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book_author]雷蒙·钱德勒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28527
[book_dec]短篇侦探小说集,文稿历经多次打磨,四个短篇,呈现最原汁原味的钱德勒。《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一个浪荡的富家子欠下了一笔巨额赌债,还爱上了一个红发辣妞。马洛受雇去解决这两桩麻烦。不料,命案接踵而至,马洛亦遭恶棍伏击,事态仿佛正趋于失控…… 《检方证人》 黑帮老大法兰克•杜尔的狗腿子被人谋杀,马洛是检方的唯一证人。与此同时,一个赌棍找上马洛,要他当自己的贴身保镖。结果,赌棍成了尸体,马洛成了凶手…… 《金鱼》 一桩陈年的珍珠抢劫案沉渣泛起,获知珍珠下落的小瘪三死在出租屋的床上。当年的劫匪已然获释,如今靠养金鱼等闲度日。马洛说:“金鱼?去他的。” 《红风》 每当圣安娜风刮起的时候,温顺的小妻子都可能拿刀打量丈夫的脖子。在这样的季节里,马洛对救他性命的女郎说:“如果有人找你麻烦,告诉我。” 热风肆虐,却吹不走骑士马洛的柔情。
[book_img]Z_9965.jpg
[book_title]作者序
一些极为专业的古代文学研究者总有一天会意识到这件事是值得去做的:翻阅二三十年代之间流行的廉价侦探小说杂志,探索这些流行的侦探小说是如何,什么时候,以怎样的节奏呈现出高雅的格调,并且适应大众口味的。他需要具有敏锐的眼光和开阔的胸怀。廉价小说做梦也没有想到它们会后继有“人”,并且这些“后裔”现在大多是以肮脏的灰褐色现身。这确实需要开放的思想,透过这些多余的俗艳的封面、垃圾的标题和令人难以忍受的广告,体会到一种真实的写作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极端矫揉造作和虚伪透顶,却使得当时大部分的小说让人读起来像在老姑娘茶室里品尝一碗温热的法式清汤。
我不认为这种写作风格完全是暴力因素,尽管这些故事里许多人被杀身亡,人们也以极大的热情关注他们死亡时的细节。当然也不是精细化写作,因为任何这方面努力都会被编辑大人无情地删除。也不是因为故事情节或角色的独创性——大多数情节都很平常,大多数角色都很粗糙。或许是因为这些故事所竭力要散发出来的恐怖气息。这些角色生活在一个错乱的世界,一个早在原子弹发明以前的世界,文明创造了用以毁灭自己的武器,而且大家都在学习使用,就好像恶棍愚蠢而高兴地试用他的第一支机关枪。法律沦为争权夺利的工具,街道上充斥着比暗夜还要黑暗的东西。侦探小说的主题和角色变得愈发冷酷和充满嘲讽意味,但是它的写作效果和写作技巧却并不是冷嘲式的。几个不寻常的评论家看出了这一点,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普通的评论家在一开始是意识不到这一伟大成就的,他们只能等到这个成就显著之后才忙着去解读。
标准侦探小说的情感基础是——而且一向是——凶杀案得以侦破,正义得以伸张。除了大结局,写作技巧反而无关紧要。这样或多或少形成过程情节,结局能够解释一切悬念。但是另一方面,《黑面具》一类故事的写作技巧是场景比情节重要,也可以说好的情节创造出好的场景。引人入胜的理想的侦探小说应该没有结局,我们写作这类小说的人和电影制作人有相同的观点。我第一次去好莱坞工作时,一个很聪明的制片人告诉我,你无法把侦探小说拍成一部成功的电影,因为小说的重心在于揭开结局,而这在银幕上只需要几秒的时间就能办到,观众很快就能明白。他错了,因为他说的只是推理方式。
至于冷硬派侦探故事的情感技巧,显然它从不相信凶杀案能得以侦破,正义能得以伸张——除非信念非常坚定的某个人决定插手管事。这类小说就是关于此类人的故事。他们都是硬汉,不管是警察、私家侦探或记者,他们的工作都很艰苦危险,因为他们所能得到的工作就是这样。从前到处都是这种工作,现在也是。以他们为主角的故事无疑一直具有一种令人向往的因素。这样的事情确实发生过,但发展不会这么迅速,也不会发生在一群关系密切的人身上,更不会局限于一个狭窄的逻辑框框里。但在小说中,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小说中的人物)需要不断地采取行动,如果你停止思考,你就输了。一有怀疑,就有人手上拿着枪走进门来。这样写可能显得很愚蠢,但事实上无关紧要。一个不敢越超自己的作家跟一个害怕犯错的将军一样毫无用处。
我回头看自己的小说,要说我不希望它们更好,那是很荒谬的。但如果更好,它们就不会出版了。如果规格不那么死板,当时更多的作品或许会流传下来。我们有些人很努力地去打破成规,但总是难逃被退稿的恶运。超越规格的限制而不破坏规格是每一个杂志撰稿人的梦想,只要他们还没有完全丧失希望。我的故事里有些东西我想改变或剔除。这看似容易,但试一下,你就会发现根本不可能。你只会破坏好的东西,对坏的部分却一点也起不了作用。你无法重新捕捉氛围,和自然的情境,甚至会减弱仅有的野蛮气质。作家学到有关小说创作的艺术或技巧只会使他越来越背离当初写作的需要或欲望。最后,他学会了所有的技巧,却没东西可写。
至于这些出版物所表现出来的文学品质,我有资格通过一位著名的出版商的版本说明认为自己无须过度谦卑。身为作家,我一直无法把写作令人厌烦的特质之一——满心诚挚挂在心上,而且作品有幸不被称为“形势的势利——原本可吸收过去休闲文学的因素,结果只接受了现代启蒙文学的样式”。在平板单调的喜剧幽默和文学贫乏的精妙之间,还有很大可发挥的空间。在这个领域,侦探小说或许是一个重要的地标。有些人憎恶所有侦探小说的形式,有些人喜欢关于好人的故事(“那个迷人的琼斯太太,谁想得到她会用肉锯锯掉她丈夫的脑袋呢?他还是个挺英俊的男人哩!”),有些人认为暴力和虐待狂是可以互换的用词,有些人认为侦探小说是次文学,不比那些习惯滥用附属分句、狡猾的标点符号和假设语态的作品高明到哪里去。有些人只在疲倦或生病时才看侦探小说,但从他们所消遣的侦探小说数量来看,他们一定经常疲倦或生病。有些人是侦探小说迷或色情小说迷,发热的小脑袋想不通虚构的侦探人物只是催化剂不是大众情人。前者要求豪门宅邸的平面图,标示书房、枪械室、大厅和楼梯,以及通往幽暗小房间的走道,管家就在那里擦拭乔治时代的银器,薄唇紧闭,倾听乖舛命运的呢喃。后者认为两点之间最近的距离是从一个金发女子到床笫之间的长度。
众口难调,也没有作家试图做到这点。本书的故事当然也没有想要取悦十年十五年后的人们。侦探小说是这样一种文学,它不需要躲在过去的阴影中,也不需要忠诚地拜倒在经典的石榴裙下。现在的某个作家创作出比《亨利·埃斯蒙德》 [1] 更好的历史小说,比《黄金时代》更好的童话,比《包法利夫人》更尖锐的社会缩写,比《波音顿的珍藏品》 [2] 更优美精炼的警醒小说,比《战争与和平》或者《卡拉马佐夫兄弟》更宽广的时代史诗并非不可能。但构思出比《巴斯克维尔猎犬》或《失窃的信》 [3] 更加貌似真实的侦探小说并不会太困难。当今时代,超越更不容易。犯罪和侦探小说没有“经典”,一部也没有。在可参考小说的框架之内——这是唯一可评价的标准——一部经典作品会穷尽各种结构形式,几乎无法被超越。但还没有一个故事或一部小说能做到或接近这点。这是许多人持续进攻这一堡垒的根本原因之一。
注释
[1] Henry Esmond,英国作家威廉·梅克比斯·萨克雷创作的历史小说。萨克雷的《名利场》是享誉世界的名著。
[2] The Spoils of Poynton,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的作品。
[3] The Purloined Letter,美国作家爱伦·坡的短篇小说。
[book_title]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1
安娜·哈西,一个两百四十磅左右的中年女人,脸色灰黄,穿着一身定制的黑色外衣。眼睛像闪亮的黑色鞋扣,双颊柔软、苍白,好像同一颜色的黄油。她坐在黑色玻璃办公桌后面(这办公桌好像拿破仑的坟墓),抽着一根香烟,烟嘴差不多和卷起的雨伞一样长。她说:“我需要一个男人。”
我看着她把烟灰磕到闪亮的桌面上,青烟在从敞开的窗户吹进的风中卷曲着,盘旋着。
“我需要一个男人,他要足够帅气,能让一位高门第的女人上钩;他要足够强壮,能够和一台强劲的铲车过招。这个家伙,要经常出入酒吧,像弗雷德·艾伦 [1] 一样油嘴滑舌,甚至过之,头撞到啤酒运输车上却只当被歌舞女郎用法棍面包敲了一下。”
“小菜一碟,”我说,“你不就要个扬基 [2] 球员,罗伯特·唐纳和帆船俱乐部的家伙吗!”
“你或许就行,”安娜说,“干净利落点,二十块一天加上额外开销。我好多年没有替人拉线了,但这一桩是个例外。我的侦探买卖还比较顺利,不会引火烧身的。现在咱们看看葛莱蒂丝是多么喜欢你吧。”
她倒过烟嘴,在一个黑色镀铬的大型通告器上按了一下,“拿一个空的烟灰缸进来,亲爱的。”
我们等着。
门开了,一个穿着比温莎公爵夫人还讲究的金发高个女郎漫步进来。
她优雅地摇摇摆摆穿过房间,清理安娜的烟灰缸,拍拍她的胖脸颊,含情脉脉地瞥我一眼,又出去了。
“我想她脸红了,”门关上后,安娜说,“我看你有两下子。”
“她脸红——我还和达里儿·珊娜约好吃晚饭呢!别扯闲话了,到底怎么回事?”
“去对付一个女孩,她有一双勾魂的眼睛,红头发,是一个赌徒诈赌的搭档,钩上了有钱人家的儿子。”
“要我怎么对付她呢?”
安娜叹了口气,“菲利普,这活儿有点儿狠。如果她有任何案底,你就挖出来,当面揭发她。如果没有,这是比较可能的,因为她出身于好人家,那你就自己看着办。你有主意了,对吗?”
“我不记得我几时有过主意。什么赌徒?哪个有钱人?”
“马蒂·艾斯特。”
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却想起最近一个月生意很坏,我需要这笔钱。
我又坐了下去。
“当然你可能会惹上麻烦,”安娜说,“我从来没听过马蒂光天化日在大庭广众之下把人做掉,但他也不是吃素的。”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一天二十五块,如果我接这活儿,外加两百五保证金。”
“我自己也要赚一点儿啊!”安娜嘀咕道。
“行,外头有很多苦力。很高兴看到你健康快乐,再会了,安娜。”
这回我站了起来。虽说我的命值不了多少钱,但终归还是值点儿的。马蒂·艾斯特是公认的狠角色,身后有不少帮手和保护伞。他的地盘在西好莱坞区的日落大道上。他一般不出手,不过只要他出手,肯定有人遭殃。
“坐下,成交。”安娜哼了一声,“我是个可怜的破产的老女人,除了一身肥肉和奄奄的病体,一无所有,却还想维持这个高级侦探社。拿走我的最后一毛钱,然后嘲笑我吧!”
“这女孩是谁?”我已经坐下了。
“她叫哈丽叶·韩翠丝——真是个好名字 [3] 。住在米兰诺,北西卡默一九〇〇街区,高档社区。一九三一年,父亲破产,打开办公室窗户跳楼自杀。母亲死了。妹妹在康涅狄格州的寄宿学校。可以从这里切入。”
“这些是谁挖出来的?”
“委托人拿到了一堆银行支票的复印件,都是他儿子给马蒂的,价值五万。这个儿子——是这老头收养的——不承认这些支票是他签的,跟天下所有的不肖子一样。所以我的委托人把支票复印件交给一个叫阿柏捷的鉴定,这家伙假装擅长这类事情。他说没问题,四处打听了一下,可是他实在太胖,做不动跑腿的事,跟我一样,现在他罢手了。”
“那我可以找他谈谈吗?”
“我看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安娜点点头,晃动着多层的下巴。
“这个委托人——有名字吗?”
“小子,你太走运了。你可以见他本人——现在!”
她又按了一下通告器的键,“请吉特先生进来,亲爱的。”
“那个葛莱蒂丝,她有男朋友吗?”
“你别打葛莱蒂丝的主意!”安娜几乎是对我尖叫,“她处理离婚案,一年替我赚进一万八千大洋。任何男人碰她一根汗毛,菲利普·马洛,就要被烧成灰。”
“她哪天总要看上别人的。我为什么不能追她?”
门打开,打断了我们的话。
我没有在隔壁的接待室看到他,所以他刚才一定在私人办公室等。看起来他不喜欢那儿,他快步走进来,迅速关上门,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只八角形白金薄表,狠狠地看了一眼。他是那种身材高大、头发淡金色的类型,穿着条纹丝绒西装,款式时髦,标签上有一朵小小的粉红的玫瑰花苞。他有一张非常冷酷的脸,有点眼袋,嘴唇较厚。他拄着一根镀银柄的乌木手杖,戴着鞋罩。看起来起码六十多了,但我应该多猜了十岁。我不喜欢他。
“哈西小姐,二十六分钟,”他冷冷地说,“我的时间很宝贵。就是因为我节省时间,所以才能赚很多钱。”
安娜慢吞吞地说:“哎,我们正在设法替你省钱,”她也不喜欢他,“抱歉让你久等,吉特先生,但是你想见见我挑选的人,我得派人去找他来。”
“他看起来不像我要的人,”吉特说,鄙夷地看了我一眼,“我以为应该是位绅士模样的——”
“你不是《烟草路》 [4] 里的吉特,对吧?”我问他。
他缓缓地走向我,手杖半举。冰冷的目光宛如利爪要把我撕裂,“你侮辱我……我——像我这种地位的人。”
“少安毋躁。”安娜开口了。
“少安什么,”我说,“这位老兄说我不是绅士。或许这就对了,对他这种地位的人——不知道他的地位是什么,管它是什么——可是像我这种地位的人可不随便听别人讲脏话,这不能随便说,除非不是故意的。”
吉特先生身子僵直,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再次拿出怀表。“二十八分钟。年轻人,我道歉。我不是有意冒犯。”
“好极了,”我说,“我就知道你不是《烟草路》里的吉特。”
差点儿又把他惹毛了,不过他没有发作。他不清楚我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既然是一伙的了,那我有一两个问题要问你,”我说,“你愿意给这个叫韩翠丝的女孩一些钱吗——当作分手费?”
“一毛也休想,”他大叫起来,“凭什么?”
“按风俗吧。如果她嫁给他,他又会得到什么呢?”
“届时基金会每个月会给他一千块钱,这基金会是他母亲——我的亡妻设立的,”他低下头,“等到他二十八岁的时候——很多钱。”
“你不能怪人家女孩子想要啊!”我说,“又不是现在就要。那么马蒂·艾斯特呢?那边谈妥了吗?”
他青筋暴露的手揉皱了灰色的手套,“这笔债不还,是笔赌债。”
安娜疲倦地叹了口气,弹得桌上到处都是烟灰。
“当然,”我说,“可是赌徒不会让别人赖债溜走。毕竟,如果你的儿子赢了,马蒂也会付钱给他。”
“我对那没兴趣。”高瘦的老人冷淡地说。
“好吧,但想想马蒂手上拿着五万块支票坐在那里,却不值一文,他晚上能睡着觉?”
吉特先生这次似乎考虑周到了。“你是说他会动刀动枪?”他提问的语气甚至有些讨好。
“很难说。他独家经营着一处地方,吸引了很多电影人,要顾虑自己的名誉。但他花天酒地,人头很熟,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虽然目前他还没有动手。何况马蒂不是防滑垫,他总会有行动的。”
吉特先生又看了一眼怀表,一脸不悦,把表丢回背心口袋,“那些都是你的事,”他没好气地说,“检察官是我的朋友。如果这件事超出你们的能力范围——”
“好啊,但您不是照样屈尊跑到这儿来找我们。即使检察官在你的背心口袋里——跟那只表一样。”
他戴上帽子和一只手套,手杖轻轻敲一下鞋子边缘,走到门边,打开门。
“我只问结果,我看结果付钱,”他冷冷地说,“我付钱爽快,有时候还很慷慨,虽然我被认为不是慷慨的人。我想我们彼此都很了解对方。”
他甚至还眨了一下眼睛,走了出去。门轻轻地阖上了,挤压着闭门器橡皮圈中的空气。我看着安娜,咧嘴一笑。
“他很可爱,对吧?”她说,“我要从他身上榨点油水,用来置办我的调酒器具。”
我从她身上榨出二十块钱——当作开销。
2
我要找的阿柏捷是约翰·阿柏捷,他在日落大道靠近伊娃街的地方有间办公室。我在一间电话亭打电话给他,接电话的声音很圆润,夹带着轻微的呼噜声,好像刚刚赢了吃派比赛的人发出的。
“约翰·阿柏捷先生吗?”
“嗯。”
“我是菲利普·马洛,私家侦探,刚刚接手你原来鉴定的案子,客户吉特的。”
“嗯?”
