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德米安:彷徨少年时 [book_author]黑塞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62756 [book_dec]《德米安:彷徨少年时》1919年首版,最初作者署名为埃米尔·辛克莱,作品问世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其受人欢迎的盛况唯有上个世纪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能够与之媲美。人们竞相探问辛克莱到底是谁,连托马斯·曼也写信向出版商询问作者情况。但这位作者一直隐匿着,直到两年后作品17刷时,才确切地属上黑塞的名字。《德米安:彷徨少年时》是黑塞最经典的作品之一,此次特别增补好莱坞人气文艺男星詹姆斯·弗兰科最新导言。弗兰科说:我所追求的是一种自我理想映照的生活,在趋向这个目标的旅程之中,阅读《德米安》是重要的一步。一个青年的蜕变自阅读《德米安:彷徨少年时》起,青年德米安将引领你度过自身蜕变的斗争。一部以它极为精确的描写击中时代神经的作品。整整一代青年,均满怀感激而且如痴如醉地被他吸引。全球青年口耳相传,黑塞是被阅读最多的德语作家。 [book_img]Z_9883.jpg [book_title]导言:我的朋友《德米安》 詹姆斯·弗兰科/文 杨玉功/译 我还记得第一次读《德米安》的情景,那是初夏的一天。四月份我刚满十九岁,正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校园的一间小餐馆卖东西:即食三文治,微波速热比萨饼,便宜的墨西哥杂烩,还有晶亮诱人的中国餐。之前我花了一学年时间专修英国文学,而当时却决意投入波涛汹涌电影表演之海,且正起劲地跋涉表演学校的满潮湿地。我并未参加加大洛杉矶分校戏剧课程的面试,所以就被迫在山谷(圣费尔南多山谷——译者按)里上课。就在加大春季学期将要结束之前,我决定全时投入表演专业。我的父母并没有反对,只是说只要我在大学学习就支持我,如果我想当艺术家就只能自谋出路。 于是我就在北校区的食堂打工,服务我那些昔日的同学校友。我的老板是一个研究生,他的脑袋刮得精光,只留下两块头发,还染成了红色,而且还定型为两个六英寸的牛角状。我叫他比尔。我记得我挺喜欢他,也许只是因为在我的所有老板当中他最接近我的年龄,可他毕竟还是个老板。我打工是为了支持自己的电影演员之梦(几个梦想之一吧),而我的雇主竟像个魔鬼。 休息时我就读奥尼尔、田纳西·威廉姆斯、萧伯纳、易卜生、契诃夫等人的剧作,这些作家无疑可以帮我了解我所选定的职业。我打的这份工最折磨人的部分倒并不是比尔,当然,碰上哪一天不顺,他就会一刻不停地盯着我往三文治上加肉加芥末,盯着我从锡皮桶里舀出墨西哥烤青椒盒;这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无聊。我现在明白,那份卑微的工作教我懂得了责任、奉献与服务,但在当时我有着各种宏大的梦想。我离开学校本来是为了成为世界上最棒的演员,却不得不留在校园里,还要伺候那些几个月之前还请我参加联谊会堂聚会的同学们。好像我已经后退了五步,事实是:我居然离开一所一流的大学,加入一大群候选者,企图闯进一个以竞争激烈闻名的行当;这怎么看都像是傻瓜的节奏。 挨着比萨饼服务区的那面墙上挂着一个相框,里面是年迈的马龙·白兰度的照片:一个穿西装戴橄榄球头盔的人正领着他穿过蜂拥的摄影者和傻傻的看客。我相当确信那张照片是在白兰度的儿子涉嫌谋杀案审讯期间拍摄的,而当我给食客上些残羹剩饭时,那照片却给了我莫大的激励:白兰度是电影表演的巅峰,他的影像让我想起我希望跻身其中的伟大传统。 几个月之后我开始读《德米安》。我不敢说这中间是否有关联,就在那一天,毫无征兆,我挂好我的围裙,走出后门,从此一去无回。那天我本来打算上班的,所以一旦出门离开,我不知道该去哪儿。口袋里揣着那本《德米安》,我直奔西木区而去,同时为自己决然离开的壮举而感到激情满怀。快要离开校园的时候我碰上了一个老同学,一个过去曾经与我眉来眼去的女孩,她正在草地上晒太阳。我把我的事儿告诉她,可似乎没能引起她的回应。我感觉我更进一步远离了四平八稳的生活,同时更接近了艺术自由的境界。可跟这个女孩诉说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刚刚辞职的毛头小子。 在一间小餐馆里,我回过头来读《德米安》,感觉自己似乎又得到了理解。书中的讲述者埃米尔·辛克莱也在追寻。他在善恶之间的摇摆犹疑,在从俗之业与艺术之路之间的徘徊不定,都似乎映射了我自己的境遇。就像这部小说出版后九十年期间的许许多多年轻人一样,我感觉赫尔曼·黑塞似乎在描述我自己内心与外在的种种争斗。辛克莱有德米安作他的向导,而我却尚未找到我艺术上的良师。我所有的只是这本书。 《德米安》成了我的德米安,成为我可以倾听与思索的内心的声音,伴随着我从幼年到成人并进入艺术世界的艰辛历程。当然前路之曲折也不止一端——我后来在麦当劳打过工,接过做演员的活儿,然后又对所有做过的工作厌恶有加,继而又扩展了我的艺术视野(黑塞不但是个作家,也是一位有名的画家)——而我所追求的是一种自我理想映照的生活,在趋向这个目标的旅程之中,阅读《德米安》是重要的一步。 [book_title]两个世界 我的故事开始时,我已十岁,正在我所在小城的学校读书,那时的经历便是故事的开端。 那时,世界朝我扑面而来,痛楚和惬意的战栗叩击着我的内心,隐秘的小巷,明净的房屋和钟塔,钟声,面孔,舒适暖和的房间,神秘诡异的房间。那里有温馨的亲密,有兔子和女仆的味道,有家用药材和干菜的味道。在那里,两个世界迎面相逢,日和夜从两个极点冉冉升起。 一个世界是父亲主持的家,是个亲密的小世界,里面只有我的父母。这个世界的大部分我已熟识,它的名字便是父亲和母亲,爱恋和严厉,模范和学校。这个世界散发着温情的光,清净而整洁,这里有絮絮软语,洁净的双手,整洁的衣装和文雅的举动。这里有早晨的祷歌和圣诞的喜乐。这个世界中,通向未来的路途平坦笔直,这里有义务和罪责,愧疚和忏悔,饶恕和善举,爱慕和敬意,圣经和箴言。这个世界的秩序需要我们去遵守,这样生命才会变得明朗而丰富,美好而规整。 另一个世界也从我们的家中延伸出来,却是完全不同的面貌,它的味道、语言、承诺和要求都大相迥异。第二个世界中有女仆和小工匠,有鬼怪和奇谭,那里流溢着无数恐怖却又魅力无穷的神秘事物,有屠场和监狱、醉鬼和泼妇、产仔的母牛和失足的马,有关于偷窃、凶杀和自缢的故事。这些美妙而可怕、野蛮而残酷的事件无处不在。在咫尺之遥的街巷或庭院中,警察和流浪汉随处可见,醉醺醺的男人打老婆,夜晚时分,少女纺的线团从工厂中汩汩滚出来,老妇能对人施咒致病,强盗们藏身在森林中,纵火者被乡警们逮捕——浓烈逼人的第二个世界四处奔涌,袭面不息,无处不在,却惟独没有渗入父母居住的房间。不过这样也好。我们能够拥有和睦、秩序和静谧,义务和良知、饶恕和爱慕,是非常美妙的事情,而截然不同的那些事物的存在,那些喧嚣和尖叫、阴暗而残酷的一切,也是非常美妙的,因为只一步之遥,我们就能回归母亲的怀抱。然而最奇妙的是,这两个世界竟如此密切地彼此衔接,相生相伴!比如说我们的女仆莉娜,每到傍晚,她坐在大门边的客厅里祈祷,清亮的歌喉唱着祷歌,洗净的双手摊在平整的围裙上,此时,她完全属于父亲和母亲,属于我们,属于光明和真理的一方。这一刻结束之后,她却在厨房或马厩里给我讲无头侏儒的故事,有时,她还在屠夫的肉店里和邻家妇人泼口对骂,此时,她已是另一个人,属于另一个世界,浑身藏着秘密。一切都是这样,尤其在我身上。毫无疑问,我自然站在光明和真理的一方,我是父母的孩子,然而我又无时不在见闻另外一个世界,虽然那里于我如此阴森而陌生,经常唤起我的内疚和惊惧,但我同时也生长在那里。某些时候,我甚至情愿自己活在那个禁忌之国中,每次返回光明的一方时——虽然这一回归是不可抗拒的正道——这里的世界似乎显得更冷清乏味。某些时刻,我明白,我生命的目标便是以父母为榜样,长成光明而纯净的人,成熟和规整的人,然而在此之前,我还要跋涉一段远路,要上小学、大学,参加各种实习考试,而这条道路的路边便是那另一个黑暗的国度,我必须穿越这个世界,一不小心,我就会驻留其中,无法拔身。我心潮澎湃地读过一些故事,故事中的少年遭遇了类似的经历,堕入迷途。此时,回归父亲的真理世界令人感觉如释重负,我觉得这才是惟一的真善之举,是我应谋求的路途,然而即便如此,那个关于邪道和迷途的故事依然更显诱人,平心而论,失足者的受罚和回归有时甚至令人心生憾意。人们不会这样说,也不会如此去思考,然而它依然盘踞在人的心中,埋在情感的深处,是一种微妙的暗示和可能。在我的幻想中,魔鬼可能会在楼下的街面上,或藏头露尾,或以真面示人,或在年末的集市中,或在客栈中,但魔鬼永远不会出现在我的家中。 我的姊妹们也是光明世界的一员。我一贯觉得,她们离父母更近一些,她们更端庄文雅,也更纯净。当然她们也有缺陷和瑕疵,但在我看来,她们的问题并非深伏于心,不像我,对邪恶之物难以释怀,受其吸引。姊妹们和父母一样,天生受人呵护和尊重,若有人和她们发生争执,事后必然会觉得良心有愧,认为错在自身,需要乞求她们的原谅,因为侮辱她们就意味着侮辱了她们的父母,而他们是备受尊敬的善人。有些秘密,我宁可告诉那些放荡的街头浪子们,也不愿透露给我的姊妹。在好日子里——一切安好,心思端正时——我也喜欢与姊妹们做伴,殷勤相对,表现得乖巧端正。身为天使,就得这么做!这是我们所知的最高境界,我们甜蜜而惊诧地想像自己身为天使,浑身被圣洁的吟唱和芬芳萦绕,享受圣诞和幸福的滋味。可叹的是,这样的时刻多么难得!常常在正常的游戏间,我会突然激动莽撞,令姊妹们不满,造成争执和不快,当她们气愤地指责我时,我竟变得不可理喻,行为和言语极为邪恶,甚至我自己在那一刻都能感到这种邪恶让我痛彻心扉。之后我又会满心懊悔,咬牙切齿地度过一段沮丧的时光,然后痛苦地道歉,此时,一线光明又会显现,一种宁静而感恩的纯粹幸福——刹那间的幸福。 上学时,市长和林区主任的儿子也在我的班中,他们是不羁少年,但依然属于正派的世界,有时他们也会和我接触,但我依然和邻家的男孩们走得更近,这些孩子读公立学校,一向为我们所轻视。我的故事就从某一个邻家男孩开始。 一个无所事事的下午——当时我刚过十岁——我和两个邻家的男孩正在闲逛。这时,一个大男孩也走过来,他年约十三岁,体格健壮,性格粗鲁,是一个裁缝的儿子,读公立学校,父亲是酒鬼,家庭名声很不好。我认识他——弗朗茨·克罗默,在他面前我很害怕,因此很不愿意他加入我们。他已渐有成年男人的味道,举止言谈时时模仿年轻小工。他带我们从桥边下到河畔,然后躲进第一个桥孔中。拱曲的桥身和迟缓的水流间只有一道窄窄的河岸,上面全是垃圾——破瓦烂砖,生锈缠结的铁丝等玩意儿。有时那里也能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在弗朗茨·克罗默的命令下,我们在垃圾里翻来找去,把自己的发现给他看。有些东西他夺过去,有些则径直扔到水里。他让我们留心铅铜锡制的东西,这些他都会留着,连一把旧牛角梳也不例外。他在一旁时,我总觉得十分压抑,不是因为我知道父亲若是知情会严禁我和他来往,而是因为他令我恐惧。然而他对待我的方式和对别人并无不同,这倒令我开心。他下令,我们遵从,仿佛这是老规矩,虽然我和他只是初次见面。 完事后,我们坐在地上,弗朗茨朝水中吐唾沫,看起来仿佛一个男人。他从牙缝中吐痰,弹无虚发。我们开始闲聊,男孩子们大赞或吹嘘学校里的各种英雄事迹和恶作剧。我沉默着,但又担心沉默会引起注意,使克罗默对我不满。我的两位同伴从一开始就疏远了我,转而向他示好,在他们当中,我是个异类,我的衣装和风格在他们眼中是一种挑衅。我出身良好,读高级中学,弗朗茨不可能会喜欢我,我也知道,只要机会到了,另外两个男孩会立刻对我出言不逊,让我出丑。 在强烈的恐惧中,我终于也不得不开口,编造了一个刺激的强盗故事,把自己变成主角之一。我说,在埃克磨坊边的一个花园中,我曾和一个伙伴乘夜偷了一袋苹果,那可不是普通苹果,而是金色的莱茵特苹果,最好的品种。由于一时紧张,我逃进了这个故事,杜撰是我的强项。为了不让故事过早结束——或为了让事情演变得更糟糕——我使出了全身解数。我说,我们一人放哨,另一人在树上扔苹果,结果袋子太沉,我们只好开袋留下一半后离开,半小时后又回来扛走了这一半。 讲完后,我以为他们会喝彩。讲故事令我的身体渐渐温暖,我沉浸在臆想的乐趣中。两个小男孩默不作声地等弗朗茨表态,弗朗茨·克罗默眯着眼睛,眼神似乎要穿透我,他以一种恐吓的口气问:“是真的吗?” “是的。”我说。 “千真万确?” “是的,千真万确。”我硬着头皮保证。 “你能发誓?” 我很害怕,但立即表示肯定。 “那你说:以上帝和幸福的名义!” 我就说:“以上帝和幸福的名义。” “好吧。”他咕哝道,转过身去。 我以为这事就这么结束了,过了一会儿,他站起身,开始往回走,我很高兴。走到桥上时,我羞怯地表示自己要回家。 “不用着急,”弗朗茨大笑道,“我们同路。” 他慢慢地踱着步子走,我不敢溜开,他走的的确是我家的方向。走到我家附近,我看见大门,看见门上厚实的铜把手和窗口的阳光,看见母亲卧房的窗帘,于是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哦,回家!回家,回到光明宁静世界的极乐之路! 我飞快开门溜进家,正当我要合上身后的门时,弗朗茨·克罗默竟跟着我挤了进来。砖地走廊幽暗阴凉,只有后院的光才透得进来,他贴在我身旁,握住我的胳膊,悄声说:“别这么着急!” 我惊恐万分地瞪着他。他握我胳膊的手劲像铁一样结实。我在心中猜测他的意图,担心他会不会打我。我心想,如果此时大声呼叫,会有人及时跑出来救我吗?然而我终究没有喊。 “怎么?”我问,“你要干吗?” “没什么。我只是有事要问你。其他人没必要知道。” “是吗?你还要知道什么?我得上去了,你知道。” “你知不知道,”弗朗茨轻声道,“埃克磨坊边的果园是谁家的?” “我不知道。磨坊主的?” 弗朗茨用胳膊圈住我,将我拉到他身边,他的脸逼近我的眼前,眼神邪恶,笑容不怀好意,脸上充满残忍和强权的意志。 “好吧,孩子,我告诉你果园是谁家的。我早就知道那些苹果被偷了,我还知道,那个园主说过,只要有人能告诉他小偷是谁,他就给那人两马克。” “上帝啊!”我喊道,“你不会向他举报吧?” 我觉得寄望于他的自尊完全是徒劳。他来自另一个世界,对他而言,背叛并不是犯罪。我非常明白这一点。在这些事上,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和我们不同。 “不举报?”克罗默大笑,“亲爱的朋友,你以为我是假币商,能给自己造出两马克来?我是穷鬼,不像你有个富爸爸,既然有两马克可赚,我肯定要把它赚到。说不定他还能给更多钱呢。” 他突然松开了我。家的门廊不再散发着静谧安宁的气息,世界在我身旁轰然崩溃。他会举报我,我是一个犯人,别人会告诉父亲,警察可能会来抓我。混沌世界的恐怖扑面而来,所有丑陋险恶之事都会奔我而来。我根本没有偷窃的事实已经不重要了。何况我还发了誓。我的上帝!我的上帝! 我的眼泪奔涌而出。我想,一定要买回自己的清白,于是绝望地在所有口袋里搜索。没有苹果,没有小刀,什么都没有。这时,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表。那是一只古老的银表,早就不走了,我戴着它只是“装装样子”。那是祖母的表,我立刻将表脱下来。 “克罗默,”我说,“听着,你不用告发我,这样做不好。我把我的表送给你,你看看,我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这个你拿着,是银的,这是好东西,只是有点小毛病,得修一修。” 