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情欲之网
[book_author]亨利·米勒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324958
[book_dec]本书是“殉色三部曲”的核心作品,被认为是自卢梭以来最优秀的忏悔作品之一。书中,米勒试图以原始的性爱方式,寻回人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失去的自由。它最为全面地表现了亨利·米勒在共“殉色”时期以及三部曲创作时期的根本价值观、信仰、观念及判断。它阐述了关于20世纪的人与社会的激情、思想、憧憬与噩梦,试图以原始的性爱方式,找回人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失去的自由。当亨利·米勒作为讲述者独自叙述时,他是无与伦比的。他以粗俗的方式,尽其所能地嘲笑维多利亚时代,直至其无地自容。本书语言大胆、直白,同时不乏幽默,堪称亨利·米勒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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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A
她穿着紧身的波斯套装,系着头巾,样子十分迷人。春天已经到了,她戴上了一副长手套,一条漂亮的毛皮领国随意地围在她修长的脖颈上。我们选中了布鲁克林上区,想在这一带找一处公寓,避开所有的熟人,尤其是克伦斯基和阿瑟。雷蒙德。乌瑞克是唯一一个我们想告诉他新地址的人。那里将是我们真正的“世外桃源”,完全摆脱尘世的侵扰。
去寻找我们爱的小巢的这天,我俩都非常兴奋。每到一幢楼前按响门铃后我总是拥抱着她,一遍又一遍地亲吻她。她的外衣就像个避孕套,她从没有像现在这么诱人。有几次还没等我们俩分开,门就开了,还有几次房主要我们出示婚戒或其他的婚姻证明。
傍晚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一位开朗热情的南方女人,她好像一见面就喜欢上了我们。出租的房子简直让人着迷,可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收入水平。莫娜当然决定要租下它;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房子。这儿的租金是我们计划的两倍,这也无法动摇她。
我把事情都推到她身上——她要“设法”弄到这笔钱。事实上,我是和她一样想租下这套房子,只是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弄来这么多钱。我相信要租下这套房子我们就会陷入困境。
那个女人当然没有怀疑我们俩是在穷冒险。我们被让到她楼上的房间里,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喝雪利酒。这时她丈夫回来了。他好像也把我们俩当成一对情没意合的夫妻。他是弗吉尼亚人,听口气象个绅士。显然我在宇宙精灵公司的职位打动了他们,他们很惊讶我这么年轻竟能谋到如此重要的职位。当然,莫娜把这大肆渲染了一番。若是按她的语意分析起来,我好像已经进入了管理层,而且过不了几年就会当上副总裁。“特韦利杰先生不是这么跟你说的吗?”她说,强迫我点头承认。
结果我们只交了百分之十的定金,这同九十美元的月租金比起来实在有点不合情理。我们怎么才能补上第一个月的租金这个赤字,还别说家具和其它必需的家当,我真是一点儿主意也没有。我只当是丢了十块钱,一个保全面子的表示,如此而已。
我敢肯定,一旦我们摆脱了他们讨好的纠缠莫娜就会改主意的。
像往常一样,我又错了。她下定决心要搬进去。剩下的八十块钱呢?我们从她忠实的崇拜者,一个客房调配员,布罗兹泰尔那儿搞到了。“他是谁?”我壮着胆子问她,因为以前从没听她提过他的名字。“你不记得吗?几个星期前你和乌瑞克在第五大街碰见我们时我还给你介绍过,他绝对没有恶意。”
好像他们全都是“绝对没有恶意的”。她总是用这种方式暗示我,他们从来没有想过提出与她过夜的建议从而使她难堪。他们都是“绅士”,而且是些傻瓜。我的工作使我很容易想象得出这种傻瓜的德行。我只记得他很年轻而且面色苍白。简单地说,什么也不是。真不知道她是用什么办法不让这些勇敢的情人找上门来,尤其是那些鲁莽冲动的家伙。当然,有一次她同我在一起时曾让他们相信她是同父母住在一起,而且她的母亲是个巫师,父亲又瘫痪在床还受着癌症的折磨。幸运的是我对她的这些勇敢的追求者不感兴趣(我总是告诫自己,凡事不要太深究),只是对“绝对没有恶意”这句话一直耿耿于怀。
安个家远不止房租这一件事。我发现莫娜把所有的事都想到了,她从那个可怜的傻瓜手里抠出了三百块钱。她要来的是五百,但那家伙抗议说自己的存款快光了,因为太大手大脚。她还让他给她买了一件别致漂亮的衣眼和一双很贵的鞋,这对他绝对是一个教训!
那天下午她必须去参加排练,我决定自己去买家具和其它的东西。我觉得用现金购物太不划算,何况我们国家体制就是建立在分期付款的购物法上的。我马上想到了多洛雷丝,她现在是富尔顿街上一家大百货商场的采购员,我肯定她会帮忙的。
我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选好了布置我们豪华的鸽子笼的所有的东西。我选得很有品味而且很周到,没有忘记选一张漂亮的有好多抽屉的写字台。多洛雷丝掩饰不住对我们每月的付款能力的担心,但我告诉她,莫娜在剧院干得特别好,另外我在“妓院”不是还有份工作吗?
“是啊,可你还得付离婚赡养费呢。”她嘟囔说。
“那个呀!我不会再付很久的。”我微笑着回答她。
“你是说你对她的义务快到期了?”
“可以这么说,”我承认,“我们总不能永远把磨石压在脖子上吧,不是吗?”
她认为我就是这种人,是个畜生。她说着了,不过她似乎认为畜生是种讨人喜欢的人。我们分手前她又说:“我想我还是不该这么相信你。”
“嘘,不要说了!”我说,“要是我们不付款他们会来要家具的。担心什么呢?”
“我倒不是说商场。”她说,“我是考虑我自己。”
“好了,好了!我不会让你失望的,这你是知道的。”
我当然让她失望了,不过不是故意的。当时,除了起初心里的不安之外,我真的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每当我焦虑不安甚至绝望的时候,我总是可以靠莫娜给我打一针兴奋剂。莫娜完全是靠明天生活。过去只是一个可以任她随意扭曲的荒诞的梦。一个人绝不能从过去得出结论——这是一种完全不可信的判断方式。过去,尤其是它标志着失败和挫折时,根本就不存在。
很快我们迷人的小家就变得非常地舒适。我们得知这套房子原先住着一个富有的法官,他曾按自己的设想改装过这套房子。他一定是一个品味非常高的人,而且特别会享受。地上镶着木地板,墙板是昂贵的胡桃木的;一些宽大的可以改成床罩的玫瑰色的绸缎窗帘和书架。我们占了一层的前半部分,窗外是全布鲁克林最安静、最贵族化的一个区。我们的邻居都有大型的豪华轿车、仆人和名贵的宠物,他们的狗食都会让我们流口水。我们这座房子是唯一一座改成公寓的。
我们的两个房间后面,被一个转门隔开的是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加了一个小厨房和一个浴室。不知什么原因这间房子没有出租。也许是它太隐蔽了。由于它的彩色玻璃,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房间里都十分阴暗,或者我应该说——柔和。不过当夕阳照进窗户,在光洁的地板上映出火红的图案时,我喜欢进去踱步沉思。有时我们会脱光衣服在里面跳舞,惊讶地欣赏着彩色玻璃在我们赤裸的身体上印出赏心悦目的图案。情绪更高的时候我会穿着底子光滑的拖鞋在里面摹仿一个冰球名星,或者一边倒立着行走一边尖声唱歌。有时喝了几杯酒我还会试着模仿马戏团里我最喜欢的小丑的滑稽动作。
住进这里的头几个月,我们所有的需要都有计划地得以满足,一切都很满意。
这个词最恰当不过了。没有一位不速之客来打扰我们。我们俩朝夕相伴——在一个温暖舒适的小窝里。我们不需要任何人,甚至不需要万能的上帝。也许我们就是这样想。令人羡慕的蒙塔古大街图书馆,一个装满宝藏的墓穴就在附近。莫娜去剧院的时候我就去看书。我随心所欲地看我喜欢的书。这地方实在太棒了,常常让我无法专心看书。我常常干脆合上书,慢慢从椅子上站起来,静静地从一个馆室走到另一个,脑子里浮想联翩,心里充满了满足感。除非这是一种永恒不变的生活,我实际上一无所求。我所拥有的一切,我的衣食住行都是莫娜给我的:那件丝绸睡衣,穿着比影星还帅。那双漂亮的摩洛哥羊皮拖鞋,还有那个烟嘴,只有和她在一起时我才舍得用它。就连往烟灰缸里排烟灰的时候,我都忍不住俯身去欣赏它。她一共买了三个,每一个都是那么独特精致。它们美得简直让我心生崇拜。
这里的位置也非常好,交通特别方便,无论朝哪个方向,走不了多远就可以到许多不同的地方:到布鲁克林大桥下面那个奇妙的地方;到地中海东路的阿拉伯、土耳其、叙利亚和希腊人聚集的泊着许多老式渡船的港湾;到来自世界各地的蒸汽轮船抛锚的船坞和码头;到市政府附近的购物中心,那个夜晚如海市蜃楼般的地方。
哥伦比亚上区的中心地带多是些旧教堂、高级俱乐部和富人们的摩天大厦,整个庄严古老的中心正在逐渐地被蜂涌而至的外国人、无家可归的穷人和郊区的流浪汉所侵蚀。
小的时候我常到这对面来看我的姑妈,她住在一幢老式高楼旁的一间简陋的房子里。离这儿不远的萨克特大街住着我的老朋友艾尔。布尔格,他父亲在一条拖船上当船长。我第一次遇见艾尔。布尔格时大约十多岁——是在不沉河的岸边。他教会我如何像鱼一样游泳,在浅水的地方扎猛子,印第安式的摔跤、射箭,还教会了我如何用自己的拳头,轻松地跑步,等等。艾尔的家族都是荷兰人的后裔,说来奇怪,他们都很有幽默感,除了他兄弟吉米,他是个运动员,是个自视清高的傻瓜。
不过他们家里邋遢,已没有他们祖先的光彩。他们家的每个人好像都是我行我素。
他还有两个姐妹,长得都很漂亮,他母亲也很邋遢,不过人长得很美,而且性格开朗,生性懒惰,却很大方。她曾经当过歌剧演员。至于那个老头,那位“船长”,很少见他在家。偶尔见到他时总是酩酊大醉的。我们饿了时她就扔给我们几个零钱,让我们自己去买些吃的。我们总是去买些同样的东西——腊肠、土豆沙拉、泡菜、馅饼和油煎饼。蕃茄酱是免费的,咖啡总是淡而无味,就像涮碗水,牛奶没有新鲜的,而且家里的杯盘刀叉没有一副是干净的。不过每一次吃饭总是很快活,我们总是狼吞虎咽。
在这个街区的那段生活是我最难忘、最高兴的日子。艾尔的朋友同我认识的那些男孩子好像完全是两种人。萨克特大街充满了更热情、更自由、更友好的气氛。
虽然他们和我年龄相仿,却给我留下了更成熟、更独立的印象。每次与他们分手,我总有更加充实的感觉。事实上,他们都住在码头,他们的家人在这儿住了几代,他们是同种族聚居的一个团体,也许是这些因素造就了他们更让人喜爱的品德。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他们中间的一个,虽然他很久以前就死了。弗兰克。斯科菲尔德。
我们见面的时候他才十七岁,但体格已经像个成年人了。当我回想起我们之间那奇特的友谊时,却发觉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他吸引我的正是他随和、自在、愉快的举止,绝对灵活、毫不犹豫地接受给予他的一切,无论是一个冰冷的维也纳香肠、一次热情的握手、一个旧铅笔刀,还是一个答应下星期来看他的许诺。他成人后变得很臃肿,体重大大超过了标准,但他很能干,那是一种奇特的、本能的方式,这足以使他成为一位报界要人的得力助手。他随这位要人走南闯北,完成各种各样没有报偿的工作。在萨克特大街那段美好的旧时光之后,我可能只见过他三四次,可我心里总忘不了他。有一段时间,我常常高兴地回忆起他,他是那么热情,那么善良,对人毫无保留地信任。他只写过一些朋信片,你简直看不清他潦草的字迹。只有一行字说他现在感觉很好,世界真美妙,你他妈的怎么样?
乌瑞克偶尔来看我们,通常都是在星期六或星期天,我总会与他一起在附近一些老地方长时间地散步。
他从小就对这些地方很熟悉。他常常随身带着个笔记本,用他的话说“记点东西”。我常常对他用铅笔和油画笔的技巧感到惊讶。我当时绝想不到我自己有一天也会做同样的事,他是个画家而我是个作家——或者说至少我希望有一天能是。美术世界在我看来是一个充满魔力的王国,一个超乎我想象的世界。
尽管在这些年里乌瑞克没有成为一位著名的画家,但他对艺术界却非常了解。
对于那些他热爱的画家,没有人能像他那样带着感情和理解地谈论。时至今日我的脑海里仍在回响着他对那些人滔滔不绝而又恰如其分的赞扬,像契马布埃、乌切洛、皮耶罗、德拉。弗兰切斯卡、博蒂切利、弗米尔,等等。有的时候我们会坐下来看一本画册,当然,里面都是大师们的作品。我们坐在那儿仅仅对一幅画就可以聊上几个小时,至少他能这样。正因为他自身是那么虔诚、谦虚,毫无疑问地虔诚、谦虚,他才可能这样深刻地、很有鉴赏力地谈论“那些大师”。在精神上,他本身就是位大师。感谢上帝他一直没有失去对大师们的尊崇和热爱,真是一个少有的天生的崇拜者。
就像奥洛克,那位侦探,他总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被什么东西迷住。在我们沿码头散步时,他常常停下来指着一些破旧的建筑,或是残垣断壁,细述它们在对岸摩天大楼或是庞大的船体和高耸入云的船桅的背景衬托下的美。时常是在滴水成冰、寒风刺骨的天气里,乌瑞克似乎浑然不觉。这种时候他会羞涩地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破旧的小信封,用一个短得可怜的小铅笔头想记下“一点东西”。我得说,这些笔记可是一点儿结果也没有,至少那时候没有。
在“工作”的间隙,他会让他的朋友们,主要是那些姑娘们做他的模特,给他摆出各种姿式。这些时候,他总是手忙脚乱的,好像在为沙龙的画展做准备似的。
他在画架前模仿着“大师”们的各种姿势和手势。他那些近似疯狂的动作简直让人目不忍睹。令人费解的是,结果总是令人沮丧的。“去他妈的。”他会说,“我最多只能画点插图。”我现在还可以想象出他站在一幅流产的作品前叹息着,语无伦次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他会去拿一本塞尚的画册,翻到他最喜欢的一幅,然后呲牙咧嘴地瞧着他自己的作品。“你来瞧这个?”他会说,一边指着塞尚画中特别成功的部分。“我他妈的为什么就找不到这种感觉——哪怕一两次也好?你说说我究竟是怎么回事?可……”接着他会深深地叹口气,有时候发出真正的抱怨。“我们去喝一杯,怎么说呢?干吗非要成为塞尚?我知道,亨利,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不光是这幅画,或是以前的哪一幅,我的整个生活都出了问题,一个人的工作反映出这个人的全部,他一天到晚在想些什么,不是吗?瞧这个,我就是一块干巴巴的奶酪,呃,什么?就这么回事儿!去他妈的蛋!“说到这儿他把酒杯举到唇边,嘴角古怪地自嘲地扭曲着,让人体味到一种刻骨铭心的痛苦。
如果说我崇拜乌瑞克是因为他与大师们的竟争,倒不如说我真正崇拜他所扮演的这个“失败”的角色。他是一个懂得如何演奏出挫折和失败的乐章的人。事实上,他具备一种智慧和宽容,使这些挫折和失败看上去与成功只有一步之隔,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就是完全的失败。
这也许是事实。乌瑞克所以能够得到解脱是由于他全然没有抱负。他并不渴望得到世人的承认。他想成为一名好画家只是为了得到拥有一技之长的满足感。他喜欢生活中所有美好的事物,除此无他。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者。玩棋时喜欢下中国象棋,尽管他的棋下得要多臭就有多臭,那只是因为抚弄象牙棋子能给他带来一种特别细腻的快感。我还记得那几次我们去博物馆寻找古代的棋盘,只要乌瑞克能在一个曾在中世纪的城堡里用过的棋盘上下棋仙会乐上天的,根本就不会在乎棋的输赢。他精心地挑选所用的每一样东西——衣眼、旅行袋、拖鞋、台灯,每一样东西。他选中一件东西时总是放到嘴边亲吻,不管是什么,只要还能补救的他都会缝补、修缮或是用胶重新粘好。说起他自己的东西时就像某些人谈论自己的宠物一般;他对这些东西赞不绝口,即使在他一个人的时候也不例外。有时候我还见到他在同它们谈话,就像对老朋友似的。克伦斯基这个可怜讨厌的家伙,他就像是被父母抛弃了。什么东西对他来说都无所谓,都没有什么意义。任何东西只要一到他手里就会破碎不堪,或者变成破烂。可是有一天——我至今仍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缘故——就是这样的一个克伦斯基开始作画了。他一开始也十分出色。真是棒极了,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用色大胆、鲜艳,就好像他是刚从苏联回来的。他的主题也不乏大胆和创意,他一画就是八九个小时,事先或之后胡乱地填饱肚子,并且总是一边画一边唱歌,吹口哨,两只脚不停地倒来倒去摇晃着,总是自己给自己鼓掌。不幸的是那只是昙花一现,几个月后就渐渐终止了。从那以后他便只字不提画画了,显然,他要忘记自己曾经摸过画笔……
在我们这段平和宁静的日子里,我在蒙塔吉大街图书馆认识了一个怪人。他们跟我很熟,因为我一直在找他们的麻烦,向他们借那里没有的书,要他们帮我去别的图书馆借一些珍版的或是很贵的书,还总是抱怨他们的藏书太少,服务不周,简而言之就是想让别人讨厌我。更有甚者,我还总是因为过期归还、丢书(已经在我自己的书架上了)和丢页付高额的罚金。有时我会像个小学生一样受到公众的指责涸为书上用红笔画了线,或是在页边的空白处徐涂写写。后来有一天,我正在圆形的书架前找一本珍版书时——天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同一个学者模样的人聊了起来,他是馆里的工作人员。从聊天中我得知他去过欧洲一些著名的图书馆。碰巧从他嘴里听到了Medrano这个词。这实际上是个希腊词,不过我还记得。不管怎么说,我很喜欢这个家伙,于是我邀请他第二天晚上到我家来。我从图书馆一出来就给乌瑞克打电话,猜他也来。“你听说过the Cirque Medrano吗?”我问他。
简而言之,第二天晚上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谈论the Cirque Medrano.那个图书馆员离开时我仍在如痴如醉。“这就是欧洲!”我自言自语地说出声来,一遍又一遍,无法停下来。“那家伙去过那儿……他什么都见到了,天啊!”
