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教育心理学简编 [book_author]桑戴克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211761 [book_dec]本书是桑代克三卷本的《教育心理学》的精编版,共3卷27章,分别阐述了人类本性、学习心理、个体差异及其成因。作者系统地阐述了人的本性——“人当生命之初,即当父精与母卵结合为人时,就已经具备了无数确定将来行为的原始倾向”,亦即“情境”与“反应”的“联结”;系统论述了学习定律的普适性,解释了练习成绩的变化及其原因,指出了心理疲劳的原因和心理卫生的措施;深入讨论了遗传、成熟、环境和教育对个体差异的影响。 本书是桑代克的重要代表作,在教育心理学发展史上影响很大,对相关学科如教育学、社会学等的专业人员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book_img]Z_9997.jpg [book_chapter]序 [book_title]前言 近20年来,我们关于人类本能与力量的知识、学习与记忆的知识、心理作业与疲劳的知识、个体差异及其原因的知识都已大有进步了。关于这些知识,我已经为高年级学生编写了专集,名为:(一)人类的本性;(二)学习心理学;(三)工作与疲劳以及个性差异。现在的这本概论就是把那三本书里比较基本的事实用简单的写法编写成一本教育心理学教科书,以备大学与师范学校的学生使用。 本书的内容范围目录里已经有了足够的展示。写法不外乎是简单明了而有系统地阐述原理。善教者,应该先从学生的切身经验引出实际而能理解的问题,然后再引出原理;还应该辅之以学生可观察的试验,不仅可以证实学理,而且能够应用在教育学说和教育实施的适当事情上。 对大学生当中成绩最差的三分之一来说,本书所列的纲目中有些内容他们可能不感兴趣或力不能及,例如,原始倾向的解剖与生理、学习进步改变的原因、同样的练习如何影响个性差异,以及学习、疲劳、个性差异等量化的研究。然而,这些事实和原理,只要能熟悉,就能使人在重要的教育问题上思想简捷而且经济实用。所以,我采用这些内容无需抱歉。教育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职业,当人们为之作准备的时候,对于那些理应研究而蠢人感到乏味的事情,不能退避不前。 1914年于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 [book_chapter]第一卷 人类的本性 [book_title]第一章 原始倾向的一般特征 一切艺术与科学都是通过帮助人类更好地改造世界和人类自身来造福人类的。“教育”一词的含义是指科学和艺术中那些用来改变人类自身的成分。智慧和财富要改善人类的欲望并使其更好地得到满足,需要教育的知识:第一,离开教育,人类的本性如何?第二,人类本性改变的规律如何?教育心理学的任务就是弄清人类本性以及改变人类智能、品性和技能的规律。 人的本性及本性在他的思想、情感、行为和态度上所发生的变化,可以用“反应”这一术语以及这些反应与生活中特定情境的联结来解释。任何智能、品性或技能的事实(现象)都意味着一个人具有以某种方式对某个情境做出某种反应的倾向(a tendency to respond),其中包括一个情境(situation)(即对这个人产生影响的事件状态)、一个反应(response)(即这个人对这个情境所做出的事件状态)和一个联结(connection)(即反应是情境结果的结合力)。 原始倾向与习得倾向 人当生命之初,即当父精与母卵结合为人时,就已经具备了无数确定将来行为[1]的原始倾向。在他以后将会遇到的情境与他将对情境做出的反应之间存在着预先形成的结合力。两个生殖细胞的结构已经决定了个体在某些特定情境下能看、能听、能感受、能做出某些行为。在生命开始的瞬间,人的智力、道德、身体器官和行动在一定程度上是胚胎本性的结果。一个人是什么,他的一生会怎样,都是他生命之初的结构以及他出生前后所有影响他的各种力量所造成的种种结果。前者称为“本性”,后者称为“环境”。 本性的问题 初等心理学告诉我们这样的事实:离开教育,人也具备感受和对某情境做出某种行为的倾向——这种对一种情境做出反应的倾向可能是由人的先天组织所决定的。实际上,当其他条件不变时,个体之所以能够对某一情境做出反应是因为这一反应已经先天地与这一情境建立了联结,或者当某些情境与这一情境相似时,个体也会做出这一反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神经元在受到刺激时,都会把刺激传递给与其在先天组织上联系最紧密的神经元。智力和性格的基础就是这些非习得的倾向,即大脑内神经元之间最初的联结。 这些先天的联结可能在一生中发展,也可能只存在有限的时间;它们的增强或减弱可能是突然的,也可能是逐渐的。它们是一切教育或人为控制的起点。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其中的一些联结或永久保留,或消失,或受到限制,或改变其方向。如果提供刺激使联结反复被激活,同时个体所做出的反应与满足感相联系,这个联结就能够保存下来。如果阻断这些刺激,使它们因为没被使用而夭折,或者使这些刺激与不愉快的行为相联系,这个联结就会消失。在情境—联结—反应的系列中,如果用新的反应替代最初的反应,或者使反应与另外一个对个体伤害较小的情境,或者没有伤害的情景,或者有积极作用的情境建立起联系,就会达到改变联结的目的。 教育的第一条原则就是利用个体所有的先天本性使其变得更好——形成满足他们欲望的各种知识、习惯、动力、兴趣和观念。 人表现在家庭、工作、政府、宗教和生活上各种事情中的行为都根源于他非习得的、先天具有的本能与能力。所有改变人类生活的方案都必须考虑到人类的本性,尤其是当实施这些方案的目的在于彻底改变或抵制这些原始倾向的时候,更是如此。 原始倾向的名称 “反射”、“本能”和“先天能力”,这三个术语分享了这些非习得倾向的命名工作。当某种原始倾向涉及的是对一个简单的知觉情境做出明确的一致的反应的时候,而且当情境与反应之间的联结牢固得很难改变的时候,或者增强到几乎是必然的联系时,这种联结或者情境与其所诱发的反应被称为反射。例如,膝跳反射就是对突然强烈敲击膝盖这个简单的知觉刺激所做出的明确而一致的反应。这种反射很难减少,也很难增加,或者很难用其他的方法控制膝盖的活动;而且一给刺激,就必然出现相同的反应。当反应不够确定、情境又比较复杂,而且联结可以发生改变时,则习惯上称其为本能。例如,一个人因受到蔑视而感到痛苦,就属于对一个复杂的情境所做出的一个不确定的反应,而且这种联结很容易发生改变,因此不能再称之为反射。当原始倾向是对一个非常复杂的情境做出极不确定的反应或一系列反应,而且联结的最后强度是由训练所决定的时候,就不能把这种原始倾向称为反射或本能,而应该称之为能力、倾向或者潜能。例如,通过完成艺术和科学知识的学习,对学校教育环境所做出的反应,就称为学识能力。 当然,反射与本能之间、本能与一直很难描述的原始倾向之间不存在空隙和界限。实际上,如果就反应的性质而论,原始倾向的分布可以从个体之间差异很小的单一的、直接的、确定的和一致的反应扩展到个体之间不同的高度复合的、极其复杂的和极其模糊不清的反应。如果按照情境的性质来排列,原始倾向的范围起于诸如温度、氧气或湿度等简单的事件,而止于诸如孤身一人突遇野兽这样的复杂事件,其中包括个体身体上的、身体外的和纯粹精神上的事件。如果按照联结的性质来排列,原始倾向的范围起于变化很小的联结,而止于变化很大的联结;或者起于个体之间差异很小的联结,而止于个体之间差异很大的联结。 前人试图在反射与本能、本能与被称为能力的模糊倾向之间做出明确的划分,并已经做了很多艰苦的工作。其实,更有用和更科学的做法就是避免在思想上进行这种划分,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连续的逐渐变化。 一个原始倾向的成分 一个典型的反射、典型的本能或者典型的能力,就它们的总体而言,都包含对某一情境的感知能力和做出某个特定反应的能力,并在情境和由情境而引起的反应之间存在结合力或联结。例如,一只小鸡一旦觉察到自己的同伴都不见了,就会发出叽叽的叫声。对于同伴不见的感知与所引起的叽叽叫声是如此的有组织。但是,能感知某种情境,而无与之对应的反应,也是一种原始倾向。同样,能自发地做出某种反应,而无须与某一情境建立联结,也是一种原始倾向。就原始倾向而言,3岁孩子对身边有没有人或身边人的行为是相当敏感的,但是对此做出的反应性质却大不相同。哭是一种非常强烈的原始倾向,但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情境与它有专门的结合力。 本性似乎更多地规定个体必将会对某一个特定的情境多少做出些反应,而较少确定个体将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只能较多地规定个体经常做出什么反应,而较少地确定个体什么时候做出这样的反应。所以,为了方便起见,当提到人类不学而能的禀赋时,这种对于同一种情境而做出不同的反应、同一反应又起因于不同的情境的现象,应该作为事实来看待。 但是,我们千万不要以为,一个情境在感觉神经元上引起一个反应的效果实际上是不可预料的。例如,两岁大的孩子看到狗,有的做出哭泣的行为,有的胆怯和退缩,有的十分欢快,有的却好奇地观察着狗。虽然每个小孩的反应不同,但是,每次激活的都是相同的神经元。相反的是,对于相同的器官,相同的神经元活动产生相同的结果——也就是说对于同一个个体,相同的情境会产生相同的结果。如果最初个体的感受性没有与某一特定的反应形成联结,那么,相同的诱因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这可以从两方面做出解释。首先,所谓相同的情境实际上可能是不同的。比如说,如果儿童是在母亲的怀抱里看到了狗,那么这与儿童自己独自在门口看到狗的情境是不同的。在母亲的怀抱中是情境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境下,儿童有可能对狗产生好奇感;而独自看到狗则会使儿童产生恐惧感。其次,即使情境真的是相同的,那对于不同状态时的个体来说也可能是不同的。一个健康的、精力充沛的、安静的儿童看到了狗,他的反应可能是对小狗感到好奇;可是,如果小孩在生病、疲劳或者在紧张急躁的时候看到狗,他的反应可能是害怕。 同理,同一个生命体对于不同的情境永远不会做出完全相同的反应。有时你会看到在不同的情境中居然发生了相同的反应,可是,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区别。或者假如情境不同,而且反应的成分也毫无区别,但生命体自身实际上却已经发生了变化。例如,虽然见到“一个球”、“一个锡制的士兵玩具”与见到“一个拨浪鼓”都会激活“伸手抓”的反应,但三种反应在整体上是不同的,中枢神经系统里激活了显示三种不同感知印象(一个是球、一个是士兵玩具、一个是拨浪鼓)的三种不同反应。再如,如果手里拿着球、拿着士兵玩具或拿着拨浪鼓(三种不同的情境)都激活了“抛掷”反应,这是因为三种情境的共同成分具有决定激发抛掷反应的效力。再比如,一个孩子以前在挨打受骂时才哭,而现在对他说话他都哭,这是因为他现在疲惫了、激动了,或者发生了其他变化。 情境与反应之间的原始联结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一定是由于许多弱小势力的相互作用,使在同一感觉神经元或感受器上产生的神经流(current of conduction)因机缘不同而产生不同效力的反应,而且可能也会使完全不同的感觉刺激聚合为一个大体相同的反应。 唯一可做的是用几个有效的抽象模式来想象人的反射、本能和能力的原始机制。或许最方便的是用S—R(即情境与反应)的三种联结模式。第一种类型是S1(情境1)导致R1(反应1),它们是特定的联结系列。第二种类型是S1导致R1或R2或R3或R4或R5等,导致哪种反应取决于情境1中非常微弱和偶然的因素(s1、s2、s3等)。第三种类型是S1导致R+r1,S2导致R+r2,S3导致R+r3,等等,这里的r1、r2和r3等表示较弱的反应。 具体模式由下面的图1—1、图1—2和图1—3来表示。 图1—1 联结模式一 图1—2 联结模式二 图1—3 联结模式三 这种倾向模式除了可以确定何种情境决定产生何种反应之外,还可以确定在原始倾向模式上,任何情境与反应之间的联结势必存在的某些共同特征。例如,人的原始倾向具有这样的特征,当情境与反应之间的联结一经建立,且在其他条件不变时,这个联结就能够保持下来。原始倾向还具有这样的共同特征:有准备的联结容易建立,或有准备的反应容易被激活;而没有准备的联结难以建立,或没有准备的反应不易被激活。这些原始倾向在所有联结或反应中表现出来的或尚未表现出来的特征,将在适当的时候由它们自己验证。 原始倾向的活动 我们可以设想人的一生已经被安排好了,而原始倾向能够各自独立地被唤出来表演。现在假定这样的人生活在下列情境之下:光线的强度增强五倍、鼻烟吹进他的鼻子、有朋友走过来、发生了地震。那么,他就会做出下面一系列反应:瞳孔收缩,继而打喷嚏,继而微笑,继而惊跳。 然而,各种原始倾向是很少单个起作用的。没有经过学习的生活是不会排成这样简单的次序的:一方面使数百个情境一一排列,另一方面使数百个反应一一排列来应对这些情境。相反,这些情境和反应形成多种组合,并通过行为表现出来。例如:儿童看到一个移动的发光物体、伸手去捉一个小物件、面对熟悉的笑脸做出微笑,这三个原始倾向联合起来就形成了儿童笑着注视他爸爸晃动的手表并伸手去捉的行为。也就是说,这些刺激和反应的组合可能发生在观察不到的神经系统内。例如,当一个大型动物突然出现在单个儿童面前时,他会做出跑和躲藏的反应。但有的时候,如果眼前出现了一个动物、突然出现一个无端接近的物体,儿童也有可能不做出跑或躲藏的反应。 面对已知情境没有绝对正确的反应与之对应,而是要么做出一个整体的反应,要么一个反应都没有,这也是事实。情境的效力本是构成它的元素的整体效力。对反应起决定作用的有时是这个元素,有时是另一个元素,这要取决于个体内外合力的作用。移人本性的情景起作用的方式并不像数千把钥匙、每把钥匙只能打开一把锁而别无他用那样。任何一个情境都是复杂的,并产生复杂的效应。因此,当伴随的情境改变时,效应也发生变化。所以只能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体做出的反应都是他能够做出的反应。 * * * 注释: [1]由于“行为”这个术语在心理学家的手里已经有了某些技术含义,又因为在这本书里要经常使用它,所以,此处应该对它的含义作出说明。在这里,我用它表示一个动物、人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和情感活动,是当今的物理学、化学和普通生理学所没有论及的广义产物,也就是普通人所说的智力、性格、技能和气质。因此,这里所说的行为,不排斥意识,而包括意识。 [book_title]第二章 人类本能和能力的禀赋 我不想把人类的原始倾向或本能一一列举出来,更不想对每一种本能进行详细的描述。许多人类的原始倾向,例如,摄食本能与学校教育无甚关联。