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雅舍小品 [book_author]梁实秋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文学艺术,文集,完结 [book_length]157087 [book_dec]梁实秋著。散文集。1949年台北正中书局出版。本书除序外,收入《雅舍》,《孩子》《音乐》、《信》、《女人》、《男人》、等散文,是作者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创作的。这些作品是梁实秋倡导真实流畅的文学,而受到左翼作家批判的“无言的抵抗”。正如作者所述:“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集中作品谈论生活、人生、艺术,题材广泛,角度新颖,表现了作家在苦难中寻觅诗意,达观的人生态度。表现出作者“游心于物外,不为世俗所累”的自我陶醉的处世哲学和超功利的审美态度。显示出作家深受道家的人生观,美学观的影响。但因为这些作品产生在国难当头的岁月,不能不说具有一定程度的虚无消极性质。梁实秋的散文追求“绚烂之极趋于平淡”的境界,所以,这些作品简繁得当,清楚而有姿态,简单而有力量,其语言、文情莫不适中,声韵配合,读来琅琅上口。作品思路宽广,旁征博引、融会贯通,集文人散文和学者散文的特色于一体,机智闪烁,谐趣迭生,严肃中见幽默,幽默中见文采。朱光潜曾评价说:“大作《雅舍小品》对于文学的贡献在翻译莎士比亚的工作之上。”此书在国内外产生很大影响,至今发行50余版,创中国现代散文发行的最高记录。 [book_img]Z_15150.jpg [book_title]雅舍(代序)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茅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棹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的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虱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素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旁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 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①,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①本文选自作者《雅舍小品》一书(香港碧辉图书公司出版)的首篇,故云。 [book_title]女人 ①本篇及下篇《男人》,作者意在揭女人和男人的丑,而不是把女人和男人都否定。 ——编者注。 有人说女人喜欢说谎;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的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其实,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她只是嫌价码太贵而已!如果价钱便宜,其他的缺点全都不成问题,而且本来不要买的也要购储起来。一个女人若是因为炭贵而不升炭盆,她必定对人解释说:“冬天升炭盆最不卫生,到春天容易喉咙痛!”屋顶渗漏,塌下盆大的灰泥,在未修补之前,女人便会向人这样解释:“我预备在这地方安装电灯。”自己上街买菜的女人,常常只承认散步和呼吸新鲜空气是她上市的唯一理由。艳羡汽车的女人常常表示她最厌恶汽油的臭味。坐在中排看戏的女人常常说前排的头等座位最不舒适。一个女人馈赠别人,必说:“实在买不到什么好的……,”其实这东西根本不是她买的,是别人送给她的。一个女人表示愿意陪你去上街走走,其实是她顺便要买东西。总之,女人总欢喜拐弯抹角的,放一个小小的烟幕,无伤大雅,颇占体面。这也是艺术,王尔德不是说过“艺术即是说谎”么?这些例证还只是一些并无版权的谎话而已。 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因为变得急速,所以容易给人以“脆弱”的印象。莎士比亚有一名句:“‘脆弱’呀,你的名字叫做‘女人!’”但这脆弱,并不永远使女人吃亏。越是柔韧的东西越不易摧折。女人不仅在决断上善变,即便是一个小小的别针位置也常变,午前在领扣上,午后就许移到了头发上。三张沙发,能摆出若干阵势:几根头发,能梳出无数花头,讲到服装,其变化之多,常达到荒谬的程度。外国女人的帽子,可以是一根鸡毛,可以是半只铁锅,或是一个畚箕。中国女人的袍子,变化也就够多,领子高的时候可以使她象一只长颈鹿,袖子短的时候恨不得使两腋生风,至于钮扣盘花,滚边镶绣,则更加是变幻莫测。“上帝给她一张脸,她能另造一张出来。”“女人是水做的”,是活水,不是止水。 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俗语说:“一哭二睡三上吊”,这一哭确实其势难当。但从另一方面看,哭也常是女人的内心的“安全瓣”。女人的忍耐的力量是伟大的,她为了男人,为了小孩,能忍受难堪的委曲。女人对于自己的享受方面,总是属于“斯多亚派”的居多。男人不在家时,她能立刻变成为素食主义者,火炉里能爬出老鼠,开电灯怕费电,再关上又怕费开关。平素既已极端刻苦,一旦精神上再受刺激,便忍无可忍,一腔悲怨天然的化做一把把的鼻涕眼泪,从“安全瓣”中汩汩而出,腾出空虚的心房,再来接受更多的委曲。女人很少破口骂人(骂街便成泼妇,其实甚少,)很少揎袖挥拳,但泪腺就比较发达。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哀与乐都像是常川有备,一触即发。 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等到长大之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等到年事再长,万一堕入“长舌”型,则东家长,西家短,飞短流长,搬弄多少是非,惹出无数口舌;万一堕入“喷壶嘴”型,则琐碎繁杂,絮聒唠叨,一件事要说多少回,一句话要说多少遍,如喷壶下注,万流齐发,当者披靡,不可向迩!一个人给他的妻子买一件皮大衣,朋友问他“你是为使她舒适吗?” 那人回答说:“不是,为使她少说些话!” 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雷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仍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她是真怕。在黑暗中或荒僻处,没有人,她怕;万一有人,她更怕!屠牛宰羊,固然不是女人的事,杀鸡宰鱼,也不是不费手脚。胆小的缘故,大概主要的是体力不济。女人的体温似乎较低一些,有许多女人怕发胖而食无求饱,营养不足,再加上怕臃肿而衣裳单薄,到冬天瑟瑟打战,袜薄如蝉翼,把小腿冻得作“浆米藕”色,两只脚放在被里一夜也暖不过来,双手捧热水袋,从八月捧起,捧到明年五月,还不忍释手。抵抗饥寒之不暇,焉能望其胆大。 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至于几根篾棍,一上一下的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有学问的女人,创辟“沙龙”,对任何问题能继续谈论至半小时以上,不但不令人入睡,而且令人疑心她是内行。 [book_title]男人 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当然,男人当中亦不乏刷洗干净洁身自好的,甚至还有油头粉面衣冠楚楚的,但大体讲来,男人消耗肥皂和水的数量要比较少些。某一男校,对于学生洗澡是强迫的,入浴签名,每周计核,对于不曾入浴的初步惩罚是宣布姓名,最后的断然处置是定期强迫入浴,并派员监视,然而日久玩生,签名簿中尚不无浮冒情事。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袜子手绢不知随时洗涤,常常日积月累,到处塞藏,等到无可使用时,再从那一堆污垢存货当中拣选比较干净的去应急。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黏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的具有泡菜霉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小小的一盆水确是无济于事,然而多少男人却连这一盆水都吝而不用,怕伤元气。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垢纳污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多少男人洗脸都是专洗本部,边疆一概不理,洗脸完毕,手背可以不湿,有的男人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刷牙。“扪虱而谈”的是男人。还有更甚于此者,曾有人当众搔背,结果是从袖口里面摔出一只老鼠!除了不可挽救的脏相之外,男人的脏大概是由于懒。 对了!男人懒。他可以懒洋洋坐在旋椅上,五官四肢,连同他的脑筋(假如有),一概停止活动,像呆鸟一般;“不闻夫博奕者乎……”那段话是专对男人说的。他若是上街买东西,很少时候能令他的妻子满意,他总是不肯多问几家,怕跑腿,怕费话,怕讲价钱。什么事他都嫌麻烦,除了指使别人替他做的事之外,他像残废人一样,对于什么事都愿坐享其成,而名之曰“室家之乐”。他提前养老,至少提前三二十年。 紧毗连着“懒”的是“馋”。男人大概有好胃口的居多。他的嘴,用在吃的方面的时候多,他吃饭时总要在菜碟里发现至少一吋见方半吋厚的肉,才能算是没有吃素。几天不见肉,他就喊“嘴里要淡出鸟儿来!”若真个三月不知肉味,怕不要淡出毒蛇猛兽来!有一个人半年没有吃鸡,看见了鸡毛帚就流涎三尺。一餐盛馔之后,他的人生观都能改变,对于什么都乐观起来。一个男人在吃一顿好饭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硬是在感谢上天待人不薄;他饭后衔着一根牙签,红光满面,硬是觉得可以骄人。主中馈的是女人,修食谱的是男人。 男人多半自私。他的人生观中有一基本认识,即宇宙一切均是为了他的舒适而安排下来的。除了在做事赚钱的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的向人奴膝婢颜外,他总是要做出一副老爷相。他的家便是他的国度,他在家里称王。他除了为嫌钱而吃苦努力外,他是一个“伊比鸠派”,他要享受。他高兴的时候,孩子可以骑在他的颈上,他引颈受骑,他可以像狗似的满地爬;他不高兴时,他看着谁都不顺眼,在外面受了闷气,回到家里来加倍的发作。他不知道女人的苦处。女人对于他的殷勤委曲,在他看来,就如同犬守户鸡司晨一样的稀松平常,都是自然现象。他说他爱女人,其实他不是爱,是享受女人。他不问他给了别人多少,但是他要在别人身上尽量榨取。他觉得他对女人最大的恩惠,便是把赚来的钱全部或部分拿回家来,但是当他把一卷卷的钞票从衣袋里掏出来的时候,他的脸上的表情是骄傲的成分多,亲爱的成分少,好像是在说:“看我!你行么?我这样待你,你多幸运!”他若是感觉到这家不复是他的乐园,他便有多样的藉口不回到家里来。他到处云游,他另辟乐园。他有聚餐会,他有酒会,他有桥会,他有书会画会棋会,他有夜会,最不济的还有个茶馆。他的享乐的方法太多。假如轮回之说不假,下世侥幸依然投胎为人,很少男人情愿下世做女人的。他总觉得这一世生为男身,而享受未足,下一世要继续努力。 “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原是人的通病,但是言谈的内容,却男女有别。女人谈的往往是“我们家的小妹又病了!”“你们家每月开销多少?”之类。男人的是另一套,普通的方式,男人的谈话,最后不谈到女人身上便不会散场。这一个题目对男人最有兴味。如果有一个桃色案他们唯恐其和解得太快。他们好议论人家的阴私,好批评别人的妻子的性格相貌。“长舌男”是到处有的,不知为什么这名词尚不甚流行。 [book_title]孩子 兰姆是终身未娶的,他没有孩子,所以他有一篇“未婚者的怨言”收在他的“伊利亚随笔”里。他说孩子没有什么稀奇,等于阴沟里的老鼠一样,到处都有,所以有孩子的人不必在他面前炫耀。他的话无论是怎样中肯,但在骨子里有一点酸——葡萄酸。 我一向不信孩子是未来世界的主人翁,因为我亲见孩子到处在做现在的主人翁。孩子活动的主要范围是家庭,而现代家庭很少不是以孩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不能成为家,没有孩子的家像是一株不结果实的树,总缺点什么;必定等到小宝贝呱呱堕地,家庭的柱石才算放稳,男人开始做父亲;女人开始做母亲,大家才算找到各自的岗位。我问过一个并非“神童”的孩子:“你妈妈是做什么的?”他说:“给我缝衣的。”“你爸爸呢?”小宝贝翻翻白眼:“爸爸是看报的!”但是他随即更正说:“是给我们挣钱的。”孩子的回答全对。爹妈全是在为孩子服务。母亲早晨喝稀饭,买鸡蛋给孩子吃;父亲早晨吃鸡蛋,买鱼肝油精给孩子吃。最好的东西都要献呈给孩子,否则,做父母的心里便起惶恐,像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一般。孩子的健康及其舒适,成为家庭一切设施的一个主要先决问题。这种风气,自古已然,于今为烈。自有小家庭制以来,孩子的地位顿形提高。以前的“孝子”是孝顺其父母之子,今之所谓“孝子”乃是孝顺其孩子之父母。孩子是一家之主,父母都要孝他! “孝子”之说,并不偏激。我看见过不少的孩子,鼓噪起来能像一营兵;动起武来能像械斗;吃起东西来能像饿虎扑食;对于尊长宾客有如生番;不如意时撒泼打滚有如羊痫,玩得高兴时能把家俱什物狼藉满室,有如惨遭洗劫;……但是“孝子”式的父母则处之泰然,视若无睹,顶多皱起眉头,但皱不过三四秒钟仍复堆下笑容,危及父母的生存和体面的时候,也许要狠心咒骂几声,但那咒骂大部份是哀怨乞怜的性质,其中也许带一点威吓,但那威吓只能得到孩子的讪笑,因为那威吓是向来没有兑现过的。“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今之“孝子”深讳是说。凡是孩子的意志,为父母者宜多方体贴,勿使稍受挫阻。