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唐人街
[book_author]林语堂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文学艺术,小说,完结
[book_length]163495
[book_dec]《唐人街》是由国学大师林语堂于20、30年代所著的一本描写海外华人的英文版小说,后译为中文版。二十世纪初,来自中国的老汤姆一家在纽约唐人街同舟共济“创业”,最终实现“美国梦”的故事。老汤姆是福建的农民,从美国东海岸淘金到纽约,开了一个地下室洗衣店。在二儿子的资助下,把妻子和两个小儿女从家乡接到了纽约团聚,全家的梦想是攒够钱开一家中国餐馆。他们同大多数唐人街的中国人一样,勤劳节俭,每周工作近100小时,靠着智慧和劳动在唐人街生存。有一天,老汤姆突然遭遇车祸死亡,由此得到的5000美元保险金改变了全家人的命运,成就了他们开餐馆的梦想。虽然美国的生活使最传统的母亲相信了耶稣,但其骨子里依旧保持着东方妇女的传统思想,希望子女都能有好的归宿。大儿子洛伊与一个意大利女孩结了婚;二儿子弗雷德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一位中国交际花结婚,不久便分了手;最让母亲满意的是小儿子汤姆的婚姻。小儿媳是一位出身于书香门第的中国女学生,为了参加抗日救亡社团的募捐工作只身一人来到美国。她在唐人街认识了汤姆,汤姆教她英语,而她教汤姆中文,俩人渐渐产生了感情。经过一系列波折,他们最终结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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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第一章
一
汤姆躺在床上,倦意向他的肢体袭来,他把全身的肌肉放松,准备好好睡上一觉,这是他抵达美国后的第一个夜晚。他的母亲很威严地“咔嗒”一声,把电灯关掉,吊在天花板上的灯泡儿猛一下子熄灭了。汤姆在黑暗中觉得好像有道红色的条纹在他眼前跳动,过了一会儿才消失。他的脚趾头在隐隐作痛,这是一种崭新的感觉,除了痛以外,他的心中还是喜滋滋的。他并不是常常都能有新鞋穿的,不管是布鞋还是皮鞋。父亲今天花了三元二角五分为他买了一双新鞋,他坚持要汤姆穿着新鞋。一整天下来,汤姆觉得脚底的神经有种刺痛的感觉,脚趾更是痛得不得了。
他开始觉得昏昏沉沉的,就要睡着了。对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来说,经过这一整天的兴奋,晚上应当是很容易就入睡的。比他小一岁的妹妹伊娃睡在他旁边。当他在床垫上转身时,常习惯性地用手抓着床沿。他看到月亮高挂在对街高楼的上空中。就在将入睡的那一剎那,他忽然觉得他的床摇晃起来,彷佛他还在船上似的。他在航行之中,并没有晕船,不像伊娃吐得稀哩哗啦的。他的床仍在摇晃着,月亮也好像在空中摇摆着,等他睁大他的眼睛,月亮还是静静地高挂在那些屋脊的上空。然后,他就明白了,他已经在这陌生国度中的陌生城市登陆了。
今天,他吃了太多的东西。他们在船上挨饿了四十五天,下船之后就是一顿中式的午餐,晚上又是一顿中式的晚餐。经过一个多月的航行,他似乎有点神志不清,看起来呆愣愣的。同时也因为刚从船上下来,而觉得头晕目眩。他回想着大口吞咽着米饭的情形,饭上浇了一层浓浓的肉汁和一片片煎过的豆腐……在这黑暗、甜美、温馨的气氛中,他慢慢地入睡了。
可是,伊娃仍然还是醒着的。
“你睡着没有?”伊娃小声地问他。
“我睡着了!”汤姆呢喃着。
“不嘛!你还没有睡着嘛!”
伊娃从床上爬了起来,床垫也随着她的动作而摇晃着。
“你要干什么?”汤姆问她。
他在黑暗中看到伊娃蹑着脚尖,穿过房间。
咔嗒!咔嗒!咔嗒!汤姆头顶上的灯泡儿一亮一灭地闪了三次……
“啊!伊娃!”
伊娃叽哩咕噜地低声笑着。她神气地跳到床上,躺下身来,顺手把被单盖到身上。
另一个房间中,传来了老爸爸的声音:“孩子们!不要玩灯了!它是电呢!”广东话的“电”字念得很重——“系电!”
那是电!“电”是常常可听到的字,它彷佛是这世界中所有新的、奇妙东西的象征。整个下午汤姆和伊娃兄妹两人都在玩电灯的开关。汤姆还仔细地观察灯泡儿中的灯丝。他在广东和船上都看过电灯,可是他们家里并没有这种装置,所以,他们的好奇心还是很强烈。汤姆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去研究这个令人难以了解的奇妙东西。目前,他所感兴趣的是这个小巧、灵活、精确的电灯开关。汤姆是个敏感的小男孩,对于无法了解的事情他总要花上一点时间去苦苦思索,这点伊娃和他颇不相同。他的父亲说:“那是电!”电可以变成光,这个想法令他兴奋无比。
沉寂的夜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传来一阵疯狂似的声音。这隆隆作响的声音穿过卧房窗口,又传向黑暗的远方。这由铁轨所发出的声音,就像在黑夜中神哭鬼泣一样,使得窗子也为之颤动不已。汤姆从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到火车一连串明亮的窗户快速地穿过,在黑暗中显得很怪异。接着,汤姆就可以听到火车在剎车时所发出的尖锐响声,那是“第三艾尔大道”的火车,进入八十四街的火车站。
一列火车飞快地从他窗前过去。汤姆这时十分地清醒,对这嘈杂的声音他并不感到惊讶。因为,在他前往美国之前,对美国就有一些概念了。美国是一个制造机器的国家,汤姆想,机器当然是很吵!所以,美国一定是很嘈杂,机器不停地、忙碌地、快速地运转着,前往某地——按开关——停止——按开关——继续前进——按开关,咔嗒!困扰汤姆的是另一件事情,他一直想不通。
这时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前向外凝视。那真令人无法相信。为什么两根窄窄的铁轨可以支撑满载旅客的火车?对汤姆来说,这简直是个奇迹。呼啸而过的火车一定是用魔术棒支撑的。汤姆抓了抓头,他渴望能知道这一切。
当他的视线从铁轨往上移时,看到许多穿着睡衣的男人和女人,男的大都秃头,女的都穿着低胸的衣服。他们坐在对面窗户外的躺椅上。
汤姆回到床上。天气相当热,四周又这么嘈杂。这全然陌生的环境,一切都使他觉得新奇、吃惊。伊娃已经睡着了。汤姆只觉得头昏沉沉的,胃部也胀得怪难受的。
当他再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
二
“你觉得爸爸怎么样?”汤姆一醒来,伊娃就小声地问他。汤姆还是迷迷糊糊的,伊娃摇摇他:“哎!我问你,你觉得爸爸怎么样?”
“什么?”汤姆揉揉眼睛。想都没想,他只知道一切都很好、很棒,并且十分令人兴奋的事情都发生在他身上了。然后,他就意识到自己是在美国,神话中的纽约市,他跳了起来,嘴里嚷着:“我在纽约啰!我在纽约啰!”彷佛他到了世外桃源似的。
“你喜不喜欢爸爸?”伊娃再度问他。
“我喜欢他!”汤姆回答道,“这不是很奇妙吗?我们也有爸爸!哦!我们也有爸爸呢!”
“这没有什么奇怪的,他本来就是我们的爸爸嘛!”伊娃抗议地说道。
“可是有个爸爸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
“你喜欢这种感觉吗?”伊娃向来很尊敬汤姆的看法。
“我喜欢极了!这种感觉好棒,就好像有两幢屋子,我们本来已经有一幢了,现在又有了另外一幢!嗯!好棒!”
“他为了我们,工作得多辛苦啊!”伊娃说,“可是我们以前都不知道。”
汤姆身体比妹妹瘦多了,皮肤白白的。伊娃仍是稚气未脱的模样,颧骨和颚部较突出,细小而明亮的眼睛,宽平的额头,脸上总是挂着单纯而毫无心机的微笑,加上她的小辫子,使得她看起来像个娃娃。
汤姆还在襁褓之中,他父亲就走了。伊娃从生下来,就没看见过父亲。在他们的心目中,“父亲”是一个梦,一个传说,一个远在天边的人,和他们隔得那么远,远得使他们觉得父亲并不是一个真实的人。
不管家里的收成好不好,父亲总是会为他们寄钱来。家里的人说,他是在阿拉斯加寻金热发生的时候到美国去的,那就是为什么中国人把旧金山叫做旧金山的原因。可是远在海外的中国人却把它叫做大港。他们的父亲送回家里的钱,他们称为“金元”。广东南海岸的村民——如台山、兴会、番禺——对“金元王国”有谁人不知道呢?
大家都知道谁家的儿子在美国,他们就可以收到汇款,然后把钱存下来买田地、盖房子。有些人甚至还盖起了“外国房子”叫很多人羡慕。
冯家老二曾经两度回中国,在家里待了一年多,随后又回美国去赚外国金子。
自从孩子们懂事以来,他们的父亲就一直待在纽约。纽约虽不是旧金山,但对孩子们来说,也没有什么区别——反正都是要渡过神话般的太平洋。旧金山和纽约只不过是遥远的两点。
村子里的人传说,在美国西海岸的中国人,曾经被攻击、被抢劫、被杀害、被赶出西海岸地区;而孩子们家里的人则说,他们的父亲冯老二历尽千辛万苦逃往东海岸。可是这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这类事情听起来就像海盗故事一样,古老而久远。反正冯老二逃过了那场大劫,他和两个儿子年复一年地把金元送回家里,养活双亲、兄弟和妻子,送他们的侄子上学。这是生存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成功的,那是奋斗的结果。
村民们继续不断地到美国去,在他们眼中,移民局的官员是老天爷对他们是否有耐性,是否能坚忍不拔的考验。移民的困苦,并不是什么好笑的事,尽管他们身无分文,他们仍会对这些困难一笑置之。
汤姆的二哥义可,他十六岁时在船上当水手,船经过美国时,他跳船非法入境。他现在的名字是佛烈德立克.a.t.冯,是美国康尼纽斯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他说,就算是司法机构的人,也弄不清楚他的行踪,可是他却从来没说过,为什么华盛顿司法部门的人要知道他的行踪。每当他一提到司法部门,总不忘加上华盛顿三个字。他对任何人都很友善,尤其是当他碰到美国人时,总是不等别人介绍,就说:“我是佛烈德立克.a.t.冯。”
当汤姆和伊娃在广东兴会村中成长时,他们的大哥戴可和二哥义可已经跟着父亲住在纽约了。整个家庭被分成两部分,一边负起赚钱的责任,另一边完全是消费分子。对汤姆和伊娃来说,妈妈是他们的屋顶,一片无可挑剔的屋顶,父亲则是另一片屋顶。现在,整个家庭团圆了,他们也就拥有两片屋顶了。
在汤姆和伊娃的心目中,父亲一直都是很神秘的人物。从各个迹象——半年一封的家书,有时更久,汇票通常和家书一起寄来,尤其是新年将要来临之时,有时汤姆会陪着妈妈带着亲友寄来的信一起到城里去,令人惊异的是,当他们把文件交给银行时,银行就会付给他们一些花花绿绿的钞票——汤姆就是从这里判断,那个神秘人物的确是存在的,就像一些基督徒们,从雨、雪、花、鸟来判断上帝是存在的。父亲的家书都很简短,而且辞不达意,不管他们的年岁收入如何,信的结尾总是这样的:“随信附上汇票一张,请……”
除了家书以外,汤姆还可以从其它的事件上,判断他的确有这么一个父亲。第一,妈妈相信他。第二,妈妈的兄弟,也就是汤姆的成舅舅也在纽约。成舅舅不像父亲那样不可捉摸,他经常使得海这边的家人,感觉到他的存在。他的家书较多,内容也啰嗦得多,甚至有时令人觉得拉拉杂杂的,他总是提到纽约所发生的事情。大哥戴可戏剧性地和一个名叫佛罗拉的意大利女孩结婚的事,也是从舅舅的来信中,家人才知道这个消息。汤姆的父亲并没有想到,这是值得一提的喜事。第三,村里有个姓冯的老人,今年已经六十几岁了,他在美国度过漫长的岁月,然后回到村里定居下来安享余年。他告诉汤姆——这个老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孩子,有关美国习俗的事情,在这方面这个老人无可置疑的是一个权威。
老冯所说过的故事中,最叫人难忘的是美国有些餐馆没有任何侍者,你只要在投币口放下一个银币,然后“咔嗒”一声,你就可以看到一只烤得焦黄的鸡蹦了出来。没有任何人敢怀疑老冯的话,如果有人表示不相信的话,老冯会因此而暴怒。他所说过的话,都给汤姆留下深刻的印象。
“也有火鸡吗?”汤姆问道。
“有啊!一整只大大的火鸡!”
汤姆听到这里,总是垂涎三尺。
“你可以透过玻璃,看到你所要的东西,投入镍币,它就会跳出来。他们美国人真是聪明,等你长大后,你也会到美国去。”
汤姆当然想到美国去,他十分渴望那一天的来到。所有有关美国人残害铁路工人,以及他们所做的苦工的故事都吓不倒他。此外,他还听说移民局不合理地限制男孩子移民到美国去。移民局是什么?只是一大堆官员吗?汤姆想这些移民局的官员,大概和中国官员没什么两样。难道他们应该不同吗?既然你有个亲戚在美国,你就不用担心了。官员也许只是官员而已,可是亲戚总归是亲戚啊!
三
冯老二一直希望他的家眷也能来美国,他已经等了十年了。可是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家人在西海岸登陆,搭火车穿过美国本土到东海岸来,光是火车票的价钱,就要近千把块。光靠他那家洗衣店所赚来的钱,要攒到什么时候,才能有这么一大笔钱呢?几年前,当他认为他已经存有足够的钱,接他的家人前来美国时,他存钱的银行倒闭了。当时经济一片萧条,很少人把衣服拿到洗衣店来洗。那些老顾客们不再把内衣裤送来。那些送衬衫来洗的人,似乎也从一个星期换两件改成一个星期换一件了。人们送来的床单和被单,需要花更大的工夫去洗,所赚的也就相对地减少了。他把价钱减低了,长时间地工作着(感谢老天,当时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来限制他们)。他每天都汗流浃背地站到十一点钟才打烊。他把他赚来的钱放在小布袋内,然后收在一个铁盒子中锁起来,藏在最下层抽屉内。他对银行已失去了信心。他曾经希望赌马能使他致富,有一次还赢得两百一十元的奖金,但是,由于他希望能从这里多赢一些,好接家人出来,结果又输光了。从那时起,他开始适度地玩,只把它当做一种娱乐,而不把它当做接家人前来美国的途径。可是他每年仍要付出十元左右在赌马的游戏上。
他的第二个儿子碰上了好运气,在保险代理工作上有很好的表现,拿了一张五百元的支票给他父亲,这是他的第一笔存款。他对父亲说:“把这张支票寄给妈妈和弟弟妹妹,告诉他们是义可赚的钱,我知道你希望妈妈来。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的。”
冯老二觉得内心深处彷佛有东西在那儿蠢蠢欲动。它埋藏在如此深的地方,以致过了好一会儿他的感觉才在脸上表露出来。几年以来,他用耐力和健壮造成的武装,在这一剎那被刺穿了,顿时他觉得软了下来。脸上缓缓露出了僵硬而不自然的微笑,眼泪在眼眶内打转。他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他只是频频地擦拭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彷佛在说:“我很感激!孩子!我多么渴望接你妈妈过来啊!”
这笔钱未经银行转手,汤姆的母亲终于接到钱,开始计划动身。她本人倒情愿留在中国,她安于现状,而且在她那个年龄,前往一个风俗、语言都不一样的地方,她并不觉得有任何的兴奋。可是为了汤姆和伊娃,她还是得去。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孩子们是最兴奋的。可是他们不能即刻动身,必须等老奶奶百年之后,为她办好后事才能离开。至于还要等多久,没有人能拿得准,可是他们都愿意等。也不可能等太久,因为,老奶奶已经八十岁了。汤姆有时私下里希望老奶奶快点儿过世,然而又为自己这个不孝的念头而脸红。当汤姆十三岁时,老奶奶死了,办完了后事,他们终于起程前往美国了。
可是事情并不像表面那么简单。移民局的官员、移民法都需要一一应付。这些移民法好像是专为防止中国人到美国而制定的。可是他们也知道找寻一些方法,来应付法规。义可到美国的方法是跳船。可是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小孩,根本没办法这样做。他们既不能游向加州海岸,也无法从墨西哥非法入境。一个洗衣店店主不能合法地接家人到美国来。
可是商人可以,如果他的孩子不超过二十一岁的话。成舅舅就是商人,他在唐人街开了一间杂货店,生意还不错,成舅舅很愿意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外甥女到美国来。
依照法定的程序内,冯老二成为成舅舅杂货店的合伙人,在法律漏洞下,冯老二变成商人。他和成舅舅心里都有数,这只是权宜之计,为了使他们在法律上能站住脚,终于什么都办好了。
从过去几个月来,冯老二的眼睛变得柔和了。他盘在头上的发辫已呈现了灰白的颜色。他的脸上并没有留下太多的岁月痕迹,只有从嘴角附近的沟纹,才可看出他已经不年轻了。高高的颧骨,细细的眼睛,嘴角下垂,很难从他的脸判断他是严肃的,还是不高兴,或是想笑,还是乐天知命。紧抿着的嘴唇,隐藏了他所有的感情,这些他从不轻易地表露出来。从他的嘴也可看出他勤苦耐劳的个性,彷佛在说:“我们即将知道,谁是最后的胜利者。”他的体格很壮,他经常都是沉默寡言的,即使是对他的长子——他称他为洛伊——所说的话,也不外是工作上的细节。有几次洛伊惊讶地听到他父亲低沉的喉音说:“我们到察森广场去!”洛伊就知道他们要到唐人街一家餐馆的地下室,享用一顿较好的晚餐。吃完饭他们又回到洗衣店,一直工作到十一点或十二点。
他们的洗衣店开在第八十街,他们利用底层的一个半房间来工作,默默地、不停地、认命地烫着衣服,直到深夜。洗衣店外面挂着红底白字的招牌“汤姆·冯的手洗洗衣店”。那个时候,“手洗洗衣店”已经不存在了,但传统被保留下来,而且大多数人都顺应了这种传统。老冯的身材矮壮,双肩有力;而洛伊显得较瘦较高些。两个人在一百瓦特的日光灯下,像机械人一样地操作着。
这个小世界一直都是安全而平静的,通常都没有什么困难出现。除了父亲偶然会直截了当地问洛伊:“我什么时候才能抱到孙子?”
