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闲暇处才是生活
[book_author]梁实秋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文学艺术,文集,完结
[book_length]118603
[book_dec]在忙碌与疲惫中 / 寻找心灵上的闲暇与自处,匆忙中,悠闲那么可贵。用一颗闲适的心,来应对生活的繁忙与负重;用一颗宽容的心,来承担日常人伦的琐碎;人生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所以要看得开、看得透;婚姻和家庭也不是随心所欲、率性而为的, 我们要懂得退一步海阔天空。《闲暇处才是生活》精选了梁实秋最经典的散文名篇。梁实秋的文字有一种魔力,初看极其平淡、其实字字皆有其用,讲的是很简单的道理,但愈是简单的道理往往愈难参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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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序
[book_title]代序 闲暇
梁实秋
英国十八世纪的笛福,以《鲁滨孙漂流记》一书闻名于世,其实他写小说是在近六十岁才开始的,他以前的几十年写作差不多全是以新闻记者的身份所写的散文。最早的一本书一六九七年刊行的《设计杂谈》(An Essay upon Projects)是一部逸趣横生的奇书,我现在不预备介绍此书的内容,我只要引其中的一句话:“人乃是上帝所创造的最不善于谋生的动物;没有别的一种动物曾经饿死过;外界的大自然给它们预备了衣与食;内心的自然本性给它们安设了一种本能,永远会指导它们设法谋取衣食;但是人必须工作,否则就挨饿,必须做奴役,否则就得死;他固然是有理性指导他,很少人服从理性指导而沦于这样不幸的状态;但是一个人年轻时犯了错误,以至后来颠沛困苦,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健康,他只好死于沟壑,或是死于一个更恶劣的地方,医院。”这一段话,不可以就表面字义上去了解,须知笛福是一位“反语”大师,他惯说反话。人为万物之灵,谁不知道?事实上在自然界里一大批一大批饿死的是禽兽,不是人。人要适合于理性的生活,要改善生活状态,所以才要工作。笛福本人是工作极为勤奋的人,他办刊物、写文章、做生意,从军又服官,一生忙个不停。就是在这本《设计杂谈》里,他也提出了许多高瞻远瞩的计划,像预言一般后来都一一实现了。
人辛勤困苦地工作,所为何来?夙兴夜寐,胼手砥足,如果纯是为了温饱像蚂蚁蜜蜂一样,那又何贵乎做人?想起罗马皇帝玛可斯奥瑞利阿斯的一段话:
“在天亮的时候,如果你懒得起床,要随时作如是想:‘我要起来,去做一个人的工作。’我生来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我来到世间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那么现在就去做那工作又有什么可怨的呢?我既是为了这工作而生的,那么我应该蜷卧在被窝里取暖吗?‘被窝里较为舒适呀。’那么你是生来为了享乐的吗?简言之,我且问汝,你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要有所作为?试想每一个小的植物,每一小鸟、蚂蚁、蜘蛛、蜜蜂,它们是如何地勤于操作,如何地克尽厥职,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那么你可以拒绝去做一个人的工作吗?自然命令你做的事还不赶快地去做吗?‘但是一些休息也是必要的呀。’这我不否认。但是根据自然之道,这也要有个限制,犹如饮食一般。你已经超过限制了,你已经超过足够的限量了。但是讲到工作你却不如此了;多做一点你也不肯。”
这一段策励自己勉力工作的话,足以发人深省,其中“以组一个有秩序的宇宙”一语至堪玩味。使我们不能不想起古罗马的文明秩序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有劳苦的大众在那里辛勤地操作,解决了大家的生活问题,然后少数的上层社会人士才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大多数人是蚂蚁、蜜蜂,少数人是人。做“人的工作”需要有闲暇。所谓闲暇,不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谓,是免于蚂蚁、蜜蜂般的工作之谓。养尊处优,嬉邀惰慢,那是蚂蚁、蜜蜂之不如,还能算人!靠了逢迎当道,甚至为虎作伥,而猎取一官半职或是分享一些残羹冷炙,那是帮闲或是帮凶,都不是人的工作。奥瑞利阿斯推崇工作之必要,话是不错,但勤于操作亦应有个限度,不能像蚂蚁、蜜蜂那样地工作。劳动是必需的,但劳动不应该是终极的目标。而且劳动亦不应该由一部分负担而令另一部分坐享其成果。
人类最高理想应该是人人能有闲暇,于必须的工作之余还能有闲暇去做人,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去享受人的生活。我们应该希望人人都能属于“有闲阶级”。有闲阶级如能普及于全人类,那便不复是罪恶。人在有闲的时候才最像是一个人。手脚相当闲,头脑才能相当地忙起来。我们并不向往六朝人那样萧然若神仙的样子,我们却企盼人人都能有闲去发展他的智慧与才能。
[book_chapter]第一辑
[book_title]了生死
信佛的人往往要出家。出家所为何来?据说是为了一大事因缘,那就是要“了生死”。在家修行,其终极目的也是为了要“了生死”。生死是一件事,有生即有死,有死方有生,“了”即是“了断”之意。生死流转,循环不已,是为轮回,人在轮回之中,纵不堕入恶趣,生老病死四苦煎熬亦无乐趣可言。所以信佛的人要了生死,超出轮回,证无生法忍。出家不过是一个手段,习静也不过是一个手段。
但是生死果然能够了断吗?我常想,生不知所从来,死不知何处去,生非甘心,死非情愿,所谓人生只是生死之间短短的一橛。这种看法正是佛家所说“分段苦”。我们所能实际了解的也正是这样。波斯诗人峨谟伽耶姆的四行诗恰好说出了我们的感觉:
Into this universe,and why not knowing,Nor whence,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And out of it,as wind along the waste,I know not whither,willy-nilly blowing.不知为什么,亦不知来自何方,就来到这世界,像水之不自主地流;而且离了这世界,不知向哪里去,像风在原野,不自主地吹。
“我来如流水,去如风”,这是诗人对人生的体会。所谓生死,不了断亦自然了断,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我们来到这世界,并未经我们同意,我们离开这世界,也将不经我们同意。我们是被动的。
人死了之后是不是万事皆空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生活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轮回呢?我只能说不知道。使哈姆雷特踌躇不决的也正是这一段疑情。按照佛家的学说,“断灭相”绝非正知解。一切的宗教都强调死后的生活,佛教则特别强调轮回。我看世间一切有情,是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法则,是有遗传嬗递的迹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如是而已。又看佛书记载轮回的故事,大抵荒诞不经,可供谈助,兼资劝世,是否真有其事殆不可考。如果轮回之说尚难证实,则所谓了生死之说也只是可望不可即的一个理想了。
我承认佛家了生死之说是一崇高理想。为了希望达到这个理想,佛教徒制定许多戒律,所谓根本五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这还都是所谓“事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之“性戒”尚不在内。这些戒律都是要我们在此生此世来身体力行的。能彻底实行戒律的人方有希望达到“外息诸缘,内心无喘”的境界。只有切实地克制情欲,方能逐渐地做到“情枯智讫”的功夫。所有的宗教无不强调克己的修养,斩断情根,裂破俗网,然后才能湛然寂静,明心见性。就是佛教所斥为外道的种种苦行,也无非是戒的意思,不过做得过分了些。中古基督教也有许多不近人情的苦修方法。凡是宗教都是要人收敛内心截除欲念。就是伦理的哲学家,也无不倡导多多少少的克己的苦行。折磨肉体,以解放心灵,这道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以爱根为生死之源,而且自无始以来因积业而生死流转,非斩断爱根无以了生死,这一番道理便比较得难以实证了。此生此世持戒,此生此世受福,死后如何,来世如何,便渺茫难言了。我对于在家修行的和出家修行的人们有无上的敬意。由于他们的参禅看教,福慧双修,我不怀疑他们有在此生此世证无生法忍的可能,但是离开此生此世之后是否即能往生净土,我很怀疑。这净土,像其他的被人描写过的天堂一样,未必存在。如果它是存在,只是存在于我们的心里。
西方斯多亚派哲学家所谓个人的灵魂于死后重复融合到宇宙的灵魂里去,其种种信念也无非是要人于临死之际不生恐惧,那说法虽然简陋,却是不落言筌。蒙田说:“学习哲学即是学习如何去死。”如果了生死即是了解生死之谜,从而获致大智大勇,心地光明,无所恐惧,我相信那是可以办到的。所以在我的心目中,宗教家乃是最富理想而又最重实践的哲学家。至于了断生死之说,则我自惭劣钝,目前只能存疑。
[book_title]寂寞
寂寞是一种清福。我在小小的书斋里,焚起一炉香,袅袅的一缕烟线笔直地上升,一直戳到顶棚,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我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儿波澜似的。我独自暗暗地望着那条烟线发怔。屋外庭院中的紫丁香树还带着不少嫣红焦黄的叶子,枯叶乱枝时时的声响可以很清晰地听到,先是一小声清脆的折断声,然后是撞击着枝干的磕碰声,最后是落到空阶上的拍打声。这时节,我感到了寂寞。在这寂寞中我意识到了我自己的存在——片刻的孤立的存在。这种境界并不太易得,与环境有关,但更与心境有关。寂寥不一定要到深山大泽里去寻求,只要内心清净,随便在市廛里、陋巷里,都可以感觉到一种空灵悠逸的境界,所谓“心远地自偏”是也。在这种境界中,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翱翔,跳出尘世的渣滓,与古人游。所以我说,寂寞是一种清福。
在礼拜堂里我也有过同样的经验。在伟大庄严的教堂里,从彩画玻璃透进一股不很明亮的光线,沉重的琴声好像是把人的心都洗淘了一番似的,我感觉到了我自己的渺小。这渺小的感觉便是我意识到自己存在的明证。因为平常连这一点点渺小之感都不会有的!
我的朋友萧丽先生卜居在广济寺里,据他告诉我,在最近一个夜晚,月光皎洁,天空如洗,他独自踱出僧房,立在大雄宝殿前的石阶上,翘首四望,月色是那样的晶明,蓊郁的树是那样的静止,寺院是那样的肃穆,他忽然顿有所悟,悟到永恒,悟到自我的渺小,悟到四大皆空的境界。我相信一个人常有这样经验,他的胸襟自然豁达辽阔。
但是寂寞的清福是不容易长久享受的。它只是一瞬间的存在。世间有太多的东西不时地在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一件杀风景的事实:我们的两只脚是踏在地上的呀!一头苍蝇撞在玻璃窗上挣扎不出,一声“老爷太太可怜可怜我这瞎子罢”,都可以使我们从寂寞中间一头栽出去,栽到苦恼烦躁的旋涡里去,至于“催租吏”一类的东西之打上门来,或是“石壕吏”之类的东西半夜捉人,其足以使人败兴生气,就更不待言了。这还是外界的感触,如果自己的内心先六根不净,随时都意马心猿,则虽处在最寂寞的境地里,他也是慌成一片忙成一团,六神无主,暴躁如雷,他永远不得享受寂寞的清福。
如此说来,所谓寂寞不即是一种唯心论,一种逃避现实的现象么?也可以说是。一个高蹈隐遁的人,在从前的社会里还可以存在,而且还颇受人敬重,在现在的社会里是绝对的不可能。现在似乎只有两种类型的人了,一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人,一是偶然也从泥溷中昂起头来喘几口气的人。寂寞便是供人喘息的几口清新空气。喘过几口气之后还得耐心地低头钻进泥溷里去。所以我对于能够昂首物外的举动并不愿再多苛责。逃避现实,如果现实真能逃避,吾寤寐以求之!
