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世界历史的教训
[book_author]卡尔顿·海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78963
[book_dec]新史学经典,人类社会永不过时的警示。十八、十九世纪以来,帝国崩溃,民族国家兴起。在这股狂潮中,既有新兴国家的独立之可喜,也有争战残杀乃至引起世界大战这样的空前浩劫之可悲。海斯教授鉴于民族主义的盛行,乃著是书,分析民族主义的由来、种种表现及其导致的后果,以警醒世人,保持开放多元的国际观,努力创造一个和平的世界。来自卡尔顿·海斯教授的追问引人深思:我们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尤其是在当下这个时代,当我们大肆吹嘘"进步"、"科学"和"人道"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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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一 何为民族主义?
1
在今天的公共生活中,最重要的情感因素乃是民族主义。它是当下这个时代强烈而普遍的标志。
看看法国民众对德国的感情,或德国民众对法国的感情;看看意大利人对于建立一个更新、更大的意大利的满腔热忱;看看波兰人对一个收复后的统一波兰的强烈热情;看看土耳其人对建立一个自治自享的土耳其的坚定决心。不妨观察一下人类历史上最近这场规模最大的战争的结果:一方面,沙皇、哈布斯堡皇室和苏丹们的非民族帝国土崩瓦解,另一方面,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芬兰、希腊、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和南斯拉夫纷纷建立主权独立、民族统一的国家。不妨注意一下英国人对大英帝国的爱国热情,以及爱尔兰人、东印度人和埃及人同样强烈的对这种爱国热情的民族主义反应。不妨感受一下美国的情势:对国家孤立主义政策的追求,提高关税,增加外国移民的限制,那些很有画面感的戴面罩、穿睡衣的公民(译者注:这里指的是美国一度十分活跃的三K党。)的积极活跃,以及美国主义和美国化的风行一时。
不妨研究一下外交阴谋、军备竞赛和经济对抗的情感背景,不仅在一般意义上作为假想战争的抽象原因,而且特别是作为最近这场世界大战的确切诱因,以及作为当代国际关系紧张的明确原动力,其最贴切的例证,大概是美日关系的紧张。所有这些事情,以及很多其他事情,其背景都是民族主义。现如今,出现在国内政治、社会行动和国际事务的地平线上的每一片乌云,莫不带有民族主义的衬底。尽管可能需要经过一番颇费脑筋的思考,才能确定这个衬底究竟是银还是铜,但这个事实是一目了然的。
2
试图研究民族主义这一令人印象深刻的重要现象的学者,面临着一些特殊的困难。尤其是在最近,有大量所谓“通俗”作品论述这一现象的方方面面;最近有几部学术专著,论述民族主义在几个特定民族当中的历史,但在任何语言中,没有一部作品深刻而系统地论述整个主题——爱国主义、民族群体和民族主义的性质和历史。当然,承担这样一项研究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你得通晓卷帙浩繁的历史,既有行动的历史,也有观念的历史;再者,由于爱国主义更多地是一个感情的问题,而非思想的问题,你必须不仅精通哲学和历史,而且还要在社会心理学上接受过训练;最后,你得首先穿越人类学的宽阔田野和曲折小径,然后才能抵达当代民族主义的真正核心。无怪乎政论家们错误百出,教授们裹足不前。缺乏科学的研究和学术性的分析,这一现象看上去模糊不清、捉摸不定、神秘莫测。民族主义究竟是什么,它是好是坏,是昙花一现,还是亘古长存,人们的意见莫衷一是。
学者之所以不愿意充分研究民族主义,不仅仅是由于原始材料的复杂和科学论述的匮乏,而且还因为整个主题承载着深厚而强大的情感。民族主义触及当前五花八门的流行偏见——个人的、民族的、宗教的和种族的偏见;要想揭示民族主义思想和行动的主要动力,你必须特别小心地提防自己的情感偏袒,同时勇敢地面对众多同胞的怀疑和反对——他们自己名目繁多的偏见都被珍藏在集体的族群偏见中。几乎不可避免的是,那些没有思想的人——他们占人类的绝大多数——将会指控有思想的民族主义批评者是“国际主义者”或“激进主义者”,是“无政府主义者”或“布尔什维克主义者”;至少,他们会说他“不爱国”。一个心智健全的人,谁愿意被人称作不爱国呢?一些人对当代爱国主义所遭受的非难义愤填膺、面红耳赤,而那些被指控对爱国主义妄加责难的人则背脊透凉、悚然而栗——说到民族主义感情的力量和威力,最雄辩的颂扬莫过于此。在对民族主义现象进行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最难以克服的障碍,亦在于此。
还有一个程度较轻、却很棘手的困难,必须在我们的研究之初加以处理。我指的是“民族(nation)”、“民族群体(nationality)”、“民族主义(nationalism)”和“爱国主义(patriotism)”这些单词在用法和含义上的差异,有时甚至是冲突的。然而,要想理解并最终判断这些单词所表达的现象,我们就必须对它们的意义及它们互相之间的关联寻求某种程度上的共同理解。我们必须努力赋予它们颇为恰当的定义,不管这样的定义可能多么具有试探性,或者多么主观。我们必须说相同的语言,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相同的术语。
“民族”这个单词颇多歧义,令人着急。它是一个老词,随着千百年的时间流逝而积满了苔藓。它源于拉丁文“natio”,意思是出身或种族,指的是一个部落或社群,建立在真实的或幻想的血脉共同体的基础之上,大概还拥有语言的统一性。后来,在中世纪的某些大学里,它被用来指称学生的选区,目的是为了按出生地投票[1]。埃德蒙·斯宾塞在《仙后》(Faery Queen)中谈到了一个“鸟的民族”;本·琼森把医生称作“一个微妙的民族”;塞缪尔·巴特勒把律师称为“一个太聪明的民族,不可能让他们这个行当容易招致争论”。自17世纪以降,“民族”这个词被法学家和政论家用来描述一个主权政治国家的全体居民,而不考虑任何种族的或语言的统一性,这种用法至今依然得到普遍的认可。因此,不仅相对同种的丹麦人和葡萄牙人被称作民族,而且,哈布斯堡帝国使用多种语言的人民在最近这场战争结束之前也一直集体地被称作奥地利民族或奥地利-匈牙利民族,说双语的比利时人和说三种语言的瑞士人依然被称作民族。在美国,它获得了一种特殊的用法,因为在这里,这个单词经常被应用于受联邦政府管辖的全体人民。
由于“民族”这个单词的滥用,部分程度上作为补偿,19世纪初杜撰出了“民族群体”这个单词,并迅速被吸收进了大多数欧洲语言中。从此之后,在“民族”这个单词继续指称一个主权政治国家的公民的同时,“民族群体”这个词更准确地被用来指称一群说同样语言、遵守同样习俗的人。法学家们竭尽全力糟蹋“民族群体”这个新词,就像他们曾经败坏老词“民族”一样;他们利用“民族群体”这个词来表示公民身份。例如,他们谈到不列颠民族群体的一个人,尽管他们指的可能是乔治五世国王的任何臣民,而在非法律的意义上,一个这样的臣民可能属于南非的布尔民族群体,或者属于北美的法裔加拿大民族群体。
然而,大抵说来,“民族群体”的歧义性远少于“民族”,它最普遍地、也可能最恰当地被用来指称这样一个人类群体:他们说着相同的语言或关系接近的方言,他们珍视共同的历史传统,他们组成了或认为他们组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文化社会。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群体可以没有政治统一而存在,也就是说,没有它自己的一个组织化的主权国家;反之亦然,一个政治国家可以包含几个民族群体,尽管在现代有一个明显的趋势:每一个有自我意识的民族群体都渴望政治上的统一和独立。一个在政治上不独立和统一的民族群体被隐喻性地称作“受压迫的”、“臣服的”,甚或是“受奴役的”民族群体。通过获得政治统一和主权独立,一个民族群体也就成了一个“民族”;或者,为了避免“民族”这个棘手的单词,可以说它建立了一个“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一个民族国家始终是建立在民族群体的基础之上,但一个民族群体可以没有民族国家而存在。一个国家本质上是政治性的;一个民族群体则主要是文化性的,只是附带是政治性的。
“民族主义”这个词出现在欧洲的词汇表中,与“民族群体”的出现大约同时或稍晚,并获得了几个略有差异的意义。首先,它代表一个实际的历史进程,亦即把民族群体建立为政治单位,从部落和帝国中构建民族国家的现代制度。其次,这个术语表示这一实际历史进程中所蕴含的理论、原则或理想。在这个意义上,它既表示一种民族群体意识的强化,也表示一种民族国家的政治哲学。第三,在诸如“爱尔兰民族主义”或“中国民族主义”这样的短语中,它可以指某个特定政党的活动,结合了一个历史进程和一种政治理论;当人们使用“民族主义的(nationalist)”这个形容词时,例如,在谈到历史上的爱尔兰民族主义党时,这个意义就更清楚了。“民族主义”的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用法,是表示民族群体成员当中的一种精神状态,他们多半已经拥有了一个民族国家;在这种精神状态中,对民族国家的理想或事实的忠诚高于其他一切忠诚,对民族群体的自豪,对其内在的卓越及“使命”的信仰,都是这种心态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尽管此后我们将对作为一个历史进程的民族主义给予一定的考量,但我们主要是关注刚刚提到的那种作为精神状态的民族主义。因为这是20世纪最为引人注目的民族主义。正是这种民族主义,在政治、社会和文化的领域,在我们的国内政治和外交关系上,赋予思想以鲜明的色彩,并制约着行动的条件。
3
民族主义是两种非常古老的现象——民族群体和爱国主义——的一种现代性的情感融合和夸大。就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所知道的范围而言,始终存在这样的人类实体,可以恰当地称之为民族群体。从古代时期起,就一直存在故国或乡土之爱,这就是爱国主义。但民族主义是一种现代的、几乎是最近才出现的现象。这一点本身是如此令人印象深刻,对于我们的研究来说是如此根本,以至于值得并需要稍微详细地加以解释。
我们不妨首先从考量民族群体的基础开始。我们已经把民族群体定义为“这样一个人类群体:他们说着相同的语言或关系接近的方言,他们珍视共同的历史传统,他们组成了或认为他们组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文化社会”。但是,这样一种群体,其历史学基础和人类学基础是什么呢?是什么东西决定了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民族群体,并把一个民族群体与另一个民族群体区分开来呢?
有人认为是人的天性。在某种意义上,这完全是真的,因为人天性是群居的,而且始终在群体中生活、劳作和战斗,民族群体肯定是人的群体。但民族群体并不是人在其中战斗、劳作和生活的惟一群体;在民族的界限之外,人的群居性反复表现在宗教群体或经济群体中。法国公民表现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利益共同体,这固然是人类天性的表达,但其他利益共同体,比如法国和波兰的天主教徒,荷兰和苏格兰的新教徒,罗马尼亚和加利西亚的犹太人,俄罗斯和意大利的共产主义者,或者美国和德国的银行家,也莫不同样是人类天性的表达。
有人主张,是地理造就了民族群体。不列颠和日本是与大陆分离的岛屿,美国涵盖了远离欧亚大陆的一片大陆的很大一部分,这一事实无疑与英国、日本和美国的民族群体的形成有一定的关系。但仅凭地理解释不了不列颠诸岛为什么被分成了至少四个民族群体,也解释不了菲律宾人为什么不是日本人,或者,美国民族群体与墨西哥民族群体之间的分界线为什么是格兰德河,而不是密西西比河。如果我们考虑到大约四个民族群体——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加泰罗尼亚人和巴斯克人——共存于那个被称作伊比利亚半岛的地理单位,波兰人和马扎尔人占据着大平原的某些部分——而且只占据这些部分,希腊民族群体居住于岩石嶙峋的海岸和小岛,挪威人的地理在很多重要的方面类似于瑞典人,南斯拉夫人类似于保加利亚人,甚至还有德国人类似于法国人,我们必定会得出结论:民族群体之间自然边界的观念是一个神话。
还有一个观念,同样是神话,常常被那些无知而草率的人提出来,这就是:种族决定民族群体。尽管科学家们对于人的种族究竟是什么莫衷一是,但他们完全同意:每个现代民族群体都包含着种族混合。从种族上讲,现代德国人、法国人、英国人、爱尔兰人、俄罗斯人、意大利人——几乎所有欧洲人,还有犹太人——同样都由不同种族的混血后代所组成:长头圆脑,白皙黝黑,高矮胖瘦,不一而足。就其组成成分的相对强弱而言,欧洲的种族混合可能因地而不同,但种族变化的程度并没有在各国的边界突然改变。即使是日本人和中国人,尽管由于某些身体特征而和欧洲人迥然有别,却也提供了种族混合的清晰证据;印度各民族是名副其实的种族类型的大杂烩,他们最近才发展出了共同民族群体的自觉意识。种族的纯洁,就算存在,如今也只存在于未开化的部落中。民族群体实际上突破和超越了种族,但必须承认,考虑到种族宣传,一种想象的对血缘关系的信仰,亦即对种族的信仰,在构建和凝聚民族群体上是一股十分有效的力量。
接下来有所谓的“民族魂”,每个民族群体都有一种群体精神,带有独特而恒久的品质和禀赋。在这个意义上,群体精神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概念;难怪最近有很多作者,包括那些否认或怀疑个体灵魂存在的人,抱持这样一种简单的信仰,把永恒而丰满的灵魂赋予各民族群体。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社会习俗上,民族群体之间迥然有别:英国人的饮茶习惯大概比其他任何欧洲民族都更加稀松平常,更加根深蒂固;德国人特别喜爱某些牌子的啤酒;意大利人喜欢用大蒜让他们的文化更辛辣;毫无疑问,还有另外一些更大的民族差异。此外,一些有能力的心理学家充分证实了这样一个事实:人的行为在群体中是一种方式,而当他独自一人时又是另一种方式;受制于群体压力时是一种方式,而当这种压力消除时又是一种不同的方式。换言之,有一种群体精神,它是个体精神的组成部分,但在实质上又截然不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承认“民族精神”的存在,它是一股心理的力量,推动一个民族群体的成员,迈向某种思想和行动的共同体;不过,把这种民族精神称作“灵魂”则是文学上的夸张。事实上,一个民族的群体思维明显是变化无常的。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被归于一个特定民族的大多数特征都属于几个不同的民族群体,一个特定民族在某个给定时期的典型特征在另外的时期就未必是它的典型特征了。伯里克利时代的希腊人散发的大蒜味,和19世纪的意大利人并无不同。跟恺撒打仗的日耳曼人尚没有把伟大的音乐和深奥的哲学与比尔森牌啤酒联系起来。签署《大宪章》的国王和迫使他签字的英国贵族们并不喝茶。
