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来自沼泽乡的女孩
[book_author]拉格洛夫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外国名著,完结
[book_length]194103
[book_dec]塞尔玛·拉格洛夫自幼就受到传奇故事的熏陶濡染,后来又酷爱思索,想像力非常丰富。只有这样的一颗心灵才能够大胆地去揣测解释那肉眼所观察不到的神秘世界的奥秘。……正如沙漠中炽热空气的折射使得旅行者目睹海市蜃楼的奇景一样,她的情真意切浓墨重彩的想像力更赋予了她的幻觉以传神的力量,从而使得这些幻想变活起来。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小说丛书:来自沼泽乡的女孩》收录了:《斋戒之灵与皮特·诺德》、《神枪手雷欧的故事》、《神来之作》、《弗莱翠卡小姐》、《圣诞来客》、《他母亲的肖像》、《来自沼泽乡的女孩》、《昆格哈拉的森林女王》等二十三篇中短篇小说作品。 塞尔玛·拉格洛芙,女性,瑞典人。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代表作品有:《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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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斋戒之灵与皮特·诺德
Ⅰ
我眼前的小镇,如家一般,亲切友好。小镇不大,更确切地说,应该是袖珍。这里的每一个洞眼角落,每一只猫猫狗狗,我都能如数家珍,道个明明白白。这里的每一个小孩,都是我的朋友。只要走在大街上,总会有一张亲切的面孔躲在玻璃窗后偷偷窥视。只要漫步在公园里,一开始总少不了与熟人的一阵寒暄,尔后便是登门拜访。
邻家花园里,玫瑰开得娇艳欲滴,你我都能拿来炫耀一番,仿佛那是出自自家的花园。哪家出了丑事,你我脸上都会蒙羞,仿佛那是自家的家丑。而闹火灾,或是聚众斗殴之类的事件,发生的几率简直就是微乎其微。难怪镇里的人都会理直气壮地宣称:“瞧瞧,这就是‘文明社区’!除了这儿,还有什么地方能如此和谐安全?这就是模范镇!”
我亲爱的小镇,从未更改过它的模样。旧地重游,眼前依然如故:旧时的房子,旧时的店铺,从未变样;再次走在人行道上,依然会跌落其中的洼洼洞洞;再次路过坚韧挺拔的菩提树篱,经过修剪整齐的丁香花丛,依然会驻足凝望,陶醉其中。掌管全镇的老镇长再入眼帘。只见他依然踱着大步,机警地巡视四周。读者们只需放飞一下想象,假想此刻自己正身临此地,心里也定会倍感安全!失聪的老哈弗沃尔森依然在他的小花园里翻刨。那双清澈如水的双眼,时而凝视着大地,时而游移在天边,好像在说:“我们已经看透人情世故。大地,现在我们要深入你的心脏,把你探个明白。”
观摩到此,却始终没有看到一个人的踪迹。那个来自韦姆兰省的胖小伙皮特·诺德去了哪儿?以前,他还是老哈弗沃尔森店里的一名伙计。只要是由他看店,他总会拿出一些小机械发明和他喂养的小白鼠,把客人们逗得哈哈大笑。关于他的故事,说来话长。其实,小镇里的一草一木、一人一物都有着自己的故事——唯独属于小镇的故事。
皮特·诺德很讨人喜欢。他个头矮小圆润,一双带笑的褐色眼睛闪烁出无尽的古灵精怪,一头麻屑般的白发比秋天里的白桦叶还要白出几分。红彤彤的脸蛋光滑柔嫩,来自家乡的韵味也分明地印在脸上。凡是见过他的人,一眼就能将其分辨。家乡赋予了他独特的魅力:办事高效,手指灵活,口齿伶俐,思维清晰;幽默、温厚、勇敢、善良;喜欢争论,好奇心重;总有说不完的话。他还是个狂妄的家伙!在他眼里,市长与乞丐无异!尽管如此,他的桃花运却隔日不断,总会有女孩为他心动,对他真情告白。
他秉承天赋,在老沃尔森的布店工作时,也不忘演绎出自己的个性魅力。客人来买东西,他却叫人等着,先去给小白鼠喂食;客人数好零钱,他却在给他的自动小马车上齿轮。他一边与客人闲聊自己最近一次的桃花韵事,又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夸脱量器,看褐色布段卷进吐出。客人倒也听得兴致勃勃,可他又突然跳过柜台,冲到大街上,逮住街上的行人一顿破口大骂。客人被逗乐了,他却若无其事地回到店里,捆包裹,量布料。
若要在全镇评出一个人气王,不应该非他莫属吗?自从他被雇到布店,镇里人都愿意上哈弗沃尔森家买东西了。就连老镇长本人也为自己曾与他有过私下的交流而感到分外自豪——皮特·诺德曾经把他拉到一个黑暗的角落,偷偷向他展示了笼里喂养的小白鼠。要知道,这可是一件冒险的事儿。店主禁止他在布店圈养那些小玩意儿。
二月里,万物复苏。气温渐渐转暖,偶尔有几天才会出现雾蒙蒙的天气。皮特·诺德这阵子却突然沉默了。他变得正经起来,往日的调皮机灵劲儿一扫而光。他把笼里的小白鼠弃置不顾,任其啃食铁笼。他开始认认真真地工作起来,尽职尽责到简直无可挑剔。他与街上男孩打斗的精彩场面也一去不复返了。难道是他忍受不了这季节的变换吗?
当然不是!原因在于,他在货架上发现了一张面值50克朗的钞票。就在一段布匹里,他清楚地看见了那张钞票!于是,他便趁人不注意,偷偷地把它拿了出来,塞到一卷废旧棉皮里(这卷棉皮从未下过货架)。此时,他对哈弗沃尔森的不满之情终于膨胀,最后燃烧成熊熊怒火。就是他,把自己辛辛苦苦培育的一代白鼠毁于一旦!现在,就是自己为它们报仇的大好机会。
此时此刻,白鼠妈妈和它的孩子惨遭毒手时那孤立无助的景象重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当时,白鼠妈妈不离不弃,危难当头,不但没有调头就逃,反而勇猛无畏地坚守在孩子身边。那个冷漠无情的凶手在遭遇白鼠妈妈的怒目时,难道就没有感到过丝毫的焦虑与不安吗?皮特·诺德此刻真希望能亲眼目睹到这—幕:凶手发现钞票遗失后,吓得脸色惨白,惊慌失措地一阵翻箱倒柜后苦寻无果,最后心力交瘁,濒临绝望的边缘。他万万没有想到,店主那双清澈如水的双眼看到小白鼠红宝石般晶莹剔透的眼睛时,竟会一下子黯然失神,泛起死鱼般的白眼。他下定决心要整治这个凶手。他要亲眼看着凶手耗费心力翻箱倒柜地找,直到他绝望,然后再告诉他钞票的行踪。
可是,一整天过去了,那张钞票躺在何处,竟无人问起。钞票是崭新的,色彩鲜艳无比,每个拐角都画有一轮轮的圆圈。当店里只剩皮特·诺德一人时,他就会倚着货架,支起一张人字梯,爬到旧棉皮边,取下钞票,展开来欣赏一番。
店里若是有人来,他就偷偷去摸棉皮里的东西,假装是在货架上找东西。他终日焦虑不安,生怕钞票会出什么岔子,直到手指触及到它,才会安下心来。
钞票好像对他施了魔法。每当他拿着它欣赏时,看着看着就会情不自禁地把嘴凑过去亲一亲。他幻想着里面会不会住着什么小动物呢!环绕在四角的圆圈仿佛一双双充满魔力的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他,挠得他心里痒痒的。他便不由自主地凑过去,悄悄对它说:“我要拥有成千上万个跟你们一样的小家伙。”
小伙子的脑袋骨碌碌地转动着。哈弗沃尔森怎么没有问起钞票的事呢?也许那张钞票根本就不是他的?也许在很久以前,它就已经遗忘在店里了?还是已经找不到失主了?
脑子里的想法也能传染给别人。这不,晚餐时,店主就和他聊起了金钱的话题。皮特·诺德坐在餐桌前,听他讲述有钱人白手起家的故事。店主从惠廷顿一直说到阿斯特和杰伊·古尔德。他们的致富经历,哈弗沃尔森都了如指掌,比如,他们是如何奋进克己,以及如何闯荡拼搏的。每当谈到他们,店主就会变得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他们遭受的一切,他自己也曾经历过,所以特别能够感同身受,也为他们的成功感到由衷的高兴。皮特·诺德倒也听得津津有味。
店主哈弗沃尔森虽然两耳失聪,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与别人的交流。凭借对方说话的嘴形,他就能识别说话人的意思。只可惜,他没办法听见自己的声音。他的声音就别提有多单调了!听起来就好比远处的瀑布声,每天周而复始地从高处轰隆一声倾泻而下,千篇一律。但是他却掌握了独特的叙述技巧,总能叫听众一字不落地把他的话全都牢记于心,经久不忘。这可苦了可怜的皮特·诺德!
“要想发财,最重要一点就是打好基础。”哈弗沃尔森开始传授起他的一套理论来,“本钱绝不是靠双手辛辛苦苦挣来的。你注意到没有,有钱人的本钱都是在大街上、在当铺的特价衣服内衬里偶然发现的,有的是靠打牌赢来的,还有的是靠貌美心慈的太太们施舍而来的。他们一旦有了本钱,此后的财运便开了路。金钱就会像泉水一般,源源不断地奔涌而来。皮特·诺德,要想发财,一定要打好基础,这一点至关重要。”
小皮特·诺德听得神志有些恍惚起来。哈弗沃尔森的声音渐渐模糊,眼前只闪耀着源源不断向他奔涌而来的黄灿灿的金子。餐桌上,一串串的硬币堆砌如山;地板上,白花花的银币积攒一片;脏兮兮的墙纸上,模糊成一团的图案也变成了手帕一般大小的钞票。那张大钞也兀自地飘到眼前,罗纹般环绕的圆圈好像一双双美丽的大眼睛,魅惑地对他眨巴着,仿佛在提示他:“说不定躺在货架上的那张钞票,就是你的本钱哦!”
“皮特·诺德,记住我的话。”哈弗沃尔森的声音又回到耳边,“打好了基础,要想再上一层楼,还需要做好两点。第一,工作,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第二,戒弃,戒娱戒爱,戒谈戒笑,戒懒起戒游闲。没错,要想发财,必须做到这两点,工作和戒弃。”
皮特·诺德现在很想大哭一场。他当然想发财,当然希望自己也能发掘到本钱。可是,非要把自己整成苦行僧,自己才能拥有财富吗?它不是应该在该来的时候就来了吗?正如有的时候,自己和街上的男孩打架,就会碰到贵妇人停下马车,邀请自己到她家去做客。这些不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吗?可是,哈弗沃尔森的一席话,却始终萦绕在他的耳边,挥之不去。他现在满脑子都被店主的那套理论灌满。除此之外,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什么也没有概念。工作,戒弃,再工作,这就是生活。他不敢质疑店主的理论,更不敢想象这样的生活。
自从那天以后,皮特·诺德就再也不敢亲吻那张钞票了,甚至都不敢看它一眼。他变得寡言少语,精神萎靡不振,每天循规蹈矩,尽职尽责地工作着。他身上的变化如此明显,如何瞒得过众人的眼睛!
大家都察觉到他有些不对劲。老镇长为此担忧不已,想方设法,希望能逗他开心起来。
“今晚有个中四旬斋舞会,你想去吗?”老镇长故意问他,“那么,你没去过。很好,我现在邀请你一定要来,不然的话,我就告诉哈弗沃尔森你喂养白鼠的地方。”
皮特·诺德叹了口气,答应了镇长的邀请。
中四旬斋舞会!想象一下,皮特·诺德在中四旬斋舞会上的情景!那时候,镇上所有的漂亮姑娘都会精心打扮一番。她们会穿着圣洁乳白的礼服,佩戴鲜花到场。到时候,他也能一饱眼福了。当然,他没有资格请她们跳舞。算了,没关系,反正他也没这个心情。
来到舞会,他没有任何跳舞的打算,只是站在过道里。很多人邀请他加入,都被他一一拒绝了。舞会上的舞蹈他一个都不会跳,而且也没有哪个女士愿意与他共舞。对这些女士来说,他实在太卑微了。
然而,轻快的舞曲、芬芳的鲜花以及俊俏的面孔很快就把快乐的气氛传给了站在过道里的皮特·诺德。他的眼里突然大放异彩,四肢欢快起来,整个人也很快进入了兴奋状态。如果快乐是火,那他现在就是一团熊熊烈火的焰心。如果爱情是火(很多人这样说),那他现在就是一团熊熊烈火的焰心。他总能和某个漂亮的女孩爱恋上,但直到现在,他每次爱恋的对象却只有一个。今天他却能和这么多漂亮女士同时在一起。此刻,在这颗十六岁少年的心中燃烧的已不再是一团小火苗了,而是一片熊熊燃烧的烈焰。
他时不时地去看脚下的靴子——当然也是舞鞋。可是,此刻怎么能叫他眼巴巴地瞅着自己的宽跟厚底鞋而无动于衷呢!他感觉有股力量正生拖硬拽着自己,企图把自己像小球一般狠狠地砸在地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他内心的激动也在逐步升级,但他克制住了。他渐渐有些神志不清了,浑身也开始燥热起来。嗬哟,太好了,他再也不是那个穷小子皮特·诺德了!他就是威力无比的龙卷风,能把那汪洋大海掀起惊涛骇浪,能将那参天大树连根拔起。
这时候,舞会上奏起了哈布舞曲,听起来像极了韦姆兰省的波士卡舞曲。小男孩有些欣喜若狂,忘乎所以了。
只见他突然走进舞池,把所有的繁文缛节都抛诸脑后,仿佛此刻他置身的已不再是市镇大厅的舞池,而是回到了家乡的谷仓里,自己仿佛正跳着仲夏之舞。只见他倾身向前,双膝弯曲,低头,落在两肩之间,还毫不商量地拉起一位女士,搂着她的腰,跳起了波士卡。
女士半推半就,抑或被拖着,跟着他的步伐。她心神未定,也弄不清脚下跳的是什么舞。不过,她很快就摸清了路数,娴熟地跳起来。波士卡的魅力也在此刻彰显无遗。女士时而被抱住,时而被高举,仿佛脚底生翼,身轻如燕——她感到自己飞起来了。
韦姆兰省的波士卡舞可以算得上是世间最美的舞蹈了。只要大地之子跳起它,“动作迟钝”一说就会自动瓦解。舞者脚跟毋需着地就能在谷仓凹凸不平的地面上翩然起舞。皮特·诺德带着女士在舞池中央旋转,两人就像秋风里飘舞的落叶般轻盈。舞姿柔美、迅捷、不聒噪、不僵硬。它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优美动人。舞者起舞间,身体早已交融在轻盈柔韧之间。
皮特·诺德跳起家乡舞时,舞会场上也安静下来。起初,对于他的古怪动作,人们只是报以微微一笑,后来才渐渐明白他是在跳舞。只见他轻盈地在舞池中央旋转,旋转,越来越快。他如果不是在跳舞,还能是什么!
皮特·诺德这会儿正跳得起劲,连自己身在何处也全然不知了,只是莫名地感到周围一片鸦雀无声。他陡然停住,扬起的手臂也在额前垂直滑落。他像做了一场梦,梦醒后,陡然发现,眼前黑色的谷仓地板,爬满绿叶的墙面,淡蓝的仲夏之夜都只是虚无飘渺的梦中之景。而他一直深情凝望的农家姑娘也如镜中花一般,悠悠飘远了。太丢人了。他恨不得地下有个洞,自己能钻进去,逃之夭夭。
可是,他已经无处可逃了,众女士早已将他层层包围。他的耳边只传来一阵喧嚷——“和我们跳!和我们跳!”
她们想学波士卡,所有人都想学跳波士卡舞。舞会一下子变成了舞蹈教习地。按照各位女士的说法,她们从未见识过真正的舞蹈。皮特·诺德也理所当然地成了当晚的明星。名媛淑女们纷纷热情友善地邀请他与之共舞,他也只得一一奉陪。他只是一个小孩子,一个如此鬼灵精怪的孩子而已,可叫谁看了,不想好好宠他一番呢!
皮特·诺德感受到了由衷的快乐。赢得女士的欢心,和她们无拘无束地聊天,在闪光灯下摇摆身体,充分展现自我,集万千宠爱于己身,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快乐啊!
舞会结束了,这个小家伙高兴过了头,大脑也无法正常运转。他需要回家,静静地把今晚发生的事好好理一理,顺一顺。
哈弗沃尔森未婚,却有个侄女和他住在一起。她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不高,靠叔父给养,但对叔父的态度却相当冷淡。因为她有很多朋友,都是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还常常受邀去做客,而哈弗沃尔森却从未享受过此等殊荣。今晚的舞会,她也在场。舞会结束后,她与皮特·诺德一道回的家。
“诺德,你知道有人要起诉哈弗沃尔森的事吧?”伊迪丝·哈弗沃尔森神秘地问,“有人要起诉他非法交易白兰地。你得跟我好好说说这里面的究竟。”
“没什么大不了。”皮特·诺德淡淡地回应。
伊迪丝叹了口气,一边说道:“是没什么大不了。可是接下来呢,就是起诉,交罚款,丢尽脸面,没完没了。我真的想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什么都不知道也许最好。”皮特·诺德坚持对她隐瞒实情。
“我想提升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你看出来没有,”伊迪丝不罢休,继续说,“也想拉他一把,可是他总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又把他自己带回原点。这叫我实在无能为力。现在他又在密谋着什么。你知道他在密谋什么吗?要是你能告诉我就好了。”
“不知道。”皮特·诺德干脆利落地回答说,摆出一副休想从他嘴里套出一句话来的架势。第一次参加舞会回来,就问他这种事,太不近人情了。
店铺上面有一间漆黑的小屋,这个小伙计就住在里面。他坐下来,细细琢磨起自己的过去来。多么苍白懦弱的乡巴佬!他好像听见有人在议论自己:小偷、吝啬鬼,他应该知道第七诫吧?按理说,就算把他五马分尸也不为过,都是他咎由自取的结果。
上帝保佑!感谢万能的上帝赐予他参加舞会的机会,让他看到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呕呜!他以前的思想该有多么肮脏,可是现在一切都不同以往了。难怪富人会为了追求快乐甘愿舍弃良知与自由!难怪自己割舍不下能带给他快乐的小白鼠!就在皮特·诺德觉悟的那一瞬间,他喜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起来。他解放了,解放了,解放了!此刻,那张50克朗的钞票也分文不值了。快乐的感觉真好!
