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屠夫十字镇
[book_author]约翰·威廉姆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6736
[book_dec]《屠夫十字镇》讲述的是一个在1873年从哈佛辍学的年轻人安德鲁斯,受爱默生和梭罗等人的自然观念影响,带着寻找美好、希望和活力的冲动,来到屠夫十字镇,并跟随猎人米勒和其他两人(剥皮人施耐德和随营干杂活的查理·霍格)进入科罗拉多山区猎捕野牛。他们各自带着不同的目的和想法,踏上了这次前途未卜的旅程。他们经历重重困难,还丢掉了一个人的性命,才重回屠夫十字镇,但这里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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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PART ONE
1
从埃尔斯沃思到屠夫十字镇的公共马车原来是一辆多用途马车,经过改造,用来运输乘客和小型物资。四匹骡子拉着车,行驶在一条隆起的高低不平的道路上,这条道路从平坦的大草原缓坡向下通往屠夫十字镇。道路上留有大型马车轧出的车辙,这辆多用途马车进出这些车辙时,那些覆盖着帆布、用绳子捆绑在车中央的货物便东摇西摆起来,车子两侧卷着的帆布帘撞击着山胡桃木杆子,杆子是用来支撑板条和帆布搭成的车顶的。马车上只有一名乘客,坐在车后,这时他只能把身体死死抵住马车的侧板,一只手张开撑在蒙着皮革的硬板凳上,另一只手抓住放置在侧板铁孔里的光滑的山胡桃木横杆,以免摔倒。车上的货物堆得几乎和车顶一样高,把车夫和乘客隔开,车夫大喊一声:“屠夫十字镇,就在前面。”声音盖过了骡子扑哧扑哧的喷鼻声和马车吱吱嘎嘎的声音。
乘客点点头,把头和肩膀探出马车的侧面向前望去。视线越过冒着热汗的骡子屁股和上下颤动的骡子耳朵,他看到远处一些简陋的棚屋,这些棚屋聚集在一起,建在一片比棚屋高一点的树林前。瞬间,眼前的色彩留给他这样一个印象——在一抹深绿色衬托下,淡褐色和灰色融合在一起。突然,马车颠簸起来,迫使他又坐直身体。他紧盯着眼前隆起的一堆左摇右晃的货物,不停地眨着眼。这是个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身材颀长,原本白皙的皮肤因为一整天在太阳下曝晒开始泛红。他已经脱下帽子,用来擦额头的汗,而且也没有重新戴上。他一头淡棕色的头发,像弗吉尼亚烟草的颜色,原来修剪得清爽有型,现在却变成了色彩不均匀的一圈圈鬈发,散落在耳朵和前额上。他下身穿一条崭新的黄棕色土布裤,上等布料上的折痕依稀可辨,棕色便装短上衣、背心和领带早已脱去。多用途马车缓慢前行,微风习习,即便如此,亚麻白衬衫也是汗渍斑斑,松松垮垮地耷拉在身上。这两天刚刚长出来的金黄色胡须沾着水汽,闪着亮光。他不时用一条脏兮兮的手帕擦擦脸,似乎胡须惹恼了皮肤似的。
他们接近小镇的时候,道路变得平坦了,马车微微地左右摇摆,前进的速度也快了起来,年轻人不用再抓住山胡桃木横杆,他坐在硬板凳上,身子可以较为舒适地前倾着。骡子嘚嘚的蹄声变得稳定而低沉。马车周围掀起一团尘雾,像黄色的烟雾,翻腾尾随着马车。除了马具的碰撞声,骡子粗重的呼吸声,蹄子嘚嘚声和马车时高时低的吱吱嘎嘎的声音,远处还可以听到人的叫喊声和马匹嘶鸣的声音。在道路一侧可以看到平坦的长草地上出现了几块光秃秃的泥地;随处可见遗弃的篝火,烧焦的木头交叉叠放着。几匹蹒跚的马儿在低矮的黄草地上吃草。当马儿听到路过的马车的声音时,猛然抬起头,向前竖起耳朵。一声怒吼突然响起;有人发出了笑声;马发出喷鼻声和嘶鸣声,还有辔头一拉发出的叮当叮当的声音。
屠夫十字镇几乎一眼便可尽收眼底,六幢简易的木结构房屋被一条狭窄肮脏的街道分开。道路两旁比房屋更远一点的地方,散落着一些帐篷。马车首先经过街道左边一个支得不太牢靠的帐篷,帐篷是用国防黄布料制成的,四面可以卷起来,顶帘上挂着一块平整的木板,上面用红颜色潦草地写着:乔·朗理发店。对面是一间低矮的房屋,几乎呈正方形,没有窗户,一块帆布当作门帘,没有任何装饰的木板面墙上用黑颜色稍稍工整地写着:布拉德利成衣店。在这间房屋的旁边还有一幢两层的长方形房屋。多用途马车在这座长方形房屋前停了下来。从这幢房子里传来持续不断的低低的声音。房屋的正面被伸出来的长长的顶棚遮蔽,但是依然可以看到在门上方黑影里有一块字迹隽秀的招牌,红字黑框,上写:杰克逊酒吧。房前的长凳上坐着几个人,马车停下来的时候,他们没精打采地看着。那个年轻的乘客开始收拾座位旁的衣服,这是他白天天热时脱下的。他戴上帽子,穿上便装上衣,把背心和领带塞进一个旅行包,途中他一直用这个旅行包垫脚。他拎起旅行包,越过侧板将包放在地上,并用同样的方式,抬起一条腿,越过侧板,踏在悬着的铁板上,借着铁板落在地上。他的靴子碰到地面时,脚的周围扬起一圈尘土,灰土落在崭新的黑色皮靴上,落在裤管上,使得裤子和裤管成了同一种颜色。他拎起旅行包,走在突出的顶棚下,进入到阴暗处。年轻人走后,马车夫从马车上卸下后面的双驾横木时,铁具的当啷声和马具锁链的叮当声混合着马车夫的咒骂声从他身后传来。马车夫痛苦地喊道:“你们有人给我搭把手,帮我把这些货物弄下来吗?”|||||
马缰绳和马具的挽绳缠在了一起,那位已经下了车的年轻人站在粗糙的木板人行道上看着马车夫用力解着绳子。一直坐在屋前板凳上的人中有两个人站起身,从他身边走过,缓慢朝街道走去;他们打量了一下拉紧货物的绳子,开始不紧不慢地用力解绳子上打的结。而马车夫那边,他猛地一拉绳子,绳子终于解开了。他牵着骡子,斜穿过街道,朝马车行走去,走了很长的一段路。这是一间低矮的房屋,四面敞开,屋顶是用劈开的原木搭起来的,由未刨皮的笔直的原木支撑着。
马车夫把马车队牵进马厩后,街道又是一片宁静。那两个人正在有条不紊地松开绑在货物上的绳子。酒吧里面的声响似乎被一层层灰尘和热浪淹没了。那个年轻人小心地踏在直接铺在地上的木板块上,木块长短不一。他的正前方是半个窑洞,有一个倾斜的洞顶。在洞顶的边上有一个用铰链连接的掩挡物,由两个对角倾斜的柱子撑着,掩挡物放下可以盖住前面宽大的洞口;洞里面的凳子和搁板上散乱地放着一些马鞍和六七双靴子。在洞口的草墙上有一个挂东西的钩子从墙上突出来,上面挂着许多长条的生皮革。在窑洞的左边有一幢两层的建筑,新刷的白色,有些红色的装饰品,几乎和杰克逊酒吧一样长,但比杰克逊酒吧高一些。在这幢建筑的正中央有扇宽敞的门,门上有一个装在框子里的精致招牌,上面写着:屠夫旅馆。年轻人就是朝着这家旅馆一边慢慢走去,一边看着街上的灰尘随着他移动的脚步向前扑去,四散开来。
他走进旅馆,就在敞开的门口停了下来,好让眼睛适应里面的昏暗。在他的右边隐隐地出现一个柜台的轮廓;柜台后面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子一动不动地站着。房间里散放着六张皮垫直背靠椅。三面墙上间隔均匀地装着方形的窗子,有亮光从窗子里照进来。方窗子是用半透明的布帘遮住的,布帘微微地向室内鼓起,好像阴凉的室内是真空的。
“我要一间房。”他的声音在寂静中空空回响。
那个伙计把一本打开的登记簿推到他面前,递给他一根有铁尖的羽毛管。年轻人慢慢地在登记簿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威廉·安德鲁斯。墨水很淡,灰白的纸上印着淡蓝色的字。
“两块钱一天。”伙计说,一边把登记簿拉回到自己身边,一边辨认着上面的名字。“如果你想要把热水送到楼上去,另加一角二分半钱。”他忽然抬起头看着安德鲁斯,问:“在这儿待多久?”
“不知道,”安德鲁斯说,“你认识一个叫麦克唐纳的人吗?”
“麦克唐纳?”伙计微微点头,“那个兽皮商。当然认识,大家都认识麦克唐纳,是你朋友?”
“不完全是,”安德鲁斯说,“你知道哪儿可以找到他?”