关于民族性格,人们说过和写过太多的废话。可资征引的例证数不胜数,我们不妨从查尔斯·罗登·巴克斯顿先生的一篇随笔中引用一段,这篇文章在别的方面倒是颇有见地:“正如英国贡献了政治自由的意识,法国贡献了知识的诚实和清晰,德国贡献了勤奋和纪律,意大利贡献了审美天资,而芬兰则贡献了先进的民主,波兰贡献了音乐和艺术,波希米亚贡献了宗教独立,塞尔维亚人贡献了温暖的诗歌性情,希腊人贡献了精细微妙和对过去的激情,保加利亚人贡献了刻苦坚忍和沉默寡言的能量,亚美尼亚人贡献了他们对教育和进步的热情。”[2]这里面的谬论为数众多,令人瞠目。它暗示了——荒谬地暗示了——所有英国人都有政治自由的意识,而且只有英国人才被赋予了这样的天资,所有法国人在知识上都很诚实,且头脑清晰,所有德国人都勤劳刻苦,所有意大利人都是艺术家或艺术批评家,所有芬兰人都是极端民主主义者,所有波兰人都是音乐家,所有捷克人都是宗教独立自主者,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某些实例中,比如捷克人,上面提到的特征是不是可以归于民族群体中任何数量可观的部分,这是值得怀疑的。可以肯定,在每一个实例中,被赋予一个民族群体的特征也可以同样恰当地归于其他民族群体,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就知识上的诚实和清晰而言,现代法国并不比古代意大利更显著。意大利拥有的审美天资并不比西班牙、法国、南部德国或日本更伟大;在民主的康庄大道上,芬兰并不比新西兰、瑞士或俄勒冈前进得更远;诗歌感觉的温度计上所记录的塞尔维亚的温度并不高于英格兰、爱尔兰、德国和阿拉伯;希腊人的精细微妙比亚美尼亚人还要稍逊一筹,至于对过去的激情,犹太人和中国人肯定可以和希腊人平起平坐;传统上,“刻苦坚忍和沉默寡言的能量”更多地被归于苏格兰人,而不是保加利亚人;在任何一个思考过美国人、日本人、德国人或澳大利亚人的民族特性的人看来,暗示“对教育和进步的热情”是亚美尼亚人的特性似乎十分荒唐。
不妨引用此文后面几句更明智的话,这样对巴克斯顿先生更公平些。他说:“事实上,不同民族互相之间区别开来,不是凭借脱离完全相似背景的单一标志。正是独特品质、历史事件、自然环境的总体结合,造就了它们现在的样子——各种不同的、互相冲突的个人与团体的混合,却依然带有一些统一的特征,甚至使得它们的区分各有特色。”这段话在很大程度上我个人完全同意,但要防止对一个民族群体“统一特征”究竟是什么得出轻率鲁莽的想象和毫不费力的概括,我会提出警告,同时再次强调:常常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民族特性经历着根本性的改变。伏尔泰在18世纪上半叶撰文[3],把英国人和法国人进行了对比:他认为英国人变化无常,喜欢革命,他们砍掉了一位国王的头,流放了另一位国王,经常瞎搞政府和宗教,永远躁动不宁;他把法国人形容为保守的,太过深情地留恋过去,留恋布满苔藓的君权神授的君主制和正统的基督教,无动于衷,死气沉沉。最近去世的博德利先生在19世纪末撰文[4],再次比较了英国人和法国人:在他看来,英国人是一个保守的、反对革命的和坚实可靠的民族,在他们当中,自由缓慢地拓展,着重于“缓慢”;而法国人则变化无常,喜欢革命,他们砍掉了一位国王的头,流放了另外几位国王,间歇性地试验不同的宪法,狂热地否定宗教正统。博德利和伏尔泰都不缺乏敏锐的批评眼光,而他们的评价却大相径庭,其解释必须到英、法两个民族的“群体精神”在两百年内的改变中去找。
关于各民族拥有特殊而恒久的“灵魂”这一概念,我们不妨总结一下反对的意见。伊斯雷尔·赞格威尔先生风趣地评论道:“保加利亚人古时候有一个单词pravit,意思是‘说’。它如今的意思是‘做’。他们还有一个单词dumat,意思是‘想’。如今它的意思是‘说’。类似的改变发生在每个民族的灵魂中,就像哈姆雷特们变成了奥赛罗们一样。蒙古人从农民变为战士,然后又变了回来。马扎尔人曾是东方的牧羊人,后来却作为弓箭骑手跃马向西。日耳曼人曾经温和恭顺,喜爱音乐;席勒剧作《强盗》(The Robbers)的一位本地编辑说,‘就连日耳曼人’也能产生伟大的激情和品格……签署《大宪章》的民族每天大声嚷嚷着要求更多的官僚机构。马志尼的继承人要求军事法庭审判口无遮拦的议员。世界上最古老的君主制国家刚刚转变成一个共和国,而被武士道所束缚的日本则得到了一笔国债。”[5]
我们不能不得出结论:民族群体的基础并不在于人类族群间与生俱来的精神差异或心灵差异;就这个问题而言,也不在于种族遗传或自然环境。民族群体是人类文化和文明的一项属性,动物学和植物学的因素对它不适用。动物和植物的形态与行为可以从环境和遗传的角度来解释,因为动物和植物没有文明。这并不是说遗传和环境根本不适用于人,而是说,它们只是间接而遥远地适用于人类文明。“这个基本事实常常被忽视了,尤其是在现代,因为生物科学已经成功实现了知识和理解的增长,有一个很大的诱惑是毫无保留地借用生物科学的方法,不经重大修改便把它应用于[社会科学的]材料:人。这一程序使情况变得简单,却产生了不尽如人意的虚幻结果。很长一段时间里,人有灵魂而动物没有灵魂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的思想,以至于人们很少从生物学因果关系的角度,从遗传和环境的角度,来思考人类。接下来,不到两个世纪之前,当反作用开始出现时,人们便更加普遍地承认,人是一种动物,钟摆摆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发展出了这样的趋势:在人的身上只看到动物——没有文化的存在,要么无视人的文化,要么认为,只有把文化分解为他们从生物学中所熟悉的因素,才可以对它加以解释。正确和明智的路线就在这两者之间。人的生物学方面必须从生物学因果关系的角度加以解释,他的文化方面则首先要从文化因果关系的角度来解释。”[6]
民族群体肯定是文化的一个方面,民族群体和民族特性的因果关系,必须到社会科学、本质上也是人的科学的因素中去找,而不是到植物学和动物学的因素中去找。俄罗斯人、希腊人、德国人、日本人或其他任何民族群体与众不同的特征和品质并不纯粹是种族的封地或地理上的事件;它们是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创造物。
4
在民族群体的文化特征当中,语言是——而且一直是——最显著的特征。人类学家告诉我们,在原始人那里,部落区分与语言差异是一致的,出现两个部落所说的语言恰好一样的情况十分罕见,以至于可以仅仅把它看作是一种暂时的情况[7]。正如历史学家可以检验的那样,在文明程度更高的民族那里,趋势是一样的。古代希伯来民族有一种截然不同的语言,埃及人、迦太基人、希腊人、拉丁人、美国人、日本人等等,莫不如此。一些最现代的民族群体的形成在历史上依赖于特定语言的发展。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与诺曼底法语融合起来产生英语之前,根本不存在我们所知道的英国民族这么回事。在日耳曼法兰克语与已经拉丁化的高卢语相混合,极大地修改了拉丁语,以至于产生出了一种新的被称作法语的不同语言之前,根本不存在法兰西民族这么回事。民族和部落的兴衰沉浮,始终与它们各自语言的兴衰沉浮密切平行,这两个过程至今依然在齐头并进。
把语言作为民族群体的一个决定性标志,一直遭到某些作者的批评。他们通常引用下面这样的事实来支持他们的主张:瑞士有三种官方语言,比利时有两种,魁北克省的加拿大人说法语,而法国的巴斯克人和布列塔尼人不说法语,美国人说英语,而英国的部分地区说威尔士语和盖尔语[8]。这些引用还可以增加,但它们同样文不对题;因为,批评者的困难源自他们把民族群体与政治实体混为一谈,源自他们没能认识到民族群体的流动性和动态性。
没有哪个民族群体是固定的和静态的。正如在中世纪,诺曼底法语长期存在于英格兰国王的宫廷,有助于把英国王室的命运与法国的命运结合在一起,并妨碍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英格兰民族群体的发展;在现代,美国使用英语往往也会把美国人的思想和行动与英国联系在一起,同时妨碍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美利坚民族群体的发展。语言并不是民族群体的惟一标志,如果我们暂时忘掉这个世界被分为主权政治国家的话,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出,那些说英语的人,不管他们可能在哪里,都构成了一个民族群体,截然不同于法国人、德国人或中国人的民族群体。在一个特定的民族群体之内,方言的差异最终变得如此显著,以至于结合其他的分离因素,它们可能会把所谓纯粹的“亚族群”提升为真正的、截然不同的民族群体。只有时间会告诉我们,美利坚民族是不是真正地不同于英格兰民族,说法语的加拿大人是不是不同于法兰西民族。古老的说斯拉夫语的普鲁士民族群体很久之前就失去了它的语言,被同化到了德国民族群体中;迄今为止,威尔士人、盖尔人、巴斯克人和布列塔尼人的语言依然幸存,它们各自代表的民族群体并没有完全被英国人或法国人所同化。
另一方面,尽管有一些人为的努力,试图在所有瑞士人和所有比利时人当中促进一种类似于民族群体的社会团结,但现实情况依然是:瑞士公民在社会意识上,以及在某些文化成分上,依据他们说的是法语、意大利语还是德语,而有所不同;类似地,比利时的佛兰芒人不同于比利时的瓦龙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瑞士人的同情沿着语言界线而分裂,这一点十分明显;最近,比利时被瓦龙人和佛兰芒人民族群体之间的纷争所撕裂[9]。奥匈帝国最近土崩瓦解,分裂为组成它的数个民族群体——从这个例子中汲取的教训,未来某个时候可能适用于比利时和瑞士,甚至适用于大英帝国,这或许并不全然是异想天开。正如奥匈帝国被最近这场世界大战瓦解为组成它的民族成分,在另一场世界大战中,大英帝国及其他非民族国家,比如瑞士和比利时,也有可能分裂为几个独立的、互相排斥的民族国家。
不难理解,在形成和支撑一个民族群体上,语言为什么是一个重要的、大概也是主要的因素。语言的一致性往往会促进志同道合,并提供一套包容性的观念和词语,而志同道合之人,往往会发展出群体意识,体验到一种共同利益感,构成一个部落或民族群体。这样一个群体的成员,自然会把那些说着一门陌生外语的人视为“异类”或不同于他们自己的人,因此也是劣等人,没有资格属于他们自己的群体。历史上有犹太人与非犹太人之间、希腊人与野蛮人之间的对比,在所有语言和所有民族当中都有与此类似的东西。
语言也是一种媒介,借以表达对共同分享过的辉煌业绩和艰难困苦的记忆,因此获得了凝聚一个民族群体的价值。它是过去与现在之间的桥梁。用奥西恩的话说:“它是过往岁月的声音,把往昔的一切功过徐徐展现在我的面前。”[10]这话把我们带到了民族群体的第二个区别性的属性——对共同历史传统的珍视。
历史本质上是人的历史。人被赋予了时间感和记忆的天赋,这是其他动物所没有的。人不仅自然而然地记住了自己及其直系亲属一生中所发生的某些引人注目的事件,而且,作为群居性的动物,他们还保存并渲染了他们所属语言群体的生活中过往危机的记忆。他们尤其容易歌颂族群中的英雄人物和集体的勇猛善战。实际上,人类天生就有着英雄崇拜和抱团战斗的倾向;在心理学上,这些倾向无疑和他们的群居习性有着密切的关联,并结合他们的时间感和记忆的天赋,塑造了民族群体赖以最为引人注目地兴盛起来的传统。
在民族群体最粗糙的形式中,亦即原始人的部落中,有一个多少带有官方性质的长老、祭司、贤人或巫医团体,构成了部落经验和部落传说公认的守护人;年轻人开始学习过去的“奥秘”,通常要举行复杂的仪式。有成文历史的民族与此类似。挪威人的英雄传奇,印度人的《吠陀》,希伯来人的《摩西五书》和《历代记》,荷马的史诗,维吉尔的六步格诗,阿伽门农之前勇士们的一切丰功伟绩,不外乎是英雄和战斗,全都珍藏在今人的记忆里,在今人的讲述中被修饰润色,有助于激发语言群体的团体意识,使它们成为真正的民族群体。
随着历史传说的搜集,同时出现了把群体人格化的趋势,把民族群体看作是一个历史名人。有时候,这种人格化会借助一面旗帜,或象征一个民族的生命或灵魂的其他符号来表示。更常见的是头脑中的一幅图景,得自于听来的传说或读到的故事;在这幅图景中,科学事实有意或无意地服从于艺术和浪漫的目的。所有这样的人格化都在情感上作用于个体,把群体的精神、原则和理想加以美化后的图景呈现在他们面前,借此促使他们更深沉地忠诚于他们共同的民族群体[11]。不仅如此,而且,在一个民族群体浪漫化的历史和理想化的人格化中,一个人总是幻想着发现什么永恒的东西——这就是群体的生命,它没有开端,在当下的任何群体成员出现很久之前便已存在;出于同样的原因,它也没有终结,在当前的群体成员全都与祖先同归于尘土许久之后还会存在。人对不朽的强烈渴望,从居于民族群体中心的历史传统中得到了帮助和慰藉。
民族群体第三个区别性的标志(排在语言和历史传统之后),是群体成员的这样一个信仰:他们组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文化社会。一个群体由于语言的差异而被切断了与其他人之间直接而普遍的交流,并发展出了看待其过去的独特态度,这样一个群体自然会感觉到它是一个与其他群体截然不同的单位:不是惟一的,却是不同的。当你研究民族群体的历史时,你会吃惊地发现,这种感觉,这一信仰,在很大程度上被一些可以观察到的事实证明。每一个民族群体都有它自己的文化模式,一个与众不同的制度、习俗和艺术的复合体;原始部落同样如此,甚至更加引人注目。某些类型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组织,某些艺术表达的方式,某些宗教信条和宗教仪式,某些工作和游戏的习惯,某些服装和住所的形式,在各大陆的原始民族中都找到过,但是,没有任何两个说着不同语言的部落表现出这些习惯、仪式、形式和类型的相同组合。组成的成分可能一模一样,但是,在每一个实例中,tout ensemble(法语:整体)截然不同。
当然,我们既有可能过于看重、也有可能过于看轻部落与民族群体之间的文化差异。在现代,先进的旅行和交流手段肯定推动了全世界文化的一致;而且毫无疑问,在所有时代,把不同民族区别开来的东西远不如各民族共有的东西那么重要,那么有价值。然而,有一点倒是真的:每个民族群体依旧固执地把自己看作是一种独特文明的圣殿。或许,任何群体自认为是什么和它实际上是什么同样有意义。对于一个民族群体来说确实如此。
在文化差异的各个成分当中,宗教是最显著的,至少过去是这样。正是在宗教中,并围绕着宗教,原始部落成员和大多数古代民族的社会习俗交织在一起,以至于在他们那里,宗教首先是部落事务或民族事务。它为群体生活提供了精神内容,并赋予民族群体以庄重威严。在希伯来人的历史实例中,很难把他们的宗教与他们的民族性分离开来,而要确定亚美尼亚人、科普特人和日本人到底是民族造就了宗教,还是由于宗教而产生了民族,也同样困难。然而,不能认为宗教本身是民族群体的一个恒久不变的属性,因为,一些“世界性宗教”的兴起和传播,比如古希腊罗马异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部落和民族的宗教,并且,通过创造出与民族边界重叠——至今还在重叠——的文化区域,这些宗教被证明有害于、而不是有利于民族群体的原则。此外,大多数现代民族都在不再坚持宗教信仰或宗教实践一致性的同时,设法实现了繁荣兴旺。
政治制度,就像宗教制度一样,可能是塑造一个民族群体的重要因素。在原始人当中,部落之间不仅在语言和宗教上彼此不同,而且在统治形式上也迥然有别。随着文明的发展,对部落首领的忠诚融入了对他所颁布的法律的忠诚,这一忠诚反过来又融入了对国家的政治制度的忠诚。经常,一个王朝成了部落首领与政治国家这个抽象观念之间的联系纽带;君权神授和神圣世袭的观念中所包含的威望和所有超自然力量被扩大到国家及其政府。以这种方式,政治国家的观念在一些历史上著名的民族当中赢得了高度的忠诚[12];在很多实例中,通过和平发展和暴力征服,一个国家的扩张有助于把各个不同的部落统一在对一个共同政治实体的普遍忠诚中,给所有人灌输一种团结感,促进统一语言的使用,并因此把几个小部落变成一个大的民族群体。无论如何,希伯来人、埃及人、拉丁人以及其他很多古代民族的经验正是这样。政治强有力地帮助了从部落到民族的转变。这样的情形在中世纪也经常出现;在法国人、英国人和西班牙人发展成民族群体之前,首先是法国、英国和西班牙的君主们各自政治影响力的扩张。
然而,正如宗教一样,政治独立也不是民族群体的必要条件。在人类历史漫长的过程中,有很多民族群体被一个“世界帝国”所吞噬,比如埃及人、亚述人、亚历山大大帝的人民、罗马人、土耳其人、俄罗斯人、奥地利人、不列颠人,并因此被剥夺了有它们自己特色的政治制度,但没有失去它们作为民族群体的身份。另外有很多民族群体,比如腓尼基人、希腊人、日耳曼人和波兰人,显然继续是民族群体,尽管几百年来它们被分成多个国家,既没有一致的政治制度,也没有共同的政治忠诚。
5