有过静坐经验的人该知道,最初努力把握着自己的心,叫它什么也不想,那是多么困难的事!那是强迫自己人于寂寞的手段,所谓参禅入定全属于此类。我所赞美的寂寞,稍异于是。我所谓的寂寞,是随缘偶得,无须强求,一霎间的妙悟也不嫌短,失掉了也不必怅惘。但凡我有一刻寂寞时,我要好好地享受它。
[book_title]悲观
悲观不是消极。所以自杀的人不是悲观,悲观主义者反对自杀。
悲观是从坏的一方面来观察一切事物,从坏的一方面着眼的意思。悲观主义者无时不料想事物的恶化,惟其如此,所以他最积极地生活,换言之,最不为虚幻的希望所误引入歧途,最努力地设法来对付这丑恶的现实。
叔本华说,幸福即是痛苦的避免。所谓痛苦是实在的,而幸福则是根本不存在的。痛苦不存在时之状态,无以名之,名之曰幸福。是故人生之目标,不在幸福之追求,而在痛苦之避免。人生即是一串痛苦所构成。能避免一分的苦痛,即是一分的幸福。故悲观主义者待人接物,步步为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是悲观主义的真谛。
从坏处着想,大概可以十猜十中百猜百中;从好处着想,往往一次一失望十次十失望。所以乐观者天真可爱,而禁不住现实的接触,一接触就水泡一般地破灭。悲观者似乎未免自苦,而在现实中却能安身立命。所以自杀者是乐观的人,幸福者倒是悲观的人。
[book_title]送行
“黯然销魂者,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支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地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目前。其妙处在于淳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素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得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惟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
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等一样地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地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哄哄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撅着大嘴回家。这叫做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地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 Bee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遇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作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这位演员出身的人当然是送行的高手,他能放进感情,表演逼真。客人纳费无多,在精神上受惠不浅。尤其是美国旅客,用金钱在国外可以购买一切,如果“送行会”真的普遍设立起来,送行的人也不虞缺乏了。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桩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我想任何人都有这种经验,如有远行而消息外露(多半还是自己宣扬),他有理由期望着饯行的帖子纷至沓来,短期间家里可以不必开伙。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要挨饿的样子。
我永远不能忘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一个严寒的冬夜,车站上并不热闹,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车厢里取暖,但是在长得没有止境的月台上却有黑压压的一堆送行的人,有的围着斗篷,有的戴着风帽,有的脚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乱动,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来送一位太太的。车快开了,不见她的踪影,原来在这一晚她还有几处饯行的宴会。在最后的一分钟,她来了。送行的人们觉得是在接一个人,不是在送一个人,一见她来到大家都表示喜欢,所有惜别之意都来不及表现了。她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吓得直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孩子,连跑带拖,她的头发蓬松着,嘴里喷着热气像是冬天载重的骡子,她顾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两步地就跳上了车。这时候门已在蠕动。送行的人大部分都手里提着一点东西,无法交付,可巧我站在离车门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礼物都交给了我,“请您偏劳给送上去吧!”我好像是一个圣诞老人,抱着一大堆礼物,我一个箭步窜上了车,我来不及致辞,把东西往她身上一扔,回头就走,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打了几个转才立定脚跟。事后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说:
那些送行的都是谁?你丢给我那一堆东西,到底是谁送的?我在车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堆东西聚拢起来打成一个大包袱。朋友们的盛情算是给我添了一件行李。我愿意知道哪一件东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车的,你当然知道,盼速见告。
计开
水果三筐,泰康罐头四个,果露两瓶,蜜饯四盒,饼干四罐,豆腐乳四罐,蛋糕四盒,西点八盒,纸烟八听,信纸信封一匣,丝袜两双,香水一瓶,烟灰碟一套,小钟一具,衣料两块,酱菜四篓,绣花拖鞋一双,大面包四个,咖啡一听,小宝剑两把……
这问题我无法答复,至今是个悬案。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book_title]旧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She Stoops to Conquer)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穿了她的老。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这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地神游于太虚之表。《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指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须“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地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地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地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节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地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地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地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地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出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欷歔!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曲章文物我们尽管欢喜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惟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
[book_chapter]第二辑
[book_title]雅舍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地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地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茆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桌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地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风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潆潆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砉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边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book_title]书房
书房,多么典雅的一个名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一个书香人家。书香是与铜臭相对的。其实书未必香,铜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斓,终日摩娑亦不觉其臭,铸成钱币才沾染市侩味,可是不复流通的布泉刀错又常为高人赏玩之资。书之所以为香,大概是指松烟油墨印上了毛边连史,从不大通风的书房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兰薰,也不是霉烂馊臭,是一股混合的难以形容的怪味。这种怪味只有书房里才有,而只有士大夫家才有书房。书香人家之得名大概是以此。
寒窗之下苦读的学子多半是没有书房,囊萤凿壁的就更不用说。所以对于寒苦的读书人,书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华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记》:张华游于洞宫,遇一人引至一处,别是天地,每室各有奇书,华历观诸室书,皆汉以前事,多所未闻者,问其地,曰:“琅嬛福地也。”这是一位读书人希求冥想一个理想的读书之所,乃托之于神仙梦境。其实除了赤贫的人饔飧不继谈不到书房外,一般的读书人,如果肯要一个书房,还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个来的。有人分出一间房子来养鸡,也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狗,就是匀不出一间作书房。我还见过一位富有的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书房,也没有书桌,我亲见他的公子趴在地板上读书,他的女公子用块木板在沙发上写字。
一个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个孩子应该拥有一个书桌,主人应该拥有一间书房。书房的用途是庋藏图书并可读书写作于其间,不是用以公开展览藉以骄人的。“丈夫拥有万卷书,何假南面百城!”这种话好像是很潇洒而狂傲,其实是心尚未安无可奈何的解嘲语,徒见其不丈夫。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局促在几尺宽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张书桌,依然可以作为一个读书写作的工厂,大量出货。光线要好,空气要流通,红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没有香,“素腕举,红袖长”反倒会令人心有别注。书房的大小好坏,和一个读书写作的成绩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正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监狱里写的。
我看见过的考究的书房当推宋春舫先生的楬木庐为第一,在青岛的一个小小的山头上,这书房并不与其寓邸相连,是单独的一栋。环境清幽,只有鸟语花香,没有尘嚣市扰。《太平清话》:“李德茂环积坟籍,名曰书城。”我想那书城未必能和楬木庐相比。在这里,所有的图书都是放在玻璃柜里,柜比人高,但不及栋。我记得藏书是以法文戏剧为主。所有的书都精装,不全是buckram(胶硬粗布),有些是真的小牛皮装订(half calf,ooze calf,etc),烫金的字在书脊上排着队闪闪发亮。也许这已经超过了书房的标准,微近于藏书楼的性质,因为他还有一册精印的书目,普通的读书人谁也不会把他书房里的图书编目。
周作人先生在北平八道湾的书房,原名苦雨斋,后改为苦茶庵,不离苦的味道。小小的一幅横额是沈尹默写的。是北平式的平房,书房占据了里院上房三间,两明一暗。里面一间是知堂老人读书写作之处,偶然也延客品茗,几净窗明,一尘不染。书桌上文房四宝井然有致。外面两间像是书库,约有十个八个书架立在中间,图书中西兼备,日文书数量很大。真不明白苦茶庵的老和尚怎么会掉进了泥淖一辈子洗不清!
闻一多的书房,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一样,充实、有趣而乱。他的书全是中文书,而且几乎全是线装书。在青岛的时候,他仿效青岛大学图书馆庋藏中文图书的办法,给成套的中文书装制蓝布面,用白粉写上宋体字的书名,直立在书架上。这样的装备应该是很整齐可观,但是主人要作考证,东一部西一部的图书便要从书架上取下来参加獭祭的行列了,其结果是短榻上、地板上,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师椅上,全都是书。那把太师椅玲珑帮硬,可以入画,不宜坐人,其实亦不宜于堆书,却是他书斋中最惹眼的一个点缀。
潘光旦在清华南院的书房另有一种情趣。他是以优生学专家的素养来从事我国谱牒学研究的学者,他的书房收藏这类图书极富。他喜欢用书护,那就是用两块木板将一套书夹起来,立在书架上。他在每套书系上一根竹制的书签,签上写着书名。这种书签实在很别致,不知杜工部“将赴草堂途中有作”所谓“书签药里封尘网”的书签是否即系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学术研究的自由,晚年丧偶,又复失明,想来他书房中那些书签早已封尘网了!
汗牛充栋,未必是福。丧乱之中,牛将安觅?多少爱书的人士都把他们苦心聚集的图书抛弃了,而且再也鼓不起勇气重建一个像样的书房。藏书而充栋,确有其必要,例如从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图书集成,摆满上与梁齐的靠着整垛山墙的书架,取上层的书须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可是充栋的书架有时仍是不可少。我来台湾后,一时兴起,兴建了一个连在墙上的大书架,邻居绸缎商来参观,叹曰:“造这样大的木架有什么用,给我摆列绸缎尺头倒还合用。”他的话是不错的,书不能令人致富。书还给人带来麻烦,能像郝隆那样七月七日在太阳底下晒肚子就好,否则不堪衣鱼之扰,真不如尽量地把图书塞入腹笥,晒起来方便,运起来也方便。如果图书都能做成“显微胶片”纳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脑子里,则书房就成为不必要的了。
[book_title]漫谈读书
我们现代人读书真是幸福。古者,“著于竹帛谓之书”,竹就是竹简,帛就是缣素。书是希罕而珍贵的东西。一个人若能垂于竹帛,便可以不朽。孔子晚年读《易》,韦编三绝,用韧皮贯联竹简,翻来翻去以至于韧皮都断了,那时候读书多么吃力!后来有了纸,有了毛笔,书的制作比较方便,但在印刷之术未行以前,书的流传完全是靠抄写。我们看看唐人写经,以及许多古书的钞本,可以知道一本书得来非易。自从有了印刷术,刻版、活字、石印、影印,乃至于显微胶片,读书的方便无以复加。
物以希为贵。但是书究竟不是普通的货物。书是人类的智慧的结晶,经验的宝藏,所以尽管如今满坑满谷的都是书,书的价值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价廉未必货色差,畅销未必内容好。书的价值在于其内容的精到。宋太宗每天读《太平御览》等书二卷,漏了一天则以后追补,他说:“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这是“开卷有益”一语之由来。《太平御览》采集群书一千六百余种,分为五十五门,历代典籍尽萃于是,宋太宗日理万机之暇日览两卷,当然可以说是“开卷有益”。如今我们的书太多了,纵不说粗制滥造,至少是种类繁多,接触的方面甚广。我们读书要有抉择,否则不但无益而且浪费时间。
那么读什么书呢?这就要看各人的兴趣和需要。在学校里,如果能在教师里遇到一两位有学问的,那是最幸运的事,他能适当指点我们读书的门径。离开学校就只有靠自己了。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有一个原则也许是值得考虑的:作为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有些部书是非读不可的。这与行业无关。理工科的、财经界的、文法门的,都需要读一些蔚成中国文化传统的书。经书当然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史书也一样的重要。盲目地读经不可以提倡,意义模糊的所谓“国学”亦不能餍现代人之望。一系列的古书是我们应该以现代眼光去了解的。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细味其言,觉得似有道理。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人,确实是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居多。我曾思索,其中因果关系安在?何以不读书便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也许是因为读书等于是尚友古人,而且那些古人著书立说必定是一时才俊,与古人游不知不觉受其熏染,终乃收改变气质之功,境界既高,胸襟既广,脸上自然透露出一股清醇爽朗之气,无以名之,名之曰书卷气。同时在谈吐上也自然高远不俗。反过来说,人不读书,则所为何事,大概是陷身于世网尘劳,困厄于名缰利锁,五烧六蔽,苦恼烦心,自然面目可憎,焉能语言有味?
当然,改变气质不一定要靠读书。例如,艺术家就另有一种修为。“伯牙学琴于成连先生,三年不成。成连言吾师方子春今在东海中,能移人情。乃与伯牙偕往,到蓬莱山,留伯牙宿,曰:‘子居习之,吾将迎师。’刺船而去,旬时不返。伯牙延望无人,但闻海水澒洞崩坼之声,山林窅冥,群鸟悲号,怆然叹曰:‘先生将移我情。’乃援琴而歌,曲成,成连刺船迎之而返。伯牙之琴,遂妙天下。”这一段记载,写音乐家之被自然改变气质,虽然神秘,不是不可理解的。禅宗教外别传,根本不立文字,靠了顿悟即能明心见性。这究竟是生有异禀的人之超绝的成就。以我们一般人而言,最简便的修养方法还是读书。
书,本身就有情趣,可爱,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书,立在架上,放在案头,摆在枕边,无往而不宜。好的版本尤其可喜。我对线装书有一分偏爱。吴稚晖先生曾主张把线装书一律丢在茅厕坑里,这偏激之言令人听了不大舒服。如果一定要丢在茅厕坑里,我丢洋装书,舍不得丢线装书。可惜现在线装书很少见了,就像穿长袍的人一样的稀罕。几十年前我搜求杜诗版本,看到古逸丛书影印宋版蔡孟弼《草堂诗笺》,真是爱玩不忍释手,想见原本之版面大,刻字精,其纸张墨色亦均属上选。在校勘上笺注上此书不见得有多少价值,可是这部书本身确是无上的艺术品。
[book_title]下棋
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像是无关痛痒,使得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当你给对方一个严重威胁的时候,对方的头上青筋暴露,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地在额上陈列出来,或哭丧着脸作惨笑,或咕嘟着嘴做吃屎状,或抓耳挠腮,或大叫一声,或长吁短叹,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词,或一串串的噎嗝打个不休,或红头涨脸如关公,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这时节你“行有余力”便可以点起一支烟,或啜一碗茶,静静地欣赏对方的苦闷的象征。我想猎人困逐一只野兔的时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点道理,和人下棋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使对方受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被对方所窘,便努力做出不介意状,因为既不能积极地给对方以苦痛,只好消极地减少对方的乐趣。
自古博弈并称,全是属于赌的一类,而且只是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略胜一筹而已。不过弈虽小术,亦可以观人,相传有慢性人,见对方走当头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边的马好,还是跳右边的马好,想了半个钟头而迟迟不决,急得对方拱手认输。是有这样的慢性人,每一着都要考虑,而且是加慢地考虑,我常想这种人如加入龟兔竞赛,也必定可以获胜。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赛跑,劈劈啪啪,草草了事,这仍就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一贯作风。下棋不能无争,争的范围有大有小,有斤斤计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节而眼观全局者,有短兵相接作生死斗者,有各自为战而旗鼓相当者,有赶尽杀绝一步不让者,有好勇斗狠同归于尽者,有一面下棋一面诮骂者,但最不幸的是争的范围超出了棋盘,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无声响,排闼视之,阒不见人,原来他们是在门后角里扭做一团,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在他的口里挖车呢。被挖者不敢出声,出声则口张,口张则车被挖回,挖回则必悔棋,悔棋则不得胜,这种认真的态度憨得可爱。我曾见过二人手谈,起先是坐着,神情潇洒,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势吃紧,两人都站起来了,剑拔弩张,如斗鹌鹑,最后到了生死关头,两个人跳到桌上去了!