伙计点点头,“他在南面的盐坑那儿有一个办公室。从这儿走过去大约十分钟。”
“我明天去找他,”安德鲁斯说,“我几分钟前刚从埃尔斯沃思来到这里,今天累了。”
伙计合上登记簿,从系在腰带上的钥匙环里的一大串钥匙中取出一把,交给安德鲁斯。“你得自己把旅行包拿上楼,”他说道,“你要水的时候,我会把水提上去的。”
“一小时左右。”安德鲁斯说。
“十五号房间,”伙计说,“就在楼梯旁边。”
安德鲁斯点点头。所谓楼梯不过是两侧都没有扶手的踏板,也没有过梁,楼梯从远端的墙那边陡然倾斜向上,一直插入房子中层的一个长方形小洞。安德鲁斯在将房间分为两部分的狭窄通道的一头,找到自己的房间,房门没锁,他走了进去。房间不大,只有一张狭窄的绳床,上面放着薄薄的床垫;一张粗糙的木桌,上面放着一盏台灯;一个马口铁的洗脸盆;一面镜子;一张直背靠椅,和他刚才在大厅里看到的差不多。房间有一扇面朝街道的窗户,窗户里镶着一个轻巧的可拆卸的木框,上面盖一块薄纱布。他这才想起自从他进了这个镇子,还没有看到过玻璃。他把旅行包放在没有铺任何东西的床垫上。
他从包里拿出行李后,就把旅行包推到低矮的床下,然后伸展身子躺在凹凸不平的床垫上;床垫咯吱作响,因为他身体的重量而陷了下去;他能感觉到支撑床垫的绳子拉得紧紧的,抵着他的身体。他的大腿和屁股麻木地抽搐着。这时他才意识到这次旅行把他给累坏了。
但现在旅行终于结束了;他的肌肉放松了下来,脑子又回到了沿途的路上。差不多两个星期以来,铁路和马车载着他横跨了整个国家的东西部。从波士顿到奥尔巴尼,从奥尔巴尼到纽约,从纽约到……许多城市的名字乱七八糟地一起出现在他的记忆中,和他所走的线路根本联系不到一起:巴尔的摩、费城、圣路易斯。他记起了坐公共马车时坚硬的板凳让他痛苦难熬,他还记起肮脏火车站里的木板条长凳。旅途一路的痛苦此时从骨头里渗透出来。由于知道旅途已经结束,这种痛苦反而变得异常清晰。|||||
他知道明天一定会浑身疼痛。他笑了笑。他面对的薄纱布覆盖的窗户亮着光,他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
过了一会儿那个伙计拿上来一个木盆和一桶热水。安德鲁斯打起精神,舀了一些热水放进铁脸盆里。他在脸上涂上肥皂,刮起胡子。伙计又去提了两桶水回来,并把水倒进盆里。伙计离开房间后,安德鲁斯开始慢慢脱衣服,一边脱,一边抖掉衣服上的尘土,然后小心地把衣服放在直靠背椅上。他踏进木盆,坐了下去,膝盖顶到了下巴。他慢慢地往身上抹肥皂,温热的水和傍晚的宁静让他昏昏欲睡。他坐在盆里一直到开始点头打盹。最后当头碰到膝盖的时候,他站了起来,走出木盆。他站在光光的地面上,身上滴着水。他四下看了看,没发现毛巾,便从椅子上拿起自己的衬衫,擦干了身体。
不知不觉中,房间暗了下来。在逐渐变暗的过程中,窗户显现出一抹灰色的亮光。一阵凉风让窗户的薄纱布如波浪般起伏,看上去像是有生命的东西在有规律地搏动,一会儿强,一会儿弱。从街道上传来逐渐升高的嘀嘀咕咕的声音和靴子踏在木板人行道上沉重的脚步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笑声中响起,然后又戛然而止。
他洗完澡,放松了下来,背部紧张的肌肉不断增加的颤动也得到了缓解。他依然光着身子。他把折叠起来的毛毯推卷成像枕头一样的形状,然后在没有铺任何东西的床垫上躺了下来。皮肤感到了床垫的粗糙。房间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便沉沉入睡。
夜里他被吵醒了好几次,睡梦中不能确切地分辨究竟是什么声音。在这几次醒来的时候,他朝四周望了望。房间一片漆黑,连墙都看不清楚,那是他房间的界限。他感觉自己像是一动不动地被悬在某个地方,瞎了似的什么也看不见。人们的笑声、说话声、低沉的撞击声和摩擦声,所有这些声音他感到都来自自己的脑袋,并且在脑中某个空荡荡的地方不停地盘旋。有一次他以为自己听到了一个女人说话的声音,然后是她的笑声,就在附近,就在过道那边的某个房间里。有一会儿他让自己醒着,认真谛听,但再也没有听到她的声音。
2
安德鲁斯是在旅馆吃的早饭。饭厅在一楼后面的一间狭窄的房间里,里面只有一张长桌,桌子四周零零落落地摆放着几张直靠背椅,看起来是旅馆的主要家具。在桌子的一端坐着三个人,躬身围在一起聊天。安德鲁斯一个人坐在另一端。那个昨天给他送水上楼的伙计走进饭厅,问他要不要吃早饭,安德鲁斯点点头。那个伙计转过身,朝远端那三个人身后的小厨房走去。他走路有点跛,只有从后面才能看得出来。他回来的时候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一大盘青豆和玉米粥,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他把食物放在安德鲁斯面前,伸手到桌子中间去拿没有盖盖的盐碟子。
“上午这个时候我到哪里可以找到麦克唐纳?”安德鲁斯问道。
“在他办公室,”伙计回答说,“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沿着街道一直往南朝小河走,到达一片棉白杨林前,向左拐入一条岔路。就是那个盐坑这一边的小棚屋。”
“盐坑?”
“处理兽皮用的,”伙计说,“你肯定会看到的。”
安德鲁斯点点头。伙计转身离开了房间。安德鲁斯吃得很慢;青豆微热,加了盐也没什么味儿。玉米粥像面糊,根本没有热透。咖啡虽然是热的,但是很苦;喝了以后舌头发麻,他把嘴唇一直往后拉,露出雪白的牙齿。他把咖啡一饮而尽,只要热度受得了,能喝多快就喝多快。
吃完早饭,他来到街上的时候,太阳已经在小镇几幢房子的上空高高地升起,阳光强烈地照在地上,让人感到它的存在。现在街上的人比他刚到小镇的时候多了许多。有些男人穿着套装,戴着圆顶高帽,更多的人则穿着随意。有些男人穿着褪色的蓝色牛仔裤,或者穿着脏兮兮的帆布衣服,还有的则穿着细平布服装,所有这些人都混杂在一起。他们行走在人行道上或者街道上,虽然各有心事,但并不特别匆忙。
男人的衣服色彩单调,但其中偶尔也会出现一点亮色——红色、淡紫色和纯白色——那是女人的裙子或者衬衣的颜色。安德鲁斯把下垂的帽檐往下拉了拉,好遮住阳光,沿着街道朝屠夫十字镇外的树林走去。
他依次经过皮革商品店、马车行和一间四面敞开的小铁匠铺。街道到铁匠铺就到了尽头。他走下人行道,走上一条小道。离屠夫十字镇大约二百码就到了伙计所说的岔道。说是岔道,不过是过路车辆的车轮在地上轧出的两条压痕。在这条岔道的尽头,离小道一百米远的地方有一间平顶小棚屋,小棚屋过去是一排木栅栏,在这么远的地方,他看不清楚栅栏排列的形状。在栅栏近前东一辆西一辆地停着几辆马车,马车的辕杆背朝栅栏放在地上。安德鲁斯接近办公室和栅栏的时候,闻到一股莫名的臭味,刚开始只是淡淡的,后来越来越浓。|||||
小棚屋的门开着。安德鲁斯停下脚步,举起攥紧的拳头准备敲门。棚屋里面只有一间房间,里面乱七八糟地放着许多书籍、文件和账簿。有的散乱地丢在没铺任何东西的地板上,有的凌乱地堆在角落里,有的则从靠在墙边的柳条箱里散落出来。这里看上去异常拥挤。在这些东西的中间,一个身穿衬衫的人弓腰坐在一张粗糙的桌子旁,急急忙忙地一张张翻阅一本厚厚的账簿。他一边翻,一边轻声单调地骂着。
“是麦克唐纳先生吗?”安德鲁斯问。
那人抬起头来。他的嘴很小,张开着,蓝色的眼睛向外突出,眼白和他的衬衫是同样的灰白色,眼睛上方的眉毛上翘。“进来,进来。”他说道,一边猛地穿过垂在额头的稀疏的头发向上伸出手。他把椅子从桌子跟前向后推去,刚要站起来,然后又疲倦地坐了回去,肩膀耷拉下来。
“进来,别只是在外面那儿站着。”
安德鲁斯走进来,但只是站在门里面。麦克唐纳朝安德鲁斯身后的角落方向挥了挥手,说道:“年轻人,拿张椅子坐下。”
安德鲁斯从一堆文件后面拖出一张椅子,放在麦克唐纳的桌子前。
“你想要什么——我能为你做些什么?”麦克唐纳问道。
“我是威尔·安德鲁斯。我想你不记得我了。”
“安德鲁斯?”麦克唐纳皱起眉头,抱有某种敌意地看着这个年轻人。“安德鲁斯……”他绷紧了嘴,嘴角向下弯曲,和从下巴延伸上来的皱纹会合在一起。“该死,别浪费我的时间;如果我记得你,你刚进来的时候,我早就跟你打招呼了。现在——”
“我这儿有一封信,”安德鲁斯说道,一边把手伸进他胸前的口袋里,“是我父亲的信。他叫本杰明·安德鲁斯,你在波士顿的时候认识他的。”
麦克唐纳接过安德鲁斯送到他面前的信。“安德鲁斯?波士顿?”他的口气透出不悦和困惑。他拆开信的时候眼睛还看着安德鲁斯。“哦,当然认识。你刚才为什么不说你是……当然认识,那个牧师朋友。”他认真读着那封信,并在眼前变换信的位置,好像那样会把信读得快些。他看完信,重新把信折起来,并随手丢在桌子上的一堆文件里。他用手指敲着桌子。“我的天,波士顿,那一定是十二或者十四年前的事了。是‘一战’前。那时我经常在你们家的客厅里喝茶。”然后他惊奇地摇了摇头,“我一定在某个时候见过你,可想不起来了。”
“我父亲经常提到你。”安德鲁斯说。
“提到我?”麦克唐纳张大嘴巴,然后慢慢摇摇头,他的圆眼睛似乎在眼窝里不停地转动。“为什么?我只不过和他见过大约五六次面。”他的视线越过安德鲁斯,表情木然地说,“我是不值得他说起的。那时我不过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职员,那家公司的名字我都想不起来了。”
“我父亲还是挺欣赏你的,麦克唐纳先生。”安德鲁斯说。
“欣赏我?”麦克唐纳笑了起来,然后又怀疑地看着安德鲁斯。“听着,年轻人。我到你父亲的教堂去是因为我想在那儿遇到什么人,会给我找个好的工作。我参加你父亲举办的那些聚会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大多时间,我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他痛苦地说,“不管什么人说些什么,我都点头附和,并不是他们说的话真的有什么用处。”
“我想他欣赏你是因为在他认识的人中你是唯一一位到这儿来的——到西部来,自己开创一片天地。”
麦克唐纳摇摇头。“波士顿,”他像在低声耳语,“我的天!”