近代儿童教育心理学者又有“发展个性”之说,与“无违”之说正相符合。 体罚之制早已被人唾弃,以其不合儿童心理健康之故。我想起一个外国的故事: 一个母亲带孩子到百货商店。经过玩具部,看见一匹木马,孩子一跃而上,前摇后摆,踌躇满志,再也不肯下来。那木马不是为出售的,是商店的陈设。店员们叫孩子下来,孩子不听;母亲叫他下来,加倍不听;母亲说带他吃冰淇淋去,依然不听;买朱古律糖去,格外不听。任凭许下什么愿,总是还你一个不听;当时演成僵局,顿成胶着状态。最后一位聪明的店员建议说:“我们何妨把百货商店特聘的儿童心理学家请来解围呢?”众谋佥同,于是把一位天生成有教授面孔的专家从八层楼请了下来。专家问明原委,轻轻走到孩子身边,附耳低声说了一句话,那孩子便像触电一般,滚鞍落马,牵着母亲的衣裙,仓皇遁去。事后有人问那专家到底对孩子说的是什么话,那专家说:“我说的是:‘你若不下马,我打碎你的脑壳!’” 这专家真不愧为专家,但是颇有不孝之嫌。这孩子假如平常受惯了不兑现的体罚,威吓,则这专家亦将无所施其技了。约翰孙博士主张不废体罚,他以为体罚的妙处在于直截了当,然而约翰孙博士是十八世纪的人,不合时代潮流! 哈代有一首小诗,写孩子初生,大家誉为珍珠宝贝,稍长都夸做玉树临风,长成则为非做歹,终至于陈尸绞架。这老头子未免过于悲观。但是“幼有神童之誉,少怀大志,长而无闻,终乃与草木同朽”——这确是个可以普遍应用的公式。小时聪明,大时未必了了。究竟是知言,然而为父母者多属乐观。孩子才能骑木马,父母便幻想他将来指挥十万貔貅时之马上雄姿;孩子才把一曲抗战小歌哼得上口,父母便幻想着他将来喉声一啭彩声雷动时的光景,孩子偶然拨动算盘,父母便暗中揣想他将来或能掌握财政大权,同时兼营投机买卖;……这种乐观往往形诸言语,成为炫耀,使旁观者有说不出的感想。曾见一幅漫画:一个孩子跪在他父亲的膝头用他的玩具敲打他父亲的头,父亲眯着眼在笑,那表情像是在宣告“看看!我的孩子!多么活泼,多么可爱!”旁边坐着一位客人裂着大嘴做傻笑状,表示他在看着,而且感觉兴趣。这幅画的标题是:“演剧术”。一个客人看着别人家的孩子而能表示感觉兴趣,这真确实需要良好的“演剧术”。兰姆显然是不欢喜演这样的戏。 孩子中之比较最蠢,最懒,最刁,最泼,最丑,最弱,最不讨人欢喜的,往往最得父母的钟爱。此事似颇费解,其实我们应该记得“西游记”中唐僧为什么偏偏欢喜猪八戒。谚云:“树大自直”,意思是说孩子不需管教,小时恣肆些,大了自然会好。可是弯曲的小树,长大是否会直呢?我不敢说。 [book_title]桑福德与墨顿 儿童读物除了具备高度趣味之外,总不免带有教育的意义,或是旨在益智,或是注重道德修养。过去的儿童读物有些特别成功的,流传至今,成为古典,其所描写必定是千古不变之人性,纵然其故事部分情节或已成明日黄花,其中议论或有不合现时潮流之处,但趣味犹存,无伤大雅。读十八世纪英国的一部《桑福德与墨顿的故事》(TheHistoryofSandfordandMerton),作者是陶玛斯·戴(ThomasDay),深觉一部作品之禁得起时间考验,必有其永恒之价值。 陶玛斯·戴是伦敦人,1748—1789,出身牛津及中殿法学院,毕生致力于道德的与社会的改革运动。其最著名的作品便是1783至1789年出版的《桑福德与墨顿的故事》,好像是专为儿童阅读的,虽然他没有打出“儿童文学”的旗号。 英国西部有富翁墨顿者,在牙买加岛拥有巨产,雇用奴工种植甘蔗,仅有一子陶美,钟爱异常。陶美在奴仆环侍之下养成骄奢狂放的恶习,其母又溺爱不明,不使读书,任其纵心所欲。贪食致病,不肯服食药饵,亦听之。在宾客面前毫无礼貌,跳踉恣肆,有一回几被一壶沸水烫死。身体羸弱,若不禁风。陶美六岁时返回英伦,四体不勤,读写算一概不通,而骄傲使气,无一是处。墨顿家附近有一诚实农人,姓桑福德,亦有一独子,名哈利,与陶美年相若,哈利奔驰田野,体健活泼,性情良善,特富同情心,有时泽及动物,地上昆虫亦避免践踏。乡村牧师巴娄先生特喜爱之,教以读写,提携备至。哈利养成不诳语之习惯,而且不贪食,食取果腹,饱食之后虽糖果当前亦不之顾。一偶然之机会使此身世性格全然不同的两个孩子聚在一起。一日夏晨,陶美与女婢在乡间采花捕蝶为戏,丰林长草之间忽然巨蛇缠在陶美腿上,二人惊骇欲绝,莫知所措。哈利适过其地,乃奋勇抓住蛇颈,掷之于数步之外,陶美得免于难。墨顿夫人等闻讯而来,对哈利桑福德深表感激,乃邀至其家,款以饮食。哈利初入豪富之寓邸,所闻所见无不新奇,然不为之炫,以为金杯银盏不及农家牛角杯之禁得起磕碰。饭后饮酒,哈利又拒之,盖受巴娄先生之教,非渴勿饮,非饥勿食。墨顿夫妇大异之,以为哈利在巴娄先生教导之下深明道理,俨然哲学家之口吻,乃有送陶美亦去受教之意。哈利回家之后,以经过告知乃父,力言富室之家不及农舍之舒适。 墨顿夫人以为哈利豪爽善良,但嫌粗卤,中下层社会之子弟究不如时髦人士家中子弟之高雅,墨顿先生的想法不同,仪表风度无关宏旨,且容易学习,真正的文质彬彬的君子应有高尚的情操、出众的勇敢,益以真诚的礼貌,于是他决定送他的陶美到巴娄先生处受教育,并且造访桑福德,请以哈利为陶美之读书伴侣,哈利之一切食宿费用由他负担。巴娄先生初则谦逊不遑,终于接受了他的请求。竖日正式教学,第一桩事是巴娄先生持铲,哈利持锄,在园圃作工。“要吃东西,就要帮助生产。”陶美也分得一畦地,而陶美说:“我是绅士,不能像农夫似的做苦工。”巴娄先生也不勉强他,但是巴娄完工之后和哈利食樱桃,没有他的份,陶美哭了。等到吃晚饭的时候,也没有他的份。哈利于心不忍,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他吃。 竖日巴娄先生和哈利又上工做园艺,陶美自动要求也要一把锄。他不会使用,屡次砍了自己的腿,巴娄先生教他如何挥动锄头,不久他就会了。工作完后一起吃水果,陶美胃口大开,其快乐为生平所未有。巴娄要他读个故事给大家听,他又窘了,他不能读,只好由哈利来读。陶美因此发愤,请哈利教他读,由识字母起进展很快,不久已能读故事琅琅上口,巴娄先生亦为之欣喜不已。陶美得意忘形,自以为知识已丰,巴娄先生戒之曰:“若无人帮你,你一无所知,即是现在你亦所知甚少。” 陶美非驽,学习很快。但是他对贫苦的人傲慢无礼,有一次吃了苦头。他击球落于篱外,适有衣衫褴褛的儿童经过,陶美以命令口吻令他拾捡起来。童子不理,遂生口角。陶美大怒,跃过篱笆欲饱以拳,不料下临泥沟,陷入污泥而不能自拔,赖童子援手始得出困,浑身泥染狼狈不堪。 陶美和哈利合作造一间茅舍,初则风吹壁倒,继则雨水渗漏,他们不气馁努力改善,深深打桩以固墙基,无虞风暴,屋顶倾斜使不积水,即可不至渗漏。 有一天陶美的父亲突然来接他回家,陶美已完全变了一个新人,他哭哭啼啼的说:“我过去累及父母,实在不配享有那样的爱。”桑福德先生也来了,墨顿把他拉在一旁,除了申谢之外他以数百镑的钞票做为赠礼,桑福德坚不肯受,而墨顿则坚求其收下。陶美临别时对哈利说:“我不会和你离别太久的,我如有寸进皆是由于你的榜样:你教导了我,做一个有用的人比富有或华丽好得多,做一个好人要比伟大的人好得多。” 故事的梗概约略如此,其中还穿插着若干短篇故事。这部在当时流行很广,许多父母教导儿女:“读你们的《桑福德与墨顿》去!”显然的这部是受卢梭的教育《爱弥尔》的影响,但是在自然主义的教育精神之外,又加上了道德教训,这就是英国民族性和法国民族性不同的地方。 [book_title]年龄 从前看人作序,或是题画,或是写匾,在署名的时候往往特别注明“时年七十有二”、“时年八十有五”或是“时年九十有三”,我就肃然起敬。春秋时人荣启期以为行年九十是人生一乐,我想拥有一大把年纪的人大概是有一种可以在人前夸耀的乐趣。只是当时我离那耄耋之年还差一大截子,不知自己何年何月才有资格在署名的时候也写上年龄。我揣想署名之际写上自己的年龄,那时心情必定是扬扬得意,好像是在宣告:“小子们,你们这些黄口小儿,乳臭未干,虽然幸离襁褓,能否达到老夫这样的年龄恐怕尚未可知哩。”须知得意不可忘形,在夸示高龄的时候,未来的岁月已所余无几了。俗语有一句话说:“棺材是装死人的,不是装老人的。”话是不错,不过你试把棺盖揭开看看,里面躺着的究竟是以老年人为多。年轻的人将来的岁月尚多,所以我们称他为富于年。人生以年龄计算,多活一年即是少了一年,人到了年促之时,何可夸之有?我现在不复年轻,看人署名附带声明时年若干若干,不再有艳羡之情了。倒是看了富于年的英俊,有时不胜羡慕之至。 裸子植物和双子叶植物,其茎部的细胞因春夏成长秋冬停顿之故而形成所谓年轮,我们可以从而测知其年龄。人没有年轮,而且也不便横切开来察验。人年纪大了常自谦为马齿徒增,也没有人掰开他的嘴巴去看他的牙齿。眼角生出鱼尾纹,脸上遍洒黑斑点,都不一定是老朽的徵象。头发的黑白更不足为凭。有人春秋鼎盛而已皓首皤皤,有人已到黄耈之年而顶上犹有“不白之冤”,这都是习见之事。不过,岁月不饶人,冒充少年究竟不是容易事。地心的吸力谁也抵抗不住。脸上、颈上、腰上、踝上,连皮带肉的往下坠,虽不至于“载跋其胡”,那副龙钟的样子是瞒不了人的。别的部分还可以遮盖起来,面部经常暴露在外,经过几番风雨,多少回风霜,总会留下一些痕迹。 好象有些女人对于脸上的情况较为敏感。眼窝底下挂着两个泡囊,其状实在不雅,必剔除其中的脂肪而后快。两颊松懈,一条条的沟痕直垂到脖子上,下巴底下更是一层层的皮肉堆累,那就只好开刀,把整张的脸皮揪扯上去,象国剧一些演员化装那样,眉毛眼睛一齐上挑,两腮变得较为光滑平坦,皱纹似乎全不见了。此之谓美容、整容,俗称之为拉皮。行拉皮手术的人,都秘不告人,而且讳言其事。所以在饮宴席上,如有面无皱纹的年高名婆在座,不妨含混的称赞她驻颜有术,但是在点菜的时候不宜高声的要鸡丝拉皮。 其实自古以来也有不少男士热衷于驻颜。南朝宋颜延之《庭诰文》:“炼形之家,必就深旷,友飞灵,糇丹石,粒精英,所以还年却老,延华驻采。”道家炼形养元,可以尸解昇天,岂只延华驻采?这都是一些姑妄言之的神话。贵为天子的人才真的想要还年却老,千方百计的求那不老的仙丹。看来只有晋孝武帝比较通达事理,他饮酒举杯属长星(即彗星):“长星,劝尔一杯酒,自古何时有万岁天子?”可是一般的天子或近似天子的人都喜欢听人高呼万岁无疆! 除了将要诹吉纳采交换庚帖之外,对于别人的真实年龄根本没有多加探讨的必要。但是我们的习俗,于请教“贵姓”、“大名”、“府上”之后,有时就会问起“贵庚”、“高寿”。有人问我多大年纪,我据实相告“七十八岁了”。他把我上下打量,摇摇头说:“不像,不像,很健康的样子,顶多五十。”好像他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那是言不由衷的恭维话,我知道,但是他有意无意的提醒了我刚忘记了的人生四苦。能不能不提年龄,说一些别的,如今天天气之类? 女人的年龄是一大禁忌,不许别人问的。有一位女士很旷达,人问其芳龄,她据实以告:“三十以上,八十以下。”其实人的年龄不大容易隐密,下一番考证功夫,就能找出线索,虽不中亦不远矣。这样做,除了满足好奇心以外,没有多少意义。可是人就是好奇。有一位男士在咖啡厅里邂逅一位女士,在暗暗的灯光之下他实在摸不清对方的年龄,他用臂肘触了我一下,偷偷的在桌下伸出一只巴掌,戟张着五指,低声问我有没有这个数目,我吓了一跳,以为他要借五万块钱,原来他是打听对方芳龄有无半百。我用四个字回答他:“干卿底事?”有一位道行很高的和尚,涅槃的时候据说有一百好几十岁,考证起来聚讼纷纷,据我看,估量女士的年龄不妨从宽,七折八折优待。计算高僧的年龄也不妨从宽,多加三成五成。 人到了迟暮,如石火风灯,命在须臾,但是仍不喜欢别人预言他的大限。邱吉尔八十岁过生日,一位冒失的新闻记者有意讨好的说:“邱吉尔先生,我今天非常高兴,希望我能再来参加你的九十岁的生日宴。”邱吉尔耸了一下眉毛说:“小伙子,我看你身体满健康的,没有理由不能来参加我九十岁的宴会。”胡适之先生素来善于言词,有时也不免说溜了嘴,他六十八岁时候来台湾,在一次欢宴中遇到长他十几岁的齐如山先生,没话找话的说:“齐先生,我看你活到九十岁决无问题。”齐先生楞了一下说:“我倒有个故事,有一位矍铄老叟,人家恭维他可以活到一百岁,忿然作色曰:‘我又不吃你的饭,你为什么限制我的寿数?’”胡先生急忙道歉:“我说错了话。” [book_title]代沟 代沟是翻译过来的一个比较新的名词,但这个东西是我们古已有之的。自从人有老少之分,老一代与少一代之间就有一道沟,可能是难以飞渡的深沟天堑,也可能是一步迈过的小渎阴沟,总之是其间有个界限。沟这边的人看沟那边的人不顺眼,沟那边的人看沟这边的人不像话,也许吹胡子瞪眼,也许拍桌子卷袖子,也许口出恶声,也许真个的闹出命案,看双方的气质和修养而定。 《尚书·无逸》:“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这几句话很生动,大概是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的一个例证。大意是说:请看一般小民,作父母的辛苦耕稼,年轻一代不知生活艰难,只知享受放荡,再不就是张口顶撞父母说:“你们这些落伍的人,根本不懂事!”活画出一条沟的两边的人对峙的心理。小孩子嘛,总是贪玩。好逸恶劳,人之天性。只有饱尝艰苦的人,才知道以无逸为戒。作父母的人当初也是少不更事的孩子,代代相仍,历史重演。一代留下一沟,像树身上的年轮一般。 虽说一代一沟,腌臜的情形难免,然大体上相安无事。这就是因为有所谓传统者,把人的某一些观念胶着在一套固定的范畴里。“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大家都守规矩,尤其是年轻的一代。“鞋大鞋小,别走了样子!”小的一代自然不免要憋一肚皮委屈,但是,别忙,“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多年的道路走成河”,转眼间黄口小儿变成了鲐背耈老,又轮到自己唉声叹气,抱怨一肚皮不合时宜了。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早起要跟着姊姊哥哥排队到上房给祖父母请安,像早朝一样的肃穆而紧张,在大柜前面两张二人凳上并排坐下,腿短不能触地,往往甩腿,这是犯大忌的,虽然我始终不知是犯了什么忌。祖父母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手指着我们的前后摆动的小腿说:“怎么,一点样子都没有!”吓得我们的小腿立刻停摆,我的母亲觉得很没有面子,回到房里着实的数落了我们一番。祖孙之间隔着两条沟,心理上的隔阂如何得免?当时我心里纳闷,我甩腿,干卿底事。我十岁的时候,进了陶氏学堂,领到一身体操时穿的白帆布制服,有亮晶的铜钮扣,裤边还镶贴两条红带,现在回想起来有点滑稽,好像是卖仁丹游街宣传的乐队,那时却扬扬自得,满心欢喜的回家,没想到赢得的是一头雾水,“好呀!我还没死,就先穿起孝衣来了!”我触了白色的禁忌。出殡的时候,灵前是有两排穿白衣的“孝男儿”,口里模仿嚎丧的哇哇叫。此后每逢体操课后回家,先在门洞脱衣,换上长褂,卷起裤筒。稍后,我进了清华,看见有人穿白帆布橡皮底的网球鞋,心羡不已,于是也从天津邮购了一双,但是始终没敢穿了回家。只求平安少生事,莫在代沟之内起风波。 大家庭制度下,公婆儿媳之间的代沟是最鲜明也最凄惨的。