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巴马修道院
[book_author]司汤达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337234
[book_dec]1839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巴马修道院》是法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重要作品。小说以虚构的巴马小公国为背景,反映1796至1830年意大利北部人民反抗封建统治,争取自由独立的正义斗争。小说主人公法布里斯仰慕拿破仑,辗转到了前线,参加了滑铁卢战役。后来,他在姑姑琪娜(莫斯卡首相的情妇)的帮助下,到神学院学习,毕业后任巴马大主教第一助理。他为追逐江湖女戏子出了人命案,只得逃出国境,后被莫斯卡的政敌骗回巴马城而被捕。他入狱之际,与监狱长的女儿克莱莉娅相逢,二人一见倾心。法布里斯濒于被害,琪娜请求巴马大公帮忙营救。大公爱慕琪娜姿色,趁机要挟琪娜做他的情妇,哪怕只有一次,琪娜无奈,只得应承。后来,无罪释放的法布里斯被任命为巴马副主教,他在晚会上见到了已是克列桑齐侯爵夫人的克蕾莉亚。于是,他经常在侯爵府邸附近的教堂布道,以求见到克蕾莉亚。这对情人经常幽会的第二年,克莱莉娅生了儿子桑特里诺。不久这对情人的儿子病死,克莱莉娅悲痛万分,认为这是上帝对她的惩罚,悒悒而死。法布里斯此后到巴马修道院隐居,一年后死在那里。作品反映了当时宫廷的阴谋与斗争,抨击了专制统治的残暴。其情节跌宕起伏,心理刻画细腻,书中有关滑铁卢战场的描写,尤为精彩。《巴马修道院》被巴尔扎克称为“五十年来最美的书”。斯丹达尔还有长篇小说《红与黑》、《阿芒斯》、《拉弥埃尔》,论著《拉辛与莎士比亚》及一些著名游记。他被公认为19世纪法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巴马修道院》有1979年上海译文出版社郝运的中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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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告读者
这部小说是一八三年冬天,在离巴黎三百法里以外的地方写的,所以其中并没有一处影射一八三九年的那些事情。
在一八三年以前好多年,正当我们的军队纵横全欧洲的时代,我凑巧领到一张住宿券,住在一位议事司铎的家里。那是在帕多瓦,意大利的一座美丽的城市。由于逗留的时间延长,我和他交上了朋友。
一八三年年终,我又路过帕多瓦,赶忙跑到这位好心的议事司铎家去。他已经去世了,这我是知道的,但是我想再看看那间客厅,我们曾经在那儿度过了多少个愉快的晚上,后来我还常常怀念呢。我遇到了议事司铎的侄子和侄媳妇,他们把我当老朋友款待。随后又来了几个人,我们待到很晚才散。议事司铎的侄子从贝特罗蒂咖啡馆叫来了味美可口的桑巴甬。我们所以会一起待到深夜,主要是因为有人提起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的故事;议事司铎的侄子特地为了我把它从头至尾讲了一遍。
“在我要去的地方,”我对我的朋友们说,“我是不会遇到像今天这样的晚上的,我要把你们这段故事写成一部小说,借以消磨那些漫长的夜晚。”
“既然这样,”议事司铎的侄子说,“让我把我伯父历年的札记交给您,在帕尔马那一项下面,提到在公爵夫人的权势炙手可热的那段时期里,帕尔马宫廷上发生的几件阴谋倾轧的事件。不过,您可要小心!这个故事绝不是合乎道德的,目前你们法国正以福音书式的纯洁自豪,这个故事可能给您带来罪大恶极的名声。”
我现在照一八三年的原稿丝毫不加改动地发表这部小说,这可能有两个缺点:
第一个是对读者的:小说中的人物是意大利人,也许读者不大感兴趣。那个国家的人心和法国大不相同。意大利人诚挚、善良,而且只要没有受到什么惊吓,他们是心口如一的。他们的虚荣心只是偶尔地发作一下,不过一旦发作起来,就变成一种狂热,他们称之为puntiglio。最后,在他们当中,贫穷并不是一种叫人笑话的事。
第二个缺点是和作者有关的。
我承认,我大胆地保留了人物性格上的那些粗糙的地方,不加润色。不过,另一方面,我坚决地声明,对于他们的许多行为我从道德上给予最严厉的谴责。为什么要把法国人的崇高品德和性格上的种种优点加在他们身上呢?法国人爱钱胜于一切,很少为了爱或者恨去犯罪。这部小说里的意大利人几乎可以说是完全相反。而且我认为,从南往北,每走上二百法里路,就会看到不同的风景,同样地小说也就不同了。议事司铎的那位可爱的侄媳妇曾经和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相识,甚至还对她非常敬爱,她请求我不要改动公爵夫人的不寻常的经历,而那些经历却是理应受到谴责的。
一八三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book_title]第一章
一七九六年的米兰
一七九六年五月十五日,波拿巴将军率领着一支年轻的军队进入米兰。这支军队刚刚越过洛迪桥,向全世界指出,经过多少世纪以后,恺撒和亚历山大终于后继有人了。意大利在这几个月里所耳闻目睹的那些英勇和天才的奇迹,唤醒了一个沉睡的民族。法国人到来的前一星期,米兰人还把他们仅仅看作是一伙土匪,一碰上皇帝兼国王陛下的大军,就会望风而逃;至少那张用邋里邋遢的纸张印的、巴掌大小的小报就是每周三次向他们这样报道的。
在中世纪,共和主义的伦巴第人曾经表现得和法国人一样勇敢,他们理应看到德意志的皇帝们把他们的城市夷为平地。自从他们变成忠实的臣民以后,逢有富贵人家的小姐出阁,在粉红塔夫绸的小手绢上印印十四行诗,就算是他们的大事情了。而那位小姐呢,在这件人生大事以后的两三年,就有了一位男伴;有时由夫家选定的随侍骑士的大名还会在婚书上占有一个光荣的地位。这种柔弱的风习和法国军队猝然来临所引起的深刻情绪比起来,可真是相差得太远了。很快就兴起了充满热情的新风气。一七九六年五月十五日那天,整个民族看到,他们以往所敬重的那一切,都是极其可笑的,有时还是丑恶的。最后一团奥地利军队的撤离,标志着旧观念的崩溃。不顾性命的冒险成为一时的风尚。过了几个世纪的百无聊赖的日子以后,他们看出来,要想幸福,就得拿真正的爱去爱祖国,就得去追求英雄的壮举。查理五世和腓力二世连续的专制暴戾的统治,使他们陷入茫茫的黑夜。推倒了查理五世和腓力二世的雕像,他们突然又沐浴在阳光之下。过去的五十来年,也就是正当《百科全书》和伏尔泰在法国得势的年代里,僧侣们一直在向米兰的善良人民大声疾呼:读书识字或者学习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徒劳无益的,只要分厘不差地向本堂神父缴纳什一税,并且把一切细小的罪过都老老实实向他们交代,就差不多完全有把握在天堂里得到一个好位置。为了彻底柔化这个从前是那么勇猛、那么富于理性的民族,奥地利还把免向奥军提供新兵的特权廉价售给了他们。
在一七九六年,米兰的军队由二十四名穿红色军服的无赖汉组成,他们协同四团服饰华丽的匈牙利掷弹兵镇守着城市。风俗败坏到了极点,可是热情却非常罕见。一切都得不厌其烦地向本堂神父交代,否则就是在这尘世上也有身败名裂的危险;除此以外,米兰的善良人民还受到君主政体带来的一些琐细而又不由人不气恼的束缚。譬如说吧,那位住在米兰,代表他的当皇帝的侄子来统治的大公,忽然起了做小麦生意的发财念头。结果是,在殿下的粮仓装满以前,农民不得出售粮食。
有一个随着军队一同来到的、后来出了名的年轻的细密画画家,姓格罗,为人有点狂放,一七九六年五月,法军进城后的第三天,他在那家很大的塞尔维咖啡馆(当时很红的一家)里,听人说起这位肥胖异常的大公的生财之道,便拿起一张印在粗劣的黄纸上的冷饮价目表,在背面画上这位胖大公;还画了一个法国兵朝他肚子戳了一刺刀,流出来的不是血,却是数量惊人的麦子。我们所谓讽刺画或者漫画的那种东西,当时在这狡猾的专制统治下的国家里是没有人见过的。格罗留在塞尔维咖啡馆桌上的这张画,就像一个天上掉下来的奇迹,当天夜里被人制了版,第二天卖了两万份。
在同一天里,贴出了告示,征收六百万军税供应法军的需要。法军虽然刚打了六次胜仗,征服了二十来个省份,但是却缺少鞋帽和衣裤。
幸福和欢乐像汹涌的潮水似的,随着这些如此穷困的法国兵涌入了伦巴第,因此只有教士们和少数几个贵族才觉察到这笔六百万军税的沉重。况且紧接着又加上了许多笔别的税。那些法国兵成天价又是笑,又是唱。他们都不到二十五岁,他们的统帅二十七岁,已经算是军队里年纪最大的了。他们这样欢笑,这样朝气蓬勃,这样无忧无虑,恰好给了僧侣们愤激的说教一个有趣的回答。半年以来,僧侣们一直在神圣的讲坛上说:法国人是恶魔,他们在死刑的威胁下,不得不烧光一切,不得不砍掉所有人的脑袋,因此每个团在进军时,队伍前面都带着一架断头台。
在乡下,可以看见法国兵在茅屋门前哄主妇的婴儿睡觉。差不多天天晚上都有鼓手拉起小提琴,凑起一个舞会。四组舞太艰深,太复杂了,连士兵们自己也不怎么会,所以他们没法教当地的妇女们,倒是她们来指点这些法国小伙子跳“蒙费利诺”、“莎特莱罗”以及其他的意大利舞。
军官们尽可能给安排到有钱人家去住,他们也的确需要好好养息养息。譬如说,有个叫罗贝的中尉,就领到一张住宿券,到台尔·唐戈侯爵夫人的府里去住。这位新征入伍的、相当机灵的年轻军官跨进府邸时,他的全部财产只有一个值六法郎的埃居,那是不久以前他在皮亚琴察领到的。冲过洛迪桥以后,他从一个被炮弹打死的、英俊的奥地利军官身上剥下一条崭新漂亮的黄土布长裤,再没有比这条裤子来得更是时候的了。他的军官肩章是羊毛的,他的呢军服的袖子用线缝在夹里上,才勉强把破成一块块的料子连在一起。不过,还有更惨的呢:他那双皮鞋的鞋底也是用在洛迪桥另一边的战场上拾来的帽子裁成的。这两只胡乱凑合的鞋底用非常显眼的绳子绑在鞋子上,因此府里的总管来到罗贝中尉屋里,请他去和侯爵夫人一同用晚饭的时候,他可真是为难死了。好在这顿要命的晚餐还有两个钟头,他的勤务兵和他设法把军装又补了补,还用墨水把皮鞋上的倒霉绳子染黑。最后,那个可怕的时刻来到了。“我这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么局促不安过,”罗贝中尉告诉我,“那些贵妇人以为我要去吓唬她们,其实我比她们哆嗦得还要厉害呢。我看着我的鞋子,真不知道怎样走才显得文雅大方。台尔·唐戈侯爵夫人,”他接着说,“当时正美得像一朵盛开的鲜花。您是见过她的,眼睛是那么的美丽,而且像天使般的温柔;漂亮的头发是深金黄色的,把一张迷人的鹅蛋脸衬托得千娇百媚。我住的那间屋里有一幅列奥那多·达·芬奇的《希罗底》,简直就可以说是她的肖像。幸亏一见之下,我就被这种天仙似的美貌迷住,把自己的打扮完全忘了。两年来,我在热那亚一带的山区里,看来看去,只是些丑陋、悲惨的景象。我鼓起勇气,跟她说了几句话,表示心头的喜悦。
“不过,我还没有糊涂到把恭维话说个没完的地步。在我斟词酌句的时候,我看见在这间到处都是大理石的饭厅里有十二个穿号衣的跟班和不少亲随,他们的打扮在我当时看来真可以说是豪华极了。您就想想吧,这群混蛋不但穿着挺好的皮鞋,而且还有银扣襻呢。我斜眼一看,一双双眼睛全都呆呆地盯着我的军服,说不定还在望着我的鞋子,这可叫我难受死了。我只要用一句话就可以把这些人全都吓住,可是怎么才能叫他们规规矩矩,而又不至于使两位贵妇人受惊呢?因为侯爵夫人,正像她后来屡次告诉我的,为了给自己壮壮胆子,派人把住在修道院里念书的小姑吉娜·台尔·唐戈接了回来。吉娜就是后来的那位迷人的彼埃特拉内拉伯爵夫人。在称心如意的时候,没有人能比她更快乐,更和气,在倒霉的时候,也没有人能比她更勇敢,更泰然。
“吉娜当时大约十三岁,不过看起来却像有十八岁,又活泼,又直爽,这您是知道的。她见了我那一身打扮,生怕自己一下子笑出来,竟不敢动嘴吃东西了。侯爵夫人却恰恰相反,她一个劲儿用客气话敷衍我。她从我眼睛里清清楚楚地看出了我的不耐烦。总而言之,我是一脸的尴尬相;我在默默地忍受别人的轻蔑,而据说这是一个法国人所办不到的。终于,我灵机一动,有了主意:我跟两位贵妇人谈起自己经历的困苦,谈起两年来那些愚蠢的老将军把我们留在热那亚山区中所过的苦日子。我告诉她们,我们在那里领到的是当地不通用的指券和每天三两面包。我谈了还不到两分钟,善良的侯爵夫人眼里就含着泪水,吉娜也变得严肃起来。
“‘怎么说?中尉先生,’吉娜对我说,‘三两面包!’
