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文稿拾零
[book_author]博尔赫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64992
[book_dec]《文稿拾零》收录了博尔赫斯担任布宜诺斯艾利斯《家庭》杂志外国书籍和作者栏目主编时所写的短文二百余篇,内容涉及作家生平、创作、作品评论和新闻性的文学生活。这些豆腐块式的文字从梦魇、隐喻、时间谈到《神曲》的修辞意图、侦探小说的叙事法则,从莎士比亚、卡夫卡谈到曹雪芹、紫式部,是读书笔记和作家札记辑录。博尔赫斯相信许多二三流作家的作品乃或街谈巷议中都可能有着堪与经典媲美的东西。
[book_img]Z_10003.jpg
[book_title]卡尔·桑德堡[1]
卡尔·桑德堡——也许是美国第一位诗人,毫无疑问,他也特别地美国式——一八七八年一月六日出生在伊利诺伊州的盖尔斯堡。他的父亲奥古斯特·琼森是个铁匠,瑞典人,在芝加哥铁路公司工段做工。由于工段里有很多人名字叫琼森、琼松、杰森、琼斯顿、琼斯通、吉松、吉森,还有詹森,他的父亲就改换了一个不会搞错的姓,因而选择了桑德堡。
卡尔·桑德堡同沃尔特·惠特曼、马克·吐温,还有他的朋友舍伍德·安德森一样,没有移居国外,而是做了许许多多的工作,其中有些是很艰苦的工作。从十三岁到十九岁,他先后做过理发店的看门人,当过赶车人、布景员,做过砖窑小工、木匠,堪萨斯、奥马哈和丹佛等地酒店的洗碗工、小农场的短工、炉灶油漆工、墙面油漆工。一八九八年他志愿参加了伊利诺伊州的第六步兵部队,在波多黎各当了将近一年的兵,跟西班牙人打仗(他在诗歌里不愿意提及这一段戎马生涯)。他的一个战友鼓励他读书。回国以后他进了盖尔斯堡学院。他初期的作品就是这个时期(一八九九~一九〇二)写的:一些并不像他的散文和诗歌习作。那时,他以为自己最感兴趣的是篮球而不是文学。他的第一本书——那是一九〇四年——已经拥有那些他的任何一位崇拜者都不会拒绝的段落。真正意义上的桑德堡是在十年以后,在《芝加哥》一诗中才出现的。几乎是霎时间,美国就承认了他、庆贺他、背诵他,也有人辱骂他。由于他的诗歌没有什么韵律,他的反对者认为那不是诗歌。于是,赞成他的人进行反击,引用了诸如海涅、大卫王[2]、沃尔特·惠特曼等名字和例子。重复至今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依然盛行的争论毫无意义,因为这在世界其他国家早已被撇在了一边。
一九〇八年,桑德堡(那时他在密尔沃基当记者)结婚。一九一七年他进入《芝加哥日报》工作;一九一八年他到瑞典和挪威进行了一次尽孝心的旅行,这是他长辈们的土地。几年以后他出版了《烟与钢》。他的题词是这样写的:“致爱德华·让·史泰钦上校,夜曲和脸庞的绘画家;微光和瞬间的记录人;下午蓝色的风和鲜艳黄玫瑰的聆听者;幻想家和发现者;花园、峡谷、战场上的清晨骑士。”
桑德堡走遍了美国各个州,做讲座,用缓慢的节奏朗诵他的诗歌,收集并吟唱古老的歌谣。有一些留声机唱片记录了桑德堡庄重的嗓音和他的吉他声。桑德堡的诗歌所使用的英语有点像他的嗓音和讲话方式;一种口语,交谈性的英语,他用的词汇在字典中是没有的,那是美国马路上的语言,充其量不过是英国的土语。他在诗中不断地玩弄着虚假的笨拙,还有许多佯装疏忽的精巧。
在桑德堡身上有一种疲倦的忧伤,一种平原傍晚时的忧伤,泥沙浊流的忧伤,无用却又精确回忆的忧伤,一个在白天和黑夜之间感受到时光流逝的男人的忧伤。在纽约还是三四层楼房高的时候,惠特曼曾庆贺城市垂直向上直指蓝天;桑德堡在令人目眩的高大的芝加哥,却常常看到它遥远年代里的那种孤独,老鼠和散落在城市瓦砾之间的空地等景象。
桑德堡出版了六本诗集。最近几本中的一本名字叫《早安,美国》。同时,他还写了三本儿童故事和一本详尽的传记,讲的是年轻时代的林肯,他也是伊利诺伊人。今年九月,他发表了长篇史诗:《人民,是的》。
过于陈旧的大街
我走在旧城的大街上,狭小的马路
就像藏在木桶里多年的
咸海鱼那干硬的喉咙。
真老!真老!我们真老!——不停地说着话
那些墙面,它们肩靠着肩,就像村里的
老妇人,就像年老疲倦的老妪
还在做着不能省的事情。
城市能够给予我这个外乡人
最伟大的东西,就是国王的雕塑,每个街角
都有国王的青铜雕塑,年老的大胡子国王
在写书,在给所有的臣民宣讲上帝的爱,
年轻的国王,率领军队驰骋疆场,
砸烂敌人的头颅,壮大自己的国疆。
在这古老的城市,最教我奇怪的
是穿梭在青铜国王的腋下和指缝间
那阵阵风声,不可避免吗?
它将永远如此吗?
一个下雪天的早晨,国王中有一个叫了起来:
把我扳倒吧,扳倒在那些疲倦的老妪
看不见我的地方。把我的青铜扔进烈火之中,
为我融化成舞蹈儿童的项链。
——卡尔·桑德堡
陈泉译
[1]本篇及以下三篇初刊于1936年10月16日《家庭》杂志。
[2]David(前1040—前970),以色列第二代国王,据犹太教传说,他是几部赞美诗的作者。
[book_title]古斯塔夫·梅林克《西窗天使》
这部名为《西窗天使》的小说差不多是一部神智学小说,但内容并不像它的书名那样美丽。使古斯塔夫·梅林克出名的是他的鬼怪小说《假人》。这是一部极其形象化的小说,它将神话、色情、旅游、布拉格的“地方色彩”、带预兆的梦、别人的梦或者前世的梦,甚至现实生活有趣地结合在一起。在这本有趣的书之后还出了一些不那么有趣的书。在那些书中可以看到的,已经不是霍夫曼和爱伦·坡的影响,而是德国过去盛行(现在仍然盛行不衰)的各种神智学派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到梅林克受到东方智慧的“启发”,这肯定是他访问那些地方的必然结果。渐渐地,他与他最天真烂漫的读者取得认同。他的书变成了一种信仰,甚至是一种宣传。
《西窗天使》是一部编年史,充满着神秘的奇迹,因其完美的诗的意境,有时简直很难让人觉得那是一部编年史。
陈泉译
[book_title]弗·奥·马西森 《托·斯·艾略特的成就》
这本书的主题不是谈论托·斯·艾略特的黑暗,而是他的光明。他同一些人的大惊小怪和另一些人略带赶时髦和学究气的推崇,保持着相同的距离。马西森在这本书里关心是艾略特的诗作,并且用他的批评著作对之进行了评判。托·斯·艾略特其人不如其思想更令人感兴趣;而其思想不如其思想所带有的形式更令人感兴趣。马西森认为,想了解艾略特所写的每一页里的人的情况,或者想了解一首诗所释放出的笼统的思想,都将是一个错误。因此他选择做一个仔细而正式的评论。最大的遗憾就是刚刚宣布了这个艰巨的计划,他就觉得还是不完成为好。我们没能看到在该书头几页里所显露出的那种详尽的修辞研究,却看到了一系列的讨论,当然也是十分精彩的。
对艾略特的诗歌,对其诗歌那有限、随意却又特别强烈的空间,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引言。
陈泉译
[book_title]《法兰西百科全书》
《法兰西百科全书》要比中国的一种一千六百二十八卷、每卷三十二开两百页的百科全书篇幅少得多。由阿纳托尔·德·蒙奇——周围还另有许多专家——主编的《法兰西百科全书》不过二十一卷。已经出版了三卷。第七卷很快就要出版。这种不正常的情况是因为:新的百科全书拒绝按照字母顺序排列,而尝试按照内容进行“有机”分类的另一种方法。出版者,甚至批评界,都说拒绝按照带有随意性的字母顺序排列,而改为按照分类原则排列是一种独创。但他们忘记了这种做法正是百科全书最初的做法,而按照字母排列是当时引进的一种新方法。
另有一种更得意的“革新”:这部百科全书(就像纽约的某种百科全书)可以卸下旧页并换上订阅人以后定期收到的新书页。
这套百科全书的装帧很精美。
陈泉译
[book_title]弗吉尼亚·吴尔夫[1]
弗吉尼亚·吴尔夫被认为是英国第一流小说家。排名是否精确这并不重要,因为文学并不是一种比赛。但是无可争议的是,她是目前正在对英国小说进行有益尝试的最为聪明又最富想象力的作家之一。
阿德利娜·弗吉尼亚·斯蒂芬一八八二年出生在伦敦(那第一个名字如今已经不见影踪)。她是斯威夫特、约翰逊和霍布斯的传记作者莱斯利·斯蒂芬的女儿,这些传记的价值就在于其散文的明快和资料的翔实,很少进行分析,但从不编造。
阿德利娜·弗吉尼亚在四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三。画家罗森斯坦回忆说“她是一个专心致志、悄然无声的人,一身黑装,只有领口和袖子有白色的花边”。从小时候起,她就习惯于没什么要说时就不讲一句话。她从来没有上过学,但是在家里的功课之一就是学习希腊语。她家星期天时有客来:梅瑞狄斯[2]、罗斯金、斯蒂文森、约翰·莫利[3];戈斯和哈代则是常客。
她常在康沃尔郡,在靠海边的一间僻静小屋里过夏天。这是一座缺少整修的大庄园里的一间小屋,有平台,有院子,还有一个小暖房。这座庄园在她一九二七年的小说里屡屡出现。
一九一二年,阿德利娜·弗吉尼亚在伦敦与伦纳德·吴尔夫先生结婚,两人合买了一家印刷厂。他们很喜欢印刷业这种文学的同谋,但这常常也是叛徒的行当。他们自己编撰并出版自己的书。毫无疑问,他们是想到了印刷厂主兼诗人威廉·莫里斯的光荣先例。
三年以后,弗吉尼亚·吴尔夫出版了她的第一部小说《远航》。一九一九年发表《夜与日》,一九二二年发表《雅各的房间》。后面这本书很有特色,没有叙事意义上的情节,主题是一个人的性格问题,她并没有对这个人本身进行研究,而是通过围绕着他的事物和人物进行间接的研究。
《达洛维夫人》(一九二五年)讲的是一个女人的一天,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并不震撼人的映像。《到灯塔去》(一九二七年)也是同样的手法,展示一些人生活中的几个小时,以便我们通过这几个小时看到他们的过去和将来。在《奥兰多》(一九二八年)中也有对时间的关切。这部小说,毫无疑问,是弗吉尼亚·吴尔夫最有分量的小说,也是我们时代最独特和最令人不耐烦的小说之一,其中的英雄生活了三百年,有时他也是英国的象征,特别是象征着它的诗歌。在这本书中,魔幻、痛苦、幸福交织在一起。同时这也是一本音乐之书,不仅因为散文悦耳的韵律,也是因为文章的结构本身,它由有限的几个主题不断回复组合而成。在《一间自己的房间》(一九三〇年)中我们听到的也是音乐,这里梦幻与现实交替并且找到一种平衡。
一九三一年,弗吉尼亚·吴尔夫发表了另一部小说《海浪》。作为书名的海浪,在漫长的、充满痛苦的岁月里,倾听着各种人物。他们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都对应着从早到晚的不同时辰。全书没有情节,没有对话,也没有动作。但是,这本书是动人的。就像弗吉尼亚·吴尔夫其他的书一样,这本书里充满着活生生的事实。
陈泉译
[1]本篇及以下三篇初刊于1936年10月30日的《家庭》杂志。
[2]George Meredith(1828—1909),英国小说家、诗人。
[3]John Morley(1838—1923),英国出版家、传记作家和政治家。
[book_title]埃勒里·奎因[1]《半途之屋》
我可以向喜欢侦探小说(不应该将它与纯冒险小说混为一谈,也不应该与国际间谍小说混为一谈,后者不可避免地充斥着挥金如土的间谍们的爱情故事和秘密文件)的人推荐埃勒里·奎因最近的一本书。我可以说它满足了这类小说的基本条件:把问题的各方面都陈述清楚;人物简单,手段也很简单;带有必要而且神奇的,但并不是超乎自然的答案。(在侦探小说中,催眠术、心灵感应的幻觉、巧施魔法的灵丹妙药、巫婆巫士、真正的魔术、消遣性的物理学都是骗人的。)埃勒里·奎因像切斯特顿一样玩弄着超自然性,但是他使用的是一种合法的方式,在提出问题时就影射着更大的神秘,而在答案中又把它忘却或者否定。
在侦探小说的历史上(可以追溯到一八四一年四月爱伦·坡的《莫格街谋杀案》的出版),埃勒里·奎因的小说引进了一种流派或者说一个小小的进步。我指的是他的技术。小说家对秘密常常先是提出一种通俗的说明,然后再给读者提供一个聪明的答案使其恍然大悟。埃勒里·奎因就像其他人一样,先提出一个没有什么意思的解释,(然后)故意透露一种非常漂亮的答案,读者会喜欢上这个答案,最后他会再进行反驳并且发现第三个答案,这是正确答案,总是不如第二个答案那样奇特,但毕竟是不可预见的、令人满意的。
埃勒里·奎因的其他优秀小说还有:《埃及十字架之谜》、《荷兰鞋之谜》和《暹罗连体人之谜》。
陈泉译
[1]Ellery Queen,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弗·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他的表兄曼·班·李(Manfred Bennington Lee,1905—1973)共用的笔名,也是他们作品中侦探的名字。
[book_title]阿韦德·巴里纳《神经症》
“活生生的历史”丛书的出版者决定重版这本书。书名很一般,不禁使人猜想是集合传记性和文学性的两项研究:一个是关于奈瓦尔,另一个是关于托马斯·德·昆西。作者几乎只是从病理和感情的角度对他们进行了研究。比如她认为德·昆西“要不是因为落入鸦片的魔爪”,应该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她还探讨了他的忧伤和梦魇。她忘记了德·昆西本来就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的梦魇源于他灿烂的散文作品,他在散文中追忆或者创造了梦魇。这位被“抹煞”的作家在文学、批评、历史、自传、幽默、美学和经济学等方面的著作足有十四卷之多。这些著作也没有被波德莱尔、切斯特顿和乔伊斯等人白读。如果未来学派需要寻找一位先驱的话,他们大可以引用德·昆西——大约一八四一年前后——那篇热情洋溢的关于新的“运动的荣耀”的文章的作者,他的勤奋刚刚从中得到披露。
陈泉译
[book_title]亨利·德·蒙泰朗[1] 《少女们》
这本书信体小说的主题(加以必要的变通后)即萧伯纳的《人与超人》的许多场景的主题:女人作为色情的追逐者,而不是被追逐者。这本书引起了许多人的愤慨。据说(有些说法也被印刷成文)书中被求爱的主人公皮埃尔·科斯塔是蒙泰朗的别名。占全书将近一半的女人信件,真叫人难为情,都是真实的。正如你所看到的,不同意见只是在道德方面。在现实主义的书中,所引用的文件材料都像真的一样,这是一大优点。如果切切实实是真的,那么小说家的功劳就是加工、推动并组织这些信件。仅挑选材料这一项就是一门艺术。“传记的艺术,”莫洛亚[2]说过,“首先就是忘却的艺术。”
陈泉译
[1]Henride Montherland(1896—1972),法国小说家、剧作家。
[2]André Maurois(1885—1967),法国传记作家、小说家。
[book_title]里昂·孚希特万格[1]
“德国小说”这说法简直是一种矛盾。因为德国,它有那么丰富的形而上学研究人才,那么多的抒情诗人、博学者、预言家和翻译家,在小说方面却是非常的可怜。里昂·孚希特万格的作品则打破了这一概念。
一八八四年初孚希特万格出生在慕尼黑。不能说他十分钟爱他的故乡。“它的地理位置,它的图书馆、艺术画廊、狂欢节,还有它的啤酒,都是它所拥有的最好的东西。”他曾经这样说过。“至于所谓的艺术,”他略带尖刻地补充说,“它由一家学术机构作为官方代表,这家学术机构是由酒鬼们出于旅游目的而维持的。”看得出,孚希特万格深谙辱骂的艺术。
孚希特万格是在慕尼黑开始上学的,在柏林学过几年哲学。一九〇五年回到巴伐利亚并且创立了以革新为目的的文学协会。那时他便开始涂写一部十分浮华的小说,也就是现在令他后悔的那本小说。在这本小说中,他非常坦率地描写了一位贵族青年的生活。他还写了一部同样令人惋惜的悲剧,是“关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位画家与一个着了魔的女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一九一二年他结了婚。一九一四年八月他在突尼斯碰上了战争。法国当局把他逮捕,但是他的妻子玛尔塔·勒夫勒让他登上了一艘意大利货船,得以返回祖国。他参了军并且更近地了解到了战争。一九一四年十月他在《戏院》杂志上发表了他在德国写的第一批革命诗歌中的一首。后来又发表了《沃伦·黑斯廷斯》,这是一部悲剧,其中的主人公,就是那位后来当上印度总督的热情奔放的缮写员;《托马斯·温特》,这是一本戏剧小说,还有独幕剧《战俘》,后来被禁止演出。他从希腊语翻译了讽刺喜剧《和平》,这部喜剧中出现了诸神在炮筒里吃人、把和平女神关在地下水槽里的场面。这部喜剧(讲的是两千三百年前的事)在一九一六年实在是太“现代”了,政府怎能让它演出,当然把它给禁止了。