儿子自外归来,不能一头扎进闺房,那样做不但公婆瞪眼,所有的人都要竖起眉毛。他一定要先到上房请安,说说笑笑好一大阵,然后公婆(多半是婆)开恩发话:“你回屋里歇歇去吧”,儿子奉旨回到阃闱。媳妇不能随后跟进,还要在公婆面前周旋一下,然后公婆再度开恩,“你也去吧”,媳妇才能走,慢慢的走。如果媳妇正在院里浣洗衣服,儿子过去帮一下忙,到后院井里用柳罐汲取一两桶水,送过去备用,结果也会召致一顿长辈的唾骂:“你走开,这不是你做的事。”我记得半个多世纪以前,有一对大家庭中的小夫妻,十分的恩爱,夫暴病死,妻觉得在那样家庭中了无生趣,竟服毒以殉。殡殓后,追悼之日政府颁赠匾额曰:“彤管扬芬”,女家致送的白布横披曰:“看我门楣!”我们可以听得见代沟的冤魂哭泣,虽然代沟另一边的人还在逞强。 以上说的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代沟中有小风波,但没有大氾滥。张公艺九代同居,靠了一百多个忍字。其实九代之间就有八条沟,沟下有沟,一代历一代,那一百多个忍字还不是一面倒,多半由下面一代承当?古有明训,能忍自安。五四运动实乃一大变局。新一代的人要造反,不再忍了。有人要“整理国故”,管他什么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都要揪出来重新交付审判。礼教被控吃人,孔家店遭受捣毁的威胁,世世代代留下来的沟要彻底翻腾一下,这下子可把旧一代的人吓坏了。有人提倡读经,有人竭力卫道,但是不是远水不救近火,便是只手难挽狂澜。代沟总崩溃,新一代的人如脱缰之马,一直旁出斜逸奔放驰骤到如今。旧一代的人则按照自然法则一批一批的凋谢,填入时代的沟壑。 代沟虽然永久存在,不过其现象可能随时变化。人生的麻烦事,千端万绪,要言之,不外财色两项。关于钱财,年长的一辈多少有一点吝啬的倾向。吝啬并不一定全是缺点。“称财多寡而节用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谓之啬。积多不能分人,而厚自养,谓之吝。不能分人,又不能自养,谓之爱。”这是《晏子春秋》的说法。所谓爱,就是守财奴。是有人好像是把孔方兄一个个的穿挂在他的肋骨上,取下一个都是血丝糊拉的。英文俚语,勉强拿出一块钱,叫做“咳出一块钱”,大概也是表示钱是深藏于肺腑,需要用力咳才能跳出来。年轻一代看了这种情形,老大的不以为然,心里想:“这真是‘昔之人,无闻知’,有钱不用,害得大家受苦,忘记了‘一个钱也带不了棺材里去’。”心里有这样的愤懑蕴积,有时候就要发泄。所以,曾经有一个儿子向父亲要五十元零用,其父靳而不予,由冷言恶语而拖拖拉拉,儿子比较身手矫健,一把揪住父亲的领带,(唉,领带真误事)领带越揪越紧,父亲一口气上不来,一翻白眼,死了。这件案子,按理应剐,基于“心神丧失”的理由,没有剐,在代沟的历史里留下一个悲惨的记录。 人到成年,嘤嘤求偶,这时节不但自己着急,家长更是担心,可是所谓代沟出现了,一方面说这是我的事,你少管,另一方面说传宗接代的大事如何能不过问。一个人究竟是姣好还是寝陋,是端庄还是阴鸷,本来难有定评。“看那样子,长头发、牛仔裤、嬉游浪荡、好吃懒做,大概不是善类。”“爬山、露营、打球、跳舞,都是青年的娱乐,难道要我们天天匀出功夫来晨昏定省,膝下承欢?”南辕北辙,越说越远。其实“养儿防老”、“我养你小,你养我老”的观念,现代的人大部分早已不再坚持。羽毛既丰,各奔前程,上下两代能保持朋友一般的关系,可疏可密,岁时存问,相待以礼,岂不甚妙?谁也无需剑拔弩张,放任自己,而诿过于代沟。沟是死的,人是活的!代沟需要沟通,不能像希腊神话中的亚力山大以利剑砍难解之绳结那样容易的一刀两断,因为人终归是人。 [book_title]中年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的移动着的,移动的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的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的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在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的一条脊椎?年青人没有不好照镜子的,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像是吴道子的“菁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夙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的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份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份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赶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混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的把自己“饿”回青春去。 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的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井,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炉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浒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青的时候楞头楞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踺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做踩高跷般的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book_title]老年 时间走得很停匀,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在宴会中总是有人簇拥着你登上座,你自然明白这是离入祠堂之日已不太远。上下台阶的时候常有人在你肘腋处狠狠的搀扶一把,这是提醒你,你已到达了杖乡杖国的高龄,怕你一跤跌下去,摔成好几截。黄口小儿一晃的功夫就窜高好多,在你眼前跌跌跖跖的跑来跑去,喊着阿公阿婆,这显然是在催你老。 其实人之老也,不需人家提示。自己照照镜子,也就应该心里有数。乌溜溜毛毵毵的头发哪里去了?由黑而黄,而灰,而斑,而耄耄然,而稀稀落落,而牛山濯濯,活像一只秃鹫。瓠犀一般的牙齿哪里去了?不是熏得焦黄,就是裂着罅隙,再不就是露出七零八落的豁口。脸上的肉七棱八瓣,而且还平添无数雀斑,有时排列有序如星座,这个像大熊,那个像天蝎。下巴颏儿底下的垂肉变成了空口袋,捏着一揪,两层松皮久久不能恢复原状。两道浓眉之间有毫毛秀出,像是麦芒,又像是兔须。眼睛无端淌泪,有时眼角上还会分泌出一堆堆的桃胶凝聚在那里。总之,老与丑是不可分的。尔雅:“黄发、齯齿、鲐背、耈老,寿也。”寿自管寿,丑还是丑。 老的徵象还多的是。还没有喝完川水,就先善忘。文字过目不旋踵就飞到九霄云外,再翻寻有如海底捞针。老友几年不见,觌面说不出他的姓名,只觉得他好生面熟。要办事超过三件以上,需要结绳,又怕忘了哪一个结代表哪一桩事,如果笔之于书,又可能忘记备忘录放在何处。大概是脑髓用得太久,难免漫漶,印象当然模糊。目视茫茫,眼镜整天价戴上又摘下,摘下又戴上。两耳聋聩,无以与乎钟敲之声,倒也罢了,最难堪是人家说东你说西。齿牙动摇,咀嚼的时候像反刍,而且有时候还需要戴围嘴。至于登高腿软,久坐腰酸,睡一夜浑身关节滞涩,而且睁着大眼睛等天亮,种种现象不一而足。 老不必叹,更不必讳。花有开有谢,树有荣有枯。桓温看到他“种柳皆已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泪。”桓公是一个豪迈的人,似乎不该如此。人吃到老,活到老,经过多少狂风暴雨惊涛骇浪,还能双肩承一喙,俯仰天地间,应该算是幸事。荣启期说,“人生有不见日月不免襁褓者”,所以他行年九十,认为是人生一乐,叹也无用,乐也无妨,生、老、病、死,原是一回事。有人讳言老,算起岁数来龂龂计较按外国算法还是按中国算法,好像从中可以讨到一年便宜。更有人老不歇心,怕以皤皤华首见人,偏要染成黑头。半老徐娘,驻颜无术,乃乞灵于整容郎中化妆师,隆鼻隼,抽脂肪,扫青黛眉,眼睚涂成两个黑窟窿。“物老为妖,人老成精。”人老也就罢了,何苦成精?老年人该做老年事,冬行春令实是不祥。西塞罗说,“人无论怎样老,总是以为自己还可以再活一年。”是的,这愿望不算太奢。种种方面的人情欠人,正好及时做个了结。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各有各的算盘,大主意自己拿。最低限度,别自寻烦恼,别碍人事,别讨人嫌。“有人问莎孚克利斯,年老之后还有没有恋爱的事,他回答得好,‘上天不准!我好容易逃开了那种事,如逃开凶恶的主人一般。’”这是说,老年人不再追求那花前月下的旖旎风光,并不是说老年人就一定如槁木死灰一般的枯寂。人生如游山。年轻的男男女女携着手儿陟彼高冈,沿途有无限的赏心乐事,兴会淋漓,也可能遇到一些挫沮,歧路徬徨,不过等到日云暮矣,互相扶持着走下山冈,却正别有一番情趣。白居易睡觉诗:“老眠早觉常残夜,病力先衰不待年,五欲已销诸念息,世间无境可勾牵。”话是很洒脱,未免凄凉一些。五欲指财、色、名、饮食、睡眠。五欲全销,并非易事,人生总还有可留恋的在。江州司马泪湿青衫之后,不是也还未能忘情于诗酒么? [book_title]退休 退休的制度,我们古已有之。《礼记·曲礼》:“大夫七十而致事”,致事就是致仕,言致其所掌之事于君而告老,也就是我们如今所谓的退休。礼,应该遵守,不过也有人觉得未尝不可不遵守。“礼岂为我辈设哉?”尤其是七十的人,随心所欲不逾矩,好像是大可为所欲为。普通七十的人,多少总有些昏聩,不过也有不少得天独厚的幸运儿,耄耋之年依然瞿铄,犹能开会剪彩,必欲令其退休,未免有违笃念勋耆之至意。年轻的一辈,劝你们少安勿躁,棒子早晚会交出来,不要抱怨“我在,久压公等”也。 该退休而不退休。这种风气好像我们也是古已有之。白居易有一首诗《不致仕》: 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 何乃贪荣者,斯言如不闻? 可怜八九十,齿堕双眸昏。 朝露贪名利,夕阳忧子孙。 挂冠顾翠緌,悬车惜朱轮。 金章腰不胜,伛偻入君门。 谁不爱富贵?谁不恋君恩? 年高须告老,名远合退身。 少时共嗤诮,晚岁多因循。 贤哉漠二疏,彼独是何人? 寂寞东门路,无人继去尘! 汉朝的疏广及其兄子疏受位至太子太傅少傅,同时致仕,当时的“公卿大夫故人邑子,设祖道供张东都门外,送者车数百两。辞决而去。道路观者皆曰:‘贤哉二大夫!’或叹息为之下泣。”这就是白居易所谓的“汉二疏”。乞骸骨居然造成这样的轰动,可见这不是常见的事,常见的是“伛偻入君门”的“爱富贵”“恋君恩”的人。白居易“无人继去尘”之叹,也说明了二疏的故事以后没有重演过。 从前读书人十载寒窗,所指望的就是有一朝能春风得意,纡青拖紫,那时节踌躇满志,纵然案牍劳形,以至于龙钟老朽,仍难免有恋栈之情,谁舍得随随便便的就挂冠悬车?真正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人是少而又少的,大部分还不是舍不得放弃那五斗米,千钟禄,万石食?无官一身轻的道理是人人知道的,但是身轻之后,囊橐也跟着要轻,那就诸多不便了。何况一旦投闲置散,一呼百诺的烜赫的声势固然不可复得,甚至于进入了“出无车”的状态,变成了匹夫徒步之士,在街头巷尾低着头逡巡疾走不敢见人,那情形有多么惨。一向由庶务人员自动供应的冬季炭盆所需的白炭,四时陈设的花卉盆景,乃至于琐屑如卫生纸,不消说都要突告来源断绝,那又情何以堪?所以一个人要想致仕,不能不三思,三思之后恐怕还是一动不如一静了。 如今退休制度不限于仕宦一途,坐拥皋比的人到了粉笔屑快要塞满他的气管的时候也要引退。不一定是怕他春风风人之际忽然一口气上不来,是要他腾出位子给别人尝尝人之患的滋味。在一般人心目中,冷板凳本来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平夙吃不饱饿不死,但是申请退休的人一旦公开表明要撤绛帐,他的亲戚朋友又会一窝蜂的皇皇然,戚戚然,几乎要垂泣而道的劝告说他:“何必退休?你的头发还没有白多少,你的脊背还没有弯,你的两手也不哆嗦,你的两脚也还能走路……”。言外之意好像是等到你头发全部雪白,腰弯得像是“?”一样,患上了帕金孙症,走路就地擦,那时候再申请退休也还不迟。是的,是有人到了易箦之际,朋友们才急急忙忙的为他赶办退休手续,生怕公文尚在旅行而他老先生沉不住气,弄到无休可退,那就只好鼎惠恳辞了。更有一些知心的抱有远见的朋友们,会慷慨陈辞:“千万不可退休,退休之后的生活是一片空虚,那时候闲居无聊,闷得发慌,终日徬徨,悒悒寡欢……。”把退休后生活形容得如此凄凉,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平夙上班是以“喝喝茶,签签到,聊聊天,看看报”为主,一旦失去喝茶签到聊天看报的场所,那是会要感觉无比的枯寂的。 理想的退休生活就是真正的退休,完全摆脱赖以糊口的职务,作自己衷心所愿意作的事。有人八十岁才开始学画,也有人五十岁才开始写,都有惊人的成就。“狗永远不会老得到了不能学新把戏的地步。”何以人而不如狗乎?退休不一定要远离尘嚣,遁迹山林,也无需隐藏人海,杜门谢客——一个人真正的退休之后,门前自然车马稀。如果已经退休的人而还偶然被认为有剩余价值,那就苦了。 [book_title]聋 我写过一篇《聋》。近日聋且益甚。英语形容一个聋子,“聋得像是一根木头柱子”,“像是一条蛇”,“像是一扇门”,“像是一只甲虫”,“像是一只白猫”。我尚未聋得像一根木头柱子或一扇门那样。蛇是聋的,我听说过,弄蛇者吹起笛子就能引蛇出洞,使之昂首而舞,不是蛇能听,是它能感到音波的震动。甲虫是否也聋,我不大清楚。我知道白猫是绝对不聋的。我们家的白猫王子,岂但不聋,主人回家时房门钥匙转动作响,它就会竖起耳朵窜到门前来迎。我喊它一声,它若非故意装聋,便立刻回答我一声,我虽然听不见它的答声,我看得见它因作答而肚皮微微起伏。猫不聋,猫若是聋,它怎能捉老鼠,它叫春做啥? 我虽然没有全聋,可是也聋得可以。我对于铃声特别的难于听得入耳。普通的闹钟,响起来如蚊鸣,焉能唤醒梦中人。菁清给我的一只闹钟,铃声特大,足可以振聋发聩。我把它放在枕边。