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押沙龙,押沙龙!
[book_author]福克纳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72384
[book_dec]长篇小说。美国福克纳著。以19世纪中期为背景,叙述一庄园主的罪恶现实。故事开始于1833年。托马斯·塞德潘带20个黑奴到杰弗逊开垦荒地,兴建大宅。后与洛莎的姐姐艾伦结婚,生下一子一女后,艾伦死去。儿子亨利的朋友查尔斯与女儿裘迪丝相爱并订婚。后来发现查尔斯是自己同一个黑白混血女人同居时所生,便以高贵门第不容黑人血液掺入为由,唆使亨利将查尔斯打死。事后亨利逃亡,使他失去了后裔;他向洛莎求婚,又遭拒绝,便与穷白人窝许·琼斯的外孙女朱莉同居。后朱莉生下一女,他破口大骂。窝许在盛怒之下将他杀死。至1909年,昆丁在自杀前九个月听洛莎讲述了托马斯家的情况,后来又由他父亲康普生作了补充。他与洛莎曾一同去托马斯庄园,发现年已70岁的亨利已经潜回家中。但不久大宅起火,一家人被烧死,仅剩下查尔斯的黑白混血儿:一个白痴。而托马斯要杀死查尔斯的真相,却是此后昆丁在上大学时与他的同学们一起推断出来的。小说通过托马斯庄园的盛衰,揭示了庄园制社会灭亡的必然性。艺术上由两个人物用各自的语言叙述故事,又由昆丁引导读者探讨其中的空白。既刻划了故事中的人物形象,也表现了叙述者的精神面貌,还让读者参与了创作过程,从而形成了多视角的叙述层次和扑朔迷离的神秘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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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一章
在那个漫长安静炎热令人困倦死气沉沉的九月下午从两点刚过一直到太阳快下山他们一直坐在科德菲尔德小姐仍然称之为办公室的那个房间里因为当初她父亲就是那样叫的——那是个昏暗炎热不通风的房间四十三个夏季以来几扇百叶窗都是关紧插上的因为她是小姑娘时有人说光照和流通的空气会把热气带进来幽暗却总是比较凉快,而这房间里(随着房屋这一边太阳越晒越厉害)显现出一道道从百叶窗缝里漏进来的黄色光束其中充满了微尘在昆丁看来这是年久干枯的油漆本身的碎屑是从起了鳞片的百叶窗上刮进来的就好像是风把它们吹进来似的。有扇窗子外面的木格棚上,一棵紫藤正在开今夏的第二茬花,时不时会有一群麻雀随着不定吹来的风中在花枝上落下,飞走前总要发出一阵干巴巴的、叽叽啁啁、尘土气十足的声音:而在昆丁对面,科德菲尔德小姐穿一身永恒不变的黑衣服,她这样打扮到如今已有四十三年,究竟是为姐姐、父亲还是为“非丈夫”[1],没人说得清楚。她身板笔挺,坐在那张直背硬椅里,椅子对她来说过于高了,以致她两条腿直僵僵地悬垂着仿佛她的胫骨和踝关节是铁打的,它们像小孩的双脚那样够不着地,透露出一股无奈和呆呆的怒气,她用阴郁、沙嗄、带惊愕意味的嗓音说个不停,到后来你的耳朵会变得不听使唤,听觉也会自行变得混乱不灵,而她那份无可奈何却又是永不消解的气愤的早已消亡的对象,却会从那仍然留存、梦幻般、占着上风的尘土里悄然出现,漫不经心而并无恶意,仿佛是被充满反感的叙述召回人间的。
她的话音不愿陡然打住,它宁愿干脆渐渐消失。房间里会出现一片带淡淡的棺材味儿的昏暗,由残酷、阒寂的九月阳光所炙晒蒸发并高度蒸发,使外墙上二度开花的紫藤给这片昏暗添上甜味甚至变得太甜,而时不时传进来的是雀群那响亮的翅膀拍击声,这声音满像一个闲来无事的男孩在挥动一根有弹性的扁木条,透过来的还有一股长期设防禁欲的老处女的皮肉发出的酸臭,与此同时,从那把椅座太高使她看上去像个钉在十字架上的小孩的椅子上,在袖口和领口那一个个花边组成的白蒙蒙的三角形的上方,有一张苍白憔悴的脸在注视着他;那并没有陡然打住而是渐渐消失隔了段长时间又渐渐响起的话音,像一道溪流,一行细流从一摊干涸的沙砾流向另一摊,而那鬼魂则以微妙的温顺态度在沉思,仿佛这话音正是供它出没之处,换了命好点儿的鬼魂是可以有一幢凶宅来出没的。在一阵无声的惊雷中他(人-马-恶魔)会突然碰上一个场面,安详文雅得像一幅学校作为奖品颁发的水彩画,淡淡的硫磺气味还留存在他的头发、衣服和胡子上,而在他身后簇拥在一起的则是他那帮野性十足的黑鬼,像半驯化得能跟人一样直立行走的野兽,神态既狂野又镇定自若,在他们当中则是那个上了手铐脚镣的法国建筑师,神情严竣,面容憔悴,衣衫褴褛。那个坐在马背上的人一动不动,蓄有胡子,一只手手掌向上平举;在他后面那群野黑人和被俘的建筑师不声不响,挤作一团,在不流血的自我矛盾中扛着用于和平征服土地的铲子和铁锹和斧子。接着在长长的毫不惊异的状态中,昆丁仿佛在看他们突然占领了那一百平方英里平静、惊讶的土地并且狂暴地从那一无声息的“虚无”中拉扯出房宅与那些整齐的花园,用那只一动不动、专横的手心朝上的手掌把这些建筑像桌上搭起的纸牌那样啪的击倒,他们创造了萨德本百里地,说要有萨德本百里地,就像古时候说要有光[2]一样。接着听觉会自我调整,他此刻像是在谛听两个各不相关的昆丁在交谈——一个是正准备上哈佛大学的昆丁·康普生,他在南方,那个从一八六五年起[3]就死亡的南方腹地,那边挤满了喋喋不休怒气冲天大惑不解的鬼魂,他听着,不得不听着鬼魂中的一个[4]告诉他往昔鬼魂时代的事,这鬼魂比绝大多数鬼魂更加迟迟不肯安安分分地躺下来;还有另一个昆丁·康普生,他年纪太轻还没有资格当鬼魂,但尽管如此还是必须得当,因为他和她一样,也是在这南方腹地出生并长大的——这两个各不相关的昆丁如今正在“非人”的长期沉默中用“非语言”交谈着,谈的话如下:看来这个恶魔——他姓萨德本——(萨德本上校)——萨德本上校。他不知从什么地方,没有预先警告便来到这里,带来一帮陌生的黑鬼建起了一座庄园——(狂暴地拉扯出一座庄园,按照罗沙·科德菲尔德的说法)——狂暴地拉扯出。接着娶了她的姐姐埃伦产下一子一女,那是——(一点也不斯文地产下的,按照罗沙小姐的说法)——一点也不斯文。这些子女本该成为他引以为荣的宝贝和他老年时期的保障和安慰,可惜——(可惜他们毁了他或是诸如此类的事,或是他毁了他们或是诸如此类的事。后来死了)——后来死了。毫不遗憾,罗沙·科德菲尔德小姐说——(除了是她觉得遗憾)是的,除了是她。(还有昆丁·康普生)是的。还有昆丁·康普生。
“因为你即将离开此地去哈佛上大学,别人这样告诉我,”她说。“所以我琢磨你肯定是不会再回来安心留在杰弗生这样一个小地方当乡村律师的,既然北方人早就算计好不让南方留下多少供年轻人发展的余地。因此没准你会登上文坛,就像眼下有那么许多南方绅士也包括淑女在干这营生那样,而且也许有一天你会想到这件事打算写它。我寻思那时候你已经结了婚,没准你太太需要一袭新长裙,或者家里要添一把新椅子,那你就可以把它写下来投寄给杂志。也许你那时甚至会好心地记起有过一个老婆子,她在你想出去跟同龄的年轻朋友呆在一起时让你在屋子里坐一整个下午,听她讲你本人有幸躲过的人与事。”
“是的,您老,”昆丁说。只不过这不是她的真意他想。那是因为她想把它说出来。当时天色还早。他衣兜里仍然揣着那张字条,那是中午前不久他从一个黑小子手里收到的,请他去拜访她,去看她——这古怪、僵硬、一本正经的请求,实际上却几乎等于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一张传票——这张古色古香的旧时的讲究便笺上写满了娟秀的墨水褪了色的一行行挤得很紧的字迹,由于他好生惊讶,一个年纪是他三倍、他从小就认识却交谈不到一百句话的女人居然会来请他,而另一个原因也许是因为他当时才二十岁,他并没有从这字迹中看出一种冷酷、毫不宽容而且甚至是残忍的性格。午饭一吃完他就立即遵命前去,在九月初干燥多尘的炎热中走完从他家到她府上那半英里路,如是进入那幢房子(它不知怎的也显得比它的实际体积小一点——是幢二层楼房——没有上漆,有点破旧了,但是自有一种气派,一种阴沉沉的坚忍气质,似乎这房子也跟她人一样,是造来为了与另一个世界相配合并补充的,而这另一个世界在各个方面都比房子所坐落的世界小上一点)在百叶窗紧闭的门厅的晦暗里,空气甚至比外面的还要热,仿佛这儿像座坟墓,紧闭着整整四十三个炎热难当的悠悠岁月中所发出的全部叹息,那个一身黑的小小的人影甚至并不窸窣颤动一下,手腕与咽喉处的花边呈苍白的三角形,那张模糊不清的脸带着一种深思、紧迫和急切的表情在注视着他,这人影在等着请他进去。
那是因为他想把它说出来他想这样一来那些她永远见不着并且他们的名字她永远不知道的人还有那些从未听说过她名字或是见过她脸的人,就会读到这故事终于明白何以上帝让我们输掉这场战争:明白只有依靠我们的男子的鲜血和我们的女子的眼泪他[5]才能制住这恶魔并把其名字及后裔从地面上抹掉。可是几乎紧接着他便断定这两条都不是她所以要送这张字条,所以要单给他送字条的理由,因为如果只是为了要把事情说出来、写出来甚至印成文字,她是不必召唤任何人来的——这位女士即使在他(昆丁)的父亲年轻时即已建立了(即使还没有得到确认也罢)本镇与本县桂冠女诗人的声名,通过这样的方式:按名单向态度苛刻、为数不多的县报订户寄去诗歌,包括颂诗、赞歌与悼诗,出于某种刻骨铭心、无法消解的不服输感情;而这些诗乃是出之于这样一位女士的笔底,她家庭对战争的态度是镇上以及县里的人都了解的,其成员有她父亲,一个出于宗教原因的拒服兵役者,是在自己家的阁楼里饿死的,他躲在那里(有人说是砌起一堵墙把自己关在里面),免得被邦联宪兵司令的部下发现,也就由这个女儿夜晚偷偷地给他送饭,而这女儿同时正在为自己的第一部对开本[6]积累诗稿,在这卷手稿里这次失败战争中无法超生的被征服者按姓名为序一个个给涂上香膏进行防腐处理;还有她的外甥,他和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在同一连队里当了四年兵,后来在婚礼前夕妹妹穿着结婚礼服在家里等候时他在宅子大门前开枪把这未婚夫打死,然后逃之夭夭,无人知道他身在何方。
还得过三个小时他才能知道为什么她叫他去,因为事情的这一部分,开头的部分,昆丁已经知道。那是他二十年来的传统的一部分,在这期间他呼吸着同样的空气也常听父亲讲起这个男人的事;那也是这小镇——杰弗生镇——的同样空气里的八十年传统的一部分,那个男人本人呼吸过这里的空气,从一九〇九年这个九月的下午一直上推到一八三三年六月的那个星期日早晨,当时那人初次骑马进入本镇,他的过去无人看得透,他的土地怎么弄到手也无人知晓,他显然从虚无里建起自己的房屋、他的宅邸,并且和埃伦·科德菲尔德结了婚,生下两个孩子——那儿子使那女儿还未当新娘便做了寡妇——也因此使那规定好要她完成的事业走向惨烈的(至少,科德菲尔德小姐会说,是公平的)结局。昆丁是和这传统一起长大的;光是那些人的名字就是可以互相换过来换过去而且几乎是无穷无尽的。这些名字充塞了他的童年时代;他身体本身就是一座空荡荡的厅堂,回响着铿锵的战败者的名姓;他不是一个存在、一个独立体,而是一个政治实体。他是一座营房,里面挤满了倔强、怀旧的鬼魂,即使在四十三年后,这些鬼魂也仍然在从治愈那场疾病的高烧中恢复过来,从高烧中清醒过来却居然不清楚他们与之抗争的正是那高烧本身,而不是疾病,他们那执拗、倔强的眼光回头越过高烧去谛视疾病,并真的感到遗憾,高烧使他们虚弱,但是疾病却被摆脱了,他们甚至不明白这自由其实是一种无生殖力的自由。
(“可是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件事呢?”那天晚上他回到家后对他父亲这样说,而她在终于把他遣走前要他答应待会儿再坐轻便马车去接她;“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件事呢?这片土地或者这个大地或者管它是什么,终于厌倦了他,背弃并毁灭了他,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它也毁掉了她的一家,那又怎么啦?它迟早会背弃并毁掉我们所有人的,不管我们的姓正好是萨德本或者科德菲尔德或者不是。”
“啊,”康普生先生说。“多年前我们南方人使自己的女眷变成淑女。然后那场战争来临,使淑女变成鬼魂。我们这些当爷们儿的除了听她们讲如何做鬼魂的故事,又有什么别的办法呢?”接着他说,“你想知道她之所以选上你的真正原因吗?”他们在晚餐后坐在游廊上,等待科德菲尔德小姐约定让昆丁去接她的那个时刻的到来。“那是因为她需要有个人陪她去——一个男人家,一个爷们儿,可是又得是年纪轻轻的,这样才能听她的摆布,按她想要的方式去做。她选上了你,还因为你的爷爷是萨德本这么多年来在县里唯一勉强可算是朋友的人,也许她估计萨德本没准跟你爷爷也说过些他自己的事还有她的事,关于那未能起到约束作用的婚约,未能开花结果的誓言的事。没准还告诉过你爷爷她最终不肯嫁给他的原因呢。没准你爷爷跟我说过,而我也说不定告诉过你。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不管今天晚上那边会发生什么,这事情仍然是家庭内部的事情;这家丑(如果真是家丑的话)仍然没有外扬。说不定她认为若不是有你爷爷的那份交情,萨德本就压根儿不可能在此地站稳脚跟,而要是他没站稳脚跟,也就不会娶埃伦。因此说不定她认为,由于血统的关系,你对于他使她和她家遭到不幸,还负有一部分责任呢。”)
不管她选中他的原因是什么,真是这一点抑或不是,她作出这样的决定,昆丁想,却是用了很长时间的。同时,仿佛与她那正一点点消失的声音成反比似的,她既不能原谅又不能亲自去报复的那个男人的被召来的鬼魂,却开始显现出一种几乎是扎实恒久的素质。它本身扭扭弯弯,为它那地狱的恶臭、它那无法超生的气氛所包围,它沉思(沉思,盘算,仿佛是有感觉的,好像是,虽然被剥夺了平静——对于疲倦它倒至少没有什么感觉了——那是她拒绝给予的,但是那仍然是无可挽回地处在她的伤害或是报复的范围之外的)带着那份安宁、如今已无害甚至是不太专注的态度在沉思——随着科德菲尔德小姐的话音在絮絮叨叨地往下说,那吃人妖魔的形象却在昆丁眼前分裂出两个半人半妖的小孩,而这三者为第四个形成一个影影绰绰的背景。这就是那位做母亲的,那位已死去的姐姐埃伦:这个无泪的尼俄柏[7],她在梦魇状态中怀上了那恶魔的孩子,她即使活着时也是身子在走动却没有生命,感到悲伤却并不哭泣,她如今具有一份安宁、并非有意做出的凄戚神情,不是仿佛她比别人活得长久或是她最先逝世,而是仿佛她从来就未曾活过。昆丁似乎看得见他们,这四个按当时的常规组成合家欢像上的模样,规矩得体,但一无生气,此刻看去就像是那张褪了色的旧照片本身,放大了挂在墙上,在那阵话音的后面与上面,而这话音的主人甚至都没注意到这照片的存在,好像她(科德菲尔德小姐)以前从未见到过这个房间——一张照片、一家人,即使在昆丁看来也有一种奇异、自相矛盾与怪诞的色彩;不太好理解,也不大(即使对二十岁的人)像样——一家人,其中最后那个成员去世也已二十五年,而第一个都有五十年了,如今被召来,从一幢死气沉沉房屋的一间不通风的晦暗里,在一位老太太的冷酷无情的毫不宽恕的心态和一个二十岁青年的被动的焦躁情绪之间,即使在这阵话声中他也在暗自嘀咕也许不管对什么人你都得了解得挺透才能爱他们可是当你恨某些人一直恨了四十三个年头你对他们准该了解得挺透了因此到那时也许更好了到那时也许没问题了因为在四十三年之后他们再也不会使你感到意外或者使你既不会非常满意也不会非常气恼了。而且说不定它(那话音,那讲述,那令人难信并无法容忍的惊愕)在往昔甚至曾是一声吼叫呢,昆丁想,那是很久以前,当时她还是个少女——是青春的、不屈不挠毫无遗憾的吼叫,是对走投无路的处境与狂暴的事件表示控诉的吼叫;如今可不再如此了:如今只有这副孤独地遭到挫折的老太太的躯体,它四十三年戒备森严,处在年深日久的侮辱和毫不宽恕的心态之中,这心态被那最后的最彻底的侮慢之举即萨德本的死所激怒并辜负:
