词,动不动就想说。我爸有次刚好听到他说,发狠说要抽死他的小命,可是他照样没能做到。吃完早饭,乔背着书包,戴着文法学校的帽子就骑自行车走了,比平时早了五分钟。只要准备逃学,他总是那样提前走。到了我该去荷莱特大妈的学校时,我偷偷溜了,躲在菜地后面的小道上。我知道那帮人会去米尔农场的池塘,就算他们把我干掉,我也要跟着。他们很可能会痛打我一顿,很可能我会赶不及回家吃晚饭,那样我妈就会知道我逃学,然后我会再挨一顿打,可是我都置之度外,为了能跟帮伙去钓鱼,我可以说是孤注一掷。我也够狡猾的,等乔兜了一圈后顺大路直奔米尔农场时,我沿小道跟了上去。我绕着树篱远端的草地走,这样几乎到了池塘时,他们一伙才看见我。那是个很不错的六月天,金凤花长到我膝盖那么高。微风只是轻拂榆树顶部,树叶形成的大团大团的绿云有些像是绸缎般柔顺厚实。那天是上午九点钟,我八岁,包围着我的是早夏气象:纠纠缠缠的树篱上野玫瑰仍然开得正艳,天上飘着缕缕白云,远处是矮山和围绕着上宾菲尔德的淡蓝色树林。然而我对这一切不屑一顾,心里想的全是绿色池塘和鲤鱼,还有他们那个带着鱼钩、鱼线及面包糊的帮伙,就好像他们在天堂,而我要加入进去。那时,我开始潜伏着接近他们——一共四个人,乔、锡德·拉夫格鲁夫、跑腿小子,还有另外一个店主的儿子,我想他名叫哈里·巴恩斯。
乔转身看到了我。“老天!”他说,“是我们家小孩儿。”他向我走来,活像一只准备发起攻击的公猫。“喂,说你呢!我怎么跟你说的?你马上给我回家。”
乔和我在火气十足时,说话都会省略掉“H”这个音。我后退一步。
“我不回家。”
“你就得回。”
“乔,打他耳光,”锡德说,“我们可不想叫小孩儿跟着。”
“你回不回去?”
“不回。”
“好,小子!好哎!”
说着他就冲我来了,他追着我跑,一下一下揍我,但是我也不从池塘那里跑开,我绕着圈跑。很快,他抓住我,把我按在地上,膝盖顶着我的膀子,开始拧我的耳朵——他最喜欢那样折磨我,我受不了,嚎叫起来,但还是不肯屈服,不肯回家。突然,其他人倒向我这边,叫乔别再顶着我胸口,要是我想,就留下来吧,那么着,我总算留下了。
他们别的人带了鱼钩、鱼线和一大块面包糊,全装在一个袋子里。我们每个人都从池塘角落处的柳树上折树枝来削。那里离农场房子只有两百码,我们得别让人看见,因为布鲁厄老头对钓鱼很反感,倒不是他会有什么损失,他只用池塘来饮牛,可是他讨厌男孩。他们几个对我在场还有些不情愿,老是让我别挡住亮,还一个劲提醒我还是个小孩子,对钓鱼一窍不通。他们说我总是弄出响动,把鱼全吓走了,事实上,他们任何一个人弄出的响动差不多都是我弄的两倍大。最后,他们不让我坐在旁边,而是打发我去了池塘的另一处,那里水浅,没有多少树荫。他们说我这样的小孩,肯定会把水扑腾来扑腾去,把鱼全吓跑。我被赶到了下三烂的地段,通常不会有鱼过来,这我知道,我似乎有种本能知道鱼躲在哪里。但是不管怎样,我总算在钓鱼了。我坐在长满草的岸上,手里拿着鱼竿,看着红浮子浮在绿水之上,周围的苍蝇嗡嗡地飞来飞去,野薄荷的气味简直能把人熏得闭过气去,可是我心花怒放,尽管脸上还有眼泪印和尘土呢。
天晓得我们在那里坐了多久,时间越来越接近中午,太阳越升越高,可是谁那里都没有鱼咬钩。那天闷热无风,晴朗得不适合钓鱼。浮子浮在水面一动不动。水面下面能看得很深,就像往一块深绿色玻璃里看一样。池塘中间那里,能看见鱼就在水面下晒太阳。有时在塘边水草那里,会有一只水蝾螈滑水而上,然后四条腿搭在水草上休息,鼻子刚好露出水面。可就是没鱼咬钩,他们一群人老是在大呼小叫有鱼咬钩,却总是自欺欺人。时间越来越长,越来越热,苍蝇简直能把人生吃了,岸上的野薄荷气味就像惠尔勒大妈的糖果铺里的。我越来越饿,而且想到不知道有没有中午饭吃时,更是越发饿得慌,但我坐在那里可以说静若松柏,眼睛死死地盯着浮子。他们只给了我玻璃珠大小的一块鱼饵,还说那就够我用了。我很长时间根本不敢给我的鱼钩换饵,因为每次我把线拉上来时,他们总会臭骂我弄的响动能把方圆五英里的鱼全吓跑了。
我想在那里待了肯定有两个钟头后,突然,我的浮子颤动了一下,我知道是条鱼弄动的,它肯定是碰巧路过,而且看到了我的鱼饵。如果真的是鱼咬钩,浮子动弹的样子错不了,跟不小心扯动鱼线时动的样子很不一样。接着,浮子又猛地动了一下,差不多要钻到水里,我再也忍不住了,向其他人吼了一嗓子:
“咬钩了!”
“扯淡!”锡德·拉夫格鲁夫立即吼道。
但是马上,有鱼咬钩就是无可置疑的事。浮子直往下钻,我还能看到它就在水下,暗红色,另外感到手里的鱼竿也绷紧了。老天,那种感觉可真是的!鱼线被猛拉着绷紧了,那头是条鱼!其他人看到我的鱼竿弯了,扔下鱼竿就冲过来围到我身边。我用了吃奶大的劲才扯上来,那条鱼个大无比,闪着银光就飞上了天。同时我们全体痛苦地大叫一声,那条鱼脱钩了,落进岸下边的野薄荷丛里,可是落进浅水翻不了身,有一秒钟功夫,它躺在那里一点儿辙也没有。乔一下子冲进水里,溅了我们一身水,他用双手捉住了那条鱼。“逮住了!”他大叫道。接着,他把鱼一下子摔进草丛,我们全跪下来围着它看。我们可真是兴高采烈啊!那条快没命的可怜东西上下扑腾着,鳞片反射着彩虹般的光芒。那是一条巨大的鲤鱼,至少有六英寸长,重量绝对有四分之一磅。我们看着它嚷得可真起劲啊!后来却好像有片乌云罩上头顶。我们抬起头,看到布鲁厄老头就站在我们跟前。他戴着高毡帽——就是以前人们常戴的那种,介于大礼帽和圆顶礼帽之间——穿着牛皮高筒靴,手里拎了一根榛木粗棒子。
顿时,我们吓得像是头顶上出现了老鹰的一群斑鸠。他把我们挨个打量了一番。他的嘴巴又老又丑,牙全掉光了,加上因为剃了下巴上的胡须,让他看上去活像是个胡桃夹子。
“你们这些小子来这儿干吗?”他问道。
我们在干吗没什么好猜的,没人回答他。
“你们在我的池塘里钓鱼,我要你们好看!”他突然咆哮起来,马上就四面乱舞着棍子扑向我们。
“黑手党”顿作鸟兽散,鱼竿全不管了,还有那条鱼。布鲁厄老头追我们追过了半块草场。他的腿脚已经僵硬,所以跑不快,但在我们逃出他的击打范围前,还是结结实实挨了好几下。我们把他撇在地中间,他吼着说他知道我们每个人的名字,要去告诉我们的爸爸。我一直落在后边,所以棍击主要落在我身上。到我们跑到树篱的另一边时,我的小腿肚上留下了几道触目惊心的棍子印。