“我可以过来和你谈谈吗——等我吃完午饭以后。”
“嗯。”他挂上电话。我确定他不是个健谈的人。
吃完午饭,我开车到那里去。地点在伊娃街东边,一栋老旧的两层建筑,前面的砖最近才刷了油漆。一层是商店和一家餐厅。建筑入口就是一条颇宽的楼梯,直通二楼。楼梯口的标牌上写着:“约翰·阿柏捷,二一二房间”。我上了楼,进入宽敞的走廊,这走廊和街道平行。在我右边,一个穿着工作服的人站在门口,他前额上绑着一面圆镜子,镜子推到靠后的位置,脸上一副迷惑不解的表情。他又走回办公室,把门关上。
我往另一个方向走,走到走廊的一半,靠近日落大道那边的一扇门上写着:“约翰·阿柏捷,专门鉴定可疑文件,私家侦探,请进”。门被毫不费力地打开了。小小的前厅没有窗户,有两张安乐椅,一些杂志,两具铬铁的烟灰架。两盏落地灯和一盏天花板灯都亮着。廉价但全新的厚地毯尽头有一扇门,上面写着:“约翰·阿柏捷,专门鉴定可疑文件,私人专用”。
我打开外面的门时,铃就响个不停,直到门关上才停止。但什么也没发生,等候室里没有人,里面的门没有打开。我走过去,靠近门板听——里面没有谈话的声音。敲敲门,也没人理睬。我试着拧动门把手,拧动了,于是开门进去。
这个房间有两扇北向的窗户,紧紧关着,窗帘都拉到旁边,窗棂上有一层灰。里面有一张办公桌,两个公文箱,一块地毯,几面墙。左边另一扇门有玻璃,上面写着:“约翰·阿柏捷,实验室,私人专用”。
我想我大概能记住这个名字。
我所在的房间很小,好像对那只搁在桌边的胖手来说都嫌太小,那只手一动也不动,握着一支粗大的好像木匠用的铅笔。手腕无毛,像盘子一样光滑,紧扣的袖口不太干净,从套袖中露出来。套袖其余的部分在桌子边缘的地方看不见了。桌子高不过六英尺,所以他不可能是个子很高的人。从我站立的地方,只看到他的手和袖口。我悄悄地走回前厅,把门锁紧,不让人进来。然后关掉三盏灯回到私人办公室,走到桌子一端。
他非常胖,没错,胖得离谱,比安娜还胖得多。他的脸看起来跟篮球一样大,即使这个时候,也呈现出令人愉快的粉红色。他跪在地上,硕大的脑袋靠在桌腿尖锐的角上,左手摊在地上,手下压着一张黄纸。手指完全摊开,指缝间露出黄纸。他看起来好像正用力撑着地板,但实际上并没有。撑住他身子的是脂肪。他的身体蜷缩着,撑在硕大的屁股上,厚重肥大的屁股就这样支撑着他,他跪着,稳稳地,一动不动。要扳倒他,恐怕得费尽两个大块头的力气。现在这么做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但我还是做了。我花了点时间,抹抹脖子上的汗水,虽然那天天气不热。
他的头发灰白,剪得很短,脖子堆积着皱褶,好像六角手风琴。他的脚很小,似乎胖子的脚通常都很小,这双胖脚套在一双锃亮的皮鞋里,它们斜靠在地毯上,紧紧挨着,整齐却令人不快。他穿的深色西装也需要洗了。我弯下腰,把手指探进他脖子无尽的肥肉里。他的动脉可能就在某处,但是我没摸到,不过也用不着了。在他臃肿的膝盖之间的地毯上,一摊污渍正在向外扩散,扩散……
我跪在一旁,抓起拿着黄纸的胖手指。已经凉了,但还没有冰冷,柔软且有些发黏。纸是从便签本上撕下来的。如果上面有信息该多好,可是没有。上面只有些无意义的记号,不是文字,甚至也不是字母。他中弹后想写些什么——也许甚至正在写些什么——但只画出几道线。
他倒下去时,仍然抓着纸,肥硕的手把纸压在地上,另一只手抓着大铅笔,躯干拄在臀部,死了。约翰·阿柏捷,专门鉴定可疑文件,私家专用。可真他妈的私家。他只在电话上对我“嗯”了三声。
现在他死了。
我拿手帕把门把手擦干净,关上前厅的灯,出了外面的门,从外面把门锁上,离开走廊,离开这栋建筑,离开这个社区。据我所知,没人看见我离开——据我所知。
3
正如安娜告诉我的,米兰诺就在北西卡默一九〇〇街区,几乎占了整个街区。我把车停靠在装饰颇为富丽的前庭中央,一路走到挂着浅蓝霓虹灯招牌的地下车库的入口。走下围了栏杆的缓坡,进入一个明亮的空间,里面车辆闪烁,空气清冷。一个整齐利落的棕色皮肤的黑人穿着一尘不染的蓝色袖口的工作服走出一间玻璃办公室,黑色头发像乐队指挥一样光滑。
“忙吗?”我问他。
“时忙时不忙。先生。”
“我外面有辆车需要掸灰,大概值五块钱。”
没奏效。他不吃这一套。胡桃色的眼睛变得深沉,眼光飘向远方。“先生,那可是有很多灰尘需要清理呢!请问还有其他事吗?”
“一点点。哈丽叶·韩翠丝小姐的车在吗?”
他往远处看去。他的目光沿着光亮的一排,停在一辆金丝雀黄的敞篷车上,车子看起来跟前院草皮上的厕所一样不起眼。
“有,先生。车子在。”
“我想知道她的公寓号码,和一条不需要经过大厅上去的路。我是私家侦探。”我给他看我的证件。他瞧了瞧,显然不感兴趣。
他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先生,五块钱对做工的人是一笔很好的收入,但是让我冒失去饭碗的危险就少了些,大概不够从这里到芝加哥的车费。先生,我建议您还是省下您的五块钱,试试一般人出入的门径。”
“你这家伙,真是不得了。你长大后得成什么样——缩头乌龟?”
“我已经长大了,先生,我今年三十四岁,婚姻美满,有两个小孩。午安,先生。”
他转过身去。我说:“好吧,再见。请原谅我酒气冲天,我刚从酒吧出来。”
我走回缓坡,沿着街道来到我首先该去的地方。我应该早就知道五块钱和证件在米兰诺这种地方根本换不来什么。
那个黑人可能正打电话给办公室。
这幢建筑是座巨大的灰色水泥玩意儿,摩尔风格,前院挂着破旧的大灯笼,种着高大的椰枣树。入口在里面转角的地方,沿大理石阶梯而上,穿过一个加州风格、镶着碗盘碎片的马赛克拱门。
一个门房替我打开门,我走进去。大厅还不如一个扬基球场那么大,地板铺着浅蓝色地毯,下面垫着橡皮海绵,软得叫我想躺下来打个滚。我漫步走到柜台前,一只手肘撑在柜台上。一个面色苍白,瘦瘦的,留着浓密八字胡的职员瞪着我。他把玩着胡子,目光越过我的肩膀落在我背后的阿里巴巴油罐上,那油罐大得可以装进一只老虎。
“韩翠丝小姐在吗?”
“我应该通报谁的名字呢?”
“马蒂·艾斯特先生。”
这一招也不比车库里的那一招灵。他左脚靠着什么。柜台末端,一扇蓝色镀金边的门敞开着,一个身材高大、头发淡黄的人走出来,背心沾满雪茄灰,漫不经心地靠在柜台末端,瞪着阿里巴巴油罐,好像在判断那到底是不是痰盂。
职员扯大了嗓门:“你是马蒂·艾斯特先生?”
“他派来的。”
“那不是有些不同吗?先生,那你的名字呢——如果我可以问的话。”
“你可以问,”我说,“我也可以不说。我奉命行事。抱歉这么不通融,虽然这么做很糟糕。”
他不喜欢我的态度,或者说根本不喜欢我,“我恐怕不能替你通报,”他冷淡地说,“霍金斯先生,你看我该怎么办呢?”
头发淡黄的人目光离开油罐,沿着柜台滑过来,一直到离我仅有一张纸牌的距离停下了。
“什么事?葛哥利先生。”他打了个呵欠。
“两个蠢货,”我说,“这事可能涉及你们的那位女士朋友。”
霍金斯笑笑。“老兄,来我的办公室。我们看看能不能解决你的问题。”
我跟着他走进他刚走出来的狗窝。里面只能容下一张长约五英寸的桌子,两把椅子,一个高可及膝的痰盂,一盒打开的雪茄。他屁股靠在桌上,客套地对我笑着。
“出师不利,对吧,老兄?我是这里的保安。说吧。”
“有时候,我觉得出师顺利,”我说,“有时候觉得像扯淡。”我拿出皮夹,让他看看证件,以及放在赛璐珞透明袋后面的执照复本。
“同行?”他点点头,“你应该一来就找我。”
“当然,只是我从来没听说过你。我想见韩翠丝小姐,她不认识我,但我有些生意要和她谈,不吵不闹。”
他往旁边站开一些,嘴角上叼着雪茄,看着我的右边眉毛。
“什么大事?干吗去讨好楼下的黑人?你拿到开销的钱了吗?”
“可能能拿到。”
“我是好说话的人。”他说,“但我得保护客人。”
“你的雪茄快抽完了。”我说,看到烟盒里有九十支左右的雪茄。我抽出两支,闻了闻,塞了一张折好的十元钞票在下面,又放回去。
“有意思,”他说,“咱俩投缘。你要干什么吧?”
“告诉她我从马蒂·艾斯特那里来,她会见我。”
“如果我能有点提成,这活儿就搞定。”
“想都别想。我后面有大人物。”
我伸手去拿回十元钞票,但他把我的手推开了,说:“我试试。”他拿起电话,说接八一四房间,然后开始哼歌,声音好像老牛生病了一般。他突然身子往前一探,脸上堆满甜蜜的笑容,声音也仿佛滴着蜜糖。
“韩翠丝小姐吗?我是霍金斯,保安人员。霍金斯。对……霍金斯。当然了,您见过多少人呐,韩翠丝小姐。我办公室里有一个人想见您,要替艾斯特先生传话。没有你准许,我们不能让他上去,因为他不肯报上姓名……对,霍金斯,这里的保安,韩翠丝小姐。对,他说你不认识他,但是我看他没有问题……好,谢谢,韩翠丝小姐。立刻就让他上去。”
他放下电话,轻轻拍着。
“就差一些背景音乐了。”我说。
“你可以上去了。”他仿佛还在梦中,漫不经心地伸手拿走雪茄盒里的钞票。“高级货色,”他轻声说,“每次想起那个女人,我就得出去散步,绕一大圈。走吧!”
我们又走到大厅,霍金斯带我到电梯,打个手势叫我进去。
电梯门关上时,我看见他走向出口,可能要去散步,一大圈。
电梯内铺着地毯,有镜子和折射的光线,它好像温度计里的水银轻轻地往上升。门悄无声息地开了,我走在如苔藓般轻软的地毯上,来到写着八一四号的门前。我按了一下旁边的小巧门铃,里面响起叮当的声音,门打开了。
她穿着外出的绿色毛呢洋装,一顶歪斜小帽像蝴蝶似的挂在耳朵上。两只眼睛分得很开,那之间正是思考的空间,眼珠是天青石的蓝色,头发暗红色,好像一团火,虽控制住了,但仍有危险。她太高了,所以显得不太可爱。她的妆容艳丽,恰到好处。她递给我一支加了三寸烟嘴的雪茄。她看起来并不冷酷,不过好像是万事通,并且还记得一些她认为日后可资利用的东西。
她冷淡地看着我。“大褐眼,要传什么话呢?”
“我得进来才行,我站着不会说话。”
她冷冷地大笑,我闪过她的香烟末端,走进相当窄长的房间,里面有很多高档家具,很多窗户,很多布幔,很多各种各样的东西。屏风后面火光闪烁,一具瓦斯火炉上架着一根大木柴。温暖的火前有张漂亮的玫瑰色长沙发,前面铺着一块东方丝绒毯,旁边的小几上摆着威士忌和苏打水,冰块放在冰筒里,一切都让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她说:“你最好喝一杯,你可能手里没有酒杯也不会说话。”
我坐下来,拿过威士忌。这个女孩坐进一把深凹的椅子,交叉着双腿。我想到霍金斯说的散步绕圈子,现在可以稍稍理解他了。
“所以你是从艾斯特那里来的人。”她说,并不喝酒。
“没见过他。”
“我也想到了。混混,你搞什么名堂?马蒂一定很高兴听说你怎么利用他的名头。”
“我脚底在发抖了。那你为什么让我上来呢?”
“好奇。我已经等你们这一票人等了一些时候,我从来不躲避麻烦。你是某类条子,对吗?”
我点燃香烟,点点头。“私家侦探。我要提点小建议。”
“提吧!”她打了个呵欠。
“要你放掉小吉特,需要多少钱?”
她又打了一个呵欠,“你真是太——提不起我的兴趣了,我都不想告诉你了。”
“我胆小,别吓唬我。说实话,你要多少钱?或许这样问是一种冒犯?”
她微笑了,她的笑容很美,牙齿很可爱,“我现在是坏女孩。我不用要求,他们就会把钱送上门来——还绑着丝带。”
“老家伙态度强硬,他们说他很有钱 [5] 。”
“水值不了多少钱的。”
我点点头,又多喝了一点酒。上好的威士忌,事实上这酒很完美,“他的想法是你什么都得不到,只能得到羞辱和难堪,不过我看不是这样子。”
“可是你替他工作。”
“听起来很有趣,不是吗?可能有什么聪明的办法,但我现在还没想到。你要多少钱——或者你根本不要?”
“五万块怎么样?”
“五万给你,另外五万给马蒂?”
她大笑起来,“等等,你应该知道马蒂不喜欢我参与他的事。我只是替自己着想罢了。”
她重新交叉双腿。我在酒里又加了一块冰。
“我想的是五百。”我说。
“五百什么?”她大惑不解的样子。
“元——不是劳斯莱斯。”
她开心地大笑,“你真是笑掉我的大牙,我应该叫你下地狱。但我喜欢温暖的大褐眼,温暖的闪着金光的大褐眼!”
“这你就别想了,我一个子儿都没有。”
她笑着,把一根香烟夹在双唇间。我走过去为她点燃。她的眼睛抬起来,看着我,眼底有火星闪烁。
“也许我已经有一个子儿了。”她轻声说。
“大概正因为如此,他雇了一个肥仔——这样你就不能叫他跟你跳舞了。”
“谁雇了肥仔?”
“老吉特雇了一个肥仔叫阿柏捷,他在我之前办这件案子。你不知道吗?他今天下午被杀了。”
我以轻松的语调说,想看看惊人的效果,但她没动,挑衅的笑容始终没有离开唇角,眼睛也没有变化,只是呼吸声显得有些沉重。
“这件事一定和我有关吗?”她平静地问我。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谁杀了他。就在他办公室里,大约中午前后,或者稍微晚些。可能和吉特的案子根本无关,但发生得恰是时候——就在我接了案子之后,有机会和他说话之前。”
她点点头,“原来如此。你认为马蒂会做出这种事。你当然也告诉警察了?”
“当然没有。”
“老兄,你在这儿可是浪费精力呢!”