他笑着,大手接过了表。我盯着这只手,心想它多么粗糙,多么心怀不轨,要夺走我的生活和宁静。 “它是银的——”我怯生生地说。 “我对你的银货和烂表不感兴趣!”他鄙夷地说道,“你自己去修吧!” “弗朗茨!”我颤抖地叫道,担心他跑走,“等等!把这只表拿走!真是银的,不骗你。我没有别的东西。” 他冷漠而鄙夷地盯着我。 “你也知道我会去找谁。我也可以跟警察说,我跟巡警很熟。” 他转身要离开。我扯住他的袖子,将他拉回来。绝对不能让他走。他要是走了,我就得遭殃,那种痛苦我宁死也不要忍受。 “弗朗茨,”我乞求他,激动得声音嘶哑,“不要做傻事!就当开个玩笑,好不好?” “是,一个玩笑,对于你,这个玩笑代价有点昂贵。” “弗朗茨,你说,你要我怎么做?我什么都答应!” 他那双小眼睛上下打量着我,又笑了。 “不要这么傻!”他伪善地说,“你和我一样明白。我能赚两马克,你也知道,我既然是个穷人,就不会放着这笔钱不赚。可你是有钱人,甚至还有只表。你只要给我两马克,这事就一笔勾销。” 我明白他的意思了。可是两马克!对我而言,两马克和十马克、一百马克、一千马克一样,是笔天文数字。我没有钱。我有一个储钱罐放在母亲那里,里面有一些十分五分的硬币,大都是亲友们来访时给的。此外我一分钱都没有。我当时还没到领零花钱的年纪。 “我没钱。”我悲伤地说,“一分钱都没有。除此之外,我什么都能给你。我有一本讲印第安人的书,还有士兵玩具,还有一只罗盘。我这就给你拿来。” 克罗默撇了撇邪恶的大嘴,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少废话!”他不容分辩地说,“那些破玩意儿你自己留着吧。罗盘,哼!别把我当傻子,你听着,拿钱给我!” “可我没有钱,我从来没领过零花钱。这我也没办法!” “那这样,你明天把两马克给我送过来。放学后我在集市等,给钱就算了,拿不来钱,你就等着看好戏!” “我答应你,可我从哪儿去弄钱呢?天哪,我真的没钱——” “你家里多得是钱。这是你的事。明天放学后见。我告诉你,如果你不带钱来——”他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又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像幽灵一样消失了。 我连上楼的力气都没有。我的生活完蛋了。我起了离家出走再不回来的念头,甚至想跳河自尽。可那些想法都很模糊。黑暗中我坐在楼梯间的底层台阶上,紧紧蜷成一团,沉浸在痛苦中。莉娜拎着篮子下楼取柴火时,才发现泣不成声的我。 我请求她不要对家里人提这件事,然后走上楼。玻璃门边的衣钩上挂着父亲的礼帽和母亲的阳伞,家园和柔情的气息从这些物品中汩汩流出,向我溢来,我的心满怀乞求和感激向它们致意,就像迷途的孩子看见故乡小屋,闻见故乡的味道一样。然而这些都已不再属于我,那是父母的光辉世界,而我已罪恶地深陷在陌生的洪流中,敌人在伺机,危险、恐惧和耻辱已候在门外。礼帽和阳伞,砂石铺的地面,廊柜上的大幅油画,还有起居室里传来的姊妹们的话语声,一切都显得比任何时候更可亲可爱,然而这些已不再是抚慰,不再是夺不走的财富,而是严厉的呵斥。这些已不再属于我,它们的纯净和安逸已与我无缘。我的脚上沾上了污秽,而这些污点已无法在地毯上擦脱,我瞒着家里带回了一片阴霾。我曾有过无数秘密,曾多次担忧不安,可和今天带回的阴影相比,那些简直是不值一提的儿戏。厄运追在我身后,无数手正向我伸来,母亲也已无法保护我免受其害,我绝不能让她知道这件事。不管我的罪过是偷窃还是撒谎(我不是以上帝的名义起誓了吗?),结果都一样。我的罪不在这些,而在于让魔鬼登堂入室。我为什么要和他们一起呢?为什么我遵从克罗默更甚于遵从父亲呢?我为什么要杜撰那个偷窃的故事呢?为什么要吹嘘自己犯过罪,仿佛那是英雄事迹一样?现在,魔鬼握住了我的手,敌人已跟随在我身后。 某一瞬间,我忘记了对明天的恐惧,我所担心的,是一种毛骨悚然的明确性——自己的路从今往后将急转直下,堕入黑暗。我心里明白,这一过错将会勾出更多的过错,我在姊妹面前的举止、对父母的问候和亲吻将成为谎言,我将隐瞒起自己的命运和秘密。 望着父亲的礼帽,我的心里忽然亮起了一丝信赖和希望。我要向父亲坦白一切,接受他的审判和处罚,让他成为知情者和拯救者。我会被惩罚,就像之前多次被罚一样,度过一段沉重苦涩的时光,然后沉重懊悔地乞求原谅。 听起来多令人欣慰!多么诱人!可我不能这样做。我知道自己不会。我知道,现在我有了一个秘密,这个罪过我必须独自承担。或许我此刻正站在一条交叉路口,或许从此刻开始,我将永远被打入恶的世界,和恶人分享秘密,寄望于他们,听命于他们,变成他们。我把自己吹嘘成男人和英雄,那么,我就得承担后果。 我进门时,父亲指责我把鞋弄湿了,这让我有些欣慰。鞋分散了他的注意力,他没有意识到更坏的情况,我接受了他的呵斥,心里暗暗把这种责备转移到另一件事上。此时,我心中忽然泛起了一种新鲜奇妙的感觉,一种大逆不道、恶毒彻骨的感觉:我觉得自己竟凌驾于父亲之上!在那刻,他的无知无觉竟令我心生鄙夷,他对一双湿靴子的责骂显得多么愚昧。“你什么都不知道!”我心想,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杀人犯,别人却只盘问他偷面包的罪过。这一感受很丑恶,却强劲有力,深深刺激了我,没有任何念头像这个一样,将我和自己的秘密与罪过如此牢固地绑在了一起。我心想,克罗默说不定已经找到警察告发了我,暴风雨正劈头而来,而父亲依然只把我看成一个无知小儿! 在讲述至此的这段经历中,这一刻至关重要,影响深远。这是父亲的神圣光辉第一次显得黯淡,也是我童年体验之树的第一道刻痕,要成为自我,每个人最终都得毁去这棵树。我们命运内在的核心脉络就寄身在这些无人知晓的经历中。这些裂痕最终会弥合,痊愈,被遗忘,然而在心中最私密的角落,它依然在生长,流血。 这种新的感觉很快让我恐慌不已,我几乎想伏下身去吻父亲的脚,哀求他的原谅。然而在那些紧要的大事上,人们很难获得谅解,这个道理孩子和聪明的大人都明白。 我本应沉下心来考虑这件事,为明天作打算,可我办不到。整个晚上,我一直在试图适应起居室里的异常气氛。墙上的挂钟、餐桌、《圣经》和镜子、书架和油画仿佛在和我一一告别,我满心冰凉,看着自己的世界、幸福生活离我一去不返,感觉自己新长出了纠结的根须,被牢牢地种在阴暗莫名的世界中。我平生第一次尝到了死亡的滋味,死亡是苦涩的,因为它也是新生,是恐惧,是对消极改变的担忧。 躺到床上后,我才舒了一口气!之前晚祷时,我又被炼狱之火煎熬了一次,大家齐声唱了一首我最喜欢的祷歌。我没有一起唱——每一段旋律对我都是苦水和毒药。父亲念祷词时,我也没有一起祈祷,当他最后念“——与我们同在!”时,一阵抽搐将我从家人身边扯开。上帝的恩惠与他们同在,却不会降临我身。我浑身冰冷,筋疲力尽地逃开了。 在床上躺了片刻后,一股暖意和安全感舒心地环抱住我,在恐惧中,我的心在迷茫中又被找了回来,我为发生的事而焦虑不安。母亲照旧和我道了晚安,房中依然回响着她的脚步声,她手中蜡烛的光芒还在门缝中闪烁着。我想,现在她会折回来——她感觉到了,她来吻我,慈爱可亲地问我,然后我会哭出来,那颗哽塞在喉的大石头会涣然冰释,然后我拥抱她,坦白一切,这样一切就过去了,我就被拯救了!门缝完全暗下去后,我依然凝神听了半天,认为这一切肯定会发生。 然后我的心思又回到那些事上,我紧盯着敌人的双眼。他的面容历历在前,眯着一只眼,嘴巴粗鲁地大笑,我盯着他,一种命运感钻进了我的内心,此时,他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丑陋,那只邪恶的眼睛如魔鬼般闪着光。他紧贴在我身旁,直到我睡着。我没有梦见他,却梦见了我们在船上,父母,姊妹们还有我,假日的美妙静谧和光芒包裹着我们。深夜时分我醒过来,幸福的余味犹未散去,姊妹们洁白的夏裙似乎依然在阳光中辉闪,然后我又从天堂坠入了现实,敌人那只邪恶的眼睛又逼在眼前。 早晨,母亲急急走进来,抱怨我这么晚还赖在床上,当时我的脸色很难看,母亲询问时,我突然吐了。 [book_title]该隐 让我逃离苦海的救星以一种出其不意的方式降临了,与此同时,新的事物也走进了我的生命,影响我直至今日。 不久前,我就读的学校来了一个插班生。一位刚搬进城的富有寡妇的儿子,他的袖口上还戴着黑纱。这个男孩比我高一级,却大出我好几岁,他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不久后,我也开始留意他。他是个古怪的学生,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在旁人眼中,他根本不像一个孩子。在我们这些愣头愣脑的男孩中,他的行为举止独具一格,成熟稳重,像个男子,甚至更像一位尊贵的先生。但他的人缘并不怎样,他不参加任何游戏,更不打架斗殴,但大家都很欣赏他在老师面前自信坚定的语气。他名叫马克斯·德米安。 一天,出于某种原因,另一个班级被安排进了我们上课的大教室,这在我们学校是常见的事。新来的正好是德米安的班。我们正上到圣经故事,而高年级则在写作文。老师向我们灌输该隐和亚伯的故事时,我不断转头去看德米安,他的面容对我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我看着这张聪颖而坚毅的脸伏在作业上,神情认真而不乏活泼。他看起来完全不像一个学生,反倒像一位正在思索问题的学者。然而他并不令我愉快,相反,我对他甚至有些不满,对我而言,他过于高高在上,冷静逼人,他天生的自信对我反倒构成了一种挑衅,而他的眼神透露的是成年人的内容——孩子永远不喜欢这种内容——有些忧伤,又不乏一丝嘲谑。我不由自主地一再看他,不知是出于喜爱还是厌恶。某一次他的目光似乎也向我投来,我立刻惊恐地转过头。今日回想他学生时的面容,我可以说,他在任何一方面都和旁人不同,带着鲜明的印记,因此引人侧目,同时他却尽量不让旁人注意自己,行事就像一个便装出巡的王子,和乡野村夫们打成一片,竭力让自己看起来和他们一样。 从学校回家的路上,他走在我后面。其他人离去后,他走到我身边,和我打了个招呼。虽然他尽量模仿中学生的腔调,但这声招呼听起来依然成熟有礼。 “我们一起走一段好吗?”他友好地问。我受宠若惊地点了点头。之后我将自己的住处告诉了他。 “哦,在那里?”他微微笑道,“我知道那里。你家大门上有一块很奇怪的东西,我一来就觉得很有意思。” 我一时没明白他的意思,但也惊讶于他对我家的了解似乎胜于我。他指的可能是门拱上的那块拱顶石,那应该是一枚徽章,积年累月后已被磨平,且被多次重新粉刷过颜色,据我所知,这枚徽章跟我的家族并无渊源。 “我不了解那个,”我羞涩地说,“好像是一只鸟的形状,应该很古老。听说房子以前曾属于一家修道院。” “有可能,”他点头,“你应该留心看一看!这种东西通常都很有趣。我认为那形象是一只鹞鹰。” 我们继续走着,我很拘谨。德米安忽然笑出声来,仿佛想起了一件很滑稽的事。 “对了,我旁听了你们的课。”他兴致勃勃地说,“该隐的故事,他的额头上有个印记,是不是?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不,在被迫学习的那些知识中,我几乎什么都不喜欢。但我不敢这样说,我觉得自己在和一个大人谈话。于是我自称很喜欢那个故事。 德米安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不必在我面前伪装什么,亲爱的。不过这个故事的确很古怪,我认为,它比课上教授的大多数故事都古怪。老师对此讲解得不多,只提了那些上帝、原罪之类的老套。可我以为——” 他突然停住口,微笑着问道:“你对此感兴趣吗?” “嗯,我的看法是,”他继续道,“该隐的故事可以作另一种解释。老师教给我们的大多数知识都是真切的,但我们也能以一种与他们不同的目光看待它们,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知识此时都会获得更好的意义。就以该隐和他额头上的印记为例,老师的解释并不令我满意。你不觉得吗?一个人因为争执而打死了自己的兄弟,这种事有可能,事后此人觉得害怕并躲藏起来,这也有可能。可是懦弱竟为他赢得了一枚勋章,为他提供庇护,激起旁人的恐惧,这就太匪夷所思了。” “当然,”我也来了兴致——这个问题开始吸引我了,“那么对这个故事的另一种解释是怎样的呢?”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 “很简单!现实,也就是故事的起因,便是那个印记。从前有一个男人,他的脸上长了令别人很害怕的东西。他们不敢接触他,然而他和他的子女都令人印象深刻。或许,应该是肯定,他额上并没有真的长印记,像邮票一样,生活中很少会有这样拙劣的故事。他应该是具有某种难以捉摸的奇特之处,或许只是他目光中的思想和坚毅超出了常人。这个男人很有权势,旁人害怕他。他有某种‘印记’。人们总是随心所欲地解释这件事。而‘人们’总是倾向于让自己心安理得的说法。他们害怕该隐的孩子们,他们有某种‘印记’。因此他们没有如实把这一印记解释成一种勋章,反而诋毁他们。人们说,有这一印记的人很可怕,这话倒不假。英勇而有个性的人在常人看来总是很可怕。而这样一个英勇无畏的厉害人物四处行走时,人们很不高兴,于是他们改了他的名字,将他写进了寓言,为了报复他,为了勉强补偿自己表露出的恐惧——你明白吗?” “嗯——也就是说——该隐根本就不是坏人?《圣经》里的这个故事根本就不真实?” “是,也不是。这样古老的故事总是真实的,可是人们讲述和解释它们的方式却并不一定真实。简单说,我觉得该隐是一个很出色的人,可人们因为恐惧他,才为他编造了这样的故事。这个故事只是一个谣言,就像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一样,只有一点是完全真实的,那就是该隐和他的孩子都背负着某种‘印记’,和大多数人不同。” 我震惊莫名。 “也就是说,你认为弑兄的部分是假的?”我激动地问。 “哦,是真的!当然是真的。强者打死了一个弱者。至于这个弱者是不是他的兄弟,那就很值得怀疑了。这个并不重要,毕竟四海之内皆兄弟嘛。也就是说,强者打死了一个弱者而已。或许是一段英雄事迹,不过也不一定。不管怎样,其他的弱者很害怕,他们怨气冲天,如果别人问他们:‘你们为什么不把他打死呢?’他们却不会回答‘因为我们是懦夫’。而是说,‘不能打他。他有一个印记。是上帝赐的!’谎言大概就是这样诞生的。哦,我耽误你回家了。再见了!” 他转身拐进阿尔特小巷,留下我一人,惊异得无以复加。他人一离开,刚才的那番话立即显得荒诞不经!该隐是一个高贵的人,而亚伯却是懦夫!该隐的印记是一种勋章!这种想法太荒唐了,是对上帝的不敬,是有罪的。否则,亲爱的上帝在哪里?难道上帝不是接受了亚伯的献祭,青睐亚伯吗?——不,傻瓜!我猜想德米安是想和我开玩笑,诱我走上邪路。真是个可恶的聪明家伙,而且很有口才,可是——不—— 我从未对《圣经》故事或任何一个故事作过这么复杂的思考。何况长期以来,我一直没有真正将弗朗茨·克罗默抛至脑后,哪怕只是一个小时,一个傍晚。回家后我重读了一遍《圣经》中的该隐故事,情节简洁明了,只有疯子才会在其中寻找一种奇特而隐秘的意义。如此说来,任何杀人犯都能自称为上帝的宠民!胡说八道!我惟独能接受的是德米安述说这些想法的方式,举重若轻,漂漂亮亮,仿佛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实,再加上他的那双眼睛! 我自己的情况当然并不理想,甚至可以说很糟糕。我一度生活在一个光辉清净的世界中,我自己便是亚伯,而现在我已彻底沦为“另一人”,深陷其中不能脱身,而我竟束手无策!现在该怎么办?此时,一段回忆倏地浮现在脑中,一时竟令我呼吸艰难——在那个厄运降临的黑色傍晚,父亲在家中,曾有一刻,我竟然看穿了父亲及其光辉的世界和智慧,心怀鄙意!