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赖柏英
[book_author]林语堂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文学艺术,小说,完结
[book_length]96497
[book_dec]《赖柏英》为林语堂的自传体小说。赖柏英原型是作者的初恋情人。新洛与赖柏英青梅竹马,长大后产生了深笃的恋情。赖柏英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同新洛一同出国。新洛在外国对初恋情人的刻骨相思,常使他魂不守舍。叔叔的姨太太荒唐地爱上了他,但终未如愿;吴太太的女儿苦苦追求他,终于无成而自杀。在一片迷惘中,新洛爱上了美丽的混血女郎韩星,并与她疯狂地相恋。后韩星受一妓女影响,去追求欧洲男士的肉感和金钱。在经历了相思、狂恋、失恋、困扰等一系列精神挣扎后,新洛终于又再次与赖柏英团聚,找回了曾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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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一章
天还没亮,杏乐高大的身子伏在白色的床单上,脑子里胡思乱想。他睡在一顶白白的细网蚊帐中,帐子由圆形的竹框垂下来,像彩球似的。在炎热的新加坡夜里,他全身赤裸,只穿一条短裤。身上盖着一块长四呎、对径一呎的硬枕头,也有人叫做“竹夫人”,可以避免肚子着凉,也用来搁脚。不像轻被单黏溚溚缠在身上。
他一夜都没睡好。照例懒洋洋去掏香烟。睡眼惺忪向窗外的游廊望去,廊内草帘半卷,街道的灯光仍然亮着,再过去就是新加坡港外的珠灰色大海。大海、白云都没有一丝动静。海鸥五点左右的高音合唱还没有开始呢。
他拉出塞在褥子下面的蚊帐,卷起来,丢到床头板上,顶端的圆框跟着摆来摆去。这时候空气凉得沁人,再过几个钟头热带的阳光就要猛射下来,大海便像一层融银或热玻璃,闪闪发光,照得人眼花撩乱。
他头痛得要命,嘴巴也苦苦的……当然是昨晚宴客的结果。黎明前半醒半睡,一切都有点飘渺,不真实……就连剧烈的头疼也不像真的,他知道很快就会过去。就连韩星那异国烈酒般的一吻也如梦如幻。四周的墙壁、书桌、半卷的草帘、甚至大海都像幽灵似的,仿佛一醒来就会化成梦中的形影。
他觉得自己不属于现在这个新加坡的成人生活。他倒不是疲倦,而是精力太旺了,情绪总不免要飘到梦境中。所以他的叔叔,这间屋子的主人,才会说他魂不守舍。
他开始闻到熟悉的含笑幽香,那是他故乡漳州的名花。正如某些高尚的香味,它会吸收环境的特质。你也许半个钟头闻不到,然后它突然又出现了,不知不觉迎面袭来。这种花是椭圆形,象牙色,现在边缘已泛出棕黄,是柏英两周前寄给他的。
两年前他自马来大学毕业,回了一趟故乡,从此柏英就由故乡寄花给他──春天是攀缘蔷薇,夏天是含笑或鹰爪花(一种芬芳、浅蓝的小兰花,香味也很清幽、很特别),秋天是一大堆木兰珠子(可以助长茶香),冬天是漂亮的茶花或优美的腊梅花瓣──香气淡雅,有渗透性,飘飘渺渺,难以形容,令人想起一朵花,也想起女人的微笑。
天空渐渐由暗灰转成碧绿,再化成浅玉色,远方的密云也透出黎明的微光,女佣昨晚忘记放下走廊的帘子;昨天晚上是请吴太太,女佣也许看到她的大钻石,一时昏了头吧。
画面一一由他脑海中飘过──吴太太粗俗的大嗓子,韩星在他胸口吐出的热气,与这些完全不同的还有柏英的微笑,遥远而耐久──柏英全心爱着他,给他一切,却不希望任何报答。
杏乐把枕头靠在床头板上,眼皮半垂,眼睛望着密云和大海,心中却出现另一幅图画。在地平线的云层顶端,他看见村子里熟悉的浅蓝色“南山”棱线,下面便是起伏的山丘,凉爽幽深的树林和柏英的小屋。他觉得自己几乎听到她的声音在荔枝林里回响。他很欢迎早晨这一刻,他的脑子可以轻易由现实飘到虚幻的世界。
昨晚请吴太太吃饭,她的钻石耳环,镶着钻石成品的金牙,都显得很不真实。就连韩星的热吻和披肩的乱发也像梦境一般。
他记得今天是星期六。不必上班。他小心翼翼把烟头压在烟灰缸里,又溜回去再睡一觉。
再次醒来,已经九点多了。新加坡湾东侧阳光普照,大海闪闪发光,照得他视线模糊。一艘轮船吹着低沉的号角,正向港口驶来。他走出去放下游廊的帘子。
在走廊另一端,他看见了茱娜,大约在三十呎外,透明的纱笼映出了丰满年轻的身材。茱娜是他叔叔的姨太太。也是中国人,由苏州来的,但是她迷上了纱笼,家居总是这副打扮,说是又轻松又飘逸。她的头发还没有梳起来,随随便便披在脑后,一撮乌黑的发鬓落在脸颊上。她看到他,就往这边走来,穿着金色的拖鞋慢吞吞踱着。
“早安。睡得好吧?”
“早安。”
她轻盈巧笑。“要不要阿司匹灵?”
不等他答腔,她就去而复返,由一扇法国落地窗走进他的房间。他连忙披上一件睡袍,没有扣扣子。
她涂着寇丹的纤手拿着一片阿司匹灵,从头到脚打量了他一遍。杏乐对这一套已经习惯了;女人对他向来很溺爱的。她巴不得他要一片阿司匹灵哪!
茱娜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皮肤细得出奇,面色白晰,嘴唇丰满而肉感。不到中午,她就会把面孔整修一番,画上更黑的眉毛,涂上口红,使她容光焕发,嘴巴显得小一点,雅致一点。不过现在她的双颊也有一层健康的光辉。她具有动人的眼睛和双唇,声音低低的。
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但是杏乐是女孩子愿意服侍的一型。她和杏乐都很聪明,绝不会有什么瓜葛,只是谁都看得出来,她闭着眼睛都能把他叔叔玩弄于股掌之上。现在她似乎有心事。
杏乐问他:“叔叔呢?”
“到办公室去了。”
“喔,是的,当然。”他叔叔一向起得很早。
这是一个寻常的星期六早晨,他在家,他叔叔去上班,不回来吃午饭,婶婶有胃溃疡,还躺在床上。婶婶和茱娜都没有孩子,只有一个广东下女阿花,和几个佣人在房子里。
茱娜将臀部靠在书边,用愉快的调子说:“你昨天晚上离席而去,实在太失礼了。”
“我知道。”
“你走出门,吴太太的大眼睛一直瞪着你。”
“当然的。”
“大叔也相当生气。”
杏乐说他很抱歉。
茱娜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柳腰款摆。她在一个漆釉的胡桃木框前站了半晌,欣赏发黄的“鹭巢”──就是柏英的小屋照片。她慢慢转过来,深深看了他一眼说:“我很难说什么。不过,你若不喜欢爱丽,还是让他们知道的好。”爱丽是吴太太的女儿。
杏乐扬起眉毛,然后表情又软下来说:“你这样想,我很高兴。”
“当然啦,很多待嫁女儿的妈妈都会看上你。马来大学毕业生。在英国法律事务所工作,而且”──她的声音放小了──“很多女孩子都会爱上你。你知道的。你对女孩子很有吸引力,你知道……而你的叔叔──你很清楚他对这门亲事为什么这样热心。”
她停下来,正眼注视他说:“我是站在你这一边的。”特别强调“你”这个字。
他把手放在头上,用力压。
“怎么啦?”她的声音充满关切。
“没什么。头痛罢了……你懂吗?。”
“当然。”她从镶金的烟盒里拿出一根烟,点燃了,大吸一口。“你甚至不愿为你的叔叔出卖自己。”
这时候她的眼色加深了。杏乐只看见她的黑眼珠。她不只是提出友善、客气的诤言而已。
她思绪乱转,突然说:“你是出去看韩星?”
“是的。”
“我就猜是这么回事。”
“我并没有瞒你呀。”
确实没有。他已经告诉她自己和韩星相遇的经过,但是叔叔毫不知情。韩星是一个二十二岁的欧亚混血女郎,最近才在海滩上认识。离他们家不远的东岸路上有一个黄昏展售会。很多老老少少都到那儿去消磨凉爽的黄昏。露天的摊子上有人卖冷饮、阿加阿加液、热烘烘的快餐、各种面食和洋面。下面就是海滩,再过去是绿草丛生的荒径,很多年轻的恋人便在那儿约会,躺卧,共度迷人的热带之夜。
这就是新加坡:窒人的热浪和凉爽的黑夜形成强烈的对比,沾辣酱的马来烤肉串“沙茶”便是这个调调见。贩子蹲在地板上。客人有的坐矮凳,有的也蹲着,一手拿辣“沙茶”,一手拿小黄瓜。“沙茶”太辣,烫了舌头,就咬咬小黄瓜。等舌头凉下来,又咬咬热辣辣的“沙茶”。
新加坡的爱情也是这样吗?
“你叔叔渴望这门亲事,也有他的理由,生意上的好理由。但是我认为男人必须娶他爱上的女孩子。爱丽是很乖、很文静的少女……她爱上了你,我知道……不过,你若不爱她,又何必娶她呢?”
“我想你是这屋子里唯一讲话有道理的人。”杏乐愁眉苦脸说。
杏乐的叔叔陈山泰早年离开中国大陆的家乡,来到此地当一名日薪计酬的工人。他已靠节俭和智慧闯出了一条路。第一次大战期间,他在橡胶方面发了一笔小财,是他生命的一大转机。他很精明,进一步把所有积蓄换成美元,当时美金和外币差不多等值,有时候甚至低一点。他知道美元的价值会上涨。现在他在新加坡过“堤道”那一边的柔佛有几间橡胶厂,在“广场”附近有一个两房的办公厅,东岸路的上流别墅区也有一栋优美的别墅。
吴家又不同了。他们是新加坡最古老、最富裕的世家。他们在泗水有很大的糖厂,在马来亚有锡矿,在吉隆坡拥有整条街道。陈山泰很高兴自己在星加坡社会有了这么大的进展,他是一个好强的人──由他巨大的下巴和粗短的手指就可以看出来──能和吴家联姻,是他最大的乐事。这是他成功和社会地位的最后证明。吴太太为了让杏乐知道自己对他能有多大的帮助,甚至让“巴马艾立顿事务所”担任吴氏公司的法律顾问,照料他们产业利益。杏乐工作的“巴马艾立顿事务所”对于每年丰厚的律师费相当感激,杏乐在雇主眼中的地位更提高了。
爱丽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子,不漂亮,也不太难看。唯一引人注目的是那对过浓的眉毛。她是一个单纯的高中毕业生,脸上总带着饥色。这是一个专制的母亲──胖胖的吴太太──和经常不在家的风流父亲造成的结果。说句公道话,有了吴家的产业,很多更丑的女儿都可以轻易找到另一位富家子弟,也许在新加坡有一栋房子,槟榔岛有一栋别墅,拥有一辆黑色别克车或红色的运动车。但是爱丽一心喜欢杏乐。他那半忧伤、半沉思的眼神已经把她迷住了。他似乎有一股特别的气质,显得十分迷人。杏乐对她总是彬彬有礼,很友善,但是没有其它的表示。有时候他甚至有点失礼,她也还是喜欢。
爱丽讲话有一点大舌头,曾经到最好的机构去矫正,但是“d”音和“t”音仍然沙沙响。
她的舌头可能太短了。她会把“into”模模糊糊念成“intho”。不过,这也没有多大的关系。
昨天晚上是叔叔回请吴太太前两次的宴席。家庭便餐,没有别的客人。爱丽坐在杏乐的旁边,新做的头发,紧身的旗袍,看起来还不错,显得甜蜜而活泼。吴太太坐大位,叔叔,婶婶和茱娜是主人,坐在下首。不管吴太太坐在哪儿,她坦率的大眼睛,坚硬的面颊,双下巴,以及她大声的谈吐和笑声总是控制全桌的场面。她讲话的时候,大家都得洗耳恭听,就是有人想插嘴,也插不上一句话。连叔叔的话都不超过四、五个字,爱丽坐在她附近,简直就像老鼠似的。
吴太太很自信。她了解生命的一切,却不明白一件事:谁若爱上她的女儿,也会被这个丈母娘吓跑。她还犯了一个大错,以为女孩身上的钻石必能赢得男士的青睐。
茱娜若想讲话,她可以讲得比吴太太快两倍,而且有意思多了。但是她一言不发,默默倾听观望着。
她对这位阔太大十分不满。吴太太两次请大叔和大婶,却撇下她。今晚茱娜决心要引起她的注意。她担当女主人的身份,因为大婶胆小,不问世事,举止庄重,严守古礼,又是虔诚的素食佛教徒,宁可把社交活动的琐事交给年轻妇人去处理。
吴太太一进门,茱娜再次受到怠慢。她以最大方的态度欢迎贵客,对方连头都不点一下,只问陈大婶在哪里。然后就没有再跟她说过一句话。
杏乐下楼的时候,看到茱娜和爱丽低声交谈,老太太的面孔却垂到双下巴上,双眼半闭,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中国社会并没有规定姨太太该受奚落。通常还相反。晚宴不欢而散,茱娜很高兴。
双方家长显然希望今夜能讨论订婚的问题。有一回杏乐站起来给爱丽添茶,大家的眼睛都落在他们身上。
很不幸,吴太太用错了方法。她先是说她丈夫多愚蠢,多没用,如何追女人,爱丽听得满面通红,其他的人也很难为情。她叫他“老不羞”,茱娜一直望着爱丽的钻石胸针,尤其注意吴太太项炼上的菱形大钻石,每次她扭动身子,钻石就闪闪发光。穿戴的人也感觉到了。她还失礼地把香烟头浸在一碗鱼翅鸡汤里,不拿起来。就算她非常富有吧,唉!
其余的话题──算不上交谈──就是她各地的产业。
“我不能一一照管。恩喜什么都不懂,也不在乎。我要一个能管理一切生意、租赁、保险、股票、红利等事宜的女婿。咦,我告诉过爱丽,她结婚的时候可以任选一辆罗斯罗挨斯或加德莱克牌的轿车,随她要什么颜色──黑的、红的、栗色的,甚至金边的……”
这时候,杏乐突然站起来,很不礼貌地走出饭厅,临时还回头说:“吴太太,很抱歉我另有约会。你若要抽回‘巴马艾立顿事务所’的生意,请便。”
叔叔一时楞住了,吴太太更目瞪口呆,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说了些什么?”
爱丽先站起来,打断了这顿晚餐。她用祈求、热情、渴望的眼光目送着杏乐,一句话也没有说。然后她道歉一声,走到沙发上,开始低声啜泣,静静用一团手帕擦眼睛。
吴太太一再说:“我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
“妈妈,都是你!都是你!”爱丽由沙发上叫着。她一定恨死她妈妈了!
客人走了以后,叔叔非常生气。他批评侄儿不礼貌,声音都沙哑了。他咬着香烟,一再大声拍着沙发的扶手,还吐了好几口痰。最后他上楼了;给他消气是茱娜的职责,所以她也跟了上去。
茱娜现在对杏乐说:“你叔叔认为你该向吴太太道歉。”
“为什么?”
“你叔叔要你这样。他叫我来告诉你。”
“刚才你自己还说,我若不想娶爱丽,还是让他们知道的好。”
“我只是说,你若肯去看看吴太太,说几句话,尽管去。我答应叔叔要跟你讲的。”
“你认为呢?”杏乐向来尊重茱娜的见解。
“这就看你了。你若不想和吴家联姻,将来总会有不愉快发生……假如你肯去,叔叔会觉得好受些,道歉一句又不花什么本钱。不过迟早……总要说清楚。最后会伤爱丽的心。这也没有办法……我还闻到含笑花的幽香──她叫什么来着?……柏英?──柏英送你的。哪天你和我谈谈她吧。”
“为什么?”
“我想知道嘛。”
“怎么呢?”
“因为我是女人嘛。”
她望着他,他也看看她,说:“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我错过了机会,她现在已经结婚了。”
“你一定不乐意,我知道。她也不愿意?”
“可以这么说。环境的压力。实在不能怪任何人。”
“但是她还寄花给你。她一定也不会写字啰。”
“不会。花朵能传达信纸所无法表达的深意,你不觉得吗?”
“喔,我要走了。我要出去洗头发,必须先打电话叫车。你若要进城,就一起来吧。”
“不了,谢谢。”
“除非你要下楼,不然我叫阿花把早餐送上来。”
茱娜临走还带着关切和好奇的表情。
杏乐一面吃早餐,一面浏览晨间的报纸。中国有革命进行着。那是一九二七年。国民革命军由广东出发,很快向江西推进。由各方面看来,这似乎真像一回事,不是中华民国成立十五年来军阀的许多内战之一。国民革命军继续前进,目标是扫除军阀,在国民党领导下统一全国。他们有清晰、健全的建国计划,得到了中国智识分子的支持。标题说“上海沦陷”。国民革命军的北伐正在进行。中华民国青年全心响应这个工作。杏乐也很兴奋。局势月月改观。他不知道北伐有没有经过他的故乡福建省,也不知道他母亲、姊姊和柏英会有什么遭遇。
[book_title]第二章
杏乐觉得很无聊,很寂寞,不知道今天要如何打发。他会和韩星见面,但是要到傍晚。几个月前他们初识的时候,韩星告诉他,她在“果园路”的一家奶品店工作。她要到八点才下班。
杏乐穿着背心和浆熨笔挺的西裤,踱向宽润的走廊。他很少像别人一样穿拖鞋。这是一种习惯,可见他受亡父的影响极深。就是在家,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只有一撮发丝经常落在前额上。
他的冷漠、害羞,他遥远的眼神也许都和强烈、特殊的家庭情份有关,后来他离开了那层牵绊,远到新加坡求学,如今又从事律师的工作。他敏感的双目,悲哀、沉思的眼神和文静的态度,使他的英国雇主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茱娜刚刚说过了:一个马来大学毕业生──在英国商行工作的青年律师。这样的单身汉有资格做吴家女婿的候选人。真是一大讽刺,他想!
