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杀人不难 [book_author]阿加莎·克里斯蒂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99756 [book_dec]杀人不难,又译作:谋杀并不难,是由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撰写的一部侦探推理小说。在马扬海峡从事警察工作多年的卢克·菲茨威廉终于回到了他的故乡英格兰,在前往伦敦的火车上,他偶遇一位平克顿老小姐,她自称要去苏格兰场报告一起连环杀人案。据她讲,凶手是个不会被怀疑到的人,她是从此人的眼神中察觉了杀机。为了阻止凶手的下一次行动——谋害一位亨伯比医生,她决定报警……卢克对此只是付之一笑,认为这是老太太的胡思乱想,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两件事改变了他的看法:先是平克顿小姐在赶去报警途中“意外”死于车祸,然后卢克在几天后的报纸上发现一条讣告,死者正是亨伯比医生…… [book_img]Z_10101.jpg [book_title]第一章 英格兰!这么多年之后,终于又回到英格兰了! 他会喜欢这儿吗?路克-菲仕威廉由踏板跨上码头的那一刻,这么自问着。在海关等候入境的时候,“这个问题躲在他脑子后面,可是当他终于坐上列车时,又忽然跑了出来。他现在已经光荣地领了退休金退休,又有一点自己的积蓄,可以说是个既有钱又有闲的绅士,风风光光地回到英格兰老家。他以后打算做什么呢?路克-菲仕威廉把眼光从列车窗外的风景转回手上刚买的几份报纸上。 他先打开《克里昂报》,上面全都是艾鲁孙镇的消息。他参加了赌马,想看看《克里昂报》的体育记者对那匹马的意见如何。关于他买的那匹马,报上只有一句话: “至于其他马——裘裘比二世、马克-迈尔、山东妮和杰利,都很难翻得一席之地。此外……” 路克对此外还有什么事并不在意,他把目光移向赌注比数,裘裘比二世是四十比一。他看看表,差一刻四点。“嗯,” 他想:“比赛该完了。”同时希望自己在获胜希望第二大的克利格身上下过赌注。 接着,他打开《泰晤士报》,专心看起重大新闻。半小时后,列车的速度慢下来,最后终于停了。路克看着窗外,月台上空空荡荡的。他看到月台外面有个书报摊,上面张贴着:“德贝市赛马成绩揭晓”。路克打开车门跳出去,跑向书报摊,不一会儿,他看着上面的成绩笑得合不拢嘴。 德贝市赛马成绩如下: 裘裘比二世 梅土巴 克利格 路克笑得开心极了!可以赢回一百磅呢!裘裘比二世,可真替他争气!他放好报纸,仍然掩不住唇边的笑意,缓缓往回走,可是——列车却已经走了。就在他为裘裘比二世赢得冠军而兴高采烈的时候,列车已经不知不觉地开走了。 他问一个愁容满面的挑夫说:“那辆鬼列车是什么时候溜走的?” “列车?三点十四分之后,这儿就没停过列车。” “明明有,我就是从列车上下来的,是从码头开来的。” “码头开的列车直达伦敦,路上不停的。” “可是刚才明明停在这里,”路克说,“我就是从车上下来的。” 挑夫面对无可否认的事实,又换了责备的口气说:“你不应该下来,那辆列车不该停这一站。” “可是明明停了。” “那只是为了做信号,不是你说的‘停’。你不应该下车。” “生米已经煮成熟饭,”路克说,“也没有办法了。我只想请教你,以你在铁路局的经验,认为我应该怎么办?” “我看,”挑夫说,“你最好搭四点二十五分那班车。” “要是四点二十五分的火车到伦敦,”路克说,“我就决定搭那辆车。” 挑夫告诉他没错,路克就在站台上随意走走。站台的大标志告诉他,这里是卫栖梧村。不一会儿,一辆单节列车被一个旧的小引擎向后推进站,慢慢停下来——最后,往伦敦的列车终于大驾光临了。路克一一查看车上的小房间。第一间是吸烟室,一位军人模样的绅士正在悠闲地吸烟。他走向第二间,里面是位面容疲倦,看来相当有教养的小姐,可能是家庭教师之类的,还有一个三岁左右的活泼男孩。路克又快步向前走,下一个房间只有一位乘客,是位上年纪的女士。看到她,路克不禁想起自己的蜜尔德姑姑,十岁时,蜜尔德姑姑曾经容许他养一条草蛇,而且她实在是个好姑姑。于是路克走进去,坐了下来。 经过五分钟左右,火车终于缓缓驶出站台。路克打开报纸,看看那些早报所没有的消息,他知道自己看不了多久,家里那一大堆姑姑早就使他体会到,对面这位可亲的老太太,绝对不会安安静静地一路坐到终点。他猜得没错——那位老太太调整一下窗户的高低,拾起倾倒的雨伞,就开口对他说起这班列车的好处。“只要一小时又十分,实在很好。你知道,真的很好,比早上那班列车好多了,那辆车要一小时四十分。” 她又说:“当然,大家差不多都搭早上那班火车,因为比较便宜。我本来也想塔那班车,可是‘老呸’不见了——我是说我那只波斯猫,漂亮得不得了,可是它最近老是耳朵痛——我当然要先找到它才能出门。” 路克喃喃道:“当然。”又把目光移到报纸上,可是没用,对方仍旧滔滔不绝地说道: “所以我只好尽力而为,改搭下午这班火车。不过话说回来,这样也好,没早上那班火车那么拥挤。当然,我通常不会这样,可是我实在很着急,你知道,我有很重要很重要的事要办,而且我要好好想一想,该怎么说,该说些什么——你知道,就是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想。”路克挤出一抹微笑,“所以我想,这次就只好多用一点钱了。当然,”她看了路克棕色的脸孔一眼,迅速说:“我知道军人休假的时候都坐头等车,我是说,当军官的当然免不了。” 路克抵挡了那对闪耀精明的眼睛一会儿,但却马上投降了,他知道,最后还是得谈到这件事。“我不是军人。”他说。 “噢,对不起。我不是说——我只是以为——你的皮肤颜色很健康,大概是从东部回来度假的吧?” “我是从东部回来,”路克说,“可是不是度假。”为了免得对方再进一步询问,他干脆坦白说出来;“我是警察。” “警察?哈,真是太有意思了。我有个好朋友的儿子刚刚加入巴勒斯坦警方。” “马扬海峡。”路克简单地说。 “噢,老天,真有意思。真是太凑巧了——我是说你居然凑巧跟我坐在一起,因为你知道,我要到城里去办的事就是关于——老实说,我是要到苏格兰警场去。” “是吗?”路克说。 老太太又高兴地说。“是啊,我本来想今天早上去的,可是后来,就像我刚才说的,我很担心‘老呸’,所以只好改搭下午的火车。你不会觉得我去得太晚了,对不对?我是说,苏格兰警场并没有特别规定上下班时间吧。” “对,我想他们随时都有人在。”路克说。 “是呀,他们当然不会没人,对不对?我想任何时间都可能有人要向他们报告大案子,对吧?” “一点都不错。”路克说。 老太太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担心什么,然后又说:“我一直觉得最好直接追根究底。约翰-瑞德——就是我们卫栖梧的巡官,是个好人,讲话很有礼貌,很和气。可是你知道,我觉得他不适合处理真正要紧的事。他对那些酗酒、驾车超速、没有狗牌或者窃案什么的,倒是办得不错。可是我觉得——我敢肯定——他不会处理杀人案。” “杀人案?”路克提高声音说。、 老太太用力点点头,说:“是啊,杀人案。你觉得很意外对不对?我看得出来。我本来也非常意外,简直不敢相信,我想一定是我自己在胡思乱想。” “你肯定不是胡想吗?”路克客气地问。 “嗯,不是。”她肯定地点点头,“第一次也许是,可是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就绝对不是了。从那以后我就绝对肯定了。” 路克说:“你是说发生了——好几件杀人案’?” 她用安详平静的声音答道:“是有很多件。” 又说:“所以我觉得最好直接向苏格兰警场报告。你不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吗?” 路克看着她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嗯,对,我想你说得很对。” 他心里想:“他们会知道怎么答复她的。也许每星期都有几个这种老太太向他们报告,她们所住的宁静小村庄中发生了一些谋杀案。苏格兰警场可能有专门处理这种情形的部门。” 他正在这么沉思时,那个温和柔细的声音又说:“你知道,我记得在报上看过一次这种案子——大概是爱伯康比的案子。当然,他毒杀好多人之后,别人才起了疑心……我说到哪里了?嗯,对了,有人说他有一种眼神——他用那种特别的眼神看人一眼,过不了多久,那个人就会生病。我本来不相信有这种事,现在才知道是真的。” “什么是真的?” “一个人看别人的眼神,”路克看看她,她轻轻颤抖,脸色也失去了原有的红润光泽,“我最先是在爱美-季伯斯睑上看到,不久她就死了。接下来是卡特,还有汤米-皮尔斯。可是现在,就在昨天,我发现又换成汉伯比医生——他是个好人,真的是个好人。当然卡特太爱喝酒,汤米-皮尔斯是个很惹人讨厌的小淘气,常常欺负人的小男孩,所以我对他们的死都不怎么难过。可是汉伯比医生就不一样了,我一定要救他。问题是,要是我告诉他这件事,他一定不相信!一定会捧腹大笑!约翰-瑞德也不一定相信我。可是苏格兰警场就不一样了,因为这种事他们看多了!” 她望望窗外,“噢,马上就到了,”她在手提袋里摸索了一会儿,拿起伞,又说:“跟你聊聊我觉得轻松多了。我相信你一定是个好人,好高兴你认为我做得没错。” 路克和蔼地说:“我相信苏格兰警场会提供你很好的意见。” “真的很感谢你,”她又在手提袋中摸索了一下,“这是我的名片——噢、对了,我只带了一张,等一下要给苏格兰警场。” “当然,当然。”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姓傅乐登。” “傅乐登小姐,”路克微笑道:“我叫路克-菲仕威廉”。 列车驶进站台之后,他又加了一句:“要不要我替你叫辆计程车?” “噢,不用了,谢谢你。”傅乐登小姐似乎对这种想法很意外,“我搭地下铁去就可以了。坐到特拉法格广场,再走过去就行了。” “好,祝你好运。”路克说。 傅乐登小姐亲切地和他握握手,又喃喃说:“你真好,本来我还以为你不会相信我呢。” 路克不禁红着脸说;“嗯,那么多杀人案!想杀掉好几个人却不受法律制裁,实在很不容易,不是吗?” 傅乐登小姐摇摇头,热切地说:“不对,不对,亲爱的孩子,你错了。杀人并不难,只要没有人怀疑你就没问题。你知道,我要说的那个人就是任何人都不会怀疑的人。” “好吧,无论如何,祝你好运。”路克说。 傅乐登小姐消失在人群中,他也转身去找自己的行李,一边想道:“真的有点古怪?不,我想不会,顶多只是她想象力太丰富了。希望他们婉转地向她说明,实在是个和蔼的老太太。” [book_title]第二章 吉米-陆瑞漠是路克的老朋友了,路克一到伦敦就找到他那儿。当天晚上,他们一起出外作乐。次日早上喝咖啡时,吉米叫了他两声都没回答,因为他正在专心看报上的一则新闻。等他意识到吉米叫他时,才说:“对不起,吉米。” “你在看什么?政坛消息?” 路克微笑道:“不,不过这件事有点奇怪,昨天和我坐同一辆火车的老太太给车子撞死了。” “也许只是同名吧,”吉米说,“你怎么知道是她?” “不错,可是这个姓没错——傅乐登。她正要过马路到苏格兰警场时,被一部汽车撞死,车子没有停下来。” “那个司机一定恶有恶报,撞死人也不负责。告诉你,这年头开车真是太可怕了。” “你是什么车子?” “福特V——八型的。告诉你,老弟——” 接下来,谈话就变得很技术性了。 一个多星期之后,路克正在漫不经心地看着《泰晤士报》第一版时,忽视尖叫了一声:“天哪!” 吉米-陆瑞漠抬头问:“怎么了?” 路克抬头看着他的朋友,脸上露出很奇特的表情,吉米不禁吓了一跳.“发生什么事了?路克,你好像看到鬼似的。” 好一会儿,路克都没有回答。他丢开手中的报纸,在室内来回走着。吉米越来越惊讶地看着他。路克一屁股坐进椅子,俯身对他说:“吉米老哥,记不记得我说过,我回英格兰那天和一位老太太同车?” “就是你说让你想起蜜尔德姑姑的那个老太太?后来被车子撞死的那个?” “对,就是她。告诉你,吉米,那位老太太跟我说了一大堆话,说她为什么要去苏格兰警场报告一连串杀人案。她说她住的村子里有个随心所欲的杀人凶手,而且他很快又打算再杀一个人。” “你没说她很古怪。”吉米说。 “我没想到。她说得很详细,提到一、两个被害者的名字,又说她最着急担心的一件事,就是她知道下一个被害者是谁。” “嗯?”吉米用鼓励的口气说。 “重要的是,那个人的名字叫汉伯比——汉柏比医生。那位老太太说,汉伯比医生将会是下一个被害者,她觉得非常难过,因为他‘实在是个好人’。” “嗯?”吉米说。 “你看这个。”路克把报纸递过去,同时指着一则讣闻: 先夫汉伯比不幸于六月十二日在爱许郡卫栖梧 自宅突然亡故。谨定于周五举行葬礼,花篮、花圈 恳辞。 未亡人贾普-汉伯比泣首 吉米沉思了一、两分钟,才用严肃而没有把握的声音说:“我想大概只是凑巧吧。” 路克突然转身说:“万一那个可怜的老太太说的是真的怎么办?万一那个不可思议的故事真的是事实怎么办?” “噢,算了,那未免太玄了,世界上没有那种事。” “你怎么知道?事实也许远比你知道的多得多。” “你那套警察的口气又来了!难道你退休了都忘不了自己是个警察吗?” “一日为警察,终身为警察。”路克说,“听我说,吉米,事情是这样的:我听到一个故事——一个不像是真的,但并非没有可能的事。现在发生了一件事——汉伯比医生的死——可以支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还有一件事也很重要,傅乐登小姐要到苏格兰警场去报告她这个不像是真实的故事,可是还没有到达,就被一辆车子压死,车子却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吉米反问道:“你怎么知道她还没到苏格兰警场?也许她是回来的时候被压死的呢?” “有可能,不过我相信不是。” “那只是你的假设。总而言之,你相信这出戏就是了。” 路克用力摇摇头,“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我只觉得这件事真的需要好好调查一下。” “换句话说,你要到苏格兰警场去?” “不,目前还没到那种地步。你说得没错,这个叫汉伯比的人也许只是凑巧死在这时候。” “那么请问,你到底打算怎么办?” “我要亲自到那儿去调查。” “你真的打算去?” “你不觉得那是唯一合理的方法吗?” 吉米看看他,然后说:“你是说真的?路克。” “一点都不假。” “万一这一切全都是假的呢?” “那最好。” “对,那当然,”吉米皱眉道:“可是你不这么想,对吗?” “亲爱的老哥,我并没有成见。” 吉米沉默了一、两分钟,然后说:“你有什么计划?我是说你突然到那个地方去,总得有个理由才行。” “嗯,我想我会有理由的。” “光是‘想’没有用,你难道不知道咱们英国的小村庄是什么样子吗?任何生人都会被拒之于千里之外!” “那我只好伪装一下了,”路克忽然笑道:“有什么点子吗?装成艺术家?不行,我根本就不懂绘画。” 吉米说:“慢着,把那张报纸再给我看一下。”他接过报纸,又看了一眼之后,用胜利的口气说:“太棒了!一切都没问题了!” 路克转身说:“什么?” 吉米仍然兴奋不已地说:“爱许郡的卫栖梧!