接着他看着安德鲁斯身后的某个地方,然后抬起肩膀,吸了口气,“安德鲁斯老先生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一个从贝茨和德菲来的人路过波士顿。他说起你在堪萨斯城的一家公司工作。在堪萨斯城,他们告诉我说你已经辞职,到这儿来了。”
麦克唐纳不自然地笑了笑。“我现在有自己的公司了。我离开贝茨和德菲有四五年了。”他绷着脸,一只手伸向刚才安德鲁斯走进棚屋时他合起来的账簿,“我自己一人创业,现在……好了。”
他又坐直身子,“你父亲的信上说让我尽可能地帮助你。你到这儿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安德鲁斯从椅子上站起来,漫无目的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看着那一堆堆文件。
[book_title]PART TWO
1
8月25日清晨,四个人在马车行会合,他们的马以及装载好的供六个星期用的物资放在那儿已经准备就绪。一个睡眼蒙眬的马夫挠着乱蓬蓬的头发,嘴里叽里咕噜地咒骂着。地上放着一盏提灯,闪着微弱的亮光,他把他们的马往马车上套。那些牛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不自在地动来动去。马夫套完马后,咕哝着从四个人身边走开。他一路蹒跚走回马房,拎着的提灯漫不经心地摇来晃去。马房外的露天空地上放着一堆肮脏的毯子,他往上一倒,然后侧过身,抬起提灯的灯罩,吹灭了火苗。黑暗中,三个人上了马,第四个人爬进马车里。有一会儿工夫,他们四个人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在一片黑暗和寂静中,马夫粗重的呼吸均匀而深沉,套着轭的牛队移动时皮带摩擦木头发出尖细的吱吱声。
在马车上,查理·霍格清了清喉咙,说道:“准备好了吗?”
米勒深深叹了口气,回答道:“好了。”声音低沉而平静。
寂静中,查理·霍格在牛队上方甩出牛鞭子,编在一起的皮条突然发出啪的一声响,接着查理声如炸雷,尖厉地喊道:“驾!”
牛队用力拖着沉重的马车,牛蹄刨地发出噔噔的声音,车轮吱吱嘎嘎摩擦着车轴,一时间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木头受力木纹吱吱作响,生皮和皮革缠在一起,拉直时声音刺耳,铁器相撞时铛铛声起。当车轮转动,马车开始慢慢被牛队拖着向前移动的时候,所有这些声音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平缓的隆隆声。
三个骑马的人走在马车前面,绕过马车行,走上屠夫十字镇宽阔的泥土街道。米勒低头垂肩坐在马鞍上,走在最前面。施奈德和安德鲁斯跟在后面,两人离得很开,和米勒形成了一个三角形。仍然没有人开口说话。米勒望着前方渐渐散去的黑暗;施奈德低着头,好像睡着了似的;安德鲁斯左顾右盼着他即将离开的这个小镇。屠夫十字镇在清晨黑暗中阴森朦胧。房子正面是灰色的形状,像是一块块被腐蚀过的巨大石头矗立在地上。半边窑洞像敞开的洞口,四周随意堆放着一些碎石。队伍经过杰克逊酒吧,很快就穿过整个小镇。过了小镇,来到平坦的原野,天似乎要黑一些。骑马的人听着嘚嘚的马蹄声,低沉而有节奏;淡淡的泥土味塞满鼻孔,因为他们走得慢,所以久吹不散,停在鼻间。
离开屠夫十字镇,队伍经过了左边的麦克唐纳的小棚屋和用原木围起来的盐坑。米勒转过头,叽咕了些什么,咯咯地笑了。木棉林过去一点,路开始走上隆起的河堤。骑在马上的人停了下来,他们后面的马车吱嘎一声也停了下来。他们转过身,回头看了看,因为天黑,眼睛睁得很大。看着屠夫十字镇如同一个在眼前延伸的模糊影子,一线淡淡的黄光隐约出现,漫不经心地悬在黑暗中。不知何处传来马的嘶鸣声和马扑哧扑哧的喷鼻声。他们在马上不约而同地同时转过头,开始下坡朝穿过河流的道路走去。
他们过河的地方河水很浅,河底垫着些平整的石块,作为过河的基石。涓涓细流绕石而过,因为天黑,水声越发响亮。满月不规则的光亮照在流淌的河面上,波光粼粼,河水显得比实际要深很多、宽很多。河水只没过马蹄,高高低低地流过马车车轮的边缘。
过河没多久,米勒又一次拉住僵绳,停下马。在昏暗朦胧中,其他人看到他在马鞍上抬起身,俯身向着西边渐渐散去的黑暗,举起手臂,指着西方,样子好像手臂很沉重似的。
“我们要从这儿穿过草原,”米勒说道,“大约在中午到达通往斯莫基希尔河河边的小径。”
东方开始出现第一缕粉红色的霞光。这群人离开道路,开始穿过平坦的草地。过了一会儿,那条狭窄的道路就看不见了。威尔·安德鲁斯在马鞍上转过头,看着身后,他不能肯定他们是在什么地方离开那条道路的,他看不到任何可以引导他们西行的标记。马车的车轮平缓地走过厚厚的黄绿色草地。马车留下两条狭窄的平行线条。在平坦的草地上,马车走远了,两条线也就消失了。
太阳在他们身后升起,他们前进的速度加快了,好像被逐渐升高的气温推着似的。空气清新,万里无云。太阳照在他们身上,汗开始从他们的粗布衣服上渗透出来。
有一次这群人经过一间带有草土顶棚的小屋子。小屋子搭在空旷的草原上。屋子后面的一小块土地曾被清理过,现在又长出了黄绿的草。屋子门口躺着一个破损的车轮,旁边还有一个庞大的木头犁具,已经开始腐烂。透过打开的门,他们看到一张掀翻的桌子,地板上满是尘土和碎石。门旁边挂着一片褪色的帆布。米勒在马鞍上转过身,对安德鲁斯说:“放弃了。”他话音中透出一丝得意,“很多人尝试过,但没有多少人成功。他们稍遇苦难就撤退了。”|||||
安德鲁斯点点头,没有说话。他们经过小屋的时候,他转过头,看着小屋,直到视线被后面跟上的马车挡住。
中午的时候,马的皮毛上开始出汗,闪闪发亮,嘴上套着马嚼子,满是泡沫,一甩头泡沫乱飞。滚滚热浪冲击着安德鲁斯的身体,脉搏跳动一下,他的头就像受到敲打一样阵阵刺痛,大腿的肌肉由于马鞍两侧的摩擦疼痛不已。坐在硬邦邦的皮垫上,屁股变得麻木。以前从未一次骑几个小时的路程。一天结束后,一想到身上的疼痛就让他心惊。
施奈德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现在我们应该看到河水了,怎么一点影子也没有?”
