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排队的人
[book_author]约瑟芬·铁伊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40414
[book_dec]《排队的人》由约瑟芬·铁伊所著侦探小说,讲述了伦敦沃芬顿剧院门口大排长龙。一名排队买票观赏歌舞剧的男子,被发现死在队伍中,背上还插着一把银亮而邪恶的匕首。奇怪的是,排在死者前的人居然都不知道死者何时遇害,死者身上也没有任何足以辨识身份的物件。“儒雅神探”格兰特亲自出马侦破此案,一路势如破竹,嫌疑犯手到擒来。大功告成之际,探长的第六感却让他对案情产生了新的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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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1.谋杀案发
三月的某个晚上,约莫七八点的样子,整个伦敦酒吧里的人们开始纷纷涌向剧院,直奔后排与顶层座位的售票窗口。砰、砰、砰,夜晚的欢乐时光在低沉冷漠的声响中拉开序幕,不过这还是没能让四名无精打采的接待员振奋起来,他们杵在上演《泰斯庇斯与特普西克莉》的剧院门前,耐着性子守在工作岗位上。观众零零散散,用不着排队进场。而在欧文剧院门口,在两级台阶上站着的五个人,簇拥到一块儿相互取暖,看来希腊悲剧也是乏人问津。至于戏棚子剧院,连半个人影都没有,它的高昂票价原本就使得顾客比较单一,向来不把只买得起后排座位的观众放在眼里。再看阿里纳剧院,芭蕾伊舞剧的排期一连三周,倒还是有十个人正等着购买顶层座位票,正厅后座的售票口前更是站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可此时的沃芬顿剧院,两个窗口前都早已排成看不见尽头的长龙,人流仍在源源不断地涌过来。早前,一个趾高气扬的工作人员走到底层后座的购票大军里,手臂一伸,把队伍截成两半,像断头台般砍断了人们的希望,说:“从这里开始往后的,就只有站位啦!”话音刚落,胳膊便用力拨开人群,把有座位的分一边,没座位的分一边。然后径自阔步回到剧院前的玻璃门后,往有遮挡的地方暖暖身子。然而没有一个人有离开队伍的打算,有的明明已经在冷冽的寒风中站了三四个小时,却好像满不在乎。他们有说有笑,互相传递着一小块用皱皱的银色锡纸裹着的巧克力,吃完便继续等下去。仅剩站位又如何?要知道,这可是《难道你不知道?》上演的最后一个星期,换作谁都愿意等候观看,即便站着也无妨。这部伦敦自制的音乐喜剧,演了快接近两年,今天这场将是它的告别演出。正厅前排和包厢的座位几个星期之前就订光了,不过有很多才第一次来看的傻帽儿,他们不习惯排队,挤在围栏门口前你推我搡,显然贿赂和收买的小伎俩在售票窗是用不上了。似乎只要身在伦敦,都会设法涌到沃芬顿里面去,再大饱眼福,去看看戈利·高兰还能对他误打误撞的成功抖出些什么笑料。高兰曾被一位急公好义的经纪人从马路上救回一命,还给了他登台的机会,从此让他声名大噪。还要再次去感受蕾伊·马克白无法阻挡的魅力与风采,两年前她犹如一颗默默无闻的彗星般,横空爆发,光芒四溢,其他闪亮的恒星一时间全都黯然失色。蕾伊曼妙的舞姿像翩然起舞的叶子,脸上一抹淡漠的标志性微笑曾经为她带来六个月的洁牙产品广告,并大受欢迎。社评说“她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吸引力”,但她的追随者把她夸得天花乱坠,若是华丽的辞藻也不足以传达她身上超然非凡的气质,便动用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加以描绘。然而,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将流逝,现在,她准备启程前往美国了。经过这两年,无法想象没有了蕾伊·马克白的伦敦会变成怎样的一片荒凉之地。只要能够一睹芳容,谁不愿意这么站着等下去?
从五点开始,天空就飘着毛毛细雨,偶尔一阵微冷的寒风沾着雨丝顽皮地划过队伍,把人群从头到尾扫了个遍。这一点儿也不影响大家的情绪,今晚就连天气也严酷不起来,对等候的人来说,不过就是盛宴之前来得正是时候的烈性小酒。队尾歪歪扭扭地不断延伸,从远处看,队伍的间隙就像嵌在黑暗的峡谷里的航道,机智的伦敦人趁机在街头拉活卖艺。先是来了几个卖报纸的小鬼,瘦巴巴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目光一律地小心翼翼。他们如鬼火般出现在队伍里,转眼又消失不见,身后留下人们喋喋不休地闲话和翻动飞舞的报纸。跟着一个腿比身体还短的男人直接往湿漉漉的马路上铺了一条破烂的毯子,立马就表演起来,把自己整个人折成一团,活像只蜷缩着的蜘蛛。他哀戚的蟾蜍眼闪过一道微光,还没等你反应过来,就已经从完全意想不到的部位开始,变态地扭动,这时连原先漠不关心的旁观者也开始注意到他的脊椎正缓缓地弯曲。跟着来了一位男子,用小提琴演奏起流行乐曲,拉得忘情了,E和弦低了半个音也不知道。也就在同一时候,有个煽情的民谣歌手和一个节奏明快的三人管弦乐团加入进来。他们互相皱着眉头,摆出不悦的脸色,过了好一会儿,民谣独唱者企图高唱一曲感人肺腑的《因为你来到我身旁》,以尽快地收拾一下场面。管弦乐团的团长急忙把手里的吉他递给副手,胳膊肘一弯,双手一抬,站在这男高音跟前,对他进行采访。男高音想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不去搭理他,可惜很困难,那人比自己高出半个头,没办法无视他的存在。歌手硬是坚持又唱了两句,越来越含糊的声调唱着唱着变成了怨愤的咕哝。两分钟后,他满腹牢骚,骂骂咧咧地隐没于暗巷之中。乐队即刻奏上一支时下最新的舞曲,和刚才那过时又感伤的调调相比,这现代的曲子可有品位多了。人们一下就把那位被排挤掉的倒霉歌手给忘了,和着欢乐节奏用脚打着拍子。在管弦乐队后面,陆续又来了一个魔术师,一个福音传道者,还有一个街头艺人,要求观众用绳子把自己缠得紧紧的,而他自个儿轻易地就松绑了。
这些人使出浑身解数也赚取不了多少小钱,继而转战到别处表演。临走前每个人都会循着队列走一遍,使劲把松沓却不轻易挪开的帽子塞进队伍的缝隙里,不断地重复:“谢谢大家!谢谢大家!”好鼓动观众慷慨解囊。节目表演的空暇,小商贩们便围上来,兜售各式各样的糖果、火柴、小玩意儿,甚至明信片。人们爽快地掏出几个便士,这样的消遣足以好好消磨时间了。
此时,人群中掀起一阵躁动,剧院的常客知道,就只能是一种情况。板凳被扔到一边,或折起放进提包里,吃的都先收好,取出钱包准备掏钱。剧院的大门打开了!一场多么让人激动的赌博就要开局,站到售票窗前的那一刻,是赢得如愿以偿,还是输个空手而归?队伍的前面并不像后面那样整整齐齐地排成两列,大门敞开带来的兴奋感一时掩过了英国人向来懒得角逐先后的天性。有人轻轻地往前推,又稍稍靠前一点,我指的是英国人,苏格兰人可不会这样,队伍前挤了一堆人,动不了,把设在剧院正厅后排门后的售票窗堵个水泄不通。硬币放下时叮叮当当的声响说明出票口还在不停地运作,拿到票的幸运儿恍如得到解脱进入了天堂。可听见这声音,排在队伍后面的人不自觉地往前挪,弄得前面的人发出声嘶力竭的抗议。警卫下到队伍中去维持秩序:“行了,行了,往后站一点,时间还早,你推也没用,别急别急。”时不时,排头三三两两的几个买完后从人群中解放出来,像是断了的珠串滚出几颗散落的珠子,整条队伍才得以移动一小步。眼下,一个肥胖的女士笨手笨脚地翻找她的钱包,显然,她早该按照票价把钱给准备好,省得现在挡在一大堆人的前面。她似乎察觉到大家的不满,于是转过头冲身后的男士生气地说道:
“哎,你要是能不推我的话,我会很感激的。就不能好好地让一位女士把她的钱从包里掏出来吗?”
男子不以为意,把头埋在胸前,只用呢帽对视她灼热的目光。女士闷哼了一声,回过头去把刚才翻了半天的钱直接往售票口那儿放。结果那位男子缓缓地跪倒在地上,挨后面的人差点就绊倒在他身上,男子跪着不起,然后脸一点儿一点儿地沉到地面。
“这小子晕过去了。”有人说道。一时半会儿没有人动,像在今天这样的混杂人群里,少管闲事,化身为一只变色龙,更多的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说不定会有人认出他来,但没有;最后是一个不知本性就更为友善,还是更爱自以为是的男人前去帮忙。当他正打算把瘫倒在地上的小伙翻过身来,整个人突然僵住了,像被刺痛了似的,慌忙地往后退。有个女人见状接连冒出三声尖叫,惊恐万分。原本推挤拉扯、拥挤不堪的队伍顿时一动不动。
人们自然地往后退去,留男子一个人躺着,顶上的灯泡散发着明亮的白光,整个身躯暴露无遗。阴冷的光线下,一个小东西斜插在他的灰色花呢大衣上,邪恶地闪着银光。
是一把匕首。
就在人们要呼喊“警察”之际,正在维持队尾秩序的治安官,听到女人喊出的第一声尖叫后,立马转身赶过来。只有面临突如其来的死亡,才会发出这般尖叫。此时,他站在案发现场观察了片刻,上前把男子的身体翻过来,小心地把头摆向灯光下,然后松手,对售票窗里的人说:
“叫救护车,马上报警。”
接着,他惊愕不已地看着排队的人。
“有没有人认识这位先生?”
可是,没有一个人回应。倒下的人已然静止不动。
原本排在男子后面的是一对有钱的乡下夫妇,事发后,妻子一直面无表情,低声呻吟不止:“天啊,我们回家吧,吉米!天啊,我们回家吧!”站在售票窗前的是那位肥胖的妇人,对着始料未及的一幕吓得不能自已,戏票还紧紧地揣在黑色的棉手套里。不过恐怕这买到的座位是白费了,戏也看不成了。不幸的消息就像麦茬上燃起的火苗,瞬间传到了队尾——有个男人被谋杀了!门廊斜坡上的人群瞬间乱作一团,忽然地上就横着个不动的男人,大家的兴致都遭破坏了,有人忌讳,唯恐避之不及,有人好奇,想探前去看个究竟,也有已经排队等候了好几个小时的人,气愤地力争守住自己的位置。
“天啊,我们回家吧,吉米!天啊,我们回家吧!”
吉米第一次开口回答她:“我想我们暂时走不了,得让警察决定我们是否可以离开,亲爱的。”
治安官听见了吉米的话,说:“说得很对,你们现在还不能离开,排在前面的六个人都要留下,包括你,太太,”他转向那位肥胖的女士,“其他的人继续吧。”他招手示意后面的人向前,就像在指挥车辆绕开一台出了故障的汽车似的。
吉米的妻子突然失控地啜泣,而胖妇人则为自己争辩,说她只是来看演出的,对那个男人根本一无所知。排在那对土气的夫妇后面的四个人,同样不想掺和到跟自己毫不相关的麻烦里,况且之后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他们都在为自己的无辜极力地抗议。
“或许吧,”警察说,“可你们依然需要把当时整个情况解释清楚。没什么好怕的。”他补充道。不过,在这种境况下,他安慰的话显然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队伍接着不断前进。剧院的门卫从某处找来一块绿色的窗帘,覆盖在尸体上。售票口重新响起硬币落下叮叮当当的声音,仿佛空中无情飘落的雨滴。门卫也放下他平日威风凛凛的架子,主动替那七个被扣起的人留出空位,不知是出于对他们处境的同情,还是想从中捞点好处。很快救护车和高尔布里治警局的警官都到场了,探长对七位扣留下来的证人一一进行了简单的问话,记下名字和地址,并告诫他们,如果警方有需要,大家要随时配合,随后就放人了。吉米带着他啜泣不已的妻子,坐上出租车离开,其余五个人镇定自若地回到门卫特意给他们留下的座位上。此时,《难道你不知道?》的晚场演出正拉开大幕。
[book_title]2.格兰特探长
巴克警长伸出他仔细修剪过的手指,按响桌子底下白色的呼叫电铃,一直按到手下出现在面前。
“告诉格兰特探长说我要见他。”巴克警长吩咐道。这位手下本想在他面前展示自己毕恭毕敬的一面,无奈最近身形过于肥胖,为了保持平衡,身子不得不微微往后仰,于是鼻孔朝天,完全就是一副傲慢无礼的模样。自知事与愿违,手下悻悻退出去传达消息,把心中的难堪埋藏到绝情的文件堆里。不一会儿,格兰特探长来到警长的办公室,两人愉快地互相问候。看到格兰特,警长脸上的阴霾不觉地消散了。
先不说格兰特素来恪尽职守,睿智果敢,要再举一个优点,那就是看不出来他是个当警察的。中等身高,体格偏瘦,而且他还——这么讲,如果我说衣冠楚楚,你肯定立马联想到服装店橱窗里的陈列人体模型,想着他在人群中格外显眼,那不是格兰特;但如果你能想象一个人穿戴讲究,而又有不同于服饰模型的那种,那便是格兰特了。这么多年来,巴克一直在努力模仿他下属的衣着品位,却差强人意,顶多算是打扮得过于用心了。他在衣着上,就像在很多其他事情上一样,也是实在缺乏天赋。他是个刻苦耐劳的人,但这是对他最糟糕的评价。一旦投入工作中,共事的人都得跟他一起卖命,最后大家都情愿这个人不要来到这世上。
他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格兰特,不带一点嫉恨,看着自己的下属一大早神清气爽的样子——昨晚他被坐骨神经痛折腾得几乎一夜没睡,然后就来干活了。
“高尔布里治警局麻烦大了,”他说,“事实上,整条高尔街暗地里都认为背后有一帮人在搞鬼。”
“是吗?有人被耍了?”
“倒是没有,不过昨天晚上那起案子已是近三天来他们那一片的第五桩命案了,警局上下都受够了。他们希望我们能接手昨天的案子。”
“什么案子?剧院排队那起吗?”
“没错,就由你来负责调查。开始忙吧,你可以叫威廉姆斯帮忙,我想让巴伯去一趟伯克郡跟进纽伯里的盗窃案,那边要请人家帮我们的忙,少不了多恭维几句,我觉得巴伯要比威廉姆斯更会说。就这样,现在立马出发去高尔街吧,祝你好运。”
半小时之后,格兰特询问过高尔布里治的法医。是的,那名男子在送到医院之前就已经身亡,法医说。凶器是一把短小,但极其锋利的匕首,从男子背脊的左侧插入,下手迅猛凶狠,以致刀柄紧紧地压着衣服,所以血液才没有淌出来,只能在伤口周围慢慢渗出。在他看来,从男子遇害到被发现之间,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了,可能十分钟甚至更久,一直到排在他前面的人移动,他才失去支撑,倒在地上。在那样水泄不通的地方,即便他不动也会随人流被推着向前走。事实上,如果一个人本来就想挤进混乱的人堆里面,压根就不可能倒下。他觉得很有可能男子也没有意识到自己遇到刺杀。在那样的场合下,难免会推推挤挤,多少会造成意外的伤害,突然的一下痛感又不是很强烈的碰撞自然也就置之不理。
“那刺杀他的凶手呢?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没有,只知道这家伙应该很强壮,而且是个左撇子。”
“不可能是女人?”
“应该不是,凭一个女人的力量,不足以把刀使成这样子。你想想看,当时连摆动后臂的空间都没有,凶徒只能直接出手。因此,绝对是男人所为,而且手法干净利落。”
“死者本人的情况如何?”格兰特问道,他想听听科学人士对于案件不管哪一方面的看法。
“了解得不多。面色圆润——大概生活颇是滋润,可以这么说。”
“醒目机灵吗?”
“是的,像个聪明人,我认为。”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指,他做什么工作?”
“不,这我可以自己查出来。我想你会称为,什么样的——性格?”
“噢,性格方面。”法医思索了一下,疑惑地看着发问的格兰特,“这,谁也说不准——你懂我的意思吗?”格兰特表示认同他的说法,随即法医又说:“但我应该会把他归为‘注定一事无成’的那一类吧。”他挑着眉毛试探对方的反应,确认没有问题之后补充道:“光从相貌上看,感觉历经磨炼,但看他的手,又觉得没干过多少正事。你自己等会看看就明白了。”
他们一同来到尸体跟前,死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金发褐眼,体形瘦削,身高中等。他的双手,和法医所描述的一样,五指修长,没有操劳的痕迹。“估计是经常站着,”法医瞥了男子的脚一眼,“而且走路时左脚脚趾向内弯曲。”
“你认为袭击者对人体解剖有没有了解?”格兰特问。难以相信一个如此小的刀口就能让男子丧命。
“刀法还不到一个外科医生那么精准,如果你是这个意思。至于解剖学,基本上在战争中存活下来的人,都多少知道一点。可能是侥幸的一刀——我只能这么说。”
格兰特谢过法医之后,便和高尔街的警察进行交接工作。桌上放着仅有的几件遗物,是从死者口袋中找到的,格兰特看到不由得一阵沮丧。一条白色棉质手帕,一小堆零钱(半克朗硬币两枚,六便士硬币两枚,一先令一枚,一便士四枚和半便士一枚),此外,出人意料地,有一把配发的左轮手枪。手帕已经发黄了,但上面没有任何的洗衣标签和商标字母。手枪是满膛的。
在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格兰特仔细地检查留下来的证物。“衣服上有洗衣标签吗?”他问。
没有,什么标记都没有。
也没有人来认领尸体?连过问的人也没有?