临睡前,他想明天一早就把那张钞票交给哈弗沃尔森。可是他转念一想,店主说不定会赶在自己交出钞票之前,就在店里找到它,然后把它拿走。这样一来,店主就会认定,自己窝藏了钞票,并想将它私吞。思前想后,皮特·诺德心里越来越不安。他拼命想要摆脱这些想法,却又被它们死死缠住,难以入眠。他便下了床,悄悄地溜进店里,去摸棉皮里的钞票。等到他取出钞票,压在枕头下面,他才安心地进入梦乡。
一个小时过去了,他从睡梦中醒来,迷迷糊糊中,只感觉眼前一片耀眼的光亮,一只手笨拙地伸到枕头下面,耳边还伴随着一阵低沉的责备和咒骂声。
小男孩半睡半醒之时,钞票早已拿在了哈弗沃尔森手里。他把钞票亮给站在门口的两位女士看,一边说道:“你们瞧瞧,没错吧。把你们请上来亲眼见证,没白费吧!正如你们亲眼所见,他就是一个贼!”
“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皮特·诺德已经完全清醒。可怜的小家伙这时只能连连申辩:“我只是把它藏起来,没想过把它偷走。”
哈弗沃尔森对他的申辩置若罔闻。而那两个妇女也背对着皮特·诺德,好像铁了心不去理会他。
皮特·诺德从床上坐了起来。就在这短短的一瞬间,他就变得那么脆弱不堪,显出可怜巴巴的模样。只见他眼泪汹涌而下,嚎啕大哭起来。
“叔父,他在哭。”伊迪丝察觉到他的变化,提醒大家说。
“让他哭,让他哭!”哈弗沃尔森边说边走上前来,瞪着皮特·诺德,“你尽管哭,我是不会上当的。”
“呜呜……”皮特·诺德哭诉,“我不是贼。把钞票藏起来,也只是一个玩笑。我就是想激怒你,替我死去的白鼠报仇。我不是贼。你们要相信我,我真的不是贼。”
“叔叔,”伊迪丝睡眼惺忪地说,“您现在要是把他折磨够了的话,我们是不是可以回去睡觉了?”
“我知道,这样做的确很残忍,”哈弗沃尔森坚持立场地说道,“但他是个贼。这个事实无法改变。”语气中带着兴奋的喜悦。“我很久就开始盯上你了。”他转向小男孩继续说道,“每次我去店里,就发现你鬼鬼祟祟地腋藏着什么。现在证据确凿,又有目击证人在场。我要向警察报案。”
男孩吓得发出一声尖叫,划破了夜空的寂静。“就没有人肯帮帮我,没有人肯帮帮我吗?”男孩无助的哭嚎声响彻整个屋子。哈弗沃尔森已经离开,替他打点住所的老妇走到他跟前。
“皮特·诺德,快起来,穿好衣服!哈弗沃尔森已经去找警察了。趁这会儿,你还能逃走。伊迪丝到厨房给你拿些吃的东西,我来帮你收拾包裹。”
颤抖的哭声戛然止住。一阵手忙脚乱之后,男孩已经准备妥当。他虔诚地轻吻两位恩人的手,是那么低声下气,就像一只被人蹂躏的小狗,然后就逃跑了。
两位女士站在门口,目送着他离去,直到他消失不见了,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叔父会怎么说呢?”伊迪丝有些担忧。
“他会很高兴的。”女管家镇定自若地回应道。
“依我看,那张钞票就是他自己放在店里,故意引皮特上钩的。他就是想要借故遣散他。”
“这又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以来,他可是我们店里最好的伙计。”
“可能是不希望他出来指证白兰地的事吧。”
伊迪丝站在原地,没有出声,呼吸有些急促。“竟然如此下作,太卑鄙了。”她愤恨得咬牙切齿,拳头紧握,恨不得一拳打烂店铺。她走到店门后面的玻璃窗格对面,从这里正好能瞥见哈弗沃尔森进店的行踪。此时此刻,她也多么想一走了之,远离叔父卑鄙下流的行当。就在这时,她隐隐约约听见店铺里有些响动,便顺着声响的方向走过去,仔细聆听了一阵,最后终于在鲱鱼桶后面发现皮特·诺德喂养的一笼小白鼠。
她提起笼子,放在柜台上,打开笼门。小白鼠一只接一只地惊惶奔出笼门,有的钻进盒子里,有的躲进木桶里,不消一会儿的工夫,就全都没了踪影。
“快快繁衍生息吧。”伊迪丝看着消失不见的小白鼠,一边诅咒道,“愿你们祸害这家店主,替你们的主人报仇!”
Ⅱ
红山脚下,小镇自得其乐,一片暖意融融、悠然闲适的景象。翠浓的绿色给小镇着上了主基调。就连高耸入云的教堂也被这鲜翠浓绿所陶醉,只微微露出塔尖。顺着红山蜿蜒而上,一路梯田层层叠嶂,一个个花园你拥我抱,调皮亲密地蜂拥挤在狭长的山坡上。一旦前方受阻,聪明的花园就提携着它的灌木林将一跃而起,飞越大街,穿梭在星罗棋布的农舍间。只要遇上星土毫尘,它们就能就地安营扎寨。它们一路披靡推进,直到大江而至,才会收兵止步。
小镇沐浴在安宁沉寂之中,看不见一个人影,只有蓬勃茂密的灌林草木,房舍掩映其中,若隐若现。小镇里唯一的有声之物,要属保龄球馆里滚动的圆球了。那声音仿佛是夏日里,远山之外响起的阵阵惊雷。小镇,一个宁静之所。
可是眼下,集市已经热闹起来。凹凸不平的石板路上,一双双铁钉鞋在穿梭,稳稳当当。一声声叫卖犹如响雷一般打到市镇大厅的墙壁上。教堂也得以从翠浓茂密的山间脱身而出,狼狈地催促着自己上街的步伐。
四位旅者的出现,扰乱了小镇正午的宁静。
唉,可爱的宁静,几十年如一日,如今就这样被扰乱了!旅者穿过小镇时,是那么惊恐!他们一路几乎是灰溜溜地爬上了山坡。
闯入小镇的四人中,有一个嘈杂的家伙。他就是韦姆兰省的小子皮特·诺德。六年前,他被指控偷窃而出逃。与他同行的其他三人都是码头工人,是从大商业镇而来。大商业镇离小镇也不过几英里的路程。
小皮特·诺德出逃后怎么样了?那可谓是一帆风顺。他还交到了头脑最发达的朋友。
出逃当晚,天刚微亮,空中还飘着二月的细雨。他一路摸着黑从小镇逃离,耳边始终萦绕着喧闹的波士卡舞曲。他还听见一个从未间断地执著的声音:
圣诞来,
圣诞来,
圣诞走后,复活节又来。
错了,
错了,
圣诞走后,要过四旬斋。
逃亡人一词一句把这声音听得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古老舞曲响动着智慧的旋律,拨动着少年的心。这个韦姆兰小子一向喜好寻欢作乐,而今却被这旋律深深触动了神经。旋律早已融进他的每一滴血液里,渗透到他的每一隙脑髓间。生命的意义向他展开:从耶稣受难到复活,在这象征生死轮回的纪念日里,生命一直在隐忍!不要把人生付诸娱乐。等待人生的只能是斋戒。不要相信生命。虽然它会复活,但在它复活的下一刻,生命就会再次黯然失色,丑陋不堪。这本不是它的错!但可怜的生命也无能为力!
生命最根本的秘密被他识破,皮特·诺德有些沾沾自喜。
他感觉自己仿佛看见斋戒之灵苍白无力的模样。只见她伪装成手持树枝的乞丐,正缓慢地逡巡在大地之上。他的耳边还响起她的唏嘘声:“人类斋戒时纵乐狂欢,若不悔改,纠正做派,必将遭受凌辱。”
他早已改变做派,因此自己就会得到斋戒之灵的庇佑。同时,他也毋需四处逃窜,因为到了大商业镇自己就彻底安全了,后面已经没有人追上来。工厂里,斋戒之灵与他同在——在一家机械厂找到工作的皮特·诺德,身强体健,精力充沛,一改往日的游手好闲,过着勤俭自律的生活。他为自己添置了礼拜服,并开始识字看书,参加讲座,学习起了新知识。过去的皮特·诺德早已消失不见,只有那顶头发还一如当初那样花白,那双眼睛还一如当初那样褐红。
斋戒当晚,他身体的某处脱了臼,再加上厂里繁重的活儿,脱臼的地方就更严重了。这个韦姆兰的野小子便从厂里偷偷溜了出来。自从来到机械厂,他就再也没有说过大话了,因为厂里不许说话,他也很快学会了不言不语。他再也没有搞过新发明了,因为厂里的弹簧、轮子得小心看好,而那些小发明再也提不起他的兴趣了。他再也没有谈过恋爱了,因为他一心恋着家乡的美人儿,对工地上的妇女毫无兴趣。他再也没有养过小白鼠和小松鼠了,再也没有出去消遣过了。时间不够。因为他明白过来,这些东西都是没有意义的。现在,每当他回想起自己曾经与街上男孩打架的事,浑身就会不由得一阵颤栗。
他相信,生命本来就是单调、无趣、乏味的。眼下清淡无聊的日子,他已经适应,自己却对此浑然不觉。现在他已经从一个浪荡儿蜕变成一个德才兼备的人。他为自己感到由衷的骄傲。所有这些积极的蜕变都得益于舞会上的喜悦带来的启发,得益于斋戒之灵的相知相伴。
可是,这位大才大德的皮特·诺德怎么会在工作日里回到小镇,身边还跟着三个红光满面的同伴?他们可都是游手好闲、嗜酒如命之流啊!
穷困潦倒的皮特·诺德,一向乐善好施。这三个酒囊饭袋就是他全力帮扶的对象(尽管他对他们三人有所鄙夷)。寒冬腊月,三人挤在冰冷潮湿的小茅屋里,是他雪中送炭,给他们以温暖;他们的衣服破了烂了,也是他缝缝补补,给他们以关怀。他们三人只因同以“皮特”为名,彼此相依为命,虽不是亲兄弟,却比亲兄弟还亲。现在另一个叫做皮特的男孩也加入他们的队伍,还乐意照顾他们,他们何乐而不为呢!当他们酒足饭饱,舒舒服服地躺在木椅上后,便给男孩讲起惊悚笑话和冒险故事来,以此作为对他的回报。皮特·诺德虽然不认可,却也听得津津有味。面前的三人,现在于他来说,仿佛是自己曾经心爱的白鼠一般,既可爱又可亲。
镇里传出的谣言被以码头为生的工人听了过去。六年里,皮特队伍已经不断壮大。他们给他带去了事实真相:当年,哈弗沃尔森就是为了遣散他故意把钞票放在店里的。他们还提议皮特·诺德回去给哈弗沃尔森一个教训。
可是皮特·诺德不急也不恼,理智而从容。世间万物的真谛都尽在他的了解之中,对于这样的提议,他显然不会采纳。
皮特们很快就把皮特·诺德当年的遭遇传扬到了整个工厂。工友们也都热心献言献策:“你得回去,好好教训教训哈弗沃尔森。接着,你就会被捕,就会有人审讯你,你的事也会见报。这样一来,那个家伙就会臭名昭著,羞辱难当了。”
可是皮特·诺德无动于衷。他心里清楚:报仇的确很过瘾,可是代价高昂。生命短暂,怎么经得起一番折腾!
一天早晨,三人找到他,表示要代替他去教训哈弗沃尔森一顿,按他们的话说,“要讨回公道”。
皮特·诺德当然反对,也放出话来。倘若他们胆敢踏出半步,他绝不会轻饶了他们。
有个叫拉昂·皮特的小矮子,这时对他道出一番话来。
“世界就是一颗被细线悬在火盆上烘烤的苹果。我所说的火盆指的是邪恶之邦。皮特·诺德,苹果在火盆上烘烤才会香甜酥脆。可是一旦细线断开,苹果就会跌入其中,毁灭殆尽。因此这根细绳至关重要。这根细线指的是什么,你明白吗?”
“我猜应该是张铁网吧。”皮特·诺德开玩笑地回答说。
“我说的是公道。”拉昂·皮特义正辞严地说道,“如果世界失去公道,万物都会跌入万恶之邦。因此有仇必须报,复仇者不动手,就得由他人代劳。”
“以后休想我再给你买酒喝。”他的一番慷慨陈词,皮特·诺德却不为所动。
“有仇必报,必须讨回公道,毋需理论了。”拉昂·皮特总结道。
“并非出于感恩,我们才要出手。就是为了让光荣的皮特人不蒙受恶名,我们也要挺身而出。”另一位同伴也发话了。他的名字叫路勒·皮特,身材高大,性格孤僻。
“就是,皮特大姓声名远扬!”皮特·诺德反讽道。
“没错,现在外面到处都在议论你,说当初肯定是你偷了那50克朗的钞票。大家这么议论,全都是因为你没有好好教训那个店主。”
此话一出,直击要害。皮特·诺德站起来,表示要去教训那个店主。
“太好了,我们陪你一起去。”三个游手好闲的皮特异口同声地支持道。
于是,四人便意气风发地踏上了前往小镇的复仇之路。起初,皮特·诺德阴沉着脸,郁郁寡欢。他心中有恨。他恨自己的朋友,甚至胜过恨敌人。可是就在他经过河上的一座木桥时,心理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感觉自己仿佛在桥上遇见了一个人。只见这个人痛哭不止,正要落荒而逃。他还感觉这个人附在了自己身上。眼看他们离家越来越近了,从前的那个皮特·诺德又回来了。店主曾经的所作所为重又浮现在脑海,怨恨的种子正在萌芽。他怨恨的不仅是,店主精心给自己下套,尔后又一把将自己摧毁,更可恨的是,他还狠心把自己赶出了小镇,让自己从此再也无法过上以前风流快活、无忧无虑的日子。啊,当年,他该有多快活啊!那时他没有忧愁烦恼,随心所欲,尽享大千世界的缤纷绚丽!主啊,当年,还有谁能像他一般潇洒自在!想想现在的自己,沉闷蠢笨,刻板僵化,居无定所,俨然一个浪荡子。
仇恨在他心中熊熊燃烧起来。他恨不能立即教训哈弗沃尔森一顿。一路上,皮特·诺德都漫不经心地跟在队伍最后。而此刻,他却冲到最前面,把其他人远远甩在身后。
四个流浪汉为复仇而来,一方面是要让哈弗沃尔森吃顿拳头,另一方面也要发泄心中的怒火。可是等他们到了镇上,却发现无从下手。即便是一个怒气冲天的人来到小镇,也只能是无计可施。想要找条野狗狂追猛打一番,那是痴心妄想;想要惹恼街头清洁的大姐大妈,来一场口水大战,那是白日做梦;想要物色一个有礼有节的谦谦君子,谩骂诋毁一阵,那是想入非非。
正是一年过渡时,大地母亲刚刚卸下春装,就披上了夏衣,好一片山花烂漫的景象。樱桃花正开得娇艳,山楂花也不输明媚,一束束丁香花俏立在灌木枝头,犹如戴上了花冠。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清甜的果香,沁人心脾。徜徉于这片花海之人,竟会莫名感染上一种情愫。来自繁华大商业镇的流浪者,见惯了林立的街道,鳞次栉比的码头,一走进这片花海,就被瞬间感染了。一路握紧的拳头在这一刻松开了,踏在人行道上轰隆隆的鞋跟在这一刻也放轻了。
在集市里,他们看见一条蜿蜒崎岖的小路一直通往山上。小路两旁种上了樱桃树,探出的树枝在半路交汇拥抱在一起,形成一片天然的穹顶。树梢上挂满了洁白的花朵,犹如给穹顶戴上了一枚精致优雅的花冠,尽显光彩飘逸。细长的枝桠,纤柔软弱,却透出勃勃生机。
眼前的小路,樱桃芳菲,行客早已管不住双眼,兀自被吸引过去。这里真是个与世隔绝的弹丸仙境啊!人人共栽树,人人共享果。然而,在三位皮特看来,滋生不公正制度的温床就是它。是它,成全了暴制和专政。对这种公正主义,他们在嘲讽之外,还有鄙夷。
流浪汉的队伍中却有一人无心奉陪。复仇的热血在他心中沸腾,分秒剧增。他一心惦念着小镇,一个本该是他休养生息的地方,一个本该属于他的伊甸园。其他三人完全淡出了他的视线,他兀自一人火速奔上了大街。
其他三人后来也跟了上来。他们发现,原来脚下的这条大街就是小镇唯一的街道。鲜花锦簇是街道两旁唯一的风景。一路走下去,映入眼帘的除了鲜花,便是更多的鲜花。虽然他们的鄙夷有增无减,但心情却渐渐开朗起来。也许他们这一辈子从未关注过花朵,可是来到了小镇,就身不由己了。他们得频频地掸掉飘落在帽沿上的一团团丁香花,却仍逃不过纷繁的樱桃花瓣铺头盖脸地砸在身上。
“你认为什么人会住在这里?”拉昂·皮特沉思自语。
“蜜蜂。”修鞋匠皮特应和道。他因曾与一个鞋匠同住而得此名。他们一路起来,肯定见到了一些人。窗隙间,白帘后,露出一张张年轻漂亮的脸蛋儿,孩子们在阳台上玩耍。任何声音都撼动不了小镇安宁的气息,似乎使出世界末日迫近的杀手锏,也无法将这座小镇从安眠中惊醒。这样安宁的地方,叫他们从何下手!