孚希特万格的两部主要小说是《犹太人苏埃斯》和《丑陋的女公爵》。这两部小说不仅都包含着主人公的心理和命运,而且还详细生动地展示了见证他们坎坷人生活动的复杂欧洲的完整图景。两部小说都非常生动有力,都征服了读者,可以说甚至(用散文一气呵成的气势)把作者也征服了。两部都是历史小说,但是它们与艰辛的拟古主义和那种折磨人的、繁杂而让人受不了的小说毫不相干。
一九二九年他发表了一本讽刺诗集,不很顺利,是关于美国的。人家说他从来没有到过美国,他回答说他也从来没有在十八世纪生活过。还说这段令人惋惜的空白(他是想尽可能地修改)并没有能够阻止他写《犹太人苏埃斯》。
一九三〇年底他发表了《成功》。这是一部当代小说,但完全是从将来的角度来观察并回顾的。
陈泉译
[1]本篇及以下三篇初刊于1936年11月13日《家庭》杂志。
[book_title]阿拉伯的劳伦斯
在英国出版了一本关于神话般的劳伦斯的书。他是阿拉伯的解放者、《奥德赛》了不起的译者、禁欲主义者、考古学者、战士和伟大的作家。书名叫《托·爱·劳伦斯的画像》,署名的是维维安·理查兹,主人公的私人朋友。是私人朋友而不是亲密朋友,因为在劳伦斯紧张的生活中没有非常亲密的朋友,就像也从来没有什么爱情一样。他难以置信地保持着自己的独立性,他拒绝别人对他身体的梦想和垂涎,拒绝针对他的男子汉心灵的一切柔情。他拒绝一切,拒绝荣誉,拒绝文学创作的欢乐。到最后他停止了写作。
关于劳伦斯有很多的书,但是理查兹的这一本我们觉得是最好的。(巴·亨·李德·哈特先生的那一本也很出色,特别是谈到了他的战略和战术方面的问题。而别的书只是宣扬一种爱国主义精神,要不就是善意的神话故事。)理查兹就像劳伦斯的所有传记作家一样,开始时都处于很大的弱势:需要用另外一些话来重复劳伦斯在《智慧七柱》中所讲述的事实。要想在叙述这些事实方面跟劳伦斯进行竞争是不可能的。理查兹发现,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归纳这些事实,大量地援引原文句子,阐明劳伦斯没有提到过的那些年代的生活。
理查兹写得非常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有意义的细节,甚至讲到劳伦斯对印刷是多么的敏感,常常增删文字以便使他书的每一页都那么完美。
陈泉译
[book_title]阿伦·普赖斯–琼斯[1] 《个人见解》
毫无疑问,如果说有许多英国人很少跟别人交谈的话,那么还有相当多的人根本不交谈。(也许)就是出于这个原因,产生了很多优秀的英语散文家的口语体或者说对话体作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要介绍的书就是一个典范。
很不幸,作者的意见比他的文字更加容易反驳。在某个地方他曾提到斯图尔特·梅里尔[2],认为他“也许是爱伦·坡以来美国最好的抒情诗人”。
这种推崇是十分的荒唐:同他自己的象征主义同行相比较,斯图尔特·梅里尔是相当微不足道的;同弗罗斯特、桑德堡、艾略特、李·马斯特斯、林赛[3]相比,同其他二十位诗人相比(更不用说同西德尼·拉尼尔[4]了),他根本是不足挂齿的。阿伦·普赖斯——琼斯在另一个场合声明:“有时我在现代诗歌的问题上引用散文的观点,即其形式与内容有一半要归功于蒙得维的亚城。”
这个观点(已经被许多最开始的摇摆不定开脱和淡化)很有意思,但是坦率地说,我们不认为朱尔斯·拉弗格[5]的童年和令人难以忍受的洛特雷阿蒙伯爵[6]的青春岁月能够说明这一点。
相反,普赖斯——琼斯先生说,蒙得维的亚没有什么迷人之处。我敢以老城玫瑰园的名义,以帕索——德尔莫利诺充满柔情的、潮湿的乡间别墅的名义,轻声但是充满信心地表示我的不同意见。
陈泉译
[1]Alan Pryce-Jones(1908—2000),英国作家、评论家。
[2]Stuart Merrill (1863—1915),美国诗人。
[3]Vachel Lindsay (1879—1931),美国诗人。
[4]Sidney Lanier (1842—1881),美国诗人、批评家。
[5]Jules Laforgue (1860—1887),法国诗人,生于蒙得维的亚。
[6]Comte de Lautréamont (1846—1870),法国作家,生于蒙得维的亚。
[book_title]丹尼斯·惠特利、约·格·林克斯等 《迈阿密城外的凶杀案》
不能否认这部小说(在印刷方面)的创新。惊奇的读者要知道,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大案卷,它包括西部联盟的传真文件、好几份警察报告、两三封手写的信件、一幅地图、证人签过字的声明、证人的照片、一片带血的窗帘和几个信封。好奇的读者还要知道,在其中的一个信封里有一根火柴,另一个信封里是一根人的头发。这包杂乱的什物是寄给佛罗里达的警察约翰·米尔顿·施瓦布的,有关案子的事实都在里边。读者必须比较这些证据,检查这些照片,研究人的头发,发现火柴的秘密,研究带血的窗帘片,最后猜测或者推断出罪犯作案的方式,找出犯罪人。答案装在第三个信封里。
这个构思非常聪明,这样可以在侦探小说中引出许多变化。按照时间先后,我敢预言几种情况。第一阶段:两张照片上的人很相像,读者应该理解那是父亲和儿子。第二阶段:两张照片上的人很相像,读者怀疑他们是父亲和儿子,最后却不是。第三阶段:两张照片上的人是那么相像,敏感的读者会判定他们不可能是父亲和儿子,而最后却是。
至于窗帘和火柴,它们使我想起画家的一种做法,他们不是在布上画一个黑桃A,而是把黑桃A牌贴在布上。
陈泉译
[book_title]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尤金·奥尼尔[1]
诺贝尔奖(百科全书、词典都有记录,它由炸药及其他硝化甘油与二氧化硅结合体的发明人和传播者阿尔弗雷德·伯纳德·诺贝尔所创立)的规定中有这么一条,即一年五个奖项中的第四项,应该不考虑作者的国籍,给予最出色的理想主义倾向的文学作品。这最后一个条件是最棘手的,天底下没有哪一本书不可以被称作“理想主义”的,如果我们坚持这样认为的话。而第一个条件则有点狡猾。公正地把奖项平分,不考虑作者的国籍,这样良好的愿望事实上反而成了不明智的国际主义,一种按照地理位置的轮流坐庄。可以想见,也完全有可能,今年的最佳作品诞生在巴黎、伦敦、纽约、维也纳,或者莱比锡。但评审委员会不这样考虑,它以奇怪的公正性,宁愿跑遍亚的斯亚贝巴[2]、塔斯马尼亚、黎巴嫩、哈瓦那和伯尔尼的书店(或者略带爱国性地,不偏不倚地,也在斯德哥尔摩的书店)。小国家的权利简直要凌驾于正义之上了。我不知道,比如说,阿根廷共和国在一百年中,能不能产生一位具有世界重要性的作者,但是我却知道在不到一百年中肯定有一个阿根廷人将会获得诺贝尔奖,哪怕只是按照地图上的国家轮转。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似乎有点自相矛盾:对一个法国人或者一个美国人来说,获得诺贝尔奖就像一个丹麦人或者一个比利时人一样困难。其实他们还要困难得多,因为他们需要跟自己国家的所有作家竞争,这些作家人数众多,而且绝非等闲之辈。如果我们考虑到尤金·奥尼尔和卡尔·桑德堡、罗伯特·弗罗斯特、威廉·福克纳、舍伍德·安德森以及埃德加·李·马斯特斯是同一个国家的人,就会明白他最近的得奖是多么的不容易和光荣。
关于奥尼尔动荡的一生有很多的著作。这是在两半球危险水域里地地道道的动荡生活,总而言之,奥尼尔的生活与他塑造的一个人物是那么相像。只要想一想,尤金·奥尼尔一八八八年出生在百老汇的一家旅馆,他的父亲是悲剧演员,在煤气灯前已经壮烈地牺牲过数千次。尤金·奥尼尔在普林斯顿大学读过书,一九〇九年他到洪都拉斯的低洼地寻找黄金,一九一〇年当海员,后来在苏尔湾码头逃跑,见识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百货商店,尝过了甘蔗汁的味道。(“我一直很喜欢阿根廷。什么都喜欢就是不喜欢喝这个甘蔗汁。”他笔下的一个主人公这样说。然后,这个主人公在临终前还回忆起巴拉卡斯的电影院,回忆起跟钢琴手的争吵和皮革厂的臭气。)
奥尼尔大量的作品,我认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我想在第一阶段恐怕是现实主义——《加勒比斯之月》、《安娜·克里斯蒂》和《十字画在何处》——他首先感兴趣的是人物,是人物的命运和灵魂。第二阶段,渐渐地或者说无耻地变成了象征主义——《奇妙的插曲》、《大神布朗》和《琼斯皇帝》——他感兴趣的是实验和技术。考虑到最后这些剧本,爱尔兰喜剧家约翰·欧文这样写道:“如果说奥尼尔知道一点从亚里士多德到乔治·贝克教授的一系列戏剧界权威人士所提出的规矩的话,他正好非常小心地掩饰了这些规矩,好像是全然不知这些规矩地在写自己的作品。他写的一个本子有六幕,而实际上三幕就够了。另一个本子只有一个头和一个尾,缺少了中间的部分。第三个本子《琼斯皇帝》又是一个独白剧,有八场。早在九泉之下的亚里士多德如果听人讲到奥尼尔这样胡乱搬弄创作技巧的话,肯定会气得发抖,但是也许会因为剧本很走运而宽容他。奥尼尔的每一个新剧本就是一种新的尝试,令人惊叹的是这种尝试是有道理的。每一个本子的结构都跟下一个本子或者上一个本子毫无关系,但是都符合奥尼尔先生的特别需要。归纳起来说,他的剧本就是另一种冒险。”这种看法我认为是真实的,尽管他没有提到奥尼尔在打破这些规矩时所给予的力度。他的力度是用于创新,而不是表演这些剧。例如,《奇妙的插曲》的最大价值就在于想平行地演两个剧——一个是言辞的,另一个是思想和感情的——而并不在于奥尼尔为达到目的而展开的童话。例如,在《大神布朗》中占据着男人、孩子和女人位置的假面具,以及最后两个人合成或混成一个人,对我们——对奥尼尔——来说,要比建筑师安东尼、布朗及伙伴们的签字更有意思。总而言之,奥尼尔最后的一些作品,那些最具雄心壮志和富有首创精神的作品中缺少“现实感”。这一点并不能说他对世界的日常生活不忠实,很明显他的作品是忠实的,作者的意图也是如此。这里说的是另一种不忠实:经不起性格与事实的仔细推敲。有人会觉得奥尼尔不太认识这个充满象征与幽灵的世界。有人会觉得人物不够复杂,几乎没有什么冲突。有人觉得奥尼尔是那些巨大幻影的最冒失的观众,也许是最天真、最啰嗦的观众。有人觉得奥尼尔每次都创造一个新手法,然后再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去写他的作品。有人觉得奥尼尔最感兴趣的是舞台效果,而不是其人物的现实感,哪怕是虚幻的或名义上的现实感。在奥尼尔的剧作面前就像在威廉·福克纳的小说面前一样,一个人常常不知道在发生什么事情,但却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是可怕的。于是,从这里就产生了与音乐的联系,一种直接作用于我们的艺术。音乐(汉斯力克[3]说)是我们能够理解并且使用的语言,但我们却不能翻译它。当然是指翻译成观念。这就是奥尼尔戏剧的情况。他灿烂的效果早在演出之前就已显现,并不取决于演出。宇宙的情况也是如此,它摧毁我们,颂扬我们,又杀害我们,而我们永远也不知道宇宙究竟是什么。
[book_title]贝奈戴托·克罗齐
贝奈戴托·克罗齐是当代意大利少数几位最重要的作家之一(另一位是路易吉·皮兰德娄),一八六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出生在阿奎拉省佩斯卡塞罗利的一个小村子。当他的父母搬到那不勒斯住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他接受的天主教教育,由于老师的不尽心甚至不虔诚而显得十分淡薄。一八八三年,一场持续了九十秒钟的大地震撼动了意大利南部。在这场地震中他失去了双亲和姐姐,自己也被埋在瓦砾之中,两三个小时以后才得救。为了摆脱极大的绝望,他决定思考宇宙。这是不幸的人经常用的办法,有时也是一种安慰。
他研究了哲学那有条不紊的迷宫。一八九三年,他发表了两篇随笔:一篇关于文学批评,另一篇关于历史。一八九九年,他有时带着一种恐惧,有时带着一种幸运,提醒说自己身上正在形成一些形而上学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或者说某种办法——已经迫在眉睫。于是他停止了读书,昼夜不眠,在城里到处游荡却又什么也看不见。他不言不语,悄然窥视。当年他三十三岁——根据犹太教神秘哲学的说法,正是用泥土做的第一个人的年龄。
一九〇二年,他开始写第一部关于精神哲学的书——《美学原理》(在这本没有什么成果却十分灿烂的书中,他否认本质与形式之间的区别,把一切都归因于直觉)。一九〇五年他出版了《逻辑学》,一九〇八年出版《实践活动的哲学》,一九一六年出版《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
一九一〇年至一九一七年,克罗齐任意大利参议院议员。宣战以后,所有的作家都自暴自弃,沉湎于仇恨带来的丰厚乐趣,而克罗齐却始终不动摇。从一九二〇年六月至一九二一年七月,他担任教育部长。一九二三年,牛津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
他的作品已经超过二十卷,其中包括一本意大利历史,一本十九世纪欧洲文学研究以及关于黑格尔、维柯、但丁、亚里士多德、莎士比亚、歌德和高乃依等的论文。
陈泉译
[book_title]圣女贞德
英国文学良好的习惯之一就是为圣女贞德写了传记。德·昆西开创了许多很好的习惯,一八四七年,他以极大的热情也开创了这个好习惯。马克·吐温大约在一八九六年发表了《我对圣女贞德的回忆》;安德鲁·兰在一九〇八年发表《法兰西的贞女》;西莱尔·贝洛克[1]大约十四年以后发表了他的《圣女贞德》;萧伯纳在一九二三年写了《圣女贞德》。正如大家可以看到的,珍妮·达克(这是她的真实名字)的福音派成员什么人都有,从出名的第一个瘾君子到《回到玛士撒拉时代》的作者,其中还有前密西西比河领航员、苏格兰研究希腊语言文化的学者和切斯特顿的盟友。最近有一本新书刚刚加入丛书的行列,那就是维多利亚·萨克维尔——韦斯特所写的《圣女贞德》。
在这部传记中,原始的智慧幸运地压倒了激情,当然不等于说没有激情。但是确实完全没了那种多愁善感,自然没了一个女人谈论另一个女人的事,没了男人的那种迷信。
贝玑[2]、安德鲁·兰、马克·吐温和德·昆西“向一位贞女致敬”,正好像宫廷用词概念上的敬意。这也是萨克维尔——韦斯特小姐的书。这本书并没什么,但是,它好懂。她的风格是有条理,有效率,绝不趾高气扬。
“圣女贞德与她的教友们明显不同,”她在书的最后一章中说,“她没有使用过诸如我天国的丈夫或者爱人这样传统的表达方式,是圣徒中最没有情感的,又是最实际的。这绝不是歇斯底里的女人的概念。她既不知道什么叫情绪低落,也不知道什么叫兴奋过度。灵魂在暗处的活动对她毫无影响。”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萨克维尔——韦斯特小姐提出的圣女贞德,从本质上讲与萧伯纳提出的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陈泉译
[1]Hilaire Belloc (1870—1953),英国作家和诗人。
[2]Charles Péguy (1873—1914),法国诗人、出版商,著有《圣女贞德》(1897)。
[book_title]朱塞佩·唐尼尼 《活着的陀思妥耶夫斯基》