是啊,我想,我就是该隐,带着一个印记,还妄想那印记并非耻辱,而是一种荣耀,恶毒和不幸令我僭越了父亲,僭越了正道和虔诚。 昔日经历那些事时,我的思想固然没有这样清晰,但这些念头当时已蛰伏在其中,那是无数情感和奇特骚动的燃炙,令我心里生疼,但也不乏骄傲。 常常想起,德米安对勇者和懦夫的看法多么独特!他对该隐之印的阐释多么古怪!他的眼睛,那心智成熟之人的眼睛,焕发着多么奇异的光芒!我的脑中掠过一个模糊的念头:德米安自己不就是该隐吗?如果不是感同身受,他怎会如此为该隐辩护?他的目光中又何来那种力量?他谈起那些胆小的“其他人”时为何如此讥讽?而那些人其实才是虔众,是上帝乐见的人啊! 我久思不得其解。宛如一枚石子坠入了井中,而那口井便是我少年的心灵。在之后极长一段时日,该隐的故事、他的弑兄罪和那枚印记一直是我追寻知识、疑惑和批判的路径。 我发觉其他学生也很注意德米安。我没有将关于该隐的那个故事告诉别人,但其他人似乎也对他颇感兴趣。关于这个“新来的学生”,学校里还出现了很多流言。如果每个流言我都听说过,那么每一种都应会点亮他的一个侧面,每一种都应有所深意。我只听说,最早的流言是德米安的母亲非常有钱。他们还说,这位女士和儿子从不上教堂。有一人宣称,这两人是犹太人,兴许是隐瞒身份的穆斯林。还有传言是关于马克斯·德米安的强悍的,传说他班上最强壮的男生曾找他打架,遭他拒绝后骂他是懦夫,结果被他打得灰头土脸。据在场观战的人称,德米安只用一只手揪住了那男孩的后颈,紧紧捏了一下,那孩子立刻脸色煞白,溜之大吉,结果好几天都动不了胳膊。某天晚上,居然有传言说那孩子死了。各种谣言纷起,大家笃信不疑,人心激荡。一时间,大家都心满意足。不久后,学生们又开始传播新的谣言,称德米安和女孩们有秘密往来,“无所不知”。 这段时间,我和弗朗茨·克罗默的奴役关系依然在继续。我逃不出他的控制,即便他很久不来骚扰我,我还是和他绑在一起。在梦里,他依然如影随形,那些他在现实中没有对我做过的事,梦中的幻想会补上,梦里的我完全是他的奴仆。我栖身在这些梦境中,比现实更有过之——我原本就是一个好梦者,阴霾剥夺了我的力量和活力。我最常做的梦是克罗默虐待我,唾弃我,跪在我身上,更可怕的是,他还唆使我去犯下严重的罪行——与其说唆使,不如说是强令。其间我还做过一个恐怖至极的梦,醒来后几乎发疯,我梦见自己谋杀了父亲。克罗默磨好刀交到我手上,我们站在林荫道的树丛后,等某人前来,我并不知来的人会是谁。终于有人来了,克罗默推了推我的胳膊,让我去刺死他,而那人竟是父亲。然后我醒了。 除了这些事,我偶尔也会想到该隐亚伯,对德米安却想得不多。奇怪的是,他和我的第二次接触竟发生在梦中。我又梦见自己惨遭粗暴虐待,然后这次跪在我身上的竟不是克罗默,而是德米安。奇怪的是——这一点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在克罗默手下满怀痛苦憎恨所忍受的一切,换成德米安后,我竟心甘情愿地承受了,感觉既快乐又惊惧。我做过两次这样的梦,然后又换成了克罗默。 我早已无法分辨梦境和真实的界限。我和克罗默一直保持着这种令人不齿的来往,甚至在无数次小偷小窃后,我终于还清了欠他的债,但还是没能终结和他的关系。后来他也知道我偷钱,因为他总是追问这些钱的来历,因此我反而愈加为他所制。他常常恐吓要向我爸爸告密,那时我又害怕又懊悔,深恨自己当日没有向父亲坦白。事虽如此,但即便在痛苦中,我也没有悔恨一切,至少不是时时这样想,有时我甚至恍惚觉得,事情必当这样。既然厄运已当头,也就没有必要非得脱身出来。 父母的日子大概也不好过。我性情大变,和家人格格不入,他们是多么真挚的人,每每想到这点,我就会顿起一股浓烈的眷恋之意,仿佛眷恋消逝的乐土。家里的人——尤其母亲——待我若待一个病人,而不像对坏孩子,可是两个姊妹的举动却让我看出了一些端倪。她们对我小心翼翼,却让我更难受,我看得出来,她们当我是个疯子,应得怜悯,不可苛责,但恶已长驱我心。我觉得,他们正在为我祈祷,以一种与往日不同的方式,但我知道那只是徒劳。我常常迫切地渴望解脱,想诚心忏悔,但还没开口,我就知道无法向他们坦白道明一切。他们会温和地接受我的告白,呵护我,为我叹息,却无法真正理解我,他们会觉得我是一时的失足,却不知那就是我的命运。 我想有些人可能不会相信,一个不满十一岁的孩子会有这样的感觉。我自然不会把自己的故事告诉这些人,我只讲给那些更懂人心的人听。有人到成年才学会将自己的一部分情感转为思想,他们儿时没有这种思想,于是认为那些经历也不存在。然而在我一生中,那时的经历和痛苦最刻骨铭心。 一个雨天,那个煞星又把我叫到博格广场上,我站在那里等着他,脚踢踏着淅沥的黑栗树上不时落下的湿叶。我身上没有钱,只带来了两块省下的蛋糕,这样起码能给他点交代。我早就习惯了躲在某个角落里等他,有时会等很久很久,我也只得忍气吞声,就像人接受那些无法更改的事实一样。 克罗默终于来了。这一天他没有待多久,捶了我的背几下,笑着夺去蛋糕,居然递给我一根湿乎乎的烟,我没有要,他比往常显得友好一些。 “对了,”他走时说,“我差点忘了,下次把你的姐姐带来——她叫什么?” 我没听懂,也没作声,只是诧异地望着他。 “不明白?带你姐姐来。” “嗯,克罗默,不行。我不能这样做,何况她也不会来。” 我心想,他只是想找个借口刁难我。他总是这样,提出一些不可思议的要求,以此对我恐吓侮辱,然后再跟我讨价还价。最终我还得靠给钱什么的来脱身。 这一次却完全不同。遭我拒绝后,他竟然没有发火。 “嗨,”他心不在焉地说,“你考虑考虑吧。我想认识你的姐姐。总会有办法的。你就带她一起散步,我去找你们。明天听我的口哨,到时我们再谈这件事。” 他离开后,我才似乎有些明白了他的意图。我虽然少不更事,但也听说过,男孩和女孩稍大之后,会一起偷偷做某些出格的事情。那么他让我——刹那间,我才醒悟过来,这个要求多么可怕!我立刻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不能那样做!可我简直不敢去想像这个决定的后果,不敢想像克罗默会怎样报复我。以前的那些还不够,又一轮新的折磨开始了。 我焦虑万分地穿过空无一人的广场,手插在袋中。新的痛苦,新的奴役! 这时,一个明亮又深沉的声音叫了我的名字。我吓了一跳,开始狂跑。有人追在我后面,一只手轻轻地从身后抓住了我。是马克斯·德米安。 我这才站住。 “是你?”我疑惑地问,“你吓到我了!” 他注视着我,此刻,他的目光比之前任何时刻都更成熟、深思、锐利。我和他已经很久没有谈过话了。 “很抱歉,”他的语气既礼貌又独特,“可是,好端端的怎么会被吓成这样?” “咳,怎么不会呢。” “可能吧。可是,人家没有对你做什么呢,你却吓成这样,别人肯定觉得有问题。他会惊讶,并感到好奇。这个人会想,你的惊慌很不对头,他还会想,人害怕的时候就是这样。懦夫经常害怕,可我认为你并不是懦夫,是不是?当然,你也不是英雄。你有一些害怕的对象,有一些害怕的人。可这些你没必要怕。在人面前你永远无须害怕。你不怕我吧,是吗?” “不,一点也不怕。” “就是,你看。你怕其他一些人?” “我不知道——让我走吧,你要干吗?” 他走在我身旁——我加快了脚步,因为害怕的缘故——我能感觉他从一旁投来的目光。 “这样想吧,”他继续道,“我只想帮你。不管怎样,你无须怕我。我想和你一起做一个实验,很有意思的实验,你可以学到一些很有用的东西。注意了!有时,我会尝试一种人称读心术的把戏。这不是巫术,如果不知道其窍门,别人会觉得它很诡异。这个实验会让别人大吃一惊。我们来试试看。嗯,我喜欢你,对你很感兴趣,因此想了解你的内心世界。第一步我已经做了。我吓到了你。也就是说,你很胆怯。也就是说,有些事或有些人让你害怕。从哪里来的害怕呢?你根本不应该怕任何人。如果一个人让另一个人害怕,原因就是害怕的人承认了前者的权力。比如说,这个人做了错事,被另一人发现了,这样的话,他就有了控制你的权力。你懂吗?很明白,是不是?” 我不知所措地瞪着他,他的脸色像平时一样严肃、聪颖,也很友善,却并不温和,反而很严峻。其中有一种类似正义的神色。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眼前的他宛如一个巫师。 “你明白了吗?”他又问道。 我只能点头。 “听我说,读心术看起来很古怪,其实过程很自然。比如说,我对你讲过该隐和亚伯的故事,当时你心里对我的想法,我很清楚。不过这是另一回事。我觉得,你可能还梦见过我。不过不说这些了!你是一个聪明的男孩,大多数男孩都很蠢!我一般很喜欢和自己信任的聪明男孩说话。你不会介意吧?” “不会。我只是完全不明白……” “我们先接着说那个有趣的实验!我们的发现是,男孩S很胆怯——他害怕某人——他有可能和那个人之间有羞于出口的秘密——是不是这样的?” 仿佛身在梦中,他的声音和威力淹没了我。我只能点头。难道那声音不是从我内心流出的?这个声音难道不是洞穿了一切,比我还了解情况? “也就是说我猜对了。我能想像。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你知道刚才走开的那个男孩叫什么吗?” 我猛地一惊,被触动的秘密痛苦地缩回我的身体,它不想被人知道。 “什么男孩?刚才没有男孩在这里,只有我自己。” 他笑了。 “告诉我吧!”他笑,“他叫什么?” 我低声道:“你是说弗朗茨·克罗默?” 他满意地冲我点点头。 “很好!你很爽快,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现在听我说,这个叫克罗默什么的男孩不是一个好家伙!看着他的脸,我就知道他是一个流氓!你认为呢?” “是啊,”我叹道,“他很坏,是个恶魔!可我不能让他知道这件事!以上帝的名义,千万不能让他知道!你认识他吗?他认识你?” “别紧张!他走了,而且他不认识我——目前还不认识。我倒很想认识他。他上公立学校?” “是的。” “几年级?” “五年级——不要告诉他!求你了,求你别告诉他!” “放心!你不会有事的。我猜,你没有兴趣给我讲讲这个克罗默的故事了?” “我不能说!不,饶了我吧!” 他沉默了半晌。 “可惜,”他说,“本来我们还可以继续这个实验的。但我不想让你痛苦。可是,你应该也明白你不用怕他,是不是?这种恐惧会毁了我们,我们必须克服它。你如果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就得克服它。你懂吗?” [book_title]强盗 我的童年时代有无数美好温馨之事,有伴在父母膝下的安逸,有童年之爱,有温柔光明世界中的自得其乐。然而我最关心的,依然是在生命中找寻自我的那些步伐。我尝过宁静之美、幸福之湾和天堂之乐,然而这些已是远方的美景,我并不渴望重归其间。 因此,回首少年时代,我只谈论那些新鲜的故事,那些鞭策着我,令我辞别往日的故事。 我依然不时迎头撞上“另一个世界”,时时感到恐惧、压抑和愧疚,那里的事迹总是惊世骇俗,威胁着我眷恋的宁静生活。 在后来那些年中,我不断意识到,自己心中正在滋生一种原始冲动,而在光明正派的世界中,这一冲动只能被遮掩起来。和所有人一样,我将那股缓缓觉醒的性意识视为大敌,是禁果、诱惑和罪恶。我的好奇,和那些梦幻、欲望和恐惧带给我的幻影——青春期的秘密,完全不配进入安逸童年的温柔乡。我和所有人一样,过上了一种两面派的童年生活,虽然童年已不再。我的表层意识生活在家庭的正派世界中,否认那个喷薄而出的新世界。同时,我又生活在隐秘的幻想、欲望、渴望中,而我那表层意识的生活不断借此架起恐惧的桥梁,因为我的童年已悄然崩塌。像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我的父母也完全无法帮助我面对这种不可言谈的性冲动。他们只能不厌其烦地让我去作那种绝望的尝试,去否认现实,继续蜗居在童年世界中,虽然童年已变得愈发虚伪。我不知道父母在此事上是否能有所作为,也不为此怪罪他们。面对自我、找到自我原本就是我的事,而我像所有那些出身良好的孩子们一样,在这一点上做得一塌糊涂。 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一困境。对于一般人,这正是他们的自我需求和外界环境的冲突达到巅峰的时刻,此时他们只能苦苦向前迈进。这一死而复生的经历便是我们的命运,很多人平生只有在此时才能有这样的经历——在童年的枯萎和死亡中,我们爱恋的一切都将离去,身边只剩世道的孤独和淡漠。很多人在这一关口便举足不前,终其一生痛苦地缅怀无可挽回的往日,缅怀遗失的天堂梦——而这正是所有梦幻中最可怕最要命的幻想。 还是回到我的故事中吧。告别童年时的那些感受和梦幻实在不值得一提,重要的是,“黑暗的另一个世界”又找了回来。弗朗茨·克罗默的魔障现在变成了我的心魔。“另一个世界”再次控制了我。 和克罗默的纠葛结束后,又过了几年,那段戏剧化的沉重往事离我已十分遥远,仿佛只是一个短暂的噩梦,早已随风而逝。最后一次邂逅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弗朗茨·克罗默。可我的悲剧人生中的另一个重要人,德米安,却没有完全退出我的生活。在很长一段时间中,他和我若即若离,并没有再影响我。后来,他才缓缓接近我,重新显现出他的力量和影响。 我试着回忆自己当时对德米安的了解。我和他大约有一年多都没有再交一语。我回避他,他也不来找我。一次在路上相遇,他只对我点了点头。有时我觉得,他的友善中有一丝嘲讽的意味,或许也只是我的幻觉。我和他似乎都忘了两人之间的那段故事,以及他对我的影响。 我试着回想他的身影,回忆时我才察觉,他依然存在我的记忆和意识中。我能回想起他上学的样子,孤身一人,或和其他高年级学生一起,回忆中的他与旁人格格不入,沉默寡言,仿佛人群中的幽灵,沉浸在自己的空气和法则中。没有人喜欢他,或和他有深交,除了他的母亲,然而即便在母亲跟前,他也不像个孩子,而像个大人。老师们也不怎么理睬他,他是个好学生,却从来不愿意取悦任何人,我们不时听到一些流言,说他曾以一些冷僻问题或奇谈怪论反驳老师,让他们当场下不了台。 合上双眼,他的身影就浮现在脑中。那是在哪里?哦,想起来了,在我家屋前的小巷中。有一天,我瞥见他站在那里,手中拿着一个笔记本,描画着什么。他画的是我家门拱上的鸟形徽章。我立在窗前,在窗帘的遮挡下窥视他,惊异地看那张面向徽章的专注、冷静、聪敏的脸,那是一张男人的脸,是学者或艺术家的脸,深思熟虑,意志坚定,透出惊人的聪慧和冷静,眼神仿佛无所不知。 还有一幕。那是不久之后,在大街上。我们在放学的路上围观一匹倒在路上的马。那匹马还拴在车辕上,躺倒在农车前,两只鼻孔大张着喷气,身上的某处伤口正汩汩流出血来,渐渐地竟将街沿的白色灰尘染成了暗色。我感到有些恶心,随即转过头来,却看见了德米安的脸。他没有往前挤,而是站在人群的最后方,像平时那样高深莫测。他似乎在看马头,目光中依然透着那丝深沉、镇静、近乎偏激但又冰冷逼人的专注。我不禁久久打量他,虽然当时只是模糊的感觉,我还是看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望着德米安的脸,我不仅知道那不是男孩而是男人的脸,我还看到了更多,我惘然觉得,那似乎也不是男人的脸。那脸上仿佛有女性的内容,尤其在某一瞬,我发现,那张脸既不属于男人,也不属于儿童,既无沧桑也无稚子之态,仿佛已有千年之久,是永恒的,打着其他时代的烙印。动物们或许有这种面容,甚至树木星辰——我懵懵懂懂,当时的感受也不像成年后描述的这样清晰,但那股感觉是类似的。或许他长得很美,我可能喜欢他,也可能讨厌他,很难说清。我只觉得,他和我们不同,他像一种动物,或一个幽灵,或一幅画,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但他是不同的,以一种难以想像的方式与我们截然不同。 