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幻影女郎 [book_author]伍尔里奇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30313 [book_dec]黑色悬念小说代表作。斯科特·亨德森与妻子大吵一架后负气出门,与一位陌生女子约会一晚,不料回家后发现妻子被杀,自己则无端被控告行凶,被判死刑。本可证明他清白的神秘女子,从那时起却如人间蒸发。随着行刑日期逐渐接近,所有寻找神秘女士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斯科特自己也开始怀疑,是否真有这样一位女郎存在。 [book_img]Z_9838.jpg [book_title]处决前第一百五十天 下午六点 夜色尚早,他也年轻;夜色醉人,他却心烦意躁。你可以从几英尺之外感受到这种情绪,他的苦闷溢于言表,这是一种持久的愤怒,压抑但是怒火中烧,有时可持续几个小时。此种心情也让人羞愧,因为它和周围一切都不和谐,与整个氛围唱反调。 这是一个五月的夜晚,正值约会时候。小镇里一半的人,不到三十岁,把头发梳到脑后,皮夹里塞满钞票,愉快悠闲地走去赴约。而另外一半人,也不到三十岁,脸上涂好脂粉,穿上漂亮的衣服,满心欢喜地去赴同一个约。你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能看到小镇的两半人在约会。每一个角落,每一家餐厅和酒吧,药店的外面,酒店大厅的里面,珠宝店的大钟下,但凡没被别人占掉的地方都没被放过。同样的老套情节不停地发生,像山一样老,却一直保持新鲜。“我到了,等久了吗?”“你很好看,我们去哪儿?” 就是类似这样的夜晚,天空在西边呈现一抹胭脂红,好像也打扮得花枝招展去约会,还用几个星星做钻石别针拎起晚礼服。霓虹灯开始在狭长的街道上眨着眼睛,与路人调情,就像今晚的其他人一样。出租车喇叭嘀嗒而鸣,每个人都有目的地。空气不仅仅是空气,而是气泡香摈,外加一点科蒂香水的味道,一不留神就会钻到你的脑袋里,或者也许是你的心里。 他走着,带着与整个氛围不一致的愤怒表情,人们瞥向他,纳闷他在生什么气。不会是健康问题,像他这样走路的人,一定非常健康;也不会是处境问题,他的衣服有着低调的奢华,是仿品不可能有的质感;也不会是年龄问题,如果他可以击败别人三十次,那也是按月,而不是按年计算的。要不是那么愁容满面,他长得还算俊朗,从五官其他部分看得出来。 他一脸惆怅地大步行走,嘴巴向下弯成椭圆形,仿佛鼻子下钉了马蹄。外套在臂弯里随着步子上下摇晃,帽子戴在脑袋很后面的位置,有一个莫名的凹痕,好像是用力戴上后就没再调整过了。鞋子没在人行道上磨出火花来,大概唯一的原因就是它们是橡胶后跟的。 他本来没打算去这个地方,你从他走到对面突然止住的脚步就能看出来。没有别的词可以形容他是怎么停下的,仿佛腿上的支架被锁住了,动弹不得。假如闪烁的霓虹灯在他路过的一刻没闪,他或许就不会留意到这个地方了,上面是天竺葵红色的“安塞尔莫”几个字,把整个人行道都染红了,就像有人洒了一瓶番茄酱。 他转身,很明显是一时兴起,走了进去。这是一间狭长、天花板很低的屋子,比街面低了三四个台阶,既不大,也不拥挤。琥珀色的灯光柔和,向上照射,一点也不刺眼。顺着两面墙壁,桌子嵌在一排相同的小凹槽上。他径直走到后墙入口对面的半圆形吧台前,也没有抬头看,甚至不知道有没有人,就把外套扔到一个高椅上,脱下帽子,在旁边椅子上坐下。他的态度明确告诉别人他今晚就在这儿了。 一件模糊的白夹克刚好出现在他低垂的视线里,一个声音响起来:“晚上好,先生。” “一杯苏格兰威士忌,”他说,“还有一点水,别问我一点是多少。” 结果水没喝,酒杯空了。 他一定是在坐下的一瞬间,下意识地瞥到右边有一碗蝴蝶脆饼或者什么零食,所以看也没看就伸手过去,手落下来,碰到的不是弯曲的、烘烤形状的东西,而是又直又滑的物体,还动了一下。 他扭头,把手从阻碍物上移开。“不好意思,”他咕哝道,“你先来。” 他回过头继续自己的事情,然后又转过去看。从那之后他就一直盯着她,尽管还是一副忧郁惆怅的神情。 她身上最不寻常的就是头上的帽子,像极了南瓜,无论是形状、尺寸还是颜色。那是一种异常鲜艳的橘色,几乎耀眼,似乎照亮了整个酒吧,仿佛一个挂得很低的花园派对灯笼。在帽子正中央有一片细长的小公鸡羽毛,直立地插着,如同昆虫的触角。一千个女人中间也不见得有一个敢尝试这个颜色,而她不仅敢于尝试,还成功驾驭了,看起来令人吃惊。她戴上这帽子不显滑稽,还平添了几分气质。她身上的其他部分就很柔和了,低调的黑色和帽子相比让人几乎注意不到。也许对她来说帽子是某种释放的象征,与之匹配的心情是:“当我戴上它,你们就要小心一点,我可不好惹。” 这时,她正轻咬着一片蝴蝶饼,努力装作未察觉他的注视。她停下咀嚼,正说明她已意识到他离开椅子,走到自己旁边了。 她微微斜过脑袋,一副聆听模样,仿佛在说:“如果你说话,我不会阻止,但我会不会回应,取决于你讲的内容。” 他直截了当地说:“你在做什么事情吗?” “在做,也没有在做。”她的回答有礼貌,却没有表现出兴趣,她没有笑,也没有任何乐于倾听的态度。这个女人举止优雅,无论怎样,绝非俗人。 他的言行中也没有调情的痕迹,继续冷淡利落地说:“如果你有约,就告诉我,我不会打扰你。” “你没有打扰我——到目前为止。”她把话说得很明白:我有待观察后再做决定。 他的眼睛停在他们面前吧台上方的钟表上。“看,现在六点十分了。” 她也望着表,淡淡地同意道:“是的。” 与此同时,他拿出钱包,从夹层里抽出一个长方形的小信封,从中拿出两张鲑鱼色的硬纸片,分开来。“我有两张卡西诺剧院演出的票,座位非常好,双A排,靠过道。介意和我一起去吗?” “你很唐突。”她的目光从票子转到他脸上。 “我不得不唐突。”他依然愁容不展,甚至没有看她,而是怨恨地盯着票子,“如果你先和别人约好了,请告诉我,我会找别人跟我去。” 她眼神中闪现出一丝兴趣:“这两张票无论如何都要用掉?” “这是原则问题。”他阴着脸回答。 “你会被误以为有不良企图,也就是说,搭讪,”她说道,“但我认为不是,因为你很直接,没有花言巧语,所以应该没有别的意图,只是你的原则问题了。” “是没有。”他的表情依然冰冷如初。 她现在已经稍稍朝他转了身,以评论的方式接受了邀请:“我本来就想看类似的表演,不妨现在就去,可能很长时间内不会再有机会了,至少在现实中是没有了。” 他扶她下来。“我们可以在开始前立个游戏规则吗?这会让演出结束后的一切变得容易很多。” “取决于什么规则了。” “我们只是今晚的朋友,两个人一起吃晚饭,一起看演出,不留姓名和地址,也不询问不相关的私人信息和细节,只是——” 她补充道:“两个人一起看演出,一晚的朋友,我觉得这非常合理,事实上也很必要,解释得通,所以我们就遵守规则吧。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自然,可能的话甚至会免除一两个谎言。”她伸出手来,两人握手达成共识。她第一次笑了,笑容很可人,但含蓄,并不媚人。 他招手示意酒吧服务生,想为两人买单。 “你来之前我已经付过我那杯了,”她告诉他,“只是顺便付过了。” 服务生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块小纸板,在第一页写上“一杯苏格兰威士忌:60”后,将纸撕下来给他。 他留意到它们是有编号的,并看到服务生在上角画了一个大大的、突出的黑色“13”。他挤出一丝笑容,把足够的钱和单子一起递过去,转身随她出去。 她在他前面,朝出口方向走去,经过靠墙隔间的时候,一个和同伴坐在一起的女孩轻轻探出身来看那顶鲜艳的帽子。他跟在后面,刚好捕捉到这一幕。 在酒吧外,她转过来,探询地说:“接下来就交给你了。” 他伸手叫等在几辆车开外的出租车,另一辆刚好开过的车想要抢生意,但没成功,因为第一辆率先到达地点,糟糕的是挡泥板被轻微刮伤了,两人争执起来。等他们吵完,第一位司机刚刚平静下来,就发现自己想拉的乘客已经坐在车里了。 他站在司机座位旁边,说明目的地:“白楼。”然后坐了进去。 灯还亮着,他们都没有关,也许因为关上灯气氛就太暧昧了,在这样的场合不太合适。 不久他听到她高兴地笑了起来。顺着她的眼神看去,他也应和地笑了。出租车司机的证件照很少能成为好看肖像照的范例,但这一个太像动漫人物。他有着长长的耳朵,向后缩的下巴,凸出的眼睛。上面的名字简短得令人难忘,并且押头韵:“阿尔·阿尔普。” 他记住了,又没太在意。 白楼是一间亲密类型的餐厅,以美味的食物闻名,即使在最繁忙的时间,也能保证安静的用餐环境,里面不允许放音乐,也不能有任何使人分神的东西,这样顾客可以一心一意地享受时光。 在大厅她跟他分开。“你不介意我离开一会儿,去补下妆吧?你进去坐下,不要等我,我会找到你的。” 她打开化妆室门进去时,他看到她把双手举到帽子上,好像要摘下来,但门在她完成动作前就关上了。他突然意识到,暂时抹煞威风可能是整套策略的真正出发点;她离开正是要摘掉帽子,为了能够在他之后单独进餐厅,少引起一些注意。 一位餐厅领班在入口处招呼他:“先生,一位吗?” “不,我预订了两个人的位子。”然后他给出姓名,“斯科特·亨德森。” 领班在名单中找到姓名。“好的。”他往客人肩后看了看,“您是一个人吗,亨德森先生?” “不是。”亨德森不置可否地答道。 眼前只有一张空桌子,在隐蔽的位置,嵌在墙上一个凹口处,只能看到桌上客人的正面,另外三面都被遮起来。 她不久后出现在餐厅入口处,已摘掉帽子,他很吃惊这顶帽子对她作用那么大。现在她整个人都平淡了下来,她的光芒消失,外貌特征沉闷无亮点。她仅是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女人,有着深棕色的头发;好像一个挡住背景的影子,仅此而已。她不丑,不美,不高,不矮,不时尚,也不土气,什么都算不上,只是普通、没有色彩,只是随处可见的女性之一,一个小人物,一个组合体,盖洛普民意测验的一分子。 没有人回头多看一秒钟,或者被所见物持续的印象迷住。 餐厅领班正在忙着调拌沙拉,没有工夫招呼她。亨德森站起来向她示意位置,注意到她并没有径直走向座位,而是悄悄地绕着两边走,这条路最远,也最不起眼。 她把拿在手臂上的帽子放在他们桌的第三把椅子上,一半用桌布边盖上,可能怕弄脏。 “你常来这里吗?”她问。 他毫不掩饰地当作没有听到。 “对不起,”她很理解,“这个问题触及私人信息。” 他们的餐桌服务生下巴有颗痣,他没法忽视。 他没有征求她的建议就点好菜,她认真地听着,结束后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吃力的交谈才刚刚开始,她对选择话题有严格的限制,还要跟他沉闷的心情做斗争。他很男人地把大部分努力留给她,自己也不尝试努力对付了。虽然他表现出一副聆听的样子,思绪却大部分时间都在别处,只有心不在焉明显到要公然失礼的地步时,他才拼命回过神来,痛苦得好像在猛拽自己的身体。 “你不要摘掉手套吗?”对话中他问。它们是黑色的,和她身上的其他部位一样,除了帽子。喝鸡尾酒或者原浆时戴着手套并不奇怪,但在她想用叉子挤一片柠檬的时候,就显得不方便了。 她立刻把右边一只脱下来,左边一只花了更长时间,好像不愿意脱,最后,带着些许抗拒,她把两只手套都摘了下来。 他刻意地不去看那枚结婚戒指,眼睛望向别处,尽管知道她留意到了。 她擅长聊天,这不奇怪,头脑也很灵活,能够避免平淡、老套、乏味的话题;天气、报纸头条、正在吃的食物她都津津乐道。 “我们今晚要看的剧中这位疯狂的南美人,这个门多萨,当我一年多前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几乎没什么口音,但现在每次在这里受邀参演,她的英语都仿佛变得更糟了,口音比以前还要重,再过一季,她就该回来操着一口西班牙语演出了。” 他微微一笑,可以看出她是受过教育的,只有文化人才能成功应对今晚她面临的事,而不会以任何方式搞得一团糟。她能够平衡处理礼貌和鲁莽。又回到这一点上,如果她没有拿捏得这么恰当,在某些方面有所偏差的话,就会让人印象更深,感觉更真实;如果她没有这么有教养,就会有新贵的活泼痛快和大胆不羁;如果她更有教养一些,会引人注目——而且因此让人难忘。类似这样,就分成两个极端,她比这两个都好不到哪里去。 临近用餐结束,他发现她在观察自己的领带,纳闷地低头看。“颜色选错了吗?”他问道。这是条纯色没有花纹的领带。 “不,它本身很好,”她连忙给予肯定,“只是,不太搭配——和你身上的其他东西不搭——很抱歉,我不是有意挑刺。”她最后说。 他又一次低头看,带着一种镇定的好奇,就好像现在才意识到自己戴了哪条领带,而且很吃惊。他把手帕边塞到口袋里,来减少她所说的色调冲突。 他为两人点上烟,一起喝了一会儿白兰地,就离开了。 只有到了大厅——在大厅一面全身镜前——她才又戴上帽子。那一刻她立马复活了,又变成一个自带光环的大人物了。“帽子对她的作用,”他心想,“太大了,就像为玻璃枝形吊灯打开了电流。” 出租车驶过来,足足有六尺四寸的魁梧剧场门卫为他们开车门。她的帽子差点扫到门卫的眼睛,他滑稽地一缩。门卫有着白色海象牙般的八字胡,几乎像《纽约客》杂志里剧场门卫的素描画。当帽子女主人下车经过时,他鼓起的眼睛随着帽子从右到左移动。亨德森留意到这出搞笑的眼睛穿插剧,但过了一会儿工夫就忘记了。如果一切真的忘了会怎样呢? 空无一人的剧场大厅最好地说明了他们实际迟到了多久,就连门口的检票员现在都已经离开岗位了。舞台灯光前一个不知名的轮廓,可能是引座员,让他们进门,用手电筒照了照票子,带他们穿过过道,顺着手背上椭圆的灯光一直往前走。 他们的座位在第一排,离橘色的舞台太近了,一开始还看不清,直到眼睛慢慢适应了这缩短的视角。 他们坐下来耐心地欣赏这部时事讽刺剧的蒙太奇手法,利用电影叠化画面的累加效果,把一幕融合到另一幕中。她偶尔会笑起来,甚至时不时哈哈大笑,大部分时候他会勉强地笑一下,好像履行一种义务。声音、色彩、眩目的打光把剧推入高潮,幕布缓缓合上,上半场结束。 室内灯光点亮,人们站起来向外走,周围一阵骚动。 “需要吸烟吗?”他问。 “就待在原地吧,我们没有其他人坐得那么久。”她拉紧脖子后面的外套领子。剧场里很不透气,这样做的目的,他猜想,应该是尽量不让别人看见她。 “有看到你认识的名字吗?”过了会儿她笑着小声问。 他低着头,手指快速折着节目册每一页的右上角,一页页地折,从前到后。它们都卷起来了,往后翻成干净的三角形,叠在一起。“我一直这么做,一个烦躁时的习惯,保持了好多年。我猜你会觉得,这和乱涂乱画一个性质。我也意识不到自己这么做。” 舞台下面升降机启动了,乐队开始为下半场归位。鼓手离他们最近,只隔了隔离围栏。他长得像啮齿动物,看起来仿佛十年没见过天日了,皮肤紧贴着颧骨,头发又扁又亮,好像一顶湿浴帽,有一条白色接缝把它一分为二。他的八字胡又细又短,就像从鼻子里出来的烟熏污渍似的。 他一开始没有向外看观众,而是忙着调整椅子和上紧乐器上的零件。固定好后,他无聊地转过头,立刻注意到她和帽子。 这顶帽子仿佛施了咒语,他毫无生气、缺乏才智的脸陷入了一种几乎催眠的魔力,嘴巴甚至微微张开,像鱼一样,保持这样的状态。他时不时想要停止盯着她看,她占据了他的思想,他没法把眼睛移开太长时间,它们每次都会自动跑回去。 亨德森以一种超然、古怪的好奇心,把这些看在眼里。