除了那个疯了的老妇人,但警察发现,每次有受害者她都会来认领。此外,一个也没有。
好吧,他得亲自看看死者的衣物。每一件他都彻彻底底地检查过了。帽子和鞋子都已经很旧了,鞋匠的名字原本印在了鞋子的衬里,但穿得太久,已经磨掉了。帽子当初购自一个在全伦敦和全国各省都有分店的品牌。鞋帽的做工都很好,虽然旧,但都一点没破。蓝色的西服以及外面灰色的大衣剪裁合体,颇为时尚。男子身上所穿的是质量上等但不太昂贵的亚麻布料,衬衫更是时下流行的款式。这身穿着打扮,实际上,像属于一个要么对服饰潮流感兴趣,要么混在时尚圈子里的男子。也有可能是个男装店的销售员。和高尔布里治的警员说的一样,没有任何的洗衣标签。这意味着,一种可能是男子有意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另一种可能是他习惯在家里清洗衣物。由于看不出来有把标签抹掉的痕迹,后者成为更合理的解释。可另一方面,西服上的商标名称却被刻意地剪掉了。这一点加上死者少得可怜的遗物都一致指向,男子在试图掩饰自己的身份。
最后——那把匕首。造型小巧细长,阴险邪恶。银制的刀柄,大概三英寸长,刻着几个蓄有胡子,身穿长袍的圣徒人像,涂上了色彩明亮的瓷釉,有如基督教国家中那些装饰精美的神像。总之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南岸类似这样的玩意儿随处可见。格兰特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在手上。
“这东西有多少人碰过?”他问。
男子送到医院,一取出来,警方就带走了。之后就没有人再碰过。但得知指纹检测结果显示一片空白的时候,格兰特脸上满意的表情立马暗了下来,光亮的圣像表面上竟然没有半点手印。
“就这样吧,”格兰特说,“我把这些东西带走,再继续看看。”他交代威廉姆斯去取受害者的指纹,还有把手枪拿去检验分析。以他的角度看,只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手枪,这年头,对英国人来说,接连不断的战争就跟落地大摆钟一样随处可见。可就像前面所说,格兰特喜欢听取权威的意见。他自己一个人坐上出租车离开,打算用这天剩下的时间,探访案发现场最靠近受害者的七位证人。
出租车四处穿行,他放任思绪游走,回到那天晚上。他不抱一丝希望,这几个人能够给他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最开始他们个个异口同声地表示对男子一无所知。想必现在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再者,要是有人之前看到过死者身旁的同伴,或是察觉有任何不对劲,他们肯定想都不想就会说出来了。凭格兰特的经验,这样的情况下,有九十九个人说的都是无关紧要的话,剩下的一个,无话可说,沉默不语。还有,法医说了,男子被发现之前就已经遇害有一段时间了,凶手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还留在被害人附近等着被发现。就算凶手选择留下来虚张声势混淆视线,以他和死者之间的关系,也很容易让身边有警觉的人起疑——一心要保护自己的人,往往都很机敏。不对,行刺的人肯定早已逃离了队伍。他必须把当天曾经注意过死者,并且记得死者生前跟什么人有过交集的目击者找出来。当然了,有可能最后发现两人之间没有过任何交流,凶手默默地在男子背后排队,事情一完,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如果是这样,找一个看到有人中途离开队伍的人,应该不会太困难。可以找媒体帮忙解决。
路上的余暇,他在想凶手会是什么模样。英国人绝对不会使用这样的凶器。如果一定要用铁器,他会拿把剃刀割喉。但按他的习惯,应该会用棍子,没有棍子的话,直接开枪。这起谋杀策划精密,下手狡黠,有别于英国人一般的思维方式。整个作案过程笼罩着一股地中海东部黎凡特地区的阴柔气息,或至少凶手带有很多那里的生活习惯。或许是名船员。一个常到地中海港口的英国船员可能会这么做。然而,作为一名船员,可能在排队的人群里作出如此周密的部署吗?他更像会等待夜深时分,在一条深巷中下手。格兰特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黎凡特人的影像。英国人直截了当,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殴打事件通常不会太棘手。
这不由得促使格兰特思考凶手的杀人动机,最常见的几个:偷窃,报复,嫉妒,恐惧。首先排除第一个,当时人群密集,行窃老手犯不着动用暴力,轻而易举就能把男子的口袋翻个十遍八遍。报复或嫉妒?可能性最大——众所周知,黎凡特人情感比较脆弱,你冒犯他们一次,他们就会记恨一辈子,你朝他们爱人不经意地微笑,他们就会发狂。男子那双褐色的眼睛——无可置疑,惹人心动,难道是插足于一个黎凡特人和他的情人之间吗?
不知怎的,格兰特否定了这一想法。他不是丝毫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只是,觉得与此无关。剩下还有恐惧。那把装满子弹的手枪是否为偷偷在背后刺杀他的凶手而准备?死者是否原本打算当场射杀那个黎凡特人?凶手是否早已预感不妙,因恐惧而先下毒手?还是反过来?死者想把无补于事的手枪带在身上以防不测?可是,至今身份不明的死者似乎故意隐藏自己的身份,这么看,口袋中满膛的手枪预示着这是一起自杀事件。但如果他想自杀,为什么要推到看完表演之后?还有什么原因会诱使一个男子掩饰身份?被警察给盯上了——通缉犯?想枪杀他人又担心来不及逃逸所以刻意隐姓埋名?都有可能。
格兰特暂且假设死者和黎凡特人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两人间的熟悉程度足以相互产生摩擦,起码这样的猜想合情合理。格兰特心中已经勾勒出凶手的形象,所以对地下团伙一说保留意见。根据他过往的经验,抢劫、勒索、用尽各种龌龊的手段来牟取利益而一无所得才是地下团伙的风格。加之,目前伦敦的地下团伙还不至于这般嚣张放肆,他希望以后也不会。他早就厌倦了乏味的逮捕命令。相较而言,一场头脑与情感的较量来得更有意思。就像黎凡特男子和无名死者一样。不管怎么说,他得先查出那个身份不详的男子到底是什么人——以此往下追踪凶手。尸体为何无人来认领?当然,现在为时尚早。随时都可能有人过来认领。毕竟,对于认识他的人来说,不过就只“失踪”了一个晚上,自己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夜不归宿都还没找回来,哪里会那么多人第一时间赶过来跟一个被杀的男子相认。
格兰特按照原先的打算,顺利地探访了那七位证人,他对他们格外地耐心和周到,同时也保持着警惕。他不期望能直接在他们身上获得什么信息,但想跟他们面对面地交谈,好总结出大家所说的话。他发现所有人都在忙各自的事情,除了詹姆斯·拉特克里夫太太,事发之后她精神受到惊吓,卧倒在床,有位医生陪护在身旁。她的妹妹——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头发呈蜂蜜色——接待了格兰特。她走进客厅,就目前的状况,无论是哪个上门来找她姐姐的警察,都能感受到她的不悦。不过,警察真的出现在面前时,她还是一脸惊讶,不觉地多看了一下他的证件。格兰特表面微微一笑,心里觉得甚是有趣。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他抱歉地说道——并不全是客套的语气——“但我希望你能让我和你的姐姐谈一谈,就两分钟。你可以站在门外计时。或者一起进来也没问题,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的对话不涉及任何的机密。只是我负责调查这起案件,我有职责跟当天晚上离死者最近的七位证人见面了解情况。如果我今晚就能排除他们的嫌疑,明天就可以调查新的线索,这将非常难得,不知你意下如何?虽然只是小小的例行公事,不过会对我有莫大的帮助。”
如他所愿,这番说辞取得了成效。女孩儿稍微犹豫了一下说道:“那我进去试试看能不能说服她。”她肯定替格兰特说了不少好话,因为出乎他的预料,女孩儿很快就回来了,把他带到她姐姐的房间里。格兰特向她了解情况时,她泪眼婆娑地坚称男子倒地之前,自己压根儿就没注意过有这么一个人,蒙眬的双眼不停好奇地打量着格兰特。她用手绢紧捂着嘴,格兰特希望她可以拿下来一会儿。嘴巴比眼睛会流露得更多,他深信不疑,尤其是女人。
“死者倒下时你站在他的身后,是吗?”
“是的。”
“他旁边站着什么人?”
她记不起来了。所有人都一门心思挤进剧院,谁也没在意别的事情。何况平常在街上,她也很少注意别人。
“抱歉,”格兰特临走前她颤抖着说,“我也希望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那把刀一直在我脑海挥之不去,我愿意尽我所能协助警方将凶手绳之以法。”格兰特告辞出门后,就把她暂搁一边。
下一个目标是她的丈夫,格兰特要专程到城里去找他——本来可以把他们七个一起召集到警察局,但他想看看案发后的第一天他们都在忙些什么,这会更有帮助。当时排队的人都乱成一团,他说,大门打开了,彼此对周围的人变得跟原来不一样。他记得,站在死者旁边也就是他前面的男人,是四个人一块来的,也一起离开。他,跟他的妻子一样,在男子倒下之前也是什么都不知道。
和其余的五个人都见过面后,格兰特认为,他们同样地无辜,也同样地对案件没什么用处。没有一个人注意过死者。这倒让格兰特多少有点意外。怎么会没有一个人对他有印象?他应该一直都站在那儿的。若要有人插到队伍的前头,肯定引来众人的唾骂。再来,即使是最没有观察力的人,对身边的事物再无心装载,至少也能回想起一二。格兰特回到警局仍百思不得其解。
格兰特向媒体发出了一则消息:如果有人案发当晚曾看到一名离队的陌生男子,请速与苏格兰警局联系。还把死者详细的外貌描述登了上去,向公众尽可能详尽地交代了目前调查的进展情况。接着传唤威廉姆斯,了解他那边的情况。威廉姆斯汇报说,已经根据指示拿到了死者的指纹并送去鉴定,但警方没有这个人的记录,作案档案里找不到匹配的指纹。枪械专家在死者口袋里的左轮手枪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可能是把二手枪,有明显的多次使用痕迹,无疑是把杀伤力强大的武器。
“哼!”格兰特嗤之以鼻。“专家啊专家!”威廉姆斯笑笑。
“他确实是说没什么特殊之处。”他回忆说。
然后他说,在给专家分析之前他已经拿手枪去做过指纹检测,大部分都已经拍过照取证了,现在就等结果出来。
“好小子,”格兰特称赞道,手上拿起死者的指纹样本,走进警长的办公室。他把一整天下来的情况报告给了巴克,他提到这一次不像是典型的英国犯案,但还是保留了觉得凶手很有可能是外国人的猜测。
“我们手头上仅有的几条毫无头绪的线索,”巴克说,“除了那把匕首,和实实在在的犯罪相比,目前倒更像小说里的情节。”
“我也有一样的感觉,”格兰特回应,他随口说道:“我很好奇今天晚上还会有多少人到沃芬顿剧院排队。”
巴克思考着这个饶有趣味的问题,此时威廉进门,答案也就无从知晓。
“长官,这是手枪的指纹。”他简洁地说道,把文件放在桌上。不怀多大希望的格兰特拿起来,和刚才顺手携带进来的死者指纹样本进行比照。可很快,一条意想不到的线索忽然冒了出来,让他为之一振。手枪上有五个指纹清晰可辨,不完整的还有很多,但无论完整与否,都没有一个是属于死者的。文件中附了一份指纹鉴定科的报告,所有的指纹都查不到有任何的记录。
格兰特返回自己的办公室,坐了下来陷入沉思。这意味着什么,这个结果对案件又有什么帮助?难道手枪不是死者的?或许,是借来的?可即便是借的,毕竟在死者身上发现的,肯定也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或是说手枪根本不是死者的?有人偷偷摸摸地把它放到死者的口袋里?但一支这么沉重这么起眼的满膛手枪,要毫不被人察觉地放进去,基本做不到。不对,人活着的时候做不到,但是——被刺杀之后再放进去就没问题了。只不过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任由思绪蔓延,仍然无法捕捉到答案。他解开包裹着的匕首,放置在显微镜下观察,却依旧无法看到一线突破的希望。已经束手无策,他打算出去走走散散步。才刚过五点钟,去一趟沃芬顿剧院,找昨晚剧场后排的门卫聊聊。
傍晚晴朗的天空抹上了一片淡黄,夜色渐渐降临,伦敦城拉起了浅紫色的天幕。格兰特深深地呼吸着空气。春天来了。一旦把那个黎凡特凶手缉拿归案,他要设法离开一阵子,实在不行,就请个病假,然后去钓钓鱼。去哪里好呢?钓鱼的话,苏格兰高地会是最佳选择,只是钓鱼以外,附近真的无聊透顶。他会去特斯特吧,或许,就位于斯多可布里治。钓鲑鱼是没什么好玩的,但那有一家温暖闲适的小酒吧,是个消遣胜地。还可以骑骑马,在草坪上策马驰骋。春色宜人的汉普郡——美不胜收!
他沉溺于幻想中,步伐轻快地沿着河堤散步,暂时忘掉所有的烦恼。这是格兰特的行事方式。而巴克奉行的格言则是:“三思三思再三思!日思夜想,最后定能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对巴克来说管用,但放到格兰特身上就行不通。他曾反驳说,一味地思考最终导致他无法思考,满脑子想的都是下巴疼痛,并非是开玩笑的。遇到难题的时候,他发现,若是一头扎进去,反而会陷入困局,停滞不前。所以每当走不下去,他放任自己进入一种自称“闭目养神”的状态,缓冲之后,重新“打开”思路,通常都能产生新的不同见解,看到不曾发掘的角度,让原本的问题有了新的方向。
那天下午沃芬顿剧院有场音乐会,但他去到现场时,前场空无一人,后场人迹寥寥。门卫的人在剧院里,但具体哪能找到他,谁也说不清。傍晚之前他貌似在忙各种繁杂的活儿。几个送信者气喘吁吁地在剧院里来来回回都报告说:“警官,抱歉,没看到他。”格兰特自己也加入搜寻的行列中,最后在舞台后面阴暗的走廊上发现了他。格兰特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说明了来意,因自觉能够助警方一臂之力,门卫显得扬扬得意。他平常对那些舞台上的贵族人士都只能远远地表达敬意,但却不是每一天都有机会碰到大人物,而且今天还是对他和善有加的刑事调查部的探长。他笑容满面,不停地转动帽檐儿,拨弄胸前的绶带,往裤管上擦干濡湿的手心,只要能取悦探长,他估计会说出当晚看到队伍里有只猴子在排队那样的话来。格兰特心底暗暗哼了一声,但他已经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形于色,以旁观者的姿态看待一切,煞有介事地欣赏起这老头儿的戏码。本着作为一个专职警探的第二本能,他预料到又是一次无果的谈话,当他正准备礼貌地向门卫告别,传来一个引人注意的声音,“是格兰特探长,你怎么来了!”循声望去,只见蕾伊·马克白穿着演出服,看来是正要去往更衣室。
“在找工作吗?恐怕在这个点上连个跑龙套的角色都捞不到啦。”她浅笑着揶揄格兰特,迷蒙的眼睑下她灰色的瞳孔友好地看着他。上一次碰面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那时有个阔绰的爱慕者送了她一个价值不菲的梳妆盒,结果被盗了,虽然自此之后未曾谋面,但显然蕾伊依然还记得格兰特。尽管他觉得没什么,还是拿出他素来冷静的一面,笑着回应她。格兰特解释说为公事而来,蕾伊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
“啊,那可怜的家伙!”蕾伊说,“说起来,”她把手搭在格兰特的胳膊上,立马补充道:“你是不是整个下午都在问话调查啊?那肯定口渴了,上我那儿喝杯茶吧。我的用人在,她会给我们泡点茶的。你看,我们正在打包呢。没想到我们这么久没见了。”
她把格兰特带到更衣室,里头有一半装上了镜子,还有一半摆满了衣柜。看上去更像一家花店,倒是不像设计来给人居住的房间。她拿起一束花轻轻地摆动。
“我家的公寓已经放不下了,这些只能先放在这。物管挺友善的,但他们通知我,他们确确实实已经收不下了。我总不能像办丧礼似的说,‘不要再送花了’,那太让观众伤心了。”
“而且大多数人也只能够这样来表达自己的心意。”格兰特说。
“是啊,我明白,”她说道,“我不是说不感激他们,只是多少有点承受不起了。”
茶送过来了,蕾伊起身给格兰特倒茶,女佣从铁皮罐头里取出酥饼,为他俩准备点心。格兰特缓缓地搅拌着茶杯,蕾伊给自己也倒了杯茶,格兰特突然怔了怔,像个被吓了一跳的骑马新手一脚踢到了马嘴上。她竟是个左撇子!
“我的天啊!”他心中喃喃咒骂,“你不是应该休息,而确实是需要休息一下了。你究竟想说什么啊?全伦敦得有多少个左撇子,你这就莫名地紧张了?”
