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恋爱中的骗子 [book_author]耶茨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2783 [book_dec]《恋爱中的骗子》是理查德·耶茨继《十一种孤独》之后的第二部短篇小说集,共收入七个短篇。它完美地展示了耶茨高人一等的洞察力和描述力。耶茨借由本书再次证明了短篇小说的力量。显然更有兴趣描写“失败人生”的耶茨,凭借他敏锐的心灵与独到的观察角度,仿佛拼贴艺术般,将美国“小人物”及其生活片断立体地展现在我们眼前:失败的艺术家、生活艰难的单身母亲、疏离的亲情、劳燕分飞的婚姻、叛逆的女儿、转瞬即逝的情事、不可靠的梦想…… [book_img]Z_9908.jpg [book_title]哦,约瑟夫,我很累 富兰克林·D. 罗斯福当上候任总统时,美国各地肯定都有雕塑家想直接以他为模特塑头像,可是我妈妈有门路。她在我们所住的格林尼治村庭院这里最好的朋友及邻居中,有一位叫霍华德·惠特曼的热心肠,他最近丢掉了在《纽约邮报》的记者工作。霍华德以前的一个同事现在受雇于罗斯福在纽约总部的媒体部门,那会让我妈妈容易进去——要么按照她的话,是打进去——之后的事她可以解决,她有信心。那段时间,她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有信心,但是并不能完全掩盖这一迫切需要,即来自各方面的支持和认可。 她并不是位很出色的雕塑家。她才从事了三年,是在跟我爸爸离婚后开始的,她的作品仍然有生硬和业余之处。为罗斯福塑像之前,她擅长的是“花园人物”——一个真人大小的男孩,腿在膝盖处变成山羊腿,另外是一个男孩跪在蕨丛中吹排萧;还有小女孩,要么在举起的手臂上吊着一串串雏菊,要么走在一只展翅的鹅旁边。这些想象出来的孩子——用石膏做的,漆成绿色,以模仿经过风吹日晒的铜质——搁在自制的木座上,放在她的工作间里的这儿那儿,中间留了放雕塑工作台的地方,上面放着她正在用粘土雕塑的不管什么作品。 她的想法,是会有很多有钱人——全都品位高雅,有贵族气——很快就会发现她,会想用她的雕塑作品装点他们的园林式花园,想跟她做终生不渝的朋友。同时,她成为给候任总统塑像的第一位女雕塑家,在全国得到一点小小的宣传,这当然不会有损她的职业。 另外,别的方面且不说,她有一间不错的工作间。事实上,她这辈子后来用过的工作间中,就数这间最好。有六到八座老房子对着我们这一边的庭院,背对贝德福街,我们家的房子很可能是这一排的样板房,因为它的一楼靠前面的房间有两层楼高。走下几级砖台阶到了高高的前窗及前门,然后就进了又高又阔、十分亮堂的工作间。它大得也能当客厅,跟那些绿色的花园孩子一起放在这儿的,还有我们和我爸爸在郊区镇——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我的出生地——住过的那座房子里的家具。工作间的远端接着一个二楼阳台,两个小房间和一个小浴室被挤在楼上;阳台下方的一楼到了贝德福街边上,这套公寓里,只有那部分有可能让你知道我们没多少钱。天花板很低,总是黑乎乎的;小小的窗户对着街边铁栅栏的下方位置,而在那块街边凹处,散布着厚厚的垃圾。我们那间蟑螂肆虐的厨房里,勉强够地方安装了从来就没有干净过的炉子、水池一体设施,还有一台褐色的木壳冰箱——里面盛着黑乎乎的一直在融化的大冰块;剩下就是我们吃饭的地方,甚至以前在哈斯廷斯家里的吃饭地方放过的餐桌也无法让那里增色,尽管那张桌子挺大。但是我们的宏伟牌收音机也在,把那里变成了一个我和我姐姐伊迪丝感觉舒服的地方:我们喜欢收听下午晚些时候的儿童节目。 有一天,我们刚刚关了收音机走进工作间,就发现我们的妈妈正在跟霍华德·惠特曼商量给罗斯福塑像的事。那是我们第一次听说,我们打岔问了太多问题,因为她说:“伊迪丝?比利?够了,晚一点我会跟你们都说说的。去花园里玩吧。” 她总是把庭院叫作“花园”,但是那里除了几棵市政种的矮树和巴掌大的一片草地,就别无他物,那块草地也从来没机会扩大范围。大部分地方都是光秃秃的土地,只是这儿那儿被砖铺地隔开,砖铺地上洒落了少许烟灰,还散布着猫狗的粪便。庭院可能有六到八座房子长,但只有两座房子那么宽,让这里显得被包围着,感觉没什么劲儿;唯一有点意思的,是一座破损的大理石制喷泉,比鸟澡盆[1]大不了多少,离我家房子近。这个喷泉本来的设计,是流水从上面一层均匀地叮叮咚咚洒进下方的水池,但是岁月让它变得不平整,只是从上面一层边缘保持干净的约一英寸宽的地方,水像条绳子一样流下来。下方的水池深得可以让你在哪天炎热时,把脚浸到里面,但是那也没有什么好玩,因为大理石的水下部分蒙上了一层褐色的脏东西。 在那里住的两年中,我和姐姐每天都在庭院里找事情做,但那只是因为伊迪丝是个想象力丰富的孩子。在妈给罗斯福做头像的时候,她十一岁,我七岁。 “爸爸?”有天下午在我们爸爸位于上城的办公室里,她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妈咪在给罗斯福总统塑头像?” “哦?”他当时正在翻他的办公桌,想找到他说我们可能会喜欢的什么东西。 “她要在纽约这儿给他量尺寸,”伊迪丝说,“就职典礼之后,到那时塑像就会完成了,她会带头像去华盛顿,在白宫交给他。”伊迪丝经常跟我们的父母之一说另一位的什么光彩事,这是为了让他们复合,她长期而无望的努力中的一部分。好几年前,她跟我说她觉得自己从来没能从他们分手给她造成的打击中恢复过来,而且永远不会。她说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住的那段时光,一直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一段,那让我感到嫉妒,因为我对它几乎什么都不记得。 “嗯,”我爸爸说,“那可真是了不起,对吧。”这时他在办公桌抽屉里找到了想找的,他说:“找到了。你们喜欢吗?”那是两张又薄又脆的纸,上面有齿孔,看着像是两版邮票。每张贴纸上有个标志,一个颜色煞白的灯泡,黄色背景,还有字:“更亮。” 我爸爸的办公室,是通用电器大楼二十三楼很多小格子间中的一个,他是名为麦芝达灯泡部的区域销售副经理——那是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但是足以让他在情况好的时候,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这样的镇上租房住。我们跟他说那些贴纸挺漂亮——的确是——但又对可以怎么玩提出了疑问。 “哦,只是装饰用的,”他说,“我想着你们可以贴到你们的课本上,要么——你们知道——想贴哪儿都行。准备好走了吗?”他把两张贴纸小心折好放进他里面的口袋,回家的路上由他保管。 从地铁出口去庭院的路上,到西村的某个地方,我们总是会经过一块空地,有些男的挤在一起,围在用烂水果箱和垃圾生起的一堆火旁边。火势不大,有几个人用做衣服架的铁丝吊着罐头食物在火上加热。“别看,”第一次经过时,爸爸说过。“那些都是失业的人,他们吃不饱饭。” “爸爸?”伊迪丝问,“你觉得罗斯福是个好人吗?” “我当然认为是。” “你觉得所有的民主党员都是好人吗?” “嗯,绝大多数是,没错。”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爸爸有好多年都参加本地民主党的政治活动。他为他的民主党朋友服务过——那些人,我妈妈形容他们是塔马尼大厦[2]来的要命的小个子爱尔兰人——帮忙在市内各地开办麦芝达电灯分销店。他很喜欢这样的社交聚会,在这种聚会上,他总是被邀请唱歌。 “嗯,当然,你太小了,不记得爸爸唱歌,”爸爸在一九四二年去世后,伊迪丝有一次跟我说。 “不,我不小;我记得。” “可我是说真正记得,”她说。“他是我听过的最漂亮的男高音。记得《丹尼男孩》吗?” “当然。” “啊,天哪,唱得可真出色。”她说着闭上了眼睛。“那真的是——真的不简单。” 那天下午回到庭院走进工作间时,我和伊迪丝看着我们的父母互相打招呼。我们总是盯着看,希望他们也许能聊起天来,然后一起坐下,发现可以开心一笑的什么事,但是他们从来没有那样过。比起平时,那天的可能性甚至更小,因为妈妈有位客人,一个名叫斯隆·卡伯特的女人,是她在庭院这边最好的朋友,她跟我爸爸热情洋溢地打招呼,有点假,还带点调情的味道。 “你好吗,斯隆?”他说。然后他又转身对他的前妻说:“海伦,我听说你准备给罗斯福塑座胸像?” “嗯,不是胸像,”她说。“是座头像。我觉得如果我在脖子位置截断,效果会更好。” “嗯,好,挺好的。祝你好运。那好吧。”他专心看着伊迪丝和我。“好吧,再见了。拥抱一下好吗?” 他的拥抱令人难忘,那是他行使探视权中的高潮时刻。我们轮番给一把搂过去,紧紧地贴着他,闻得到他身上亚麻布、威士忌和烟草的气味;他的下巴涩拉拉的,却感觉温暖,摩擦着我们一侧的脸颊。他在靠近耳朵的地方湿湿地很快一吻,然后就放开了我们。 他几乎走出了庭院,快到了街上,这时我和伊迪丝追了上去。 “爸爸!爸爸!你忘了贴纸!” 他停下来转过身,那时,我们才看到他在哭。他想掩饰——他的脸几乎扭到了腋窝那儿,似乎那样有助于在他的里面口袋找——但是根本无法遮住那张可怕的、肿胀且刻着皱纹的脸,那上面满是泪水。 “找到了,”他说,“给你们。”他对我们微笑了一下,那是我所见过的最没有说服力的微笑。如果我说我们留下来跟他聊天——我们再次跟他拥抱——那样会挺好的,但是我们太尴尬了,没有那样做。我们接过贴纸就跑回家,也没有回头看。 “哦,你难道不激动吗,海伦?”斯隆·卡伯特在说。“跟他见面、说话什么的,在那么多记者面前?” “嗯,当然激动。”我妈妈说,“可重要的是量准尺寸。我希望不会有很多摄影记者和那么多破打扰。” 斯隆·卡伯特比我妈妈小几岁,特别漂亮,长得就像当时我想被称为装饰派艺术的插图上画的那种:黑色直发刘海,大眼睛,大嘴巴。她也是离了婚的母亲,不过她的前夫很多年前就杳无音讯了,提到他时,总是称为“那个杂种”或者“那个狗娘养的胆小鬼”。她只有一个孩子,男孩,跟伊迪丝同龄,名叫约翰,我和伊迪丝都特别喜欢他。 我们搬到庭院这里后没过几天,妈妈就跟斯隆·卡伯特认识了,在妈妈帮忙解决了约翰的上学问题后,两人的友谊就变得牢不可破了。妈妈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认识一家人,他们愿意通过让人寄宿来挣点钱,约翰就去那儿住,在那儿上学,周末才回来。那样的安排超出了斯隆能够轻松供得起的程度,但是她设法应付过来了,她对我妈妈一直感激不尽。 斯隆在华尔街那边上班,当私人秘书。她说过很多次她讨厌自己的工作还有老板,但好的方面是,她的老板经常去外地,一去很久,让她有时间使用办公室的打字机,来追求她此生的雄心壮志,也就是为电台写剧本。 她曾经跟我妈妈透露过她的姓和名都是她自己另起的:“斯隆”,是因为听着有男人味,她作为一个独身女人在世界上闯荡时也许用得着,“卡伯特”则是因为——嗯,因为它有种格调。那有什么问题吗? “哦,海伦,”她说,“这对你可是件大好事啊。要是你得到了宣传——要是报纸上登了,还有新闻记录片——你会成为全国最引人注目的人。” 妈妈第一次去见了候任总统后到家那天,五六个人聚集到她的工作间里。 “谁给我倒杯酒好吗?”她问,一边装作无助的样子看来看去。“然后我就跟你们全讲讲。” 她手里拿着酒,眼睛瞪得像个小孩的那样大,她跟我们说门开了,两个大块头男的是怎样把他架进来的。 “大块头男的,”她强调道。“年轻、强壮的男人,搀着胳膊把他架起来,你看得出他的胳膊很用力。然后你看到他的脚迈出来,鞋子上有可怕的铁架,然后是另一只脚。他在出汗、喘气,他的脸——我说不好——发亮,紧张,看着可怕。”她打了个冷战。 “嗯,”霍华德·惠特曼说,他显得不自在。“他残废了他也没办法啊,海伦。” “霍华德,”她不耐烦地说,“我只是想跟你说那有多么难看。”那似乎有一定分量。如果她在何为美——比如说,一个小男孩该怎样跪在蕨丛中吹排萧——这方面是权威人士的话,那么她当然已经获得了在何为难看一事上的权威资格。 “不管怎么样,”她接着说,“他们扶他坐到一张椅子上,他用手帕把脸上的大部分汗珠都擦掉了——他还是上气不接下气——过了一会儿,他开始跟在场的另外一个人说起话来;那些话我听不懂。最后他转过脸看我,带着他那种笑容。说实话,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描述出那样的微笑。在新闻片中你不可能看到那样的微笑;你得看到才知道。他的眼神根本没变,但是他的嘴角翘了起来,好像让木偶线往上扯着。那样的微笑能吓坏人,会让你想:这个人可能危险,可能是个邪恶的人。嗯,不管怎么样,我们聊起来了,我马上跟他说话了。我说:‘我没有投你的票,总统先生。’我说,‘我是个忠诚的共和党员,我投了胡佛总统的票。’他说:‘那你来干吗?’或类似这样的话,我说:‘因为你有颗有趣的脑袋。’他又对我露出微笑,说:“有趣在哪儿?’我说:‘我喜欢上面的包。’” 到那时,她肯定以为房间里的每位记者都在笔记本上记,摄影记者也准备好了闪光灯;明天的报纸上,很可能会读到这样的标题: 女雕塑家打趣F. D. R. 头上长包 她跟他寒暄几句后,就开始忙正事了,也就是用卡尺量他头部的不同位置。我知道那感觉怎么样:在我为她那些树林里的小仙童充当模特时,裹着粘土的卡尺上凉凉的、颤抖着的地方在我全身又挠又捅。 但是在她测量和记录所测尺寸时,闪光灯一次都没闪,没有一个人向她提问;她紧张地说了几句道谢的话并告辞后,就又出去到了走廊上,到了那些伸长脖子的无助的人们中间,他们还不能进去。这次肯定让她很失望,我想象她在回家的路上,都在盘算怎样得意洋洋地跟我们讲述,以弥补她的失望之情。 “海伦?”别的访客基本上都走了后,霍华德·惠特曼问。“你干吗要跟他说你没投他的票?” “嗯,因为那是真的。我的确是个忠诚的共和党员;你也知道。” 她来自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是个铺主的女儿;很可能她从小到大,就一直听别人说“忠诚的共和党员”这个短语,那是受人尊敬和穿着干净的标志。也许她已经降低了她关于受人尊敬的标准,也许甚至对穿着干净也无所谓了,但是“忠诚的共和党员”还是值得坚守不放,在她为推销花园塑像而跟顾客见面时也许有用,那些人说话声音低沉、彬彬有礼,会欢迎她进入他们的生活,到后来,几乎肯定会发现他们原来也是共和党员。 “我崇尚贵族!”她经常会大声说,想让自己的声音盖过她的客人在讨论共产主义时低沉的聊天声,那些人很少会注意到她。他们还是挺喜欢她的:她举办的派对上,酒可以畅喝,而且就凭她令人感动地急于取悦人这一点,她称得上是个热情的主人;但是只要聊到政治,她就像是个尖声尖气、让人着急的小孩。她崇尚贵族。 她也崇尚上帝,要么至少在圣路加国教派教堂的仪式上是那样,她每年去那间教堂一两次。她还崇尚埃里克·尼科尔森,他是个长相英俊的中年英国人,当时是她的情人。他在一家英国连锁铸造厂的美国分厂做什么事:他的公司用铜和铅铸造装饰性的物件。整个东部的大学及高中的建筑上的圆屋顶,诸如斯卡斯德尔、布朗克斯维尔等地都铎风格房子的铅窗——这些是埃里克·尼科尔森的公司的部分成绩。谈到自己的生意时,他总是自嘲,但又因为生意上的成功而红光满面。 我妈妈一年前认识了他,当时她在找人帮忙把她的一个花园塑像铸成铜的,准备放到某个花园塑像陈列室寄售——但一直没能卖掉。