“他不是个绅士。他甚至都不是个绅士。他来到这里,骑着一匹马,带来两把手枪以及一个姓氏,这姓氏以前谁也没听说过,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真姓氏,同样也不知道那匹马甚至那两把手枪是否真是他的,他要找个地方把自己藏起来,而约克纳帕塔法县正好给他提供了藏身之所。他要找些名声好的人给他当担保,来抵挡别的人和日后说不定会一个个来找他的陌生人,而杰弗生镇都给他提供了。接下去他需要好声誉了,需要一个品行端庄的女子的卫护,好让他的地位稳如磐石,这样他就连那些给过他保护的人也能抗衡了,因为必定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个时刻,就连他们也会感到受到蔑视,会震惊和愤慨而不得不起来反对他;而给他这样一位女子的正是我和埃伦的父亲。唉,我不想为埃伦辩护:这盲目的罗曼蒂克傻瓜,即使那样,也只有以年轻无知来作借口;这盲目的罗曼蒂克傻瓜,后来变成个盲目的傻女人傻母亲,那时连年轻无知的借口都没有了,当时她垂死躺在那座房子里,而这是她用自尊心和平静的心境这两者为代价换得的,这时家中没有别人除了那女儿,而她还没当新娘便跟一个寡妇没什么两样,而在三年之后竟什么还没当便成了个货真价实的寡妇,还有那个儿子,他连自己在里面出生的家宅也抛弃了,但在永久消失之前他还会回来一次,不过是作为一个杀人犯和差不多算是兄长的谋杀者归来的;而他,这穷凶极恶的无赖和魔鬼,正在弗吉尼亚打仗,在那儿从地面上除掉他的机会是最最多的,可是埃伦和我都知道他会回来的,要等到咱们军队中所有的人全都死光才能轮到他挨枪子儿或是中炮弹呢;而只能向我这个孩子,当时我还是个小孩,你听着,比人家要我去保护的那个外甥女还小四岁,就是说埃伦只能向我求助,她说:‘要保护好她呀。至少要保护好朱迪思。’是的,这盲目的罗曼蒂克傻瓜,她甚至都没有那个显然打动了我们的父亲的方圆一百英里的庄园,也没有那幢大宅和白天黑夜脚底下踩有奴隶的概念,而正是这些安抚了,我不愿说是打动,她的小姨。不:只有一个男人的那一张脸,他即使是骑在马背上也不知怎的还存心装腔作势摆派头——此人尽人皆知(包括后来把一个女儿给他的那位父亲)不是毫无根底便是不敢告人——此人不知打从何方进入本镇,骑着一匹马,带来两把手枪和一群野兽,那是他独自猎获的,因为在他逃出来的那个什么鬼地方,他的恐惧[8]甚至比他们的还要强烈,还带着那个法国建筑师,一副被人俘获继而落在那帮黑人手里的倒霉相——此人逃到本地,躲在、隐藏在体面外表的后面,在一百英里地的后面,这是他从一个无知的印第安部落手里弄来的,无人知晓是使的什么伎俩,也隐藏在一所房子的后面,这房子大得像法院,他没安一扇窗、一扇门和一个床架就在里面住了三年,却依旧称它作‘萨德本百里地’,仿佛是得自国王赐封并从祖太公那里产权未曾中断地继承下来的——一座家宅、社会地位:一个妻子和家庭,为了必须隐蔽自己,跟其他体面事物一起,他把这些一一接受下来,就像如果密林能给他他所寻求的保护,他也会接受密林中荆棘与尖刺必定会带来的不适甚至痛苦一样。
“不:甚至都不是一个绅士。娶埃伦甚至娶上一万个埃伦也无法使他变成绅士。这不是说他想当绅士,甚至想冒充是个绅士。不。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他需要的仅仅是在结婚证书(或是在任何别的体面专利证书)上有埃伦和我们父亲的姓名,让别人可以看到可以读到,就像他需要在一张期票上有我们父亲的(或任何一个体面人的)签字一样,因为我们的父亲知道自己在田纳西州的父亲是什么人以及他在弗吉尼亚州的祖父又是何等样的人而我们的邻居们以及我们周围的人知道我们是知道的而我们也知道他们知道我们是知道的还有我们知道当我们说我们是什么人来自何方时他们是会相信我们的即使我们说了假话,正如任何一个人只消看过他一眼便可知道关于他自己是什么人来自何方为什么要来他是会说谎的,其根据是明摆着他是绝对得缄口不言的。而他必须选择用体面作挡箭牌这一点便足以证明(倘若还有人需要进一步证明的话)他逃离的处境肯定是体面的对立面,太黑暗了以致都说不出口。还因为他太年轻。他那时才二十五岁而一个二十五岁的人是不会仅仅为了钱自愿吃苦受穷去陌生地方开荒建农庄的;一八三三年在密西西比州的一个年轻人,没有任何自己公然愿意亮出的经历的年轻人,是会这样干的,这里有条满是火轮船的河,船上满载着醉醺醺的傻瓜,他们身上有的是钻石,一心想在船抵达新奥尔良之前把他们的棉花和奴隶们丢得一干二净[9];——对这一个来说并非仅仅一个夜晚的艰苦航行,唯一的麻烦与障碍也决非别的一些无赖或是冒着被轰下船赶到一个沙洲上去的危险,而给一根麻绳勒死更是绝少可能。再说,他也不是从弗吉尼亚或卡罗来纳那类古老、宁静的地区带了多余的黑奴给打发来占取新土地的小儿子,因为任何人只消看一眼他那些黑人便很清楚他们可能来自(没准确实如此)一个远比弗吉尼亚或卡罗来纳更历史悠久但是并不宁静的地区。还有,任何人只消对他那张脸看上一眼便会看出,哪怕他明知道就在他买的那块地里能找到窖藏的金子而且正等着他去发掘,他也会宁愿选择下大河甚至肯定给麻绳勒死,而不愿继续做自己已经在做的事情的。
“不。我既不为埃伦辩护同样也不为自己辩护。我甚至更不愿为自己辩护,因为我观察他已经有二十年时间,而埃伦只有五年。那五年也并不真能好好观察而仅仅是间接从旁听说他在干什么,而听到的至多只有一半,因为他在五年里确实干下的事显然有一半别人根本不知道,而剩下的那一半则是没人会向一个做妻子的,更不用说向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去转述的;他来到此地,摆起一个拉洋片的玩意,一直维持了五年,而杰弗生人看了热闹,作为报答,至少得给他打打埋伏吧,于是在自己女眷面前对他的作为只字不提。可是我整整一辈子都在观察他,因为显然我的生命注定已在四十三年前四月的一个下午结束,什么原因则老天爷觉得还不宜透露,因为任何一个像我那样到那时为止竟然只有那么一点点东西可以称为生活的人,是不会把我那以后的那一段称作生活的。我看到了埃伦我姐姐的遭遇。我看到她几乎像个隐居的修女,眼看那两个苦命的孩子一点点长大,却无力挽救。我看到她为了那幢房子和为了那面子所付出的代价;她为了面子、心境平静与别的一切开了期票,那晚步入教堂时她在上面一一签字,我看到它们接二连三开始到期。我看到朱迪思的婚事被无缘无故、无可辩解地否定;我看到埃伦临死时只有我这个娃娃可以求助,她要我保护她剩下的那个孩子;我看到亨利抛弃了他的家和与生俱来的权利然后又回来,简直等于是把妹妹心上人那血淋淋的尸体扔向她婚服的裙边;我看到那男人归来——他是邪恶的源泉和来由,害了那么多人却比他们都活得长久——他生了两个孩子,不但让他们相互残杀使自己绝了后,而且也让我们家绝了后,但我还是答应嫁给他。
“不。我并不为自己辩护。我不以青春年少作辩解,因为一八六一年以来,南方哪有什么活物,男人女人黑人或是骡子,有时间与机会不但自己青春年少过,而且听到过那些青春年少过的人谈起青春年少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也并不用有机会接近来作辩解:不以这样的事实来作辩解,那就是,我当时是个妙龄少女,正当婚嫁之年,又赶上我在正常状况下能结识的青年男子大多已战死于失败的疆场,而我跟他在同一屋顶下生活了两年。我不以物质需要来作辩解:事实是,作为一个孤儿一个女人和一个穷人,我自然会向我唯一的亲戚:我已故姐姐的家人,不是乞求保护而是径直索取食物:虽然任何人若是要对我加以指责我都会不服的,我,一个二十岁的孤女,一个无钱无势的弱女子,被迫靠那男子的食物来活命,从而接受他正儿八经的求婚,不仅是想望摆正自己的位置而且还是为了维护一个家庭的荣誉,这个家庭中的女子的好名声是从未受过指摘的。而最最重要的是,我并不为自己辩护:一个浩劫余生的年轻女子,她的双亲、安全感以及别的一切都在这场浩劫中被夺走,她见到生活对她来说意味着的一切统统变成废墟,坍倒在某几个人物的脚下,他们外形像人却有着英雄的名声与地位;——我是说一个年轻的女子落入了这样的境地:每日每时都得与这样的男人中的一个接触,不管此人过去是怎样的一个人,不管她可能相信甚至清楚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但他毕竟为这片她出生的地区的土地与传统征战了四个体体面面的年头(而这个完成了这样业绩的男人,虽说是个彻头彻尾的恶棍,却也会在她的眼里具有英雄的地位与形象,即使仅仅是因为跟英雄群体有关连而变得如此也罢)而这时他也从让她受难的同一场浩劫中得以幸存,一无所有地面对未来为南方安排的命运,只有自己的一双空手和一把他至少没有拱手交出的剑,还有他那位战败的总司令签发的英勇嘉奖令。啊他真勇敢。我从来没有否认过这一点。不过我们的事业、我们的生命本身以及将来的盼望与往昔的荣誉,竟得和这样的人抛在天平秤的同一边,以加重分量——这些人有勇气有力量却没有怜悯心和荣誉感。难怪上天感到失败对我们很合适了,对吗?”
“对,您老,”昆丁说。
“可是竟然是我们的父亲,我的和埃伦的父亲,在所有他认识的人当中,在所有那些过去常上他那儿去的人当中,他们去跟他一起喝酒、赌钱,看他和那些野蛮的黑人格斗,他们的女儿他甚至能从牌局中赢到手。竟然是我们的父亲。他是怎样接近爸爸的呢,在什么基础上呢;两个人,一个来历不明也不敢照实说明,另一个是我们的父亲,这两人除了在街上遇见客客气气打个招呼之外,还能有什么来往呢;这样的一个人和爸爸——卫理公会的执事,没什么钱的商人,不仅对开拓自己的产业与前景无能为力,而且连对于指望拥有什么东西哪怕是在路上捡到点儿什么都无法发挥想象力——他一无土地二无奴隶有的只是家里的两个佣人,他一得到他们,刚买到手,便给了他们自由,他不喝酒不打猎也不赌钱;——爸爸跟这样的一个人能有什么共同点呢,因为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此人一辈子只进过杰弗生的教堂三回——初次见到埃伦是一回,两人预习婚礼是一回,举行婚礼是第三回;——此人谁正眼看一眼就能看出,就算眼下明摆着没钱,却是习惯于有钱也打算重新有钱并且为了弄到钱在手段上是不会有任何顾忌的——正是这样的一个人竟在一所教堂里发现了埃伦。听着,正是在教堂里,仿佛有份厄运和诅咒落到我们家头上而上帝在亲自监督着要看到它一丝不差地得到执行似的。是啊,对南方也是对我们家的厄运和诅咒,似乎是因为我们祖辈中的某个人选择了在一片充满厄运、已受诅咒的土地上繁殖后代,即使还不完全是我们家,不完全是我们的父亲的先人,多年前招来了诅咒并被上天强迫安置在一片已受诅咒的土地上与时代中繁殖后代。因此即使是我,一个年纪太小还不会懂那些事情的孩子,虽然埃伦是我亲姐姐而亨利和朱迪思是我的亲外甥亲外甥女,还是连去都不能去他们那儿的除非爸爸和我姑姑带我去而且我也绝对不能和亨利与朱迪思玩除非是在屋子里(这倒不是因为我比朱迪思小四岁比亨利小六岁:埃伦去世前不是求助于我叫我‘保护他们’的吗?)——即使是我也经常纳闷,在父亲娶我母亲之前,他或是他爹究竟干了什么,才使埃伦和我不得不为之赎罪而且我们俩当中有一个倒了霉还不够;究竟犯下了多大的罪孽,竟使我们一家命定成为不单是此人被毁灭而且也是我们自己被毁灭的工具呢。”
“是啊,您老,”昆丁说。
“是呀,”从幽暗的花边所组成的一动不动的三角形后面传来那严峻、平静的嗓音;此时,昆丁似乎在注视着那些沉思冥想、端庄得体的幻影当中显现出的一个小姑娘的身影,她穿着逝去的时代中的得体的长裙和宽松长裤,梳一对光洁、得体的辫子。她像是站在、躲在一小片古板的中产阶级院子或草坪的一排整齐的尖桩栅栏后面,朝那静静的乡村小街这不知何等可怕的妖魔世界看去,她是个太晚才进入父母生活,注定要通过成年人种种复杂和不必要的愚蠢行为来对种种人类行为进行思考的孩子,脸上就带着这种孩子会有的神情——是种卡桑德拉[10]般、没有幽默感、深沉、严厉的预言家的神情,甚至与一个从未年轻过的孩子的实际年龄完全不相称。“因为我出生太晚。我出生晚了二十二年——从偶尔听到的大人谈话里我这孩子得出一个印象:我亲姐姐和她那两个孩子的脸变得像是食人妖魔故事里的那种脸,这种故事是晚饭后上床睡觉前常常听到的,当时我年纪或者说个子还不够大,大人还不让我跟他们一起玩,然而对于这个孩子,当那位姐姐最终弥留时还不得不向她求助,那时姐姐的孩子中的一个已不知去向而且命中注定要当上杀人凶手,而另一个则注定没做新娘就得先当寡妇,这姐姐说:‘保护她,至少是。至少要救救朱迪思。’我当时还是个孩子,然而我那天赐的儿童本能却作出了比我年长者的成熟智慧显然作不出的回答:‘保护她?提防谁,防备什么?他已经给了他们生命:他没必要进一步伤害他们。他们倒是需要提防他们自己啊。’”
天色似乎应该相当晚了:应该挺晚了,可是一道道其中抖动着微尘的黄色阳光并未在幽冥筑成的无形的墙上升高多少,正是这道墙隔开了他们俩;太阳像是几乎没有移动似的。它(这场交谈,这番讲述)似乎(对于他,对于昆丁来说)具有一场梦的反逻辑与非理性的属性,那睡觉者知道这场夭折而却有头有尾的梦是必定在一秒钟里发生过的,可是能让做梦者信以为真的那个因素(也就是逼真性)——恐怖或是喜悦或是惊讶——却像音乐或是一篇印成文字的故事一样,全然得由已逝去和有待逝去的时间的正式承认与接受来加以肯定。“是啊。我出生太晚了。我记住那三张脸(还有他的脸)的那时刻还是个娃娃,当时他们的脸第一次出现在那辆马车里,在那第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本镇的人终于明白他把从‘萨德本百里地庄园’通往教堂的那条路变成了一条赛马的跑道。我当时三岁,这之前我无疑是见到过他们的;我必定是见过的。可是我记不得了。在那个星期天之前我甚至都不记得曾见过埃伦。就像是我从未见过的那个姐姐,她在我出生之前就消失在吃人妖魔或是神怪盘踞的一座古堡里,而如今被特准有仅仅一天的时间可以回到她离开了的世界来,而我这个三岁的娃娃,为了这特定的时刻早早儿就醒了,穿着停当,卷好头发,就像要过圣诞节一样,为了这个甚至比圣诞节更加隆重的场合,因为这一天那个妖魔或是神怪终于同意为了她这做妻子的和孩子的缘故而可以上教堂了,允许他们至少可以靠近得救的边缘了,至少给予埃伦一个机会为了孩子们的灵魂去跟他搏斗,在一片战场上,这里她可以不仅得到上天的帮助而且还可以得到她娘家和跟她同类的人的支持;是啊,甚至在短时期内他使自己屈从于被救赎的地位,或许还没到这个程度,那也至少是在片刻之间表现出了骑士风度虽然依旧是毫不改悔的。这就是我当时指望的事。这就是我当时所见到的事,那时我正站在教堂前在爸爸和姑姑之间等候那辆马车赶十二英里的路来到。虽然我在这以前肯定是见到过埃伦和孩子们的,可是这却是我对他们的第一印象,这个情景我是会带进坟墓的:我这一瞥犹如龙卷风的前沿,一眼就扫见了那辆马车和车中埃伦那张高高、白白的脸以及她一边一个那两张跟他的一模一样只是具体而微的脸,还有前座赶车的那个野性十足的黑人的脸和一副牙齿,还有他,他的脸和那黑人的没什么不同除了牙齿(这无疑是因为他留了胡子)——这一切都在那些眼珠乱转的马、急驰与尘土造成的一片隆隆声与骚动之中。
“啊,那样的人可不少,怂恿他,帮助他,让这次出门变成一次赛马;星期天早上十点钟,马车两个轮子着地[11]急驰到教堂的大门口,上面坐着那个野性十足的黑人,穿一身基督徒衣服看去极像一头身披亚麻防尘外衣、头戴大礼帽在表演节目的老虎,还有埃伦,脸上没一点血色,搂住那两个孩子,他们并不在哭,其实是不需要搂抱的,他们坐在她两边,一动不动,脸上一副童稚的恶狠狠的表情,当时我们对这种表情不十分理解。啊,是的,帮助他怂恿他的人可真不少;即使是他,倘若没有对手也是无法举行一次赛马的。因为阻止他的甚至还不是公众舆论,甚至还不是那些原可能有老婆孩子在马车里被人赶上并给挤到路沟里去的人:而是那牧师本人,以杰弗生镇和约克纳帕塔法县妇女的名义说话的。于是他自己就从此再也不上教堂;如今便仅仅是埃伦和孩子们星期天早上坐马车到教堂来了,因此我们这时知道如今至少不会有打赌的事,因为无人能说这究竟是不是一场真正的赛马,因为如今,他的脸不再出现后,便只能见到那野性十足的黑人的纯粹像谜一样的脸,脸上的牙齿闪着微光,因此我们如今再也无从判明这是一次赛马还是一次脱缰狂奔,要是说有得意的脸色的话,那也是在十二英里外萨德本百里地庄园的那一张脸上,那甚至是无需来观看或是到场的。如今来的是那黑人,他驶过另一辆马车时既是对别人的那对马儿说话也是在对自己的马儿说话——有声音却听不出是什么言词,也许就根本不需要言词,用的是他们躺在那沼泽地的泥泞里时并且被他从不知何处幽暗的沼泽地中发现并带来此地时所用的语言:——在飞扬的尘土和隆隆声中,那辆马车风驰电掣来到教堂门口,这时女人孩子们尖叫着在车前四散奔逃,男人们攥紧另一组拉车的马匹的笼头。接着那黑人会在大门口让埃伦和孩子们下车,把马车掉头赶到拴马的树丛里去,把马儿揍上一顿因为它们乱跑;有一次居然有个傻瓜想出手干涉,于是那黑人转身向他举起赶马杖,牙齿稍稍外露,说:‘老爷咋说;俺咋办。有话跟老爷说去。’