笠翁《闲情偶寄》说弈棋不如观棋,因观者无得失心,观棋是有趣的事,如看斗牛、斗鸡、斗蟋蟀一般,但是观棋也有难过处,观棋不语是一种痛苦。喉间硬是痒得出奇,思一吐为快。看见一个人要入陷阱而不做声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得中肯,其中一个人要厌恨你,暗暗地骂一声“多嘴驴!”另一个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难道我还不晓得这样走!”如果说得不中肯,两个人要一齐嗤之以鼻,“无见识奴!”如果根本不说,憋在心里,受病。所以有人于挨了一个耳光之后还抚着热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车,要抽车!”
下棋只是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这样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为它颇合于人类好斗的本能,这是一种“斗智不斗力”的游戏。所以瓜棚豆架之下,与世无争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对,消此永昼;闹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闲阶级的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身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弈,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余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钩心斗角地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多占几个官,与其招摇撞骗,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讷仆射,性卞急,酷好弈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弈具陈于前,讷睹,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诸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book_title]喝茶
我不善品茶,不通茶经,更不懂什么茶道,从无两腋之下习习生风的经验。但是,数十年来,喝过不少茶,北平的双窨、天津的大叶、西湖的龙井、六安的瓜片、四川的沱茶、云南的普洱、洞庭湖的君山茶、武夷山的岩茶,甚至不登大雅之堂的茶叶梗与满天星随壶净的高末儿,都尝试过。茶是我们中国人的饮料,口干解渴,唯茶是尚。茶字,形近于荼,声近于槚,来源甚古,流传海外,凡是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茶。人无贵贱,谁都有份,上焉者细啜名种,下焉者牛饮茶汤,甚至路边埂畔还有人奉茶。北人早起,路上相逢,辄问讯:“喝茶未?”茶是开门七件事之一,乃人生必需品。
孩提时,屋里有一把大茶壶,坐在一个有棉衬垫的藤箱里,相当保温,要喝茶自己斟。我们用的是绿豆碗,这种碗大号的是饭碗,小号的是茶碗,作绿豆色,粗糙耐用,当然和宋瓷不能比,和江西瓷不能比,和洋瓷也不能比,可是有一股朴实厚重的风貌,现在这种碗早已绝迹,我很怀念。这种碗打破了不值几文钱,脑勺子上也不至于挨巴掌。银托白瓷小盖碗是祖父母专用的,我们看着并不羡慕。看那小小的一盏,两口就喝光,泡两三回就得换茶叶,多麻烦。如今盖碗很少见了,除非是到故宫博物院拜会蒋院长,他那大客厅里总是会端出盖碗茶敬客。再不就是在电视剧中也常看见有盖碗茶,可是演员一手执盖一手执碗缩着脖子啜茶那副狼狈相,令人发噱,因为他不知道喝盖碗茶应该是怎样的喝法。他平素自己喝茶大概一直是用玻璃杯、保温杯之类。如今,我们此地见到的盖碗,多半是近年来本地制造的“万寿无疆”的那种样式,瓷厚了一些;日本制的盖碗,样式微有不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近有人回大陆,顺便探视我的旧居,带来我三十多年前天天使用的一只瓷盖碗,原是十二套,只剩此一套了,碗沿还有一点磕损,睹此旧物,勾起往日的心情,不禁黯然。盖碗究竟是最好的茶具。
茶叶品种繁多,各有擅场。有友来自徽州,同学清华,徽州产茶胜地,但是他看到我用一撮茶叶放在壶里沏茶,表示惊讶,因为他只知道茶叶是烘干打包捆载上船沿江运到沪杭求售,剩下来的茶梗才是家人饮用之物。恰如北人所谓“卖席的睡凉炕”。我平素喝茶,不是香片就是龙井,多次到大栅栏东鸿记或西鸿记去买茶叶,在柜台前面一站,徒弟搬来凳子让坐,看伙计称茶叶,分成若干小包,包得见棱见角,那份手艺只有药铺伙计可以媲美。茉莉花窨过的茶叶,临卖的时候再抓一把鲜茉莉花放在表面上,所以叫做双窨。于是茶店里经常是茶香花香,郁郁菲菲。父执有名玉贵者,旗人,精于饮馔,居恒以一半香片龙井混合沏之,有香片之浓馥,兼龙井之苦清。吾家效而行之,无不称善。花以人名,乃径呼此茶为“玉贵”,私家秘传,外人无由得知。
其实,清茶最为风雅。抗战前造访知堂老人于苦茶庵,主客相对总是有清茶一盅,淡淡的、涩涩的、绿绿的。我曾屡侍先君游西子湖,从不忘记品尝当地的龙井,不需要攀登南高峰风篁岭,近处平湖秋月就有上好的龙井茶,开水现冲,风味绝佳。茶后进藕粉一碗,四美具矣。正是“穿牖而来,夏日清风冬日日;卷帘相见,前山明月后山山”(骆成骧联)。有朋自六安来,贻我瓜片少许,叶大而绿,饮之有荒野的气息扑鼻。其中西瓜茶一种,真有西瓜风味。我曾过洞庭,舟泊岳阳楼下,购得君山茶一盒。沸水沏之,每片茶叶均如针状直立漂浮,良久始舒展下沉,味品清香不俗。
初来台湾,粗茶淡饭,颇想倾阮囊之所有在饮茶一端偶作豪华之享受。一日过某茶店,索上好龙井,店主将我上下打量,取八元一斤之茶叶以应,余示不满,乃更以十二元者奉上,余仍不满,店主勃然色变,厉声曰:“买东西,看货色,不能专以价钱定上下。提高价格,自欺欺人耳!先生奈何不察?”我爱其憨直。现在此茶店门庭若市,已成为业中之翘楚。此后我饮茶,但论品位,不问价钱。
茶之以浓酽胜者莫过于功夫茶。《潮嘉风月记》说功夫茶要细炭初沸连壶带碗泼浇,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我没嚼过梅花,不过我旅居青岛时有一位潮州澄海朋友,每次聚饮酩酊,辄相偕走访一潮州帮巨商于其店肆。肆后有密室,烟具、茶具均极考究,小壶小盅有如玩具。更有娈婉卯童伺候煮茶、烧烟,因此经常饱吃功夫茶,诸如铁观音、大红袍,吃了之后还携带几匣回家。不知是否故弄玄虚,谓炉火与茶具相距以七步为度,沸水之温度方合标准。举小盅而饮之,若饮罢径自返盅于盘,则主人不悦,须举盅至鼻头猛嗅两下。这茶最有解酒之功,如嚼橄榄,舌根微涩,数巡之后,好像是越喝越渴,欲罢不能。喝功夫茶,要有工夫,细呷细品,要有设备,要人服侍,如今乱糟糟的社会里谁有那么多的工夫?红泥小火炉哪里去找?伺候茶汤的人更无论矣。普洱茶,漆黑一团,据说也有绿色者,泡烹出来黑不溜秋,粤人喜之。在北平,我只在正阳楼看人吃烤肉,吃得口滑肚子膨亨不得动弹,才高呼堂倌泡普洱茶。四川的沱茶亦不恶,唯一般茶馆应市者非上品。台湾的乌龙,名震中外,大量生产,佳者不易得。处处标榜冻顶,事实上哪里有那么多的冻顶?
喝茶,喝好茶,往事如烟。提起喝茶的艺术,现在好像谈不到了,不提也罢。
[book_title]饮酒
酒实在很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笑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地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畀人以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地说“祀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〇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螯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炼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盅,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都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唯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酲”,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唯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于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账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青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止,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素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隐私而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豁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回的境界。
[book_title]书法
《颜氏家训》第十九:“真草书迹,微须留意。江南谚云:‘尺牍书疏,千里面目也。承晋宋余裕,相与事之,故无顿狼狈者。吾幼承门业,加性爱重,所见法书亦多,而玩习功夫颇至,遂不能佳者,良由无分故也。然而此艺不须过精。夫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韦仲将遗戒,深有以也……’”
这一段话很有意思。颜之推教子弟留意书法,但无须过精,这就和他教子弟做官但不可做大官的意思一样,要合乎中庸之道,真不愧为“儒雅为业”的口吻。他说此艺不可过精,理由是怕为人役,他举了韦仲将的往事为戒。韦诞,字仲将,三国魏京人,工文善书,明帝时官侍中,凌云殿成,匠人一时糊涂,榜未题字就挂上去了,乃命诞上去补写。用辘辘引他上去,写完之后须发皆白。大概此人患有“高空恐怖症”,否则不至吓成那个样子。可谓艺高而胆不大。然人为书名所累,其事亦大可哀。
这样尴尬的事,现在不会再有。世人重名,不大懂得书的工拙。而有一些自以为能书者,不知藏拙,遇有机会题耑书匾写市招,辄欣然应命。常在市肆间见擘窠大字,映入眼底,俨然名人墨迹,实则抛筋露骨,拘挛歪斜,如死蛇僵蚓,或是虚泡囊肿,近似墨猪,名副其实的献丑。
或谓毛笔式微,善书者将要绝迹。我不这样悲观。书法本来不是尽人能精的。自古以来,琴棋书画雅人深致,但是卓然成家者能有几人?而且善棋者未必都能琴,善画者未必皆精于书,艺有专长,难于兼擅。当今四五十岁一代,书法佳妙者亦尚颇有几位,或“驰驱笔阵”、“其腕似铁”,或大笔如椽,龙舞蛇飞。我都非常喜爱,雅不欲厚古薄今。精于书法者,半由功力,半由天分,不能强致。读书种子不绝,书法即不会中断。此事不能期望于大众,只能由少数天才维持于不坠。我幼时上学,提墨盒,捧砚台,描红模子,写九宫格,临碑帖,写白折子,颇吃了一阵苦头,但是不久,不知怎样的毛笔墨盒砚台都不见了,代之而兴的是墨水钢笔原子笔。本来写书信写稿子都是用毛笔的,一下子改用了钢笔原子笔。在我个人,现在用毛笔写字好像是介乎痛苦与快乐之间的一种活动。偶然拿起毛笔,顿时觉得往事如烟,似曾相识。而摇动笔杆,有如千钧之重,挥毫落纸,全然不听使唤,其笨拙不在“狗熊耍扁担”之下。在故宫博物院,看到名家书法,例如王羲之父子的真迹,如行云流水一般的萧散,“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崖,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我痴痴地看,呆呆地看,我爱,我恨,我怨,爱古人书法之高妙,恨自己之不成材,怨上天对一般人赋予之吝啬。