埃里克·尼科尔森说服她铅几乎跟铜一样好,而且便宜得多;后来他邀请她共进晚餐,那个晚上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尼科尔森先生很少跟我和我姐姐说话,我想我们都怕他,但是他送给我们很多礼物。一开始主要是书——一本《笨拙》杂志漫画集,《狄更斯文集》中的几本,一本名为《都铎时代的英格兰》的书,里面有蒙了层薄纸的彩色插图,伊迪丝喜欢。但是在一九三三年夏天时,我爸爸安排我们和妈妈在新泽西州的一个小湖那里过上两个星期,尼科尔森先生送了很多体育用品当礼物。他送给伊迪丝一根钢制钓鱼杆,上面有个螺旋轮,我们都没有弄明白是怎么用的,即使我们都已经知道怎样钓鱼;一个柳条编的鱼篓,用来装鱼,只是伊迪丝后来一条也没钓到过;还有一把她可以挎在腰间的带刀鞘的猎刀。他送给我一把小斧头,斧头的头部装在一个皮套里,可以绑在腰带上——我想这是为了砍柴火煮鱼时用——还有一张用着不方便的鱼网,有一个把手,可以挂在橡皮肩带上,以防叫我蹚水过去帮伊迪丝把一条难以对付的鱼舀上来。在那个新泽西的村子里无事可做,除了去散步或者我妈妈所称的挺好的远足;每天,我们脚步沉重地在阳光下走过里面有昆虫鸣叫的野草丛时,把整套无用的装备全都披挂上。 也是在那年夏天,尼科尔森先生为我订了三年的《田野与溪流》杂志,我想在他所送的礼物中,那本深奥的杂志最不合适,因为它一直邮寄过来,在对我们来说一切都已经变化了之后很久很久还是:在我们搬出纽约搬到斯卡斯德尔——尼科尔森先生在那儿找了幢租金低廉的房子——之后,在他毫无预兆地把我妈妈抛弃到那座房子里之后(他回到了英国,回到他妻子身边,他一直没有真的跟她离婚)。 但那都是后来的事;我想回头说说富兰克林·D. 罗斯福当选总统后到就职的那期间,当时他的头像在我妈妈的雕塑台上慢慢成型。 她本来的计划是做成实体大小,要么更大,但是尼科尔森先生劝她在铸造时为了省钱,做得小一点,所以她塑得只有六七英寸高。他也说服了她——是他认识她后的第二次——铅几乎跟铜一样好。 她一直说她完全不介意我和伊迪丝去看她工作,可是我们一直不是很想去看;这次稍微有意思一点,因为我们可以看她从很多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中筛选,直到她找出一张,能帮助她塑造出脸颊或者眉毛的微妙之处。 但是我们多数时间都在上学。就算约翰·卡伯特去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上学——伊迪丝总是向往那样——可是我们有件事情,就连伊迪丝也承认只是比那差一点:我们在自己的睡房里上学。 之前一年,我妈妈把我们都送到街上的一所公立学校上学,但是等到我们回家头上长了虱子时,她开始后悔了。然后有一天,伊迪丝因为被指控偷了一个男生的外套而回到家里,那可是太过分了。我妈妈让我们都退了学,以此挑战不负责任的城市主管。她恳求我爸爸帮她支付上私立学校的费用,他拒绝了。她所付的房租和积起的账单,已经让他负担得远远超过了离婚协议所规定的;他已经背了债,毫无疑问,她也肯定明白他有份工作就算走运了。她究竟能不能学会适可而止? 是霍华德·惠特曼想到了解决办法。他知道有种不算贵而且完全合格的函授服务,名叫卡尔弗特学校,本意主要是提供给那些有残疾孩子的家庭。卡尔弗特学校每星期提供书本、资料以及学习计划;她只需要找个人在家里执行学习计划,当家庭教师。像巴特·凯姆彭这样的人,是做这种工作的理想人选。 “那个皮包骨头的家伙?”她问。“那个打荷兰还是哪儿来的犹太小伙子?” “他的教育程度很高,海伦。”霍华德告诉她,“他的英语说得流利,他会尽心尽力的。而且他当然也需要挣这点钱。” 听说巴特·凯姆彭要当我们的家庭教师,我们都挺高兴。在庭院这里的大人中,我们最喜欢的人除了霍华德·惠特曼,大概就数巴特了。他二十八岁左右,年轻得在小孩子取笑他时,他的耳朵还会红;我们有一两次取笑他的袜子不配对时,发现了这一点。他个子高,但是很瘦,除了放松得能够微笑的时候,他总是一副受惊的样子。他是个小提琴手,是个荷兰裔犹太人,之前一年移民过来,他希望加入一家交响乐团,最终能开始自己的音乐会生涯。但是没有哪家交响乐团请他,小一点的管弦乐团也没有,所以巴特已经失业很久。他独自住在第七大道上的一个单间里,离庭院不远,喜欢他的人经常担心他也许吃不饱肚子。他有两套套装,都是一个款式,肯定当时荷兰流行那种款式:肩膀那里硬硬的,垫得很厚,腰部掐进去一点;这两套衣服要是给身上多长点肉的人穿,大概会好看一点。巴特穿衬衫时,袖口卷着,他汗毛浓重的手腕和小臂比你料想的还要瘦弱,但是他的手长得修长而有力,足以让人想到他在拉小提琴上有一手。 “我就全交给你了,巴特。”他问我妈妈对辅导我们有什么指示时,我妈妈说。“我知道你能在他们身上教出奇迹。” 一张小桌子给搬进我们的睡房,放在窗户下方,桌边放了三张椅子。巴特坐中间那张,好让他把时间平摊到我和伊迪丝身上。每星期,卡尔弗特学校把一个干净的、沉甸甸的大牛皮纸袋寄来,巴特把里面引人入胜的内容倒在桌子上时,就好像是准备玩一种游戏。 那年伊迪丝上五年级——她的那部分桌子那儿,提到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英语、历史和社会学科——我还在上一年级。我的上午,都用来要巴特帮我解开一种教育最初期的困惑。 “别着急,比利。”他会说,“你别不耐烦学。等你一旦明白了,就会看出有多么容易,然后就会准备好下一步学习。” 每天上午十一点时,我们都会休息一下。我们下楼,去庭院里有点草的那片地方。巴特会小心地把他叠好的外套放在边上,卷起衬衫袖口,让自己准备好让我们如他所说的坐飞机。他轮流抓住我们的一只手腕和一只脚踝,然后把我们抡得离地,以他自己为中心,抡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我们荡在空中,眼前模糊一团,庭院、楼房、市里和全世界都分辨不清。 坐完飞机后,我们会急忙走下台阶,走进工作间,在那儿,我们通常会发现我妈妈已经放了个托盘,上面有三个高杯子,里面是放凉了的阿华田饮料,有时旁边还有饼干,有时没有。我有次听到我妈妈跟卡伯特说她想那杯阿华田肯定是巴特当天吃到的第一口东西——我觉得她很可能说对了,单单从巴特的手颤抖着伸向他那杯就能看出。有时我妈妈忘了准备好那个托盘,我们就会拥进厨房,自己做好饮料;现在我每次在杂货店的货架上看到一罐阿华田,都还是会想起那段时间。然后我们又上楼继续上课。那一年里,巴特·凯姆彭对我又哄又鼓励,跟我说别着急。他教会了我认字。 那是个自我表现的大好机会,我会从我妈妈的书架上抽本书出来——大部分都是尼科尔森先生送的礼物——大声读书,把句子读得支离破碎,我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 “真棒,亲爱的,”她会说。“你真的识字了,对吧。” 很快,我的卡尔弗特版一年级读本的每一页上,都有了个黄白两色的“更亮”贴纸,以证明我已经掌握了那一页,我的算术书上的贴纸数量增长得慢一点。还有些别的贴纸贴在我这边桌子旁边的墙上,贴成壮观的黄白两色的小小一列,上面有拇指弄脏的痕迹,到我伸手能够到的那样高。 “你不应该把贴纸贴到墙上,”伊迪丝说。 “怎么了?” “嗯,因为不容易揭下来。” “谁要揭来着?” 在我的记忆中,我们那个既用做学习,又用做睡觉的小房间比我们家任何别的部分都更清楚。大概应该有谁来告诉我妈妈女孩和男孩长到像我们这样大,应该分开住了,但是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想到这一点。我们的小床摆得脚对脚贴着墙,只够地方过去到上课的那张桌子前,我们夜里躺着等待入睡时,有过几次挺愉快的聊天。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伊迪丝跟我说市里声音的那一次。 “我不只是指那些大的噪音,”她说,“就像刚才响的警报声或者小汽车砰砰响的关车门声,或者街上的笑声、叫声,那些只是很近的东西。我是说别的。因为你知道,纽约有成百万的人——人数比你想象的还要多——其中绝大多数,都在做着能发出声音的事情:也许聊天,也许开收音机,也许关门,也许吃饭时把叉子放到盘子上,也许上床时把鞋扔到地板上——因为有很多人,那些细小的声音汇到一起,变成一种嗡嗡声,但是很微弱——非常、非常微弱——你得仔细听很久才能听到。” “你能听到吗?”我问她。 “偶尔能。我每天晚上都听,但我只是偶尔能,别的时候我睡着了。我们现在别说话,仔细听。看你能不能听到,比利。” 我很努力地去听,也闭上了眼睛,似乎那样有用,嘴巴张着,把自己的呼吸声音降到最弱,但是到最后,我不得不跟她说我听不到。“你呢?”我问。 “哦,我听到了。”她说,“只听到了几秒钟。但是我听到了。你继续努力的话,也会听到。这件事值得等。等你听到了,你听到的就是整个纽约市的声音。” 我们一星期中最快乐的时候,是星期五下午,约翰·卡伯特会从哈斯廷斯那边回来。他浑身洋溢着健康和正常的感觉,把郊区的新鲜气息带进我们的波希米亚式生活。他在时,甚至把他妈妈的小公寓也变成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是他去世界上精神奋发地闯荡的间隙,回来休息的地方。他订阅《男孩生活》和《男孩大道》两种杂志,在我眼里,家里有这两样杂志很棒,就算只是因为插图的缘故。约翰就像杂志上画的那些男孩一样,穿得威风凛凛:灯芯绒短裤,带罗纹的袜子拉过了他结实的小腿肚。他把哈斯廷斯中学的橄榄球队挂在嘴边,他准备一旦够岁数,就去参加选拔。他还把他在哈斯廷斯的朋友挂在嘴边,慢慢地,我们对他们的名字和性格几乎熟悉得好像他们是我们的朋友。约翰还教我们带劲儿的说法,比如“有啥关系?”,而不说“有什么关系?”在琢磨出去庭院里的新玩法方面,他甚至比伊迪丝还强。 当时,伍尔沃斯商店里卖金鱼,一条一角钱或者一角五。有一天,我们买了三条放在喷泉那里。我们往水上洒伍尔沃斯商店卖的颗粒鱼食,远远超出那三条鱼需要的量。我们用自己的名字给它们起名字:“约翰”、“伊迪丝”和“比利”。有那么一两个星期,每天早上,在巴特来上课之前,我和伊迪丝都会跑到喷泉那边,确认它们还活着,看它们吃的够不够,也观看它们。 “你有没有注意到比利长大了很多?”伊迪丝问我。“他的个头真大,现在几乎跟约翰和伊迪丝一样大。他很可能会长得超过那两条。” 然后一个周末,约翰在家时,他要我们看鱼转身和游得有多快。“他们比人的反应还快。”他解释道,“在看到水里有个影子或者任何看上去像是有危险的东西时,他们躲开得比你眨眼的速度还要快。看。”他把一只手浸到水里,去抓那条名叫伊迪丝的鱼,可是她躲开逃掉了。“看到了吗?”他问。“那速度怎么样?知道吗?我敢打赌你可以用箭射,它们还是能及时逃掉。等一下。”为证明他的观点,他跑回她妈妈的公寓拿了把漂亮的弓和箭回来了,那是他在夏令营里做的(每年都去夏令营,这是有关约翰的另外一样让人羡慕的事);然后他跪在喷泉边,动作就像是一个标准的射箭手:他用一只有力的手稳稳地握着弓,另一只手捏着带羽毛的箭尾绷在弦上。他瞄准那条名叫“比利”的鱼。“哎,这只箭的速度,”他说,他的声音因为用力而弱了一点。“很可能比一辆时速八十迈的小汽车还要快,很可能更像一架飞机,要么也许比那还快。好吧,看。” 那条鱼名叫比利的鱼突然死了,浮上水面,体侧插着那根箭,插到箭杆的四分之一位置,一部分粉红色内脏附在上面。 我长大了,不能再哭了,但心里充满了震惊、愤怒和伤心,我从喷泉那边跑开,不管不顾地往家里跑。半路,我遇到了我妈妈。她站在那儿,穿着我从没见过的新外套和裙子,看上去干干净净的,她紧紧挽着尼科尔森先生的胳膊。他们或者正要出去,或者正要回家——我无所谓——尼科尔森先生对我皱起了眉头(他不止一次跟我说在英国,像我这么大的男孩都去上寄宿学校),但是我也无所谓。我把头埋到她腰间,感觉她的手抚摸着我背部很久后才不哭了,是在她安慰我说买金鱼花不了多少钱,我很快就会再有一条,还说约翰做了那件没脑子的事感到后悔之后。我发现或者重新发现了哭泣是一种快乐——发现如果你的头埋在你妈妈的腰间,她的手搭在你的背部,如果她刚好穿了干净的衣服,哭泣有可能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 还有别的快乐。那年在我们家,我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平安夜,至少一开始挺愉快。我爸爸去了,那让尼尔科森先生不得不回避。看到我爸爸在我妈妈的朋友中间有多么放松挺好的。他腼腆,可是他们好像喜欢他。他跟巴特·凯姆彭特别谈得来。 霍华德·惠特曼的女儿从塔里顿那边过来跟他一起过节,她叫莫莉,跟我一般大,是个性格很好的女孩。还有别的几个小孩在,我们认识,但很少见面。那天晚上约翰穿一件黑色外套,打着领带,显得很成熟,显然他意识到自己作为岁数最大的男孩,身负社交责任。 过了一会儿,也没有事先计划过,一群人就三三两两地进了餐厅里的那片地方,上演了一场即兴的杂耍节目。是霍华德先开始的:他从我妈妈的雕塑台那边搬来了高凳子,让他女儿面对观众坐下。他把一个牛皮纸袋的开口又往下折了两三次,戴到他女儿头上;然后他把自己套装的上衣脱下,后摆在前,披在她身上,衣服围着她的下巴;他走到她身后,蹲得让人看不到,然后把他的手从那件上衣的袖筒里往外伸,露出来后,看着就像是她的。光是看到一个面带微笑、头上戴着纸帽子的小女孩,用一双很大、很爱表现的手做手势,就足以让每个人都哈哈大笑。那双大手擦擦她的眼睛,摸摸她的下巴,把她的头发拢到耳后,然后巧妙地用拇指按着鼻子,给我们做了个嘲笑的动作。 接下来上场的是斯隆·卡伯特。她在凳子上坐得很直,鞋跟卡在横档上,效果最好地展现了她漂亮的腿,但是她的第一个节目没有成功。 “嗯,”她开始了,“我今天在上班呢——你们知道我的办公室在四十楼——我打字时,打着打着扫了一眼,看到一个大个子老头儿可以说蹲在窗户外面,他长着白胡子,穿了件滑稽的红衣服。我就跑过去把窗户打开了,我说:‘你没事吧?’嗯,那是圣诞老人,他说:‘我当然没事,我习惯了在高处。但是听着,小姐,你能告诉我怎么去贝德福街七十五号吗?’” 下面还有,可是我们露出尴尬的表情,肯定让她看出来我们知道她在端着架子跟我们讲故事;她一想到怎样快点讲完故事,就快快讲完了。然后,在沉思一阵子后,她又试着讲别的,结果这次效果好很多。 “孩子们,你们听过第一个圣诞节的故事吗?”她问。“在耶稣出生的时候?”然后她就开始讲了,用的是那种压低的、具有戏剧感的声音,她肯定希望在她较为严肃的广播剧中,讲述者有可能使用那种声音。 “……他们还有几英里才能赶到伯利恒,”她说,“那是个寒冷的夜晚。这时,马利亚知道她的孩子很快就要生了。因为一位天使已经跟她说过,她甚至知道她的孩子有一天会成为全人类的救世主,可她只是个年轻的女孩”——讲到这里,斯隆的眼里闪着光,似乎泪水正在涌上来——“而且赶路让她累坏了。那头驴子一颠一颠地走,把她磨伤了,她浑身到处都疼,她觉得他们永远、永远都到不了那儿,她能说的只是:‘哦,约瑟夫,我很累。’” 这个故事还讲了住旅店被拒、马厩、马槽、牲畜、三王到来等等,讲完后,我们鼓掌鼓了很久,因为斯隆讲得很精彩。 “爸爸?”伊迪丝问,“你会给我们唱歌吗?” “嗯,谢谢,亲爱的。”他说,“可是不了,我真的得有钢琴伴奏才可以。还是谢谢你。” 那天晚上压轴演出的是巴特·凯姆彭,大家要求之下,他推辞不过,就回家取了小提琴。完全不出意料,他演奏得像是一位专业琴手,就像你很容易在收音机上听到的;开心之处来自看那张瘦削的脸在提琴腮托上皱着眉头,除了关心拉得对不对,完全没有别的感情。