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无人爱我 [book_author]劳伦斯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85182 [book_dec]本书共收录D.H.劳伦斯不同创作阶段、不同体裁的文章共二十九篇,这些文章可大致分为五类:第一类是以《归乡愁思》为代表的纪实散文;第二类是以《性感》《无人爱我》《唇齿相依论男女》等文为代表的探讨两性关系的随笔文字;第三类文章以《道德与小说》《小说之未来:为小说开刀或掷一颗炸弹》为代表,立足劳伦斯所处时代,关注小说这一文体的历史和未来走向;第四类文章为书评,以《纳撒尼尔霍桑与 红字 》这篇长文为代表;第五类则是劳伦斯面对当时评论界的毁誉之声、为阐释和捍卫自己的艺术创作理念所写就的一系列文章,其中尤以《为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一辩》一文最为重要。 [book_img]Z_10022.jpg [book_title]似听天籁(译者序) 在一个人云亦云、匆匆忙忙赶潮头搭便车的时代,人们从一个梦中醒来又匆匆做起另一个梦,换一个梦后自称比以前清醒了,便开始在新的梦里蔑视起旧的梦,称之为往事不堪回首。到底人有了多大长进?人性有了多大的改变?谁也说不清。当我们在诅咒自己的过去肯定自己的今天时,一旦发现那最基本的需求并没改变时,我们只能扼腕,悲叹人性的不可改变。方式与手段的改变并没有改变人的本性,这似乎就是劳伦斯所说的“人类似乎有一种保持原样的巨大能力,那就是人性”(《女人会改变吗?》)。在昆德拉的作品中我们领略了“媚俗”这个字眼儿的悲凉,尽管我们至今找不到一个更合适的词来代替对人类状况的这种描述(语言是多么贫乏!)。我把其意思理解为无论怎样变幻手段也无法改变的人性之恶。到目前为止的一切人类的变革与斗争还没有超出为手段的斗争。人性之恶仍然如初。当我们看到昆德拉笔下的人物逃出一种手段,或人类状况又进入另一种并非惬意的手段或人类状况时,我们真正感到了人性的悲哀。 由此我想到了劳伦斯文学的革命性,那就是个性,一种毫不媚俗的独立性,一种对轰轰烈烈的代表多数的人类惰性的反抗。这种个性正如同媚俗是一种天性一样,它也是一种天性,是少数艺术人格的天性。也正如同媚俗和人性恶有不同的手段甚至是相排斥的手段,这种艺术天性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并受制于其生长的环境而带上“地域”色彩。但终归它是一种绝对的革命性。有时一个“地域”的天才的声音仅仅凭着它的一点灵性就能得到另一个“地域”中同类的认同,有时则难以被认同甚至像不同的人性恶相互排斥一样,它们也相互排斥。但独立的声音终究会给人类以不同凡响的启迪,“时间”会让这些个不同的独立的声音显示出它们共同的本质。于是我们发现:如果把劳伦斯与鲁迅对换一下,如果把萨克雷与林语堂对调一下,如果让鲁迅多活三十年,如果让索尔仁尼琴生长在另一个国度……可能最富有说服力的就是昆德拉了,他自己完成了这所有的设想与对换。艺术的天然革命性这一马尔库塞的断言着实令人叹服。当然令人感喟的亦是人类状况、手段、人性恶的难以改变。由此我们发现艺术家这一特殊的超越种族的人种是人性的试金石。 这样空谷足音般独立的声音往往成为一种形态的丧钟和另一种新形态的开场锣鼓。或许只有这样的声音才代表着人类的一点点长进也未可知。也正因此,这样的声音在历史上绝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对这样划时代的声音,我们似乎更该注意的不是它说什么而是怎么说,即它的精神与本质,风格与内涵。其灵魂所附丽的肉体可以死也必须死,但灵魂的转生却是永恒的。或许我们读任何一个大师的作品都是在完成着这种灵魂转生。 读劳伦斯似乎更加重在“灵魂转生”,尤其在这个仓促的时代、迷惘的时代也是最需要倾听那空谷足音的时代。 劳伦斯属于那种如果就事论事则最容易被迫害、最容易被误解(歪曲)也最容易过时的天才。因为“地域”与“时间”决定了他的文学之灵所附丽的是一个古老的“性”。当八十年代中期劳伦斯在中国还被当成“黄色”受到假正经的攻击和低级趣味的欢呼时,一转眼到九十年代他却因为其纯文学性而受到一心奔钱的社会潮流的冷落。总之,两方面都不需要劳伦斯,因为他代表的是文化,反抗的是金钱文明,所以他过时了。这个时代从来没有真正需要过文化。匆匆的历史进程除了让人们不断地变着手段革文化的命,还能怎样嘲弄人类的努力? 所以,在这个时候读劳伦斯的作品倒成了一种对天籁的倾听,成了一种孤独的享受与贫穷的奢侈。若非是有着“过时的”情调,哪有心境手捧劳伦斯作品,雪天围炉品茗或深秋凭窗听雨? 但我必须说,只有那一切喧嚣与骚动都过去,劳伦斯只成为劳伦斯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才能进行他的“灵魂转生”。想当年黑市上二十块一本炒卖《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时,有几个是在真正读劳伦斯的?真正的“灵魂转生”只有在静谧的心中。 谨在这喧哗与骚动的时刻,默默地译出我喜欢的一部作品,供人们闹中取静地消闲,在会心之顷,谛听那一声声天籁。那是一个孤独者在六十年前另一个喧哗的时代、另一个骚动的文化氛围内发出的生之感喟。无论他倾诉乡愁乡怨、放谈性爱男女还是狂论文学艺术,字里行间都透着诗意的真,读之回肠荡气,绝非无病呻吟、为上层楼强说愁,或故作婉约。你看不到人们定义中的那种“散文”。那是滔滔不绝的自白。若非孤独之人,哪有这种自言自语也风流成章的本事?劳伦斯,果真是“一个天才,但是……”(此乃英人评价劳氏的名言)。 黑马 1993年于北京莲花河畔 [book_title]回声绕梁(再版序) 本书首版是1993年海天出版社出版的《劳伦斯随笔集》,是国内最早的两本劳伦斯散文随笔集之一(另一本文论类随笔集也是拙译)。彼时由于英文出版物来源有限,所据选本多为几十年前的初期版本。二十多年过去,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已经出版了大量劳伦斯作品的注释本和校勘本,如今再版这本译文集,既要完全保留原书的篇目格局以纪念当年的开拓之举,唤起本书老读者的历史记忆,又要根据新的英文版本修订中文译文,以体现译文的与时俱进和译者水平的进步,以求为广大读者提供最佳译本。 在篇目上,这次有四篇的篇名发生变化:旧版中《乏味的伦敦》根据剑桥新版恢复原标题《我为何不爱在伦敦生活》;旧版中《性与美》根据剑桥新版恢复原标题《性感》;旧版中《唇齿相依论男女》与《实质》合并为《唇》,这次在新版中按照剑桥版恢复原貌,拆为两篇,因此《实质》并非是多出的一篇文章。另外旧版中的《淫秽与色情》恢复为《色情与淫秽》。 在行文上,译者根据新的英文版做了相应的文字修订,补充了旧版中没有的字句和段落,也改正了一些当初的错译,增加了很多注解。这都是一个译者应该做的。 在编辑过程中,责任编辑陈蕾女士建议我统一在篇末略作简要的说明性文字,追溯每篇散文创作、发表的时间及相关轶事,既帮助读者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亦便于大家在劳伦斯版本研究方面寻到一个线索。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不同凡响的工作,感谢责编这种对读者负责的态度,也感谢此举对我的研究的促进。这些条目是这次再版的新亮点,希望读者能从中获益,并能欣赏我们继往开来的新努力。通过研究这些版本,我还有了一些新的发现,如当年英国的出版社曾经为劳伦斯的一些优秀中短篇小说和散文出版过精美的单篇单册薄本,如《性感》一文曾配上当年的性感影星的画像出了单册,作为圣诞节礼品发售。这对我以后以新的模式推出劳伦斯作品也是一个启发。 我很幸运,在劳伦斯的散文随笔翻译方面是一个早期的开拓者,而且多年下来还能不断修订出版旧译,并继续我的劳伦斯翻译研究事业,仍然能够拥有众多读者,享受一个译者的殊荣。再次感谢出版者,也感谢众多的劳伦斯作品爱好者对我的支持。 黑马 2016年春节前夕 [book_title]鸟语啁啾 严寒一直持续了数周,冻死的鸟儿骤然增多。田野里、树篱下,死鸟横陈,一片残尸,有田凫、欧椋、画眉和红翼鸫。这些死鸟被一些看不见的食肉兽叼走了肉,只剩下血淋淋烂糟糟的外壳。 随后的一个早上,天气突然变好了。风向转南,吹来温暖平和的海风。午后现出丝丝斜阳,鸽子开始缓缓地喁喁细语。鸽子的咕咕叫声仍有点吃力,似乎还没从严寒的打击下缓过劲来。但不管怎样,在路上的冰冻仍未融化时,鸽子们却在暖风中呢喃了一个下午。夜里微风徐拂,仍然卷起坚硬地面上的凉气。可再到夕阳西下时分,野鸟儿已经在河底的黑刺李丛中喳喳细语了。 一场冰冻的沉寂后,这声音真令人吃惊,甚至让人感到恐怖。大地上厚厚地铺了一层撕碎的鸟尸,鸟儿们怎么能面对此情此景同声歌唱呢?但是夜空中就是有这样犹豫但清亮的鸟鸣,令人心动,甚至胆寒。在大地仍封冻着的时候,竟有如此银铃般的小声音急速地划过暖空,这是怎么回事?不错,鸟儿们在不住地鸣啭,叫声虽然很弱,断断续续,可它却是在向空中发出清越的、富有生命力的声音。 意识到这个新世界,且是那么快地意识到它,这几乎令人感到痛苦。国王死了,国王万岁!可鸟儿们省略了前边半句,只剩下微弱盲目但充满活力的一声“万岁”! 另一个世界来了。冬天已去,春天的新世界来了。田野里传来了斑鸠的叫声。这种变化还真让人猛然打个冷战。泥土仍然在封冻中,这叫声让人觉着来得太早了点,再说田野上还散落着死鸟的翅膀呢!可我们别无选择。从那密不透风的黑刺李丛中,一早一晚都会传出鸟儿的啁啾。 这歌声发自何处?一段长长的残酷时期刚过,它们怎么如此迅速地复苏了?可这歌声真是从它们的喉咙里唱出的,像泉眼里汩汩而出的春水。这由不得它们,新的生命在它们的喉咙里升华为歌声了,是一个新的夏天之琼浆玉液在自顾涨潮的结果。 当大地被寒冬窒息扼杀过后,地心深处的泉水一直在静静等待着。它们只是在等待那旧秩序的重荷让位、融化,随后一个清澈的王国重现。就在无情的寒冬毁灭性的狂浪之下,潜伏着令所有鲜花盛开的琼浆。那黑暗的潮水总有一天要退去。于是,忽然间,会在潮尾凯旋般地摇曳起几朵藏红花。它让我们明白,天地变了,变出了一个新天地,响起了新的声音,万岁!万岁! 不必去看那些尸陈遍野的烂死鸟儿,别去想阴郁的冰冻或难忍的寒天。不管你怎么想,那一切都过去了。我们无权选择。我们若愿意,我们可以再冷漠些日子,可以有所毁灭,但冬天毕竟离我们而去了,我们的心会在夕阳西下时不由自主地哼唱。 即使当我们凝视着遍野横陈的破碎鸟尸时,棚屋里仍然飘来鸽子柔缓的咕咕声,黄昏中,仍从树丛中传出鸟儿银铃般的鸣啭。就是在我们伫立凝视这惨不忍睹的生命毁灭景象时,残冬也就在我们眼皮底下退却了。我们的耳畔萦回着的是新生命诞生的嘹亮号声,它就尾随着我们而来,我们听到的是鸽子奏出的温柔而快活的鼓声。 我们无法选择世界,我们几乎没什么可选择的。我们只能眼看着这严冬里血腥恐怖的脚步前行。但是我们绝无法阻拦这泉水,无法令鸟儿沉寂,无法阻挡大野鸽引吭高唱。我们不能让这个富有创造力的美好世界停转,它不可阻挡地振作着自己,来到了我们身边。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月桂很快就要散发芬芳,羊儿很快会立起双脚跳舞,地黄连会遍地闪烁点点光亮,那将是一个新天地。 它在我们体内,也在我们身外。也许有人愿意随冬天的消失而离开尘世,但我们有些人却没有选择,泉水就在我们体内,清洌的甘泉开始在我们胸膛里汩汩涌动,我们身不由己地欢欣鼓舞!变化的头一天就断断续续奏出了一曲非凡的赞歌,它的音量在不可思议地扩大着,把那极端的痛楚和无数碎尸全抛在脑后。 这无比漫长的冬日和严寒只是在昨天才结束,可我们似乎记不得了,回忆起来它就像是天地遥远的一片黑暗,就像夜间的一场梦那么假,当我们醒来时已是现实的早晨。我们体内身外激荡着的新的生命是自然真实的。我们知道曾有过冬天,漫长而恐怖的冬天;我们知道大地曾被窒息残害,知道生命之躯曾被撕碎散落田野。可这种回顾又说明什么呢?它是我们身外的东西,它跟我们无关。我们现在是,似乎一直是这种纯粹创造中迅速涌动的美丽的清流。所有的残害和撕裂,对!它曾降落在我们头上,包围了我们。它就像一场风暴,一场大雾从天而降,它缠绕着我们,就像蝙蝠飞进头发中那样令我们发疯。可它从来不是我们真正最内在的自我。我们内心深处一直远离它,我们一直是这清澈的泉水,先是沉静着,随后上涨,现在汩汩流泻而出。 生与死如此无法相容,真叫奇怪。在有死的地方,你就见不到生。死降临时,它是一片淹没一切的洪水,而另一股新潮高涨时,带来的全然是生命,是清泉,是欢乐之泉。非此即彼,非生即死,两者只能择其一,我们绝无法两者兼顾。 死亡向我们袭来时,一切都被撕得血红一片,没入黑暗之中。生命之潮高涨时,我们成了汩汩曼妙的清泉,喷薄而出,如花绽放。两者全然不相容。画眉鸟儿身上的银斑闪着可爱的光亮,就在黑刺李丛中唱出它的第一首歌。如何拿它与树丛外那血腥一片、碎羽一片的惨景相联系?那是它的同类,但没有联系,它们绝然不可同日而语。一个是生,另一个是死。清澈的歌声绝不会响彻死的王国。而有生的地方就绝不会有死。没有死,只有这清新,这欢乐,这完美。这是全然另一个世界。 画眉无法停住它的歌,鸽子也不会。这歌声是自然发出的,尽管它的同类刚刚在昨天被毁灭了。它不会哀悼,不会沉默,也不会追随死者而去。生命留住了它,让它无法属于死亡。死人必须去埋葬死人1,现在生命握住了它,把它抛入新创生的天空中,在那儿它放声歌唱,似乎要燃烧自己一般。管它过去,管它别人什么样,现在它跨越了难言的生死之别,被抛入了新的天空。 它的歌声唱出了过渡时的第一声破裂和犹豫。从死的手掌中向新生命过渡是一个从死亡到死亡的过程,灵魂转生是一种眩晕的痛苦挣扎。但过渡只须一刻,灵魂就从死的手掌中转生到新的自由之中。顷刻间它就进入了一个奇迹的王国,在新创生的中心歌唱。 鸟儿没有后退,没有依偎向死亡或它已死的同类。没有死亡,死者已经埋葬了死者。它被抛入两个世界之间的峡谷之中,恐惧地扑棱起双翅,凭着一身冲劲不知不觉中飞起来了。 我们被抬起,准备被抛入了新的开端。在我们心底,泉水在翻腾,要把我们抛出去。谁能阻断这推动我们的冲力?它来自未知,冲到我们身上,使我们乘上了天国吹来的清新柔风,像鸟儿那样在混沌中优雅地款步从死转向生。 (此文写于1917年,发表于1919年。1916—1917年的冬天极为寒冷。) [book_title]归乡愁思 一个灵魂已死的男人在喘息 他从未对自己说 ——这是我的,我自己的故土——2 真受不了! 四年前,我眼瞅着一层薄雪下肯特郡那死灰色的海岸线从眼帘中消逝3。四年后,我又看到,在远方地平线上,最后一抹夕阳辉映着寒冷的西天下一星微弱灯光,像信号一样。这是英国最西角的灯塔之光。我这个有点近视的人几乎是第一个看见了它。人往往凭预感也能看得见。夕阳过后,这英国最西端的灯塔之微光,在从大洋对面的墨西哥湾来的人眼中,的确是太遥远了。 我绝不佯装我心已死。不,它就在我心中爆裂着。“这是我的,我自己的故土!”天啊,那灯光之后是什么呀? 两小时以后再上甲板,会发现黑暗中一片耀眼的白光4,似乎是什么人在黑夜的树丛中晃动着一束强烈的信号灯光。