他的话不是特别说给某个人听的,但米勒转过身,轻声回答说:“不远了,牲口还撑得住,直到我们找到河水。”
米勒的话还没有讲完,查理·霍格在他们后面的马车上大喊起来:“往前看,可以看到一片树林。”因为他坐在马车的座位上,所以位置要比他们坐在马鞍上高一些。
中午阳光刺目,安德鲁斯眯眼用力看着。过了一会儿,他看出黄色的田野上划过一条细黑的线条。米勒转身对施奈德说:“要不了十分钟的路。”他说完笑了笑,“我想你能撑得住吧。”
施奈德耸耸肩。“我不着急。我只是想知道我们是否能像你说的那样容易找到水。”
米勒用一只手轻轻拍了拍马屁股,马前进得快了一点。安德鲁斯听到身后查理·霍格的皮鞭一声炸响,听到他对牛队无言的请求。他转过身,看到牛队像是从梦中被叫醒,加快了速度,隆隆地向前走去。一阵微风吹来,在草地上轻轻扫过,草地波涛起伏。马的耳朵向前竖了起来,往前一冲。安德鲁斯感到身下突然一挺,向前奔去。
米勒拉住马的缰绳,向安德鲁斯喊道:“拉紧马,马闻到了水的味道。如果你不小心,马就带着你跑了。”
安德鲁斯紧紧地抓住缰绳,死劲儿拉着,不让马往前奔。马头最终被拉了回来,瞪着黑眼,黑色的粗鬃毛飘了起来。查理·霍格拉住刹车,阻止牛队前进时,安德鲁斯听到身后皮革拉紧后发出的尖厉的吱吱声,还听到牛队哞哞的吼叫声,好像不让它们前进很痛苦似的。
他们到达斯莫基希尔河的时候,牛队不怎么出声了,但变得紧张而急躁。安德鲁斯的手因为长时间拉缰绳有些肿痛。他下了马。他的脚刚落地,马就从他身边蹿了出去,穿行在河边的矮树丛中。
安德鲁斯双腿无力。他向前走了几步,摇摇晃晃地在一棵矮小橡树的树荫下坐下;树枝摩擦着他的后背,但他已经不想再动弹了。他呆呆地看着查理·霍格拉好马车的刹车,并且把第一对牛从单架横木上松解开来。他一只手拼命拉住轭套,身体在两头牛之间晃来晃去,查理让自己被拖着朝河边跑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把另外一对牛牵到河边,而剩下的牛没头没脑地哞哞叫着。米勒在安德鲁斯旁的空地上一屁股坐了下来;施奈德坐在他们对面,背后是另外一棵树,他漠然地四下看看。
“查理一次只能牵两头牛下去,还要把它们拴在一起,”米勒说,“如果让这些牛一起下去,它们可能会相互践踏。它们不如野牛有头脑。”
到最后两头牛从马车上解开来时,几匹马开始缓缓地从河边往回走。他们把马嚼子从马嘴上除掉,让马吃草。查理从马车上拿出一些干果和饼干,几个人用力嚼着,吃了起来。
“现在,不用那么急了,”米勒说,“马要吃草。我们可以放松几个小时。”
黑色的小苍蝇在他们汗湿的脸周围嗡嗡叫着,他们不停挥舞着手,把苍蝇赶开;隐藏在浓密灌木丛中的河流,缓缓流淌,发出汩汩的声音,传到他们耳边。施奈德躺下身,把一块满是尘土的红手帕盖在脸上,裸露的双臂交叉放在腋下,很快睡着了,红手帕中央随着他的呼气起起伏伏。查理·霍格沿着河流堤岸长满草的外侧朝吃草的马走去。
“今天一上午我们走多远了?”安德鲁斯问笔直地坐在自己身旁的米勒。
“差不多八英里路了,”米勒回答说,“牛队配合熟练了,我们可以走得快一点儿。它们还没有把力量往一处使。”沉默了片刻,米勒继续说:“再走一英里左右,我们就到斯莫基希尔河河边的小径了。这条路一路离河流很近,一直到进入科罗拉多地区。行进起来容易多了,不用一个月就可以到达。”
“到了科罗拉多以后呢?”安德鲁斯问道。|||||
米勒微微笑了笑,摇摇头。“那里没有路,我们只能在荒野中行走。”
安德鲁斯点点头。虚弱的身体再也提不起精神。他四仰八叉地卧躺在地,下巴搁在交叉的双手上。小草长在树荫下,同时因为河流的渗透而非常润湿。小草戳弄着他的鼻子,痒痒的。他闻着潮湿的泥土和沁人心脾的绿草。他没有睡着,但双眼耷拉下来,呼吸均匀而低沉。他绷了绷酸痛的肌肉,想到他们才走了很短的距离,旅途才刚起步。他早上看到的景象——一望无际的大地,没有被人为破坏的草原像黄色的海洋——仅仅是无边旷野的一角。他们离开斯莫基希尔河河边的小径,进入到科罗拉多地区以后,他期待看到另外一种奇特的风景。他的眼睛半睁半闭,似乎重新看到在波士顿家中的书本和杂志上曾经看到过的漂亮版画。但在眼前真正的草原面前,那些版画上的细黑线条晃动起来,染上颜色,然后又消退了。多年前,当他第一次看到现在寻找的大地的风景画时,有一种非常奇特的感觉。现在他再也无法品味这种感觉了。在河边等着的三个人谁也没有说话,直到查理·霍格开始把牛队牵到马车前,给它们套上轭,准备重新开始下午的行程,沉默才被打破。
他们行走的小径是由马车车轮和马蹄轧出来的一条光秃秃的泥路。有些地方,车辙很深,马车不得不到高高的草丛里行走,因为草地要比小径平坦得多。安德鲁斯问米勒他们为什么一定要走小径,米勒解释说草尖不停地刺戳牛蹄和牛关节,会让它们脚疼。马就不一样了,即便马走得很快,因为它们的蹄子举得高,所以没有多少危险。
有一次他们碰到一条宽宽的泥路,和他们走的小径交叉在一起。那条道路被碾轧得很紧,但路的表面布满麻麻点点有规则的凹痕,很是奇怪。道路从河边延伸出来,一直到眼睛望不到的地方,渐渐融合在草原里。在他们的另一边,道路通向河流,到河边的时候,道路变宽,这里几乎没有什么灌木。
“是野牛,”米勒说,“这是它们饮水的地方。它们到这儿来——”他指着草原说道,“是沿着一条直线,到河边的时候四散开来,不知为什么。我见到过一个一千头的牛群在这样的辙痕里排成队,一个挨一个地等着饮水。”
那天一路上他们再也没有看到野牛任何的迹象,但米勒说他们正在进入野牛的国度。太阳照得西天发白,高温阻挡着他们前进的步伐。他们的马低着头,东倒西歪地行走在平坦的草地上,光滑的皮毛因汗水而闪闪发光;牛队在马车前艰难缓慢地走着,呼吸沉重而吃力。安德鲁斯拉下帽子遮住脸,低着头。他只能看到卷曲的黑色马鬃,深棕色的马鞍前角,以及底下一颠一簸移动的黄色大地。他汗流浃背,大腿和屁股由于马鞍的摩擦阵阵刺痛。他不得不变换坐姿,直到变换坐姿也无济于事。然后他把马拴在马车和后挡板上,爬上马车的弹簧座位,坐在查理·霍格旁边。但座位上的硬木头还是让他疼痛难忍,比坐在马鞍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牛蹄掀起的灰尘呛得他受不了,眼睛火辣辣的;马车左右摇晃,他不得不在狭窄的木板上坐得直挺挺的。查理·霍格一直没跟他说话,他说了几句之后,就下车了,重新上了马鞍,继续变换自己的坐姿。这天下午余下的时间里,他带着这种要麻木不麻木的疼痛,一直往前骑着。
当太阳降落到广阔的地平线以外,映红了天空和大地的时候,马和牛抬起头,走得快了一些。米勒一整天都走在队伍的前面。他转过身,对查理·霍格大叫道:“抽鞭,加速!它们受得了,现在天不那么热了。在宿营之前,我们还要再走五英里路。”
从今天清晨以来,查理·霍格的鞭子第一次啪啪炸雷般响起,盖住了马车吱吱嘎嘎和牛蹄嘚嘚的声音。骑马的人抖动缰绳,催马快走,有时候快走变成了嗒嗒作响的小跑。
日落以后,黑暗很快降临,一群人还在继续赶路。月亮在他们身后升起,淡淡地照着。在安德鲁斯看来,他们的行动并没有把他们带向前方,而是他们下面一方很小的高原在移动,他们在高原上备受折磨,幻想着自己在前进。天快黑的时候,他抓住马鞍头,脚摇摇晃晃地蹬着马镫,让自己站着。
大约两小时过后,米勒的身影已看不太清楚,看上去像是他坐骑的一部分。他停下马,向后冲他们喊道:“查理·霍格,把马车停在那片柳树丛中。我们在那儿宿营。”声音在黑暗中清晰而响亮。|||||
安德鲁斯紧紧抓住缰绳,让马慢下来,小心地朝米勒走去。天黑了,虽然河堤那边的灌木丛要更黑些,他反而看得见。他试着把一只脚从马镫里移开来,好下马,但他的腿僵硬麻木,根本动不了。最后他手往下够,抓住了马镫的皮带,用力拉,终于把脚从马镫里退了出来。然后他把自己身体的重量往一边倒,从马上半摔下了地。好一会儿,在地上他紧紧抓住马鞍,支撑着自己不倒下来。
“这一天够辛苦的啊!”说话的声音很低,但离他的耳朵不远。安德鲁斯转过身,看到黑暗中悬着米勒的一张白而宽的脸。
安德鲁斯咽了一下口水,点点头,但没有说话。
“要适应需要一些时间,”米勒说,“骑两天就好了。”他帮安德鲁斯从马鞍后面解开铺盖,在马屁股上重重一拍。“我们在柳树林另一侧的洼地上铺床睡觉。我想你现在自己能行了吧?”