“原来你是左撇子啊!”他只好说点什么来打破沉默,脑子的第一反应让他脱口而出。
“是啊。”她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又理所当然地问起案子调查的情况。格兰特把次日将刊登在媒体上的内容一一地告诉了她,作为案件中最让人觉得离奇的部分,他特别提到了那把匕首。
“刀柄上画着一个小小的圣徒人像,涂了红蓝相间的瓷釉。”
蕾伊·马克白平静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
“什么?”她不由自主地问道。
他几乎脱口而出:“你见过类似的玩意儿?”又硬是把话咽了下去。他知道她肯定不会承认,而且这样不就泄露了自己目前还没掌握任何有力的线索。于是他又重新对匕首描绘了一遍,她说道:
“圣徒人像!怪有趣的!和凶手的形象多不相符啊!可是,摊上了像谋杀这样的大事,我想也需要有人为你好好地祈祷祈祷。”
她冷静而优雅地伸出左手,为他添茶,格兰特注视着她有力的手腕和不动声色的举止,琢磨着自己的想法是否太过不切实际了。
“绝不是,”另一个自己的声音响起,“可能在这种古怪的地方你的鉴别力下降了,但还不至于到胡思乱想的地步。”
他们开始讨论美国,是为格兰特所熟悉的国家,也是蕾伊出行的第一站。他动身离开的时候,真诚地感谢了她的招待。其实他心思完全不在茶点上,也不在意是否过了晚饭时间。他出来之后向门卫借火点了一根烟,门卫又开始滔滔不绝,而他从中得知,当晚马克白小姐从六点钟就待在更衣室里,直到第一场演出就绪,叫场的跟班才把她请出来。门卫夸张地挑了挑眉,告诉格兰特说,莱辛先生也在那儿。
格兰特笑着点了点头,离开了。可在返回警局的路上,他脸上的笑容退去了。在蕾伊·马克白眼中闪过的到底是什么?不是恐惧。莫非她认出了什么?是的,一定是认出来了。
[book_title]3.丹尼·米勒
格兰特睁开眼睛,若有所思地看着卧室的天花板。在过去的几分钟,他表面上是醒来了,但蒙眬的睡意和早晨袭来的冷意冻结了他的思考。可即便理性的思维还未清醒,他也越来越觉得头脑不适。还有一堆烦人的事情在等待着他,极其烦人的事情。这种感觉愈加强烈,睡意一扫而光,他睁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照射进来的晨光和斑驳的树影,心神不宁。今天是展开调查的第三个早上了,审讯之日到来,他却没有什么可向验尸官报告的,也没有可以追查的线索。
回想起昨天,截至上午,仍然没有人前来认尸,他已经把受害男子的领带交给了威廉姆斯,这是目前死者身上最新以及最私人的遗物,让他进行全程搜索。那条领带,和男子身上的其他衣物一样,都是从综合经营的商家的分店里买来。他只是抱着一丝希望,看看有没有售货员记得把这一款领带卖给了哪一位顾客。可就算记得,也不能保证他就是警方想找的人。“费斯兄弟”公司光是在伦敦,就卖出了几十条这种款式的领带。机会虽然渺茫,但也是最后的一点希望。格兰特看到过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查案手法,有时确能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威廉姆斯刚离开办公室,他突然蹦出一个念头,他怎么就没想到死者有可能就是某家服饰公司的售货员,或许他根本没必要到店里购买。他自己本身可能是“费斯兄弟”的雇员。“去查清楚,”他对威廉姆斯说,“看看最近有没有哪一家分店聘请过跟死者类似的员工,要是你看到或打听到任何有利的消息——不管你认为重要与否——跟我报备一声。”
威廉走后,他独自一人翻开《晨报》,关于案件的各种报道他都置之不管,不过其余的新闻他都有意细读过了,从个人专栏开始看起。一切正常,然而,有种声音在他脑海里回响。报纸上刊登了他的一张照片,附有简介,“格兰特探长,剧院排队凶杀案主要负责人。”这让他眉头紧蹙。“笨蛋!”他大声吼道。随后他开始收集和整理英国所有警察局发过来的失踪人员名单。五个失踪的年轻男士分别来自五个不同的地方,其中有一个,是在达勒姆镇上不见的,与死者的情况较为吻合。几经周折,格兰特终于联系上了达勒姆警局,却得知那个失踪的男子原来是个矿工,达勒姆警局的探长认为,大概还是个恶棍。无论是“矿工”还是“恶棍”跟死者都沾不上关系。
上午剩下的时间格兰特得处理各种日常事务——为审讯做准备工作和办理必要的手续。接近午餐时间,威廉姆斯从设在斯特兰德的“费斯兄弟”公司最大的分店,给他打了一通电话。他忙活了一整个早上,但一无所获。既没有人记得卖给过这么一个顾客,也没有人记得卖过这一款领带。最近的库存里已经没有这一款式。这让他更有欲望了解这条领带的来龙去脉,所以他跑到总部去会见了经理,向他解释情况。经理建议他,倘若探长愿意把领带交给他们,他们可以送回诺斯伍德那边的厂商,如果是一年之内的款式,可以在那查到所有的分销点。威廉姆斯打回来征求他的意见,看是否要把领带交给经理。
格兰特同意了,默默赞许威廉姆斯的处事能力——接到同样的命令,大多数警员只会在伦敦城里漫无目的地寻找,因为这是他们职责所在——整片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土地上遍布上百家“费斯兄弟”的分店,几乎是大海捞针。从威廉姆斯捎回来的消息来看,找到的机会微乎其微。类似的领带,会打包成六条一盒,同一盒里面的每一条外形稍有差异,但颜色基本相同。不可能会有两条,或顶多两条,外形一致的领带会分给同一家分店。售货员大概不会记得同一盒子里是不是每一款式只有一条,但卖给了哪一位顾客估计还能记起来。格兰特一边以侦探的触觉仔细地聆听,一边又如旁观者般笑着,自己的下属说起销售的行话来条条是道。仅和“费斯兄弟”的经理交谈了半个小时,威廉姆斯简洁明了的说话风格里面,就加入了各种专业的术语。他流利地说出像“生产线”和“再订购”之类听着简单实际深奥的业内名词。电话另一头的格兰特就像透过一幅奇怪的电视画面,亲眼看见了经理。他感谢威廉姆斯所做的一切,亦向他表达了谢意。这是格兰特的魅力所在,别人帮了忙,从不忘记表示感谢。
下午,他把匕首送到检验室做分析,虽然也不指望会有什么新的突破。“把检验出的结果都告诉我。”格兰特说。昨晚下班临走时还没有得到回复,他把手伸出被窝,冰冷的空气凝聚而来,拿起电话,拨通之后,说:
“我是格兰特探长。有什么进展吗?”
没有,毫无进展。有两个人昨天晚上来看过尸体——互不相识的两人——但都没认出来。是的,两人的名字和地址都记下来了,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此外,还有一份检验室送过来的报告。
“很好!”格兰特说道,挂上话筒后从床上一跃而起。理智苏醒过来,驱散了之前不好的预感。他吹着口哨洗了个冷水澡,换衣服时也在吹,女房东对她准备出门赶八点公车的丈夫说:“看来那个可恶的反动分子很快就会落网啦。”在菲尔德太太眼里,“反动分子”和“暗杀者”是一个意思。格兰特暂且没有如此乐观,但他一想到桌面上那份密封的文件,就像一个小男孩儿拆开幸运礼物般满怀期待。里面的东西可能一文不值,也可能是无价之宝。菲尔德太太摆好早餐,格兰特迎着她投过来的爱怜的目光,犹如孩童般对她说道“今天将是我的幸运日,对吗?”
“我不知道幸运是什么,格兰特先生。我相信好人有好运,所以我不担心。但我相信天意。我不相信,老天爷不还以公道,就让一个善良的年轻男子白白死去。神会保佑我们的,格兰特先生。”
“就算线索不足,相信老天和刑事调查部。”格兰说道,大口地吞掉培根和煎蛋。菲尔德太太在他身旁徘徊了一会儿,盯着他看,忧心地对他摇了摇头,留他一个人边吃早餐边看报纸。
回镇里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事到如今,死者的身份依然不明,实在是不可思议。没错,每年伦敦都会出现好几个失踪者,销声匿迹一两天之后,最后埋在了贫民的墓地里。但这些人要不就是年迈的长者,要不就是身无分文的流浪汉,或是二者兼具——他们是城市的边缘人物,离世之前就已经被亲人和朋友遗弃,所以,在生命的尽头,也不会有人再追忆他们的故事。格兰特头一回遇到死者这样的情况——即使相熟的人不多,他肯定也有自己正常的生活圈子——可尸体仍无人认领。就算他是外地人甚至外国人——况且格兰特不这么认为,死者怎么看都长着一副伦敦人的模样——那他在伦敦一定有个落脚的地方,比如酒店、旅馆,或会所,他们总会发现死者失踪不见了。加上已经通过媒体发出公告,如发现失踪人口要第一时间与苏格兰场联系,应该已经有人紧忙来报案才是。
还有,假设死者是伦敦人——格兰特确信——为什么他的亲朋好友或房东都没有出现?显然,要不就是他们本来就觉得死者罪有应得,要不就免得惹事上身,不想和警方有交集。难不成是小混混儿?帮派内部清理?可帮派没必要在受害人排队的时候下手。明明有更安全的方法。
除非——对,男子是帮派做出警告的牺牲品。所有要素都齐了——现场发现了武器,死者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遇刺,一场虚张声势的戏码。既清除了背叛者,又给帮内造成警示,一举两得。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他曾往这个方向追查,现在追查依然没有停歇。如果是一次纯粹的帮派报复行动,就并不阻碍死者的朋友报案和认尸。但如果是解决帮派内鬼——又是另外一码事了。这种情况,他的朋友有可能知道,或者猜到,他遇害的前因后果。若果真如此,没有人蠢到要前来报警。
格兰特走进警察厅,脑海中还盘旋着几个目前活跃在伦敦的团伙帮派。毫无疑问,丹尼·米勒是近些年来的头号人物。算起来,他已经在牢里待了三年,当初若不是走错一步,想必还能统领更久。丹尼之前因盗窃罪两次入狱,刑满后从美国回来,经历这么一遭,脑子变灵光了,学会了美国人拉帮结派的那一套——英国人天性就奉行个人主义——对警察保持一定的距离。结果就是,尽管他的手下时不时闯点小祸,被关进去,丹尼始终顺利逃脱,可对刑事调查部来说逮捕就不是那么顺利了。现在的丹尼处理跟他作对的人,完完全全就是美国黑道不择手段的德行。他喜好枪械,可要是有人敢惹恼他,他会像抽打苍蝇一般毫不犹豫地一刀捅过去。格兰特觉得应该请丹尼过来谈谈。这时他注意到放在台面上的文件。
他迫不及待地打开,快速地掠过开头作用不大的铺叙,布雷瑟顿秉着科学态度的那一面,多少有点华而不实的教条主义。如果你让他写一份关于波斯猫的检验报告,他会花掉整整一页的篇幅来给你描述,猫毛呈灰色而非浅黄色,接着才入正题。布雷瑟顿指出,匕首手柄与刀刃的接口处的血迹,与刀刃上的血样并不属于同一个。圣徒人像的底座是中空的,而且一侧已经破损。只是有条裂痕但没有破口,因为沾满血迹所以几乎看不见。可要是握住表面,不平整的一边就会微微翘起,高于另一边。凶手刺向死者时,紧握匕首,凸出的金属边缘也必会伤到自己的手。现在,凶手左手的拇指,或食指靠近拇指的一侧,应该有个割裂的伤口。
目前的进展不错,格兰特心想,但不可能在全伦敦找个左手有割裂伤口的人,然后以此为由逮捕他。他找来了威廉姆斯。
“你知道丹尼·米勒现在住哪儿吗?”他问道。
“不知道,长官,”威廉姆斯回答,“但巴贝应该知道。他昨晚刚从纽伯里回来,丹尼的情况,他一清二楚。”
“那好,去找出他的住址。稍等,最好是叫巴贝来我这一下。”
巴贝过来了,高个儿,动作慢悠悠的,脸上挂着疲倦而不明所以的笑容,格兰特把问题重复了一遍。
“丹尼·米勒?”巴贝说,“我知道,他在皮姆里科的琥珀大街那其中的一幢房子里有个落脚地。”
“哦?最近挺老实的吧?”
“但愿如此,可我认为最近搞得高尔布里治团团转的珠宝抢劫案可能跟丹尼有关。”
“我觉得银行那案子才跟他脱不了关系。”
“没错,但他结识了一个新欢。估计少不了花钱。”
“我懂了。你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吗?”
巴贝给了格兰特。
一个小时之后,琥珀大街某处的一个房子里,丹尼正优哉游哉地上厕所。突然接到消息说,格兰特探长希望他能到警局简单地聊一聊。
丹尼浅灰色的眼睛机警地打量着前来传话的便衣警察。“如果他是想从我嘴里套出点什么……,”他说,“告诉他别白费力气了。”
便衣警察觉得探长没有别的意图,只想向他打听点情况。
“哦?探长在查什么案子?”
便衣警察也不清楚,再说,就算清楚,也不会跟他透露。
“好吧,”丹尼说,“我马上来。”
一个魁梧的警察把他带到格兰特面前,瘦小的丹尼脖子向后抽搐了一下,滑稽地抬了抬眉毛。“叫我过来也并不那么困难嘛。”他说。
“不,”格兰特说,笑了笑,“一般都是你远走高飞之后才接到传唤的吧,不是吗?”
“探长英明。我想你不是来找我斗嘴皮子的吧。该不会觉得我又惹事了吧?”
“当然不是。我想你可能有我用得上的地方。”
“您抬举了。”真不知道米勒是认真的,还是其他别的。
“你对这个男人有没有印象?”格兰特详细地描述了死者的外貌特点,同时暗暗观察丹尼,脑子快速地运转,怎么样才能自然地让丹尼把左手边的手套摘下来呢?
等他描述得差不多了,特别是说到死者的脚趾内弯时,丹尼礼貌地说道:“你说的是那天晚上排队时被杀的家伙吧。抱歉,探长,我也不想让您失望,但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人。”
“这样,我想你不介意跟我去看下尸体吧?”
“没问题,如果能让探长您安心,随时奉陪。”
探长把手插到口袋里,掏出所有的硬币,似乎要在出发前清点好剩下的零钱。一枚六便士从他的指尖溜了出来,掉在平滑的桌面上,朝米勒滚去,快要从桌面落到地上的一刹那,米勒突然伸出手接住。他整理了一下行动不便的手套,然后把硬币放回桌上。
“小事儿。”他语气平静,友好地说道。格兰特留意到,刚才他接硬币时用的是右手。
在开车前往验尸间的路上,丹尼悄无声息地转向探长,笑了笑,“我说,”他说道,“要是有伙伴现在看到我这样子,估计他们连包袱都不用收拾,五分钟内就开始全部逃往南安普顿了。”
“我们会有时间打包的——等回来之后。”格兰特说。
“你全程都录音了,不是吗?跟我打个赌怎么样?一赔五美元——不,英镑好了,一赔五英镑,我打赌,两年之内你都抓不到我的人。不敢吗?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米勒站在死者的尸体面前,格兰特热切的目光一直跟着米勒那张毫无反应的扑克脸。丹尼冷酷的灰色眼珠扫视了死者几眼,看似事不关己。格兰特心里明白,就算丹尼认识死者,也别想从他的动作和表情上捕捉到任何破绽。
“完全没印象,”丹尼说,“从没见过——”他突然停下来,良久,“哦不,我见过他!”丹尼说道,“哦,天啊,让我想想!在哪里见过他呢?是哪里呢?等等,快要想起来了。”他戴着手套的手掌急促地拍着前额的文身图案。他是在演戏吗,格兰特心想。如果是,演技相当了得。可米勒不会容许自己表演失手。“哦,我的天啊,实在是想不起来了!我还跟他说过话,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我可以肯定我以前跟他说过话。”
格兰特最终放弃——他一直观察着丹尼的一举一动——可是找不出什么异样。他看似很生气,无法忍受自己怎么也想不起来的样子。“跟我有接触的人我一般过目不忘,”他念念叨叨,“我不是在信口开河乱说的。”
“那好,你慢慢想,想起来了给我电话,”格兰特说,“此外,你能再帮我一个忙吗?……可以请你脱下手套吗?”
丹尼的眼睛忽然闪烁了一下,“这打的什么主意?”他问道。
“难道说,你有什么理由不能脱下它们吗?”
“我怎么知道?”丹尼不耐烦地说。
“这样吧,”格兰特温和地对他说,“一分钟之前你想跟我打赌。来,赌一把。要是你把手套脱了,我便告诉你,你到底是输是赢。”
“要是我输了呢?”
