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抹黄油的一面朝下
[book_author]艾德娜·费勃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87120
[book_dec]本书收录了艾德娜·费勃的12篇短篇故事,故事中有深夜梳一百下头发的帽店店员,刑满释放、重回故乡的男人,装扮惊人的鞋店美人,饥肠辘辘的流浪女孩,怀着爱情美梦的胖姑娘……他/她们都在努力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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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前言
“就这样,”童话作家们以前常常这样写,“他们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唔——也许吧。可是,当灰姑娘容颜不再,风韵渐失,她的水晶鞋也破旧磨损,华彩褪去,难道王子从没发现她的风度举止让他想起厨房灶台吗?难道王子从来不需要提醒灰姑娘多注意她的指甲和语法吗?在穿靴子的猫为他年轻的主人赢得财富和妻子之后,他们的邻居们也许会拒绝拜访那位穷困的前任磨坊主的儿媳,难道那位年轻的先生不会因此懊恼万分吗?
试图取悦习惯了传统童话故事的小书迷,需要冒很大的风险。本书中的故事没有做出这样的承诺,它们没有采用以往的童话作家们惯用的手法,故事的结局是真实的。因此:就这样,他们生活着。
埃德纳·菲伯
[book_title]故事一:青蛙和水坑
你若是给杂志写过文章(没有人能想出比这个更笼统的开头了,包括那个以自己的烦恼为主题写出了一篇幽默文章的送冰人,以及隔壁那位受到丈夫冷落、爱写日记的妻子),就会知道,倘若一个故事不以纽约为背景,那这个故事就一无是处。以第五大道作为框架,往框架里填上五千个单词,你就会得到一篇理想的短篇小说。
因此,我不无羞怯地承认:就算是我站在赫斯特大街上看到第五大道,我也认不出它来,因为我从没见过第五大道。据说从赫斯特大街到第五大道是一个“十年的旅程”,据此我推测它们相隔数英里之遥。至于音乐剧、喜剧演员们高唱颂歌的四十二大街,我甚至不知道它是一条时髦的购物大街还是一个工厂区。
承认这种事不仅于我的身心有益,对编辑来说也颇有好处,因为这免除了他将我的文稿翻到第二页的麻烦。
这是一个关于芝加哥的故事,芝加哥是纽约的表弟,尽管二者并没有什么亲密关系。确切说来,这个故事发生在芝加哥的一个特定地方,即迪尔伯恩大街东边和迪威臣大街南边的地区,这个地区也叫做“诺丁汉窗帘区”。
在诺丁汉窗帘区,家家户户的前厅窗户上都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房间出租(提供膳食)”或者“房间出租(不提供膳食)”。那些窗帘的颜色原本是“百货商店地下室的那种白色”,如今已经晕染成芝加哥烟雾一般浓厚深沉的灰白色,与芝加哥的烟雾相比,就连臭名昭著的伦敦烟雾也要稍逊一筹。一个街区接着一个街区,这些带地下室的两层小楼不断向前延伸,房子上都布满了尘土和砂砾,它们忧郁地俯视着房前那块污秽的、五平方英尺的草地,那是这些房子可怜的前院。房子前门台阶形成的单调线条,偶尔会被从地下室里凸出来的熟食店打断。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因为诺丁汉窗帘区的居民们并不如何青睐珍馐美味,相反,它更热衷于实惠的奶油卷心菜和面包布丁。
在巴克小姐的房子(雅致的房间,2.5美元一天,至少租住一周。男士优先。)后面的三楼上,格蒂正在梳头发准备睡觉。用鬃毛梳子梳一百下。喜欢看报纸上美容专栏的人都知道这个方法。格蒂每晚睡觉之前都要梳一百下头发,看着她梳头发,你会觉得这幅景象多少有些英雄的意味。只有女人才能理解她这样做的意义。
格蒂在市中心斯泰特大街的一家男士手套商店当店员。男士手套商店要求店员着装得体,商店经理雇佣店员时也特意选择“靓妹”,特别注意她们的身材、头发和指甲。上帝眷顾,格蒂就是这样的“靓妹”。可你不能把头发和指甲也交给上帝照顾,它们需要用鬃毛梳和细橙木条来悉心呵护。
格蒂会告诉你,如今做店员,对你的双脚来说是一种残酷的折磨。一旦你的脚累了,你就会感到浑身疲倦不堪。格蒂的脚每天晚上都很累。大约到八点半的时候,她就渴望扯掉身上的衣服,将它们扔到地上堆成一堆,然后滚到床上去,既不梳理头发,也不沐浴更衣,更不护理指甲。但她从没这样做过。
然而,今天晚上的情形格外艰难。格蒂洗了三条手绢,动作熟练地用手将它们糊在镜子上。她脱下鞋子,吃惊地发现左脚的袜子后跟上磨出了一个小洞,大小跟一枚两毛五分的银币差不多。对袜子上的破洞,格蒂有一种乡下孩子的恐惧感。她讨厌破洞,于是她将疼痛的双脚顶在铁床光滑凉爽的床腿上,一边打呵欠,一边补袜子。袜子补好后,她又鼓起极大的勇气洗了脸,在脸上拍上冰凉的面霜,再将指甲周围的角质层推回去。
格蒂蜷缩在她那张单薄小铁床的一侧,勇敢地梳着头发,下意识地数着梳了多少下,脑子里还一直在忙着想别的事情。她的梳子抬起,落下,顺着头发梳下来,再抬起,再落下,动作很有节奏感。
“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九十——噢,该死!这有什么用!”格蒂叫道,奋力将梳子扔出去,梳子飞过房间,啪地一声砸在对面的墙上。
她坐在那里,瞪大眼睛盯着飞出去的梳子,直到梳子落在地毯上,和褪色的红玫瑰花纹混在一起变得模糊不清。然后她从床上爬下来,恨恨地将她的头发在脑后盘成一个硬硬的圆发髻,而不是像往常那样仔细编成辫子。她穿过房间(其实也没多远的距离),捡起梳子,站在那里低头瞅着梳子,牙齿咬着下嘴唇。这是发脾气、扔东西后最令人屈辱的地方:你总得去把东西捡回来。
格蒂咬着嘴唇,将梳子扔到五斗橱上,用一只安全别针别好睡袍领口,关上煤气灯,爬上了床。
也许是脑后的硬发髻让她无法入眠,她躺在床上,睁大眼睛凝视着眼前的黑暗,毫无睡意。
午夜时分,“隔壁男孩”吹着口哨走了进来,就像一个不惯于遵守寄宿公寓规则的人那样。格蒂喜欢他这一点。来到楼梯顶端,他不再吹口哨,而是轻手轻脚地走进自己的房间,他的房间也位于房子后面,就在格蒂隔壁。格蒂也喜欢他这一点。
在诺丁汉窗帘区的时髦年代,这两间屋子原本是一间,那时候巴克小姐还远远没有出现呢。可是,节俭的巴克小姐刚刚获得这座房子的所有权,便在房间中间立起一块薄薄的隔板,将房间一分为二,同时将租金上涨了一倍。
格蒂躺在床上,能够听见隔壁男孩一边在屋里走来走去,准备睡觉,一边轻声哼着《每一个小小动作都自有其意义》[1]。他轻快地擦着自己的鞋,黑暗中的格蒂同情地微笑起来——可怜的孩子,他也有自己的“美容烦恼”。
格蒂从没见过隔壁男孩,尽管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四个月了。但她知道他不是一个爱发牢骚的人,因为他早晨穿衣服时总是吹一会儿口哨,唱一会儿歌,用跑调的男高音。她还发现,他的床一定也是贴着两间屋子中间的隔板,跟她的床并排着。格蒂心下暗想,躺在床上就能听见他睡觉的呼吸声,这似乎有点儿不太庄重。这时候,那男孩已经倒在床上睡着了,因为疲倦还打着轻微的呼噜。
格蒂凝视着眼前的黑暗,又躺了一个小时。然后便双手抱头,趴在床上轻声呜咽起来。冰凉的面霜和咸咸的泪水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片滑溜溜的浆糊。格蒂不停地呜咽,因为她根本停不下来。她哭得越久,就哭得越厉害,最后几乎就要歇斯底里了。泪水呛进了她的肺里,随即又涌上喉头,她不由得脑袋猛地向后一仰。
“咚-咚-咚!”她的床头传来三声尖锐的敲击声。
格蒂止住哭泣,连心跳都停止了。她静静地躺着听,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谁都知道鬼魂会在一个人的床头敲三下。这是鬼魂到来的标准信号。
“咚-咚-咚!”
格蒂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股凉气顺着她的后脊梁蹿上来又降了下去。
“你怎么啦?”一个声音问道,那声音虽不像鬼魂,却近在咫尺,格蒂惊得跳起身来。“病了吗?”
原来是隔壁男孩。
“不——不是,我没病。”格蒂嘴巴凑近隔板,结结巴巴地说。就在这时,一声迟来的呜咽急急忙忙地冲出来,加入刚才的呜咽声,这声呜咽在敲击声响起时被阻在了半道上。格蒂吃了一惊,隔墙那边立刻传来了应答。
“我敢说是我把你吓坏了。我不是故意的,不过,老实说,要是你觉得不舒服,喝一小口白兰地会让你感觉好些。反正我妹妹不舒服时我就是这样做的,抱歉我提到这一点,姑娘。听到女人这样遭罪,我就受不了,反正我也不知道你是十四岁还是四十岁,所以你完全不必难为情。我这就去拿我的白兰地,我会把它放在你的门外。”
“不,不用了!”格蒂声音空洞地答道,同时暗暗祈祷楼下的那个女人正在睡觉,“我没病,真的没有,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你。我在这里哭,把你吵醒了,真是太对不起了。一开始我只想小声哭几声,可哭着哭着我就控制不住了。你能听见吗?”
“就像听留声机一样清楚。你确定不喝一小口白兰地吗?那东西可管用了。”
“确定。”
“好吧,那你别哭了,好好睡吧,年轻人。不管怎样,他不值得你为他哭,相信我。”
“他!”格蒂气愤地哼了一声。“别瞎想。从来没有什么男孩子能让我像‘埃尔希系列’中的女主人公那样悲伤。”
“那是失业啦?”
“还没那样的好运呢。”
“那么,到底是什么事能让一个女人——”
“孤独!”格蒂打断他的话,“铺面巡视员今天对我无礼了。我今晚又发现了两根白头发。我必须把下周的薪水交出去,这样才能在回家时听见前门发出的嗒嗒声。”
“回家!”隔壁男孩重复道,声音大得有点儿危险,“嘿,我想跟你说话。要是你答应别发火,或者不认为我无礼的话,我要请你帮个忙。穿上你的晨衣,我们偷偷到下面的前门台阶上坐下来好好聊聊。我现在清醒得像个歌舞女郎,肚子饿得像两个歌舞女郎。我有两个苹果,一盒饼干。你来吗?”
格蒂偷偷地笑了笑。“算不上是最好的选择,不过我会去的。我有一个沙丁鱼罐头,一个橙子。我会在六分钟后准备好。”
她也是这样做的。她用一条干毛巾擦去脸上冰凉的面霜和咸涩的泪水,将头发梳成女学生的辫式,扎了一个很大的蝴蝶结,穿上黑色短裙,再套上一件宽松的淡蓝色上衣。隔壁男孩在外面的大厅里等着她,他的灰色毛衣上有很多剪裁上的缺陷。借着寄宿公寓大厅病恹恹的蓝色灯光,格蒂盯着男孩看,男孩也凝视着格蒂。只用了半秒钟,格蒂就发现自己喜欢男孩的嘴巴、眼睛、以及他那乱糟糟的头发。
格蒂勉竭力忍住笑。“你并不是第一个被小辫子和淡蓝色上衣骗到的男人。我就算闭上眼睛,双脚踩在麻袋里,也能找出我头上的两根白头发。来吧,孩子。这些罗伯特·W·钱伯斯[2]场景让我紧张。”
许多态度认真的年轻作家曾热衷于通过一连串形容词和细节描写来描绘大城市宁静的夜晚,那里有几百万人在睡觉,或者说应该在睡觉。他们写作的时候,远处传来夜行电车的当当声,偶尔会有轻轨列车的轰鸣声,以及晚归行人的脚步声空洞的回响。他们醉心于精雕细刻的描写,此类阴郁而压抑的寂静是他们的拿手好戏,但这样的描写从来都没有令人满意过。
凌晨两点钟,格蒂坐在前门台阶上,一手拿着她的橙子,一手拿着那个沙丁鱼罐头,这样说道:
“要是我现在听见一只蟋蟀唧唧地叫起来,我一定会尖叫的。这并不是真正的安静。这就像等着一个大爆竹在引线燃完之后爆炸一样。它虽还没有爆炸,但你已经在脑海中听见一百次爆炸声了。”
“我叫奥古斯都·G·埃迪,”隔壁男孩郑重地宣布,“在老家,他们总是叫我格斯。你把橙子剥了,我来开沙丁鱼罐头。很抱歉我在女孩子们所谓的‘大哭一场’的过程中打断了你,我知道你必须以某种方式宣泄一下。咬口苹果尝尝,然后直入主题,告诉我,既然你不喜欢这座城市,那你还在这里做什么?”
“通常,这种时候应该来点儿舒缓的音乐。”格蒂说,“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我从威斯康辛的贝洛伊特来到芝加哥,因为我认为,对我这样一个充满活力的女孩子来说,那个小镇是一个孤独的黑洞。孤独!当我强颜欢笑时,请你侧耳倾听。我对这样的一个大城市能够给予的这个三重、双管、额外沉重的孤独品牌一无所知。谈谈那个不毛之地吧!跟这里相比,我的家乡很温馨,那里的人都很热情、很友善。我认识威斯康辛的贝洛伊特四分之三的人,知道他们的名字。我在这里住了六个月了,可是除了工作场合之外,我没有跟任何人交往过,除了泰迪。他是房东太太的小狗,是一只受过训练的小猎犬,主要负责“抓老鼠”和“叼书给主人”,不容易和人太过亲近。我在贝洛伊特的‘企业商店’当店员的时候,那些女人常常走进来买店里没有的东西,那其实只是一个借口,她们只是想来抄袭我的衬衣式连衣裙的蕾丝覆肩样式。你应该看看那样的连衣裙堆在这里的样子。噢,孩子,比起我们店里那些女孩的内衣腰身设计,我那些最好的手工褶裥看上去就像简朴的英国乡下衬衫。它们上面缀满了爱尔兰式钩边和真正的‘瓦尔和克吕尼’饰带,奇怪的是,那些女孩带着那些装饰物到处走,竟然没有变成溜肩。”
“稍等一下,”格斯命令道,“这事儿可真非同寻常。我们的情况如此吻合,简直堪比侦探小说里的推断。坐在我的脚边,小乖乖,我来告诉你关于我年轻一生的哀伤故事。我也不是城里孩子。你看啊,我来到这座城市,因为我以为‘绅士家具店’里有我广阔的发展空间。很好笑,对吧?”
但格蒂没有笑。她抬眼凝视着格斯,格斯低头凝视着她,他的手指心不在焉地摆弄着她辫子末端的大蝴蝶结。
“没有吗?”格蒂同情地问道。
“女孩,自从我来到这座城市,我还没有攒下12美元呢。我不是守财奴,不会妄想将一切打包带进一座白色大理石陵墓里,但我心中仍然有一个声音轻轻地告诉我,有一天我也要为自己的厨房配置一个食品储藏室。”
“噢!”格蒂说。
“顺便说一下,”格斯手指绕着蝴蝶结上的丝带继续说,“最后,那低低的絮语已经变成高声的呼喊。”
“噢!”格蒂又说。
“你说得对。事实是,最近半年,我在这里攒下的钱连个二手煤气炉都买不起。在老家,他们总以为我是一个十足的小村庄版约翰·德鲁[3],我又穿得那么时髦。可在这里,跟我们店里的那些家伙比起来,我就像是马戏团日的乡巴佬。他们只需在肩上挂一副望远镜,就会像流行杂志背面印着的服装广告。我说,女孩,你的头发是我来这里后见过的最漂亮的。看看这条辫子!就像绳子一样粗!这里的那些浪荡女人头上堆着的那些黄毛,根本没法与你的头发相提并论。这么亮!就像缎子一样。”
“这没什么稀奇。”格蒂厌倦地说,“我每天晚上都要梳一百下头发。我太累了,梳着梳着就睡着了。我们店的经理不允许我们的头发有晃荡的卷发和卷卷的发绺。我整天都在忙着让自己漂亮,就是社会作家说的‘精心打扮’,结果都没时间缝我内衣上的纽扣。”
“可是,难道你晚上都不去玩儿吗?”格斯惊奇地说,“你和你们店里的那些女孩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你跟她们合不来吗?”