安德鲁斯点点头,从米勒手中接过铺盖。“谢谢,”他说道,“我没事。”他跌跌撞撞地朝米勒所指的方向走去,其实柳树林那边什么也看不见。他周围影影绰绰地有东西在移动,他想起来是查理·霍格解开了牛队,牛正一头头往河边冲。他听到铁锹戳进泥土碰到石块的声音,看到铁锹翻转时月光映在铁面上闪着亮光。他走近了一点,查理·霍格在挖一个一个小坑。他用健全的那只手握住铁锹柄,用一只脚把铁锹踩进土里。然后,弯下腰,把铁锹柄搁在另一只手臂的臂弯处,撬动铁锹,把土倒在他正在挖的坑的旁边。安德鲁斯把铺盖丢在地上,往上面一坐,双手垂在两腿之间,手指弯曲耷拉在地上。
过了一会儿,查理·霍格挖好了坑,朝黑暗处走去,回来时带回一捆柳条和柳枝。他把柳枝和柳条扔进坑里,点燃一根火柴,火苗在黑暗中摇曳。他把燃着的火柴往柳条中一放,不一会儿火便熊熊燃烧起来,在黑暗中往上直蹿,直到这时安德鲁斯才发现施奈德在他对面的火边溜达着。有一次还嘲弄般地冲他笑了笑。他的脸在火光中闪着亮光。施奈德在自己的铺盖上躺了下来,把帽子拉下来盖住脸。
在接下来的一两个小时里,安德鲁斯筋疲力尽,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周围发生的事情。查理·霍格一会儿走进他的视线,一会儿走出他的视线,给篝火添柴。米勒走到安德鲁斯跟前,铺好铺盖,躺下身子,眼睛凝视着火光。安德鲁斯迷迷糊糊。蒙眬中,他闻到一股煮咖啡的香味,猛然一惊,醒了过来,一脸突如其来的茫然,看了看四周。一时间,他所能看到的就是他面前的一小堆篝火,篝火散发着强烈的热量,烤着他的脸和手臂。接着他意识到施奈德和米勒庞大的身躯站在坑边。他痛苦地从铺盖上爬起来,加入到他们中间。几个人默默地喝着咖啡,吃着烫嘴的青豆和查理烤好的肋条肉。安德鲁斯吃得狼吞虎咽,尽管他并没有感觉到饿。几个人把大罐子里的食物刮得干干净净,又用饼干屑把他们铁盘子里的流质吸干。他们把黑乎乎的咖啡罐里的咖啡倒得一滴不剩。他们端着热咖啡,坐在铺盖上,慢慢喝起来,这时查理·霍格拿着餐具朝河边走去。
安德鲁斯没有脱鞋,将铺盖盖在身上,往地上一躺。蚊子在他的脸周围嗡嗡乱叫,但他并没有赶开。他刚要睡着,就听到远处马蹄的声音和快速转动的马车车轮隐隐的吱吱嘎嘎的声音。远处有人大声喊叫着,盖过了其他声音,但听不清说了什么。安德鲁斯用一只胳膊撑起身体。
黑暗中,米勒的声音传到他的耳边,声音很近。“捕猎野牛的人。很可能是麦克唐纳手下的人马。”话音里满是蔑视,“他们走得太快了,弄不到多少牛皮。”
噪声消失在远处,好一会儿工夫,安德鲁斯还撑着胳膊,眼睛盯着刚才声音传来的方向。后来他感到胳膊累了,便躺下身,几乎立马就睡着了。
2
他们稳步向西前进,身下的大草原向一边偏斜过去。野牛草肥美,尽管旅途艰苦,他们的马吃了这样的草以后还是长膘了。野牛草一天中不断变换着颜色。清晨,在粉红阳光的照耀下,野牛草几乎是灰色的;过一会儿,九十点钟的时候,阳光金黄,野牛草绿茵茵的;晌午的时候,野牛草又染上一层蓝色;下午阳光耀眼,远处看,野牛草不再个性十足,绿色中都透着一种鲜黄色,微风吹过时,一种鲜艳的颜色传遍整个草原,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傍晚太阳下山时,野牛草变成了紫色,好像吸收了天上所有的光,不愿意再释放出来似的。
[book_title]PART THREE
1
在5月末的一个凄凉的午后,三个人骑马沿着斯莫基希尔河河边的小径向东前进,北风刮着寒冷的细雨,打在他们身上,因此他们缩成一团,侧低着头。他们直穿大草原已经走了十天,两匹坐骑已经精疲力竭,马低着头,即使走在平地上,它们也是累得气喘吁吁,露出骨头的腹部上下起伏。
刚过中午的时候,风停了下来,太阳从蓝灰色云层中破云而出。马走得磕磕绊绊,地下的泥地冒着热气,三个人无精打采地坐在马上,炙热的空气让他们感到窒息。在他们的右边依然可见绕着斯莫基希尔河河流堤岸低矮的树林和灌木。他们已经走下斯莫基希尔河河边的小径好几里,正在穿过平原,朝屠夫十字镇前进。
“只要再走几里,”米勒说,“在天黑之前,我们就可以到达屠夫十字镇了。”
查理·霍格坐在米勒后面,在瘦骨嶙峋的马臀上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屁股,他那只健全的手抓住米勒的腰带,右手的残肢无力地垂在一侧。他侧过脸去看和米勒并排前进的安德鲁斯,但安德鲁斯并没有看他。他的嘴唇翕动着,但没有发出声音,他的头时不时地紧张快速地上下抖动着,像是对别人听不到的某种声音的回应。
一个多小时后,他们看到了一条狭窄河流隆起的堤岸,这条河交叉穿过通往屠夫十字镇的小道。米勒脚后跟一磕马肚子,马向前蹿去,跑了一会儿,然后又慢下来,回到先前的速度。安德鲁斯在马鞍上抬起身子,但看不见高高河岸那边的屠夫十字镇。他们现在骑马行走的地方并没有下雨,马拖着蹄子缓慢行走,扬起了路上的尘土,尘土围住了他们,粘在他们潮湿的衣服上。他们脸上流着汗,留下了一道道泥痕。
他们走在隆起的河岸的小道上,在下坡走进浅水河狭窄的河底前,安德鲁斯扫了一眼屠夫十字镇。河水比去年秋天要高一些,浑浊不堪的河水从河上流过,呈深棕色。几个人让马在河中央停下来,喝一点浑浊的水,然后再催马渡河。
他们经过左边细瘦的木棉树林,树上刚刚冒出新绿,安德鲁斯再一次极目朝东面的屠夫十字镇望去,黄昏的太阳照在十字镇的房屋上,在没有阴影笼罩的地方,房屋呈现出鲜红色。只有一匹马在小镇和他们之间的空地上吃着草。尽管隔了好几百码远,那匹马看见有人靠近,抬起头,猛地加快脚步跑开了。
“我们在拐弯处停一会儿,”米勒说,一边扭头示意右边马车车辙碾轧形成的小道,“我们有事要和麦克唐纳谈。”
“什么事?”安德鲁斯问,“我们还有什么事要和他谈?”
“牛皮的事,年轻人,牛皮的事,”米勒不耐烦地说,“我们还留下三千多张牛皮等我们去运。”
“噢,对了,”安德鲁斯说,“我一时倒给忘了。”
安德鲁斯掉转马头,上了那由经过的马车碾轧出来的泥道。在这条泥道上,到处都有一簇簇新生的嫩草冒出来,向平坦无垠的草原延伸。
“看上去麦克唐纳这个冬天收获不错,”米勒说,“看看这些牛皮。”
安德鲁斯抬头望去。麦克唐纳当作办公室使用的小棚屋周围堆满了牛皮捆,因此当他们走近的时候,只能看到棚屋翘起的屋角。牛皮捆从棚屋旁边铺展开来,散乱堆着,直到由栅栏围着的盐井处。散落在这些牛皮捆中间的至少是十二辆马车,有些马车直立着,被太阳晒得有的地方凹陷,有的地方鼓了起来。马车的轮子陷在泥里,车轮上面青草长得很是旺盛。有些马车翻倒在地,装了轮辐的车轮上的铁箍在夕阳下,锈迹斑斑,闪着亮光。
安德鲁斯转身想要对米勒说些什么,但米勒脸上的表情阻止了他。
卷曲的胡子下面,米勒的嘴巴迷惑地张开着,一双大眼睛看着眼前的情景眯成了一条缝。
“这地方出事了。”他说道,下了马,留下查理·霍格漫不经心地坐在马鞍后面。
米勒在牛皮捆中间绕来绕去地朝麦克唐纳小屋走去的时候,安德鲁斯也下了马,跟在后面。
小屋门的铰链已经生锈,门也松动了。米勒推开门,两个人走了进去。地上到处散落着文件,乱糟糟的账本堆中许多账本被掀落在地,麦克唐纳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也翻倒了。安德鲁斯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张纸,上面的字迹模糊,但一个鞋后跟的印子依然清晰可见。他捡了一张又一张,每一张上面都显示被遗弃和风吹雨打破坏的痕迹。
“看上去麦克唐纳先生好久没来这儿了。”安德鲁斯说。|||||
米勒闷闷不乐地四下看了房间好一会儿。“走吧。”他突然说道,然后转身迈开沉重的脚步穿过房间,脚踩在散落的文件上。安德鲁斯跟着他走了出去。两个人上了马,骑马离开了小屋,朝屠夫十字镇走去。
屠夫十字镇是由一群房屋和棚屋构成的,中间是一条街道把房屋和棚屋分成两部分,现在街上几乎空无一人。从他们右边的铁匠铺里传来缓慢而轻微的叮叮当当打铁的声音。四面敞开的棚屋黯淡的阴影下,有个模糊的人影在慢腾腾地走动着。在左边离着街面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是一个供人住宿的大房子,许多猎人在屠夫十字镇短暂逗留的时候就住在这儿。房屋有一扇大窗子,上面的布帘被撕破了,垂在外面,随着轻轻的热风在缓缓地飘动。安德鲁斯转过头去。昏暗的马车行里有两匹马笔直地站在食槽旁边打盹,食槽是空的。他们经过杰克逊酒吧的时候,坐在原先酒吧大门边长凳上的两个人慢慢站了起来,一边朝木板人行道走去,一边看着这三个骑马的人。米勒仔细看了看这两个人,然后冲安德鲁斯摇摇头。
“看上去像大家都睡着了或者死了似的,”他说道,“这两个人我从来没见过。”
他们在屠夫旅馆前停下马,把缰绳松松地绕在旅馆前面离人行道几码远的拴马柱上。他们松开马肚下面的肚带,解下马鞍后面的铺盖卷,然后进了旅馆。这期间,查理·霍格坐在米勒马的臀部上面一动不动。米勒拍了拍他的膝盖。查理·霍格呆呆地转过头。
“下来吧,查理,”米勒说,“我们到了。”
查理·霍格没有动,米勒抓住他的胳膊,轻轻地半拉着他到了地上。安德鲁斯和米勒走进旅馆,查理·霍格摇晃着走在他们中间。
宽敞的大厅差不多空荡荡的。有两张直背靠椅并排放在远处的墙边上,其中一张椅子的靠背已经裂开了,地上、墙上和天花板上都覆盖着绿色的细尘。当他们走过大厅,走向服务台的时候,木板地上留下清晰的脚印。
在封闭昏暗的柜台里,有一个穿着粗布工作服上了年纪的人坐在直背靠椅上,向后翘起,靠在一张没有一样东西的办公桌上,在打瞌睡。米勒重重地拍了一下柜台。那个人粗重的呼噜声突然停住,他张大嘴巴,椅子向前恢复到原位。顷刻间,他怒目而视,其实什么也没有看见。然后他眨了眨眼睛,站起身,摇摇晃晃地走到柜台前,打着哈欠,挠着下巴周围灰色的短胡子。
“有什么要帮忙吗?”他嘟囔着说,一边打着哈欠。
“我们要两间房。”米勒平静地说道,跟着把铺盖卷朝柜台上一扔,灰尘在无声中腾起,悬在昏暗的空中。
“两间房?”那老头说道,眯起眼睛看着他们,“你们要开两间房?”