“可不是吗?不过我们好好商量个价钱,最好低一些。因为不管警察怎么对我,等他们知道故事后——一旦他们知道,就够你和马蒂·艾斯特受的。”
“这可像勒索了,”女孩冷冷地说,“我想可以这样说吧!别逼人太甚,大褐眼。还有,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菲利普·马洛。”
“听好,菲利普,我也曾经在上流社会待过,我的家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老吉特毁了我父亲——全都理由正当,过程合法,然后跟碾碎蚂蚁窝一般毁掉别人——他毁了我全家,父亲自杀,母亲死了,我有个妹妹在东部上学,我不管钱是怎么来的,只要能照顾供养她。大概有一天,我也要“照顾”老吉特——即使我得嫁给他儿子,也在所不惜。”
“继子,养子,”我说,“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老兄,横竖都能伤他伤得很厉害。这小子两年后会有很多花花绿绿的钞票。我可以更狠——虽然他酒喝得太凶了。”
“小姐,你不会在他面前说这些话的。”
“是吗?条子,看看你背后。你应该清清耳屎了。”
我站起来,快速转过身。他站在离我大约四英尺的地方。他从某一扇门里钻出来,无声地滑过地毯,我忙着卖弄聪明,没有注意到他。他块头很大,金头发,穿着粗纹的休闲套装,敞领衬衫里面系着丝巾。他满脸通红,眼睛明亮,但是不太聚焦。虽然时辰还早,他却已经有些醉了。
“趁你还能走路之前,快滚,”他轻蔑地对我说,“我听到了。哈丽叶爱怎么说我都可以。我喜欢得很。滚!不然我就打得你满地找牙。”
女孩在我后面笑,我可不喜欢这个样子。我向金发大个儿跨近一步,他眼睛眨了一下。虽然他是个大块头,但应该很容易摆平。
“揍他,宝贝!”女孩在我背后冷酷地说,“我最爱看这些硬汉跪在地上求饶。”
我回头抛给她一个媚眼。那可是个错误。他可能暴怒了,但仍然能击中一面墙。我回头时,他揍了我一拳。那样挨揍很痛,他出手很重,打中了我的下颚底端。
我往旁边趔趄了一下,想要叉开腿站稳,结果被丝毯绊倒。鼻子碰在某处,而头撞在一个坚硬的家具上。
一时之间,我头昏脑涨,只见他红色的脸上一脸得意,对着我冷笑。我想我有些替他难过——即使在当时那种情况下。
黑暗围拢过来,我昏了过去。
4
等我醒过来,房间对面窗外的光线折射进我的眼里。我后脑勺很痛,伸手一摸,有些黏腻。我缓缓地移动,好像一只猫溜进了陌生的屋子,我直起上身,去拿沙发尾端矮几上的威士忌。奇迹是我竟然没有把酒瓶打翻。跌倒时我的头撞上椅子弯爪似的脚,它比小吉特的拳头更厉害。我可以感觉下巴有块地方疼,但还不足以写在日记本上。
我站起来,灌了一口威士忌,四处逡巡,没有什么好看的。房间内空无一人,充斥着沉默和上等香水的记忆——是那种几乎消失后才叫你想起的香水,好像树上最后一片叶子。头又痛了,我用手帕擦擦黏黏的地方,觉得不值得呼天抢地,又喝了一口酒。
我坐下来,把酒瓶放在膝上,听着某处传来的车辆声,出奇的遥远。这是很好的房间,韩翠丝小姐是个好女孩。她只是结识了一些不好的人,但谁又不是呢?我不应该批评这类小事,于是我又喝了一口。瓶子里的液体现在少了很多,酒喝上去非常顺口,甚至感觉不到它滑过喉咙,不像我喝过的有些东西,差点烧掉你半边的扁桃体。我又喝了些。头疼好些了,感觉还好,想来一段意大利歌剧《丑角》的开场曲。没错,她是个好女孩。如果她自己付房租,那么她应该混得不错。我喜欢她,她很正点。我又喝了一些她的威士忌。
酒瓶里还有一半酒,我轻轻地摇晃着,塞进风衣口袋里,随便扣上帽子,便离开了。我安全地抵达电梯,没有撞到走廊上的墙,飘然下楼,漫步走进大厅。
霍金斯,那个公寓保安,还是靠在柜台末端,瞪着阿里巴巴油罐。那个职员还是抚弄着他那撇小小的八字胡。我对他笑笑,他也对我笑笑,霍金斯也对我笑笑,我也报以微笑,每个人都很正点。
我走到前门,给门房两个铜板,飘下阶梯,沿着街道走到车子边。加州暮色迅速降临了,这是个美丽的夜晚。西天的金星像街灯一样明亮,像生活一样明亮,像韩翠丝小姐的眼睛一样明亮,像威士忌一样明亮。这可提醒了我,我把口袋里的酒瓶拿出来,谨慎地拍拍,拴紧软木塞,又收起来,回家以后还够喝上一回。
回家途中,我闯了五次红灯,不过好运与我同在,没有人阻挡我。我把车停在差不多是在公寓前面的地方,靠在差不多是在街边的某个位置。我搭乘电梯到住的那层楼,开门时有些困难,靠拿出酒瓶解解困意。然后才拿出钥匙开门,进了屋,找到电灯开关。在累倒之前,又吃了一点药。然后去厨房,拿一些冰块和汽水,调一杯真正的酒。
我觉得公寓里有股奇怪的味道——但一时想不出是什么——一种药味。我从来没有用过,出门前并没有。但是我心情太好,不想为这伤脑筋。我走向厨房,却只走到一半。
他们向我冲过来,几乎肩并肩,从壁床旁边的穿衣室走出来——两个人——两支枪。高个儿狞笑着,帽子压得很低,盖住额头。他有一张楔形脸,下半部分尖得像一个点,好像颠倒过来的方块A的顶点。他的眼睛又暗又湿,鼻子没有一点血色,好像白蜡做的。他的枪是一把柯尔特乌斯曼,枪管很长,前端磨掉了。这一切表明他很自以为是。
另一个混混长得有点像小狗,红发乱糟糟的,没戴帽子,水汪汪的眼睛空洞无物,蝙蝠一样的耳朵,小脚蹬着一双肮脏的白球鞋。手上的自动手枪对他来说好像太重了,但他好像很喜欢握着枪。他张着嘴,发出很大的喘息声,我原先闻到的味道正是他吐出的气息——薄荷味。
“举起手来,混蛋。”他说。
我把手举起来,没有其他的办法。
小个儿绕到一旁,从旁边向我靠近,轻蔑地说:“说,我们逃不掉的。”
“你们逃不掉的。”我说。
高个儿依旧满不在乎地笑着,鼻子依旧看起来像白蜡做的。小个儿对着我的地毯啐了一口。“哈!”他走近来,斜着眼,用大枪扫了一下我的下巴。
我闪了开来。平常在这种情况下,这是我不得不采取,而且喜欢采取的动作。但是这次我感觉有如神助,简直天下无敌,我整套拿下——连人带枪。我扼住小个儿的喉咙,用力把他拽倒,用肚子顶住他,一把扭翻他拿枪的小手,把枪击落到地上。太轻松了,除了他的口臭,一切都感觉太爽了。他的嘴里流出串串口水,咒骂着。
高个儿冷眼旁观,没有开枪,没有移动。我想他的眼神看起来有些焦虑,不过我正忙着,没法确定。我把小混球按倒在地,抓起他的枪。我错了,我应该拔自己的枪才对。
我把他推开,他滚到一张椅子边,倒下来,开始狂暴地踢椅子,高个儿大笑起来。
“那里面没有撞针。”他说。
“好,”我诚恳地告诉他,“我满肚子都是好威士忌,准备出门办事。别浪费我太多时间。你们想要什么?”
“里面还是没有撞针,”蜡鼻子说,“试试看。我从来不让弗瑞斯基携带上膛的枪,他太冲动。老兄,你刚才那一手真漂亮。我不得不夸你。”
弗瑞斯基坐在地板上,对着地毯又啐了一口,大笑起来。我端起大自动枪对着地板,扣了一下扳机,扳机硬硬的咔嚓一声,但感觉起来好像上了子弹似的。
“我们没有伤害你的意思,”蜡鼻子说,“这一趟不会,也许下趟吧!谁知道呢?也许你是个识相的家伙。别插手小吉特的事,懂吗?”
“不懂。”
“你不肯听话?”
“不听。谁是小吉特?”
蜡鼻子不开心了,他轻轻晃了一下长长的点二二。“老兄,你应该好好修补一下你的记忆力,同时修理一下你的门。太容易进来了,弗瑞斯基一口气就吹开了。”
“我知道。”我说。
“把枪给我。”弗瑞斯基咆哮道。他已经从地上站起来,但这次他冲向他的同伙,不是我。
“笨蛋,省省吧!”高个儿说,“我们只是传话,不要把他轰了,至少今天不要。”
“都是你说的!”弗瑞斯基怒吼说,想把蜡鼻子手上的点二二抢走。蜡鼻子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推到一边。这段插曲让我有时间把自动手枪换到左手,掏出我的鲁格。我把枪晃给蜡鼻子看,他点点头,但似乎并不在乎。
“他没有父母,”他悲伤地说,“我只好让他跟我到处跑,不要理他,除非他咬你。我们该走了,你记住,别插手小吉特的事。”
“你看到的是一把鲁格,”我说,“谁是小吉特?也许在你们走之前,我们可以请几个警察来坐坐?”
他疲惫地笑笑。“先生,我带这把小口径枪,是因为我百发百中。如果你认为能够拿下我,尽管来吧!”
“好吧!”我说,“你认识一个叫阿柏捷的家伙吗?”
“我见过一堆这种家伙,”他说着,又挤出一个疲惫的笑容,“也许认识,也许不认识。老兄,再会了,乖乖的啊。”
他慢慢走到门边,微微侧着身,这样可以随时盯着我,我也盯着他,以防万一谁先直接开枪,掂量开枪,或者看看喝了半肚子的好威士忌能否打中什么。我放他走,他看起来不像什么杀手,当然我也可能看错了。
趁我不注意,小个子又向我冲过来,伸出爪子抢走了我左手上的自动手枪,跳到门边,对着地毯又啐了一口,溜掉了。蜡鼻子跟在他背后——长长的尖脸,白白的鼻子,尖尖的下巴,疲惫的表情。我不会忘记他的。
他轻轻地关上门,我站在那里拿着枪发呆。我听到电梯上来又下去,然后停住。我仍然站在那里。马蒂不太可能雇两个那样的小丑来吓唬人。我想着这件事,但想不出所以然。我想起喝剩的半瓶威士忌,于是坐下来好好地享受了一番。
一个半小时后,我觉得好多了,但仍然想不出个所以然,只觉得很困。
电话铃把我吵醒了。我在椅子上睡着了,那是个很糟糕的错误,因为醒来时,头痛欲裂,两条毯子塞着我的嘴。不只脑后一个瘀伤,下巴还有一个瘀伤,两个都没有亚基马 [6] 苹果大,但是很痛。我觉得糟糕透顶,好像一条腿被截肢了。
我爬到电话边,趴在旁边的椅子上答话。对方的声音好像凝结着冰块。
“马洛先生吗?我是吉特先生。我们早上见过面。我想我恐怕对你太强硬了。”
“我自己也有些强硬。你儿子捶了我的下巴。我是说你的继子,还是你的养子——管他是什么。”
“他既是我的继子,也是我的养子。真的?”他听起来很感兴趣,“你在哪里见到他了?”
“韩翠丝小姐的公寓。”
“哦,原来如此。”冰块突然融化了,“很有趣。韩翠丝小姐怎么说呢?”
“她很喜欢,她很喜欢他捶我下巴。”
“原来如此。他为什么出手呢?”
“她把他藏起来,他听到我们的一些谈话,但不喜欢那些话。”
“原来如此。我想如果她肯合作的话,也许应该考虑——当然,不多——给她一些补偿。当然,我们得先得到保证才行。”
“价钱是五万。”
“恐怕不行——”
“别开我玩笑了,”我怒声说,“五万块钱,五万。我说给她五百块——只是开玩笑。”
“你好像用相当轻率的态度处理这整件事情,”他同样怒吼过来,“我不习惯那种事情,而且我也不喜欢。”
我打个呵欠,我才不管对方怎么说。“听着,吉特先生,你去打听看看,我是上好的人选,而且专心工作。这件案子有些不寻常的发展。例如两个枪手跑进我的公寓要挟我,叫我别接吉特的案子。我不懂为什么事情会变得这么凶险。”
“老天爷!”他似乎被吓到了,“我看你最好立刻来我家一趟,我们讨论一下。我会派车去接你。你能马上来吗?”
“可以,但我能自己开车。我——”
“千万不要。我会派车和司机过去。他名叫乔治,你绝对可以信任他。他应该二十分钟之后赶到。”
“好吧!这样我正好有时间吃晚餐,喝点酒。叫他把车停在肯漠街转角,面对富兰克林的方向。”说完,我就挂上电话。
我洗完澡——水忽冷忽热——穿上干净的衣服,感觉不那么狼狈了。我喝了两杯,这回改喝小杯的,穿上轻便的风衣,下楼到街上。
车子已经等在那里,就在半条街之外的街边上。它看起来崭新锃亮,好像新市场开张,两盏流线型的前灯,两盏琥珀色的雾灯挂在前面的挡泥板上,两盏侧灯跟普通的前灯一样大。我走到车旁停下,一个人从阴影中走出来,手腕一挥,潇洒地把香烟丢到背后。他高大、魁梧、黝黑,戴着一顶尖尖的帽子,穿着一件长款上衣,系着皮带,闪亮的绑腿和马裤镶边,好像俄国军官的制服。
“马洛先生?”他戴着手套的手指碰碰帽尖。
“我是。不用客气,别告诉我,这就是那个吉特老头的车子。”
“其中的一辆。”清凉的声音叫人心神一爽。
他打开后门,我上了车,陷入柔软的椅垫。乔治坐到方向盘前面,启动大轿车。车子离开街边,绕过角落,发出的声音像皮夹里的钞票摩擦一样微小。我们往西走,似乎随着车流前进,但是超过了所有车辆。车子穿过好莱坞的中心,一直往西,走下日落大道,沿着落日的光辉来到安静清凉的比弗利山,骑马专用道把大道分成两条。
越过比弗利山,沿着山脚向上盘旋,我们看见远方大学建筑的灯火,向北舞动,直到贝沙湾。车子开始滑下狭窄的长街,那里高墙耸立,没有人行道和大门。豪宅巨院的灯火慷慨地照亮为时尚早的夜晚。四下悄然,没有动静。除了轮胎轻轻地在混凝土上发出的呼噜声外,没有别的声音。我们又往左转,我看见一个牌子写着卡维罗道。上到半路,乔治猛打方向盘,想左转进入两扇十二尺高的铁花门。接着事情发生了。
就在铁门后面,一对灯突然闪烁起来,喇叭嘶鸣,引擎怒吼。一辆车对我们急速冲来。乔治手腕一挥,直起身子,把车煞住,摘下右手手套,一气呵成。
车子开过来,车灯摇摆。“该死的醉鬼。”乔治头也没回地咒骂着。
可能是醉鬼。开车的醉鬼会到各种地方去喝酒。可能是。我放低身子蹲在车上,从腋下掏出鲁格,伸手去抓门把。我把门打开一点,抓着车门,看着窗户外面。车灯打在我脸上,我闪开了,等光线过去,又抬起头。
那辆车急速停下。门砰然打开,一个人跳出来,挥着一把枪大叫。我听过这声音,知道是谁。
“举起手来,你们这些混蛋!”弗瑞斯基对我尖叫。
乔治把左手放在方向盘上。我把车门再推开一些。街上的小个儿上蹿下跳,大呼小叫。他跳出来的那辆黑色小车除了引擎转动,没有别的声音。
“打劫!”弗瑞斯基吆喝着,“滚出来,站成一排,狗娘养的!”
我把门踢开,正要出去,鲁格就握在身旁。
“你们自找的!”小个儿大叫。
我猫下身——情况万分危急。他手上的枪吐火了,一定有人在里面放了撞针。我头后面的玻璃被击得粉碎。我眼角的余光看见——其实当时不应该会有任何余光的,乔治做了一个像涟漪一样优雅的动作,我举起鲁格,开始扣紧扳机,但身旁却响起一声枪响——是乔治开的枪。
我没有开枪,现在不需要了。
黑色轿车冲向前,暴怒地开下山去,狂吼着消失在远处。人行道中间的小个儿还在墙壁反射的光线下荒诞地抽搐着。
他的脸上有种黑暗的东西在蔓延。他的枪沿着混凝土弹跳着。他的一双短腿交叉,一头栽到路旁,接着,突然不动了。
乔治说:“哈!”闻闻左轮的枪口。
“漂亮的枪法。”我走出车子,站在那儿看着小个儿——缩成一团,什么也不是了。在耀眼的车灯下,他那肮脏的白球鞋发出一点微光。
乔治走出来站在我旁边。“兄弟,为什么认为是我开的枪?”
“我没开枪。我刚才看见你从背后拔枪,很漂亮,比蜜糖还甜美。”
“谢了,老兄。他们一定是来找杰罗先生的。我通常在这个时间从俱乐部载他回家,一身酒臭外加输了的赌债。”
我们走到小个儿跟前,低头看着他,没有什么可看的。他只是一个个头小小的人,死了,脸部中弹,满脸鲜血。
“把那些该死的灯关掉,”我怒吼说,“赶快离开这里吧!”
“房子就在对面。”乔治不在乎的口气好像他刚刚射杀的不是一个人,而是老虎机里的铜板。
“吉特父子跟这件事无关,如果你喜欢你的工作,应该知道这一点。咱们回我的公寓吧,重新开始。”
“懂了。”他不悦地说,跳回大轿车里,把雾灯和侧灯关掉。我坐到他旁边的副驾驶座上。
我们直接开出去,往山丘顶上爬。到了坡顶,我回头看破掉的窗子。车子最后面的地方有一扇小窗,没有防震,一大块玻璃不见了。他们如果找到能够与此吻合的玻璃的话,可以拿来当作证据。我想这不要紧,但也说不定。
在山丘顶上,一辆大轿车从我们旁边经过,向山下行驶。车里面的灯亮着,好像橱窗陈列似的,一对老夫妇直挺挺地坐着,仿佛在接受皇家敬礼。男人穿着晚宴服,戴着白色领巾和折叠帽。女人满身皮草,珠光宝气。
乔治满不在乎地经过他们,加大油门,快速右转进入一条黑暗的街道。他慢条斯理地说:“那对赴宴的夫妇会吓得灵魂出窍,打赌他们不敢报警。”
“是啊!我们回家去喝一杯吧。我从来都不喜欢杀人这档子事。”
5
我们坐着——杯子里有些韩翠丝小姐的威士忌——看着杯子后面的对方。乔治脱下帽子,相貌看来还不错,他的头上簇生着深褐色的头发,如同波浪一般,牙齿雪白洁净。他小口地啜着酒,同时叼着香烟。明亮的黑眼睛透出冷静的神采。
“耶鲁?”
“达特茅斯,如果这跟你相干的话。”
“什么事都跟我相干。当下,大学教育值些什么?”
“三餐好饭和一套制服。”他慢吞吞地说。
“小吉特是什么样的人呢?”
“金发大个儿,高尔夫球打得很好,觉得自己在女人面前很吃得开,喝酒喝得很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呕吐在地毯上过。”
“老吉特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他可能给你一毛钱——如果他没有五分的话。”
“啧啧啧,你说的可是你的老板。”
乔治笑笑。“他小气得很,帽子捂得紧紧的,脱帽子的时候,头简直都会吱吱叫。我总是冒险,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我只是别人的司机。好酒。”
我又调了一杯,用光了瓶子里的酒。我重新坐下来。
“你认为那两个枪手是藏起来要杀杰罗先生的?”