最后,她被盯得非常不舒服,狠很地瞪了他一眼,鼓手才立刻停下来,转回自己的乐器架,再也没回头。但你可以通过他故意、僵硬扭脖子的方式判断,即使脑袋是朝另一个方向的,他也仍旧在想她。 “我好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了。”她低声咯咯地笑。 “优秀的舞台鼓手今晚扫兴了。”他赞同道。 现在他们和鼓手之间的空隙又一次被挡住了,室内灯光熄灭,脚步声越来越大,第二幕的前奏曲奏响。他心神不宁地继续为卷了边的节目册上角折页。 第二幕中间有一处渐强的高潮,美国剧院管弦乐团放下乐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异国风情的手鼓重击声和葫芦的嘎吱声。这场剧的主角,埃丝特拉·门多萨,南美轰动一时的演员,出场了。 他还没来得及看,就被邻座用手肘猛推。他不解地瞧了瞧她,又转向舞台。 虽然慢半拍的男性洞察力让他反应迟缓,但两个女人都已经意识到这个致命的事实,一个声音悄悄地说:“看她的脸,幸亏我们之间有舞台脚灯,不然她会杀了我。” 舞台上的门多萨看到自己帽子的完美复刻品后,虽然嘴上带着可人的微笑,富于感情的黑眼睛里却有一种明显的憎恶闪过,而帽子的主人——他的同伴正高调地坐在第一排,让人无法忽视。 “现在我明白这顶特制的帽子是从哪里得来的灵感了。”她沮丧地低语。 “但是为什么难过呢?我认为她会感到荣幸。” “我不指望一个男人会懂。你可以偷我的珠宝,可以从我的牙齿里偷金子,但不要偷我的帽子。除此之外,这顶帽子是她在这特定场合下的表演中,独特的一部分。这帽子可能被盗版了,我怀疑她是否允许——” “我猜想是一种剽窃。”他饶有兴致地看着,甚至有点忘我了。 她的艺术很简单。真正的艺术向来如此,有时侥幸做成一件事情也是如此。她用西班牙语演唱,即使这样,歌词也没有内涵。诸如此类: “奇卡 奇卡 轰隆隆 轰隆隆 奇卡 奇卡 轰隆隆 轰隆隆” 反反复复。与此同时,她的眼珠从一边到另一边来回滚动,每走一步都用力甩臀部,并且从挂在自己一侧的平底花篮里,拿出小花束扔给观众中的女性成员。 当她唱完两遍副歌的时候,前两三排的每一个女性都拥有了她送的花束,很明显除了亨德森的同伴。“她故意不给我,来报复这顶帽子。”她会意地低语。事实上,每次抛花束,台上这位走路嗒嗒响的主角都会慢慢绕开他们的最佳位置,因为当她瞥过那个特定的方位,她导火索般的眼睛里都会有一个不妙的闪光点,几乎噼里啪啦冒电火星。 “看我跟她要。”她压低声音凑过来说,接着在门多萨脸的正下方击掌,像老虎钳的样子。 暗示被公然忽视了。 她又伸手到门多萨面前,半个手臂的长度,就像乞求东西那样。 有那么一分钟,台上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然后恢复常态,望向别处。 突然,亨德森同伴的手指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尖得就要盖过音乐。台上的视线又移过来,狂躁地怒视着冒犯者。另一束花飞出去,仍然不是给她的。 “我从来就没有被打败过。”他听到她固执地喃喃自语。亨德森还没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她就站了起来,站在座位上,大笑着索求花束。 两人一度僵持不下,但双方太不平等了。女演员终归是受这位独特观众的摆布,因为她要不惜一切代价,去维持自己在其他观众眼中的甜美和充满魅力的形象。 从另一个角度,亨德森邻座高度的改变也会有不可预知的结果。当臀部舞者开始往回走时,聚光灯听话地跟随她往低处倾斜,扫到亨德森同伴的头和肩膀。她站在正厅,像一个孤独的、直立的障碍物。结果两顶相似的帽子疯狂地吸引了每个人的注意力,议论仿佛向心状的波纹,向外扩散出去,好像石子落入平静的水面。 女演员很快屈服了,想要结束这场可怕的对比,一束像是被勒索来的花越过脚灯飞出去,划出一道优雅的弧线。她可怜地噘起嘴来掩饰自己的疏忽,好像在说:“我有忽视你吗?不是故意的,请原谅我。”但人们其实可以看得出她脸色铁青、怒发冲冠。 亨德森的同伴迅速接到纪念品,坐回到位子上,嘴唇礼貌地动了动,只有他读懂了这句话:“谢谢——你这个拉丁吝啬鬼!”他立刻呛了一下。 穿着华丽的女演员慢慢退到有些间歇性故障的舞台侧翼里,音乐逐渐停歇,如同“咔嚓咔嚓”的火车声消失在远方。 在侧翼里,他们看到一个瞬间消失但极其暴露的轮廓,屋内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一对露出衬衫袖子、肌肉发达的手臂——很有可能是舞台经理的——挡住女演员不让她再冲上台,很显然是防止鞠躬之外的行为。经理熊抱住门多萨,把她的双手按在身体两侧,看得出她的手已握拳,抽搐着想要打人。舞台变得一片漆黑,另外一群人上台。 最后谢幕之后,他们起身离开,他把节目册丢在自己的座位上。 令他惊奇的是她捡起来,和自己保留的那份合在一起。“只是留作纪念。”她说。 “没想到你是个性情中人。”他边说着,边慢慢往她脚边拥挤的过道走去。 “严格来说,不是性情中人,只是有时我喜欢欣赏自己冲动做的事情,这些东西会有帮助。” 冲动?他猜是因为她从来没见过他,却和他约会一晚上吧。他在心里默默耸了耸肩。 剧场门口人山人海,当他们穿过人群搭出租车的时候,一件奇怪的倒霉事发生了。他们已经叫到了出租车,但上车前,一位眼睛看不见的乞丐来了,在她旁边默默地徘徊乞讨,施舍杯几乎碰到她。她手里拿着的烟不知怎么掉了,可能是乞丐撞掉的,也可能是旁边的谁,刚巧掉在了杯子里。亨德森看到了,但她自己没有,在他能插手之前,这个深信不疑的倒霉鬼就把手指伸进去,紧接着又痛得抽回来。 亨德森赶快把烟蒂拿出来,并给了一美元钞票作为补偿。“对不起,老兄,她不是故意的。”他小声说。看到他还在可怜地吹着灼伤的手指,亨德森又加了一美元。这件事很容易被误会成嘲弄弱势群体,而他知道她不是有意的。 他跟她进了出租车,车开走了。“是不是很可怜?”她就说了这一句。 他没有给司机目的地。 “几点了?”过了一会儿她问道。 “马上十二点一刻了。” “要不回我们见面的安塞尔莫酒吧怎么样?喝一杯睡前酒,然后在那里分手,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喜欢完整的循环。” “循环的中间是空白。”他心想,但没有说出来,毕竟这样好像太失礼了。 到达酒吧时人比六点多了许多,他想办法给她在酒吧最后靠墙的地方找了一个凳子,自己站在她肩旁。 “那么,”她说,把酒杯从吧台轻轻举起来,若有所思地盯着它,“干杯!再见!很高兴遇见你。” “你这样说我很开心。” 他们举杯喝酒;他全干了,她只干了一半。“我要在这里再待一会儿。”她道别,伸出手来。“晚安,祝好运。”他们以一晚的伙伴该有的方式握了一下手。在他要离开的时候,她向他眨了下眼睛,仿佛在劝说:“既然你已经想通了,为什么不回去和她重归于好?” 他吃了一惊。 “我整晚都懂。”她悄悄地说。 他们就此分别,他走向大门,她继续喝酒,这一段故事结束。 当他走到出口时回头看,她依然坐在那里,靠着墙,在弯曲的酒吧尽头,神思恍惚地低着头,可能在无聊地拨弄着杯子。酒吧拐弯处那顶亮橘色的帽子被两个肩膀挡住了,呈现出一个V字形。 这就是最后了,在他身后烟雾缭绕、影子斑驳的酒吧里,一抹模糊的亮橘色,就像一场梦、一个从未真实过的场景。 [book_title]处决前第一百五十天 午夜 十分钟之后,他离家只有一条直线的八个街区那么远——不对,是两条直线——七个街区在一条路上,另一个街区在左边一条路上。他在街角一个公寓前下了车。 他把找回的零钱放进口袋,用自己的钥匙打开大厅的门,进去。 一个男人徘徊在大厅里,等着什么人。他漫无目的地从这里走到那里,又走到下一个地方,这是在大厅等人的人常有的样子。他不住在这幢楼,亨德森从没见过这个人。他不是在等上去的电梯,因为指示按钮没亮;电梯在楼上某层停着不动。 亨德森头也不回经过他,按了按钮让电梯下来。 那个男人背对着亨德森,盯着墙上一张图片,一直盯着,不知有什么好看。事实上,他在假装没意识到大厅里还有别人,装得有些过火了。 亨德森笃定他干了坏事,那张图片着实没有值得研究的地方,他肯定在等一个人从楼上下来,而且这个人是不该和他出去的。 亨德森心想:自己瞎操心什么,与他能有什么关系? 电梯到了,他走进去,厚重的铜门在身后自动关上,他按了架子上方数字六的按钮。从层门上镶嵌的钻石形状小玻璃望去,大厅开始从视线内消失,他瞥见那个研究图片的人,肯定是被约会对象耽搁太久,变得不耐烦了,终于起身往电话台走去。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不关他的事。 他来到六楼,摸索自己的弹簧锁钥匙。过道很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除了他找钥匙时口袋里叮当的零钱声。 他的房间在电梯口右边第一个。他插入钥匙打开门,屋内没有灯光,一片漆黑。不知什么原因,他感到难以置信,喉咙里轻蔑地哼了一声。 他打开灯,小而整洁的门厅映入眼帘,这盏灯只能照亮这间屋子。透过门厅上面拱形的开口,可以看到里面和往常一样暗得沉闷。 他关上门,脱下帽子和外套放在椅子上。这种寂静和持续的黑暗使他愤怒,六点钟在街上那种惹人注意的沮丧情绪又开始涌上心头。 冲着神秘漆黑的拱形开口,他喊了一个名字:“玛塞拉!”口气强硬,很不友好。 黑暗中没有应答。 他边走,边用同样凶悍、命令式的语气说:“快点省省吧!你还醒着,你逗谁玩呢?我刚才在街上就看见你卧室窗户的灯了。成熟一点吧,这一点用都没有!” 寂静里没有回应。 他斜穿过黑暗,走向墙上的某一点,即使不开灯也知道方向。他这次不再那么咄咄逼人了:“我回来之前,你都完全清醒着!一听到我进门,你就睡着了!这是逃避问题!” 他伸出手臂摸索,在摸到什么之前,开关竟然响了,突然的灯光让他吓了一跳——太突然了,他完全没想到。 他顺着手臂望去,开关还有几英寸远,他根本没碰到。有一只手帮忙开了灯,刚刚沿着墙壁挪开。他的双眼急忙往袖子和手的位置移去,发现了一张男人的脸。 他惊讶地转身,那个方向有另一个男人在看着他。他又往后转了一点,几乎转到身后,发现第三个男人正在后面。三个人表情严肃地站着,雕塑般一动不动,围成了半个圆圈。 他被这三个死寂的幽灵吓得不知所措,疑惑地巡视着屋子想找到一些认识的东西和熟悉感,看看这是不是对的地方,是不是自己的公寓。 他的视线停在墙边桌上的钴蓝色灯座上,那是他的;角落里竖起的低椅,那也是他的;还有柜子上立的相册夹,一边夹着一位漂亮姑娘的照片,她有着满头的卷发、天真的眼睛,还噘起小嘴,另一边夹着他自己的照片。 两张脸望着不同的方向,显得很疏远。 所以他没有搞错,是自己家。 他先开口了,看起来那三个人没打算说话,好像要站着盯他一晚上。“你们这些人在我家里做什么?”他厉声说。 他们没有回答。 “你们是谁?” 他们没有回答。 “你们到这里做什么?是怎么进来的?”他又叫了她的名字,这一次,貌似在要求她对他们的出现作出解释。这里一共有两扇门,一扇是他头朝向的,另一扇是拱形开口旁边他进来的那个。而第一扇门竟然是关着的,神秘地、不可思议地关着。 他们讲话了,他猛地回过头。“你是斯科特·亨德森吗?”他们围的半圆现在更紧了。 “是的,这是我的名字。”他继续瞧着那扇未开的门,“怎么回事?什么情况?” 他们不回答,继续以令人发疯的沉着态度问着问题。“你住在这里,对吗?” “我当然住在这里!” “你是玛塞拉·亨德森的丈夫,对吗?” “是的!听我说,我想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他们其中一个用手掌做了个手势,亨德森当时没明白,后来才反应过来。 他试着走向那扇门,但有人挡住了他。“她在哪儿?出去了吗?” “她没出去,亨德森先生。”有个人平静地说。 “那么既然她没出去,为什么不出来?”他恼怒地喊道,“说句话行吗?说话!” “她不能出来,亨德森先生。” “等一下,你刚才给我看的是什么?警徽?” “放松点,亨德森先生。”他们像是在跳一种很笨拙的集体舞,四个人一起。他往一边移动,他们就一起移动;他又往另一边移动,他们也跟着移动。 “放松?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们被抢劫了吗?还是发生了什么意外?难道她被车撞了?放开我,让我进去行不行?” 但是他们有三双手按着他,每次摆脱掉一双,就有其他两双上来继续控制他。他拼命地挣扎起来,迎来的是殴打,四个人急促的喘息声充满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我住在这里,这是我的家!你们不能这么对我!你们有什么权力不让我进自己妻子的房间——” 突然他们停下来,中间一位跟最靠近门的人示意,用不情愿的妥协口气说:“好了,让他进去吧,乔。” 按着他的手臂突然松下来,他打开门,前几步没走稳,差点摔倒。 这是一间漂亮的房间,脆弱又温馨,主色调是蓝色和银色,空气里散发着他熟悉的香囊味。一个娃娃穿着大而华丽的蓝色绸缎裙子,体态丰润,坐在梳妆台上,大而空洞的眼睛似乎在恐怖地盯着他。两根水晶长棍支撑着蓝色丝绸遮阳伞,其中一根已经掉在娃娃膝盖上。卧室里有两张床,铺着蓝色绸缎床单,一张床上还如同冰一样平滑,另一张上则裹着一个人,一个睡觉或者生病的人,从头到脚被包裹着,只有一两撮卷发从头上露出来,好像青铜色的泡沫。 他猛地停下来,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她——她对自己做了什么!天呐,这个小傻瓜——!”他惊骇地看了看两张床之间的床头柜,上面什么也没有,没有水杯,没有小瓶子,也没有药盒。 他的腿像灌了铅,拖着走到床边,弯下身,透过床单抚摸她,摸到她圆润的肩膀,不可置信地摇晃着。“玛塞拉,你还好吗——?” 他们穿过门来到他身后,隐约中他感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观察着,甚至研究着。但他没时间顾及那么多。 门口的三双眼睛都在注视,注视他在蓝色绸缎床单上摸索,手在上面画出一个细小的三角形。 突然他感到她冲自己笑,煞白的惨笑凝固在脸上,头发在枕头上散开,宛如一把打开的扇子,极其恐怖,难以置信,足以让他一辈子都有心理阴影。 手停下来,他吃力地往后倒,一次一步。抖动的蓝色绸缎和她都消失了,永远地消失吧。 “我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他结结巴巴地说,“这不是我想要的——” 三双眼睛对视了一下,像是在心里默默记下证据。 他们把他拉到另一间屋的沙发前,他坐下来。其中一个过去关上门。 他静静地坐着,一只手捂住双眼,仿佛屋里的灯光太强了。他们看起来没有再观察他了,一个站在窗边,盯着空气看,一个站在小桌子旁,翻着杂志,另一个坐在屋子对面,也没看他,只是用什么东西掏着指甲盖,专注得好像世界上其他事情都不重要了。 过了一会儿,亨德森把手移开,发现眼前是相册夹里她的照片,往他这边倾斜。他伸过手把它合上。 三双眼睛完成了心灵感应术的一个循环。 死寂仿佛让天花板不堪重负,压得更低了。终于坐在屋对面的那个人说:“我们恐怕要和你谈话了。” “可以再给我一分钟吗?”他虚弱地说,“我有点崩溃了——” 椅子里的那个人理解地点点头,窗边的一直望着窗外,桌子边的继续翻着一本女性杂志。 