白光下,航船悄然在黯淡的海上行驶。我们正驶入普利茅斯湾。 那儿有“一个灵魂已死的男人在喘息”吗? 微暗中星星点点的灯光在闪烁,那一定是陆地了。远处的一排微光,那儿定是岬角了。航船缓缓前行,速度减半,要进港了。 英格兰!那么静!看上去是那么遥远!英格兰静卧在怎样神秘孤独的地带啊!“它看上去不像一个文明大国,”我身后的古巴人说,“似乎那上面没人。” “说得对!”那德国女人叫道,“太安静了!太静了!好像谁也不会来似的。” 你在黑夜中缓缓进入港湾,看到幽暗中那一星星儿闪光时,生出的就是这种感觉。这里的黑夜是沉默的,而美国或西班牙的夜岸却是喧闹的。 航船渐渐陷入沉寂中。一只小汽艇上亮起了红、白、黄三色光,在船尾兜了一圈就驶到了背风处。那德国女人称之为“圣诞树样的船儿”,尽管亮着灯,可看上去很空荡,好生奇怪。英国船员们在沉默中快手快脚地拴着船。听到小艇里英国人的说话声,好奇怪,是那么轻声细语,与我们船上西班牙人和德国人的喧哗形成了对比。 这些正在拴缆绳的英国海员正如同这英国土地那样安宁。他们不会打扰夜的宁静,他们不会刺破这静夜。梯子很快就在静悄悄中搭上了;随之警察和护照检察官也在静悄悄中快步上了船。一切都静得出奇,使得喝茶时分还是各国游客云集的航船像被遗弃了似的。英国上了船,船上的一切就都静了下来。 一切手续都在静悄悄中迅速办完,我们上岸了。我心中立即生出一种奇特的失落感,一切事物一切人都让人感到有点缺憾。我觉得,在日常生活的来来往往中,只有英国人算得上是文明人了。就这么轻手轻脚迷迷糊糊上了岸,轻描淡写地看一眼行李就算过关,糊里糊涂进了普利茅斯的旅馆,一切都轻柔、散淡、文明到极点。就这么结束了,下了船,上了岸,进了旅馆。 这是第一次上岸过夜,静得出奇。我说不清,从西边5回到英国后,怎么会感到那么一种死样的静谧。在旧金山靠岸时,那种狂躁的嘈杂声令我无法忍受。可伦敦又让我感到一种压抑的死静,似乎什么都没有共鸣。一切都受着压抑、杳然无声,没有半点有力的接触,没有半点激烈的反响。似乎交通是在深深的沙漠中进行着,心被重重地扭曲了、喑哑了。 我必须坦白说,故乡这种奇特的喑哑比纽约或墨西哥城的嘈杂更令我恐惧。自打我看到英国最西角上的一线微光和港湾口上那大树样的灯塔发出的强光后,还没感到英国有什么让我怦然心动。一切似乎都拴上了沙袋,就像轮船船帮拴上沙袋以缓和与码头相撞的冲击力。这种情形即是如此。任何的冲击和接触都被拴上了沙袋以减缓其力量。每个人说的每句话都被事先淡化了,是为了防止冲撞。每个人对每件事的感受也都降了温,化为乌有,是为了不影响人们的感受。 这情景最终令人发疯。坐在开往伦敦的火车餐车中用早餐,会感到一种奇特的紧张。是什么奇特的不安缠绕着这火车?在美国,普尔门火车比我们的车重,因此震动得没这么厉害。那里似乎里里外外都有更多的空间,让人无论精神上和还是肉体上都感到宽松。可能美国人举止不够好,尽管我即使在美国也不大会同意这种说法。至于英国人,如果他觉得不是与自己的“同类”在一起,他就会沉默不语,这毛病很不好,常遭人谴责。当然了,他从不说在嘴上也不表现在行动上,因此可以说他在自己的环境中急安全又得体。 可现在是坐在餐车中,车身晃得厉害。侍者们行动快捷轻柔,很专心致志。可饭食不够好,令人感到是一群已经休眠的人在昏睡中伺候你这个鬼魂样的人。空间太小,挤得人真想砸碎点什么才能轻快一下子。车窗外,那挤挤巴巴的景致儿一闪而过。真令人难以置信,阳光如同一层薄薄的水雾,半英里开外的景物拥挤着直冲向你的脸,令你不得不仰着头边躲闪边倒吸一口气,如同有人把他的脸径直伸向你眼皮子底下一样。太挤了! 我们吃着腌鱼和咸肉。车里挤满了人。人们,大都是男人们,都三缄其口,似乎是要保住他们的气味不发散出自己的座位。在那个自我蜷缩的小圈子里,他们坐着,一张张英国式的脸上笑容可掬。当然,他们都试图显得更“大气”一点,让人觉得他们有更多的人伺候着。这就是英国人的幼稚了。如果他们有两个仆人,他们要装出有四个的样子,不少于四个。 他们故作“大气”,自鸣得意地坐在一个透明的气泡中,微笑着吃饭,往粥上撒着糖。但他们也会偷偷地瞟一眼那透明气泡之外的东西。他们不允许“大气”的气泡之外还存在别的什么,除了别样的“大气”气泡。 在生活琐事上,英国人算得上是唯一完全文明的人。上帝总算把我从这种文明中解脱了出来,饶了我一命。这种文明的把戏在于狠狠地克制自己,严严地捂住自身的气味,直到它在自己周遭形成一个自我封闭的透明的小球体。在这个小球体中间,端坐着英国人,自以为是、自尊自大,同时又自我否定。他似乎是在表白:我知道我不过如此一个人而已。我不会拿你怎么样,绝不会。嗬,还绝不会!归根结底,你是什么人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在我那透明的世界中是个神,那小小领地,没人能否认那是我的领地。我只是在沉默寡言的气泡中才是个神,我怎么会去侵犯别人呢?我只是敦促别人也变得同样沉默寡言、同样不爱冒犯别人。如果他们乐意,他们也可以在自己的气泡中做个神。 于是你感到被封闭得透不过气来。从海上来,进入英吉利海峡时就算入了第一口箱子中,普利茅斯湾是第二口箱子,海关是第三口,旅店是第四口,再进入餐车,就是第五口箱子了。如此这般,就像中国式的连环箱,一个套一个,最中间套着一个半英寸长的小瓷人儿。就是这种感觉,感到像一层套一层,一层紧似一层的箱子中套着的小瓷人儿,这真要令人发疯。 这就是回乡,回到故乡人身边来!在生活琐事上,他们算得上全世界最讲究、最文明的人了。可这一个个完美的小人儿却是紧紧地锁在沉默寡言的箱子或气泡中的。他还为了自身的安全为自己做了其他这样那样的箱子。 他心里感到自鸣得意,甚至是“优越”。回到故土,你会被英国人的这种微妙的“优越”感狠狠一击。他倒不会怎么样你,不会的,那是他“优越”的一部分——他太优越了,不屑于拿你怎么样,他只须在自己的气泡中洋洋自得,自以为优越。比什么优越呢?哦,说不上比什么,就是优越。如果非要他说,他会说比什么都优越。见这优越的鬼去吧。这气泡中的自我克制和自我幻觉恰恰是他做作自傲的畸形萌芽。 这是我的,我自己的故土。 餐车里进早餐的绅士在粥上撒着糖,似乎自作潇洒的把戏玩得很油了。他知道他往粥上撒糖的架势很优雅,他知道他往糖罐里放回茶匙的动作很漂亮。他知道与世界上的别人比,他的谈吐很文明,他的笑容很迷人。很明显,他对别人不怀恶意。很明显,他是想给人们留下最好的印象。如果留下的是他的印象,这印象并非如此美好。还有,他知道他能够克制自己。他是英国人,是他自己,他能自制,只生活在那永不破灭的自我克制气泡中,不让自己的气味泄露一旁,也不与别人的气味相混淆。真是毫不危险的可爱贵族! 可他还是露馅儿了。好好儿看看他那美好明亮的英国人眼睛吧,那眼在笑,可它们并没笑意。再看看那张姣好的英国人的脸,似乎对生活很满意。他的笑还不如里奥德·乔治6笑得真切呢。那目光并不潇洒,那好气色的脸也并不神情自若。在那微笑的眼神中深藏着的是恐惧。甚至英国人的和蔼大度满足中都藏着恐惧。那得意的脸上,笑纹奇怪地颤抖着,看上去像是歹意的笑纹。就是这笑,不管他如何克制自己,还是流露出一丝恐惧、无能、恶意和克制的怨恨。是的,在轻柔的文明外表下,是恐惧、无能和怨恨。 他的心不曾燃烧, 当他流浪的脚步 从异国土地转回家乡!7 回到英国会发现国内的人就是这样。于是你会明白在国外的英国人的痛苦,特别是有点地位的英国人。 不可否认,大战(指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尊严在全球大打折扣。英国人会说,那是因为美国人的美元造成的。从这话音里你就可以听出英国垮掉了。 英国的尊严绝非建立在金钱上,而是建立在人的想象上。英国被认为是骄傲自由的国度。自由与骄傲相辅相成,在某种程度上慷慨大度,慷慨之至。 这就是曾经领导过世界的英国。窃以为这是人们对英国最佳的概念了,在别国人眼中英国最好的一面即是如此,而英国人便据此获得了一种荣耀。 现在呢?现在她仍旧获得了一丝荣耀的残羹,但很有点嘲讽意味了。正如同穷兮兮的俄国伯爵,他们现在得去卖报纸了,因此招来的是嘲弄,倒是与众不同啊。真正的英国骄傲已去,取而代之的“优越”是愚蠢的优越,招来全世界人的笑话。 对这大千世界来说,英国不仅优越不起来,反而受着羞辱。在世人眼中,她正一天天丢人现眼下去,虚弱、寡断、无主无张,甚至失去了最后一丝骄傲,英格兰在世界舞台上不停地申辩着、发出反对的声音。 海外的英国人当然对此感同身受。在外边你几乎很难碰上哪个英国人对他的故乡不深感焦虑、恶心甚至蔑视的。故国似乎是个废物,如果回来了,你会感到她比从远处看起来更像废物。 如果在国外的办公室里遇上个英国人,他会与你无言以对,一脸的愤世嫉俗。“我能怎么着!”他说,“我怎么能违反国内来的命令?命令我不能流露出丁点儿对美国的不满。我要做的就是防止冒犯美国人。在美国面前,我必须总是跪着,求她别理会对她的冒犯,其实她一点也不理会。” 这就是一个生活在外的人的感受。他知道,当你冲某人下跪时,这人就会冲你吐口水。他做得对,因为人的膝盖不是用来下跪的。 “有个英国人想来美国,华盛顿发放了签证,说:什么时候想来就来吧。可伦敦来了电报:别让这人进美国,华盛顿可能不喜欢。这可怎么办好?” 哪儿都有这样的事。一个人与黑人劳工一起修铁路,某个蛮横的牙买加黑人(是英国籍,但比英国人牛气多了)控告了他的老板,英国人严肃地审了这案子,受政府的影响,这英国老板受了惩罚,于是那黑人笑了,还冲他脸上吐了口水。 倒霉鬼万岁!但愿他全吞吃了我们大家。 同样的事发生在印度、埃及和中国。国内是一群莫名其妙的蠢货,半男不女,女人也比他们更有胆量;可国外,倒有那么几个英国汉子在斗争。 英国在我看来的确是变软了,腐烂了。如果要从全球的眼光来看英国,现在就该这样做。于是你看到英国这个小岛不过是世界的一座后花园,挤满了一群井底之蛙,却自以为是在引领着世界的命运。真是可悲又可笑。那所谓的“优越”就更是做作到抽风的地步了。 这帮子可怜的“优越”绅士们,剩下的唯一一招儿就是抱怨美国人了。英国人一说起美国人来,那股子怨恨真令我吃惊。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那儿的共和党老鹰们不愿为别人呕心沥血地当鹈鹕8。凭什么要为他人当鹈鹕? 说到底,怨恨对于一个高尚的人来说是个坏毛病,它表明你无能。高尚的英国人惹不起美元,因无能而怨恨——但只是在私下,当美国人听不到的时候。 我是个英国人,我深知,如果我的同胞还有灵魂可出卖,他们会卖了灵魂换美元,并且会苦苦地讨价还价一番。 这就是面对美元表现出的真正优越。 这是我的,我自己的故土! 它许多年来是那样勇敢的一个国家,勇往直前,无所畏惧,雄性的英格兰。甚至染了胡子的帕麦尔斯顿9也算个勇敢的人。太勇敢,太勇猛了,从不会使暗绊儿,那是我的英格兰。 看看我们现在吧,那千百万条裤裆中,一个男人也没剩下,一个也没剩下。一帮子和善的胆小鬼全躲在自负的气泡中,锁在一个接一个的连环箱中保了平安。 面对这无休止的连环保险箱中的小人儿,你非狠狠嘲笑一通不可。嘲弄了半天你还是个英国人,所以只剩下瞠目结舌的份儿了。我的,自己的故土,简直令我目瞪口呆。 (此文写于1923年,但被杂志退稿,理由是文辞过于尖刻。四十五年后才被收入劳伦斯的文集发表。) [book_title]我为何不爱在伦敦生活 你刚刚走下旋梯上岸,心儿就突然莫名其妙地一沉。不是因为恐惧,恰恰相反,似乎是因为生命的冲动消退了,心也就随之黯淡下来,沉了下去。你随人流穿过慈悲的警察和善良的护照官身边,穿过繁琐又有点愚蠢的海关——如果有人偷带进两双冒牌丝袜似乎算不得什么大罪过——然后上了慢吞吞的火车(它慢,但不伤害你),与懒散但不会伤害你的人坐在一起,从好心肠不害人的侍者手中接过一杯无害的茶水。我们坐着车穿过狭小、慵懒但淳朴无害的乡村,直到抵达庞大但毫无生气的维多利亚火车站,随后一个不坏的脚夫过来把我们送上一辆不坏的出租车10,车子穿过拥挤但出奇乏味的伦敦街市来到旅店,这旅店舒适但让人觉得慵懒、乏味得出奇。出国几年回到伦敦,这头半个钟头真叫过得难受,心头只觉得让一种难言的沉闷压抑着,几乎要被它压死。不过,很快这感觉就会过去,你会承认刚才的说法有点夸张。你又合上了伦敦的节拍并告诉自己伦敦一点也不乏味。可是,无论你睡着还是醒着,那可怕的感觉一直都挥之不去:乏味!无聊!这里的日子十分乏味!我没劲!我让它弄得没劲!我精神没劲!我的生命与伦敦的乏味一起乏味。 这就是初来伦敦几周内纠缠你的噩梦。自然,待长了,这感觉会消逝,你会发现伦敦与巴黎、罗马或纽约一样令人激动。可这里的天气我受不了,我在这儿待不长。离开伦敦的那个早上,我睁着酸痛的眼从出租车中好奇地往外看去,眼看着伦敦一阵阵乏味起来,死一样的乏味。只有当我坐上了赶班船的火车,才觉得生命与希望又还阳了,我听到一阵阵的“再见”声!感谢上帝,再见了。 对自己的故土生出这种感受来,真是可怕。我相信,我是个例外,或者说我的情况至少是个被夸大了的例子。可我看得出,大多数我的同胞都是一脸的痛苦和可怜,隐约透着这样的感受:没劲!压根儿就没劲!我的日子太乏味了! 当然了,英国是世界上顶安逸的国家了,安逸、闲适而美好。人们个个儿不错,个个儿好脾气儿。总的来说,英国人是世界上顶好的人,人人都为别人创造了方便,没有什么跟你过不去的。可就是这种方便与善良最终变成了噩梦。似乎空气中都弥漫着这样那样的麻药,它让一切都变得容易美好,祛了一切东西的锐气,无论好坏。你吸进这种安逸与美好之药,你的生命活力也随之下降——倒不是你的肉体生命,而是别的——你个性生命的熊熊火焰。英格兰本来是能自由起来,能个性起来的,可现在没有哪团个性的生命之火燃得猛烈而生动。这里的火只是温乎乎的,手指头伸过去都烧不痛。善良、安全、安逸,很理想。可在这一切安逸之下埋伏着不安之痛,这情形正如吸毒者一样。 早先可不是这样。二十年前的伦敦11在我看来是个十分十分刺激的地方,特别刺激,是一切冒险的巨大喧嚣中心,它不仅是世界的心脏,而且是全世界冒险的心脏。斯特兰德大街,英格兰银行,查灵克罗斯12之夜,海德公园13的清晨!不错,我现在是老了二十岁,可我并未失去冒险精神。我觉得伦敦与冒险无缘了。交通太拥挤!这里的车辆曾驶向某个冒险的场地。可现在,它们只是挤成一团向前涌着,没个方向,只是成群结队无聊地向前拱而已,前头半点冒险也没有。车辆陷入了一种乏味的惯性中,然后再乏味地重新启动。伦敦的交通车辆曾经与男人在生命的大海上冒险的神秘同咆哮,如同一只巨大的贝壳在喃喃自语,讲着一个激动人心但又含糊其辞的故事。这会子她发达了,倒像一门遥远但声音单调的大炮,乏味地轰炸着这个那个,粉碎了大地,毁灭了生命,把一切都炸死。那么,在伦敦做点什么呢?我没个事由儿,就只剩下闲逛,为这里无尽的乏味百思不得其解。我也时而与朋友吃个午饭晚餐什么的,边吃边聊。现在我对伦敦感到最害怕的就是这种聊天了。我在国外的日子中,大多数时间里没什么话可说,偶尔说上几句也就沉默了。而在伦敦,我感到像一只蜘蛛,我的蜘蛛线让某个人给逮住了,被人给拉扯着没完没了地织网,织呀织,毫无目的。他甚至织的压根儿不是自己的网14。 因此,在伦敦的午餐晚餐或茶会上,我不想开口说话,无意说。可我的话被人无休止地拉扯了出来,别人也是没完没了地絮叨着。说不完的话,人人沉醉其间,这是我们这些不会演奏爵士乐或随爵士乐跳舞的人的唯一真正职业。简直是徒劳,这就像俄国人那样为谈话而谈话,没有半点儿行动。