除此之外,我对他的回忆就没有更多了,或许因为后来的印象太过强烈,这些都被挤出了记忆。 等到我长了好几岁后,才和他有了进一步的接触。德米安并没有依照习俗和同龄人一起在教堂受坚信礼,此事很快也激起了一些传言。学生们说他其实是犹太人,或是异教徒,还有人说,他和母亲都不属于任何一个宗教,其实是某某神秘邪教的信徒。此外,我还听过一种谣言,说他和母亲的关系仿佛是情侣。如果他在没有宗教信仰的背景下长大,对未来或许会产生一些消极影响。后来,他的母亲还是让他受了坚信礼,比同龄人晚了两年。所以,在好几个月中,他一直和我一同上坚信礼课程。 有段时间,我一直躲着他,不想和他来往,他身上的流言和秘密太多,更何况,自从克罗默的事件之后,我一直被一种歉疚感所困扰。当时我自己的秘密已经够多。坚信礼课程恰好和我的性启蒙时代撞到了一起,所以尽管一心求好,我的虔诚修习还是受到了一些消极影响。在我看来,神职人员教授的经义似乎来自一个幽静圣洁的远方幻境,美则美矣,贵则贵矣,却没有任何现实意义,不够刺激,而我的另一个念头却恰好相反。 我对课程的兴趣越淡漠,对马克斯·德米安就越注意。我们之间有种默契。我得好好追溯这一默契的由来。回忆中,那是在一次早课上,小教室中还点着烛火。神职老师刚讲到了该隐和亚伯的故事。我根本没有仔细听,正在迷迷糊糊地犯困。此时,神父以一种庄严的声调恳切地讲到了该隐的印记。这一刻,我忽然心中一动,抬起头来,看见德米安坐在前排长凳上,正回头看我,他的眼睛明亮,若有深意,既嘲谑又严肃。他只短短望了我一眼,我立即开始紧张地听神父的讲述,听他讲该隐和印记,一种新的认知从心底深处浮上:教说并不一定等同于事实,我们能以另一种目光看待这个故事,甚至进行批判。 这一刻后,德米安和我之间重新建起了一种默契。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种心灵深处的归属感一旦产生,竟立刻奇妙地被播入了空间中。不知道是他有意为之还是纯属偶然——我当时很信偶然——几天之后,德米安忽然调换了自己宗教课的座位,坐到了我前面(我依然记得,清晨时分,人头攒动的小教室里弥漫着难闻的酸臭味,我当时很喜欢闻德米安后颈的皂香)。又几天后,他再次换了座位,径直坐到我身边,接下来的整整一个冬天和春天,他都一直坐在这个位置上。 此后的早课完全变了样,不再使人昏昏欲睡,提不起精神。我总是很期待早课的到来。有时,我们也会专心听神父讲课,那时,只需身边德米安的一个眼神,我就会注意到一个古怪的故事,或一段奇特的格言。此时他若是再投来一种意味深长的眼神,便能立刻提醒我在心中去批判和质疑。 大多数时候,我们都不是好学生,上课三心二意。德米安在老师和同学面前的行为都很彬彬有礼,我从未见他做过同龄人常犯的傻事,他从不大笑或大声闲谈,老师也从来不责备他。然而他会悄悄地,有时通过耳语,更多时候则是手势和眨眼,让我加入到他自己的思想活动中。这些思想有时非常古怪。 譬如,他会告诉我他对哪些学生感兴趣,会以何种方式研究他们。其中的某些人他已非常了解。上课之前他告诉我,“如果我用拇指对你做一个手势,某甲和某乙就会转头看我们,某丙则会搔搔脖子”,等等。上课时,常常在我毫无准备时,马克斯会突然转身,用拇指朝我做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手势,每到此时,我立刻去看那几个他提到的学生,果然,每次他们都像牵线木偶一样做出了上述动作。我唆使马克斯在老师身上试试这种把戏,他却不愿意。然而某一天,我上课时告诉德米安自己没有预习功课,担心神父会提问我,德米安却帮了我。那堂课上,神父想让学生背一段教义,他那四处搜寻的目光落到了惊惶不安的我身上。慢慢地,神父走过来,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口中刚要念出我的名字,他的目光忽然涣散了,或突然紧张起来,推了推领结,转而走向了德米安,因为德米安紧紧盯着他,似乎有问题待要出口,然而神父却令人惊讶地又转过了身,咳嗽了一声,叫起了另一个学生。 这一幕让我忍俊不禁,然而慢慢地我才意识到,德米安其实经常跟我玩这个游戏。一次走在路上,我蓦然觉得德米正走在我身后,回头一瞧,果然! “你能让别人想你指定的内容吗?”我问他。 他很爽快地回答了我的问题,冷静客观,以那种成年人的方式。 “不能,”他说,“这是做不到的。如果连神父也这么做的话,人就没有自由意志了。他不能让别人想他指定的内容,我对他也是一样。然而我们可以仔细观察某人,然后经常能猜出他们的想法或感觉,此时我们便能预知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这个道理很简单,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当然人们得不断练习。打个比方说,蛾类中有一种夜蛾,这一族的雌蛾数量远远低于雄蛾。蛾子和其他东西一样是有性繁殖,雄蛾使雌蛾受孕产卵。如果你抓住了一只这样的雌夜蛾——科学家们已经做过多次这样的试验——到了夜里,雄夜蛾会纷纷飞来,而且是飞跃几个小时的路程!几个小时,你想想!这些雄蛾竟能感知到方圆几公里内出现了一只雌蛾!研究者试图解释这一现象,却很难做到。或许和它们的嗅觉有关,就像好的猎犬能追踪非常细微的踪迹一样。你明白吗?自然界中有很多类似现象,没有人能解释清楚。我却认为,如果这种雌蛾不是那么罕见,那么雄蛾根本不可能有如此强大的嗅觉能力。而之所以有这种本事,是因为它们经过了辛苦磨炼。不管是动物还是人,只要将所有的注意力和意志都投注到某一事情中,就一定能成功。就是这样。你刚才说的也是同一回事。只要认真去观察一个人,你对他的了解会超过他自己。” 我差一点就说出了“读心术”这个词,再向他提起多年前克罗默的那段往事。然而我和他之间存在一种奇特默契,我们绝口不提他多年前对我生活的重大干涉。仿佛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往事,或者,我们都觉得对方已经忘记了那件事。有一两次,我们走在街上时,甚至遇到了弗朗茨·克罗默,但我们没有交换眼神,更没有谈起一句关于他的事。 “那么这种意志是怎么回事?”我问道,“你先前说,人没有自由意志。然后又说,只要意志坚定,就能达到目标。这样是说不通的。如果无法驾驭自己的意志,那么我也无法随心所欲地用它来做任何事。”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每次我让他好笑时,他都会这么做。 “很好,你问了问题!”他笑道,“人必须时时发问,时时质疑。不过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雄蛾将自己的意志专注在星辰或其他事物上,当然不会有成果。然而,它根本没有这样做。它只尝试那些对它有意义有价值的事,那些它不可或缺的事。正因为这样,它才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它获得了一种独一无二的奇迹般的第六感。我们人类当然有更大余地,比起动物来,好处也更多。可是人类余地比较小,无法超越自己。我可以胡思乱想,想像自己一定要去北极等等,但只有愿望真正发自内心,成为我的真心时,我才会有足够强烈的意愿去实现它。一旦是这种情况,也就是说一旦你的心命令自己去尝试,事情就水到渠成了,你可以随心驱使自己的意识。比如说,我现在打算影响神父,让他以后不戴眼镜,这是行不通的。因为这只是戏言。可是去年秋天,我曾经有一个强烈的意愿,想调换自己在前排的座位,那件事就成功了。那次突然来了一个人——他的姓氏排在我前面,但之前一直生病没来——所以得有人给他让出一个座位,于是我当然成了让位的人,因为我的意志不会放过这个眼前的机会。” “是的,”我说,“当时我也觉得很奇怪。从我们开始对彼此感兴趣的那一刻起,你就离我越来越近。到底是怎么回事?开始时你并没有直接坐到我身边,而是在我前排坐了一段时间,是不是?为什么会这样?” “是这样的:我当时想调位时,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坐,只知道想坐到后排。我的意愿是坐到你身边,但自己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同时,你的意愿也迎合了上来,帮助我。直到坐在你前面时,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愿望只达成了一半——我发现,我其实只是想和你坐在一起。” “可当时并没有新人插班啊?” “没有,我只是听从自己的意愿,直接坐到了你身边。和我调换座位的那个男孩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同意了。神父其实也知道我们换了座位——其实每次他见到我,心里都很不舒服,其实他知道我叫德米安,属于‘D’,不应该和‘S’的学生坐在一处!然而这种不满却没有进入他的意识层面,因为我的意志反对,我阻止他这样想。每次他觉得座位不太对劲时,就会看着我,开始思索,这位善良的先生。我的策略却很简单。每次我只是死死盯着他的眼睛。大多数人都受不了这样的目光。他们会紧张。如果你想从别人那里得到什么,就出其不意地死死盯住他们的眼睛,如果他此时还不紧张,那你就只能放弃!这样的人不会被你征服,绝对不会!但这样的情况很少。我只遇过一个让我打退堂鼓的人。” “谁?”我立刻问道。 他望着我,眼睛眯了起来,这是他思索时的表情。然后他移开目光,没有回答我,虽然好奇心顿起,我也没法再重复这个问题。 今天我相信,他当时说的那个人便是他的母亲。在我的印象中,他们的关系非常密切,然而他却很少提及母亲,从来不曾带我去他家。我甚至不知道他母亲的模样。 有时,我也想模仿德米安,将意志集中在某件事上,希望实现某个目标。当时我有很多迫在眉睫的愿望。然而我没能成功。我不敢跟德米安谈起这些事,也完全不能向德米安剖白自己的愿望。他也没有问过我。 那段时间,我的宗教信仰开始有些动摇。由于德米安影响了我的思考,因此我对宗教的态度和一些同学不太一样,他们是完全不信宗教的。其中有些同学甚至还宣扬说,信仰上帝是可笑可鄙的事情,三位一体以及玛利亚的圣灵受孕故事简直可笑,今天的人居然还兜售宗教,简直是一种耻辱。我的想法却完全不同。虽然我心中对宗教也有疑问,但在整个童年,我真切地经历了虔诚的生活,我父母过的生活便是这样,因此我知道,信教既不是可鄙也不是愚昧的事。相反,我对宗教依然抱着一种深切的敬畏感。然而德米安让我养成了一种习惯,以更自由、更个人、更轻松、更有想像力的方式去看待和阐释故事和教义,至少,我乐意也喜欢跟从他教给我的那些阐释方法。当然某些看法对我而言还是太过怪异,比如该隐的故事。在一次坚信礼课程中,他提出的某个观点甚至更大胆,让我大惊失色。老师讲到了哥耳哥达,《圣经》中救世主的受难和死亡的故事从很早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幼年时,每逢耶稣受难节,父亲会将这个故事念给我们听,听完后,我总是全身心沉浸在这个悲壮瑰丽、苍白诡异却又无比生动的世界中,沉浸在“客西马尼园”和“各各他”中,一听到巴赫的《马太受难曲》,来自那个神秘世界的阴郁而强大的悲壮之光便淹没了我,激起一丝神秘的战栗感。直到今天,我依然认为,《神之时,乃为最吉》是一切诗性和艺术表达的完美结晶。 那节课结束后,德米安若有所思地对我说:“辛克莱,这个我不太喜欢。你读一遍这个故事,感觉一下它的味道,有点淡。就说那两个和耶稣一起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强盗。三个十字架并列立在小山上,该是多么壮丽的景象!干吗要用那种感伤的教化套路来讲述这两个低级强盗的故事呢!他是一个罪犯,天知道他犯下了什么罪行,现在居然被感化,痛哭流涕地要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一只脚踏进坟墓的人,后悔还有什么用,你说呢?这又是一个典型的劝善故事;甜蜜虚伪,多愁善感,一心要劝人学好。如果是今天,让你在两个强盗中选择一个做自己的朋友,或考虑自己会更信赖哪一个,你肯定不会选那个哭哭啼啼、洗心革面的家伙。你会选另一个,他才是个有骨气有个性的人。他鄙视转变,在他的境况下,这种转变只是伪善,他将自己的路走到了底,没有在最后一刻背弃一直支持他的魔鬼。他是个硬角色,而《圣经》中的硬角色一般都会早早夭折。或许他也是该隐的后裔。你不觉得吗?” 我惊异莫名。我一度以为自己非常熟悉耶稣受难的故事,现在却发现,自己对这个故事的了解多么平庸,多么缺乏想像力。不过我还是认为德米安的观点太激烈,几乎推翻了我一直坚信的理念。不行,人不能质疑一切,不能质疑所有人,更不能质疑最神圣的神。 像往常一样,我还没开口,他就已经察觉了我的不满。 “我知道,”他有些泄气,“这是古老的故事。不要这么认真!不过你听我说,在这样的细节上,我们能清楚看到这个宗教的缺陷。就是说,全能的神——缔结旧约和新约的神——虽然无与伦比,却并非那个他本欲传达给世人的神。神是善道、高贵、慈爱、美好、高深、感性,不错!然而这个世界上还有其他内容。可人们把其他这些都归结为魔道。整个世界的另一半被隐瞒得密不透风。还有,他们一边将上帝尊为万物之父,一方面却对性爱——生命的真正源泉——避而不谈,甚至将其污蔑为妖魔外道。我并不反对世人敬拜耶和华上帝,一点都不反对。但我也认为,我们应该将一切都奉为神道,整个世界,而不是那个冠冕堂皇的伪世界!因此,我们除了走上帝之道,同时还得走魔鬼之道。我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对。或者,人可以创造出一个将魔鬼包容在内的上帝,在这样的上帝面前,人们不会对世上最理所当然的事视若无睹。” [book_title]贝雅特里斯 暑期末,我坐车来到了St.城,走前再也没见过德米安。我的父母陪着我出行,小心翼翼地将我托付给了一所男生宿舍,管理者是一位高级中学的教师。如果他们当时知道这个安排会让我走到何种境地,一定会目瞪口呆。 我依然在思考,自己今后是成为一个孝子,本分的公民,还是我的秉性另有所安排?我的最后一次尝试——在父亲支持的家庭和精神中幸福生活——持续了很久,其间几乎成功,最后竟还是失败了。 坚信礼之后的假期中,我心中生出了一股奇特的空虚和孤独感(此后我还会经常尝到这种空虚和乏味!),那种感觉久久不退。我丝毫不为即将背井离乡而痛苦,因为无法痛苦,我甚至感到羞愧,姊妹们莫名其妙地流泪,我却不能。我为自己感到震惊。从前的我是个性格善良、多愁善感的孩子,而现在的我已面目全非,对外部世界抱着完全无所谓的态度,每天只专注于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聆听自己体内风暴的秘密咆哮,那是叛逆的、黑色的风暴。在家中的最后半年,我的个头窜得很高,我正在迅速发育,体格清瘦,懵懂地望着世界。男孩的稚气已完全弃我而去,我心知别人不会爱这样的我,因此也丝毫不爱自己。我常常思念马克斯·德米安,但有时也会恨他,是他造成了我生命的贫瘠,而这种贫瘠在我眼中无异于一场丑陋的疾病。 初时,我在学校并不受欢迎,也不引人注目,其他人开始时嘲笑我,后来便不理睬我,觉得我胆小怕事,性格孤僻。我却喜欢自己这样的形象,索性变本加厉地独来独往,在外人眼里是潇洒至极的玩世不恭,然而我私下却常常被突如其来的悲伤和绝望情绪淹没。在学校中,我一直沉浸在从前的知识积淀中,新班级和我从前的班很不一样,我渐渐习惯了轻视同龄人,觉得他们是无知的孩子。 一年多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其间几次放假回乡,并没有不一样的感觉。我还是更愿意离开。 