他十九岁离家,父亲还健在,当时他是来学医的。后来他变了主意,改学法律,因为他一看到人体的内脏──不管是真的,还是解剖学课本上的彩色图片──就觉得恶心,他宁可选择法律的条理和精确性。
读大学的时候,他最大的目标就是法学荣誉。现在他已拿到“法学士”的学位,文凭的魅力已经退色不少。
他父亲是一个穷教员。杏乐读大学,一半靠奖学金,一半靠叔叔的帮助。他在家中所受的严格训练──节俭、自律、对书本和学问的崇敬──使他成为冷默、不爱交际的学生。
大学的时候,他根本不看女孩子,女生都觉得他是一个怪人,因为他长相出色,下巴很好看,又是网球健将。他的冷漠和严肃使她们更注意他,但是他似乎一心一意追求每年五百新币的奖学金,他能读完大学,全靠这笔奖金和他叔叔的接济。
现在他每个月可以赚到两百新币,月月寄钱给母亲,还坚持要慢慢偿还叔父供他念大学的钱──叔叔简直气坏了。
难道叔叔需要这区区几千新币!难道他不是他的亲侄儿!这等于否认了叔侄关系,何况叔叔没有儿子,还很想让他继承事业,分享成果呢。
杏乐还不习惯他叔叔社交圈中的安逸生活。他觉得自己生来是山里的孩子,便永远是山里的孩子。他羡慕某些城市青年在女孩子面前能够轻松谈笑,拍手,自由自在,充满信心。这些青年都是富家子弟,有些是他的朋友,但是他就没法像他们一样。
他只认识他母亲、姊姊美宫和柏英之类的女子。他们的家庭很特别,清苦却重理想,很快乐,只在乎精神方面的事情。他抛开了温暖的情份,远到新加坡求学,只因为父亲、叔叔都鼓励他,他自己也很想来。
失去柏英,他就失去了一切。所以他面部总是很严肃,目光忧郁而遥远,也不爱说话,使他的英国雇主和年轻女孩子都特别注意他。
由于寂寞,他突然疯狂地爱上了合乎他女性理想的欧亚混血女郎。他只有二十五岁,心情却像三十岁的男子,渴望找回失去的一切。
他打电话给好友维生,后者是他的大学同学,现在为一家大日报“南洋官报”主持一个社会专栏。他下午五点和他见面。
然后他突然想起自己答应找一个周末去看秀英姑姑,她星期六有空,而他已一个月没去看她了。秀英姑姑是他父亲的么妹。她在一所公立学校教中文和绘画,看起来很年轻,还没有结婚。她像他父亲,也热爱书本、文学、艺术和一切美好、诗意的东西。她自己也写诗。正如她哥哥,也就是杏乐的父亲一样,她能够为历史上的大英雄,或一幅迷人的风景而欣喜欲狂,她对别人忙碌追求的利益也能保持相当的超脱和冷漠。杏乐认为,她不结婚也很好,很自然,她若嫁给一个粗俗的新加坡橡胶钜手,一定很悲哀。她会轻易受伤害的。
杏乐觉得和她最亲密,她打小时候就认识他了,他们被此互相了解。和她在一起,他可以感受到家园的气氛。他觉得她是新加坡泥浆中的一朵莲花,出污泥而不染。
他打电话说,他要到学校找她,她的学校靠近查宁堡。待会儿他可以轻轻松松走过来,在山城街和他的朋友维生见面。
她的房间恰如其人。临窗是一张纤尘不染的书桌,上面整整齐齐列着一方砚台、一瓶毛笔、一个莲叶型的细玉浅水余钵,和一块白色的铜文镇。床上的枕头和被单叠得井井有条。墙上挂着一幅明代的风景画,一张仿唐的作品。房间一角有一张梳妆台和几样化妆品。让人有“空灵”的感受──稀疏而轻巧,一切都恰到好处,样样都摆对了地方,连这么小的空间也留下了充分活动的余地。窗边挂一只鸟笼,养着一对长尾鹦鹉,还有一幅青苔、岩石、卵石、铅粉的风景缩图,印在浅棕的瓷盘上,就放在窗台顶。窗外渗进来的绿光给房间带来了凉爽的气氛。
如果让一个粗汉或大嗓门的男人和她同住,在如此静逸、整洁、除了心灵不会有丝毫波动的环境中乱扔东西,那该多滑稽!
杏乐又自忖道,她永远不该嫁人。
你会以为她很严厉,对杏乐的烦恼毫不关心。其实他知道,她蛮有人情味的,而且总能了解他。
杏乐兴高采烈和她谈起昨晚的宴会。她觉得很有意思。
“杏乐,你脾气和你爹一模一样。你父亲和你叔叔永远没办法互相了解。叔叔觉得怎么样?”
“他气坏了。他要茱娜叫我去道歉。你觉得我该去吗?”
“除非你想当吴太太的女婿,否则没必要。”
她干脆的回答使他非常满意。
杏乐的父亲是长子,叔叔是次子,所以称为“二叔”,秀英是么儿,被唤做“三姑”。
“三姑,你昨天晚上为什么不来?二叔请了你。他希望你在场。”
“他没告诉我为什么要请客。只说吴家的人会来。他的声音显得很兴奋。我觉得和吴太太碰面,也没什么意思。”
她盯了侄儿一眼,说:“你怎么不常来看我?这些日子你过得如何?”
“马马虎虎。我想公司方面还算喜欢我。”
“我不是指那些。”
“那你指什么?”
“昨天晚上的宴会使我想起你个人的问题……你似乎很忧伤。”
“真的?”
“也不算真的忧伤。就是有心事。”
“我向来是这副样子嘛。”
“不是真的悲伤,但也不快乐。我看得出来。前几天你叔叔和我谈过。他觉得你该结婚了,问我你为什么不起劲。你有女朋友吗?”
杏乐没有答腔。
“还想念柏英?”
“也许吧。她两周前还寄来一朵含笑花。”
“是的,我知道。美宫告诉我,她按季节送花给你。真是特别的女孩子,那位柏英。”
杏乐的眼睛突然一亮。他摇摇头,叫了一声“柏英!”又说,“她幸福吗?你上回看到她,她是什么样子?”秀英暑假曾经回厦门。
“你知道的。她每天忙着做事,没有时间想什么快乐不快乐的问题。总是忙来忙去,永远带着沉默的笑容。我相信她快要学会读书和写字了。听说她要学认字,要赶在儿子罔仔的前面,好教他功课。”
杏乐抬起双眼,面对面盯着她,停了半晌。“我想你知道吧?”
“是的,我知道。美宫告诉我了。”
罔仔是杏乐和柏英的孩子。为了他,她才不得不匆匆嫁给现在的丈夫甘蔗。
杏乐沉默了好一会。然后才说:“你知道……一切就那样发生了……我们很相爱。美宫知道。就我所知,柏英的母亲并不知情。”
“所以你才没娶到她?”
“那是我中学的最后一次假期。我正要出国。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只好匆匆嫁人。甘蔗在他们家农场上做事。我过了好几个月才知道。她的祖父眼睛看不见,她家人少不了她,她不能,也不愿意随我出来……”
秀英伶巧地变换话题说:“上次我看到他们,她祖父完全瞎了。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孙女这么耐心照顾祖父,她对他很孝顺。”
“我知道,”杏乐沉思着。“大家都不明白,当时我也不懂她为什么不能抛下家庭跟我走。她随时想着她的家人。她祖父每一天,每一刻都需她……”
他不大连贯地说:“我永远忘不了她以前把剥开的荔枝含在嘴里,不用手指,光努努嘴唇就吐出一粒干干净净的核,比我们男孩子还要快。我们吐一粒,她可以吐三粒。她还会打中五呎外的目标。她的嘴唇好灵活。我们常常蹲在地上,把荔枝核当弹珠来打。每回她的核儿打中‘堡垒’,你真该看她脸上那副得意的样子。”
“是的。我记得你们这些孩子常常在荔枝林玩耍。你和她老在一块儿,到下面的峡谷中捉蝴蝶或喇咕,你哥哥杏庆总是缠在大人身边。”
他们都陷入快乐的回忆中。杏乐滔滔不绝。
“我们男孩子到鹭巢,她就当主人。她常拖我去,吃一大堆荔枝后,她会拉我们到厨房,拿出酱油,要我们喝一口,说吃完水果喝酱油比较好。”
“你说‘我们’是什么意思?”
“杏庆、甘蔗和我,还有同校的其他男孩子。她大方得要命。有一次我问她牙齿怎么那样白,我知道她不用牙刷的,她说她先把手指浸湿,沾点盐,再用手刷牙。最好玩的是荔枝采过之后,我们爬到树上摇树枝。大人通常会爬上去,砍掉枝叶,丢到地上,我们小孩子就在枝叶落地之前先接住。你记得吗?采收之后,树上总零零落落留下一些散果,还有梢顶上采不到的几串。我们都用力摇树枝。柏英常常说,果树喜欢这样。我们愈摇它、逗它,它明年就长得愈好。她说果树就像人类,大年之后就来一个小年。它们也要休息。”
“我看着你们俩长大,”秀英姑姑说:“我记得一个夏天的午后。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和你母亲、她母亲一起坐在荔枝林的小凳上。那儿很美、很凉快。老鹰对着落日盘旋。右边就是鹭巢。你们两个走向西边的山坡去了。过了一会,我们看见两个小头一上一下的。你们手拉手爬上来,远处的金光照在一层层山岚上,我看见她举起一只手,轻轻弹掉你眼下的泪珠。她问你‘哭什么?’你说‘好美哟’,她说‘咦,你就为这个哭哇?’你说‘是的。’也许你不记得了。”
“我记得。”
“喔,你母亲和她母亲都说,你们两个人真是最理想的一对。我想是柏英的母亲先提起,你母亲立刻同意了。”
“她和甘蔗过得幸福吗?上次我回家,她说她很幸福。”
“她不是一个为往事闷闷不乐的人。她很快乐,甘蔗又善良又老实。现在她又有一个孩子了──应该满周岁了吧?我必须告诉你一声。上次她来漳州,还做了一件旗袍。”那时候旗袍正流行。“她穿长袍叫人吓一跳,完全变了。你绝对想不到!”
“回家她就不会穿了。”
“当然,做田事不行,但是每一个女人都有虚荣心。她来漳州的时候,买了一些香粉和纤维花。”
这些都是漳州的名产。
“不!纤维花!她以前头上常戴一朵红玫瑰或七里香。你记得通往她家路旁的小溪吧?我们小时候常玩一种游戏。岸上有不少蝴蝶和蜻蜓。她将一朵花插在头上,躲进树丛里,最后会有蝴蝶落在她头上。于是她慢慢站起来走开。游戏的要点就是看她能走多远,不把蝴蝶吓跑。橘红黑蝶,大王蝶都很容易,但华丽的蓝绿燕尾蝶很敏感、很机警,它们马上就飞走了。蜻蜓也很容易,我们常常在小紫花的石南枝上逮到蜻蜓……”
秀英微笑了。她的目光使杏乐很不如意思,他这会儿简直像一个河岸上玩耍的小男孩。杏乐突然打住。
“你笑什么?”他追问。
“你们男人真是浪漫得无可救药。我想在你心目中她是一个头上栖着蝴蝶的少女。事实上,我常常看到她头发上有粗糠和稻草。脚上也有泥巴。”
杏乐完全放开了,“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土。”然后大笑。“你觉得我很傻,对不对?整个新加坡没有一个女孩子有资格吻她脚上的泥土。”
“喔!”小姑姑也陪他大笑起来。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韩星赤脚走在退潮沙滩上的情景。
但是他说:“你是基督徒,我不是。你们圣经里有一句话我很欣赏,很赞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而不是‘他畏惧上帝的双脚’。那就是‘她的脚’。她打赤脚到十三、四岁。她常常静悄悄踏过草地,站在我后面,蒙住我眼睛说,‘谁?’我就说,‘当然是你嘛!’把她的手抓起来。然后她挣开了,我就在后面追她。‘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她每天五点起床,雨夜之后就陪她祖父检查稻田的水位……山间的生活真美!”
“不要这么多愁善感。你把一切美化了。你是诗人,农家生活并不全是美的。我看得出,你不喜欢新加坡。”
“我不喜欢,也不讨厌。总不能强迫大家都喜欢吧。我是一个人。新加坡是一个刺激的大都市。这儿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很紧张。热,热,热!吃沙茶,然后吃小黄瓜。我并不是美化农家生活或乡村生活。我是在谈鹭巢。我意思是说……”
“你意思是什么?”
“我是指柏英、她的农庄、她的祖父、她的母亲、她的鸭子、她的荔枝林和鹭巢。柏英很刻苦,硬得像橄榄核似的。她才不自作多情哩。有一次她正忙着,他弟弟天凯和她捣蛋,我看见她狠狠揍了他一顿。农家生活使她坚强,使她知道辛勤,求生的必要。只是山间的工作和游戏优美地融合在一起,她工作的时候我老觉得她是在游戏……”
秀英很高兴看到年轻的侄儿身上具有他父亲贫穷而自负的精神。她笑笑说:“我想我该把你刻划成一个渔夫,头戴笠帽,身穿蓑衣,手握撑篙,站在河里的小舟上。那才是真正的你。”
杏乐笑了。“谢谢你。”
“别人眼中的青年律师并不是真正的你。所以你才会这么魂不守舍。不过,柏英已经嫁了。我了解她在你心目中的地位。但你总要找一个好女孩结婚吧……今天下午你打算做什么?”