“‘是的,小姐。可是一个星期里还有三天发不下来,而且我们是住在老百姓家里,他们比我们还要苦,我们经常把面包分点给他们。’
“离开饭桌的时候,我让侯爵夫人挽着我的胳臂,一直把她送到客厅门口,然后又赶紧走回来,把仅有的一个值六法郎的埃居赏给伺候我吃饭的仆人,而对这个埃居的用途我曾经抱过多少幻想啊。
“过了一个星期,”罗贝继续说,“事实证明,法国人并没有把任何人送上断头台,台尔·唐戈侯爵于是从科摩湖边他的格里昂塔城堡里回来了;他是在法军迫近时,撇下年轻貌美的妻子和妹妹,让她们在战火之中听天由命,自己却勇敢地躲到城堡里去的。这位侯爵对我们的仇恨和他对我们的恐惧程度相等,也就是说,到了无法衡量的程度。在他和我应酬的时候,那张苍白、虔敬的肥脸看上去真是好笑。他回到米兰的第二天,我从六百万的军税中分配到三奥纳呢料和两百法郎。这一下我又抖起来啦,我成了两位贵妇人的舞伴,因为舞会开始举办了。”
罗贝中尉的经历也可以说是每一个法国人的经历。人们非但不嘲笑这些正直的兵士的贫困,反而同情他们,喜爱他们。
这段喜出望外的幸福和陶醉的时期,前后只有短短的两年。疯狂达到了那么没有节制、那么普遍的程度,以至于我无法加以解释,除非是借助于下面这个根据历史考察得来的深刻的见解:“这个民族已经苦闷了一百年。”
南方国家原来不把寻欢作乐当作一回事,过去在维斯康蒂家族和斯佛尔查家族那些著名的米兰公爵的宫廷里,这种风气是十分流行的。可是自从一六二四年西班牙人征服米兰公国以后,在那批阴沉、多疑、傲慢而又经常担心有人谋反的主人统治之下,欢乐也就销声匿迹了。老百姓染上了统治者的习惯,受到一点极小的侮辱就想用匕首去报复,及时行乐却不怎么去想了。一七九六年五月十五日法国人进入米兰,一七九九年四月他们在卡萨诺战役以后被赶出去,在那一段期间,狂喜、快活、寻欢作乐、对一切阴郁的甚至合情合理的情感的忘怀,达到了那样的程度,以至我们可以举出不少年老的百万富商、年老的高利贷者和年老的公证人为例,他们也暂时地忘掉了发愁,忘掉了赚钱。
只有屈指可数的几家大贵族,仿佛对人人欢乐、个个心花怒放的景象赌气似的,退隐到乡间的府邸去。事实上,在摊派为法军征收的军税时,这些富贵人家也总是倒霉地摊到大份儿。
台尔·唐戈侯爵看不惯这样的欢乐,他是头一批回到科摩的另一面,他那雄伟的格里昂塔城堡去的一个。女眷们也曾经领着罗贝中尉到过城堡。这座城堡所处的位置大概在世上是独一无二的了,它矗立在美丽无比的科摩湖畔的一片一百五十尺高的高地上,俯瞰着大部分的湖面;从前曾经是一个要塞。从堡内各处刻着纹章的大理石上可以看出,它是台尔·唐戈家族在十五世纪建造起来的,那儿还可以看到吊桥和深深的城壕;城壕里虽然已经没有一点水,但是仗着八十尺高六尺厚的围墙,城堡是挡得住一次突然袭击的,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生性多疑的侯爵才把它爱如珍宝。周围有着二三十个忠诚的奴仆,他就不至于像在米兰那样提心吊胆;他认为这些奴仆对他忠诚,显然是因为他除了骂他们,就从来不开口和他们说话。
他的恐惧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在离格里昂塔三法里的瑞士边境上,有奥地利派来的一个间谍;他积极地和这个间谍通消息,帮助战俘们潜逃。这件事很可能引起了法国将军们的重视。
侯爵把年轻的妻子留在米兰,处理家务,负责筹划摊派到casadelDongo(当地的称法)的军税。她想设法把税额降低,因此不得不去拜访一些担任了公职的贵族,甚至还得拜访几个很有势力的非贵族人士。突然在这个家庭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侯爵已经在安排年轻的妹妹吉娜的婚事,对方是一个非常富有,门第又极为高贵的人物。但是这个人头发上扑粉,因而吉娜在接见他的时候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不久以后,她就干下了嫁给彼埃特拉内拉伯爵这件傻事。其实伯爵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上流人,长得挺不错,但是他家里一代比一代败落,而最丢脸的是,他是一个新思想的热烈拥护者。彼埃特拉内拉在意大利军团里当少尉;这就更叫侯爵失望了。
在这狂热和幸福的两年以后,巴黎的督政府摆出坐稳了江山的君主的面目,对一切不是平庸的东西都表示憎恶。督政府派到驻意大利的军队中来的那些昏聩无能的将军,在维罗纳一带的平原上打了一连串的败仗,而正是在这些平原上,两年前曾经出现过阿尔科和洛那托的奇迹。奥地利的军队又逼近了米兰。当了营长并且在卡萨诺战役中负伤的罗贝中尉,最后一次来到他的朋友台尔·唐戈侯爵夫人家里寄宿。离别是悲伤的。罗贝和随法军撤退到诺维去的彼埃特拉内拉伯爵一同动身,年轻的伯爵夫人也坐上一辆大车跟着军队走了。她的哥哥拒绝把她名下的那一份家产分给她。
接着就开始了那个旧思想重新抬头的反动时期,米兰人称它为itredicimesi(十三个月),因为他们实在很幸运,这次愚蠢势力的重新抬头,到马伦哥战役就结束了,前后只有十三个月。那班老朽、伪善、阴沉的人物又都出来主持各项事务,重新掌握社会的领导权。不久以后,那些始终忠于正统观念的人就在各处村子里宣告,拿破仑恶贯满盈,已经在埃及被马木路克卫队绞死了。
那些避到自己的庄园去赌气的人,渴望着报复,现在都回来了。在他们当中,台尔·唐戈侯爵以狂暴出名。他那激烈的态度自然而然地替他在这派人物中取得了首脑地位。这群老爷在无所畏惧的时候倒是挺正派的人,可是现在他们惊魂未定,所以千方百计地撺掇奥地利将军,居然使得这位相当善良的人相信严酷是顶好的政策,下命令逮捕了一百五十名爱国者,而他们都是当时意大利最优秀的人物。
这些人很快就被押往卡塔罗湾,投在地洞里。潮湿,特别是饥饿,使这批坏蛋迅速地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台尔·唐戈侯爵得到了显赫的官职。他把可耻的贪婪也算作他的许多美德之一,所以常常公开地吹嘘自己连一个埃居也不寄给他妹妹彼埃特拉内拉伯爵夫人。伯爵夫人仍旧陷在疯狂的爱情中,她不愿意离开她的丈夫,正跟着他在法国挨饿。善良的侯爵夫人一筹莫展,最后总算从她的首饰匣里悄悄拿了几粒小钻石。这个首饰匣她丈夫每天晚上都要收去,锁在他床底下的一只铁箱里。侯爵夫人给她丈夫带来了八十万法郎的陪嫁,可是每月只得到八十法郎的零花钱。在法军退出米兰的十三个月里,这样一位胆小的女人竟想出种种借口,一直没有脱下过黑衣服。
必须承认,仿照许多严肃的作家的笔法,我们的主人公的故事也是从他出世的前一年开始的。这个主要人物不是别人,就是法布利斯·瓦尔赛拉,照米兰人的称呼法是台尔·唐戈marchesino。他不早不晚,正好在法国人被赶走的时候出生人世,命里注定,做了台尔·唐戈侯爵的第二个儿子。至于台尔·唐戈侯爵,这位如此显赫的大贵族,读者已经见过他那苍白的肥脸、虚伪的笑容和对新思想的无限仇恨。全部祖产的继承人是长子阿斯卡涅·台尔·唐戈,他和他的父亲长得简直一模一样。在他八岁,法布利斯两岁的那年,一切门第高贵的人都以为早已被绞死的波拿巴将军,突然又从圣贝纳德山上下来。他进入米兰;这一个时刻在历史上又是独一无二的;请读者自己去想想整个民族兴奋得发狂的样子吧。没有几天,拿破仑在马伦哥战役中获胜。以后的事就不用再说了。米兰人的狂热达到了顶点,不过这一次却掺杂着报复思想,因为这个善良的民族已经被教会了憎恨。不久,那些流放到卡塔罗湾的幸存的爱国者回来了。举国欢腾,庆祝他们的归来。他们苍白的脸色、惊恐的大眼睛和枯瘦的肢体,与那四面八方爆发出来的欢乐形成奇特的对照。他们的到达成了那些嫌疑最大的人家出走的信号。最先逃到格里昂塔城堡去的人中间有台尔·唐戈侯爵。这些显贵人家的家长满怀仇恨和恐惧,但是他们的妻子和女儿却想起了第一次法军驻留期间的欢乐,她们惋惜不能到米兰去参加那些在马伦哥战役之后立即在CasaTanzi举办的、非常愉快的舞会。在战胜后没有几天,负责维持伦巴第治安的法国将军发现,所有的贵族的佃户们,所有的乡下老婆子们,非但不再把一天内连克十三座要塞,改变了意大利命运的马伦哥战役的惊人胜利放在心上,反而光想着布里西亚的第一位主保圣人圣乔维塔的预言。照这个神圣的预言说来,法军和拿破仑的好运从马伦哥战役算起,到第十三个星期就要结束。台尔·唐戈侯爵和所有赌气避在乡下的贵族都相信这个预言,要是替他们找点理由辩解的话,那就应该说,他们倒是真心相信,并非开玩笑。这班人一辈子没念过四本书。他们公开地准备十三个星期后就回米兰。但是随着时间的消逝,法国那一方面却获得了许多新成就。拿破仑回到巴黎,正如他在马伦哥战役中从外敌手里挽救革命一样,用贤明的法令又在国内挽救了革命。躲在自己城堡里的伦巴第贵族们于是发现,他们当初误解了布里西亚的主保圣人的预言:应该是十三个月,而不是十三个星期。十三个月又过去了,而法国的好运却仿佛还在与日俱增。
一八〇〇年到一八一〇年这进步和幸福的十年我们就不加细说了。这十年的头几年法布利斯是在格里昂塔城堡度过的,他和村里的农家孩子在一起,使过不少拳头,也挨过不少拳头,他什么也没有学,甚至连字也没有认。后来,他被送到米兰,进了耶稣会的学校。他的父亲侯爵,坚决要求在教他拉丁文的时候,不要教那些一味谈论共和政体的古代作家的文章,而要教他念一本富丽堂皇的书,其中插有一百多幅版画,都是十七世纪艺术家的杰作。这本书就是帕尔马大主教法布利斯·台尔·唐戈在一六五〇年刊印的台尔·唐戈侯爵瓦尔赛拉家族的拉丁文家谱。瓦尔赛拉家族的发迹主要是在武功方面,那些版面描绘着许多战争场面,每一幅都画着本族的一位英雄举剑猛刺。小法布利斯非常喜欢这本书。他的母亲宠爱他,不时得到许可到米兰来看他;但是对于这种旅行,她丈夫是从来不给她钱的,而总是她那小姑子,可爱的彼埃特拉内拉伯爵夫人借给她。法国军队回来以后,伯爵夫人已经成为意大利总督欧仁亲王宫廷里最显赫的贵妇人之一。
她在法布利斯第一次领了圣体以后,得到一直过着自愿的流亡生活的侯爵许可,有时把他从学校里接出来。她发现他是个与众不同、聪明伶俐、十分庄重,却又面貌漂亮的孩子,放在一位上流社会的女人的客厅里,一点都不丢脸。另一方面,他却极其无知,不过才会写字而已。伯爵夫人在什么事上都表现出她那热情的性格,她答应保护学校的校长,只要她的侄子法布利斯能有惊人的进步,能在学年终了得到许多奖。为了使他在各方面配得上得奖,她每星期六晚上都派人去接他,往往要到星期三四才把他送还给他的老师们。那些耶稣会会士虽然受到总督欧仁亲王的爱护,然而根据王国的法律是不准在意大利立足的。学校的校长是个聪明人,他知道跟一个在宫廷里举足轻重的女人交往,可以得到什么好处。他才不会去想到埋怨法布利斯缺课的事呢。到了年终,比以往更加无知的法布利斯得到了五个首奖。于是,雍容华贵的彼埃特拉内拉伯爵夫人由当了近卫师师长的丈夫和五六位总督宫廷里最重要的人物陪着,到耶稣会学校来参加发奖典礼。校长受到了上级的称赞。
盛大的宴会是和蔼可亲的欧仁亲王极其短促的统治时期的特色,每次宴会,伯爵夫人都带着她侄子去参加。她仗着自己的势力,使他当上了骠骑兵军官,十二岁的法布利斯已经穿上骠骑兵军官的军服。伯爵夫人看见他丰采动人,十分喜欢,于是有一天请求亲王赏他一个少年侍从的职位,这意味着台尔·唐戈家族的归顺。第二天,她又不得不来求总督无论如何也要看在她的面上忘掉这项请求;这项请求仅仅只缺少未来侍从的父亲的同意,可是他一定会断然加以拒绝的。这件荒唐事使得正在赌气的侯爵不寒而栗,后来他找了一个借口,把小法布利斯叫回格里昂塔。伯爵夫人极端看不起她的哥哥。她认为他是个愁眉苦脸的蠢人,一旦掌权又会变得很凶恶。但是她实在喜欢法布利斯,在十年不通书信以后,居然写了一封信给侯爵,向他讨还她的侄子。她的信没有得到答复。
法布利斯回到他那些绝顶好战的祖先建造的、阴森可怕的府邸时,除了军操和骑马以外,什么也不会。彼埃特拉内拉伯爵也像他妻子一样十分疼爱这个孩子,常常让他骑马,带着他去参加检阅。
法布利斯流着眼泪离开姑母的华丽的客厅,到了格里昂塔城堡,眼睛还红着;他只受到母亲和姐姐们的热情抚爱。侯爵和他的长子阿斯卡涅小侯爵在书房里,关着门写那些有幸被送往维也纳的密码信。他们父子俩仅仅在吃饭时才露一露面。侯爵常常装模作样地说,他在教他的当然继承人用复式簿记记下各处领地的收入。其实,侯爵死攥着自己的权力不放,就是对必然要继承所有这些世袭田产的亲生儿子,也是不肯谈这类事情的。他是在叫他把长达十五页到二十页的情报翻成密码,每星期两次或者三次派人送往瑞士,再由瑞士转送维也纳。侯爵认为他是在把意大利王国的内部情况报告给他的正统君主,其实他自己也不了解这些情况。不过他的那些信却总是获得极大的成功。原因是这样的:侯爵在公路上派了可靠的密探,遇到法国或意大利军队调防,就计算兵员的数目,然后在报告维也纳宫廷的时候,他总是仔细地把人数足足减去四分之一。这些信固然可笑得很,但却起了驳倒其他比较真实可靠的情报的作用,因而很受欢迎。在法布利斯来到城堡前不久,侯爵还因此得到一枚有名的勋章,这是佩在他侍从官的官服上的第五枚勋章。他不敢穿着这件衣服迈出书房一步,这的确使他感到懊恼,但是在口授情报的时候,他一定要把挂着全部勋章的绣花礼服穿上,否则他就觉得是大大的不敬。
侯爵夫人看到儿子长得那么俊秀,大为惊异。她每年照例要写两三封信给当了将军的A***伯爵,这是罗贝中尉现在的称号。侯爵夫人绝不愿意向她心爱的人说谎。她考问过儿子,他的无知使她大吃一惊。
“如果连像我这样一个什么也不懂的人,都觉着他的学问有限,”她对自己说,“那么,那样博学的罗贝一定会认为他等于没受教育了。可是,这年头,一个人总得有一技之长才行啊。”法布利斯还有一个特征几乎使她同样感到震惊,那就是他把耶稣会教给他的宗教上的那一套东西看得太认真。她自己虽然也十分虔诚,不过这孩子对宗教的狂热却叫她担心。“侯爵如果懂得利用这种可以左右人的办法,一定会夺走我儿子对我的爱。”她流了不少眼泪,对法布利斯也更加疼爱了。
在这座有着三四十个仆从的城堡里,生活非常沉闷;因此,法布利斯成天价不是打猎,就是在湖上荡舟。他很快就跟车夫和马夫混得很熟。这些人都是法国人的狂热的拥护者,他们公开嘲笑那些服侍侯爵和他的长子的、忠心的亲随。嘲笑那些神气活现的人的主要话题就是他们模仿主人,也在头发上扑粉。
[book_title]第二章
……太白初现,暮色苍茫,我向往未来,凝视着穹苍,
天主用并不艰深难解的符号,写下了众生的命运和前程。
因为他位于高空,垂顾世人,有时也会慈悲心动,指点迷津。
那满天星斗就是他的文字,吉凶祸福,早已向我们预示,
可叹茫茫世人参不透红尘和生死,辜负了这种天书,对它视若无睹。
龙沙
侯爵毫不掩饰他对知识的刻骨仇恨。他常说:“毁掉意大利的,就是思想。”他一方面对传授知识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又希望看见他儿子法布利斯能够完成在耶稣会学校里有了辉煌开端的教育,所以真有点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了。为了尽可能减少危险,他委托格里昂塔的本堂神父,善良的布拉奈斯,教法布利斯继续学拉丁文。这自然要神父本人通晓这种文字才行啊,偏偏他一向就轻视它。他在这方面的知识仅限于背诵弥撒经里的祈祷文,勉勉强强能够把意思解释给教友们听。不过当地人对这位本堂神父照旧敬重,甚至畏惧。他一直在说,布里西亚的主保圣人圣乔维塔的那句家喻户晓的预言,绝不会在十三个星期之内,也不会在十三个月之内应验。和知己朋友谈起这件事的时候,他还会说,如果准他直言的话,十三这个数字应该用另一种使许多人会大吃一惊的方式来解释(一八一三年)。
事实是,布拉奈斯神父,这位诚实和德行具有古风,而且才智很高的人物,每天夜里的时间都是在钟楼上度过的。他酷爱占星术。白天,他计算星辰的会合和位置,然后把夜里的大部分时间用来观察它们在天空运行的情况。由于贫穷,他除了一架硬纸做的长筒望远镜以外,什么仪器也没有。一个人把毕生的精力都花在探索帝国的崩溃和改变世界面貌的革命究竟在什么时候发生上,我们就不难想象他对于学习语言会抱着怎样轻蔑的态度了。他对法布利斯说:“自从人家教给我在拉丁文里马叫equus以后,我对于一匹马又多懂得了些什么呢?”