那是十一月初的事。我已习惯了每天风雨无阻地散一小会儿步,思考一些问题,散步令我获得了一种快感,一种饱含忧郁、厌世和厌己情绪的快感。某天傍晚,我在湿蒙蒙的暮霭中散步到市郊,某公园的宽阔林荫道仿佛一处与世隔绝之地,引诱着我走过去,路上覆满了落叶,我带着一种阴暗的快乐踩踏着这些落叶,一股湿涩的味道飘来,远方的树丛慢慢从浓雾中挣脱出来,幽灵一样巨大而阴森。 走到林荫道的尽头,我犹豫着站住了,望着黑黝黝的树叶,贪婪地呼吸着腐朽和死亡的潮湿芬芳,我心中的某种东西在回应和招引着这种味道。哦,生命的味道却多么平淡! 这时,从旁边的小径中走来了一个人,大衣随风摆动,我正想往前走,那人却唤了我一声。 “你好,辛克莱!” 那人走过来,是阿尔丰斯·贝克,我们学校里年纪最大的学生。我很喜欢他,除了他对我像对其他小孩子一样,总是连嘲带讽,倚老卖老,我对他没什么不满。他长得粗粗壮壮,连宿舍的管理老师都听他的话,而且他还是很多高中传奇故事的主角。 “你在这儿做什么?”他以一种居高临下的长者姿态殷勤地问我,“那,让我猜猜,你在作诗?” “我没这种兴趣。”我有些粗鲁地顶了回去。 他大笑着,和我一同走,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我早已不习惯这种谈话方式。 “你不用担心,辛克莱,我是明白人。在傍晚的雾中散步,怀着秋天的愁思,人自然会想作诗,我明白。描写枯萎的大自然,描写少年时代的风逝,就像自然的枯萎一样。想想海涅吧。” “我没这么多愁善感。”我反感道。 “嗯,就算是吧!可我觉得,在这种天气,人应该找一个寂静的地方,喝喝酒什么的。你跟我一起来吗?我正好是一个人——还是你不愿意?我不是要教你学坏,亲爱的,如果你想做乖孩子的话。” 片刻之后,我们已坐在市郊的一个酒肆里,喝味道可疑的酒,举着大酒杯乱碰。刚开始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毕竟是全新的体验。渐渐的,由于不习惯酒的味道,我便开始拼命讲话。仿佛心中推开了一面窗户,整个世界跨了进来——有多么久的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谈起自己的心!我开始胡编乱造,隆重推出的当然是该隐和亚伯的故事! 贝克饶有兴趣地听我讲话——终于有了一个能被我灌输什么的人!他拍着我的肩膀,称我是个好汉。长久蓄积的说话欲望终于得到了痛快的满足,我得到了承认,在一个年长的人面前卖弄了见识!他夸我是个天才坏蛋时,我的心中仿佛注入了一杯甜蜜的烈酒。世界焕发出新的色彩,我的思绪如泉奔涌,精神和火焰燃烤着我。我们谈起了老师和同学,彼此一拍即合。我们谈到了希腊人和异教,贝克一个劲儿地想知道我的恋爱史,而我却无以回答。没有经历,就没有发言。而我心里虽然翻腾着各种感受、虚构和幻想,却连借着酒劲也不敢向人吐露。贝克对女孩子的了解远胜于我,于是我兴奋地听他胡侃。他讲的内容简直不可思议,难以置信,却又似乎顺理成章。贝克大约十八岁,却已有情场经历。他认为,有人觉得女孩子们只爱漂亮,只爱听殷勤话,这话虽然说得很好,却不对。女人其实很能干,很聪明。比如说开文具店的雅各特夫人就不错,不过她柜台后面发生的事情,可不能说给别人知道。 我心醉神迷地坐着。当然,我并不爱雅各特夫人,然而,这种事情依然令我大开眼界。这种消遣——至少是比我年纪大的人的消遣——我连做梦都没有想过。它们的感觉不对劲,比我想像的爱情低俗平庸得多——然而那就是现实,是生活和冒险,坐在我身边的这个人已经有了体验,而他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的谈话渐渐冷下来,遗失了什么。我不再是那个天才小少年,却变成了一个普通男孩,聆听一个男人的话。然而即便是这样——和我多月来的生活相比——我也觉得愉悦,幸福。更何况,我渐渐意识到,这些都是禁忌,绝对的禁忌,不管是坐酒肆,还是我们谈论的内容。至少我从中尝到了精神和叛逆的意味。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夜晚。凉爽潮湿的夜里,我们沿着昏暗的街灯往回走,我生平第一次喝醉了。那种感觉并不美好,很痛苦,却非常刺激,有甜蜜、逆反和放荡的意味,那就是生命和精神。贝克毫不留情地数落我不懂事,但还是对我表示关心,半扶半搀地带我回了学校,将我从一扇打开的窗户中偷偷推了进去。 我人事不省地小睡了半晌,然后痛苦地醒来,脑袋开始冷静,这时,一种疯狂的痛苦攫住了我。我从床上坐起来,身上还穿着白天的衬衫,衣服和鞋子扔得满地,散发着烟草和呕吐物的味道,在头疼、恶心和剧烈的渴意中,我的心中忽然浮现了一幅长久未见的画面。我看见了故乡和家园,父母,姊妹们和花园,看见我那宁静可亲的卧室,看见了学校和集市,看见了德米安和坚信礼课。这些画面无一不明艳照人,流光溢彩,奇妙,神圣而纯净,而这一切,此刻我意识到,这些在昨天甚至几个小时前还属于我、等候我的内容,在这个该死的沉沦时刻,已离我远去,推开了我,鄙夷地审视着我!自幸福的童年开始,我从父母那里感受到的一切爱意和热忱,母亲的每一个吻,每一次圣诞,在家时的每一个虔诚明亮的周日早晨,花园中的每一朵花——都已被蹂躏,被我践踏!如果此时有警察前来,捆住我,将我这个废物和渎神者带到十字架前,我肯定会同意,甘心跟他走,并觉得心服口服。 这就是我的内心本色!我放浪不羁,厌倦世界!我内心倨傲,追随德米安的思想!这就是我的面目:废物,下流胚,醉醺醺,脏兮兮,令人作呕,庸俗不堪,我是一头丑陋的畜生,被可怕的欲望驱赶不休!我就是这样的人,我生于纯洁、华丽、娇美的花园,曾经热爱巴赫和美丽的诗歌!我厌恶又愤怒地听见自己在大笑,那是酒鬼的笑法,歇斯底里,断断续续,愚蠢而无聊。这就是我! 然而即便如此,这种痛苦对我几乎算得上是享受。我盲目麻木地憋屈了太久,心沉默了太久,一直坐在冷板凳上,即便是这种自我谴责、这种恐惧、这种可怕的感觉,心也愿意接受。毕竟那是感觉,有火焰迸发,心在颤抖!在苦楚中,我竟莫名有解脱和希望的感觉。 在外人看来,我堕落得很快。有了第一次大醉,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们学校里的学生喜欢在酒肆里胡闹,我是参与者中年纪最小的孩子之一,很快,我就从小跟班升级成了首领和明星,成了一个臭名昭著的酒肆常客。我再次完全堕入了黑暗世界,堕入了魔鬼之手,然而在这个世界中,我是杰出的人物。 同时我却依然悲哀。我过着自我毁灭的放荡生活,伙伴们以我为首领,称我为好汉,觉得我是一个胆大妄为、风趣幽默的男孩,我的心灵却满含恐惧和忧虑。我依然记得,某个周日上午,我从酒肆里出来,在街道上看见孩子们在玩耍,他们头发齐整,穿着周日的服装,阳光而快乐,那一刻,我竟落了泪。每次坐在低级酒肆脏兮兮的桌边,就着啤酒谈笑风生,以各种荒唐不经的俏皮话逗引或吓唬我那班朋友时,我的心底却对那些被我嘲弄的事物充满敬畏,内心深处,我已痛哭流涕地跪在灵魂和往日面前,跪在母亲和上帝面前。 我和伙伴们貌合神离,在他们身边依然孤单,因此更痛苦,然而这是有原因的。我是酒肆中的英雄,是哗众取宠的小丑,我对教师、学校、父母和教堂的言论显得聪明大胆——我能听别人讲下流笑话,自己甚至也能讲一段——然而我的伙伴们去找女孩儿时,我从不跟着一起去,虽然我在胡侃时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情场老手,其实却是独身一人,对爱情充满渴望,一种无望的渴望。没有人比我更脆弱,更害羞。看见面前走来年轻的端庄女孩,如此秀丽整洁、明艳文雅,我只在心中把她们看成奇妙而纯洁的梦影,在她们那无与伦比的高贵纯洁面前,我只得自惭形秽。有段时间,我甚至不敢光顾雅各特夫人的文具店,因为每次看见她都会脸红,想起阿尔丰斯·贝克说过的那番话。 在新的交际圈中,我越觉得孤苦陌路,就越离不开他们。我真的不记得,酩酊大醉和大肆吹嘘是否曾有一次令我快乐,我自始至终也没有习惯喝酒,每次醉后都狼狈不堪。这一切都非我所愿。我做自己不情愿的事,是因为完全不知如何面对自己。我恐惧长久的孤独,害怕心绪的各种细微、羞涩和热切的波动,害怕那常常泛起的爱的柔情。 我最缺少的是一个朋友。我很欣赏的同学有两三个,但他们都是好孩子,而我的恶名早已远扬在外。他们总是避开我。在众人眼中,我是无可救药的浪子,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老师们都知道我的行径,我经常遭到严厉惩罚,大家都期待我某一天被学校开除。我知道自己早就不再是好学生,只知逃避现实,蒙混度日,虽然心里也明白长此以往是不行的。 上帝有无数让我们陷于孤独并找到自己的方式。那时,上帝便领我走了这样一条路。那仿佛是一个噩梦。在污迹秽物、破碎的酒杯和胡言乱语间挥霍的夜晚,我看见了自己的模样,一个心怀魔障的做梦者,我心神不宁、痛苦不堪地攀爬在一条肮脏的路上。 在寻找公主的征途上,勇士有时会不幸身陷污秽不堪的后巷。我当时的感受就是这样。这种方式并不高明,但我却借此满足于孤独,在童年和我之间竖起了一道紧闭的伊甸园之门,门外驻守着光芒四射、穷凶极恶的守卫。那是一个开端,对自己的思念正渐渐苏醒。 由于学校老师不断去信警示,父亲某天竟首次来到了St.城,忽然出现在我面前,吓得我魂飞魄散。那年冬末,他又来了,而这次我态度很强硬,无动于衷,听他责骂哀求,任他用母亲来让我动容。最后他终于勃然大怒道,如果我不改过自新,他便听任学校苛责羞辱我,将我逐出,然后把我送到少年管教所。随他的便吧!那次他离开时,我很同情他,他毫无计策,找不到和我交流的路,有些时候,我竟觉得他是罪有应得。 不管以后会变成怎样,我都无所谓。我采用的方式既奇特又愚蠢,天天泡在酒肆里,自吹自擂,以此与世界为敌,这就是我的抗争形式。我作践自己,有时我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如果世界无法让我这样的人派上用场,无法为我们找到位置,指派给我们更好的任务,那么我这样的人只能作践自己。损失就让世界去承担吧! 那年的圣诞过得很不愉快。母亲再见到我时,大吃一惊。我又长高了,灰白瘦削的脸庞显得颓废,面容憔悴,眼眶浮肿。我已长出了第一茬胡髯,那段时间刚开始戴眼镜,这些令我在她眼中更显陌生。姊妹们有些忸怩,吃吃笑我。这些我都不喜欢。和父亲在他书房里的谈话让人不快,和亲友们见面打招呼让人不快,圣诞夜更让人不快。自我出世以来,圣诞一直是我家中最隆重的日子,圣诞夜充满庄重、爱意和感恩,是我与父母之间爱的更新。然而那年的圣诞却沉重压抑,气氛尴尬。父亲照例念了一段牧羊人福音,“他们处处牧养他们的羊群”。姊妹们也像往日一样,容光焕发地站在礼物桌前,然而父亲的声音听起来毫无喜色,神态苍老苦闷,母亲则很悲伤,一切都显得尴尬忸怩——礼物和祝福,福音和圣诞树。姜饼的味道芬芳,无数美好回忆从那味道中汩汩流出。圣诞树也芬芳四溢,讲述着不再来的往事。我度日如年,巴不得夜晚立刻到来,假期转眼结束。 整个冬天便这样过去了。不久之前,学校的教务部门刚严厉警告我,威胁要开除我,让我及早好自为之。 马克斯·德米安尤其让我恼怒。我一直没再见过他。刚到St.城上学时,我还给他写过两封信,但没有收到回音,因此放假回家后我也没有去找他。 翌年初春,草木渐绿,在我秋天散步遇见阿尔丰斯·贝克的那个公园中,我遇到了一个女孩。那日我独自散步,一边胡思乱想,忧心忡忡,因为身体状况不太好,而且总是缺钱,问同学借了钱,还得编造一些名目向家里要钱,此外,我还在很多小店赊了烟酒。这些算不上是深切的忧虑——如果我很快被学校开除,然后投水自尽,或被送进管教所,这些小事也就不足为道了——然而这些终究还是我生命中避不开的琐事,让我心烦。 初春的那一日,我在公园中邂逅了一位令我一见钟情的年轻女孩。她身材高挑苗条,着装优雅,长着一张男孩气的聪明脸蛋。我立刻喜欢上了她,她属于我中意的类型,很快她就进驻了我的幻想。女孩应该不比我大多少,但看起来比我成熟得多,外表文雅得体,几乎已是位年轻淑女,但脸上依然带着一丝傲慢和孩子气,这一点尤其让我心动。 我从未和自己喜欢的女孩搭讪过,这一个也不行。然而这位女孩给我的印象比以前任何一个都强烈,而这段爱恋对我的人生产生了巨大影响。 忽然之间,我的眼前又出现了一个意象,一个高贵的意象——啊,我从来没有产生如此深沉激烈的对敬畏爱慕的渴望。我把她叫做“贝雅特里斯”,虽然没有读过但丁的作品,但我看过一幅英国油画作品,还保存了一幅仿制品。画中是一个英国前拉斐尔画风的女孩形象,手脚修长,体格纤细,头部细长,双手和容貌都超凡脱俗。我喜欢的那位年轻美丽的女孩并不很像画中人,虽然她也有我喜欢的纤细和稚气,面容有出尘脱凡的灵性。 我和贝雅特里斯没有说过一句话,然而那时她对我有无与伦比的影响。她将自己的形象置于我前,向我打开了一方圣地,让我成了神殿中的祈祷者。一夜之间,我已远离了酗酒和夜游的恶习,重归孤独,找回了读书和散步的乐趣。 突然的转变令我饱受嘲讽。然而我已有了爱慕崇敬的对象,有了新的理想,生活又充满了希望和神秘瑰丽的朦胧,这些令我对嘲讽无动于衷。我重又找回了自己,虽然这个自己只是爱慕对象的奴仆而已。 每当想起那段时光,我都有些感动。我又一次拼命想在一段千疮百孔的生命上建起一个“光明世界”来,又一次,我满心只有一个渴望:消除心中的阴暗邪恶,完全驻留在光明中,跪在上帝前。然而,这一当前的“光明世界”在某种程度上只是我自己的虚构,那并不是向母亲怀抱、向安全感的回归,而是一种我自己创造、索求的职责感,其中有责任感和自我约束的内容。我一直因自己的性意识而苦闷,永远在逃避,然而在这种神圣的火光中,性升华成了精神和虔诚。从此,我的生活中不再有阴暗丑陋,不再有长吁短叹的夜晚,我不再为色情画心跳加速,不再站在违禁的门口偷听,不再心思不轨。我搭起了供奉贝雅特里斯像的圣坛,献身于她的同时,我也将自己献身给了心灵和神灵。我将自己那段沉迷于黑暗的往日变成祭品,奉献给了光明的力量。我的目的不再是情欲,而是纯洁,不是幸福,而是美丽和性灵。 对贝雅特里斯的爱慕完全改变了我的生活。昨天的我还是一个早熟的愤世嫉俗者,今天的我已成了圣殿的奴仆,一心想做圣人。我不但戒除了放荡的恶习,还渴望改变一切,将纯净、高雅和尊严带进一切事物中,包括饮食、语言和衣装。我变得严肃庄重,衣着正派,连走路的步伐都缓慢庄重了。旁人看来或许很怪异,然而在我心中,这是侍奉上帝的职责。 通过这些练习,我试图为自己新的生活态度找到一种表达,其中有一项练习对我尤其重要。我开始画画。一个起因是我手头的那幅英国贝雅特里斯像和那个女孩不够相似。我想将她画出来,送给自己。我心怀全新的快乐和希望,在自己住的小房间中搜集来漂亮的画纸、颜料和画笔,备好画板、玻璃、瓷碗和铅笔。我还买了小管装的美丽丹配拉颜料,这种颜料我尤其喜欢。里面有一种浓烈的铬绿色,那抹绿色第一次在小白碟上闪耀生辉的样子,现在依然历历在目。 刚开始画时,我小心翼翼。画脸很不容易,我先从别的部位开始。我画装饰品、花朵和虚拟的小风景,小教堂的一棵树,一条长着柏树的罗马桥。有时,我竟在这种游戏般的工作中迷失了自己,快乐得像一个玩颜料盒的孩子。最后,我终于开始画贝雅特里斯。 有几幅完全失败,被我扔掉。我越在脑中想像当日在街上相遇时她的面容,就越画不成功。最后我只好放弃,转而画一张陌生的脸,我任由想像带着我走,那是随兴所至的想像,从颜料和画笔下自然生出。画出来的是一张梦中的面孔,我比较满意。于是我继续尝试下去,画出的图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相似,虽然离现实依然遥远。 我渐渐习惯了拿着画笔,梦游般地描画线条,填补色块,这些形象并无原型,它们来自游戏般的摸索,来自潜意识。某一天,我几乎是在无意识的状态下终于画成了一张脸,这张脸比之前任何一幅都更强烈地向我诉说着什么。这张脸并不属于那个女孩,以我的水平,要画出她的样子实在为时过早。