最后亨德森捏了捏眼角,像在擦掉什么,然后简短地说:“好了,你们开始吧。” 谈话开始得太不正式、太随意了,让人无法判断到底开始了没有,更不像是严肃的对话,而只是帮他们了解一些基本信息。“你的年龄,亨德森先生?” “三十二。” “她的年龄?” “二十九。” “你们结婚多久了?” “五年。” “你的职业?” “在一家经纪公司上班。” “你今晚大概几点离开这里的,亨德森先生?” “五点半到六点之间。” “能精确点吗?” “我可以缩小点范围,是的,但我不可能告诉你我关门那一刻是几分几秒。大概五点四十五到五点五十五分之间,因为我到街角的时候,听到六点的钟声;是下个街区那个小教堂的钟声。” “知道了,你那时已经吃过晚饭了?” “没有,”他犹豫了一下,“没有——我没吃。” “那么你是在外面吃的晚饭。” “我是在外面吃的晚饭。” “你一个人吃的吗?” “我在外面吃的,不是和我妻子一起。” 桌边的那个人已经翻完了杂志,窗边的人也对窗外不感兴趣了,坐在椅子上的那位好像怕冒犯到他,委婉地强调道:“呃,不和你妻子共进晚餐,并不是你的惯例,对吗?” “对,不是的。” “那么既然是这样,今晚为什么例外呢?”探员没有看他,而是看着他弹掉的圆锥形的烟灰,掉落在旁边的容器里。 “我们本来打算一起出去吃晚餐的,但最后她说感觉不舒服,头痛,所以——我就一个人去了。” “有吵架之类的吗?”这次声音低得几乎听不到。 亨德森用同样小的声音说:“是的,我们吵过几句,你懂的,就那样。” “对。”探员好像完全理解这些家庭误会的样子,“但没有严重的事情吗?” “没有严重到她可以这样做,如果你是指这件事的话。”他停住,一时提高了警觉,反过来问了一个问题,“到底是什么呢?你们还没告诉我,什么导致了——?” 外面门打开,他立刻被打断了,出神地看着周围的一切,直到门又关上。他边起身,边说:“这些人想要什么?他们是谁?他们要在这里干什么?” 椅子上的男人过来,按住他的肩膀让他坐下,但是没有施加过分的压力,更像是一种慰问的表示。 窗边的人望过来,说:“有点紧张,是不是,亨德森先生?” 一种人类都有的本能,天生的尊严,涌上亨德森的心头。“我怎么会——放松,冷静下来呢?”他口气中带着些许委屈和苦涩,“我刚回到家,发现妻子死了。” 他回答到点上了,窗户边的问话者很显然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卧室门又打开了,门口有奇怪、嘈杂的动静。他们正缓慢地从门到拱形开口移动,再移到门厅里去,亨德森瞪大了眼睛。这次他“嘭”地站起来叫道:“不要,不要那样!看看他们在做什么!像拖一袋马铃薯——她漂亮的头发都在地上——她多在乎这些头发——!” 他们按住他,不让他动。外面的门低沉地关上,香囊的味道从空卧室里传出来,好像在低声说:“记得吗?记得你爱我的时候吗?记得吗?” 他忽然跌坐下来,捂住脸,手还在不停地乱抓自己。你能听到他的气息,是完全没有节奏的啜泣。他放下双手,语气中带着无助的诧异,说:“我以为男人不会哭——但我哭了。” 椅子上的男人给他递过一支烟,还为他点燃了。亨德森的眼睛在火柴的光焰下,闪闪发亮。 可能因为中间打断了,或者没有什么能问的了,询问不再继续。当他们又开始的时候,对话变得没有重点、毫无意义,好像在故意打发时间,一定要说点什么似的。 “你很在意穿着,亨德森先生。”椅子上的人随意观察着。 亨德森给他一个稍显厌恶的眼神,没有回答。 “把自己打理得干净整洁是很不错的。” “这本身就是一门艺术。”翻杂志的人插话说。 “袜子,衬衫,口袋手帕——” “除了领带。”窗边的人反驳道。 “你们为什么在这种时候讨论这些?”亨德森厌倦地抗议。 “应该是蓝色,不是吗?其他都是蓝色,领带让你的整体打扮显得很蠢。我一个不懂时尚的人都看得出来——”他若无其事地继续说,“你费尽心思地搭配身上其他部分,怎么会把领带这么重要的单品选错了呢?你没有蓝色的领带吗?” 亨德森几乎恳求道:“你们要对我做什么?你们看不出我不想聊这些琐事——” 他又问了一遍,语气和之前一样平淡:“你没有蓝色领带吗,亨德森先生?” 亨德森抓住自己的头发。“你们是不是要逼疯我?”他放低声音,好像无法忍受这么无聊的对话,“是的,我有蓝色的领带,可能在里面我的领带架上吧。” “那么当你穿这件外套时,怎么没戴它呢?它俩很搭呀。”探员迎合地指了指,“当然除非,你一开始戴了那条,后来又改变主意了,就换了你现在戴的这个。” 亨德森说:“有什么区别吗?你为什么揪着领带不放?”他声音放大了一个分贝,“我妻子死了,我内心都崩溃了,戴或者没戴什么颜色的领带又有什么区别?” 对话没有停止的意思,就像水珠一滴滴接连不断地砸在头上。“你确定一开始没有戴那条吗,后来又改变主意的——?” 他像是快窒息了:“是的,我确定,它在领带架上挂着。” 探员坦白说:“没有,它没有挂在领带架上,这就是我为什么会问。你知道那些像鱼骨一样,沿着你领带架从上到下的垂直小凹槽吗?我们找到了挂那条领带的凹槽,你常常把它搭在上面,因为架子上就空着这一个,而且位置最低,这就意味着上面其他领带垂直挂着的时候会盖住它,所以这条领带是从其他下面抽走的,也就是说你一定是过去先选了它,而不是随意从上面拿走的。现在让我纳闷的是,如果你特意拉起其他领带,从下面选了这条,还从架子上抽出来,为什么又改变主意,换回了这条白天上班一直戴着的?这一条还跟晚上穿的外套不搭。” 亨德森用手掌跟狠狠锤打自己的额头,随后一跳而起。“我受不了了!”他喃喃自语,“我再也受不了这一切了,我告诉你们!你们做这些是为什么,说出来,要么就闭上嘴!它要是不在领带架上,那会在哪儿?我根本没有戴它,它在哪里?你们知道吗?告诉我!然而它在哪儿又有什么区别?” “有很大区别,亨德森先生。” 这句话说完又等了很久,久得还没等到下半句,他的脸就变得煞白。 “它紧紧勒住了你妻子的脖子,紧得要了她的命,紧得用刀子割开才拿下来。” [book_title]处决前第一百四十九天 黎明 一千个问题之后,破晓的晨光透过窗户,洒进房间,让屋内看起来有些许不同,尽管一切都和以前一样,包括里面的人。公寓就像办了通宵派对,烟蒂散落在每个可能的容器,有些根本不是用来盛烟灰的。钴蓝色灯座依旧在那儿,在黎明的光线下,灯光暗淡下去,显得有些奇怪。相片夹依旧在那儿;她的相片倒下来,里面的人已经不在了。 他们的样子和动作都像极了宿醉的人,外套和马甲脱了下来,衬衫领子也敞着。其中一个在浴室里,用凉水洗漱,你能通过打开的门听到他的洗脸声。另外两个边抽烟,边漫无目的地徘徊。只有亨德森安静地坐着,一晚上都坐在同一个沙发上,感觉自己在这里坐了一辈子,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浴室里的那位,名叫伯吉斯,他走到门口,挤掉头发上滴的水,看似把整个脑袋都泡到水盆里了。“你家的毛巾都在哪儿?”难怪他会纳闷地问亨德森。 “我自己也总在架子上看不到,”亨德森无奈地承认,“她——我要的时候总会给我,但我至今不知道都挂在哪儿了。” 探员无助地看了看四周,水都滴在门槛上。“你介意我借用浴帘的一角吗?” “不介意。”亨德森说,脸上凝重的表情令人哀伤。 又开始了,事情总是在让人觉得永远结束的时候,又重新开始。 “整件事不仅仅是因为两张戏剧票子,为什么你一直让我们那样认为?” 他抬起头来,起初看错了人。他还习惯于跟谁说话就看着谁的传统礼仪,没想到问话的人压根没有看他。 “因为就是那样,事实就是如此,我还能说什么?你从来没听说过两个人因为戏剧票吵架吗?但那就是会发生的。” 另一个人说:“算了吧,亨德森,不要兜圈子了。她是谁?” “谁是谁?” “噢,不要又开始装傻了,”发问者厌恶地说,“我们凌晨四点就在讨论这个问题了,都过了一个半或者两个小时了。她是谁?” 亨德森用疲惫的手指抓住头发,头徒劳地低垂着。 伯吉斯从浴室里出来,把衬衫塞起来,从口袋拿出手表戴上,懒散地看了一眼,又漫无目的地走进门厅。他一定是接起了房间的电话,声音传过来:“现在好了,蒂尔尼。”没人在意,尤其是亨德森,他神情恍惚,眼睛盯着地毯。 伯吉斯又慢悠悠地走进来,来回踱步好像不知道该做什么,最后停在窗户前,调整遮阳板,让更多光线进来。一只小鸟站在外面的窗台,冲他扭着脑袋好像知道些什么。他说:“过来一下,亨德森。这是种什么鸟?”亨德森并没有动。“过来,快点,要不它飞走了。”仿佛这是世上最重要的事情。 亨德森起身走过去,站在他身旁,背对着房间。“麻雀。”他简短地回答,看了他一眼,像是在说:你并不想知道这个。 “我猜也是。”为了让他继续向前看,伯吉斯接着说,“这里风景很不错。” “什么都能看到,鸟和一切。”亨德森苦言道。 房间里突然安静下来,所有问题都停止了。 亨德森转过来,停在原地。沙发上坐着一个女孩,就坐在自己刚才坐的地方。她进来没有一点声音,没有开门声,也没有衣服摩擦声。 三个男人三双眼睛盯着他脸的方式,仿佛要把整层皮撕下来,而他从里面抓住它,固定住。这层脸皮有点僵硬,像硬纸板,但他确保它没有动。 两人对视着。她很美,是安格鲁-萨克逊人的长相,甚至比真正的安格鲁-萨克逊人更典型。她有着蓝色的眼睛,太妃糖色的直发,刘海梳得整整齐齐,垂在额头上,头发分缝跟男人的一样清晰。一件棕褐色驼绒外套披在她的双肩,空空的袖子搭在两边。她没有戴帽子,手拎一只手提包。女孩很年轻,还在相信爱情和男人的年纪,或者如果她是理想主义者,会一直相信。从她看亨德森的眼神中,你就可以得知了,这双眼睛里简直有火焰在燃烧。 他抿了抿双唇,微微点了下头,像是对一个关系疏远的泛泛之交,可能记不起名字,也不知在哪儿见过,但又不想怠慢。 除此之外好像对她没有更大兴趣了。 伯吉斯肯定在背后悄悄做了手势,突然屋里其他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他们两个。 他还没来得及动弹,驼绒外套里的女孩就像子弹一样扑到他怀里,留下外套空空地立在沙发一角,然后缓慢地晃动、瘫软下去。 他往一侧跳了一步,试图挣脱开。“不要这样,小心点,这就是他们想看到的,他们可能听着每句话呢——” “我有什么好怕的。”她抓着他的手臂轻轻摇晃,“你怕什么?怕什么?告诉我!” “六个小时了,我都在努力回避你的名字。他们是怎么把你牵扯进来的?怎么听说你的?”他使劲锤打自己的肩膀,“该死的,只要不影响到你,让我干什么都愿意!” “但是你有麻烦了,我就愿意和你一起处理。你难道不了解我吗?” 一个热吻袭来,让他无法回答。之后他说:“你就这样亲了我,都不知道是否——” “不,我知道的,”她贴着他的脸,坚持道,“噢,我不可能错到那个程度,没有人会那样。如果错了,我的心应该被送去心理缺陷机构接受治疗。然而我有一颗聪明的心。” “那么,替我告诉你的心一切都好,”他悲伤地说,“我不恨玛塞拉,只是没有那么爱她,不能继续跟她在一起了。但我不会杀死她。我不可能杀人的,任何人都不行——” 她把额头埋在他胸前,有种难以名状的感动。“你需要告诉我吗?当街上的流浪狗走到我俩跟前时,难道我没看到你脸上的表情吗?当拉车的老马站在路边时——噢,没时间说这些了,但你觉得我是为什么爱你呀?你不会认为是因为自己很帅吧?或者很有才华,或者很时髦吗?”他笑着抚摸女孩的秀发,温柔地亲吻着它们,“我爱的,全是你的内在,别人都看不到,除了我。你有太多优点了,把你撑得满满的——但都在里面,只有我一人知道,全归我所有。” 她最后抬起头,眼睛里闪烁着泪水。 “不要这样,”他柔声细语地说,“我不值得。” “我有自己的价格表,不要跟我砍价。”她抱怨道,女孩望向那扇被忘得一干二净的门,脸上的光黯淡下来,“他们怎么办?他们认为——” “我觉得目前有一半把握,不然不会扣押我这么久——他们是怎么找到你的?” “我昨晚回来听到你六点钟的留言,我这人最讨厌不把事情处理完就上床睡觉,于是大概十一点钟时,给你打了电话。那时他们已经在这儿了,并派了一个人跟我谈话,直到现在。” “耽误你一个晚上,真是够意思的!”他愤愤不平地说。 “知道你有麻烦,我也不想睡觉的。”她用手指扫过他脸颊的弧度,“只有一件事情最重要,其他的都无所谓,这个案子一定要澄清,他们必须想办法找到真正的凶手——你告诉了他们什么?” “你是说关于我们吗?没有,我努力不把你牵扯进来。” “可能这就是问题所在吧,他们感觉到你有所保留。现在我也进来了,所以你觉得把我们的一切告诉他们会不会更好些?我们没有什么可耻的或者好怕的,你越早告诉他们,一切就会越早结束。他们也许已经猜到了,从我的态度看来,我们大错特错了,对——” 她戛然而止。伯吉斯回到房间,脸上有种如愿以偿的得意表情。其他两个人跟着进来,亨德森甚至捕捉到其中一人使眼色。 “楼下有辆车可以把你送回家,里奇曼小姐。” 亨德森上前一步,“听着,可以不让里奇曼小姐参与这件事吗?这不公平,她真的什么也——” “这完全取决于你自己,”伯吉斯说,“你看起来急需一些提醒,我们才把她带来的——” “我会告诉你我知道的一切,”亨德森一脸严肃地保证,“但你要确保记者不会骚扰她,不会得到她的名字并且大做文章。” “你要老老实实说真话。”伯吉斯答应了。 “我会的。”他转过身,用比之前更温柔的语气说,“你走吧,卡萝尔。睡点觉,不要担心,过一会儿就没事了。” 她当众吻了他,好像对自己的感情非常自豪。“你会给我打电话的,对吗?事情结束后立刻给我打电话——就今天好吗?” 伯吉斯送她走出房间,跟外面站岗的警察说:“告诉蒂尔尼,谁也不准靠近这位年轻的小姐。名字不能给,任何问题都不要回答,什么信息也不准透露。” “谢谢,”亨德森心存感激地说,“你是个靠得住的人。” 探员看了他一眼,没有理会这句话,坐下来,掏出笔记本,把写得密密麻麻的两三页纸划掉,翻到新的一页。“我们能开始了吗?”他说。 “开始吧。”亨德森默许道。 “你说你们吵架了,是这样吗?” “是这样。” “因为两张戏剧票?是这样吗?” “因为两张戏剧票和离婚,是这样的。” “你提到离婚了,那时你们有什么不好的感觉吗?” “没有任何感觉,好和不好的都没有,这就叫麻木吧。我在这以前就提过离婚,她知道里奇曼小姐,我告诉她了,我没有要隐藏什么,只是努力和平地解决问题。她拒绝离婚。离婚并不好,我也不想这样,但我想娶里奇曼小姐。我们有试着分开过,但是太难受了,我受不了。有必要说这些吗?” “非常有必要。” “前天晚上我跟里奇曼小姐谈话,她看到我很为难,就说:‘让我试试,让我跟她谈。’我说不行。她说:‘那你就再试一次,这次用别的办法,跟她讲道理,努力说服她。’结果背道而驰,但我想了新办法。上班时我打电话,在我们常去的餐厅预约了两个位子,然后买了一场剧的两张票,第一排过道的座位。最后我甚至都拒绝了最好朋友告别派队的邀请,他的名字叫杰克·隆巴德,要去南美待几年;这是他乘船出发前最后一次见面机会。即使如此,我还是选择原计划,想要和她好好相处这一晚。 “我回到家来发现,一切都无济于事。她不打算和解,不喜欢解决问题,一副能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态度。我怒了,大发雷霆,这点我承认。她等到最后一分钟,让我去洗漱换衣服,自己坐在那里大笑。‘你怎么不带她去呢?’她不停地嘲讽我,‘为什么要浪费这十美元呢?’所以我当场在她面前给里奇曼小姐打电话。 “这次我也没能如愿,她不在家。玛塞拉快笑掉了大牙,她故意这样做的。 “你知道被嘲笑的感受,自己就像个笨蛋。我气得眼冒金星,吼道:‘我到街上邀请遇到的第一个女孩替你去!第一位卷发穿高跟鞋的女孩,不管她是谁!’然后戴上帽子,摔门而去。” 他的声音低沉下来,如同一个需要上弦的闹钟。