“不知道。”
“佛罗拉是怎么了?”
然后,对话就在这里告一段落了。
洗衣店的问题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童叟无欺地做生意,他们有足够的顾客,而且每一个顾客都不会赖账。他们的目的是洗得干净、洗得快,然后得到他们所应得的报酬。他们从来就没有员工或合伙人的问题。站在烫衣板前的每一分钟,都意味着更多的钱。这就好像在大街上捡钱一样。除了体力的耗损之外,并没有任何事情来限制他们赚多少钱。冯老二虽已近耳顺之年,但他仍比儿子壮得多。他常叫他的儿子,“洛伊,去睡觉吧!”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工作。当佛罗拉帮他们折衣服、算账时,他常叫他们早点去睡觉。他自己有一套对遗传的看法——衰弱的妈妈不可能生出强壮的婴儿。
四
这真是一个单纯的世界,没有人能对他们产生影响。也许这就是冯老二说,美国是一个好国家的原因。和平,真是一样美好的事物。他们不希望别人来管他们,别人就不管他们。中国政府不对他做什么,他也不对中国政府做什么。美国政府不管他,他也不管美国政府。纽约市的警察和他们无关,他们也和警察无关。他爱中国,就好像一个人爱自己的双亲一样,对他来说中国是一个群众社会,而不是一个国家——一个由相同的信仰和相同的风俗的人们所组成的群众社会。
在冯老二住处附近还住了一些捷克人、希腊人、意大利人、犹太人、德国人以及澳洲人。他对这些民族所属的国家一点也不了解。在他看来,这些人也不过是为家庭生活而忙于奔波的人。中国人从被满族统治以来,到海外的人都知道自己的行为得非常谨慎,就像拿了护照去国外似的,这大半是为了自己所处情况的需要。其次,才是因为法律的约束力量。如果你是一个和平的公民,你会惊奇地发现,即使没有国家你也能照样过日子。如果你杀人越贷的话,你的祖国也没有办法能保护你。冯老二就是以这种崇尚自由,独善其身的个人主义,在纽约安顿下来,就像成百成千的同胞驻足阿拉斯加、伊利诺、利马、开普敦、德勒斯登
(注:德国东部重要的文化、政治和经济中心。)和马赛一样。一八四七年时,曾有一个中国人在圣赫勒拿岛遇到他。由许多事情证明,这些旅居在外的中国人并不需要政府的保护。
但是,人与人之间总不会是相同的。例如,佛罗拉。当佛罗拉和洛伊决定结婚时,老爸爸用美国流行的用语简短地说“ok”。这表示他并不反对,因为,佛罗拉是个女人,女人就是女人。何况纽约市的中国女孩很稀少。他的儿子不应该娶个女人吗?佛罗拉是外国人,可是她有美丽的睫毛,小小的嘴巴和排列整齐的牙齿。她的胸部也算丰满,这点对做个母亲是很重要的。所以老爸爸说“ok”。他自己知道他多么需要洛伊的母亲,可是他从来未向任何人透露这点,直到那天他的二儿子交给他那张支票,才知道他对妻子的思念是如此深刻。
佛罗拉是个意大利裔的美国人,她和别的美国女郎一样坦率热情。当一个美国女人快乐的时候,她一定是坦率而热情地把快乐显露出来;当她感激时,她也要表现出来;当她恋爱时,她更是坦率而热情地把她的爱情表露出来。中国人所欣赏的是保守、含蓄,而不是热情奔放。对佛罗拉的许多美国作风,冯老二可以容忍。可是,当佛罗拉当着这个严肃的老爸爸,吻着他在工作中的儿子时,洛伊会觉得难堪,他并不是不喜欢她吻他,可是他也不期望在第三者的面前有这样的举动。所以,每当佛罗拉吻他时,他总是毫无反应。在老爸爸眼里,不禁会怀疑佛罗拉是否还会一直爱着洛伊,他知道洛伊总是爱着佛罗拉的。
佛罗拉只有二十二岁,黑眼睛长睫毛,但她的皮肤不像中国女人的皮肤那么细嫩,手臂上还长了许多毛。她的脸在黑色的鬈发覆盖下,显得很瘦削。冯老二觉得她整体看来还是颇有女人味。有人告诉这位老爸爸,意大利女人都是非常热情的,而通常人都把热情的女人和结过多次婚或孩子成群的女人联想在一起,冯老二希望佛罗拉属于后者。佛罗拉对洛伊的爱,可从很多方面看出来,例如,她出于自愿地帮忙洗衣店的工作,而且工作起来都显得一副愉快的样子。还有她尽快地学着中国的生活方式。她不但分享中国菜而且还表示她对中国菜的喜好。很幸运的,他们在食物的嗜好上并没有冲突。所以,这异国联姻的基石可算是很稳固的了。许多异国联姻的夫妻,他们的婚姻宣告破裂的原因是,太太做的羊排发出的气味令先生难以下咽,倒不是因为民族性格不同使然。
当汤姆和伊娃所搭乘的巴拿马托运公司的船进入纽约港时,他们看到了自由女神的雕像。由于他们在邮票上,以及电影中都曾看过美国的风景,所以,这尊女神和摩天大楼对他们来说都不算陌生。不过这次他们真的是身临其境,这些景物都触手可及,而不是在邮票上的框框中的小小一张相片了。他们的感觉就像是看到电影明星本人,从银幕上走了下来,她说话的样子和在银幕上没什么差别,可是给人的感觉彷佛是一场梦,令人怀疑其真实性。伊娃对着那些摩天大楼看了又看,深怕她的梦境随时会幻灭成空。她几次回过头去,再看看刚刚所看到的摩天大楼,它们仍然在那里。
父亲、大哥戴可、大嫂佛罗拉、二哥义可(佛烈德立克.a.t.冯)和成舅舅都到码头来接他们。义可是最引人注目的一个:他穿着漂亮的浅蓝上衣,衣领上还别了一朵康乃馨。他的个子是最高大的,而且也是他的支票使得一家大小得以团圆,对他们一家人来说,义可真是一位“伟大的兄弟”。他在七八年前看过他的弟弟、妹妹,而戴可从未见过他们。义可在唐人街算得上相当了不起的人物,为了对这种场合表示重视起见,他还戴上了黑领结。
戴可和父亲事先都不知道佛烈德立克带了一位摄影师,这件事还惹得他母亲非常的生气与困窘。当他的母亲带着两个孩子走下扶梯时,义可就走上扶梯去迎接他们,并且拥着母亲吻了她一下,此时镁光灯一闪,摄影师已按下了快门。冯妈妈差一点没有当场晕倒。
这个分离了十二年之久的家庭终于团聚在一起了。大家不免感叹一阵,悲伤一阵,然后,又惊讶于新生一代的成长。然后,义可提议拍一些照片作为纪念。爸爸妈妈应当坐着,可是码头上又找不到椅子,所以,他们只好将就些。佛罗拉和戴可站在一边,她的脸上虽带着勇敢的微笑,可是事实上,她是十分羞怯的。成舅舅是三个长辈之一,也就顺理成章地站在中间。他大概是四十来岁的样子,身上穿着的,是他最好的驼毛料衣服,平常只有在星期天才穿,可是因为年代已久,这件衣服已经被磨得发亮了。他那突出的圆滚滚的肚子使他的身材很像一只海豹。他覆着黑发的头也是圆滚滚的,留着稀稀疏疏的胡子,发亮的皮肤,走起路来一摇一摆,使人家越看越觉得他像只海豹。义可和汤姆、伊娃站在另一边,他将手分别搭在弟弟、妹妹的肩膀上,彷佛是将他们保护在他的翼翅下。
五
冯妈妈大概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有张方型的脸,给人一种坚强的感觉。由于义可不合乎礼法的拥抱,使得她震惊了许久还未恢复过来。
“阿东,你为什么要拍那张照片?”她用广东话问佛烈德立克。她揭开了义可英文名字中“a.t.”两个符号的秘密了,这一向是他不愿意告诉别人的。在较亲密的社交场合中,别人叫他佛莱迪。佛烈德立克这个名字是用在法律、职业,以及支票签名等方面。至于阿东,只有他的父母亲才这样叫他。
“为什么?是为了给中国报纸刊登用的。”他回答。报纸一刊登出来,整个唐人街就会知道佛烈德立克这个孝子,如何地欢迎母亲到纽约来。接下来那一刻,就好像美国印第安人承认“五月花”是历史画布上的主题,这段历史的重演。
“儿子啊,儿子!”母亲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她的儿子吻了她还不够,竟然还要将这不光荣的一刻刊登出来!这不是有违她的妇道吗?
从这一刻起,这群人在出租车内没有片刻的安宁,直到戴可告诉他母亲,义可可以使那张照片不被刊登出来,大家也都点头承认义可真的能够办得到。这个时候他们也快要抵达冯老二的洗衣店了。
事情并不像他们所想象中的那样。在第三大道转角的洗衣店,只有鸽子笼大,汤姆和伊娃甚至连他们的母亲都觉得好失望。可是这毕竟不是鸽子笼,这对他们来说等于是金矿一样,父亲和戴可在这里所赚的钱,使他们在兴会村买下了农庄。汤姆原来想象他父亲有片好大的店,里面的设备、装潢全是美国式的,店里挤满了成百个美国顾客,吱吱呱呱地讲着英语。设在地下室的店面今天停工一天,汤姆试着读出挂在外头的招牌,他认识“tom
fong”这两个字,其余的他都不懂,上头写的是“quick and clean try and convince”。
佛罗拉一见汤姆就喜欢他。汤姆指着招牌要佛罗拉告诉他上面写着的是什么意思。她只是微笑着,因为,她只能听得懂一点点广东话。义可就代她回答了。
“convince的意思是‘信心’,就好像believe一样。”
“believe又是什么意思?”汤姆又问,他急着学一些新的字。
“believe也是信心的意思。”
“为什么招牌上不写believe呢?”
“哦!因为convince比较高雅,我们说i convince要比说i believe好得多。”
这就是汤姆在纽约所学到的第一个字。
洗衣店是一幢灰色的三层楼房子,好像一块三明治般被夹在两幢红砖四层楼房之间。他们把住处安排在顶层,一共有三个房间和一个厨房,从厨房朝外看是一个天井,天井中什么都没有,只有几根晾衣绳。孩子们发现了通往阳台的楼梯后,就一溜烟跑到阳台上去了。这幢屋子的左边是一幢面临第三大道的房子的背部,汤姆从一个四楼的窗口看到一个女人在厨房中做刺绣的工作。另一个窗口则有个少女两手支着下颚在朝外眺望。那幢房子的后院,给人一种悠闲、和平的感觉。每家和每家之间,则用斑驳退色的木板隔起来。右边邻居的后院里,有一棵瘦弱的老榆树,树上只有稀稀落落的树叶,汤姆在阳台上离这棵榆树的树枝只有几尺的距离,而这个阳台完全是自己的。在阳光的照射下,这个阳台显得既安详又可爱,汤姆觉得好满意。
六
当佛罗拉和丈夫一起去接婆婆时,她的心真是跳得厉害。事实上,在几个月前她得知,留在中国的另一半家人要到美国来时,她就开始在担心着。洛伊告诉她,在中国家庭中母亲的地位如何,然后笼统地说,一切事情都会很顺利的,他的母亲是一个大好人,此外要一个年轻人尊敬老一辈的人,又有什么不对?她并不是不了解他们家的人,可是和公公、丈夫住在一起,日子过得很简单;义可几乎是一个独立的人。如果新加入婆婆,以及整个大家庭式的生活,会不会发生什么呢?
三个房间如何来分配,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情。义可决定到唐人街租个房间,因为家里的房间并不够一整家人住。靠近街道的房间毫无异议地分给两个小孩睡,因为,这个房间最亮,还得兼做家庭的起坐间。此外,小孩夜间睡得较沉,他们不在乎嘈杂声。靠里头的两间,光线不好空气也不流通,窗口都面对一尺半远的砖墙,可是这两个房间在夜里静多了。婆婆住哪间?媳妇住哪间?又是一个问题。其中,有个房间带有浴室,另一个房间只有一个洗脸盆。佛罗拉一直希望住在靠里面那间有浴室的房间,可是她没有说出来。
很明显的,这件事要等婆婆来了以后才能做决定。当他们征求这个母亲的意见时,她很快地回答:“你们年轻人住那间有浴盆的吧!我要个浴盆干什么?我这一生都使用洗脸盆就可以打发了,而且那个珐琅的洗脸盆很漂亮呢!此外,这间房间离小孩近,我照顾他们比较方便。”很奇怪,这种小事情也会引发极富戏剧性的、深深的感情。佛罗拉眼中凝满了泪水,她不由自主地喊道:“哦!妈妈!”她自己也不知道,那是她第一次叫她“妈妈”。
“汤姆跟阿娃现在去洗手!”妈妈命令着。
冯太太是个令人觉得惊讶的女人,任何事情只稍瞄上一眼,就弄得一清二楚。她对这一片小小的店觉得失望极了,可是她也不打算去埋怨啥。她的心中默默地想着一大堆的事情——家庭的收支、房子、佛罗拉,以及孩子们——尽管她一件事也不说出来。外国也好,不是外国也好,这里就是她的家了,她必须对所有的人负起她的责任。房间的问题解决后,她就打开行李把汤姆和伊娃的牙刷、毛巾拿到厨房,放在洗碗台的附近。汤姆在广东时的名字就是汤姆,伊娃的英文名字则是经过一长串的演变,最后才决定的——阿华——阿帕——阿芭——阿娃——伊娃。
“到哪里洗,妈?”伊娃叫着。
“到厨房里去!”
汤姆和伊娃乖乖地去了,可是过了一会儿他们就兴致盎然地玩起水来,他们把冷热水龙头一会儿开一会儿关,大概玩了十分钟吧!他们胸前的衣服全湿透了。
“我的天哪!你们搞什么鬼?”她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汤姆,“而且水是要钱的!”