那天的其余时间里,我都是跟他们一帮在一起,他们还没有想好我到底算不算帮内人,但暂时还没有谁撵我走。那个跑腿的小子,不知道他编什么理由玩了一上午,到那时必须回啤酒厂。我们剩下的人走路走了很久,漫无目的,东张西望,就像大男孩一天不回家时那样闲逛,特别是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这是我平生头一次像个大男孩一样散步,跟以前凯蒂·西蒙斯领着我们散步很不一样。我们在镇边的一条干沟里吃了饭,沟里堆满了锈铁罐和野茴香。别的人分了些饭给我。锡德·拉夫格鲁夫有一便士,结果有人去买了个“便士大物件”,我们瓜分了它。天气很热,野薄荷味很刺鼻,“便士大物件”里的气让我们打起了嗝。吃完饭后,我们顺着那条白色土路游游荡荡走到了上宾菲尔德,我相信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这样。我们还走进了山毛榉林子,地上铺了一层落叶,树皮平滑的树干直冲云霄,接近顶部树枝上的鸟雀看着就像小黑点。当时,在树林里想往哪里钻就能往哪里钻。宾菲尔德大屋关着门,那里不再养鹌鹑了,顶多会遇到有人赶着一车木头。树林里有棵锯倒的树,树干上的年轮看上去像是靶圈,我们就瞄着它扔石头。然后他们用弹弓打鸟,锡德·拉夫格鲁夫赌咒说他打中了一只苍头雁,掉在一个树杈上,可乔说他骗人,他们就争执起来,差点儿干架。后来,我们到了一个白垩坑,里面的地上铺了一层层落叶。我们喊叫着听回音。有人喊了个脏字眼,然后我们把知道的脏字眼全喊了出来。我被他们嘲笑,因为我知道的只有区区三个。锡德·拉夫格鲁夫声称知道小孩是怎么生出来的,据他说就跟兔子一个样,只不过小孩是从女人的肚脐眼生出来。哈里·巴恩斯开始往一颗山毛榉树上刻那个词,可是刚刻了头两个字母就烦了。后来我们绕着宾菲尔德大屋走了一圈。有传闻说里边一个池塘里有大鱼,可是谁都不敢进去,因为有荷吉斯老头,就是看小屋的人,他也算是看管整个地盘,他痛恨男孩。我们经过时,他正在房子旁边的菜地里挖地,我们隔着围栏向他挑衅,直到他把我们赶走。后来我们到了沃尔顿大路上向车夫挑衅,但总是待在树篱的这边,好躲过他们的鞭子。挨着沃尔顿大路,有个地方原先是采石坑,后来变成了垃圾场,最后黑莓灌木丛长得高过垃圾,那里有大堆大堆的锈铁罐、自行车架、有洞的菜盘子、蔓长着野草的烂瓶子等。我们在那里待了将近一个钟头。因为哈里·巴恩斯咬定说下宾菲尔德的铁匠收旧铁,一担40六分钱,结果我们用脚踢着找围栏用的铁桩,弄得从头到脚脏得不得了。乔在黑莓丛里找到一个刚搭的画眉窝,里面的小鸟翅膀上还没有长齐羽毛。在争论半天怎样处置后,我们把小鸟掏出来,先是用石头砸,然后用脚踩。小鸟是四只,我们每人分了一只踩。当时已经到了下午茶时间,我们知道布鲁厄老头说到做到,就等着挨一顿痛打吧,可是我们都太饿,再不回家就受不了。最后我们就溜回了家,但在回家的路上,又跟人吵了一架,那是在经过菜地时,我们看到一只老鼠就拎着棍子撵了起来。伯耐特老头是火车站站长,他每天傍晚都会侍弄那块菜地,并且很为之自豪。他火冒三丈地追赶我们,因为我们踩了他的洋葱苗圃。
我那天走的路有十英里,但是不累。一整天我都紧跟帮伙,他们干吗,我也都试着做一把。他们叫我“小孩”,而且使足劲笑话我,我多少保持了不折不馁的精神。但是我内心感觉非凡,那种感觉你没经历过,就不会了解——可如果你是个男的,早晚你会。我知道我不再是个小孩子,终于长成一个大男孩,可以逛到大人找不到的地方,可以撵老鼠、踩死小鸟、扔石头、向车夫挑衅还有喊脏话等等。那是种冲天豪情,感觉无所不知、无所畏惧,而且总是无视规矩、杀这杀那的。白灰路,衣服上热汗津津的感觉,茴香和野薄荷的气味,脏字眼,垃圾堆的酸臭味,嗞嗞冒气的柠檬汽水和里面让人打嗝的气体,踩死小鸟,鱼拽鱼线的感觉——凡此种种,都属于那种感觉。感谢上天我生为男儿,因为没有哪个女的会有这种感觉。
一点儿没错,布鲁厄老头跑了一圈,把我们都告发了。我爸阴沉着脸,从铺子里拿了根皮带,说要抽死乔的小命,但是乔挣扎着又嚷又踢,结果我爸只打中几下。不过第二天,文法学校的校长用藤条抽了他一顿。我也试过挣扎,可是我就那么点儿大,我妈一对膝盖就能挡住我,她用皮带狠抽了我一顿。结果那天我挨了三顿打,一次被乔打,一次被布鲁厄老头打,一次被我妈打。第二天,他们帮伙认为我还不能真正算是帮伙的一员,不管怎么样,我必须接受考验(他们是从印第安人故事里学到的这个词)。他们很严格地要求吞下虫子前,必须先把它咬断。不仅如此,因为我最小,他们很嫉妒只有我钓到了鱼。到后来,他们都企图把我钓到的鱼说得不算大。人们说起一条鱼时,一般趋势是它会变得越来越大,可是我钓到的那条被他们说得越来越小,直到后来,单听他们说,你会以为它根本就跟手指头差不多大呢。
可是没关系,我去钓过鱼了,我看到过鱼浮往水里猛钻,我感到鱼拽鱼线了,无论他们扯多少谎,这些他们都无法改变。
[book_title]四
此后七年,从八岁到十五岁,关于这段期间,我记得的主要便是钓鱼。
别以为我别的什么都没干,只是在你回头看很久以前时,有些事情似乎膨胀了,直到大得掩盖住了其他一切。我离开荷莱特大妈的学校到文法学校上学,背上了皮书包,戴上了有黄色条纹的黑帽子,还有了第一辆自行车。此后又过了很久,我有了第一条长裤。我的第一辆自行车是那种一轮固定、一轮能转向的车型,当时很贵。骑下小山坡时,我把脚放在前车把上,让脚蹬嗖嗖地转着。在二十世纪初,这是典型的一景——一个男孩从小山上飘然驶下,头往后仰,脚伸到了空中。我对去文法学校上学心怀恐惧,颤抖不已,因为乔跟我说过校长威斯克斯老头(他的名字应是威克西)41让人心惊肉跳的一些事。这个校长是个长得像凶神恶煞的小个子,一张脸长得跟狼脸一模一样。他在学校大教室的后面放了个玻璃箱,里面有几根藤条,他经常抽出来嗖嗖抡上一通,很吓人。但是让我吃惊的是,我的学习成绩很不错。我从来没想到过也许我比乔聪明。他比我大两岁,从他会走路起,就开始欺负我。实际上,乔是个不折不扣的笨学生,差不多每星期都要挨一次藤条,直到十六岁,他总是接近全校垫底的位置。第二学期,我在数学这科得了奖,还有个奖是在某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上,主要跟干花有关,科目名叫作科学。到我十四岁时,威斯克斯提到奖学金和上里丁42大学的事。我爸那年头对乔和我仍然抱有很大期望,一心想让我去上公学43。我时常听到的说法是我会当个老师,而乔会当个拍卖师。