我们都为他感到自豪。 我爸爸走后,许多别的大人陆陆续续来了,多数我都不认识,看样子那天晚上他们已经去过几场别的派对。当时已经很晚了,要么说是圣诞节早上很早的时候,我往厨房看,看到斯隆跟一个谢顶的男人站得很近,我不认识那个男的。他一只手颤颤地端着一杯酒,另一只手在慢慢抚摸她的肩膀;她似乎在往后缩着,靠着那台旧的木头冰箱。斯隆有种微笑的样子,就是在上下打量你时,让缕缕烟雾从她几乎闭着的唇间冒出来,当时她就是那样。接着那个男的把他那杯酒放到冰箱上面,把她搂过去,我就看不到她的脸了。 还有个男的穿着弄皱了的褐色套装,不省人事地躺在餐厅的地板上。我绕过他走进了工作间,里面有个漂亮的年轻女人站在那儿正哭得伤心,有三个男人想要安慰她,却老是互相挡住道。接着我看到其中一个是巴特。我看到巴特比另外两位待得久,他让那个女孩向门口转过身。巴特搂着她,她把头搁在他肩膀上;他们就那样离开了我们家。 伊迪丝穿着弄皱了的礼服裙,样子无精打采。她当时躺在安乐椅上,那把安乐椅是我们家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时就有的。她的头往后仰着,两条腿都伸开搁在抉手上。约翰盘腿坐在地板上,靠近她垂着的一条腿。他们似乎在聊两个人都不感兴趣的什么事,等我也在地板上跟他们一块儿坐下来,聊天就完全停下了。 “比利,”伊迪丝说,“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有啥关系?”我说。 “你几个钟头前就该睡觉了。走吧,我们上去吧。” “我不想。” “哼,”她说,“反正我要上去了。”她吃力地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开到了更多的人们那里。 约翰扭过脸看我,不满地眯着眼睛。“你知道吗?”他说,“她那样坐在椅子上,我什么都能看到。” “呃?” “我什么都能看到。我能看到那道缝,还有毛。她开始长毛了。” 我姐姐的这些方面,我已经看过很多次——在浴缸里或者在她换衣服时——也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即使这样,我马上就意识到在约翰眼里,这件事情有多么不简单。要是他不好意思地微笑,我们就可以一起哈哈大笑,就像《男孩大道》杂志上普普通通的两个人,可是他脸上仍然带着轻蔑的表情。 “我看啊看啊,我得让她一直说话,好不让她想起来。我本来做得挺好的,直到你进来搞砸了。” 我应该道歉吗?那好像不合适,可是别的好像也都不合适。我只是看着地板。 我最后终于去睡觉时,几乎没时间去努力倾听市里难以捕捉的声音——我已经发现那是个不让自己去想其他事情的好办法——就在这时,我妈妈跌跌撞撞地进来了。她喝得太多,想躺下来,但她没去自己的房间,而是躺到我的床上。“哦,”她说。“哦,我的孩子。哦,我的孩子。”那张小床不宽,根本没办法给她腾地方;接着她突然呕吐了,她一跳而起跑向浴室,我听到她在里面呕吐。我挪到了她躺过的那片地方时,我的脸马上往后缩,却还是不够快,碰到了她在她那侧枕头上留下的一大口黏黏的呕吐物。 那年冬天有一个月左右,我们没怎么见到斯隆,因为她说她在“写一个大东西,很大的东西”。写完后,她拿到了工作间,一副疲惫的样子,但是比以前更漂亮了,她腼腆地问可不可以大声读一下。 “太好了,”我妈妈说,“关于什么的?” “这一点最棒。是关于我们,我们全体人的。听吧。” 巴特那天不在,伊迪丝自己去庭院里玩了——她经常自个儿玩——所以听众只有我和我妈妈。我们坐在沙发上,斯隆自己把高凳子拉过来坐在上面,跟她那次讲伯利恒的故事时一样。 “格林尼治村这里,有个迷人的庭院,”她读道,“它只是一片窄窄的砖铺地和草地,位于各种不规则的很老的房子中间,但是让它迷人的,是在这儿或者在附近住的人,他们形成了一个迷人的朋友圈。 “他们没有一个钱够花,有的还很穷,但是他们相信未来,相信彼此,也相信自己。 “有一位霍华德,他曾在一家大城市日报当一流的记者。大家都知道霍华德不久就会重新攀上新闻业的高峰,这段时间,他是庭院里睿智而幽默的哲人。 “有位巴特,他是个年轻的小提琴手,显然必定要作为一位演奏名家登上音乐会舞台。只是目前,为了活下去,别人请他吃午餐和晚餐时,他一定要做到来者不拒。 “还有位海伦,是位雕塑家,她迷人的作品有一天会装点美国最漂亮的花园,她的工作间,是这个圈子的人最喜欢的碰头地方。” 还有更多类似内容,介绍别的角色,到结尾时,她写到了小孩们。她形容我姐姐为“瘦高个儿,爱做梦的假小子”,那挺奇怪的——我从来没有觉得伊迪丝是那样——她称我为“一个眼神忧郁的七岁哲学家”,完全让我摸不着头脑。读完前言后,她顿了一下,以取得戏剧效果,然后开始读这系列故事的第一集,要么我想是应该叫做“试播节目”。 那个故事我听得不是很明白——似乎主要是为了让每个角色都到麦克风前说几句——很快,我听着只是想看有没有给那个以我为原型的人安排什么台词。从某种方式上说,有的。她念到我的名字——“比利”——但她不是说话,而是把嘴巴弄成一连串难看的形状,并伴以一连串滑稽的短促声音,等到终于说话时,我都无所谓说的是什么了。我的确口吃得厉害——还要再过五六年,我才会克服这个毛病——但是我没想到谁会把这件事搬上电台。 “哦,斯隆,写得好极了,”读完后,我妈妈说。“真让人兴奋啊。” 斯隆仔细把她的打字稿摞在一起,很可能她在秘书学校学会了那样做。她满脸通红,露出了自豪的微笑。“嗯,”她说,“大概还得加工加工,不过我真的觉得这份稿子很有潜力。” 我妈妈说:“现在的样子就称得上完美。” 斯隆把稿件寄给了一位电台制作人,那人把稿件退回来了,还附了封电台秘书打字的信,解释说她的稿子的吸引力太有限,不够商业。他说电台听众还没有准备好听一个有关格林尼治村生活的故事。 然后就到了三月。新总统向我们强调我们唯一要害怕的,就是害怕本身。不久以后,尼科尔森先生的铸造厂把他的头像用木头和细刨花包装后送来了。 头像还是挺像的。我妈妈捕捉到了那个著名的抬下巴动作——如果她没做到这一点,也许根本就不像——大家都跟她说塑得挺好。但是大家都没有提她原来的方案是对的,尼科尔森先生不应该插手:这个头像太小了,看上去缺乏英雄气概。要是能把里面掏空,并在顶上开道缝的话,也许当个存钱罐挺好。 铸造厂把铅抛光了,直到闪闪发光,最亮的地方几乎就像银制的。他们把头像安在一个黑色塑料做的结实的小底座上,送回来三件:一件去白宫呈交,一件用于展览,还多出来一件。但是多出来的那件不久掉到了地上,损坏严重——鼻子几乎陷进了下巴——要不是霍华德·惠特曼说了句话让大家哈哈大笑,我妈妈本来有可能放声大哭,惠特曼说现在倒是很像副总统加纳尔。 霍华德在《纽约邮报》时的老朋友查理·海因斯现在在白宫当一名低等职员,他安排了上班时间的某天上午晚些时候去见总统。我妈妈安排斯隆那天晚上来跟我和伊迪丝住;然后她坐夜车去了华盛顿,用一个纸板箱带着那个雕塑,在华盛顿的一间廉价旅馆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上午,她在一间人很多的白宫接待室里见到了查理·海因斯,我想他们在那里扔掉了那个纸板箱。海因斯领着我妈妈去了椭圆形办公室外面的等候室,他跟她坐在一起,她把没有包装的头像搁在自己的大腿上。轮到他们时,他陪着她走到总统的办公桌前交接头像。过程并未持续很久,没有记者,也没有摄影记者。 之后,查理·海因斯带她去吃午餐,很可能是他答应过霍华德·惠特曼会那样做。我想象那不会是家一流的餐馆,而更有可能是一家顾客很多的实惠餐馆,干活的新闻界人士爱去的那种,我还想象他们不知道聊些什么,直到他们聊起了霍华德,说他还是没有找到工作,真是可惜了。 “对了,你认识惠特曼的朋友巴特·凯姆彭吗?”查理问。“那个年轻的荷兰人?拉小提琴的?” “对,当然了,”她说,“我认识巴特。” “嗯,天哪,他那件事可是皆大欢喜,对吧?你听说了吗?上一次我见到巴特,他说:‘查理,对我来说大萧条已经结束了。’他跟我说他找到了一个又笨又蠢的有钱女人,她出钱请他给她的孩子当家庭教师。” 我能想象当天下午她乘坐那趟开得又慢又久的火车回纽约时,是什么样子。她肯定坐在那里直直地盯着前面,或者盯着那块肮脏的车窗的外面看,但是什么都没看到。她的眼睛睁得圆圆的,脸庞一直是受伤后的虚弱样子。她跟富兰克林·D. 罗斯福难得地打了次交道,却一无所获。不会有照片、采访或者专题文章刊登出来,不会有新闻记录片报导的激动时刻;陌生人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是怎样从一个俄亥俄州小镇走出来,也不会知道她独自一个女人,勇敢而艰难地走过来,为了吸引世界的注意,一路上,她始终呵护着自己的才能。不公平啊。 她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跟埃里克·尼科尔森的浪漫情事了,我想她也许甚至在当时就知道,那种关系也摇摇欲坠——她最后被抛弃,是在接下来的秋天里。 她当时四十一岁,即使是浪漫的人,也一定得承认到了这个年纪,青春已逝。对于度过的那些年,她什么都拿不出手,除了塞满无人问津的绿色石膏像的一个工作间。她崇尚贵族,可是没理由认为贵族有一天也会崇尚她。 每次她想到查理·海因斯所说的关于巴特·凯姆彭的话——哦,多么可恶;哦,多么可恶啊——羞辱感伴着火车发出的咔嗒声,以无情的节奏一波一波再次涌上她的心头。 她这次回家,表现出了勇气,不过迎接她的只有斯隆、伊迪丝和我。斯隆已经让我们吃过饭,她说:“炉子里有一盘是留给你的,海伦。”但是我妈妈说她宁愿只喝一杯酒。她当时刚开始跟酒精做长期斗争(最后还是失败了);那天晚上,她决定喝一杯酒,不吃饭,她肯定是觉得那样更能给自己打气。接着,她跟我们说她那一趟华盛顿之行的“方方面面”,尽量让这一趟听着像是一次成功之行。她谈到真的走进白宫多么令人激动;她又讲了一遍罗斯福总统在收到那个头像时,跟她所说的不管什么三言两语、彬彬有礼的话。她还带回来了纪念品:给伊迪丝一摞便签大小的白宫信纸,给我一个用得很旧的木头烟斗。她解释说她看到一个相貌堂堂的人在椭圆形办公室外面的等候室抽那个烟斗,叫到他的名字时,他很快在烟灰缸上磕空了烟斗,放在那儿就快步进去了。她一直等到确定没人看到她时,才从烟灰缸上拿走那个烟斗装进了她的小包。“因为我知道他肯定是个重要人物,”她说。“很可能是个内阁成员或者类似那样的。不管怎么样,我想你会很喜欢玩这个。”可是我不喜欢,我用牙咬着太沉,吸的时候,味道难闻极了;另外,我老是在想那个人从总统办公室出来发现烟斗不在时会怎样想。 过了一会儿,斯隆回家了,我妈妈独自坐在餐桌前喝酒。我想她是希望霍华德·惠特曼或者她别的老朋友也许会来串门,但是没人来。几乎快到我们上床睡觉的时间时,她抬起眼说:“伊迪丝?跑去花园里看看能不能找到巴特。” 巴特最近买了双橡胶底的亮棕色鞋子。我看到窗户外面,那双鞋子轻快地走下黑色的砖头台阶——他走得快活,脚步似乎没怎么碰到每级台阶——然后我看到他微笑着进了工作间,伊迪丝在他身后关上门。“海伦!”他说,“你回来了!” 她承认自己回来了,然后从餐桌前站起来,慢慢走到他跟前,我和伊迪丝开始意识到我们即将看到一幕糟糕的情形。 “巴特,”她说,“我今天在华盛顿跟查理·海因斯一起吃午餐了。” “哦?” “我们聊得很有意思。他好像跟你很熟啊。” “哦,也不算真的很熟;我们在霍华德家见过几次面,不过我们真的不是——” “他说你跟他说对你来说,大萧条已经结束了,因为你已经找到了一个又笨又蠢的有钱女人,出钱请你给她的孩子当家庭教师。别插话。” 但是显然巴特根本没想插话。他穿着不发出声音的鞋子,从她跟前往后退,退着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绿色的花园小孩。他的脸上显得受惊了,变得通红。 “我不是个有钱女人,巴特。”她说,同时对他步步紧逼。“我不笨,也不蠢。在忘恩负义、背叛、恶劣之极的不怀好意、谎话摔到我脸上时,我还是能够看出来的。” 姐姐和我已经上了一半楼梯,我们挤在一起,想要在最糟糕的阶段到来前躲开。这种事情最后总是会发展到那个程度,在她不管怎么样完全失控、吼叫起来之后。 “我要你滚出我家,巴特。”她说,“我再也不想见到你。我想告诉你,我这一辈子,都讨厌那些说什么‘我有几个最好的朋友是犹太人’的人,因为我的朋友没有一个是犹太人,也永远不会有。你明白我的话吗?我的朋友没有一个是犹太人,也永远不会有。” 之后,工作间里静了下来。我和伊迪丝没有说话,互相避开了眼神,换了睡衣就上床了。但是没过几分钟,这座房子再次回荡起我妈妈怒气冲冲的声音,好像不知道怎么着,巴特给带了回来,被迫再次接受惩罚。 “……我说‘我的朋友没有一个是犹太人,也永远不会有……’” 她在讲电话,正在跟斯隆·卡伯特大概讲一下那一幕,显然斯隆会站到她这边安慰她。斯隆也许知道圣母马利亚在去伯利恒的路上有什么感觉,但是她也知道怎样学我口吃来博大家一笑。这种情况下,她马上就会明白自己该怎样选择立场,把巴特·凯姆彭从她那个迷人的圈子踢出去,也不会让她有多大损失。 电话终于讲完后,楼下一片寂静,直到我们听见她用冰锥在冰箱里面捣:她正在给自己再弄一杯酒。 不会再在我们的房间里上课了。我们也很可能不会再见到巴特——要么万一见到,他很可能也不想见到我们。可是我们的妈妈是我们的,我们是她的;当我们躺在那儿聆听上百万种微弱而又微弱的声音时,就带着这样的认识而生活。 [1] 置于庭院,盛满水供小鸟戏水或饮水的盆形装饰物。 [2] 塔马尼大厦原在纽约曼哈顿第三大道,为塔马尼协会的总部,该协会支持民主党,与爱尔兰移民及后裔关系密切,从18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60年代,对美国政治影响很大。 [book_title]本色女孩 苏珊·安德鲁斯上大二时的春天里,年方二十岁的她语气很平静地告诉父亲她不再爱他。她几乎马上就感到后悔,要么至少在语调上是,然而已经太晚:他坐在那里有几秒钟时间显得目瞪口呆,接着哭了起来,身子趴得很低,好不让她看到自己的脸,一边努力用一只颤抖的手从自己的黑色套装里掏手帕。他是美国五六位最有威望的血液学家之一,他有很多年没遇到过这种事。 他们是在苏珊的宿舍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这是一所名叫特恩巴尔的小而著名的文科大学,在威斯康星州。她那天穿了一条端庄的黄色裙子,因为他来看她,似乎穿那件衣服合适。但在这时,这件衣服的古板,再加上她不得不把自己小小的漂亮膝盖贴在一起,让她有种被束缚的感觉。她很后悔没有穿水洗牛仔裤和一件男式衬衫,最上面两粒扣子不扣,就像她在别的大多数时候一样。她褐色的眼睛大大的,眼神悲伤,她的长头发几乎是黑色的。最近有好几次,别人热情而又不失公正地跟她说她是个漂亮的女孩。 她知道如果是生气或者含着泪那样宣称,此时也许还有办法收回那句话,可是对于放弃那个选择,她并没有真正感到后悔。她已经认识到无论在什么事情中,诚实所具有的价值:如果你坦诚地跟世界打交道,那么从来不需要收回什么。尽管这样,这是她第一次看到自己的父亲哭泣,这让她自己也喉咙发紧。 “好吧,”安德鲁斯博士泣不成声地说,他还抱着头。“好吧,你不爱我,可是就这么一句,亲爱的。告诉我为什么吧。” “没有什么为什么,”苏珊说,她为自己的声音正常而感到庆幸。“跟爱比起来,不爱也没有更多为什么,我想大多数聪明的人都明白这一点。” 他慢慢站起身来,显得比几分钟前老了十岁。他还得回到圣路易市的家里,开车回去的一路会是痛苦的一路。“好吧,”他说,“对不起我哭了。