杏乐看看表说:“我要走了。我约好和维生见面。”
走出星期六下午空空旷旷的校园,他叫了一部黄包车,跑下陡坡,来到博物馆附近的广场。他在山城街的一间二楼建筑物中找到他的朋友。人行道上阳光还热烘烘的。
维生说要到“雅德菲饭店”的酒吧去凉快凉快,杏乐却宁可到中国区的“南天”去。他们走下新桥路,穿过几条拥挤的小巷。人行道的圆柱后面有不少店铺,楼上就是店主的居所。这些屋子的白粉墙掺杂着蓝色,被雨水定期冲洗,大都一块块剥落,或者化为一行行泛蓝的水迹。除了“彩签商场”的几家店铺,这座城里找不到香港或上海式的“大街”,大玻璃窗中摆着灿烂的物品,投合中产富人的胃口。
维生和杏乐不久就来到中国区拥挤、潮湿的街道,两旁有店铺、蔬菜摊、小食摊,和一大群梳辫子穿木屐的广州、潮州女佣,半裸的孩子,以及打赤膊的男人。
杏乐心里很不舒服。这不是中国,但也不像一座现代化的西方大都会。
他和维生爬到“南天”饭店的顶楼,那儿整天都供应广东快餐和茶点。穿木屐的女侍来来去去,在红砖地上发出“咔咔”的声响,有些人梳辫子,有些梳着摩登的发型。有一个广州侍女认识他们,因为他们是常客。
那是一个二、三十张台子的大房间。近门的台子都被喝茶、吃冰淇淋、饮料的顾客占满了。他们选了一张面对大海的内角台子。维生叫一客生啤酒,杏乐则点了一份姜汁露。
他们从大学时代就很要好。维生和杏乐来自同一个城镇。他穿一件短袖衬衫,一条斜纹西裤。人很瘦,面色苍白,手指也细细的。为什么擅长文学的中国青年都是白面孔,细手指呢?这和他乱蓬蓬的硬发,不经心梳理的卷毛很不相称,使他有一副违拗、甚至诗意的外表。
两个人都是中英文俱佳的好手;他们的话题常常由时新的题目转到中国古代的历史和文学,那是现代许多大学生一窍不通的。杏乐觉得维生可以谈得来。彼此都尊敬对方的学养。
维生有一个习惯,谈话时老爱把香烟叨在唇上,让烟圈吹过脸部,眯了双眼。他总是垂着眼皮坐在那儿,头部微微后仰。加上整齐的髭须,使他带有红牌记者的表情,仿佛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相信。他偶尔睁开双目,亮晶晶观察他觉得有趣的周围世界。
杏乐很多次听他说:“身为记者,我只报导真相,但是上帝不让我说出整个的真相。”不然就是:“我没有说过不真实的话,但是也不能说出每一句真话。否则我就保不住饭碗了。”
他热爱他的工作,但不自作多情。“我对新加坡很有兴趣。简直迷住了。我知道生命丑恶的一面,也看透了那些吹牛大王和爱国的市政领袖,但不能挖的太过份。我聆听他们一切优美的演说,详加报导,总觉得自己很像一个假奶、假睫毛女星的丈夫。我爱这一切,因为很容易写。但是我若以为自己每天吐出的废话会被当做真心的言论,我真该下地狱。我是维持生活,如此而已。”
相反的,杏乐直挺挺的体态、整齐的头发,烫得很平的白衬衫,给人一种整洁、讲究、有教养的运动青年的印象。就连家中的广东下女阿花也知道他在英国公司做事,特别用心给他烫衬衫、擦皮鞋,好配合位和英国人为伍的身份。他们两个人都钦佩对方特有而自己缺乏的气质。
维生大啜一口啤酒,手指抓抓僵硬的乱发。“就像昨天吧,我出席中国商社的一次集会。六尿正在演讲。他用大嗓门说话,和平日一样慷慨激昂,黑黑的粗手摆来摆去。真是大演说家。我聆听着。是的,我聆听着。大部份听众都是教育程度很高的人士。我们自己的国民。老一代。林老先生也穿着毕挺的外衣、西裤坐在那儿,手摸白胡子,扇子一开一合的。亲切、红脸、胖嘟嘟、人缘最好的银行家陈凯松也去了。还有一些外貌严肃的商人,不那么富有,是被责任感逼来的。
“他们正在讨论多设中国女中的问题。你想这些人不知道六尿的为人吗?但是大家都静坐倾听。他的话题是新加坡道德堕落,有必要维持我们中国少女的品德。大家面面相觑,交换眼神。还有人吃吃偷笑。他提到欧洲妇女不堪入目的单片泳衣……借个火,拜托。”
手卷烟还叨在他唇上,但是他讲话的时候,香烟弄湿了。维生常常缺火柴,也忘记带其他的东西。他的朋友点了一枝给他,小小的一股白烟又冲上他的双眼,但是他继续说:“当然听众没有欧洲人。大家都静静听着。没有人愿意惹麻烦。我发觉掌声稀稀落落的……文盲六尿居然带了眼镜。你可以看出来,眼镜和他那张绷紧,长满胡须的脸很不相称。可以说,他是满脸横肉……你叔叔也去了,笔直坐在一张藤椅上,狠狠瞪着演说人,像雕像般一动也不动,仿佛在审判他。”
“我知道他和六尿合不来。你知道我们家过道上那尊古铜像吧?你一进门就看得见。叔叔特别喜欢那一尊铜像,故意放在那儿,因为他是在一个拍卖会中压倒六尿而买到的。”
“你叔叔直挺挺坐在椅子上,手抓着扶手。但是他一动也不动。
“居然听六尿谈起保护女孩子贞节的重要!天哪,你若像我一样当记者,你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事情了。但是,我们四个报界的代表坐在前排,拼命记录。集会完了之后,六尿来问我有没有听清楚。我复诵了一遍。他听后很满意,你看到今天早上的大标题了吧。”
“看了,结论就是这样嘛,我们需要一个新的中国女人,需要的理由是保持她们处女的心怀……大标题,在第一版上。”
“当然啰,那是他自己的报纸。他对我们还不错,他和我们共度了不少时光。他有什么话要说给报界听,就请我们到他的俱乐部去。解释他为什么要替中国社会尽那么多力。他使我想起狗肉将军,怀中抱一个白俄少女和美国顾问见面。有时候我几乎相信他是诚心诚意的。”
杏乐笑笑。“你觉得他不是?”
维生低头压熄了香烟,嘴唇抿起来。“算了,算了,你不会相信报上的每一条新闻吧?”
“有时候我也读读小报。”
“他也可以买通小报。你认不认识余雯小姐,那个文笔绝佳,最会讽刺的女作家?她在一份小报上写了两篇报导六尿的文章,妙语如珠,他立刻在我们报馆给了她一份工作。我告诉你,六尿是新加坡最精明的人物之一”
维生摆摆头,吸引女侍的注意。说:“喂,再来一客生啤酒。”
“喝一杯姜汁露吧!”杏乐说。
“不,我不喜欢混合饮料。”
杏乐提到他叔叔要他娶吴爱丽,以及他自己的所做所为。
“你真是傻瓜,”维生说:“换了我,我抢都来不及,反正是女孩子,有什么差别呢?”
杏乐不知道他的朋友是太肤浅,还是太深刻了。
维生又说:“爱丽是一个好女孩!我会很乐意当吴恩喜的女婿。天哪,我求之不得!”
“你如果受不了那个胖胖的老岳母呢?”
“我会要她花钱,花大笔钞票和女儿分开。亲爱的杏乐,你是理想家,我会去看她,与她和好,就算你不想要她也没有关系,伤感情又算什么,世界就是这样的。”
“告诉我六尿的事情吧。”
“你是指报上没登过或不能登的?”
“我叔叔谈过不少。他常叫戏子到他的俱乐部去,每次玩女人只玩几个月,就把她甩掉,又换新人。”
维生皱皱眉。“我不在乎他追女孩子,尤其是穷家少女。昨天的演说听来很滑稽,就是这个缘故,听众都知道。如果他走私武器和弹药到印尼,换取巴达维亚和泗水运来的少女,我也不吃惊。接收站的手下会替他办这件事。我们合法的商人绝对不干。”
“那他为什么当中国商社的总裁?”
“因为他想当,别人不想。”
“他干了些什么?”
“我已经说过,我不在乎那些事。真正叫我吃惊的是,他太太在医院动手术,他竟然不肯去看她,最后她去了,是儿子们求他去的。”
“还有呢?”
“很多事情都是正当的商人不肯干的。我们中国人是守法的公民,英国人订下良好的法律,我们就乖乖遵守。中国人在南亚发达,全靠勤俭和守法。我们尊敬英国人,因为他们自己也守法。我们的商人都靠合法的生意发财。有时候他们恨不得割下彼此的喉咙,商人全都一样,但是他们不走私,赌牌也不作弊。”
“赌牌?”
“打麻将,你守秘密,我就告诉你一件事,他们俱乐部里有一套完美的闪光信号系统,有一位槟榔岛来的林先生一夜之间就被吃掉十万元。”
“怎么呢?”
“你知道俱乐部打麻将的时候,有女侍来来去去送湿毛巾、饮料、香烟和水果。他会指示其中一位偷看对方的牌,然后上楼打电话,假装是外面的来电,六尿就拿起附近的话筒来听,只要六尿的同谋知道对方有什么牌,不放出他要的东西来给他糊,对方根本没有机会,当然这一套也不能运用太频繁。还有其他的手法,女侍可以走上来问对方要不要‘水’、‘啤酒’或‘威士忌’,这些字眼代表不同的一套牌,你去过那儿吧?”
“一两次。”
“你知道,那是一个方形的大房间,三面都有窗户面对大海。小小的电灯──红、绿、蓝、黄──挂在窗外。蓝灯一闪,表示对方正要糊‘风’。红灯一闪,表示‘竹’等等。里面的灯光太亮了,对方毫无戒心,根本看不到外面的小灯。”
“一夜输十万!”
“你猜怎样?林先生终身变成他的奴隶,六尿只要威胁说要收回全部债款,他就只好乖乖听他的。”
“你怎么知道?”
“喔,很多人知道,这种事情他的同谋忍不住会透露给好朋友听,有些女侍离职了,也会说出来。”
杏乐站起来,走到电话边,打电话告诉茱娜他要回家吃晚饭。他回到台子上,付了酒钱,留一张五毛的小费给侍者,拿起太阳帽,他们就走了出来。杏乐步伐很轻快,女孩子们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book_title]第三章
杏乐叫了一辆计程车,他知道大约二十分钟才能到家。车子走上“康拿特大道”,穿过钟塔和“广场”,壮大的维多利亚纪念堂就在左边。
他心里一片混乱。听来的消息使他非常泄气。
他来新加坡已经六年了。大都会的魅力开始慢慢消失。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属于这儿。这不是中国,也不是真正的西方都市。他还不能像他朋友或他叔叔一样,把这个外国港都看成他的世界,情感上也不觉得亲切。
这座城的生命就是商业和船运,杏乐天生对这些不感兴趣。大多数人忙着糊口,没有时间思前想后──成千成万赚不到旅费回中国的移民;身背一百五十磅只换得一碗饭吃的码头工人,大伙儿离开家乡的时候都梦想要发财的。他们两手空空,只带了几件薄衫来寻找财富。他们看过,也听过不少同胞出来,一年还能寄几次钱回去。他们也希望这样,也希望能寄钱给父母、妻子、儿女。他们咬紧牙关忍受一切,晚上倒头就睡,累得什么也不想了。这是艰苦的生存奋斗,一向如此。少数人凭毅力、辛劳,一文文节省而闯出了名堂。少数人变成了富翁,但是大多数只够填饱肚子。有些人因为寂寞、想家、绝望而失常──患了“着戆症”。“着戆”是一种著名的精神病,侨民都把原因归咎于马来妇人给他们喝的一种麻药。
很多人是因为有亲戚在这儿开店,前来当助手。成千成万的侨民一年年涌进来,逃避家乡的人口压力,散布到马来亚、印度支那、婆罗洲、荷属东印度群岛。
杏乐沉吟着?东西方的冲击向来是痛苦的。这里是著名的国际港,有一套英国法律、公理、聘用警察(和中国完全相反!)、公仆、银行和财政的制度,对象却是生活习惯和社会标准完全不同的人民。有些人前来,只因为这里能找到家乡所没有的法律和公理──这是唯一的理由──就为了和平和安全,他们离开了温暖的家庭情份。
英国人在这儿大多自比为流浪者,远离熟悉、习惯的伦敦,比卡得利广场,汉普斯得或爱丁堡,约克郡。中国人也觉得自己是外侨,为了商业理由而逗留在这里。梦想有一天能回到故居,一切又熟悉如昔,习惯如昔。
当然还有马来人,他们是这儿真正的土著,从来不认识其他的国家,此外还有不少欧亚混血儿,是东西方接触的产物,正在一个东方港都适应着混血的生活。
杏乐想起了韩星,他今晚要和她约会呢。也许要一个女人才能使他在这儿觉得自在,安定下来。很多中国侨民结婚定居,就永远不想回故乡了。
他回到家,他们已经开始吃晚饭了。他的位子摆得好好的。
“我们知道你马上回来,所以没有等。”婶婶说。
“喔,婶婶,你们当然应该先开动。”
婶婶就是这样,就算在家里,也永远客客气气,礼貌周到。
她只有四十五岁,外貌甜美,几近圣洁,看起来却像五十岁的妇人。毫无疑问,她已经适应了自知不会好受的生活。叔叔一到四十岁还没有子嗣,马上就遵照儒家的传统,娶了一个姨太太,他娶了茱娜。于是,婶婶自幼学到的好教养,与生俱来的敏感和体贴的本性都派上了用场。不过,她的眼睛仍然保留了难以言喻的目光,显示她少女时代一定梦想着儿孙满堂的婚姻,而不是现在无儿无女的状态。他会乖乖忍受命运,绝不无谓动气伤感。
阿花拿一块热毛巾给杏乐,他喝了两杯姜汁露,神采飞扬,胃口大开。
“爱丽打电话找你。”茱娜说。
“什么时候?”
“你刚她走就打来了,我正要出门,告诉她你晚上会回来。”
“有什么事吗?”
“她没说。”
“她有没有叫我打过去?”
“没有。”
那又另当别论了,杏乐想。
他们继续吃饭,杏乐觉得叔叔不时瞥他一眼,他以为碰面的时候叔叔会大发雷霆,或者像平时一样好好训他一顿。但是他一句话也没说,杏乐很意外,难道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吗?
“六尿……”他一开口就觉得气氛不适合讲笑话,猛然打住说:“喔,算了!”
晚饭后,杏乐走上楼梯,电话铃响了。
“找你,少爷!”女佣大喊。
杏乐转回来,到客厅接电话,茱娜和叔叔都望着他。
“是的……喔,是你呀,爱丽……不,不……我很抱歉,不,一点也不……好的……”
“是爱丽。”他转身说。
“她说了些什么?”
“她打电话来替她母亲道歉,说她很对不起……我不会放在心上的……还问我能不能见个面,要我明天到她家打网球,这种情况下,我只好答应了。”
叔叔舒了一口气,表情轻松下来。
茱娜盯着杏乐说:“她到底是怎么说的?”
“她说她和母亲吵了一架,她很生气,还问我气不气。”
“我没有想到她会来这一招,”茱娜说:“她一定非常爱你,你打算怎么办?”
“我只好去看看她,至少礼貌性拜访一下。”
他摆摆手上楼去了。
叔叔满腔怒火,他走出屋子,来到铺砖的洋台上,茱娜马上出来陪他,他默默点起一根在家常抽的呎余长中国烟杆,闷声不语,把烟灰倒在地板上,他才叹一口气说:“水往低处流,永远不往上流。杏乐的父亲死后,我一直把他当儿子看待,我供他读大学。毕业后,我原指望他协助我的事业,只要他对他的叔叔稍微体贴一点,敬重一点,我的产业就是他的了,但是水永远往下流,不住上流,年轻人只想到自己,好像我对他没有半点恩惠似的……”
“不是的,”茱娜解释说:“我知道他很尊敬你,他不明白你为他做的一切,他说他要走一个法律毕业生的路子,进法律事务所学一点实际的经验,他想坚守他的行业,也有点道理。”
茱娜早就发现,老爷看起来很自信,其实对自己并没有多大的信心。无论讲话或吐痰,他的声音总是很响亮,很坚定,但那只是他天赋的声音。她发觉,只要别人用甜蜜、礼貌的态度来提出反调,他是很高兴的;这样可以考验他的判断。在这一方面,叔叔愈来愈依赖茱娜,总觉得她是一个谈得来的女子,和她在一起又舒服,又有益处。如果她的意见和他相同,他就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更加满意。
“我知道,不过你看看我,今天我们是新加坡人人景仰的家庭,我花了二十年的光阴才得到现在的成就,又过了五年才敢买下栋屋子,我二十岁来到这儿,在橡胶厂做苦工。什么都试过,苦了十年才省下五百块钱,回家讨了一个中国太太。现在年轻的一代不知道流汗,挨饿赚一点钱是多么辛苦。(他说“年轻的一代”其实只是说杏乐。)杏乐有点像他父亲,我把他父亲接来,以为他能帮帮我的忙,他待了三年就说要回去,他说新加坡与他合不来,我在漳州买了一栋房子给他。”
“他父亲长得什么样子?”
叔叔的笑声宏亮而低沉。“哈!哈!他有点像杏乐。这也不喜欢,那也不喜欢。祖父去世了,我希望两兄弟一块儿奋斗,但是他不肯,他回去教书。喔,他自尊心很强!有时候我寄钱给他,但是他从来不向我要一文钱。说来我也很得意家中出了个学者……不过这个杏乐啊,我原希望他有一点见识。他不必像我一样辛苦。如果他以为赚钱容易,让他到热带丛林去采一天橡胶吧!我年轻时代多么希望能和富家结亲!他简直不知道自己多么幸运……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少妇望望他,想了一会才说:“他好像不喜欢爱丽。”
“那他就是不知好歹,也许他会像他父亲,终生潦倒……”
他们听到侄儿的脚步声下了楼梯!然后往大门的方向消失了。他们坐在向海的凉台上,看不到他,不过他们知道他要出去。
夜色很美,一股凉风由海面吹来,海角向南弯曲?他们可以看见远处市区的灯光,把海湾的天空都照亮了,地平线上映出桃红的烟雾。他们正前方就是大海,只有小浪懒洋洋拍着泥泞的岸边。海湾中间有一个小小的黑影,闪着几盏灯光,那是渔人的据点,四周用桩材和渔网围起来。近处的草地上燃起一盏灯,照亮了几株高高、斜斜、三四十呎的椰子树。天色渐暗,附近有蛙声传来,断断续续的,像谁在连续打嗝似的。
“他要去哪里?”叔叔问。“年轻人整天整夜往外跑!”
“今天是星期六嘛。”她想蔽护他。
“和女孩子约会,一定是的。”茱娜听出他微微嫉妒的口吻,她没有答腔,她不只是护着杏乐。在她的内心深处,她不希望现在的生活有任何改变──一个完整的小家庭生活,她是丈夫唯一的伴侣,也是家中的女主人。他知道杏乐迟早要娶亲,一切总会改变,但是她下意识阻挡这件事,尽可能拖延。当然她不欢迎一群势力的亲戚,他们一定会冷落她、轻视她。
韩星又不一样了,她没见过那个女孩子,但杏乐说她是一个欧亚混血儿,她丈夫要是知道,岂不气坏了!另一方面来说,欧亚混血女孩子很少进入中国家庭。她们的想法和欧洲妇女一样,她也许要搬出去住。
茱娜不希望情势太复杂,她自己要这一栋房子,她已经帮丈夫管理产业,也认识所有员工,通晓了生意上所有的进帐和开支。她真希望自己能生个亲骨肉!此外,她年少又摩登,有一个西化的女人当亲戚也蛮有意思的。
他们听到一声铃响,又听到女佣上楼,一定是婶婶要什么东西,也许是一壶茶或一杆止痛烟吧。这是例行公事,他们一动也不动,如果她要找丈夫或茱娜说话,女佣会下来通知他们。婶婶沉迷在鸦片和佛教中,日子过得很自在,身心都得到了平静,她通常两周到庙里烧香:这时候她一定在念金钢经──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所有一切众生,若胎生,若卵生……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做如是观……
真的,她苦心修炼,尽量相信身体,感官甚至心灵的生命都只是一种幻觉。摆脱了不可靠的感官所造成的幻觉,超越私、贪、嗔的世俗情绪,就可以达到无限的平静。
她的生命是一场空?茱娜是一场空吗?人可以瞬间达到高超的境地,然后又降回感官和心灵所显示的形体情绪世界中。
“但是这样太傻了,”少女甩甩头说:“我不在乎,懂吗?有时候人就是不在乎别人的说法和想法。从小我就说,我会照顾自己,也同情那些不会的人,懂我的意思吧?”