干坐着大聊特侃,这也是我眼里伦敦的一面。由此而生出的可怜徒劳感只能加深可悲的乏味感,摆脱它的唯一办法就是一走了之。 (此文写于1928年,发表在《晚报》时编辑将标题改为《乏味的伦敦》,后一直以此标题收入各种选集,中文版亦然。现根据剑桥版劳伦斯散文集恢复劳伦斯最初的标题。) [book_title]诺丁汉矿乡杂记 大约四十四年前我出生在伊斯特伍德,那是一座矿乡,住着三千来口人。它距诺丁汉有八英里光景,一英里外的埃利沃斯小溪是诺丁汉郡和达比郡的分界线。这片山乡往西十六英里开外是克里奇和麦特洛克,东部和东北部是曼斯菲尔德和舍伍德林区。在我眼中,它过去是、现在依然是美丽至极的山乡:一边是遍地红砂岩和橡树的诺丁汉,另一边是以冷峻的石灰石、桉树和石墙著称的达比郡。儿时和青年时代的故乡,仍然是森林密布、良田万顷的旧英格兰,没有汽车,矿井不过是偶然点缀其间,罗宾汉和他乐观的伙伴们离我们并不遥远。 B. W.公司15在我出生前六十年就在这里开煤矿了。有了矿才有了伊斯特伍德镇。在十九世纪初,它一定是个小村落,散落着一些村舍和一排排四间一户的联体矿工住家楼。十八世纪的老矿工们就住这样的房子。他们在露天小煤窑里干活。有的矿是在山的一侧开洞,矿工们钻进去干活,还有的是靠驴拉卷扬机,把矿工装在车斗里一个个送上地面。我父亲年轻时,那种卷扬机还在用着。我小的时候,还能看到卷扬机的轴架。 1820年左右,公司的卷扬机轴架肯定是塌了,尽管掉得不太深,但从此装上了机器,矿井成了真正的工业化矿井了。就在那时,我祖父来了。他学会了裁缝,从英国南部漂泊到此地,在布林斯里矿上找到了一份裁缝工作。那时矿上给工人们发法兰绒衬衣或背心,那种奇大的老式缝纫机缝着成堆的裤子。可在我还很小的时候,矿上就不再给工人们发工作服了。 我祖父就在老布林斯里矿的小溪旁,找了一间采石场边上的老农舍住了下来。那是近一百年前的事了。现在看来伊斯特伍德是在山上占了一个可爱的位置。一边是向着达比郡的陡峭山坡,另一边是通向诺丁汉的长长山坡。人们建起了一座新教堂,它尽管样子不怎么样,却占了居高临下的位置,隔着难看的埃利沃斯谷地与黑诺的教堂遥遥相望,那座教堂也同样占据了远处的一座山头。良机难遇,良机难遇!这些煤镇子完全可以像意大利的小山镇一样别致迷人。可事实又怎么样呢? 大部分老式矿工的一排排小房子都给拆了,代替它们的是诺丁汉街上沿街开的小店铺,单调无味。而在这条街北面的下坡上,公司建起了所谓的新建筑,也可以称之为方块广场。这些建筑围出了两方广场,建在粗鄙的斜坡上。这些一户四间的联体楼,正面对着阴郁空旷的街道,背面带一个矮砖墙四方小院子,里面有一间厕所和一个炉灰坑,外面是沙漠似的广场。陡斜的广场地面坚硬、坑坑洼洼、黑魆魆的,四周全是这些小后院,院角上开着门。广场很大,实在只能叫沙漠,不同的是上面戳着晾衣杆子,人们从中穿行,孩子们在硬地上玩耍。这种建筑四面封闭,像兵营,样子十分古怪。 即使在五十年前,这种广场也不那么招人喜欢。住在这种地方算“粗俗”的一类了。不那么俗的则住在另一处叫布里契的地方,那是有六个街区的一个住宅区,是公司在谷地里建起的一批稍微像样的住房。一边三排房子,中间是条小路。最粗俗掉价的地方是达金斯罗那一片儿,那是两排十分破旧,黑糊糊的四间一户联体楼,就在离方块广场不远的山上。 这地方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就在陡峭的街那边,在广场中间的斯卡吉尔街上建起了美以美会教堂,我就出生在教堂上方小街角的店铺里。在广场另一边,矿工们建起了一座高大如谷仓的原始卫理公会教堂。诺丁汉街就从山顶上穿过,街旁是丑陋的维多利亚中期样式的商店。倒是镇边上的小集市样子挺好看,集市那边就是达比郡了。集市的一边是太阳客栈,对面是药店,摆着金色的杵和臼,街角上是另一家商店,那正是阿尔弗里顿街与诺丁汉街相交的街角。 就在那新旧英国混乱交替的时代,我开始懂事了。我还记得,一些本地区的小投机商们早已开始乱建成排的房子,总是成排地建,在田野上建起单调讨厌的红砖青石板顶的排房,外立面是平的。外飘窗式的房子在我童年时已经出现了,但乡间没盖这样的房。 广场周围和街上一定有三四百座公司的房子,围起来就像兵营的大墙。布里契那边大约有六十到八十座公司的房子。而破旧的达金斯罗地区则有三四十座小房子。再加上有园子的旧农舍和排子房遍布胡同和诺丁汉大街,人们有足够的房子住了,不必再建新房了。我小时候已经不怎么看得到人们建房子了。 我家住在布里契街角上的房子里,一条山楂树篱掩映的土路一直伸延到我家门口。另一边是那条溪水,小溪上架着一座牧羊桥,直通草场。溪边上的山楂树篱长得老高,像大树一样。我们爱下溪里去洗澡,就在磨房水坝附近,流水在那里形成了一个瀑布,人们就在那里给羊洗药澡16。我小时候,磨房里不再磨面了。我父亲一直在布林斯里矿上干活,总是在早晨四五点钟起床,黎明时分就出门穿过田野去康尼·格雷上班,一路上在草丛中采些蘑菇或捕一只怯懦的野兔,晚上下班时揣在工作服里带回家来。 我们的生活处在一个奇特的交叉点上:介于工业时代和莎士比亚、弥尔顿、菲尔丁和乔治·艾略特的农业英国。那地方的人讲一口浓重的达比郡方言,总把你(you)说成thee和thou。那儿的人几乎全然本能地活着。我父亲同辈的人根本不识字。矿井并未把他们变成机器,相反,在采煤承包制下,井下的工人像一家人一样干活儿,他们之间赤诚相见、亲密无间。井下的黑暗和矿坑的遥远以及不断的危险使他们之间肉体上、本能上和直觉上的接触十分密切,几乎如同身贴身一样,其感触真实而强烈。这种肉体上的意识和亲密无间在井下最为强烈。当他们回到井上的光线中,眨眨眼,他们会改变他们之间的交流方式。但他们仍然把井下那黑暗中亲密的、近乎赤裸的接触带到井上来。每每回想起童年,都觉得似乎总有一种内在的黑暗闪光,如同煤的乌亮光泽,我们就在那种黑暗的光泽里穿行并获得了自己真正的生命17。我父亲喜爱矿井,他不止一次受了重伤,可他决不逃脱矿井。他喜欢那种接触和亲昵,正如同战争黑暗的日子里强烈的男性情谊。他们失去这情谊后仍然不知道失去了什么。今日的年轻矿工想必也是这样。 现在的矿工也有审美的本能,但他们的妻子却没有。矿工们本能地生机勃勃,但在白日里他们却毫无雄心,毫无智慧。他们其实是在躲避理性生活,愿意本能地、直觉地活着。他们甚至并不怎么在乎钱,反倒是他们的老婆为这类琐事唠叨个没完没了,这倒也自然。我小时候,矿工和他们的老婆之间很不平等。矿工们只能见到几个钟头的日光,而冬天几乎一点也见不到。他们在井下时,他们的老婆则享有整个白天。 最大的谬误是可怜这些男人。他们从没想到可怜自己,可那些鼓动家和感伤主义者却教会了他们可怜自己。其实他们本来是幸福的,甚至不止是幸福,他们十分满足。可以说他们是感到满足却难以言表。矿工们下酒馆喝酒是为了继续伙伴间的亲情。他们无休止地聊,但聊的多是奇闻奇事甚至政治,而非现实里的真事儿。他们离家下酒馆儿、下井,要逃避的是沉重的现实——老婆、钱和有关家庭必需品的唠叨。 矿工能逃出来就逃,他们要逃离女人唠唠叨叨的物质主义。跟女人在一起,总是诸如这个断了快修补上或我们要这要那,钱从哪儿来?矿工对此一无所知,也不怎么在乎,他的生活跟这不搭界。所以他要逃。他喜欢乡下,带着他的狗在乡间游荡,打兔子,掏鸟蛋,采蘑菇,什么都干。他喜爱乡下,不由分说地喜欢。或者他就喜欢那么蹲着,看什么或什么都不看。他并不爱动脑筋,生活对他来说不是这事那事,而是一种流动。他爱他的园子,真心爱花草。对矿工的这种爱我实在是太了解了。 爱花容易引起误解。大多数女人爱花儿,但是把花当成自己的所有和装饰品。她们不会看花儿,不会对花畅想一番。如果她们被一朵花迷上,她们就会马上摘下来。占有!占为己有!我又有什么东西了!现在大多数人所说的爱花儿,不过就是这种伸出手去占有,是一种利己主义——我有了什么东西,它把我打扮得漂亮了。可我看到许多矿工站在他们家后院低头采花的那种奇特而渺远的沉思状,那表明他们真的感受到了花的美丽,那表情甚至不是仰慕,不是欢欣鼓舞,不,不是常见的那种占有欲的表情。那是一种沉思,表明他们是萌动中的艺术家。 依我看,英国真正的悲剧是丑陋。乡村是那么可爱,而人造的英国却是那么丑陋不堪。从小我就知道,那些普通的矿工怀有一种奇特的美感,这美感来自于他们的直觉和本能,是在井下被唤醒的。可是他们上井来到白天的光线中看到的尽是冷酷和丑陋,面对的是赤裸裸的物质主义。特别是当他们回到方块建筑地带和布里契居住区,回到他们自己的餐桌前,他们内心里就有什么被扼杀了,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作为人是被毁了。家里的女人几乎总是在唠唠叨叨说些物质方面的事儿。女人是被教会说这个的,被鼓励去这样做的。做母亲的责任就是盯着儿子“有出息”,男人的责任就是挣钱。我父亲那一辈男人,他们背负着野性的旧英国,也没受什么教育,所以他们还算没给撂倒。可到了我这一辈儿,当年一块儿上学的男孩子们(现在做矿工了)全给撂倒了,是让铃声叮咚的寄宿学校、图书、电影院和牧师给撂倒的,整个民族和的人类的思想都把物质繁荣当成天下头等大事来孜孜以求。 男人算是被撂倒了。一时间出现了繁荣,但是以他们的失败为代价的,接踵而来的就是灾难。所有的灾难之根就是颓丧。男人颓丧了,英国男人,特别是矿工们颓丧了。他们被出卖了,被打趴下了。 现在或许没人知道,十九世纪出卖男人之精神的是丑陋。兴旺的维多利亚时代里,有钱阶级和工业家们作下的一大孽,就是让工人沦落到丑陋的境地,丑陋,丑陋,卑贱,没人样儿。丑陋的环境,丑陋的理想,丑陋的宗教,丑陋的希望,丑陋的爱情,丑陋的服装,丑陋的家具,丑陋的房屋,丑陋的劳资关系。人的灵魂更需要实在的美,甚至胜于需要面包。中产阶级的人嘲笑矿工买钢琴,可钢琴是什么物件儿?其实他们往往买的不是什么钢琴,买琴是一种对美的盲目追求。对女人来说它是一件财产,一种家具,是一件足以让她感到优越的东西。可是看看那些老大不小的矿工学钢琴的样子吧,看看他们怎样神情专注地听女儿弹奏《少女的祈祷》18,你会发现一种对美的盲目、永不满足的渴求。男人的这种渴求比女人来得更强烈。女人只想炫耀,而男人想要的是美。 山顶那边是个不错的去处,如果公司不是在那儿建起肮脏丑陋的方块儿建筑,而是在小小的集市中央竖起一根高高的柱子,在这可爱的地方建起三圈拱廊供人们散步、坐憩,身后是漂亮的房子,那该多好!如果他们建起宽大实用的住房,五六间一套的公寓,有漂亮的门该多好。最重要的是,如果他们鼓励人们唱歌跳舞(矿工们仍然爱唱爱跳)并为此提供漂亮的场地该多好。如果他们倡导衣装美、家居美——家具和装饰美,该多好。如果他们能奖励人们做出最漂亮的桌椅、织最可爱的披巾、造最迷人的房屋,那该多好!工业化的问题在于卑鄙地强使人们的精力用于仅仅为获得而进行竞争。 你可能会说,工人们不会接受这样的生活,因为他们把英国人的家看成是自己的城堡——“我的小家”。可是,如果你能听到隔壁人家说话,那就不叫城堡了,如果你能看到人们在方块儿广场里出没,看到他们去上厕所,那成什么了?你的愿望会不会就是逃出这“城堡”和你“自己的小家”?!算了,别说这些了。只有女人才把“她自己的小家”给偶像化。女人总是最差劲,最贪婪,最有占有欲,也最下作。“小家”之类真没什么好说的,那是胡乱涂抹在大地上丑陋的小东西。 其实,直至一八〇〇年,英国人还是绝对过着乡间生活的人,很有点泥土气。几个世纪以来,英国一直有城镇,可那绝不是真正的城镇,不过是村路串成的一片村落而已,从来就不是真正的城镇。英国人性格中从未表现出人城市性的一面,即市民的一面。意大利的锡耶纳是个小地方,但它算得上是个真正的城市,市民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诺丁汉是个大地方,正向百十来万人口发展,可它只是乱糟糟一团。诺丁汉与锡耶纳绝不可同日而语。英国人很难变成市民,部分应归咎于他们维护“小家”的雕虫小技,部分应归咎于他们不可救药地认可了环境的小气。在罗马人的标准下,美国的新兴城市倒比伦敦和曼彻斯特更算得上城市,甚至爱丁堡都比任何英格兰的城市更像真正的城市。 这种“英国人的家就是他的城”和“我的小家”之傻气的个人主义早就过时了。那是一八〇〇年前的事了,那会儿英国人只是村民老乡。工业制度一下子就让这些变了个样。尽管英国人仍爱把自己当成“老乡”,爱想点儿什么“我的家,我的园子”,可这已经显得孩子气了。今天,甚至农场劳工都觉得自己是只城市鸟儿。英国人被彻底工业化了,因此不可救药地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城市鸟儿。可他们不知道如何建设一座城,不知怎么设想一座城,不知怎么住在一座城里头。他们都是些市郊人,半农村人,没一个懂得怎么变得有城市气——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变成罗马市民、雅典市民甚至巴黎市民。 这是因为,我们一直压抑着自己的群体本能,它可以使我们团结一致,以市民的姿态表现出骄傲和尊严,而非村民。伟大的城市意味着美、尊严和某种辉煌。英国人的这一面一直被压抑着并被惊人地放弃了。英格兰是一片零零落落的小破房子,这等卑贱东西被称之为“家”。我相信,英国人打心眼里恨他们自己的小家,但女人除外。我们要的,是一种更高的姿态,更宽广的视野,某种辉煌,某种壮丽和美,一种恢弘的美。在这方面,美国人比我们干得漂亮多了。 一百年前,工业家们敢于在我的家乡干下那些丑事。而今更恶魔般的工业家们则在英国大地上胡乱建起绵延数英里的红砖“住家”,像一块块可怕的疥癣。这些小捕鼠笼子中的男人们越来越无助,越来越像被夹住的老鼠那样不满,因为他们受的屈辱日甚一日。只有那些下贱的女人才仍然喜欢她们男人眼里鼠笼一样的小家。 抛弃这一切吧。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开始改变。别再管它什么工资和工业争吵吧,把注意力转向别的什么事。把我的故乡拆个精光吧,计划一个核心,固定一个焦点,让美好的东西从中放射而出。然后建起高楼大厦来,美丽的大厦,由此扩展成一个城市中心,把它们装饰得美丽无比。先有一个绝对洁净的开始,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收拾过去,建设一个新的英国。去它的小家吧!去它的散落在大地上的小破屋子。看看大地,在这上面建设起高尚来。英国人尽管心智发达,可在辉煌的城市里他们却比兔子还卑贱。他们像下作、小心眼儿的家庭妇女,整天吵吵吵,吵吵吵,却原来为的竟是什么政见和工资这类事儿。 (这篇随笔是1929年劳伦斯应英国《建筑评论》杂志之约而写,杂志社本意是希望劳伦斯对工业文明过程中乡镇建设的杂乱无章进行批评。此篇后来成了劳伦斯最有名的随笔,经常被收入各种随笔集中。) [book_title]性感 真可惜,性竟成了一个丑陋的字眼儿,一个小小的丑陋字眼儿,甚至教人无法理解的字眼儿。性到底是什么?我们越想越不得其解。 科学说,它是一种本能。可本能又是什么?很明显,本能,就是某种古而又古的习惯变得根深蒂固后成了一种习性。一种习惯,即使再老,也是有个开头的。可性却没有开端。有生命的地方就有它。所以说性绝非是从“习惯”而来。 人们又把性说成欲望,像饥饿一样。欲望,什么欲望?繁殖的欲望吗?真叫荒唐。他们说,雄孔雀竖起他全部漂亮的羽毛来,令雌孔雀眩惑,从而雌孔雀会让他满足一下繁殖的欲望。可为什么雌孔雀不这样表现一下去眩惑雄孔雀从而也满足她的繁殖欲?