我想我正在变成一个感情脆弱的老头还是怎么样。不管怎么样,我最好上路了。对不起,我对一切都感到对不起。” “我希望你别道歉;我也感到对不起。等一下,我陪你去车那边。” 走回阳光刺眼的停车场时,他们一路得经过几幢古老而漂亮的大学大楼和一堆堆笑声刺耳的小孩子——有没有谁想到过世界上竟会有这么多小孩子?——这段路上,爱德华·安德鲁斯一直在合计告别时怎样说。他不想再说他感到对不起,却又想不到别的话。最后他说:“我知道你妈妈想听到你的消息,苏珊,你的妹妹们也是。你干吗不今天晚上给家里打个电话,如果你不是太忙的话。” “好吧,没问题。”她说,“我挺高兴你提醒了我。嗯,开车小心点。”后来她就走了,而他也上了路。 爱德华·安德鲁斯有七个女儿,他喜欢让别人知道他是个顾家的人。经常让他感到开心的,是想到他的女儿个个长得漂亮,而且多数都聪明:最大的早就嫁给一个爱沉思的哲学教授,要不是他多年来一直是个腼腆而脆弱的男孩,他会让人望而生畏;第二个女儿很少见面,因为她的丈夫是个职业很稳定的律师,在巴尔的摩那边,他不喜欢出远门;而第三个女儿显然有点太过分了——她是个傻得可爱的女孩,上高中时就怀孕,很快嫁给一个没本事但是脾气好的男孩,他经常失业。还有另外三个女孩仍然住在家里,她们对发型和月经周期都十分重视,她们在家里,都让人感到心花怒放。 然而苏珊是独一无二的。她排行中间,出生于他打仗回家后不久,他总是会把她的出生跟对世界和平的第一波殷切希望联系起来。家里墙上带相框的照片上,她戴着薄纱和铁丝做成的翅膀,打扮成六岁的圣诞天使虔诚地跪着,要么是她比别的每个人都更为郑重地坐在生日派对桌前。甚至在他翻看家庭相册时每次看到那双悲伤的大眼睛,他都会感到揪心。每张照片上,她似乎都在说:我知道我是谁,你知道你是谁吗? “我不喜欢《爱丽丝漫游奇境》,”她八岁时,这样跟他说过。 “你不喜欢?为什么?” “因为它就像发烧时做的梦。” 从那以后,每次他读到那两本书的一页或者看到泰尼尔所画的著名插图时,他都会明白她指的是什么,也赞同她的意见。 苏珊从来不容易让人逗得哈哈大笑,除非你有真正好玩的话说给她听,但是如果你有这种话要说,总是值得去努力一番。他还记得她十岁或者十二岁的时候——咳,说起来了,是一直到她上高中时——他在办公室待到很晚,为了把他脑子里想到的好玩事情全都理一理,只留下最精彩的一个,等回家后在苏珊那里试试。 哦,她一直是个顶出色的孩子。国内那所最好的大学之一招收她时,尽管好像让她感到意外,他却一点都没感到吃惊。他们发现了一个非凡人才时,还是心里有数的。 但是她居然会爱上自己的历史老师,一个离过婚、年龄是她两倍的人,然后这个人跳槽去一所州立大学,她也要跟过去,即使这意味着已经全额支付的特恩巴尔大学学费打了水漂,又有谁能想到那些? “亲爱的,你看,”那天下午在这间宿舍,他努力跟她讲道理,他说,“我想让你明白这不是钱的问题,那不重要,只是稍微有点不负责任。问题只是我跟你妈妈觉得以你的岁数,还不足以做出这样的决定。” “干吗要把妈妈扯进来?”她说。“你不管想怎么样,干吗总是要拉妈妈来当挡箭牌?” “我没有,”他说。“我没有那样做,可是我们都很担心——要么你想的话,我就这样说吧:我很担心。”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你爱我吗?” 他就这样撞上来,就像一个牛奶派扔过来,某个喜剧演员过来一头撞上。 他知道她也许不是真的那样想,即使她觉得自己是。那个年龄段的女孩,让浪漫和性爱之类的事弄得晕头转向,一半时候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然而还是要说,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偏爱的孩子居然会说出这种话。 他在州际公路上把汽车控制在限速以内时,真想蜷起身子再哭一场,却又强忍住了眼泪,因为他得不让泪水模糊眼睛,而且因为他的妻子和年龄更小的女儿在家里等着,因为他生活中有意义的其他一切也在家里等着;况且,没有哪个有修养的人会一天之内崩溃两次。 等到她独自一人,苏珊马上快步去了戴维·克拉克的住处,扑到他怀里,就那样哭了很久,让她自己也感到吃惊,因为她的本意,是根本不要哭。 “哦,宝贝,”他说,一边抚摸着她抖动的头发。“哦,好了,宝贝,没那么糟糕嘛。来吧,我们喝一杯,然后什么事情聊一下就过去了。” 戴维·克拉克长得既不强壮,又不英俊,可是让他童年时代深以为苦的那副迷迷糊糊的样子早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张让人联想到聪明及幽默的脸。有好多年,他把不跟自己班上的女生搞到一起视为荣誉攸关之事。“那样根本不地道嘛,”他会跟别的老师解释。“那样占便宜不公平,不够光明正大。”此外还有他腼腆和特别害怕被拒绝,不过通常他不会提及那些方面。 然而几个月前,那些理由都消失了,当时他只有让自己像个寻找营养的人一样,一次次去盯着第一排的安德鲁斯小姐看,才能讲完一节课。 “哦,我的天哪,”他们第一次在一起过夜时,他跟她说。“哦,宝贝,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你就像——你就像——哦,我的天哪,你不同凡响。” 她也悄声跟他说,他为她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说是他让她苏醒过来。 没过几天,她就搬去跟他同居,只在宿舍里留下够多的个人物品,好看上去“像样”。戴维·克拉克记忆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就这样开始了,从未有过尴尬或者失望的时候,他就是没办法不一再地对她有多么年轻而感到惊异,因为她从来不显得愚蠢,而是经常显得睿智。他喜欢看她穿衣服或者不穿衣服在他家里走来走去,因为她那张可爱而庄重的脸,显然说明她无拘无束。 “哦,别走……”自从离婚后,戴维·克拉克几乎会对每一个认识的女的那样说,是一句呼喊或者恳求,似乎控制不住地从他嘴里冒出来。有些女孩似乎觉得那样可爱,有些则感到莫名其妙,有个说话刻薄的女的称那样“说话不够男人”。 但是跟苏珊度过头几个晚上后,他很少再重复那句话。这个青春逼人、双腿修长的女孩——她的肉体所带的,正是爱情的脉搏与节奏——留下来就不走了。 “嗨,苏珊,”他有一次说,“你知道吗?” “什么?” “你让我感觉平静。这样说也许听着没什么,可问题是我一辈子都想得到平静,别的谁都没能给我这种感觉。” “嗯,这当然是不错的好听话,戴维,”她说,“可是我想我还能说得更漂亮。” “怎么说?” “你让我觉得我知道自己是谁。” 在她父亲来看望她的那个下午,她尽量跟戴维解释看到自己的父亲哭泣时,她感觉如何。他尽量安慰她,开导她。但没过多久,她抽身走开,进了另外一个房间独自伤心,那阵沉默持续得有点太久,让他感觉不自在。 “你看,”他跟她说,“你干吗不给他写封信。你想的话,花三四天时间来写吧,写得好一点。然后你就能把整个这件事置之脑后。人们都是这样做的,难道你没注意到吗?人们学会把事情置之脑后。” 一年半后,他们结婚了,是在一间基督教长老会教堂,跟戴维当时工作的占地广阔的校园离得不远。他们住了一套宽敞的老式公寓,来访的人总是觉得那套公寓“有意思”,有一阵子,他们觉得除了乐于两人在一起外,其他需要做的事情很少。 但是没过多久,戴维开始为越南战争的爆发而担心得很厉害,而且一担心就是很久。他在课堂上愤怒地谈到这场战争;他帮忙散发请愿书,组织校园集会;有几次,他因为这场战争而独自喝闷酒,把自己灌醉,半夜两三点跌跌撞撞爬上床,还不清不楚地嘟囔什么话,直到他在苏珊睡觉所形成的一团暖意中沉沉睡去。 “你知道吗?”有天晚上他在厨房帮她刷碗时,他问她。“我觉得尤金·麦卡锡会是下半世纪最杰出的政治英雄,他让肯尼迪兄弟显得让人恶心。” 那天夜里晚些时候,他开始抱怨他首先从来不喜欢学术生活。“教师们真的跟世界脱了节。”他端着一杯酒戏剧性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时告诉她。她拿着缝纫篮子,蜷坐在沙发上,在缝补他一条裤子上绽线的地方。 “岂有此理,”他说,“我们读到世界上的事,也会谈论那些事,可是我们从来不是其中一员。我们被锁在某个地方,在一条铁路侧线上或者在云端。我们没有行动,我们甚至不知道该怎样行动。” “我总觉得你是有行动的,”苏珊说。“你运用你的专业技能,跟别人分享你的知识,所以你帮助拓宽和丰富人们的头脑。那难道不是行动吗?” “啊,我不知道,”他说,他几乎准备偃旗息鼓,放弃整场讨论。贬低自己的工作,也许只会动摇她尊敬他的基础。另外还有个想法更让人心里发凉:她说“那难道不是行动吗?”,可能是个暗示,指的是“行动”在戏剧上的意思[1],似乎在特恩巴尔上的那么多节课,当他在教室前面边说话边走来走去,一次次短暂间隔之后又去看她——似乎那一切,都只不过是一个演员应该会做的。 他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直到他想到这也可能被认为是种表演:一个男人拿着一杯酒,在灯下闷闷不乐。所以他又起身走动起来。 “好吧,”他说,“可是你看。我四十三岁了。再过十年,我会趿拉着拖鞋,会看《默夫·格里芬节目》,会因为想让你赶快把爆米花拿来而爱生气——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问题是,整个麦卡锡这件事很吸引我,我真的想加入进去——如果不是跟麦卡锡本人,那就至少是跟和我们立场相同的什么人,他知道世界将要瓦解,除非我们能够把人们叫醒,让他们——帮助他们看到自己的——哦,狗屁,宝贝,我想从政。” 后来几个星期里,他发出了许多封措词仔细的信件,紧张兮兮地打了好多电话。又联系上以前的熟人,因为这些人,又结识了新的人;在不同城市跟一些人见面,吃午饭,他们要么能帮助他,要么帮不了,他们经常对此秘而不宣,直到握手告别之时。 到了最后,在想为麦卡锡的竞选运动做点有用的工作都为时已晚时,戴维被聘请为一位名叫弗兰克·布莱迪的英俊而精力旺盛的民主党人撰写发言稿,布莱迪当时在一个工业化程度很高的中部州竞选州长,几份全国性刊物都赞赏过他的“魅力”。后来弗兰克·布莱迪竞选获胜,戴维被留在州长办公室,成了州长小圈子的一员。 “哦,不仅仅是写发言稿。”他们把自己的物品安置在州府单调的大城市郊区后,他跟妻子解释道,“发言稿还只是小意思,我多得多的时间,是花在这种事情上——嗯,比如编写立场文件,并随时更新。” “什么叫立场文件?”苏珊问。 “这个嘛,弗兰克得对所有问题都有现成理由得来的充分意见,例如越战、民权,这不用说,但是还有很多其他方面:农产品价格、劳资关系、环境等等那些。所以我做点研究——哦,办公室里有一些很出色的研究人员,让我写得容易——我打出来四五页纸,也就是弗兰克可以在几分钟内读完并且领会的,那就是他的——那就是他的立场文件,成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讨论到,他都会采取的立场。” “哦。”苏珊说。她一边听他说,一边认定他们的沙发和咖啡桌现在摆的位置显得不合适,也就是靠着这个陌生而比例奇怪的房间内远端那面墙。把它们搬到这儿,把这些椅子放到那边,也许能够再现他们以前那个“有趣的”地方让人感到愉快的秩序。可是她对自己的计划不抱很大希望:新的摆法很有可能也看着不对劲。“嗯,”她说,“我明白了,要么说至少我觉得我明白了。这意味着除了撰写从这个人嘴里说出来的每一个词——当然除了上电视脱口秀,那种时候,他只是嘴里嘟嘟囔囔,对电影明星咧着嘴笑——除了那一点,你还替他思考,对吗?” “哦,得了吧。”他一边说,一边夸张地做着手势,以表示她有多傻,大错特错。他希望他们不是坐在椅子上,因为如果他们是坐在沙发上,就可以把她揽到怀中。“宝贝,好了,你看,弗兰克·布莱迪没有任何背景却上来了,他是靠自己奋斗成功的,不欠谁什么。然后他掀起一场声势浩大、鼓舞人心的竞选运动,顺利当选州长。有几百万人信任他,相信他,视他为领袖。另一方面,我只是个雇员——他的助手之一,要么我想可以叫做特别顾问。我灌输话给他,真的就那么差劲吗?” “我不知道;我想不是吧。我是说那样也挺好,不错,你所说的一切;不过对了:我真的很累。现在我们可以上床睡觉吗?” 苏珊怀孕后,她挺高兴地发现自己喜欢这样。之前她听到好多女人说过怀孕,说那样就要忍受漫长的折磨,然而现在一个又一个月过去,她只感到自己是在平和地成熟。她胃口不错,睡觉也好,几乎从来不紧张,快到生产时,她愿意承认自己喜欢在公众场合时素不相识的人对自己的礼遇。 “我几乎希望能永远这样下去,”她跟戴维说。“怀孕的确会让你变得迟钝一点,但是让你感觉——真的让你的身体感觉舒服。” “好,”他说,“我知道会这样的。你是个本色女孩。你所做的一切——很本色。我想那是我一直最喜欢你的一点。” 他们给女儿起名叫坎迪斯,她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变化。他们一下子放弃了可以独处的时候,整天焦躁不安,一切都显得脆弱,感觉不对劲。可是他们都知道不能抱怨,所以想方设法鼓励和安慰对方,他们度过了难熬的最初几个月,未犯下什么错误。 一年几次,戴维去一个遥远的东部镇子看望他头一次婚姻留下的孩子,每次都过得不愉快。 那个男孩现在十六岁了,上高中,每科都不及格,而且好像无论怎样努力,也交不到朋友。他在家里,大多数时候不说话,躲着人,听到他妈妈委婉地建议“专业辅导”和“寻求帮助”就往后缩,只是在看到电视上最傻的笑话时,才会哈哈大笑。显然他很快就会离开家,去加入无定型的嬉皮士世界,在那里,脑子好不好不怎么要紧,友谊像爱一样,处处皆有。 那个女孩十二岁了,有前途得多,不过她可爱的脸上有大块大块不好的皮肤,好像永远一副闷闷不乐的表情,似乎无法停止思考关于失去的本质。 他们的妈妈,以前这个女孩曾让戴维·克拉克相信自己的生命本身维系于她(“这是真的,我是说真的,没有你我活不下去,莱斯利……”),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受到岁月摧残、心不在焉、又矮又胖、让人垂怜的乐呵呵的中年人。 他总是觉得自己闯进了陌生人的家里。这些人是谁?他一再问自己,看来看去。这些人按说跟我有关系吗?要么我跟他们有关系吗?这个可怜的男孩是谁?这个悲伤的小女孩是怎么回事?这个动作笨拙的女人是谁?她干吗不收拾一下自己的衣服还有头发? 他对他们微笑时,能感觉到嘴巴周围的细小肌肉和眼睛在每次微笑时都表现得彬彬有礼。他跟他们一起吃晚饭时,也可以说他是在一间老而出名的自助餐厅里,为了方便而跟人共用一张餐桌,但餐桌上的每个人都埋头吃东西,彼此尊重不受打扰的需要。 “嗯,我是不会感到惊慌的,戴维,”他有次把前妻拉到一旁讨论他们的儿子时,她说。“这个问题一直有,我们只能在那种前提下处理这件事。” 探望快结束时,他开始数时间。三个钟头,两个钟头,哦,天哪,再过一个钟头——直到最后,他在街上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他自由了。那天夜里坐飞机横跨半个美国回来的一路上,他把干烤花生嚼得咯咯响,喝波旁威士忌,尽可能让自己什么都不想,并保持那样。 最后,凌晨三点钟他到家了,累得发抖。他把行李箱拎上自己家房子的台阶,拎进客厅,他在墙上摸索灯开关。他本来想踮着脚很快穿过那几个房间,上床睡觉,可是不仅没有那样做,而是不得不在明亮的灯光下站了好久,看来看去,让他感到震惊的是,他有了种感觉,就是之前从未见过这个地方。 