“不,水不用花钱。”汤姆说,“他们告诉伊娃的。”等她弄清楚,水是免费的,而且不管是冷水或是热水都一样,伊娃告诉汤姆,而伊娃又是戴可跟她说,最后牵扯到佛罗拉——他们之中的美国通,最后则是由爸爸来证明。
“清洗是一件容易的事了,可是这并不是说,你们可以任意浪费。”私底下,她倒是对美国产生了好感。
汤姆和伊娃所住的房间本来是义可的,房间的布置看起来有几分怪异,在靠床这边的墙上挂着两幅滚动条的画像,一幅是乔治·华盛顿,他的眼角正好注视着旁边的一幅中国美女出浴图,这个美女披着透明的纱质的衣服,甜甜的眼睛和蛊惑的微笑,好像就是为了回报华盛顿的注视。另一边的墙上则挂着放大的祖父遗照和杂七杂八的照片,这些照片大部分是有关义可在政界和社交界的活动。其中,有一张用金色相框装起来,特别引人注目,这是义可在一次竞选活动中,与纽约的参议员握手时所拍摄的。义可在他们抵达后不久就走了,因为,他还要到他的办公室去,所以,他没有为他们一一介绍那些照片。除了这些照片外,还有义可从周刊上剪下来的半裸女郎的画片,牢牢地贴在墙上,想把它们完整地取下来是不可能的事。在面对窗户的那面墙上,则挂着国父遗照,遗照上还挂着两面国旗,一面是中国国旗,另一面是美国国旗。
冯太太对这个房间的布置并不满意,中国美女出浴在中国村庄中是可以接受的事,但是半裸的美国美女却是猥亵的。她命令汤姆把这些画片拿下来,汤姆带着一大堆的疑惑,乖乖地做了。
此外,整个房间的安排都显得不对称,如果有客来访时应该坐的上位在哪里?所以,在成舅舅的帮忙下,他们把祖父遗像和两幅滚动条画移到面对窗户的墙上,祖父遗像的下方放了张桌子,桌子的两边安置了两张背靠着墙的椅子。这就是给客人坐的上位了。
成舅舅一直都很热心,他帮他们搬行李、拉桌子、椅子。当他搬起行李,急急忙忙地、一摇一摆地走动时,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汤姆觉得他的脖子似乎像橡皮一样,可伸可缩。就算他站着不动,双手下垂,也好像在表演平衡的动作。
当该做的事情都告一段落后,成舅舅一歪身就躺在汤姆和伊娃的床上,开始鼾声大作了。汤姆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的花花世界,这就是他未来成长的环境了。街的对面有一家油漆店,一家宠物店,街角还有一家酒吧。附近的房子大都是五层或六层的砖房,不是灰色就是红色,看起来很精致、很干净。离街道三十尺的地方是用黑色的钢铁架成的高架铁路,汤姆看到火车倾斜地穿过铁路转角处,他可以从火车窗内看到许多乘客。汤姆对这个环境相当满意。
[book_title]第二章
一
几星期后,汤姆和伊娃才习惯他们对拥有一个父亲的感觉。汤姆虽看过父亲的相片,但是和父亲住在一起却不是相同的一件事。而且那张照片是父亲年轻的时候所拍摄的,身上穿着一件外套,硬挺的领口扎着一条领结,手里拿着镶有金边的拐杖。而他本人似乎和照片一点儿都不像,当他卷起袖子,低着头在日光灯下烫着衣服,宽宽的肩膀就会在烫衣板上,形成巨大的移动的阴影。汤姆到达这里几天后,他想他可以到楼下帮忙,可是店面那么小,根本就没有插足的地方。他的父亲并没有跟他说什么话,使得汤姆觉得他跟父亲的距离好远。父亲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他似乎也花了几天的时间,来了解他的小儿子。“汤姆!你出去和伊娃一起玩!”他只对儿子说了这句话,又埋首工作了。
冯老二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就重建了身为人父的尊严。汤姆和伊娃在第一个星期内就发现有个父亲是意味着什么。
“十点钟了,”汤姆的妈妈说,“汤姆,到楼下去叫你父亲上来。年纪一大把了,还要工作得这么晚!”
“我是不是要叫戴可一起停工打烊呢?”
“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再做下去。”
当父亲上楼来洗澡时伊娃就会把他的拖鞋放在他的床前。妈妈替他打盆热水,并准备好肥皂和毛巾。在中国,为回家来的丈夫准备洗澡水,是家庭主妇的责任。妈妈弄好洗澡水后,又替父亲沏了杯茶,放在起坐间桌子上。简而言之,他们要为上楼来休息的父亲做一些琐碎的事。妈妈使得“父亲”这两个字,变得如此的庄严和重要。
有的时候,父亲趴在床上,让汤姆跪在他旁边替他捶捶背、肩和腰部。很明显地,妈妈在骄纵着他,并且使他变成受孩子尊敬的长者。他以前从来不需要这种类似按摩的捶背,可是等汤姆为他捶过背以后,他承认捶过背以后觉得非常舒服,非常轻松。妈妈教汤姆如何捶背,两手轻轻地握拳,手臂放松,用手腕的力量轻轻地捶,使手掌的边缘敲击在肌肉上。由于床很低,汤姆觉得跪着的高度最省力。他替父亲捶背时,那种身体接触的感觉是他一辈子也忘不掉的。汤姆做得很好,很快地他就听到父亲对妈妈说:“你的动作太迟钝了!叫汤姆来。小孩子的手比较利落。”
当冯老二在工作之余坐在他的扶手椅子上,一盏茶放在旁边,台灯发出的灯光照在他头上,他彷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只有戴可和义可知道,他们父亲的改变有多大。
妈妈替他沏茶,伊娃替他拿拖鞋,然后等父亲坐定了,妈妈也在硬板凳上坐了下来。孩子们就在旁边等着听他父亲要说些什么。父亲点燃了一支五分钱的雪茄,脸上的表情显得很轻松,很满足。佛罗拉进来了,解开手上的包裹,轻轻地把一个灯罩套在灯泡上,然后转过身来问父母亲:“你们喜欢吗?”
妈妈走上前去,看看灯罩,孩子们也围了上去。
“你怎么装上去的?”妈妈问佛罗拉,父亲就担任了翻译的工作。
“把它套上去就好啦!”
佛罗拉重新示范了一次,整个家庭都啧啧称奇。
“花了多少钱?”
“十分钱。”
妈妈微笑地说:“嗯!很漂亮的灯罩!”她看了看又继续说:“可是整个房间都暗多了。本来这个房间是很亮的,在地板上找根针都没有问题。现在一盖上灯罩,连祖父的相片都看不清楚了,这不是很可惜吗?”父亲再度将妈妈说的话翻成英文。
“可是这样比较好看!”佛罗拉强调,“灯光比较柔和了不是吗?”
妈妈看了看四周,说:“这样看起来很不对劲,那边一点灯光都没有。再买一盏灯要花多少钱?”
“灯台要五十分钱,灯泡要十分钱。”
“不贵嘛!我们就再装一盏灯。”妈妈说,“在哪里买?”
“在八十六街的一家店里,那里的东西都是以四舍五入的价钱卖的。我们都到那里去买东西。告诉妈妈我们可以去那儿看看。”
父亲把这些话转告妈妈,可是妈妈说:“不用了!叫佛罗拉去买就好了!我还不敢出门呢!”
“佛罗拉!你去告诉洛伊可以休息了,明天再弄!”爸爸说。
“好了!汤姆,伊娃!”佛罗拉走后父亲说,“你们已经在美国了!你们喜不喜欢美国?”他在美国待了三十几年,他现在已经能把“r”的音发得很好了。
汤姆和伊娃坐在床上。
“我们很喜欢美国!”伊娃回答。
“你们一直想来,现在你们已经来到这里了!你们还想要什么?”
“我们想上学。”伊娃说。
“我知道,你们会进学校读书的,一所好学校。在美国你们上学是免费的。这也是我接你们来这里的原因之一。你们长大后想做什么?”
汤姆看着伊娃,伊娃看着汤姆,两人不知如何回答。
“我还不知道!爸爸!”汤姆回答。
“你不想开家洗衣店吗?”
“不!爸爸!”
“开洗衣店不是很好的赚钱方法吗?”
“不,爸爸!我不想整天站在那里烫衣服,而且我也不喜欢弄那些女人的衣服。”
“女人的衣服有什么不对?”伊娃抗议地说。
“女人的衣服应该由女人来洗!我是男子汉大丈夫啊!”汤姆回答,“而且我还觉得男人的衣服,也该由女人来洗,对不对,爸爸?”
伊娃气鼓鼓地瞪着汤姆,想说一些话来反驳他,可是她想不出来。
“你洗衣服,人家就付钱给你!”父亲说,“不管洗的是男人的衣服,还是女人的衣服,因为你得生活下去!”
“如果洗女人的衣服,我会算得贵一点!”
“如果女人洗男人的衣服的话,也要算得贵些!”伊娃忍不住地突然插嘴了。
父母亲笑了!“好了!汤姆!这就是我要跟你谈的。我不希望你和戴可一样待在洗衣店一辈子。戴可和义可以前没有机会上学读书。现在你跟阿芭都可以去上学。汤姆,你不会像你父亲一样,开家洗衣店,从早忙到晚!你应该好好想一想!”
“阿芭呢?”汤姆问。
“阿芭是个女孩,她上学读书,长大以后就结婚。如果她嫁个百万富翁,她就是个百万富婆;如果她嫁了杂货店店主,她就是杂货店的老板娘;如果她嫁的是医生,她就是医生夫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管在中国还是在美国都一样。”
“可是爸爸,为什么你会选择开洗衣店呢?”汤姆问。
“我并没有选择的余地!孩子!而且洗衣店也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差。我靠这个为生,而且现在你们在这里了!我还得养活你们!我没有其它的方法。你所有的就是一双手,你只有做那些美国人不愿意做,而且允许你去做的事。当他们在西部建筑铁路时,那边没有女人。而美国男人既不能煮饭也不会洗衣服。我们中国男人能比美国男人煮得好,洗得干净,所以他们允许我们去替他们煮饭、洗衣服。现在我们为美国人煮饭、洗衣服是因为我们做得比他们好。如果我以前有足够的钱,我会开一家餐馆。你们上学去读书,你可能做个医生、律师或工程师。李亨利有个儿子从波士顿工业技术学校毕业,他现在是个桥梁工程师。你希望将来做什么,你就去做什么,这就是美国。你可以免费上学,只要你诚实,根本就没有人会来打扰你。你喜欢当工程师,你将会成为一个工程师;你高兴当一个破洗衣店老板,你就是一个破洗衣店老板;你希望变成酒鬼,你就会是一个酒鬼!美国是一个自由国家。”
“我呢?我希望做什么,将来就做什么吗?”伊娃问。
“不行!你得结婚!你有结婚的自由。这是美国妇女所争取的自由。可是她们都很少从父母那得到帮助。她们必须自己去找丈夫!”
伊娃只有十二岁!她听了这些不禁羞红了脸,还一边吱吱咕咕地笑着。
这天晚上,汤姆和伊娃躺在床上想着,他们将来究竟要干嘛,也因为这个问题而觉得迷惑不已。
“我以前以为,在美国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伊娃小声地说。
“你也听到父亲是怎么说的。我们男人选择自己的职业,而你们只要选择丈夫就好了,其余都是我们男人的事。你应该对这点很满足!”
伊娃觉得有几分屈辱。“那么,这和中国就没什么两样了。”她觉得非常失望,气着气着也就睡着了。
二
冯太太观察着他们的家,并把应注意的地方都记在脑子里。这个家和两个孩子都需要添置一些东西。她抵达美国时,身上带有一百五十元,这是她前往美国时,将财产出售的所得。她估计大约要拿出三四十元来买东西。汤姆和伊娃需要新衣服,大衣可以等到秋天到了再买,可是像西服、衬衫、袜子、鞋子等东西是不能拖的。这些东西,她还买得起。佛罗拉知道在八十七街和第三大道的街角,有家儿童服装店,那里的价钱比较便宜。此外,他们还需要枕头套和毛巾,还有伊娃说要一把梳子。
“我们需要多一点毛巾。”佛罗拉建议。
“什么毛巾?一人一条洗脸毛巾不够吗?”
“我是说擦手的毛巾和洗澡的毛巾。”
“你的意思是,你要把用过一次的毛巾就扔掉,就像那些船上的人一样!”
“我从来就没有搭过船,我只是认为应该这样。”
这些对话都是戴可分别为她们婆媳两人翻译的。
“系啰,系啰!”佛罗拉爆出她说得最好的广东话,意思是说,“是的!是的!”冯太太笑得嘴巴差一点裂开。
“真好!”她称赞着。佛罗拉也听懂了,这对她来说是一项很大的鼓励。
“那么我们可以到麦西之家去,他们有所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我们可以在路上想我们还缺什么。”
“麦西之家是什么?”母亲问,戴可为她解释了。
然后他们就决定在星期六到麦西之家。
“我们要到麦西之家去!”伊娃说。
“我们要到麦西之家去!”汤姆重复着。
他们的口气听起来好像是说,他们要去城内打垮麦西之家似的。妈妈答应给伊娃买把梳子和几根发夹。汤姆可以买双袜子。那个气氛好像除夕之夜似的,大家都高高兴兴的。
星期六终于到了,佛罗拉对物价方面最熟悉,她务必得去。戴可想去,他说他要买些肥皂、糨糊和漂白粉,除此之外,他也想忙里偷闲,借机会休息休息。父亲本来不想一起去,但是义可说他要带一家人去唐人街吃晚饭,所以,他为什么不一起去一家人聚在一起呢?只要把店门关起来就好了。他觉得很高兴,他能暂时把一切事情抛开。所以,结果是一家人一起去。
戴可告诉过他们,百货公司是什么样子,在那里从花园用的铲子到苏打饮料,从打蛋器到整套的卧房家具都可以买得到。百货杂陈应有尽有,简直就是购物者的天堂。他们进入这天堂后,要采取些什么步骤呢?冯太太紧紧地抓着手里的钱包,这是她的第一个反应。
冯家大小鱼贯地进入面临第六大道的入口处。他们首先看到一排运输车,车内都是些小孩子。
“你没有告诉我,他们也卖小孩子。”冯太太惊骇地叫了起来,“美国真是无奇不有的国家!”
“我的天啊!不是的。”义可说,“汤姆和伊娃你们两个手拉手,不要搞丢了。”
“不!”妈妈说,“伊娃你拉着佛罗拉的手。还有汤姆!你拉着义可的手。”
“你不觉得我们最好在一起吗?”父亲问道。
“佛罗拉!”义可叫道,“我觉得最好节省一点时间,你带妈妈和伊娃到家庭用品部门,我和汤姆、父亲一起。”
“不行!”妈妈说,“汤姆要买袜子,我要替他看一看。”
“儿童服装在四楼出售。”佛罗拉说。
他们还是决定一家人一起。
佛罗拉说先到底层去,但义可想先让孩子看看电梯,佛罗拉和义可之间争着他们的领导权,而义可赢了,他经常如此。
他们一进入电梯,就好像钻进了粉红军团中,电梯里面几乎全是女人。他们觉得电梯真是一件有趣的美国玩意儿,电梯一直往上升,他们却站着不动,彷佛是坐在轿子里飞上天去了。冯太太以为电梯会继续往上升,可是当它停在二偻,她一下站立不稳朝前面颠了一步。
“我的钱包!”旁边一个女人,蹲下来替她把钱包捡起来。
“kyou!”义可说。
冯太太对那位女人,感激地笑了一笑。
“你为什么对她说‘queue’?”
“那就是谢谢她的意思!”
“哦!原来如此。”
“说谢谢的方法很多,你可以说‘thank you’,意思是谢谢你,也可以说‘many thanks’,意思是多谢!但是说‘kyou’是最聪明。”
电梯又继续往上升,当他们在三楼停下来时,伊娃却走到另一个电梯去了。“我一直往下降,那种感觉好棒。”她跟着一个黑发的女人走了,她以为那个人就是佛罗拉。突然,她发现那人不是佛罗拉。她转头来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家人。她碰碰前面那个女人,心里害怕极了,开始哭了起来。
“什么事情,孩子?”这个女人问她。
伊娃抽抽咽咽地用广东话说。
“妈妈!妈妈!你在哪里?”她大声哭嚷着。
群众拥了过来,还有一个服务生过来了。他不懂伊娃哇啦哇啦地说什么,但是他知道她走失了,她要找妈妈。他叫她不要哭,可是伊娃指着电梯,服务生就把她带上楼去了。
他们在半途中,伊娃就听到熟悉的叫声:“伊娃!阿芭!伊娃!阿芭!”
佛罗拉在到四楼时发现伊娃不见了。大家惊慌失措了一阵,然后他们一起回到三楼,义可到三楼去找,戴可和佛罗拉到二楼叫:“阿芭!阿芭!”他们在群众中大声地叫着。佛罗拉就在三楼和二楼之间跑上跑下的。
佛罗拉听到她的声音,往上一看,她在另一个电梯中往下降。
“那里,就在那里。”伊娃向上指,她叫佛罗拉。佛罗拉赶紧回答她。等电梯停后伊娃就冲向佛罗拉,紧紧地抱住她。服务员把伊娃带到佛罗拉的手中后如释重负地走了。
他们会合后回到四搂,看到母亲在焦急地等着。她一直害怕着,可是她一看到伊娃又气得要命,伊娃解释着。可是“阿芭,阿芭”的叫声仍然传了过来,原来义可还在找伊娃。
几分钟后,义可和一位警卫一起上来,他们知道伊娃已经找到后,警卫就要走了。
“来根雪茄。”义可将雪茄递了过去,一面还拿出他的名片说:“我是佛烈德利克.a.t.冯,保险经纪人。”
“thank you!”警卫说。
“kyou!”义可说,他和警卫握着手,全不管他的家人在一旁站着等他。
在百货公司中要使一家人在一块,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等孩子们的衣服买好后,佛罗拉想带母亲到底层去,可是义可又想带孩子们到玩具部门去看看,汤姆想买些铅笔和橡皮擦。伊娃不敢再离开这两个女人,就和妈妈和佛罗拉到底层去,父亲和洛伊也跟着一起来。他们说好等一下就在楼下会合。
一到底层,冯太太失去了所有的抵抗力。她忍不住买了一套新茶具,有茶壶、茶杯和一个调味瓶。她忍不住又买了一打玻璃杯,全部都是美国制的。她喜欢拥有新东西的感觉。洛伊去买他的肥皂、糨糊和漂白粉,妈妈和佛罗拉两人则拼命地挖她们的钱包,父亲则决定为祖父的遗照配一个金色的框子。既然他们喜欢有个新家,这又有何不可?洛伊就和他一起去了。
半个钟头后,汤姆下来了,他说义可一会儿就来。两个购物者结束了她们的搜购,可是义可没有下来,连父亲和洛伊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汤姆,你在哪里离开义可的?”
“我跟他在七楼分手的。”
汤姆上去找,可是义可却下来了。
“汤姆呢?”
“我们叫他去找你了。”
“我不是说好在这里会面的吗?”
