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寂寞 [book_author]梁实秋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文学艺术,文集,完结 [book_length]102152 [book_dec]散文选集,梁实秋著,收文52篇。 [book_img]Z_14055.jpg [book_title]守时 《史记》五十五留侯世家,记载圯上老人授书张良的故事,甚为生动:“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至,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 老人与良约会三次。第一次平明为期,平明就是天刚亮,语义相当含糊,天亮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平明,本难确定。“东方未明”是一阶段,“东方未晞”,又是一阶段,等到东方天际泛鱼肚色则又是一阶段。良平明往,未落日出之后,就不算是迟到。老人发什么脾气?说什么“与老人期”之倚老卖老的话?第二次约,时间更不明确,只说早一点去。良鸡鸣往,“鸡既鸣矣”,就是天明以前的一刹那,事实上已经提早到达,还嫌太晚。第三次良夜未半往,夜未半即是午夜以前,这一次才满老人意。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明说,虽然这是老人有意测验年轻人的耐性,但也不必这样蛮不讲理地折磨人。有人问我,假如遇见这样的一个老人作何感想,我说我愿效禅师的说法:“大喝一声,一棒打杀!” 黄石公的故事是神话。不过守时却是古往今来文明社会共有的一个重要的道德信念。远古的时候问题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没有精确的时间观念,而且人与人要约的事恐怕也不太多。《易·系辞》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失为大家在时间上共立的一个标准,晚近的庙会市集,也还各有其约定俗成的时期规格。自从有了漏刻,分昼夜为百刻,一天之内才算有正确时间可资遵循。周有挚壶氏,自唐至清有挚壶正,是专管时间的官员。沙漏较晚,制在元朝。到了近年,也还有放午炮之说。现代的准确计时之器,如钟表之类,则是明季的舶来品,“明万历二十八年,大西洋人利玛窦来献自鸣钟”(《续通考·乐考》),嗣后自鸣钟在国内就大行其道。我小时候在三贝子花园畅观楼内,尚及见清朝洋人所贡各式各样的自鸣钟,金光灿烂,洋洋大观。在民间几乎家家案上正中央都有一架自鸣钟,用一把钥匙上弦,昼夜按时刻叮叮当当地响。外国人家墙上常见的鹧鸪钟,一只小鸟从一个小门跳出来报时,在国内尚比较少见。好像我们老一辈的中国人特别喜爱钟表,除了背心上特缝好几个小衣袋专放怀表之外,比较富裕的人家墙上还常有一个硬木螺钿玻璃门的表柜,里面挂着二三十只形形色色的表,金的、银的、景泰蓝的、闷壳的,甚至背面壳里藏有活动秘戏图的,非如此不足以餍其收藏癖。至于如今的手表(实际是腕表)则高官大贾以至贩夫走卒无不备有一只了。 普遍的有了计时的工具,若是大家不知守时,又有何用?普通的衙门机关之类都定有办公时间,假如说是八点开始,到时候去看看,就会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大抵较低级的人员比较守时,虽然其中难免有几位忙着在办事桌上吃豆浆油条。首长及高级人员大概就姗姗来迟了,他们还有一套理由,只有到了十点左右办稿拟稿逐层旅行的公文才能到达他们手里,早去了没有用。至于下班的时间,则大家多半知道守时,眼巴巴地望着时钟,谁也不甘落后。 和民众接触最频繁的莫过于银行邮局,可是在门前逡巡好久,进门烧头炷香的顾客不见得立刻就能受理,往往还要伫候一阵子,因为柜台后面的先生小姐可能很忙,忙着打开保险柜,忙着搬运文件,忙着清理卡片,忙着数钞票,忙着调整戳印,甚至于忙着泡茶,件件都需要时间。顾客们要少安毋躁。 朋友宴客,有一两位照例迟到,一碟瓜子大家都快磕完了,主人急得团团转,而那一两位客偏不来。按说“后至者诛”才是正理,但是后至者往往正是主客或是贵宾,所以必须虚上席以待。旧日戏园演戏,只有两盏汽油灯为照明之具,等到名角出台亮相,则几十盏电灯一齐照耀,声势非凡。有迟到之癖的客人大概是以名角自居,迟到之后不觉得歉然,反倒有得色。而迟到的人可能还要早退,表示另有一处要应酬,也许只是虚晃一招,实际是回家吃碗蛋炒饭。 要守时,但不一定要分秒不差,那就是苛求了。但也不能距约定时间太远。甲欲访乙,先打电话过去商洽,这是很有礼貌的行为,甲问什么时候驾临,乙说马上就去。问题就出在这“马上”二字,甲忘了钉问是什么马,是“竹披双耳峻,风入四蹄轻”的胡马,还是“皮干剥落,毛暗萧条”的瘦马,是练习纵跃用的木马,还是渡过了康王的泥马。和人要约,害得对方久等,揆诸时间即生命之说,岂是轻轻一声抱歉所能赎其罪愆? 守时不是容易事,要精神总动员。要不要先整其衣冠,要不要携带什么,要不要预计途中有多少红灯,都要通过大脑盘算一下。迟到固然不好,早到亦非万全之策,早到给自己找烦恼,有时候也给别人以不必要的窘。黄石公那段故事是例外,不足为训。记得莎士比亚有一句戏词:“赴情人约,永远是早到。”情人一心一意地在对方身上,不肯有分秒的延误,同时又怕对方忍受枯守之苦,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老早地就去等着,“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了。 我们能不能推爱及于一切邀约,大家都守时? [book_title]闲暇 英国十八世纪的笛福,以《鲁滨孙漂流记》一书闻名于世,其实他写小说是在近六十岁才开始的,他以前的几十年写作差不多全是以新闻记者的身份所写的散文。最早的一本书一六九七年刊行的《设计杂谈》(An Essay up on Projects)是一部逸趣横生的奇书,我现在不预备介绍此书的内容,我只要引其中的一句话:“人乃是上帝所创造的最不善于谋生的动物;没有别的一种动物曾经饿死过;外界的大自然给它们预备了衣与食;内心的自然本性给它们安设了一种本能,永远会指导它们设法谋取衣食;但是人必须工作,否则就挨饿,必须做奴役,否则就得死;他固然是有理性指导他,很少人服从理性指导而沦于这样不幸的状态;但是一个人年轻时犯了错误,以致后来颠沛困苦,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健康,他只好死于沟壑,或是死于一个更恶劣的地方,医院。”这一段话,不可以就表面字义上去了解,须知笛福是一位“反语”大师,他惯说反话。人为万物之灵,谁不知道?事实上在自然界里一大批一大批饿死的是禽兽,不是人。人要适合于理性的生活,要改善生活状态,所以才要工作。笛福本人是工作极为勤奋的人,他办刊物、写文章、做生意,从军又服官,一生忙个不停。就是在这本《设计杂谈》里,他也提出了许多高瞻远瞩的计划,像预言一般后来都一一实现了。 人辛勤困苦地工作,所为何来?夙兴夜寐,胼手胝足,如果纯是为了温饱像蚂蚁蜜蜂一样,那又何贵乎做人?想起罗马皇帝玛可斯奥瑞利阿斯的一段话: “在天亮的时候,如果你懒得起床,要随时作如是想:‘我要起来,去做一个人的工作。’我生来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我来到世间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那么现在就去做那工作又有什么可怨的呢?我既是为了这工作而生的,那么我应该蜷卧在被窝里取暖吗?‘被窝里较为舒适呀。’那么你是生来为了享乐的吗?简言之,我且问汝,你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要有所作为?试想每一个小的植物,每一小鸟、蚂蚁、蜘蛛、蜜蜂,它们是如何地勤于操作,如何地克尽厥职,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那么你可以拒绝去做一个人的工作吗?自然命令你做的事还不赶快地去做吗?‘但是一些休息也是必要的呀。’这我不否认。但是根据自然之道,这也要有个限制,犹如饮食一般。你已经超过限制了,你已经超过足够的限量了。但是讲到工作你却不如此了;多做一点你也不肯。” 这一段策励自己勉力工作的话,足以发人深省,其中“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一语至堪玩味。使我们不能不想起古罗马的文明秩序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有劳苦的大众在那里辛勤地操作,解决了大家的生活问题,然后少数的上层社会人士才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大多数人是蚂蚁、蜜蜂,少数人是人。做“人的工作”需要有闲暇。所谓闲暇,不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谓,是免于蚂蚁、蜜蜂般的工作之谓。养尊处优,嬉邀惰慢,那是蚂蚁、蜜蜂之不如,还能算人!靠了逢迎当道,甚至为虎作伥,而猎取一官半职或是分享一些残羹冷炙,那是帮闲或是帮凶,都不是人的工作。奥瑞利阿斯推崇工作之必要,话是不错,但勤于操作亦应有个限度,不能像蚂蚁、蜜蜂那样地工作。劳动是必需的,但劳动不应该是终极的目标。而且劳动亦不应该由一部分人负担而令另一部分人坐享其成果。 人类最高理想应该是人人能有闲暇,于必须的工作之余还能有闲暇去做人,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去享受人的生活。我们应该希望人人都能属于“有闲阶级”。