“就是这样。我已经尽力了,将一切都全盘托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其他能说的了。” “你离开这里以后,是按刚才提到的原计划行动的吗?”伯吉斯问。 “是的,但我不是一个人,有人跟我一起。我按跟她讲的做:遇到一个女孩,邀请她同行,她接受了,之后一直跟她在一起,直到我回来前十分钟。” “你大概什么时候遇见她的?” “离开这里几分钟以后,在第五大道上我找到一家酒吧模样的地方,就在那里遇见她的——”他抬了抬手指,“等下,我记起来了,我可以告诉你见到她的准确时间,因为给她看戏剧票的时候,我们一起看了表,刚好六点十分。” 伯吉斯用指甲划了一下嘴唇下面。“什么酒吧?” “说不上来,当时只记得上面有红色的‘进来’字样。” “你能证明六点十分的时候在那里吗?” “我刚说了我在的,为什么?为什么这么重要?” 伯吉斯慢吞吞地说:“我可以吊你胃口,但那样也没意思,直接告诉你吧,你妻子是在六点零八分被杀的,她死的时候手表撞在梳妆台边碎掉了——”他拿起什么读道,“6-08-15。”放下后他继续说,“任何长两条腿的生物,甚至有翅膀,也不可能用一分四十五秒的时间从这里赶到第五大道。你证明你六点十分在那里,这一切就结束了。” “但我告诉你了!我看过表。” “那不是证据,只是没有根据的说法。” “什么算证据呢?” “有确证的事实。” “但是为什么要在我那边找证据呢?怎么不从这边找?” “因为这边没有证据证明不是你杀的人,你以为我们跟你耗在这里一晚上是为什么?” 亨德森的手腕无力地垂在膝盖上。“我知道了,”他叹息道,“我知道了。”之后一阵安静,沉默在房间里蔓延。 终于伯吉斯开口了:“你在酒吧遇见的这位女士可以为时间作证吗?” “可以,她和我一起看了表,一定会记得。对,她可以的。” “那就好,只要她不是被你所迫,并且答应作证,提供的证词符合要求,问题就解决了。她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我们回到见面的酒吧,在那里分开的。” “那么她的名字呢?” “不知道,我没问,她也没告诉我。” “没有名字,也没有昵称吗?你跟她待了六个小时,都叫她什么?” “‘你’。”他愁眉不展地答道。 伯吉斯又拿出笔记本。“好吧,描述下她的长相,我们会发出去,把她找出来的。” 漫长的等待。 “可以吗?”最后他说。 亨德森面如死灰,艰难地吞了吞口水。“上帝呀,我不能!”他终于开始说话,“我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她的样子从我记忆中消失了。”他绝望地用手捂住脸,“我昨晚刚回来时应该可以描述,但现在不能了。发生了太多事,玛塞拉太让人震惊——你们一晚上都在向我问话。她像一卷曝光过度的胶卷,彻底消失了,甚至我跟她一起的时候,也没有特别留意,我满脑子都是自家的破事。”他向探员一个个望去,像在寻求帮助。“她是彻头彻尾的空白!” 伯吉斯试图为他解围。“慢慢来,努力想想。比如说眼睛?” 亨德森无力地把握紧的手摊开。 “不行?好,那么头发。头发是什么样的?什么颜色?” 他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眶。“也不记得了。一开始觉得是这种颜色,后来又觉得是另外一种,想说另一种的时候,又感觉貌似是第一种。我不知道;一定是介于两者中间的颜色,不棕也不黑。大部分时候她戴一顶帽子。”他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抬起头,“我对帽子的印象最深刻,一顶橘色的帽子,会有用吗?对,橘色,没错。” “但是昨晚后她可能就摘下来不戴了,也可能以后六个月再也不会戴着它出现,这样我们该怎么办?你不记得关于她本人的特征吗?” 亨德森痛苦地揉着太阳穴。 “她是胖还是瘦?是高还是矮?”伯吉斯提示他。 亨德森扭动着腰,从一边到另一边,仿佛要从问题里逃出来。“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你不是在耍我们吧?”另一个探员冷冰冰地质问,“只是昨晚,又不是上周或者去年。” “我对记人脸向来不在行,就连我在平心静气,没烦恼的时候也一样。噢,我想她有一张脸——” “你在开玩笑吧?”那位探员继续他插科打诨的角色,揶揄道。 他表现得越来越糟,已经开始不假思索地胡说八道了:“她长得像其他女人,我只能说这些——” 错误酿成了。伯吉斯显然是个慢性子,没有丝毫暴脾气的迹象,也逐渐拉长了脸。他停下笔来,没有把铅笔放回口袋,而是愤怒地扔到对面墙上,仿佛要故意击中某物,然后走过去捡起来,脸气得通红。他穿上自己扔在旁边已久的外套,拉了拉领带。 “起来吧,伙计们,”他没好气地说,“我们走吧,不早了。” 他在通往门厅的拱形开口处停下来,面无表情地看了亨德森一眼。“你到底把我们当什么?”他咆哮着,“容易上当的傻瓜吗?你和一个女人,出去待了整整六小时,就在昨晚,然而你却说不出她长什么样子!你和她肩并肩坐在酒吧喝酒,与她一桌之隔在饭店吃菜喝咖啡,坐在她旁边看了三小时戏剧,还和她来回几次坐在同一辆出租车里——但是她的脸在橘色帽子下面变成了一片空白!你觉得我们会信吗?你给我们一个真假不知的人,一个幻影,没有姓名,没有外形,身高、体重、眼睛、头发等统统不知道,还要我们相信你妻子遇害时你在外面而不在家里!你自己都编不下去了吧,十岁儿童都能识破你的谎言。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根本没有这个人,是你自己凭空臆想出来的;另一种可能性大一些,就是你并没有和她出去,而是当晚在人群中看到这样一个人,于是编了故事蒙骗我们。你故意描述不清,我们就画不出画像,无法发现事实!” “继续火上浇油吧!”另一个探员喊道,声音像电锯锯着松结,“伯吉斯不常发火,”他的口气中带着些许调侃,“但一旦发火了,就够你吃不了兜着走的。” “我被捕了吗?”斯科特·亨德森被探员们抓着站起来,走向门口。 伯吉斯没有直接回答,但从他对肩后另一个人下的指令中,可以找到答案。 “关上台灯,乔,这里很长时间都不会有人住了。” [book_title]处决前第一百四十九天 下午六点 车子在拐角处等待,附近不见踪影的钟楼开始敲响整点的钟声。“车来了。”伯吉斯说。他们没有熄火,等了十分钟。 亨德森,既没有被给予自由也没有被拷起来,坐在后座,被伯吉斯和另一位总部探员夹在中间,这位探员也在公寓参与了昨晚和今早的审讯。 一个他们称之为“荷兰人”的探员站在车外人行道上,看起来呆头呆脑、心不在焉。在第一声钟声敲响前,他跪在地上系鞋带,现在站起来了。 这是一个类似昨晚的夜晚,正值约会的黄金时间。西边天空略施粉黛,每个人都有目的地。亨德森一动不动,坐在两名警察之间。他一定已感觉到,这几个小时,世界有了多么翻天覆地的改变。 他自己家就在车后下一个拐角处,仅有几幢房子的距离。只是他已不住在那里了;现在住在警察总部一座监狱牢房里。 他无精打采地说:“不,要退后一家商店的距离。”他告诉伯吉斯,“第一声钟声敲响时,我刚好走到那家女式内衣店窗外。当我看着它——听到同样的钟声——就能想起来。” 伯吉斯朝人行道上的人转述:“往后退一个商店,从那里开始,荷兰人。对,那里,开始走!”六点的第二声钟声敲响了,他按住手里的秒表。 人行道上又高又瘦的红头发男人开始走起来,与此同时车也慢慢地开动,在路边与他并排前进。 “荷兰人”一开始有点不自在,两腿略显僵硬,但渐渐地就放松了。 “他的速度怎么样?”伯吉斯问。 “我好像比他快一点,”亨德森说,“我生气的时候走得很快,昨晚也是健步如飞。” “快一点,荷兰人!”伯吉斯指示说。 瘦子稍微加快了脚步。 第五次钟声响了,接着是最后一声。 “现在怎么样?”伯吉斯问。 “差不多。”亨德森表示赞同。 他们过了十字路口,遇见一个红绿灯,车子停下来,行人可以畅行。亨德森昨晚忽视了这点。车子在下一个街区中间赶上来。 现在到了第五大道,一个街区过去了,又一个街区也过去了。 “还没看到吗?” “没有,或者已经过去了,它没有亮。昨晚它一片通红,比看到的这些都红,整条街道都染红了。” 第三个街区过去了,然后是第四个。 “看见了吗?” “没有。” 伯吉斯警告他:“要注意你做的事。如果时间拖得太长,所谓的不在场证明就不成立了。你现在应该在酒吧里了;已经六点过了八分三十秒了。” “你不相信我,”亨德森冷淡地说,“又有什么区别?” “两个地点之间确切的步行时间并不难算,”他另一边的警察插话道,“我们先找到那家酒吧,记录准确的时间,然后做减法。” “过了九分钟了!”伯吉斯拖长了声音。 亨德森低着头,透过车窗望着人行道前缓慢移动的街景。 一个名字闪现在眼前,无色的玻璃灯管没有亮。他赶快转身,“就是它,我想是它,但灯没亮。安塞尔莫,就是类似这样的名字,我差不多肯定,听起来很异域风情——” “进去,荷兰人!”伯吉斯大喊,按下按钮,停住秒表,宣告结果,“九分钟零十秒半。我们给你十秒半来应对临时状况,比如穿过拥挤的人群,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之类的,这些状况每次都不一样。从你公寓下面的街角到这间酒吧,九分钟是完整的步行时间。我们再给你一分钟从公寓下楼到第一个街角,也就是第一声钟声敲响的地方。我们已经测试了这一圈,换句话说——”他转过头看着亨德森,“你要想办法证明你最晚是六点十七分进入酒吧的——但不能更晚——这样立刻就可以洗清罪名了。” 亨德森说:“如果我能找到那位女士,就可以证明我是六点十分到这里的。” 伯吉斯打开车门,说:“进去吧。” “见过这位男士吗?”伯吉斯问。 酒吧服务生手托下巴,手指呈V字形,承认道:“看起来有点眼熟,但我见过太多客人了。” 他们给他一些时间思考。他从一侧打量亨德森,又到另一侧观察,依然犹豫不决:“我不清楚。” 伯吉斯说:“有时相框和照片一样重要。我们试试其他的办法,去吧台吧,服务生。” 一伙人一同前往。“哪个是你坐的椅子,亨德森?” “大概这边,钟表正对面,零食碗距离我两个座位。” “好,坐上去。服务生,试试看,忘记我们,好好看看他。” 亨德森愁眉苦脸地斜着脑袋,盯着吧台的表面,像昨晚一样。 果然奏效了,服务生打了一个响指。“对了!忧郁男!我记起来了,就是昨晚,对吗?肯定只喝了一杯酒,没有逗留太长时间所以印象不深。” “现在我们需要具体时间。” “在我当班的第一个小时,当时顾客还不多。昨晚迟一点才忙起来;有时会这样。” “你当班的第一个小时是什么时候?” “六点到七点。” “好,但是六点多少呢?我们想知道。” 他摇摇头:“对不起,先生们。我只会在下班前看表,从不会在开始时看。可能六点,也可能六点半,也有可能六点四十五,我真的说不上来。” 伯吉斯看着亨德森,眉毛轻扬,然后转向服务生。“跟我们讲讲同一时间在这里的那个女人。” 服务生的回答简短得可怕:“哪个女人?” 亨德森的脸色越变越差,从正常肤色到苍白再到惨白。 伯吉斯轻拍他,他还是呆若木鸡。 “你没看到他过去跟一位女士说话吗?” 服务生说:“没有,警官,我没看到他过去跟任何人讲话。我不敢保证,但印象中当时吧台没有别人能和他说话。” “你看到一个女人独自坐在这里吗?不管他有没有走过去。” 亨德森无助地指着两张吧台椅子,在伯吉斯没来得及阻止他之前说:“一顶橘色帽子。” “不允许这样做。”探员警告他。 服务生不知什么原因,突然变得很急躁。“要知道,”他说,“我干这一行三十七年,早已厌倦那些该死的脸了,天天看着他们买醉,夜复一夜,开门关门,关门再开门。不要进来问我谁戴了什么颜色的帽子,或者他们是不是选了彼此一起喝酒。对我来说,他们只是生意,只是酒,明白了吗?他们就是一杯酒而已!只有告诉我她喝了什么酒,才能让你知道她是否在这里!我们留着所有账单,可以去老板办公室拿来。” 现在他们都转向亨德森,他说:“我点了苏格兰威士忌和水。我一直喝这个,从没点过别的。给我一分钟想想她喝了什么,当时她的杯子快见底了——” 服务生拿回来一个大铁盒。 亨德森抓了抓额头,说:“杯底有一颗樱桃,并且——” “可能是六种饮料之一,我会帮你找出来。杯子是高脚的还是平的?沉淀物是什么颜色?如果是曼哈顿,酒杯是高脚的,沉淀物是棕色。” 亨德森说:“是高脚杯,她会摆弄杯子底部。但是沉淀物不是棕色,不是的,而像是粉色。” “杰克罗丝,”服务生欢快地说,“我马上找出来。”他开始翻看账单,花了一些工夫。他需要倒着过滤这些纸张,因为越早的越在下面。“看,它们是按顺序从账簿上撕下来的,上面都有数字。”他提道。 亨德森愣了一下,探身过去,“等下!”他屏息凝神,“我刚想起来了,印在我那个账簿上面的数字,是十三,不吉利的数字。我记得他递过来的时候我盯了半天,要是你们应该也会这样。” 服务生把两页账单拿到他们面前。“对,你说得没错,”他说,“你看,但两张不是来自同一本账簿,十三: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和水。这里是杰克露丝,有三张,编号七十四,是汤米的账单,他傍晚的时候在我前面当班,我认得出他的笔迹。不仅如此,有其他男士陪这位女士,因为这张单子记录着三杯杰克露丝和一杯朗姆,正常人是不会把这两种酒混在一起喝的。” “所以——?”伯吉斯轻声问道。 “所以就算她逗留到我当班,我也仍然不记得这位女士,因为她是汤米的生意,不是我的。但如果她真的停留那么久,以我三十七年酒吧工作的经验看来,这位男士没有走过去跟她讲话,因为她已经有一位异性陪同了。同样工作经验告诉我,这位男士应该陪她到最后,因为没人会一次花八十美分买三杯杰克罗丝,然后离开,把自己的投资留给别人享用。”他用吧巾锤了一下柜台,像在一锤定音。 亨德森的声音颤抖着:“但你记得我在这里!既然记得我,为什么不记得她?她更好辨认。” 服务生的逻辑非常不友好:“是的,我记得你,因为你就在我眼前,我又一次见到你了。像这样把她也带来,我可能也会记得她。但现在无能为力。” 他双手抓住吧台的边缘,如同一个两腿不听使唤的醉汉。伯吉斯拉开他一只手臂,咕哝道:“走吧,亨德森。” 他另一只手依然抓着吧台,用尽全力朝服务生喊:“不要这样对我!”他声嘶力竭地反抗,“你知道是什么指控吗?是谋杀!” 伯吉斯连忙捂住他的嘴,厉声道:“闭嘴,亨德森。” 他们把他拖出去,他还在拼命挣扎,想要逃回酒吧。 “你的确签了十三号账单。”一位探员低声表示。他们回到街上,一群人紧紧地押着他向前移动。 “从现在起,就算她再出现,哪怕是今晚,也为时已晚。”伯吉斯警告他,他们坐下来等待出租车司机的追查结果,“出租车应该在六点十七分到达酒吧。但我纳闷她晚一些会不会出现,如果会出现,要多久。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重走你昨晚从头到尾的路,每一步都准确无误。” “会的,她必须出现!”亨德森坚信,“在我们出去那晚的某个地方,会有人记得她。只要你们找到她了,她本人就可以证明第一次遇见我的时间和地点。” 被伯吉斯派去调查司机的探员回来报告:“日出公司有两位司机在安塞尔莫门口接生意,我把他们都带来了,名字分别是巴德·希基和阿尔·阿尔普。” “阿尔普,”亨德森说,“这就是我在努力想的那个可笑名字,我跟你提过我们俩都被这个名字逗笑了。” “带阿尔普进来,让另一位回去吧。” 他本人看起来跟证件照一样滑稽,甚至更滑稽,因为是彩色的。 