她肯定同他一样对蛋和幼雀充满欲望。我们无法相信,她的性冲动太弱,竟需要雄孔雀来展示那蓝色羽毛的奇景,以此激起自己的欲望。绝不是。 反正我从没见过哪个雌孔雀注意过她的丈夫展示其黄蓝相间的光彩。我不信她注意过这个。我一点也不信她能辨别黄、蓝、褐或绿这几种颜色。 如果我见过雌孔雀凝神注意过她男人的花花风采,我会相信雄孔雀竖起羽毛是为了“吸引”她。可她从来不看他。只是当他扑棱一下用他的羽毛碰到了她,就像风暴穿过树丛那样,她才似乎有了点生气,这才瞟他一眼。 这类性理论真叫人吃惊。雄孔雀竖起羽毛风光一番却原来是为雌孔雀,可雌孔雀的眼睛却从不看他。你就想象一个科学家有多么幼稚吧,他甚至赋予雌孔雀一双深邃灵活的目光去欣赏雄孔雀的色彩与造型。哦,多么会审美的雌孔雀啊! 还有一说是,雄夜莺歌唱是为了吸引雌夜莺。可让人好奇的是,求偶期和蜜月都过了,雌夜莺也不再对雄夜莺感兴趣,而只顾起幼莺来。这时那雄的还唱得那么欢是为什么呢?看来他唱歌不是为了吸引雌的,而是要分她的心,逗正在抱窝的她一乐。 理论是多么令人高兴又是多么幼稚!可这些理论背后隐藏着一种意愿。所有性理论背后都藏有一个不可饶恕的意愿,那就是否定并要抹杀美的神秘。 因为美就是一种神秘。你既不能吃又不能用它来做法兰绒。于是,科学说,追求女性并引诱她繁殖,这是一种美的诡计。好不幼稚!好像女性需要勾引。她甚至可以在黑暗中繁殖。那么,哪里有美之诡计呢? 科学对美怀有一种神秘的仇恨,因为美无法适应科学的因果之链。社会对性怀有一种神秘的仇恨,因为它永远有悖于社会的人之美妙的赚钱计划。于是这两者联手把性与美说成仅仅是繁殖的欲望。 其实,性与美是同一的,就如同火焰与火一样。如果你恨性,你就是恨美。如果你爱活生生的美,那么你就会对性抱以尊重。当然你尽可以喜欢陈旧、死气沉沉的美并仇视性。但是,只要你爱活生生的美,你必然敬重性。 性与美是不可分的,正如同生命与意识。与性和美同在、源于性和美的智慧就是直觉。我们文明造成的一大灾难,就是仇恨性。举个例子说,还有什么比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更恶毒地仇视性?它同样极端恐惧美,活的美。它使我们的直觉官能萎缩,使我们直觉的自我萎缩。 现代男女之心理顽症就是直觉官能萎缩症。本来有一个完整的生命世界是可以靠直觉去认知、去享受的,而且只能靠直觉。可我们丢了这直觉,因为我们否定了性与美——这直觉生命与悠然生命的源泉,它在自由的动物与植物身上显得十分可爱。 性是根,根之上,直觉是叶子,美是花朵。为什么女人在二十来岁时显得可爱?因为此时性正悄然爬上她的脸,正如一朵玫瑰正爬上枝头一样。 它用美来吸引人们。我们竭尽全力否定它,我们尽可能试图让这美变得浅薄、变成废品。可说到底,性的吸引就是美的吸引。 美这东西,咱们受的美育太浅,几乎谈不出个所以然。我们试图装懂,把它说成某种固定的安排:高鼻、大眼儿什么的。我们认为一个可爱的女人一定要长得像莉莲·基什19;英俊的男人必定要像鲁道夫·瓦连蒂诺20,我们就是这么想的。 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却不这样。我们会说:“她挺美,可我不拿她当一回事儿。”这说明我们用错了美这个字眼儿。我们应该这样说才对:“她有美的固定特征,可在我眼中她并不美。” 美是一种体验,而不是别的。它不是某种一成不变的特征与模式,它是某种被感受到的东西,是一道闪光或通过美感的传导获得的感受。我们的毛病在于我们的美感受了挫伤,变迟钝了,我们错过了一切最好的东西。 就说电影吧,查理·卓别林那张怪模怪样的脸上透着比瓦连蒂诺多得多的美。卓别林的眉毛和眼睛里有一种真切的美,一种纯洁的光芒。 可是,我们的美感大受挫伤,迟钝至极,以至于我们看不到这美,看到了也不懂。我们只能看到那些明显的东西,如所谓的鲁道夫·瓦连蒂诺的美,它令人愉快因为它满足了某种固有的关于英俊的看法。 可是那些最普通的人也可以看上去是美的,可以是美的。只需性之火微微上升,就可以使一张丑脸变得可爱。那才是真正的性吸引力:美感的传导。 相反,再也没有比一个真正标致的女人更令人生厌的了。这是因为,既然美是体验而非具体的形式,那么,一个最标致的女人肯定是十分丑陋的了。当性之光芒在她身上失去以后,她以一种丑恶的冷漠相出现,那模样该多么可恶。外表的标致只能使她更丑。 性是什么,我们并不知道。但它一定是某种火,因为它总传导一种热情与光芒。当这光芒变成一种纯粹的光彩,我们就感到了美。 没有什么比一个性火熄灭了的人更丑的了。人人都想躲避这样一个讨厌的泥人。 可当我们勃勃有生气的时候,性之火就在我们体内文燃或烈燃。年轻时,这火星星点点,光焰四射。上了年纪,这火燃得柔和了、平缓了,但它仍然存在。我们可以控制它,但只能是部分地控制,因此社会仇恨它。 性火是美之源泉,也是怒之源泉,它在我们体内燃烧着,我们的智力是无法理解它的,正像真火一样,当它燃烧时,我们的手指不小心碰上它就会被灼痛,正因此,那些只想“安全”的社会人仇恨性之火。 幸运的是,并非太多的人能成功地仅仅做一个社会人。老亚当之火在文燃。这火的一个特点是它会点燃别的火。这里的性之火会引燃那里的性之火。它会使文火变成微火,它会点亮一星耀眼的火花或引燃一团火焰,火焰与火焰相遇就会引燃一场大火。 无论何时这性之火燃起,它都会得到这样那样的回应。它唤醒的只能是热情与乐观。当你说:“我喜欢那姑娘,她真是个好样儿的。”此时性之火会燃起一团火焰让这世界看上去更友善,让人感觉生活更好。于是你就会说:“她是个迷人的女人,我喜欢她。” 或许她会用自己的火焰先燃亮自己的脸庞,然后去点燃宇宙。那时你会说:“她是个可爱的女人,我觉得她美。” 能真正激起别人美感的女性并不多见。一个女人绝不是天生就美。我们说女人的美是天生的,这样说是为了掩饰我们对美的理解有多么可怜,不承认我们的美感受到了挫伤,变迟钝了。曾有成千上万个女人像戴安娜·德·波依蒂厄斯21或兰特莉夫人22这样的名女人一样容貌姣好。今天又有成千上万容颜闭月羞花的女人,可是,唉,美的女人却太少了。 为什么?因为她们没有性的吸引力。一个美貌女子,只有当性之火在她体内纯洁而美好地燃烧并透过她的面庞点燃我体内的火时,她才算得上一个美人。 她在我眼中成为一个美女,是因为她是个活生生的血肉之躯,而不是一张照片。一个美的女人是多么可爱!可是这样的人又是那么难觅!这世上太少非凡美丽的女性了,这真叫人伤感! 漂亮,姣好,但不可爱,不美。漂亮和姣好的女子有着好看的面容和好看的头发。可是,美的女人只能是一种体验,她意味着火之传导,意味着性的吸引。我们现代人的词汇太贫乏,只能用这个词儿了。性的吸引这个词适用于戴安娜·德·波依蒂厄斯。甚至适用于每个人的老婆最美的时候——哦,这么说倒像是在诽谤和侮辱了。可如今,爱之火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性吸引力,这两者可能是一回事,但层次却差得远了。 商人的女秘书标致而忠心耿耿,她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她的性的吸引力。这样说一点也不含有“不道德关系”的意思。 甚至今日,一个有点慷慨的女子总愿意感到她是在帮助一个男人(如果这男人接受她的帮助)。希望他接受她的帮助,这愿望本身就是她的性的吸引力。这是一团真正的火,即便热量极小。 但它有助于使“买卖”活跃。或许,若没有女秘书进入商人的办公室,商人早就全然垮了。是女秘书唤起体内的圣火并将之传达给她的老板,老板感到浑身能量倍增,感到更为乐观,于是生意兴隆。 当然了,性的吸引力亦有其另一面,它对被吸引者也可以是一种毁灭力量。当一个女人开始利用自己的性吸引力捞好处时,此时就有某个可怜的男人倒霉了。性吸引力这一面最近已经用滥了,已经不止像以往那样危险了。 巴尔扎克笔下那些毁了许多男人的性感交际花现在会发现干这行没那么容易了。男人现在变狡猾了,他们会躲避动了情的妓女。事实上,现在的男人一感到女性的性吸引力就认为这里面有问题。 真可惜,性吸引力成了生命火焰的肮脏代名词了。任何男人,只有当某个女人在他的血管中燃起一团火时他才能工作有成。任何女人,除非她在恋爱着,否则她就无法真正快活地干家务——一个女人可以默默地爱着,一爱就是五十年甚至还不曾意识到自己是在爱。 真希望我们的文明教会我们如何使性吸引力适度微妙地释放,如何令性之火燃得纯洁而勃发,以不同程度的力量和不同的传导方式溅起火花,闪着光芒,熊熊燃烧,那样的话我们每个人或许都可以一生在恋爱中度过。这意味着我们应该被这火点燃,浑身充满热情,对一切报以热情…… 可在眼前的生活中,却是满眼的死灰。 (1928年,劳伦斯应英国《星期日快报》编辑之约为其发起的《何为性感》系列杂文供稿。文章发表后受到高度评价,人们认为劳伦斯这位著名小说家、诗人对“性感”这一晦涩之词做出了“最佳分析”。文章后来被做成单行本,配以当时的性感电影明星画像作为圣诞节礼品发行,还被《名利场》等英美报刊转载。此篇收入《劳伦斯杂文集》时题目改为《性与美》,现根据剑桥版的《劳伦斯文集》恢复作者最初的标题《性感》。) [book_title]与音乐做爱 “对我来说,”罗密欧说,“跳舞就是与音乐做爱罢了。” “所以你永远也不会跟我跳舞,我猜得对吧?”朱丽叶说。 “你瞧,你这人个性太强了。” 这话听着奇怪。可是,前一代人的想法竟会变成下一代人的本能。我们总的来说,都继承了我们祖母的想法并无意识地依此行动。这种意识的嫁接是冥冥中进行的。观念迅速变幻,它会带来人类的迅速变化。我们会变成我们设想的那种人。更坏的是,我们已变成祖母设想的那样了。而我们的孩子的孩子又将会变成我们设想的样子,这真叫人觉得悲伤。这不过是父辈的罪孽给后代心灵带来的惩罚23。因为,我们的心灵绝没有我们的祖母所设想的那么高尚美好。哦,不!我们只是祖母之最强有力的观念的体现者,而这大多是些隐私观念,它们不被公众所接受,而是作为本能和行为动机传给了第三代和第四代人。我们的祖母偷偷摸摸想过的那些东西真叫倒霉,那些东西即是我们。 她们都有过什么想法和意念?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她们希望能与音乐做爱。她们希望男人不是粗蛮的动物,达到目的就算完事。她们想要天堂的旋律在他拉着她们的手时响起,想要一段新乐章在他的手搂住她们的腰时勃然奏响。这音乐无限变奏着,变幻着优雅的舞姿从做爱的一个层次向另一个层次递进,音乐和舞蹈二者难分彼此,两个人也一样。 最终,在做爱欢愉的顶点到来之前,是巨大的降潮。这正是祖母的梦境和我们的现实。没有欢愉的顶峰,只有可耻的降潮。 这就是所谓爱的行为本身,即争论的焦点——一个可耻的降潮。当然争论的焦点是性。只要你与音乐做爱,迈着慢步与雪莱一起踏云而行,性就是件十分美丽令人愉快的事儿。可最终到来的却是荒谬的突降,不,先生,绝不可以! 甚至像莫泊桑这样明显的性之信徒也这样说。对我们许多人来说,莫泊桑是个祖父或曾祖父了。可他说,交媾行为是造物主同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意在玩世不恭。造物主在我们身上种下这些个美好而高尚的爱之情愫,令夜莺和所有的星星歌唱,不过是把我们抛入这荒谬的情境中做出这种可耻的动作,这是一件玩世不恭之作,不是出自仁慈的造物主之手,而是出自一个冷嘲热讽的魔鬼。 可怜的莫泊桑,这就是他自身灾难的根源!他想与音乐做爱,可他气恼地发现,你无法与音乐交媾。于是他把自己一劈两半,厌恶地痛骂着自己的双目,然后更起劲地交欢下去。 作为他的儿孙,我们变聪明了。男人一定要与音乐做爱,女人也必须让男人做爱,由弦琴和萨克斯管来伴奏。这是我们内在的需要。因为,我们的祖父,特别是我们的曾祖父们在交媾时把音乐给忘却了,所以到了我们这辈就只顾音乐而忘却了交媾。我们必须与音乐做爱,这是我们祖母的梦,它变成了我们内在的需求和潜在的动力。既然你无法与音乐交媾,那就丢掉它,解决问题吧。 现代的大众舞蹈毫无“性感”可言,其实是反性的。但我们必须划清一条界线。我们可以说,现代的爵士舞、探戈和查理斯顿舞不仅不会激起交媾欲,反而是与交媾作对的。因此,教会尖着声音竭力反对跳舞、反对“与音乐做爱”就显得毫无意义了。教会和社会一般都对性没有特殊的厌恶,因此,这反对声就显得荒唐了。性是个巨大的、包容一切的东西,宗教激情本身也多属于性,不过是人们常说的一种“升华”罢了。这是性的一个绝妙出路——令它升华!想想水银加热后微微冒着毒气而不是重重地滚着融为一体,那样子很怪,你就明白了这个过程:升华,就意味着与音乐做爱!道德与“升华”的性确实无争。大多数好东西均属“升华的性”之列。道德、教会和现代人类所仇视的只是交媾。话又说回来了,“道德”又是什么?不过是多数人本能的反感而已。现代的年轻人特别本能地躲避交媾。他们喜欢性,可他们打心里厌恶交媾,即便当他们玩交媾的把戏时也是这样。至于说玩这游戏,玩具既是给定的,不玩这个又玩什么?可他们并不喜欢这个。他们是以自蔑的方式这样做的。这种骑在床上的动作一完结,他们就厌恶地释然,转而与音乐做爱。 不错,这样只能有好处,如果年轻人真的不喜欢交媾,他们会很安全。至于婚姻,他们会依照老祖母的梦,完全因为别的原因结婚。我们的祖父和曾祖父们的婚姻很单纯,没有音乐作伴,只为了交媾。这是事实。所以音乐就全留给梦了。那个梦是这样的:两个灵魂伴着六翼天使轻柔的节奏交合。而我们这第三四代人正是梦做的肉体。前辈梦想的婚姻是排除一切粗鄙之物,特别是交媾之类,婚姻只意味着纯粹的平等和谐和亲密无间的伴侣。现在的年轻人实践了这个梦。他们结了婚,敷衍马虎、几分厌恶地交媾,只是要证明他们能干这个而已。就这样他们有了孩子。但他们的婚姻是与音乐的结合,唱机和无线电为每一种小小的家庭艺术配上了乐,伴人们跳着婚姻美满的小步爵士舞,这幸福美满意味着友爱、平等、忍让和一对夫妻能分享的一切。与音乐结婚!这音乐伊甸园里有一条半死不活的蛇,恐怕它是促使人们交媾的最后一丝微弱的本能了,是它驱使已婚夫妇为双方器官的不同而交火,从而阻止了他们成为一双相同的肉体。不过我们现在聪明了,很快就学会把这耻辱的行为全扔个精光。这是我们唯一的智慧。 我们正是我们老祖母的梦之产物,我们弱小的生命被箍着。 当你在舞厅中目睹现代舞者与音乐做爱,你会想,我们的孙辈会跳什么样的舞呢?我们母亲的母亲跳的是四对舞和成套的方块舞,华尔兹对她们来说几乎是一种下作的东西。而我们母亲的母亲的母亲跳的是小步舞和罗格·德·考瓦利斯舞24,还跳一些活泼快捷的乡村舞。这些舞会加快血液的流动,促使男人一步步靠近交媾。 可是瞧啊,就在她旋转而舞时,我们的曾祖母梦想着的是温柔律动的音乐和“某个人”的怀抱,和这个更为高雅点的人在律动和滑动中结成一体,他不会粗鲁地推她上床交媾,而是永远拖着她在黯淡而轰响的景物中滑行,永不休止地与音乐做爱,彻底甩掉那灾难性的、毫无乐感的交媾——那是末日的末日。 我们的曾祖母双手紧握着被甩起来抛上床,他们像一头双背怪兽震颤着。她就是这样梦想的。她梦想男人只是有肉体的灵魂,而不是令人厌倦的粗鲁的男性和主子。她梦想着“某个人”,他是集所有男人于一身的人,是超越了狭隘的个人主义的人。 于是现在她们的曾孙女就让所有的男人带着与音乐做爱了,似乎它就是一个男人。所有的男人如一个男人一样和她一起与音乐做爱,她总是在人们的怀抱里,不是一个个人,而是现代人的怀抱里。这倒不错。