“多少钱?”米勒问。安德鲁斯把自己的铺盖卷放在米勒的旁边。
“多少钱?”那人又挠了挠下巴。安德鲁斯听到一阵轻微翻弄东西的声音。那人眼睛看着他们,手在柜台下面摸索着,然后拿出一本合着的账本。“我也不知道。一间差不多一美元吧?”
米勒点点头,把那老头打开放在他面前的账本推到安德鲁斯面前。米勒说:“我们需要一些盆和热水,还有肥皂和刮胡刀。一共要多少钱?”
那老头挠了挠下巴,“这个……你们买这些东西一般需要花多少钱?”
“去年我花了二角五分。”安德鲁斯说。
“听上去差不多,”那老头说,“每位二角五分钱。我想我可以为你们烧些热水。”
“这个该死的小镇怎么回事?”米勒大声说道,又重重地拍了一下柜台,“是不是大家都死了?”
那老头紧张地耸耸肩。“我不知道,先生。我也是刚来几天,是去丹佛途经这里,没有钱了。有个人对我说:你好好照看这个地方,无论挣多少钱都归你。我就知道这些。”
“那么,我想你没听说过一个叫J.D.麦克唐纳的人。”
“没听说过。我跟你说过,我在这儿只有——”
“好吧,”米勒说,“房间在什么地方?”
老头递给他们两把钥匙。“就在楼上,”他说,“钥匙上有房间号码。”
“把马牵到马车行去,”米勒说,“它们急需喂养。”
“把马牵到马车行,”老头又重复了一遍,“好的,先生。”|||||
米勒和安德鲁斯拿起铺盖,朝楼梯走去。楼梯上的灰尘平平整整,没人踩过。
“看上去好久没人住了,我们好像是第一批客人。”安德鲁斯说。
“不对劲。”米勒说。三个人挤着一起上了楼梯,查理·霍格走在他们中间。“感觉很奇怪。”
他们的房间紧挨着,就在楼梯旁边。安德鲁斯钥匙上的号码是十七号。米勒和查理·霍格刚要进房间,安德鲁斯说:“如果我先收拾好了,我出去一下,四下转转。”
米勒点点头,推着查理·霍格进了房间。
安德鲁斯在锁孔里转动钥匙,推开门,房间长时间没人住,一股霉味扑面而来。他半开着门,走到平纹细布遮着的窗户前,木框架内布满灰尘。他把框架从窗户上卸下来,地上放着一扇木头做的挡雨百叶窗,看上去好久没用来挡雨了,他就把框架放在上面。一阵温暖的微风吹过房间。
房间里一张绳子结成的床,上面铺着垫子,床很窄。安德鲁斯卷起垫子,坐在光秃秃的床上。他笨手笨脚地解开代替原来鞋带的野牛皮带子,鞋底已经磨薄了,鞋面的皮也开了口子。他拿起一只鞋子,盯着看了好一会儿,他好奇地扯了扯鞋帮,鞋帮像纸一样裂开了。他迅速脱掉其他衣服,把它们堆在床旁边。他解开满是污渍、皱巴巴、用来装钱的腰带,丢在床垫上。他赤裸着身子,从床上站了起来,站在房子中央从窗户射进来的琥珀色光线下。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赤条条的身体,身体灰白,脏兮兮的,像是鱼腹的下半部分。他用手指搓了搓光滑无毛的肚子,一条细长的泥灰从皮肤上脱落下来,显示下面有更多的泥灰。他抖动了一下,然后朝窗户旁边脸盆架走去。他从架子上拿了一条脏毛巾,抖了抖,围在腰上。他回到窗前,坐了下来,等那老头把浴盆和热水拿上楼来。
那老头喘着粗气,很快拿着两只浴盆上来了,把一只盆放在米勒和查理·霍格的房间里,另一只放在安德鲁斯的房间里。
老头把盆拖到地板中间,好奇地看了看依然坐在床上的安德鲁斯。
“天哪,”他说,“你们这帮人身上有股臭味,你们多久没有洗澡了?”
安德鲁斯想了一会儿,“至少去年8月以来就一直没怎么洗澡。”
“你们去哪儿了?”
“科罗拉多山区。”
“哦,找矿?”
“打猎。”
“猎捕什么?”
安德鲁斯惊讶而又不耐烦地看了看他,说道:“野牛。”
“野牛,”老头说道,一边微微点着头,“我想我曾经听说那边有野牛。”
安德鲁斯没有搭话。过了一会儿,老头叹了口气,向门口退去,“几分钟,水就热了。如果还要什么,跟我说一声就行了。”
安德鲁斯指着床边地板上一堆衣服,“你可以把这些衣服带出去,给我弄一些新衣服来。”
老头捡起衣服,一只手提着,离自己身体远远的。安德鲁斯从装钱的腰带里拿出一张钞票,放在老头另一只手上。
“这些旧衣服怎么办?”老头问道,轻轻抖了一下衣服。
“烧掉。”安德鲁斯说。
“烧掉,”老头重复一遍,“成衣店里你有没有特别需要的衣服。”
“干净的就行。”安德鲁斯说。
老头呵呵笑着走出了房间。安德鲁斯躺在床上,一直等到老头拎着两桶水回来。他看着老头把水倒进浴盆里。他从衣服的口袋里拿出一把刮胡刀,一把剪刀和一大块肥皂。
“刮胡刀是新买的,”他说道,“但剪刀是我自己的。我马上把你的衣服拿上来。”
“谢谢,”安德鲁斯说,“最好再给我弄些热水。”
老头点点头,“我想这些水是洗不干净你的。我已经又开始烧了。”
老头离开房间后,安德鲁斯又等了一会儿。然后他拿着肥皂,走进温热的水里,蹲了下去。他把水泼在上半身,然后使劲儿擦着肥皂,欣喜地看着泥灰一长条一长条地在粗糙的肥皂下面脱落下来。他身上虫子咬的伤口还没有愈合,强刺激性的肥皂擦上去阵阵刺痛,但他还是尽量把肥皂往皮肤里面擦,并且用手指在身上抓来抓去,身上留下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红色印痕。他往胡子和头上擦肥皂,看着黑色的水流淌进浴盆里。他清洗过后,身上的臭味从水里冒了出来,他不得不捂住鼻子。
当老头提着干净的热水走进房间时,安德鲁斯光着身子,灰色的水滴在光光的地板上。他帮老头把浴盆拖到打开的窗口。他们把水倒在下面的人行道上。水泼在街道上,立刻被泥土吸走了。|||||
“哇,”老头说,“水的威力可真不小。”在他们倒水前,他已经把衣服拿上来,扔在床上,现在他指着衣服说,“希望衣服合身,大小跟你扔掉的衣服是最接近的。”
“穿起来会合身的。”安德鲁斯说。
他更加惬意地泡在浴盆里,并且在自己身上堆起了许多泡沫,看着泡沫在水面上漂来漂去。最后他走出浴盆,用毛巾把身上擦干,惊讶地看着自己白皙的皮肤。他拍打自己的身体,看着红色的条痕出现在皮肤上。然后他朝脸盆走去,老头刚才把刮胡刀和剪刀放在那儿了。他抬起眼睛,看着歪斜地挂在脸盆上方的镜子。
虽然下山后穿越草原的路上,他在他们饮水的池塘和溪水边模模糊糊地看到过自己的脸,虽然他已经习惯了脸上的胡子拉碴和手触摸它们及蓬乱长发的感觉,但镜中看到的自己还是让他大吃一惊。他的胡子因刚洗完澡还没有干,像一团团浅棕色粗线乱糟糟地缠在脸的下半部分,因此他看到自己的脸像是戴了一副面具,看上去像是其他人的脸。脸的上半部分呈棕色,比他的胡须或头发还要黑,但没有血色,经过风吹雪打、日晒雨淋,他的脸变硬了。他所看到的部位没有一点儿表情,也没有一点儿特征。头发长得盖住了耳朵,几乎触到肩膀。他盯着自己看了很长时间,头转过来转过去,然后他从桌上拿起剪刀,开始剪掉自己的胡子。
剪刀不快,他举在手上的几缕胡子从剪刀刀刃上滑掉了,因此他不得不把剪刀的刀刃向脸这边侧过来,半剪半削硬硬的胡子。当他把络腮胡须剪短到跟短发差不多长的时候,他用刚才洗澡的黄色肥皂水洗过自己的脸,然后用刮胡刀在脸上缓慢地刮起来。刮完后,他洗掉脸上的肥皂水,又在镜子里瞧了瞧自己。原来留络腮胡子的部位,现在一片惨白,在棕色前额和脸颊的衬托下令人瞠目。他活动了一下脸上的肌肉,咧嘴假装笑了一下,用食指和拇指捏了一把下巴上的皮肤。皮肤麻木僵硬。他的整个脸变小了,并且从乱蓬蓬的头发里看着自己。他又拿起剪刀,开始剪掉耷拉在脸四周像粗绳一样的头发。
过了几分钟,他退后离镜子远一点,审视自己的杰作。他的头发剪得长短不一,十分难看,但看上去不再像孩子一样了。他把落在桌上的一缕缕头发拢到一起,握在手里,然后从窗户上丢了下去。头发在空中飘散开来,缓缓地朝地上飘落,在昏黄阳光的照耀下发出微光,落到人行道和地上不见了。
老头给他买的衣服粗糙,不合身。衣服虽然粗糙,但很干净,这给他增添了活力,有了一种雅致的感觉,这种感觉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了。黑色的裤子是细平布做的,有一条清晰的折缝,他把裤腿卷到硬邦邦的新皮鞋上,解开沉沉的蓝色衬衫上面的纽扣。他走出房间,在米勒和查理·霍格房门前的走廊上停了下来,听到里面传来泼水的声音。他走下楼梯,穿过大厅,站在旅馆外面的木头人行道上。傍晚时分,热浪滚滚,一片寂静。