虽然书法不是不尽能精,也不一定要人人都能用毛笔,最低限度传统写字的方法是应该尊重的。仓颉造字,我们却不能随便地以仓颉自居。简体字自古有之,不自今日始,但是简也有简的道理,而且是约定俗成,不是可以任意乱来的。草书有用,并且很美,但是也有一定的草法,章草、狂草都有一定的结构格局。于右任先生提倡的标准草书可谓集大成。书法常能表现一个人的性格风度,郑板桥的字怪,因为他人怪,我们欣赏他的字而不嫌其怪。他的诗书画融为一体,三绝其实只是一绝。蒋心馀论板桥的几句诗:“板桥作字如写兰,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桥写兰如作字,秀叶疏花见奇致。”他写竹也是如同作书。有板桥那样的情怀才能有那样的书画。有人看他写的“难得糊涂”四个大字便刻意模仿,居然把他的怪处模拟得有几分像是真的,这不仅是如东施之效颦,简真是如孙寿的龋齿笑,徒形其丑。孙过庭《书谱》说:“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书家练过险绝的阶段还是归于平正的。初学的人求其分布平正,已经不易,不必一下手便出怪。我看见有些年轻人写字时常不守规矩,例如把“口”字一律写成为“厶”字,甚至“田”字、“国”字也不例外,一律写成为尖头怪胎。颜之推所说:“尺牍书疏,千里面目。”像这样的面目简直是面目可憎。
[book_title]读画
《随园诗话》:“画家有读画之说,余谓画无可读者,读其诗也。”随园老人这句话是有见地的。读是读诵之意,必有文章词句然后方可读诵,画如何可读?所以读画云者,应该是读诵画中之诗。
诗与画是两个类型,在对象、工具、手法各方面均不相同。但是类型的混淆,古已有之,在西洋。所谓Ut pictura poesis,“诗既如此,画亦同然”,早已成为艺术批评上的一句名言。我们中国也特别称道王摩诘的“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究竟诗与画是各有领域的。我们读一首诗,可以欣赏其中的景物的描写,所谓“历历如绘”。但诗之极致究竟别有所在,其着重点在于人的概念与情感。所谓诗意、诗趣、诗境,虽然多少有些抽象,究竟是以语言文字来表达最为适宜。我们看一幅画,可以欣赏其中所蕴藏的诗的情趣,但是并非所有的画都有诗的情趣,而且画的主要的功用是在描绘一个意象。我们说读画,实在是在画里寻诗。
“蒙娜丽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们无法追问她为什么笑,她笑的是什么。尽管有许多人在猜这个微笑的谜,其实都是多此一举。有人以为她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而微笑,那微笑代表女性的骄傲与满足。有人说:“怎见得她是因为发觉怀孕而微笑呢?也许她是因为发觉并未怀孕而微笑呢?”这样地读下去,是读不出所以然来的。会心的微笑,只能心领神会,非文章词句所能表达。像“蒙娜丽莎”这样的画,还有一些奥秘的意味可供揣测,此外像Watts的《希望》,画的是一个女人跨在地球上弹着一只断了弦的琴,也还有一点象征的意思可资领会,但是Sorolla的《二姊妹》,除了耀眼的阳光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再如Sully的《戴破帽子的孩子》,画的是一个孩子头上顶着一个破帽子,除了那天真无邪的脸上的光线掩映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至于Chase的一幅《静物》,可能只是两条死鱼翻着白肚子躺在盘上,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也许中国画里的诗意较多一点。画山水不是“春山烟雨”,就是“江皋烟树”,不是“云林行旅”,就是“春浦帆归”,只看画题,就会觉得诗意盎然。尤其是文人画家,一肚皮不合时宜,在山水画中寄托了隐逸超俗的思想,所以山水画的境界成了中国画家人格之最完美的反映。即使是小幅的花卉,像李复堂、徐青藤的作品,也有一股豪迈潇洒之气跃然纸上。
画中已经有诗,有些画家还怕诗意不够明显,在画面上更题上或多或少的诗词字句。自宋以后,这已成了大家所习惯接受的形式,有时候画上无字反倒觉得缺点什么。中国字本身有其艺术价值,若是题写得当,也不难看。西洋画无此便利,“拾穗人”上面若是用鹅翎管写上一首诗,那就不堪设想。在画上题诗,至少说明了一点,画里面的诗意有用文字表达的必要。一幅酣畅的泼墨画,画着有两棵大白菜,墨色浓淡之间充分表示了画家笔下控制水墨的技巧,但是画面的一角题了一行大字:“不可无此味,不可有此色。”这张画的意味不同了,由纯粹的画变成了一幅具有道德价值的概念的插图。金冬心的一幅墨梅,篆籀纵横,密圈铁线,清癯高傲之气扑入眉宇,但是半幅之地题了这样的词句:“晴窗呵冻,写寒梅数枝,胜似与猫儿狗儿盘桓也……”顿使我们的注意力由斜枝细蕊转移到那个清高的画士。画的本身应该能够表现画家所要表现的东西,不需另假文字为之说明,题画的办法有时使画不复成为纯粹的画。
我想画的最高境界不是可以读得懂的,一说到读便牵涉到文章词句,便要透过思想的程序,而画的美妙处在于透过视觉而直诉诸人的心灵,画给人的一种心灵上的享受,不可言说,说便不着。
[book_title]听戏 看戏 读戏
我小时候喜欢听戏,在北平都说听戏,不说看戏。真正内行的听众,他不挑拣座位,在池子里能有个地方就行,“吃柱子”也无所谓,在边厢暗处找个座位就可以,沏一壶茶,眯着眼,歪歪斜斜地缩在那里——听戏。实际上他听的不是戏,是某一个演员的唱。戏的主要部分是歌唱。听到一句回肠荡气的唱腔,如同搔着痒处一般,他会猛古丁地带头喊一声“好!”若是听到不合规矩荒腔走板的调子,他也会毫不留情地送上一个倒彩。真是曲有误,周郎顾。
我没有那份素养,当然不足以语此,但是我在听戏之中却是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我自己虽不会唱,顶多是哼两声,但是却常被那节奏与韵味所陶醉。凡是爱听戏的人都有此经验。戏剧之所以能掌握住大众的兴趣,即以此故,戏的情节没有太大的关系,纵然有迷信的成分或是不大近情近理,都没有关系,反正是那百十来出的戏,听也听熟了,要注意的是演员之各有千秋的唱工。甚至演员的扮相也不重要,例如德珺如的小生,那张驴脸实在令人不敢承教,但是他唱起来硬是清脆可听。至于演员的身段、化妆、行头,以及台上的切末道具,更是次焉者也。
因为戏的重点在唱,而唱工优秀的演员不易得,且其唱工一旦登峰造极,厥后在剧界即有难以为继之叹,一切艺术皆是如此。自民初以后,戏剧一直在走下坡。其式微之另一个原因是观众的素质与品位变了。戏剧的盛衰,很大部分取决于观众,此乃供求之关系,势所必至。而观众受社会环境变迁之影响,其素质与品位又不得不变。新文化运动以来,论者对于戏剧常有微词,或指脸谱为野蛮的遗留,或谓剧情不外奖善惩恶之滥调,或目男扮女角为不自然,或诋剧词之常有鄙陋不通之处……诸如此类,皆不无见地,然实未搔着痒处。也有人倡为改良之议,诸如修改剧本,润色戏词,改善背景,增加幔幕,遮隔文武场面等等,均属可行,然亦未触及基本问题之所在。我们的戏属于歌剧类型,其灵魂在唱歌。这样的戏被这样的观众所长期地欣赏,已成为我们的传统文化的一个项目。是传统,即不可轻言更张。振衰起敝之道在于有效地培养演员,旧的科班制度虽非尽善,有许多地方值得保存。俗语说:“三年出一个状元,三十年不见得能出一个好演员。”人才难得,半由天赋,半由苦功。培养演员,固然不易,培养观众其事尤难,观众的品位受多方的影响,控制甚难。大势所趋,歌剧的前途未可乐观。
戏还是要看的,不一定都要闭着眼睛听。不过我们的戏剧的特点之一是所有动作多以象征为原则,不走写实的路子。因为戏剧受舞台构造的限制,三面都是观众,无幕无景,地点可以随时变,所以不便写实。说它是原始趣味也可,说它具有象征艺术的趣味亦可。这种作风怕是要保留下去的。记得尚小云有一回演《天河配》,在出浴一场中,这位高头大马的演员穿着紧身的粉红色卫生衣裤真个的挥动纱带做出水芙蓉状!有人为之骇然,也有人为之鼓掌叫绝。我觉得这是旧剧的堕落。
话剧是由外国引进来的东西。旧剧即使不堕落,话剧的兴起,其势也是不可遏的。话剧的组成要件是动作与对白,和歌剧大异其趣。从文明新戏起到晚近的话剧运动,好像尚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其间有很长一段是模仿外国作品,也模仿易卜生,也模仿奥尼尔,似是无可讳言。话剧虽然不唱,演员的对白却不是简单事,如何咬字吐音,使字字句句送到全场观众的耳边,需要研究苦练,同时也需要天赋。话剧常常是由学校领头演出,中外皆然,当然学校戏剧也常有非常出色的成绩,不过戏剧演出必须职业化,然后才能期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话剧的主流是写实的,可以说是真正的“人生的模拟”。故导演的手法,背景的安排,灯光的变化,服装的设计,无一不重要,所以制造戏剧的效果,使观众从舞台上的表演中体会出一段有意义的人生。戏剧不可过分迎合观众趣味,否则其娱乐性可能过分增高,而其艺术的严重性相当的减少。
在现代商业化的社会里,话剧的发展是艰苦的。且以英国著名演员劳伦斯·奥利维尔爵士为例,他的表演艺术在如今是登峰造极的一个,他说:“我现在拍电影,人们总是在报上批评我。‘为什么拍这些垃圾?’我告诉你什么原因:找钱送三个孩子上学,养家,为他们将来有好日子……”奥利维尔如此,其他演员无论矣。我们此时此地倡导话剧,首要之因是由政府建立现代化的剧院,不妨是小剧院,免费供应演出场地,或酌量少收费用,同时鼓励成立“定期换演剧目的剧团”,使演剧成为职业化,对于演员则大幅提高其报酬,使不至于旁鹜。
戏本是为演的,不是为看的。所以剧本一向是剧团的财产之一部,并不要发表出来以供众览。科班里教戏是靠口授,而且是授以“单词”,不肯整出地传授,所拥有的全剧钞本世袭珍藏唯恐走漏。从前外国的剧团也是一样,并不把剧本当做文学作品看待。把戏剧作品当做文学的一部门,是比较晚近的事。
读剧本,与看舞台上演,其感受大不相同。舞台上演,不过是两三小时的工夫,其间动作语言曾不少停,观众直接立即获得印象。有许多问题来不及思考,有许多词句来不及品赏。读剧本则可从容玩味,发现许多问题与意义。看好的剧本在舞台上作有效的表演,那才是最理想的事。戏剧本来是以演员为主要支柱,但是没有好的剧本则表演亦无所附丽。剧本的写作是创造,演员的艺术是再创造。
戏剧被利用为宣传工具,自古已然。可以宣传宗教意识,可以宣传道德信条,驯至晚近可以宣传种种的政治与社会思想。不过戏剧自戏剧,自有其本身的文艺的价值。易卜生写《傀儡家庭》,妇女运动家视为最有力的一个宣传,但是据易卜生自己说,他根本没有想到过妇女运动。戏剧作家,和其他作家一样,需要自由创作的环境。戏剧的演出,像其他艺术活动一样,我们也应该给予最大的宽容。
[book_chapter]第三辑
[book_title]猪
猪没有什么模样儿,笨拙臃肿,漆黑一团,四川猪是白的,但是也并不俊俏,像是遍体白癫疯,像是“天佬儿”,好像还没有黑色来得比较可以遮丑。俗话说:“三年不见女人,看见一只老母猪,也觉得它眉清目秀。”一般人似尚不至如此,老母猪离眉清目秀的境界似乎尚远。只看看它那个嘴巴尽管有些近于帝王之相,究竟占面部面积过多,作为武器固未尝不可,作为五官之一就嫌不称。它那两扇鼓动生风的耳轮,细细的两根脚杆,辫子似的一条尾巴,陷在肉坑里的一对小眼,和那快擦着地的膨亨大腹,相形之下,全不成比例。当然,如果它能竖起来行走,大腹便便也并不妨事,脑满肠肥的一副相说不定还许能赢得许多人的尊敬,脸上的肉叠成褶,也许还能讨若干人的欢喜。可惜它只能四脚着地,辜负了那一身肉,只好谥之曰猪猡。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并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么多的变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恼的是猪儿除了那不招人爱的模样之外,它的举止动作也全没有一点风度。它好睡,睡无睡相,人讲究“坐如钟,睡如弓”。猪不足以语此,它睡起来是四脚直挺,倒头便睡,而且很快地就鼾声雷动,那鼾声是疙疙噜苏的,很少悦耳的成分。一经睡着,天大的事休想能惊醒它,打它一棒它能翻过身再睡,除非是一桶猪食哗啦一声倒在食槽里。这时节它会连爬带滚地争先恐后地奔向食槽。随吃随挤,随咽随咂,嚼菜根则嘎嘎作响,吸豆渣则呼呼有声,吃得嘴脸狼藉,可以说没有一点“新生活”。动物的叫声无论是哀也好,凶也好,没有像猪叫那样讨厌的,平常没有事的时候,只会在嗓子眼儿里呶呶嚅嚅,没有一点痛快,等到大限将至被人揪住耳朵提着尾巴的时候,便放声大叫,既不惹人怜,更不使人怕,只是使人听了刺耳。它走路的时候,踯躅蹒跚,活泼的时候,盲目地乱窜,没有一点规矩。