而现代的男人与音乐、与女人做爱,就当所有的女人都是一个女人一样。把所有的女人当成一个女人!这几乎像波德莱尔了,与自然贵妇的大腿做爱25。可我们的曾祖父仍做着交媾的梦,尽管梦中什么都有。 可现代女人,当她们在男人怀抱里伴着音乐滑行而过或与男人面对面跳着查理斯顿时,她灵魂深处悄然萌动着的是什么样的梦?如果她心满意足了,那就没有梦了。可女人永不会心满意足。如果她心满意足,查理斯顿舞26和黑底舞27就不会挤掉探戈舞。 她不满足。她甚至过了一夜后,比她那被交媾企图所激动的曾祖母还不满足。所以,她的梦尽管还没有上升到意识层面,却更可怕,更有害。 这个十五六岁的姑娘,变着花样跳着两步舞的苗条女子,她梦到的是什么?能是什么?她的梦是什么样,她的孩子、我的孩子或孩子的孩子就会变成什么样,就如同我的梦是精子一样,她的梦就是卵子,是未来灵魂之卵子。 她能梦的东西可不多了,因为,凡是她想的,她都能得到了。要所有的男人或一个男人不要,这个男人或那个男人,她可以选择,因为没谁是她的主子。在无尽的音乐之路上滑行,享有一份无休止的做爱,这她也有了。如果她乐意在走投无路中选择交媾,也可以,不过是证明交媾这东西多么像猴子的行为,在死胡同中这该有多么笨拙。 没有什么她不可以做的,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可想的了。没了欲望,甚至梦也是残破的。残破的梦!她可能有残破的梦,但她最后的希望是无梦可做。 可是,生命既如此,是件睡和醒的事儿,这种希望就永远不会被恩赐。男人女人都不能摆脱梦。甚至深受绅士们喜欢的金发碧眼儿的小女子28也梦着什么,只是她、我们和他不知道而已。甚至那是个超越绿宝石和美元的梦。 是什么呢?那女子残破、泯灭了的梦是什么样的?无论什么样的,她永远也不会知道。直到有人告诉了她,渐渐地,经过一番轻蔑的否定后,她会明辨这梦,这梦会渗透她的子宫。 我反正不知道这弱女子的梦是什么。但有一点没错,它同眼下的情形全然不同。梦与这东西永不相容。这梦不管是什么,也不会是“与音乐做爱”,而是别的什么。 可能它是在重新捕捉人之初的一个梦,永远不会结束,永远不会被完全地展示。我在塔奎尼亚观看伊特鲁里亚墓穴中残剩的壁画29时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那画上,跳舞的女人身着鲜艳花边的透明麻衣,与四肢裸露的男人对舞,舞姿绝妙,浑然忘我。她们那样子很美,就像永不枯竭的生命。她们跳的是希腊舞,但又不全像希腊舞那样。这种美绝不像希腊的那么单纯,可它更丰富,绝不狭隘。再有,它没有希腊悲剧意志所表现的抽象和非人化。 伊特鲁里亚人,至少在罗马人毁掉这些壁画之前,似乎不像希腊人那样天生为悲剧所缠绕。他们身上流露着一种特别的散淡,很有人情味而不为道德所约束。看得出,他们从不像我们这样说什么行为不道德就不道德。他们似乎有一种强烈的感情,真诚地把生命当成一件乐事。甚至死也是件开心可爱的事。 道学家说:神之规律会抹去一切。答案是,神之规律会按时抹掉一切,甚至它自身。如果说那践踏一切的罗马人的力量就如同神之规律,那我就去寻找另一个神圣了。 不,我确实相信,这短发的现代女子灵魂深处不确定的梦,梦的就是我眼前的伊特鲁里亚女人,忘情地与四肢裸露狂舞的小伙子对舞,与他们相伴的是双笛的乐声。他们疯狂地跳着这既沉重又轻快的舞,既不反对交媾也不那么急于交媾。 伊特鲁里亚人的另一大优点是,因为到处都有阳物象征,所以他们对此习以为常了,而且毫无疑问他们都为这象征献上了一点小祭品,把它看作是灵感的源泉。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对此也用不着牵肠挂肚,而我们反倒这样。 很明显,这里的男人,至少是男性奴隶们,都一丝不挂地快活来去,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就权当衣服了。伊特鲁里亚的女人对此毫不介意。何必呢?对赤裸的牛我们不在乎,我们仍然不会给宠犬穿上小衣服,我们的理想就是自由嘛!所以,如果奴隶是赤裸着冲跳舞女人快活地喘着气,如果她的伙伴是裸着的而她也穿着透明的衣服,没有人理会这个的,没什么可羞耻的,唯一的快乐就是跳舞。 这就是伊特鲁里亚之舞令人愉快的特质。它既不是为避免交媾而与音乐做爱,也不是在铜管乐伴奏下冲向交媾。他们仅仅是用生命跳舞。说到他们向象征阳物的石柱献上一点祭品,那是因为他们浑身充满着生命之时他们感到心里充满希冀,而生命是阳物给予的。如果他们向奇形怪状的女性象征献上一点祭品,就摆在女性的子宫口处,那是因为子宫也是生命的源泉,是舞蹈动作力量的巨大源泉。 是我们使跳舞这东西变狭窄了,变成了两个动作——要么跳向交媾,要么通过滑动、摇摆和扭动来诱发交媾。与音乐做爱和让音乐成为做爱者都是荒唐的!音乐是用来伴舞的!现代的女青年对此有所感,深有所感。 人们就该与音乐跳,跳,跳。伊特鲁里亚的女青年在二千五百年后仍快活地这样跳着。她不是在与音乐做爱,皮肤黝黑的男伴儿也不是。她只是要跳出灵魂的存在,因为她一面向男人的阳物献上了祭品,一一面向女人封闭的子宫象征物奉上了祭品,并且她自己与这两者相处得很好。所以她平静,像一股生命运动的喷泉在跳,与之对舞的男子亦是如此,她们是对手也是相互平衡物,只有双笛在他们的赤足边鸣啭。 我相信这是或将是今日被音乐吓呆的可怜女子的梦,从而这梦成为她孩子的孩子的实质,直到第三和第四代。 (此文不是报刊约稿,劳伦斯1927年将之寄给代理人后一直没有发表,直到他逝世多年后才得以收入《凤凰集》出版。) [book_title]爱 爱是尘世的幸福,但幸福并非满足的全部。爱是相聚,但没有相应的分离就没有相聚。在爱中,一切都凝聚为欢乐和礼赞,但是如果它们以前不曾分离,它们就不会在爱中凝聚。一旦聚成一体,这爱就不再发展。爱就像一股潮水,在一瞬间完成了,随后必有退潮。 所以,相聚取决于分离;心脏的收缩取决于其舒张;潮涨取决于潮落。从来不会有永恒不灭的爱。正如海水绝不会在同一刻高涨覆盖整个地球,绝不会有毫无争议的爱统领一切。 这是因为,爱,严格来说是一种旅行。“旅行总比到达强”30,有人这样说。这就是怀疑的本质,这意味着坚信爱是相对的永恒,这意味着相信爱是手段而非目的。严格地说,这意味着对力量的相信,因为爱就是一种凝聚的力量。 我们何以相信力量?力量是功能型的东西,是工具;它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我们旅行是为了到达目的地,而不是为旅行而旅行,后者至少是徒劳的。我们是为到达目的地而旅行的。 而爱就是一种旅行,是一种运动,是相聚。爱是创造的力量,但任何力量,无论精神还是肉体的,都有其正负两极。任何东西坠落,都是受地球引力而落。不过,难道地球不是靠其反引力甩掉了月亮并且在时光久远的天空中一直牵制着月亮? 爱亦然。爱,就是在创造的欢欣中使精神与精神、肉体与肉体相吸的加速引力。但是,如果一切都束缚在爱之中,就不会有再多的爱了。因此说,对那些相爱中的人来说,旅行比到达终点更好。因为,到达意味着穿过了爱,或者干脆说,以一种新的超越完成了爱。到达,意味着走完爱旅之后的巨大欢乐。 爱的束缚!还有什么束缚比爱的束缚更坏呢?这是在试图阻挡高潮;是要遏制住春天,永不让五月渐入六月,永不让山楂树落花结果。 这一直是我们的不朽观——爱的无限、爱的广博与狂喜。可这难道不是一种监牢或束缚吗?除了时光的不断流逝,哪有什么永恒?除了不断穿越空间的前进,哪有什么无限?永恒,无限,这是我们有关停息和到达的了不起的想法。可永恒无限只能意味着不断的旅行。永恒就是穿越时间的无边的旅行,无限就是穿越空间的无边的旅行,我们怎样争论也是这样。不朽,不过也是这个意思罢了。继续,永生,永远生存与忍受,这不就是旅行吗?升天,与上帝同在——到达后的无限又是什么?无限绝无终点。当我们的确发现上帝意味着什么,无限意味着什么,不朽意味着什么时,我们发现它们同样意味着不止的继续,朝一个方向不断旅行。朝一个方向不息地旅行,这就是无限。所谓爱之上帝就是爱的力量无限发展的意思。无限没有终点。它是死胡同,或者说它是一个无底洞也行。爱的无限难道不是死胡同或无底洞么? 爱是向其目标的行进。因此它不会向反方向行进。爱是朝天上旅行的。那么,爱要别离的是什么呢?是地狱,那儿有什么?归根结底,爱是无限的正极。那负极是什么?正负极一样,因为只有一个无限。那么,我们朝天上无限旅行或朝相反方向旅行又有什么不同?既然两种情况下获得的无限都一样——无与有意思都一样,那就无所谓是哪一个了。 无限,无限没有目标,它是一条死胡同或者说是一个无底洞。落入这无底洞就是永远旅行了。而一条夹在赏心悦目的墙中间的死胡同是可以成为一重完美的天的。但是,到达一个天堂般宁静幸福的死胡同,这种到达绝不会令我们满意的。落入那个无底洞也绝对要不得。 爱绝非目的,只是旅行而已。同样,死不是目的,是朝另一个方向的旅行,泯入自然的混乱之中,是从自然的混乱中,抛出了一切,抛入创造之中。因此说,死也是条死胡同,一只熔炉。 世上有目标,但它既非爱,也非死;既非无限也非永恒。它是宁馨的欢欣之域,是另一个极乐王国。我们就像一朵玫瑰,是纯粹中心的一件奇物,纯粹平衡中的一个奇迹。这玫瑰在时间与空间的中心完美平稳地开放,是完美王国中的完美花朵,不属于时间也不属于空间,只是完美,是纯粹的上帝。 我们是时间和空间的产物。但我们像玫瑰一样,能变得完美,变得绝对。我们是时间和空间的产物,但我们同时也是纯粹超验的动物,超越时空,在绝对的王国这极乐的世界中完美起来。 爱,爱圆全了、被超越了。优秀的情人们总能使爱变完美并超越它。我们像一朵玫瑰,完美地到达了目的地。 爱有着多层意思,绝非一种意思。男女之爱,既神圣又世俗;基督教之爱,说的是“爱邻如爱己”,还有对上帝的爱。但是,爱总是一种凝聚。 只有男女之爱有双重意思。神圣的和世俗的,它们截然相左,可都算爱。男女间的爱是世间最伟大和最完整的激情,因为它是双重的,因为它是由两种相左的爱组成的。男女间的爱是生命最完美的心跳,有收缩也有舒张。 神圣的爱是无私的,它寻找的不是自己。情人对他所爱的人做出奉献,寻求的是与她之间完美的一体交流。但是,男女间全部的爱则是集神圣与世俗于一身的。世俗的爱寻求的是自己。我在所爱的人那里寻找我自己的东西,我与她搏斗是要从她那里夺取到我的东西,我们不分彼此地交织、混融在一起,她中有我,我中有她。这可要不得,因为这是一种混乱,一场混战。所以我要全然从所爱的人那儿脱身而出,她也从混乱中脱身而去。我们的灵魂中现出一片薄暮之火,既不明亮也不黯淡。那光亮必须纯洁而聚,那黑暗必须退居一旁,它们必须是全然不同的东西,谁也不分享谁,各自独立。 我们就像一朵玫瑰。我们满怀激情要成为一体,同时又要相分相离。这是一种双重的激情,既要那难言的分离又要那可爱的相联,于是新的形态出现,这就是超验,两个人以全然的独立化成一朵玫瑰的天空。 男女之爱,当它完整的时候,它是双重的。既是融化在纯粹的交流中,又是纯粹肉欲的摩擦。在纯粹的交流中我完完全全地爱着;而在肉欲疯狂的激情中,我燃烧着,烧出了我的天然本性。我被从子宫里驱赶出来,变成一个纯粹的独立个体。作为独自的我,我是不可伤害的,是独特的,就像宝石,它或许当初就是在大地的混沌中被驱赶出来成了它自己。女人和我,我们就是混乱的尘土。在极端的肉欲爱火中,在强烈的破坏性火焰中,我被毁了,变成了她的他我。这是破坏性的火焰,是世俗的爱。但这也是唯一能净化我们,让我们变成独自个体的火焰,把我们从混乱中解脱出来,成为独特的宝石一样的生命个体。 男女之间完整的爱就是如此具有双重性:既是融化成一体的爱,又因着强烈肉欲满足的摩擦而燃烧殆尽,燃成清晰独立的生命,真是不可思量的分离。但男女间的爱绝非都是完整的。它可以是绅士派的融为一体,像圣芳济、圣克莱尔、柏桑尼的玛丽和耶稣。对于他们,没有分离、独立和独特的他我可讲。这是半爱,即所谓神圣的爱。这种爱懂得最纯粹的幸福。而另一种爱呢,可能全然是肉欲满足的可爱的战斗,是男人与女人间美丽但殊死的对抗,像特里斯坦和伊索德31那样,这是些最骄傲的情人,他们打着最壮观的战旗,是些个宝石样的人——他,纯粹孤独的男人,有宝石般孤独而傲慢的男性;她是纯粹的女人,有着百合花般美丽而傲慢芬芳的女性。这才是世俗的爱,他们太独立,终被死亡分开,演出了一场多姿多彩辉煌的悲剧。但是,如果说世俗的爱终以令人痛心的悲剧而告结束,那神圣的爱留下的则是痛楚的渴望和压抑的悲凉。圣芳济死了,剩下圣克莱尔哀伤不已。 两种爱——交流的甜美之爱和疯狂骄傲的肉欲满足之爱,合二为一,那样我们才能像一朵玫瑰。我们甚至超越了爱。我们两个既相通又独立,像宝石那样保持自身的个性。玫瑰包含了我们也超越了我们,我们成了一朵玫瑰但也超越了玫瑰。 基督教之爱——即博爱——永远是神圣的。爱邻如爱己。还有什么?我被夸大了,我超越了我自己,我成了整个完美的人类。在完美的人类中我成了个完人。我是个微观世界,是巨大微观世界的缩影。我说的是,男人可以成为完美的人,在爱中变得完美,可以只成为爱的造物。那样,人类就成了爱的一体,这是那些爱邻如爱己的人们的完美未来。 可是,天啊,尽管我可以是那微观世界,可以是博爱的样板,我仍要独立,成为宝石样孤独的人,与别人分离,像一头狮子般傲慢,像一颗星星般孤独。这是我的必然。越是不能满足这种必然,它就变得愈强烈,全然占据我的身心。 我会仇恨我的自我,强烈地仇恨这个微观世界,这个人类的缩影。我愈是成为博爱的自我,我愈是发疯地仇视它。可我还是要坚持成为整个相爱人类的代表,直到那未被满足的向往孤独的激情驱使我去行动。从此我就可以恨我的邻居像恨我自己一样。然后灾难就会降临到我的邻居和我的头上!神要毁灭谁,必先让他发疯。我们就是这样发疯的——我们不会改变可憎的自我,而潜意识中对自我的反抗又驱使着我们去行动。我们感到惊诧、晕眩,在博爱的名义下,我们无比盲目地走向了博恨。我们正是被自身分裂的两重性给逼疯了。神要毁灭我们,只因为我们把它们惯坏了。这是博爱的终结,自由、博爱、平等的结束。当我不能自由地成为别的而只能是博爱与平等时,哪里还有什么自由?如果我要自由,我就一定要能自由地分离,自由地与人不平等。博爱和平等,这些是暴君中的暴君。 必须有博爱,有人类的完整。但也必须有纯洁独立的个性,就像狮子和苍鹰那样独立而骄傲。必须两者都有。在这种双重性中才有满足。人必须与他人和谐相处,创造性地、幸福地和谐相处,这是一种巨大的幸福。但人也必须独立地行动,与他人分离,自行自责,而且充满骄傲,不可遏止的骄傲,自顾自走下去,不理会他的邻居。这两种运动是相悖的,但它们绝不相互否定。我们有理解力,如果我们理解这一点才能在这两种运动中保持完美的平衡——我们是独立、孤独的个人,也是一个伟大和谐的人类,那样,完美的玫瑰就能超越我们。这玫瑰尚未开放过,但它会开放的——当我们开始理解了这两个方面并生活在两个方向中,自由自在毫无畏惧地追随肉体和精神最深处的欲望,这欲望来自于“未知”。 最后,还有对上帝的爱,我们与上帝在一起时才完整。但是我们知道上帝要么是无限的爱要么就是无限的骄傲和权力,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基督或耶和华,总是一半排斥另一半。因此说,上帝永远好妒忌。如果我们爱一个,早晚必要仇恨这一个,而选择另一个。这是宗教经验的悲剧。但是,那不可知的圣灵却只有完美的一个。 还有我们不可去爱的,因为它超越了爱或恨。