“是的。从他们那里;从他们自己那里。而这一回甚至都不是那牧师。那是埃伦。我们的姑姑和爸爸正在说话,我走进去,姑姑说‘外面玩儿去’虽然隔了门我什么也听不见,(但他们说了什么)我照样能学说一遍:‘你的女儿,你的亲生女儿’我姑姑说;于是爸爸说:‘是的。她是我女儿。如果她要我干涉她自己会跟我说的。’因为这个星期天当埃伦和孩子们走出前门时,等在那儿的不是原来的马车,而是埃伦那辆由一匹温顺的老母马拉的轻便马车,由她本人和一个由他买来替代那野性十足的黑人的厩童来驾驶的。朱迪思对轻便马车看了一眼,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开始尖叫,一边尖叫一边蹬踢,他们立即抱她回屋,让她上床。不,他当时不在场。我也不认为有一张得意扬扬的脸躲在一块窗帘的后面。也许他会像我们那样感到惊讶,因为这时我们全都明白我们遇到的不光是一个小孩子在发脾气甚至是歇斯底里发作:明白他那张脸始终在那辆马车里;明白正是朱迪思,这个六岁的小姑娘,在嗾使并命令那黑人催促那两匹马拚命跑掉。不是亨利,你听着;不是那男孩,他脾气会是够暴躁的;而是朱迪思,那女孩。那天下午,爸爸和我一进那院门开始顺着车道朝房子走去时,我就感觉到了。仿佛在那个星期天下午宁静平和的氛围的某处,那孩子的声声尖叫仍然存在,遣之不去,这时已不是嗓音而是让你的皮肤去听取,让你头上的头发去听取的某种东西。不过我没有立即提问。当时我才只四岁;我坐在单马拉的轻便马车里爸爸身旁,就像我在那第一个星期天站在教堂前他和姑姑当中一样,那回我穿得整整齐齐去第一次看我姐姐和外甥和甥女,看着那幢房子(当然,我以前也是进去过的,可是即使在确实记得的这第一次见到这房子时,我像是已经知道它会是什么模样,就如同我在初次见到,我记忆中的初次,埃伦和朱迪思和亨利之前就知道他们会是什么模样一样)。不,即使那时也没有提问,而仅仅是望着那巨大寂静的房子,说‘朱迪思是在哪个房间里养病,爸爸?’带着一个孩子在接受无法解释的事物时的那种无声的颖悟,尽管我现在知道即使在当时,我就纳闷,当朱迪思一出门发现停在那里的是辆轻便马车而不是那辆大马车,是那温顺的厩童而不是那野性十足的黑人时,她眼睛里看到的究竟是什么;我们大家都觉得轻便马车挺安全,可她看出什么来了呢——或者更糟的是,当她看到轻便马车并开始尖叫起来时,她觉得有所失的又是什么。是啊,那是个仍然很炎热的安静的星期天下午,就跟今天下午一样;我至今还记得我们走进去时屋子里静极静极,从这气氛中我立即断定他不在家可是不知道他那会儿正在斯卡珀农葡萄[12]架下和沃许·琼斯一起喝酒。爸爸和我刚跨过门槛我只知道他不在家:仿佛凭借某种几乎是无所不知的感觉(正是这同一种出于本能的认识使我能够告诉埃伦,朱迪思需要防御的并不是他)我知道他并不需要留下来目睹自己的胜利——而和以后要发生的事相比,这仅仅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甚至我们也不值得加以注意。是啊,那个安静的遮得黑黑的房间,百叶窗关着,有个黑种女人坐在床边挥扇,枕头上是朱迪思那张苍白的脸,脸上盖着一块浸了樟脑液的巾帕,我当时以为她睡着了:也许真是睡着,或者勉强可以算是睡着了:埃伦的脸很苍白,很平静,于是爸爸说‘出去找亨利,让他跟你一起玩儿,罗沙,’于是我就在静静的二楼过厅那静静的门外面紧挨着门站着,因为我甚至都害怕离开这门因为在我耳朵里这房子里安息日下午的寂静比打雷还要响,甚至比扬扬得意的狂笑还要响。
“‘就算是为孩子们着想吧,’爸爸说。
“‘着想?’埃伦说。‘我还干了别的什么?我整夜睁大眼睛躺着除了想他们的事我还干了什么?’不论是爸爸还是埃伦都没说回娘家去吧。不:这事发生的时候,还不时兴用别转身子走人的办法来修正你犯下的错误呢。仅仅是两个悄悄的嗓音在那扇朴素无华的门那边,像是在谈论杂志上登出的什么文章;而我,一个孩子,紧挨着那扇门站着,因为我一方面怕待在那儿然而另一方面更怕得离开它,只顾一动不动地站在门边仿佛在想让自己和这块黑黝黝的木头合成一体,变得隐而不见,像一条变色龙,倾听着那幢房子的活生生的精神或精灵,因为埃伦生命和气息的一部分如今已经融汇进这房子,他的一部分也这样,这房子在吁出一口长长的、没有特征的气息,声音里既有胜利与绝望,也有得意与恐惧。
“‘你爱不爱这个——’爸爸说。
“‘爸爸,’埃伦说。就说了这一声。可是当时我能像爸爸一样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脸,上面带着那头一个星期天和别的星期天坐在马车里时的那副表情。这时有个仆人前来说我们的轻便马车准备好了。
“是的。从他们自己那里。不是从他那里,也不是从任何人那里,就像无人能够拯救他们似的,甚至包括他自己。因为他如今向我们表明了为什么这一胜利他认为不值一顾。他是向埃伦表明的,事实上:不是向我。我当时不在场;如今已过去了六年,在此期间我很少见到他。我们的姑姑这时已经出走,是我在给爸爸管家。大约一年一次,爸爸和我会上那儿去吃上一顿饭,还有,大约一年四次,埃伦会带上两个孩子回娘家来和我们一起过上一天。他不来;就我所知,跟埃伦结婚后他再没进过这幢房子的门。我那时候还年轻;我太年轻了,竟然相信这是因为哪怕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良心上也有难以烧化的煤核,如果不好说是悔恨之情的话。可是现在我知道得更清楚了。我现在知道那不过是因为在爸爸通过把女儿嫁给他提供了社会地位之后他从爸爸那里再也不能得到他需要的什么了,因此即便是感激之情,更不要说是为了顾全面子,也无法迫使他违背自己的意愿去陪妻子娘家人一起吃顿饭了。因此我很少见到他们。当时我没时间玩儿,就算我有任何想玩的念头也罢。我从没学会怎么玩儿,当时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努力去学,即使我有时间也罢。
“因此到这时已有六年了,虽然对埃伦来说那其实并不是秘密,因为在他把盖房子的最后一根钉子敲下去后,那事就明摆着一直在进行,此时和他当单身汉时的唯一区别是此刻来的人都会把拉车的马、套了鞍的马和骡子拴在厩房再过去的树丛里,这样,他们穿过草场走来就可以不让房子里的人看见。因为来的人仍然不少;好像是上帝或魔鬼利用了他的种种罪恶本身来提供证人,使我们能把我们的诅咒施加给人,这些证人中不仅有上等人,我们的同类人,还有真正的社会渣滓和不入流的瘪三,这号人在别的任何情况下都无法靠近这房子本身,哪怕打后面走也不行。不错,埃伦和那两个孩子孤单单地待在离镇市十二英里的这幢房子里,而在下面的厩房里,一盏马灯映照出人脸组成的一个空心方阵,三面是白脸,第四边则是黑脸,而在圈子当中,有他的两个野蛮的黑人在格斗,光着身子,并不像白人那样打,按照规则,手持武器,而是像黑人那样打,一心要迅速狠毒地伤害对方。埃伦知道这事实,或者自以为知道;其实并非如此。她接受了这事实——并没有勉强妥协:而是接受了——仿佛在义愤中有了个喘口气的机会,那一刻你简直能怀着感激的心情去接受,因为你能对自己说,感谢上帝这就是一切;至少我现在知道全部情况了——那天晚上她冲进厩房时是这样想,是仍然死死抱住这个想法的,当时倒是那些从房后溜进来的人从她身边退开去,他们多少还懂得点规矩,而埃伦见到的并不是她意料中的两个野兽般的黑鬼,而是一白一黑,两个都光着上身,都想把对方的眼珠抠出来,仿佛他们的皮肤不仅应该是同样颜色的而且那上面还应该长满了兽毛。是的。看来在某些情况下,也许在这一晚的终了,这幕场面作为压轴戏,或者也许压根儿就是事先安排好为了保持霸权,主宰别人,他会亲自进入赛场和一个黑人去搏斗的。是的。那就是埃伦所见到的:她的丈夫、她孩子的父亲,站在那里,光着上身,大口喘气,腰部以上一片血淋淋的,而那黑人明摆着刚刚倒下,躺在他脚边,也是血淋淋的,只不过在黑人身上这血迹看上去仅仅像是油污或是汗——埃伦冲出房子奔下小山,帽子也没戴,正赶上听到那声音[13],那尖叫,当她仍然在黑暗里奔跑、并且那些看热闹的人还不知道她来到了此地时,她一直能听到,甚至在一个看热闹的人想起说话之前,那人说的是‘那是一匹马’然后说‘那是一个女人’接着说‘我的天哪,那是一个小孩’——她冲进去,看热闹的人往后退让她看到亨利正从扶住他的几个黑人的身体之间一头往外栽倒,边尖叫边呕吐——她没停下来,甚至也没看那些朝她身边飞快往后闪开的脸,这时她跪在厩房的污秽里把亨利抱起来,并不看亨利而是朝上方看着他[14],这时他正站在那儿胡子下面的牙齿也露了出来,而另一个黑人正在用只黄麻布袋擦掉他身上的血。‘我知道你们会原谅我们的,先生们,’埃伦说。可是他们已经在拔脚走了,黑人还有白人,在悄悄溜走就像他们来时一样,而埃伦这时还是并不看着他们而是跪在泥地上,亨利则一边哭一边紧紧地抱着她,他则还是站在那儿这时有第三个黑人把他的衬衫或是外套捅给他仿佛那外套是根手杖而他是条关在笼子里的蛇似的。‘朱迪思在哪儿,托马斯?’埃伦说。
“‘朱迪思?’他说,啊,他并没有在说谎;他本人获得的胜利使他忘乎所以;在罪恶方面他甚至发展得更厉害,甚至超过了他所敢想的。‘朱迪思?她不是上床了吗?’
“‘别对我撒谎,托马斯,’埃伦说。‘你带亨利上这儿来看这个,要亨利看这个,这我能理解;我会努力去理解;是的,我会让自己设法去理解。可是朱迪思不行,托马斯。不能让我的女囡囡来,托马斯。’
“‘我并不指望你理解这事,’他说。‘因为你是个女人。可是我没有带朱迪思来这儿。我不会带她来的。我并不指望你相信,可是我发誓这是真的。’
“‘我希望我能相信你,’埃伦说。‘我是想相信你的。’这时她开始叫唤了。‘朱迪思!’她用一种平静和甜甜的和充满失望的嗓音喊道:‘朱迪思宝贝儿!该上床了。’
“不过当时我不在那儿。这一回我没在那里透过正方形的厩房门洞朝厩楼[15]看那两张萨德本家人[16]的脸——有一次我看到朱迪思;另一次看到她身旁有个黑女孩。”
* * *
[1] 原文为“nothusband”,此处指与科德菲尔德小姐没有结成婚的托马斯·萨德本。
[2] 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章第3节,“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3] 指南北战争结束起。
[4] 指罗沙·科德菲尔德小姐。
[5] 原文He,系大写,指上帝。
[6] 原指莎士比亚最早的剧本集,1623年出版。这里用来调侃这位“本县的桂冠女诗人”。
[7] 古希腊神话中忒拜的王后,她以子女众多自豪,并嘲笑女神勒托只生两个。女神受了侮辱,让儿子用箭射死尼俄柏的全部儿子,又让女儿射死她的全部女儿。尼俄柏悲伤过度,请求宙斯把她化为故乡西皮罗斯山顶上的一块石头。人们可以看到这座山岩在流泪不止。
[8] 从小说后面部分看,“鬼地方”当指海地,“恐惧”则指对黑奴起义的恐惧。
[9] 指在扑克赌局中输掉这一类事。
[10] 希腊神话中特洛伊最后一个国王普里阿摩斯和其妻赫卡柏的女儿。阿波罗神爱上了她,赋予她预卜吉凶的本领,但公主不肯顺从其意,阿波罗又使她的预言不为人所信。特洛伊陷落后,她归阿伽门农所有。后来死于阿伽门农妻克吕泰涅斯特拉及其情夫埃奎斯托斯之手。
[11] 马车有四个轮子,但是急驶中转弯时可使一边的两只轮子悬空。
[12] 一种葡萄品种,最初在北卡罗来纳州斯卡珀农河流域种植,故名。
[13] 指下文所述亨利的尖叫。
[14] 这个“他”和下面那个“他”(都用五号仿宋体排的)都指埃伦的丈夫托马斯·萨德本。
[15] 厩房上面的阁楼,一般用来贮藏干草。
[16] 指朱迪思与克吕泰涅斯特拉(小名“克莱蒂”)。当时埃伦找不到朱迪思,托马斯说没有带她来。其实是朱迪思自己和托马斯的混血女儿克莱蒂躲在厩楼上窥看。
[book_title]第二章
那是个紫藤花盛开的夏季。晚饭后他们坐在前廊上等昆丁动身的时候到来,这当儿,暮色里充满了这种花的香气以及他父亲抽的雪茄的气味,而围廊下深远、蓬乱的草坪上,萤火虫轻盈而随意地飞过来又飘过去——五个月后,康普生先生[1]的信将把这股香味、这股气味,从密西西比州越过新英格兰那迤长、铁一般硬的雪野带进昆丁在哈佛的起居室。那也是一个听人讲往事的日子——在一九〇九年听人讲陈年旧事,尽管大部分他都已经知道,因为他诞生在、而且仍然呼吸着一八三三年那个星期天早上教堂编钟在其中鸣响的同样的空气(而且,在每个星期天,甚至还能听到同一个尖塔中原来的三口钟里的一口所发出的声音,在那尖塔里,原来的鸽群的后代在高视阔步,在咕咕低叫,或是打着小圈子盘旋,好像柔和的夏季天空上的一摊摊颜色柔和的稀漆);——六月里一个星期天的早晨,编钟鸣响着,平和,专横,也有点儿刺耳——各组声音和谐但音调不那么一致——这里有女士和儿童,有手里拿着遮阳伞和驱蝇掸子的黑人佣仆,甚至也有三四个男人(穿着箍裙的女士们在小男孩的微型毛葛礼服和小女孩裙子下露出了的有饰边的长裤之间走动着,女士们穿着不是在走而简直是在水上漂的时代的裙子)这时坐在霍尔斯顿旅社廊子上脚翘在栏杆上的另外那些男人抬眼一望,只见来了个陌生人。他们看到他时他已经穿过半个广场了,他骑了匹经过长途跋涉的沙毛栗色大马,人和牲口直像是凭空出世的,拖着疲累的步子进入到这明媚的安息日阳光下停了步——那张脸和那匹马是他们谁也从没见到过的,那姓名是他们谁也从没听说过的,还有来历和来意也是他们中有些人永远弄不清的。因此在接下去的四个星期里(杰弗生当时还是个村镇:有霍尔斯顿旅社、法院、六家商店、一个设有铁匠铺的车马大店、一家牲口贩子和小商贩经常光顾的酒店、三座教堂以及大约三十座民宅)这个陌生人的姓氏反复响起在生意场、休闲处以及民宅之间,就像希腊古典戏剧中歌咏队来来回回的对唱:萨德本。萨德本。萨德本。萨德本。
那就是该镇在差不多一个月之内能知道的有关他的全部情况。他显然是从南面进入镇子的——大约二十五岁,这还是镇上人后来才知道的,因为当时别人猜不出他的年纪,因为他当时像个刚病过一场的人。可不像那种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的病人,后来康复了,缺乏自信、犹犹豫豫、又惊又喜地重返世界,他原以为快要跟它告别了呢,而是像个孤单单地在熔炉里受过些煎熬的人,那决不仅仅是像一个探险家所说的发几天烧的事儿,他不仅得面对自我选择的行当必然会带来的正常的艰辛,而且还被发烧造成的额外的、未曾料到的障碍所拖累,他算是熬过来了,付出了精神上的巨大代价甚至是肉体上的,他孤身一人,无人帮助,并不是凭着要挺过来、活下去的盲目的本能意志,而是为了要获得那物质上的战利品并保住了以便好好享受,正是为了这战利品他才接受了那别出心裁的牺牲。他是个骨架大大的人,不过现在已消瘦得几乎可说是骨瘦如柴了,蓄着部泛红色的短胡子,像是一种伪装,胡子上面有一双浅色的眼睛,在那张脸上显得既富幻想又很机警,既残酷无情又很安详,脸上的皮肉有一种陶器的外观,颜色像是被炉子的高温烧成的,不是心灵中的高温便是环境中的高温,在像上了釉的粘土那样死气沉沉、不透水的表皮底下,颜色比单靠太阳晒出来的要来得深。大伙儿见到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景象,虽然要在多年之后镇上的人才知道这就是当时他所拥有的一切——那匹强壮的筋疲力尽的马、他那身衣服还有鞍上那个小褡裢,大得仅能勉强装下换洗的内衣裤、剃刀以及两把手枪,就是科德菲尔德小姐跟昆丁说起过的,枪托磨得跟镐把一样光滑,他使起来又灵又准,仿佛那是两根编结针似的;稍后昆丁的爷爷见他在二十英尺外围绕一棵小树骑马小跑,两发子弹都打中钉在树上的一张纸牌。他在霍尔斯顿旅社租了间房,但总是随身揣着钥匙,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喂好马备上鞍骑马离去,镇上的人照样无从得知他去了哪儿,也许是因为在他来到的第三天作了那番射击表演的关系。因此他们只能靠问询来尽量打听,那势必只能在晚上进行,在霍尔斯顿旅社餐厅的晚餐桌上或是前堂休息室里,他吃完饭总是马上回自己房间,又锁上门,而要回房间就得穿过这休息室。那酒吧间也通向这休息室,照说那儿会是或应该是跟他攀谈甚至询问他的合适场所,只是酒吧间他是不去的。他根本就不喝酒,他跟他们说。他没有说他以前是喝的后来戒掉了,也没说从来不碰酒精。他仅仅说他不想来上一杯;要等到好多年之后连昆丁的爷爷(他那会儿也是个年轻人;要过好多年才成为康普生将军呢)也才知道萨德本当时不喝酒是因为他没钱,付不起自己那份也无法还请人家;正是康普生将军第一个明白当时萨德本不单单没钱喝酒和交朋友,而且也没有时间和这份心思:明白他当时完全是受到了驱使,被他那份暗藏在心的躁动不安,被他的信念,那是来自他新近的什么经历的——也就是精神或肉体上的那次高温——被一种迫切感,被在脚底下飞逝的时间,在接下去的五年里他一直受到驱使——这是康普生将军估算出来的,大致上一直延续到他儿子出生前九个月左右。