说也奇怪,自从有了这个闹钟,我还不曾被它闹醒过一次。因为我心里记挂着它,总是在铃响半小时之前先已醒来,急忙把闹钟关掉。我的心里有一具闹钟。里外两具闹钟,所以我一向放心大胆睡觉,不虞失时。 门铃就不同了。我家门铃不是普通一按就嗞嗞响的那种,也不是像八音盒似的那样叮叮噹噹的奏乐,而是一按就啾啾啾啾如鸟鸣。自从我家的那只画眉鸟死了之后,我久矣夫不闻爽朗的鸟鸣。如今门铃啾啾叫,我根本听不见。客人猛按铃,无人应,往往废然去。如果来客是事前约好的,我就老早在近门处恭候,打开大门,还有一层纱门,隔着纱门看到人影幢幢,便去开门迎客。“老聃之弟子,有亢仓子者,得聃之道,能以耳视而目听。”(《列子·仲尼》)耳视我办不到,目听则庶几近之。客人按铃,我听不见铃响,但是我看见有人按铃了。 电话对我又是一个难题。电话铃没有特大号的,而且打电话来的朋友大半都性急,铃响三五声没人应,他就挂断,好像人人都该随时守着电话机听他说话似的。凡是电话来,未必有好消息,也未必有什么对我有利之事。但是朋友往还,何必曰利?有人在不愿接电话的时间内,拔掉插头,铃就根本不会响。我狠不下这分心。无可奈何,我装上几个分机,书桌上,枕边,饭桌旁、客厅里。尽管如此,有时还是听不到铃响,俟听到时对方不耐烦而挂断了。 有一位好心的读者写信来说,“先生不必为聋而烦恼,现在有一种新的办法,门铃或电话机上都可以装置一盏红色电灯泡,铃响同时灯亮。”我十分感谢这位读者对我的关怀。这也是以目代耳的办法,我准备采纳。不过较根本解决的办法,是大家体恤我的耳聋,不妨常演王徽之雪夜访戴的故事,而我亦绝不介意门可罗雀的景况之出现。需要一通情愫的时候,假纸笔代喉舌,写个三行五行的短笺,岂不甚妙?我最向往六朝人的短札,寥寥数语,意味无穷。 朋友们时常安慰我说,“耳聋焉知非福?首先,这年头儿噪音太多,轰隆轰隆的飞机响,呼啸而过的汽车机车声,吹吹打打的丧车行列,噼噼啪啪的鞭炮,街头巷尾装扩音器大吼的小贩,舍前舍后成群结队的儿童锐声尖叫,……这些噪音不听也罢,落得耳根清净。”话是不错,不过我尚无这么大的福分,尚未到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地步,种种噪音还是多多少少使我心烦。饶是我聋,我还向往古人帽子上簪笄两端悬着两块充耳琇莹,多少可以挡住一点噪音。 “人嘴两张皮”,最好蜚短流长,造谣生事,某某畸恋,某某婚变,某某逃亡,某某犯案,凡是报纸上的社会新闻都会说得如数家珍。这样长舌的人到处都有,令人听了心烦,你听不见也就罢了,你没有多少损失。至少有人骂你,挖苦你,讽刺你,你充耳不闻,当然也就不会计较,也就不会耿耿于怀,省却许多烦恼。别人议论我,我是听不见,可是我知道他在议论我,因为他斜着眼睛睨视我的那副神气不能使我没有感觉。而且我知道他所议论的话,大概是谑而不虐,无伤大雅的,因为他议论风生的时候嘴角常是挂着一丝微笑,不可能含有多少恶意。何况这年头儿,难得有人肯当面骂人,凡是恶言恶语多半是躲在你背后说。所以,聋固然听不见人骂,不聋,也听不见。 有人劝我学习唇读法,看人的嘴唇怎样动就可以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话。假如学会了唇读,我想也有麻烦,恐怕需要整天的睁一眼闭一眼,否则凡是嘴唇动的人你都会以目代耳,岂不烦死人?耳根刚得清净,眼根又不得安宁了。“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难得遇到吉人,不如索性安于聋聩。 安于聋聩亦非易易。因为大家习惯了把我当做一个耳聪的人,并且不习惯于和一个聋子相处。看人嘴唇动,我可不敢唯唯否否,因为何时宜唯唯,何时宜否否,其间大有讲究。我曾经一律以点头称是来应付,结果闹出很尴尬的场面。我发现最好的应付方法是面部无表情,作白痴状。瞎子常戴黑眼镜,走路时以手杖探地,人人知道他是瞎子,都会躲着他。聋子没有标帜,两只耳朵好好的,不像是什么零件出了毛病的人。还有热心人士会附在我耳边窃窃私语,其实吱吱喳喳的耳语我更听不见,只觉得一口口的唾沫星子喷在我的脸上,而且只好听其自干。 [book_title]书房 书房,多么典雅的一个名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一个书香人家。书香是与铜臭相对待的。其实书未必香,铜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烂,终日摩娑亦不觉其臭,铸成钱币才沾染市侩味,可是不复流通的布帛刀错又常为高人赏玩之资。书之所以为香,大概是指松烟油墨印上了毛边连史,从不大通风的书房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兰薰,也不是霉烂馊臭,是一股混合的难以形容的怪味。这种怪味只有书房里才有,而只有士大夫人家才有书房。书香人家之得名大概是以此。 寒窗之下苦读的学子多半是没有书房,囊萤凿壁的就更不用说。所以对于寒苦的读书人,书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华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记》:“张华游于洞宫,遇一人引至一处。别是天地,每室各有奇书,华历观诸室书,皆汉以前事,多所未闻者,问其地,曰:‘琅嬛福地也。’”这是一位读书人希求冥想一个理想的读书之所,乃托之于神仙梦境。其实除了赤贫的人饔飧不继谈不到书房外,一般的读书人,如果肯要一个书房,还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个来的。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来亨鸡,也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狗,就是匀不出一间做书房。我还见过一位富有的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书房,也没有书桌,我亲见他的公子趴在地板上读书,他的女公子用一块木板在沙发上写字。 一个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个孩子应该拥有一个书桌,主人应该拥有一间书房。书房的用途是庋藏图书并可读书写作于其间,不是用以公开展览藉以骄人的。“丈夫拥有万卷书,何假南面百城!”这种话好像是很潇洒而狂傲,其实是心尚未安无可奈何的解嘲语,徒见其不丈夫。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局促在几尺宽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张书桌,依然可以作为一个读书写作的工厂,大量出货。光线要好,空气要流通,红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没有香,“素腕举,红袖长”反倒会令人心有别注。书房的大小好坏,和一个读书写作的成绩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正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监狱里写的。 我看见过的考究的书房当推宋春舫先生的楬木庐为第一,在青岛的一个小小的山头上,这书房并不与其寓邸相连,是单独的一栋。环境清幽,只有鸟语花香,没有尘嚣市扰。《太平清话》:“李德茂环积坟籍,名曰书城。”我想那书城未必能和楬木庐相比。在这里,所有的图书都是放在玻璃柜里,柜让人高,但不及栋。我记得藏书是以法文戏剧为主。所有的书都是精装,不全是buckram(胶硬粗布),有些是真的小牛皮装订(halfcalf,oozecalf,etc),烫金的字在书脊上排着队闪闪发亮。也许这已经超过了书房的标准,微近于藏书楼的性质,因为他还有一册精印的书目,普通的读书人谁也不会把他书房里的图书编目。 周作人先生在北平八道湾的书房,原名苦雨斋,后改为苦茶庵,不离苦的味道。小小的一幅横额是沈尹默写的。是北平式的平房,书房占据了里院上房三间,两明一暗。里面一间是知堂老人读书写作之处,偶然也延客品茗,几净窗明,一尘不染。书桌上文房四宝井然有致。外面两间像是书库,约有十个八个书架立在中间,图书中西兼备,日文书数量很大。真不明白苦茶庵的老和尚怎么会掉进了泥淖一辈子洗不清! 闻一多的书房,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一样,充实、有趣而乱。他的书全是中文书,而且几乎全是线装书。在青岛的时候,他仿效青岛大学图书馆庋藏中文图书的办法,给成套的中文书装制蓝布面,用白粉写上宋体字的书名,直立在书架上。这样的装备应该是很整齐可观,但是主人要作考证,东一部西一部的图书便要从书架上取下来参加獭祭的行列了,其结果是短榻上、地板上。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师椅上,全都是书。那把太师椅玲珑帮硬,可以入画,不宜坐人,其实亦不宜于堆书,却是他书斋中最惹眼的一个点缀。 潘光旦在清华南院的书房另有一种情趣。他是以优生学专家的素养来从事我国谱牒学研究的学者,他的书房收藏这类图书极富。他喜欢用书槴,那就是用两块木板将一套书夹起来,立在书架上。他在每套书系上一根竹制的书签,签上写着书名。这种书签实在很别致,不知杜工部《将赴草堂途中有作》所谓“书签药里封尘网”的书签是否即系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学术研究的自由,晚年丧偶,又复失明,想来他书房中那些书签早已封尘网了! 汗牛充栋,未必是福。丧乱之中,牛将安觅?多少爱书的人士都把他们苦心聚集的图书抛弃了,而且再也鼓不起勇气重建一个像样的书房。藏书而充栋,确有其必要,例如从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图书集成,摆满上与梁齐的靠着整垛山墙的书架,取上层的书须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可是充栋的书架有时仍是不可少。我来台湾后,一时兴起,兴建了一个连在墙上的大书架,邻居绸缎商来参观,叹曰:“造这样大的木架有什么用,给我摆列绸缎尺头倒还合用。”他的话是不错的,书不能令人致富。书还给人带来麻烦,能像郝隆那样七月七日在太阳底下晒肚子就好,否则不堪衣食之扰,真不如尽量的把图书塞入腹笥,晒起来方便,运起来也方便。如果图书都能作成“显微胶片”纳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脑子里,则书房就成为不必要的了。 [book_title]下棋 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像是无关痛痒,使得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当你给对方一个严重威胁的时候,对方的头上青筋暴露,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的在额上陈列出来,或哭丧着脸作惨笑,或咕嘟着嘴作吃屎状,或抓耳挠腮,或大叫一声,或长吁短叹,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词,或一串串的噎膈打个不休,或红头涨脸如关公,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这时节你“行有余力”便可以点起一枝烟,或啜一碗茶,静静的欣赏对方的苦闷的象征。我想猎人困逐一只野兔的时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点道理,和人下棋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使对方受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被对方所窘,便努力作出不介意状,因为既不能积极的给对方以烦恼,只好消极的减少对方的乐趣。 自古博奕并称,全是属于赌的一类,而且只是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略胜一筹而已。不过奕虽小术,亦可以观人,相传有慢性人,见对方走当头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边的马好,还是跳右边的马好,想了半个钟头而迟迟不决,急得对方拱手认输。是有这样的慢性人,每一着都要考虑,而且是加慢的考虑,我常想这种人如加入龟兔竞赛,也必定可以获胜。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赛跑,劈劈拍拍,草草了事,这仍就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一贯作风。下棋不能无争,争的范围有大有小,有斤斤计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节而眼观全局者,有短兵相接作生死斗者,有各自为战而旗鼓相当者,有赶尽杀绝一步不让者,有好勇斗狠同归于尽者,有一面下棋一面诮骂者,但最不幸的是争的范围超出了棋盘,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无声响,排闼视之阒不见人,原来他们是在门后角里扭做一团,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在他的口里挖车呢。被挖者不敢出声,出声则口张,口张则车被挖回,挖回则必悔棋,悔棋则不得胜,这种认真的态度憨得可爱。我曾见过二人手谈,起先是坐着,神情潇洒,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势吃紧,两人都站起来了,剑拔弩张,如斗鹌鹑,最后到了生死关头,两个人跳到棹上去了! 笠翁《闲情偶寄》说奕棋不如观棋,因观者无得失心,观棋是有趣的事,如看斗牛、斗鸡、斗蟋蟀一般,但是观棋也有难过处,观棋不语是一种痛苦。喉间硬是痒得出奇,思一吐为快。看见一个人要入陷阱而不作声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得中肯,其中一个人要厌恨你,暗暗的骂一声“多嘴驴!”另一个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难道我还不晓得这样走!”如果说得不中肯,两个人要一齐嗤之以鼻,“无见识奴!”如果根本不说,蹩在心里,受病。所以有人于挨了一个耳光之后还要抚着热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车,要抽车!” 