但是我对学校的事所记不多。后来在打仗时,我曾和属于高等阶层的伙计混在一起。我吃惊地发现他们对公学经历过的噩梦般的操练一直忘不掉,要么因此一蹶不振,变得傻不愣登的,要么下半辈子都会跟那种痛苦的记忆做斗争,想把它忘掉。但是我们班上这一群店主和农场主的孩子们不会。我们上文法学校并在那里一直待到十六岁,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显示家里不穷。不过学校这种地方,主要还是让人盼着早点儿离开的地方。我没有那种得忠于母校的多愁善感,对那些灰色老石头也没什么傻乎乎的感情(一点儿没错,石头真的很老,那所学校是由红衣主教伍尔西出资修建的)。我们没有校友会,甚至没有校歌。下午不上课的时间都归自己支配,因为做游戏并不是非得参加,我们都能避则避。我们穿背带裤踢足球。尽管一般认为是打板球应该穿护腰,可我们穿着平时的衬衫和裤子打板球。我真正喜欢玩的,只有三柱门板球比赛,我们课间休息时经常在铺着石子的校园里玩,用的是板条箱的木板做成的球棒,还有打几天就完蛋的板球。
我现在还记得大教室里的气味:一种墨水、灰尘加靴子的气味。校园里有块当垫脚石用的石头,我们在上面磨小刀。学校对面的小面包店里卖一种切尔西小圆面包,比现在的切尔西小圆面包大了一倍,我们叫它“拉迪巴斯特”,价钱是半个便士。学校里别人做的事我一件也没落下。我把我的名字刻在课桌上,并因此挨了顿藤条——这种事只要被逮到,总是要被抽一顿,但是刻下自己的名字可以说成了规矩。我曾把手指沾上墨水,咬指甲,用笔杆做飞镖,玩康克戏44,传播黄色故事,学会了自慰,起哄语文老师布娄厄老头,还把小威利·塞米恩欺负得晕头转向。威利·塞米恩的爸爸是个承办丧事的,他有点儿傻不愣登,跟他说什么他都信。我们最喜欢玩的恶作剧就是要他去买一些不存在的东西,都是老一套——半份面值为一便士的邮票、橡皮锤子、左手用的螺丝刀,一罐条纹漆等,可怜的威利每次都信以为真。有天下午我们算是开够了心:我们把他放进一个桶里,叫他拎着提手把自己提起来。他最后进了精神病院,可怜的威利。但是只有放假,才真正过得有意思。
那年头还有些好玩的事情可做。冬天时,我们会去借一两只雪貂——我妈从来不允许乔和我在家里养,她称之为“恶心人的臭东西”——然后一个挨一个农场去问能不能让我们进田里捉老鼠。他们有时候让,有时候叫我们快滚蛋,还说我们比老鼠还要麻烦。到了深冬,人们用脱粒机打粮食时,我们会跟着机器帮忙把老鼠打死。有年冬天,肯定是一九〇八年,泰晤士河泛滥并上冻了,结果我们溜了几星期的冰,哈里·巴恩斯在冰上摔断了锁骨。早春,我们用灌了铅的木棍找松鼠打,后来是掏鸟窝。我们当时的理论是小鸟不会数数,只需要留下一只鸟蛋就行了,可那时的我们是残忍的小野人,有时我们干脆把鸟窝捅下来,然后把鸟蛋或者小鸟踩烂。癞蛤蟆产卵时,我们还有种玩法:逮到癞蛤蟆后,把自行车打气筒的气嘴塞进它屁股那头去打气,直到把它打爆为止。男孩就是那样,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夏天时,我们会骑自行车到伯福德坝上去洗澡。锡德·拉夫格鲁夫的堂弟沃利淹死是在一九〇六年,他被缠进水底的水草里,用拉钩把他捞上来后,他的脸色乌青。
然而什么都比不上钓鱼。我们去布鲁厄老头的池塘很多次,钓到过小鲤鱼和丁45,有次还钓到一条吱吱叫的泥鳅。另外还有几个给牛饮水的池塘,星期六下午我们走路就能到。不过有了自行车后,我们开始去伯福德坝下面的泰晤士河里钓鱼,跟在饮牛池塘里钓鱼相比,好像更有长成大人的感觉,那里也没有农场主来赶我们,而且泰晤士河里有特大个的鱼——可是据我所知,没听说有谁钓上来过。
我对钓鱼感觉很奇怪——现在还有这种感觉,真的。我不能自称钓客,我这辈子还从来没钓到过二英尺长的鱼,而且有三十年时间,我再也没有握过鱼竿。然而我回头想起我八岁到十五岁这段时光时,好像都是围绕着去钓鱼的日子,每个细节都历历在目。我现在还记得每天钓鱼的日子,还有钓到的每一条鱼。要是我闭了眼睛去想,没有一个饮牛池塘或者回水处的样子我记不起来。我能写一本有关钓鱼技术的书。还是小孩时,我们用不起什么钓具,太贵了,而且我们一星期三个便士(是那年头我们的零花钱)的绝大部分都去买糖果和“拉迪巴斯特”了。很小的小孩一般用弄弯的大头针当鱼钩钓鱼,因为钝,所以没多大用。把一根缝衣针放在蜡烛火上烧,然后用钳子弯好当鱼钩倒是很好用(当然没倒刺)。那些农场上的小伙子会用马鬃编线,几乎跟羊肠线一样好用。单用一根马鬃也能钓到小鱼。后来,我们有了两先令一根的鱼竿,甚至有了各种鱼线卷。天哪,我盯着华莱士铺子的橱窗里看可不是有多少个钟头!甚至那几把点四一〇口径的枪和娱乐用手枪也比不上钓具能让我兴奋。我捡到过一本加米奇公司的商品目录——我想应该是从垃圾堆里捡的,我几乎把它当《圣经》!甚至到现在,我还能告诉你所有关于羊肠线钓丝替代品、加固鱼线、利姆里克钓钩、木鱼槌、取钩器、诺丁汉鱼线的所有详细说明46,还有天晓得多少其他技术细节。
然后就是我们用过的各种鱼饵。我们家的铺子里总是有足够的黄粉虫,用着不错,但还不是特别好。绿头大苍蝇的蛆更好,不过要向卖肉的格拉威特老头求上一求才能弄到。我们一伙经常是用抓阄或点兵点将的办法决定谁去开口,因为格拉威特对这种事向来一点儿也不随和。他是个脸上疙疙瘩瘩的大块头老家伙,说话声音就像看家猛狗一样,叫起来时——他经常那样对小孩叫——他的蓝色围裙上的刀啊铁器什么的叮当作响。被选中的人进去时,手里拿一个空的糖浆罐,四处晃悠着,一直等到顾客都走了,才低声下气地跟他说:
“求求你了,格拉威特先生,你这儿今天有没有蛆?”
通常他会咆哮起来:“什么?!蛆?我的铺子里会有蛆?几年没见过了,你以为我这儿养苍蝇?”
他那里当然有苍蝇,而且无处不在。他经常用一根头上绑块皮革的棍子对付它们,拿着伸到很远的地方,把苍蝇拍个稀巴烂。有时只能空着手走人,但是通常他会在你就要走时向你喊道:
“听着!你去后院看看,找得仔细的话,兴许能找到一两只。”
可是在那里,常常到处能找到一窝窝的蛆。格拉威特的后院闻起来像是战场,那年头卖肉的还没有冰箱。要是把蛆放在锯末里,存活时间会长一点儿。
黄蜂蛹不错,只是不容易穿上鱼钩,除非把蜂蛹先烤一下。谁要是发现一个黄蜂窝,我们会在夜里出去把松节油倒进去,然后用泥巴堵住洞口。第二天,黄蜂就会死光,然后就可以挖出蜂窝,把蜂蛹掏出来。有次出了岔子,不知道是松节油灌错洞还是怎么样,捣掉泥塞时,里面关了一晚上的黄蜂嗡的一声全飞了出来。我们被蜇得还不算厉害,只可惜旁边没有人拿秒表给我们掐一下时间。蚂蚱差不多是能找到的最好的鱼饵,特别是钓白鲑。钓鱼时把蚂蚱穿在鱼钩上,也不用鱼坠,只用在水面上左点一下,右点一下——那称为“点水钓法”。但是只能逮到两三只蚂蚱。绿头大苍蝇也他妈难逮,那是钓鲮鱼的最佳鱼饵。特别在晴天时,要尽量把苍蝇活着穿上鱼钩,那样就会扭动。白鲑甚至吃黄蜂,不过把活黄蜂穿上鱼钩倒是个考验人的活。