这张脸很不一样,是虚幻的,却并不因此而索然无味。它看起来既像男孩,又像女孩,头发不是那位美丽姑娘的浅金色,而是略微发红的褐色,下巴坚毅有力,嘴唇却红艳欲滴,整张脸显得有些僵硬,仿佛一张面具,却令人难忘,充满神秘的活力。 完成的画带给我一种奇特的感受。像一幅神像,又像一个神圣的面具,亦男亦女,没有岁月痕迹,意志强烈,却又如梦似幻,僵硬如石,又奔流如注。这张脸似乎要向我诉说什么,它属于我,它在呼唤着我。这张脸依稀有某人的痕迹,但我不记得是谁。 [book_title]鸟奋争出壳 我画的那只梦中之鸟已经远行,去寻找我的朋友。后来我竟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收到了回信。 一次课间休息,我坐在教室中的座位上,发现自己的书中夹着一张纸条。从其常见的折叠方式来看,那是同学们在课上偷偷开小差时互递的纸条。我很惊讶,竟然有人给我传了一张纸条,因为我并没有如此相好的同伴。我心想,肯定是某人想开我的玩笑,不必理会,于是又将纸条夹进了书里。直到上课时,纸条又偶然落到我手中。 我摆弄着纸条,漫不经心地展开,发现上面写着几个字。我瞥了一眼,目光定在某一个词上,蓦地惊呆了,立即读了起来,命运像严寒霜降,把我的心冻成了一团。 “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鸟飞向神。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连读几遍之后,我陷入了深思。毫无疑问,那是德米安的回信。除了我和他,没有人知道那只鸟的故事。他收到了我的画,懂了我的意思,并帮我解读。可是,这是怎么回事?而且,最让我困扰的是,阿布拉克萨斯是什么意思?我从没听说或读过这个词。“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这节课结束了,我什么都没听进去。接下来是上午最后一节课。上课的是一位年轻的助教,刚从大学毕业,由于他很年轻,不会在我们面前装模作样,因此很受学生们的欢迎。 在佛伦斯博士的带领下,我们开始读希罗多德。这门课属于让我感兴趣的极少几门专业课之一。然而那节课我也没有听。我机械地打开书,没有跟随老师的解释,而是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顺便提一句,多番经验证明,德米安当年在坚信礼课上对我说的话丝毫不假。意志足够强烈时,人便能成功。如果我在课堂中专心致志地想着自己的事,就完全不必担心老师会注意我。相反,如果我心不在焉,或昏昏欲睡,老师就会突然出现在面前——我已有过这样的经历。但如果我确实在心无旁骛地思考,就不会被别人打扰。我也尝试过以坚定的目光试探别人,果然有效。在德米安身边时,我没有成功,然而现在我发觉,人的目光和思想有巨大的效力。 我正神游万里,远离希罗多德和学校时,老师的声音忽然像一道闪电击中了我的思绪,我吃了一惊,回过神来。我听见了老师的声音,他正站在我身边,我以为他刚叫了我的名字。但他并没有在看我。我吁了一口气。 这时我又听见了他的声音。这个声音大声念出了一个词:“阿布拉克萨斯。” 他正在解释这个词,开头部分我没听见,只听他继续道:“我们不能从理性主义角度出发,将古代的那些教派和神秘社团的观念评判为幼稚。我们所谓的科学根本无法理解这种古风。有人专门研究神秘哲学真理,已达到很精深的水平。其中也派生了一些巫道骗术,被人用来行骗害人,但巫术的起源却是高贵的,有深刻的哲思。我刚才举例的阿布拉克萨斯教义也是一样。阿布拉克萨斯这个名字取自希腊咒语,人们认为这是一个魔神的名字,就是今天一些野蛮民族依然崇拜的魔神。不过阿布拉克萨斯似乎有多重含义。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这个名字:这种神有一种象征意义,糅合了神性和魔性。” 这位博学的矮个子男人继续作着精彩而热情的讲解,但没有人认真听,由于他不再提那个名字,我渐渐又开始走神,想自己的心事。 “糅合了神性和魔性。”我的耳中回响着这句话。这一句对我颇有启发。在我和德米安往日友谊的最后一段时日,我们常谈到这一话题。当时德米安说,我们有一个崇拜的上帝,然而上帝刻意将世界分成两半,只给我们看其中一半(正派的“光明”世界)。德米安说,人必须要学会崇拜整个世界,也就是说,人们要么应崇拜一个亦正亦邪的神,要么得在敬神之外还要学会敬魔。也就是说,阿布拉克萨斯便是那亦正亦邪的神。 那段时间,我兴冲冲地四处搜索关于阿布拉克萨斯的资料,却无甚收获。我翻遍了整个图书馆,却没有任何关于阿布拉克萨斯的书。我生性从未如此要执意地寻找什么,更何况找到的真相只会徒增我的负担。 痴恋一段日子之后,贝雅特里斯的影子渐渐沉淀了下去,或许,她的影子已慢慢离开了我,渐渐向地平线靠近,变得更加虚幻,遥远,苍白。她不再能满足我的心灵了。 我像梦游者,在自己心中编织了一个自己的空间,而现在,一种新的修养开始在那里萌发。我的心中绽放着对生命的渴望,或许,我曾一度将自己对爱和性的渴望转换成对贝雅特里斯的爱慕之意,而现在,这种渴望呼唤着新的景象和目标。我依然无法满足这些渴望,而且我比从前更难欺骗自己的渴望,也不会期待从伙伴们追求的那些女孩身上获得什么。我又开始不断做梦,白日梦比夜梦更多。各种幻想、意象和愿望从我心中冉冉升起,将我拽离了外面的世界,我与这些幻梦或阴影的交流如此真实而活跃,竟胜过了真实世界。 其间,有一个梦或幻想反复出现,渐渐变得对我意味深长。那是我一生最重要、最难忘的梦境:我回到了父亲的家中——屋门上的鸟形徽章在蓝色底座上闪着金光——母亲在家中迎接我,当我走进门,正要拥抱她时,她的样子竟变了,变成了我从未见过的一个人,高大威严,就像马克斯·德米安和我画中的那人一样,但却是另外一个人,虽然外表威严,却具有十足的女性气质。 这个人将我拉到她身旁,开始和我进行缠绵而可怕的交合。快乐和恐惧纠缠在一起,这场交合既是神圣仪式,又似乎是渎神的行为。这个拥抱我的形象中被注入了许多对母亲和我的朋友德米安的回忆。和她的交合完全是大逆不道,却依然让我感到极大的快乐。我常常幸福无比地从这个梦中醒来,仿佛犯下了可怕的罪行,心中大为恐惧内疚。 虽然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但渐渐地,通过我寻找的那个神,我内心的印象开始和外界对我的暗示建起了联系。后来,这种联系变得更紧密热切,我渐渐觉得,正是在这种充满暗示的梦境中,我才呼唤着阿布拉克萨斯的名字。快乐和恐惧、男性和女性同体相生,最神圣的和最恐怖的交织纠缠,深重的罪恶在最温柔的纯洁中战栗——这便是我的爱之梦,这便是阿布拉克萨斯。爱不再是我起初理解的黑暗兽欲,也不再是对虔诚灵性的崇拜,就像我对贝雅特里斯像的敬爱一样。爱同是两者,而且超乎其外,爱是天使和撒旦,是男性和女性、人和兽、最高尚和最邪恶之物的融合。我必定要去体验这样的爱,我的命运便是去品尝其滋味。我对它既渴望又害怕,然而它却永远存在,永远凌驾于我之上。 第二年春,我就得离开学校,上大学,但我还不知道自己要去那里,学什么专业。我的嘴唇上已长出了一小茬胡须,我已是发育成熟的男人,却完全不知所措,没有目标。我惟一坚信的是自己内心的声音,我的梦境。我认为自己有必要跟随梦的引导。然而这样做很难,每日我都在和自己作对。我常常想,自己大概是疯了,难道我确实跟其他人不同?可是,其他人做的事,我都能做到,只需一点勤奋,我也能读柏拉图,解决三角几何问题,理解化学方程式。惟独有一点我做不到:放弃我心中深藏的目标,转而去规划自己的人生。就像其他人那样,他们清楚知道自己要成为教授、法官、医生或艺术家,也知道自己的路要走多久,会有哪些好处,我却做不到。或许某一天我也会这么做,但我当时又怎么能知道呢?或许我还得寻觅再寻觅,一年又一年,最后一事无成,毫无建树。或许我也能有所建树,但抵达的却是邪恶可怕的目的地。 我所渴求的,无非是将心中脱颖欲出的本性付诸生活。为什么竟如此艰难呢? 我常想画出梦中那位无与伦比的爱人形象,却从未成功。如果真能画出,我肯定会将画寄给德米安。他在哪里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和我是连在一起的。我什么时候能再见他呢? 爱慕贝雅特里斯时的美好宁静已成过往。那时我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心灵归宿,找到了平静。事实总是这样,每当我开始喜欢某种状态或某种梦境时,它们就会迅速枯萎、沉寂。错过后再怎么怨天尤人也是徒劳!此时,我又生活在一种无法满足的愿望中,充满好奇的期待,常常因此陷入癫狂状态。 梦中情人的形象常常出现在我面前,清晰得无以复加,简直比我自己的手更清晰,我和她交谈,在她面前哭泣,或咒骂。我称她为母亲,在她面前流泪跪下,我称她为爱人,渴望她那成熟而销魂的一吻,我称她为魔鬼和妓女,吸血鬼和凶手。她引诱我做最甜蜜的爱情之梦,或做最放荡的无耻之举,无论美善丑恶,高低上下,她都安之若素。 整个冬季,我的内心滋生着一种难以言状的风暴。我早已习惯孤独,不会为此感到抑郁,我和德米安、鹞鹰以及梦中巨人的形象——她既是我的命运,又是我的爱人——生活在一起。这些已足够我生活在其中,因为一切都指向某一深奥而伟大的境地,一切都在暗示阿布拉克萨斯。然而这些梦境和思想却都不听任我的意愿驱使,我无法使唤其中任何一人,无法随心所欲地改变其颜色。他们走来,带走了我,我被他们所统治,他们操纵着我的生活。 我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基本正常。我不怕任何人,我的同学们认识到了这一点,私下里很敬佩我,这倒常常让我忍俊不禁。如果愿意,我可以看透他们中的大多数,有时甚至能吓他们一跳。不过我很少这样做,几乎从未做过。我最渴望的无非是真正地尝一口生活的滋味,将我的一部分投入这个世界,任它与世界发生关系或抗争。有时,我深夜里会在街道上奔跑,因为心绪烦躁,常常到午夜才回家。那样的时候,我偶尔会想,现在,就是现在,我将遇到我的爱人,就在下一个拐角处,或许她会在下一个窗口边喊住我。有时,这些想法会让我觉得痛苦不堪,我甚至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 那时,我找到了一个非常奇特的庇护所——由于某个所谓的“偶然”。当然世上并没有偶然,如果一个人务必要得到什么,并最终得到了,这就不是偶然,而是他自己的功劳,他的意愿将他领向了那里。 在市里散步时,我曾有两三次听见一个市郊小教堂里传出管风琴声,当时我并没有停步。后来,我再一次路过时又听见了琴声,发现演奏的是巴赫。我走到门边,发现是锁着的,由于小巷里几乎没有人影,我就站到了教堂边的石墩上,松开大衣的领结,凝神倾听。里面的管风琴不大,却是很好的琴,弹得也非常好,琴手表达出来的那种意志和坚贞尤为奇特、非常个人化,听起来仿佛是一种祈祷。我觉得,那个弹琴的男人懂得这段音乐中藏有珍宝,他孜孜追求、叩击、关怀着这些珍宝,仿佛那就是他的生命。我对音乐的技巧懂得不多,但自幼年以来,我一直对各种心灵的表达有着本能的直觉,音乐是我心中的一种自然表达。 那位乐手还弹了几段现代音乐,或许是雷格。教堂里几乎黑蒙蒙一片,只有一束薄薄的阳光从近旁的一扇窗口透进去。我等到音乐沉寂,在外面踱来踱去,直到看见那个管风琴手走出来。是一个年轻人,但比我年纪大,长得矮墩墩,很结实,他大步流星,仿佛有些不情愿地很快跑了。 那次之后,我时常在傍晚时分坐在教堂前听琴,或走来走去。有一次我发现门打开了,于是走进去在排椅上坐了半个小时,冷得发抖,但很高兴。管风琴手就着黯淡的光线坐在台上演奏。从他弹奏的音乐中,我只听得见他自己。仿佛他弹奏的一切都彼此相依,有一种秘密的关联。他的弹奏充满全心全意的虔诚之心,但他的虔诚并非信徒或牧师的虔诚,而是中世纪朝圣者和乞丐的虔诚,他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献给了一种世间情感,而这种感情是超越一切个人剖白的。他不厌其烦地弹着巴赫之前的大师作品,还有古老的意大利曲目。所有的演奏都传达了同一个信息,传达了这位乐手心灵中的内容:渴望,对世界最热烈的接触,以狂野的方式与世界再度分离,对自我黑暗灵魂的热切聆听,对奉献的陶醉,对奇妙之物的深深好奇。 一次,那位管风琴手离开教堂后,我偷偷跟在他身后,发现他走进了市郊非常偏僻的一家小酒馆。我不禁跟了进去。第一次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了他的面目。他坐在狭小酒馆角落的一方酒桌边,头上顶着黑色毡帽,面前放着一杯酒,他的脸正是我猜想的样子,相貌丑陋,有些粗野,带着一股寻觅、顽固、执拗和坚定的神色,但嘴部却长得温柔稚气。他的眼睛和额头长得很男性化,很强壮,而脸的下半部分却显得柔和天真,无拘无束,简直有些温柔,下巴有些犹豫不决,很稚气,与额头和目光自相矛盾。我很喜欢他那双深褐色的眼睛,骄傲,充满敌意。 我默默走到他跟前,酒吧里没有其他人。他瞪了我一眼,仿佛想赶我走。我迎接他的目光,坚定地看着他,最后他终于没好气地吼道:“该死的,你死盯着我干什么?你要干吗?” “我不想要什么,”我说,“但你已经教了我很多。” 他蹙起眉头。 “这样说来,你是音乐爱好者?我觉得,崇拜音乐让人恶心。” 我并没有被吓退。 “我经常去听你的演奏,在那个教堂里。”我说,“其实我并非想纠缠你,我只是觉得,我能在你身上找到一些东西,很特别的东西,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你完全可以不理会我!我只在教堂里听你的演奏。” “我总是锁上门的。” “最近一次你忘了锁门,我就坐到了里面。一般我站在外面,或坐在路边听。” “是这样?那么下一次你可以进来,里面暖和些。你只要敲敲门就行,但要大声敲,而且不要在我弹奏的时候敲。现在,走吧——你想说什么?你是一个年轻小伙子,是高中生或是大学生。你是乐手吗?” “不。我喜欢音乐,但只喜欢某种特定的音乐,就像你的演奏,在这种音乐中,人会觉得一个人在摇撼天堂或地狱。我想我很喜欢音乐,因为它离道德很远。所有其他的东西都是道德的,我在寻找与道德无关的东西。道德一贯只让我痛苦。我没法说明白——世上应该有一个亦正亦邪的神,你知道吗?我听说,以前曾有过一个。” 乐手将大毡帽往后推了推,撩了撩额头上的深色头发。同时,他疑惑地望着我,隔着桌子向我贴近来。 他紧张地小声问:“你说的这个神叫什么?” “可惜我对这个神了解不多,只知道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乐手狐疑地环视了周围一圈,仿佛有人会偷听我们的谈话。然后他靠近我,低语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你是什么人?” “我是一个高中生。” “你从哪里听说的阿布拉克萨斯?” “很偶然地听说。” 他一拍桌子,酒杯里的酒溢了出来。 “偶然!年轻人,少放——瞎说!一个人不可能偶然间听说阿布拉克萨斯,你给我记着。关于这个神,我能教给你一些知识。我对此有些了解。” 他沉默着,将椅子往后推了推。我满怀期待地望着他,他却做了个鬼脸。 “不是在这里!下次吧。这个拿着!” 他将手伸进大衣口袋里——进门后他没有脱下大衣——取出了几个油炸栗子扔给我。 我默默无语地拿起栗子吃了,觉得心满意足。 “那么!”片刻后他低声道,“你是从哪里听说——他的?”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我那时很孤独,不知所措,”我说,“于是想起了一位多年前的朋友,我觉得他无所不知。我画了一只鸟,鸟正在从一个球体中钻出来。我把这幅画寄给了他。