他们走近一家小店,买了些啤酒,还醉醺醺地向店员打听了一些消息,比如火车队的引擎是否正常,教学的大钟是否有铃锤,在小镇是否能侥幸买得到闹铃。
他们走在大街上,手里拿着啤酒,边走边喝,空瓶被随手扔在街头。一瓶,两瓶,三瓶,所有的酒瓶,“啪”的一声,碎了。酒瓶粉身碎骨的声音在耳边久久回荡。
这时,只听见背后传来依稀的脚步声。走近了,没错,是脚步声。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里面夹杂着朗朗的笑声,还有仿佛金属碰撞发出的嘎吱声。四人吓得面色苍白,一溜烟儿地躲进了某间门道里。听这响动,后面的确是来了一群人,但都是年轻的女仆们。原来,小镇的女仆全部出动,准备前往牧场挤奶。
这一幕,着实让城里来的几位流浪汉大开眼界。全镇的女仆都提着牛奶桶!这景象真是蔚为壮观!
见此景象,他们激动地从门道里跳出来,一边高声欢呼:“哇噻!”
队伍顿时被吓得四处逃散。女仆们尖叫着跑开了。衣裙飘扬,头巾散落,牛奶桶翻倒在地。
与此同时,沿街的家家户户传来震耳欲聋的动静:门栓扭动,铁锁开启,拉钩松开,大门砰然又关上。
顺着街道再向内走,只见一棵高大的椴树屹然耸立。一位老妇坐在树下,面前的桌子上摆着蜡烛和蛋糕。她没有跑开,也没有四下张望,只是岿然不动地坐在原地。她此刻很清醒。
“她是个木头人。”修鞋匠皮特好奇地猜测。
“不,是个泥人。”路勒·皮特倒有不同的看法。
三人并肩而行,走到老妇面前时,有些晕眩,踉踉跄跄地蹭过老妇的桌子。老妇开口大骂起来。
“不是木头人,也不是泥人,”他们惊悚未定地说,“完全是个毒妇,一个纯粹的毒妇。”
有好一阵子,没听到皮特·诺德说话了。此刻,他早已等候在哈弗沃尔森的店门前。那三人也终于踉踉跄跄地来到他跟前。
“这完全是我个人的私事。”他义正辞严地宣称,一边指着小店对他们说,“我希望自己单独进去解决这件事,如果失败你们再出面。”
三人点头同意了。“皮特·诺德,加油!我们在外面等着你的好消息。”
皮特·诺德走进小店,看到只有一个年轻小伙坐在柜台后,便向他询问哈弗沃尔森的去处。小伙告诉他,哈弗沃尔森出去了。后来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他也从中了解到店主的一些近况。
店主从未因非法交易而被人指控。至于他是如何逼走了皮特·诺德,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但却没有人再提起。现今他已荣升上层,可以高枕无忧了。对欠债人,他也手下留情;对店里的员工,他也不再密切监视。后来的几年里,他专心于园艺。他在镇上有一座房子,还在房子周围开辟了一个花园,在客房附近又新添了一个菜园。他把满腔的热情都投入到了种菜养花上,积金攒银的想法也被彻底抛诸脑后。听说那位店主还健在,皮特·诺德感觉心里被什么戳了一下。他当然还快乐地生活在伊甸园里。这里的每个人都快乐地生活着。
伊迪丝·哈弗沃尔森仍旧和叔叔住在一起,但长期病着。自从她冬天感染了肺炎,就一直很虚弱,肺部还未痊愈。
店里的伙计还在继续讲述店主的情况,皮特·诺德在一旁耐心地听着,其他三位同伴则静候在店外。哈弗沃尔森的花园阳光普照,没有一丝阴凉。他便在花园里用白桦树枝给他的侄女搭了个凉亭。暖春时,她就躺在凉亭里,沐浴在芬芳的花海中。她的身体也渐渐恢复了活力,但也只是恢复到生命不再有危险的程度。
有些人会让你觉得他们活不长了,然后他们就真的病倒死了。很久以来,哈弗沃尔森的侄女就厌倦了一切:厌倦她工作的办公室,厌倦她叔父狭小昏暗的小店铺,厌倦挣钱攒钱之类的事情。她十七岁时就想要去结交朋友和熟人,接着致力于挽救叔父的灵魂,扶他走上道德正轨,而今这一切都已顺利完成。生活单调得令人看不见摆脱它的希望,还不如一死了之。
她生性灵巧坚韧,犹如弹簧一般,任何烦恼痛苦都压不垮她,最后她也总能重新焕发活力。当她确定皮特·诺德已安置妥当,便凭借女人的柔美与胆识,运筹帷幄,左右周旋,终于说服叔父不再追究过去的事。现在叔父已经服软,平息下来,已经没有什么事需要她去操心的了。的确没有了,可她还活着!她躺在花园里,思忖着身体痊愈后自己要做些什么。
她陡然被惊起,只听见有人喧嚷,要与哈弗沃尔森单独了结,接着是另一个一旁附和的声音:“加油,皮特·诺德。”
皮特·诺德这个名字是世间最恐怖、最致命的名字,它意味着一切旧病原伤将死灰复燃。伊迪丝感到四肢发颤。就在她站起身来的那一刻,三个可怕的人物已经拐过街角,目光正死死地盯着她。她与街道仅仅隔着一圈低矮的围栏和一道稀疏的灌木树篱。
伊迪丝此刻孤身一人,用人去了牧场,而叔叔也去了厢房附近的花园。他临走时还特地嘱咐店员不要透露他的行踪,若有人来,就说他已出门。因为热衷园艺于他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她看到街对面三个人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而另一个人已经进了店铺,瞬时感到惊恐万状。来者不善,她连忙转身,顺着一条又陡又滑的小路爬上山,接着又登上一段狭窄的木梯(木梯已经腐朽,把各家的阳台连成一体)。
伊迪丝的反应反而激起了三个人的兴趣。要他们继续保持谦谦君子的姿态,隔街观望,显然是不可能的。此刻,他们已经被一股想要抓住她的强烈欲望主宰了。有一人已经翻过围栏,挑逗地吆喝着。三人一起耍起流氓的手段来。
伊迪丝落荒而逃,一路跌跌撞撞,犹如在梦中奔跑一般神志恍惚,累得她气喘吁吁,跌跌撞撞,一副惊恐万状的模样。她仿佛在某个地方绕着圈子,始终也走不出去。一瞬间百感交集,她被击垮了,死亡的阴影悄无声息地笼上心头。是的,她知道,他们胆敢接近,自己就活不成了。她拼命地往上爬,一直爬到最高的阳台,才敢回头张望。那三人没有追上来,而是站在街上,看着别处。她顿时安下心来,一下子栽倒在地上。她已经筋疲力尽了。这时候,一阵拼命奔跑的效力涌上来,她完全招架不住了,只感觉有什么东西涌上来,紧接着嘴角便淌出一缕鲜血来。
去牧场挤奶的姑娘们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昏迷的伊迪丝。虽然不一会儿她就苏醒过来,但身体特别虚弱。至于她还能再活多久,大家都不敢抱有奢望。
她已经记不清当天的情形,只能零散地讲些小枝节。否则,那三个异乡人绝对不能活着走出小镇。不过,他们的下场也好不到哪儿去。皮特·诺德从店里出来,告诉他们仇人不在,四人便一致决定离开小店,找一块阳光照耀的山坡,睡上一觉,等仇人回来。
傍晚,镇上的男人从田间回到家中,便听女人说起她们白日里遭遇几个流浪汉的不幸经历。女人们把他们四人在啤酒店里如何撒野,如何四处打听消息,以及以武力相威胁等种种恶端,都添油加醋、大大借题发挥了一番。因为一整个下午,女人们都吓得不敢出门,互相议论着白天的事情。男人们听信了,立刻感到小镇危机四伏,便决定组成男子自卫队,准备把那几个扰乱小镇安宁的流浪汉逮住。自卫队由一个坚毅的男子汉带领,各人手持棍棒,浩浩荡荡地出发了。看来那几个流浪汉得吃顿乱棒棍打了。
整个小镇都出动了。女人站在门槛上,惊魂未定。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才叫刺激。
没过多久,男子自卫队已经带着战利品凯旋而归——四个流浪汉被一并擒住。整个逮捕过程不需一兵一卒,只动用了一根绳索就大获全胜。自卫队趁他们酣睡之际,用绳索将他们四人一齐捆住,便大功告成。
四个流浪汉仿佛牲畜一般,被拖到了小镇。复仇的烈欲紧紧拽住了战胜者的心。他们对准四人挥棒一阵乱打,以泄心头之恨。但凡见对方紧握拳头,恶目相对,便会劈头给他一棍,将他打倒在地。被捆者挣扎着,试图站起身,却又吃了一棍。就这样,棍棒犹如雨点般密密砸下,直到他再也站不起来。四人已被打得奄奄一息。
古老的歌谣传诵着美丽的故事。主人公被擒,脚戴镣铐,在敌人凯旋的仪仗中,也依然昂首阔步。危难当头,不减豪气英勇;厄运当头,美人为他垂泪,义士亦为他鸣愤。他是万众瞩目的焦点,若非命运不济,敌人怎能侥幸将他制服!
可是,我们可怜的皮特·诺德,有谁会为他喝彩呢?他的衣衫已被扯破,麻屑白的头发沾满了鲜血。因为顽强抵抗,他挨的棍棒最多。只见他颤颤悠悠地拖着血肉模糊的双腿向前走,那副惨状不禁叫人心惊胆战。他疼痛难耐,不由得发出阵阵低嚎。后面已经有人追上来,抓住了他的手臂。他振臂一挥,把来人甩出几丈远,摆脱了纠缠,继续踉跄往前行,把追赶他的人群远远地甩在后面。他以为自己就要脱险了,却不料,一记恶棒劈头砸在头顶,只觉眼前金花闪闪,然后就一下子栽倒在地上。他支撑着想要爬起来继续赶路,却见棍杖犹如密集的雨点般簌簌地砸在身上。他感觉,棍棒犹如吸血虫一般,死死叮住了自己的胳膊和大腿。
老镇长这时正好路过大街,碰见凯旋而归的男子自卫队。他刚从酒馆花园打完几轮惠斯特牌,准备回家去。“对,对,把他们送到监狱!”老镇长出谋划策。
他加入到凯旋的仪仗队里,带头发号施令。队伍即刻变得井然有序,我是我,敌是敌,各自按道而行,互不侵犯。男子自卫队自愧不如,涨红了脸。有的人扔掉手中的棍棒,有的人则干脆把棍棒像扛火枪一样扛在肩上。就在闹市区,敌犯被移交到治安警察的手里,准备押送到监狱。
自卫队久久地伫立在集市里,一直目送着敌犯被押走。周围一片啧啧称赞声,此起彼伏。是他们捍卫了小镇的安宁,勇气可嘉,成绩斐然。酒馆狭小的空间里,烟雾缭绕。他们一边喝着棕榈酒,消磨掉午夜剩余的时光,一边沉浸在自己英勇的保家事迹的传唱中。他们的英雄形象在膨胀,无论此时他们是躺在摇椅上,抑或是隐身在沙发一角,在人们心中,他们个个都是大英雄。这个沉睡安眠的小镇,因为他们,新添了一篇绚丽的华章!永垂不朽,无坚不摧!伟大的传承!古老的维京人之血!
整个事件让老镇长忧心忡忡。古老的维京人之血再度复活了。老镇长久久不能平静,辗转难眠,便起身出了门,双脚却不自觉地朝大街广场迈去。
春天的夜晚轻盈柔和,清新舒适。教堂的大时钟已经指向11点。保龄球馆也恢复了安静。各家各户已经拉下窗帘,仿佛合上了双眼,准备安睡。大地万物似乎都已进入梦乡,惟有沁人的花香还撩动着柔美的身姿,偷偷潜出茂密的菩提树篱,向花园外奔逸,蜂拥凑到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你攀我援,好不热闹。趁着窗户的缝隙,它们又一股脑儿钻进去,尔后又调头奔走,一路欢快地洒向漫天。
老镇长此时所在之处,就是花香浸染之所。更确切地说,小镇里几乎每一个角落,都沐浴着醉人的花香。夜色朦胧,微风轻抚,浓浓的睡意早已爬上小镇。小镇素有鲜花之乡的美誉,果然名不虚传。这里没有星罗棋布的片片房舍,惟有此起彼伏的座座花园。花园里,樱桃树扬起嫩白的枝桠,为林间小路撑起一顶天然穹伞;丁香花团团锦簇;高贵的玫瑰含苞待放,娇艳欲滴;牡丹花傲然而立,堪称百花之王;山楂树脚下,红花满地,犹如一缕飘逸的丝带。
沧桑而睿智的老镇长在沉思。他已年过七旬,接管全镇事务已近二十载。可是今夜他却怀疑起自己的行为来。他扪心自问:“我虽然掌管小镇多年,却成绩平平,未有建树。遥想当年小镇风光无限,名闻天下,而今却……”他越发怀疑起自己今天的做法来。
他伫立街心,抬头远眺江河,只见划来一只小船。那是乡民野餐归来了。经过桥洞时,由于水流湍急,小船逆流难上,桨手们拼命摇桨,好一幅人水大战的壮阔景观。只见骨瘦如柴的躯干纷纷后仰靠在船舷,努力保持小船的平衡。松弛的肌肉已经绷紧,船桨被拉弯了,仿佛蓄势已满的弓箭,欢笑声,呐喊声交织在一起。水流一次又一次地战胜桨手,小船不进反退,最后只得勉强停靠在集市码头。女孩子们先上了岸,由男子负责把船弄回家。瞧瞧那些女孩们,她们是多么难为情,又多么气恼!看她们笑得多么开心!整条大街都回荡着她们清脆的欢笑声!她们头戴宽大的遮阳帽,提着明亮的电灯,着一身明艳飘逸的夏装,宁静的夜晚顿时鲜活起来。
在这漆黑的夜里,老镇长仿佛看见她们那一张张可爱娇嫩的脸蛋,一双双美丽的明眸,还有一个个娇艳欲滴的红唇。此刻,他又骄傲地挺直了身板,小镇也并非一无是处。也许其他的小镇各有千秋,但他知道,只有这个小镇享有如此富饶的繁花盛景,如此迷人的淑媛美人。
老头儿终于鼓起勇气,回首自己过往的政绩来。小镇的未来无须自己担忧,因为这样的小镇根本毋需立法来维系它的安全。
想到这里,他不免对那四个不幸的流浪汉生出几分怜悯来,便迈步前往治安法官处。治安法官当时已经睡下,又被他叫醒。两人畅谈了良久,最后达成一致意见,便一齐走到监狱,释放了关押的皮特·诺德和其余三人。
这一招没有走错。小镇仿佛断臂的维纳斯,虽然残缺不全,却拥有无限的魅力。
Ⅲ
眼前发生的一切犹如梦境一般,我的笔力已经无法触及真情,恨不能自己生在萨迦国界,好让我放纵笔墨,交代实情。倘若眼下的主人公皮特·诺德原本就是神佑的牧猪人皮尔的化身,在他不起眼的小帽下发现一顶金冠,本就是水到渠成、合情合理的事。但若要说皮特·诺德那头麻屑白里也隐藏了一顶皇冠,我肯定没有人会相信。小镇发生过多少传奇轶事,而今已无从了解。让人万万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正有一群温婉动人的公主等待着一位冒险王子的到来,而这位王子就是皮特·诺德。
依照最初的情形,故事似乎不大可能会继续推进了。因为自从皮特·诺德重获自由之后,他又得再次含辱从小镇潜逃。当初他被迫连夜逃走,而今往日的覆辙再次重蹈,各种旧思杂念又一齐涌上心头。波士卡的旋律突然再次萦绕耳边,古老的环舞之曲又清晰地响彻耳际。
圣诞来,
圣诞来,
圣诞走后,复活节又来。
错了,
错了,
圣诞走后,要过四旬斋。
斋戒之灵在他面前再度现身。只见她面色苍白,腋下夹着一束桦树枝,正悄无声息地巡视着大地。她严厉的目光最后落在了皮特·诺德身上:“败家子,败家子!斋戒之期,你欲复仇,却反遭毒打,这就是你的命。傻小子,你如此放纵私欲,恶果你尝得尽吗?”