现在,我们已经相当详细地——尽管尚没有达到这个主题所要求的那么详细——研究了民族群体的基础和属性;我们已经确信它不依赖于一个永恒不灭的“灵魂”,也就是说,不依赖于恒久而固有的精神差异,也不依赖于种族(尽管对血脉共同体的信念会强化它),或地理(除非以一种非常普遍的方式),或人的天性(除非说人类所有形式的群居最终依赖于人的天性)。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已经证明了我们的假说:民族群体建立在文化的基础之上,一个民族群体是任何一个这样的人类群体——他们说着共同的语言,珍爱共同的历史传统,他们构成了或者认为他们构成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文化社会;在这个社会中,除了其他一些因素之外,宗教和政治扮演着重要的、却未必是连续性的角色。
按照这样的定义,民族群体从历史学和人类学所能处理的最早时期便已经存在。人类学家描述过的大多数部落,我们在历史中遭遇到的大多数民族,都是民族群体。但这并不是说,一个特定的民族群体始终存在,或将会存在。民族群体总是盈亏起落,兴衰沉浮。相对于这个星球上人类生活的巨大跨度而言,当代欧洲大多数民族群体可以说才刚刚诞生;而今天,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美洲印第安人的很多民族群体正在消亡。
此外,正如我们所定义的那样,一个民族群体可能包含几个亚族群。例如,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考虑到他们都使用英语,都珍视反对非英国人的联合行动的传统,构成了或认为他们构成了一个不同于法国人或德国人的共同文化社会,他们可以说是一个民族群体;但是,考虑到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除了官方英语之外还拥有他们自己的语言或方言,考虑到他们保留了特有的历史传统,和他们的英格兰邻居并不一致,他们又是不同于英格兰人的民族群体。因此,下面这个主张可能是恰当的:英格兰人、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都是英国民族的亚族群。再者,加泰罗尼亚人和普罗旺斯人曾经组成了一个民族群体,有着明显不同的语言和文学,有着明显不同的历史传统,并相信他们拥有明显不同的文化,但是,在法国统治普罗旺斯、西班牙控制加泰罗尼亚的那几百年里,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被对方及统治民族的语言和传统所渗透,以至于加泰罗尼亚人沦为西班牙民族群体之内的亚族群,而普罗旺斯人尽管在一些次要方面依然不同于法国人,但在一些重要方面都是“很好的法国人”。
另一方面,历史传统的不同,以及对文化差异(真实的或想象的)的强调,尤其是当它们被政治分离所强化的时候,可能在分量上要超过语言的同一性,并因此创造出一个亚族群,几乎成为——即便不是完全成为——一个绝对独立的民族群体。最早去巴西的葡萄牙人,最早定居墨西哥和秘鲁的西班牙人,以及最早殖民弗吉尼亚和马萨诸塞的英国人,肯定都属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或英国人的民族群体。他们的子孙后代使用同样的民族语言,但适应了新的不同环境,加上与母国的经济冲突,以及强有力的政治隔离,往往会在他们的后代当中创造和提升特殊的历史传统;这一传统是如此强大,以至于产生了巴西人、墨西哥人、秘鲁人和美国人的民族群体。在某种意义上,这些人如今都是独立的民族群体;而在另外的意义上,他们依然是亚族群。
不能认为,在历史上的民族当中,民族群体的意识和“驱动力”始终同样强烈。“世界性宗教”和“世界帝国”叠加于民族群体之上的能力,以及民族群体分裂为亚族群和分解为城市社会或封建社会的速度,预示着在很多时代,民族群体对个人忠诚的要求是微不足道的。事实上,人的群居性呈现出了很多不同于族群的形式,人的忠诚感也是如此。这种忠诚源自人的群居性,并不局限于民族的对象;这一点显示在五花八门的忠诚中。有时候忠诚的对象是人,比如是部落首领、声称权力神授的君主或封建领主,或者是一座城堡、一个宗族、一个行会、一个工会或一家俱乐部的成员。有时候忠诚的对象是地方,比如小树林或小河,茅屋村舍或大理石宫殿,出生的房子或祖先的坟墓,牧草青青的山坡,丰饶肥沃的平原,或喧嚣忙乱的城市。有时候忠诚的对象是观念,比如说一种宗教,一套政治哲学,一项科学方案,一个社会改革计划,或者一套经济体系。一直以来,个人同时把自己的忠诚奉献给观念、地方和人,十分自然,丝毫没有厚此薄彼。他的忠诚也是这样一视同仁地奉献给民族群体的里里外外。如今,他把自己的忠诚主要奉献给了他的民族群体和他的民族国家,但在整个成文历史上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里,他对民族群体的忠诚都不及对其他对象的忠诚。
至于爱国主义,我们如今把它和民族群体联系起来,而在历史上,它与人的其他忠诚关系更密切。从字面上理解,爱国主义指的是一个人对terra patria(拉丁文:祖先的土地)或出生地的热爱。这样说来,它对于早期游牧部落或民族群体的成员来说就没多大意义,正如J.H.罗宾逊教授所言,他们“几乎不可能与他们出生其下的那棵树或那块石头有什么甜美而持久的关联”[13]。爱国主义成了古代定居文明生活的一个显著特征,但即便在那个时期,也很少有爱国主义延伸到说着相同语言的人所定居的整个国家;它很少是民族的爱国主义。通常存在的爱国主义都是地方性的,例如,希腊人并没有不加区别地把它应用于所有说希腊语的地方,而是把它应用于这片土地的某个部分,比如雅典、斯巴达、科林斯或士麦那;腓尼基人并没有把它笼统地应用于腓尼基,而是具体地应用于提尔、西顿或迦太基;罗马人也没有首先把它应用于拉丁语的范围,而是应用于罗马城。
这种爱国主义十分自然。亘古以来,每一个在祖先的生息之地出生并长大成人的人,几乎肯定会对那个地方感觉到一种情感上的依恋。一个中世纪的农夫,很容易对那个诞生并养育他的庄园流露出爱国之情。而一个现代法国农民,也很容易对pays(法语:家乡)的泥土和风景体验到一种爱国主义的情感。对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来说,热爱马萨诸塞、路易斯安那或加利福尼亚的某个熟悉的小村庄,比一视同仁地珍爱整个美国更加自然。
爱国主义的应用很早就从一个人的故土家园扩大到了他所属于的政治国家,从近在眼前的地方,扩大到了军事或政治领袖个人,进而扩大到了国家这个观念。但在古代及中世纪的民族当中,政治和军事首领的影响力经常与特定的民族群体相一致,因此爱国主义常常从地方情感转变为帝国的自豪感,而没有经过中间的民族阶段。或许,这样说更准确:在自然的地方爱国主义之上,叠加着一种更不自然的帝国爱国主义。有时候,在某些古代民族的历史上,特别是埃及人和希伯来人,有某种类似于民族爱国主义的东西;而且毫无疑问,对于过去很多帝国的建立和维持,军事征服者和统治者可以依赖有自觉意识的民族群体的特殊支持和促进,而这个民族群体则构成了一个帝国的核心。但是,这样一个自觉的征服民族的成员,对这个扩大了的帝国所体验到的爱国主义情感,不可能和他们对自己本乡本土的热爱完全一样;而被征服的民族,尽管他们可能会把帝国视为一种必要,甚至是一种福祉,因此值得付出一种不自然的爱国主义,但他们肯定不愿意对征服者自己的本乡本土寄托任何特别的喜爱之情。
比起地方爱国主义,帝国爱国主义必定更不自然,更多地依赖于从社会上得来的知识和有意识的努力。“要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反复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人类类型中所有因素的数量限制。我们看待人类社会往往就像看待等边三角形一样。我们不妨想象一个等边三角形,其边长为一英寸或一百英里,不管哪种情况,它作为一个等边三角形的品质都是一样的。但是,如果我们想象一个由沙粒组成的沙堆,每一粒沙的直径大约是百分之一英寸,我们必须记住,沙堆尺寸的改变可能改变沙粒之间的关系,并因此改变沙堆的特征。一个由二十粒沙组成的沙堆,其行为将会不同于一个由两千万粒沙组成的沙堆。比方说,它将会有一个不同的‘堆角’。”[14]
古代的政治哲学家,尤其是希腊最伟大的思想家,都认识到了这一原则,并从中得出结论:理想的国家(真正的爱国主义应当是这样一个国家的属性)不可能有辽阔的疆土或庞大的人口;柏拉图在《法律篇》(The Laws)中把自由公民的最大数量定为五千零四十。因此,在他们看来,一个庞大的帝国就是一个畸形怪物,就连一个庞大的民族群体的政治联盟看来也是不可欲的和不切实际的。不管希腊哲学家们可能有什么影响,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古代和中世纪,严格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十分罕见,因此民族爱国主义是异乎寻常的。
现代则有所不同。如今,有人鼓吹并践行一种双重学说:(1)每个民族群体应当构成一个统一的独立主权国家;(2)每个民族国家都应当期望并要求本国公民,不仅奉献不加质疑的服从和至高无上的忠诚,不仅要有排他性的爱国主义,而且还要毫不动摇地坚信:本民族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更加优秀卓越,并对它的特性和它的命运感到无上的自豪。这就是民族主义,它是一种现代现象。
6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有一个后天培养的标志,即便不是天性的标志——因为自有史以来,人类便在某种程度上拥有民族群体的自觉意识,拥有这样一种感觉:一个群体在语言、历史和文化上的特性使得其成员彼此相近,而与其他所有群体迥然有别。但直到现代,全体民族才被系统地灌输这样的信条:每个人都对自己的民族群体负有始终如一的义务;民族群体是政治组织的理想单位,也是文化差异的实际体现;归根结底,人的所有其他忠诚都必须从属于对民族国家的忠诚,亦即对民族爱国主义的忠诚。再说一遍,这些信条正是现代民族主义的精髓。
古人对我们所了解的那种民族主义一无所知。古埃及人被团结在共同忠诚的纽带中,他们忠诚于神圣的尼罗河,忠诚于来自太阳的法老。但是,底比斯和孟斐斯的普通居民尽管可能完全意识到了共同的民族群体,却几乎从不觉得他们的民族群体的权利高于法老和祭司们的权利;他们的国家并不完全是一个民族国家,民族主义也没有受到历代法老的鼓励,他们恒久不变的象形文字,被镌刻在几千年前的陵墓和神庙上,至今依然在提醒我们:他们的目标是一片日不落的辽阔领土。腓尼基人和希腊人是同样的人,因为他们在很多方面彰显了忠诚感,尤其是在崇拜某些神祇、献身于特定城邦上,但他们都不是现代民族:他们从未构成民族国家,他们的战争主要是城市间的,而不是民族间的。罗马人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但他们的爱国主义所表达的忠诚并非针对所有说拉丁语的人,而是忠诚于七山之城,连同它传说中的神祇和英雄。随着罗马城扩大为一个环绕地中海的庞大帝国,包含了埃及人和凯尔特人、帕提亚人和摩尔人、条顿人和希腊人,罗马人的地方爱国主义也就变成了对世界帝国主义的自豪,而没有经历民族主义的中间阶段;与此同时,在臣服的行省当中,罗马法律和罗马军团所确保的“罗马太平盛世”(Pax Romana)成了普遍忠诚的对象——然而,这一忠诚始终是地方忠诚的补充,而不是它们的替代物。
虽说有当代犹太复国主义的狂热表现,但犹太人并非这一古代规则的例外。重读希伯来经文就会看出,这个“被拣选的民族”并不认为自己仅仅因为说希伯来语并生活在巴勒斯坦而格外蒙福,受到区别对待,并构成一个民族国家。事实上,巴勒斯坦并不是他们最初的家园;他们不得不征服它,而且是在埃及已是古国的年代。在他们那里,即使是一个统一民族国家的外表,也只是存在了极其短暂的一段时间。犹太人之所以是一个“被拣选的民族”,是因为他们相信耶和华和他启示的法律。外国人只要借用路得对拿俄米说的话宣布“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便承认他拥有完整的成员身份,而不会拿一些关于种族血统或语言技能的问题来为难他,也不问申请人所在国的移民配额是不是已满。历史上,在古代和整个中世纪,甚至直至现代,犹太人一直更多地是一种宗教的信徒,而不是一个被灌输了民族主义的民族群体。
从教皇大贵格利到马丁·路德与马基雅维利,中间隔着一千年,由于缺乏更好的术语,我们称之为中世纪;这期间,欧洲的任何地方都很少有民族主义的迹象。在这段漫长的时期里,欧洲人的忠诚对象有很多——天主教会,主教或修道院院长,教区牧师,世俗领主,部落首领,公爵、伯爵或男爵,商人或手艺人的行会,庄园或城镇,现实主义或唯名论,圣方济各或圣多明我,教皇或皇帝,武装抵抗伊斯兰教的基督教世界。在整个这一时期,民族群体肯定延续了下来,而且毫无疑问,到中世纪末,已经有了一种新生的民族差异的强烈意识;这是一系列因素的结果:十字军东征,本土文学的兴起,以及西欧各国君主野心勃勃的努力。但是,如果说有一个民众忠诚的对象高于其他所有对象的话,那也不是民族,而是基督教世界。如果一个母语是法语的人遇到了一个母语是英语的基督教徒,两个人都充分意识到了彼此间的差异,但他们同样意识到了彼此间的相似性。应当记住,圣女贞德如今作为法兰西民族主义的圣徒而受到人们的欢呼致敬,而她当年出现在百年战争的战场上,不是为了响应民族主义媒体的呼吁,不是为了回应爱国征兵局的压力,也不是为了完全与法国历史教科书所展示的民族英雄榜样相一致,而仅仅是为了回应她从上帝的圣徒那里听到的“声音”。此外,应当记住,圣女贞德是为了法兰西王位的一位竞争者而和另一位竞争者战斗,而后者尽管同时是英格兰国王和威尔士亲王,却统治着大半个法国,得到了很多说法语的人的支持。还应当记住,圣女贞德不是被英国人、而是被法国人判处死刑,不是因为她是一个外国人——在某种意义上她是伊迪斯·卡维尔的先驱,而是因为她是一个固执的异端分子和一个超前的女性主义者;她的穿着打扮像个男人,因此是“被魔鬼附体”了。
民族群体一直存在。爱国主义存在了很长一段时期,要么诉诸一个地方,要么扩大到一个帝国。但是,爱国主义与民族群体的融合,以及民族爱国主义对其他所有人类忠诚的优势地位——这就是民族主义——都是现代的,非常现代。它是如何产生的,我们现在试着来理解。
* * *
[1] 例如,在巴黎大学,“民族”指的是法兰西、诺曼底、辟卡迪和英格兰;但在圣安德鲁斯大学,它们指的是法夫、洛锡安、安格斯和不列颠;在维也纳大学,它们指的是奥地利、萨克森、波希米亚和匈牙利。参见黑斯廷斯·拉什道尔:《中世纪的欧洲大学》(The Universities of Europe in the Middle Ages,1895)。
[2] “民族群体”,载《迈向持久的和解》(Towards a Lasting Settlement),C.R.巴克斯顿编辑(1916),第51页。
[3] 伏尔泰:《哲学通信》(Letters Concerning the English Nation,伦敦,1733),特别是通信v-ix。
[4] J.E.C. 博德利:《法国》(France),修订版(1899)。一个略有不同的观点出现在同一位作者的《法国战线的罗曼史》(Romance of the Battle-Line in France,1919)中。很显然,法国的民族“灵魂”在20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另一次深刻的改变。参见丹内神父《法国再次成为自己》(France Herself Again,1914)。
[5] 《民族群体的原则》(The Principle of Nationalities,1917),第43页。
[6] A.L.克鲁伯:《人类学》(Anthropology,1923),第186~187页。参见克拉克·威斯勒:《人与文化》(Man and Culture,1923),第297页:“动物学家们所谈论的进化,乃是建立在遗传的基础之上,因此是一个种质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所定义的文化不是遗传来的,因此不可能有相同性质的进化。”还可参看A.A.戈登卫塞:《早期文明》(Early Civilisation,1922),第399页;R.H.罗伊:《原始社会》(Primitive Society,1920),第3页;以及F.博厄斯:《原始人的思维》(Mind of Primitive Man,1911),第29页。更早的时期,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宣称:“逃避考量社会和道德对人类思维的影响的所有庸俗模式当中,最庸俗的是把行为和品格的多样性归因于遗传的自然差异。”(《政治经济学原理》[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1849,第一卷,第390页])而且,他的观点得到了巴克尔立即而热诚的赞同(《英格兰文明史》[History of Civilisation in England],第一卷,第31页)。遗憾的是,穆勒和巴克尔的智慧,以及一些最著名的当代人类学家的权威,被很多“通俗”文人给忽略或轻视了。