有些本能,除了我们日常观察到的,科学的解释也很有限。例如:对流水、风、雷声、陌生人的反应,对突然出现的野兽、黑夜、各种敲击响声的反应,对把持、束缚和栖息之所、滑腻的爬行之物如蛇、脓血、死亡动物内脏之类的反应,知之不详,不宜作为教育的基础。 本章的内容有二:第一,列举并介绍一些教育可以利用的人类非习得性的原始倾向;第二,一些本能,诸如好斗、乌合、残忍、好奇、建筑、游戏等本是一些司空见惯的事实,经过详细的论述,或许能帮助我们养成精细的习惯,并获得更丰富的认识而不是空泛的条目。事事须看本能的反应如何,以及与之相联的情境如何。 感知能力 在某种情境下,人的反应最初只引起第一个感知神经元的具体变化,但由此又导致其他一些神经元的具体变化。例如,当某物质作用于鼻黏膜时,该情境会对人产生影响,但是,当用手指接触该物质时却没有这种影响。此物在鼻、手都会产生一般的压力和热的吸收以及其他种种影响。但是,此物作用于鼻黏膜却会产生特殊的效果,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它会激活某种神经元,使人产生嗅觉。最为人们所熟悉的感知本能就是视网膜上的视锥细胞能够感受450兆赫至750兆赫的光波,但却不能感知350兆赫以下的光波(即红外线)。同样,人能感知30赫兹至20 000赫兹的声波,但却不能感知50 000赫兹及50 000赫兹以上的声波。其他的原始倾向依赖这些本能才能对某种情境做出反应。但是,这种情境并不仅仅是一块石头、一滴水或者一株马铃薯。没有这种感知性、印象性或者可接受性,就不会有注意、趋避和其他原始的智慧与品性。 前面所说的是一个经过训练的成人在刺激作用于感觉器官时所引起的神经元活动。但是,切不要以为,人原本就能对这种刺激产生这种反应。人原始的感觉能力和最后形成的感觉能力是不同的。对于按一定速度运动的以太、音叉所形成的声波、在舌尖上的一滴饱和生理盐水,凡此种种,依照人的原始联结所产生的意识状态与受过训练的心理分析学家对此的反应很可能是不一样的。心理学家能感受到世界的色相,并一一加以注意,但并不能把后天联结所形成的效果一一排除。相反,他们之所以能分析,正是因为他们后天形成了新的联结。人最初只能把基音听成泛音,经过训练后,它就能够被单独地或者从复合音中听出来,这是由一般的分类形成的。声音的分类就是刺激中的一部分与原本没有的、经过训练后所形成的意识反应的联结。这种联结不是原始的联结。原始的感知能力不能给我们清楚的声音、色彩、压力和温度的逐渐变化。只有长期的经验能够教会我们如此地感知这个世界。如果想知道不通过后天的训练,个体是如何感知这个世界的,就必须除去那些个体亲知之外的事物、特性和关系。这些都是从一片混沌粗糙的感觉中经过训练而分析得到的。要在成年心理学家的经验中举几个例子,似乎只能看当他屏住呼吸时、胃病发作时、发痒时、作呕时是如何感觉的,而不能看他如何感受一个黑点、如何感受100赫兹音叉的声音或者一条色带的光。 实际上,对于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来说,考察人类原始感觉所不能及的事物往往比考察它所能及的事物更有教育意义。成年的读者能够对“dead”和“bead”作出区分,而儿童最初却不能把这两个词区分开;乘号对于那些不会乘法、不会数数的人的意义与我们理解的意义是不同的;最初人们不能分辨和声中不同的音色:这些从感知能力测量中得到的事实是学生教育最有意义的结果。这就如同一位音乐家能够听懂他最初听不懂的交响乐、一位品茶专家能够品尝他原来不能品尝的不同味道一样。正因如此,在阅读、数学和地理学方面的训练能让小学生阅读字母、单词,识别几何图形、数量、地图、照片和标本。也正因如此,儿童的早期教育改变了他们最初对不同振幅的光、声音和温度的认识。 原始的注意 在人类个体最初所能感知的情境中,有些情境能够引起个体产生感觉之上的格外反应(尤其是他的一些感觉器官和中央神经系统对这样的情境较为敏感),我们将其称为对该情境的注意反应。例如,当一个色彩鲜艳的物体在视野中移过时,人们就会把头和眼睛转向该物体,从而更近距离地或更清楚地感知该物体。至于何种事物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则因个体性别和年龄的不同而不同。但是,能够引起人原始注意的事物大致遵循如下规律:(1)突然发生变化或对比强烈的物体;(2)引起人的第一原始反应是诸如逃避、追逐、拒绝和玩耍等的情境。 正如以下几章所述,人类个体最初对很多情境具有用目探视、用手操作、好奇和试验等原始反应倾向。他们注意的范围非常广泛,除了猴子没有其他动物能及,当然猴子也不能与人相等。早期婴儿在清醒的时候,他的大部分时间都被用来观察周围的动静。当他有了伸手拿和抓的能力后,凡是他能够移动的东西他都要考察。当他能够行走后,凡是他能够接触到的东西他都无不注意,除非那些东西不能被他操作或无法试验。同时,他的感觉器官已经准备好了,与此相联系的神经元也差不多准备好了。因此,他自己身上的各部分,以及他自己或周围人所发出的声音都能从原来一片混沌的情境中被分辨出来。类似的色彩、声音和触觉都可以刺激他。 我们几乎可以断定,人的原始注意是无所不及的,除非这件事物已无新奇之感。然而,原始注意又有它力不能及的事物。这表明它是许多具体原始倾向的总和,而不是指向任何事物的一般能力。例如,人不能注意到嗅觉上的细微变化,在原来的嗅觉情境中加入其他微量气味,人也觉察不出来。可是,许多其他哺乳动物却精于此道。 粗糙的身体控制 许多身体动作,诸如抬头、坐、站立、走路、跑、弯腰、跳上、跳下、跳跃、蹲下、躺下、翻身、攀爬、躲避、弯腰捡东西、挺身、平衡、抓住、推开、踢、拉,以及其他与灵长类动物所共有的动作,如改变位置、行走、搬动巨大物体等,这些动作是后天习得的还是先天就会的?人们的观点各不相同,但都能援引名人的意见。 在我看来,在此类动作上,后天训练的作用极微。与其把此类动作归入打网球、跳舞或游泳等后天习得的动作之列,不如把它们归入呼吸、眨眼或吸吮等先天动作之列。婴儿学习走路就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在文明人的家庭中,婴儿似乎需要学习走路,或者需要有人教孩子走路。这种现象已经有人证明是虚假的。[1]婴儿的尝试和进步并非是在养成走路的习惯,而是本能发育的表现。父母的教导并没有为婴儿创造出一种倾向,而仅仅是刺激他或者奖励他而已。 需要人们谨记的是,个体随发育逐渐表现出来的能力和最初表现出来的能力不完善与不需要学习并不矛盾。个体原始倾向的逐渐“完善”有时需要训练和教导,有时仅仅依靠内在的发育。例如,小鸡见一块东西被投掷过来,做出逃跑、匍匐并发出叽叽叫声的反应,这不是学会的,而是逐渐发育所形成的反应。公鸡好斗的反应也不是学会的。最初它的好斗行为也非常的“不完善”。对它们的好斗行为进行追踪观察,就能够发现它们的好斗行为是逐渐“完善”的,直至后来的行为和最初的行为完全不同了。(例如,两只小公鸡出生才6天,就会突然无端冲斗在一起,对峙一段时间后,就各做各的去了。)原始倾向发展的一般规律都是这样,由最初的“不完善”逐渐发展到“完善”,而无一例外。 因此,我断定儿童获得上述与控制自己身体相联结的动作,如同生活在森林中的哺乳动物通常在危机时刻所做出的反应一样,主要是由原始倾向的内部发展决定的。[2]可是这种决定作用究竟有多大,我不好说。我不能断言,人类或所有哺乳动物即使没有后天的经验也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身体,或者说上述所列举的所有原始身体动作都如同走路一样是原始倾向发展的结果。但是,那种认为行为的发展统统来自训练、成功体验和模仿的观点,或者说那些模糊不定的“素质”的促进作用微不足道的观点似乎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样的观点很难解释我在儿童身上观察到的因果联系。相反,却可以相信,在“素质”发展为行走的过程中,绊倒、摔倒和迷失方向等所带来的疼痛的帮助作用是非常小的,而且与模仿毫无关系。 求食、自卫和愤怒 关于求食、栖居、恐惧、争斗和愤怒等原始倾向,这里只简要介绍其中的一部分。 获得与占有——儿童面对任何物体,只要它不太大,而且能够引起儿童的注意,同时又不会使儿童感到害怕和厌恶,这时儿童的原始反应就是去接近这个物体。如果能够伸手抓到这个物体,儿童就会将其抓住。当物体被儿童抓住而被他占有后,就会激活儿童将物体放到嘴里的反应,或者用手玩弄这个物体,或者这两种反应兼而有之。当他见到有人走近该物体,或者为此物着忙时,他的占有倾向就会明显增强。抵抗的反应是又拉又扭,或者把人(或物体)推开。当儿童已经向他注意的物体走去,但却不能接近这个物体,或者想要抓住它而没有抓到时,就会惹起他的懊恼,其反应更为强烈,其神经活动又引起一种情绪,这就是欲望的雏形。 假设“一个人或动物要夺取儿童刚获为己有并拿在手里或放在身边的物体”,面对这种情境,儿童所做出的行为反应是紧握物体,同时叫喊并推、打抢夺者。与这些反应平行的神经反应就是原始的愤怒情绪。 逐猎——不难证明人的一种本性,即不知是什么原因引起的我们有理由称之为逐猎的本能。但是究竟什么是逐猎本能却很难弄清楚。例如,詹姆斯(James,1893)对逐猎的假设不论正确与否都是令人生疑的:“人们对所有大大小小活着的野兽,对那些我们认为对自己有恶意的人,以及用许多我们不喜欢的表情、步态或情境蛮横冒犯我们的人,都会做出逐猎反应。”相反,正如施奈德(Schneider)所坚持的:有像掏鸟窝这样如此专业化的原始倾向吗?有这样的假设吗?那么,在一个事例中究竟是什么可以归结为逐猎本能呢,是情境还是反应呢? 我的观点如下: 对于正在逃跑的小动物、人,尤其是饥饿的人,即使没有受过训练,也会去追逐这个小东西。当越来越接近这个小动物的时候,人会很高兴。如果向前一扑就能够抓到它,人就会做出扑捉的动作,抓住这个小动物;如果没抓到,就会感到懊恼。当人抓到了这个动物后(除非它滑腻、扎人或能引起人的不良反应),人们就会观察、摆弄和肢解它。如果动物大小适中,外表的样子不令人讨厌,人一般就会做出上述反应。为了抓住它,人还有可能朝它投掷物体,把它逼到死角、窒息它或者把它打伤,直到完全制服它,人们就会发出胜利的叫喊。 我认为,所获猎物无论大小,人都有把猎物带给熟人的倾向。 小心、接近、打斗、逃跑或者自卫的反应与逐猎反应相结合所构成的种种行为,要视野兽的大小、讨厌程度以及被抓住以后的挣扎情况而定。 在文明生活的条件下,人类的这种原始倾向并不能带来多少食物,反而带来很多麻烦。现在,由于没有野生动物可追捕、捕获、折磨、降伏或杀死,所以,家里的宠物、年幼和胆小的孩子,乃至家里的阿姨、家庭女教师或者年轻的女佣人,只要她们足够柔顺,都会激活年轻人的逐猎本能。沉迷于逐猎嗜好的年长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财力用于打猎,或者在追逼清教徒、废奴主义者、犹太人、华人、破坏罢工者、预言家甚至没有反抗能力的女权主义者等异己分子上大显男子汉的气概。挑逗、欺凌、残忍等这些品性都是由被假设为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食物的部分本能所导致的:这些原本是人类自己获得食物的本能,现在已经变成如此奢侈的享乐甚至是一种罪恶。 其他可能的特殊倾向——寻找个别物体为食,并用特有的动作捕获猎物,这种倾向可能是人类天生具有的。因此,施奈德(1882)认为,鸟窝和鸟蛋对人来说具有特殊的特征,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去掏鸟窝。然而,阿克(Acher,1910)却认为,像扔石头、用棒子打东西、用利器切割等动作都是个体后天习得的结果。现在人们都意识到人类有一种特殊的本能,就是把手指伸到细缝中去,把藏身于此的小动物抠出来!当前有证据表明,把小东西给年幼的儿童看或者扔给他,他就很高兴地抓住并放到嘴里尝尝,如果不是这样给他的,他就很少这么高兴。他吃自己获得的食物要比吃别人喂给他的食物更高兴。 搜集和贮藏——人有一种盲目的原始倾向,就是把能够引起自己注意的、能拿得动的物体都带回自己的住所,并且因随时能够看到这些东西、把玩这些东西而感到很满足。这种原始倾向最终形成了人类搜集和贮藏对个体有好处的物品的习惯。只有当占有的东西使自己感到烦恼的时候,人才会放弃一些物品。因此,像钱币、石子、线绳、贝壳、雪茄标签、邮票等能用来交换、便于携带、对人们一直有吸引力并有游戏功能的物品成为人们喜欢搜集的物品。下面是人类贮藏本能的一些例子,例如,对于一些明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或者明知道这些东西堆放起来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还是有把这些东西收集起来的欲望。甚至有人会从自己的厨房里偷出一些器皿贮藏起来,然后再买新的厨房用品! 恐惧——我们称之为恐惧情绪的内心烦扰,以及与之伴随的逃跑、蜷缩、紧握双手、惊跳、发抖、持续惊呆、尖叫、蒙住眼睛、张大嘴和眼睛、伴随心跳加速的暂时怔愣、呼吸困难和脸色发白、出汗和汗毛直立等,似乎是人对诸如突然听到大的声响、被抓、遇到突然出现的陌生物体、听到雷声和看到闪电、孤独和黑暗等情境的固有(部分来自训练)反应。 由于在人们称之为本能的恐惧情绪中,反应和激活这些反应的情境纠缠在一起,且种类繁多。因此,为了阐述人类本性,应该具体说明是哪种反应与哪种情境相联结,以及二者之间的联结强度如何。然而,这项工作至今无人去做,甚至无人尝试做这方面的工作。 关于恐惧情绪,可以有如下的描述:有危险的陌生人或动物接近我们、闪电雷鸣、看到爬虫、黑暗降临、一人独处,或者看到黑暗的角落、老鼠、蜘蛛或其他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突然听到声响,突然碰触或抓到某个东西,会使人产生一种无法言说的不安感,并做出逃跑、蜷缩、尖叫、紧紧抓住周围的物体和颤抖等反应。然而,研究人类本性的科学不能停留在或满足于对这些原始本性表面现象的描述上。确切地说,科学要知道每种情境中各成分的效果究竟如何。事实上,一个人不论是对不安、心悸和主观恐惧的反应,还是在朝敌人开枪、逃跑或躲藏时的情绪,都有很大的区别。在理论上,这些情境都包含一种无法区分的模糊的恐惧,之后产生各种不同的行为方式,当情境不变时,最为恰当的反应方式就是做出相同的反应。对于反应,我们应该研究恐惧中反应行为的具体细节,前面也提到,到目前为止我们还缺少这方面的知识,有可能我们一直无法探究清楚。 要想了解这种关系可以再举一个例子。我们试自问,各种不同的情境是否都会引起同样的恐惧反应,各种反应的程度是否都相同。如果是这样的话,动物反应的种种不同就只能由它当时的生理状况决定了。但当然不是这样的。一个猛兽快速接近所引起的恐惧与雷声闪电所引起的恐惧是不同的。个体看到猛兽更可能做出跑的反应,而不是躲藏。个体面对雷声闪电做出的反应正好相反。同样,反应的强度也是不同的。通过改变刺激,可以改变儿童惊跳反应的强度,能使儿童做出基本上察觉不到的从蜷缩到抽搐的反应。这令人怀疑是不是陌生程度和突然程度决定反应的强度。 对单身一人时、听到巨响时、看到吓人场景时、看到野兽快速接近时、抓到黏湿的爬虫时的反应进行比较。在我看来,当个体独自一人时,紧抱和躲避反应应该很少,虽然有的时候,一个人可能太害怕了,于是紧紧抱住大树或者紧紧抱住自己。