天晓得另外还有多少种鱼饵。面包糊是用旧布裹着白面包,然后加水挤成,还有奶酪糊、蜂蜜糊,还有里面有茴香种子的面糊。煮过的麦粒钓鳊鱼不错,钓虾虎鱼用游丝蚯蚓很好,可以在陈年粪堆里找到。里面还能找到另外一种小蚯蚓,身上有条纹,气味像地蜈蚣一样,钓鲈鱼上佳。一般的蚯蚓钓鲈鱼也不错,但是一定要把蚯蚓放在苔藓里,可以保持新鲜不死,在土里保存就会死掉。牛粪上捉到的黄苍蝇钓鳊鱼很棒。据说有人用一颗樱桃就能钓到白鲑,我见过有人用圆面包里的葡萄干钓到一条斜齿鳊。
那年头,从六月十六(钓淡水鱼季节从那天开始)一直到仲冬,我的口袋里很少不带着装有虫子或者蛆的罐头瓶。为这件事,我跟我妈斗争过几次,最后她让步了,钓鱼不再属被禁止之列,我爸甚至在一九〇三年作为圣诞节礼物,送了我一根值两先令的鱼竿。乔刚满十五岁就开始追女孩,打那以后就很少去钓鱼,他说那是小孩子玩的把戏,但是仍有其他五六个跟我一样,对钓鱼狂热。老天,钓鱼的日子可真带劲儿!在那些个又潮又热的下午,坐在大教室里,我趴在课桌上,听布娄厄老头尖着嗓子讲谓语、虚拟语气和关系从句什么的,可是我的全部心思,飞到了伯福德坝附近的回水处,那里有绿色的池塘,鲮鱼在里面游来游去。还有下午茶以后骑着自行车争分夺秒地先冲上查姆福特山,然后冲到河边,趁天还没黑钓一个钟头。那些宁静的夏日傍晚,坝上的轻轻溅水声,鱼上到水面时的清脆水花声,能把人活吃了的蠓虫,还有一群群鲮鱼绕着你的鱼钩游,可就是始终不咬钩。鱼在成群游着,看到黑脊背的鱼,我心里激动异常,盼望着,祈祷着(没错,真的在祈祷)其中哪一条会改变主意,在天还不太黑前咬住鱼饵。然后,总是“再钓五分钟”,接着是“顶多再钓五分钟”,直到只能推着自行车回到镇上,因为警察托尔勒在暗中巡查,被逮到没灯骑车,就会“吃罚”。有时在放暑假时,我们会带着煮鸡蛋、面包、黄油和一瓶柠檬水去钓上一整天,钓一会儿鱼,然后洗澡,然后再钓,有时候我们的确钓到鱼了呢。晚上回家时手全脏了,肚子饿得会把剩下的面包糊吃掉,还带回三四条裹在手帕里的鲮鱼,又腥又臭。我妈总是不肯用我带回家的鱼做菜。除了鳟鱼和鲑鱼,她认为河里的其他鱼都不能吃,称之为“恶心人的泥巴玩意儿”。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没能钓到的鱼,特别是礼拜天下午沿着河边的拖船道走路时,经常能看到一些特大个的鱼,而手里刚好没拿鱼竿。礼拜天不让钓鱼,甚至泰晤士河管理委员会也不允许。礼拜天,我必须穿着厚厚的黑套装,戴着能把脖子锯掉的伊顿领子,去“好好散下步”。有个礼拜天,我在浅水里看到一条尖嘴梭鱼,一码长,正在那里睡觉,我差点儿用石头打中了它。有时候,在那些绿色池塘里靠近水草边的地方,会看到一条巨大的泰晤士鳟鱼从容游过。泰晤士河里的鳟鱼能长成特大的个儿,可事实上从来没人钓到过。听别人说,有个真正的泰晤士河钓客——就是那种长着酒糟鼻的老头,一年四季裹着外套,坐在轻便折凳上,带着二十英尺长用来钓斜齿鳊的鱼竿——说只要能钓到一条泰晤士河的鳟鱼,他情愿减一年阳寿。我不会怪他们无能,我现在完全明白他们的意思,而且比那时候还要明白。
当然也有别的事:我一年内长高了三英寸,穿上了长裤,在学校得了几个奖,上坚信礼47课,讲黄色故事,开始爱上读书,迷过养白鼠、木工细雕和集邮等,然而我记得的总是钓鱼。夏天的白昼,平坦的河边草地,远处的蓝色小山,回水处上方的柳树,其下的池塘有点儿像是深绿色玻璃。夏天的晚上,鱼儿打破水面,欧夜鹰在头顶盘旋,晚紫罗兰和拉塔基亚烟草的气味。你别误解我的意思,我并非想表达童年是有诗意的那种玩意儿,我知道那只是瞎扯淡而已。波提欧斯老先生(我的一个朋友,是位退休老师,以后我再详细说说他)在关于童年的诗意方面很博学。有时候他拿书念给我听,华兹华斯48,露西·格雷,“曾几何时,草地树林”——诸如此类。不用说,他自己没有小孩。事实上无论从哪方面说,小孩都跟诗沾不上边,他们无非是野性十足的动物,但在自私程度上,却远远超过了动物。一个男孩不会对草地、果园什么的感兴趣。他从来不会看一眼风景,对花儿不屑一顾,对植物也是识这一样不认那一样,除非植物在某方面对他有影响,比如说好吃。杀生——这可能是男孩的生活里最接近诗的一面了。一天二十四个钟头,他们似乎有种与众不同的活力,投身于某些事情中的力量,好像长大成人后,就再也无法投身那些事了。还有面前的时间无穷无尽,以及不管你做什么,都可以永远不变做下去的感觉。
我是个长相难看的小男孩,黄油色头发,除了前额的一束,总是理得很短。我不会把我的童年理想化,跟许多人不一样,我一点儿也不想返老还童。我喜欢过的东西绝大多数现在我只会毫无兴趣。就算我再也看不到板球,也不会有所谓。如果有一担糖果,我也绝对不会有什么欣喜感。但对钓鱼,我仍然有,而且总是有那种独特的感觉。没说的,你会觉得这真他妈傻,可是甚至到现在,我的确还有一点点幻想能再去钓鱼,而现在的我是个胖子,四十五岁,两个孩子,有幢位于郊区的房子。为什么?因为说起来,我的确还对童年有点儿多愁善感——不单是对我自己的童年,而且是对我自己在其中成长起来的那种世事氛围,我想现在也即将一去不复返,而钓鱼不知怎么,成了那种世事氛围的典型代表。一想到钓鱼,就想到不属于现代社会的一些东西。想着能在柳树下,在宁静的池塘边坐上一整天——而且那种可以坐在旁边的宁静池塘能够找到——这种想法本身就属于战前,有收音机前,有飞机以前,有希特勒之前的。甚至那些英格兰淡水鱼的名字也有种平和的味道:斜齿鳊,红眼鱼,鲮鱼,鲌鱼,鲃鱼,鲷鱼,鱼,尖嘴梭鱼,白鲑,鲤鱼,丁等等,这些都是实有所指的名字,想出这些名字的人没听说过机关枪,没有生活在害怕被炒鱿鱼的恐惧中,或是把时间都花在吞阿司匹林上,或是去看电影,想着怎样才能躲开集中营。
我怀疑现在还有人钓鱼吗?伦敦方圆一百英里内的任何地方都无鱼可钓。运河边上,有那么几间死气沉沉的钓鱼俱乐部,一间挨一间。百万富翁在苏格兰旅馆旁的私有水域里钓鳟鱼。用人造假苍蝇钓人工养鱼,那有点儿自命不凡的味道。可是谁还能在磨坊外的水道里,或是护城河,或是饮牛池塘里钓到鱼?英格兰的淡水鱼都到哪里去了?我还是个小孩子时,每个池塘、每条溪流里都有鱼。如今,所有池塘都没了水,小溪不是被工厂里排出的化学品毒化,就是扔满了锈铁罐和摩托车轮胎。
关于钓鱼,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从未钓到的鱼,我想这很正常。
差不多在我十四岁时,我爸给荷吉斯老头做了一件好事,他是宾菲尔德大屋的看管人。什么好事我忘了——好像是给了他一点儿药,治好了他的家禽的寄生虫病,要么是别的。荷吉斯是个脾气暴躁的老头,但他知恩图报。此后不久有一天,他到铺里买喂鸡谷时,在门外碰到我,就用他那种粗鲁的方式拦住我。他的脸像是用一块树根刻出来的,牙掉得只剩下两颗,黑褐色,还很长。
“嗨,小伙子!你钓鱼,是吧?”