太棒了!一点都没错!就是那个地方!” “是不是你碰巧有朋友认识当地的验尸官?” “这回不是,是个更好的消息,老哥。你知道,上帝赐给我很多姑、表兄弟姊妹,因为家父生长在一个有十三个子女的大家庭,你听清楚了:我有个堂妹在爱许郡的卫栖梧。” “吉米,你真是太了不起了!” “还不错,不是吗?” “快告诉我详细情形。” “她名叫布丽姬-康威。过去两年中,她是伊斯特费德爵士的秘书。” “就是那个拥有那些黄色小周刊的家伙?” “对,他本身也是个难缠的人,很傲慢、自大。他是爱许郡卫栖梧人,发达之后,又回到家乡,买下当地唯一的大宅——那本来是布丽姬家的,现在忙着大事整修。” “你堂妹是他秘书?” “嗯!”吉米黯然地说:“现在她又高升了,已经跟他订婚了!” “噢!”路克相当意外。 “当然,他是个结婚的好对象,”吉米说,“财源滚滚而来。布丽姬以前被一个家伙甩掉,所以她对爱情已经绝望。不过我想这件婚事应该会有好结果。她会对他亲切,但是也很坚定,他也会一切都听她的。” “那我该扮演什么角色呢?” 吉米立刻答道:“你去那边住下,假装是她另外一个堂哥。反正布丽姬已经有很多堂哥,再加一个也无所谓。我会先跟她说好,她和我一向交情不错,一定会答应的。至于你去的理由嘛——巫术,老哥。” “巫术?” “民间传说、乡下迷信——反正就是那些。卫栖梧在这方面相当有名。是最后保留恶魔宴的几个地方之一,直到上个世纪末,还有烧死女巫的事。你就是要写一本有关那方面的书,明白了吗?研究马扬海峡和旧英国民俗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同点等等。带本笔记本去,拜访一些老年人,向他们请教当地迷信和风俗习惯,他们对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了。要是你住在爱许庄园,就等于有了身份证明。” “伊斯特费德爵士会怎么想呢?” “没问题,他没受过什么教育,很容易受骗——相信他从自己小报上所看到的一切。总而言之,布丽姬会打发他的。布丽姬那儿没问题,我会对她负责的。” 路克深深吸一口气,“吉米老哥,看起来这件事好像并不难办。你真是太了不起了,要是你能替我解决令堂妹那方面——” “绝对没问题,交给我好了。” “感激不尽!” 吉米说:“我只有一个要求,要是你真的查出杀人犯的话,一定要把故事说给我听。”又失声问道:“怎么回事?” 路克缓缓说:“只是想到我认识的那位老小姐跟我说过的一句话,我说如果想杀掉好几个人却不受法律制裁,实在很不容易。她说我错了——杀人并不困难。”他顿了顿,才缓缓地说;“吉米,我在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什么?” “——杀人不难。” [book_title]第三章 路克走过山坡,来到小小的卫栖梧村的时候,六月的阳光正普照着大地。卫栖梧村安详无邪地沐浴在阳光下,唯一的主要街道沿着爱许山脉的边缘境蜿蜒伸展。看来仿佛远离凡尘,不受世俗的骚扰。路克想;也许我疯了,这整件事都只是我的幻想。 他驾车沿着弯曲的道路驶进大街上。前面说过,卫栖梧只有一条主要街道,街上有些商店和乔治亚式小房舍,整齐而有贵族气派,门前是洁白的阶梯,门上的门环亮闪闪的;此外还有一些有花园的优美农舍。离大街稍远处,有一家叫“贝尔斯”的旅馆。村中有一片青草地和一个鸭池,路克起初以为上面那幢高雅的乔治亚式建筑就是他的目的地“爱许庄园”。走近一看门上的招牌,才知道是“博物馆和图书馆”。再过去一些,有一幢巨大的白色现代建筑,显得和村中其他东西那种安详愉悦随和的气质很不相称。路克猜想那大概是学校或年轻人俱乐部什么的。这时,他停车问了问路。 对方告诉他,爱许庄园大概还有半英里远,在他的右手边。路克继续驶向前,很容易就找到庄园大门,是新做的高雅铁门。他驶进门内,看见树丛后的红砖房子。等他转到正面时,不禁对那一大团惊人而不谐调的建筑物怔住了。 正当他在沉思时,太阳躲进云层里了。他突然意识到爱许山脊的影响力,一阵冷风迎面袭来,吹落了一些树叶。这时,一个女孩由房子转角走过来,那阵风把她的黑发往后吹起,路克忽然想起他看过的一幅画——“尼文森的女巫”。那张苍白、优雅的长脸,那头直冲星空的黑发,路克几乎可以想象出她骑着扫帚飞向月亮的情景。 她笔直地走向他,说:“你想必是路克-菲仕威廉,我是布丽姬-康威。” 他握握她伸过来的手,现在他可以看清她的真面目——而不是胡思乱想,高挑、苗条、优雅的长脸蛋,略微凹下的面颊,带有讽刺意味的黑眉、黑眼和黑头发,他觉得她就像幅优美的版画——深沉而又美丽。 他说:“你好!真抱歉这样打扰你,不过吉米说你不会介意。” “对,不会,我们觉得很高兴。”她笑了笑,两边嘴角高高弯成孤形,“吉米和我一向站在一条线上。要是你想写有关民俗的书,这个地方最理想了。不仅有各种传说,也有很多美丽的风景。” “太好了。”路克说。 他们一起走向屋子,路克又悄悄打量了一下。他现在可以看出,那原本是一幢保守的安娜皇后式建筑,不过目前已经经过多次华丽的粉饰。他想起吉米说过,这幢房子原来是布丽姬家的财产,那一定是在加上这些粉饰之前。进屋之后,布丽姬-康威带他走进一间有书架和舒适椅子的房间。窗口有张茶几,旁边坐了两个人。她说:“高登,这是路克,我的远房堂哥。” 伊斯特费德爵士身材矮小,头顶半秃,圆脸上的表情很率直,嘴唇突出,眼睛像煮熟的醋栗似的。他穿着一件草率的乡村服饰,益发显出他大腹便便的身材。他殷勤地对路克打招呼道:“很高兴认识你,太高兴了。听说你刚从东部回来,那地方很有意思,布丽姬告诉我,你打算写一本书。有人说这年头的书实在太多了,我可不赞成,好书永远会受人欢迎的。” 布丽姬说:“这是我姑姑,安斯杜瑟太太。”路克和那个有张愚蠢的嘴的中年妇人握握手。 路克很快就知道,安斯杜瑟太太全心全意都放在园艺上面。寒暄过后,她就说:“我相信这种天气最适合栽种玫瑰了。”然后又埋头看着手上的花卉目录。 伊斯特费德爵士把矮胖的身躯靠在椅背上,喝口茶,用欣赏的眼光看着路克。 “原来你是个作家”。他喃喃地道。 路克觉得有点紧张,正想加以解释时,发现伊斯特费德爵士并非真想知道什么,而且满足地说:“我一直也想亲自提笔写一本书,可是就是没时间。” “当然,您一定很忙。” “你不会相信我担负着多大的责任,”伊斯特费德爵士说: “我对我的每一本刊物都有很大的兴趣,我觉得自己对端正人心有很大的责任。只要过一个礼拜,就有好几百万人完全照我的意思去思想和感觉。这可是很郑重的事,我必须负责任。老实说,我不在乎责任,也不怕负责任,对我来说,本来就是轻而易举的事。” 伊斯特费德爵士挺挺胸,并且试着缩回肚子,然后和蔼地看看路克。布丽姬-康威轻轻地说:“你真了不起,高登。再喝点茶吧。” 伊斯特费德爵士简短地答道:“我是很了不起。不用,我不喝了。”然后又从他高高在上的宝座俯瞰下面的凡尘,亲切地问客人道:“这附近有熟人吗?” 路克摇摇头,忽然想到自己越早开始工作越好,又说:“不过我答应替别人去看一个人——一个朋友,他姓汉伯比,是个医生。” “噢!”伊斯特费德爵士努力坐直身子,说:“汉伯比医生?真可惜!” “可惜什么?” “一个礼拜以前死了。” “噢,老天,”路克说:“真遗憾。” “我想你一定不会喜欢他,”伊斯特费德爵士说:“顽固、讨厌、又昏庸的老蠢蛋。” “换句话说,”布丽姬插嘴道:“他和高登的看法不一样。” “是为了水源的问题,”伊斯特费德爵士说;“不妨告诉你,菲仕威廉先生,我是个热心公务的人,对本地的公共福利非常关心。我出生在这里,不错,就是这个村庄。” 接着,他又向路克详细说明他光辉灿烂的生涯。最后好不容易才用胜利的口吻下了结语:“你知道先父从前的店面现在到哪儿去了吗?我把它改变成一座最进步、最好的建筑,当做男孩子的俱乐部。请的是全国最好的建筑师!我相信他一定是采取简单明了的设计——我看起来就像工厂或者监狱一样,可是别人都说不错,所以我想一定不错。” “看开点,”布丽姬说:“这幢房子不是照你的意思整修过了吗?” 伊斯特费德爵士高兴地笑着说:“对呀,他们连这个地方都想要我听他们的,要是一个设计家不照我的意思做,我就换掉他,另外找一个。最后终于找到一个完全明白我想法的家伙。” “他帮你把那些胡思乱想发挥得淋漓尽致。”布丽姬说。 “她宁可这地方保持老样子。”伊斯特费德爵士说着拍拍她的手臂,“光是生活在回忆中是没用的,亲爱的。我一直盼望有一座堡垒,现在终于有了!” “嗯,”路克觉得有些词穷,“能了解你的想法真是不错。” 对方笑着说:“我通常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可是供水计划就几乎完全没办法照你的意思。”布丽姬提醒他。 “噢,那个!”伊斯特费德爵士说:“汉伯比是个傻瓜。那些老头都顽固得很,不肯听别人讲道理。” “汉伯比医生是个很坦白的人,不是吗?”路克试探地说:“所以我想他因此树立了不少仇人。” “不——不,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伊斯特费德爵士揉揉鼻子,喃喃说:“嗯!布丽姬?” “我一直觉得他很受人欢迎,”布丽姬说:“我只有那次脚踝受伤时去看过他,不过我觉得他很和蔼可亲。” “对,对,大体上说来,他还蛮受人欢迎的。”伊斯特费德爵士承认道:“不过我知道有一、两个人也对他不满意。像这种地方,往往有很多派系争执。” “嗯,我想是的。”路克说,同时迟疑了一下,无法确定下一步该怎么走,“这地方大部分住了些什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稍微软弱了些,可是他马上得到了答案。“大部分都是些未亡人,”布丽姬说:“牧师的女儿、姊妹,或者妻子,还有些医生的女眷。男女的比数是一比六。” “不过还是有一些男人?”路克冒险地说。 “噢,对,有艾巴特先生,是个律师,年轻的汤玛斯医生——汉伯比医生的对手,魏克牧师,和——还有什么人?高登。噢,对了,爱尔斯华西先生,是古董店老板,另外还有贺顿少校跟他那些牛头犬。” “我记得我朋友还提到过其他人,”路克说:“听说是位亲切的老太太,就是话多了一点。她姓什么来着?对了,我想起来了,傅乐登。” 伊斯特费德爵士笑得呛住了,“唉!你的运气真坏!她也死啦!那天在伦敦被车子撞倒,当场就死了。” “这里好像死了不少人嘛。”路克轻描淡写地说。 伊斯特费德爵士立刻生气地说:“才不是呢,这是全英国最健康的地方。意外死亡当然不算,任何人都可能发生意外!” 但布丽姬-康威却若有所思地说:“说真的,高登,过去这一年里真的死了不少人,老是在举行葬礼。” “亲爱的,别胡说。” 路克问:“汉伯比医生的死也是意外吗?” 伊斯特费德爵士摇摇头,说:“噢,不是,他是得了败血症死的。大概是手指被生锈的钉子划破,没有留意,结果被细菌感染,不到三天就死了。” “医生大都这样,”布丽姬说:“所以我想他们大概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受传染。真叫人难过,他太太伤心透了。” “违抗天意是没用的。”伊斯特费德爵士悠闲地说。 可是这真是天意吗?后来路克回房间换衣服的时候,这样自问道。败血症?也许是真的,可是确实死得很突然。而且他脑子里一直反复想着布丽姬-康威的那句话:“过去这一年里真的死了不少人——” [book_title]第四章 第二天早上路克下楼吃早餐的时候,已经大略在心中拟好了工作计划,并且准备较轻松松地付诸行动。酷爱园艺的姑姑不在,不过伊斯特费德爵士正在享用腰子和咖啡。布丽姬-康威已经吃完早餐,站在窗口看外面。彼此道过早安之后,路克坐在自己那一大盘丰盛的蛋和熏肉前面,开始照他的计划进行。 他说。“我该开始工作了,同题是不知道怎么设法让人开口。你知道我的意思,别人不像你和——嗯——布丽姬。”幸好地及时醒悟,没有把“康威小姐”说出口。“你们知道什么都会告诉我,可惜你们不知道我想知道的事——我是指本地的迷信。你们不会相信,在很多偏僻的地方还有许多许多迷信。譬如金文郡有个村落里的牧师,就不得不移开教堂边一些纪念史前期的巨型花岗岩,因为当地居民每次举行葬礼就要绕着岩石四周行进。那些异教徒的风俗居然会留传下来,真是奇怪。” 接下来,他又谈了很多来此之前特地研读过的一本书的内容,最后结论道:“葬礼和有关死亡的习俗,往往比任何其他习俗都留传得久。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乡下人很喜欢谈论死亡。” “因为他们喜欢葬礼。”布丽姬在窗边说。 “我想我会从这一点着手,”路克又说:“要是我能知道这个教区里最近死了哪些人,查出他们的亲戚,跟他们谈谈,相信一定能找出一点头绪。我该向谁请教死者名单呢?牧师?” “魏克先生也许会有兴趣。”布丽姬说:“他是个老好人,也很喜欢研究以前的事。我想他一定能向你提供不少资料。” 路克有一会儿觉得很不安,希望那位牧师不要太能干,对古物太内行,免得让他露出马脚。他大声地说:“很好,我想你大概不大记得这一年里死了些什么人吧?” 布丽姬喃喃道:“我想想看:有卡特,河边那家破旧的‘七星酒店’的主人。” “嗜酒如命的无赖!”伊斯特费德爵士说:“爱凑热闹,爱骂人的混蛋!死得好!” 布丽姬又说:“还有替人洗衣服的罗斯太太、小汤米-皮尔斯——顺便告诉你,他是个很惹人讨厌的小男孩。还有那个叫爱美——爱美什么来着,说到最后这个名字时,她的声音有点不大一样。 “爱美?”路克说。 “爱美-季伯斯,以前在这儿当女佣,后来又换到韦恩弗利小姐家。警方还给她验过尸。” “为什么?” “那个傻女孩在黑夜里弄错了药瓶。”伊斯特费德爵士说。 “她以为拿的是咳嗽药,其实是帽漆。” 路克扬扬眉,说;“也可以算是悲剧了。” 布丽姬说:“有人认为她是故意的,可能是跟她男朋友吵架。”她说得很慢,几乎有点不情愿,而且中间还停顿了一下。路克直觉到她必定还有什么话没说。 他想:“爱美-季伯斯?对,傅乐登小姐也提过这个名字。” 他还提过一个小男孩——叫汤米什么的——她显然很不喜欢他——看起来,布丽姬也有同感。不错,路克几乎可以肯定这一点。此外,傅乐登小姐也提到过卡特。 他站起来故作轻松地说:“说到这些,真叫人不由得毛骨悚然,好像一脚踏进坟场似的。结婚的风俗也很有意思,不过更不容易让不认识的人开口。” “我想有这种可能。”布丽姬轻轻抽动了一下嘴角。 “至于希望别人发生不幸,又是另外一个有趣的题材。” 路克做出热心的模样,“在一些古老的乡镇仍然可以找得到。你们知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那种事?” 伊斯特费德爵士摇摇头。 布丽姬-康威说:“我们不太可能听到那种事。” 路克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接下去:“那当然,我应该向社会地位比较低的人打听。我想先到牧师那儿,看看能有什么收获。然后我还要到——你是不是说叫‘七星酒店’?还有那个惹人讨厌的小男孩呢?他有没有亲戚?” “皮尔斯太太在大街上开一家卖报纸和香烟的小店。” “那太好了,”路克说:“我该走了。” 布丽姬迅速优雅地从窗边走过来,说:“要是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跟你一起去。” “当然不介意,”他尽力做出高兴的表情,不过他不知道她是否留意到,他觉得非常意外,甚至吓了一跳。