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想我苦哈哈的一生
[book_author]瑟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53109
[book_dec]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大师詹姆斯·瑟伯经典小说集 在这个不会突然变得美好的世界上,你总有办法找到属于自己的勇气! 如果说毛姆是人世间理直气壮的挑剔者,瑟伯就是胆战心惊的吐槽大师。 他有着神经质的絮絮叨叨、诡谲的天马行空、不露声色的冷嘲暗讽。读他的文字就像在与一位嘴角带着一丝坏笑、绝顶聪明、心有灵犀的老友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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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作者简介
詹姆斯·瑟伯(James Thurber,1894~1961)
二十世纪杰出的美国作家、漫画家。出生于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以冷面滑稽的幽默讽刺小说闻名,尤其擅长以富于洞察力又妙趣横生、跳荡不羁的笔触描绘现代生活,刻画大都市中的小人物。笔法简练新奇,荒唐之中有真实,幽默之中有苦涩,被人们称为“在墓地里吹口哨的人”。
瑟伯曾为《哥伦布晚报》记者、《纽约客》编辑,晚年执教于耶鲁大学。一生创作了大量的散文、随笔、寓言、故事、回忆录等。代表作品有《想我苦哈哈的一生》《瑟伯嘉年华》《当代寓言集》等。《瑟伯嘉年华》一书被改编为舞台剧,获1960年美国戏剧界最高荣誉“托尼奖”。他的绘本《公主的月亮》获美国权威童书奖凯迪克大奖。本书中收录的短篇小说《沃尔特·米蒂的私密生活》被导演本·斯蒂勒改编为电影《白日梦想家》,该电影获第85届美国国家评论协会奖年度佳片。
[book_title]序
写在一介人生之前
本韦努托·切利尼(1)曾说,人至少要到四十岁,才够格从事这一非凡大业:执笔写下自己的一生。他也说过,为自己作传的人理当已拥有某种卓越的成就才是。然而,时下拥有打字机的人根本不理会这位昔日绘画大师定下的古老规矩。我本人除了能用小石子击中三十步之外的姜汁汽水空瓶,这项高超且——对我一些朋友来说——莫名其妙的才能,就没有半点卓越的成就可言了。再说,我也未满四十岁。不过这四十岁的大关正迅速逼近;我的腿脚已经开始无力,两眼也变得昏花,而我在弱冠之年所识的嫣唇少女的面容,就像梦境一般朦胧不清。
想我年届四十的时候,这副身体或许已如向暮之花合拢收束,无法审慎地撰写恰如其分的回忆录。或者,就算我完成了自传,可能也无法顺利将稿件抱到出版社去。一个转眼即将步入中年的作家成天担心会在去往出版社时迷路,不知不觉就走到包厘街或巴特里街(2)的街区,接着只好跟安布罗斯·比尔斯(3)一样人间蒸发。这么个作家有时也很害怕突然拐进哪个转角之后,发现另一个自己正悠悠地迎面走来。我知道,正值如此危险、棘手岁数的作家会从办公室打电话回家,或从家里拨通电话到办公室,然后刻意压低声音,问对方某某——即他们自己的名字——在不在。接着,如果有幸听到对方回答某某“外出了”,他们就会无比安心,以至于一口气喘不上来,整个人都瘫倒了。那些专写小品,单篇字数约一千至两千不等的作家最常出这种状况。
都说这类作家心情舒畅、无忧无虑,其实并非如此。他们其实过着提心吊胆、诚惶诚恐的生活。这些人坐在文学之椅的边上,住在名为人生的宅第之中,却老觉得自己还没脱去身上的大衣。他们害怕书写篇幅长达两册,甚或只有一册的小说,害怕迷失在这趟漫漫的航程里,于是坚持将遭遇过的不幸一概写成短篇;他们从不深究那些不幸,却认为自己能够走出来。这类书写并非欢乐的自我抒发形式,而是在展现无所不在又平淡无奇的焦躁情绪。不知为何,专写这些文章的作家总有一种自讨苦吃的天赋:误闯别人的公寓,将家具的上光剂当作治胃痛的苦精喝下肚,把车开进盛气凌人的邻居养护的上好郁金香花坛,或错把流氓认成学生时代的旧识,用戏谑的态度扇了人家一记耳光。拿“幽默作家”这种过于宽松且有碍视听的字眼来称呼他们,就等于忽视了他们进退两难的处境之本质和他们本质上进退两难的处境。他们创作的小轮子全仰仗忧郁的湿手推动。
这样的作家到哪儿都坐立难安,随时会因为馅饼烤盘掉到地上或是有人提了提裙摆,就准备夺门而出。他的举动是无法适应环境之人表现于外的可笑反应,他的静默是惊慌之人暂时失去活力的写照。他会拉下百叶窗遮挡晨光,到了晚上则溜进烟雾缭绕的角落。他说话总爱小题大做、大题小做。他对时代中轰隆大作的不祥之声充耳不闻,哪怕世界正一步步迈向前所未有的混沌,不过夜里若有兔子在某条乡间道路旁的矮丛中扭动身子,他又能将那不寻常的声响听得一清二楚。而当周日报纸的漫画副刊意外飘出了地下室的采光井,继而包覆住他的膝盖时,他则会感受到一阵透彻脊背的寒意。联邦的瓦解不会让他夜不成眠,但凌晨三点茶水间传出的莫名声响却会让他惊恐到胃海翻腾。他并不害怕,或不太能意识到帝国的恶势力,可当他只身走在夜色渐浓的街上,又会频频回头观望,担心自己已被一列踩着缓慢轻步、睁着大眼、蓄着络腮胡、身高约一英尺半的小人跟踪了。
这样一个人很难做到福特·马多克斯·福特(4)在回忆录中所说的那样,将“描绘出个人所处的时代”视作“撰写自传的唯一理由”。这位短篇作家的时代不等于沃尔特·李普曼(5)的时代,亦非斯图尔特·蔡斯(6)的时代,也不是爱因斯坦教授的时代。那是他个人的时代,由私己的苦楚和困窘构筑的短短地界规限出来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他自身消化系统的毛病、车尾后轮轴的问题以及与六七个人和两三栋建筑之间的混乱关系,比天下大势还要重要。他能隐约感觉到这个国家已经风光不再,也读过地壳正以惊人的速度缩小、整个世界将越变越冷的报道,但他笃信这三件事无论如何都没有自己目前的处境更要命。
人类明明在星体测量、理论经济学、制造轰炸机等方面有了大幅的进展,可他对这些大事往往一无所知,直到他在某个野餐场合或友人的避暑别墅里拾起一本过时的《时代》杂志。他晓得每年都有数十亿的美金进了银行家和政客的腰包,也知道成千上万的人都丢了工作,但这些现况令他操心的程度,恐怕远远不及以下这类担忧,即他确信自己已在一个愚蠢的精神分析师身上虚掷了三个月的光阴,或是觉得写了整整两天的文章,若由一九二四年的罗伯特·本奇利(7)执笔,应该会写得更加精彩,大概也完成得更快。
如果读者想要一探在这样一位作家的有生之年,在他可笑的所谓“巅峰时刻”,世界所呈现出的种种样貌,那么,这位作家笔下的“时代”几乎可说是不值一读了。读者能从书中了解到的只有该作家自己的人生遭际。但我想这么一本书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毕竟读者会因此得到些许慰藉,觉得相形之下,自己的人生实在是稳妥多了,太平多了。然而不幸的是,再怎样有条不紊的人生也无法让人安然避过已在空中盘旋的命定之劫。诚如F.霍普金森·史密斯(8)许久之前所说,那沿岸急流的巨爪终会扑来,将我们所有人一网打尽。
詹姆斯·瑟伯
写于康涅狄格州桑迪胡克
一九三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 * *
(1)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金匠、画家、雕塑家。
(2) 包厘街(the Bowery)和巴特里街(the Battery)皆位于纽约曼哈顿的南区。
(3) 美国记者、小说家,七十一岁时(一九一三年)失踪,此事成为美国文学史上有名的悬案。
(4) 英国小说家、诗人、评论家、编辑。
(5) 美国新闻评论家、作家。
(6) 美国经济学家、社会理论家、作家。
(7) 美国幽默作家、戏剧评论家。
(8) 美国作家、艺术家。
[book_title]床塌之夜
说起我在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度过的年少岁月,床塌在爸爸身上那一夜应该是最不得了的了。这事口述起来会比用文字描述更生动(除非像我的一些朋友所说,你已经听过五六遍了),毕竟,若要恰如其分地还原当时的气氛,让这个公认有点离谱的故事达到逼真的效果,不摔几件身旁的家具、使劲摇几下门或学狗吠个几声,大概是不行的。但无论如何,这都是真人真事。
那天晚上,爸爸刚好决定要去睡阁楼。他想暂时待远一点想想事情。妈妈则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对,因为阁楼那张老木床摇摇晃晃的,很不安全,万一床塌了,那沉甸甸的床头板还会砸向爸爸的脑袋,到时可就出人命啦。但妈妈好说歹说也阻止不了爸爸。当晚十点十五分,他便关上身后那扇阁楼的门,踩着螺旋状的窄梯上楼了。后来他爬上床时,我们还听见不祥的嘎嘎声响。阁楼这张床通常是爷爷来我们家住的时候睡的;他已经失踪了好几天。(像这种时候,他往往会失踪个六到八天,然后大吼大叫、气急败坏地回来,告诉我们联邦军管事的全是一堆窝囊废,波托马克军团(1)的赢面还不如一个小提琴手的悍婆娘(2)大。)
我一位神经兮兮的表兄弟——认为自己可能会在睡梦中断气的布里格斯·比尔——当时就在我们家做客。他总觉得夜里如果不每个钟头醒来一次,自己或许就会窒息而死。他习惯事先调好闹钟,每隔一会儿就叫醒他一次,直到天亮。但我说服他不用这么做。他跟我睡一个房间,所以我告诉他我睡眠很浅,如果房里真有人停止呼吸了,我一定会立刻警醒过来。他头一晚便测试了我说的是真是假——我早料到他会来这一招。待我的鼻息变得均匀,他就以为我睡着了,接着就屏住自己的呼吸。可我并没有睡着。我叫了他一声,这似乎稍稍缓解了他的忧虑,不过他还是在小床头柜上摆了一杯樟脑精,以防万一。他解释道,万一被我叫醒时他只剩半条命,还可以闻闻这樟脑,人就马上活过来了。
他们那一家子可不只布里格斯爱胡思乱想。梅利莎·比尔阿姨(会像男人那样含着手指吹口哨)在南大街出生、在南大街结婚,所以她老是有种预感,认为自己注定要死在南大街上。还有每晚临睡前都担心有窃贼入室,害怕贼人会用小管子从门下的缝隙把氯仿吹进卧室的萨拉·秀孚舅妈。舅妈为了消灾解厄——因为和家中财产遭窃相比,她觉得麻醉药可怕多了——总会将钱、银器和其他价值不菲之物整整齐齐地堆成一摞,就放在卧室的门外,并附上一张字条:“我全部的家当都在这儿。请拿走吧。我已经奉上仅有的一切了,拜托不要吹氯仿。”格蕾西·秀孚舅妈也有夜贼恐惧症,但她会用较顽强的态度面对这份恐惧。她坚信这四十年来,每晚都有窃贼闯入她的屋子。对她而言,从未丢失任何财物这点并不能证明家里根本没进小偷。据她一贯的说法,那些窃贼还来不及摸走东西,就被拿鞋子朝走廊猛扔的她给吓跑了。她上床之前会把家里所有的鞋都堆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接着才关灯睡觉。但是五分钟后,她又会坐起身子,说:“快听!”此时,她的丈夫,她那从一九〇三年起,就学会对这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丈夫,要么已经沉沉睡去,要么装作已经沉沉睡去。而在这两种情况下,不管她在一旁如何拽手拉胳膊,他都不为所动。于是要不了多久,她就走下床,然后踮着脚来到房间门口,稍微拉开门,接着便往走廊这头抛出一只鞋,再往走廊那头抛出这双鞋的另外一只。有些夜里,她会扔出所有的鞋,不过有时只会扔个两三双。
扯远了,我该谈的是床塌在爸爸身上那夜所发生的非比寻常之事。到了大半夜,我们所有人都上床睡觉了。为了让各位清楚掌握稍后发生的事,我必须说明一下各房间的配置和人员的分布状况。楼上起居室(就位于爸爸睡的阁楼卧房正下方)睡的是妈妈和哥哥赫尔曼;赫尔曼有时会在睡梦中唱歌,唱的通常是《行过乔治亚》或《基督精兵向前进》。我和布里格斯·比尔睡在隔壁的房间,弟弟罗伊的房间则与我们相隔一条走廊。而我们家的牛头 (3)雷克斯,就趴在走廊上睡。
有些夜里,她会扔出所有的鞋。
我睡的是张行军床。这种玩意儿要睡得舒服,唯有将平时只是垂着的两侧(构造仿佛折叠桌可上下活动的翻板)撑得和中间的部分等高,整张床才够宽敞。不过,床的两侧一旦撑起来,翻身时如果翻过头而滚到床边就非常不妙。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行军床可能会完全倾向一边,然后翻个底朝天,再伴着“砰”的一声轰天巨响压在人身上。事实上,那天半夜两点前后发生的正是这种事。(最早将本次事件称作“床塌在你们爸爸身上那一夜”的,是日后回想当时情景的妈妈。)
我这人向来睡得很熟,不太容易被惊醒(我骗了布里格斯),所以从那张铁架行军床翻落在地,还被压在床下的时候,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床就跟个罩篷似的把我盖住,我被裹得密密实实,依然睡得暖乎乎,而且毫发无伤。因此,当时我只是差点醒来,然后又沉沉入睡,没有睁开眼。倒是隔壁房间里的妈妈马上被这点声响惊醒了。她当下就断定自己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楼上那张大木床就塌在爸爸身上。于是她放声大吼:“咱们快去救救你们可怜的爸爸!”而正是这一声惊呼——反而不是我行军床翻倒的声音——吵醒了与妈妈同寝的赫尔曼。他以为妈妈平白无故歇斯底里了起来。“你好得很呢,妈妈!”他也喊了一句,试图让妈妈冷静冷静。他们的一吼一喊大约持续了十秒之久,结果布里格斯醒了。这个时候,我才迷迷糊糊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但还不晓得自己正躺在床下,而不是床上。
他认定自己即将窒息而亡。
布里格斯在一片担惊受怕的叫嚣中睁开双眼,不一会儿就认定自己即将窒息而亡,而我们其他人都在拼命“抢救”他。他低低哼了一声,然后一把抓起床头柜上盛着樟脑精的玻璃杯,却不去闻,而是直接往身上泼。整个房间弥漫着一股浓重的樟脑味。“咳、呕咳咳……”布里格斯宛如一个溺水的人,呛得上气不接下气。他浇了一身的樟脑精的刺鼻气味,险些让他真的断了气。他跳下床,打算摸黑走向敞开的窗户,不料来到一扇紧闭的窗前。他伸手打破了窗户的玻璃。我能听到玻璃碎了,掉到楼下巷道时还摔出清亮的声响。就在这个节骨眼,我正打算起身,却感觉到床竟然压在我身上!而今,睡得不识东南西北的我总算也开始怀疑,这一阵吵吵闹闹,全是因为大家发了疯似的要助我摆脱这绝对是前所未闻的险境。“把我弄出去!”我声嘶力竭地吼,“把我弄出去!”我想我当时还有种非常可怕的念头:我被埋在矿井里了。“咳咳……”布里格斯喘着粗气,依然在樟脑精的气味中苦苦挣扎。
到了这个时候,妈妈还在扯着嗓门叫,赫尔曼则追着妈妈的屁股跑,也是喊个没完。她正试图打开那扇通往阁楼的门,好上楼将爸爸从床塌陷的残骸里解救出来。偏偏门卡住了,怎么也打不开。心急如焚的妈妈不停拉门,但在这砰声大作、混乱不堪的场面下,她的所作所为只是火上浇油罢了。这时,罗伊和我们家的狗醒了;他们一个嚷嚷着自己的疑问,一个在吠叫。
然后,睡得离我们最远也最沉的爸爸终于被不停拍打阁楼门的声音扰醒了。他想着这房子准是失火了。“我来了,我来了!”他用困倦的声音慢吞吞地哀号着——他好一阵子之后才彻底清醒过来。妈妈本来就坚信爸爸正被压在床下动弹不得,此时更从那句“我来了!”听出即将蒙主宠召的人凄凄惨惨、莫可奈何的心声。“他快死啦!”妈妈奋声一喊。
“我没事!”布里格斯叫了一声,好让妈妈安心。“我没事!”他还以为妈妈是在担心他的安危。后来,我终于摸到房间里的电灯开关,也终于打开房门,跟布里格斯和其他人一起守在阁楼的那扇门前。我们家的狗一直不喜欢布里格斯,一见到他便扑了上去——反正不管青红皂白,它一概论定布里格斯就是罪魁祸首——然后罗伊只得推开雷克斯,用手按住它。我们能听到楼上的爸爸正缓缓地下床。罗伊使尽吃奶的力气一拉,那扇通往阁楼的门就开了,爸爸则带着睡意和起床气下楼,不过安然无恙。妈妈一看到爸爸就抽抽搭搭哭了起来。雷克斯开始号叫。“老天,这到底怎么啦?”爸爸问。
最后,我们像拼一张巨大的拼图一样理出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爸爸因为赤脚走来走去受了风寒,此外倒没有任何不良的后果。“幸好你们的爷爷不在家。”妈妈说。她看事情永远只看好的那一面。
罗伊只得推开雷克斯。
* * *
(1) 指美国南北战争时,以宾州、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东部为主要战区的北军军团。
(2) 在英国的维多利亚时期,小提琴手上台为宴会演奏助兴是没有报酬的,不过可以免费享用宴会的餐饮。他们的妻子或情人通常会趁机大饱口福,几乎喝到烂醉。
(3) 一种 犬,起源于十九世纪的英国,是由当时的斗牛犬与 犬交配得到的品种。
[book_title]不推不动的车
许多为自己作传的作家都不约而同地描述了他们和家人遇上的地震,包括林肯·斯蒂芬斯(1)和格特鲁德·阿瑟顿(2)。但我写不出来,因为我们家从没碰到过地震。不过在哥伦布市,我们倒经历过几件与地震不相上下的事。我清楚地记得我们家那辆老旧的REO(3)汽车惹出的麻烦。除非有人在后面推上好一段距离,然后猛地放开离合器,那辆车才肯发动。以前只要转动曲柄就能轻易发动的汽车,经过长年累月的使用,终于走到了这一步。当然了,这可不是凭着一己之力就能搞定的事。根据道路的坡度和脚下的情况,有时我们甚至需要五六个人合力。这车与众不同的地方就在于,离合器和刹车踩的是同一块踏板,所以引擎发动之后很容易就熄火了,然后一切都得重新来过。
有时我们甚至需要五六个人合力。
以往爸爸只要一推车,胃里就一阵翻搅,搞得他常常无法出门上班。他一直很不喜欢这辆车,即使车况良好的时候也看它不顺眼——就跟二十年前甚至更久之前的我一样对车毫不了解,也毫不信任。和我一起上学的那些男孩总能辨识出从旁开过的每一款车子,看是Thomas Flyer、Firestone-Columbus,还是Stevens Duryea、Rambler、Winton、White Steamer(4)等 等。 我却从来做不到。不过有辆车却让我产生莫大的兴趣:被我们称作“快准备先生”的男人在街上兜转时开的那辆“红魔鬼”。红魔鬼体积不小,尾部还有后车厢专用的门。快准备先生是位身材瘦削、不修边幅的年长男士;他有着狂野的眼神、低沉的嗓音,平时就带着一支扩音器晃来晃去,高声呼吁大家快为世界末日做好准备。“快准备!快准——备!”他会如此吼道,“世——界就要灭亡啦!”他那套惊人的劝世警言就像一道道夏雷,总在最出人意表的时刻、最不可思议的场合劈来。记得曼特尔剧团在殖民剧场演出《李尔王》那次,快准备先生就自楼上某个包厢奋身而起、加入编制,为埃德加的悲鸣、李尔王颠三倒四的气话,还有弄臣信口胡诌的言论添了几声咆哮。当时厅里一片漆黑,台下不时出现雷电交加的声光效果,而坐在厅里的我和爸爸怎么也忘不了现场的情景。大致的情况是这样的:
快准备先生。
埃德加:汤姆正冷着呢。——噢,哆啼哆啼哆啼!——愿君不受邪风吹,不为灾星摧,不遭恶病缠……被魔鬼害得好苦呀!