那以后那个图书馆员经常来,胳膊下面总是夹着几本他认为我想看的珍版书。
他也经常带瓶酒来,有时候也和我们一起下棋,很少在半夜两三点之前离开。他每次来我总是让他聊欧洲的事:这是他的“入场券”。我真的被这个话题迷住了,我说起欧洲的事来如数家珍,就好像我亲自去过那儿似的(我父亲也是这样,尽管他从来没有离开纽约,可他谈起伦敦、柏林、汉堡、布莱梅、罗马,就好像他一生都住在国外)。
一天晚上,乌瑞克带来一张很大的巴黎地图(the Metro Map)。我们都跟到地上在巴黎的大街小巷里流连忘返,去逛图书馆、博物馆、大教堂、花摊、屠宰场、公墓、妓院、车站、小风笛,等等。第二天我满脑子仍是欧洲,我是说我不能再上班了。这是我的一个老习惯,什么时候高兴就请一天假。我一直非常喜欢这种偷来的休息日,这意味着可以睡到任何时候才起床,穿着睡衣消磨时光,听听录音机,或是钻进书里,到码头散步,然后吃顿丰盛的午餐,再去看日场电影。一场好看的轻歌舞剧是我最喜欢的,整个下午我会笑破肚皮的。有时候,过了几天这样偷来的休息日,回去上班好像更难了。说实话,就是不可能,莫娜会给老板打电话告诉他我的感冒更重了,而他总会说,“让他在床上再躺几天,好好照顾他!”
“我想这次他们会识破你的。”莫娜会说。
“他们会,亲爱的。只不过因为我太出色了。他们离开我就玩不转了。”我接着叮嘱道:“千万别去开门,这就行了,不然就跟他们说我去看病了。”
这几天过得好极了,简直太棒了。我已经对我的工作没兴趣了。我脑子里只想开始写作。在办公室里我干得越来越少,变得越来越懒散。只有那些有疑问的申请人我才接待一下。其余的事都交给我的助手去做。我经常借去下面的分公司检查工作为名离开办公室,我会给市中心的一两个分公司打电话——只是为了找几个证人——然后就溜进一家电影院。看完电影我会顺路去找另一个分公司的经理,再向总部汇报,然后就回家。有时候我整个下午都泡在一个画廊或是四十二街的图书馆里。
有时我会打电话叫上乌瑞克一起去舞厅玩玩。我生病的次数越来越多,每次请假的时间也越来越长。这样发展下去肯定要坏事的。
莫娜鼓励我的这种“不法行为”。她从来就不喜欢我这个人事部经理的角色。
“你应该写作。”她会说。“好啊,”我会反驳说,心里暗自高兴要挑起一场争吵以缓和这种意识。“好啊!可我们靠什么生活?”
“这事让我来想好了!”
“可我们不能永远靠骗人的钱过日子。”
“骗?我借钱的那些人根本不把这当回事儿,他们还得感谢我呢。”
我无法理解她的想法,不过我会让步。我毕竟提不出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为了结束这场争吵我总会说:“好吧,我还没辞职。”
这些偷来的休息日我们时常是在纽约第二大道渡过的。在那个街区我有很多朋友,当然都是犹太人,而且大部分穷困潦倒,不过都是些快乐的伙伴。在巴巴莫斯克维茨吃过饭后我们就去皇家咖啡厅坐坐,在这里你肯定能发现你想找的人。
一天晚上,我们在这条大道上漫步,我正要从一个书店的橱窗向里瞧一眼陀思妥耶夫斯基——他的照片常年挂在这个橱窗里——阿瑟。雷蒙德的一个老朋友过来同我们打招呼。内厄姆。尤德。他是个矮个子,脾气暴躁,他用依地语写作。他的脸就像一个大铁锤。你见过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的。他说话又快又不清楚,好像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来的。他不仅说话像放鞭炮,而且还流口水。他的口音,简直难听死了,不过他的微笑十分动人——就像杰克。约翰逊。这使他的脸变成了一种杰克——灯塔式的扭曲。
我每次见到他时他总是兴高采烈的,总像是刚刚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闻所未闻的东西。他在倾吐心声的时候总要给你洗一次淋浴,免费的。不过他的话还值得听。从他的门牙里四溅出来的唾沫星子同淋浴的效果差不多,有时候还夹带着几粒苦蒿的种子。
他一把抢过我腋下夹的书,大声说:“你在看什么书?啊,哈姆森。好!是个出色的作家。”他甚至还没说“你好”。“我们必须找个地方坐下来聊聊,你打算去哪儿?你吃饭了吗?我饿了。”
“请原谅,”我说,“我想去看一眼陀思妥耶夫斯基。”
我撇下他站在那儿激动地手舞足蹈地同莫娜说话。我独自站在陀氏的肖像前,像以往许多次一样审视着他那熟悉的容貌。我想起了一位朋友,洛。雅各布斯,每次经过莎士比亚的塑像时他总是脱帽致敬。这比我在陀氏面前鞠躬似乎又多了一层内涵,更像一次祈祷,一次使他能揭开那表像中的秘密的祈祷。那么平淡无奇,他那张脸,像个斯拉夫人,十足的俄国农民。那是一张在人群中就是与你擦肩而过你也不会注意的男人的脸(内厄姆。尤德看上去比那位伟大的陀氏更像一位作家)。
我站在那儿,就像往常那样试图集中精力于发现隐藏在那个像面团一样的脸后面的谜。唯一能清楚理解的只有痛苦和固执,一个偏爱下层社会的人,一个刚从监狱里出来的人。我陷入了沉思,终于我看见的只是一个艺术家,一个不幸的、史无前例的人物,他们每一个都是那么真实,那么令人信服,那么奇妙且神秘莫测,是疯狂的查尔斯和所有那些残酷、邪恶的大主教们加在一起也无法比拟的。
突然,我觉得内厄姆。尤德的重手放到了我的肩上,他的眼睛不停地眨着,嘴角挂着口水。他那顶破旧的、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出门都不摘下的帽子压得很低,遮住了他的眼睛,那样子显得有点儿可笑,又有点儿疯狂。
“神秘!”他大声说,“神秘!神秘!”
我茫然地看着他。
“你还没看过?”他喊道。好像有一群人围住了我们,其中一个不知从哪里蹦了出来,就像一个小贩在兜售他的货色。
“你说什么?”我淡淡地问。
“说你的纳特。哈姆森。他写的这本最了不起的书,它的德文名字就叫《神秘》。”
“他是指《神秘》。”莫娜说。
“对,就是《神秘》。”内厄姆。尤德喊道。
“他刚才一直在跟我谈这个,”莫娜说,“听起来很不错。”
“比《一个在无声的琴弦上演奏的流浪汉》还棒吗?”
内厄姆。尤德突然插进来:“那不值一提。《大地的成长》使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神秘》却无人知晓。让我来做解释吧……”他停了一下,转身吐了口痰。
“不,最好不解释。到你的卡内基图书馆去找一本。你们用英语怎么说来着?《神秘》?差不多一样的——不过‘神秘’更好一点儿。更神秘点儿,不是吗?”他咧嘴笑了笑,帽沿又遮住了他的眼睛。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招来了许多听众。“回家去!”他喊道,挥动双臂驱赶人群。
“我们是鞋上的花边吗?你们怎么了?我难道要租一个大厅才能同一位朋友私下说话吗?这儿不是苏联。回家去……走!”他又挥起手臂。
没人动,他们只是放纵地笑着。显然,他们跟他很熟,这个向厄姆。尤德。他们中的一个人用依地语说了几句话,内厄姆。尤德不高兴却又有些洋洋自得地笑了笑,无助地看着我们。
“他们想让我用依地语给他们背诵一段。”
“好啊,”我说,“为什么不呢?”
他又笑了,这次有些羞怯。“他们像孩子,”他说,“等等我,我给他们讲一个寓言。你们知道寓言吧?这是关于一匹绝色的长着三条腿的马的故事,我只能用依地语讲……请你们原谅。”
开始讲依地语的一瞬间,他的表情完全变了。看上去那么严肃、悲伤,我觉得他随时随地都会哭出来。可当我转脸瞧他的观众时,却见他们在轻声暗笑。他的表情越严肃越悲痛,听众就越开心,最后他们终于放声大笑。内厄姆。尤德却始终忍住不笑,他向狂笑的听众严厉地望了一眼结束了他的故事。
“现在,”他说,转身抓住我们俩的胳膊,“现在我们要去个地方听听音乐。
我知道霍斯特大街有个小地方,在一个地下室。罗马尼亚的吉卜赛人开的,我们喝点葡萄酒再聊聊《神秘》好吗?你们有钱吗?我这儿只剩下两毛二分钱了。“他又笑了,这次却像个大酸果馅饼。一路上他不停地用他的帽子指这指那,有时他还停下来同一个朋友真诚地聊几分钟。”对不起,“他会说,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回来,”不过我以为我可能会借到一点儿钱,那是一家依地语报纸的编辑——不过他比我还穷。你们还有点儿钱,是吧?下次我请。“
在那个罗马尼亚人的地方我遇见了一个我原先的送信人,戴夫。奥林斯基。他曾经是格兰特大街办公室的夜班送信员,我对他印象很深,因为办公室被抢的那天晚上,保险柜被翻了个底朝天,奥林斯基也被打得死去活来(实际上,我一直想当然地认为他已经死了)。当时是应他本人的要求我才把他安排在那儿,因为那是个对外机构,而他又能讲差不多八种语言。奥林斯基以为他能挣到很多小费,每个人都不喜欢他,包括他的那些同事。每次我碰见他时,他总是在跟人聊特拉维夫聊个没完。总是特拉维夫和布洛涅一萨尔一莫尔(他要把信件送到所有的停泊船只的港口,不过大多数信件都是特拉维夫的)。不管怎么说,在那个“事故”发生之前,我曾派他去过一次坎那尔塞,那儿有一个“海滨”。我用“海滨”这个词是因为每次奥林斯基说到布洛涅一萨尔一莫尔,他总要提起他去洗过澡的*海滨“。
他告诉我,离开我们公司以后他就当了一名保险公司的推销员。实际上,我们还没聊几句他就开始向我兜售一份保险单。我虽然很讨厌这家伙,却没有打住他的话头。我想让他在我身上实践一下也许对他有好处。内厄姆。尤德也很烦他,可我还是让他唠叨下去,装作我也许会需要一份意外事故、健康或是火灾保险。奥林斯基为我们要了饮料和点心,莫娜离开桌会邀请这里的女主人参加谈话。这中间一个名叫曼尼。海斯的律师走了进来——他也是阿瑟。雷蒙德的朋友,他非常迷恋音乐,尤其崇拜斯克里亚宾。奥林斯基不情愿地被拉进这场对话,他费了好半天才明白我们聊的是谁。当他终于知道那只是个作曲家时显得很不耐烦。我们难道不能去一个安静点的地方吗?他提议。我对他解释说那是不可能的,他应该在我们离开之前赶快把事情跟我讲清楚。曼尼。海斯从他一坐下就没闭上嘴,现在奥林斯基又回到了他的话题上,介绍各种保险;他不得不扯开嗓门压倒曼尼的声音。我同时在听着两个人的声音,内厄姆。尤德试图捂住他的另一只耳朵。终于他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大笑,接着就开始背诵他的寓言——用依地语。奥林斯基还在接着说,这时声音很低,不过比先前更快了,因为每一分钟都非常珍贵。最后当这里所有的人都开始哄笑时,奥林斯基还在一个接一个地向我推销他的保险。
最后我告诉他我必须仔细考虑一下,他的样子好像受到了愚弄。“可我已经把每件事都解释清楚了,米勒先生。”他抱怨说。
“可我已经有了两种保险。”我骗他说。
“这没关系,”他反驳说,“我们可以把它退了买更好的。”
“我就是要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我反击道。
“可是没什么好考虑的了,米勒先生。”
“我还不敢肯定我是不是懂了。”我说,“也许你最好明天晚上来我家里。”
于是我给他瞎编了个假地址。
“你肯定会在家吗,米勒先生?”
“要是我不在家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可我没有电话呀,米勒先生。”
“那我就给你发封电报。”
“可我明天晚上已经约了两个人。”
“那就约后天,”我说,一点也不急不躁地跟他交涉。“或者,”我存心不良地加了一句,“你可以在下半夜来,如果方便的话,我们每天两三点才睡。”
“我怕那可能太晚了。”奥林斯基说,样子越来越难看。
“嗯,让我想想。”我说着,挠挠头作沉思状。“那我们一个星期后就在这儿见面怎么样?九点半整。”
“别在这儿,米勒先生,求你。”
“好吧,那么,选个你喜欢的地方。这两天给我寄张明信片,再把你所有的保险单都带来。好吗?”
在最后几句寒暄时,奥林斯基已经在桌旁站起来,同我握手道别。当他转身去拿他的那些文件时,他发现曼尼。海斯正在那上面画动物,内厄姆。尤德正在写一首诗——用依地语——在另一张纸上。他被这意外的事情激怒了,他同时用好几种语言冲着他们大喊大叫。他气得脸色青紫,没一会儿,这里的打手,一个曾是摔跤手的希腊人,过来抓住他的裤裆把他推搡出去。走到门口时女主人过来冲他的脸上挥动着拳头,在街上,那个希腊人翻遍了他的衣袋,搜出几块钱交给女主人,她把找他的零钱扔给他。奥林斯基这时四爪着地就像在爬。
“用这种方式对待一个人真是太可怕了。”莫娜说。
“是啊,可这是他自找的。”我回答说。
“你不应该那么怂恿他——那太残酷了。”
“我承认,不过他是个讨厌的家伙,换了别的地方这种事总会发生的。”于是我开始讲述我同奥林斯基交往的经历。我解释我是如何迁就他,把他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分公司。每一个地方发生的都是同样的故事,他总是受到污辱和虐待——“根本没有原因,”就像他总是说的那样。“他们都不喜欢我。”他会说。
“你好像在哪儿都不受欢迎,”终于有一天我对他说。“是什么让你这么狂妄自大?”我还清楚地记得我冲他发火时他的表情。“来吧,”我说,“告诉我,因为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他的话着实令我吃惊,他说,“米勒先生,我非常想当好一名送信员。我应该得到一个责任更大的职位。就凭我的学历我满可以当一名合格的经理,我能为公司省钱,我能拉来更多的生意,使工作效率更高。”
“等一下,”我打断他,“你难道不知道你根本没机会当一个分公司的经理?
你疯了。你甚至连英语都说不好,去你的那八种外语吧。你连如何和邻居相处都不会。你讨厌透了,你难道不明白?别跟我瞎扯那些将来的打算,你只要告诉我一件事,你是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我是说这样一个他妈的讨厌的臭虫?“
奥林斯基听了这些话像个猫头鹰似地眨着眼,“米勒先生,”他开口道,“您必须明白我是个好人,而且我在努力……”
“狗屁!”我喊道,“现在你老实告诉我,你为什么要离开特拉维夫?”
“因为我想做点儿我自己的事情,这是真话。”
“那么说你在特拉维夫——或者是布洛涅一萨尔一莫尔不能做吗?”