伯吉斯说:“你昨晚有没有载客人从酒吧到白楼餐厅?” “白楼,白楼——”他起初不太确定,“我一晚上载来载去太多次了——”后来记忆之门忽然敞开了,“白楼,晴朗的夜晚大概六十五美分,”他自言自语,接着大声说,“对,我载过!我昨晚载过六十五美分的一笔生意,在两个三十美分的生意之间。” “看看周围这些人,哪个坐过你的车?” 他的眼睛扫过亨德森的脸,又转回来问:“是他,对吗?” “我们在问你,不要问我们。” 他把问号去掉。“就是他。” “一个人,还是和别人一起?” 他想了一分钟,慢慢摇头。“我不记得旁边有没有人了,应该是一个人。” 亨德森向前倾过去,像是突然扭了脚踝。“你一定看到她了!她先上车,先下车的,和其他女士一样——” “嘘,安静。”伯吉斯让他闭嘴。 “女士?”司机愤愤不平地说,“我记得你,完全记得你,因为接你的时候挡泥板被撞了——” “是的,是的,”亨德森急切地回应,“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你没看见她上车,因为你的脑袋朝着其他方向,但是到达的时候肯定——” “到达的时候,”司机坚决地说,“我的脑袋肯定没朝着其他方向,没有出租车司机收钱的时候还那样,但我没看到她下车。怎么回事呢?” “我们一路上都开着灯,”亨德森辩解道,“你怎么会没看到她坐在你后面呢?她一定会出现在你的后视镜,甚至挡风玻璃上——” “现在我肯定,”司机说,“即使之前拿不定主意——现在非常确定了。我开出租车八年,如果你开着顶灯,说明你是一个人,因为我从没见过男人带女人出去会让顶灯亮着。任何顶灯亮的时候,后面的男人一定是单身。” 亨德森如鲠在喉,无言以对,但还是努力挤出一句话:“你怎么会记得我的脸,而不记得她的?” 伯吉斯抢先一步说:“你自己也不记得她的脸,你和她待了整整六小时——而他呢,只是二十分钟,还是背对着。”他结束询问,“好了,阿尔普,这就是你的全部证词了。” “这是我的全部证词,昨晚我载这位男士时,没有人和他一起。” 他们到达白楼时,饭店已经在进行打烊前的清理工作了。桌布已撤下,最后一批久享美食的人已离开,雇工在厨房吃饭,可以听到里面传来“呯呯”作响的餐具声。 他们拉出椅子,坐在一张裸露的桌子旁,像是一群古怪的鬼食客,就餐却看不到任何餐具或食物。 餐厅领班习惯于向客人鞠躬,所以虽然下班了,还是一出来就向他们鞠了一躬。然而他看起来不太好,因为他脱掉了西装和领带,脸颊上还有食物残渣。 伯吉斯问:“你见过这位先生吗?” 他深黑的眼窝转向亨德森,回答像打响指一样干脆利落:“是的,见过。” “什么时候最后一次见他?” “昨晚。” “坐在哪里?” 他准确地指出那张嵌入式的桌子说:“那里。” “然后呢?”伯吉斯说,“继续。” “继续什么?” “谁跟他一起?” “没有人跟他一起。” 一排潮湿的小针刺开始沿着亨德森的额头出现。“你看见她在我之后一会儿工夫进来,并加入我的,你看见她坐在那里吃了整顿饭,你一定看见了。有一次你甚至靠近鞠躬说:‘一切都满意吗,先生?’” “是的,那是我职责的一部分,对每一桌都至少会说一次。我尤其记得对你说过,是因为你的脸,怎么说呢,看起来有点不满意。我也特别记得有两把空椅子,在你的两边,我还摆正过其中一把。你提到我说的话,如果我说‘先生’,那肯定意味着你旁边没有人。如果是一男一女共同进餐,那么正确的称呼是‘先生和女士’。这个是不会变的。” 仿佛有人向他深黑的眼窝射入两枚铅弹,牢牢地镶在里面。他转向伯吉斯:“如果还有疑问,我可以拿出昨晚的预订名单,你自己看。” 伯吉斯夸张地把音调拖得很长,慢吞吞地表示赞同:“看看也无妨。” 领班穿过餐厅,打开餐具柜的一个抽屉,拿出一本账簿。他没有走出房间,也没有从他们视线中消失,只是把账簿保持原样递过去,让他们自己打开。他只说:“最上面有日期。” 他们都凑过头来查看,除了亨德森站在原地。账簿是用铅笔即时记录的,但对于查看名单足够。页面开头写着:“5月20日,星期二”,整张纸上有一个角对角的大叉,说明这一页已经结束,但没有遮盖字迹,不影响阅读。 上面有一个九到十个名字的列表,像这样分纵栏书写: 18桌:罗杰·阿什利,四位。(划掉) 5桌:雷伯恩女士,六位。(划掉) 24桌:斯科特·亨德森,两位。(未划掉) 在第三个名字旁边有这样的括号字符:(1)。 领班解释道:“这正说明了事实。有横线划掉,意味着预订的人全来了。没有横线划掉,意味着他们压根没来。没有横线划掉,并加了一个数字,意味着只有一部分人来,剩下的待定。括号里的标识是我自己的记号,因此我会知道他们出现后该去哪儿,把他们安排在什么位子,可以避免问太多问题。哪怕他们只是来吃甜品,只要来齐了,就有横线划掉。所以这就证明:先生预订了两个人的座位,但一个人来了餐厅,另一位一直未出现。” 伯吉斯用敏感的指垫部分触摸纸张的名单位置,寻找涂擦的痕迹。“没有修改过。”他说。 亨德森用手肘撑着桌面,脑袋靠在上面,仿佛失去知觉。 领班雪上加霜:“我只有这本账簿可做参考,传达给我的信息是亨德森先生昨晚在我们餐厅是一人进餐的。” “传达给我们的信息是一样的。记下他的名字、地址等等,以便进一步问询。好,下一个,餐桌服务员,米特里·马洛夫。” 在亨德森眼里,来人只是换了一个轮廓。这场梦,这次恶作剧,管它是什么,在没完没了地继续。 这对他们其他人来说,这会变成一个笑话,除了他。亨德森看到有人在做笔记,手指绕到大拇指上,像那个老生发水广告里一样。“不,不,请原谅,先生们,里面有一个字母D,但是不发音的。” “既然不发音为什么有这个字母?”旁边一位探员很好奇。 “我不在乎有什么字母,”伯吉斯说,“我只想知道,你是负责二十四号桌吗?” “从那里的十号,一直到这边二十八号,都是我的。” “你昨晚在二十四号桌服务过这位先生吗?” 他容光焕发,马上进行一番寒暄:“噢,当然!晚上好!您好吗?希望再次光临我们餐厅!”显而易见,这位侍者并没有认出他们是警察。 “不,他不会来了,”伯吉斯摊开手,毫不留情地打断他说,“你服务他时桌上有几位客人?” 服务员一头雾水,一副想要做到最好,却摸不透客人心理的表情。“他,”他说,“就一人。” “没有女士?” “没有,没有女士,什么女士?”他不知所以地问,“怎么了?他丢了一位客人?” 亨德森张开嘴深吸一口气,放声大叫,好像突然被什么东西刺到,痛得难以承受。 “对,他丢了一位。”一个探员调侃道。 服务员见自己猜对了,不好意思地盯着他们,然而很显然,他并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正中靶心的。 亨德森此时孤立无援、万念俱灰。“你为她拉过椅子,还打开菜单递给她。”他反复拍打自己的脑袋,“我亲眼目睹你做这些事,你却说没看见她。” 服务员开始用一种东欧人的激动语气,声情并茂但无恶意地解释:“我拉开椅子,是的,那是当有女士在的时候,但如果没有女士,我怎么会拉椅子呢?你认为我拿椅子给空气坐吗?你以为我打开菜单,把它放在空气面前吗?” 伯吉斯说:“跟我们讲,不要跟他讲,他被拘留了。” 他扭转方向,继续喋喋不休地说:“他留给我一个半人的小费,怎么会有女士和他一起呢?如果昨晚有两位进餐,他只给我一个半人的小费,你觉得今天我会对他友好吗?”他双眼里闪着斯拉夫人的火焰,即使假设也让他怒不可遏。“你觉得我在匆忙中忘记了吗?我接下来两周都会记得!哈!你觉得我真会欢迎他回来吗?哈!”他没好气地讥笑着。 “什么是一个半人的小费?”伯吉斯好奇地问。 “一个人是三十美分,两个人是六十美分,他给了我四十五美分,就是一个半人。” “两个人进餐你不可以收四十五美分吗?” “从不!”他鄙夷不屑地怒斥,“如果收了,我会这样做。”他假装移开桌子上的托盘,手指鄙视地抬起来,好像上面有脏东西,然后凶神恶煞地盯着眼前假想的客人,也就是亨德森,一直盯得人家毛骨悚然。他厚厚的下嘴唇向里卷曲,眼睛斜视着对方冷笑。“我说:‘谢谢您,先生。非常感谢您,先生。非常非常感谢您,先生。您确定要这么做吗?’如果旁边有女士,他会感到羞愧,就会多给一些。” “我是会的,”伯吉斯承认,扭过头,“你给了多少钱,亨德森?” 他的回答苍白无力:“和他说的一样,四十五美分。” “还有一件事,”伯吉斯说,“可以作为更好的证明。让我看看那顿晚餐的收据,你们都保存着,是吗?” “经理那里有,你可以问他。”服务员的表情变得友善起来,好像确定没人再质疑自己的诚信了。 亨德森突然警惕地探过身来,萎靡不振的情绪仿佛一扫而光。 经理亲自拿来收据,它们被捆在一起,放在长方形的搭扣式文件袋里,一个日期一袋,方便经理每月底清算账务。他们毫不费力地找到亨德森那张,上面写着:“24号桌,服务员3.1,套餐2.25。”并且盖上了椭圆形、淡紫色的印章:“已付款。五月二十日。” 当天那一捆收据中,在二十四号桌就餐的还有两张收据,一张是晚餐前傍晚时分的,写着“1茶0.75”;另一张是四人聚餐的,一群人明显来得很晚,打烊前才出现。 他们不得不扶他走回车上,因为他的双腿不听使唤,整个人毫无知觉,几乎不省人事。又一次,虚幻的楼房和空洞的街景如梦一般向他们后方滑动,仿佛玻璃上的影子。 他突然爆发了:“他们在说谎——他们要杀死我,全部这些人!我到底对他们做了什么——?” “你知道你让我想到什么了吗?”旁边的探员说,“托普尔剧团,就在眼前这个屏幕里,刚刚出现又消失了,你见过他们吗,伯吉斯?” 亨德森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转过头去。 外面一场演出正在进行,音乐、笑声、偶尔的鼓掌声,慢慢进入这间拥挤狭窄的办公室,虽然没有那么吵了,但还是听得见。 经理坐在电话机旁。生意很好,他品尝着雪茄,倚在转椅上,神清气爽地看着他们。 “毫无疑问,两张票都是付过钱的,”经理彬彬有礼地说,“我只能说我们没有看见有人跟他一起入场——”他突然担心地停下来,“他看起来非常虚弱,请尽快把他带离剧院吧,我不希望在演出过程中有任何骚动。” 他们打开门,半扶半抬着亨德森离开,他的背向后朝地面仰下去。一阵歌声从前方传来。 “奇卡 奇卡 轰隆隆 轰隆隆 奇卡 奇卡 轰隆隆 轰隆隆——” “噢,不要,”他哽咽地恳求,“我受不了这些了!”摇晃着坐进警车后座,他双手交叉,用牙齿咬着它们,好像在试图清醒自己的头脑。 “为什么不干脆承认压根没有人和你一起?”伯吉斯努力说服他,“你没发现那样更容易吗?” 亨德森尝试用理智、平稳的口气回答,但还是不自觉地打颤。“如果我照做了,如你所说承认没人和我一起,你知道下一步是什么吗?我就会疯掉,会不敢肯定生命中的任何事情了。你不能确认自己认为真实的东西——哪怕真实到你的名字叫斯科特·亨德森——”他拍打着大腿,“——真实到这是我的腿,却强迫自己置疑、否定它,而保持精神正常,这怎么能做到?她坐在我身边六个小时,我摸过她的手臂,在我的臂弯里感受过它的存在。”他伸手用力拉了伯吉斯粗壮的手臂内侧,“还有她裙子沙沙的摩擦声,她说过的话,她淡淡的香水味,她的调羹撞击汤盘发出的叮当声,她拉椅子时椅子脚留下的痕迹,她下车时摇晃的出租车底盘。我亲眼目睹她举起酒杯,里面的酒去哪儿了?杯子放下时就变成空的了。”他锤打自己的膝盖,三、四、五下,“她在的,她在的,她在的!”亨德森几乎抽泣起来,至少他的五官都挤在了一起,“现在他们告诉我她不存在!” 汽车在梦境中滑行,它已经在这块地方来来回回行驶了整个晚上。 接下来他说了一句极少嫌疑人会说的话,而且是真心实意的一句话:“我害怕;带我回拘留所,可以吗?求求你们了,带我回去。我想要四周围着墙壁,可以用手触摸得到,厚厚的、坚实的、没法移动的墙壁!” “他在发抖。”一位探员略带好奇地指出。 “他需要喝点什么,”伯吉斯说,“停一下,进去给他买点黑麦威士忌,我讨厌看见别人受这样的罪。” 亨德森狼吞虎咽地灌下去,好像十天没有喝过东西了,然后瘫在座椅上。“我们回去吧,带我回去吧。”他乞求道。 “他被鬼上身了。”一位探员笑起来。 “你养了小鬼就会这样。” 没有人再讲话,直到他们再次下车,一起走进总部。他摇晃了一步,伯吉斯扶住他的手臂以保持平衡。“你最好睡一个好觉,亨德森,”他建议,“之后找一个好律师,两者你都需要。” [book_title]处决前第九十一天 “……你们听见辩护律师声称被告在谋杀当晚六点十分,在一个叫安塞尔莫酒吧的地方,遇见了一个女人。换句话说,是在警方认定的谋杀时间两分钟四十五秒之后。非常聪明!尊敬的陪审团,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可以立刻看出,如果他六点十分在第五大道的安塞尔莫酒吧,就不可能于两分四十五秒之前在自己的公寓里。任何两条腿的生物都不可能做到在这么短时间内走这段距离,坐车也不可能,坐飞机或船都不可能。所以,我再说一遍,非常聪明。但是,还不够聪明。 “真是方便,不是吗?他就在那晚碰巧遇见这个女人,而不是今年的其他晚上,好像有种预感当时刚好需要她,第六感,难道不奇怪吗?你们听见被告回答我的问题时,承认他没有在其他晚上出去跟不认识的女人搭讪过,在整个婚姻当中都没有干过这样的事。请注意听,一次也没有,这是被告本人的话,不是我说的,你们亲耳听到,女士们先生们。在那晚之前,他从没有过这样的想法,做这种事情不是他的习惯,也不存在于他的本性当中。唯独那晚,他们要我们相信是偶遇。真是便捷的巧合,只是——” 律师耸了耸肩,停顿许久。 “那个女人在哪儿?我们都等待见到她,为什么不带她出来?是什么阻止了他们?是不是他们在法庭上编造了这样一个女人?” 他用食指随机点了一位陪审官,“你见过她吗?”另一位,“你呢?”第三位,在第二排,“你呢?”他做出两手空空的手势。“有谁见过她吗?她在那个证人席上曾经出现过吗?当然没有,女士们先生们,因为——” 再次停顿许久。 “因为不存在这样一个女人,从来没有过。他们不能编造一个不存在的人,他们没有轻轻一吹就变出一个人的魔法。只有尊敬的上帝可以创造出一个成年女性,有正常的身高、体重和身材。而他,要创造也需要十八年,而不是两周。” 房间里哄堂大笑,律师微笑以表示感谢。 “这位先生面临的是死刑判决,如果真有所谓的女性,你们认为他会不把她带来吗?他们难道不让她坐在证人席上,在适当时候出来作证吗?肯定会的,前提是——” 戏剧性的停顿。 “——存在这样一个女人。我们暂且不判断,毕竟法庭距离他声称几个月前遇见她的地方,隔了几英里。一起来听一听同一时间也在现场的人们的证言吧,他们肯定见过她吧?是吗?你们亲耳听到,他们的确见过被告,每一个人都有印象,哪怕记忆模糊,也确实在当晚看过他,斯科特·亨德森。但是记忆止于此,没人见过那个女人,似乎他们眼睛中都有一个盲点。女士们,先生们,你们不觉得有点奇怪吗?我是很纳闷的。两个人一起行走,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两个人同时没有被注意到,一种是两个人同时被记得。如果他们并排前进,怎么可能人类的眼睛会只看到一个人,而对另一个完全视而不见呢?这违反了物理学规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我无法做出解释。” 他再次耸肩。 “我接受建议,事实上我自己也做了几种假设。可能她的皮肤有罕见的透明度,光线可以透入,人的眼睛也可以穿过而不会——” 笑声四起。 “或者可能根本不在场,如果她当时不在场,他们肯定无法见到她,这很合理。” 他态度和语气骤变,气氛紧张起来。 “为什么这样?让我们来严肃对待这件事,一个人的生命遭到审判,我不拿这个开玩笑,但辩护律师似乎不以为然。我们把假设和理论置之度外,回到事实本身。