这本书的书名有点野心勃勃,因为好像是要判处市场上其他关于陀思妥耶夫斯基传记的死刑,好像在说所有著作中只有这一本里讲的是一个活人。当然,这不是作者的意图。在这种情况下,活着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实际上只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生平的意思。当然这些事实之间的联系并不是说不可评论,甚至需要这样的评论。在这本书中我们分享(或者说我们以为分享)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充满激情和勤劳的生活,他当过士官生、少尉、画报的撰稿人、傅里叶吃惊的读者、死刑犯、囚犯、士兵、准尉、小说家、运动员、逃债人、报纸编辑、帝国主义分子、斯拉夫同情者和癫痫病人。唐尼尼最后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所有作品得以统一思想,在于他善于把他对生活的各种思想融会成唯一的感情:对生活的爱”。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总是很复杂,而且常常很混乱,但是我不认为关于“统一思想”即“融会的能力”的假设会十分有助于对他的理解。
在另一个更能说明问题的部分,唐尼尼阐述了错误和罪过对于心灵所具有的神秘价值。他宣称这些迷宫也将归向上帝。他探究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活,得出的结论是谁也没有像他那样,先是悲剧的受害者,然后又成为吟诵它的诗人。他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生活经验跟托尔斯泰的相比较,指出两个人性格的不同之处就在于陀思妥耶夫斯基永恒的纯洁、孩子的冲动和气馁。
陈泉译
[book_title]赫·乔·威尔斯《笃定发生》[1]
《隐身人》、《莫罗博士岛》、《登月第一人》和《时间机器》(我提到了他最好的小说,当然不是最后的小说)的作者出版了一本有关他最近一部电影《笃定发生》的详尽的文本,有一百四十多页。他写这本书是不是为了佯装与电影无关?是不是为了不让别人以为他对整个电影负有责任?这些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至少在开头一章里有些说法是如此。那里写道:未来的人将不会把自己打扮成电线杆,也不会被塞进玻璃纸箱子、玻璃容器或者铝质罐头里东奔西跑。“我希望奥斯瓦尔德·卡巴尔(威尔斯写道)像一位细腻的绅士,而不是一位带着全套甲胄或者愚笨褥垫的斗剑士,既不需要爵士乐,也不需要打造噩梦的装置。希望一切都更加宏大,而不是怪异可怕。”观众会记得电影里的人物没有玻璃纸箱子,也没有铝质罐头,但是他们也会记得,总的印象(这要比任何细节都重要得多)是噩梦,怪异可怕。我不是指第一部分,那里的魔鬼气氛是故意的;我指的是最后一部分,它本应该与第一部分血腥的混乱场面相对照,结果非但没有对照,反而比前者更加丑陋。
若要评判威尔斯,若要评判威尔斯的意图,必须阅读这本书。
陈泉译
[1]亦译作《未来世界》或《科幻双故事片》。
[book_title]关于文学生活
西奥多·德莱塞,《美国的悲剧》、《珍妮姑娘》和其他众多小说的作者,声称电影摄影师将取消小说。“过去,”他说,“一本成功的小说总可以达到或者超过十万或者二十万册的发行量,可现在七千册就算是一个大数字了。然而,一天中有一千万美国人看电影,还有报纸期刊。有些自相矛盾的是,这些报纸期刊居然杀死了连载小说。一个世纪以来,人们总是每个星期或者每半个月跟着狄更斯或者欧仁·苏作品的故事发展而忐忑不安。而昨天,全世界都在天天跟踪豪普特曼案的发展情况。小说已经经历了好几个世纪,认为它将永恒是荒唐的。”
德莱塞补充说,我们不应该为小说的消失而感到痛苦,它将被别的并不逊色的形式代替。
德莱塞接着列举了他所钦佩的人物:巴尔扎克、狄更斯(偶尔)、萨克雷(偶尔)、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马克·吐温和爱伦·坡。
陈泉译
[book_title]埃德加·李·马斯特斯[1]
埃德加·李·马斯特斯的家族在美国已经有好几代了。他的一位祖先伊斯雷尔·普特南,在两个世纪以前跟威廉·豪领导的英国人还有红种人打过仗,后来还被立雕像纪念。
一八六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埃德加·李·马斯特斯出生在堪萨斯州。他的童年在伊利诺伊州度过,离桑加蒙河只有数十里路,这是一个水与树的童年,是骑马或者坐车游玩的童年。他也读书。因为他老师的庄园里有一本勉强有几幅插图的莎士比亚剧本、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和一本《格林童话》。(在这偶然成形的小小的图书馆里,还有一本《一千零一夜》,但是他一点也不喜欢。)小时候,埃德加·李·马斯特斯就学过德语。“这一点有些重要,”不久前他写道,“因为德语知识使我有机会接近歌德的作品。雪莱、拜伦、济慈、斯温伯恩,还有华兹华斯,已经离开我好多年了,但是歌德却一直在我身边。”
一八九一年初,李·马斯特斯从法律专业毕业。他在他父亲的事务所工作了一年多,然后迁到芝加哥,开了自己的事务所,直到一九二〇年。当时的芝加哥,就像现在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律师不便承认自己与“诗句”有什么牵连。所以他的头几本书是用假名出版的,并没有引起重视,而且他自己也不喜欢。一九〇八年夏天他拜访了爱默生的墓地,他想,命运已经把自己打败,但这没什么关系。
大约一九一四年,一个朋友给了他一本希腊文选。在平淡无味地阅读了这套十世纪初出版的著名碑文集的第七卷之后,李·马斯特斯产生了编撰《匙河集》——最地道的美国文学作品之一 ——的计划,这是两百多篇想象出来的墓志铭,用第一人称写成,记录了中西部城镇的女人和男人们的内心剖白。有时只要把两段碑文放在一起——比如——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碑文,就可以看出一个悲剧或者一种讽刺。他取得的成功是巨大的,也曾掀起轩然大波。那之后,李·马斯特斯出版了许多诗集,想再度辉煌。他曾模仿过惠特曼、勃朗宁、拜伦、洛威尔,也模仿过他自己——埃德加·李·马斯特斯,但一切都是白费:人们还是只知道他是《匙河集》的作者。
一九三一年他出版了散文《林肯其人》,他尝试诋毁英雄,指控林肯虚伪、记仇、残忍、愚笨和冷漠。
马斯特斯的另一些书有:《歌唱与讽刺诗》(一九一六年)、《大峡谷》(一九一七年)、《饥饿的石头》(一九一九年)、《敞开的海》(一九二一年)、《新匙河集》(一九二四年)、《陪审团的命运》(一九二九年),最后一本《人物之诗》是一九三六年八月出版的。
安·拉特利奇碑文
卑微,无名,但是从我发出
永恒的音乐的震颤:
“对谁都没有怨恨,对谁都充满着爱。”
从我发出百万人对百万人的宽容
一个闪耀着正义和真理的
民族那慈善的面孔,
我是在这块草地下长眠的
生时被亚伯拉罕·林肯珍爱的安·拉特利奇,
与他订婚不是为了结合
而是为了分离。
哦,共和国,永远在我胸口的灰土中
郁郁葱葱。
——埃德加·李·马斯特斯
陈泉译
[1]本篇及以下四篇初刊于1936年12月11日《家庭》杂志。
[book_title]路易斯·戈尔丁[1]《追捕者》
据说(而且是反复讲到)真正的小说或者说正宗的剧本,其主人公不能是一个疯子。如果我们注意到麦克白,注意到他的同行,杀人凶手拉斯科尔尼科夫,还有堂吉诃德、李尔王、哈姆雷特,还有几乎是偏执狂的吉姆爷,我们可以说(而且将重复)戏剧或者小说的主人公必须是疯子。有人会对我们说,谁也不会同情一个疯子,只要怀疑某人是疯子,就足以让大家永远地远离他。我们可以回答说,疯狂是任何一个灵魂都有的令人恐惧的可能性之一,通过小说或者通过舞台来展示这种恐怖之花的产生和成长的问题自然也不是非法的(我们只要顺便提一下,塞万提斯没有反对过:他告诉我们,五十岁的绅士“很少睡觉,拼命看书,结果脑浆干涸而发了疯”,但是我们并不赞成把一个日常的世界变成幻觉的世界,将一个普通的世界慢慢地扭曲成魔鬼的世界)。
阅读路易斯·戈尔丁极其紧张的小说《追捕者》使我产生了上面这些很笼统的看法。这部小说有两个主人公,两个都发了疯:一个是因为害怕,另一个是因为一种带有怨恨的可怕的爱情。当然,书中并没有出现“发疯”这个字眼或概念,我们是从他的人物中感受到这种心理过程的。我们看到他们如何激动,如何行动。说他们发疯这样抽象的结论,远不如对这些激动和行动的描述(这些行动中有时会有犯罪,成为对由恐惧和恶行产生的紧张的一种缓解,尽管只是暂时的,所以在罪行已经产生的时候,读者会连续担心好多页,担心那是恐惧的一种幻觉)。
在这部小说中恐惧是逐步发展的,就像噩梦一样。风格明快而有节制。至于其吸引力,我可以说,我是在午饭后开始读这本书的,我只是想浏览浏览,结果一口气读到两百八十五页(最后一页),其时已经是凌晨两点。
有一些排版方面的传统做法则是从威廉·福克纳就开始的,例如,人物的思想有时会打断小说的叙述,因此采用斜体字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表示出来。
陈泉译
[1]Louis Golding (1895—1958),英国作家,写过多部以犹太人生活为题材的作品。
[book_title]皮埃尔·德沃《行话俚语》
吉卜赛语言的最大危险(就像任何其他语言一样),就是关于纯正和学究式咬文嚼字的问题。不管人们对马德里的皇家语言科学院三十六位院士的决定争论也好,满不在乎也罢,反正我觉得挺好;如果想用住在路边大仓库里的三万六千个痞子来替换他们,我才会目瞪口呆(特别是发现这些善于辞令的人还会成为国家大剧院的顾问)。因此很幸运,那并不是真的,我们可以强烈地拒绝两种方言:一种是粗俗的语言——或者更确切地说,独幕闹剧的语言——另一种是学究式的语言。
这本《行话俚语》是用巴黎独特的切口、行话写成的。这本书出自一位文人之手。需要指出的是,他是一位对纯正法语极其熟悉的人,足以利用一切机会给它来些机智的扭曲。因此,他的“行话俚语”毫无疑问要比沃日拉尔或者梅尼蒙当屠宰场所能听到的语言更加繁杂而拗口。
皮埃尔·德沃的一个做法是,把街头的对话搬到一些意想不到的人的头上,例如搬到皮埃尔·赖伐尔和教皇的头上。这种做法很普通,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一个蒙得维的亚人拉斯特·里森[1]就使用得非常精到。我可以说这也是经典做法,弗朗西斯科·克维多先生就曾在《众人的时刻》中让战神玛尔斯用吉卜赛人的黑话辱骂其父亲宙斯。那是十七世纪西班牙流氓讲的一种黑话。像这样把世界上一切不同的东西,一下子都变成唯一的、容易而又低级庸俗的语言,常常成为大家一时的乐趣。
陈泉译
[1]Last Reason (1960— ),乌拉圭作家、记者,原名马克西莫·萨恩斯(Maximo Saénz)。
[book_title]詹姆斯·乔治·弗雷泽爵士 《原始宗教中对死亡的恐惧》[1]
弗雷泽博士的人类学思想在某一天将不可避免地过时,或者说正在衰败,这不是不可能的,然而他的作品不再使人感兴趣却是不可能的和难以置信的。我们可以拒绝他的一切猜想,拒绝证实那些猜想的一切事实,但他的作品仍然是不朽的。它已经不是原始人轻信程度的遥远明证,而是人类学者轻信程度的直接文件。相信在月亮圆盘上将出现用鲜血写在镜子上面的字,也只不过比相信有人会相信这一点稍微奇怪一点而已。即使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弗雷泽的作品也将像一本载有神奇消息的百科全书,像一本笔调特别高雅的“杂记集”那样永远存在下去。就像老普林尼写的三十七卷《自然史》或者像罗伯特·伯顿的《忧郁的解剖》那样永远存在下去。
这一卷讲的是对死亡的恐惧心理。就像弗雷泽别的著作那样,书中充满了奇形怪状的东西,比如,人人皆知的阿拉里克[2]死后被西哥特人埋在一条河底下的事情,西哥特人先将河水引走,然后又把水放回来,将实施埋葬的罗马俘虏统统淹死。
通常的解释是因为害怕国王的敌人会来亵渎他的陵墓。弗雷泽没有拒绝这种解释,但给我们提供了另一个答案:害怕他冷酷的灵魂会再次冒出地面而去奴役人民。
弗雷泽把迈锡尼城殡葬用的金面具归结为同样的意图,那些面具一个个都没有眼睛孔,只除了一个,那是一个孩子的面具。
陈泉译
[1]亦译作《金枝》。
[2]Alaric(约370—410),西哥特国王阿拉里克一世。
[book_title]查尔斯·达夫 《关于哥伦布的真相》
这部著作野心十足的书名是《关于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和美洲发现的真相》。但是该著作本身要比其书名逊色得多。它没有揭示无可争辩的事实,没有与最后的判决抗争,也没有披露什么大家所期待或者害怕发生的重大秘密。它只是局限于对事实真相的叙述和对一些大家有疑问的东西进行平静的讨论,例如他没有断言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出生在蓬特维特拉。这种做法虽不那么引人入胜,但却是最好的。
所有关于哥伦布的传记都必须战胜一个难关,也许是无法战胜的:戏剧性或者小说性的问题,即在新大陆登陆和在巴塞罗那的第一个精彩结局(它拥有石头、木材、棉花、黄金、鸣叫的鸟和六个愁眉苦脸的印第安人等作为润色手段)之后,如何保持读者浓厚兴趣的问题。通常的做法是从这位船队领袖受到的侮辱和囚禁中寻找兴奋点。达夫寻找过,他在性格的宗教演变方面找到了。
有一个错误需要更正:信奉天主教的王后伊莎贝拉的珠宝并没有用来资助哥伦布的第一次出航,他是由两个犹太人资助的:一个是邋遢鬼路易斯·德·桑塔戈尔;另一个是物资供应人伊萨克·阿布拉瓦内尔,他是一位书评家,是犹大·阿布拉瓦内尔,即意大利柏拉图主义史书中所说的“莱昂·赫布里阿”的父亲。
陈泉译
[book_title]今年恩里克·班奇斯与沉默 正值银婚纪念[1]
诗歌——这种把一个个词组合起来,让听到的人掀起冒险烈火的充满激情和孤独的创作——拥有一种神秘的、深邃而又随意省略的停顿。为了解释这种莫测变化,古人说诗人有时是神的贵宾,神之火让他们居住,神之呼声充满着他们的嘴巴并且引导着他们的手,所以神之不可预测的放纵应该被原谅,并由此而产生了一种奇特的习惯,在开始作诗之前总要先向这个神祈祷。
“缪斯啊,请歌唱佩琉斯之子阿喀琉斯的致命的愤怒吧,这种愤怒给希腊人带来了无限的灾难,把英雄们坚韧的灵魂投入地狱,把他们的肉躯投给野兽和飞鸟。”荷马这样说道。这里并不是一种比喻,而是确确实实的祈祷,或者不如说,是“芝麻,开门吧”这样一种会给你打开一个被埋没的、摇摇欲坠而又充满危险的宝藏世界的咒语。这个学说(和某些《古兰经》学者的理论是如此相似,他们认为《古兰经》是由加百列大天使一字字、一句句地口授而成的)使作家成为仅仅是看不见的秘密神灵的听写员。这些至少粗线条地或者象征性地阐明了诗人的局限性、他的弱点和他的空位期。
在前一段里我已经说到了诗人常有的情况,他们有时候非常灵活,有时候又那么令人惭愧地显得无能。还有一种情况更为奇怪,更令人肃然起敬,那就是一个有着无限创作技巧的诗人,居然藐视做诗而宁愿无所事事,宁愿沉默。让·阿蒂尔·兰波十七岁时写了《醉舟》,十九岁时,文学对他就像荣誉对他一样,已经十分淡薄。他开始在德国、塞浦路斯、爪哇、苏门答腊、阿比西尼亚[2]和苏丹各地闯荡冒险(他在诗句中独特的享受被政治、经济所带来的享受取消了)。
一九一八年劳伦斯领导了阿拉伯人的起义;一九一九年他写了《智慧的七柱》,这也许是由战争产生的书籍中唯一值得纪念的一本;一九二四年,他改了名,因为我们不该忘记他是英国人,荣誉会使他不舒服。一九二二年詹姆斯·乔伊斯出版了《尤利西斯》,它相当于一整套复杂的文学,包含很多个世纪、很多的作家;现在他只出版一些同形异义词的文字游戏,毫无疑问,这等于是悄然无声。一九一一年恩里克·班奇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发表了《陶瓮》,这是他最好的书,也是阿根廷文学中最好的书之一。后来,他神秘地变得悄然无声。他已经沉默了整整二十五年。
《陶瓮》是一部令人钦佩的书。梅嫩德斯·伊·佩拉约这样说过:“如果不用历史的眼光去看待诗歌,那么,值得永存的诗歌实在少得可怜!”