有闲阶级如能普及于全人类,那便不复是罪恶。人在有闲的时候才最像是一个人。手脚相当闲,头脑才能相当地忙起来。我们并不向往六朝人那样萧然若神仙的样子,我们却企盼人人都能有闲去发展他的智慧与才能。 [book_title]中年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地移动着的,移动得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地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晃,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地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从前杂志背面常有“韦廉士红色补丸”的广告,画着一个憔悴的人,弓着身子,手拊着腰上,旁边注着“图中寓意”四字。那寓意对于青年人是相当深奥的。可是这幅图画却常在一般中年人的脑里涌现,虽然他不一定想吃“红色补丸”,那点寓意他是明白的了。一根黄松的柱子,都有弯曲倾斜的时候,何况是二十六块碎骨头拼凑成的一条脊椎?年轻人没有不好照镜子的,在店铺的大玻璃窗前照一下都是好的,总觉得大致上还有几分姿色。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鲜明而有力,像是吴道子的“莼菜描”,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这一惊非同小可,平素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地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哪个年轻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轻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分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分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撒出一面网,纵横辐转,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圬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砸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擀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浑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地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地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想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施耐庵《水浒》序云:“人生三十未娶,不应再娶;四十未仕,不应再仕。”其实“娶”“仕”都是小事,不娶不仕也罢,只是这种说法有点中途弃权的意味,西谚云:“人的生活在四十才开始。”好像四十以前,不过是几出配戏,好戏都在后面。我想这与健康有关。吃窝头米糕长大的人,拖到中年就算不易,生命力已经蒸发殆尽。这样的人焉能再娶?何必再仕?服“维他赐保命”都嫌来不及了。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洌!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毽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作踩高跷般地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地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book_title]时间即生命 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地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地善于利用他的时间。 我自己就是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一个人。我不打麻将,我不经常地听戏看电影,几年中难得一次,我不长时间看电视,通常只看半个小时,我也不串门子闲聊天。有人问我:“那么你大部分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呢?”我痛自反省,我发现,除了职务上的必须及人情上所不能免的活动之外,我的时间大部分都浪费了。我应该集中精力,读我所未读过的书,我应该利用所有时间,写我所要写的东西,但是我没能这样做。我的好多的时间都糊里糊涂地混过去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例如我翻译莎士比亚,本来计划于课余之暇每年翻译两部,二十年即可完成,但是我用了三十年,主要的原因是懒。翻译之所以完成,主要的是因为活得相当长久,十分惊险。翻译完成之后,虽然仍有工作计划,但体力渐衰,有力不从心之感。假使年轻的时候鞭策自己,如今当有较好或较多的表现。然而悔之晚矣。 再例如,作为一个中国人,经书不可不读。我年过三十才知道读书自修的重要。我披阅,我圈点,但是恒心不足,时作时辍。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我如今年过八十,还没有接触过《易经》,说来惭愧。史书也很重要。我出国留学的时候,我父亲买了一套同文石印的前四史,塞满了我的行箧的一半空间,我在外国混了几年之后又把前四史原封带回来了。直到四十年后才鼓起勇气读了《通鉴》一遍。现在我要读的书太多,深感时间有限。 无论做什么事,健康的身体是基本条件。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有所谓“强迫运动”,我踢破过几双球鞋,打断过几只球拍。因此侥幸维持下来最低限度的体力。老来打过几年太极拳,目前则以散步活动筋骨而已。寄语年轻朋友,千万要持之以恒地从事运动,这不是嬉戏,不是浪费时间。健康的身体是做人做事的真正的本钱。 [book_title]寂寞 寂寞是一种清福。我在小小的书斋里,焚起一炉香,袅袅的一缕烟线笔直地上升,一直戳到顶棚,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我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波澜似的。我独自暗暗地望着那条烟线发怔。屋外庭院中的紫丁香还带着不少嫣红焦黄的叶子,枯叶乱枝的声响可以很清晰地听到,先是一小声清脆的折断声,然后是撞击着枝干的磕碰声,最后是落到空阶上的拍打声。这时节,我感到了寂寞。在这寂寞中我意识到了我自己的存在——片刻的孤立的存在。这种境界并不太易得,与环境有关,但更与心境有关。寂寞不一定要到深山大泽里去寻求,只要内心清净,随便在市廛里,陋巷里,都可以感觉到一种空灵悠逸的境界,所谓“心远地自偏”是也。在这种境界中,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翱翔,跳出尘世的渣滓,与古人同游。所以我说,寂寞是一种清福。 在礼拜堂里我也有过同样的经验。在伟大庄严的教堂里,从彩画玻璃窗透进一股不很明亮的光线,沉重的琴声好像是把人的心都洗淘了一番似的,我感到了我自己的渺小。这渺小的感觉便是我意识到我自己存在的明证。因为平常连这一点点渺小之感都不会有的! 我的朋友萧丽先生卜居在广济寺里,据他告诉我,在最近一个夜晚,月光皎洁,天空如洗,他独自踱出僧房,立在大雄宝殿的石阶上,翘首四望,月色是那样的晶明,蓊郁的树是那样的静止,寺院是那样的肃穆,他忽然顿有所悟,悟到永恒,悟到自我的渺小,悟到四大皆空的境界。我相信一个人常有这样的经验,他的胸襟自然豁达辽阔。 但是寂寞的清福是不容易长久享受的。它只是一瞬间的存在。世界有太多的东西不时地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一件煞风景的事实:我们的两只脚是踏在地上的呀!一只苍蝇撞在玻璃窗上挣扎不出,一声“老爷太太可怜可怜我这个瞎子罢”,都可以使我们从寂寞中间一头栽出去,栽到苦恼烦躁的旋涡里去。至于“催租吏”一类的东西打上门来,或是“石壕吏”之类的东西半夜捉人,其足以使人败兴生气,就更不待言了。这还是外界的感触,如果自己的内心先六根不净,随时都意马心猿,则虽处在最寂寞的境地里,他也是慌成一片忙成一团,六神无主,暴躁如雷,他永远不得享受寂寞的清福。 如此说来,所谓寂寞不即是一种唯心论,一种逃避现实的现象吗?也可以说是。一个高韬隐遁的人,在从前的社会里还可以存在,而且还颇受人敬重,在现在的社会里是绝对的不可能。现在似乎只有两种类型的人了,一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人,一是偶然也从泥溷中昂起头来喘口气的人。寂寞便是供人喘息的几口新空气。喘几口气之后还得耐心地低头钻进泥溷里去。所以我对于能够昂首物外的举动并不愿再多苛责。逃避现实,如果现实真能逃避,吾寤寐以求之!