“可不是吗?我通常那个时候开车送他回家,不过今天没有。他宿醉厉害,很晚才出门。你是侦探,应该知道怎么回事,不是吗?”
“谁告诉你我是侦探?”
“除了侦探,没有人他妈的会问这么多的问题。”
我摇摇头,“嗯哼。我才问了你六个问题。你的老板十分信任你,他一定告诉你了。”
黝黑的汉子点点头,微微一笑,啜着酒。“整个圈套很明显,”他说,“等车子开始转弯开进车道时,这些家伙就动手。不过我想他们没想要杀人,只是吓唬人而已,只是那小个儿是混蛋。”
我看着乔治眉毛。这整齐的黑色眉毛,闪着一丝光泽,好像马鬃。
“马蒂·艾斯特似乎不会找这样的助手。”
“当然,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大家都这样以为,他才故意找这种帮手的。”
“你很聪明,我们也许合得来。但是杀了那个小混混把事情弄糟了,你要怎么办呢?”
“不怎么办。”
“好吧!如果他们找上你,发现你的枪和这件事有关联,如果到时你还有那把枪的话——你可能不会有了——我想可以说成企图持枪抢劫。只是有一点。”
“哪一点?”乔治喝完第二杯,把杯子放在一边,又点燃一支香烟,微笑着。
“在前座很难看清车辆——尤其在晚上,虽然亮那么多车灯,但可能只是个访客呢!”
他耸耸肩,点点头。“但如果只是恐吓,效果也一样。因为整个家里很快会传开,老头会猜测这伙人是哪些路子——还有为什么。”
“去你的,你真的很聪明。”我敬佩地说,接着电话铃响起来。
是个英国管家的声音,发音非常简洁地道,问我是否就是菲利普·马洛先生,吉特先生要和我说话。他立刻接过话筒,声音夹着厚厚的冰霜。
“我不得不说你可真是不慌不忙地接受命令啊!”他吼着,“还是我的那个司机没有——”
“有啊,他来了,吉特先生”我说,“但我们碰上一些小麻烦。让乔治告诉你好了。”
“年轻人,我要你办事情的时候——”
“听好,吉特先生,我今天够辛苦了。你的儿子喂了我的下巴一拳,我跌倒撞破了头。等我挣扎回到家,半死不活时,又被两个凶巴巴的混混拿着家伙要挟,让我不要再管吉特的事。我尽了力,但我觉得有点虚弱,所以别吓我。”
“年轻人——”
“听着,”我诚恳地告诉他,“如果你要照自己的方法打这场球,就自己带球上篮吧!雇个接受命令的阿三,你还可以省下很多钱呢!我必须用我的方法做事。今天晚上,有条子来找你吗?”
“条子?”他酸不溜丢的声音回响着,“你是说警察?”
“一点没错——我是指警察。”
“我为什么会看见警察?”他几乎吼了出来。
“半个小时之前,你的大门前有一具死尸。死人,懂吗?个头很小。如果你看了心烦,可以把他扫起来放进畚箕里。”
“我的天!你说的是真的?”
“是。还有——他向我和乔治开了一枪。他认出了那辆车,一定是要整你儿子,吉特先生。”
一阵带刺的沉默。“我想你说的是一个死人,”吉特先生的声音冰冷,“现在你却说他对你开枪。”
“那是他还没有死的时候。乔治会说给你听的。乔治——”
“你立刻给我过来!”他透过话筒对我吼道,“立刻,听到没?马上!”
“乔治会说给你听的。”我轻轻地说,然后挂上电话。
乔治冷冷地看着我,站起来,戴上帽子。“好吧!老兄。”他说,“也许有一天我会找些轻松的差事给你做做。”他往门口走去。
“一定得照我的方式,就看他了。他自己做决定吧!”
“疯子,”乔治回过头来,“省点力气吧!大侦探。你对我说什么都只是响错地方的噪音罢了。”
他打开门,走出去,关上门。我呆坐在那里,握着电话,嘴巴张得老大,里面除了舌头和不好的滋味,什么也没有。
我走到厨房,摇摇威士忌酒瓶,还是空的。我开了一瓶黑麦酒,吞了一口,是酸的。不知什么事情困扰着我。我有种感觉,在我办完这差事之前,它还会继续困扰我,而且越发厉害。
他们一定和乔治只有一步之差。电梯下去停止后,几乎同时又往上升。沉重的脚步声沿着走廊越来越近。一个拳头击打在门上。我走过去,打开门。
一个穿着褐色衣服,一个穿蓝色,块头都很大,很强壮,令人厌烦。
穿褐色衣服的用满是雀斑的手把帽子往后一推,说:“菲利普·马洛?”
“我就是。”
他们结结实实地押着我走回房间,穿蓝衣服的关上门。穿褐色衣服的掏出警徽,让我看了一眼镀金和珐琅的光芒。
“芬莱森,刑事警官,总局刑事组。这位是西伯德,我的搭档。我们是来办正事的,不开玩笑,听说你的枪法不赖。”
西伯德脱掉帽子,用手掌拍拍灰白的头发,悄无声息地走向厨房。
芬莱森坐在椅子边缘,用像冰块一样方正,像芥末一样焦黄的拇指指甲弹弹下巴。他比西伯德老些,但没有他帅,一脸猥琐,一个没有过多大出息的老警察的表情。
我坐下来,说:“枪法不赖,什么意思?”
“我是说杀人啰!”
我点了一根香烟。西伯德走出厨房,走到壁床后面的更衣室。
“我们知道你是有执照的私家侦探。”芬莱森低沉地说。
“没错。”
“拿来。”他伸出手。我把皮夹给他。他仔细翻了一遍,还给我,“有枪吗?”
我点点头。他伸出手要枪。西伯德从更衣室走出来。芬莱森嗅一嗅鲁格,打开弹匣,清除枪栓,拿着枪好让光线透进弹匣入口,照到枪把里面的枪栓尾。他看看枪管,眨眨眼。又把枪交给西伯德,后者重新演练了一遍同样的动作。
“不会吧,”西伯德说,“枪膛干净,但又不是那么干净。一个小时之内没有清理过,有一些灰尘。”
“没错。”
芬莱森把掉在地毯上的子弹捡起,塞进弹匣,把弹匣合起归位,然后把枪交还给我。我放回腋下。
“今天晚上出去过吗?”他简洁地问。
“别太抬举我,我只是个小人物。”
“机灵的家伙。”西伯德冷冷地说。他又拍拍头发,拉开一个书桌的抽屉,“有趣的事件,专栏的好题材。我喜欢——用我的警棍侍候。”
芬莱森叹了口气。“晚上出去过吗?大侦探。”
“当然有,整晚进进出出。怎么了?”
他无视我的问题。“去过哪里?”
“吃晚饭,见客户什么的。”
“在哪儿?”
“老兄,很抱歉,每个行业都有秘密。”
“还有客人哩!”西伯德拿起乔治的杯子,闻了一下,“最近的——一个小时之内的事。”
“你还没那么聪明。”我讽刺他说。
“坐着大凯迪拉克兜风?”芬莱森纠缠不休,深吸一口气,“往洛杉矶西边方向?”
“坐着克莱斯勒——往葡萄树街方向。”
“也许我们最好带他去局里。”西伯德看着指甲说。
“也许你最好省省力气,少来吓唬不良少年的那一套,告诉我你肚子里在想什么。我和条子相处得很好——除了他们以为法律只是为了保护广大市民的时候。”
芬莱森打量着我。我所说的话到目前为止没对他起任何作用,西伯德说的话也没有打动他。他抱定一个主意,就像生病的小孩那样紧抓不放。
“你认识一个叫弗瑞斯基·拉文的鼠辈吗?”他叹息说,“从前是照顾场子的,后来觉得可以另谋发展,已经干了有十二年吧。拿着一把枪,头脑简单。可是今天晚上大概七点半左右,他再也不会胡闹了。一身冰冷——脑袋里装了颗子弹。”
“从没听说过他。”
“你今天晚上干掉什么人了吗?”
“我得查查记事本。”
西伯德礼貌地倾了倾身,问道:“你介意脸上来一下吗?”
芬莱森迅速伸出一只手,“西伯德,行了,行了。听着,马洛。也许我们这次弄错了。我们说的不是谋杀,可能还是正当防卫。这个叫弗瑞斯基的家伙今天晚上在贝尔区的卡维罗道被打死了,就在大街中央。没有人看见或听见什么。所以我们想了解一下。”
“好啊,”我大声说,“但是关我什么事?叫那个调音师别碰我的头发。他的西装不错,指甲也很干净,可是他这身皮逼得太近。”
“去你的!”西伯德说。
“我们接到了奇怪的电话,”芬莱森说,“你就是这样被卷进来的。我们不是捕风捉影,我们要的是一把点四五,他们还不确定是什么牌子。”
“他很聪明,早就把枪丢到李维酒吧的台子下了。”西伯德嘲讽地说。
“我从来就不用点四五,”我说,“一个需要那么大的枪的人应该用铁锹才对。”
芬莱森对我蹙着眉,掰着大拇指,然后深吸一口气,忽然仁慈地对着我说:“当然了,我只是个笨警察,谁都可以在我跟前捣鬼,我甚至不会注意到。我们都少说废话,谈点正经的吧!
“一通匿名电话打到西洛杉矶警察局,结果我们发现这个弗瑞斯基死了,死在一个名叫吉特的人的大房子前。这个吉特拥有成串的投资公司,不会用像弗瑞斯基这种人当擦脚布,所以没什么可调查的。他的用人什么也没听到,那条街上的其他四家用人也什么都没听到。弗瑞斯基躺在街上,有人开车碾过他的脚,可是杀死他的是射中脸部的一颗点四五子弹。西洛杉矶警局还没开始行动,就有人打电话给总局,告诉刑事组如果想知道谁杀了弗瑞斯基·拉文,问问干私家侦探的菲利普·马洛,还说了你的住址什么的,然后很快挂了电话。
“好,组里给了我这件差事,我根本不认识弗瑞斯基是哪号人物。但我问了档案组,他们果然找到了他的资料。当时我正在看西洛杉矶来的报告,发现描述好像很接近,所以就凑在一起:果然是同一个人。刑事组组长派我们来这里,所以我们就来了。”
“所以你们就来了,”我说,“要喝一杯吗?”
“喝了酒,我们可以搜一下你的窝吗?”
“当然可以。这是个好线索——我指的是那通电话——如果你们花上六个月追查的话。”
“我们已经想过,”芬莱森怒气冲冲地说,“可能有一百个人会杀掉这个小瘪三,两三个可能想把事情赖在你头上,认为这么做很聪明,就是这两三个才引起我们的兴趣。”
我摇摇头。
“想不起什么?嗯?”
“只是说俏皮话在行啊。”西伯德说。
芬莱森双脚重重一跺站起来。“嗯,我们得四下看看。”
“也许我们应该带张搜查状来。”西伯德说,舌尖轻触了一下上唇。
“我不需要跟这家伙过招,对吗?”我问芬莱森,“我是说,如果我不在他的射程之内,不发脾气,就没事,对吗?”
芬莱森看着天花板,冷淡地说:“他老婆前天离开了他,我们都说他只是在找出气筒。”
西伯德脸色变白了,粗鲁地扭着指关节,然后突然干笑两声,站了起来。
他们开始动手。前后花了十分钟,开关抽屉,搜查橱架背后,椅子下面,放下床,窥探冰箱。垃圾桶可让他们倒尽了胃口。
做完工,两人回来又坐下。“真是疯了,”芬莱森疲倦地说,“也许哪个小子在电话簿上挑中你的名字,什么可能都有。”
“我去拿酒。”
“我不喝酒。”西伯德咬着牙说。
芬莱森双手叉在肚皮上。“小子,那也不意味着好酒就会被倒进花盆。”
我拿了三杯酒,两杯放在芬莱森旁边。他一口气喝了半杯,盯着天花板。“我还有一件凶杀案,”他思忖地说,“你们的同行,马洛,住在日落大道的胖子,叫阿柏捷,听过吗?”
“我听说他是辨认字迹的专家。”我说。
“这是该警方管的事。”西伯德冷冷地告诉他的搭档。
“是啊!警方的事,已经上了早报。这个阿柏捷被人用一把点二二射了三次,枪靶似的。你还认识什么这样的狂徒吗?”
我紧紧握着杯子,慢慢吞了一大口。我从没认为蜡鼻子看起来有多危险,可是这种事也说不准。
“认识,”我缓缓地说,“一个叫泰西罗 [7] 的杀手,不过他人现在关在佛森,用的枪是柯尔特乌斯曼。”
芬莱森喝完第一杯,又一口气喝完第二杯,立刻站了起来,西伯德也站起来,仍然火气很大。
芬莱森打开门。“走吧!西伯德。”他们出了房间。
我听到他们的脚步声走下长廊,电梯再次哐啷哐啷响起。街上一辆车发动引擎,嘶吼着驶进黑夜里。
“那种小丑不会杀人的。”我大声说。但事实上,好像他们还是会杀人。
我等了十五分钟才又出门。等候时,电话响了,可是我没有接。
我开往米兰诺,绕了很多圈子,确定没有人跟踪我。
6
大厅半点儿没变。我慢步晃到柜台,蓝地毯依然搔着我的脚踝,同一个苍白脸的职员正拿钥匙给两个身着粗花呢的马脸女人。他看见我,又把重心放在左脚上,柜台尾端的门立刻弹开,弹出好色的胖子霍金斯,嘴上叼着的好像仍是同一支雪茄。
他摇晃过来,这回送我一个温馨的大笑脸。他抓住我的手臂,咯咯笑说:“正是我想要见的人。我们上楼去一下。”
“什么要紧事?”
“要紧?”他的脸笑开了花,好像双车车库的门,“没什么要紧的,这边请。”
他把我推进电梯,说“八楼”,声音甜腻愉快。我们往上升,出了电梯,沿着走廊向前滑行。霍金斯的手强而有力,而且知道该抓胳膊的哪个部位。我兴致很高,所以听任他摆布。他按了韩翠丝小姐门边的电铃,里面的大钟响了,门开了。我看见一个面无表情的小丑戴着牛仔帽,穿着晚宴服。他右手放在外套口袋里,帽子下面一双带疤的眉毛,眉毛下面眼睛的表情和瓦斯筒上的盖子一样丰富。
那张嘴动了一下,只够发出“喔?”的音节。
“老板的客人。”霍金斯殷勤地说。
“哪个公司?”
“让我来,”我说,“贪心的苹果股份有限公司。”
“呃?”那对眉毛左右摆动了一下,然后下巴突出来,“这是开哪门子的玩笑。”
“等等,各位——”霍金斯开口了。
牛仔帽后面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毕夫,怎么回事?”
“他泡在汤里。” [8] 我说。
“你,这混蛋——”
“等等,各位——”霍金斯跟刚才一样。
“没什么要紧的,”毕夫把声音抛到肩后,好像丢了根绳子,“旅馆探子带了一个人上来,说是客人。”
“毕夫,让客人进来。”我喜欢这个声音,平滑安静,似乎你甚至可以拿一把三十磅的铁锤和冰冷的凿子把名字刻进去。
“抬高你的狗腿。”毕夫说着站到一边去。
我们走进去,我先,霍金斯殿后,然后毕夫像扇门一样谨慎地跟在后面。我们挨得很近,看起来一定像一个三层三明治。
韩翠丝小姐不在房里。火炉上的木头几乎停止了闷燃。空气里还残留着檀香味,混合着香烟味。
一个人站在长沙发尾端,两只手插在蓝驼毛料大衣口袋里,衣领翻得老高,挨到一顶黑宽边帽。一条围巾松松地披在大衣上。他静立不动,嘴里的香烟冒着烟雾。他很高,黑发,优雅,危险。他不吭一声。
霍金斯挨过去。“艾斯特先生,我跟你提的就是这家伙,”胖子咕噜咕噜,嘴角吐泡,“今天早些时候来过,说是从你那边来的,差点唬了我。”
“给他十块,毕夫。”
牛仔帽不知从哪里伸出左手,掏出一张钞票,塞给霍金斯。霍金斯拿了钱,脸红起来。
“这其实没有必要,艾斯特先生。不过还是谢谢了。”
“滚!”
“呃?”霍金斯一脸错愕。
“你听到了,”毕夫蛮横地说,“要你抬起肥屁股滚到外面去,哼!”
霍金斯强自镇定。“我必须保护房客。你们各位应该了解,这是我分内的事。”
“得了,快滚!”艾斯特嘴一动不动地说。
霍金斯转过身,迅速地蹑手蹑脚出去,轻轻阖上了门。毕夫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走到我后面。
“看他有没有枪,毕夫。”
于是牛仔帽对我进行了搜身,他拿走鲁格,走到一边。艾斯特不在乎地看看鲁格,然后看着我,他的眼底写着漠然厌恶的表情。
“菲利普·马洛?私家侦探。”
“所以呢?”我说。
“某人的脸要被某人推到某人的地板上。”毕夫冷冷地说。
“喔,留下你的废话去煮汤吧!”我告诉他,“今天晚上,我受够了一堆耍狠的莽汉。我说‘所以呢’,就是‘所以呢’。”
艾斯特看起来和善愉快。“去去,把衣服穿好。我来照顾朋友,好吧?你知道我是谁了。好,我知道你对韩翠丝小姐说了什么,而且我知道些关于你的事,你却不知道这点。”
“很好,”我说,“这个肥猪霍金斯下午收了我十块钱,让我上来这里——明明知道我是谁——刚刚又收了你的十块钱,把我推入火坑。把枪还我,然后告诉我为什么我的事成了你的事。”
“理由很多。第一,哈丽叶不在家。我们都为了同一件事在等她,可是我不能再等了,得去俱乐部上班。你这次来是追查什么?”