“我吗?不行。我想我对她们来说太土了。我跟她们出去过几次。我想她们还是不错的,但她们有一种所谓的更宽广的看待事物的方式。一辈子住在小城镇里,人会变得狭隘。那些女孩!嗯,也许有一天我也会提升到她们的水平,可是——”
“不,别那样!”格斯哑着嗓子说,“如果我能做主的话。”
“可你不能,”格蒂声音甜美地答道,“噢,这真是个美好的夜晚!这样的晚上,我以前总喜欢晚饭后在院子里闲逛,给草地浇浇水,给小萝卜锄锄草。我是家里最大的孩子,总是拿着一根胶皮管到处浇。还有那些花儿!啊,它们是为我生长的。你该看看我去年夏天种的三色堇和旱金莲的。”
隔壁男孩的手指摸索起来,最终摸到了格蒂的手指。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这件事只有一个出路,小家伙。这条路显而易见,它通向‘北区’某个地方一套温馨美好、有三间小屋的公寓。明白了吗?你和我结婚,管理一个有客厅、卧室和厨房的小公寓好不好?每天早晨,我们一起去城里上班,就像现在这样。只是我们干的工作不同。”
“醒醒吧,小男孩。”格蒂说着将她的手指从男孩紧握的手里掰出来,“要我住在一个三间屋的公寓里,那就像让一头鲸鱼住在厨房的水槽里。我要回威斯康辛的贝洛伊特去。我已经得到教训了。那里有个伙计在等着我。我以前总觉得他太矮了。不过,告诉你吧,他经营着你所见过的最好的油漆和裱糊小生意,收入不错。他是老家那边K. P. 公司的秘书。他们冬天常常举办一些不错的小舞会,尤其欢迎已婚成员。在五年内,我们会拥有自己的家,后院还会有一个菜园。我就是一只小青蛙,注定要回到我的水坑里。”
格斯缓缓地站起来。看见他不过是个孩子,格蒂不禁觉得心下歉疚。
“我们聊得很开心,我都不记得上次聊得这样开心是什么时候了。我听说过‘黎明茶点’,可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参加一次。”她说。
“晚安,女孩。”格斯突然打断她说,“这是我安眠的睡椅。明天我们那里的黄褐色和黑色二等品家具有大甩卖。”
[1] 《每一个小小动作都自有其意义》(Every Little Movement Has a Meaning of Its Own)是1944年的美国音乐传记电影《照在丰收的月亮上》(Shine on Harvest Moon)中的一首插曲。
[2] 罗伯特·W·钱伯斯(Robert W. Chambers,1865—1933),美国艺术家和作家,代表作有短篇小说集《黄衣王》(The King in Yellow)。
[3] 约翰·德鲁(John Drew Jr.,1853—1927),美国舞台演员,因扮演莎士比亚的喜剧中的角色而出名。
[book_title]故事二:返乡的男人
对抗耻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忍辱负重,洗刷耻辱;另一种是逃避耻辱,找个地方躲起来。第一种方法非常有效,但残酷得令人心碎。第二种方式不太可靠,因为,就在你以为自己已经在上一个小镇甩掉它的时候,耻辱却突然在你的身后现身,那种感觉一定不怎么舒服。
特德·特里尔没有选择第一种方式,那是他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刑满释放后,特德回家来祭奠母亲,打算坐下一班火车离开。他并不像你在别的书里看到的囚犯那样因坐牢而脸色苍白,因为他曾是监狱全明星棒球队的游击手,以动作敏捷著称,而且能抓住滚烫的地滚球。故事里说的犯人常有的因循守旧的心态,以及因为剪发而导致的心理阴影,也未曾对他有任何影响。特德的监狱负责人是个改革派。
乍一看,你绝对不会认为特德是罪犯,他的脑袋上也没有贝蒂荣[1]的照片里清晰显示的任何有趣的颅相障碍和抑郁症这些缺陷。特德曾是市民国家银行的出纳助理,他一时头脑发热,耍了个小花招,将银行的一些资金转换成一些稳赚的股份,再迅速转换回来,并躲过监管员的眼睛。但特德对这些“时灵时不灵的”技能并不熟练,他失手了,那些花招被人识破,导致了严重后果。
特德曾是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六英尺高,金发碧眼,以擅长穿着打扮而远近闻名。他是我们镇上最先戴黄色长毛绒帽的。那顶帽子戴在他那金色的脑袋上,仿佛是一个光环。女人们都喜欢特德。时髦的寡妇(寡妇们为什么非得做时髦人士呢?)丹克沃斯太太说,我们镇上的男人,只有他懂得如何穿燕尾服。男人们也喜欢他,见到他总会拍着他的背,邀请他去喝上一杯。
特德英俊潇洒,巧舌如簧,身上有一种与身俱来的爱尔兰人魅力,这使他颇受当地时髦圈子的青睐。倘若你从没在小城镇居住过,听到小镇对时髦圈子的推崇,你可能会觉得十分有趣。但那只能证明你的无知。小城镇的时髦阶层对其时髦风格是相当严肃的。他们愿意花上六个小时的时间,跑去大城市试穿一双鞋,听卡鲁索的时尚讲座。跟他们的城里表兄们相比,他们的衣服一样考究,他们的丑闻一样新鲜,他们的节奏一样匆忙,他们的高尔夫俱乐部一样无聊。
匆忙的节奏扼杀了特德。他竭力跟上一群年轻人的步调,正是他们的父亲建造了这座城镇。一直以来,他的钱夹都在大喊:“哎呀!”跟镇上更年轻的一代一样,那些年轻人主要热衷于有着猩红色坐垫的旅游小客车、乡村俱乐部和家庭派对。特德上高中的时候,在他的那个小圈子里,半数男孩放学后的主要娱乐方式就是开着他们那些体型巨大、闪闪发亮的小汽车在小镇大街上来回奔驰。他们懒洋洋地斜躺在方向盘后面,几乎是后背坐在座位上,袖子高高挽起,头发梳成一种好斗的高卷式发型。他们中总有某个人会带上特德。对那一类事物的品味太容易形成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品味在他身上生了根,成了一种习惯。
不管那些老派的故事作者如何不以为然,特德刑满释放时仍然十分英俊。不过我们也会对老传统做出一点让步,那就是,比起从前,他毕竟还是有些变化。
他那光芒四射的金发白肤毕竟多多少少变得有些黯淡了。博蒂·卡拉汉曾在特德母亲的厨房里工作多年,女主人去世后,她又回到哈利旅店干起了她的老本行。她曾这样伤心地说道:
“他以前一直是个漂亮的小家伙。那时我常常盼着熨衣日,因为我喜欢熨他那些时髦的衬衫。我对他们这些金发碧眼的漂亮家伙总是那样偏爱。可是坐牢带走了他头发和皮肤的光采。注意,我并不是说那改变了他的颜色,而是让它变得黯淡了,就像一枚金戒指,或者类似的东西,失去了光泽。”
特德正愤愤不平地坐在吸烟车厢里,唯恐见到什么以前认识的人,哈利旅店的乔·哈利从韦斯特波特上了车,要回家去。乔·哈利是我们镇上的钻石王老五,也是最滑头的家伙。他将哈利旅店打造成了一个珍宝,为了在他那里过礼拜日,游客会甘愿错过六个小镇。倘若他对镇上的任何姑娘说一声“从这里跳过去!”那个姑娘准会跳的。
乔·哈利悠闲地沿着车厢通道走向特德,特德见他过来,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等待。
“你好啊,特德!最近怎样啊,特德?”乔·哈利随随便便地问候道,在一旁的座位上坐下来,没有任何惊讶的表示。
特德舔了舔嘴唇,试图说点儿什么。他曾是个谈吐风雅的时髦青年,但此时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乔·哈利并没有试图接过话头,化解此时的尴尬场面,他似乎没有意识到有什么尴尬场面需要掩饰。他吧嗒着嘴里的雪茄,同时递给特德一支雪茄。
“这么说你已经接受惩罚了,孩子。那你今后打算做什么?”
听到这么直截了当的话,特德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噢,我不知道,”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在芝加哥基本上有份工作了。”
“做什么?”
特德短促笨拙地干笑了几声。“开啤酒厂的运货卡车。”
乔·哈利将嘴里的雪茄灵巧地转到另一边,眯着眼若有所思地沿着雪茄鼓起的侧面看出去。
“还记得过去六年里一直为我记账的那个温彩尔家的女孩吗?再过几个月她就要离开我那里,去嫁给一个纽约的家伙,那家伙四处旅行,兜售女士斗篷和套装。她走后,我那里会缺个记账的。我并不是说明妮不是个正直诚实的好姑娘,但没有哪个姑娘能一只眼睛看着一列数字,另一只眼睛看着一个穿棕色西装、打红色领带、四处旅行的男人,除非她是个对眼。但明妮显然不是对眼。要是你愿意,这个工作就是你的了。薪水一开始80美元一个月,包食宿。”
“我——不行,乔。不过还是谢谢你。我打算尽量重新开始,在别的地方,在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
“噢,是嘛,”乔说,“我以前认识的一个伙计就那样干过。他出来时留着胡子,戴着眼镜,还改了名字。那家伙原来说话又快又清楚,出来后说话却慢吞吞的,调子拖得老长。他去了西部,在那里开始了他的生意。我记得是做房地产。不管怎样,他到那里才过一个月,就在一次散步时遇到一个以前认识的傻瓜,那傻瓜冲着他喊:‘啊,这不是比尔吗?嘿,比尔!我以为你还在牢里呢。’这就够了。特德,你可以把脸弄黑,把头发染了,还可以眯着眼睛看人,但总有一天,迟早会有人跑来把整件事给抖出来。老实说,当这种事真的发生的时候,它来得越迟,事情就越糟。留在你长大的地方吧,特德。”
特德两手不自在地握紧又放开。“我想不出你为什么要这样关心我。”
“没有原因,”乔答道,“一个该死的原因都没有。我从来没有爱上过你母亲,就像舞台上的某个家伙那样;我也不欠你父亲一分钱。我这样做,完全不是因为我良心不安。我想这纯粹是因为我性子固执,渴望获得一个新的投资。我很好奇,想知道你最终会怎样。即便你栽过一次跟斗,但你有潜质,能够成为报纸上所说的那种‘杰出市民’。假如我以前有时间结婚——我今后也绝不会有结婚的时间,一个一流的酒店比匹兹堡钢铁大王的整个‘后宫佳丽’更劳财伤命,——我也想要某人为我的孩子做同样的事。这听上去虽然有些多愁善感,但确实是我的心里话。”
“真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特德说,声音听上去有点儿沙哑。
“你明天上午就过来吧,”乔·哈利干脆地打断他,“明妮·温彩尔会带你先熟悉一下工作。你和她可以一起工作两个月,然后她就要离开去做她的内衣之类的东西了。我想她这时候应该有一大包那样的东西了,最近六个月,她只要认为我没有在看她,就会躲在桌子后面给那些无袖内衣和午餐布之类的东西绣花。”
特德第二天上午八点就来了,但他精神紧张,心情烦躁,压抑的情绪随时都有可能爆发。五分钟后,明妮·温彩尔把他给惹火了。乔·哈利知道他们两个最初是在一年级的教室里认识的,于是便在介绍他俩的时候开了个小玩笑。对于这个介绍,温彩尔小姐却反应冷淡,只是微微扬了扬她的左眉毛,两边嘴角耷拉下来。考虑到她戴着黑色棉缎袖套行动不便,她这种高傲的态度也算是一种胜利了。
我不知道该怎样描述温彩尔小姐才好,每个小镇都有她这样的人。让我想想(这真是让人扶额伤神的事情)。嗯,她总是花8美元来买紧身胸衣,而跟她地位相似的女孩大多在地下室里花59美分买紧身胸衣。上天对她很关照。在明妮的学生时代,她的头发一直是黯淡的棕色,后来她仿佛被一根神奇的魔杖点了一下,头发变成了金红色。博蒂·卡拉汉总说,明妮工作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把她的旧衣服穿破。
乔·哈利介绍了特德和明妮后,温彩尔小姐跟着他来到大厅里。明妮根本不愿意费心压低嗓门。
“噢,我不得不说,哈利先生,你真是勇气可嘉啊!要是我的绅士朋友听说我跟一个有前科的人一起工作,即便他要跟我解除婚约,我也不会感到意外。我想,对于一个已经跟施瓦茨先生这样一位优秀青年订婚、需要维护自己名誉的女士,你对她的感情应该尊重一些才对。”
“嘿,听着,我的姑娘,”乔·哈利答道,“法律并没有涵盖所有的骗局。要是骗取订单是犯罪行为的话,我敢说你的那位优秀的旅行家已经被判了终生监禁了。”
这天工作时特德一直紧咬牙关,结果第二天早晨下巴都痛了起来。明妮·温彩尔只在必要时才跟他说话,而且说的也是账目上的事。到吃午餐的时候,她摘掉那副黑色棉缎套袖,费力地套上一件帕特丽夏·奥布莱恩毛衣,找出一件羚羊皮衣,消失在了洗手间的方向。特德一直等到餐厅里几乎都没人了,才走进去独自用餐。一个一身白衣的招待接待了他,那人腰上系着一条滑稽的、小手绢似的围裙,领着他来到大餐厅尽头的一张椅子上就座,特德未曾抬起过眼睛,视线范围一直在那条雪白的方形围裙以下。“围裙”拉出一张椅子,用“围裙们”惯有的方式将椅子推到特德的膝弯下,将一张打印的菜单粗鲁地塞到他手上。
“烤牛排,半熟。”特德说,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
“哟,你一点儿也没变,我还记得牛排煎得太熟时你是怎样唠叨的。”“围裙”怜爱地说。
特德猛地抬起头。
“这么说你连老朋友都不认得了吗?”博蒂·卡拉汉咧嘴笑道,“假使这里不是公共餐厅,也许你会愿意跟一个可怜但自豪的女招待握握手。啊!你还跟以前一样漂亮,特德先生。”
特德赶忙握住了她的手。“博蒂!我简直能在你的围裙上哭一场!再次见到你是我这辈子最高兴的事,你让我开始想家了。你到底在这里做什么?”
“当女招待啊。你母亲去世后,我也不想在私人家里干了,于是就回来干我的老本行。我敢说我是最恋家的领班了。”
特德的手指紧张地捏着桌布,声音低得几乎成了耳语。“博蒂,请你实话告诉我,她是因为这三年才死的吗?”
“绝对不是!”博蒂撒了个谎,“我一直陪着她走到最后,一开始只是支气管炎。来点儿炸薯条配牛排吧,特德先生,今天的炸薯条棒极了!”
博蒂说完就步履轻盈地去了厨房。作家们喜欢用“步履轻盈”这个词,但这次你可以相信它的字面意思。诚然,博蒂长着一张丑陋的脸庞,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可她走起路来却像只黑豹。她走路时下巴扬起,臀部收紧,这种姿势的养成是因为她需要杂耍般地一次端着很多盘子,你必须这样走才能避免将鼻子伸进汤里。经过一段时间,这种走路姿势就变成了一种习惯。任何经验丰富的餐厅女招待都能教授走路课程,其专业程度绝不亚于东方礼仪学校的形体老师。
从博蒂·卡拉汉为特德端来半熟的烤牛排和“棒极了的”炸薯条这天起,她就主动充当起了他的监督人,管理特德的食物、衣服和品行。但愿我能找到合适的词汇来描写他那痛苦的孤独。他从不寻求别人陪伴。男人们尽管并非直接避开他,但似乎一出现在他的附近就有急事要办。女人们也不理睬他。丹克沃斯太太依然时髦,也依然是寡妇,有一天她从特德旁边经过,只是定定地看着他头顶上方一英寸的地方。在我们这样的小镇里,哈利旅店就像一个热情的大型俱乐部。男人们每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来这里一趟,每天晚上最后一件事也是来这里转一圈,要么听听别人闲谈,要么买一支雪茄,要么跟卖雪茄的姑娘开开玩笑。特德只在别人跟他说话时才开口,他的嘴巴周围逐渐形成了一条严峻的皱纹。乔·哈利远远地观察着他,观察时间越长,眼神就越和蔼,越深沉。渐渐地、但确定无疑地,人们心中对这个男孩生出一种新的尊重和敬佩,因为他一直在默默坚持自己的战斗。
特德养成了一个习惯,每顿饭都很晚才去吃,以便博蒂·卡拉汉有时间跟他说话。
“博蒂,”有一天,她给他端来汤时,他说,“你知不知道,你是唯一一个跟我说话的体面女人?如果我说,假如我能将脑袋搁在母亲怀里,让她弄乱我的头发,用各种可笑的名字呼唤我,我愿意用余生去交换,你明白我是什么意思吗?”
博蒂·卡拉汉清了清嗓子,突然说:“我昨天注意到,你的那些灰裤子急需熨一下,你明天早晨把它们带来,我会在洗衣房里给它们熨出漂亮的裤缝。”
就这样,特德在这里工作的前几周过去了,温彩尔小姐在这里的最后两个月也到了尽头。特德谢天谢地,竭力不让自己希望她是个男人,以便能在她的脑袋上猛击几拳。
在她预定离开的这一天,她跟乔·哈利私下密谈了很长时间。当她最终出现的时候,一个侍者晃晃悠悠地走过来告诉特德一个消息。
“温彩尔说老头子想见你。他在办公室里。对了,特里尔先生,你觉得他们今天能比赛吗?今天太潮湿了。”
乔·哈利深深地坐在他那把巨大的皮椅子里,特德进来时他没有抬眼看他。“坐下吧。”他说。特德坐下来等着,心里十分困惑。
“作为一个数字巫师,”终于,乔·哈利低声说,声音轻得仿佛在自言自语,“我是个彻底的失败者,写在纸上的一串数字就能让我头晕脑胀。可我的脑子能记住大量的数字,每次酒吧侍者偷拿一块钱我都知道。在最近的两个星期里,我一直在观察这件事,希望你悬崖勒马,来把问题告诉我。”他突然转过来面对特德。“特德,老伙计,”他悲哀地说,“到底是什么事让你重蹈覆辙?”