“这我不打包票,你也知道。”格兰特锐利的眼里带着笑意。
丹尼抬起眼皮,又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他脱下右手的手套伸出手来,格兰特瞄了一眼点点头。接着丹尼又摘掉左手手套,张开手掌,右手同时放回大衣的口袋里。
毫无遮掩的左手摆在格兰特面前,干干净净,没有半点疤痕。
“米勒,你赢了,”格兰特说,“你是个运动爱好者。”不知什么时候,丹尼的右手从口袋中伸出来了。
“一想起什么马上联系我,好吗?”道别时格兰特加了一句,米勒答应了他。
“放心吧,”他说道,“我脑袋只是暂时性短路,会想起来的。”
格兰特准备吃个午饭,继续准备审讯的事。
陪审团看着那具令人作呕的尸体,不由得咽了咽口水,返回自己的座位上,无一不露出无比严肃却又装作谦卑的神情,通常新接一桩谜团重重的案件都是这副模样。他们心中其实都早有定论,所以没必要煞费苦心去明辨真假。若是他们愿意,完全可以光听目击证人给出的各种说辞即可。格兰特冷眼旁观,谢天谢地,幸亏查办的案件和自己的生活都不受他们左右。他干脆忽略陪审团的存在,自动屏蔽这场荒诞的喜剧。他们个个振振有词,跟自身散发的喜感搭不上调,总让人感觉怪异。现在,格兰特对这些人都太熟悉不过了,他们对形式有种乐此不疲的狂热。案发当晚在沃芬顿剧院维持秩序的警卫也来了,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在几个证人里面,他的额头最为油亮。他简洁明了地给出证词,对自己的这番表现十分满意。前来的还有詹姆斯·拉特克里夫,是个不折不扣的房东,对这份在他计划之外的差事厌恶不已,十分抗拒牵扯进来,但还是赶过来尽其公民之责。他是那种遵纪守法的模范,格兰特尊敬他的为人,相信他说的证词,尽管对查案没什么作用。那天排队可无聊了,他说,光线充足时能读读报打发时间,等到剧院大门一打开,便兴奋得只顾着排队买票了。
他的妻子也作为证人过来了,也就是上次探长在房间里看到的那个哭哭啼啼的女人。她还是揣着条帕子,似乎每回答完两个问题就期待有人来鼓励和安慰她一下。警方对她的盘问时间是最长的。因为那天她就站在死者身后。
“据我们所了解,夫人,”警官说道,“你在男子身后站了将近两个小时,却对死者本人或是他的同伴没有一点印象,是这样吗?”
“但我不是一开始就挨着他的!我说过了,他倒在我脚边时,才发现有这么一个人。”
“那先前是谁站在你前面呢?”
“我不记得了。好像是个男孩儿,挺年轻的。”
“那个年轻的男孩儿在干吗?”
“我不知道。”
“你有看到他离开队伍吗?”
“没有。”
“你能描述一下他长什么样吗?”
“他皮肤很黑,确切地说,像个外国人。”
“他自己一个人吗?”
“不知道,但感觉不是。他好像跟别人说过话。”
“事情就发生在三天之前,怎么那么多都忘啦?”
这话把她给吓坏了,脑子一片空白。“还有,”她努力回想着,警官冷不防的挖苦使她原本软塌塌的背脊顿时僵直起来,“排队时一般都不会去留意身边前后左右的人,当时我和我丈夫大多时候都在看书。”她说着说着就崩溃了,失声痛哭。
下一位证人是那天在凶杀现场表现得尤为震惊和抗拒的胖妇人,她身穿光滑的绸缎,看样子已经缓过神来了,十分配合警方的调查。对自己在此次案件中担任的角色,红扑扑的脸颊和褐色的眼珠子显露出她充满冷漠的满足感。话说到一半,警官一声谢谢打断了她,对此她颇感失落。
接下来是那个脾性温和的瘦小男子,他就跟之前那个警卫一样,言行谨慎。他让问话的警官彻底地暴露了他们的智力水平。当一个已经失去耐心的警官说道:“讲得没错,我知道队伍一般都是排成两列。”陪审团禁不住窃笑不已,这让那个温和的瘦小男子变得不安。不管是他,还是前面的三位证人,都对遇害的男子没有印象,也不曾注意到是否有人离开队伍。因而都放他们回家了。
至于那天那个门卫,觉得自己帮上了大忙,激动得语无伦次。他告诉警官说他以前见过死者——好几次。死者也算得上是沃芬顿剧院的常客,虽然面熟,但对他一无所知。他每次来总是穿戴整洁。至于他的同伴门卫则一个都想不起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不都只他一个人,有时也结伴而行。
整个审讯毫无结果,格兰特十分沮丧。一个无人知晓的男人,被另一个无人目睹的歹徒在背后刺了一刀,实在扑朔迷离。关于凶手,唯一的线索就只有那把匕首,而且除了知道他拇指或其他手指上有伤口之外,别的什么也查不出来。在受害者方面,仅仅知道他可能是“费斯兄弟”公司的顾客,或许会有店员记得把一条浅黄色带淡粉色圆点的领带卖给了哪位客人。无可避免,这样的案子暂时只能裁定为无头公案,然而,拉特克里夫太太提到的那位年轻的外国男子,一直在格兰特脑海中挥之不去。他得打个电话。她之所以有这样的印象是因为看过匕首之后产生的联想吗?跟他的黎凡特人猜想一致是否纯属巧合?拉特克里夫太太提及的年轻外国男子在死者倒地时已经不在现场。那他就是中途离开队伍的疑犯,而中途离队的人最有可能就是刺杀死者的凶手。
不管怎样,他打算先回警局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进展,如果没有,就去喝点茶提神。他需要缓一缓,在茶香中调整一下思绪。这习惯可跟他的上司一点都不一样,要知道巴克是一定会扎进各式各样的文件报告里,而格兰特,慢慢斟酌静静冥想对他反而会更有帮助。他颇为欣赏的一个诗人兼散文家,就是边小口地啜着茶,边酝酿出他的旷世之作。他的肠胃因此备受折磨,然而他也成了一位德高望重的现代文学大家。
[book_title]4.拉乌尔·拉加德
格兰特听到电话那头的消息,喝茶的事即刻抛在脑后。有一封用大写字母写地址的来信正等着他亲自开启。格兰特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苏格兰场经常收到这种信件。他挥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暗自欣喜。想用大写字母来掩饰笔迹,根本过不了关,这事人们也应该要知道。但此时他真心希望还是什么也不知道要好。
拆信之前他在信封上撒了些粉末,找到了留下的指纹。他小心翼翼地从上方撕开,用镊子取出里面宽大而轻软的信纸,还有一沓英格兰银行发行的五英镑钞票和半张便笺,便笺上写着:“排队死者的安葬费。”
一共有五张钞票,合计二十五英镑。
格兰特坐下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来信。在刑事调查部任职以来,从没遇过如此荒唐的事。今晚在伦敦的某个地方,有一个人正为死者担忧,寄来二十五英镑,让死者不至于随随便便地埋葬在贫民墓地里,可却没有前来认尸。难道这是之前怀疑过的恐吓说吗,还是只用来安抚自己的良心,或是妥善处理受害者尸体仅仅是出于凶手的一种迷信心理?格兰特觉得说不通。能做出在背后捅别人一刀的事来的人才不会在乎尸体的下场如何。今晚,在伦敦城里,死者有一位男性朋友或女性朋友,愿意出二十五英镑来办理死者的后事。
格兰特叫来威廉姆斯,一起研究眼下这个普通、廉价的白色信封和强劲清晰的笔迹。
“你觉得,”格兰特说,“能看出什么来?”
“笔者应该是个男的,”威廉姆斯说道,“生活不宽裕。不常写字。穿戴整洁。会抽烟。心情欠佳。”
“棒极了!”格兰特不禁夸奖,“你比华生还出色,威廉。你都要把我的功劳也领走了。”
威廉姆斯熟读了华生的所有故事——从十一岁起他就躲着大人,趁着他们打猎的时间待在伍斯特郡的干草棚里读完了《斑点带子案》(《斑点带子案》是福尔摩斯故事中最知名的短篇小说之一)。他笑着否认说:“长官,您了解的肯定比这更多。”
实际上格兰特知道得不多。“我只发现他干这事不太在行。竟把五英镑纸币寄过来了,这不败露行踪了吗。”他吹走撒在那半张便笺上的轻质粉末,但并未发现任何指纹。他吩咐一个警员把这个宝贵的信封和纸币拿去做指纹采集。那留有字迹的半张便笺纸则送到专家那里做笔迹鉴定。
“糟糕,银行现在都下班了。你着急回家见老婆吗威廉?”
没事,威廉姆斯不着急。他太太带着孩子去了南部的岳母家里,一个星期之后才回来。
“这样的话,”格兰特说道,“我们一块吃饭吧,我想听听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
几年前,格兰特继承了一笔可观的遗产——只要他愿意,这笔财产足够让他提前退休,过上悠然安乐的日子。但格兰特热爱他的工作,即便他天天吐苦水说这简直是猪狗不如的生活。遗产只是用来提高生活质量,让自己过得更舒服而已,不需要再为窘困的生活疲于奔命,也尽量不让生活打回原形。在南部的近郊,有家小杂货店,店内灯火通明,远远望去,犹如一颗透亮的宝石,里边的商品琳琅满目。小店的开设与这笔遗产有关,格兰特碰巧撞上一个假释的囚犯,那是他出狱的第一天早上。当初是格兰特设法把他“弄出来”的,也是格兰特帮他重建新的生活。这全靠那笔遗产,也因此,格兰特才会成为劳伦特这种高级餐厅的常客——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还是领班服务员服侍的贵宾。欧洲也就只有五个人能在劳伦特餐厅享受这种待遇。能得到这份待遇以及其中的缘由,格兰特心中一清二楚。
在金碧辉煌的餐厅里,马歇尔一脸为难地迎了上来。他也很无奈,就只剩下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若安排在那就座,十有八九要挨骂,但其他地方已经没有座位。他没有接到贵宾说今天要来的预约,所以不知如何是好,张皇失措。
格兰特一言不发地坐了下来。他饿极了,只要饭菜可口,坐哪里都无所谓,其实除了桌子就正正地放在上菜口外面,也没什么可挑剔的。两扇绿色的屏风遮挡着门口,门板不停地摇摆,时常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像奏出一支时强时弱的音乐。饭桌上,格兰特决定明天早上让威廉姆斯对照信封上的邮戳地址,走访附近周围的银行,再进一步追查那几张钞票的来源。应该不会有太大困难,银行一般都会配合警方的工作。接着他们把话题转向案件本身,威廉姆斯认为是帮派纷争,死者背叛了组织,知道自己性命难保,就向帮里唯一亲近的兄弟借枪防身,可惜连用都没来得及用就遇害了。今晚信封中的安葬费就是他的秘密亲友寄来的。这个猜测说得过去,但漏掉了一些疑点。
“那么,为什么死者身上没有留下任何身份标记?”
“或许,”威廉姆斯迅速做出推断,“是江湖规矩。假如被抓到了也不至于暴露身份。”
也存在这样的可能,格兰特沉思半晌,反复琢磨。从进门的那一刻,他便察觉不对劲,凭借他在西部前线四年打磨出来的第六感,以及在刑事调查部这么长时间培养出来的超常的敏感度,他觉察到有人在监视着自己。他抑制住自己转头的冲动——他背对着门坐,基本是正对着上菜口——他假装不经意地瞄了一下镜子,但好像没有人注意到他。格兰特继续用餐,每隔一会儿就抬头看看。自从他们来了以后,餐厅的人已经少了许多,要观察周围每个人的动静并不困难。不过镜子里头只能看到一些在做自己事情的顾客,有的在吃,有的在喝,还有的在抽烟。可格兰特仍然觉得有人在盯着他。这种实实在在又来历不明的监视让他毛骨悚然。他视线掠过威廉姆斯的头顶,看向那扇遮挡着门口的屏风。就在那儿,屏风的缝隙间,一双眼睛正盯着他。似乎知道自己被发现了,那双眼睛一转眼就消失了。格兰特继续平静地用餐。大概是个好奇的服务生吧,他心想。可能知道我是谁,单单是想瞧一瞧调查凶杀案的人到底是怎么样的而已。格兰特没少遭人偷看。但这次,他说话时抬头一看,发现那双眼睛又在窥视他。这可有点过分了,于是还以他一个冷酷的眼光。但他毫无反应地一直看着,显然不知道格兰特已经都看在眼里。服务员不停地进进出出,躲在屏风后的眼睛时而消失不见。但总会又返回来,鬼鬼祟祟地瞄来瞄去。格兰特忍不住想看看这个对自己充满兴趣的家伙究竟是谁。他对坐在离屏风不到一码远的威廉姆斯说道:“在你座位后面的屏风有个人,极不正常地关注着我俩。我响指一打,你就往后仰,把你右边的屏风撞倒。尽可能地装作你不小心撞翻的。”
格兰特在等待一个恰当的时机,这时出入的服务员少了一些,那双眼睛又牢牢地盯着看,格兰特轻轻划动中指和拇指,威廉姆斯壮实的手臂一挥,屏风摇晃了一下,向一旁倒了下去。可不见人影。只有门板还在剧烈摆动,一定有人从这儿急匆匆地逃开了。
算了,格兰特想。威廉则为屏风的事向餐厅道歉。就一双眼睛,你也无法辨认是谁。他不再费神多想,把晚餐吃完,和威廉一起走回警局,但愿信封上的指纹结果已经出来了。
然而,指纹样本还没出来,不过送往“费斯兄弟”公司诺斯伍德分厂的领带有了反馈报告。那款领带唯一的寄售记录是去年,诺丁汉分部曾要求增订一盒六条样式不同的领带。他们把领带交还警方,还提到若是日后有需要,探长可尽管吩咐。
“如果到明天都没有什么重要的发现,”格兰特说,“你负责去银行,我得到诺丁汉走一趟。”
刚说完,有人拿着信封的指纹样本走进来,格兰特把他桌面上死者与手枪的指纹样本一同拿起来。根据报告,纸币上除了一些污迹,什么都看不出来,格兰特把焦点放到了信封的指纹上。写信的人投信之后,好几个人接触过这封信,所以上面很多的指纹都较为清晰。但显而易见且毋庸置疑的是,信封上找到的一枚食指指纹,与死者口袋中手枪上找到的指纹完全吻合。
“看,和你的假设一致,朋友为死者提供了枪支,对吧?”格兰特问道。
他下属却发出奇怪的呼吸声,暂不作答,还在看着指纹。
“怎么啦?这都清晰得跟小孩子的字母表似的。”
身子突然僵住了,他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的上司。“我发誓我不是喝多眼花了,长官。要么我看错了,要么就是我们整个指纹检测系统出问题了。你看这儿!”他指着右边最底下角落的一枚不太清晰的指纹,同时把死者的指纹拿过来,摆到格兰特眼前。探长在对比两枚指纹时,两人一阵沉默。他下属耸着肩膀,不敢完全相信自己所看到的。然而这是不争的实事。指纹属于死者。
事实确实令人震惊,但格兰特很快就意识到,理由很简单。
“没错,这只是张普通的便条,”他简要地解释说,可心中另一半冷静旁观的自己却在嘲笑刚才竟有那么一瞬间,像个孩子似的,惊讶得不能自已。“威廉姆斯,你的假设能有结论了。借枪和寄钱的人是跟死者住在一起的。这样一来,要是他的房东或妻子问起失踪的室友,他瞎编个故事就能搪塞过去。”他拨通了桌上的电话,“我们来听听笔迹鉴定专家对便条的看法。”
可是,除了格兰特已经掌握和猜测出来的情况之外,笔迹鉴定专家没能提供什么新的线索。纸张是那种普普通通就能够在任意一家文具店或书店里买到的,上面的字是男人写的。但要提供疑犯的笔迹,他们才有可能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是否出自同一人之手。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们能做的也仅限于此了。
威廉姆斯离开警局回到家,暂时孤身一人。他不断地提醒自己,一个星期很快就会过去,到时他美丽动人的太太就会从南部回来,借此纾解心中的思妻之情。格兰特还没走,试图抛开原有的视角,重新对匕首进行剖析。这把家伙放在了他墨绿色的皮质桌面上,安然而又邪恶,有点像一把玩具,它细长锋利的刀锋和刻着圣徒人像的光滑的刀柄形成了诡异的对比。格兰特看着那个神圣的雕像,实在太具有嘲讽意味了。蕾伊·马克白是怎么说来着?碰到这样倒霉的事情需要有人来给你祈祷祈祷。好吧,格兰特想,把感情寄托在刀柄上一个无谓的神像上,还不如让他相信检查局里面一个有权有势的话事者。格兰特想到蕾伊·马克白,今天早上的新闻全是关于她即将前往美国的报道,几家主流媒体纷纷表示哀叹、悲恸,甚至愤怒地指责她的英国经纪人,竟让当今最受欢迎的音乐剧明星离开自己的国家。格兰特在想,他应不应该在蕾伊离开之前见她一面,敞开来问她,为什么听完他描述匕首的样子,会满脸惊讶。别说匕首,按道理整个案件都应该跟她毫无关系。他知道她的来历——住在偏远郊区里的一幢半独立式房屋,她把那里称作她的家,之前念的是公立学校,本名叫作罗茜·马克汉。他还曾因行李箱失窃案跟马克汉夫妇打过交道。她应该不大可能给案件提供什么线索,即使有,也不会说。那天在更衣室喝茶时,她明明有机会向他坦诚,但却似乎有意隐瞒。她所保留的,当然有可能跟本案根本无关。她的惊讶也许只是因为通过格兰特的描述想象到了匕首的样子,仅此而已,跟案子没什么联系。匕首还算不上奇特,很多人都见过和拥有类似的刀具。那不管去不去拜访马克白小姐结果还是一样,便不再打扰,就让她前往美国吧。
百思不得其解,格兰特叹了口气,将匕首锁回抽屉里,准备回家。他走在河堤边上,才发现夜色朦胧,空气中弥散着微凉的轻雾,他决定步行回去。比起白天里的熙熙攘攘,深夜里伦敦静谧的街道更令他着迷。中午的伦敦向人们展现它热闹非凡、多姿多彩的一面,每当午夜,它回归到原本的面目,每当午夜,你可以听见它轻柔的呼吸声。
他拐进马上要到家的那条路,双腿开始无意识地向前迈去,头脑一片混沌。有那么一小会儿,格兰特索性闭目养神。但他并非真的睡着了,不知是真实的还是幻想的,当他重新打开思绪的视线时,看见对面街角路灯下有个模糊的人影。谁这么晚还在外面晃悠?