如果身边没有一个聪敏警觉的人在,他会比较好打发那个上年纪而且喜爱古物的牧师。“算了,”他心想:“反正怎么做得让人相信,全靠我自己。” 布丽姬说:“可不可以等一下?路克,我换双鞋就来。” 路克!她那么不经意地随口叫出来,竟然给他一种奇怪而又温馨的感觉。可是事实上,如果她不这么叫他,又该怎么叫他呢?既然她已经答应吉米,假装把他当成堂哥,难道还能叫他菲仕威廉先生吗?他忽然不安地想道:“她对这一切有什么想法?她到底怎么想呢?”在他想象中,她应该是个瘦小金发的秘书,聪明伶俐得足以抓住一个有钱人的心。但是事实上她却有魄力,有头脑,冷静而又聪明,他一点也不知道她心里对他的看法。他想:“她不是个容易欺骗的人。” “我好了。”她的动作很轻,所以他没有听到她走近的声音。她戴了一顶帽子,没戴发网。走到门外时,一阵迎面吹来的强风把她的乌黑长发疯狂地缠绕在她脸上。 他回头看看城垛,生气地说:“真是个讨厌鬼!难道没有人能阻止它吗?” 布丽姬答道:“英国人一向把房子当做自己的城堡——这句话对高登来说,一点都不假!他对这幢房子喜欢得不得了!” 路克知道自己的话并不高明,可是又控制不了自己的舌头,他说:“这是你的老家,不是吗?你‘喜欢’它现在的样子吗?” 她用稳定而略带有趣的眼光看着他,喃喃说:“我不想破坏你脑子里戏剧性的情景,可是我事实上两岁半就离开这里,所以你所想的‘为了老家的缘故’的动机,并不适合放在我身上。我甚至一点也不记得这个地方。” “你说得对,”路克说:“请原谅我一时失言。” 她笑道:“事实往往并不那么有情调。”她声音中突然流露出的挖苦口气,不禁让他吓了一跳。他不禁脸红起来,却又突然意识到,她挖苦的对象并不是他,而是她自己,于是他聪明地保持着沉默,可是心里却忍不住对她产生了很大的疑问。 五分钟后,他们到了和教堂紧邻的牧师宅。牧师正在书房里。阿佛烈德-魏克是个矮小佝偻的老人,蓝色的眼睛非常温和,有点心不在焉,但却很有礼貌。他对两位客人的来访似乎在高兴中带着点惊讶。 “菲仕威廉先生目前和我们一起住在爱许庄园,”布丽姬说:“他想请教你一些有关他要写的书的事。” 魏克先生把温和、探询的眼光移向年轻人,路克忙着解释起来。他很紧张——可以说是加倍紧张,原因有两个,第一,这个人显然比任何匆忙随便翻阅过几本书的人对民俗和迷信内行得多,其次,布丽姬-康威又站在旁边听。 幸好,魏克先生兴趣最浓的是有关古罗马的事,路克不禁松了一口气。他承认自己对中世纪的民俗和巫术所知不多,并且提到有关卫栖梧往事的某些遗迹,愿意带路克到传说中女巫子夜集会的山丘去看看,遗憾的是,他本身没办法提供更多这方面的资料。 路克心里如释重负,表面上却故意显得有点失望,并且把话题转到有关死者临终前的迷信上。 魏克先生轻轻摇摇头,“这方面我恐怕比任何人懂得都少。教区里的居民都尽量不让我听到任何异端。” “对,那是一定。” “不过我相信这里还是有很多迷信,这些乡下人还是很落后。” 路克冒险说:“我想康威可以安排。教堂司事吉尔斯是个好人,可惜耳朵聋了。他可以替你查查看。我想想看,真是不少,经过一个严冬和多变的春天之后,确实发生过不少意外。好像有很多人运气都很坏。” “有时候,”路克说:“一连串的噩运往往跟某个人的出现有关。” “对,对,那是个有典故的老故事,可是我想附近并没有出现过生人——我是说特别引人注意的生人,而且我也没听说有人有这种感觉。不过当然啦,也许我不可能听到。好了,我想想看,最近去世的有汉伯比医生和可怜的拉妮亚-傅乐登。汉伯比医生是个好人。” 布丽姬插嘴道:“菲仕威廉先生认识一些他的朋友。” “真的?真令人惋惜。一定有很多人替他难过,他的朋友很多。” “可是他一定也有些仇人。”路克说:“我只是听我朋友这么说。” 魏克先生叹息道。“他一向直话直说,可以说做人并不十分技巧吧。”他摇摇头,“这样当然会得罪人,不过他的确受到很多穷人的爱戴。” 路先谨慎地说:“你知道,我一直觉得一个人死了,总有某一个人会因此得到一些好处——我指的不光是金钱方面。” 牧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了解你的意思。对,讣闻上说人人都为死者难过惋惜,事实上恐怕不见得。就拿汉伯比医生的死来说,他的对手汤玛斯医生的地位当然会改善不少。” “为什么呢?” “我相信汤玛斯是个很能干的人,汉伯比医生也一直这么说,可是他在这里发展得并不很顺利,我想主要是受到汉伯比对人的吸引力的影响。比较起来,汤玛斯就逊色多了,病人对他根本没什么印象。我想他也很担心这一点,这一来反而更遭,他变得更紧张、更木纳。其实我早就发现一件事,你越是泰然自若,沉着应对,就越受人尊敬。我想他已经对自己产生了新的信心。他和汉伯比的意见一向不同,他完全采用新的医疗方式,汉伯比却宁可用老法子。他们之间争执过很多次——不过我想这方面我不应该再多说了。” 布丽姬温和清晰地说:“可是我相信菲仕威廉先生一定想多听听你的意见。” 路克不解地迅速看了她一眼。 魏克先生怀疑地摇摇头,然后又微笑着用不赞成的口气说:“人实在太爱管别人的闲事了。若丝-汉伯比是个很漂亮的女孩,难怪汤玛斯医生会迷恋上她。汉伯比的看法当然可以想象得到,那女孩太年轻,而且一直住在这个小地方,没什么机会碰见别的男人。” “他反对?”路克问。 “彻底反对,说他们都太年轻了。年轻人当然不爱听这一套,所以两个男人彼此都冷若冰霜。可是汤玛斯医生确实对他对手的意外死亡很难过!” “伊斯特费德爵士告诉我是败血症。” “对,只是一点点划伤引起的感染。做医生的往往要冒很大的危险,菲仕威廉先生。” “的确是。”路克说。 魏克先生忽然说:“我实在扯得太远了。”又说:“我恐怕成了长舌老头了。我们刚才是谈到最近本地有哪些人去世,对吧?有拉妮亚-傅乐登——她最热心赞助教会了,还有那个可怜的女孩爱美-季伯斯,这也许可以给你一点线索,菲仕威廉先生。你知道,有些人怀疑她可能是自杀,这方面有些很可怕的仪式。她有个姑姑——我想恐怕不怎么和善可亲,也不大喜欢她侄女,不过很爱说话。” “那倒很有用。”路克说。 “还有汤米-皮尔斯——他曾经参加过唱诗班,是个很好的高音——声音非常甜美,可是其他方面就不大可爱了。所以我们最后只好请他离开,免得其他男孩受他影响变坏。可怜的孩子,恐怕大家都不太喜欢他。我们本来替他在邮局找了份工作,可是后来被开除了。他也在艾巴特先生那里做过一阵子事,可是很快又被开除了——听说是跟什么机密文件有关的事。后来他又在爱许庄园待过一段时间——是吧?康威小姐,在花园里帮忙,但是他实在太没礼貌,伊斯特费德爵士只好解雇他。我真替他母亲难过——她是个很有修养,很勤劳的女人。韦思弗利小姐好心地替他找了些擦窗户的临时工作,伊斯特费德爵士本来反对,最后总算答应了。其实,要是他当初不答应就好了。” “为什么?” “因为那孩子就是因此死的。他在擦图书馆——你知道,就是那幢旧的大房子窗子的时候,大概是调皮地想在窗槛上面跳舞什么的,一不小心失去平衡,要不然就是头昏,掉了下来。真让人看了难过!摔下来之后就一直没有清醒,送到医院几小时就死了。” “有没有人看到他掉下去。”路克很有兴趣地问。 “没有,他在擦花园那边的窗户,不是前面这边。据估计,他跌下来之后大概半小时才被人发现。” “是谁发现的?” “傅乐登小姐,就是我刚才说前些日子过马路不幸被汽车撞死的那位女士。真可怜!她觉得非常不安!碰到这种事实在让人很不舒服!她获准到花园采一些植物,结果发现那孩子跌昏在地上。” “她一定非常震惊。”路克若有所思地说,同时在心里想:“比你所知道的更要震惊。” “他是个讨厌的顽皮鬼。”布丽姬说:“你知道,魏克先生,他老是虐待小猫、小狗,还抢其他小男孩的东西。” “我知道——我知道。”魏克先生难过地摇摇头,“可是你知道,亲爱的康威小姐,有时候往往因为想象力不成熟,所以才会造成残酷的个性。所以你要是用一个小孩的眼光去看大人,就会发现人往往看不到自己的残忍或者疯狂。我相信现在世界上大多数残忍、愚蠢的行为,都是由于某些地方不够成熟造成的。人实在应该抛开孩子气的事情——”他摇摇头,一摊双手。 布丽姬忽然用嘶哑的声音说:“你说得对,我懂你的意思。对,一个像小孩子一样的大人,实在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 路克-菲仕威廉很困惑,不知道布丽姬指的是什么人。 [book_title]第五章 魏克先生又自言自语地念了几个名字。 “我想想看。可怜的罗斯太太、老贝尔、爱尔金的孩子、海利-卡特,你知道,他们不见得都信国教,像罗斯太太和卡特就不信。对了,还有可怜的老班-史坦贝利三月的时候也去世——他已经九十二岁了。” “爱美-季伯斯是四月死的。”布丽姬说。 “对,可怜的女孩,那真是件可悲的错误。” 路克抬起头,发现布丽姬正在注视他,但是她很快就低下头。他有点挠头地想:“一定还有什么事隐瞒着我——和爱美-季伯斯的死有关的事。” 离开牧师宅之后,他说:“告诉我,爱美-季伯斯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布丽姬沉默了一、两分钟,然后才说——路克发现她的声音有点不自然——“爱美是我所见过的最差劲的女佣。” “所以她才被辞掉?” “那倒不是,是因为她下班之后和她男朋友出去玩。高登很古板、很守旧,他觉得晚上十一点之前不应该制造罪恶,他警告她,她的态度很粗鲁!” 路克说;“她就是那个错把帽漆当成咳嗽药水喝下去的女孩?” “对。” “这样做实在有点笨。”路克碰运气地说。 “笨透了。” “她那个人笨吗?” “不,相当精明。” 路克悄悄看了她一眼,觉得很困惑。她的口气平静得不带任何感情或者兴趣,可是他相信,她一定想对他暗示什么。 这时,布丽姬停下脚步,和一个摘下帽子、热心地和她打招呼的高个子男人说话。布丽姬和对方寒暄过后,介绍路克道;“这是我堂哥菲仕威廉,现在住在爱许庄园、他想写一本书,到这儿来找题材。这是艾巴特先生。” 路克有趣地打量着艾巴特先生——那位曾经雇用过汤米-皮尔斯的律师。艾巴特先生和一般律师毫不相像,他既不瘦也不严肃。他的身材高大,气色很好,穿着苏格兰呢套装,态度非常热心,神情愉快,感情横溢。他眼角已经有细小的皱纹,眼神也比乍看之下要来得精明。 “在写作,是吗?是小说?” “民间传说。”布丽姬说。 “你可找对地方了。”律师说:“这里真是包罗万象,无奇不有。” “别人也这么说,”路克说:“我相信你一定能帮我一点忙。你一定碰到过奇怪的举动或者有趣的习俗吧。” “噢,我不大清楚,也许——也许有吧。” “没听说过鬼屋?” “不,没听说过。” “对了,还有有关小孩的迷信。”路克说:“据说一个男孩子要是死得很惨,通常会变成僵尸——可是女孩子却不会,很有意思。” “那倒是真的,”艾巴特先生说:“我以前从来没听说过。” 那是理所当然,因为这根本就是路克编的故事。 “有一个男孩——叫汤米什么的——曾经在你的事务所担过事,我相信别人一定认为他会变成僵尸。” 艾巴特先生的脸色显得有点发紫,“汤米-皮尔斯?他是一点用都没有,又好管闲事的顽皮鬼。谁看过他变成僵尸了?怎么说的?” “这种事很难查出来,”路克说:“谁也不会光明正大地说,可是就是有这种谣言。” “对,对,大概是吧。” 路克又巧妙地换了话题,“唯一能听到人家谈论的人就是医生;他们替病人看病的时候,可以听到不少消息——迷信啦、符咒啦、可能还有春药什么的。” “你应该去找汤玛斯,他是个好人,很跟得上时代,不像可怜的老汉伯比。” “太保守了,不是吗?” “顽固透了!可以说是死硬派。” “你们曾经为了用水计划吵过架,不是吗?”布丽姬说。 艾巴特先生的脸又胀得通红,“汉伯比阻挡一切进步的事,”他尖声说:“他完全反对那个计划!说话也很粗鲁,一点都不客气。他说的有些话真可以拿去告他一状!” 布丽姬喃喃道:“可是律师绝对不会打官司,对不对?他们还有更好的办法。” 艾巴特得意地大笑,他的怒火来得快,去的也快,“不错,布丽姬小姐!你说得可真对,我们搞法律的对法律实在太清楚了,哈!哈!对了,我该走了。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尽管打电话给我。菲……菲仕……” “菲仕威廉,”路克说:“谢谢,一定!” 律师走开之后,布丽姬说:“要是你还想知道更多有关爱美-季伯斯的事,我可以带你去找一个人。” “谁?” “韦思弗利小姐。爱美离开爱许庄园之后,曾经到她那儿做过事。她死的时候还是在她那儿做事。” “噢,我懂了。”他有点意外,“非常谢谢你。” “她就住在这里。” 他们正穿过村中草坪,布丽姬用指头指路克日前曾经注意过的乔治亚式大房子,说:“那是伟区大屋,现在已经变成图书馆了。” 图书馆旁边那间小屋子和图书馆一比,就像洋娃娃住的屋子一样。它的阶梯白得耀眼,门环闪闪发亮,窗帘是拘谨的白色。 布丽姬推开大门,走上阶梯,这时,前门开了,一名上年纪的妇女走出来。路克觉得她就像典型的乡下老小姐,瘦弱的身躯上,整齐地穿着苏格兰呢外套和裙子。另外还穿了一件灰色丝上衣,别着一个紫水晶别针。那顶简单的毛呢帽,端端正正地戴在她优雅的头上。她的面容很愉快,夹鼻眼镜后面深出一对精明的眼睛。 “早,韦思弗利小姐。”布丽姬说:“这是菲仕威廉先生。” 路克俯身为礼,“他想写一本有关死亡、乡下风俗,和一般可怕习俗的书。” “噢!”韦思弗利小姐说;“真是太有趣了。”她鼓励地对他笑笑。 他不禁又想起傅乐登小姐。 “我想,”布丽姬说——他又注意到她用那种平谈得奇怪的口气说话——“你也许可以告诉他一些关于爱美的事。” “噢,”韦思弗利小姐说:“爱美?对了,是爱美-季伯斯。”他发现她显出一种新的表情,似乎想要好好打量他。接着,她似乎下定了决心,带头走进大厅,说:“进来吧,我可以晚一点再出去。”——路克表示谢意,她又说:“没什么,没什么,其实没什么要紧事,只是上街买点小东西。”窄小的起居室非常整洁,带有烧过熏衣草的香味。 韦思弗利小姐请客人坐下之后,用抱歉的口气说:“我不抽烟,所以家里也没准备,不过要是你喜欢抽,请别客气。” 路克婉拒了,但是布丽姬却迅速点了一支烟。 韦恩弗利小姐在一张有雕花扶手的椅子上挺直地坐下,打量客人一会儿,然后才满意地垂下眼睛,说:“你想知道关于爱美那个可怜女孩的事,对吗?那件事实在非常可悲,我难过得不得了。真是悲哀的错误。” “难道没有人怀疑她是——自杀?”路克问。 韦思弗利小姐摇摇头,“没有,没有,我根本就不相信,爱美不是那种人。” “那她是什么样的人呢?”路克率直地问:“我想听听你对她的看法。” 韦思弗利小姐说:“噢,当然,她一点都不能算是好佣人,可是这年头,能找到佣人就该谢天谢地了。她对工作很懒散,老想溜出去。不过现在女孩子还不全都是那样嘛!她好像不知道她的时间是属于雇主的。” 路克做出同情的表情,韦思弗利小姐继续说:“她很喜欢别人夸奖她,好像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爱尔斯华西先生——那家新开的古董店的老板,不过他真是个绅士,偶尔也画些水彩画,他替那个女孩画过一、两幅画,我想她就因为这样,好像以为自己有多美似的。她老爱和她未婚夫——吉姆-哈维——吵架。他在车行当技工,非常喜欢她。”韦思弗利小姐顿一顿,又说;“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可怕的晚上,爱美不大舒服,重感冒什么的——谁叫她要穿那些可笑又便宜的袜子,当然会感冒啦。