“你开什么玩笑?”特德问道。
“听着,特德,”乔·哈利告诫他说,“这样讲话无助于解决问题。我刚才说过,我对数字很不在行。但你是我第一笔失败的投资,不过我来告诉你,我应付过一些糟透了的投资。唉,孩子,要是你只是悄悄跑来向我借100美元左右,那——”
“你在开什么玩笑,乔?”特德缓缓地说。
“我没有跟你开玩笑,”乔·哈利简短地答道,“我们少了300美元。”
特德·特里尔旧日光芒的最后一点儿火花似乎闪烁了一下,接着就彻底熄灭了,这时的他看起来灰白、苍老。
“少了?”他重复道。然后,“我的上帝啊!”声音干巴巴的,听起来很古怪。“我的上帝啊!”他低下头,漠然地注视他的手指,仿佛那是别人的手。然后,他的手紧紧地抓住了乔·哈利的胳膊,仿佛受到了什么惊吓。“乔!乔!那东西整日整夜地缠着我,都快把我逼疯了。那就是我害怕再次那样做。别笑话我,好吗?以前,我常常晚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回想那种该死的银行业务——一遍又一遍地想——直到浑身都是冷汗。我以前常常把那件事从头到尾地想一遍,一步一步地想,直到——乔,会不会有人偷了东西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想这样的事会不会把人给逼疯?因为要是那样可能的话——要是那样可能的话——那么——”
“我不知道,”乔·哈利说,“但这事听起来太可疑了。”他一只手放在特德颤抖的肩膀上,看着那张苍白拉长的脸。“我本来对你期望很大的,特德。但明妮·温彩尔用一些纸条打消了我的计划。我干脆再叫她进来,我们来把这件该死的事情弄清楚。”
明妮·温彩尔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些纸条和账簿,特德看了它们一眼,看见了他亲笔写的一些东西,那些东西本不应该在那里的。他双手捂住了自己羞愧的脸,衷心感谢母亲已经死了。
突然,办公室门上响起三声尖利的敲门声,屋里三个精神紧张的人都神经质地跳了起来。
“待在外面!”乔·哈利喊道,“不管你是谁。”但门开了,博蒂·卡拉汉镇定自若地走了进来。
“出去,博蒂·卡拉汉,”乔吼道,“你来错地方了。”
博蒂平静地随手带上门,往屋子中间走了几步。“面点厨师皮特告诉我,明妮·温彩尔告诉值白班的文员,文员又告诉了酒吧侍者,酒吧侍者又告诉了看门人,看门人又告诉了大厨,大厨又告诉了皮特,说明妮逮到特德偷了300美元。”
特德迅速向前踏出一步。“博蒂,看在老天的份上,你别掺和进来,那样不会帮上任何忙的。你可以相信我,可是——”
“那些钱在哪儿?”博蒂问道。
特德瞪着她看了片刻,嘴巴滑稽地张着。
“噢,我—不—知道。”他表情痛苦但发音清楚地说,“我从没想过这事。”
博蒂轻蔑地哼了一声。“我也这样想。你知不知道,”她和颜悦色地说,“昨天晚上我去看我的姑妈马尔卡希小姐了。”
明妮·温彩尔的方向传来一阵迅速的丝绸摩擦声。
“嘿,我说——”乔·哈利不耐烦地说。
“闭嘴,乔·哈利!”博蒂厉声说,“我刚才说了,我去看我的姑妈马尔卡希小姐了。她为上流人物洗涤和熨烫昂贵的衣服。明妮·温彩尔根本不是什么上流人物,可她竟然雇我姑妈为她打理她结婚用的亚麻衣物。马尔卡希小姐说,衣服她见得多了,但那样糟糕的手工刺绣和和爱尔兰钩针制品她还从没见过。作为对那个可怜老小姐的特别款待,明妮·温彩尔给她看了她的结婚礼服。但凡有机会,每个女人都会向另一个女人炫耀她的结婚礼服,没有哪个女人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于是马尔卡希小姐见识了那身礼服,说她从没见过比那更好的礼服。真是好衣服!哼,单单是她的蜜月礼服就值80美元,因为那是摩尔考斯基,那个小个子波兰裁缝缝制的。她的结婚礼服是绸缎做的,想不到吧?噢,对我的姑妈马尔卡希小姐来说,那的确是种款待。”
博蒂走到明妮·温彩尔的座位旁,她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脸白得像张纸。博蒂用一根又短又粗的红色手指戳了戳她的脸。“你真是个了不起的经理啊,温彩尔小姐,你的薪水竟然买得起绸缎和裁缝特制的衣服。只有女人才能看穿女人的把戏,明妮·温彩尔。”
“嘿,我可要发火了!”乔·哈利终于爆发了。
“你最好发火!”博蒂·卡拉汉不甘示弱地说。
明妮·温彩尔站起来,牙齿咬着下嘴唇。
“我是不是该这样理解,乔·哈利,你竟敢指控我偷了你的脏钱,而不是这个坐过牢的卑鄙家伙?”
“够了,明妮,”乔·哈利温柔地说,“那可是一大笔钱呢。”
“那就拿出证据来。”明妮继续说,但她的表情仿佛她并不想那样。
“商科学校的教育无所不包,”博蒂说,“温彩尔小姐就是商科学校毕业的。他们什么都教,从画有尾羽的鸟儿到正楷字和花体字。事实上,他们教书写行业的所有东西,但就是不教造假。我确信他们没有造假这门课。”
“我不管,”明妮·温彩尔突然呜呜地哭起来,身子瘫倒在地板上。“我必须这样做。我要嫁给一个上流社会的绅士,一个姑娘必须有几件漂亮衣服,它们不能看起来像‘鸟类中心’的裁缝做出来的衣服。他有三个姐妹,我见过她们的照片,她们会来参加我的婚礼。她们那种姑娘晚上通常穿低胸连衣裙,头发和指甲都做成城里的样式。除了容貌,我一无所有。我能穿得像个土包子似的去纽约吗?坦白说,乔,我在这里工作了六年,一分钱都没有拿过。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超出了我的控制范围。除非我支付50美元定金,否则裁缝就会拒绝做完我的礼服。一开始我只拿了50美元,可我本打算还回去的。千真万确,乔,我真打算还回去的。”
“别说了,”乔·哈利说,“起来吧。我本打算给你一笔结婚礼金,可我从没想过要给你300美元。这样就算扯平了吧。我祝愿你幸福,虽然我对这事并不看好。我想你们婚后不出一年,你就会掏空你丈夫的钱包的。你可以拿着你的帽子走了,我真不知道该怎样跟特德和博蒂摆平这件事。”
“我在这里胡扯,餐厅里的那些傻姑娘连桌子都摆不好,再过不到十分钟就该开饭了。”博蒂一面嚷一面往外冲。特德嘟哝了一句,也跟着她往外走。
“博蒂!我想跟你谈谈。”
“那就快说,”博蒂回头说,“再过三分钟餐厅就要开门了。”
“我说不出我对你是多么的感激。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今晚下班后可以让我送你回家吗?”
“我会吗?”博蒂转过脸来看着他说,“不会的。那个衣着时髦的小偷动摇了你的决心,这是件好事。当初你是跟一群赛跑者比赛,那时你的体格限制了你的速度。现在你有机会重新开始了,你觉得我会让你跟我这样一个厨娘一起出去散步,毁了你的美好开端吗?”
“别那样说,博蒂。”特德插话道。
“这是实话,”博蒂肯定地说,“我并不是说我不是一个足够体面的姑娘,你知道我是。可我就是个女汉子,他们会忍不住借机嘲笑你,说你除了我这样的姑娘,没有女人陪你散步。要是我今晚让你送我回家,你可能会要求下周来我家做客。在半年内,要是你还感到孤独,你可能会向我求婚。而且,老实说,”她低头看着她那双不怎么漂亮的红手轻声说,“我生怕自己会答应你。回去干活吧,特德·特里尔,把你的脑袋抬高点儿,今天晚上祈祷的时候,谢谢你的幸运星,亏得我还不是个荡妇。”
[1] 阿方斯·贝蒂荣(Alphonse Bertillon,1853—1914),法国警官和摄影家,他研发了一种被称为“人体测定学”或“贝蒂荣识别法”的罪犯识别系统,是世界公认的“指纹鉴定之父”和“西方刑侦技术的鼻祖”。
[book_title]故事三:她穿什么
写小说时,作者有时候必须停下来描写女主人公的服装。这可是一项棘手的任务。一般读者都愿意看到他的女主人公衣着考究,不会满足于只知道她看上去像一株亭亭玉立的百合花。他会想知道,她的礼服是用绿色绉纱做的,裙摆上的蕾丝褶边在她的脚边旋转。过去,作家们甚至常常给女主人公的裁缝命名,倘若女主人公不穿沃斯[1]先生设计的红色天鹅绒高级时装,那她就是那种可怜的女主人公。不过,如今拿佣金的作家几乎已经放弃这种写法了。尽管如此,当女主人公到屋外的露天平台上吃餐后茶点时(这是一种古雅的英国习俗,其起源可以参见“公爵夫人”写的任何一本小说,见第179页),一般读者都想知道她出门时顺手抓起了一件什么样的薄披肩。他需要看到对女主人公服装的详细描写,还要看到很多插图,只要出版商受得了,插图自然多多益善。他要求作家详细描写女主人公在不同场合的穿着,卧室里穿什么,上街又穿什么,等等。他要求作家不厌其烦地描写女主人公睡袍上的丝带,甚至还要弄清她在舞厅里穿的轻便舞鞋上的鞋扣是什么样子。你也许常常看到有人趴在商店橱窗外,鼻子紧贴着窗玻璃,试图弄清未来的服装流行趋势。事实上,在那些可怜的家伙中,几乎有一半是作家!想想看,一个粗心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给他的女主人公穿上一件百褶裙,结果四个月之后,作品出版时,却发现百褶裙已经不时兴了,仿佛成了年代久远的老古董,那时他该作何感想?
我曾读过一篇小说,那是篇好小说,里面只字未提白兰地苏打水、离婚和证券市场。小说里的对话妙语连珠,男主人公说起话来真实动人。那是一个发生在船上的故事,女主人公只要穿上她那件厚重的阿尔斯特大衣[2]就会魅力无穷。然而,临近傍晚的时候,她却穿着一件黄色礼服闪亮登场,领口上还戴着一枝猩红的一品红[3]。我冷冷地合上书。没有人会戴猩红的一品红;即便要戴,也不会戴在黄色礼服上;即便非要戴在黄色礼服上,也不会戴在领口上。总之,猩红的一品红就不是用来佩戴的。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女主人公是嫁给了男主人公呢,还是从船上跳了下去?
所以你看,作家在描写女主人公的服装时也不能太过仔细了。
我对描写苏菲·爱泼斯坦的裙子有些犹豫。你不会喜欢它的。首先,对于一个在市中心一间阁楼鞋店上班的店员来说,这件裙子领口太低了,前后都太低了。这是一件黑色连衣裙,风格有点儿像公主裙,就版型来说,太紧了,就裙长而言,太短了,就材料来看,太透了。这件裙子让苏菲那少女般营养不良的身体上,每一条纤弱的曲线都暴露无遗,可苏菲一点儿也不在乎。这件裙子最令人反感的地方是它的衣领。诚然,无领礼服是当时的时尚,可苏菲那大胆的剪刀又多剪了一两下,将裙子的衣领剪成了一个开放得令人瞠目的大V领。话已至此,再说裙子的袖子短得只到胳膊肘就显得多余了。我刚才说过,苏菲是在市中心的一间阁楼上当鞋店店员。
苏菲以两美元五十美分的价格卖“样品鞋”,当你站着看过去,你会认为那些所谓的“样品鞋”看上去跟普通商店里六块钱一双的鞋子没什么差别。当苏菲坐在某位顾客脚下的矮凳上,费尽力气将一只“不服管教”的鞋子套进一只“自以为小”的大脚上时,她这件不知羞耻的小裙子就更暴露了。但苏菲的顾客很少对此感到震惊,因为她们大多是歌舞团的演员和面色可疑的女士,前来搜寻又便宜又前卫的鞋子,面对暴露的身体,她们已经可以见怪不惊了。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苏菲有多漂亮?她太漂亮了,漂亮到你会立即原谅这件可怜小裙子的不体面。她的美貌中蕴含着一种惊人的端庄,就像一个邪恶的小清教徒,或者深陷贫困的克里奥·德·美洛德[4]。光滑的棕色头发从中间分开,紧紧地垂下来遮住耳朵,在脖子上形成一个简单的发卷,将那张可爱的鹅蛋脸衬托得楚楚动人。某种蛇的智慧告诉苏菲要避免蓬松的发卷,但我想即便是梳那种发型,她的美貌依然分毫无损。
倘若苏菲的老板是另一种人,他早已严厉地告诫苏菲,黑色公主裙,领口如果开得太低,在鞋店店员的世界里是不得体的。但苏菲的老板有一个菱形的鼻子,没有足弓,他名字的后缀被省略了。因此,只要苏菲能卖出鞋子,他才不管她穿什么样的裙子呢。
老板曾亲过苏菲一次——不是亲她的嘴,而恰恰是她那件低俗的裙子上诱人但无耻的V领位置。当然,苏菲打了他一记耳光。但这记耳光并没有消除她的心理阴影,她忘不了这件事。一想起这件事,她心里就很不自在,就像我们梦见自己光着身子走在拥挤的大街上一样羞愧难当。在白天的一些零星时间,苏菲会下意识地用她那条并不漂亮的手绢,狠命地擦老板亲吻过的地方,同时不由自主地打个寒噤。她从没告诉过其他女孩老板亲吻过她。
好了,现在你已经认识苏菲和她的服装了。你可以接受她,也可以离开她。我故意在故事开头介绍她的服装缺陷,是为了让我的故事没有虚伪的矫揉造作。还有一个细节。苏菲脖子上戴着一根细细的仿金链子,链子上吊着一个闪闪发亮的“拉瓦利埃”廉价垂饰。苏菲戴它并非有意向传统献媚,那是“时尚祭坛”上的一个祭品,代表着许多不吃午餐的日子。
八月的一天,上午十一点,路易从艾奥瓦州的奥斯卡卢萨来到芝加哥,但他的头发里没有干草。长久以来,滑稽画报一直坚称,乡下男孩初次进城时,人们能够通过他那涂着油脂的靴子和短短的裤子认出他们。别相信他们。事实上,对于鞋跟的高度、衬衫上的条纹和帽檐上翻的样式,小城镇里的男孩跟他们城市里的兄弟一样挑剔。他会仔细阅读那些“高级服装”裁缝充斥着俚语的广告,当猩红的领巾时兴时,小镇男孩能够迅速弄到一条像汽车头灯一样亮的红领巾,时间不会比城里男孩晚两个星期。
路易找到一间公寓,将他的行李箱推到床下,换过衣领,在洗脸池里含砂的水中洗了手,就出门去找工作了。
路易今年二十一岁,在过去的四年里,他一直在家乡那家最好的鞋店工作,对于制鞋用的皮革了如指掌,不管是工厂生产的皮革,还是来自灰桶的皮革。他对皮革几乎有一种狂热的感情。
好奇心在如此多的戏剧人生中扮演着主角,正是好奇心将路易带到当地最高的圆形建筑前。这座大楼建在一块中间凹陷的地基上,主楼上面还有二十几层。路易站在铺着马赛克的地板中央,摘下帽子,身子后仰得几乎对折过去,张着大嘴凝视着高高耸立的大楼。当他将肌肉缓缓收回正常位置时,竭力装出一副见怪不惊的样子。他羞怯地四下瞅了瞅,看有没有人在嘲笑他,接着,他的目光落到了楼上鞋业公司亮着电灯的玻璃展示柜上。玻璃柜里摆满了粉红缎子便鞋,引人注目的天鹅绒靴子,以及最新款的古铜色皮鞋。路易乘坐第二趟电梯上了楼。看到这个摆满鞋子的玻璃柜,路易感觉仿佛有人在他背上亲切地拍了一巴掌。
但他得到了“失业之神”的眷顾,鞋业公司的老板昨天刚刚解雇了两个男孩。
“奥斯卡卢萨!”老板嘲弄地咧嘴一笑,“那里的人穿鞋吗?你对鞋子知道些什么,嗯,孩子?”
路易讲了他对鞋子的了解。老板挪了挪他的书桌上放着的几张纸,咀嚼了几下嘴里的雪茄,试图掩饰心中的惊讶。事实上,路易在教这个老板鞋子生意上的一些事情,只不过他对此毫不知情。
路易讲完后,老板似乎很不情愿地咕哝道:“好吧,我可以先让你试试看,我会给你这么多。”他说了一个薪水数目,这个数目若非荒唐可笑的话,至少也是少得可怜。
“好吧,先生。”路易赶忙答应,就像“阿尔及尔”系列里的那些男孩子一样。在奥斯科卢萨,生活成本这个问题从来没有给他带来过烦恼。
老板藏起了一个愉快的笑容。
“爱泼斯坦小姐!”他喊道,“到这里来!爱泼斯坦小姐,好好带这个年轻人了解一下店里的业务。他是从艾奥瓦的奥斯卡卢萨来的。你要小心了,路易,别让她卖冒牌货给你。”
但路易根本没有听他说话,他正用他那震惊的艾奥瓦奥斯卡卢萨眼睛盯着苏菲·爱泼斯坦裙子上的V形领。
路易并不是个假正经。但在公理教会教堂的“青年礼拜日俱乐部”服务中,他曾是受人欢迎的接待员。在他的家乡,没有苏菲·爱泼斯坦这样穿着紧身公主裙和满不在乎的深V衣领的女孩。但苏菲是城市的产物——我本想说她单纯,可我不会那样说——她睿智、大胆、年轻、成熟、营养不良、劳累过度、但出奇的漂亮。
“你好!”苏菲尽量用她最娇嫩的声音招呼道。路易那双不以为然的眼睛从苏菲裙子上那个他极不赞成的V形领跳到了她那诱人的脸庞上,眼里的表情经历了闪电般的变化。苏菲的脸庞无可挑剔,不管一个人在奥斯卡卢萨居住了多长时间。
“我又不会咬你,”苏菲说,“我在星期二从来都不凶。我们从这里的女鞋和童鞋开始彻底检查,然后再检查另一边的鞋子。”
接下来,苏菲给路易介绍了“样品鞋”生意的精微奥妙。路易极力将目光避开苏菲的V形领,学到了很多东西。他学到了,看上去价值六美元的鞋子如何以两美元五十美分的价格出售。他瞪大眼睛,惊骇地看着苏菲将一只5C码的鞋子套到6B长的脚上,并让试穿鞋子的顾客相信,那鞋子简直是为她量脚定做的。他拿起一双颜色灰暗的童鞋仔细审视,那双精通皮革的眼睛发现了很多问题。若非苏菲及时完成她的买卖,在紧要关头缓步走向他,我想他一定会从钩子上摘下他的帽子,带着他那受到冒犯的商业原则走出鞋店,一去不复返了。
她厚颜无耻地冲他笑了笑,说:“我说,红脸蛋儿,你喜欢我们那个湖边的小定居点吗,嗯?”