我们也不要再讨论幻影、小精灵或者海市蜃楼;来谈一谈那位确实存在过的女人吧,玛塞拉·亨德森。每个人都见过她在世时的样子,也看过她去世后的模样。她不是幻影,而是一位被人谋杀的女性,警方的照片可以证明。这是第一个事实。我们看到被告席上那个男人,一直低着头的那位——不,他正抬起头来挑衅地看着我。他在为自己的生命打官司。这是第二个事实。” 夸张的口气似乎在博取信任:“相比起幻想,我更喜欢事实。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呢?事实更容易掌控。” “第三个事实呢?下面是第三个事实。他谋杀了她,是的,这如同前两个,是一个确定的、无法否认的实情。其中每一个细节,都在这间法庭上,被证实过了。我不会问你们,是否像辩护律师一样,相信幻影、幽灵、错觉!”他的音量提高,“我们有文件、宣誓书、证据,来保证我们会为说过的每一句话、走过的每一步路负责!”他的拳头重重砸在陪审团席前的横栏上。 一阵令人畏惧的停顿后,他用更加轻柔的声音继续:“谋杀发生前的状况,也就是他们的家庭处境,想必大家都有所耳闻了。被告本人没有否认其准确性,你们听到他确认了;在压力之下,也许不情愿,但还是确认了。对这件事的描述完全属实;这不是我说的,是他本人承认的。我昨天在席上问过他,你们都听见答案。下面我再简要地概括一下。 “斯科特·亨德森在婚姻中爱上别人,当然不是因为这件事被告上法庭的。他爱上的女孩不在庭上,你们也注意到女孩的名字从未被提及,她与这场残忍、不可原谅的谋杀无关,没有被牵扯进来、被迫作证。为什么?因为她什么也没做,不应该陷入这个旋涡。我们在这间法庭上的目的,不是惩罚无辜,使其背负骂名和羞辱。犯罪是他造成的——你们见到的这个男人——应由他一人承担。而不是女孩,她是无罪的。警方和检控方已进行了调查,瞥清了她的关系,也未发现她有煽动或者包庇犯罪的行为。她已经遭受得够多了。我们,包括辩护方和检控方,均在这一点达成共识:虽然知道她的姓名和身份,但是我们仅称呼她为‘那个女孩’,并将一直这样称呼。 “很好。在他坦白自己已婚之前,已经与‘那个女孩’陷入了危险的恋爱关系。是的,我说危险,是从他妻子的角度考虑的。早知道事实的话,‘那个女孩’是不会跟他在一起的。她是一位正派、善良的女性,每一个跟她谈过话的人都强烈感觉到这点。我自己也这样认为,女士们,先生们,她是一个可爱的人,只是不幸遇见了错误的男人。所以我说,早知道事实的话,她是不会跟他在一起的,她不会伤害任何人。被告也发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于是,他去找妻子谈离婚,就这样冷血。妻子拒绝了。为什么?因为对她来说,婚姻是神圣的,而不是短暂的一时风流,随时可以打破。可怜的妻子,不是吗? “‘那个女孩’得知后,建议两人一刀两断,但他不同意,把自己逼到进退两难的境地。他的妻子不愿意放弃他,而他不愿意放弃‘那个女孩’。 “他等待机会,决定再尝试一次。如果你认为第一种办法是冷血的,那么如何看待第二种办法呢?他费尽心思去讨她欢心,就像证券公司拉生意的人盛情款待远道而来的客人,试图做成一笔生意那样。这就让你们深入了解到他的个性,女士们,先生们,可见他是有点手腕的,可见失败的婚姻、破碎的家庭、被遗弃的妻子,对他来说不过如此,仅值一晚微不足道的款待。 “他买了两张戏剧票,在一家饭店订了座位,回到家告诉妻子要带她出去。她不懂这突如其来的热情,一时可能误以为两人要和解了,于是坐在镜子前开始准备。 “过了一阵子被告回到房间,发现她依然坐在梳妆台前,并没有做进一步打理。她当时略微意识到了丈夫的目的。 “她说自己不会放弃,并且告诉他家庭的价值实际上远高于两个正厅表演的座位和高级的晚餐。换句话说,不等到他开口,她第二次拒绝了离婚请求。这一次显然酿成了惨剧。 “被告几乎快收拾完了,手里拿着解开的领带,准备好要系到领间。突然间,一股被看穿和凌辱的愤怒涌来,他把妻子的脖子套入领带,用难以想象的残忍和力量,缠绕勒紧直至将她杀死。警官已经告知领带是怎么取掉的,几乎是剥下来的,因为已经嵌入她脆弱的喉颈了。你是否曾经试着双手撕裂这种七层折叠的真丝领带,女士们,先生们?不可能办到;领带边缘会像小刀一样割伤你的手指,却不会断。 “她去世了,仅在一开始挣扎了一两次,然后死在丈夫手里,正是这个男人曾经发誓珍惜她,保护她。不要忘记这点。 “他就那样把妻子勒死了,让她笔直坐在镜子前,看着自己挣扎至死,可以说,漫长的时间,真的很久很久,因为她在被告松手前好一阵子就已经死亡。他确认她死了,真真正正地死掉,再也不会打扰他,而且没有挽回的余地之后——又做了什么呢? “他有没有尝试挽救她,有没有感到懊悔和遗憾?没有,让我来告诉你们他做了什么。就在那个房间里,他镇定地梳妆完毕,系起另一条领带,来代替之前勒死她的那条;戴上帽子穿好外套,临走前给‘那个女孩’打电话。对女孩来说今生最幸运的事情,就是没有接到电话,直到几小时之后才看到这通来电。他为什么要在双手还沾满妻子鲜血时,就开始联系她?不是因为悔恨,不是要坦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并请求她的帮助和建议。不是的,都不是,而是要在她浑然不知的情况下,利用她做不在场证明,邀请她去看同样的剧,吃同一家饭店。被告可能在这之前把手表向回拨了,打算故意讨论时间,以加深‘那个女孩’对时间的印象,从而诚心实意地为他作证。 “在你们眼中,那是一个杀人犯吗?女士们,先生们,难道不是吗? “但是方法没有奏效,他联系不到女孩,因此又做了下一件好事。他独自出门,毫无人情味地走完为妻子准备的整套流程,从下午六点到午夜,没有落下任何一步。那时他还没想到现在声称的这套故事:出去随便找个人为其做不在场证明,也许是因为内心太激动、太混乱,或者已经想到了却没勇气实施;或者不信任陌生人,生怕自己的行为露出马脚。要么就是感觉做这些为时已晚,他离开公寓后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一旦超过犯罪发生后的最佳时限,不在场证明就会对他不利。稍作询问就能确认他遇见陌生女人的精确时间,而不是他希望制造的那个时间。他可能都想到了。 “所以有没有更好的办法?那当然就是想象的伴侣了。他身边的幻影——他故意模糊其长相和身份,因此再也找不到这个人,来证明他们实际见面的时间。也就是说,哪一个对他有利:模棱两可的不在场证明还是站不住脚的不在场证明?女士们,先生们,你们自己来考虑。模棱两可的不在场证明无法彻底证实,但一直会有合理性的疑问存在。而站不住脚的不在场证明会自动扇他耳光,没有进一步辩护的余地。这就是最好的办法,从中最能获利,他随之作了决定。 “换句话说,他故意制造神秘感,其实明知这个女人根本不存在,压根找不到人。他心中窃喜,因为证人的消失不见正是他想要的不在场证明。 “总而言之,女士们,先生们,让我来问你们一个简单的问题。一个人需要去回忆另一个人的外貌细节,否则生命危在旦夕,他却一点也记不起来,注意!是一丁点印象也没有!这正常吗?可能吗?他无法回忆她的眼睛颜色、头发颜色、脸的轮廓、身高、体型,或者任何部位。你们设身处地想想,如果你面临审判,可能忘得如此一干二净吗?简直令人震惊!要知道,自我保护是刺激记忆绝佳的催化剂。如果陌生女人真实存在,他真想找到她,却彻底无法描述,你们会相信吗?你们自己去思考。 “我想我已经阐述完毕了,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这是一个简单的案子,问题已一清二楚、毫无疑问。” 他故意拖长声音:“法庭指控,你们所见的这个男人,斯科特·亨德森,谋杀妻子罪。 “请求判其死刑。 “结案。” 处决前第九十天 “请被告起立,面对陪审团。 “请陪审团主席起立。 “陪审团的各位,你们达成裁决了吗?” “已达成,法官大人。” “鉴于针对被告的指控,罪名是否成立?” “罪名成立,法官大人。” 被告席传来一声嚎叫:“噢,上帝——不——!” [book_title]处决前第八十七天 “刑事罪犯,法庭对你判刑前还有话可说吗?” “他们认定你犯罪了,但只有你知道自己是无辜的,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谁会听你的话?谁会相信你? “你们马上宣判我死刑,只要你们让我死,我就一定要死。我不比其他人更害怕死亡,但也是害怕的,和别人一样。死掉并不容易,错死就更可怕了。我不是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死,而是因为一个错误,这是所有死亡方式中最困难的一个。当时间来临,我会尽最大努力去面对;我只能做到这些了。 “尽管你们不会听也不会信,但我现在要告诉所有人:我没有犯罪,没有犯罪!不是所有陪审团的裁决,不是所有法庭的审判,不是所有电椅上的处决——在这个世界上——都会混淆黑白,歪曲事实。 “我准备好听您的判决了,法官大人,准备好了。” 法官席传出一个声音,略带同情:“很抱歉,亨德森先生。我从未在宣布判决前听过这么有说服力、这么严肃勇敢的辩护,但是陪审团的裁决使我别无选择。” 同一个声音,提高一个分贝。“斯科特·亨德森,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我特此宣判电椅处决,于十月二十日开始的一周内,在州立监狱,由典狱官执行。愿上帝收留你的灵魂!” [book_title]处决前第二十一天 在死刑囚室一所牢房外,一个声音在走廊低语:“找到他了,在这间。” 混杂着钥匙开门声,这个人提高音量说:“亨德森,有人要见你。” 亨德森既没说话也没动弹,门打开又关上。一阵尴尬的沉默中,他们彼此对视着。 “你大概不记得我了。” “你会记得杀你的那个人的。” “我不杀人,亨德森,我只是把罪犯移交到审判他们的人手里。” “然后你再过来确认他们没有逃走,而是待在原地,精力被一分一秒慢慢耗尽,你就满意了。在这之前很焦虑是吗?来看看吧,我在这里,稳如磐石,哪里也去不了。现在你可以开开心心回家了。” “你真刻薄,亨德森。” “一个三十二岁就要死的人的确热情不到哪里去。” 伯吉斯没有回答,没人能巧妙应对这样的情景。他快速眨了眨眼睛,看得出很为难,接着走到狭窄的窗口旁,望向远处。 “是不是很小?”亨德森说,没有回头。 伯吉斯立刻转过身,离开窗口,好像窗子也不待见他。他来到亨德森蹲坐的床铺前,从口袋里掏出什么,问:“抽烟吗?” 亨德森嘲讽地抬起头问:“这些烟怎么了?” “啊,不要这样。”探员嗓音有些沙哑,但还是把烟递给他。 亨德森勉为其难地拿了一根,与其说想抽烟,不如说是想早点摆脱他,囚犯眼神中依然充满怨恨。在把烟放进嘴里之前,他轻蔑地在袖子上擦了擦烟管。 伯吉斯点上火,亨德森依然冷眉冷眼,隔着微小的火焰,对其投去鄙夷的目光。“怎么了?难道处决日已经到了?” “我明白你的感受——”伯吉斯语气柔和。 亨德森突然从床板上跳起来。“你知道我的感受!”他爆发了,把烟灰弹到探员脚上,指着说,“这两只脚可以去任何地方!”然后大拇指朝向自己的脚,“但是这两只不能!”他的嘴巴向下凸成圆弧形,“滚出去,滚走!找到下一个谋杀对象再回来吧,挖掘点新鲜的目标,我是二手的,已经被你整过了。” 他重新躺下,沿着墙吐出一圈烟,烟雾到达床铺最顶端就快速增长,返回冲着他涌来。 他们不再对视。但伯吉斯没有离开,依然呆站着,最后终于开口道:“我知道你的上诉被驳回了。” “是的,我的上诉被驳回了。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没有问题,毫无阻碍了。篝火仪式已经开始,我会一路畅通地滑下去,食人魔们不用挨饿,他们可以干净利索地给猎物清理内脏,准备下锅。流线式流程。”他转头看着探员,“你遗憾什么呢?因为我的痛苦没法延长,还是我不能死两次?” 伯吉斯皱起眉头,仿佛烟变质了,味道糟糕透顶。他踩灭烟蒂,说:“不要恶意中伤别人,亨德森,我不想和你打架。” 亨德森仔细地打量他,好像第一次在他身上发现了什么,在此之前怒火影响了他的判断力。“你有什么事吗?”他问道,“都过了几个月了,你又像这样回来干什么?” 伯吉斯摸着脖子道:“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件事看起来很愚蠢,”他承认,“我知道,在你被大陪审团起诉审判之后,我的工作就结束了,所以现在再提有些难。”他略显尴尬。 “怎么了?没有必要,我只是一个被判了死刑的囚犯。” “正是因为这个,我过来——呃,我要说的是——”他停了一分钟,随后脱口而出,“我相信你是无辜的。就这样,也许——对你或我——都没有很大意义。我认为你没有杀人,亨德森。” 漫长的沉默。 “说点什么,不要坐在那里盯着我。” “一个人挖出自己埋的尸体,然后说:‘对不起,伙计,我想我搞错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告诉我能说些什么?” “没错,我也觉得无言以对,但我仍然认为依现有的证据看来,自己的工作没有问题。进一步说,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做。个人的情感不能算数;我的任务是按照具体证据执行的。” “那什么改变了你对我的定罪呢?”亨德森问,话中还是带刺。 “这和案子的真相一样难以解释,说不清楚。整个过程很慢,需要几周,甚至几个月来让我反应过来,就像水渗入一堆本子那么缓慢。大概是从审判开始的吧,而且是一个反转的过程。当我后来又重新思考的时候,发现一切他们用来给你定罪的东西,都是指向另一个方向的。 “我不晓得你是否能明白我的意思。你对立面的不在场证明都太巧妙、太顺利,看起来太可信了,然而你的都很苍白,站不住脚。你对这个女人没有丝毫记忆,而十岁的孩子都能描述得比你好,我坐在法庭后面听的时候,慢慢地回过神来:嘿,他肯定在说实话!任何谎言,任何一个,都没这么蹩脚的。只有一个无辜的人,才会像你这样搞砸自己的辩护机会。你的生命危在旦夕,但你只想出几个名词形容词来给自己开脱,‘女人’,‘帽子’和‘有趣’,我心里想:‘这太真实了。’一个男人在家里气急败坏,选了完全没兴趣的第一个人约会,后来又经历了发现妻子被杀的狂风暴雨,再听见自己被指控杀人——”他意味深长地伸了伸手,“哪一种更有可能:他记得这位陌生人的一丝一毫,还是,仅存的一点记忆被冲掉了,留下彻底的空白? “到现在我已经考虑了很久,每一次都备感压力。有一次我已经起身到这里来,但又半路折回。我跟里奇曼小姐谈过一两次——” 亨德森伸长脖子道:“我开始看到希望了。” 探员马上说:“不,和你想的不一样!你可能认为是她找到我,并且逐渐说服我的——其实相反。我先去见她,跟她谈话,告诉她我今天跟你说的这些。从那以后,我承认,她来见过我几次——不在总部,而是在我家——我们又谈了几次。但这些都不是关键,不管是里奇曼小姐还是别人,如果我自己没想通,他们说什么也没用,即使有改变,也是我自己的原因,与外界无关。今天来见你,是我的主意,而非她提议。她并不知道我要过来,我也没计划——但我还是在这里了。” 他开始来回踱步。“好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但我也不后悔之前做的那些,我别无选择,只能那样做,毕竟我的工作是依靠证据说话的,任何一个人都无能为力。” 亨德森没有回答,眉头紧锁地盯着地板,若有所思,看起来没有先前那么愤愤不平了。