[7] 特别可参看克拉克·威斯勒,同前引书,第48页,以及A.范亨讷普:《民族群体的比较研究》(Traité Comparatif des Nationalités),第一卷(1922),第四章。
[8] 例如,J.H.罗斯:《现代史中的民族主义》(Nationality in Modern History,1916),第140~143页;伊斯雷尔·赞格威尔:《民族群体的原则》(The Principle of Nationalities,1917),第40~41页。
[9] 参见路易·杜木尔:《两个瑞士》(Les deux Swisses,1917)和朱尔斯·德西雷:《瓦龙人与佛兰芒人,语言之争》(Wallons et Flamands,la Querelle Linguistique,1923)。
[10] “奥伊娜·莫鲁尔”,载《特莫拉》(Temora,1763),第211页。
[11] 参见G.E.帕特里奇:《民族的心理学》(Psychology of Nations,1919),第85页。
[12] 参见G.E.帕特里奇:同前引书,第84~85页。参见A.E.齐默恩:《民族与政府》(Nationality and Government,1919),第二章,以及伯特兰·罗素:《人类为何而战》(Why Men Fight,1917),第二章。
[13] “什么是民族精神”,载《世纪杂志》(The Century Magazine),第九十三卷(1916年11月),第59页。
[14] 格雷厄姆·沃拉斯:《我们的社会遗产》(Our Social Heritage,1921),第77~78页。
[book_title]二 民族主义的兴起
1
民族主义兴起于欧洲这个面积最小、而在现代却最有影响力的大陆。它的兴盛之路是在中世纪末通过欧洲各民族当中民族意识的活跃而铺就的。十字军东征尤其重要。总的来说,数量空前的欧洲人周游天下,学会了克服他们早期的地方主义。他们获得了更有把握的知识,不仅了解了大量说他们自己的语言或同源方言的人,而且还了解了大量用外国语言交谈的人;他们发展出了对自己民族群体更大的自豪感和对其他民族群体更明显的敌意。
特别是几次重要的十字军东征,在这些战争中,法国人是最主要的参与者,刺激了法国人的民族感情;所谓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尤其助长了拉丁基督教徒和希腊基督教徒之间充满妒忌的竞争和民族敌意。阿尔比派教徒的十字军东征提升了法国人的民族群体的地位,并在同等程度上降低了普罗旺斯人的民族群体的地位。从基督教徒与穆斯林在伊比利亚半岛的冲突中,浮现出了卡斯蒂利亚人、葡萄牙人和加泰罗尼亚人强烈的民族意识。正是条顿骑士们对异教斯拉夫人的圣战,结合汉萨同盟的商业活动和神圣罗马帝国统治者们的政治努力,刺激了日耳曼人的Drang nach Osten(德语:向东进军),并最终激发了捷克人和波兰人的民族情感。世俗国王与罗马教皇之间旷日持久的冲突以及英国人与法国人之间的百年战争所导致的那些圣战,也产生了同样的效果。
民族意识在中世纪的活跃并没有直接导致民族主义的产生。我们所知道的那种民族主义,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并不比在中国、印度和土耳其这些中世纪亚洲帝国或墨西哥和秘鲁这样的中世纪美洲帝国更加明显。依然有太多的因素妨碍民族感情的最终表达:普遍缺乏安全而简便的旅行和交流的手段;几乎普遍存在文学语言与本土方言之间的分离;跨民族的“世界性”宗教有着几乎普遍的影响;几乎普遍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民族国家。
2
民族意识已经在中世纪的欧洲各民族中得以活跃,在现代的开端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如今,为民族主义准备的道路铺得更宽更远;因为,在15、16和17世纪,强化了民族群体之间某些关键性的差别。我们可以简便地把这些差别分为几组:(1)语言的和文学的;(2)政治的;(3)商业的和经济的;(4)教会的、宗教的和文化的。
希腊文,尤其是拉丁文,长期以来是欧洲各民族占支配地位的文学语言。它们盛行于罗马帝国之内,很早就分别成为东正教会和天主教会的官方语言,而且基督教神父和修道士们的大多数著述都是用拉丁文或希腊文撰写的。当然,与跨民族的书面语言一起,延续或产生了口头的民族语言——所谓的本地语(vernaculars)——其中的某些语言,比如巴斯克语、科普特语、亚美尼亚语、盖尔语和布列塔尼语,早于拉丁文和希腊文,并幸存了下来;而另外一些语言,比如法语、意大利语、卡斯蒂利亚语、葡萄牙语、加泰罗尼亚语和罗马尼亚语,则是从拉丁语方言中逐步发展出来的;还有一些语言,比如日耳曼语、斯拉夫语和芬兰马扎尔语,则源自“野蛮的”部落语言;最后是日耳曼语与法语的奇怪混合物,我们称之为英语。但是,这些本地语的文学作品起初在数量上微不足道,在内容上更多是宗教性的,而不是民族性的;就连必不可少的字母表和字母的形态也是从希腊文和拉丁文借用和改编过来的。
在西欧和中欧——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文化区域——所有受过教育的人在整个中世纪都通晓拉丁文和本地语。他们因此不仅属于不同的民族群体,而且属于一个跨民族的社会。他们拥有共同的文学传统,拥有口头和书面交流的单一媒介,以及超越民族差异的相互理解。例如,伊拉斯谟依照出身是荷兰人,但他精通拉丁文,这使他成为一个跨民族的人物:他生活在受过教育的法国人、英国人、意大利人、日耳曼人和比利时人当中,他可以用拉丁文跟他们通信和交谈;他一度用拉丁文在法兰西学院授课;他写拉丁文信件给教皇,给英格兰、法国和西班牙的国王,给他在威尼斯的著名出版商,以及欧洲各地他的众多批评者。
然而,在伊拉斯谟那个时代之前,受过教育的人就已经开始用本地语言著述,而且并不完全是宗教主题;不久之后,文学杰作既有用学者的古代语言写成的,也有用老百姓的本地语言写成的。在14世纪,但丁用意大利语写作,而乔叟用英语写作。打那以后,一种接一种的本地语成为精彩纷呈、各具特色的文学表达的工具。15世纪的两件大事帮助了这个过程。一件是人文主义者试图净化拉丁文,汰除它在中世纪趋向更为简单的发展,恢复古代的古典拉丁文,连同其复杂的句子结构和繁难的文法;这一努力极大地败坏了拉丁文作为一门鲜活文学语言的名声,使它的使用局限于教室、教会仪式和科学论文。另一件事是印刷术的发明,它有助于用铅版印刷平常的口头语言,固定文学用法的各个标准,使得民族文学在人民大众当中的传播成为可能。
本地语言学在15和16世纪的兴起往往会强调民族性;这是因为,即便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别指望他通晓欧洲的所有语言,绝大多数欧洲人只熟悉他们自己的民族语言。英语写作者自然开始强调英国特有的东西,法语写作者对法国,意大利语写作者对意大利,都会做同样的事情。逐渐地,民族特征被富于想象地描绘,民族抱负发出深刻动人的声音。16世纪,马基雅维利对意大利人发出了雄辩的民族诉求,卡蒙斯公开颂扬葡萄牙人的民族功绩,路德向日耳曼人发表激发爱国情感的书信,塞万提斯奇思妙想地捉弄了西班牙人的特性,莎士比亚书写了对英格兰的赞美:
这一个君王们的御座,这一个统于一尊的岛屿,
这一片庄严的大地,这一个战神的别邸,
这一个新的伊甸——地上的天堂;
这一个造化女神为了防御毒害和战祸的侵入
而为她自己造下的堡垒;
这一个英雄豪杰的诞生之地,这一个小小的世界,
这一个镶嵌在银色的海水之中的宝石[1]。
从莎士比亚到当今的民族文学,所强调的都是一个语言群体特有的东西,而不是基督教世界或全人类的典型特征。“这一个小小的世界”反复回响在戏剧、史诗、颂歌、散文和小说中。就其很多形式而言,民族文学灿烂地照亮了人类的民族性,却遮蔽和模糊了他们的共同遗产。
至少在西欧,民族群体的文学分化伴随着政治分化,也就是说伴随着主权民族国家的建立。这样一群国家的创立很大程度上是英格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一连串精明能干而又野心勃勃的君主的功绩。英格兰的都铎王朝,法国的瓦罗亚王朝和波旁王朝,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葡萄牙的阿维斯王朝,瑞典的瓦萨王朝,其君主通常意志坚定,精力充沛。在中世纪末和现代之初,他们都忙着扩大个人权力,建立独裁统治。一方面,他们试图缩小天主教会的权力,后者保存了古代罗马帝国很多共同的传统;另一方面,他们极力压制自己的封建诸侯——公爵、伯爵和男爵——后者把年代更晚近的地方主义人格化了。他们的这些努力得到战争方法之改变的帮助——涉及火器的使用:这使他们能够把有效率的军队投入到战场上,对付国内和国外的敌人。罗马民法的复兴,马基雅维利的政治格言,以及这些君主的很多臣民带有私心的合作,同样帮了他们的大忙。整个运动的结果,就是一些相当庞大、相当类似、绝对独立的国家在西欧的建立和巩固——英格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丹麦。在东欧,俄罗斯以同样的方式作为一个民族国家脱颖而出。
这些国家都是民族国家——这更多地归于机缘凑巧,而不是出于主持其事的独裁君主的设计。正是战争的运气,迫使15世纪的英格兰君主放弃他们在法国的领地,把他们的活力全部奉献给了不列颠。正是联姻,使得西班牙统一在斐迪南和伊莎贝拉的治下。16、17和18世纪的国王们由于家庭原因而发动了多次战争,要么是为了把一个特定王室的成员推上其他国家的王座,要么是为了他们的妻儿获得更丰厚的遗产。此外,这些国王都不是谨小慎微之辈,根本不会把他们的野心局限于说他们自己的语言、属于他们自己的民族的那些人。他们经常征服“外国人”居住的领土,把老百姓像牛羊一样换来换去。然而,在所有这样的王室冲突和家族交易中,每一个君主国的核心都继续是一个说着共同语言、有着共同传统、被灌输了共同的爱国主义的民族群体。在对个人和家庭利益的追求中,独裁君主可以依靠其大多数臣民的爱国主义,而这种爱国主义多少有些无条件地支持他。那个时代的很多军人,被对国王和国家的忠诚所激励,效命前线,捐躯沙场,而战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决定王位的继承,或者把某个省份纳入独裁君主的版图。
君主制在提升民族意识、激发民族感情上扮演了一个主导角色。君主是民族统一和独立的象征,而且国家的主权也归于君主。实际上,“君主”和“主权”是可以互换的两个术语。正是君主,铸造货币,征收税赋,维持军队,宣战与媾和。正是国民,出于爱国而默许君主的这些行动。正是围绕君主制,民族传统得以形成。正是在君主个人的资助下,大量的民族文学得以生产出来。有一点倒是真的:在17世纪,英国否定或压缩了其君主的主权权利,但宪政的精心设计并没有减弱英国人的民族爱国主义。它只是转变了爱国主义的对象。独裁君主制在英国已经完成了它的民族主义功能。对国王的忠诚转变为对国王所颁布法律的忠诚,如今由此转变为对民族国家的忠诚。
一个有趣的事实是,欧洲在中世纪末、现代之初的经济和商业大扩张,与民族国家的兴起密切相关。正是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法国和英国的统治者或公民,资助了探险和发现的新奇航行,殖民了遥远的地方,通过海外的贸易和开发获取了最大的利益。而且,在民族群体经济分化和民族意识提升上的效果,十分显著。
早先,欧洲人的经济事业,理论上服从于跨民族天主教会的道德神学和教会法,实际上被(市政的或行会的)地方权威所管理和控制。经济生活的单位不是国家,而是城市——威尼斯、热那亚、布鲁日、安特卫普、吕贝克,等等。但随着这次商业和殖民的大扩张,无论是地方主义还是普世主义,无论是城镇还是教会,都从属于民族商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每一个民族国家的政府都试图让它变成一个自足的经济实体;在这个实体中,整个民族的财富和权力将得到保障,并且为了这个目的而制定了很多法律,颁布了很多法令。外国的进口品被禁止,或者被课以保护性的关税。国内产品在各方面受到鼓励,尤其是借助于贸易补贴。殖民地被卷入母国的垄断性商业体系。国家海军建立起来,被用于民族贸易的保护和强力扩张。民族重商主义,尽管是从民族理想主义的角度来表达的,还是自然会导致国际战争。正如17世纪一位牧师十分有趣地供认的那样:“在最近这些年降临世界角落的所有奋斗和纷争中,我发现,尽管其借口是美好的和高尚的,但其最终目的和真实意图是黄金、权势和俗世的荣耀。”[2]
在欧洲那个时期的扩张中,对黄金的寻求,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民族商业主义,肯定对民族群体的伟大和荣耀做出了贡献。当欧洲平淡无奇的王朝战争结合了公海上和海外神奇国度里更加丰富多彩的战争时,民族爱国主义便回应了一种新的强烈刺激。那些通过操纵民族商业主义而发家致富的人,十分恰当地领导了这场民族赞颂和感恩的大合唱,但他们有一群真正的民族主义追随者。对每一个民族国家的平民大众来说,一大批新的民族英雄出现了——吃苦耐劳的水手和英勇无畏的发现者,征服者和随军牧师,走私者、海盗和大胆的海上冒险家。即便是个人所获得的巨大经济利益,也被描述为整个民族的资产;下面的做法似乎只能是恰当的和正确的:一个欧洲人任何遥远的经济事业都应当受到同胞们的欢呼喝彩,并得到本国政府的保护。
很多欧洲民族群体教会的分化与经济、政治和文学的分化同步。组织化的基督教世界已经沿着东西之间语言差异的分界线而分裂成两半。在东欧,从很早的年代起,基督教会便落入了世俗统治者的管理和控制之下,连同信仰和仪式的变化,以及礼拜仪式语言的差异。因此出现了亚美尼亚人的、科普特人的、希腊人的和俄罗斯人的教会,每个教会都使用它自己的民族语言,要么正如俄罗斯的情况那样,在胜利和成功中对一个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特色做出贡献,要么就像亚美尼亚人和科普特人的教会所证明的那样,在战败和臣服中巩固并保存一个民族群体。另一方面,在西欧和中欧,天主教会几百年来一直是跨民族的,而不是民族的;它的礼拜仪式和官方文学一律使用拉丁文,它的教义在每个地方都是一样的,它的组织集中于一个至高无上的宗教制度:罗马教皇的职位,它一直保持着明显不同于、在某种意义上也高于世俗国家和民族抱负。教皇和天主教主教们一直承认民族群体的原则,并对之作出较小的让步,但总的来说,他们严厉地顶住了任何带有民族主义味道的东西。他们和他们的教会构建了一种跨民族的——即便不是世界性的——文化和文明。
中世纪晚期,几次异教运动威胁到了这一文明的跨民族品格;这些运动受到了不断苏醒的民族意识的影响,带有民族的特征,比如普罗旺斯人当中的阿尔比派异端,英格兰的罗拉德派,波希米亚的胡斯派,它们差不多全都被16世纪宗教和教会的大动荡给摧毁了。民族群体的提升部分程度上是新教革命的原因;反过来,新教革命和天主教改革也是民族爱国主义发展的里程碑。除非你阅读了路德对日耳曼人、加尔文对法国人、诺克斯对苏格兰人发出的民族诉求,否则就不可能充分理解宗教改革家们为什么获得了那样庞大而广泛的大众追随者。除非你研究了教皇给予民族君主——尤其是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的君主——以更多的偏袒,并以他的名义发出民族主义的诉求,否则就不可能认识到这种交换如何设法保住了对数量庞大的基督教徒的控制。