(雷声落下)
李尔:什么!他的女儿害他走到这步田地了吗?——
快准备先生:快准备!快准备!
埃德加:小雄鸡坐在高墩上——
哈噜、哈噜、噜噜!
(闪电落下)
快准备先生:世——界就要灭亡啦!
弄臣:这寒冷的夜会把我们一个个变成傻子疯子!
埃德加:切要当心魔鬼,顺从汝父汝——
快准备先生:快准——备!
埃德加:汤姆正冷着呢!
快准备先生:世、世——界就要灭亡啦!……
最后他们总算逮到了快准备先生,将这位仍在大声嚷嚷的男人赶出剧院。在我们那个年代,殖民剧场还经历过几次这样的场面。
还是言归正传,回到那辆REO汽车吧。这辆车带给我最美好的回忆之一,发生在它到我们家第八个年头的时候。弟弟罗伊从厨房拿了一大堆餐具,然后把这些东西放在一张四四方方的帆布上,再拿根细绳捆住帆布,绳子的另一头则系在车底的零件上。这么一来,只要绳子抽动了,帆布就会被拖着走,连带让上头那些铁质锡质的玩意儿叮叮咚咚地掉到路面上。这是罗伊为了吓总觉得REO有爆炸之虞的爸爸而使出的小小计策,而这个计策非常成功。那都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却是少数能让我愿意——可以的话——再次经历的事件之一。不过现在看来,应该没办法了。
罗伊在某个风和日丽的午后(大约下午三四点),于布莱登路靠近第十八街的地方扯了扯那根细绳。先前摘了帽子、闭着眼睛的爸爸正享受着凉爽的微风。这叮叮咚咚的声响在柏油路上是何其招摇:那刀子、叉子、开罐器、馅饼烤盘、壶盖、饼干模具、汤勺、搅蛋器被绝妙地聚在一起,与路面撞击出此起彼落、好不热闹的铿锵之音。
“快停车!”爸爸急吼一声。
“我停不了!”罗伊说,“引擎脱落了。”
“万能的上帝啊!”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或明白这话听起来可能会是什么意思的爸爸如此回答。
结局呢,当然叫人笑不出来了,因为我们不得不往回开,好收拾那些散落在路上的东西。就连爸爸也分得清什么是汽车零件,什么是餐具食器,可妈妈却不然,妈妈的妈妈也不然。举个例子,妈妈相信——呃,不如说她知道——驾驶一辆没有油的车是非常危险的事:阀门装置会烧坏之类的。“你们要是敢开着没有油的车在街上乱跑,咱们就等着瞧!”她会在我们上路之前如此耳提面命一番。对她来说,汽油、食用油或水都是差不多的东西,而这样的认知让她的生活变得混乱不堪、危机四伏。不过最让她恐惧的,还是那台胜利牌老式留声机。我们家的是非常早期的机型,在那首《来吧约瑟芬,坐上我的飞行器》红透半边天的时候就有了。她觉得那台留声机可能会爆炸。向她说明留声机既不靠汽油,也不靠电力驱动这点并不能打消她的疑虑;这么做只会让她更加惊恐。毕竟这么一来,那台留声机的驱动来源就只剩某种新型的、有待检验的装置,意思是随时可能会炸开,让我们全家沦为疯狂爱迪生的危险实验下的牺牲品和殉道者。比较能让她放宽心的是电话,不过可想而知,每当暴风雨来袭,她便会基于某些原因拿起话筒,故意不把它挂好。妈妈这些糊里糊涂又毫无根据的担忧全是与生俱来的,因为外婆到了晚年也时时被类似的恐怖臆想所扰:电在无形之中,正一点一点滴进屋子的每一个角落。只要墙上的开关没关,她就认定电会从没插插头的插座里漏出来。她开始在四处旋上灯泡,如果灯泡亮了,她便会心惊胆战地迅速关掉墙上的开关,然后继续读她的《皮尔逊》(5)或《人人》(6)杂志,并为解决了一次既会赔上银子,又可能赔上性命的漏电问题而沾沾自喜。已经没办法帮她纠正这个错误的观念了。
电在无形之中,正一点一点滴进屋子的每一个角落。
我们这辆老旧汽车的下场十分凄惨。那一次,我们把车停在有轨电车会经过的某条街上,但停得离路边太远。当时已经很晚了,街上一片漆黑。后来,一辆有轨电车驶来,可路被REO挡住了过不去。电车遂顶起这辆令人生厌的老汽车,活像 犬遇上兔子时,会张口咬住对方,再毫不留情地予以痛击,偶尔也会松开口,但下一秒又会紧咬着不放那样。REO的轮胎“噗咻”泄了气,挡泥板“咯咯嘎嘎”裂开了;方向盘跟个幽灵似的朝天飞出,带着一声悲凉的呼啸去往富兰克林大道的方向,接着就没了踪影。车的插销和小零件则宛如转轮烟火迸射而出的火星子四处乱弹。多么令人叹为观止的奇景,当然,又是多么让人痛心疾首的一幕(有轨电车的驾驶员例外;他气得火冒三丈)。我想我们之中还有人忍不住哭了起来。想必就是这一把鼻涕一把泪,才会让爷爷反应如此激烈。他脑袋里的时间失序了,方才那些车子什么的全被他忘得一干二净。他显然从人们对话的内容、激动的情绪和那一把鼻涕一把泪里,判断出死了人了。他脑子里持续着这样的错觉。事实上,我们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力图转移他的注意力,可他仍坚持认为将葬礼一拖再拖,这一家子也太罪过、太不像话、太丢人了。
“没有谁死啦!是车子被砸烂啦!”爸爸嚷道,试着给这位老人家说明一下真正的情况——第十三遍。
“他当时喝醉了是吧?”爷爷正色一问。
“谁当时喝醉了?”
“泽纳斯。”
这下好了,他连死的是谁都知道了:他的兄弟泽纳斯。泽纳斯确实过世了没错,但人家才不是死于酒驾。泽纳斯于一八六六年与世长辞。南北战争爆发时,敏感且极富诗情的二十一岁青年泽纳斯去了南美洲。“就——”他在寄回家的信上这么写着,“到战事平息为止。”后来战事结束,他也归了乡,人却染上当时将栗树杀绝灭尽的病害,撒手人寰。这是史上唯一一件得请树木医生来帮人喷药的事例,所以家里的人对此都感触良深;全美境内就只有一个人得了枯萎病。有些亲戚还感叹泽纳斯死得很有诗意,也算死得其所。
他染上当时将栗树杀绝灭尽的病害。
这么说吧,既然爷爷已经知道死的是谁了,我们就越来越不好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继续如往常一般跟他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他会勃然大怒,气冲冲地威胁我们再不立刻办丧事的话,他就要写信告诉卫生委员会了。我们这才意识到不想点法子不行。最后,我们为了让爷爷放心,只好说服爸爸的一位叫乔治·马丁的朋友,请他按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穿衣风格扮成泽纳斯叔公。这加了鬓角、戴着高顶海狸皮帽的伪装者看起来还挺不错,而且跟相簿里那些银版照片上的泽纳斯一比,还真有几分相似。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我们刚吃完晚饭,这位泽纳斯走进客厅的那一刻。高个儿的鹰钩鼻爷爷正跺着脚走来走去,还骂不绝口。刚到我家的那个男人则两手一伸。“克莱姆!”他高声呼唤爷爷。
爷爷缓缓转过身来瞧了瞧这位不速之客,然后哼了哼鼻子。“你谁啊?”他用低沉而洪亮的嗓音质问对方。
“我是泽纳斯呀!”马丁喊道,“你的兄弟泽纳斯,身强体健、活蹦乱跳的泽纳斯呀!”
“泽纳斯——个鬼!”爷爷说,“泽纳斯一八六六年就死于栗树的枯萎病啦!”
爷爷不时会有这种突如其来、出人意表,而且神志再清明不过的时刻,也通常是这种时刻最让他尴尬到无地自容。当晚他上床睡觉前,便明白我们那辆老REO已经毁了,家里的骚乱也是因REO遭毁一事而起。“整辆车都散了,爸。零件都不晓得飞到哪儿去啦。”妈妈绘声绘色地为爷爷描述事故的经过。“我就知道会这样。”爷爷愤愤地说,“我不老是告诉你们要买就买Pope-Toledo(7)!”
* * *
(1) 美国记者,“扒粪运动”的代表人物。
(2) 美国小说家、传记作家。
(3) 兰塞姆·E·奥尔兹于一九○五年创立的汽车公司品牌,一九七五年停产。
(4) 这里提到的汽车均为十九世纪末或二十世纪初创立的汽车品牌。
(5) 一八九六年开始发行的英国月刊杂志,一八九九年发行美国版。主要刊登文学、政治、艺术等方面的文章,也有填字游戏。
(6) 一八九九至一九二九年间发行的美国杂志。初期刊登的既有非虚构类文章,也有小说,后来成为低俗小说杂志。
(7) 二十世纪初Pope汽车公司生产的一款价格昂贵的汽车。
[book_title]大坝溃堤了
我很乐意忘却一九一三年俄亥俄州大水灾的那段经历,不过话说回来,无论是我们渡过的艰难困境,或是碰到的种种骚动和混乱场面,都已撼动不了我对老家所在的那一州、那一市的情感了。我现在混得不错,真希望哥伦布市能为此见证一下,但若说到一九一三年大坝溃堤,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城里每个人都以为大坝溃堤的那个可怕又危险的下午,大概有人会希望这个城市还是早死早超生算了。经过这场风波的洗礼后,我们家的地位变得更加崇高,道德上却出现了瑕疵。尤其是爷爷,几乎达到了常人难以企及的境界,而那境界在我眼里,永远是那么绚烂耀眼,即便爷爷对水灾的一连串反应都建立在大错特错的误解之上——他以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威胁,是内森·贝德福德·福里斯特(1)率领的骑兵部队。要想逃命的话,我们就只有冲出家里一途,无奈爷爷宁死也不许我们这么做。他边挥舞着手中那把旧军刀边吼道:“叫那些××养的放马过来!”这个时候,上百位市民正如热锅上的蚂蚁涌过我们家门外,并声声喊着:“往东走!往东走!”我们只得抄起烫衣板将爷爷打晕。这位高达六英尺以上、体重直逼一百七十磅的老人家动也不动的身子拖垮了我们的速度;我们才逃了半英里路,就几乎被其他市民全给超了过去。若非爷爷在帕森斯大道和市镇街交会的路口醒了过来,那汹涌澎湃的大水铁定会自后方赶上,一口吞没了我们——前提是我们后方真有什么汹涌澎湃的大水。
后来,当恐慌渐渐平息,人们也满面羞惭地回家或回到工作岗位,正忙着尽量少讲自己当初逃了几英里路,也开始为逃跑冠上各式各样的理由时,城里的工程师便指出,就算大坝果真溃堤了,西区的水位也顶多上升两英寸而已。在大坝引起民众恐慌之际,西区已在水下三十英尺深的地方——在二十年前的那场春季大洪水中,其实俄亥俄州所有的滨河市都落得这样的处境。东区(我们居住的地域,亦是逃难发生的地点)向来与水灾无缘。除非水位再升个九十五英尺左右,那大水才会漫过将整个哥伦布市划分为东西两区的大街,把东区淹没。
然后,即便住在东区的人宛如炉灶下的猫咪般安全无虞,当大坝溃堤的那声叫喊像火烧野草般蔓延开来时,大家还是笼罩在一片穷途末路、只能拼死一搏的愁云惨雾之中。镇上一些最具威严、最持重、最愤世嫉俗和头脑最清楚的人纷纷抛妻离家,弃自己的速记员和办公室于不顾,一心想往东边逃。“大坝溃堤了!”这可是人世间数一数二的可怕警钟,很少有人能在这声号角于耳边震响之际停下脚步冷静思考一番,就是离大坝五百英里开外的居民也不例外。
就我印象所及,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大坝溃堤的谣言始于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二日,将近中午时分。在大街这个主要商业区里,总能听见各种平和的市井之声和生意人你来我往的争论、计算、哄诱、开价、讨价还价,再各退一步的低语。德瑞奥斯·康宁威,这位跻身中西部顶尖企业法律顾问之列的男子,正用朱利亚斯·西撒式语言对公共事业委员会的人说,与其想打动他,还不如试试去说服北极星吧(2)。其他人则忙着略吹牛皮,辅以点到即止的一些小手势。忽然之间,有个男人奔跑了起来。或许他只是猛地想到跟老婆有约在先,而自己已经迟到太久了。且不论原因为何,男人就循着布罗德街往东跑(目的地大概是马拉摩尔餐厅;那毕竟是男人跟老婆碰面的热门地点)。然后,有个人也跑了起来,或许是哪个一时心血来潮的送报童。接着,一位肥嘟嘟的商务男士也开始迈步小跑。不到十分钟,从联合车站到法院,这大街上的每个人都在跑,原本窸窸窣窣的说话声也渐渐成为一个明确而骇人的单词:大坝。“大坝溃堤了!”这句话夹杂着恐惧,自一位电车上的矮小老妇或一名交通警察、一个小男孩的口中而出——没人知道最初说出这句话的究竟是谁,不过是谁都无关紧要了。多达两千位民众蓦地拔腿就跑。“往东走!”一声呐喊自人群之中响起——快往东,离那条河远远的!快往东,逃到安全的地方!“往东走!往东走!往东走!”