他只好再次立下誓约,发誓要谨遵教诲,做一个自律勤俭、埋头苦干之人。从此,那个淡泊名利、勤俭律己的皮特·诺德又回来了。很难想象,就是他曾经疯狂地咆哮街头,把活人扔出几米之外。他当时的架势,仿佛他就是一只被疯狗咬住的麋鹿,就算自己使出浑身解数,也要将疯狗甩掉。
又过了几个星期,哈弗沃尔森亲自来到机械厂,主动拜访了皮特·诺德。他此行主要是应侄女之求,请皮特·诺德与他一同去见侄女一面。
两人碰面时,皮特·诺德心里在发颤,仿佛眼前并非哈弗沃尔森本人,而是一条寒气逼人的毒蛇。他脑子里乱作一团,该给他一拳,以泄愤恨呢,还是该佯装淡然,闭口不提旧事呢?他一时竟没了主意,哈弗沃尔森脸上纠结痛苦的表情却一下子跃入眼底。
眼前的店主仿佛是从强风中突围而来,面部皱缩成一团,双唇紧闭,一双熬得通红的眼睛噙满泪水。很显然,他内心压抑着巨大的悲痛。唯一不改本色的就是,他那毫无感情的沉闷声调。
“过去的事,你不必心存芥蒂。我们知道,几天前的事端是你的同伴挑起的,与你并不相关。听说他们在这里干活,我就猜到,在这里一定能找到你。伊迪丝快要不行了。”说到这里,哈弗沃尔森的脸开始猛烈地抽搐起来,几近崩裂。“她想在临死前,和你说说话。你放心,我们没有任何恶意想要去伤害你。”老店主这才道明来意。
“我一定去。”皮特·诺德当即应允。
两人很快登上了前往小镇的轮船。此时,皮特·诺德穿上了节日的盛装。礼帽下,少年的梦想在翻飞,对他露出盈盈微笑。他感觉,自己正头顶一枚王冠。伊迪丝的讯息让他有些头晕目眩。此生他做梦都没有奢望名媛淑女会爱上自己。没想到,眼下真的就有这样一位女士,想要在临终前,与自己见上一面。这难道不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吗?伊迪丝高贵优雅的模样又清晰而鲜活地浮现在眼前!可是,一想到美人即将死去,他不禁悲从中来。岁月无痕,多年已经过去,她竟然一直在牵挂着自己。皮特·诺德感到一丝甜蜜而又温暖的愁思。
哈弗沃尔森在甲板上来回踱着大步,一副焦灼万分,坐立不安的神情。海面吹来一阵狂风,单薄的他不禁踉跄了一下。他每次从皮特·诺德身边经过,嘴里总是喃喃自语,似乎想要让对方听见自己内心的痛苦挣扎。
“大家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晕倒在地,浑身沾满了鲜血,一直昏迷不醒。”皮特·诺德隐约听见他的嘀咕,“她不善良,不漂亮吗?为什么要强加给她种种磨难?”“她拯救了我,自己却忧郁伤悲,终日以泪洗面。我看在眼里,心如刀绞。”“她天资聪慧,”哈弗沃尔森喃喃的咕哝不断,“说服我抛开利欲,又引荐我结识了高尚人士。整个家,因为有了她而变得温馨。她一生执著于自己的梦想,从未放弃过。”
说完,他又踱步,走到船头,回来时,嘴里依然念念有词:“白发人送黑发人,叫我怎么忍心!”
所有的念叨都被他那特有的沉闷音调罩上了一层无可奈何的色彩。眼前的哈弗沃尔森就是一个可怜的老头。皮特·诺德感觉,那个头顶王冠的王子又回来了,自己根本生不起他的气来。事到如今,他已年老体弱,朋友也渐渐疏远了他,一个人过着形单影只、无人牵挂的孤苦生活。皮特·诺德心想,自己决不会和别人一样,用世俗的眼光来评断他。
一想到这么多年来,伊迪丝还牵挂着自己,皮特·诺德不禁又陷入美妙的遐想中:她在临终前,还渴望再见自己一面!这么多年来,还会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日思夜想着自己!啊,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轮船刚一靠岸,两人就直奔店主的住所。皮特·诺德立刻就被带到伊迪丝面前,她一直在凉亭等着他。
一路上,皮特·诺德都沉浸在美好的遐思中,心里美滋滋的,此刻见到伊迪丝本人,才突然清醒过来。她是个标致的美人儿,却在病痛中渐渐憔悴,仿佛凉亭附近脱了根的白桦树,慢慢枯萎凋零。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此时显得更加深邃清明了。一双单薄纤细的手裸露在外面,叫人不敢触碰,生怕会因此伤及主人。
皮特·诺德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人儿,心脏扑扑地狂跳起来,大脑也开始激烈地运转,可是站在凉亭入口的两条腿却怎么也迈不开步子,只是痴痴地站在原地。伊迪丝见状,露出绝望而脆弱的微笑,好像在说:“你看,我已经变成了这副模样,不再美丽,不再动人了,等待我的只有死亡。可是我能怎么办呢?”
皮特·诺德终于回过神来,眼前所见之人已经不是那个憔悴衰弱的病人,而是一个想要张开翅膀,冲破禁锢枷锁的天使。他看见枷锁只是徒有其表,其实不堪一击,脸上的表情便舒缓下来。他轻柔地端起伊迪丝的手,内心却已碎成残片。悲痛吞噬了他的心——她即将死去。衰弱的伊迪丝哀怜的眼眶里噙满泪水。
从见到伊迪丝的第一眼起,怜香惜玉之情就充遍他的全身。但他又立刻看出,病人并不想大力宣扬。见到她日思夜想的皮特·诺德,伊迪丝当然心潮澎湃,可是虚弱掩饰了这一切,她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皮特·诺德也就信以为真,竟和她拉起家常来。
“我的小白鼠后来怎么样了,你知道吗?”皮特·诺德问。
病人感激地看着他,眼神里溢满了钦慕。他是那么善解人意,那么体贴细致,尽力不使自己尴尬。“我把它们都放养在店铺里了。”病人缓缓地回答说,“它们的队伍已经发展得很庞大了。”
“啊,真的!它们都还活着?”
“我叔父哈弗沃尔森说,再也不会动你的白鼠一根毫毛了。它们为你报了仇,你明白的。”病人意味深长地说。
“它们都是上好的种系。”皮特·诺德自豪地说。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伊迪丝闭上眼睛,似乎在闭目养神。皮特·诺德则安静而耐心地守候在一旁。伊迪丝没有听明白他最后一句话的意思,自己主动提到报仇的事,他却无动于衷,没有任何回应,是他先提到白鼠的呀。伊迪丝还以为,他已经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几周前,皮特·诺德曾回到小镇,并遭人毒打的情况,她也了解得一清二楚。可怜的皮特·诺德!不知有多少次,她在心底为他的状况担忧;又不知有多少个夜晚,她在梦里听到他惊悚的哭喊声。她能撑到现在,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他。若不是伊迪丝悉心劝说,叔父怎么会抛开脸面,主动上门找到他,并邀请他回来?一个向来孤身自傲的老头又怎么会把他当成患难与共的朋友?都是因为伊迪丝将自己的生命拴到了他的身上。当她得知皮特·诺德企图实施报复时,她被吓了个半死。自从上次受到惊吓,她的身体就一天不如一天。可是只要她的状况稍微有所好转,她都会央求叔父主动去找他化解仇恨。
皮特·诺德此刻正安静地守候在伊迪丝身边,一心沉浸在爱的召唤所带来的喜悦中,不能自拔。他当然不会知道,伊迪丝在想些什么。其实,在伊迪丝的心里,他就是一个心胸狭隘,粗俗腐朽,欺软怕硬的酒鬼、流氓。要知道,他在工厂里,可是所有人学习的榜样。他当然不会料到,伊迪丝临终的召唤只是为了改造他,劝服他多多行善积德。就连劝服失败后,该如何应对,伊迪丝也想好了。到那时,她要这样提醒皮特·诺德:“看着我,皮特·诺德!就是因为你的不明是非黑白,让仇恨蒙住双眼,我才会命丧黄泉。清醒吧,请开始全新的、充满爱的生活!”
皮特·诺德满怀热情和憧憬,前来接受爱的表白,却不料,虚弱憔悴的她正思忖着如何将他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定是他头顶上的王冠之光点化了伊迪丝,她才迟迟没有开口,并决定先把事情问个清楚。
“呃,皮特·诺德,前几天和三个流氓在一起的人真的是你吗?”伊迪丝清了清嗓子问道。皮特·诺德的脸,刷的一下全红了。他低下头不敢正视她。首先,自己受辱在先,当即却没有回应,而是连夜潜逃,不够男人;其次,受人唆使,前来报复,结果报复未遂,却反遭毒打,丢人现眼。不过,最后,他还是腆着脸,把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了她。从他开口到结束,他始终不敢抬头看她一眼。他能预料到,她那双温柔的眼睛一定会给自己留些余地。可是他不能原谅自己,是他亲手毁了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那么,如果你当时就碰见了我叔父,你会怎么做?”伊迪丝接过他的讲述,追问道。
他把头垂得更低了。“其实,当时我知道他就在房子附近的花园里神采奕奕地摆弄着他的花草。店里的伙计把一切都告诉了我。”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他报仇雪恨呢?”伊迪丝不放弃任何一个发问的机会,步步追问。
他本想隐瞒原因,可是一看到伊迪丝好奇的眼神,心就软了。
“我趁另外三人还躺在山坡睡觉的空当,自己去找了你叔父,因为我不想张扬。当时,他就在园子里为豆角搭支架。估计前天倾盆大雨袭击过园子,很多豆角叶都被雨水打得七倒八歪,有的甚至整棵都倒伏在地上。园子俨然成了一个伤病满员的医院,而哈弗沃尔森就是里面的医生。只见他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一一扶起来,耐心地剥掉粘在上面的泥土,然后慈爱地把它们贴靠在支架上。当时,我就站在他身后,一直看着他为园子里的植物忙碌。他竟没有察觉到我。不过,就算他察觉了,也没有空闲抬头看我一眼。我只有拼命地强迫自己忍住怒火,不然,我又能做什么呢?我总不能趁他忙碌之际,从背后给他一拳吧。当时,我就想,等下次再来找他算账好了。
“可就在这时候,他突然站起来。由于起身太猛,他的额头还被磕了一下,但他却并不在意。只见他慌忙冲到保温棚,揭开上面的玻璃罩,探头进去查看。他好像吓坏了,露出一副绝望至极的神情。我也很好奇,便顺眼看过去。里面的确叫人惨不忍睹。原来,他忘了及时掀开玻璃罩。在炎炎烈日的烘烤下,种在里面的作物全都奄奄一息了。黄瓜萎蔫地耷拉着脑袋,只剩下一丝气息,叶子有的已经焦黑,有的瘫软地趴在地上。看到这一幕,我的心也软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来时的初衷。这时,哈弗沃尔森瞥见了我的影子。‘你看这儿,快去河边取水,水壶就在芦笋地里。’我猜,他一定把我误认作了店里的伙计,而我当时也乖乖地听从了他的指令。”
“真的吗?”
“是的,黄瓜是无辜的,它们不应该因为我和他之间的私仇而受到牵连。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没有原则,可是我也没有办法。我就是抑制不住好奇,想要看看它们能否活过来。等我取水回来,他已经把玻璃罩全部掀开了,但仍旧呆呆地站在原地,一脸的绝望。我把水壶递给他,他才开始给萎蔫的黄瓜浇水。奇迹出现了。我看到黄瓜又重新挺起。他肯定也看到了这一惊人的变化,会心地笑了。我也默默离开了园子。”
“你离开了?你真的离开了,皮特·诺德?”
伊迪丝欣喜地从轮椅上站起来。
“我不能揍他。”皮特·诺德坦率地说。
伊迪丝此刻觉得,环绕在可怜的皮特·诺德头上的光环竟前所未有的清晰明亮起来。现在看来,把他推入悔恨的深渊,让他背负沉重的心理包袱,都已经成了多余。他真的是这样的人吗?他竟会如此温柔细致,如此善解人意!伊迪丝重又躺下,闭上双眼,陷入了沉思。她毋需多说什么,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可以不必成为那个给他徒增痛苦的人。这让她浑身释然。
“皮特·诺德,你能放弃复仇的计划,真令人欣慰。”伊迪丝用亲切的语调说,“我本想跟你谈谈这件事的,现在,我就可以安心了。”
皮特·诺德长长地吸了口气,现在的伊迪丝正温柔而亲切地躺在自己身边。
伊迪丝不露声色,仿佛自己从未误解过他。她一定深爱着皮特·诺德,才要极力掩饰自己当初对他的误解。倘若皮特·诺德要问起自己召唤他的缘由,她准备坦白地告诉他,自己本打算劝说他放弃报仇的计划。而她之所以迟迟没有道明实因,也是出于羞涩的缘故。对,就这么回答。看来,眼下的沉默必须得皮特·诺德来打破了。他果然先开了口。
“他们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你死去?”他脱口而出,“你叔父,还有其他亲戚朋友,他们怎么忍心?如果我在,我决不允许。我要给你我所有的气息,我愿意替你承受所有的痛苦。”
“我没有任何痛苦。”伊迪丝笑了,笑他傻乎乎的承诺。
“如果你是一只冻僵的小鸟,我要用温暖将你解救。如果你是一只幼小的松鼠,我愿捧你入怀。如果回到家,迎接你的是温馨和体贴,生活该有多么美好!如果你能恢复健康,会有很多人……”
伊迪丝惊讶地注视着皮特·诺德,眼神中流露出一丝疲惫。她准备打住他太过露骨的话头。她一定又望见了罩在他头顶的魔力光环,此刻她依旧耐心地倾听着。皮特·诺德没有恶意,只是想把心里话说完而已。他身上展现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特质,深深地吸引了伊迪丝。
“哦,”伊迪丝淡淡地说,“不会有很多人,皮特·诺德,没有人会真心祝福我。”
看来,他要赢取伊迪丝芳心的时机到了。伊迪丝向他发出了信号——一个久病不愈的人,是多么渴望得到他人的怜悯。她渴望自己给她关怀和爱怜,她需要有个人能体会她内心的感受,不刻意迎合,也不曲意偏袒。一个病人最需要的莫过于这些。她也希望能从对方的眼神里,从对方的行动中读到这些。花言巧语蒙蔽不了她。
“我也想见见你,”伊迪丝试探地说,“跟我说说你这六年来都在做些什么?”
皮特·诺德便开始对她讲起自己的经历来。伊迪丝则躺在轮椅上,静静地聆听着。一种难以言状的情愫在两人之间涌动。伊迪丝若有所思,根本没有听见皮特·诺德在讲些什么,只感觉心智一下子豁亮起来,浑身也觉得精气十足。
不过,通过皮特·诺德的讲述,她倒对他的生活状况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工厂车间的生活是一个全新的体检,仿佛她自己就身在其中。喧嚣的嘈杂中随处隐藏着希望和力量,给单调艰苦的生活时时带来惊喜。这里的人们彼此信赖,互帮互助。他们受尽磨难,却嫉恶如仇!
“他们真幸福。”伊迪丝感慨地说。
求生的欲望开始在她心底萌动。也许去车间,就能找到活下去的理由。从过去到现在,她活着的动力就是承受磨难。
“假如我恢复了健康,”伊迪丝向往地说,“我可能会跟你一起去工厂车间。和我喜欢的人一起工作,应该特别幸福。”
皮特·诺德怔住了,他的一生可都是在等待这句表白啊。“上天啊,她不能死!”他虔诚地为她祈祷,喜悦却全部映在脸上。
伊迪丝敏锐的眼光立刻察觉出皮特·诺德的古怪来。“看来,他是爱上我了。”伊迪丝在心里自言自语,“而且,他现在一定以为我也爱上了他。这个韦姆兰的傻小子!”
伊迪丝本想挑明,可是看到皮特·诺德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不能自拔,她实在不忍心扫了他的兴致。看着他那股傻乎乎的高兴劲儿,她的内心不禁生出无限的怜悯,也就任由他自我陶醉了。“爱上就爱上吧,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我很快就要死了。”她在心里这样替自己解释道。
聊了一会儿,伊迪丝便请客人离开,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询问下次能否再来探望,不料却遭到主人的断然拒绝。为了缓解当时的尴尬气氛,主人便宽慰地说道:“皮特·诺德,你还记得山上有块墓地吗?等我死了,你可以去那儿看我。现在我要提前谢谢你!”