他沮丧地笑了笑。没等他开口我继续说道:“你跟你的父母处得怎么样?你在那儿有过好朋友吗?等一等。”——我伸手阻止他的回答——“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任何一个人对你说过他喜欢你?回答我!”
他沉默了。不是难堪,而是被难倒了。
“你知道你应该是什么?”我继续说,“是一只信鸽。”
他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你知道,”我解释说,“一只信鸽是靠监视别人、靠给他们送信挣钱——你懂吗?”
“我应该是一只信鸽?”他尖声说,让自己振作起来,试图显得很自信。
“没错,”我两眼一眨也不眨地说,“要是不这样,那就会有一个绞刑吏来。
你知道——“我用手冷酷地作了一个绳套的样子——”用绳子把人吊死的人。“
奥林斯基戴上帽子朝门口走了几步。他突然转过身来,平静地走向我的办公桌。
他摘下帽子用双手拿着。“对不起,”他说,“我能再有一次机会吗?——在哈莱姆?”他的口气就好像这之前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为什么这么肯定?”我轻松地回答说,“当然我会再给你一个机会,不过这是最后一次,记住。我开始喜欢你了,你知道吗?”
这话比我以前说的任何话都更让他为难,令我吃惊的是他并没有问我为什么。
“听我说,戴夫,”我说着向他俯过身去,好像我有些非常机密的建议,“我准备把你安排在我们这儿最糟的地方。要是你在那儿能处好了,你会在其它任何地方干好的。有一件事我必须提醒你……别在那家公司里惹任何麻烦。”——说到这儿我用手在喉咙上比划了一下,“你明白吗?”
“那儿的小费多吗,米勒先生?”他问,装作不理会我最后那个手势。
“那地方没有人给你小费,我的好朋友,而且也别想跟人去要,每天晚上你到家时要感谢上帝你还活着。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们那个分公司失去了八位送信人,你自己想想吧。”
我站起来,抓住他的胳膊送他到楼梯口。“听我说,戴夫,”我边同他握手边说道,“也许我是你的一个朋友而你不知道。也许有一天你会感谢我把你安排在纽约那家最糟的公司。你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真不知道如何开始教你。首先,尽量闭紧你的嘴巴。经常要面带微笑,即使这很痛苦,即使你没有得到小费也要说句谢谢。只说一种语言,其他的一字不提最好。忘了要当经理的念头,当一名好信使。别跟别人说你是从特拉维夫来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你到底在说些什么。你生在布朗克斯,你明白吗?要你做得让人满意,就别吱声,当个容易上当的家伙,知道吗?拿着这些去看场电影。看点滑稽的画面放松一下,别再让我听到你的事情!”
那天夜里同内厄姆。尤德一起走去坐地铁,我的脑海里清楚地回忆起我同奥洛克那多次的午夜探访。那是在东区。每当我需要彻底的刺激我总会来这儿。就像到了家一样,那里的一切我虽不了解却觉得非常熟悉。就好像我已经熟知这种贫民窟的化身。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人口的密集,每样东西都在力争丰富。一切都在萌发闪光,就像是在伦勃朗那漆黑的画布上。一个人会不断地感到意外,常常是因为一些家常的琐事。那是我童年生活的世界,在那里从日常的事情中就可以学到神圣的品性。那些贫穷受歧视的侨民生活在这个破旧的世界里,在我看来他们是生活在一个被突然停滞的过去里,他们的面包还是那种不用抹黄油或果酱就可以吃的好面包。
他们的煤油灯给他们的屋子里带来圣洁的光亮,床总是最醒目也是最诱人的,家具虽然旧但很舒适。使我一直疑惑不解的是那些看似摇摇欲坠的破旧不堪的房屋的里面竟然如此地整洁。世界上恐怕没有什么比一个一贫如洗的家里能如此整洁而祥和更具情调的了。在我寻找那些流浪儿时看到了数以百计这样的家庭,有许多我们在寂静的深夜里不期而遇的这样的景象就像是翻开了《旧约全书》中的一页历史。我们进去时是为了查寻一个违法的少年或者一个小偷,而我们离开时却仿佛刚同上帝的选民一同进过餐。通常情况下这些父母都不知道他们的孩子参加的信使队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们中几乎所有的人甚至从来未走进过任何一座写字楼。他们只是曾经从一个贫民窟搬到另一个,这以外的世界他们甚至没有瞥过一眼。我时常产生这样的念头,陪这些父母中的一位到交易所的一层大厅去,在那里他可以看见他儿子在那些疯狂的证券经纪人所制造的混乱中跑前跑后,在这场令人兴奋而又有利可图的游戏中男孩有时每周可以赚到七十五块钱。这些“男孩”中有些人到了三四十岁时还在干这一行,有的甚至还成了房地产、农场、公寓楼或者金边债券的持有者。他们中有些人的银行存款竟有一万多块,然而他们仍然是信使,而且一生如此……。
这些移民陷入了一个多么矛盾的世界啊!对此我实在迷惑不解。我有着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的所有的优越条件,难道就没有去寻找过最低贱的工作?我能够找到一份周薪十六七块钱的工作不也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吗?不久我就要抛弃这样的生活去当一名作家,而那样我将会比这些最底层的移民更加无助。不久我会在夜里偷偷摸摸地溜到街上,到我家周围的这些贫民窟乞讨。不久我会站在餐厅的窗外垂涎三尺却又无望地盯着那些好吃的东西。不久我就会感激报童施舍给我买一杯咖啡和一个油煎饼的一个钢蹦或者一毛零钱。
是的,在这远未成为事实的时候我就在想象这些可能发生的事。也许我如此深爱我这个可爱的新家是因为我知道它不会长久。我们的“日式”爱巢,我是这样称它的。因为它简单纯洁,那张矮式的长沙发放在屋子中央,灯不多不少,没一样东西显得多余,墙壁上闪着天鹅绒般柔和的光亮,地板光洁得就像每天都擦洗一般。
不自觉地我们做每件事都像是在完成一种仪式,这个地方使人不得不这样做。这所为有钱人设计的房子,租用它的却是两个只有精神财富的信徒。书架上的每一本书在得到时都经过了一场思想斗争,都被我们贪婪地读过,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就连那本破旧的《圣经》的背后也有一段故事……
一天,觉得想要一本《圣经》,我就让莫娜出去找一本。我提醒她不要去买。
“让什么人把他的当礼物送给你。找找救世军或者找一个救援会的人。”她照我说的去做了,可每到一处都遭到拒绝(真他妈的怪,我心想)。后来,好像是冥冥中回答我的恳求,凭空里冒出了一个疯乔治!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当我回家时他就在那儿等我了。莫娜在招待他喝茶吃点心,我想我是见了鬼了。
莫娜当然不知道他就是疯乔治,我童年时熟识的一个人。她看见一个人正在一个运蔬菜的车前布道,一群孩子在朝他起哄,往他脸上扔东西,而他却在祝福他们(手里拿着鞭子),说着:“宽容这些孩子们对我所做的……忍耐是神圣的而且……”
“乔治,”我说道,“你还记得我吗?你过去常常给我们送煤和柴禾。我当时住在德里兹大街——第十四区。”
“我记得所有上帝的孩子,”乔治说。“甚至第三代、第四代的。上帝保佑你,我的孩子,愿圣灵永远与你同在。”
我还没来得及再说一个字,乔治已经开始像以前那样装出主教的神气。“我能证明我自己,圣父派我来证明我自己……阿门!哈利路亚!赞美主!”
我走过去拥抱乔治。他已经是个老人了,一个有点儿疯癫却又平和可爱的老人,也是最意想不到会在我家里见到的人。他在我们这些男孩子眼里曾是一个可怕的形象,总是在我们头上挥响鞭子,他意味着无休止的指责、火焰和硫磺。当他的马在结冰的路上滑倒时他会不要命地抽打它,朝天上举起拳头,哀求上帝惩罚我们这些好恶作剧的孩子。那些日子我们把他整得多惨呀!“疯乔治!疯乔治!”我们这样不停地喊,直到喊得脸色发青。接着我们就用雪球打他,那些结了冰碴握得死硬的雪球常常打中他的鼻梁,气得他暴跳如雷。他若是追上来抓住我们中的一个,另一个就会像恶魔似地去偷他车上的蔬菜或水果,或者把一袋土豆扔到阴沟里。没有人知道他怎么变成那样的。好像从他一生下来就在他的车上布道,他就像一个古代的先知,而且就像伟大的《圣经》中讲述的那些先知一般的污秽。
我最后一次见到乔治。登顿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现在他又出现了,给我讲基督,讲世界的光明。“上帝派我来,”乔治说,“并与我同在!圣父不会让我孤独,因为我总是在做那些让他高兴的事情……你应该明白真理,而真理会让你得以解脱。阿门,兄弟!愿上帝的思典伴随着你,保佑着你!”
对于像乔治这样的人你不会想到要去问他这些年的经历。他的日子过得多半就像一场梦。显而易见,他脑子里从未想过明天。他仍然带着他的马和马车在这座城市里漫游,就好像机动车根本不存在似的。那条鞭子放在他身边的地板上——它与他是不可分的。
我觉得该给他一支烟。莫娜手里拿着一瓶葡萄酒。
“在上帝的王国里,”乔治举起一只手表示反对,“没有肉和酒,只有正义、和平和圣灵的欢乐……吃肉和饮酒都没有好处,还有那些使人误入歧途的事,或是冒犯神灵或使人虚弱的。”
在莫娜和我喝酒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接着就好像没有看见或听见我似的,乔治又高谈阔论起来:“你难道不知道,你的身体只是圣灵的庙宇,他们在你的内心,使你与上帝同在,而你并不是你自己?
你的生命是有价值的。因此用你的身心去赞美上帝,它们是属于上帝的。阿门!阿门!“
我开始自在从容地笑了起来,但没有嘲讽的意思——完全被《圣经》所陶醉了。
乔治并不在意,他继续滔滔不绝地说,就像从前一样。他没再把我们当作人来比喻,而是把我们比作他正在用圣母恩赐的牛奶倾注的容器。对于他周围的物质他熟视无睹,一个房间对他来说与另一间没有区别,比他养马的马厩也好不到哪儿去(他也许同那几匹马睡在一起)。不,他有一个要完成的使命,这使命使他快乐而健忘。
从中午到子夜他一刻不停地忙着传颂上帝的话。即使在卖他的东西时他仍在传播《福音》。
一种多么美好、无拘无束的生活啊!我心想。疯?确实他疯了,疯得像个臭虫。
可从好的一面想想。乔治从来没真的用他的鞭子伤过人,他喜欢甩响它,那只是为了让那些可恶的小顽童知道他并不只是一个软弱可欺的老傻瓜。
“拒绝魔鬼吧!”乔治说,“他就会从你们身上逃走。亲近上帝吧,他就会亲近你们。洗净你的双手吧,你们这些罪人,纯洁你的心灵吧,你们这些三心二意的人……。在上帝面前弯下你们的腰吧,而他会让你昂首挺胸。”
“乔治,”我止住不停的笑声说,“你使我感到很快乐,很久以前……"”上帝坐在他的王座上,在光明的太阳上拯救世界……不要伤害大地、海洋和森林,直到我们在他们的额头打上上帝的仆人的印记。“
“好了!听我说,乔治,你记得……”
“他们不再挨饿,不再饥渴,阳光也不再照在他们身上,没有光也没有热。从神灵中来的耶稣会给他们送来食物,带他们到生活的泉源,上帝会擦去他们眼中所有的眼泪。”
说到这儿乔治掏出一条很大的脏兮兮的红手帕,擦了擦眼睛,然后使劲地擤一下鼻子。“阿门!赞美上帝!赞美他救世济世的神力!”
他站起来走到壁炉旁。壁炉架上放着一份未完成的手稿,上面压着一个跳舞的兴都斯坦美女像。他绕着它看了看说道:“把这些东西封起来吧,天上的雷电轰鸣,不要写这些东西……上帝已经向他的奴仆和先知们宣布,在第七位天使主宰的时代,他一开口,上帝的神秘就会完结。”
这时我觉得听到了外面的马受到了惊扰。我走到窗前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乔治提高了他的嗓门。现在从他嗓子里发出的声音几乎是叫喊了。“谁不该听他的话,噢,主啊,赞美他的名呢?因为他是唯一神圣的。”
那几匹马正在用力挣脱那辆马车,顽童们兴奋地尖叫着像昔日一样蜂涌上去抱车上的水果和蔬菜。我招呼乔治到窗边来,他还在那儿叫喊……
“最好快点,乔治,不然它们就要跑了!”
乔治迅速地弯下身拾起鞭子冲到街上。“谁在那儿,无耻的家伙,”我听见他在喊,“谁在那儿?”
他一会儿又回来送给我们一篮苹果和一些花耶菜。“收下这些上帝的祝福吧,”
他说,“愿你们平安!阿门,兄弟!天福,姐妹!上帝的荣耀至上至尊!”随后他回到马车上,轻轻挥动长鞭,赶着马儿向四面八方传播福音去了。
在他走了好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了他忘在这儿的那本已经破旧不堪的《圣经》。
那本书油乎乎、沾满腔指印好像被苍蝇咬过似的,封面已经不见了,里面还有许多缺页。我曾渴望得到一本《圣经》,而现在我得到了。“寻找,你就会发现,祈求,就会降福于你。敲门吧,它就会开启。”我又开始高谈阔论了。《圣经》中的话比最烈的酒更令人陶醉。我随意地翻开《圣经》,正好翻到我最喜欢的一段:“在她的额头上写着一个名字,神秘,伟大的巴比伦,人间娼妓和仇恨之母。
“我看见这个女人喝足了圣徒们和耶稣的殉道者的鲜血,当我看见她时,我心中既惊且羡。
“天使对我说,你因此惊异吗?我会告诉你这个女人的秘密,有一个七头十角的怪兽驮着她。
“这个怪兽不是你看见的样子;它来自无底的深渊,又进入地狱中去。这个世界创始之初未记入史册的先人们,当他们看见这个怪兽时也是惊诧莫名,不是它,又是它。”
听了狂热的教徒的话总让我如饥似渴——我是指对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充实的内心会使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有好胃口。乔治没走多久我就开始想这个特贵族化的地区在哪儿能有一个卖炸面圈或是入口就化的奶香点心的面包店。又喝了几杯葡萄酒之后我开始想一些更丰盛的食物,像土豆布丁加泡在香肉汤里的油煎面包屑,我想到一块上面盖着煎苹果片的烧肘子,外加扇贝和咸猪肉当饭前小吃,还有路易斯安那特有的薄煎饼,巴西果仁和山核桃,水果奶油布了。我在想象中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这些味道浓郁、多汁的美味佳肴。我渴望的这些食物都是犯禁忌的。这些禁忌的食物和酒能激发性欲。那种上好的加香料的德国酒最棒了。
我苦思冥想,我们肯定能从什么人的家里路到一顿好饭(我的大部分朋友都在外面吃)。想到的几个人都住得太远,不然就是那种你不能不请自到的人。当然莫娜是想在一个好餐馆里吃一顿,吃到胀破肚子,然后就坐在那儿等她找到一个能给我们付账的人为止。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主意,这法子已经用过许多次了,而且有一两次我那样坐了一整夜等某个带现金的家伙出现。不,先生,如果我要好好吃一顿的话,我要用自己口袋里的钱。
“我们还有多少钱?”我问,“你到处都找了吗?”
所有的钱都汇到一起只有七毛三分钱。离发薪还有六天,我根本没心思——太饿了——就为了找点儿钱去跑电报局。
“我们去斯考奇面包店吧,”莫娜说,“那儿的服务不错。吃的简单但很实惠,而且便宜。”
斯考奇面包店在保罗大厅附近,一个很冷清的地方,那儿的桌面是大理石的,地上到处是锯木屑。店主是个来自欧洲的郁郁寡欢的长老会教徒。他们说话带一种令人不舒服的口音,总使我想起麦克格利高尔的父母。他们说的每个音节都带硬币的丁当声,像是墓地的共鸣。因为他们是文明人,人们好像就应该感激他们提供的服务。
我们要了一份马腿肉和泡得发胀的麦片粥,外加油烤饼和一片过季了的莴苣叶,这些东西一点儿味道都没有,是一个一辈子没一天高兴过的一脸讨厌相的老处女烧的。我宁愿喝一碗掺着死面团的大麦粥,或者烧牛肉香肠和土豆沙拉,就像艾尔。
布尔格家百吃不厌的那种。
这顿饭倒真让人清醒。不过饭后我却带了一身酒气,不知怎么,我开始有一种轻飘飘的头脑特别清楚的感觉,好像全身的骨头都空了,血管都变得透明了,我体会到漫不经心总是很不寻常的。店门每开一次都发出一种恐怖的声音刺激着我们的耳膜。门口有两路有轨电车,街对面是一个留声机店和一个收音机店,而且拐角的地方车辆总是拥挤不堪。我们正要起身离开时街灯亮了。我嘴角含着一个牙签,自鸣得意地咬着,歪戴着帽子,一边盖住了耳朵,我走到路边时才发觉这是个温和怡人的夜晚,是夏季即将结束的一个夜晚。一些奇怪的思绪袭上我心头。我脑子里不停地回想起十五年前的一个夏日,也是在这个街角,一切也都像现在这样乌烟瘴气、混乱不堪,我和我的一个老朋友麦克格利高尔上了一辆电车。那是一辆敞篷的有轨电车,我们要去谢普希德海湾。我腋下夹着一本萨尼尼的抄本。我刚看完这本书正要把它借给我的朋友麦克格利高尔。正当我沉浸在那本早已遗忘的书带给我的愉快的回忆中时,我突然听到对面收音机店的扬声器里传出一首奇怪而熟悉的乐曲。我像生了根似地站在那里,那是坎特。西罗塔唱的一首古老的犹太歌曲。对这个曲子我熟得不能再熟了,因为我已经听了几十遍,我曾拥有过可以弄到的他的所有的音带,我买这些带子还真花了“不少”!