黑压压的人流自干货店、办公大楼、挽具店、电影院汩汩涌进所有往东的街道,随后又在途经民宅时,吸纳了那些自屋里奔窜而出、狂喊疯叫的家庭主妇、孩童、残疾人士、用人、猫猫狗狗等涓滴细流。人们就这么跑了出去,也不管屋里烧着的炉火、炒到一半的菜。他们连家门也无暇关上。但我记得妈妈特地把家里该关的火都关了,然后才抱起一打鸡蛋和两条面包准备逃命。她打算在离家只有两个街区远的纪念堂落脚,先到顶楼某个满是灰尘,平时会有退伍老兵在此碰面,里头也堆放了旧战旗和舞台布景道具的房间躲一下。但那群喊着“往东走!”的涌动人流也将她和其他人一并冲走了。后来爷爷在帕森斯大道恢复了意识,便像个渴望复仇雪耻的先知一样转身面向这帮大举撤退的乌合之众,并告诫大家务必要列好战阵,与造反的走狗对峙到底。不过最后,他也总算搞清楚眼下的问题是大坝溃堤了,于是用他那雄浑有力的嗓音吼出一声:“往东走!”再用一只手臂夹起一个孩子,另一只手臂则夹住一个身材纤瘦、大约四十二岁,看上去一副职员模样的男人。接下来,我们就开始慢慢追赶前方的人群。
两千位民众蓦地拔腿就跑。
城北的海斯堡在稍早之时有场阅兵大典,而今那三五成群的消防员、警察与身着军礼服的军官也为这奔涌不止的人海增色不少。有名步兵团的中校本来在门廊上打盹,接着有个孩子自他面前跑过,还尖声喊着:“往东走!”一向决断如流,素来是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的中校立刻从门廊纵身一跃,然后全速狂奔了起来。他很快就赶超了那个孩子,嘴里也喊起了“往东走!”的口号。这一大一小顺着这条小小的街道跑,不一会儿便将街边屋里的人全都喊了出来。“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有个步履蹒跚的大胖子拦住中校询问。那中校于是放慢了速度,要找那个孩子问个清楚。“大坝溃堤了!”小女孩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大坝溃堤了!”中校吼道,“往东走!往东走!往东走!”他旋即抱起这精疲力竭的小女孩,领着这群自客厅、店铺、修车厂、后院和地下室聚集到他身边的三百个人逃命去了。
至于参加这场一九一三年大奔逃活动的总人数,一直没有人能毫厘不差地计算出来,因为那恐慌,那从城南的温斯洛装瓶厂一路向北延伸了六英里,直达克林顿维尔的恐慌,就如开始时那般戛然而止了,然后身着破衣烂裤和穿着天鹅绒袍子的难民群便一哄而散,各自溜回家,街道也因此变得宁静而杳无人迹。东区的人们喊叫、哭泣、乱纷纷地奔跑撤离——这逃难过程自始至终还不到两个钟头。有少数几个人往东逃到十二英里外的雷诺兹堡,五十多人抵达了八英里外的乡村俱乐部,不过绝大多数人要么不想跑了,要么跑不动了,再要么就爬到四英里外富兰克林公园的树上。最后,秩序得以恢复,恐惧得以驱散——全靠民兵坐上卡车,拿着扩音器四处疾呼:“大坝没溃堤!”一开始的时候,这似乎只让场面变得更难以控制,让民众陷入更深的恐慌,因为许多奔逃的人都以为那些民兵喊的是“大坝已溃堤!”以为这场灾难已经过官方核实,是确有其事。
这段时间,阳光始终静静照耀着,从哪儿都看不出半点大水将来的征兆。若当时有人从飞机上俯瞰,继而看到地表这群散乱不整、惊慌失措的民众,应该很难猜到这种现象背后的成因吧。这画面想必会唤醒这位旁观者心中某种独特的恐惧,就像一个人看到海上那艘荒废的玛丽·赛勒斯特号(3),惊觉船上的厨房正静静烧着炉火,静谧的甲板也在阳光下熠熠闪耀时的感受。
我的一位姑姑伊迪丝·泰勒原本坐在大街上的一家电影院里,但乐池中的钢琴声(当时正在放映威廉·哈特主演的默片)渐渐被越发响亮的隆隆跑步声盖过,接着,这隆隆跑步声又被持续不断的叫嚣给淹没了。坐在姑姑附近的一位老先生咕哝了句什么,然后离开自己的座位,一踏上走道便开始碎步小跑。大家见状也都动了起来。才一晃眼,观众就把走道挤得水泄不通。“失火了!”有个总觉得自己会被活活烧死在戏院里的女人放声一喊。就在这个时候,外头那持续不断的叫嚣声变得更大更清楚:“大坝溃堤了!”有人这么喊着。“往东走!”姑姑前面一个娇小的女人尖叫着说。于是,这群要往东走的观众便开始又推又挤、边拉边扯,还撞倒妇人与孩童,争先恐后地来到街上,最后四散开来。而在戏院里,比尔·哈特正从容地让某个亡命之徒亮出底牌,负责弹钢琴的那位勇敢女孩则大声奏出《划!划!划!》,然后弹起《我的后宫里》。外头的人或是涌过州议会大厦的庭院,或是在爬树;有个女的设法登上了“这些就是我的珠宝(4)”塑像,塑像上那些铜质的谢尔曼、斯坦顿、格兰特、谢里登则冷眼看着这座首府陷入动荡崩溃的局面。
有个女的设法登上了“这些就是我的珠宝”塑像。
“我往南跑到州府大街,再往东跑到第三街,然后朝南边的市镇街走,接着向东一拐。”伊迪丝姑姑在给我的信中写道,“后来有个高高瘦瘦、眼神凌厉的女人,看她下巴就晓得这人有非常坚定的意志。她在半路超越了我。虽然大家都在叫呀喊的,我还是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费了好一番工夫才追上那女人,因为,唉,尽管她都五十好几了,跑起步来却是一派优雅轻松,体能似乎好得不得了。‘到底是怎么啦?’我气喘吁吁地问。她先是扫了我一眼,然后又将头摆回前方,还稍微加快了脚步。‘别问我。问上帝!’她说。”
“要追上来了!”他喊道。
“我跑到格兰特大道时,整个人已经累到不行了。就连H.R.马洛里医生——你可记得蓄着白胡子,长得有点像罗伯特·布朗宁(5)的马洛里医生?——哎哟,我才在第五街和市镇街交会的路口把他远远甩在后头,这会儿他都跑到我前面去了。‘要追上来了!’他喊道。我就觉得不管是什么要追上来了,快追上来了肯定没错,因为你也知道,马洛里医生说起话来一向很能服众。我当下还不明白他指的是什么,但后来知道了。有个穿着四轮溜冰鞋的男孩在他身后滑行;他把溜冰鞋唰唰的声音听成哗哗的水声啦。后来他跑到帕森斯大道和市镇街交会的哥伦布市女子学校,终于累瘫了,也开始想着自己将被塞欧托河这夹着白沫的冰冷河水给吞没。此时,溜冰鞋男孩绕过了他,然后继续前行。马洛里医生这才总算是豁然开朗,发现自己先前拼死逃离的究竟是什么。他回头观察来时路,完全不见大水冲来的迹象。不过,稍事休息后,他仍旧往东慢跑了起来。他在俄亥俄州大道追上了我,我们便就地歇歇腿儿。那时应该有七百个人超越我们咯。真有趣,大家都在跑呢。似乎没人有那个勇气停下脚步,走去发动自己的车子。但我记得那个年代的车都得靠曲柄发动,说不定这就是原因所在。”
第二天,这座城市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如常运作,只是没人开玩笑了。两年之后——甚或更久——大家才敢用轻松的态度回顾这起大坝溃堤的事件。就是事隔二十年的现在,还有一些人会在对方聊到“午后大逃亡”时就闷不吭声了,比如马洛里医生。
* * *
(1) 南北战争时期的南方将领,战后加入了三K党。
(2) 典出莎士比亚名剧《朱利亚斯·西撒》(或译《恺撒大帝》)中西撒的台词。该句台词在说西撒就如北极星般坚定而无可动摇,不会因众人的哀求改变自己的决定。
(3) 造于一八六一年的前桅横帆双桅船,原属于加拿大,经历许多航行意外后被卖给美国人,船名也改为玛丽·赛勒斯特号,不过这艘船乖舛的命运似乎没有就此打住。一八七二年,有人发现船朝着直布罗陀海峡全速前进,船上却不见任何船员。
(4) 典出罗马节妇科妮莉亚的故事:有位穿戴华丽的贵妇前来拜访科妮莉亚,并表明自己想欣赏女主人的珠宝。一身素朴的科妮莉亚遂指着自己的三个孩子,答道:“这些就是我的珠宝。”俄亥俄州哥伦布市托此典故为南北战争的北军将领(即后文所列四人,格兰特为总司令)立像。
(5) 英国诗人、剧作家。
[book_title]闹鬼夜
一九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晚上,我们家闹鬼了。这事引发了天大的误会,还闹得人仰马翻,我真后悔当初没有直接上床睡觉,索性让鬼继续在家里走来走去就好。由于鬼的大驾光临,妈妈用一只鞋砸碎了邻居家的窗户,最后爷爷还开枪打伤了一名巡警。所以,正如我方才所说,我对自己曾留意到那脚步声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
那脚步声于深夜一点十五分左右出现,以一种带有韵律而且节奏颇快的方式绕着饭厅的餐桌走。妈妈当时在楼上的房间里睡觉,我哥赫尔曼则睡另一间房。爷爷睡在阁楼的那张老胡桃木床上,也就是各位印象中曾塌在我爸爸身上的那张床。我呢,才刚出浴缸,正忙着用毛巾擦干身子——脚步声就传来了。是男人绕着楼下餐桌快步行走的脚步声。我就着浴室的灯光看向后段楼梯,楼梯往下就是饭厅了;盘架上的盘子反射出幽微的光,可我完全看不到那张餐桌。那人一圈又一圈绕着餐桌走,每隔一会儿还会踩到某块木板,发出嘎吱的声响。我起初以为是爸爸或弟弟罗伊从印第安纳波利斯回来了,毕竟他们随时都有可能到家。接着,我想到说不定是宵小上门。过了好一段时间,我才怀疑是家里闹鬼。
我听了大概三分钟的脚步声,就踮起脚走进赫尔曼的房间。“噗嘶——!”我在一片漆黑之中用气音叫他,也动手将他摇醒。“噢呜……”他则用比格猎犬感到丧气时发出的那种落魄低叫回了我一声——从以前到现在,他总是怀疑自己会在大半夜里被什么东西给“抓住”。我告诉他是我。“楼下不知道有什么东西!”我说。赫尔曼下了床,跟着我走到后面的楼梯口。我们俩竖起耳朵听着。毫无动静。那脚步声停止了。这个时候,赫尔曼看向我,还有点吓到的样子:我全身上下只围了条浴巾。他想回房睡觉,但我拉住了他的手臂。“楼下有东西啊!”我说。说时迟那时快,脚步声又响起了,就像有个男的正绕着餐桌兜圈子,接着又踩起沉重的步伐上楼,而且一次跨两阶那样朝我们而来。浴室的灯光依旧惨淡地打在楼梯上,我们眼前却什么也没有。我们只听见脚步声。赫尔曼冲回房间,砰地关上了门。我也猛然甩上楼梯口的门,还用膝盖顶住门面。经过漫长的一分钟后,我再缓缓将门打开。门外什么也没有,也没有半点声响。后来我们谁也没再听到鬼的脚步声。
他总是怀疑自己会在大半夜里被什么东西给“抓住”。
我和赫尔曼连连甩门的声音惊动了妈妈:她从房间向外张望。“你们这两个孩子到底在搞什么鬼?”
赫尔曼壮着胆子走出房间。“没啊。”他生硬地说,可他那张脸已经微微发青了。
“楼下那跑来跑去的声音又是怎么回事?”妈妈问。这么说来,她也听到脚步声了!但我们只是怔怔望着她。“有贼!”她凭直觉喊出了答案。我想让她安静下来,便往楼下移动一两步。
“走吧,赫尔曼。”我说。
“我要陪妈妈。”他说,“她太激动了。”
我走回楼梯口。
“你们俩通通给我待在这儿。”妈妈说,“我们报警去。”可电话在楼下,我还真不晓得要怎么报警——我也不想麻烦警察出动——但妈妈已经做出她这辈子迅速又令人叫绝的决定之一了。她猛地拉起卧室一扇窗户,再拾起一只鞋,往正前方,也就是我们隔壁邻居卧室的窗户用力一扔,鞋就飞过两栋房子中间的狭窄空地,砸碎了对面的一块窗玻璃。玻璃哐啷啷掉进了那间卧室,而退休的雕刻师傅波德维尔和他老婆就睡在里头。波德维尔那几年状况一直很差,隔三岔五就会轻微地“发病”。我们认识的人或附近的居民大多都有某些疾病。
时间差不多深夜两点了。在这没有月光的夜空里,云朵黑沉沉地低挂着。波德维尔随即来到窗边,吼叫着举着拳头乱挥,有点气呼呼的样子。“我们会卖掉这房子,回皮奥里亚去。”我们能听到波德维尔太太这么说道。过了一阵子,妈妈才得以和波德维尔“搭上话”。“有贼呀!”她嚷嚷着,“家里有小偷!”我跟赫尔曼都不敢告诉她那是鬼不是贼,因为妈妈虽怕小偷,但更怕鬼。波德维尔原本以为妈妈是说他家有小偷,不过后来总算镇定了下来,并用床边的分机电话替我们报了警。他离开窗边后,妈妈突然作势要扔出另一只鞋子,但这么做绝非因为还要请波德维尔帮什么忙,而是因为——她后来解释给我们听——用鞋砸碎窗玻璃的感觉真的太刺激了,简直让她欲罢不能。我阻止了她。
警察在短到值得众人称道的时间内赶来了:一辆福特轿车里坐满了警察,外加骑着摩托车而来的两人,还有一辆塞了约八位警察和几名记者的囚车跟着。他们开始使劲拍打我们家的前门。好几只手电筒或在墙面上、院子里照来照去,或沿着我们家和波德维尔房子中间的窄道投下一条条光束。“快开门!”有个粗哑的声音喊着,“我们是总局派来的!” 我想下楼帮他们开门,毕竟人家都到了,但妈妈就是不让我去。“你身上连块布都没有——”她指出,“你会重感冒呀。”我将那条浴巾重新围好。那些警察只得用肩膀全力顶开我们家这扇嵌着厚实的斜面玻璃,又大又重的前门,最后破门而入:我能听到木头被劈裂、玻璃碎落在走廊地板上的声音。他们用手电筒扫过客厅的每一个角落,然后对着饭厅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神经兮兮地照来照去,再朝走廊倏地一晃,顺着前段的楼梯往上打光,也照亮了后段的楼梯。他们发现我裹着一条浴巾站在楼梯的顶上。
有个粗勇的警察跳上楼梯。“什么人?”他问道。
“这儿是我家。”我说。
“哦。你怎么回事,很热哦?”他问。
事实上,我很冷。我回房套条裤子,正打算走出房间的时候,又被一个警察用枪抵住肋骨。“你在这里做什么?”
“这儿是我家。”
负责指挥现场的警官向妈妈报告:“半个人影也没有,太太。”他说,“八成是逃走了——他什么长相?”
“是‘他们’。他们有两三个人。”妈妈说,“大吼大叫大吵大闹的,用力甩门砰砰响。”
“这可奇了。”这位警官说,“府上的窗户和门全都反锁了,牢得很呢。”
楼下则传来其他警察咚咚咚的脚步声。这房子里处处是警察。他们将房门猛地一拽,把抽屉猛地拉开;窗户被抬起又被拉下,家具被摔到地上,发出沉重的闷响。楼上那一片漆黑的前廊出现了六个警察。他们要对这层楼进行地毯式搜索,于是挪开一张张靠墙的床铺,扯下衣橱里一件件吊在挂钩上的衣服,也翻出架上所有的手提箱跟盒子。有个警察搜出一把旧齐特琴;那是罗伊在一场台球锦标赛中赢得的奖品。“喂!乔,你看。”他说,并用他那只大手拨了拨琴弦。那名叫乔的警察便接过这把齐特琴,把琴翻前翻后地看。“这是什么?”乔问我。“一把破齐特琴。以前我们家的天竺鼠会躺在上面睡觉。”我们以前养的天竺鼠确实只愿意睡在这把齐特琴上,可我千不该、万不该这么回答的。乔和另一名警察盯着我看了好久。后来他们把琴放回架上。
这房子里处处是警察。
“啥也没哩。”最先跟妈妈交谈的那位警官说道,“这个家伙——”他边向众警察说明,边朝我弹出拇指,“原本光溜溜的。那位太太好像疯疯癫癫。”众警察点点头,不过没回半句话,只顾着瞧我。在这谁都不吭声的片刻,我们忽然听到阁楼嘎吱一响。躺在床上的爷爷翻身了。“什么声音?”乔厉声问道。我还来不及介入或解释,就有五六个警察冲向了通往阁楼的那扇门。我当下意识到,要是他们没先打个招呼就直接闯到爷爷面前,无疑会让整件事雪上加霜——话又说回来,就算他们事先打过招呼,情况应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爷爷当时正处于这样一种心理状态,认为米德将军(1)的人马在“石墙”杰克逊的一次次重击之下,已经开始撤退,甚至擅自脱队了。
等到我上了阁楼,发现情况果然非常混乱。爷爷显然断定这群警察就是自米德将军的军队脱出,想借阁楼藏身避祸的逃兵。一袭法兰绒长睡袍罩着长袖的羊毛内衣,头戴睡帽,胸前还披了件皮夹克的爷爷跳下床来。想必警察们立刻就发现这位义愤填膺的白发老人是这个家的一分子,但他们已经没有解释的机会了。“滚回去,你们这帮懦弱的狗!”爷爷怒吼着,“滚回前线去,你们这群天杀的胆小畜生!”这话一说完,他便往那位搜到齐特琴的警察头部狠狠掴上一掌,对方被打了个四脚朝天。其他人赶紧开溜,可速度还是不够快。爷爷将那位找到齐特琴的警察收在枪套里的枪夺了过来,还开了枪。这枪声似乎震裂了椽子,阁楼里烟雾四起。有个警察咒骂了一声,并用手按住自己的肩膀。总之,我们这一行人最后又跑回楼下,还把他老人家关在阁楼里。他在黑暗中又开了一两枪,然后就躺回床上去了。“那是我爷爷。”我气喘如牛地向乔解释,“他以为你们是逃兵。”“看得出来。”乔说。
在尚未揪出任何人(包括爷爷)之前,这批警察不愿收手撤离。对他们来说,这一晚无疑是惨遭滑铁卢。此外,他们也明显不喜欢“这般场面”,总感觉里头“有诈”——我能理解他们的观点。他们又开始问东问西了。有个面容消瘦、身子也很单薄的男记者朝我走来。我穿着妈妈的衬衫,因为先前就只找到这么一件衣服。记者用充满狐疑又饶有兴趣的眼神看着我。“这里到底出了什么事啦,小弟弟?”他问。我决定据实以告。“我们家闹鬼了。”我说。他盯着我瞧了好久好久,仿佛我是台吃角子老虎机,而他刚投进的一枚硬币就这么有去无回了。然后,他掉头而去。那帮警察跟着他走,被爷爷开枪射中的那位则托着自己扎好绷带的手臂,咒骂不已。“我绝对要从那只老鸟手上拿回我的枪。”找到齐特琴的警察说。“可不是嘛。”乔说。“你——还有谁?”我告诉他们隔天就会把枪送到警察局。
“那个警察是怎么啦?”妈妈在他们离开之后问了我一句。
“爷爷开枪打中了他。”我说。
“为什么?”