“找吉特家的少爷。今晚有人对他的车开枪。从此以后,他需要有人跟在他背后。”
“你以为我会玩那种游戏?”艾斯特冷冷地问我。
我走到一个橱柜,打开,找到一瓶威士忌。我把瓶盖扭开,从矮几上拿起一只杯子,倒了些出来,尝了尝,味道不错。
我四处张望着找冰块,可是没看到,因为它们早就在冰筒里融化了。
“我在问你问题。”艾斯特严肃地说。
“我听到了。我正在想。答案是——我自己也想不到——不会。不过事情发生了,我亲眼看见,我人就在车子里——不是吉特少爷。他老爸派人接我去他家讨论大事。”
“什么大事?”
我露出惊讶的样子,“你手里握着吉特小子五万块的纸头。如果他出事,你可就难看了。”
“我可不会这么想。因为这样我的钱就泡汤了。那老头不肯付——保证不肯。但我可以等个两年,从那小子身上收回来。他二十八岁的时候就可以从基金里领出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现在他一个月领一千块钱,什么也挤不出来,所有的钱都还在基金里。懂吗?”
“所以你不会做掉他,”我说着,喝了一口威士忌,“但你可能想吓吓他啊!”
艾斯特皱起眉头,把香烟丢到烟灰缸里,看着烟雾缭绕,然后又捡起来捻熄,摇摇头。
“如果你要当他的保镖,几乎是帮我的大忙,不是吗?简直就是。干我这行的,没有能耐照管每件事情。他已经成年,他爱跟谁跑是他的事。例如,女人。好女孩为什么就不能从五百万里分一杯羹呢?”
我说:“这主意好极了。那现在告诉我,有什么是你知道,我却不知道你知道的事?”
他微微一笑。
“你等着要告诉韩翠丝小姐什么事——出了什么事?”
他又微微一笑。
“听着,马洛,玩游戏有很多种方式。我只要坐收抽头就赢了,为什么要耍狠呢?”
我拿着一根新的香烟在手指上滚动着,试图用两根手指夹着香烟绕着玻璃杯转,“谁说你狠来着?我总是听说你的好话。”
艾斯特点点头,看起来有些开心。“我有消息来源,”他安静地说,“当我投资五万块在一个小子身上的时候,我当然会调查一下他的事。吉特雇了一个叫阿柏捷的家伙做事。阿柏捷今天在办公室里被杀了——一把点二二干的。那可能和吉特的事情毫无关联,但有人跟踪你到过那里,你没告诉警察。这下我们可以做朋友了吗?”
我舔舔玻璃杯缘,点点头。“好像可以。”
“从现在开始别再骚扰哈丽叶,行吗?”
“好。”
“所以现在我们彼此认识了?”
“嗯。”
“好,我要上路了。毕夫,把枪还给人家。”
牛仔帽走过来,把枪摔在我手上,力气大得可以砸烂一根骨头。
“待一会儿?”艾斯特问,走向门口。
“我想多留一会儿,等霍金斯上来再向我揩十块钱。”
艾斯特笑笑。毕夫木然地走到他前面,打开门。艾斯特出去了,门关上,房间一片沉寂。我嗅一嗅消失的檀木香水味,一动不动,四处张望。
有人疯了,我是疯子,每个人都是疯子。没有一件事合情合理,没有一件事有价值。按照马蒂自己说的,他没有谋杀任何人的合理动机,因为这样一定会杀了他下金鸡蛋的母鸡。即使他有杀人动机,蜡鼻子和弗瑞斯基看来也不会是他挑选来干活儿的人。我和警察交恶,花掉二十元零花钱里的十块钱,可还是没找到一根杠杆可以撬动雪茄柜台上的一毛铜板。
我喝完酒,放下杯子,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抽着第三根香烟,看看我的表,耸耸肩,心情很糟糕。套房里的门都关着。我走到其中一扇前,心想那个下午小吉特一定是从那里溜出来的。打开门后,我看到里面的卧房是象牙和粉玫瑰颜色,一张很大的双人床没有脚垫,盖着缇花布。化妆用品放在连壁的化妆台上,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灯亮着,床边的桌子上有一盏小灯,也亮着。化妆台旁边的一扇门后面露出清凉的绿色的浴室瓷砖。
我走过去,看看里面,是镀铬框的玻璃冲澡间。架上挂着绣着名字的浴巾,浴缸下面有一个玻璃架子摆着香水和浴盐,东西都很美观精致。韩翠丝小姐混得很不错,我希望她是自己付房租,虽然谁出钱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区别,可是我喜欢那样。
我走回客厅,停在门口,回头再愉快地看一眼,忽然注意到我早在踏进房间时就该注意到的东西。我闻到空气中一丝尖锐的火药味,还未完全消散。然后我又注意到别的东西。
床被移动过,床头卡着一扇没有完全关紧的衣橱门。床顶着门,不让门打开。我走过去,试图找出这扇门关不上的原因。我缓缓地走过去,走到一半,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握着枪。
我斜靠在衣橱门上,门没有移动。更用力些,还是没有移动。我靠着门,用脚把床推开,慢慢地挪出一点空间。
一股很重的力量压向我。在事情可能发生之前,我往后退了一英尺左右。接着事情突然发生了。他出来了——侧着身子,像是要滚出来。我用力顶着门,同时稍微扶他一下,看了看他。
他块头还是很大,头发仍是金黄,仍然穿着粗纹休闲衣,戴着丝巾,穿着开领衬衫。可是他的脸不再红润。
我又挪了一步,他从门后滚下来,好像游泳的人在波涛里翻转一下,摔在地板上,躺在那里,背部着地,依然看着我。床边的灯照亮他的头。粗纹外套上有烧焦粘湿的污渍——大概是心脏的地方。所以他还是拿不到那五百万了。没有人拿得到一分钱,艾斯特也拿不到他的五万块,因为年轻的杰罗先生下了地府。
我察看他待过的衣橱,现在橱门大开。里面的架子上都是衣服,女人的衣服,上好的衣服。他被塞在衣服后面,可能是双手高举,胸前顶着一把枪,然后被枪杀的。不管是谁干的,那人不是手脚不够快就是力气不够大,无法把门完全关上。或者吓坏了,然后把床拉过来顶住,匆忙离开了。
地板上有样东西发亮,我捡了起来,是一把小型自动手枪,点二五口径,女人放在皮包里的枪。枪托雕着美丽的纹饰,镶着白银和象牙。我把枪放进口袋里。这又是一桩奇怪的事。
我没碰他,他却和阿柏捷一样丢了性命,而且看起来死得更惨。我没有关门,屏息凝神,很快穿过房间,走回客厅,关上卧室门,然后擦抹门把手。
门锁处响起钥匙开门的声音。霍金斯又回来了,看看我为什么逗留。他用通用钥匙进来的。
他走进来时,我正在倒酒。
他走到房间中央,双脚站定,冷冷地打量我。
“我看见艾斯特和他的人走掉了,没看到你离开,所以上来瞧瞧。我必须——”
“必须保护客人。”我接口说。
“没错,我必须保护客人。你不能待在这里,老兄——房子的女主人不在家。”
“可是艾斯特和他的驴子可以。”
他靠近一些,眼睛散发出凶狠的光芒。他可能早就如此,只是我现在才注意到。
“你不想拿这件事大做文章吧?”他问我。
“不想。每个人都有缺点。喝一杯吧!”
“那不是你的酒。”
“韩翠丝小姐给了我一瓶,我们是老交情,艾斯特和我也是老交情,每个人都是老交情,你不想套老交情吗?”
“你不是在耍我吧?”
“喝杯酒,一笔勾销。”
我找了一只杯子,替他倒酒。他接过去。
“如果有人闻出来,就说是工作需要。”他说。
“嗯哼。”
他缓缓地喝了一口,在舌头上咂了一咂。“好酒。”
“不会是第一次品尝吧?”
他又开始凶狠起来,不过马上又放松下来,“去你的,我看你只是爱说笑。”他喝完酒,把杯子放下,拿出一条很皱的大手帕拍拍嘴,叹了口气。
“好了,”他说,“我们该走了。”
“没问题。我想她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你看见他们出去的?”
“她和男朋友。没错,很长时间了。”
我点点头。我们走向门口,霍金斯看着我走出去,看着我下楼,看着我离开他的地盘,但是他没看到韩翠丝小姐卧房里有什么。我猜他会再回去。如果他回去了,那瓶威士忌大概会让他什么也发现不了。
我坐进车,开回家——回去打电话给安娜·哈西。现在没有案子了——对我们来说。这次我把车子好好地停在街边,感觉却并不轻松。我乘电梯上楼,开了门,打开灯。
蜡鼻子坐在我最好的一把椅子上,指间夹着一根手卷的褐色香烟,没有点着,瘦骨嶙峋的膝盖交叉着,长筒的乌斯曼稳稳地放在腿上。他微笑着,不过并不是我见过最美的微笑。
“嗨,老兄,”他慢吞吞地说,“你的门还是没修好,关不紧,哼?”他的声音尽管慢吞吞,却可以致命。
我关上门,站在那儿看着房间那头的他。
“是你杀了我的搭档。”他说。
他缓缓地站起来,慢慢走过来,把点二二靠在我的喉咙上。他微笑着,薄薄的嘴唇尽管在笑,却好像白蜡鼻子一样毫无表情。他一声不响地伸手进我的大衣,拿出鲁格。我看从此以后,还是把这支枪留在家里算了。城里的每个人好像都有本事从我手里把它拿走。
他又往后退到房间那头,坐在原先那把椅子上。
“放松,”他的声音几近温柔,“朋友,坐下来。别乱动,千万别动。你和我都在起跑线上,时钟滴答响,我们随时准备开跑。”
我坐下来,盯着他。怪鸟一只。我润润干裂的嘴唇。“你说他的枪没有撞针。”我说。
“是啊!他骗了我,这个小瘪三。我还告诉你别管吉特小子的事。现在他死透了。我想弗瑞斯基疯了,不是吗?竟然为个傻瓜操心,带着他到处跑江湖,结果还是让他被人给干掉了。”他叹了口气,简单的补充道,“他是我弟弟。”
“我没杀他。”我说。
他的笑容更加灿烂。他一直在笑,嘴角也越陷越深。
“是吗?”
他把鲁格的保险扳开,谨慎地放在椅子右边的扶手上,手伸进口袋,拿出来的东西叫我手脚发冷。
那是一根金属管,黑黑的,看起来很粗糙,大约四英寸长,上面钻了很多小洞。他举起左手的乌斯曼,开始漫不经心地把金属管装到枪口上。
“消音器,”他说,“我猜你们这些聪明鬼认为这是唬人的,这一支可不唬人——连发三枪都可以。我很清楚,因为是我自己做的。”
我又舔舔嘴唇,说:“我看只能发一枪,然后就会卡住。这支看起来像铸铁,可能还会打烂你的手。”
他笑了笑,依然是白蜡般的微笑,缓缓地、满怀怜爱地把消音器装上,很用力地最后一转,然后又悠闲地坐回去。“这个宝贝不会,装了钢绒,可以射三发,就像我说的。然后你得重新装上,这玩意没有足够的后劲卡住枪。你感觉不错吧?我希望你感觉很好。”
“我觉得好极了,你这狗娘养的虐待狂。”
“等一下,我要你躺在床上,你不会有感觉的。我对杀人有些挑剔。我想弗瑞斯基没感觉到痛苦。你干得很利落。”
“你没看清楚,”我冷笑着说,“是那个司机拿史密斯&威森点四五干掉他的。我的枪都没开火。”
“嗯哼。”
“好,你不相信我。你为什么杀死阿柏捷?你杀他的时候,手法可一点都不挑剔。他就在办公桌前面被杀,一支点二二,连开三枪,他倒在地上。”
他把枪举起来,但是笑容依然,说:“你有种。这个阿柏捷是谁?”
我说给他听。我慢慢地、认真地说给他听,巨细靡遗。我说了很多,他看起来似乎有些焦虑。目光对着我闪烁,然后移开,又移回来,蠢蠢不安,好像蜂鸟。
“我不认识什么叫阿柏捷的人,老兄,”他缓缓地说,“没听过这号人物,而且我今天没射杀什么胖子。”
“你杀了他。你还杀了小吉特,在米兰诺一个女孩的公寓里。他死了,现在就躺在那里。你替马蒂·艾斯特工作。杀了那个人会让他后悔至极。动手吧!试试你那三枪连环炮。”
他的脸僵住了,笑容终于退去,现在整张脸都像白蜡。他张大嘴呼吸,不停地发出焦虑不安的呻吟。我可以看出他前额的汗珠微微发光,也可以感觉到从我的身体流出的冷汗。
蜡鼻子非常轻柔地说:“朋友,我没有杀人,一个也没有。我不是被雇来杀人的。在弗瑞斯基吃那颗子弹之前,我想都没想过。这是实话。”
我忍住不去看那把乌斯曼尾端的金属管。
他的眼底闪起一丝火苗,小小的,微弱的,迷茫的火苗。火苗好像越烧越大,越来越清晰。他低头看着两脚之间的地板。我转头看看电灯开关,开关太远。他又抬起头,缓慢地拧下消音器,放在手里,丢进口袋,站起来,握着两把枪,一只手一把。然后他又想到什么,重新坐下来,很快把鲁格内的子弹都掏出来,连枪一起统统丢到地上。
他轻轻穿过房间朝我走来。“我想今天是你的幸运日。”他说,“我得去一个地方,看一个人。”
“我一直都知道今天是我的幸运日,我感觉良好。”
他敏捷地绕过我身边,走到门口,打开一英尺宽的缝,正要从这个窄缝钻出去,这时脸上又堆起了笑容。
“我得去看一个人。”他非常轻声地说,舌头沿着嘴唇舔了一圈。
“现在还不行!”我说着跳了起来。
他握枪的手就在门边,可以说几乎伸出门外了。我用力把门推上,他没来得及把手缩回来,他出不去了。我把他卡在门口,使尽吃奶的力气。这真是疯狂的举动。他饶了我,我只要乖乖站着,让他走人就好。但我也有人要见——我要第一个见到他。
蜡鼻子斜眼瞪了我一眼,咕噜了一声,用扳在门外的手拼命撑开门。我挪开一步,用尽力气打中他的下巴。这样就够他受的了。他身子一软,我又打了他一拳,他的头撞在木头上。我听到门边响起轻轻的撞击声。我给了他第三拳,我从来没有这么用力地打过什么东西。
我把重心从门上收回来,他倒向我,眼眶青肿,膝盖发软。我抓住他,把他空空的双手扭到身后,让他摔倒在地。我站在他身边喘息了一会儿,接着走到门外,他的乌斯曼就躺在门槛上。我捡起枪,放进口袋——不是放韩翠丝小姐手枪的那个口袋。他甚至没发现那支枪。
他躺在地板上,很瘦,没有重量。但我照样气喘如牛。过了一小会儿,他睁开眼睛向上看着我。
“狡猾的家伙,”他疲惫地低语,“我干吗放了你呢?”
我把手铐铐在他腕上,拖着他的肩膀进了穿衣间,用绳子绑住他的脚踝。我让他背着地躺着,稍稍侧一点身子,他的鼻子还是一样白,但眼神现在变得空洞了,他的嘴唇动了一下,好像在自言自语。奇怪的家伙,并不坏,但还不至于无辜到让我为他落泪的地步。
我给我的鲁格上了子弹,带着三把枪离开。公寓外面没有任何人。
7
吉特大宅坐落在山丘上,占地大约九或十亩,一栋殖民风格的庞然大物,一排粗壮的白色柱子,半圆形的大窗户,到处都是木兰花,一间容纳四辆车的车库。车道顶端有一个环形停车场,上面停了两辆车——一辆是我先前乘过的无畏战舰,另一辆是我先前见过的金丝雀黄敞篷跑车。
我按了一下银币大小的电铃。门开了,一个高个,长着一双窄窄的冷酷眼睛,身着一身黑衣的家伙探出头看着我。
“吉特先生家吗?老吉特先生。”
“请问您哪位?”口音有些重,似乎是蹩脚的苏格兰口音。
“菲利普·马洛。我在为他工作,也许我得从仆人的通道进去。”
他一根手指摸摸翘着的领结,看着我,一点也不觉得好笑,“喔,可能。你可以进来。我这就去通知吉特先生,我相信他现在正忙着,请你在大厅等一下。”
“装得真烂,”我说,“现在的英国管家不会说‘你’,他们说‘您’。”
“耍聪明,嗯?”他怒斥说。那个发音不可能是渡过大西洋来的,我看最远不会超过新泽西。“在这里等。”他走开了。
我坐在雕花的椅子上,觉得口渴。过了一会儿,管家沿着大厅蹑手蹑脚回来,不悦地对我抬抬下巴,示意我过去。
我们走过一英里的长廊。走廊尽头的空间豁然开朗,四面无门,是一间偌大的阳光房。管家走到房间另一边,打开一扇大门,让我进去。里面是一间椭圆形格局的房间,铺着黑银相间的椭圆形地毯。地毯中间立着一张黑色大理石餐桌。僵硬的高背雕花椅靠墙摆着。一个偌大的椭圆形凸镜把我照成脑袋进水的小矮人。房间内还有三个人。
在我进来的那扇门对面,司机乔治笔挺地站立着,他一身整齐的暗色制服,手上拿着鸭舌帽。韩翠丝小姐坐在一张最不舒服的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酒杯,里面还剩半杯酒。在那块椭圆形地毯的银色边缘,老吉特先生摆出一副要出门慢跑,却被事务缠身,因而怒火中烧的样子。他的脸涨得通红,鼻子上的血管也向外突出。他双手插在丝绒家居外套的口袋里,穿着一件打褶衬衫,胸前有一颗黑珍珠,戴着黑色蝙蝠翼状领结,一只名牌牛津皮鞋没绑鞋带。
他对我背后的管家又吼又叫:“滚出去!把那些门都关好!谁来都说我不在家,知道了吗?我谁都不见!”