少女边说边吐出一口烟圈,努努嘴唇,发出好玩的笑容,她甩甩头,齿孔微掀,迅速把头发向后拢,下巴再次托在手掌上,凝视暗处的夜景。
杏乐不断盯着韩星的面孔,举起一只手轻轻爱抚她乌黑的发丝,她也望望他,多情地微笑着,伸出一只手去握他的手,脸上露出幸福、满足的表情。两张脸相距不到一呎,四目交投,热情不止于一对即将订婚的恋人。露天台子上的灯光映出了韩星白齿的轮廓,尖挺的齿子和长长的波浪型秀发。
她握着他放在台上的手,热情揉捏着,双眼在浓密的睫毛下盯着他。握手的姿势仿佛说,她要保有这只手──永远永远。
杏乐抓起她雪白、涂着寇丹的纤手,温柔而热烈地亲吻着。他从来没有和白种女人这么接近过,她的外国发型、高鼻子,尤其浓密漂亮的睫毛,使他像喝了烈酒一般。她的眼睛有时候严酷、冷淡或尖刻,现在却充满柔情。刚刚她开口大笑一件傻事,便露出一排明艳的皓齿。
今天她穿一件惹人注意的水手装来逛东岸路的夜市──白长裤、低领的蓝白条子套头衫──还配上一顶别致的小帽,现在帽子就放在桌上。
她突然靠到椅背上,用力过猛,头发都弄乱了,然后把头一仰,双手搁在脑袋后面,望着满天星辰,懒洋洋说:“我才不在乎呢。”
是的,她不在乎这种坐法,穿紧身毛衣的胸部会特别突出来。
然后她纵身一跳,站了起来,一手啪嗒戴上帽子,一手牵着杏乐的手说:“来吧,我们走吧。”
这对年轻的恋人紧靠在一起,他的手臂环着她的腰,两人乐陶陶、飘飘然消失在夜色里。
自从两、三个月前认识韩星以后,他就被她直爽的脾气,孩童般的活泼,以及有时候成熟、文静的傲气迷住了。
有一天下午,他在他家附近的海边大道漫步,三个少女骑自行车向他驶来,其中一位自后面擦了他一下,自行车摆荡了一回又伸直了,她回头笑笑。他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看见那辆自行车一斜,她的红裙子摊在地上。
这次轮到他笑了,他上前去扶她,她已经站起来,一手压着膝盖,一手摸摸头发。另外两位少女也停下来。她扶起自行车,想牵着走,但是膝盖痛得厉害,自行车差一点翻倒。杏乐马上跑过去,自行车才没有撞在地上。
“我替你牵吧。”
她谢过这位陌生的男士,把自行车交给他,一跛一跛跟上去。
他们来到岸边的一排排大树下,树底有草坪可坐,这时少女已两度盯着他,好像不全是偶然,那两个女孩子把单车靠在树上,杏乐也把他牵的这一辆靠在那两辆前面。
“痛不痛?”苏珊问。
韩星掀起裙角,看见膝盖上有一处红色的伤口,还杂着一粒粒灰土。盖骨上流出一行鲜血。
“你一定要坐下来,”另一位少女说。
她慢慢坐下来,背靠着一棵大树,受伤的腿挺在身子前端。
“你们俩先走,别管我,我在这儿休息一下。”
杏乐站在她面前,望着她露出的膝盖和小腿,直挺挺架在草地上。
“要我帮忙吗?伤口必须消毒上药。”
韩星的双眼慢慢由他亮晶的皮鞋、白帆布裤子移到一尘不染的丝衬衫上,第三次好奇地看着他。
“喔,没什么关系。”
“我就住在附近,我可以找一些绷带来扎伤口,安全起见……我借你的脚踏车好不好?”
另外两位少女抬眼笑了笑。
“喔,你不是故意跌倒的吧?”
“别胡说八道。”
几分钟后,杏乐带着一瓶清水,红十字膏药,纱布和消毒棉回来。血已经差不多止住了,伤处亮晶晶的,小血珠在膝盖附近渗成一条细流。
另外两个女孩子正要下海滩去,特意走过来帮忙。
“去吧!我会照顾自己。”
她的朋友吃吃偷笑,一步步走下海滩去了,潮水不高,水深正适合游泳。这儿泥滩扁扁的,水色发灰,要走出两百呎才能痛痛快快游一场。那两个伙伴只游几步,泡泡水,就在五十呎外站起来,水深及腰。
杏乐蹲下去替少女疗伤,他觉得,能治疗、清洗这么漂亮又这么大方伸在面前的玉腿,实在是难得的殊荣。她没有穿丝裤,热带女孩子大多不穿的。至于她,她似乎也很高兴被这位英俊、陌生的青年所摆布,目光随着他双手移动,然后向上瞟,终于停在他脸上。
最后他小心翼翼,格外温柔地洗掉她膝上仅剩的血迹。“可以了。”他边说边站起来。
很意外,他发现自己汗流满面,他拿出一条干净的手帕来擦汗,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看清少女的容貌。
她高高兴兴笑着注视他。“喔,你的领带上有一块血污。”
杏乐低头一看,白领带上有一个小小的血珠。“没关系。”
“来吧,坐下来,我替你擦掉。”
杏乐乖乖跪在草地上,她倒出瓶中的清水,沾湿了用剩的棉花!尽量把污迹洗掉。他很欣赏这个迷人的姿势,和她血衫下雪白的胸脯。
水中的两位少女正在尖叫,大笑,互相泼水,而且大喊说:“嘿,韩星,你在那边干什么?”
杏乐问,“告诉我,你是谁?”
“只是一个傻女孩,你又是谁呢?”
“只是一个傻男孩,我想他以后会更傻,为你而痴狂。”
“喔?!”
杏乐不明白,自己的命运已经在那一刻注定了,无形的红线把他们紧紧栓在一起。他们一次又一次会面,他发现韩星大胆、不安的心灵和他很相像,除了外形迷人、活泼,更充满精神、兴致和冲劲。他喜欢她的声音、面孔、头发,尤其欣赏她深黑的睫毛,中国女孩子是很少见的。他们有很多共同的喜好,她认识他正是时候;有了她,他可以忘掉一切寂寞。年轻的他在这位异国风味的女孩子身上找到了浪漫梦境的回响。韩星也深深被他迷住了,从来不拒绝他的约会,他们愈来愈分不开,彼此愈来愈相爱了。
韩星很狂放,很冲动,对礼俗蛮不在乎的,这一点特别吸引他,她是个半孩子半成人,很容易放纵于一时的快乐,把其他事情忘个精光。杏乐自己也是社会习惯的叛徒,总觉得有必要做一些不寻常的事,打破生活的单调。身为男人,他是很寂寞的,渴望女性的声音,女性的爱抚,希望看到女性的鞋尖向他走来。他们初见的那一天,他最高兴的莫过于她欢欢喜喜让他疗伤,不故作矜持。
他在大学和市区里见过不少欧亚混血女郎,但是很少注意她们,这也不是女孩子第一次对他表示兴趣。但是他在韩星身上找到了他的理想──一个冲动、大胆、无忧无虑的女孩;愉快、热情,却不太有责任感。
后来他才知道,她母亲是中国人,在她三岁那年被她葡萄牙籍的父亲抛弃。当时他们住在香港,后来才搬到新加坡,他们现在住在城东的贝多区。她在异国路的一家奶品店正作,很多说英语的人士,尤其是英国主妇和儿童下午常常到那儿吃冰淇淋,喝冷饮,或者买些其他的奶品。
那是两个多月前的事,除了茱娜和好友维生,他没有对任何人提过他热恋中的少女。
就在这当儿,杏乐的叔叔提起吴家的婚事,他不懂杏乐为什么那么钝,竟然不欣赏大家求之不得的机会。
大家都觉得,杏乐该结婚了。他已经拿定主意,在适当的时机要告诉他的叔叔,他不想让叔叔失望,也不想伤爱丽的心,但是他知道这也无可奈何,迟早……
冷静的人一旦恋爱,会爱得更疯狂。
维生故意逗他。
“喔,哈!哈!你也掉进去了。”
“为什么我例外?韩星使我自觉年轻,有生气。”
“我从来没想到你是这一型的人,江山美人!”
维生思索着一段优美的中国散文。
女人的爱
粉碎男士的心灵、野心、计划,
愚弄最优秀、最聪明的男子。
他不爱国土,只爱娇后。
不爱江山爱美人。
这段小文章是说,历史上最伟大的英雄也逃不过美人关,难怪他的朋友杏乐最后也屈服了。
[book_title]第四章
杏乐现在常设法到果园路的奶品店去看韩星。他叫一客冰淇淋或巧克力圣代,静静看她当班,在台子间转来转去。他告诉过她,不能打电话到他家去。
通常一到下午,他正忙着打一批文件,细查上司用小字做的修正或批改,准备中文文件的英译工作,或者参考法律书籍,这时候他就很想见她了。
他的办公厅离“彩签商场”只有五分钟的路程。座落在一栋古老的七层水泥大厦中,门很大,天花板也很高。一台大红木浆叶的吊扇由钢管垂下来,不断冲走热气,在顶端呜呜作响。他的座位靠近一个十呎外就有一面砖墙的窗户,正好吸收热流的尾劲见。
一到五点,他就戴上太阳帽,穿上白外衣,冲下两层楼梯──不愿意等电梯──掠过印度刹帝利籍的守卫,走上热烘烘的人行道,他的脑筋敏锐又活泼,仿佛这一天才刚刚要开始。
这时候冰淇淋店往往挤满了顾客,韩星穿著白围裙,正忙得不可开交,但是她总设法走过来,低声讲一两句话,然后高高兴兴继续工作。他发现有些年轻人,甚至年长的男子,都瞪着她优美的身材,百看不厌。
如果他有事不能和她约会,也会来看她几分钟。
茱娜发现,他晚上不在家的次数愈来愈多了。有时候他会找借口打电话回家,说他不回去吃晚饭;然后在七点左右去看韩星,那时大多数英国太太和孩子都回家吃晚饭去了,顾客稀稀落落的。他常常叫一客冷饮,静静等候,不然就到转角的酒店去喝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加汽水,或者新加坡姜汁杜松酒,消磨消磨时间。然后他们再一起吃饭,共度黄昏。
出纳员和另一位侍者尼娜都知道杏乐是韩星固定的男朋友。看她工作与晚上约会完全不一样。她精神勃勃,在台子间转来转去,送东西给顾客,擦桌子,拿起小费,放在围裙的口袋里。有时候她似乎会被人赶来赶去。她低头注视某些女顾客的时候,杏乐看出她眼中有苦涩的光芒。他通常坐在偏僻的角落。她稍有空闲,就在柜台后面的位子上休息。她的眼睛瞟向远处,透过半闭的睫毛,掠过别人的头脸,向他这边望过来。
有一次他们发现店里没有别人。尼娜十点上班,六点就走了。那时已七点半,一个客人都没有。韩星到他的台子上坐下来。出纳员提马太太也不在意。她是一个四十多岁的黑肤女人,有双下巴。
杏乐递一枝烟给女友,韩星伸手去接。
“喔,不行,韩星。这是违反规定的,”出纳员说。
韩星把香烟收起来,皱皱眉头。
“你如果非抽不可,就到后面去抽吧。这里不行。”
“拜托嘛。”杏乐恳求提马太太。
“抱歉。这是规定。”她对女侍飘来一个和蔼的微笑。
“喔,好吧……没关系,”韩星叹口气说:“反正快要打烊了。”
杏乐待到店铺关门才走。
他们一踏出门,杏乐就拿一根香烟给她。她接过来,长长吸了一口。
“有时候我累得脚跟都麻痹了。我从中午就忙到现在。整整八个钟头,转来转去,干呀干呀,简直不知道自己做些什么了。”
他们转过街角,一家玻璃窗上用红黑的字体映出了奇怪的店名:“公主酒吧”。那是一间l形的屋子。前面被吧台占了一半。左边是一间凹室,墙边有沙发座椅。四张暗色的橡木台子,陈旧的顶端刻着不同的大写字母,给屋内带来亲切、熟悉的气氛。两盏壁灯发出了黯淡的光芒。墙上还有一副快船书框和几张美女贴像,显得杂乱无章。这是一个你把帽子放在桌上,也不会有人讲话的地方。
杏乐叫了一份雪利酒,韩星叫了一客轻啤酒。她把头仰靠在墙上。双眼亮晶晶的。
“你的生活也太不愉快。”他说。
“愉快?我恨透了。一天过完,我都累死了。”
“收入有多少?”
“不一定,我一天可以收三、四元小费。永远没个准。衣着最讲究的贵妇最小气。有时候一个衣冠不整,好像六、七天没有修面的糟老头会送你一块钱。上周尼娜由一个水手那儿平白收到五块钱的小费。你就跑你的台子,对大家客客气气就对了。”她现在仿佛轻松不少。
“多谈谈你自己吧!”杏乐说。
“没什么好说的。我三岁就成了半孤儿。根本不记得我父亲了。他是葡萄牙人,在香港工作。”
杏乐一只手搭在胸上。另一只手挟着香烟,下巴伸出来,望着灯光较亮的吧台方向。
然后他把手搁在她膝上。轻轻捏一下说:“我很高兴认识了你。”
她挨近来说:“我也是。”
他轻轻吻了一下她的前额。“告诉我,他们怎么会叫你韩星呢?这不是中文,也不像葡萄牙文。倒像瑞典名字。”
“这是我父亲取的小名。我母亲说,我学名是葛莱琪拉。我父亲走后,妈妈继续叫我韩星。”
“她很疼你。”
“当然嘛。我是她唯一的孩子。你觉得可笑吗?”
“什么?”
“我的名字。”
“既然我认识了你,这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名字。”
“我坦白告诉你。我不想隐瞒什么,因为我们彼此相爱。我想这个名字是指‘美人鱼的孩子’。我母亲是一个‘美人鱼’──你知道广东话吧──碱水妹。”在广东话里,这个名辞专指接白人水手的风尘女郎。
“你是跟她长大的?”
“我母亲送我读了三年书。我十岁的时候,我们搬到新加坡。我去读一所教会学校。我受不了。读了两年就走了。我没有什么童年生活。我是在街上长大的……”
“却长成我所见过最美丽的少女。”
她调皮地拍拍他的手。
“你不喜欢现在的工作。”
“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这是生活。当然啦,这个工作比女管家要好一点。我曾经在几个英国家庭做过。我受不了。你知道,他们不把你当做白人,也不当做马来人。你处在夹缝中。反正,我喜欢店员的独立。你上班八小时──然后你就自由了。我受不了人家对我大吼,发号司令。”
“我很想见见你母亲。”
“真的?”
“你不觉得我该去吗?因为……”
少女瞪着他。
“因为我想进一步认识你,看看你的生活,你的房间之类的。而且,等我求婚的时候,我希望你答应。”
她双目转向他说:“你知道我会的。”
他伸手去搂她的背部,觉得她整个身体颤动了一下。现在她的头靠在他肩上。她简直不是说话,而是喃喃念着心中飘过的念头。
“有时使我真不敢相信。简直像做梦──一场我从小就做的美梦。我常常做白日梦,想东想西的。有一个男人在我身边。”她的手指抚弄着他的下巴。“我们会有家,有孩子,不必过我母亲那种生活。那种日子太艰辛了,杏乐,我告诉你。女人在世上单独奋斗,实在很辛苦,辛苦极了。我知道。”
现在她的手指滑到他头顶上,抓住他一撮头发。
“杏乐,我好几次经过你家,从大门向里望。你为什么不请我到你家呢?”
“一定会,等时机成熟的时候。”
她的头猛抬起来,人也坐直了。
“为什么不现在去?因为我是欧亚混血儿?”
“我叔叔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不但固执,中国味也很浓。他对自己身为中国人,觉得很荣幸,就像英国人为英国而骄傲。他老想撮合我和一个中国少女……我已经下定决心。非你不娶。但是我必须慢慢说服他,靠茱娜的帮助……”
“茱娜是谁?”