那天下午她去看过医生?” 路克马上问:“是汉伯比医生还是汤玛斯医生?” “汤玛斯医生。他开了一瓶咳嗽药水给她带回家,一点都伤不了人的药。她回来之后,很早就上床睡觉,大概半夜一点左右,忽然发出一阵可怕、像要窒息似的尖叫。我上楼看她,可是门从里面反锁着。厨师也和我一起上去,我们两人都非常着急,又走到大门,刚好瑞德巡官出来巡逻,我们立刻叫住他。他绕到房子后面,设法爬上阳台,她窗户没关,所以他轻而易举地就进去了。可怜的女孩,真是太可怕了!医生他们也束手无策,过了几小时,她在医院里死了。” “是因为——什么?帽漆?” “对,他们叫做草酸毒,瓶子和咳嗽药水的瓶子差不多大。咳嗽药水在盥洗台上,那瓶帽漆在她床边。她一定是半夜拿错瓶子,警方就是这么说。” 韦思弗利小姐停下来,用精明睿智的眼睛盯着他。他知道她的话里一定别有含意。他觉得她有意隐瞒了一部分故事,但却希望他体会得出。 大家沉默着——相当长而难堪的沉默。路克觉得自己像个想不起台词的演员。最后他勉强说:“你觉得她不是自杀?” 韦思弗利小姐迅速说:“当然不是。要是她存心想死的话,也许会去买毒药来自杀。可是那玩意儿她已经放了好几年了。而且我说过,无论如何,她不是那种会自杀的女孩。” “那你——怎么想呢?”路克率直地问。 韦思弗利小姐说:“我觉得这件事非常不幸。”然后闭上明,热切地看着他。 路克正想努力说些中听的话时,门上忽然响起一阵搔抓声和咪咪的叫声。韦思弗利小姐跳起来打开门,一只橘色的大波斯猫摇摇摆摆地走进来。它停下脚步,用不同意的眼光看看来人,然后跳上韦恩弗利小姐椅子的扶手。韦恩弗利小姐用尖锐的声音说:“喔!老呸!我的宝贝老呸今天一早就到园地去了?” “老呸”这个名字似乎很耳熟,路克到底在什么地方听过一只叫“老呸”的波斯猫呢?他说:“好漂亮的猫?你养了很久了吗?” 韦恩弗利小姐摇摇头:“没多久,本来是我老朋友傅乐登小姐养的。她被可怕的汽车撞死了,我当然不能让‘老呸’给陌生人养,不然拉妮亚地下有知一定会不安。她实在太宠爱它了,的确很好看,不是吗?” 路克大大地夸奖了那只猫一番。韦恩弗利小姐说:“小心它耳朵,最近一直在痛。” 路克小心翼翼地摸摸猫,布丽姬站起来,说:“我们该走了。” 韦思弗利小姐和路克握握手,说:“也许不久会再看到你。” 路克愉快地说:“我相信一定会的,但愿如此。”他觉得她似乎很困惑,也有点失望。她又看看布丽姬——眼光迅速而带着疑问。路克觉得这两个女人之间彼此心领神会了一件事,但是却不让他知道。他很生气,可是他发誓一定要很快就找出答案。 韦思弗利小姐送他们出门,路克在阶梯顶端站了一会儿,用欣赏的眼光看了一会儿村中那块大草坪和鸭池。 “这地方一点也没受到尘世的骚扰。”他说。 韦思弗利小姐高兴地说:“是啊!一点都没错!和我小时候记得的一样。我们本来住在‘伟区大屋’,可是到了家兄当家的时候,他不喜欢住在那儿——老实说,是住不起了——于是就卖掉了。一位建筑商买下来,打算‘发展土地’——我想他是这么说的。幸好伊斯特费德爵士及时买下来,救了那幢房子。他把它改成图书馆和博物馆,不过一砖一瓦都没动。我每两周去整理一次图书——当然没有薪水——实在很难形容那种重回旧家园,而且知道它不会被卖掉的愉快心情。那里的布置真是太好了,菲仕威廉先生,改天你一定要到我们的小博物馆看看。有些本地特产非常有意思。” “我一定抽空去,韦思弗利小姐。” “伊斯特费德爵士对卫栖梧的贡献非常大,”韦思弗利小姐说:“可是有些人偏偏不懂得感恩,真是可悲。” 她紧抿着嘴,路克谨慎地不再发问,再次向女主人道别。 走到外面之后,布丽姬说:“你还想再搜集其他资料吗?或者想回家了?我们沿河边散步回去好不好?那边景色很美。” 路克立刻答道,他不想再进一步调查了,并且说:“我们就沿河边回去好了。” 他们先走过大街,最后那间屋子上挂着一块旧金字招牌“古董”。路克停下脚步,从窗口打量冷冷清清的屋里。“那边那个陶盘子蛮不错的,”他说:“可以送一个给我姑姑。不知道多少钱?” “要不要进去看看?” “你不介意吗?我很喜欢逛古董店,有时候只要花一点钱就可以买到好东西。” “我看这里不太可能,”布丽姬冷淡地说:“我敢说,爱尔斯华西对他店里东西的价值清楚得很。” 店门开着,里面有些长椅子和橱柜,摆着瓷器和铜器。两边各有一个摆满货品的陈列室,路克走进左边那间,拿起陶盘。这时,屋子后面那个原先坐在桌子后的人站了起来,“噢,亲爱的康威小姐,真高兴看到你。” “早安,爱尔斯华西先生。” 爱尔斯华西先生是个瘦高的年轻人,穿着红褐色的套装。他的睑孔长而白,头发则既长而黑。布丽姬介绍过路克之后,他的注意力立刻转到路克身上。“这是真正的英国古陶器,很可爱吧,对不对?这里有不少好东西,可是我并不愿意出售。我一直梦想住到乡下,开个小店,卫栖梧真是个好地方,有那种吸引人的气氛——希望你了解我的意思。” “艺术家的脾气。”布丽姬喃喃地道。 爱尔斯华西用白皙修长的手对她挥挥,说:“别用那种可怕的字眼,康威小姐,我是个商人,真的,只是个商人。” “可是你真的是艺术家,不是吗?”路克说:“我是说你会画水彩画,不是吗?韦思弗利小姐说你曾经替一个女孩画过像——是叫爱美-季伯斯吧?” “噢,爱美啊,”爱尔斯华西先生说。他退后一步,不小心碰到一个啤酒杯,他小心翼翼地把杯子扶正,说:“是吗?嗯,对了,我想我的确画过。”他似乎有点站不稳脚步。 “她很漂亮。”布丽姬说。 爱尔斯华先生又恢复了泰然自若的神色。“哦,你觉得她漂亮?”他问:“我一直认为她很平凡……要是你对陶器有兴趣,”他对路克说:“我还有一对陶制小鸟。” 路克表示对鸟没兴趣,又问了陶碟的价钱,爱尔斯华西先生说出一个数目,“谢谢你,” 路克说:“不过我实在不想剥夺你所喜欢的东西。” “你知道,每次东西没卖出去,我就觉得好安慰。”爱尔斯华西说:“好傻,不是吗?听我说,我愿意减低一基尼,我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东西,这样一来就不一样了。无论如何,这到底是卖东西的地方。” “不用了,谢谢你。”路克说。 爱尔斯华西先生送他们到门口。走远一些之后,路克说: “爱尔斯华西先生真是个怪人。” “我知道他会一点法术,不是妖术,不过反正差不多。” 布丽姬说:“再加上这地方的名声,就更像真有那么回事了。” 路克有点笨拙地说:“我的天,我想他正是我最需要的人,我应该在那方面跟他多谈谈。” “是吗?”布丽姬说:“他对那些事很内行。” 路克面带不安地说:“我改天再去拜访他。” 布丽姬没有回答。他们现在已经走到村外了,她转进一条羊肠小道,一会儿,他们就到了河边。他在河边遇到一个矮小、留着硬须、金鱼眼的男人。他身边有三只牛头犬,他正大声粗鲁地叫唤着那三只狗:“尼洛,过来,先生!……奈丽,丢掉!丢掉!我叫你丢掉!……奥古斯都——奥古斯都,我叫你——”看到布丽姬,他脱帽行礼,然后用像要把人吃掉似的好奇眼光看路克,最后又继续向那些狗吼叫着离开了。 “是贺顿少校和他的牛头犬?”路克问。 “对极了。” “今天早上我们可以说见过卫栖梧所有的重要人物了吧?” “不错。” “我好像冒失了点,”路克说:“我想任何陌生人到了英国乡下,都一定会被人拒之于千里之外。”他想起吉米-陆瑞淇的话。 “贺顿少校从来不掩饰他的好奇心,”布丽姬说:“有时候他实在盯得人受不了。” “那种人一看就知道当过某个地方的少校。”路克有点不乐意地说。 布丽姬突然说:“要不要在河边坐一下?时间还早得很。” 他们坐在一棵倾倒的树干上。布丽姬又说:“不错,贺顿少校的军人味道很重,你一定不相信,一年以前,他还是世界上最怕太太的人!” “什么?你说他?” “是啊,他娶了一个世界上最不理想的太太,她很有钱,在别人面前也从来不隐瞒这一点。” “可怜的家伙——我是说贺顿少校。” “他对她表现得很好——永远是个军人和绅士。其实我心里倒怀疑他有没有跟她吵过架。” “我想她一定不受欢迎。” “大家都不喜欢她。她责骂高登,但是却支持我,不过一般说来,她到任何地方都不讨人喜欢。” “我想一定是慈悲为怀的上天除掉她了?” “对,差不多有一年了。急性胃炎,把她丈夫、汤玛斯医生和两名护土折磨透了,不过最后总算死了。牛头犬马上高兴得不得了。” “畜牲也通人性。” 两人沉默着,布丽姬心不在焉地拨着长草,路克也视而不见地朝着河对岸皱眉,此行似梦似真的目的又困扰着他。到底有多少是事实?多少是想象呢?把每一个生人都当成可能的杀人犯,是不是冒失了点?这种观点实在不太高明。路克想:“去他的!我当了太久警察了!” 布丽姬冰冷清晰的声音吓了他一跳,把他拉回现实中。她说:“菲仕威廉先生,你到这里来究竟有什么目的?” [book_title]第六章 路克本来正要点燃一支烟,她这突然而来的一句话,倒使他愣住了。他呆了一、两秒钟,火柴烧到他的手指,“真该死!”路克丢开火柴,用力甩甩手指说:“对不起,你吓了我一跳。” “是吗?” “是的!”他叹口气,说:“我想任何聪明人一定一眼就能看透我,你大概从来就没相信我那个想写一本书的故事?” “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不是真的。” “你是说我不像有写作头脑的人?不用骗我,我宁可知道真相。” “不,你也许会写作,可是写的不会是那种书——古老的迷信、研究古迹等等——绝对不会!对你这种人,过去的事情根本算不了什么,甚至连将来也不放在你眼里,只有现在才是最重要的!” “噢,我懂了。”他做了个鬼脸,又说:“去他的!我到这里之后,你就一直让我觉得好紧张!你看起来好聪明,叫人手足无措。” “真抱歉!”布丽姬淡淡地说:“不然你希望我是什么模样呢?” “我也不知道,我从来没想过。” 她平静地接着说:“一个迷迷糊糊的小女孩,只知道抓住嫁老板的机会?”路克发出一个狼狈的声音,她用冷静、有趣的眼光看看他,说:“我很了解,没关系,我不会生气。” 路克厚着脸皮说:“好吧,也许差不多,不过我没有多想。” 她缓缓地说:“那当然要等火烧眉毛了才会着急。”停了一、两分钟,她又说:“你为什么来这里?菲仕威廉先生。” 话题又回到原先的问题上了,路克早就想到一定会这样。刚才,他终于下定了决心。他抬起头,迎向她睿智探询而且正在冷静安定地看着他的眼神。她眼里有一种出乎意料的庄重神色,于是他缓缓地道:“我想,我最好别再向你说任何谎了。” “不错。” “可是问题是事实有点可笑。告诉我,你是不是已经有什么想法?我是说你有没有猜想过我来这里的目的?”她若有所思地缓缓点点头,路克又说:“怎么样?能不能告诉我?也许会对我有点帮助。” 布丽姬平静地说:“我觉得你来这里一定和爱美-季伯斯的死有关。” “那就算是吧!我觉得每次提到她名字,就有一种奇怪的气氛,所以我知道这件事背后一定有什么秘密。你觉得我是为这件事来的?” “难道不是吗?” “从某一方面来说,你的想法并没错。” 他皱眉沉默着,身旁那个女孩也同样沉默地坐着一动不动,她什么也没说,免得打断他的思绪。 他终于下了决心。 “我到这里,是想追查一件事——一件很不可思议,而且也许很荒唐可笑的假设。爱美-季伯斯也跟这件事有关,我想查出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嗯,我也这么想。” “可是你为什么也这么想呢?她的死到底有什么奇怪——居然会引起你的兴趣呢?” 布丽姬说:“我一直觉得她死得不大对劲,所以才带你去见韦思弗利小姐。” “为什么?” “因为她的看法和我一样。” “嗯!”路克迅速地回想一下,现在他终于明白那个聪明的老处女为什么态度会那样了,“她和你一样觉得——爱美死得有点奇怪?”布丽姬点点头,路克又说:“到底为什么呢?” “首先是帽漆的问题。” “你指的是什么?” “二十年前,的确有人用帽漆——这个季节用粉红色的帽子,下个季节,只要一瓶帽漆就可以改变为深蓝色,再下一个季节,也许换一种帽漆,又可以变成黑色,可是现在时代不同了,帽子便宜得很,等到不流行的时候,丢掉就是了。” “连爱美-季伯斯那种身份的女孩子也一样?” “我还比她可能用帽漆呢,节俭早就被人忘得干干净净。还有一点,那瓶帽漆是红色的。” “哦?” “爱美-季伯斯本身就是红头发。” “所以不相配?” 布丽姬点点头,“男人多半不了解这一点,可是……” 路克意味深长地打断她的话:“对,男人不懂得这些,不错,一切都很符合——一切都完全符合。” 她接着说:“吉米在苏格兰场有些奇怪的朋友,你不会是?” 路克迅速说:“我不是警探,也不是在巴克街有好几间办公室的著名私家侦探。我只是吉米告诉你的从东部退休的警员。我所以会插手管这件事,是因为我搭火车到伦敦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于是他简单扼要地说出和傅乐登小姐谈话的内容,以及此后所发生的事。“你看!”他最后说:“这件事实在有点不可思议!我到卫栖梧,是为了找一个人——一个秘密凶手——他也许是个大家都认识而且尊重的人。要是傅乐登小姐想的没有错,还有你和那位——啊,姓什么的小姐也没错,那么这个人就杀了爱美-季伯斯。” 布丽姬说:“我懂了。” “我想,也有可能是从外面下手的吧?” “嗯,我也这么想,”布丽姬缓缓地说:“瑞德巡官就是从别的建筑物爬上她窗子的。窗子开着,是要费点功夫才能爬上去,可是任何普通男人想爬上去都不难。” “爬上去之后呢?” “把咳嗽药水换成帽漆。” “希望她半夜醒来的时候喝下去,大家就一定会说她拿错了,或者是存心自杀?” “对。” “警方不怀疑是有人故布疑阵吗?” “没有。” “我想又是因为男人的缘故吧。没有人想到帽漆有问题?” “没有。” “可是你却想到了?” “对。” “韦思弗利小姐也想到了?你们有没有互相讨论过?” 布丽姬淡淡一笑,说:“没有,至少没有像你所说的那样讨论过。我是说,我们彼此都没说出口。我不知道那个老小姐心里到底怎么猜测。也许她最初只是有一点担心,越想越觉得不对。你知道,她蛮有头脑的,不像这里大部分人那么迷迷糊糊。” “我想傅乐登小姐就相当湖涂,”路克说:“所以我刚开始一点也没有把她的话当真。” “我一直觉得她蛮精明,”布丽姬说:“这些爱议论东家长,西家短的老小姐们,从某一方面来说都精明得很。你说她还提到过别人?” 路克点点头,“对,一个小男孩——就是汤米-皮尔斯,我一听到这个名字就想起来了。另外我敢肯定,她也提到过卡特。” “卡特、汤米-皮尔斯、爱美-季伯斯、汉伯比医生,” 布丽姬轻轻地道:“正如你所说的,这件事实在有点不可思议。谁会想除掉这些人呢?他们每个人都不一样。” 路克问:“你有没有想过谁会杀爱美-季伯斯?” 布丽姬摇摇头,说:“想不出来。” “卡特呢?对了,他是怎么死的?” “掉进河里淹死的。有一天晚上他正要回家的时候,雾很大,他又喝得醉醺醺的,河上那座小桥只有一边有栏杆,大家都说他一定是酒醉失足淹死的。” “但是别人也可能轻而易举地把他推下河?” “不错。” “汤米-皮尔斯擦窗户的时候,也可能是别人随手一推,把他推到楼下跌死的?” “也没错。” “换句话说,有人可以轻轻松松地除掉三个人,但是却不会引起别人疑心?” “傅乐登小姐就起了疑心。”布丽姬说。 路克说;“我想就算我问你心里有没有可疑的人也没用吧?卫栖梧没有让你觉得阴森森、恐怖兮兮,也没有人长着奇怪的白眼珠,或者笑声很怪异可怕的吧?” 布丽姬说:“你觉得那人一定是个疯子?” “嗯,我想是的。那人是很疯狂,可是也很狡滑。