农民们害怕布拉奈斯神父,把他当作神通广大的魔法师看待。而他呢,却正好利用自己经常待在钟楼上所引起的这种恐惧心理,来防止他们偷盗。他的同行们,附近一带的那些本堂神父,非常嫉妒他的威望,都恨他。台尔·唐戈侯爵只是瞧不起他,因为他太爱发议论,不符合他这样卑微的身份。法布利斯崇拜他,为了讨他喜欢,有时整个晚上替他做很多位数的加法或乘法。后来,法布利斯上了钟楼,这可是天大的面子,布拉奈斯神父还从来没有让任何人上去过呢。然而他爱这孩子的天真无邪。“只要你不变成一个伪君子,”他对他说,“将来也许会是个男子汉。”
法布利斯在玩耍的时候,既大胆而又狂热,每年总有那么两三次差点儿淹死在湖里。格里昂塔和卡代纳比亚的乡下孩子每一次远征都是由他领头。这帮孩子弄到几把小钥匙,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悄悄地去开锁,解开那些把船系在大石头或者岸边树上的铁链子。应该说明一下,科摩湖上的渔夫们在远离岸边的湖水里下着许多无人照管的鱼钩,钓丝上端拴着一块衬了一层软木的木板,木板上插着一根柔软的榛树枝,吊着一个小铃铛,上了钩的鱼儿一牵动钓丝,铃铛就会丁零当啷地响起来。
在法布利斯指挥下的这种夜间远征,主要目的就是在渔夫们还没有听到铃声以前去观察那些钓钩。他们常常选择暴风雨的天气,在天亮前一小时上船去干这种冒险的把戏。一上了船,这伙孩子就真以为是置身在绝大的危险之中了,这是他们行动的美好动人的一面。他们还学老辈们的样,虔诚地念一遍《圣母经》。不过,往往在刚念完《圣母经》,正要出发的时候,法布利斯会突然得到一个预兆。这是他从他的朋友布拉奈斯神父的占星术研究中学来的东西,至于神父的那些预言,他是根本不相信的。按照他那少年人的幻想,这预兆确实向他预示了成功或者失败。由于他比任何一个伙伴都更果断,于是这帮孩子也渐渐养成相信预兆的习惯。上船的时候,要是见到岸上有个教士,或是看见一只乌鸦从左边飞过去,他们就会赶紧把船链重新锁上,分头回家去睡觉。因此,布拉奈斯神父虽然没有把他相当艰深的学问传授给法布利斯,但是在不知不觉之间,却已经感染了他,使他对那些能够预示未来的征兆充满了信心。
侯爵心里明白,一旦密码通信出了事,自己可能要落在妹妹的手掌心里;因此每年逢到彼埃特拉内拉伯爵夫人的命名日圣安琪拉节,法布利斯都得到许可,到米兰去住上一个星期。一年到头他不是在盼望,就是在怀念这一个星期。每逢遇到这件大事,侯爵总给儿子四个埃居去完成这趟具有政治意义的旅行,他的妻子领着儿子去,他照例一个钱也不给她。不过,在出门的前一天,总有一个厨子、六个听差和一个车夫带着两匹马先动身到科摩去。在米兰,每天都有一辆马车和一桌供十二个人享用的晚餐听候侯爵夫人支配。
台尔·唐戈侯爵过的那种赌气的生活当然没有什么乐趣可言,但是却有个好处,凡是肯选择这种生活的人家都比以前越发富有了。侯爵每年有二十多万法郎的收入,却花不掉四分之一。他是在期望里过日子的。从一八〇〇年到一八一三年这十三年中,他一直坚定地相信,用不了半年,拿破仑就会被打倒。因此我们可以想象,在一八一三年年初他听到别列金纳河上的惨败消息以后,有多么快活!巴黎的占领和拿破仑的下台,差点儿乐得他发了疯。他当时竟忍不住对他妻子和妹妹说出了一些带有绝顶侮辱性的话来。等待了十四年,他终于享受到看见奥地利军队回到米兰的那种无法形容的快乐。奥地利将军遵照维也纳的命令,以一种客气得近乎恭敬的态度接见了台尔·唐戈侯爵,还忙不迭地请他在政府里担任一个要职。他呢,就像收回一笔欠款似的接受下来。他的长子在帝国军队最气派的一个团里得到中尉的军阶。但是他的次子却怎么也不肯接受见习军官的职位。侯爵以罕见的傲慢态度享受着这个胜利,但这也不过仅仅几个月的时间,接着来的是丢人现眼的失意。他本来就没有处理政务的才干,而在自己的仆人、公证人和医生中间度过的这十四年乡居生活,以及迅速到来的衰老所造成的坏脾气,更使他变成了一个完全无能的人。然而,在奥地利境内,要是没有才干去适应这古老帝国的拖沓、复杂,但又十分合理的行政机构,就没法保住一个重要的职位。台尔·唐戈侯爵的种种不称职的行为引起了下属的愤慨,甚至妨碍了公务的进行。奥地利人想叫老百姓陷入昏昏沉沉的麻木状态,而他的极端的君主主义言论却激怒了老百姓。有一天,他听说陛下竟然恩准他辞去行政职务的奏章,同时派他为伦巴第-威尼斯王国的“王室副总管”。侯爵非常气愤,认为自己受到极不公平的对待;虽然他是那么痛恨出版自由,却把自己写给朋友的一封信印了出来。最后,他又上书给皇帝,说大臣们欺君瞒上,说他们都是雅各宾党。办了这些事以后,他垂头丧气地回到格里昂塔城堡。有一件事却给了他一点安慰。拿破仑下台后,米兰的一些有势力的人物派人在街上打死了前意大利王国的大臣、才能出众的普列纳伯爵。彼埃特拉内拉伯爵冒着生命危险想救这位一连受了五个钟头折磨、被人用伞打死的大臣。有一个教士,是台尔·唐戈侯爵的忏悔师,只要把圣乔瓦尼教堂的铁栅门打开,就能搭救普列纳。因为这位可怜的大臣被拖到教堂门前,甚至还一度被弃置在街心的水沟里。但是那个教士却嘲笑着,不肯开门。半年以后,侯爵很乐意地帮他忙,使他升了一个美缺。
侯爵恨透了他的妹夫彼埃特拉内拉伯爵。彼埃特拉内拉伯爵每年收入不到五十路易,居然还有脸显得很得意,甚至还胆敢表示矢忠于他平生所爱戴的目标,大胆鼓吹侯爵称之为卑鄙龌龊的雅各宾主义的那种大公无私的正义精神。伯爵曾经拒绝在奥地利军队里服役,他的这次拒绝被人加以利用。普列纳死后没有几个月,雇用凶手的那班人物又得到许可,把彼埃特拉内拉伯爵下狱。于是伯爵夫人,他的妻子,办了护照,要了几匹驿马,打算到维也纳去向皇帝诉说真相。谋害普列纳的那些人害了怕,其中有一个是彼埃特拉内拉夫人的表亲,半夜里,在她动身到维也纳去的前一小时,给她送来了恢复她丈夫自由的命令。第二天,奥地利将军派人来请彼埃特拉内拉伯爵,接见时极为客气,还向他保证,他的退休金问题立即按照最优惠的办法解决。正直的布伯纳将军为人聪明、忠厚,他对于谋杀普列纳和监禁伯爵这两件事都显得非常不好意思。
这场风波因为伯爵夫人的坚强性格而获得平息以后,他们夫妇俩靠着退休金,凑凑合合地过着日子。在布伯纳将军的关照下,退休金没有再拖延,很快就发下来了。
幸好五六年来,伯爵夫人和一个非常有钱的年轻人保持着很好的友谊。这个年轻人也是伯爵的亲密朋友。他经常把当时在米兰可以算是最漂亮的驾车用的英国马、拉·斯卡拉剧院的包厢和乡间的别墅借给他们使用。可是,伯爵常以英勇自诩,他秉性刚毅,容易冲动,而且脾气一上来就信口乱说。一天,他和一群年轻人去打猎,其中有一个过去和伯爵不在同一面军旗下服役,他嘲笑了内阿尔卑斯共和国军人的勇敢。伯爵给了他一个耳光,他们马上打了起来。在这群年轻人中间,伯爵人单势孤,被杀害了。这种方式的决斗引起许多议论,于是那些当时在场的人决定去瑞士旅行。
我们称为逆来顺受的那种可笑的勇敢,让人绞死也一声不吭的傻瓜才有的那种勇敢,却是和伯爵夫人的性格不相容的。丈夫的死亡使她怒火中烧。她原希望她的密友,那个富有的年轻人利美尔卡蒂,也会念头一转到瑞士去旅行,给那杀害彼埃特拉内拉伯爵的凶手一枪,或是给他一个耳光。
利美尔卡蒂认为这个打算荒唐透顶。伯爵夫人发觉在她心里,轻蔑已经消灭了爱情。她加倍殷勤地对待利美尔卡蒂;她要重新激起他的爱情,然后甩掉他,叫他陷入伤心绝望的境地。为了让法国读者们能够理解这个报复计划,应该说明一下:在米兰这个远离我们的地方,人们依旧会为了爱情而痛心绝望。穿着丧服的伯爵夫人压倒了所有的竞争对手,她向那些显贵的年轻人卖弄风情。其中有一个N……伯爵过去常说,他觉得利美尔卡蒂的人品和这样一个有才智的女人比起来,就显得有点儿迟钝,有点儿死板了。N……伯爵发疯般地爱上了伯爵夫人。她写信给利美尔卡蒂说:
您愿不愿意做一次聪明人呢?请您只当是从来不曾和我相识吧。
您的非常谦卑的,也许还带着点儿鄙视心情的仆人
吉娜·彼埃特拉内拉
利美尔卡蒂看了这封短信,就动身到他乡下的一所别墅去。他的爱情燃烧起来了,他变得失魂落魄,还说起要自杀。这在相信有地狱的国家里可是件稀罕事。他到乡下的第二天就给伯爵夫人写信,向她求婚,并且把二十万法郎的年金献给她。她把信原封不动地交给N……伯爵的听差退回去。这么一来,利美尔卡蒂在他的领地上待了三年,隔上两个月回一次米兰,却始终没有勇气长住下去,而且他一遇见朋友就絮絮叨叨地谈他对伯爵夫人的热爱,不厌其详地叙述她从前待他怎样怎样好,使他所有的朋友都腻味死了。起初他还常常说,她和N……伯爵在一起会毁掉自己,像这样的关系有损她的荣誉。
事实上,伯爵夫人对N……伯爵并没有什么爱情可言;在肯定利美尔卡蒂已经陷在绝望的境地以后,她也就明白地告诉了N……伯爵。伯爵是个通达世故的人,他求她千万别把她告诉他的这种可悲的真相张扬出去,还说:“如果您肯宽宏大量,继续在表面上给予我一个最受宠爱的情人的各种优遇,我也许可以给自己安排一个适当的地位。”
经过这次英勇的说明,伯爵夫人就不肯再使用N……伯爵的马和包厢了。但是,她十五年来已经过惯了优越无比的生活,现在她必须解决这个难以解决,或者不如说是无法解决的问题:靠每年一千五百法郎的抚恤金在米兰过日子。她搬出她的府邸,在一处六层楼上租了两间房,辞退了所有的仆人,连贴身的侍女也不留,换上一个穷老婆子做家务事。这种牺牲,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英勇,那样痛苦。在米兰,贫穷不是一种叫人笑话的事,因此在那些提心吊胆的人眼里也就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祸事了。伯爵夫人过了几个月这种高尚的穷日子,在这期间还不断地接到利美尔卡蒂和也想娶她的N……伯爵的来信。谁知一向爱钱如命的台尔·唐戈侯爵,忽然想到他的仇敌们很可能因为他妹妹的穷困感到得意。什么?一个台尔·唐戈家的小姐,竟落得靠维也纳宫廷发给将军们的寡妇的抚恤金过日子,况且他对维也纳宫廷又有那么大的怨气!
他写信给他妹妹说,已经在格里昂塔城堡给她准备下合乎她身份的一套房间和一笔赡养费。伯爵夫人心眼很活,她兴高采烈地接受去过这种新生活的意见。这座古城堡巍然屹立在斯佛尔查时代栽种的老栗树间,她已经有二十年没有去过了。“在那儿,我可以得到休息,”她对自己说,“像我这样的年纪,这不就是幸福吗?(她才三十一岁,却自以为已经到了该退隐的时候。)平静的幸福生活终于在那美丽的湖边,我出生的地方,等着我啦。”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想错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不久以前随随便便就把两笔巨大财产拒绝掉的热情的人儿,却把幸福带到了格里昂塔城堡。她的两个侄女儿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你把美好的青春给我带了回来,”侯爵夫人吻着她说,“你没来之前,我已经像是有一百岁了。”伯爵夫人带了法布利斯重游格里昂塔附近那些为旅行家们所赞赏的、迷人的地方:麦尔齐山庄隔湖和城堡遥遥相望,成为从城堡远眺的胜景;在高处是神圣的斯封德拉塔树林;还有那挺然突出的岬角,把湖水分成两汊。科摩那面的湖汊,景色万般娇媚,而伸向累科的湖汊却又气象庄严。即使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地方,那不勒斯海湾和这些雄伟而又优美的风景相比,也只能说不相上下,决不能说超过它。伯爵夫人无限欣喜地重温着少女时代的旧梦,并且拿来和当前的感受相比。“科摩湖完全不像日内瓦湖,”她想,“日内瓦湖四面都是整整齐齐地圈起来的、用最优良的方法耕种的田地,那会使人联想起金钱和投机买卖;在这儿呢,我四面看到的全是连绵起伏的丘陵,长满了自然生长的丛林,还没有受到人力的摧残,强使它们生利。置身于湖边这些姿态优美、坡度离奇的山峦之间,我可以领会到塔索和阿里奥斯托笔下的诸般幻景了。
一切都是高尚的、温柔的,一切都在诉说着爱情,毫不令人想到文明的丑恶。半山上的村落隐没在大树丛中,从树梢上冒出它们那些式样可爱的、美丽的钟楼。尽管在那许多栗树林和野樱桃林之间,有时嵌进一些五十步宽的小块田地,可是庄稼也比别处长得更茂盛,更欢畅,真叫人看了高兴。在这些山峦的顶上有许多可以隐居的所在,让人想去居住。山峦后面是常年积雪的阿尔卑斯山脉的群峰,又叫人看了触目惊心;那种冷酷森严的气象令人追忆起生活中的种种哀伤,因此就不由不倍感当前的欢乐。从隐在树丛中的小村子的钟楼上远远传来的钟声,动人遐想。钟声由水面上飘送过来,变得柔和了,带着一种甜蜜的忧郁和听天由命的调子,好像在对人说:‘人生几何,时乎不再。何必苛求眼前的幸福,及时行乐吧。’”从这些世间罕有匹俦的、迷人的去处涌来的语言,使得伯爵夫人又恢复了十六岁时的心情。她不懂自己怎么会这么多年都没有来看看这座湖。她心里说:“莫非是幸福藏在一个人开始衰老的时期里吗?”她买了一条小船,法布利斯、侯爵夫人和她亲自动手加以打扮,因为他们家里虽然奢华绝顶,却处处感到手头拮据。台尔·唐戈侯爵失势以后,越发讲究他的贵族排场。举个例说,他为了向湖水夺取十步宽的土地,在卡代纳比亚附近那条出名的法国梧桐林荫道旁,修筑了一道堤坝,造价高达八万法郎。在堤坝的尽头,由大名鼎鼎的卡纽拉侯爵设计,全部用大块的花岗石造一所小教堂。当时米兰最红的雕塑家玛尔凯西替他在教堂里修一座坟墓,坟墓上要用很多的浅浮雕来表现他家祖先的丰功伟绩。
法布利斯的哥哥阿斯卡涅小侯爵也想参加太太们的游湖,但是他的姑母却往他那扑了粉的头发上泼水,而且每天都想出新花样来嘲弄他那傲慢的态度。最后,这群满心欢乐、却又不敢当着他面笑的人总算摆脱了他那张苍白的肥脸。他们认为他是他父亲的探子。老侯爵,这位专制暴君,自从被迫辞职以来,火气一直很大,他们应该多加小心才行。
阿斯卡涅发誓要向法布利斯报复。
在一场暴风雨中他们遭到了危险。他们虽然钱很少,还是厚赏了两个船夫,免得他们去告诉侯爵,因为侯爵对带着他两个女儿游湖这件事,早已表示不满。后来他们又遇到一场暴风雨。在这美丽的湖上,暴风雨是惊心动魄,出没无常的。一阵阵的狂风出人不意地从遥遥相对的两个山隘里吹来,在湖上搏斗着。伯爵夫人想在狂风暴雨和雷电交加中下船。她说站在一块孤立于湖中、像一间小房间那么大小的岩石上,一定会看到惊涛骇浪从四面八方向她袭来的惊人场面。但是她从船上跳出来时,却失足落在水里。法布利斯连忙跳下去救她,两个人都被冲得老远。落水当然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是在一惊之下,烦闷的心情却从这封建城堡中被赶跑了。伯爵夫人对布拉奈斯的古朴的性格和占星术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她用买小船剩下的那一点钱又买了一架小望远镜,几乎每天晚上都带着侄女们和法布利斯守在城堡的一座哥特式塔楼的平台上。法布利斯在这伙人中间是内行。他们远离着暗探们,经常在那儿非常愉快地消磨上几个钟头。
然而,应该承认,有些日子伯爵夫人跟谁也不说话;只见她在高大的栗树下走来走去,陷入阴郁的沉思之中。她这个人聪明机智,因为没有人互通心曲,有时候不免要感到苦闷。但是,第二天她又会像前天那样欢笑了。促使这个如此开朗的人儿产生阴郁心情的,是她嫂嫂侯爵夫人的牢骚。
“难道我们剩下的青春,就葬送在这沉闷的城堡里了?”侯爵夫人常常这样嚷嚷。
在伯爵夫人来到以前,她甚至连发这种怨言的勇气也没有。
一八一四年和一八一五年之间的冬季就这样度过。伯爵夫人虽然穷,还是到米兰去了两次,每次住上几天。她去米兰是为了看维加诺在拉·斯卡拉剧院演出的精彩的芭蕾舞,侯爵并没有拦阻他妻子陪她的小姑同去。她们去支领了几个季度的为数很少的抚恤金,而正是那内阿尔卑斯共和国将军贫穷的寡妇借了几个金币给有万贯家财的台尔·唐戈侯爵夫人使用。这两趟旅行非常愉快。她们邀请老朋友们吃饭,真跟孩子似的,说起什么来都要哈哈大笑,满心舒畅。这种意大利式的欢乐,充满了brio和意外,使她们忘掉了侯爵和他的长子的目光在格里昂塔散布的阴沉忧郁的气氛。刚满十六岁的法布利斯权且充当一家之主,很像个样子。
一八一五年三月七日,两位夫人刚刚结束了一次愉快的短期旅行,两天前才从米兰回来。她们正在新近延伸到湖边的那条美丽的法国梧桐林荫道上散步,看见从科摩那个方向来了一条小船,船上发着奇怪的信号。侯爵的一个密探跳上了堤坝:拿破仑在儒昂湾登陆了。对这件事,整个欧洲都天真地感到意外,可是台尔·唐戈侯爵却一点也不以为奇。他披肝沥胆上书他的君主,愿意献出自己的才干和数百万财产,并且再一次地说,他的大臣们都是雅各宾党,和巴黎的反叛头子们有勾结。
三月八日,清晨六点钟,侯爵胸挂勋章,叫他的长子给他念第三份政治情报的底稿,自己郑重其事地用娟秀工整的字体,把它抄在有君主肖像做水印的纸上。与此同时,法布利斯去见彼埃特拉内拉伯爵夫人。
“我要走了,”他对她说,“我去投奔皇帝,他也是意大利的国王。他从前待你的丈夫多么亲切呀!我打算从瑞士走。昨天夜里,在梅纳乔,我的朋友,气压表商人瓦西,把他的护照给了我。现在请你给我几个拿破仑,因为我身上只有两个。不过,如果迫不得已,我就是步行也要去。”
伯爵夫人又是高兴,又是伤心,她哭了起来。“天哪!你怎么会转起这个念头来了?”她攥住法布利斯的双手,叫道。
她站起来,从衬衣柜里取出一个藏得很严密的镶着珍珠的小钱袋,这是她的全部财产。
“拿去吧,”她对法布利斯说,“不过,看在天主分上,可千万别死在战场上。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你那不幸的妈妈和我还剩下什么呢?至于拿破仑,我可怜的朋友,他是不可能成功的。我们那些老爷们一定有办法消灭他。一个星期以前,你不是在米兰听人谈到过那二十三次暗杀阴谋吗?每一次都计划得非常周密,只是出于奇迹他才幸免于难。而且,那时候还是他的全盛时代。你也知道,我们的敌人不除掉他是不会甘心的。法国自从他离开以后,已经毫无力量可言了。”
伯爵夫人跟法布利斯谈到拿破仑未来的命运时,语调非常激动。“让你去投奔他,在我就是为他牺牲我在世上最宝贵的一切。”她说。法布利斯的眼睛湿了。他拥抱伯爵夫人的时候,流了不少眼泪,但是出走的决心却片刻也没有动摇。他滔滔不绝地跟这位如此亲密的朋友说明他决心要走的种种理由。说句不客气的话,这些理由在我们看来,实在是可笑得很呢。
“昨天晚上,六点差七分的时候,你也知道,我们正在湖边散步,沿着索玛利瓦府下面那条法国梧桐林荫道朝南走着。在那儿,我开始远远地望见从科摩来的、带来这个惊人消息的小船。我望着这条船,当时并没有想到皇帝,只是在羡慕那些能够出门旅行的人运气好,突然间,我感到说不出的激动。船靠了岸,密探低声和父亲说话,父亲的脸色变了。他把我们拉到一旁,向我们宣布了这个可怕的消息。我转过身去,面朝着湖水,倒不是为别的,不过是怕人看见我满眼欣喜的眼泪。忽然间,我看见在右边空中极高的地方飞着一只鹰,拿破仑的鸟;它威严地朝着瑞士,因而也就是朝着巴黎的方向飞去。我当时心里说:‘我也要以鹰的速度穿越瑞士,去向那位伟人献出我微薄的力量。这虽然微不足道,但却是我能够献出的一切了。他曾经想给我们一个祖国,他爱过我的姑父。’我还在望着那只鹰的时候,说也奇怪,眼泪一下子就干了。我这个打算是上天赐给我的,证据就是我连考虑都没有考虑就做出了要走的决定,同时我还看出了应该怎样个走法。忧愁烦闷,我的生活毫无乐趣,这是你知道的,尤其是逢到星期日,更是如此;可是一眨眼,这忧愁烦闷就像给一股神的气息吹得烟消云散了。我看见意大利的伟大形象,她被德意志人拖入污泥之中,现在又重新站起来了。她向她的王,她的解放者,伸出受伤的、一半还被锁链束缚着的双臂。‘而我呢,’我心里说,‘我是这位不幸的母亲的一个暂且还默默无闻的儿子,我要走,我要去追随那个应运而生的人。在欧洲人里面,就连那些奴性最深、最卑贱的人都看不起我们,可是他要替我们洗刷这种耻辱,我要去跟他在一起。要么战死,要么胜利。’”
“你知道,”他靠近伯爵夫人,冒着火的眼睛盯着她,低声接着说,“你知道,离这儿两法里路,在我们树林里的大水泉旁边有一棵小栗树,那是我母亲生我那年冬天亲手种的。在采取任何行动以前,我得先去看看它。‘春天来临还不久,’我心里说,‘对!如果我那棵树长了叶子,那就是给我的一个信号。我,我也得摆脱目前的这种麻木状态,我不能再在这座阴沉沉、冷冰冰的城堡里消沉下去。’这些古老、发黑的围墙,过去是专制统治的工具,现在也还是专制统治的象征,你不觉得它们正是阴郁的冬天的形象吗?它们对于我,正如冬天对于我的树一样。
“你相信不相信,吉娜姑妈?昨天晚上七点半钟,我到了我那棵栗树那儿,它长了叶子,长了已经相当大的、漂亮的嫩叶子!我吻着叶子,小心不把它们弄伤。我恭恭敬敬地松了松我心爱的栗树四周的泥土。带着又一阵兴奋的心情,我翻过山,到了梅纳乔,因为我得有一张进入瑞士的护照。时间过得真快,我走到瓦西家门口,已经是半夜一点钟了。我原以为要敲半天门才能把他叫醒,谁知他并没有睡,正和三个朋友在一起。我刚一开口,他就叫起来:‘你要去投奔拿破仑!’于是他扑过来搂住我的脖子。其余的人也都兴高采烈地拥抱我,有一个还说:‘我要是没结婚多好!’”