因此他们总是在晚餐桌和他那扇锁上的门之间,在休息室里堵住他,把他逼进死角[2],给他机会告诉大家自己是何人来自何方来此有何公干,这一来他总是会慢腾腾、不间断地挪动直到他的背碰上某样东西——一根柱子或是一面墙——于是便站在那里什么也不告诉他们但态度很好,彬彬有礼得像个大饭店的接待员。他是跟那管契卡索印第安人的官员打交道或是通过他跟人打交道的,因此,直到那个星期六夜晚他拿了地契、许可证和那枚西班牙金币[3]去弄醒那位县档案管理员,镇上才知道他如今已拥有一百平方英里土地,那是本地最肥沃的未开垦的洼地中的一块,但是这消息来得晚了点,因为萨德本本人已经走了,去哪里他们又是一无所知。可是他如今是他们当中拥有土地的一员了,有些人便开始猜出康普生将军显然知道的事:他用来支付许可证登记费用的那枚西班牙硬币是他拥有的任何种类钱币中的最后一枚。因此他们现在拿准他出走是为了再去弄钱;有几个人甚至早就相信(他们甚至大声说出声来,因为反正他不在场)萨德本未来的那个当时尚未出生的小姨子在几乎八十年后要跟昆丁说的那番话:他在窝赃方面有些独特而实用的办法,所以是潜回藏金秘窖去再次装满他的荷包的,就算他并没有确实揣上双枪回那大河[4]和轮船上去再次装满他的藏金秘窖,而船上有的是赌徒、棉花贩子和奴隶贩子。至少镇上有些人在互相传播这样的说法:他两个月后回来了,还是事先毫无动静,这回跟他一起来的是一辆大篷车,赶车的是个黑人,坐在这黑人旁边座位上的是个瘦小的人,显得顺从但却机警,长着张严峻、忧心忡忡的拉丁型的脸,穿了件双排扣的长外套、一件绣花背心,戴了顶帽子,这帽子若是出现在巴黎林荫大道上是不会引起轰动的,而这副打扮他在往后的两年里一直维持着——这套阴沉沉、舞台味十足的服装以及他那种听天由命、惊呆般豁出去的表情——与此同时,他那位白皮肤的雇主和那帮要他指点却不由他领导的黑人劳工却是赤条条除了一身干泥巴。这就是那位法国建筑师。多年之后,镇上的人得知他光听了萨德本一句口头承诺就大老远从马提尼克[5]来到此地,整整两年吃的是野营篝火上煮的鹿肉,睡的是大车篷改成的泥地帐篷,报酬则连一个小钱的颜色与样子都没见到。而且直到两年后打道回新奥尔良去时,他才再一次见到杰弗生镇;即便当萨德本在杰弗生为数不多的那几次露面时,这工程师不是不愿同去,就是萨德本不愿带他去,而在那第一天,由于大车不曾停下,他也没什么机会认真看看杰弗生。显然,那回纯粹是由于地理上的原因,萨德本才会穿过镇子,停留的时间也只够某人(不是康普生将军)朝大车篷底下望去,只见一条黑黑的隧道中满是一双双一动不动的眼珠子,还冒出一股狼窟的气味。
不过关于萨德本那帮野黑人的故事还不至于立即传开,因为大车又往前走了,仿佛连组成这大车的木材和铁,以及拉车的那些骡子,都已与主人熔成一体,只知苦苦不知疲倦地往前赶路,急煎煎的,单怕时间飞走;事后萨德本告诉昆丁的爷爷,大车路过杰弗生的那天下午,他们从头天晚上就断了炊,他是想快些抵达萨德本百里地和河洼,赶在天黑前猎杀一头鹿,好让他、建筑师和黑人们不致空腹度过又一个夜晚。因此关于野黑人的传说是一点点地传回到镇上来的,是由那些骑马下乡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的人传回来的,他们开始传说萨德本怎样手执双枪在猎物出没的小道旁守候,并且打发黑人像群猎狗似的进沼泽地去轰赶;正是这些人传说在那头一个夏季和秋季,那帮黑人睡觉时连毯子都没有(或者是不想用),后来,猎浣熊的艾克斯坚称他曾把一个像睡着的鳄鱼那样躺在深深泥淖里的黑人弄出来,那人总算及时尖叫了一声。黑人们那时还不会说英语,并且显然不但是艾克斯,还有别的一些人,都不知道他们和萨德本交谈的是某种法语而不是他们自己的某种神秘的注定要消亡的土语。
除了艾克斯之外还有许多人,不过那都是些责任重大的镇民和地主,因此不需要在夜晚埋伏在营地周围。事实上,正如科德菲尔德小姐告诉昆丁的,他们干脆组成打猎队,在霍尔斯顿旅社会合,骑马下乡,往往还带上午餐。萨德本已筑了个砖窑,还安好了大锯和刨机,这都是他在大车里带来的——还安下一台绞盘,往里插棵小树充当长杠,由拉车的骡子和黑人们轮换拉套——就像那些黑人真的是野人似的——而逢到转速慢下来时他自己也参加进去;还有,康普生将军告诉过他的儿子,也就是昆丁的父亲,黑人干活时萨德本从不对他们大声吆喝,反而带着头干,在心理上需要的那一瞬间以身作则,用宽容产生的某种优势来控制他们而不是用野蛮的吓唬。猎人们并不下马(萨德本通常对他们连头都不点,压根儿不打招呼,显然只当他们不在,仿佛那都是游移着的幽灵似的),他们总是好奇地、悄没声地坐在马上挤成一堆,像是寻求相互保护似的,看着他的大宅一点点筑高,看着一条条木板一块块砖头从黏土和木材备料所在的沼泽地里给搬来——搬的是那个有胡子的白人和二十个黑人,他们身上除了遍被周身[6]无处不在的一层湿泥之外别的啥都没有。这些来看热闹的都是男人,不会注意到萨德本初次骑马进入杰弗生时穿的那套衣服也就是他们所见到在他身上的唯一的一套,而县里见到过他的女人根本没有几个。不然的话,她们当中会有人在这个问题上提前和科德菲尔德小姐不谋而合的:也就是看出他是为了节省衣服,因为外表上合乎礼仪(先不说什么优雅)将是他可以用来向科德菲尔德小姐或许还有别人心目中的体面发动最后攻势的唯一武器(或者说,进身之阶),而照康普生将军的说法,在萨德本隐秘意识里,这体面的分量,比单为自己的宅子物色到一位女主人可要重得多。就这样,他和那二十个黑人一起干活,全身涂满了湿泥来防止蚊虫叮咬,而且正如科德菲尔德小姐告诉昆丁的,仅仅凭了他的胡子跟眼睛才能把他和别人区分开来,并且只有那建筑师还像是个人,因为有那套法国服装,那是他死心塌地地始终穿在身上的,一直到房子完工(只剩窗玻璃与熟铁铸件没有安装因为他们无法靠手工制造)后的第一天,这建筑师才离去——他和那二十个黑人在烈日里和夏天的酷热里和冬季的泥泞与冰雪里一起干活,默默地怀着一股经久不衰的怒火。
这项工程他花了两年才得以告成,他和他那帮从外面带来的奴隶,对这帮黑人,他新结交的镇民们仍然认为比他在那一带地方能轰赶杀戮的任何野兽的危害性要大得多。他们从日出一直干到日落,与此同时,一伙伙骑士策马前来,静静地坐在马上观看,而那位身穿正式礼服头戴巴黎呢帽的建筑师一脸严峻、痛苦、大惑不解的表情,出入在这样的场景环境里,他的神态半似一个漫不经心、全然无兴趣的旁观者,半似一个受了诅咒在努力做苦工的鬼魂——他的大惑不解,康普生将军说,与其说是对别人和他们正在做的事还不如说是对他自己,对他自己在场这一无法解释与难以置信的事实。不过他可是个优秀的建筑师;昆丁知道这幢房子,离杰弗生十二英里,隐藏在雪松和橡树丛里,落成已有七十五个年头。按照康普生将军的说法,他不仅是个建筑师,而且还是位艺术家,因为只有艺术家才能吃两年苦,为了建造一幢自己无疑不仅不指望能而且也坚决不想再见到的房子。康普生将军说,让他受不了的还不是两年客居对肉体感官上的折磨和感情上的摧残,而是萨德本这个人:将军说也只有艺术家才能容忍萨德本的粗暴和催促而仍然能设法约束萨德本显然有意要盖成一座阴森森的、城堡般的华厦的梦想,因为倘若由着萨德本性子去做,那地方准得差不多跟当时的杰弗生镇本身一般大;将军还说,这瘦小、严峻、苦头吃足的外国人居然单枪匹马迎战而且战胜了萨德本那强烈、过于自信的虚荣心,或者是对华美或对证明自己有理或对鬼知道别的什么(康普生将军当时也心中无数)的追求,因而从萨德本的失败本身中创造出胜利,这是萨德本本人在征服中无法获得的。
房子后来就这样落成了,一直到铺上最后一块板,砌上最后一块砖,打进最后一根木钉[7],这是他们自己能够做的。房子没有上漆,没有配备家具,里面没有安上一块窗玻璃,或一个门把手或一个铰链,离城十二英里,离任何一家邻居也几乎这么远,它又矗立了三年才给围上整整齐齐的花园、散步小道、奴隶住房区、厩房和熏房;野火鸡在房子周围一英里之内漫游,鹿轻盈地跑来,颜色像烟,在齐整的花床上留下纤巧的脚印,这些花床要在四年之后才会开出花来。此刻开创了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在这段时间内,镇上和县里的人以更加困惑不解的眼光注视着他。也许是因为朝向那个秘密目标——这目标是什么康普生将军自称他早就明白,但是镇上与县里的人仅仅依稀猜到一点儿或是完全不知道——朝向那目标的下一步如今需要耐心或无所作为的时间而不需要他那股已让大伙儿看惯的疯魔劲头了;这时节,倒是女人家首先猜出他需要什么,下一步棋会是什么。男人里竟没有一个,那些与他熟不拘礼的爷们显然也不例外,猜出他要娶太太了。爷们里肯定有几位,这里面既有结过婚的也有打光棍的,他们不仅拒绝往这上头想甚至是嗤之以鼻,因为接下去的三年他过的无疑是在他们看来神仙般的日子。他住在乡间,离任何一个邻居都有八英里远,光棍儿一个,住在可以算有男爵气派、半亩地大的猎具房里。他生活在全县最大一幢房子家徒四壁的空壳子里,就连法院也不如这房子大,全县妇女连它的门槛都没有见到过一眼,里面窗玻璃、门、床垫这类但凡能显示女性温柔的物件一概没有;在那里倘若他愿意让他那些狗进屋跟自己一起睡地铺,也不但不会有女人出来反对,而且他甚至都不需要狗来帮他杀死那些把足迹留在从厨房门口就能望见的地上的猎物,而是用那些全身心都归他所有的人来猎取,这些人,大家相信(或者那么传说)能偷偷潜到一只宿夜的猎物身边,不等它惊起就把它喉咙割断。
就在这个期间,他开始邀请科德菲尔德小姐跟昆丁说到的那一伙伙人,下乡到萨德本百里地来,在他那尚处在胚胎状态中徒有其表的华宅那些空荡荡的房间里打地铺睡觉;他们打猎,晚上则玩牌、喝酒,有时候他肯定会挑动他的黑人互相搏斗,在这样的时候他没准偶尔也参加进去——这景象,按科德菲尔德小姐的说法,他儿子是看不下去的,可是他女儿却看着不动声色。萨德本本人如今也喝酒了,不过恐怕不止是昆丁爷爷一个人曾这么说:他喝得很有节制,除非这酒有一部分是他自己提供的。客人们一般自带威士忌,而他喝这酒时总很俭省,很有斟酌,按康普生将军的说法,仿佛要在心里把一杆秤打平,让自己接受了喝下肚去的威士忌和他供应给那些猎户的活物达到收支相抵。
他那样生活了三年。他如今有了一个种植园;没到两年就从蛮荒的沼泽地里把房屋和花园圈出来,犁耕他的土地,播下康普生将军贷给他的棉花种籽。接着他似乎停顿下来了。他好像是在他眼看要完成的事业的中途干脆歇手了,并且在这样状态里一待就是三年,这期间,他甚至都并不显出还想做什么事想获得什么东西的样子。也许这是没什么好奇怪的:县里的人开始相信过现在这样的日子也就是他的宿愿;还是康普生将军像是对他了解得稍多一些,所以才提出借棉籽让他起个头,他总知道多一些,因为萨德本多少跟他说过些自己的往事。正是康普生将军最早知道萨德本那枚西班牙金币正是他最后的一枚,因为正是康普生(这是镇上后来才知道的)建议借钱给萨德本让他把房子造好,把内部装修好的,可是遭到了拒绝。因此毫无疑问,全县正是康普生将军第一个告诉自己萨德本不需要借钱来落成房宅,配齐设备,因为他打算通过结婚来达到这目的。然而他并不是第一个人:仅仅是第一个男人,因为,按照七十五年后科德菲尔德小姐告诉昆丁的,县里的女人家早就在彼此相告而且还告诉她们的丈夫,萨德本不会就此止步的,他已经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累,缺这少那,不会安顿下来,还像盖房子时那样过日子的,区别仅仅是如今睡在屋顶下面而不是在车篷下的光泥地上。没准那些妇女已经在此时能算是他朋友的爷们的家庭里拨拉过来拨拉过去,看看谁会是那未来的新娘子,她的陪嫁可以在外表和内容上使萨德本争取体面的社会地位得以大功告成,科德菲尔德小姐死活认定这正是他所追求的目的。因此,这第二个阶段告一结束时,在房子盖好,建筑师离去后的第三年上,这次又是在星期天早晨,还是一无征兆,镇上的人看见他穿过广场,这回是步行,不过仍然穿着五年前骑马进镇时穿的那套后来没人见到过的服装(他或是哪个黑人曾用烧热的砖将那外衣熨过,据康普生将军告诉昆丁的父亲说),他走进卫理公会的教堂,这时候只有一部分男人感到奇怪。妇女们仅仅说他在一块打猎、赌钱的狐朋狗友的家属里已滤了一遍也未能找到合适的妻子,这回要进城来找了,就跟他会上孟菲斯[8]市场去买牲口或奴隶一个样。可是当她们明白他进城显然想找的是谁并且走进教堂赋予对方以这个名义时,女人家的自信便融合到男人的惊讶里去了,紧接着更是往前发展了一步,成为大惊失色了。
这是因为镇上的人如今相信他们对他已很了解。足足两年他们注视着他像是咬着牙、怀着那么一股子始终旺盛的怒气,撑起了那幢房屋的外壳,规划好自己的农田,接着整整三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真像他是用电操作的,可是有个人来了,扯掉了电线或拆除了电动机,这期间县里的女人家逐渐让全县相信他仅仅是在等着找一位有陪嫁的太太,好让他把事情办完。因此那个星期天的早晨当他穿着熨平的外衣走进卫理公会教堂时,不少男人同样也有不少女人都相信只消环顾一下来做礼拜的会众就能猜出他的脚步会走向何方,结果发现他显然选中了科德菲尔德小姐的父亲,带着那副冷静、果断、冷酷无情的样子,当初他相中那位法国建筑师时想必也是这样的。大家目瞪口呆地注视着他怎样煞费心机地向镇上这唯一跟他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共同点(尤其是钱)的人进逼——此人显然什么忙也帮不了他,除了能让他在一家十字路口的小铺赊点账,或是投他一票,万一他有意觊觎卫理公会牧师这个圣职的话——此人乃是卫理公会的一个执事,也是个商人,不仅地位不高,境况平平,而且已经有了家小,更不用说还有要他供养的老娘和妹子,全得依靠他十年前用一辆大车就全部拉来本镇的那点生财赢利养活——在一个可无法无天地发展的地方和时代里此人享有绝对、始终不渝、甚至是清教徒般正直的名声,他既不嗜酒也不赌博甚至连猎都不打。大伙儿在惊讶中全都忘了科德菲尔德先生有个待嫁的女儿。他们压根儿没把这个女儿考虑在内。他们也没有把爱情与萨德本联在一起考虑过。他们想到的是冷酷无情而不是正义,是恐惧而不是尊敬,反正没有想到怜悯或爱情:再说,他们正一门心思惊诧地琢磨着萨德本究竟要怎样或者能怎样利用科德菲尔德先生来达到他仍然怀着的什么秘密目的。他们至死也不会明白:就连罗沙·科德菲尔德小姐也一直没弄明白。因为从那一天起在萨德本百里地再没有举行过打猎集会,大家此时只是在城里看见他。不过并不是无所事事去闲逛的。那些曾和他一起在他屋子里打过地铺拼过酒量的人(其中有几个甚至都发展到直呼他萨德本而不加一本正经的“先生”二字)瞧着他在霍尔斯顿旅社前的街道上走过去,光是一本正经地碰碰帽檐便往前走,进入科德菲尔德先生的铺子,情况就是这样。
“这以后有一天,他再度离开杰弗生,”康普生先生告诉昆丁。“到这会儿,对这样的事镇上的人也应该司空见惯了。然而,他的地位微妙地起了变化,从镇民对这第二次回来的反应上可以看出来。因为这一次他回来后,在某种意义上他成了一名社会公敌。也许问题出在他这次带回来的东西上:他这次带回来的是具体的物资,而不像上次那样,光是一车野黑人。可是我倒不这么看。也就是说,我认为问题要比他的吊灯、红木[9]家具和地毯的价值本身稍稍复杂些。我想镇民感到受了侮辱是因为他们觉察到他正卷进了什么麻烦;而弄来红木和水晶物件的那罪行——还不知究竟是什么性质呢——他硬是要让镇民们不当它一回事。先前,在他进教堂的那个星期天之前,若说他曾亏待或损害了谁,那也无非是老伊凯摩塔勃,因为他的土地正是从这位酋长的手里得到的——这是他的良心与山姆大叔[10]以及上帝之间的事。不过现在他的地位起了变化,因为在他离去大约三个月后,当四辆大车从杰弗生出发到大河边去接他时,消息传来雇车派车去接的人竟是科德菲尔德先生。雇的是大号大车,用公牛拉的,等大车回来时镇上人一看就全明白了,管它车子里装的是什么,反正科德菲尔德先生即便抵押掉全部家当也是无法把这些大车装满的;毫无疑问,这回比起女人家来甚至有更多的男人猜想他不在本地期间准是用块巾帕蒙住了脸让双枪枪筒在某条轮船酒吧间的吊灯底下闪闪发亮,即便不是更糟:不是什么躲在某个泥泞码头的暗处朝人背上扎一刀的那类的事。人们看见他穿过镇子,骑了那匹栗色马走在他那四辆大车的旁边;这回看来连那些一贯吃他喝他射杀他的猎物甚至直呼他‘萨德本’连‘先生’都不加的人,也不去跟他搭话了。他们光是等待着,听传回城来的消息和流言,说他怎样和他那帮如今野性已稍退的黑人安装门窗,给厨房配备炙叉和炖锅,给一个个客厅装上水晶吊灯,以及家具、窗帘和地毯;正是五年前撞见那猫在湿泥里的黑人的那个艾克斯,有天晚上走进霍尔斯顿旅社的酒吧间,眼睛都有点发直,大张着嘴发呆,他说,‘哥们,这回他把整条轮船都偷来了呢!’