傅乐登小姐曾经提到,这个人看着下一个动手的目标时,眼睛里有一种很奇怪的神情。从她说话的口气,我觉得——别忘了,只是我的感觉——她所说的那个男人的地位至少和她差不多,不过我当然也可能猜得不对。” “也许你说得一点也没错,有时候我们从别人言谈或者表情中,往往可以得到一种很微妙的印象,没办法用言词表示出来,可是那种感觉通常都不会错。” “你知道,”路克说:“告诉你这一切之后,我真是安心多了。” “我相信这样你的阻碍就少了些,而且我也许可以帮点忙。” “有你帮忙真是太好了。你真的想追根究底?” “当然。” 路克忽然有点尴尬地说:“伊斯特费德爵士怎么办呢?你看要不要——” “当然,我们根本不用告诉高登。”布丽姬说。 “你是说他不会相信?” “不,他会相信,高登什么事都相信!如果我们告诉他,他也许会吓得心惊胆跳,坚持找几个年轻力壮的手下整天保护他。” “那就只好算了。”路克同意道。 “不错,我们不能让他得到他单纯的乐趣了。” 路克看看她,仿佛想说什么,最后又改变了主意,只看看手表。 “对,”布丽姬说:“我们该回去了。” 她站起来,气氛突然变得有点紧张,仿佛路克没说出的话不安地绕在空中。 两人一起默默地走回家。 [book_title]第七章 路克坐在自己房里。午餐桌上,安斯杜瑟太太曾经问起他在马扬海峡的花园有些什么花,又告诉他在那种地方种什么最适合。伊斯特费德爵士又发表了一番有关“向年轻人表白”的谈话。现在他总算可以独自一个人静静地想一想了。 他拿出一张纸,写下几个名字; 汤玛斯医生 艾巴特先生 贺顿少校 爱尔斯华西先生 魏克先生 爱美的男朋友 肉贩、面包师傅、蜡烛师傅等等。 然后又拿出一张纸,先写上“被害者”,再在这个标题上面写道: 爱美-季伯斯被毒死 汤米-皮尔斯被人从窗口推出去 海利-卡特被人从小桥上推进河里(是酒醉?中毒?) 汉伯比医生血液中毒 傅乐登小姐被车撞死 又写道: 罗斯太太? 老班? 顿一顿,又加上: 贺顿太太? 他看着这张名单,边抽烟边沉思了一会儿,再度拿起铅笔写道: 汤玛斯医生和对他不利的证据: 汉伯比医生之死显然有很明显的动机,后者死的情况非常吻合——也就是说,用科学方法以细菌毒死。爱美-季伯斯死亡当天下午也去看过他,他们之间可能发生过什么?敲诈? 汤米-皮尔斯呢?目前还不知道有什么关连?是不是汤米知道他和爱美-季伯斯之间的秘密? 海利-卡特?没有什么线索。 傅乐登小姐到伦敦去的那天,汤玛斯医生是否不在卫栖梧? 路克叹口气,换了一个新的标题: 艾巴特先生和可能对他不利的证据: 显然非常可疑,也许成见很深。他为人亲切和蔼,是侦探小说中最有可能的疑犯。问题是:这是真实人生,不是小说。 谋杀汉伯比医生的动机: 他们之间存有明显的敌意,汉伯比医生藐视艾巴特先生,对头脑不正常的人,这已经足以构成杀机。傅乐登小姐一定不难看出他们之间的敌意。 汤米-皮尔斯?他曾经乱翻过艾巴特先生的文件,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他不该知道的事? 海利-卡特?没有什么线索。 爱美-季伯斯?也没有什么线索,不过使用帽漆倒蛮合乎艾巴特的个性——守旧的头脑。 傅乐登小姐遇害那天,艾巴特是否不在村子里? 贺顿少校: 不知道他和爱美-季伯斯、汤米-皮尔斯、海利-卡特等人有什么关系。 贺顿太太呢?她似乎是被砒霜毒死的,果真如此,其他人的死可能也和这个有关——是敲诈?汤玛斯医生是她的主治医生,所以汤玛斯又有了嫌疑。 爱尔斯华西先生: 涉及巫术,可能是个吸血的杀人凶手。跟爱美-季伯斯有关系。跟汤米-皮尔斯和海利-卡特有关系吗?目前还不知道。汉伯比医生呢?也许看出爱尔斯华西精神不正常。 傅乐登小姐呢?傅乐登小姐遇害那天,爱尔斯华西是否不在卫栖梧? 魏克先生: 看来似乎很不可能。也许是宗教狂热使然?觉得自己是天遣的杀手?小说也有过那样神圣的老牧师——可是这是现实,不是小说。 注意;卡特、汤米、爱美都是绝对不讨人喜欢的人,也许归因于天谴最好? 爱美的男朋友: 也许很想除掉爱美,可是大体而言,不像杀了这么多人的凶手。 其他人: 想都不用想。 他又重新看一遍这张单子,然后摇摇头,喃喃低语道:“太荒唐了!” 他把单子撕碎烧掉,自言自语说:“这件工作实在不简单。” [book_title]第八章 汤玛斯医生往后靠在椅背上,用修长优雅的手摸摸浓密黑亮的头发。他的年纪很轻。外表看来虽然很不成熟,但是他对路克患风湿的膝部的诊断,几乎和一星期以前哈理街那位专家的诊断完全一样。 “多谢你了,”路克说:“既然你觉得电疗有效,我就安心多了,我还不希望这种年纪就变成跛子。” 汤玛斯医生孩子气地一笑,说:“我想不会有什么危险,菲仕威廉先生。” “啊,你让我安心多了,”路克说:“我本来想去找一位专家,可是现在我相信用不着了。” 汤玛斯医生又微笑道:“要是你觉得那样比较放心,还是去看看为好。无论如何,听听专家的意见总不会有错。” 路克迅速说:“人在这些方面往往很容易害怕,你一定了解这一点吧?我常常想,医生应该会觉得自己像个术士——对病人来说,他就像魔术师一样。” “信心往往占了很重的分量。” “我知道,‘医生说’好像已经成了代表权威的话。” 汤玛斯医生耸耸肩,幽默地说:“要是病人都明白这一点就好了。”又说:“你正在写一本有关法术的书,不是吗?菲仕威廉先生。” “咦!你怎么知道?”路克有点装腔作势地惊呼。 汤玛斯医生似乎觉得很好玩,“哦,亲爱的先生,像这种地方,消息传播得非常快,因为实在没什么好聊的话题。” “不过也许会被人过分夸大,改天你说不定又听说起在召唤鬼魂,并且和恩多的女巫在比赛法力呢。” “奇怪,你怎么会这么说?” “为什么奇怪?” “因为有人谣传说你已经召唤过汤米-皮尔斯的鬼魂” “皮尔斯?皮尔斯?就是那个从窗口掉下去的小男孩?” “是的。” “这——怎么会呢?——对了,我跟那位律师提过——他姓什么——是艾巴特吧?” “对,故事就是从他那里传出来的。” “难道说我已经使一位头脑冷静的律师相信世界上有鬼魂存在了吗?” “这么说,你本身相信有鬼魂了?” “听你的口气,你好像不相信,是吗?医生,不、不能说我真的‘相信有鬼魂’,不过我确实知道有些人突然奇怪的死亡或者暴死。可是我最有兴趣的还是跟暴死有关的各种迷信——例如被谋杀的人不会在坟墓里安息,还有凶手如果去摸被害的死者,死者的血就会流个不停。不知道这些传说是怎么来的?” “很奇妙,”汤玛斯医生说:“不过我相信现在已经没什么人记得这些了。” “当然比你想象中要多,不过我想这里也没有什么人被人谋杀,所以很难判断。” 路克说话的时候带着微笑,眼睛仿佛很随便地看着对方的脸,但是汤玛斯医生似乎仍旧非常镇定,也对他报以微笑。 “是的,我想我们这儿已经——嗯,很多很多年——没有凶杀案子。起码我这辈子都没听说过。” “是啊,这地方非常安详平静,不会有什么暴行,除非——有人把那个叫汤米什么的小男孩从窗口推下去。”路克微笑着说。 汤玛斯医生又带着他那充满孩子气欢乐的自然微笑说: “很多人都恨不得扭断那孩子的脖子,不过我想还不至于真的有人会从窗口把他推下去。” “他好像非常顽皮,也许有人觉得除掉他是义不容辞,替大家服务的事。” “可惜这种理论只能偶尔引用一下。” “我一直觉得,连续除掉好多人会对地方上有益,”路克说:“我不像一般英国人那么尊重人命,我觉得任何阻碍进步的人都应该除掉。” 汤玛斯医生用手伸进美丽的短发中摸摸头,说:“不错,可是谁又有资格做裁判呢?” “学科学的人就有资格,”路克说:“那个人必须心胸正直,头脑灵活,有高度专业知识——譬如说医生之类。说到这一点,我倒觉得你本身就是很好的裁判。” “判决哪些人不该活下去?” “是的。” 汤玛斯医生摇摇头,说:“我的工作是使不适合活下去的人变得适合活下去。我承认,在大部分情形下,这是件很辛苦的工作。” “可是我们还是不妨来讨论一下,”路克说,“就拿已故的海利-卡特来说……” 汤玛斯医生尖声道:“卡特?你是说‘七星’的老板?” “对,就是他。我不认识他,可是我堂妹康威小姐提过他的事。他好像是个十足的大恶棍。” “噢,”对方说:“不错,他嗜酒如命,虐待太太,欺负女儿,爱跟人吵架,又爱乱骂人,跟这里大部分人吵过架。” “换句话说,世界上没有他这个人会更好?” “我想可以这么说。” “事实上,要是有人从背后把他推进河里,那个人可以说是为了大家着想才下手的了?” 汤玛斯医生冷淡地说。“你所说的这些手段是不是你曾经在——是马扬海峡吧?——用过呢?” 路克笑道:“嗯,不,这只是我的构想,不是真有这种事。” “嗯,我也觉得你不像天生的杀人凶手。” “告诉我——我很想知道——你有没有碰到过你觉得像杀人凶手的人?” 汤玛斯医生尖声道:“奇怪!你居然会问这种问题!” “是吗?我想医生一定见识过各种奇怪的人物,譬如说,他一定会比别人提早发现杀人狂的早期症状。” 汤玛斯有点生气地说:“这完全是外行人对杀人狂的看法,以为他一定会拿着刀到处乱跑,嘴边不时吐些白沫。我不妨告诉你,杀人狂也许是世界上最难看出的病症。从外表上看,他也许和平常人完全一样,也许是个很容易受惊的人,也许他会告诉你他有些敌人。可是除此之外什么迹象都没有,一点也不讨人厌。” “真的?” “当然是真的。有杀人狂的疯子,常常认为自己是为了自卫才杀人。不过当然啦,有很多杀人凶手就像你、我一样正常。” “医生,你这话可让我觉得坐立不安了!想想看,改天你也许会发觉我曾经一声不响地杀过五、六个人呢。” 汤玛斯医生微笑道:“我觉得不大可能,菲仕威廉先生。” “是吗?彼此彼此,我也不相信你杀过五、六个人。” 汤玛斯医生愉快地说:“你没把我职业上的失败例子算在内。” 两人都笑了起来,路克站起来道别,用抱歉的口气说: “对不起,打扰了你好久。” “噢,没关系,我不忙,卫栖梧是个很健康的地方。真高兴能跟外地来的客人聊聊。” “不知道……”路克没往下说。 “什么事?” “‘康威小姐要我来找你看病时,曾经告诉过我,你实在非常……嗯,医术实在很高明。我在想,你留在这种小地方会不会觉得太埋没自己的才干了?” “噢,能从小地方着手也是一个好的开始,能得到很宝贵的经验。” “但是你不可能一辈子就这样待在乡下不求发展。听说你的已故对手汉伯比医生就没什么野心,一直安安分分,很满足地在这里行医。我想他在这里一定住了很多年了吧。” “事实上他一辈子都住在这里。” “听说他很正派,就是太顽固了点。” 汤玛斯医生说:“有时候他的确很难相处,对新设备很不信任,不过对老派的内科医生来说,他倒是位很好的先进。” “听说他留下一个漂亮的女儿。”路克用戏弄的口气说。 他很有趣地看着汤玛斯医生白皙的面孔胀得通红,并且说:“嗯——嗯——是吧!” 路克用亲切的眼光看看他,很希望能把他从自己的嫌疑名单上除掉,一会儿,后者恢复了正常,忽然说:“谈到犯罪,如果你对这方面有兴趣,我可以借你一本书,是从德文翻译过来的,克鲁哈玛写的《自卑感与犯罪》。” “谢谢你。”路克说。 汤马斯医生伸手从书架上找出那本书,说:“就是这一本,其中有些很惊人的理论。虽然只是理论,倒也蛮有意思的。例如‘法兰克福屠夫’孟兹海的早年生活,喜欢杀人的小保姆安娜-海伦等,都非常有意思。” “好像她杀了十多个托她照顾的小孩之后,别人才发现事情真相。”路克说。 汤玛斯医生点点头,“对,她的性格很惹人同情——她非常爱孩子,每个孩子死的时候,她真的都悲痛欲绝。这种心理实在很叫人惊讶。” “这些人居然能逍遥法外那么久,真奇怪。” 这时他已经走到门口阶梯上了,汤玛斯医生送他出门,说:“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其实你知道,容易得很。” “什么东西容易得很?” “逍遥法外啊,”他又露出孩子气的迷人微笑,“只要小心点可以了,聪明人一定会非常小心,不留下任何痕迹。这就够了。”他又笑笑,然后走进屋里。 路克站在门口看着阶梯发呆。医生的微笑中有一种谦卑的意味,他们谈话当中,路克一直觉得自己像个完全成熟懂事的大人,而汤玛斯医生却仿佛是个年轻无邪的少年。但是此刻,他却有一种完全相反的感觉,医生的微笑就像一个大人对聪明淘气的孩子的那种纵容的微笑。 [book_title]第九章 路克在大街上那家小店买了一罐香烟和一份每周给伊斯特费德爵士赚进大把钞票的“欢乐周刊”。谈到足球比赛,路克叹了口气,说他刚刚失掉赚进一百二十镑的大好机会。皮尔斯太太立刻表示很同情,并且说她丈夫也一样。就这样,双方建立起了友谊,路克不费什么力气就把话题越扯越远。 “我们皮尔斯先生对足球兴趣很浓,”皮尔斯太太说:“每次一打开报纸,一定先看足球新闻。我刚才不是说了嘛,他失望过很多次,可是话说回来,总不可能每个人都赢啊,而且我说呀,人是斗不过运气的。” 路克全心全意地表示同意她的看法,又巧妙地谈到人往往祸不单行。 “是啊,先生,我早就知道了,”皮尔斯太太叹口气, “一个女人有丈夫,还有八个孩子——六个活着,死了两个——就更知道世界上麻烦事可是太多了。” “我想是吧,嗯,那当然。”路克说:“你说你有两个孩子死了?” “有一个才死不到一个月。”皮尔斯太太带着点忧郁地愉快说。 “天哪,真可怜。” “不但可怜,先生,简直是晴天霹雳——对,就是晴天霹雳。我全身都在发抖,真的,他们告诉我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全身都~直发抖。从来没想到汤米会发生这种事!因为像他那么调皮捣蛋的男孩,好像从来就不可能会离开我们。还有我的小爱玛-珍,好可爱,好甜蜜,人家都说:‘她太好了,养不大的。’结果果然是真的,先生。上天真的把她带走了。” 路克同意她的说法,又设法把话题从可爱的爱玛-珍转回比较不可爱的汤米身上,“你的男孩刚死不久?是意外?” “是意外,没错,先生。擦图书馆楼上窗户的时候,一定是一时没踩稳,一脚从最高的窗台上掉了下来。” 皮尔斯太太花了点时间,详细说明那件意外的事的经过。 “不是有人说看到他在窗台上跳舞吗?”路克说。 皮尔斯太太说,男孩子就是男孩子,不过那显然给了少校一个好借口,反正他一向就爱挑剔人。 “贺顿少校?” “是的,先生,就是养了几只牛头犬的那位。意外事件发生之后,他偶然提到曾经看见汤米做事常常顾前不顾后,所以要是突然受惊,免不了很容易就从窗口掉下去。先生,汤米的毛病就是精力太旺盛。从很多方面来说,他对我都是一项很痛苦的考验,可是他只是精力充沛——没别的,就像其它小男孩一样。他对人根本没什么了不起的害处。” “是,是,我相信没错,可是你知道,皮尔斯太太,有些人——尤其是严肃的中年人——往往忘了自己也曾经年轻过。” 皮尔斯太太叹口气,“你说的一点都没错,先生,我只希望有些先生大人能牢牢记住,我那儿子只是太活泼了一点,他们首先怎么对待过他!” “他曾经对主人恶作剧过,不是吗?”路克纵容地笑着说。 皮尔斯太太马上说:“他只是开开玩笑,没别的意思,先生,汤米一向很会模仿人,常常让我们捧腹大笑,有时候他会学古董店的爱尔斯华西,或者教会委员哈伯斯先生,有一次他还模仿庄园的爵士,结果爵士就把他解雇了,那当然是应该的,爵士后来也没记恨,还另外替他找了份工作。” “可是别人度量就没这么大了,对不对?”路克问。 “是啊,我也不用说是哪些人了,你一定猜不出来的,就拿艾巴特先生来说,他一直都对人那么和气,老爱和人开玩笑什么的。” “汤米也惹恼了他?” 皮尔斯太太说。“我相信我那孩子一点恶意都没有。