彼埃特拉内拉夫人沉思起来。她认为自己应该提点反对的意见才对。法布利斯如果稍微通点世故,就会看出,连伯爵夫人自己也不相信她匆忙提出的那些慎重的理由。可是,他虽然没有处世经验,却有的是决心,那些理由他连听也不愿意听。伯爵夫人很快地也就做了让步,只是要他保证把这个计划告诉他母亲。
“她会讲给我的姐姐们听的。这些女人会在无意之中坏了我的事!”法布利斯带着一种英雄般的高傲气概嚷道。
“您谈到妇女的时候,请多尊重一些,”伯爵夫人说,她流着泪,却又不禁露出了微笑,“您将来能否出人头地就全仗着她们;因为您永远不会得到男人的喜欢,对那些庸碌之辈说来,您显得太热情了。”
侯爵夫人一听说她儿子的这个奇怪的计划,就痛哭起来;她感觉不到这个计划里的英雄气概,她想尽办法要留住他。后来,她看到除非把他关在牢里,再也没有办法拦住他不走,这才把自己仅有的一点钱给了他。接着她又想起前一天侯爵交给她到米兰去镶首饰的、大约值一万法郎的八九粒小钻石。伯爵夫人把这些钻石缝在我们主人公的旅行服装里,这时候法布利斯的姐姐们走进母亲的房间。他把这些可怜的女人少得可怜的拿破仑还给了她们。他的姐姐们知道他的计划以后,感到非常兴奋,她们吵吵闹闹,高兴地抱他吻他,吓得他一把抓起几粒还没有藏好的钻石,立刻就要动身。
“你们会在无意之中坏了我的事,”他对姐姐们说,“既然有这么多的钱,我就用不着带衣服,衣服到哪儿都可以买到。”他吻了他的这些亲人,连自己的屋子都不愿再回去一趟,立刻就动身。他路上一直担心会有人骑马来追他,所以走得很快,当天晚上就进入卢加诺。谢天谢地,他总算到了一座瑞士的城市,不用再担心在荒凉的大路上受到他父亲收买的宪兵们的威胁。在那里,他写了一封娓娓动听的信给他父亲,这种孩子气的弱点反而更增添了侯爵的怒火。法布利斯搭上驿车,穿过圣哥达隧道。他的旅行是迅速的,他由蓬塔尔利埃进入了法国。皇帝正在巴黎。一到巴黎,法布利斯的不幸就开始了。他动身时一心打算要去和皇帝谈谈,却始终没有想到这是一件难事。在米兰,他一天见到欧仁亲王有十次之多,而且可以随便和他谈话。在巴黎,他每天上午都到杜伊勒里宫的庭院去看拿破仑阅兵,可是始终没法走近皇帝。我们的主人公以为所有的法国人都像他一样,为了祖国正遭受着极其严重的危险而焦虑不安。在他下榻的那家旅馆的饭桌上,他毫不隐瞒自己的计划和热诚。他遇到几个和蔼可亲的年轻人,比他还要狂热,但是没有几天,却把他的钱偷光了。幸好由于谦虚的缘故,他没有谈起他母亲给他的钻石。
在一次狂饮后,他第二天早上发现自己确实遭到了偷窃,于是买了两匹骏马,雇了一个跟马贩子当马夫的老兵做仆人,怀着对那些光会说漂亮话的巴黎年轻人的鄙视心情,动身去找军队。他除了知道军队集中在莫伯日附近以外,其他什么也不知道。刚一到国境线上,他就觉得士兵们露宿在外,而他自己却蹲在屋子里烤火未免太不像话。不管他那个懂事的仆人怎么相劝,他还是冒冒失失地闯到扎在通往比利时的大路上,国境最前线的营地里去了。他刚走到驻在路旁的头一个营地,士兵们就开始注意这个打扮一点也不像军人的年轻老百姓。天黑了,刮着冷风。法布利斯来到一堆篝火旁边,请求让他烤烤火,他愿意付钱。士兵们互相看看,特别是对付钱这个想法感到奇怪。不过他们还是好心地在火旁让出一个地方。他的仆人替他挡住风。但是过了一个钟头,团里的副官在营地附近路过,士兵们过去把这个法国话说得很差的陌生人来到的情形告诉了他。副官盘问法布利斯。法布利斯用十分可疑的口音说出自己对皇帝的热爱。于是这个下级军官要他跟他去见住在附近农庄上的团长。法布利斯的仆人牵着两匹马走过来。副官见了马好像很惊奇,他立刻变更主意,开始盘问仆人。这仆人当过兵,一下子便猜到问话的人的居心,于是谈起他主人的后台,还说他这两匹好马不是随随便便可以牵走的。副官一招呼,立刻有一个士兵过来揪住仆人的领子,另外一个兵照管马匹。那副官不由分说,就严厉地命令法布利斯跟他走。
副官带着法布利斯在黑暗中步行了足足有一法里路,四面八方都有营火,营火照亮了天边,因而没有火的地方显得更加黑暗。后来,他把法布利斯交给一个宪兵军官。军官态度严肃地向他要证件。他掏出护照,护照上说他是携带着货物的气压表商人。
“瞧他们有多蠢!”军官喊道,“这真是太过分了!”
他讯问我们的主人公。我们的主人公以极其热情的言辞大谈皇帝和自由。军官听了忍不住狂笑起来。
“他妈的!你倒还不算太狡猾呢!”他嚷道,“他们竟敢派这种毛孩子到我们这边来,未免有点欺人太甚!”法布利斯苦苦解释,承认他不是气压表商人。可是不管他怎么说,军官还是把他押送到附近的小城的B……监狱里去。我们的主人公夜里三点钟左右到达监狱,气得发狂,又累得要命。
法布利斯在这座破烂不堪的监狱里度日如年地过了三十三天,起初是惊讶,后来是气愤,完全不明白自己遭遇到的是怎么回事。他接二连三地写信给城防司令,由监狱看守的妻子,一个三十六岁的美丽的佛兰芒女人替他传送。但是她不愿意看到一个这样漂亮的小伙子被枪毙,再说他手面又大方,所以她把这些信一封不漏都扔在炉子里了。晚上,夜深人静以后,她居然还肯来听这个犯人发牢骚。她跟她的丈夫说过这个小鬼有钱,因此谨慎的看守也就让她全权处理。她利用这个方便,到手了几个金拿破仑,因为副官仅仅抢走两匹马,而宪兵军官什么也没有没收。六月的一个下午,法布利斯听到远远传来隆隆的炮声。终于打起来啦!他的心焦急地跳动着。他听见城里也闹哄哄的;原来是正在大事调动军队,有三个师通过了B……城。夜里十一点左右,看守的妻子来替他分忧了。法布利斯的态度比平日更加亲切;后来,他握住她的双手说:“请您帮助我离开这儿吧。我拿人格担保,仗一打完,我就立刻回到监狱里来。”
“这全是废话!你有水儿吗?”他神色不安。他不懂水儿是什么意思。看守的妻子看到他的神色,以为是油水不多,于是就没有照她原来的打算提金拿破仑,仅仅提出了法郎。
“你听我说,”她对他说,“你要是能出上一百法郎,我就可以在夜里来换岗的那个班长的两只眼睛上都挡上一个双拿破仑,他就看不见你从监狱里出去了。只要他这一团人明天开拔,他就一定会接受的。”
这笔交易很快就做成了。看守的妻子甚至还同意把法布利斯藏在她的房间里,第二天早上逃走可以更方便一些。
第二天天还没亮,这女人满怀柔情地对法布利斯说:“我亲爱的孩子,你干这种肮脏的行当还太年轻。听我的话,别再干这个啦。”
“什么!”法布利斯不住口地说,“难道想保卫自己的祖国是有罪的吗?”
“得了。别忘了我救了你的命。你的事情很清楚,按理你是会给枪毙的。不过,千万别跟人说,要不然,你就把我们两口子的饭碗砸了。特别是别再说你那段米兰贵族装成气压表商人的不高明的故事,那太笨了。好好听我说,我把前天死在监狱里的一个骠骑兵的制服给你。你出去以后越少开口越好。万一有个班长或者军官来查问你,不回答又不行,你就说你病倒在一个老百姓家里,是他看见你在路边沟里烧得直打哆嗦,发了善心把你留在家里的。要是他们对这个答复还不满意,你就再补充一句,说你正要回你的团里去。他们也许会因为你的口音不对把你抓起来,那你就说你生在皮埃蒙特,你被征入伍,去年留在法国……”等等。
生了三十三天的气以后,法布利斯这才开始明白他的全部遭遇的根由。他被人当成了一个间谍。他向看守的妻子解释。这天早上她显得非常温柔。最后,在她拿起针来把骠骑兵军服改小的时候,他把自己的经历老老实实地都告诉了她。她感到很惊奇,一时之间竟有点儿相信了,因为他的样子是那么天真,而且穿上骠骑兵军服以后又是那么英俊!
“既然你这么想打仗,”最后她将信将疑地对他说,“那就应该一到巴黎就加入一个团。只要请个班长喝回酒,你的事早就成了!”看守的妻子又提出许多很好的忠告,教他今后应该怎样行事。天刚有点儿亮,她叫法布利斯一遍又一遍起誓赌咒,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也不说出她的姓名来,最后才把他送出去。法布利斯挟着骠骑兵的马刀,兴冲冲地走着;刚出了这座小城,他就有了一桩心事。“瞧,”他对自己说,“我穿的是一个死在监狱里的骠骑兵的军服,还带着他的路条!据说他是因为偷一头牛和几只银菜盘子,被关到监狱里的。我可以说是承继了他的身份……而这无论怎么说也不是我的本意,更不是我预料得到的!当心监狱啊!……这个兆头清清楚楚,我还有的是牢狱之灾呢!”
法布利斯和女恩人分手还不到一个钟头,就下起雨来了,而且下得那么猛,这个新骠骑兵穿着一双不合脚的笨重的长靴,连迈步都感到有些困难。他遇到一个庄稼人,骑着一匹驽马。他打着手势,买下了这匹马。因为看守的妻子说他的口音不对,嘱咐他尽可能少说话。
这一天,刚在里尼战役中打了胜仗的军队,正朝着布鲁塞尔挺进。这是滑铁卢战役的前夕。中午时分,倾盆大雨下个不停,法布利斯听见了炮声。他快活得完全忘记了不久以前蒙受不白之冤,在监狱里度过的那些可怕的绝望时刻。他一直走到夜深。他开始懂点儿事了,所以到离开大路很远的一个庄稼人的家里去投宿。庄稼人哭哭啼啼,推说什么都给抢光了。法布利斯给他一个埃居,他就去找来了一些燕麦。“我的马不是一匹好马,”法布利斯心里说,“不过,这没有关系,它还是很可能给哪位副官看中的。”因此他到马房里去睡在马旁边。第二天天亮前一个钟头,法布利斯就上路了。他哄着那匹马,居然使它迈起了快步。五点钟左右,他听见了炮声:这是滑铁卢战役的前奏。
[book_title]第三章
法布利斯不久就遇上了几个随军女商贩。他对B……城监狱看守的妻子怀着万分感激的心情,正是这种心情使得他去跟她们交谈起来。他向其中一个女商贩打听自己隶属的骠骑兵第四团在哪里。
“你最好还是别这么心急,我的小老总,”女商贩说,法布利斯苍白的脸色和美丽的眼睛打动了她的心,“今儿可要大砍大杀了,使起马刀来你的手劲还不大够呢。你要是有一支枪,我也就不说这话了,你可以跟别人一样把枪子儿打出去的。”
法布利斯可不爱听这种劝告。但是,他紧催他的马,却还是不能够比女商贩的小货车跑得快。有时炮声好像近了,闹得他们谈话也听不见;法布利斯是这样兴奋和快乐,他忘了形,忍不住又和她谈起话来。女商贩的每句话都让他领会到自己的幸福,因此更增加了他的幸福感。到后来,除了真名实姓和越狱经过以外,他把一切都告诉了这个看来是那么善良的女人。她非常惊讶,一点儿也不懂这个年少英俊的士兵在对她说些什么。
“我猜到了,”最后她得意地叫了起来,“您是一个年轻的城里先生,爱上了骠骑兵第四团哪位上尉的太太。您的心上人送了您这套军服,您现在就穿着它来追赶她。您从来也没当过兵,这就跟天主在上面一样错不了。不过像您这样一个勇敢的小伙子,既然您那一团上了火线,就也想去露一露面,不愿意让人家把您看成一个孬种。”
法布利斯表示完全同意,只有这个办法他才能得到忠告。“这些法国人的习惯我一点也不懂,”他心里说,“如果没有人指点,我免不了还要进监牢,我的马也会叫人抢走。”
“我的孩子,”女商贩说,对他越来越亲切,“首先,你得承认你还不到二十一岁,碰顶只有十七岁。”
这是事实,法布利斯爽爽快快地承认了。
“这么说,你还不够入伍的年纪呢。你来卖命纯粹是为了那位太太一双美丽的眼睛。该死!她的胃口倒不错。你要是还有几个她送给你的黄玩意儿,首先就应该另外买一匹马。瞧你这匹没出息的马,炮声稍微近一点,它耳朵就支棱成那个样儿了。这是庄稼人用的马,一上火线,它就会送了你的命。你看那边,树篱上空的那股白烟就是在打排枪。我的孩子!你听到子弹飕飕响的时候,可得提防被吓着。趁着现在还来得及,还是先吃点吧。”
法布利斯听从了这个劝告,他付给女商贩一个拿破仑,要她算钱。
“真叫人看了可怜!”那个女的叫了起来,“这个傻孩子连怎么花钱都还不会呢!我真该收了你的拿破仑,把珂珂特赶得飞跑。你那匹老爷马能够赶上我,那才真是有鬼呢。傻东西,看见我跑了,你怎么办?记住,大炮轰轰一响,就别把金子亮出来啦。给你,”她对他说,“这是十八个半法郎,你这顿中饭一个半法郎。现在我们就快碰见卖马的了。如果是匹小马,你就出十个法郎;无论如何也不能超过二十法郎,哪怕是埃蒙四兄弟的那匹马。”
中饭吃完,女商贩还在高谈阔论。一个穿过田野、走上大路来的女人打断她的话。
“喂,喂!”那女人朝她喊道,“喂,玛尔戈!你的轻六团在右边呢。”
“我要和你分手了,孩子,”女商贩对我们的主人公说,“不过你可真叫我放心不下;我喜欢你,真见鬼!你什么也不懂,你肯定会给打死的,就像天主是天主一样!跟我一块儿到轻六团去吧。”
“我明白我什么也不懂,”法布利斯对她说,“但是我要打仗,我决心到冒白烟的那个地方去。”
“瞧瞧你的马,它耳朵抖动得多厉害!一到了那边,它力气再小,你也勒不住它,它狂奔起来,天知道会把你带到哪儿去。你肯听我的话吗?你和那些兵到了一块儿,就赶快去拾一支枪和一个弹药盒,待在他们旁边,看他们怎么做,你就怎么做,一点不要弄错。不过,我的天,我敢打赌,你连弹药筒怎么咬开都不会呢。”
法布利斯心里挺不痛快,却还是向他的新朋友承认,她猜得不错。
“可怜的孩子!他会马上送命的,就跟天主一样错不了,这要不了多大工夫。你一定得跟我去。”那女商贩用命令的口吻说。“不过我想打仗。”
“你还是可以打呀。轻六团也是出了名的,再说今天大家都有仗打。”
“那么,我们快到您那一团了吗?”