杏乐告诉了她。
韩星知道种族的障碍。身为欧亚混血女郎,她始终觉得自己在东方和西方两个世界中飘荡,却不属于任何一边。
新加坡就是这个样子。各种人都有:中国人占多数,马来人是在自己的国土内,另外还有印度人、坦密尔人、祆教徒和欧洲人。东西方为生意而接头,但是从来不混在一起。各种人还没有统一成风俗相近、信仰相同的大同社会。欧亚混血儿有些是大学毕业生,有些没念过大学,都在机关里当雇员,大多自成一个团体。他们的外貌、习惯、语言都完全西化,但是情绪上不亲近任何国家,也许对父亲或母亲的祖国稍微有点例外。
譬如尼娜吧。她是西班牙和中国的混血儿。所以她很漂亮,眼睛也和韩星一样美。她朋友苏珊在彩签商场“小约翰”隔壁的一家英国公司当速记员,父亲是爱尔兰人,母亲是马来女子。苏珊喜欢把自己当做纯白人,纯爱尔兰人。她一辈子不会嫁中国人。她是天主教徒,却上安琪利教堂做礼拜,因为她觉得天主教弥撒有太多中国的妇女和儿童参加。在英国教堂内,四周都是白人,她觉得很自在,这种社会正是她渴望进入却没有其他机会进入的。除了这一点外,她算是一个愉快、讲理、健康的少女,准备成家、煮饭、生孩子。她只喝瓶装、人工染色的橘子汁,不吃新鲜水果,怕得到传染病。总而言之,她只是一个摩登的少女,在英国港都长大,一切想法都来自“桃乐菲狄克”节目、电影、杂志和各种商业广告。
韩星的家在贝多区,靠近海岸,是说的东郊。这个地区有很多单调的二、三层砖房,每间都有一小块园子。房子很旧,是用红砖砌成的。顶楼住着另外一家人。她们有一间客室,母女和一个四岁的小孩睡在同一个卧房里,厨房很大很亮,通向小小的后院,后面是另一排统一的砖房。
马太太头上戴满饰物,擦了香油。她四十多岁,已经发福了,不过若生在好环境,还可以相当动人。像大多数广东妇女一样,她在家穿着黑漆夏布的睡裤和拖鞋。而且像大多数热带妇女,不穿丝袜。她对谁都是一脸敷衍的诚意,韩星介绍杏乐,她马上堆满笑容。
“原谅我们这儿乱糟糟的。你来真好。韩星常常谈起你,我巴不得看看她这么倾心的男士长得什么样子。”
杏乐静静笑了一下。
“我们什么都谈不上。”马太太的语气使他立刻轻松下来。
“但是你家有一个举世无双的明珠喔。”
他看看韩星。母亲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喔,反正她对我来说是一颗明珠。”她说。马太太有一双利眼,能看出男子的心事。
一张年久失修的褐色沙发椅放在窗下,窗口挂了厚厚的帘子,抵住窗外炙热的阳光。家俱只有几张椅子,一张有木架搁脚的广东硬躺椅,和一张栗木圆桌。电话放在一角的矮桌上。壁纸是暗红暗绿色。这个地方连假派头的气氛都没有。
杏乐发现她母亲皮肤很白很细,开始对她的圆脸发生了好感。她烟瘾很大。她女儿告诉他,她是靠啤酒和香烟活命的;她午餐只喝啤酒,配点香肠;不过晚上韩星回家,她总是准备丰盛的热餐。
韩星一直站在旁边,手放在他肩上,或环在他背后。
“你要看我家。现在看到了。”她又对她母亲说:“他说他想知道我的一切,我睡觉的地方,吃饭的地方……你还要不要看看别的地方?”
“当然要。”
她牵着他,先看卧室。屋里有一张双层床,旁边还有一张小吊床,紧靠着墙边和窗口,窗外就是后院;一张大梳妆台背面有一个活动的椭圆大镜子,华丽得不太相衬,想必是拍卖场买来的;还有一张巨大的二手货黑衣橱,带着巨大的方形铜把手,和整个房间格格不入。杏乐站在门内,几呎的地方,浏览四周的摆设。
“小吊床谁睡?”
“我的孩子。他睡不下了。现在跟我睡,或者跟她外祖母。”
“你的孩子?”
“是的。我们进门的时候,你看到他了。”
她拖着他参观明亮的厨房,比比手说:“现在你都看见啦。”
杏乐亲了她一下,表示感激。
“我有小孩,你觉得意外?”
“你没有告诉我,你以前结过婚。”
“没有,那个孩子是我的孽障。”她轻描淡写,一点也不难为情,让他自己去下结论。
他们回到客厅,马太太静静微笑说:“现在你已经把我们的小屋子看遍了。”
“是的,我很高兴,这是你女儿的家,对我就有意义了。我也很高兴见见她母亲。”
“我们也很高兴,希望你在这边觉得自在,她很爱你,你知道的。”
“我也爱她。”
杏乐和韩星相视而笑。
母亲继续问起他的工作,他的家庭,偶尔穿插些愉快、蹩扭的笑话。她的声音很年轻、很宏亮。她说她不反对女儿嫁绅士,避开坏蛋。她觉得城里徘徊的人都是“坏蛋”。
杏乐起身告辞,她伸出双臂,直率地看着他说:“你一定要再来玩,随时欢迎。”
他走了以后,她转向女儿,用失望的口吻说:“我以为他是来求婚的。”
“喔,妈!……你喜欢他吗?”
“很喜欢,他真是一个俊俏的男人,礼貌周到,外貌严肃,又有一份好差事。”
她走向躺椅,面孔突然憔悴下来,“喔,我真累,我厌倦这一切艰苦的奋斗、节约、省钱。我希望有一天嫁人,我们可以有一个自己的家。”
“他实际上已经向我求婚了。妈,你不觉得他好极了?他对我说了不少甜蜜的话,使女孩子觉得很舒服,觉得自己真正被人爱。”
“你没答应他?”
“他懂的,我不必多说,但是他还没有带我去见他的家人,有一位茱娜……。”
“茱娜?”
“他叔叔的姨太太。”
“你见过她?”
“没有。”
“喔,孩子,你年轻又漂亮。不要走上你妈妈的错路。我很高兴你摆脱了六尿那个坏蛋。”
“不是我摆脱他,是他把我甩了。”
“我觉得这个男孩子好像很正派。他似乎蛮认真的,如果你让他溜出你的手掌心,那就是你自己的错了。”
[book_title]第五章
国民革命军已到达扬子江畔,在岸上停留,准备继续北伐。国民政府已经在南京建立了。北方仍有大军存在,全国的统一要到两年以后才完成。
南京攻陷,一度控制东南各省的孙传芳将军的兵力败的败,投降的投降,有些则解散、消失了。不在北伐线上的军队仍然僵持下去,等着向国民军方面讨价还价,希望合并之后仍能保留地方的势力,或是编到各单位。
局势很乱。蒋介石在江西途中抓到了俄国顾问鲍罗廷想利用国民革命、扩大共党势力的证据。蒋氏在上海断然和共党盟军决裂。鲍罗廷转到汉口,很多国民党领袖也跟他到那儿建立一个“左翼”政府,双方都宣布代表真正的国民党。
军方和漳州的地方指挥官做了一番协定。杏乐的叔叔陈山泰决定回家乡看看新局面,同时向新的地方政府重新登记他的产业。
叔叔不在,杏乐有时候会在家招待朋友。偶尔也带韩星回家,吃吃饭,在向海的洋台坐一晚,或者再次出门。
韩星已经见过婶婶和茱娜,茱娜尽量使她宾至如归。双方各有目的,茱娜和韩星居然交上了朋友。茱娜很高兴杏乐娶一个外国少女。
有时候杏乐出去一整夜,直到晨间三、四点才回来。他问韩星,她母亲会不会不高兴,她保证绝对不会。
杏乐偶尔也应邀参加爱丽的宴会,但是大部分婉拒了。他从来没有约她出去过。
叔叔不在,茱娜自由多了。摩里斯牌的汽车任她使用,她常常进城,有时候也到办公室看看。她比以前活泼,也不安份了些。
有时她会由旅馆打电话给杏乐,邀他去吃午餐。这时候她总是刻意打扮一番。细白的皮肤经过化妆,简直像二十出头的少女。
他们有很多话可谈──他们的事务啦,朋友啦,她进城的任务啦,她尤其喜欢问他和韩星的事情。有时候真叫他发窘。
“你们上哪儿去了?”有一天她问他。
杏乐自觉需要她帮忙,所以答得谨慎,“到老地方。”他说。
“哪里?”
“海岸附近,她要嫁我,我要娶她,叔叔回来,你一定要帮忙。”
“当然,我一直很喜欢你,你知道的,你认为我对你叔叔真的有影响力吗?”
“当然,女人对丈夫总是有影响力的。”
“我尽量帮忙,他渐渐老了。有时候很健忘,你没有告诉我,你们一整夜在沙滩上干什么。”
“和所有年轻的恋人一样嘛,说情话,接吻。”
“就这样?”
杏乐不想回答,茱娜看着他,抿嘴笑了。
“好吧,”她说。“我现在要回家了。已经逛了一早上,我只是要让你明白,你要我做什么,我都肯的。”
她这话是什么意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假如她的话不清楚,她看他的眼光,以及纤手摸他良久的动作,他一定明白的,他送她上车,然后回到办公室。
有一天,他接到她从旅馆打来的电话,说她有要事,非见他不可。
“有件事情我一定要告诉你,而且只能告诉你,非常重要。”
“什么事?”
“电话里说不清楚,你能托辞来一下吗?”
“呃……我想可以吧。”
“就说你要去看一个病重的亲戚吧,随便说什么都成,我在南京饭店,来吃午饭,饭后我们谈谈,你再回去办公。”
午餐的时候,她没有谈到那件事,不过显得很兴奋,还有些紧张。眼睛四周的皮肤非常光滑,鬓边的鬈发使她显得楚楚动人。有时候眼睛看起来整个都是黑的。
午餐过后,她说:“上我房间来吧。我在楼上开了一个房间,我们可以上去谈。”
他们进了电梯,来到三楼,走到门边,她用钥匙开了门,在外边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然后从里面反锁。
这是一个大号的房间,闪烁的阳光由窗外射进来。她走上去,把百叶窗拉下一半。
“外衣脱掉吧,好热,你要不要洗洗澡?”
杏乐脱掉外衣,放在椅背上。
“我觉得很舒服。”他说。
“你不要洗?真的不要?我可要洗一下,我一早上都在流汗。”
说完她就进浴室去了。杏乐坐在那儿,不知道她有什么事情一定要叫他来,这样秘密讨论。
过了一会,他听到她叫:“杏乐,把我的梳子和口红拿来。”
“你怎么不出来拿呢?”
“没办法,……拜托,在我手提袋里。”
过了一会,她又说,“口红和梳子,找到没有?”
他敲敲浴室门,她开了一个小缝,他看见她身上只裹着一条毛巾,酥胸半掩。她伸出光光的膀子来接那两样东西。
又过了五分钟,她穿着粉红滚白边的套裙出现了。
“你别在意,这里热死了,又没有别人。”
她坐在沙发上,除了透明的裙套,真的什么也没穿,然后她站起来开电扇,又用手拍拍沙发。
“来嘛,坐下来。”
杏乐看出她的意思了。他在家里见过她各种衣冠不整的姿态,但是这一回已到达极限。她看起来真漂亮,是刻意打扮过的,一个女人拖鞋,头发放下来梳成辫子,看起来真像年轻的少女,他犹疑不决地上前坐下。
“现在真的没有别人,我们可以好好谈一下。”
“谈什么?”
她举起一只手,拂拂杏乐前额的那一撮头发,用她惯有的低音含笑说:“别傻了,前几天你要我帮忙,你若求我,我当然会帮你,说不定你也可以帮我一个忙。”
“那要看什么事了。”
“别以为我在你叔叔背后说他的坏话,那个老古板,他根本不知道年轻人的需要,我年轻,长得还马马虎虎,我也有一个难处……给我一根烟吧。”
杏乐由口袋里掏出一根,替她点火,他们的面孔贴得很近。她抓稳他的手,向上望着他。杏乐脸红了,他觉得非常不舒服。
她长长吸了一口烟,他缩回手,她的手也跟下去。她说:“有时使我觉得好寂寞,除了你,不能对任何人说……”
“那就告诉我吧。”
“你要先告诉我,你真正关心,肯照我的意思去做,你对我还满意吧?”
这问题很牵强,似乎没有必要。
“茱娜,拜托,你到底有什么烦恼。”
“你以为我没有烦恼?”
“是你自己,还是我们家的问题?”
“我自己和我们家都有关系,除非你说你对我满意,你很喜欢我,不然我不能说。”
“茱娜,我喜欢你呀……很喜欢,到底是什么事?”
“那就好多了。”她倚进沙发里,把套裙往上拉,眼睛望着天花板,仿佛自言自语说:“杏乐,我要向你倾诉一切,你叔叔不必知道也无法了解的一切,那个老古板夜里常打鼾,我很轻眠,常常睡不着──胡思乱想,想着我自己和你们家的未来,等老家伙过世,就只剩我们俩了,对吗?”
“对呀。”
“我意思是说,你婶婶对家务事不感兴趣,她只想救她的灵魂,她伴着她的古佛──”少妇吃吃笑了几声。“我们俩要从头开始,如果我们互相多了解一点,不是更好吗?有时候我常想,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冷淡,昨夜我听到你两点才回来。我告诉过你,我有失眠症,你不觉得我有些一感触吗?我再也睡不着了。我听到你上楼的脚步声,我听到你开灯……我爬起来,到走廊上望着你房里传来的灯光……我……”
她突然泣不成声,倒在他怀里,“杏乐,求你,我好爱你。”
他怎么让自己陷入这样的局面呢?他承认她外形很美,但是他的教养不容许家里有这样的关系发生,倒不是爱她而又不敢的问题。
他感到女性头部的重量轻轻压在他胸上,她的手臂紧抱着他的身体。这就是茱娜,一向很冷静,现在完全崩溃了,他怎么办?
“茱娜!茱娜!”他柔声说着,扶起她的肩膀,轻轻推她。
少妇抬头看他,两眼湿湿的,充满哀求和情意,杏乐一时呆住了。他们的面孔贴得很近,突然她用力吻了他一下。
他也回吻,迟疑一下,突然中止。
“你不能……我们不能……”
“杏乐!我对您好吃惊!”
整整两秒钟,他们四目交投,两人都看透了对方的意思,她的眼睛交杂着迷惑、失望、热情的光辉。
“刚刚你还说你喜欢我。”
“茱娜,拜托……请你谅解……我不是不知道你的魅力……你是我的婶婶哪。”
茱娜把眼光转向窗外,泪珠慢慢沿面颊流下来。
杏乐以为她会生气。似乎没有。也许她真的爱他;也许她现在的心情很特别。
她没有回头,仍然望着窗外说:“你不喜欢我。”
“茱娜,我喜欢,只是……”
“那就原谅我,把这回事忘掉。”
“当然,你是我的婶婶嘛。”
“我不是你婶婶,我只是一个可怜、寂寞的少妇,女人不喜欢乞求爱情,我求了你,你却拒绝了。”
“你难道不明白……我们的家庭关系……”
“别再提这些了。”
她掀起套裙的一角来擦眼泪,杏乐忙抽出一条手怕。
她对着手帕抽了几口气,再次开口的时候,已经冷静多了。
“我们的关系没有变?”她回头看着他说。
“希望没有。”
“无论如何,我们俩倒是家中唯一的年轻人,现在如此,最近几年也如此。你有没有想过这一点?”
“坦白说,没有。”
茱娜逐渐说出她自己的想法。“你叔叔没有儿子。”
“我从来没想过这些。”他真的从来没想过继承权的问题。
“我不得不承认,你是一个怪人,你从来没想过,你若对你叔叔好一点,你也许会分到他的财产,甚至会变成他的继承人,你坚持要还清他供你上大学的钱,他简直气坏了。”
“真的?”
“当然,这等于说,他不是你的亲叔叔,你为什么这样固执呢?你也不明白我的处境……你不明白。我多么希望有一个儿子!”
杏乐渐渐明白身边这个少妇的想法。
“我坦白对你说吧……你也许会奇怪,我今天为什么要你来做这件事。首先,我希望你和我更进一步互相了解,我以为你是害怕,既然你不敢求我,我只好求你了。第二,你对外人乱施恩情,何不施给家中最亲的人呢?”
“我爱韩星,希望你了解。”
“我能不能说下去?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番,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发觉爱上了你,我们每天都那么接近。我今年二十七,只比你大两岁,我听到你说你爱韩星,心里好难受,你懂吗?我很想要一个亲生的儿子,就对自己说,如果一定要借别人的种子,为什么不干脆用陈家人呢?你叔叔不需要知道。孩子若像你,就具有陈家的特征,为什么不行?你现在明白了吧?”
“我明白了,”他对这个女人的想法愈来愈惊讶。“我希望你明白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做。”
茱娜把头向后一仰。“你是个怪人。”她绝望地干笑了几声。“曾经是山里的孩手,便永远是山里的孩子。杏乐,我说得够清楚了吗?”
“嗯。”
她抓住他的手说,“我们可以做好朋友,很好的朋友。”
“是的。”
他还弄不清怎么回事,她已经在他唇上留下了一个热吻,他忍不住回吻了她。然后她打住了,平静地说:“原谅我。我满意了,我不得不这样。”
“请你记住我爱另外一个女人?请你守住一个婶婶的身份好吗?。”
“这婶婶却热恋着她的侄儿。”
杏乐从椅子上站起来,茱娜只好放开手。他笑笑说:“你知道,你叫人心慌意乱。”
“谢谢你。”
他穿上外套,看了她两回,弯身捏捏她的脸颊说:“我们在家不能这样,我们要小心。”
“我会留意的,我可不敢哪。”
他走出去,关上门,长长吸了一口气。
亏茱娜想得出来!她想和侄儿来一手,可不只是情感上的理由,因为他是叔叔将来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她想出的办法能保障她的安全,她的儿子就是他的儿子,由另一方面来说,她若不生儿子,叔叔可以再娶一个太太,她居然想用这么特别的方法来解决她的问题!