而且话说回来,文件要是真的那么秘密,不能给人看的话,就不应该放在桌上。” “是啊,”,路克说“律师办公室里的机密文件应该锁到保险柜才对。” “对极了,先生,我也是这么说,皮尔斯先生也跟我想法一样。而且汤米其实也没看到多少。” “他到底看到什么?别人的遗嘱?”路克间。他想过,直接问文件内容也许使皮尔斯太太迟疑,可是只耍他先提出自己的猜想,马上就能得到对方的反应-他猜想得没错。 “喔,不是,先生,不是那种东西,根本没什么大不了,只是一封私人的信——是一位小姐写的……可是汤米连写信人的名字都没看清楚。我说啊,根本就是大惊小怪,小题大做。” “艾巴特先生一定很容易生气。”路克说。 “看起来好像是的。先生,我说过,跟艾巴特先生说话实在很愉快,他老爱跟人家开玩笑什么的,可是我也听说他那个人很难打交道。他跟汉伯比医生是死对头,是可怜的医生死以前没多久的事。对艾巴特先生来说可不大愉快,因为人总不愿意在别人死以前说其很多坏话,不然是没有机会反悔的。” 路克郑重其事地摇摇头,喃喃说:“太对了-太对了。又说:“真是的,他跟汉伯比医生吵过架,医生就死了;对你儿子不好,结果你儿子也死了。我想这么一来艾巴特先生以后一定会不敢再乱开口了。” “海利。卡特也一样一就是七星酒店的老板,”皮尔斯太太说,“卡特掉进水里淹死的前一个礼拜,他们刚刚大吵过一顿,不过那当然不能怪艾巴特先生,都是卡特自己不好。他喝得醉醺醺的到艾巴特先生家去,用脏话骂个不停。可怜的卡特太太,她不知道受了多少气,至少对她来说,卡特死了还比活着好。” “他留下一个女儿,对吧?” “喔,”皮尔斯太太说。“我这个人从来不喜欢说人家闲话。”这句话有点出乎路克的意料,可是似乎还有商量的余地,于是路克竖起耳朵,静静等着。“我想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露西-卡特算得上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要不是他们身份悬殊,我想也没人会注意什么。可是既然有人说闲话了,就没办法否认,尤其卡特又到律师家大吼大叫地骂人家。” 路克大略摸出她话中的意思,说。“看起来艾巴特先生好像懂得怜香惜玉。” “绅士通常都会,”皮尔斯太太说。“其实他们也没什么意思,只是随便交谈一、两句话,可是上流人士就是上流人士,免不了会引人注意,尤其是我们这种宁静的小地方。” “这里好可爱,”路克说:“一点都没有受到世俗的破坏和骚扰。” “艺术家是会那样说,可是我自己老觉得这地方有点赶不上时代,譬如说,这里没什么了不起的大厦。可是人家亚许维尔那边就有好多可爱的新房子,有的还有绿屋顶和彩色玻璃窗。” 路克有点毛骨耸然地说,“你们这里也有一幢新房子。” “喔,对呀,大家都说那幢楼盖得很好,”皮尔斯太太非常热心地说:“当然,爵士对本地的贡献实在太大了。他完全是一片好心,我们都知道。” “可是你们觉得他的努力不见得完全成功?”路克有趣地问。 “喔,当然啦,先生,他并不是真的贵族出身-不像韦思弗利小姐或者康威小姐。你知道,爵士的父亲从前就在走过去几家那儿开鞋店。我母亲还记得高登-瑞格在鞋店里工作的情形——记得一清二楚。当然啦,他现在当了爵士,又那么有钱,情形当然不一样了,对不对?先生。” “那当然。”路克说。 “你不会怪我提到这件事吧,先生。”皮尔斯太太说。 “当然啦,我知道你现在住在庄园,正在写一本书,可是你是康威小姐的堂兄,那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们都很高兴她又要回庄园当女主人了。” “是啊,”路克说。“我相信你们一定很高兴。”说完,忽然他付了香烟和报纸钱,同时在心里想。“个人因素,我可不能把这件事加上个人因素。去他的,我是到这里来追查凶手的,那个黑头发的女巫婆嫁不嫁谁,又有什么关系?她跟这件事根本风马牛不相关。” 他沿着大街缓缓向前走,好不容易才把布丽姬的影子从脑海里赶走。他自言自语道。“好了,现在该想想艾巴特和对他不利的证据了。我已经找出他和三个死者之间的关系了。他跟医生吵过架,跟卡特吵过架,也跟汤米-皮尔斯吵过,结果这三个人都死了。那个女孩爱美-季伯斯呢,那个淘气的男孩看到什么私人信件?他知不知道是谁写的呢?也许知道,可是没告诉他母亲。万一他知道,而且艾巴特觉得应该让他闭上嘴?嗯,有可能。也只能这么猜了——有可能!可是还不够让人满意。” 路克加快了脚步,突然有点愤怒地看看四周,想道。“这个该死的村子让我越来越紧张。看起来那么安详、恬静、无邪,可是却发生了一连串可怕疯狂的杀人案。或者说,疯的是我,疯的是拉妮亚。傅乐登?无论如何,这些事也许完全是巧合——对,包括汉伯比医生的死和其他人的死都只是巧合。”他回头望望大街,忽然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他告诉自己:“世界上不会真的有这种事。”又抬头看看爱许山脊长而弯曲的孤线,那种不真实感又立刻消失了。爱许山脊是真实存在的,它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事——巫术、狠毒的行为、被人遗忘的吸血和邪恶仪式。 他再度举步向前。山脊那边走过来两个人影,他马上认出是布丽姬和爱尔斯华西。年轻人用他奇怪而不讨人喜欢的手在比着手势,头正俯向布丽姬那边,看来像是从梦境中走出来的两个人,就连他们从一处草丛踏进另一处草丛,也像悄然无声似的。她那种奇怪的魔力又缠绕着路克,他对自己说:“给巫婆迷住了——我真是给巫婆迷住了。” 他一动不动地站着,全身仿佛有一种奇怪的麻痹感,他后悔地自语道:“谁才能解开符咒呢?谁也没办法。” [book_title]第十章 就在这时,他背后发出一个轻微的声音,他立刻转过身。是个女孩,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棕色的卷发盘绕在耳边,深蓝色的眼睛里有一种羞怯畏惧的眼神。她有点尴尬地红着脸,说。“你是菲仕威廉先生吧,对不对?” “是的,我——” “我是若丝-汉伯比,布丽姬告诉我——你认识一些先父的朋友。” 路克不好意思地微红着脸,有点笨拙地说,“他们——喔——是——是他年轻时候的朋友,那时候他还没结婚。” “噢,我懂了,”若丝-汉伯比似乎有点失望,不过她又说。“听说你正在写一本书,是吗?” “是的,我是说我正在收集资料,是有关乡下迷信之类的书。” “我懂了,听起来好像很有意思。” 路克对她微微一笑,心里想,“咱们的汤玛斯医生可真幸运。” “有些人就有本事把最有趣的题材变得叫人受不了,我想我就是那种人。”路克说。 若丝-汉伯比先是莞尔一笑,然后说。“你真的相信——相信迷信哪些吗?”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因为不一定有因果关系,你知道,人也可能对不相信的事产生兴趣。” “嗯,我想是吧。”女孩用不十分肯定的声音说。 “你迷信吗?” “噢——不,我想我不算迷信,不过我相信事情往往会接二连三的发生。” “接二连三?” “对,比如说会噩运连连或者好运不断。我是说,我觉得卫栖梧最近好像就一直受到不幸的诅咒。家父死了,傅乐登小姐被车子撞死,还有那个小男孩从窗口掉下去,我——我开始觉得有点讨厌这里——好像我应该离开似的。” 她的呼吸变得有点急促,路克若有所思地看着她,问,“你觉得这样?” “喔,我知道我的想法很傻,也许是因为可怜的爹死得太意外——太突然了。”她颤抖了一下,“接下来是傅乐登小姐,她说……”她顿住了。 “她怎么说?她是位可爱的老小姐,我想——很像我一个姑姑。” “哦,你认识她?”若丝的脸上闪亮着喜悦的光芒,“我很喜欢她,她对爹也很关心,不过我有时候忍不住怀疑她是不是苏格兰人所谓的先知。” “为什么?” “因为——实在很奇怪——她好像很担心爹会出事,甚至可以说警告过我。后来有一天——就是她进城去的前一天,她的态度好奇怪——兴奋得不得了。老实说,菲仕威廉先生,我真的觉得她是那种有预知力的人。我想她大概知道自己会出事,也知道爹会发生意外。实在——实在有点可怕!”她向他靠近一步。 “有时候人就是能知道未来的事,”路克说。“但是却不一定跟超自然有关。” “对,我想这是很自然的事,真的——只是大部分人都没有这种能力,不过我还是很担心。” “不用担心,”路克温和地说,“别忘了,现在一切都已经过去了,老是回忆往事是没用的。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迎接未来。” “我知道,可是问题还不只是这样,”若丝-汉伯比迟疑着说。“还有一件事牵涉到你堂妹。” “我堂妹?布丽姬?” “是的,傅乐登小姐也一样替她担心,她老是向我问东问西,所以我想她也很担心她。” 路克倏地转身看看山边,他有种莫名其妙的恐惧。幻想——那应该全都是幻想吧!爱尔斯华西只是对人毫无伤害的业余艺术收藏家,在这里开了间小店。若丝仿佛知道他的想法,问道:“你喜欢爱尔斯华西先生吗?” “一点都不喜欢。” “乔佛瑞——你知道,就是汤玛斯医生——也不喜欢他。” “那你呢?” “噢,我也不喜欢,我觉得他很可怕,”她又向他靠近了些,“有很多关于他的谣言,听说他会在女巫草坪举行奇奇怪怪的仪式,他很多朋友都从伦敦赶来参加——那些人都看起来可怕兮兮的,汤米-皮尔斯也是他的助手。” “汤米-皮尔斯?”路克尖声问。 “嗯,他参加了入教仪式,还有一件红色法衣。” “是什么时候的事?” “有一段时间了,大概是三月吧。” “这里什么事好像都有汤米-皮尔斯的份?” 若丝说:“他很爱追根究底,什么事都想知道。” “也许他最后知道的实在太多了。”路克绷着脸说。 若丝只听出字面上的意思,她说。“那个小男孩实在有点讨厌,不是恶作剧就是欺负猫、狗。” “就算他死了也没人难过?” “嗯,我想是的,不过他母亲当然非常伤心。” “我想她还有六个宝贝可以安慰她,那个女人舌头可真长。” “她是话多了一点,不是吗?” “我只向她买了一罐香烟,就好像知道村子里所有人的故事了。” 若丝难过地说。“这种小地方就是这么可恶,每个人对别人的事都一清二楚。” “喔,那倒不见得。”路克说。 她用疑问的眼光看着他。路克语意深长地说。“没有人能完全了解另外一个人的一切,就连最亲近的人也一样。” “就连……”她顿了顿,又说:“嗯,我想你说得对,可是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说这么可怕的话了,菲仕威廉先生。” “吓着你了?” 她缓缓点点头,然后忽然转身,“我该走了,要是……要是你没有其他重要的事——我是说如果可能的话,希望你务必来看看我们。家母一定……一定很高兴看到你,因为你认识先父那么久以前的朋友。”她缓缓走开,微低着头,仿佛负担着什么忧虑或困扰似的。 路克看着她远去,忽然起了一阵孤独感,他想保护那个女孩。为什么呢?这么一自问,路克不禁感到一阵不耐烦,不错,若丝-汉伯比的父亲才去世不久,可是她还有母亲,也和一个绝对能在任何方面保护她的英俊年轻人订了婚。那么,他菲仕威廉又为什么会有想要保护她的感觉呢? “不管怎么样,”他穿过爱许山脊的阴影下时,心里想道。 “我喜欢那个女孩子,像汤玛斯那种冷酷高傲的魔鬼,实在不配娶她。”医生送他到门口时的那种微笑又浮现在他眼前,假道学!装模做样!自以为了不起! 前面不远处传来脚步声,把路克从愤怒的沉思中惊醒过来。他抬起头,看见爱尔斯华西先生从山径走过来,两眼看着地面,高兴地独自微笑着。路克看到他的表情就很不喜欢,爱尔斯华西不像是在走路,而像是用后脚往前跳——就像照着脑子里奇怪诡异的舞蹈节拍前进一样。他的微笑就像心里有什么奇怪的秘密使他乐得忍不住笑歪了嘴似的,让人看了很不舒服。路克停下脚步,这时,爱尔斯华西也几乎走到他面前,最后,他终于抬起头来。他眼里有一种恶毒和闪动的眼神,但是他马上就认出来了,接着——至少在路克看来是这样——他完全变了另一种模样。一分钟之前,他还像个森林中手舞足蹈的半人半兽,可是此刻却变成一个一本正经的年轻人,“喔,菲仕威廉先生,早安。” “早安,”路克说。“你在欣赏自然美景吗?” 爱尔斯华西先生用修长白皙的手做个责备的手势说。“噢,不是,不是,我讨厌自然,可是却很热爱生命,菲仕威廉先生。” “我也是。”路克说。 “‘智者都热爱生命’。”爱尔斯华西先生用略带反讽的口吻说,“我相信这对你一点都没错。” “还有更糟糕的事呢。”路克说。 “亲爱的先生!健全的头脑是很不可靠又惹人厌的东西。一个人一定要有点疯狂,有点怪癖,才能从一种新的、叫人着迷的角度来看人生。” “就象麻风病人用斜眼看人一样。” “好极了,好极了,真是聪明!不过你知道,这确实值得研究,是一种很有趣的欣赏角度。我想我不应该再耽误你的时间了,你是在做运动吧。每个人都需要运动——公立学校的精神!” “你说得对。”路克说完,向他礼貌地点点头就走开了” 他想:“我实在太爱胡思乱想了,他只是个笨蛋,没别的。”可是内心却有一种难以捉摸的忧虑,促使他加快了脚步。爱尔斯华西脸上那种诡异、胜利的微笑——难道只是他路克的想象?他认出路克之前那种奇怪的眼神——那又怎么解释呢?他心中的不安越来越浓,他想。“布丽姬呢?她是不是平安无事?他们一起上来,可是只有他一个人回来,发生了什么事吗?” 他快步往前走,他和若丝-汉伯比谈话的时候,太阳曾经出来露脸,现在却又躲到云层后面去了。天空阴沉沉的,山边不时吹来阵阵冷风,他就像从平静的日常生活突然踏进一个妖术的世界中。自从他到卫栖梧之后,就一直被这种感觉围绕着。他转了个弯,来到曾经从低处看到过的那块绿草地,他知道,这就是所谓的“女巫草坪”。传说中,每当五月一日前夕的巫婆狂欢夜和万圣节,女巫都会到这里举行盛宴。接着,他忽然放下了心中的重担——布丽姬在这里,她正靠在山边一块岩石上坐着,她俯身把头埋在手中。路克迅速走到她身边,喊道:“布丽姬?” 路克有点不知所措地问。“你——你没事吧?对不对?” 她沉默了一、两分钟——仿佛仍然没有从那个遥远的世界回到现实中一样。路克觉得自己所说的话似乎绕了一大圈才传到她耳边。最后她终于开口道。“当然没事,我为什么会出事?”她的声音很尖,甚至带着些敌意。 路克微笑道。“我知道才有鬼呢,我忽然替你担心起来。” “为什么?” “我想主要是为了目前我所住的地方那种闹剧似的气氛,使我看一切东西和平常的心情都不同。要是有一、两小时看不到你,我当然会设想也许会在水沟里发现你血淋淋的尸体——我是说,如果这是小说的话。” “女主角从来不会被人杀死。”布丽姬说。 “对,可是……”路克及时住口。 “什么?” “没什么。” 感谢老天让他及时住口,因为他总不能对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说。“可是你不是女主角啊。” 布丽姬说。“女主角有时候会被人诱拐,关进牢里,或者囚禁在地下室,可是尽管碰到很多危险,最后都不会死。” “甚至也不会变老,”路克说,“这就是女巫草坪吧?” “对。” 他低头看看她,亲切地说,“你只需要找把扫帚就够了。” “对了,爱尔斯华西也这么说。” “我刚刚看到他。” “有没有跟他说话?” “有,我觉得他有意惹我生气。” “成功了吗?” “他的手段太幼稚了!”他顿了顿。又突然说:“他很奇怪,有时候你会觉得他一切都糊里糊涂,乱糟糟的,可是过一下又会怀疑自已到底有没有看走眼。” 布丽姬抬头看看他,说:“你也有这种感觉?” “这么说你也同意了?” “对,”布丽姬说,“他有一点——怪怪的,我昨天晚上躺在床上想了好久,一直在想这件事。