这一点很容易证实,无论是在散文还是在诗歌中都如此。用不着回到别的时代,用不着回到死人居住的时代,只需要回首几年以前。我找了两本必将永存的阿根廷书籍。在卢贡内斯的《伤感的月历》(一九〇九年)中,反复出现的不成功的恶作剧和新艺术装潢让人读了不舒服。在《堂塞贡多·松勃拉》(一九二六年)中,人物很少有作者的影子,但没有这种故意的抑制,我们也就享受不到这么高贵的书。而《陶瓮》却不需要跟读者达成什么协议,也不需要什么善意的复杂做法。出版至今已经过了二十五年——人生历程上够长的一段时间了,自然不乏深刻的诗歌领域的革命,更不用说别的领域里的革命了——而《陶瓮》仍然是一本当代的书,一本新书。或者说是一本永恒的书,如果我们敢于说出这个奇特又空泛的用词。它的最大优点是明澈和震撼,绝没有哗众取宠的臆造,也没有充满未来的尝试。
众所周知,评论家更喜欢的是艺术史而不是艺术,更喜欢带冒险的求索而不是取得一种真正的美。评论一本完美的书远远不如评论一本显露出冒险或者仅仅是混乱痕迹的书……
所以,《陶瓮》缺少笔战中的那种好斗的声誉。恩里克·班奇斯被比作维吉尔。这对于诗人来说一点也不愉快,对其读者来说自然也不是鼓舞。
这里我要介绍一首我在孤独时,不管是在这一个还是那一个半球,曾不止一次地默诵过的十四行诗(好奇的读者将会发现它的结构是莎士比亚式的。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排版不同,它有三个韵律有变的四行诗和一个两行对句)。
热情而忠实的映照
这是活生生的东西所习惯
在其中显示的样子,镜子如同
阴影中的一轮明月。
在黑夜中它现出浮光,宛若灯
一般明亮,还有忧伤
杯中的玫瑰,奄奄一息,
也在其中低着头。
如果让痛苦加倍,也将重复
我心灵花园里的万物,
也许等待着某一天居住,
在它蓝色宁静的梦幻中
[book_title]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
有理由认为(以类似看法所特有的轻率和粗鲁)英国和法国的哲学家直接对宇宙或者宇宙的某个现象感兴趣,而德国哲学家则倾向于把它看作其总是站不住脚,却始终是伟大的、辩证的高楼大厦中的一个简单的动机,看作一个简单的物质原因。他的追求只是系统良好的对称性,而不是其中与不纯净和杂乱的宇宙偶然相一致的情况。这些著名的德国“建筑师”中最新的一位就是斯宾格勒。他是大阿尔伯特[1]、埃克哈特大师[2]、莱布尼茨、康德、赫尔德、诺瓦利斯、黑格尔等人优秀的继承人。
一八八〇年五月二十九日,斯宾格勒出生在不伦瑞克公国的哈茨山麓布兰肯堡小镇。他在慕尼黑和柏林求学。本世纪初,他毕业于哲学文学专业。他的博士论文是关于赫拉克利特的(一九〇四年,哈雷),这是他发表另一本引起轰动并使他一举成名的书之前出版的唯一著作。斯宾格勒花了六年时间写了《西方的没落》。那是极其艰苦的六年,在慕尼黑的一座破破烂烂的小修道院里的一间阴暗小屋,他所看到的只是烟囱和污迹斑驳的瓦片。那时,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没有书,他上午就在公共图书馆里度过,午饭是在工人食堂里吃的。生病的时候,他就喝大量的热茶。到一九一五年,他终于完成了第一卷的校对工作。他没有什么朋友,只是内心里悄悄地将自己和德国作比较,因为后者同样也很孤独。
一九一八年夏天,《西方的没落》在维也纳问世。
叔本华曾经写道:“历史没有一个总的科学。历史是人类无休无止、沉重而又杂乱无章的梦幻中无足轻重的故事。”
而斯宾格勒却在他的书中证明:历史可以不仅仅是罗列一系列个别的事实。他试图确定其规律,从而为文化形态学奠定了某种基础。他在一九一二至一九一七年之间撰写的充满阳刚之气的文章丝毫没有受到当年独特的仇恨情绪所污染。
大约在一九二〇年,他开始了自己的辉煌时代。
斯宾格勒在伊萨尔河畔租了一套公寓,以恋爱般的缓慢购买了数千本书,收集了波斯、土耳其和印度的兵器,攀登过高山,却拒绝了摄影师们的再三要求。特别是,他写了书。他写了《悲观主义》(一九二一年)、《德国青年的政治责任》(一九二四年)和《德国重建》(一九二六年)。
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于今年年中逝世,虽然他的历史生物学观念尚可商榷,但他光彩耀人的风格却是无可争议的。
陈泉译
[1]Albertus Magnus (约1200—1280),德意志学者、科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老师。
[2]德意志神学家、神秘主义者约翰尼斯·埃克哈特(Johannes Eckhart, 约1260—1327)的别称。
[book_title]西·埃·米·约德[1] 《哲学指南》
哲学的历史常常不可思议地阻碍着哲学的思考。如果我们想到哲学只是成百上千的困惑者们不完善的讨论(而不是孤零零的独白)时,我们就明白这种阻碍是不可避免的。这些成百上千的困惑者分别属于不同的年代,运用不同的语言,包括贝克莱、斯宾诺莎、奥卡姆的威廉、叔本华、巴门尼德、勒努维耶等人。然而,值得讨论的是,每一位新学者是否需要按照年代重温那古老的做法,学习从米利都的泰勒斯[2]到怀特海博士的无数阶段。约德先生的这本新颖的教科书否认了这种必要性。在这本六百页的书中,前三百页是对哲学的核心问题进行讨论,后半部分清清楚楚——详细而清楚——地介绍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卡尔·马克思、伯格森和怀特海的哲学体系。
作者对叔本华不屑一顾和只字未提固然使我惊讶,却远不如他非常出乎寻常地将卡尔·马克思也包括了进去(这种盛情是非常奇怪的,特别是后来证实,辩证唯物主义被西·埃·米·约德包括进去只是为了排斥这一主义)。
我在第十一页看到:“据我所知,宇宙没有任何理由被二十世纪的智慧很容易地理解。”说这本书(或者其他任何一本书)可以使我们了解宇宙那是说过头了,如果说这是对哲学疑难的黑白问题所展开的令人钦佩的讨论,倒恰恰是说出了真理。
陈泉译
[1]C.E.M. Joad(1891—1953),英国学者。
[2]Thales of Miletus (前620—前546),古希腊时期的思想家、科学家、哲学家。
[book_title]珀尔·基贝 《皮科·德拉·米兰多拉[1]图书馆》
那位出众的金发小伙子的图书馆里究竟有些什么书?他在二十三岁时提出了九百条论题,向欧洲所有的学者挑战,迫使他们跟自己进行辩论。这场辩论并没有展开,而那些书也已葬身火海。但是,却留给我们一份手写的书目和那张令人自豪的九百多条论题的清单。哥伦比亚大学的珀尔·基贝刚刚出版了一本研究被烧掉的图书馆的藏书清单和没有展开的那场百科辩论的书。
图书馆里总共有一千一百九十一本书,这在当时是很大的数字。在乔瓦尼·皮科·德拉·米兰多拉去世两年后的一四九六年,红衣主教格里马尔迪用五百杜卡多金币买下了这些书。这批书中七百本是拉丁语的,一百五十七本是希腊语的,一百一十本是希伯来语的,其余的是迦勒底语和阿拉伯语的。荷马、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亚历山大、阿威罗伊、雷蒙·卢尔、伊本·盖比鲁勒[2]和伊本·埃兹拉[3]等人都在其中。皮科·德拉·米兰多拉曾答应证明的论点之一就是:“没有任何一种科学可以比魔术和神秘哲学更能证明耶稣基督的神威。”确实,有关这种“科学”的书很多很多。另一论点是:“神学家不可能没有危险地研究线条和图形的特征。”一本阿拉伯文版的欧几里得《几何原本》和一本斐波那契的《几何学和三角学概论》证明他自己就曾经、哪怕是偶然地面对过这种危险。
陈泉译
[1]Pico della Mirandola(1463—149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哲学家。
[2]Solomon ibn Gabirol, 西班牙哲学家阿维斯布隆(Avicebron, 约1020—约1070)的阿拉伯文名字。
[3]Abraham ibn Ezra (约1089—1164),西班牙学者,同时也是科学家、注释家、诗人。
[book_title]《哈利法克斯爵士的鬼怪小说》
在公元六世纪的拜占庭时代就有一位历史学家写道,英伦岛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拥有河流、城市和桥梁,另一部分则居住着恶蛇和鬼怪。英国与那另一个世界之间的关系密切而且因此出了名。一六六六年,约瑟夫·格兰维尔出版了他的《关于巫术和巫师的哲学思考》,这本书的灵感来自他每晚在威尔特郡的水槽边只闻其声不见其踪的鼓声。一七〇五年,丹尼尔·笛福写了他的《维尔太太显灵的真实故事》。十九世纪末,人们对这些如雾般迷茫的问题曾进行过精确的统计,并且对催眠和心灵感应术产生的幻觉进行过两次普查(其中最后一次共普查了一万七千名成年人)。现在,在伦敦刚刚出版了这本《哈利法克斯爵士的鬼怪小说》。这本书集中了有关迷信和时髦的种种神秘内容,精选了一些鬼怪,描写了“那些打破英国众多大名鼎鼎人物宁静生活的鬼魂,他们的来去行踪都原原本本地被一只庄严的手记录了下来”。戈林小姐、德斯伯勒爵士、利顿爵士、哈廷顿侯爵和德文郡公爵都是其中的当事人,他们平静的生活被搅乱,同时被那只庄严的手记录了下来。高贵的雷金纳德·福蒂斯丘先生还出来充当“一个令人惊慌的幽灵”确实存在的证人。我不知道该作怎样的论断。就眼前来说,我拒绝相信令人惊慌的雷金纳德·福蒂斯丘,除非有一位高贵的幽灵出来证明这位先生的存在。
此书的序言中有这么一则美丽的故事:两位先生同坐在火车的一节车厢里,一位说:“我不相信鬼魂。”“真的吗?”另一位反问道,随即便消失了。
陈泉译
[book_title]詹·托·法雷尔 《斯塔兹·朗尼根》[1]
出版北美三部曲《斯塔兹·朗尼根》[2]的英国出版人声称:这部著作实在太恐怖,人物和事件太复杂、太伟大,以至于一个简短的、描述性的题解根本无法涵盖。在我怀着热情、同情和遗憾,有时甚至厌恶的心情读完《斯塔兹·朗尼根》这本书以后,对此完全赞同。然而,我还想斗胆谈一些我的看法。当然,我说的这些看法丝毫没有企图完整地(甚至也不是概括地)分析他那部皇皇八百四十页巨著的野心。
门肯[3]曾说过,小说家们的基本主题是分解一种性格。《斯塔兹·朗尼根》也遵循了这个原则:主人公是贫贱、虔诚而又规矩之家的子弟,他自认为是个硬汉,是一个喜欢找碴打架的人,有时——很遗憾——也确实如此。渐渐地他被酗酒和结核病所毁灭。这种类型的小说常常夸大主人公在梦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一方面是那些巨人、魔术师、挑战者和特拉布松帝国[4];另一方面则是那些箴言和棍棒。然而,在《斯塔兹·朗尼根》中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差距并不大。也许斯塔兹的最大悲剧就在于他理想世界的匮乏。围绕着他的,正如围绕着我们的,或许比我们还要严密的,是一堵看不见的墙。斯塔兹就像七月九日大道或者伯多大街上他毋庸置疑的同类们一样,是以第三人称的方式生活的。他代表了强壮的男子汉,一个不怕孤独的人,一个无忧无虑或者不被别人观点左右的人。或许这位喜欢找碴打架的人——在美洲任何地方——最现实的一点就是这种根本的非现实性,就是这种错误。
我不知道在法雷尔的这部小说中是否有值得记忆的篇章,我只知道它从整体来说是强而有力的。他没有被愤怒或者嘲笑篡改(就像辛克莱·刘易斯的某些章节,两者有相似之处)。我要说它是真实事件的一种记录——说得更确切些,是一种再创作。
芝加哥南区,由意大利组织取代爱尔兰个人勇气之前的南区,在这部书中存在,并且将继续存在下去。
陈泉译
[1]此篇初刊于1937年1月8日《家庭》杂志。
[2]美国小说家詹·托·法雷尔(James Thomas Farrell, 1904—1979)的代表作,以芝加哥贫民窟为背景。
[3]Henry Louis Mencken (1880—1956),美国语言学家、讽刺作家。
[4]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拜占庭帝国崩溃后在小亚细亚黑海南岸建立的希腊人帝国。
[book_title]赫胥黎家族[1]
要是阿道司·赫胥黎所预言的那些战争灾难不会毁坏人们著书立说的习惯或工作,毋庸置疑,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把赫胥黎家族的历史变成白纸黑字。对此,《传道书》以其惯有的苦涩说过:“著书多,没有穷尽。”[2]我们应该承认事实的确如此,同时力求想象出那本《赫胥黎英雄传奇》或者想象一下——为了用埃米尔·左拉更加响亮的招牌——那本《赫胥黎家族自然与社会史》将会采用什么样的形式。我猜想第一位历史学家现在会从阿道司写起,毕竟这一位如今是最有名的。他将会把托马斯看做爷爷,把伦纳德看作父亲,在朱利安身上看到兄弟的影子,总是跟《旋律的配合》作者笔下的文字隐隐约约相似[3]。任何一本书都必定会有另一本与之相对应,是它的反面。在这本关于家族的非常“进化论”的解释之后,必定会有另一个故事,把孙子写成法国式的,把爷爷写成武士。然后,又将是一本强调杰出的三代人之间种种不同的书。接下来,自然是另一本强调他们之间相似性的书,也许会采用弗朗西斯·高尔顿叠加照片的方式,把赫胥黎家族不同代的人集中到一个超越时空的或者长寿的人身上(如果作者的天才不比这里的预言差)。我所提到的那些柏拉图式的照片中的一张,将会成为这本书的卷首插图,而朱利安的那段话将成为该书的卷首引语:“人类的生命之流被打成个人的孤立的碎片。所有的高级动物都是如此,但并非必须如此:这是一种本事。有生命的物质必须完成两项活动:一是有关与外部世界的直接交易,另一个便是有关其自身未来的永存。个人是促使生命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能够发挥作用和行动的工具,一段时间之后就将被抛弃并且死亡。然而,他拥有的某些不朽的物质,会转移到后代身上。”
上面这一段文字的语调是平静的,然而,观念却是令人悲伤的。斯宾诺莎说过:“我将要像写固体、平面和线条那样来写人。”这种无比的藐视,这种令人称奇的不偏不倚,正是所有赫胥黎家族的人共有的一大特色。但你若说他们惨无人道,又是荒唐的,如果说真的存在什么人道,那么它所专有的意义正是敢于面对我们的命运,面对我们内心最深处的羞愧,并像谈论一个死人那样肆无忌惮地提及他们的能力。赫胥黎家族的基本感情就是悲观主义,这是他们人人都有的。对祖先托马斯·亨利·赫胥黎,英国文学教科书中只是把他看作一位大吵大闹的争论者、达尔文的战友。尽管他确实将其大部分精力,甚至他的粗鲁性格都用来传播智人和原始人的亲属关系,传播牛津大学学生和婆罗洲猩猩的亲缘关系,但是这些轻率的论调——卡莱尔从未原谅它们——远不是他众多著作的全部。事实上,我们二十世纪散布甚广的迷信,与上一个世纪的绝对唯物主义和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蠢话是一路货色。在一八七九年,托马斯·赫胥黎这样反驳加在自己头上的第一个罪名:“如果唯物主义者说天体及其一切现象都可以变为物质、变为运动的话,那么唯心主义者可以回答说,运动与物质在我们没有感觉到它们时是不存在的,可以说,它们只是一种心理状态。这个道理不容辩驳。如果强迫我在绝对唯物主义和绝对唯心主义之间做选择的话,我会选择后者。”至于另一个罪名,即不公正和轻率的乐观主义问题,还是只要搬用他自己的话就行了:“有关命中注定、原罪、人类天生堕落、他人的不幸、地球上的撒旦王国、恶毒的创世神等等理论(不管其形式有多么荒谬),我觉得都要比我们随便的幻想来得更有道理些。比如说,我们常认为孩子生来是好的,只是后来被腐败的社会榜样给糟蹋坏了。我不会相信上帝是一个隐蔽的慈善家,更不会相信最终一切都会好起来。”在另一处,他声明自己在自然界丝毫不曾见过任何道德目标的痕迹,他指出所谓道德不过是人类专利制造的东西。对赫胥黎来说,进化未必是无限的过程:他认为在上升到一定程度后,这个过程会随着世界的渐渐失去生气而逐步衰败。他影射说,直立的人将会变成斜身子的猿猴,清脆的声音将会变成粗陋的吼叫,花园会变成森林或者沙漠,飞鸟会变成纵横交错的树木,星球会变成星星,星星会变成浩瀚的星云,星云会变成不可捉摸的上帝。这种宇宙的逆转或者说倒退进程将不比它形成阶段的数百个世纪要少。数百个世纪后,一切将慢慢地凹陷,慢慢地显露出更加兽性的轮廓……这种假设是凄惨的,很可能是阿道司·赫胥黎的。
查尔斯·莫拉斯曾不带任何讽刺地向我们谈及某位“讲传统的大师”——让——弗朗索瓦·布拉德,其儿子、孙子、曾孙都是战士——为了继承这个传统,“决定与德国在科学方面进行一番较量”。这是对科学可悲的理解方式,他把科学诋毁成一种证明被告从来都没有道理的司法程序;这是对传统可悲的理解方式,他把传统诋毁成一种仇恨的游戏!或许我们最好还是像赫胥黎家族那样来对这个世界提问,只需要一个承诺,所用的方法是诚实的。这应该成为一种传统,应该成为一种工具而不是闹脾气的人们无休无止的争吵。
[book_title]保尔·瓦莱里[1]
列举瓦莱里生活中的事实是不了解瓦莱里,甚至没有触及保尔·瓦莱里其人。对他来说,那些事实只不过是他思想的兴奋剂:思想只有当我们观察它时才有意义;而对这种观察的观察他也感兴趣。
一八七一年,保尔·瓦莱里出生在小镇塞特。他藐视或者说不理会——这倒也相当经典——童年的回忆,几乎不愿意向我们提及某个早晨,面对着波涛汹涌的大海,他十分自然地产生了当水手的远大抱负。