有过静坐经验的人该知道,最初努力把握着自己的心,叫它什么也不想,而是多么困难的事!那是强迫自己入于寂寞的手段,所谓参禅入定完全属于此类。我所赞美的寂寞,稍异于是。我所谓的寂寞,是随缘偶得,无需强求,一霎间的妙悟也不嫌短,失掉了也不必怅惘。但是我有一刻寂寞,我要好好地享受它。 [book_title]悲观 悲观不是消极。所以自杀的人不是悲观,悲观主义者反对自杀。 悲观是从坏的一方面来观察一切事物,从坏的一方面着眼的意思。悲观主义者无时不料想事物的恶化,唯其如此,所以他最积极地生活,换言之,最不为虚幻的希望所误引入歧途,最努力地设法来对付这丑恶的现实。 叔本华说,幸福即是痛苦的避免。所谓痛苦是实在的,而幸福则是根本不存在的。痛苦不存在时之状态,无以名之,名之曰幸福。是故人生之目标,不在幸福之追求,而在痛苦之避免。人生即是一串痛苦所构成。能避免一分的苦痛,即是一分的幸福。故悲观主义者待人接物,步步为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是悲观主义的真谛。 从坏处着想,大概可以十猜十中百猜百中;从好处着想,往往一次一失望十次十失望。所以乐观者天真可爱,而禁不住现实的接触,一接触就水泡一般地破灭。悲观者似乎未免自苦,而在现实中却能安身立命。所以自杀者是乐观的人,幸福者倒是悲观的人。 [book_title]快乐 天下最快乐的事大概莫过于做皇帝。“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至不济可以生杀予夺,为所欲为。至于后宫粉黛三千,御膳八珍罗列,更是不在话下。清乾隆皇帝,“称八旬之觞,镌十全之宝”,三下江南,附庸风雅。那副志得意满的神情,真是不能不令人兴起“大丈夫当如是也”的感喟。 在穷措大眼里,九五之尊,乐不可支。但是试起古今中外的皇帝于地下,问他们一生中是否全是快乐,答案恐怕相当复杂。西班牙国王拉曼三世(AbderRahmanⅢ,960)说过这么一段话: 我于胜利与和平之中统治全国约五十年,为臣民所爱戴,为敌人所畏惧,为盟友所尊敬。财富与荣誉,权力与享受,呼之即来,人世间的福祉,从不缺乏。在这情形之中,我曾勤加计算,我一生中纯粹的真正幸福的日子,总共仅有十四天。 御宇五十年,仅得十四天真正幸福的日子。我相信他的话,宸谟睿略,日理万机,很可能不如闲云野鹤之怡然自得。于此我又想起从一本英语教科书上读到一篇寓言。题目是《一个快乐人的衬衫》。某国王,端居大内,抑郁寡欢,虽极耳目声色之娱,而王终不乐。左右纷纷献计,有一位大臣言道:如果在国内找到一位快乐的人,把他的衬衫脱下来,给国王穿上,国王就会快乐。王韪其言,于是使者四出寻找快乐的人,访遍了朝廷显要,朱门豪家,人人都有心事,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都不快乐。最后找到一位农夫,他耕罢在树下乘凉,裸着上身,大汗淋漓。使者问他:“你快乐吗?”农夫说:“我自食其力,无忧无虑!快乐极了!”使者大喜,便索取他的衬衣。农夫说:“哎呀!我没有衬衣。”这位农夫颇似我们的禅门之“一丝不挂”。 常言道,“境由心生”,又说“心本无生因境有”。总之,快乐是一种心理状态。内心湛然,则无往而不乐。吃饭睡觉,稀松平常之事,但是其中大有道理。大珠《顿悟入道要门论》:“有源律师来问:‘和尚修道,还用功否?’师曰:‘用功。’曰:‘如何用功?’师曰:‘饥来吃饭,困来即眠。’曰:‘一切人总如是,同师用功否?’师曰:‘不同。’曰:‘何故不同?’师曰:‘他吃饭时不肯吃饭,百种须索,睡时不肯睡,千般计较。所以不同也。’律师杜口。”可是修行到心无挂碍,却不是容易事。我认识一位唯心论的学者,平素昌言意志自由,忽然被人绑架,系于暗室十有余日,备受凌辱,释出后他对我说:“意志自由固然不诬,但是如今我才知道身体自由更为重要。”常听人说烦恼即菩提,我们凡人遇到烦恼只是深感烦恼,不见菩提。快乐是在心里,不假外求,求即往往不得,转为烦恼。叔本华的哲学是:苦痛乃积极的实在的东西,幸福快乐乃消极的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所谓快乐幸福乃是解除苦痛之谓。没有苦痛便是幸福。再进一步看,没有苦痛在先,便没有幸福在后。梁任公先生曾说:“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于看着一件工作的完成。”在工作过程之中,有苦恼也有快乐,等到大功告成,那一份“如愿以偿”的快乐便是至高无上的幸福了。 有时候,只要把心胸敞开,快乐也会逼人而来。这个世界,这个人生,有其丑恶的一面,也有其光明的一面。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随处皆是。智者乐水,仁者乐山。雨有雨的趣,晴有晴的妙,小鸟跳跃啄食,猫狗饱食酣睡,哪一样不令人看了觉得快乐?就是在路上,在商店里,在机关里,偶尔遇到一张笑容可掬的脸,能不令人快乐半天?有一回我住进医院里,僵卧了十几天,病愈出院,刚迈出大门,陡见日丽中天,阳光普照,照得我睁不开眼,又见市廛熙攘,光怪陆离,我不由得从心里欢叫起来:“好一个艳丽盛装的世界!” “幸遇三杯酒美,况逢一朵花新?”我们应该快乐。 [book_title]谈幽默 幽默是humor的音译,译得好,音义兼顾,相当传神,据说是林语堂先生的手笔。不过“幽默”二字,也是我们古文学中的现成语。《楚辞·九章·怀沙》:“眴兮杳杳,孔静幽默。”幽默是形容山高谷深荒凉幽静的意思,幽是深,默是静。我们现在所要谈的幽默,正是意义深远耐人寻味的一种气质,与成语“幽默”二字所代表的意思似乎颇为接近。现在大家提起幽默,立刻想起原来“幽默”二字的意思了。 “幽默”一语所代表的那种气质,在西方有其特定的意义与历史。据古代生理学,人体有四种液体:血液、黏液、黄疸液、黑胆液。这些液体名为幽默(humors),与四元素有密切关联。血似空气,湿热;黄疸液似火,干热;黏液似水,湿冷;黑胆液似土,干冷。某些元素在某一种液体中特别旺盛,或几种液体之间失去平衡,则人生病。液体蒸发成气,上升至脑,于是人之体格上的、心理上的、道德上的特点于以形成,是之谓他的脾气性格,或径名之曰他的幽默。完好的性格是没有一种幽默主宰他。乐天派的人是血气旺,善良愉快而多情。胆气粗的人易怒,焦急,顽梗,记仇。黏性的人迟钝,面色苍白,怯懦。忧郁的人贪吃,畏缩,多愁善感。幽默之反常状态能进一步导致夸张的特点。在英国伊莉莎白时代,“幽默”一词成了人的“性格”(disposition)的代名词,继而成了“情绪”(mood)的代名词。到了一六〇〇年代,常以幽默作为人物分类的准绳。从十八世纪初起,英语中的幽默一语专用于语文中之足以引人发笑的一类。幽默作家常是别具只眼,能看出人类行为之荒谬、矛盾、滑稽、虚伪、可哂之处,从而以犀利简捷之方式一语点破。幽默与警语(wit)不同,前者出之以同情委婉之态度,后者出之以尖锐讽刺之态度,而二者又常不可分辨。例如莎士比亚创造的人物之中,孚斯塔夫滑稽突梯,妙语如珠,便是混合了幽默与警语之最好的榜样之一。 “幽默”一词虽然是英译,可是任何民族都自有其幽默。常听人说我们中国人缺乏幽默感。在以儒家思想为正统的社会里,幽默可能是不被鼓励的,但是我们看《诗经·卫风·淇奥》,“善戏谑兮,不为虐兮”,谑而不虐仍不失为美德。东方朔、淳于髡,都是滑稽之雄。太史公曰:“天道恢恢,岂不大哉?谈言微中,亦可以解纷。”为立滑稽列传。较之西方文学,我们文学中的幽默成分并不晚出,也并未被轻视。宋元明理学大盛,教人正心诚意居敬穷理,好像容不得幽默存在,但是文学作家,尤其是戏剧与小说的作者,在编写行文之际从来没有舍弃幽默的成分。几乎没有一部小说没有令人绝倒的人物,几乎没有一出戏没有小丑插科打诨。至于明末流行的笑话书之类,如冯梦龙《笑府序》所谓“古今世界一大笑府,我与若皆在其中供话柄,不话不成人,不笑不成话,不笑不话不成世界”,直把笑话与经书子史相提并论,更不必说了。我们中国人不一定比别国人缺乏幽默感,不过表现的方式或不同罢了。 我们的国语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而语词不下四千(高本汉这样说)。这就是说,同音异义的字太多,然而这正大量提供了文字游戏的机会。例如诗词里“晴”“情”二字相关,俗话中生熟的“生”与生育的“生”二字相关,都可以成为文字游戏。能说这是幽默么?在英国文学里,相关语(pun)太多了,在十六世纪时还成了一种时尚,为雅俗所共赏。文字游戏不是上乘的幽默,灵机触动,偶一为之,尚无不可,滥用就惹人厌。幽默的精义在于其中所含的道理,而不在于舞文弄墨博人一粲。 所以善幽默者,所谓幽默作家(humorists),其人必定博学多识,而又悲天悯人,洞悉人情世故,自然的谈唾珠玑,令人解颐。英小说家萨克莱于一八五一年作一连串演讲——《英国十八世纪幽默作家》,刊于一八五三年,历述绥夫特、斯特恩等的思想文字,着重点皆在于其整个的人格,而不在于其支离琐碎的妙语警句。幽默引人笑,引人笑者并不一定就是幽默。人的幽默感是天赋的,多寡不等,不可强求。 王尔德游美,海关人员问他有没有应该申报纳税的东西,他说:“没有什么可申报的,除了我的天才之外。”这回答很幽默也很自傲。他可以这样说,因为他确是有他一分的天才,别人不便模仿他。我们欣赏他这句话,不是欣赏他的恃才傲物,是欣赏他讽刺了世人重财物而轻才智的陋俗的眼光。我相信他事前没有准备,一时兴到,乃脱口而出,语妙天下,讥嘲与讽刺常常有幽默的风味,中外皆然。 我有一次为文,引述了一段老的故事:某寺僧向人怨诉送往迎来不胜其烦,人劝之曰:“尘劳若是,何不出家?”稿成,投寄某刊物,刊物主编以为我有笔误,改“何不出家”为“何必出家”,一字之差,点金成铁。他没有意会到,反语(irony)也往往是幽默的手段。 [book_title]了生死 信佛的人往往要出家。出家所为何来?据说是为了一大事因缘,那就是要“了生死”。在家修行,其终极目的也是为了要“了生死”。生死是一件事,有生即有死,有死方有生,“了”即是“了断”之意。