我便告诉她,那位警察是个逃兵。
“天啊,真想不到!”妈妈说,“亏他那么年轻英俊。”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爷爷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而且满口俏皮话。我们本以为他把发生过的事全忘了,事实却非如此。他添了第三杯咖啡之后,就瞪着我和赫尔曼。“昨晚那些来家里撒野的警察究竟是什么意思?”他问。我们当场被问得说不出话来。
* * *
(1) 指南北战争期间效力于北军的乔治·米德,后文提到的“石墙”杰克逊则为南军著名将领托马斯·杰克逊。
[book_title]夜半又惊魂
每当我追忆青春年少时,首先浮上心头的总会有那夜爸爸“扬言要逮住巴克”的事。各位稍后就会发现,这个事件名称并未精确符合或贴切传达实际发生的情况,不过我和家中其他成员始终借此影射当晚的事件。我们当时住在俄亥俄州哥伦布市一栋位于莱辛顿大道七十七号的老房子里。自从十九世纪初,哥伦布市以一票之差险胜兰开斯特市,获选为俄亥俄州的首府以来,这座城市便有一种被穷追不舍的幻觉,而这种奇妙的城市心理也透过各色各样的方式,影响了生活在哥伦布市的全体居民。在哥伦布市这个地方,几乎事事可成真,样样不稀奇。
那个时候,爸爸睡在二楼的起居室,隔壁就是弟弟罗伊的房间。罗伊当时差不多十六岁。爸爸通常九点半上床睡觉,不过十点半就会醒来,为我们三兄弟老爱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开那台留声机的习惯苦苦抗议一番。那是由纳特·威尔斯朗诵的《家中无大事,只是狗死了》。这张唱片被我们播放过太多次,导致唱盘上的沟槽都被刮出深深的切口。唱针往往只能沿着同一条沟槽转动,然后重复送出同样的文字:“吃了几口烧焦的马肉,吃了几口烧焦的马肉,吃了几口烧焦的马肉……”把爸爸逼下床的大多是这无限循环的声音。
然而事件发生当晚,我们倒不像平常那样吵吵闹闹,还差不多同时上床去睡觉了。事实上,罗伊因为轻微发烧而在床上躺了一整天。他绝没烧到说起话来会语无伦次的程度,而且我弟可是这世上最不可能语无伦次的人。尽管如此,他依旧在爸爸上床之际出言警告,说自己“可能”会因为发烧而变得语无伦次。
大约凌晨三点的时候,难以成眠的罗伊为了“找乐子”(他事后是这么跟大家解释的),决定假装自己已经病到语无伦次了。他下了床,走进爸爸的房间摇了摇他,说:“巴克,你的大限已至!”爸爸的名字是查尔斯,不叫巴克,也从没有人叫过他巴克。他是位身材高挑,有点神经质又不爱争吵,沉湎于各式恬静的消遣,并巴望事事都能进展得顺顺利利的男士。“唔?”他的声音中尽是睡意与困惑。“起来,巴克。”弟弟冷冷说道,眼神却流露出坚定的光芒。爸爸刻意避开自己的儿子,从床的另一侧跳了下来,然后冲出房间,再锁上身后那扇门,接着就开始吼呀叫的,把我们全都吵醒了。
我们当然拒绝相信平时文静又独立的罗伊,会像爸爸说的那样用“鬼话”恐吓自己的父亲。我哥赫尔曼听完之后不置可否,回房睡他的觉去。“你做噩梦啦。”妈妈说。爸爸火都上来了。“他就是叫我巴克,还说我大限已至。”我们走到他那扇房门前,打开门,然后轻手轻脚地穿过房间,进了罗伊的睡房。他就躺在自己的床上,而且吐息均匀,一副睡梦正酣的模样。光是这么一瞥,我们就知道罗伊并没有发高烧。妈妈对爸爸使了个眼色。“他真的对我说了那些话。”爸爸小声说。
后来,我们在罗伊房间里的动静似乎把他吵醒了,他看到我们时也露出(正确说来,应该是“装出”;我们过了很久才知道他是装的)大吃一惊、满头雾水的表情。“怎么了?”他问。“没事没事。”妈妈说,“不过是你爸爸做了个噩梦。”“我没有做噩梦。”爸爸缓慢而坚决地否认道。他穿着一件旧式的“开衩”睡袍,而一个又高又瘦的男子配上这种剪裁的衣服看起来是何等滑稽。结果呢,在我们抛下这件事,各自回房睡觉之前,情况又变得错综复杂,没完没了起来。我们绝大多数家务事都会走到这一步。罗伊硬要我们说清楚讲明白,妈妈便用非常含混不清的方式交代了爸爸告诉她的话。
罗伊听完眼睛一亮。“爸说反了。”他答道,并接着解释说自己听到了爸爸下床,爸爸还出声喊了喊他。“我来处理。”他口中的爸爸曾这么回应,“巴克在楼下。”“这个叫巴克的是谁呀?”妈妈问爸爸。“我不认识什么叫巴克的,也没说过那种话。”爸爸暴躁地辩称。大家(当然,罗伊除外)都不相信爸爸的说法。“你是做梦了。”妈妈说,“这种梦呀,人人会做。”“我没做梦。”爸爸说。这个时候,他已经气到七窍生烟了。他站在衣柜的镜子前用一对没有手柄的军用梳子梳头;梳头的动作似乎总能帮助爸爸平静下来。妈妈说,堂堂一个大男人不过因为平躺在床上睡觉时做了个噩梦,就把一个卧病在床的孩子给挖起来——他(即那位“堂堂大男人”,也就是爸爸)这样实在“太罪过,太难看”了。而实际上呢,爸爸常做噩梦这件事的确是众所周知的,不过梦境通常是和莉莲·拉塞尔(1)、克利夫兰总统有关。他们会追着他的屁股跑。
我们继续争论了半个小时左右,然后妈妈总算说服爸爸跟她回房睡觉。“这下你们都可以睡个好觉了,孩子。”她在关上房门之际如此断言。我能听见爸爸啰里啰唆埋怨了好一阵子,其间还不时穿插着妈妈表示怀疑的单音节字。
事情过了差不多半年,爸爸又碰上类似的状况,但这次是因为我。他当时正在我隔壁房间里睡觉。我那天想了一下午,就是想不起珀斯安博伊这个地名。现在想想,这个名字也不算多难记嘛,偏偏那天即便我在脑中叫出全美其他城镇的地名,甚至搬出赤陶、瓦拉瓦拉、海运提单、反之亦然、自命不凡、蓓尔美尔、博德利·黑德、舒曼海茵克(2)等等专有名词也好,一般词组也罢的词汇,还是记不起珀斯安博伊的全名,而且连边都没沾上。“赤陶”应该算里头最接近正解的一个了(3),虽然仍不是非常接近。
那天夜里,我上了床,很久之后又苦思起这个问题。我躺在一片黑暗之中,也开始放任自己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好比说,这世上根本没有那个城市,就连新泽西州也是不存在的。我开始“泽西泽西”不断重复地念,念到“泽西”听起来傻乎乎、毫无意义才停下。若各位也曾在某个辗转难眠的夜里,躺在床上一遍又一遍、一次复一次地将同个单词念上千千百百万万回,应该不难理解我这种烦不胜烦的心理状态。接下来,我开始想象这偌大的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存在的场景,以及其他各种漫无边际的类似狂想。我一直躺在床上幻想那些荒谬绝伦的情景,搞到最后人都有点慌张了起来。我开始觉得这种“不想不快”的琐碎心理活动是会让人失去理智的,一如我徒劳地思索着陆地,思索着滚地小猪连锁超市戈尔贡佐拉干酪祭司王约翰凯旋门虔诚摩西拉瑞斯与珀纳忒斯(4)。我开始有种必须和他人接触的迫切感。我应该就此打住这愚蠢又令人局促不安的杂乱念头与想象。再不查出新泽西那座城镇的地名,安心合眼入睡的话,我恐怕就要精神错乱了。
于是我下了床,走进爸爸的房间摇了摇他。“嗯?”他咕哝一声。我使劲摇晃他,他才总算睁开眼,眼里还带着一丝蒙眬和恐惧。“怎么了?”他用沙哑的声音问道。我当时的眼神肯定猖狂至极,这头蓬蓬乱发应该也在午夜时分变得如猛兽般无法无天、放荡不羁了。“怎么回事?”爸爸边说边坐起身,准备从床的另一边猛地往下跳。他当下一定觉得自己这三个儿子不是疯了,就是快要疯了。我现在突然能体会他那个时候的心情,可我当时压根没想到这一点,因为我完全忘了那起“巴克”事件,也丝毫没意识到自己的出现会和罗伊之前溜进爸爸房间,又是叫“巴克”又是宣告他大限已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听好——”我说,“马上说出几个新泽西的城镇!”那时应该已经凌晨三点左右了。爸爸下了床,然后理一理隔在我们中间的床铺,还开始套上裤子。“犯不着穿衣服。”我说,“我只要你举出几个新泽西的城镇就好。”他草草穿上衣服——我记得他漏掉了袜子,直接将脚塞到鞋子里——并用颤抖的声音念出好几个新泽西的地名。我也仍旧记得他那副明明伸了手要拿外套,两只眼睛却死盯着我不放的模样。
“纽瓦克……”他开始念道,“泽西市、大西洋城、伊丽莎白、帕特森、帕塞伊克、特伦顿、泽西市、特伦顿、帕特森——”
“那个地方有两个名字。”我恶声恶气地说。
“伊丽莎白和帕特森。”他说。
“不对,不对!”我非常不耐烦地回答,“那个地方是一个城镇,那个城镇的名字是由两个单词组成的,就像回旋滑梯,‘回旋’加‘滑梯’。”
“回旋滑梯。”爸爸嘴里念着,脚则慢慢往房门的方向移动,还挤出一丝尴尬的僵硬笑容——我现在总算明白他当初是迁就我,才会摆出那种表情。当他距离房门只有几步之遥时,便飞也似的夺门而出、冲进走廊,他夹克的后摆和鞋带还腾空飘扬了起来。他这一跑,我也傻了,但我没想到爸爸以为我发疯了;我只觉得爸爸发疯了,或是正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梦游状态,然后没来由地奔跑了起来。我赶忙追上去,没多久就在妈妈的房门前发现了他的身影。我抓住爸爸,打算好言相劝。我也稍微摇了摇他,希望他能彻底清醒过来。“玛丽!罗伊!赫尔曼!”他大喊,然后我也开始大叫妈妈和我那两个兄弟。妈妈随即把门一开,就看见我和爸爸扭打成一团,尖叫不止。当时是凌晨三点半,我穿着睡衣睡裤,爸爸则显然连衣服都没穿好,漏掉了袜子和衬衫。
“说,现在是什么情况!”妈妈边将我们拉开,边声色俱厉地质问。好在她总有办法应付我跟爸爸。好在不管我们这一家老小谁说了什么或做了什么,永远惊动不了她一分一毫。
“小心小詹!”爸爸说。(他一激动就会叫我小詹。)
妈妈转过头来看我。“你爸到底怎么啦?”她问。我说我不知道;我说爸爸忽然跳下床,套了衣服就往门外跑。
“啊,你是打算跑去哪里?”妈妈用沉着的语气问他。他则看看我。我和爸爸面面相觑,两个人都喘得要命,不过多少是冷静下来了。
“大半夜的,他居然跟我瞎扯什么新泽西。”爸爸说,“他进我房间让我列举一些新泽西的地名。”妈妈看向我。
“我就只是问他而已。”我说,“我想破头也挤不出那个地方的名字,根本睡不着。”
“看吧!”爸爸得意地说。
妈妈没有转头看他。“你们两个都给我回房睡觉。”她说,“今晚别再让我听到你们任何一个人的声音。都凌晨几点了,还穿了衣服,在走廊上追逐跑闹!”妈妈走回房间,砰地甩上房门。
我跟爸爸也各自回房睡觉了。“你没事吧?”他出声唤了唤我。“你呢?”我问。“嗯。晚安。” “晚安。”
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妈妈不准其他人讨论夜里发生的事。赫尔曼问起我们到底捅了什么娄子。“咱们来聊点比较能振奋人心的事吧。”妈妈说。
* * *
(1)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的女演员和歌手。
(2) 以上短语在英文中,皆为由两个单字(中间或有介词或连字符)组成的词组,依序分别是terra cotta、Walla-Walla、bill of lading、vice versa、hoity-toity、Pall Mall、Bodley Head、Schumann-Heink。
(3) 位于新泽西州的珀斯安博伊在二十世纪曾有不少赤陶制造厂,有家公司甚至就叫“珀斯安博伊赤陶公司”。
(4) 罗马神话中,拉瑞斯(Lares)与珀纳忒斯(Penates)是常以复数形式出现的家庭守护神祗;前者保佑家庭能顺利传宗接代,后者则确保家庭安康、家道昌隆。
[book_title]用人小记
我还住在家里的那几年,妈妈接连雇了一个又一个用人,不过我只记得其中的十至十二人(我们家前前后后大概请过一百六十二个帮佣,但让我印象深刻的可说是少之又少)。而我心中这群永垂不朽的用人里,有一位名叫多拉·洁德,她三十二岁,生性害羞,不太说话。她在某晚朝自己房间里的男人开了枪,也把我们全家上下搞得天翻地覆;当时场面之混乱,大概只有闹鬼那夜可与之相比了。没人知道多拉的爱人——一个郁郁寡欢的修车工——是如何进入我们家的,不过方圆两个街区以内的住户都晓得他是怎么离开的这栋房子。多拉当晚特地换上一袭淡紫色的晚礼服,还佩戴了一大堆首饰(有些是妈妈的)。她开枪之后便不停嘶吼着莎士比亚笔下的台词——确切的句子我忘了——并追着那位先生从她阁楼的房间一路跑到楼下。他一跑到二楼就冲进爸爸的房间,把这个向来睡得酣沉,即便是刚才的枪声或嘶吼也没吵醒的男人给惊醒了。“把我弄出去!”被害人放声大喊。接下来,整个场面转眼间就变得混乱不堪,令人毫无头绪。只能说我们家在这方面恐怕真有几分令人遗憾的天赋吧。警察赶到时,多拉正在客厅狂扔汽灯的纱罩,她的男性友人则已逃之夭夭。一切到了拂晓时分才复归平静。
奇人可不只多拉·洁德这一位。格蒂·斯特劳布:人高马大、态度亲切、脸色红润,还是一品脱装的黑麦威士忌酒瓶收藏家(她离开之后我们才发现这点)。话说有天晚上,她到巴克艾湖参加舞会,进门时都超过两点了。我们被她碰翻家具的声音给吵醒。“是谁在楼下?”楼上的妈妈问。“亲爱的,是我。”格蒂说,“格蒂·斯特劳布。”“你在干啥呀?”妈妈问道。“在掸灰尘呢。”格蒂说。
“在掸灰尘呢。”格蒂说。
胡安艾玛·克雷默,我的最爱之一。她母亲爱死了“胡安妮塔”这个名字,便在自家女儿的名字前一一冠上那开头的“胡安”——她们分别叫胡安艾玛、胡安海伦、胡安格雷丝(还有一个就叫胡安妮塔)。胡安艾玛是个身材纤瘦、神经兮兮的女佣,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自己会被人催眠。但这份恐惧也不是无中生有,因为她本身极其容易接受催眠的暗示。某天傍晚她在B.F.基斯剧院看到台上的男人被催眠时,台下的自己也进入了催眠的状态,还挣扎着站上走道,和台上那位被下了“你是一只鸡”指令的人一起吱吱咯咯地叫。结果催眠表演被迫中止,几位木琴乐手还得站出来重整秩序。记得有天晚上,我们一家人都睡得又香又沉的时候,胡安艾玛却在睡梦中被催眠了。她梦见有个男人“把她弄昏”,但还没“将她弄醒”就不知去向。后来我们好不容易请到家里的法医(唯一被我们说动,愿意在凌晨三点出诊的医生)一巴掌打醒了她,她才道出这次催眠事件的原委。不过胡安艾玛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到了后来,光是嗡嗡声或是机器发出的低鸣、物品一闪而过的画面就能让她陷入昏迷,我们也只好请她卷铺盖走人。然而近日,当我观看《参谋长与皇后》这部电影,看到里头饰演邪恶牧师的莱昂内尔·巴里莫尔在沙皇的长子眼前甩动一只亮晃晃的手表时,这催眠的场景让我想起了胡安艾玛。假使她在哪家戏院目睹了这一幕,绝对会——我有十足的把握——瞬间进入催眠状态的。幸好她似乎错过了这部影片,否则巴里莫尔先生可能得再次扮成拉斯普丁(天啊,但愿这事不会让我一语成谶),大老远地赶来为她解除催眠——这倒不失为一种高超的宣传手法,但也太煞费周章了吧。
在我介绍瓦实提……呃,我忘记她姓什么了——介绍她之前,请容我顺带提提家里另一位白人女佣(瓦实提是一位黑人)。贝尔·吉丁因为某个动作而在这群用人之中崭露了头角,不过谢天谢地,这动作并没有惹出像胡安艾玛陷入催眠状态,或是多拉·洁德乱枪扫射所造成的混乱场面。贝尔先前烫伤了手指,但她是故意的:某天下午,她把手指伸进热水壶的蒸汽中,而那壶里是煮沸的滚水。她想知道前几晚在戏棚子花五十分钱买的止痛药到底有没有效。没错啊,这种事的确是试过才知道。
到头来,瓦实提成了带点传奇色彩的人物。这位长相标致、神情严肃的黑人女性总有办法找回妈妈的失物。“真不知道我那石榴石胸针跑哪儿去了。”妈妈有天说道。“是的,夫人。”瓦实提应了一声。不到半小时,她就找到了那只胸针。“你究竟是在哪儿找到的?”妈妈问。“在院子里。”瓦实提说,“八成是狗把胸针叼到屋外去了。”
瓦实提的对象是一个名叫查理的年轻黑人司机,不过她的继父也对她怀有非分之想。我们家没人见过瓦实提的继父,可据她所说,他是位英俊但成天游手好闲的男子,为了接近瓦实提而自家乡乔治亚州北上娶了她的母亲。瓦实提的未婚夫查理很想宰了这位继父,我们就劝小两口干脆逃往他乡。瓦实提却突然哭得稀里哗啦,还开始大唱圣歌,并发誓这辈子绝不会离开我们。她对自己不幸的命运看得倒挺开的。因此,我们那段时间天天面对着死亡的威胁,毕竟说不定哪天晚上,瓦实提、查理和她继父就会在我们家厨房杀个你死我活,而且发生的概率还不小呢。有天半夜,我到厨房泡咖啡喝时,就看见查理站在窗边望着我们家的后院,瓦实提则在一旁翻白眼。“他来了!他来了!”她哀叹道。然而,这位继父始终没有现身。
为了带瓦实提远走高飞,查理好不容易攒了二十七块美金。怎料某天他一时冲动,就用那笔钱买了把点二二口径,枪柄还镶了珍珠线的左轮手枪。他逼瓦实提说出她母亲和继父的住处。“别上那儿去,你别上那儿去!”瓦实提说,“我妈就跟那个男人一样,性子冲得很!”可查理执意要去。然后,真相大白了:瓦实提没有继父。她所谓的继父根本不存在。查理甩了瓦实提,和一个叫南希的黄种人姑娘在一起了。他一直不肯原谅瓦实提,因为对他来说,瓦实提带来的麻烦已然成为比她本身更不可或缺的存在,却就此从他生命之中消失了。事后,只要有人向瓦实提问起她继父或是查理的近况,她便会用骄傲的口吻、饱经世故的态度答道:“他们两个终于不会再缠着我了。”