“顶多一刻钟。”
“有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指点我,”法布利斯心里说,“我就不会因为什么都不懂被人当成间谍,我也就可以打仗了。”这时候,炮声更响了,一炮紧跟着一炮。“就像一串念珠似的。”法布利斯说。
“可以听出排枪的声音了,”女商贩说着,抡起鞭子抽了一下她那匹好像让炮火刺激得兴奋起来的小马。
女商贩向右拐,走上一条穿过草地的小路。烂泥有一尺来深,小货车几乎陷住,法布利斯推着车轮。他的马滑倒了两次。走了不久,路上不那么满是水了,但是却变成一条青草丛中的羊肠小道。法布利斯走了不到五百步,他那匹驽马就陡然停住,原来路上横着一具尸体,把马和骑马的人都吓住了。
法布利斯生来苍白的脸上,透出一股十分显著的青色。女商贩看了看那个死人,自言自语似的说:“不是我们师里的。”后来,抬头一看我们的主人公,失声笑了出来。
“哈哈!我的孩子!”她喊道,“滋味不错吧!”法布利斯仍旧发着呆。最叫他触目惊心的是尸体的那双脏脚,鞋子已经被人剥走,身上也只剩下一条血迹斑斑的破裤子。
“过来,”女商贩对他说,“从马上下来。你应该习惯习惯。瞧,”她喊道,“他头上中了一枪。”
一颗子弹从鼻子旁边打进去,从另一边的太阳穴上穿出来,使死人的脸变得非常难看,一只眼睛还睁着。
“从马上下来吧,孩子,”女商贩说,“握握他的手,看他能不能也握你的手。”
法布利斯心里厌恶得要命,然而还是毫不犹豫地跳下马,握住死尸的手,使劲地晃了晃,接着就像傻了似的站在那里。他觉得已经没有力气再跨上马。最叫他害怕的是那只睁着的眼睛。
“女商贩要把我当作一个胆小鬼了。”他苦恼地对自己说。可是,他感到自己不能动,动一动也许就会跌倒。这是个可怕的时刻,法布利斯眼看着就要晕过去。女商贩一看,就敏捷地从小车上跳下来,一句话没说,给他送过来一杯烧酒。他一口气喝干,这才能跨上他那匹驽马,一语不发地继续朝前走。女商贩不时斜着眼睛看看他。
“你明天再打仗吧,孩子,”她最后对他说,“今天你就跟我在一块儿。你明白了吧,当兵这一行,你还得学一学呢。”
“恰恰相反,我愿意立刻就去打仗。”我们的主人公大声说,他那阴沉的样子在女商贩看来,倒是个好现象。炮声越发响了,而且像是越来越近。轰轰的炮声形成一片持续不断的低音,一炮接着一炮,中间没有一点空隙。在这好像是远处的激流声的持续低音里,还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排枪的声音。
这时候,那条路进入了一片树林。女商贩看见三四个我们这边的士兵拼命向她这里跑过来。她敏捷地跳下车,跑到离路有十五步到二十步远的地方躲起来。一棵大树新近刨掉,留下一个窟窿,她就蹲在里面。“这一回,”法布利斯对自己说,“我倒要看看我是不是一个胆小鬼!”他站在女商贩丢下不管的小马车旁边,抽出马刀。那几个兵根本没正眼看他,贴着路左边的树林跑了过去。
“是咱们这边的,”女商贩喘着气朝她的小车子走回来,一边放心地说,“……要是你的马跑得快,我就会叫你跑到树林那一头去看看旷地上有没有人。”法布利斯一听,立刻就折了一根白杨树枝,捋掉树叶,抡起胳膊抽他的马。这匹驽马大跑一阵子,又恢复了它惯常的小快步。女商贩已经把她的马赶得飞奔起来。“停住,快停住!”她朝法布利斯喊。两个人不一会儿都出了树林。到了旷地边上,他们听见一片可怕的喧闹声,左边、右边、后边,到处都是炮声、枪声。他们刚离开的那片小树林坐落在一个小岗子上,比旷地高出八九尺,因此他们可以清楚地看见战场的一角。不过,树林外的草地上却连一个人也没有。在一千步以外的草地边缘上有长长的一行枝叶浓密的柳树,柳树上空不时浮现出一片片袅袅白烟。
“我要是知道我们那一团人在哪儿就好了!”女商贩为难地说,“笔直穿过这片大草地是不行的。啊,我想起了一件事,”她对法布利斯说,“万一遇上敌兵,你就用刀尖刺他们,千万别闹着玩用刀砍。”
这时候,女商贩看见刚才提到的那四个兵,他们正从树林里出来,走到路左边的旷地上。其中有一个骑着马。
“你的机会来啦。”她对法布利斯说。“喂,喂!”她朝骑马的喊道,“过来喝杯烧酒吧。”那些兵都过来了。
“轻六团在哪儿?”她喊道。
“在那边,离这儿有五分钟的路,就在沿着那行柳树的河沟前面。还有,玛贡团长刚刚阵亡了。”
“我说,你这匹马愿意换五个法郎吗?”
“五个法郎!你倒会开玩笑,大嫂子,这是一匹军官骑的马,不出一刻钟我就可以卖它五个拿破仑。”
“把你的拿破仑给我一个。”女商贩对法布利斯说。然后她走到那个骑马的兵跟前,对他说:“快下来,给你这个拿破仑。”
那个兵下了马。法布利斯兴高采烈地跳上马鞍,女商贩去解下那匹驽马背上的小旅行袋。
“你们几个倒是帮帮我呀!”她对那几个兵说,“你们就这样在一边儿看着一个女人家做事吗?”
但是,这匹俘获来的马刚一碰到旅行袋,就立刻前蹄腾空地竖立起来。法布利斯虽然马上的功夫挺不错,可也得使出全身力气才能把它勒住。
“看样子不错!”女商贩说,“这位老爷没有受惯旅行袋的磨蹭。”
“是一匹将军骑的马,”卖马的那个兵嚷着说,“像这样一匹马无论如何也值十个拿破仑!”
“给你二十法郎。”法布利斯说,胯下有了一匹精神抖擞的马,他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候,一颗炮弹斜穿而过,打中那行柳树,在法布利斯眼前出现了一幅奇妙的景象,所有那些细柳枝好像是挨了一镰刀,到处飞舞。
“瞧,大家伙过来啦。”那个兵接过二十法郎,对他说。这时候大约是两点钟光景。
法布利斯还在出神地欣赏这幅奇妙的景象的时候,几位将军带着二十来个骠骑兵,骑着马在广阔的草地的一个角上飞奔着穿过去。法布利斯正停在这片草地的边上。他的马叫了起来,一连两三次用后腿竖立起来,然后又用头使劲地拽那紧紧勒住它的缰绳。“好,就这样吧!”法布利斯想。
缰绳一放松,马立刻飞也似的蹿出去追赶跟随将军们的卫队。法布利斯看见这些人里面有四个人戴着镶金边的帽子。一刻钟以后,法布利斯从靠近他的一个骠骑兵的几句话里听出来,这些将军里面有一位就是鼎鼎大名的内伊元帅。他真是快乐到了极点,可是他猜不出四位将军里谁是内伊元帅。他真想知道哪一位是,出什么代价都行。但是他想起了他不应该说话。卫队停了下来,要过一道大沟,沟里积满前一天下的雨水。顺着沟边是一棵棵的大树。这道沟正位于草地左首的尽头;法布利斯刚才买马就是在这片草地入口的地方。差不多所有的骠骑兵都下了马。沟边陡峭,而且很滑,水面比草地足足要低三四尺。法布利斯高兴得忘乎所以,光想着内伊元帅和光荣,竟没有顾到他的马。那匹马在兴奋之中一下子跳到了沟里,把水溅得老高。有位将军溅了一身水,高声骂起来:“该死的畜生!”法布利斯受了这个侮辱,心里很不痛快。“我可以要求他赔礼吧?”他想。同时,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是那么笨拙,他决定让马爬上对岸去。可是沟边陡得厉害,而且有五六尺高,他只好算了。他逆流而上,水一直淹到马头。他终于找到一处像是饮牲口的地方,轻而易举地爬上了这片缓坡,到了水沟对岸的田野上。法布利斯是卫队中第一个到达对岸的人。他得意扬扬地沿着沟边小跑着。沟里的那些骠骑兵却因为好些地方的水有五尺来深,不知如何是好,正在那里瞎折腾。有两三匹马受了惊,想泅水,结果搅得泥水四溅,乱成一片。一个班长看到了这个一点也不像军人的毛孩子方才的行动。
“往上走!左边有个饮牲口的地方!”他大声叫喊,于是所有的人都慢慢渡了过去。
到了对岸,法布利斯发现只有将军们在那儿。他觉得炮声好像更猛烈了。他好不容易才听清楚那位被他溅了一身水的将军对着他耳朵喊的话:“你从哪里弄来的这匹马?”
法布利斯一时慌张,竟说起意大利话来了:“L'hopratopocofa.”(“我刚刚买的。”)
“你说什么?”将军高声问他。
可是,这时候闹声越来越响,法布利斯竟没法再回答。应该承认,我们的主人公当时简直是没有什么英雄气概了。不过在他心里,恐惧却还只占第二位,最叫他受不了的是那震耳欲聋的声响。卫队奔驰起来,他们穿过水沟另一边的一大片耕地。耕地里东零西散地横着许多死尸。
“红军服!红军服!”卫队里的骠骑兵们高兴地嚷着。法布利斯起初还不知是怎么回事,后来才注意到几乎所有的尸体都穿着红军服。有一个情况吓得他直打哆嗦。他发现穿着红军服的这些不幸的人里面有不少还活着。他们呼唤着,显然是在求救。但是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救他们。我们的主人公心地十分厚道,他尽力不让他的马踩着这些人。卫队停下来,法布利斯对士兵的职责却不够注意,仍旧一边望着一个可怜的伤兵,一边继续向前奔驰。
“你站住好不好?小鬼!”班长朝他嚷道。法布利斯发觉自己来到了将军们的右前方,超出二十来步,正好挡住他们用望远镜瞭望的那个方向。其余的骠骑兵都停在将军们背后几步以外。他退回来,排到他们后面,看见最胖的一位将军正在对旁边的一个人——也是一位将军,用威严而近乎申斥的口气说话,嘴里还带着脏字眼。法布利斯克制不住他的好奇心,尽管他的朋友,那监狱看守的妻子,曾经劝告他千万别开口,他还是编了一个非常法国式的正确无误的短句子,问他旁边的人:“那位训他身旁的人的将军是谁?”
“什么,那是元帅!”
“哪位元帅?”
“内伊元帅,你这个傻瓜!喂,你以前在哪儿当兵来着?”
法布利斯虽然十分敏感,却完全没有想到受到这样的冲撞应该生气。他怀着稚气的倾慕心情,打量着这位赫赫有名的德·拉·莫斯科亲王,勇士中的勇士。
忽然大家又策马飞奔起来。过了一会儿,法布利斯看见前面二十步外有一块耕地在奇怪地晃动着。犁沟里积满水;犁沟两旁的土脊非常潮湿,散成许多黑色小块,飞起足有三四尺高。法布利斯在经过的时候看到了这种奇怪的现象,随即他又想起元帅的光荣来了。他听见身旁发出一声尖叫,两个骠骑兵中了炮弹落下马来。等到他回头看的时候,他们已经和卫队相隔有二十步远了。使他感到可怕的是一匹血淋淋的马,马蹄被从肚子里流出来的肠子缠住,正在耕地上挣扎,还想追赶其余的马,血在泥泞里淌着。
“啊!我终于在火线上了!”他心里说。“我看见了炮火!”他满意地反复想着,“我现在是个真正的军人啦。”这时候,卫队在飞奔,我们的主人公才明白原来是炮弹炸得泥土到处飞扬。他朝着炮弹飞来的那个方向望去,只望见离着极远的炮队冒出的白烟;在持续不断、间隔均匀的隆隆炮声中,他仿佛还听见近得多的地方也在射击,他完全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了。
这时候,将军们和卫队下到了一条凹下去有五尺深的积满了水的路上。
元帅停住,又用望远镜观察了一番。法布利斯这回可以从从容容地看他了。他发现他的头发是淡淡的金黄色,脸又大又红。“我们意大利就没有这种相貌。”他心里说。“我的脸色是那么苍白,我的头发又是栗褐色的,我永远不会像他那样了。”他接着伤心地对自己说。他心里这几句话的意思是:我永远不会成为一个英雄了。他望望那些骠骑兵,其中除了一个以外,都蓄着黄唇髭。法布利斯在看卫队中的骠骑兵,他们也在看他。他被他们看得脸也红了;为了摆脱这种窘境,他把脸掉向敌人那个方向。他看见排得很长的一行行穿红军服的人,但是使他十分惊奇的是这些人看上去仿佛很矮小。这些由许多团或者师编成的散兵线,在他看来还没有树篱那么高。元帅和卫队正在低凹的小路上不紧不慢地着泥水走着,一列红衣骑兵朝这条小路奔来。硝烟遮住了前进的那个方向,什么也分辨不出,偶尔可以看见几个骑马飞奔的人从这片白烟里冒出来。
突然间,法布利斯看见有四个人从敌人那个方向飞驰而来。“啊!我们要受到攻击了。”他心里说。接着,他看见这四个人中间有两个在跟元帅说话。一位跟随在元帅左右的将军带着卫队里的两个骠骑兵和刚来的那四个人,骑马朝敌人的方向奔去。在大家都渡过一条小河沟以后,法布利斯发现自己正和一个班长并辔而行。这个班长看来挺和善。“我得跟他谈谈,”他心里说,“这么一来,也许他们就不会再那样看我了。”他思索了很久。
“先生,我这是第一次上战场,”终于他对班长说,“不过,这是真的在打仗吗?”
“有点像。请问,您是谁?”
“我是一位上尉的内弟。”
“您那位上尉叫什么名字?”
我们的主人公张皇失措。他没有料到会提出这个问题。幸好元帅和卫队又飞奔起来。“我该说个什么法国名字呢?”他想。最后,他记起了他在巴黎投宿的那家旅馆的主人的名字。他把马靠近班长,直着嗓子喊道:“莫尼埃上尉!”在隆隆的炮声中,班长没有听清楚,回答说:“啊!特利埃上尉吗?他已经阵亡啦!”
“好极了!”法布利斯心里说,“就是特利埃上尉吧。应该装出点伤心的样子来。”
“哎呀!我的天!”他叫了起来,还装出一副可怜相。他们已经离开那条低凹的路,正穿过一小片草地,飞也似的奔驰着。炮弹又来了。元帅向一个骑兵师奔去。卫队周围尽是尸体和伤兵,但是这种景象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影响我们的主人公了,他在考虑着别的事。
卫队停住以后,他看见一个随军女商贩的小马车。由于对这支可敬的部队怀有好感,他不顾一切跃马过去找她。
“站住,他妈的!”班长朝他喊道。
“在这儿他又能把我怎样呢?”法布利斯想,他继续朝女商贩跑去。他用马扎子刺马,心里多少还盼着这就是早上遇到的那个善良的女商贩。马和小货车都十分相像,但是主人却大不相同了,我们的主人公觉得她的相貌非常凶恶。法布利斯走近的时候,听见她正在对人说:“他还长得怪俊的呢!”一个惨不忍睹的场面在那儿等着我们的这个新兵。人们正在给一个胸甲骑兵锯大腿,这个胸甲骑兵是一个身高五尺十寸的年轻漂亮的小伙子。法布利斯闭上眼睛,一连喝了四杯烧酒。
“你真能喝,瘦猴!”女商贩嚷着说。烧酒使他忽然想到一个主意:“卫队里那些骠骑兵弟兄,我应该买买他们的好。”
“瓶子里剩下的酒都给我。”他对女商贩说。
“啊!”她回答,“你知道不知道今天这种日子,剩下的酒要值十个法郎?”