虽然如此,猪的人缘还是很好,我在乡间居住的时候,女佣不断地要求养猪,她常年茹素,并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赚钱,她只是觉得家里没有几只猪儿便不像是个家,虽然有了猫狗和孩子还是不够。我终于买了两只小猪。她立刻眉开眼笑,于抚抱之余给了小猪我所梦想不到的一个字的评语曰:“乖!”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我看我们的女佣在喂猪的时候是兼爱敬而有之。她根据“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道理对于猪食是细切久煮,敬谨用事的,一日三餐,从不误时,伺候猪食之后倒是没有忘记过给主人做饭。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时候,她坐在屋檐下补袜子,一对小猪伏在她的腿上打瞌睡。等到“架子”长成“催肥”的时候来到,她加倍努力地供应,像灌溉一株花草一般地小心翼翼,它越努力加餐,她越心里欢喜,她俯在圈栏上看着猪儿进膳,没有偏疼,没有愠意,一片慈祥。有一天,猪儿高卧不起,见了食物也无动于心,似有违和之意,她急得烧香焚纸,再进一步就是在猪耳根上放一点血,烧红一块铁在猪脚上烙一下,最后一着是一服万金油拌生鸡蛋。年关将届,她噙着眼泪烧一大锅开水,给猪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热水澡。猪圈不能空着,紧接着下一代又继承了上来。
看猪的一生,好像很是无聊,大半时间都是被关在圈里,如待决之囚,足迹不出栅门,出不能接见亲属,而且很早地就被阉割,大欲就先去了一半,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临了还不免冰凉的一刀。但是它也有它的庸福。它不用愁吃,到时候只消饭来张口,它不用劳力,它有的是闲暇。除了它最后不得善终好像是不无遗憾以外,一生的经过比起任何养尊处优的高级动物也并无愧色。“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君子,但是我常以为猪叫的声音不容易动人的不忍之心。有一个时期,我的居处与屠场为邻,黎明就被惊醒,其鸣也不哀,随后是血流如注的声音,叫声顿止,继之以一声叹气,最后的一口气,再听便只有屋檐滴雨一般的沥血的声音,滴滴答答地落在桶里。我觉得猪经过这番洗礼,将超升成为一种有用的东西,无负于豢养它的人,是一件公道而可喜的事。
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虽是神话,也颇有一点意思。“家”字是屋子底下一口猪。屋子底下一个人,岂不简捷了当?难道猪才是家里主要的一员?有人说豕居引申而为人居,有人引《曲礼》“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之义以为豕是主要的家畜。我养过几年猪之后,顿有所悟。猪在圈里的工作,主要的是“吃、喝、拉、撒、睡”,此外便没有什么。圈里是脏的,顶好的卫生设备也会弄得一塌糊涂。吃了睡,睡了吃,毫无顾忌,便当无比。这不活像一个家么?在什么地方“吃、喝、拉、撒、睡”比在家里更方便?人在家里的生活比在什么地方更像一只猪?仓颉泄露天机倒未必然,他洞彻人生,却是真的,怪不得天雨粟鬼夜哭。
[book_title]鸟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吧?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唧唧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蹋踏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在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谓曰:“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的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book_title]树
北平的人家,差不多家家都有几棵相当大的树。前院一棵大槐树是很平常的。槐荫满庭,槐影临窗,到了六七月间槐黄满树使得家像一个家,虽然树上不时地由一根细丝吊下一条绿颜色的肉虫子,不当心就要粘得满头满脸。槐树寿命很长,有人说唐槐到现在还有生存在世上的,这种树的树干就有一种纠绕蟠屈的姿态,自有一股老丑而并不自嫌的神气,有这样一棵矗立在前庭,至少可以把“树小墙新画不古”的讥诮免除三分之一。后院照例应该有一棵榆树,榆与余同音,示有余之意,否则榆树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令人喜爱的地方,成年地往下洒落五颜六色的毛毛虫,榆钱做糕也并不好吃。至于边旁跨院里,则只有枣树的份,“叶小如鼠耳”,到处生些怪模怪样的能刺伤人的小毛虫。枣实只合做枣泥馅子,生吃在肚里就要拉枣酱,所以左邻右舍的孩子老妪任意扑打也就算了。院子中央的四盆石榴树,那是给天棚鱼缸做陪衬的。
我家里还有些别的树。东院里有一棵柿子树,每年结一二百个高庄柿子,还有一棵黑枣。垂花门前有四棵西府海棠,艳丽到极点。西院有四棵紫丁香,占了半个院子。后院有一棵香椿和一棵胡椒,椿芽椒芽成了烧黄鱼和拌豆腐的最好的作料。榆树底下有一个葡萄架,年年在树根左近要埋一只死猫(如果有死猫可得)。在从前的一处家园里,还有更多的树,桃、李、胡桃、杏、梨、藤萝、松、柳,无不俱备。因此,我从小就对于树存有偏爱。我尝面对着树生出许多非非之想,觉得树虽不能言,不解语,可是它也有生老病死,它也有荣枯,它也晓得传宗接代,它也应该算是“有情”。
树的姿态各个不同。亭亭玉立者有之;矮墩墩的有之;有张牙舞爪者;有佝偻其背者;有戟剑森森者;有摇曳生姿者;各极其致。我想树沐浴在熏风之中,抽芽放蕊,它必有一番愉快的心情。等到花簇簇,锦簇簇,满枝头红红绿绿的时候,招蜂引蝶,自又有一番得意。落英缤纷的时候可能有一点伤感,结实累累的时候又会有一点迟暮之思。我又揣想,蚂蚁在树干上爬,可能会觉得痒痒出溜的;蝉在枝叶间高歌,也可能会觉得聒噪不堪。总之,树是活的,只是不会走路,根扎在那里便住在那里,永远没有颠沛流离之苦。
小时候听“名人演讲”,有一次是一位什么“都督”之类的角色讲演“人生哲学”,我只记得其中一点点,他说:“植物的根是向下伸,兽畜的头是和身躯平的,人是立起来的,他的头是在最上端。”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大发现,也许是生物进化论的又一崭新的说法。怪不得人为万物之灵,原来他和树比较起来是本来倒置的。人的头高高在上,所以“清气上升,浊气下降”。有道行的人,有坐禅,有立禅,不肯倒头大睡,最后还要讲究坐化。
可是历来有不少诗人并不这样想,他们一点也不鄙视树。美国的佛洛斯特有一首诗,名《我的窗前树》,他说他看出树与人早晚是同一命运的,都要倒下去,只有一点不同,树担心的是外在的险厄,人烦虑的是内心的风波。又有一位诗人名Kilmer,他有一首著名的小诗——《树》,有人批评说那首诗是“坏诗”,我倒不觉得怎样坏,相反地,“诗是像我这样的傻瓜做的,只有上帝才能造出一棵树”,这两行诗颇有一点意思。人没有什么了不起,侈言创造,你能造出一棵树来么?树和人,都是上帝的创造。最近我到阿里山去游玩,路边见到那株“神木”,据说有三千年了,比起庄子所说的“以八千岁为春,以八千岁为秋”的上古大椿还差一大截子,总算有一把年纪,可是看那一副形容枯槁的样子,只是一具枯骸,何神之有!我不相信“枯树生华”那一套。我只能生出“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感想。
我看见阿里山上的原始森林,一片片,黑压压,全是参天大树,郁郁葱葱。但与我从前在别处所见的树木气象不同。北平公园大庙里的柏,以及梓橦道上的所谓张飞柏,号称“翠云廊”,都没有这里的树那么直那么高。像黄山的迎客松,屈铁交柯,就更不用提,那简直是放大了的盆景。这里的树大部分是桧木,全是笔直的,上好的电线杆子材料。姿态是谈不到,可是自有一种榛莽来除入眼荒寒的原始山林的意境。局促在城市里的人走到原始森林里来,可以嗅到“高贵的野蛮人”的味道,令人精神上得到解放。
[book_title]怒
一个人在发怒的时候,最难看。纵然他平素面似莲花,一旦怒而变青变白,甚至面色如土,再加上满脸的筋肉扭曲,眦裂发指,那副面目实在不仅是可憎而已。俗语说,“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怒是心理的也是生理的一种变化。人逢不如意事,很少不勃然变色的。年少气盛,一言不合,怒气相加,但是许多年事已长的人,往往一样的火发暴躁。我有一位姻长,已到杖朝之年,并且半身瘫痪,每晨必阅报纸,戴上老花镜,打开报纸,不久就要把桌子拍得山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报上的记载,他看不顺眼。不看不行,看了呕气。这时候大家躲他远远的,谁也不愿逢彼之怒。过一阵雨过天晴,他的怒气消了。
诗云:“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这是说有地位的人,赫然震怒,就可以收拨乱反正之效。一般人还是以少发脾气少惹麻烦为上。盛怒之下,体内血球不知道要伤损多少,血压不知道要升高几许,总之是不卫生。而且血气沸腾之际,理智不大清醒,言行容易逾分,于人于己都不相宜。希腊哲学家哀皮克蒂特斯说:“计算一下你有多少天不曾生气。在从前,我每天生气;有时每隔一天生气一次;后来每隔三四天生气一次;如果你一连三十天没有生气,就应该向上帝献祭表示感谢。”减少生气的次数便是修养的结果。修养的方法,说起来好难。另一位同属于斯多亚派的哲学家罗马的玛可斯奥瑞利阿斯这样说:“你因为一个人的无耻而愤怒的时候,要这样地问你自己:‘那个无耻的人能不在这世界存在么?’那是不能的。不可能的事不必要求。”坏人不是不需要制裁,只是我们不必愤怒。如果非愤怒不可,也要控制那愤怒,使发而中节。佛家把“嗔”列为三毒之一,“瞋心甚于猛火”,克服嗔恚是修持的基本功夫之一。燕丹子说:“血勇之人,怒而面赤;脉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我想那神勇是从苦行修炼中得来的。生而喜怒不形于色,那天赋实在太厚了。
清朝初叶有一位李绂,著《穆堂类稿》,内有一篇《无怒轩记》,他说:“吾年逾四十,无涵养性情之学,无变化气质之功,因怒得过,旋悔旋犯,惧终于忿戾而已,因以‘无怒’名轩。”是一篇好文章,而其戒谨恐惧之情溢于言表,不失读书人的本色。
[book_title]睡
我们每天睡眠八小时,便占去一天的三分之一,一生之中三分之一的时间于“一枕黑甜”之中度过,睡不能不算是人生一件大事。可是人在筋骨疲劳之后,眼皮一垂,枕中自有乾坤,其事乃如食色一般的自然,好像是不需措意。
豪杰之士有“闻午夜荒鸡起舞”者,说起来令人神往,但是五代时之陈希夷,居然隐于睡,据说“小则亘月,大则几年,方一觉”,没有人疑其为有睡病,而且传为美谈。这样的大量睡眠,非常人之所能。我们的传统的看法,大抵是不鼓励人多睡觉。昼寝的人早已被孔老夫子斥为不可造就,使得我们居住在亚热带的人午后小憩(西班牙人所谓Siesta)时内心不免惭愧。后汉时有一位边孝先,也是为了睡觉受他的弟子们的嘲笑:“边孝先,腹便便,懒读书,但欲眠。”佛说在家戒法,特别指出“贪睡眠乐”为“精进波罗密”之一障。大概倒头便睡,等着太阳晒屁股,其事甚易,而掀起被衾,跳出软暖,至少在肉体上做“顶天立地”状,其事较难。
其实睡眠还是需要适量。我看倒是睡眠不足为害较大。“睡眠是自然的第二道菜”,亦即最丰盛的主菜之谓。多少身心的疲惫都在一阵“装死”之中涤除净尽。车祸的发生时常因为驾车的人在打瞌睡。衙门机构一些人员之一张铁青的脸,傲气凌人,也往往是由于睡眠不足,头昏脑涨,一肚皮的怨气无处发泄,如何能在脸上绽出人类所特有的笑容?至于在高位者,他们的睡眠更为重要,一夜失眠,不知要造成多少纰漏。
睡眠是自然的安排,而我们往往不能享受。以“天知地知我知子知”闻名的杨震,我想他睡觉没有困难,至少不会失眠,因为他光明磊落。心有恐惧,心有挂碍,心有忮求,倒下去只好辗转反侧,人尚未死而已先不能瞑目。庄子所谓“至人无梦”,《楞严经》所谓“梦想消灭,寝寤恒一”,都是说心里本来平安,睡时也自然塌实。劳苦分子,生活简单,日入而息,日出而作,不容易失眠。听说有许多治疗失眠的偏方,或教人计算数目字,或教人想象中描绘人体轮廓,其用意无非是要人收敛他的颠倒妄想,忘怀一切,但不知有多少实效。愈失眠愈焦急,愈焦急愈失眠,恶性循环,只好瞪着大眼睛,不觉东方之既白。
睡眠不能无床。古人席地而坐卧,我由“榻榻米”体验之,觉得不是滋味。后来北方的土炕砖炕,即较胜一筹。近代之床,实为一大进步。床宜大,不宜小。今之所谓双人床,阔不过四五尺,仅足供单人翻覆,还说什么“被底鸳鸯”?