他快速地思考着是否要穿过街道走到对面去,并与角落里的人影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已经来不及改变方向了,他继续向前走,不去理会那个游荡者。直至回到自家门前,他才转头回望。人影还在,只是在昏暗中难以察觉。
他掏出钥匙开门进屋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但菲尔德太太还在等他。“我觉得你会想知道有位先生来这里找过你。他没有多作停留,也没有留下口信。”
“多久之前的事?”
“有一个多小时了,”菲尔德太太说。她没看清楚,男子站在台阶外面。“是个年轻小伙。”
“没留名字吗?”
没有,他拒绝透露姓名。
“好的,”格兰特说道,“你去睡吧。他要是再来,我会接待他的。”
菲尔德太太站在门廊前犹豫了一下。“你不会冲动吧?”她一脸正经地问道,“我可不希望你整晚都一个人对付那些反动分子。”
“请您放心,菲尔德太太。今晚不会在你这儿发生爆炸的。”
“我倒不担心爆炸,”她说,“我只怕万一你失血而亡也没人知道。想象我一大早醒来发现你倒在地上,会是什么感觉?”
格兰特哈哈大笑。“你大可不必自己吓自己,这种惊悚的场面绝不会出现。除了那帮康托美森的德国士兵,没有人能让我见血,那次也并非是他们的精心策划,不过是碰巧走运而已。”
她承认确实如此。“上床睡觉前吃点东西,”她说,指着餐具柜上的食物,“我给你做了点英式西红柿,挑了汤姆金家最鲜嫩的那块牛肉。”她道过晚安后转身回房,可还没走到厨房,就听见敲门声。格兰特听见她去开门,当时他还在猜测,这么晚访客会是什么人,同时在想,菲尔德太太是无所畏惧还是好奇心切,这般心甘情愿地去应门。一会儿,她推开客厅门说道:“先生,有位年轻人想见你。”格兰特马上前去迎接,小伙子二十岁左右,身材高挑,肤色黝黑,肩膀宽大,但稍显瘦削,像个拳手般泰然地站着。他进门之后,乌黑发亮的眼睛往门后的角落鬼祟地扫了一眼,然后走到房间中央,站在离探长几码远的地方,他修长的手指戴着手套,绅士地摘下帽子向格兰特致意。
“请问您就是格兰特探长吗?”他问道。
格兰特引他就座,年轻人以非英式的优雅,沿着椅子边缘慢慢坐下,帽子拿在手上,开始讲话。
“我今晚在劳特伦餐厅看见你了。我在配餐室负责清洗银器和餐具之类的工作。同事告诉我你是谁,我想了很久,决定把我知道的一切告诉你。”
“很好,”格兰特回应,“请继续。你是意大利人?”
“不,我是法国人。我叫拉乌尔·拉加德。”
“好的,开始吧。”
“男子遇害当晚我也在队伍里,那天我正好休假。有好一阵子,我都排在那人的旁边。他不小心踩了我一脚,我们也因此稍微聊了一会儿——全是关于那场演出。我站在外面一排,他靠近墙边。随后有个男人找他说话,就插到了我的前面。那个插进来的男人好像问他要什么东西。他一直排在那里,直到剧院大门打开,人们开始涌动。他似乎很恼火。两人之间没有争吵——至少不是我们平常那种争吵——但我能感觉出来他们都很生气。案发当时我逃开了,因为我不想跟警察有什么交集。但今晚看到你,你看起来温文尔雅,才下决心把事情说出来。”
“为什么你不到苏格兰场找我谈?”
“我不相信那些警察,他们只会装模作样,加上我在伦敦也没什么朋友。”
“那个男人来找死者说话的时候,把你挤到了后面,那站在你旁边靠墙一侧的人是谁?”
“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女人。”
是拉特克里夫太太。目前为止,这小伙子没有在说谎。
“你能描述一下那位来了又离开的男人是什么样吗?”
“他个子不高。还没有我高。头上的帽子有点像我手上的这顶,只不过它的棕色颜色更深一点。大衣跟我的也很像”——他指的是穿在身上那件修身的海军蓝外套——“但他的也是棕色的。他长得很黑,没有胡子,这几个地方很突出。”他摸了摸自己漂亮的颧骨和下颌。
“要再碰见他你能认出来吗?”
“嗯,当然。”
“你保证?”
“什么意思?”
“保证不会认错?”
“可以,没问题。”
“他们两个争吵些什么?”
“这我不知道。没有去听。要知道,我不会刻意去偷听,尽管我会说英语,但如果语速太快了,我很难听得明白。我想应该是那个插队的男人想让死者交出什么,但死者就是不给。”
“他离开队伍的整个过程,怎么都没有人看见?”
“因为当时门卫过来让所有人‘往后站’。”
真是能说善辩。探长掏出笔记本和铅笔,把铅笔搁在摊开的页面上,递给他。“你能展示一下你当时在队伍里面的位置吗?把其他人也标记出来,说明谁是谁。”
小伙子伸出左手拿过本子,右手握着铅笔,勾勒出一张清晰明了的图画,方才说完对警察不信任,无所作为云云,现在却丝毫体现不出来。
格兰特看着他严肃认真、专心致志的表情,默默地加速思考。他说的应该是事实。他曾亲眼目击死者倒下,出于恐惧随着人群逃离现场,直到确保了自己的安全,才同情外国警察的境况,站出来说出事实。他也着实见过凶手,并能指认出来。事情终于露出眉目。
格兰特接过小伙子递回给他的本子和铅笔,当他的目光从图画中抬起,正巧看见他乌黑的双眼饥渴地望着食物柜上的饭菜。他突然意识到,拉加德可能下班之后晚餐都还没吃就直接来找他了。
“非常感谢你的配合,”他说道,“和我一起吃点东西再走吧。”
小伙子不好意思地婉拒了,但最终还是被说服了,两人一起满足地享用了汤姆金家鲜嫩的牛肉。拉加德兴致勃勃地谈起他在第戎的家人——给他邮寄法文报纸的姐姐,自从尝过没有苦涩的葡萄酒就喜新厌旧舍弃啤酒的爸爸,还谈起他在劳伦特餐厅工作,以及对英国和伦敦的印象。凌晨时分,当格兰特最后把他送到茫茫夜色中,他在门口的台阶上转过身来,诚恳地道歉:“很抱歉我之前隐瞒了一切,但你能理解我的处境吗?当初逃离了现场再度向警方坦诚并不容易。而且我不知道警察原来如此平易近人。”
格兰特亲切地拍了拍他的肩膀,送走了他。锁上门,拿起电话,接通后说道:
“我是格兰特。向所有车站发出通告:‘通缉伦敦剧院排队凶杀案凶徒,一名左撇子男子,三十岁左右,身高中等偏矮,黑色皮肤,黑色头发,颧骨和下颌突出,胡子刮得很干净。最后一次看到他时,头戴棕色软帽,身穿修身棕色大衣。左手食指或拇指上有最近留下的伤口。’”
然后他便上床就寝了。
[book_title]5.再话丹尼
晨光下,列车驶过马里伯恩,格兰特透过车窗向外看去,想起最初在高尔街警察局接手案件的情景,如今可是乐观了许多。凶手的身份不再是一团迷雾。警方掌握了他详细的外貌特征,将他缉拿归案只是时间的问题。也许今晚连死者的身份也能查出来。他在空荡荡的车厢里舒展双腿,随着列车的移动,让阳光惬意地挥洒在身上。在一个明媚的日子,上午的十点钟,列车行驶在美丽的英格兰乡间。简陋的农家小屋素来不起眼,此刻也褪去了卑微的姿态,娴静而忘我地散发着明亮的光芒。那些窄小冷清的家门,虽然镶着花朵图案,涂着廉价的油漆,似乎也不显得那么难看了,仿佛点缀着各种宝石,翡翠、玛瑙、琉璃,变成了通往世外桃源的入口。院子里,郁金香肆意生长,新播种的草坪还未发芽,可爱的模样仿佛置身于巴比伦的空中花园。孩子们清脆的笑声萦绕在满山遍野,五颜六色的衣服随风飞舞。放眼望去,当小镇最后的一道痕迹消散,宽阔的绿野在和煦的阳光下蔓延,恍如一幅古老的油画。今天早上整片的英格兰都娇艳动人,格兰特深信不疑。甚至连诺丁汉运河也似乎浸染了一丝威尼斯水城的蓝色,原先灰暗压抑的城墙竟映着一抹佩特拉古城似的绯红。
格兰特从车站里出来,喧闹的电车在马路上滚滚流动。如果有人问,在他的印象中,中部地区有什么标志性的事物,他会毫不犹豫地说,电车。在他看来,伦敦的电车与这座城市分外地不协调,那些可怜的乡下人被诱骗到大都市做苦力谋生,却受尽了鄙夷,只因为他们连车费的钱都凑不出来。格兰特出生于中部地区的一个小镇,自从离开这个阴气沉沉的地方,就再也没听过进站的电车驶进时,远远便响起的奇特的歌声。中部地区的人们并没有把电车藏匿在穷街陋巷中,反而自豪地有意安排在交通要道上,一来是为了显摆;二来是误认为这能更好地发挥电车的效用。黄色长长的一排电车停在诺丁汉市场上,挡住了广场原本宽阔的视野,市场摊位两侧的人行通道每天都在玩刺激的捉迷藏游戏。但当地人,衍生而来的适应能力可谓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他们似乎很享受在这样的生意环境下蹦蹦跳跳,并不觉得有什么危险。反正,格兰特走在街上,也真没见到过有人丢了性命。
来到“费斯兄弟”公司,格兰特拿出死者留下的领带,并解释说,他想知道有没有人记得曾经把同款的领带卖给了客人。柜台的男子回想不起来了,于是叫唤另一个同事,他的同事正忙着给客户找出满意的商品,白皙且极其灵活的手指在墙边的纸箱里一上一下熟练地翻查。格兰特总觉得,这个年轻人的记忆里藏着一个小老人,肯定记得些什么,果不其然。瞄了一眼后,他说他在橱窗里面拿出过这款领带——或者类似款——大约一个月前卖给了一位先生。那位先生在橱窗里就已经看中了它,因为跟他身上的西装很配,便走进来买下了。不,他觉得他应该不是诺丁汉本地人。为什么呢?呃,他从来没谈及过诺丁汉的任何事情,衣着打扮也完全不像当地人。
可以形容一下那位男子的外貌吗?
可以,而且他的描述还十分细微精确。“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告诉你日期,”这个令人讶异的年轻人说。“我记得是因为,”他迟疑了,“因为那天发生了一些事,那是二月二日。”他一改之前世故的口吻,孩子气地说道。
格兰特记下了日期,问他对那个陌生男子有什么印象。会不会是个旅行推销员?
年轻人觉得不像。他没谈到生意上面的事情,也不像对诺丁汉的经济发展或其他方面感兴趣。
格兰特问那天镇上有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会让一个陌生人来到诺丁汉,年轻人断然地肯定道,有。那天有一个盛大的音乐节,所有中部地区的人们都能前来参加,还有不少人从伦敦赶过来。他如此了解,是因为他自己也去玩过。他曾在一个教堂唱诗班唱歌,因此对这里的节日都了如指掌。陌生男子不像旅行推销员,对音乐节倒像颇感兴趣。他当时也在想,这个男子来诺丁汉大概也是为了这事吧。
格兰特认为很可能如他所言。他想起了死者的敏感的双手。而他又是沃芬顿剧院的老顾客——他,就算不是大师级别,至少也是个音乐爱好者。可这跟之前的帮派斗争猜测不符,但他不能因此而掉以轻心。实际上,现在关于帮派的说法没找到有力的证据——仅仅是个想法,别无其他——可以说纯属猜测。他谢过年轻人,还问他知不知道诺丁汉有谁熟知整个音乐节以及清楚参加人员的情况。年轻人说,他最好去咨询一位叫作伊达尔的律师。伊达尔并非是这个盛典的秘书,而是某某主席之类的,但这是他的业余爱好。节日开展的三天,他从早上到晚上,坐在那里,一定知道哪个人是奔着音乐节专程从伦敦过来的。
格兰特写下伊达尔的地址,然后意识到那位好奇的年轻人对他就像对死者一般的审查打探。即便若干年以后,要是有人问,询问伊达尔地址的人长什么样,他准能如实地描述出来。像他这样的人,在商店里卖卖帽子袜子简直就是一种浪费。
“请问您是在寻找购买了领带的人吗?”年轻人问。他特意强调“寻找”二字,暗生一种办案的意味。
“不完全是,”格兰特说,“但如果可以,我想跟踪他。”他离开“费斯兄弟”,前去拜访伊达尔先生。
在一条小巷里,位于城堡附近——巷子里看不到一台电车,回响的脚步声让人不禁转头回望——伊达尔阴暗狭窄的办公室就坐落在这里,写着“李斯特和伊达尔律师事务所”。这里看上去好像有三百年的历史,外面的灯光奋力穿过窗户上陈旧古老的绿色玻璃,然而等候室镶着橡木,抵挡了最后一线英勇的亮光。一束束光线牺牲在窗台上——最后一个幸存的电荷落在了敌方的栏杆上,虽败犹荣。但伊达尔先生,律师事务所的伊达尔,如果向他提议办公室应该宽敞明亮一些,估计会被当成异端邪说。不然呢!意思是建筑要都像个食品橱那样,墙壁几乎都换成透明的窗户,把一堆平板玻璃夹挤在壁柱之间就了事了嘛!那是现代建筑才有的样子!但好像为了弥补周围环境的暗淡消沉,伊达尔先生本人笑脸盈盈,似乎来者不拒,欢迎任何人的到来,看起来像是一个亲切的朋友,一位自信的成功人士,但就是不像律师。伊达尔作为家族第三代唯一的继承人,他在年少时就获得了像是角落里的柜子般的小房间,后来成为了他的办公室。自那时起,他对橡木镶板和横梁还有绿色的窗户玻璃都钟爱有加,仅次于交响乐和奏鸣曲。他已经扎根在那里了。而现在,他伊达尔,是李斯特和伊达尔事务所的一员——尽管他不过是个尽职的员工,防止任何最糟糕的情况发生。
伊达尔先生欢迎探长的到来,这个说法还不够确凿。格兰特觉得,他以前一定见过这人,只不过一时忘记了。当格兰特接过名片进入房间时,他竟没有显露出一般人常挂在脸上的好奇。似乎格兰特对他来说只是另一个友好的同事。格兰特差点没来得及说明来意,就被带出去吃午饭了。在饭桌上谈就更方便了,眼下早就过了一点钟,如果探长在早餐之后都没有吃东西,现在肯定饥肠辘辘。格兰特顺从地接受了他始料不及的邀请,何况他还没有问到他想要的信息,这似乎是唯一途径。此外,作为一名侦探人员,从来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交友机会。苏格兰场要是有格言,那会是:世事难料。
午餐时,他得知,在伊达尔先生印象中从没看到过那个他要找的人。他看到或私底下认识的都是表演者还有那帮纯粹的音乐节狂热分子。但没有一个对得上格兰特的描述。
“如果你觉得他是个音乐爱好者,可以尝试问问里昂乐队或子母房乐队。他们乐团的表演者大多是伦敦人。”
格兰特懒得解释,死者可能曾经出现在音乐节上,就已经猜测出来有可能是个音乐爱好者。可让伊达尔先生一个人说,反而更加轻松自在。当天下午,在他与热情的主人告别之后,他走访了镇上的各个乐团进行排查,却一无所获,他早该料到。随后,他打电话到警局跟威廉姆斯取得联系,他也是刚结束早上漫长的工作回来,格兰特问他追查纸币来源一事进展如何。威廉姆斯报告说钞票刚刚送达银行,目前还没有结果,但他们已经掌握了相关线索,会做进一步的调查。
不错,格兰特心想,挂上了话筒,纠结之处似乎也得以缓慢而稳步的解开。那些央行发行的钞票背后的故事也将揭露无遗。就算他未能在诺丁汉追查到死者本人,能找到他身边的朋友,也就无可避免地为他们指向另一个突破口,死者的身份便会浮出水面。而从死者到黎凡特人之间只有一步之遥。不过,他依然有点沮丧。今天早上曾经涌现过这样的预感,夜幕降临前会传来意想不到的信息,将他拉回正轨,可也就是说他辛辛苦苦一整天的调查都是白干。甚至不管是伊达尔先生盛情的午餐的余味,还是先前那个年轻人对死者的一番温暖的善意,都不足以给他安慰。在火车站,他发现,他有一个半小时的候车时间,他前往最近的旅馆,走进休息室,说不准能在这种八卦最多的公共场合捡到什么有用的只言片语。他用凌厉的目光打量着里面的两个服务员:一个目中无人,像只吃得太多的哈巴狗;另一个心不在焉,像只腊肠狗。格兰特的直觉告诉他,这俩人都帮不上忙。但是,有个给他端咖啡的迷人的中年女服务员,格兰特一看到她,疲惫的身心也光耀起来。随后的几分钟,他沉溺在友好的,或者说泛泛而谈的交流中,而当有人需要她的帮忙,她暂时走开之后总会回来,在不远的地方忙活,直到两人可以继续谈话。格兰特觉得跟她描述一个没有驼背没有失明又没有其他异常的男人,可能也无补于事。像她那样的服务员,一天内至少看到半打男人符合死者的外貌特征,格兰特很高兴自己引导着谈话的方向,这样或许还能套出更多相对有用的信息。
“你们这儿刚还很冷清。”他说。
是的,她认同。这恰巧是店里闲下来的时候。他们的工作有闲暇也有繁忙的时段,只是刚好忙起来了。
“跟旅店有多少人入住有关吗?”