“因此,公众的义愤终于达到了极点。一天,包括县保安官在内的一行八到十人,出发去萨德本百里地。他们并没有走完全程,因为在离城大约六英里处他们遇上了萨德本本人。他骑着那匹栗色马,穿戴着他们熟悉的那件大氅和海狸皮帽,腿上裹着块防水帆布;他鞍头上搭了只手提包,臂弯里挎着只小篮子。他勒住栗色马(当时是四月,路上仍然一片泥泞)披着那块溅满了湿泥的帆布,端坐不动,对着一张张脸看过去;你爷爷说他那双眼睛看上去像破盘子的碎片,他的胡子又粗又硬像只马篦子。那可是爷爷的原话:又粗又硬像只马篦子。‘早上好,先生们,’他说。‘你们是在找我吗?’
“毫无疑问,当时发生的事不止这些,虽然就我所知,治安委员会[11]的任何一个成员都没说过什么。我所听说的就是,镇上的人,待在霍尔斯顿旅社廊子上的人怎样见到萨德本和委员们一起骑马来到广场上,萨德本稍稍领先,别的人簇拥在他身后——萨德本的腿脚由他那块帆布裹得密密实实,肩膀在那穿旧的毛葛外衣内端得很正,那顶刷干净的旧海狸皮帽子稍稍倾斜,他扭过头来和他们说话,即使在那时候,那双眼睛还是很严厉,冷冷的,狠巴巴的,说不定还是揶揄甚至是嘲弄的呢。他在门前勒住马儿,黑人马夫从门口窜出,拉住栗色马的头,于是萨德本下了马,带着他的手提包和篮子登上台阶,我还听说他如何在那里转过身子重新审视他们,而那些在马背上的人缩挤成一团,不知道究竟怎样才好。再说,他留着那部胡子也许是件好事,这样,他们就看不见他的嘴了。接着他把身子转回去,打量着那些坐在廊上把脚翘在栏杆上也在打量他的人,这些人以前常去他的庄园和他一起睡地铺一起打猎,他就用花哨、显摆的手势碰了碰帽子,算是给他们打招呼(是的,他没多少教养。你爷爷说,在和别人正式打交道时总这样暴露出来。这么说吧,他就像那位下苦功费劲自学肖蒂什轮舞[12]的约翰·劳·沙利文[13],此人暗中独自练了又练,练了又练,一直到相信自己可以用不着再数乐曲的节拍了。他也许会相信你爷爷或是班鲍法官[14]做起事来能比他轻松些,但是决不会认为有谁能在知晓何时做、如何做上比自己高出一筹。况且,这种自信心是明明白白摆在他脸上的;这也正是他的力量所在,你爷爷说过:任何人只消看看他便会说,只要有机会和有需要,此人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和乐于去干的)接着便走进旅社开了个房间。
“于是他们便坐在马背上等他。我寻思他们知道他迟早是必定会出来的:我寻思他们坐在那儿心里琢磨那两把枪。因为还没有拿到逮捕他的拘票呢,你明白吧:这仅仅是公众舆论在消化不良急性发作;此刻又有一些骑马的人进入广场,知道了事态,因此当他走出房间来到廊子上时,已经有好大一帮地方团队人员在等他了。他这时戴了顶新帽子,穿了件新的毛葛外衣,因此大家知道他那手提包里装的是什么了。他们这时连篮子里装的是什么也知道了,因为他现在手里也没拿篮子,不过当时这事无疑让他们更加摸不着头脑了。因为,你瞧,他们光是把脑子用在猜度他会怎样利用科德菲尔德先生上,而在他回来之后,他们火冒三丈,相信如今他们已见到结果,虽然用什么手段还是个谜,根本忘了还有埃伦小姐这么个人。
“因此他无疑再次站定,再次把那些人的脸逐个打量了一遍,无疑是想记住这些陌生面孔,他不慌不忙,那部胡子仍然掩盖住他的嘴可能会显露的任何表情。不过这一回他似乎什么也没说。他仅仅走下台阶穿越广场,那委员会的成员们(你爷爷说到这时已经增加到将近五十人)也在走动,跟随着他穿过广场。他们说他连头都没有扭过来看一看。他只顾往前走,身子挺直,新帽子斜翘着,如今托在手里,这在旁人看来该是极端无缘无故的拒斥甚至是侮辱,此时委员会的成员们在他身边骑着马一路朝前走,并不完全和他平行,而有些当时无马可骑的人也参加进来,跟随着委员会的成员们一路走,在这伙人经过时,路旁屋子里的女人、孩子和女黑奴纷纷拥到门口和窗前,看这班绷着脸的舞台活人造型经过,而萨德本仍然头也一次都不回,径直走进科德菲尔德先生家的院门,并迈开大步沿着砖砌走道朝宅门走去,抱着用报纸卷起的一束羊角形的鲜花。
“他们再一次等他。人群这时迅速扩大——来了些别的男人、几个男孩,甚至还有从邻近家宅来的一些黑人,他们集结在委员会原先那八名成员的后面,这八人坐在马背上注视着科德菲尔德先生的房门直到萨德本出来。等的时间不短,只见他手里的花没有了,当他重新来到院门口时他已经订婚了。不过他们不知道此事,因为一等他来到院门他们就逮捕了他。他们把他带回镇上,妇女、儿童和黑人家奴都躲在帘子后面、院子里的灌木丛后面和屋角、厨房角观看;那里在做的饭菜肯定已经开始焦糊,就这样,这一群人回到广场上,镇上余下的体轻脚健的人也纷纷离开办公室和店铺跟在后面,因此当萨德本来到法院时,跟随者一大片,倘若他真是个逃亡的黑奴,看热闹的也不会那么多。他们向一个法官控告他,可是这时候你爷爷和科德菲尔德先生赶到了。他们为他具保,那天黄昏时分,他由科德菲尔德先生陪着回家,又走在上午走过的那同一条街上,无疑还是同样的那些脸在窗帘后面观看着他,他来到订婚晚宴桌前,餐桌上没有葡萄酒,餐前餐后也没有威士忌。我听说那天他在那条街上先后走了三回却连姿势都没变一点点——总是同样不慌不忙的步子,那件新大氅一摇一摆正合着这步子,眼睛和胡子上方那顶新帽子也还是同样地歪戴着。你爷爷说五年前他来到镇上时脸上的皮肉的那种陶釉般的外观如今已不显著,倒是有了一层扎扎实实饱经日晒的红棕色。他也没有变得丰腴些;你爷爷说没有变得这样:只不过是他骨骼上包着的皮肉显得安分了些,仿佛在经过奔跑这样确实用胸膛冲击空气的运动之后,变得驯顺了,因此他如今把衣服撑满后确实仍然是那副大摇大摆的模样,但已经没有那份爱炫耀和好斗的派头了,尽管按照你爷爷的说法那始终也不能算是好斗,仅仅是警觉罢了。而如今这副神情也不复存在了,仿佛在经历了那样的三年之后他相信要警觉单靠他一双眼睛就足够了,无需让骨架上的肌肉也跟着站岗放哨了。两个月后,他和埃伦小姐结婚了。
“那是在一八三八年的六月,离他骑着栗色马进入镇子的那个星期日早上差不多正好五年。照罗沙小姐所说,那个仪式(也就是说婚礼)是在他头一次见到埃伦的同一个卫理公会教堂里举行的。那位姑姑甚至还硬逼或唠叨不已(可不是哄骗:那是成不了事的),使科德菲尔德先生同意让埃伦为这一场合在脸上扑了点粉。扑粉是为了掩盖泪痕。可是不等婚礼结束扑上的粉就结块并显出沟纹了。仿佛埃伦那天晚上泪水未干就走进教堂,像是从雨里出来的,等行礼如仪后退出教堂又流泪了,又是眼泪汪汪,甚至还是原来的眼泪,还是原来的雨。她钻进马车,在其中(指雨)离开那个地方,朝萨德本百里地驶去。
“使她流泪的是那次婚礼:而不是因为嫁给萨德本。为这事而流泪,不管是怎么样的泪水,如果泪水仍未流干,还在后头呢。那次婚礼原本没想大办。也就是说,科德菲尔德先生似乎不想把它弄得规模很大。在两个男人里(当然啦,我不是说埃伦:事实上,你会注意到,大多数的离婚都发生在这样的女人的身上,她们的婚礼是由嘴里嚼着烟草的治安法官在农村法院里主持的,或是由半夜过后给叫醒的牧师主持的,这牧师的背带还露出在外衣后摆下,硬领来不及戴,还临时拉上个头发里夹着卷发纸的牧师太太或老姑娘姐妹来当证人。因此,相信这些女人发展到要求离婚并非因为感到不够完美,而是确实觉得受到挫折,被人出卖,这看法难道太过分吗?而且尽管有了子女以及其它一切活生生的证据,她们脑子里至今保留着的自己的形象仍然是,在通过仪式放弃她们今后不再拥有的东西的那一整套象征性的礼服华饰与环境中,自己在音乐声中在扭过来的人头之间朝前行进,这有什么不对呢?还有,既然对于她们,这确实、真正的放弃只能是(也已经是)[15]一次如同为买火车票而兑开一张钞票那样的仪式)——在这两个男人中,正是萨德本渴求(或者说希望:这是有一天我从你爷爷无意中说出的话里听出来的,而他无疑是听萨德本自己同样无意中脱口说出的,因为萨德本竟然从未告诉过埃伦他的打算,这件事——他在最后一分钟竟拒绝支持她坚决要这样做的意愿这一点——正是导致她流泪的部分原因)举行盛大的婚礼,渴求教堂里宾客盈门,要采取所有的仪式。科德菲尔德先生显然仅仅是想利用一下,使用一下教堂,并不需要它的精神上的含义,就跟他可能或是会去使用别的具体或抽象的物件一样,对这些物件,他付出过相当多的时间。对这教堂,他作出过一定的牺牲,无疑还有自我否定,当然还付出过具体的劳动与金钱,他似乎要让这教堂来偿还欠他的精神债务,正如若是他认为与一架轧棉机有利害关系,对它负有责任,他也会让它给自己、给他的家庭成员,血亲也好姻亲也好,所种的每一株棉花轧去棉籽的——如此而已,没有别的更多意义。他这样做,也许是因为有那同样乏味、不懈的俭省作风,这作风使他得以养活老母和妹子,娶妻育儿,就靠十年前用一辆大车就把全部生财运来的那家小店的进项;要不也许就是出于某种与生俱来的敏感和分寸感(顺便说一句,他妹妹和那个女儿可并不具有这种素质)这种感觉使他对未来的女婿有一个看法并且在两个月前出了力把此人从监狱里弄出来。不过并不是因为对女婿在镇上仍然不正常的地位不够放心。不管他们两人在那件事之前曾是什么关系,也不管他们未来的关系会是怎样,倘若科德菲尔德先生当时相信萨德本确实犯有任何罪行,他就不会出一点点力来保萨德本出狱的。他倒也不见得会格外使劲让萨德本出不了狱,但是毫无疑问,在萨德本乡邻们的眼里,科德菲尔德先生在萨德本的保释单上签字,就是萨德本能得到的最好不过的道德消毒了——这样的事倘若是为了拯救自己的良好声誉科德菲尔德是不会去做的,即便这逮捕是他本人和萨德本一次商业合作的直接后果也罢——这笔买卖在达到他良心认可的临界点时他退出了,让萨德本去捞取全部的利润,甚至还不让萨德本赔偿他因退出而遭受的损失,尽管他竟允许女儿去嫁给他良心上并不赞同其行为的这个人。他这是第二回做这一类的事。
“他们结婚时,在所邀请的一百位来宾中进教堂参加婚礼的,包括主人在内,总共才十人;虽然当他们走出教堂时(那是在夜晚:萨德本带来了他手下的六名野黑人,让他们打着点燃的松明候在门外),那剩下的九十人都在那儿,那是些半大小子、小青年和来自镇郊车马大店的汉子——牲口贩子、投宿的旅客加上没人邀请的一些人。这就是让埃伦流泪的另外一半原因了。正是那位姑姑劝说或哄骗科德菲尔德先生同意大操大办的。萨德本本人没有表态。不过他是想要这么办的。的确,罗沙小姐判断得再准确不过了:他确实要的是在他的执照、许可证上有那洁白无瑕的妻子与无可指摘的丈人的两个名字,而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老婆和来历不明的孩子。是的,许可证,还盖着金色的公章系着红色的绸带呢,如果那样做是可行的话。不过并非为了他自己。她(罗沙小姐)会说金印和红绸带是追求虚荣。要这么说,构想并盖成那幢房子也是追求虚荣了,而且还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除了赤手空拳外几乎一无所有,何况还会受到进一步的干扰,大凡社会各界对他们不能理解的任何事物总会一味反对,只要有机会和可能总会插上一杠子的。再就是骄傲:她对你承认他很勇敢;没准她甚至也会承认他是骄傲的:就是这种骄傲使他感到需要有这样一幢房子,这股傲气不愿接受稍差一些的东西,使他一往直前,不惜任何代价来得到它,然后住进去,独自一人,整整三年睡地铺,直到有能力按应有的规格把房屋装修摆设起来——而那张结婚证书正成为一件重要的摆设。她说得一点儿不错。他想望的不仅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处所,不仅仅是来历不明的老婆和几个小把戏,正如他要的不仅仅是凑凑合合的一次婚礼。可是他从未向埃伦透露,也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事实上,等到女人家闹起来时,在埃伦和那姑姑想把他拉到自己一边以说服科德菲尔德先生举办一次盛大婚礼时,他却拒绝支持她们。他无疑比科德菲尔德更清楚地记得,两个月以前他给关进过监狱;他记得过去五年里曾容纳过他的公众舆论,虽则他在它肚子里从来不是安安生生躺着的,这公众舆论来了一次大翻脸,把他吐了出来,这原是人之常情,很激烈,也无法解释。公民中至少有两位原该在那张咬他的愤怒的大嘴中起到两颗利齿的作用,相反却当了不让大嘴闭上不让它咬人的支撑,但这一件事也未能对他起任何积极作用。
“埃伦和姑姑也记得这事儿。至少姑姑是记得的。既然生为女人,她无疑成为杰弗生的那个女界联合会的一员,和全体妇女一起,在五年前镇上人见到他的第二天,就一致同意永远不原谅他,因为他来历不明,并一直坚守这个立场。由于这门婚事如今已成定局,说不定她就把它看作是独一无二的机会,好把他重新推进那终于努力拒绝他的公众舆论的咽喉,这不仅对将要做他妻子的侄女儿的前途有利,而且可以证明她哥哥保他出狱是正确的,而自己显然认可、同意这场婚姻的立场是有道理的,而实际的情况是她当初没能阻止得了——其原因就像罗沙小姐告诉你的那样,是为了那幢大宅,以及他不仅早就意在必得而且眼看就要弄到手的地位和经济状况,这一点在爷们悟过来之前女人家早就一清二楚了。也说不定是女人家并没有那么多的心眼,只不过在她们看来,再差的婚礼也比不举行婚礼强,而嫁给恶棍的隆重婚礼也比嫁给圣徒的简陋婚礼强。
“于是那位姑姑甚至利用起埃伦的眼泪来了;而萨德本呢,也许因为很清楚即将发生什么事,随着时间逐渐临近变得越来越严肃了。倒不是忧虑:仅仅是很警觉,从他当初告别所熟悉的一切——一张张脸以及种种习俗——的那一天起,一定就是这样的(他当时才十四岁,这是他跟你爷爷说的。也就是亨利在厩房那晚的年纪,这件事罗沙小姐跟你也提到了,亨利可还是不大受得了),他告别后出发,进入一个他当时一无所知的世界,因为即便在理论上,凭一个普通的十四岁男孩通常掌握的地理知识,对这个世界只能是一无所知的,而且脑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固定目标,那是绝大多数男人总要年届三十或要更大些,血液开始流得慢些了才会树立的,而且那时也只因为这前景代表着平静的心境和懒散的生活,或者至少是虚荣心能得到满足,而不是要靠一个儿子来洗雪过去身受的侮辱,这儿子的种至今未下,而且好多年也不会下呢。就是这份警惕性[16]他白天黑夜都得保持着,不能变换或抛弃,就像他至少有一段时期身上那套衣服无疑是必须一直穿着连睡觉也不能脱下一样,而且是在异国他乡处在陌生人群之中,连语言他都得学起来,就因为这个原因他必然在那里犯下那个错误,要是他默认了倒也根本算不了一回事,可是既然他拒绝接受,或者不想让它妨碍自己的前程,这就成为他的劫数了;——那通夜不寐的警觉性[17],它必定知道只能允许自己犯一次错误;那股机警劲儿,它在发生的事件与可能出现的结果之间,在环境与人性之间,在他自己容易出错的判断力、凡俗的躯体与不单是人的而且还是自然的力量之间作权衡和掂量,抉择着和摒弃着,跟自己的梦想与野心妥协,就像你骑着一匹马穿越荒野跨过树木[18]时必须和那匹坐骑互谅互让一样,而你所以能控制这马儿,完全是靠着你的这种能力:不让这畜生知道你其实并不能控制它,实际上它是较强的一方。