我望着莫娜,看她听到这段音乐有什么反应。她的眼睛湿润了,表情很严肃。
我悄悄地抓住她的手,握住它。这支歌结束后我们仍站在那儿,有好几分钟,谁也不想说一个字。
最后我含糊地问——“你听出来了吗?”
她没有回答。她的嘴唇在颤抖,我看见一滴眼泪从她的脸颊上滚落。
“莫娜,亲爱的莫娜,为什么要隐瞒?我什么都知道。我知道很久了……难道你以为我会为你感到羞耻吗?”
“不,不,瓦尔。我只是不能告诉你,我不知道为什么。”
“可是你想没想过,我亲爱的莫娜,我爱你还因为你是犹太人?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可这是实话。你使我想起我小时候知道的几个女人——《旧约全书》里提到的。路德、内奥米、埃丝特、拉结、利百加……。我小时候总是奇怪,为什么我认识的人里没有叫这些名字的,在我心里这些是金光闪闪的名字。”
我搂住她的腰,她此刻已在抽泣。“我们先别走,我还有许多话要说,我现在对你说的话是要你知道,我是发自内心的,这不是信口开河,这些话我憋在心里很久了。”
“别说,瓦尔,请别再说了。”她用手捂住我的嘴,我让它在那儿放了一会儿,然后把它挪开。
“让我说吧,”我乞求道,“这些话不会伤害你。我现在怎么可能会伤害你呢?”
“可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而且……我不配。”
“胡说!现在听我说……你记得我们结婚那天……在哈伯肯?你记得那场令人作呕的仪式吗?我永远也忘不了。听着,我是这么想的……。假设我成了一个犹太教徒——,别笑!我是认真的,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不是成为天主教徒或是穆斯林,我要成为一名犹太教徒,而且我有世界上最充分的理由。”
“那是?”她抬头望着我的眼睛,好像完全困惑不解。
“因为你是一个犹太人,而我爱你——这条理由难道不够吗?我爱你的一切……
我为什么不该爱你的宗教、你的种族、你的习俗和传统呢?我不是基督徒,这你知道。我什么也不是,我甚至不是一个非犹太人……你瞧,我们为什么不去找拉比举行一次正统的犹太教婚礼?“
她已经在大笑,好像要笑破了肚皮。我感觉受到了冒犯,我说:“你是认为我不够格是吗?”
“住嘴!”她喊道,“你是一个傻瓜,一个小丑,可我爱你。我不想让你成为一个犹太教徒,你永远也不会是的。你太……太那个了。不管怎么说,我亲爱的瓦尔,我也不想是一个犹太教徒。我不想再听到这个话题了,我求你,以后再也别提它了。我不是犹太人,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一个女人——还有去他妈的拉比!来,我们回家吧……”
我们一路无言地走回家,这沉默不是故意而是懊悔。我们所处的这条宽敞、漂亮的大街显出以往从未有过的整洁、体面,完全是一个像是只有新教徒这类非犹太教的中产阶级才能居住的街区。宽大的褐砂石门廊,有些还有大石头砌成的矮墙、精美的铁制阳台护栏,使这些建筑给人一种庄严、浮华的感觉。
当我们回到我们的爱巢时,我正陷入沉思。拉结、路德、内奥米——那些古老的《圣经》上的名字,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一些古老的记忆搅扰我的内心,想发出它自己的声音……“不论你去哪里,我将跟随而至;你住哪里我就住哪里;你的人们就是我的人们,你的上帝就是我的上帝。”这些词句在我耳边回响,可我不知如何读它。《旧约全书》中有这种奇怪歌词,这排比句使盎格鲁。萨克逊人显得那么富有魅力。
我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这样一句:“为什么我在你的眼神里看到了体谅,你应该认识我,却把我看成雨路人?”
想到这里我就看见了过去的自己,幼小的我坐在窗边的一把小椅子上,就在那个老住处。我病了,正在慢慢恢复。一个亲戚给我带来一本有好看插图的小薄书,它的名字是《圣经故事》。有一篇是我百读不厌的——关于在狮穴中的丹尼尔。
我仿佛又看见了我自己,这时的我大一点了,仍穿着短裤,坐在我学当战士的那座长老会教堂的前排。牧师是一位叫道森博士的神父,他是苏格兰人,但他温和、善良,深受他的教民热爱。他在布道前总要从些好书上摘一大段读给大家听,他花好长时间才开始,先是使劲地擤鼻子,然后把手帕塞进大衣后面的口袋里,接着又从读经台旁拿起水罐喝一大口,清了清嗓子朝天堂的方向望一望,等等,等等。他的演讲水平一点儿也不高,他已经老了,讲的时候常常不知所云。每次他忘记了前面讲的,就拿起《圣经》重读一两段来提醒自己。我很清楚他的错误,每次他忘词的时候我就在座位上动来动去,我尽量不出声地鼓励他。
现在,坐在纯洁的爱巢里的柔光中,我突然意识到涌到我嘴边的这些词句是源自何处。我走到书柜前拿出疯乔治留给我们的那本破旧的《圣经》,我下意识地翻看了一下那几页,回想起道森老人,想起我儿时的朋友杰克。芬森,他死时那么小而且死得那么可怕,想起那座古老的长老会教堂的地下室和我们每天晚上分成营和小队操练时扬起的灰尘,那时我们每个人都系着布条,戴着肩章和臂徽,穿着护腿套裤,还配有匕首和小旗,鼓声震天动地,号声撕心裂肺。当这些记忆闪过,我耳边又回响起道森博士神父读的那几段《圣经》上抑扬顿挫的话语。
那本书摊开着放在桌上,翻开的那一章是路得。上面的几个大字是:路得韦。
那行字的上面是路得书的最后一节,也就是第二十五节,那是辉煌的一节,对它的记忆远在童年以前,奇迹般的语言;“在那个年代以色列没有国王,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是凭他自己的是非判断。”
在什么年代?我自问。那个辉煌的时代是在什么时候,人类为什么要遗忘它?
在那个年代以色列没有国王。这不是源自犹太人的历史,也不是源自人类的历史。
那是人类之初,那么高的阶段,那么高贵,那么荣耀,那么睿智,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是凭他自己的是非判断。一个开放、幸福的人类社会的秘密便在这字里行间。
曾几何时,犹太人知道这种生活环境。曾几何时,中国人也知道,还有米诺斯人、印度人、波利尼西亚人、非洲人和爱斯基摩人。
我开始读《路得书》,这一章讲的是内奥米和摩押人的事。读到第二十行时我感觉好像触电一般:“她对他们说,不要叫我内奥米,就叫我玛勒好了,因为全能的上帝对我太严厉。”第二十一行接着讲:“我离开时拥有一切,可上帝带我回来时却已两手空空。……”
我喊莫娜,她曾用过玛勒这个名字,可没有口声。我找了一遍但她不在家。我重新坐下,眼里含着泪翻着那些破旧的书页。没有桥,也没有美妙的犹太音乐……
甚至没有一杯威士忌。不要叫我内奥米,就叫我玛勒好了!而玛勒已经失去了她的人民,失去了他给予她的称呼。这是一个苦涩的名字,而她甚至不知它的含意。她的人民就是我的人民,她的上帝也是我的上帝。她已经离开了羊群而且受上帝的折磨。
我站起来来回踱步。这地方的环境优雅、朴素而且宁静。我感到强烈的振奋,但没有一点伤感。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条被囚禁的肛鱼在消磨时光。我推动隔在我们的套间与后面空屋子之间的转门。我在空房间里点亮一支蜡烛。彩色的玻璃窗透进街上郁闷的微光。我站到阴影里,任我的思绪自由驰骋。我的心在休息,我恍惚中不时地想她去了哪里。她很快会回来又自由自在。我希望她会记得弄回点儿食物来,我正需要吃点儿面包再喝口酒。在这种情绪中,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应该坐下来写作了。我觉得自己成熟、开放、流畅。我可以感觉到写作是多么轻松。我有恰当的环境,从一个打工仔、一个雇用文人、一个奴隶的生活到一名艺术家。独处是如此可爱,可以全然地沉浸在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之中。我几乎忘记需要写点儿什么东西;我所想的只是有那么一天,要是再有这样的情绪我会写的。重要的是自己永远是像现在这样,这样去感觉,去创造音乐。从几时起这就是我的梦想,静静地坐在那儿创造音乐。那时我只以为搞音乐的人必须使他自己掌握一种优美、敏感的乐器。他得停止生活和呼吸,他得脱掉溜冰鞋,他得切断与这个外界世界所有的联系。他只能自言自语,只有上帝做他的证人。噢,是的,就是这样,确实是这样。突然,我对刚才冥冥中意识到的确信不疑……因为你的上帝是一个嫉妒的上帝……。
奇怪的是,我想,差不多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把我当成一个作家,尽管我没有做什么来证明这一点。他们认为我是,不仅是因为我的行为总是那么古怪而且无法预料,而且因为我对语言所饱含的激情。从开始读书起我就从来没离开过书,我敢大声给他读书的第一个人是我的爷爷;我常常坐在他缝大衣坐的工作凳旁边。爷爷很为我骄傲,但不知怎么也很警觉。我记得他警告我妈妈叫她最好把那些书从我身边拿走……。仅仅几年之后我已经在给我的小朋友——乔伊和托尼读书了,在去乡下看他们的时候。有时候有一打甚至更多的孩子在我周围听我读书,我会一直读下去,直到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睡着。我坐电车或是地铁时会站着读书,甚至在高架铁路的月台上,我也在读……读人们的脸,读他们的手势,读他们的步态,读那些建筑,读一条条街道、读激情、读罪犯。每一件事,是的,每件事,都做笔记,分析、比较并且描述——以备将来之需。研究一件东西,一张脸,一个门脸,我用把它写进书里的方式研究它,包括形容词、副词、介词、插入语和其它诸如此类的东西。
甚至在我开始计划构思第一本书之前我脑子里已经有了上百个人物。我是本走动的、会说话的书,一个像在不断膨胀的恶性肿瘤一样的包罗万像的纲要。要是我在路上碰到一个朋友或者一个熟人,或者甚至是一个陌路人,我会在同他说话的同时继续写。这只是一件只需几秒钟的工作,把谈话引入我的话题,让我的受骗者不知所措地就范。如果我遇到的是一个女人我会更加轻松地达到目的。我注意到,女人对这类事的反应比男人要快些。要是一个外国人那就再好不过了。我的语言会使这个外乡人陶醉,首先因为我会努力把话讲得又清楚又简单,再者是因为我调动了他最大的耐性和同情。我对一个外国人讲话时总是表现出我对这个国家的习俗了如指掌;离开后总是给他留下一种我更看重他的国家的印象,这多半是事实。总是在他的心里激起一种把英语学得更好的欲望,这不是因为我把它视为世上最好的语言,而是因为在我认识的人当中还没有人在使用时充分发挥出它的潜能。
如果我读一本书时读到一个精彩的段落,我会立刻合上书出去散散步。我痛恨一本好书就要结尾的念头,我会慢慢地品味它,让那不可避免的结尾来得越晚越好。
可总是这样,当我读到一个精彩的段落,我就立刻停下来。我会出去,不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雷雪冰雹,去反复品味。一个人可以被另一个存在的精神如此地充实,以至于害怕突然的结束。我姑且认为,每一个人都有这种经历。这“另一个存在”,让我想想,就是一种“另一个自我”。这不只是认识一个类似的灵魂,这是认识了解你自己!这是怎样的一个时刻!合上书你在继续这个创作,而这个过程,这个仪式,我应该这样说,总是相同的:一种瞬间的所有看法的沟通,不再有障碍。比以往更加孤独,却不像以往那样,而是与这个世界紧紧联在一起、溶于其中。你突然间清楚地意识到,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他不是遗弃了它去坐在那儿冥想——在地狱的边缘。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并进入其中,这才是创造的意义。
[book_title]B
我们只在这座日式爱巢里享受了几个月的幸福时光。我每个星期去看一次莫德和孩子,给她们带去生活费,再去公园散散步。莫娜有她在剧院的工作,用她的收入支付她母亲和两个健康的弟弟的生活。我差不多十天去一次法一意食品店吃一顿,通常不和莫娜同去,她得早早赶去剧院。我偶尔去趟乌瑞克那儿同他静静地下盘棋。
这段时间里通常要谈到一些画家和他们是如何画画的,而且以此结束。有时我晚上只是出去散散步,经常去外国人住的街区。更多的时间我呆在家里看书或是玩玩留声机。莫娜差不多总要到半夜才回来;我们会吃些小吃,聊上几个小时,然后上床。
早晨早起变得越来越困难了,总是挣扎着起来和莫娜道声再见。终于我连续三天没有去办公室。这几天的时间足以使我无法再回去上班。这三个愉快的日日夜夜,只做我高兴的事,吃得好、睡得久,享受一天的每一分钟,内心感到无比的充实,失去了所有与这个世界拼斗的野心,结束过去的一切,这叫我如何回去再套上工作的枷锁?此外,我觉得我对克兰西,我的老板,很不公平。如果我还有一点儿忠诚和正直就应该告诉他我已经厌倦了。我知道他一直在袒护我,总是在他的老板,至高无上的威利格先生面前为我开脱。斯皮瓦克总是在跟踪我,迟早会抓到我的把柄。
最近他在布鲁克林花了很多时间,而且就在我住的这个区。不,一切都完了,是到把这事和盘托出的时候了。
第四天我起得很早,就像准备去上班。我一直等到差不多准备离家时我才向莫娜说出了我的想法。她听了这个想法高兴极了,让我尽快办好辞职手续回来吃午饭。
我也同样希望这件事办得越快越好。斯皮瓦克毫无疑问会及时找到另一个人事经理。
我到办公室时那里有一大群求职者在等着我。海迈正在工作,耳朵贴着电话听筒,像往常一样忙乱地操纵着电话交换机。这么多新的空缺即使有一大群帮手帮他处理,他也没什么指望。我走到我的办公桌前,把自己的东西腾干净,把它们集中放在公文包里,然后示意他过来。
“海迈,我辞职了。”我说,“麻烦你通知克兰西或者斯皮瓦克一声。”
海迈看着我,好像我失去了理智一样。一阵尴尬之后他用一种很实际的语气问我工资该如何处理。“让他们留着吧。”我说。
“什么?”他叫了一声。这次,我看得出,他肯定我是疯了。
“我这样不辞而别哪还有心思去问工资的事儿,你难道不明白?我很抱歉在这种时候离开你,海迈。不过你也不会在这里再干多久了。我相信。”又说了几句话我就离开了。我在大橱窗外站了一会儿,看着那些乱作一团的求职者焦急地等待着。
一切都结束了。我像做了一次外科手术。对我来说在家冷酷的公司里居然干了五年之久似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此刻真正理解一名士兵复员后的感觉。
自由!自由!自由!
我没有马上钻进地铁,而是在百老汇大街漫步,感觉一下在上午逍遥自在地漫步的滋味。我可怜的同事们,他们在那里忙碌地工作着,一个个面色阴沉,饱受煎熬,这种表情我太熟悉了。有些人已经在马路上徘徊,希望得到一份委托书,卖出一份保险或者揽到一项广告生意。现在想起来,这么激烈的竟争是多么无聊而又愚蠢。我一向以为很刺激的竞争此刻又显得那么残酷。
要是能遇到斯皮瓦克该多好啊!要是他问我怎么这么悠闲地漫步该多好啊!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体味着新获得的自由的激动,喜滋滋地瞧着那些为没完没了的工作所奴役的人们。今后一生的时间在等我支配。再过几个月我就三十三岁了——而且是“我自己的主人了”。那时我就发誓不再为任何人工作了。我不再听命于人,这世上的工作是为其他人准备的——我将不再属于他们了。我有才能而且会磨练这种才能。我将成为一名作家,不然的话就只有饿死。
回家的路上我在一家音像商店里停了一下,买了一套唱片,一套贝多芬的四重奏,如果我记得不错。在布鲁克林那边我买了一束花,又从一位意大利朋友的酒柜里骗来一瓶奇安蒂酒。新的生活要从一顿丰盛的午餐、一曲美妙的音乐开始。要过相当长的一段正常日子才能忘掉那种单调——乏味的工作中虚度的日日月月。过一段无所事事的日子,让时光飞逝,那将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呀!