令人害怕的声响很少触发扭头和遮住眼睛的反应,但是令人害怕的景象却会让人做出这样的反应。当看到野兽快速接近时,如果它距离十多米,个体常做出扭头逃跑的反应,很少有向后一跳的。然而当突然遇到野兽,并且野兽只距离1米左右时,个体才会做出向后跳的反应;或者个体在黑暗中被抓住,这时候他也会做出向后跳的反应。 对人类行为无偏见的观察可知,人类的一种神奇的意识状态“恐惧”是由危险引起的,会使人产生逃跑和其他的一些反应,与逐猎时候的反应是不同的。当大型野兽突然快速靠近时会激活个体本能地转身、逃跑、寻找隐蔽场所的反应,没有其他多余的反应。如果有野兽扑过来,或者被野兽抓住,个体会本能地做出躲避、扭转身体的反应,这些反应的做出不会受到内心恐惧的影响。 争斗(fighting)——争斗的倾向无疑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发生争斗的情境、反应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结表现如下: (1)当人遇到“自己身体结构所赋予的运动受到束缚”的情境时,小一点的儿童的本能反应就是身体发僵、扭动、头和肩部向后倒,年长一点的儿童会做出踢、推、拍、抓、咬等动作。这种倾向如果存在,可以称之为“摆脱束缚”的本能。 (2)另一种情境与前一种情境相似,不同的是障碍物被弄到或推到道路上。遇到这种情境,个体做出的反应是:躲闪、用手或者身体将物体推开、收缩身体、牵拉、拍、踢、咬物体等(当然,后三种反应不常见)。这种本能可以称为“战胜移动物体”的本能。 能够科学观察儿童行为的父母会承认这两种倾向是不学而能的。我认为,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这两种本能完全不同,而且与下文所描述的愤怒争斗情形也不同。在上述两种情境中,束缚和障碍一旦排除,愤怒的行为就会停止,而且不会再发生更激烈的行为反应。然而在其他一些情境中,虽然个体反应的目的已经达到,但愤怒仍然不止,并有可能引发逐猎本能、欺辱、凌虐和残暴。 (3)当个体遇到“被抓、被打、被追逐或被咬”的情境,而且个体又逃避不得,或者逃避反应因某种原因而被抑制时,个体就会做出争斗动作或者因受到惊吓而身体僵木。当个体做出争斗动作时,他所做出的所有复杂反应称为“反击”本能。 我认为,就攻击引起反击的具体情境而言,个体一定会做出具体的反击反应。如果A扭住B,试图摔倒B或者咬B,那么B的本能反应就是将A推开或者把A摔倒,而不一定打A或者咬A。如果A冲着B又打、又抓、又踢,依照原始本性,B更有可能打A或踢A,而不大可能将A推开或者把A摔倒。我认为,现代体育运动项目中,拳击和摔跤两者的区别有着原始本性的基础。拳击是从原始的“拍、抓、打”等动作中提炼出来的(用词可能不是很准确),摔跤是从“推、拉、摔、跳跃”等动作中提炼出来的。当A和B两个人都摔倒在地上,最有效的反应就是力图骑在对方的身上。倘若A被B摔倒了,依照人的本性,让B感到满足的就是骑在A的身上,或者得意洋洋地站在他(或者它)的身旁。如果A是人而非动物,则只有当A做出投降的姿势时,B才能得到最后的满足。当遇到“有物体朝头部飞过来”的情境时,许多其他专业化了的原始倾向会表现出来,诸如将身上的武器抽出来,低头、抬手、弯胳膊挥向飞来的物体,表现出一系列打斗的动作。 (4)对“身体突然感到疼痛”的情境所做出的反应是顺手打击任何在手边移动的物体。这可称为“对疼痛的非理性反应”本能。这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有的事实,可能被误认为是后天养成的习惯,是从类化中得来的。但是我却认为,这正显现了人类本性的模糊性,即不完善的适应性的一个真实又恰当的例子。所以,只有完整地阐述本性才是正确的。一个消化不良的孩子打摇晃他想让他睡觉的妈妈(如果不摇晃,他可能更吵闹),或者佣人抬起主人患痛风的脚反而遭仁慈主人的打。在这两个事例中,母子和主仆之间所形成的关系是相当牢固的,但是,这种后天形成的牢固习惯反应却被因疼痛而引发的类似的习惯反应(即对疼痛的非理性反应)所战胜。事实上,在这种事例中,把后者看成一种后天习得的习惯仅仅是一种推测。 (5)“两个同类动物相遇时谁也不服谁”,面对这种情境,男人的第一反应就是恐吓对方,或者把对方挤开。如果对方没有屈服,则另一方要么表示屈服,要么采取攻击行为。只有某一方在某方面表现出屈服,对峙才会停止。这种原始倾向称为“竞争中的争斗”本能。 (6)“向异性求爱时有同性在场”,面对这种情境,男人倾向于对干扰者做出恐吓或攻击行为,直至干扰者被驱赶走或者自己逃掉。 (7)除了上述本能之外,不论是从专业化倾向发展起来的习惯,还是相当原始而模糊的倾向,面对下列情境都会有下列行为发生: 个体的一种本能反应长时间受到阻挠,尤其是个体对这种阻挠的事物做出推、踢、打等一组反应之后,阻挠仍然存在。面对这种情境,个体就会持续做出攻击行为直至情境发生改变,诸如实现自我满足的原始动作、逐猎、毁坏和获胜,或者阻挠之物自己逃掉。 愤怒和争斗行为显然是令人适意的。而引起这些行为的情境,有些当然是很不令人适意的。适意的反应足以使人寻求那一类适意的情境而不肯回避。通常所谓愤怒后的苦恼,只不过是愤怒后的羞愧或忧恨,自知按理不应该有此前的行为,或者是发怒时的冲动所致。 * * * 注释: [1]例如,参见Kirkpatrick(1903),pp.79-81;Trettien(1900),p.42;Woodworth(1903),p.315。 [2]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习惯上在育婴室内所设置的那些招惹婴儿注意的刺激物就是没用的,甚至是有害的。做母亲的处处戒备而不让孩子冒险行走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book_title]第三章 人类本能和能力的禀赋(续) 如同男人为了求食和安全而抗争的本能一样,人际交往和群体制度无疑根深蒂固地源于人的本性。首先,重中之重的是,社会联系和社会形态的基础是母亲对子女的原始行为。 母亲的行为 所有的妇女,从生到死,都具有对人类婴儿的原始关爱。婴孩和儿童出自本能的眼神、呼唤、姿态和哭声都能唤起女性的关注。她们会因孩子发出的咯咯声、微笑和温柔亲切的姿态而感到欣慰,又会对孩子发出的疼痛、悲伤或痛苦的信号做出本能的慰抚动作。这些原始的倾向,或因残暴的习性而毁灭,或被日益增长的竞争习惯所淹没,或因缺少练习而减弱,但是,它们无一不来自人类的本性,这是不争的事实。 女性的性情与生活随着怀孕和生育而改变后,这些原始倾向获得了新的能量和特殊的表现。对于生育了孩子的妇女来说,把孩子给她看看、抱抱、喂喂奶可能是她生命中的最大满足,失去子女则会引起她的极度悲伤。对于生育了子女的母亲来说,她所看、所抱、所养育的孩子有时因饥饿、疼痛或患病而哭,因受惊吓而惊觉,因害怕而惊叫,或者因舒服而微笑,因游戏而发出呜啊声和咯咯声,这些情境对女性的吸引力是最强的。当孩子哭泣的时候,她会搂抱这个孩子;当孩子微笑的时候,她也会微笑,不断地爱抚孩子,与孩子低声交谈。儿童看到人脸时会追随人脸,舒服的时候会做出依偎行为,害怕的时候会做出恐惧行为。母亲把儿童的这些行为都看成是儿童情感的表现。当孩子的目光朝向某一个物体时,母亲也会向那个物体看去,分享孩子对这个物体的兴趣。儿童每次发出快乐、悲伤或者疼痛的信号,母亲都会做出最快的反应。总之,母性的原始本性是使母亲做出上述行为的最初动力和核心力量。 这一系列情境和反应构成了母性本能的典型形态。即使原始情境变得复杂和畸形,但是,与其他所有原始倾向一样,母性本能总会以某种行动表现出来。生育了子女,固然会使母性的爱表现得异常强烈,但生育并不是母性本能表现的必要条件。单是怀抱和抚养也能引起妇女的一系列母性行为。同理,给孩子哺乳会使母性行为表现得异常强烈。但是,即使无乳可哺,也会引发妇女的母性行为。所以,没有生育过子女的妇女,虽然没有照顾新生儿的经历,但同样会对收养的孩子给予母性的关怀。 按照以往的成见,男人(不论其长幼)对婴儿似乎没有什么本能的善意。这未免有些言过其实。男人对孩子的原始倾向确实没有女人那么强烈,而且对婴儿的反应也与女性不同。男人抱孩子和带孩子的专业行为倾向非常差劲儿(当婴儿扑进男人的怀抱时,男人表现出众所周知的苦恼和拙笨,这与女性的“让我来抱抱他”的本能的托住孩子屁股的经典动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且男人没有对婴儿的爱抚,也不能跟婴儿咿咿呀呀地闲聊。由于缺乏生育和分泌乳汁等内部变化所引起的激励,所以,他们对婴儿的反应和母亲不一样。在我看来,男人对年幼儿童的原始行为倾向包括:给孩子一小块食物,并看着他吃下去;保护儿童不受野兽的袭击;对于儿童做出的有力动作给予肯定性的微笑。 男性对儿童非常粗心和不温柔,其他雄性动物也是如此。这并不是因为男性缺少慈爱,而是由于他们具有与母性本能相反的逐猎本能。在逐猎本能上,男性比女性强烈;而在母性本能上,女性比男性强烈。 在他人面前的反应、对他人赞许和轻视的反应 合群性(gregariousness)——当没有他人在身边的时候,人会感到不舒服;当有他人出现时,人会感到很满足。基德(Kidd)曾经举过卡菲尔儿童的例子,说明了人类的这一特点。在游戏和工作中也是如此。“这非常像为群居的伙伴关系而具有的纯粹的动物之爱。” 当一个伙伴出现时,他所带来的满足不仅仅是因为在伙伴的帮助下可以做很多想做的事情,而是因为有人在自己身边。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会使个体产生一种本能性的愉快,而不管这是否会给个体带来特殊的利益。麦克杜格尔(McDougall)和詹姆斯都曾注重这种倾向如何影响娱乐。 麦克杜格尔指出:“在文明社会,我们到处可见这种本能的效用。除极个别文雅的人外,一般有良好教养的人,必不可少的娱乐活动就是使自己成为人群中的一员。在我的家乡,最常见的日常休闲方式就是人们每天晚上到热闹的街道上走来走去。人群最为密集的就是海滨路、牛津路或老肯特路。有时候,只要有一些事情发生,例如,外国王子驾车去火车站或者有市长游艺会,路旁就会人山人海,数小时不绝。在他们为数不多的较短的假期中,很多工人也要离开居住的地方,到有很多和他们一样的人的度假胜地去。在半休日,上千人前去看板球或者足球比赛,也是同一本能在起作用。”(1908,p.86) 进行宗教礼拜、参加学校组织、年轻女性喜欢去工厂工作而不喜欢在家中做家务,以及大多数人类的活动都是受合群性本能驱使的。 注意他人(responses of attention to human beings)——人对他人的行为有一种特殊的原始兴趣倾向。毫无疑问,婴儿时期儿童对人的注意是因为人与狗、机器玩具、树上的叶子等都能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当然也不全因如此。否则,婴儿从其他事物中辨认出人的相貌来就不会那么早,而且对它的注意也不会那么持久。张伯伦(Chamberlain)毫不夸张地说:“长辈的脸是婴儿最初生命航程的航海图和指南针。”(1900,p.189)有证据表明男孩和女孩对人脸的反应是不一样的。如果测量男性和女性在智力、道德品质和机械操作方面的兴趣差异,就会发现男性和女性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别。因此,必须承认人的行为特征或有特色的具体形式,如笑、哭、闲聊等能够引起儿童的注意,并影响儿童的行为。 引人注意(attention-getting)——凡是对自己没有危害的人,我们总是倾向于走近他、对他做手势、叫他,如果对方不理会我们,我们还会有一丝恼怒。这种倾向时有时无,即使有了这种倾向,也容易被其他倾向抵消。当一个人进入一个已经有人住的房间时,如果那个人对进来的人无动于衷(当然一般在城市里生活的人都不会这样),进来的人就会因此而生气,故意从他身旁走过或者呼唤服务员。可是,如果房间里没有其他人时,进来的人就不会有这种感觉。儿童也常常如此。当然,这样做既不是为了获得别人的嘉许(嘉许是后来获得的意向),也不是所谓的自信或自炫的挑衅行为,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他人对自己的注意。 对赞许和轻视行为的反应(responses to approving and to scornful behavior)——自己已经对他人做出了谦恭的反应,又从他人那里获得亲切的赞许,例如微笑、拍肩、接纳为同伴等;或者任何一个人对自己有含蓄的赞许,例如对自己有表示敬意的目光:面对这两种情境,自己的原始反应都会是感到极大的满足。可是,如果自己尊敬的长辈对自己没有赞许或拒绝与自己交往,或者他人对自己有藐视、讥笑的表情,自己的原始反应就会是感到不舒服,甚至感到十分苦恼。 读者应该认识到,这种使人感到满足或恼怒的赞许与非赞许行为并非同样性质的行为,后者是因道德评价而引起的。例如,礼拜日圣经学校里的教师看到了小学生的恶作剧行为后可能会眉头一皱。这眉头一皱表达的或者是对这个学生的特别关注,或者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轻视的对手而略带妒忌,或者是教师暗暗表现出的对这个问题学生的些许崇拜。这个学生有可能将教师的这种表现看成一种赞许。 很早以前达尔文就注意到,如果某人在社会生活中犯了一些小过错,人们就会自然而然地“轻视”他。对众人的这种轻视态度,达尔文觉得有些过分,而且认为众人的态度把握得毫无分寸。除了达尔文,很少有人注意到人类渴望得到他人的赞许,而不能忍受他人的轻视和嘲弄。赞许与非赞许的势力(不论出自在上者还是在下者,只要它有相当的形式)从古至今都是影响社会的约束力之一。例如,在有教养的家庭或学校中,训导孩子遵守家庭和学校的规则,一般来说只靠在上者的赞许即可,这要比严厉的体罚和惩罚有效得多。年轻人服饰上的那些琐碎的时尚,大概也是因为它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和赞许。原始人类男女之间通过衣着来引起异性的注意,现在看来只能算是一个很小的原因。女性的着装打扮显然是为了得到其他女性的赞许。我们在家具、饮食、礼节、道德和宗教中的循规蹈矩也因如此。拿给小费来说,最初也许是出于好心,或经济上的自利,现在当然是习惯成自然。我们在心里何尝不鄙视那些排队的乞讨者,对于那些旁观者我们也明知以后再不会重逢,然而,谁有勇气承受那种轻慢的态度呢? 维布伦(Veblin)曾经对“游闲阶级”[1]的经济活动作出精当的分析。他说:这些人的生活消费过度,挥霍惊人,有时仆从如云,却一无所用。他们之所以这么挥霍,是因为他们想向别人证明,他们拥有的财产用之不尽,使不能这样挥霍或完全不能挥霍的人对他们另眼相看。由此可见,人类是多么渴望实在的赞许,这算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对他人的赞许和轻视行为(responses by approving and scornful behavior)——他人赞许或轻视我时所产生的满足和恼怒与我对他人赞许或轻视时他人所产生满足和恼怒一样,都是人的原始本能。我认为,凡是当人们看到有人因饥饿而得食、因害怕而得救时,或者见到五色而炫耀时,或者见到有人本能地显示出勇敢有力、决斗得胜时,或者有其他本能的行为足以令人感动而于观众无害时,人们见到这些行为的本能反应就是笑、目光中流露出敬意或者鼓掌呐喊。