由长短不一的废木料拼成的人行道经过一冬天已经弯曲,许多木头在横着的两端向上翘起,因此安德鲁斯穿着新鞋走路的时候得特别小心。他上下看了看街道。旅馆的左边,也就是小镇的东面,一大片寸草不生硬实的泥地在黄昏的阳光下闪着亮光。安德鲁斯想了一会儿,记起这地点原来有一个大的军营帐篷,是乔·朗理发店的所在地。安德鲁斯转身,悠闲地经过旅馆,朝另一个方向走去。他走过一个半裸的窑洞,被遗弃的窑洞坍塌下来。他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马车行。在黄昏的马房里,把他们带进屠夫十字镇的那两匹马正在食槽前大声地慢慢咀嚼着。他刚想走进马房,但停住了。他缓慢转过身,回头朝旅馆走去。到了旅馆,他倚在门框上,一边审视着眼前的屠夫十字镇,一边等米勒和查理·霍格下来,好一起走。
太阳西沉,弥漫开来的巨大光亮照着屠夫十字镇上空的灰雾,使得屠夫十字镇房屋的轮廓显得柔和起来,这时米勒和查理·霍格走出旅馆,和在人行道上等着的安德鲁斯会合在一起。米勒脸上的黑胡须刮光了,在魁梧的肩膀上看上去既白又大,安德鲁斯不无吃惊地看着他。除了衣服破破烂烂满是污垢以外,他看上去差不多和几个月前安德鲁斯在杰克逊酒吧第一次走到他跟前的时候一模一样。但是查理·霍格的变化异常大。他的络腮胡子已经用剪刀剪得不能再短了,但很显然米勒没敢用刮胡刀给他剃胡茬。查理·霍格的脸不再像以往一样精瘦干练,现在他的脸瘦长、轮廓模糊、脸颊深陷,双眼凹进去、双目无神,嘴角松弛,牙齿发黄、有的牙齿断了,嘴唇不停嚅动但没有发出声音。查理·霍格呆呆地站在米勒旁边,双肩下垂,右腕的残肢露在衣袖外面。
[book_title]附录 我的老师约翰·威廉斯
米希尔·拉蒂欧莱尔斯/文
1981年我开始跟随约翰·威廉斯在丹佛大学读研究生。他从1954年就一直在这所学校教书。我的第一期研讨班结束后,威廉斯来到我的办公室——捧着一大摞书,他个子不算高,书几乎把他整个人都挡住了——然后他把书往我的书桌上一放。“别太在意那些你刚刚在课堂上听到的知识。读一读这些作家,他们将成为你的老师。作家是教不会的,你得自己找到写作的窍门。”他低沉的嗓音回荡在狭小的空间里。然后他走过拥挤的研究生办公室,穿过铺着褪色的油毡垫的大厅,走了出去。他上身穿休闲西装外套,下身穿便裤,脖子上系着涡旋纹蝉形阔领带。我从未见过他穿别的服装,即便在他去世前不久我去阿肯色州费耶特维尔市看望他时,他还是穿着这些装束,当时我惊讶不已。我不知道最让我吃惊的是什么,是教授来看我,还是有人告诉我作家是教不会的。在教授们办公的时间里,我曾经在办公室门口傻等,直到某个教授屈尊俯就地从阅读的稿件中抬起头,向我示意。我在研究院,是跟1973年因为创作小说《奥古斯都》而获得国家图书奖的约翰·威廉斯学习。
我转向那一大堆书,不久前约翰·威廉斯瘦削而刻着很深皱纹的脸就出现在这一大堆书的上方——他是老烟民,得过肺气肿,1994年还因此差点丧生。那一堆书里有福特·马多克斯·福特结构严谨的《好兵》,伊迪丝·华顿的《欢乐之家》《纯真年代》和《伊坦·弗洛美》,珍妮特·刘易斯构思精巧、气氛浓烈的历史小说《马丁·盖尔的妻子》和《索伦·奎斯特的审判》。威廉斯后来告诉我说,珍妮特·刘易斯的名声被其丈夫所掩盖,她丈夫是诗人、批评家伊沃·温特斯。亨利·詹姆斯的小说对约翰·威廉斯有着深远影响,因此在他的指导下,我开始阅读《黛西·米勒》《一位女士的画像》《金碗》和《使节》,学习刻画人物心理。
约翰·威廉斯写过三部优秀小说,每一部都有特定的类型,每一部都超越了小说类型的狭隘范畴。《屠夫十字镇》(1960)是西部小说;《斯通纳》(1965)是“学术小说”或者是在“学术围墙里”展开的小说;《奥古斯都》(1972)是历史小说,取材于文献和书信,这些书信是那些作者用西塞罗雄辩体文风写成的,他们共同描绘出奥古斯都的成年生活。约翰·威廉斯总是不承认1948年创作的《惟有黑夜》是他的处女作,那是“二战”时期他在美国空军服役时写的小说,这并非完全出于调侃。为表示对他判断的尊重,我从未读过那部小说。
约翰·威廉斯并非刻意要坚持或者回避某种类型,他对探索当规范开始控制素材或者情节,更麻烦的是,开始控制人物时出现的言不由衷的情况更加感兴趣,尽管他是在类型内写作的。约翰·威廉斯对类型的探究显示出他的博学、庄重和睿智。打破传统不一定要轰轰烈烈,我几乎能看到他在研讨班讲这句话时的神情:眼睛专注地看着我们,然后将头微微偏向一边,满头黑发光滑地向后梳着,嘴里叼着雪茄。
《屠夫十字镇》。在哈佛学院就读的第三年,刚听完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的演讲后不久,威廉·安德鲁斯便放弃学业,前往西部。那是1873年,当时美国有钱人都热衷于穿野牛皮做的长袍,所以野牛皮可以发财致富。尽管在小说的后半部分,野牛的捕猎者们对这一时的狂热感到迷惑,认为“你永远无法确切知道他们究竟要什么”,但野牛皮以及从中获得的利润——不管嗅得到商机还是嗅不到——都不是威廉·安德鲁斯想要追求的。和爱默生的父亲一样,安德鲁斯的父亲也是一位论派的牧师。安德鲁斯和爱默生一样,在学术的殿堂里找不到自我:
【4标@】有时候听完教堂冗长的布道和教室沉闷的教学,他匆忙逃离剑桥市区,来到西南城郊的树林和田野。那里独成天地,一片宁静。站在光秃秃的土地上,他感到自己的大脑沐浴在清新的空气中,仿佛升入无尽的太空。日常感觉到的卑微和局限在旷野中消失殆尽。他曾经听过爱默生的一次演讲,此时想到了其中的一句话:我是一颗透明的眼球。面对四周的树林和旷野,他自己消失了,尽归于无,却能看到所有的一切。他周身流动着一种莫名的力量。此时他觉得自己是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这是他在国王礼拜堂、大学课堂和剑桥大街上从未体验过的。透过树林和绵延的田野,他能隐约看到西边遥远的地平线;此时此地,他看到了美丽的大自然,以及以前从未发现过的自己的美丽天性。|||||
安德鲁斯离开波士顿。“街上车水马龙。人们行走在排列整齐的拱形榆树盖下面,榆树看上去像是从人行道和马路的石板上强行生长出来的。”他离开了比肯和查尔斯河附近克拉伦登大街上他父亲的住所。“查尔斯河也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条河蜿蜒流淌在条块分割的农田、村庄和城市中间,将人类和城市的垃圾带出去,流进大海湾。”安德鲁斯想去人迹未至的地方。尽管他离开了出生、成长的房子,但他似乎还没有出生,还没有长大。这是老生常谈的故事,是个自我发现的故事,一个寻梦的故事,一个无所畏惧而又充满自信地踏上征途实现梦想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闯荡西部的故事……在那里开始了读者或许从未有过的阅读体验:约翰·威廉斯对这类浪漫故事的真切检讨、对西部拓荒背后疯狂能量无可置疑的诠释、显而易见的天意、“美国精神”及其投射出的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只有在美国边区的广阔天地才会出现。在那里约翰·威廉斯受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及其宣称的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善良、真理和美丽的观点的激励。更加尖锐的是,对被认为只存在于自然中的天性的质疑,对个人灵魂与神圣的超灵——也就是与上帝的深度切合的质疑。威尔·安德鲁斯是个新手,在西部小说中是个司空见惯的人物,却是实现约翰·威廉斯写作目的的理想人物:一个新手去探索在书本中读到的西部世界。反讽在小说中无处不在,但不是那种刺痛的反讽,也不是那种搞笑的反讽。
安德鲁斯来到堪萨斯的屠夫十字镇才几小时,就被说服出钱资助一次到科罗拉多落基山脉捕猎的远征。米勒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熟悉山里的情况。他在多年前发现了一处隐秘的山谷,那里有大批的野牛群。他一直在寻找一位合伙人来资助这次能带来巨大收入的远征。小说暗示很可能这个有大量野牛出没的隐秘山谷其实根本就不存在,米勒不过是在吹牛,不过是带安德鲁斯出去兜一圈,然而,安德鲁斯真正想要的就是兜一圈,体验旷野的经历以及由此带来的自我发现。