“他的地位如今颇为古怪。他成了孤家寡人。埃伦倒不是。她不仅有姑姑支持她,而且事实上女人家是从来不承认也不会声称自己感到孤独的,只有在遇到莫测高深、无法克服的情况时,她们才会被迫放弃一切希望,不去追求她们此时此刻正巧想望得到的华而不实的东西。科德菲尔德先生也并不孤立。他不仅有公众舆论而且有自己无意大操大办的想法来支持自己的立场,那是顺理成章、理直气壮的,就像埃伦有她姑姑撑腰又有自己愿意大办的想法支持自己,也是顺理成章、理直气壮的一样。萨德本虽说比埃伦更加需要盛大的婚典,或者说为了一个比她的更为深层的理由,然而他的判断力预先警告他镇上会怎样看待这件事,他们的反应显然会比科德菲尔德先生的更强烈。因此,当埃伦用自己的眼泪不仅向父亲施加压力而且想说服萨德本把砝码加到天平的她这一边来时,他只有一个敌人——科德菲尔德先生。可是当他拒绝了她,当他保持中立时,他却有了三个,如果把姑姑也算上的话。接着(眼泪还是取得了胜利;埃伦和姑姑写好了一百份请柬——萨德本带了个野黑人来,让他挨着门亲手投递——甚至还发出一打更亲切的请柬让人家来参加彩排),等他们在婚礼前夕来到教堂举行彩排时,他们发现教堂本身空荡荡的,门外的阴影里却站着十来个来自镇子边缘的汉子(其中有两个是老伊凯摩塔勃手底下的契卡索人),于是眼泪又流了下来。埃伦行礼如仪,完成了彩排,可是事后姑姑带她回家时她几乎快歇斯底里发作了,虽然第二天又变成仅仅是断断续续的音量不大的啜泣了。甚至还有某种关于推迟婚礼的说法。我不清楚是从谁嘴里传出去的,也许是从萨德本那里吧。可是我知道是谁否决的。看来那位姑姑如今铁了心,不再光是坚决要强迫全镇人接受萨德本,而且要接受这场婚礼本身。她第二天用了整天的时间挨家拜访,手里捏着客人的名单,穿着便服,披块肩巾[19],有个科德菲尔德家的黑奴(两个都是女的)跟着她,也许是为了保护她,也许光是被这女士受了侮辱默默发作的雌威像片叶子似的吸住了一起走的吧;是啊,姑姑来到我们家,其实你爷爷除了打算参加婚礼外根本没有过别的想法:而这位姑姑对父亲显然是拿得准的,因为父亲为萨德本出狱助过一臂之力嘛,只是到了这个份儿上她兴许再不敢想当然了;所以她也上我们家来了。父亲和你奶奶当时刚结婚,我母亲在杰弗生人生地不熟,我不知道她当时怎么想的,只是她从来不愿谈发生过什么事:关于这个她从未见过面的疯女人,一阵风似地闯进家来,不是来邀请她去参加婚礼,而是说谅她不敢去,说完又一阵风那样冲出去。母亲一开头甚至都弄不清她指的是什么婚礼,等父亲回到家,他发现母亲也歇斯底里发作了,甚至在二十年之后母亲仍然闹不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在她看来这里面没什么可笑的地方。父亲常拿这件事逗她,可是即便在那一天的二十年之后,当他逗她的时候,我看见她开始举起她的手(也许一只手指上还套着枚顶针呢)仿佛要保护自己,脸上还流露出埃伦姑姑离去时必定出现在她脸上的那种表情。
“那天上午这姑姑跑遍了整个镇子。倒没让她用去多少时间,但是一家都没漏;到天黑时分,事态的详细情况不但已传出镇子而且还深入到镇子底层,一直渗透到马车行和车马大店,这儿才是真会到场的客人的据点,等传到这儿便已经不光是通知而是全面的威胁与挑衅了。埃伦自然跟姑姑本人一样对此一无所知,否则她就会相信将要发生的事了,即使她具有特殊的洞察力,真能在事情发生前就预见到这演变。这不是说她姑姑会自以为不会受到这样的羞辱,她就是无法相信自己那天的意图和行为除了在当时不但丢尽科德菲尔德家的脸面并且失去女性的全部尊严之外还会带来别的什么结果。我寻思萨德本原可以告诉她,可是他肯定知道那姑姑是不会相信他的。也许他连试都没试:他仅仅做了他唯一能做的事,那就是捎话去萨德本百里地再叫六七个黑人来,这是他可以依靠的人,也是仅有能依靠的人,发给他们点上的松明,叫他们等马车来到新人一行从车子里出来时在门口举在手里。眼泪是到了这儿才不流的,因为此时教堂前的街上已排满了大大小小的马车,虽然只有萨德本也许还有科德菲尔德先生注意到这些车子并没有赶到教堂门口出空乘客,却相反地停在对面街上,里面依然坐着人,而此刻教堂门前的人行道简直成了一个舞台,由黑人们高举在头顶上的冒着烟的火把照明,火把的光摇曳闪烁,照在两排人的脸上,新人一行要进教堂必得从这些脸中间穿过。这时还没有口哨声和嘲笑声;很显然,不管是埃伦还是姑姑都没察觉有任何不对头的地方。
“因为一时之间埃伦甚至都止住了啜泣和泪水,脱离那个状态,进入教堂。教堂里还是空荡荡的,只有你爷爷你奶奶,也许还有六七个别的人,他们也许是出于对科德菲尔德家的忠诚才来的,也许是要亲临现场免得漏掉任何细节,而由等在外面马车里的人作代表的全镇人,似乎都和萨德本一样,料到会有热闹可看的。等仪式开始并结束之后,教堂里仍然是空荡荡的。因为埃伦也多少有点儿自尊心,或者至少有那种虚荣心,它有时能起到骄傲与坚韧的作用;再说,还什么事都没发生呢。外面的人群仍是静悄悄的,也许是出于对教堂的敬重,出于盎格鲁-撒克逊人对杀人的棍棒、石块神秘地全盘接受的那种天赋与热情。她好像是步出了教堂,没有得到任何警告就进入这个局面的。也许她仍然在不愿让教堂里的人见到她啜泣的那种骄傲心态中行动着。她是一头扎进去的,也许急于进入马车这庇护所,到了车里就可以哭了;也许她感到的头一个暗示是那一声呼喊:‘瞧着点儿!先别打这个女的!’接下去是一样东西——土块、脏物,反正是这类东西——从她身边飞过,说不定变动的是那光线本身,因为她转过身子时看见黑人里的一个正举起火把要往前扑向人群,扑向那些脸,此时萨德本向他说了句话,用的是即使时至今日县里好多人仍然不知道正是一种文明人的语言[20]。这是她所见到的,而路对面停着的马车里的其他人所见到的则是——新娘缩进他手臂的保护圈里,他把她拉到自己身后,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即使又有一样东西(他们扔的都是不会真伤着人的:仅仅是土块、菜帮、烂土豆之类)给扔过来把他帽子打飞。又飞来一块把他胸口打个正着——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脸上的表情几乎像是微笑,他的牙齿透过胡子露了出来,在用那一个词儿管住了他那些狂野的黑人(人群中必定有人有手枪;有刀子是肯定的:而那黑人要是扑出去的话连十秒钟也活不了的)这时候在婚礼参加者周围,那一圈张大了嘴、眼睛里映着火把的光的脸庞,仿佛在这燃烧着的松明的冒着烟的亮光中前进、踟蹰、躲闪并消失。他退到马车跟前,用身子护卫住两位女士,发出另一个词儿命令黑人们跟着。可是人们再没扔任何东西。显然这是那种开初的感情迸发,虽然他们是带了武器来而且扔的东西是有心作了准备的。事实上,这事件仿佛就是两个月前那一天治安委员会成员们尾随他来到科德菲尔德先生家院门口达到顶点的那整个事情的一部分。因为组成乌合之众的那些人,那些商贩、赶牲口的和赶大车的,都回去了,像老鼠一样重新消失在他们为了这个场合才走出来的那个地区里;散开了,上乡野各处去了——那些脸埃伦甚至都不会记得,在沿着一条条没有名字的路上二十、五十以及一百英里以外的别的旅店里见到过,就那么一夜,或是吃上一顿也许仅仅是喝上一杯,接着又从那里再次出发;还有那些坐着大小马车来观赏一次罗马假日[21]的,他们后来驱车上萨德本百里地去拜访并且(那些男人)又捕猎他地里的猎物,吃他的食物,有时还在夜晚聚拢在他的厩房里,那时他会让手下的两个野黑人相斗,就像人们让公鸡格斗那样,而说不定他还会亲自上场呢。那件事就像被风吹散了,虽然并未从记忆中消失。他没有忘记那个夜晚,即使埃伦,我琢磨,已经忘记了,因为她用眼泪把它从自己的记忆中冲洗掉了。是的,她此刻又泪下如雨了;的确,结婚那晚是下雨来着。”
* * *
[1] 指昆丁的父亲。
[2] 原文为“run him to earth”,这是一个猎狐用语。康普生先生和他的父亲康普生将军都酷爱打猎。
[3] 暗示萨德本有过在加勒比海那一带海岛上混过事的经历。
[4] 指密西西比河。
[5] 拉丁美洲加勒比海地区的一个岛,于1674年沦为法国殖民地。
[6] 此处原文为“croaching”,此词不见于英语词典,也许是指“encroaching”(侵蚀)。
[7] 铁钉须从远方运来,故而用木钉代替。须先在木料上打眼,木钉起到木榫或楔子的作用,相当坚固。美国有些木桥上至今仍有这样的木钉。
[8] 田纳西州西南端一大城市,离奥克斯福(杰弗生镇的原型)只有75英里,是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人进城办事的首选之地。
[9] 指桃花心木。
[10] 此处指美国政府。
[11] 19世纪美国西部、南部的一种自发性治安组织。
[12] 原意为苏格兰舞,一种类似波尔卡的轮舞,但节奏较慢。
[13] 约翰·劳伦斯·沙利文(1858—1918),美国职业拳击运动员,曾获徒手拳击世界重量级冠军(1882)。
[14] 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中另一大家族的族长。班鲍一家在《沙多里斯》、《圣殿》和别的一些作品里出现过。
[15] 圆括弧中再用圆括弧,这是福克纳的独特用法。
[16] 此处接前文中的“仅仅是很警觉”一语。
[17] 这是前文“这份警惕性”的同位语。
[18] 荒野树林里常有折断、枯死的树木横在地上,骑者必须跨越而过,这有一定的危险性。
[19] 这是从事家务劳动时的打扮。
[20] 指法语。
[21] 指那种以看别人受苦为乐的娱乐,如古罗马人观看残忍的人与兽、人与人的格斗。
[book_title]第三章
假如他抛弃了她,我想她是不会愿意跟任何人讲起这件事的昆丁说。
啊康普生先生又开口了科德菲尔德先生于一八六四年去世后,罗沙小姐搬到乡下萨德本百里地去和朱迪思一块儿过。她那时二十岁,比这外甥女还小四岁,听从了她姐姐临死时的请求,着手把这外甥女从家庭的没落中拯救出来,萨德本像是铁了心要把这没落推向终点,那么拯救的方式无非是嫁给他了。她(罗沙小姐)是一八四五年出生的,那时她姐姐已出嫁七年并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而罗沙小姐是她父母中年所生(她母亲生她时至少有四十了吧,就死在那张产床上,为这件事罗沙小姐始终没有原谅她的父亲)而且是在这样一个时刻——假定罗沙小姐只不过是反映了她父母对女婿的态度的话——这个家庭需要的仅仅是安宁与平静,说不定并不指望甚至是根本不需要再添一个孩子。可是她还是生下来了,以她母亲的生命为代价,使她永远也无法忘掉这回事,她由同一位老小姐姑姑抚养,这姑姑曾试图硬让一个不愿接受的镇子接受埃伦的新郎连同那场婚礼,而罗沙小姐在那样的女性封闭环境里长大,通过自己活着这一事实,不仅看出这是母亲牺牲生命的唯一正当理由,不仅看出自己是对她父亲的时刻存在、紧随不舍的谴责,而且也看出这是对尘世上全部的男性至上原则(就是这原则使她姑姑三十五岁仍然是个处女)的活生生的控诉,全面而甚至是可以引伸的控诉。就这样,在她一生的最初十六个年头里,她住在那所阴沉沉的窄小的房子里,跟一个不自觉憎恨着的父亲一起生活——这个古怪、沉默的人,看来他唯一的伙伴和朋友就是他的良心,而他唯一关心的就是自己在乡邻间的正直名声——这人后来把自己关在他钉死的阁楼里并且宁愿饿死也不愿看到自己的家乡因抵抗一支入侵的军队而受熬煎——一起住的还有那姑姑,她即使事过十年还在为埃伦那门婚事的彻底失败而从事报复,以一条在蜕皮的蛇的盲目、无理性的狂怒,攻击全镇、整个人类,通过它的任何一个或是全体成员——兄长外甥女外甥女婿她本人全都在内;她曾教罗沙小姐该把姐姐看成是个这样的女人,她不但从家庭和房宅中消失而且也从生活中消失,却进入了一幢蓝胡子[1]公馆般的巨厦,在那里变成一个假面人,怀着消极无望的哀愁回顾那无可挽回的世界,给关在那里,倒并不是长期监禁而是处在一种嘲弄人的缓刑期中,被一个男人(他的脸跟科德菲尔德先生如今见到的和那一天以来所看到的并无不同,当时他这未来的女婿名义上跟他一同拉车事实上却是手执马鞭的,所以科德菲尔德先生在良心上扳下了闸,甚至放弃了他分内的那笔货物,和女婿分道扬镳)这男人在罗沙小姐出生前就进入了她的以及她家庭的生活,突如其来,像一阵龙卷风,造成了无法挽回、不可估量的损害,然后朝前卷去——那里有一种阴暗的陵墓般的气氛[2];充满着清教徒的自以为是和被激怒的女性睚眦必报的情绪,就在这种气氛里,罗沙小姐的童年(那暮气沉沉、古老、没有时间色彩的无青春期,其内容是躲在关闭的门外作卡桑德拉[3]式的偷听,是蹲伏在幽黑的过厅里,那里充满了那种阴沉、复仇心切的长老会的恶臭,与此同时她等待着孩提时期与童年时期——大自然在这上头使她困惑、出卖了她——快点超越早熟,这早熟表现在对凡是男人尤其是她父亲带进这幢房子的任何、一切事物全都深深地不赞成,这种心理像是姑姑在她一出生时就连同襁褓一起施加给她的)逐渐逝去。
也许她从父亲的死里看到,看到死亡的后果使她不仅成为孤儿而且也变成一个乞丐,必须向最近的亲戚去寻求食物、庇身之处以及保护——而这个亲戚正是她的外甥女,偏偏又是要她拯救的对象——;也许她从这里看到,命运本身正向她提供机会来实现她姐姐临死时的愿望。也许她甚至把自己视作一个惩罚工具:倘若不是强大得能与那人抗衡的积极工具,也至少是一种消极的象征,无可回避地提醒人应从婚床这一石头祭坛上不流血不露形地逸去。因为直到一八六六年他从弗吉尼亚州回来发现她跟朱迪思还有克莱蒂住在一起时——(对了,克莱蒂也是他的女儿:全名为克吕泰涅斯特拉。他亲自给她起名的[4]。所有的名字都是他亲自起的:他自己的孩子还有他那帮野黑人的所有孩子,那是在这个国家开始同化这些野黑人之后的事了。罗沙小姐没告诉你那一天大车上的黑人里有两个是女的吗?