杜迪太太像彗星一样来到我们家,又如彗星一般离开了。这位已届中年的女士块头很大,身上还沾染着宗教的陋习。她到我们家的第二晚,就在洗碗时气得暴跳如雷,还追着爸爸(她以为爸爸反基督)跑上后段的楼梯,再奔下前段的楼梯,就这么来来回回了好几趟。他原本安安静静地坐在客厅里喝着咖啡,接着杜迪太太就挥舞着一把面包刀从厨房冲了进去。最后哥哥赫尔曼用一块雕花玻璃,也就是妈妈的结婚贺礼击倒了她。我记得事发当时,妈妈正在阁楼里翻找年代久远的旧器物,所以才姗姗来迟,登场后也随即误判了眼前的情势,以为是爸爸追着杜迪太太跑个没完。
她到我们家的第二晚,就在洗碗时……
罗伯逊太太是位肥胖、说起话来咬字不清,上了年纪的黑人女性——我无法确定她当时究竟是年满六旬还是已经一百岁了。在罗伯逊太太为我们家洗衣服的漫长岁月里,我们也不止一次被她吓出一身冷汗。她以前是名南方的奴隶,记忆中也仍保有两军行进时的画面:“一边是一堆穿着蓝衣服的人,一边是一堆穿着灰衣服的人。”“他们——”妈妈有回问罗伯逊太太,“是为了什么打起来的?”“这……”罗伯逊太太说,“我就不晓得啦。”她随时都有种即将出事的预感。直到现在,我还清楚记得她那提着一篮子衣服自地下室踉踉跄跄地上楼来,走到厨房正中又骤然止步的样子。“听哪!”她会用一种低沉的喉音说。于是我们全都专注聆听,但始终没听到什么怪声音。她还会大喊一声“那是啥咧!”并伸出颤抖的手朝窗外一指,我们也从未发现过任何异状。爸爸三番两次表示无法忍受罗伯逊太太继续待在家里,但妈妈就是不愿辞退她,把她当个宝似的。有一次,她腋下夹着一个洗衣盆径自走入爸爸的书房;那盆里满是她刚拧好的衣物。原本埋首在图表之中的爸爸抬头一看,而她也注视着他,两人一时无话。紧接着——“小心哪!”她说,然后就自行退下了。又有一次,她在某个昏暗的冬日午后跌跌撞撞地爬出地下室的楼梯,再砰砰咚咚、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进了厨房,而爸爸正在厨房里啜着他的黑咖啡。他刚拔了颗牙,心中忐忑不安的感觉还没平复过来,这天大半的时间也都躺在床上休养。“楼下有只报死虫(1)!”这位年长的黑人女性用低沉的嗓音说道。她听见暖气炉后方传出奇怪的声响,好似在捣碎什么东西。“那是蟋蟀。”爸爸说。“呃呃——”罗伯逊太太不以为然,“那就是一只报死虫!”说完,她便戴上帽子准备回家,离去前还挨着后门站了好一会儿,阴沉沉地对爸爸撂下这句:“那才不是什么蟋蟀!”他为此气了好几天。
就我记忆所及,罗伯逊太太真正乐开怀的时候就只有杰克·约翰逊在一九一〇年七月四日击倒杰弗里斯先生的那一刻。她在当晚通过城南的黑人游行上扮演了极重要的角色:用一把斑鸠琴弹奏西班牙凡丹戈舞曲。引导游行队伍的总指挥是她教堂的牧师。罗伯逊太太后来告诉我们,牧师说杰克打败杰弗里斯先生一事证明了“这个种族的优越性(2)”。“他这话——”妈妈问,“是啥意思来着?”“这……”罗伯逊太太说,“我就不晓得啦。”
至于我们家其他的用人,我就没有这么鲜明的印象了,除了放火烧房子的那位(我想不起她姓甚名谁了)以及艾达·米尔莫斯。艾达总是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但她在我们家也待了个把月了,跟我们相处的时候也都默默做着自己分内的工作,而且效率极佳——直到卡森·布莱尔和F.R.加德纳来家里吃饭那一晚。爸爸能不能一展抱负,还得看这两位肯不肯点头。然后,就在上主菜时,艾达突然将手上的东西一扔,并用她那颤抖的手指着爸爸,接着就开始滔滔不绝地胡乱指控他剥夺了她对纽约三一教堂的土地使用权。后来加德纳先生也“发病”了,那一晚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 * *
(1) 又译“蛀木虫”,据传此虫蛀木的声音即是人之将死的前兆。
(2) 杰克·约翰逊与杰弗里斯先生皆是美国的重量级拳击手,但前者为黑人,后者为白人。
[book_title]爱咬人的狗
或许人在有生之年,是不应该像我这样养那么多条狗的,但是对我而言,养狗的乐趣远大于它们为我平添的痛苦——除了那条叫马格斯的万能 。它给我惹出的麻烦比其他五十五条狗加起来还多。说起来我这辈子窘到极点的时刻,应该是拜珍妮所赐,这条英格兰 犬明明才在纽约某间公寓四楼的衣柜里生下六只小狗,却硬要我带它出去遛遛,接着就在第十一街与第五大道交会的路口毫无预警地产下第七只,亦是最后一只小狗。对了,还有那条得过奖的法国贵宾犬。它绝不像那些娇小玲珑又好管教的白色贵宾犬,而是条特大号的黑毛贵宾犬,跟我搭车前往格林威治爱犬大赛时,还在车尾的露天折叠座椅上吐了。它喉咙那儿套了件红色的橡胶围兜,加上我们途经布朗克斯区时在半路遇上了暴雨,我还得帮它撑把绿色的小伞,不过凭良心讲,那更像是一把女用阳伞。雨下得滂沱,然后司机忽然把车开进一个大型修车厂,里头满是修车工。事情发生得太快,我都忘了该收起手中的伞了。但我永远忘不了——每当我想起这事,还会难过得想吐——那位特别冷酷的修车工前来招呼我们时,因为瞧见我和我的黑毛贵宾犬而露出的那副难以置信兼深恶痛绝的表情。举凡修车工和缺乏包容心之人,无不憎恨理着古怪毛发的贵宾犬,尤其是它们屁股上还顶着一团啦啦队彩球似的蓬毛。可是,想让狗拿奖的话,就得这么搞呀。
不过呢,就如我先前所言,我养过的狗再差劲也比不上那条万能 。真要说起来,它还不是我的狗:有年我放暑假回家,发现弟弟罗伊在我离家期间买了这条狗。这狗又大又结实,脾气又火爆,而且总表现得好像它已认定我不是这个家的一分子。身为这个家庭的成员还是有一点点好处的,毕竟它咬家里人不会像咬外人那般频繁。话是这么说,它在我们家的那些年还是见人就咬,唯独不咬妈妈。有回它想接近妈妈,不过扑了个空——就是我们家突然出现老鼠,而马格斯拒绝对它们出手的那个月。相信从来没有人会在家里看到我们那个月碰上的那种老鼠:它们的一举一动就仿佛人类圈养的宠物,简直像是经过训练的老鼠。老鼠们非常好相处,妈妈甚至在请弗莱拉里拉(她和爸爸当时已加入有二十年的俱乐部)的人前来做客的那晚,将一碟碟的食物搁在茶水间的地板上,好让那些老鼠都大饱口福,不会跑进饭厅打扰大家用餐。至于马格斯,它也和老鼠们待在茶水间里,不过自顾自地趴在地上呼噜噜地低吼——它不是在对那些老鼠叫,它是因为想把隔壁那屋的人咬个遍才吼叫不停。妈妈曾偷偷溜进茶水间探看情况。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但她看到趴在地上,对鼠群——它们见着妈妈便朝她奔去——视若无睹的马格斯就气得火冒三丈,于是赏了马格斯一巴掌,而马格斯也立刻张口咬了过来,但是没有得逞。它马上就后悔了,妈妈说。她说马格斯咬完了人都会觉得悔不该当初,但我们无法理解她是怎么看出这点的。它那态度可不是后悔的样子。
以往妈妈每逢圣诞节,就会送盒糖果给这条万能咬过的人。到了最后,糖果名单上竟写了四十个名字,甚至更多。谁也想不通我们为何就是不弄走这条狗。我自己也不是很明白个中原因,但我们一直将它留在身边。应该曾有一两个人设法想毒死马格斯——它偶尔会表现出中毒的模样——有次老莫伯利少校还在东布罗德街的塞尼卡饭店附近取出自己的佩枪,朝马格斯开火。尽管如此,马格斯仍旧活到将近十一岁,而且即便到了无法四处跑动的时期,还是咬了一位因公前来拜访爸爸的国会议员。妈妈一直不喜欢这名国会议员,说从这人的星座就知道对方根本无法信任(他的土星和月亮都落在处女座)。但她那年的圣诞节还是送了一盒糖果给他。不过他随即把糖退了回来,大概以为里头是恶作剧糖果吧。关于马格斯咬了国会议员一事,妈妈竭力让自己相信这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尽管爸爸因此葬送了一条事业上的重大出路。“我才不想跟那种人打交道。”妈妈说,“马格斯可把他看得透透的。”
大家都搞不懂它到底有什么毛病。
为了讨马格斯欢心,我们会轮流喂它吃饭,但这招不见得每每都能奏效。马格斯心情一直不太好,就算刚吃完饭也一样。大家都搞不懂它到底有什么毛病,但不管它是基于何种理由发飙,这肝火总在早上烧得特别旺。罗伊早上脾气也是坏得很,尤其是吃早饭前。记得有一回,他下楼后发现早报已经被情绪恶劣的马格斯咬得稀巴烂,便拿起一颗葡萄柚往它脸上砸去,然后跳上餐桌胡乱扫开盘子刀叉,咖啡也被他弄倒了。马格斯则全力一跃,从餐桌头跳到了餐桌尾,还撞上立在煤气壁炉前面的黄铜挡火隔板。但它不一会儿就起身站稳,最后更扑到罗伊身上,恶狠狠地在他腿上咬下一口——这就完事了。无论对手是谁,马格斯咬人一次就咬一口。妈妈总爱用这点来帮它说话;她会说,马格斯确实动不动就生气,可它从来不记仇。她老是在替它辩护。我想妈妈之所以喜欢它,是因为它身体不好。“瞧它那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她会满怀同情地说上这么一句,但这话恐与事实有所出入。马格斯或许身体不太好,但它绝对是力大无穷呀。
妈妈有次去奇滕登饭店拜访一位正在哥伦布市就“和谐振动”的主题开设讲座的女性心理治疗师。她想知道狗有没有办法感应到这种和谐振动。“它是条棕褐色的大型万能 。”妈妈向女人说明。女人便说自己从没治疗过狗,不过她建议妈妈不妨保持这个想法:这条万能 没咬过人,以后也不会咬人。于是第二天一早,当马格斯咬了冰贩子一口,妈妈就保持这个想法,可她还把错推到冰贩子的头上。“如果你不觉得它会咬你,它就不会咬你啦。”妈妈告诉他。冰贩子在一片异常烦躁的振动中跺着脚离开我家。
有天早上,马格斯几乎只是顺势咬了我一口,下嘴还算轻。我伸手抓住它粗粗短短的尾巴,将它拎了起来。这么做是挺乱来的,上回见到妈妈时——约半年之前——她也说不晓得我当时到底中了什么邪。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我那个时候就是气不过。只要我揪住马格斯的尾巴往半空中一提,它就绝对咬不到我,但它不停龇牙乱吼、拼命扭来动去,我也知道再过不久,它就能自我手中挣脱。我提着马格斯走进厨房,然后用力把它往地上一甩,再关上厨房的门,正好让它撞了个满头包。但我忘记堵好后段的楼梯了。马格斯即刻蹬上楼,再从前段的楼梯往下跑,这就把我逼入了客厅。我设法爬上了壁炉台,可那台子终究撑不住我的重量,哗啦一声就垮了下来,连带把我和一座大型的大理石钟、几只花瓶重重摔到地上。这阵巨响把马格斯吓坏了,等到我站起身来,已不见它的踪影。我们开始吹着口哨、叫喊着寻找马格斯,可到哪儿都找不到它,直到晚饭时,老德特韦勒太太上门时才找着。马格斯之前咬过一次德特韦勒太太的腿;若非我们再三保证马格斯已不知去向,她才不愿意走进我们家的客厅。可德特韦勒太太屁股刚坐下,马格斯就伴着它那响亮的呼噜吼声和以爪划地的声音自一张沙发床底下探出身子,咬了德特韦勒太太一口。原来它一直静静躲在这里。妈妈仔细看了看伤口,给她抹上山金车花制成的消肿散瘀软膏后,就说那不过是一块瘀青罢了。“它就只是撞了你一下。”她这么告诉德特韦勒太太,后者却气冲冲地离开了我们家。
不少人曾向警方检举我们家的万能 。爸爸当时虽然在市政府做事,跟警察也有不错的交情,他们还是出动过两次——一次是马格斯咬了鲁弗斯·斯特蒂文特太太的时候,一次是咬了马洛伊副州长的时候。但妈妈告诉警察那不是马格斯的错,要怪就该怪那些被咬的人。“他们一看到它冲过来就放声大叫——”她解释道,“这样会刺激到它的。”警察委婉地建议我们把狗拴住,可妈妈说拴着它就等于是在羞辱它,而且拴起来的话,它就吃不了饭了。
不少人曾向警方检举我们家的万能 。
进食中的马格斯可谓古今一大奇观。我们通常会把它的餐盘摆在一张旧餐桌上,毕竟要是将手伸向地板,准会被它咬上一口。旧餐桌旁还搁了条长凳,而马格斯就站在这条长凳上吃饭。记得妈妈的霍雷肖叔叔(总吹嘘自己就是攻上传教士岭的第三人)发现我们因为不敢徒手把马格斯的餐盘放在地上,便让狗就桌吃饭的喂法时,整个人气到话都说不清楚了。他说自己什么狗都不怕,并承诺如果我们把马格斯的餐盘拿来,他就把盘子摆到地上让大家瞧瞧。接着罗伊说,假如霍雷肖叔公上战场前就在地上喂过马格斯吃饭,当初率先攻上传教士岭的就非他莫属了。霍雷肖叔公怒不可遏。“把狗叫来!现在就把狗叫来!”他吼道,“老子就在地上喂那条××!”罗伊极力赞成让叔公大显身手,但爸爸就是不同意,还说马格斯已经吃过了。“那我就让它再吃一顿!”霍雷肖叔公咆哮着。我们花了好一段时间才让他安静下来。
进食中的马格斯可谓古今一大奇观。
马格斯在它生命中的最后一年里,几乎成天往外跑。不知怎的,它就是不想待在屋子里——或许对它而言,这屋子里有太多不愉快的回忆。总之我们很难把它弄进屋,导致收垃圾的、洗衣服的和冰贩子一步也不愿靠近我们家。我们只好将垃圾拖到街角,把脏衣服送去洗、洗好了再去拿回来,冰贩子则会在一个街区外做我们的生意。就这样过了好一阵子,我们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了该怎么把马格斯弄进屋子,然后在抄煤气表的还是谁上门时把它关起来。马格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雷电交加的暴风雨。它会被闪电和雷鸣吓得魂不附体(我想壁炉台垮掉的那天,它八成是以为暴风雨来袭了),连忙冲进屋子然后跑到床下或衣橱里躲起来。于是我们拿来一片窄窄长长的铁皮,并在一端接上木质的手柄,这就做了个人造打雷机。反正妈妈想让马格斯乖乖进屋的时候,使劲抖动这片铁皮就对了。那玩意儿发出的雷声几可乱真,不过这方式或许堪称操持家务史上最拐弯抹角的做法了。简直累坏了妈妈。
马格斯在死前几个月开始“看到东西”。它会一边呼噜噜地低吼,一边缓慢地爬起身,然后跨出它那僵硬的腿脚,冲着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大逞威风。这“东西”有时就在家中访客的左侧或右侧。有一回,一位富乐刷具的推销员突然变得歇斯底里。马格斯悠悠地晃入客厅,模样就宛如哈姆雷特尾随着他父亲的鬼魂。它的双眼始终盯着富乐刷具推销员的左侧,这位推销员则忍着不动声色,直到马格斯已慢慢潜至离他差不多三步之遥的地方。然后他就开始大吼了。马格斯先是摇摇晃晃地经过他身边,接着便踏进走廊,一路呼噜噜叫个不停,但推销员还是继续吼。看来得靠妈妈拿平底锅往他身上泼冷水,才能让他停止大吼吧。以前我们三兄弟打架的时候,她就是用这招治住我们的。
一天晚上,马格斯就这么死了。妈妈希望将它葬在我们的家族墓园里,还打算立块大理石碑,刻上“群飞的天使以歌伴汝安息(1)”之类的墓铭。可我们劝她别这样,告诉她这是犯法的行为。结果我们把马格斯埋在一条荒僻的道路旁,只立了块表面平滑的木板,权充它的墓碑。我在这块木板上用永久性铅笔写下Cave Canem(2)二字。这古老的拉丁墓铭简洁典雅又庄严,妈妈很满意。
* * *
(1) 典出《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霍雷肖在哈姆雷特死时所说的台词。
(2) 拉丁文谚语,意思是“当心恶犬”。
[book_title]追想大学时
我在大学修习的诸多课程中,唯独“植物学”这门课怎么都过不了。原因在于这门课的学生每周都得花若干小时窝在实验室里用显微镜观察植物细胞,而我偏偏无法透过显微镜看到东西——我从未在显微镜下看到任何细胞。这使我的老师大为恼火。老师会在实验室里走来走去,为学生们在绘画复杂且——我是这么听说的——有趣的花朵细胞结构方面展现的进步而欣喜,可他一走到我这儿,就欣喜不起来了。我往往只是杵在原地。“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会这么对他说。接下来,他便会甚有耐心地向我解释人人都可透过显微镜观察到细胞,但说到最后又不免大发雷霆,说我其实也能看见显微镜下的东西,只是装作看不到罢了。
“不管怎么说,这种观察方式都有损于花的美感。”我以前总会这么告诉他。
“这门课不是要探讨花有多美——”他则会如此告诉我,“我称之为‘花的构造’的东西才是我们要全心研究的对象。”
“好吧……可我什么也没看到。”
“再试一次。”
我便把眼睛凑上显微镜,可依旧看不见任何东西,除了偶尔出现的某种形体不明的乳白色物质——显微镜没调好的话就会这样。我理当看见生动鲜明、始终处于规律的运动状态,并有着清晰轮廓的植物细胞。“我只看到很多牛奶状的东西。”我告诉他。他遂声称这是我没法调准显微镜的缘故。然后,他就会帮我——倒不如说是为他自己——重新调好显微镜。我再凑近一看,眼下却依旧是那牛奶状的物质。