还有那未知和不可知的东西,它是所有创造的建议者。我们无法爱它,我们只能接受它,把它看作是对我们的局限和对我们的恩准。我们只知道是从未知那里我们获得了深广的欲望,满足这些欲望就是满足了创造。我们知道玫瑰就要开放。我们知道我们正含苞待放。我们要做的就是忠诚地、纯粹按自发的道德随着冲动而行,因为我们知道玫瑰是会开放的,懂得这一点就够了。 (这是劳伦斯最早的一篇思辨性随笔,写于1916年困居康沃尔时期,与《鸟语啁啾》属同一时期的同一风格作品。它们与长篇小说《恋爱中的女人》相伴相生,或许对比阅读更有收获。) [book_title]无人爱我 去年,我在瑞士的山上租了一小间房子避暑。一位五十来岁的女性朋友来喝茶做客,并带来了她女儿,都是老朋友了。她落座时我问候道:“你们都好吗?”她在炎热的下午从山下爬上来,满脸通红,还有点恼火,正用一块小手帕擦着脸上的汗。“挺好!”她几乎是恶狠狠地看着窗外那静止的山坡和对面的山巅。她还说:“我不知道你对这山有什么感受?!哼,我一到这儿就失去了宇宙意识,也失落了对人类的爱心。” 她是那种老派的新英格兰人,这类超验主义者32往往是很平静的人。正因为如此,此时她那恼怒的样子(她真的恼怒了),加上她那略带口音的新英格兰腔,使她看上去实在有点滑稽。我当着这位可怜的宝贝儿的面笑道:“别在意!忘了你的宇宙意识和人类之爱,歇歇儿也好嘛!” 但我却常想起这档子事来——她说那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一想起那次对她有点不恭,心里就隐隐作痛。我知道,她那种对宇宙和人类全副身心的爱是新英格兰超验主义者的习惯,但着实让我心里不舒服。可她就是在那种习惯中成长的。对宇宙的爱并不影响她爱自己的园子,尽管有一点影响;她对全人类的爱也没影响她对朋友怀有真切的感情。只不过,她感到她应该无私慷慨地爱他们,这就招人嫌了。无论如何,在我看来,什么宇宙意识和人类之爱的疯话表明这话并非全然是理智的产物。我后来意识到,它说明了她内心里是与宇宙和人宁静相处的。这是她不能没有的。一个人尽可以与社会对抗,可他仍然可以与人类在内心深处宁静相处。与社会为敌并非是件愉快的事,可有时要保持心灵的宁静就只有这一条路可走,这意味着与活生生的、斗争中的真正的人类宁静相处。尤其后者,是不可失去的。所以,我没有权力对我的朋友说让她忘了对人类的爱、自顾歇息片刻。她不能,我们谁也不能那样——如果我们把爱人类解释为自己与我们的同胞之斗争的灵魂或精神是一体的话。 现在叫我吃惊的是,年轻人确实用不着有什么“宇宙意识”或“人类之爱”而照样可以活着。他们总的来说是把“宇宙”和“人类”这种理性概念之壳从情感上甩了出来。可在我看来,他们也把这壳中的鲜花一并抛弃了。当然了,你可以听到某个女子在高呼:“真的,矿工们很可爱,可他们的待遇却是那么坏。”她甚至会跑出去投矿工一票。可她并非真的在乎,这一点很让人难过。这种对看不见的人的屈辱表示出的关怀做得有点过分了。尽管这些矿工或棉农之类的人离我们有十万八千里远而我们又不能为他们尽点心,我们内心深处仍觉得与他们遥遥地生生相连。我们隐隐觉得人类是一体,几乎是血肉一体。这是个抽象说法,但这也是实际存在。无论如何,卡罗莱纳的棉农或中国的稻农都以某种方式与我相连着,至少是与我部分相连。他们释放出的生命振幅在我不知觉中波及到我,触到了我并影响了我。我们多多少少是相连的,整个人类都如此,这是毫无疑问的,除非我们扼杀了我们敏感的反应神经——这种事如今发生得过于频繁了。 这大概就是那位超验主义者所谓的“人类之爱”,尽管她那仁慈、居高临下的表达几乎扼杀了其真正含义。她隐隐约约表达了她对整个人类生命的参与感,这种感觉,当我们内心平静的时候都有细腻而深刻的感知。可是一旦失去内在的平静,我们就会用别的东西来代替这种内在微妙的对整个人类生命的参与感,这就是那种讨厌的仁慈——对人类做善事,这不过是一种自我表白,是一种骄横而已。请仁慈的主把我们从这种人类之爱中解脱出来吧,也把可怜的人类从中解脱出来吧!我的朋友确实有点染上了这种自大的毛病,所有的超验主义者全是这样。所以,如果说这大山野蛮地夺走了那受过污染的爱,大山算做了件好事。可我亲爱的露丝——我喜欢称她为露丝,她可不止如此,别看她都五十了,可她却像小姑娘那样幼稚地与她的同胞宁静相处。她不能不这样。只是她犯了点抽象的毛病,还有点任性,即便在瑞士山上的那半小时中她也是这样。她所谓的“宇宙”和“人类”是要符合她的意志和感情的,可那大山却让她明白“宇宙”并不听她的。一旦你同宇宙作对,你的意识就会大受一番震撼。人类也一样,当你下凡其中时,它会给你的“爱”狠狠一击让你恶心。你没别的办法。 而年轻的一代让我们感觉到,什么“宇宙意识”,什么“人类之爱”,早从他们身上飞逝得无影无踪。他们就像一堆彩色碎玻璃,摇晃一下,他们感到的只是他们能触到的东西。他们与别人结成偶然的关系,至于别的则全然无知,也全然不顾。 所以说,那个宇宙意识和人类之爱(姑且用这种荒诞的新英格兰词儿吧)是真的死去了。它们遭到了玷污。在新英格兰,“宇宙”和“人类”让人生产得太多了,没有真的了。这些不过是用高雅的词来掩饰自我表白、妄自尊大和恶意霸道,不过是丑恶的自我意志勾当,自行裁定新英格兰可以让人类和宇宙生,亦可教其死。这些字词被霸道的自我主义给玷污了,而年轻人灵敏的嗅觉闻出了这股子味儿,干脆弃之而去。 要想扼杀一种情感,最好的办法就是对之锲而不舍,反复唠叨并夸大之。坚持要爱人类,可你肯定会仇恨每一个人。因为,如果你坚持爱人类,那你就会坚持要人类可爱,可它远非如此可爱。同样,若坚持爱你的丈夫,就难免会偷偷地恨他。因为没有哪个人是永远可爱的。如果你强求他们这样,就等于对他们行霸道,于是他们就不那么可爱了。如果你在他们并不可爱的时候强使自己去爱他们(或装爱),这等于是你把一切变成假的,等于自投仇恨之网。强装任何感情的结果是令那感情死亡,代之而起的是某种与之对立的东西。惠特曼坚持要同情一切事和一切人,如此坚持的结果是最终他只相信死亡,不只是他个人的死,而是所有人的死。那“笑下去!”的口号会最终激起笑者的狂怒,而著名的“欢乐晨礼”也令所有的快乐者心中积怨。 没好处,每当你强迫自己的感情,你就会毁了自己并适得其反。强使自己去爱某个人,你注定会最终恨起他来。你要做的就是有真情实感,而不要做作。这才是唯一让别人自由的办法。如果你感到想杀了你丈夫,那就别说“可是我太爱他了,我情有独钟”之类的话。那不仅是害你自己,也是害他。他并不想被强迫,即便是爱也不行。你只需说:“我可以杀了他,这是事实。可我想还是别杀他。”这样你的感情就平衡了。 对于人类之爱来说亦如此。上辈人和上上辈人都坚持要爱人类。他们极其关注受苦受难的爱尔兰人、亚美尼亚人和刚果的割胶黑人。可那大抵是装出来的,是一种自傲和妄自尊大的表现。其潜台词是:“我极善,我极优越,极仁慈,我强烈地关注受苦的爱尔兰人、死难的亚美尼亚人和受压迫的黑人33,我要去拯救他们,即使是惹恼了英国人、土耳其人和比利时人也在所不惜。”这种对人类的爱一半出于妄自尊大,一半出于干涉别人的欲望,是要给别人的车轮安一个刹车。而年轻的一代人则看出了基督教慈善这羊皮下面藏匿着的问题,于是他们对自己说:别跟我说爱什么人类! 说实话吧,他们暗中很讨厌那些需要“拯救”的受苦受压迫的人民。他们其实十分仇视“穷矿工”、“穷棉农”和“挨饿的可怜的俄国人”之类。若再来场战争,他们一定十分厌恶“罹难的比利时人”。事情就是如此:老子作孽,儿子倒霉。34 同情过了分,特别是爱人类爱过分了,现在我们开始躲避同情。年轻一代没了同情心,他们根本不想有。他们是利己主义者,而且坦白承认这一点。他们十分诚实地说:“就是到了地狱里,我也不理会受苦受难的张三李四。”谁又能责备他们这样呢?是他们那一片爱心的先辈发起了这场大战(指一次大战)。如果说大战是“人类之爱”引起的,那就让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这坦率诚实和利己主义会干出什么来。我们可以保证,不会比这个更可怕的了。 那坦诚的利己主义自然会给利己主义者自己带来坏处。诚实固然好,抛弃战前那种假惺惺的同情心和虚伪的情感固然不错,可这并不应导致一切同情和深情的死亡,现在的年轻人似乎就是这样。这些年轻人在故意耍弄同情心和感情。“亲爱的孩子,今天晚上你看上去真叫可爱!我就爱看你!”可一转脸说话者就会放出一支恶箭来。年轻的妻子会这样对丈夫说:“我英俊的爱人,你那样拥抱我真叫我觉得自己是个宝贝儿,我最亲爱的哟!给我来杯鸡尾酒吧,天使,好吗?我需要点刺激,你这光明的天使!” 时下的年轻人很会在感情和同情的键盘上弹奏小曲子,叮叮作响地演奏那些夸大了的激情、温柔、爱慕和欢乐的词儿。干这个的时候他们干得毫不动情,只觉得这类儿戏似的东西好玩,拿爱情和亲昵的珍贵用语开玩笑,只是玩笑而已,就像玩八音盒一样。 可一旦听人们说他们对人类无半点爱,他们又会十分气恼。比如英国人吧,他们就很会表演对英国的爱,那演技很可笑。“我只有一件心事,除了可爱的菲利浦,那就是记挂着英国,我们珍贵的英国。菲利浦和我都随时准备为英国而死。”可说这话时,英国并未陷入什么险境需要他们去舍命,应该说他们挺安全。若是你彬彬有礼地问:“可是,在你想象中英国意味着什么?”他们会激情荡漾地回答:“意味着英国的伟大传统,意味着英国的伟大观念。”这话说得轻巧,毫无使命感。 他们还会大叫:“我愿为自由奉献出一切。一想到英国的自由被践踏,我就以泪洗面,以至于给我们珍贵的婚床带来不快的气氛。不过,现在我们冷静了,决心冷静地竭尽全力去战。”这种冷静之战意味着再来一杯鸡尾酒,再给什么丝毫不用负责的人发一封感情狂放的信。随之一切全过去了,自由什么的全然抛在脑后。或许此时该轮到宗教了,为葬礼上的某些用语疯狂一番。35 这就是今日先进的年轻人。我承认,他们大放厥词如鞭炮时,这很有趣。可难办的是,当鞭炮放尽后(就着鸡尾酒它们也长不了),黑暗时刻就来临了。对先进的年轻人来说,没有温暖的白天和沉寂的夜晚之分,只有鞭炮的激动和黑暗的空虚,然后是更多的鞭炮声。还是承认这可怕的事实吧,十分无聊。 现在,在现代青年人黯淡无聊的生活中,有一种事实对他们自己和旁观者都显得很清楚,这就是:他们很空虚,他们对别的事别的人都不关心,甚至不关心他们孜孜以求的享乐。这丑他们是不愿让人揭的。“亲爱的天使,别让我讨厌。玩这游戏吧,天使,玩吧,别说不中听的话,别在那儿啃死人骨头!说点好事儿,逗乐儿的事。要不就真正严肃起来,说说布尔什维主义(Bolshevism)或金融行情。做个光明天使吧,振作起来,你这最好的宝贝儿!” 事实上,这些年轻人开始害怕他们自己的空虚了。往窗外抛东西自然是件乐事,可一旦你把什么都抛了出去,在空荡荡的地板上坐上几天,你的骨头就会痛,于是你会怀念一些旧家具,即便是顶丑的那种维多利亚式填了马鬃的玩艺也行。 在我看来,至少年轻的女子们开始有这样的感觉了。现在,她们抛弃了一切后,开始惧怕空落落的房间了。她们的小菲利浦们或小彼得什么的似乎一点新家具也不往新一代人的屋里搬。他们介绍进来的唯一一件东西是鸡尾酒混合器,或许还有一台无线电。至于别的,完全可以不要。 年轻的女人们开始感到不安了。女人不愿意感到空落。一个女人顶不爱感到自己什么都不相信,不愿感到自己无足轻重。教她成为世上最愚蠢的女人,她会把自己的容貌、衣着和房子之类的东西看得极重。若不太蠢的话,她要的比这更多。她本能地想感觉有分量,她的生活有意义。有些女人常生男人的气,那是因为,男人不能仅仅是“活着”,还必须追求生活中的某种意义。这样的女人本身或许就是促使男人追求生活意义的根源。我似乎觉得,女人比男人更需要感到其生活有意义、有价值、有分量。这种女人自己可能竭力否定这一点,因为,为她的生活提供目标是男人的天职。不过,一个男人,他可以流浪,毫无目的,但仍是幸福的,可女人就做不到这一点。很难找到这样的女人:感到自己被排除在生命之伟大目标之外了,还觉得幸福。而另一方面,我十二分深信,不少男人却乐意当浪子去漂泊,只要有地方可去漂泊。 女人可忍受不住空虚与失落感,可男人却可以为有这感觉开心。男人可以在纯粹的否定中寻到真正的自豪与满足:“我的感觉空空荡荡,除了我自个儿,对世上别的人别的事我半点儿也不关心。我确实关心自己,不管别人如何,反正我要生存下去。我要有所作为,至于怎么成功,我毫不在意。这是因为,即使我虚弱,我也比别人聪明,比别人狡诈。我必须设法保护自己并扎下根来,那样我才安全。我可以坐在我的玻璃塔中,对什么都无所感觉,也不受什么影响,但可以透过自我的玻璃墙释放我的力量和意志。” 这大概就是一个男人接受真正利己主义和空虚处境的条件。在这种处境中他仍感到些自豪,因为在真正感情的纯粹空虚之中他仍能成功地实现他的抱负和利己意愿。 我怀疑女人会有这样的感觉。最利己主义的女人总是被仇恨所缠绕,如果不是被爱所缠绕的话。但真正的利己主义男人则既不恨也不爱。他内心深处十分空荡。他只是在表面上有感知,他总在试图逃避它,在内心里,他毫无感知。毫无感知地沉溺于自我之中,自以为很安全。在他的城堡中、他的玻璃塔中,他很安全。 我甚至怀疑女人能懂得这种男人的内心境况。她们把这种空落错当成了深沉。她们认为,感知空荡的利己主义男人那种平淡的表象是一种力度。她们想象道:若利己主义男人抛弃防御手段,那无法穿透的玻璃塔里面就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于是她们疯狂地扑向这些防御屏障,要把它们撞碎,从而可以触到真正的男人。可她们压根儿不知道,根本就没有真正的男人,那些防御手段保护着的不过是一个空荡荡的利己主义,根本不是一个人。 不过,现在的年轻人开始怀疑了。年轻的女人们开始尊敬那些防御屏障,因为她们害怕最终触到利己主义者的空虚。她们宁可让其保持不被昭示的原状。空洞、虚无,它们令女人感到恐惧。她们无法成为真正的虚无主义者,可男人却可以。男人可以满足于全部感觉和关系的虚无,可以满足于否定的空虚,当没什么东西可以从窗口抛出时,就关上窗户。 女人需要自由,其结果却是空洞和虚无,这令最勇敢的心灵惧怕。于是女人去向女人寻找爱。可这爱长不了,无法保持,而空虚却坚定不移。 人类之爱已经消逝,留下一个巨大的鸿沟。宇宙意识在一个巨大的真空上崩溃。利己主义者坐在他空虚的胜利之上窃笑着。那女人怎么办呢?生命之屋已经空荡无物,她已经把感情的家具全部抛出窗外,她那永恒的生命之屋就像坟墓一样空荡了,那可爱悲凄的女人可怎么办呢? (本文与《实质》和《唇齿相依论男女》是劳伦斯生前一次性投出的最后三篇散文随笔。他获知它们即将在美国发表的消息后就去世了,文章均在几个月后面世,成为劳伦斯的三篇散文绝笔。) [book_title]唇齿相依论男女 男人和女人相互需要。我们还是承认这一点为好。我们曾拼命否认这一点,对此厌烦、气恼,可归根结底还得认输,还得对此认可才是。咱们这些个人主义者,利己主义者,无论什么时候,都十分信仰自由。我们都想成为绝对完美的自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我们其实还需要另外一个人,岂不是对自尊心的一个巨大打击?我们自由自在地在女人中进行挑选——同样女人也如此这般地挑选男人,这都不在话下。可是,一旦让我们承认那个讨厌、如鲠在喉的事实:上帝,离了我那任性的女人我就没法儿活!——这对我们那孤傲的心是多么大的污辱! 当我说“没有我那女人”时,绝不意味着法语中与“情妇”的性关系。我指的是我同这女人自身的关系。