没有,爸爸昆丁说。
是啊。有两个女的。而且把她们带来不是出于偶然也不是因为疏忽。他是有意安排的,他无疑看得很远,远远超出两年,那是他盖房子实际用去的时间,也是他向乡邻们显示他的良好意愿的时间,这使他们允许他让他那帮野种和他们养驯的相互杂交,因为他那帮黑人与他们之间的语言差别要不了几星期甚至几天便不成其为障碍。他是有意把两个女人带来的;也许他挑选她们很用心很精明,一如他挑选别的牲口——那些马啦、骡子和牛啦——那是他后来带来的。他在乡间生活了差不多五年才跟县里的白人妇人说上几句客套话,情况和他屋子里空无家具一样,理由也一样:他那时没有东西去换,家具,女人,都一样。是的。他给克莱蒂起了名字,他们的名字都是他起的,克莱蒂前头的那一个以及亨利甚至还有朱迪思,以同样的那股粗野、讥诮的鲁莽劲儿,亲口命名他那些饶有讽刺意味的多产的龙齿[5],这里面除了两个之外都是女孩。不过我一直倾向于相信他的本意是要叫她卡桑德拉[6]的,这是为某种纯粹戏剧性的经济眼光所驱使,不仅生下而且要指明这正是预言他将身受的灾难的主管占卜官,再说他本是个靠自学才识几个字的人,把名字起错也是件很自然的事)——等他一八六六年回到家中的时候[7],她有生以来见到他还不满一百次呢。而她当时所见到的就是那张食人妖魔的脸,是她小时候有一回见到过的,后来隔一段时间偶或重新见到,次数有多少她没有计算也记不起来了,那张脸就像是希腊悲剧里的面具,不仅是随着场景的变换而变换,而且随着演员而变换,而且面具一戴,事件与场合便不按时间或次序的先后发生,使她确实不可能说清她分别见过他多少次,因为姑姑教过她,不管是醒是睡,都别的什么也不要看。当她和姑姑下乡去萨德本百里地待上一天时,在那样的怀着戒心、气氛压抑甚至是一本正经的场合下,姑姑总是打发她去跟她的外甥、外甥女一块玩儿,就跟姑姑会命令她坐到钢琴前去给大家弹奏一支曲子那样,她即使在餐桌上也见不到他,因为姑姑往往将访问安排在正好是他出门去的时候;而且就算他在家,罗沙小姐没准也会故意避免见到他的。而遇到一年四五次埃伦带了孩子们回父亲家过上一天时,姑姑(这个性格坚强、笃好记仇、从不松劲的女人,比起科德菲尔德先生来仿佛男子汉气概要多上一倍,实际上不仅是罗沙小姐的母亲而且也是她的父亲)在这几次探望中也把同样阴森森、火药味十足、纵横捭阖的气氛笼罩在对立的双方头上,其中的一方——科德菲尔德先生——不管本来是否能守住自己的阵地,却早已撤回他的岗哨,解散他的炮兵,退进他消极的洁身自好这一坚不可破的堡垒:而另一方——萨德本——也许本来可以主动出击甚至使对方溃不成军,可是甚至都不清楚自己是个被严加提防的敌人呢。因为他甚至都不进屋来和大家共进午餐。他的理由可能是因为牵涉到他岳父的某个难言之隐,而他岳父和他本人建立起关系的真正原因与开始,那是无论姑姑还是埃伦还有罗沙小姐都始终不知道的,这件事萨德本只会向一个人透露——而且要他发誓在科德菲尔德先生健在时始终严守秘密——出于对科德菲尔德先生谨小慎微培养起来的白璧无瑕的名声的敬重——而这件事,你爷爷说,科德菲尔德先生本人出于同样的原因也从未透露过。或者说不定个中原因正是罗沙小姐告诉过你的那点,而这也是姑姑提供给她的:那就是,既然现在萨德本已经从岳父那里得到了科德菲尔德先生所拥有的对萨德本有用或所需的一切,他(萨德本)便既无勇气面对岳父也没有那样的风度与雅量来完成礼仪上的家庭团聚了,哪怕一年只需要四次。说不定个中理由正是萨德本自己所说的那样而那位姑姑根本不相信的,因为事情很简单:他并不是每天都进城的,等他进了城,他宁愿把时间花来(他现在进酒吧了)和每天中午在霍尔斯顿旅社碰头的那帮爷们相聚。
就是这张脸,当她真有机会看到时,正处在他自己餐桌上她的对面——那是张敌人的脸,虽然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正被严加提防。她这时十岁了,在姑姑擅离职守之后(现在由罗沙小姐给她父亲管家了,就像姑姑以前那样,直到有天晚上姑姑从窗口爬出去从此再也不见踪影)不但没有人让她在正式的节日或丧葬日上去和她的外甥、外甥女一块玩儿,她甚至都不用下乡去呼吸他呼吸着的同样空气了,在那里,即使外出办事去了,他却依然存在,半隐半现地处于她所说的嘲讽与警觉的胜利之中。她如今一年只去萨德本百里地一次,和她父亲穿了他们的星期天出客衣服,坐一辆由一对结实、矬矮的牲口拉的结实、破旧的两轮马车,赶十二英里路上那儿去待上一天。现在是科德菲尔德先生坚持要去走动了,当初姑姑在的时候他从不陪她们一起去,现在去也许是出于一种责任感,这是他自己提供的原因,在这样的情况下甚至姑姑也是会相信的,没准恰恰是因为这不是真正的原因,至于真正的原因,那无疑连罗沙小姐也不会相信的:那就是科德菲尔德先生想见到他的外孙外孙女,他对他们怀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不安感,怕有一天他们的父亲至少会告诉儿子关于早先他父亲和外祖父做过的那笔买卖,而科德菲尔德先生至今不能肯定他的女婿是否从没透露过。姑姑虽然走了,但她的影响还是能给每次这样的走亲戚投下并唤起一种阴森出击的古老的气氛,比过去更有意识地去抗击一个敌人,而此人却不知道自己正处在交战状态呢。因为如今姑姑走了,埃伦便叛离了那三人小组,而罗沙小姐竭力要把它变成两人小组,尽管她本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现在她完全孤身一人了,坐在餐桌对面,如今连埃伦的支持都得不到(埃伦此时经历了一次彻底的脱胎换骨,正进入她下一个年龄段[8],为了追求真正的新生而怀着彻底决裂的精神);——面对着餐桌另一边的敌人,而这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坐在那儿不是作为主人与姐夫而是作为休战的另一方。比较起,对比起他自己的家人、孩子,他也许甚至都没有对她多看一眼——这姑娘矮小单薄,她的双脚甚至等她长大成人后,即使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也绝对碰不到地板,这些椅子是她将继承的,坐别的椅子也同样不行,而那些椅子——那些物件——她将一点点攒起来,以配合并表现自己的个性,这也是人之常情,她反正与埃伦不同,而埃伦虽然也是小骨架,却是人们常说的体态丰满(要不是后来落到一个连男人也找不到多少食物的时代,要不是生命的最后时日乱七八糟,她真会是体态丰满的。不好算胖:仅仅是圆滚滚的,哪儿也不缺肉,头发白了,眼睛却甚至还很年轻,在眼看要形成的松垂双下巴上甚至还留有一层淡淡的红晕,脸颊上是再不会有的了,那双戴着戒指的胖嘟嘟、保养得很好的小手叠在一起,安详地等待着饭菜端上来,双手搁在织花台布上哈维兰德[9]瓷器的前面,头顶上是枝状大吊灯,那是许多年前他用大车拉到镇上来的,还引起了镇民们的惊讶与公愤呢),而且她跟朱迪思也不同,朱迪思已经高过埃伦了,而十六岁的亨利虽然不如十四岁的朱迪思那么高,可是看苗头总有一天会和他父亲站在一起分不出高低的;——这小东西[10],这张脸,一顿饭下来几乎没说一句话,眼睛长得(正如你所说的)像是塞在软面团里的两小块煤,头发一丝不苟,是老鼠毛皮的那种特里特别的颜色,像是不常晒到太阳,跟朱迪思与亨利过惯露天生活的脸一比反差很大:朱迪思头发像母亲眼睛像父亲,亨利的头发是父亲的红头发和埃伦的黑头发的中和,眼睛则像闪亮的黑榛子;——这个矮小的身躯,带着一股子好奇心十足而又别别扭扭的尴尬劲儿,就像是一袭为了参加化装舞会在最后一刻没别的办法才借来的服装,而这舞会正是她不想参加的:身上带着一种气氛,仿佛一个人精心选择了隐居生活,却仍然苦苦地被迫试图适应,而不是自愿甚至也不是默许自己脱离尘俗的——这个身不由己的婢女即使到这时还在期待解脱,凭借着写一种女学生水平的以同样是死者为题的诗歌——这张脸,在座所有人中最小的一张,正越过餐桌注视着他,带着沉静、好奇和高度的关注,仿佛她确实从与事件从中流逝的长河(亦即时间)打交道中得到了某些暗示,这是她躲在关紧的门后窃听所得或分析出来的,倒不是说她在那里真的听到了什么,而是说因此而她变得被动漠然,对发烧前的灾难性的热度既不能识别,又无法提出意见或表示怀疑,而是都能接受了,而正是这灾难造就出预言家并且有时使他们言不虚发,能道出未来的灾难,在这场灾难里她童年时所见到的那张妖魔面孔显然会消失,而且消失得那么彻底,以致她会同意嫁给这面孔的后继主人。
那回可能是她见他的最后一次了。因为他们再不去走亲戚了。科德菲尔德先生不再去了。本来就压根儿没有定下哪一天去拜访。有一天早晨,科德菲尔德先生会出现在早餐桌上,穿着他那件讲究的厚料子黑上衣,这是他结婚时穿的,此后每年穿上五十二次,直到埃伦结婚,然后在姑姑出走后每年穿上五十三次,终于穿上了再也没有脱下,在那一天,他爬上阁楼把门钉死,将锤子从窗子里扔出来,就这样死在里面。随后罗沙小姐隐退了一个时期,再次露面时穿的是令人望而生畏的黑色或褐色的丝质衣服,那是多年前姑姑替她选购的,等到衣服都磨损了她竟然还继续在星期天和别的重要场合穿着,一直到有一天她父亲断定姑姑不会回来了,才允许罗沙小姐用姑姑私奔那晚留在家里的衣服。于是他们登上两轮马车出发[11],科德菲尔德事先停开那两个黑人的那顿午饭,因为他们反正不需要做饭了,而且(镇上的人这样认为)还跟他们算饭钱,为了他们不得不吃的那些残羹剩饭。接着有一年他们不再去了。科德菲尔德先生不再穿着那件黑上衣来吃早餐了,这是确切无疑的,而且过了好些天他仍然不来,整个情况就是这样。也许是他认为,既然外孙外孙女已经长大,他良心上的负担也就放了下来,因为亨利去奥克斯福上了州立大学[12],朱迪思呢,走得更远:——进入了童年与成年妇女之间的那段过渡期,这期间她与外公接触的机会更少了,而且她原本一生中见到外公的次数就极有限,至于关心看来就更谈不上了——在这样的过渡期间,年轻姑娘虽然人们仍然可以看见,但似乎是透过毛玻璃看到的,而别人说话的声音甚至都传不到她们耳里;在那里,她们生活在(倘若是假小子型的,那就能——也确实是——跑得爬得更欢,和兄弟一起骑马、打架或者一起跟别的人赛马、对打)一种带珍珠光辉的柔光里,没有影子,而且她们自己也投身在内;悬浮在星云里,诡奇而不可捉摸,连她们的形体本身也是流质般的,轻巧而没有实体;倒不是她们自身在浮动和寻求,而仅仅是在等待,那是寄生性的,很强劲也很安详,不费力气地把后所有格[13]吸引到自己身上,在那上面和周围形成,还流入背部和胸部;形成了胸脯、胁腹和大腿。
现在一个阶段开始了,这阶段在灾难中结束,而这灾难在罗沙小姐身上引起了一次彻底的逆转,竟使她同意嫁给自小就一直视为妖魔的那个男人。那倒不是性格走向反面的问题:这方面并没有变化。连她的举止也没有多大的变化。即使查尔斯 ·邦没有死,她也非常可能在她父亲死后或迟或早会搬到萨德本百里地去住的,而且一旦去了就很可能会在那里度过余生,在她搬去时无疑正是这么打算的。不过倘若邦活着,跟朱迪思结了婚,而亨利仍留在人们熟知的世界里,那她是只会在充分准备好的时候才搬去的(如果她当真搬去的话),而且她会仅仅以小姨的身分住在(如果她当真住下的话)她亡姐的家里,而她确实是小姨。那倒不是她的性格问题:尽管从她确实见到他起大约有六年,还有那确切无疑的四年,在这四年里她每晚偷偷送吃的给在阁楼里躲避邦联宪兵的父亲,同时写歌颂英雄的诗歌,而歌颂的正是他父亲避之唯恐不及的人们,他们倘使找到了他,肯定会不经审判就枪毙他或吊死他的——不妨顺带提一下,他小时印象中的那个妖魔偏偏是这些人中的一员,而且还(他带回来一张李[14]亲笔书写的英勇嘉奖令)是个好样儿的——她搬到那边去准备度过余生时带去的脸还是越过餐桌注视过他的那张脸[15],对这张脸,他同样说不出看到过多少回,也说不出在何时何地,这并不是因为这张脸他无法忘却,而是因为他在目光转开去十分钟后便也许记不清也无法描摹它究竟是什么模样了,而如今曾是那小娃娃的那个女子正以和当初一样严峻、冷漠地专注凝视着他。
虽然她要在多年后才能重新见到萨德本,可是此时见到姐姐与外甥女的机会却比过去多了。埃伦如今正处在她姑姑会称之为“背叛”的高峰期。她似乎不仅对自己的生活与婚姻默认了,妥协了,而且确实为之感到骄傲。她变得容光焕发,仿佛命运之神把女人需要在六到八年中逐渐进入然后从容不迫地退出的正常的小阳春时期压缩到三、四年之内,这不是为了补偿日后要出现的事,就是为了结清账目,替命运之神的夫人自然之神以他的名义签发的支票付款。她现在三十七、八岁,长得很丰满,脸上仍然一无瑕疵。仿佛一直到姑姑失踪为止这个世界留在这张脸上的所有痕迹都被清除了,至少被介乎其间的那些使肉体脱尽火气、不受骚扰的年月所抹去,从骨骼与皮肤之间,从全部经验与收容它的包装之间。如今她的举止、风度稍许有些王家气概了——她和朱迪思如今经常上镇,去拜访二十年前姑姑竭力强拉硬拽来参加婚礼的同一些女士,其中有几个如今当了奶奶或姥姥,两人还去买东西,尽管镇上可供挑选的好东西少得可怜——仿佛她不仅终于成功地摆脱了清教徒传统而且也从现实本身中游离出来;已经把残暴的丈夫与难以理解的孩子们祭杀,沦为鬼魂;终于逃进了一个纯幻想的世界,在这里她受不到任何伤害,很是安全,无论是出行还是家居,一举一动,莫不把最大城堡的女主人、首富的夫人、头号幸运儿的母亲的身份显摆显摆。她出去买东西时(如今杰弗生已有二十家店铺了),倒是很自在,连马车都不下,一副大家风范,富有自信,说的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废话,滔滔不绝,都是她为自己设计的角色该说的漂亮的陈词滥调,那角色是一位公爵夫人,四出巡视,在地无一垄、俯首帖耳的农民之间施汤送药——这个女人,要是坚韧不拔得能忍受悲哀与患难的话,原本可上升为一颗真正的明星,成为一位女族长;虽是个依偎在壁炉边的干瘪老太太,却能发号施令,决定着一家人的尊严与命运,而不致落到终于不得不去求那个最年轻的成员,请她来保护其他成员的地步。