“这些鞋不值两美元五十美分。”路易愤愤不平地说。
“嗯,当然了,”苏菲答道,“我知道。你认为这是什么地方?慈善义卖场所吗?”
“可是在我们老家——”路易激动地说。
“忘了你的老家吧,孩子。”苏菲说,“这是个大城市,但这里却没有恋家之人的位置。别对你的工作说三道四的,除非你已经找好下家了,否则你会发现自己躺在公园的长凳上。哎,你真是从奥斯卡卢萨来的吗?”
“当然了。”路易自豪地答道。
“我的天!”苏菲惊呼道,“我想我从没听说过那样的地方。别对其他人吹嘘这事儿了。”
“你一般什么时候出去吃午餐?”路易问道。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苏菲说。
“当我想知道什么的时候,我通常会提问。”路易温柔地解释道。
苏菲定定地看了他好一会儿,目光锐利,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你会知道的。”她最终若有所思地说。
路易的确知道了。在这里上班的第一个星期,他学到了很多,等到星期天到来的时候,他感觉仿佛过了很多年。他学到了,比起允许顾客一双鞋都不买就离开鞋店的罪行,谋杀罪简直不值一提;午餐时间是为了约会而发明的;没有人听说过艾奥瓦的奥斯卡卢萨;一星期七美元的薪水剩不下多少用于洗衣房和轻率的支出;深V领口上方圣母玛利亚的脸庞有利于分散顾客对鞋子的注意;一百美元的养老金在芝加哥的意义等同于支撑一堵石墙的松枝;其他男店员都称呼苏菲“甜心”。
新学到的知识给他带来了痛苦,知识常常会做这样的事。
中午,他看见斯泰特大街上挤满了形形色色的“苏菲”似女孩;脸庞秀丽、但戴着滑稽帽子的女孩;模仿着从豪车里下来、光彩照人的时髦女郎的女孩;身体和灵魂都饿得半死、只为了拥有一套假卷发、或者一双有珍珠母鞋扣的黑缎子鞋的女孩;头脑北边记挂着伍分镍币剧院、东边想着“我对他说”、南边牵念着豪华气派的商店橱窗、北边担心着“他对我说”的女孩。
噢,我没法告诉你,当路易的眼睛习惯那个来来往往、熙熙攘攘、咯咯娇笑、边走边聊的拥挤人群时,他学到了多少知识。这座城市正是以“被迫学习的温室”这一名声而闻名于世的。
然而,有件事路易无论如何也学不会。他没法让自己接受苏菲裙子上的V形领。路易的母亲是一位传统妇女,从早晨六点到下午两点一直系着一条蓝白格子的条纹棉布围裙。到了下午两点,她会摘掉围裙,去镇中心煤气公司办公室里的那个空窗口帮教会的女士们卖蛋糕。回到家炸土豆做晚餐时,她又会把那条围裙系上。她教育路易,进门之前要把鞋底擦干净,要尊重和帮助妇女,要经常换袜子。
在芝加哥生活了一个月,路易忘记了第一条教训;对于那些男人们伸胳膊搂住她们的时候只是说“噢,别这样放肆!”的妇女,他怎么也尊重不起来;至于第三条教训,在经过一番挣扎之后,他好不容易才坚持下来,他晚上不得不在他的洗脸池里洗洗他的私人衣物。
苏菲叫他“呆子”。他对她客客气气的,这让她感到莫名的不自在。在应对侮辱和挑逗方面,她堪称一个“专家”,但路易这种男孩子般的尊重却让她无所适从。由于某种毫无道理的、女人特有的原因,路易让苏菲感到很恼火。
终于有一天,“V领裙”公然挑起了他们之间的战斗。我想那天早上苏菲来上班时没有戴那条链子和“拉瓦利埃”垂饰。尽管那条链子又纤细又便宜,但它一直是将苏菲和赤裸裸的无耻隔开来的唯一屏障。路易的礼节感被激怒了。
沉默了半个小时,他终于结结巴巴地说:“苏菲,要是你答应不穿这件裙子,今晚我就去找你,带你去看伍分镍币演出。我真搞不懂,你干嘛非要穿这样的奇装异服?”
“裙子?”苏菲低头看着她那闪闪发亮的裙子问道,“为什么?你不喜欢吗?”
“喜欢?不!”路易脱口而出。
“不喜欢,真是的!天哪!天哪!要是我今天早晨知道就好了。通常,我是穿着很长的白色鸭鸭衫[5]来上班的,可我在节省自己最后两身干净的套装,留着去打高尔夫球时穿。”
路易的手指烦躁地沿着他的衣领边缘摸了一圈,但他并没有改变立场。“你的脖——脖子都——都露出来了。”他苦恼地表示反对。
苏菲的大眼睛睁得更大了。“嗯,我想是的,”她冷静地问道,“但那是一个完美的脖子,对不对?”
路易涨红了脸,他决定冒险一试。“我不知道。我想是吧。可是,苏菲,那看起来太——太——你知道我的意思。我讨厌那些家伙伸长脖子看你的样子。你为什么不穿那种简单的衬衫,高领的那种,就像老家我母亲穿的那样?”
苏菲的牙齿“嗒”的一声叩在一起。她残忍地冷笑了几声。“嘿,红脸蛋儿,你有没有晚上下班回家后洗衣服,从七点一直洗到十二点?那真是太棒了!尤其是你住在一间十英尺长、六英尺宽的房间里,缺乏所有的现代设施,三层以上连水都没有。那还不简单!嘿,连个孩子都能做到。你需要做的只是——当你回到家时累得后槽牙都疼起来了——自己去提水,把你的衣服浸湿,搓衣服搓到手都脱了皮,将衣服漂洗、煮开、染蓝、上浆。明白没?就像那样。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孩子。没什么大不了的。”
路易一直紧张地拧着手指,这时他的双手握成了拳头。他直视着苏菲气愤的眼睛。
“我的确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他坦白地说,“关于女人跟衣服的斗争,人们说了很多,也写了很多。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从来都不说说,男人也必须为了保持他们所谓的外表而战斗。上帝知道,光是想想你这样的姑娘弓在一盆子衣服上面劳作就够悲哀的了,但当男人也不得不那样做的时候,那就是悲剧了。”
“的确如此,”苏菲赞同道,“当一个姑娘变得寒酸,她的衣服开始显得破旧的时候,她可以从她的裙子上磨得最旧的地方剪下一块布,把裙摆收紧,把它叫做紧筒裙。当她的衣服腰身染上污渍的时候,她可以用一块褶裥遮住腰身前面,如果她的脸蛋足够漂亮,她就可以用这种方法遮掩过去。但一个男人的衣服破旧了,他就只能由着它那样,因为他没法在他的裤子上缝上褶裥。”
“上周我手头很紧,”路易说,“我是说比平常手头更紧。我没有五十美分给那个女人。你应该见见她!那是一个脸色灰白的小个子女人,头发一缕一缕的,胸部扁平得简直可以说没有胸部,戴着一顶压得皱皱巴巴的黑帽子。没有人敢欠她的钱。所以我就自己洗衣服。我还没有学会穿脏衣服。我一边洗一边放声大笑。可是——我敢说我母亲那天晚上梦到我了。要知道,当事情不对劲儿的时候,母亲们常常会梦见自己的孩子。”
苏菲站在那架滑梯的第三级上,此时正凝视着他。她的嘴唇微微分开,脸颊红扑扑的,脸上露出一种新的、陌生的表情,那是一种迄今为止几乎已经被她忘记了的东西,仿佛原本应该是另外一个样子的苏菲的精神进入了她的灵魂,但这种精神转瞬即逝。听到路易下面的话,这种表情顿时消失了。
“难道你就不能在这件裙子上缝点儿东西吗?比如一条蕾丝覆肩——不管你们怎么称呼它。”他坚持道。
“噢,算了吧!”苏菲嘲笑道,“如果一个女孩只有一件裙子,那她就必须让它有点儿特色。也许这裙子会在艾奥瓦的奥斯卡卢萨引起一波愤怒的浪潮,但在斯泰特大街上连一点儿涟漪也不会激起。如今这个年代,只有一根恶化了的荷兰人的脖子才能吸引一个伙计去看一个姑娘。在这样一个城市里,一个姑娘必须以某种方式展示自己。我是自己的舞台监督[6]。他们先看到我的裙子,然后就咧嘴而笑。懂了吗?然后他们才看我的脸。我就像小说里的那个姑娘。我的脸就是我的好运。它为我赢得了很多次饱餐一顿的机会,我来告诉你,红脸蛋儿,饱餐一顿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消遣方式。”
“嘿,你们两个!”老板火冒三丈地吼道,“别在这儿演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戏行不行!那架梯子也不是阳台布景啊!喂,路易,快上楼去拿一双棕色缎子轻便舞鞋下来,要小号的。”
此后苏菲继续穿着她的黑裙子,而且裙子上的V形领似乎比以前更招摇了。
两星期后,路易满面红光地从外面吃午餐回来。他迟到了十五分钟,但老板对他破口大骂时,他只是笑眯眯地听着。
“看你笑嘻嘻的样子,就像是有人给了你一张十美元的钞票,”苏菲以女人特有的好奇心评论道,“我猜你出去吃饭时,一定是碰见了哪个从老家来的乡巴佬。”
“比那更好!你猜猜看,我坐电梯下楼时碰见谁了?”
“那么,‘骨头兄弟’”苏菲模仿道,“你坐电梯下楼时到底碰见谁了呢?”
“我曾遇到一个名叫‘艾姆斯’的男人,他以前常常为波士顿一家很大的鞋业公司出差,每隔几个月就会来我们小镇一趟。我们成了好朋友。有一个星期天,我带他回家吃晚饭,他说那是他那几个月里吃的最好的一餐饭。你知道那些经常出差的人是多么厌倦酒店里的饭食。”
“别拐弯抹角的,直接说重点。”苏菲厉声说。
“哦,他刚才一下子就认出了我,还请我跟他一起吃午餐。一顿真正的午餐,从喝汤开始。哇,那真是一顿大餐啊!他问我现在做什么。我告诉他我在这里工作,他睁大了眼睛,然后笑着说:‘你怎么会进那样的公司?’饭后他带我去了斯泰特大街上的一家漂亮的小鞋店,原来他是那里的老板。他带着我在店里熟悉了一下,我下周就去那里上班。还有工资!啊,我说,那几乎算是真正的薪水了。在那样的地方干活,一个伙计才能昂首挺胸。”
“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走?”苏菲缓缓地问道。
“下周一。噢,感觉就像还要等上一年!”
周六早上苏菲上班迟到了。当她匆匆赶到店里时,双颊绯红,眼睛发亮。她摘下帽子,脱下外套,立即开始把鞋盒码整齐,把货物搬出来做好准备,并没有加入其他店员的谈笑。一个男店员在寻找一只缺失的鞋子时走过来找她,漫不经心地跟她打了声招呼。然后他就瞪大了眼睛。
“嘿,你们知道吗?”他对其他人喊道,随即粗鲁地大笑起来。“喂,别说话了,听着!小苏菲的亮眼睛已经拉上窗帘啦!”
路易赶忙转过身来。苏菲裙子上那个无耻的V形领已经被一块黑色的蕾丝覆肩填满了,覆肩一直伸到她粉红色耳朵的耳垂下面。她的那些蕾丝碎布来自——她们是从哪里弄到那些褪色的黑布片的呢?也许是从某个地下室廉价品柜台弄来的,还利用一小时的午餐时间费力搜罗了一番。衣领前面有九块布片,后面有七块。她花了半夜的时间将它们缝在一起,以便它们完工后看上去像是一整块布,除非走得太近,否则你一定看不出它是拼起来的。女人身上都有一点儿印第安人的耐心和灵巧,这是男人永远也没法理解的。
路易抬起头来看见了这一切。他的目光跟苏菲的目光相遇了。他的眼里闪烁着某种狂喜的光芒,就像某人为了得到某种重要的东西而斗争,最终赢得了胜利一样。苏菲读懂了他的眼神,眼里那种羞涩的询问顿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藐视的火花。她扬起头,转向那个叫大家注意她服装的男人。
“现在是谁发了疯?”她讥笑道,“快到秋天时我总是戴上覆肩的。我的肺有点儿娇气。再说了,我昨天看报纸,上面说无领礼服冬天就有点儿过时了。”
[1] 查尔斯·弗雷德里克·沃斯(Charles Frederick Worth,1825—1895),英国著名时装设计师,时装设计先驱,服饰史上称其为“时装之父”。
[2] 阿尔斯特大衣是一种厚重的、有腰带的男士大衣。
[3] 一品红是一种热带植物,有密集的鲜红、白色或粉红色叶子,看上去如同盛开的花朵。
[4] 克里奥·德·美洛德(Cleo de Merode,1875—1966),法国芭蕾舞女明星,拥有“惊为天人”的美貌,她的美丽面庞曾是二十世纪初巴黎“美好年代”的象征。
[5] “鸭鸭衫”是一种紧身弹力薄棉衫。
[6] 舞台监督负责戏剧表演的技术工作,比如灯光、场景等。
[book_title]故事四:一个棒球英雄
这不是一个关于棒球的故事。大看台上的观众并非整齐划一地站起来开心地呐喊,直到把自己的嗓子都喊哑了。这三千字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三垒打”,也没有人被观众扛在肩上抬回家。要看那种东西,你无需在你最喜爱的杂志上花费十五美分。你只需花上一分钱就能买到一份《品客报》,上面能找到整个赛季的赛程安排。这个赛程表也许由一个“第六畅销”的艺术家、一个数学专家和一个原创俚语幽默作家共同制作,绝对是大师级的水准。没有哪篇笨拙的短篇小说有望跟这些东西竞争。
在过去的日子里,拳击场的“贵族们”还没学会将他们赢得的钱投资到固定资产而非流动资产之前,人们最热衷的一个难题就是:一个职业拳手何时不再是职业拳手?
对于这个难题,人们会齐声回答:当他去酒吧的时候。
我站起来问你,球迷兄弟,一个棒球手何时不再是棒球手?面对大家嘻嘻哈哈的各种回答,我喊出了答案:
当他是个鞋店店员的时候。
倘若一个男人穿着一身肮脏的棒球服看上去仍然英俊,那他一定是个阿多尼斯[1]。棒球服那肥大的裤子、米考伯型的衣领、紧箍头骨的帽子,以及伸向胳膊一英尺左右的黄褐色、蓝色或粉色的汗衫袖子,这些服装的特点正好能自然而然地抹杀男人身上最好看的地方。而且,棒球服还对腿型有极高的要求。因此,当我说鲁迪·希拉奇维勒即便是穿着他的棒球服——裤子一侧还有一条长长的、肮脏的棕色污迹,那是他滑向一个垒时弄脏的——也是一个梦幻般的美少年的时候,你就知道整个赛季姑娘们都会在棒球场上宿营了。
在夏天的几个月里,我们的棒球场对于我们的意义,就像巴黎大赛马之于巴黎、阿斯科特赛马会之于伦敦。谁还在乎埃弗斯一年能赚到七千美元(还是一个月赚到的?);或者芝加哥的新南方棒球场能容纳3.5万人(还是100万人?)。跟下面这条激动人心的消息比起来,谁还会对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感兴趣呢?——游击手“狮鼻”库兰跟坐在第八排、穿粉裙子、帽子上插着红玫瑰的姑娘温蒂妮·迈耶斯恋爱了!当“狮鼻”抓住一个从空中飞来的高球时,我们便开心地大喊起来,甚至一边喊一边转身往看台上望,想看看温蒂妮是什么反应。温蒂妮亮晶晶的眼睛目不转睛地凝望着“狮鼻”,他知道这一点,弯下腰去拂走棒球裤上的尘土,心不在焉地故作潇洒,结果错过了下一个球。
我们的大看台差不多有两千个座位,包括包厢在内。但只有那些假绅士和戴新帽子的姑娘才会坐包厢。包厢座位很舒服,这没错,而且只比普通座位多花十美分,但我们都认为包厢座位有违民主精神,真正的球迷都不屑坐包厢。弗雷迪·范·达因夫人通常冬天去埃及度假,夏天就泡在棒球场上,她每天下午来看比赛时,都是坐着专车过来的,可她从来都没有坐过包厢,所以我们干嘛要坐包厢?她跟热情的球迷一起坐在高高的看台上,当凯利投出一记好球时,她也跟着那些最好的球迷一起站起来握紧拳头,挥舞着手臂大声呐喊。当比赛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人们甚至听见她喊:“好眼力!好眼力!”整个球场上只有一个人对这一切麻木不仁,那就是威利·格兰姆斯,他是球场里的圆筒冰激凌小贩。关于这一点,我有一次曾看见威利懒洋洋地转过头来,用他的细嗓门尖声叫道:“给他们来个厉害的,荷兰兔!给他们来个厉害的!”