“不,不全是。但通常旅店都一个样:时闲时忙。”
“旅店有客满的时候吗?”
“有的。那阵子有个公司全员过来简直满到要爆炸了。整整两百间客房都住满了。”她记得诺丁汉也就只有那段时间会有那么多人。
“那是什么时候?”格兰特问道。
“二月初,”她回答说,“虽然,他们一年只会来两次。”
二月初!
“那个公司的人都来自哪里?”
“中部地区的各个地方。”
“不是来自伦敦?”
不,她觉得不是,但可能有人会是。
格兰特这才出去赶火车,脑海里盘绕着一种新的可能性,可又觉得欠妥,虽然他说不清为什么。死者看着不像那一类型的人。如果他当过售货员,以公司对员工的要求,他穿着应该更为时尚体面才对。
返城路上不再是一段充满阳光的缓慢而愉快的旅程。太阳已经下山,灰色的浓雾遮住了村庄的轮廓。暗淡的夜晚,窗外看起来乏味沉闷,了无生气。一片宁静的湖水躺在杨树林里,透出苍白的光影。格兰特埋头读报,读完转头望着晦暗的夜色匆匆掠过,天马行空地思考着关于死者职业的问题。同一节车厢里还有三名男子,他们侃侃而谈,说得兴起时激情四射,可不管是什么话题,都莫名地让格兰特感到心烦意乱。列车轨道边的信号灯乱作一团,在渐渐消失的白昼里,孤零零地闪烁,仿佛一颗颗悬挂着的红宝石和绿宝石,他的心情稍稍得到了平复。这些灯光,是一个奇迹,一种启示。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番如仙境般的景象,背后必须凭借立柱和横杆牢固的支撑,依赖电源的供给。但庆幸的是,列车靠站响起的一声长啸宣告了旅程的终点,他又回到了灯火辉煌的伦敦城。
转个弯走进警察局,他有一种古怪的感觉,有个他一直在寻找的东西,现在已经出现并且在等待着他。他的直觉一般不会有错。那则信息将会是案件的关键,他很快就能掌握关于死者的来龙去脉。他迫不及待,脚步不觉地加快。似乎从来不觉得电梯这么慢,走道这么长。
可终究什么也没有——就只有威廉姆斯呈递的报告,他休息喝茶去了,事先把报告放在桌上,让格兰特随时进来都能看到——里面的内容已经在电话里头说过了,只不过更为详细。
但也就在同一时刻,当格兰特探长转入警察局的时候,丹尼·米勒身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事。在皮姆里科那栋房子里,他一直在楼上的安乐椅上,脚上穿着精致的鞋子,双腿搭在铺了软垫的扶手上,无所事事地晃来晃去,嘴上叼着一支雪茄,斜斜地插在六英寸长的滤嘴里。他的“新欢”就站在房间中央。她在试穿一系列的晚礼服,不亦乐乎。她撕开纸板包装,一件一件地取出来。慢慢地,她旋转着自己曼妙的身体,灯光照射在她珠光闪闪的礼服上,更突显她修长的身材。
“这件真好看,对不对?”她说道,她的眼睛在镜子中寻找着丹尼。但是她看到,即使他的目光落在她的背上,狂妄的眼神却不知云游何处。她转过身问:“发生什么事啦?”但丹尼显然没有听到,眼睛的焦点并没有改变。突然,他拔掉嘴里的滤嘴,把雪茄扔进壁炉,从椅子里一跃而起,往自己身上一顿乱摸。
“我的帽子!”他说道,“我的帽子去哪啦?我的帽子他妈的去哪了!”
“就在你后面的椅子上,”她说,略受惊恐。“有虫子咬到你啦?”
丹尼夺过帽子,逃出了房间,仿佛地狱里所有的魔鬼都缠在身后。她听到他跌跌撞撞地飞奔下楼,然后“砰”的一声关上前门。她还一脸震惊地站在房间门口,随即就听到他回来了。一步三蹬地跨上楼梯,轻盈得像只猫咪,冲到她面前。
“给我两便士,”他说,“我身上没带钱。”
她僵硬地伸手拿起那个极其昂贵又相当精美的手袋,是他送给她的礼物之一,并掏出了两便士。“我不知道你竟身无分文,”她企图刺激他,让他解释清楚,“你要它们来干吗?”
“滚一边去!”他大声吼道,话毕,已不见了人影。
他跑到最近的电话亭,气喘吁吁可神色得意,他无须像平常那样低头翻找电话号码簿,而是直接要求与苏格兰场通话。在随后的等待中,他禁不住在电话亭里踱来踱去,这既是他开始不耐烦的迹象,但也是他成竹在胸的表现。最后,格兰特在另一头接起了电话。
“是我,探长,我是米勒。我这会儿想起来我在哪儿看到过你说的那男人了。‘那个帮派成员’?……嗯,我跟他一起乘坐到赛马场的火车去莱斯特,一月底吧,我想大概就那时候……确不确定?记不清了,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我们谈到赛马,他似乎了解很多。但这之前跟那之后我都没有再见过他……嗯?……不,我没看到他买外围赌注……不客气。很高兴能够为警局提供帮助。我就说过,我的脑袋只是暂时性短路,肯定能想起来的!”
丹尼走出电话亭,这回稍微冷静了下来,要哄回那个穿着珠光晚礼服的女子,刚惹了她生气还把她晾在了一边。格兰特挂了电话,长嘘了一口气。到赛马场的火车!所有事情都解释通了。真是个大傻瓜!彻彻底底的大傻瓜!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都忘了三分之二的英国人到诺丁汉去是为了盛装赴会,但还有三分之一是为了观看赛马。赛马足以解释死者的一切——他的穿着,他到诺丁汉的原因,他对音乐喜剧的喜爱,甚至——也许会是——帮派成员。
格兰特派人去索取一份最新的马报。没错,二月二日曾在卡尔维希公园举行过一场障碍赛。另一场是一月底在莱斯特。这印证了丹尼的说法,他为案件提供了关键的线索。
格兰特苦思冥想,可惜是在星期六的晚上得知这样的情报。赌马的下注经纪人似乎都休息了,他们的办公室也关门大吉。至于明天——没有赌马经纪人周日会乖乖待在家里。这么想,明天就一整天不用东奔西走,就像溅洒出来的水银似的,坐着车在英格兰到处窜到处钻。银行和赌场周末休息,调查唯有暂且缓一缓了。
格兰特留下了字条交代了自己的行踪,动身离开前往劳伦特餐厅。周一堆积的工作将更繁重——得再去一趟分析检查领带和手枪的鉴定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说见过这把手枪。但在此之前没准那几张钞票可能会查到新线索,便能加快进展,不用白费力气瞎转。现在他先去解决晚餐,再好好想想。
[book_title]6.黎凡特人
他走向角落的桌子,绿金相间的餐厅里只坐了一半的客人,马塞尔断断续续地和他搭了几次话。事情似乎正朝着探长设想的方向发展,不是吗?对啊,格兰特简直就是个神探。单凭一把小小的匕首就查出了一个人的来头!(除了《晨报》,媒体已向全英国发布了逮捕凶手的通缉令。)实在太可怕了。如果,马塞尔端菜时顺手给他拿了一把吃鱼的叉子,估计他能查出他左边的小脚趾长了个鸡眼。
格兰特拒绝承认自己身上具备这种福尔摩斯般的智慧。“通常这一类型的案件,都会被误认为凶手与他人发生了感情纠葛。”
“啊,那可不行!”马塞尔笑着说。“但我敢说,就算是格兰特探长,也查不出来我犯下那样的罪行。”
“哦?你一个人独自生活?”格兰特问道。
不,马塞尔很爱他的伴侣,不过他妻子霸气犀利,这格兰特应该要知道。
“我有天认识了你们配餐室的一位小伙子,”格兰特说,“叫拉加德,是吗?”
啊,拉乌尔。他是个好伙子,挺不错的。而且长得俊俏,对吧?他那张脸,还有那双眼睛!有人邀请他做电影演员,但拉乌尔压根不理会。他以后会升为“餐厅领班拉乌尔”。要是能由马塞尔来指定,他将是首选。
来了一位新的客人,坐在了格兰特对面的桌子。马塞尔和悦的脸色,如同雪花般消融在潮湿的路面上,无影无踪。他傲慢不逊又爱搭不理地替客人点餐,除了那五位贵客,对其他所有人的态度都是这副模样。格兰特悠闲地用餐,但即使不紧不慢地喝过咖啡,走在街上他还是觉得时间尚早。此时的斯特兰德仍如白天般明亮、热闹,刚下班的晚归者撞上了早些出来寻求夜生活的人流,人行道和马路上车水马龙,络绎不绝。渐渐地,他沿着华丽浮夸的街道走到了查林十字路口,商店里橱窗的灯光交替变换:玫瑰色,金黄色,钻石色。鞋店、服装店、珠宝店一家紧接着一家。马上要走到以前的交通瓶颈地段,宽阔的人行道上人群散去,男男女女不再挤成一团,各自踽踽独行。一个走在格兰特前面一点的男子时不时转身回望,好像在看驶过来的公车号码。他的目光与格兰特相遇,橱窗中璀璨的钻石色光芒打在他平静的脸上,顿时像戴上了一副恐怖面具。他没有一点犹豫或是左右张望,便一头扎进马路上即将离站的公车前。格兰特等前面的公车轰隆隆地驶离,车尾一转当即走下人行道追随男子掉进车流的旋涡里。在那样拥挤的时刻,他的目光仍追随着目标人物,顾不上自己的安全危险,他一心只想着,“才逃离了德国佬的压制四年就死在斯特兰德的车轮下,太不像话了!”耳边传来人们大声嚷嚷的喊叫声,他腾空跳起,一辆出租车擦身而过,惊魂未定的司机破口大骂。他躲过了一辆黄色跑车,看到左手边有个黑色的东西嗡嗡地转动,是公车的车轮,他赶紧往后一跃,偏偏右手边的另一辆出租车冲了出来,公车一走,他立马蹿到车身后面,眼前出租车就在脚边,边上的人行道却还隔着一尺远。他甩头左右瞄了两眼,看到目标人物镇定自若地走向贝德福德街。他显然没料到格兰特会想着速战速决。格兰特心中默默燃起烛光向神明祈祷,让他安然无恙地过到对面马路,继续一边闲适地散步,一边跟自己的猎物保持合适的距离。此时,如果他在贝德福德街前环顾四周,他想,相信我的判断准没错——是真的看到了,而不是无端冒出的可怕臆想。甚至他无须再多看一眼,就能确定那人必是颧骨高挺、脸部瘦黑、下巴突出,而且可以肯定,左手食指或拇指有一道新的伤疤,就像他已经亲眼看过了似的。
男子即刻回头看了一眼——不是快速无意地一瞥,不知道为何,稍稍地停顿了一下,意味着他是存心在仔细观察。他一转入贝德福德街,格兰特拔腿就追。他脑海中活生生地看到那个瘦小的身影在黑暗冷清的街道里狂奔。当他转过拐角,他的猎物已经逃之夭夭。如果他刚才一直直走,现在估计没人能逃出他的视野,所以格兰特,唯有虚张声势,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在街道的右手边,然而他的眼睛在警惕地审视着每个角落。可什么人都没有,他越想越上火,深深地觉得自己被愚弄了。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看,此时,在斯特兰德尽头另一边的街道上,有个身影从商店门口闪过,然后埋没在方才逃离出来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格兰特重新回到斯特兰德大街上,不到三十秒的时间,男子已经不见踪影。公共汽车在马路上来回穿梭,出租车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开满了商店。在这样的地方选择逃跑并非易事。格兰特不禁咒骂起来,骂的同时还在想,好吧,居然被耍了,但愿男子把自己骂得更凶狠,明明知道被识破了,还像个笨蛋一样晃悠。竟如此大意。他第一次对媒体产生好感,警方可以随心所欲地公布凶手的信息,以警示民众。他在街上巡逻了一会儿,每经过一家商店就扫视两眼。接着他默默站在街道入口牌坊的阴影下,在那里待了好一阵子,抱着一线希望,凶徒只是潜伏在街上,而不是逃离脱身了,等风头过去,便重新现身。可等来唯一的结果却是,走来个好奇的警察,从他过马路开始就观察他的动向,想知道他在等什么人。格兰特走到灯光下,跟那位致歉的警员说明了情况。看来凶徒已经逃逸了,他去给警局打了通电话。其实那男的把他耍了还溜走了的时候,他当下恨不得往斯特兰德投入一支警队,但那时交通繁忙,即使是出动最快的警车,从河堤那边赶到现场,估计通缉犯都到戈尔德格林或坎伯韦尔再不就到埃尔斯特里了,格兰特想,这么一来的话,如此兴师动众也就没有必要了。
挂了电话,格兰特悠悠地漫步到特拉法加广场,情绪有所缓解。在过去的一小时里,他郁闷至极,简直对自己无语了。目标人物就在自己前面不到六尺远,几乎触手可及,却眼睁睁看着他在指缝溜走。不过,现在案情明朗的一面愈发地清晰了。他确实是踉跄了一下,但即便如此总体而言还是有所进展——可以说大有进展——对比刚接手案件的时候。目前他可以肯定,那个黎凡特人仍在伦敦。这是个了不起的飞跃。一直到前一天晚上,如果不是他向警方描述了凶手的外貌特征,男子可以随时畅通无阻地离开伦敦。他们就不得不翻阅从英国各地发过来的报告——格兰特曾被这种通缉犯报告弄得苦不堪言——说不定还得查看整个欧洲大陆的报告,幸亏在斯特兰德与男子偶然相遇,男子也恰巧神志不清自己跑到大街上露面。现在,他们确定他在伦敦,并可以集中警力全力追缉。凶手可能会通过陆路逃脱,而实际上也别无他法。格兰特明白,他将很难在任何正规的车库租到逃跑用的车。可这仅仅让过程变得困难重重,但要是他一心想逃,谁也阻止不了,只是相对拖慢了他的速度。奇怪的是,在还没封锁去路时,他为何还要留在城里。但格兰特知道伦敦人向来不轻易离开他们熟知的城市,外国人则会像老鼠在四通八达的下水道各处躲藏。只不过他们都更倾向隐匿起来,而不是冒险逃跑。通缉犯当然也一样,虽然没有满城播报他的外貌特征,并不保证巡警就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直接与票务员或船员面对面,需要莫大的勇气与胆量。因此,男子唯有在城里逗留。从现在起,他将调动一支快速特警队不间断地巡逻,再从警方的眼皮底下溜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加上,格兰特已经跟他碰过面。这又是一个巨大的进展。下次格兰特遇到他,一定让他插翅难飞。
黎凡特人在伦敦,死者的朋友想必也在伦敦,黎凡特人已经被认出来了,死者的朋友可以根据银行的纸币找出他们的下落——一切,正如马塞尔所说,渐渐有了眉目。来到圣马丁道巷尾,格兰特想起这是《难道你不知道?》的最后一场演出。他打算在那里停一停然后再回警察局。要是不受催促,他的思维会更加灵活清晰,但警局里一片寂然,无声的催促引得他快要发疯,脑子不听使唤。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中,他可能会得到更多的新发现,黎凡特人或许就混在汹涌的人潮中,不管怎么说,总比把自己安置在警局强行隔离的办公室里要好得多。
格兰特到场时已经开演了将近二十分钟,跟经理谈了几句之后,在前排座位后面六平方英寸的站席找了个空位观看。在黑暗中远远望去,舞台恢宏壮观。剧院洒下暗红的灯光,座无虚席,观众从地面挤到天花板上,每个人都热血沸腾。最后一晚,狂热的爱好者纷纷聚集在一起,告别自己崇拜的偶像。场内充斥着各种吹捧称赞的话语,朋友间不舍的寒暄,惋惜悲叹的声音,此时此刻,人们卸下平日惯有的英式冷漠,情感倾泻而出。时不时,高兰抛出一个老笑话,台下已经听过的人会做出指正。“完整来一遍,高兰!”他们喊道,“完整来一遍!”高兰应众人的呼喊从头到尾讲了一遍。紧接着蕾伊·马克白娇滴滴地站在空旷的舞台中,仿佛一片轻盈的叶子,在风中摇曳。她舞动的每一个姿势,总会慢配乐一拍,因此,音乐仿佛是她的动力,而不是伴奏,就好像曲中的音符围绕在她身边旋转、飘浮,然后悄然消散。乐曲牵着她共舞,她脸上露出妩媚的笑意,光芒四射,楚楚动人,就像一颗被水流烘托着的水晶球,玲珑剔透,接近尾声时,随着音乐渐弱身子轰然倒下,戛然而止。观众屏息凝视,而后爆发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可他们不会让她走,最终幕后人员硬生生把她从舞台上拖走,费尽力气才让演出得以继续,观众毫不掩饰自己的不耐烦。今晚没有人关注剧情,应该说人们从来就不太在意。就连那群庞大的狂热分子都不在乎,就算有人在意,也是少数,他们也早就对剧情滚瓜烂熟了。今晚还在这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时间,甚是荒唐。