同样,当你看到他人一无所有、身有残疾、卑鄙怯懦时,与这些情境相联结的反应就是蹙眉、谩骂、叫喊、嗤笑。一经训练,这些原始反应倾向就变得更加复杂,最后大失原形(这是所有原始倾向必经的情形)。然而,最终形成的行为不能完全归功于教育。 统治的行为和顺从的行为 我认为,人有这样一种原始倾向,即当看到有人注意他,但还没有表现出赞许或顺服的行为时,这个人就会昂起头,稍稍向前,或是猛视对方,或是佯装不见,或者时而猛视对方,时而佯装不见;如果正在做事,会故意加快做事的速度,或显得格外精神抖擞,炫耀自己的活动。如果对方仍在看他,但既不干涉也不讥笑,他就会感到满足。人的另外一种原始倾向是,当他看到了不敢抗议的人时,就会昂起头,注视着对方的眼睛,还有可能推搡对方。人还有一种原始倾向,即当看到对方做出顺服的行为时就会感到很满足。这些原始倾向可以称为“统治他人的倾向”。在男性中这样的行为要比女性多。女性很少做出昂起头、展示力量、推搡对方的行为。女性往往做出一些面部表情或者做一些不显而易见的行为。 当看到对方做出这样的行为时,有些人会做出顺服行为,也就是说会低下头和肩,不敢正视对方,不会做出攻击性行为,肌肉松弛,行为迟缓。而想要统治对方的人则会相应地做出自鸣得意、趾高气扬的行为,以炫耀自己的胜利。当一个人做出顺服行为时,可能会激活统治者对顺服者的保护行为。如果一个人做出反抗行为,昂起头、怒视对方、不让步,或者不愿意成为对方的顺服者,双方就会在目光、手势方面发生冲突,相互叫骂,或者做出攻击行为。正如我们前面对争斗本能的描述一样,直至其中一方屈服了,或者双方都筋疲力尽了,这种攻击行为才会停止。 当身材高大的人、生气的人或者领导者靠近的时候,个体有做出顺服行为的倾向。人在受伤后、生病了或者疲劳的时候,这种倾向就会更为强烈。当对方个子更高大,声音更洪亮,能用目光压制住自己、控制住自己,能把自己打倒但是自己却伤不到对方毫发时,这样的人的确会使自己垂头丧气,身体和心理都充满不安。一般来说,女性有向男性屈服的原始本性。当把顺服行为看成是对刺激的一种本能的反应时,顺服行为就不那么惹人烦恼了,事实上有可能成为让人满意的行为。 受这种本能的影响,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都存在某种统治与顺从的关系,即使在当前的文明社会里,这种顺从的本能还植根在很多人心中。 在下面这些情境中,如顺从他人、支持和不支持他人、得到支持、受到轻蔑、遭到忽略等,由于当事人的性别不同,个体所做出行为的复杂性也是不同的。情境中他人的性别、成熟度和人数也会影响个体所做出的行为。情境中的一些其他因素,如能激活好奇心、恐惧、愤怒、冲突、逐猎本能、仁慈、性吸引和害羞行为等,也会使个体所做出的行为更为复杂。例如,我之前对控制性的解释是身体成熟度相同的两个男性在一定情境中所做出的反应,因此这种情境下的行为和其他情境下的是不一样的。这个控制和顺从的例子说明了一个不变的事实,就是各种特定情境与做出的单一反应倾向相结合,构成了个体复杂的行为。因此,这使很多男性乍一看起来像一个有控制欲又顺从的、引人注意又容易受到忽视的、追逐性欲又很坚定的、爱表现又爱害羞的、胆小又自信的、残忍又善良的、不可救药而无法预测的综合体。这使我们对支持、轻蔑、控制欲和顺从行为等倾向的描述看起来很抽象,而事实上,这种倾向就是这样的。 由于篇幅和自身的知识有限,我无法追踪人类交往的复杂性和各种原始倾向的综合效应。我们虽然很相信当前所获得的知识,但是我们当前的知识已经足够了吗?如果知道了某一个特定情境和这个人的信息,我们应该知道在一个特定的情境下,这个人是害羞的还是放纵的,是忽而害羞忽而放纵的——比如他会自我控制,还是会做出求爱行为;他对一个孩子是支持、控制、欺负,还是保护和爱抚。 其他社会性本能 竞争(rivalry)——毫无疑问,人出生后就有竞争或竞赛的本能。但是我们需要对竞争本能进行定义,以便把竞争本能与母性本能、争斗或逐猎本能区分开。 竞争的两个核心成分是:当他人也从事这个活动的时候,自己的活动精力会增加,对自己超过他人感到很满足。在生活中,同事或者玩伴可能成为竞争对象,超过对方会使个体感到满足。但是个体最初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超过对方,而只是在一起工作或者游戏。需要我们认识到的是,首先,竞争只不过是个体的一组有力的反应倾向:当他人想要达成某个目标的时候,能够引起自己也去追求这个目标;当他人在追逐猎物的时候,能够引起自己也去追逐;当他人把东西拽走的时候,自己也能够拽回来;等等。其次,当能够超越他人、得到猎物的时候,个体会感到很满足;被他人击败的时候,会感到很恼怒。 教育之法一开始就是要依据这些特殊的竞争和特殊的满足之间的联结,而不能依赖什么个体的爱好、模仿、臆想或者优势。欧达尔(Ordahl)博士对动物和人类的竞争本能给出了最好的解释:“有人以为,凡是情境中有超越他人的可能,则人类的本能反应就是竞争。但是根据对事实的观察,这样的情境未必会有。只有当情境能够激活动物的原始倾向时,才有这种竞争的本能反应。”(1908,p.506) 羡慕和嫉妒的行为(envious and jealous behavior)——当人看到某人(或某事、某物)受到别人一定程度的关注和待遇,而这种关注和待遇又是他本人应该得到的时候,他就会感到气恼,这是人的一种原始倾向。因此,年幼儿童不能容忍母亲拥抱他人,情人不能容忍自己的配偶关注他人,母亲不能容忍自己的子女向别人表达爱和关注。然而,这些使人感到不舒服的嫉妒却没有什么一致的行为特征。可以列出的行为有:打击某物体借以出气,捉住并制住对自己态度不当的人,盛怒,生气,忧愁,悲伤及其他动作。产生嫉妒的最基本原因是看到他人受惠,自己却落后,因而觉得不舒服。 所有权(ownership)——所有权本能是另一种原始倾向。凡是自己正在使用或最近(几分钟内)得到的东西,都不允许他人从自己身边夺走;凡是自己身上或者感官所及之处的东西,他人都不能加以干涉。人们已经把前者列入占有本能之下,对后者则仍有疑虑。完全占有某物的权势,即非常普通的所有权所带来的快乐要比仅仅使用某物所带来的快乐更容易被人干涉或破坏,不论这种干涉或破坏有多么遥远。这种所有权的享乐是后天训练与上述两种原始倾向之一或两种倾向共同作用的结果。 慈爱(kindliness)——人们凡是遇到下列情境:“一个表现出饥饿的生命,或由恸哭、拖拽、张开双臂求援等类似的动作表现出惊人的或痛苦的行为”,都会引起注意和不舒服。如果情境中没有转而激活逐猎、躲避、争胜等反应的附加条件,就会激活个体的解救反应。 原始慈爱的另一种表现是,当我们看到其他人幸福安康时,就会产生积极的满意之感。即使是天生冷酷的人,如果不是在他盛怒或逐猎的时候,也喜欢看到他人的快乐。他人的快乐就像花朵、阳光和食物一样,使人感到快乐。如果对抗的反应不是特别强烈,就会激活欢迎、微笑、笑声和分享食物等善良的行为。这种善良行为也不单单是对人而发,儿童经常会把自己的饼干分享给自己的玩具,或者爱抚花朵。正如库利(Cooley)所说:“儿童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爱意。”(1902,p.47)然而在普通环境中,只有人类能够接受和做出慈爱行为。 挑逗、凌虐和欺辱(teasing,tormenting and bullying)——除了慈爱之外,挑逗、凌虐和欺辱也是儿童最明显的天性。我断定,它们源自与慈爱相反的玩弄、好奇、逐猎、藐视和支配等原始倾向。玩弄和好奇最容易发展为挑逗。儿童倾向于对人做出各种各样的像对待物体那样的行为,如果人像木头似的保持沉默,那孩子就永远不会让他得到安宁。如果成人对儿童的各种挑逗行为做出拉、戳、打、喊、跑、跳等回应,就自然而然地发展成了游戏。如果成人对孩子的挑逗做出了真生气的反应,儿童就会放弃原来的动作,对该人的所作所为不会再有愉快的兴趣,反而变为争斗、逃避或顺服、哀求。假如成人对孩子的挑逗既没还手也没有惩罚,只是表现出含怒、生气、恫吓(而不至于暴怒)的样子,儿童对成人的挑逗则或会停止,或会继续,或会加强,这取决于儿童已有的经验和当时的心境。看到儿童的这种行为,就可以将其称为挑逗或凌虐。如果受儿童挑逗或凌虐的人是一个不能够或不愿意报复孩子的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天性卑鄙和残忍的儿童必然养成欺辱人的习惯。 当一个人的逐猎反应被另一个同类人激活(有时是被单独激活,有时是与希望成为霸主的本能一并激活)时,他们之间则会形成一种特殊的游戏。正如伯克(Burk)所形容的(可作为一个标准)那样:“逐猎本能被激活的人会追逐、推倒、按住对方,或用膝盖压住对方,揪他的头发,拧他的耳朵,打他、摇他、用东西砸他,在被制服的对方身旁跳舞、拍手、大笑……洋洋得意。”(1897,p.228)经过训练,本来像对待猎物或奴隶那样对待敌人的方法多少有些变成了恫吓。面对一个即将被捉住、被撕开吞下的猎物,人的反应是复杂的,反应程度也各不相同。对一个敌手(在他表示顺服之前或顺服之后)也是如此。那些激活他人逐猎和支配反应的人可能是因为不能自卫或不愿意自卫,才引起他人的残暴凌虐。这样的人特别能够引起这样的反应。 驱赶奴隶、贩卖劳工、迫害异己的历史和政府官吏、将领、教皇、学校管理者以及所有掌握权力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滥用职权的现象令人深信,在逐猎本能方面,人和动物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且人类还比不上一般的哺乳类动物,因为顺服行为未必能够免除他人的侵犯。母性行为和其他天生的慈爱不能充分预防天性残忍的冲动。因此,对于天性卑鄙残忍的儿童,除非用教育的方法把这一天性破坏掉,否则他一定会做出欺负他人的行为。 模仿 “模仿”一词有很多含义,在使用前必须先加以说明。模仿可以说是使自己做出类似于他人的行为的一种倾向,或者说是使自己的行为结果与他人的行为结果相类似的一种行为倾向,还可以说是把其他人的行为作为自己的行为的楷模或引导影响自己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与之相像的一种倾向。他人的行为对自己来说有如下作用:使自己的行为依样仿行,如同声响使他惊跳;或者只引起动作的观念;或者只引起产生类似结果的观念;或者只引起一个普通的观念,而且按照从前的习惯,这个观念能导致同样的动作;或者只产生种种观念,间接地使自己的动作格外地像某个人的动作。其实,按照塔尔德(Tarde)和其他一些社会学家的用法,“模仿”一词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不过是一个人把他人的现在所为及从前所有的观念、动作、感情重现一次,而不问什么情由。 因此,我们与其空泛地讨论人有没有模仿他人行为的原始倾向,不如分别讨论以下问题: A1:如果把他人的一切动作呈现在人的感官(主要是视觉)前,那么除去任何训练,能使人产生同样的动作吗? A2:能使人产生相似的动作吗? A3:能够产生做出相似动作的趋向吗? A4:如果动作中只有少数动作是出于这种趋向的,这些少数的动作是什么? B1:如果把他人的身体姿势、发出的声音、面部表情及其他动作呈现于人的感官前,除去任何训练,能使人产生同样的姿势、声音和表情吗? B2:能得到相似的姿势、声音和表情吗? B3:能够引起做出相似姿势、声音和表情的趋向吗? B4:如果在这些姿势、声音和表情中只有少数出于这种趋向,这些少数的姿势、声音和表情是什么? 普通的模仿 儿童能模仿他看到的姿势和听到的声音,这样的陈述虽然很多,但是,凡是教过婴儿学说话的人们或者教过5岁儿童写字、唱歌的人们都不认为儿童有做出与看到的行为同样的行为的潜能。对于前文提到的问题A1和B1,答案都是否。儿童的模仿至多像A2和B2中所描述的那样,儿童只有做出与看到的行为相似的行为的一般倾向。 我还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说明这种倾向是人类的原始倾向。后面我会提到,某些特殊的行为会使旁观者做出相似的行为。但是据我所知,大部分行为不是这样的。想一想让婴儿做出下面动作的难度,例如,让婴儿“挥手说再见”、“唱出童谣《打蛋糕》的第一个词”、“飞吻”或者“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甚至让他擤鼻涕、清嗓子、漱口都是很困难的事情。坐在婴儿前面,一遍一遍地做把右手放在头上、左手放在右肩膀上的动作。十次有九次他们做的都和你做的不一样,而20岁的人则不然。 当然,在许多情境下,他们都做出了相应的行为,有可能渐渐的你也能使他做出这样的行为。他的行为是学习的结果,而不是本能。你的行为和言语都能导致学习的发生。人类教育的过程就是将行为与情境联系起来。因此,通过让他知道这个行为是什么,一个人的行为常常激活另外一个人的相似行为。一个人对他人的影响是最终使他人形成了某种习惯。 库利曾专门对他的孩子进行了观察,希望能够找到本能性模仿的证据。但是,就他的观察,没有发现一个证据能够比用一般行为或者学习才能更好地解释儿童的行为。他敏锐地发现,有一种现象看起来最像模仿,那就是口头要求儿童做出同样的动作,这个方法所得到的结果最可信。而他人的行为只不过是儿童从中形成习惯的第一步。“小女孩M有一个小把戏,就是把手放在头上。当她心情好的时候会这么做,或者别人这么做的时候她也这么做,或者别人问她‘你多高啊’的时候她也会这么做。但是,在后一种情境中,她会更便捷地做出这个动作。可是在后一种情境中做出的动作,模仿的成分更少。”(1902,1910,p.27) 由此可见,看到了别人的行为而产生相似的行为不能证明这是一般而原本的事实。声音模仿就是一个例子。有些人认为,儿童看到他人的嘴部动作,或者听到一系列的声音之后,就会做出相同的动作或者发出相同的声音。对于这种假设,我觉得有如下种种不当之处: 首先,总的来说,没有人会相信儿童的语言全部来自直接的模仿。在很多情境下,除了因父母的奖励而学得最好的之外,不管教说话的人如何,学说话的作用不过使儿童产生了许多声音。学者试教刚会说话的婴儿说“猫”、“狗”和“老鼠”这三个词,并把儿童的声音记录下来,结果发现儿童对这三个词的发音很相似。只有在儿童至少会说出40~50个单词之后,才能看到貌似直接模仿的现象。 第二个困难在于,不同的儿童,即使是在单声模仿最清楚的被试中,其发音方式也是千差万别的。婴儿听到一个声音后所发出的各种声音远远超过一种发音模式的单一发音潜能,其所发出声音的数量比用各种声音复制习惯发出的牙牙学语声还要多。10个同龄儿童都模仿Christmas的发音,结果他们的发音分别是kiss、kissus、krismus、mus、kim、Kimus、kiruss、i-us等诸如“嗨咿”和“呀呀”的声音,而都不像单词的发音。 第三个困难是,有些词的发音是非常难学的,例如“th”的发音,直接模仿是不够的。老师发这个音都需要反复尝试才能碰运气发准,按照示范者的发音学说一个单词,常常是有时满意有时不满意。总之,凡是儿童本能的呀呀声中不包括的声音,都不是只要看到或听到就能学会的。 第四个困难是,按照直接模仿的观点,模仿两个或三个音节的单词应该比模仿单音节的词难上两到三倍。而事实上,模仿两个或三个音节的词要比模仿单音节词难上很多倍。反言之,如果学习一个发音必须从婴儿随意的咿呀声中以及以前的习惯发音中选择,那就更困难了。