他不知道今天的事件对他的未来有多少影响。
[book_title]第六章
叔叔去了一个多月就回来了,带回不少故乡的消息。漳州已经变了;城墙拆掉,一条为汽车而造的碎石路正在铺设中。到处都是新的国民党旗,巨幅的国父遗像,以及邮局和银行的女员工。女人都烫发,穿旗袍。少女大多梳马尾。到处都是海报标语:“废除不平等条约”、“废除治外法权”、“服从三民主义”等等。穿中山装的青年党部工作人员也随处可见。
全家都聚在一起打听故乡的消息。秀英姑姑知道哥哥回来,也来了,此外还有陈大婶、茱娜和杏乐。
叔叔显得很高兴,精神也不错。他的眼睛明亮多了,兴高采烈谈着他的见闻。他这次返乡,似乎很愉快,他已经十年没有回去了,对自己这些年来的成就觉得很满意。他的声音像炮弹似的。
“我在鼓浪屿住了一星期,在漳州住了一星期。故乡渐渐发达了。每天晚上都有人请客。新首长听说我回来,也请了我一顿。我们的宗亲都来了。我捐了一千元给我们五里沙村的学校。他们说他们需要一栋新建筑。几位穷亲戚住在我们漳州的房子里。屋顶漏水,我叫人在东厢加盖二楼,把房子粉刷一遍,院子里的破石头也换上新的。”
“你见到我母亲了吧?”杏乐问。
“没有,她身体不太好。我没办法上西河去看她。但是你姐姐美宫听说我回乡,到漳州来了一趟。她带来你母亲的消息。她晚上常咳嗽。她们都问起你,还问你什么时候结婚。”
“她们?”
“是的。你们猜谁陪她来的?我不知道你四姨妈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女儿。她是你四姨妈的女儿吧,对不对?”
“是的。”杏乐心跳不已。“你这次看到柏英了。”
“柏英就是我常听杏乐谈起的表姐妹啰?”茱娜连忙说。秀英姑姑咬了咬下唇。
“是的。她问起你的近况,想知道你的一切。说你们俩是一块儿长大的。我不记得以前见过她。也许见过,她那会儿还是小孩子呢。我离家太久了。原来她是你的表妹。”
“是的。她妈和我妈是同一个祖父生的。”
“喔,她叫我二姨丈,”──他微笑了──“有这么一个外甥女,我觉得很光荣。她很热情,很友善。一笑眼睛就眯起来。我知道她祖父去世了,她独自管理田庄。”
秀英姑姑说:“我对她很清楚。她十二、三岁就很活跃,很会帮她妈妈做事。”
“那就是柏英哪!”叔叔说。“我在漳州的时候,她老问我:‘姨丈,你要不要这个?姨丈,你不要那个?’看到下一代的好孩子,谁都会感到骄傲。我说要带她来。但是她说不行,她不能抛下田庄不管。她要我告诉你,她希望你回家看你母亲。你母亲病了,孤单单的,需要人照料……喏,她送东西给你,还有一封信……美宫也托了一封。”
大桌上有几个包裹──一包包干荔枝和乾龙眼。还有送给婶婶、秀英等人的名产纤维花及绒布花,是女人的头饰。有一包注明是给杏乐的。
杏乐打开来。意外发现一块发粿,送者知道杏乐最爱吃。四周围着甜甜的荔枝叶和几颗荔枝核。她简直有点孩子气,仿佛要他记起童年的游戏。
杏乐打开美宫的信。信里提到不少故乡的消息。
另一个信封装着柏英的信件。
杏乐简直不敢相信。
“不!她不会写字!她从来没写信给我。”
“我亲眼看到她写信封上的地址。”
不错,笔迹幼稚、难看、可笑、可怜,也令人感动。杏乐半信半疑,悲喜交集。他真想大哭一场。
他避开别人的眼光,手拿信封冲上楼。他倒在床上大笑。想读信,眼泪却蒙住了双眼。他大哭了一顿。读不读信并不重要。他手上握着她亲笔的字迹呢。
过了几分钟,他恢复镇定,开始读信,秀英出现在门口。
“怎么,杏乐,怎么回事?”
杏乐含泪,一点也不害臊。这一刻,他真像个大孩子。
“我告诉过你,她开始自修读写的课程。信上说些什么?”
那封信横在床上,好像是笔记本撕下来的一页,字体硕大无比。
“还没看呢,”他说:“读给我听吧。”
秀英看看他的湿面孔,拿起那封信。杏乐坐起来,两人一起看。字迹写得很吃力。有些字很好看,有些则黏得太近或分得太开,一行字歪歪扭扭的。秀英忍不住笑出来。
信上写着:
“亲爱的杏乐:
你妈妈病了。姐姐嫁后,她孤单单一个人。我尽力照顾,因为她是你的妈妈。罔仔很好,很聪明,天天在长大。拜托杏乐,你妈妈要看你。请回家。我也要看你。
表亲柏英”
秀英姑姑和杏乐各抓着信纸的一角。
“不坏嘛。”杏乐说。
“真的很不错,”秀英说:“想想她才开始……这是什么?”
杏乐没有注意,一张照片由信封里掉出来。那是她的相片,一只手放在旁边一个小男孩的肩上。还是那样活泼的笑容,前浏海,黑眼睛和橄榄形的面孔。印花棉袍下露出细瘦的身子。柏英一向很瘦。罔仔的眼睛带着闪亮、调皮的光芒。
杏乐一语不发。他从来没见过她穿摩登的衣服。秀英把他忘记带上来的包裹交给他,“喔,我要走了。我去告诉大家,你正在哭呢……”她故意逗他。
“拜托,三姑。不要走嘛。她叫我回家。我该不该回去。”
秀英低头想了一会见。“你将近两年没看你母亲了。如果抽得出时间,你该回去一趟。我想这样对你也有好处……我不知道──我看你一直很不安、很烦恼……现在我得下去了。你不下来吗?”
“要,等一会。”
秀英走后,杏乐看看信,又看看照片。他拿起那个拆开的包裹。荔枝叶的浓香向他袭来,使他忆起了难以忘怀的童年梦,一个他已经失去,却表达不出的世界,一个残留在他心里,想抓又抓不住的世界。他对那些梦满怀信心,梦中有开心的笑容、极度的喜悦,真诚的感情和单纯的信任,而且相信他能成就伟大的事业。他对天真无邪,不知道男人欺骗、女人狡诈,一心要攀住星辰的梦境也充满信心,虽然自己像星星一样寂寞,却了无惧意──那些星星就是他和柏英并躺在“石坑”和“南山”群峰中的草地上所看见的。那些梦哪里去了?一个人能不能历经成人的世界,却保留童年的心境?他不能像柏英一样,工作时游戏,游戏时工作吗?如果你继续相信那些梦怎么办?他会不会伤心?怎么伤心法?
这儿有茱娜。茱娜无疑是爱他的。但是茱娜的爱很复杂。牵涉到“重大的家庭问题”,和柏英全心奉献自己,不计利害,只为爱情的欢喜而献身,真不可同日而语。
就是他的问题。他能不能过成人的生活,却保留童年的梦想,保留柏英带给他的世界?她现在送来孩子玩的荔枝叶和荔技核,也许是她亲口嚼、又亲口从努出的唇间吐出来的,用意就是要他记得那个世界吧?
那么柏英到底要他如何呢?结果会怎么样?也许她送信、送东西只是另一种童年的行动──全心全意、清白、冲动,不是故意的,也不在乎结果。
他该不该回去呢?
他用力爬起来,下楼吃饭。也许他们在等他了。
“少爷,开饭啰!”阿花在楼梯下大叫。
“来了。”
“有一个客人来看你。”他走到楼下,茱娜说。
“谁?”
“你的朋友韩星。我说大叔回来了,叫她进来。她不肯。我说我会引见每一个人,我们正在吃饭,大家都在。她说‘不了,下回吧。’‘要不要留话?’我问。她也说‘不要。’”
杏乐坐下来吃饭,享受快乐的气氛,叔叔滔滔不绝直讲话。他说,也很高兴在家乡替他找一个新娘。
“美宫也问起了。从家乡挑一个有教养、有礼貌、懂规短的女孩子实在很容易,可以做你的好太太,这一家的好媳妇。我们可以精挑细选。女孩子一定总高兴嫁到我们家,出国来住。毕竟……”
那天叔叔多喝了点酒。他说他要出去看几个朋友。但是他显得很累,大家劝他早点休息。茱娜陪他上楼,哄他入睡。
秀英姑姑还在,茱娜又下来陪他们。婶婶照例回房休息去了。
秀英穿一件短袖的细麻衣裳,线条简单大方。头发向后拢。身上不戴首饰。她的衣着就和她本人一样。她在洋台入口的一张圆形大理石栗木桌边,正和她侄儿说话呢。
“我能不能加入?”茱娜柔声说。
“请。我们在谈家乡的事,”小姑姑说:“我马上要走了。”
“拜托别走嘛。老爷的头一搭上枕头,就呼呼睡着了。”
秀英笑笑。“他喝得太多了些。我想他回家很高兴。我们正在谈杏乐的父亲。”
“告诉我他的事情吧。”
“他比我大很多,”小姑姑说。“我们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爷爷去世,他就照顾我。我其实是他带大的。他只谈书本、诗文,还教我画画。”
茱娜没去过漳州老家,很想知道一切细节。
“杏乐的父亲有没有中过科举?”
“没有。那是爷爷──我父亲。杏乐的父亲参加过科举考试,但是没考上。那不能代表什么。很多大学者都不会写八股文。用官方的格式,很难写出真正的好文章。”
“你会八股文吗?”茱娜问。在公职考试中,考生必须照八个固定的段落来发挥;清晰的破题、字义、申论、举例等等。
“不。等我长大,科举已经废除了。”
秀英坐了一会儿,起身告辞。她说她要改作业,就回去了。
“你要不要上楼?”杏乐问茱娜。
“不!还早嘛。这边很凉快。老头子睡得好熟。他一时不会找我。我宁可坐在这儿谈谈话,除非你想睡了。”
“不!”杏乐说完,就闷声不响。
“有一天你说要告诉我柏英的一切。你拿着她的信冲上楼,似乎很激动。”
“是的。她学会写字了。我很意外。她送我一张照片……等一下。我上去拿。”
“不必麻烦了。我陪你上去。我是说,纯友谊式的。”
他们一起上楼,没有关门。他在床头小几上找到柏英和孩子的照片。茱娜接过来,走向桌边,啪搭一声扭开电灯,含笑注视着。
“我看出她眼睛很活。小孩也可爱。眼睛像你。”
“真的?”
“我看出他眼里有专注的表情,有心事,爱思考,好像怀疑生命是怎么回事。他歪着头,靠在他母亲膝上,不是挺可爱吗?”
“你觉得他母亲如何?”
“很迷人,很活跃,我想。我看她会把孩子照顾得很好,而且很轻松。”
“轻松,对极了。她一定办得到。她照料家务、烹调、洗衣,一切事情都做得轻轻松松,而且笑眯眯的。你不要误会。她在田里干活,可不是这样的打扮。可以说,这是她的假日衣裳。我们以前叫她‘橄榄’,因为她个子小面孔椭圆形,又像橄榄核一样硬。山区里生的。我相信你没见过高山。”
“我们无锡也有山,在大湖上。”
“我没见过你们那边的山。不过我家附近是真正的高山,不像星加坡的这些小丘陵。真正令人敬畏、给人灵感、诱惑人的高山。一峰连着一峰,神秘、幽远、壮大。”
他的谈兴突然浓起来,仿佛正在倾吐一个藏了很久的秘密,听者不免感到困惑和惊讶。他继顿说:“你不懂的。人若在高山里长大,山会改变他的观点,进入他的血液中……山能压服一切,山──”他停下来思索适当的字眼,然后慢慢说──“山使你谦卑。柏英和我就在那些高地上长大。那是我的山,也是柏英的山。我想它们并没有离开我──永远不会……”
茱娜听着听着,眼睛愈睁愈大。她听不懂。只知道他愈来愈神秘,正在谈一个别人很难感受的影响力。
“你是说,你珍惜那些高山的回忆。”
“不只是珍惜。它们进入你的血液中。曾经是山里的男孩,便永远是山里的男孩。可以说,人有高地的人生观和低地的人生观。两个永远合不来。”
茱娜神秘地笑笑。“我不懂你的话。只知道你是一个怪人。”
“说得明白一点。我有高地的人生观。叔叔有低地的人生观。偏偏,就在地球上,向下看,而不向上看。”
“也许我有点懂了。”
“换一个说法。假如你生在高山里。你用高山来衡量一切。你看到一栋摩天楼,就在心里拿它和你以前见过的山峰来比高,当然摩天楼就显得荒谬、渺小了。你懂我的意思了吧?生活中的一切也是如此。人啦、事业啦、政治啦、钞票啦都一样。”
茱娜甩甩头,低笑了几声。“喔,好了……大家都崇拜摩天楼。他们不像你这样比法。”
她慢慢绕过书桌,凝视墙上的“鹭巢”照片。曝光很差,洗得也差,而且开始发黄了。除了取景,样样都不高明。右边的是“鹭巢”,由几块垂直的花岗岩构成,大约六十或七十呎高,裂缝中有灌木生出来。下面是斜坡的边缘,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坐在那里,大约十二、三岁,背向镜头,一起望着晴空下的远山。
“这张照片对你一定很重要。”
“当然。我喜欢不时看看它;它使我想起童年的日子。我在山里度过一个很快乐的童年。我们常在斜坡下面追来追去,照片里看不见。再右一点是一个充满落石的裂口和一条清溪,对岸是无法穿越的丛林。”他指指两个坐着的人影说:“那是柏英,那是我。”
茱娜隐约看出少女所梳的猪尾头。“你忘不了,是不是?”
“不,永远忘不了。很自然的,童年的日子,我们吃的东西,我们住的山,我们抓虾米、喇咕、泡脚的溪流──单纯而幼稚的一切──你不会存心去想。但是这一切就在你心底。随时跟着你。”
“柏英比你大,还是比你小?”
“我们是同年。我家在山谷底。她住在西山的高地上,相距一哩半的样子。村里市集的日子,她会下山来,带一点新鲜的蔬菜、竹笋,或者她母亲做的粿糕给我们。有时候,尤其是炎热的夏天,我们会上去──在‘鹭巢’玩一下午。上面凉多了,风景很美。他们的房子在西山的一个悬岩上。在山上,我常常看到她站在晴空底,映出一副美丽的图画。少女站在户外,头顶着青天,发丝随风飞舞,比室内漂亮多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高地人生观?”
“是的。你站得直挺挺。不必弯腰,不必让路。不必在任何人面前匍匐。你的骨头便是这样立起来的。”
“我开始了解你眼中偶尔出现的遥远目光了……”她客客气气说了声再见,就回房去了。
[book_title]第七章
一盏灯由杏乐床头照下来。四顾无人,他觉得轻松不少。他咬一口柏英托叔叔带来的发粿──看起来很像粗粿麦面包,味道也像。他觉得自己仿佛在家乡,再度年少起来。
他刚刚写了一封信回家,寄给他姐姐,说他打算一分得开身就回家一趟。等日期确定,他再打电报给她。他也附了一封信给柏英。
他想起自己和柏英谈恋爱的日子,串串回忆涌上了心头。
柏英已经长成十八岁的少女。身体发育成熟,不再是瘦巴巴的小顽童了。有一天,杏乐由漳州回来,上山去看她。他看见她在厨房用手磨米。他离家半年,那是回家的第一天。两人还相距五十呎。她回头看见他,手臂在木把上僵住了。他楞楞站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也一样。然后她的手臂慢慢开始移动,研磨又慢慢转动起来。
怎么啦?她为什么不跑出来,像以前一样抱住他?现在当然不成,她已经长大了。不行。连农庄少女也知道礼法的。
杏乐慢慢走向她。她放下把手,走上前来,笑得很甜,但是有一点羞涩、拘谨。
“怎么,你不高兴看到我?”