[book_title]C
这段天堂般幸福的日子只持续了几个月。很快,麻烦、贫困、沮丧就接踵而至。
等我去巴黎的时候,只有三篇较短的手稿能够出版——一篇发表在关于有色人种社会进步的杂志上,一篇登在一个朋友主办的只发行一期的杂志上,另一篇则登在好心的弗兰克。哈里斯重办起来的杂志上。
从那以后,我投出的所有稿件都带上了我妻子的签名(只有一次例外,不过是以后的事了)。在我缺乏独立自主能力这一点上,我们达成了共识。因此我需要做的全部就是写作,其余的则交给莫娜处理。她在剧院里已经无事可做了,房租又欠了两个月未付,我去看莫德的次数越来越少,只能偶尔赶上我们富裕时付付赡养费。
很快莫娜的衣物就当完了,我只好像个傻瓜一样徒劳地向我旧时的相好乞求施舍。
严冬到时,她只好穿上我的外衣。
莫娜打算到酒吧去找事做,我则坚决反对。每次邮差送信时,我都期盼着能收到一封接受稿件的回信和一张支票。我寄出了大约二三十部手稿,它们就像训练有素的信鸽一样飞去飞来。现在邮费也成了问题,一切的一切都成了难题。
我们的第一次窘境因老朋友奥玛拉的到来而稍有改观。他辞去了宇宙精灵电报公司的工作后,和几个渔夫在加勒比海做了一次长长的航行,这趟探险给他带来一笔颇为可观的收入。
我们还没来得及互相拥抱以示问候,奥玛拉就以他特有的方式掏空了口袋里所有的钱堆在桌子上。“我们的公共财产。”他这么说。这是供我们日常花销的,一共几百美元,不论还债还是继续支持一两个月,都足够了。
“这儿有什么喝的吗?没有?我出去看看买点儿什么。”
不一会儿,他拎了几瓶酒和满满一袋食物回来。“厨房在哪儿,我怎么看不见?”
“这里没有厨房,我们是不许做饭的。”
“什么?”他叫了起来。“没有厨房?你们花多少钱租这房子?”
我们告诉他之后,他说我们疯了,彻底疯了。莫娜显然并不欣赏这一评语。
“你们到底是怎么活下来的?”他搔着头,不解地问。
“说实话,”我说,“我们活不下去了。”
莫娜险些笑了出来。
“你们俩都失业了吗?”
“瓦尔在工作。”莫娜立即回道。
“你是指写作,我想。”奥玛拉说。他在暗示那只能当作消遣。
“当然,”莫娜的口气里带上了一些严厉的味道,“你想让他干什么?”
“我?我不想让他干什么。我只是想知道你们是怎么过日子的……你们哪来的钱?”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对了,那个领我进来的家伙就是房东吧?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
“是的。”我说,“他是弗吉尼亚人,从不因为拖欠房租赶我们走。是个真正的绅士,我觉得。”
“你们应该好好对待人家。”奥玛拉说。“我们干吗不给他点儿什么作为抵押呢?”
“不行,”莫娜马上接道,“不能这么做。他不会介意再等一段日子的。况且,我们很快就会有一笔收入了。”
“真的吗?”我对这种匆忙的结论一向抱怀疑态度。
“算了,不谈这些了,”奥玛拉边说边往外倒雪莉酒。“我们还是坐下来喝点儿酒吧。我买了点儿火腿和鸡蛋,还有相当不错的奶酪,现在看来只好扔掉了。”
“你说什么,扔掉?”莫娜说,“我们有一个小煤气炉,在洗澡间里。”
“那就是你们做饭的地方吗?天哪!”
“不,我们把它放在那里,免得人家看见。”
“可他们肯定能闻到楼下烧饭的味道,不是吗?”奥玛拉的“他们”是指房东和他的妻子。
[book_title]D
“我感觉到一种升华照亮了我的内心,”路易斯。兰伯特说,“它让我能照亮整个世界,而我却是被围困于一种混沌的矿物质之中。”这段巴尔扎克借助故事主人公说出的话,恰如其分地表。达了我内心深处所承受的不为人知的痛苦。我一个人同时过着两种迥异的生活:一种是快乐而繁忙的;一种则是苦思冥想的。在那个充满动感的角色里,每个人看到的都是表面的我;而在另一个角色里,却没有人认识我,甚至连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不论事情如何毫无头绪,接二连三地发生,我总能在自造的间隙里于沉思默想中迷失了自己。我只需片刻就可以同外界隔绝,从而回到内心的自我;但要写作,却需要长得多的独处时间。正如我多次指出的,写作的过程永远不会中断,但是从内心活动到将其转化为语言的过程总是——而且那时候尤其是——跨度很大的一步。现在,我常常很难记起自己何时何地说过什么话,是否已经说过,还是打算在某一时间说。忘记可以分成普通的忘记和特殊的忘记,而后者很可能由于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中所导致。忘记的后果之一是,你无数次地重复经历同一件事;更糟糕的是,无论你写到纸上的是什么,都仿佛是你在脑子里已经写过的内容的无限制重复。陷入一种似曾相识的状态,反复遇到同一个人走在同一条街道上,身处完全相同的环境;这些人人熟悉的萦绕于梦中的微妙体验,于我却常常出现在清醒的时刻。有多少次,我绞尽脑汁地回想某个念头、某种情境、某个人物何时曾出现在我的笔下!我发疯似地回忆,“它”是不是在我不经意毁掉的草稿里出现过;而后,当我认定“它”是我心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一个我在脑海里写过成百上千遍但从未落到过纸上的主题,于是我将它记下来,以便等时机一到就写,以了却这桩心事,将它永远埋葬。我做了记录——随即又欣然遗忘。……就好像有两个旋律在同时进行:一支为我自己心灵深处的探索而奏,一支则为公众而奏,而我为之奋斗的目标,则是将我内心永恒旋律的部分精髓嵌进那支为公众而奏的旋律。
我的朋友们从我的举止中觉察到了这种内心世界的挣扎和动荡,但他们为不能在我的作品中看到这些而深感遗憾。我几乎感到对不起他们,但是在我内心深处却永远有一个固执的声音不停地告诉我:“一旦你展示了真实的自我,他们就会把你给毁了。”这个“他们”不单指我的朋友,而是指整个世界。
有时,我会遇到一个能让我付出整个身心的生命,但是这些生命只能在书中找到,这对我而言比死去的他们还要可悲——因为他们从来只在想象中存在过。听听我和那些同源的魂灵们的对话吧!——那些灵魂深处的反思,没有一个字被记录下来过,它们是无从记录的。这些对话是用一种并不存在的、简单、直接、透明的语言进行的,文字在这里没有丝毫意义。但这语言也不是静默的、同神灵交流时用的语言;是喧哗、骚动的语言——心灵的喧哗,心灵的骚动,但是,没有声音。如果我召唤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那么就是一个“完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也就是说,既是我们通过小说、日记和书信所熟知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又是未留下任何文字记载的另一面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可以这么说,是典型和原型结合之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他的语言永远丰满、洪亮、真实,永远无懈可击!永远如音乐一般回荡在人们耳边——无论是听得见的还是听不见的,有记录的还是无记录的。这一语言只属于陀思妥耶夫斯基。
在经过了这些难以形容的喧嚣动荡的心灵沟通之后,我常常坐下来,以为最后的时刻终于到来了。“现在我能说出来了。”我这样告诉自己,然后我就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声不响,任思绪在空灵之中飘飘缈缈。我可能会这样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全神贯注,忘却了周围的一切,然后,我会被某个意料不到的声音或干扰从这种入定的状态中惊醒,看看满纸的空白,于是缓慢地、艰难地写下一句话,我看只是一个词语。接着我就会盯着写在纸上的字,好像它们出自一只陌生的手一般。通常这些发呆的时刻都是因某个人的到来而被打断的。如果这个人是莫娜,她肯定会兴致勃勃地冲进来,求我让她看一眼我都写了些什么。若是我还没有从恍恍惚惚的状态中彻底解脱出来,在莫娜瞪着那一句话或一个词组的时候,我就机器人似的坐在那里,用空洞的声音回答着莫娜的困惑,仿佛我是从一个遥远的地方通过麦克风在说话。有时候我则会如玩偶弹出玩偶匣一般跳出神思恍惚的境界,再向她撒一个弥天大谎(比如说我把一另外几页“藏起来了),随后就开始疯子似的胡说八道。
我能够口若悬河地讲下去,就像是在照着书朗读一样——就是为了让她相信、更大程度上也让自己相信,我一直都在凝神工作、思考和创造。莫娜多半会沮丧地向我道歉,一个劲地说她不该在这时候闯进来打扰我;而我则会满不在乎地接受她的道歉,仿佛在说:“这有什么关系?我的思路是源源不断的,我只需将闸门打开或者关闭……我是一个魔术师,我确实是。”然后,我会将谎言变成真实。我会将我未完成的作品一气铺开,就好像我在漫长的一天里所思所想的只有一件事——我的创作。我不但虚构出人物和事件,我还演示出来。可怜的莫娜就会惊问道:“你真要把这些都写进你的故事里去吗?或者说你的书里?”(在这种时刻里我们两个谁都不具体指出是什么书)每当“书”这个字一出现,它都是被假定为“这本”书的,也就是我不久即会着手创作的这一本,再不就是我偷偷写着的、一等写完就拿给她看的这一本(她总是装出相信这项艰苦的工作在秘密进行着的样子,她甚至会佯装趁我不在时她已到处搜寻过我的草稿)。在这种气氛中,我们自然而然地会谈及某些章节和段落;这些章节和段落虽然根本就不存在,但对我们来说,它们却比白纸黑字还要真实。有时候即使有第三者在场,莫娜仍旧任自己在这种充满想象的谈话中邀游,结果就是各种稀奇古怪、甚至极为尴尬的场面随之而来。如果赶上乌瑞克在场,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他会加入到这个刺激的游戏中来,他还知道如何以一种幽默的方式修正无意之间犯下的错误。比如说,他可能中途忘了我们用的是现在时态,而用起了将来时态(我知道有一天你会写出一本那样的书来的)。过一会儿他又会意识到他的错误,于是加一句:“我不是指你将要写,而是正在写——显而易见是正在写的书,因为这地球上没有人能像这样谈论他未投入全身心的事情。
可能是我太注重细节了,原谅我吧,好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都是一概不去深究的。我们会捧腹大笑,而乌瑞克总是笑得最尽兴,也最卑鄙——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嗬!嗬!“他看上去是在笑,”不过我们大家说起谎来都很出色嘛!我自己也不差。如果我和你们长时间地待下去,恐怕我都不觉得自己是在说假话了。
嗬嗬!嗨!哈哈哈!嘿嘿嘿!“然后他就会指指他的大腿,像一个黑人一样骨碌碌地转转他的眼睛,最后响亮地吧嗒吧嗒他的嘴唇,这就表示他又在要一点点荷兰杜松子酒喝喝了……。但是和别的朋友在一起时,事情就远没有那么顺利了。他们总是问一些”不得要领“的问题,就如莫娜所说的;要不然他们就会变得坐立不安,拼了命地挣扎着要回到”陆地“上来。克伦斯基和乌瑞克一样,知道如何玩这个游戏。他的方式和乌瑞克有些不同,但令莫娜非常满意;她可以信任他——我想这就是她的感觉,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儿,克伦斯基把这个游戏玩得太好了。他不满足于仅仅作个同谋而已,他还要即席发挥。他的这份热情往往引出一些怪异的讨论来——当然是关于我那本神秘之书进展情况的讨论。而每到关键时刻,莫娜必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这便意味着她不知身在何处了。至于说我自己,我几乎不做任何努力和他们保持一致,我丝毫不关心这个假想的世界里上演着什么,我所做的全部就是保持严肃,就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一样。想笑的时候我就笑笑,有时还做些评论和纠正,但我从来没有通过任何方式——无论言语、手势还是暗示——点明过,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游戏。
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断地出现一些奇怪的小说插曲而没有陷于平板、单调。有时候这些小插曲还会像点燃了的爆竹一样接二连三地发生。
首先是我们的情书突然神秘地失踪。我们本来是把它们装在一个大纸袋里放在衣柜的最底层的。我们花了一周多的时间才发现,原来是给我们打扫房间的女工无意中把纸袋扔进了垃圾里。莫娜听到这个消息难过得几乎崩溃。“我们一定要找到它们!”她坚持。可是怎么找呢?清洁工早把垃圾收走了,就算我们能找到倒垃圾的地方,它们恐怕也早就被埋在大堆大堆的废物底下了。不过,为了不让莫娜失望,我还是去问了问垃圾场在哪里,奥玛拉还主动提出陪我一起去。那个地方远得要命,是一个浓烟笼罩的荒僻所在。我们试图找到清洁工那天倾倒垃圾的确切地点;毫无疑问,这项工作是完全脱离实际的,但我还是向那个司机详细说明了情况,凭着顽强的意志在他麻木的内心里激起了一星兴趣的火花。他使出了浑身解数去回忆,但结果还是枉然。于是,我和奥玛拉忙碌了起来。我们手持外观颇为优雅的木棍,开始在废物堆里捅来捅去。我们翻开了太阳底下的每一样东西,唯独没有丢失的情书。
奥玛拉尽了他最大的努力才没让我把一满袋子的零零碎碎带回家,他为自己则找到了一只漂亮的烟斗盒——虽然我不知道他要它做什么,因为他是从来不抽烟斗的。
我最后只好捡了一把刀刃锈得打不开的骨把小折刀才算作罢,另外还揣回一张伍德龙公墓总监索取墓碑费用的帐单。
莫娜悲哀地接受了情书遗失这一事实,并视之为一个不祥的征兆(许多年以后,当我读到巴尔扎克心爱的汉斯卡夫人的信件遭受的命运时,这一插曲依然历历在目)。
在我们垃圾场之行的第二天,我们管区的一位警察中尉突然采访。他是来找莫娜的,庆幸的是她当时恰好不在。礼貌地客套了几句之后,我问他出了什么事一他说没事,让我放心,说只是想问她几个问题。我说我作为她的丈夫,也许可以代她回答;他似乎并不情愿接受这个礼貌的建议,只问道:“你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吗?”
我告诉他我说不准。她是不是在单位呢?他试探着问。“你的意思是她没有工作吧?”
我说。他却不予理会。“这么说你不知道她去哪儿了?”他显然是在步步推进。我回答说我一点儿都不知道。他问得越多,我就把嘴封得越紧,我不明白他到底想知道些什么。
最后我还是抓住了一丝线索。当他问到她是不是个艺术家的时候,我开始领会到他的用意所在了。“从某种程度上是。”我说,等待着下一问题。
“是这样的,”他从衣袋里拿出一页铜版诗放在我面前,说,“也许您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说:“当然可以!您想知道什么呢?”
“我想知道,”他靠回到椅背上,兴致勃勃地为一场冗长的公事谈话开了头,“这是什么?我的意思是,这算是什么行当?”
我微笑。“不算什么行当,我们卖它。”
“卖给谁?”
“任何人,所有的人,有什么不对吗?”
他停了一下,搔了搔头。“”你自己看过这个没有?“他直截了当地问道。
“当然看过,这是我写的。”
“什么?你写的?她不是作者吗?”
“我们俩都是作者。”
“但是署名是她呀。”
“对。我们这么做有自己的理由。”
“原来是这样。”他捻着大拇指,费力地思考着什么。
我等待着他随时发出惊人之语。
“这么说你们靠卖这些……这些纸为生?”
“我们……”
正在这个时候,莫娜回来了。我把她介绍给中尉,不巧的是,中尉没有穿制服。
“我怎么知道他是摩根中尉呢?”莫娜高声反问道。我大为诧异,这样的开头方式显然不太机智。
中尉没有动怒。相反,他礼貌得体地向莫娜解释了一下他来访的性质。然后说:“现在,小姐,您能告诉我您为什么写这篇文章吗?”
我们两个是同时做出反应的。“我告诉过你是我写的!”我叫道,而莫娜却全不理会我的话:“我认为警方没有理由要求我做出解释。”
“这是您写的吗,小姐……或者更确切地说,米勒太太?”
“是我写的。”
“不是她。”我说。
“到底是谁写的?”中尉以父亲般的口吻说。“或者是你们俩共同写的?”