一个活生生的男人如果不与某个特定的女人有一种关系他就很难快活地存在,除非他让另外一个男人扮演女人的角色。女人也是如此。世上的女人若同某个男人没有亲昵之情几乎难以快活地存在,除非她让另一个女人扮演男人的角色。 就这样,三千年来,男男女女们一直在对抗这一事实。在佛教中尤其如此。如果一个男人的眼睛中有女人的影子,他就永远达不到那尽善尽美的涅槃境界。“我孤独而至!”这是达到涅槃境界的男人骄傲的声明。“我孤独而至!”灵魂得到拯救的基督教徒亦这样说。这是自高自大的个人主义宗教,由此产生了我们有害的现代个人利己主义。神圣无比的婚姻终为死亡的判决而解散。在天上并没有给予和索取的婚姻。天堂上的人是绝对个性化的,除却与上帝之间的关系,相互间不再有什么关系可言。在天上,没有婚姻,没有爱,没有友谊,没有父母、兄弟姐妹,更没有什么表亲了。只有“我”,绝对孤独,单单同上帝有关。 我们说的天堂,其实是我们极想在人间获得的。天堂的环境正是我们眼下企盼、争取得到的。 如果我对某男或某女说:“你愿意摆脱一切人际关系吗——不要什么父母、兄弟姐妹、丈夫、情人、朋友和孩子?摆脱一切人际的纠缠,只剩下你纯粹的自己,单单与上苍发生联系。”答案是什么?请问,你将如何诚恳地回答我? 我期待着一个肯定的“愿意”。过去,有不少男人这样回答。而女人则回答“不”。可如今,我以为不少男人会犹豫再三,反之,几乎所有的女人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愿意。” 现代的男人,达到了近乎涅槃的境界,没有任何人的关系了,他们甚至开始揣测:他们是什么物件,身在何方。请问,当你获得了巨大的自由,砍断一切纽带或“束缚”,变成了一个“纯粹的”个体时,你算个什么?你算个什么? 你可以想象你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因为压根儿没几个人能接近这种独立境界而又不会落入死一般的利己主义、自鸣得意和空虚之中。真正的危险是,你形单影只,与一切活生生的人断绝关系。危险的是你孑然一身,几近一无所有。无论是男是女,若只剩下其自然要素,那看看他们都还是些什么吧。极其渺小!把拿破仑单独困到一座孤岛上,且看他如何?全然一个乖戾的小傻瓜。把玛丽·斯图亚特关入龌龊的石头城堡监狱中,她就变成了一个狡诈的小东西。当然,拿破仑并不是一个乖戾的小傻瓜,即使被关在与世隔绝的圣·赫勒拿岛上后他变成了这样。可是苏格兰的玛丽女王独囚在福色棱格之类的地方后就变成一个狡诈的小人了。这种大肆的孤立隔绝把我们变得只剩下自身,这是世间最大的诡计。这就如同拔光孔雀的毛令其露出“真鸟”的面目。当你拔光了全部的毛以后,你得到的是什么呢?绝不是孔雀,而不过是一具秃鸟的肉体罢了。 对于我们和我们的个人主义来说,情况亦然。若让我们只成为我们原本的样子,我们会是何种情形?拿破仑成了一个乖戾的小傻瓜,苏格兰的玛丽女王变成了狡诈小人,圣·西蒙斯达立特斯住在柱子上36变成了自高自大的神经病,而我们这些了不起的人则成为自鸣得意的现代利己主义者,真是一文不值。如今的世上,尽是些个傻里傻气却又傲慢无礼的利己主义者,他们断绝了一切美好的人际关系,依仗着自身的固步自封和虚张声势假充高高在上的姿态。可空虚早晚会露馅儿。这种空城计只能一时唱唱,偶然骗骗人罢了。 其实,如果你封闭孤立一个人,只剩下他纯粹和美好的个性,等于没有这个人一样,因为只剩下了他的一星半点。把拿破仑孤困起来,他就一文不值了。把康德孤困起来,他那些伟大的思想就只能在他自己心中嘀嘀嗒嗒转悠——他如果不把他的思想写下来予以传播,这些思想就只能像一根无生命的表针。甚至就是如来佛他自己,如果把他孤困在一个空寂的地方,令其盘腿坐在菩提树下,没有人见到他,也没人听他讲什么涅槃,我看他就不会津津乐道于涅槃之说,他不过只是个怪物而已。一个绝对孤独的人,没有多大价值,那灵魂甚至都不值得去拯救,或者说不配存在。“我呢,如果我升天,我会把所有的人都引到我身边。”37可如果压根儿就没有别人,你的表演就不过是一场惨剧。 所以我说,一切,每一个人都需要自身与他人的联系。“没有我,上帝就做不成事。”一位十八世纪的法兰西人说。他这话的意思是,如果世上没有人,那么,那个人的上帝就毫无意义了。这话真对。如果世上没有男人和女人,基督就没了其意义。同理,圣·赫勒拿岛上的拿破仑与他的军队和民族没有关系,他就没了意义,法兰西民族也就失去其一大半意义了。一股巨大的力量从拿破仑身上流出,而又有一股相应的力量从法国人民那里回流向拿破仑,他和他们的伟大就在于此,就在于这关系之中。只有当这种循环完成以后,这光环才会闪光。如果只是半个圈,它是不会闪光的。每一个光环都是一个完整的圈子。每个生命亦然,如果它要成为生命的话。 是在与他人它物的关系中,我们获得自己的个性,让我们承认这一重要事实,吞下这颗刺人的果子吧。如果不是因了与他人的关系,我们就只能是一些个体,是微不足道的。我们只有在与他人、其他生命和其他现象活生生的接触中才能行动,才能获得自身的存在。除去我们的人际关系和我们与活生生的地球和太阳的接触,我们就只能是一个个空气泡。我们的个性就毫无意义。一座孤岛上的孤云雀不会发出歌声,它毫无意义,它的个性也就如同一只草丛中的老鼠一样逃之夭夭。可是如果有一只母雀与它同在,它就会发出高入云霄的歌声,从而恢复自己真正的个性。 男人和女人均如此。他们真正的个性和鲜明的生命存在于与各自的关系中:在接触之中而不是脱离接触。可以说,这就是性了。这和照耀着草地的阳光阳光一样,就是性。这是一种活生生的接触——给予与获得,是男人和女人之间伟大而微妙的关系。通过性关系,我们才成为真正的个人;没有它,没有这真正的接触,我们就不成其为实体。 当然,应该使这种接触保持活跃,而不是使之凝固。不能说与一个女人结了婚这接触就完结,这种做法太愚蠢,只能使人避免接触,扼杀接触。人们有许多扼杀真正接触的可能性的诡计:如把一个女人当成偶像崇拜(或相反,对她不屑一顾);或让她成为一个“模范”家庭妇女、一个“模范”母亲或一个“模范”内助。这些做法只能使你远离她。一个女人绝不是这个“模范”那个“模范”,她甚至不是一个鲜明固定的个人。我们该摒弃这些一成不变的观念了。一个女人就是一束喷泉,泉水轻柔地喷洒着靠近她的一切。一个女人是空中一道震颤的波,它的振动不为人知也不为己知,寻找着另一道振波的回应。或者可以说她是一道不协调、刺耳而令人痛苦的振波,它一味震颤着,伤害着振幅之内的每一个人。男人也是这样。他生活,行动,有着自己的生命存在,他是一束生命震颤的喷泉,颤抖着向某个人奔流,这人能够接受他的流溢并报之以回流,于是有了一个完整的循环,从而就有了和平。否则他就会成为恼怒的源泉,不和谐,痛苦,会伤害他附近的每个人。 但是,只要我们是健康、乐观的人,我们就会不懈地寻求与他人结成真正的人际关系。当然,这种关系一定要发生得自然而然才好。我们绝不可勉为其难地寻求一种人际联系,那样只能毁灭它。毁灭它倒是不难。从好的方面说,我们至多能做的是关注它发生,不应强迫或横加干涉。 我们是照一种虚假的自我概念在做事。几个世纪以来,男人一直是征服者,是英雄,女人则只是他弓箭上的弦,只是他装备上的一部分。而后女人被允许有自己独立的灵魂,于是有了对自由和独立的呼唤。如今,这种自由和独立都有些过火了,走向了虚无,走向死亡的感情和荒芜的幻想。 所谓征服者英雄38已像兴登堡元帅39一样陈旧过时了。这个世界似乎试图再兴起此种花招来,但归根结底会证明这些人是愚蠢的。男人已不再是征服者,不再是英雄好汉。他也不是宇宙间敢于直面死亡的永恒世界中未知物的孤胆超灵。这种把戏也不再让人信服了。当然今日还有不少可怜的年轻人还坚持这么认为,尤其是在最近一次大战[指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大受其苦并沉溺其中自怜自艾的可怜的小伙子们。 可这两种骗术都玩儿完了——无论是征服一切的英雄还是故作沧桑状、一袭孤魂直面死亡的悲情英雄,全都玩儿完了。第二种骗术在今日更年轻的人中似更时兴,但这种自怜自艾更危险。这是一种僵死的骗术,没戏了。 今天的男人们要做的,就是承认,这些一成不变的观念归根结底是无益的。作为一个固定的客体,甚至作为一个个人,人,无论男女,都没什么了不起。所谓了不起的大写“吾者”40对人类来说不算什么,人类可以置之不理。一旦一个人,无论男女变成了了不起的大写“吾者”,他就一钱不值了。男人和女人,各自都是一个流动的生命。无论没有哪一方,我们都无法流淌,就如同没有岸的河不是河流一样。我生命之河的一条岸是女人,另一条岸是世界。没了这两条河岸,我的生命就会是一片沼泽。是我与女人及同胞的关系使我自身成为一条生命之河。 这种关系甚至赋予我以灵魂。一个从未与别人结成生命关系的人是不会真正拥有灵魂的。我们无法以为康德有灵魂。所谓灵魂是指我与我所爱、所恨或真正相知的人在生命的接触中形成并自我满足的一种东西。我自身具有通往我灵魂的线索。我必须获得我灵魂的完整性。我说的灵魂就是我的完整性。我们今日缺的正是自身的完整感,有了完整感人才会宁静。而今天我们,还有我们的青年们所缺的正是自我的完整感,他们深感自身支离破碎,因此他们无法获得宁静。所谓宁静并非凝滞,而是生命的奔流,像一条河那样。 我们缺少宁静,那是因为我们不完整的缘故。我们不完整,因为我们只了解生命关系的一星半点,其实我们或许会获得更多。我们生活在一个对剥离这种关系深信不疑的时代。人们要像剥葱头那样剥离生命关系,直至你变得纯而又纯或变成无比虚无。空虚。大多数人的境况正是如此:意识到了自身彻底的空虚。他们太渴望成为“自己”,反倒变得空空荡荡或者说差不多空空荡荡。 “差不多空空荡荡”绝非乐事。可生活本应是快乐的,应该是顶快乐的事。“过得好”并不是为了“远离自我”。真正的乐事是成为自己。人类有两大关系,可能就是男人与女人及男人和男人的关系。眼下,这两种关系我们都弄得很乱,很让人失望。 当然,男女关系是实际人生的中心点,其次才是男人与男人的关系,再远,才谈得上其他各种关系:如父母姐妹兄弟朋友等等。 前些日子有个年轻人很嘲弄地对我说:“恐怕我无法相信性可以使英国复活。”我说:“我肯定你无法有这等信念。”他其实是教训我,说他对性这样的脏东西和女人这样的寻常玩艺儿不屑一顾。他这人没什么生命力,是个空虚而又自私的年轻人。他只顾自己,就像个木乃伊一样萎缩成小小的自我,作茧自缚,一旦拆除包装他就碎了。 那么归根结底什么是性呢?它只是男女关系的象征吗?其实男女关系像所有生命关系一样意义很广泛。它存在于两种生命之间决然不同的生命流动中,不同,甚至是相反的生命流。贞洁,亦如肉欲一样,是这种生命流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还有我们无法得知的无止境的微妙交流。我敢说,任何一对体面结了婚的人,他们之间的关系每隔几年就大有改观,时常他们对此竟毫无意识。每次变化都带来痛苦,即使它带来乐趣。漫长的婚姻生活就是永久变化的漫长过程,在这当中,男人和女人相互培育他们的灵魂和完整的自我。这就如同河水不断流动,流过一个个新的国家,这些国家都是未知数。 可我们却被有限的观念所掣肘,变得很愚蠢。有个爷们儿说:“我再也不爱我老婆了,再也不想与她同床共枕。”我倒要问问他为何总想到与她同床共枕呢?他可知道,当他不想与她同房时是否还有别的微妙的生命交流在他俩之间进行,它可以使他们变得完整。还有她,她本可以不抱怨,不说一切都结束了,她非要跟他离婚、再投奔另一个男人不可,她为什么不能三思去倾听自己灵魂中新的旋律并在她男人身上寻找新的动向?每发生一次变化,就会有一新的生命和节奏应运而生;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更新我们的生命从而获得一种真正的宁静。那么,为什么我们非要人人像一张菜谱那样一成不变? 我们真该多一点理智。可我们却受制于几个固定的观念如性、金钱或人“应该”如何等等,从而我们失落了生命的整体。性这东西是变化的,一会儿生机勃勃,一会儿平和,一会儿恼怒,一会儿又会随风飘去,飘去。可普通人却经受不了这些变化。他们要的是粗暴的性欲,他们总要这样,一旦不这样,那就算了!全结束。离婚!离婚! 人们说我想让人类回到野蛮状态中去,这话真让我讨厌至极。好像一到了男女这事上,现代的城市人与最粗野的猴子有什么两样似的。我看到的是我们这些自诩文明的男女们相互在感情上和肉体上摧残,我所做的就是请他们三思。 在我看来,性意味着男女关系的全部。其实这种关系比我们所理解的要深刻得多。我们懂的不外乎这么几类毛皮——情人、妻子、母亲和恋人。在我们眼里女人就像一种偶像或一个提线木偶,总得扮演个什么角色:恋人、情人、妻子或母亲。我们真该破除这种一成不变的观念,从而认识到真正女人之难以捕捉的特质:女人是一条流淌着的生命之河,与男人的生命之河很是不同。每一条河都得循着自己的方向流动,并不冲破界限;男女之间的关系就是两条河并行,有时甚至会交汇,随后又会分流,自行其径。这种关系是一生的变化和一生的旅程。这就是性。在某些时候,性欲则全然离去,但整个关系仍旧向前发展,这就是活生生的性的流动,是男女间的关系,它持续终生。性欲只是这种关系的一种表现,但是生动的、极生动的表现。 [book_title]实质 绝大多数革命都是爆炸,而绝大多数爆炸所炸毁的东西都超过了原计划的规模。晚近的历史证明,十八世纪九十年代,法国人并不真想把君主政体和贵族体制彻底炸毁。可他们却这样做了,再怎么努力也不能将其真正重新拼接起来。俄国人也是如此:他们只想在墙上炸出一条通道来,可他们却把整座房屋都炸毁了。 所有为自由而进行的斗争,一旦成功,就会走得太远,继而成为一种暴政。比如拿破仑和某个苏维埃。比如妇女自由运动。或许现代最了不起的革命就数妇女解放了;或许两千多年来最了不起的斗争就是妇女独立或自由的斗争。这斗争很艰苦,但我觉得它胜利了。它甚至过头了,变成了女人的暴政——家庭里的女人和世界上的女性思想和理想的暴政。不管你怎么说,这世界为今日女性的情绪所动摇着。今日男人在生产上和家务事上取得了胜利,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打仗、冒险、炫耀。现在这种胜利其实是女人的胜利。男人遵从女人的需要,表面上屈从于女人。 可他们内心又如何呢?毫无疑问,他们心里有斗争。女人不斗争就得不到自由,她仍然在斗争,斗得很苦,有时即便在没必要斗时她们也要斗。男人算完了,在女性精神动摇着当代人类时,很难指出哪个男人是不屈从女性精神的。当然,一切并不平和,总有斗争和冲突。 女人作为一个群体是在争自己的政治权力。可具体到个人,个别的女人是在与个别的男人作斗争——与父亲,兄弟,特别是与丈夫斗。在过去的年代里,除了某些阶段的反抗外,女人总是在扮演服从男人的角色。或许,男性和女性天生就需要这种服从关系。不过,这种服从一定得是出自无意识的信念,是发自本能的、无意识的服从。在某些时候,女人对男人所抱的这种盲目信心似乎削弱了,随后就崩溃了。这种情形总出现在一个伟大阶段的末尾和另一个伟大阶段伊始之时。似乎它总是以男人对女人的无限崇拜和对女王的美誉为开端。它似乎总是先带来短暂的荣耀,而继之而来的是长久的痛苦。男人以崇尚女人的方式屈膝,崇拜一过去,斗争重又开始。 这并不见得是一种两性斗争。两性并不是天生敌对的。敌对状况只出现在某些时候:当男性失去了无意识中对自身的信任而女性则先是无意识地而后又有意识地失去对他的信任。