假如儿童能够发出30个单音节,如pa、ga、ta、ma、pi、gi、li、mi等,当他模仿某个单音节词的发音时,需要从他的30个单音中选出一个最相似的来,那概率只有1/30;如果让他学习两个音节的发音,而且最像,概率只有1/900。 主张模仿是原始心理倾向的人可能会说,模仿不会像一害怕就闭眼睛、一痛就哭那样机械地复制出所看到的行为。他们只要求有一种趋向、一种可能、一种倾向能产生类似的动作或结果就是了。如果他们执意这么说,那么,前面提出的问题A3和B3就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了。 如此说来,见了别人的行为而引发自己做出类似的行为虽然是一种原始的普遍的可能,但是,这种趋向只能使类似行为的发生比依照练习律做出的行为稍微多一些。这种观点现在无法证明,也无法否定,总之是无足轻重的。如果原始的普遍的模仿仅仅是一种可疑的倾向,即见了别人的行为而产生类似的行为只是有时似乎比所希望的稍微多些,那么,它对人的行为的实际影响就很小了。可惜,连这样的痕迹我们也找不到适当的证据,更何况原始的模仿有很多根本性的困难。 所以我认为,正如本章所述,人类原本就有注意他人的举止、动作、姿势、声音和面部表情的倾向。所以,凡是照他人所做的来做,而且每次都得到赞许,就会令人感到满意,这才是对行为实际存在的影响。 特定行为模式的模仿 人类既然没有普遍的原始的模仿本能,那么是否有一些特定的动作、姿势、声音或者面部表情的模仿呢? 对这个问题,麦克杜格尔首先指出,凡是牵涉到如下本能的反应,如果一个人做出来,每个动作对于他人来说就成为一种情境,自然能使旁观者产生同样的反应。这些本能诸如:逃避与恐惧本能,拒绝与厌恶本能,好奇与惊讶本能,好斗与愤怒本能,自卑与顺服本能,自炫与骄傲本能,父母性本能与柔情。 “一个动物的本能行为能使与它同类的动物做出相似行为”,这句话听来让人心动。但是,自然界的动物是否能够如此简单地行事却令人怀疑。在一些情境下,行为的类似不是处处都能确定的,在好斗与愤怒、父母性本能与柔情这两种倾向上就与事实相反。 看到一个人暴怒,或者两个人互相发怒,不会引起旁观者类似的举动和情感,旁观者只会表现出好奇或惊讶,并围而观之,举世所同。其他哺乳类动物也是如此。当麦克杜格尔教授写下“愤怒激起愤怒”的时候,他想到的可能只是A对B的愤怒行为会激活B对A的愤怒行为。但是下面的情况却不是这样:A从B面前逃跑不会使B也从A面前逃跑;A在B面前退缩,不会使B也在A面前退缩。 爱抚和拥抱孩子是母亲的本能行为,但并不会激活同伴中男人或女人的类似行为。他们不会因此而激起抱孩子、抱母亲、相互拥抱、抱自己的小孩或抱其他人的行为。他们的主要反应未必是母性行为所表现的柔情,而可能是赞许、嫉妒或是娱乐。旁观者看到没有得到温柔待遇的儿童,实际上可能比见到受人宠爱的儿童更容易被激起柔情。受母性精神感动的不是被爱的人或爱人的人,反而是没有得到爱的人。 一个人因看到他人的本能行为而受到影响后会怎么做,无法做出统一的解释。人因注意而小心走近、回避的反应、逐猎的本能,这类动作引起他人类似行为的效力较强。而旁观者看到他人愤怒、争胜、求偶以及母性的爱等行为后引起类似行为的效力却很小。统治与顺服的行为,其效力令人怀疑,很可能随情境的变化而改变。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对此了解得甚少。见到他人顺服的态度后,有时旁观者会格外顺服,有时却格外强硬。见到了本能的行为,是否能引起类似的行为?这个问题应该就各个本能逐一进行研究。 这是一个难题。在一般情境下,儿童经过训练能学会见人跑时自己也跑,见人看什么自己也看什么,这不需要什么原本的趋向。况且,某人(甲)见到某类事物而产生的某种本能行为会影响到另一个人(乙)。而乙产生的行为究竟是对甲的行为的反应还是对事物的反应却是一个疑问。例如,甲怕蛇的行为,可能只是通过引起乙对蛇的注意而间接地引起乙的害怕。乙再次见到甲,他的反应可能就不会像第一次见到时那样,而是发生了改变。这是因为甲的行为中可能包含了某种具有特殊符号功能的行为,因此也引起了乙的不同反应,例如走近或惧怕等。甲受到了惊吓,有同伴在场时就发出危险的信号,而独自一人时就不会这样。乙的反应或许是对危险信号的反应,而并非是对甲的一般惧怕。 旁观者见到别人的行为而做出类似的行为也有一些合情理的例子:见到别人对我微笑,我也微笑;见人大笑,我也大笑;见人叫,我也叫;见人看,我也看;见人听,我也听;见人往某个方向跑,我也跟着跑;见人离开中心点跑,我也离开中心点跑;见人胡闹,我也胡闹;见人安静,我也安静;见人俯伏,我也俯伏;见人逐猎,我也追逐、攻击、扯碎;见人捉拿,我也捉拿。 在我看来,上述情况都是或几乎都是事实。前人所说的“模仿的现象可在大众中发现,在大恐慌、大放纵、大暴乱的情况下能够自觉抵御的只有极少数人”。 麦克杜格尔在第二部分又对特定行为激活旁观者类似的反应做出了说明: “为了完整起见,需要提及第五种模仿。非常小的儿童对没有情绪和情感表达的动作有时也能模仿。其实,儿童的年龄尚不足以说有什么动作观念,只是故意地自觉模仿。据可靠的观察,发现了如下事实:例如,普赖尔(Preyer)说,他四个月的孩子会模仿噘嘴的动作。没有见到过这种现象的人会认为这纯属偶然,因为没有办法把儿童的这种行为归类到已有的模仿类型中。然而,我在自己的两个孩子身上已经发现了类似的模仿行为。其中的一个孩子在出生后四个月时,看到他对面的人把舌头伸出来,自己也把舌头伸出来,而且不止一次地把舌头伸了出来。在这样小的年龄对这种特殊动作所做出的简单的模仿,要想解释它,除非把它看成是一种很简单的知觉倾向,才能有这种特殊动作的趋向。我们不能说儿童这么早就习得了这样一种倾向,而只能说他在本性中就有了这种内部组织结构。这样一种本性上的倾向应该是一种极其简单的初级本能。每个孩子的这种初级本能都可能为数不少。这种初级本能能够帮助儿童获得新的动作,尤其是言语动作,这种倾向可能很可观。”(1908,p.106) 人或许真有这些零零碎碎的趋向来复演他人的特殊动作。就是有,也没有人知道这些举动是什么。现在只列举伸舌头这一种,不足以说服人。 总之,模仿的倾向虽然遍布整个人生,而且它们在教育和社会改革上是最有力的势力,人们在生活中又非与它们合作不可,但是,它们大多数都不是原始倾向,因为人不能见了什么行为就复演什么行为,像瞳孔遇到光那样机械式地收缩。要解释模仿,我们只能说,他人的行为能引起观察者特殊的本能反应,或者是观念,或者是动作。而这些反应、观念、动作,经验上已与那样的行为相结合。至于在情境中见到他人所为而自己也做出类似的行为,这种特殊的原始倾向在人类中为数很少。其他的趋向都是习得的习惯,与其他习惯毫无区别。 * * * 注释: [1]这里所说的“游闲阶级”,与劳动阶级相反,是指那些游手好闲甚至骄奢淫逸的阶层。 [book_title]第四章 原本使人满足和烦恼的事物 原始的需要、兴趣和动机本性 有理由认为,人类生活的目的就是需要的不断改善和满足。通过减少事物的自然属性和人的不满意,或者增加能够实现自我满足而又不伤害他人的事情,才能使人的需要获得进步。通过把环境改变得更能满足人类所渴望从事的活动,需要才得以满足。科学和艺术都是在需要的推动下应运而生并持续为人服务的。需要是一切价值的基本根源。 需要确实可以驱使人一生的行为。而它的原始根源就是那些使人感到满足或使人烦恼的情境。从这些使人满足或烦恼的事物中生出一切嗜欲和厌忌。学习的导向也从此开始。 凡是动物不设法回避,而且有时设法得到和保持的情境叫做令人满意的情境;凡是动物设法回避或改变的情境称做烦恼的情境。 原本使人满足的事物或本能的嗜好可列举如下:与人同居而非独处,与熟悉而非素不相识的人同居;休息之后可以活动,疲劳之后能够休息,休息时或者晚上睡觉时有被子盖而不致身体暴露。 原本使人烦恼的事物或本能的厌忌可列举如下:嘴里有苦涩的东西,活动时被物所阻,饥饿,他人用轻慢的态度看待自己,看见或闻到了粪便、腐浊物、脓血或动物内脏等。 使人满足与感觉上的适宜不同。同样,烦恼与使人疼痛不同。疼痛与烦恼在名称上的混淆格外容易使人产生误会。因为,疼痛只是烦恼之一,而且不一定使人烦恼。当人要争斗时被他人抱住,他虽然感到温暖而不疼痛,但非常烦恼。母亲有时甘愿为接受她孩子的爱而承受疼痛。而感觉适宜却与此有些不同。感觉适宜只不过是觉得当前的情境可以接受,但不一定可以使人感到满足。二者有时似乎是名异实同。但是,心理学里通常所形容的感觉适宜不能准确地表示满足。甜味可能令人烦恼,而苦味可能受人欢迎。 饥饿而得食,疲倦而得到休息,困倦时被抱着睡觉;有动物引起逐猎行为时可以追逐,追逐时能够追近猎物,向前一扑可以捕捉到猎物,捉到猎物时可以制服它;生下儿女后能够抱着孩子,可以听到孩子笑时发出的呱呱的声音。这些类似的情境名目繁多,但可以用一个公律来概括,即它们不过证明了这样一条定律:原本有一些已经开始了的行为,如果能够使它顺利地进行,这些活动和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情境就令人感到满意。可是,如果饥饿时见有野兔从身前跑过,而自己却被人抱住不能追逐;追逐时兔子又比自己跑得快,向前一扑又扑个空,而得不到猎物;有人给自己玩物,当自己伸手去接时,那人却又把手缩回去;自己行动时遇到障碍,却又搬不动障碍物……这些都是原本就使人烦恼的事物。这类情境也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也可以归结为一条定律:原本有一些已经开始了的行为,如果它们不能顺利地进行,就会令人烦恼。要使这两条定律适合理论和实践,必须对“顺利”下一个客观的定义。 何谓顺利进行?如果只从粗率的行为着眼,就不能得到一个适当的定义。理论上绕了一个大圈儿和一个小圈儿,仍不免回到“满足”二字。如果说顺利的举动是一种“常态”的举动,是本能行为的“常态”次序,那又不得不为“常态”下定义。最后还是要说是“顺利”的还是“满足”的。要说“顺利”是对动物生活起促进作用的,又会生出无数例外来。一方面,身为母亲的宁愿为儿女的生活牺牲自己;另一方面,将要冻僵的人宁可休息也不愿意活动,此外人还有种种不节制的行为。 要说“顺利”是“不受阻碍”或“没遇到干涉”,倒很能使人知道什么动作是令人满意的。因为动作受到阻碍就不成其为动作。然而,一捉,没捉到动物,而扑个空,这算是受到阻碍还是遇到干涉了呢?如果把这样的动作称为“不顺利”,不过是因为产生了令人烦恼的情境罢了。这又绕了圈儿。人在某种情境之中,为本性所迫而产生的动作,只要能成功,固然令人满足了;然而,就原本就令人满足的事物而言,大多数要看动作所产生的效果如何,而动作的效果差异较大。本来想跑而能跑就是令人满意的;而想逃避就能避开此地且逃到彼地,或者想追逐动物或人就能够追上,则会使人格外满意。 准备律 实际上,关于“顺利地做一件事”,要想得到一个满意的定义,除非把它看成是神经元内部活动的一种特性。我们要能稳妥地推测什么事物原本就是使人满意的或使人烦恼的,也须如此。按照人的本性,凡是一个情境启动了一组行为,其中所包含的不但有当时的神经冲动通过突触,而且还须有其他神经元准备传递和及时传递。例如,见了猎物,动物不但当时就向前追逐,而且等追近了一跃向前时,神经上又牵涉到其他传递与结合。这些神经元的作用在刚见到猎物时已经预先进入了准备激活的状态,使其能随时被应用。等到追逐的行为一开始,不仅上述各个神经元的结合受到影响,而且将来“准备一跃向前捉住它”的情境也要产生捉住它的反应。再后来是自鸣得意、把猎物撕碎或者带回巢穴。凡此种种行为所牵涉的神经元的结合也许早在追逐开始时起就有了不同的情境了,神经元随着行为的活动而活动。按照人的本性,这样的活动会排成长长的一组又一组,其中有几个是准备传递(准备传递的程度各有不同)的,又有几个是正在传递的。例如,一个儿童远远地看到一个引人注意的物体,他的神经元就好像先知先觉地准备好一组行为:注目、向前走、估计可以捉住了就去捉、觉得捉在手里了就好奇地玩弄。 事实上,一组行为能否“顺利”进行,首先在于神经元的作用,而不在于全身的作用。所谓“常态地”或“顺利地”进行,其意义就是能及时活动的神经元现在正在活动,并通过外部行为表现出来。所谓一个原始倾向失败或受到阻碍,其意义就是能及时被应用的神经元现在不能传递、不能结合,并通过外部行为表现出来。本章第一部分所述的种种使人满意的情境都是能刺激神经的活动,至少可以说是能容纳神经元的活动(即能及时应用的神经结合与神经传递);所说的令人烦恼的情境都是能阻挠这些活动的。 所以,在此类情境中,真正使人满意的是那些能及时应用的神经元和突触的神经传递,而真正使人烦恼的则没有这种传递。 这条定律不仅适用于饮食、逐猎、争斗、色欲等很确定的几组行为,而且在一切行为上都适用。一个神经元(或几个神经元)、一个神经突触(或几个神经突触)、神经元的一部分(或几部分)、神经突触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凡是构成这样一个能及时传递神经冲动的通路的,就可称为一个传递的单元。而且,一个传递单元能及时传导的使人满意,不能及时传导的使人烦恼。 及时传导的反面就是不能使用和不能及时传导,这也需要同时讨论。我认为,任何传导单元都会有时不接受传导。因为当时它自身已有活动。所以,它比其他传导单元在通常的情境中更不容易被刺激激活,从而更不容易传导。假如这是事实,又假如及时应用的定律也是实情,我们应该希望有一条不能及时应用的定律,即一个传导单元不能及时传导而勉强传导时,是令人烦恼的。[1] 事实可能是这样的,神经系统内如果真有所谓不能及时传导的情况,其原因应当是一个容易疲劳的神经突触,因为长时间进行传导而已经疲劳了,或者一个传导单元因为有病而变得疲弱了。在任一原因下,神经元的原生质自然应该保护自身,它宁可休息,也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我们对传导单元以及它们的劳瘁疾病情况所知甚微。即使是所知甚微,似乎也可以证明,凡是在劳瘁疾病的传导单元上进行传导的就是使人烦恼的。神经系统的活动在健康时能使人满意或者没有什么影响;而有神经衰弱症(以及所谓精神衰弱症)时,就变为令人烦恼的。反言之,神经系统享有健康和充分的睡眠时,平常稍觉乏味的活动也在受欢迎之列。我认为在人类中,满意与烦恼的原始倾向可以归结为能及时应用与不能及时应用的三条定律:(1)当一个传导单元能够及时传导时,及时传导就使人满意,只要他的活动不被外物所改变。(2)当一个传导单元能够进行及时传导而不能使其传导时则会令人烦恼。按照人的本性,凡是遇到这样的烦恼时,天然特殊准备着的其他反应可以应用。(3)当一个传导单元不能及时传导而勉强传导时则令人烦恼。 所以,通常的一个情况是不仅在某种传导单元上产生了完备的活动,而且在一连串的传导单元上早已预定下了对将来传导的欢迎或抗拒。诸如注视一道亮光、追逐一只野兔或抢吃一个苹果,这样很简单的几组行为,其神经机制都是极其复杂的。更何况其中不仅有一直往前的联结,而且还有无数分支联结,它们相互牵制、相互影响。然而就人类行为的复杂性而言,就应该有这样复杂的神经机制才能作出适当的解释。而且神经元的生理学又暗示人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形。所以,我们见了一个情境,不仅要问直接被引起而完成活动的联结是什么,而且尤其需要断定各个原始倾向之中,因此而准备的能及时应用和不能及时应用的是什么。 我们并不需要在每种重要的情境上详细解决这个问题。各种情境能产生或招致及时应用与不能及时应用的各种情形。