“这跟他没有关系。”莫娜说。
“她是在保护我,”我抗议道,“她的话一个字都不能信。”
“也许是你在保护她吧?”中尉说。
莫娜按捺不住了。“保护?”她叫道。“你是什么意思?有什么不对吗,这……
这……?“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叫这个表明罪状的证据。
“我并没有说你犯了什么罪,我只不过想知道你写这篇文章的动机是什么。”
我看了看莫娜,然后将目光转向摩根中尉。“还是让我来解释吧,我才是作者。
我写它是因为我很愤怒,因为我不愿看到不公正的事情,我要人们都知道都了解。
这回答了您的问题吗?“
“这么说,这不是你写的了?”摩根冲莫娜说。“我很高兴。我实在无法想象您这样一位漂亮的小姐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莫娜又怔住了;她预料的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反应。
“米勒先生,”他继续遭,语气中有了一点儿细微的变化,“已经有不少人对您这篇讽刺文章有意见了,人们不喜欢它的调子,觉得它是煽动性的。你让人感觉很激进,我当然知道你不是,不然你也不会住在这样的地方。我很熟悉这套公寓,我的前任和法官,还有他的朋友常在这里玩牌。”
我开始放松,我知道整个事情将以一个善意的忠告而告结束——忠告我不要成为鼓动家。
“怎么不给中尉倒点儿酒喝呢?”我对莫娜说。“您不介意和我们喝点儿什么吧,中尉?我想您已经下班了,是吗?”
“当然不介意,”他答道,“现在我已经知道了你们是什么样的人。这类事情我们不得不调查调查的,这是例行公事,你知道,这个地区一向都平静得很。”
我以微笑表示我完全理解。紧接着,一个念头突然间闪过我的脑海,我想起了我年轻的时候被拘捕时面前站着的那位警官。这段回忆使我灵机触动,我一口气喝下一杯雪莉酒,仔细地看了摩根中尉一眼,接着就像一只云雀一样一连串地说开了。
“我是老14号牢房的,”我略带醉意地微笑着对他说,“或许您认识绍特上尉和奥克雷中尉?还有吉米。丹?您一定记得帕特。麦卡伦吧?”
我面前的眼睛睁得像牛一样大了。“我从格林波特来。”他说着伸出了手。
“谁能想得到呢!”这下一切都清楚了。
“对了,”我说,“您是不是更喜欢喝威士忌?我刚才忘了问您。”(我们没有威士忌,但我知道他肯定会拒绝的。)“莫娜,我们的苏格兰威士忌呢?”
“不,不!”他连连反对,“我连想都不会去想它,这已经很不错了。这么说来你是老14号的……而且你是个作家?告诉我,除了这些……这些……之外你还写什么?写书吗?”
“只写过几本,”我说,“最近的一部出版后我会立即送给您一本。”
“那真是太好了,也把你太太的作品送给我一些,好吗?我想说,你选了一位聪明的太太,她知道得很清楚该怎么保护你。”
我们又聊了一会过去的日子,然后摩根中尉说他该走了。
“我们会把它归入……你们把这些叫做什么?”
“铜版诗。”莫娜说。
“好的,那就是诗歌类了。再见,祝你写作顺利!如果遇到麻烦,你知道该到哪儿去找我。”
握手道别之后,我把门轻轻地在他身后关上。
“哟!”我扑通一声坐到了椅子上。
“下次如果再有人找我,”莫娜说,“记住铜版诗是我写的。今天幸亏我及时赶了回来,你是不知道怎么对付这些人的。”
“我觉得我做得很好。”我说。
“跟警察永远都不能说实话。”她说。
“不尽然,”我说,“你必须有所区分。”
“他们是不可信任的,”她反驳道,“如果我们老老实实地跟他们打交道肯定会吃亏的。我真庆幸奥玛拉不在,他在这方面比你还傻。”
“我要是明白你在抱怨什么,那才怪呢!”
“他浪费了我们的时间,而且你也不该留他喝酒。”
“你扯到题外去了;警察难道不也是人吗?他们并不都是畜生。”
“如果他们真有头脑就不该去当警察,没有一个警察是有一点儿本事的。”
“好吧,我们不谈这些了。”
“你以为他对你很友好,事情就到此结束了吗?那只不过是他们骗人的把戏罢了。现在我们已经被载入名册了,也许下一次他们就该赶我们走了。”
“好了,好了,别这样。”
“好吧,我不说了,你看着吧……。这只猪,他差点儿就把一瓶酒都喝光了。”
另一件令人不安的事发生在几天之后。在这之前的几星期,我定期去一个叫多克。扎布里斯基的朋友那里看牙,我是通过阿瑟。雷蒙德认识他的。你能在他的候诊室里坐上几年都不觉得厌倦、他主张一次只做少量的一点工作;事实是,他喜欢谈话。你坐在那里大张着嘴,张得下巴都疼了,他却还在你耳边喋喋不休。他的哥哥鲍里斯开了一个和他毗邻的诊所,做牙桥和假牙。他们两个象棋都下得极好,经常是我去了之后要先和他们下一会儿象棋,然后才能看牙。
多克。扎布里斯基还酷爱拳击和摔跤运动,他几乎不错过任何一场比赛。和许多其他的犹太专业人员一样,他也喜欢音乐和文学,但他最大的优点还要算他从不催你付钱,对艺术家他尤其慷慨。
有一天我带了一篇刚完成的手稿给他,是赞美那个小赫拉克利斯——吉姆。伦德斯的,用极为铺排的散文体写成。他丢下我让我忍着下巴的疼痛大张着嘴坐在椅子里,而他则去读我的稿子。我的文章让他心醉神迷,他立即就要拿给他哥哥鲍里斯看,还要打电话告诉阿瑟。雷蒙德。“我不知道你能写得这么好。”他说,然后他又暗示我们该更多地了解一下彼此,还提议我们哪天晚上见面再深谈。
我们定了一个日子,并约好晚饭后在皇家咖啡馆见面。阿瑟。雷蒙德、克伦斯基、奥玛拉都来了,扎布里斯基的朋友们不久也到了,我们正要去街另一头的一家罗马尼亚餐厅。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老头走了过来,向我们兜售火柴和鞋带。我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开始打趣这个可怜鬼,用他回答不了的问题追问他,吹毛求疵地查看他的鞋带,还往他嘴里塞了一只雪茄烟,总之表现得像个十足的无赖和白痴。
每个人都诧异地看着我,到后来他们的神情已经明显表露出反对,变得颇为严厉了。
老头最终承受不住,哭了。我试图一笑摆脱责任,就说他很可能把大把大把的钱都藏在了一个!日提包里。死一样的沉默。突然间臭玛拉抓住了我的胳膊。“我们离开这儿吧,”他低声嘀咕道,“你已经出够丑了。”然后他转向其他人,解释说我肯定是醉了,说他要带我出去走走,清醒一下。往外走时他往老头手里塞了一些钱,后者则举起拳头诅咒我。
我们刚走到街角,就迎头撞上了谢尔登,疯子谢尔登。
“米勒先生!”他大叫着朝我们伸出双手,又给了我们一个满口金牙的微笑。
“奥玛拉先生!”那架势活像是找到了离散多年的亲兄弟。
我和奥玛拉一边一个把谢尔登夹在中间,三个人挽着胳膊向河边走去。谢尔登抑制不住满心的喜悦,说为了找我他已经跑遍了全城。他目前过得不错,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开了一间自己的办公室。
“你在忙什么呢,米勒先生?”
我告诉他我在写一本书。
一听这话,他松开胳膊站到了我们面前。只见他双臂交叠胸前,两眼紧闭,双唇突起。一脸滑稽可笑的严肃表情。此刻我随时等待着一声口哨从他紧闭的双唇中如蒸汽般喷出。
“米勒先生,”他缓慢而庄重地开了口,仿佛自己是在召集全世界的人倾听。
“我一直希望你写一本书,是的。”头还不停地用力点着以示他的赞成。
“他在写《扑克玩法大全》。”奥玛拉随时都准备着逗谢尔登发急。
“不,不!”谢尔登狡猾地微笑着盯住我们,*同时伸出他的食指在我们的鼻子底下晃来晃去。“米勒先生在写一本伟大的书,谢尔登知道。”他猛然间抓住我们的胳膊,又马上松开,把食指放到嘴唇上,“嘘——!”他向四周看了看,似乎想确信没有人能听到我们的谈话,然后开始向后退,他的食指仍旧伸着,不停地有节奏地前后晃动。“等一下,”他低声道,“我知道一个地方……。嘘——!”
“我们想散散步,”奥玛拉粗鲁地说,他把谢尔登推到一边,拉着我继续往前走。“你难道看不出来他醉了吗?”
谢尔登一惊之下直叫道:“哦,不!”他弯下腰仔细地看我的脸,“不,”他又重复道,“米勒先生永远都不会醉的。”他这时已经不得不小跑才能跟上我们了,他的腿仍旧曲着,食指还在那里晃个不停。奥玛拉走得越来越快了,最后谢尔登干脆站住,让我们落下他一段距离,他就双臂交抱着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然后突然地,他跑了起来。
“当心点,”他赶上来后小声对我们说,“这附近有波兰人。嘘!”
奥玛拉不屑地大笑起来。
“不要笑!”谢尔登恳求道。
“你疯了!”奥玛拉轻蔑地说。
谢尔登走在我们身边,如同光脚踩在碎玻璃上一般战战兢兢。有好一会儿他都没有说话。然后他突然停了下来,解开大衣和上衣,迅速地、鬼鬼祟祟地扣上了里面衣袋的扣子,然后是上衣的,最后是大衣的。他把他那双目光锐利的眼睛合成两条细缝,将帽子压低到几乎遮住眼睛,咬紧双唇,开始继续行进。这一切都是在绝对的沉默中进行的,这样走了一会儿,他又伸出一只手来,慎重地把他手指上闪闪发光的戒指转了半圈,随后将双手深深地插进大衣口袋。“安静点!”他低声说道,步子走得越发战战兢兢了。
“他神经衰弱。”奥玛拉说。
“嘘——!”
我不出声地笑了。
这时,他开始自言自语,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只能偶尔听到只言片语。
“把你的嘴张开!”奥玛拉说。
“嘘——!”
随后是更多压低了声音的胡言乱语,偶而被一声窒闷的尖叫或者他那难听得折磨人的口哨声所打断。气氛开始变得怪异了,我们此时已接近那个荒凉的木材场和那些煤气罐,空无一人的街道看上去阴郁而凶恶。突然,我感觉到谢尔登的手指抠住了我的胳膊,一个类似“啊”的声音从他薄薄的嘴唇之间发出了出来。他死命地拽着我,如马甩鬃毛一般点着他的头。
我警觉地看了看四周。街对面一个醉鬼正踉踉跄跄着往家走。他身材硕大,夹克大敞着,没打领带,也没带帽子,时不时还停下来赌咒发誓一番。
“快,快!”谢尔登咕哝道,抓着我的手更加用力了。
“嘘!不要紧的。”我低语。‘“是个波兰人!”他小声说。我感觉到他浑身上下都在颤抖。
“我们还是回到大道上吧,”我对奥玛拉说,“他已经受够折磨了。”
“是啊,是啊,”谢尔登几乎是在呜咽了。“还是走大道好、”他的肘部仍紧紧地贴在身侧,只小心翼翼地伸出一只手来,痉挛了似的指了指方向。直到我们拐过了街面,他的步伐才轻快起来,一边半跑半走着,他还一边不住地将头转来转去地看,很怕会有人冷不防地袭击我们。我们是到了地铁站之后才和他分手的,当然,在这之前我没忘了把我的地址给他。我把地址写在了一个火柴盒的内壁上,递给他时他的手仍在抖着,牙也在打颤。
“谢尔登会很快再见到你的。”他挥手道别时说。走到楼梯底端时他停住了,转过身来,把手指放到了嘴唇上。
“嘘!!”奥玛拉尽量把动静弄到最响。
谢尔登严肃地笑了。随后他的嘴拼命地动了起来,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从他的口形看,他是在说“波兰人”,可能他自己还以为他在尖叫呢。
“你根本不该把我们的地址纪他,”奥玛拉说,“那家伙会缠住我们不放的。
他是个害人虫,我一看见他就浑身不舒服。“
“他还可以,”我说。“我会对付他的,要是他来的话。况且,我还挺喜欢谢尔登的。”
“你真行!”奥玛拉说。
“你注意到他手指上的钻石了吗?”
“可能是莱茵石、”
“那是金刚钻!你不了解谢尔登。你听我说,如果我们真需要帮助的话,他会把自己的衬裤当了的。”
“我宁愿饿死也不想听他的话。”
“好吧,随你的便。我有种感觉,有一天我们可能会需要谢尔登先生的帮助的。
上帝,他看到那个喝醉了的波兰人时是怎样发抖的啊!“
奥玛拉没有说话。
“你一点儿都不在乎,是吗?”我嘲弄道。“你不知道大屠杀是什么样的……”
“你也不知道。”奥玛拉尖刻地说。
“当我看着谢尔登时,我就知道了。对我来说,他简直就是大屠杀活活的再现。
要是那个波兰人真的袭击我们的话,他恐怕吓得屎都要拉一裤子了。“
又过了几天,奥塞奇把他的女朋友带了来。她的名字叫劳爱拉,毫不吸引人的外表中透着一种几乎称得上美丽的与众不同。她穿着一件尼罗河绿的长袍,一双香蕉黄和桔色相间的锦缎拖鞋。她安静、沉默寡言,没有丝毫幽默感,看上去不像他的女友,倒更像个护士。
奥塞奇的脸上永远挂着他那个不变的微笑。他的态度是,“我答应了把她带来,现在她来了。”含义就是,我们想要从她那里了解什么就和她直接谈,他是不会提供任何帮助的。他只是来坐坐,喝喝我们款待的酒水的;至于说谈话,我们说什么他都听,就好像我们是在给他放录音一样。
这是场奇怪的谈话,‘因为我们能从劳爱拉嘴里得到的全部就是“是的”、“不”、“我认为是这样”和“可能是吧”。奥塞奇脸上的笑容在不断地扩展,仿佛在说:“我告诉过你的!”他喝得越多牙齿就晃动得越厉害,他的嘴也开始变得如同一个由错综复杂的金属丝和支架组成的奇妙装置。嚼起任何东西来都缓慢而艰难。自从上次来过之后,他的脸上长满了疹子,使他原本就显得绝望的面容愈加悲惨了。
当我们问到他的处境是否好转时,他转向了劳爱拉。“她会告诉你们的。”他咕哝道。
劳爱拉说:“没有。”
“还是老问题吗?”
他又看劳爱拉。
这次她说“是”。
让我们惊讶的是,他说了这么一句话:“问问她有什么感受。”说完他低下了头,几滴唾液落进了杯子里,他拽出一块手帕来,吃力地擦了擦嘴。
所有的目光都落到了劳爱拉身上,她没做任何回答,只是一个挨一个地看着我们,淡绿色的眼睛没有丝毫表情。我们感觉越来越不舒服,但是没有人知道该如何打破沉寂。突然间,不知什么原因,她自己开口说了起来。她的语调低沉平板,像是被催眠了一样,始终未变的目光此时固定在了我们头上方的壁炉边上。那件尼罗河绿的长袍和她那双透明的淡绿色眼睛,使得她看上去就像一个人化了的媒体,而她浓密的棕黄色头发则带着一种惊人的美感技垂在她裸露着的肩膀上,与她给人的整体感觉是那样的不谐调。有好一会工夫我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以为自己注视着的是一具尸体,一具通电热化了的尸体。
一开始我并没有听清她在说些什么,只感觉到一个单调而空洞的声音在耳边回响,好像远处海浪拍击岩石的声音。她没提及任何名字、任何时间和地点,慢慢地我才推测出来,她说的“他”是指她的未婚夫奥塞奇。我不时地看看奥塞奇,注意他的反应,可是他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永远是那个不变的笑容,就好像她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一样。
她独白的要点大致是这样的:她认识他已经一年多了,不论他的朋友们会怎么说,她确信他还跟从前一样,没有变。她在谈话里很确定地暗示他疯了,而且她肯定自己也在变疯,但没有影射这是他的错。在她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不幸的——也可能是幸运的——巧合罢了,正是他的不幸吸引了她。她认为自己是爱他的,但她无法确认,因为他们俩的反应同样不正常。他的朋友们把她视为一个坏的影响,也许她是,但是她本身没有任何别有用心的企图。她并不想依附于他,她自己能够养活自己,而且需要的话,她还可以养活两个人。她既然不觉得幸福也不觉得痛苦,白天过得就像在梦中一样,夜晚则是另外一些梦境的继续。有时候她觉得他们应该离开这座城市,可有时候又觉得离不离开并不会有什么不同,她变得越来越拿不定主意了。他们头顶上笼罩着一层薄暮的微瞑,但这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他们很快就要结婚了,她希望他的朋友们不会太介意。至于说虱子,她也感觉到了;这当然有可能是想象出来的,但是既然人已经换咬了,而且还留下了痕迹,那么是想象出来的还是真实的也就没有什么不同了。他的湿疹,可能我们都注意到了,只是一时的毛病——他最近酒喝得太多了,但是她宁愿看着他醉,也不愿看着他愁苦而死。他和所有的人一样,有优点也有缺点。她为自己不爱音乐而感到有些过意不去,但她在尽最大的努力学。她对艺术、音乐、绘画和文学没有任何感觉;事实上,她对任何东西都没有太大的兴趣,就是小时候也没有过。她的生活一直都很舒适,但也很枯燥;但她认为她并不像别人那样厌恶单调的生活,她觉得独处时和同别人在一起时是一样的。
她就这样不停地讲着,谁都不忍心也不想打断她。她好像是用什么咒语将我们镇住了。如果说尸体也会说话,那么她就是一具说着话的尸体,除了她的嘴唇在动而且发出声音之外,她是没有生命的。
最后还是奥玛拉解除了咒语。他以为有人敲门,就跳起身来跑过去把门猛地拉开——门外空无一人,只有一片漆黑。我注意到门开时劳爱拉的头动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她的表情放松了下来,眼光也变得柔和了。
“你不想再喝一杯吗?”莫娜问。
“好的。”她说。
奥玛拉刚坐下,正要给自己再倒一杯酒,门上就传来一阵怯怯的敲门声。他又跳了起来、莫娜正递给劳爱拉的杯子也掉到了地上,只有奥塞奇一动不动。
我走过去轻轻地把门打开。只见谢尔登站在那里,手里拿着帽子。
“刚才是你敲门吗?”我问。
“不是,”他说,“我刚到。”
“真的吗?”奥玛拉民谢尔登没有答话,径直走了进来。“谢尔登!”他一边自报家门,一边给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微微鞠了一躬。这一仪式以低头时间上眼睛开始,又以站直身体时颤微微睁开眼睛结束。
我们尽量让他随便一点儿,又给他倒了一杯酒。
“谢尔登一向来者不拒。”他两眼发光,一脸肃穆,然后,他头一仰,一口气将一杯酒统统喝下,又响亮地咂了咂嘴,眨了眨眼睛,问我们身体健康与否。作为回答,我们都笑了起来,只有劳爱拉苦笑了一下。谢尔登也想笑,但最终只做成了个鬼脸,活像一只就要张嘴舔骨头的狼。
奥塞奇使劲朝谢尔登笑了笑,他好像在后者身上察觉到了一种和自己相似的东西。
“他说他叫什么名字?”他看着奥玛拉问。
谢尔登着重地重复了一遍他的姓,同时垂下眼睛。
“你没有名字吗?”这次是直接发问了。
“就是谢尔登。”谢尔登说。
“但你是波兰人,对吗?”奥塞奇越来越激动了。
“我是在波兰出生的,”谢尔登说,“但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不是波兰人。”
“我是半个波兰人,”奥塞奇和气地说,“但我一点儿都不知道我是否以此为自豪。”
谢尔登马上把目光移开了,他紧紧地闭住嘴,很怕会发出什么不合时宜的诅咒。
看着我的眼睛,他给了我一个痛楚的微笑,意思是:“我在尽我最大的努力与你的朋友共处,尽管我闻到了波兰人的气味。”
“他不会伤害你的。”我安抚他说。
“怎么回事……?”奥塞奇叫了起来,“我做过什么吗?”