“当然高兴,”她答得太快了些。然后回头大叫,声音兴奋极了,“妈!杏乐回来啰。”然后又说:“等一下。我只剩一、两碗米,马上就磨好了。”
她回到石磨边,眉头深锁。手推磨是用横的木柄来操作,柄端有绳子从花板上吊下来。杏乐静静伫立,看着她手推石磨,身子一摇一摆的。她的眼睛不时由旁边看着他。眼神悲哀而寂寞。
这时他就知道,自己深爱她,她也深爱着自己。
那天下午,他们有机会在一起,像小时候一样坐在“鹭巢”附近的草地上,俯视阳光下的山谷。他开始吸她脸上的香味,她说:“别这样。”
“为什么?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我们都长大了。”
“没人看见嘛。”
“而且我也不可能做你的太太。”
她用平淡的口吻说。她让杏乐明白他们的处境。她不可能离开“鹭巢”,也不想离开。他母亲告诉她,他准备至新加坡好几年。为什么她不陪他去漳州?那一年当然不行。他们人手不够。谁照顾祖父呢?他现在几乎全瞎了。他完全依赖她。她祖父不但需要她的服侍;心里有话,也只对她说。光是这一点就够了。她哥哥天柱为什么不结婚?家里多一个少妇,可以帮很大的忙。谁也不知道。天柱就是不肯娶。听说有人替她弟弟天凯说媒。她不知道那有什么用。据她所知,那个女孩子名叫禾仔,是一个“脑袋空空”、好吃懒做的人。她和天凯真是天生一对,只添一张吃饭的嘴罢了。禾仔是迷人的。她是一个俏寡妇的女儿,由她母亲那儿学到了种种媚态,最会逗男人,天凯要她,柏英的家在村里还算富裕,因为他们有一片好田。他们可能在明年秋天结婚。想到一个不太正经的少妇要住进家里,柏英觉得很恐慌。
第二年,杏乐回来,发现她更漂亮了,只是和平常一样悲哀,一样听天由命。她那年十九岁,依照风俗,该是嫁人的时候了。她家变了,她家变了不少。天凯的婚事花掉三百块钱。禾仔虽然生在一个比他们更穷的家庭,她总觉得,她是嫁了有钱人。她应该帮忙做些田事,浇浇蔬菜啦,喂猪养鸭啦,以及农家的各项杂务。但是她不做。洗衣服也只洗她自己和天凯的。头几个月,大家把她当新娘,不和她计较,她可真是一个大新娘呢。后来大家看出,她是把自己当做家里的“媳妇”──表面上是媳妇,其实是大户家的少奶奶。赖太太是一个乐观、圆脸、讲理的妇人,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她也不是好欺负的,她坚持婆婆的权威。往常平静、快乐的家庭再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了。禾仔在家自以为是大人物,因为只有她能生孩子,继承家里的香烟。她一切行为都表示,这是她唯一的任务。婆婆和柏英都讨厌天凯的太太。但是也没有办法。禾仔蛮不在乎,她生性懒惰,才嫁过来几个月就显出邋里邋遢的样子。天凯一定很失望,他娶的太太原来这么冷淡、邋遢,一点也不热情。但是她胸部很大,臀部肉感,他根本离不开她。家里每一个人都应该自动合作。等到赖太太不得不叫禾仔做东做西,双方都气冲冲的。至于柏英,她觉得等禾仔做事还不如自己动手容易些。她洗衣服、晒衣服的时候;看到她逛来逛去,笑眯眯的,根本没打算帮忙,仿佛肚里已经有一个孩子,她正忙着尽母性的天职似的,真是火冒三丈。她好几次宣布怀孕,但是柏英和她母亲都不再相信了。天柱一早下田,天黑才回来,很早就睡觉,不大过问家里的事情。
祖父现在完全瞎了,需要不断的照顾。看到柏英和祖父──她不照风俗叫他“安公”,而匿称“阿公”──的情感,实在令人感动。她觉得这是她一生中最完美的事务,精神、情感百分之百融洽在一起。不管她多忙,祖父的需求最重要。他们生活还过得去,有很多肉鸡和鸡蛋,柏英特别喜欢为祖父烹饪,亲手喂他吃。
田里人手不够。天柱做,天凯吃,女人替他们理家,仿佛都是天定的。有一天,天凯建议要雇帮手,提到了甘蔗。杏乐在学校就认识甘蔗,眼睛圆圆的,笑容诚实可爱,但是在课堂上其笨无比。他只会用手指做算术,最多算到二十。因为他这样算法,七加四就很困难了。他不由八、九、十、十一算起,却弯起指头,又从一算到七。等他算到十一,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七”后面又弯了多少根指头。同学笑他,他也不生气。他承认他们聪明,却不懂他们怎么算的。
“甘蔗,”杏乐说:“别弯手指。由八算起嘛。”
他又弯起手指。“一、二、三、四……”。换句话说,他就是弄不清加法的奥妙。
杏乐和其他男孩子看看他,他也用坦白、善意的眼光看大家,抽起鼻子笑一笑。他有一个特点:始终很快乐。他三岁就没有母亲,父亲很疼他,唯一的儿子嘛。现在他父亲也死了。说也奇怪,这样傻的人却从来没有被人欺负过,他总是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对谁都笑眯眯的。他身体很壮。很会游泳,肩膀宽宽的。这就是杏乐在学校认识的甘蔗。
村姑们都爱逗他,但是也很喜欢他。他来来去去打零工,从不计较报酬。他根本不会伤害任何人。
柏英家现在雇了甘蔗,从田事到最简单的家务,他样样都来。他善良,有耐心,只求三餐饭和一间房舍。
那年杏乐回来,柏英含着眼泪招呼他。刚好大家都在里面,检取打谷场上的落穗。柏英回厨房来拿东西。她看见杏乐走进篱笆,就冲过去迎接。她握住他的手,四目交投,眼泪顺着面颊往下滴。他们手拉手进屋,然后去看大家。他们过来的时候,她眼睛还湿湿的。那是快乐的泪珠,她也不想隐藏。禾仔恶声说:“看哪,柏英好高兴,她一定每天梦想他回来。”这个玩笑太过分了。
坦白说,杏乐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深深爱她,但是他们的生活离得那么远。他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出国读书了;大家也希望他去。他要上大学,等他毕业,她一定嫁人了。说也奇怪,他总觉得她永远不会离开“鹭巢”。
暑假过得很惬意,他们时常见面。甘蔗也常常和他们一起。大家都没有把他当工人,根据农家的民主规则,每个人的身价都是由工作成果来衡量的。柏英和她母亲都喜欢甘蔗。只要他在,大家都找他,他也以自己的力气为荣,很高兴帮忙。他看柏英或替她做事的时候,爱慕的神情太明显了,坦白得叫人没办法生气。看到他拣起她辫子上落下来的毛线带子,握在手中,痴痴看着,仿佛那是菩萨的圣物,然后再交还给她,实在令人感动。
有一天,他们三个人在荔枝林里,她说:“我想看看鹭丝巢的蛋。你们肯不肯替我找一个?”
“没问题。”最近在荔枝龙眼季节中,甘蔗爬树、摇果子都很在行呢。
他真的去了。鸟窝至少有五十呎高,架在岩石缝长出来的灌木上。
“拜托别去。”柏英大叫。“我想看鹭丝蛋,可是太危险了”
他根本没听见。岩石表面有几个零零落落的踏脚点,隙缝中一路都是密密麻麻的矮树。
“拜托别去。”柏英和杏乐叫着。
“没关系。”他大声说。
他一定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他们屏息向上望,他愈爬愈高。有东西落下来,树枝断了,但是他继续往上爬。到了顶端,他伸手去摸鸟巢,一只鸟惊叫一声飞起来。他突然向后一歪,伸手去抓鸟蛋。
“一个还是两个?那边有三个吧!”他向下大叫。
“一个就好了。喔,拜托小心一点!”
他回身往下爬,手上握着一只鸟蛋。
“别那样,”柏英尖叫。“把蛋放在衬衣里。”
他照她的话去做。双手又自由了。他慢慢往下爬,面向岩石,双手抓紧岩面和树枝。突然,在离地二十呎的地方,他踩到几块松动的石头,滚下来,停住脚跟,轻巧地跳到地面上。
他们大松了一口气。他高兴极了。“很容易嘛。不必怕。”他说。
“你带下来了?”柏英说。
“带了什么?”
“蛋哪。”
他觉得肚子湿湿的。
“对不起,对不起,柏英。”
“没关系。你平安无事,我最高兴。”
“真抱歉。你要鸟蛋的。”
“没关系。我根本不应该叫你去。”
他脱下衬衣。肚子都染黄了,大家大笑了一顿。
奇怪的是,第二天一早,她进厨房,甘蔗就拿一个鸟蛋给她,完完整整,丝毫没有损伤。
“看,看我给你带来什么。”他笑得好可爱,好开朗。
“谢谢你,甘蔗。但是我们不能再这样了,否则鹭丝会搬走的。”
[book_title]第八章
九月到了,杏乐该回学校去了。柏英没有鼓励他,也没有拒绝他。谁都会觉得,她骨子里有农人强烈的宿命论,一切听天由命。
杏乐准备回漳州,柏英突然说要陪他到十哩外的小溪。小溪是通向漳洲的河港。有一个商人去年冬天没有交出寄买的甘蔗钱。事情挺复杂的,不过有一个小溪的女友替批发商作保,这是最重要的一点。通常这是男人的事情,但是天柱从来不管生意的。柏英只好说她去。可见家里还真少不了她。他们若早点出发,她可以当天回来,但是既然有事要办,她打算第二天才回家。他们走路去,但是赖太太说:“你一定要搭船回来,我可不希望一个女孩子家单独走山路回来。”
她七点就到杏乐家,和平日一般愉快、兴奋。她带着一个小黑布包袱,一根用橘木做成,他祖父专用的多节柺杖。外乡人进入别村,这种“打狗棍”可以挡开恶狗的攻击。
“你们怎么去法?”杏乐的姐姐问她:“认得路吗?”
柏英指指东北面石坑的方向说:“就是那条路嘛。只要顺着河流就成了。我可以一路问人。”
于是他们出发了。他的姐姐和母亲送他们到门口,看见俩人消失在转角处。他带着一个小小猫皮箱子,白绿相间,里面装些衣服,她的柺棍架在肩上,黑布包袱就吊在尾端。
柏英很能走。说实在的,杏乐发现她步子比他还要快。他们兴致很高。九月清晨的阳光还算温暖。她身上穿着淡紫条纹的衣裳,头发又光又亮。前浏海仿佛在眉眼上娇笑。他们从来没有这么亲密,好像也从来没有真正独处过。老鹰在天上盘旋,前面是万里晴空,北面山脊上有一朵朵白云。空气清新爽快,最适合远足。他们一路经过不少玉米田,偶尔也见到秋色绚丽的树丛,围绕着早晨炊烟袅袅的村落。
他们愈走,精神愈好。柏英高高兴兴向前走,脚步轻快,臀部一摇一摆的。
“照这个速度,我们不到中午就可以抵达小溪了。”她精神勃勃地说。
“你不赶时间吧?”
“不,为什么要赶呢?”
这时候,小路由河流右岸弯向左岸。水流湍急,下面是圆滑的鹅卵石,那年夏天雨量很多,踏脚石都被水盖住了。他们脱下鞋袜,涉水前进。到达对岸之后,柏英把柺棍一甩,解开了黑包袱。她拿出几块芝麻饼说:“我饿坏了。我们吃点东西吧。”
他们找了一块地方,坐在一颗大圆石上,她裤子高高卷起,还打着赤脚呢。天候渐渐暖了。
吃完东西,柏英走到小石滩去。她叫他,“下来嘛。”
她把手伸出来,他一走近,她就抓牢了。她的面孔在艳阳下发光,双脚是棕色的。头上的山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涓涓的流水盖住了她的笑声。
“来嘛,我们来打水漂,看谁的技术高明。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常玩的?”
他们玩了一两次,让扁扁的卵石滑过水面,弯弯的瓦片最理想。
“我找不到真正扁的。表面滑得太远,没办法造成一个‘弧’。”柏英说。
“弧”是他们小时候特殊的用语,专指掠水飞向对岸的石头或瓦片。她用这个字,使杏乐忆起了童年的世界。一切好像突然变了。他们又回到小时候。
“别动。让我看看你!”杏乐忽然说。
她回头看他。这一刻,全世界仿佛都集中在她四周,阳光在她秀发上投下白白的波纹,她裤管高卷,站在河滩上。
她满面羞红,忙对他说:“来嘛。这边也许有喇蛤。”
她若无其事向前走,沿溪踱过去。杏乐马上赶到她身边,一起找小鲦鱼和喇蛤。有几条在沙石间潜进潜出。柏英合掌成杯捞了一只。“我抓到了,”她低声说,他立刻包住她的手说:“你说我们抓到了吗?”
她慢慢把手合在沙上,发现小鱼逃掉了。他们面孔贴在一起,她的手还包在他掌里呢。
他们脉脉相望了一会见。杏乐抓紧她的手,温柔而自然地说:“我希望能永远这样,你和我遗世独立。”
她把手放下去。“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说着长叹一声。
“为什么,只要你肯等?”
“我十九岁了,我不知道你会去多少年。我该怎么办?”
“看着我,我已经和母亲、姐姐谈过了。如果我们先订婚,我不在的时候,你甚至可以先来我家住。”
杏乐激动地抚摸她的头发,盯着她的眼睛,把她的脸托起来。她似乎有点怕,迟疑了一会,然后就听任他轻飘飘吻在她唇上。她满面羞红,一句话也不说。刚才卫士般的理性还战胜了内在的情感,现在却柔顺异常。这一吻使她动摇,她忽然愁容满面。
“你不高兴和我在一起?”他问她。
“我高兴。我真希望能永远这样。你、我和我的田庄永远聚在一块儿。”
“你的田庄。对你就那么重要?”
“是的。不是田庄,而是我的家庭。你不懂”
完美幸福的一刻已经过去,阴影向他们袭来。
回到河滩上,她说:“杏乐,我爱你,以后也永远爱你,但是我想我不可能嫁给你。”
他们已经道出彼此的真情,双方都有新的谅解存在。到达山间的隘口,杏乐抬头一看,太阳映着石坑崎岖的棱线,顶端有一个大山隘,也就是一个深沟,横在陡直的峭壁间,很像落牙留下的齿坑。近处则是一片绿紫相杂的山腰,围绕着他们。
柏英坐在草地上穿鞋袜。“你在看什么?”她发现他呆呆站着,就问他。
“我在想,我们有一天若能携手共游那个石坑,不知有多好。我看你站在隘口中间,俯视我,召唤我。我会把一切丢开,追随你。追随你和群山。”
“我在这儿,山也在这儿。”她已经站起来。“你还要什么?”她银铃般的声音消失在山隘里,和鸟叫声融成一片。
那天下午,他们慢慢前进,高兴得忘了自己走多少路。她不再害羞了,大部分时间都把手环在他腰上。有时使他们必须一上一下爬过小山。她的步子没有慢下来,反而加快了。有时候她上山下山,两步并做一步走。
有一刻,她对他说:“世界上还有比我们这儿更美的山谷吗?你会得到这些山,也会得到我。为什么你一定要出国呢?”杏乐没答腔,她又说:“就算你住在漳州,我们也有香蕉、甘蔗、朱栾、桃子和橘子。还有各种鱼类和青菜。外国港口有的东西,我们哪一样没有呢?”
杏乐告诉她,西方世界、外国有很多东西;他一定要上大学去研究,他父亲也希望他去。
“你看到外国,会学到什么?”
“我不知道。”
“你觉得你会像我们现在一样快乐?”
“我不知道。”
她甩甩头,脸上有伤心的表情。
“好吧,那你去吧。我打赌你不会快乐。我想你也不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那时一定嫁人了。”
她好像要打一仗逼他留在家乡似的,其实她只是说出自己平凡的意见。因为她语气太肯定、太自信了,甚至有点挑战意味,他始终记得那几句话。
当天和第二天,他们一直相聚在一起。杏乐在一艘河舟上订到一个位子,船要第二天才开,他也替柏英找到一艘回家的小艇,那么她就可以顺母亲的心意,不必单独走山路回家了。杏乐说要在船上过夜,但是她反对,说船上装货卸货,船板要到装完货才架上去,他们根本没地方可睡。
“来嘛,我们单独在一块儿。”她说。
“到哪里?客栈吗?”
“不,我不喜欢那些肮脏的客栈。我们何必找地方呢?山边一定有地方,我们可以不花一文钱过夜。”
小溪是一个小城镇,两条宽浅的河流在这儿交会。河上有一座木桥;一端是街道,一端地势较低,房子延伸到乡下。
他们吃了一碗面,几块麦饼,就过桥到乡间。天还很亮,他们走了半个钟头,看见一座小山顶有一间墙壁泛红的小庙。他们往上爬,到了山顶,才发现那只是一间烧毁的破庙残骸。焦黑的梁柱横在地板上,头上的屋顶破了好些大洞,墙壁也发黑,光秃秃的。一对残烛还立在陶土容器里。几个泥菩萨,其中一个连头都断了,更增加荒凉、无望的气氛。
“这样一个鬼地方!”柏英说。
他们又走出来,选一个干燥的地方,把东西一放,人也坐下来。
“好了,就这儿吧!”她说。“你有没有露天过夜的经验?我有喔。”
他们蹲在那儿,膝盖顶着胸膛,遥望下面的城镇。天渐渐黑了。船上的微光点缀着河岸,暗暗的船身静立在银白色的水面上。偶尔也有人拿着火炬,穿过木桥。
他们慢慢往下溜,换成躺卧的姿势。天空很快就一片漆黑,星星开始出现了。对面是山,一弯淡月已经向地平线慢慢沉落。柏英很累,但是很高兴。
“啊,天狗星在我们头顶偏南的地方。北面还有北斗星呢!”──她指指北斗七星说。“以前天气清朗的晚上,星星一出来,天凯和我就数几颗,但是星星一颗接一颗出来,我们只好放弃了。”
杏乐躺在坡地上,船夫的灯火就在他下方,他心情很沉重。每一颗流星都像利箭,使他心悸,使他除了身边的少女,什么都不敢想。她现在坐起来,正看着他。头上无数的星星一堆堆出现,嘲笑着他们,而流星却像一排排火花,闪过天空,烧灼他的灵魂。
“你怎么不讲话?”她问着。
“只是在想──想一切──想我们自身和我的未来。”
“那就说给我听听。也许以后不会有这么一夜了,只有你和我单独在一起。”
杏乐开始谈起,他那年毕业后,就要到新加坡去。他告诉她,他要学医,又说起世界的地理,五大洲和两大洋等等。她专心听着,不断说:“我不懂。”
“我告诉你一件事好吗?”她说。“其实这次出来是我计划的,因为我要送你,因为我希望一整天在一起,能好好谈一下。你马上就要走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当然啦,我希望你今年寒假会回来。你将来会变成好医生,大医生,把我甩在脑后。”
“别那样说。忘掉你?那是不可能的。”
“天知道。那些外国女孩子。总有一个人会抓住你,说不定你连家也不想回了。”
“别那么悲观嘛,柏英。”
“我要讲。我一定要讲。你今年寒假如果不回来看你母亲,一定要通知她,她会告诉我,我就找理由到漳州去看你。”
“你有什么打算?”