伯吉斯踱来踱去的影子在他身上忽隐忽现,即使这样,他也不曾抬头。 这时影子停住,他听到硬币在口袋里叮当作响。 伯吉斯的声音传来:“你必须找到能帮助你的人,一个专门帮你破案的人。” 他继续摆弄着硬币。“我不行,我有自己的工作。噢,我在电影里看到过,那种名侦探会放弃一切进行自己的副业,但我有妻子小孩,需要一份工作。毕竟我们两个也是陌生人。” 亨德森依旧低着头,默默地小声说:“我不会让你去的。” 伯吉斯的叮当声终于消失了,他走到亨德森身旁,说:“找一个和你很熟的人,就完全足够了——”然后他握紧拳头,承诺道,“——我会尽我所能支持他。” 亨德森第一次抬起头,又垂下来,沮丧地说了一个字:“谁?” “需要一个可以投入热情和信念的人,做这些不是为了金钱和升职,而是为了你,因为你是斯科特·亨德森,别无其他原因。因为他喜欢你,甚至爱你,不惜为你付出生命。他可以被打败,但不会放弃;即使太迟,也愿意为了一丝希望努力。这件事情需要他有这样的劲头和精力,才能拯救你。” 他说着,手放在亨德森肩膀上,以示对这份坚持的赞誉。 “我知道,有一位姑娘对你有这样的情感,但她只是个弱女子,虽然有冲劲,但没有经验。她已经尽力了,只是还不够。” 亨德森黯淡的表情第一次缓和下来,眼神里露出一丝对里奇曼小姐的感恩,虽然在场的是伯吉斯。“我原本知道——”他低声说。 “你需要一个男人,这个男人非常有经验,又对你有如此情感。你一定认识这样的人,每个人生命中都有这么一个人。” “是的,那是一开始的时候,和其他人一样,我以前是有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好像半路都丢掉了,尤其结婚之后。” “我说的这种人是不会丢掉的,”伯吉斯坚持,“你是否与他们保持联系都无所谓,只要曾经是那样的关系,就一定不会变。” “曾经是有一个人,他和我情同手足,”亨德森承认,“但那是以前——” “友谊是没有时间期限的。” “不管怎样,他现在不在这里,上次见这个朋友,他说第二天要出发去南美,与一家石油公司签定了五年的合同。” 他朝探员转过头,说:“你在这个行业工作,是不是有些误解从没有人给你纠正?我可以这样索取吗?指望一个人立刻从三千英里之外的地方赶回来,放弃眼前的全部事业,来替一个朋友说话,而且别忘了,还不是现在的朋友。一个人年龄越大,脸皮越厚,也不再向往什么理想主义。三十二岁的这个人已经不是当年他二十五岁时的好朋友了,你对他来说也是一样的。” 伯吉斯打断他的疑问:“只回答一个问题,他以前会这样做吗?” “他以前会这样做。” “那么如果他以前会这样做,现在也会。我再告诉你,赤胆忠心是没有年龄界限的,如果他有,就一直有,如果没有,就永远不会有。” “但这是不公平的测试,障碍设置得太高了。” “如果他是那种会把你的性命和五年合同相提并论的人,”伯吉斯反驳,“他对你来说就没什么好处了。如果他不是,那么就是你需要的那个人了。在你否定之前,为何不给他一个机会试试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备忘录,撕下空白的一页,平铺在膝盖上,脚靠着床边缘。 输送带29 22 通过国家电报局发送= ——,9月20日 夜间电报 约翰·隆巴德= 萨得麦瑞肯石油公司 总部,加拉加斯,委内瑞拉 你走后因玛塞拉之死判刑若找到关键证人可除罪律师已无证据请求回国援助死刑定于十月第三周上诉驳回走投无路帮我好吗 斯科特·亨德森 [book_title]处决前第十八天 他身上还有在温暖地区晒黑的痕迹,他回来得太快了,以至于肤色还没有恢复过来,如同现代人旅行通常的样子;他带着感冒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还没等脖子上的疮三天后破掉,就从里约来到了拉瓜迪亚菲艾洛。 他看起来和曾经的斯科特·亨德森一样大——五六个月前的斯科特·亨德森,而不是身上钉着死刑标签,在牢房里数日子的死囚犯。 他依然穿着在南美换上的衣服。一顶白色阔边草帽,现在在这里已经过季了;灰色法兰绒套装,对于美国的秋天颜色太浅,厚度也太薄了,需要委内瑞拉阳光热烈照射,才能没那么显眼。 他中等身高,行动敏捷;做什么都毫不费力,你可以想象他追赶一辆汽车,哪怕有一个街区那么远,对他来说都轻而易举。虽然他身着春装,但穿衣打扮一点也不讲究。八字小胡须上可以立一把剪刀,领带从头到尾都皱在一起,像螺旋的棉花糖,需要熨烫。简单来说,他给人的印象,比起与女士在舞厅跳舞,更适合领导一队工作人员或者下国际象棋。如果准确的话,他气质里透露的严肃正说明了这些。在过去分类简单的年代,他这种人被称为更受男人欢迎的男人。 “他怎么样?”他边低声问守卫,边跟着走过一排牢房。 “就那样。”意思是,你能指望怎么样? “就那样,哦?”他摇摇头,压低嗓音,“可怜的家伙。” 守卫到了,打开门。 他退后一步,吞了一口气,仿佛在清理喉咙,然后走到牢房栅栏前。他嘴角挤出一丝微笑,走进房间,双手伸在前方,好像在萨沃伊广场的休息室里偶遇他。 “看看你,亨迪,”他慢吞吞地说,“你在干什么?开什么玩笑?” 与那天探员前去拜访不同,亨德森的反应里没有丝毫怨恨,你能看得出这位是老朋友。他苍白的脸露出喜色,友好地回答:“我现在住在这里了,你觉得怎么样?” 他们一直握着手,就像从来没握过一样,直到守卫锁门走掉,还不舍得分开。 紧合的双手传达着彼此的情感,哪怕没有语言,也心意相通。亨德森内心是一种强烈的感激:“你来了,你真的出现了,果然真正的朋友不是虚有的。” 隆巴德心里在热情地鼓劲:“我和你同在,不把你救出来我就该死。” 之后几分钟,他们避开正题,聊了与这件事无关的所有事情,生怕这个话题太生硬、太一针见血,让人局促不安。 因此隆巴德说:“哎呀,到这里的火车真脏。” 亨德森回道:“你看起来很不错,杰克,你一定很适应那里。” “适应,见鬼!别提了,那些肮脏、倒霉的洞!食物糟糕透了!还有蚊子!我竟然签了五年合同,真是笨蛋。” “但是我觉得收入肯定不错,是不是?” “没错,但我在那里要这么多钱有什么用?没地方花,就连啤酒都是煤油味。” 亨德森喃喃自语:“搞砸了你的事业,我感觉过意不去。” “你是帮了我的忙,”隆巴德大度地反驳,“不管怎样,合同还在的,我只是骗到了假期。” 他稍等片刻,最后终于绕到主题上;这个主题一直在两人脑海中盘旋。他避开朋友的目光,盯着其他地方,问道:“这件事到底怎么样,亨迪?” 亨德森试图微笑:“三十班的一员两周半之后要参加电学实验,他们要在年鉴里叫我什么?‘最可能在报纸上听到他的名字。’不错的猜想,那天应该每一版都有我。” 隆巴德愤愤不平地盯着他,说:“不,你不会的,别再瞎胡闹,我们认识彼此半辈子了;也该放下身段,不要装客套了。” “好,”亨德森绝望地答应,“管他的,生命太短暂。”后来才意识到不经意的这句话很符合现在的处境,无奈地咧开嘴笑。 隆巴德半个屁股坐在角落洗脸池的边缘上,一条腿放松下来,双手抓住脚踝抬起来,若有所思地说:“我只见过她一次。” “两次,”亨德森纠正道,“我们在街上碰到过你,记得吗?” “对,想起来了,她一直在后面拉你的手臂,几乎要拽断了。” “她正要去买衣服,你知道逛街之于女人的重要性,风雨无阻——”他继续替这位已经逝去的人道歉,完全没意识到这已经毫无意义了,“我们一直想请你吃饭,但不知道——莫名其妙地就没提起来了,你懂的。” “我懂,”隆巴德相当理解,“没有妻子喜欢她丈夫的婚前好友。”他掏出香烟,像在聚会上一样,扔过狭窄的牢房,“别介意,这个烟是在南美买的,可能会让舌头肿起来,嘴唇上也会长泡,里面一半火药一半杀虫剂。我还没时间换回美国的烟。” 他深深吸了一口,说:“我觉得你最好给我讲讲事情经过。” 亨德森在门口一声叹息:“是的,最好讲讲。我已经讲了无数遍,做梦都能倒背如流了。” “对我来说还是一头雾水,好像一块没有写字的黑板,所以尽可能不要漏掉任何细节。” “我和玛塞拉的婚姻只是序曲,根本不是重点。男人都不愿意承认,哪怕对朋友也一样,但这里是死囚房,好像隐瞒事实也很愚蠢。大概一年多前,故事女主角突然出现,只是对于我来说太迟了。你从没见过她,也不认识她,所以我也没必要提她的名字。他们在法庭上也相当照顾我们,没有公开她的身份,只是叫她‘那个女孩’。现在我也一样,就叫她‘我的女孩’吧。” “你的女孩。”隆巴德赞同,双臂抱在胸前,香烟从手肘后面伸出来,表情严肃地盯着地板,仔细聆听着。 “‘我的女孩’,可怜的姑娘。这就是真爱吧,真真实实存在的东西。如果你未婚,它降临了,那你是安全的;或者你的婚姻本身碰巧是它,那更好,幸福属于你;或者你结婚了,它一直未出现,那你依然很安全,哪怕一直迷迷糊糊没意识到;但当你已婚,一切都太迟的时候,它才到来,你就要当心了。” “你就要当心了。”隆巴德边沉思边低语道,口气里带着些许同情。 “它是个纯粹的小东西。第二次见到‘我的女孩’时,我把玛塞拉告诉了她。那本来应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甚至第十二次见面的时候我们还在发誓以后不能再见了。我们试图离开彼此——就像铁试图离开磁铁那么难。 “我们开始不到三十天,玛塞拉就知道了这件事,是我去告诉她的。要知道,这不是什么突然的晴天霹雳。她只是笑了笑,坐等事态变化,好像在看两只关在玻璃杯里的苍蝇。 “我找她请求离婚,她又开始慢慢悠悠、心有所想地笑,我看得出来在那之前,她似乎从来没有重视过我,刚好那件事让她清醒过来。她说需要考虑一下,我给她时间考虑,几周几个月过去了,她不紧不慢,就那样吊着我。我时不时会看到那慢悠悠的嘲笑,她是我们三个中唯一一个享受其中的人。 “这简直让人痛苦至极,我是个成年人,想要‘我的女孩’。我不想被耍,不想婚外情,只想要自己的妻子,而家里的这个女人,不是我的妻子。” 面前的双手,哪怕至今还会颤抖。 “‘我的女孩’对我说:‘一定有办法的。我们在她手里,她深知这点,你这边态度阴郁沉闷是错误的,这只会带来她同样沉默的反对。去找她,像对待朋友一样,带她出去一晚上,推心置腹地谈一谈。像你们这样曾经相爱的人,哪怕感情淡了,也一定会念旧情。你一定能触到她心中柔软的部分以及对你的温存,让她明白离婚无论对她自己,还是对我们,都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我买了一场戏剧的票,跟餐厅订了座位,这家餐厅我们婚前也经常去。然后回家说:‘我们一起出去好吗?像往常一样度过今晚。’ “慢悠悠的笑容又出现了,她说:‘为何不呢?’我去冲澡,她坐在镜子前开始化妆,跟我熟知的步骤一样,先这样再那样的。我在淋浴里还吹起口哨,当时感到非常喜欢她,我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我一直喜欢她,并误以为这就是爱。” 他让香烟从手里掉下来,用脚踩灭,并一直凝视着它。“她为什么不立即拒绝?为什么让我高兴得吹口哨?为什么透过镜子观察我费尽心思地整理头发?看到我外套口袋里手帕的样子幸灾乐祸?看着我六个月来第一次欣喜若狂?为什么她一开始就没打算去,却假装要去呢?因为这就是她的方式,就是她,喜欢看我被吊在半空中的样子。无论大事小事,她一向如此。 “我一点点明白过来,通过她镜子中的笑容、她假装准备却什么也没准备好的样子。我手里拿着领带,正准备戴上。最后她停下来,手不再动,只是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的笑容继续,那是一种对待恋爱中男人的笑,而这个男人只能深陷痴爱,任你摆布。 “故事有两个版本,他们的和我的,到这一刻两个故事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差别。他们没有编造任何一处细节,我在那里的每一个微小动作,都记录在案。他们的调查工作非常到位,毫无纰漏。但就从我站在同一面镜子前,手里拉着展开的领带那一刻,故事开始天差地别,就像六点钟的时针,我的往这个方向发展,他们的就往一百八十度反方向发展。 “现在我告诉你我的版本,也是真实的故事。 “她等待我发问,这就是她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的目的,同样的笑容,静止的双手,顾作镇定地叠放在桌子边缘。凝视片刻过后,我终于问了,说:‘你不去了吗?’ “她大笑,笑得前仰后合、弯腰捧腹,久久不肯停止,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笑也是一种恐怖的武器。我可以看到自己的脸,透过镜子,在她的脸上方,已经变得铁青。 “她说:‘但不要浪费票子,为什么要把好好的钱扔掉呢?带她去吧,她可以看剧,可以吃晚餐,可以完全拥有你,只是唯独不能以她想要的方式。’ “那是她的回答,从那以后一直会是这样的答案,我当时就知道了,一辈子,永远都会这样——多么可怕又漫长的时间! “接下来,我气得咬牙切齿,抽回手臂,虽然手里的领带就在她下巴旁边,但根本没有绕在她的脖子上,我也不记得领带去哪儿了,一定是掉在地上了。 “我从来不会对人施加暴力,我压根不是那样的人,她简直在故意激怒我,我不晓得为什么,也许因为她心里清楚自己很安全,我没有能力那样做。她在镜子里看得见我,当然不用回头,嘲讽道:‘来吧,打我,击球的凯西!即使这样也帮不了你,无论你是高兴还是痛苦,平心静气还是暴跳如雷,什么也帮不了你。’ “然后我们都说了些不该说的话,和其他人一样,但只是口水战,仅此而已,我没动过她一根毫毛。我说:‘你不想要我;到底为什么吊着我?’ “她说:‘你迟早有用,防盗贼也行。’ “我说:‘从今以后的确就这样了。’ “她说:‘有什么区别吗?’ “我说:‘倒是提醒了我,这是给你的。’我从钱包里掏出两美元,扔在地上,说:‘这是跟你结婚付你的钱,楼下街头卖艺的我也会给点。’ “是的,很低俗,不堪入耳。我抓起帽子和外套,快步走出门,离开的时候她仍然对着镜子大笑。她在笑,杰克,没有死掉。我也没有碰她,笑声一直到我关门后都没停止,好像一种驱动力把我赶出来,我车也没来得及叫,直接步行出门了。我感觉快要被逼疯了,迫不及待赶紧逃出来。我走到第二个楼梯时笑声还阴魂不散,直到最后终于消失了。” 他停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回忆的一幕慢慢散去,才回过神来,继续讲述。豆大的汗珠在他紧皱的眉宇间流淌。 “我回来的时候,”亨德森平静地说,“她已经死了,他们说是我干的,根据她的手表可见,谋杀发生在六点零八分十五秒。一定是在我摔门而去十分钟之后发生的,一想到这个我现在仍感觉毛骨悚然,凶手当时肯定已经藏在公寓大楼里了,不管他是谁——” “但你说下楼时只有你一个人?” “他可能躲在最后一层,在我们这层和楼顶之间,我不知道,也许他都听见了,甚至看着我离开,或者我摔门摔得太用力,门反弹开了,他趁机进入。玛塞拉一定没听见他进来,或许笑声太大遮住了其他声音,等到后来一切都太晚了。” “听起来像是有人跟踪,你觉得呢?” “是的,但是为什么?警察一直想不出为什么,所以也没有往那方面调查。不是入室抢劫;没有东西丢掉,她面前的抽屉里有六十美元现金,就露在外面;没有打斗的过程,她正死在自己坐着的位置,尸体也留在原位。” 隆巴德说:“可能本来是有计划进行什么的,但在实施之前受到惊吓,可能是外面有声音,也可能被自己的犯罪吓到。类似的事情发生过无数次。” “这样也不对,”亨德森没精打采地说,“她的钻石戒指没戴在手指上,一直放在梳妆台面上,也没有首饰盒,他只需要逃跑的时候顺手牵羊。