最后我申请了大家口中的“延期及格”,一年之后再从头来过。(我们必须修完一门生物学科的课程才能毕业。)那时教授刚度完假回来,人晒得跟颗浆果似的。他两眼炯炯有神,一副等不及再次为班上学子讲授植物细胞构造的样子。“我说呀……”我们在新学期的第一堂实验室观察课上碰面时,他便兴高采烈地对我说,“这回我们总该看到细胞了,对吧?”“是的,先生。”我答道。我左右两边和前面的学生都在观察细胞,甚至开始将观察到的细胞形态静静画在笔记本上。我呢,可想而知,还是什么也没看见。
“让我们竭尽人类迄今掌握到的显微镜调整知识——”教授板起脸对我说,“再试一回。苍天为证,我绝对要调好透镜,让你看到植物的细胞,否则这辈子就不教书了。想我教了二十二年的植物学——”他倏地打住,因为他就跟莱昂内尔·巴里莫尔一样全身颤抖了起来。他是打从心底想压住自己的情绪;我们这一来一往已经让他元气大伤。
他就跟莱昂内尔·巴里莫尔一样全身颤抖了起来。
于是我们开始善用人类迄今掌握到的显微镜调整知识,而且每每校正完就试上一回。有那么一次,我看到的终于不是一团乌漆抹黑或那熟悉的乳白色混浊物质,而是一堆色彩缤纷的斑斑点点。我感到又惊又喜,也赶忙动手描绘那堆斑斑点点。老师注意到我的举动后,便自邻桌走了回来。他笑逐颜开,眉宇间泛着殷殷的期盼,不过,他看了我画的植物细胞图之后,便质问我:“这是什么?”从那声音听起来,他好像快尖叫了。
“我看到的东西。”我说。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他放声尖叫,情绪瞬间失控,接着就弯下腰、眯起眼凑上那台显微镜,再猛地把头一抬。“那是你的眼睛!”他大喊,“你调整过的镜片反光了!你画的是你自己的眼睛!”
经济学是另一门我不喜欢,但终究能勉强过关的课。我植物学下了课就直接去上经济学,不过这种安排对我在这两门课的理解上可说是毫无助益。我常常会把这两堂课搞混,但若和那位直接从物理实验室赶来上经济学的同学相比,我这搞混的程度恐怕也只是小巫见大巫。这位同学名叫博伦虬茨威克兹,是我们橄榄球校队的阻截球员。当时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橄榄球校队在全国可具有数一数二的实力,而博伦虬茨威克兹就是这队上最耀眼的球星之一。为了取得出赛资格,他势必得努力跟上学业,可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这人固然不比牛笨,却也没聪明到哪儿去。
他的教授们大多对他十分宽厚,也从不吝于多拉他几把。这么一群教授中,我们的经济学教授会在博伦虬茨威克兹回答问题时给予最多的提示,或向他丢出最简单易答的问题。这位教授叫巴苏姆,是个性格腼腆的瘦子。那天,教授讲到运输与物流的时候,恰巧又轮到博伦虬茨威克兹回答问题了。“请举出一种运输工具。” 教授对他说。这位魁梧的阻截球员眼神一片茫然。“任何一种运输工具都行。”教授说,而博伦虬茨威克兹只是坐在位子上盯着他瞧。“也就是说——”教授进一步补充,“能从甲地移动到乙地的任何媒介、工具或方式。”如今,博伦虬茨威克兹那样子就仿佛正被人一步步诱向陷阱的表情。“看是靠蒸汽、用马拉,还是电力驱动的交通工具,任君选择。”老师说,“不妨想想我们长途旅行时,经常搭乘的那种陆上交通工具。”整间教室变得鸦雀无声,而大家就在这片静默之中不安地躁动着,包括博伦虬茨威克兹和巴苏姆先生。突然之间,巴苏姆先生以一种令人诧异的方式打破了这片静默。“噗——噗噗——”他刻意压低声音,脸则登时通红。他用哀求的眼神扫了全班一眼。我们当然和巴苏姆先生一样,都希望博伦虬茨威克兹能在这堂经济学的课上与全班齐头并进,毕竟跟伊利诺大学的那场比赛,亦是该赛季最艰巨、最重要的比赛,一个礼拜之后就要开打了。“嘟嘟、嘟、嘟呜呜呜——”有个嗓音低沉的学生叫了起来,然后全班都对博伦虬茨威克兹投以鼓励的目光。不知谁还学了火车头放出蒸汽的声音,而且模仿得惟妙惟肖。最后是巴苏姆先生自己为这场小小演出画下完美的休止符。“叮当、叮当——”他满怀期待地说。此刻的博伦虬茨威克兹瞪着地板努力思考着;他那粗眉深锁,一双大手搓呀搓的,脸也涨红了。
“博伦虬茨威克兹先生,你今年是怎么来学校的?”教授问道,“嘁锵嘁锵锵、嘁锵嘁锵。”
“我爸送我来的。”这名橄榄球队员说。
博伦虬茨威克兹瞪着地板努力思考着。
“靠的是?”巴苏姆问。
“我有零用钱。”本校的阻截球员用低沉而粗哑的嗓音回答,显然有点难为情。
“不、不。”巴苏姆说,“我是指运输工具。你是搭什么来的?”
“火车。”博伦虬茨威克兹说。
“非常正确。”教授说道,“接下来,纽金特先生,请你告诉大家……”
假如植物学和经济学的课让我痛苦万分(痛苦的原因不尽相同),那体育课就让我生不如死了。简直不堪回首。他们规定学生打球或进行任何运动时一律得摘下眼镜,可我不戴眼镜就什么都看不见。我曾撞上教授、单杠、农学院的学生、摆动中的铁环。因为看不见,所以这门体育课我修是修了,却无法真正参与其中。另外,为了拿到体育课的学分(没过是毕不了业的),不会游泳的人还得学会游泳。我不喜欢游泳池,不喜欢游泳,也不喜欢我们的游泳老师——过了这么多年还是不喜欢。我从未游过泳,但我的体育课还是过了:我请一个同学报出我的体育课号码(九百七十八号),并替我游了一趟泳池。这个同学就是体育课的四百七十三号,一位文静和善的金发青年。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愿意帮我观察显微镜,可惜这是不可能蒙混过去的。我不喜欢体育课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我们得在报到那天脱个精光。我非但得赤条条地站在众人面前,还要被问好多问题,心情当然不会太好。尽管如此,我的表现依然强过跟前这位又高又瘦,还被人仔细盘问的农学院学生。他们会问学生的学院,看是文学院、工程学院、商学院,还是农学院。“你念什么?”老师凶巴巴地诘问我前面这位小伙子。“俄亥俄州立大学。”他旋即答道。
但决定从事新闻工作的不是这名农学院小伙子,而是酷似他的另一位农学院学生。这个学生或许是打着哪天农业一蹶不振了,自己还有报业可以指望的算盘。当然,他并没有察觉这么做其实就跟展开四肢,再倒向身后的木工工具箱差不了多少。哈斯金斯似乎不是新闻从业人员的料,因为他个性害羞到无法与人交谈,又不会用打字机,不过校刊编辑还是派他去跑牛棚、羊舍、马厩以及畜牧学系绝大部分的新闻。这可真的是“大新闻”,因为畜牧学系的占地面积是整个文学院的五倍,立法机关拨予的专款也达文学院的十倍之多。这名农学院学生对动物了若指掌,可就是文笔欠佳,写出来的报道也不够吸引人。再说,他得苦苦搜寻打字机上的每一个字母,结果一整个下午也只能完成一篇文章。他偶尔还必须烦劳别人帮忙找字母,特别是C和L,这两个字母最让他没辙了。后来校刊编辑终于受够了这位农人兼记者,因为他的文章读起来实在味同嚼蜡。“哈斯金斯,我说……”编辑有天毫不客气地告诉他,“你为什么就是写不出能让人眼睛一亮的马厩报道呢?除了普渡大学,我们这儿的马可是西部联盟(1)里最多的啊,足足有两百匹啊——你却从没认真追过这条线。你现在立刻给我冲到马棚去,挖点有趣的东西回来。”哈斯金斯便拖着沉重的脚步出去了。约一个钟头后,他又回来,并说要写的报道已经有了着落。“唔,那就快点动手。”编辑说,“写点大家会想看的东西呗。”哈斯金斯开始干活,几个小时后便将一张打了字的纸放在桌子上。那是篇两百字的文章,内容则关乎先前肆虐于马群之中的某种疾病。文章开头的那句话写得简单,不过颇引人注目。他是这么写的:“有谁注意过畜牧学系大楼里的马头顶生了疮?”
俄亥俄州立大学是政府拨地兴办的学校,因此学生都必须修满两年的军训课程。我们会持旧型的春田步枪操练,也会学习南北战争的兵法——即使世界大战都打起来了。每天上午十一点,成千的大一大二学生就会在校园各处就位,然后愁眉苦脸地潜进那栋古老的化学大楼。对夏伊洛战役(2)那种战役来说,我们这种训练应该派得上用场,但那和当前的欧洲战况八竿子打不着呀。有人认为这训练铁定有德国人在暗地里塞钱策动,可是他们没敢说出口,因为担心自己会被当成德国奸细给押进大牢。那是个思想颠倒错乱的时期,而那么一个时期——我相信——正标志着美国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衰败。
我们会持旧型的春田步枪操练。
我这个小兵向来当得一点都不称职。上军训课的时候,大多数学生都是郁郁寡欢、形容淡漠的士兵,可我完全是另一副德行。有回我们正在做军事操练,军训课的总教官利特菲尔德将军却冷不防出现在我面前,然后恶声恶气地说:“你是这所学校最大的问题!”我想他是要说,我这类型的学生会让校方非常头痛,不过他也可能单指我一人。诚然,我在军训课的表现始终难如人意——也就是说,我到了大四还在上军训课。那个时候,我的军训课总时数已是西部联盟所有学生中最长的一个了,因为我每个学期末的军训成绩都不及格,落得年年重修的下场。我是唯一一个上了大四还在穿军训制服的学生。说到这军训制服:制服还很新的时候,我穿起来就像市际火车上的票务员;后来制服褪色了,尺寸对我来说也过紧了些,所以我穿起来就像扮演门童的伯特·威廉斯(3)——这无疑会重挫我的志气。即便如此,我在以班为单位的军训操练表现上仍因长期的苦练,进展到差强人意的程度。
有天,利特菲尔德将军特意把我们那一连从整团的士兵中叫出来,还打算接二连三地发号施令,趁着各队伍匆忙执行口令之际把我们整得晕头转向:班兵向右、班兵向左、班兵向右转成纵队、班兵向后转、班兵以左前方为准成纵队等等。不出三分钟,当其他一百零九人都往同一方向走时,只有我只身朝着队伍四十五度角的方向踏步前进。“全体都有——立定!”利特菲尔德将军高声一喊,“只有这个人正确完成了口令!”由于这项成就,我这小兵被擢升为下士了。
第二天,利特菲尔德将军把我叫去他的办公室。我进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忙着打苍蝇。所以我没说话,而他也不说话,我们两个就沉默了好一阵子。我不觉得他记得我是谁或是召我前来的原因,可他就是不愿承认。他继续眯着眼盯着苍蝇,然后用力挥拍一扫,不知不觉又打掉了几只。“把外套扣起来!”他恶狠狠地说。如今回想这段往事,我能明白他当时虽然眼观苍蝇,却是在对我说话。但我只是杵着不动。接着,有只苍蝇飞到将军面前的一张纸上,还停在那儿搓起了后腿。将军小心翼翼地举起苍蝇拍,我则心神不宁地动了动,结果那只苍蝇就飞走了。“你吓到苍蝇啦!”利特菲尔德将军咆哮着,并用严厉的眼神瞪视我。我说非常抱歉。“你抱歉也无济于事!”将军用那冷冰冰的军人应对逻辑削了我一句。除了提议帮忙把苍蝇赶到他的桌边,我还真不晓得该怎么补救眼前的局面,可是我一语未发。他盯着窗外女学生遥远的身影,看着她们穿过校园走向图书馆。最后,将军说我可以离开了。我就离开了。他要么根本不晓得我是军训课里的哪名学生,不然就是忘了把我找来的原因。他说不定是想为之前把我比作“这所学校最大的问题”一事道个歉,也说不定是想嘉奖我前一天在军训课上的非凡表现,不过到了最后一刻,他又决定就这么算了。我不知道。我也就这么算了。
* * *
(1) 成立于一八九六年,原包括芝加哥大学、明尼苏达大学、伊利诺大学、密歇根大学、西北大学、威斯康星大学和普渡大学等七所学校。俄亥俄州立大学在一九一二年加入。后更名为十大联盟。
(2) 南北战争期间,于一八六二年发生在田纳西西南部的惨烈战役。
(3)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的喜剧演员。
[book_title]我在征兵委员会的夜晚
我在一九一八年六月离开大学之后,因视力的问题无法进入军队——正如爷爷碍于年纪而无法投身军旅。他老人家曾数次递交从军申请书,每一次也都脱下了外套,扬言要将那些嫌他太老的人全部痛揍一顿。他为无法前去德国(他不懂为何人人都往法国跑)而感到失望,加上在城里四处奔走、拜会许多达官显要而累积的压力,后来终于病倒在床了。他本希望能率领整师的兵马,而今却连入伍当个二等兵都没办法,心情自然大受打击。爷爷有位小他十五岁左右的弟弟,叫杰克;自从他卧病在床,杰克每个晚上都在床边陪着他。这么做是因为我们担心他可能连件衣服都没穿就溜出去了。爷爷很反对我们让杰克看着他——他觉得我们这样很无聊——不过杰克夜不成眠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二十八年,他就是这守夜差事的不二人选。
到了第三晚,爷爷辗转难眠。他会睁开眼看看杰克,然后再度闭上眼睛,但眉头紧锁。杰克便开口问了他一些问题,可他一概不理。约凌晨四点的时候,他发现弟弟坐在床边那张大皮椅上沉沉睡着了。杰克一旦入睡就会睡得又酣又熟,爷爷就算下了床,开始给自己穿衣、帮杰克宽衣,还将他搬到了床上,杰克也没有醒过来。早上七点时,我姑姑弗洛伦丝进房探视,就看到爷爷坐在那张大皮椅上读着《格兰特将军(1)回忆录》,杰克则躺在床上睡觉。“他守着我睡觉在先——”爷爷说,“所以现在换我守着他睡觉。”
我们不想让爷爷在夜间外出闲晃,原因之一便是他先前提过一两次的想法:他要回老家兰开斯特跟“康普”反映自己的问题。这“康普”指的就是威廉·特库姆塞·谢尔曼将军,与爷爷同为兰开斯特出身的男儿。爷爷当然是找不到这号人物的,而这无疑会影响到他的身心健康;此外,我们也担心他会为了前往兰开斯特而试图驾驶那辆电动轻便车。电动车是我们先前买给奶奶的。令人意外的是,奶奶后来竟也驾轻就熟,能开着车在街上兜风。当爷爷看到奶奶坐上这怪里怪气的玩意儿,然后安安稳稳、轻轻松松地驱车而去,他大为惊讶,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在他俩将近五十年的婚姻生涯里,这还是她首次在用车方面将了他一军。所以他下定决心,非得学会开这辆电动车不可。
凌晨四点的时候,他发现弟弟坐在床边那张大皮椅上沉沉睡着了。
这位声名卓著的老年骑手遂走向车子,仿佛正在接近一匹野驹。他眉头紧锁,开始破口大骂。他总是迅速跳上驾驶座,好像不赶紧就座的话,这车就会从他的胯下跑走了。他试着驾驶电动车的头几回,会先敏捷地转个小圈,然后开上路边,穿过人行道,最后冲上草坪。我们所有人都设法劝他就此作罢,无奈他的斗志已经被点燃了。“给老子把那辆破马车弄回路上!”他会跋扈地说。我们就只好把车开回街上,好让他再试一次。爷爷操控方向杆的方式老是百般粗野——他说要给那辆电动车一点颜色瞧瞧——导致车子载着他满场兜圈子。我们真的很难让他明白这其中的诀窍,真的只有放轻松、别动怒而已。他总觉得如果没有牢牢抓紧车子,就会被甩飞出去,而一个五岁就驾着由四匹马拉着的麦考密克(2)收割机的男人(或者说,他经常这么告诉我们),可不打算被一辆电动车给甩飞出去。
我们无法说服他放弃学开电动车,只得带他到路面较宽、行人较少的富兰克林公园,并花上一两个小时努力为他解释驾马车跟开电动车究竟有何不同。爷爷自顾自地碎碎念;他一直想着一旦坐上了驾驶座,这部机器就会——这么说吧——对他装聋作哑。然而数周之后,他已经进步到能笔直开出一百码左右了。不过每回转弯,他还是会把方向杆或拉或推得太急太猛,接着就冲向了树干或花圃。我们一定会派人陪在他身边,也从不让他把车开出公园。
这下大家可有得忙啦。
有天早上,奶奶正准备去市集,便打电话请车厂的人将电动车送过来。对方却说爷爷已经到他们那儿把车开走了。这下大家可有得忙啦。我们拨了通电话给威尔叔叔;待他出动那辆洛齐尔汽车,我们就出发去找爷爷。那时还不到七点,幸亏路上的车还不多。我们首先前往富兰克林公园,想说他可能会在那边设法击垮电动车的意志。有一两名早起的行人曾看到一位高个的白胡子老先生驾着一辆小型电动车,而且一路骂骂咧咧的。我们顺着一条弯弯拐拐的林间小道开去,总算在离谢泼德镇约四英里的纳尔逊路发现了爷爷。当时他就站在路上大吼大叫,电动车的后轮则让栅栏上的带刺铁丝网牢牢缠住了。现场有两个工匠和一名雇农正尝试解开铁丝网。爷爷对电动车大发脾气。“这××的竟敢不听我指挥,自己往后倒车!”他这么告诉我们。
还是回到那场战争吧。哥伦布市的征兵委员会从未征召爷爷入伍。这些人运气不错,因为这么一来,他们就不会被迫将爷爷编入军队了。听说有几位八九十岁的老翁曾收到委员会搞混而误发的征集令,但是不知何故,他们就是漏掉了爷爷。他日日等待通知,却迟迟未等到。我的情况就不同了。我几乎每周收到通知,即便第一次去做体检的时候就被当场刷掉,当不了兵。要么是他们打死都不信那就是我本人,要么就是资料出现了文书上的纰漏,而且始终没能更正过来——反正我通常会在周一收到要我于周三晚上九点到纪念堂二楼报到体检的信件。我去第二趟的时候,就试图向其中一位医生说明自己已经被刷掉了。“在我看来,你不过是一团黑影。”接下眼镜的我如是说道。“在我眼里,你什么也不是。”医生则厉声回呛。
每次都得脱个精光,跟许许多多的挑夫、银行总裁的公子、职员、诗人一起绕着大厅缓慢地行进。那些医生会检查我们的心肺,接着是双脚,然后才是眼睛。视力检测总是被搁到最后才做。而终于轮到我时,眼科专家又总会这么告诉我:“哎呀,你视力这么差,当不了兵哪!”