直到全英国最有名的合唱团登台时,观众才稍稍安静了下来。这十四个沃芬顿剧院的女孩儿在英格兰和苏格兰都小有名气,她们的默契与配合得到一致的认可——是值得一看再看的演出——就像观看护卫队整齐划一的行进动作一样。甩头的角度不多不少恰到好处,抬腿时脚尖成一直线。没有谁出脚更快,也没有谁踢得更高。当最后一个女孩儿妖娆地撩起黑橙相间的裙子,退出舞台时,观众几乎忘记了蕾伊。只是几乎,但并不真的忘记。蕾伊和高兰是剧院的主角——今晚是属于他们的,他们与观众共享。人们的躁动不过是因为万众瞩目的蕾伊或高兰竟离开了他们的视线。当晚剧场越来越兴奋的气氛飙升到歇斯底里的狂热。格兰特略带同情地看着男主角勉强的笑容,他独自卖力真诚的演唱却只得到不温不火的喝彩。这支独唱由全英国最动听的男高音领衔,一群男孩儿伴唱,台上打着幽暗的灯光,伴舞婀娜多姿。他显然期待观众至少让他返场三次,但最后一小节都还没唱完,观众就失去了兴致。这不太对劲。他们甚至干脆看都不看他了。他尽量保持优雅的风度,把自己当成蕾伊·马克白的衬托,与她共舞,伴她歌唱,陪她表演——格兰特突然想知道,他的黯然失色是否只是因为刚好蕾伊·马克白个性鲜明,还是她就是依仗自己的个性故意惹人注意出风头。格兰特对演出或女主角的职业素养都不抱幻想。戏剧明星们很容易为那些悲情故事感动到声泪俱下,重下血本也在所不惜。但面对功成名就的同行,善良的天性便消失殆尽。蕾伊·马克白在圈内出了名的对所有人都慷慨大方,随和友好,她的媒体经纪人则奸诈狡猾,老谋深算。格兰特本人曾经看过关于她的花边新闻,若不是他的注意力转移到下一条新闻,他也察觉不出来这原来是经纪人的杰作。她的经纪人手段非一般的高超,可以不露痕迹地把她捧成新闻人物,卖足了广告做足了宣传,还让读者深信不疑。
不过,有件事相当令人费解,她两年之内更换了三个合作的男主角,而其他演员都保持不变。难道她的友善,她的谦虚,她的——找不到其他词可形容——淑女气质都是伪装的?这位柔弱的伦敦宠儿难不成背后实则冷酷无情?他曾经看到她私底下的一面,谦逊,聪慧,落落大方。不耍小脾气,不装腔作势。一个迷人的女孩儿凭借自己的头脑开辟属于自己的道路,实在难以置信。他也接触过一些表里不一的演员,很多肤浅的女人无论怎么梳妆打扮也装不出温柔的样子。但蕾伊·马克白的温婉可人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他正近距离地看着她,试着挑出一点瑕疵——他之前就很喜欢她——脑海里总不自觉地想起。但他惊愕的是,他发现他之前的疑虑,经过目前调查得出的线索,正逐步得到证实。她抗拒与男主角有进一步的接触。据格兰特的观察,他们三个都还在演出,只是很巧妙地穿插在戏剧中,就像之前从未见过一样。要是她本人闯进来,不管是一同鼓掌或打断他的鼓掌,甚至让他停止鼓掌,都显得太过突兀了。这样的话他们就很容易会被认出来,在她看来,这绝不能容忍。他发现这方法不单十分微妙,对她来说,也十分必要。她只需无所忌惮地展露自己的一点性格魅力,其他竞争对手就像恒星遇到太阳一样暗淡无光。她只有在高兰面前才会无能为力——他就跟她一样,光彩照人,璀璨夺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她对他处处容忍。至于跟她对戏的男主角,即使长相帅气,和蔼可亲,唱功了得,以她的实力,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现在想起来了,他们说,不可能找到一个男主角配得上她。原来如此。此时,他深表同意。他突然感到离奇的豁然,似乎徒生某种不可触摸的魔力,一下读懂了她的心思。众人皆醉,只有他和她冷静清醒,抛开感情,洞察一切。他看着她玩弄那几个不幸的可怜虫,冰冷无情,不慌不乱,跟他会在一台戏中扮演一条鳟鱼似的。她笑靥如花,夺去原本掌握在他手中的胜利,装点在她眼花缭乱的服装上。没有人注意到,胜利已经易手。要他们真看出端倪,也只会认为今晚的男主角还未达到要求——可是,众人皆知,很难找到与她相配的人。而抢尽风头之后,她老道地转过身,牵起他的手领到舞台前面一同谢幕,慷慨地分享观众给予的掌声。在场所有的人喃喃,哼,这些掌声是给蕾伊的,他根本不值得!因而人们更为深刻地记得他的不足。啊,是的,妙不可言。戏中有戏,格兰特整晚冷眼静看,自得其乐。他看清了真正的蕾伊·马克白,而眼前的她又捉摸不透。格兰特想得入神,落幕了发现自己还站在原地,欢呼声震耳欲聋,一股莫名的寒意袭来。闪亮的舞台上,大幕一而再、再而三地拉开,礼物和鲜花一涌而上。随后的演员上台致谢,首先是高兰,抓着一大瓶威士忌,试图搞笑暖场,但没有成功,因为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格兰特猜,此刻在他心中肯定会想起那段艰苦打拼的岁月,眼前浮现一幅自己曾经居无定所、颠沛流离的画面,每天晚上跑两场演出,终日诚惶诚恐。有很长一段时间高兰靠卖唱维持生计,难怪在这种众星捧月般的场合会情不自禁、百感交集,接着制片人登台,然后再到蕾伊·马克白。
“女士们先生们,”她清晰而缓慢地说道,“两年前,我还默默无闻,无人知晓,是你们成就了我。承蒙大家厚爱。今晚你们实在令我受宠若惊。而我只能说一声,谢谢你们。”
观众的喝彩在台下回荡,谢词简洁得体,格兰特想。听到这就差不多了。他转身离开。他知道接下来轮到剧组成员一个一个上台。于是,他穿过酒红和浅黄色的前厅,走向黑夜深处,胸口不知怎的透不过气。如果三十五岁的他还没抛开那些沉重的幻想,有人会说他终于醒悟了。他一直爱慕着蕾伊·马克白。
[book_title]7.雨后初霁
“这哪像一个基督徒该过的生活,”菲尔德太太一边念叨着,一边又把熏肉和鸡蛋端到他面前,这是他的固定搭配。菲尔德太太曾试图改变格兰特对熏肉和鸡蛋的执念,从报纸上的食谱中精挑细选为他准备营养美味的早餐,特意去汤姆金家抢购上乘的食材,还威胁说买不到就以后也不光顾了,但还是拿他没办法——没几个人能动摇他。周六,周日,周一,依然每天都是熏肉和鸡蛋。现在是星期天早上的八点钟,每到这个时候菲尔德太太总要啰唆两句。“异教徒”,在菲尔德太太的词典中并非意味着违背教条,只是缺失了乐趣和体面。他在星期天上午八点前吃早餐给她带来的震惊,远远大于他的周末将要在一堆繁杂的工作中度过的事实。她为他感到悲哀。
“我老是想不通,国王怎么就不为你们这些探长多颁发几个勋章。伦敦城里还有谁在这个点儿吃早餐啊!”
“这么说我觉得还得给探长的房东也颁发一个。菲尔德太太,作为探长的房东,劳苦功高,特此授予大英帝国勋章。”
“噢,没有勋章也是我莫大的荣幸。”她说道。
“我想想这得怎么回答才好,这才早餐时间我还不会说讨人欢喜的话,可上午八点菲尔德太太已经如此风趣幽默。”
“堂堂的苏格兰警察局探长,你该真正感到惊讶的是我这特殊的身份。”
“真的吗?”
“那当然,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什么都不会说。绝对守口如瓶。很多人都好奇探长究竟在想什么,或会有什么人来拜访探长。我都坐视不理,任由他们打探。除非你想见到他们,否则我来应付得了。”
“菲尔德太太,为了我的缘故,大家都误会你又愚笨又迟钝,难为你了。”
菲尔德太太眨了眨眼睛,回过神来。“这是我应该的,虽然我不怎么情愿。”说完,优雅地走开了。
吃完早餐,格兰特起身离开,她看着没动过的吐司,忧伤地说道,“你呀,一定要好好吃午餐,空着肚子什么都干不好。”
“但吃撑了也走不动啊!”
“在伦敦城里追赶一个人,跑不了多远的。总会有人会挡着他们的去路。”
格兰特沿着阳光明媚的小路走向公车站,怡然自乐,刑事侦查部减小了缉拿凶手的难度,但目前警方仍没有接到情报说有人看到了通缉犯罪嫌疑人。将近一半的路人朝他看——经常是走过之后回头望着他的背影。如果不是内部人员,不了解搜捕程序,光是要调查手上有伤疤的人,数量已经多得吓人。一整个晴朗的上午,格兰特坐在桌前,耐心地查阅来自各地的报告,并派他的助手到处搜集消息,就像一名上将在战场上指挥作战。城外的线索他一概忽略,除了两份特殊的报告,引起了他的注意——有时很奇怪,没准在斯特兰德看到的男子并非他要找的黎凡特人。他立马派了两个人调查清楚,一个到康沃尔,一个到约克郡。他手边的电话一整天都在嗡嗡作响,而接到的全都是坏消息。警局已经加派了人手出去巡逻,但在格兰特看来,他们找的疑犯和凶徒都相去甚远。任何一条宝贵的线索往往都来之不易,警员得熬到午夜时分,守在诺丁汉郊区的别墅里,躲在蕾丝窗帘后面,等待疑犯出现,走进监视区域。曾经有个嫌疑人后来被证明是一位贵族,也是一名著名的马球运动员。警察发现自己的举动已经引起了伯爵的注意——他们一直跟踪到他住所的车库,那时他正准备挑选一辆车,去个三四百公里远的地方,作为周日的短途旅行——并毫无隐瞒地向警方坦诚了他是做什么的。
“我知道你们在跟踪我,”那位伯爵说道,“近来我道德意识特别强,不知道你们究竟想怎样。我试过同时被控告很多不同的罪名,但杀人犯还是头一次。不管如何,祝你好运。”
“谢谢,先生,也祝您好运。希望你回来之后依然问心无愧。”那位伯爵超速驾驶的记录在全英格兰数一数二,他心照不宣地咧嘴一笑。
说实话,周日出去巡逻算是相对轻松,倒是格兰特,一整天坐在办公室鼓捣那些文件和接听电话,感到十分乏味无聊。巴克下午回来了,但也提不出什么建议可以加快破案的速度。他们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不起眼的线索都要穷根究底,逐一排查。在菲尔德太太看来,这种工作耗时费力,极不仁厚。格兰特羡慕地望向窗外,清透的薄雾笼罩着河流,夕阳的余晖洒落在萨里郡。要是今天能去汉普郡,该有多么美好!漫步在春意盎然的丹布尼森林里,待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捧书一卷,何乐而不为!
当格兰特回到家,天色已晚,但他的心思不停地徘徊,寻找疏漏的线索。随着夜晚的来临,之前那些混杂模糊的念头一一地逐渐淡去消失。菲尔德太太认为在外回家的人就应该好好享用一顿美味佳肴,但是,他吃晚饭的时候,仍疲惫地守候着壁炉旁边的电话。后来他上床睡觉,梦见蕾伊·马克白在电话里头对他说:“你永远也找不到他,永远,永远!”她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无视他的求助,他希望接线员说一声“时间到”,然后放他一马。然而,救援没到,电话却变成了一根鱼竿,他丝毫不觉得意外,还抓起它,不是用来钓鱼,而是当作鞭子,鞭策一架去往诺丁汉的马车。在街的尽头是一个沼泽,沼泽前面,马路正中间,站着那位旅馆女服务员。他坐在奔驰的马车上,声嘶力竭地呼喊,喉咙却喑哑无声。相反,他眼前的女服务员越变越大,占满了整个街道。马车即将撞上她,她庞大的身躯耸立在格兰特面前,压过了他,压过了马,压过了街道,压过了一切。大难临头,无可躲避。完蛋了,他想,幸好醒来时发现自己还安然无恙地躺在枕头上,世界正常地运转,都怪那些该死的奶酪蛋奶酥!他咒骂道,然后转过身去,凝视着黑压压的天花板,睡意全无,完全清醒的思绪四处游荡。
为什么死者要隐藏自己的身份?或许仅仅只是偶然?衣服上只抹掉了裁缝的名字,领带上制造商的名称却留了下来——如果一个人要故意拿掉识别图标,这应该是最容易想到的地方。但是,如果裁缝的名字没有了,只是纯粹意外的话,那死者身上寥寥无几的随身物品又如何解释?少许零钱,一条手帕和一把左轮手枪,甚至连块手表都没有。自杀的可能性非常大。也许他破产了,看着又不像,但说不准。格兰特碰见过许多看起来像百万富翁的贫民,也见过拥有大笔银行存款的乞丐。还是说死者已经走投无路,与其慢慢沉入臭水沟里,还不如选择这种方式自行了断?他花完最后的几先令去看戏,难道只是为了在那些让他一败涂地的人面前露出自己满不在乎的样子?他在开枪自杀之前不料遇刺只是命运对他开的最后一个玩笑?但是,如果他破产了,他为什么不去找朋友借钱——他不是有一位随便就拿出一沓钞票的朋友吗?他开口借了?但朋友拒绝他的请求?后来良心发现,才偷偷匿名寄来了那二十五英镑?如果他决定接受手枪的存在,又没有确凿的证据说明是自杀,那么这起谋杀案就可能起源于一场争执——可能是赌马组织两名成员之间的不和。或许,死者的破产与没落与黎凡特人有关,所以在事后负上点责任。这是最合理的解释,符合所有的情况。死者喜欢赛马——可能是赌注登记经纪人——遇害当时没有手表或金钱,显然为自杀做好准备。有人听到黎凡特人在索取什么东西,死者要么不能要么不愿交出来,因而一气之下黎凡特人把他杀了。那位生前拒绝借钱给他的朋友,可能厌恶了帮他收拾烂摊子,可得知他死亡的消息后,深感自责,追悔莫及,所以寄来了一笔可观的安葬费,虽然是匿名的。仅仅是假设而已,但几乎切合!唯一一个解释不通的地方就是,为什么没有人来认领死者的尸体。如果仅仅是两个男人之间的争吵,他朋友没理由因为害怕而保持沉默。很难相信,一个外国人竟有这样的能耐让他的朋友通通都缄口不言,谨慎小心地偷偷寄封匿名信,连胆小鬼一般都不至于此。这实在蹊跷诡异,几乎见所未见。格兰特办案这么多年,从没试过凶手都快要抓到了,而死者的身份还不明不白。
不知不觉地下起了小雨,雨丝飘落在窗户的玻璃上。好天气要结束了,格兰特想。周遭一片寂静,昏天地暗。就好像士兵部队和侦察机来巡逻了一趟之后,刚返回基地报告。沉睡了几天的大风此时发出一声悠远的长啸,紧接着骤雨狂袭,哗啦啦地倾盆而下,犹如战场上的千军万马,浩浩荡荡。狂风嘶吼咆哮追赶而来,暴雨竭力相拼,奋勇一战。屋檐的水滴和着风雨激昂的交响乐噼噼啪啪奏出柔和的曲调,犹如时钟单调的嘀嗒声,熟悉而舒缓。格兰特闭上眼睛,窗外的号啕渐渐消退,归于平静,他又沉入睡梦中。
早上醒来,灰蒙蒙的天空中弥漫着绵绵细雨,昨天夜里的假设似乎仍然无懈可击,连之前的漏洞也填上了,尽管要找到死者的朋友,道路还很漫长,但在他见完威斯敏斯特银行阿德菲分行的经理之后,他愈发觉得心中那个貌似不切实际的计划有了实施的可能。
那位经理话不多,头发灰白,肤色晦暗,在某种程度上长得像是钞票上的人像。然而,他的言行举止,倒不像财务顾问,更像个全科医师。格兰特萌生一个念头,想试试看道森先生干瘪的指尖触碰自己的手腕到底是什么感觉。万万没想到道森先生今天上午是罗马主神和印度至尊的结合体。他在报告中可以这么描写。
探长所关心的那五张钞票,全部来自于本月三日在柜台上的存款,总额二百二十三磅十先令。这笔钱由一个在他们银行开了往来账户的客户取出。户主的名字叫作阿尔伯特·索瑞尔,在金莱街经营点赌博生意。当天所有存款都取出来了,仅剩一英镑在里面,大概是为了保留账户。
棒极了!格兰特暗暗高兴,他的朋友也是赌马业者。
不知道森先生能否认出索瑞尔先生?他问道。
不,不大认得出来了,但他们银行的出纳员应该可以为他详细地描述。他把那位员工叫了过来,“这位是苏格兰警察局的格兰特探长。他希望了解一些阿尔伯特·索瑞尔先生的情况,我跟他说了,你或多或少应该会记得一点。”
出纳员提供的说辞非常具体,他所描述的,几乎没有偏差,正是死者本人。
当他讲完后,格兰特坐在那里火速思考。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死者欠了朋友的钱,而让他变得一无所有的朋友又善心大发?所以后来才会寄来那几张钞票?刚好是三号。正是案发的前十天。
是索瑞尔自己来取钱的吗?他问。
不,收纳员说,是一个陌生人拿支票来兑换的。对,他记得他。很黑很瘦,中等身高稍微偏矮,颧骨高挺。看起来有点像个外国人。
是那个黎凡特人!