在这个层面上,凡是能够精细观察的人,一经了解定律,自然能够看到。心理学的作用现在也未必超过此。我们可以想象,每一组行为可以比作一队士兵,有侦察兵在前探路;又可以比作一列列车即将到达一个车站,预发信号,因此这个机关开,那个机关闭,还有一些全然不动,这全看列车的大小、快慢、色彩而定。同理,在视野中间接地看到一个小东西,就会使系属于眼睛中央凹的神经元、伸手握时所用的神经元,甚至尝味时所用的神经元早早地就及时准备了。我们这样想,就现在看来,所获得的认识就已经足够了。这种及时应用究竟是何性质?凡是关于人类行为的一切科学都应该把这个问题看成重中之重的大问题。 对“多样反应”或“变式反应”的解释 在原本使人烦恼和满意的事物方面还有一个普遍的事实需要在此提及。我们在上下文中为原始行为所开出的目录中,有许多行为,论其详情,都是对同一个令人烦恼的情境所产生的多种变式反应——直至得到一个满意的情境为止。情境所引起的不是一个确定的反应,而是好几个反应中的一个。一个不能产生满意情境的反应,就刺激其他反应中的另一个。因此,每当动物有无数种反应时,它会尝试一遍又一遍,直至作出某个反应后,解除了烦恼的情境,而实现了所需要的满意为止。例如,看见一个吸引人的东西,可以做出各种伸手探求的动作,不能接触到那个东西的一组动作就不做了;接触到那个东西后,各种抓握它的动作便开始了,不能握住东西而使自己感到满意的动作便不做了;握住东西时,种种收缩屈曲的动作便开始了,直至把那个东西放在嘴里,把那些欲望都满足了才停止。同理,假如一组关系到行进活动的神经元处于能够及时应用的状态,但人的身体却被别人抱住不能实现行进的目的,这种情况就会惹起种种扭动、挺身和推人的动作。假如其中没有一个动作能挣脱令人烦恼的束缚,人就会使动作格外用力或生出其他动作,直至变式反应中有一个动作使人逃脱,烦恼没了,这一组动作才停止。 这种作用在低等动物的行为中很容易被观察到。一只小猫“被关在一个小笼子里,它饿了,见到笼子外边有食物”,假如它面对这种情境却从来没有学习过什么动作,依照它的本能就会做出如下反应:“见洞就钻,对笼子上的铁丝网又抓又咬,爪子从铁丝网的缝隙中伸出来遇到东西就抓,碰到松动的地方就不停地用力摇动,有时还抓笼子里的东西。它对于笼子外的食物并不十分注意,只想竭力冲出笼子。这些都是它本能的动作。它的奋斗非常努力。它的抓、咬、钻等动作能持续十几分钟。” 一种情境所带来的烦恼能引起一组变异的动作,直至个体的需要得到满足为止。[2]这种原始倾向非常重要,不仅因为它们数量多,作用各异,还因为它们很容易被改造,变为专门的行为习惯。改造这些原始行为的方法在于选择它们的“顺利”反应,使其与情境相联结。个人行为的进步也像种族行为的发展一样,要以行为反应的变化为第一条件。 * * * 注释: [1]一个没有传导准备的传导单元,不让它传导,也会令人满意,这样的解释也是合适的。但是,支持这个假设的充分事实证据很少,这里就不再讨论了。运动之后恢复体能的休息、焦虑后的平静、恐惧后的安全感等与之类似的积极满意状态,是由于没有准备传导的单元所进行的传导被解除后引起的,还是由于涉及感觉的肢体语言、文雅的演讲、熟悉的面孔等这些准备传导单元的实际传导而导致的,仍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2]或者个体对情境的注意因疲劳、睡眠或有了新感觉而被剥夺为止。 [book_title]第五章 身体上的小动作倾向及大脑的联结倾向 发音、眼动与手的操作 出生后不久的小孩不用学习就会用声带和口部动作发出咕咕声、咿呀声、忍不住的笑声、长而尖的声音和大叫声等。凡是能引起他视觉注意的对象,他都能转动眼球使对象的各个部分处于眼睛中央凹处。凡是容许他玩弄的东西,他就会拉、戳、转、拾起、扔下、卷起、抓、摇和使用其他动作来玩弄它。 至少从表面上看,这些行为好像具有无目的、无法分辨和普遍存在的特征。这些动作对于动物来说毫无益处,这种情境也好,那种情境也好,或隐或显,毫无秩序。引起发音游戏的原因似乎没有明确的结论。不论是来自外部还是内部的刺激,似乎都会唤起孩子的发音反应,没有什么对抗发音活动的联结。这个声音或者那个声音、这一串声音或者那一串声音,似乎在发生上没有什么不同,彼此无法区分。同样,上面所列举的玩弄倾向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不像“从伸手到抓握、再到入口”的反应那样有目的。不论什么对象,只要能容许这些反应,便能做出这些反应。在这一堆彼此无法区分的反应中,所看到的卷、推、抓或其他动作,都是随便发生的。因此,我们说这种倾向是一种普通的倾向,更像是控制这些动作(眼球运动、发音器官运动以及无约束的手臂运动)的神经元没有得到有目的的运用似的。这也未尝不是一个正当的假设。 大概而简单地说,这种假设是正当的。就其行为动作而言,即使用批评的眼光来看,也符合那个一般的模式:一个固定的情境必然结合一个固定的反应。正因为它有用,所以得到永久的遗传。 一切原始的倾向都不预计效果,先见之明都不影响及时的反应。按此说法,一切原始倾向都是没有目的的。动物见到老虎而逃跑,并不是因为要逃避而逃跑,而是因为一方面有老虎,另一方面是在此情境中,跑是使它的神经元满意的。同理,孩子用手指拨弄木块,一则是因为有木块,二则是因为他用手指拨弄木块是令他满意的。发音、眼动以及手的游戏虽然没有明显的目标,这是就他人在这些动作中所见到的目的而言,但就它们所得到的最终结果(非预知的最终结果)而言,本能中应该没有比它们更有实际用途的了。因为,发音游戏的最终结果是语言,眼动与手的游戏的最终结果是知识。总的来说,这些没有明显定向的发音游戏比那些因饥饿、疼痛、惧怕、求援和求偶而发出的声音更有益于种族,而眼动和手的游戏也比跑、追、攻击、擒捉、吃等动作更有益于种族。仅从养活自身和养活后裔来看,这些都是不规则的奢侈品。但一旦它们与某种倾向结合起来,就会变成一种工具,能制服一切天敌,得到丰厚而常备的食物,还能改造环境,使人类的繁衍永无尽期。 倘若根据外部行为来推断神经系统里面的情形,那么,只要情境与反应双方一经确定,这一情形就可明白了。前面所谈到的对于不同的事物所发生的明显的同一反应(例如,小孩对母亲、对洋娃娃、对天空的叫唤都是同样的)或对于明显的同一个事物所做出的或推、或拉、或抓的不同反应显然是没有区别的,现在看来不过是错觉。营养、疲劳、发育等身体内部的活动势力对于这些原始倾向的发展影响较大(不比在逃避或争斗时),能在许多可能的动作中规定什么反应该先发生。然而,大概而论,所谓“对于同一情境产生不同的反应”也并非是不正当的,即使在情境一方面,把神经元内部的实际情景排除在外,其意义也是相当普遍的。例如,只要“在视野中将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相比较”,“有东西在手心上”,甚至只要个体“活着、醒着、发音器官闲着”,都能引起反应。 因此,发音、眼动和手的操作三者应该说是一般的原始倾向。它们随便运用神经元产生许多声音、许多眼动、许多手的试验。但是你要注意,我们所说的一般是具体的一般,所说的随便是具体的随便。斯宾塞(Spencer)和其他作者认为,这种儿童早期的动作游戏是“多余的”动作,是“精力过剩”所产生的动作,是语言、表情以及姿态、手势等相关肌肉“偶然的”活动。他们所形容的不够准确。相对于饮食、争斗的需要来说,这些动作才是多余的。然而,它们何尝不来源于生物的基本原始倾向。并非是人的精力过剩(灵长类动物也多少有些精力过剩),而鱼类和许多哺乳类动物的精力没有过剩。其实是人的神经力分流为几百条路,以产生声带、口部、面部肌肉、眼睛和手的各种动作。相比之下,鱼类和其他哺乳类动物却做不到这样。这些活动也并非是“偶然的”,只不过它们不像饮食、逃避、攻击之类的动作那样从外表可以直接预测罢了。更何况它们看起来并不完全是随便的。我们至少可以预断,小孩子说“啊咕”要比说“伊达”早一些;比起把小拇指放在东西上面,他们更常用手拍东西。此外还存在其他种种同样的事实。我们还能预断儿童见了玩物后,两个眼球就不做不相关的眼动动作了;他们用手握东西时也绝不会用大拇指和无名指去握。无论何时,所谓的“随便”也只限于在一类反应中选择一种。而就总体而言,这些动作是十分确定的。 上述所论,只不过要把这些倾向形容得格外确切些。我是怕有人认为我说的有些诡异,反而把纯粹的外部行为忽略了,所以需要重复说几句。说到发音,也大致是对于不同情境的发音。发音时用了许多不同的声音,而且发音次序也有许多不同,经过训练就会发展为语言、唱歌以及其他声音艺术。说到眼动,也是在眼动时用了眼球的许多动作,使对象的各个部分位于视觉的最清楚之处。我们对“事物”的知觉、观察事物的习惯以及读书等都是由此发展而来的。再说手的操作,大致也是对于不同的对象而用手臂与手、手与手指做出许多不同的动作。孩子长大后用手拿器具、画画以及现代的种种职业性技术动作都是由此发展而来的。 其他可能的专门化反应 建设性(constructiveness)——人们通常从产生的效果来讨论原始倾向。于是“破坏性”和“建设性”就被提到了显要的位置。这样一对矛盾倾向之所以显要,是因为只就功效而论倾向,而不考虑现实的情境和反应,是不正当的。本能不知道有什么破坏和建设,也不知道改变某种对象对全世界人民的幸福是裨益更多还是更少,它的趋势只在操作对象。正如上文所述,凡是人能做的、凡是能得到新奇的印象并能在外部发生看得见的变化,都使人感到满意。然而,这些都已经归结到各种本能的兴趣之下,无须别论。例如,摆手、摇脚、踢、滚、装鬼脸、乱叫、扔东西、吹口哨、撕书本、掏沙洞、用木块建造房屋,这一切反应无不具有同样的形式,无所谓破坏和建设。凡是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一言以蔽之曰发音的倾向,总不能因其所发出的声音是语句,就说是建设的本能,所发出的声音是无意义的啰唣,就说它是破坏的本能。同理,手臂与手、手与手指有发生某种动作的倾向,一言以蔽之,就是操作,而无须说是建设性的还是破坏性的。 装饰与艺术(adornment and art)——柯克帕特里克(Kirkpatrick)和其他作者认为,人类先天具有一种装饰自己身体的原始倾向。但是,身体彩绘和文身,用贝壳、花布、羽毛和其他类似的物品来装饰身体,这些都是后天学来的行为。它们的价值在于能引起别人的注意、赞许以及霸权和求偶的成功。所以,与其说它是原始倾向,不如说是后天习得的行为更在理。 艺术创作的专业化倾向是否也是原始的,也令人怀疑。一切建设性似乎都出于经验,已把一般的操作改变了。所创造的事物要让人崇拜,而不让人轻蔑和厌恶,这些习惯很容易被人选择而保持。 好奇(curiosity)——另外还有能使人获得知识的可泛称为“好奇”的倾向。好奇倾向中有许多是自然所赋予的。例如,注意新鲜的事物及他人的行为,如小心走近、目送、伸手、握东西、送进嘴里尝尝、看、眼动、操作等已经占了好奇的大部分。而且,凡是需要叙述的前文已经谈过了。 此外,还有前面没有提及的一些倾向,在这里不如称之为“感觉生活的爱好”(只就爱好而论爱好,别无他故)。即不考虑其他情境,仅仅是感觉就会使人满足。心里空洞无物是人的一大烦恼。我们可以想象,在人的大脑里有无数神经元都与感觉神经元相联结。它们都能及时传递并渴望刺激。它们的活动并不能使什么切乎实际的需要直接得到满足。人类所需要的感觉印象就是感觉的原因之一。经验如果是新的,就已经算是酬报了。婴儿醒来的时候,眼动、操作,几乎没有停下的时候。这不仅是因为眼动和操作本身可以使人满足,也是因为能满足感觉的需要。 种种心理活动的本能(the instinct of multiform mental activity)——上文我假设,人类大脑中的神经元不仅有能够发生几组行为的特殊本能,而且还有准备“及时活动”的神经元。这种假设我还嫌言之未尽。神经元准备活动,有的是因为有刺激随时从感官来而能及时活动;有的是因为有间接的(第二重的)结合,即与活动的结合。例如,小孩子不仅喜欢看一堆木块倒、一个轮子转动,而且更喜欢看到木块被他打倒、他按开关时轮子转动,后者的满足感比前者更强。听喇叭响的快乐比不上自己吹喇叭的快乐。“打的时候木块倒了”、“按的时候轮子转了”、“吹的时候喇叭响了”,这是第二重结合的例子,比单纯的感觉进了一步。它们所代表的,一则是小孩子操作时运动神经元的活动,二则是感觉神经元的活动,三则是二者结合时神经元的活动。它们兼有操作的满意、感觉的爱好、生活本身的知足,此外还有一样无以名之,我将其命名为“心理控制的满足”(satisfyingness of mental control)。所以,不论所做何事,所得到的效果如何,只要能做,且有效果,就会天然地使人满意。[1] 心理控制(有所为或有所成就)又在许多具体的事情上使人满足。不仅发生动作而得到感觉是使人满意的,而且一个理想的计划得到结论、想象一个理想的人及其作为以及其他无数“做有所为”的情境,都是使人满足的。而且这种满足是原始的。因为一个人制订计划、创造理想以及得到成效的能力虽然有待于训练,但一经结合,就天然令人满足了,因为满足不需要学习。[2] 所以,如果其他条件相同[3],凡是心理的活动差不多总是令人满意的。不仅神经元的及时活动关系着各种特殊的本能,而且即使是学习进行时所引起的神经元的活动以及准备及时活动的神经元的活动也使人满足。有一些人喜欢运用自己的思想和才技,不用勉强,正如同爱食物、爱睡眠、爱同伴、爱受人赞许、爱战胜别人一样,是本能的、“天生的”。 种种身体活动的本能(the instinct of multiform physical activity)——用同样的观察和理论,又可以得到一个正当的结论,这就是除了求食、制敌等特殊反应之外(不考虑其他情况),有许多非勉强的动作原本都是使人满意的。婴儿的弯手指、舞臂、摇头等动作与吸吮乳汁同样出于本能。男孩子天生爱体育,尤其是天生爱追猫。空舞着棍子、空翻着跟头(就生存竞争而言,这好像是在真空里活动),该兴趣的浓厚程度当然比不上在真实逐猎情境中的抓握、追逐、又抱又拉的反应。然而,这样做的满意程度可能超过本能。长期休息之后,无论做出什么动作似乎都比闲着没事做容易使儿童满足。 游戏 在所谓游戏的行为中确实存在一大部分某种情境与某种反应的原始联结。尽管“游戏”这一名词意义不一,然而无论如何,它都比称作“工作”的事物更近乎本性,更非训练所产生。不过,不经训练,就假定人类有一种产生游戏行为的原始倾向,确实令人费解。这一点在前文讨论其他原始倾向时已经被多次提到。游戏在教育上的价值如何有很多争议,大多是因为定义空泛所致。而且,在游戏中哪些成分是先天的,哪些是后天学来的,也都没有确定。因此,我们不妨先提醒大家游戏的原始倾向不是什么。 人类没有哪个原始倾向是宁做无用的事情而不做有用的事情、宁愿建造空中楼阁而不愿意实事求是的。人类也没有事先准备一堆原始趋向,像玩意儿似的假冒本章和前面几章所列出的哺乳、逐猎、栖避等行为。人类并没有两类本性,一类是务实的,一类是游戏的,两者一来一往,像魔术似的。 人类的大部分游戏是从种种原始倾向中发展而来的。大多数游戏并不是天生的,而是正经的活动。请看前文中的操作、面部表情、发音、种种心理活动和种种身体活动。同样是操作的原始倾向,做水果饼是它,做泥浆饼也是它。从发音来看,它既能发展成语言,也能发展为叫嚣和唱歌。如果能够说明不同于上述特性的大多数原始游戏,那是十分有意义的。 有一部分原始游戏需要另作解释。按上文所述,人的原始倾向好像是一个个分开并各自独立,各自组成一串情境与反应的。这只是为了讨论方便起见。其实,人在任何情境中的反应都是十分复杂的,以至于所发生的反应常常是逐猎、慈爱、操作等情境中的混合反应。