民族主义的成果令人印象深刻。新教革命通过瓦解天主教会,并让基督教共同体服从于各种不同形式和实质的民族,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知识和道德的黏合剂——长期以来,正是这样的黏合剂把欧洲各民族凝聚在一起,同时给予每个民族中已经潜在的这样一个观念以宗教的认可:本民族且只有本民族拥有纯洁的信仰和神圣的使命。16和17世纪所谓的宗教战争,尽管其起源和结果绝不完全是宗教的——事实上,它们主要是经济战争和王朝战争——但都是民众性的,因为,这些战争都是以宗教的名义打起来的,而且据说是为了民族的宗教理想而战;它们肯定激发了更强烈的爱国主义感情。对改革主义信仰的忠诚把尼德兰北部地区统一在对抗西班牙天主教国王的反叛中;这些地区对他发动的长期战争不仅使它们得以独立,而且在居民当中激发了坚定的荷兰爱国主义。与此同时,对天主教的忠诚导致尼德兰南部地区与它们的北方邻居分离开来,停止了它们自己对西班牙君主的反叛,并发展出了截然不同的比利时爱国主义。斯堪的纳维亚人对路德教的普遍接受激发了丹麦和瑞典这两个民族君主国,使得瑞典人成了欧洲大陆的新教圣战分子。对长老派的忠诚唤起了苏格兰人的民族热情。在英格兰,新教从一开始就采取了民族主义的形式:民族君主建立了圣公会,民族爱国主义维护了它。出于各种不同的理由——政治的、经济的和宗教的——当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在1588年把他的无敌舰队派去征伐英格兰时,英国人全心全意地聚集起来,支持“英明女王”;无敌舰队的覆灭被欢呼为一次光荣的胜利,既是英国新教的胜利,同样也是英格兰民族的胜利;打那以后,这场胜利本身在爱国主义诗篇和宗教传说中得到颂扬。
在新教国家,天主教徒长期以来被怀疑是不爱国的,因为他们并不重视大多数同胞的宗教习俗和传统。这无疑是天主教徒为什么在新教徒手上遭受迫害的原因之一,而天主教徒对新教徒的迫害也可以归为类似的原因。天主教在西班牙和法国是民族爱国主义的象征,正如新教在英格兰和苏格兰一样。正当英格兰人成为新教徒的同时,爱尔兰人保留了天主教信仰,这有助于延续并强调两个民族群体的差异,而英语的传播和盖尔语的衰落原本有希望架设它们之间的桥梁。英格兰君主越是严厉地试图通过把新教强加给爱尔兰人,从而使他们英国化,爱尔兰人就越是固执地坚持把天主教作为一个不同民族群体继续存在的象征符号。
3
从中世纪起,欧洲各民族便有了已经苏醒和正在苏醒的民族意识。16和17世纪,在欧洲的很多地区,宗教、政治和文学都民族化了。到17世纪,西欧的瑞典、丹麦、荷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英格兰这些国家都是真正的民族国家了。其中每个国家都组成了一个明确的地理区域,居住在这一区域的人口都通过语言的差异而和他们的邻居区分开来;各国都有一个独立的政治组织,追求独立的经济政策;而且,各国公民都珍视他们特有的习俗和传统。民族主义进程——把地方的、封建的和帝制的国家转变为民族国家——已经开始。
但民族主义进程究竟是会前进,还是会倒退,依然是不确定的。地方主义,而不是民族主义,依然体现在德国和意大利的政治制度中;跨民族的帝国主义在奥地利、俄罗斯和土耳其实际上取代了民族主义。天主教会并不完全认可西欧的新秩序,耶稣会士们正在为进入中欧而英勇战斗。即便在西欧,由于缺乏国民教育、普遍的军事训练和廉价而有影响力的媒体,阻止了已经激发出来的民族意识修成正果,民族爱国主义继续主要与对君主主权的忠诚联系在一起。
然而,17和18世纪知识领域的某些发展加强和巩固了西欧的民族主义进程,尤其是在法国和英国。其中一个发展是从哲学上探讨了民众对英国独裁政府的颠覆,探讨了为法国政府提供更多民众基础的手段。另一个发展是民族主义的时代精神,在自然科学与自然宗教、自然法与自然权利中寻求超自然宗教的替代物,并且,至少是间接地和暂时地削弱了跨民族的基督教。但是,即便是18世纪的理性主义者,也不能完全废除人的情绪和人的情感,而且,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始于对基督教迷信的攻击,却以对国家制度几乎是迷信般的尊重和对爱国主义情感的顶礼膜拜而告终。
第三个发展是古典主义的流行,阅读古希腊和拉丁作者的著作(常常是译文)风行一时;除了别的东西之外,人们从这些著作中得出了这样的观念:爱国主义是一种高尚的美德,它真正的对象是非人格的国家,而不是个人君主;它不可避免的结果是对自由的热爱和对暴政的痛恨。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以希腊原文印行了很多不同的版本,以本地语译文印行了更多的版本,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爱国主义情感的需要,而斯多葛学派哲学的应用使得爱国主义情感变得更加坚定。献身公益是奉上帝之命,并得到上帝的赐福,这一观念得自西塞罗在《西比奥之梦》(Dream of Scipio)的公民论;忠诚于国家和自由本身就是奖赏,而无需世俗的成功或公众的认可,这一观念则是从卢坎和塔西陀那里学来的[3]。
诚然,罗马人和希腊人所论述的爱国主义,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并不是民族爱国主义,但17和18世纪的古典学者都毫不犹豫地把它拿来,使之适合于他们自己所幻想的需要:更庞大、更人为的国家。在一本出版于1664年的“摘自普鲁塔克等人”的奇特的格言集中,佩罗·德·阿伯兰库描述了斯巴达人的爱国主义颂歌,其方式暗示了后来的《马赛曲》,至少就其韵文的气质而言是这样。路易十四去世的时候(1715年),德·阿居瑟在巴黎最高法院的面前发表了一篇颂词,充满了古典隐喻,带有强烈的古代爱国主义的气味。18世纪意大利最著名的文人阿尔菲耶里对希腊和罗马民众武装对抗暴君的自由顶礼膜拜。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屈尊撰写了“关于爱国主义的通信”(尽管是用法语)——其风格和精神,他认为是雅典人的,或者说尤其是斯巴达人的。在美国独立之父们的嘴里,古典爱国主义短语信手拈来,脱口而出;帕特里克·亨利过分戏剧化的“不自由,毋宁死”,让人不由得想起“Sic semper tyrannis(拉丁文:这就是暴君的下场)”。至于法国大革命领导人的古典主义背景,那就用不着多费口舌了;一种英雄主义的、加图式的爱国主义,在韦尼奥、罗兰夫人和卡米尔·德穆兰等人的言行中十分明显。
有一段时间,在某种程度上,爱国古典主义的流行与同时代的理性主义背道而驰。18世纪的很多知识分子想当然地认为,他们的理性主义所通向的不是民族主义,而是普世主义;就涉及的古代理想而言,他们所效法的不是加图,而是马可·奥勒留;他们期望在不远的将来(他们都是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民族差异的阴影将消失在清晰理性之光中,民族的公民身份将让位于世界公民的身份。卢梭武断地宣称:“不再有法国人、西班牙人、德国人,甚或英国人;只有欧洲人。他们全都有相同的品味,相同的激情,相同的习俗。”戈德史密斯承认:“整个世界只是一座城市,我并不在意我碰巧居住在它的哪条街道上。”莱辛宣布:“对国家的爱充其量不过是一种英勇的邪恶,而没有这种邪恶,我十分满足。”托马斯·潘恩自豪地补充道:“世界是我的国家,人类是我的弟兄。”
不过,这些都是普世主义的电闪雷鸣,并没有什么损害,所起的作用不过是预报一场民族主义的瓢泼大雨即将来临。因为,普世主义和超民族人道主义的理论,很快就被政治与社会、工业与商业中的一场狂风暴雨浇得透湿,就此熄灭——这场暴雨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横扫了西欧和中欧。在法国大革命中,在工业革命中,同样在继理性主义之后的浪漫主义运动中,有一些明显的因素,最终消除了关于民族国家的未来以及时代趋势的所有怀疑——这一趋势最终将把每一个地方的民族意识转变成我们所知道的那种民族主义。接下来,为了充分认识这些趋势和因素,我们将指出文学和哲学浪漫主义的某些特征,以及工业革命和法国革命的故事中的某些事实。
4
法国大革命先是向欧洲、然后向全世界传播了民族民主制的信条。它宣称,个人的权利不仅是要决定他们的统治形式,而且还要选择他们将属于的国家。换言之,它宣布了人民主权的学说和民族自决的学说。人民主权的理论基础已经由洛克、卢梭、杰斐逊甚至一些更早的政治哲学家给准备好了。此外,类似于民族自决权的某种东西,早就已经被某些民族群体所援引,在14和15世纪是法国人和波兰人,在16世纪是荷兰人,在17世纪是捷克人,在1776年是美国人。但正是法国大革命,第一次大规模地把这些学说付诸实施。政治民主在法国取代了君主专制,政治特权被砸碎了,地方和行省的差别被扫除了,欧洲所有说法语的人都被纳入了民族国家,并被灌输了民族精神。所有法国人都成了兄弟,他们一起体现了“la belle France(法语:美丽法兰西)”的民族主权。
法国大革命还宣布了新兴民族主义的利他主义和救世主般的品格。可以援引的恰当文献有很多,下面这段引自革命的和爱国的“胜利组织者”拉扎尔·卡诺的一份正式报告,特别能透露内情[4]:
让我们遵循写在所有人心上的法律,让我们不要试图去滥用它;只让民族的荣耀和法国的慷慨成为世界上所有民族的可靠担保,这样的正义是你们欠他们的,应当归还给他们;在砸碎受压迫民族的锁链时,让这样崇高的情感超越于他们的希冀与他们的渴望。……法兰西自古以来的自然边界是莱茵河、阿尔卑斯山脉和比利牛斯山脉;割裂这些边界的各方只是通过侵占才实现了这样的割裂;因此,遵循正常的法则,收复这些边界并不存在不公正,恢复我们从前的兄弟关系,或者重建只是由于野心而破裂的关系,也算不上野心。
但是,这些建立在古代属地基础上的外交要求,在我们的眼里就像在理性的眼里一样是无效的。每个民族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独自生活,或者为了共同的利益而与其他民族统一起来,只要它们愿意。我们法国人不承认君主,只承认人民;我们的制度根本不是统治的制度,而是博爱的制度。
法国人如此确信新兴的民族主义对他们自己来说是天赐之福,以至于他们无法设想,它怎么可能不赐福于其他所有民族呢。他们相信,传播这个新的福音——必要时甚至可以借助刀剑来传播——正是法国人的使命。他们将着手进行一场现代圣战,一场为了民主的民族主义而战斗的圣战。1792年12月,国民会议宣布:“法兰西民族……将把每一个拒绝或放弃自由和平等,希望维持、召回国王和特权阶层或与之谈判的民族,都当作敌人来对待。另一方面,在[法兰西]军队进入的领土上人民的主权和独立得以确立之前,在那里的人民接受了平等的原则并创立了一个自由而民主的政府之前,我们不会签署任何条约,也不会放下我们手里的武器。”[5]其他民族并没有立即听从这些新救世主的召唤。其中很多民族——日耳曼人、英格兰人、荷兰人、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实际上支持各自的君主武装镇压他们所说的法国大革命的“过激行为”。大概,正如传教事业中经常发生的那样,这些在圣战者看来似乎是利他主义的、救世主般的行动,在它们的受益者(或受害者)看来却是自私自利和彻头彻尾魔鬼般的行为。无论如何,法国大革命促成了一连串的国际战争;在旷日持久的战争过程中,法国人自己倒是让政治民主和个人自由从属于(以拿破仑·波拿巴为代表的)军事独裁,为自己赢得了光荣,而不是为别人赢得了自由,并听任新兴的民族主义变得等同于自私和军国主义,完全像之前等同于和平与利他主义一样。无论是在革命早期,还是在后来的拿破仑阶段,这些战争极大地刺激了法国人的民族爱国主义和民族自豪感;最后,它们也在欧洲其他民族当中激发了民族主义的精神,但并不是直接通过作为民族自决权的福音传道者的法国人,而是间接地通过抵抗作为民族独立和民族主权之敌的法国人。从长远来看,法国大革命证明,民族主义与君主制的关联可能几乎就像它与政治民主制度的关联一样紧密。
法国大革命对后来几乎是普遍性的民族主义实践做出了许多确切而显著的贡献。它以牺牲教会的权益为代价,巩固了世俗国家;而且,在允许个人有加入教会的极大自由的同时,它还反复灌输这样一个学说:所有公民应当把他们最初和最后的忠诚奉献给民族国家,并规定了准宗教的仪式——在la patrie(祖国)祭坛前举行,面对“pour la patrie(为了祖国)”而牺牲的死者遗体。它开创了诸如国旗、国歌和国家节日这样的民族主义形式。它坚持要求语言的统一。
关于最后一点,有几点思考可能富有启发意义。在法国大革命之前,任何国家的政府都不曾作出努力,试图迫使本国公民或臣民使用一门特定的民族语言。无论是法国或英国的国王,还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从来都不认为,坚持要求语言统一是必要的或可欲的。伊丽莎白女王的宫廷里说法语,弗朗索瓦一世和亨利四世的宫廷里说意大利语,就连斯洛文尼亚语都是维也纳宫廷认可和使用的语言之一。拉丁文长期以来一直是匈牙利的官方语言;当立陶宛的亲王们成了白俄罗斯的主人时,他们采用了后者的语言,以至于损害了他们自己的语言。诚然,西班牙的君主颁布了一些法令,反对使用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但这些法令的意义更多是宗教性的,而不是民族性的。然而,法国革命者认识到了民族群体的语言基础,决心要把民族忠诚提升至高于其他一切忠诚之上,还以一种明确的方式,警惕很多布列塔尼人的反叛行为,认为有必要把“核心的或民族的语言”强加给所有法国公民。有一项荣誉要归于巴雷尔和格莱戈瓦神父:他们是最早暗示为了一个主权民族国家的利益而推行语言压迫和迫害政策的政治理论家[6]。
此外,正是法国大革命,制定了最早的全民初等教育计划。它将得到国家的支持,由国家指导,是强制的和普遍的。根据这一计划,将讲授民族爱国主义和民族义务,与三R(译者注:即读、写、算)教育同等。也正是法国大革命,采用并实施了“武装民族”的原则: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应当接受作战训练,能够应征入伍,在陆军或海军中服役。最后,正是法国大革命,赋予民族主义新闻媒体以推动力和品格,推动了如此廉价且如此有煽动性的报纸、小册子和杂志的出版,以至于它们吸引了全民族的主体民众,对半文盲的吸引力甚至比对受过良好教育者的吸引力还要大。
从法国大革命迄至今日,民主信条被证明是民族主义最得力的帮手[7]。个人对一个民族群体的忠诚感,当他们是臣民时和当他们是公民时不可能完全一样,正如卢梭一个半世纪前所指出的那样,我们热爱属于自己的东西甚于热爱属于别人的东西。当然,卢梭在任何地方都不曾说过人民主权只适用于一个民族群体。他以最含糊的方式谈到了“人民”;但后来的事件很快证明:政治民主,在一个语言统一或者至少绝大多数人民使用相同语言的国家,远比它在一个多语言帝国更加有效。如果人民要统治自己,他们就必须互相理解,能够说和读一门共同的语言。民族群体因此提供了民主统治的实践基础,而民主统治,或者说争取民主统治的斗争,反过来促进了民族主义。
民主信条所到之处,都会带来一些多少有些明显的推论。一个推论是要求:凡希望自治的人都必须识文断字,因此应当强迫他们到民主的学校里去学习读写民族的语言。另一个推论是确信:凡是希望塑造他们自己的政治和命运的人,都必须持续不断地得到相关信息——涉及对本国有影响的国内和国外问题,必须熟悉他们推选出来的代表们解决这些问题的计划,因此应当经常而迅速地为他们提供国家的新闻。第三个推论是义务:凡享有自治的权利和特权的人,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应当准备并乐意为他们的国家而战,付出最高的牺牲。实际上,政治民主总是创造出对国家指导的民众初等教育体系的需求,对普遍军事训练体系的需求,以及对增加公共杂志和报纸的需求。但这些机构也正是那些在19和20世纪极力宣传民族主义的机构。
很难想象,民主政府会在一个没有民族学校、民族媒体和民族武装的国家运转;但不难想象,在过去的几个世纪里,民族武装、民族媒体和民族学校在没有政治民主的国家里存在。看来,法国大革命所接受的民主信条直接得到了一些工具的增强,而这些工具被证明是民族主义的工具;然后,这些工具又被其他有或没有原创政治信条的民族据为己有。在19世纪,民主传播得很快,但民族主义传播得更快。
5
与法国的政治革命同步,英国开始把机械推动的机器应用于制造业和商业。这个过程持续了整个19世纪,直至我们自己的时代,遍及所有的文明国家,在工业和社会领域,在生活、工作和旅行的习惯上,带来了一场名副其实的革命。这场工业革命完全就像民主政治一样,也是当今时代的标志。
乍一想,工业革命和民族群体或民族主义似乎没多大关系;相反,它倒是为国际主义和普世主义奠定了经济基础。很显然,它让地球变得更小了,并用钢铁绳索把各种各样的人捆绑在一起。借助汽船和机车,电报和电话,汽车和飞机,电影和电台,它让全世界大多数民族紧密相连,比一个半世纪前13个说英语的美洲殖民地之间的联系还要紧密。它清楚地建立了一个资本、原材料、制成品、劳动力和观念的供需国际市场。它难道没有推倒地方隔离和自给自足最后的壁垒吗?