下棋只是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这样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为它颇合于人类好斗的本能,这是一种“斗智不斗力”的游戏。所以瓜棚豆架之下,与世无争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对,消此永昼;闹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闲阶级的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身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奕,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馀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钩心斗角的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多占几个官,与其招摇撞骗,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讷仆射,性卞急,酷好奕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奕具陈于前,讷赌,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诸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book_title]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勤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的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需受这种折磨。“科学”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的要变成“国粹”了。 当作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数,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睢靶木本陀欣选w中吹眉嵬∏危*大概是尖毫。笔墨纸砚,对于字的影响是不可限量的。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book_title]影响我的几本书 我喜欢书,也还喜欢读书,但是病懒,大部分时间荒嬉掉了!所以实在没有读过多少书。年届而立,才知道发愤,已经晚了。几经丧乱,席不暇暖,像董仲舒三年不窥圆,米尔顿五年隐于乡,那样有良好环境专心读书的故事,我只有艳羡。多少年来所读之书,随缘涉猎,未能专精,故无所成。然亦间有几部书对于我个人为学做人之道不无影响。究竟那几部书影响较大,我没有思量过,直到八年前有一天邱秀文来访问我,她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她问我所读之书有那几部使我受益较大。我略为思索,举出七部书以对,略加解释,语焉不详。邱秀文记录得颇为翔实,亏她细心的联缀成篇,并以标题“梁实秋的读书乐”,后来收入她的一个小册“智者群像”,时报文化出版公司出版。最近联副推出一系列文章,都是有关书和读书的,编者要我也插上一脚,并且给我出了一个题目“影响我的几本书”。我当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考生,遇到考官出了一个我不久以前作过的题目,自以为驾轻就熟,写起来省事,于是色然而喜,欣然应命。题目像是旧的,文字却是新的。这便是我写这篇东西的由来。 第一部影响我的书是《水浒传》。我在十四岁进清华才开始读,偷偷的读,因为那时候被目为“闲书”,在学校里看是悬为历禁的。但是我禁不住诱惑,偷闲在海甸一家小书铺买到一部《绿牡丹》,密密麻麻的小字光纸石印本,晚上钻在蚊帐里偷看,也许近视眼就是这样养成的。抛卷而眠,翼晨忘记藏起,查房的斋务员在枕下一摸,手到擒来。斋务主任陈筱田先生唤我前去应询,瞪著大眼厉声咤问:“这是嘛?”(天津话“嘛”就是“什么”)随后把书往地上一丢,说“去吧!”算是从轻发落,没有处罚,可是我忘不了那被叱责的耻辱。我不怕,继续偷看,又看了肉蒲团、灯草和尚、金瓶梅等等。这几部,并不使我满足,我觉得内容庸俗、粗糙、下流。直到我读到水浒传才眼前一亮,觉得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不愧金圣叹称之为第五才子书,可以和庄、骚、史记、杜诗并列。我一读,再读,三读,不忍释手。曾试图默诵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姓名绰号,大致不差(并不是每一人物都栩栩如生,精采的不过五分之一,有人说每一个人物都有特色,那是夸张)。也曾试图搜集香烟盒里(是大联珠还是前门?)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图片。这部实在令人著迷。水浒作者施耐庵在元末以赐进士出身,生卒年月不详,一生经历我们也不得而知。这没有关系,我们要读的是书。有人说水浒作者是罗贯中,根本不是他,这也没有关系,我们要读的是书。水浒有七十回本,有一百回本,有一百十五回本,有一百二十回本,问题重重;整个故事是否早先有过演化的历史而逐渐形成的,也很难说;故事是北宋淮安大盗一伙人在山东寿张县梁山泊聚义的经过,有多大部分与历史符合有待考证。凡此种种都不是顶重要的事。水浒传的主题是“官逼民反,替天行道”。一个个好汉直接间接的吃了官的苦头,有苦无处诉,于是铤而走险,逼上梁山,不是贪图山上的大碗酒大块肉。官,本来是可敬的。奉公守法公忠体国的官,史不绝书。可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贪污枉法的官却也不在少数。人踏上仕途,很容易被污染,会变成为另外一种人,他说话的腔调会变,他脸上的筋肉会变,他走路的姿势会变,他的心的颜色有时候也会变。“尔俸尔禄,民脂民膏”,过骄奢的生活,成特殊阶级,也还罢了,若是为非作歹,鱼肉乡民,那罪过可大了。水浒写的是平民的一股怨气。不平则鸣,容易得到读者的同情,有人甚至不忍责那些非法的杀人放火的勾当。有人以终身不入官府为荣,怨毒中人之深可想。 较近的叛乱事件,义和团之乱是令人难忘的。我生于庚子后二年,但是清廷的糊涂,八国联军之肆虐,从长辈口述得知梗概。义和团是由洋人教士勾结官府压迫人民所造成的,其意义和梁山泊起义不同,不过就其动机与行为而言,我怜其愚,我恨其妄,而又不能不寄予多少之同情。义和团不可以一个“匪”字而一笔抹煞。英国俗文学中之罗宾汉的故事,其劫强济贫目无官府的游侠作风之所以能赢得读者的赞赏,也是因为它能伸张一般人的不平之感。我读了水浒之后,我认识了人间的不平。 我对于水浒有一点极为不满。作者好像对于女性颇不同情。水浒里的故事对于所谓奸夫淫妇有极精采的描写,而显然的对于女性特别残酷。这也许是我们传统的大男人主义,一向不把女人当人,即使当作人也是次等的人。女人有所谓贞操,而男人无。水浒为人抱不平,而没有为女人抱不平。这虽不足为水浒病,但是水浒对于欣赏其不平之鸣的读者在影响上不能不打一点折扣。 第二部书该数《胡适文存》。胡先生生在我们同一时代,长我十一岁,我们很容易忽略其伟大,其实他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思想学术道德人品上最为杰出的一个。我读他的文存的时候,我尚在清华没有卒业。他影响我的地方有三: 一是他的明白清楚的白话文。明白清楚并不是散文艺术的极致,却是一切散文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他的文学改良刍议,现在看起来似嫌过简,在当时是震聋发膭的巨著。他的白话文学史的看法,他对于文学(尤其是诗)的艺术的观念,现在看来都有问题。例如他直到晚年还坚持的说律诗是“下流”的东西,骈四俪六当然更不在他眼里。这是他的偏颇的见解。可是在五四前后,文章写得像他那样明白晓畅不枝不蔓的能有几人?我早年写作,都是以他的文字作为模仿的榜样。不过我的文字比较杂乱,不及他的纯正。 二是他的思想方法。胡先生起初倡导杜威的实验主义,后来他就不弹此调。胡先生有一句话,“不要被别人牵著鼻子走!”像是给人的当头棒喝。我从此不敢轻信人言。别人说的话,是者是之,非者非之,我心目中不存有偶像。胡先生曾为文批评时政,也曾为文对什么主义质疑,他的几位老朋友劝他不要发表,甚至要把已经发排的稿件擅自抽回,胡先生说:“上帝尚且可以批评,什么人什么事不可批评?”他的这种批评态度是可佩服的。从大体上看,胡先生从不侈言革命,他还是一个“儒雅为业”的人,不过他对于往昔之不合理的礼教是不惜加以批评的。曾有人家里办丧事,求胡先生“点主”,胡先生断然拒绝,并且请他阅看《胡适文存》里有关“点主”的一篇文章,其人读了之后翕然诚服。胡先生对于任何一件事都要寻根问底,不肯盲从。他常说他有考据癖,其实也就是独立思考的习惯。 三是他的认真严肃的态度。胡先生说他一生没写过一篇不用心写的文章,看他的文存就可以知道确是如此,无论多小的题目,甚至一封短札,他也是像狮子搏兔似的全力以赴。他在庐山偶然看到一个和尚的塔,他作了八千多字的考证。他对于水经注所下的功夫是惊人的。曾有人劝他移考证水经注的功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他说不,他说他这样做是为了要把研究学问的方法传给后人。我对于水经注没有兴趣,胡先生的著作我没有不曾读过的,唯水经注是例外。可是他治学为文之认真的态度,是我认为应该取法的。有一次他对几个朋友说,写信一定要注明年、月、日,以便查考。我们明知我们的函件将来没有人会来研究考证,何必多此一举?他说不,要养成这个习惯。我接受他的看法,年、月、日都随时注明。有人写信谨注月日而无年分,我看了便觉得缺憾。我译莎士比亚,大家知道,是由于胡先生的倡导。当初约定一年译两本,二十年完成,可是我拖了三十年。胡先生一直关注这件工作,有一次他由台湾飞到美国,他随身携带在飞机上阅读的书包括《亨利四世下篇》的译本。他对我说他要看看中译的莎士比亚能否令人看得下去。我告诉他,能否看得下去我不知道,不过我是认真翻译的,没有随意删略,没敢潦草。他说俟全集译完之日为我举行庆祝,可惜那时他已经不在了。 第三本书是白璧德的《卢梭与浪漫主义》。白璧德(IrvingBabbitt)是哈佛大学教授,是一位与时代潮流不合的保守主义学者,我选过他的《英国十六世纪以后的文学批评》一课,觉得他很有见解,不但有我们前所未闻的见解,而且是和我自己的见解背道而驰。于是我对他发生了兴趣。我到书店把他的著作五种一古脑儿买回来读,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他的这一本《卢梭与浪漫主义》。他毕生致力于批判卢梭及其代表的浪漫主义,他针砭流行的偏颇的思想,总是归根到卢梭的自然主义。有一幅漫画讽刺他,画他匍匐地面揭开被单窥探床下有无卢梭藏在底下。白璧德的思想主张,我在“学衡”杂志所刊吴宓、梅光迪几位介绍文字中已略为知其一二,只是《学衡》固执的使用文言,对于一般受了五四洗礼的青年很难引起共鸣。我读了他的书,上了他的课,突然感到他的见解平正通达而且切中时弊。我平夙心中蕴结的一些浪漫情操几为之一扫而空。我开始省悟,五四以来的文艺思潮应该根据历史的透视而加以重估。我在学生时代写的第一篇批评文字《中国现代文学之浪漫的趋势》就是在这个时候写的。随后我写的《文学的纪律》、《文人有行》,以至于较后对于辛克莱《拜金艺术》的评论,都可以说是受了白璧德的影响。 白璧德对东方思想颇有渊源,他通晓梵文经典及儒家与老庄的著作。《卢梭与浪漫主义》有一篇很精采的附录论老庄的“原始主义”,他认为卢梭的浪漫主义颇有我国老庄的色彩。白璧德的基本思想是与古典的人文主义相呼应的新人文主义。他强调人生三境界,而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有内心的理性控制,不令感情横决。这就是他念念不忘的人性二元论。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正是白璧德所乐于引证的道理。他重视的不是élanvital(柏格森所谓的“创造力”)而是élanfroin(克制力)。一个人的道德价值,不在于做了多少事,而是在于有多少事他没有做。白璧德并不说教,他没有教条,他只是坚持一个态度——健康与尊严的态度。我受他的影响很深,但是我不曾大规模的宣扬他的作品。我在新月书店曾经辑合《学衡》上的几篇文字为一小册印行,名为《白璧德与人文主义》,并没有受到人的注意。若干年后,宋淇先生为美国新闻处编译一本《美国文学批评》,其中有一篇是《卢梭与浪漫主义》的一章,是我应邀翻译的,题目好像是《浪漫的道德》。三十年代左倾仁兄们鲁迅及其他谥我为“白璧德的门徒”,虽只是一顶帽子,实也当之有愧,因为白璧德的书并不容易读,他的理想很高也很难身体力行,称为门徒谈何容易! 第四本书是叔本华的《隽语与谶言》(MaximsandCounsels)。这位举世闻名的悲观哲学家,他的主要作品TheworldaswillandIdea我没有读过,可是这部零零碎碎的札记性质的书却给我莫大的影响。 叔本华的基本认识是;人生无所谓幸福,不痛苦便是幸福。痛苦是真实的,存在的,积极的;幸福则是消极的,并无实体的存在。没有痛苦的时候,那种消极的感受便是幸福。幸福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实质的存在。基于此种认识,人生努力方向应该是尽量避免痛苦,而不是追求幸福,因为根本没有幸福那样的一个东西。能避免痛苦,幸福自然就来了。 我不觉得叔本华的看法是诡辩。不过避免痛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慎思明辨,更需要当机立断。 第五部书是斯陶达的《对文明的反叛》(LothropStoddard:“TheRevoltagainstCivilization”)。这不是一部古典名著,但是影响了我的思想。民国十四年,潘光旦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念书,住在黎文斯通大厦,有一天我去看他,他顺手拿起这一本书,竭力推荐要我一读。光旦是优生学者,他不但赞成节育,而且赞成“普罗列塔利亚”少生孩子,优秀的知识分子多生孩子,只有这样做,民族的品质才有希望提高。