皮特·诺德从凉亭出来,在店门口正好碰见哈弗沃尔森。他正焦虑万分地来回踱着大步。现在唯一能给他安慰的就只有伊迪丝了。她若成功说服来客放下仇恨的包袱,他自己就能从良心的谴责中解脱。可是他一看到面前的小伙子,就知道伊迪丝什么也没说。皮特·诺德此刻虽然面色凝重,但内心却涌动着一股抑制不住的喜悦。
“伊迪丝告诉你她病危的原因了吗?”哈弗沃尔森劈头就问。
“没有。”皮特·诺德回答,语气中也掩饰不了心中的喜悦之情。
这时,哈弗沃尔森突然张开双臂,搭在皮特·诺德的肩膀上,摆出一副唯恐后者逃脱的架势。
“她之所以病危全在于你,就因为你的那几个该死的混蛋朋友让她惊吓过度。她身体本来就不好,但也不至于危及性命。可是你却带着几个卑鄙下流的流浪汉回到小镇。在你进到我店里的同时,你的那三个同伙却在作恶。他们一路追赶伊迪丝,为了不被他们捉住,她只好拼命地跑,一直跑到大出血,晕倒在地。是他们让她受到了惊吓。虽然你当时并不在场,但这样的结果也是你所期望的。你为了报复我,就对我亲近的人下手。你这样做无非就是想让我孤老此生,郁郁而终。”
他恨不得就这样一直说下去,用言语的责备击垮皮特·诺德,用无情的咒骂谋杀他。可是皮特·诺德挣脱了。老哈弗沃尔森的话让他震惊。他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摇晃,房屋顷刻间坍塌,仿佛天崩地裂了一般,小镇也在剧烈摇晃。
Ⅳ
小镇背后矗立着一道悬崖峭壁。顺着陡峭的石阶向上,再跋涉一段泥泞不堪的松林小路,就会发现山峦尽头横卧着一片宽广无垠、波浪起伏的茫茫高原。高原上竟然还生长着一片小树林,这真叫人喜出望外。
山峦向远处延伸出去,一直到达小树林才收住了触角。一棵棵耸入云天的松树突兀地守卫在山峦边界。它们春败秋荣,默默无闻。当万树脱去绿袍,它们却独自绽放出灿烂的生命之花,真叫人费解。冬天,风霜挡不住它们的翠绿;夏天,雨露打不湿它们的褐颜。
小树林是高原上勃发的新生命。在坚硬的花岗岩间,林子里的小冷杉只得狠命地抓住一丝一缝,用根须锁住难得的生命之地。它们已经掌握了生存之道。只要有一丝裂缝,它们就会瞅准机会,把韧如铁楔的根须死死地探进去,从此便开始勃然蓬发。小树苗慢慢长大,树冠突突地挺入云霄,仿佛巍峨挺拔的高塔;树根则默默地穿透坚硬的岩石,一个劲地向下延伸,直到再也没有更大的空间容许它们如此肆意生长下去。它们有限的生存空间也造就了它们气急败坏的臭脾气。想要向上,却高升不了;想要向下,却又低不下去。两端的出路都被封住,只能委曲求全,憋屈而生,有何意义!冬去春来,它们个个精神萎靡不振,恨不能早点了结此生。就在伊迪丝病危的那个夏季,冷杉已经枯黄,了无生机。小镇内外,景致却截然不同。小镇内,繁华似锦;小镇外,枯木萧萧。
不过,高山之巅也并非只有萧瑟衰败之景。漫步在凄凄枯木间,人们不自觉地就会感染上忧郁伤感的情绪,以致瞬间万念俱灰。突然,一抹青翠跃然跳入眼底。清爽的花香扑鼻而来,小鸟在枝头雀跃,唱着清丽欢快的歌儿。沉睡的丛林渐渐苏醒,仿佛坠入童话般的仙境。穿过荆棘灌木,就到了先前望见的青翠之地。这里一片鸟语花香,好不惬意!墓地就掩映其中。
死者就埋葬在高原的地底下,外面再砌上青灰的石墙。他们历经世事人情后,便在这里画上了人生轨迹的终点。在墓地的入口,丁香花开得花团锦簇,压弯了枝腰;欧椴树、山毛榉郁郁葱葱,也生得枝繁叶茂,为墓地撑起一顶天然穹庐,不失优雅气质;茉莉花、玫瑰花也竞相绽放;常春藤缠绕在古老高大的墓碑上;长春花不甘寂寞,也赶过来凑热闹。
在墓地的一角,只见几棵青松,笔直地挺立,仿佛升入云天的天线。若是让他处的青松瞧见这里巍然的同胞,它们定然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墓地四周筑起了一圈树篱,可那树篱全然不顾主人为它圈定的区域,我行我素,叛逆地向外探出了枝桠,把主人剪刀的厉害抛到了九霄云外。
小镇现今在别处又新辟了一块墓地,倒是给死者省下不少麻烦。以前,小镇只有一块墓地,死者只能葬在那里,无论有多困难,也别无选择。首先,把死者抬上山,就是一件颇费周折的事,尤其是在冬天的时候,上山的小路覆满积雪,又陡又滑。抬棺人脚下只要稍不留神,就会摔个结结实实,棺木也会磕破;其次,主持葬礼的老牧师还得请教堂司事和挖墓人一道扶上山,既费时又费力。可是现在,若不是死者特别要求,已经没有人愿意葬在这片旧墓地了。
墓地不算漂亮,因为知道如何把死者的安息之所打点漂亮的人少之又少。好在青松绿树慷慨大方,愿意无私贡献。墓地有了它们的点缀,倒也不失安宁静谧之美。倘若活着的人得以获悉,地下死者乐于在此安息,墓地也许会被奉为神圣之地。可惜,这里却成了工人们劳作之余,与朋友共享的休闲之地,就连好吃懒做的闲人也独独钟情于这里的静谧和清雅。
若是有异乡的过客经过此地,大家也不会告诉他实情,反倒邀他一同就座,或坐在停尸台,或直接坐到坟头,然后对他讲述韦姆兰的皮特·诺德小子以及他的风流韵事,似乎这样的故事只有拿到这里讲,才会更有韵味。死者的威信早已荡然无存。这片神圣之地似乎也毫不在意,反倒欣然接受。于是,昏迷的人被带到这里,人们为他的苏醒而欢呼;身怀六甲的孕妇被带到这里,人们为新生的婴儿而祝福。
话说皮特·诺德挣脱哈弗沃尔森之后,精神一度抵达崩溃的边缘,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摇撼。这片墓地自然也就成了他的避难所。
其实,他挣脱后,原本打算回到大商业镇,可是当他跑到小镇河边的桥头时,又突然停住了脚步。原来一直环绕在他头顶的王冠之光突然不翼而飞,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皮特·诺德,这个不幸的逃亡者,伤心地蹲下来,浑身颤栗不止。他的心在滴血,血冲到脑子里,叫他燥热难耐。
就在这时,斋戒之灵的身影再次闪现,正朝他飘过来。这已经是她第三次现身了,这一次似乎比前两次显得更亲切温柔。可是在皮特·诺德看来,她的出现却一次比一次可怕。
“啊,伤心的人儿,”斋戒之灵开始说话,“我保证,你受的苦痛即将结束!斋戒之时,你欲示爱,却见心爱之人即将死去。这就是你命中注定要承受的苦痛。过来,跟着我。你想方设法,经过多番尝试,到最后却只有我才值得你依附。”
皮特·诺德狂乱地挥舞着手臂,想要把她驱走。“你想要我做什么,我一清二楚。你要把我带回勤奋节律的生活轨道上去,可是我不能跟你回去。现在还不行,现在还不行!”
面色苍白的斋戒之灵淡淡一笑,语调更加温柔。“皮特·诺德,你是清白的。不要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而痛苦纠结!伊迪丝对你不好吗?跟我来,去劳作吧!回到从前的活法去,好好地活着!”
皮特·诺德彻底背弃了这个多年的朋友,厌恶地说道:“你让我信奉的都是些什么破信条?你这个讨厌的恶老太婆,只会摆弄一些毫无价值的小树枝。你这个阴险恶毒的女巫婆,老魔鬼,你自己无法无天,凭什么要叫我循规蹈矩?怎么敢在我面前大谈什么清规戒律?还妄想再次把我拖入万劫不复的苦痛深渊吗?我不过是你的一枚棋子,与你为我精心策划的一桩桩阴谋相比,我的所作所为算得了什么!让你的那一套苍白无力的修身自好的破理论见鬼去吧!现在,我要尽情地放纵自己。”
事已至此,皮特·诺德是断然不会再回大商业镇了。眼下叫他转身再回小镇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了。他就索性顺着通往山顶的小路,爬到了令人心驰神往的松林地。只见一棵棵青松苍翠挺拔,生机勃勃。穿梭其中,竟不知不觉来到一条小路前。他便循着小路的方向继续往前走,结果却意外地闯入小镇的墓地。这下他也算找了个藏身的场所。皮特·诺德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一头扎倒在地上,仿佛死人一般,失去了知觉,周围的一切瞬间凝滞了。不知过了几个时辰,远处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皮特·诺德开始有了一点微弱的意识,他感觉自己仿佛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不过,他的确看到眼前有一列送葬的队伍正朝自己这边靠近。究竟是怎么回事?他感到迷惑不已,自己躺在地上多久了?伊迪丝已经死了吗?她是过来找自己的吗?棺木里的死者寻找谋杀他的凶手来了吗?脑子里的疑惑让他不寒而栗,浑身开始瑟瑟发抖起来,虚汗直往外淌。虽然茂密的松林将他遮得严严实实,他却忍不住恐惧之心,唯恐死者会找到自己。他拨开松林,向外打望,一脸的紧张惶恐,甚似被人缉拿的逃犯,在慌忙逃窜中,仍不忘时刻回头张望追缉者的行踪。
原来,一个穷困潦倒的男子死了,葬礼就是为他举行的。送葬的人寥寥无几。棺木上没有任何花圈点缀,光秃秃的一片。棺木一落地,死者就被直接送进了坟墓。来客表情平淡,脸上看不到一滴泪痕。皮特·诺德此刻虽然精神有些恍惚,但也能判断出这绝不是伊迪丝的送葬队列。
可是,既然不是她的葬礼,谁又能保证这就不是她传给自己的信号呢?他已经无处可逃了。她曾经和自己约定,要在墓地重逢。她的意思就是,要自己在墓地等着她,等她来惩罚自己。眼前举行的葬礼就是她传来的信号——要自己在这儿等着她。
皮特·诺德开始变得神志不清。此时此刻,墓地四周筑起的低围栏在他眼中成了高不可攀、不可逾越的大城墙,入口处丁香花团簇拥而成的墓地大门在他眼中成了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铁城门。可他自己,就是囚在其中的犯人,只能乖乖地等着伊迪丝的审判,等着她把自己绳之以法,否则,他将永远困在这里。
她会怎么处置自己,皮特·诺德心里没底。但有一件事他很确定:自己必须等在这儿,直到她来。或许她会把自己一同带进坟墓,或许她会命令自己从山上跳下去。结果会如何,他自己也不知道,但自己必须等在这儿。
他的理智开始垂死挣扎:“皮特·诺德,你是清白的。不要为自己从未做过的事徒增痛苦!她并没有给你传达什么信号。回去工作生活!抬起你的脚,就能越过围栏;伸出一根手指,大门就会敞开!”
不,不能听从!皮特·诺德已经不省人事,意识时断时续,模模糊糊,仿佛在沉睡中。但他却清晰地记得一件事——自己必须呆在原地不动。
消息很快传到病人耳中。她已经奄奄一息了,仿佛成了摘下的树枝,渐渐枯萎凋零。“一个夏天,和你一起去舞会的那个皮特·诺德在墓地等着你呢,你叔父把他吓破了魂,硬是不肯离开墓地半步,一定要见到你的棺木过去找他才肯罢休。”
伊迪丝缓缓睁开双眼,流露出眷恋的神色,仿佛这是她弥留时的最后一眼。她托人给皮特·诺德传去口信:对他的无理取闹,她很是恼火。为什么临死前还不让她安息?她从未想过要惩罚他,让他受到良心的谴责啊。
送信人回来了,却不见皮特·诺德。他来不了,围栏太高,大门太重,只有一个人才能将他解救。
很多天以来,他成了小镇里人们谈论的唯一话题。“他还在墓地不肯走,他还在墓地不肯走。”大家每天都在互相通报他的情况。“他疯了吗?”很多人都感到不解,常常发出这样的疑问。不过经那些曾与皮特·诺德交谈过的人证实,皮特·诺德的确疯了。他一再申明只有“她”才能救自己。镇里出了这么一桩事,大家反倒有些引以为荣。是他为爱痴狂的举动给小镇增添了神秘浪漫的色彩。穷人同情他,给他送来食物;富人感到好奇,偷偷上山去观望。
伊迪丝躺在轮椅上,无法动弹,生命垂危,但她的大脑从未停止过思考。可是除了思考,她又能做什么呢?那么她每天都在日思夜想着什么?啊,是皮特·诺德,是皮特·诺德!这个深爱着自己,为了自己而疯狂的男人总是浮现在眼前,挥之不去。她万万没有料到,皮特·诺德真的会一直守候在墓地,等着自己。
看见了吧,这就是她骨子里透出来的天性——浪漫天真却又口是心非。她脑海里的情景,一半是她生编硬造而来,一半是她凭直觉估摸而来。他竟然还指望自己去找他,一定是别有居心!自己若是活着去见他,他一定以为见了鬼,准会被吓得惊慌失措!
小镇里流传的全是关于皮特·诺德的故事,他成了焦点人物。古往今来,英雄烈士的壮举无不让天下人民为之倾倒欢愉,无论是在繁华大商业镇,还是在偏僻小乡镇,都无一例外。疯狂的皮特·诺德当然也就赢得了全镇人民的钦佩。然而,愿意深入墓地,陪他交谈的人却没有一个。他的状况一天天恶化,疯癫之气正潜伏在他的身上,慢慢渗透。“她怎么就是好不起来呢?”人们提起伊迪丝,为她的顽疾深感忧虑,纷纷为她鸣不平:“她不能死,老天爷不公啊!”
伊迪丝心中的怒火在燃烧,喷之欲出。她早已厌倦尘世,难道硬要逼着她重新扛起尘世的包袱吗?话虽如此,但伊迪丝并未完全放弃求生的努力。连续好几周,她都明显感到自己体内沸腾着一股热血。她的病情也开始渐渐好转。可想而知,她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凡是世上存在的东西,只要能派上用场的,她都尝了个遍,从麦芽精到鳕鱼肝油,从新鲜的空气到灿烂的阳光,从梦想到真爱,她都一一尝试过。
时间仿佛定格,灿烂的阳光普照着大地,也温暖了人心。
最后,医生终于答应,允许伊迪丝上山。伊迪丝此行牵动了全镇人的心,大家都翘首以待。她会带回来一个疯子吗?皮特·诺德脑子里不堪回首的记忆会消除吗?她会空手而回吗?如果是,她会怎么办?
伊迪丝满怀信心地出发了。因为激动,她面色苍白。她有这样的反应也在情理之中。大家毫不避讳,直言皮特·诺德在她心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守候在墓地的皮特·诺德被大家敬称为圣徒。而此时此刻,伊迪丝也恨不能立刻见到他。就是因为自己,他才会无端忍受万般苦痛。每当她听闻皮特·诺德的消息,她就心如刀绞,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往日里那个故作镇定的伊迪丝早已不复存在。可是,不就是见他一面吗,她为什么会热血沸腾,激动万分呢?要知道,一个疯子可不懂什么浪漫情调啊!
到了墓地的入口,伊迪丝便遣散了轿夫,独自一人沿着墓地中央的小路走了进去。墓地里花团锦簇,甚至遮蔽了地面。她细心地搜寻着,却不见一个人影。
就在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丝轻微的沙沙声。声音是从一堆冷杉树丛中传来的。她顺眼望过去,一张狰狞扭曲的面孔突然出现。只见那张脸上挂着脏乱的胡须,眼睛正惊恐地注视着自己。那张脸上的表情是那么深刻骇然,她还从未如此近距离地见过那样的一张脸。她吓了一跳,差点晕眩过去,也差点没有管住自己那双想要逃跑的腿。
此刻,一股高尚的情感在她心中涌动,盖过了恋爱的激动。悲悯的伤痛吞噬着她的心,她想放声痛哭。一个好端端的小伙子,差点因为自己而被生生地毁掉。
伊迪丝管住了自己的双腿,站定了,没有向前跨出一步。她希望这样,那张脸能慢慢习惯自己的出现。她使尽浑身气力,拼命不让惊恐从自己眼神里飞逸而出。当初,她凭借顽强的意志力,战胜了病魔;眼下,又凭借坚韧的定力,摧毁了皮特·诺德的防备。
皮特·诺德缓缓从藏身之角站出来,面色惨白,蓬头垢面。他将信将疑地朝伊迪丝走过去,脸上的惊恐从未卸下,仿佛他的身后有只野兽,正对他穷追不舍,要把他撕成碎片才肯善罢甘休。他离伊迪丝越来越近了。伊迪丝瞅准时机,伸出双手,握住他的肩膀,笑盈盈地注视着他的脸。
“过来吧,皮特·诺德。你怎么了?跟我离开这儿!死死守在墓地这么久,你究竟想要做什么?”
皮特·诺德浑身猛烈颤抖起来,然后扑通一声就倒在地上。眼下,无论伊迪丝说什么,对神志不清的皮特·诺德来讲,都毫无意义。不过,她温柔的眼神渐渐安抚了他的心。
伊迪丝调整语调,更加轻柔地说:“皮特·诺德,你听得见吗?我还活着,我不会死了。为了上山救你回去,我又康复了。”
皮特·诺德脸上的惊恐依旧,伊迪丝又轻轻告诉他:“你没有夺走我的生命,正是你给了我生命啊!”
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最后一句话,直到声音发颤,泣不成声。可是倒在地上的皮特·诺德却什么也听不懂。
“皮特·诺德,我爱你,至死不渝!”她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感情,对他吐露无遗。
可是他却依然无动于衷。
伊迪丝一时也想不出别的办法,现在也只能把他先送到山下,对他加以细心照料,至于以后会怎样,也只能交给时间了。
伊迪丝出发前,满怀着憧憬和期待,恨不能立刻见到深爱自己的人。这种感受旁人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可是眼下,自己真正见到了他,却又无计可施了。他俨然成了一个疯子,这让她绝望,让她心痛,仿佛她即将失去生命的至宝。失落的伊迪丝抱起皮特·诺德,轻轻吻了吻他的额头。
这是与欢乐告别的一吻,也是与健康告别的一吻。此刻,她感觉自己浑身乏力,死亡再次向她逼近。
突然,她看到皮特·诺德的手指稍稍动了一下,表露出一丝微弱的生命气息,紧接着,他的面部开始抽搐,躯干也开始颤抖起来,越来越厉害。伊迪丝屏住呼吸,警惕地注视着眼前发生的一幕。皮特·诺德开始慢慢恢复意识,但究竟会恢复到哪一步,伊迪丝并没有多大的把握。她惟一能做的,就是密切观察他,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最后,皮特·诺德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伊迪丝把他带到一块墓碑前坐下,自己也在他对面坐下。她温柔地抱起他的头,放在自己腿上。皮特·诺德还在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伊迪丝安静地坐在一旁,轻轻抚摸着他。
突然,皮特·诺德自言自语起来,仿佛他刚从噩梦中惊醒。“我怎么在哭?”“哦,对了,刚才做了个可怕的噩梦,还好只是一场梦。伊迪丝还活着,她没有死,我没有夺走她的生命。我真是太傻了,竟然为了一个噩梦哭鼻子。”
他已经渐渐恢复了神志,可是眼眶里的泪水却还止不住地往外流。他就这样又哭了好一阵子。伊迪丝一直安静地坐在一旁,温柔地抚摸着他。
“我就是想大哭一场,自己也抑制不住。”皮特·诺德终于停止了哭泣。他抬起头,微笑地问道,“现在是复活节吗?”
“你说的现在指的是什么时候?”
“就是死人复活的时候,又称为复活节。”他解释说。
后来,他又把自己如何遇见斋戒之灵,如何与她立下协约,以及如何背弃她的信条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伊迪丝,仿佛他们是交往多年的至交和密友。
“复活节到了,她的末日来了。”伊迪丝附和地说。
皮特·诺德这才意识到伊迪丝一直在温柔地抚摸自己,感动万分,忍不住又放声大哭起来。这个可怜的韦姆兰小子的确太需要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了。只有眼泪才能把他承受的一切痛苦与不幸冲刷干净。他命运不济,生活逼迫他背弃了信任、真爱、快乐、美丽和健康——这些人世间最珍贵的花朵——甚至是自己。一切都会过去,而且一切都已经过去。因为复活节已经来临,死者的灵魂已经复活,斋戒之灵也将迎来她的末日!