汤姆去找义可,他找遍了七楼也没有看到义可。等洛伊和父亲回来后,又发觉义可和汤姆不见了,洛伊也上楼去找义可,可是义可和汤姆在二楼碰了面就下来了。
“洛伊跑到哪去了?”义可问。
“他去找你了。”
“我告诉过你们,我们就在这里会面的!”义可激怒地说。
洛伊回来后,一家人又高兴地聚在一起了。只是大家都又饿又累了。除了妈妈外,她算了算一共花了四十三元七角,她又高兴又兴奋。
“可是那些茶杯、调味瓶和玻璃杯,还有新的厨房用的钟呢?”
佛罗拉告诉她,麦西之家的人会把东西送到家里去。
他们走出百货店,到唐人街去吃饭。
三
“麦西之家”终于派人把东西送来了。
“他们是麦西之家派来的人。”佛罗拉这样声明。
妈妈不相信,这个男人带了四大包东西。他分两次爬上三层楼,把东西放在厨房内。“一定是他们弄错了!”妈妈心里这样想着。
他们兴奋地拆开包装,他们并没有弄错。麦西之家的人太豪华了,的确也只有美国才会如此的豪华。卫生纸和咖啡就占了一大堆空间。一打玻璃杯放在一个二十四英寸宽,三十英寸长的大纸盒内,玻璃杯用质地极细的纸包着,旁边填塞了五磅的锯屑。
“你是说我们只付了一打玻璃杯的钱,他们就送我们这些东西吗?多漂亮的纸!伊娃把这些纸弄平折起来,也许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用得上呢!还有这些美丽的绳子。”
他们开始拆那个较小的白色盒子,里面装的是厨房的钟。妈妈不准佛罗拉剪断绳子,她慢慢地、小心地把结解开后,看到一大层雪白的纸。
“里头是什么东西呢?”
妈妈一直往下找,终于在这层纸下面找到了钟。当她将绳子仔细地卷起来,并将纸张弄平时,她看到佛罗拉把纸盒丢到厨房栅门外。她跳了起来,一把抢了下来。
“我的菩萨,这么好的盒子!”
佛罗拉吓了一跳,她猜想她的婆婆是在说那个盒子。
“你这样浪费东西,是会折寿的!”婆婆用广东话教训她,幸好佛罗拉听不懂。
蓝色的盒身加上银色的盖子,的确是一件漂亮的东西。每样东西都是如此的新奇,如此美好。盒子印刷得很精美,盒盖更是银光闪闪,而钟本身是铬金属制的。“买了钟还免费赠送一个盒子。”这个盒子冯太太拿来做针线盒,而且还用了两年之久。
绳子都卷好了,棕色的纸张以及薄薄的细纸都被摊平折好然后收藏起来了。至于纸板他们该怎么处理呢?这些纸板占了太多的空间。母亲考虑了一会儿后,跟佛罗拉妥协了,可是仍然是心不甘情不愿地答应佛罗拉扔掉一些,而将一些纸板和细碎而干净的锯屑一起,放在往阳台的通道上。
过了一段日子后,母亲终于屈服了。她收集了五六个咖啡罐子和一打酸黄瓜的空瓶,这些东西似乎除了丢掉外,就没有处理的方法了。她简直不知道怎么办,因为,美国的东西实在太好了,那些罐子起码比中国罐子厚两倍以上。为什么美国如此奢侈,如此浪费而不会受天谴呢?在这里一个小城市所丢弃掉的食物,可以养活中国的一整个村子的村民。
这类事情使得母亲非常地痛心,这完完全全违反了她的传统和她的良知。美国是一个富裕的国家,如果他们懂得如何烹调的话,他们可以吃得非常好。可是他们偏偏对这方面简直是一窍不通。
可是冯太太仍然是这么一个人,在她一生中从不丢弃任何纸板或是包装纸,即使在美国也不会使她节俭的美德有任何的改变。
[book_title]第三章
一
冯太太到美国来之前,并不是从未看过美国人。她在电影上看过珍·哈罗,克莱拉·鲍和许多美女,这些美女都是她倾慕赞美的;她还看过长满胸毛的粗犷男人,例如华里斯·贝利,他只令她觉得害怕。汤姆和伊娃都知道这些人的中国译名,而冯太太只记得一个演员的名字——贝利·费兹杰罗,这个名字她念起来就变成“费乔”了,而她将印象较深刻的演员威廉·班狄斯记下来了。以后只要在任何影片中看到费乔,她就会指着银幕上的影像,微笑着说:“他是好人。”也许是费乔的朴实性格,和她所知的中国人很相像,所以打动了她,使她产生一股亲切感。她会兴致勃勃地猜测费乔将要做些什么,但她永远猜不出珍·哈罗,或华里斯·贝利会采取什么行动。
她的喜恶反映出她能了解一些外国人,但有些是她所无法了解的。她不知道她到美国后,会碰到很多的华里斯·贝利,还是会碰到一些费乔。在女明星当中,她永远搞不懂为什么这些长大的女孩不穿长裤。她只喜欢一个名叫伊达·茹比诺的女星,这是她在香港的英国电影中所看到的女星。她一直希望美国到处都是费乔和茹比诺这类人。
她一想到她有个美国籍的媳妇,就觉得有几分害怕。她还求神保佑,她的媳妇不要像那些妖媚的、不穿长裤的女人。据她所知,这类女人不管在哪里都是装模作样的,在街上或在家里、在旅馆的酒吧或通道上、在游泳池或是在海边都一样。她对白种人的金发蓝眼,有种畏惧的感觉,她觉得一个长着金头发、蓝眼睛的女人看起来是如此的怪异。她在中国时也实际地看过美国女人,那是他们村子里传道士的爱尔兰裔的妻子,她长了一头红发如明亮的铜器一样泛着耀眼的光芒。如果说她的头发是铜质的,那么它也可能是金色、绿色、蓝色、紫色、蓝绿或碧绿等颜色。在广东也可以看到一些天主教的修女,她们的眼睛都是蓝色的,但是她们的头发都用头巾包着,看不出是什么颜色。当她走下扶梯时,看到黑发黑眼的媳妇时,心里的石头才掉了下来,她不是那些妖媚、不穿长裤的女人之一。
厨房里常常上演着一出出的哑剧。婆婆能做一手好中国菜,而美国媳妇不会。毫无疑问的,婆婆就是厨房里的老板。佛罗拉也很喜欢吃中国菜,她常好奇地学着婆婆如何煮肉汤和烤鸡,以及其它的菜。很自然地婆婆成为大师傅,而佛罗拉成为她手下的二厨了。
婆婆是个个性稳健的女人,她和她丈夫一样凡事都慢条斯理;不管是说话还是她的动作都一样,缓慢、稳定、坚决。每件事都像慢拍子的音乐一样,甚至连休止符的地方都和乐句本身一样长。佛罗拉的性子较为急躁些,婆婆则认为这是因为她是美国人。她觉得听美国人说话,就好像连珠炮一样。她连一个英文单字也不会说,而她的媳妇呢,也只会说十来个中国字罢了。她们在厨房里只好以哑剧的方式来相处,看起来就像一连串的猜谜游戏。如果佛罗拉不厌烦地一猜再猜,而婆婆又不为她错误的猜测弄得急躁不安的话,其中就会有许多好玩的事情。婆婆对佛罗拉很有耐心,因为佛罗拉是个黑发的白种人,她对白种人就有一种天生的敬意。而佛罗拉之所以能不厌烦地一猜再猜,那是因为他们抵达美国的第一个晚上,洛伊告诉她母亲很喜欢她。所以她们的哑剧都是面带微笑地演下去的。佛罗拉以前必须一个人待在厨房里做饭,而母亲来了以后情形就改变了——尤其是汤姆和伊娃帮忙端菜时,在厨房里跑进跑出的。语言不通也有一个好处,在比手画脚中她们不可能有太多的争执。你可以表现出闷闷不乐的样子,你可以重重地叹息,你可以表示不耐烦,但除此之外你别无办法。不说话,就不会说错话。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匹马不会对另一匹马衔恨数年的原因。
不久之后,厨房又变成学习广东话的教室,他们所采取的方法是最赶得上时代的现代语言教学法——直接教学法。佛罗拉学了很多的广东话单字:来就是loy,开就是hoi,喝就是joy,看就是toy,菜就是choy,芥菜就是koy choy等。似乎我们只要记着所有带有音的字再加上少数的ap,uck,um,any和eong的音,然后再把音节高高低低弄清楚,就可以使一个广东人以为你在说他们的方言,而事实上你所说的可能一点儿意义都没有。佛罗拉非常高兴她发觉了这一点,她说的话变成不中不西的,例如:“look at the airplane in the sky。”她的丈夫又叫做洛伊(loy),这倒真是无巧不巧了。
佛罗拉也学了她在家庭中的名字了,当她听到他们用广东话交谈时提到了diasow(大嫂),她就知道他们在谈论她。diasow念起来前面的音节声音很低,后面的音节是向上提起的音调,听起来就好像英文中的sour(酸)了。
“我为什么是酸的?”(why am i sour?)佛罗拉问她的丈夫。
“sow的意思是嫂嫂,你是他们的大嫂,而我是他们的大哥(daiko)。”
她发现这也代表着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她的丈夫和公公婆婆都叫她佛罗拉,可是汤姆和伊娃不能直呼她的名字,得叫她大嫂。当双亲向两个小孩提到佛罗拉时,也称她为大嫂。只有二哥受了美国的影响,他喜欢叫她佛罗拉。汤姆很喜欢佛罗拉这个名字,他有天问道:
“我可不可以叫你佛罗拉?”
“可以啊!为什么不行?”
“不行!我想我最好还是不要这样叫你。”
可是汤姆还是听见二哥叫大嫂佛罗拉,她也是二哥的大嫂,为什么他就不能像二哥一样叫大嫂的名字呢?
他问妈妈,他可不可以叫大嫂的名字,妈妈说不行。他问父亲,父亲也说不行。
“我为什么不可以叫她的名字呢?”
“因为这样是不尊敬的,你直接叫她的名字表示你对比你大的人,没有一点敬意。”
汤姆跑去问二哥。
“二哥,你叫大嫂佛罗拉!”
“是啊!”
“我可不可以也叫她佛罗拉?”
“你不行!”
“可是你为什么可以这样叫呢?”
“因为我比较高,我比大哥高也比大哥壮。所以我叫她佛罗拉。我可以叫任何美国女孩的第一个名字,你还太小。”
“二哥你教我英文的‘不敬’怎么说。”
“你可以说no respect,这是较普通的字,你想不想学一点比较高雅的字?”
“你教我!我想去告诉佛罗拉,我为什么不叫她的名字。”
“如果你想用高雅一点的字,你可以告诉她因为你不想regardless,这就是no regard的意思,或者你也可以说irrespective。”
汤姆学了这些较难的字,重复地念着生怕忘记了。等他发觉佛罗拉只有一个人时,他走上前去说:“大嫂,我决定不叫你佛罗拉。”
“为什么?我不在乎你怎么叫我。”
“因为爸爸说,这样是……”
“是什么?”
“因为——因为我不想对你regardless和irrespective。”
“什么?汤姆,你已经学这么长的字了!”
“唉!我希望我能叫你佛罗拉就好了。如果我爱上了一个女孩,我会叫她佛罗拉。”
佛罗拉听了这句话,感动地在他头上吻了一下。汤姆就冲出厨房了。
二
连着好几个星期,冯太太都不肯迈出家门一步。她仍然穿着中国式的衫裤,没有人笑她,对于她那种年龄若想将自己的习俗完全改掉,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她所以千里迢迢地跑到外国来,也是为了想光宗耀祖,荣照门楣。这并不是她的良知使她这样做,而是因为在她的观念中,任何一个人,包括她自己,都不能做出使家庭蒙羞的事。她在中国有这种想法,在美国也是如此。她的儿子不能使她在邻居面前觉得不光彩,任何人都不能在邻居面前失掉面子,这是一条庄严而且目前仍然存在的法规。这条法规比任何法典或法令,更具有束缚社会中成员的行为的实效。违反这法规的人,所受的惩罚就是被别人嘲弄、耻笑。而她发现自己在这个新环境,显得十分的荒谬可笑。她觉得她应该改变自己的穿著,可是她又没办法改,她不敢想象自己如果戴上一顶帽子,会是什么样子。她看过女用帽,她只觉得那些帽子看起来多么荒谬,不但荒谬而且还可笑得很。她在唐人街看过一些上了年纪的女人,头上戴着帽子,身上穿着盖过脚踝的长裙,给人的感觉除了荒谬就是可笑。冯太太宁愿保持着中国的习俗,她认为这也就是保持她的尊严的方法,至少她懂得如何穿中国式的衣服。
对她来说,待在家里并不是一件难事,中国妇女可以一连数个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并不是来美国观光的,她是来和家人团聚的。她发现一件令人惊异的事,住在纽约城似乎没有所谓的邻居,隔壁或住在同一幢建筑物中的人,几乎都没有交谈的习惯。每个家庭都各自为政,老死不相往来,人们似乎也不用考虑是否会在邻居面前丢脸的事了。
冯太太常站在窗口俯视下面的景色,和观察形形色色的美国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大清早的街道,是干净的也是安静的,人行道上铺了水泥,看起来就和家里的地板一样平滑,精致小巧的垃圾桶整齐地排在街道栅栏前。离他们住处不远的第三大道,是朦胧的,嘈杂的,也是她所熟悉的。对第三大道的这一切,她有一份好感。她从不希望住在沉寂的街道上,这表示他们住在退步、落伍的环境中。她喜欢住在忙碌而繁盛的道路旁,与成百万的奋斗的人们采取同一步调。第三大道就是她所锺意的地方,这里有各种不同的商店——杂货店、水果店、皮鞋修理店、家具店、服装店,和一家超级市场——都在半分钟的路程内。街上到处都是提着手提袋的家庭主妇,胖的人穿着深色的衣服,年轻的妇女则穿着浅色的或印花的衣服。卡车、汽车和兜售新鲜蔬菜、手风琴的马车,依次地穿过街角。他们的上空中,每隔五分钟就有一列载着乘客的火车飞快地驶过去。所有这些隆隆作响的声音和人们匆匆的来往,都给冯太太带来振奋的感觉。
她认为任何地方如果住有像纽约市那样多的人口,就是个赚钱的地方。难怪她的丈夫能把钱寄回广东。在这种地方开洗衣店,光是一个街区的地方,就有许多洗不完的东西。她的丈夫曾提过在美国,煮和洗都是赚钱维生之道。而她所要做的只是为一个街区的人洗衣服,或者不久的将来,为一街区的人开餐馆就能赚足够的钱了。在船上吃过美式西餐后,她就不再惊讶为什么他们要把中国人带去替他们煮饭了。她坐在窗前想着一个念头,纽约市有许多钱等着你去赚,我为什么不去赚一点呢?
尽管这条街上的邻居,没有半个是她认识的,但是她仍然想到“面子”和不光彩的问题。当她从窗口望出去时,所看到的每家的家庭主妇都是小巧而美好的女人,每个人都是慵懒地、漫不经心地过日子。在邻近的杨克维尔区住了许多德国人和捷克人,和其它各民族的人。其中有一个比利时女人,她的金发经常结成一条辫子,灵巧地盘在头上。另一个老比利时女人,则把她的头发松松地在脑后挽一个髻。还有一个胖女人,穿着宽松的衣服看起来跟长大睡衣没什么两样,也可以说她穿得只是一个开了v型领的大袋子。
在下午三点钟左右,街道会突然生动起来。孩子们放了学跑到街道上来玩,有的在玩跳房子,有的跳绳、溜冰、玩警察捉强盗等游戏,跑的跑,追的追,叫的叫。十六七岁的大女孩也一点不害臊地跟小孩子们在人行道上溜冰。冯太太观察着这一切。很明显地,她觉得还是有“面子”或“不光彩”的问题。她看到街角上的“悠闲酒馆”附近有几个醉汉喝得迷迷糊糊,丑态毕露。有些人步履蹒跚地走着,有些则躺在人行道上。街上的少女穿得漂漂亮亮的,昂首阔步地走着。她们走路的速度,快得足够使她们的金发在颈背上,上上下下地飘动着,这是最典型的美国步伐。那边算过来第三家,住着一个草率懒散的女人,一群脏兮兮的孩子在屋前玩耍,冯太太相信这唯一的女孩子一定是那个女人的孩子。果然不错,几天后冯太太看到那个女人出来,将一个女孩拉进屋去,在她进去之前还迫不及待地打了她的屁股。
她对面子的想法是这样,她绝不让汤姆和伊娃像那些野孩子一样,在街上玩耍。美国的童装都很好看,而且汤姆和伊娃穿起来也很合身。冯太太喜欢小女孩留卷卷的头发,而佛罗拉知道如何把头发弄卷,所以他们到美国后一个星期,伊娃就和她的“猪尾巴”道别了。即使别的女孩都留着猪尾巴,她也不要再留了。至于汤姆,他每两个星期到雷新顿大道的理发店去剪修头发,他的头发旁分,总有一绺头发会掉在他的额头上。
“看起来像个绅士。”他母亲说,“我们是中国人,你不要使中国蒙羞。”
在四点钟左右,冯太太就会帮汤姆和伊娃打扮起来。汤姆把头发分好,把脖子洗干净;伊娃则把她漂亮的鬈发梳整齐,换上一件干净的棉布衣裳,除了冯太太的面子问题外,是否还和广告的策略有关,这点很值得怀疑。干净的孩子是由干净的洗衣店所产生的。汤姆和伊娃是不是当了“汤姆·冯的手洗洗衣店”的活动招牌?冯太太说如果他们像对面第三间屋子的小孩一样脏的话,人们就不会把衣服送到这里来洗了。或者是因为他们是洗衣店老板的孩子,他们的衬衫就应该特别干净,就像教授的小孩不准讲粗俗的话一样。
汤姆和伊娃都还没有上学,而母亲则认为他们应该先学习一点东西。通常一到下午两点钟,他们就必须出门去走走,不管到哪里都好。母亲仔细地检查他们的眼睛和鼻子,看看是否有鼻屎、眼屎等脏东西。检查完毕后,她就下命令:“汤姆!伊娃!向前——走!”