“是。”
“想着你也是。听着,你要是想,可以把你的钓鱼家伙带着,到山后面的池塘里试试。里面有很多鳊鱼和小梭鱼。我说的,你可别跟别人说,来的时候也别带别的小崽子,要不我会抽烂他们的背。”
说完,他就背着那袋喂鸡谷一拐一拐地走了,好像觉得自己已经说得太多。第二个礼拜天,我装了满满一口袋虫子和蛆,骑自行车去了宾菲尔德大屋,去小屋找荷吉斯老头。到那时,宾菲尔德大屋已经空了十几二十年,它的主人法莱尔先生受不了住在那里,也没有或者不愿意把它出租。他靠农场的交租住在伦敦,而房子和这一片地方都撒手不管。所有围栏都变成了绿色,正在腐烂,庭园里长满荨麻,种植园里的东西长得像是丛林。甚至花园也变回了草地,只有几处长得歪歪扭扭的玫瑰花丛说明花圃以前的位置。那座房子却漂亮得很,特别从远处看。它是座有柱廊和竖长窗户的白色大屋,我想建于安妮女王49在位时,建造的人应该去过意大利。要是我现在还能去,大概有点儿兴趣在一片荒烟野草中走一走,想着那里曾经的生活场景,还有建造的人,他们之所以建了这种地方,是因为他们幻想好日子永远过不完。我还是个小孩子时,却不曾多看一眼大屋或那个地方。我终于找到荷吉斯老头,问了去池塘的方向。他刚吃完饭,还有点儿暴躁。那个池塘在大屋后面,大约有几百码远,完全隐藏在山毛榉树林中,可它是个很大的池塘,几乎是个湖,差不多有一百码长,五十码阔。它令人震惊,即使我才那么小,即使我还在那个年纪,就已经感到震惊了,震惊的是发现在离里丁十二英里,离伦敦也不超过五十英里的地方,竟有这么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独自一人在那地方的感觉,就算身处亚马逊河畔也不过如此。那个池塘被巨大的山毛榉树围了一圈,有段地方树长得靠近水边,在水中映出倒影。树林的另一边是片草地,中间有块凹地,长着一丛丛野薄荷。池塘的一处尽头有间木船屋,正在灯芯草中腐烂着。
池塘里有很多鳊鱼,不大,差不多四到六英寸长。时不时能看到其中有一条半翻转身子,在水面下闪着光,颜色是有点儿泛红的棕色。里面也有些尖嘴梭鱼,而且肯定是大梭鱼。我从来没看到过,但是有时候,会有那么一条正在水草里晒太阳时,转过身像块砖头一样,啪的一声蹿进水里。想钓到是妄想,可是不用说,我每次去那里时都会试试。我试过用在泰晤士河里钓到的鲮鱼和小鲤鱼做饵——平时这些鱼放在果酱瓶里养着。我甚至试过用小片铁皮做的旋式鱼饵50,可那些梭鱼已经吃鱼吃饱了,所以不会咬钩,反正就算会,也会把我的不管什么钓具都扯断。每次从那个池塘回来,我总是能钓到至少十几条小鳊鱼。有时在放暑假时,我会去那里待上一整天,带着鱼竿和《好伙伴》或者《英国旗》什么的,我妈给我准备了裹在一起的一大块面包和奶酪。我钓了几个钟头后,会躺在草地上的凹处看《英国旗》。后来,面包糊的气味和某处的鱼跳声又会让我变得激动欲狂,就再回到水边钓一阵子。如此这般,夏天的一天就过去了。但最棒的,是可以一个人独处,完全独处,尽管离大路才不过几百米远。我那时已经刚好到了那种岁数,知道偶尔一个人独处也不错。周围全是树,感觉好像这个池塘是我一个人的,除了水里鱼的动静和头顶飞过的鸽子,没有什么干扰。但是,在去那里钓鱼的两年间,我不知道有多少次真的去成了,不会超过十几次。从家里去那里有三英里,最少要搭上整个下午。有时候是因为别的事,有时候想去却下雨了。你也知道,世事无常啊。
有天下午,鱼不咬钩,我开始去离宾菲尔德大屋最远的池塘那端探上一探。池塘里的水有点儿溢出来,变成了沼泽地,要想过去,还得在黑莓灌木丛和从树上掉下来的烂树枝里闯出一条路。我费了老大的劲走了差不多五十码,突然,我到了一片开阔地,看到了另一个池塘,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池塘。它是个小池塘,不超过二十码宽,因为上面垂着树枝,水的颜色很深。然而很清澈,深不可测,往下能看十到十五英尺深。我来回转悠了一会儿,像男孩通常会做的那样,因为闻着潮湿和腐烂的沼泽气味而感到心旷神怡。就在那时,我看到一样东西,让我几乎跳了起来。
那是一条个大无比的鱼,我说它个大无比,可不是夸张。它几乎像我的胳膊那样长,它在深深的水下横游过池塘,然后成了个黑影,消失在那边更黑的水里。我感觉仿佛有一柄利剑刺穿了我的身体。它比我以前见过的最大的鱼——不论死活——还要大得多。我屏着气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又有一条体粗个大的鱼从水里游过,然后又是一条,然后又是贴得很近的两条,整个池塘里全是。我想是鲤鱼,有可能是鳊鱼或者丁,但更有可能是鲤鱼,鳊鱼或丁长不到那么大的个儿。我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有段时间,这个池塘跟那个是连在一起的,然后连接的溪流干掉了,树木把这个池塘围了起来,就这样,它被忘掉了。这种事情偶尔会发生,某个池塘不知怎么就被忘掉,几年几十年过去了,从来没人在里面钓过鱼,鱼就长成了不一般的大个儿。我看到的那些大家伙可能有一百岁了,除了我,这世界上再无一人知道它们在那里。极有可能有二十年了,从来没谁像我这样往池塘里细看,很可能就连荷吉斯老头和法莱尔先生的管家也忘了有这么一个池塘。
唉,你能想象到我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单单是看着,已经把我勾引得受不了了。我赶紧跑回原来那个池塘边,把我钓鱼的东西全收拾起来,用这些去钓那些大家伙是没用的,会被它们像扯头发丝一样扯断,可是我不能再钓那些微不足道的小鱼了。看到那条大鲤鱼,让我胃里有了种感觉,像要呕吐似的。我骑上自行车,一溜烟下山回家。对一个男孩儿来说,这是个极其美妙的秘密。那里有个深色池塘隐藏在树林里,个头特大的鱼在里面畅游——那些鱼从来没被钓过,会一口吞上为它们送上的第一个诱饵,问题只是得用能拉上来的结实鱼线。我已经全计划好了。哪怕从铺子的放钱抽屉里偷钱,我也要去买一套能钓它们的钓具。不管怎么样,天晓得会怎样做,我会拿半克朗51去买钓鲑鱼的丝制鱼线,还有粗羊肠线或是加固鱼线和五号鱼钩,然后再去,带着奶酪、蛆、面包糊、黄粉虫、小蚯蚓、蚂蚱,还有其他每种鲤鱼会注意但是能要它命的诱饵。就在下个礼拜天,我会再去试试钓几条上来。
但是到头来,我从来没有回去过,没有人真的能回去。我从来没有从抽屉里偷钱或者买了钓鲑鱼的线,或是试着去钓那些鲤鱼。几乎紧接着那时候,冒出来一些事情,让我无法按计划去做。如果冒出来的不是这件事,也会有别的。世事无常啊。
我当然知道,你会想着那些鱼的个头是我夸张出来的,很可能觉得那不过是一般个头的鱼(就说是一英尺长的吧),却在我的记忆里越长越大。不是这样的,人们会就他钓到的鱼说谎,对钓到又脱了钩的鱼更是如此,可是我从未钓到过其中一条,甚至没试过,我没有说谎的动机呀。我跟你说,它们真的是个大无比。
[book_title]五
钓鱼!
在这里,我要坦白一件事,要么两件吧。其一,回头看我这一辈子时,说老实话,没有任何一件事能像钓鱼一样,让我心花怒放,其他任何事跟它相比,都有些黯然失色。我不是想把自己说成对女人不感兴趣的那种男人,我也花过不少时间追女人,就算到现在,有机会我还是会去追。但是,如果让我在得到一个女人——我指的是任何一个女人——和钓到一条十磅重的鲤鱼之间选择,我肯定每次都会选鲤鱼。另外我要坦白的是,从十六岁起,我就再也没有钓过鱼。
为什么?因为世事难料啊,因为在我们所过的日子里——我说的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日子,而是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国家所过的日子里——我们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倒不是因为我们总在干活,即便是农场干活的或者犹太裁缝,也并不总是在干活,而是因为在我们体内,有种魔怪把我们驱来赶去,永远不停地去做愚蠢的事。做什么都有时间,就是没时间去做值得一做的事情。想一样你真心喜欢做的事吧,再把你这辈子的确花到上面的零碎时间一个个钟头加起来,然后计算一下,看看你花在修面、来回坐公共汽车、在火车换乘处等车、交流黄色故事、看报纸之类上的时间有多少吧。
十六岁后,我再也没去钓过鱼,好像总是没时间。我在干活,我在追女孩儿,我穿上了我的第一双带扣的靴子,戴上了第一副高领圈(要戴上一九〇九年时的那种领圈,你的脖子得像长颈鹿的那样长),我在上推销员和会计课程的函授课以“长知识”。那些大鱼在宾菲尔德大屋后面的池塘里畅游,除了我没人知道,它们保存在我的记忆里。某天,也许是个银行休息日,我会再去那里钓它们。但是我从来没回去过,除了这个,干别的什么都有时间。很奇怪的是,从那时到现在,我唯一一次差点儿去钓成鱼,还是在打仗期间。
那是在一九一六年的秋天,就在我受伤前不久,我们从战壕里出来到了前线后面的一个村子里。虽然才九月份,可我们从头到脚全是泥巴。跟往常一样,我们不清楚要在那里待多久,之后又开往哪里。幸运的是,我们的指挥官身体有些不舒服,得了支气管炎什么的,他懒得赶着我们进行日常操练、着装检查、踢足球等等,据说这些活动能在远离前线时让部队保持士气。头一天,我们在谷仓里住,一整天懒懒散散地躺在里面的糠包堆上,一边把绑腿上的泥巴剔掉。到了晚上,有几个伙计开始去村边一座房子那里排队,光顾在里头做生意的两个很是不堪的婊子。那天早上,虽然离开村子属违反军令,但我还是成功地溜出来,在从前是田地如今却满目荒凉的地方转了转。那天早晨又潮又湿,有点儿像是冬天。不用说,周围全是打仗留下的残片破物,乱糟糟的,污秽不堪,比遍布尸体的战场还糟糕,有折断树枝的树木、填了一半的旧弹坑、罐头瓶、粪块、泥巴、野草,还有其间野草丛生的一团团带刺铁丝网等等。你也知道离开前线时的感觉。关节僵硬,心里有点儿空荡荡的,不会再对任何事情感兴趣。部分是恐惧和疲惫,但主要是厌倦。当时,谁都以为战争绝对会没完没了地打下去。今天、明天或者后天,你会再赴前线,可能到了下星期,一发炮弹就会把你打成肉酱,但即使那样,也比没完没了的战争厌倦感要强。
我溜达到一道树篱边时,碰到了我们连的一个伙计,我忘了他姓什么,只记得他外号叫诺比。他长得有点儿像是吉卜赛人,皮肤黝黑,低头垂肩,他那模样就算穿上军装,也能给人以他好像怀里揣了两只偷来的兔子的印象。他以前是个小贩,是个真正的伦敦佬,不过是那种部分要靠在肯特郡和埃塞克斯郡摘啤酒花、捉鸟、偷猎和偷水果等过日子的伦敦佬。他一看到我,就跟我点头打招呼,他说话时,有种鬼鬼祟祟、不安好心的样子:
“喂,乔治!”(那些伙计仍叫我乔治——当时我还没长胖)“乔治!你看见地那头的杨树林吗?”