格兰特兴奋得忘记了呼吸——就像爱丽丝历经了一段梦幻的旅程最后遇到红心皇后一样。案情终于有了进展,但又如此扑朔迷离!
他想看看那张支票,收纳员把它找了出来。“你们觉得有没有可能是伪造的?”他们不曾考虑过这个问题。确实支票和签名都是索瑞尔先生的笔迹,说他企图伪造,不太合理。他们翻出了死者提取的其他支票,让格兰特进行对照。他们不愿接受支票是假的。“如果是伪造的,”道森说,“这技术也太好了。就算检验证明实属伪造,我也很难相信。我想关于它的真假您可以放心。”
也就是说,那个外国人把钱提走了,带着索瑞尔所有的存款,除了身上留下的二十先令。十天后,从背后把他杀害了。好吧,即便证明不了什么,至少说明两人之间相互认识,在庭上面对陪审团这能成为有力的证据。
“你们有保留索瑞尔的存取账单吗?”有,他们给了格兰特一份清单。然后,他询问了索瑞尔的住处,银行说没有记录他的家庭住址,只知道他的办公室设在金莱街32号,查令十字街路口尽头。
格兰特离开银行,从斯特兰德去往金莱街,他一路上都在消化刚才得到的信息。那个黎凡特人提走了支票里面的现金,而支票是由索瑞尔支付和签字没错。他从存入款项到遇害身亡中间的十天,没有什么反常或怪异的举动,由此可以排除失窃的可能。就是说,支票是索瑞尔亲自交给那个黎凡特人的。为什么不直接给现金?大概是因为那个黎凡特人一开始就不想在这次交易中留下自己的名字。难不成他在“压榨”索瑞尔?按照拉乌尔·拉加德的说法,当晚凶手在他们的对话中,似乎在索要什么东西,是想再多要点钱?再或那黎凡特人是索瑞尔倒霉的合作伙伴,现在破产了只想拿回他的本钱?不管怎样,至少在威斯敏斯特银行柜台的交易记录中可以看出,索瑞尔当时已身无分文,导致他动了自杀的念头。
那么,那二十五英镑究竟是谁寄的?他夺走了索瑞尔的所有财产,为了索取更多可以刺人一刀置别人于死地,格兰特无法相信,这样的人,会因为良心不安而掏出这笔钱。估计是另有其人。那人跟凶手交情匪浅,那笔从索瑞尔身上获得的收入,他至少拿到了二十五英镑。此外,他很有可能跟死者住在一起,因为在那个装着二十五英镑的信封上发现了死者的指纹。这种细腻的手法和那笔大方的安葬费,更像女人的行事风格,但笔迹鉴定专家又判定信封上是男人的字迹。还有就是,索瑞尔打算用来结束自己生命的那支手枪,应该也是属于他的。案件错综复杂,交织成一个谜团,但还好只是纠结在一起——相互关联,愈加紧密,因此任何时刻,他都有可能捡起一个幸运的线头,一下子解开整个谜团。好像看来,他只需要查清楚死者的日常习惯和生活圈子,抓到那个黎凡特人便指日可待。
查令十字街尽头稍稍往里拐就到了金莱街,街上隐约有股神秘阴森的气息,让人不禁打战。陌生人来到这里会觉得自己不受欢迎,浑身不自在,就跟迷迷糊糊闯进了一个私人禁地似的。他现在的感觉就好像,初次来到一家小咖啡馆,店里的熟客有点好奇又有点敌意地打量着他。格兰特算不上是金莱街的常客,但至少不是生面孔。基本上在警察局工作的人包括他自己对查令十字街和莱斯特广场这一带都熟门熟路。街道两旁的房子外观上看都颇为雅致,却又似乎暗藏着狡黠的一面。假如它们会说话,想必会对他说:“哦,你又来这里了呀?”来到32号门前,一块喷漆木板上写着,阿尔伯特·索瑞尔的办公室和博彩公司在二楼。格兰特拐进门廊,爬上昏暗的楼梯,屋内充斥着周一早上女清洁工打扫完的味道。楼层间有个宽敞的平台,一上去就看到写着索瑞尔名字的门牌,格兰特敲了敲门。如他所料,没有回应。他试着开门,发现被锁上了。
他正要转身离去,听见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格兰特又使劲敲了敲,静候等待,他能听到远处马路上的嘈杂声和下面街道上的行人的脚步声,但房间里面没有半点回响。格兰特弯身冲钥匙孔里面看,没插钥匙,可也只能看到办公桌的一角和一个煤桶的盖子。他看到的地方前面还有两个房间,显然是索瑞尔的办公室。格兰特在原地等了一会儿,一动不动,期待有人开门,但钥匙孔框起的那幅小小的画面没有任何动静。他起身准备离开,然而,当他正要迈出步子,又听到了里面微弱的声音。格兰特低着头侧耳倾听,忽然发现,上面楼道的栏杆那吊着一个倒挂的人头,披头散发的样子让人毛骨悚然。
吊着的人头看到自己被发现了,温和地开口询问道:“你是在找人吗?”
“如你所见,不是吗?”格兰特不悦地说,“我找这个办公室的主人。”
“哟?”听这语气,好像头一回碰到这种说法。那脑袋嗖地消失了,不一会儿正常地回到了一个年轻小伙的头上,他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最后一级阶梯上,穿着一件脏兮兮的绘画罩衫,浑身松脂味儿,用沾满颜料的手指理了理乱蓬蓬的头发。
“我想这里已经有好一阵子都没有人了,”他说,“我住他上面两层,一层是住所,一层是工作室,我以前经过这还能听到他的,他的,我不知道你们怎么称呼。说白了,他是个赌马经纪人。”
“客户?”格兰特提示说。
“对。我听到有时应该是他的客户。但我敢肯定,已经有两个多星期没看到他或听到这里的声音了。”
“他有没有固定的行程?你知道吗?”格兰特问道。
“什么行程?”画家问道。
“我的意思是,他每天都去跑马场吗?”
画家并不清楚。
“嗯,我想进他的办公室看看。在哪里可以拿到钥匙?”
画家觉得钥匙应该在索瑞尔那儿。这栋房子的管理员在德福德广场不远处有间办公室。他老是记不住街道的名字和牌号,但他知道怎么走。他自己房间的钥匙丢失了,否则可以试试,或许能扭开门锁。
“那你出门的话怎么办?”格兰特问,一时间强烈的好奇心超过了他想进入房间的渴望。
“就那样呗,”他轻松地说道,“如果有人能发现我房间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我自愧不如。”
然后突然,隔着锁着的房门,明显就离他们不到一尺远的地方,又传来那鬼鬼祟祟的声音——有什么东西在移动。
画家瞠目结舌,乱蓬蓬的头发遮住了他上扬的眉毛。他猛地转头,不由得疑惑地看着格兰特。格兰特一言不发,抓住他的手臂,拉着他下到楼梯的第一个拐角处。“听好,”他说,“我就是一个便衣男子——明白我的意思吗?”之前问他跑马场的事,他一脸单纯,格兰特实在没有信心,他会不会说些什么不该说的话。画家一脸得意地说:“明白,你是鲍比嘛。”格兰特让他得逞。“我想进入那个房间。屋后有没有院子可以让我在窗口那看一下?”
有,画家领他到底层,穿过一条黑暗的走廊来到屋后,小小的院子用砖块围成,以前可能是一个乡村旅馆的一角。院子里的小屋舍紧靠着房子的外墙,铅皮屋顶的正上方就是索瑞尔办公室的窗户。窗门微微打开了,像是有人居住。
“来推我一把,”格兰特说,然后脚一蹬,爬到屋舍的顶上。他脚踩完他同伙沾满颜料的双手,说,“我提醒你,你这是纵容犯罪。私闯民宅完全就是违法。”
“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幸运的时刻,”画家说,“我一直都有种冲动想尝试违反一次法律,但又没办法担保我不会出事。现在能跟警察一起成为共犯,这种快感,以前根本不敢想象。”
格兰特没有心思理会他,眼睛紧紧地盯着窗户。他慢慢地挺直身子,直到头刚好被窗台挡住。他小心翼翼地偷瞄。房间里没有任何动静,身后却被吓了一跳。他环顾四周,发现画家不知什么时候也爬到了屋顶上。“你有没有武器,”他低声说,“要不我给你拿根木棍什么的?”格兰特摇摇头,突然,他果断地推开窗户,纵身一跃,跳进房内。没有一点儿声响,只听见自己急促的呼吸声。废弃的办公室积着厚厚的灰尘,苍白迷蒙的光线照射进来。对着他的通往前面的房间的房门半开着,他迅速地跨迈三步,把门一推,随之响起一声惊恐的哀嚎,从里面蹿出一只大黑猫。它躬身一跃,穿过房间,从窗户跳了出去。这时砰的一响,传来哐啷哐啷一阵撞击声,然后听见画家痛苦地嗷嗷叫喊。格兰特走到窗边,听到下面院子传来奇怪的呻吟与呜咽。他急忙沿着屋舍的边缘滑下去,看到同伙正坐在肮脏的砖头上,双手难受地抱着脑袋,疼得浑身抽搐,应该说是苦笑得直不起身子。格兰特放心下来,回到房间翻了翻索瑞尔办公桌的抽屉。可全部空空如也——经过细心刻意的清理。前面的房间被用作另一间办公室,而不是客厅。这么说,索瑞尔在别处居住。格兰特关上了窗户,滑下屋顶,落到院子里。画家仍止不住啜泣,不过已经可以腾出手来抹眼泪了。
“受伤了吗?”格兰特问道。
“没事,就肋骨那儿,”蓬蓬头说,“快被那些过度亢奋的肋间肌肉挤压得断掉了啦。”他艰难地站起来。
“好吧,那浪费了你二十分钟,”格兰特说,“但不探个究竟我会心有不甘。”他跟在蹒跚的画家身后,再次穿过那条黑暗的走廊。
“不不,花多少时间都在所不惜,应该是我谢谢你,”蓬蓬头说,“你来的时候我正好灵感枯竭。每逢周一早上我都画不出来。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就该用氢氰酸把周一早上从日历上烧掉。是你让我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周一上午。要是哪一天你不忙着违反法规,我想为你画一张人物肖像,你的头长得挺可爱的。”
格兰特突然想起来,“单凭印象我想估计是画不出索瑞尔的吧?”
蓬蓬头思考了一下,“我想可以,”他说。“跟我来。”他领着格兰特进入他称为工作室的地方,里面堆满了画布、颜料、作画工具,以及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这里除了灰尘以外,其他东西都看着好像被洪水冲洗过后留下来的一样,乱糟糟的,也唯有历经洪水的洗劫物品才能摆放出那样奇特的角度。画家胡乱收拾了一翻,可能里面埋藏着某些用得上的材料,顺手拧开一瓶墨汁,又找来一支干净的羽毛笔,在一张白纸上随意地勾勒了六七笔,画了一幅速写,凝重地检视了一会儿,从画板上撕了下来递给格兰特。
“不是太相像,但大概的样子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他说。
格兰特没料到他如此专业。纸上的墨水还没干透,但画家把死者画得活灵活现。速写图略微夸大了人物的特点,类似漫画的手法,但生动的样子是照片也无法传达的。画家还再现了他有点焦灼的眼神,大概索瑞尔时常露出这副表情。格兰特由衷地表示感谢,并给了他一张名片。
蓬蓬头郑重地接过卡片,“以后如果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随时找我。”格兰特说完,径直离开,没看到他脸上瞬息万变的表情。
劳伦斯·穆雷富丽堂皇的办公大楼在剑桥商业圈的附近,是伦敦最大的博彩公司之一,上面标语写着“跟着穆雷一搏,好运胜券在握”。正当格兰特过马路走向街道的另一边,看见面色和悦的穆雷下车走进办公楼。这几年来,他对劳伦斯·穆雷算是相当了解,他穿过马路,跟在他身后走进金碧辉煌的总部大楼。他报出自己的名字后,接待员领着他穿过宽敞热闹的大厅,一直往里走,金光闪闪的实木青铜装饰,玻璃隔板和数不清的电话随处可见,随后到达这位大人物的私人办公室,里面挂着几幅骏马图。
“好吧,”穆雷说,对他微微一笑,“是为公事而来吗?希望跟那匹‘咖啡豆’无关。今天好像半个英国的人都想押‘咖啡豆’。”
尽管“咖啡豆”的胜算很大,探长可不想输光自己的钱。
“你该不是来给我警告的吧?”
探长咧嘴笑笑。不是,他不过想知道,穆雷是否认识一个人叫阿尔伯特·索瑞尔的男子。
“从来没听说过,”穆雷说,“他是谁?”
是个赌马经纪人,格兰特认为。
“赌马的?”
格兰特并不清楚,只知道他在金莱街有间办公室。
“大概经常驻扎在赌注区吧,”穆雷说,“跟你说,如果我是你,我今天会去林菲尔德赛马场,一眼就能看到所有的赌马经纪人。这会为你省下很多腿脚工夫。”
格兰特考虑了一下。这的确是目前最快捷最合理的途径,而且可以让他了解索瑞尔的工作行情,比仅仅拿到他的家庭住址收获要大得多。
“跟你说,”穆雷又说了一遍,他犹豫了一下,“我和你一起去吧。最后一趟的火车已经开走了。我们开车过去。我今天有一匹马要出赛,但我不想自己一个人去。我答应过我的驯马师,我会去的,不过早上天气太糟糕了。你吃过午饭了吗?”
格兰特还没吃,于是穆雷起身出去张罗午饭,趁着这个空隙,格兰特和警察局通了个电话。
一个小时后,格兰特在乡间享用午餐。空中飘着毛毛细雨,让整个村庄弥漫着恐怖的气息。雨停之后,乡间灰蒙蒙、湿漉漉的,但有一股清新洁净、万物复苏的味道,湛蓝的天空在灰暗潮湿的云朵的裂缝中钻出来。他们来到驯马围场的时候,羞涩的太阳若隐若现,方才假山花园里阴郁的小水洼渐渐地眉开眼笑。距离第一场比赛只剩十分钟,格兰特对赌注的输赢并不感兴趣。他按捺心中的不耐烦陪着穆雷走向亮相圈的白色栏杆,准备开跑的马匹镇静地兜着圈子,以旁观者的身份,他喜爱这些骏马矫健的身姿——格兰特看马颇具眼光——而同时他的目光扫过观众群,个个都一本正经地在那评头论足。莫伦斯坦,他现在管自己叫斯通,一副傲视群雄的样子,好像主宰了全世界。格兰特好奇他又在打什么招摇撞骗的鬼主意。三月份那场障碍赛被他闹得满城风雨,这回不知耍什么招数。没准还会有傻瓜乐在其中。驯马围场最惹人注目的要数万达·莫登,刚刚从她的第三次蜜月旅行回来,生怕有谁不知道似的,穿着格子大衣,到处显摆。放眼望去,准能看到,不会错过。打马球的伯爵也来了,还曾一度误认为他就是那个黎凡特人。还有许许多多,有的谈笑风生,有的闷闷不乐,格兰特全都一一辨认过并在心里默默地留下一点看法。
第一场比赛结束后,押中了的幸运儿迅速围堵了下注的经纪人们,赢了钱后沾沾自喜地离开,这时,格兰特开始干正事。他一个又一个不断地询问,直到赌注区又塞满了人急不可耐地打听第二场的赔率,才返回围场。但似乎没有人听说过索瑞尔这个人,格兰特十分沮丧,他只好陪在穆雷身旁,直到第四场比赛前——一场障碍赛,穆雷的爱马即将上场。穆雷表示同情,他跟格兰特站在亮相圈中间的时候,他一边欣赏着自己的爱将,一边给出追寻索瑞尔的建议。格兰特由衷地欣赏穆雷这匹彪悍的枣红马,心不在焉地听着他的建议。他心急如焚,为什么赌注区没有一个人认识索瑞尔?
骑师开始进场,围在赛道上的观众渐渐稀薄,转移到看台上有利的位置。小伙子们纷纷探出身子俯下头,靠在他们押注的爱马的脖子上以示爱抚。等信号一发,马儿便风驰电掣般奔腾。
“莱西来了,”穆雷说,骑师穿过潮湿的草地像猫似的爬上台阶向他们走来,“认识他吗?”
“不认识。”格兰特说。
“平地赛的常胜将军,但偶尔也会玩玩障碍赛。技术也是一流。”
他小小地打了个赌,想看看作为苏格兰警察局的探长是否无所不知。格兰特早有耳闻,只是从来没有亲眼见过莱西本尊。莱西脸上带着拘谨的微笑向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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