管家关上门。他应该走了。我没听到他的脚步声。
乔治抛给我半个冷笑,韩翠丝小姐在杯子上方冷冷地瞪了我一眼,“你回来得正好!”她端庄地说。
“你冒险把我一个人留在你的公寓,”我告诉她,“我可能会偷走一些香水。”
“哼,你要什么?”老吉特对我吼道,“你可是了不得的大侦探。我派你做保密工作,你却大剌剌地走进韩翠丝小姐家,把整件事解释给她听。”
“起作用了!不是吗?”
他瞪着我,他们都瞪着我。“你怎么知道?”他又咆哮起来。
“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好女孩。她来这里就是要告诉你,她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不太好,希望你不要再担心。杰罗先生在哪里呢?”
老吉特停住了,狠狠瞪我一眼。“我仍认为你是个无能之辈,”他说,“我儿子失踪了。”
“我不替你工作,我替安娜·哈西工作。有任何抱怨,你应该告诉她才对。我自己倒杯酒,还是要你穿紫衣的奴才替我倒?还有你说你儿子失踪了,是什么意思?”
“要我收拾他吗?”乔治安静地问。
吉特挥手指指黑色大理石桌子上的盛酒器、苏打水和杯子,又开始绕着地毯走,“别犯蠢。”他怒斥乔治。
乔治脸红了,面颊红扑扑的,嘴唇抿得紧紧的。
我替自己调了一杯酒,坐下来品尝;接着又问了一次,“吉特先生,你说你儿子失踪了,是什么意思?”
“我付给你的可是好价钱。”他又开始冲我吼起来。
“什么时候?”
他停在盛酒器前,又看着我。韩翠丝小姐轻轻笑了起来。乔治阴沉着脸。
“你以为我是什么意思——我儿子失踪了,”他反唇相讥,“我认为这句话足够清楚,特别是对你来说。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韩翠丝小姐不知道,我不知道,没有人知道他可能去哪里。”
“可是我比他们聪明,”我说,“我知道他在哪里。”
整整一分钟都没有人动。吉特眼珠凸出,瞪着我。乔治瞪着我,女孩瞪着我。她满脸疑惑。另外两个人只管瞪着我。
我看看她,“愿意的话,请你说说你们出门后,去了哪里?”
她深蓝的眼睛清澈如水。“这没什么不能说的。我们一起出去——坐出租车走的。杰罗交通违章太多次,驾照被吊销一个月。我们往海滩去——你可能猜到了,我改变了心意。我承认自己不过是个骗子,但我不是真的要杰罗的钱,只是为了报复。报复吉特先生毁了我父亲,当然手段完全合法。但是弄了半天,我发现自己恨不起来,也不像个骗子,所以我告诉杰罗去找别的女孩。他很恼火,我们吵了一架。我在比弗利山下了车。他继续往前,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后来我回到米兰诺,从车库取车来了这里。告诉吉特先生忘了整件事,别再费心去找私家侦探跟踪我。”
“你说你和他坐出租车走,”我说,“如果他不能自己开车,为什么不叫乔治载他呢?”
我盯着她,但话不是说给她听的。吉特冷冷地回答我:“乔治要载我从办公室回家。那个时候,杰罗已经出去了。这有什么重要的?”
我回头看他。“有。接下来很重要。杰罗先生在米兰诺。公寓保安霍金斯告诉我,他回去等韩翠丝小姐,霍金斯让他进她的公寓等。只要施以小惠——给他十块钱,霍金斯会帮这类忙。他可能还在那里,也可能不在。”
我一直看着他们,要同时看住三个人很不容易,但他们都没动,只是看着我。
“哎——很高兴听你这么说,”老吉特说,“我以为他跑到哪里去买醉了。”
“不,他没到哪里去买醉,”我说,“还有一件事,你打电话到处找他,有没有给米兰诺打?”
乔治点点头。“有,我打了。他们说他不在那里。看起来这个公寓保安买通了接线女孩。”
“他不需要那么做。她尽可把电话接上去,只是杰罗当然不会接电话。”我又冷酷地看着老吉特,兴趣浓厚。承受这些对他来说不容易,但他必须受着。
他竭力控制着,先舔了舔嘴唇,“为什么是‘当然’,我能问吗?”他冷冷地说。
我把杯子放在大理石桌上,靠墙站着,双手闲着。我仍然要看着他们——三个人。
“让我们回顾一下这件事,”我说,“大家都很清楚情况。我知道乔治清楚,虽然作为一个用人,他不应该清楚。我知道韩翠丝小姐清楚。当然你也清楚,吉特先生。所以来看看我们到底掌握了些什么。很多线索没有被凑到一块,但我很聪明,能把它们凑起来。首先是一堆艾斯特先生那边来的银行支票复印件。杰罗否认了这些钱,吉特先生您不肯付钱,但找了笔迹鉴定专家阿柏捷鉴定那些签名,看看是不是真的。它们看起来像是杰罗的,事实上也是。这个阿柏捷可能还干了别的事,对此我一无所知。而且现在没办法问他了。我见到他时,他已经死了——吃了三颗子弹——我听说是把点二二干的。没有,吉特先生,我没打电话给警察。”
这个银发的高个儿看起来一脸惊骇,瘦削的身子摇晃得像风中草。“死了?”他低喃,“被谋杀的?”
我看看乔治,对方一块肌肉也没动。我又看看女孩,她静静地坐着,嘴巴闭得紧紧的。
我说:“他的死要是和吉特先生的事有关的话,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他被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枪射死——这个案子里刚好有人携带点二二的枪。”
他们继续听着,没有说话。
“我一点也想不通他为什么被杀。他对韩翠丝小姐或艾斯特都没什么威胁。他胖得都走不动路。我猜他就是聪明过了头。他接了一个识别签名的简单案子,可是他就此发现了一些他不该知道的事。等他发现更多不该知道的事后——他猜到不该猜的事——大概还想干点勒索的勾当。今天下午有人用一把点二二把他解决了。好,这我能受得了。反正我跟他不熟。
“所以我就去见韩翠丝小姐。经过与这个贪婪的公寓保安好一番周旋之后,终于见到了她。我们聊了一会儿,然后杰罗先生悄悄地从躲藏处出来,狠狠打在我下巴上,我摔倒了,头撞到了椅子脚上。等我醒来,房间里已经没有人,所以我就回家了。
“回到家,我碰上了拿着点二二的家伙和他的笨蛋跟班弗瑞斯基·拉文,那家伙嘴巴很臭,拿着一把很大的枪。这些都无关紧要。他今天晚上在你家门前被一枪崩死了,吉特先生——因为想拦截你的车子。警察知道这起命案后来盘问我——因为另一个家伙,拿点二二的那个,小笨蛋的哥哥,以为我杀了那个笨蛋,想要给我好看,可是没成功。这是第二起杀人案。
“现在说到第三起,也是最重要的一起。我回到米兰诺,因为杰罗先生不能再到处乱跑,他好像有些敌人。今天晚上弗瑞斯基开枪时,他本应该在车子里——当然那只是个事先设好的局。”
老吉特两道白眉纠在一起,一副大惑不解的表情。乔治看起来可不迷惑,他两眼空洞,一张木讷的脸像雪茄店的木刻印第安人。女孩现在看起来有些面色苍白,有点紧张。我继续说下去。
“到了米兰诺,我发现霍金斯让艾斯特和他的保镖进入韩翠丝小姐的公寓等她回来。马蒂有话对她说——关于阿柏捷被杀的事,她最好放开小杰罗一阵子——至少等警方的风声平静下来。马蒂是个心思周密的家伙,比你想的还周密。例如他知道阿柏捷的事,知道吉特先生早上去过安娜·哈西的办公室,不知他怎么知道的——也许是安娜告诉他的,我认为她完全可以说——我正在办这件案子。所以他派人跟踪我到阿柏捷的办公室。后来他又从他的警察朋友那里得知阿柏捷被谋杀,他知道我没告诉警察,所以当下就和我套上了交情。跟我说完这些后,他就离开了,我再度单独被留在韩翠丝小姐的公寓里。不过这一次,我毫无理由地到处刺探了一番,发现小杰罗先生在卧室里——大衣橱里。”
我很快走到女郎身旁,把手伸进我的口袋,掏出美丽的点二五自动小枪,放在她的膝盖上。
“以前见过这个吗?”
她的声音里有种奇怪的紧张,但深蓝的眼睛直视着我。
“没错,是我的。”
“你放在哪里?”
“床边小桌子的抽屉里。”
“确定?”
她陷入沉思。两个男人仍然没动。
乔治开始抽动他的唇角。她忽然头向旁边一偏。
“不对。我现在想起来了,我拿出来给别人看过——因为我不太懂枪——就放在客厅的炉架上,我想没错,我拿给杰罗看过。”
“所以如果有人要整他,他可以拿到这把枪自卫,对吗?”
她不解地点头。“你是什么意思——说他在衣橱里?”她小声地急促地问。
“你知道的。这房间里的每个人都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他们都知道我为什么拿枪给你看。”我从她身边走开,面对乔治和他的老板,“他死了。子弹射穿心脏——可能用的就是这把枪。枪是故意留在那儿的。”
老人往前走了一步,停下来,身子撑在桌上。我不确定他的脸色是变白了,还是原来就很苍白。他木然地瞪着女孩,一字一句地从牙缝间挤出话来:“你这该死的凶手!”
“不会是自杀吗?”我冷笑着说。
他转过头来看着我,轻轻点了点头,看得出来这想法吸引了他。
“不,”我说,“不可能是自杀。”
他一点都不喜欢我的话。他的脸好像渗出了血,鼻子上的血管变得粗大。女孩摸着膝上的枪,然后松松地握住枪柄。我看见她的拇指轻轻扣向保险。她不太懂枪,不过起码知道这一招。
“不可能是自杀,”我又很慢地说了一遍,“如果只是这一件事,还有可能。但是加上其他的事情,就不成了。阿柏捷、卡维罗道的打劫——就在这房子外面,跑进我公寓的笨蛋,点二二口径枪的把戏……”
我又把手伸进口袋,拿出蜡鼻子的乌斯曼,随意地摆在左手掌心里,“奇怪的是,我想的不是这把点二二,虽然这个枪手刚好也有一把点二二。没错,我也拿下了这个枪手。他被绑在我的公寓里。他回来要崩掉我,可是我说服他别杀我,我很会说话。”
“只是你说得太多了。”女孩冷冷地说,把枪举起了一点点。
“很明显是谁杀了他,韩翠丝小姐,”我说,“问题很简单,只要有动机和机会。艾斯特没有,不是他叫人杀的。那会毁掉他五万元进账的机会。弗瑞斯基的同伙没杀他,不管他是替谁卖命,我想他都不是替艾斯特干活的。他不可能进入米兰诺做这件事,当然更进不了韩翠丝小姐的公寓。不管是谁干的,对他一定有什么好处,而且有机会进入凶案现场。好,谁会有好处可得呢?两年后信托基金会给杰罗五百万。在此之前他一毛钱也拿不出来。所以如果他死了,他的自然继承人就可以得到。谁是他的自然继承人?你们一定很惊讶。你知道在加州和其他一些州——但不是所有的州都这样,一个人可以自行变成一个自然继承人吗?只要收养有钱但没子嗣的人就行!”
乔治行动了。他的动作再次宛如水上涟漪般优雅滑顺。史密斯&威森在他手上幽幽发光,但他没开枪。女孩打响了手里的小自动枪。鲜血从乔治硬朗的棕色手上迸溅出来。史密斯&威森掉在地上。他咒骂着。她不太懂枪——真的不太懂。
“当然了!”她阴沉地说,“如果杰罗在公寓里,乔治进去当然没有问题。他可以经由车库,穿着制服,搭着电梯上去敲门。等杰罗打开门,乔治就拿着枪逼他进去。可是他怎么知道杰罗在那里呢?”
我说:“他一定跟踪了你们的出租车。他从我那儿离开后,不知道去了哪些地方。既然他开车,警察会查出来的。乔治,这里面你可以分多少?”
乔治用左手紧紧抓住右手手腕,他的脸扭曲狂怒,一言不发。
“乔治用史密斯&威森逼他进去,”女孩疲惫地说,“然后看到我留在炉架上的枪,于是他就用了那把。用那把会更好些。他把杰罗逼到卧室,远离走廊,逼进衣橱,在那里,悄无声息地杀掉他,然后把枪丢在地上。”
“乔治也杀了阿柏捷。他用一把点二二杀了他,因为他知道弗瑞斯基的哥哥有一把点二二,因为他雇用了弗瑞斯基和他的哥哥去吓唬杰罗——所以阿柏捷被谋杀的话,看起来会像是艾斯特干的。因此我今天晚上才会坐吉特的车来这里——这样那两个被利用的笨蛋才可以演戏,还有如果我太难缠的话,也许可以杀了我。只有乔治喜欢杀人。他漂亮地枪杀了弗瑞斯基,子弹直接穿过了他的脸。打得太准了。开始我以为他故意打偏的。怎么样,乔治?”
沉默。
我终于看着老吉特了。我原来以为他自己也会拔枪,可是他没有。他只是站在那里,嘴巴张得斗大,心惊胆破,靠着大理石黑桌,全身颤抖。
“我的天!”他喃喃道,“我的天!”
“你没有天——只有钱。”
身后的门吱呀一声响,我立即转身,其实多此一举。一个冷硬的声音,带着浓重的好像大英帝国的阿莫斯和安迪 [9] 的英国腔说:“把手举起来,老兄。”
那个管家,那个非常英式的管家站在门口,手上拿着一把枪,嘴巴紧紧闭着。女孩手腕一转,随便朝他开了一枪,打在了肩膀或是哪里。他像待宰的猪一样尖叫起来。
“走开,你打扰我们了。”她冷冷地说。
他跑了,我们听到了他的脚步声。
“他要跌倒了。”她说。
我的右手拿着鲁格,跟平常一样,有些跟不上节奏,但我还是举起了它。老吉特抓着桌子,脸色发灰,像水泥地一样,膝盖发软。乔治站在那儿,流血的手腕缠着一条手帕,嘲讽地看着老人。
“干掉他,”我说,“地狱才是他该去的地方。”
老人倒下了,头扭曲着,嘴巴松开,侧着身子撞在地毯上,滚了一下,膝盖往上弯曲,嘴角淌出一些口水,皮肤慢慢变紫了。
“去打电话给警察,天使,”我说,“我看着他们。”
“好,”她说着站了起来,“不过马洛先生,你的私家侦探生意实在需要很多帮助。”
8
我已经在那里单独待了整整一个小时。房子中间放着一张斑痕累累的办公桌,另一张桌子靠着墙,一块垫子上有个黄铜痰盂,墙上挂着个警察用的扬声器,上面有三只被打烂的苍蝇。室内充斥着冷雪茄和旧衣服的味道。两张硬木扶手椅上铺着绒垫,两张硬木直椅没有垫子。电灯罩的灰尘从八十年前就没清理过。
门被一把推开,芬莱森和西伯德走进来。西伯德依然穿着整洁,脾气暴躁,但芬莱森看起来老了很多,也疲惫了很多,更加少言寡语了。他手上拿了一叠纸,坐在我对面的桌前,冷酷无情地看了我一眼。
“你这种家伙老是惹麻烦。”芬莱森没好气地说。西伯德靠墙而坐,把帽子斜推到眼睛上面,打了个呵欠,看着他手上新的不锈钢表。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我说,“否则我怎么赚钱呢?”
“隐瞒了这么多事,我们应该把你丢到大牢里。这桩事情你赚了多少?”
“我替安娜·哈西做事,她替老吉特做事,这次我亏大了。”
西伯德对我露出他那梅花杰克式的笑容。芬莱森点了一支雪茄,舔舔旁边的撕痕,试图黏回去,但他抽起来的时候,烟还是会漏出来。他把那堆纸推给我。
“签三份。”
我签了三份。
他拿回去,打了个呵欠,挠了挠一头白发。“老家伙中风了,”他说,“没戏可唱了。等他醒过来,恐怕不知道几点了。乔治·哈特曼,这个司机,只管嘲笑我们吧。可惜他中了弹,本来我还想和他较量一番。”
“他是个狠角色。”我说。
“是啊!好,你现在可以走了。”
我站起来,朝他们点点头,走向门口。“晚安了,各位。”
他们两人都没有回答。
我沿着走廊,坐电梯到市政厅的楼下大厅。出来走到泉街旁,走下长长的空荡的阶梯,风吹得冷飕飕的。我在阶梯下点了根烟。我的车仍在吉特家。我抬起腿,正要走向停在半条街外的出租车时,一辆停着的车子里传出一个刺耳的声音。
“过来一下!”
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严厉,僵硬,是马蒂·艾斯特的声音。来自于一辆大轿车,前排坐了两个人。我走过去。后窗摇下,艾斯特戴着手套的手斜搭在上面。
“进来吧!”他推开门。我上了车,累得什么都不想说。
“走吧!老皮。”
车子穿过幽暗、静谧、整洁的街道往西行驶。夜晚的空气不太清新,但很凉爽。我们翻过一座山丘,车子开始加速。
“他们得到了什么信息?”艾斯特幽幽地问。
“没告诉我。他们还没问到那个司机呢!”