无论是否受到惊吓,这能用掉多少时间?但它还在原处。”他摇头,“该死的领带,它是从架子上其他领带下面抽出来的,架子在衣柜很深的位置。这条领带和我身上其他行头绝配,当然,因为是我自己选出来的,但我没有拿它勒玛塞拉。当时吵架吵得热火朝天,我不记得我把领带扔在哪儿了,肯定是不小心掉到了地上。随后我就抓起上班戴的那条,搭在领子上,夺门而出。后来凶手悄悄进房间,想要袭击她的时候,发现了领带,捡起来——天知道他是谁,为什么要杀人!” 隆巴德说:“可能是冲动谋杀,毫无借口,在外面闲逛无所事事的疯子,突然产生一种为了杀人而杀人的欲望,受了你俩暴力场面的刺激,尤其发现门没关上,可以把犯罪嫁祸给你,这样大家都以为是你杀的人。你知道的,确实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过。” “如果是这样,他们就永远抓不到他,这种类型的杀人犯是最难调查的,只有一些侦探怪才或碰到好运才能破案。有一天他们因为其他案子将他捉拿归案,他顺便供认了这起谋杀,他们才略知一二,很久之后我才能脱罪。” “你电报里提到的关键证人是怎么回事?” “现在我要开始讲这个人,这是整个事件中唯一一丝希望,即使他们抓不到嫌犯,我也可以以此证明清白。这起案子中两个调查结果不一定相同;它们可以分开并截然不同,但各自合理有效。” 说着,他不停用拳头锤打自己的手掌:“我们此时此刻在牢房里讨论的这个不知身在何处的女人,只需要告诉他们在距离我家八个街区的某个酒吧我们见面的时间,就可以洗脱我的罪名。当时是六点十分,我知道她也知道;不管她是谁、在哪里,这个人就是知道。他们模拟过这个过程,我犯罪之后,不可能在那个时间赶到酒吧。杰克,如果你想帮我,想把我救出来,就必须找到这个女人,她本人就是答案。” 隆巴德久久未语,最后说:“到现在为止,你们是怎么寻找她的?” “都找过了,”他绝望地答道,“所有的办法都用过了。” 隆巴德走过来,浑身无力地瘫坐在床的边缘。“哎呀!”他边对着紧扣的双手吹气,边说,“警察找不到,律师找不到,所有人都没有成功,这还是在案子刚发生的时候,用尽他们需要的全部时间——我能有多少可能性?现在案子也结了,几个月过去了,还剩下十八天!” 守卫来了,隆巴德站起来,手从亨德森弯垂的肩膀上滑下来,转身打算离开。 亨德森抬起头。“你不想握手吗?”他声音颤抖地说。 “为什么?我明天还会来。” “你的意思是会试试看吗?” 隆巴德转过身,狠狠瞪了他一眼,仿佛被这么愚蠢的问题激怒了。“你凭什么觉得我不会?”他怒吼道。 [book_title]处决前第十七、十六天 隆巴德在牢房里来回踱步,双手插在口袋里,低头看着脚,好像第一次发现自己会走路似的,最后停下来说:“亨迪,你必须努力想想,我不是魔术师,没法从一顶帽子里把她变出来。” “听着,”亨德森乏力地说,“我想过无数遍了,想得都恶心了,哪怕做梦都在想,但实在挤不出更多细节了。” “你难道没看过她的脸吗?” “肯定看过很多次,但没有记住。” “我们从头开始,再顺一遍,不要那样看着我,我们没有其他办法。你走进酒吧的时候她已经坐在吧台椅子上了,尽量跟我说说你对她的第一印象,试着把当时的场景重温一遍。有时短暂的第一印象比后期刻意的研究更加形象。那么,你的第一印象是?” “一只拿蝴蝶脆饼的手。” 隆巴德表情严厉地看着他说:“你怎么离开吧台椅子,走过去和人家搭讪,却不看对方的脸呢?抽时间你得教我这一招。你知道是一位女士对吗?知道自己不是对着一面镜子讲话,那么你怎么意识到是一位女士的呢?” “她穿着裙子,所以是位女士,她没有拄拐,所以身体健全,我只注意到这两件事。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一直想的是‘我的女孩’,还能指望我告诉你什么呢?”亨德森反而恼羞成怒了。 隆巴德没有答话,等两人平静下来后,他接着说:“她的声音是什么样子的?能从中得到信息吗?比如,她是哪里人?背景如何?” “受过高等教育,城里人,她和这里的人说话一样,纯粹的大城市口音,跟白开水似的,平淡无奇。” “如果你听不出任何口音的不同,这里就是她的家乡,不管有没有用知道了就好。出租车,有什么印象?” “没有,四个轮子跑。” “饭店呢?” 亨德森不耐烦地拱起脖子,说:“没有,没有用的,杰克,想不起来,真的不行,她吃饭聊天,就这些。” “聊的什么?” “记不住了,一个字也想不起来,我原本也没打算记住,只是想打发时间,远远地保持安静。鱼肉很好吃,战争难道不恐怖吗?不,她不想再抽一根烟了,谢谢。” “你要把我逼疯了,看样子你真是爱着‘你的女孩’。” “是的,爱着,别提这个。” “那么剧院呢?” “只记得她站在椅子上;我已经告诉你三遍了。你自己都说这无法判断她的样子,只能说明那一刻她做了什么。” 隆巴德凑近说:“是的,但她为什么站起来?你一直解释不出,你提过幕布没有落下,一个人不可能无缘无故那样站着。”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站起来,我又没钻到她脑袋里。” “从你提供的信息看来,你也没钻到自己脑袋里,好吧,我们过会儿再谈这个。一旦知道了结果,原因早晚会挖出来。”他暂停对话,让彼此喘息片刻。 “至少她站起来的时候,你是看着她的吧?” “这种看只是机械的动作,眼睛瞳孔的运动,而不是利用脑细胞,用心地看。我机械地看了她一晚上,但从没用心看过。” “真是折磨,”隆巴德愁眉苦脸地说,鼻子和眉毛几乎皱在了一起,“从你身上我是没辙了,但一定有其他人能提供线索,一个当晚看见你们两个的人。两个人不可能待在一起六小时,连有印象的人都没有。” 亨德森皱着眉头苦笑:“我也这样想,却发现自己错了,那晚整个城镇人的眼睛一定都出现了问题,被他们搞得有时我都怀疑是否真有这样一个人,还是她是我自己的错觉,一时脑热幻想出来的角色。” “快别那样想了。”隆巴德厉声道。 “时间到了。”外面一个声音传来。 亨德森站起来,捡起一根烧黑的火柴棒,走到墙边,墙上有并列的一排排焦黑的痕迹,上面几行全部交叉成字母X;最后几行单独向下划去。他又添了一笔,形成了一个X。 “这个也停下来!”隆巴德说着,狠狠地向手掌吐了几口,冲上去用力地把墙擦干净,全部的印记,交叉的、没交叉的,立刻消失了。 “好了,过来。”他说,掏出铅笔和纸。 “我还是站着吧,”亨德森说,“床边只能坐一个人。” “现在你知道我要什么了吧,新的没有被调查过的线索,二级目击者,那些没有被传唤到法庭上,被警察和你的律师格雷戈里忽略的人。” “你要不了太多,相隔一级的幽灵,二级幽灵是通过一级幽灵的信息帮助我们的,我们最好有一个灵媒。” “我无所谓他们是否和你们在大街两边擦肩而过,关键在于,我想尽可能做第一个找到他们的人,而不想要别人的残羹剩炙。我们一定可以在什么地方找到切入点,还你清白,再微弱的线索也没关系。我要列一个名单,好啦,开始吧,酒吧。” “无法逃避的酒吧。”亨德森叹息。 “酒吧服务生已经调查过了,除了你们两个还有谁在里面?” “没有。” “慢慢来,不要着急,这事情越着急,越适得其反。” (四五分钟过去了) “等等,包间有个女孩转头看过她,我是在我们离开的时候注意到的。有用吗?” 隆巴德的铅笔移动着。“这种类型的线索,正是我想要的。关于这个女孩还有什么信息?” “没有了,比那个女人的还要少,只是一个回头而已。” “继续。” “出租车,也调查过了,司机在法庭上引人发笑。” “接下来饭店,这个白楼餐厅是不是有个衣帽保管员?” “她是证人里少有的几个的确没见过她的,因为我走到衣帽台时是一个人;幻影女子独自去了化妆室。” 隆巴德的铅笔又开始移动。“那里也应该有服务员,当然,既然她和你一起时没有人注意,单独一个人更不可能被注意到。饭店里有没有人回头?” “她是单独加入我的。” “下面是剧院。” “有一个门卫留着搞笑的八字胡,像钓鱼钩,我记得很清楚,盯着她的帽子看了好久。” “好的,他算一个。” 他草草地记下来,又问:“引座员怎么样?” “我们迟到了,黑暗中只有一个卡片灯。” “不行,那么舞台呢?” “你指演员吗?恐怕演出进行得太快了。” “她那样站着,肯定有演员看见吧,警察询问过他们吗?” “没有。” “去查一下也无妨,我们不能漏掉任何一个细节,明白吗?任何一个。即使当晚你旁边有个瞎子,我也想——怎么了?” “嘿!”亨德森突然说。 “什么?” “你刚让我想起来一些事。一个是我们临走的时候有个乞丐跟在身后——”他看到隆巴德用铅笔潦草写着什么,不可思议地质问道,“你在开什么玩笑?” “你以为是开玩笑吗?”隆巴德面不改色地说,“那就等着瞧。”又竖起笔来写。 “就这些,没有更多信息了。” 隆巴德把名单放在口袋里,站起来说:“我会取得进展的!”他神情严肃地承诺,然后过去用力捶铁栅,让看守放他出去。“别再盯着那面墙了!”他补充道,捕捉到亨德森下意识的眼神,方向是墙上被擦掉的记号。“他们不会把你带到那边去的。”他用大拇指指着走廊自己要走的反方向。 “他们说会的。”亨德森嘲讽地低声说。 私人专栏,所有报纸: “5月20日6点15分左右,一位年轻女士与同伴坐在安塞尔莫酒吧一个靠墙雅间内,曾经目送一位戴橘色帽子的女士离开,当时这位年轻女士面朝后方。如果记得,请劳驾立即与我取得联系,这关系到一个人的性命。所有回复都会被严格保密。请联系J.L.,654邮箱,由本报转交。” 没有回复。 [book_title]处决前第十五天 隆巴德 一个衣衫不整、蓬头垢面的女人打开门,她的眼睛被泛白的头发盖着,身上有股卷心菜的味道。 “欧班农?迈克尔·欧班农?” 未等他继续说话,便听到:“听着,我今天已经去过你办公室一次了,那里的人说宽限到星期三,我们没有想骗这个穷得叮当响、迫切需要钱的公司,它肯定只剩下最后五万美元了,肯定!” “女士,我不是来收债的,只希望跟迈克尔·欧班农谈一谈,他春天曾经在卡西诺剧院当过门卫。” “是的,我记得他做过那份工作,”她语气不太友好,稍微转过头,抬高音量,好像故意希望隆巴德以外的谁能听见这番话,“他们失去一份工作,从来不会挪挪屁股费点力气再找一份,而是坐等工作找到他们头上!” 房屋内传来一声像极了训练有素的海豹发出的嘶哑咕噜声。 “迈克,有人找你!”她大喊,然后对隆巴德说,“你最好自己进去找他,他脱了鞋子。” 隆巴德走过一个如同铁路那么长、好像没有尽头的大厅,但最终在一间入口摆着油布桌子的房间停住了。 他的拜访对象懒洋洋地躺在侧面,身体悬空架在两张直立靠背的木椅上,没有支撑的部位向下弯曲。他不仅仅脱掉了鞋子;实际上,他上身只穿了一件浅棕色工作服,袖子到手肘长度,外面是一对裤子背带。对面的椅面上有两只白色脚趾的袜子,歪歪扭扭地立着。隆巴德进来的时候,他把一份粉色的赛马信息报和一个脏兮兮的烟斗放在一边,随和地低声问道:“先生,能为你做什么吗?” 隆巴德将帽子放在桌上,不请自入地坐下。“我的朋友想要联系一个人。”他有所保留,因为提前提到死刑或警察询问,会吓到这些人,不利于调查;他们万一受到惊吓,就算有线索,也会隐瞒实情,“这个人对他很重要,意味着他生活的全部,这就是我来的原因。五月份的一个晚上,你还在剧场工作的时候,还记得有一男一女在门口下了一辆出租车吗?当然你为他们开过门。” “我给每个开车过来的人开门,这是我的工作。” “他们有点迟到,可能是当晚你接待的最后一批人。这位女士戴了一顶亮橘色的帽子,非常特别,上面竖着一根细长的羽毛,下车的时候因为离你太近,扫过你的眼睛。随后你就慢慢地、从一边到另一边盯着看,你也知道,东西靠得太近往往看不清是什么。” “你找对人了,”他的妻子从门口不高兴地插话,“只要是漂亮女人,他都会看,不管看不看得清!” 两个男人都没有答话。“男的看见你这样做,”隆巴德继续说,“碰巧注意到,就告诉了我。”他的手按在油布上,倾过身来,“想得起来吗?能回忆出来吗?你到底记不记得她?” 欧班农笨拙地摇摇头,咬住上嘴唇,又摇摇头,面露一副责备的神情,说:“你知道你在问什么吗,老兄?每天晚上所有这些脸!女士和先生几乎都是一对对的。” 隆巴德还是朝他斜着身子,好像自己强烈的注视能让他想起什么,他说:“试试看,欧班农,回忆下,试着想想好吗,欧班农?这对那个可怜的人来说非常重要。” 妻子慢慢靠过来,但没有说话。 欧班农再一次摇头,这次很坚决。“没有,”他说,“在那里工作的全部时间,在我为其开过车门的所有人里,我现在只记得一个人,这人一晚上都是自己,而且满身酒味,因为我开门的时候,他脸朝地摔下去,我用手臂扶住——” 隆巴德猜到这番不必要的回忆下面是什么剧情,于是立马站起来打断:“你想不起来,确定吗?” “想不起来,确定的。”欧班农又伸手去拿冒着烟的烟管和赛程图了。 妻子在他们身旁,刚才一直一脸疑惑地打量隆巴德,舌尖在嘴边打转似乎有话要说,现在她说了:“他如果能想起来的话,我们有什么好处吗?” “当然,如果你能给我想要的信息,不用提,肯定有报答的方式。” “听见了吗,迈克?”她扑过去抓住丈夫,像是要打他,开始用力地摇晃他一只肩膀,仿佛在和面或者按摩,“想呀,迈克,想!” 他试图躲开她,手臂护住头部,叫道:“你这样摇,好像我是一艘空船,怎么能想得起来?就算还记得,也是记忆模糊,全被你晃没了!” “哎——应该不可能了。”隆巴德叹息,转身失望地沿着大厅长长的走廊走下去。 他听到她在身后的屋里,恼怒地痛哭起来,继续摇晃丈夫僵硬的肩膀:“看看,他走了!噢,迈克,你怎么了!这个人只是让你想些事情,你却连这个都做不到!” 她一定在拿他的东西泄愤,接着一阵痛苦的咆哮传来:“我的烟管!我的赛程图破了!” 隆巴德关上大门的时候,他俩还在剧烈地争吵,这时突然莫名其妙地安静了,隆巴德开始下楼,脸上闪过一丝心照不宣的神情。 果然,过了一会儿,大厅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紧随其后,门打开,欧班农的妻子在楼梯口匆忙地叫他:“等一下,先生!请回来!他想起来了!刚刚想起来!” “哦,是吗?”隆巴德不形于色地说,停下来扭头看她,但没有上楼梯,他掏出钱包,用大拇指在边缘摸索,“问他那个女人的手臂吊着的是黑色还是白色的吊带?” 她进屋完整地传达了问题,并拿到答案,低头回答隆巴德,口气中略带犹豫:“白色——一整晚都是。” 隆巴德收起钱包。“错了。”他坚决地说着,继续下楼。 [book_title]处决前第十四、十三、十二天 那个女孩 引起他注意之前,她已经在椅子上坐了几分钟了,这更加奇怪,因为酒吧里只有零零星星几个人,她的到来本应该引人注目。这只能说明她是多么低调地靠近并且坐下的。 他刚刚换班不久,仅在进入吧台交接好工作之后,她便来了,似乎掐表算准时间故意为之:跟他同时到达酒吧。可以肯定,当他踏出更衣间,穿着硬挺的夹克,扫视自己的服务区域时,她还不在。不管怎么说,在服务完吧台另一端的一位男士后,他终于觉察她安静地坐在那里,便立刻走过来。 “要点什么,女士?” 他感到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但瞬间又发觉可能搞错了,是错觉作怪,因为所有顾客都会在点单时看着他,只有通过他才能得到饮料。 尽管如此,她的眼神里有点不同;虽然他以为是错觉,但这种印象又一次袭来。这是一种私人的眼神,独立存在,点单是附属品,而不是点单之余随便看一眼。目光是冲他来的,对着这位卖酒的男人,似乎在说:“留意我,好好记住我。” 她点了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