[book_title]神枪手雷欧的故事
在黑博格教区的福格卡尔镇,有个名叫雷欧的神枪手,全镇无一人能与他相较量。当奥洛夫国王革除旧制,大举推行宗教改革之时,他接受了新教的洗礼,从此,成了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他生来是个自由民,却一贫如洗;外表英俊潇洒,却并不高大挺拔;身强体壮,却又温柔谦和。只消他一个眼神,一声叫唤,再烈性的马也能顷刻驯服,再高的鸟也会即刻降落。他常常出没于丛林间,与大自然为伴。看草长莺飞,花开花落;观群兔嬉闹,鱼跃龙门;品四季更迭,风云变幻——此即为他人生之三件大事。他情系自然万物,与之同喜同悲。若问人世冷暖,他却不觉不知。
一天,他正游走在密林深处,不巧正面碰上一只野熊。只见一箭飞出,野熊应声倒地,箭矢正中心脏,他便不费吹灰之力,将猎物手到擒来。时值夏季,正是野熊换毛期。他把稀稀拉拉的熊毛捋成一束,然后娴熟地拨开熊皮,披在肩上,继续前行。
没走多远,一缕清甜的蜜香扑鼻而来。只见满地开满了小花,纤细的茎梗托起一片片晶莹闪亮、纹路均匀的浅绿小叶,把星星点点的小白花衬托得更加圣洁。小白花的花瓣微小无比,但却完整无缺。花丝吐蕊,精神抖擞。沾满花药的雄蕊头,更是顽皮,与风儿嬉耍,被逗得咯咯直颤。眼前的这片花地,让雷欧惊异万分。他没有想到,幽暗纵深的密林里,竟会开出星点般繁盛的小花。它们是那么地不起眼,却独自绽放出灿烂的光彩,仿佛讯息的使者,不断传递着大自然的奥妙传奇。蜜香就是它们通讯的信号,把它们家族兴亡的故事诉说,为远在天边的林木所知晓,为高至云端的彩霞所听闻。花香里夹杂着绵绵哀愁。酒杯里,美酒已斟满;餐桌上,盛宴已铺开。可是,它们翘首以盼的客人却没有如期而至。美丽翩翩的蝴蝶没有光顾。它们只能等在无边无际的幽深之地,眼睁睁地看着希望慢慢枯萎凋零,饱受思念之苦、绝望之痛。在小白花密集繁盛之处,雷欧仿佛听见了它们唱起的单调曲目。“快来吧,亲爱的朋友!今天就来吧,明天我们就要死去,死在周围干枯的败叶上。”
神枪手雷欧有幸亲眼目睹了宾至客来,繁花欢宴的盛况。正当他为小白花的孤寂而感怀时,突然听见背后传来簌簌的轻拍声,仿佛一阵清风拂过。原来,一只挥着银翅的蝴蝶飞掠过来,在一片浩瀚星花中盘旋。它翻腾着翅膀,时左时右,时高时低,仿佛迷路的旅行者,正焦急地打探着方向。它并不是惟一的采蜜客,一只接一只蝴蝶还跟在后面,数量很庞大。它们在黑暗中慌乱地四处翻飞。飞在最前面的,应该就是首领了。循着花香的方向,首领终于找到了花源。随后,整个采蜜队伍就如暴风骤雨一般倾泻而下,径直钻进期盼已久的鲜花中,开始尽情享用主人备下的美酒盛宴。银白的羽翼犹如漫天飞雪从天而降,融化在花朵里。此时此刻,每一簇花团全都沉浸在美味佳肴、杯盏交错的欢愉中。整个丛林弥漫在无声的欢悦中。
雷欧继续前行。奇怪的是,无论他走到何处,身后似乎都跟着一缕馥郁的清香。凭直觉,他觉得丛林幽深的某处隐藏着什么,正渴盼着来宾,这份渴盼比那些小白花更甚。他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为花香痴迷的蝴蝶,不由自主地被那个神秘之物所吸引。他满怀幸福地奔赴而去,仿佛一个巨大的惊喜就在前面等候着他自己。他唯一担忧的是,自己找不到前面的路,会辜负了对方。
说来也巧,脚下竟延伸出一条狭长的小径。一条白蛇懒懒地横在小径上。雷欧弯下腰,意欲将这条吉祥之物捡起,不料它却从手指缝中溜走了。但它并没有惊慌逃窜,而是一动不动地圈成一团,躺在小径上。雷欧又去抓,它却如滑冰般嗖地一下,从他的手指间滑出去了。雷欧的占有欲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他迫不及待想要抓住这个聪明的家伙,便跟在白蛇后面,一路上多番尝试,却怎么也抓不住。就这样,白蛇引诱他慢慢离开了小径,陷进错综复杂、无路可循的丛林里。
这里松木森森,见不到一株绿草的踪迹。脚下的枯苔和落叶突然消失不见了,坚如磐石的越橘树也在顷刻间没了踪影,绒毛般柔软的草皮却垫在脚下,鲜花成团簇拥在鲜绿的地毯上,闪烁着柔和的曦光。拨开茂密的绿叶,只见一片含苞待放的金银花泛着红晕,在枝头摇曳。苍劲挺拔的松木展开粗壮的臂膀,茂密的松叶为鲜花搭起一片浓荫,但却挡不住日光的照射。草地面积不大,由于光线不足,里面闷热难耐。
就在这片弹丸的草地中央,赫然矗立着一道悬崖峭壁。顶着炎炎烈日,峭壁显得更加巍然。覆在崖壁上的绿苔也在阳光的照射下,历历可见。在断崖的缺口处,冬霜终于撒了手。褐蕨瞅准时机,探出红褐色的根须,牢牢锁住底层的土壤,给自己辟出方寸大小的地盘来。一团青苔顺势而上,攀附在褐蕨针状的、嵌满孢子囊的茎叶上,与之和谐共生。
峭壁倒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转眼间,雷欧就发现,眼前的峭壁正是巨人屋的一面高墙。在绿苔和褐蕨下方,有一扇大门,倚着峭壁凿就,大门被紧紧地链接在崖壁上。
白蛇一定钻进草地里藏起来了,趁雷欧没留神,又爬进了巨人屋。照当前的情形来看,他今天是没法逮着这条白蛇了。此刻,那股清香的馥郁重又扑鼻而来。同时,他还注意到峭壁脚下裹挟着一团燥热气焰。这里出奇地安静,见不到一只飞鸟的影子,也没有一丝微风,仿佛万物都屏住了呼吸,正全神贯注地聆听着什么,期待着什么。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难以言状的紧张。他感觉自己此刻好像身处某个封闭的空间内,里面分明还另有他人,却无一人现身。他们把所有的目光都汇集到自己身上,仿佛自己就是那个万众期盼的贵客。现在,他毫不惊慌,反倒兴奋起来,有些难以自拔,浑身也激动地颤抖,仿佛马上就要见证一个美妙绝伦的奇迹。
就在这时,那条白蛇又出现了。它没有藏匿,只是盘绕在冬霜罢手的断崖缺口处。它正下方的草地上,竟然躺着一位睡美人。睡美人身上披着一件薄如蝉翼的轻纱。从这身打扮来看,她一定是从精灵的舞会回来,因为通宵达旦地跳了一整夜,就索性一头扑倒在草地上,酣睡过去。郁郁葱葱的绿草地上,花团锦簇,随风飘舞,激起层层波浪。雷欧只能隐约瞥见她的倩影。他没有迈步向前,细探究竟。为了防止她惊醒后溜进大山里,雷欧摸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掷在睡美人和峭壁的空隙间。
雷欧伫立在原地,陷入了沉思。他确定自己想要得到睡美人,却又不知该如何去接近。
雷欧,一个深谙自然之语甚至胜过人类语言的神枪手,在静谧中听到了庄严肃穆的山林之音。“你看,”它们在他耳边低语,“你那么热爱大自然,我们要赐予你自然之女。比起人类之女,她会更讨你欢心。雷欧,如此贵重的礼物,你敢接受吗?”
雷欧在心中默默感念伟大慈爱的自然。为了回报自然的恩典,他决定要好好款待自然之女,娶她为妻,疼爱她、保护她。现在她既然已经许配给了自己,那她就是一个基督信徒了。按照教规以及人情伦理,赤身露体显然有失体面。雷欧卸下肩上揉成一团的熊皮,展开后,披在睡美人身上。
当雷欧为睡美人披上熊皮时,从背后传来一阵如雷般的笑声,震动了整个大地。那不是愚弄的笑声,倒更像是有人突然从惊恐中解放后,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而失声狂笑。周围可怕的沉寂和压抑的燥热此刻也全部消散。一阵清风拂来,掠过绿草地,松枝欢悦地哼起了小曲。雷欧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整个丛林刚才凝神屏息、拭目期待的就是人类之子会如何对待自然之女。
白蛇此刻又爬进苍翠的草地。睡美人仿佛中了魔法一般,始终安静地酣睡着。雷欧卷起粗糙的熊皮,裹住睡美人的全身,只露出一个头来。虽然她是巨山之女,却生得纤柔精致。强壮的猎人抱着她,穿梭在密林间。
过了一会儿,雷欧感觉有人掀起了自己的宽帽檐,抬头一看,原来巨山之女苏醒了。她安静地坐在雷欧的胳膊上。然而出于好奇心,她很想知道载着自己的是何人,便小心翼翼地掀开了帽檐,端详下面的那张脸。雷欧默然应允了,抱着她,加快步伐,继续前行。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
小小睡美人一定也注意到了雷欧头顶上的炎炎烈日。自她掀开雷欧的帽子后,就一直拿在手里当太阳伞把玩。但她并没有把帽子戴回到雷欧的头上,因为她还没有看够那张面孔呢。雷欧也毫不在意,任由她摆布。就这样,他默默地把巨山之女带回了与母亲同住的茅舍里,心中洋溢着幸福的喜悦。
就在他跨入门槛时,那条白蛇又现身了。这条给他带来好运的吉祥之物正懒懒地躺在门槛边。
[book_title]神来之作
海尔奇斯的巨作,“瓦尔德马·阿特达格在维斯比征集善款”,春季在艺术联盟厅里展出。在一个安静的早晨,我去展厅参观,正好赶上它的展出。只见宽大的画布上,缤纷多姿,人情百态,给人强烈的视觉震撼。我在远处一眼瞥见它,就已无心再去观赏其他画作。正所谓身由心使,我情不自禁地推了一把椅子,坐在它的面前,准备细细品味一番。我安静地凝望着它,半个小时不知不觉就过去了。画作所描绘的中世纪让我陶醉不已。
转眼间,我仿佛身临画境,也跟随着画家的神笔,来到了维斯比的集市。瓦尔德马国王一声令下,金黄的啤酒便一一注满大缸,吸引了大批围观的人群。他们个个情态迥异:尾随在富商身后的仆人背上扛着沉沉的金器银具,压得他连腰都直不起来;血气方刚的年轻市民愤愤不平,对准国王紧握着拳头;教士脸上写满了敌意,正紧张地注视着国王的一举一动;衣衫褴褛的乞丐伸出碗钵向众人乞讨;站在酒缸旁边的一位妇女晕倒在地。国王头顶王冠,威风凛凛。傲慢的军队从四面八方的狭街上蜂拥而来,把围观的群众堵在中央,叫他们无处可逃。
浏览完画布,我才突然发现,画家的聚焦点并不在高高在上的国王身上,也不在愤懑的普通市民身上。他把聚焦点放在了国王身边的一尊钢铁护卫铸像上。从他身上可以看出画家倾注了特别的心血。即使画布上他的形象并不分明,只是一尊铸像而已,可就是他,控制了整个场面。画家的妙笔着实令人惊叹。
钢铁铸像仿佛在向众人宣告:“我是暴力之源,贪婪之根,是我发起了维斯比税捐的暴动。我有不死的钢铁之身,以作恶多端为乐。互相厮杀吧!今天,我就是维斯比之王。”
他又仿佛在对观赏者炫耀:“看见了吧,我就是画布上的焦点。你们眼睛所及之处,都是听我号令、互相厮杀的人群。他们信奉我的法则: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一旦落败,就会受尽屈辱,财产被洗劫一空,只能忍气吞声,苟活于世;一旦战胜,金银财宝就能尽收囊中,人类贪婪的本性也会极度膨胀。终有一日,丹麦之王与他的军队都会向我俯首称臣。人们究竟为何而战?为了明天他们能上教堂,能下酒馆,能安详幸福地生活;为了明天他们能悉心教子,能尽享天伦之乐。但是今天他们必须臣服于我,今天他们必须大肆行凶作恶。”
若能耐心听他讲下去,观赏者就更能体会到画作的精要:它凭借栩栩如生的描绘,讲述着一个人们互相厮杀的古老故事。画面中,人人冷酷残暴,仇恨熏心,互不妥协。宁愿含屈受辱,也不愿放下屠刀,诚心忏悔,为救赎自我而努力。
金黄的啤酒即将注满第三缸。维斯比不容烧杀抢掠!可是为什么汉萨同盟却无动于衷,提不起满腔的热情?为什么妇女们要卸下珠宝首饰,素面朝天匆匆赶来?为什么饮酒之徒舍弃酒杯,无聊地等候在集市上?为什么牧师搁下了古经圣典,把膜拜上帝的热忱丢弃一旁?“因为你,我们热爱的维斯比之城!我们的问题无需军队来干涉!啊,维斯比,你是我们的母亲,你是我们的骄傲!请收回你的军队!”
画家似乎并不想对人们渴求和平的呼声多做渲染,只是寥寥几划,将其一笔带过。画面上浓墨重彩的是压抑、愤懑和悲恸的情绪。黄金就是一切,如今人们必须拱手相让,叫他们如何不扼腕叹息!
“看看他们,”守护在国王身边的隐形暴力鄙夷地说,“对黄金多么地依依不舍!愿上帝可怜他们!他们贪财吝啬,傲慢自负,与贪婪成性的强盗别无二致。我要让他们双方厮杀到底。”
一个妇女已经晕倒在酒缸旁。难道交出黄金会让她心痛至此?难道她是因为心怀歉疚,不敢见人?难道全城人的悲恸皆因她而起?难道就是她出卖了维斯比?没错,就是她,瓦尔德马国王的情妇,努格汉斯之女。
她明知自己毋需上缴任何财宝,父亲的房产也会安然无恙,可她却带来自己的所有。集市发生的惨状,让她触目惊心。绝望已将她击溃。
前年受雇在父亲家里的金匠学徒是个积极活泼的阳光少年。倘若能与他在月光下并肩散步,走在集市的大街上也是件无尚光荣的美事。那时候,皎洁的月亮慢慢攀越高大的城墙,映照出婀娜多姿的维斯比,好不浪漫。她为他和父亲感到由衷的自豪。可是眼下,她却倒在地上,悲痛欲绝。她委屈!她内疚!那个冷面端坐在宝座之上的国王调集军队,下令把维斯比洗劫一空。眼前的这个人还是曾经在她耳边轻声细语、讨她欢心的那个人吗?还是她深夜偷取父亲的钥匙,打开城门,只为与他一见的那个人吗?金匠学徒如今也摇身一变,成了手持刀剑、残暴无情的骑士。倘若她注意到这个事实,她又会怎么想?当她目睹浩浩荡荡的铁甲战士从自己打开的城门蜂拥而入时,会当场发疯吗?姑娘啊,一切都太迟了!你为何要爱上维斯比的敌人?现在,它已经沦陷,它曾经所有的辉煌与荣耀都将一去不复返。你为什么不牺牲自己,守在城门口,任铁骑将你践踏?难道你苟活于世的理由就是为了能亲眼目睹他遭天打雷劈吗?
哦,姑娘,死了这条心吧。暴力与他同在,为他保驾护航。辜负一个女人的信赖,于他,又算什么。他所摧毁的远不止女人的心!上帝的神殿就毁在他的魔爪下,就连镶嵌在教堂内壁上的光亮的红玉也不能幸免,被他一一拔出,盛在贪婪之缸里。
画家的画风突然一转,给画中所有人换上了恐怖的表情。粗野无礼的士兵吓白了脸,市民无助地凝望着天空。上帝要来惩罚他们,他们个个忍不住瑟瑟发抖,惟有国王身边的隐形暴力之钢铁铸像和臣服其下的国王坦然自若。
倘若画家还在世,我真想和他一道去维斯比海港走一走,希望可以亲身感受人民目送敌人舰队离去时的悲恸与绝望。翻滚的海浪一波接着一波,把他们的诅咒传到海上。“消灭他们!消灭他们!啊,大海,亲爱的朋友,帮我们夺回财宝吧!张开你的大口,把那帮猖狂忤逆的强盗吞没!”
海上传来轻柔的回应。隐形暴力之钢铁铸像站在皇家的舰艇上,把他们与大海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迫害与反迫害就是维系我法则的直接力量。这就对了,让海浪摧毁强盗的舰队,让我忠臣的子民夺回他们的财宝!如此一来,国王将再次听命于我,踏上新的掠夺征程。”
市民离开海港,回到城内,只见满目疮痍:大火还在熊熊燃烧,房屋已被洗劫一空,只剩下断瓦残垣,街上空荡荡的,教堂已被亵渎,一具具血迹斑驳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狭窄的庭院里。妇女惊骇不已,疯狂逃逸。眼前如此惨烈的景象,叫他们如何能无动于衷?难道要让他们报仇无门,任由敌人欺辱而不予还击吗?难道他们就不能报仇雪恨,让敌人血债血偿吗?
上帝啊,开开眼!金匠学徒一家安然无恙,这意味着什么?难道他已与敌人狼狈为奸?难道他也有一把打开城门的钥匙?天啊,努格汉斯之女,请你解释这一切!