“看见了。”
“哎,树那边有个池塘,里面全他妈是鱼。”
“鱼?去你的!”
“我跟你说,里面他妈的全是鱼,鲈鱼,跟我以前逮到过的鱼一样棒。要不你自己去看看吧。”
我们一起艰难地走过那片泥巴地,一点儿没错,诺比说对了。杨树林那边,有个看上去不干净的池塘,是沙岸。显然,它原来是个采石坑,后来积满了水,里面长满了鲈鱼。就在水面下,能看到它们带条纹的背部,正在水中畅游,有几条肯定有一磅重。我想在打仗的两年里,它们没有受到干扰,有足够时间生长繁殖。你大概想象不出看到那些鲈鱼对我产生的作用,就好像突然让我还了魂。不用说,我们俩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怎样找到鱼竿和鱼线。
“老天!”我说,“我们要钓它几条。”
“我们操他妈的肯定要。走吧,我们回村子里找些钓鱼的家伙。”
“好吧。可是最好小心点儿,让中士知道,我们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噢,操他妈的中士。他们想把我吊死、淹死还是大卸八块,随便,我他妈一定要钓它几条。”
你不会知道我们想去钓那些鱼到了何等狂热的程度,你打过仗的话也许会。你知道那种能把人逼疯的战争厌倦感,还有几乎不管什么乐子都会紧抓不放的样子。我就看到过两个伙计在掩体里打架打得不可开交,就为了半份三便士一份的杂志。但不仅是这个,还有想从战争气氛中逃离的想法,可能有一整天,能够坐在杨树下钓鲈鱼,离开连队,离开噪音和臭味,还有军服、军官、敬礼和中士的声音!钓鱼是战争的反面,但是能不能干成,还一点儿谱都没有,不过只是想到,就让我们有点儿兴奋不已。让中士发现的话,百分之百会禁止我们去,换了别的军官也会,然而最糟糕的,是不知道我们还得在村子里驻扎到什么时候。我们可能驻扎一星期,也可能在两个钟头内开路。同时,我们什么钓具也没有,甚至没有大头针或者一段线头,我们得从头干起。可那个池塘里全是鱼!首先要找到鱼竿,柳树枝最好,然而不用说,放眼看去,周围一棵柳树也没有。诺比爬上一棵杨树,砍下一根小树枝,说不上很好用,但好过什么也没有。他用折刀把它削得终于看上去还像是根鱼竿。我们把它藏进岸边的野草里,然后偷偷溜回村子,没人看到我们。
第二件事是找根针做鱼钩,可是谁都没有。有个伙计有几根织补针,但是太粗,而且针尖钝。因为担心中士会听到风声,我们不敢让任何人知道我们找针是干吗用的。最后我们想到了村边那两个婊子,她们肯定有针。我们到那里时——得穿过乱糟糟的院子到后门那里——屋子关了门,两个婊子在睡觉,不用说,她们辛苦得也该休息了。我们又跺脚又嚷叫又打门,差不多过了十分钟,一个又胖又丑的女人裹着衣服出来了,嘴里还用法语向我们尖声吵着,诺比也向她嚷道:
“针!针!你有针吗?”
当然,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接着诺比试着说半吊子英语,想着她作为外国人会听明白:
“想要,针!缝衣针!像这个!”
他的手势意在表达缝衣的动作,可是那个婊子误会了,把门打开一点儿让我们进去。不过最后我们还是让她明白了,从她那里讨到一根针。到那时,已是吃饭时候。
吃过饭,中士到谷仓里转了一圈,当时我们正在那里忙着找人替我俩值一次劳动班,我们钻到一堆糠包下面,刚好躲过了他。他走后,我们点着一根蜡烛,把那根针烧红后弯得有了点儿鱼钩的样子。我们除了折刀没有别的工具,结果我们都把手指烧得够戗。然后是鱼线。除了粗线谁都没有别的什么线,但是最后我们认识了一个伙计,他有一卷缝衣线。可他不想放手,结果我们只得给他一整盒烟卷才换到。线太细了,诺比把它割成三段绑到一根钉子上,然后仔细地编成一根。与此同时,我找遍整个村子,才找到一块软木瓶塞,我把它剖成两半,然后用一根火柴穿过去,这样就做成一个鱼浮。到那时已经是晚上,天正在黑下来。
基本的东西我们都有了,再有点儿羊肠线就更好了。一开始好像没多少希望能找到,后来我们想到了医院的护理员,医用羊肠线不属于他的装备,不过他可能有一些。一点儿没错,我们问了他,发现他的帆布背包里有一大卷医用羊肠线,是他有先见之明地在医院或者别的地方偷的。我们又拿一盒烟卷跟他换了十段羊肠线。那是种发朽的脆玩意儿,都是差不多六英寸长的小段。天黑后,诺比把羊肠线浸透水,直到变软后再一段段接起来。现在,我们全有了——钩、竿、线、浮子和羊肠线。我们随便在哪里都能挖到蚯蚓。那个池塘里全是鱼!带条纹的大鲈鱼吱吱叫着要我们去钓!我们躺下睡觉时仍兴奋不已,连靴子都没脱。明天!明天要是能去就好了!但愿战争把我们忘了,只要一天就行!我们下定决心,只等点过名就马上开溜,一天不回来,即使回来后会因此受到最严厉的战场惩罚,也在所不惜!
唉,我想后来的事你能猜到。点名时,命令下来了,我们要收拾起所有装备,准备在二十分钟后开拔。我们顺着大路行军九英里,然后上了卡车,被运到前线的另外一处。至于那个杨树下面的池塘,我从来没有再次看到或听说过,我想它后来会被芥子气毒化。
自那以后,我从来没钓过鱼,好像总是没机会。那之后,是等待战争结束,像所有别的人一样拼命找工作,然后我找了份工作,工作也找到了我。我是一间保险公司里前程远大的年轻人——那种积极的商界年轻人,年富力强,前程似锦,这是在克拉克大学招生广告上读到的——然后我就是那种常见的遭人践踏、一星期挣五镑的人,在远近郊有座半独立的花园住宅。这种人是不会去钓鱼的,就像股票经纪人不会去采摘报春花一样,那是不合适的行为,提供给他们的,另有其他种类的娱乐。
当然,每年夏天我都有两周假期,你也知道那种假期,在马吉特、雅莫斯、伊斯特本、哈斯廷、伯尼马尔斯、布赖顿52等地度过,每年都稍微不同,视公司的业绩而定。跟希尔达这种女人在一起,假期的主要特点,就是没完没了在心里合计包膳食的旅馆老板又骗了我们多少钱,还有告诉孩子们不行,他们不能买新沙桶。没几年前,我们去了伯尼马尔斯。有个晴天的下午,我们沿着码头闲逛,它差不多有半英里长,一路上都有些伙计在钓鱼,拿的是在海里钓鱼用的又短又粗的鱼竿,竿头有几个小铃铛,他们的鱼线则往海里放了有五十码长。这种钓法有点儿闷人,他们谁也没钓到鱼,但仍然在钓。孩子们很快就烦了,吵着要回海滩。希尔达看到有个伙计在往钩上穿海蚯蚓,她说那让她感到恶心,可我还是多逗留了一会儿,走过来走过去。突然,有个铃铛响声大作,一个伙计在绞着收鱼线,人人都停下来看。一点儿没错,湿鱼线、铅坠拉上来了,线那头是条很大的比目鱼53(我想是条鲆鱼)在挣来扭去。那个伙计把它摔在码头上的木板上,它上下扑腾,湿漉漉的,闪着光,背是灰色而且疙疙瘩瘩的,白肚子,还有那种海的新鲜咸味。我内心里好像不知怎么被触动了。
我们走开时,我随随便便说了一句,只是为了试试希尔达的反应:
“我有点儿想趁我们在这儿,也去钓一下鱼。”
“什么!你去钓鱼,乔治?可是你根本不会钓,你会吗?”