好了,上面关于地方特色的简介已经足够了,下面就开始讲故事吧。
六月十九日,艾薇·凯勒从香特小姐的少女精英学校回到家,可是,刚刚过了两天,她就已经无聊得无精打采了。你几乎看不见她那件定做的白衬衫上用于别大学联谊会徽章和秘密社团徽章的辫状饰带,她的卧室里挂满了色彩艳丽的大学横幅和三角旗,以至于打扫卫生的小女佣每周四——周四是楼上的清洁日——都抱怨个没完,威胁要辞职不干了。
回家后的两个星期,艾薇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写信和等回信,不然就是坐在前门廊上读古典名著。这时候她通常穿水手衫、蓝裙子,头发梳成卷卷的希腊发型,就像《淑女杂志》封面上的姑娘那样。她身子靠在那张门廊椅的帆布椅背中间,一只脚垫在屁股下面,另一只脚自如地荡来荡去,脚上穿着饰有珠子的拖鞋和长筒丝袜,露出小说家们所说的“纤细足踝”。这是一个诱人的画面。
艾薇回家后的第二个星期六,她父亲中午回来吃午餐,发现她正全神贯注地读着《悲惨世界》第二卷。
“哎呀,天可真热啊!”他大声说着,一屁股坐在艾薇旁边的一张柳条椅上。艾薇懒懒地瞅了父亲一眼,脸上露出标准的“女儿的微笑”。艾薇的父亲是个保险推销员、所在选区的市议员、城市改进俱乐部主席、五个地方分会的会员,还是大家一向公认的人民代表。在阵亡将士纪念日,通常由他介绍在歌剧院发言的贵宾。他叫凯勒太太“妈妈”,为人虽然正派,但也不算古板,还不至于注意不到漂亮女性身上的衣服合不合身。他认为艾薇是莉莉安·罗素[2]、斯塔尔夫人[3]和潘克赫斯特夫人[4]的“删减版”。
“觉得不舒服吗,艾薇?”他问道,“你的脸色看起来有点儿发白。天气太热了,我想是这个缘故。哇!什么东西这么香?快进去告诉妈妈我回来了。”
艾薇将一根修长的手指插在书页之间。“我很好,”她答道,“那一定是牛排和洋葱的味道。呃!”她哆嗦了一下,走进屋去。
凯勒爸爸若有所思地望着她的背影。然后他走进屋,洗了手,跟艾薇和她母亲一起在餐桌旁坐下。
“给我一小块就好了,”艾薇说,“不要洋葱。”
父亲放下刀叉,清了清嗓子,说:
“你戴上你的帽子,2:45到城际铁路车站跟我见面。我们一起去看棒球赛。”
“棒球赛?”艾薇重复道。“我?可我——”
“是的,你要跟我去。”父亲打断她说,“你一直在家里无精打采地看着圣塞西利亚[5]和小伊娃[6]之间的十字架,看得已经够久了。我不管你看球赛时能不能区分‘湿曲线球’[7]和‘低速曲球’[8],但你整个下午都会待在空气新鲜的户外,而且球赛还能让你兴奋起来。姑娘们都去看比赛,你会喜欢的。他们今天将对阵马绍尔队。”
艾薇去了,看上去就像只待宰的羔羊。比赛开始五分钟后,她用一根尖尖的洁白手指指着投球区方向。
“那是谁?”她问道。
“投手。”凯勒爸爸简洁地答道,接着又耐心解释:“他负责投球。”
“噢,”艾薇说,“你刚才说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没说呀!但他是鲁迪·希拉奇维勒。男孩子们都叫他‘荷兰兔’。荷兰兔是一种宠物。”
“鲁迪·希拉奇维勒!”艾薇轻声低语,如在梦中,“多么强壮的名字啊!”
“想吃点儿花生吗?”她父亲问道。
“看球赛时通常吃花生吗?”
“不吃也不犯法。”凯勒爸爸说。
“那就来两袋吧。”艾薇说,“爸爸,他们为什么叫它‘钻石’[9],那几个角上的棕色袋子有什么用,击中球以后是怎么算分的?他们干嘛要伸手在土里蹭,然后——呃——在手上吐唾沫,投手一个月能挣多少钱,那边的那个红头发男人干嘛要在第二和第三个棕色袋子之间那样跳来跳去,投手是不是除了投球什么都不干,还有,为什么——”
“好啦。”爸爸说。
从这以后,只要他们的棒球队在家乡比赛,艾薇就场场不落。她去看比赛并没有戴新帽子,也不关心冉·阿让[10]离开时有没有偷那些东西,甚至忘了自己玩桥牌时的第三手牌是好还是坏。她甚至跟温蒂妮·迈耶斯成了密友,尽管她俩完全是两种类型的女孩。温蒂妮虽然很瘦,却很性感(如果这样的矛盾成立的话),而且唇红齿白、眼波流动,她常常不戴帽子在市中心到处跑,尽管严格来说,有时候帽子的确需要。不过,温蒂妮和艾薇有两个共同语言:棒球和爱情。只要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我们就都能成为英雄,这真是奇怪啊!
“狮鼻”库兰一头红发,肩膀像公牛一样雄壮,两支胳膊垂下来几乎能到膝盖,就像猩猩的胳膊,又像冬天芝加哥的养牛场里被屠宰的公牛。但在夏天,他“屠杀”对手的心。他常常穿一件深黄色衬衫,那颜色跟他的红头发很相配,他的棒球袜通常有一道裂缝,但当他在棒球场上比赛时,我们几乎羞于去看温蒂妮,因为她的眼里闪动的都是她的心。
现在,我们还得介绍一点儿地方特色。小镇里几乎没有什么崇拜英雄的机会,若非有男人旅行到此,姑娘们甚至不知道今年的男装流行款式是条纹还是格子。棒球赛季开始之后,姑娘们全都涌向棒球场,不懂棒球的姑娘也不懂装懂。当他们的球队去外地比赛时,镇里的问候语也就从“早上好!”或“您好!”变成了“比分多少?”每天晚上,全联盟的所有比赛结果都会粘贴在施拉格尔五金店外面的黑板上,看到人群围在黑板周围和不断穿过街道涌向五金店的样子,你没准儿会误以为五金店在赠送煤气灶和吊床呢。
比赛结束后坐电车回家时,姑娘们常常一脸崇拜地凝望着她们的英雄那沾满汗渍的脏脸,然后她们会冲回家,吃晚饭,换衣服,梳头发,冲向镇上,经过帕克旅馆前去寄信。棒球男孩们住在格里格斯旅馆,那是一家三流旅馆,但他们总是一边用牙签剔牙,一边在我们镇最好的旅馆帕克酒店外面总结当天的比赛。在六月、七月和八月这三个月里,我们镇邮局的收入都是创纪录的。
弗雷迪·范·达因夫人宴请包括“狮鼻”库兰在内的所有棒球队员,从而引发了这桩麻烦事。不过话说回来,她干嘛不这样做呢?没有哪个外国的落魄王子会深入我们这样的内陆小镇来拜访,他们最远也只能到达纽约或纽波特这样的大城市,而他们一到那里就被那些有钱的主妇“生吞活剥”了。既然弗雷迪·范·达因夫人发现“狮子”[11]供给有限,那她干嘛不试着满足于享用豺狼之类的小猎物呢?
艾薇也受邀赴宴。在此之前,她一直都满足于凝视她的英雄。她已经成了铁杆棒球迷,总是全神贯注地观赛,还在一张记分卡上准确地记下每局比赛的得分。
筵席上她就坐在鲁迪旁边。她小口小口地咬着盐焗杏仁,还没吃完第二块,艾薇·凯勒和鲁迪·希拉奇维勒就成了知心朋友。鲁迪一边用餐刀在桌布上画线,一边向艾薇阐述某些局的比赛,艾薇瞪大眼睛看着,一点儿也不介意她的汤放凉了。
一天晚上鲁迪初次登门拜访,凯勒爸爸当时还以为那是他开的一个大玩笑。他跟鲁迪和艾薇一起坐在门廊上聊棒球,还站起身来给鲁迪示范,要是鲁迪尝试了他那著名的“无面罩传球”,那他可能已经把基奥卡克队的那个捕手激怒了。鲁迪礼貌地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所有需要他发笑的地方,都准确无误地笑出声来。但艾薇无需假装。鲁迪·希拉奇维勒让她迷上了棒球。她并不认为穿着蓝色哔叽西服和白衬衫的鲁迪是个英俊青年。即便是他坐在这里,在艾薇眼里他仍是一个金发白肤的“神”。这个“神”正站在投手区,棒球裤上带着战斗的伤疤,左脚放在右脚前面,跟右脚形成直角,狡黠的目光凝视着本垒位置,竭力骗过击球手,正是投手准备旋转左腿将球投出去之前那一瞬间最受欢迎的态度。
鲁迪第二次来访时,凯勒妈妈说:
“艾薇,我不喜欢那个球员到这里来看你。邻居们会说闲话的。”
鲁迪第三次来访时,凯勒爸爸说:“那家伙又来做什么?”
鲁迪第四次来访时,凯勒爸爸和凯勒妈妈一致表示:“这样的事必须停止。”
但它并没有停止,因为它的开始太好了。在赛季余下的时间里,艾薇在离家不远的拐角处跟她的“棒球骑士”见面。他们的恋爱是一种“散步求爱”。他们常常在一起四处漫步,最远走到北边的斯泰特大街和南边的那条河,鲁迪情愿谈论爱情,可艾薇只想跟他聊棒球。
“亲爱的,”鲁迪会紧贴艾薇的胳膊低语,“你最早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
“噢,我看第一场比赛时就喜欢上了,当时爸爸——”
“我是说,你最早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噢!是在你们跟马绍尔队那场比赛中,当时你们在第八局还是平局,但你一连打败了他们的三个击球手。还记得吗?对了,亲爱的鲁迪,今天你的胳膊到底怎么回事呀?你将对方的三个人保送上垒,就连阿尔比亚最弱的击球手都从你身上赢得了本垒打。”
“噢,暂且忘了棒球吧,艾薇!我们聊点儿别的。我们聊聊——我们。”
“我们?哎,你就是棒球,对不对?”艾薇反驳道,“如果你是,那我也是。你昨天有没有注意到奥塔姆瓦的那个男人的投球方式?他没有冲着看台表演,也没有将胳膊伸过头顶,用他的左脚趾掩护他的右肩,将胳膊晃三次,然后才将球扔到本垒板外面七英寸的地方。他只是将球拿在手里,好奇地看了一会儿,然后就用力投出去——嗖!——就像这样,从本垒板上方飞了过去。假如我是你,我一定能击中它。”
“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啊!”鲁迪喃喃地说。
“可他们没有一个击球手,”艾薇继续说,“也没有一个人能跑垒。所以他们现在才会在联盟垫底。不过,那个投手绝对是个奇才,要是他有一个能干的队友支持他的话——”
别急,故事的高潮就要来了。在赛季结束之前的两个星期,一天晚上,艾薇戴上她的帽子,说她要去镇上寄信。
“你该白天去寄信的。”凯勒爸爸不满地说。
“白天没时间,”艾薇答道,“今天的比赛打了十三局,一直打到六点钟。”
就在这时,凯勒爸爸重重地一拳砸在书房的桌子上,做出了决定。
“这样的事必须停止!”他炸雷般地怒吼道,“我不要我的女儿跟着一个球员满大街乱跑,明白吗?从现在开始,你禁止去见那个一个月挣75美元的小联盟球员,否则你就离开这个家。我是认真的。”
“好吧,”艾薇盛怒之下反倒平静了,“我会离开的。我能用药蜀葵糖霜做第一流的白蛋糕,而且你也知道,我做的软糖谁也比不上。不出三年,他会在更重要的联盟里打球。对了,就在昨天,有个陌生人来看比赛——那是个城里人,从他的帽带和衣服款式就能看出来。他看了整场比赛,眼睛从没离开过鲁迪。我知道,他一定是某个俱乐部的球探。”
“也可能只是个五金推销员,要么就是希拉奇维勒欠他的钱。”
艾薇开始别帽带了。凯勒爸爸眼里闪过一丝恐慌。此刻,他看上去有点儿苍老,脸色也很憔悴。他伸出一只颤抖的手。
“艾薇——孩子。”他说。
“干嘛?”艾薇没好气地说。
“你的老父亲这样说你,都是为你好。你妈妈为这件事伤透了心。你和我一直都是好朋友,对吧?”
“嗯。”艾薇勉强答道,没有抬眼看她爸爸。
“那你听我说,我有个建议。再过两周赛季就要结束了,最后一周他们会出去比赛。然后,那些男孩子会回来待上一周左右,只是为了在镇上逗留几天,尽量让自己习惯即将离开我们的事实。然后他们就会四散离开,去找冬天的工作——多数是去切割冰块。”他冷酷地补充道。
“希拉奇维勒先生在俄亥俄的斯勒茨维尔的一家大公司里找到了工作,”艾薇骄傲地说,“他把棒球视为职业,不会做任何有损他投手胳膊的事。”
凯勒爸爸眼神迷离地望着艾薇,用颤抖的声音说:
“艾薇,你会为你的老父亲做最后一件事的,对吧?”
“也许吧。”艾薇冷静地答道。
“别答应那家伙任何事。等一下!让我把话说完。我不会对你的计划做任何干涉。我不会跟希拉奇维勒谈。不过请你答应我,赛季结束前不要鲁莽行事。然后我们会再等一个月,明白吗?大概等到十一月。到时候要是你还想见他——”
“可是怎样——”
“等一下,先听我说完。在那期间,你不能给他写信,不能跟他见面,也不能让他写信给你,明白吗?到那时,要是你还是现在的感觉,那我就带你去斯勒茨维尔见他。这很公平,对不对?只是别让他知道你会去找他。”
“呃——好吧。”艾薇说。
“一言为定啊!我们握个手吧。”艾薇跟爸爸握了手,冲出书房,径直跑向自己的卧室。凯勒爸爸得意地使劲儿眨了眨眼,到外面的菜园找妈妈去了。
他们的球队出去巡回参赛,赢了两场,输了五场,以第四名的成绩回到家乡。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他们在帕克酒店附近闲逛,在镇上的街角里徘徊,喝了很多场告别酒。然后,他们三三两两地渐渐散去,回到罐头厂、货运站和男士家具店,他们正是从这些地方来的。
十月在一片五彩缤纷的漆树叶和橡树叶之中来了。艾薇待在家里学习制作小牛肉卷和苹果派。凯勒爸爸脸上的皱纹因为担忧而加深了,艾薇说她不想回香特小姐的少女精英学校了。
十月三十一日终于到了。
“我们明天坐8:15的车。”她的父亲对她说。
“好的。”艾薇说。
“你知道他在哪里工作吗?”他问道。
“不知道。”艾薇答道。
“没关系,去年八月我特意去拜访过他。”
当艾薇和父亲沿着斯勒茨维尔的大街(我不能告诉你那是些什么街道,因为我也不知道。)往前走时,那个短暂的十一月下午正在(正如我们最好的天才描述的那样)“接近尾声”。凯勒爸爸在一家狭窄的小鞋店前面停住脚步。
“我们到了。”说完便领着艾薇进了店。一个身材矮胖、店主似的家伙走上前来,脸上挂着商人惯有的微笑。
“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他问道。
艾薇的眼睛在店里搜寻着一个身形高大,穿着肮脏棒球服的金发身影。
“我们想见一位名叫希拉奇维勒的先生——鲁道夫·希拉奇维勒。”凯勒爸爸说。
“有什么特别的事吗?”店主问道,“他——他现在很忙。难道别人不行吗?当然,要是——”
“不行。”凯勒粗声粗气地说。
老板转过身去。“喂!希拉奇维勒!”他冲着昏暗的小店后面吼道。
“是的,先生。”一个含糊的声音答道。
“到前面来!”老板喊道,随即退到一个安全的倾听距离。
艾薇的眼里隐隐现出一丝不安。一个高高的人影从小店后面冒了出来。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英雄。他穿着短袖,一边走一边费力地穿外套,同时匆匆地用手背擦着嘴,嘴里还在咽着什么东西。
我说过,店里光线昏暗。艾薇和父亲站在一边,背对着光线。鲁迪走上前来,用店员惯有的方式搓着手。
“鞋子有问题吗?”他礼貌地问道。但他随即看清了来人。
“艾薇!——啊——凯勒小姐!”他惊呼道,但随即尴尬地说:“哦,你好,凯勒先生。见到你们真高兴。那个老镇子还好吗?你们在斯勒茨维尔做什么?”