莎士比亚《第十二夜》提到一张大床,英国Ware地方某旅舍有大床,七尺六寸高,十尺九寸阔,雕刻甚工,可睡十二人云。尺寸足够大了,但是睡上一打,其去沙丁鱼也几希,并不令人羡慕。讲到规模,还是要推我们上国的衣冠文物。我家在北平即藏有一旧床,杭州制,竹篾为绷,宽九尺余,深六尺余,床架高八尺,三面隔扇,下面左右床柜,俨然一间小屋,最可人处是床里横放架板一条,图书、盖碗、桌灯、四干四鲜,均可陈列其上,助我枕上之功。洋人的弹簧床,睡上去如落在棉花堆里,冬日犹可,夏日燠不可当。而且洋人的那种铺被的方法,将身体放在两层被单之间,把毯子裹在床垫之上,一翻身肩膀透风,一伸腿脚趾戳被,并不舒服。佛家的八戒,其中之一是“不坐高广大床”,和我的理想正好相反,我至今还想念我老家里的那张高广大床。
睡觉的姿态人各不同,亦无长久保持“睡如弓”的姿态之可能与必要。王右军那样的东床袒腹,不失为潇洒。即使佝偻着,如死蚯蚓,匍匐着,如癞蛤蟆,也不干谁的事。北方有些地方的人士,无论严寒酷暑,入睡时必脱得一丝不挂,在被窝之内实行天体运动,亦无伤风化。惟有鼾声雷鸣,最使不得。宋张端义《贵耳集》载一条奇闻:“刘垂范往见羽士寇朝,其徒告以睡。刘坐寝外闻鼻鼾之声,雄美可听,曰:‘寇先生睡有乐,乃华胥调。’”所谓“华胥调”见陈希夷故事,据《仙佛奇踪》,“陈抟居华山,有一客过访,适值其睡,旁有一异人,听其息声,以墨笔记之。客怪而问之,其人曰:‘此先生华胥调混沌谱也。’”华胥氏之国不曾游过,华胥调当然亦无从欣赏,若以鼾声而论,我所能辨识出来的谱调顶多是近于“爵士新声”,其中可能真有“雄美可听”者。不过睡还是以不奏乐为宜。
睡也可以是一种逃避现实的手段。在这个世界活得不耐烦而又不肯自行退休的人,大可以掉头而去,高枕而眠,或竟曲肱而枕,眼前一黑,看不惯的事和看不入眼的人都可以暂时撇在一边,像驼鸟一般,眼不见为净。明陈继儒《珍珠船》记载着:“徐光溥为相,喜论事,大为李曼等所嫉,光溥后不言,每聚议,但假寐而已,时号睡相。”一个做到首相地位的人,开会不说话,一味假寐,真是懂得明哲保身之道,比危行言逊还要更进一步,这种功夫现代似乎尚未失传。
[book_title]快乐
天下最快乐的事大概莫过于做皇帝。“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至不济可以生杀予夺,为所欲为。至于后宫粉黛三千,御膳八珍罗列,更是不在话下。清乾隆皇帝,“称八旬之觞,镌十全之宝”,三下江南,附庸风雅。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兴起“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喟。
在穷措大眼里,九五之尊,乐不可支。但是试起古今中外的皇帝于地下,问他们一生中是否全是快乐,答案恐怕相当复杂。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Abder Rahman Ⅲ,960)说过这么一段话:
我于胜利与和平之中统治全国约五十年,为臣民所爱戴,为敌人所畏惧,为盟友所尊敬。财富与荣誉,权力与享受,呼之即来,人世间的福祉,从不缺乏。在这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计算,我一生中纯粹的真正幸福日子,总共仅有十四天。
御宇五十年,仅得十四天真正幸福日子。我相信他的话,宸谟睿略,日理万机,很可能不如闲云野鹤之怡然自得。于此我又想起从一本英语教科书上读到一篇寓言。题目是《一个快乐人的衬衫》。某国王,端居大内,抑郁寡欢,虽极耳目声色之娱,而王终不乐。左右纷纷献计,有一位大臣言道:如果在国内找到一位快乐的人,把他的衬衫脱下来,给国王穿上,国王就会快乐。王韪其言,于是使者四出寻找快乐的人,访遍了朝廷显要,朱门豪家,人人都有心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不快乐。最后找到一位农夫,他耕罢在树下乘凉,裸着上身,大汗淋漓。使者问他:“你快乐么?”农夫说:“我自食其力,无忧无虑!快乐极了!”使者大喜,便索取他的衬衣。农夫说:“哎呀!我没有衬衣。”这位农夫颇似我们的禅门之“一丝不挂”。
常言道,“境由心生”,又说“心本无生因境有”。总之,快乐是一种心理状态。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吃饭睡觉,稀松平常之事,但是其中大有道理。大珠《顿悟入道要门论》:“有源律师来问:‘和尚修道,还用功否?’师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师曰:‘饥来吃饭,困来即眠。’曰:‘一切人总如是,同师用功否?’师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师曰:‘他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须索,睡时不肯睡,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也。’律师杜口。”可是修行到心无挂碍,却不是容易事。我认识一位唯心论的学者,平素昌言意志自由,忽然被人绑架,系于暗室十有余日,备受凌辱,释出后他对我说:“意志自由固然不诬,但是如今我才知道身体自由更为重要。”常听人说烦恼即菩提,我们凡人遇到烦恼只是深感烦恼,不见菩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任公先生曾说:“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看着一件工作的完成。”在工作过程之中,有苦恼也有快乐,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愿以偿”的快乐便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了。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智者乐水,仁者乐山。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鸟跳跃啄食,猫狗饱食酣睡,哪一样不令人看了觉得快乐?就是在路上,在商店里,在机关里,偶尔遇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能不令人快乐半天?有一回我住进医院里,僵卧了十几天,病愈出院,刚迈出大门,陡见日丽中天,阳光普照,照得我睁不开眼,又见市廛熙攘,光怪陆离,我不由得从心里欢叫起来:“好一个艳丽盛装的世界!”
“幸遇三杯酒美,况逢一朵花新?”我们应该快乐。
[book_title]沉默
我有一位沉默寡言的朋友。有一回他来看我,嘴边绽出微笑,我知道那就是相见礼,我肃客入座,他欣然就席。我有意要考验他的定力,看他能沉默多久,于是我也打破我的习惯,我也守口如瓶。二人默对,不交一语,壁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声音特别响。我忍耐不住,打开一听香烟递过去,他便一支接一支地抽了起来,吧嗒吧嗒之声可闻。我献上一杯茶,他便一口一口地翕呷,左右顾盼,意态萧然。等到茶尽三碗,烟罄半听,主人并未欠伸,客人兴起告辞,自始至终没有一句话。这位朋友,现在已归道山,这一回无言造访,我至今不忘。想不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的那种六朝人的风度,于今之世,尚得见之。
明张鼎思《琅琊代醉篇》有一段记载:“刘器之待制对客多默坐,往往不交一谈,至于终日。客意甚倦,或谓去,辄不听,至留之再三。有问之者,曰:‘人能终日危坐,而不欠伸欹侧,盖百无一二,甚能之者必贵人也。’以其言试之,人皆验。”可见对客默坐之事,过去亦不乏其例。不过所谓“主贵”之说,倒颇耐人寻味。所谓贵,一定要有副高不可攀的神情,纵然不拒人千里之外,至少也要令人生莫测高深之感,所以处大居贵之士多半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两眼望天,面部无表情,纵然你问他一句话,他也能听若无闻,不置可否。这样的人,如何能不贵?因为深沉的外貌,正好掩饰内部的空虚,这样的人最宜于摆在庙堂之上。《孔子家语》明明地写着,孔子“入太祖后稷之庙,庙堂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这庙堂右阶的金人,不是为市井细民作榜样的。
謇谔之臣,骨鲠在喉,一吐为快,其实他是根本负有诤谏之责,并不是图一时之快。鸡鸣犬吠,各有所司,若有言官而箝口结舌,宁不有愧于鸡犬?至于一般的仁人君子,没有不愤世忧时的,其中大部分悯默无言,但间或也有“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人,这样的人可使当世的人为之感喟,为之击节,他不能全名养寿,他只能在将来历史上享受他应得的清誉罢了。在有“不发言的自由”的时候而甘愿放弃这一项自由,这也是个人的自由。在如今这个时代,沉默是最后的一项自由。
有道之士,对于尘劳烦恼早已不放在心上,自然更能欣赏沉默的境界。这种沉默,不是话到嘴边再咽下去,是根本没话可说,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世尊在灵山会上,拈华示众,众皆寂然,惟迦叶破颜微笑,这会心微笑胜似千言万语。莲池大师说得好:“世间酽醯醇醴,藏之弥久而弥美者,皆繇封锢牢密不泄气故。古人云,‘二十年不开口说话,向后佛也奈何你不得。’旨哉言乎!”二十年不开口说话,也许要把口闷臭,但是语言道断之后,性水澄清,心珠自现,没有饶舌的必要。基督教Carthusian教派也是以沉默静居为修行法门,经常彼此不许说话。“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庄子说:“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现在想找真正懂得沉默的朋友,也不容易了。
[book_title]散步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辗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地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book_title]放风筝
偶见街上小儿放风筝,拖着一根棉线满街跑,嬉戏为欢,状乃至乐。那所谓风筝,不过是竹篾架上糊一点纸,一尺见方,顶多底下缀着一些纸穗,其结果往往是绕挂在街旁的电线上。
常因此想起我小时候在北平放风筝的情形。我对放风筝有特殊的癖好,从孩提时起直到三四十岁,遇有机会从没有放弃过这一有趣的游戏。在北平,放风筝有一定的季节,大约总是在新年过后开春的时候为宜。这时节,风劲而稳。严冬时风很大,过于凶猛,春季过后则风又嫌微弱了。开春的时候,蔚蓝的天,风不断地吹,最好放风筝。
北平的风筝最考究。这是因为北平的有闲阶级的人多,如八旗子弟,凡属耳目声色之娱的事物都特别发展。我家住在东城,东四南大街,在内务部街与史家胡同之间有一个二郎庙,庙旁边有一爿风筝铺,铺主姓于,人称“风筝于”。他做的风筝在城里颇有小名。我家离他近,买风筝特别方便。他做的风筝,种类繁多,如肥沙雁、瘦沙雁、龙井鱼、蝴蝶、蜻蜓、鲇鱼、灯笼、白菜、蜈蚣、美人儿、八卦、蛤蟆以及其他形形色色。鱼的眼睛是活动的,放起来滴溜溜地转,尾巴拖得很长,临风波动。蝴蝶、蜻蜓的翅膀也有软的,波动起来也很好看。风筝的架子是竹制的,上面绷起高丽纸面,讲究的要用绢绸,绘制很是精致,彩色缤纷。风筝于的出品,最精彩是“提线”拴得角度准确,放起来不“折筋斗”,平平稳稳。风筝小者三尺,大者一丈以上,通常在家里玩玩由三尺到七尺就很够。新年厂甸开放,风筝摊贩也很多,品质也还可以。
放风筝的线,小风筝用棉线即可,三尺以上就要用棉线数绺捻成的“小线”,小线也有粗细之分,视需要而定。考究的要用“老弦”:取其坚牢,而且分量较轻,放起来可以扭成直线,不似小线之动辄出一圆兜。线通常绕在竹制的可旋转的“线桄子”上。讲究的是硬木制的线桄子,旋转起来特别灵活迅速。用食指打一下,桄子即转十几转,自然地把线绕上去了。