此时,远在海上的隐形暴力之钢铁铸像正翘立皇家海舰之上,静观贪婪成性的众奴。只见他们龇牙咧嘴,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国王陛下,听,风暴在咆哮,海浪在怒吼!你们洗劫而来的财宝即将葬入海底。你们将空手而归了。尊敬的国王陛下,回头看看维斯比!遭你背弃的女子正被神父和士兵押至城门。成批观众尾随其后,诅咒她,谩骂她,您听见了吗?看啊,泥匠们搬来了砖块,拿来了镘刀!妇女们抱来了石头!所有人都拿着家伙!国王陛下,倘若您没有看见维斯比刚才发生的那一幕,那就张开耳朵,仔细听一听。您不是我,没有不死的钢铁之身。在过去一段忧伤的时光里,您万念俱灰,终日生活在死亡的阴影下,是努格汉斯之女挽救了您,您还记得吗?”
“您真该睁大眼睛看一看,她的脸犹如死人一般惨白。在人们的鄙夷和谩骂中,她低着头。您真该睁大眼睛看一看,她被押在神父和士兵之间,和着钟鸣与圣诗,拖着沉重的步伐向前挪动。在民众的眼里,她已经死了。在她自己看来,自己也犹如行尸走肉。她的灵魂已经被她深爱的人所杀害。您真该睁开眼看一看,塔楼之上,她是如何被乱石击打的。人们手里的镘刀蠢蠢欲动,民众迫不及待地拿着石块奔赴现场助阵。‘啊,泥匠,拿我的石头砸,拿我的砸她!用我的石头报仇!用我的。维斯比啊,荣耀的维斯比,沦陷了。上帝赐予泥匠们力量吧,让我来助他们一臂之力!’”
圣歌唱起,钟声奏响,仿佛在为她送葬。
哦,瓦尔德马国王,丹麦之王,你也将难逃死亡的命运。你会病倒在床,腿脚不能动弹,只能听,只能看,你会遭受痛苦的折磨。你真该张开耳朵仔细听一听:霍霍的镘刀之声和切切的复仇之音正朝你奔来。圣钟要把牺牲的灵魂埋葬在何处?那些扯着嘹亮粗犷嗓门祈求上帝保佑你的人在哪里?那些携你进入天堂的和谐天使在哪里?
上帝,请救救你的子民!拯救他们的家园!
画家讲述了一个多么令人黯然神伤的故事!我走出展厅,漫步到公园,只觉眼前之景真好,新鲜而又陌生的感觉真好,重新回到阳光灿烂的现实真好!
[book_title]弗莱翠卡小姐
故事要从一个圣诞夜说起。这是一个狂欢夜:屹立在高山之巅的圣殿,装点得金碧辉煌;小精灵们闹腾开来,共同庆祝冬季的盛日;巧克力蛋糕镶嵌在美味四溢的燕麦粥边,头顶崭新小红帽,翩然起舞;老神仙们则顶着一身斗篷,隐匿于无边的天庭之内,好不惬意。奥斯特翰林格墓地上,死神赫尔之马也没有停歇,依旧坚守在这片荒无人烟的冰天雪地,为开辟新的墓穴而奋斗不息。
墓地附近的阿斯塔庄园里,弗莱翠卡小姐正安然入睡。众所周知,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堡。城堡的主人安详地沉睡着。经过长年累月的辛苦劳作,她已容颜不再。她一生浪迹天涯,几乎踏遍全世界,最后终于回到生她养她的古城堡,得以安享余生。
夜空里奏起嘹亮的号角,响彻四方。死神驾着一匹银灰色的坐骑,正威风凛凛地朝城堡驶来。他那身宽大猩红的斗篷和翎羽点缀的高帽在夜风中得意地招展。这位英俊勇敢的骑士一定是想俘获美人的芳心,才特意精心打扮了一番,气度不凡。只可惜,这一片苦心恐怕要付诸东流了。城堡之门紧闭,骑士阁下心爱的美人也已沉睡。看来他得另谋良机了。每天早晨,她都会出门去做弥撒。骑士不如提前守候在门外,或是守候在去往教堂的路上。
年迈的弗莱翠卡小姐此刻正安详地躺在心爱的城堡里,甜甜地酣睡着。她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圣诞天使,旧日的美好时光重又浮现:孩子们围坐在身边,侧耳倾听着自己讲述基督和牧羊人的故事。那时的她,眼里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脸上也挂满了灿烂的笑容。如今,她已容颜不再,旧日的俊美模样早已无法分辨。但凡亲眼目睹过她本人的人,看到她娇小纤柔的身躯、精致秀气的双手,以及睿智慈祥的面孔,定会立即联想起存留在脑海里的那个美丽形象。
她偌大的卧室里,随处陈列着各地收集来的古迹珍玩,其中就有一株从远东带回的沙漠复活草。复活草竟然在这寒冷的圣诞狂欢夜独自绽放。一颗颗红红的小花苞挂满枯枝,生机勃勃,仿佛燃烧的火把,点亮了整个房间。
复活草旁边的躺椅上坐着一位老妇人,只见她身材娇小玲珑,有说有笑。此人肯定不是弗莱翠卡小姐,因为她早已安睡。不过,的确就是她本人,是她召集故人老友前来城堡相聚,畅谈旧日时光的。一时间,大家思绪飘飞,飞到童年,飞到青年。卧室里弥漫着浓郁的怀旧气息。绵绵的情谊、滚滚的热泪、满腔的赤诚,以及善意的揶揄交织在一起。弗莱翠卡小姐始终面带微笑,细心聆听着。她时而附上一句玩笑话,时而向对方抱以同情之词,随时都能与所有人都进行情感的交流与沟通。
夜幕降临,世间万物都显出各自的形貌来。苍穹里,群星开始闪耀,大地逐渐揭开白日的面纱,露出别样的景致。映着复活草点燃的火光可以看见,弗莱翠卡小姐的卧房早已宾客云集。刀子嘴豆腐心的玛丽蜜尔来了,温柔善良的蓓塔·哈达丝拉格也在,热情奔放的妮娜抵达现场,勤劳能干的赫莎着一身白裙也翩然而至。
“谁能告诉我,那个赫莎为什么总是一身白裙呢?”躺椅上娇小的身躯看到这位白衣客人,不禁调侃道。
八方来客齐聚一堂,异口同声地询问主人:“您一生阅历无数,辛苦了一辈子,也收获了一笔价值不菲的财富!您就不觉得累吗?您就没想过要歇一歇吗?”
“还不能歇,”鹅黄色的躺椅上,老妇的身影回答说,“我还有本书要写,怎么能休息呢!”话音未落,只见宾客顿时不见了踪影,复活草闪耀的火光也在瞬间熄灭了。鹅黄色的躺椅上空空如也。
在奥斯特翰林格教堂里,死者的亡魂还在忙碌着午夜的弥撒。有的攀上钟塔,敲响圣诞的钟声,有的打点着圣诞的蜡烛,还有的伸出瘦削的手指,奏起管风琴,其他的则纷纷从暗夜中,从坟墓里,蜂拥向明亮热闹的上帝之所——教堂。他们生前也是这般迫不及待地奔向此地。如今,一切如故,只是他们生命的气息略显微弱罢了。教堂后门的铁锁已经解开,钥匙在锁孔里旋转,发出咯咯的声响。他们推门而入,穿过教堂的走廊,一边小声聊起来。
“她送给穷人的蜡烛,现在都在上帝之所点燃了。”
“她送给穷人的衣服和木柴,让我们的坟墓不再生冷而冰凉。”
“她隽永的话语曾开启了我们的心扉,正是因为她,我们才得以步入上帝之所。”
“她歌颂上帝的仁爱之心,正是因为她,我们才得以超脱。”
他们就这样一路窃窃私语,直到坐上教堂的长凳才安静下来。只见他们把苍白的额头埋在皱缩的双手间,开始默默祈祷起来。
有人来到阿斯塔庄园,潜入弗莱翠卡的卧室。来人把手轻轻地放在熟睡者的胳膊上:“醒来吧,我的弗莱翠卡,该去做弥撒了。”
苍老的弗莱翠卡缓缓睁开双眼,看见亲爱的过世的姐姐阿加莎端着一支蜡烛站在自己的床前。老妇人一眼便认出了姐姐。姐姐似乎和生前一样,模样几乎没有任何变化。与亲人重见,她毫不害怕,反倒有些喜出望外。她真希望能依偎在姐姐怀里,安静地睡去,从此长眠不醒。
女主人没有耽搁,立即起床,并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她没有时间和姐姐叙旧,马车就等在门外。其他做弥撒的人一定已经出发了,只有她和姐姐还呆在家里。
“弗莱翠卡,你还记得吗?”当两人也坐上马车,急匆匆赶往教堂时,姐姐突然问她,“在你年轻的时候,一直期待能在去教堂的路上,碰见一位英俊神武的骑士带你远走高飞?”
“现在也一直在期待呀。”苍老的弗莱翠卡小姐微笑着说,“我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我的骑士现身哦。”
她们一路虽然快马加鞭,却也还是迟到了。当她们跨进教堂时,牧师已经布道完毕,正从讲坛走下来,结束的圣歌也已唱响。弗莱翠卡小姐觉得,这是她听过的最美的歌声了,犹如天籁之音。她能感觉到,教堂里的每一条板凳,每一块石头,每一张木板都在跟随圣歌的旋律吟唱。
她也从未在教堂见过这么多面孔。圆桌旁,讲坛上,走廊里全都挤满了人,教堂外还塞满了未能挤进来的人。虽然人满为患,两姐妹却不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入口,因为大家主动为她们让开了。
“弗莱翠卡,”姐姐边走边提醒她,“留意大家!”
弗莱翠卡小姐环顾四周,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竟像冒险故事里的女主人公一般置身在死者的弥撒会场。她的后背此刻不禁掠过一丝凉意,但她很快又镇定下来。此刻,她内心的好奇心远远战胜了恐惧。
她终于定下心来,看清了与会者都是何人。到会的全是年迈的妇女,她们头发花白,弯腰驼背,衣衫褴褛,裹着披风和褪色的头巾,昔日闪耀的礼帽也已褪去光泽。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嘴唇已经塌陷,双目黯淡无光,双手瑟瑟发抖。在她们瘦削的手指上,也看不见一丝婚戒的影子。
弗莱翠卡小姐明白过来,这是一场老处女的聚会。她们现身于瑞典这片国土,趁着圣诞之夜来奥斯特翰林格教堂,一齐向上帝祈祷。
过世的姐姐倚靠在她的肩上。
“妹妹,你为众位姐妹们付出了一生,后悔过吗?”
“不后悔!”弗莱翠卡小姐斩钉截铁地回答说,“若不是上帝赐予我这样的殊荣,我该拿什么实现自我的幸福呢?为了她们的福利,我放弃了做一名职业女作家。个人理想和公众福利,两者孰轻孰重,我心里明白,我也为自己能做出这样的抉择而高兴。”
“那你得在这里多呆一会儿,再听听大家的发言了。”姐姐神秘而轻松地说。
姐姐话音刚落,就听见远处唱诗班里传来一个微弱但却清晰的声音。
“姐妹们,”那个声音在呐喊,“我们的同胞,受尽无知和屈辱的折磨之后,现在即将消亡殆尽了。上帝的旨意是,要把我们老处女同胞全部从世上清理干净。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老处女一族将很快沦为过去的传说。人世已经容不下我们,死神已经上路,正往教堂赶来,准备把我们最后一位留在人世的同胞带走。明晚的午夜时分,她就要永远离开人世了。
“姐妹们,我们生前孤苦无依,宴会上微不足道,工作再苦再累也是理所当然;我们听惯了冷嘲热讽,见惯了铁面冰心;我们疲惫了一辈子,最终却落得一个声誉扫地的下场。
“但是,上帝与我们同在。
“于众位姐妹中,他挑选出一名,赐予她力量和天赋,让她善良之心永不衰竭,又赐予她雄辩的口才。她拥有我们需要的一切,上帝派她,为我们黑暗的命运开启一盏明灯。和我们一样,她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家庭女仆,却用她与生俱来的禀赋,服务了千家万户;和我们一样,她不过是一位普通的医护人员,却凭借顽强的毅力,帮助大家克服了滋生可怕瘟疫的不良卫生习惯。她的事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每一片热土,都有她援助过的穷苦朋友。她让我们双手握满更多的果实,让我们的内心充满更多的温暖。我们的刻薄,她从不计较,因为爱已经将它们消融。她伟大光辉的形象,堪与母仪天下的王后相媲美。成百万上千万的人感激她。在人类悬而未决的疑难面前,她的言语就是答案。她的声名上至天庭,下至地狱,传唱不绝。而她也不过是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处女罢了。
“是她改变了我们黑暗悲惨的命运,愿她永福!”
其他过世的姐妹便以雷霆万钧之势,一齐祈祷:“愿她永福!”
“姐姐,”弗莱翠卡小姐小声问身旁的姐姐,“你能制止她们吗?她们这般吹捧我,让我这个穷困潦倒的老太婆把脸往哪儿搁啊?”
“但是,诸位姐妹,诸位姐妹!”那个声音在继续,“她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倾尽一生与传统相抗衡。当她为了妇女的自由和解放四处奔走呼吁时,靠救济而生、备受屈辱的老年同胞们已经绝迹了。她打破了从我们童年起就禁锢我们思想的专制制度,激励年轻女子去追求梦想,创造更丰富多彩的人生。她带领妇女,与孤苦无依、愚昧无知和悲伤苦痛划清界线。从此,世上活着的同胞姐妹有了生活的目标,过上了快乐、有尊严的生活,并彻底改写了我们过去不堪的历史。”
众位离世的姐妹再次响应,一齐高唱:“愿她永福!”歌声是那么欢畅悦耳,仿佛一群快乐的儿童在树林里快乐地嬉闹。
弥撒宣告结束,众位亡灵便一齐涌出教堂。弗莱翠卡小姐也悄悄抹去眼角的泪珠。
“等等我,我跟你一起你回家。”姐姐挽留她,“你不要再多呆一会儿吗?”
“我也想留下,可是没有办法,我必须把我的书写完。”
“那好吧,晚安。路上留意一下,说不定你翘首以盼的骑士就等在路上呢。”姐姐一如生前那般喜欢打趣她。
弗莱翠卡小姐回到了家。整个阿斯塔庄园都沉浸在酣睡中。她悄悄溜进自己的房间,重新躺下,又睡着了。
才过去几个小时,弗莱翠卡小姐就驾着马车,赶赴清晨的弥撒。马车是封闭的,她却拉起帘子,一来可以仰望天上的晨星,二来也能像往日一般,搜寻骑士的身影。
骑士早就等在半路,看到她的马车驶来,便驾着坐骑,飞跃到马车窗前。他昂头挺胸地端坐马背,一派气宇轩昂的架势。只见他猩红的斗篷随风舞动,苍白的脸上写满坚毅,别有一番魅力。
“你愿意跟我走吗?”骑士轻声耳语道。
看到他飒爽的英姿,弗莱翠卡小姐早已怦然心动。礼帽上飘舞的翎羽撩拨起了她苍老的心。此时此刻,写书的事儿也早已被她忘得一干二净。
“我愿意。”她羞涩地小声回应。
“一周后,我会到你父亲留给你的古堡去接你。”
骑士说完,弯腰亲吻了她的手,便瞬间消失了。死亡骑士这一吻倒让她有些招架不住,浑身不禁瑟瑟发抖。
过了片刻,弗莱翠卡小姐已经抵达教堂,并在她的专属座位上就座下来。从她孩提时起,她就一直坐在固定的一处,至今从未更换过位置。现在,邂逅死亡骑士以及参加亡灵聚会的经历已经被她忘却了。只见她面带微笑,安详地冥想着上帝的启示录。
或许是她昨晚睡得不好,又或许是教堂里温暖亲密的气氛以及焚烧的烛香作祟,她感到昏昏欲睡,和其他前来参加弥撒的人一样也打起了瞌睡。
她实在撑不住,不出一秒的时间就沉睡过去。
也许,是上帝故意安排了这场睡眠。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才刚刚合上双眼,父亲坚毅的面孔就出现在面前。她还看见,可爱的母亲一身盛装打扮地坐在教堂里,孩提时候的自己也在场,但是自己当时正被巨痛压着,不能动弹。巨痛远远超出了一个成年人所能承受的范围,却死死地压在自己身上。牧师站在布道坛上,讲述着上帝的严厉和无情。他说,上帝是有仇必报的,把孩子吓得脸色惨白,浑身战栗。牧师的话,就像一道晴天霹雳,直击孩子的心脏。
“啊,上帝,你太残忍了!”
弗莱翠卡小姐刚一睡着,就从梦中惊醒,浑身战战兢兢,仿佛再次体验了死亡骑士在半路献给她的一吻。儿时痛苦的回忆再次刺痛了她的心。
她突然萌生出一股逃离现场的冲动。她得回家写书,写一本歌颂上帝仁爱之心的书。
今年已接近尾声,来年的脚步已经迈开。弗莱翠卡小姐眼看就要顺利渡过这一年。生与死的轮回,犹如白天与黑夜的交替,世界井然有序地运转着。离圣诞节只有一个星期了,追忆今年已经流走的时光,弗莱翠卡小姐的生活也算是风平浪静。这样的平静一直持续到圣诞之夜。然而,死神抢过统领世界的权杖,断然宣告弗莱翠卡小姐将从此归入他的门下。
一旦听闻她的死讯,全瑞典人都会为她祈祷默哀。她曾经用爱心温暖过千家万户,没有了她,他们的生活会再次陷入绝望和痛苦中,但有什么关系呢。所有接受过她的恩惠的老弱病贫者,在这一刻,也会全然忘记自身的困境,一心牵挂着她。所有沐浴了她呕心创作的知识而成长起来的孩子们都会双手合十,为他们的知心伙伴祈祷,请求上帝再赐给她一年的生命。只要一年,她的一生就完整了。她的创作生涯也能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可惜,死亡仓促地取走了她的性命。
新年的夜空,狂风大作,暴雨倾盆。此时,弗莱翠卡小姐的灵魂深处也激荡着同样的狂风暴雨。求生的本能与死神的权威展开了殊死搏斗,痛苦在她内心蔓延扩张。
“来吧,痛苦!”她惨烈地呻吟道,“来吧,痛苦!”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内心的痛苦竟然开始消退,平和反而占了上风。她便轻柔地低语:“基督之爱——乃挚爱;上帝之安——乃永安!”没错,她要把这些写进书里。说不定,她还要把更多美好的东西都写进去,谁又猜得到呢?但有一件事可以确定:她的著作终有一日会被人遗忘在角落,但她可歌可泣的一生必将流芳千古。
我们年迈的先知慢慢合上双眼,陷入无尽的幻象中。她的身躯还在与死亡抗争,但她自己却浑然不觉。家人坐在她的床前,放声痛哭,她也不闻不见。她的心早已启程,奔向远方。
梦境幻化成现实,现实幻化成梦境,彼此相互交错。此刻,她已站在天堂的大门外,身边飞舞着无数亡者的魂灵。这个景象曾经在她儿时的梦里出现过,如今竟然成了现实。天堂之门开启了。他,独一无二的救世主,就站在门口。他无尽的仁爱唤醒了等候在外的精灵,也唤起了她投入上帝怀抱的念头。这股强烈的念头托起她,向上漂浮,越漂越高。她感觉自己仿佛生出了两翼,飞了起来。
第二天,整个瑞典都沉浸在深沉的默哀中,整个世界都沉浸在深沉的默哀中。
弗莱翠卡·布雷默与世长辞了!