“呃—艾薇——”凯勒爸爸笨拙地开了口。
但艾薇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打断了他的话。她眼里隐隐的不安已经变成了万分焦急。
“希拉奇维勒!”老板的声音叫道,“有客人!”他朝试鞋凳那边挥了挥手。
“好的,先生。”鲁迪答道,“这就去。”
“爸爸来这里出差。”艾薇赶忙说,“他带我一起来。我要——我要去克利夫兰的学校,你知道的。真高兴再见到你。我们得走了。我确信那位女士想要她的鞋子,你的老板正瞪着我们呢。来吧,爸爸。”
来到门口,她转过身来,正好看见鲁迪从那位肥胖的女顾客的胖脚上脱下那只鞋。
现在,我们要跳过六个月的时间,直接来到四月的怀抱里了。
凯勒爸爸从他的晚报上抬起眼睛。艾薇回家来过复活节,此时在弹钢琴。凯勒妈妈在缝衣物。
凯勒爸爸清了清嗓子。“报上说,”他宣布,“希拉奇维勒被卖到得梅因去了。我们失去他真是太糟了。他是个很棒的小投手,可他比赛时运气不好。每当他站到投手板上的时候,他的队友似乎给不了他什么支持。”
“一派胡言!”艾薇大声说,一面继续弹琴,一面将一张神采奕奕的脸庞转向父亲。“真是胡说八道!每当一个球员投出一个坏球,你总会听见他大声抱怨,说他没有得到队友的支持。希拉奇维勒只是个糟糕的投手。在刮风天,当太阳照着他的眼睛时,任何人都能用一根柳枝击中他投出的球。”
[1] 阿多尼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是爱与美的女神阿佛洛狄特所爱恋的美少年。
[2] 莉莉安·罗素(Lillian Russell,1860/1861—1922)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美国著名演员和歌手,以非凡的美貌、动听的嗓音和独特的表演风格著称。
[3] 斯塔尔夫人(Madame de Stael,1766—1817),法国评论家和小说家,法国浪漫主义文学前驱,少女时代即以才智见称,受到文学界人士的赞誉。
[4] 埃米琳·潘克赫斯特(Emmeline Pankhurst,1858—1928),英国政治活动家,妇女选举权的积极倡导者。
[5] 圣塞西利亚(Saint Cecilia)是基督教文化中的人物,她是音乐的保护神。
[6] 小伊娃(Little Eva)是美国反奴隶制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人物。
[7] 湿曲线球是棒球术语,指投手在投球之前在球上弄上唾沫、汗水或凡士林等杂质之后投出的犯规球。
[8] 低速曲球是棒球术语,指投手投出的逐渐变慢的下坠球。
[9] 棒球场因场地形状像钻石也有“钻石”之称。
[10] 冉·阿让(Jean Valjean)是法国作家雨果的名著《悲惨世界》的男主人公。
[11] 英文lion既有“狮子”的意思,也有“社会名流”的意思。
[book_title]故事五:厨房门里面
这座城市(City)正在庆祝新年前夜。见到“城市”这个词这样拼写,首字母大写,你就知道它只能是指“纽约”。在“至新酒店”的“粉色喷泉大厅”里,这个节日代代相传、独特壮观的一切旧仪式和旧习俗都得到了严格的遵守,并且是以它们最初的特殊形式。那个蓄着“凡·戴克式”[1]胡须的男人看上去就像个俄罗斯大公(他其实是个足科医生),用那个扮演女演员的女士(她其实是八楼施马乌斯女帽批发公司的女领班)的粉红缎子便鞋当酒杯,从鞋里喝香槟酒。角落里两个体面的已婚女士分别得到了丈夫的亲吻。大厅里有一位身材苗条的白衣女子,她长着一张清教徒似的脸,乌黑的头发从脑袋中间整齐地分开,梳成一个整洁的发髻,看上去十分端庄优雅。突然,她从座位上站起来,懒洋洋地走向大厅中央那座水声潺潺的粉色喷泉。她来到喷泉边,似笑非笑地凝视着浅浅的泉水出神,看上去如在梦中。然后,她缓缓抬起纤细的腿,优雅地迈过喷泉装饰着蕨类植物的水盆边缘,踏进冰冷刺骨的泉水中央,身后拖着白色的缎子和薄绸裙裾,将水盆里的金鱼吓得仓皇逃窜。见此情景,大厅里的人们不禁大声尖叫起来,叫得最响的是一个一头黄发、嘴唇微张的年轻人,他刚才跟人打赌,结果赌输了。那位身材高大的金发女士照例穿着一身布满褶裥的紫罗兰色礼服,跃跃欲试地想到桌子上去跳舞。她同伴的衣服上缀满了一层又一层、一道又一道松垂的薄纱,她知道所有的服务生的名字,坚持伴着管弦乐队唱歌,还用一个黑麦面包卷打拍子。玻璃杯的叮叮声甚至盖过了碗碟的碰撞声。
粉色喷泉大厅后面有一间宽敞明亮的厨房,厨房里的一张桌子后面坐着格西·芬克小姐,平静、警觉、眼神傲慢,仿佛一尊司职裁判的“女神”。在“至新酒店”的薪资单上,格西·芬克小姐的职务是“厨房检验员”,不过她的正式工作是“当女神”。她的祭坛是这间忙碌的厨房角落里的一张高高的桌子,那是一个香气祭坛、一个燔祭品[2]祭坛、一个陈设饼[3]祭坛。芬克小姐跟古代女神一样铁面无私,但比古代女神严厉十倍。因为“至新酒店”有这样一条规定:未经格西·芬克小姐和她助手的审查,任何服务生不得将装有食物的托盘送往餐厅。每个托盘都必须平放到芬克小姐的桌子上,每个银质菜罩都必须揭开,每张餐巾都必须掀开,露出它们下面的宝贝,比如热气腾腾的玉米和热面包卷。袅袅的香气从格西·芬克小姐面前冉冉升起,她无动于衷地闻着食物的香味,平直的眉毛下面,一双眼睛注视着各式各样的食物,不管是美味可口的烤童子鸡,还是精美可爱的冰激凌,是龙虾鸡尾酒还是葱头汤,是小牡蛎还是布里干酪,她都一视同仁、漠然视之。所有的食物在她眼里都是一样的。注视食物就是格西·芬克小姐的职业,看她注视一盘去骨乳鸽的样子,你准会认为她从来都不吃东西。
尽管这个新年前夜要为很多(我不知道究竟有多少)食客准备食物,但这个忙碌的大厨房却是你能想象到的最整齐、最闪亮、最洁净的地方。不过,这个洁净的大厨房里最整洁无瑕的却是格西·芬克。她身上有种东西能让你联想到田野里的雏菊,但愿你懂我的意思。那也许是因为她的眼睛是棕色的,而她的头发是金色的;也许是因为她的衣领高高的、紧紧的、而且很光滑;也许是因为她那贴身的白色袖子一直延伸到她那双漂亮的手上;也许是因为她那光亮的头发在额头上跳动的样子;也许是因为她那澄澈透明、滑如凝脂的娇嫩肌肤。不过,我个人认为,真正的原因是她穿衬衫的方式。格西·芬克小姐会在一件紧身冬装外套下面穿一件硬挺的白衬衫,脱去外套,右手食指摸着领口,左手大拇指摸着背后的腰带,向满怀崇敬的世人展示她那一尘不染、毫无褶皱的白衬衫,仿佛那是她那灵巧的双手刚从熨衣板上熨烫出来的。格西·芬克小姐的洁净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她洁净得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清丽脱俗,以至于——好了,这样的描写必须停止了。
像芬克小姐这样的女孩,你会乐意看到她站在你最喜爱的熟食店的柜台后面,知道她的手指碰过你星期天晚餐吃的牛舌片、瑞士干酪和火腿时自己不会厌恶地打哆嗦。倘若格西向一个女孩借用她的羚羊皮手套,那女孩做梦也不会想到要拒绝她。
今天晚上芬克小姐十点才来上班,比平常足足晚了两个小时。她知道自己一直要工作到凌晨六点,这也许能解释她在脱去帽子和外套,将它们挂在桌子后面的挂钩上时为什么几乎没有表现出什么书迷们所说的“活力”。我想,整整一个晚上、满满八个小时的工作预期也许能解释这一点。但我偷偷告诉你,你千万不要说出去,事实并非如此。现在你该认识一下亨尼了。亨尼,啊!他现在是“亨利”了。
两个星期之前,亨利一直是“亨尼”,芬克小姐也一直是“小山羊”。当亨利还是“亨尼”的时候,他在厨房里当杂工,什么活儿都干,但他那含情脉脉的目光总是落在格西·芬克小姐身上。后来,在一个疯狂的晚上,一个服务生罢工了——因为薪水、或者工时、或者小费,或者三者皆有。在接下来的混乱中,亨尼被迫接受了那个服务生的工作和一件被大幅截短了的外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完美地适应了这两样东西,证明服务生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造就的。服务生的那些标志性的小伎俩和小毛病似乎完美地包裹了他,仿佛一件“神仙服”落到了他的肩膀上。他左胳膊下面夹着的餐巾完美到位,仿佛它生来就长在那里。那幽灵似的步法、疾走如飞的小跳步、半真半假的笑容、毕恭毕敬同时又略显傲慢的弯腰,服务生的特点他应有尽有;“是的,小姐。”和“好极了,先生!”这样的应答自然而然、准确无误地跳出他那未经训练的嘴唇。灰姑娘艳光四射地从柴灰遍布的火炉边站起来的景象,也不足以比拟亨利从“亨尼”到“亨利”的角色转变。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格西·芬克小姐被郁郁不乐地落在了她的桌子后面。
对于抓住这样的事情说长道短,厨房跟客厅一样的动作敏捷。由于除了亨尼,格西·芬克小姐对厨房里的其他人都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所以厨房更是迫不及待地充分利用了它的这点儿闲谈材料。每个人都把这件事翻来覆去地大谈特谈——其中包括无赖托尼,芬克小姐曾讥讽过他;开胃菜厨师弗朗索瓦,他常常忘记自己已是有妇之夫;吧台检验员斯威尼小姐,她嫉妒芬克小姐的肤色。芬克小姐听到了他们的议论,但她什么也没说。她只知道,在她下夜班的时候,再也没有一个亲爱的人等着她了。此前的两个星期里,她都是夜里一点戴上帽子,穿上外套,独自一人回家。而在那之前,亨尼每天夜里都温柔地护送她回家。现在,没了亨尼的保护,她发现他每晚的护送只教会了她一件事:她对夜晚的街道产生了一种荒唐可笑的恐惧。以前,尽管从电车站到她和母亲一起居住的公寓只有短短的一段路,亨尼总是陪她一起步行回家。在她看来,那是一段壮丽辉煌、星光灿烂的时光,唯一的美中不足是时间太短了。如今,那段路成了一段漫长无比、心惊肉跳的煎熬,充满了颤抖和恐惧,尤其是卡西迪小卖部后面的巷子。以前,她和亨尼甚至曾有过一些关于未来的半认真、半玩笑的简短交谈,其中的一个话题是在一个理想的社区开一家小小的熟食店和餐馆,亨尼在厨房里忙活,某个干净整洁、身穿白衬衫的金发美女负责记账和照看前面的店铺。
以前,每当芬克小姐下班回到家,她和母亲都要履行一个小小的程序。然而,如今她们早已放弃这个程序了。格西的母亲是一位真正的母亲——就是那种你回到家时会醒来的母亲。
听到门锁上响起钥匙的声音,芬克妈妈会从她的卧室里喊:“是你吗,格西?”
“是我,妈妈。”
“亨尼送你回来的?”
“当然。”芬克小姐会开心地回答。
“还剩下一点儿香肠,还有一些馅饼,要是——”
“噢,我不饿。我们在城里的乔伊快餐店喝了杯咖啡,吃了个火腿黑麦面包。你记得把奶瓶放到外面了吗?”
然而,在这两周里,这样的程序再也没有发生过。格西已经学会一回到家就悄悄爬上床睡觉,而她的母亲,作为一位母亲,也假装睡着了。
今天晚上,格西·芬克小姐看上去更冷静,更独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像雏菊。她仿佛看见,在她脑袋后面的某个地方,亨尼正在避开她的桌子,使用厨房另一头的那个检验员的服务。这种感觉像毒药一样侵蚀着她的内心。然而,即便是在这样心痛的时刻,她仍然严厉地用食指敲着面前的桌子,对无赖托尼说:
“把你的托盘放到桌上,托尼——放平了。这个新年前夜也许有点儿忙,可你别想用你那些花招来蒙骗我。”因为托尼有一个隐藏1.25美元牛里脊肉的小花招,方法很简单:将一个大浅盘啪的一声拍在他的托盘下面,他那又长又瘦的手指张开来托住盘子,另一只手伸过来扶住托盘,手上飘拂的白餐巾的褶皱完全遮住了这个骗局。托尼的眼里闪过一丝凶光,干瘦的下巴恶狠狠地凸出来。
“你真是只牙尖嘴利的‘小山羊’啊,”他嘲笑道,“不过别担心,休息时间我会逮到你的。”
“总有一天,”芬克小姐一边检查牛排,一边慢吞吞地说,“酒店方面会知道你的花招的,到时候你就只能回你的煤车去了。我对你太了解了,这已经开始让我感到不舒服了。我讨厌背负犯罪的重担。”
“你就是个怨妇,因为亨尼甩了你,现在——”
“快给我走!”芬克小姐厉声说,“不然我就叫主管来跟你理论。也许他会有兴趣知道,你一直在计算你的日期和工号,好将它们添加到你的支票底下。”
无赖托尼转过身,快步向餐厅走去,但对芬克小姐来说,胜利的滋味却是苦涩的。
午夜的钟声敲响了。粉色喷泉大厅那边传来的喧嚣声穿透了分隔餐厅和厨房的那扇衬着软垫的门。那声音升起来,盖过了管弦乐队响亮的音乐声。当数百人同时站起来时,他们的座椅吱吱嘎嘎地摩擦着大理石地板。一时间,玻璃杯撞击的叮当声听上去仿佛有一百个铃铛在齐鸣。接下来,大厅里传来热烈的鼓掌声、欢呼声和叫喊声。透过长长的走廊尽头的弹簧门,芬克小姐瞥见了绚丽的色彩、闪烁的礼服、举起来的光胳膊、鲜花、羽毛和珠宝,所有的东西上面都涂上了那座著名的粉色喷泉投射出来的玫瑰色的光彩。有一次,她看见一个高高的青年伸出胳膊搂住邻桌一个美貌绝伦的姑娘,尽管大厅的弹簧门随即关上了,挡住了她的视线,但她知道他吻了她。
然而,粉色喷泉大厅后面的厨房里却没有任何新年祝福。此时是这个忙碌的夜晚最忙碌的时刻。炉子散发出的热量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坐在远远的角落里的芬克小姐也感觉到了。餐厅和厨房之间的弹簧门一刻也没有闲着,服务生们流水似的奔向那些热气腾腾的桌子,桌子后面,一身白衣的大厨们正站在那里忙着盛菜、切肉、涂油、上菜、下命令、接待服务生。服务生们在检验桌前稍作停留,随即再次奔向餐厅。无赖托尼此时正在咒骂一个负责给菜肴装点蔬菜的波兰小女孩,因为她装点一盘沙拉时动作不够快,小女孩正用她的大舌头一遍又一遍地说:
“噢,闭上你的嘴!”
芬克小姐“砰!砰!”的检验章和着飞一般的脚步,然而,即便是在她那训练有素的眼睛扫过面前的托盘的时候,她也看见了服务员主管让亨利到她的桌子前检验,当时他正要前往那张较小的检验桌。在低垂的眼睑下面,她看见他过来了。今天晚上,亨利身上散发着一种光芒,一种令人激动的活力,看上去那么身手敏捷、那么精力充沛、那么生气勃勃。在格西·芬克眼里,一身服务生制服的亨利看上去帅得令人心碎——英俊、高贵、遥远、无比性感。但紧随其后的是托尼,他的眼里闪着复仇的火焰。
平坦的桌面迎接了亨利的托盘。芬克小姐用冷漠无私的目光注视着他的托盘。亨利将他的餐巾从左胳膊下面抽出来,开始动作敏捷地揭开一个个菜罩。第一个圆顶银菜罩揭开了。
“珍珠鸡。”亨利说。
“你上小帘蛤时我看见她在看你。”托尼说,仿佛在继续刚才的某个间歇时间开始的谈话,“她是一个可爱的美妞,相信我。”
芬克小姐仔细审查着珍珠鸡,但看上去一副超然物外的样子。她从手肘下方的盒子里取出正确的图章,砰!她面前的硬纸板上,亨利的工号后面出现了一个数字:$1.75。
“你这样想?”亨利咧嘴一笑,揭开另一个菜罩。“糖制甜品。”
“我敢说有一天我们会看见你上星期天的报纸,亨尼,”托尼继续说,“上面说一个英俊的服务生跟一个漂亮的富家女儿私奔了。说真的,你太完美了,即便是作为一个服务生。”
砰!30美分。
“别逗了。”亨利有点儿飘飘然,“莴苣,法式调料。”
砰!“下一个!”芬克小姐不动声色地说。她打了个哈欠,飞快地向开胃菜厨师笑了笑,但他并没有看着这边。接着,当托尼将托盘推向她时,她说:“生意好吗,托尼?嗯?你又偷偷塞了多少劣质雪茄在你那五分钱直筒裤的私人收藏里,赚到了20美分的回扣?”
当托尼端起他的托盘转身离开时,芬克小姐发现他那明亮的棕色眼睛忽然变得朦胧起来,仿佛里面升起了一团薄雾。尽管刚才的话让自己很解气,但她心里知道,托尼已经“在休息时间逮到她了”,就像他之前说过的那样。
对芬克小姐来说,事情慢了下来。现在,脚步匆匆的服务生们转而流向了厨房吧台方向。从现在开始,人们该吃得少,喝得多了。芬克小姐现在觉得时间过得很慢,便不由自主地一边眨眼,一边瞅着面前的硬纸板上印着的数字。尽管眨着眼睛,两滴眼泪还是滴到了亨利工号后面的$1.75上面,这样的污点是绝不应该出现在一个检验员的报告上的。一个可爱的美妞!她刚才凝视过亨尼。唉,这种事情想也想得到。没有哪个女人凝视亨尼时能无动于衷。“一个可爱的美妞——”
“嘿,芬克小姐!”主管的声音喊道,“我们需要你去吧台那边帮斯威尼小姐检验酒水。酒水走得太快了,她忙不过来了。从现在起,人们不会吃多少了,只不过不时要点儿小咸菜罢了。”
于是芬克小姐偷偷用手绢擦了擦眼睛,离开那个又烤、又炙、又煎、又炖,满眼都是巨大的铜锅、发红的煤炭和兹兹响的煎锅的世界,进入一个散发着薄荷香味、橙子皮和柠檬皮的气味、菠萝香味——这让人想起肉桂和丁香的气味——以及浓烈的酒精味儿的小世界。在这里,烤肉架上的兹兹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虹吸管的嘶嘶声、软木塞的噗噗声、以及冰块撞击玻璃杯壁的叮叮声。
“嘿,亲爱的!”斯威尼小姐柔声招呼她,瞪大眼睛看着她眼睑周围可疑的红色。“你来这个令人头痛的部门给我帮忙真是太好了!这是酒水单,你也许用得上。我说,你觉得新年前夜是谁发明的?他一定拥有一个希腊餐厅服务生的想象力。现在才两点半,可我已经累得身子软得像块抹布了。我刚才一直在不停地检验酒水,累得手腕都开始抽筋了。对了,你有没有听说亨尼的事?”