是的,就地方隔离而言是这样。但它并没有战胜民族的隔离。仔细观察工业革命将会揭示出这样一个事实:尽管它对整个世界的影响可能很重要,但在民族国家疆域之内的影响则更加重要得多。正是在一个民族国家,工业革命有了它的开端;在19世纪,工业革命也主要是向民族国家蔓延;而且,在几乎每一个实例中,这些国家都已经浸淫了重商主义的传统。借助新式机器,商品生产有了极大的增长,但生产组织依然是建立在民族的基础之上。不管是民族内的交流,还是跨民族的交流,改进后的主要交流工具,有时候被民族国家的政府所拥有,并始终被它们所控制。外国的商品消费有所增长,但国内消费增长得更快。跨国贸易增长了,但一个工业化国家的国内贸易增长得更快。货币、信贷和银行业,是工业资本主义的命脉,固然有其跨民族的方面,但它们也依赖于民族国家的基础,并主要在一个国家的内部被使用。劳动力,尽管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社会主义者及其他国际主义者认为是非民族的,但往往沿着民族间的分界线具体成形,并证明了:至少在紧张时期,民族的爱国主义就像银行家和制造商们的爱国主义一样充满活力,感情强烈。
重商主义的传统并不是工业革命被用于民族主义目的的惟一原因。一个人与那些说着和读着己方语言的人做生意,比与使用不同语言的人,更容易,更自然。即便是工业革命使之成为可能的观念和新闻的大规模传输,也由于语言的原因,带有显著的民族特色。搜集新闻的机构是在民族的基础上组织的,新闻的发表必然是以读者能看懂的语言。任何观念,不管多么具有世界性,都有可能被表述观念的语言媒介染上不同的色彩,并因此被每个民族群体的成员作为他们自己特有的观念而接受。
再者,工业革命还使得民族民主制的永久建立和迅速扩展变得切实可行。法国大革命表明,这样的民主制在理想上是可欲的。政治民主的形式很久之前就实现了,远早于18世纪,例如在古代雅典,或者在日耳曼人的原始部落当中,但人们从未把它们与今天的投票选举及代议制责任政府的制度联系起来,也不认为它们适用于一个庞大的民族国家。只有运输和交流手段的根本改进和民众社会生活的革命性改变,才有可能引入那种培育民族主义的政治民主。可以说,作为一种世界现象的民族主义,只有借助机器才有可能出现;实际上,它就是借助工业革命的机器而出现的。
在某个特殊的意义上,工业革命对最有效的民族主义宣传工具的打造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不管是在民主制国家,还是在君主制国家。随着动力机器的出现,人口有了巨大的增长;而且,我们现代城市的庞大规模——这是工厂生产和批发贸易的一个自然伴随物,为大众教育提供了成果丰硕的用武之地。时间和空间被铁路和汽车大幅压缩了,差不多被电报、电话和电台给消灭了,以至于乡村社会被纳入了都市的教育轨道。像教育一样,新闻业和战争都被机器的发展和增长的人口数量给彻底改变了。由于工业革命,快速而廉价地印刷报纸和大范围地销售报纸成为可能。由于工业革命,武装整个民族对抗另外的民族和用科学方法大规模杀人变得切实可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及一战期间,军事装备、新闻媒体和国民教育在所有民族国家都十分显著地繁荣兴旺——如果没有工业革命,这是不可想象的。
6
民族主义作为一个多少是无意识的过程,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无疑加速了这个过程。但作为一种有目的的学说,民族主义所获得的主要推动力,则来自19世纪头几个十年哲学和文学的“Zeitgeist(德语:时代思潮)”——浪漫主义时代。浪漫主义,正如它伟大的传道者——德国的赫尔德和施勒格尔,法国的夏多布里昂,英国的沃尔特·司各特爵士——所证明的那样,代表了一次知识上和审美上的反动,针对的是17和18世纪“启蒙运动”:既是针对它的伪普世主义,也是针对它的古典主义。浪漫主义是对下面这句格言的一次抗议:人仅靠理性而活着。它也是一次富有想象力的逃离,为的是逃离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可怕现实。它重视情感,赞美平常的事物和平常的人;并且,为了一个自由与和平的光荣未来,在理想化的过去中——更多地是在中世纪的历史中,而不是在古代时期的历史中——寻找最崇高的理想。
浪漫主义有一种明显的民族主义倾向。它对平常人和平常事物的兴趣,刺激了民间习俗、民间传说和民间音乐的研究和复兴。它的诉诸历史,指的是诉诸民间史,是要装饰幻想出来的民族独立和民族完整的“过去美好时光”的故事。作为一场文学运动,浪漫主义颂扬民间语言、民间文学和民间文化;作为一场哲学运动,它认为每一个民族都有一个灵魂,以及内在的精神品质和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习俗;作为一场情感运动,它往往把民族生活的特色奉为神圣,鼓励民众的民族崇拜。
在对约瑟夫二世(18世纪晚期杰出而又威严的普世主义者)的批评中,赫尔德写道:“一个民族还有什么比祖先的语言更宝贵的吗?在民族的语言中,居住着它的整个思想王国,它的传统、历史、宗教和生活根基,它的全部心灵和魂魄。剥夺一个民族的语言,就是剥夺它永恒的善。……正如上帝容忍了世界上所有不同的语言,一个统治者也应当不仅容忍、而且还要尊重其人民各种不同的语言。……一个民族最优秀的文化不可能用外族语言来表达;它在本民族的土地上生长得最茂盛,而且,我可以说,只有借助本民族继承来的、并可以传承下去的方言,它才得以茂盛生长。随着语言一起被创造出来的,是一个民族的心灵;那么多的民族——匈牙利人、斯拉夫人、罗马尼亚人,等等——难道不都高度关切为遥远的未来播撒幸福的种子,其方式正是他们最钟爱也最适合他们的吗?”[8]弗里德里希·施勒格尔在1812年讲课时宣称:“每一个重要而独立的民族都有权——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拥有自己所特有的文学;最卑劣的野蛮行径是压制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语言,或者把它排除在一切高等教育之外。是纯粹的偏见,导致我们认为那些被人忽视的、或者我们不了解的语言不可能被带到更高的完美。”[9]斯洛伐克爱国诗人杨·科拉尔在1824年说:“用祖国这个神圣的名字来称呼我们所居住的这片国土是一个错误;真正不朽的祖国是习俗、言语与和谐,强权和欺骗都不可能压倒。”[10]
借助浪漫主义运动,学术本身被推进了新的通道。浪漫主义者们所唤起的对民间语言的兴趣导致了民族哲学的显著发展。他们对民间历史的诉求促使了盛行于整个19世纪的民族史的产生。他们对民间习俗的强调,给人类学、比较法学和比较宗教学带来了强大的推动力。绝大多数社会科学家开始致力于以这样那样的形式解释民族差异。通过突出民族性并为它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学术的”理由,他们正在偿还他们对浪漫主义欠下的债;与此同时,他们还在给民族主义雄伟的现代神庙添砖加瓦。
浪漫主义的影响并不局限于文学的慷慨陈词或学术的批注诠释。一些浪漫主义歌曲——德国人当中有阿尔恩特和科内尔的,斯拉夫人当中有科拉尔的——意大利人中有马志尼不相上下的浪漫主义散文诗,都有效地刺激了民众为了民族统一和民族独立而行动起来。拜伦勋爵,弗朗西斯·利伯,以及很多支持希腊独立运动的其他人,都积极参加了希腊独立战争——这是浪漫主义对新兴民族主义海誓山盟的神圣象征。
7
我们现在已经看到,16世纪和17世纪文学、政治、经济和宗教的分化如何在欧洲——至少是在西欧——极大地激发了民族群体的自觉意识,以及法国大革命、工业革命和浪漫主义的流行如何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开始把这种意识转变为民族主义。整个19世纪,迄至20世纪,民族主义的进程呈现出三个方面:首先,多亏了工业革命,它不再局限于西欧;它最终影响了欧洲的每一个民族群体和其他所有大陆的大多数民族群体。其次,它在一些多少算是偶然地已经成为民族国家的地方进展神速,比如在英国和法国。第三,多半也是最引人注目的,它侵入了一些非民族国家,比如哈布斯堡、俄罗斯和土耳其的帝国,把它们分裂成了民族的碎片。
法国人在他们18世纪末那场巨大的政治和社会革命期间成为民族主义者;他们不久之后得到的、源自工业革命的优势,使得他们能够完善他们的政治民主,随之而来的是民主主义的那些工具,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它们同样也是民族主义的工具——国民教育、民族媒体和民族武装。由此,法国人不仅保留、而且强化了他们的民族主义。继卡诺、丹东和拿破仑一世之后,出现了蒂耶尔、拿破仑三世、甘必大、庞加莱和福煦。
在18世纪,英国人——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有着比法国人更加活跃的民族意识,但英国人强烈的民族偏见在一段时间里阻止了他们采用政治民主,认为那是法国现代民族主义的同盟者和教唆者。然而,英国人把他们的民族感情和民族观念融入了大革命战争和拿破仑战争的熔炉里;最终,从工业革命中收获的丰硕成果确保他们得到了他们曾经拒绝直接从法国大革命获取的东西。逐渐地,军事装备、新闻媒体和公立学校,还有民族民主制所带来的民族化的影响在大英帝国变得十分明显。紧接着柏克、皮特、纳尔逊和威灵顿之后,出现了坎宁、帕默斯顿、迪斯雷利、索尔兹伯里、张伯伦和基奇纳。
就在法国大革命开始的那一年,美洲说英语的人民自己建立了强大的民族政府。他们当中有些人钟情于英国早先的自由主义传统;另一些人则对当代法国民主主义和平等主义的原则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近经历的共同苦难以及反抗英王“暴政”的胜利所留下的共同记忆让所有人团结在一起。这个利益共同体,不仅立即因一个共同政府的创立得到巩固,而且后来随着铁路线的修建和电报线的延伸,以及印刷报纸的使用和无所不在的“小小的红色校舍”的创设,得到加强。由此,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彻底的政治民主;而且,尽管一场可怕的内战接踵而来,也同样自然而然地产生了货真价实的民族主义。美利坚合众国可能并没有组成一个完全不同于其他每个民族的单一民族群体,但是,就其公民对民族主义的热情而言——不管这样的民族主义可能多么不自然——比任何一个欧洲国家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政治民主和民族自决的原则在整个欧洲和美洲被那些有浪漫主义倾向的民族领导人所援引。一些古老的民族群体,长期以来臣服于外来民族的统治,在这样的感召下,它们开始为争取政治自由和民族独立而斗争。一些长期以来被分裂成政治碎片的民族群体则被打动了,开始寻求民族统一和民族民主。而那些背负着君主专制重负的民族群体也被说服了,开始揭竿造反,要建立一个有着更强烈民族主义倾向的民主政府。19世纪20年代,欧洲出现了希腊和塞尔维亚(南斯拉夫)这样的民族国家雏形,拉丁美洲则出现了一大群说西班牙语的共和国。19世纪30年代,比利时人成功地摆脱了荷兰人的统治;与此同时,波兰人反抗俄罗斯和意大利人反抗奥地利的造反则以失败而告终。在19世纪50年代和19世纪60年代,意大利人和罗马尼亚人同样确立了他们的民族独立。在所有这些实例中,民族群体的复兴部分程度上都是对过去的浪漫援引;从历史上讲,它是一场向后倒退的运动。但实际的驱动力是自由、平等和博爱的革命情怀,以及民众的这样一个坚定的信念:每个民族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事务[11]。在每一个实例中,结果都是助长了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的兴起通常伴随着一场争取民族民主的斗争;民主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通常是民族主义运动的先驱。但并非始终如此。在某些情况下,尤其是在德国的实例中,民族统一的最终实现,不是通过一个有民主思想的议会,而是通过一个军国主义的国王和一个贵族政治家。但是,即便是在德国,要不是手边有现成的强制义务教育、爱国主义新闻媒体和相当于民族军队的东西,俾斯麦和威廉一世也几乎不可能在法兰克福议会失败的地方获得成功。此外,几乎是同时,日本的贵族政治家们正是借用了德国人的(也是欧洲人的)这些民族主义机构,并利用它们,联合日本的民族宗教,取代了政治民主,成为日本民族主义的促进力量。在专制的俄罗斯,也出现了民族主义;那里没有来自民族民主的帮助,来自民族教育的帮助也很少,但是,俄罗斯东正教会被证明是民族主义的一个特别有效的工具。
许多年来,在俄罗斯和德意志的民族主义帝国之内,对“受压迫”民族的煽动一直在进行。德国人越是竭力把他们的帝国德意志化,波兰人、丹麦人和阿尔萨斯人这些臣服民族就越是试图保持他们的民族个性。俄罗斯人越是试图把他们的领土俄国化,臣服的民族——波兰人、芬兰人、爱沙尼亚人、拉脱维亚人、立陶宛人,等等——就越是努力争取民族的解放。在奥匈帝国,占据统治地位的日耳曼人和马扎尔人在数量上实际少于臣服民族——捷克斯洛伐克人、波兰人、南斯拉夫人、罗马尼亚人,等等;当这些人成为民族主义者的时候,他们就让帝国成了一个极其不合时宜的、摇摇欲坠的结构——1914年的世界大战最终把它推倒,成为一堆可怜的废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正如人人都知道的那样,土耳其帝国就是“欧洲病夫”。它的病主要是流行的民族主义传染病:不仅它的基督教臣民——希腊人、塞尔维亚人、保加利亚人和亚美尼亚人——而且还有“受压迫的”穆斯林群体,比如阿拉伯人,都因为民族主义的狂热而陷入了谵妄;与此同时,帝国本身,曾经相当理智而宽容,如今也发疯似的致力于把这片多语言的领土简化为土耳其统一体。
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狂热民族主义者看来,他的民族群体没有必要人数众多。实际上,在他看来,小有一种情感和浪漫的价值,而纯粹的大,缺乏的正是这个。就算他小小的民族已经精通“外族的”语言,很久之前就不再使用祖先的独特语言,那也只是暂时的不方便而已。他们应当且能够有他们自己的语言,哪怕是人为地使之复活,而且这件事很快就做成了。18世纪,大多数爱尔兰人只懂英语,但到了20世纪,在民族主义的影响下,他们已经学会了——仿佛是学一门外语——他们本土的盖尔语。不自然的爱尔兰民族主义,必须借助不自然的呼吸使之变得自然。后来,挪威民族主义者也强调他们的方言与其他斯堪的纳维亚语言的差异,实现了与瑞典的政治分离,并把他们首都已经拉丁化的名字克里斯蒂安尼亚改为古挪威语的奥斯陆。冰岛人的行事方式也是一样。一些崭露头角的小民族莫不如此:加泰罗尼亚人、普罗旺斯人、巴斯克人、温德人、佛兰芒人、白俄罗斯人、马恩岛人和马耳他人。
在19世纪,民族主义的潮水稳步上涨,大概在20世纪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达到了最高峰。不过谁知道呢?民族主义宣传的滔滔洪流至今依然在汹涌澎湃。