“我知道。”我便如此回答。然后,过了一两周,我又会收到委员会发来的通知,又得将这烦琐冗长的流程再跑一遍。
记得我第九还是第十次报到时,恰巧拾起了放在桌上的一组听诊器,接着就忽然意识到自己不仅没跟那些被征召而来的人排排站好,还置身负责体检的医生行列之中。“医生好。”某位受检者对我点头致意。“你好。”我说。这一幕,毋庸置疑,发生在我脱光衣服之前。或许就算我从头到脚都光溜溜的,也有办法蒙混过去吧,不过这种事很难说。我被安排到——不如说我糊里糊涂就进了胸腔检查那一区,开始逐一为面前的男子做检查,也因此分担了里奇韦医生一半的工作量。“有你在真是太好了,医生。”他说。
凡是来到我面前的人几乎都能过我这一关,但为了保险起见,我偶尔还是会刷掉一位。我会先让对方屏住呼吸,然后请他念“咪、咪、咪、咪”——直到我发现里奇韦医生正不解地看着我。我注意到他只会要求对方简单“啊”个一声,有时甚至不会让对方出声。后来,我碰上这位吞了一只手表(经查证后属实)的人。他想让医生相信这副身体已经出了毛病(逃避兵役的男人会使出吞钉子、吞发夹、吞墨水等常见的伎俩)。由于我不晓得使用听诊器时理当听到怎样的声音,那手表滴滴答答的声响一开始并没有吓到我。不过,我还是决定与里奇韦医生商讨一番,毕竟之前的人都不会滴答作响。“这个人好像会滴答滴答响呢。”我告诉他。他惊愕地看着我,但是未发一语。接下来,里奇韦医生先是捶了捶那个男的,再将耳朵贴到他的胸膛,最后才用听诊器听。“壮得跟头牛似的。”他说。“往下面听听看。”我跟他说。那个男的则指了指自己的肚子。里奇韦医生用轻蔑且愤慨的眼神看了他一眼。“那是归专看腹部的人负责的。”他说完掉头就走。几分钟后,轮到布莱斯·巴洛米医生为这个男的做检查。他用听诊器听了一会儿,但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那严肃的表情毫无变化。“老兄,你吞了手表呀。”他话说得非常干脆。该名收到征集令的男子顿时尴尬到手足无措,脸都涨红了。“我干吗故意这么做?”他问。“这我就不知道了。”医生说,然后继续他的检查工作。
我在征兵委员会服务了差不多四个月的时间。只要通知还会送来,我人就不能离开哥伦布市。而只要我继续待在这里,继续按时报到做体检,我就觉得严格来说,自己并没有逃避兵役之嫌——即便我所谓的做体检是帮别人做体检。我白天是一家游乐园的广告员;游乐园的经理个头很高,年纪倒出乎意料地小。他叫拜伦·兰迪斯,几年前曾为了恶作剧,把州议会大厦附属建筑里的男士休息厅给炸了。他喜欢朝睡梦中的人身上泼一整桶的水,有次还差点被捕。后来他用自制的降落伞从哥伦布运输公司的楼顶往下跳,才勉强逃过一劫。
专看腹部的人正在担心……
有天早上,他问我要不要坐坐新的“红色龙卷风”。那是会大起大落,而且起伏还不少的云霄飞车。我不想坐,但我更不想让他觉得我是不敢坐,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当时大约十点钟,园里只有器材维修师傅、服务人员以及穿着衬衫的特许经销商。我们爬进云霄飞车其中一辆很像贡多拉船的长型车,就在我正环顾四周,看谁会来操作机器的时候,这车就动了起来。我发现操作机器的人正是兰迪斯,但想要下车也为时已晚——我们已经开始爬呀爬,咔嗒咔嗒地爬上第一道陡峭的斜坡,然后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俯冲而下。“原来你还会开云霄飞车呀!”我在飞车弹上弯达六十度的弧形轨道后,又旋即划着圆圈飞快地冲往空中时对这位同伴引吭高喊。“我也是现在才发现!”他回喊一句。
我们轰隆隆地开进黑漆漆的“黑山洞”,出了山洞又接上“孟纳汉大跳跃”(名称源于这部分的工程即将收尾之时,有个叫孟纳汉的维修师傅猛地发现前后各有一辆试运中的飞车朝自己冲来,因而不得不往下一跳),一路上的声响、迎面而来的风啸都大得惊人。这趟红色龙卷风初体验终究是安然结束了,却留给我永难磨灭的印象,要说我的人生因此变得多彩多姿也绝不为过。拜此经验所赐,我开始在睡梦中大吼大叫,也开始拒乘高架火车,坐别人的车时会一再猛拉手刹车,刚躺平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就像在空中飞翔的鸟儿,还过了几个月一吃就吐的生活。
我去征兵委员会的最后几次,都是以受检者的身份报到的,帮人做体检那一套我已经腻了。那些和我长期共事的医生没一个能认出我来,就连里奇韦医生也一样。记得他最后一次帮我检查胸腔的时候,我就问他有没有医生来帮过他的忙。他说有。
“是不是跟我长得有点像?”我问。
里奇韦医生瞧了瞧我。“我看是没有。”他说,“他比你高。”(他帮我做检查的时候,我是脱了鞋的。)“挺不错的肺科医生。”里奇韦补充道,“他是你亲戚?”我说是。接着,他便让我去找昆比医生,也就是给我检查过十二还是十五次眼睛的那位专家。他要我做一些简单的视力测验。“以你这种视力是进不了军队的。”他说。
“我知道。”我告诉他。
做完最后一次体检不久后的某天上午,我被钟声和汽笛声给吵醒了。那噪音越来越大,持续得越来越久,也越来越杂乱。停战了。
* * *
(1) 南北战争后期任联邦军总司令,美国第十八任总统。
(2) 美国发明家,收割机的发明者之一。
[book_title]后记
我只字未提自己中年时经历过的那些苦日子,就让一九一八年敲响的钟声伴着虚伪的诺言,为一连串特别的故事作结吧。时光荏苒,自传作家心中那些不欲人知的旧事也会失去尖锐的棱角——没有人会在早上醒来时,因为猛地想起十五或二十年前碰上的某件糟糕事,便拿枕头捂住自己的头,可是去年和前年经历过的种种混乱与惊慌依然历历在目,这就让人很难释怀了。当一个人不再为了掩饰那些愚笨不堪、跌跌撞撞的回忆而大声自言自语时,才能够一一检视自己的苦难、厘清往日的桩桩件件,以便心平气和、毫无偏颇地呈现事情真实的面貌。就拿我到詹姆斯·斯坦利先生位于纽约绿湖的住宅拜访时,从枪械室摔出去一事来说好了。尽管这件事发生在不幸的一九二五年,即《马、马、马》和《巴伦西亚》唱片相继问世那年,对我而言时间还是不够久远,还不容我平心静气地道出细节。据我所知,现在要是有人打开了我那晚打开的门,外面是有露台供人行走的,可惜当时没有。
都三十几岁的人了,还会搞错出入口——这让我好几次都生出到南半球的海上流浪终老的念头,就学康拉德(1)笔下的人物那样沉默寡言、神秘莫测地度过余生吧。可我无法这么做,因为我隔三岔五就得到我的眼科医师和牙医那里报到。每隔几个月就从新加坡跑回来更换镜片的人,其志在流浪的心情是不可能始终如一的。再说,即便我坐在热带小咖啡店的户外区,并且头戴遮阳帽,双眼直视前方,还不时动一动下巴,我这仿牛角边框的眼镜和俄亥俄州口音还是会泄露我的身份。这是我在某年夏天到西印度群岛,正打算流浪一番的时候发现的。当时跟在我身后的并非男人的窃窃低语、女人瞥来的视线,而是珠饰贩子和当地兜售明信片的妇女。也没有一个皮肤黝黑的女孩会恰似电影《白色货物》中的唐蒂丽欧那样朝我走来,提议一起去做天涯沦落人。她们只是想向我推销篮子。
而身处上述情况中的人根本与神秘莫测无缘。那么,既然是个不神秘莫测的流浪汉,就算回到哥伦布市罗德街和大街、坐进那家“巴尔的摩午饭馆”也无伤大雅了吧。我们哥伦布市从没出过任何承袭康拉德精神的顶尖流浪汉,倒是有些人非常擅长玩失踪,过好几天才会现身于路易斯维尔的某家饭店,而且头痛欲裂,完全记不得自己是怎么到饭店的。不过这些人总会奔回老婆的身边,然后胡乱编个理由交差了事:不是说自己失忆了,就是说跑去参加老鹰兄弟会(2)的年度大会了。
当然,逃不了的,即便是康拉德笔下的吉姆爷(3)也逃不了。那团特有的狼狈感仿佛小狗一般如影随形,任人搭什么船、进入何种蛮荒之地都甩不掉。无论是在上下班的路上,还是在往返于自宅与他人宁谧住所的途中,日常生活中的小小危机随时都会扑面而来,而身处于突如其来、不期而至的转向处的人,根本无可逃脱。记得我在马提尼克岛时,曾有过尽管十分短暂,却疯狂而愉快的片刻:我听着提醒游客返回船上的汽笛声,忽然决定不回去了。不过我到底还是上船了。上船之后发现自己那套晚礼服的长裤不知被谁给偷走了。
她们只是想向我推销篮子。
* * *
(1) 英国作家,曾航行世界各地,擅长写海洋冒险小说,有“海洋小说大师”之称。
(2) 一八九八年成立于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的非营利国际互助组织。
(3) 远航途中,身为大副的吉姆在危急关头弃船逃生,成了他一生的耻辱。此后他沿海流浪、消极避世,最终以死为自己犯下的错误谢罪。
[book_title]詹姆斯·瑟伯的私密生活
关于萨尔瓦多·达利(1)的《萨尔瓦多·达利的私密生活》,我只是随意翻阅,跳着看了看(包括萨尔瓦多·达利的画作和照片)。毕竟作为饱受我艾比盖儿姨婆所谓的“恒久性七上八下症”折磨的人,读这样一本自传时本就该如蜻蜓点水一般,特别是当此人正郁郁寡欢的时候。
而要是一个不经意,就翻到足以窥见这本自传的全貌和特色的内容,这蜻蜓还得跳得更远一点:年轻的追梦人幻想能咬咬病恹恹的蝙蝠或亲亲死马;纤瘦小伙子在“终有一天能尝尝烤熟却一息尚存的火鸡”这种殷殷渴盼之下步入了成年;叹息不已的爱人在身上涂满山羊粪和肉冻,期许自己能因此散发出公羊那纯正而高贵的体味。我在这趟一跳再跳的达利旅途中,还瞥见这位伟人其他的风采:萨尔瓦多崇拜自悬铃木上掉落的重球;萨尔瓦多把他丁点儿大的玩伴踹下桥;萨尔瓦多爱抚拐杖;萨尔瓦多用皮带制的褥垫拍打棒,砸破了老迈家庭医师的眼镜。世界之大,似乎只有两样东西能令他生厌作呕(而我指的并非一只死去多时的刺猬)。他完全见不得骸骨或蚱蜢。嗯,只能说一种米养百种人吧。
拜达利先生的自传所赐,我开始反省自照。我意识到自己在刮脸的时候,嘴里也会碎碎念个几句。前往邮局时,我曾两次将拐杖朝着邻家小女孩的身上挥。达利先生的书一本要价六美金,我出版的个人经历(由哈泼兄弟出版社于一九三三年印行)则值一点七五美金。我当时稍稍抱怨了一下这不寻常的数字,主要是说这样只比同月出版的《刺猬贺瑞斯历险记》单本批发价贵了五角而已。出版社那边则向我解释,该数字其实非常逼近纵向价格,也就是说,他们斟酌了横向因子的收益递减效应之后,以所能达到的获利上限为基准计算出来的理想价格。
在那个年代,各公司的领导人无不采用一种语带保留、模棱两可的辞令,说话的语调通常也是低沉而含糊,因为没人知道接下来会出什么事,也没人搞得懂迄今都出过哪些事。大型企业早被一连串清楚显示人类文明不仅日益衰败,更面临彻底崩溃之迫切危机的经济现象吓退了。造成的结果呢,就是我得接受那一点七五美金的价格,继而接受目前世上的书价还得视国际形势统一而定的想法。然而现在,国际形势比一九三三年还要严峻十倍的现在,达利的出版社倒是为他这本传记作品打上六美金的定价。这就让我得出一项必然的结论:在文学这个领域,统一定价原则并非放诸四海皆准,而是因人而异的。问题就在于——非常简单——我对家里发生的事着墨太多,对自己的内心世界又写得太少。
就让我率先承认,若要拿我个人赤裸裸的真相跟萨尔瓦多·达利赤裸裸的真相比较,那就好比搁置在阁楼里的旧尤克里里之于挂在树上的大钢琴,而且是长了乳房的大钢琴。达利先生在起跑线上就赢过我了。他记得在子宫里是什么感觉,并巨细无遗地描绘了出来。我最早的记忆是陪爸爸到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投票所;他去投威廉·麦金利(2)一票。
那投票所是间外观单调,还有点破旧的轮上锡皮小棚屋,屋里则满是狂笑不止的男人和雪茄;总而言之,与萨尔瓦多·达利最初记忆中那天堂似的胎盘场景相差十万八千里。一个胖嘟嘟又乐呵呵的男人把我抱到他膝上颠弄着,并告诉我再过不久,我就会长到能给威廉·詹宁斯·布莱恩(3)投下反对票的年纪。我本以为他是说一旦爸爸投完了票,就轮到我把一张折起来的纸丢进那个加了挂锁的箱子口。而事实证明一切并非如此,我就被抱出了那个地方。我在爸爸的怀里又踢又叫,在奋力挣脱的过程中还三番五次撞掉了他的圆顶高帽。我对这顶帽子并没有萨尔瓦多邂逅绝大多数物品时,那种爱不释手、内心激动莫名的反应;我在想,倘若能重回那天,我大概也无法对那顶帽子产生一股浓烈且有悖于常理的好感——即便是本着我现在终于知道的奇异奉献精神。在我的记忆里,这圆顶高帽始终是顶非常滑稽的帽子,过大的帽顶让爸爸看上去仿佛一个疲惫不堪、神经兮兮,尽管心不甘情不愿,还是被起哄到人前玩起打哑谜猜字游戏的士绅。
我们当时住在冠军大道上,那投票所则位于蒙德街。我写下这两个地名的同时,也开始察觉出婴幼儿时期的我和婴幼儿时期的萨尔瓦多之间存在着根本而至关重大的差异。我们的生长环境便可说明这其中的差异。萨尔瓦多在西班牙,在那洋溢着汉尼拔(4)、埃尔·格列柯(5)和塞万提斯(6)传奇色彩的国度里长大。我在俄亥俄州,一个充斥着考克西大军(7)、反酒吧沙龙联盟(8)和威廉·霍华德·塔夫脱(9)等传统气息的地区成人。想必那些带有异地风情的悠远之风自然而然就吹进了小萨尔瓦多的灵魂,让他的心在更为奇幻的薄雾中接受熏陶——反观我这灵魂里的天候,就寻常了点啊。不过呢,我为自己的平庸早年哭泣道歉的行径就到此为止吧。让我们姑且将就一下,回到我那私密生活的主题好了,也再花点时间简单聊聊达利先生的其他事迹。