他疾驰着回到卫队,班长嚷道:“啊!你给我们弄喝的来了,你就是为这个跑开的吗?给我。”
酒瓶依次传递过去。最后一个接到酒瓶的人喝完以后,把它抛到空中。“谢谢,兄弟!”他对法布利斯喊道。大家的眼睛都亲切地望着他。这种眼光释去了法布利斯心上的千斤重负。这是一颗制造得过分精细的心,它需要充满友谊的环境。他终于不再受到他的伙伴们的歧视啦,他们之间有了交情啦!法布利斯深深地舒了一口气,随后从容不迫地对班长说:“特利埃上尉要是阵亡了,我到哪儿去找我的姐姐呢?”能够这样坦然自若地把莫尼埃说成特利埃,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小马基雅维里了。
“今天晚上您就知道了。”班长回答。
卫队又走了,他们到步兵师去。法布利斯觉得自己醉醺醺的。他烧酒喝得太多,骑在马鞍上有点摇摇晃晃。他十分及时地记起他母亲的车夫常说的那句话:“要是灌得太多,就得盯着马的两只耳朵中间朝前看,别人干什么,自己就干什么。”元帅在靠近几支骑兵队伍的地方停留很久,命令他们进攻。但是足足有一两个钟头,我们的主人公对周围发生的事毫无所知。他感到非常疲乏,他的马飞奔的时候,他就像铅块似的在马鞍上颠上颠下。
突然间,班长朝他的部下喊道:“难道你们没有看见皇上,他妈的!”卫队立刻用尽力气叫喊:“皇上万岁!”我们不难想象我们的主人公是怎样地在睁大了眼睛看,但是他只看见几位将军在疾驰,后面也带着一支卫队。担任警卫的那些龙骑兵头盔上饰着飘动的长羽毛,使他看不清这些人的脸。“这几杯该死的烧酒害得我在战场上看不见皇上!”这么一想,他就完全清醒过来了。
他们又走下一条积满水的路,马要停下来喝水。
“真的是皇上打那儿过去吗?”他问旁边的人。
“当然啦!就是军服上没有绣花的那一位。您怎么会没有看见他?”那个伙伴和蔼地回答。法布利斯真恨不得追上去,参加皇帝的卫队。如果能跟随着这位英雄,参加真正的战斗,那该有多么幸福啊!他正是为了这个才到法国来的呀。“我完全可以自己做主,”他心里说,“因为我干我现在干的这份差使,并没有别的理由,只不过是我的马要跑过来追随这几位将军罢了。”
法布利斯所以决定留下来,是因为他的新伙伴,那些骠骑兵对他很亲热。和这些士兵们一同驰骋了几个小时以后,他开始把自己当作他们的亲密朋友了。在他们和他之间,他看到了塔索和阿里奥斯托笔下的英雄们的那种高尚友谊。如果他去参加皇帝的卫队,势必又要重新结交朋友;也许他还会得不到好脸看待,因为那些骑兵是龙骑兵,而他呢,像所有跟随元帅的人一样,穿的是骠骑兵的军服。他们现在用来看我们主人公的那种神情,使他达到了幸福的顶峰。为了这些伙伴,他可以赴汤蹈火。他的灵魂和神智都飘然在云霄之外。有了朋友以后,他眼里的一切都好像变了。他急着想向他们打听一些事情。“不过,我还有点醉着呢,”他心里说,“我应该记住看守妻子的话。”离开低凹的小路,他注意到卫队已经不再和内伊元帅在一起了。他们现在跟随着的那位将军又高又瘦,面貌冷酷,目光可畏。
那位将军不是别人,正是A***伯爵,一七九六年五月十五日的罗贝中尉。如果能认出法布利斯·台尔·唐戈,他该会多么快乐啊!
法布利斯已经有很久没有看见被炮弹掀起的黑泥块了。到了一团胸甲骑兵的背后,他清清楚楚听见霰弹击中胸甲的声音,还看见好几个人倒了下去。
太阳已经很低,眼看着就要落山了。卫队离开一条低凹的路,登上三四尺高的一个小斜坡,进入一块耕地。法布利斯听见离他很近的地方发出一阵低沉奇怪的响声,他转脸一看,有四个人连人带马倒在地上。将军也倒了,不过他正在爬起来,浑身都是血。法布利斯看着那些躺在地上的骠骑兵,其中三个还在抽搐,第四个喊着:“把我从底下拉出来!”班长和另外两三个人跳下马去救将军。将军扶着他的副官,试着走了几步。他想避开他的战马,它正躺在地上挣扎,发疯般的乱踢。
班长走近法布利斯。这时候,我们的主人公听见背后离他耳朵不远的地方有人说:“只有这匹马还能快跑。”他觉得有人把他两只脚抓住,在抬起他两只脚的同时,又架住他的胳肢窝,托起他的身子,把他拖到马屁股后面,然后一撒手,让他滑下去,跌坐在地上。
副官抓住法布利斯那匹马的缰绳。将军由班长帮着跨上了马,疾驰而去;剩下来的六个人也很快地跟着他跑了。法布利斯怒气冲冲地站起来,开始追他们,一边跑,一边喊:“Ladri!Ladri!”(“强盗!强盗!”)在战场上追强盗,这倒是一件挺滑稽的事呢。
卫队和将军A***伯爵很快就消失在一行柳树后面了。气得发昏的法布利斯也来到这行柳树间,在他面前拦着一道很深的河沟。他到了河沟对岸,又看见将军和卫队,于是又咒骂起来,但是已经相隔很远很远,接着他们就在树丛间消失了。“强盗!强盗!”这回他是用法国话喊了。丢了马倒还事小,而被朋友出卖却使他痛心极了。他精疲力竭,饿得要命,倒在沟沿上。如果那匹骏马是被敌人抢去的,他也就不会再把它放在心上;可是背弃他、抢劫他的,却是他如此敬爱的班长和他视同兄弟的骠骑兵们!正是这一点伤了他的心。他想到这般卑鄙可耻的行为,就没法再安慰自己,于是靠着一棵柳树,热泪纵横地哭了起来。他那些像《耶路撒冷的得救》里英雄之间的、骑士式的崇高友谊的美梦,都一个个地破灭了。如果身旁的那些人都是英勇而温柔的,都是些在你咽气时会握着你的手的高贵朋友,那么,即使面临死亡,又何足畏惧!可是在一群无耻的骗子中间,又怎么能保持住自己满腔的热情呢!像任何一个人在恼怒的时候一样,法布利斯把一切都夸大了。经过一刻钟的伤感,他注意到炮弹已经开始落到这行树跟前,而他却还在树下沉思。他站起来,想辨一辨方向。他望了望那块边上有一条宽阔的河沟和一行茂密的柳树的草地,觉得已经认出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他看见前面四分之一法里远的地方有一队步兵正在渡过河沟,进入草地。“我差点睡着了,”他心里说,“千万别做了俘虏。”于是他快步朝前走去。走着走着,他放下心来了。他认出了军装,他担心会截断他退路的队伍原来是法国军队。他往右边斜抄过去会合他们。
除了因为遭到这样卑鄙的出卖和抢劫,他感到精神痛苦以外,他还有另外一种时刻都在增强的痛苦,就是饿得要命。因此,在走了,或者不如说是跑了十分钟以后,看见走得也很快的那队步兵,仿佛要占领阵地似的停了下来,他真是高兴极了。几分钟以后,他已经到了最前面的一些士兵中间。
“弟兄们,你们能卖给我一块面包吗?”
“瞧!这小子把咱们当成卖面包的啦!”
这句刺耳的话和随之而来的一片嘲笑声,使法布利斯灰心到了极点。这么说,战争完全不像他按照拿破仑的宣言所想象的那样,是热爱荣誉的灵魂协同一致的、高尚的冲动了。他坐下来,或者不如说是跌倒在草地上,脸色变得非常苍白。和他说话的那个士兵在十步以外用手帕擦着枪机,这时候走过来,扔了一块面包给他,后来见他不去拾,就撕下一块给他塞在嘴里。法布利斯睁开眼睛嚼着面包,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最后,他想起付钱,抬头去找那个士兵,这才发现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那里。离他最近的士兵也有一百步远,他们正在向前走着。他机械地站起来,跟着他们,走进一片树林。他累得快要倒下来了,而且已经在东张西望想寻找一个适当的地方休息;就在这时候,他先认出那匹马,接着又认出那辆车子,最后认出早上的那个女商贩,他心里有多么快活啊!她朝他跑过来,一看见他的面色,就吓了一跳。
“再朝前走几步,孩子,”她对他说,“你受伤了吗?你那匹好马呢?”她一边说,一边把他领到马车跟前,架着他的胳肢窝,把他扶上马车。我们的主人公由于过度疲劳,刚一上车,就立刻沉沉地睡着了。
[book_title]第四章
小货车近旁放枪也好,女商贩抡开胳膊赶得马儿飞跑也好,什么也不能把他吵醒。整整一天里,这个团都以为在打着胜仗,现在却突然遭到一群群普鲁士骑兵的攻击,于是开始退却,说得更恰当一点,是朝着法国那个方向逃跑。
刚接替玛贡担任团长的那个装束讲究的漂亮年轻人被砍死了。代他指挥的营长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子,命令全团停止后退。“他妈的,”他对士兵们说,“在共和国时代,要等到敌人逼得我们非退不可的时候才退……守住每一寸土地,拼命啊!”他一边骂,一边喊,“现在这些普鲁士人要侵占的是祖国的土地了!”
小货车停下来,法布利斯猛然醒了。太阳早已经下山;他看见天差不多完全黑了,不免大吃一惊。士兵们混乱地东奔西跑,我们的主人公觉得十分奇怪;他发现他们的神色很慌张。
“这是怎么回事?”他问女商贩。
“没什么。是咱们打败啦,孩子。是普鲁士骑兵在砍咱们,没有别的。那个笨蛋将军起先还以为是咱们自己的人呢。珂珂特的挽索断了,快来帮我接上。”
在十步以外响了几枪。我们的主人公精神抖擞,心里说:“说实在的,这一整天我并没有打仗,仅仅是护送一位将军。”
“我得打仗去了。”他对女商贩说。
“放心,有你打的,够你打的!咱们已经完啦。”
“喂,奥布利,”她招呼一个匆匆走过的伍长,“你要随时照应照应我这辆小车子啊。”
“您是去打仗吗?”法布利斯问奥布利。
“不,我要穿上我的薄底鞋跳舞去!”
“我跟您去。”
“我把这个小骠骑兵托付给你,”女商贩嚷道,“这个年轻的城里先生挺勇敢。”奥布利伍长一句话没说,只顾朝前走。八九个士兵跑过来跟着他。他把他们领到一棵四周都是荆棘的大橡树后面。到了那儿以后,他仍旧一句话也不说,沿着树林边缘把他们布置在一条很长的阵线上,彼此之间相隔至少有十步远。
“好!大家听着,”伍长说,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说话,“没有命令不准开枪,要记住你们每人只有三只弹药筒。”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法布利斯问自己。最后只剩下他和伍长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对伍长说:“我没有枪。”
“先给我闭上你的嘴!往前走,在树林正前方五十步的地方,你可以找到咱们团里刚被砍死的、可怜的弟兄,把他的弹药盒和枪拿来。别动受伤的人的东西,只可以拿已经断气的人的枪和弹药盒。要快,免得挨上自己人的枪子儿。”法布利斯跑着去了,很快就带了一支枪和一个弹药盒回来。
“装上枪弹,守在这棵树后面,最要紧的是没有我的命令别开枪……天哪!”伍长话说了一半就叫起来,“他连弹药都不会装呢!……”他一边帮着法布利斯装弹药,一边接着说下去,“要是敌人的骑兵冲过来砍你,你就围着这棵树转,等骑兵到了跟前,离你只有三步远的时候再开枪。差不多要等到你的刺刀快碰到他的军服的时候。”
“扔掉你这把大马刀,”伍长嚷着说,“难道你想让它绊你一个筋斗,他妈的!如今拨给我们的都是些什么兵啊!”他一边说,一边亲手抓起马刀,气冲冲地扔得老远。
“好,用手帕揩揩枪上的火石。我看,你从来没有放过枪吧?”
“我打猎在行。”
“谢天谢地!”伍长大大地松了口气,说,“千万要记住,没有我的命令别开枪。”说完他就走开了。
法布利斯非常高兴。“我终于真的要打仗了,”他心里说,“要杀个敌人了!今天上午,他们请我们吃了不少炮弹,可我呢,光冒着被打死的危险,什么也没干,真不上算。”他怀着强烈的好奇心东张西望。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在离他很近的地方放了七八枪。不过,既然没有接到开枪的命令,他就静静地守在树后面。天差不多完全黑了。他觉着自己就像是埋伏在格里昂塔上面,特拉梅齐纳的山上猎熊。他忽然想起一个猎人的办法,他从弹药盒里取出一个弹药筒,把枪弹拔出来。“我要是看见了,”他说,“就非得打中不可。”他把这第二颗枪弹放到枪膛里去。他听见就在他这棵树旁边有人放了两枪,同时看见前面有一个穿蓝军服的骑兵从右向左疾驰。“他不在三步之内,”他想,“不过,这样的距离,我打枪是有把握的。”他用枪瞄准骑兵,随着他移动,最后扳动了枪机。骑兵连人带马倒在地上。我们的主人公还以为自己是在打猎呢,他兴高采烈地朝着才打中的猎获物跑去。他的手已经碰到那个看来快要断气的人,就在这一刹那,两个普鲁士骑兵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冲过来砍他。法布利斯撒腿朝着树林飞跑。为了跑得快些,把枪也扔了。树林边上有一片新种的像胳膊一样粗细的、直挺挺的小橡树,他逃到那儿时,普鲁士骑兵离他只差三步。这些小橡树把骑兵挡了一下子,但是他们穿过这些树,继续在林中空地上追赶法布利斯。他们又险些儿追上他,这时他却钻到七八棵大树中间去了。就在这时候,他面前响起五六枪,枪火差点儿燎着他的脸。他把头一低,再抬起头来的时候,正好是在伍长面前。
“你打死了一个?”奥布利伍长问他。
“是的,不过我把枪丢了。”
“咱们倒不缺枪使唤。你是个好样的。别看你傻头傻脑,这一天你可没白过。这些兵刚才却没能打中迎着他们的面来追你的那两个骑兵。我自己是没看见他们。现在要紧的是赶快撤退。我们那一团怕已经走出八分之一法里去了,再说,还要经过一小片草地,说不定我们会在那儿遭到包围。”
伍长说着就带领他手下的十个人匆匆朝前走去。走了两百来步,在进入他刚才说的那片小草地时,遇上一位负伤的将军,由副官和勤务兵抬着。
“您派四个人给我,”将军有气没力地对伍长说,“得把我送到救护站去,我的腿打断了。”
“去你妈的,”伍长回答,“你,还有所有你们这些将军。你们今天全都出卖了皇上。”
“怎么,”将军勃然大怒,说,“您违抗我的命令!您知道不知道我是B***伯爵,指挥你们这一师的师长?”他如此这般地吹嘘了一通。副官朝士兵们扑过来。伍长往他胳臂上捅了一刺刀,然后带着部下急忙逃走。“但愿他们都跟你一样,”伍长骂着说,“连胳臂带腿一起断了才好!一伙没骨气的东西!全都给波旁家族收买,背叛了皇上!”法布利斯听到这种可怕的指责,直打哆嗦。
晚上十点钟左右,这一小队人在一个由好几条十分狭窄的街道组成的大村庄的村口上,追上了他们那一团人。但是法布利斯看出来,奥布利伍长避免和任何一个军官说话。“没法往前走了!”伍长嚷着说。步兵,骑兵,特别是炮兵的弹药车和军需车,把所有的街道都塞得水泄不通。伍长一连试了三条街,都只走了二十来步就不得不停下来。人人都在骂街,发脾气。
“又是一个卖国贼在指挥!”伍长叫道,“如果敌人想到把村子围起来,咱们就全得像狗一样当俘虏。你们跟我走。”法布利斯看了看,只剩下六个兵跟着伍长。他们走进一扇开着的大门,到了一个宽大的养鸡鸭的院子里,从院子走进一间马房,又从马房的一扇小门到了一片菜园子里。他们在园子里闯来闯去,一时摸不清方向。但是翻过一道篱笆,他们终于到了一大片荞麦地里。靠着那片乱哄哄的叫嚷和闹声指引方向,不到半个钟头,他们就到了村子另一头的大路上了。两边的路沟里满是丢弃的枪支,法布利斯挑了一支。大路虽然很宽,但是挤满了败兵和车辆,伍长和法布利斯走了半个钟头才前进了五百步。这条路据说通往沙勒尔瓦。村里的大时钟敲十一点了,伍长喊道:“还是从田里穿过去吧。”这支小队伍除去伍长和法布利斯,只剩下三个兵了。离开大路四分之一法里以后,有一个兵说:“我不行了。”
“我也是。”另一个兵说。
“糟糕!咱们全都一个样,”伍长说,“不过,你们得听我的指挥,自有你们的好处。”他看见在一片非常广阔的麦地中间,沿着一条小沟,有五六棵树。“到树那边去!”他对部下说。到了那里,他又说:“就在这儿躺下吧,最要紧的是不要有声音。可是在睡觉以前还有件事,谁有面包?”