米勒带着安德鲁斯给的钱出发,去了堪萨斯的埃尔斯沃思,想要雇一个剥野牛皮的人——弗雷德·施奈德,并且购置远征的必需品,把焦急等待的安德鲁斯和米勒的助手查理·霍格留在了屠夫十字镇。查理·霍格将负责赶牛和搭营帐。霍格是西部小说中老一套的人物,但通过约翰·威廉斯的匠心处理,我们认识到人物塑造是挖掘老生常谈的内容,而不是接受陈词滥调。霍格缺了一只胳膊,嗜酒如命,沉默寡言,只喜欢引用《圣经》以及显然根据《圣经》中无懈可击的智慧而发的陈腐言辞。如果霍格身边的人在乎《圣经》,这或许很重要,但是没有人在乎,甚至连受过教育的威尔·安德鲁斯在某处反思到:和《圣经》相比,他更熟悉爱默生,他意识到——而且很模糊地意识到自己从未读过《圣经》。安德鲁斯追寻旷野,为了“能够成为上帝的一部分,无拘无束”,但他后来在大自然中的遭遇却更像《旧约》中上帝的恶意所为。约翰·威廉斯不无讽刺的巧妙暗示:如果安德鲁斯了解一点,哪怕从《圣经》的诗歌中了解一点从上天来的洪水、瘟疫以及发泄的愤怒,而不是一厢情愿地相信和上帝融为一体的好处,那他的遭遇会好一些。
安德鲁斯有一封介绍信,是介绍他认识屠夫十字镇的野牛皮商人J.D.麦克唐纳的,此人早年在波士顿认识安德鲁斯的父亲并且去过他父亲的教堂。看到安德鲁斯的介绍信,麦克唐纳记起那段时光,不无抱怨地说道:“听着,年轻人。我到你父亲的教堂去是因为我想在那儿遇到什么人,会给我找个好的工作。我参加你父亲举办的那些聚会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大多时间,我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
这是小说前面的一个次要场景,是在安德鲁斯见过米勒答应资助远征前发生的。这个场景既强调了安德鲁斯对形式主义宗教活动以及人们参与这种活动动机的不满,同时也预示着安德鲁斯自己对旷野——上帝的另外一处教堂——的不解。
在安德鲁斯和霍格等待米勒从埃尔斯沃思归来时,安德鲁斯足不出户,像小孩一样坐在旅馆的窗前,向往着未来,那时他就可以实现自我了。安德鲁斯可能是爱默生的信徒,或许他曾经启程去探索某些深奥的东西,某些精神的东西,但小说象征性的语言揭示了某种更为深刻的道理,那就是安德鲁斯必须在孩提时代成长起来,那是大脑的孩提时代。“他的脑海里全都是米勒关于他们要去的山区的谈话,东一句,西一句,并不连贯。这些谈话像碎片闪着光,旋转着,然后轻轻落下,形成各式各样随机的奇异图案。这些图案就像万花筒里松散的彩色碎玻璃,从毫无关联的地方偶然获得光源,翻转着变化自己的形状。”约翰·威廉斯或许在说,这是个充满快乐的大脑;后来米勒带着远征的所有必需品回来了,他们踏上了征途。约翰·威廉斯这样写道:|||||
【4标@】时间的流逝只在安德鲁斯同伴的脸上留下了痕迹,在他自己内心深处的变化中留下了印记。一天天过去,他感到脸上的皮肤因为风吹日晒而日益粗糙;与之相反,脸下半部的短胡子却越来越柔顺。手臂也是因为天气先是发红,然后变深变黑。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逐渐变瘦变硬。有时候他感到自己在进入一个新的身体,一个真实的身体。其实他过去柔软、白皙和光滑的外表是虚假的,在其下面早已隐藏着现在的真实的身体。
婴儿般的肥胖正在褪去,一个男人正在柔软、圆润、雪白的表层里显现出来。但是在小说的后面,当四个人被暴风雪困住,在白雪下待了好几个月时,这个意象却有着不同的用意。他们用野牛皮搭了一个棚子,然后把野牛皮缝起来,给自己又罩了一层皮,才勉强幸存下来。春天,当他们从野牛皮中出来的时候,他们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二次脱胎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变化,我们会说,还不得而知。
在《屠夫十字镇》的正中间部分,开始了捕猎野牛的叙述,大约有四十页的篇幅。和四个人长途跋涉历经艰难来到这个偏僻的科罗拉多山谷相比,米勒射杀五千头野牛显得毫不费力,这不免有点奇怪,甚至让人迷惑。当然,读者读的时候,他希望看到这群庞大动物的死是非同寻常的,不是能够轻易得手的。当那个经验丰富的猎手米勒因为自己脑子突然冒出别打得不干净利索而告诫自己时,就强调了这次大屠杀是无需动脑的,其实也无需这么强调。这瞬间闪过的念头——你可以称之为怀疑,但不能称之为良知——似乎打了他的岔,让他打偏了。当剩下的一小群野牛本能地喊叫兜圈乱转的状态被打断,由一头年轻的头牛带领着像一条黑色的细流逃出山谷时,米勒给步枪机械地上子弹、射击然后再上子弹的声音也戛然而止。安德鲁斯是这组枪械上的一个重要部件,他给步枪装子弹,射击后给它们冷却,然后清除干净,装上子弹,再把它们递给米勒。因此,当我们读到安德鲁斯机械地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从未疑惑时,就一点也不奇怪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后来,僵持状态打破后,一小群野牛跑进谷底。安德鲁斯数死掉的野牛时,数到三十就记不清数字,数不下去了,于是又一次变成了婴儿——走出婴儿状态,还是回归婴儿状态——仍未有最后的定论。是一个名叫威廉·安德鲁斯的人正在被塑造,还是他正在严重地退化。在血流成河的山谷,他丧失了数数的能力;在小说的结尾,他丧失了和同伴交流的语言能力:“四个人又互相看了看,然后用探寻的眼神慢慢从周围每个人的脸上看过去。他们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可以列出一长串写过西部小说的作家名单。他们把西部小说看成是重要的具有典型美国特征的小说类型,但这些作家写这类小说时,常常带着戏仿或者打趣的口吻。不妨读一读理查德·布劳提根的《霍克蓝的怪兽:一部哥特式的西部小说》(The Hawkline Monster:A Gothic Western,1974)或者帕西瓦尔·埃弗雷特的《上帝的国度》(God's Country,1994)——这两部小说是极好的仿拟作品——或者读一读罗伯特·库佛有不屈精神的、滑稽可笑的《鬼城》(Ghost Town,1998),但约翰·威廉斯对待西部小说是严肃认真的,更为重要的是,他认真对待出现这种小说类型背后的原因。即便那些最陈词滥调的西部小说也能满足大量美国读者的需求,但究竟是满足了哪些需求,却是值得思索和挖掘的。
西部小说——不管是哪种媒介——满足了美国精神中某些方面,当然有的西部小说是空话连篇,但今天我们仍然大量消费这类产品。西部小说是具有美国特色的主要小说类型,深得我们具有爱国热忱的读者的喜爱,我们的爱国热忱是举世闻名的。在谈到伊拉克激进分子时,总统办公室说:“放马过来。”这是驱赶牛群的呐喊,这是马车车队拖离圣约瑟夫的场景,这是神枪手在岩石的缝隙间对着下面印第安人的瞄准射击——这是一种寻找仇敌的欲望,一种寻找能够确定我们民族性格的挑战的欲望。
我想有必要提一下,约翰·威廉斯写《屠夫十字镇》的时候,正是美国援助南越总统吴庭艳的时候,《屠夫十字镇》出版发行的时候,也正是美国第一批部队踏上越南领土的时候。威廉斯不会知道上百万的人不久将在老挝和柬埔寨丧生——是死于美国人之手,并且不是出于防卫的需要。|||||
《屠夫十字镇》是关于一个年轻人外出“寻找自我”的故事,但同时也是一个年轻的国家无视一切后果强烈坚持自我的故事。在长满长草的山谷,差不多五千头野牛几乎全被屠杀殆尽,令威廉·安德鲁斯心里作呕。这象征着历史上的美国,起先年轻气盛,新的战争只是提供了一个肯定其坚忍不拔的民族个性的机会,但是正如在科罗拉多的山谷里屠杀野牛一样,也如同在越南和伊拉克一样,民族个性中令人作呕的一面也被慢慢揭露出来,或者说根本没有民族个性。在《屠夫十字镇》中,约翰·威廉斯执着地关注人类行为机械疯狂的一面,暗示人和自然一样——人的天性——是令人恐怖的。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不久,我来到位于欧文的加利福利亚大学,继续我的研究生学业。作家欧克利·霍尔——写过一部重要的西部小说《男巫》(Warlock),并以此获得1958年的普利策奖提名,他从书桌那边俯过身子对我说:“你跟约翰·威廉斯学习过。他写过最出色的西部小说。”一年以后,科马克·麦卡锡《血色子午线:西部残阳》出版,这部书同《屠夫十字镇》和《男巫》一道成为西部艺术殿堂中的精品。
说明:此文为《屠夫十字镇》的引言,收录于NYRB版中。篇名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