过了一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这事,却收到一张纸条,上面写道: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鸟飞向神。神的名字叫阿布拉克萨斯。” 他没有接话,我们剥着栗子,就着酒吃。 “我们再喝一杯好吗?”他问。 “谢谢,不了。我不喜欢喝酒。” 他笑了,显得有些失望。 “随便你!我喜欢喝酒。我再坐一会儿,你先走吧!” 第二次见面,我听完琴后和他一起走时,他的话不太多。他领着我来到一个古老的小巷里,走到一所老房子楼上,进了一个大房间,房间有些阴森凌乱,里面除了一架钢琴,没有任何与音乐相关的东西,屋中的大书架和写字桌为房间增添了一丝书卷气。 “你的书真多啊!”我赞许道。 “一部分来自我父亲的藏书,我和他住在一起。对了,年轻人,我和父母住在一起,但我不能把他们介绍给你,在这个家中,我的交游不受人待见。你知道吗,我是一个迷途的儿子。我的父亲德高望重,是这个城里的牧师和传道士。而我——你很快就知道——是他天资聪颖、前途光明的儿子,但我却离经叛道,成了个半疯子。我之前学的是神学,在即将参加国家考试时,却放弃了这个好专业。其实我依然在研究这个专业,只不过是以个人研究的形式。人所创造出来的神一直是我最关注、最感兴趣的主题。此外,我现在还是乐手,看情形,我不久会得到一个管风琴手的工作。这样我又和教堂走到了一起。” 我望着一排一排的书,在小灯的昏暗光线下,我能依稀辨出希腊语、拉丁语和希伯来语的书名。我的新朋友在黑暗中贴墙坐到了地上,在那儿鼓捣着什么。 “你过来,”片刻后他叫我,“现在我们进行哲学思索,换句话说,就是闭上眼睛,趴在地上思考。” 他擦燃了一根火柴,点燃了面前壁炉里的纸和柴火。火焰高高弹起,他小心翼翼地拨拉着火。我躺到了他身边破旧不堪的地毯上。他凝望着火,我也被火吸引了,有一个小时的时间,我们沉默不语地趴在地上,面朝跳动的柴火,看着它燃烧、萎谢枯竭、黯淡战栗,最后化成了地上一堆无言沉寂的灰烬。 “拜火还不算是人类最愚蠢的发明。”其间,他曾咕哝了这么一句。此外我们都没有说话。我呆呆看火,如坠梦里,心思沉静,烟灰中仿佛显现了各种形象和意象。有一刻我心中一惊。我的朋友往火中扔了一小块松香,一条细小的火焰腾空而起,我把它看成了那只长着黄色鹞鹰头的大鸟。壁炉的火渐渐燃尽,金色的火线汇成了网,我看见里面有字母和画面,有回忆中的面容、动物、植物、虫豸和蛇。最后我回过神来,向我的同伴看去,发现他双手撑着下巴,正瞪着灰烬出神遐想。 “我得走了。”我轻声说。 “好,你走吧。再见!” 他没有站起来,由于灯已经灭了,我艰难地摸索半天才走出黑乎乎的房间、走廊和楼梯,离开这栋仿佛被施了魔咒的老房子。来在街道上,我站住脚,抬头望这幢老屋。所有的窗口都黑漆漆。门外立着一面黄铜牌,在路灯的光晕下微微闪烁。 “皮斯托琉斯,院长神父。”我念着牌上的字。 回家吃过晚饭后,我一个人坐在小房间里,这才猛然意识到,我既没有打听到关于阿布拉克萨斯的任何消息,也没弄清楚皮斯托琉斯是何许人物,我和他说的话几乎没超过十句。但我对这次的拜访非常满意。他答应我,下次会弹一段非常精彩的管风琴曲目——一段布克斯特胡德的巴沙卡里耶舞曲[1]。 [book_title]雅各与天使的摔角 我通过音乐怪才皮斯托琉斯了解到的关于阿布拉克萨斯的知识,实在难以一言尽述。其实他给我的最大启发,是使我朝自己又迈进了一步。我当时十八岁左右,是个乖僻少年,在很多方面极为早熟,其他方面却迟钝软弱。和别人相比时,我总是自鸣得意,但也经常备受打击。我视自己为天才,也相信自己已半入癫狂。我无法融入同龄人的生活,无法体会他们的快乐。我总是在自责和担忧中挣扎,觉得自己凄苦无依,被他人抛弃,觉得生活向我紧闭了大门。 皮斯托琉斯则是一个乖僻的成年人,他教会了我如何保持面对自己的勇气和自尊。在我的言谈、梦境和想像中,他总能发现可贵之处,认真地和我讨论,给我树立很好的榜样。 “你曾提到,”他说,“你之所以喜欢音乐,是因为它与道德无关。我觉得,你不一定非得做一个卫道士。我是这样认为的。也不用跟别人比,如果天性是蝙蝠,你肯定成不了鸵鸟。有时,你总觉得自己不正常,为自己的路与大多数人不同而自责。这个毛病得改。看火也好,看云也好,如果灵光闪现,内心的声音开始说话,就安心投身于其中吧,不要一上来就问自己:这是否迎合了老师、父亲或某位亲爱的神灵的想法!这样一来,人就毁了,只能固步自封,心如死水。亲爱的辛克莱,我们的上帝叫阿布拉克萨斯,他是上帝,也是撒旦,他既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黑暗的一面。阿布拉克萨斯接受你所有的思想和梦幻。这一点请永远记在心里。然而如果某一天,你走上了庸人的道路,阿布拉克萨斯就会离开你,去寻找新的头脑,让自己的理念在其中蒸腾。” 在所有的梦境中,那个黑暗的爱之梦总是挥之不去。我一遍又一遍地梦见自己跨过鹞徽下的门,回到家中,想拥抱母亲,抱到的却是一个亦男亦女的高大女人,我对她既心怀恐惧,又充满灼热的欲望。我永远也不能把这个梦告诉皮斯托琉斯,虽然向他坦露了其他所有心事,但我却隐瞒了这个梦。它是我的阴暗面,我的秘密,我的庇护所。 心情忧伤时,我会请皮斯托琉斯弹奏老布克斯特胡德的巴沙卡里耶舞曲。在暮色沉沉的教堂里,我迷失在这种奇特而奔放的音乐中,仿佛在倾听自己,每次听到这段音乐,我都会畅怀,接纳内心的声音。 管风琴的音乐沉寂下来后,我们偶尔会在教堂里坐上片刻,望着微光从尖形穹顶的高窗户中透进来,渐渐消隐。 “我从前是神学家,而且差一点当了神父。”皮斯托琉斯说,“听起来很奇怪。但那只不过是一个形式上的错误。神父是我的职业,我的目的。只是我过早就心满意足,听命于耶和华,当时我还不知道阿布拉克萨斯。啊,每一种宗教都很美好。宗教是灵魂,不管你是吃基督教的圣餐,还是去麦加朝圣,都是一回事。” 我说:“本来你是能当上神父的。” “不,辛克莱,不是这样。那我就得撒谎。宗教的行事方式其实是非宗教的。它把自己当成了一种理智的对象。如果实在没有选择,我或许会当天主教神父,但新教不行!我认识一些真正的信徒,这些人总是拘泥于文字,我总不能跟他们说:基督对我而言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英雄或一段神话,是一个伟大的剪影,人类在影中看见了自身在永恒之墙上的投影。而对那些来教堂只是为了听聪明话、履行义务、让自己心安的人,我该说些什么呢?让他们皈依宗教吗?我可不会这么做。神父并不是要劝人信教,而是想和志同道合的信徒们生活在一起,成为我们敬神之心的载体和表达。” 他顿了一下,又接着道:“我们现在以阿布拉克萨斯命名的新信仰就很好,亲爱的朋友。这是我们所拥有的最好的宗教。但它现在还在襁褓中,没有长出翅膀。啊,无人问津的宗教还不是真正的信仰。宗教必须是集体性的共同行为,需要礼拜、迷醉、庆典和神秘仪式……” 他陷入了沉思。 “难道神秘仪式不能单单属于某一个人或某个小集体吗?”我犹豫地问。 “可以,”他点头道,“我一直在这么做。我做的礼拜,如果被旁人知道,可能得让我坐上几年牢。但我知道,这些还不够。” 他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让我一惊。“年轻人,”他恳切地说,“你也有神秘仪式。我知道,你肯定有一些不愿告诉我的梦。我想对你说的话是:把你的梦付诸生活,演绎它们,为它们建造祭坛吧!这些还不够,却是一条途径。至于你我和他人能否改变世界的面貌,现在还很难说。但在内心世界中,我们必须一日一日地改善世界,否则我们会一事无成。记住这一点!辛克莱,你今年十八岁,却不去找妓女,这说明你肯定对爱情怀有梦想和愿望。也有可能,你对它们感到恐惧。别害怕!这是你所拥有的最美妙的财富!相信我。我在你这么大时,强迫自己放弃了这些梦,因而痛失了很多。我们没必要放弃。既然已了解了阿布拉克萨斯,就不应该再这么做了。对心灵呼唤的东西,我们不应感到害怕或歉疚。” 我惊讶地反驳道:“但人总不能随心所欲地生活!也不能因为讨厌某个人,就去杀了他。” 他向我靠近了一些。 “必要时我们可以这样做。只不过这种做法大多都是错误的。我并不是说你应该随心所欲地做事,不是那样,但是,对于那些合理的想法,你不应通过抵制或道德评判加以打击。我们未必非得把自己或他人钉上十字架,相反,我们可以庄严地饮一杯酒,在心中将其视为神秘的献祭。即便没有这些行为,人也能以尊重和爱慕的心来面对自己的欲望和所谓的诱惑。那时,这些欲望诱惑就会显现出意义,它们都是有意义的——辛克莱,下次你有了奇思妙想,或产生大逆不道的念头时,就心想那是阿布拉克萨斯正在借你幻想。你想杀的那个人也并不真是其本人,而只是一个化身。恨某人时,我们所恨的其实是他跟自己的相像之处。我们缺乏的内容并不会令我们激动。” 皮斯托琉斯从没说过如此深深触动我心底的话。我无言以对。然而最让我动容不已的是,他的劝解和多年来藏在我心底的德米安的话竟如出一辙。他们互不相识,两人竟对我说了完全一样的话。 “我们看到的事物,”皮斯托琉斯轻声道,“同时也是自己心中之物。真实无非就是心中的真实。因此,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不真实的,因为他们只将外界的景象当成真实,压抑了自己内心的世界。那样他们会幸福。可是,一旦人们了解了事情的另一面,他们就不能再选择庸人的路了。辛克莱,庸人的道路很轻松,我们的道路却很艰险——但我们愿意走。” 那次之后,我等了两次他都没来,又过了几天,我才在傍晚的街道上遇见他,那天他喝得醉醺醺,独身一人,跌跌撞撞地走在夜晚的寒风中。我没有叫他。他从我身边经过,没看见我,双眼莹亮而寂寞,直愣愣地瞪着前方,仿佛正在追随来自陌生世界的隐隐召唤。我跟在他后面走了一条街,他仿佛被一根隐形绳子牵引着,迈着狂热而迷茫的步伐,像幽灵一样。我只得悲伤地回家,回到那些无法解脱的梦境中。 “原来他是这样在心中改善世界的!”我心想。同时,我也意识到,这是一种低级的道德评判。我对他的梦又了解多少呢?与我的恐惧相比,他在沉醉中走的路或许更稳当。 我发现,每到课间休息时,有个学生总想接近我,但我之前从没注意过他。那是一位瘦弱的小个子男生,一头稀疏的棕发,目光和举止有些古怪。一天晚上我回家时,他在小巷里等着,待我从他身边经过,便跟上来走在我后面,最后他在宿舍门外站住了。 “你想干吗?”我问。 “我只想跟你说说话。”他怯怯答道,“请跟我一起走走吧。” 于是我跟他一同走,他情绪很激动,而且满怀期待,双手在颤抖。 “你是巫师吗?” “不,克瑙尔,”我笑道,“当然不是。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那你通神吗?” “也没有。” “啊,不要守口如瓶嘛!我有强烈的感应,觉得你身上有股很特别的力量。从你的眼睛中能看出来。我敢肯定你跟幽灵有来往——我不是出于好奇才问你,辛克莱,不是这样!我自己也是一个寻觅者,你知道吗,我太孤单了。” “跟我说说吧,”我鼓励他,“我虽然完全不懂幽灵,但我活在自己的梦中,这点你感应到了。其他人也活在梦中,但那不是他们的梦,这就是区别。” “对,也许是这样。”他小声道,“关键在于那些是什么样的梦——你听说过白色魔法吗?” 我表示没有。 “白色魔法就是一种自我控制的修习。人学了能长生不老,而且还能施法。你从来没练过吗?” 我好奇地问起这种练习,他却讳莫如深,直到我转身要走时,他才吐露了实情。 “比如说,我在想睡觉或想集中注意力时,就会做这样的修习。我随便想一些事情,比如一个词,一个名字,或一个几何图形。然后我拼命将它内化到我的心中,心里想着它在我脑中的样子,直到我感觉它已在我的内部。接下来,我想像着它移动到我的喉咙里,就这样练下去,直到它把我完全填满。这时我会变得坚不可摧,不被任何事物打扰。” 我模模糊糊地懂了他的意思,但他似乎还有其他心事,他激动莫名,焦躁不安。我尽量鼓励他开口,过了一会儿,他终于道明了来意。 “你也节欲吗?”他胆怯地问我。 “你指什么?性欲吗?” “对。自从我开始修习之后,已经节欲两年了。在那之前我犯过一次淫孽,你也知道的——你从来没跟女人睡过吗?” “没有,”我说,“我没找到合适的。” “如果你找到了自己觉得合适的女人,会跟她睡觉吗?” “当然,只要她不反对。”我略带嘲讽地说。 “哦,那你可就想错了!只有当人完全节欲时,内心的力量才能成长。我整整修习了两年。两年加一个多月!太难了!有时我几乎忍不住。” “克瑙尔,我不相信节欲有这么重要。” “我知道,”他反驳道,“所有人都这么说。但我没料到你也会这么说。要走神圣之路,人就必须坚守纯洁!” “那就坚守吧!但我不能理解的是,难道压抑性欲的人就比不压抑的人‘纯洁’吗?而且,你能做到在思想和梦境中也排除性欲吗?” 他绝望地看着我。 “不,不能!老天,但我只能这样。我夜里会做很多难以启齿的梦。可怕至极的梦!” 我想起了皮斯托琉斯对我说过的话。虽然我认为那番话说得很对,却不能把它告诉别人。如果一个建议并非来自我的亲身体验,连我自己都不敢将其付诸实践,那我更不能将它荐给别人。我只得沉默不语,别人向我求助,我却无能为力,这让我觉得很羞耻。 “我试过了一切方法!”克瑙尔在一旁诉苦,“各种各样的方法,冷水,冰雪,体操,跑步,但都无济于事。每天晚上我会都做难以启齿的梦。可怕的是,我精神上的修行也渐渐退化了。我很难集中精力或入睡,经常整夜不合眼。我几乎坚持不下去了。如果我不能斗争到底,如果我放弃,再次玷污自己,那我就比那些从未斗争过的人更混账。你懂吗?” 我点点头,却无话可说。他开始让我觉得无聊,面对他的困境和绝望,我竟无动于衷,这让我很震惊。我只是想:我帮不了你。 “你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吗?”最后,他疲惫而沮丧地说,“完全不知道吗?一定有办法的!你是怎么做的?” “我不能告诉你,克瑙尔。这种事情别人帮不了忙。也没有人帮过我。你得自己好好想想,按照自己的本性去做。没有别的办法。我的观点是,如果你连自己都找不到,那就更别想找到幽灵了。” 小家伙面露失望之色,沉默了下来。忽然,他的眼睛迸出了仇恨的火焰,他朝我扮了个鬼脸,愤怒地吼道:“啊,你竟在我面前扮圣人!你也有罪孽,我知道!你表面上是个正人君子,暗地里其实干着跟我们一样的勾当。你跟我一样,是头猪。我们所有人都是猪!” 我撇下他走了。他跟在我后面走了两三步,然后停住脚步,转身跑开了。我对他既同情又厌恶,这种感觉让我很难受,却挥之不去。直到我回到家,把自己的画摊开在身边,全身心地投入到梦境之中,那感觉才散去。我再次梦见家里的门、徽章、母亲、陌生女人,这次,梦中女人的面目清晰无比。那天晚上,我开始画她的像。 在如梦如幻的状态下,我不知不觉地挥动着画笔,几天后,画完成了。傍晚,我把画挂在墙上,将台灯移到画前,自己面对画站着,仿佛面对着一个要与之抗争到底的幽灵。这张面孔跟从前的那张脸,跟德米安的模样很相似,但有些特征却像我。两只眼睛明显一高一低,那目光滑过我投向别处,深沉而坚定,充满命运的意味。 我站在画前,心中疲惫不堪,一股冷意一直透到胸口。我向这幅画发问,抱怨它,爱抚它,向它祈祷。我称它为母亲、情人、妓女,称它为阿布拉克萨斯。我想起了皮斯托琉斯——或德米安——的话,我不记得那是何时说过的话,却恍然觉得它又在耳中响起,那是雅各和天使摔角时说的话:“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 灯光中,那张面孔随着每一次呼唤悄然变幻着,忽地光辉四射,忽地幽暗阴沉,这一刻,画中人的眼皮无力地耷拉在死气沉沉的眼睛上,下一刻,那双眼忽然大睁,射出灼热的目光,它是女人,是男人,是少女,是孩子,是动物,它蓦地缩成了一个点,蓦地又变得巨大清晰。最后,我听从了心中强烈的呼唤,合上眼睛,开始观看心中的意象,那意象更为强大有力。