一八八八年,瓦莱里在蒙彼利埃大学与皮埃尔·路易斯有过一次交谈。一年以后,皮埃尔创立《号角》杂志,其中刊登了瓦莱里初期的诗作,自然是神话般的、响亮的诗作。
大约一八九一年,瓦莱里去巴黎。这座脚步匆匆的城市对他来说意味着两大激情:与马拉美交谈,以及潜心研究几何学和代数学。在瓦莱里的排版习惯中依然保留着年轻时与象征主义者交往的痕迹,比如乱用省略号、斜体字和大写字母。
一八九五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达·芬奇方法导论》。在这本占卜似的或者象征式的书中,莱昂纳多很明显是其创造者对自己典型人物典范描写的借口。莱昂纳多是瓦莱里要写的代表极限或者半神的“埃德蒙·泰斯特先生”的素描。这个人物——简短的《与泰斯特先生促膝夜谈》中平静而依稀可见的英雄人物——也许是当代文学中最杰出的创造。
一九二一年,法国的作家们在回答《知识》杂志提问时认为当代第一位诗人就是瓦莱里。一九二五年他加入了法兰西学院。
《与泰斯特先生促膝夜谈》和十卷《杂论》将成为瓦莱里的不朽著作,这当然不无可能。他的诗歌——也许——不如他的散文那样永世长存。就是在《海滨墓园》——他杰出的诗作——中,在想象的段落和直观的段落之间也没有有机的联系,只有一种轮转。这首诗有很多西班牙文版本。据我所知,所有版本中最好的是一九三一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问世的。
陈泉译
[1]此篇及以下两篇初刊于1937年1月22日《家庭》杂志。
[book_title]威廉·福克纳《押沙龙,押沙龙!》
我知道有两种作家:一种作家主要关心的是言语的过程;另一种作家主要关心的是人的激情和工作。对前者,人们常常给他们扣上“拜占庭式”的黑帽子,推崇他们是“纯艺术家”。后者要幸运得多,他们受到诸如“深刻”、“有人情味”、“很深的人情味”,以及其他毁誉参半的“真棒”。前者如斯温伯恩或者马拉美,后者如塞利纳[1]或者西奥多·德莱塞,还有一些则是例外,同时具有两者的优点和快意。雨果指出莎士比亚包含着贡戈拉,我们可以看到也包含着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大小说家中,约瑟夫·康拉德也许是最后一位对小说手段和人物命运与性格都感兴趣的作家。这里说的“最后一位”是指在福克纳闪亮登场之前。
福克纳喜欢通过其人物来展开小说。这种方法绝不是什么独创——罗伯特·勃朗宁的《环与书》(一八六八年)曾通过十个人的口和十个人的灵魂十次详述同一桩罪案——但是福克纳却能赋予它几乎难以承受的力量。福克纳的这本书中有着无穷的分解和无穷的黑色淫欲。密西西比州就是大剧场,主人公是那些被妒忌心、酗酒、孤独和仇恨瓦解了的人们。
《押沙龙,押沙龙!》可以与《喧哗与骚动》媲美。我不知道是否应该更受赞扬。
陈泉译
[1]Céline(1894—1961),法国小说家,以自传体小说《长夜行》成名。
[book_title]迈克尔·英尼斯[1]《校长宿舍谋杀案》
爱伦·坡堪作典范的三篇故事中最好的一篇描述的是巴黎的警察,他们全力以赴追查一封被窃的信件,用尽了一切调查手段:钻头、罗盘和显微镜,却毫无结果。而坐着不动的奥古斯特·杜宾抽了几锅烟斗,考虑了一下问题的方方面面,然后走访曾经逃过警察检查的房子,进去后立即找到了那封信。
尽管奥古斯特·杜宾获得了成功,但是他的效仿者还是不如讲究方法却毫无效率的警察多。每出一个善于思考推理的“侦探”——埃勒里·奎因或者布朗神父——就有十个收集火柴和辨认脚印的庸人。毒理学、弹道学、秘密外交、人体测量学、制锁术、地形学以及犯罪学已经糟蹋了侦探小说的纯洁。在《校长宿舍谋杀案》中,迈克尔·英尼斯把侦探小说写成一种心理分析小说。正如你所看到的,这种做法使他更加接近爱伦·坡而不是细致入微、喋喋不休的柯南·道尔,使他更加接近威尔基·科林斯而不是爱伦·坡(我讲的是经典作家。在当代作家中,我宁愿把他跟安东尼·伯克莱联系起来。后者在其小说《第二枪》的序言中所表达的思想几乎跟迈克尔·英尼斯通过某个主人公之口说出的一模一样)。
我发现这本书有两个优点:一个是作者有关人物性格的研究,要比范达因小说中常常写到的对于多层大楼平面图的研究迷人得多。另一个是,“心理学家”迈克尔·英尼斯没有陷入心理分析的夸夸其谈。
陈泉译
[1]Michael Innes,英国评论家和侦探小说家约翰·斯图尔特(John Stewart, 1906—1994)的笔名。《校长宿舍谋杀案》在美国出版时,改名为《七个嫌疑犯》。
[book_title]米格尔·德·乌纳穆诺其人[1]
我认为在乌纳穆诺的所有作品中,位居其首的要数《生命的悲剧意识》,其主题是关于人的不朽性,更确切地说,是人类想象中的模糊的不朽性,以及这种思考带给我们的恐惧和希望。世上很少有人能逃避这个主题。西班牙人和南美人都肯定或者稍稍否定这种不朽性,但从来不想讨论或者想象这个问题(由此可以得出一点,他们对此并不相信)。有人则认为他的最高创作当属《堂吉诃德和桑丘的生平》。我绝对不同意这种看法。我喜欢塞万提斯的讽刺意味、小心谨慎和一致性,它们胜过乌纳穆诺悲怆的放纵。再一次用热情洋溢的笔调谈论堂吉诃德,也没有为这个故事增色;用了这么多冒险的装饰来描写堂吉诃德,在情感类型上几乎可以跟古斯塔夫·多雷[2]所作的插图相比拟,也没有为这个故事增色,甚至反而造成了某种损失。乌纳穆诺的作品和激情确实吸引我,但我还是认为他插手堂吉诃德是一个错误,是不合时代潮流的。
此外,他那些好争辩的《杂文选集》依然流传着——可能是他所有作品中最有生命力、最持久的部分——还有他的小说、戏剧,以及诗集。我认为其中之一——一九一一年在马德里发表的《抒情十四行诗集》——就完整地展示了他。常有人说我们应该在作家最好的作品中寻找他的身影;也有可能会反驳说(类似的奇谈怪论乌纳穆诺倒可能会赞成),如果我们真的想了解一个作家,最好还是探究其不够走运的作品,因为在这样的作品中——在无可争辩、无可原谅的瑕疵中——作者的影子要比在另外一些谁都会毫不犹豫地认可的作品中更加真切。在《抒情十四行诗集》中,优点固然很多,然而“瑕疵”和乌纳穆诺的个人特色也确实更加明显。
最初的印象是很糟糕的。我们怀着厌烦的心情确认有一首十四行诗题为《不是健康,是无知》,另一首是《反自由的表白》,还有一首是《献给基督墨丘利神》,另一首《蚂蚁的虚伪》,以及《献给我的兀鹫》。也许我们可以找到这么一句:
嫩枝枯枝都是一样的树枝,
或者找到这样的四行诗:
不是亚平宁山微笑的山麓,
是阿特桑达山使我们的弹球游戏充满欢乐,
我随意拾起这个夏日
翠绿田野里滴着鲜艳的玫瑰,
我们感受到那种男子因为无意撞破了自己倾慕之人的可笑秘密而带来的烦恼。我们不抱太大的希望,有条不紊地开始阅读,逐渐地发现那些凌乱的特征在重组、消散和确认,“以便还给世界(用莎士比亚的话说)一个男人的确信”。这种确信几乎就是活生生的米格尔·德·乌纳穆诺的确信。
乌纳穆诺的全部主题都在这本不厚的书里了,那就是时间:
黑夜,时间的长河流淌着
从它的源头,那是永恒的明日……
一般人们认为时间之河——时间——是朝未来流动的。然而,反向思维也不无道理,而且更有诗意。
乌纳穆诺在此之前的两句诗中也提出了这种反向思维:我不知道在漫长的创作过程中,会不会产出什么来捍卫自己的观点。
根据圣保罗的定义,信念就是未来的真髓。乌纳穆诺那种赢得美誉和不朽的道义责任,在下面这首十一音节诗中得到了反映:
我等待着你,生命的真髓:
在突如其来的骷髅舞中,
我用不着跨过那模糊的身影,
因为我生必有用;以我瘦削身躯
为你的城堡奠下坚固的地基,
并且一直等待着你,希望之光!
追求不朽的崇高愿望和对丧失过去的忧虑:
我渴望复活我的过去
而不是再过新的生活。
让我开始飞向永恒的昨日
却不要达到那个起点,
因为上帝啊,没有别的天地
可以用我的幸福将它填满。
无信仰者的大胆信念:
……我为你而受罪,
上帝并不存在,因为如果有了你
我也就真正存在。
对西班牙两大区同样深厚的爱:
在卡斯蒂利亚,比斯开就是我的安慰,
在我的比斯开,我想念我的卡斯蒂利亚。
将所有的文学体裁吸收到小说中去,这不无可能(无疑也没有什么伤害)。一则故事,只要不是一个梗概,那实际上就是小说的一个章节。历史就是历史小说古老的变体,童话就是主题小说的雏形,抒情诗则是只有一个主人公,即诗人的小说。构成《抒情十四行诗集》的百余首诗向我们充分展示了它的主人公米格尔·乌纳穆诺。麦考莱在他的一项研究中曾惊奇地发现,一个人的想象力居然可以成为千百万人内心深处的回忆。这种无所不在的“我”,这种将一个灵魂不停地传播给别的灵魂,正是艺术的功能之一,或许这是最为本质的,也是最为困难的功能。
[book_title]詹姆斯·乔伊斯[1]
一八八二年二月二日詹姆斯·乔伊斯出生于都柏林。他的个人经历如同某些国家的历史一样扑朔迷离。其中有一个传说,他九岁就发表了一本挽歌小册子,以悼念爱尔兰领袖查尔斯·斯图尔特·巴涅尔[2] —— 一个迷信而勇敢的人。多年来,爱尔兰人一直翘首盼望他的归来,就像德国人盼望红胡子巴巴罗萨归来一样……我们所确切知道的是詹姆斯·乔伊斯是由耶稣会教派培养出来的,并于十七岁那年在《双周评论》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易卜生的长篇论文;对易卜生的信仰促使他去学习挪威语。一九〇一年前后,他发表了一篇抨击性的文章,反对在爱尔兰建造国家大剧院的主张,篇名为《喧嚣的时代》。一九〇三年他赴巴黎学医。然而,浩瀚的书海始终深深地吸引着他。他涉猎的读物几乎包罗万象:但丁、莎士比亚、荷马、托马斯·阿奎纳和亚里士多德等。
他的头几本书并不重要,确切地说,不过是《尤利西斯》的前奏,或者说开启了他的智慧。乔伊斯是在最恐怖的一九一四至一九二一年间完成《尤利西斯》的创作的。(一九〇四年他的母亲去世,同年他与戈尔韦的诺拉·巴纳克尔小姐结婚。)在自愿离开祖国时,他发誓要“以我所拥有的三件武器:沉默平静、离乡背井和严谨细致去创作一部经世著作”。他花了八年时间实现自己的誓言。当时的欧洲,地上、空中和海里无处不在残杀,也不无英雄主义的悲壮,而乔伊斯——在批改英语作业或者用意大利语为《夜间小谈》撰稿的间隙——创作着以都柏林的一天,即一九〇四年六月十六日为题材的巨著。《尤利西斯》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作品,似乎更像是几代人的结晶。初看起来,这本书杂乱无章。然而,斯图亚特·吉尔伯特在一本介绍性的著作《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一九三〇年)中讲到了乔伊斯严谨而隐秘的规律,讲到他散文中精微的乐感是无与伦比的。
《尤利西斯》所获得的赞誉和名声超越了批评的喧嚣。乔伊斯随后创作的《孕育中的作品》[3],根据已经出版的章节来看,不过是没有生气的同形异义文字游戏的交织物,所用的英语常常镶嵌着德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等。
詹姆斯·乔伊斯现在和太太以及两个儿子一起,住在巴黎的公寓里。他常带着妻儿四人去大剧院,他非常愉快,也十分保守。他已经失明。
陈泉译
[1]此篇及以下两篇初刊于1937年2月5日《家庭》杂志。
[2]Charles Stewart Parnell(1846—1891),爱尔兰政治家、自治运动领导人。
[3]即乔伊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芬尼根的守灵夜》。此书在1939年正式出版前,部分章节曾以《孕育中的作品》为题在《大西洋两岸评论》上连载。
[book_title]赫·乔·威尔斯《槌球手》
威尔斯的这个长篇故事——或者说短篇小说——可以变成一个简单的欧洲文明的寓言,一个又一次受到愚蠢和残忍威胁的欧洲文明的寓言。这不无可能,但太不公正。这本书跟寓言是不一样的:这本书把关于寓言和象征的古老纠纷翻新了。我们大家都习惯于认为,解释会使象征消逝。不过这完全是错误的。容我举一个基本的例子,这就是谜语。大家都知道忒拜的斯芬克斯对俄狄浦斯王提的问题:什么动物早晨有四条腿,中午有两条腿,晚上有三条腿?大家都知道答案是“人”。我们中有谁没有立即领会到赤裸裸的“人”的概念远没有问题中隐约可见的动物的神奇本领,这里只是把人比作这个妖物,把七十岁比作一天,把拐杖比作第三条腿?比喻就是如此,威尔斯的寓言小说也是如此:形式比实质更重要。
在这本书中,威尔斯的文学手法与忒拜的斯芬克斯的手法是一致的。斯芬克斯用冗长的方式描写了一只可变化的妖物,这个妖物就是正在听她发问的人。威尔斯描写了一片有毒气的沼泽地,那里发生了残暴的事件:这片沼泽是伦敦或者布宜诺斯艾利斯,你和我就是肇事者。
陈泉译
[book_title]弗兰克·欧内斯特·希尔 《坎特伯雷故事》,一种新译本
“英国诗歌之父”杰弗雷·乔叟的语言已经老了许多。他差不多是卡里翁的犹太法学博士堂塞姆·图伯,以及卡斯蒂利亚掌玺大巨佩德罗·洛佩斯·德·阿亚拉外长那个时代的人。不过也可以说他并没有那么古老,现代的读者们都相信,只要稍加注意,再对照词汇表,也就足以看懂他了。
诚然,一三八七年的英语同今天的英语写法大体一致,但是词汇的准确含义不尽相同。所以,如今的读者很容易被这种表面的一致所迷惑,就有歪曲古老诗句中的细微含义的危险。由此,也就说明了为什么会产生类似美国诗人弗兰克·欧内斯特·希尔所发表的译本。
希尔先生明白,乔叟首先是一位讲述故事的人。他居然把乔叟的古诗韵味——这是时间不情愿地留给我们的礼物——故意抛弃掉,用对每一个词语和心理活动的忠实翻译取而代之,并且以此为荣。在《坎特伯雷故事》的译文中,乔叟谈论的内容变成了“凶残的佩德罗”,而不是Petro of Spayne,成了“职业”而不是“misterio”,成了“格拉纳达”而不是Gernade,成了“埃洛伊萨”而不是Helowys,成了“亚历山大”而不是Alisaundre。
于是,我不禁自问:为什么乔叟本人把著名的诗句暗藏铁器的卑劣行径“译成”微笑者刀藏在斗篷里?这是很难回答的。
陈泉译
[book_title]阿根廷作家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情结[1]
有作家(也有读者)信誓旦旦地声称既“当作家”又“当阿根廷人”乃是一种矛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且不说这么远,我敢说“当布宜诺斯艾利斯人”乃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可能犯的最为糟糕的错误之一。更确切地说:这是一个不可以、不应该、完全不能犯的错误。原因很简单,我们这些布宜诺斯艾利斯人完全缺乏异国情趣,而且我们太喜欢互相救助了。一个人可能希望得到另一个人的帮助,但谁也不希望八十万人都来帮助。只是,在里亚丘埃洛河入口的拉博卡区那边,人们似乎搞成了某种小团体:值得一提的是,那是布宜诺斯艾利斯唯一不像这个城市的地方,也是外地游客光顾的唯一地区……本市的作家如果没有起码的谨慎而成了拉博卡区的人,那就要被孤立了。即使你穷得出了名也不顶用。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挨饿乃是一种浪漫的经历。如果是在市中心,在巴勒莫区或者在圣克里斯托瓦尔区挨饿,那只是小意思,不足以美化一个人的个人经历。有些人认为,北区是布宜诺斯艾利斯盛产作家的地方,然而他们错了。北区(我们理解的北区主要是指社会概念而不是地理方位)不喜欢把某个人搞得比别人突出,也不愿意被搞得过分眼花缭乱。这毕竟是一个当地欧洲人聚集的区——就像马塔德罗斯区或者贝尔格拉诺区下端一样——不太习惯于颂扬,而是习惯于嘲笑或者怀疑。那里有一种迷信,这倒是真的:对本地流行事物的无限偏爱。里卡多·吉拉尔德斯发表了《牙买加》,谁也没有吭声。待到他写出《堂塞贡多·松勃拉》里的游牧队伍才使北区兴奋起来,然后再是别的区。我讲的是十年前的事。我记得很清楚,弗洛雷斯区和洛马斯–德萨莫拉区(此处这两个名字也是指社会概念,而不是地理方位)曾经反对过,他们觉得《不幸的人》写得更好……
我不知道上面所阐述的观点是否会让我的读者感到惊讶。我认为,这些都是路人皆知的道理。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便从来没有想到要把它们记录下来。只是有那么一天,一个完全偶然的机会,让我听到几个牢骚——一个是口头的,另一个是书面的,都十分恳切——涉及内陆作家在布宜诺斯艾利斯遇到的巨大而特殊的困难,以及这座城市冷冰冰的文学氛围。两个牢骚满腹的人——在口头和书面上——都不免将这座城市同卡塔戈[2]相比较:那是一座捉摸不透的城市,从另一方面说,我们对于其在艺术方面的喜恶知之甚少。听了这些牢骚,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惊愕不已。后来我记起了安德鲁·兰先生苦涩而又无可奈何的话语:“跟这些人搞对立是很荒唐的,因为他们和我们的艺术品位不尽相同。事实上,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对书都不感兴趣。”既然安德鲁·兰先生在最有文学气息的国度——英国——都写下这些话语,那么在我们这座城市,还有什么样的艺术冷淡不可以存在呢?对于一个外省作家来说,还有什么比把这种正常的冷淡归咎于自己外地人——相对的——的身份更加容易的错误呢?把一切不济的时运都归咎于一个非个人的、普遍的原因,这又是什么企图呢?