“在这座城里,你是没办法给一桩两百万的谋杀案定罪的。”叫老皮的司机头也不回地笑着说,“也许我现在也没办法拿到我的五万块了……她喜欢你。”
“嗯哼。所以呢?”
“别碰她。”
“我能落到什么?”
“如果你不听话,看看你会落到什么下场。”
“啊,当然了,”我说,“去死吧!劳驾。我累了。”我闭上眼睛,靠在车子的角落里,就这样睡着了。有时候一阵紧张后,我就可以那样睡着。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摇醒了。车子已经在我公寓门口停下。
“到家了,”艾斯特说,“记得,别碰她。”
“为什么送我回家?就为了告诉我这个?”
“她叫我照顾你,所以你才没事。她喜欢你,但我喜欢她,懂了吗?你不要自找麻烦。”
“找麻烦是——”我正要说,又打住了。那天晚上我已经说腻了那句话,“谢谢你的车,此外都是废话。”我转身,走进公寓上楼。
门锁还是松的,但这次没有人等我。他们早就带走蜡鼻子了。我没关门,把窗户都推开。电话铃响的时候,我还在嗅着警察的雪茄烟蒂的味道。电话里是她的声音,冷静,有些无情,不被任何事情所感动,几乎有些顽皮。嗯,她可能经过太多风浪,才变成这个样子。
“嗨,大褐眼,安全返家了?”
“你的朋友马蒂载我回家的。他让我别碰你,如果非要说点什么,那我真心感谢你。但请你别再打电话给我了。”
“害怕了?马洛先生。”
“不是。等我打电话给你,”我说,“晚安,天使。”
“晚安,大褐眼。”
电话咔嚓挂断了。我放下电话,关上门,把床拉下来,脱掉衣服,在寒冷中躺了一会儿。
然后起身,喝了一杯酒,冲过澡才去睡觉。
他们终于撬开了乔治的嘴,但他没有完全交代。他说他们为了这女孩大吵了一架,小吉特抓起炉架上的枪,乔治上去和他抢,结果枪走火了。当然这些听起来都有可能——尤其是登在报纸上的时候。他们一直没办法把阿柏捷的凶杀案算到他头上或任何人头上。他们没找到杀人的枪,但确定不是蜡鼻子的枪。蜡鼻子消失了,我没听说他去了哪里。他们没碰吉特那老头,因为他中风后,始终没有恢复神志,只是躺在床上,被人照顾,讲述他在经济大萧条的时候,如何一毛钱也没丢掉。
马蒂·艾斯特找了我四次,要我别碰韩翠丝。我有些替这可怜的家伙难过,他受了很大的刺激。我和她出去过两次,在她家又坐了两次,喝她的威士忌。这很美好,但我没钱,没衣服,没时间,也没绅士风度。随后她不住米兰诺了,听说搬去了纽约。
我很高兴她离开了——虽然她连再见都懒得对我说。
注释
[1] Fred Allen,美国著名播音员、幽默表演家、电影演员。
[2] 纽约扬基队(New York Yankees),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中隶属于美国联盟东区的棒球队伍之一。
[3] 韩翠丝(Huntress),意为女猎人。
[4] 《烟草路》(Tobacco Road),欧斯金·考德威尔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一部用幽默笔调表现当时美国南方生活的贫穷、愚昧、落后的杰作。
[5] 原文为draws a lot of water,意指一个人很有权势,非常富有。
[6] Yakima位于美国华盛顿州,其所在的亚基马谷地以生产苹果驰名。
[7] 本书第四个故事《红风》中的杀手。
[8] 毕夫(Beef)在英语中是牛肉的意思,马洛故此调侃。
[9] 《阿莫斯和安迪》(Amos and Andy)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在美国很流行的情景喜剧,聘用了两位能讲非洲裔美国黑人土语的白人演员。他们学着黑人歌手的土腔,唱得怪里怪气,具有种族侮辱色彩。
[book_title]检方证人
1
四点过后,我离开大陪审团,然后悄悄从后面的楼梯上到方威得的办公室。检察官方威得面容严肃,轮廓分明,留着女人深爱的银白鬓发。他把玩着桌上的笔说:“我想他们相信你了。下午他们可能以杀害沙隆的罪名起诉曼尼·廷南。如果这样,你最好小心些。”
我拿起一根香烟在手指间滚动,最后还是把它放进嘴里。“方威得先生,别派人跟踪我。这个城里的大街小巷,我都很熟,你的人靠得太近,对我没有好处。”
他看着一扇窗户,“你对法兰克·杜尔知道多少?”他问,眼睛却没看我。
“我知道他是个大政客,实权派,如果你要开赌场或妓院——或想要跟市政府做买卖,都得去见他。”
“没错,”方威得严厉地说,把头转向我,然后放低声音道,“抓到廷南的小辫子,会让很多人大吃一惊。如果除掉廷南,杜尔就有利可图——廷南是他想要拿到合约的那家公司的董事会头头——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冒险的。我听说他和廷南有交易。如果我是你,我会对他保持警惕。”
我笑笑。“我只有一个人。杜尔地盘很大,但我尽力而为!”
方威得站起来,隔着桌子伸过手来,说:“我要出城两天,如果起诉成功,今晚就走。小心点——如果有什么差池,找勃尼·欧斯,我的调查组组长。”
我说:“没问题。”
我们握了握手。出门时,经过一个一脸倦容的女孩,她给了我一个疲惫的笑容,看我时,手指卷着颈后的鬈发。回到办公室时,刚刚过四点半。我在小接待室门外停了一下,四处看看。然后打开门,走进去,当然里面没人。
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张红色的老式沙发,两张不搭调的椅子,一小块地毯,一张阅读桌,上面摆着几本旧杂志。接待室的门一直开着,让客人能够进来,坐着等候——如果有客人,他们又想要等待的话。
我穿过去,打开我专用办公室的锁,门上写着“菲利普·马洛……专事调查。”
卢·哈格坐在办公桌一边的木椅上,远离窗户。戴明黄色手套的手抓着手杖的手柄,绿色的宽边帽推到了脑袋后半部。帽子下露出非常光滑的黑发,他的头发太长,快要盖住脖子后面了。
“嗨,我等了很久。”他懒懒地微笑着说。
“嗨,卢。你怎么进来的?”
“门一定没锁,或许我的钥匙刚好匹配。你介意吗?”
我绕到桌子后面,坐在转椅上,然后把帽子放在桌上,从烟灰缸上拿起大头烟斗,开始装烟草。
“只要是你就无所谓。我正想要换一个比较好的锁哩!”
他笑了,丰满的红嘴唇绽开。他是个长相非常英俊的小子。他说:“你还在做生意,还是准备下个月蹲在旅馆里和总局的人喝老酒?”
“我还在做生意——如果有人找我的话。”
我点燃烟斗,靠在椅背上,盯着他干净的橄榄色皮肤和笔直乌黑的眉毛。
他把手杖放在桌上,黄手套压在玻璃上,嘴唇蠕动了几下。
“我有个小生意要给你,赚头不大,挣个车费。”
我等着他说下去。
“今晚我在奥林达有个小把戏,就在卡纳利的地盘。”
“白烟的地方?”
“嗯。我想我要走运了——而且我希望有个带家伙的人在旁边。”
我从上层抽屉里拿出一包新的香烟,推过桌面。卢拿起来,打开烟盒。
我说:“什么样的把戏?”
他从烟盒中抽出一根烟的一半,低头盯着它。他的样子让我有点不喜欢。
“我已经休息了一个月,赚的钱不够在这种城市开销。总局那些家伙从禁令后就开始施压。他们一想到要靠薪水过日子,就开始做噩梦。”
“在这里运作的开销不会比其他地方大吧!所有的钱都交给一个组织,就够了。”
卢把香烟塞进嘴里。“没错——法兰克·杜尔,”他嘶吼起来,“那只肥猪!狗娘养的吸血虫!”
我没说话。我已经过了对那些自己拿他没办法的人只能骂骂为乐的年纪。我看着卢拿起桌上的打火机点燃香烟。他喷出一口烟,继续说:“说来好笑,卡纳利买了一个新轮盘——从州长办公室某个吃钱鬼那里买来的,我认识卡纳利的头号庄家手皮纳,很熟。这个轮盘是他们从我这儿拿走的,里面有些猫腻——我知道猫腻在哪儿。”
“但卡纳利不知道……听起来真像卡纳利。”我说。
卢没看我。“他那边生意不错,有个小舞池,一个墨西哥五人乐队,可以帮助客人放松。他们可以先跳几支舞,再回去赌,即使输了,也不会太沮丧。”
我说:“你要干吗?”
“我想你可以把这叫作一套‘运作’。”他轻声说,透过长睫毛看着我。
我移开目光,环顾着房间。房间里铺着铁锈红色的地毯,广告月历下有五个绿色箱,排成一排。角落里有一座老式衣帽架,几张胡桃木椅,纱布窗帘挂在窗前。窗帘尾端因为被风吹来吹去弄脏了。一道黄昏的日光照在我的桌子上,照亮了空气中的灰尘。
“这么说吧!”我说,“你认为你操控了那个轮盘,可以赢很多钱,这会让卡纳利大为光火。你希望一路有人保护——那个人就是我。我觉得这主意烂透了。”
“一点儿都不烂,任何轮盘都有一定的节奏,如果你非常了解它……”
我笑着耸耸肩,“好吧,我不想搞懂这玩意,我对轮盘了解不多。听起来,你好像是想通过诈骗来装满自己的腰包,不过我也可能听错了。反正这也不是重点。”
“那什么才是重点呢?”卢淡淡地问。
“我不是什么好保镖——但这可能也不是重点。我想我应该认为这场赌局是公平的。如果我不这样认为,不肯接受你的工作,结果你进了棺材该怎么办呢?或者如果我认为每件事都在掌控之中,可是卡纳利不吃这一套,发起脾气来呢?”
“所以我才需要带枪的人啊!”卢除了说话,一块肌肉也没动。
我淡然地说:“如果我够凶悍,可以挑起这份差事——我倒是不知道自己很凶悍——那我担心的恐怕仍然不是这点。”
“算了。光是听你说担心,就够我泄气了。”
我又笑了笑,看着他的黄手套在桌面上猛烈地移来移去。我缓缓地说:“你是当今世界上最后一个可以用这个方式赚大钱的人了。当你这么干时,我是最后一个支持你的人。明白了吧!”
卢说:“好吧。”他把烟灰磕在玻璃面上,然后低头吹掉,继续开说,好像在谈论新的话题,“葛林小姐跟我一起去。她红头发,个子很高,迷人得很,以前是模特儿。在任何场合她都是个最佳人选,可以避免卡纳利盯我盯得太紧。所以我们要合伙,我想我应该先告诉你。”
我沉默了一分钟,然后说:“你很清楚我刚刚告诉大陪审团,我看见阿特·沙隆被推出车外,曼尼·廷南伸手出去割掉了他手上的绳子,最后乱枪打死了他。”
卢淡淡对我一笑。“这样一来,那些受贿的就更好过了。拿人钱财,却不消灾。他们说沙隆正派,不让董事会越界,所以被做掉了。”
我摇摇头,不想多谈。我说:“卡纳利很多时候品味奇怪,也许他不喜欢红头发呢!”
卢慢慢站起来,拿起桌上的手杖。他盯了会儿一根黄色手指指尖,显出一副困倦的样子。然后他晃着手杖走向门口。
“嗯,我们改天再见了。”他慢条斯理地说。
我等他把手放在门把上才说:“卢,别失望。如果你一定要我陪,我就去奥林达一趟。但我不要钱,还有,看在老彼得的份上,别再吃饱撑的,盯我的梢了。”
他轻轻地舔舔嘴唇,没有正眼看我。“谢了。我会小心为妙。”
他走出去,黄色手套消失在门边。
我静静地坐了五分钟,烟斗变得十分烫手。我把烟斗放下,看看手表,站起来打开桌尾角落里的小收音机。电流嗡嗡声停止后,喇叭传出一声钟响的余音,然后一个声音说:“KLI现在向你报告当地夜间新闻。今天下午稍晚的一则重要新闻是大陪审团终于决定起诉曼尼·廷南。廷南是著名的市政府游说人士,在本市势力庞大。这项起诉令他的许多友人惊讶,起诉依据的证词完全出自——”
电话铃这时尖锐地响起来,一个女孩冰冷的声音在我耳际说:“请等一下,方威得先生要和你说话。”
他立刻接上来。“起诉成立了,小心那家伙。”
我说我刚听到收音机播报。我们谈了一小会儿,他就挂断电话,说必须立刻去赶飞机。
我往后靠在椅子上,听着收音机,但不专心。我想卢真是笨蛋,但这是我没法改变的。
2
星期二有这么多人,生意真好,但没有人跳舞。大约到了十点,五人小乐队玩伦巴玩累了,没有人注意他们的音乐。木琴乐手把棒子丢下,手伸到椅子下拿杯子。其余的人点燃香烟,只管坐在那里,看起来很无聊。
我侧身靠在吧台上,吧台和乐队台都在同一边。我拿着一杯龙舌兰,让杯子在台面上打着转。所有的生意都集中在三座轮盘中间的一座。
酒保在吧台另一边,头凑到我旁边。
“那个火辣的女人一定让他们输得很惨。”他说。
我没看他,点点头。“她现在大把的玩,连算都不算了。”
红发女郎很高。我可以看见她闪着金属光泽的头发,在她背后的人头间异常显眼。我也看见站在旁边的卢油光锃亮的头。每个人好像都站着玩。
“你不玩?”酒保问。
“星期二不玩。我有一次星期二玩,惹了不少麻烦。”
“是吗?你喜欢那玩意不加水?我可以帮你弄得顺口些。”
“用什么顺呢?”我说,“你手边有木锉吗?”
他笑笑。我又喝了一些龙舌兰,然后摆出一脸苦相。
“有人故意发明这玩意的吗?”
“那我可不知道了,先生。”
“那边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那我也不知道。我想得看老板的心情。”
轮盘桌排成一列,靠近远处的墙边。镀金的矮栏杆把它们围在里面,客人站在栏杆外。
中间的那桌突然发生了争吵,其他两桌的人纷纷抓起筹码移过来。
然后一个非常清晰、礼貌、带点外国口音的声音清楚而大声地说:“夫人,请您耐心点……卡纳利先生马上就来。”
我走过去,挤到栏杆边。两个靠近我的庄家手把头靠在一起,眼睛朝斜下里望着。其中一个缓缓地在静止的轮盘上来回移动一个耙子,他们都盯着红发女郎看。
她穿着一袭高领的黑色晚礼服,双肩线条优美,皮肤雪白,说不上十分美丽但也称得上漂亮。她靠在轮盘前的桌子边缘。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身前有一大堆钱和筹码。
她的声音单调,好像同样的事情已经说了很多遍。
“快点转这轮子!你们收钱收得很快,就是不喜欢掏出来。”
负责的荷官露出冷冷的木讷的笑容。他很高,黝黑,满脸不在乎的神气。“庄家不能收你的赌注,”他的口气冷静确定,“也许卡纳利先生……”他耸耸平滑的肩膀。
女郎说:“这是你们的钱,小气鬼。你不想要回去吗?”
卢·哈格在她身旁舔舔嘴,一只手放在她的手臂上,两眼热切地盯着那一堆钱。他轻声说:“等卡纳利来……”
“去他的卡纳利!我手气正旺——我要保持好手气。”
这排桌子尾端的门被打开了,走出一个瘦高苍白的男人,直直的黑发毫无光泽,高高的前额皮包骨,扁平的眼睛深不可测。细细的八字胡修成两条几乎成直角的线,撇到嘴角下方正好一英寸处,颇有东方气质。他皮肤很厚,苍白得发亮。
他走到荷官背后,停在中间桌子的一角旁,瞄着红发女郎,两根手指捻着八字胡的尾端。他的指甲带点紫晕。
他忽然微笑起来,又突然板起了脸,好像他这辈子从来没有笑过似的。他用一种沉闷挖苦的语调说:“晚安,葛林小姐。你一定得让我派人送你回家,我不希望看到钱落入坏人的荷包里。”
红发女郎不太友善地看着他。
“我还不想走——除非你赶我出去。”
“不走?那你想做什么呢?”
“赌这一沓——全部!”
众人的嘈杂声一下子跌入死寂,四下没有一点呢喃低语。卢的脸色慢慢变得死灰一般。
卡纳利面无表情,优雅严肃地举起一只手,从他的晚礼服里掏出一只大皮夹,丢到高个荷官面前。
“一万,”他的声音沉闷、沙哑,“那是我一贯的限度。”
荷官拿起皮夹打开,抽出两沓发声清脆的钞票,拨弄了一下,折起皮夹,沿着桌子边缘传给卡纳利。
卡纳利没有去拿,除了荷官,谁都没有动。
女郎说:“押红色。”
荷官俯身向前,非常谨慎地把她的钱和筹码叠起来,替她把赌注放在红方块上。
他把手放在轮盘的圆弧上。
“如果没有人反对,”卡纳利说,并没有看任何人,“这一局只有我们两个人玩。”
人头攒动,没有人说话。荷官转动轮盘,左手轻轻一抛,把球丢在辙槽上;然后缩回双手,放在大家都可以看见的桌子边缘——当然是放在桌面上。
红发女郎眼睛发亮,嘴巴微微张开。
球在辙槽上跳动,跃过一个明亮的金属方块,滑下轮侧,在号码旁边的叉道上颤动起来。球突然停止滚动,落在双零旁边的红27格里。轮盘停下了。
庄家手拿起耙子,缓缓地把两沓钞票推出去,推到女郎的赌注中,然后把所有东西都清出了赌台台面。
卡纳利把皮夹放回胸前的口袋,转身缓缓向门走去,消失在门后。
我松开抓着栏杆的发抖的手指,人们都散开,走向吧台。
3
卢过来时,我正坐在角落里一张小桌旁,吞咽着龙舌兰。小乐队演奏着单调清脆的探戈,一对男女难为情地在舞池上扭着。
卢已经穿上卡其色大衣,领子竖起,里边围着一条白丝巾,脸上带着微妙的熠熠的神情。这回他戴着白色猪皮手套,把一只手放在桌上靠近我。
“两万两千多,”他小声说,“哇,真过瘾!”