例如,一个6岁的儿童看见了一个2岁的儿童,既可能把他看成是一个新奇的事物而好奇地看着他,也可能把他看成是一个小动物而追逐他,还可能把他看成是同类而用手去拍他。一个引起第二重联结的刺激还可能引起不同于上述反应的新反应。因此,这个6岁儿童可能不把那个2岁儿童看作猎物而追逐他、制服他,也不吃他、保护他,而是所谓的“同他游戏”。另一方面,过去人的本性所能适应的整个情境在现代生活中只剩下了一些片段,即在现代文明人所创设的整个生活情境中只保留了过去人生活情境的一些残片。所以,那些原来本该发生的反应也只剩下一些片段。一个人用手指向我胸前一指,如果他不用恐吓的态度对待我,头部不向前、脸上没有怒容、没有凶吼、没有对我嗤之以鼻的表情,那么我的反应当然不同于有那些附加条件时的反应了。同样,生物体内部的情境如果有所改变,也能使一个原始倾向特别像游戏。假如1岁至3岁小孩的生活环境是距今25 000年前人类所穴居的野外,那他玩弄一个小东西的方式就很有可能像他父亲对待猎物那样,两者都是实用的而非游戏的。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人类莫非真有所谓的游戏本能?即有种种前面没有提到的特殊倾向?例如,为逐猎而逐猎,而不是“真正的”逐猎;为争斗而争斗,而不是“真正的”争斗;为了抱孩子而抱孩子,而不是“真正的”爱孩子?换句话说,造物主在创造人类时就准备让他们求食、争配偶、做母亲,而且在生命初期就把特殊的游戏反应也结合到这些情境上了,既像真实反应而实际却又不是?儿童追逐、逃避、擒捉、角力、骑在家畜身上或其他儿童身上拳打脚踢、揪头发等,见了洋娃娃、玩物就抱抱、爱抚,对这些现象真的需要用那种特殊的游戏本能来解释,或者把它们当作“真的”本能来对待吗?又或者是因为情境复杂,并加上训练而改变了吗?对这几种观点我不置可否。但无论如何,看到人在游戏中的逐猎、争斗、养育、逃避、组织家庭等行为,我就知道训练很早就穿透了人的本能,并把它遮蔽了。 * * * 注释: [1]格鲁斯(Groos)和其他作者说,人的本能中有所谓的“试验”和所谓的“造因的适宜”。他们所想到的可能是心理控制的行为(或应该想到心理控制的行为)。最早发现这种行为的是希恩(Shinn)女士的著作(1899,p.10)中所举的例子:“出生后的第20个月,这个小女孩用手遮住眼睛,然后又把手放开;把脸埋在枕头里或自己的肩上说‘天黑了’,又仰起头说‘天亮了’。” [2]以上所述,无处不含有“不考虑其他情况”的意思。心里渴望休息或做其他的事情,这时勉强所做的联结就是令人烦恼的。 [3]“其他条件相同”这句话贯穿于本章的始终。阻止休息或做其他事情的强烈渴望,这样的联结是令人烦恼的。 [book_title]第六章 学习能力 到目前为止,在我们所讨论的内容中,尚未涉及原始倾向自身的原始倾向。人不但具有对这种刺激或那种刺激敏感、联结或做出反应的特殊原始倾向,而且还具有对这种刺激或那种刺激敏感、联结或做出反应的一般原始倾向。所以,事实上,人的本性因此而印象深刻,因此而产生这样或那样的情境,因此使各种联结占用一定的时间,因此会在内心产生意识,因此在刺激和反应结束后仍然会对人性产生影响。按照实际的本性,一个事物的状态因它能令人的神经元感到满意,所以人对它不回避;而另一个事物的状态因其使人的神经元产生烦恼,所以使人做出一些反应,直至使其变成令人满意而不回避的状态。总之,不论是反射、本能还是能力,它们首先都在一定的时间内发生;其次,有时会生产或改变内心的意识生活;再次,有时会或多或少地永久改变有机体,以及相关神经元的大致原始倾向;最后,当外界情境使人的生命进程得以顺利进行时,人就会使情境保持不变,而当生命进程受到干扰时,人就会做出反应来改变其内部储备。 上述四种倾向中的前两种,可能是人们的共识,无须赘述。 而上述的第三种倾向则是人持久性的改变能力,即“学习”。就人类的福祉而言,它是本性中最重要的事实。 学习定律 应用律(the law of use)——当一个人“在某情境‘S’与某反应‘R’之间建立了一种可变的联结”后,经常应用这个联结,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原本的反应就会使该联结的强度得到增强。所谓联结的强度,是指这个情境“S”重复出现时,唤起这个联结概率的大小。概率越大,在相同时间内形成该联结的可能性就越大;或者在相同的概率条件下,该联结保持的时间就越长。[1]因此,如果“问‘6+7是多少’”与“回答‘等于13’”的联结增强了,那就意味着在以后的6天时间里,如果需要对这个问题作出10次回答的话,回答“等于13”的反应概率就会由原来的7/10增加为8/10;或者意味着将7/10的反应概率由原来的保持40天增加到保持60天。 失用律(the law of disuse)——当一个人“在某情境‘S’与某反应‘R’之间建立了一种可变的联结后,如果在‘T’段时间内一直没有使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原本的反应就会使该联结的强度减弱。 应用律和失用律可以合并为一个总规律,称为“练习律”(the law of exercise)。 从应用律中我们可以得出几个事实。一个联结的强度不仅取决于应用的次数,还取决于应用时的精力投入和应用时间的长短。所以,聚精会神地思考“6+7=13”与漫不经心地思考它们的联结强度不同,持续10秒钟的思考与仅仅持续半秒钟的思考所形成的联结强度也不同。 效果律(the law of effect)——当一个人“在某情境‘S’与某反应‘R’之间建立了一种可变的联结,而且同时或随后伴随反应的是一种令人满意的事件状态”时,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原本的反应就会使该联结得到增强。反之,如果伴随反应的是一种令人烦恼的事件状态,在其他所有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原本的反应就会使该联结的强度减弱。 从效果律中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事实。满意效果的强弱变化,不仅取决于满意的程度,而且取决于它与受影响的联结之间的密切程度。这种密切程度,或者是事件的满意状态与受其影响的联结之间联结的密切程度,取决于时间顺序上的紧密程度,或者对情境及反应的注意程度。如果其他条件都相同,那么,在相同的满意程度下,一个在两秒钟以前建立的联结,其强度一定要比一个在两分钟以前所建立的联结强度更强;如果两个联结与满意状态的时距相同,但对其中一个情境与反应的联结给予了深刻的注意,而对另一个联结却没留意,则前者所受到的影响效果一定比后者更大。 以上论述所占篇幅的长短并非与所论述问题的重要性成正比。否则,这些联结倾向因练习和满意的结果而得到增强,因失用和烦恼的结果而减弱,仅这两项内容就应该占大半章的篇幅。人类的其他禀赋也都以此为转移,才能适应于复杂的文明世界。在教育上,它们无处不在,而且无不重要。在所谓的教育、训练、学习或者智力等诸如此类的活动中,它们都是行之有效的原始动力。 然而,由于它们已经如此的清楚而又直截了当,而且我们已经知道了它们的重要性,所以不需再作评价。此处需要补充说明的是:(1)讨论何种性质的联结才可以改变;(2)对原始倾向可以使行为的联结增强或减弱的一些错误观点作出辨别和论证。 可塑性的极限 究竟哪些联结是可以改变的?对这个问题还不能给出绝对可靠且准确的回答。[2]在一种极端的情况下,例如,一个人“悬在空中”与势必“坠向地心”之间的联结肯定是不可改变的。而在另一种极端的情况下,例如,刚刚提到的那个人,“悬在空中”的情境与“尖叫”之间的联结,显然是可以改变的。人体下坠的倾向固然是不可改变的,但是,不尖叫的倾向他是可以学会的。 说不准的一些事例可以在一些反射的联结中找到,如闪光与瞳孔收缩之间的联结,或者鼻黏膜受刺激与打喷嚏之间的联结,乃至更多的纯粹生理的行为,诸如血液循环、消化以及新陈代谢等。由此可见,某种联结的变化究竟能否受应用、失用、满意和不满意等的调节,大致是卫生和医药方面的问题。 依靠“能力”形成联结的假说 关于人的原始学习能力(faculties),即增强或减弱行为之间的联结,目前有三种似乎与事实相悖的假说。第一种假说是,不论本能、练习、效果的规律如何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人有注意、记忆、推理、选择等与生俱来的神奇能力来权衡和选择所思所想与所作所为。这种观点正从专家的思想中消失——不用说它是错误的,即使它是正确的,也无益于人类的福祉。 依靠观察他人的行为形成联结的假说 第二种假说认为,一个人只要观察到他人行为中的S-R[3]序列,就有对S做出R的反应倾向,即模仿具有一种凭借观察到的R就能与S形成联结的力量。也就是说,他人形成了S与R的联结,观察者也会形成这种联结。对此我找不到什么证据。 当然,有一些模仿确实是人类学习的有效力量。第一,他人所显现出的某种行为,会引起察觉到的人做出同样的行为。见他人微笑,自己也报以同样的微笑;见他人跟随领导者,自己也跟随领导者;见他人高兴,自己也跟着高兴。这些反应很像一些本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具有教育作用。第二,他人的行为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出现,为人们的行为选择提供了一种行为楷模。自己对做出的全部或部分楷模行为感到满意,所以,这种模仿行为从属于效果律。但是,这种模仿不是本议题所讨论的模仿。用一个人的发音和举止作为一种行为楷模,使其他人养成同样的言语和礼貌行为习惯,这与一棵大树的形状决定了人的爬树习惯是一样的。第三,随着儿童智力的发展,他人的行为能够唤起一个人的各种观念,这些观念能够按照练习律和效果律导致行为的发生,而这些行为很像是已知观念所唤起的行为。例如,看见他人喝水,就能想到自己口渴,或者想起自己整个下午都没有喝水的机会,或者仅仅想到喝水本身。其中的任何一个想法都靠以前的习惯与喝水反应建立了牢固的联结。他人的行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情境提示,提醒自己做出与习惯相联结的反应,这种反应就像他看到的行为一样。但是,这种联结的力量是习惯,即练习律和效果律的作用,而不是本议题所说的模仿。 见到一个S与R的联结就能复制它的所谓证据,一方面是来自婴儿的生活,即第三章讨论模仿时所提到的事实(即我们发现的,缩小到使一两个婴儿伸出舌头的可怜秘密)。另一方面是来自那些聚众闹事的男人,他们被认为是通过模仿而完全直接改变行为的人。因为,在他们的行为中确实有违背习惯和自身基本欲望的行为。这需要超出本书的讨论范围去解释聚众心理。但是我认为,只要把这类事件的行为细节详细列出来,就可以看出,那些逃避、攻击、突然袭击、撕扯,以及其他完整的和片段的本能联合活动,都被看成是模仿的结果。如果后天习得的抑制被一时的冲动、暂时的偏狂或领导者的魅力所冲散,那么,这些行为就是由具体情境中所形成的原始具体联结引起的,而跟任何一般的模仿倾向无关。 因此,没有更多的证据能够说明完全彻底的模仿是一种一般的学习能力,而只能说它是对他人行为的本能反应。其实,模仿的本能与模仿的学习是一回事,所以,这里所谈到的事实与第三章中提到的事实同样可以合并成同一个反驳的论据。 以为观念能产生它所代表的行为,依靠观念的力量形成联结的假说 另一个正统的假说是“观念驱动行为”说(theory of ideo-motor action)。该假说认为,一个行为的观念,或行为结果的观念,或其一部分行为结果的观念,不借外力,只凭自身,就倾向于产生行为,或与该行为相联结。按照此说,只需要反应的意识代表与某情境相联结,即可形成该反应与某情境的联结。 依靠联结反应与情境的观念力量形成他们之间的联结,最经典的论述是经常被引证的詹姆斯的话: “我们可以坦然地说,每一个动作的代表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唤起它所代表的实际动作;只要心理没有反对它的代表使它不能活动,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唤起它。”(1893,vol.2,p.526) 麦克杜格尔把“观念驱动行为”列为一种“一般性的而非特殊的先天倾向”,并作出这样的描述: “在特殊的情况下,我们有意注意身体的动作,该动作凭借它与观念之间的神秘联结,立即随观念而起。对此,除了事实之外,我们几乎一无所知。”(1908,p.242);“……视觉呈现一个人的动作,很容易唤起观察者自身相似的动作观念。就像驱动观念一样,使他倾向于立即做出这个动作。”(1908,p.105) 与这种普遍赞同的观点相反,我认为动作的观念,或者反应的观念本身不能产生动作或反应。我主张,一个动作的观念不能产生它所代表的动作,动作只能与本能、练习律和效果律的结果相联系。 我尤其主张,任何观念、表象、感觉、知觉,或者其他任何心理状态,都不能在应用、失用、满意和不满意规律之外另有什么强烈的倾向,会唤起具体的与心理状态相似的或受心理状态驱动的动作。所谓“一个观念代表某种动作”,或者“观念以某个动作为目标”,或者“属于某种动作的观念”等诸如此类的说法,都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是,观念与动作形式相同,即一个一英寸(约2.54厘米)见方的红色正方形的心理表象,就同这样的一个正方形一样。第二种是,观念的意义与动作相同,即一想到“一个一英寸见方的红色正方形”这个词组,就意味着这样一个正方形。不论意义如何,一个观念总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倾向,产生它所代表的动作,或者它所指定的对象。不论观念所代表的是它本身的动作还是一个红色正方形,都不会有这样的倾向。 那些正统假说的拥护者们并没有说明“神秘的联结”是什么。他们所谓的“代表”、“有目标”、“属于”仅仅是“倾向于产生”、“导致”、“唤起反应”的意思罢了。在这种情况下,“观念有冲动力”的说法就只是一句废话,等于说观念能产生它所产生的东西、引起它所引起的反应一样。然而,这些正是詹姆斯想表达的意思。因为,他首先关注到的是消极的事实,即没有必要有“意志”的特殊意识。至于一个观念如何引起一个动作,在他的主要问题里这是无关紧要的。 他们所谓的“代表”或“有目标”,还可能是指“按照练习律和效果律所形成的联结”。如果是这样的话,“观念有冲动力”的主张则恰恰与一般学习规律的小特征相符。正如我所强调的,在本能和学习定律的范围内,任何情境都有引起反应的倾向。所以,安杰尔(Angell)在讨论这个问题时说:“适当的肌肉运动从来不跟随一个观念而来,除非在一个人的已有经验中它曾经被使用过或者已经建立了其他习惯式的联结。”(1904,p.356) 可是,一般来说,正如“观念驱动行为”说在教育、医疗和伦理学的应用中所展示出来的那样,它的追随者们总是假定,观念产生动作是一个固有的倾向。观念或者产生类似的动作,或者产生观念所指定的动作,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这一点表现在沃什伯恩(Washburn)最近所提出的一项声明中。