而且,事实正在驳斥这种伤感的假设。卢贡内斯、马丁内斯·埃斯特拉达、卡普德维拉是阿根廷共和国最早的三位作家,没有任何人因为第二位是圣菲人,其余两位是科尔多瓦人而抹杀他们的地位。埃瓦里斯托·卡列戈,他是恩特雷里奥斯人,今天依然是布宜诺斯艾利斯沿岸地区的守护诗人。弗洛伦西奥·桑切斯光荣的幽灵仍然主宰着我们的戏剧舞台,就像巴尔多罗梅·伊达尔戈主宰着我们的高乔诗歌一样。在本地欧洲人题材中,没有第二个诗人享有费尔南·席尔瓦·巴尔德斯以及“另一帮”那样的盛名。我在阿德罗格随手写下了这些东西,没有什么参考书。好奇的读者会去查阅著名的圣地亚哥人里卡多·罗哈斯写的《阿根廷文学史》那博学的索引,并且补充一些例子。可能会提出萨米恩托、阿尔维蒂、格雷戈里奥·富内斯、克里索斯托莫·拉菲努尔、伊拉里奥·阿斯卡苏比、赫瓦西奥·门德斯、奥莱加里奥·安德拉德、马科斯·萨斯特雷、费尔南德斯·埃斯皮罗。
以上的排列,并不是对曾经遭到忘恩负义者否认和伤害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所做的一种慷慨而无用的赞美。更确切地说,这是为了证明在美洲的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有着本质上的一致性。他们有着相同的精神和热血。比如,我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人,我的儿子、孙子、重孙、曾孙都是这个城市的人。但是(从别的分支来说)我有祖辈出生在科尔多瓦、罗萨里奥、蒙得维的亚、梅塞德斯、巴拉那、圣胡安、圣路易斯、潘普洛那、里斯本、汉莱等等地方。也就是说,我是一个典型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人。更确切地说,我离典型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人只差缺少意大利血统这一点了……
[book_title]兰斯顿·休斯[1]
除了康蒂·卡伦[2]的某些诗篇,当今的黑人文学中存在着一个难以避免的矛盾。这种文学的目的是想证明一切种族偏见都是荒唐可笑的,然而实际上只是在不断地重复一点,即他们是黑人,也就是说,他们在反复强调着自己实际上想否认的那种差异。
黑人诗人兰斯顿·休斯于一九〇二年二月一日出生在密苏里州的乔普林。他的外祖父母是自由的黑人业主。父亲是律师。他在堪萨斯州一直住到十四岁,成为一名骑士,学会了直立马背,并且会抛绳圈命中目标。大约一九〇八年,兰斯顿·休斯在墨西哥托卢卡城附近度过了夏天。大地在颤抖,群山在颤抖。兰斯顿·休斯永远也忘不了在大地震撼的时候,蓝天下,成千上万的人静悄悄地跪在地上的情形。
一九一九年,受到克劳德·麦凯[3]和卡尔·桑德堡的影响,他首批笔调笨拙的处女作开始问世。一九二〇年,他回到墨西哥。一九二二年,也就是在哥伦比亚大学犹豫了一年以后,他乘船去了非洲。“在达卡尔我见到了沙漠,”他说,“在刚果我偷了一只猴子,在黄金海岸我尝了棕榈酒,有人把我从尼日尔河里救起,差点儿被淹死。”这是他无数旅程的开始。“在巴黎最高档的饭店我饱尝了挨饿的滋味,”另一次他说,“我曾在拉封丹大街的夜总会做过门卫,除了小费以外没有工资。由于顾客都是法国人,于是每天晚上我的收入是零。在大公饭店我当过二级厨师。在日内瓦我有过非常幸福的日子,口袋里没有一分钱,靠无花果和黑面包充饥。我还打扫过轮船上的指挥舱,这艘轮船把我捎回了纽约。”
一九二五年,他靠一首《陶斯的房子》得了一百五十美元的奖金。一九二六年,他的第一本书《萎靡的布鲁斯》问世。随后,出版了一本诗集《犹太人的好衣服》(一九二七年)和一本小说《不是没有笑声》(一九三〇年)。
黑 人 说 河
我认识河流……
我认识像世界一样久远的河流,比流淌在人类静脉的
血液更加久远。
我的心灵就像河流一样深邃。
晨曦中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
在刚果河畔我搭过茅屋呼呼酣睡,
我放眼尼罗河并在上面造起金字塔。
亚伯拉罕·林肯下到新奥尔良的时候
我听到了密西西比河的欢歌,
还看到它多泥的胸脯染上日落的金黄。
我认识河流:
万古久远的河,黑色的河。
我的心灵就像河流一样深邃。
——兰斯顿·休斯
陈泉译
[1]此篇及以下三篇初刊于1937年2月19日《家庭》杂志。
[2]Countee Cullen (1903—1946),美国诗人。
[3]Claude Mckey(1889—1948),作家、诗人,生于牙买加,后迁居美国。
[book_title]瓦莱里·拉尔博[1] 《读书,这个不受惩罚的癖好》
十九世纪初,英国人发现他们有日耳曼血统——于是他们决定继续做他们的日耳曼人,不过是以一种更加引人注目的方式,一心一意地做日耳曼人。在柯勒律治和德·昆西之后,卡莱尔以其雄辩的一生发誓自己不是法国人,而且他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都在莱比锡而不是罗马或巴黎。对于这种令人不快的看法,我们可以有两个答复:其一,日耳曼的首都(既然已经是日耳曼人,就姑且这么说吧)并不一定就是位于欧洲交叉路口、因为多少游牧部落和军队的行经而不堪重负的德国;其二,英国和法国在文学上有着久远的姻缘:乔叟从法语翻译作品,莎士比亚是蒙田的读者——他签过名的书还在那里;斯威夫特给伏尔泰留下了他巨大的身影;波德莱尔的灵感源自德·昆西和爱伦·坡。小诗人瓦莱里·拉尔博也是从惠特曼的作品中走出来的。幸好他的亲英倾向并不仅限于像在《巴纳布特》中那样模仿美国或者英国的作品,而是经过了评论、调整、翻译。他最近的一本书有个副标题为《英国领地》,书中有关于考文垂·帕特莫尔[2]的内容,还有关于“准备给爱尔兰一种新神话”的詹姆斯·斯蒂芬斯[3]的内容,关于威廉·福克纳、詹姆斯·乔伊斯、塞缪尔·巴特勒等人的内容……(据我所知,这最新一本书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已经有五位读者:阿图罗·坎塞拉、维多利亚·奥坎波、玛丽亚·罗萨·奥利维尔、佩德罗·恩里克斯·乌雷尼亚和我。我要向那些我不认识的读者朋友致歉,还要向巴特勒的那位朋友致敬,是他列出了这份并不完整的名单,而我还叫不上他的名字。)
陈泉译
[1]Valery Larband(1881—1957),法国诗人、小说家、翻译家和评论家,《读书,这个不受惩罚的癖好》是他有关英、法文学的两卷本评论集。
[2]Coventry Patmore(1823—1896),英国诗人,著有《家里的天使》。
[3]James Stephens(1880—1950),爱尔兰诗人、小说家。
[book_title]多萝西·利·塞耶斯 《侦探故事新选》
关于多萝西·塞耶斯小姐,我知道她三个方面的活动:对侦探故事的历史分析研究,勤奋不懈地编写同类题材的文选,以及自己创作侦探小说。她的历史分析研究一度令人赞叹,文选也颇具实力,但她的小说却比较平庸,毫无光彩。
塞耶斯小姐编写的最新文选列入“大众图书馆丛书”的第九百二十八卷,其中包括二十多篇作品。让我们从她省略的部分开始讨论,这样做是合乎逻辑的,因为大家都知道,省略往往是一部文选最无可争议的魅力所在。对于这部文选,我要以最大的热情欢呼省略了莫里斯·勒布朗、弗莱彻、埃德加·华莱士和范达因几位,省略得好。然而我对省略了希尔、埃勒里·奎因、伊登·菲尔波茨、阿瑟·柯南·道尔表示惋惜(对于这最后一位,哪怕是出于感情的缘故,我真想重读《六座拿破仑半身像》、《红发会》或者《黄面人》)。
至于那些收入文选的作品……我认为爱伦·坡(《被窃的信件》),威尔基·科林斯、斯蒂文森、切斯特顿(《通道里的男人》),托马斯·伯克、罗纳德·诺克斯教父、安东尼·伯克莱、米尔沃德·肯尼迪和亨利·克里斯托弗·贝利的作品选得可以或者说选得非常好。另外一些作品我们最好还是把它们忘掉——这当然很容易做到——毫无疑问,我们也会原谅它们的。
塞耶斯小姐身上总有一种苦行和忏悔的影子,她在文选中并没有原谅自己。她贡献的故事题为《镜中人》。故事情节如下:一个男人在连续两三个悲剧性的场合总是碰到他自己,他因此非常害怕,就去找侦探彼得·温姆西勋爵帮忙。这位贵族老爷发现了那绝妙的真相,原来是一对孪生的魔鬼兄弟。
陈泉译
[book_title]赫尔曼·布洛赫《陌生的格罗斯》
傍晚时分,一个女人为我们无法分享我们的梦境而感到惋惜。她说:“如果梦见跟某某人同游埃及的迷宫,第二天提到这个梦时,那个被梦见的人也能想起它,能够注意到一个我们都看不见的事实,这也许能对解释梦中的事物有些用处,抑或使梦更古怪,果真如此,这一切该是多么奇妙!”我赞赏了她如此高雅的愿望,我们还一起谈论了有两个或者两千个参与者的梦境与现实竞争的问题(只是到后来我才想起,我们共同享受的梦境已经有了,那恰恰就是现实)。
在《陌生的格罗斯》的故事中,并没有提出实在的现实与梦中的现实之间的冲突,而提出了实在的现实与代数学那清晰而又眩晕的宇宙之间的冲突。主人公理查德·希克是一位数学家。“他对自己的生活并不感兴趣”(就像我们的诗人阿尔马富埃尔特一样),他真正的世界就是符号的世界。故事中的叙事者并没有对我们说他是数学家。他给我们展示这个世界,让我们走近他的疲惫和他完美的胜利……弟弟的自杀把希克重新带回了“现实”,带回了人的各种机能和谐共处的平衡的世界。我们应该满足,应该感谢他没有把这种揭示放到一位美人儿身上,比如玛琳·黛德丽的爱情。
然而,我怀疑自己可能更喜欢相反的故事情节:显示一个日常的世界向柏拉图的符号世界逐渐入侵的过程。
陈泉译
[book_title]文学“新生代”[1]
我在一本年轻杂志令人崇敬的书页中(因为现在的年轻人是令人崇敬的,他们选择的是温文尔雅的美名,而不是自我牺牲的美名)看到:“新一代或者人们常说的英雄一代,彻底地完成了它的使命:横扫文学偏见的巴士底狱,把新的美学思想提出来让虚弱无力的象征主义者考虑……”这里强制的、横扫一切、说到做到的一代就是我这一代人:因此我,尽管是放在那个集合里,也被称作英雄。我不知道我那些同样被神化了的朋友们对此作何感想。就我来说,我敢发誓,感激的心情中不无麻木、忧虑、轻微的内疚和相当不舒服的感觉。
英雄的一代……我刚才摘引的康布尔·奥坎波颂扬性的段落中提到了《棱镜》、《船头》、《起始》、《马丁·菲耶罗》和《评价》。也就是说,是指一九二一年到一九二八年间。在我的记忆中,那个年代的滋味是很丰富的。但是我发誓,主要还是虚伪的那种酸甜味。如果需要用更礼貌些的词的话,那是一种不真诚的味道。这是一种不寻常的不真诚,什么懒散、忠诚、胡闹、忍耐、自尊心、朋友情意,也许还有仇恨等等都交织在一起。我不埋怨任何人,也不埋怨当初的我;我只是——通过塔西佗提出的“巨大的时间空间”——尝试透明的反省。向这一向冷漠的世界揭示一个路人皆知的秘密的恐惧(对于其他人来说,或许如此)并没有使我畏缩。我肯定我讲的是事实,我清楚地知道,这是一个浅显而且过了时的事实,但是它必须由某个人揭示出来,恰恰是由“英雄的一代”中的某个人去揭示。
没有人不知道(说得更确切些,大家都忘了)这一代文学的区别点乃是滥用某种宇宙的或者公民的比喻。无论是无礼的比喻(例如塞尔吉奥·皮涅罗、索莱尔·达拉斯、奥利维里奥·希龙多、莱奥波尔多·马雷夏尔或者安东尼奥·巴列霍等笔下的),还是虔诚的比喻(例如诺拉·朗奇、布兰丹·卡拉法、爱德华多·冈萨雷斯·拉纳萨、卡洛斯·马斯特罗纳迪、弗朗西斯科·皮内罗、弗朗西斯科·路易斯·贝纳德斯、吉列尔莫·胡安或者豪·路·博尔赫斯等等笔下的),这些令人惊恐的形象将永恒的事实与当前的现实结合在一起,将永恒的、甚至没有周期的天上的东西与不稳定的城市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我记得,就像所有的新生代那样,我们也建议回归大自然、返璞归真以及让空洞的比喻死亡。我们也有勇气成为我们时代的人——好像同时代性只是一种困难的自觉行为,而不是致命的特点。在我们第一次冲动时,我们就取消了——哦,多么极端的用词啊——标点符号,取消一切没有用的东西,因为我们中有人用“停顿”来代替它们。尽管这些停顿(按照其大胆的理论)成了“永远地纳入文学的新创造”,其实(在可悲的实践中)只不过是一些大的空当,粗鲁地代替了那些标点符号。后来我想,如果尝试新的标点符号也许会更加迷人,例如犹豫号、同情号、柔情号、代表心理或者音乐含义的符号……我们还认为——我觉得挺有道理,而且会得到荷马式史诗作者、《圣经》赞美诗作者,还有莎士比亚、威廉·布莱克、海涅和惠特曼等人的赞许——韵律要比莱奥波尔多·卢贡内斯所认为的次要得多。这种意见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它使我们不至于老是充当《伤感的月历》不情愿却命中注定的“信徒”——毫无疑问,这里用“继承者”一词会更好些。
卢贡内斯于一九〇九年出版了这一卷诗集。我认为所有给《马丁·菲耶罗》和《船头》撰稿的诗人们的作品——在允许我们尝试个人多样化著作之前的所有作品——绝对是按照《伤感的月历》的某几页预先考虑好的。在《烟火》、《城市之月》、《月球学拾遗》、《颂月》令人眼花缭乱的定义中……在此卷的序言中,卢贡内斯要求丰富多样的比喻和韵律。我们,十二三年以后,热情地积累着种种比喻而明显地拒绝韵律。我们是卢贡内斯一个方面的晚期继承人。谁也没有指出这一点,简直叫人难以置信。不押韵总是会惹恼我们的读者,他们——少量的、不用心的和暴躁的——倾向于认为我们的诗乃是一种混乱,乃是疯狂时或者无奈时偶然而可悲的作品。另一些更年轻的人,他们以同样不公平的颂扬来对抗这种不公平的藐视。卢贡内斯的反应是合理的。我们的比喻习作不能引起他的丝毫兴趣,我觉得这是很正常的,这是因为那些东西他早就用尽了。我们不押韵的做法也没能得到他的赞同,这也并不是不符合逻辑或难以置信的。不可思议的乃是在一九三七年的今天,居然仍有人抱着简直是自言自语的争论不放。
[book_title]大卫·加尼特[1]
一八九二年大卫·加尼特,虚构小说的革新者,出生于英国的一个地方,传记辞典中没有写地名。其母康斯坦丝曾将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和托尔斯泰等人的全集译成英语;从父系来看,他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都是文学家,他的祖父理查·加尼特曾是大英博物馆的馆员和著名的《意大利文学史》的作者。几代人写了近百年的书,这使加尼特家族感到疲惫;他们最早不让大卫干的事之一,就是写散文和诗歌。迄今为止,他从未写过诗歌。
加尼特最早学的是植物学。他醉心于这个平静而变化不定的专业长达五年,发现了一种极其稀有的真菌亚纲:永存不死的、有毒的加尼特真菌。这事发生在一九一四年左右。一九一九年他在索霍的西班牙——意大利居民区的加拉尔德街开了一爿书店。他的同事弗朗西斯·比尔教他打包,直到一九二四年书店关闭时他才掌握了打包法的原理。
加尼特的第一篇小说《太太变狐狸》发表于一九二三年,给鬼怪小说引进了彻底的革新。与伏尔泰和斯威夫特不同,加尼特除去了所有讽刺的意图;与爱伦·坡不同的是他避而不谈恐怖的东西;与赫·乔·威尔斯不同的是他摒弃合理的推理和假设;与弗兰茨·卡夫卡和梅·辛克莱不同的是与噩梦的特殊氛围毫无关联;与超现实主义者不同的是他没有混乱。他的成功几乎是立竿见影的,加尼特售出了无数本小说。一九二四年发表了《动物园里的男人》。一九二五年发表《水手归来》(都是魔幻小说,但绝对是平和的,有时是残忍的)。一九二九年,出版了现实主义小说《没有爱》和莫洛亚的《艺术岛游记》的英文版。
大卫·加尼特现住圣艾夫斯,结了婚,有两个孩子。其妻拉雪尔·马歇尔,是一位版画家。我刚看过她为《水手归来》画的插图,她用精细、颤抖的线条表现了可敬的女主人公:达荷美公主殿下。