生死流转,循环不已,是为轮回。人在轮回之中,纵不堕人恶趣,生、老、病、死四苦煎熬,亦无乐趣可言。所以信佛的人要了生死,超出轮回,证无生法忍。出家不过是一个手段,习静也不过是一个手段。 但是生死果然能够了断么?我常想,生不知所从来,死不知何处去,生非甘心,死非情愿,所谓人生只是生死之间短短的一橛。这种看法正是佛家所说“分段苦”。我们所能实际了解的也正是这样。波斯诗人峨谟伽耶姆的四行诗恰好说出了我们的感觉: Into this universe, and why not knowing, Nor whence, like water willy-nilly flowing; And out of it, as wind along the waste, I know not whither, willy-nilly blowing. 不知为什么,亦不知来自何方, 就来到这世界,像水之不自主的流; 而且离了这世界,不知向哪里去, 像风在原野,不自主地吹。 “我来如流水,去如风”,这是诗人对人生的体会。所谓生死,不了断亦自然了断,我们是无能为力的。我们来到这世界,并未经我们同意,我们离开这世界,也将不经我们同意。我们是被动的。 人死了之后是不是万事皆空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生活呢?死了之后是不是还有轮回呢?我只能说不知道。使哈姆雷特踌躇不决的也正是这一段疑情。按照佛家的学说,“断灭相”决非正知解。一切的宗教都强调死后的生活,佛教则特别强调轮回。我看世间一切有情,是有一个新陈代谢的法则,是有遗传嬗递的迹象,人恐怕也不是例外,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代旧人,如是而已。又看佛书记载轮回的故事,大抵荒诞不经,可供谈助,兼资劝世,是否真有其事殆不可考。如果轮回之说尚难证实,则所谓了生死之说也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个理想了。 我承认佛家了生死之说是一崇高理想。为了希望达到这个理想,佛教徒制定许多戒律,所谓根本五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这还都是所谓“事戒”,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之“性戒”尚不在内。这些戒律都是要我们在此生此世来身体力行的。能彻底实行戒律的人方有希望达到“外息诸缘,内心无喘”的境界。只有切实的克制情欲,方能逐渐的做到“情枯智讫”的功夫。所有的宗教无不强调克己的修养,斩断情根,裂破俗网,然后才能湛然寂静,明心见性。就是佛教所斥为外道的种种苦行,也无非是戒的意思,不过做得过分了些。中古基督教也有许多不近人情的苦修方法。凡是宗教,都是要人收敛内心,截除欲念。就是伦理的哲学家,也无不倡导多多少少的克己的苦行。折磨肉体,以解放心灵,这道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以爱根为生死之源,而且自无始以来因积业而生死流转,非斩断爱根无以了生死,这一番道理便比较的难以实证了。此生此世持戒,此生此世受福,死后如何,来世如何,便渺茫难言了。我对于在家修行的和出家修行的人们有无上的敬意。由于他们的参禅看教、福慧双修,我不怀疑他们有在此生此世证无生法忍的可能,但是离开此生此世之后是否即能往生净土,我很怀疑。这净土,像其他的被人描写过的天堂一样,未必存在。如果它是存在,只是存在于我们的心里。 西方斯多亚派哲学家所谓个人的灵魂于死后重复融合到宇宙的灵魂里去,其种种信念也无非是要人于临死之际不生恐惧,那说法虽然简陋,却是不落言筌。蒙田说:“学习哲学即是学习如何去死。”如果了生死即是了解生死之谜,从而获致大智大勇,心地光明,无所恐惧,我相信那是可以办到的。所以在我的心目中,宗教家乃是最富理想而又最重实践的哲学家。至于了断生死之说,则我自惭劣钝,目前只能存疑。 [book_title]钱的教育 乌托邦的作者告诉我们说,在理想的国里,小孩子拿金钱当作玩具,孩子们可以由性地大把地抓钱,顺手丢来丢去地玩。其用意在使孩子把金钱看成司空见惯的东西,久之便会觉得金钱这东西稀松平常,长大了之后自然也就不会过分地重视金钱,贪吝的毛病也就可以不至于犯了。这理想恐怕终归是个理想吧?小孩子没有不喜欢耍枪弄棒的,长大之后更容易培养出尚武的精神;小孩子没有不喜欢飞机模型的,长大之后很可能对航空发生很大的兴趣。所以幼习俎豆,长大便成圣贤,这种故事不能不说有几分道理。小时候在钱堆里打滚,大了便不爱钱,这道理我却不敢深信。 事实上一般小孩子们所受的关于钱的教育,都是培养他对于钱的爱好。我们小时候,玩的不是钱,而常常是装钱的扑满。门口过来了一个小贩,吆喝着:“小盆儿啊小罐儿啊!”往往不经我们的请求,大人就给买一个瓦制的小扑满。大人告诉我们把钱一个个地放进那个小孔里面,积着,积着,积满了之后噗的一声摔碎,便可以有笔大钱。那一笔钱做什么用?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以我个人而论,我拿到一个扑满之后,我却是被这个古怪的玩意儿所诱惑了,觉得怪有趣的,恨不得能立刻把它填满,我憧憬着将来有一天摔碎它时的那种快乐。我手里难得有钱,钱是在父亲屋里的大木柜里锁着的,我手里的钱只有三种来源:一是过年时的压岁钱,或是客人来时给的红纸包的钱;一是自己生辰家里长辈给的钱;一是从每日点心费里积攒下来的节余。有一点儿富余的钱,便急忙投进扑满,当的一声,怪好玩儿的。起初我对于这小小的储蓄银行很感兴趣,不时地取出来摇摇,从那个小孔往里面窥看。但是不久我就恍然,我是被骗了,因为我在想买冰糖葫芦或是糯米藕的时候,才明白那扑满里的钱是无法取出来用的,那窟窿太小,倒是倒不出来,用刀子拨也拨不出来,要摔又不敢,我开始明白这不是一个玩具,这是强迫储蓄的一种陷阱。金钱这东西为什么是那样的宝贵,必须如此周密地储藏起来呢?扑满并没有给我养成储蓄的美德,它反倒帮助我对于钱发生一种神秘的感觉。 有人主张绝对不给孩子们任何零钱,一切糖果玩具都已准备齐全,当然无从令孩子们去学习挥霍的本领。铜臭是越晚沾染人的双手越好。可是这种办法也有时效的限制,一离开家之后任何孩子都会立刻感觉到钱的重要。我小的时候,每天上学口袋里放两个铜板,到学校可以买两套烧饼油条做早点吃,我本来也没有别的其他欲望。但是过了两天,学校门口来了一个卖糯米藕的小贩,围了一圈的小顾客,我挤进去一看,那小贩正在一片一片地切着一橛赭中带紫的东西,像是藕,可是孔里又塞着东西,切好之后浇一小勺红糖汁和一小勺桂花,令人馋涎欲滴!我咽了一口唾沫之后退出来了。第二天仗着胆子去买一碟尝尝,却料不到起码要四个铜板才肯卖。我忍了两天没吃早点换到了一碟这个无名的美味。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钱的用处,第一次感觉到没有钱的苦处。我相当地了解了钱的神秘。 钱的用处比较容易明白,钱从什么地方来,便比较难以了解。父母的柜子里、皮包里,不断的有钱的补充。但是从哪里来的呢?有人主张用实验的方法教导孩子:不工作便没有钱。于是他们鼓励孩子们服务,按服务的多寡优劣而付给报酬。芟除庭草,一角钱;汲水浇花,一角钱;看家费,一角钱;投邮费,一角钱……这种办法有好处,可以让孩子知道钱不是白给的,是劳动换来的。但是也有流弊,“没有钱便不工作”。我看见过很多人家的孩子,不给钱便不肯写每天一页的大字,不给钱便死抱着桌腿不肯上学,不给钱便撒泼打滚不给你一刻安静的工夫去睡午觉。这样,钱的报酬的功用已经变成为贿赂的功用了!“没有钱便不工作”,这原则并不错,不过在家庭里应用起来,便抹煞了人与人之间的情分,似乎是太早地戕贼了人的性灵了。 如果把钱的教育写成一本大书,我想也不过是上下两卷,上卷是钱怎样来,下卷是钱怎样去。 钱怎样来,只能由上一辈的人做一个榜样给下一辈的人看。示范的作用很大,孩子们无须很早的就实习。如果一个人的人生观和宇宙观都是从钱的方孔里望出去的,我相信他的孩子们一定会有一套拜金主义的心理。如果一个人用各种欺骗舞弊的方法把钱弄到家里而并不脸红,而且扬扬得意地自诩为能,甚而给孩子们也分润一点儿油水,我想这也就是很有效的一种教育,孩子长大必定也会有从政经商的全副的本领。所谓家学渊源,在这一方面也应用得上。讲到钱的去处,孩子们的意见永远不会和上一辈的相同,年轻人总觉得父母把钱系在肋骨上,每个大钱拿下来都是血淋淋的。钱永远没有足够的时候。正当的用钱的方法,是可以从小就加以训练的。有人主张,一个家庭的经济应该对孩子们公开,月底召开一次家庭会议,懂事的孩子们全都到席,家长报告账目和预算,让大家公开讨论。在这民主的形式之下,孩子们会养成一种自尊。大姐姐本来吵着买大衣,结果会自动放弃,移做弟弟妹妹买皮鞋用,大哥哥本来争着要置自行车,结果也会自动放弃,移做冬天买煤之用。这是良好习惯的养成。钱用在比较最需要的地方去。钱不但满足自己的物质的需要,钱还要顾及自己的内心的平安。这样的用钱的方法,值得一试。孩子们不一定永远是接受命令,他也可以理解。 [book_title]房东与房客 狗见了猫,猫见了耗子,全没有好气,总不免怒目相视,龇牙咧嘴,一场格斗了事。上天生物就是这样,生生相克,总得斗。房东与房客,或房客与房东,其间的关系也是同样的不祥。在房东眼里,房客很少有好东西;在房客眼里,房东根本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利害冲突,彼此很难维持人与人之间应有的常态。 房东的哲学往往是这样的:“来看房的那个人,看样子就面生可疑。我的房子能随便租给人?租给他开白面房子怎么办?将来非找个妥保不可。你看他那个神儿!房子的间架矮哩,院子窄哩,地点偏哩,房租贵哩,褒贬得一文不值,好像是谁请他来住似的!你不合适不会不住?我说得清清楚楚,你没有家眷我可不租,他说他有。我问他是干什么的,他死不张嘴,再不就是吞吞吐吐,八成不是好人。可是后来我还是租给他了。