“去哪里?妈妈?”
“去中央公园,对你们有好处。”
“我们昨天才去中央公园的嘛!”伊娃抗议。
“不管你们去哪里都好!向前——走!”
汤姆和伊娃只好向前走,走出浴室走下楼梯,走到街上去了。母亲就在窗口看着他们,汤姆和伊娃总要抬起头来对她笑一笑,但有的时候他们会觉得失望,因为母亲的眼光又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伊娃很讨厌每天例行的要到外头去走走。他们一走到转角的地方,就会互相询问:“到哪里去?”到易斯特河和中央公园的距离都差不多,而且也一样地不好玩。伊娃虽喜欢中央公园,但是要穿过那条宽阔的公园大道,简直就是一项刺激的冒险。到达公园以后,他们才会高兴起来,伊娃过马路时都拉住汤姆的手,等他们到达后汤姆就开始又跑又跳的,伊娃则坐在公园座椅上,弄她的鬈发,因为她觉得跑跑跳跳太孩子气,对一个女孩子来说也太不文雅了。
第三大道是个小世界。从七十街到九十街,与这些街道两边的第二大道和雷斯顿大道之间的地区,是汤姆探险的好地方。他侦察着这里,在这里游玩、工作、散步。他没事就来这里东走走西看看到处游荡,就好像一颗旋转的行星绕个不停,到后来他甚至可以辨别这些地方的空气了。八十街的味道和六十街的味道不同,汤姆可以闭着眼睛说出他身在何处。第三大道比汤姆家乡最长的路还要长,而艾尔铁道就沿着这条大道,伸向远方。走过几个街区后,来到繁忙的八十街,就可以看到四家电影院的霓虹灯和巨幅的广告招牌,在那里各显神通吸引人们的注意力。雷新顿大道给人们的感觉也是迥然不同的。第二大道比较像郊区,这里似乎有较多的空气和阳光。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们也似乎较悠闲、较冷静。
这整个地区本身就是世界的缩影,婴儿在此出生,食物被大量消耗着,死尸上了防腐剂完成其人生的过程,到处都可以看到生、老、病、死的足迹。蛰居在城市中的人,可以像只寄生蟹一样,一辈子也不用离开这些街区,这里就有一切他们所需要的东西。男孩子们在这里打架、长大。冬天来临时,就在街道上燃烧一些木头箱子,使雪溶化,夏天则几乎全裸地在水龙头或消防栓的水柱下,穿进穿出;少男少女们在幽暗的街角约会;男人为生活而奔波;女人在家里整理庭院、煮饭;老人家在夏天傍晚时,坐在门前的阶梯上乘凉。这里充满了生命的气息。
[book_title]第四章
一
艾尔铁路不只是这一大群生命的动脉,也使得冯家和纽约唐人街连系起来。冯老二所以选择这个地点,也是因为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他就可以到中国人聚集的所在——唐人街。他们只要走过一些街区,到八十四街的火车站,搭上艾尔火车,到察森广场下车,就是摩特街了。
摩特街的两端,分别是包卫里街和凯纳尔街。在高耸的谬里夕波大楼阴阴的笼罩下,摩特街显得很卑贱。从这里往前走一个半街区,就可以看到一幢西班牙教堂,街道从这里开始斜向左边,与电车轨和包卫里街围成一个宽广的三角形。摩特街左边有一条名叫贝尔街的巷子,它又分叉为曲折的小巷,叫卓尔街。这几条街的末端都是人潮汹涌,只有卓尔街进去不远的地方,尤其是安置失业者的基督教之家那一带,人数就慢慢减少了。
唐人街除了这一带以外,其余的地方人口并不多。这块小小的地方,只有两个街区,可是街上到处都是中药店、印刷店、干货店和三十来家餐馆。这些餐馆挂着鲜艳的招牌,到了星期六、星期天都挤得水泄不通。中国人到了周末都挤入这些狭窄的街道,跟朋友会面、谈生意或吃上一餐大快朵颐的中国菜。这些离乡背井的人,在假日都不愿意回家,他们站在人行道上,忘怀地看着这一切,闻着这一切,以抚慰他们工作一个星期后的疲倦心灵,同时回想着古老的中国。他们热情而奢侈地把时间投置于无所事事的呆望和回想中,彷佛在他们回忆之时,时间会为他们停留下来似的。他们可以一动也不动地站上半个小时,就像那些在沼泽地带,用一只脚站着休息的白鹤,眼里看着这个熙攘而匆忙的世界,忘怀地沉醉在其中。
从凯纳尔街口沿着摩特街向北走一点距离,就是佛罗拉的娘家,这里属于意大利地区,意大利人在唐人街的核心中分占了摩特街南面的这块地方。而中国人的地区则从摩特街北面伸入凯纳尔街,穿过察森广场,经奥利维街、西泽琳街和东百老汇,直到曼哈顿桥。
佛罗拉的娘家在这里,成舅舅也在这里开店,二哥又在凯纳尔街租了一个房间。如果说第三大道上的艾尔铁路像条行星的轨道,那么凯纳尔街就可以比喻为银河。在这条街上某个三楼的窗口,挂着一个白色的招牌,上面用英文写着:“佛烈德利克.a.t.冯,保险经纪!”
冯家大小常在星期天,到摩特街成舅舅开的店里去看他。亲戚总归是亲戚,一整天干坐在那里,或者帮忙照顾生意。他的生意颇不错,店里头什么都卖,如牛肉、家禽类、鸡的各部分、猪蹄膀、猪的内脏、鱼、虾、中国蔬菜;以及中国干货,如咸蛋、皮蛋、香菇、南京板鸭、鱿鱼、鱼翅、粉丝等;还有碗、香烛、肥皂、药、中国历书。总而言之,在美国的中国人所需要的东西,他都卖。他的房子很深,前面是店面,中间是一个冷藏室,冷藏室旁边留有狭窄的通道,可以通到后面去,后面的部分是成舅舅的起坐间兼储藏室。里头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一张躺椅,墙边则堆满了成包、成袋、成罐、成捆的东西。在靠里面的地方,还放了一只大水缸,里头孵了许多豆芽。成舅舅的店变成了冯家的行动总部,当他们分手去办自己的事情时,“舅舅的店”,就是他们碰面或留话的地方。汤姆和伊娃就常被双亲派到舅舅的店里去,留话给二哥,叫他什么时候跟他们碰面。他们一家人到唐人街时,有时是舅舅请吃晚饭,有的时候二哥请。
二哥是一个很好的兄长,他会带双亲和弟妹去看看纽约的名胜。有一次他们站在帝国大厦的顶层,他观察了一下然后指出他的工作区域,从唐人街一直到三十四街之间,都是佛烈德利克·冯,或者是佛烈德利克为康尼纽斯保险公司招保的地方。
“这整片地方,”他的手臂一挥,他所指的地区就把伍斯华斯大厦、市政府、华尔街和自由女神雕像包括在内。“从我脚下开始算起,这一大片地方,都是我的地盘。”汤姆,伊娃,还有母亲三个初来乍到的人,感动得无以复加。“而且我是个白手起家的人。”他又加了一句。
二哥抽雪茄,也抽菲利普·毛利斯牌的香烟,汤姆和一家人都不知道他为什么单单挑菲利普·毛利斯牌的香烟。汤姆很喜欢看他掏出金光闪闪的金属烟盒,说:“来根菲利普·毛利斯。”也许这种香烟的名字,有什么来头也说不定。他喜欢吃中国菜,也喜欢挑中国菜的毛病,“清炖龟肉笋片汤!”他反对地说:“既没有营养,又没有维他命,只是好吃而已!”他相信牛肉、牛奶和蕃茄是最富营养的东西。他叫汤姆多喝牛奶。
“一杯牛奶和一磅牛肉的营养价值相等。”他这样说。
倒过来说,“一磅牛肉和一杯牛奶营养一样。”当他怂恿汤姆吃牛肉时,他又会这样说。
当他怂恿汤姆吃又酸又涩的外国蕃茄时,他又会这样说:“四个蕃茄等于一杯牛奶,和一磅牛肉的营养。”
到目前为止他还未提起他对葡萄干的热爱,不久之后他又声明:“一盒葡萄干等于一磅牛肉、一杯牛奶、四个蕃茄的营养。”只是他没有说清楚,这几样东西的连接词是“和”还是“或”。
在舅舅店里出售的少数书中,有一本五十页不到的中文小册子,书名是《好生活》,作者是“佛烈德利克.a.t.冯,保险经纪”,听说这本书是由美国康尼纽斯保险公司赞助发行的。当你翻开书本的第一页,就可以看到作者的照片,他坐在一张有电话的办公桌前,用稳定、有信心和友善的眼睛注视着你。这本书中收集了一些有用的箴言,大部分是与节俭、忍耐和奋发努力有关的。有一个有趣的章节是:“力争上游的方法”,其中包括了一些有关勇气和如何下决心的箴言,以及(这部分是二哥写的)使别人加深对你的印象的秘诀,尤其是如何使美国人认为你是一个上进的人。这些秘诀是“重而有力的握手”,“随时注意你的衣领”和“微笑”。他还谈论为什么许多中国人无法在这个国家中,和别人一争长短,他认为原因是中国人太退缩了,他们不知道如何鼓舞自己的信心。然后下一章就很突兀地转到“爱你的同胞”的问题上。这章的开头是一句无可否认的、带有极浓厚哀求意味的格言:“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本章的内容是说基督、菩萨、孔子都教我们要爱别人。他还摘录了一些类似“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格言。在这章的结尾,他说:“所有的人类都是兄弟吗?(这个问题他自己也没有回答。)如果我们遵照孔子的教训,把所有的人都当做自己的兄弟来看待的话,不但能使我们力争上游,而且也能鼓舞我们的信心。”总算和上一章扯上了一点儿关系。
对中国读者真正有用的是书后的三项附录:一项是有关吃西餐的礼节,另一项是一般社交的注意事项,还有一项是“侍者须知”。这是康尼纽斯保险公司的一位同事,替他出的点子。他建议把这三项附录加上去,才会使中国读者产生读这本书的兴趣。
西餐桌的礼节大致上都是正确的,例如:
(一)左手扶着盘子,用右手拿起汤匙。汤匙的拿法就和拿画笔一样。然后把汤舀起来喝,喝完后把汤匙向上摆在盘子的右方。
(二)吃面包前先用刀把面包切开。你也可以用刀取一些奶油或果酱涂在面包上,涂好后就拿来吃。
(三)慢慢地吃,即使东西很好吃也不要弄出声音来。静静地吃你的东西,不要讨论它。
(四)把肉切成小块,不要把嘴里的东西吐在盘子上。如果是带骨头的肉,你无法把肉切下来,就不要管它。
(五)当你嘴里有食物时,不要开口说话。等你咽下去以后,说,“对不起!”然后再回答别人的问话。
(六)在美国的晚宴上,绝对不能站起来或离开座位。
(七)如果主人只邀请你一个人的话,不要把孩子也带去。
(八)尽管水果已经放置在桌上,你也不能在晚餐结束前去碰它。
(九)要谦恭有礼,你的举止应该像在任何纪念会中一样。
有关社交礼节部分,是值得推荐的:
△“女士优先”,上汽车、巴士或进入电梯、地下火车要让女士先走。
△不要问女人的年龄,也不要问她是否结婚了或订婚了。这个问题会使她难堪,因为许多美国女人都是未婚的。
△通常说来,谈论年龄都是不礼貌的,特别是年老的人,他们不喜欢别人谈论年龄。要避免使用“老”和“年高德劭”等字眼。
△如果美国人称赞你的妻子和儿女,不用觉得难为情,你也可以称赞别人的妻女,在公共场合对自己的太太要殷勤一点。
△每天刮脸。
△生意上的电话,要说得简明切要,把你的目的直接说出来,美国人喜欢这样,他们没时间跟你闲聊。
书的最后部分是,康尼纽斯保险公司的全页广告,佛烈德利克.a.t.冯的办公室地址,也很显著地印出来了,整体上看来,这本小册子是一本通俗的书,而且它的广告也颇引人注目。
二
唐人街的夏天是美好的,也是令人振奋的。每当冯家大小在星期天去看舅舅时,佛罗拉总是到教堂去做礼拜,然后回娘家去看双亲。她的家只剩下父母两个人,她从来没想到邀请公公婆婆到她家去。汤姆和伊娃一直闹着要去佛罗拉的家,看看她的父母。这两个小孩子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真的喜欢佛罗拉,想熟悉她的一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到过美国人的家里。所以他们就跟着大哥和佛罗拉一起到她家去。
这是高踞四楼的一个房子,起坐间里空荡荡的,椅子也很破旧了。钢琴上面摆设了一些瓷器制品和一座半身雕像,墙上挂的是米兰主教总教堂的照片。佛罗拉的父亲吉西皮·麦吉欧是个贩卖苹果和带壳花生的小贩,他常将手推车推到摩特街和贝扬街一带来叫卖。当栗子上市时,他就改卖炒栗子。
附近的人们都不记得这个蓄着胡子的老麦哥在这里卖了多久,似乎就他们记忆所及,他就在这里了。有的时候佛罗拉或是佛罗拉的母亲会来看摊子,让他休息休息。大哥常向这个老人买花生,他也常常站在街角希望佛罗拉会来。
“爸爸你回家吃饭吧!妈妈在等你呢!”有一次佛罗拉对这个老人这么说。
大哥听到这句话时,他的心好像受到剧烈的撞击。这句话就像个中国少女对她父亲所说的话。他从佛罗拉身上,看到了中国少女的孝心,她人口简单的意大利家庭也迷住了他。他多么希望这个健康活泼的女孩有一天会嫁给他。
每个星期天下午一点到三点,佛罗拉都会在街角处卖苹果和花生,大哥也就在这个时候走到摊子边跟她谈话。两个月之后,这个街角上再也找不到大哥和佛罗拉的踪影了,只有老麦哥或他的妻子在那里。
这是三年前的事情了,老麦吉欧并不干涉女儿的婚姻。佛罗拉结婚的时候是二十二岁。老麦吉欧多年以来,看过成千的中国人,他并不认为中国人有什么不好。如果佛罗拉不能找到丈夫,那是她自己的不对;如果她自己找到了,他为什么要阻挠她?他们这种普通阶级的人,根本就没有冒充绅士气派的必要。而且意大利人和中国人也有相像的地方,如他们爱面子,重视荣誉和慢步调的生活。旧世界的一些东西,把大哥和佛罗拉连系起来了。
除此之外,中国人在唐人街的赚钱能力也是首屈一指的。佛罗拉梦想着洛伊有一天能在唐人街开家餐馆。他们结婚后,佛罗拉觉得她的婚姻生活很愉快,尤其是洛伊对于娶了一个白种女人,有骄傲的心理,洛伊对她很尊敬,几乎是带着一些崇拜的心理来爱着她。她所穿着的西式服装,可衬出她苗条而柔软的身材,使得洛伊为之着迷不已。佛罗拉的头发,对洛伊也有一股魔力,每当佛罗拉的头发拂到洛伊的脖子时,洛伊就有一种触电的感觉。他喜欢轻抚着佛罗拉的脖子,一面感觉到她的发丝拂在他的手上。
冯老二向来都是沉默寡言的人。洛伊结婚时,他觉得很高兴,他已经有抱孙子的希望了。他对佛罗拉的期望,就像一根老树干,对它的新生树枝的期望一样,希望它能结实累累。他只能希望他的媳妇是可以信赖的、稳当的女人,其余的还得靠老天保佑了。他很高兴看到佛罗拉变成丈夫的好帮手,他向来不信任美国女人,但佛罗拉还能符合旧世界的标准。他只有几次谴责他的媳妇,那是因为她忽视了丈夫。佛罗拉自动地帮忙算账、折衣服,这是他原本没有想到的好处。他本人并没有希望能得到任何好处。他觉得他命中注定要离乡背井,到外国来烫衣服,直到他告老还乡,落叶归根的那一天。
可是现在事情已经改变了,他的家已经在这个国家建立起来了。他开始觉得这里就是他的家,也开始为他的孩子计划他们的未来了。
对佛罗拉来说,这也是一项大改变。她本来一直担心着。和婆婆住在一起,也是意大利的传统之一。她看过许多意大利家庭,父母一直和结了婚的儿子住在一起,可是她不知道和中国婆婆住在一起,会变成什么样子。结果,婆婆帮了她许多忙,她们也相处得很好。她也不需要向婆婆下跪或是磕头。星期天她仍然可以到教堂去望弥撒,她的卧房中仍然挂着圣母的画像。整个家庭都不干扰她的信仰。母亲取代了她煮饭的工作,伊娃帮忙洗盘子,而且两个小孩都很喜欢她。总而言之,当她知道了她在这个家中的地位后,她的生活就更悠闲自在了,她对这种热闹的家庭生活真是由衷的喜欢。
“洛伊!”一天晚上她告诉丈夫说,“我们什么时候能存足够的钱而独立生活?”