谁在这儿住?他开始沿着黑黑的走廊走过去弄清楚。宝宝房间的门只是半掩着,里面不是很亮,可是他能看到高高的白色婴儿床。细细的栅栏之间,他能看到在爽身粉香味和好闻的尿味重重包围下有一处隆起的地方,几乎不占什么地方,但是似乎就在其静止中,也散发着能量。里面有个活人,很快就会长大,长成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 他快步走进另外一个黑暗的房间,在里面,他只让来自走廊那边刚好够亮的灯光来指路。 “戴维?”苏珊半睡半醒中说,一边费力地在被子里翻了个身。“哦,你回来了我真高兴。” “是啊,”他跟她说,“哦,天哪,宝贝,我也是。” 在她的怀抱中,他发现自己的生命毕竟尚未结束。 苏珊发现这座州府城市几乎没有什么让人喜欢的:它绵延好几英里,不管你往哪儿看,它都根本不会真正像是一座城市。树很多——那样挺好——可是剩下的好像全是购物中心、加油站和外表光鲜的快餐连锁店。宝宝长大到可以坐轻便婴儿车时,她希望自己也许可以去探索市里的新地方,有更好的发现,但到头来也是白希望一场,就跟她希望戴维一开始没有为弗兰克·布莱迪工作一样。 一个暖和的下午,她探险得离家太远而有点辛苦。她推着婴儿车往回走,这时开始显得她也许没力气赶回来。还有三个街区就到了,可是在白天微微发亮的薄雾下,看样子好像有五六个乃至更多街区。她停下来休息,呼哧呼哧地喘气,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除了其跳动和让人极感害怕的它终有衰竭之时这一点外,还感受到了它的大致形状、重量以及感觉。坐在塑料座位上的宝宝扭过身子抬头用圆圆的眼睛问干吗要停下来,苏珊尽量用一个安慰性的微笑来回答她那种表情。 “我们没事儿,坎迪斯,”她说得似乎坎迪斯能听懂似的。“我们没事儿,马上就到家了。” 她终于走完那段距离,甚至爬上了楼梯,那是最艰难的。她把坎迪斯放到床上,把婴儿车折叠好收起来,然后躺到客厅的沙发上,直到自己的心脏恢复正常——直到心脏怦怦作响发出的威胁消退了,再次被身体所吸收,而怀孕那段时间,她的身体变得感觉多么好啊。 她还躺在沙发上,琢磨要不要打个盹时,戴维下班回来了。 “哇,”他说着一屁股坐到客厅里她对面的椅子上。“天哪,要说这可是上班辛苦的一天。我想跟你说,宝贝,这位是条母狗……” 她听着,或者说她看着他并努力听他说话时,苏珊想到的是他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大。在她的建议下,他留起了短胡子,她每隔三星期左右帮他修一下,可是她拿不准要是早知道他的胡子是白色的,还会不会建议他那样做。另外她不知道自己究竟会不会习惯他的新发型,那完全是他自己的主意。她认识他之后那么久的时间里,他的褐色直发中就一直有挺多一簇簇的灰色头发,她一直觉得挺吸引人,可是几个月前,他决定把头发留长,因为他不想成为州长办公室里唯一一个留着五十年代发型的人。现在灰色的头发远多于褐色的头发;后面的头发长得能遮住他的衬衫和外套的领子;两侧又长又多的头发能盖住他的耳朵,他往前倾身时,还会扫过他的脸颊;头发还垂到他的前额上,成为精心弄成却显得不整齐的刘海,就像女演员简·方达那样。 还不止呢:他的腿,仅仅几年前,她会用“瘦削”来形容,现在套上整洁的灰色法兰绒裤子,看上去让人想到他骑自行车时,肯定会在街上摇摇晃晃,从路这边骑到那边。 “……有时候,”他一边用大拇指和食指小心揉着自己闭上的眼睑一边说,“有时候我希望弗兰克·布莱迪给我走开,消失。你想象不到在那家血汗工厂干活压力有多大。哎,给你倒杯酒?” “当然好,”她说,“谢谢。”她目送他走出客厅,进了厨房。她听到冰箱门不算重地砰的一声关上,然后是弄开一个冰格的声音,接下来的声音出乎意料而且让人害怕:爆发出响亮而放纵的大笑声,听着根本不像是戴维的。那声音持续了一阵又一阵,越来越高,变成了假声,他大口换气时,声音才降低了一点。他手里端了一杯颜色很深的兑水波旁威士忌——晃动着,咔嗒作响——他脚步不稳地走回客厅时,还没有缓过劲儿来。 “宝贝,你看,”他一能开口就说。“我刚刚想到了一个报复弗兰克·布莱迪的完美办法。听着,用订书机——”可是他只说到这里,就忍不住又大笑起来。他恢复常态后,做了次深呼吸,露出严肃的表情,然后说:“用订书机把他的下嘴唇订到他的办公桌上。” 她挤出一点笑容,但是尚不足让他开心。 “哦,糟糕,”他说,脸上露出受伤的样子。“你不觉得好玩。” “我当然觉得好玩。你描述的时候,挺好玩的。” 后来他们就挨着坐在沙发上,他贪婪地大口大口喝自己手里拿的酒,似乎他一整天主要就是等着喝这种昂贵的优质威士忌。 “我也来点好吗?”她问。 “来点什么?” “你知道,一杯酒。” “哦,天哪,对不起。”他说着又冲去厨房。“对不起,亲爱的。我本来想给你倒一杯,可是我真的忘了,别的没什么。我上了年纪,变得心不在焉,别的没什么。” 她等着,一直面带微笑,同时希望他不要还想谈论他上了年纪。他还不到四十七岁呢。 还有一次,那是深夜时分,当时只有他们两个人,邀请几个人来吃过饭之后在收拾东西,戴维带着醋意评论起一位客人,说他是个自高自大、毫无幽默感的年轻笨蛋。 “哦,我倒不会那样说,”苏珊说,“我觉得他挺好。” “哦,是啊,‘挺好’。对你来说,那个词几乎可以形容一切,不是嘛。嗯,我操,操他妈的‘挺好’。”他砰的一声关上门走到走廊上,看样子是想直接上床睡觉。有一两分钟,卧室里有很大的乒乒乓乓的声音,后来他又回到客厅浑身发抖地面对着她。“‘挺好’,”他说,“‘挺好’。你想要那样吗?你想让世界‘挺好’吗?因为听着,宝贝,听着,亲爱的。这个世界差不多好得像屎一样。这个世界是争斗、强奸、屈辱和死亡。这个世界他妈的极不适合一个从圣路易来的爱做梦的富家小女孩,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回家吧,岂有此理。如果你想找到‘挺好’,你就得离开这儿,回家,回到你操蛋的爸爸那儿。’” 他站在那里朝她吼的时候,很多灰白的头发在他几乎被遮住、几乎给忘掉的脸庞周围抖动;看着他,像是看一个以疯老头儿模样出现的小孩子发脾气。 但是这样并未持续很久,很快就结束了,这时他惭愧地默默坐下,抱着他精心侍弄发型的脑袋。然后很快,他就开始哽噎着言辞卑下地道歉。“哦,天哪,苏珊,对不起。”他说,“我不知道我那样做是中了什么邪。” “没关系,”她告诉他。“我们只用——我们只用说彼此都放松一阵子吧。” 结果发现彼此放松几乎让人感到快乐。其中的温柔、从容以及克制,让他们两人可以躲开互相关注的热度,也从来没显得退缩,然而又让他们有感觉时,可以享受以前的那种亲近,所以相处得还可以。 又磕磕绊绊地过了两年,其中有平和的时候,有欣欣然的相伴,也有别的气恼以及拌嘴的时候,要么是沉默的时候,这一切,都好像定型到戴维所称的好婚姻。 “嗨,苏珊?”他会时不时问她,装得像个小男孩那样羞怯。“你觉得我们过得成吗?” “当然,”她会说。 他的国家撤出战争后不久——那场战争迫使他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戴维·克拉克想办法重操教书旧业,然后写了封辞职信给布莱迪州长,这一举动让他觉得“很棒”。他让妻子不用为将来操心。他解释说离开教室三年,只不过是个失误,不是个糟糕或者代价高昂的错误,也许是个他甚至可以从中获益的错误。他是个学校中人,以前他一直是个学校中人,也大概永远都会是。 “除非,”他说着突然显得腼腆,“除非你觉得这一切是种——退步还是怎么样。” “我干吗要那样想?” “我不知道。有时候难以看出来你在想什么。一直是这样。” “嗯,”她说,“我想对这一点,我也没办法,不是吗?” 他们都陷入沉默。那是个夏末时分温暖的下午,他们端着冰茶坐在那里,冰茶里的冰已经融化,味淡的茶水几乎全喝完了。 “哦,宝贝,听着——”他开口说道,他也伸过手抓紧她的大腿以加强效果,却又迟疑一下,抽回了手。“听着,”他又说,“我来告诉你吧:我们会没问题的。” 停顿了很久以后,她仔细看着自己那个暖起来的杯子,说:“不,我们不会的。” “嗯?” “我说不,我们不会。有很长时间了,我们都不算是没问题,我们现在也不是没问题,而且根本不会好转。如果让你感到吃惊,对不起,可是真的不应该,如果你像你以为的那样了解我,就不会感到吃惊了。结束了,如此而已。我要走了。我已把我们的东西收拾好,很可能就在这一两天内吧,就会把坎迪斯带去加利福尼亚。我今天晚上就给我父母打电话告诉他们,然后我的全家人都会知道。一旦每个人都知道了,我想就会让你更容易接受。” 戴维的脸上似乎变得血色全无,嘴里发干。“我不相信,”他说。“我不相信我还坐在这张椅子上。” “嗯,你很快就会相信。你说什么都阻止不了我。” 他把空杯子放在地板上,很快站了起来,准备大吵大闹时,他总会那样做,可是这次他没有大吵大闹,只是很仔细地看着她的脸,似乎想努力穿透表面,他说:“我的天哪,你说这话是当真的,不是吗?我真的已经失去了你,不是吗?你不再——不再爱我了。” “对,”她说,“一点不错,我不再爱你了。” “嗯,可是岂有此理,苏珊,为什么?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 “没有什么为什么。”她说,“跟爱比起来,不爱也没有更多的为什么。大多数聪明的人不是都能明白吗?” 在圣路易市一处条件极佳的市郊居住区,有大片的草坪,宽敞而凉爽的房子在遮阳树的浓阴之下,爱德华·安德鲁斯独自坐在书房里,努力想完成一份医学刊物的约稿。他觉得大部分已经写得挺好,然而想不出怎样给最后几段来个漂亮的收尾,每次他尝试换种写法,都似乎写得更差。一再卡住,就是无法完成。 “埃德?”他妻子在走廊上问,“苏珊打来电话,她现在在州际公路上,她带着坎迪斯半个钟头后就到这儿。你要换身衣服还是怎么样?” 他当然要。他还要很快冲个热水澡,站在镜子面前郑重地把头发梳了再梳,直到把头发分得恰到好处,然后换上一件干净衬衫,袖口那里挽两次,还要换条干净的轻料子法兰绒裤子——这一切,都是为了向苏珊证明,六十三岁的他仍然可以既整洁,又精力充沛。 她到了后,在前面门厅那里,大家拥抱、亲吻——安德鲁斯博士的嘴唇扫过她一边耳朵凉凉的耳垂——然后是快乐地惊呼:自从上次外公、外婆见过之后,坎迪斯又长大了多少,变化有多大。 安德鲁斯博士独自在厨房准备酒时,有了个突兀而紧张的决定,那就是在把托盘端到客厅之前,他最好就在此时此地很快喝一杯。他再次纳闷起来他最亲的这个孩子,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在场时,是什么让他浑身发抖。首先,她总是那么沉着,那么能干。她这一辈子,也许永远不会做出什么无能或者不负责的事,除了浪费她的特恩巴尔大学学费那次——而既然想到这里,跟几百万别的小孩在那几年的行为相比,那件事根本没什么,那些小孩戴花,戴彩色长念珠,信奉让人糊涂的东方宗教,还有他们盲目追求嗑药导致的癫狂。也许说到底,应该感谢戴维·克拉克才是,因为他把她从那一切领开;可是不,那样说也不对,不能把功劳归于克拉克,因为那属于苏珊自己。她太聪明了,绝不可能成为一个漫无目标的人,就像她过于诚实,不能跟她不再爱的人继续生活在一起一样。 “你有什么打算,苏珊?”他把颜色清亮、里面咔嗒作响的一托盘酒杯端进客厅时,问道,“加利福尼亚是个有点大的地方,还有点吓人。” “吓人?你指的是什么?” “哦,这个嘛,我说不好,”他说,他现在随时愿意从任何事情上后退一步,如果那意味着可以避免吵架。“我只是说——你知道——从你在杂志上读到的还是什么来判断。我根本没什么真正的第一手经验。” 苏珊就解释说她在马文县那边有几个朋友——“在圣弗朗西斯科北边挺远”——所以她还会有熟人照应。她会找到住处,然后去找份工作。 “哪一种?”他问,“我是说,有什么你具体想做的吗?” “我还不是很清楚,”她说。“我很擅长带孩子,也许会去幼儿园或者日托中心工作,不行再去找别的。”她把腿盘起来,她那对小巧而漂亮的膝盖从那条好看的花呢裙下摆处露出来。他怀疑她是否半路在某个汽车旅馆的房间里换了身新衣服,好让这次回家时显得漂亮。 “嗯,亲爱的,”他说,“我希望你知道我乐意尽我所能,以任何方式帮助你,要是你——” “不,不,爸爸,没关系。凭着戴维寄给我们的钱,我们可以过得不成问题。我们没事的。” 听到她叫“爸爸”真让人高兴,他让自己坐下来,往后靠着,没有说话,几乎放松下来。他甚至没去问他心里最想问的问题:“戴维怎么样,苏珊?他怎么对待这一切?” 他跟戴维·克拉克只见过和聊过几次——最早是在婚礼上,后来还有四五次——每次他都吃惊地发现自己喜欢他。有一次,他们试探着聊起了政治,直到戴维说:“嗯,博士,我想我一直是个同情心泛滥的自由派。”爱德华·安德鲁斯觉得那句话挺有意思——如果不提这句话也许指的是时事问题,那么还有其中的幽默感和自贬意味。他甚至想好了不再介意戴维比苏珊大二十岁,也不介意他在遥远的地方,另外还有个来自更早时期的家庭,因为那一切似乎都说明他不大可能再犯错误,他会把他中年的黄金时代奉献给他的第二次婚姻。最好的一点,似乎让其他一切都无关紧要的,是这个腼腆、彬彬有礼、有时又带着迷迷糊糊样子的陌生人不管在哪次聚会上,都一直没法把眼光从苏珊身上移开。难道不是谁都能看出他爱她吗?在女婿身上,难道不是首先要看这一点吗?嗯,当然是,理所当然是。所以现在怎么样?那个可怜的家伙余生该怎么办? 苏珊和她妈妈在聊家里的事。苏珊的三个妹妹现在都搬出去了,两个结了婚,关于大一点的女孩,也有些消息要交流。然后过了一阵子——似乎不可避免——她们聊起带孩子的话题。 阿格尼斯·安德鲁斯很快就六十岁了,有很多年,她不得不戴眼镜,眼镜片厚得难以看到她眼里的表情:你只能依靠微笑或者皱眉头或者她的嘴巴显得耐心却看不出什么表情的样子。她的丈夫不得不承认她的其他部位也在迅速老化。她一度茂密的头发除了理发师所挽救和精心打扮的,就没留下多少了;她的身体有些部位下垂,有些部分膨胀起来。她长得正如其人:一个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让人尖声而饥饿地叫着“妈妈”的人。 在几乎让人想不起来的很久以前,她曾是个穿戴整洁、性格活泼、热情得令人惊讶的年轻护士,她的肉体完全让他无法抵挡。唯一的小小阻碍,从他们第一夜在一起直到他向她求婚的那天夜里(“我爱你,阿格尼斯;哦,我爱你,我需要你,我需要你……”)都可以轻易忽视的,唯一足能证明他的爱情的,就是他明知道有些人——例如他的妈妈——可能对他娶了个劳工阶层的女孩感到奇怪。 “……嗯,朱迪生得最容易,”她说。“我一直什么都不知道。我进了医院,他们把我麻醉了,我醒了就全结束了。她生了下来。我给注射了很多镇痛剂,所以感觉不要紧。有人给了我一包卜卜米。不,可是别的几个要困难得多,比如说你吧,生你生得不容易。不过我觉得还是你那几个妹妹最难生,也许是因为当时我又老了一点吧……” 阿格尼斯很少一口气说这么久——有可能一整天过去,她会一句话都不说——然而这是她最喜欢的话题。她坐在那里身体前倾,前臂放在她的膝盖上,她扣在一起的两手这边歪一歪,那边歪一歪,以加强自己的语气。 “……你知道,帕尔默医生以为我昏迷不醒——他们都以为——可是麻醉的效力没到,我什么都感觉得到,他们说的每句话我都能听到。我听到帕尔默医生说:‘小心她的子宫,薄得像纸一样。’” “天哪,”苏珊说,“你不害怕吗?” 阿格尼斯疲惫地轻轻笑了一声,让她的眼镜片在正在转暗的下午光线下闪了一下。“嗯,”她说,“当你像我这样经历过那么多次后,我想你对害怕的事真的不会考虑多少。” 