他往里一搬,哎呀,怎那么多人口,也不知究竟是几家子?瘪嘴的老太太有好几位,孩子一大串,兔儿爷似的一个比一个高。住了没有几个月,房子糟蹋得不成样子,雪白的墙角上他堆煤,披麻绿油的影壁上画了粉笔的飞机与乌龟,砖缝里的草长了一人多高,沟眼也堵死了,水龙头也歪了,地板上的油漆也磨光了,天花板也熏黑了,玻璃窗也用高丽纸给补了,门环子也掉了……唉,简直是遭劫!房租到期还要拖欠,早一天取固然不成,过几天取也常要碰钉子,‘过两天再来吧’‘下月一起付罢’‘太太不在家’‘先付半个月的罢’‘我们还没有发薪哪,发了薪给你送去’……好,房租取不到,还得白跑道。腿杆儿都跑细了。他不给租钱,还挺横,你去取租的时候,他就叫你蹲在门口儿,砰的一声把大门关上了,好像是你欠他的钱!也有到时候把房租送上门来的,这主儿更难缠,说不定他早做了二房东。他怕我去调查。租人家的房子住人的,有几个是有良心的?……” 房客的哲学又是一套:“这房东的房子多得很,‘吃瓦片儿的’,任事不做。靠房钱吃饭。这房子一点儿也不合局,我要是有钱绝不租这样的房子。我是凑合着住。一进门就是三份儿,一房一茶一打扫。比阎王还凶。没法子,给你。还要打铺保?我人地生疏,哪里找保去?难道我还能把你的房子吃掉不成?你问我家里人口多不多?你管得着吗?难道房东还带查户口?‘不准转租’,我自己还不够住的呢!可是我要把南房腾空转租,你也管不了,反正我不欠你的房租。‘不准拖欠’,噫,我要是有钱我绝不拖欠。这个月我迟领了几天薪,房东就三天两头儿地找上门来,好像是有几年没付房钱似的,搅得我一家不安。谁没有个手头儿发窘?何苦!房钱错了一天也不行,急如星火,可是那天下雨房漏了,打了八次电话,他也不派人来修,把我的被褥都湿脏了,阴沟堵住了,院里积了一汪子水,也不来修。门环掉了,都是我自己找人修的。他还觍着脸催房钱!无耻!我住了这样久,没糟蹋你一间房子,墙、柱子都好好的,没摘过你一扇门一扇窗子,还要怎样?这样的房客你哪里找去?……” 房东房客如此之不相容,租赁的关系不是很容易决裂的吗?啊不,比离婚还难。房东虽然不好,房子还是要住的;房客虽然不好,房子不能不由他住。主客之间永远是紧张的,谁也不把谁当作君子看。 这还是承平时代的情形。在通货膨胀的时代,双方的无名火都提高了好几十丈,提起对方的时候恐怕牙都要发痒。 房东的哲学要追加这样一部分:“你这几个房钱够干什么的?你以后不必给房钱了,每个月给我几个烧饼好了。一开口就是‘老房客’,老房客就该白住房?你也打听打听现在的市价,顶费要几条几条的,房租要一袋一袋的,我的房租不到市价的十分之一,人不可没有良心。你嫌贵,你别处租租试试看。你说年头不好,你没有钱,你可以住小房呀!谁叫你住这么大的一所?没有钱,就该找三间房忍着去,你还要场面?你要是一个钱都没有,就该白住房吗?我一家子指着房钱吃饭哪!你也不是我的儿子,我为什么让你白住?……” 房客方面也追加理由如下:“我这么多年没欠过租,我们的友谊要紧。房钱不是没有涨过,我自动地还给你涨过一次呢,要说是市价一间一袋的话,那不合法,那是高抬物价,市侩作风,说到哪里也是你没理。人不可不知足。你要涨到多少才叫够?我的薪水也并没有跟着物价涨。才几个月的工夫,又啰唣着要涨房租,亏你说得出口!你是房东,资产阶级,你不知没房住的苦,何必在穷人身上打算盘?不用废话了,等我的薪水下次调整,也给你加一点儿,多少总得加你一点儿,这个月还是这么多,你爱拿不拿!你不拿,我放在提存处去,不是我欠租。……” 闹到这个地步,关系该断绝了罢?啊不。房客赌气搬家,不,这个气赌不得,赌财不赌气。房东撵房客搬家,更不行,撵人搬家是最伤天害理的事,谁也不同情,而且事实上也撵不动,房客像是生了根一般。打官司吗?房东心里明白:请律师递状,开庭,试行和解,开庭辩论,宣判,二审,三审,执行,这一套程序不要两年也得一年半,不合算。没法子,呕吧。房东和房客就这样地在呕着。 世界上就没有人懂得一点儿宾主之谊,客客气气,好来好散的吗?有。不过那是在“君子国”里。 [book_title]谈话的艺术 一个人在谈话中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方式,一是独白,一是静听,一是互话。 谈话不是演说,更不是训话,所以一个人不可以霸占所有的时间,不可以长篇大论的絮聒不休,旁若无人。有些人大概是口部筋肉特别发达,一开口便不能自休,绝不容许别人插嘴,话如连珠,音容并茂。他讲一件事能从盘古开天地讲起,慢慢地进入本题,亦能枝节横生,终于忘记本题是什么。这样霸道的谈话者,如果他言谈之中确有内容,所谓“吐佳言如锯木屑,霏霏不绝”,亦不难觅取听众。在英国文人中,约翰逊博士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在咖啡店里,他一开口,鼠都不敢叫。那个结结巴巴的高尔斯密一插嘴便触霉头。SirOracle在说话,谁敢出声?约翰逊之所以被称为当时文艺界的独裁者,良有以也。学问、风趣不及约翰逊者,必定是比较的语言无味,如果喋喋不已,如何令人耐得! 有人也许是以为嘴只管吃饭而不作别用,对人乃钳口结舌,一言不发。这样的人也是谈话中所不可或缺的,因为谈话,和演戏一样,是需要听众的,这样的人正是理想的听众。欧洲中古时代的一个严肃的教派Carthusianmonks以不说话为苦修精进的法门之一,整年的不说一句话,实在不易。那究竟是方外人,另当别论,我们平常人中却也有人真能寡言。他效法金人之三缄其口,他的背上应有铭曰:“今之慎言人也。”你对他讲话,他洗耳恭听,你问他一句话,他能用最经济的词句把你打发掉。如果你恰好也是“毋多言,多言多败”的信仰者,相对不交一言,那便只好共听壁上挂钟之滴答滴答了。钟会之与嵇康,则由打铁的叮当声来破除两人间之岑寂。这样的人现代也有,相对无言,莫逆于心,巴答巴答地抽完一包香烟,兴尽而散。无论如何,老于世故的人总是劝人多听少说,以耳代口,凡是不大开口的人总是令人莫测高深;口边若无遮拦,则容易令人一眼望到底。 谈话,和作文一样,有主题,有腹稿,有层次,有头尾,不可语无伦次。写文章肯用心的人就不太多,谈话而知道剪裁的就更少了。写文章讲究开门见山,起笔最要紧,要来得挺拔而突兀,或是非常爽朗,总之要引人入胜,不同凡响。谈话亦然。开口便谈天气好坏,当然亦不失为一种寒暄之道,究竟缺乏风趣。常见有客来访,宾主落座,客人徐徐开言:“您没有出门啊?”主人除了重申“我没有出门”这一事实之外,没有法子再作其他的答话。谈公事,讲生意,只求其明白清楚,没有什么可说的。一般的谈话往往是属于“无题”“偶成”之类,没有固定的题材,信手拈来,自有情致。情人们喁喁私语,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谈到无可再谈,则“此时无声胜有声”了。老朋友们剪烛西窗,班荆道故,上下古今无不可谈,其间并无定则,只要对方不打哈欠。禅师们在谈吐间好逞机锋,不落迹象,那又是一种境界,不是我们凡夫俗子所能企望得到的。善谈和健谈不同,健谈者能使四座生春,但多少有点霸道,善谈者尽管舌灿莲花,但总还要给别人留些说话的机会。话的内容总不能不牵涉到人,而所谓人,则不是别人便是自己。谈论别人则东家长西家短全成了上好的资料,专门隐恶扬善则内容枯燥听来乏味,揭人阴私则又有伤口德,这期间颇费斟酌。英文gossip一字原义是“教父母”,尤指教母,引申而为任何中年以上之妇女,再引申而为闲谈,再引申而为飞短流长,而为长舌妇,可见这种毛病由来有自,“造谣学校”之缘起亦在于是,而且是中外皆然。不过现在时代进步,这种现象已与年纪无关。谈话而专谈自己当然不会伤人,并且缺德之事经自己宣扬之后往往变成为值得夸耀之事。不过这又显得“我执”太深,而且最关心自己的事的人,往往只是自己。英文的“我”字,是大写字母的“I”,有人已嫌其夸张,如果谈起话来每句话都用“我”字开头,不更显得自我本位了么? 在技巧上,谈话也有些个禁忌。“话到口边留半句”,只是劝人慎言,却有人认真施行,真个的只说半句,其余半句要由你去揣摩,好像文法习题中的造句,半句话要由你去填充。有时候是光说前半句,要你猜后半句;有时候是光说后半句,要你想前半句。一段谈话中若是破碎的句子太多,在听的方面不加整理是难以理解的。费时费事,莫此为甚。我看在谈话时最好还是注意文法,多用完整的句子为宜。另一极端是,唯恐听者印象不深,每一句话重复一遍,这办法对于听者的忍耐力实在要求过奢。谈话的腔调与嗓音因人而异,有的如破锣,有的如公鸡,有的行腔使气有板有眼,有的回肠荡气如怨如诉,有的于每一句尾加上一串格格的笑,有的于说完一段话之后像鲸鱼一般喷一口大气,这一切都无关宏旨,要紧的是说话的声音之大小需要一点控制。一开口便血脉贲张,声震屋瓦,不久便要力竭声嘶,气急败坏,似可不必。另有一些人的谈话别有公式,把每句中的名词与动词一律用低音,甚至变成耳语,令听者颇为吃力。有些人唾腺特别发达,三言两句之后嘴角上便积有两摊如奶油状的泡沫,于发出重唇音的时候便不免星沫四溅,真像是痰唾珠玑。人与人相处,本来易生摩擦,谈话时也要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book_title]旁若无人 在电影院里,我们大概都常遇到一种不愉快的经验。在你聚精会神地静坐着看电影的时候,会忽然觉得身下坐着的椅子颤动起来,动得很匀,不至于把你从座位里掀出去,动得很促,不至于把你颠摇入睡,颤动之快慢急徐,恰好令你觉得他讨厌。大概是轻微地震罢?左右探察震源,忽然又不颤动了。在你刚收起心来继续看电影的时候,颤动又来了。如果下决心寻找震源,不久就可以发现,毛病大概是出在附近的一位先生的大腿上。他的足尖踏在前排椅撑上,绷足了劲,利用腿筋的弹性,很优游地在那里发抖。如果这拘挛性的动作是由于羊癫疯一类的病症的暴发,我们要原谅他,但是不像,他嘴里并不吐白沫。看样子也不像是神经衰弱,他的动作是能收能发的,时作时歇,指挥如意。若说他是有意使前后左右两排座客不得安生,却也不然。全是陌生人无仇无恨,我们站在被害人的立场上看,这种变态行为只有一种解释,那便是他的意志过于集中,忘记旁边还有别人,换言之,便是“旁若无人”的态度。 “旁若无人”的精神表现在日常行为上者不只一端。