“你说什么?”
“我说有我们自己的家和自己的店——你知道,不依靠家里独立生活!”
“独立生活?你不要去想它!”
“洛伊!亲爱的!”
“这有什么不好?妈妈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
“不是这样的!我非常喜欢这种生活。你的家庭实在很好,我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可是,你知道我的意思,我是说我们永远都这样吗?”
“亲爱的!你难道不知道吗?我们所有的人就是一个家庭,大家互相帮忙。至于钱——是你的,是我的,也是父亲的。反正没什么差别,我们一起工作,一起吃饭,一起花钱。汤姆和伊娃就要上学了,可是,等他们长大后,他们也会帮忙,也许会帮助我们的孩子上学。我们应该尽本分去工作,去帮忙。谁的能力强一点,就多帮忙一点。你需要一件大衣,你就去买一件大衣;如果我需要一双鞋,我也会去买双鞋子。”
“可是就一辈子永远这样吗?”
“没有任何事情是永远的。父母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就是一个家庭。等他们太老了,做不动了的时候,就轮到我们来照顾他们了,因为我们小时候,是他们照顾我们。这就是理想的家庭。”
洛伊说得没错,家里的钱和收支都是他在管。只是这不是他的钱,是一家人的钱。
[book_title]第五章
一
七月了,天气非常地热,街道、人行道、房屋……被太阳曝晒了一天,整条街就像个烤箱似的。人们都躲在家里、庭院里或走廊下。只有易斯特河那边偶尔传来一小股清凉的空气,才稍稍将这酷热的空气驱散些。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洛伊和佛罗拉拿了一条毯子到阳台上打地铺。汤姆和伊娃被送到床上去睡觉,可是他们根本就睡不着。
父母亲站在窗前,把头探出去想吸一点清凉的空气。外面是一片漆黑。住在对街的人,有些坐在防火梯上乘凉。还有个秃了头的老头子,穿着一袭宽宽的睡袍,把桌子拉到窗子旁边,上身靠在窗外的栅栏上,安稳而舒适地坐在窗台上,脚就搁在桌上。
到处都是一片沉寂,偶然传来小孩的笑声与歌唱声之外,就只有艾尔铁道上,定时传来火车飞驰而过的嘈杂声了。
汤姆听到站在窗前的父母,谈论着他们在唐人街吃过的大快人心的一餐。
“妈妈!我能不能到阳台上去睡?”
“不行!大哥和大嫂在那里。”
“我们为什么不能去呢?”
“不行!孩子们!你们躺着不动就不会觉得热了,你们刚刚吃了冰淇淋,所以你们的胃现在正在忙着,难怪你们会觉得热。”
汤姆常听到这些话,说实在的,他真觉得他的胃在燃烧呢!如果觉得热,只要喝杯热茶,流过汗以后就会凉快了。洗完热水澡出来,会觉得凉快,洗了冷水澡就会觉得热。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动,只要不动,不管外面多热,心静就自然凉了。
“可是,我一直在流汗哪!”汤姆抗议地说。
“胡说,你刚刚在院子里玩水弄湿的,躺着不动就好了。”
汤姆不说话了。他听着父母亲的谈话。
“为什么,摩特街满街都是金子。”妈妈说。
父亲没有回答她。
“你也看到了,他们餐厅的生意有多好。舅舅说他们一天的收入就有三四百块呢!”
“我知道!我知道!”父亲沉着地说。
“开一家餐馆要多少钱?”
父亲说话的口气,好像在谈论着另一个星球上的事情,他漠漠然地说:
“大概要一万块钱吧!”
接下来是一片死寂。过了好一会儿妈妈才说:“我说摩特街满街都是金子,如果有一天能在那里开一家餐馆真是很好的一件事。”
“你到哪里去找这一大笔钱?”
“我不是说要开一家像‘太平洋’一样大的餐馆,我们可以从小的开始,小一点的要花多少钱?”
“那要看情形,但是总要个四五千块以上。”
“我们总会有办法的。我一直在想,我和汤姆、伊娃三个人来了,你们就要多养三个人。食物又都那么贵,我们简直就是在吃金元一样。我们要从何省起呢?你和洛伊做工做得手都要断了来养我们,汤姆和伊娃还小,他们又得上学。还真不简单呢!”
“本来就不简单!”父亲说。
汤姆睡着了。
二
秋天到了,汤姆和伊娃也上学了,他们的学校是位于第一大道的公立学校,这是一幢外貌丑陋,用暗红色的砖盖成的建筑物。他们很快地在这四周尽是美国男孩和美国女孩的环境中迷失了自己。他们在中国的时候也在小学里待过,他们很惊奇地发现,在美国学校中,游戏多于读书做功课。学校下午三点钟就放学了,星期六整天都不用上课。很快地,在短短的几个月之内,汤姆和伊娃就可以知道老师和同班同学们所说的话了。
他们每天早上“齐步走”向学校,就像他们以前在下午四点钟齐步走出家门一样。可是他们以前是漫无目的地乱走一气,现在可不一样了,伊娃也不再讨厌这些了。她的内心里,有些东西慢慢地被唤醒了。她原来在家里一向是个快乐、听话的孩子,从来不惹麻烦也不会缠着父母耍赖,就好像这个家里没有她似的。
佛罗拉从来没看过这么沉默的中国小女孩,她一点都不了解伊娃。她喜欢汤姆明亮的眼睛和困惑的表情;他在动脑筋的时候,总是皱着眉头,咬着嘴唇,他不停地想、不停地问,又拒绝别人告诉他答案。当二哥告诉他四个蕃茄的营养价值等于一磅牛肉时,汤姆只是一语不发地看着他,直到二哥觉得很窘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才将视线转开。
伊娃可不一样了。她不大开口说话,可是别人说什么她都相信。父亲比较宠她,对她也很温柔和蔼,当他握着她的小手时,他就会快乐且骄傲地呵呵笑。二哥在她面前也扮演着一个大哥哥的角色。只有妈妈对她比较严厉一点,因为她是女孩子,“女仔”,妈妈总是这样说。这个字的意义可多了,但是很难下个明确的定义。伊娃认为这个字眼似乎是说身为一个女孩子就得跟她所处的立场一样。这个字的意思也是说,连孔子这个圣人都反对女孩,而且还为女孩子立下了规矩。女孩应该文静、善良、勤劳、沉默寡言,女孩子应该有文雅的举止。而男孩子就可以不被这些规矩所束缚。女孩子在相当的年龄就得学习稳重,而男孩子却用不着。她必须扮演一个不同的角色——女性的角色,文静、温柔、察言观色,不管你是否同意,你必须承受传统、母亲和家训的训示。而男性的角色则是活泼、创造,快速的行动。当妈妈说“女仔”这两个字,她的口气就像警告伊娃准备做个好妻子、好媳妇。当妈妈问她事情的时候,她必须回答;当她受责骂时,不得回嘴。说话要温柔,坐要有坐相,两腿要并拢。所以二哥说得天花乱坠时,由于长久的习惯使然,她总是一言不发。二哥觉得她是一个乖巧安静的女孩,可是他从不知道她脑袋瓜里在想些什么。她的回答总是简短的“是”与“不是”——其余的就是看、听、想和保持安静。
伊娃把这些教条都带到学校去,而且从来就没有不遵守过。
“那个中国女孩多么安静啊!”安德逊太太说,“我怀疑是不是所有的中国女孩都是这个样子。”
尽管如此,伊娃心中的确有些东西被唤醒了。她在街上,在学校里都可以看到精力充沛、喧噪、吵闹、高声尖叫、大声笑闹,或者是走起路来拖着脚、玩球的小孩,男孩子、女孩子都一样。美国女孩常用最尖的声音叫着,而且她们站着的样子是多么挺、多么骄傲。她们高视阔步地走着,她们走路的速度多么快啊!她们的世界是谈天、说话、跳跃、说悄悄话的美好世界,伊娃只能静静地从旁边溜过去。在公园的游乐场中,她看到许多大女孩在跑、在跳、在爬、在打滚,她也看到许多穿着运动短裤的女孩子,在打排球,她看到她们两手叉腰,双腿叉得开开地站着,她觉得她们看起来又美丽又健康,一副毫无畏惧的样子。还有开车的、游泳的、玩曲棍球的、溜冰的、骑脚踏车的、骑马的女孩子,凡是男孩子做的,她们都可以做。这些景象对伊娃来说,是怪异的、崭新的、陌生的,她多喜欢这一切,彷佛她发现了新的自由,以往使她变成大家闺秀的束缚也好像消失了,只觉得自己是自由的、自己是有希望的。在这个新的、丰富的、她未尝试过的世界中,任何事情都是可能的。
所以伊娃是快乐的。她上学从不迟到,如果汤姆太迟了,她就自己先走。汤姆只要一路跑着,有时候在伊娃到达学校之前就赶上她。
三
汤姆和伊娃的英文进步得很快,小孩通常都能很快地学会另一种语言。汤姆在三年级的时候,教他英文的卡莱特小姐对他的影响很大。卡莱特小姐来自康乃狄克州的利区菲尔,她说话的时候总是带着颤音。她是汤姆的大发现,他以前从来没想到会有像卡莱特小姐那样的美国人。她说话的声音很甜,当她跟汤姆说话时,总是带着甜甜的微笑;她觉得惊讶的时候,总是瞪大了她的一对蓝眼睛;她的头发总是闪着银白的光泽;学生们激怒了她的时候,她的嘴巴就张成o型,眼睛里还闪着泪光;她把学生叫起来拼字的时候,如果学生不记得那些字母,她就会用嘴型暗示学生;她的发音总是温柔、清晰、稍带点颤音,汤姆觉得她好神圣、好庄严;她除了教英文外,还教音乐课,她的纤弱而颤抖的声音听起来很好听。卡莱特小姐也只有唱歌的时候,她的头、手、身体才会随着节拍摆动,看起来好像整个人都融入歌声之中——这也是唯一能使她着迷的课程。
汤姆很崇拜她,在他的心目中,英文就等于卡莱特小姐,卡莱特小姐就等于英文。
从他对卡莱特小姐的爱,引起来他对英文发音的爱,连带地使他开始有系统地学习英文,他尤其注意那些和中国发音差别最大的发音。第一个引起他的注意力的英文字是smudge(汗点,弄脏)。
“卡莱特小姐,smudge是什么意思?”汤姆在放学后,问着坐在讲桌前面的卡莱特小姐。
卡莱特小姐很感兴趣地张大了她的蓝眼睛。一个外国的小男孩能问这种问题,值得她给予一些特别的教导。她拿出手帕,擦了一下嘴唇,把口红迹沾到她白皙的手上,然后说:“这就是smudge。smudge的意思就是smear。”
汤姆看着她白皙的手,手上有微暴的蓝色血管和闪亮的汗毛。“看!”她在用手帕把口红迹擦掉说,“i rubitoff(我把它擦掉了)。”
汤姆很小心地听着,但一下没会过意她说些什么。他跟着她重复了一遍。
“you rub it off。”
他以为那是另一个生字,而觉得有些迷惑。
卡莱特小姐把这几个字写出来,缓慢而清楚地念:“rub it off。”
“你刚刚不是这样念的!”汤姆说。
“我刚刚怎么念?”
“你说rub it off。我喜欢那种念法。”
汤姆走开后,嘴里兀自念着:“smudge,smear,rub it off。”最后几个字念起来又快又好玩,他摇着头,一副自得其乐的样子。
第二天,他又找到卡莱特小姐,把他的笔记拿给她看并且对她说:“我在字典里找到这几个字!我喜欢它们。”
卡莱特小姐看到他的笔记簿上写着:“smudge,smear,smart,smack,smash,smuggle。”另一半则写着汉字的解释,他查的是英汉字典。
“你为什么把这些字挑出来?”
“我喜欢smudge和smear,我查字典的时候看到其它的字,我就把念起来比较好听的字写下来。”
“你最喜欢哪一个字?”
汤姆看了看说:“我最喜欢smack”。
卡莱特小姐和汤姆一样喜欢这些字。她从来没有发现过像汤姆这样的学生,她也从来没有十分了解英语发音的戏剧性。她热心地为汤姆示范,把嘴闭起来然后猛然打开嘴巴弄出声音来,说:“这就是smack。”她又伸手在桌子上拍了一下说:“smack还可以解释为slap(拍打)。”
汤姆好像抓住一串珍珠似的,牢牢记下这个句子,“a smack is a slap……我还有比较喜欢smash这个字。”
“是的!”卡莱特小姐又热心地说,“你smash(打碎)这个教室中所有的东西,这就是smash,我不能为你做示范。”
卡莱特小姐接着想为他解释smuggle(走私)的意思。
“我查过中文字典,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你为什么喜欢这个字呢?”
“我喜欢这个字的声音,我们中国字里头没有gle的发音,我喜欢这类发音的字,像giggle,juggle,jumble,scramble。”
“那你一定也很喜欢snuggle(靠近)这个字喽!”
“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你自己去查。我有个主意,你从sn开头的字里头,找出你喜欢的,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好不好?”
汤姆点点头。第二天他的笔记簿上写着snuggle,sneak,sneer,sneeze,snicker,sniff,snivel,snore,snort,snuff。卡莱特小姐为他示范了snicker(偷偷地笑)和snort(哼着鼻子)这两个字的意思。
这变成了他们两人之间的游戏,汤姆写下一个他喜欢的字,老师就把有相同发音的一些字写出来。汤姆喜欢一些简单而生动的音,像chum,punch,munch,crunch,chump,hump,hunk,pump。尤其是domb是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字。
所以,汤姆在字汇方面进步神速,英语就是一种发音生动的语言。汤姆永远不会忘记卡莱特小姐如何示范sway(摇动)和swing(摇摇摆摆)这两个字的意思。她也使其它的学生重新学习他们所学到过的字,例如她写出nch,然后叫学生把他们所记得的,用nch结尾的字写出来。当老师叫他们做这种练习时,汤姆就兴奋极了,这对他来说等于是种游戏。有一天卡莱特小姐走进教室时,发现黑板上写了:“tom tunch,i have a hunch you munch your
bunch,which is a
bunch of spaghetunch with spinach。”(汤姆·汤屈,我有一种预感,你大嚼着一束通心面和菠菜,当做你的午餐)。
卡莱特小姐还设计了一种“汤姆式单字表”,用来测验外籍学生的英语能力。表格上有二十四个单音节的字。一个法国女孩认为自己已经可以进一步学习中级英文了,可是她就被这二十四个单音节字考垮了。这二十四个字是:cot,mop,nap,slab,cop,throb,lap,stab,pod,lop,tab,scab,plod,pop,tagscalp,prod,prop,nab,stack,sop,crop,snap,snack。
为了记住生字起见,汤姆也为自己设计了一个方法:把发音相同的字放在一起,例如gripe和tripe,或是gripe和grape。当他收集了一些ash结尾的字如clash,crash,smash,slash,lash hash,mash后,发现这些字都和破坏、割碎、弄碎的动作有关。当他遇到相似而容易弄混的字,他就用特别的方法来记,例如warble和wobble,他把warble(鸟鸣)的r画成一只站在树枝新芽旁边的小鸟;而wobble(摇晃)的o字令他想到鹅蛋或鹅背。这样他就可以牢记且不致弄混了。
四
汤姆学会了如何对美国的国旗示敬,“花旗”就是广东话中的美国国旗,也就是美国的代称。他将国旗与操场联想在一起,还有那些在旗子下玩耍、翻筋斗,充满希望的男孩、女孩们,他们的躯体就像他们的国旗一样柔软、美观、荣耀。
“哗!它真是这世界上最美的旗子了。”汤姆这么认为。但后来受了学校发生一次意外事件的影响,而对美国国旗的喜爱有所改变。
汤姆是个爱用头脑的小男孩,他的指甲都被他在苦思时咬得光秃秃的。在别人眼中,他和其它男孩子不大相同,显得有些怪异。他喜欢游戏、打球,但是他从来对打架毫无兴趣。看到别的孩子打架,翻滚在一团,只觉得毫无意义。“人为什么要互相打斗呢?”这是他最早就想到的一个问题。偶尔来个恶作剧,还蛮好玩的,可是打架或躺在对方的肚子上,不是很无人道吗?甚至于像野兽的行为。打架能证明什么吗?证明赢的人比较壮。就算他比较壮打赢了这场架又怎么样?当你看到电影上歹徒被侦探或警察噼哩啪啦地打着耳光,然后抓着他发昏的头往地上一掼,你会觉得毛骨悚然。没错!歹徒应该被制伏,可是这么一来谁愿意去当警察,或追捕坏人呢?受过教育的人绝不愿意!如果一个歹徒跑到一个著名科学家的实验室,拿着左轮枪恐吓他,这个科学家会采取什么行动呢?如果他是一个好科学家的话,他可能会顺从歹徒且保持缄默。如果他猛然袭击歹徒的脑袋,也不会使他变成更好的科学家。警察是人民雇来打歹徒的,这就是人们付他们薪水的目的。汤姆不懂的是,为什么美国女孩,总是赞美那些较高大、较强壮的男孩。汤姆更不了解为什么电影上的主角,军人都用拳头来解决他们的问题。被打倒的人有的时候是守卫或看门人,他们执行命令不准他们进去。为什么观众都赞美这个主角?