谢尔登迅速地站起身来,挺起胸膛,紧锁眉头,又摆出了他那个引人注目的舞台造型。
“谢尔登不怕,”他一字一吸气地说,“谢尔登不愿和一个波兰人说话。”说到这里他停住,身体一动不动,只把头像木偶一样转到最大限度,然后再转回来。
在转头的过程中他半垂了眼睑,下唇向前突出,慢慢地抬起手来,食指伸出——那架势就像是马克思医生又要开始唠叨他的肝病药丸了。
“嘘!”这声音是奥玛拉发出来的。
“嘘——!”谢尔登把食指放到了嘴唇上。
“这是什么?”奥塞奇叫道,他完全被这场表演吸引住了。
“谢尔登会先说话,然后才轮到波兰人。这里可不是强盗待的地方,我说的对吧,米勒先生?现在,请安静!”他又像木偶一样扭了扭他的头。“曾经发生过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很抱歉我不得不在女士们先生们面前提到这种事情。这个人——”他恶狠狠地怒视着奥塞奇,“问我是不是波兰人。啐!(他朝地板唾了一下)
我怎么会是波兰人——啐!(他又唾了一下)对不起,米勒太太(他令人啼笑皆非地鞠了一躬)。但是我一听到‘波兰人’这三个字就想唾。啐!(他唾了第三次)“
他停下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把胸膛充胀到合适的程度。也为了把体内分泌的毒液聚起来,他的下胯颤抖着,眼睛里射出仇恨的目光;他的身体开始收缩,看上去简单就像一截压缩了的弹簧,只要一松开,就会眨眼间弹到街对面去。
“他要大发雷霆了。”奥塞奇警惕地说。
奥玛拉赶忙跳起身来给谢尔登递了一杯雪莉酒。谢尔登就像赶苍蝇一样,一手将酒杯拨开,酒全溅到了劳爱拉那身美丽的尼罗河绿长袍上,但是她丝毫未加理会。
奥塞奇变得越来越焦虑不安了,终于,他哀求地转向了我。
“告诉他我的话里没有任何别的意思。”他恳求着说。
“波兰人是从来不道歉的。”谢尔登直视着前方。“他们杀人,他们折磨人,他们强奸,他们烧死女人和孩子——但是他们从来不说‘对不起’。他们喝血,喝人血——他们还像动物一样跪着祷告。他们嘴里发出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言,都是诅咒。他们像狗一样吃东西,他们用肮脏的破布洗澡,他们往你的脸上呕吐。谢尔登每天晚上都祈祷上帝来惩罚他们。只要还有一个波兰人活着,世上就会有眼泪和痛苦。谢尔登一点儿都不怜悯他们,他们必须全部死掉,像猪一样……男人、女人和孩子。谢尔登这样说……是因为他知道他们!”
他本来半闭着的眼睛现在已经紧紧地闭上了,每一个字从他的嘴里发出来都像是一声怒吼。他的嘴角已经开始聚集了一些唾液,使得他看上去像是一个癫痫病人。
“止住他,亨利,求你了。”奥塞奇祈求道。
“是啊,瓦尔,想想办法吧,”莫娜喊道,“这已经太过分了。”
“谢尔登!”我大叫了一声,想把他吓住。
他没有反应,就像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
我站起身来,拉住他的胳膊轻轻摇了摇他。“谢尔登,”我轻声说,“你醒醒!”
我又用力摇了摇他。
谢尔登的眼睛缓慢地、颤动着睁开了,他看了看四周,仿佛刚刚从梦魇中醒来。
他苍白无力地笑了,好像方才他刚把手指伸到喉咙里面,呕出了一剂毒药一样。
“你现在没事了吧?”我在他背上重重地打了一拳。
“对不起,”他又眨眼又咳嗽,“是那些波兰人,他们总是让我难受。”
“这儿没有波兰人,谢尔登。这个人——”我指着奥塞奇,“是加拿大人,他想和你握手。”
谢尔登伸出手来,就像是头一次见到奥塞奇一样,深深地鞠了一躬,说:“谢尔登!”
“很高兴认识你。”奥塞奇也微鞠了一躬,“来,喝杯酒好吗?”他说着便伸手去拿杯子。
谢尔登把酒杯放到唇边,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啜着,似乎不能确信酒是无毒的。
“好喝吗?”奥塞奇笑着问。
“太好喝了!”谢尔登咂了咂嘴,不是真的意犹未尽,而是出于礼貌。
“你是亨利的老朋友吗?”奥塞奇笨拙地引着谢尔登,想要他展示出他有风度的一面。
“米勒先生是所有人的朋友。”他回答道。
“他以前为我工作过。”我解释道。
“哦,我明白了。”奥塞奇无限宽慰地松了一口气。
“他现在有了自己的生意了。”我又补充了一句。
谢尔登笑了,开始摆弄他手指上的钻戒。
“是合法生意。”谢尔登如当铺老板一般搓着双手,然后他脱下其中的一只戒指送到奥塞奇鼻子底下,戒指上镶着一颗巨大的红宝石。奥塞奇用估价的眼光仔细看了看,又递给了劳爱拉。谢尔登这时又摘下另一只戒指拿给莫娜看,这回是一颗巨大的绿宝石。谢尔登等了一会儿,观察这一举动造成的效果;之后,他郑重其事地摘下两只钻石戒指,放到我的手里,然后又把食指放到嘴唇上——嘘!
我们正在赞叹这些绝妙无比的宝石,谢尔登把手伸进马夹口袋,掏出了一个薄纸包着的小包裹。他打开包裹,平展着把它放在手掌上。五六颗切好的宝石熠熠放光,虽然不大但光彩夺目。他慎重地将它们放到桌子上,又把手伸到另一个口袋里。
这次他拿出来的是一串小珍珠,如此精巧美丽的珍珠我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识。
我们尽情地欣赏这些珠宝的时候,他又一次摆起了他的神秘造型,而且坚持了好一会儿,这才又把手伸进里面衣服口袋里,取出了一只摩洛哥雪貂皮钱夹。他打开钱夹,像一个魔术师似的,从里面一张接一张地掏出了十多张不同面值的各种钞票。如果这些都是真钱的话——我完全相信这一点——价值起码几千美元。
“你口袋里装着这些东西到处走不害怕吗?”不知是谁问道。
谢尔登一边按门铃似的在空中舞动他的手指,一边言简意赅地回答:“谢尔登知道如何处理。”
“我说过他是个疯子。”奥玛拉咯咯笑道。
谢尔登毫不理会,继续道:“在这个国家里没人打扰谢尔登,这是个文明的国家,谢尔登一向只管好自己的事情……。我说的不对吗,米勒先生?”他停下来挺了挺胸膛,然后又说:“谢尔登一向彬彬有礼,甚至对黑人也一视同仁。”
“可是谢尔登……”
“等等!”他叫道,“请安静!”接着,他神秘地解开衬衫扣子,迅速地后退了几步,背靠着窗户,晃了晃挂在脖子上的一条黑带子,我们还没来得及把“不”
字说出来,他就已经吹响了系在带子上的警笛,声音穿透了耳膜,震得人几乎产生幻觉。
“把它抢过来!”当谢尔登再一次把笛子举到嘴边时,我赶忙嚷道。
奥玛拉紧紧地握住笛子,“快点儿,把所有的东西都藏起来!”他喊道,“要是警察来了,这些东西我们是死也解释不清的。”
奥塞奇立即把戒指、钞票、钱夹和珠宝都收到一起,镇静地放到自己的衣兜里,然后坐下来,抱着胳膊,等待着警察的到来。
谢尔登旁观着这一切,神情中充满了鄙视和不屑。“就让他们来吧,”他把鼻子翘到了天上,鼻尖颤动着。“谢尔登是不怕警察的。”
奥玛拉则忙着把笛子放回到谢尔登胸前,重新系上他的衬衫、马夹和上衣。谢尔登默许着这一切,就像是一个时装模特儿在任人打扮着准备参加表演,但他的目光却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奥塞奇。
几分钟后,门铃意料之中地响了。莫娜冲到门前——果然是警察。
“说话!”奥玛拉低声说,接着他提高了嗓音,仿佛在继续一场热烈的讨论。
我以同样的音调反应着,也不管自己说的是什么,同时又暗示奥塞奇也加入进来,可是得到的却只是一个微笑;他就那样抱着胳膊坐在那里,心平气和地观望着、等待着。在我们这场模拟争论的的过程中,不时能听见莫娜的声音在抗议说我们根本就不知道警笛是怎么回事。一点儿都不知道,我听到她说。奥玛拉装出不同的声音和语调,喜鹊似的叽叽喳喳不停地说着,同时还发疯了一般催我也这样做。如果警察就在此刻闯进来,肯定会看到一出滑稽戏正在上演。这中间,我突然间大笑起来,使得奥玛拉不得不加倍地努力。劳爱拉自然是石头一样地坐着。奥塞奇则作了观看马戏表演的观众,他处于完完全全的放松状态中;事实上,他简直可以说是兴高采烈。至于谢尔登,他没有从他的位置上离开一步,后背仍靠在窗子上,钮扣扣得整整齐齐,就等着布置橱窗的人去调整他的胳膊和腿了。我一遍又一遍地示意他说话,他却始终无动于衷,超然事外;实际上,他是不属于此。
终于,我们听到门被关上,莫娜匆匆地走了回来。
“这些傻瓜!”她说。
“他们总是在我吹笛子的时候来。”谢尔登一副尊重事实的口气。
“但愿房东不要下来。”我说。
“他们度周末去了。”莫娜说。
“你们能肯定警察没有站在外面吗?”奥玛拉说。
“他们已经走了,”莫娜说,“我敢肯定。上帝,没有什么比碰上一个爱尔兰笨蛋更糟糕的了,除非是两个。我还以为我这辈子都不用想说服他们了呢。”
“你为什么不请他们进来呢?”奥塞奇问道,“这才是最好的办法。”
“是的,”劳爱拉说,“我们总是这样做。”
“这绝对够得上惊险,”奥塞奇微笑着说,“你们常玩这种游戏吗?他很有趣,这个谢尔登。”他说罢悠闲地站起身来,把宝物又都倒回到桌子上,然后走到谢尔登身旁,说:“我可以看看那笛子吗?”
奥玛拉马上站了起来,随时准备着伸出双臂抱住谢尔登。“不要再来第二遍了!”
他恳求道。
谢尔登伸出双手,掌心向外,好像是要挡住我们。“安静!”他小声说,伸出右手去摸他裤子的后兜。就这样一只手伸着,一只手放在臀部,这只手还被外衣遮着,他轻声地、但阴阴地说:“笛子没了,我还有这个。”说着,他猛地抽出一只手枪,对准了我们。他把枪轮流对着我们中的每一个人,谁也不敢动一动、响一响,以免他的手会无意间扣响了扳机。在确信我们已经被吓得够呛了之后,谢尔登才把手枪放回了裤兜。
莫娜径直向洗手间走去;过了一会儿,我就听到她在叫我了。我过去看时,她几乎把我拖了进去,然后把门关紧锁上。“求你,”她低声说,“让他们都走吧,我害怕会出事的。”
“你就是为了这事吗?好吧。”我有几分不情愿地说。
“不,求你了,”她祈求道,“马上就让他们走,他们疯了,都疯了。”
我把她留在洗手间里,转身又回到了他们中间。谢尔登此时正给奥塞奇看一把杀气腾腾的折刀,也是他随身携带的。奥塞奇正在用大拇指摸着刀刃,试试它的锋利程度。
我解释了一下,说莫娜病了,我们最好还是先散了吧。
谢尔登听了就要跑出去打电话叫医生,但最后我们还是把他们都赶走了。奥塞奇许诺一定会照顾好谢尔登,而谢尔登则抗议说他能照顾好自己。我以为几分钟之内又会听到警笛吹响的声音,不知道警察翻谢尔登的衣袋时会有什么反应,但是没有任何声音打破沉寂。
我脱衣服准备睡觉的时候,目光落到了那个小钢烟灰缸上。那是我买家俱那天挑选的小物件之一,据说是印度来的,我特别喜欢,希望能永远保存它。此刻,当我把它拿在手里重新审视它的时候,我突然间意识到,这房间里已经没有一件东西属于过去,我自己的过去。每一样东西都是崭新的。这时我想起了从童年起就保存着的那个中国坚果,我是把它放在家里壁炉上一个小铁匣子里的。我已经记不得我是怎么得到它的了,可能是哪位亲戚从南海回来时带给我的。我从前总是时不时地打开那个没装过几枚硬币的小匣子,拿出那枚坚果来抚弄一番,它是淡赭色的,表面像小山羊皮一样光滑,中间有一道黑色的缝,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坚果。有时候我会几天、几星期地把它带在身边,不是为了交好运,而是因为我喜欢那种感觉。
它对于我来说是神秘的,而我则乐于保持这种神秘感。我肯定它有着一段长长的历史,经过了不知多少人的手,到过了不知多少个地方,也正是这一点让我更加珍视它。和莫娜结婚后不久的一天,我突然想念起这个心爱的小东西来,竟然专程跑回父母家里去取它。万没想到我竟被告知,我妈妈已经把它送给了附近住着的一个小男孩,说是他表示过很喜欢它。哪个男孩?我想知道。可是她已经记不起来了,她觉得我很可笑,竟会如此看重一件无足轻重的东西。我们随便聊了聊天,等着我爸爸回来一起吃晚饭。
“我的小舞台呢,”我突然问道,“你们把它也给了别人吗?”
“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我妈妈说。“你还记得对面住着的‘小阿婆’吗?
他喜欢得要命。“
“所以你就给他了?”我一点儿都不喜欢‘小阿婆’,他天生有种女人气,可我妈妈却认为他是个了不起的小家伙,什么举止文雅之类的。
“你想他还会保存着它吗?”我问。
“哦,当然不会了。他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怎么会还玩那些东西呢!”
“这可说不准,”我说,“也许我会去看看。”
“他们搬走了。”
“你们也不知道搬到哪儿去了,是这样吗?”