例如欠伸,原是常事,“气乏则欠,体倦则伸”。但是在稠人广众之中,张开血盆巨口,做吃人状,把口里的獠牙显露出来,再加上伸胳臂伸腿如演太极,那样子就不免吓人。有人打哈欠还带音乐的,其声呜呜然,如吹号角,如鸣警报,如猿啼,如鹤唳,音容并茂,《礼记》:“侍坐于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屦,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是欠伸合于古礼,但亦以“君子”为限,平民岂可援引,对人伸胳臂张嘴,纵不吓人,至少令人觉得你是在逐客,或是表示你自己不能管制你自己的肢体。 邻居有叟,平常不大回家,每次归来必令我闻知。清晨有三声喷嚏,不只是清脆,而且洪亮,中气充沛,根据那声音之响我揣测必有异物入鼻,或是有人插入纸捻,那声音撞击在脸盆之上有金石声!随后是大排场的漱口,真是排山倒海,犹如骨鲠在喉,又似苍蝇下咽。 再随后是三餐的饱嗝,一串串的嗝声,像是下水道不甚畅通的样子。可惜隔着墙没能看见他剔牙,否则那一份刮垢磨光的钻探工程,场面也不会太小。 这一切“旁若无人”的表演究竟是偶然突发事件,经常令人困恼的乃是高声谈话。在喊救命的时候,声音当然不嫌其大,除非是脖子被人踩在脚底下,但是普通的谈话似乎可以令人听见为度,而无需一定要力竭声嘶的去振聋发聩。生理学告诉我们,发音的器官是很复杂的,说话一分钟要有九百个动作,有一百块筋肉在弛张,但是大多数人似乎还嫌不足,恨不得嘴上再长一个扩大器。有个外国人疑心我们国人的耳鼓生得异样,那层膜许是特别厚,非扯着脖子喊不能听见,所以说话总是像打架。这批评有多少真理,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国人会嚷的本领,是谁也不能否认的。电影场里电灯初灭的时候,总有几声“哎哟,小三儿,你在哪儿啦”?在戏院里,演员像是演哑剧,大锣大鼓之声依稀可闻,主要的声音是观众鼎沸,令人感觉好像是置身蛙塘。在旅馆里,好像前后左右都是庙会,不到夜深休想安眠,安眠之后难免没有响皮底的大皮靴,毫无惭愧地在你门前踱来踱去。天未大亮,又有各种市声前来侵扰。一个人大声说话,是本能;小声说话,是文明。以动物而论,狮吼,狼嗥,虎啸,驴鸣,犬吠,即是小如促织蚯蚓,声音都不算小,都不会像人似的有时候也会低声说话。大概文明程度愈高,说话愈不以声大见长。群居的习惯愈久,愈不容易存留“旁若无人”的幻觉。我们以农立国,乡间地旷人稀,畎亩阡陌之间,低声说一句“早安”是不济事的,必得扯长了脖子喊一声:“你吃过饭啦?”可怪的是,在人烟稠密的所在,人的喉咙还是不能缩小。更可异的是,纸驴嗓,破锣嗓,喇叭嗓,公鸡嗓,并不被一般地认为是缺陷,而且麻衣相法还公然地说,声音洪亮者主贵! 叔本华有一段寓言: 一群豪猪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挤在一起取暖;但是它们的刺毛开始互相击刺,于是不得不分散开。可是寒冷又把它们驱在一起,于是同样的事故又发生了。最后,经过几番的聚散,它们发现最好是彼此保持相当的距离。同样的,群居的需要使得人形的豪猪聚在一起,只是他们本性中的带刺的令人不快的刺毛使得彼此厌恶。他们最后发现的使彼此可以相安的那个距离,便是那一套礼貌;凡违犯礼貌者便要受严词警告——用英语来说——请保持相当距离。用这方法,彼此取暖的需要只是相当的满足了;可是彼此可以不至互刺。自己有些暖气的人情愿走得远远的,既不刺人,又可不受人刺。 逃避不是办法。我们只是希望人形的豪猪时常提醒自己:这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别人,人形的豪猪既不止我一个,最好是把自己的大大小小的刺毛收敛一下,不必像孔雀开屏似的把自己的刺毛都尽量地伸张。 [book_title]为什么不说实话 听一个朋友说起一个有趣的故事,这是个老故事,但我是初次听见,所以以为有趣。他说: 有一家酒店,隔壁住着好几个酒徒,酒徒竟偷酒喝,偷酒的方法是凿壁成穴,以管入酒缸而吸饮之,轮流吸饮,每天夜晚习以为常。酒店老板初而惊讶酒浆损失之巨,继而暗叹酒徒偷饮技术之精,终乃思得报复之道。老板不动声色,入晚于置酒缸之处改置小便桶一,内中便溺洋溢,不可向迩。夜深人静,酒徒又来吮饮,争先恐后,欲解馋吻。用尽力一吸,饱尝异味,挤眉咧嘴,汩汩自喉而下,刚要声张,旋思我若声张,别人必不再来上当,我独自吃亏,岂不太冤枉乎?有亏大家吃。于是乎连呼“好酒!好酒!”而退,乙继之,亦同样上当,亦同样不肯独自上当,亦连呼“好酒!好酒!”而退。丙丁戊己,循序而饮,以至于全体酒徒均得分润。事毕环立,相视而笑。 我听过这个故事之后,心里有一点儿明白为什么有些人不肯说老实话。有些人宁愿自己吃亏,宁愿跟着别人吃亏,宁愿套引别人跟着他吃亏,而也不愿意把自己所实感的坦白直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之后,别人就不再吃亏,而他自己就显得特别委屈。别人和他同样的吃亏,他就觉得有人陪着他吃亏了,不冤枉了。 我又想:万一其中有一个心直口快,把老实话脱口而出,这个人将要受怎样的遭遇呢?我想这个人是不受欢迎的,并且还要受到诅咒,尤其是那些已经饮过小便而貌似饮过醇酿的人必定要骂这个人是个呆瓜! 要下水,大家拖下水。谁也不说老实话。说老实话就是呆瓜! 这种心理,到处皆然,要不得! [book_title]猫话 《诗·大雅·韩奕》:“孔乐韩土,川泽,鲂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郊特牲》:“迎猫,为其食田鼠也。”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 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 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 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 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 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 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 送之于中河,况尔非尔疏。 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 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 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 糗粮虽其薄,免食漏窃余。 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 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 已矣莫复论,为尔聊郗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钱希白《南部新书》:“连山张大夫搏,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搏是猫精。”说来好像是奇谭,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猫王”。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说来,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他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他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地给他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他锉。到处给他铺小块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后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猫馋,可是他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他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他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含意。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他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捕风捉影”。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他就狼奔豕窜的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的谈论人家的短长么?宋彭乘《续墨客挥犀》:“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竞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二猫正伏炉侧,家人指谓姥曰:‘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不敢。’