我说:“很多钱啊!卢。你开什么车?”
“看到什么不对劲的事了吗?”
“赌局?”我耸耸肩,玩着杯子,“我不擅长轮盘,卢……倒是你的女人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
“她不是一般的女人。”卢说,声音有些焦虑。
“好吧!她让卡纳利看起来像个百万富翁。什么车?”
“别克四门轿车,尼罗绿,两盏探照灯,挡泥板有那种翼子板灯。”他的声音依然有些忧虑。
我说:“慢慢开进城,让我有机会跟上。”
他拿走手套,走开了。红发女郎早已不见人影。我看看腕上的手表。再抬起头时,卡纳利站在桌子对面。假八字胡上方的眼睛毫无生气地看着我。
“你不喜欢我这地方。”他说。
“恰好相反。”
“你不到这里来玩。”他是告诉我,不是问我。
“必须来吗?”我冷冷地问。
他的脸上飘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他微微弯下腰,说:“我想你是个条子,聪明的条子。”
“只是个私家侦探,”我说,“而且不够聪明。别让我的长上唇愚弄你,这是遗传。”
卡纳利的手指攥着椅背上方,用力地握紧。“不要再来这儿,不管是为什么,”他声音非常轻,好像在说梦话,“我不喜欢密探。”
我拿出嘴里的香烟,看了看,再看看他。“我听说刚才你被羞辱了,你倒是很有风度……所以这次我也不计较了。”
那一刻,他脸上呈现出古怪的表情。然后转过身,肩膀摇晃着离开了。为了让脚步放平,他走路时脚往外撇得很厉害。他的步履和他的脸一样,有些沉重。
我站起来,走出白色双层大门,进入阴暗的大厅,取出帽子和大衣穿戴上,接着,穿过另外两扇双层门到达宽阔的走廊,走廊顶部边缘装饰着涡形花纹。空气中飘荡着海雾,屋前风中摇曳的柏树滴着雾水。缓坡柔和地伸向远处的黑暗中,浓雾掩藏了海洋。
我的车停在外面的街上,就在俱乐部对面。我把帽子拉低,无声无息走在长满青苔的车道上,一拐过门廊,我一下僵住了。
一个人在我正前方,拿着一把枪——可是他没看见我。持枪的手耷在身体一侧,紧贴着大衣,手很大显得枪很小。枪管反射出微弱的光线,这光线隐隐约约,好像来自浓雾,又好像是浓雾的一部分。他块头很大,一动不动,身体牢牢地钉在脚跟上。
我轻轻地、慢慢地举起右手,解开大衣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伸进里面,掏出一把长管点三八,枪管六英寸长。我轻轻将它放进大衣口袋。
前面的家伙动了,他把左手举到脸前,手掌拱起,抽了一口香烟,瞬间的亮光照清了他厚重的下巴,宽大的黑黑的鼻孔,方正的凶狠的鼻子——打手的鼻子。
他丢掉香烟,踩了一脚。一个轻盈的脚步声在我背后微微响起,我转身时已经迟了。
一个重击,宛如电光一闪,我眼前随即一片黑暗。
4
我醒来时,又冷又湿,头痛欲裂。右耳后面有处瘀伤,没有流血。我被人击昏了。
我站起来,看清自己在两棵被雾打湿的树之间,离车道几码之遥,我的鞋跟上有些烂泥,看来是被人从小径上拖到这里的,但拖得不太远。
我低头摸摸口袋,自然,枪已经不见了,不过不见的不只这一样——随之消失的还有这次经历好玩的念头。
我在大雾里摸索,没找到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人,干脆放弃了。我沿着房子空旷的一边走向一排棕榈树,一盏拱形老式马灯忽明忽暗,嘶嘶作响,这盏灯挂在一个巷口,而我那辆一直用来代步的一九二五年马蒙旅行车停在那儿。我先用一条毛巾擦干座椅,接着启动引擎,吭哧吭哧开上空旷的大街,街道中间满眼是车轮碾过的痕迹。
我从那里开上德卡仁斯大道,这条街是奥林达的主干道,它的名字用以纪念很久以前卡纳斯居住地的建造者。没走多久,出现了城镇、高楼、死气沉沉的商店、安着夜用门铃服务的加油站……最后是一家还在营业的杂货店。
一辆精心装饰的轿车停在店前,我把车停在它后面。我下了车,看见一个没戴帽子的人坐在柜台边,和一个穿蓝罩衫的店员相谈甚欢。他们似乎沉浸在自己世界里。我正要走进去,又停住脚步,再看了一眼那辆打扮俏丽的轿车。
这是一辆别克,颜色在白天看应该是尼罗绿。有两盏探照灯,前面挡泥板黏着细镍棒,上面突出两盏小小的蛋形琥珀灯。司机座椅那边的窗户被摇下了。我回到马蒙那儿,拿出手电筒,头伸进别克,扭开驾照盒,把手电筒探进去照了一下,然后关掉。
车子登记的是卢·哈格的名字。
我收起手电筒,走进杂货店。店里一边摆着酒架。穿蓝罩衫的店员卖了我一品脱的加拿大黑麦酒。我拿到柜台打开。柜台前摆了十个位子,但我坐在了那位没戴帽子的人旁边。他开始在店面的镜子里非常仔细地打量我。
我叫了一杯七分满的纯咖啡,加上很多黑麦酒;一口喝下,等上一分钟,暖暖身子。然后我上下打量了这位不戴帽子的人一通。
他大概二十八岁,上身有些瘦削,一张健康的红脸,相当诚实的眼睛,双手很脏,看起来不像赚什么大钱的人。他穿着一件灰色绲边金属扣的外套,裤子很不搭。
我满不在乎地低声说:“外面是你的车?”
他非常安静地坐着,嘴唇抿紧,镜子里的眼睛一直盯在我身上。
“我兄弟的。”他过了一会儿说。
我说:“要喝一杯吗?……你兄弟是我的老朋友。”
他缓缓地点个头,打了一下嗝,慢慢地抬起手,终于抓起酒瓶,往凝固的咖啡里倒了些酒。他一口喝下。然后我看着他挖出一包揉皱的香烟,塞一根到嘴里,在柜台上擦亮一根火柴——用拇指指甲夹着点烟,点了两次都没点着——故作冷静地猛吸了一口。
我把头偏过去,平淡地说:“没必要自找麻烦。”
他说:“是吗……怎——怎么回事?”
店员朝我们走过来,我又要了些咖啡。咖啡送来后,我一直盯着店员,直到他离开,背对着我们,站到展示的橱窗前。我又往第二杯咖啡里掺了酒,喝了一些。我看着店员的后背,说:“那辆车子的主人没有兄弟。”
他强装镇定,但还是转过头来。“你认为那是赃车吗?”
“不是。”
“你不认为那是赃车?”
“是的。我只是想要知道故事。”
“你是警探?”
“嗯哼——不过不是敲竹杠,请你放心。”
他拼命抽着烟,在空杯里搅动汤匙。
“我不能为这件事丢饭碗,”他缓缓地说,“可是我需要挣这一百块钱。我是个出租车司机。”
“我猜到了。”
他一脸惊讶,转过头盯着我看。“再喝一杯,我们好好谈谈,”我说,“偷车贼不会把车停在大街上,然后坐在杂货店里。”
店员从窗边回来,在我们附近转悠,拿起抹布忙着擦咖啡壶。一阵铅似的沉默降临。店员放下抹布,走到店后面的隔间里,开始响亮地吹着口哨。
我旁边的人又倒了些威士忌,明智地对我点头,“听着——我载着一个客人出来,我一直等的就是他。这时,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开着别克过来,那男的给我一百块换我的帽子,要把我的车开进城,让我在这里混一个小时,然后开他的车到陶恩大道的卡利龙饭店,我的车子会在那边等我。他给了我一百块。”
“他怎么说的?”我问。
“他说他们去了一家赌场,运气很好。他们害怕进城时被抢,觉得赌场总是有人虎视眈眈,想分一杯羹。”
我拿了他一根烟,用手指捋直,“我相信你。能看看你的执照吗?”
他把执照递给我。他名叫汤姆·史耐德,是绿顶小客车公司的司机。我把酒瓶盖好,放进口袋,丢了半美元在柜台上。
店员走过来找零钱,他好奇得要命。
“走吧!汤姆,”我在他前面说,“去找你的出租车。我想你不应该再等下去了。”
我们走出去。我让别克带路,甩开奥林达零落的街灯,穿过一串海滨小镇。许多小屋建在靠海的沙土上,大点的屋子则建在后面的山坡上。灯火此起彼落。轮胎在湿润的混凝土上歌唱,别克的小琥珀灯在转弯处对我眨眼。
到了西锡马龙我们转向内陆,轧轧地穿过运河市,到了圣安吉罗运河。又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陶恩大道五六四〇号,那正是卡利龙饭店的地址。这是一栋很大,随意铺着板岩顶板的建筑,有地下车库,前院的喷泉在夜晚装点着淡绿色的灯。
绿顶出租车四六九号停在对街阴暗的地方。我看不出有人曾经在车里开过枪。史耐德在驾驶室里找到他的帽子,迫不及待地坐到方向盘后面。
“没我事了吧?可以走了吗?”他的声音如释重负。
我告诉他没什么事了,还给了他我的名片。他转离街角时是一点十二分。我爬进别克,开下车库的缓坡,交给一个正慢条斯理擦车的黑人,独自绕道走向大厅。
那儿的职员是一位苦行僧模样的年轻人,他正就着电话总台的灯光阅读《加州受理上诉决议》。他说卢不在,他十一点上班后就没见人影。经过一番短暂的争执,诸如时间太晚啦,我的探访太重要啊,他终于打电话到了卢的房间,可是没人接听。
我走出去,在我的马蒙里坐了几分钟,抽了一根烟,喝了几口酒。然后走回卡利龙,在电话亭里拨了电话给《电讯》,请他们接市政组找冯·白林。
当我报出姓名时,他大呼小叫起来,“你还到处游荡?简直是件奇闻。我以为廷南的朋友早就把你撂倒,丢到荒郊野外去了。”
我说:“省省吧,听我说,行吗?你听说过一个叫卢·哈格的人吗?是个赌徒。一个月前他的住处被突击,关门了。”
白林说他本人不认识卢,但知道他是什么来头。
“你们那里有谁知道他的底细?”
他想了一下,说:“这里有一个家伙叫杰瑞·克劳斯的,是个夜生活专家。你想打听什么?”
“他会去哪边庆祝?”然后我向他透露了部分故事,说的不多。我隐瞒了我被打昏和出租车的那些插曲,“他没回饭店,我一定要找到他才行。”
“嗯,如果你是他的朋友——”
“他的朋友——不是他的狐朋狗党。”我严肃地说。
白林大叫某人接电话,然后小声地,紧贴话筒对我说:“快说,小子,有话快说。”
“好吧!可是这些话是说给你听,不是给你的报纸听,知道了吗?我在卡纳利的场子外面被打昏,枪也丢了。卢和他的女人中途换了辆出租车,然后不见了。我不太喜欢这一套。卢的荷包里有那么多银子,我看他还没醉到满街乱跑的地步。即便他要胡闹,那女人也不会同意,她一脸现实相。”
“我来想想办法,”白林说,“不过听起来没多大指望。我再打电话给你。”
我告诉他我住在梅利特广场,以防他忘了;然后出门,又坐上马蒙,开车回家。到了家,我拿热毛巾敷在脑袋上十五分钟,然后换上睡衣休息,喝了热威士忌加柠檬,不时打电话到卡利龙询问情况。两点半时,白林打电话来说没找到人。卢没被逮捕,不在医院急诊室,也没出现在克劳斯能想到的俱乐部里。
三点钟时,我最后一次打电话到卡利龙。然后关灯睡觉。
早上还是一样。我想办法去找那个红发女郎。电话簿上有二十八个人名叫葛林,其中三个是女人。一个没人接,别外两个向我保证她们没有红头发,其中一个还想让我亲眼看看。
我刮完胡子,洗澡,吃早饭,下了山走三条街去康德大楼。
葛林小姐正坐在我小小的接待室里。
5
我打开另一扇门,她走进去,坐在前一天下午卢坐过的椅子上。我打开几扇窗户,锁上接待室外面的门,替她划了一根火柴,点燃她夹在左手上的香烟,那只手没戴手套和戒指。
她穿着格子衬衫和褶裙,外加一件宽松的大衣。戴着的那顶太紧的帽子已经跟不上潮流,说明她潦倒过一阵。这顶帽子完全遮盖了她的头发。她没有化妆,看起来大约三十岁,一脸倦容。
她抓着香烟的手稳稳当当,但另一只手仍提防着。我坐下来等她开口。
她盯着我身后的墙壁,没说话。过了一会儿,我把烟斗装好烟草,抽了一分钟。然后站起来,穿过房间走到通往走廊的门边,拿起从门缝塞进来的两封信。
我又坐回桌边,看看信,其中一封看了两遍,仿佛屋子中只有我一个人。我看信时,一直都没正眼看她或对她说话,不过我还是注意着她的。她看起来好像正为某事紧张。
后来她终于动了。她打开名牌黑色大皮包,拿出厚厚的马尼拉纸信封,拿掉橡皮筋;双手掌心捧着信封,头往后斜仰,嘴角冒出灰色的烟雾。
她缓缓地说:“卢说如果我遇到麻烦,就来找你。我现在遇到大麻烦了。”
我盯着马尼拉纸信封。“卢是我相当好的朋友。合理的范围之内,我愿意替他做任何事。但有些事情不合理——例如昨天晚上。那不表示卢和我向来都玩同一种游戏。”
她把香烟丢进玻璃碗的烟灰缸里,任由它冒烟。她的眼睛里忽然燃起黑色火焰,紧接着又熄灭了。
“卢死了。”她以单调的声音说。
我伸手抓起一支铅笔,戳着燃着的烟蒂,一直到它不再冒烟。
她继续说:“卡纳利的两个手下在我的公寓杀了他——一枪毙命,用一把看起来像我的小枪。后来我找枪时,已经不见了。我整晚和他在一起,和他的尸体……我不得不如此……”
她忽然发作起来,眼睛上翻,头垂下来撞到桌子,趴着一动不动,马尼拉纸信封落在松开的手前。
我拉开抽屉,拿出一个瓶子和一只玻璃杯,倒了一杯没掺水的酒,绕过去,托着她的头扶回椅子上,把杯缘紧贴在她嘴唇上——力气大得足以叫她觉得痛。她挣扎着吞了下去。一些酒顺着她的下巴流下来,但她的眼睛渐渐恢复了生机。
我把威士忌留在她面前,又坐下来。信封的封口开了一些,我可以看到里面的现金,一沓一沓的现金。
她开始用梦呓般的声音对我说话。
“我们从出纳那里拿了所有的大钞,装成这样一包。信封里有两万两千。我还留下几百块钱零头。”
“卢很担心。他认为卡纳利很容易就能逮到我们。你可能跟在后面,但未必有什么办法。”
我说:“卡纳利在众目睽睽之下输钱,那是好广告——虽然很心疼。”
她继续说下去,俨然我没开过口似的。“回到城里之前,我们看见一个出租车司机坐在车里,卢想到一个主意,他给了司机一百块大钞,换自己开出租车到圣安吉罗,过一些时候司机再把别克开回旅馆。那家伙答应了,我们就到另一条街换车。很抱歉把你甩了,但卢说你不会介意。反正以后可能还有机会谢你。”
“卢没进他的饭店。我们搭了另一辆出租车到我家。我住在荷巴道,南敏特八百街区。那个地方前台不会盘问你。我们上去到我的公寓,开了灯,两个蒙面的家伙从客厅和餐厅之间的墙后面走出来。一个很瘦小,另一个很魁梧,面具下面的下巴像架子似的突出来。卢错误地出手,大个儿立刻向他开枪。枪只是啪地一响,声音不是太大。卢躺在地上,再也没有动弹。”
我说:“可能是这些人把我打昏了。我还没告诉你这件事。”
她好像也没听到这句。她的脸很苍白、很镇静,像石膏一样没有表情,“我看我最好再喝一点酒。”她说。
我替我们两人倒了两杯酒。喝了酒,她继续说:“他们搜我们身,可是我们没有把钱放在身上。我们在一家通宵营业的杂货店,将现金称重并寄到了一家邮局。他们早已搜遍公寓,我们刚进屋,所以没时间藏东西。大个儿用拳头把我打昏。等我醒来,他们已经走了,只剩下我和死在地上的卢。”
她指指下巴角。那里是有点痕迹,但不明显。我在椅子上动了动,说:“他们在路上一定走在了你们前面。聪明的人应该会看看路上的出租车。他们怎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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