我想跪在它面前,但它已深嵌在我心中,不可分离,仿佛已完全变成了我。 这时,我听到了一阵汹涌的呼啸声,仿佛是春日风暴的呼声,我颤抖着,心中泛起了一股既恐惧又刺激的全新感受。星星在我眼前明暗闪烁着,我记起了遗忘已久的童年最初时日,甚至记起了存在之前的日子,早年的成长往事洪流一样涌来,漫过了我。这些记忆纤毫不爽地重现了我的整个人生,但还不仅是昨天和今天的记忆,它们继续奔涌着,映现着未来,将我拽离了眼前,带入到新的生活方式中,那些景象灿然不可逼视,但我后来却完全记不起来。 夜里我从熟睡中醒来,发现自己和衣横躺在床上。我点上灯,只觉得有重要的问题需要考虑,之前的事却已全然忘了。我点上灯,记忆渐渐降临。我去看那幅画,发现画已不在墙上,也不在桌上。冥冥中,我惘然觉得自己已经把它烧掉了。我烧掉了手中的画,然后吃下了画的灰烬——难道那只是一场梦? 一股强烈的不安感鞭策着我。我戴上帽子,走到屋外,穿过小巷,身不由己地在街道和广场上狂奔,仿佛被飓风吹赶着,我站在皮斯托琉斯经常出没的阴暗教堂外倾听着,在一股莫名冲动中,我找啊找啊,却不知道要找什么。我走过妓院林立的城郊,那里还亮着稀疏的灯光。我走到了更偏僻的地方,那里只有新盖的屋子和砖堆,有些上面覆着一层灰白的雪。我像一个被莫名力量驱使着的梦游者,在这片荒漠中游荡,此时,我想起了故乡的某栋新楼——克罗默第一次找我算账的地方。那晚,我看见眼前矗立着一栋类似的房子,黑色的门洞朝我大张着。它召唤我进去,我想躲开,在沙子和瓦砾中跌跌撞撞地走;那股迫力却更强大,最终我只得走进去。 我踉踉跄跄地踏过木板和砖块,走进荒凉的房子中,里面似乎弥漫着一股湿湿的冷意,和着石头的味道。房里堆着一堆沙子,除了灰白色的沙堆,一切都浸在黑暗中。 突然,一个惊讶的声音叫出了我的名字:“天啊,辛克莱,你怎么会来这里?” 身边的黑暗中,一个人影站了起来,原来是个幽灵般的瘦小男孩,我走到近前才认出他来,原来是克瑙尔。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他激动异常,“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不懂他的意思。 “我没有找你。”我迷迷糊糊地答道,嘴唇僵硬沉重,仿佛被冻住了,每吐出一个词都倍感吃力。 他愣愣地盯着我。 “没有找我?” “没有。我是被某种力量带来到这里的。你呼唤我了吗?你肯定呼唤我了。你在这里做什么?三更半夜的。” 他用瘦瘦的胳膊抱住我,浑身颤抖。 “是啊,三更半夜了。天应该快亮了。辛克莱,谢谢你没有忘记我!能原谅我吗?” “原谅你什么?” “啊,我那天太混账了!” 我这才记起之前的对话。那是四五天前的事情吗?感觉似乎已经过了一世。然而这一刹那,我才顿然醒悟过来,不仅记起了之前的事,还明白了自己为何会来到这里,明白了克瑙尔为何在这里。 “你打算自杀吗,克瑙尔?” 他在寒意和恐惧中打着冷战。 “是的,我想自杀。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到。我想等到天亮。” 我把他拉到屋外。灰蒙蒙的空中,地平线上亮起了黎明的第一簇光线,透着一丝难以言状的冷意和乏味。 我挽着他的胳膊走了片刻,然后听见自己对他说:“现在你回家,不要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你走上了迷途,迷途!我们并不像你想的那样,我们不是猪,是人。我们造出了神,和神摔角,而神赐福给我们。” 我们默默走了一段路,然后分开。到家时,天已大亮。 待在St.城的那段日子里,最美好的莫过于和皮斯托琉斯坐在管风琴旁或壁炉前的经历。我们一同读了一篇关于阿布拉克萨斯的希腊文章,他还为我念了几段吠陀[2]的译文,教我念神圣的唵字真言。其实,启发我内心的并不是这些求知之旅,而是其反面。令我欣慰的,是自己的内心正在前行,我越来越信任自己的梦境、思想和直觉,越来越了解内心中的力量。 我和皮斯托琉斯极有默契。只要我强烈地想他,他肯定会来找我或联系我。他和德米安一样,即使人不在跟前,我也可以问他问题。我只需定定地想他,将问题化成强烈的思绪投向他,然后,问题中的精神力量就会转化成答案,回到我心中。然而我呼唤的并非皮斯托琉斯本人,也不是德米安本人,而是我梦见、画出的那个身影,是我心中那个似男似女的魔鬼。如今它不仅活在我的梦中和画纸上,还长在我心中,成了我的愿望和自我的提炼。 自杀未遂的克瑙尔和我开始了一种特殊,甚至有些怪异的关系。自从那晚上天把我送到他面前之后,他就像奴隶或狗一样跟着我,想加入我的生活。他经常带着稀奇古怪的问题或愿望来找我,有时要见幽灵,有时要学犹太秘法,我表示自己对此一无所知时,他却不信。他认为我无所不能。奇怪的是,每次他带着怪问题找我时,总是碰上我心中也恰有疑惑,而他那些荒诞不经的念头总能恰巧给我启发。我经常很烦他,毫不客气地撵他走,但我心知:他也是上天派给我的人,我赠与他的,被他以双倍回赠了我;他也是我的一位指路人,是我的一条路。他给我拿来了很多好书,他自己在其中寻找安慰,而那些书也教给了我很多,只是当时并没有意识到。 [book_title]艾娃夫人 假期中,我去探访了马克斯·德米安和他母亲从前住过的房子。那天,一位老妇人正在花园里散步,我跟她攀谈后得知,这是她的房产。我向她打听德米安家的事,她竟然记得清清楚楚。但她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她察觉了我的好奇,于是带我进屋,找出一本皮面相册来,给我看了一张德米安母亲的照片。我几乎已记不起德米安的母亲。然而,看到那张小照片时,我的心跳顿时停止了——那就是我的梦中人!就是她,那个身材高大、男性气质十足的女人,她跟儿子长得很相像,看上去慈爱,严厉,内心充满激情,她美丽诱人,却不可逼视,她是魔鬼、母亲、命运和情人的化身。就是她! 得知自己的梦中人竟活在这个世上时,我觉得宛如奇迹降临!世上有一位女人,她的长相中带着我命运的特征!她在哪里?在哪里?而且,她是德米安的母亲。 我很快就踏上了旅程,那是一次奇特的旅行!我不知疲倦地到处奔走,跟随自己的每一个冲动,执意寻找着那个女人。有时候,我会碰到一些人,她们有和她相似的容貌,让我想起她,于是我跟着她们穿越陌生城市的街道,奔波在车站和列车之间,宛如身处一个混乱的梦境中。某些时候,我也意识到这种寻觅多么徒劳,于是我无所事事地坐在公园、酒店花圃或候车厅里,审视自己的内心,试图唤醒心中的意象,但那意象却变得踟蹰胆怯,转瞬即逝。我夜夜失眠,只能在火车穿越陌生景致时小憩一刻。在苏黎世,有个女人一直跟着我走,那是一位美丽风骚的女人。但我看都不看她,只是走自己的路,当她不存在。我宁可死去,也不会对任何其他女人产生一丝一毫的兴趣。 我感到命运正在牵着我走,我感到光明已近在眼前,却不能有任何作为,这让我心绪烦躁。一次在火车站,大概是因斯布鲁克,我在一辆出站列车的窗边瞥见了一个人影,那人的样子勾起了我对她的回忆,我为此一整天闷闷不乐。晚上,那个影像突然又出现在我的梦中,我羞愧地醒来,这场无意义的寻觅和追逐令我觉得空虚而无聊,于是,我断然踏上了回程。 几周后,我在H.大学注册了学籍。这里的一切都令人失望。我听的哲学史课和大学生活一样,言之无物,庸庸碌碌。一切都像同一个模子浇注出的产品,千人一面,那些稚气面孔上的快乐也显得那么空虚,仿佛已被淘空。但我很自由,每天有大把时间,在城郊的老房子里过着宁静惬意的日子,桌子上摆着几本尼采的书。我跟尼采一起生活,感受他心灵的孤寂,体察那不断驱赶着他的命运,和他一起忍受煎熬,看到这样一位毅然走自己路的人,我觉得很幸福。 一天傍晚,我在城中溜达,秋风拂面,酒馆里传来学生合唱团的歌声。烟雾从敞开的窗户飘出来,歌声此起彼伏,整齐嘹亮,却毫无灵气,死气沉沉。 我站在街道一角听着,年轻人每天都准时演示自己的朝气,那声音没入了黑夜。所有人都在寻找共同点,所有人都在拉帮结社,推卸命运的责任,躲进温暖的人群中! 这时,有两人走来,缓步从我身旁经过。我听到了他们的一段对话。 “这不就像非洲土人村的酒馆吗?”其中一人说,“无奇不有,甚至连文身都成了一种时尚。看,这就是年轻的欧洲。” 那声音奇妙地叩击着我的心扉——多么熟识的声音。我跟在两人身后走在昏暗的小巷中。两人中的一个是日本人,个头不高,风度翩翩,街灯中,他的黄色面孔笑容灿烂。 这时另一人又开口道:“您生活的日本也好不了多少。不随波逐流的人在哪里都是少数。这里其实也有一些。” 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激起了我心中甜蜜的震颤。我认出了说话的那个人——德米安。 在凉风瑟瑟的夜晚,我跟着他和那个日本人走过无数昏暗的街巷,听他们谈话,欣赏德米安的声音。他的语气老成一如从前,自信无比,平心静气,令我心折。现在,一切都好了,我终于找到了他。 在城郊一条街道的尽头,那个日本人向他告别,开门回家了。德米安从原路返回,我站在路中间等着他。看着他朝我走来,身体挺拔,步伐轻快,我的心紧张地怦怦直跳。他穿着褐色胶皮雨衣,胳膊上挂着一根细手杖。他迈着均匀的步伐,径直走到我跟前,摘下帽子,露出那张老成而聪颖的面孔,嘴唇坚毅,宽阔的额头散发着奇特的光芒。 “德米安!”我喊道。 他向我伸过手来。 “你在这里啊,辛克莱!我一直在等你。” “你知道我在这里吗?” “我之前不知道,但一直希望见到你。今晚我才看到你,你跟了我们一路。” “你第一眼就认出我来了吗?” “当然。你的模样虽然变了,但你有那个印记。” “印记?什么印记?”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以前管它叫该隐之印。那是我们的印记。你一直带着这个印记,所以我才成了你的朋友。现在它变得清楚多了。” “我那时不知道,或许,我心里是知道的。有次我画了一幅你的像,却惊讶地发现,那幅画跟我很相似。是因为那个印记吗?” “是的。见到你太好了!我的母亲也会很高兴。” 我大吃一惊。 “你的母亲?她在这里吗?她根本不认识我。” “噢,她知道你。无须我向她介绍,她就能认出你来——我们很久没有听到你的消息了。” “噢,我常想给你写信,却没写成。这段时间我一直想着,一定要尽快找到你,我每天都在等待。” 德米安挽着我的胳膊,跟我一起走。他的身上焕发着一种安宁感,一直渗入了我体内。很快,我们又开始像从前那样聊天,回忆中学时光,坚信礼课,还有假期的那次不愉快,只是,我们依然没有提起彼此间最久远、最紧密的那条纽带,弗朗茨·克罗默。 不知怎么的,我们的谈话忽然涉及了一些奇特而不太清楚的内容。接着德米安和日本人的话题,我们也谈起了大学生的生活,然后又转到了一些看似不着边际的话题上,然而在德米安的言语中,它们之间似乎又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他谈到了欧洲精神和时代特征。他说,四处都笼罩着拉帮结派的气氛,却感觉不到一丝自由和爱。所有的这些联同行为,从大学社团、合唱团一直到国家,完全是被迫的结合,是人们出于恐惧、担忧、尴尬才构建的共同体,他们的内心其实正在腐化,濒临崩溃。 “联同其实是好事,”德米安说,“遍地开花的联同却不是好事。联同将会在个体的彼此了解中新生出来,会暂时改变世界。而现在的联同只是一种党同。人们彼此投奔,是因为他们彼此害怕。老板们,工人们,学者们,都是各自为政!他们为什么害怕?人只有在背离自己的内心时才会害怕。他们害怕,因为他们无法坦然面对自己。共同体里全是这些对自己内心的莫名之物感到害怕的人!他们发现,自己的生存法则已不再有效,他们遵循古老的法则,无论是他们的宗教还是品德,一切都无法顺应他们的需要。一百多年来,欧洲一直在研究,在建厂!他们知道用多少炸药可以杀死一个人,却不知道人该怎样向上帝祈祷,甚至不知道怎样才能开心地度过一个钟头。你看看这些大学生酒馆!看看富人们出没的那些欢场!简直无可救药!亲爱的辛克莱,这样的后果令人担忧!这些胆战心惊聚在一起的人,其实都很恐惧,而且心怀鬼胎,彼此互不信任。他们固守那些早已不在的理想,但如果有人想树立新的理想,他们会用石头将他砸死。我感到了纷争的存在,相信我,纷争很快就会到来!当然,这种纷争不会‘改善’这个世界。且不论工人们会不会打死工厂主,俄国和德国会不会开战,变更的只是掌权者。当然,这种更换并不是没有意义。它会说明今天的理想是多么荒唐无稽,那时,我们就可以将这些石器时代的神灵扫地出门。今天的世界希望消逝,希望毁灭——这一天必将到来。” “那我们会怎样呢?”我问。 “我们?噢,我们或许会跟着世界一起毁灭,或会被人打死。可是我们还没有完结。我们所留下的,或我们当中存活下去的人,将会被未来的意志聚集到一起。人性的意志将会显现,多年来,欧洲一直将人性意志强行改写成科技杂烩。到那一天,人们将会发现,人性意志从来就和那些所谓的共同体、国家、民众、协会和宗教毫不相干。自然对人的安排写在每个人身上,写在你我的心中,写在耶稣心中,尼采心中。这才是惟一重要的趋势,虽然它们每天都在流变,今天的共同体崩溃之后,这些趋势就会显露出来。” 最后,我们在河边的花圃前停了下来。 “我们住在这里,”德米安说,“尽快来看我们吧!我们等你来。” 我幸福地走在冷意渐浓的夜色中,朝遥远的家走去。市里到处可见回家的大学生,跌跌撞撞、吵吵嚷嚷。我常觉得,他们那种荒唐的快乐和我的寂寞生活的对比多么鲜明,有时我觉得若有所失,有时却对他们嗤之以鼻。但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心思宁静,怀着一种神秘的力量,觉得这些与我没有任何干系,这个世界离我竟那么遥远,几乎杳然无迹。我想起了故乡的公务员,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他们回忆起自己大学的酒馆时光,就像怀念幸福的天堂一样,像诗人或浪漫主义者缅怀童年一样,缅怀那段风逝的“自由”。哪里都一样!正是因为生怕想起责任感和自己的路,他们才追忆往日的“自由”和“幸福”。他们醉生梦死地耗费几年光阴,然后找一个栖身地,摇身变成道貌岸然的国家公仆。唉,我们的世界太腐朽了,与无数其他愚蠢混账的行为比起来,大学生还远远算不上愚蠢。 当我回到自己的住处,准备睡觉时,这些想法都已烟消云散了。我的所有心思都集中在这一天赐予我的重大承诺上。只要我愿意,明天就可以见到德米安的母亲。让那些大学生醉生梦死吧,让他们把文身纹到脸上吧,让这个世界在腐朽中沉沦吧,这些跟我毫不相干!我惟一期待的,只是在新的意象中迎接命运的到来。 我沉沉睡去,第二天很晚才醒来。新的一天对我而言就像是一个节日,自童年的圣诞节以来,我再也没有体会过这样的情感。我焦躁不安,却毫不恐惧。我知道,一个重要的日子降临了。我发觉周围的世界变了样,世界在等待,一切息息相关,庄严隆重,就连淅沥的秋雨声也那么美好静谧,仿佛节日里的庄重音乐。第一次,外在世界和我的内心和谐地合二为一,灵魂的节日即将到来,生活也会获得意义。街上的房子、橱窗和行人的面孔都不让我心烦,一切都显得无比自然,完全没有一般庸常事物的乏味感,一切仿佛都在等待,敬畏地迎接命运的降临。幼年时,每逢圣诞节和复活节等重大节日,我起床后看见的世界就是这样的面貌。我没想到自己今天还能看到这样美好的世界。我已习惯活在内心之中,我相信自己已经丧失了对外界世界的感知能力,相信缤纷已随童年而逝,相信若要自由,解放灵魂,就必须放弃那些美好的光彩。而现在,我欣喜地发现,那些美好只是被埋在了阴霾中,自由的人、放弃童年幸福的人也能重见世界的光芒,尝到稚子看世界的深深惊诧。 终于,我找到了昨晚跟德米安告别的城郊花圃。一幢小房子掩藏在一丛高大浓密的树丛里,清爽而舒适,巨大的玻璃墙后面种着一大丛花,透过光亮的窗户,能看到深色墙上的画以及一排排的书。大门后是一个暖和的小厅,一位系着白围裙的黑人女佣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