我觉得要是——要是村子里有一个杀人凶手,他一定是疯了。” 路克想起汤玛斯医生的话,便问:“你不觉得杀人犯也可能像你我一样正常吗?” “不会是那种凶手,我觉得这个凶手一定神经有问题,所以我就想起爱尔斯华西。住在这里的人,就数他最奇怪。真的,他很奇怪,你就是摆脱不了!” 路克怀疑地说,“可是有很多像他那样的半瓶醋,对人也没什么伤害。” “对,可是我想事情不只是那样,他的手很可怕。” “你也发现了?真好玩,我也是。” “他的手不但白,还带着绿色。” “的确,不过你总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肤色奇怪,就认为他是杀人凶手啊。” “喔,不错,我们还需要证据。” “证据,”路克喃喃道:“我们最缺乏的就是证据,那个人太谨慎了,是个很细心的凶手!也是很细心的疯子!” “我一直很想尽点力。”布丽姬说。 “你是说爱尔斯华西那方面?” “对,我想我比你能从他嘴里套出话,而且已经有一个好的开始。” “说给我听听。” “嗯,他好像有些狐群狗党,常常到这里来庆祝。” “你是说无名的秘密仪式?” “我不知道是不是无名,可是的确是秘密仪式。事实上,听起来实在很可笑、很幼稚。” “他们大概供奉魔鬼,跳些淫舞吧?” “差不多,而且显然觉得很有意思。” “这方面我也有点资料,”路克说,“汤米-皮尔斯也参加过他们的仪式,他是助手,有一件红法衣。” “所以也知道他们的事?” “对,说不定这就是他的死因。” “他也到处跟人说?” “对——也可能他想私下敲诈他们?” 布丽姬沉吟道,“我知道这有点不可思议,可是如果发生在爱尔斯华西身上,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 “嗯,我同意,如果对象是他,就真的有可能。” “我们已经知道他和两名死者的关系,”布丽姬说,“汤米-皮尔斯和爱美-季伯斯。” “酒店主人和汉伯比医生呢?” “目前还不知道。” “酒店主人是不知道,不过我可以想象出他要除掉汉伯比医生的动机,也许他身为医生,看出爱尔斯华西的精神不正常。” “对,有可能。” 然后布丽姬笑笑,说,“我今天早上工作进行得不错,我的心灵力量似乎很大,我说我的高曾祖母差点因为会巫术被烧死的时候,他都快高兴死了,我想下次他们有什么狂欢宴的时候,说不定会请我参加呢。” 路克说:“布丽姬,看在老夭的份上,小心一点。” 她谅讶地看看他。 他站起来,说,“我刚才碰见汉伯比医生的女儿,谈起傅乐登小姐,她说傅乐登小姐很担心你。” 布丽姬正要站起来,一听这话忽然僵住了,“什么?傅乐登小姐担心——我?” “是若丝-汉伯比说的。” “她真的这么说?” “不错。” “她还说什么?” “没什么。” “真的?” “真的。” 布丽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懂了。” “傅乐登小姐担心汉伯比医生,结果他死了。现在我又听说她担心你——” 布丽姬笑笑,站起来摇摇头,长发又飞扬缠绕在她脸上,她说:“别担心,魔鬼会照顾自己的同类的。” [book_title]第十一章 路克把背靠在银行经理桌子对面那张椅子上.他说:“好了,这样我很满意,恐怕浪费了你不少宝贵时间吧?” 琼斯先生不赞成地摇摇手,那张黝黑的小圆脸上露出愉快的表情,“根本没有,真的,菲仕威廉先生。你知道,这是个宁静的地方,任何时侯,我们都很高兴认识外来的客人。” “这地方好吸引人,”路克说.“什么有趣的迷信都有。” 琼斯先生叹口气说,“教育只能潜移默化,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破除迷信。”路克说他觉得现代人把教育的功能看得太大,琼斯先生对他的话很意外。 他说:“就拿伊斯特费德爵士来说,他对本地的贡献非常大,他自己年轻时候感受到许多不便,所以一心想使现在的年轻人得到比较好的设备。” “不过他早年环境虽然不好,却没有妨碍他成为大富豪。”路克说。 “对,那一定是因为他有超人的才能。” “或者一运气。”路克说。 琼斯先生非常惊讶.路克说.“运气的确很重要,就拿杀人凶手来说,为什么有些凶手能成功地逍遥法外?是他的才能出众?或者只是运气好?”琼斯先生承认这可能只是运气好。 路克又说.“再拿贵地那位酒店老板卡特来说,他一星期可能有六个晚个都喝得醉醺醺的,可是偏偏有一天晚上失足,从小桥上掉进河里淹死,这又是运气的关系。” “对有些人来说,这倒是幸运的事。”银行经理说。 “你是指……” “他太太和女儿。” “噢,对,对,那当然。” 一名职员敲门进来,送来一叠文伴。路克签了名,接过支票,站起来说.“真高兴一切都解决了.你今年德贝赛马的屯运气不错吧?” 琼斯先生笑着说自己不是个嗜赌的人,又说他太太很反对赛马。 “那你大概没去德贝了?” “是没去。” “这里有人去吗?” “贺顿少校去了,他对赛马很有兴趣,艾巴特先生那天也多半休息,不过他并不支持得胜的马。” “我想很多人都一样。”路克说完向对方道别,然后就离开了。 走出银行大门后,他点了一支烟。 除了嫌疑极其微小之外,路克觉得也没有其它理由耽误琼斯先生.这位银行经理对路克试探性的问题毫无兴趣,要把他想象成杀人凶手实在很不容易.此外,德贝赛马那天他也没离开村子.不过无论如何,路克此行总算没有空手而回,他知道了两点-贺顿少校和律师艾巴特先生在德贝赛马那天都不在卫栖梧.也就是说,傅乐登小姐遇害那天,他们两人都有可能去过伦敦。 虽然路克目前并不怀疑汤玛斯医生,可是如果他能肯定赛马那天其确实在卫栖梧行医,那就更放心了。他暂时在脑子里记住这一点.接着他又想到爱尔斯华西,德贝赛马那天他在不在卫栖梧呢?如果在,他行凶的可能性就小多了。路克也想到,傅乐登小姐的死可能完全是意外.只是他马上又排斥了这种想法.她死得太凑巧了。 路克上了自己停在街边的车子,开到拍谱井修车厂,就在大街那边的尽头。他想询问几件有关开车方面的小事.一个面貌英俊、长着雀斑的年轻技工专心地听完之后,掀起车盖,两人又讨论起技术方面的问题。 有人在喊,“吉姆,过来一下。”那名雀斑技工依言定过去。吉姆.哈维,对,爱美.季伯斯的男朋友就叫吉姆.哈维。一会儿,他就道着歉回来,再度和路克讨论起技术间题。 路克同意把车留下,临走前,他似乎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今年德贝赛马有什么收获吗?” “没有,先生,我文持克利格。” “没有多少人支持裘裘比二世吧?” “是呀,说真的,先生,我想连报上都不认为它有入围的机会。” 路克摇摇头,说.“赛马是很难掌握的比赛.看过德贝赛马吗?” “没有,先生,我实在很想去。今年我本来要求老板放我一天假,可以买便宜火车票到艾普孙去,可是老板不肯.老实说,我们人手真的不够,那天工作又多。” 路克点点头就离开了,并且把吉姆.哈维从他的嫌疑犯名单上除掉.这个春风满面的男孩不会是秘密凶手,拉薇妮亚.傅乐登也不是他辗死的。 他沿着河边回去。他曾经在这里遇见过贺顿少校和他的狗。这一次又碰见少校轮流大声喊着那些狗.“奥古斯都!……奈丽!奈丽,听到没有!……尼洛,尼洛,尼洛!”那对金鱼眼再度瞪着路克,不过这次贺顿少校又加上一句话:“对不起,你是菲仕威廉先生吧,对不对?” “是的。” 我是贺顿——贺顿少校.我想明天早上我们还会在庄园见面,约好了打网球,是康威小姐好心请我去的.她是你堂妹吧,对不对?” “是的。” “我想也是。你知道,这地方一有生面孔,马上会被人认出来。”这时两只牛头犬碰到一只白色杂种狗,“奥古斯都!……尼洛!过来,先生!过来,我叫你们过来!” 等奥古斯都和尼洛好不容易不倩愿地听从他的命令.贺顿少校又回到原先的话题.路克正在轻轻抚弄奈丽,后者也正多情地看着他。“好母狗,不是吗?”少校说.“我喜欢牛头犬,始终养着些,我喜欢它们胜过任何其他狗。我就住在附近,一起坐坐喝点饮料吧。” 路克接受他的邀请,两人边走边谈,贺顿少校话题始终不离狗,而且谈到任何其他狗都不如他养的牛头犬.他向路克介绍有关奈丽、奥古斯都和尼洛的光荣历史。 这时,他们到了少校家门,少校顺手推开没上锁的大门,两人一起走进屋里.贺顿少校带他走进一间带有狗咪的小房间,墙边排着一列书架.少校忙着喝酒,路克打量了一下四周.有一些狗照片,几本“乡野生活”,两张陈旧的摇椅。书架边有些银杯,璧炉上有一幅油画。“我太太。”少校抬起头,发现路克正在看那幅画,就解释道.“她是个很特别的女人,脸上有很多特征,你说对不对?” “是啊,一点都不错。”路克看着已故的贺顿太太遗像说.画中的她穿着一伴粉红色的缎子衣服,手里拿着一束铃兰.棕发中分,嘴唇严肃地紧闭着.冷冷的灰眼似乎不高兴地看着面前的人。 “很特别的女人,”贺顿少校递给路克一个杯子,说:“死了一年了,她死了以后,我就完全变了。” “是吗?”路克不知该如何接下去好。 “坐。”少校朝一张皮椅指了指,自己在另外一张椅上坐下.他嗝了一口威士忌苏打,又说.“不错,我完全变了一个人。” “你一定很想念她吧?”路克笨拙地说。 贺顿少校黯然摇摇头,说:“每个人都需要太太在背后鞭策自己,不然就会懈怠下来一对,会松懈下来,随使自己乱来。” “可是-” “孩子,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听清楚了,我没说婚后丧偶并不难忍受,是很难忍受.男人会告诉自己.去他的,连我的灵魂都不属于我自己.’可是他一定会渐渐习惯,这都是纪律问题。” 路克想,贺顿少校的婚姻生活一定像在打一场军事战争,而不是幸福甜蜜的家庭生活.少校自言自语地说.“女人,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有时候好像怎么样都不能使她们满意,可是我的天,女人确实能使男人努力向上。”路克尊敬地沉默着,“你结婚了吗?”少校问。 “没有。” “嗯,好,你总会了解的.记住,孩子,没有任何事比得上婚姻重要。” “听别人说结婚好,实在很让人高兴,尤其是现在那么多人都不把离婚当一回事。” “呸!”少校说,“年轻人实在很恶心,一点耐性都没有,什么事都不能忍受!什么苦都不能吃!”路克实在很想请教他,何以必须吃苦,可是他还是尽力克制着自己。 少校又说.“记住,莉蒂亚是干中选一的女人!-一千个人里面才有一个她那种人。这里每个人都应该尊敬她。” “喔?” “她不愿意忍受任何荒唐的事,只要她用眼睛一看人家,那个人就会颓丧下去-颓丧得不得了。现在那些自称为仆人的黄毛丫头,以为人家应该忍受任何侮辱,莉蒂亚马上就会给她们颜色看!你知不知道,我们一年里换了十五个厨子和女佣.十五个!”路克觉得这实在不能算是对贺顿太太治家方面的恭维,可是既然主人认为这一点与众不同,足以傲人,他只好模糊地喃喃应了一声.少校又说,“要是哪个人不适合,她马上就换掉!” “一直都这样吗?”路克问。 “喔,当然,很多人都离开了。摆脱掉最好!莉蒂亚一直这样说!” “精神可嘉”路克说.“可是那不是有点不方便吗?” “喔,我不在乎亲自动手,”贺顿说,“我烧菜的本事不错,也很会升火.我不喜欢洗碗,可是碗总得要洗哪,那是没办法的事。” 路克表示同意他的看法,并且问起贺顿太太在家务事方面是否能干.“我可不是要太太伺候的男人,”贺顿少校说“而且莉蒂亚实在太娇弱了,不适合做家务事。” “这么说她并不壮罗?” 贺顿少校摇摇头,“她精神很好,不肯服输,可是她实在吃了很大的苦!是居然连医生都不同情她!医生都是冷血动物,只懂肉体上的痛苦.其他不平常的事都不知道。就拿汉伯比来说,大家好像都以为他是个好医生。” “你不同意?” “他根本就无知透了!对任何现代新发现都不懂!我看他恐怕连什么叫神经病都不懂!我想他大概知道麻疹、跌断腿这些毛病,可是别的就一点都不懂了!我最后跟他吵了一架,把什么都开门见山地说出来,他当然不高兴,马上就火冒三丈,说我旱就应该请我喜欢的医生来看.后来我们就换了汤玛斯。” “你比较喜欢他?” “他比那家伙聪明多了,在她生病的末期,他的确给她带来一些起色,老实说,她本来己经好多了,可是有一天却又旧病复发。” “痛不痛?” “嗯,很痛,急性胃炎什么的。那个可怜的女人真是吃了不少苦!她真是个勇士!医院来的那两位护士对她同情得不得了.‘病人这个’、‘病人那个’的。”少校摇摇头,一口喝干杯中的酒。“真受不了那些护士!自以为多了不起似的!莉蒂亚坚持说她们想毒死她,当然不是真的-汤玛斯说很多病人都有这种病态的幻想-不过有一点倒没错-那两个女人不喜欢她.女人最糟糕的就是这一点一看不起自己的同性。” “我想,贺顿太太在卫栖梧一定有不少好朋友吧?”路克知道自己的问话并不高明,可是实在想不出更恰当的话。 “大家都对我们不错,”少校有点勉强地说.“伊斯特费德送了些他家种的葡萄和桃子,两位老处女也会来陪她,我是说何娜瑞亚.韦思弗利和拉薇妮亚.傅乐登。” “傅乐登小姐常常来吗?” “嗯,她是个很普通的老小姐,不过对人很好!她一直很担心莉蒂亚,常常问起她吃些什么东西和什么药。的确是一片好意。不过你知道,我觉得实在是小题大做。”路克表示了解地点点头,“我最受不了别人大惊小怪了,这里女人真够多的,连好好打场高尔夫球都没办法。” “古董店那个年轻人怎么样?”路克问。 少校不屑地说.“他不打高尔夫。” “他来卫栖梧很久了吗?” “大概有两年了,没什么出息的小人。这些长头发、呜呜叫的家伙真讨人厌。奇怪的是,莉蒂亚居然喜欢他!女人对男子的看法最不可靠了,她甚至坚恃要用他的偏方!我想一定是月圆的时侯采回来的草药。实在愚蠢透了,可是女人偏偏敢吃-哈哈!” “艾巴特是个什么样的人-就是这里的律师?他很精通法律吧?我有点法律方面的疑问,也许会去请教他。”路克知道话题改变得有点突然,可是他判断得没错-贺顿少校不会意识到这种改变。 “听说他很精明,”贺顿少校坦白地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老实说,我跟他吵过一架.自从莉蒂亚临死前,他来这儿替她立下遗嘱之后,我就一直没见过他.照我看来,他是个卑鄙小人。不过当然啦,”他又说.“那对他的工作能力并没有影响。” “对,对,当然,”路克说.“不过他看起来似乎很爱吵架.听说他跟很多人吵过架。” “他的毛病就是太爱生气,”贺顿少校说,“好像以为自己是万能的上帝,任何人不同意他的看法就像犯了天条一样。 有没有听过他跟汉伯比吵架的事?” “他们吵过一架,对不对?” “吵得天翻地覆。记着,我可没觉得意外.汉伯比是头顽固的驴子。” “他死得很可怜。” “汉伯比?喔,大概是吧,太疏忽了,血中毒是最危险的事,我要是有什么伤口,一定马上搽碘酒。很简单的事嘛!汉伯比自己就是医生,连这点小事都不肯动手!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了!”路克不十分了解他指的是什么,不过他没有追问下去,只是看看表,站起来。 贺顿少校说,“赶回去吃午饭?一定是。好吧,很高兴能跟你谈谈.你以前在什么地方工作?马扬海峡?我从来没去过。听说你正在写一本书,有关迷信什么的。” “是的,我- 可是贺顿少校马上抢着说,“我可以告诉你一些有趣的事,我住在印度的时候,我那男孩-” 忍耐了十分钟很平凡的有关印度事迹的故事之后,路克终于得以脱身了。刚走出门外,又听到少校在后面大声叫唤着尼洛.