之前有人给坎迪斯拿了瓶姜汁汽水,里面还有粒樱桃,她过去站在那里望着朝西的窗户,几乎好像在试着估计到加利福尼亚有多远。“妈咪?”她转身叫道,“我们今天在这儿住还是怎么样?” “哦,不,亲爱的,”苏珊告诉她。“我们只能待一小会儿。我们还要开很远的车。” 又进了厨房后,爱德华·安德鲁斯弄开一个冰格,用的力气和发出的声音超出了必要,他希望能压制自己越来越强烈的怒火,他得转过身,用一只颤抖的手掌的根部用力抵着前额,就像一出悲剧中的某个蹩脚演员。 女孩啊,她们总是要气疯你吗?她们微笑的拒绝总让你陷入绝望,而她们欢迎的微笑总是导向更糟糕、更可怕的新方式来让你伤透心吗?你难道要永远听着她们其中之一吹嘘她的子宫壁有多么像纸一样薄,或者另外一个说“我们只能待一小会儿”吗?哦,我的天哪,一辈子时间,怎么够去了解女孩呢? 过了一两分钟,他终于达到了一丝镇静。他把新倒的酒又端进客厅,几乎神色庄严,他决心在接下来的最后一小会儿,把内心的一切都压下来,保持平静,好让这几个女孩,这几个女人,都感觉不到他的痛苦。 半个钟头后,在暮色初起时,他们全都到了行车道上。坎迪斯坐在车上副驾驶的位置,拉上了安全带,苏珊掏出车钥匙拿在手里,准备好了,她在拥抱她的母亲。接着她走到父亲面前拥抱他,可是那真的根本没多少可以称得上是拥抱——而是像把人打发走时,不让人反感的一个姿态。 “开车小心点,亲爱的,”他凑近她芳香的黑色柔发说。“另外听着——” 她抽开身子,脸上带着愉快而专注的神情,可是不管他想让她知道什么,话到嘴边却又咽了下来,只是说:“听着,保持联系,好吗?” [1] “行动”(act)这个词也有“表演”的意思。 [book_title]选拔赛 伊丽莎白·霍根·贝克喜欢告诉别人她的父母都是大字不识的爱尔兰移民,她在大萧条那几年里,一直为西切斯特县的几份报纸写专题故事。她在位于新罗谢尔市的家里工作,可是每天都开着一辆锈迹斑斑、抖抖晃晃的A型福特车在路上跑。她开得又快又不小心,经常嘴角还叼着一根烟,烟雾让她眯上了眼睛。她长相漂亮,金发,健壮,结实,仍然年轻,发现什么荒唐事时,会发出响亮的笑声,而这根本不是她本来给自己安排的生活。 “你能弄明白吗?”她会问,通常是在晚上喝了几杯后。“自力更生,从农民出身奋斗出来,又上了大学,在一份郊区报纸干一份不起眼的破工作,因为当时觉得那样混上一两年挺不错,现在看看吧,你能弄明白吗?” 谁都弄不明白。她的朋友——她总是有佩服她的朋友——只能认可她真是时运不济。和她做的那种工作及其带给她的压抑、沉闷的环境相比,她真是太大材小用了。 早在二十年代,她还是个女孩,是新罗谢尔市一份《标准星报》的爱做白日梦的记者时,有一天,她从办公桌上抬头看到编辑部里有个高个子、样子腼腆的年轻人被人领来领去。那是报社的一位新员工,名叫休·贝克。“就在他走进来的那一刻,”她后来说过很多次,“我就想:我要嫁给这个人。”倒是没过多久,不到一年他们就结婚了,两年后有了个女儿。很快一切都分崩离析,其中原因,伊丽莎白从来不愿多说。休·贝克独自搬到纽约,最后成了一份晚报的专题故事作者,经常因为编辑们所称的轻松笔触而受到赞扬,就连伊丽莎白也从未贬低这一点:好多年里,不管记恨不记恨,她总是说在她认识的男人中,只有休·贝克能真正让她哈哈大笑。但是现在她三十六岁了,一天即将结束的多数时候无事可做,只能回到在新罗谢尔的楼上公寓,假装跟孩子在一起很开心。 伊丽莎白自己开门进屋后,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妇女正在厨房里的烤炉前干活,她叫埃德娜,她的衬裙总是露出裙子下摆至少一英寸。 “什么都好像挺好的,贝克太太,”埃德娜说。“南希已经吃过晚饭,我只是把这个用小火放在烤炉里,好让你准备好什么时候吃都可以。我做了挺好的砂锅菜,很好吃。” “好,埃德娜,那样就好。”伊丽莎白脱下用旧了的开车用皮手套,这样做时,总是下意识做得动作夸张,如同一个骑兵军官骑了很久的马,下马后取掉护手手套那样。 她们进去看南希时,看来她已经准备好上床睡觉:她穿着睡衣在睡房地板上玩,在没什么目标地玩游戏,比如把几个旧玩具仔细排成一队。她九岁了,会长得像她的爸爸一样个子高,肤色黝黑。最近,埃德娜把她的连脚睡衣的脚根部分剪了,好给她更多自由——她穿什么都嫌小——可是伊丽莎白觉得她脚踝处多出来的那个兜兜挺好玩;另外,她挺有把握九岁的孩子不应该再穿那种睡衣了。“你今天过得怎么样?”她在门口问道。 “哦,还可以。”南希只是抬起头扫了一眼她的妈妈。“爸爸打电话了。” “哦?” “他说他下下个星期六要来看我,说他买了县中心上演的《潘赞斯海盗》的戏票。” “嗯,那挺好的,”伊丽莎白说,“不是吗?” 接着埃德娜弯着身子,双臂张开进了房间。南希急切地一骨碌起来,她们站在那里拥抱了好久。“那就明天见了,甜姐儿。”埃德娜贴着这个孩子的头发说。 在伊丽莎白眼里,经常觉得一天最好的时候,是她终于一个人时,她端着一杯酒蜷坐在沙发上,高跟鞋给踢掉倒在地毯上。也许像这样一种完全理应如此的平和感觉,是生活本身最好的一部分,让其他都可以忍受。但她总是尽量去看得足够清楚,不去哄弄自己——自欺是一种病啊——所以喝了两杯酒后,她愿意承认这种独自度过的夜晚事实上是怎么样:她在等待电话响。 几个月前,她认识了一个不拘礼节、精力充沛、偶尔让人眼前一亮的男人,名叫贾德·莱昂纳德。他自己在纽约开了一家不大的公关公司,如果有谁把公共关系跟宣传混为一谈,他就会朝谁吼。他四十九岁,离过两次婚;他经常在野心、愤怒和酒精方面控制不力,伊丽莎白却爱上了他。她在他市里乱糟糟的住处过了三四个周末;有一次,他来过新罗谢尔这里,他们聊了好几个钟头,又是大笑,又是大叫,他就是在这张沙发上跟她亲热过。要他在第二天早晨南希醒之前离开时,他也乖乖听话了。 但是现在贾德·莱昂纳德几乎不再给她打电话,要么应该说在他说话连贯时,极少给她打电话,所以伊丽莎白开始一夜又一夜在这儿等。 电话终于响起来时,她正在沙发上打盹,刚刚决定让砂锅菜在炉子里干掉算了,她就在那里和衣而卧,管他的——但那不是贾德。 是露西·托尔斯,她的一个很欣赏她的朋友,那意味着至少要听一个钟头的破电话。 “……嗯,没问题,露西,”她说,“只用给我一秒钟时间让我打起精神,好吗?我刚才在打瞌睡。” “嗯,好吧,当然;对不起,我可以等。”露西比伊丽莎白大几岁,如果说自欺是一种病,她则是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她称自己“在房地产界”,那意味着她已经在本县好多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过,可是她好像无法或者不愿意保住工作,经常很长时间闲着;她主要是靠她前夫每个月寄给她的钱生活。她有一个十三岁左右的女儿和一个跟南希一样大的男孩。她在社交方面——应该说是社交方面的矫饰才是——还有一些毫无根据的雄心,伊丽莎白觉得挺蠢。但是露西性格好,又能安慰人,她们已经做了好多年朋友。 伊丽莎白又倒了一杯酒,然后疲惫地坐下来拿起电话。“好吧,”她说。“我现在没事了,露西。” “如果电话打得不是时候,对不起。”露西·托尔斯说,“但是问题是,我真的急着想告诉你我这个绝妙的主意。首先,你知不知道斯卡斯戴尔邮政路上那些房子?哦,我说的是斯卡斯戴尔,我知道,但那些房子没多少市场价值,因为是在邮政路上,你知道,所以大部分都用来出租,其中有一两座真的挺不错……” 主意是这样:如果伊丽莎白和露西把她们的资源凑到一起,就可以合伙租一座那样的房屋。露西觉得她已经完全选好了,不过当然伊丽莎白也得先去看看。会有足够的房间住下两家人,孩子们会每时每刻都喜欢那儿。省下来的钱,她们甚至请得起一个用人呢。 “哦,另外,”露西总结道,终于提到了实质的问题,“另外,我烦透了一个人过,伊丽莎白。你难道不是吗?” 那座房子挨着公路,即使在一九三五年,路上也早晚都有车来车往。房子本身样子巨大,在秋日下反着光。它是几种建筑风格和材料的杂烩:主要是仿都铎风格,但又有好几处是石头垒的墙,另外还有几面粉红色拉毛粉饰的墙,似乎建筑方案中有几个地方出了岔子,那些人不得不尽其所能收尾。租房中介承认也许看着不怎么样,但是那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也挺“紧凑”,以那样的租金,当然划算。 入住那天,露西·托尔斯和她的两个孩子先到。那个女孩爱丽丝——她下星期就要上初中了——想让一切都尽可能漂亮,所以帮了她妈妈很大忙,把旧家具挪来挪去,布置得新鲜而“有趣”,以适合那些房间。 “拉塞尔,你别碍我事,好吗?”她跟弟弟说,她弟弟在一个包装盒里发现了一个旧的橡皮球,正闷闷不乐地在地板上拍。“他老是碍我事,碍我事,”爱丽丝解释说,“就在我想要——呃!” “好吧。”露西·托尔斯生气地把头发往后一揽,露出前臂内侧,那里沾了一层家里的灰尘,上面有一道道干净的地方,已经干了,是上次洗手留下的。“亲爱的,你要是不跟我们一块儿干活,就最好出去,”她告诉儿子。“请吧。” 拉塞尔·托尔斯就把那个球塞进口袋,走过那条短短的野草横生、未经修剪的缓坡,走到公路边,无事可做,只是站在那儿看汽车。贝克家很快就会开着她们的旧福特车来,要么在她们搬家的小货车之前,要么是之后,他想好了让她们发现他在那儿也许会挺好,就像派驻在行车道上的一个彬彬有礼的哨兵。 拉塞尔在许多城镇住过,搬过很多次家,他一直不喜欢搬家,而这次新冒险是最没有什么指望的。自从他们都是六岁以来,他就偶尔被迫跟南希·贝克熟起来,可他一直躲着她,要么是她躲着他,因为他们都明白他们的妈妈才是朋友。现在,也许还有以后几年,南希的卧室和他的会在短短的同一条走廊上,只有一个卫生间;他们会一起吃饭,很有可能在其他的时候,也不会跟别人玩在一起。他们已被安排在三年级不同的班里,校长说过这样安排“明智”,但即使这样,肯定还有别的难处。要是他带学校里的谁回来(如果说他真的能交上朋友,他现在还不愿意去考虑),南希也出现在这座房子里,会完全不可能解释清楚。 那辆A型车真的靠过来并抖晃着拐上行车道上时,贝克太太先下来,要拉塞尔一直在那儿等小货车开过来,因为她拿不准司机知不知道是哪座房子。接着南希下了车,过来跟他一起等,她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和一个样子脏兮兮的小泰迪熊。她拿不准地微笑着,拉塞尔马上低头往地上看。贝克太太用脚踩熄一根香烟,费力地走向厨房门口时,他们两个显然都感兴趣地看着。 “知道这条路为什么叫邮政路吗?”他问,一边眯着眼往路上远处看。“因为它一直通到波士顿。实际上应该叫波士顿邮政路,我想叫‘邮政’,是因为他们顺着这条路送邮件。” “哦,”南希说。“嗯,不,我原来不知道。”接着她把泰迪熊举起来说:“他叫乔治。从我四岁时,他就天天晚上陪我睡觉。” “哦,是吗?” 直到那辆小货车慢下来好拐弯时,拉塞尔才看到它。不管怎么样,他还是用力挥手,可是司机没注意到,也不需要。 没过几周,南希·贝克就证明自己是个不可理喻的人。她性格倔强、爱生气,还特别爱哭。她那件连脚睡衣被剪开的脚部样子滑稽,她有颗抢眼的门牙难看地叠在另一颗上面,长在一个相貌一般、讨人嫌的小女孩的嘴里倒挺合适。她死乞百赖地缠着爱丽丝·托尔斯,甚至在爱丽丝委婉地一次又一次不鼓励她那样做时还是如此。(“现在不行,南希,我跟你说过。我在忙着呢。”)尽管露西·托尔斯偶尔正式努力过和气一点,但是好像也一直对她感到灰心。“南希不是个很——吸引人的孩子,对吗?”她有次沉思着跟她的儿子说过一次。拉塞尔不需要更多证据来知道南希有多么差劲,反正已经够多了:她自己的妈妈也好像认为她不可理喻。 有几个早上,托尔斯一家人吃早餐时,得尴尬地坐着听那对母女关上门在楼上吵架的噪音。“南希!”伊丽莎白会叫道,带着跟她有时候背诵爱尔兰诗歌时同样做作的调子。“南希!我对这一会儿都受不了。”从头到尾,还传来南希带着哭腔的声音。会有一两声重击和摔上门的声音,然后是伊丽莎白一个人穿着高跟鞋走下楼时格登格登的响亮声音。 “有时候,”她有天早上走进餐厅,咬着牙拉长声音说,“有时候,我希望那个孩子沉到海底。”她把自己的椅子拖出来然后坐下,那种气势,足以说明她挺高兴那样说了,而且还会再说。“你们知道这次是为什么吗?是鞋带。” “您想来点什么吗,贝克太太?”那位黑人女用人问,她出现在这里,仍然会让大家感到吃惊。 “不了,谢谢,迈拉,没时间了。我只来点咖啡吧。我不喝咖啡的话,对自己的行为可不负责。嗯,一开始是鞋带,”伊丽莎白接着说,“她只有一条扁的和一条圆的鞋带,你们知道,她对那样去学校感到丢人。你们能想象吗?能想象出来吗?当美国有一半小孩还吃不饱肚子的时候?哦,那还只是开了个头。她然后又说她想念埃德娜。她想要埃德娜。所以谁能告诉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去新罗谢尔,去找到那个可怜的女人,把她带到这儿吗?再把她领回家里?另外,我想她现在在电子管厂上班——地方在哪儿,我完全找不到。” 伊丽莎白像喝药一样喝了咖啡,吃力地出门走到汽车那里。当时,爱丽丝和拉塞尔该去上学了,露西·托尔斯发现自己在卧室里有事要做。南希最后下来时,一个人都没看到,她什么都没吃,穿上外套,就急急忙忙从别人家的草坪之间走出去,穿过一道破损的栅栏,然后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郊区小路走到学校的那幢大楼,那里有位皱着眉头的老师会再给她记一次“迟到”。 但是现在拉塞尔·托尔斯还有更严重的麻烦,他发现自己作为家里的男性不足以应付,即便是象征性地。他身上毫无安静、自信及庄重可言。像南希一样,他也有可能可怕地发脾气、哭泣,甚至过程之中他就会感到羞愧。有天晚上他妈妈进了他的房间,说她要跟一个男人“去怀特普雷恩斯吃晚饭”时——那个人他以前只见过一次,是个大块头,秃头、红脸膛,叫过他“冠军”,他那时很可能就在楼梯脚听着,就要摇头称奇地知道了他是个多么离不开妈妈的男孩——拉塞尔把戏演足了。他装作瘫倒在地板上,似乎发脾气是种癫痫发作。接着他装作瘫倒在床上,他对自己的声音之尖厉也感到震惊。“你不能走!你不能走!” “……哦,求你了,”露西说,“求你了,拉塞尔。听着,听着,我会给你带回一件好东西,我保证,你醒了后就会发现,那会让你知道我回来了。” “……啊!噢!噢!……” “求你了,好了,拉塞尔。求你了……” 第二天早上他惭愧地醒来时,发现枕头旁边有个小小的、做工很好的填充玩具,是一只小羊——给婴儿或者女孩子玩的玩具。他把这件玩具拿到靠墙的那个木箱子那里,里面放满了所有那些他长大后不适合玩的玩具,他把这一件放进去,然后盖上盖子。他是个离不开妈妈的孩子,一点不错,在这种时候,否认这一点似乎完全没用。 “你昨天夜里闹得真厉害。”当天晚些时候,南希跟他说。 “是啊。哎,我也听过你闹得很厉害。很多时候。” 他也许本可以加一句他甚至听到过哈里·斯奈德闹得很厉害,哈里比他们大一岁,可是哈里发脾气时,她没在场,所以很可能不相信,甚至根本不关心。 拉塞尔在学校还没有交上真正的朋友,他感到担心,可是哈里·斯奈德是隔壁的男孩,所以跟他轻松地形成了一种随便而聊胜于无的友谊。有一天,他们在哈里家的地下室蹲着专心玩很多锡兵,这时斯奈德太太来到楼梯前对着下面喊叫道:“拉塞尔,你现在得回家了。哈里得上来准备一下,因为我们都要开车去弗农山。” “噢,妈妈,现在?你是说现在?” “我当然指的是‘现在’。你爸爸一个钟头前就想走了。” 这时哈里发作了,迅速且毫不心疼地踢了三脚,把锡兵踢得乱飞,把他们整下午都在排的队型弄得七零八落,他像是个只有他一半岁数的人,又是嚎叫,又是甩胳膊,拉塞尔脸上带着怯怯的微笑尴尬地望向别处。 “哈里!”斯奈德太太叫道,“哈里,我要你马上停下来。听见了吗?” 但是直到她下来把他惨兮兮地领上楼后过了很久,他才停下来;拉塞尔溜出去回家时,还能听到隔着草坪传过来的可怕声音。 即使这样,仍然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哈里哭,是因为他想让他妈妈别管他,拉塞尔哭,是他不想让他妈妈不管他,对于一个离不开妈妈的孩子的定义,就在于此。 有些冬天的夜晚,伊丽莎白会把打字机搬到客厅,专心致志干几个钟头的活,苦心撰写她给报纸写的专题文章,要么尝试写更有分量的东西,也许可以拿去给杂志发表。她写作时,像个速记员一样坐得笔直,背部绝对不碰椅背,她戴着牛角框眼镜。有时她的一绺漂亮的金发会散下来遮住一只眼睛,她会不耐烦地用手指拨到后面——同时手指还经常夹着一根点着的短短的香烟。她的打字机一侧,总放着个满当当的烟灰缸,另一侧,在供纸盒的旁边,一大块牛奶巧克力给小心掰开,并用撕开的包装纸包着放在那里,那种好时巧克力将近五角钱一条,不过大家都知道那块巧克力并不是谁都可以吃,那是伊丽莎白不喝酒时所需要的能量。 打字中间有很久的间隔,这时她会拿着一枝铅笔趴着修改打好的那几页,后来打破安静的,只是邮政路上偶尔有辆小汽车在轧实的冰雪路上开过时,轮胎上松脱的链条抽打挡泥板下缘发出的啪啦啪啦的声响。在一个暴风雪之夜这样的平静中,电话响了,似乎是好几个星期以来的第一次。 “我接!”爱丽丝·托尔斯叫着急切地冲过去,那是因为她渴望展开自己的初中生社交生活,然而后来她转过身子说,“找您的,贝克太太。”他们都听着伊丽莎白对着电话又是嘀嘀咕咕,又是哈哈大笑,那样子,只可能意味着电话那头是个男的。 “我的天,”挂上电话后,她告诉露西,“我看贾德·莱昂纳德是疯掉了。他这会儿在哈茨戴尔火车站,说他再过十分钟就会搭的士过来。你能想象到有谁会在这样一个夜晚大老远过来吗?”但是她犹犹豫豫地又走到上面堆得乱七八糟的工作台前,然后转身取下眼镜,她掩饰不住自己害羞而愉快的神情,那一下子把她变成了一个年轻女孩。“嗯,天哪,露西,我的头发还好吗?”她说,“我的衣服还好吗?你觉得我有时间洗一下,换身衣服吗?” 贾德·莱昂纳德来时,带着一阵阵笑声,还在前厅处用力把雪跺掉。他在市内穿的薄薄的皮鞋不习惯沾上这种东西,就连他身上昂贵的大衣都看着可怜,但是他得意洋洋地展示了一个上面沾有雪花的沉甸甸的纸袋,里面有烈酒瓶子磕碰的声音。他在露西·托尔斯的脸颊上吻了一下,以证明他听说过她是个多么好的人,他对孩子们也不失关心,跟他们解释他是个老而无用的码字儿的,是南希妈妈的好朋友。 那天夜里大家都待得挺晚。一开始好像主要是露西在说话,讲西切斯特县的趣闻轶事;然后伊丽莎白热情洋溢地就共产主义说了很久,贾德·莱昂纳德马上附和她。尽管他是在私有企业谋生,他说,他也会乐于看到私有企业化为乌有,如果那意味着人性也许不会被摧毁。这是个不可避免会带来变化的时代,傻瓜才看不出这一点。孩子们上楼睡觉后过了很久,他抑扬有致、雷鸣般的声音还是充满了这座被雪所困的房子。孩子们尽量久地听着,也不管能不能听得懂,直到在那个说话声音的节奏中进入梦乡。 第二天下午雪停后,伊丽莎白和贾德悄悄坐的士走了,去哈茨戴尔车站。他们一起坐车去纽约时,贾德说:“你的室友是个白痴。给她三杯酒,她就只想谈论游园会。” “哦,露西挺不错,”伊丽莎白说,“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她。另外,这样安排不错,一起住那座房子。适合我。” “哈,好玩的爱尔兰裔斯卡斯戴尔小布尔什维克,”他怜爱地说,一边用胳膊搂住她。“事实上你比她聪明不到哪儿去,你知道吗?” 到伊丽莎白离开后的第三天或者第四天时,露西推测她是跟贾德在纽约待一阵子,坐交通车去新罗谢尔上班,天天晚上回纽约。可是她说一下她的打算岂不是做事周到一些?她甚至也不跟南希说,那不是有点欠考虑吗? 拉塞尔·托尔斯感到惊奇的是,南希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在哪儿,根本没有显得担心得要命——事实上,显得根本不在乎。有一天,当时伊丽莎白已经走了一个星期或者更久,拉塞尔在南希房间开着的门口逗留着,看她趴在地板上用自己的彩色铅笔在从学校拿回来的美术卡纸上画画。 最后他说:“有你妈妈的消息吗?” “没有,”她说。 “知不知道她在哪儿还是怎么样?” “不知道。” 他知道下个问题也许挺容易就让他在她眼里成了个傻瓜,但他还是忍不住。“你担心吗?” 南希抬起头,坦然而又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不,”她说,“我知道她会回来的。她总是会回来。” 这话让人感觉不一般。拉塞尔懒懒散散地走回自己的房间时,他知道这种态度,正是他在自己的生活中所需要的。可是他坐在床上考虑这件事时,他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就像尝试把自己跟印在燕麦片盒背面的运动员相比一样遥不可及。他是个爱担心、皮包骨头的小孩子,从来都表现得比他的实际年龄小很多,任何人只要打开他的玩具箱的盖子,就会发现令人反感的证据。 几天后的夜里,电话又响起来时,还是爱丽丝·托尔斯先接的电话。“哦,当然可以,”她说,然后又说,“找你的,南希,你妈妈。” 南希站在那里接电话,背对着托尔斯一家。一开始说了声“嗨”之后,就听不清楚她说什么;后来她不出声了,在听,肩膀耸得高高的,显得不自然。最后,她转过身伸手把电话递给露西,露西很快接过去。 “哎,伊丽莎白。你没事吗?我们都有点——担心你。” “露西,我需要我的孩子,”伊丽莎白说话又带上了背诵爱尔兰诗歌时的那种老调子。“我想让你今天晚上把我的孩子送来。” “哦,这个嘛,哎,首先呢,末班火车很可能已经开走了几个钟头,另外,我——” “末班火车从那边十点半还是什么时候开,”伊丽莎白说。“贾德查过时刻表。南希有足够时间做准备。” “嗯,可是伊丽莎白,我真的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她以前有没有一个人坐过火车?而且是在晚上?” “哦,胡说。坐车才四十分钟,我和贾德会去接她,要么至少我会。南希知道的,我已经跟她说过。她下火车后,只用跟着别人一起走。” 露西犹豫了一下。“嗯,”她说,“我想如果你能保证在那儿,等她——” “‘保证’?我应该‘保证’吗?向你?就这件事情?你开始让我感到烦了,露西。” 拉塞尔觉得他妈妈挂上电话后,显得受伤和不知所措,还有点愚蠢。可是她很快就恢复过来,从那时起,她什么都没做错。她让南希上楼换衣服,收拾东西,所用的语气挺好地既体现了权威,又带着爱意。然后她打电话去车站叫辆的士,解释说有个九岁的小女孩会一个人走,问司机可不可以保证她安全上火车。 南希换了身衣服,穿着冬天的大衣,拎着她过夜的行李下楼时,露西·托尔斯说:“哦,好,你看着挺不错,亲爱的。”拉塞尔不能肯定,可觉得那是他第一次听到他妈妈叫南希“亲爱的”。 “哦,等一下。”南希说,“我忘了。”她又跑上楼,拿着她那个脏兮兮的泰迪熊下来。 “哦,这个嘛,当然要了,”露西说,“我跟你说我们会怎么做。”她把那个小小的行李箱放到自己的大腿上,打开扣钩。“我们把这个打开,把乔治放在最上面,这样你就会始终清楚地知道他在哪儿。”最好的一点——南希羞涩的笑容完全确认了这一点——那就是露西居然记得那只泰迪熊的名字。 “现在,”露西边说边忙着找自己的钱包。“我们来看看钱的事。除了你买车票的钱,我只有一美元半,不过我肯定够了。你妈妈会在中央大火车站等,所以并不是真的需要花钱。你去过中央大火车站,不是吗?” “对。” “嗯,问题是你一个人的时候,只用跟着别人一块儿走。会有一个长长的站台,然后是一道长长的缓坡上去;你出去就到了站上,你妈妈会在那儿等。” “好吧。” 这时行车道上传来的士的喇叭声,托尔斯家的三个成员都出来了,踩着有一层滑溜溜硬壳的积雪,在刺骨的寒风中送别南希。 她一去就足足一个星期,也没打电话回来。她不知怎么从哈茨戴尔火车站自己打的回来后(这件事本身,拉塞尔根本没把握自己会知道怎么做),关于她那一趟,她没有讲太多。 “你在市里过得好吗,南希?”晚饭时,那位女用人轻手轻脚地在餐桌边走来走去,端上一盘盘意式细面条和肉酱,这时露西·托尔斯问。 “大部分时候都冷,”南希说。“有一天够暖和了,可以上去坐在楼顶,我就那样做了,可是我在上面才待了一个钟头——一个钟头——身上就落了一层烟灰。我的手上、脸上、衣服上,哪儿都有。黑色的。” “嗯,没错。”露西说,一边用叉子卷了太大一团意大利式细面条。“嗯,纽约的空气确实变得——很脏。” 哈里·斯奈德那次因为锡兵而生气的事一直没人提过,可是其长期后果,好像是让他只要拉塞尔在场,都会有点容易发怒。他变得让人难以取悦,爱找别人的碴,很多时候这儿站站,那儿看看,拇指插在灯芯绒短裤的腰带间。 “你那里面装了什么?”有天下午在拉塞尔的房间里,他示意那个玩具箱问。 “没什么,只是我妈妈还没扔掉的旧东西。” 可是那没能阻止哈里过去打开看。“乖乖,”他说,“你喜欢这种玩意儿?你玩这种玩意儿?” “当然不。”拉塞尔说,“我跟你说过,这些只是我妈妈还没来得及扔——” “那你干吗不自己扔了,如果你不喜欢?呃?你干吗一定要等你妈妈去扔?” 话不投机,只能马上让哈里出去,可是根本没办法让他下楼到外面,因为他好像觉得在南希的门口站一会儿往里面看更有意思。 “你在干吗,南希?”他问她。 “没什么,只是把我的节目单收起来。” “你的什么?” “这些,你看,节目单。我跟我爸爸已经看过吉尔伯特和萨利文创作的五场不同的轻歌剧,我总是把节目单存起来。下一场我要去看《米卡多》。” “麦克什么?” “指的是日本天皇。”她解释道,“应该是很不错的。可是到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是《潘赞斯的海盗》,我觉得我爸爸也是最喜欢那部。他把这歌剧所有的散页乐谱都送给了我,整部乐谱哟。” 拉塞尔从来不知道她有这么健谈而且兴奋,除了她从学校领回一个女孩那次。就算在那种时候,她们的对话能听见的很少,似乎主要都是控制不住地咯咯笑。这会儿,她在尽她所能总结剧本,注意不要在任何方面说得过多,以免影响哈里对整体的理解。她在那番独白刚开始时,向这两个男孩做过一个不明显的欢迎动作,很快,他们就实际上占据了她的房间:哈里坐在唯一一张椅子上,把一摞戏院节目表放在他的大腿上,拉塞尔站在窗边,拇指插在腰带间。 “……我觉得最好的,”她在说,“最好的是一个警察的角色。他动作僵硬。”她踱了几步又转过身,以表现出那种僵硬特点。“他很棒,唱了首很好听的歌。” 她拿起那份歌谱,试着带点伦敦腔用男低音唱,努了很大力忍住不笑。 当一个人没在忙于他的份内事 ——他的份内事 “哦,我忘了跟你们说,”她说,一边用手紧张地把自己的头发弄平。“你们知道,舞台上有整整一个合唱团,他们总是开口唱,重复每一句的结尾,就像这样”: ——他的份内事 也没在谋划他邪恶的小计谋 ——小计谋 他对单纯快乐的享乐之心 ——享乐之心 不亚于任何一个诚实人的 ——诚实人的 我们费力压抑的感情 ——压抑的感情 当警察的职责即将完成 ——即将完成 啊,考虑了一样又一样—— 哈里·斯奈德脸上表情扭曲,发出一声缓慢而响亮的呕吐声,好像这是他所听过的最糟糕、最让人恶心的歌,另外为了模仿呕吐,他把所有那些戏剧节目单撒了一地。那样做,让拉塞尔发出一声紧张的笑声,使他成了个同谋。接着房间内一片沉默。 南希脸上惊讶和受伤的样子只持续了几秒钟,接着就勃然大怒。迟一点她有可能哭,可是当然当时没哭。“好吧,滚。”她说,“给我滚出去。你们两个都是。马上。” 他们只能像小丑一样发狂地跌跌撞撞出去,相互推搡着,做着鬼脸,使得这像是一场假撒退,以此来嘲笑她发火了。她重重地在他们身后关上门,力气大得让走廊天花板上掉下了漆片。那天下午他们也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只是在后院胡闹,互相躲避着眼神,直到哈里该回家了。 伊丽莎白最后回来时,她的样子“很糟糕”——露西是这样跟爱丽丝说的。 “那你觉得是彻底结束了吗?”爱丽丝问。“跟贾德?”她开始依赖她妈妈来解释大人的行为,因为也没有别的人可以问,但并非总是有收获:上个月,九年级有个女生因为怀孕而退学,露西听到这个消息时的反感,使得不可能有任何解释。 “哦,这个嘛,我可不知道。”露西这时说,“我希望你不会问起私人问题还是怎么样,因为这真的不关我们的——” “私人问题?我干吗要那么做?” “哦,这个嘛,亲爱的,只不过是你一向这么爱打听别人的私事。” 爱丽丝露出受伤的样子,最近这种表情出现在她脸上,比她的妈妈或者她的弟弟都更频繁。 大多数时候,托尔斯一家都躲着伊丽莎白,南希也是;就像家里多了个陌生人。伊丽莎白穿着高跟鞋脚步沉重地下楼,站在前面的窗户那里盯着邮政路,似乎陷入沉思。不论给她端上什么菜她都挑剔,晚饭后,她不耐烦地翻了很多杂志,一边喝很多酒,她好像根本没注意到她让每个人都感觉多么不自在。 后来有天夜里,孩子们都上床睡觉后,伊丽莎白把《新共和》杂志扔到一旁说:“露西,我看这样不行。对不起,因为以前的确像是个好主意,可是我想我们都应该开始另外找地方住了。” 露西感到震惊。“嗯,可我们是签了两年的房租协议啊。” “哦,好了吧。我以前毁过约,你也是,人们一天到晚都毁约。我觉得你跟我不是很合适这样住,如此而已,孩子们也不喜欢,所以我们就算了吧。” 露西的感觉,是好像一个男的要离开她。有一小会儿,她努力控制住自己不要哭——她知道为这种事哭就太可笑了——她迟疑地说:“那你是要搬到市里吗?跟贾德?” “哦,天哪,不。”伊丽莎白站起身,开始在地毯上踱来踱去。“那个大嘴巴,那个傲慢、装模作样、酗酒的狗娘养的——不管怎么样,他跟我分手了。”她刺耳地笑了一声。“你应该看看他是怎样跟我分手的。你应该听一听。不,我要去找像我以前住过的那种,也许更好点,在那里,我可以安安静静的,去做——一个人去做我的事情。” “嗯,伊丽莎白,我希望你会考虑一下。我知道你今年冬天过得不容易,可是这真的好像不公平——哦,你看:等几个星期或者一个月再决定吧,因为你在这儿住也有好处,或者说可能有,再说,我们是朋友。” 伊丽莎白让“朋友”这个词在空中悬了一会儿,似乎是要检查一下。 “嗯,”露西说着,又对那个词做了限定,“我是说我们当然有很多共同点,我们——” “不,我们没有。”伊丽莎白的眼睛里掠过一丝残忍,那是露西以前从未见过的。“我们根本没什么共同点。我是个共产党员,而你很可能会投阿尔弗·兰登[1]的票。我一辈子都在工作,而你几乎从来没动过一根手指。我从来根本不赞成付赡养费,你却是靠赡养费生活。” 这样,露西·托尔斯别无可做,只有不出声地傲然走出客厅,走上楼梯,上床,等着自己忍不住一阵阵抽泣起来。可是还没有那样,她就睡着了,很可能是因为那天晚上她也喝了不少酒。 后来就到了早春季节。他们在同一屋檐下住了有半年了,现在随时会结束。这件事没有多讨论,可是在每个人眼里,那些日子都带上了最后的时光的特点。 这座房子的一侧,即跟哈里·斯奈德家相反的那侧有块空地,是个玩战争游戏的好剧场:有些野草高得能藏住人,有几条小路和几块开阔地——表面都是踩实了的土面——适合演出步兵战斗。有天下午,拉塞尔一个人在那片地方瞎玩,也许因为那有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可以那样玩,不过没有哈里参加,也没多大意思。他正往家里走时,发现南希在后面走廊上看着他。 “你在那儿干吗?”她问他。 “没什么。” “看上去你在转着圈子走路,自言自语。” “哦,我是。”他扮了个鬼脸说,“我总是那样做。难道大家不都是那样吗?” 让他如释重负的是,她好像觉得那样好玩,甚至赏给他愉快的轻声一笑。 很快,他们就一起溜达到那块空地上,他指给她看最近军事行动的几处地标。这是那一丛野草,哈里·斯奈德曾在此藏了个机关枪火力点;这儿是那条小路,拉塞尔曾经率领一群幽灵巡逻,刚一开火,他就正好被击中胸膛。 为了重现那一幕,他在中枪后摇摇晃晃往后退,然后歪着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地躺着。“你要是胸口那样中了一枪,就没什么办法了。”他一边起来拂掉身上的灰尘一边解释。“但是最糟糕的,是你肚子上挨了一颗手榴弹时。”这让他再次表演痛苦,并且四肢摊开躺在地上。 他为她表演死了第三次后,她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你很喜欢倒下,不是吗,”她说。 “呃?” “嗯,我是说对你来说,最好的就是被打死,不是吗?” “不。”他不服气地说,因为她的语气暗示这种倾向有种不健康因素。“不,我只是——我不知道。” 那有点让人扫兴,尽管他们走回那座房子时,关系仍然挺好;但不可否认,有一小会儿,他们当了一会儿伙伴。 就凭这一点,第二天中午放学回家吃饭时,拉塞尔从后面走廊那里脚步沉重地走进屋,有重要的话要跟她说。 她先到家,靠着客厅沙发的垫子坐着,盯着窗外,中指缠绕着自己的一绺黑色头发。 “嗨,”他说,“有件事挺滑稽。你认识你们班那个块头很大的家伙吗?卡尔·舒梅克?” “当然,”她说,“我认识他。” “嗯,我当时刚从学校出来,卡尔·舒梅克和另外两个人在操场上,他把我叫过去。他说:‘嗨,托尔斯,你想参加选拔赛吗?’” “我说:‘什么选拔赛?’” “他说:‘人类选拔赛。可是我最好先警告你,他们不让娘娘腔的参加。’” “我说:‘谁是娘娘腔啊?’” “他就说:‘你不就是吗?我听说你是,所以我要警告你。’” “我就说:‘哎,舒梅克,去警告别人好吗?’我说,‘你要是想警告谁,最好还是继续找人吧。’” 这样重现一段对话挺精确,南希似乎听得有兴趣。可是最后一句有种不确定的感觉,像是留下了一种可能,也就是等他回到学校时,也许还会有麻烦。“那样说完后,他们只是可以说笑了笑就走开了,舒梅克和另外两个人。我觉得他们不会再纠缠我,可是我是说整个这件事都很有点——有点古怪。” 他这时纳闷自己干吗要跟她说这个,而不是讨论别的事。看她坐在沙发那儿,在下午的光线中,他看得出等她长大和变得漂亮后,很可能会是什么样。 “说他听说过你是个娘娘腔,呃?”她说。 “嗯,他是那么说的,听说过,可是我想我——” 她久久盯着他,让人来气,也带着狡黠。“嗯,”她说,“我想知道他究竟是从哪儿听说的。” 拉塞尔瞪大眼睛,对她的背叛行为感到震惊,他在地毯上慢慢往后退,两个拇指也从皮带间抽了出来。就在他到门口之前,他看到她脸上的狡黠变成了害怕,可是已经太晚了:他们都知道他接下来会做什么,根本无法阻止他。 在楼梯脚,他叫道:“妈妈?妈妈?” “怎么了,亲爱的?”露西·托尔斯出现在楼梯口,带着担心的样子,穿着她所称的她的下午茶衣服。 “南希跟卡尔·舒梅克说我是个娘娘腔,舒梅克又跟别的很多人说过,现在每个人都在说,这是谎话,这是谎话。” 露西的神色端庄,跟她穿的喝下午茶衣服相配。“哦,”她说,“好吧,我们可以在午饭时讨论这件事。” 伊丽莎白从来不回家吃午饭,爱丽丝在初中的自助食堂吃,所以餐桌上只有三个人:一边是拉塞尔和他妈妈,一边是南希。没人能分担一点露西缓慢、感情强烈、无情的声音中所具有的力量。 “我对你所做的事感到吃惊,南希,让我感到很苦恼。一个人不应该做这种事,不应该在朋友背后散布恶意的闲话和谎言。这就像偷东西、骗人那样糟糕,让人恶心。哦,我想有些人是会那样做,可是我不想跟那种人坐在同一张桌子前,也不想住在同一座房子里,也永远不想让自己有这种朋友。你明白我的话吗,南希?” 女用人端着他们的盘子进来了——今天会有小份的牛肉、土豆泥和豌豆——她没有马上走,而是在回厨房之前,暗带责备地看了露西一眼。她以前从来没有在这样的家庭工作过,也不想再有这种经历。一个挺好的女士,一个疯了的女士,三个样子悲哀的小孩:这算什么一家人?好了,极有可能很快就要结束了——她已经让职业介绍所给她找份新工作——可是同时呢,应该有人让那个疯女士闭上嘴巴,免得她把那个小女孩骂死。 “拉塞尔是你的朋友,南希,”露西·托尔斯说,“你跟他在同一个家里。你在学校背着他散布关于他的恶意谎言时,可是害人不浅啊。哦,我敢说你是知道的,一开始你就知道。可是我想知道你有没有考虑一下我。因为你知道吗,南希?是我找到了这座房子,我让你的妈妈一起来住,所以我们都能住在一起。是我一直希望了又希望我们在这儿,生活中会有一点点平静与和谐——是的,即使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之后,我还是继续希望。所以你看,你伤害的不仅仅是拉塞尔,南希,还有我,还有我。你深深伤害了我,南希……” 还有更多的话,然后正好到拉塞尔知道会结束的地方结束了。这番责备从头到尾,南希坐在那里没出声,绷着脸,垂着眼睛——她甚至还做到吃了点东西,似乎想显得她不在乎——可是到最后,她的嘴巴合不住了。她的嘴唇也说明了问题,抽动得越来越难以控制,后来张开了,固定为一个绝望的样子,中间还有两粒嚼了一半的豌豆,她哭得可怜,但又没有发出声音。 那天下午他们上学都迟到了,尽管南希先出发,至少先走了一百码。拉塞尔从别人家的草坪之间走出去,穿过那道破损的栅栏,然后沿着那条拐得不算急的弯弯曲曲的小路走,他只是偶尔能看到她远远在前面,一个高个、瘦削的女孩,走路的样子显得她不止九岁。她会长大,变得漂亮;她会结婚,有自己的男孩和女孩;所以如果担心她会一直记着拉塞尔·托尔斯今天对她所做的一切,也许是件又蠢又有点女孩子气的事。不过,现在不可能知道她以后究竟会不会忘了这件事。 “嗯,我看没什么理由再拖了。”伊丽莎白第二天说,一边把两个收拾好的行李箱放在客厅地板上。“我和南希会去怀特普雷恩斯找家旅馆待几天,然后等我们在哪儿安顿下来,我会让人回来拿其余的东西。” “你这样让我很难做,”露西冷冷地说。 “哦,得了,我可是一点都看不出来。对了,你看,我给你多留一个月房租,好吗?”她拿着支票本去她以前的工作台坐了一下,潦草地写了张支票。“好了,”写完后她说,“那应该可以弥补痛苦了。”她和南希拿着她们的行李去A型车那边。 托尔斯一家人没有一个去前面的窗口挥手道别,不过也没关系,因为贝克母女两人都没有回头看。 “知道吗?”她和南希在邮政路上往北开去时,伊丽莎白说。“事实上我负担不了那张支票。它不会无效的,但是会让我们过上一个月的紧日子。话说回来,也许有时候,你得拿钱让自己脱身,无论能不能负担得起。” 又开了一英里左右,她把目光从路上挪开,看了一眼南希严肃的侧脸,她说:“噢,天哪,我们甚至不能在这辆车上笑两声?你干吗不给我唱一段吉尔伯特和萨利文的歌什么的?” 南希给了她一个羞怯的笑容,一现即逝,然后又转过脸。伊丽莎白慢慢把右手的手套摘下来。她伸手经过女儿的膝部,抓住了她右侧的大腿,让她凑过来一点,小心不让她小小的膝盖碰到抖动的换挡杆。她让孩子的大腿紧紧贴着她自己的,贴了很久;然后她用在车上噪音中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轻轻说:“听着,都会没事的,亲爱的,都会没事的。” [1] 阿尔弗·兰登(1887—1987),美国政治家,曾任堪萨斯州州长(1933—1937年),1936年作为共和党候选人竞选总统失败。 [book_title]恋爱中的骗子 沃伦·马修斯跟他妻子和两岁的女儿搬来伦敦住时,担心过人们也许会纳闷他怎么无所事事。说他“靠富布赖特奖学金”没多大用,因为只有少数几个美国人知道那指的是什么,绝大多数英国人会一脸茫然或者配合地微笑,直到他解释一番,但甚至到那时,他们还是听不明白。 “干吗要跟他们说什么,”他的妻子会说,“关他们什么事?那么多靠私人收入在这儿生活的美国人又怎么样?”然后她继续在炉子或者水池或者熨衣板上干活,或者继续有节奏而动作优美地梳理她那一头长长的棕色秀发。 她是个眉清目秀的漂亮女孩,名叫卡罗尔,经常说自己结婚时太年轻了。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自己讨厌伦敦。这里又大又乏味,而且缺少人情味;你可以走路或者坐公共汽车一去好多英里,都看不到有什么好看的。冬天来了,也带来了刺鼻的含硫磺的雾,把一切都染成了黄色,还从关着的窗户和门渗进来,留在你的房间里,让你眯起来还流眼泪的眼睛更加难受。 另外,她和沃伦关系不融洽已经有好久了。他们可能都希望过搬到英国这一险举也许能把事情理顺,但是现在难以回想起他们是否那样希望过。他们吵架并不多——吵架属于他们结婚后更早的一个阶段——可是他们几乎从来不喜欢跟对方在一起,还有整天整天的时候,他们在那个收拾得井井有条的小小地下室房间里,几乎好像干什么都会影响对方。“哦,对不起。”每次他们笨拙地撞到一起或者挤到一块时,都会咕哝着说,“对不起……” 那套地下室房子是他们遇到的唯一一件好事:租金只是象征性的,因为房东是卡罗尔的英国籍姑妈朱迪思——一位举止文雅的寡妇,七十岁,独自住在楼上的公寓里,经常慈爱地跟他们说他们有多么“可爱”。她也非常可爱。唯一的不便——事先就认真商量过——是朱迪思需要使用他们的浴缸,因为她自己住的那里没有。她会早上不好意思地敲他们的门,进来,满脸带笑,嘴里不住地道歉,身上裹着一件长度及地的豪华浴袍。后来,她洗完澡出来,身上冒着腾腾的热气,那张漂亮的老人脸就像小孩子的一样,红扑扑、粉嫩嫩的,她会慢慢走进前面的房间,有时会逗留一会儿聊聊天,有时不停。有一次,她把手放在通向走廊的门把手上又停下脚步说:“你们知道吗,我们一开始这样安排住的时候,在我同意把这层分租出去时,我记得我在想,哦,要是我不喜欢他们该怎么办?现在,一切都这么棒,因为我对你们两个真的都特别喜欢。” 他们设法愉快而诚挚地回应了几句;她走后,沃伦说:“挺好的,不是吗。” “是啊,挺好。”卡罗尔坐在地毯上,一边在努力把他们女儿的脚后跟塞进一只红色橡胶靴子。“别动,宝贝,”她说,“让妈妈省点事,好吗?” 工作日的每天,这个小女孩,凯西,去附近一家托儿所,名叫彼得·潘俱乐部。原来的想法是,这样能把卡罗尔解放出来,让她可以在伦敦工作,以便在富布赖特奖学金收入之外贴补家用,但是后来发现有条法律禁止英国雇主聘请外国人,除非能证明这个外国人能够提供英国申请人缺乏的某种技能,卡罗尔根本不能指望能证明类似的事。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还是继续让凯西去那家托儿所,因为她好像喜欢去,而且——尽管两位父母都没有明明白白说出来——因为让她整天不在家也不错。 这个特别的早上,卡罗尔想到即将可以跟她的丈夫单独在一起而心里挺高兴:她昨天夜里已经下了决心,就在这天,她要宣布自己决定离开他。事到如今,他肯定也会认可事情不对劲。她会把孩子带回家,回到纽约;等她们安顿下来,她会去找份工作——秘书或者接待员之类——开始自己的生活。他们当然可以通过写信保持联系,等到他靠富布赖特奖学金生活的一年结束后,他们可以——嗯,他们都可以考虑一下,到时间再讨论吧。 在凯西说着话、紧紧拉着她的手去彼得·潘俱乐部的一路上,以及一个人更快地一路走回来时,卡罗尔都在尽量刚好没出声地演习她要说的话;可是到了那时,却发现那一幕比她担心的容易得多。沃伦根本没有显得很吃惊——至少程度上没有达到也许会挑战或者削弱她的说法。 “好吧,”他一直沮丧地说,也没有正视她。“好吧……”过了一会儿,他问了个麻烦的问题。“我们怎么跟朱迪思说?” “嗯,对,那点我也想到了。”她说,“如果跟她说实话,会很难堪的。你觉得我们可不可以说我家里有人生病,只好回家?” “嗯,可是你的家里人就是她的家里人啊。” “哦,傻话。我爸爸是她弟弟,可是已经去世了。她从来没见过我妈妈,不管怎么样,我爸跟我妈天晓得早就离婚多久了。没有别的途径——你知道——联系途径什么的,她永远都不可能发现。” 沃伦考虑了一下。“好吧,”他最后说,“可是我不想去跟她说。你去好吗?” “没问题,当然可以,我去跟她说,如果你觉得可以的话。” 这样问题好像解决了——除了他们分居这个更大的问题,还有怎么跟朱迪思说。但是那天晚上晚些时候,沃伦坐在那儿盯着烧煤气的壁炉里闪着蓝粉色相间光芒的灼热的粘土炉丝看了很久,之后他说:“嗨,卡罗尔?” “什么?”她正在把干净的床单拍打、铺到沙发上,准备当天晚上一个人在那里睡。 “你觉得他会是个什么样的人,你的男人?” “你什么意思?什么我的男人?” “你知道的,就是你希望在纽约找到的人。哦,我知道他会在十几个方面都比我强,不用说,他也会比我有钱得多,不过我是说他会是什么样?他会长什么样?” “这种话我根本不要听。” “嗯,好吧,可是跟我说说他会长什么样好吗?” “我不知道,”她不耐烦地说,“普普通通吧,我想。” 卡罗尔的船预定启航前不到一个星期时,彼得·潘俱乐部为庆祝凯西的三岁生日举办了一场派对。派对挺好,除了通常会有的抹肉酱以及果酱的面包,还有用“茶”时吃的冰淇淋和蛋糕,另外还有好多杯亮晶晶的液体,那是英国这里相当于“酷爱”[1]兑的饮料。沃伦和卡罗尔一起站在边上,对他们快乐的女儿微笑着,似乎是要向她保证无论如何,他们永远都会是她的父母。 “这么说你要一个人跟我们待段时间了,马修斯先生,”托儿所的负责人玛乔丽·布莱恩说。她身材苗条,烟抽得一根接一根,四十岁上下,已经离婚很久,沃伦有几次注意到她还不赖。“你一定要来我们的酒馆坐坐,”她说,“你知道富勒姆路上的芬奇酒馆吗?事实上,这是一家邋遢的小酒馆,不过很多挺好的人都去那儿。” 他跟她说他一定会去坐坐。 然后就到了启航那天,沃伦把妻子和女儿一直送到火车站,到了乘坐去码头火车的大门口。 “爸爸不走吗?”凯西问,显得很害怕。 “没事,亲爱的。”卡罗尔告诉她,“我们得暂时把爸爸留在这儿,不过你很快就会见到他。”她们快步走远,汇入拥上来的人群。 那次派对上送给凯西的玩具中,有一个是纸板做的音乐盒,前面有只快乐的黄色鸭子和一张生日卡,边上有个小摇把。转动这个摇把,音乐盒就会声音细细地演奏一段《祝你生日快乐》。沃伦当天晚上回到那间公寓后,发现了这个玩具,跟别的忘带的廉价玩具在一起,在凯西那张揭了床单的床底下。他在散放着书本和纸的写字台前喝威士忌时,玩了一两下;后来,他带着小孩一样无缘无故做什么试验的感觉,反方向转动摇把,慢慢地。他这样做开了个头,就发现自己停不下来,要么是不想停下来,因为它演奏出的那个细细的简单旋律让人想到世界上所有的失落与孤独。 嗒嘀嗒嘀嗒嗒 嗒嘀嗒嘀嗒嗒 他长得高,很瘦,总是觉得自己肯定有多难看,即使没人看他时——即使在他这辈子到头来独自坐着鼓捣一个纸板玩具,离家三千英里时。那是一九五三年三月,他二十七岁。 “哦,你这个可怜的人。”第二天早上,朱迪思下来洗澡时说,“看你一个人在这儿,真叫人难过。你肯定很想念她们。” “是啊,嗯,只会有几个月时间。” “嗯,那可真糟糕。难道没人可以说照顾一下你吗?你和卡罗尔难道不认识什么年轻人,可以让他们来陪陪你吗?” “哦,当然,我们认识几个人。”他说,“可是我不想跟谁——你知道,我不是很想跟谁在一起还是怎么样。” “嗯,那样的话,你应该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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