黄锦炎 译
[1]此篇及以下两篇初刊于1937年3月5日《家庭》杂志。
[book_title]拉蒙·费尔南德斯 《人就是人类吗?》
此书中的论战过程(绝无仅有的论战过程)并不复杂,只是简单地把对手的论点加以歪曲或简化,然后用其来证明其简单和畸形。甚至预先的简化和歪曲工作也往往是不费力气的,通常对手的信奉者们已经完成了这项工作。这里说的对手是朱利安·班达。反驳者声称:
“朱利安·班达先生出色地想到了思辨及有关道德原则的至高无上的价值。但同时指出它与现实、与人类世界是不相容的,因此,谨慎者最好是不去理会这个邪恶的、物欲横流的世界,而是退回到纯粹观望的位置……班达先生认为,思辨与现实是不相容的。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就发现这种不相容性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事实上,我们的身体结构、我们的生命的自然运动,推动了我们的思辨。要证明这一点不需要挖空心思找论据,只要正确地分析一下我们的自发行为就行了。我已尝试做过这样的分析。”
我不想做一贯正确的人,也没有这个习惯,但我要说班达的贡献不仅仅止于“出色地想到了思辨的至高无上的价值”——这不过是修辞上的消遣而已,而且在他的理论里,不管是明言还是暗指,都找不到理性与现实不相容的论点。至于拉蒙·费尔南德斯指责他被吓得无所作为,那我们只要回忆一下他面对一九三六年的意大利帝国主义、面对一九一四年的战争和面对德雷福斯事件[1]的坚决态度就足够了。
黄锦炎 译
[1]一八九四年,法国总参谋部的犹太人阿尔弗雷德·德雷福斯上尉被指控向德国泄露军事机密,其妻友却认为他是无辜的,在法国知识界和政界引起轩然大波,左拉等为他辩护。
[book_title]拉德克利夫·霍尔《第六美德》
据我回忆,民间文学的问题很少有人解决,而且从来不是民间作者解决的。这个问题不只是(如有些人认为的)对粗俗语言的正确模仿。我们可以说,它具有两个方面:正确地模仿一种口语和不超越语言的可能性、在自然表达中获得文学的效果。在这种文体中有两部杰作:我们的《马丁·菲耶罗》和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两部作品都是用第一人称写的。
霍尔夫人提出的问题要容易得多。在她的小说中,“平民交谈”是对话体,其余部分是以第三人称叙述的,但结果也不算令人钦佩。洋洋三百页文字翻来覆去就是两个同样令人不舒服的重点:多愁善感和预谋的暴行。暴行的例子最好还是免了,多愁善感的例子我就举下面这个,因为篇幅短些,“这个可敬的街区来了一只夜莺,整个巷子的人都出来听它的歌声,因为穷人们尽管对丑陋已无动于衷,下意识里却总是被美所吸引”。
霍尔夫人在这部小说中收集了无数贫困的景象:潮湿、肮脏的食品、龋齿、救世军、酗酒、死亡、年轻人的狂妄自大、老年人莫名其妙的贪婪。
奇怪的是:这么多的不幸还不如一个小小的享乐的消息更令人动容。例如,当寡妇罗茜夫人买了一架望远镜,一种几乎神秘的欢乐传遍了这个穷得叮当响的街区。这种欢乐比那许多不幸更使人辛酸。可以肯定地说,这种歪打正着的创作方法还不算最差的。
黄锦炎 译
[book_title]亨利·巴比塞[1]
亨利是个混血儿,父亲是法国人,母亲是英国人,一八七四年年中他出生于巴黎。他在霍林学院念过书,当过多年报人,当过(谁会怀疑呢)百科全书式的通俗画报《我全知道》的主编。传记辞典和各种加注的选集中,都没有忘记记载他娶了博学而令人厌恶的诗人卡蒂尔·孟戴斯[2]之女为妻。
他的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诗集《泣妇》发表于一八九五年。他的小说处女作——《哀求者》——发表于一九〇三年,而第一部有分量的小说——《地狱》——则发表于一九〇八年初。在《地狱》混乱的书页中,巴比塞尝试写作一部经典的作品、一部超越时间的作品。他只想写出人物的主要行动,避开了对空间和时间等的渲染。他想把在所有书中搏动着的一本书展示出来。但无论是情节——散文诗写就的对话和叙事者从旅馆隔墙的缝隙中窥视到的淫荡或死亡的场景——还是写作的风格,都或多或少模仿了雨果,但都不能使他顺利地实现他那柏拉图式的目的,再说,那实际上也是完全无法实现的。我在一九一九年以后就没有再读过这本书,但依然记得他对散文的这种认真的追求,还记得他很好地揭示了人们共同的孤独感。
一九一四年,亨利·巴比塞进了步兵团,了解了什么是残酷、责任、顺从和模糊的英雄主义,并两次受到表彰。后来他受了伤,在医院里创作了《炮火》。巴比塞(与埃里希·雷马克不同)并没有随心所欲地谴责战争。这是《炮火》远胜于轰动一时的《西线无战事》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亨利·巴比塞的文学技巧更胜一筹。《炮火》发表于一九一六年,并获得了龚古尔文学奖。
《巴黎和约》签订以后,巴比塞当过《人道报》的记者,后来又当过《世界报》的主编。
他加入了共产党。他主动地让他的作品——《光明》、《深渊上的曙光》、《镣铐》和《耶稣》——服从教育和论战的目的。他去世前不久,在巴黎创建了一个反法西斯联盟。在那段时间里,他曾与诗人马尔科姆·考利交谈过几个小时,后者说他:“有英国文学家那极其瘦削的模样和过分高大的身材,但一双手却是细长的、法国式的和富有感染力的。”
他于一九三五年八月的一个早晨在俄罗斯去世。他患有肺病,死于疾病的消耗和劳累过度。
巴比塞的不朽和死亡都要归因于一九一四年的战争。他一九一四年在战壕里得了肺结核,二十年之后,在莫斯科一家为他精心治疗的医院里,这个病要了他的命。但也是从战壕生活中,他写出了那沾满泥巴和鲜血的光辉的著作。
黄锦炎 译
[1]此篇及下一篇初刊于1937年3月19日《家庭》杂志。
[2]Catulle Mendès(1841—1909),法国诗人、小说家。
[book_title]亨·路·门肯《美国语言》
我常常问别人,也问自己:“能想象在我们国家出一个亨·路·门肯,一个受人欢迎的、精于污蔑和谩骂自己国家之道的专家吗?”我以为不能。爱国主义,阿根廷的假爱国主义是吓不起的可怜东西,经不起一首偶然写成的讽刺诗、蒙得维的亚的一记射门或邓普西的一记左勾拳。一个微笑、一次无心的遗忘都会使我们痛心。门肯的名气来自于他坚持给美国抹黑;一个阿根廷的门肯——要想成功——那是不可想象的。
再说,讽刺谩骂文章也不是门肯先生唯一经常涉及的文学题材。他也爱写神学和语言研究方面的文章。《美国语言》初版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刚面世的第四版有七百页,经过修订和更正已经完全变了样。书的目录中记载了一万多个单词和短语。我最感兴趣的是从西班牙语派生的词语。Ranch来自rancho,dobie来自adobe,desperado来自desesperado, lariat来自la renta, alligator来自el lagarto, lagniapa来自la ñapa或(像我们这里说的)la yapa。最后三个单词加上了冠词;西班牙语在单词中也有带阿拉伯语冠词的,如Alcorán、alcohol、alhucema……
在该书的最初几版中门肯曾说,美式英语随着时间的推延将成为另一种语言。现在他说,英式英语可以作为美语的一种难懂的欧洲方言继续存在下去。
这个论点(或俏皮话)使我想起爱德华多·斯基亚菲诺先生和马德里的记者戈麦斯·德·巴克罗之间的某次论战。后者在《太阳报》上发表文章提到了西班牙人常有的、关于在我们国家西班牙语的种种危险的抱怨。夏菲诺告诉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我们特别担心西班牙语在西班牙的所有的危险,那里西班牙语遭受到巴斯克语、巴勃莱语、吉卜赛语、米兰达德埃布罗语、阿拉贡语、加利西亚语、加泰罗尼亚语、瓦伦西亚语、巴利阿里群岛语的威胁,安达卢西亚语的变态就更不用说了。
黄锦炎 译
[book_title]吉卜林和他的自传[1]
拉蒙·费尔南德斯在最近的某一期《新法兰西杂志》上说,读者从爱看传记小说转到了爱看自传。不相信的人要说,爱看的是自传体小说,可是,事实是自传的作者远不如传记作者抒情洋溢,再说路德对耶稣或者圣马丁将军的私生活的了解也胜过朱利安·班达对他自己的了解……最近出版了威尔斯、切斯特顿、阿兰[2]和班达的自传,前不久又多了一本没写完的吉卜林自传。书的题目叫《谈谈我自己》——内容的言不尽意倒是切题的。就我来说,我为不能对这种言不尽意表示遗憾而感到遗憾。我知道,任何自传的侧重点都是心理上的,一个人不谈某些细节不比大谈某些细节更具代表性。我知道,事实是用来说明特性的,叙事者可以随意隐去某些事实。我总要回到马克·吐温花了许多个晚上谈论自传这个问题后得出的结论:“一个人既不可能讲述有关自己的真情,也不可能不向读者谈论有关自己的实话。”
毫无疑问,那本书里最令人愉快的几章是谈童年和青少年岁月的(其他涉及成年时期的章节都沾染了不可思议的和不合时代的仇恨,恨美国人、恨爱尔兰人、恨布尔人、恨德国人、恨犹太人、恨奥斯卡·王尔德的幽灵)。
开始几页中某些特别动人之处,来自于吉卜林的一种写作手法。他(不同于前面提到的朱利安·班达,他在《一个文人的青年时代》中用对莫里斯·巴雷斯反感的话含蓄地歪曲了他的童年)不允许把现在穿插到对过去的叙述之中。在他的故事中,叙述到童年的岁月,他们家的那些有名望的朋友——伯恩——琼斯或威廉·莫里斯——都不如一只涂了香料的豹子头或是一台黑色的钢琴重要。吉卜林跟马塞尔·普鲁斯特一样,要追忆失去的时间,但不想去加工、理解它。他满足于原汁原味:
“在围绕着屋子的绿地的另一侧,有一个非常好玩的地方,那里弥漫着油漆和油料的气味,还有我可以玩的灰泥块。一次我单独去那里时,我走到一个大约有一码深的深渊边上,在那里我遭到一个和我一般大的长翅膀的魔鬼的袭击。从那以后我就不喜欢鸡。
“后来又度过了那些很亮又很暗的日子,有一段时间在一条船上,两边各有一个好大的半圆形挡住视线。有一列火车穿越沙漠(苏伊士运河还没有开凿)和高地,在我对面的座位上坐着一个裹着大披巾的小女孩,她的脸我记不起了。后来有一片很暗的土地和一间更暗的、寒气袭人的屋子,在屋子的一面墙边,一个白种女人燃起了一堆明火,我吓得叫了起来,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壁炉。”
人们颂扬他的荣耀或在咒骂他时,曾把吉卜林与英帝国主义相提并论。英帝国主义者宣扬他的名字,宣扬他的诗歌《假如》的说话方式和他那响亮的作品,这些作品在五个国家——联合王国、印度斯坦、加拿大、南非、澳大利亚——出版过无数种,还宣扬他为帝国的命运乐于牺牲个人的精神。帝国的敌人们(或其他帝国,如现在的苏维埃帝国的信徒们)则否定他或蔑视他。和平主义者用埃里希·玛利亚·雷马克的小说,确切地说,用他的两本小说,与吉卜林的众多作品相对抗,他们忘记了《西线无战事》中最惊人的新鲜内容——战争的无耻和痛苦、英雄们感受恐惧的特殊表现、军事“行话”的使用和滥用——在被人谴责的吉卜林所写的《军营歌谣》中就有。他的第一批歌谣发表于一八九二年。当然,这种“赤裸裸的现实主义”曾遭到维多利亚时期批评界的指责,现在他的现实主义的继承者们则指责他带有某种温情主义的色彩,意大利的未来主义者们忘记了他无疑是欧洲第一位以机器为缪斯的诗人……总之,所有的人——诋毁者或颂扬者——都仅仅把他看成帝国的吹鼓手,而且倾向于认为,两个极其简单的政治方面的见解便足以囊括对他二十七卷体裁多样的著作的美学分析。这种想法是粗糙的,一张口就足以使人相信它是错误的。
无可争辩的是,吉卜林的作品——诗作或散文——比他所阐述的论点复杂无数倍(附带说一句,马克思主义的方法与此正好相反,理论是复杂的,因为它派生于黑格尔,但说明它的方法则是粗陋的)。与所有的人一样,吉卜林也有许多身份——英国绅士、帝国主义者、藏书家、士兵和同群山对话的人——然而没有一个身份比写作匠更令人信服。用他自己笔下常用的词说就是一个craftsman(手艺人)。他一生中,没有一种爱好令他像对写作技巧那样钟爱。“所幸的是,”他写道,“信手命笔总使我觉得浑身舒坦。因此,写得不好的东西我会随便扔掉,然后就像人家说的那样,暂时歇手。”在另一处上他写道:“在拉合尔城和阿拉哈巴德城,我开始尝试把一个词语的色彩、分量、香味和象征同其他词语作比较,时而高声重复朗读用听觉去辨别,时而在印刷的书页上默念用视觉作比较。”吉卜林不仅提到了非物质的词语,还提到了作家最谦卑的、当然也是最恭顺的其他侍从:
[book_title]伊登·菲尔波茨[1]
伊登·菲尔波茨说过:“据大不列颠博物馆的公开目录,我是一百四十九部书的作者。我真是悔之又悔,无可奈何又惊异万分。”
伊登·菲尔波茨,“英国作家中最典型的英国人”,显然是希伯来人后裔,出生于印度。在他五岁时,大约一八四七年,他父亲亨利·菲尔波茨上校就把他送到英国。十四岁时,他第一次穿越达特穆尔荒原,那是德文郡中部的一片浓雾弥漫的饥饿的草原(写进诗歌的奥秘;一八七六年的这次徒步旅行——累人的八里格[2]路程——奠定了他后来的几乎全部作品,其中第一部《雾中的孩子们》写于一八九七年)。十八岁时他去了伦敦,满怀着当个大牌演员的希望和心愿。观众最终说服他放弃。从一八八〇年到一八九一年,他在办公室干过一份不讨好的工作。他在晚上写作、复读、涂改、扩充内容、添加补充,最后把稿子扔进火炉。一八九二年结婚。
名声——说荣誉有点夸张——很关照伊登·菲尔波茨。菲尔波茨是个温和的人,他举办巡回讲座,在大西洋上来回穿梭也不觉得累,他会跟园丁探讨紫罗兰和风信子的命运。在阿伯丁、奥克兰、温哥华、西姆拉和孟买,读者们默默地等候他的到来。这些沉默的英语读者有时写信给他,为了证实一个有关秋天的景物描写是否真实可信,或者对一部小说的悲惨结局表示(深深的)惋惜。就是这些读者,从世界各地为伊登·菲尔波茨的英国花园寄去细小的种子。
他的小说通常可分三类,最重要的一类无疑是写达特穆尔的小说。这种地方性小说我只举这几部就够了:《陪审团》、《清晨的孩子们》、《人类之子》。第二类是历史小说:《埃万德罗·阿加齐》、《台风的宝藏》、《青莲色的龙》、《月亮的朋友》。第三类是侦探小说:《狄奎特先生和朗勃先生》、《医生,治治你自己吧》、《灰屋子》。最后一类小说的简练和严密令人钦佩。我认为写得最好的是《红发的雷德梅因家族》。另一部小说《生于骨血》以侦探小说开头,然后发展为悲剧故事。那种不偏不倚(或者说腼腆)是菲尔波茨的特色。
同时,他还写喜剧——有一部是跟他女儿合写的,还有几部是跟阿诺德·本涅特合写的。诗作有:《一百零一首十四行诗》、《苹果泉》。他刚发表了小说《林中的仙女》。现在正在创作另一部关于达特穆尔的小说。
黄锦炎 译
[1]此篇及以下两篇初刊于1937年4月2日《家庭》杂志。
[2]英国旧时长度单位,1里格合3英里。
[book_title]爱德华·尚克斯 《埃德加·爱伦·坡》
这本书为爱伦·坡辩解,这很自然。但作者请求原谅(在南美或者法国读者看来)就不正常了。要知道任何英国文学家要为一个正宗的美国佬辩解,不请求谅解是不行的(请读一下斯蒂文森大度地写沃尔特·惠特曼的文章)。评论是得当的,但在尚克斯先生的书的背后,除了学术上的轻蔑还有别的意思。人们一般都认为爱伦·坡是一位创意或者说构思的奇才,但同时又是自己创意的蹩脚实施者。正因为这样,翻译们帮了他大忙,即使是平庸的翻译,人们逼着他们去忙碌,去着重翻译他的散文作品;他的诗作留下来的不多;像《乌鸦》、《钟》、《安娜贝尔·李》被移入朗诵的下界(毫无疑问,那里更多的不是地狱味,而是不舒服)。其余作品只留下某一节或某一零星的诗句:
Ah, bear in mind this garden was enchanted! ...