往往每周两次,有时候三次,这母女俩上镇来到娘家——这愚蠢、不切实际、唠唠叨叨、与世隔绝的女人如今已有六年脱离外面的世界了——这女人曾泪人儿似的告别家庭与亲人,在一个阴森森的瘴气弥漫的地域,那儿宛如冥河[16]那一带的穷山恶水,生下两个孩子,接着便像沼泽里孵化的蝴蝶升腾而起,没有肚肠与所有那些主管痛苦和经验的沉重器官[17]的拖累,飞入迟迟不落的太阳那持续亮丽的真空之中——而那位年轻的女公子则是在自己全然遗世独立中做梦而不是生存,真是几乎处在听而不闻的聋聩状态中。对于这母女俩,罗沙小姐现在准是等于根本算不上什么了:不是曾经作为出走的姑姑出于报复心理而无微不至地关怀与呵护的对象和牺牲品的那个孩子,甚至也不是那个和管家身份相称的女人,当然更不是那千真万确的小姨本人。而反过来讲,对于罗沙小姐,也很难说这两个人里,一个姐姐一个外甥女,哪一个更不真实——是那个逃避现实进入了一个里面全是玩偶的没有生气的世界的成年妇女,还是那个少女,她清醒地睡在某种悬浮状态中,那是完全具体得活像出生前娘胎里的状态,而且远离现实世界的另一极端,正如埃伦远离她那一极端一样,就这样母女俩一周两到三次上她家来,其中有一回,是朱迪思十七岁那年的夏天,她们半路上在她家停一下,为了走陆路去孟菲斯,给朱迪思买衣服;是的:办嫁妆。那是亨利进大学第一年后的那个夏天,这之前亨利曾带查尔斯·邦回家一起度圣诞节,后来放暑假时又带他来待了一个星期左右,这以后,邦骑马去大河搭轮船回新奥尔良的家;那年夏天萨德本本人也出门了,是为了生意上的事,埃伦说,她这样告诉别人,无疑没有理会到,这是她当时的生活状况所造成的,没有理会到她都不知道自己丈夫去了什么地方,甚至都没察觉自己居然没有好奇心,而且竟然没有人,除了你爷爷或许还有克莱蒂,知道原来萨德本也去了新奥尔良。母女俩会进入那座阴暗、冷峻、窄憋的小房子,在那里,即使在四年后的今天,那位姑姑似乎仍然在不知哪扇门的背后,一只手已经按在门球上了,而埃伦总是让房子里充满十到十五分钟尖厉的喧闹声,接着便离去,带走她那处于梦幻状态中的、作不了一点儿主的女儿,这姑娘连一句话都没说过;而罗沙小姐,虽然事实上是姑娘的小姨,在实际年龄上却应该算是妹妹,而在实际经验、希望与机会上则该算是外甥女了,她不理会那个当母亲的,却跟随着那正在离去、不易接近的女儿,怀着一种紧迫而难以言喻的渴望,却没有一丝嫉妒,把自己注定失败、受到挫折的青春时期的全部破灭的梦想与幻想都寄托在朱迪思身上,想要把她有权支配的唯一的礼物(照说送新娘嫁妆才有必要,教新娘本事却大可不必;这事是埃伦说出来的,她边说边开心地又叫又笑,而且说了不止一回)献给朱迪思:她提出要教朱迪思怎样管家,怎样准备饭菜和清点换洗的衣服,得到的回报却是莫测高深的茫然瞪视,像是没听到“什么?你说什么来着?”这句话,而这时连埃伦也又惊又喜地尖叫起来。随后她们就走了——马车、大包小包的东西、埃伦孔雀般的扬扬得意,还有外甥女的无法看透的梦幻境地。而在下一回她们进城、马车停在科德菲尔德先生家门前时,家里的一个黑女奴出来说罗沙小姐不在家。
那年夏天她又见到亨利了。从上一年夏天以来,她就没见过他,虽然圣诞节他是从大学里带了位朋友回家过的,而且她听说过假日期间萨德本百里地举行了几次舞会和社交聚会,不过她和她父亲没去。而当亨利和邦元旦后第一天回学校经过镇子来找小姨说话时,她倒确实是不在家。因此她直到来年夏天才再次见到他,那已是整整一年之后了。她上了大街,是去买东西的;她正站在街上跟你奶奶聊天,这时他骑马经过。他没有看见小姨;他扬长而过,骑了匹他父亲送给他的一匹新买的母马,这时穿戴着成年人的外衣和帽子了;你奶奶说他此时跟他父亲一般高了,也让那母马一摇一摆走着同样的步子,尽管身子骨比萨德本的来得轻,似乎一副骨骼够条件摆谱了,但体重还是欠缺点儿,举止也不够稳重,所以派头还不够足。要知道,萨德本也是在扮演他的那个角色呢。他在不止一个方面败坏了埃伦。他如今是县里唯一最大的地主和棉花种植者了,这样的地位是用盖住宅时用的同样的策略取得的——同样一门心思、毫不松懈地干自己的,全然不顾镇上人对他的行为看在眼里会有什么看法,也不管大家对见不到的那些事儿显然会有什么看法。这就是说,镇上的有些居民此时仍然相信在哪个木材垛里藏着个黑鬼呢[18],其中有人相信这庄园仅仅是他实际上所从事的不法活动的一种掩护,也有人相信连棉花市场本身他都有办法操纵,因此每大包棉花的卖价总要比老实人能得到的高,还有人显然相信他带来的那帮野黑人确有妖术,能让每英亩土地所收的棉花高于任何养驯的黑奴的出产。他不为人所喜欢(反正他本来就没有这个打算),却为人所畏惧,这似乎让他觉得好玩,如果不是确实觉得高兴的话。可是他还是被接受了;他如今显然钱多得别人再也无法抵制,甚至无法严重地打扰了。他做到了这一点——在结婚后十年内使他的庄园运转得很顺当(他如今有了一个监工;就是他订婚那天在他未婚妻家院门口逮捕他的那个保安官的儿子),如今他也正在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游手好闲、傲慢自大的主儿,由于游手好闲而发福,都显得有点儿浮肿了。是啊,他把埃伦败坏得竟干出比背叛更坏的事来,不过,像她一样,他不清楚自己那份春风得意也同样是人为的繁荣,而且就在他仍然向着观众表演的同时,在他背后,命运、定数、报应、嘲弄——随你怎么叫那位舞台监督都行——已经在拆卸布景,在把下一幕的那班人工合成、弄虚作假的幻影和形象[19]拉上场了。——“瞧那边走的是——”你奶奶说。可是罗沙小姐已经见到他了,她当时站在你奶奶身边,头顶几乎还不及你奶奶的肩膀那么高,瘦瘦的,穿了件那位姑姑留在家里的衣服,罗沙小姐把它改小以适合自己的身材,没人教过她怎样缝制衣服,虽说她承担了家务还自告奋勇要教朱迪思怎样管家,其实从来没人教过她烹饪或是任何别的家务活,除了教她在关紧的门外偷听别人的谈话。她当时头上包了块肩巾站在那儿,仿佛已是五十岁而不是十五岁,目光追随着外甥的背影,说,“唷……他刮了胡子呢。”
这以后,她甚至都不去看埃伦了。也就是说,埃伦也不再回娘家了,不再打断每周例行的坐车购物活动踅进来看看了,当初来到一家家商号的门口时她并不下车,而是吩咐老板和伙计把衣料、不值钱的装饰品和小物件拿出来给她看,他们肚子里比她还明白她是不会买的,只不过摸摸捏捏,把东西弄得乱七八糟,然后说不想要,一边还聪明伶俐地挑点毛病,反正总有说头。倒没有瞧不起人的样子,甚至也不全是纡尊降贵,而是以一种直截了当甚至是孩子气的专横态度来对待这些男人,这些老板和伙计总是百依百顺或者态度很好要不就是纯然无可奈何;然后总算来到娘家,也让这儿充满了一阵毫无意义的虚荣心十足的喧闹声,那是对罗沙小姐、她父亲以及整个家庭的不切实际、毫无现实基础的训导,指点罗沙小姐该怎样穿衣服,家具该怎样布置,该吃什么,得怎样做,甚至连何时用餐也作了规定。因为现在时间临近了(那是一八六〇年,连科德菲尔德先生也怕会承认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了),二十年来,萨德本家的命运变得像是一个湖,由条条静静的山泉汇成一个静静的河谷,并且蔓延开去,几乎察觉不出地在往上涨水,一家四口人在明媚阳光下悬浮其中,感觉到那地下的潜流正开始把他们涌向那出口处,涌向那峡谷,这也将是这片土地的大灾难,于是这四个安详的游泳者突然转身彼此相对,还没有感到恐慌或相互不信任,仅仅是有点警惕,只感到大势不妙,任谁都还未达到下面的这个地步:人看看身边在受难的那些伙伴,心里琢磨我何时不再想办法帮助他们而只顾救自己呢?甚至还没有觉察这一时刻临近呢。因此罗沙小姐没有见到过他们中的任何人,她更是根本从没见到过查尔斯·邦(反正将始终见不到活着时的他);那位来自新奥尔良的查尔斯·邦,亨利的朋友,他不仅比亨利大几岁而且作为还在念大学的人来说年纪确实是大了一些,而且在那边的确有点不得其所——那是密西西比州腹地甚至可说是荒野里的一所新成立的小规模大学,离他家乡那座充满尘嚣甚至很洋气的城市有三百英里之遥——是一位比他实际年龄显得更加优雅而见过世面、更加富有自信的青年,人很帅气,显然很富裕,而且有背景,那是个影影绰绰的法定保护人而不是父亲或母亲——这样一位人物在当时边远的密西西比州肯定几乎像是只火凤凰,他没有童年却羽毛丰满地蹦跳出来,不知是哪个女人生下的,不受时代的影响,后来消失了,没有在任何地方留下骨殖或骨灰——此人举止从容安详,气度傲慢豪侠,与他相比,萨德本的妄自尊大简直是拙劣的虚张声势,而亨利则全然是个笨手笨脚的毛小子了。罗沙小姐从没见到过他;这只是一幅图像,一个意象。这不是埃伦告诉她的:埃伦正处在她那花蝴蝶的夏日全盛时期,如今平添了一份慈爱、优雅的妩媚,因为她把青春心甘情愿地献给了自己的亲骨肉而且是女儿,以致产生了与订婚期同时存在的一种态度与行为,做母亲的如果高兴的话,简直可以凭着这种态度与行为,越俎代庖,自行充当女儿婚礼上的新娘。听埃伦讲起来,一个陌生人几乎会相信这场婚礼都确实举行过了,可是后来发生的事却说明在那些年轻人与父母之间连提都没有提起过这事呢。埃伦连一次也没有提到过朱迪思和邦之间的恋爱。她连有关的话也没暗示过。爱情对于他们来说,仅仅是一个早就结束、完全过时的问题,就像头一个孙儿都出生了还要去追究奶奶、姥姥的童贞问题一样。她说起邦时仿佛拿他当作连在一起的三件没生命的东西,或是一件没生命的东西,但对她和她的家庭来说能有三种相关的用途:可供朱迪思穿的一件外衣,就像她会穿的马装或舞会礼服;一件家具,可以补充她家的陈设,使之完备,品位也更高;再就是一位顾问兼榜样,用来纠正亨利乡气的举止、言谈和着装。她似乎把时间囊括了起来。她假设了一段逝去的岁月,在这段时间里没有度蜜月的事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从这段岁月里,五张脸(现在是五张了)以一种没有生气、持续开花的形式对外傻看,像挂在一片虚空中的几张着色人像,都是在事先得知的巅峰状态中拍摄的,一切思想与经验都被抹去,这些肖像的原型在很早以前生活并死去,连他们曾在上面昂首阔步、装模作样、大笑、大哭过的舞台本身如今也准已忘掉他们的欢乐与忧伤。这个,当时罗沙小姐并没有听进去,她是从第一个词儿,也许是从那个名字,查尔斯·邦,得出这幅图景的;这个十六岁便注定要终生当老小姐的女人,坐在这由幻觉投下的灿烂光辉下,仿佛处在歌舞场那种彩色电光束底下,正是平生第一次来到这里,这电光束充满了虚无缥缈的微小的金属亮片的闪光,突然射在她身上,停留片刻,然后朝前移去。她并不嫉妒朱迪思。那种感情也不是自我怜悯,她坐在那里,穿了件改制得很拙劣的家常衣裙(这些衣服,有些是别人扔掉的,但往往还是新的,埃伦过一阵总要给她几件,当然都是丝绸的啦),那是姑姑跟那骡马贩子私奔时丢下的,没准希望或甚至坚定地相信今后再也不会穿这种衣服了,这时罗沙小姐在埃伦讲话时不断地对着她姐姐眨眼。这也许仅仅是最终彻底自我克制时带来的一种平静的绝望和解脱感,因为朱迪思眼看要把受挫折后得到的间接补偿加以扼杀,把它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童话了。等后来埃伦讲给你奶奶听的时候,听上去就真像是则童话了,不过那是为一家时髦女士的俱乐部写作并由她们演出的一出童话剧。然而对于罗沙小姐来说,它无疑是真实的,不仅貌似真实而且是经过确证的:所以才会有下面那句话,这话让埃伦(她也说起过这事,因为这笑话未免太幼稚了)觉得既有趣又惊讶得有点烦恼,不由尖叫。“我们是有资格得到他的,”罗沙小姐这样说。“有资格得到?他?”埃伦说,说不定又是尖叫着说的。“当然我们有资格得到他——要是你想这么说的话,我自然希望并且料想你能认识到,不论哪个人把多么显赫的荣誉通过婚配给予科德菲尔德家,科德菲尔德家都是有资格作出积极反应的。”
当然啦,听的人对这句话怎样应对,那是不得而知的。至少,就埃伦所说的话来看,罗沙小姐并没有打算说什么。她仅仅是送走埃伦,接着便着手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朱迪思准备第二件礼物,实在说她也只此两件。她现在有两种才能,这一种同样也是姑姑传给她的,这姑姑曾靠某个夜晚爬窗出走这一行动来教她如何管家和如何改衣服,尽管这第二种才能发展得很慢(你简直可以说是反应迟钝),原因是姑姑离去时,罗沙小姐个儿还不够大,即使改改小,也无法利用那些扔下的衣服。现在她着手偷偷地为朱迪思置办嫁妆中的服装。衣料是从她父亲的店里拿来的。她没法从别的地方弄到。你奶奶告诉过我当时罗沙小姐确实不会点钱、找钱,在道理上她知道钱币从小到大各有所值,可是显然从来没有机会去观察、触摸、试用并确证具体的现钱;一星期里有几天她会挎着只篮子上闹市去,在科德菲尔德先生早就指定的某几家铺子里买东西,但是并不用口或手把零钱和整笔钱作交易,而等到当天晚些时候,科德菲尔德先生自会循迹而去,按纸上或墙上或柜台上草草记下的赊账把钱付清。因此她只能从父亲那里弄到衣料。由于他当初用一辆大车就把整爿店搬来杰弗生镇,而当时他得靠这份买卖养活老母妹子老婆和孩子们,不像现在,只需靠它负担一个孩子,加上对财富积累极度不感兴趣,所以才会让良心搅得他从当年那宗买卖中抽身退出,在这件事里,他的女婿使他不仅没拿到正当的利润而且连原来的投资也牺牲了,他的货物开始时仅仅是一套最简陋的生活必需品,从搁板上拿下的东西显然连养活自己和女儿都不行,后来数量上并未增加,品种的多样化更是谈不上。然而她就得从这儿去弄衣料来缝制少女的一套套可身的衣服,这些衣服是为她自己的替代婚礼所用的——你不难想象在罗沙小姐心目中这些衣服会占据什么地位,而且她是在没有人帮助下独自完成的,她会把它们想象成什么样子那就更不用说了。没人知道她怎样想方设法从父亲的店里弄到这些衣料。他没有给她。要是他的外孙女穿着得不像样,或者破破烂烂,不足以御寒,那他是会觉得有责任给予帮助的,但不会给她提供嫁衣。所以我相信她是偷来的。她肯定是偷的。她准是几乎从她父亲鼻子底下拿走的(那家店很小,他既是掌柜又是伙计,在店里哪一头都可以扫见所有的角落),她怀着那种超越道德标准的勇气,那种女人对掠夺行为的亲合倾向,不过更可能是,或者说我愿意设想的是,她使出了某种花招,是出于天真所炮制的毫不遮饰的不怕让人看透的花招,正因为如此简单才骗过了他。
因此她竟然再没见到埃伦。显然,埃伦已经完成了她的使命,度过了花蝴蝶的夏季的明媚而无所事事的中午和下午,就消失了,也许不是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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