一人一票的“德谟克拉西”是不合理的,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克拉西”较近于理想。他推崇孔子,但不附和孟子的平民之说。他就是这样有坚定信念而非常固执的一位学者。他郑重推荐这一本书,我想必有道理,果然。 斯陶达的生平不详,我只知道他是美国人,一八八三年生,一九五○年卒,《对文明的反叛》出版于一九二二年,此外还有《欧洲种族的实况》(一九二四年)、《欧洲与我们的钱》(一九三二年)及其他。这本《对文明的反叛》的大意是:私有财产为人类文明的基础。有了私有财产的制度,然后人类生活型态,包括家庭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各方面,才逐渐的发展而成为文明。马克斯与恩格斯于一八四八年发表的一个小册子《ManifostderKommuniston》声言私有财产为一切罪恶的根源,要彻底的废除私有财产制度,言激而辩。斯陶达认为这是反叛文明,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打击。 文明发展到相当阶段会有不合理的现象,也可称之为病态。所以有心人就要想法改良补救,也有人就想象一个理想中的黄金时代,悬为希望中的目标。礼记礼运所谓的“大同”,虽然孔子说“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实则大同乃是理想世界,在尧舜时代未必实现过,就是禹、汤、文武周公的“小康之治”恐怕也是想当然耳。西洋哲学家如柏拉图、如斯多亚派创始者季诺(Zeno)、如陶斯玛·摩尔,及其他,都有理想世界的描写。耶苏基督也是常以慈善为教,要人共享财富。许多教派都不准僧侣自蓄财产。英国诗人柯律芝与骚赛(ColeridgeandSouthey)在一七九四年根据卢梭与高德文(Godwin)的理想居然想到美洲的宾夕凡尼亚去创立一个共产社区,虽然因为缺乏经费而未实现,其不满于旧社会的激情可以想见。不满于文明社会之现状,是相当普遍的心理。凡是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人对于贫富悬殊壁垒分明的现象无不深恶痛绝。不过从事改善是一回事,推翻私有财产制度又是一回事。至若以整个国家甚至以整个世界孤注一掷的做一个渺茫的理想的实验,那就太危险了。文明不是短期能累积起来的,却可毁灭于一旦。斯陶达心所谓危,所以写了这样的一本书。 第六部书是《六祖坛经》。我与佛教本来毫无瓜葛。抗战时在北碚缙云山上缙云古寺偶然看到太虚法师领导的汉藏理学院,一群和尚在翻译佛经,香烟缭绕,案积贝多树叶帖帖然,字斟句酌,庄严肃穆。佛经的翻译原来是这样谨慎而神圣的,令人肃然起敬。知客法舫,彼此通姓名后得知他是《新月》的读者,相谈甚欢,后来他送我一本他作的《金刚经讲话》,我读了也没有什么领悟。三十八年我在广州,中山大学外文系主任林文铮先生是一位狂热的密宗信徒,我从他那里借到《六祖坛经》,算是对于禅宗作了初步的接触,谈不上了解,更谈不到开悟。在丧乱中我开始思索生死这一大事因缘。在六榕寺瞻仰了六祖的塑像,对于这位不识字而能顿悟佛理的高僧有无限的敬仰。 六祖坛经不是一人一时所作,不待考证就可以看得出来,可是禅宗大旨尽萃于是。禅宗主张不立文字,但阐明宗旨还是不能不借重文字。据我浅陋的了解,禅宗主张顿悟,说起来简单,实则甚为神秘。棒喝是接引的手段,公案是参究的把鼻。说穿了即是要人一下子打断理性的逻辑的思维,停止常识的想法,蓦然一惊之中灵光闪动,于是进入一种不思善不思恶无生无死不生不死的心理状态。在这状态之中得见自心自性,是之谓明心见性,是之谓言下顿悟。 有一次我在胡适之先生面前提起铃木大拙,胡先生正色曰:“你不要相信他,那是骗人的!”我不作如是想。铃木不像是有意骗人,他可能确是相信禅宗顿悟的道理。胡先生研究禅宗历史十分渊博,但是他自己没有做修持的功夫,不曾深入禅宗的奥秘。事实上他无法打入禅宗的大门,因为禅宗大旨本非理性的文字所能解析说明,只能用简略的象征的文字来暗示。在另一方面,铃木也未便以胡先生为门外汉而加以轻蔑。因为一进入文字辩论的范围便必须使用理性的逻辑的方式才足以服人。禅宗的境界用理性逻辑的文字怎样解释也说不明白,须要自身体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我看胡适铃木之论战根本是不必要的,因为两个人不站在一个层次上。一个说有鬼,一个说没有鬼,能有结论么? 我个人平夙的思想方式近于胡先生类型,但是我也容忍不同的寻求真理的方法。《哈姆雷特》一幕二景,哈姆雷特见鬼之后对于来自威吞堡的学者何瑞修说:“宇宙间无奇不有,不是你的哲学全能梦想得到的。”我对于禅宗的奥秘亦作如是观。《六祖坛经》是我最初亲近的佛书,带给我不少喜悦,常引我作超然的遐思。 第七部书是卡赖尔的《英雄与英雄崇拜》(Carlyle:OnHeroesHeroanTheory)。他说政治的妙谛在于如何把有才智的人放在统治者的位置上去。他因此而大为称颂我们的科举取士的制度。不过他没注意到取士的标准大有问题,所取之士的品质也就大有问题。好人出头是他的理想,他们憧憬的是贤人政治。他怕听“拉平者”(Levellers)那一套议论,因为人有贤不肖,根本不平等。仅管尽力拉平世间的不平等的现象,领导人才与人民大众对于文明的贡献究竟不能等量齐观。 我接受卡赖尔的伟人学说,但是我同时强调伟人的品质。尤其是政治上的伟人责任重大,如果他的品质稍有问题,例如轻言改革,囿于私见,涉及贪婪,用人不公,立刻就会灾及大众,祸国殃民。所以我一面崇拜英雄,一面深厌独裁。我愿他泽及万民,不愿他成为偶像。卡赖尔不信时势造英雄,他相信英雄造时势。我想是英雄与时势交相影响。卡赖尔受德国菲士特(Fichte)的影响,以为一代英雄之出世涵有“神意”(“divineidea”),又受喀尔文(Calvin)一派清教思想的影响,以为上帝的意旨在指挥英雄人物。这种想法现已难以令人相信。 第八部书是玛克斯·奥瑞利斯(MarcusAureliusAntoninus)的《沈思录》(Meditations),这是西洋斯托亚派哲学最后一部杰作,原文是希腊文,但是译本极多,单是英文译本自十七世纪起至今已有二百多种。在我国好像注意到这本书的人不多。我在民国四十八年将此书译成中文,由协志出版公司印行。作者是一千八百多年前的罗马帝国的皇帝,以皇帝之尊而成为苦修的哲学家,并且给我们留下这样的一部书真是奇事。 斯托亚派哲学涉及三个部门:物理学、论理学、伦理学。这一派的物理学,简言之,即是唯物主义加上泛神论,与柏拉图之以理性概念为唯一真实存在的看法正相反。斯托亚派认为只有物质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但是物质的宇宙之中偏存着一股精神力量,此力量以不同的形势出现,如人,如气,如精神,如灵魂,如理性,如主宰一切的原理,皆是。宇宙是神,人所崇奉的神祗只是神的显示。神话传说全是寓言。人的灵魂是从神那里放射出来的,早晚还要回到那里去。主宰一切的神圣原则即是使一切事物为了全体利益而合作。人的至善的理想即是有意识的为了共同利益而与天神合作。至于这一派的论理学则包括两部门,一是辩证法,一是修辞学,二者都是思考的工具,不太重要。玛克斯最感兴趣的是伦理学。按照这一派哲学,人生最高理想是按照宇宙自然之道去生活。所谓“自然”不是任性放肆之意,而是上面说到的宇宙自然。人生除了美德无所谓善,除了罪行无所谓恶。美德有四:一为智慧,所以辨善恶;二为公道,以便应付一切悉合分际;三为勇敢,藉以终止痛苦;四为节制,不为物欲所役。人是宇宙的一部分,所以对宇宙整体负有义务,应随时不忘本分,致力于整体利益。有时自杀也是正当的,如果生存下去无法善尽做人的责任。 《沉思录》没有明显的提示一个哲学体系,作者写这本书是在做反省的功夫,流露出无比的热诚。我很响往他这样的近于宗教的哲学。他不信轮回不信往生,与佛说异,但是他对于生死这一大事因缘却同样的不住的叮咛开导。佛示寂前,门徒环立,请示以后当以谁为师,佛说:“以戒为师。”戒为一切修行之本,无论根本五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以及菩萨十重四十八轻之性戒,其要义无非是克制。不能持戒,还说什么定慧?佛所斥为外道的种种苦行,也无非是戒的延伸与歪曲。斯托亚派的这部杰作坦示了一个修行人的内心了悟,有些地方不但可与佛说参证,也可以和我国传统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以及“克己复礼”之说相印证。英国十七世纪剧作家范伯鲁(Vanbrugh)的《旧病复发》(Relapse)里有一个愚蠢的花花大少浮平顿爵士(LordFoppington),他说了一句有趣的话:“读书乃是以别人脑筋制造出的东西以自娱。我以为有风度有身分的人可以凭自己头脑流露出来的东西而自得其乐。”书是精神食粮。食粮不一定要自己生产,自己生产的不一定会比别人生产的好。而食粮还是我们必不可或缺的。书像是一股洪流,是多年来多少聪明才智的人点点滴滴的汇集而成,很难得有人能毫无凭藉的立地涌现出一部书。读书如交友,也靠缘分,吾人有缘接触的书各有不同。我读书不多,有缘接触了几部难忘的书,有如良师益友,获益非浅,略如上述。 [book_title]又逢癸亥 我是清华癸亥级毕业的。现在又逢癸亥,六十年一甲子,一晃儿!我们以为六十周年很难得,其实五十九周年也很难得,六十一周年更难得。不过一甲子是个整数罢了。 我在清华,一住就是八年,从十四岁到二十二岁,回忆起来当然也有一些琐碎的事可说。我在清华不是好学生,功课平平,好多同学都比我强,不过到时候我也毕业了,没有留级过。品行么,从来没有得过墨盒(只有品学俱佳热心服务或是奉命打小报告的才有得墨盒的资格),可是也没有被记过或进过“思过室”(中等科斋务室隔壁的一间禁闭室)。 级有级长,每年推选一人担任。我只记得第一任级长是周念诚(江苏籍),他是好人,忠厚诚恳,可惜一年未满就病死了。最后一位是谢奋程(广东人),为人精明,抗战期间在香港作寓公,被日军惨杀。 每一个中等科新生,由学校指定高等科四年级生作指导员,每周会晤一二次,用意甚善。指导我的是沈隽祺。事实上和我往还较多的是陈烈勋、张道宏。我是从小没离开过家的人,乍到清华我很痛苦,觉得人生最苦恼事第一件是断奶,而上学住校读书等于是第二次断奶。过了好几年我才习惯于新的环境,但是八年来每个星期六我必进城回家过一个温暖的周末。那时候回一趟家不简单,坐人力车经海甸到西直门要一个多小时,换车进城到家又是半个多小时。有时候骑驴经成府大钟寺而抵西直门车站,很少时候是走到清华园车站坐火车到西直门。在家里停留二十四小时,便需在古道夕阳中返回清华园了。清华园是我第二个家。 八年之中我学到了些什么?英文方面,作到粗通的地步,到美国去读书没有太大的隔阂。教过我英文的有林语堂、孟宪成、马国骥、巢堃琳诸先生,还有几位美国先生。国文方面,在中等科受到徐镜澄先生(我们背后叫他徐老虎,因为他凶)的教诲,在作文方面才懂得什么叫做“割爱”,作文须要少说废话,文字要简练,句法要挺拔,篇章要完整。五四以后,白话文大行,和闻一多几位同好互相切磋,走上了学习新文学的路子。由于积极参加《清华周刊》的编务,初步学会了撰稿、访问、编排、出版一套技巧。 五四的学生运动,清华轰轰烈烈的参加了。记得我们的学生领袖是陈长桐。他是天生的领导人才,有令人倾服的气质。我非常景仰他。他最近才去世,大概接近九十高龄了。陈长桐毕业之后继续领导学生自治会的是罗隆基。学生会的活动引发好几次风潮。不一定是学生好乱成性,学校方面处理的方法也欠技巧。有一晚全体学生在高等科食堂讨论罢课问题,突然电灯被熄灭了,这不能阻止学生继续开会,学生点起了无数枝蜡烛,正群情激愤中,突然间有小锣会(海甸民间自卫组织)数人打着灯龙前来镇压,据说是应校方报案邀请而来,于是群情大哗,罢课、游行、驱逐校长,遂一发而不可收拾。数年之间,三赶校长。本来校长周寄梅先生,有校长的风范,亟孚人望,假使他仍在校,情势绝不至此。 清华夙重体育。上午有十五分钟柔软操,下午四至五强迫运动一小时,这个制度后来都取消了。清华和外面几个大学常有球类比赛,清华的胜算大,每次重要比赛获胜,学校若狂,放假一天。我的体育成绩可太差了,毕业时的体育考试包括游泳、一百码、四百码、铅球等项目。体育老师马约翰先生对我只是摇头。游泳一项只有我和赵敏恒二人不及格,留校二周补考,最后在游泳池中连划带爬总算游过去了,喝了不少水!不过在八年之中我也踢破了两双球鞋,打断了两只球拍,棒球方面是我们河北省一批同学最擅长的,因此我后来右手拾起一块石子可以投得相当远,相当准。我八年没有生过什么病,只有一回感染了腮腺炎住进了校医室。起码的健康基础是在清华打下的,维持至今。 清华对学生的操行纪律是严格的。偷取一本字典,或是一匹夏布,是要开除的。打架也不行。有一位同学把另一位同学打伤,揪下了一大撮头发,当然是开除处分,这位被开除的同学不服气,跑到海甸喝了一瓶莲花白,回来闯进大家正在午膳的饭厅,把斋务主任(外号李胡子)一拳打在地下,结果是由校警把他抓住送出校去。这一闹剧,至今不能忘。 我们喜欢演戏,年终同乐会,每级各演一短剧比赛。像洪深、罗发组、陆梅僧,都是好手。癸亥级毕业时还演过三幕话剧,我和吴文藻扮演女角,谁能相信? 癸亥级友在台北的最多时有十五人,常轮流作东宴集,曾几何时,一个个的凋零了!现只剩辛文锜(卧病中)和我二人而已。不在台北的,有孙立人在台中,吴卓在美国。现在又逢癸亥,欲重聚话旧而不可得,何况举目有山河之异,“水木清华”只在想像中耳! [book_title]诗人 有人说:“在历史里一个诗人似乎是神圣的,但是一个诗人在隔壁便是个笑话。”这话不错。看看古代诗人画像,一个个的都是宽衣博带,飘飘欲仙,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辋川图”里的人物,弈棋饮酒,投壶流觞,一个个的都是儒冠羽衣,意态萧然,我们只觉得摩诘当年,千古风流,而他在苦吟时堕入醋瓮里的那付尴尬相,并没有人给他写书流传。我们凭吊浣花溪畔的工部草堂,遥想杜陵野老典衣易酒卜居茅茨之状,吟哦沧浪,主管风骚,而他在耒阳狂啗牛炙白酒胀饫而死的景象,却不雅观。我们对于死人,照例是隐恶扬善,何况是古代诗人,篇章遗传,好像是痰唾珠玑,纵然有些小小乖僻,自当加以美化,更可资为谈助。王摩诘堕入醋瓮,是他自己的醋瓮,不是我们家的水缸,杜工部旅中困顿,累的是耒阳知县,不是向我家叨扰。一般人读诗,犹如观剧,只是在前台欣赏,并无须厕身后台打听优伶身世,即使刺听得多少奇闻轶事,也只合作为梨园掌故而已。 假如一个诗人住在隔壁,便不同了。虽然几乎家家门口都写着“诗书继世长”,懂得诗的人并不多。如果我是一个名利中人,而隔壁住着一个诗人,他的大作永远不会给我看,我看了也必以为不值一文钱,他会给我以白眼,我看看他一定也不顺眼。诗人没有常光顾理发店的,他的头发作飞蓬状,作狮子狗状,作艺术家状。他如果是穿中装的,一定像是算命瞎子,两脚泥;他如果是穿西装的,一定是像卖毛毯子的白俄,一身灰。他游手好闲,他白昼作梦,他无病呻吟,他有时深居简出,闭门谢客,他有时终年流浪,到处为家,他哭笑无常,他饮食无度,他有时贫无立锥,他有时挥金似土。