汤姆班上有一群男孩子,杰克、贾斯、史提芬,还有一些以赫鲁斯屈克为首的帮派“杰飞”,老师不在的时候他们就是领导者。史提芬是汤姆的好朋友。而“杰飞”则是胡作非为,欺凌弱小的一群。
老师曾禁止学生使用“中国佬”和“黑鬼”这些字眼。
“喂!中国佬,”杰飞帮的一个人叫道,“去帮我买根棒冰来!”那是中午下课的时候。
“不,我要回家了!”汤姆说。
“嘿!怎么回事?不认识我是吗?”
“我当然认识你!”
“那好!我说,帮我去买根棒冰来,快点!”
“我不去,我要回家吃午饭。”
“我很惊奇!”那个杰飞帮的人吼道。
他站起身来,双手插在口袋中走了过来,用一种若无其事而又信心十足的调子说:“‘杰飞’叫你做的事,你是不想做的啰!”
“你不要找他麻烦。”史提芬说。
“我倒想看看谁想和‘杰飞’作对!”他又向前走了一步,伸手甩了汤姆一个耳刮子。“你!中国人!”
汤姆往后退了一步。
“你现在去买棒冰呢?还是跟我打一架?”
“我不去,我也不跟你打架!”
“胆小鬼!”
其它的男孩站在旁边观望着,伊娃出现在教室前,她猜想着汤姆势必会跟他打架。
“说说看!中国女孩是不是都有两张嘴?”他略微弯着腰,准备要打架了。
“你住手!”史提芬说。
“说说看!你有没有跟你妹妹乱来?”
“你根本不必挑他,他又不跟你们惹麻烦。”
“汤姆!怎么回事?”伊娃问。
“你哥哥是个胆小鬼,就是这么回事,他害怕了。”
“你打不打呀?”杰飞帮追问着。
“有什么目的?就算你赢了,只证明你的肌肉比我的有力,这也不能使你变成对的。”
所有的男孩子都迷糊了,大家都在那儿嚷嚷个不停。
“上啊!跟我打!如果你不是一个可鄙的人!”
“让我看看你的手臂!”汤姆慢慢地说。
杰飞提起了他的手臂,可是史提芬一把抓住了它。
汤姆冷静地举起手,摸摸杰飞的双头肌,然后说:“我不跟你打架,你的肌肉比较强壮,这样打起来一点意义也没有。”汤姆打算要走了。
“所以你是胆小鬼。”
“我知道你的肌肉较壮,我不用跟你打我就知道了。可是你也只有这些而已。我说我不跟你打架,也不帮你买棒冰。要吃自己去买!”
汤姆推开围在旁边的男孩,想走出去。杰飞皱着眉头看看自己握着拳头的架势,然后一把抓住汤姆的手臂说:“你不能这样就一走了之,你这中国佬!”
汤姆转过身来。“中国人有什么不好?”
“你是蹩脚货。”
“你呢?”
“我是美国人。”
“那你父亲呢?”
“不准谈我父亲,他是移民到美国来的。”
“我也是,跟你父亲一样!”
杰飞勃然大怒,但是汤姆已经走开了。他拉着伊娃的手走出校园,留给其它的男孩一大堆惊异。
“怎么回事?”伊娃问。
“没什么!他叫我‘中国人’(chinaman)。我不懂这个字有什么不对。它和英国人(englishman)、法国人(frenchman)、荷兰人(dutchman)不是一样吗?我就不懂这个字哪里不对劲。”
五
一天晚上,二哥回家来看他们,汤姆听到他在谈论着“自己站起来”的话题。
二哥说:“我们中国人的问题是,我们自己不站起来。你站起来跟他们打跟他们斗,他们反而会喜欢你。如果你不愿意打,他们就看轻你。我们该把头抬起来面对这个世界,我就是这样。我看到美国人就站起来,一巴掌拍到他的肩膀上跟他问好。他会有点害怕,一面猜测着你究竟是谁,懂吗?如果你站起来争你的权利,他就会认为你是对的。如果你不站起来,一声不吭的话,他就会以为你理亏。你从来没有打过女人,这没什么。你的一举一动都要像个绅士,骄傲、风趣、无所畏惧。如果他们错了,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们,这不是礼貌不礼貌的问题。如果你有什么优点,也不用客气尽管说出来。你的妻子、姊妹、妈妈都很好,你可以大言不惭地说,你以他们为荣,知道吗?美国人都是单纯、诚实的人,他们都是很容易相处的。这不是礼貌的问题,你必须了解如何来操纵他们。”
“我从学校里学到了一些东西。”伊娃说,“一年级的时候,一个同学问我得到几分,我告诉她我考得不好。她就对我说:‘我为你觉得难过。’那些美国女孩,如果卷子答得很好,得了高分,她们就会毫无遮掩地告诉你。现在我如果考了高分,我也告诉她们,免得她们为我觉得难过。”
“你在学校里还习惯吧?”二哥问。
“很习惯了。”
“喜不喜欢学校?”
“很喜欢。我起初很害怕,但美国女孩和中国女孩大致上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她们很容易为一些事情而兴奋,她们会为一些事情而尖叫大嚷,这是她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她们不说喜欢,而说‘爱’,可是她们对于不喜欢的事情,就说‘恨’。有一天,老师带了一只白老鼠到教室里来,老鼠溜到地上去了。她们就大声尖叫,我并不以为她们真的那么害怕,她们就是这样夸大地表示出来。我们还是有一些好玩的事情。如果你喜欢她们,就跟她们说话;你不喜欢她们的话,就不用理她们。她们很单纯、率直、坦白,也很容易相处。”
“汤姆,你怎么了?一句话也不说?”二哥一下子转向汤姆。
汤姆不了解二哥,他比汤姆大了十来岁。他外套口袋里的雪茄和修雪茄的小刀,他的工作、他的举止,全都令汤姆觉得迷惑。他的背心口袋里放着两个打火机,其中一个是坏了的。汤姆觉得他们好像活在不同的世界中。“没什么。”汤姆简短地回答。
“你为什么不快点长大?”
这个问题,汤姆无法作答,事实上伊娃长得比他快,二哥说那是因为美国牛奶的关系。可是十六岁的汤姆,看起来就像十二三岁的美国男孩一样。
“你应该多喝牛奶,对你有好处。我一天喝三杯牛奶,所以我从来就没有感冒过。我有足够的维生素。还有你应该多到外面去玩,美国小孩从来不做功课,他们整天玩。所以他们一个个长得壮壮的。”
二哥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动物性的精力。他的双颊饱满,鼻翼一伸一张的,他的嘴唇较厚,讲话的时候牙龈会露出来。他的头发又浓又密,由于擦了发油的关系,而显得光可鉴人。衬衫下的胸肌鼓鼓的,看起来很结实。
“听我的劝告,多喝牛奶。”二哥临走时告诉他这句话。汤姆想:“含有丰富的维生素?!”
其实汤姆很羡慕他,他能自以为他彻底地了解美国人,没有一点问题,知道所有问题的答案,而且还知道如何在这个世界生存。
[book_title]第六章
一
当汤姆放学后,他会到店里帮忙检查口袋和登记事情。他还太小,无法胜任烫衣服的工作。星期五和星期六比较忙碌。衣服一篮一篮地送来洗,有些要泡到第二天才洗,有些洗好了晾在靠近天花板的绳子上。而这都是星期一就要交给顾客的。
汤姆到店里时,把接电话当做他的工作。他接到顾客要来取货的电话,就得立即把整理好的包裹找出来,汤姆是一家人中最能胜任这个工作的人。从店铺的窗口往外看,汤姆可以看到人行道上来来往往的腿,男的、女的以及小孩儿的。他希望他们的洗衣店,能从这半地下室中迁移到地面上。
当大量的衣服送来洗的时候,一部分的烫衣工作就搬到楼上去做。汤姆和伊娃在顶楼和地下室的窗口安置了一条吊绳,只要把衣服放在篮子内,利用绳子拉上楼去,或吊送下来就可以了,免得他们搬着一堆堆的衣服楼上楼下地跑。他们还在绳子上挂了一个铃,只要摇一摇绳子,楼下的人就知道他们可以上楼去吃午餐或晚餐了。汤姆和伊娃还利用这条绳子来传达消息,例如汤姆在底层把可口可乐瓶送上去,里面放了张纸条。
“大嫂回来没有?”
绳子上的铃响一下,表示“回来了”;两下,表示“还没有”。
“问问妈我们今晚可以不可以去看电影?”
“妈妈说可以,大嫂说如果大哥也要去的话,她就跟我们一起去。”
“大哥今天晚上很忙,他叫大嫂跟我们一起去。告诉妈妈今晚的电影是威廉班狄斯主演的。”
有的时候,铃响了,伊娃送下来一个问题:
“谁暗杀了林肯?”
“我怎么知道?你为什么不去问大嫂?”汤姆回答。
她把答案送下来:“一个中国人,杰米·王侯卫。你什么时候上楼来?”
汤姆看着父亲和大哥卷着袖子在烫衬衫、内衣、毛巾、被单、女孩子的衣服、工人的蓝色工作服和女人的丝质长裤。在冬天晚上倒还好,在夏天晚上地下室里又闷又热,一点新鲜的空气也没有。汤姆看着父亲和大哥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了,街上的灰尘使得他们不得不关着窗户工作,加上从熨斗上传来的热气一直在室内累积到某一程度时,才把门打开让热气传出,在工作时也不敢抽烟,生怕把烟灰沾到半干的衣服上。每隔一小时,父亲就会暂时放下手里的工作,靠着栏杆或坐在阶梯上,抽着他古老的烟斗。
他们的生意不错,但是他们缴房租、伙食费,加上孩子又在成长中,想储蓄一点钱实在很困难。妈妈初到此地时,就了解到这一切。但是这么多张嘴巴要吃饭,也表示有那么多双手可以工作,她这样推算着。所以她这么打算,每张嘴巴都要由自己的手来养,家里不能有一双闲手,于是楼上变成了“汤姆·冯的手洗洗衣店”的分部,由她和佛罗拉负责烫衣的工作。这是起初当他们预定星期天要去唐人街,他们必须把星期一要交的衣服赶出来的临时措施。
妈妈把这临时分部的业务扩展开来,一方面是照顾更多的生意和交货更快些;一方面也多做些额外的服务,使他们的顾客满意。她有几个做生意的原则。如果他们能在快速、干净上有好的口碑,那么生意一定会更好,唯一的限制是他们家里男男女女的体力。一般送衣服来他们店里的家庭主妇,还受了一个额外因素的影响——冯太太免费地为他们修补衣服、钉扣子。对固定的客户,如果他们要求特快地交件时,冯太太也很乐意地答应下来。她这样处心积虑地施小惠的结果,使生意越来越好了。
六月里,雷新顿大道的部分顾客离开纽约去避暑,生意就减少了很多。冯太太说:“我们已经有足够的工作了,反正在夏天工作得太辛苦也不好,一个人应该稍微休息一下,就像植物在晚上呼吸一样。”
“你难道不觉得有点难过吗?”伊娃说。
妈妈微笑了。“多多少少有一点。”她承认,“我的阿芭可以看出我的心了。”
秋天来临时,生意又从八月的最低点,迅速地增加起来。他们的话题会兴奋地讨论避暑归来的顾客。
“帕克大道九︱五十号的顾客回来了!”妈妈会高兴地叫着。她记着顾客的地址,那是因为顾客的名字对她来说是太难了。她认识阿拉伯数字,所以她就把顾客的地址牢牢地记在心里,她有时候会宣布:“我们的顾客有远住在九十街的了。”
她的另一个简单的说法是:“我们现在洗到九十街了。”他们的生意也向南扩展。有一次一位老顾客把围裙送来洗,冯太太在口袋里发现了一张一百元的钞票,她叫汤姆把钱送还给她。
“我母亲叫我把钱送还你,并向你问好。”汤姆对这个女士说。
她震惊了好半天,然后替“冯妈妈洗衣店”义务宣传,没多久,她的邻居、朋友都变成了冯家的顾客。
“现在我们洗七十九街的二百七十七号,和二百七十九号。”
打烊后,冯妈妈把已洗或未洗的衣服放到一边去,又扮演起贤妻良母的角色。洛伊和大嫂必须在晚上放松一下,他们也许去看场电影,可是汤姆从来没发现母亲显露出疲倦的样子。晚餐的时候大家都聚在一起,但吃过饭又分头工作去了。等打烊后父亲和大哥上楼来,一家人才聚在一起。汤姆对他的住处环境也熟稔起来了,他喜欢这里。对于窗户、厨房、黑暗的楼梯、天井、阳台等都熟悉得彷佛他就在这儿出生的一样。
二
星期一和星期二下午,汤姆放学后就把洗好的衣服送到顾客家里。他并不希望伊娃跟他一起,尽管她能帮忙拿一些衣服,可是她走起路来实在是太慢了。只有偶尔汤姆有事的时候,伊娃才去替他分送衣服。
这是汤姆的新经历,伊娃通常负责分送附近顾客的衣服;而汤姆则负责较远的地区,如易斯特河附近的,以及九十街的几家顾客。他们大多数的生意,还是以雷新顿大道以及帕克大道为主。汤姆到顾客家时,总会与那些公寓的守卫、电梯服务生、管理员、女仆、有钱的主妇和一些单身女郎接触。有些女仆和家庭主妇,一看到汤姆明亮的眼睛就会跟他谈一谈,问问他的年龄、他上不上学等问题,然后给他两毛五分或一毛钱的小费。有一个住在雷新顿大道一幢公寓顶楼的女画家,经常请汤姆进去吃些饼干,然后问他各种有关中国的问题。还有一个单身女郎,住在七十九街的漂亮公寓里,常穿着长褛来开门,看到是他就说:
“喔!汤姆!进来吧!”
她要洗的东西永远都不事先准备好,汤姆会进入她的卧房替她把要洗的东西塞在袋子里面。她有的时候还会把身上穿的衣服脱下来交给汤姆,汤姆从来就不敢抬起头来看她。她的房间所布置的家具都很漂亮,只是乱糟糟地没有稍加收拾。纸张、珠宝和其它的东西零落地放着,床也没收拾。汤姆还看到玻璃桌上的烟盒、白色的灯,以及厚厚的地毯。有一次汤姆收完要洗的衣服,抬起头来看到她光着背走进浴室,打开水龙头,然后丢出几条脏兮兮的毛巾。
“汤姆,”她在浴室门口说,“把这些东西和床上的睡衣拿去,出去的时候把门关上。”
汤姆的脸胀得通红,连忙冲出卧房离开这里,他的心狂乱地跳着。他回到家仍然觉得很兴奋,他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他一点都不了解美国女孩,她们似乎丝毫都不在乎别人看到她们光着身体。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女人穿得那么少,而且这和看影片完全不一样。他觉得有种模糊的需求在他内心深处翻搅着。他渴望能再看到那个女人一眼,这是他最大的秘密。
伊娃从十三岁开始,就和妈妈一起睡觉,她从来没想过人是如何出生的神秘问题。她所发现的最古怪事情之一,是这个国家的十︱十二岁的小孩,仍然不知道人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汤姆听他的玩伴说起送子鸟与卷心菜,和小孩出生的关系,听起来就像那些未开化的人在解释雨和麻疹的起因一样,只是迷信,一点都不可信,完全是幼稚和天真的说法。我们怎能否认父亲的角色?美国人的双亲在隐瞒些什么?美国的小孩怎么可能只看到地,而没有看到天?他们如果不知道他们的生命是来自父母,怎么会孝顺父母?中国的孝道很明白地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中国,小孩子们很早就知道这点。这当然是有关“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多多少少有点好玩,可是中国小孩都不会因这个问题而困扰不安。那只是长大后好玩的事情之一。这其中并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跟你父亲在一起,就怀了孕生下你。”这是生命起源的问题。
“妈妈,美国小孩都有一种迷信,他们相信小孩是从卷心菜里头蹦出来的,有的人还相信小孩子是从麦西之家来的。”有一天爸爸、妈妈、佛罗拉和伊娃都在场,汤姆就这样跟母亲说。
这是他在了解美国时,所发现的最奇怪的事情。到美国两年后的某一天,他突然注意到,他从来没看过美国的母亲公开地给她的宝宝吃奶,而在中国这种情形常可以看到,不管是在家庭的客厅中,还是在街上,母亲哺乳幼儿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美国是最可笑的一个民族。你可以在银幕上看到男女躺在床上亲密地接吻,可是就看不到母亲哺乳她的幼儿。那么当母亲要让孩子吃奶时,她要躲到哪里去呢?她们难道就要像做什么猥亵的事,把自己锁在房里吗?事实上这是最自然、最无邪也是最美的母性在流露。美国人渲染、夸示性的乐趣并以此来赚钱,他们在任何东西上都画上了女人的乳房,但是他们却羞于看到母亲哺育幼儿。公开展示女人的裸体不算猥亵的事,但是母亲哺育幼儿反而被认为见不得人。汤姆的结论是:美国人并不以性为耻,而是以婴儿的出生为耻。
三
一天下午,汤姆拿着放衣服的大袋子,经过一条街时,看到一群男孩子在玩印第安人的游戏。他从这些男孩子群中走过去。可是有个小孩突然用水枪将水射到汤姆的脸上。汤姆不想理他,当他发现包在洗好的衣服上的包装纸弄湿了,赶紧拿出手帕来擦。
“喂!你是洗衣工人,对不对?”