她当然是不知道;不过我觉得多半她是知道的,只是不肯告诉我罢了。她重申,要把那些旧东西都找回来的想法太愚蠢了。
“我知道,”我说,“但是我就想再看到它们,若能如此,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
“等到你自己也有孩子的时候,你就可以买更新更好的了。”
“再不会有比它更好的小舞台了。”我激动地争辩道。我给她详细地讲述了一遍当初埃德。马丁尼叔叔是怎样花了几个月的时间为我做成的。我说着这些的时候,眼前重新浮现出了它立在圣诞树下的情景。我还能看到那些总是在节假日来做客的儿时的玩伴们,在地板上围坐成一圈,看我摆弄和舞台配套的装置。
我叔叔把什么都想到了,不光是布景的变换,还有不同色调的脚灯,还有滑轮、舞台侧翼和幕布,一切能想象得到的都有了。每年圣诞节我都把它拿出来,直到我长到十六七岁的时候。现在的我玩起它来肯定能比小时候更多一层感情,它实在太精致、太完美了,可是它已经不在了。我再也看不到它了,我永远不可能找到第二个和它相同的小舞台了,因为其中揉入的爱心和耐心今天已经没有人具备了。想想也真奇怪,埃德。马丁尼在人们眼里一向是个不学无术的人,一个只知道喝酒说话、只会浪费时间的人,然而他却知道怎样让一个小男孩高兴!
我童年时代的纪念物一件也没有保存下来。工具盒送给了友好协会,故事书则给了另一个我讨厌的小淘气,我都想象得出我那些美丽的书本会遭受到什么样的命运。最让人生气的还是,我妈妈一点儿都不肯帮我把我可爱的东西找回来。就拿书来说吧,她断言我看过了那么多遍,内容肯定都记住了。她就是不能理解,或者不肯理解,我要的是真真实实地占有它们。也许她潜意识里是在惩罚我从前接受别人礼物时的心不在焉吧。
(我对美好童年生活的回忆与向往一日强似一日。随着生活一天天变得平淡无味,面目可憎,金色的童年时代在我心目中愈加灿烂辉煌。在时间的流逝中我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我的童年就是一段长长的节日,一个少年的狂欢节。我有这样的感觉并不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在变老,而是因为我意识到我已失去了某种珍贵的东西。)
当我爸爸为了重拾旧日的快乐而跟我谈起我旧时的玩伴托尼。马雷拉的近况时,这种失落感变得更加深切了。“我在上周的《谈天》上刚刚读到过一篇关于他的文章。”他就这样开始了话题,最初他会谈起托尼。马雷拉的运动成绩,比如,他怎样拼死在马拉松赛中获得了冠军,然后是关于托尼。马雷拉组织的俱乐部的,说他将如何着手改善本区贫困儿童的境遇。文章旁边总是配有一幅他的照片。从《谈天》这一地方性的周刊,关于他的文章又开始在布鲁克林日报上出现。他是个不容忽视的人物,将成为时下热点人物之一,即使他准备参加市参议员的竞选也不足为怪,等等……毫无疑问,托尼。马雷拉已成为布鲁克林上空的一颗新星。他从社会的最底层起步,克服了所有的障碍和不利条件,完成了法学院的学业,为贫穷的移民后代在这块充满机会的伟大土地上能取得的最高成就作了一个光辉的榜样。
我虽然很喜欢托尼。马雷拉,却总是无法忍受我的家人对他的谈论方式。我从小学时起就认识托尼了,我们一直在同一个班里,而且一同以最优异的成绩毕业。
托尼必须不停地奋斗,而我则恰恰相反。他强硬、叛逆,是个难以管束的孩子;他性格中动物性的一面能把老师们气得发疯,在男孩子中间他则是个天生的领导人物。
许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他的音信,甚至想都没想过他。但在一个冬日的晚上,我却在雨中跋涉时遇到了他。他正要去出席一个政治会议,而我则是去赴和一个人迷人的金发女郎的约会。托尼试图说服我陪他一起去参加会议,说这会对我有好处,我却当面嘲笑了他。他有点儿生气,开始对我谈论起政治,告诉我说他要改革我们地区的民主党;我又笑了,这一次几乎是侮辱性的。对此托尼嚷道:“等着瞧吧,几年之内你就会为我投票的,他们需要有我这样的人在党里。”“托尼,”我说,“我从来没为任何人投过票,也永远不会,但是如果你要竟选职位的话,我也许会破一次例的。如果能看到你成为美国总统,我会再高兴不过了,你会成为白宫的光荣的。”他以为我在挖苦他,其实我是百分之百的诚心诚意。
谈话中,托尼提到了他可能的对手的名字,马丁。马隆。“马丁。马隆!”我惊道。“不是我们的马丁。马隆吧?”“就是他。”他让我确信。这就是共和党未来的代表人物吗?——以我当时的惊讶程度,一根小小的羽毛就足以将我击倒在地。
那个笨蛋!他怎么会得到如此显要的地位?托尼解释说那是靠了他爸爸的影响。我记得老马隆,他是个好人,一个诚实的政客,很难得;可是他的儿子!那个比我们大四岁的马丁总是排在班里的最后面,而且说话还严重口吃。现在这个笨蛋居然变成了地方政界的领袖人物。“你知道我为什么对政治不感兴趣了吧?”我说。“你恰恰就错在这里,亨利,”托尼激动地说,“你想看到马丁。马隆成为议员吗?”
“说实话,”我说,“我一点儿都不关心谁成为这个区或者任何区的议员,这无关紧要;甚至谁成为总统也无关紧要,没有什么是重要的。这个国家根本不靠这些卑鄙之辈来治理。”托尼摇头,表示他完全不同意我的看法。“亨利,你已经迷失了方向,”他说,“你是个彻头彻尾的无政府主义者。”说完这些我们就分手了,此后的几年之内都没有再见面。
老头子不再喋喋不休地谈论托尼的美德了。我知道,我爸爸只是为了让我能振作起来;我知道,他谈够了托尼。马雷拉之后,就会询问我写作的进展情况如何,卖没卖出一些作品,等等,等等。如果我说还没有重大的进展,我妈妈就会用那种悲哀的目光侧视着我,仿佛是在怜悯我的无知,或许还会再加上一句,说我一向是班里最聪明的孩子,有着让人羡慕的机会,可是如今的我却要当个什么没用的作家。
“你要是真能为《星期六邮报》写点稿子也行!”她会这样说。有时候为了使我显得更加荒唐可笑,她还会说:“也许《谈天》会要一篇你的故事的!”(我写的任何东西她都叫故事,尽管我给她解释了不下数十遍我不写“故事”。“那就不管它们是什么吧。”她最后总是这样说。)
临走时我总是对她说:“你肯定我以前的东西一件都没留下?”回答总是:“别再想它了!”她站在栅栏边和我说再见时,总不忘记发出最后的警告:“你不觉得应该放弃写作,找个工作吗?你已经不再年轻了,你知道,恐怕等不到成名,你已经变成老头子了。”
我总会为自己没能让他们过上快乐的一晚而深感懊悔。在去高架火车站的路上,我必须经过托尼。马雷拉从前的家。他父亲依旧经营着那个临街的鞋铺,托尼就是在这间小茅屋里长大的。历久的铺面没有丝毫变化,只有托尼变了,跟上了时代的发展。我敢肯定他依旧用意大利语和他的父母说话,依旧在问候他父亲时亲切地吻他,依旧用他微薄的收入支撑着这个家,但家里的气氛却已完全不似从前。当托尼的父母看到他们的儿子取得的成功时,该是怎样的一种狂喜啊!当托尼发表他的精彩演说时,他们听不懂一个字,但是他们知道他说的是对的,他做的任何一件事在他们看来都是对的;他的的确确是个好儿子。如果他真的成功了,他会是一位无可挑剔的好总统。
回忆这些往事的时候,我又想起了从前妈妈是怎样说起我爸爸的,怎样说起他是他父母亲的骄傲和幸福,而我却是他们的苦恼,我给他们带来的只有问题。可是,谁又能说得准呢?也许有一天结果会证明我没有错,也许有一天我会一举改变一切,我会证明给他们看我并不是彻底的无可造就,但是在什么时候,又怎样去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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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意盎然、阳光明媚的一天,我们来到第二大道。铜版诗的生意已进入收尾阶段,暂时也还没有什么新的计划。在来第二大道之前,我们已去东区转过一圈,但一无所获。我们在暖和的阳光下已走了很久,又累又渴,想着怎样才能不花钱就弄到一杯冷饮。经过一家糖果店时,我们看到诱人的冷饮柜,便不约而同地决定进去喝点儿什么,然后假装钱给弄丢了。
店主是那种朴实、友好的犹太人。他亲自接待了我们,热情、周到得仿佛我们是天外来客。我们慢慢地呷着饮料,同他聊这聊那,拖延时间好让这令他伤心的消息变得容易接受点儿。看到我们对他这么尊重,他也似乎很是欣慰。该走了,我全身上下乱摸了一气,没找到一点儿零钱,便高声地叫莫娜看看她手提包里有没有钱,说我一定把钱落在家里了。她当然一个硬币也掏不出来。我向店主建议说若可以的话,我们下次路过这里时再付钱。店主相当平静地看过我们的表演,和蔼地说我们愿意的话就忘掉这码事好了。之后礼貌地询问我们从城里的哪个地方来。我们惊讶地发现他对我们住的那条街十分熟悉。这时候他邀请我们再喝些饮料,还请我们吃可口的糕点。很明显他很想对我们有更多的了解,既然我们不会因此而失去什么,我决定向他坦白。
那么我们是身无分文了?他已猜到我们身无分文,但我们的坦白仍让他很吃惊。
我们两人这么聪明,又能讲一口漂亮的英语,而且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在纽约这样的城市竟然没法谋生。我当然假装如果我能找到一份工作自然会接受,同时我也暗示我要找到工作很不容易,因为除了写点东西之外什么都干不了,说完我又补充道,很可能连写点东西我都写不好。他告诉我们,他现在早住在帕克大道了。他的经历,其实很平常。大约八年前他来到美国,口袋里仅有几个美元。紧接着他在佛蒙特的一家大理石采石场干活,那可是艰苦的工作,但它使他有了一笔几百美元的积蓄。用这些钱他买了些杂货,装进一只大袋子,开始沿街叫卖。很短的时间内(听起来就像霍雷肖。阿尔杰所写的故事一样)他添置了一辆手推车,很快又添了辆马车。他一心想到纽约来,渴望在这儿开家什么商店。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卖进口糖果很赚钱。于是他想方设法,弄到了各种各样的外国糖果,每种还都用漂亮的小盒子装着。他很详细地解释了他怎样挨家挨户地兜售这些糖果,正是从我们住的哥伦比亚高地开始的。他干得很棒,虽然只会说几句蹩脚的英语。还不到一年他就攒够了开商店的钱,他说,美国人“爱吃”进口糖果,他们也不在乎价钱。这时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各种各样牌子糖果的价格,又告诉我们每盒可以获利多少。
最后他说:“我都能做了,你们怎么会不行?”说完就找了个旅行包,往里装了满满一包进口糖果,说是赊给我们,只要我们愿意试试。
他这么热心,这么想帮我们重新站稳脚跟,我们根本无法推辞,只好看着他给我们装包,接过他给我们的坐车钱。便道别了。回家的路上,我激动得无法自己,心里充满了希望。明天早晨,一切重新开始,就从我们所在的那条街开始。我发现,莫娜一点儿也不像我那么兴奋。但是她也跃跃欲试,可是到了晚上,我的热情冷却了不少。
(幸好,这几天奥玛拉外出访友去了。不然他会毫不留情地嘲笑我们一番,居然有这样的想法。)
第二天我们约好中午回去交流一下经验。当我到家时,莫娜已经在那儿了。对上午的结果她有点儿失望,她已经卖出去几盒,但颇费了一番口舌。依她的说法,我们的邻居都不是那种很热情的人(我,当然一盒也没卖出去,对挨家挨户揽生意我已经腻烦了。实际上,我都有心随便找份工作干了)。
莫娜想,有个更好的办法。明天她去办公楼试试,那样她就可以找些男人,而不必与那些妇女、佣人打交道了。如果这个方法再不行,她就去乡村区的夜总会,或者第二大道的咖啡馆(那家咖啡馆,我们是很有兴趣。我想去一趟,看看一个人)。
结果证明办公楼比居民区要好一点儿,但也好不了多少。想要接近那些办公桌旁的男人很不容易,尤其是当你在卖糖果时,而且你还得忍受种种下流的言语。有那么一两个人,比较不错,立刻就买了六盒。很明显,是出于同情。他们中的一个真是好人,她决定不久再去见他。那人肯定竭力劝她别再干这个了。“以后我会告诉你更多他的话。”她说。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卖糖果的第一个晚上。我选择了皇家咖啡馆做起点,因为我常去那儿,很熟(我所盼望的是能碰上个熟人,有个顺利的开头)。当我拎着装满糖果盒的小箱子轻快地走进去时,人们还在悠闲地吃着饭。我略微环视了一下,没有任何认识的人。这时我瞥见在一张长桌旁坐着一群人正吃宴席。我决定把他们做为我的首批顾客。
不幸的是他们过于高兴了,已有些不知所以了。“进口糖果,没别的什么吗?”
一个快活的家伙嘲弄道,“怎么不是进口丝绸?”他旁边的一个人想看看糖果到底是进口货还是国产的。他拿了几盒,递给了桌上的人。看到有的女人在品尝糖果,我以为一切都还顺利。我绕着桌子走,最后走到了看样子是这宴会的主人跟前。他侃侃而谈,还很爱说俏皮话。“糖果,嗯!还是新花样。这人穿着整齐,英语也不错,多半正在读大学……”等等。他尝了几个,把那盒递给了坐在桌子另一边的人,同时仍旧不停地唠叨着,他的自言自语逗得别人笑个不停。
我给冷落一旁像个木头人似的傻站着。没有人问我一盒多少钱,也没有任何人说他要买。在他们尝够了糖果之后,在他们吃了我的东西还拿我开玩笑以后,开始聊其他的事情了,所有五花八门的事,但对糖果却只字不提,也只字不提那年轻人,那个还在一边老老实实等着有人问糖果价钱的年轻人。
我在那儿站了好一会儿,想看看这帮爱吃爱玩的家伙准备把他们的小玩笑开到什么程度。我不想把那些已传开的盒子再收回来,也不想开口说话。我只是站在那儿,用质问的眼光从这个看到那个,我的目光里渐渐充满了愤怒。我也感到他们一个个开始坐立不安起来。最后还是那个宴会主人觉察到有什么麻烦事快要发生了,而我恰恰是一直默不作声站在他的旁边。他侧转身,第一次抬起头来看了看我,像要打发我走,说:“什么?你还在这儿?我们根本不想要什么糖果。你走吧!”我仍一言不发,怒目而视。我的手指神经质地抽动着;我恨不得掐住他的喉咙。我仍不肯相信他有意要捉弄我——不是我,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白人,而且是个艺术家,我还具很多其他让我引以为荣的品质,而在这自尊心受伤害的一刻,我更强烈地意识到了这些品质。猛然间,我回想起一次也是在这家咖啡馆,为给我的朋友们取乐,我制造了一个场面,我也是这样可恶地捉弄了一个可怜的老犹太人。我突然意识到现在的情形对我来说真是“个大大的嘲讽。现在我反而成了可怜、无助的那一个了——晚会的笑柄,极好的消遣。是啊,极好的消遣,假如你碰巧是坐在桌旁而不是站在那里像只狗一样伸着后腿,为点儿面包屑苦苦乞求。我感到忽冷忽热。我羞愧难当,却又为自己愤愤不平,我恨不得杀了那个戏弄我的人。就是进大狱也比继续受辱强百倍。宁可引起一场骚乱也要打破这僵局。
那人一定觉察到我想了些什么,可是,他也不大清楚该怎样了结他的小玩笑。
我听到他以一种和解的语气说,“怎么啦?”又隔了几分钟,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可是我都喊叫了些什么,我也不清楚。我只知道我像个疯子似的喧嚷狂骂。如果不是服务员冲过来赶我走,我可能会一直继续下去。他们用胳膊抱住我的腰,要把我整个人扔出去,就在这时,那个曾戏弄我的人要求他们放开我。他站了起来,手搭在我肩上,说,“真对不起,我没料到会弄得你这么生气。来坐会儿,好吗?”他伸手拿了瓶酒,给我倒了一杯,是葡萄酒。我脸涨得通红,仍然怒目而视。我的手剧烈地颤抖着。桌上所有的人都盯着我;他们好像成了一只长了很多双眼睛的庞大怪物。其他桌的人也在盯着我。我发觉那人用他温暖的手握住了我的手,同时以安抚的语气劝我喝点酒。我端起杯来,一饮而尽。他又为我倒满,把自己的酒杯举到嘴边,说,“为你的健康干杯!”他宴请的那一班人也举起了酒杯。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我叫斯皮尔堡。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说了我的名字,明明是自己的,可在我听来极其陌生。我们碰杯互祝健康。不多久他们就都说起来,极力表明对刚才的无礼行为十分抱歉。坐在我对面的一个长得很甜的年轻女子恳切地说:“吃点儿鸡肉吧!”说着就端起盘子递给我。我也不好拒绝,就接了过来。一会儿服务员也给叫来了。我还‘想要点儿什么?当然了,来点儿咖啡,要不再来点儿荷兰杜松子酒?我同意了。除了我的名字以外我还一句话没说。(“亨利。米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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