“我有。”一个兵说。
“给我。”伍长用命令的口气说。他把面包分成五块,自己取了最小的一块。
“在天亮前一刻钟,”他吃着面包说,“敌人的骑兵就会追上来。可不能等着挨刀。在这样大片的平地上遭到骑兵的追击,要是光杆一个人,那就完蛋了,不过有五个人在一起就能保住性命。跟着我,采取一致行动,敌人不到跟前别开枪。明天晚上我准保叫你们到达沙勒尔瓦。”伍长在天亮前一小时叫醒他们,吩咐他们重新换上弹药。大路上的闹声还继续着,一夜没有停过,听起来就好像远处有一股急流似的。
“简直像一群逃命的绵羊。”法布利斯天真地对伍长说。“闭上你的嘴,毛孩子!”伍长气愤地说,他这支队伍里的另外三个兵也怒气冲冲地望着法布利斯,就好像他说了什么亵渎神明的话似的。他侮辱了这个民族。
“这太过分了!”我们的主人公想,“从前在米兰的时候,我就在总督那儿注意到这一点;他们并不是在逃跑,绝不是!跟这些法国人在一起,如果说实话会触犯他们的自尊心,那就说不得。不过,他们这种凶狠狠的样子,我才不在乎呢,这可得让他们知道知道。”他们继续往前走,始终和大路上川流不息的败兵保持五百步的距离。走了一法里路以后,伍长带着他的队伍越过一条通向大路的小路,小路上躺着许多兵。法布利斯花四十法郎买了一匹相当不错的马,又从丢弃得满处都是的马刀中,仔细挑选了一把又长又直的。“既然人家说应该用刀尖刺,”他想,“那么这一把就是最好的了。”这样装备起来以后,他就跃马奔驰,很快就追上了走在前面的伍长。他踩稳马镫,左手握着那把直直的马刀的刀鞘,对那四个法国人说:“在大路上逃命的这些人,就像一群绵羊一样……他们像受了惊吓的绵羊似的跑着……”
法布利斯说到“绵羊”这两个字,声音特别加重,可是他的伙伴们却已经忘掉了一个钟头以前曾经为这两个字生过气。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意大利人和法国人的性格迥然不同。法国人无疑是比较幸运的,他们事过即忘,不再记仇。
我们也不必隐瞒,法布利斯在说过“绵羊”以后,对自己感到很满意。他们一边走,一边东拉西扯地谈着。走了两法里以后,还没有见到敌人的骑兵,伍长感到十分奇怪,他对法布利斯说:“您是咱们的骑兵,快跑到那边土岗子上的庄子里去,问问老乡肯不肯卖顿中饭给咱们。跟他说清楚,咱们只有五个人。他要是犹豫,您就用自己的钱先付给他五个法郎;不过,您放心,我们吃完饭会把这个银币拿回来的。”
法布利斯看看伍长,只见他是那么严肃,叫人不敢冒犯,而且确实带着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于是他照办了。一切都不出这位指挥官的预料,只是法布利斯坚持不让他们用武力把他给农民的那五个法郎收回来。
“钱是我的,”他对伙伴们说,“我不是替你们付的,我付的是他喂我的马的燕麦钱。”
法布利斯的法国话发音实在很糟,使他的伙伴们感到他的话里有一种高人一等的口气。他们很气恼,从这时候起,他们就打定主意到晚上要找他决斗。他们觉得他和他们大不相同,这一点使他们感到不痛快。法布利斯恰恰相反,他开始感到自己对他们有了深切的感情。
他们不言不语地走了两个钟头,伍长望着大路,忽然高兴得叫了起来:“咱们那一团人在这儿!”转眼之间,他们到了大路上。可是,唉!在那鹰旗的周围连两百人都不到。法布利斯很快就看见那个女商贩。她徒步走着,两眼通红,隔不大会儿就哭一阵。法布利斯找那辆小货车和珂珂特,却怎么也找不到。
“全都丢啦,毁啦,叫人给抢光啦!”女商贩嚷着回答我们主人公询问的眼光。他一句话没说,就下了马,拉着缰绳,对女商贩说:“骑上去。”她没有让他再说第二遍。
“替我把马镫往上吊一吊。”她说。
她在马上一坐稳,就跟法布利斯谈起夜里遭到的种种不幸。她叙述起来没完没了,我们的主人公却热心地听着。其实他半句也听不懂,只不过是对女商贩怀着一种亲切的感情罢了。临了她又说:“可真没想到,抢我、打我、毁了我的竟然是法国人……”
“怎么!不是敌人吗?”法布利斯说,天真的表情使得他那张严肃、苍白的脸更显得可爱了。
“瞧你有多傻,我可怜的孩子!”流着眼泪的女商贩却忍不住露出了笑容,说,“可是尽管如此,你却很可爱。”
“您说他傻,他一枪就把那个普鲁士人撂倒了,”奥布利伍长说,在一片混乱中,他凑巧来到了女商贩骑着的那匹马的另一边,“不过,他很骄傲。”伍长继续说下去……法布利斯不由得怔了一下。“你叫什么名字?”伍长又说,“因为将来要是向上面呈报,我想把你提出来。”
“我叫瓦西。”法布利斯答道,他脸上的表情很特别。“我是说我叫布洛。”他又连忙更正。
B……城监狱看守的妻子给了他一张路条,布洛就是原持有人的名字。他前天在路上仔细把这张路条研究过,因为他已经开始会动动脑筋,不再那么遇事措手不及了。除了骠骑兵布洛的路条以外,他还小心翼翼地保存着那张意大利护照,他可以用来假冒气压表商人瓦西的大名。伍长说他骄傲的时候,他差点儿没说出来:“我骄傲!我,法布利斯·瓦尔赛拉·台尔·唐戈小侯爵,竟肯使用气压表商人瓦西这个人的名字,还算骄傲!”
他思索着,并且对自己说:“可得记住我叫布洛,否则就得当心我命中注定的牢狱之灾。”这当儿,伍长和女商贩交谈了几句与他有关的话。
“您可别怪我好管闲事,”女商贩对他说,不再你你地称呼他了,“我问您可是为您好。请问,您到底是什么人?”
法布利斯没有立刻答复。他在想,如果要找朋友出出主意,恐怕再也找不到比他们更热诚的朋友了,而且目前他正迫切需要有人指点。“我们就要进入一处军事要塞,要塞司令会查问我是谁,如果我回答的话使他看出,我穿的虽是骠骑兵第四团的军服,可是团里的人却连一个也不认识,那可得当心进监狱呀!”作为奥地利治下的臣民,法布利斯深知一张护照有多么重要。甚至连他家里的人,尽管门第高贵,信教虔诚,而且是依附在征服者这一方面的,也在护照问题上遇到过很多次麻烦。因此,他丝毫没有因为女商贩提出这个问题而感到不痛快。不过在回答以前,他还要想出一些最能把他的意思表达清楚的法国字眼儿。女商贩受着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为了引他开口,又添了一句:“奥布利伍长和我等会儿可以出点好主意,教您怎么行事。”
“我相信你们会给我出主意的,”法布利斯回答,“我叫瓦西,是热那亚人。我的姐姐是个出名的美人儿,嫁给了一位上尉。因为我只有十七岁,所以她捎信叫我来找她,既可以在法国观光观光,又可以受点教育。我在巴黎没有找到她,后来听说她在军队里,我就也到军队里来了。我到处找她,还是没有找到她。那些兵听我口音不对,把我逮了起来。当时我身上还有钱,我就送钱给宪兵,他给我一张路条和一套军服,跟我说:‘走你的吧,不过你得起个誓,永远不说出我的名字。’”
“他叫什么?”女商贩问。
“我已经起过誓了。”法布利斯说。
“他做得对,”伍长说,“那个宪兵是个坏蛋,可是这位弟兄不应该说出他的名字。您那个当上尉的姐夫叫什么?我们知道了他的名字,就可以去找他了。”
“骠骑兵第四团上尉特利埃。”我们的主人公回答。
“这么说来,”伍长挺机警地说,“那些兵听了您的外国口音,把您当成间谍了吗?”
“正是这个混账字眼儿!”法布利斯两眼冒火地叫起来,“我是那么热爱皇上和法国人的呀!这种侮辱实在叫我生气。”
“这里头没有侮辱的意思,您这可是想错了。士兵们搞错了这件事是理所当然的。”奥布利伍长严肃地说。
接着他老气横秋地向法布利斯解释,一个人在军队里得隶属一个团,穿一套军服才行,如果不这样,别人当然要把您当作间谍了。敌人派来了许多间谍;在这次战争里,人人都背叛了。法布利斯恍然大悟,他这才明白,两个月来他遭遇到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错。
“不过,应该让这孩子给咱们讲完。”女商贩说,她的好奇心越来越强烈。法布利斯听从她的吩咐,他讲完以后,女商贩郑重其事地对伍长说:“这孩子事实上不是个军人;咱们既然已经打败了,被出卖了,再打下去也没有什么好处。为什么他还要白白地送命呢?”
“他甚至不会装弹药,十二动作慢装和自由式快装都不会,”伍长说,“他撂倒普鲁士人的那发枪弹,还是我替他装的呢。”
“再说,他不管遇到什么人都会把钱掏出来给他看,”女商贩又说,“只要他一离开咱们,立刻就会给人抢光。”
“随便他遇见哪个骑兵班长,都会把他的钱搜去买酒喝,”伍长说,“说不定还会把他拉到敌人那边去呢,因为现在到处都是卖国贼。随便哪一个人都会命令他跟着走,而他也就会跟着走。我看还是参加我们这一团好。”
“不成。对不起,伍长!”法布利斯急忙叫道,“还是骑马比较方便,再说我又不会装弹药。您已经看见了,我很会骑马。”
法布利斯说了这短短的几句话,觉得很得意。伍长和女商贩把他未来的命运议论了半天,我们也就不去细说了。法布利斯注意到,这两个人在议论中,三番五次地提到他所经历过的每一个细节:士兵们怎样起了疑心,宪兵怎样卖给他路条和军服,他前一天怎样参加元帅的卫队,皇上怎样在他眼前驰骋而过,马又是怎样被打死的等等。
女商贩怀着女人特有的好奇心,接连不断地老是要提起她帮他买的那匹好马怎样给抢走的经过。
“你觉着两只脚让人家抓住,他们轻轻地把你抬到马尾巴后面,一撒手,你就坐在地上了!”
“我们三个人都知道得清清楚楚的事,干什么还要翻来覆去老提它呢?”法布利斯心里说。他还不懂得,法国的平民就是这样来动脑筋想主意的。
“你有多少钱?”女商贩突然问他。法布利斯毫不犹豫地就回答了。他深信这个女人心地高尚,这正是法国好的一面。
“我大概一共还有三十个金拿破仑和八九个值五法郎的埃居。”
“既然这样,你就完全可以自由了!”女商贩叫道,“别再夹在这支败军里面啦;到一边去,只要你发现右边有一条勉强能走的路,就往那条路上走吧。紧抽你的马,离军队越远越好。一有机会就买上几件老百姓衣裳。等你走出去八九法里,再也看不见一个兵的时候,就坐上驿车,到一个像样的城里休息它一个星期,吃吃牛排。跟谁也千万别提你在军队里待过。宪兵会把你当逃兵抓起来的。尽管你人好,我的孩子,叫你去应付那些宪兵,你还不够机灵呢。你一穿上城里人的衣服,立刻把你的路条撕掉,恢复你的真姓名,说你是瓦西。他应该说是从哪儿来的呢?”她问伍长。
“就说是从埃斯考河上的康布雷来的吧。这是一座挺不错的城市,非常小,听见了吗?那儿有一座大教堂,还有费奈隆。”
“就这样吧,”女商贩说,“千万别提你参加过战争,也别提B……城和卖路条给你的宪兵。你要回巴黎的时候,先到凡尔赛,然后再从那一面从从容容,像出门溜达似的走过巴黎的关卡。把你的拿破仑缝在裤子里,最要紧的是要付什么钱的时候,只掏出该付的数目。我最担心的就是你会上当受骗,被人偷光。像你这样一个遇事不知该怎么办的人,没有钱可怎么得了呢?”等等。
善良的女商贩还说了很久;伍长点着头表示赞同她的意见,却找不到机会插一句嘴。突然大路上的这群人加快了脚步,眨眼之间都越过了左面的路沟,拼命地奔逃。“哥萨克!哥萨克!”四处都有人在叫喊。
“马还给你!”女商贩喊道。
“没这个道理!”法布利斯说,“快跑!逃吧!我把马送给您了。您想再买辆小车子吗?我的钱一半属于您。”
“马还给你,听见没有!”女商贩气得直叫。她急着就要下马。法布利斯抽出马刀,对她嚷道:“骑稳了!”接着用刀面在马背上拍了两三下。那匹马放开蹄子,随着败兵们跑了。
我们的主人公望望大路。大路上刚才还有三四千人匆匆地走着,像跟在迎圣体的行列后面的庄稼人一样拥挤。在那声“哥萨克”之后,却连一个人影儿也看不见了。那些败兵扔下了军帽、枪、马刀等等。法布利斯觉得很奇怪,他爬上路右边一片高出路面二三十尺的田地,朝大路两头和旷野上眺望,并没有发现哥萨克的踪影。“这些法国人可真怪!”他心里说,“既然我应该往右走,”他想,“那还是立刻就走的好。这些人跑,可能是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缘故。”他捡起一支枪,细看看,确是装好弹药的。他晃了晃药槽里的火药,擦了擦火石,挑了一个装得满满的弹药盒,然后又往四下里看了一下。在这片刚才还有那么多人的旷野上,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在很远很远的地方,他看见那些败兵逐渐消失在树后面,他们还在跑着。“真是怪事!”他心里说。接着,他想起伍长头天用过的方法,于是到一片麦田中间坐下。他没有走远,因为他还希望再看见他的好朋友,那个女商贩和奥布利伍长。
在这片麦田里,他点了点钱。发现只有十八个拿破仑,而不是他原来记得的三十个拿破仑。不过他还有剩下的小钻石,这还是那天早上,在B……城监狱看守的妻子房里,他放在骠骑兵长靴的夹层里面的。他想尽办法把拿破仑藏好,一边藏,一边琢磨钱怎么会突然短少。“这对我是不是个坏兆头呢?”他问自己。他最后悔的是没有问一问奥布利伍长:“我真的算是打过仗吗?”他自己看来好像是的,要是能够加以肯定,他一定会感到无比的幸福。
“可是,”他对自己说,“我是用一个囚犯的名字参加这次战役的,我口袋里揣着一个囚犯的路条,更糟的是我身上还穿着他的衣服!这会给我的未来带来不幸。布拉奈斯神父会怎么说呢?而且,这个倒霉的布洛是死在监狱里的!这一切都是不祥之兆,我命中注定要进监狱了。”只要能知道骠骑兵布洛究竟是不是真的有罪,法布利斯出什么代价都情愿。他回想起来,好像B……城监狱看守的妻子对他说过,这个骠骑兵不单是因为偷了银餐具才被抓起来的,他还抢了一个农民的牛,而且把这个农民打得死去活来。法布利斯相信,他总有一天也会犯下和骠骑兵布洛类似的罪行坐牢。他想起他的朋友布拉奈斯神父;要是能去请教他,那该有多好啊!接着他又想到离开巴黎以后,还没有给他姑妈写过信。“可怜的吉娜姑妈!”他对自己说,眼里含满了泪水。正在这时,他忽然听见离他很近的地方有轻微的响声。原来是一个兵带着三匹马来吃麦子,马笼头已经卸掉,看来这三匹马好像饿得要命。他牵着马的嚼子。法布利斯像只小鹧鸪似的蹦了起来,那个兵害了怕。我们的主人公看出他害怕,忍不住又想扮演一回骠骑兵的角色玩玩。
“这些马里头有一匹是我的,他妈的!”他大声嚷道,“不过既然费心替我牵了来,我倒愿意赏你五个法郎。”
“你这是跟我开玩笑吧?”那个兵说。法布利斯在距离六步的地方用枪瞄着他。
“把马放开,不然我就崩了你!”