姥大骇,走去。”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佳酿能使猫言。”莎士比亚《暴风雨》(二、二、八六)曾引用其意,想是夸张其词。猫不能言,犹之乎“猫有九条命”一样的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他,抱他,吻他,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四、一、四八)就说“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麈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的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他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他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他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他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的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稀里哗啦的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么?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稀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他,养他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Smart)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陶玛斯·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诗曰: 一只爱猫之死 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 上有中国彩笔绘染 盛开着的蓝花; 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 在缸边若有所思的斜靠, 注视下面的水洼。 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 圆脸庞,雪白的胡须, 丝绒般的足掌, 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 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 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 她不停地注视;水波之间 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 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 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 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 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 不幸的女神惊奇地看到: 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 她几度有动于衷, 她想去抓却抓不到。 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 哪个猫儿不爱鱼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 弓着腰,再度的抓去, 不知距离有多远。 (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 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 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 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 咪咪的向各路水神呼唤, 迅速的前来搭救。 海豚不来,海神不管, 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 爱猫没有朋友! 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 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 要大胆也要小心。 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 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 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 [book_title]算命 从前在北平,午后巷里有镗镗的敲鼓声,那是算命先生。深宅大院的老爷太太们,有时候对于耍猴子的,耍耗子的,跑旱船的……觉得腻烦了,便半认真半消遣地把算命先生请进来。“卜以决疑,不疑何卜?”人生哪能没有疑虑之事,算算流年,问问妻财子禄,不愁没有话说。 算命先生全是盲人。大概是盲于目者不盲于心,所以大家都愿意求道于盲。算命先生被唤住之后,就有人过去拉起他的手中的马竿,“上台阶,迈门槛,下台阶,好,好,您请坐”。先生在条凳上落座之后,少不了孩子们过来啰唣,看着他的“孤月浪中翻”的眼睛,和他脚下敷满一层尘垢的破鞋,便不住地挤眉弄眼咯咯地笑。大人们叱走孩童,提高嗓门向先生请教。请教什么呢?老年人心里最嘀咕的莫过于什么时候福寿全归,因为眼看着大限将至而不能预测究竟在哪一天呼出最后一口气,以致许多事都不能做适当的安排,这是最尴尬的事。“死生有命”,正好请先生算一算命。先生干咳一声,清一清喉咙,眨一眨眼睛,按照出生的年月日时的干支八字,配合阴阳五行相生相克之理,掐指一算,口中念念有词,然后不惜泄露天机说明你的寿数。“六十六,不死掉块肉;过了这一关口,就要到七十三,过一关。这一关若是过得去,无灾无病一路往西行。”这几句话说得好,老人听得入耳。六十六,死不为夭,而且不一定就此了结。有人按算命先生的指点到了这一年买块瘦猪肉贴在背上,教儿女用切菜刀把那块肉从背上剔下来,就算是应验了掉块肉之说而可以免去一死。如果没到七十三就撒手人寰,那很简单,没能过去这一关;如果过了七十三依然健在,那也很简单,关口已过,正在一路往西行。以后如何,就看你的脚步的快慢了。而且无灾无病最快人意,因为谁也怕受床前罪,落个无疾而终岂非福气到家?《长生殿·进果》:“瞎先生,真圣灵,叫一下赛神仙来算命。”瞎先生赛神仙,由来久矣。 据说有一个摆摊卖卜的人能测知任何人的父母存亡,对任何人都能断定其为“父在母先亡”,百无一失。因为父母存亡共有六种可能变化:(一)父在,而母已先亡。(二)父在母之前而亡。(三)椿萱并茂,则终有一天父在而母将先亡。(四)椿萱并茂,则终有一天父将在母之前而亡。(五)父母双亡,父在母之前而亡。(六)父母双亡,父仍在之时母已先亡。关键在未加标点,所以任何情况均可适用。这可能是捏造的笑话,不过占卜吉凶其事本来甚易,用不着搬弄三奇八门的奇门遁甲,用不着诸葛的马前时课,非吉即凶,非凶即吉,颜之推所谓“凡射奇偶,自然半收”,犹之抛起一枚硬币,非阴即阳,非阳即阴,百分之五十的准确早已在握,算而中,那便是赛神仙,算而不中,也就罢了,谁还去讨回卦金不成?何况卜筮不灵犹有不少遁词可说,命之外还有运? 韩文公文起八代之衰,以道统自任,但是他给李虚中所作的墓志铭有这样的话:“李君名虚中,最深于五行书,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值日辰干支,相生胜衰死王相,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辄先处其年时,百不失一二……”言人之休咎,百不失一二,即是准确度到了百分之九十八九,那还了得?这准确的记录究竟是谁供给的?那时候不会有统计测验,韩文公虽然博学多闻,也未必有闲工夫去打听一百个算过命的人的寿夭贵贱。恐怕还是谀墓金的数目和李虚中的算命准确度成正比例吧?李虚中不是等闲之辈,撰有命书三种,进士出身,韩文公也就不惜摇笔一谀了。人天生的有好事的毛病,喜欢有枝添叶地传播谣言,可供谈助,无伤大雅,“子不语”,我偏要语!所以至今还有什么张铁嘴李半仙之类的传奇人物崛起江湖,据说不需你开口就能知晓你的家世职业,活灵活现,真是神仙再世!可惜全是辗转传说,人嘴两张皮,信不信由你。 瞎子算命先生满街跑,不瞎的就更有办法,命相馆问心处公然出现在市廛之中,诹吉问卜,随时候教。有一对热恋的青年男女,私订终身,但是家长还要坚持“纳吉”的手续,算命先生折腾了半天,闭目摇头,说“哎呀,这婚姻怕不成。乾造属虎,坤造属龙,‘虎掷龙拏不相存,当年会此赌乾坤’。……”居然有诗为证,把婚姻事比作了楚汉争。前来问卜的人同情那一对小男女,从容进言:“先生,请捏合一下,卦金加倍。”先生笑逐颜开地说:“别忙,我再细算一下。