And the red winds are wethering in the sky.
(我记得后一句字面意思是“红色的风在天空中凋谢”——本地一位颇有名气的翻译家把它“译”成了西班牙语。这里原文照录以飨读者:“那可怕的北风不再在地球上呼啸!”)
他留下了他的诗论,较之他的诗作,诗论要强多了。他还留下了九十篇无可争议的短篇小说:《金甲虫》、《莫格街谋杀案》、《雪利酒桶》、《陷坑与钟摆》、《瓦尔德马尔病例中的事实》、《被窃的信件》 、《大漩涡底余生记》、《瓶中手稿》和《跳蛙》。还留下了这类小说的特殊气氛,就像一张脸、一段音乐那样不容混淆。留下了《亚瑟·戈登·皮姆》。留下了侦探小说体裁的创造。留下了保尔·瓦莱里。这一切足以说明他获得荣誉的缘由,尽管他的作品每页都啰啰嗦嗦又缺乏生气。
爱德华·尚克斯的书一共八章。前四章写了爱伦·坡的悲惨生平,第五、六章写他的作品,最后两章写他对世界文学的各种影响。
黄锦炎 译
[book_title]亨利·迪韦努瓦《找到了自己的人》
这部小说跟它的题目在字面上是相符的。那位毫无英勇可言的主人公波特罗找到了自我,不是通过象征或比喻——如爱伦·坡笔下的威廉·威尔逊在小说中那样——而是真的。毕达哥拉斯有个著名的观点,他认为世界历史是周期性重复的,这中间包括每个人的历史,甚至最微小的细节。迪韦努瓦在他的作品的结构中,运用了这一理论(或者说这个噩梦)的变体。
波特罗是位平和的贪图享乐的绅士,他五十五岁时到了一个围绕着人马星座旋转的行星。令人吃惊的是,他来到了奥匈帝国的境内。这个行星是地球的翻版,不过要晚四十年。波特罗回到巴黎——与一八九六年有所不同的巴黎——他对家人说自己是刚从加拿大回国的一个亲戚。除了他母亲,所有的人都对他不冷不热。他父亲甚至拒绝跟他打招呼,他妹妹认为他是一个不速之客。他根据自己对未来的了解,不断地提出一些理财计划,但都被他们一致拒绝,而且他们一再重复那个令他难堪的绰号,称他为神经病、倒霉的骗子。但是没有一个人比他以前的“我”表现出更大的敌意,他无情地、愚蠢地一再坚持要跟他干一架。
一本令人惊叹的书,也许不比威尔斯最吸引人的那些作品差。
黄锦炎 译
[book_title]现实主义作家爱德华多·古铁雷斯[1]
撇开与西班牙打仗,可以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两个首要任务是跟高乔人和对高乔文学的崇拜进行无情的战争。这场战争经历了七十个残酷的年头。战火是阿蒂加斯的手下在乌拉圭崎岖不平的旷野里点燃的。地狱的一切酷刑的变种,都出现在这场战争的过程中。拉普里达在皮拉尔被杀,死得不明不白;马里亚诺·阿查在安加科被斩首;在潘帕斯南部,劳奇的脑袋被挂在一匹马的驮架上;埃斯通巴在荒野中丧失了理智,他带着他挨饿的军队筑迷宫、撤方阵,疲于奔命;拉瓦列累垮了,死在胡胡伊一座房子的院子里。布宜诺斯艾利斯给他们塑一座座铜像,以他们的名字命名一条条街,然后就把他们忘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宁愿怀念一个神话,它的名字叫高乔。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失眠和梦想的结果,逐渐产生了草原和高乔人两个神话。
古铁雷斯在这种神话的形成中有什么特殊的贡献呢?罗哈斯的《阿根廷文学史》第一卷中几乎只承认他一个功绩,即他是“把埃尔南德斯的史诗时期,或者说用诗歌叙述高乔人的传说时期,同用小说和戏剧描述高乔人的新时期衔接起来的人物”。
罗哈斯接着就指责他“人物塑造表面化,色彩贫乏,情节描写粗俗,特别是语言平庸”,他还用他那支生花妙笔叹惜道:“人物原型太近,视角过分现实主义,加上形式的肤浅,使我们在他那些富有生气的农村纪事中,看不到真正的、从内容到形式都名副其实的小说。”另外,他赞扬了古铁雷斯“对那个高尚的荒原之子”的同情,顺便还向他的兄弟卡洛斯致意,说他“心灵美、有素养和文雅”,并批注说:“在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有关高乔人的情节显然受到《马丁·菲耶罗》的影响。”
这最后一点,也许有失公允。《马丁·菲耶罗》受到欢迎,为那些不像他那样受到追逼、不如他好斗的高乔人提供了机会。古铁雷斯却把他们推了出来。他的小说可以被看作埃尔南德斯的两个题材“马丁·菲耶罗斗民团”和“马丁·菲耶罗斗黑人”的无穷的变体。但是,在书出版时,谁也没有想过这两个题材是埃尔南德斯专有的。另外,古铁雷斯写的有些争斗很精彩。我记得有一场,大概是胡安·莫雷拉和莱吉萨蒙的争斗。古铁雷斯的原话我记不得了,只记得那场面。两个乡下人在纳瓦罗一条街的拐角上刀刃相见。面对对手挥舞的刀子,其中一个往后退避。一步又一步,两人默默地打着,越打越狠,打过了整整一个街区。在另一个拐角上,前者背靠着商店玫瑰色的外墙。就在那里,另一个人把他杀了。省警察局的一位警长目睹了这场决斗。乡下人骑在马上,请求警长把他忘在那里的刀子递给他。警长恭顺地走过去从死者的肚子上拔出那把刀子……撇开结尾的夸张——这就像一个毫无用处的签名,撇开了这点,那边走边打、默默无声的搏斗的构思难道不令人难忘吗?像不像是为拍电影设计的?
然而,《胡安·莫雷拉》不是我经常推荐或出借的古铁雷斯的小说。我更喜欢一部大家几乎不知道的,也许会让那些正直的买主、崇拜高乔人的朋友吃惊的小说。我说的是直言不讳的《黑蚂蚁》。这是圣尼古拉斯的一个爱打架的人,绰号叫“黑蚂蚁”。谁要是不因为风格的粗野(值得罗哈斯作任何谴责)而泄气的话,便可以在这部小说中感受到令人满足的、前所未有的、几乎令人震撼的真实性的原味。对于所有的高乔小说,包括古铁雷斯的其他作品以及《堂塞贡多·松勃拉》,它都具有对照价值。
事实上,充斥于我们的文学之中的所有的坏高乔人形象,我认为没有一个像难以接近又心术不正的年轻人“黑蚂蚁”那样真实,他舞着剑跟他父亲开玩笑,结果划了他一刀,后者还为此感到骄傲。古铁雷斯书中的莫雷拉是拜伦笔下的那种豪杰,他以同样的庄重对待死亡和眼泪。而“黑蚂蚁”是个坏透了的小伙子,他一开始打了一个老太太,并威胁要打死她——“要是你用手或者鞭子碰一下你女儿的身体的话,她是我的东西”——后来堕落到犯罪,以杀人为乐。
在他肆虐的历史中,有些章节令我难以忘怀,例如,他跟圣菲的美男子菲莱蒙·阿尔沃诺斯的搏斗,双方都想躲避这场搏斗,但他们的名气却驱使他们去搏斗。
萨米恩托在《法昆多》中是罗织罪状;埃尔南德斯在《马丁·菲耶罗》中写的是辩护词;吉拉尔德斯的《堂塞贡多·松勃拉》则是一份证词……
古铁雷斯只想表现一个实在的人就足矣,用哈姆雷特的不朽的话说,只想“让我们确信是一个人”。我不知道“真正的”“黑蚂蚁”是否就是古铁雷斯笔下那个莽撞的、爱动刀子的人,只知道古铁雷斯写的“黑蚂蚁”是真实的。我曾自问:古铁雷斯对高乔人的神话到底有何特殊贡献?也许可以这样回答:他驳斥了那个神话。
[book_title]弗兰茨·韦尔弗[1]
诗人、小说家、剧作家弗兰茨·韦尔弗,一八九〇年九月十日出生于布拉格。他是德国犹太人,两种文化——《塔木德》和莱辛——的传人,生在那座千年古城,在那里两种文化——波希米亚文化和日耳曼文化——既融合又不无分歧和千年的冤仇。
他就读过布拉格高级中学,并在莱比锡获得哲学和文学博士学位。从十八岁起经常光顾他出生的城市里的文学聚会,曾与诗人马克斯·勃罗德、梦魇作家弗兰茨·卡夫卡、幻想小说家古斯塔夫·梅林克(《西窗天使》和《假人》的作者)、奥托卡·布莱齐纳(《泉酒》、《黑夜》和《守夜人》的作者)等人交往,并将后者的捷克语诗歌翻译成德语,收在一部选集中,题为《从中午刮到子夜的风》。
那时他就渴望要编一本世界诗歌集,并为此工作。
二十一岁时,在《圣经·诗篇》和惠特曼的双重影响下,他发表了他第一部诗作《世界之友》,之后在一九一三年发表了《我们是》,一九一五年写了Einander,可以译为《每个人》,或者《彼此》。
虽然痛恨战争,但在一九一四至一九一八年间,韦尔弗在俄罗斯战场勇敢地打过仗。他在一份和平主义杂志《行动》上发表的信中曾宣布:“我要争取诅咒战争的权利。”
从一九一九年起,韦尔弗定居维也纳。他写道:“我仍然致力于让人类摆脱仇恨的、令人绝望的任务。”
他出版过两部小说:《错不在杀人犯,而在被杀者》和《外省人之死》,还写过一部象征性的三部曲《镜中人》和一部十三幕的戏剧故事《华雷斯和马克西米利亚诺》。
黄锦炎 译
[1]此篇及以下三篇初刊于1937年4月16日《家庭》杂志。
[book_title]古斯塔夫·扬松《古本·科默》
我对瑞典文学涉猎实在不多。三四卷斯威登堡的神学——幻觉作品,十五至二十篇斯特林堡(在一段时间里他曾是我的神,排在尼采之后)的文章,一部塞尔玛·拉格洛夫[1]的小说和一部海顿斯坦姆[2]的短篇小说集,也许就是我对这个北极国的全部知识。这几天我刚读完新作家古斯塔夫·扬松的《古本·科默》。其英译本——令人钦佩——出于克劳德·内皮尔之手,题为《老人们来了》,由伦敦洛瓦特·迪克森出版社出版。
比照作者雄心勃勃的意图——揭露在最后几章中出现的一个被别人神化、痛恨和中伤的人,并对小说中的人和事作出他无所不知的末日审判——作品是失败的,是大可原谅的失败。弥尔顿要求诗人本身就是一首诗,这种要求可以引出无数的归谬说法(如,要求雕塑家本身就是一辆四驾马车,建筑师本身就是地基;剧作家本身就是一出幕间剧)。但也使人想到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作家能否创作出比自己高明的人物?从智力方面说,我以为不能。福尔摩斯好像比柯南·道尔聪明,可是我们都知道这里的秘密:是后者告诉前者答案,而前者假装猜想。查拉图斯特拉——噢,预言风格的危险成果——不如尼采聪明。至于查尔斯——亨利·德·格雷维,本篇小说被神化的主人公,其平庸和善辩一样明显。此外,扬松也不太精明。在主人公回家之前的三十二开本四百页中,没有写一行文字来引起或增加我们的担心,让我们哪怕顺便猜想一下主人公的毁誉者们是有道理的,最后再让受诽谤的人出现,于是我们可以证实,他的确是一位圣徒,我们的吃惊也就消除了。
我批评了作品的结构,或者说写作手法。对于文字,我只有也只能表示祝贺。排除那个象征性的或神奇的主人公(作者出于慈悲,把他不祥的露脸安排在第四百一十四页上),其他人物都是令人信服的,有的——如本特——还是写得很出色的。
黄锦炎 译
[1]Selma Lagerlöf (1858—1940),瑞典女作家,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著有《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2]Verner von Heidenstam(1859—1940),瑞典诗人,1916年诺贝尔文学奖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