她明知道有反对意见,还是说:“经过中枢的激发,一个动作观念是一种感觉、视觉、触觉、动觉的复活,它本来就是由动作本身产生的。而且,当这样的一个观念被注意到的时候,或者通俗地说,当我们专注于这个动作的‘感觉’如何时、或者看它是如何做出来的时候,就是感觉与驱动过程、重建动作形成联结的时刻。这就是大家熟知的学说,而且詹姆斯在他的《心理学》第26章对此有详细的阐述。”(1908,p.280) 卡尔金斯(Calkins)教授一直更加清楚地说,自发行为是由我们心理上获得的相似反应观念所引起的反应。一个“外部的”意志过程是某种形式的意志行动;而一个“内部的”意志过程则是这种形式的有意思考。“意志过程是一种行为或行为结果的想象,一般来说,它产生于相同的行为或行为结果之前,并与行为和行为结果相似。例如,我要在一封信上签名,不是想象我用笔的动作,就是想象要写出来的签名是个什么样;我要购物,不是想象我交钱的动作,就是想象我要买的东西——高尔夫球杆或者古铜器。”(1901,p.299)内部的想象“与它的行为结果并不完全一样。对行为的有意想象可以像它做出来的那样详细”,但是,一种思想的有意想象只能跟随着一个“部分相似”(1901,p.303)的思想。 抛开这些具体作者的精确阐述,一个行为与一个观念,它们之间可以形成有效的联结。与此类似的观点已经成为大众普遍接受的信念。正是这种信念,或有相同效果的事情,已经成为医疗、道德、教育、学校管理、商业和政治等广泛领域的实践基础。所以,这种信念和我反对它的理由都应该详加阐述。 第一,如果詹姆斯所谓的“一个动作的代表”和麦克杜格尔所谓的“观念”都按照通常的意义来解释的话,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这样一些情况,即作为实际动作代表的观念已经存在,但却并没有唤起它所代表的实际动作或观念所指的动作。例如,一个小孩的某个动作,他可能做了上千次,而且现在他又渴望做出这个动作。但是,如果他以前所做的这个动作都只是由感觉刺激引起的话,那么,无论我们现在怎样给他生动地用语言描述这个动作——而且他也很努力地听——都不可能通过唤起他做出这个动作的观念来引发他做出这个动作。观念必须依靠练习律和效果律先与动作联系起来,或者与感觉刺激联系起来,才能通过这种联系或努力产生动作反应。否则,绝没有丝毫的能力可以唤起动作。 一个行为的观念,即使它不需要按照练习律和效果律与该行为形成联结,它也不一定会立即引起相应的行为反应。假如从阅读本页的读者中选出那些充满活力的人,一个接一个地唤起他们打喷嚏、呕吐和打嗝的准确观念,如此这般,做上100次,也不会有一次能引起真实反应的发生。不是这些读者在心理上不能获得理论上所说的那种动作的代表,而是理论的错误。可是,如果理论上所说的动作代表,连不到百分之一的心理学专业的学生都无法得到,那么,这个理论就是令人怀疑的先验论。既然观念唤起动作是一般人都具有的能力,可是百人当中竟无一人能获得观念,那么这样的人又到哪里去找呢? 第二,至少大多数的观念与行为的联结,而且是产生了实际行动的联结,是按照练习律和效果律建立的。一个人有了想睡觉的念头而去睡觉,有了想写“猫”字的念头就写出“猫”字,对这些现象的解释不难从以前的训练中找到。以前的训练已经把睡觉的观念与疲惫欲睡的情境联结在一起。情境相合,去睡觉就是原本的反应,或习得的反应。甚至以前的训练已经把睡觉的观念与睡觉的动作相联结。现在让读者坐在椅子上,产生一个起立的念头,他可能会真的站起来。因为,起立的观念已经联结了很多直接的感觉情境,按照练习律和效果律,这些感觉情境能引起使人从椅子上起立的行为,观念自身也就成了反应的情境。可是,如果现在让他去想一个潜水的观念,他就不会站起来。[4]但是,如果让他做其他事情,他就会站起来。站起来之后,他当然可以做潜水的动作了。所谓“直接随观念而发生”的动作,都是他以前屡次做过的动作,或者常常是某部分动作,或者是曾经令他满意的动作,而不是与观念相似的动作。 第三,撇开练习律和效果律不谈,在一般情况下,人通常所想起的观念一般不会产生动作,而产生的动作一般也不是来自观念。请读者一个接一个地想象下面的这些动作:伸手从自己膝盖上拿起一个苹果,握住它,送进嘴里,咬一口,嚼嚼它,咽下去;起床,进浴室,拧开水龙头,跨进浴缸,洗浴,出来,身体哆嗦,从洗漱台上拿下毛巾,擦拭身体;拿起一本书,翻到第一页,在阅读时不断地移动眼睛……或者在日常生活中,诸如此类的成百上千种动作。类似地,请再思考一下你最近做出的所有数千种不同的随意动作。在这些动作中,由观念引起的动作是何等的稀少;而由感觉情境引起的动作,或者那些与观念绝不相似的、只因习惯的联结所引起的动作又是何等的多!在詹姆斯阐述观念驱动行为的那段文字里列举的诸多动作事例中,只有一例除外,其他都不是直接由感觉情境引起的,即观念与动作绝不相似。那个例外也不是由观念引起的,而是人有意做出的动作,从而获得它的观念! 由于以下动作事例经常被用来作为支持“想做就做”学说的典型证据,所以,对它们进行逐一考察是有意义的。前两个事例如下:“当我与别人谈话时,发现地板上有一根针、袖口上有灰尘。没有中断谈话,我就掸掉了灰尘、拾起了针……一看见对象就刹那起念,并立即唤起成功的动作。”(1893,p.522)现在,假如这个人只是看到了袖口的灰尘,而没有“刹那起念”,该人最近情理的反应应该是什么呢?当然是把灰尘掸掉。只靠练习律和效果律,这“刹那起念”应该与什么相联结呢?当然也应该与掸掉灰尘的动作相联结。拾针也是同样的解释。按照练习律和效果律,看到的情境足以产生反应,而不需要什么观念;观念本身也无须与动作相似而获得力量。 第三个例子是:“跟平时一样,饭后,我坐在桌前,不时地拿起盘中的坚果和葡萄干吃……看见坚果,刹那起念——我可以吃它,立即唤起成功的动作,一发而不可收。”(1893,p.522)很显然,解释这种行为,只需要有果物的知觉、练习律和效果律即可。在这里,“我可以吃它”的念头不仅可以按照练习律和效果律与吃的动作相联结,而且它所引起的动作显然不与观念相似。“我可以吃它”的念头是很浮泛的,“吃吃也好”也是这个意思,而且它只出现一次。可是吃坚果的动作是很复杂的,伸手抓、拿起、送入口等,而且做了不止一次。 第四个例子是起床。“……脑中忽然一个闪念:‘嘿!我不该再躺着啦。’此时正好没有其他念头反抗起床的念头,所以,立即产生相当的动作结果。”(1893,p.524)在这里,观念显然完全不是动作的代表。那个“嘿”和“我不该”只是他说的话[5],而不是躯干和四肢的动作表象。他的动作之所以说是与观念相当的,并不是因为它与动作表象相似,或者代表了动作表象,而是因为只要没有遇到反抗的观念就应该产生这样的效果。这个“嘿!我不该”是以前受到的他人的训诲,并在感觉上受到了刺激而保留下来的。在它的前后之所以会引起相当的反应,都是因为练习律和效果律的作用。因为不这样反应,就会受到责罚而感到不舒服。 这四个事例是相信用练习律和效果律就可以作出解释的人也可以举的例子。其中的三个例子只需要有感觉情境,第四个例子,观念既没有代表动作,也不与动作相似。 第五个例子如下:“你试着想象弯曲手指时的感觉,想象的同时这个手指仍然保持伸直的状态。随着想象中手指的弯曲你会立刻感到发麻,但手指实际上并没有动,因为实际上你心理有手指不要动的观念。毫无顾忌地丢掉这个观念,只想象手指的弯曲动作。瞧!毫不费力,它真的就动了。”(1893,p.527)可实际上的事实却是,就在他听到“你试着想象弯曲手指时的感觉”的刹那间,他就已经试着用各种方式弯曲手指获得感觉了。也就是说,他的手指真动了。许多被试都是这样。他是用准备弯曲手指的动作回应问题的,根本没有超出他理解这句话意思的任何观念。接着,下一句话又不让他弯曲手指,他只能抑制弯曲手指的冲动。“发麻”的感觉并非来自手指位置在想象中的变化,而是来自对手指位置变化的实际抑制。那些不能想象手指弯曲的人也会感到发麻。这样的事情远不能证明想象的动作本身会产生实际的动作,却证明了在那些伴随动作或部分动作才能慢慢想象出动作表象的事例中,推断动作想象发生在动作之前是危险的。 因此,这些事例表明,绝大多数的动作不是由它们的观念引起的,而且大多数动作观念本身也不能产生它们所代表的动作。每当观念真的引起了它的动作时,就有动作与观念曾经按照练习律和效果律建立过联结的证据。如果观念与动作真的有联结,而且观念本身真的能产生它的动作,那这种联结一定是神秘的,可它根本就不存在。 * * * 注释: [1]有些加法和限制条件需要下这个适当的定义,但作用时间是短暂的。 [2]因为这些原始倾向因随后的应用或感到满意而增强,因失用或不满意而减弱,这些都是学习的效力。它们在本书的第二卷,即从对每个研究的评价到人获得的倾向或学习的结果,还要作进一步的讨论。 [3]这里的S代表情境,R代表反应。 [4]也就是说,坐着也可以做出部分潜水的动作。 [5]如果要诡辩的话,这句话也可以被歪曲成腿和躯干动作的代表。但这是谎言的代表,会直接导致对观念的否定。 [book_title]第七章 原始倾向的解剖与生理 智力、性格与技能的生理基础是由神经元及其附属器官所构成的神经系统的结构和活动。人类本性的这些方面都依赖于神经元的结构和活动。 神经元实质上是联结身体各部分的专门化线状原生质。跟身体的其他成分一样,也要吸收营养、排泄、生长和死亡,但是,它们在动物生命中的专门功能是感受(sensitivity)、传导(conductivity)和塑造(modifiability)。感受的意思是神经元的一端具有被一种或多种势力激起活动的能力。传导的意思是神经元能把这种激起的活动或活动的结果传递到神经元的另一端。可塑性的意思是它具有与经常应用协调一致并立即记述其应用的改变能力。 它们分布在由感受器(它很容易接收身体内外的重要影响)、效应器(它与行为器官紧密相连)和连接器(它连接在感受器与效应器之间并领导它们)构成的精密系统中。整体系统的每个神经元与外界、与身体的其他器官或与其他神经元都有着专门的联结。 神经元的结构 图7—1和图7—2所展示的是几种典型的神经元。神经元形状变化广泛,但都有共同的成分。线状的形体适合于将动物身体的某一部分同其他部分联系在一起,引导刺激从身体的一个部分传递到另一个部分,使身体某一部分所发生的情况影响到其他部分的情况。为方便起见,我将神经元的接收端标记为rec.,发送端或输出端标记为dis.。需要注意的是,图中所画神经元的直径和长度与实际神经元相比都被夸大或缩小了。一条神经元可能有0.6米长,但直径却比图中画的线条小多了。实际上,一百条神经元紧密排列在一起的总直径,甚至都不及图中所画的一条线的直径。 图7—3和图7—4展示的是神经元接收端的典型结构,它与身体的外部或内部事件相联系。 图7—5和图7—6展示的是神经元输出端的典型结构,它与肌肉相联系。 图7—7、图7—8和图7—9展示的是突触的典型结构,即一个神经元的输出端与另一个神经元的接收端相联结的部位。 图7—1 典型的神经元一 注:A、B、C、D分别是四个神经元。D的输出端,因页面的限制而没有画全。 资料来源:A转引自Marenghi,引自Kölliker(1902,p.834);B引自Kölliker(1896,p.654);C引自Van Gehuchten(1900,vol.2,p.175);D引自Kölliker(1896,p.349)。 图7—2 典型的神经元二 注:A、B、C三个神经元,其中,B、C两个神经元的输出端,因页面限制没有完全画出。 资料来源:B引自Barker(1910,p.70);C引自Kölliker(1896,p.46)。 图7—3 神经元接收端的典型结构一 注:第一重感受神经元的接收端(或称为感受器)举例。A是毛发根部周围的(鼠类)感受器。B是A组织的横切面。C是外皮细胞中的神经末梢。D是染色细胞周围的神经末梢。E是食道口内层的神经末梢。F是触觉蒂形器官内的神经末梢。G是叶状刺(papilla foliata)内的神经末梢,其中g是味蕾,以及内外蓓蕾(gemmule)细胞,i是内蓓蕾细胞里的神经末梢。H是人类视网膜上柱体和锥体细胞的神经末梢。 资料来源:A、B、C、D引自Edinger(1896,p.42),C转引自Bethe,D转引自Eberth与Bunge;E引自Barker(1901,p.362),转引自Retzius;F引自Barker(1901,p.386),转引自Smirnow;G、H引自Kölliker(1902,p.28 and p.820)。 图7—4 神经元接收端的典型结构二 注:第一重感受神经元的接收端(或称为感受器)举例(续前)。A是螺旋层内和柯蒂斯器内的神经末梢,有“?”号的一枝是输出端末梢。B是鼻内第一重嗅神经元的末梢。C、D是味蕾以及味神经元的接收端末梢。E是耳蜗囊斑内一个神经元的接收末梢。F是皮层内的神经末梢。 资料来源:A引自Kölliker(1902,p.952);B引自Van Gehuchten(1900,vol.2,244);C引自Barker(1901,p.527),转引自v.Lenhossék;D引自Kölliker(1902,p.29);E引自Barker(1901,p.502),转引自v.Lenhossék;F引自Van Gehuchten(1900,vol.2,p.372)。 图7—5 神经元输出端的典型结构一 注:蛙的腹股肌上一个运动神经元的输出端。 资料来源:引自Barker,转引自Schiefferdecker,后者又转引自W.Kühen。 图7—6 神经元输出端的典型结构二 注:白鼠横纹肌内神经元的输出端。 资料来源:引自Van Gehuchten(1900,vol.1,p.205)。 图7—7 突触的典型结构一 注:图中的dis.是视神经的两个神经元的输出端,在sy.处与视叶内两个神经元输出端的一部分形成突触联系。后者在图中只表现出一部分,其轴突神经的延长部分远在本图范围之外。 资料来源:引自Van Gehuchten(1900,vol.2,p.50)。 图7—8 突触的典型结构二 注:嗅觉感受器,即第一重嗅觉神经元(ol.)。其输出端(dis.)与7个第二重嗅觉神经元的接收端(r.)形成突触联结(sy.)。第二重神经元的轴突神经纤维(ax.)延长到本图的范围之外。 资料来源:引自Van Gehuchten(1900,vol.2,p.287)。 图7—9 突触的典型结构三 注:小脑外层突触举例。一个神经元输出端的分支与一个沛金及(Purkinje)神经元的接收端相互紧密缠绕。前者纯黑色,后者有虚点,点数未详细画出。 资料来源:引自Johnston(1906,p.241)。 神经元的排列 图7—10、图7—11和图7—12或多或少概略地显示了神经元排列成一系列传导线(conduction-lines)或者传导链(conduction-chains)形式的某些情况。整个神经系统就是由这样数以百万计的传导链组成的。单是一个人的行为,所牵涉的神经元的数量,可能远远超过目前全世界所有电话线数量的一千倍。它们的详细排列情况,如果像这样展示的话,那将是一项几乎永无止境的工作。 图7—10 神经元排列形式一 注:A、B、C、D四个图所显示的是神经元连接成串,为传递信息相互连接的情形。由A可见两个神经元连成一串,一个来自皮肤(sk.),一个传向肌肉(m.)中去,中间在脊髓形成突触(sy.)。B是三个神经元连成一串,一个来自皮肤,一个传向肌肉,中间经过突触1与突触2。C的下层也像A、B一样,神经元连接成串。但皮肤和第一重神经元接收端的一部分没有画出来。C上面的四分之三所表示的是其他各串神经元的一部分如何来自第一重或第二重感受神经元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