如果是个女诗人,她口里可以衔只大雪茄;如果是男的,他向各形各色的女人去膜拜。他喜欢烟、酒、小孩、花草、小动物——他看见一只老鼠可以作一首诗,他在胸口上摸出一只虱子也会作成一首诗。他的生活习惯有许多与人不同的地方。有一个人告诉我,他曾和一个诗人比邻,有一次同出远游,诗人未带牙刷,据云留在家里为太太使用,问之曰:“你们原来共用一把么?”诗人大惊曰:“难道你们是各用一把么?” 诗人住在隔壁,是个怪物,走在街上尤易引起误会。伯朗宁有一首诗《当代人对诗人的观感》,描写一个西班牙的诗人性好观察社会人生,以致被人误认为是一个特务,这是何等的讥讽!他穿的是一身破旧的黑衣服,手杖敲着地,后面跟着一条秃瞎老狗,看着鞋匠修理皮鞋,看人切柠檬片放在饮料里,看焙咖啡的火盆,用半只眼睛看书摊,谁虐打牲畜谁咒骂女人都逃不了他的注意——所以他大概是个特务,把观察所得呈报国王。看他那个模样儿,上了点年纪,那两道眉毛,亏他的眼睛在下面住着!鼻子的形状和颜色都像魔爪。某甲遇难,某乙失踪,某丙得到他的情妇——还不都是他干下的事?他费这样大的心机,也不知得多少报酬。大家都说他回家用晚膳的时候,灯火辉煌,墙上挂着四张名画,二十名裸体女人给他捧盘换盏。其实,这可怜的人过的乃是另一种生活,他就住在桥边第三家,新油刷的一幢房子,全街的人都可以看见他交叉着腿,把脚放在狗背上,和他的女仆在打纸牌,吃的是酪饼水果,十点钟就上床睡了。他死的时候还穿着那件破大衣,没膝的泥,吃的是面包壳,脏得像一条薰鱼! 这位西班牙的诗人还算是幸运的,被人当作特务,在另一个国度里,这样一个形迹可疑的诗人可能成为特务的对象。 变戏法的总要念几句咒,故弄玄虚,增加他的神秘,诗人也不免几分江湖气,不是谪仙,就是鬼才,再不就是梦笔生花,总有几分阴阳怪气。外国诗人更厉害,作诗时能直接的祷求神助,好像是仙灵附体的样子。 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 一朵野花里看出一个天堂, 把无限抓在你的手掌里 把永恒放进一刹那的时光。 若是没有一点慧根的人,能说出这样的鬼话么?你不懂?你是蠢才!你说你懂,你便可跻身于风雅之林,你究竟懂不懂,天知道。 大概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做诗人的一段经验。在“怨黄莺儿作对,怪粉蝶儿成双”的时节,看花谢也心惊,听猫叫也难过,诗就会来了,如枝头舒叶那么自然。但是入世稍深,渐渐煎熬成为一颗“煮硬了的蛋”,散文从门口进来,诗从窗口出去了。“嘴唇在不能亲吻的时候才肯唱歌。”一个人如果达到相当年龄,还不失赤子之心,经风吹雨打,方寸间还能诗意盎然,他是得天独厚,他是诗人。 诗不能卖钱,一首新诗,如拈断数根须即能脱稿,那成本还是轻的,怕的是像牡蛎肚里的一颗明珠,那本是一块病,经过多久的滋润涵养才能磨炼孕育成功,写出来到哪里去找顾主?诗不能给富人客厅里摆设作装璜,诗不能给广大的读者以娱乐。富人要的是字画珍玩,大众要的是戏剧,诗,短短一橛,充篇幅都不中用。诗是这样无用的东西,所以以诗为业的诗人,如果住在你的隔壁,自然是个笑话。将来在历史上能否就成为神圣,也很渺茫。 [book_title]莎士比亚与性 一位著名的伊利沙白文学专家在伦敦泰晤士报上说“莎士比亚是最富于性的描述的英文伟大作家。他毫不费力的,很自然的,每个汗毛孔里都淌着性。”这位六十七岁的英国学者劳斯又说:“在莎氏作品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他集中注意力于女人身上。所以他创造出一系列的动人的文学中的女性。同时有人坚信莎士比亚作品乃是培根、或玛娄、或牛津伯爵所作,其说亦显然的是狂妄,因为这几个人都是同性恋者。”“这一点在莎士比亚研究上甚为重要,他是非常热烈的异性恋者——就一个英国人身分而言也许是超过了正常的程度。” 西雅图泰晤士报于同年四月二十四日亦刊有一段类似的电讯: 性与诗人 现代的色情作家会使莎士比亚生厌 伦敦美联社讯——想找一本色情的书么?不必注意目前充斥市场的淫书,去读沙士比亚的作品罢。 这是两位文学界权威的劝告,他们说这位诗人的十四行诗集有的是猥亵的描写。 伦敦泰晤士报今天发表了这两位戏剧专家的意见,宣称莎士比亚是英文中最富色情的作家。 莎氏传记作者牛津大学的劳斯博士说,莎士比亚“从每一个汗毛孔淌出色情”。 劳斯引述《莎士比亚的猥亵文字》作者帕特立芝(EricPatridgc)的话,说莎氏是“一位极有学识的色情主义者,渊博的行家,非常善于谈情说爱的能手,大可以对奥维德予以教益哩。” 但是专家们说,把淫秽部分发掘出来不是容易事。 莎士比亚的色情描述通常是隐隐约约的,使用文字游戏来表达,需具有精通伊利沙白英文能力的学者才能欣赏。 劳斯说,莎氏是“非常热烈的异姓爱者——以一个英国人身分来说可能是超过了一般常态。” 劳斯的文章是为纪念一五六四年诗人诞辰纪念而作,立即引起争论。 “大诗人是色情狂么?”太阳报的一个标题这样问。莎士比亚学会秘书GwynethBowen说:“胡说!其他大部分伊利沙白作家比他的色情成分要多得多哩。” 看了以上两段报导文字,不禁诧异一般人对莎士比亚的认识是这样的浅薄。戏剧里含有猥亵成分是很平常的事,中外皆然。尤其是在从前,编戏的人不算是文学作家,剧本不算是文学作品,剧本是剧团所有的一项资产;剧本不是为读的,是为演的;剧本经常被人改动有所增损;剧本的内容要受观众的影响。所以,剧本里含有猥亵之处,不足为奇。看戏的人,从前都是以男人为限,而且是各阶层的男人。什么事情能比色情更能博取各色人等的会心一笑呢?不要以为只有贩夫走卒才欣赏大荤笑话,缙绅阶级的人一样的欢迎那件人人可以做而不可以说的事。平素处在礼法道德的拘束之下的人,多所忌讳,一旦在戏院里听到平素听不到的色情描写,焉能不有一种解放的满足而哄然大笑?我们中国的平剧,在从前观众没有女性参加的时候,有几出戏丑角插科打诨之中,猥亵成分特多,当时称之为“粉戏”,以后在“风化”的大题目之下逐渐删汰了比较大胆的色情点缀。莎氏全集,一八一八年包德勒(ThomasBowdler)也曾加以“净化”,删削了一切他所认为淫秽的词句,成了“每个家庭里皆适于阅读”的版本。不过至今我还不能不想到那些所说的“粉戏”。至今似乎没有人肯购置一部包德勒编的莎氏全集放在他的家里(事实上这个版本早已绝版)。 若说莎士比亚作品最富色情,似亦未必。十四行诗第一百二十九首是著名的一首,以性欲为主题,表现诗人对于性交之强烈的厌恶,我的译文如下: 肉欲的满足乃是精力之可耻的浪费; 在未满足之前,肉欲是狡诈而有祸害, 血腥的,而且充满了罪, 粗野无礼,穷凶极恶,不可信赖, 刚刚一满足,立即觉得可鄙; 猎取时如醉如狂;一旦得到, 竟又悔又恨,像是有人故意, 布下了钓饵被你吞掉: 追求时有如疯癫,得到时也一样; 已得,正在得,尚未得,都太极端; 享受时恍若天堂;事过后是懊丧; 这一切无人不知;但无人懂得彻底, 对这引人下地狱的天堂加以规避。 诗写得很明显,其中没有文字游戏,亦未隐约其词,但是并不淫秽。我记得罗赛蒂(DanteG.Rossetti)有一首《新婚之夜》(NuptialNight),也不能算是色情之作。 莎氏剧中淫秽之词,绝大部分是假藉文字游戏,尤其是所谓双关语。朱生豪先生译《莎士比亚全集》把这些部分几完全删去。他所删的部分,连同其他较为费解的所在,据我约略估计,每剧在二百行以上,我觉得很可惜。我认为莎氏原作猥亵处,仍宜保留,以存其真。 在另一方面亦无需加以渲染,大惊小怪。 [book_title]莎翁夫人 五十八年十一月廿四日报载: (中央社英国斯特拉福顿二十二日合众国际电)今天一场大火烧毁了莎士比亚夫人童年故居的三分之一,但官员们希望能在明年游季以前,及时修复损坏部份。 莎士比亚纪念中心主任福克斯说,调查证明火灾是因电线走火而起,他又说,纵火的可能性“并未排除”。 福克斯称赞救火员,拯救了一座最具历史性,保存了五百年的茅草屋顶的农舍,该农舍自一八九二年来,则为英国重要的名胜。 据推测在十六世纪末期,哈塔威小姐嫁给莎士比亚以前,一直居住在那里。 每年大约有二十五万人参观该农舍。 莎翁夫人安·哈塔威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她比莎士比亚大八岁。莎氏在《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景写下这样的句子: 女人永远要嫁一个比她大些的,她才能适合他,才能在她丈夫心里保持平衡。……女人像玫瑰,美丽的花儿一经盛开立刻就谢。 这一段话也许是有感而发的罢?莎氏夫人在婚前就已怀孕,所以在降临节(Advent)前几天匆匆忙忙的请求教会举办手续,而且迫不及待的请求特准免去三次预告的手续,因为降临节一开始直到封斋期是不准结婚的。在伊利沙白时代,订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婚礼是可以展缓举行的,所以在婚前的性关系并不违法,但与善良风俗究竟不合,而且在双方心理上将永远是一个负担,将觉得婚姻(至少那婚礼)是被逼迫举行的。哈塔威一家人有清教的倾向,清教徒厌恶剧院,而莎士比亚正好走上戏剧一途,不仅是作者,而且是演员,这志趣的不调和在婚姻上必有很大影响。所以莎士比亚一去伦敦,二十余年从来没有把妻子接到城里去同居,——这是不寻常的事。莎氏在伦敦黑僧剧院附近置产,想尽方法使将来不至于落入妻室之手。莎氏遗嘱留赠给妻的东西是“我的次好的一张床”,即是他死时睡着的那张床。有人说“次好的床”表示亲热,因为那时代家中最好的床通常是预备客人睡的。但是遗嘱里他对他的妻没有任何亲热的字样。这一段婚姻是不幸的。不过,古今中外文人的婚姻有几人是十分理想的呢? [book_title]拜伦 三年前在美国新闻周刊上看到这样的一条新闻: “且来享受醇酒妇人,尽情欢笑; 明天再喝苏打水,听人讲道。” 这是英国诗人拜伦(1788—1824)的诗句,据说他不仅这样劝别人,他自己也彻底接受了他自己的劝告。他和无数的情人缱绻,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许多的丑闻使得这位面貌姣好头发卷曲的诗人死后不得在西敏寺内获一席地,几近一百五十年之久。一位教会长老说过,拜伦的“公然放浪行为”和他的“不检的诗篇”使他不具有进入西敏寺的资格。但是“英格兰诗会”以为这位伟大的浪漫作家,由于他的诗和“他对于社会公道与自由之经常的关切”,还是应该享有一座纪念物的,西敏寺也终于改变了初衷,在“诗人角”里安放了一块铜牌来纪念拜伦。那“诗人角”是早已装满了纪念诗人们的碑牌之类,包括诸大诗人如莎士比亚、米尔顿、巢塞、雪莱、济慈,甚至于还有一位外国诗人名为朗费洛的在内。 我当时看了这一段新闻,感慨万千,顺手译了出来,附上一篇按语,题为《文艺与道德》,以应某一刊物索稿之命。刊登出来之后发现译文中少了“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一语。拜伦的种种丑行已见宥于西敏寺的长老,我们中国的缙绅大夫似乎还以为那些乱伦的事是不可以形诸于文字的! 乱伦的事无需多加渲染,甚至基于隐恶扬善之旨对于人的阴私更不要无故揭发。但是拜伦之事早已喧腾众口,近来我尚看到一本专书考证拜伦这一段畸恋的前因后果,书名为《拜伦的女儿》,旁征博引,不厌其详,可是我终觉得是浪费笔墨。说来说去,不过是叙说拜伦于漫游欧陆归来之后,和他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奥格斯塔如何的交往日密,以至于私生了一个女儿。当时奥格斯塔已嫁,嫁给了一位上校,名乔治·李,但是婚姻不幸时起勃蹊。拜伦因同情而怜惜而恋爱,在拜伦心目中奥格斯塔是最美丽最纯洁的女子,可是他并不是不知道乱伦是一件严重的罪愆。他有一首诗,题为《为谱乐的诗章》(StanzasforMusic),是写给奥格斯塔的,有这样的句子: 没有一个美貌的女人 有像你这样的魅力; 我听到你说话的声音 与水上的音乐无异。 Therebenoneofbeauty’sdaughtersagiclikethee; Andlikemusiconthewaters Isthyvoicetome 女性说话的声音往往最能打动男人的心。看这几行诗可以知道拜伦对他妹妹如何倾倒。但是下面几行诗充分显示这一段畸恋是如何的使他忐忑不安: 你的名字我不说出口,我不思索, 那声音中有悲哀,说起来有罪过: 但是我颊上流着的热泪默默的 表示了我内心深处的情意。 为热情嫌太促,为宁静嫌太久, 那一段时光——其苦其乐能否小休? 我们忏悔,弃绝,要把锁链打破,—— 我们要分离,要飞走——再度结合! Ispeaknot,Itracenot,Ibreathenotthyname, Thereisgriefinthesound,thereisguiltinthefame: Butthetearycheekmayimpart Thedeepthoughtsthatdwellinthatsilenceofheart, Toobriefforourpassion,toolongforourpeace, werethosehours——cantheirjoyortheirbitternesscease? ourchain,—— wewillpart,wewillflyto——uniteagain! 他感到悲苦,他意识到罪过,但是他于决定分手之际仍企望着再度的结合。拜伦与奥格斯塔生下了一个女儿,一直在拜伦夫人的照顾下,夫人是以严峻著名的女人,对奥格斯塔所生的孩子当然没有感情,但是对于这可怜的孩子却也给了多年的相当的赡养,不过二人之间的感情极不融洽,孩子认为没有得到她所应得的一份遗产,夫人觉得她忘恩负义。这可怜的孩子身世坎坷,一再被人欺凌失身,颠连困苦,终于流浪到了法国,最后和一个年纪相当大的法国农夫结婚,不久又成了孀居,关于这个孩子的苦难,无需详加叙述,令人不能已于言者就是拜伦当初未能克制自己,铸此大错,始乱终弃,并且殃及后人! 拜伦的很多行为不能见谅于社会,所以他终于去父母之邦,漫游欧陆,身死他乡。“不是我不够好,不配居住在这个国家,便是这个国家不够好,不配留我住下来。”历来文人多为拜伦辩护,例如在最重视道德的维多利亚时代,马考莱有一篇文章评论穆尔(Moore)所作的《拜伦爵士传》,便有这样的话: 我们知道滑稽可笑的事莫过于英国社会之周期性爆发的道德狂。一般讲来,私奔、离婚、家庭纠纷,大家不大注意。我们读了轰动的新闻,谈论一天,也就淡忘了。但是六七年之中,我们的道德观念要大为激动一次。 我们不能容忍宗教与礼法被人违犯。我们必须严守反抗罪恶的立场。我们必须训告一般浪子英国的人民欣赏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于是有一些运气坏的人,其行为并不比数以千百计的犯有错误而受宽容的人们更为堕落,但被挑选出来成为示众的牺牲。如果他有儿女,便被强夺了去。如果他有职业,便被迫失业。他受较高阶层人士的打击,受较低阶层人士的奚落。事实上他成了一个代人受罚的人,藉他所受的苦痛收惩一儆百之效。我们严责于人,沾沾自喜,扬扬得意的以英国高水准的道德与巴黎的放荡生活相比较。我们的愤怒终于消歇。受我们迫害的人身败名裂,伤心欲绝。