汤姆一句话也不说。这群男孩子都笑了,他匆匆跑开在街角停了下来,检查包裹上的水迹,希望它不至于太湿了。他向公寓走过去,那是他要去的顾客家。
“兰其太太,”他对开门的女人说,“我真是抱歉极了。这些衣服我想是有点湿了。我从街那边走过来,有些小孩在玩水枪就把它给弄湿了。你把它打开来看看,如果情况太糟,我可以把它拿回去重洗一遍。”
“哦,我不会这么做的!那些小孩跟野蛮人一样,我来看看湿到什么程度。”
她打开包裹,只有最上面的一件衣服,有几处水迹。
“没有关系!”兰其太太说,“我打电话去的时候是你接的吧!你叫什么名字?”
“汤姆!我是汤姆·冯的孩子。”
“很好!汤姆你真是个好男孩!你要阻止那些无赖的小鬼们,不要再让他们对你喷水枪了。”
第二个星期,他又碰见这群男孩子,由一个穿着红黑格子夹克,大约十三四岁的粗野男孩带头。他们聚在一堆小声地说话,不知打什么鬼主意,还不时听到他们得意的狞笑声。汤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也许上个星期他不那么跑开就好了。
“嗨!中国佬!你的包裹中装了些什么脏物?”这个首领说,“你被捕了。”
其它的男孩子围了过来。
“拜托!里面只是一些洗好的衣物。”
“衣服!啊?所以你是一个洗衣工啰!”
“这有什么不对?”
“你是个中国佬。”他紧抓住汤姆的手臂。现在汤姆真的是生气了。他想防御,可是他又必须保护他的包裹。
“放开我!”他想把周围的人推开。
“没有那么快,你被逮捕了。”
“你又不是警察,而且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难道不是吗?”汤姆引述了他常听到的一句话。
“这条街是我们的。我们不要让补衣匠从这里过。”汤姆不管三七二十一,举步就往外面冲。这等于是给他们一个攻击的讯号,有些男孩开始用力拖走他的包裹,想把包裹撕开。汤姆把包裹紧紧地抱在胸前,所以他只有挨打的份儿。这时有个男孩去拉汤姆的腿,汤姆一跤摔了下去,把包裹也弄掉了。这些男孩扯开了包裹,把里面的东西抖在地上。汤姆流着眼泪把衣服捡起来,这些野孩子把衣服踢向他时,说:“这就是衣服,嗯?你被释放了,可是你记住不要再从这边过了。”
“我们赶快走吧!省得待会儿警察来了。”
那些人一哄而散。这些衣服全都弄脏了,汤姆把它们捡起来拿回店里头,脸上带着淤伤和污泥。
“发生了什么事情?”父亲问他。
汤姆一五一十地告诉父亲,他听完后勃然大怒。
那天晚上,餐桌上一片热烈的讨论声。
“我担心以后还会发生这种事情。”妈妈说,“那些野孩子一天到晚,带着枪玩抢劫的游戏,也没有人管管他们。”
二哥突然回来了,听了这件事情,就用英文问道:“那些孩子有多大?”
“不很大,个子和我差不多。”
“唯一的方法是跟他们打。我告诉你美国人喜欢好闯的人。你不回手他们就不会尊敬你。”
“我不喜欢打架,有什么好处呢?这是愚蠢的行为。”
“可是你无法避开他们,不要从那条街走了。”洛伊这么说。佛罗拉在旁边专心地听着。
“他并不是非得走那一条街。”妈妈用中国话说,“我不要让人家看到我的孩子在街上打架。这是不光荣的事。”
“可是在这里就是这样,你必须保护自己。”二哥也用中国话反驳妈妈的看法。
妈妈很严厉地向二哥说:“你希望汤姆长大以后变成什么?强盗还是军人?”
“妈妈你不懂这个国家。你没看过电影吗?美国的父母教小孩脱掉外套,跟欺负他的人对打。”
“我们中国人不是这样的。我的汤姆长大后要做一个学者,而不是流氓!”母亲很坚决地说。
父亲开口了:“为什么要这样小题大作呢?如果这条街不好,不要从那里走就是了。这不是很简单吗?美国人有美国人的方法,我们中国人也有中国人的方法。这就是我们生存的方式,也是我们中国人的待人处世之方。想当初在西海岸的时候,我们的情况更糟糕。”
“爸爸,我听说他们杀人、抢劫、偷窃,没事还要揍中国工人。”汤姆说。
“是呀!日子真是难过。可是我还是捱过来了,不是吗?如果倒霉的话,早就被杀了,可是我们都还活着。”
父亲的声音很平静,他很喜欢诉说他以前的故事。“我在夜里穿过后面花园的篱笆逃走了,白天就躲在树叶里,利用夜里赶路。我逃走了,但是跟我一起的老杜格却被逮到了,他们发现他躲在一幢小屋的屋角里,身上还盖着一条毯子。他们把他拖出去,放火烧了小木屋。他们三四十个人面对面站成两列,把他夹在中间,每个人轮流踢他,他们拳打脚踢地打了一阵后,把他丢在河里想让他自行淹死。可是他并没有死,他现在还活着。”
“他在哪里?这个老……他叫什么名字?”
“老杜格。他就在纽约,住唐人街。我看看什么时候带你去看他,他现在大概七十岁了。”
这个故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反而把他们原先讨论汤姆遇到麻烦的事情给忘了。那件事情的结论是父亲说的:“如果那条街不好,不要从那里过就是了。”这件事情就这么结束。
从此以后,汤姆送兰其太太家的包裹时,总要绕上一点儿路。
四
当初来到美国的铁路工人,还活在世界上的,大概就算老杜格的年龄为最老。他的故事在唐人街,就像神话一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现在已经很少人能看到他,一年里他也才出门一两趟。老杜格所属的那氏宗亲会中,成员很多,他们义不容辞地负起了照顾老杜格的责任。老杜格没儿没女,可是那氏家族的人都是他的亲戚,每个人都管他叫叔公。
听说他到过阿拉斯加、温哥华、波特兰等地方。他还带领了一队铁路工人横越怀俄明州,他们一路上躲躲藏藏、打打斗斗的,等到达伊利诺伊州时,人数只剩下了一半,他们就在芝加哥南部安定下来。他大约在五十八岁的时候到纽约。他一向是以过人的勇气而闻名,可是当他到纽约时,已经变成了精明而又充满智慧的老人,看起来好像他已阅历了中国三千年的历史。据说:他三十五岁时开始研读中国古文;在芝加哥时碰到孙中山先生;一九一一年中国革命成功后,孙中山先生还来函邀他到中国政府机构中任职,可是他拒绝了。各种慈善活动的发起委员会,都会找他支持;那些杰出的中国籍律师,都常听听他的意见;纽约市的警察也都赞扬他的合作精神;中国人所组成的结社,若发生了争执,他是调解的最佳人选。有人说在禁酒令时期,他使唐人街变成了一块干净之地,而包卫里那边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地下酒吧。而老杜格不允许这种情况存在,他采取行动之后,连警察也不得不自叹弗如。在婚礼上他是不可缺少的宾客,满口广东的诙谐话,使得宾主尽欢。尽管他装戴了一只玻璃珠的义眼,但他仍是唐人街最受欢迎的领导人物。但是老杜格年岁大了以后,他不再工作了,他把他的钱分散给需要的人。他已经退休养老几年了,人们也很难得再碰到他。
汤姆坚持要他父亲带他去看老杜格。
父亲带着他上了一道黑暗的楼梯,来到设立在二楼的一座庙里。庙前面的墙上,开了格子状的窗子,外面的光线投射进来,显得阴森可怕。古老、褪色的红色神案上,瓷制的香炉中,插着几根点燃的香。神案上的神像居中的是王母娘娘,右边是战神也是正义之神,左边的是药神。神像的前方,贴着一条红色的横幅,上面用金色的丝线,以及黑线绣着中国图案。横幅的下方结着丝穗,把这些面目庄严的神像,遮住了半个脸部。
汤姆听到不知哪里传来的猫叫声,使他吓了一大跳。
“爸爸,老杜格在哪里?”
“不要叫他老杜格,你应该叫他杜格叔公。我想应该先让你看看这座庙,他就住在里面。整个冬天他都躺在床上。”父亲指着红色吊帘。
汤姆想象着,一个独目的老人,把他的头从神像小间伸出来的情景。猫又叫了一声,汤姆注意到这个声音离他并不很远。
“爸爸,我……我不想看他了。”
“嘘!他可以听到你说话的声音!记住,他是爸爸的老朋友之一。我们一起从阿拉斯加到温哥华的。”
“是你吗?汤姆·冯?”老人的声音从神像后面传了过来。
“是我没错。”爸爸回答。
“为什么不进来呢?”
“我让我的儿子先看看庙。他是来向你表示敬意的。”
“他在哪里?”汤姆小声地说,他紧紧地抓着父亲的手臂。汤姆听到神像后面,传来一声敲击木板的声音,然后就看到红色的吊帘在摇动。
“跟我来!”爸爸说。
他带着汤姆从楼梯口附近的门进入庙后头的房间。他们好像踏入了一个隐士的房间。一股昏暗的光线,从房中唯一的半掩的窗户照进来。床上坐着一个老人,下半身盖着被子,身上穿的是中国的短袄,长着一脸灰白的胡子,双眼紧闭着。汤姆等着他把眼睛张开来,看看他的玻璃眼珠,可是当他张开眼睛时,汤姆分辨不出哪只是玻璃眼珠,哪只是真的眼睛。
“去!去跟叔公握握手。这是我的儿子汤姆。”汤姆挨近了些,两眼直瞪着他看。
“过来一点儿,让我看看你。”
老杜格满脸皱纹,从他的躯干可看得出,他年轻的时候相当魁梧。汤姆无法确定这个老人究竟看到他没有。他的眼皮睁大些,冷冷地注视着汤姆。
老杜格拉着汤姆的手,在花白的胡子中,显出了一个微笑。
“很好!我很高兴你来看叔公。汤姆,你父亲和我是很好的朋友。”
汤姆温顺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
“你最近都好吧?”父亲问。
“跟往常一样。”老杜格有气无力地说。原来坐在他胸前打盹儿的猫,忽然蠕动了一下。他抚摸着牠。“牠是一头好畜生,牠使我觉得很暖和。”
当老人说“跟往常一样”时,他的口气听起来好像是说他已经活得过久了。
“叔公!你平常都做些什么事情?”
“我做些什么事情?孩子,我都在想,在回忆。”
“叔公,你不寂寞吗?一个人住在这里,你会不会害怕?”
“有什么好害怕的?这个地方很好。”他举起手来敲敲床边的木板。“我跟天堂难得这么近,王母娘娘就在这里,关公又在她的旁边。”关公是中国历史中的一个军人楷模,死后变成战神,保护正直的人,谴责那些残酷不诚实的人。当老杜格把他的钱都分送别人以后,他只希望能住在这里,只因为他是如此地崇拜关公。
“我听说你带了一队工人,从西部到东部来,这是真的吗?”汤姆已经不怕他了。
“是真的,那是我年轻时候的事情了。”
“哇!是真的呢!可是那不是要走上好几千里路吗?”
“孩子!那个时候太平洋铁路系统已经建立起来了。我们可以免费搭车。”
这个老人的精神突然地振奋起来,他开朗地笑了。
“你们可以免费搭车?”
“没错。那些有钱买卖和无钱买卖的同时搭上车子。那些日子多好玩啊——我们睡在干草上,夜里从马肚子下面探出头来,看着繁星满天的天空。”
“你们跟马一起睡觉吗?叔公,你们不怕马会踩到你们身上吗?”
“不会的。马也是好畜生。牠们是人类的朋友,而且牠们是不睡觉的。当你想把空间弄大一点时,你只要推推牠的腿,牠就会把腿跨开一点。我睡觉的时候,都用一只手抓住马的膝盖,牠们就一动也不动地生怕把你弄伤了。马是人类的好朋友、孩子。是的,那真是伟大的日子啊!”
汤姆的心中,充满了他对老人的崇敬。
老杜格开始问冯老二,有关他的家庭的情况。
“我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儿子。这都是因为我年轻的时候没有结婚啊!当你点燃了一个火焰,如果想让它继续亮着,你就必须在它熄灭之前,点燃另一个火焰。冯老二,你真是幸运,有这么一个聪明的儿子。”
他又转过来跟汤姆说:“孩子,要孝顺你父亲,并且把冯家的香火传下去。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你、我,还有你父亲在这个国家里,只能算是客人而已。你喜欢这个国家吗?”
“当然喜欢,我看到了这么多形形色色的事情。”
“是的,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家,你很幸运能到这儿来,又可以在这里读书、学习。”
汤姆听到这里觉得很惊讶。“叔公!你真这么以为吗?他们不是揍了你,又几乎把你弄死吗?”
“是呀!可是他们杀不死我,他们能吗?”老杜格笑着说,“你瞧!孩子你还年轻,你不会懂得这些。我一天到晚坐在这里想着,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坏人。”
“连那些想杀你的人,都不是坏人吗?”
“每个国家里都有害群之马,可是这些害群之马也不是真正的坏人。世界上是没有坏人的,没有人是坏的,所有的人都很相似,只是有一些稍微坏些,有一些人比较好一点。就像有些人比较有钱,有些人比较穷,可是他们的本质都差不多。人们被生下来,长大、结婚,活个五六十年以后,又得走了。你知道吗!我和洛克菲勒一样富有:我所想要的,我都有了。你不会懂得这些。”
“你为什么说这是一个伟大的国家,叔公?”
“我大半生都住在这里,所以我知道。我十八岁那年来旧金山,我一直眼看着这个国家在成长、茁壮。当时他们没有摩托车、没有电影、没有无线电、没有铁路,他们仅仅只建立了太平洋干线,也没有电灯,一无所有,只有土地和穿着棉布夹克的人。西部充满了穿棉花夹克、佩戴着枪枝骑在马背上的人。那时候女人非常少。人们打起架来就像狗一样,也像狗一样地被杀死了,比较壮的赢了。可是我看着他们改变了。他们现在有了法律,而且只要你遵守法律,没有人能把你怎么样。你可以免费受教育,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你不需要害怕别人,可是你得激励自己。孩子!使你的父亲以你为荣,你要使你们的姓得到光彩。”
汤姆离开的时候非常兴奋,他看到父亲的脸上闪着光,好像他真的以他为荣。汤姆问他父亲:谁照顾叔公。他父亲说,楼上的那家人受到那氏宗亲会的委托,常去看老杜格需要些什么,任何事情都不需要老杜格来费一点心。
[book_title]第七章
一
汤姆从来就不曾对他的课业抱以特别勤奋的态度,可是他的数学、英文和科学等科目,成绩都很好。他在瓶子中养豌豆,有一次他还将蚂蚁窝放在玻璃匣中,跟蚂蚁一起生活了好一阵子。他观察蚂蚁如何跟同伴打招呼,如何繁殖,同时还想象自己是一只蚂蚁。春天来临的时候,他总要买盆三色紫罗兰。等花开的时候,那些天鹅绒似的花瓣和美丽的颜色,总叫他兴奋不已。事实上,汤姆对所有的昆虫和花卉都有极大的兴趣。
每当星期五佛罗拉买鱼的时候,她总是叫鱼贩把鱼头留着不要砍掉。她的公公喜欢吃大鲤鱼的鱼头,妈妈把鱼头加上一些调味料,就能变成一道佳肴。如果佛罗拉买的是较小的鱼,头的部分总是爸爸在吃。爸爸说鱼嘴巴周围的部分有种特殊的风味,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它更好吃。可是鱼端上桌子的时候,头部经常都是乱七八糟的,眼睛不见了,爸爸最爱吃的部分也弄破了。
“这条鱼怎么会变成瞎子?”爸爸在晚餐桌上问道。
“汤姆把眼睛挖走了。”佛罗拉回答。
“拿去干什么?”
“我在研究他们。”汤姆说。
汤姆常把眼睛挖开来,眼珠四周有一种黏黏的、透明的液体。他有时在想,如果人的眼睛和鱼一样是分置头的两旁时,他要怎么看东西。他把这些黏滑的液体放在酒瓶内。
“你把这些东西拿来做什么用?”佛罗拉问。
“它看起来好像蛋白,我要把它们收集起来。”
“汤姆!你还是那么孩子气。你想用它们来做炒蛋是不是?还是拿来做别的用途?”
“我也不知道。”
汤姆只觉得这么透明、这么清澈的液体,看起来很舒服。他幻想着有一天他能发明一种吃了会长生不老的药,或者至少他可以做很好的黏胶出来。
他的历史成绩很差。他对“查理曼”产生的唯一兴趣是它的特殊发音。他把拿破仑(napoleon)称为“napkins goodbye”。他还认定拿破仑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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