“没有。”芬克小姐心平气和地答道,然后便开始仔细查看酒水单第一页上“知名产地香槟酒”标题下面的内容。
“哎呀,”斯威尼小姐用她存心不良的细嗓门继续说,“他可是掉进温柔富贵乡了。那边有个三号桌,他们在喝12美元一瓶的1874年皇冠,就像喝沃基肖[4]的啤酒一样。每喝完一瓶,他们中的一个家伙就会用一张崭新的10美元和一张崭新的5美元付账,还跟亨尼说不用找钱了。你能相信吗?”
“但愿我们1874年皇冠的存货能坚持到早晨,”芬克小姐愉快地说,“我讨厌看到他们不得不降低标准,喝10美元一瓶的酒。喂,托尼!回来!在这个部门我可能是个新手,可还没傻到让你用一张黄标冒充金标来蒙我。听好了,我要再罚你五十美分。”
“他真是个贪污犯!”斯威尼小姐咯咯笑道。她凑近芬克小姐,谨慎地压低嗓音。“不过我要为他说句话。要是你时不时地让他蒙混过关,他会跟你平分的。懂吧?唔,算了,别这样较真儿。管理层也知道这个部门的把戏,所以他们才付这样少得能饿死人的工资。”
格西·芬克小姐光滑的脸蛋上泛起了异样的红晕。当亨尼飞快地绕过那边的拐角,朝着这边的吧台奔来时,她脸上的红晕加深了,泛出淡淡的红光。亨尼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克制的兴奋——对,克制的,因为亨尼是个完美的服务生,不能喜形于色。
“不会是再来一瓶吧?”吧台侍者们齐声叫道。
“是的。”亨利严肃地答道,等着酒窖再献出一瓶珍宝。
“噢,亨尼!”斯威尼小姐叫道,“跟我们说说她长什么样。要是我有空,我会亲自去瞅瞅她的。从托尼说的看,她看上去一定有点儿像玛克辛·埃利奥特[5],只是肤色更白。”
亨利转过身来。他看见了芬克小姐,眼里顿时露出一丝奇怪的神色——那也许可以称之为‘亨尼的眼神’。他注视着前女友那平整的服装、白净的皮肤、坚定的眼睛和闪亮的头发。她正用一种令人困惑和发狂的眼神望着他的身后,那是一个怒火中烧的女人的眼神。这一刻,亨利的一部分镇静似乎离他而去。当他从酒窖侍者手里接过那瓶珍贵的红酒时,他似乎少了一丝快活和自信。他走向芬克小姐的桌子,站在那里看着她检验他的订单。走到门口时,他回过头来看着斯威尼小姐。
“回头等你身边没有别的女士的时候,”他故意说,“我会告诉你我觉得她长得怎样。”
格西·芬克小姐光滑的脸蛋上,淡淡的红晕染成一片深红,从额头一直红到喉头。
“噢,好吧。”斯威尼小姐偷笑道,以便掩饰自己的尴尬,“这是小亨尼在餐厅的第一个新年前夜,老实说,我想他是给吓着了。他没有意识到,庆祝新年前夜就像吃橙子,你必须放下尊严才能真正享受它们。”
此后,亨利又三次进来要那种著名的红酒,但每次进来,他的那种活泼劲儿就似乎减了一分。随着小费的增多,他的得意反而缩小了。六点钟的时候,他再次走近吧台,看上去似乎整个儿被一层无法穿透的忧郁裹住了。
“那些酒鬼还在喝?”斯威尼小姐尖叫道。她和芬克小姐已经从她们的高凳子上下来,准备下班了。亨利疲惫地点了点头,消失在了粉色喷泉大厅方向。
芬克小姐回到靠近餐厅门的角落里她的桌子旁,从挂钩上摘下帽子,站在那里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它。然后,她似乎做出了决定,转身快步走上厨房和餐厅之间的走廊。清洁女工蒂莉正双手撑地跪在走廊的一个角落里,包括她在内的一小队清洁工已经开始清理整整一个晚上漫长的狂欢之后留下的狼藉了。芬克小姐提起她那洁净的裙子,踮着脚尖踩过蒂莉身后留下的小肥皂水洼。她小心翼翼地将弹簧门推开一条小缝往里瞅。她看到的景象并不美,倘若芬克小姐的词汇表里包含“污秽”和“滥饮”这两个词,我想它们此时一定会跳到她的嘴边。人群已经离去了,整个大厅里总共只剩下不到六人。五彩纸屑洒得遍地都是,桌子下面散落着一张张餐巾,全都湿哒哒、脏兮兮的,被揉搓成了一个个无法辨认的布球。从一个翻倒的酒瓶里,剩余的残酒正有气无力地往下滴。大厅里的空气陈腐、污浊、有毒。
大厅中央的一张小桌旁,亨利的三个客人还在那里喝酒。他们一本正经地喝着酒,看上去有点吓人。那是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都喝得满脸通红,表情呆滞,他们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看上去十分可怖。眼前的景象让格西·芬克感到有点儿厌恶,跟这里相比,她觉得外面冬天的空气一定无比甜美、清冽、干净。她最后看了一眼亨利,只见他正用手捂着嘴打哈欠。她正准备转身离开,突然,那个女人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用指尖撑着桌子稳住身子。她抬起头,呆滞的眼睛瞪着大厅那头,但什么也没有看见。她舔了舔嘴唇,转过身去,缓缓地走出六步,然后发出一声惊心动魄的尖叫,轰隆一声栽倒在地板上。她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皱皱巴巴的一堆,她那精美的礼服的褶皱像水波一样荡漾开去,伸到了一个陈腐的小水洼里,那是从某个打碎的酒杯里溅出来的红酒。紧接着,三个人冲向躺在地板上的这个女人,两个人从她旁边奔过,冲出了大厅。那两个人就是刚才一直跟她喝酒的男人,他们跑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冲向她的三个人是服务生亨利、检验员格西·芬克小姐和清洁工蒂莉。亨利和芬克小姐先跑到那女人身边,紧接着是蒂莉。格西·芬克小姐正要伸手托起那女人擦伤了的可怜的脑袋,但亨利一把抓住她的手腕(作为一个服务生动作有点儿过猛),粗鲁地把她拽了起来。
“别碰她,小山羊。”他命令道。
格西·芬克小姐对他怒目而视,愤怒堵住了她的喉咙。亨利眼里的凶光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柔的光芒。
“我们会照顾她的。”亨利说,“她不配你碰她,我也不让你碰她,免得她弄脏了你的手。”接着,在格西的瞪视下,他抓住那个失去意识的女人的肩膀,另一个服务生抓住她的脚踝,蒂莉同情地将她的裙摆裹到她身上,他们一起将她抬出餐厅,抬向那边的一间屋子。
在厨房这边,格西·芬克小姐正准备戴上她的帽子,可她的手指不停地颤抖,好一会儿都戴不好。尽管她的脸背向弹簧门,但亨利进来的时候她还是知道。他默默地站在她身后,她转过脸来,发现亨利正凝视着她。此时,原来的“亨尼”又回来了,在他的眼里闪耀着。他久久地、默默地看着格西·芬克小姐——看着她那理智、朴素、健康的风度,看着她那明亮的棕色眼睛,看着她那白净的额头(富有光泽的头发在额头前方形成一条十分精美的线条),看着她那一尘不染的白衬衫,看着她那光滑的、贴身的衣领(衣领一直伸到她那粉红色的小耳朵的耳垂上),看着她那滑如凝脂的肌肤,看着她那整洁的腰带。他看着她,仿佛在休息自己的眼睛——他的眼睛已经厌倦了绸缎、珠宝、胭脂、红嘴唇、白胳膊、以及女人的胸部。
“啊,小山羊!你看上去真不错。”他说。
“是吗——亨尼?”芬克小姐低声说。
“当然啦!”亨尼热烈地答道,“之前我有点儿忘乎所以了。忘了它吧,好吗?唉,今天晚上的那帮人——噢,那帮人——”
“我知道。”芬克小姐打断他说。
“回家吗?”亨尼问道。
“回。”
“我们先找口东西吃吧。”亨尼建议道。
芬克小姐扫了一圈冷冷清清的大厨房,略显厌恶地皱了皱她那漂亮的鼻子—这鼻子已经被迫闻了很多珍馐美味的香味了。
“当然。”她愉快地表示赞成,“不过不是在这里。我们去街角那边的乔伊快餐店吧,我想喝一杯香喷喷的热咖啡,吃一个火腿黑麦面包。”
他帮她穿上外套,要是他的手在她肩上停留了一会儿,谁会看见呢?那里只有几个睡眼朦胧的服务生和清洁工蒂莉。他们一起向门口走去。此时蒂莉已经刷洗完了走廊,正开始刷洗厨房。她和她的水桶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她正用一块灰色抹布在一个肥皂水洼四周刷洗地板,肥皂水被抹布挡在了里面。亨尼和格西只好停下来看她干活。他们兴味盎然地看着那张灵巧的抹布巧妙地将肥皂水洼挡在里面,直到抹布将肥皂水吸尽。然后,跪在地上的蒂莉身子向后一坐,将浸湿的抹布拧干。这幅画面有一些赏心悦目的地方。蒂莉的蓝色印花布制服有些地方褪了色,变成了白色,两个膝盖的位置则因为肥皂水的浸泡而变成了深蓝色。她的鞋尖滑稽地翘起来,就像清洁女工的鞋子通常那样。蒂莉细细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潮湿的发髻,用一根灰黑色的发钗别起来。从粗糙发红的手指到红润汗湿的脸庞,蒂莉身上没有半点儿地方可以称得上美丽或优雅。但亨尼发现她身上有种令人愉悦的东西。连他自己也说不清那是什么,我又怎能说清?所以我只能说,那种感觉也许就像我们从噩梦中惊醒,发现身上盖着一条灰色毛毯,毛毯给我们一种健康、安全和可靠的感觉,让我们感到由衷的喜悦。
“新年快乐!”亨尼严肃地说,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
蒂莉潮湿的右手握住了亨尼的手,脸上露出愉快的微笑,同时也露出了一口黑乎乎的烂牙。
“你也一样,”蒂莉说,“你也一样。”
[1] 十九世纪,美国和英国曾流行英国国王查理一世时期的英国宫廷首席画家安东尼·凡·戴克的画中的查理一世的胡须样式,也被称为“凡·戴克式”。
[2] 燔祭品是祭坛上焚烧以祭神的东西。
[3] 陈设饼是犹太教用于主日祭神的未发酵面包。
[4] 沃基肖(Waukesha)是美国威斯康辛州东南部城市。
[5] 玛克辛·埃利奥特(Maxine Elliot,1868—1940),美国女演员和商人。
[book_title]故事六:一个老姑娘
有些女士跟你谈话,最后会很不耐烦地建议你去地下室寻找你想要的东西,这样的女士决不会接受一周七美元的可怜薪水。她们也无须辛辛苦苦地爬上五段楼梯,以便回到那个被称之为家的凄凉的“小审判室”。有几位女士不必为节约电车费而走上三十三个街区,晚上也不必可怜巴巴地在那个裂了缝的小洗脸池里洗手绢和袜子,同时还得竖起一只耳朵倾听那位“反对女士”偷偷摸摸的脚步声。
那些认真的“职业女性”预算编纂者会匆匆经过埃菲·鲍尔。埃菲的预算不是在这里超支,就是在那里超支,因为她常常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上浪费钱,比如手工刺绣的衬衫、厚厚的小牛排、莫德·亚当斯[1]演出的前排座票。你也许已经开始想象她的样子了,那我告诉你,她看上去不过24岁——我是说从后面看(在如今这个所有帽子和定制衣服都采用朴素少女风格的年代,所有的女人从后面看都可以是24岁);她的裙子从来没有松垂过,她的衬衫惊人地平整合身,她的假发花了16美元,还是批发价(她的一个女朋友在干这行)。噢,埃菲身上没有一点遭受过不幸的迹象。她有一种自信果断的气度,一双敏锐的蓝眼睛,一种巧妙应答的天赋,以及一种巧妙的梳头方式,能将两鬓的白发几乎完全遮盖起来。她对紧身内衣了如指掌,这让她成为施皮格尔公司的那个重要部门的主管。埃菲能在第一时间得知珊瑚珠过时了,珍珠流行起来;只要看看她的衬衫,你就能知道什么时候克卢尼花边过时了,爱尔兰花边开始流行。在大街上见到埃菲,你会把她当成众多衣着考究、家境富裕的女顾客之一——如果你没有看她的脚的话。老店员和老警察都没法掩饰他们的脚。
埃菲·鲍尔没有在做姑娘的时候出嫁,其原因跟大多数美貌能干、目光睿智的部门女主管一样。那就是——她没有机会出嫁。要是二十岁的埃菲跟现在这个岁数——噢,我们不能泄露别人的年龄秘密——一样迷人的话就好了!尽管如此,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假如埃菲做小姑娘的时候跟她做老姑娘的时候一样迷人,那她绝对不会成为老姑娘,也不会是施皮格尔公司紧身内衣部门的主管,月薪远远超过125美元(这还不包括提成)。随着年龄的增长,埃菲进步了;随着经验的积累,埃菲成熟了。她知道自己的价值。二十岁的时候,她患有贫血、脸色苍白、骨瘦如柴、一口烂牙,而且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多年的店员生活拓展了她的见识,无论精神上还是身体上都是如此,直到她对称为“人性”的这个巨大又多元的主题有了广博的知识。对于从59美分的廉价腰带一直到25美元的定制腰带中所体现的人性,她都了如指掌。若说这些年的店员生活给她带来了一些变化的话,其中之一就是她下巴周围的线条和眼角的一两条皱纹变得有点儿生硬了。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在这个世界锐利的边缘上摩擦一阵之后,你不能奢望自己不会蹭破一两处皮。
埃菲就介绍这么多吧,下面介绍我们的男主人公。韦伯斯特[2]将爱情故事的主人公定义为在相关事务中占主要份额的人物。他没有说任何话来排除一位绅士,仅仅因为他有一点儿谢顶,习惯于将他的头发梳过来盖住头发少的地方。他也没有对后脖颈的厚度和颜色这样的事情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加布·I·马克斯就应该符合做男主人公的条件。加布就是埃菲允许自己与之交往的那位绅士。他每年来芝加哥出差四次,每次都带埃菲去看戏,然后一起共进晚餐。这样的场合,埃菲的礼服、披肩和帽子,无论在纹理、总体外观和白鹭羽毛上,都跟她周围那些不用工作的姐妹们一样得体无误。在这些前往“龙虾王国”消遣之后的第二天早上,埃菲总会向她的朋友,内衣和家居服部门的温斯坦小姐吐露她的秘密:
“昨天晚上我跟我的朋友马克斯先生出去了。我们看完戏去了雷克托饭店。噢,只有纽约人才知道怎样招待一位女士。老实说,跟他在一起,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女王。嗯?噢,没有那样的事,小姑娘。我从没想过结婚这样的事。只是好朋友而已。”
六年来,加布每年都来芝加哥四次。六乘以四就是二十四次。再加一次就是二十五次。加布上次来芝加哥就是第二十五次。
“嘿,埃菲,”当晚上的娱乐到达饭店阶段时,加布说,“这是我们第二十五次见面的纪念日。这是我们的银婚[3],只不过没有银子和婚礼。我们来瓶香槟吧,那样我们的银婚就几乎合法了。我们要把这瓶香槟都喝光,就算是举行婚礼了。‘银子’这部分就可以忽略了。”
埃菲一直在跟着管弦乐队轻哼,一手拿着一支龙虾钳,一手拿着一支两股叉的小叉子掏着虾钳里的肉。听了这话,她丢下龙虾钳和小叉子、还有她那颇受欢迎的风度,只是张口结舌地瞪眼瞧着加布。然后,一个疑惑的笑容缓缓地爬上了她的嘴唇,但她的眼里却没有一丝笑意。
“别开这样的玩笑,加比。”她说,“如果有一天,你向一位错误的女士说这样的疯话,你会惹上一桩毁约诉讼的。”
“这不是开玩笑,埃菲,”加布答道,“反正我没有开玩笑。只要我母亲赛利格还活着,我就不能娶一个非犹太人。那会让她心碎的。我是她的好儿子,好儿子通常是好丈夫,他们都这样说。呃,埃菲,你想试试吗?”