有人放风筝,尤其是较大的风筝,常到城根或其他空旷的地方去,因为那里风大,一抖就起来了。尤其是那一种特制的巨型风筝,名为“拍子”,长方形的,方方正正没有一点花样,最大的没有超过九尺。北平的住宅都有个院子,放风筝时先测定风向,要有人带起一根大竹竿,竿顶置有铁叉头或铜叉头(即挂画所用的那种叉子),把风筝挑起,高高举起到房檐之上,等着风一来,一抖,风筝就飞上天去,竹竿就可以撤了,有时候风不够大,举竹竿的人还要爬上房去踞坐在房脊上面。有时候,费了不少手脚,而风姨不至,只好废然作罢,不过这种扫兴的机会并不太多。
风筝和飞机一样,在起飞的时候和着陆的时候最易失事。电线和树都是最碍事的,须善为躲避。风筝一上天,就没有事,有时候进入罡风境界,直不需用手牵着,大可以把线拴在屋柱上面,自己进屋休息,甚至拴一夜,明天再去收回。春寒料峭,在院子里久了会冻得涕泗交流,线弦有时也会把手指勒得青疼,甚至出血,是需要到屋里去休息取暖的。
风筝之“筝”字,原是一种乐器,似瑟而十三弦。所以顾名思义,风筝也是要有声响的,《询刍录》云:“五代李邺于宫中做纸鸢,引线乘风为戏,后于鸢首,以竹为笛,使风入竹,声如筝鸣。”这记载是对的。不过我们在北平所放的风筝,倒不是“以竹为笛”,带响的风筝是两种,一种是带锣鼓的,一种是带弦弓的,二者兼备的当然也不是没有。所谓锣鼓,即是利用风车的原理捶打纸制的小鼓,清脆可听。弦弓的声音比较更为悦耳。有诗为证:
夜静弦声响碧空,官商信任往来风。依稀似曲才堪听,又被风吹别调中。
——(唐)高骈《风筝诗》
我以为放风筝是一件颇有情趣的事。人生在世上,局促在一个小圈圈里,大概没有不想偶然远走高飞一下的。出门旅行,游山逛水,是一个办法,然亦不可常得。放风筝时,手牵着一根线,看风筝冉冉上升,然后停在高空,这时节仿佛自己也跟着风筝飞起了,俯瞰尘寰,怡然自得。我想这也许是自己想飞而不可得,一种变相的自我满足罢。春天的午后,看着天空飘着别人家放起的风筝,虽然也觉得很好玩,究不若自己手里牵着线的较为亲切,那风筝就好像是载着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真是的,在把风筝收回来的时候,心里泛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是游罢归来,虽然不是扫兴,至少也是尽兴之后的那种疲惫状态,懒洋洋的,无话可说,从天上又回到了人间。从天上翱翔又回到匍匐地上。
放风筝还可以“送幡”(俗呼为“送饭儿”)。用铁丝圈套在风筝线上,圈上附一长纸条,在放线的时候铁丝圈和长纸条便被风吹着慢慢地滑上天去,纸幡在天空飞荡,直到抵达风筝脚下为止。在夜间还可以把一盏一盏的小红灯笼送上去,黑暗中不见风筝,只见红灯朵朵在天上游来游去。
放风筝有时也需要一点点技巧。最重要的是在放线松弛之间要控制得宜。风太劲,风筝陡然向高处跃起,左右摇晃,把线拉得绷紧,这时节一不小心风筝便会倒栽下去。栽下去不要慌,赶快把线一松,它立刻又会浮起,有时候风筝已落到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依然可以把它挽救起来,凡事不宜操之过急,放松一步,往往可以化险为夷,放风筝亦一例也。技术差的人,看见风筝要栽筋斗,便急忙往回收,适足以加强其危险性,以至于不可收拾。风筝落在树梢上也不要紧,这时节也要把线放松,乘风势轻轻一扯便会升起,性急的人用力拉,便愈纠缠不清,直到把风筝扯碎为止。在风力弱的时候,风筝自然要下降,线成兜形,便要频频扯抖,尽量放线,然后再及时收回,一松一紧,风筝可以维持于不坠。
好斗是人的一种本能。放风筝时也可表现出战斗精神。发现邻近有风筝飘起,如果位置方向适宜,便可向它斗争。法子是设法把自己的风筝放在对方的线兜之下,然后猛然收线,风筝陡的直线上升,势必与对方的线兜交缠在一起,两只风筝都摇摇欲坠,双方都急于向回扯线,这时候就要看谁的线粗,谁的手快,谁的地势优了。优胜的一方面可以扯回自己的风筝,外加一只俘虏,可能还有一段的线。我在一季之中,时常可以俘获四五只风筝。把俘获的风筝放起,心里特别高兴,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胜利品,可是有时候战斗失利,自己的风筝被俘,过一两天看着自己的风筝在天空飘荡,那便又是一种滋味了。这种斗争并无伤于睦邻之道,这是一种游戏,不发生侵犯领空的问题。并且风筝也只好玩一季,没有人肯玩隔年的风筝。迷信说隔年的风筝不吉利,这也许是卖风筝的人造的谣言。
[book_chapter]第四辑
[book_title]谈时间
希腊哲学家Diogenes经常睡在一只瓦缸里,有一天亚力山大皇帝走去看他,以皇帝的惯用的口吻问他:“你对我有什么请求吗?”这位玩世不恭的哲人翻了翻白眼,答道:“我请求你走开一点,不要遮住我的阳光。”
这个家喻户晓的小故事,究竟含义何在,恐怕见仁见智,各有不同的看法。我们通常总是觉得那位哲人视尊荣犹敝屣,富贵如浮云,虽然皇帝驾到,殊无异于等闲之辈,不但对他无所希冀,而且亦不必特别的假以颜色。可是约翰逊博士另有一种看法,他认为应该注意的是那阳光,阳光不是皇帝所能赐予的,所以请求他不要把他所不能赐予的夺了去。这个请求不能算奢,却是用意深刻。因此约翰逊博士由“光阴”悟到“时间”,时间也者虽然也是极为宝贵,而也是常常被人劫夺的。
“人生不满百”,大致是不错的。当然,老而不死的人,不是没有,不过期颐以上不是一般人所敢想望的。数十寒暑当中,睡眠去了很大一部分。苏东坡所谓“睡眠去其半”,稍嫌有点夸张,大约三分之一左右总是有的。童蒙一段时期,说它是天真未凿也好,说它是昏昧无知也好,反正是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及至寿登耄耋,老悖聋瞑,甚至“佳丽当前,未能缱绻”,比死人多一口气,也没有多少生趣可言。掐头去尾,人生所余无几。就是这短暂的一生,时间亦不见得能由我们自己支配。约翰逊博士所抱怨的那些不速之客,动辄登门拜访,不管你正在怎样忙碌,他觉得宾至如归,这种情形固然令人啼笑皆非,我觉得究竟不能算是怎样严重的“时间之贼”。他只是在我们的有限的资本上抽取一点捐税而已。我们的时间之大宗的消耗,怕还是要由我们自己负责。
有人说:“时间即生命。”也有人说:“时间即金钱。”二说均是,因为有人根本认为金钱即生命。不过细想一下,有命斯有财,命之不存,财于何有?要钱不要命者,固然实繁有徒,但是舍财不舍命,仍然是较聪明的办法。所以《淮南子》说:“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我们幼时,谁没有作过“惜阴说”之类的课艺?可是谁又能趁早体会到时间之“难得而易失”?我小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位教师,书房桌上有一座钟,我和我的姐姐常趁教师不注意的时候把时针往前拨快半个钟头,以便提早放学,后来被老师觉察了,他用朱笔在窗户纸上的太阳阴影画一痕记,作为放学的时刻,这才息了逃学的念头。
时光不断地在流转,任谁也不能攀住它停留片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每天撕一张日历,日历越来越薄,快要撕完的时候便不免矍然以惊,惊的是又临岁晚,假使我们把几十册日历装为合订本,那便象征我们的全部的生命,我们一页一页地往下扯,该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冬天一到,春天还会远吗?”可是你一共能看见几次冬尽春来呢?
不可挽住的就让它去罢!问题在,我们所能掌握的尚未逝去的时间,如何去打发它。梁任公先生最恶闻“消遣”二字,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忍心地去“杀时间”。他认为一个人要做的事太多,时间根本不够用,哪里还有时间,可供消遣?不过打发时间的方法,亦人各不同,士各有志。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运河上舟楫往来,熙熙攘攘,顾问左右:“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和珅侍卫在侧,脱口而出:“无非名利二字。”这答案相当正确,我们不可以人废言。不过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大概名利二字当中还是利的成分大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时间即金钱之说仍属不诬。诗人华兹华斯有句:
尘世耗用我们的时间太多了,夙兴夜寐,赚钱挥霍,把我们的精力都浪费掉了。
所以有人宁可遁迹山林,享受那清风明月,“侣鱼虾而友麋鹿”,过那高蹈隐逸的生活。诗人济慈宁愿长时间地守着一株花,看那花苞徐徐展瓣,以为那是人间至乐。嵇康在大树底下扬槌打铁,“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刘伶“止则操厄执觚,动则挈植提壶”,一生中无思无虑其乐陶陶。这又是一种颇不寻常的方式。最彻底的超然的例子是《传灯录》所记载的:“南泉和尚问陆亘曰:‘大夫十二时中作么生?’陆云:‘寸丝不挂!’”寸丝不挂即是了无挂碍之谓,“原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这境界高超极了,可以说是“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根本不发生什么时间问题。
人,诚如波斯诗人莪谟伽耶玛所说,来不知从何处来,去不知向何处去,来时并非本愿,去时亦未征得同意,糊里糊涂地在世间逗留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我们是以心为形役呢?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呢?还是参究生死直超三界呢?这大主意需要自己拿。
[book_title]利用零碎时间
我常常听人说,他想读一点书,苦于没有时间。我不太同情这种说法。不管他是多么忙,他总不至于忙得一点时间都抽不出来。一天当中如果抽出一小时来读书,一年就有三百六十五小时,十年就有三千六百五十小时,积少成多,无论研究什么都会有惊人的成绩。零碎的时间最可宝贵,但是也最容易丢弃。我记得陆放翁有两句诗,“呼童不应自升火,待饭未来还读书”,这两句诗给我的印象很深。待饭未来的时候是颇难熬的,用以读书岂不甚妙?我们的时间往往于不知不觉中被荒废掉,例如,现在距开会还有五十分钟,于是什么事都不做了,磨磨蹭蹭,五十分钟便打发掉了。如果用这时间读几页书,岂不较为受用?至掉在“度周末”的美名之下把时间大量消耗的人,那就更不必论了。他是在“杀时间”,实在也是在杀他自己。
一个人在学校读书的时间是最可羡慕的一段时间,因为他没有生活的负担,时间完全是他自己的。但是很少人充分地把握住这个机会,多多少少地把时间浪费掉了。学校的教育应该是启发学生好奇求知的心理,鼓励他自动地往图书馆里去钻研。假如一个人在学校读书,从来没有翻过图书馆的书目卡片,没有借过书,无论他的功课成绩多么好,我想他将来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
英国的一个政治家兼作者Wmam Cobbett(一七六二——一八三五)写过一本书《对青年人的劝告》,其中有一段“利用零碎时间”。我觉得很感动人,译抄如下:
文法的学习并不需要减少办事的时间,也不需要占去必须的运动时间。平常在茶馆咖啡馆用掉的时间以及附带着的闲谈所用掉的时间——一年中所浪费掉的时间——如果用在文法的学习上,便会使你在余生中成为一个精确的说话者写作者。你们不需要进学校,用不着课室,无须费用,没有任何麻烦的情形。我学习文法是在每日赚六便士当兵卒的时候,床的边缘或岗哨铺位的边缘便是我们研习的座位,我的背包便是我的书架子,一小块木板放在腿上便是我的写字台,而这工作并未用掉一整年的工夫。我没钱去买蜡烛油;在冬天除了火光以外我很难得在夜晚有任何光,而那也只好等到我轮值时才有。
如果我在这种情形之下,既无父母又无朋友给我以帮助与鼓励,居然能完成这工作。那么任何年轻人,无论多穷苦,无论多忙,无论多缺乏房间或方便,可有什么可借口的呢?为了买一支笔或一张纸,我被迫放弃一部分粮食,虽然是在半饥饿的状态中。在时间上没有一刻钟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我必须在十来个最放肆而又随便的人们之高谈阔论歌唱嬉笑吹哨吵闹当中阅读写作,而且是在他们毫无顾忌的时间里。莫要轻视我偶尔花掉的买纸笔墨水的那几文钱。那几文钱对于我是一笔大款!除了为我们上市购买食物所费之外,我们每人每星期所得不过是两便士。我再说一遍,如果我能在此种情形下完成这项工作,世界里可能有一个青年能找到借口说办不到吗?哪一位青年读了我这篇文字,若是还要说没有时间没有机会研习这学问中最重要的一项,他能不羞惭吗?