我们的道德一声不响的再睡七年。 好象拜伦就是这样的狼狈的被迫离开了他的祖国!事隔一百五十年,我们现在应该心平气和的作一更公正的论断。有一件小事值得提及,他走的时候并不狼狈,他定制了一辆马车,是按照拿破仑御用马车的形式复制的,极富丽堂皇之能事,他驱车渡海,驰骋于低地国家,凭吊著名的战场!拜伦对于拿破仑特有好感,室内摆着他的雕像,处处为他辩护,虽然对于他的残酷不是没有微言。“他的性格与事业无法不令人倾倒。”有人问拜伦当年风云人物有哪几个人,他回答说有三个,一个是花花公子BcauBrummcll,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他自己!这倒也并非完全是吹嘘,十九世纪的前四分之一,拜伦在英国以及欧陆的名气确是震铄一时的。 作为一个诗人,拜伦的隆誉现在显然的是在低落。文人名世,主要的是靠他的作品的质地。拜伦的诗好像是多少为他自己的盛名所掩。不过,在西敏寺给他立一块铜牌,他还是当之无愧的。 ```后记``` 奥格斯塔是拜伦的异母所生的姊姊,不是妹妹。我所以有此误,不是由于写作匆忙,也不是由于记忆错误,纯粹的是由于无知。英文Sister一字,可姊可妹,我就随便的写成妹妹了。承读者黄天白先生为文指正,我非常感谢。 [book_title]约翰孙的字典 约翰孙的英文字典刊于一七五五年,除了在规模较大的图书馆里现在很少人有机会看见这部字典的原貌,但是这部字典有其不可磨灭的位置。我幼时在教科书里读到约翰孙致柴斯菲德伯爵书,即心仪其人,后来读了马考莱的约翰孙传,得知其生平梗概,益发对他向往。近年来我与字典编纂的工作结了不解缘,深知其中甘苦,对于约翰孙的字典遂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我从书架上取下这部一七五五年出版的字典的复制版,展开来看,原书面貌丝毫不爽,纸是黄的,墨色是暗淡的,字型是粗陋的,古色古香,但是我面对着二百多年前的外国的这位前贤的力作,不胜敬服,感慨万千。 约翰孙这个人,很不平凡。他的一只眼差不多瞎了,另一只患极度近视。脸上有疤,皮肤患有瘰疬。虽然经过女王触摩亦未治愈。时常口中念念有词,自言自语,有时用舌端舐着口腔上膛突然向后一抽,发出母鸡似的咯咯声,有时用舌端突然向外一吐作嘟嘟声,有时和人争论之后仰天吐一口大气如鲸鱼喷水。走路先抬左脚或右脚都有一定,走到门口一共多少步也有一定,如果错了需要回转重新走过。他头向右歪斜,身驱前后摇动,手掌不断的搓着膝头,他声若洪钟,他衣裳褴褛,他鞋底上尽是污泥,他吃起东西来狼吞虎咽,油渍可以溅到旁边客人身上。与贵妇同席,可以忽然蹲伏到桌底下偷偷的剥落一只女人鞋。他的体格强健,膀大腰圆,有人说他应该以“脚行”为业,他在剧院发现他的座位被人占据而勃然大怒时把那个人连人带椅一起掷到楼下去!约翰孙就是这样的一个怪人。可是他为人正直,心地忠厚,自奉甚俭,而家里养着一大堆闲人。他的妻比他大廿岁,肥头大耳,而伉俪情感甚笃。他读书涉猎很广,对于希腊罗马的古典文学作品寝馈尤深,谈话时口若悬河,为文亦气势磅礴。文学家以作品行世,克享大名历久弗衰,唯约翰孙异于是。他是以他的特立独行的人格彪炳千古,并不靠任何一部著作。在十八世纪下一半,他真的是称得起“文坛盟主”。一七六四年间成立的“文学社”,那是历史上罕有的风云际会的结合,一共九个人,每星期在酒店中聚餐一次,晚七时起,夜深始散,其中包括演员加立克,画家瑞诺兹,诗人家高尔斯密,戏剧家谢立敦,政治家柏尔克,和他的传记作家包斯威尔,而约翰孙实为其中之灵魂。他的一生行谊,他的作品所表现出来的道德的严肃性,使得他成为一个令人敬爱的不朽的人物。他最初成名的作品便是他的字典。我们现在谈谈他的字典,仍然是颇有兴会的事。 文人自古与穷结不解缘。约翰孙一生潦倒,一起始即沦为文丐。字典是几个出版家提议约请他编的,创议的是书贾道兹雷。在那个时代以一个人的力量编一部字典,是太不容易的事。原计划是以三年为期,事实上是七年才得竣事。包斯威尔记载有一位亚当士博士自始就怀疑他能在三年之内完成,他提出疑问说:“先生,你三年怎能完成呢?”约翰孙说:“我毫无疑问三年可以完成。”“但是法兰西学院有四十位院士,他们合编一部字典用掉四十年的功夫。”约翰孙的回答是:“先生,确是如此。比例是如此的。让我来计算一下:四十乘四十,是一千六百,正是一个英国人对一个法国人的比例。”约翰孙是何等的自负!事实上编字典是他的煮字疗饥的手段。约翰孙在廿六岁时结婚,生活一直狼狈,他希望能从这部字典上得到经济上的帮助。编工具书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好人不愿意作,坏人作不好。约翰孙若非不得已,不会接受这样的工作。他的字典于一七五五年四月十五日出版,他的老妻于三年前逝世,他认为最大的悲哀之一便是他的老妻贫苦多年未及亲见字典出版分享他的荣誉。书贾给他的报酬是一千五百基尼,合一千五百七十五镑,雇用助手抄写费用均须从这笔款项支出,约翰孙的三年期间估计错误,拖延到七年之久,其间陆续动用稿酬贴补家用,到了字典出版之时实际已多支了一百余镑之数,翌年且有两度因债被捕系狱,字典给他的经济帮助究有多大可想而知。这真是文人的可怜的遭遇。 约翰孙的字典不是英文的第一部字典,但是在规模上、在分量上、在实质上不愧为第一部重要的字典。最早的英文字典当推一六二三年考克拉姆的字典,虽然在一六二三年以前不是没有性质近于字典的辞书。约翰孙的字典里收的单字大多数是采自前人的字典,但其余的部分都是他自己从各项书籍里检出来的。他的书架上约有上千种的书,供他检寻单字。他要从各个作家的书里找出每个字的重要用法的例句。他主要的参考了三本字典: (一)倍来的英文字典一七二一年本 (二)安斯渥兹的拉丁字典一七三六年本 (三)菲利浦斯的英文字典一六五八年本 他所参考的书籍,从而摘取例句的书籍,都是复辟时代(一六六○年)以前的作品。他用黑铅笔在借来的字典上及其他书籍上画了记号,然后由缮写员誊录。誊录时在每个单字下面预留空白,由约翰孙填写定义。他共雇用了六名缮写人,其中五人是苏格兰人,都是穷寒之士,后来得约翰孙之恩惠不少。 这部字典的正式标题是:“英文字典:所收单字均溯及字源,并从优秀作家采取不同意义之例句。卷首弁以英国文字史及英文文法各一文。”从这标题亦可推测出这部字典的性质。共二册,对折本,定价九十先令,于一七五五年四月十五日在伦敦出版。英国博物院现藏有三部。以后重版多次,第四版(一七七三年)曾经修正,第八版(一七九九年四开本二册)及第九版(一八○五年八开本四册)亦有改正。但以最后的第十版为最佳,一八一○年出版,四开本二册。一八一八年陶德之改编本出版,内容颇有增益,较原作多出数千字。以后续有删节本、续编本、翻译本、改编本出现,不胜枚举。原本字典,序占十页,英国文字史占二十七页,英文法占十三页。 这部字典在当时可以说是搜罗宏富,定义精审。以著《英国文明史》闻名的柏克尔曾读这部字典以求多识字;诗人白朗宁也曾熟读这部字典。读字典是不足为训的读书方法,在从前或许不失为一种方法。卡赖尔在《英雄与英雄崇拜》里说:“假如约翰孙的作品只留下一部字典,我们也可看出他是一个智力伟大而又实事求是的人。试看他的定义的清晰,内容的坚实、诚恳、透澈,及其成功的方法,这部字典便可认为是最好的一部了。” 约翰孙的最大的短处在于字源方面,因为他不是文字学家,科学的文字学研究在十八世纪还不曾出现。据包斯威尔的记载,约翰孙的书架上有朱尼阿斯与斯金纳的书,这两个人都是十七世纪的英国学者,写过关于字源学的书,显然的约翰孙对于文字学的知识是不够的。不过此外还另有一个缺点,他时常不能抑制自己的情感与偏见,在定义上露出主观的见解,有时且流于滑稽讽刺。例如: 燕麦——在英国通常用以饲喂马的一种谷类,但在苏格兰供人食用。 恩俸——对不作任何等值的服务者之酬金。在英格兰通常认为是对国家雇员之背叛国家者所给付之薪水。 领恩俸者——一个国家的奴才,受雇支薪,以服从其主人者。 编字典者——编写字典的人,一个无害的文丐。 进步党——一个小派系的名字。 骹骨——马的膝盖。 “燕麦”的定义表示他对苏格兰人的厌恶,但是事实上他有好多苏格兰人的朋友,包括包斯威尔在内,可见约翰孙这人嘴硬心软。关于“恩俸”两条定义,在后来他自己也领取恩俸的时候(一七六二年),使他感到很尴尬。“编字典者”的定义含有无限酸辛。“进步党”是他所痛恨的,所以不惜加以那样的一条定义。“骹骨”的定义显然是错误的,有一位夫人问他何以要下这样的定义,他回答说,“无知,夫人,由于纯粹的无知。” 最后要谈到约翰孙与柴斯菲德的一段关系。在约翰孙的时代,教育尚不普及,读众因之很少,以写作为职业的人无法以出卖作品的方法得到充分的经济报酬,所以保护人制度一直继续存在。富有的贵族,是最适当的保护人,把一部份作品奉献给他,使他得到名誉,他对作家予以经济上的照拂,这可以说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之一种交易行为。约翰孙是一个贫穷而高傲的人,从来不曾有过保护人,他年轻的时候,他的鞋子破得露出了脚趾头,有人悄悄的放一双新鞋在他门前,他发现之后一脚踢开。他受不了人家的恩惠。他编这部字典,受了生意人的怂恿,把字典的“计划书”献给了柴斯菲德伯爵。柴斯菲德伯爵是当时政界显要,曾出使海牙,作过爱尔兰总督,并且是一个有才学的人,他的最著名的著作是写给他的一个私生子的书翰集。约翰孙,像其他穷文人一样,奔走于柴斯菲德门下,受到他的接待,并且获得小小数目的资助,但是没有得到热烈的欢迎。哪一个贵族家庭愿意看到他们的地毯被一只脏脚给污损呢?约翰孙去拜谒伯爵的时候,门人告诉他伯爵不在家。他恼了。据近代学者研究,柴斯菲德有点冤枉,他很忙,把他疏忽了是可能的,但并无意侮辱他。字典将近出版的时候,柴斯菲德从书商道兹雷得到了消息,立刻写了两篇文章称赞约翰孙的勤劳,登在一七五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及十二月五日的两期《世界报》上。可能这完全是出于善意,不料竟惹起了约翰孙的愤怒,使得约翰孙于一七五五年二月七日写给柴斯菲德那封著名的信: 伯爵大人阁下: 近承世界报社长见告,介绍拙编字典之两篇文字乃出自阁下之手笔。愚过去从无受名公巨卿垂青之经验,今遇此殊荣,诚不知如何接受,何辞以谢也。 忆昔在轻微鼓励之下,初趋崇阶,余与世人无异,窃为阁下之风度所倾倒,不禁沾沾自喜,自以为“世界之征服者之征服者”亦不过如是矣;举世竟求之恩宠,余从此可以获得矣;但余之趋候似不受欢迎,自尊与谦逊之心均不许我继续造次。昔曾公开致书阁下,竭布衣之士所能有之一切伎俩以相奉承。余已尽余之所能为;纵微屑不足道,但任何人皆不愿见其奉承之遭人轻蔑也。 阁下乎,自余在尊府外室听候召见,或尝受闭门羹之滋味以来,已七年于兹矣!在此期间,余备尝艰苦,努力推进余之工作,终于将近杀青,曾无一臂之助,无一言温勉,无一笑之宠。此种遭遇非余始料所及。因余以前从无保护人也。 魏吉尔诗中之牧羊人终于认识爱情之真面目,发现爱情乃如山居野人一般之残酷。 所谓保护人者,阁下乎,岂见人溺水作生命挣扎而无动于衷,方其抵岸,乃援以手耶?今谬承关注余之艰苦工作,设能早日来到,则余受惠不浅矣。但迟迟不来,今则余已不复加以重视,无从享受;余已丧偶,无人分享;余已略有声名,不再需要。对于不曾从中受益之事不表感激,关于上天助我独力完成之事不愿世人误为得力于保护人,此种态度似不能视为狂傲无礼也。 余既已进行工作至此阶役,曾无任何学术闻人眷顾,则于完成工作之际如遭受更少之眷顾,假使其为可能,余亦将不觉失望;因余已自大梦初醒,不复怀有希望,如 往昔之怀抱满腔热望,自命为 阁下之最低微最忠顺之门下士 约翰孙 这一篇文情并茂的文字一直被后人视为近代文人的“独立宣言”。因为这是最富有戏剧性的对于保护人制度的反抗。此后保护人制度即逐渐被社会的广大读众所代替。作家不必再看保护人的颜色,但是要看读者大众的颜色!这一封著名的信直到一七九○年包斯威尔才把它正式发表,售价半基尼。 [book_title]赛珍珠与徐志摩 联副发表有关赛珍珠与徐志摩一篇文字之后,很多人问我究竟有没有那样的一回事。兹简答如后。 男女相悦,发展到某一程度,双方约定珍藏秘密不使人知,这是很可能的事。双方现已作古,更是死无对证。如今有人揭发出来,而所根据的不外是传说、臆测,和中人物之可能的影射,则吾人殊难断定其事之有无,最好是暂且存疑。 赛珍珠比徐志摩大四岁。她的丈夫勃克先生是农学家。南京的金陵大学是教会学校,其农学院是很有名的,勃克夫妇都在那里教书,赛珍珠教英文,并且在国立东南大学外文系兼课。民国十五年秋我应聘到东大授课,当时的外文系主任是张欣海先生,也是和我同时到校的,每于教员休息室闲坐等待摇铃上课时,辄见赛珍珠施施然来。她担任的课程是一年级英文。她和我们点点头,打个招呼,就在一边坐下,并不和我们谈话,而我们的热闹的闲谈也因为她的进来而中断。有一回我记得她离去时,张欣海把烟斗从嘴边拿下来,对着我和韩湘玫似笑非笑的指着她说:“Thatan……”这是很不客气的一种称呼。究竟“这个女人”有什么足以令人对她失敬的地方,我不知道。我觉得她应该是一位好的教师。听说她的婚姻不大美满,和她丈夫不大和谐。她于一八九二年生,当时她大概是三十六岁的样子。我的印象,她是典型的美国中年妇人,肥壮结实,露在外面的一段胳臂相当粗圆,面团团而端庄。很多人对于赛珍珠这个名字不大能欣赏,就纯粹中国人的品味来说,未免有些俗气。赛字也许是她的本姓Sydenstricker的部分译音,那么也就怪不得她有这样不很雅的名字了。 徐志摩是一个风流潇洒的人物,他比我大七八岁。我初次见到他是通过同学梁思成的介绍以清华文学社名义请他到清华演讲,这是民国十一年秋的事。他的讲演“艺术与人生”虽不成功,他的丰采却是很能令人倾倒。梁思成这时候正追求林徽音小姐,林长民的女儿,美貌颀颀,才情出众,二人每周要约的地点是北海公园内的松坡图书馆。徐志摩在欧洲和林徽音早已交往,有相当深厚的友谊。据梁思成告诉我,徐志摩时常至松坡图书馆去做不受欢迎的第三者。松坡图书馆星期日照例不开放,梁因特殊关系自备钥匙可以自由出入。梁不耐受到骚扰,遂于门上张一纸条,大书:Loverswanttobeleftalone.(情人不愿受干扰)。志摩只得怏怏而去,从此退出竞逐。 我第二次见到志摩是在民国十五年夏他在北海公园董事会举行订婚宴,对方是陆小曼女士。此后我在上海遂和志摩经常有见面的机会,说不上有深交,并非到了无事不谈的程度,当然他是否对赛珍珠有过一段情不会对我讲,可是我也没有从别人口里听说过有这样的一回事。男女之私,保密不是一件容易事,尤其是爱到向对方倾诉“我只爱你一个人”的地步,这种情感不容易完全封锁在心里,可是在志摩的诗和散文里找不到任何隐约其词的暗示。同时,社会上爱谈别人隐私的人,比比皆是,像志摩这样交游广阔的风云人物,如何能够塞住悠悠之口而不被人广为传播?尤其是现下研究志摩的人很多,何待外国人来揭发其事? 如今既被外国人揭发,我猜想也许是赛珍珠生前对其国人某某有意无意的透露了一点风声,并经人渲染,乃成为这样的一段艳闻。是不是她一方面的单恋呢?我不敢说。 赛珍珠初无籍籍名,一九三八年获诺贝尔奖,世俗之人开始注意其生平。其实这段疑案,如果属实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