[book_title]圣诞来客
在伊科比众多靠救济而生的老人中,有一个名叫鲁斯特的小老头。他深谙音律和笛子,出身低微,无亲无故,过着贫困潦倒、无家可归的生活。所幸还有人与他同病相怜,他们便聚在一处,互相做伴,但难免会有聚散离合的时候。到了那个时候,他就落了单,一个人冷冷清清,着实可怜。
他常年漂泊不定,走到哪儿就是哪儿,不是缺衣,就是少食。他流浪时,身上携带的小条纹方巾包裹里,装着他所有的财产。他的外套总是从上到下一直扣到下巴,叫旁人难以看到他里面穿着的衬衫和背心。他最宝贵的财产,一个拆散的笛子、一个扁平的白兰地酒瓶和一支笔,就贴身放在背心的口袋里。
他曾经以抄写乐谱为业。若是在从前,他根本不愁找不到工作。可是时过境迁,音乐在韦姆兰省渐渐遭到冷落,每况愈下。吉他躺在丝滑的绶带里发了霉,上面的螺丝也已磨损脱落;喇叭被束之高阁,上面的流苏也已褪色殆尽;存放小提琴的长铁盒也积满了厚厚的灰尘。鲁斯特小老头摆弄他家伙的次数越来越少,喝白兰地的次数却越来越多,最后终于堕落成了一个十足的酒鬼。一个伟大的音乐天才就这样沦落了!
在民宅区,人们依然像对待老朋友一般,对他以礼相待。但其实,对于他的到访,大家并不乐意。他离开的那一刻,大家恨不得拍手称快。因为他总是一身酒气地踉跄而来,浑身还沾满泥腥味。等到几瓶白兰地下肚,他就开始犯起迷糊,讲起一些伤风败俗的故事,把接待他的主人折磨得哭笑不得、痛苦不堪。
在一个圣诞节里,他去了洛夫达拉小镇,拜访当地有名的小提琴手里尔杰克罗纳。里尔杰克罗纳曾经也是伊科比镇上靠救济而生的一员。但是,自从陆军少校夫人去世后,他又回到了自己那片安静的农场,一直没有回去。在临近圣诞的前几天,当各家各户都在为圣诞筹备的时候,鲁斯特找到了他,并请求他给自己安排点活儿。曾经的老同伴也很爽快,给他安排了一点抄写的活计,倒也让他忙碌了一阵。
“你得马上请他离开。”妻子有些不悦了,在一旁提醒丈夫说,“照眼下的情形看,他要完成所有的活儿还需要好几天,到时候,就只能留他和我们一起过圣诞节了。”
“过不过圣诞节,他总得有个去处。”里尔杰克罗纳淡然地回应说。
此外,他还拿出好酒好菜,盛情招待鲁斯特,陪他闲坐,和他一起回忆两人在伊科比的时光。但好景不长,和其他人一样,里尔杰克罗纳也被他搅腻烦了。不过,他并没有让这种情绪表露出来。往日的交情和他好客的本性让他隐忍了。
经过三个星期的张罗,里尔杰克罗纳一家现在终于准备好了一切。他们一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挑灯夜战,在外屋腌肉酿酒,眼睛熬红了,手指冻僵了。看来,鲁斯特这个圣诞节必须留在里尔杰克罗纳家里过了。女主人和仆人虽然不乐意,也只能认了。
圣诞夜如期而至,家家户户沉醉在甜蜜温馨的喜悦中。圣诞让舌头们丢下顾忌,笑话、俏皮话顺嘴一溜即出,小调小曲也即兴哼上,欢闹嬉戏声不绝于耳,到处洋溢着轻松活泼的气氛。每个人的脚骨都在蠢蠢欲动,恨不能立即旋舞一番。昏暗的角落里,亲切的问候在传递,欢快的旋律在哼唱。虽然看不见彼此的脸,只有和谐的乐音在流淌,但此时此刻,每个人都是那么亲切,那么和善!
如今,鲁斯特的来访让洛夫达拉小镇上的这一家上上下下全都忧心忡忡:他们一家人美妙的圣诞夜要泡汤了。上到女主人,下到老用人,甚至包括大一点的孩子都作此感想。鲁斯特让她们感到窒息和恶心。同时,她们还因为他,揪着一颗心,搞得寝食难安。如果一家之主与他共叙旧情时,受到他的鼓惑,做出冲动的决定,那么,家里就会再次失去一个顶梁柱了。曾经他就常常夜不归宿,很少回家。
农场主里尔杰克罗纳是如何得到家人的敬重,三言两语已说不清道不明了。跟随他多年才培养出的真挚感情是一个旁人所无从体会的。他怎么能一走了之!他是一家之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圣诞之夜尤其需要他!在圣诞之夜,他不会悠闲地躺在某张沙发上或摇椅上,而是端坐在炉火一角的高脚木凳上,讲起他曾经周游四海时的传奇冒险之旅。那时的他,时而为大家演奏一曲,时而给大家说上一段趣闻轶事。众人围坐在他的身边,总是听得津津有味。他丰富生动的演绎让生命绽放出自信的美。
他,就像令人愉悦的圣诞节,又像春天里温暖的阳光,带给众人无限的信心。可是,鲁斯特小老头的到来却把圣诞的安宁与幸福销毁殆尽。假如他此行意在诱惑她们爱戴的一家之主,那她们辛苦筹备的一切就都付诸东流了。若是让一个酒鬼围在圣诞桌前,不就是要他活生生地破坏一家人欢度佳节的气氛吗?天理不容啊!
圣诞夜临近的那个上午,鲁斯特终于完成了全部任务,便向主人说起辞行之类的话来。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当然想留下。
家人的情绪显然感染了里尔杰克罗纳。只见他不温不热,冷面客套地挽留鲁斯特留下来过完圣诞节再走。
鲁斯特看出几分端倪,有些不悦,骄傲地回绝了。他捋了捋胡须,理了理头上蓬起的黑发。里尔杰克罗纳是什么意思?他以为自己就没有别的去处了吗?啊,只要想象一下附近教区的炼铁厂就足够了。那里的人们一定列队恭迎着自己;客房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为他接风洗尘的美酒已经斟满酒杯。他得抓紧时间,现在唯一叫他拿不定主意的是,究竟要先去谁家。
“那好吧。”里尔杰克罗纳冷冷地说,“既然你坚持要走,我就不留你了。”
吃完晚饭,鲁斯特披上主人借给他的外套和大衣,乘着马匹和雪橇出发了。主人特地安排了马厩的伙计送他一程,只要他能赶在大雪降临之前回到洛夫达拉就行。
谁也不相信鲁斯特的那一套说辞——有人盼着他去,更不相信附近的教区有人家愿意接待他。但是,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只要他赶紧离开就万事大吉。难怪主人一家会这么热心地替他安排。“是他自己执意要走的。”送走了鲁斯特,一家人自我安慰说,同时又恢复了对圣诞节的美好憧憬。
客人走后,大约五点钟,里尔杰克罗纳一家人便齐聚一堂,在用餐室愉快地品茶,并围着圣诞树跳起舞来,只有一个人除外。里尔杰克罗纳没有像往常的圣诞节一样,坐在高脚木凳上讲述自己的冒险经历,茶杯里的茶丝毫未动。他也没有加入众人的欢舞中,而是一言不发,无精打采,甚至有些心神不宁。他已经把波尔卡舞的跳法忘得一干二净了,弹奏的曲调也显得杂乱无章。大家只得撇下他,自弹自跳,自娱自乐。
妻子看到丈夫愁闷的模样,越来越感到急促不安起来。孩子们也没了心情。一屋子都是压抑的气息。这个圣诞节过得简直太可悲了!
稀粥馊了,烛油飞溅,木材烧不着,大雪漫天飘下,狂风呼呼咆哮,一阵阵凉意沁到屋内。负责遣送的伙计还没回来。厨子放声大哭起来,女佣们则谩骂成一团。
里尔杰克罗纳终于回过神,记起自己还没把留给麻雀啄食的谷束晾晒。他开始气急败坏地埋怨起身边的女人:是她们让自己抛弃了旧俗礼节,成为追求时髦的怪胎,变得麻木不仁。大家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悔恨折磨着他。他竟然眼睁睁地看着鲁斯特小老头在圣诞夜从自家大门跨出,这叫他如何能释怀!
过了一会儿,他就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开始疯狂地拉起小提琴来。自从他结束四处游荡的日子归隐农场后,就很少像今天这样疯狂地演奏过他的小提琴了。琴声里充满了愤恨、怀恋和厌恶,仿佛在向所有眷恋家庭的人控诉:你们企图捆住我的手脚,让我告诉你们,请准备好重铸你们的镣铐吧。你们企图拖我下水,让我告诉你们,请放弃你们的阴谋吧!我有博大的胸襟,宏伟的志向。芸芸众生,你们这些为家庭所奴役的家伙,放马过来吧,有本事就让我成为你们的奴隶!
妻子听到他的琴音,不禁感慨道:“上帝若不在今夜施展神迹,明天他就会离开这个家。我们对客人的冷漠刻薄,本意是想留住他,如今反而要逼走他。”
话说鲁斯特离开了里尔杰克罗纳家,此刻正迎着暴风雪艰难地行路。他挨家挨户地敲门询问是否有适合他的活计,却遭到一一拒绝。他们甚至没有邀请他走下雪橇,到屋里小坐片刻。有的人家聚集了满屋的客人,有的人家则举家出门欢度圣诞。他们所有人都是这样回绝了他:“到隔壁问问。”
若是平日里,鲁斯特来也就罢了,可是今天是圣诞夜,大家不欢迎他。因为他一来,家里欢愉的过节气氛就会被他破坏。毕竟一年内,只有一个圣诞节。当夏去秋来的时候,孩子们就已经开始期盼圣诞了。大人们不愿意让孩子们和他坐在同一桌吃饭。也许以前,人们乐意与他来往,可那也是他堕落成酒鬼以前的事了。而且,他要是真的来了,人们要怎样安置他呢?让他和仆人一起睡,太寒碜;安排他到客房,又太优待了他。
鲁斯特小老头只好顶着漫天的风雪继续挨家挨户地打探。他的胡须已经湿透,有气无力地耷拉在嘴唇上方,双眼布满了血丝,视线早已模糊,但是他的头脑却异常清醒。白兰地的后劲已经过去。他开始纳闷:怎么会没有一个人愿意接纳自己呢,怎么会这样?
他突然想通了。人们讨厌的是自己的破败和邋遢。“我要完蛋了。”他伤心地想,“不会再有人请我抄写曲谱了,也不会再有人请我吹笛子了。这个世界根本不需要我,没有人会同情我。”
风暴呼啸着从身边飞驰而过,还一边挑逗地追逐着飞雪,时而将它们四处吹散,时而又把它们卷作一团,一会儿温柔地握起它们的手,挽着它们漫舞在苍茫的大地上,一会儿又狠狠地掀起一片雪花,抛到云霄,眼看就要升空,可这时又盯上另一片雪花一阵死追猛赶,直到它跌落尘埃,粉身碎骨。“生命也不过是这片片飞舞的雪花。”鲁斯特感慨万千,“在别人兴致高昂时,它是座上宾,可以尽情地轻歌曼舞,旋转飞驰;在别人恼怒悲伤时,却只会备受冷落,葬身尘土。”雪花终归会化为尘土,他不由得触景生情,想到自己的生命也即将走到尽头!
他再也不在乎自己现在身处何方了,在他心里,自己就是游荡在死亡线上的行尸走肉。
这个平安夜,鲁斯特小老头没有向上帝倾诉。他不但没有诅咒自己吹笛的行当,也没有抱怨靠救济生存的孤独,反而开始念叨起自己若没有来到世上的好处来。如今他觉得自己成了一块毫无价值的废物,再也不能为他人带来欢乐了,这令他心痛不已。他没有埋怨任何人,因为在喇叭龟裂,吉他走调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料到自己会有今日的下场。他幡然醒悟:自己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平安夜就是他的死期。饥寒足以将他摧毁,更何况自己庸碌一生,一无是处!
就在他绝望的时候,雪橇突然停住。他只感觉眼前晃动着亮光,耳边响起亲切的问候声。有人搀扶着他,走进一间温暖的屋子,还有人给他端来一杯热腾腾的茶。他潮湿的外套也被人扒去。还有很多人在热烈地欢迎他,向他伸出手。大家温暖的手慢慢给他冻僵的手指输送了活力。
他感到受宠若惊,不知道眼下发生了什么。过了大约一刻钟,他才逐渐缓过神来。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此刻自己竟然又回到了洛夫达拉镇。原来马厩的伙计厌倦了在暴风雪中挨家挨户地询问,就干脆把马车又赶回了小提琴手的家。沉浸在绝望中的鲁斯特对此却浑然不觉。
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一次回来,里尔杰克罗纳一家人会如此热情。其实,他今晚被人一一拒之门外的情形,女主人已经一清二楚。她知道此刻的鲁斯特该有多累,心中的同情和怜悯便油然而生,把自己面临的麻烦事也完全抛在了脑后。
里尔杰克罗纳始终把自己关在卧房里,疯狂地拉着他的小提琴,完全不知道鲁斯特回来的消息。现在,鲁斯特正和里尔杰克罗纳的妻子儿女们一同坐在用餐室。仆人们主动退出了厨房。平安夜里,他们原本是可以与主人同桌共进晚餐的。
女主人也不失时机地给鲁斯特安排了一个任务。“我想,你应该也听见里尔杰克罗纳的琴音了吧,他关在房里,整整一个下午都在拉着。我得准备摆好桌子,上菜了。孩子们留在这里,你负责帮忙照看两个年纪最小的。”
鲁斯特小老头一生奔波流浪,与无数人打过交道,却还从未和小孩相处过。无论是在单身汉的队伍里,还是在露宿街头的帐篷里;无论是在路边的酒馆里,还是在高速公路上,他都不曾见过孩子。在孩子面前,他甚至有些害羞,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才会让他们高兴。
他便从贴身的口袋里掏出笛子,教孩子们吹起笛子来。最小的孩子只有四岁,稍长的一个也只有六岁。鲁斯特首先给他们介绍起笛音的基本音符,孩子们倒也听得津津有味。“这儿是A调,这儿呢,是C调。”鲁斯特边说,边示范。孩子们围着他,叫他解释笛音的A调和C调和字母A和C之间的区别。
鲁斯特就拿出自己的笔记,给孩子们看。
“不对。”孩子们不相信,“笔记不对。”一边说,一边跑去拿自己的课本。
鲁斯特小老头现在开始听孩子们念起字母表来。他们认识字母ABC,却不知道ABC调。孩子们知道得太少了。这下子倒是激起了鲁斯特教课的欲望。孩子们也被他调动起学习的兴致。只见他们分别趴在他的膝盖上,聚精会神地听着。女主人进进出出,一边忙碌着准备饭菜,一边愉快而安静地倾听着三个人的动静。他们似乎在做游戏,逗得孩子们不断哈哈大笑,但同时又学到了知识。
鲁斯特讲了一会儿,便开始有些心不在焉。暴风雪中萌生的念头又占据了他的脑海。呆在室内固然温暖又愉快,可是自己已经完蛋。现在他已经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根本不应该留在这里。想到这些,他不禁突然掩面放声大哭起来。
女主人见状,赶紧走过来。
“鲁斯特,”女主人安慰道,“你认为自己已经完蛋了,我能理解。你知道自己从此不能再靠音乐维持生计了就自暴自弃,贪上了白兰地。可是,鲁斯特,你还有希望的。”
“是的,一切都完了。”吹笛手哽咽地说。
“你看,今晚你和孩子们在一起,还教他们读书写字,这不也是你能做的吗?如果你愿意教孩子们读书写字,任何地方都会欢迎你的。鲁斯特,没有了音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你看看这些孩子,他们需要你啊!”
女主人把两个孩子拉到他面前。鲁斯特抬起头,那双迷糊的小眼睛不停地眨动,仿佛受到了强光的刺激,叫人睁不开眼。他似乎不敢直视孩子们纯洁无瑕、清澈明亮的大眼睛。
“你看看这些孩子,鲁斯特,他们需要你啊!”女主人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我不敢看。”鲁斯特坦白地说。透过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眼神,他看到他们纯洁无瑕的心。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折磨。
女主人灿烂地笑了笑,揶揄他道:“那你必须慢慢适应他们的眼神了。今年,你就留在我家做他们的家庭教师吧。”
里尔杰克罗纳听到妻子的笑声,从房间里走出来。
“出了什么事?”他急切地询问,“出什么事了?”
“没有。”妻子愉快地回答说,“不过,鲁斯特又回来了,而且他现在成了我们孩子的家庭教师了。”
里尔杰克罗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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