以我而论,我可以老实讲,我之所以成功,得力于严格遵守我在此讲给你们听的教条者,过于我的天赋的能力;因为天赋能力,无论多少,比较起来用处较少,纵然以严肃和克己来相辅,如果我在早年没有养成那爱惜光阴之良好习惯。我在军队获得非常的擢升,有赖于此者胜过其他任何事物。我是“永远有备”;如果我在十点要站岗,我在九点就准备好了:从来没有任何人或任何事在等候我片刻时光。年过二十岁,从上等兵立刻升到军士长,越过了三十名中士,应该成为大家嫉恨的对象;但是这早起的习惯以及严格遵守我讲给你们听的教条,确曾消灭了那些嫉恨的情绪,因为每个人都觉得我所做的乃是他们所没有做的而且是他们所永不会做的。
Cobbett这个人是工人之子,出身寒苦,早年在美洲从军,但是他终于因苦读自修而成功,他写了不少的书,其中有一部是《英文文法》。这是一个很感动人的例子。
[book_title]中年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地移动着的,移动得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地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杀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地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着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的一条脊椎?年轻人没有不好照镜子的,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像是吴道子的“莼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地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轻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轻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分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分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转,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砸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擀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浑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地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地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浒》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洌!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毽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做踩高跷般地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book_title]老年
时间走得很均匀,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宴会中总是有人簇拥着你登上座,你自然明白这是离入祠堂之日已不太远。上下台阶的时候常有人在你肘腋处狠狠地搀扶一把,这是提醒你,你已到达了杖乡杖国的高龄,怕你一跤跌下去,摔成好几截。黄口小儿一晃的工夫就蹿高好多,在你眼前跌跌跖跖地跑来跑去,喊着阿公阿婆,这显然是在催你老。
其实人之老也,不需人家提示。自己照照镜子,也就应该心里有数。乌溜溜毛毵毵的头发哪里去了?由黑而黄,而灰,而斑,而耄耄然,而稀稀落落,而牛山濯濯,活像一只秃鹫。瓠犀一般的牙齿哪里去了?不是熏得焦黄,就是咧着罅隙,再不就是露出七零八落的豁口。脸上的肉七棱八瓣,而且平添无数雀斑,有时排列有序如星座,这个像大熊,那个像天蝎。下巴颏儿底下的垂肉变成了空口袋,捏着一揪,两层松皮久久不能恢复原状。两道浓眉之间有毫毛秀出,像是麦芒,又像是兔须。眼睛无端淌泪,有时眼角上还会分泌出一堆堆的桃胶凝聚在那里。总之,老与丑是不可分的。《尔雅》:“黄发、齿、鲐背、耈老、寿也。”寿自管寿,丑还是丑。
老的征象还多得是。还没有喝忘川水,就先善忘。文字过目不旋踵就飞到九霄云外,再翻寻有如海底捞针。老友几年不见,觌面说不出他的姓名,只觉得他好生面善。要办事超过三件以上,需要结绳,又怕忘了哪一个结代表哪一桩事,如果笔之于书,又可能忘记备忘录放在何处。大概是脑髓用得太久,难免漫漶,印象当然模糊。目视茫茫,眼镜整天价戴上又摘下,摘下又戴上。两耳聋聩,无以与乎钟鼓之声,倒也罢了,最难堪是人家说东你说西。牙动摇,咀嚼的时候像反刍,而且有时候还需要戴围嘴。至于登高腿软,久坐腰疫,睡一夜浑身关节滞涩,而且睁着大眼睛等天亮,种种现象不一而足。
老不必叹,更不必讳。花有开有谢,树有荣有枯。桓温看到他“种柳皆已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泪”。桓公是一个豪迈的人,似乎不该如此。人吃到老,活到老,经过多少狂风暴雨惊涛骇浪,还能双肩承一喙,俯仰天地间,应该算是幸事。荣启期说:“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所以他行年九十,认为是人生一乐。叹也无用,乐也无妨,生、老、病、死,原是一回事。有人讳言老,算起岁数来斤斤计较按外国算法还是按中国算法,好像从中可以讨到一年便宜。更有人老不歇心,怕以皤皤华首见人,偏要染成黑头。半老徐娘,驻颜无术,乃乞灵于整容郎中化妆师,隆鼻隼,抽脂肪,扫青黛眉,眼睚涂成两个黑窟窿。“物老为妖,人老成精”。人老也就罢了,何苦成精?
老年人该做老年事,冬行春令实是不祥。西塞罗说:“人无论怎样老,总是以为自己还可以再活一年。”是的,这愿望不算太奢。种种方面的人欠欠人,正好及时做个了结。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各有各的算盘,大主意自己拿。最低限度,别自寻烦恼,别碍人事,别讨人嫌。“有人问莎孚克利斯,年老之后还有没有恋爱的事,他回答得好,‘上天不准!我好容易逃开了那种事,如逃开凶恶的主人一般。’”这是说,老年人不再追求那花前月下的旖旎风光,并不是说老年人就一定如槁木死灰一般的枯寂。人生如游山。年轻的男男女女携着手儿陟彼高冈,沿途有无限的赏心乐事,兴会淋漓,也可能遇到一些挫沮,歧路彷徨,不过等到日云暮矣,互相扶持着走下山冈,却正别有一番情趣。白居易睡觉诗:“老眠早觉常残夜,病力先衰不待年;五欲已销诸念息,世间无境可勾牵。”话是很洒脱,未免凄凉一些。五欲指财、色、名、饮食、睡眠。五欲全销,并非易事,人生总还有可留恋的在。江州司马泪湿青衫之后,不是也还未能忘情于诗酒么?
[book_title]退休
退休的制度,我们古已有之。《礼记·曲礼》:“大夫七十而致事。”致事就是致仕,言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也就是我们如今所谓的退休。礼,应该遵守,不过也有人觉得未尝不可不遵守。“礼岂为我辈设哉?”尤其是七十的人,随心所欲不逾矩,好像是大可为所欲为。普通七十的人,多少总有些昏聩,不过也有不少得天独厚的幸运儿,耄耋之年依然矍铄,犹能开会剪彩,必欲令其退休,未免有违笃念勋耆之至意。年轻的一辈,劝你们少安毋躁,棒子早晚会交出来,不要抱怨“我在,久压公等”也。
该退休而不退休。这种风气好像我们也是古已有之。白居易有一首诗《不致仕》:
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何乃贪荣者,斯言如不闻?可怜八九十,齿堕双眸昏。朝露贪名利,夕阳忧子孙。挂冠顾翠绥,悬车惜朱轮。金章腰不胜,伛偻入君门。谁不爱富贵?谁不恋君恩?年高须告老,名遂合退身。少时共嗤诮,晚岁多因循。贤哉汉二疏,彼独是何人?寂寞东门路,无人继去尘!
汉朝的疏广及其兄子疏受位至太子太傅少傅,同时致仕,当时的“公卿大夫故人邑子,设祖道供张东都门外,送者车数百辆。辞决而去。道路观者皆曰‘贤哉二大夫!’或叹息为之下泣。”这就是白居易所谓的“汉二疏”。乞骸骨居然造成这样的轰动,可见这不是常见的事,常见的是“伛偻入君门”的“爱富贵”、“恋君恩”的人。白居易“无人继去尘”之叹,也说明了二疏的故事以后没有重演过。
从前读书人十载寒窗,所指望的就是有一朝能春风得意,纡青拖紫,那时节踌躇满志,纵然案牍劳形,以至于龙钟老朽,仍难免有恋栈之情,谁舍得随随便便地就挂冠悬车?真正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人是少而又少的,大部分还不是舍不得放弃那五斗米,千钟禄,万石食?无官一身轻的道理是人人知道的,但是身轻之后,囊橐也跟着要轻,那就诸多不便了。何况一旦投闲置散,一呼百诺的烜赫的声势固然不可复得,甚至于进入了“出无车”的状态,变成了匹夫徒步之士,在街头巷尾低着头逡巡疾走不敢见人,那情形有多么惨。一向由庶务人员自动供应的冬季炭盆所需的白炭,四时陈设的花卉盆景,乃至于琐屑如卫生纸,不消说都要突告来源断绝,那又情何以堪?所以一个人要想致仕,不能不三思,三思之后恐怕还是一动不如一静了。
如今退休制度不限于仕宦一途,坐拥皋比的人到了粉笔屑快要塞满他的气管的时候也要引退。不一定是怕他春风风人之际忽然一口气上不来,是要他腾出位子给别人尝尝人之患的滋味。在一般人心目中,冷板凳本来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平素吃不饱饿不死,但是申请退休的人一旦公开表明要撤绛帐,他的亲戚朋友又会一窝蜂地皇皇然、戚戚然,几乎要垂泣而道地劝告说他:“何必退休?你的头发还没有白多少,你的脊背还没有弯,你的两手也不哆嗦,你的两脚也还能走路……”言外之意好像是等到你头发全部雪白,腰弯得像是“?”一样,患上了帕金森症,走路就地擦,那时候再申请退休也还不迟。是的,是有人到了易箦之际,朋友们才急急忙忙地为他赶办退休手续,生怕公文尚在旅行而他老先生沉不住气,弄到无休可退,那就只好鼎惠恳辞了。更有一些知心的抱有远见的朋友们,会慷慨陈词:“千万不可退休,退休之后的生活是一片空虚,那时候闲居无聊,闷得发慌,终日彷徨,悒悒寡欢。”把退休后生活形容得如此凄凉,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平素上班是以“喝喝茶,签签到,聊聊天,看看报”为主,一旦失去喝茶签到聊天看报的场所,那是会要感觉无比的枯寂的。
理想的退休生活就是真正的退休,完全摆脱赖以糊口的职务,做自己衷心所愿意做的事。有人八十岁才开始学画,也有人五十岁才开始写小说,都有惊人的成就。“狗永远不会老得到了不能学新把戏的地步”。何以人而不如狗乎?退休不一定要远离尘嚣,遁迹山林,也无须大隐藏人海,杜门谢客——一个人真正地退休之后,门前自然车马稀。如果已经退休的人而还偶然被认为有剩余价值,那就苦了。
[book_title]早起
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起。”因为这是每人每日所做的第一件事。这一桩事若办不到,其余的也就可想。记得从前俞平伯先生有两行名诗:“被窝暖暖的,人儿远远的……”在这“暖暖……远远……”的情形之下,毅然决然地从被窝里蹿出来,尤其是在北方那样寒冷的天气,实在是不容易。唯以其不容易,所以那个举动被称为开始做人的第一件事。偎在被窝里不出来,那便是在做人的道上第一回败绩。
历史上若干嘉言懿行,也有不少是标榜早起的。例如,《颜氏家训》里便有“黎明即起”的句子。至少我们不会听说哪一个人为了早晨晏起而受到人的赞美。祖逖闻鸡起舞的故事是众所熟知的,但是我们不要忘了祖逖是志士,他所闻的鸡不是我们在天将破晓时听见的鸡啼,而是“中夜闻荒鸡鸣”。中夜起舞之后是否还回去再睡,史无明文,我想大概是不再回去睡了。黑茫茫的后半夜,舞完了之后还做什么,实在是不可想象的事。前清文武大臣上朝,也是半夜三更地进东华门,打着灯笼进去,不知是不是因为皇帝有特别喜欢起早的习惯。
西谚亦云:“早出来的鸟能捉到虫儿吃。”似乎是晚出来的鸟便没得虫儿吃了。我们人早起可有什么好处呢?我个人是从小就喜欢早起的,可是也说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只是我个人的习惯而已。我觉得这是一个好习惯,可是并不说有这好习惯的人即是好人,因为这习惯虽好,究竟在做人的道理上还是比较的一桩小事。所以像韩复榘在山东省做主席时强迫省府人员清晨五时集合在大操场上跑步,我并不敢恭维。
我小时候上学,躺在炕上一睁眼看见窗户上最高的一格有了太阳光,便要急得哭啼,我的母亲匆匆忙忙给我梳了小辫儿打发我去上学。我们的学校就在我们的胡同里。往往出门之后不久又眼泪扑簌地回来,母亲问道:“怎么回来了?”我低着头嚅嗫地回答:“学校还没有开门哩!”这是五十多年前的事了,我现在想想,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要那样性急。到如今,凡是开会或宴会之类,我还是很少迟到的。我觉得迟到是很可耻的一件事。但是我的心胸之不够开展,容不得一点事,于此也就可见一斑。
有人晚上不睡,早晨不起。他说这是“焚膏油以继晷”。我想,“焚膏油”则有之,日晷则在被窝里糟踏不少。他说夜里万籁俱寂,没有搅扰,最宜工作,这话也许是有道理的。我想晚上早睡两个钟头,早上早起两个钟头,还是一样的,因为早晨也是很宜于工作的。我记得我翻译《阿伯拉与哀绿绮思的情书》的时候,就是趁太阳没出的时候搬竹椅在廊檐下动笔,等到太阳晒满半个院子,人声嘈杂,我便收笔,这样在一个月内译成了那本书,至今回忆起来还是愉快的。我在上海住几年,黎明即起,弄堂里到处是哗啦哗啦的刷马桶的声音,满街的秽水四溢,到处看得见横七竖八的露宿的人——这种苦恼是高枕而眠到日上三竿的人所没有的。有些个城市,居然到九十点钟而街上还没有什么动静,家家户户都门窗紧闭,行经其地如过废墟,我这时候只有暗暗地祝福那些睡得香甜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昨夜做了什么事,以至今天这样晚还不能起来。
我如今年事稍长,好早起的习惯更不易抛弃。醒来听见鸟啭,一天都是快活的。走到街上,看见草上的露珠还没有干,砖缝里被蚯蚓倒出一堆一堆的沙土,男的女的担着新鲜肥美的菜蔬走进城来,马路上有戴草帽的老朽的女清道夫,还有无数的青年男女穿着熨平的布衣精神抖擞地携带着“便当”骑着脚踏车去上班——这时候我衷心充满了喜悦!这是一个活的世界,这是一个人的世界,这是生活!
就是学佛的人也讲究“早参”、“晚参”。要此心常常摄持。曾文正公说做人从早起,也是着眼在那一转念之间,是否能振作精神,让此心做得主宰。其实早起晚起本身倒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利弊,如是而已。
[book_title]懒
人没有不懒的。
大清早,尤其是在寒冬,被窝暖暖的,要想打个挺就起床,真不容易。荒鸡叫,由他叫。闹钟响,何妨按一下钮,在床上再赖上几分钟。白香山大概就是一个惯睡懒觉的人,他不讳言“日高睡足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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