浪漫主义、法国大革命和工业革命共同使得普遍的民族主义进程成为可能——而且,也许使之不可避免;其中,一些引人注目的里程碑我们前面已经指出过了。但是,有一些专门的宣传工具,主要由那些教条主义者打造出来,并对人民大众产生了非常有效的影响;如果没有这些宣传工具的帮助,这个历史进程所采取的形式不可能和现在完全一样,当下全世界如此普遍的民族主义精神状态也不可能完全是现在这个样子。对于这些宣传工具,对于它们的构造和功能,必须给予直接的关注,这一点很重要。
* * *
[1] 莎士比亚:《理查二世》第二幕第1场。译者注:这里引用的是朱生豪先生的译文。
[2] 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桑克罗夫特以W.布卢瓦为假名撰写的《现代政治:摘自马基雅维利、博尔吉亚及其他精英作者》(Modern Policies taken from Machiavel,Borgia,and other Choice Authors,1690),第1页。
[3] 斯图尔特和德雅尔丹:《十九世纪的法兰西爱国主义》(French Patriotism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1923),第19页。
[4] “1793 年2月13日给外交委员会的报告”,载《卡诺通信集》(Correspondence générale de Carnot),埃蒂耶纳·沙拉韦编(1892),第一卷,第363页。
[5] J.B.迪韦吉耶(编)《法律、法令、条例、行政法院公报汇编》(Collection complète des Lois,etc.),第五卷,第84页。
[6] 参见A.范亨讷普:“方言的消失与持续”,载《宗教、道德与传说》(Religions,Moeurs et Légendes),第四卷(1911),第241~268页。
[7] 威廉·T.拉普拉德教授不赞成下面这个论点:“民主制带来了民族主义。”(《美国历史学会年报》[Annual Report of the Americ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1915年,第226~227页)而且,如果我们同意他把民族主义定义为“现代民族感情”的话,那么我们就很难不赞同他的结论。但上文所定义的那种民族主义肯定是紧随着人民主权学说而最早出现;它得到了政治民主普遍而有力的鼓动。成为民族群体的大多数国家,至少渴求政治民主。在某些情况下,民族主义领先于民主制,但这两种现象之间存在一种密切的关系,我认为这是毋庸置疑的。
[8] 《关于人类进步的通信》(Briefe zu Beförderung der Humanität),第一卷(里加,1793),第146~148。
[9] 《旧文学与新文学的历史:1817年维也纳讲稿》(Geschichte der alten und neuen Literatur,Vorlesungen gehalten zu Wien im Jahre 1817),《全集》(Sämmtliche Werke)第二卷(1846),第24页。这些讲稿中,第一篇和第十篇尤其有启发性。
[10] 关于科拉尔,可参看阿尔弗雷德·费舍尔的《世界大战之前的泛斯拉夫主义》(Der Panslawismus bis zum Weltkrieg,1919)。
[11] 参见伯特兰·奥尔巴赫:《奥匈帝国的种族和民族》(Les Races et les Nationalités en Autriche-Hongrie),第二版(1917),第16页。
[book_title]三 民族主义的传播
1
民族情感并不是什么新东西。爱国主义情感也不是什么新东西。但民族主义却是新东西。只是自18世纪以后,才有人做出有意识、有目的的努力,试图根据民族的分界线重画世界政治地图,在所有人的心灵和头脑里灌输对各自民族群体和各自民族国家的最高忠诚。
这一努力在如此短的时间里便获得了辉煌的成功,不仅要归功于晚近这些时期某些十分有利的环境——工业革命和浪漫主义、民主信条的盛行——而且特别要归功于传播民族主义的巨大热情,先是在知识分子当中传播,然后是在人民大众当中传播。18世纪的一些事件预先在某些国家给民族主义做好了准备。19世纪的宣传使得民族主义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说到宣传,尽管因为它和最近战时政府为了把人民的爱国温度提升到沸点而使用的一些颇成问题的花招脱不了干系,而在某些方面臭名昭著,但至少应当把它视为一个中性词——即便不是一个十分正派体面的词。既可以宣传谎言,也可以宣传真理;既有魔鬼的宣传,也有福音的宣传。毫无疑问,就民族主义宣传而言,其开创者和推动者正是那些被最高尚、最利他的情怀所打动的学者和理想主义者;得知他们的传道后来被派上了某些用场,他们一定会感到难以言表的痛苦。宣传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可能是道德的,也可能是不道德的,但它始终涉及多少是有意识的努力,试图影响伙伴们的思考和行动。这正是宣传这个词的真正意义,显然适用于民族主义。因为,正如我们所定义的,民族主义不是一个自然的、本能的事物;它是人为的,它的发展和传播可以追踪到人为的刺激——一言以蔽之,就是宣传。
在民族主义的宣传中,有三个因素或三组因素必须考量。第一个、也是最基本的一个因素是精心构建一套民族主义的学说,构建者是一帮深受尊敬的“知识分子”——语言学家、历史学家、人类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家。第二个、也是非常有影响力的一个因素是一些公民群体对民族主义学说的拥护,他们从中得到了心灵的满足和愉悦,有时候也会给他们的口袋带来好处。第三,借助新奇的、但逐渐变得普遍的大众教育形式,这一学说被灌输进了民众的头脑里。
2
知识分子的工作是基本的,各种各样。它包含学术性的哲学论著、科学的民族史、带有注解的政治和经济学思考、对民族特性和民族差异的艺术描绘,同样还有无数对这些博学而优雅的大部头巨著所作的通俗化工作,其形式包括摘要、教科书、小册子、杂志文章和报纸消息。很多真正的博学之士都不是公开承认的民族主义者,但他们的著作,自然在主题中反映了他们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的兴趣和抱负,因而是这样一种东西:他们的知识分子堂表亲——通俗化写作者——可以抓住并利用它们,服务于民族主义。
科学的比较语言学研究几乎不早于法国大革命。正是在1786年,威廉·琼斯爵士在他的《亚洲研究》(Asiatick Researches)中让学者们注意到了梵语与希腊语、拉丁语及德语之间的相似性。打那以后,语言学进展神速。一些德国学者,例如J.C.阿德隆、A.L.冯·施勒策、格林兄弟和马克斯·缪勒,发展出了原初雅利安语言的理论:不仅梵语、拉丁语、希腊语和德语源自它,而且波斯语、亚美尼亚语、凯尔特语和斯拉夫语也是如此。这一理论想当然地认为,这些雅利安语比其他任何语言都要好;而且,由于马克斯·缪勒和他的某些同僚不辞烦劳地把语言与种族联系起来,这一理论很快便认为,雅利安民族优于其他所有民族。
但是,诸多现代雅利安民族当中,究竟哪一个民族在语言上最接近、因此在品德和勇气上也最接近于原初的纯种雅利安人呢?这里面有一个绝好的机会,让秘传的哲学科学得以在民族主义宣传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而且,如果它的某个行过涂油礼的信徒太过谦逊或太过自尊,不愿意亲自上场,自然有大量的伪语言学家勇敢而自信地承担这项工作,来证明日耳曼人是地球上最纯粹、最勇敢的民族,或希腊人是最纯粹、最勇敢的,或者,兴许罗马尼亚人或立陶宛人才是。与此同时,一些博学的语言学家和那些不是那么有学问的语言学家同样忙于研究他们各自民族语言的起源和发展。阿德隆和雅各布·格林的卷帙浩繁的德语词典,就其民族影响而言,即便不是就其主体内容而言,可以与林德的波兰语词典、荣格曼的捷克语词典、罗蒙诺索夫的俄语词典、科拉伊斯的希腊语词典——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相媲美。
为了给语言学家们帮忙,集结了一帮研究比较法和法理学的学者,其中既有人研究印度人与欧洲人之间法律和习俗的相似性,也有人详尽追踪民族典章制度的兴起。一方面,习俗和法律相似性的研究看似支持下面这个论点:各雅利安民族彼此相关,都优于其他所有民族。另一方面,对制度生活中特性的研究为下面这个论点提供了很多强有力的支持:每个民族群体都有过漫长、有益而令人尊敬的存在,它的“灵魂”既可以在语言中找到,也可以在典章制度中找到。
在18世纪后期之前,似乎没有一个人怀疑,就其可以被视为动物而言,人组成了一个不可分的单一物种。但随着人类学的兴起,有人提出了一个新观点。在19世纪刚开始的时候,杰出的法国博物学家维瑞认为[1],人类种族彼此之间如此不同,以至于必定有着各自不同的起源。维瑞的多源发生说及时地得到了其同行当中一些颇有声望的成员的认可,尤其是英国的劳伦斯,以及美国的诺特和格利登[2],并十分奇怪地被德国浪漫主义者施勒格尔应用于新兴的语言学。施勒格尔的名言是Quot linguae,tot gentes(拉丁语:有多少语言,就有多少民族)。尽管后来的人类学家指出,把语言与种族等同起来纯属谬论,但它长期以来主宰着欧洲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考,强化了民族情怀。每一个民族的“灵魂”都被发现或发明了完全不同的种族躯体。由于从多源发生说得出这样的结论——种族是不平等的,于是有人同样认为:民族灵魂也是不平等的,有些灵魂的种族化身比另一些灵魂的种族化身更优秀、更纯洁、更健康。比方说,19世纪中期固执己见的伪人类学家和伪文学家戈宾诺伯爵就持这一论点;它基本上也是fin de siècle(法语:世纪末)极端狂热的亲德分子斯图尔特·休斯顿·张伯伦的论点;它依然是——有些变化和即兴的成分——两位有趣的美国时评家麦迪逊·格兰特先生和洛斯罗普·斯托达德先生的论点。
今天的人类学家一般不会操心多源发生说,他们对关于“种族”的笼统概括格外持批评态度;他们没有给民族主义的事业提供多少帮助。不过,我们可以斗胆猜测,可能还要花很长时间,他们的怀疑和冷淡才会像他们前辈的荒谬信念一样得到公众的认可。无论如何,所有人类学家,既包括今天的人类学家,也包括昨天的人类学家,都可以放心,民族主义者的子孙后代一定会充满感激地铭记他们把大量的学术注意力集中于民间生活方式和民间习俗上,这些正是民族群体的心跳。
比较法学和比较哲学——浪漫主义和18世纪末发生的一些激动人心的事件就更不用说了——都给历史书写带来新的转折。对克利俄(译者注:希腊神话中司历史的女神)的追求是一门非常古老的行当或业余爱好;但是,在19世纪之前,很少生产出严格意义上的民族性格的历史。它一直是地方史、“世界”史或宗教史,是国王们的编年史,武士或圣徒的传记,论述上帝与人交往过程的哲学论文,但几乎从来都不是这种严格意义上的民族史。然而,在19世纪,人们撰写的历史就范围或意义而言很少有不是民族史的。其中,一部分是“科学的”,但大部分处理的是对民族主义有利的材料。民族史处理的是一个民族群体的过去,是民族政治、民族生活、民族英雄、民族战争和民族外交的过去。在德国,民族意识在世纪初的苏醒伴随着《日耳曼历史文献》(Monumenta Germaniae Historica)的印行。这部卷帙浩繁的史料集收录了德国历史的所有原始材料;不久之后,出现了爱国主义历史学家组成的普鲁士学派中几位巨匠级的人物:吉泽布雷希特、豪塞尔、德罗伊森、西贝尔和特赖奇克。
德国并没有垄断民族主义的历史书写。在几乎每一个国家,都为民族史的撰写编纂了史料集,组建了民族史协会,创作了大部头的民族史诗。如果我们要列出19世纪阅读最广泛、民众最敬重的历史学家,我们会到处记录民族史家的名字——法国的马丁、蒂埃里、米什莱、基佐、蒂耶尔、阿诺托和菲斯泰尔·德·古朗士,英国的麦考利、格林、斯塔布斯、弗里曼、弗鲁德和希利,美国的乔治·班克罗夫特、莫特利、普雷斯科特、帕克曼、菲斯克和罗斯福,意大利的博塔,波希米亚的帕拉茨基,西班牙的拉夫恩特,葡萄牙的卡瓦略,罗马尼亚的克塞诺波尔,荷兰的布洛克,比利时的皮雷纳[3]。这些只是最近历史编纂中压倒性的民族主义趋势一个微不足道的迹象而已。
跟政治史家比起来,更加直接的民族主义者是民族文学的历史学家。泰纳那部论述英国文学的辉煌著作是19世纪许许多多这种书的典型和例证。他在英国散文和诗歌连绵不断的特色中感受到了几乎是神秘的某种东西,并提出了这样一个假说:这个东西是凯尔特人和盎格鲁-撒克逊人混合的产物,而且是与生俱来的。从后来的人类学研究来看,这样一个假说完全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泰纳就像马克斯·缪勒一样,也把语言群体与生物种族混为一谈。但是,一般来说,文学史家和文学家继续欣喜若狂地对科学人类学视而不见,索然寡味地宣扬凯尔特人的神秘主义,斯拉夫人的忧郁,蒙古人的狡猾,日耳曼人的凶猛,以及盎格鲁-撒克逊的常识理性,仿佛这些品质是在既定种族的范围内世袭似的。他们在民众的认可上赢得了奖赏,因为,凡是有一个人阅读论述种族问题的学术专著,就至少有一万个人读小说或看戏,而在这些作品中,民族品格被描绘为永恒不变的东西。
19世纪的文学家当中,诗人、戏剧家和小说家都是民族主义引人注目地成功的宣传员。在他们手里,民族特性和民族品格都刻板地套路化了,就像古希腊舞台上的合唱一样。普通人对法国人、德国人、爱尔兰人或犹太人的看法,不是得自广泛的个人观察,而是得自诗人、小说家和剧作家们所应用的原型。关于所有这一切,有某种传染性的东西。它刺激着一个民族设法达到被归到他们身上的那种品格;反过来,当他们表现出期望他们具有的那些特性时,他们的文学批评者和解释者便更加痴迷于最初的套路,在表达这些套路上就更加雄辩。毫无疑问,在任何特定的时期,民族群体都彼此不同,但我们在这里试图阐明的是:文学家们往往过于强调这些差异,把它们简单化和模式化,因此为下面这个流行的大众信仰提供了文学的基础——每个民族都有一个“灵魂”和一项“使命”。
民众相信,每个民族群体都有权拥有主权和独立国家的地位,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这一信念自然源自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时代的训诫及实践;整个19世纪,一大群哲学家和法学家,用哲学、人类学与历史学中的真理、片面的真理和猜测,编织出了政治民族主义的学术外衣。费希特雄辩地宣布了民族群体的语言基础和真正国家的民族基础。施莱尔马赫热情地主张,一个界定清晰的地理单位天生就是一个国家的居所。黑格尔神秘地把国家构想为本身就是目的,构想为一个神圣的人,一个包含了一个民族的有机体。萨维尼辛勤地研究了“族群”(他可能已经称之为“民族群体”),并把它定义为个体的集合——这些个体过着一种带有明确标志的生活,浸淫着一种共同的精神,其最显著的表现便是语言和法律;他补充道,一个族群总是不可抗拒地倾向于以外在的、看得见的形式,显露出它内在的、看不见的精神——这一形式便是民族国家,一个族群借助民族国家,获得真实的个性和行动的力量。布伦奇利漂亮地总结了早期的德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考。他宣称,一个民族国家就是人的集合,他们作为政府和臣民,生活在一块明确的领土上,统一为一个社会-道德的、有机的、有力量的人;与此同时,一个民族群体是一群人的联合,他们在一个有着共同的精神、感情和种族的世袭社会里,有着不同的职业,处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尤其被一个共同文明中的语言和习俗凝聚在一起——这让他们有了一种团结感,和一种区别于所有外族人的差别感,国家的纽带就更不用说了。