“噢,我以前可是很拿手呢。”我告诉她。
她照常隐隐约约不赞成,不过也没有想得太多,只是说我去钓鱼的话,她不会跟我一起去看我把那些恶心人的又湿又软的玩意儿穿上鱼钩。然后突然,她想到我去钓鱼的话,就得买些装备,也就是鱼竿、鱼线什么的,要花上差不多一镑钱,单是鱼竿,就要花十先令。一转眼,她就发脾气了,你是没见过希尔达这人听到要浪费十个先令时的反应啊。她气势汹汹地就来了:
“浪费钱买那种玩意儿!荒唐!那样又破又短的东西他们竟敢卖十先令!真不要脸。你这把年纪,还钓鱼呢!就凭你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别那么小孩气了,乔治。”
然后孩子们来劲了。劳娜鬼鬼祟祟地挨到我跟前,以她那种愚蠢加没礼貌的方式问我:“你是个小孩吗,爸爸?”小比利当时话还说不利落呢,就总结性地向全世界宣布:“啪啪是个小孩。”突然,他们俩围着我跳起了舞,边敲打沙桶边唱:
“啪啪是个小孩!啪啪是个小孩!”
没老没少的小杂种!
[book_title]六
除了钓鱼,还有看书。
如果我给你造成了这种印象,以为除了钓鱼,别的我什么都不爱干,那就是我夸大其词了。钓鱼当然排第一位,可读书稳稳排在第二位。我开始读书时,我是说自觉读书,肯定有十或十一岁了。在那个岁数开始读书,就像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甚至到现在,我仍然看书看得很多。事实上几星期下来,我都会看完几本书。我就是那种你可以称为有代表性的布茨图书馆读者。我总是对时下的畅销书一见钟情(《好伙伴》《孟加拉枪骑兵》《哈特城堡》——我对每本都看得入迷),加入左派读书会也有一年多了。一九一八年,二十五岁时,我读了些乱七八糟的书,对我的观念有了些影响。可什么都不能跟头几年相比,当时突然间,我发现打开一份售价一便士的周报,便能一跃而入盗贼的厨房,还有中国的鸦片馆、波利尼西亚的岛屿和巴西的森林。
我从十一岁到差不多十六岁这段时间读书的瘾最大。一开始看的,总是给男孩看的周刊——薄薄的小开本,印刷很差,封面是三色印刷——后来没多久就是书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尼科拉博士》《铁海盗》《德拉库拉》《抽彩》等。还有耐特·格尔德、恩杰·高尔以及另外一个忘了叫什么名字的人写的东西,那个忘了叫什么的人写拳击小说跟耐特·格尔德写赛跑小说一样手快。我想要是我爸妈的文化程度稍微高一些,他们就会填鸭式地让我读一些“好”书,比如狄更斯、萨克雷等人的,事实上,学校里也的确强迫我们读《昆丁·杜沃德》54,伊齐其尔叔叔有时也鼓励我读拉斯金55和卡莱尔的书。可是我们家里几乎没有一本书,我爸一辈子除了《圣经》和斯迈尔斯56的《自助》,别的书没读过一本。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开始读第一本“好”书。读书虽然是这样,但我不后悔。我读得随心所欲,我从那些书里学到的,比从学校教给我们的东西中学到的更多。
那种一便士一本的惊险小说在我小时候已经越来越少,我也几乎忘得差不多了,可是另外还有一系列给男孩子读的每周一期的读物,其中有些至今还出。水牛比尔的故事我觉得现在是没影了,耐特·格尔德写的东西也不再有人读,可是尼克·卡特系列以及塞克斯顿·布雷克侦探系列好像跟以前一样受欢迎。《宝石》和《磁铁》,如果我记得不错,是开始于一九〇五年左右。《B.O.P.》当时还很火,可是《好朋友》精彩无比,我想这本杂志肯定是一九〇三年前后开始有的。还有一套百科全书——我忘了准确书名叫什么——分成很多本,每本一便士。那套书好像从来都是买着划不来,学校里有个男生经常把旧书送人。如果我现在还知道密西西比河的长度或者章鱼跟墨鱼的区别,或者说得准青铜的成分,就是从那套百科全书上学到的。
乔从来不读书,他属于上了几年学,学到最后还是一口气读不下十行字的那种学生。他看到印刷字就不舒服。我看到过他有次拿起我的一本《好朋友》看了一两段转身就走,举动中带着厌恶的样子,跟一匹马闻到不新鲜的草料时一个样。他试过让我别再读书,可是我爸妈已经认定我“脑袋更管用”而支持了我。他们很为我自豪,因为按照他们的说法,我表现出了“学书本”的兴趣。但是他们在看到我读《好朋友》和《英国旗》之类的书时,经常会隐隐约约不大开心,他们认为我应该读一些“让人长进”的书,可他们所知有限,也不知道什么书“让人长进”。最后我妈找来一本福克斯57写的《殉教者书》,我没看,不过里面的插图还不算太差。
一九〇五年整个冬天,我每星期都花一便士买份《好朋友》,我一期不漏地看连载小说《无畏者多诺文》。无畏者多诺文是个探险者,受雇于一个美国的百万富翁,到世界上的角角落落去寻找千奇百怪的东西。有时是到非洲的火山口寻找金球那样大的钻石,有时到西伯利亚寻找猛犸象牙齿化石,有时到秘鲁湮没的城市里寻找印加人的宝藏。多诺文每星期开始一趟新的历险,每次都很顺利。我最喜欢待的地方,是院子后面的阁楼。除了我爸去新拿一袋谷物时,那是家里最安静的地方,有很大的袋子可以躺在上面。里面有种灰泥和豆料的混合气味,墙角都有蜘蛛网。就在我经常躺的地方,高处屋顶上有个洞,有根板条从灰泥里往外戳着。我现在还能体会到那种感觉。有次是在冬天,躺着刚好不冷,我趴在那里,打开一本《好朋友》放在面前。有只耗子沿着袋子边往上爬,像个上了发条的玩具。突然,它停下来一动不动,用黑玉般的眼睛看着我。我当时十二岁,可我是无畏者多诺文,在离河口两千英里的亚马逊河上,我刚刚撑起了帐篷,那种一百年才开一次花的神秘兰花的根就安然放在我帐篷里的床底下。森林里到处是霍比族印第安人,正在敲打战鼓。他们这族人把牙齿涂成猩红色,而且会活剥白种人的皮。我看着耗子,耗子也看着我。我闻得到灰尘、豆料还有灰泥冰冷的气味,而我身处亚马逊。这是种无上幸福,纯粹的无上幸福。
[book_title]七
就这些了,真的。
我试着跟你说了下战前的世界如何,那是我在看到海报上佐格国王的名字时想到的。有可能我什么也没告诉你,要么你对战前有印象,用不着别人讲给你听;要么你没印象,跟你讲了也白讲。到此为止,我只说了我在十六岁之前遇到的事,到那时为止,家里的事一切顺利。我十六岁生日前不久,开始对人们所说的“真实生活”略识一二,“真实生活”,就意味着逆人心意。
我看到宾菲尔德大屋那边的大鲤鱼之后第三天左右,我爸进屋用下午茶时,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脸色比平时还苍白几分,身上粘的磨粉更多。他在整个茶点时间都很严肃地吃东西,不怎么说话。那段时间,他吃东西时很专心,因为他的后牙没剩几颗了,他的胡子总在斜着上下动。我正要从桌前起身,他又要我坐下。
“等一下,乔治,我的孩子,我有话要跟你说说,再坐一会儿吧。孩子他妈,我要说啥昨晚你也听过了。”
我妈面前是那把褐色大茶壶,她的手交叉着放在腿上,脸色阴沉。我爸开始说话了,语气很严肃,但是因为要对付卡在后牙里的面包屑,效果打了不少折扣。
“乔治,我的孩子,有几件事我要跟你说说。我想了有一阵子,那就是你不该上学了,恐怕你现在就得开始干活,开始多少挣点儿钱拿回来给你妈。昨天晚上我给威克西先生写了封信,告诉他我得让你退学了。”
当然,这也算有例可循——我是说他在跟我说之前,就写信给威克西先生,那年代的父母如此行事可以说理所当然,总是不跟孩子商量,就为他们决定一切。