那个兵的枪斜背在身上,他肩膀一扭,想把它取下来。
“你只要动一动,我就要你的命!”法布利斯喊着就朝他跑了过去。
“好吧,拿五个法郎来,牵匹马去吧。”那个兵朝着连人影也没有的大路上无可奈何地望了一眼,慌张地说。法布利斯左手端着枪,右手扔给他三个五法郎银币。
“快下来,不然我就要你的命……给那匹黑马套上笼头,牵着另外两匹马走远点……你再动一动,我就崩了你。”
那个兵气哼哼地服从了。法布利斯走到马跟前,把缰绳套在左臂上,眼睛始终盯着那个慢吞吞走开的兵。法布利斯看他走出有五十步远以后,就敏捷地上了马。他刚跳上马背,正在用脚寻找右边的马镫。忽然听见一颗子弹嗖的一声从跟前飞过,原来是那个兵朝他开了一枪。法布利斯气极了,跃马朝那撒腿飞跑的兵追去。紧接着,法布利斯看见他也骑上了他那两匹马中的一匹,拼命地逃走。“好,枪打不着了!”他心里说。他刚买的这匹马非常好,不过看起来好像已经饿得半死。法布利斯回到大路上,路上还是没有一个人影儿。他穿过大路,让马慢慢地跑着,朝左边的一个小土坡走去,希望在那里找到女商贩。但是他到了坡顶,看见只有在一法里以外,才有几个零零落落的兵。“这个善良勇敢的女人,我是注定再也见不着她了!”他想着,叹了口气。他看见大路右边远远的有一个田庄。到了那个庄子上,他连马也没有下,先付了钱,让人拿出燕麦来喂马;可怜的马饿得连马槽都啃起来啦。一个钟头以后,法布利斯在大路上慢慢地跑着,心里多少仍旧抱着点希望能再遇上女商贩,就是能遇上奥布利伍长也好。他一个劲儿地走着,东张张西望望,不知不觉来到一条淤泥河边,河上横着一座很窄的木桥。桥前面,大路的右边有一所孤零零的房子,挂着“白马”的招牌。“我到那儿去吃晚饭吧。”法布利斯对自己说。在桥头,有一个用吊带吊着胳臂的骑兵军官骑着马,神色非常忧郁。离他十步开外,还有三个徒步的骑兵在装烟斗。
“这儿有人,”法布利斯心里说,“我看他们是想出比我更低的价钱买我这匹马。”负伤的军官和三个徒步的士兵望着他过来,好像在等他似的。“我最好不要过这座桥,还是沿着河往右走吧。这可能是女商贩指点的那条避免麻烦的路……对,”我们的主人公对自己说,“不过,我要是逃走,到了明天我就会感到丢脸;再说我的马脚力很好,而军官的那匹马大概已经很乏了。如果他想叫我下马,我就跑。”法布利斯一边盘算着,一边轻轻地勒着马,让它尽量迈着小步往前走。
“快过来,骠骑兵。”军官用命令的口气喊他。
法布利斯前进了几步就停住了。
“您想要我的马吧?”他嚷道。
“没有的事。快过来。”
法布利斯望望这位军官,只见他唇髭雪白,神气再正直也没有。吊着他左臂的那块方巾上全是血,右手也用一块血迹斑斑的布包着。“那么,要扑过来抓我的马缰绳的就是那几个地上站着的人了。”法布利斯寻思着。但是他仔细一看,只见他们也都受了伤。
“以荣誉的名义,留在这儿站岗,”那位戴着上校肩章的军官对他说,“看见龙骑兵、猎骑兵和骠骑兵,就告诉他们,勒·巴隆团长在那边客店里,说我命令他们到我那里集合。”老团长神色非常悲痛,刚一开口就赢得了我们主人公的爱慕。他很懂事地回答:“长官,我岁数太小,他们不会听我的话的,得有一道您亲手下的命令才行。”
“他说的对。”团长仔细打量着他说,“拉·罗斯,你的右手没有受伤,你来写命令。”
拉·罗斯一声没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羊皮纸小本子,写了几行,撕下一页交给法布利斯。团长又向他交代了一遍命令,并且说,两小时以后,他带着的这三个负伤的骑兵当然会有一个来接他的班。说完他就带着部下走进客店去。法布利斯看着他们走了,他一动不动地停在木桥头上,那三个人的伤心、沉默的痛苦表情深深地打动了他。“简直就像是受魔法驱使的精灵。”他心里说。最后,他打开那张折着的纸,看到那道命令内容如下:
第十四军团骑兵第一师第二旅指挥官,龙骑兵第六团团长勒·巴隆命令所有骑兵,龙骑兵、猎骑兵、骠骑兵,一律不得过桥,并应前来桥侧白马客店内团部集合。
勒·巴隆团长右臂负伤,命本人代笔。
班长 拉·罗斯
一八一五年六月十九日于圣女桥侧团部
法布利斯在桥头才守了半个钟头,就看见六个骑马的和三个徒步的猎骑兵来了。他向他们传达团长的命令。
“我们一会儿就回来。”四个骑马的猎骑兵说,接着他们就很快地跑过桥去。法布利斯这时正和另外两个骑马的猎骑兵说话。趁着他们正在激烈地争论,三个徒步的猎骑兵也过了桥。后来,剩下来的那两个猎骑兵中,有一个要求再看看命令;他把命令抢过去,说:“我拿去给我们那几个弟兄看,他们一定会回来的。你耐心等着吧。”接着他就飞快地走了,他的那个伙伴也跟着跑了。所有这些都是一眨眼间的事。
法布利斯火了,他招呼一个出现在白马客店窗口的伤兵。那个兵,法布利斯见他袖子上有班长袖章,从客店里走出来,一边走,一边喊:“拔出刀来!您是在站岗呀。”法布利斯拔出刀,接着告诉他:“他们把命令抢走了。”
“他们正在为昨天的事不痛快呢,”班长神色阴郁地说,“我把我的手枪给您一支,如果有人不听命令,您就朝天开枪,我一听见枪声就来,或者团长本人出来。”
法布利斯注意到,班长听说命令被抢走以后吃了一惊。他懂了,这件事是对他个人的一个侮辱。他决心不再受人玩弄。
法布利斯有了班长这支骑兵手枪,重新趾高气扬地站岗了。他看见来了七个骑马的骠骑兵。他站的位置正好把桥拦住。他向他们传达团长的命令,他们听了露出十分不满的表情。其中最胆大的一个企图过桥。法布利斯的朋友,那个女商贩,头天早上曾经告诉他应该刺而不要砍,于是他按照她的忠告,把又直又长的马刀的刀尖往下一压,装作要刺那个想违抗命令的人。
“嘿,这毛孩子想杀人啦!”骠骑兵们嚷道,“倒像是咱们昨天还没叫人杀够似的!”所有的人都同时拔出刀,向法布利斯冲去。他想,这一下可非死不可了。可是,他想到班长吃惊的神气,不愿意再叫人看不起。他一边向桥上退,一边试着用刀刺了几下。对他说来,这把又长又直的重骑兵马刀太沉,因此他使起刀来的样子显得那么可笑,骠骑兵们立刻就看出他们的对手是个什么货色。所以他们并不打算真的伤他,只想把他身上的衣服划破。法布利斯胳臂上因此挨了很轻的三四刀。他始终遵守女商贩的教导,奋勇地用刀尖猛刺。不幸的是有一刀刺伤了一个骠骑兵的手。骠骑兵没想到自己被这样一个兵刺中,一气之下狠狠地回敬一刀,刺中法布利斯大腿的上部。这一刀所以能够刺中,是因为我们主人公的马非但不趋避争斗,反而像是感到很高兴似的向进攻的人们冲了过去。那些兵看见血顺着法布利斯的天蓝色裤子直往下淌,担心事情闹得太大,于是把他逼到左边的桥栏杆那里,就放开缰绳跑了。法布利斯一腾出手来,就朝天放了一枪,通知团长。
和刚才那几个骠骑兵同一个团的四个骑马的和两个徒步的骠骑兵,正向着这座桥走来。枪响的时候,他们离桥还有两百步远。他们注意地看着桥上发生的事,以为法布利斯是在朝他们的伙伴们开枪,于是那四个骑马的高举马刀,猛冲过来。这可是一次真正的攻击。勒·巴隆团长听见枪声,就打开客店大门,骠骑兵冲到桥边的时候,他也赶到了。他亲自向他们下命令,叫他们停住。
“到了现在谁还管你什么团长不团长的。”他们里面有一个一边嚷,一边催马前进。团长勃然大怒,也不再劝他们,他用受伤的右手抓住那匹马右边的缰绳。
“站住!你这个兵痞子,”他对骠骑兵说,“我认识你,你是亨利埃上尉那一营的。”
“好,让上尉自己来命令我吧!亨利埃上尉昨天已经阵亡啦,”他冷笑着说,“滚你妈的。”
他说着就硬向前冲,老团长被撞得一屁股坐在桥面上。法布利斯这时正在桥上两步开外的地方,不过脸朝着客店那个方向,他催动了他的马。那个进攻的骠骑兵用马的前胸把团长撞倒在地,团长仍旧抓住右边的缰绳不放,法布利斯一气之下,用刀直向那个骠骑兵刺去。幸好骠骑兵的马觉得团长手里攥着的缰绳直往地面拉它,朝旁边挪了一步,因此法布利斯的重骑兵马刀的长刀口贴着骠骑兵的上衣,整个儿在他眼皮底下闪了过去。骠骑兵一生气,转过身来,使出全身力气砍了一刀,砍破法布利斯的袖子,还深深地砍进了他的胳臂。我们的主人公倒了下去。
一个没有马的骠骑兵看见两个守桥的人都倒在地上,趁机朝法布利斯的马扑过去,打算骑着它冲过桥。
班长从客店里赶出来,看见团长倒在地上,以为团长受了重伤。他向法布利斯的马追过去,一刀刺进偷马贼的腰。偷马贼倒了。骠骑兵们见桥上只有徒步的班长,就飞奔过桥,一溜烟地逃走。另外那个徒步的骠骑兵也逃到田野里去了。
班长来到两个受伤的人跟前。法布利斯已经站起来。他并不觉得怎么痛,但是血流得很多。团长慢慢地爬起来,那一跤把他摔昏了,不过他倒没有受伤。
“我只是手上的旧伤有点痛。”他对班长说。
班长刺伤的那个骠骑兵快死了。
“让他见鬼去吧!”团长叫道。“不过,”他对班长和正在跑过来的另外两个骑兵说,“照顾一下这个年轻人。我不该让他冒这个危险。现在我自己留在桥上,设法拦住那些疯子。把这个年轻人送到客店里去,把他的胳臂包扎一下。用我的一件衬衣好了。”
[book_title]第五章
这场风波前后还不到一分钟。法布利斯的伤并不怎么严重。他们把团长的衬衣撕成绷带,替他包扎胳臂,还打算在客店二楼上给他安排一张床。
“我在楼上给照顾得很周到,”法布利斯对班长说,“可是,我那匹马孤零零地在马房里,说不定它待腻味了,会跟着另外一个主人跑掉的。”
“一个新兵有这样的见识,就很不错了!”班长说。于是他们把法布利斯安置在系着他那匹马的马槽里,里面还铺上了新鲜的干草。
法布利斯感到身子很软,班长给他端来一碗热酒,还跟他谈了一会儿话。谈话中间有几句夸奖话,把我们的主人公捧得有点飘飘然了。
法布利斯一直到第二天拂晓才醒。那些马不断高声嘶叫,发出一片可怕的闹声。马房里满都是烟。起初,法布利斯还不明白这一片声音是怎么回事,甚至连自己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到最后烟呛得他透不过气来,这才想到是房子着了火。一转眼他就出了马房,骑上马。他抬头一看,烟从马房上面的两个窗户里往外直冒,房顶已经被滚滚的黑烟遮没。一百来个败兵在半夜里来到白马客店,他们都在乱叫乱骂。有五六个败兵离法布利斯很近,他看出他们已经喝得烂醉;其中有一个想拦住他,向他嚷道:“你把我的马骑到哪儿去?”
法布利斯到了四分之一法里以外,才回过头来。没有人追他,那所房子在熊熊地燃烧着。法布利斯认出那座桥,他想到自己的伤,觉得胳臂被绷带裹得紧紧的,而且烫得很。“那个老团长不知怎么样了?他还拿出一件衬衣给我包扎胳臂呢!”这天早上,我们的主人公再冷静也没有了。大量的失血,使他完全摆脱了他性格中爱好幻想的成分。
“往右去!”他对自己说,“逃吧。”他不慌不忙地沿着河边走。河水流过桥下,朝着大路右边流去。他想起了那个好心的女商贩的忠告。“多么难得的友谊啊!”他想,“多么爽快的性格啊!”
走了一个钟头,他觉着身子很虚弱。“嗬!我要晕倒了吧?”他对自己说,“万一晕了过去,别人就会偷我的马,说不定还要偷我的衣服,那就连我的财宝也偷走了。”他已经没有力气驾驭他的马,只是在努力维持着身体的平衡。这当儿,一个在路旁锄地的庄稼人,看见他面色苍白,就过来给了他一杯啤酒和一块面包。
“看见您脸色这样苍白,我就想到您一定是在这场大战中受了伤!”庄稼人对他说。这个忙帮得可再是时候也没有了。法布利斯嚼着那块黑面包,两眼往前看了看,觉得很不舒服。等到稍微好一点以后,他道了谢。“这是什么地方?”他问。庄稼人告诉他,再走四分之三法里就是宗戴尔镇,他在那儿可以得到很好的照料。法布利斯到了镇上,已经不大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每走一步都想着可别从马上摔下来。他看见一扇大门开着,就走了进去。这是马篦子客店。善良、肥胖的女店主立刻跑过来。她喊人帮忙,由于怜悯,连嗓音都发抖了。两个年轻的姑娘扶着法布利斯下马,他刚一下来就昏了过去。请来一位外科大夫替他放血。一连几天,法布利斯都不大清楚别人在怎样伺候他,几乎是一直昏睡不醒。
大腿上的刺伤有溃烂的危险。他在恢复知觉的时候,就嘱咐好好照看他的马,口口声声说他愿意多给钱。这反倒惹得那好心眼的女店主和她的女儿们心里不痛快。他受到半个月细心的照料,头脑才开始清楚;有天晚上,他发现女主人们神色非常慌张。接着就有一个德意志军官走进他的房间。她们用一种他听不懂的语言回答军官的问话,但是他看得出他们是在谈他。他假装睡着,过了一会儿,估量军官已经走掉,就把女主人们叫来。
“那个军官怕是来登记我的名字,要把我抓走吧?”女店主含着眼泪承认了。
“好吧!我的军服里有钱!”他在床上欠起身子叫道,“给我买一套便服,今天夜里我就骑上我的马离开这儿。您在我眼看要倒下来死在街上的时候收留我,救了我的命,现在请您再救我一次,帮助我回到我母亲那儿去吧。”
这时候,女店主的两个女儿哭了起来。她们替法布利斯害怕。她们勉强懂一点法国话,于是走到他床前问长问短。她们用佛兰芒话和母亲商量,但是泪汪汪的眼睛却时刻不停地转过来望着我们的主人公。他猜出他的逃走对她们可能非常不利,不过她们情愿冒这个风险。他双手合在心口上,衷心地向她们表示感谢。一个当地的犹太人供应一套衣服,可是晚上十点钟他送来的时候,两位姑娘把上装和法布利斯的军服一比,发现要改小很多才能穿。她们立刻动手,因为时间已经非常紧迫。法布利斯把藏在军服里的几个拿破仑指给女主人们看,请她们缝在刚买的衣服里。跟衣服一块送来的还有一双挺漂亮的新靴子。法布利斯毫不犹豫地请两位善良的姑娘照他指着的地方,把骠骑兵靴子割开,替他取出小钻石,藏在新靴子的夹层里面。
失血和随之而来的虚弱产生了一个奇怪的结果:法布利斯差不多把法国话完全忘光。他跟女主人们说意大利话,而她们说的又是一种佛兰芒土话,因此双方几乎完全是靠了手势在交谈。虽说两个姑娘毫无一点儿私心,可是她们一瞧见那些钻石,对他的爱慕可就再也没有限度了。她们以为他是一个乔装改扮的王子。妹妹阿妮肯更天真,她老实不客气地吻起他来。法布利斯也觉得她们很可爱。将近夜半,那个外科大夫因为他要赶路,准许他喝点酒的时候,他几乎不想走了。“我到哪儿还能比在这儿过得更好呢?”他说。不过,到了清晨两点钟,他还是起来穿上衣服。临走出房间,善良的女店主告诉他,几个钟头以前来查旅馆的那个军官把他的马牵走了。
“啊!真下流!”法布利斯骂道,“欺侮一个受伤的人!”这个年轻的意大利人还不够冷静,否则他就应该想到,他自己是用什么代价买的这匹马。
阿妮肯哭着告诉他,已经另外给他租了一匹马。她舍不得让他走。离别是依依不舍的。善良的女店主的亲戚,两个高大的年轻人,把法布利斯抱上马鞍,一路上还扶着他。另外还有一个年轻人在这支小小的护送队前面几百步走着,沿路侦察有没有可疑的巡逻队。走了两个钟头以后,他们在马篦子客店女店主的一个表姐妹家里歇下来。不管法布利斯怎么说,那三个伴送他的年轻人还是不肯离开他。他们说,再没有人比他们更熟悉那些树林里的路径了。
“可是,明天早上他们知道我逃走以后,又见你们不在当地,那就会对你们不利。”法布利斯说。
他们又继续赶路。说也凑巧,天快亮的时候,平原上笼罩着一片浓雾。早上八点钟左右,他们来到一座小城附近。一个年轻人先跑去看看驿站上的马是不是抢光了。站长已经及时地把它们藏起来,弄了一些看不入眼的驽马放在马厩里。站上的人到藏马的沼泽地里去找了两匹马来。三个钟头以后,法布利斯就坐上一辆双轮小篷车,车子破烂不堪,可是却套着两匹很好的驿马。他的体力已经有点恢复。他和女店主的亲戚,那三个年轻人分别的一刻是极其令人感动的;不管法布利斯提出什么中听的理由,他们还是不肯收他的钱。
“在这种情况下,先生,您比我们更需要钱。”那三个正直的年轻人始终是这么回答。最后,他们带着法布利斯的几封信走了。法布利斯一路上紧张奔波,反而增添了几分勇气,他在信里试着向他的女主人们表示他对她们的感情。他的信是含着眼泪写的,在写给阿妮肯的信里当然还透露了爱慕之情。
在剩下的一段旅程中,没有发生什么值得一提的事。到了亚眠,他大腿上的刀伤疼得很厉害。乡下的外科大夫没有想到把伤口切开,所以尽管放过几次血,还是化了脓。法布利斯在亚眠一个满口奉承却又贪得无厌的人家开的客店里住了半个月,在这期间,联军侵入了法国,法布利斯对近来的遭遇做了深刻的考虑,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只有在下面这一点上他还依旧是个孩子:他所见到的,是一场战役吗?其次,那场战役是不是就是滑铁卢战役呢?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阅读感到乐趣。他一直盼着能从报纸上或者有关这次战役的记载里,发现一段描写,可以使他认出他起先跟着内伊元帅,后来又跟着另外一位将军跑过的那些地点。在亚眠逗留期间,他几乎每天都给马篦子客店的那几位好朋友写信。他刚养好伤,就来到了巴黎。在先前那家旅馆里,他取到好多封他母亲和姑母写来的信,催他火速回去。彼埃特拉内拉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封信写得有点吞吞吐吐,使他心神不定。这封信把他所有那些温柔的梦想都一股脑儿赶走了。像他这种性格的人,只要一句话就可以使他很容易地预见到最大的不幸,接着他的想象力就会把这些不幸的最可怕的细节都一一描绘出来。
“你来信谈你的近况,千万别签上你的名字,”伯爵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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