那么,最基本的学说就在这里——神圣的、排他性的民族群体,以特有的语言、种族、习俗和文明为标志,注定要把主权供奉于一个神圣的民族国家。可以给这一学说添加一些注解。一方面,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追随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足迹,指向了民族统一的经济好处,并展示了一个民族国家如何可能通过追求经济孤立和自给自足的政策来巩固自己;在他看来,就像在很多政客看来一样,关税保护主义有点像民族主义的realpolitik(德语:现实政治)。另一方面,马志尼热情洋溢地理想化了民族群体,越来越多地谈论民族群体的神圣使命和人道义务,谈论它对人类的服务;这个意大利人乐观主义的看法,受压迫的臣服民族当中大量涌现出来的先知和预言家们也都有。而在另外一些大概更幸运的民族当中,很多自由主义者也抱持同样的看法,比如法国的欧内斯特·勒南、比利时的埃米尔·拉弗莱、英国的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和美国的弗朗西斯·利伯。
后来,几个超前的自由主义者越来越怀疑新福音的实际效力,把他们的精力和热情转向了国际主义的福音,正如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社会主义者们所做的那样。但这样做的作用只不过是更醒目地凸显了极端民族主义学说,这样的学说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盛行一时,不仅表现在莫拉斯和巴雷斯、特赖奇克和伯恩哈迪、荷马李、J.A.克拉姆和西奥多·罗斯福的著作中,而且还表现在全世界激进爱国社团的活动中。这些学说源自哲学、比较法学、人类学、博物学、文学和社会心理学等不同领域的思考,具体化为颇为连贯的政治哲学,就像两面神一样,对感伤主义者可能呈现出和平的、田园牧歌般的外表,而与此同时,却对现实主义者呈现出凶猛狂暴的风采。
3
民族主义学说主要是知识分子的工作——学者和文人的工作。但它不只是知识分子私相授受的一套秘传哲学。它既针对上层社会,也针对平民大众。
上层社会最早接受它。特别是,它最忠实的信徒和传道者都来自中上阶层,这很自然。上层资产阶级——银行家、商人和专业人士——通常都是有钱和有头脑的人。整个19世纪在欧洲,以及后来在美国,他们通常都在大学里接受过训练——在那里,民族主义的教授们通过授课和私人接触发挥了巨大的影响。此外,从他们所接受的训练和他们的阶级传统中,他们很可能养成了追根究底的习性,并为自己“跟上时代”而自豪。如果新时代带来了新学说,那么,资产阶级精英就必须对这些新鲜事物有所了解,至少要对它们在口头上有所表示。中上阶层的成员买得起新书,哪怕是昂贵的书——既有学术书,也有畅销书;在大学讲堂那阴郁的高墙之内,一个人首先感觉到的兴趣后来在优雅舒适的私人藏书室里会坚持下去。
正是中上层阶级,受18世纪自然法、自然权利和人类自然完美性哲学影响最大——这套哲学在质疑超自然宗教和否定组织化基督教上走得最远。同样是这个阶层,立即在民族主义学说中发现基督教的情感替代品,以及自然原则的合理延伸,这难道不是更自然么?他们爱好科学,多半是更爱好“科学”这个词,而不是现实;民族主义学说就是以“科学”的名义从“科学家们”那里传授给他们的。如果说他们有什么情感弱点,那就是他们对他们很高兴视为“人性”的那种东西的偏爱,而民族主义,尤其是马志尼的那个版本,令人欣慰地暗示:民族性是通向人性的垫脚石。作为一个阶层,上层资产阶级都是自由主义者——其中有些人是民主主义者——而民族主义,这里不妨重申一句,在历史上与自由和人民主权的信条密切相关。
如果我们回顾一下民族主义在19世纪任何欧洲国家的实际历程,我们就会对教授、律师、医生、商人和银行家们早期的重要性留下深刻印象。在大革命和第二帝国期间,法国最引人注目的民族主义者都是这些职业;1848年法兰克福的德国国民议会和同年布拉格的斯拉夫国民议会的大多数议员也是如此。同样,在那些正在发展民族主义的民族国家和在最终产生了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中,中上层阶级的成员都很活跃。在法国、西班牙和英国,还有在日耳曼人、意大利人、希腊人、波兰人、捷克斯洛伐克人和南斯拉夫人当中,故事也是一样的。
职业民族主义者几乎总是来自资产阶级,这些人被彻底灌输民族主义学说,以至于他们投入了相当多的时间和资源,致力于它的传播。他们资助保持或复兴民族语言的社团。他们创办收集民族文物的博物馆。他们支持民族运动协会:德国体育协会和索科尔体育协会。他们资助民族主义的报纸。他们给最佳民族歌曲和最佳民族舞蹈的表演颁奖。他们鼓励穿民族服装。他们为改进或创办本土工业的每一次努力鼓掌喝彩。这些职业民族主义者的座右铭是“惟有我们自己”,或者,正如最近用爱尔兰民族主义者复活的盖尔语所表述的:“Sinn Fein!”(译者注:盖尔语的“惟有我们自己”,这个短语后来成为爱尔兰新芬党的名称。)
资产阶级在精神上信奉新兴的民族主义学说,这里面是不是有经济因素呢?或许有吧,尽管在很多个例中很难察觉这样的因素。诚然,绝大多数中产阶级——都是有钱和有头脑的人——出于完全正当的经济理由,众所周知对专制政府的许多特点很不耐烦,并自然而然地被经济利益所驱动,要求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他们倒不是急于承担税收的整个重负,而是渴望在如何花掉他们缴纳的税赋上有一定的发言权。在旧政权的法国,他们开始愤恨把他们的口粮浪费在一群贵族和懒惰朝臣放荡无度的生活上;他们相信,如果征求他们自己的意愿,听从他们自己的建议,国家就可能得到拯救,免于沦入破产和毁灭。最后,他们开始支持人民主权的革命学说,以及统治依赖于被统治者同意的信条。在17世纪的英国革命中,更显著的是在18世纪的美国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中,资产阶级将削减经济开支放在人民主权这块磨刀石上。但是,人民主权有着民族主义的含义。
“人民”,不管他们在理论上是谁,在实际上却是一个民族群体。诉诸一个民族群体的政治民主涉及代议制政府。每一个其政府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上的国家,不管选举权是不是受到限制,其当选的代表、议员或下院议员(你爱怎么叫都行),都主要是中产阶级爱国主义者,尤其是律师和商人。
中产阶级一旦占据公职并负责领导公共事务,接下来就特别把国家——民族国家——看作是他们自己的,并热爱这个民族,它此前从未被这样热爱过。不妨再次引用卢梭的话:“一个人热爱属于自己的东西,甚于热爱属于别人的东西。”不久之后,自由主义的和民主主义的中产阶级发现,爱的回报并不只是爱。他们发现,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卓越地位,获得有利于他们的经济欲望的国家行为;与此同时,还可以利用他们的爱来保障他们的卓越地位。通过向人民大众鼓吹民族主义,他们在显著程度上获得了尊敬和崇拜,而一些令人尊重的信徒并不会把这样的尊敬和崇拜献给精神领袖。通过获得人民大众的信赖和信任,他们更加能够把民族的抱负混同于他们自己的利益。
在那些已经成为民族国家的地方,资产阶级的民族主义倾向在对国家的颂扬中得到了表达;最后,随着工业革命的向前推进,在一种新重商主义——政府支持民族工业、民族贸易和国家银行——的发展中得到了表达。在19世纪最后四分之一的时间里,这种重商主义席卷了德国、法国、意大利、美国及很多其他民族国家;其中最有势力并从中获益的是资产阶级爱国主义者。如果说,英国并没有像其他民族国家那样过分,给予其公民以补贴和贸易保护,那并不是因为中产阶级民族主义者在英国不如在别的地方势力大,而是因为英国在工业上依然领先于其他国家,英国中产阶级认为,维护贸易自由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他们的经济利益。
在所谓的臣服民族或受压迫民族当中,资产阶级往往会猛烈抨击其帝国政府的经济政策,理由是:这一政策约束了他们,妨碍了有利于本国的银行、贸易和工业体系的兴起。在意大利人争取民族统一和民族独立的斗争中,以及在日耳曼人、马扎尔人、捷克斯洛伐克人、南斯拉夫人、波兰人、芬兰人、挪威人、爱尔兰人等民族同样的斗争中,情况始终是一样的。在每一个实例中,鼓动对抗奥匈帝国、俄罗斯帝国、瑞典帝国或大英帝国的中产阶级煽动家都是民族主义的宣传员;而且,他们宣传的民族主义都是为了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不管他们是不是这样说了。
关于民族主义现象,资产阶级的有些人,尤其是资产阶级政治家,得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发现。他们发现,当人民大众被民族主义的魔咒所控制时,不仅不大倾向于批评他们的领导人,而且更倾向于接受经济事务中的现状。对于人民大众,可以利用民族主义,让它充当一种麻醉剂。如果能诱使一个劳工深深吸一口这种麻醉剂,他就会感到十分兴奋,至少暂时会忘记工厂、农田和矿井里时间过长且报酬过低的辛苦劳作,让他自己肮脏住所的现实迷失在民族伟大的美梦中。持续不断地吸入民族主义的麻醉剂,正如在国家大选或国际战争时期那样,甚至会减弱社会主义者、无政府主义者及其他社会革命或经济动荡的传道者们喧嚣吵闹的声音。
我们不应该得出结论,资产阶级爱国主义者始终意识到了民族主义宣传对他们自己的经济好处。从经济利益的角度,去理解每一个人类行为压倒一切的直接动机,是一种太粗糙、太扭曲的观点;在这方面,中产阶级与其他阶级并无不同。大多数支持民族主义的资产阶级是出于各种不同的理由而这样做,其中主要是情感上的和利他主义的理由。有些资产阶级可能发现,这一学说可以服务于经济的目的,但是,这样一个发现,通常是后来才推断出来的他们支持民族主义的一个理由,而不是有意识的初始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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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阶级并非出产新兴民族主义得力宣传员的惟一阶层。在英国,土地贵族——世袭贵族和乡绅——都狂热地爱国。他们觉得,正是他们这个群体,使得英国成为现在的英国;事实上,英国贵族具有一个优良传统:连续不断地在军队、教会和政府中提供公共服务。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他们提供了很多民族主义的英雄和典范。在德国,普鲁士贵族也是这样长期而忠实地在军队、行政部门和教会中为国王效力;他们发现,很容易把他们无条件的、坚定不移的忠诚扩大到已经统一的王国,它的皇帝就是他们原先的国王。出于同样的理由,俄罗斯和西班牙的很多贵族也都是民族主义者。马扎尔贵族和波兰贵族也是如此。在法国,大革命剥夺了贵族的财产和特权,但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剥夺他们的民族爱国主义。事实上,随着19世纪的前进,看来旧法国贵族的后代也在试图从民族主义的宣传中恢复他们从前的声望。19世纪80年代围绕布朗热将军的旗帜发展出来的“民族主义运动”和20世纪兴旺起来的极端民族主义的“法兰西行动”,都指控第三共和国政府在民族问题上无能、在爱国主义方面懦弱;它们都得到了贵族的资助。
在很多臣服民族中,土地贵族不那么爱国,不那么民族主义。但不管在哪里,都存在这样的情况,这个不难解释,只要提到下面这个事实就行:在那些地方,贵族在社会关系上(即便不是在血统上)属于征服民族,而不属于被征服民族。波希米亚的很多贵族在感情上倾向于日耳曼人,而不是捷克人。特兰西瓦尼亚的罗马尼亚人当中的贵族,或者,达尔马提亚的南斯拉夫人当中的贵族,在感情上和社会纽带上都是日耳曼人或马扎尔人。立陶宛贵族大多是波兰人,爱尔兰贵族和英格兰人的共同之处多于他们和爱尔兰人的共同之处。在这些臣服民族当中,“异族”贵族通常是帝国主义的支持者,是“外国”贵族的朋友,以及他们的庄园所在地的民族主义的死敌。在这样的地区,民族主义煽动既针对远方的“异族”帝国政府,也几乎同样针对家乡的“异族”贵族。
教士们也参与了民族主义的宣传,其程度则大不相同。那些已经民族化的教会,其教士很可能是新学说的狂热鼓吹者。俄罗斯教会,英国圣公会,希腊教会,荷兰与苏格兰的归正教会,普鲁士与斯堪的纳维亚的福音教会,它们的教士作为一个阶层在新的传道事业上十分突出。天主教牧师作为一个阶层则不那么突出;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严重怀疑新信仰的教义;庇护九世教皇及其继任者们对意大利民族主义的实际运作颇多亲身体验,这足以让他们意识到,比起16世纪民族意识的苏醒,极端民族主义对20世纪的教会可能是一个更大的麻烦和危险。然而,在“受压迫”民族当中,在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斯洛伐克人、波兰人和爱尔兰人当中,民族主义肯定受到了天主教神父们、甚至是天主教主教们的教唆。在一些早就拥有民族国家的传统天主教国家,比如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教士们发现,很难挺身抵抗民族主义的汹涌浪潮,并经常认为,随波逐流方为审慎之策。在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天主教徒构成少数派、少数派又主要由相对较晚的移民所组成的国家,教会经常被疯狂攻击为外国的和不爱国的,以至于很多教士(多半是无意识地)采用了一种防御机制,着手鼓吹一种非常强烈的民族主义。
每个地方的神职人员,不管是天主教、新教,还是东正教,可以说,某种程度的容易动感情往往与他们的使命感和职务有关,而民族主义学说最初披上的利他主义外衣就引发了他们许多人情感上的回应。毫无疑问,那些接受了民族主义的神职人员都是其极富感情的宣传员,因此对平民大众有很大影响。
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特殊的宣传员从一个特殊的群体脱颖而出,可以称之为——我们并无恶意——民族主义的既得利益者。有些人希望在一个民族国家从政,希望把军需品、制服和补给卖给民族军队,希望管理民族学校,希望倒卖国旗、彩旗和鞭炮,以及新近时兴的各种行头和徽章——所有这些人全都投身于民族主义,就像鸭子入水一样自然。
在民族主义的宣传中,就像在任何教义的宣传中一样,对于那些喜欢站在聚光灯下、觉得自己是个重要人物的人来说,始终有机会。尤其是像19世纪和20世纪的民族主义这样能连续而迅速地产生效果的教义,则更是如此。主持一个爱国协会,在民族英雄纪念碑的揭幕仪式上发表一通演说,佩戴绶带和勋章走在爱国游行队伍的前头,都很适合满足一个人的虚荣心,同时增强一个人对这一教义的尊敬,正是这一尊敬使他能够变得如此引人注目,显得如此重要。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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