路克对婚姻生活的魔力实在很惊讶,贺顿少校似乎真的很惋惜失去妻子-一个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都跟吃人老虎差不多的妻子.但是路克又忽然问自己,也许他只是在极端巧妙地虚张声势呢? [book_title]第十二章 下午那场网球之约幸好还不错,伊斯特费德爵士兴致很高,非常愉快地担任男主人的角色.他不时提到他贫困的出身。打球的人一共有八位-伊斯特费德爵士、布丽姬、路克、若丝.汉伯比、艾巴特先生、汤玛斯医生、贺顿少校和海蒂.琼斯-银行经理的女儿,始终格格笑个不停。 下午第二场比赛中,路克和布丽姬一组,伊斯特费德爵士和若丝.汉伯比一组.若丝打得相当好,曾经参加过全郡的比赛,弥补了伊斯特费德爵士很多缺点。布丽姬和路克打得都不特别好,所以双方的实力差不多相等。 三局过后,路克越打越精采,他们这组以五比三领先爵士他们.就在这时,路克发现伊斯特费德爵士开始变得不高兴,一会儿挑剔这个不好,一会儿嫌那个不对,虽然若丝不承认他的话,但他始终像个陶气不听话的小孩一样.可是接下来路克发现布丽姬故意犯了两次不该有的失误,结果反而让爵士他们赢了.布丽姬用道歉的口气对他说.“对不起,我快累坏了。” 看来的确没错,布丽姬好像一切都不对劲,爵士那一组最后以八比六获胜.接下来,大家又讨论下一场比赛的人选,决定由若丝和艾巴特先生一组,汤玛斯医生和琼斯小姐一组。 伊斯特费德爵士坐下来擦擦前额,满足地笑笑,又恢复了愉快幽默的心情,并且和贺顿少校大谈特谈他报上正在连载的一系列有关“英国居”的文章。 路克对布丽姬说.“带我去看看菜园好吗?” “看菜园做什么?” “我喜欢高丽菜。” “青豆呢?” “也不错。” 他们离开网球场,定向菜园。星期六下午,园丁不在,在温暖的阳光下,菜园看来闹散而安详.“豆子在这儿。”布丽姬说。 路克没理她的话,单刀直入地说,“你为什么要故意失误?” 布丽姬扬扬眉头,说,“对不起,我太累了,网球也打得反复无常?” “像你那种故意失误,连小孩都骗不了,还有故意把球打得那么远,实在太过份了!” 布丽姬平静地说:“那是因为我网球打得太差劲,要是我的技术好一点,也许会让你满意些。可惜我现在还控制不了球,还需要好好学习。” “哦,你承认?” “那当然,亲爱的路克。” “理由呢?” “也很明显,因为高登不喜欢输球。” “那我呢?要是我也喜欢赢呢?” “亲爱的路克,那恐怕比不上高登的想法重要。” “能不能再说清楚一点?” “要是你喜欢听,当然可以.人总不能跟自己的饭票作对,高登是我的饭票,你却不是。” 路克深深吸一口气,最后还是忍不住生气地说.“你跟那个可笑的小老头结婚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嫁给他?” “因为我当他秘书的时候,每周只有六镑薪水,可是做他太太却能得到一万镑,一整盒珍珠、钻石,充分的零用金,和各种荣誉的头衔。” “可是要尽的责任也不同啊!” 布丽姬冷淡地说:“难道你非要对一切事情都抱着看闹剧一样的心情吗?要是你一心把高登幻想成像情人一样疼爱太太的丈夫,我劝你趁早打消这种想法.你现在大概也发现,高登其实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他需要的是母亲,而不是妻子。不幸的是,他母亲在他四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他要另外找一个能让他吹牛,让他得到自信,和随时愿意听他谈论自己的人。” “你的嘴很厉害,不是吗?” 布丽姬不客气地反击道.“我不会用神话来骗自己,希望你听清楚了!我是个稍微有点头脑,长相很普通,又没什么钱的女孩.我希望安安心心地过日子,做高登妻子和做他的秘书,事实上没什么不同。一年以后,我想他连临睡前都记不得吻妻子了。唯一的不同,就是-薪水。”他们彼此看看对方,两人都气得脸色发白。布丽姬椰榆地说:“继续往下说啊,你很古板,不是吗?菲仕威廉先生。你不是可以用那句最恰当的陈腔滥调来骂我,说我是为了钱而出卖自己吗?我想这句话再适当也没有了!” 路克说,“你是个冷血的小魔鬼!” “总比热血的小傻瓜好!” “是吗?” “我知道一定是。” 路克嘲弄地说.“你还知道什么?” “我知道怎么照顾男人!你见过强尼.孔尼许吗?我跟他订婚三年,他很可爱,我爱他爱得发狂!可是他后来居然抛弃我,娶了一个有北方乡下口音,有三个下巴,但是一年却有三万镑收入的胖寡妇!碰到这种事,任何人都不会再有罗曼蒂克的幻想,你不觉得吗?”路克忽然呻吟了一声,转过身去,说.“也许吧。” “本来就是。” 两个人都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布丽姬用一种不肯定的声音说.“我希望你了解,你没有任何权利这样对我说话.你现在住在高登的家里,这样做太差劲了。” 路克也恢复了镇定,他礼貌地说:“这不也是陈腔滥调了吗?” 布丽姬红着脸说.“无论如何,这总是事实。” “不,我有我的权利。” “胡说!” 路克看看她,她脸色苍白得奇怪,像一个人身上有什么地万疼痛不已似的.他说.“我有权利,我有权利喜欢你-你刚才是怎么说的?-对了,我爱你爱得发狂!” 她猛然后退一步,说.“你-” “不错,很好笑,是不是?你应该笑得合不拢嘴才对!我是到这里来调查一件事的,那天,你从屋子转角走过来一怎么说呢?-就像对我施了一道符咒!你刚才提到神话故事,我就像一脚踏进神话里一样!你把我迷住了,我觉得只要你用手指一指我,说声‘变成青蛙’,我眼睛就会凸出来,在地上跳来跳去的。”他向她靠近一步,“我爱你爱得发疯,布丽姬.康威,所以你不可能要我高兴看到你嫁给一个大腹便便、连输一场球都要生气的傲慢贵族!” “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我觉得你应该嫁给我才对,不过当然啦,你听完之后顶多是大笑一顿就算了!” “的确非常可笑。” “一点都不错,好了,我们已经把话说清楚了,要不要回网球场去?这回,你大概会替我找个能赢的球伴吧。” “说真的,”布丽姬甜甜地说,“我相信你完全跟高登一样输不起。” 路克猛然抓住她的肩膀,说,“你那张嘴真是够利的,不是吗?布丽姬。” “我想不管你有多爱我,可是不大喜欢我,对吗?路克。” “我一点都不喜欢你。” 布丽姬看着他说,“你回家之后.打算结婚安顿下来,对不对?” “对。” “对象不会是像我这种人?” “我从来都没考虑过你这人。” “对,当然啦,我了解你们这种人,了解得一清二楚。” “你实在太聪明了,亲爱的布丽姬。” “你会娶个典型的英国好女孩,喜欢乡下,也很会养狗。你心目中的她也许正穿着苏格兰呢裙,用鞋尖拨弄火炉里的一根木柴。” “听起来好像很引人。” “本来就是,该回网球场了吧?你可以和若丝.汉伯比同组,她打得那么好,你们一定会赢。” “我很保守,只好随你说了。” 又是一阵沉默之后,路克缓缓从她肩上收回自己的手,两人都迟疑地站着,仿佛还有什么话难以启齿似的。 接着,布丽姬突然转身,带头往回走.下一场比赛刚刚结束。若丝反对再打下去,“我已经打了两场了。” 可是布丽姬也竖持道.“我累了,不想打了.你可以跟菲仕威廉先生一组,琼斯小姐和贺顿少校一组,再比赛一场。” 但是若丝还是不愿意,结果由四个男子比赛了一场.赛完之后,就一起喝下午茶。 伊斯特费德爵士向汤玛斯医生滔滔不绝地谈起他最近到威勒曼研究实验室的行程,“我想亲自了解最新科学发现,”他热心地解释道,“我总得对自己报上的言论负责,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是个科学时代,一定要让一般大众多多接触和吸收科学。” “对科学一知半解也许相当危险。”汤玛斯医生轻轻一耸肩说。 “我们的目的就是把科学带进家里,”伊斯特费德爵士说,“人人具有科学头脑-” “知道什么是试管。”布丽姬低声说。 “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伊斯恃费德爵士说:“威勒曼亲自带我到处参观,我说只要派个职员就行了,他偏偏坚持不肯。” “那当然。”路克说。 伊斯特费德爵士看来很高兴,“他把一切都解释得非常详细-细菌培养、血清、整个原理等等,还答应亲自替我们写一篇文章。” 安斯杜瑟太太喃喃道,“我想他们一定是用天竺鼠做实险,真残忍-不过总比用狗,甚至用猫好一点。” “用狗做实验的人都该死。”贺顿少校粗鲁地说。 “贺顿,我真的觉得你把狗命着得比人命还可贵。”艾巴特先生说。 “当然!”少校说.“狗不像人那样会背叛你,也不会用脏话骂人。” “只会用脏牙齿咬人家腿,”艾巴特先生说.“怎么说?嗯?” “狗最会分别好人和坏人。”贺顿少校说。 “上礼拜你有一条狗差点在我腿上咬一口,你怎么说?贺顿。” “还是一样。” 布丽姬及时打岔道.“再打打网球怎么样?” 于是又安排了两场比赛.最后当若丝.汉伯比向大家道别时,路克站到她身边说.“我送你回去,顺便替你拿网球拍,你没车吧,对不对?” “没有,可是路很近,一会儿就到了。” “我想散散步。”路克没再说什么,只是接过她手中的球拍和球鞋,两人一起默默沿着街填向前走.后来若丝随口提了一、两件小事,路克也漫声应着,可是她似乎没有注意到.走到她家大门时,路克的表情才开朗起来.“我现在心情好一点了。” “你刚才心情不好?” “谢谢你假装没发现,不过你已经除掉了我心头的阴影.真奇怪,我觉得就像从乌云密布的地方走到一个阳光普照的地方。” “本来就是啊,我们离开庄园的时候,有一块乌云遮住太阳,现在已经散开了。” “好了,好了,看起来这世界毕竟还算不错。” “当然不错。” “汉伯比小姐,我可以鲁莽地说一句话吗?” “我相信你一定不会太鲁莽。” “哦?别太肯定.我觉得汤玛斯医生实在非常幸运。”若丝羞红了脸笑笑,路克又说.“你真的和他订婚了?” 若丝点点头,“不过我们还没正式宣布,因为你知道,先父是反对这件事的,如果他刚死就宣布我们订婚,好像……好像有点太残忍了。” “令尊不赞成?” 若丝不情愿地低下头,说,“是的,我想事实上就是因为爹-不大喜欢乔佛瑞。” “他们彼此很敌视?” “有时候好像是.当然啦,爹是个有点顽固的老可爱。” “我想他一定很喜欢你.不愿意失掉你吧?”若丝表示没错,但是她的态度似乎仍然有所保留。 “不只是这样?”路克追问,“他根本就不希望你嫁给汤玛斯?” “是的,你知道,爹和乔佛瑞在某些方面实在很不一样,所以免不了发生冲突。乔佛瑞很有耐性,可是他知道爹不喜欢他,所以态度就更保守,更害羞,这么一来,爹就更没办法了解他了。” “偏见是很难抗拒的。”路克说。 “可是实在太不合理了!” “令尊没有提出理由?” “没有,根本就找不出理由嘛!我是说,他根本找不出反对乔佛瑞的理由,只能说他不喜欢他。” “‘我不喜欢你,费尔医生,理由嘛,连我也说不出。’” “一点都没错。” “他抓不到什么缺点?我是说,你的乔佛瑞既不喝酒不赌马?” “不,我想乔佛骗甚至连德贝马赛是哪一匹马获胜都不知道。” “那就奇怪了,”路克说:“我知道,我敢发誓我德贝赛马那天在艾普孙看到他。” 有一会儿他真担心,不知道自已有没有向她提过,他是德贝赛马那天才回到英格兰的,不过若丝一点也没起疑心,马上答道, “你说在德贝看见乔佛瑞了?喔,不可能,他走不开。那天他几乎一整天都在亚虚渥替一名难产妇女接生。” “你的记忆力真好!” 若丝笑着说:“他告诉我,那家人替婴儿取了一个小名叫裘袭比所以我特别记得。” 路克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若丝又说.“不管怎么样,乔佛瑞从来不去看赛马,否则他会烦死。”顿一顿,她又换了个声调说,“不进来坐吗?妈一定很高兴见见你。” “真的吗?那我就不客气了。” 进门之后,若丝带他走进一间只剩一点夕阳余辉的房间。一个女人有点奇怪地缩成团坐在摇椅上。 “妈,这位是菲仕威廉先生。” 汉伯比太太伸手和他握握,若丝一声不响地走了出去。 “很高兴看见你,菲仕威廉先生。若丝说你有些朋友多年以前认识先夫?” “是的,汉伯比太太,”他并不情愿向一个寡妇再说一次谎,可是实在没别的办法。 汉伯比太太说.“要是你见过他就好了,他是个好人,也是个了不起的医生。光是靠他的人格力量,就救活了很多别人认为没希望的病人。” 路克温和地说.“我来了以后,曾经听过很多关于他的事.我知道大家都很想念他。” 他无法完全看清汉伯比太太的脸,她的声音很单调,可是越是这洋,越显得她仿佛极力想隐藏什么。她忽然意外地说:“这是个邪恶的世界,菲仕威廉先生,你明白吗?” 路克有点惊讶地说,“是的,也许是吧。” 她坚持间道,“可是你到底知不知道呢?这一点非常重要。到处都是邪恶,人一定要有心理准备-才能对抗邪恶!约翰就是这样.他知道这一点,总是站在正义那一边。” 路克温和地说,“我相信一定是。” “他知道这地方有些什么邪恶。”汉伯比太太说.他真的知道……”她突然哭了起来。 路克喃喃道.“对不起-” 她忽然又恢复了自制,“请原谅我,”她伸出手,他握了握。“有空一定要来看我们,”她说,“若丝很喜欢你。” “我也喜欢她。我觉得令媛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女孩,汉伯比太太。” “她对我很好。” “汤玛斯医生真幸运。” “嗯。”汉伯比太太松开他的手,声音又变得平板起来。 “我也不知道,一切都好难。” 她紧张地扭动着身躯站在昏暗的夕阳余晖下,目送路克离去。 回家途中,路克不停地回想着和她谈话的内容。汤玛斯医生德贝赛马时大半天都不在卫栖梧,他是开车走的。卫栖梧离伦敦三十五英里,他说是去接生,是真话吗?有没有隐瞒什么?路克想,这一点应该可以证明。他又想到汉伯比太太,她一再重复的那句话-“到处都是邪恶的事”是什么意思呢?只是因为她丈夫的死使她紧张过度吗?或者真的有什么事不对?或许,她也知道些什么?知道汉伯比医生生前知道的事?“我一定要往下查,”路克自语道,“一定要继续查下去。” 他下定决心把脑筋从他和布丽姬之间的事上收回来 [book_title]第十三章 次日早上,路克作了一个决定.他觉得到目前为止,一切能用直接询问得到的答案都已经有了.迟早,他都必须公开自己真正的目的。他觉得现在正是去掉假装写书的身份,说明他此行是有特别用意的时候.为了拟定作战计划,他决定先去拜访何娜瑞亚.韦恩弗利。他相信她已经把自己所知道的完全告诉他了,不过他还想诱导她说出她心里的猜测.他相信韦恩弗利小姐的猜测可能很接近事实。 韦恩弗利小姐对他的拜访并不意外,很自然地接待他.她在他身边坐下之后,拘谨地交叠着手,充满智慧的眼晴-真像柔和的山羊眼睛一望着他的脸.路克对自己来访的目的觉得有点难以启齿.他说.“韦恩弗利小姐,我想你一定早就猜到,我到卫栖梧来的目的不只是写一本有关风俗和迷信的书吧?”韦恩弗利略斜着头,仍旧倾听着。 “我到这里,是为了调查有关那个可怜的女孩爱美.季伯斯死的事。” 韦恩弗利小姐说,“你是说你是警方派来的?” “喔,不是,我不是便衣警探,”他说,又幽默地补充道。 “也不是侦探小说里著名的私家侦探。” “我懂了,这么说是布丽姬.康威请你来的?” 路克迟疑了一会儿,决定不多解释这一点.如果不把傅乐登小姐的故事和盘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