萨尔瓦多·达利脑海中浮现出亦真亦幻的儿时回忆;有的时候,真实世界的边际比梦境的疆界还来得暧昧不明。不知怎的,他似乎发现只要这么做,就能与哈里·斯潘塞、查理·铎克斯、I.范伯格、J.J.麦克南博、威廉·福克纳、赫伯特·胡佛,还有我分道扬镳了。小萨尔瓦多拥有,而我们这些小孩所没有的,是能供他对洁净、传统、舒适发起狂暴的小小反叛的完美场景、人物与服饰。他朝头发喷香水(这在新泽西的贝永或是俄亥俄的扬斯敦之类的地方可是会丢人命的举动),圈养一只长了两条尾巴的蜥蜴,鞋子上缝了银扣子,还认识——或幻想自己认识——两个分别名为嘉璐琪卡和杜姬塔的女孩。因此,他一出生就已经走在通往妄想症的路上,柔软的鲍克泰斯米(10)即是他的祷词,惹人怜爱的奥兹大地则是他的供品,而柱头——若用各位较能理解的表达方式来说——就是他心之所向。反正在一个从F & R Lazarus & Co.这家百货公司买下价值十二美金的西装、用象牙牌香皂洗头、圈养一只只有一条尾巴的牛头 ,并和分别叫伊尔玛、贝蒂、鲁比的女孩玩(就以规规矩矩,外加一点羞怯的姿态)的少年加土生土长的俄亥俄州哥伦布市市民的眼里,以上大致就是小萨尔瓦多所具备的形象。
年少时期的达利还有一个强于我的优势:从妄想症推动力的角度来看,栖存在他真实世界里的那些大人的本质。达利的故乡菲格拉斯住着一个姓“皮裘特”的艺术家族(其中不乏音乐家、画家、诗人),而皮裘特一家上上下下都对这么一位enfant terrible(11)踏上的道路崇拜不已。要是他们之中有人撞见他正从一块高耸的岩石上往下跳——亦即我们这位偶像最热爱的消遣活动——或是呈现出吊着双脚,头浸在水桶里的姿势,那么接下来,这等非同小可的消息就会传遍菲格拉斯的大街小巷:这地方出了一名旷世伟人兼天才啦。有个女人被萨尔瓦多丢了石头,反而摆出一副充满母性光辉的关爱模样。菲格拉斯的市长有一天就倒在这名少年的脚边死了。地方上的某位医生(不是被他用马鞭抽打的那位)忽然抓狂,还企图狠狠揍他一顿。(主张那位医生是一时神志不清才动粗的并不是我,而是达利本人。)
想我还在穿短裤的时候,身旁的大人可是一点也不起眼,对我的关照也没殷勤到哪里去。这些大人主要是我那十一位姨婆,都是我妈妈那边的长辈;她们全是卫理宗的信徒,更是泻药、芥末膏药、《圣经》的衷心拥护者。在这些人的信仰里,任何倾向艺术天赋的行为都该比照打嗝或歇斯底里的疗法来办。她们谁也不是艺术家——硬要说的话,我那为了庆祝别人生日或因为国家遭逢大变而写了一节有十六个重音的诗文,不过押韵全凭运气的卢姨婆或许勉勉强强合格吧。我从没想过要当着这些姨婆的面咬蝙蝠或是朝她们扔石头。我倒是有个解脱的出口:我那不为人知的惯用语世界。
两年前,我和妻子想买房,便找上了某家位于新米尔福德镇的房地产中介公司。该公司的一名中介在装有许多钥匙的金属盒子里又扒又翻,然后抬起头说:“这里面没有罗克斯伯里那幢房屋的钥匙。”他的同事则说:“那是道通用门锁,骷髅头会让你进屋的(12)。”我听到这句话,顿时变回四五岁大的自己,还摆出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我就像当年那个毛头小鬼一样,想象着那幢罗克斯伯里的房子,拼凑出我们这位咬蝙蝠的小萨尔瓦多压根没想过的充满黑暗、难以名状的种种恐怖。
就是这类由房地产中介、姨婆、牧师以及其他再平凡不过的人若无其事、随口说出的句子,造就了我幼年时期魔幻的个人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打电话告诉老婆他们人还在办公室无法脱身的实业家,都被牢牢绑在自己的旋转椅上,嘴里大概也塞了布,所以动弹不得,也无法说话,但还是可以打电话就对了,非常不可思议;在我幻想的宇宙里,每座城市都有几十万个实业家被牢牢绑在几十万间办公室里的几十万张椅子上。这绑缚所有城市中的所有实业家的行动有个特别值得注意之处:无论下手的人是谁,犯案时间始终都在下午五点左右。
以及那位乌云罩顶(13),然后离开镇上的男子。有时我看着他被云团团围住,仿佛一只藏身在粗麻布袋里的猫一样难见其踪。有的时候,那沙发般大小的云又会飘浮起来,就在距离男子头顶三四英尺的半空中跟着他移动。睡前很适合想想这位乌云罩顶的男子;男子漫步走过一座座城镇的画面,真的有绝佳的催眠效果。
而关于某郝斯顿太太的画面,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位太太的女儿死在手术台上时,她本人也被碎尸万段了(14)。那群医生清清楚楚地站在我眼前,而他们下一秒就会用那些刀子攻击郝斯顿太太。我还能听见他们说的话。“好啦,郝斯顿太太,你现在是要自己乖乖爬上手术台,还是我们把你抱上去?”以前上床睡觉的时候,我常常得劳心费力地抹去与郝斯顿太太相关的画面,可她依旧频繁出现在我的梦中,就是到了现在,我偶尔也会梦到她。
记得有天傍晚爸爸对妈妈说:“你跟约翰逊太太聊到贝蒂的时候,她有什么反应吗?”妈妈则回答:“哦,她全身长满耳朵哩(15)。”然后那怪诞的生物就在我的冥想世界挥之不去了。在我年少时期那不为人知又充满超现实意象的景色里,还有许多妙不可言的人物:总是挂在天上的老迈女士;似乎就是无法把脚放下来的丈夫;在大火中弄丢自己的头,却还能一边吼叫一边逃出房子的男人;某位小姐其实是只浑身沾满粪便的鸽子。那是一处不可告人的世界,只能自己默默闷在心里的世界——必须如此呀,毕竟光是被话语轻轻一点,整个世界就会分崩离析了。要是你把这个世界拉进现实生活中,并用各种问题反复检视,你的父母便会以哈哈大笑的方式打破那些不可思议的景色,或单纯帮你量个体温,再把你赶上床睡觉。(而不管他们何时帮我量体温,总会发现我又发烧了,接着就会让我上床睡觉,然后我就得独自面对郝斯顿太太。)
我的童年世界,唉,是禁不住岁月考验的。那个世界——套用一句亨利(16)的诗——是发着微光、摇曳着光影,然后渐渐消逝的幽灵。恐怕就是弗朗西丝小表姐到我们家做客的时候,开始一点一滴地消失,终至化为乌有的吧。我在某个下雨的黄昏走进屋子,问弗朗西丝到哪儿去了。“她在——”我们家的厨子说,“楼上的起居室里哭,心都被她哭出来啦(17)。”一个人居然能哭到把心,把那仿佛红色天鹅绒针插一般形状完美无缺、表面平滑又富有光泽的心都呕了出来,我可是头一次听说呀。不知为何,我以前就是没听过这种在希望与美梦一而再、再而三幻灭的美国家庭里,可谓司空见惯的说法。我上了楼,打开起居室的门。大我三岁的弗朗西丝立刻跳下床,然后抽抽搭搭地从我身旁跑过,就这么下楼了。
我花了差不多十五分钟的时间寻找她的心。我把整张床都拆了,还踢开小地毯,甚至搜遍了五斗柜的抽屉。没用,我就是找不到。我看着窗外的雨和逐渐晦暗的天色。接着,我脑海中那乌云罩顶的男子,我那珍藏的画面竟开始变得模糊,继而消失得无影无踪。独自处于房中的我发现自己已经能用沉着的态度,冷眼看待那些关于郝斯顿太太的画面了。弗朗西丝还在楼下的客厅里哭。我则哈哈大笑了起来。
啊哈,萨尔瓦多,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 * *
(1) 西班牙艺术家,超现实主义绘画大师。
(2) 美国第二十五任总统。
(3) 美国著名政治家、演说家,三次竞选总统未果。
(4) 古国迦太基名将,欧洲历史上最伟大的四大军事统帅之一,被誉为战略之父。
(5) 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画家,西班牙绘画的开拓者,以其修长的人物造型和惊人的色彩运用而著名。
(6) 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小说家、剧作家、诗人,被誉为西班牙文学世界最伟大的作家,代表作《堂吉诃德》。
(7) 指俄亥俄州的商贾雅各布·考克西于一八九四年从当地率领至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进行抗议的失业大军。
(8) 指一八九三年成立于俄亥俄州,将禁酒视为一种净化社会重要手段的反酿造、兜售酒类的组织Anti-Saloon League;成员以浸信会、卫理公会和基督会的信徒居多。
(9) 曾任美国首席大法官,后来当选为第二十七任总统。
(10) 为美国作家詹姆斯·布兰奇·卡贝尔于奇幻作品中虚构的国度Poictesme。
(11) 在法语中指直言不讳,有时甚至因为不当的言行而使大人难堪,难以管教、不按常理出牌的小孩。
(12) 原文为A skeleton will let you in。这句话其实在说只要有万能钥匙skeleton key,他们就可以开门进屋了。
(13) 即英文中的惯用语under a cloud,意指“遭受怀疑”或“蒙羞”。
(14) 即惯用语be cut up,意指“伤心”“哀痛欲绝”。
(15) 指惯用语be all ears,意为“全神贯注地听着”。
(16) 英格兰诗人威廉·欧内斯特·亨利。
(17) 原文是crying her heart out,“哭得死去活来”的惯用语。
[book_title]沃尔特·米蒂的私密生活
“我们要穿过去!”指挥官的声音像是薄冰碎裂一样。他身穿全套军礼服,头上那镶满穗带的白色军帽压得低低的,还非常潇洒地遮住一只冷冷的灰色眼睛。
“我们是穿不过去的,长官。要我说的话,这前头恐怕要刮飓风啦。”
“我并没有询问你的意见,伯格上尉。”指挥官说道,“立刻打开动力指示灯!把转速提高到八千五!我们要穿过去!”
汽缸发出越来越强的声响:哒——砰咔嗒——砰咔嗒——砰咔嗒——砰咔嗒——砰咔嗒。指挥官盯着凝结在飞行员旁边的窗上的冰。他走了过去,然后调动一排复杂的仪表盘。“启动八号辅助机!”他喊道。
“启动八号辅助机!”伯格上尉复述着。
“把三号炮塔拉到最大功率!”指挥官大喝。
“三号炮塔、最大功率!”
这架搭载八个引擎的巨型海军水上飞机正向前猛冲,里头各司其职的机组人员则相视而笑。“老大会让咱们成功穿过去的。”他们一个个都在说,“咱们的老大可是天不怕地不怕!”
“不要开这么快!你开太快了!”米蒂太太说,“你开这么快干吗?”
“嗯?”沃尔特·米蒂说。他一脸惊愕地看着驾驶座旁的妻子。她的模样是那么陌生,就像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在人群之中冲着他吼。“你都开到五十五啦。”她说,“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你开超过时速四十英里。你都开到五十五了。”沃尔特·米蒂闷不吭声地驶向沃特伯里,而那架SN202在穿过这场堪称海军飞行史二十年来最猛烈暴风雨时发出的轰鸣,也渐渐在他脑海的最深处、最不为人所知的航线中归于沉寂。“你又在紧张了。”米蒂太太说,“老毛病又犯啦。我真希望你去找伦肖医生好好检查一下。”
沃尔特·米蒂把车停在一栋大楼前,因为妻子要进去做头发。“我做头发的时候,你别忘了去买套鞋。”她说。
“我不需要套鞋。”米蒂说。
她将镜子放回自己的包里。“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她边说边下车,“你也老大不小了。”他稍微踩了一下油门,让引擎空转。“你怎么不戴手套呢?你手套搞丢啦?”
沃尔特·米蒂掏出收在口袋里的手套。他戴上手套,但当她转身进了那栋大楼,而他也往前开了段路,就趁等红灯的时候又把手套给脱了。
“跟上啊,老兄!”一位警察在红灯转绿之际凶巴巴地喊道。米蒂匆匆戴上手套,再把车歪歪斜斜地开走。他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绕了一阵子,接着便开往停车场,那途中有家医院。
……“是威灵顿·麦克米兰,那位家财万贯的银行家。”美丽的护士说。
“哦?”沃尔特·米蒂说,并慢慢脱下手套。“主刀的是?”
“伦肖医生和本博医生,不过现场还有两名专家:纽约的雷明顿博士以及从伦敦飞来的普里查德-米特福德先生。”
一扇门开了;伦肖医生走上门前阴凉的长廊,一副心烦意乱、憔悴不堪的样子。“哈啰,米蒂……”他说,“这位家财万贯的银行家兼罗斯福的至交麦克米兰,真的让我们束手无策了。腺导体梗塞。三期。如果你能进来帮他瞧瞧,那就太好啦。”
“乐意之至。”米蒂说。
他进了手术室后,自有人轻声细语地稍事引介:“雷明顿博士、米蒂医生。普里查德-米特福德先生、米蒂医生。”
“我曾拜读您关于链丝菌学的大作。”普里查德-米特福德上前握手时说道,“太出色了,先生。”
“谢谢。”沃尔特·米蒂说。
“原来你在国内呀,米蒂……”雷明顿嘟囔着说,“还让我和米特福德过来协助治疗这位三期患者,简直是让我们在关公面前耍大刀嘛。”
“您太客气了。”米蒂说。
这个时候,与手术台相连的一架插满管线、构造复杂的庞大机器忽然发出砰咔嗒——砰咔嗒——砰咔嗒的声音。
“新的麻醉机要解体了!”一个实习医生大呼小叫,“东部这边没人修得了这台机器呀!”
“安静点,小老弟!”米蒂用低沉的嗓音镇定地说。他立刻走到这台开始砰咔嗒——砰咔嗒——嘎吱——砰咔嗒——嘎吱吵个不停的机器前。他灵巧地拨开上头一排发亮的旋钮。“拿支钢笔来!”他厉声说道。有人递来了一支钢笔。他拔起一只出了问题的活塞,再将手上的钢笔插进活塞原本的位置。“这台机器还能撑个十分钟。”他说,“继续动手术吧。”
有位护士连忙过来跟伦肖医生悄声说了几句,米蒂就看见伦肖的脸色变得一片惨白。“可瑞欧普症(1)发作了……”伦肖焦急地说,“米蒂,可以麻烦你接手吗?”
米蒂看看伦肖,看看爱喝酒的本博那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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