这不是生理意义上两性的斗争,绝不是。本来性是最能使两性融合的。只是当男人天性的生命自信心崩溃时,性才会成为一大攻击的武器和分裂工具。 男人一旦失去了对自己的信心,女人就会开始与他斗争。克莉奥帕特拉与安东尼之间真的斗起来了——安东尼其实是为这才自杀的。当然,他是先对自己失去了信心,继而用爱来支撑自己,这本身就是虚弱与失败的征兆。一旦女人与自己的男人斗来斗去,表面上她是在为自由而斗,其实连自由她都不想要。自由是男人的座右铭,它对女人来说无甚大意义。她与男人斗,要摆脱他,是因为这男人并不真正自信了。她斗争来斗争去,无法从斗争中摆脱出来。今天的女人确实比有史以来的女人少太多的自由——我指的是女性意义上的自由。这就是说她拥有太少的安宁——太少那种涓涓细淌的女性之可爱的娴静,太少那种幸福女子花一样可爱的泰然自若,太少那种难以言表的纯属无意识的生命欢乐——自打男女相悦以来,女人越来越缺少这些女性生命的气息。今日的女性,总是那么精神紧张,时刻警觉着,赤膊以待,不是为了爱,而是为了斗争。她衣服穿得少,帽子像头盔,头发剪得短,举止僵硬,一眼看上去就会发觉她像个斗士,而绝不会像别的。这不是她的错,这是她的厄运。只有当男人失去了自信、连自己的生命都不敢相信时,女人才变成这副样子。 几个世纪以来,男人和女人之间结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怀疑的时代,这些联系让人觉得成了束缚,必须予以松懈才行。这是在撕碎同情心,割裂无意识中的同情关系。这是男人和女人之间无意识的柔情和力量的交流中发生的一种巨大摩擦。男人和女人并不是两个互不相干、各自完整的实体。尽管人们反对这种说法,可我们非这样说不可。男人和女人甚至不是两个分离的人或两种分离的意识和思想。尽管人们对此种说法表示激烈反对,可事实确实如此。男人永远与女人相连,他们之间的联系或明或暗,是一种复杂的生命流,这生命流是永远也分析不清的东西。不仅仅在夫妻之间如此,在其他男女之间亦如此,如:在火车上与我面对面而坐的女人或卖给我香烟的女子,她们都向我淌出一条女性的生命之流,喷发出女性生命的浪花与气息,它们都浸入我的血与灵之中,这才造就了我。随后我也把男性生命的溪流送还给女人,安抚她们,满足她们,把她们造就成女人。这种交流最时常地存在于公共接触中。男女间这种普遍的生命交流并没有中止过。倒是在私生活中难得交流了。所以我们都倾向于公共生活,在公共生活中,男女仍旧颇为相敬如宾。 可在私生活中,斗争仍在继续进行着。这斗争在我们的曾祖母那里就开始了;到了祖母那一辈斗争变激烈了;而到了我们母亲那一辈,这斗争成了生活中的主要因素。女人们认为这是为正义而进行的斗争。她们认为她们与男人斗是为了让男人变好,也是为了孩子们生活得更好。我们现在知道这种伦理的借口不过仅仅是借口而已。我们现在明白了,我们的父辈被我们的母亲们斗败了,这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母亲真知道什么是“好”,而是因为我们的父亲们失去了对生命之流和生命真实的本能掌控。所以,女人们才不惜任何代价与他们盲目地斗,直到失败。 我们从小就目睹了这样的斗争。我们相信这种道德上的借口,可我们长大成人了,成了男人,就轮到我们挨斗了。现在我们才知道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借口,无论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没有,只是感觉想斗。而我们的母亲们,尽管她们坚称信“善”,可她们却对那种千篇一律的善厌恶透了,至死都不信。 不,这斗争仅仅是为了斗争而已。这斗争是无情的。女人与男人斗并不是要得到他的爱,尽管她会千遍万遍地说是为了爱。她与男人斗,因为她本能地知道,男人是爱不起来的,他已经不再自信,不再相信自己的生命之流,因此他不会爱了,不会。他愈是反抗,愈是坚持,愈是向女人下跪崇拜女人,他就爱得愈少。被崇拜的甚至被捧上天的女人,她内心深处本能地懂得,她并未被人爱着,她其实是在受骗。可她却鼓励这种骗局,因为这极能满足她的虚荣心。可最终复仇女神来报复这不幸的一对儿。男女间的爱既不是崇拜也不是敬佩,而是某种更深刻的东西,不是炫耀,也不是张扬。我们甚至说它就像呼吸一样普普通通而又必不可少。说真的,男女间的爱就是一种呼吸。 没有哪个女人是靠奋斗获得爱情的,至少不是靠与男人斗争来得到爱。如果一个女人不放弃她与男人的斗争,就没有哪个男人会爱她。可是女人什么时候才会放弃这种斗争呢?而男人又何曾明明白白地屈服于她了呢(即便是屈服,也是半真半假)?没有,绝没有。一旦男人屈服于女人了,她会跟他斗得更起劲,更无情起来。她为什么不放过他?即使放过一个,她又会再抓住另一个男人,就是为了再斗。她就需要这样不屈不挠地跟男人斗。她为什么不能孤独地过日子?她不能。有时她会与别的女人合起来,几个人合伙进行斗争。有时她也不得不孤独地过上一阵子,因为不会有哪个男人找上门来跟她斗。可她早晚会需要与男人接触,这是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的。如果她是个阔妇人,她会雇个舞男,让他受尽屈辱。可斗争并没完。了不起的大英雄海克特41死了,可死了不能算完,还要把他的脚拴在战车上,把他的裸尸拖来拖去,拖得肮脏不堪。 这斗争何时会了?何时?现代生活似乎给不出答案来。或许要等到男人再次发现自己的力量和自信心的时候。或许要等到男人先死一次,然后在痛苦中再生,生出别样的精神、别样的勇气和别样的爱心或不爱之心。可是大多数男人是不会也不敢让那旧的、恐惧的自我死去的。他们只会绝望地依傍女人,像遭虐待的孩子一样冷酷无情地仇视女人。一旦这恨也死了,男人就到了自我主义的最后一步,再也没什么真正的感情,让他痛苦他都痛苦不起来了。 如今的年轻人正是这样。斗争已经多多少少偃旗息鼓了,因为男女双方都耗尽了力气,个个儿变得玩世不恭。年轻男子们知道他们可敬的母亲给予的“仁慈”和“母爱”其实又是一种利己主义,是她们自我的伸延,这爱其实是凌驾于另一动物之上的绝对权威。天啊,这些个女人啊,她们竟是暗自渴求凌驾自己子女之上的绝对权力——为了她们自己!她们难道不知道孩子们是被欺骗了吗?从来没有这么想过!这一点你尽可以从现代小孩子的眼中看出来:“我妈妈的每一口气都是为欺压我呼出来的。别看我才六岁,我真敢反抗她。”这就是斗争,斗争。这斗争已堕落为仅仅是把一个意志强加给另一个动物的斗争——现在更多地表现为母亲强加给儿女。她失败了,败得很惨,可她还不肯罢休。 这种与男人的斗争几乎结束了。为什么?是因为男人获得了新的力量,旧的肉体死了并再生出新的力量和信心?不,绝不是的。男人躲到一边去了。他受尽了折磨,玩世不恭,什么都不相信,让自己的感情流出自身,只剩下一个男人的躯壳,变得可爱可人,成了最好的现代男人。这是因为,只要不伤害他的安全,就不会有什么能真的打动他。他只是感到不安全时才害怕。所以他要有个女人,让女人挡在他与危险的感觉与要求之间。 可他什么也感觉不到。这是一种巨大的虚幻解放,这种虚幻的理想境界和平静让人无法理解。它的确是一种理想境界与平静,可它虚无空洞。起初女人无法意识到这一点。她发疯、发狂了。你可以看到一个又一个女人,她们拼命地冲撞着那些达到了虚伪的平静、力量与权力的利己主义男人,撞得粉身碎骨。这号利己主义者身上全无自然冲动,不会像人一样去受苦了。他的全部生命都成了残品,只剩下了自我意志和一种暗藏的统治野心,要么统治世界,要么统治别人。看看那些想凌驾于别人之上的男男女女们,你就知道利己主义者是如何作为的了。不过那些现代利己主义者摆出的架势是十足的媚相、慈爱相和谦卑相,哼,谦卑得过头了! 当一个男人变成了这样一个成功的利己主义者——今日世界上已经有不少男人“成功”了,这是些个无比可爱并“有艺术气质”的人。与他们有关的女人可真要发疯了。可她无法从他那儿得到回应。斗争不得不戛然中断。她撞向一个男人,可那个男人并不存在,那儿只有他呆滞的图像,感觉全无。她真要气得发疯了。不少三十来岁的女人之所以行为乖谬,这就是解释吧——在斗争中她们突然失去了对方的反响,于是她们像濒临深渊一样疯了。她们非疯不可。 随后,她们要么粉身碎骨,要么以典型的女人方式醒悟,几乎是一夜之间她们整个的表现就变了,一夜之间。一切都结束了,斗争完结了。男人从此靠边站了,变得无足轻重了。当然,仇恨也减少了,变得更微妙了。于是,我们的女性在二十几岁就变聪明了。她不再跟男人斗了,她让他我行我素去,自己则有自己的主意。她可以生个孩子以统治之,但结果往往是她把孩子越推越远离自己。她可孤独了。如果说男人没什么真的感觉了,她也是感觉全无。不管她怎样感知自己的丈夫,除非她发神经,她才会称他是光明的天使,长翅膀的信使,最可爱的人儿或最漂亮的宝贝儿。她像洒科隆香水一样把这些个美称一股脑儿赠给他。而他则视其为理所当然,还会提议再开下一个玩笑。他们的生活就是这样“一场欢乐”,直到他们的神经全崩溃为止。一切都是假的:假的肤色,假的珠宝,假的高贵气,假的魅力,假的亲昵,假的激情,假的文化,连对布莱克、《圣路易桥》42、毕加索或最新的电影明星的爱也是假的。还有假的悲伤和欢乐,假的痛苦呻吟,假的狂喜,在这背后是残酷的现实:我们靠金钱活着,只靠金钱,这让我们的精神彻底崩溃,崩溃。 当然现代年轻人中还有极端的例子。他们已经超越了悲剧或严肃这些过时的东西。他们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对此他们也不在乎。但是,他们在男女斗争的路上走到了尽头。 这种斗争看来没什么价值,可我们仍旧把他们看成是斗士。或许这斗争有其好的一面。 这些年轻人什么都经历过了,变得比五世纪拉温那的罗马人还空虚、幻灭。现在,他们满怀恐惧和哀伤,开始寻求另一种信任感了。他们开始意识到,如果他们不小心,他们就会失去生活。误了这趟车!这样精明的年轻人,他们是那样会赶时机,竟会失去生活!用伦敦土话说,就是“误了这趟车”!他们正在无所事事时,大好的时光流逝了!这些年轻人才刚刚不安地意识到这一点,即:他们忙来忙去、精明算计的那种“生活”或许压根儿不是生活,他们失去了真东西。 那么什么才是真东西?这才是关键。世上有千万种活法,怎么活都是生活。可是,生活中的真谛是何物?什么东西能让你觉得生活没毛病,觉得生活真正美好? 这是个大问题。答案则古已有之。但是,每一代人都应该以自己的方式选择答案。对我来说,能让我感觉生活美好的东西是这样一种感觉,那就是,即使我身患病症,我还是活生生的,我的灵魂活着,仍然同宇宙间生动的生命息息相关。我的生命是从宇宙深处获得力量的,从群星之间,从巨大的“世界”中。我的力量就是从这巨大的世界中来,我的信心亦然。你尽可以称之为“上帝”,不过这样说是对“上帝”这个词的不恭。可以这样说,的确有一种永恒的生命之火永久地环绕着宇宙,只要我们能触到它,我们即可更新自己的生命。 只是当男人失去与这永恒的生命之火的联系,变成纯粹的个人,他们不再燃烧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斗争才开始。这是无法避免的,它就像夜幕要降临,天要下雨一样。一个女人,她愈是因循守旧,中规中矩,她就愈是有害。一旦她感到失去了控制和支柱,她的感情就变得有害,这是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的。 看来,男人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转过头来,回归生命,回归那在宇宙间隐秘流动着的生命,它会永远流淌,支撑所有的生命,更新所有的生命。这绝不是犯罪与道德、善与恶的问题。这是一个更新、被更新、变得生机勃勃的问题。今日的男人被耗尽了生命,生命变得陈腐。怎样才能更新、再生、焕发新的生命?这是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必须自省的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将很不容易。什么这腺那腺,什么分泌,什么生食,什么药品都不解决问题。什么启示录或布道也不解决问题。这不是个认识的问题,而是个行动的问题;这是个怎样再次触到宇宙之生命中心的问题。那,我们该怎样做呢? [book_title]恐惧状态 英国人这是怎么了?他们什么都怕,瞧他们那样子,就像某人脚跺地板时惊恐万状的一群老鼠。他们怕金钱,怕金融,怕轮船,怕战争,怕工作,怕工党,怕布尔什维克。最好笑的是,他们惧怕印刷的文字,怕到发呆的程度。对一个一贯英勇无畏的民族来说,这是一种奇怪而屈辱的心态。对这个国家来说,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心态。当一个民族陷入一种恐惧状态中时,那只能请上帝帮忙了。大众的恐惧早晚会导致大众的惶恐,那就只能重复说:上帝助我。 当然,这恐惧是有某种借口的。我们面临着一个变革的时代,我们必须改变。我们正在变,非变不可,无法不变,正像秋叶无法不黄、无法不稀疏,正像春天里植物的球茎那小小的绿尖尖不可阻挡地钻出地面一样。我们在变,在变化的痛苦之中,这变化将是巨大的,凭本能我们感到了这变化;凭直觉,我们知道它。可我们怕了,因为变化是令人痛苦的。还因为,在严峻的过渡期,什么东西都不确定,活生生的东西最易受伤害。 那又如何?尽管痛苦、危险、变幻无常,但没有理由陷入恐惧之中。仔细想想,每个孩子都是一颗生就的变化之种子,对其母来说都是一种危险——出生时承受巨大的痛苦,出生后又承担起新的责任,那是一种新的变化。若是我们惧怕它,那干脆别养育孩子算了。若是惧怕,最好一个孩子不生。可究竟为什么要怕呢? 为什么不像男人和女人那样看待问题?一个要分娩的女人会对自己说:是的,我不舒服,有时感到很可怜,等待我的是痛苦和危险。可是我很可能熬过来,特别是,如果我聪明的话,我可以给世界带来一个新生命。我总觉得挺有希望,甚至幸福。所以,我必须甘苦俱尝。世上哪有不疼就能生孩子的? 男人应该用同样的姿态对待新的情况、新的观念和新的情绪。遗憾的是,当代大多数男人并不如此。他们陷入了恐惧。我们都知道,前头是巨大的社会变革和巨大的社会调整。有些人敢于直面之并试图弄明白何为最佳。可我们没人知道何为最佳。绝无现成的答案,现成的答案几乎是最危险的东西。一种变化是一股缓流,一点一滴地发生。但它非发生不可。你无法像控制蒸汽机一样控制它。可你总可以对它保持警觉,智慧地对待之,盯准下一步,注意主流的方向。耐心、警觉、智慧、良好的人类意愿和无畏精神,这是变化的时代里你必须具备的,决不是恐惧。 现在英国正处在巨大的变革边缘上,这是急剧的变革。在今后五十年中,我们社会生活的整个框架都会发生变化,会产生巨大的变更。我们祖父辈的旧世界会融雪般地消失,很可能酿成一场洪水。五十年后我们子孙的世界将是个什么样,我们不知道。但它的社会形式肯定与我们现在的世界大不相同。我们必须改变。我们有力量进行变革,我们有能力明智地适应新的条件,我们做好了准备,接受和满足新的需求,表达新的欲望和新的感情。我们的希望和健康都寄托在这一切之上。勇气,是个了不起的词。恐惧只是灾难的咒语。 巨大的变革正在来临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