我爸继续嘟嘟囔囔地说着,忧心忡忡地解释。他“最近过得艰难”,什么事“都有点儿不顺”,结果是我和乔只能开始挣钱养活自己了。当时,我既不知道,也不怎么关心生意真的是好还是坏。而且我根本没多少商业头脑,看不出怎么会“不顺”。事实上,我爸受到了竞争的冲击。撒拉辛斯,一个在全国都有分号的大种子零售商,那时来到下宾菲尔德插了一脚。半年前,他们在市场那里租了间铺面并装修一番,用的是鲜绿色油漆、镀金字,还有漆成红色的园艺工具和香豌豆的巨大广告,隔着一百码就扑入眼帘。撒拉辛斯除了卖花种子,还自称是“家禽家畜饲料全面供应商”。除了麦子和燕麦之类,他们也卖混合家禽饲料专利产品,装在花里胡哨袋子里的喂鸟种子、多种形状和颜色的狗粮、药品、外用药剂、饲料添加剂等等,另外还有老鼠夹、拴狗链子、孵化器、卫生球、捕鸟网、灯泡、除草剂、杀虫剂等等,甚至有些分号还有“家畜部”,卖兔子和只有一天大的小鸡。我们那间到处灰扑扑的老铺子,再加上我爸拒绝进新种类的货品,让他无力跟撒拉辛斯竞争,不过他也不愿去竞争。养有拉货车马匹的买卖商和跟种子零售商打交道的农场主抵制撒拉辛斯,但过了半年,撒拉辛斯已经争取到附近的少数几家上等人,那年头他们还有马车或是轻便马车,所以养有马匹。这对于我爸和另外一个谷物商威克尔来说,意味着生意丢了一大块。当时我对那些完全不理解,我的态度是男孩子会有的那种。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对做生意感兴趣过,也从来或者说几乎没有在铺子里招呼过顾客。偶尔,我爸想叫我跑个腿或是帮把手,例如把一袋袋谷物拖上或拉下垛时,我总是能躲则躲。我们班上的男生完全不像公学里的男生,懂得该干活时就得干活,干活才能挣到钱。但是,一个男孩认为父亲的生意对他来说是件很烦人的事,这也属正常。直到那时,对我来说,钓鱼竿、自行车、嗞嗞冒气的柠檬水等等,比成人世界里的任何事情都要亲切得多。
我爸已经跟杂货商格里梅特老头说过,他想找个机灵的小伙子,也愿意马上把我招进去。同时,我爸要辞掉铺里跑腿的,乔要回到铺子里帮忙,直到他找到稳定的活计为止。乔离开学校已经有段时间了,从那时起,差不多一直在闲逛。我爸有时候说过“把他弄进”啤酒厂的会计部门,早些时候甚至想过让他去当个拍卖师,但这两样都完全没戏。因为乔虽然当时已经十七岁,写的字还跟个农村小孩的一样,连加法算式也不会列。当时,他在沃尔顿镇边的一间大自行车店里干活,原意是指望他“学着做生意”。捣鼓自行车适合乔,跟绝大多数傻不愣登的人一样,乔也有那么一点儿机械方面的能耐,可是他根本不能安心干活,所有时间都用来穿着油花花的工装裤闲逛、吸伍德白恩牌烟、打架、喝酒(他早就开始了)、跟一个又一个女孩“谈对象”和缠着我爸要钱。我爸感到烦恼而迷惑,且略微有些恨意。我现在还能想象到他的样子:他的光头顶上沾着磨粉,耳朵上边有灰白头发,戴着眼镜,胡子灰白色。他理解不了他碰上了什么事。多年以来,他挣的利润呈缓慢稳定上升趋势,今年十镑,下一年二十镑,如今利润却猛跌下来,他理解不了为什么。他是从他爸爸那里继承的生意,做生意诚信为本,干活辛苦,货物保证质量,童叟无欺——利润却下降了。在吸着牙想把面包屑吸出的间隙,他说了好几遍日子很不好过,生意好像很难做,他想不通人们都是怎么回事,好像也不是马不吃东西了。可能是因为如今的机动车,这是他最终的推断。“恶心人的臭东西!”我妈插了句嘴。她有点儿担心,而且知道她按说应该更担心一些。我爸说着话时,有那么一两次,她眼里有一丝恍惚的样子,我也能看到她的嘴唇在动。她正在决定明天是再吃一天牛肉和胡萝卜呢,还是吃一条羊腿。除了对她负责的那些——例如买衣料和菜盘子——需要一点儿预见,对超出明天三餐之外的,她就不怎么会考虑。铺子有些麻烦,我爸在操心——这差不多是她所能了解的全部。但我们谁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爸这一年不顺,亏了钱,可他真的被前景吓倒了吗?我不这样想。记住,那是在一九〇九年。我爸不知道怎么回事,他预见不到撒拉辛斯的人会有条不紊地跟他低价竞争,打垮他,最终吞掉他。他又怎么能预见得到?他年轻时,从未经历过那种事情。他知道的只是日子不行了,生意很“难做”,很“冷清”(他总在说这几个词),不过,情况大概“很快就会好转”。
如果我能告诉你在我爸遭遇困难时,我成了他的得力帮手,突然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有了以前谁都没想到我会拥有的素质等等,就像你会在三十年前的励志小说中读到的,那样倒是挺好。要么我想要将此记录在案,即我对必须离开学校这件事痛恨不已,我那少年的饥渴心灵向往知识及完善自我,所以对人们塞给我的枯燥无味的活计退避三舍等等,就像你在如今的励志小说里读到的。都完全是胡扯。事实上,我对可以去干活而感到激动开心,特别是我得知格里梅特老头将付给我实打实的工资,一星期十二先令,其中我自己可以留下四先令。过去三天里我念念不忘的宾菲尔德大屋马上被我淡忘了。我并不反对提前几个学期离开学校,这种事同样发生在我们学校里别的男孩身上,很平常。某个男孩总是“要去”上里丁大学,或者学习当工程师,或者去伦敦“投身商界”,或者去航海。然后突然,在通知后过了两天,他就从学校里消失了。两星期后,你会碰到他骑着自行车送蔬菜。我爸告诉我这件事之后过了五分钟,我就开始琢磨要一套新衣服,好去穿着干活。我马上提出要有一套“大人衣服”,得有当时那种时兴的领子,叫“常礼服”——我想是那么叫的。不用说,我爸妈两个人都很震惊,他们说“从来没听说过”。那年头的父母,总是尽量阻止孩子穿大人衣服,越往后推越好,其中原因我一直不是很了解。每个家庭里,在男孩开始戴第一副高领圈,或是女孩盘起头发之前,总得有一场硬仗。
那么着,谈话就从我爸生意上的问题,逐渐演变成一场耗时长久、唠唠叨叨的争吵了。我爸渐渐发怒了,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不时省略了“H”音,他发怒时容易那样——“好了,不给你。你想好了——不给你。”结果是我没有争取到“常礼服”,但是在头一天去干活时,我穿上做好的黑色套服,还戴着宽领圈,看上去像是个身子骨太大的土老帽儿。我干活时动不动就分心,真正原因都是那个。乔在这件事上甚至更自私,他因为要离开自行车铺而火冒三丈,待在家里的不长时间里,他总是游来荡去,成了个讨人嫌的角色,丝毫没能帮上我爸。
我在格里梅特老头的店里干了快六年。格里梅特是个人好身体好、留着白色连鬓胡的老头,像是另一个型号的伊齐其尔叔叔,只是矮胖得多。跟伊齐其尔叔叔一样,也是个坚定的自由党员,可他不像伊齐其尔叔叔那样狂热,在镇上也更受尊重。他在布尔战争期间突然转向,对工会恨之入骨,曾因为一个售货员保存一张基尔·哈代58的照片而炒掉了他。他是个非国教徒——实际上,他在浸礼会教堂不折不扣是个响当当的人物,那间教堂在我们那里叫“铁皮儿”——我们家是国教徒,伊齐其尔叔叔不信教。格里梅特老头是镇上的政务会委员,还是本地自由党部的一个干事。他的白色连鬓胡子、貌似虔诚地说着良心自由和党内老前辈的样子、他那巨额银行存款和有时经过“铁皮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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