“加比,”埃菲缓缓答道,“你是第一个向我求婚的男人。”她的语气和表情简直可以称得上庄严。
“这也是我第一次向人求婚。”加布答道。
“谢谢。”埃菲说,“那样就更好了。”
“那么——”加布登时满脸放光。但埃菲赶忙摇了摇头。
“可你足足晚了二十年。”她说。
“晚了!”加布反驳道,“我又没有死。”
埃菲将她的盘子往面前一推,似乎下定了决心,然后将她那丰满的胳膊交叠起来放在桌上,俯身向前,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加布·I·马克斯的眼睛。
“加比,”她温柔地说,“我敢说你的银行存款超不过100美元——”
“可是——”加布打断她说。
“先听我说。我知道你们这些经常出差的男孩子是怎么回事。除了你的钻石围巾夹针、以及你的戒指和手表,你有没有在工资之外得到过一分钱?没有。你的保险只够你死后支付丧葬费,对不对?你马上就要五十岁了,加比,要是我没猜错的话,在医生们将你彻底检查一番之后,你将很难获得一万美元的保险。二十五年的纸牌游戏和土地的油水并没有为你床垫下面的旧袜子里增添多少内容。”
“嘿,听着,”加布反对道,脸色比平常更红了,“我没想到自己是在向参议院的调查委员会求婚。噢,你谈论外地绅士的口气,就像他们都是些唯利是图的家伙!唉,他们跟你们这些现代姑娘简直没法沟通了。看来一个伙计向你求婚时,必须一手拿着他的银行存折,一手拿着一把人寿保险政策传单。你是对的,我没有多少存款,但赛利格妈妈总是要什么就有什么。而且,男人结了婚就不一样了。到时候他就开始存钱了。”
“说得好!”埃菲赶忙说,“说到点子上了。要是在二十年前,我会很高兴有人向我求婚,也很乐意从头开始,省吃俭用,精打细算,爱一个男人,盼着以前只有三位数的银行账户里出现四个数字。我已经获得他们所谓的‘家的本能’了。给我一码[4]左右的印花棉布,以及一张我那嫁到艾奥瓦去的妹妹的照片,我甚至能将一间出租屋布置得像一个人类能够居住的地方。要是我二十岁时像现在这样明智的话,加比,我可以嫁给我想嫁的任何男人。但那时我是他们所说的‘能干的女孩’,可男人不会娶能干的女孩。他们选择金发碧眼的小白痴,那些白痴即便是亲眼看见也分不清炖羊肉和熬汤骨。总之,对的人没有出现,我每天早晨六点起床去当店员。现在我赚的钱跟你一样多了——也许更多。不过别误会,加比,我不是在这里自吹自擂。我不是那样的女孩。但我能将743号瘦身版紧身内衣卖给米洛的维纳斯[5]本人。上帝知道她需要一件那样的内衣,看看她的大屁股就知道了。我独自打拼,过上了好生活。我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我喜欢在店里工作时那种令人兴奋的感觉。我也习惯了奢华的生活。我想假如我是男人,我会是你们所说的那种不错的养家者——那种男人每次只要有一半的借口就打开一瓶红酒,他死后,他的孀妻将不得不靠接收寄宿者度日。而且,加比,在你穿定制衣服穿了十几年之后,要是再让你回去过那种穿25美元一件的成衣的生活,你是不会开心的。”
“你可以的——要是你爱一个男人的话。”加布固执地说。
埃菲下巴周围生硬的线条和眼角附近老于世故的皱纹似乎突然从她的脸上凸了出来。
“年轻人做做爱情梦没有问题。但在你这个年纪,你已经容许雪茄烟灰掉到你的背心上了。至于我,我已经养成了一种随性的性情,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这让我保持年轻。年轻!我必须保持年轻!年轻是我的存货。你看啊,加比,我们只是晚了二十年,我们两个都晚了。他们不会给你涨工资了。如今他们在寻找能够出差的孩子——生龙活虎的年轻人,英勇无畏、来去自如。他们不想要老资格了。还有,加比,要是我告诉你我仅仅在扑面粉、化妆水和发夹这三样东西上的花费,你一定会认为我弄错了,给你说的是肉店的账单。我并非天生丽质,只是在这座城市里,一个女孩看上去干净利落是需要花钱的。”
在饭店的这个隐秘角落里,加布将一只胖胖的、修剪得十分整洁的手放在埃菲光滑的胳膊上。“对我来说,你不需要保持年轻,埃菲。我就喜欢你本来的样子,没有扑面粉、化妆水和发夹。”
他抬眼凝视着埃菲容光焕发的面容,温和的红脸庞上露出一种接近耐心的顺从神情,看上去令人感动。“在我看来,你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看过,老姑娘。要是有一天你感到孤单——或者改主意了——或者——”
埃菲摇了摇头,开始戴上她那长长的白手套。“我想我没有用小说里那些夫人们用的那种方式来拒绝你。也许这是因为我的实践经验太少了。但我想告诉你的是,加布,感谢上帝,等到我临终的时候,我不必因为没有一个男人曾想让我做他的妻子而感到遗憾。老实说,我对你是如此的感激,要不是我这么喜欢你的话,我可能马上就会嫁给你的。”
“跟往常一样,我会在三个月之后回来。”加布只是说,“我不会给你写信。等我回来的时候,我们只去看一场戏,到时候你看上去越年轻越好,我会喜欢的。”
然而,当加布春天回来的时候,在埃菲通常所在的地方,他见到的却是一个雕像般端庄的金发美女。
“鲍——鲍尔小姐出城啦?”
“雕像”在加布讨好的笑容中融化了一点。
“鲍尔小姐病了。”雕像通知他,话音带着浓重的东部口音,“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吗?我接替了她的位置。”
“唉哟——噢——不,确切说没有。”加布说,“只是暂时的小病,对吧?”
“这个嘛,要是您知道她得伤寒七个星期了,我想您就不会这样说了。”
“伤寒!”加布叫了起来。
“尽管我不习惯询问先生们的名字,但我想问问,您是不是就是马克斯——加布·I·马克斯?”
“当然,”加布说,“我就是马克斯。”
“鲍尔小姐的护士上周打电话过来,说要是一位名叫马克斯——加布·I·马克斯——的先生来这里打听鲍尔小姐,请我转告他,说她改主意了。”
从施皮格尔公司的紧身内衣部门到有轨电车站的路上,加布只停下来买了一束紫罗兰。来到埃菲的公寓下面,他请门房把他的名片和紫罗兰送上去,并说一位先生在下面等着。不一会儿门房带来回信,说埃菲小姐请他上去。这时候,他的紫罗兰的第一层包装纸都还没有打开呢。
埃菲深深地坐在窗边的一张椅子里,肩上裹着一床印花棉被,脚上穿着一双手工织成的灰色卧室拖鞋。她看起来完全是她那个年纪的样子,她知道这一点,可她并不在乎。她伸向加布的那只手看上去虚弱、苍白、枯瘦,似乎跟加布此前多次握过的那只丰满坚定的手没有丝毫关系。
加布瞪大眼睛看着面容苍白、幽灵一般的埃菲,心下又是惊骇,又是沮丧。片刻之后,他结结巴巴地说:
“你看起来——很棒!棒极了!谁也不会相信你生过一点儿病。我猜你只是为了美容暂时休息一阵,对吧?”
埃菲疲倦地笑了笑,缓缓摇了摇头。
“你是个好孩子,加比,撒这样的谎哄我开心。可我的护士昨天离开了,我第一次真正瞅了瞅镜子里的自己。她在这里的时候不让我照镜子。当我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东西从镜子里面瞪着我看了一阵之后,即便是整整一个舞厅的法国情人在我耳边低声说甜言蜜语,也不能让我相信,自己除了是一块洛克福羊乳干酪之外,还会是别的什么东西,而且还是一块布满了绿点子的干酪。当我想到我的衣服现在都不合身时,我就忍不住打哆嗦。”
“噢,你很快就会好起来回去上班的。伤寒病人康复后通常会胖起来,而且会胖得很好看。对了,我有个朋友——”
“你收到我的口信了吗?”埃菲打断他说。
“我刚才那样说话,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加布说着上前一步。但埃菲摆了摆手,示意他别过来。
“坐下吧,”她说,“我有话跟你说。”她若有所思地低头看着她手上的一个闪闪发亮的指甲,牙齿咬着下嘴唇。当她抬起眼睛时,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加布又向前迈出一步,但埃菲再次摆手阻止了他。
“我没事,加比。我通常是不会哭的,但这种热病让人虚弱得像块抹布,要是听到有人对我说‘嘘!’,我可能随时都会哭出来。自从护士离开后,我一直在紧张地思考。整天坐在窗户边上,有的是时间思考。我的天!我从来都不知道一个人会有这么多时间。除了护士和女服务员,这些天我没有跟一个人说过话。孤独!老实说,要是你知道我能忍受多少爱抚,你一定会感到吃惊的。当然,我的护士绝对是个好护士——才二十五岁。可我只是她的一个病人。你不能指望一个护士同情我这样一个得了这种热病的老女人。我跟你说,每当听到什么响动,我是多么渴望有人对我说‘嘘-嘘-嘘!’,仅仅表明他们对我还有兴趣啊!只要听到我呻吟,护士就会过来将一支体温计放进我嘴里,然后在一张图表上做记录。店里的男孩和女孩们给我送花来。要是我死了,他们也会这样做的。当初这个热病爆发的时候,我只是常常躺在床上做梦,心里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也不太关心是白天还是晚上。你懂我的意思吗?”
加比同情地摇了摇头。
沉默片刻后,埃菲继续说:“我以前总以为自己相当聪明,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穿得跟别人一样好,只要我想,我就能去大西洋城[6]度假。我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东西。可是,自从我生病之后,我希望有个人属于我。有人担心我,为我守夜——这个人只是自然而然地觉得,他必须每隔三四分钟就踮着脚尖到我的房间里来,看我睡了没有,被子够不够,要不要喝水,或者有没有别的需要。我开始想,要是我一直都有一个丈夫和一个——一个家,我的生活会是怎样?也许你会认为我这样想有点儿傻。”
加比握住埃菲苍白软弱的手,温柔地抚摸着,埃菲转过脸去冲着嘈杂的街道。
“我常常这样想象,他会在晚上六点回到家,会跺跺脚,还会像男人们那样弄出很多响声。然后他会想起什么,吱吱嘎嘎地走上楼梯,用男人们在病房里常有的那种滑稽、笨拙、可怜巴巴的方式将脑袋从门口伸进来。他会说:‘今晚感觉怎样,老姑娘?我现在还是别走近你的好,小猫咪,因为我身上有凉气。寂寞吗?有没有想你的老公?’
“我会说:‘噢,快过来,亲爱的,我才不管你有多冷呢。保姆在楼下给我做晚餐呢。’
“然后他会踮着脚尖来到我床边,弯下腰来亲吻我,他的脸会是冰冷的,还很粗糙,他的小胡子会湿漉漉的,身上还有股外面的味道和煤烟味儿,就像丈夫们通常回家时那样。我会伸手拍拍他的脸颊说:‘你该刮胡子了,老公。’
“‘我知道。’他会说,同时用他的脸颊蹭我的脸。
“‘快去洗洗,晚餐快好了。’
“‘孩子们在哪儿?’他会问,‘家里静得像座坟墓。快好起来吧,丫头。餐桌旁没有你真是太冷清了,孩子们的餐桌礼仪简直糟透了,还有,我总是找不到我的衬衫。老天啊,我想你起床的时候我们会庆祝一番的!你晚餐能不能吃点儿有营养的东西——比如牛排,或者浓汤,或者别的?’
“你知道,男人就是这样。于是我会说:‘快去吧,你这个老傻瓜!接下来你该建议我吃德国泡菜和维也纳小香肠了。今晚别让米莉吃橘子酱了,她的胃都给惯坏了。’
“然后他会咚咚咚地跑下大厅去洗脸洗手,我会闭上眼睛,脸上露出微笑,知道一切都会好起来,因为他回家了。”
接下来便是长时间的沉默。埃菲闭上了眼睛。但两滴豆大的泪珠从她的眼睑下面偷偷地滚出来,顺着她那消瘦的脸颊缓缓往下流。她没有抬手去擦眼泪。
加比的另一只手伸过去,两只手一起握住埃菲的手。
“埃菲。”他说,声音又温柔、又沙哑。
“嗯?”埃菲说。
“你会嫁给我吗?”
“我料想你会这样说。”埃菲睁开眼睛答道,“不,别亲我,你会被传染的。不过,你能伸手将我额头上的头发拂到一边,再叫我几个傻名字吗?我不介意你在这方面有多么笨拙。我能忍受别人对我的过分宠爱,而且不会被宠坏。”
三个星期后,埃菲回店里上班了。她的裙子背后有点儿不合身,她的脸颊虽然像往常一样抹着胭脂,但由于脸上出现了一些小小的凹陷,她的脸没有原来丰满的时候好看。她举行了一场小小的临时接待会,到访者上至女士内衣小组,下至小地毯小组。原来的火花又回到了埃菲眼里,原来的自信和活力似乎也回来了。等到法式内衣组的温斯坦小姐气喘吁吁地跑来问候她时,埃菲已经重新变回原来的自己了。
“啊,你看起来气色好极了,亲爱的。”温斯坦小姐大声说,“我的天,你可真苗条啊!要是我知道自己能瘦25磅,我宁愿也得一场伤寒。”
“我的旧衣服都不合身了。”埃菲骄傲地宣布。
温斯坦小姐谨慎地压低嗓音说:“亲爱的,你能来我的部门一下吗?我们明天上午九点到十一点会有一些法国进口衬衫大甩卖,只有一点儿脏。有一件你一定要看看。手工刺绣,爱尔兰花边,从头到尾都是镶边小圆孔,只卖8.5美元。”
“这还真是个购买手工制作的衬衫的好机会,不管它是不是有点儿脏,”埃菲答道,“可我的医生和护士的账单已经跟你的胳膊一样长了。”
“噢,走吧!”温斯坦小姐嘲笑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有个丈夫,每当你一时冲动买下一件新衬衫,都会受到他的埋怨。你是你自己的老板。你知道你的信用很好。说老实话,白白放过这样的机会太可惜了。你这个年纪一定不会缺钱花,对吧?”
“不—不会,”埃菲支支吾吾地说,“可是——”
“那就来吧。”温斯坦小姐极力劝说,“你得感谢上帝,在你收到账单的时候,没有一个男人在你面前大喊大叫。”
“你这话不是开玩笑吧?”埃菲缓缓地问道,同时若有所思地盯着温斯坦小姐。
“当然不是。嘿,女孩,中午我们去克莱因餐馆吃午餐吧。他们星期二有一种罐罐土豆炖肉,我们可以AA。”
“帮我把那件衬衫留到明天行吗?”埃菲说,“我和一个——一个朋友有个约会,现在不能买新衣服。我要去给我的朋友发电报,告诉他约会取消了。我改主意了。我应该明天就能得到答复。你刚才是说那衬衫36美元吗?”
[1] 莫德·亚当斯(Maude Adams,1872-1953),美国著名女演员。
[2] 诺亚·韦伯斯特(Noah Webster,1758—1843),美国词典学家,第一版《韦氏词典》的编撰者。
[3] 结婚满二十五年称为“银婚”。
[4] 码是英制长度单位,1码约合91.44厘米。
[5] “米洛的维纳斯”即著名的断臂维纳斯雕像。
[6] 大西洋城(Atlantic City),美国新泽西州东南部城市。
[book_title]故事七:来自古巴的梅美斯
这里没有什么新鲜的故事。所有的情节都已是老生常谈了。可是,你告诉我,什么是新鲜的呢?那个野心勃勃、大汗淋漓的夏季杂耍艺人因为他的腰包鼓起来而自鸣得意吗?第一排左边那个牡蛎色眼睑的壮汉,将他肥腻脖子上的圆脑袋转向同伴,声音沙哑地评论道:
“他的段子,过…过…过…过时了!最后一个插科打诨来自韦伯与菲尔茨组合[1],早在1891年的时候,他们就不用这种段子了。总之,好东西都已经没有了。现在,去看老萨尔维尼[2]和丹·赖斯[3]吧,他们都是演员。出来吧,我们去吃点东西。”
短篇故事作家因为在人性的花园里发现了稀有物种而志得意满吗?厌倦的读者翻着书页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然后跟他妻子说:
“这一点完全是从抄自吉卜林,或是柯南道尔?总之,我以前读到过类似的东西。亲爱的,你猜猜这些办杂志的家伙,一个版面的广告能赚多少呢?一文不值,就像女人一样,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倘若跟着勤勉的研究者探究下去,那可能会得出一个结论:这篇文章的结构已经出现在永恒的畅销书中,取名“求之以面包,施之以石头”,又或许有一些人无法对我的剽窃深究其源呢?
尽管《圣经》也已经源远流长,可是听说现在并不会比以前更受读者欢迎。
即使已经做了这么多的铺垫,我依然要犹豫再三才能告诉你们,这是一个关于大城市里饥肠辘辘的女孩儿的故事。那么,等一下,我知道所有的三流作家都讲过这样的故事,从蹩脚写手到畅销书作者。可是你会承认,可能有一个新的角度——出人意表的转折——爱好文体的编辑怎么称呼它来着?对了——倾向。我们可以采用一种新视角去打量旧故事,它们可能会让生硬刻板的平行线弯曲倾斜。
在斯泰特大街附近,有一个卖水果和进口商品的人,这人真应该以残忍罪被逮捕。他的橱窗是芝加哥最引人注目,又最薄情寡义的。那里总是有一排目瞪口呆的凝视者。他们的眼睛里燃烧着失望、好奇、嫉妒、叛逆的火焰。商店的橱窗本不该有如此残忍的陈设,以至于在旁观者心中惹起这样的感情。那个橱窗是一个艺术品,是无政府主义的伺主,心满意足的破坏者,坦塔罗斯[4]的下一顿珍馐。那里有桃子,露光闪闪,这个时候的桃子本不该如此鲜美;英国暖房里的紫葡萄奚落着周薪仅有十美元的小职员,他的妻子可能还躺在医院;这里的草莓色泽红润,而对我们来说,脆饼还是去年夏天的回忆。鲜脆的黄瓜提醒我们,我们吃的黄瓜是莳萝泡菜;还有精选的花椰菜,象牙白与翡翠绿完美搭配,简直可以做新娘的捧花。苹果如此完美无瑕,如果伊甸园的苹果如此精致,夏娃为它跌落人间也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了。
这里有新鲜的蘑菇,巨大的可可豆,鲜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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