“喔,我会嫁人。”
“嫁谁?”
“不知道。还没有啦。祖父需要我。如果我不关心祖父和家人,我就会出嫁,离开他们。但是我关心。我若离得开祖父,忘得了这个家,我就叫你娶我,带我去星加坡了。”
“为什么不行呢?”
“当然有原因嘛。”
他们谈谈别的事情。然后她说她困了,还是睡觉吧。毕竟他们已累了一天了。她在他身旁躺下,天真地说了一句,才闭上眼睛。“我从来没有这样和一个男人共同过夜。”
“我也没有。”
“那就乖乖睡吧。”
在她转到另一边,因为疲倦,很快就睡着了。睡梦中又翻身向他,杏乐还醒着,用手去握她的手。不久他也睡着了。
过了一会,杏乐被她叫醒。
“起来,愈来愈湿了。我们进庙里去吧。”
杏乐揉揉眼睛,发现地上真的很潮湿。
“我们可不要感冒啰!”她说。
他们拿起东西,走进庙里。河谷上有风吹来,寒意逼人。月亮已经下去了,四处静悄悄的。等他们视线调整过来,他们可以看见星光由屋顶的大洞往下照?除此之外,他们就整个陷入黑暗里。
“我现在完全醒了。”杏乐说。
“我也是,靠紧我。我好冷。”
他们躺在黑夜里,手臂相拥,杏乐伸手环住她的背部,她靠近来说:“这样真好。”他抚摸她的秀发,她静静躺着,两人的气息使彼此都觉得温暖。黑夜里出现了一个女人,不是“鹭巢”的柏英,而是一个温和、柔弱、多情的女子,他触到她脸颊,觉得湿湿暖暖的。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静静、柔弱、舒服地靠在他胸上。
“真希望永远这样。”她终于说。
这时他忽然热血沸腾,就问:“你知道那些事吧?”
“什么事?”
“你知道的。那些事嘛。”
“别傻了。女孩子一长大就知道。”
“你为什不肯嫁我呢?”
她失声痛哭。然后说:“好奇怪。我从来没有这样抱紧过一个男人。我不能这样抱祖父,也不能抱我妈。但是抱你真舒服。”
她情绪一崩溃,就开始说出很多内心深处的烦恼。她谈起家里的问题,谈起禾仔,说她和母亲都讨厌她,又谈到天凯。“有一次祖父和我说了一段话。打从我出世,我就是他最钟爱的孩子。祖父说:‘我是一棵树,我有两根树枝。天柱很乖很尽责,却不开花结果。另外一根树枝已经腐烂了。这个胚子总有一天会卖掉我的田地,我却毫无办法。’”她又说:“你看我整天高高兴兴的。我从早忙到晚,没时间想那些。但是一到晚上,我常常睡不着,想东想西的。我怎么办?你现在明白我不能嫁人,抛下一切的原因了吧。”
她泣不成声,他安慰她,她才觉得好过些。
“有人可谈真好。拜托抱我紧一点。”
这时她已经平静下来,坐起身来擦鼻涕。然后她握住他的手,兴兴勃勃说:“你要不要?”
“要。你呢?”
“我是问你呀。”
于是她把自己整个献给了他。不久他们就相拥睡着了。
过了一会,他对她说:“我很抱歉这样对你。”
她回答:“不必觉得抱歉。我宁可把童贞交给你,也不愿交给别人。因为我爱你,这样你就会一直记得我。”
第二天他们手拉手逛街,游河岸,心里充满以身相许的幸福感,因为分离在即,将来又是未知数,那份感觉就更强烈了。
他们在小溪分手,他前往漳州,她单独回家。
他写信给母亲,也问候了柏英的家人,却一直都没有接到家里的回音。十二月他收到鼓浪屿教书的美宫来信,说柏英已经嫁给甘蔗。他简直惊呆了。她说甘蔗是入赘赖家,变成“赘婿”。富家女若为了重大的理由,一定要留在家里,就用这个办法。“赘婿”要冠女方的姓氏。但是一切太突然、太意外了。杏乐猜想,后来也由柏英证实,一切都是那夜交欢的结果。美宫说:“招女婿是她祖父的意思。”但是杏乐知道,一定是柏英使祖父起了这个念头。她毫无选择的余地。
[book_title]第九章
过了一个月,杏乐才能抛下工作,回家去看他母亲。他渴望再见到柏英,已经两年没见面了。请假的原因是母亲急病,公司只好勉强准假两个月。单单来住的航程,就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有一件事故发生,使他临行增加了不少困扰。他不太有度假的心情。
有一天三点,维生打电话说要见他。
“吴爱丽死了。”
“什么?”
“自杀的。我由社里得到的消息。我现在能见你吗?”
杏乐说,大概不行,但是工作一完他就来看他。“我五点在楼下等你,”维生说。“这条新闻晚报会登出来。”
杏乐相当震惊。他三周前还看到她。他想起她的声音、她的笑容。
维生已经在办公室门口等他了。两人一碰面,他朋友敏锐地抬头看他。
“看到这个了吧?”维生指指手中的一份晚报说。
杏乐接过报纸。看到标题,眉毛深锁。大字体写着:“钜富千金自杀。情场失意。”
他打了一个冷颤,嘴唇觉得干干的。报上没有登出细节。她服用大量安眠药死去。因为她常常起得很晚,女佣十一点才发现她的尸体。她没有留下遗书,吴太太不肯接见记者。
吴家是社交界显赫的家庭,这种消息成为第一版的新闻。文中没有提到杏乐的名字。他们引用一个未经证实的来源说,她心情很坏,一连几天关在房里不肯出来。她自杀的动机大部分是喜欢浪漫故事的民众猜出来的。毫无疑问的,她有很多男朋友在她家走动,或者驾车陪她出去。杏乐可从来没约她出去过。
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息息相关的悲剧。
“怎么?”维生问。
“我不明白。我已经将近一个月没看到她了。”
他们站在有顶的回廊上。
“来吧。我们找地方坐坐。我们要好好谈一下。”他们向南走过两条街。穿过窄窄的“小巷”来到宽广的大街上。刚刚下过一个钟头的大雨,热烘烘的人行道冒着轻烟,渗杂着汽油的味道和海水的咸味。
他们进入左边的一家咖啡馆。藤席百叶窗拉起一半,房间暗暗的。由藤席的小孔望出去,可以看见泛白的大海,驶往印尼诸岛的船只,以及港泊里穿梭的拖轮。
俩人占了一个窗口的座位,红色假皮的椅套破破烂烂,可见已经用了很久了。一只吊扇在头顶呜呜响。
维生叫了两客威士忌。
“也好。我需要大喝一杯。”
杏乐垂头丧气坐在靠墙的椅子上。维生背向窗口,手指抓抓头发,盯着柔光中杏乐的面孔。
“明天也许会登得更详细。这一定是星加坡茶余饭后聊天的好资料。你一定要对我坦白。她爱你。不可能是为了别的男人,我不相信。我也许可以替你掩饰一番。”
“没有必要。坦白说,我根本没干什么。我叔叔不会多谈。我知道他会很失望。爱丽是一个好女孩。我想她从来就不快乐,有那样的母亲和那样的父亲。她一定想要逃避。她和她母亲不一样。她知道自己长得很平庸,人又很害羞。我意思是说,她不是势利鬼──只是一个思想平实、生活平淡的女孩子。钱对爱丽这样的女孩子并不代表一切。你知道,她有一天对我说:‘我但愿能到一个小岛去,嫁给一个渔夫,当然他对我要好、要和气、体贴。不要再看到我妈那些镶钻石的假牙’。”
“真可怜,”维生说:“那就是我想不通的地方。坏竹会发出好笋,好竹子却发出坏笋。你上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
“记不得了。大概是三周以前吧。上上星期她打电话给我,说她母亲出去了,她很想见见我。”
“后来呢?”
“我没去。我推掉了。你知道,我不想给她鼓励。”
“如此而已?”
“如此而已。”
杏乐搭计程车回家,心里充满罪恶感。他没有杀她,但是他知道自己是她间接的死因。
他肯和她谈恋爱,她就不会自杀了。
若不是那位丈母娘和她的地位在作梗,他也很可能喜欢她,甚至娶她哩。
孔子曾经表示,宁可要粗人,不要势利小人。爱丽眼中的“渔夫”是一个“粗人”,却不是胁利鬼。
世上他最恨、他父亲也最恨的东西……不,不可能。他不会娶她那一圈子的人。
一路上,这些想法在他心里萦绕。不知不觉计程车已经到了家门口。
叔叔坐在凉台上,身旁的竹桌上有一杯雪利酒。杏乐上楼上到一半,他叫住他,“杏乐,过来。”
他心情似乎很坏。
“吴爱丽死了!”叔叔连头都没有抬起来。
“我在报上看到了。”
他转头看他,声音尖锐冷峻。
“你们俩到底怎么回事?”
“咦,没有哇。”
老先生指指一份小晚报。杏乐匆匆瞥了一眼。报上提到他的名字。“据猜测”──“传言说……”──“可靠的来源透露……”
杏乐把报纸往下一甩。
“是一张小报。你没办法阻止大家‘猜测’‘相信’,听到‘传言’吧。如此而已。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干了什么好事?”
“没有哇。最近几周,我根本没见过她。”
“没有吵架?”
“我没见到她,从何吵起呢?”
“我走了一个月,没出什么事?”。
“绝对没有。”
“那她为什么自杀?”
“我不知道。”
叔叔没有再开口,杏乐转身走开,看见叔叔脸上有渔夫放走了一条大鱼、自怨自艾的表情。
杏乐想找机会和茱娜谈谈。
叔叔没有再提那一回事,不过吃饭的时使显得很悲哀,很忧郁。饭后他叫司机准备车子说要出去看几个朋友。
茱娜和杏乐坐在洋台边上。天气太热了,午后才下了一场大雨,草地却干干的。一轮明月挂在椰子树梢,几位妇女和小孩沐着月色,在砂洲小贝壳和蛤蜊,在退潮时分,砂洲都露出来了。
“我不明白爱丽怎么会自杀。”
茱娜没有答腔。她斜着眼看他。
“真遗憾,”她慢慢说:“这么一个年轻轻的女孩子!我说过,你甩下她,她会心碎的。没想到她会寻短见。你也不必自责。”
杏乐盯着沙滩上的人影。
“你还没到家的时候,你叔叔问起你有没有和爱丽来往。他怕你让她怀孕,或者其他的瓜葛。我告诉他实话,说他不在的那一个月,你最多到过她家一两回。事已至此,他似乎宽心不少。你上次见她是什么时候?”
“大概三周前吧。我记得是礼拜天。我们和另外两个男孩子玩双打的球戏。第二个礼拜天,她又打电话给我,但是我说我不能去。从此就没听到她的消息。爱丽今天早上死的。今天是星期三。你算得出来嘛。她上回打电话,也过了十天了。”
她握起他放在桌上的手,仿佛有千言万语要说。最后,她终于说了,“杏乐,记得你要我帮忙,对不对?你和韩星决定要结婚。”
“那是我的计划。”
“你说你不可能娶爱丽。”
“对呀。”
“那你就不必自责了。我没有做错。”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一定要说出来。只有你和我有必要知道。上星期六晚上爱丽打电话给你,你正好出去了。我接的电话。她问你和谁出去。我说‘和一个女朋友’。她坚持要知道那个女孩子的姓名,看她是否认识。”
“你告诉她了?”
“没有。她狂劲大发,说她一直把我当朋友,坚持要明白真相。我忽然想到,她不能再欺骗自己了。我就说,‘你一定要知道也无妨,他已经和那个女孩子秘密订婚了。’我听不清她下面的话,她结结巴巴又大舌头,我听不清楚。也许她放声大哭──我不知道。反正那一端一片死寂,我就挂断了。我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
“她有没有再打电话来?”
“没有。就那一次。谁也不希望演变到这一地步。我告诉你,因为我要……因为现在我们很接近……你不生我的气吧?”
“不。总该有人告诉她。只是我真希望她能挺得住。”
“很高兴你明白这一点,希望我们随时能互相谅解。所以我才告诉你。我是想帮你的忙……”
“茱娜,很高兴你说出真相。生命很复杂,对不对?”
“我们还是进去吧。报纸要说闲话,随他们去说吧!”少妇站起来说。
“对。”
成行的日子快到了,杏乐打电报给他姊姊,通知确定的日期。他去看秀英姑姑,又设法和韩星见面,说他两个月左右就回来,他会时常写信给她。等他回来。就和叔叔提起订婚的事。
他出去找维生。要他偶尔去看韩星,看她需不需要人帮忙。他们之间没有秘密。出发前一天的下午,他们坐在一间咖啡馆内。
“你们真的打得火热?”
“是的。我们就像订了婚的未婚夫妇。知道一个女人深深爱你,实在妙极了……你什么时候才结婚?”
“我不结婚。”
“那是你还没有遇到合适的女人。”
“你还没有告诉你叔叔。”
“没有。只有茱娜和你知道。我已经到她家见过她母亲。”
“你不在乎娶一个吧女的女儿?”
“为什么要在乎?我知道自己很爱她。这是最重要的,对不对?”
维生用食指抓抓鼻尖。“那我就不说了。”
“说嘛,有话就说。”
“她和六尿生过一个孩子。做过他的姘妇──做多久,我不知道。”
“我知道。她告诉我了。”
“你知道,那就好了。”
“我跟你讲。我们曾经吵过一架。有一天傍晚我进入奶品店。店里只有两三个客人。她和一个英国少年吉米坐在一张台子上,那个人我见过几回,我对她说‘嘿’,然后又和吉米说话去了。我不在乎。那算不了什么,我知道她只爱我一个人。我走过去和尼娜聊天,她正闲站在柜台后面。我忘了我们谈些什么。好像是说笑话。她大笑,我也大笑,她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突然韩星晃过来,尖声对尼娜说:‘管你自己的事。他是我的人。’她抓着我走开。尼娜绷着脸,没有回嘴。我回头一看,那个英国人已经走了。
“后来我们一起出去,我对她说:‘你吃醋了。’
“‘当然嘛,’她说。‘我不许任何人把你抢走’,我觉得很快乐,就说:‘我看你和吉米谈笑。我没有权利嫉妒,你就有,是不是?’她说:‘才不像你和尼娜那个样子。我看到她拍你的手。’我们和好如初,热烈拥吻。我不应该大惊小怪。我知道她只爱我一个人。”
维生半闭着眼睛看他,头向后仰,一根湿湿的香烟叨在唇上。
“当然,这是真的,”杏乐继续说:“嫉妒会使人盲目。感受这一份爱!想要完全占有她,真是伟大的经验。”
“你不久就要见到柏英了。”
“不要把柏英混为一谈。那是另外一回事?你不会懂的。”
“哦!”
“我打赌你没有恋爱过。”
“真的?”
“别那样看我嘛。”
“我真希望自己能像你一样天真,可惜我办不到。啊,好吧!明天见。我会早点到你家来帮忙。韩星会不会来送你?”
“她说她会到码头去。”
船预备开了,维生、叔叔、茱娜、秀英姑姑都在场。韩星也站在那儿,和大家一起挥手。
船终于慢慢开走。两三级栏杆旁照例是汹涌的人潮,同样的微笑、喊声和挥别。
韩星穿着可爱的绿衣裳,带着红色围巾。
“她是谁?”叔叔说。
“她是你侄儿中意的少女。我来介绍。”茱娜说。
“这是杏乐的叔叔。这是韩星小姐,我们杏乐的朋友。她去过我们家。”
叔叔只“啊”了一声,从头到尾打量她一遍,然后就慢慢走开了。
[book_title]第十章
“啊哈!杏乐!”柏英看到他走进篱笆,冲过来招呼他。
他们静立一秒钟,彼此端详。柏英始终掩不住面上的喜色。
他们一起进屋,柏英立刻赶到前头大叫:“阿姨,阿姨,你儿子来啰!”他回到自己的家,才知道母亲现在搬来“鹭巢”住了。
他踏上熟悉的山径,心里好激动。清新凉爽的空气,熟悉的景物,甚至树林里山风的气息,小屋的外貌,现在又看到柏英──一切都使他觉得自己像一个累极返乡的旅人。他又恢复了少年时的心境。身心都复原了。他快乐得要命。
“妈!”他走向她,跪在她床边。
他母亲伸出一只手,放在他头上,把他当小孩似的,用得意颤抖的声音说:“杏乐,你回来了。”她没有哭,但是杏乐抬头一望,她眯起双眼看他,仿佛要看看他头上有没有失去一毛一发。她因为久病,满脸皱纹,表情却坚强而自信。她看了这一眼,觉得很满意,他一根汗毛都没有损伤。
她的声音向来很柔弱。她看到柏英站在一边,就对他说:“杏乐,你不在的时候,柏英一直照顾我。她对我比亲生女儿还要好。”
“美宫呢?”
“她和她丈夫住在山城。五月她带着宝宝来看过我。”
“她幸福吗?”
“不错。孩子很可爱,她丈夫很疼她,你知道的。”
杏乐沉默了一会。美宫曾经给过他最完美的姐弟之爱。母亲,美宫和柏英是他最关心的人,也可以说,他们对他的影响最深。
过了一会,他说:“喔……美宫。我一定要见她。我没有在山坡歇脚,因为我想先看你。我们一定要叫她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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