龙从火里出,虎向水中生。龙骧虎跃,大吉大利。”这位先生说谎了吗?没有。始终没有。这一对男女结婚之后,梁孟齐眉,白头偕老。 如果算命是我们的国粹,外国也有他们的类似的国粹。手相之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亦不讳言之。罗马设有卜官,正合于我们的大汉官仪。所谓Sortes抽卜法,以圣经、荷马,或魏吉尔的诗篇随意翻开,首先触目之句即为卜辞,此法盛行希腊罗马,和我们的测字好像是同样的方便。英国自一八二四年公布取缔流浪法案,即禁止算命这一行业的存在;美国也是把职业的算命先生列入扰乱社会的分子一类。倒是我们泱泱大国,大人先生们升官发财之余还可以揣骨看相细批流年,看看自己的生辰八字是否“蝴蝶双飞格”,以便窥察此后升发的消息。在这一方面,我们保障人民自由,好像比西方要宽大得多。 [book_title]雷 “风来喽,雨来喽,和尚背着鼓来喽。”这是我们家乡常听到的一个童谣。平常是在风雨欲来的时候唱的,那个“鼓”就是雷的意思罢。我小的时候就很怕雷,对于这个童谣也就觉得颇有一点儿恐惧的意味。雨是我所欢迎的,我喜欢那狂暴的骤雨,雨后院里的积水,雨后吹胰子泡,雨后吃咸豌豆,但是雷就令我困恼。隐隐的远雷还无伤大雅,怕的是那霹雷,喀喳一声,不由得不心跳。 我小时候怕雷的缘故有二。一个是老早就灌输进来的迷信。有人告诉我说,雷有两种,看那雷声之前的电闪就可以知道,如是红的,那便是殛妖精的,如是白的,那便是殛人的。因此,每逢看见电火是白色的时候,心里就害怕。殛妖精与我无关,我知道我不是妖精,但是殛人则我亦可能有份。而且据说有许多项罪过都是要天打雷劈的,不孝父母固不必说,琐细的事如遗落米粒在地上也可能难逃天诛的。被雷打的人,据说是被雷公(尖嘴猴腮的模样)一把揪到庭院里,双膝跪落,背上还要烧出一行黑字,写明罪状。我吃饭时有无米粒落地,我是一点儿把握也没有的。所以每逢电火在头上盘旋,心里就打鼓,极力反省吾身,希望未曾有干天怒。第二个怕雷的缘故是由一点儿粗浅的科学常识。从小学课本更知道雷与电闪是一件东西,是阴阳电在天空中两朵云间吸引而中和,如果笔直地从天空戳到地面便要打死触着它的人或畜,不要立在大树下。这比迷信的说法还可怕。因为雷公究竟不是瞎眼的,而电火则并无选择,谁碰上谁倒霉。因此一遇到雷雨,便觉得坐立不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后院就有一棵大榆树,说不定我就许受连累。我头痒都不敢抓,怕摩擦生电而与雷电接连! 年事稍长,对于雷电也就司空见惯,而且心想这么多次打雷都没有打死我,以后也许不会打死我了。所以胆就渐壮起来,听到霹雳,顶多打个冷战,看见电闪来得急猛,顶多用手掌按住耳朵,为保护耳膜起见张开大嘴而已。像小时候想在脑袋顶上装置避雷针的幼稚念头,是不再有的了。 可是我到了四川,可真开了眼,才见到大规模的雷电。这地方的雷比别处的响,也许是山谷回音的缘故,也许是住的地方太高太旷的缘故,打起雷来如连珠炮一般,接连地围着你的房子转,窗户玻璃(假如有的话)都震得响颤,再加上风狂雨骤,雷闪一阵阵地照如白昼,令人无法安心睡觉。有一位胆小的太太,吓得穿上了她的丈夫的两只胶鞋,立在屋中央,据说是因为胶鞋不传电。上床睡的时候,她给四只床腿穿上了四只胶鞋,两只手还要牵着两个女佣,这才稍觉放心。我虽觉得她太胆小一点儿,但是我很同情她,因为我自己也是很被那些响雷所困扰的。我现在想起四川的雷,还有余悸。 我读到《读者文摘》上一篇专谈雷的文章,恐怖的心情为之减却不少。他说:“你不用怕,一个人被雷打死的机会是极少的,比中头彩还难,那机会大概是一百万分之一都还不到。”我觉得有理。我彩票买过多少回,从没有中过头彩,对于倒霉的事焉见得就那么好运气呢?他还有一个更有力的安慰,他说:“雷和电闪既是一件东西,那么在你看见电火一闪的时候,问题便已经完全解决,该中和的早已中和了,该劈的早已也就劈了,剩下来的雷声随后被你听见,并不能为害。如果你中头彩,雷电直落在你的脑瓜顶上,你根本就来不及看见那电闪,更来不及听那一声雷响,所以,你怕什么?”这话说得很有理。电光一闪,一切完事。那声音响就让它响去好了。如果电闪和雷声之间的距离有一两秒钟,那足可证明危险地区离你还有百八十里地,大可安心。万一,万一,一个雷霆正好打在头上,那也只好由它了。 话虽如此,有两点我仍未能释然。第一,那喀喳的一声我还是怵。过年的时候顽皮的小孩子燃起一个小爆仗往我脚下一丢,我也要吓一跳。我自己放烟火,“太平花”还可以放着玩玩,“大麻雷子”我可不敢点,那一声响我受不了。我是觉得,凡是大声音都可怕,如果来得急猛则更可怕。原始的民族看见雷电总以为是天神发怒,虽说是迷信,其实那心情不难理解。猛然地天地间发生那样的巨响,如何能不惊怪?第二,被雷击是最倒霉的死法。有一次报上登着,夫妻睡在床上,双双地被雷劈了。于是人们纷纷议论,都说这两个人没干好事。假使一个人走在街上被汽车撞死,一般人总会寄予同情,认为这是意外横祸,对于死者之所以致死必不再多作捉摸,唯独对于一个被雷击的人,大家总怀疑他生前的行为必定有点暧昧,死是小事,身死而为天下笑,这未免太冤了。 [book_title]升官图 赵瓯北《陔馀丛考》有这样一段: 世俗局戏,有升官图,开列大小官位于纸上,以明琼掷之,计点数之多寡,以定升降。按房千里有骰子选格序云:“以穴骰双双为戏,更投局上,以数多少为进身职官之差,丰贵而约贱,有为尉掾而止者,有贵为将相者,有连得美名而后不振者,有始甚微而倏然于上位者。大凡得失不系贤不肖,但卜其偶不偶耳。”此即升官图之所由本也。 这使我忆起儿时游戏的升官图,不过方法略有不同;门口打糖锣儿的就卖升官图,一张粗糙亮光的白纸,上面印满了由白丁、秀才、举人、进士,以至太师、太傅、太保的各种官阶。玩的时候,三五人均可,围着升官图,不用“明琼”(骰子之别称),用一个木质的方形而尖端的“拈拈转儿”,这拈拈转儿上面有四字“德、才、功、赃”,一个字写在一面上,用手指用力一捻,就像陀螺似的旋转起来,倒下去之后看哪一个字在上面,德、才、功都有升迁,赃则贬抑。有时候学优则仕,青云直上,春风得意,加官晋爵。有时候宦情惨淡,官程蹭蹬,可能“事官千日,失在一朝”,爬得高跌得重,虽贵为台辅,位至封疆,禁不住几个脏字,一连几个倒栽葱,官爵尽削,还为庶人。一个铜板就可以买一张升官图,可以玩个好半天。 民国建始,万象更新,不知哪一位现代主义者动脑筋到升官图上,给它换了新装,秀才、举人、进士换了小学生、中学生、大学生,尚书换了部长,巡抚换了督军,而最高当局为总统、副总统、国务总理。官名虽然改变,升官的道理与升官的途径则一仍旧贯,所以我们玩起来并不觉得有什么异样,而且反觉得有更多的真实之感,纵然是游戏,亦未与现实脱节。 我曾想,儿童玩具有两样东西要不得,一个是各型各式的扑满,一个是升官图。扑满教人储蓄,储蓄是良好习惯,不过这习惯是不是应该在孩提时代就开始,似不无疑问。“饥荒心理”以后有的是培养的机会。长大成长之后,把一串串钱挂在肋骨上的比比皆是。升官图好像是鼓励人“立志做大官”,也似乎不是很妥当的事。可是我现在不这样想了,尤其是升官图,是颇合现实的一种游戏,在无可奈何的环境中不失为利多弊少的玩意儿。 有人说“宦味同鸡肋”,这语未免矫情。凡是食之无味的东西,弃之均不可惜。被人誉为“三绝诗书画,一官归去来”的那位先生就弃官如敝屣,只因做官要看三件难看的东西:犯人的屁股,女尸的si处,上司的面孔。俗语说:“一代为官,三辈子擂砖。”这话也未免过于偏激。自古以来,官清毡冷的事也是常有的。例如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段记载:“李京兆诸父中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像这样的径径自守的人,他的子孙会跪在当街用砖头擂胸口吗?所以,官,无论如何,是可以成为一种清白的高尚职业,要在人好自为之耳,升官图可能鼓舞人们做官的兴趣,有何不可? 升官图也可以说是有益世道人心,因为它指出了官场升黜的常轨。要升官,没有旁门左道,必须经由德行、才能、事功三方面的优良表现,而且一贪赃必定移付惩戒,赏罚分明,毫无宽假,这就叫作官常。升官图只是谨守官常,此外并无其他苞苴之类的捷径可寻。假如官场像升官图一样简单,那就真是太平盛世了。升官之阶,首重在德,而才功次之,尤有深意。宋史记寇准与丁谓的一段故事:“初丁谓出准门,至参政,事准甚谨,尝会食中书,羹污准须,谓起徐拂之。准笑曰:‘参政国之大臣,乃为官长拂须耶?’谓甚愧之。”为官长拂须,与贪赃不同,并不犯法,但是究竟有伤品德。恐怕官场现形有甚于为官长拂须者。在升官图上贵为太师之后再捻到德字,便是“荣归”,即荣誉退休之意,这也是很好的下场,否则这一场游戏没完没散,人生七十才开始,岂不把人急煞! 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新的更合时代潮流的升官图? [book_title]我的暑假是怎样过的 儿时英文作文教师喜欢出的作文题目之一,便是“我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记得当时抓耳挠腮,搜索枯肠,窘困万状,但仍不能不凑出几百字塞责交卷。小孩子的暑假还有什么新鲜的过法?总不外吃喝玩乐。要撰文记述,自不免觉得枯涩乏味。现在我年近五十,仍操粉笔生涯,躬逢抗战胜利,又遇戡乱建国,今年暑假是怎样过去的,颇觉得有一点迷迷糊糊。眼看着就要开学,于是自动地给自己出下这样一个题目,择记几件小事,都平凡琐屑无比,并不惊人,总算给我的暑假做一结束。 暑假伊始,我本来是立有大志的,其规模虽然比不上什么三年计划五年计划之类,却也条举目张,要克期计功。现在加以清算,我的暑假作业怕是不能及格了。 推其原因,当然照例是“环境不良,心绪恶劣”八个字。其实环境也不算太不良,虽然每天清晨飞机一群擦着房檐过去,有时郊外隐闻炮声,还有时要在街头打死几个学生颁布戒严令,但是究竟从来没有炮弹碎片落在自己头上,这环境也可以算得是很安谧了。心绪确是近于恶劣,但也是自找,既无疾病缠绵,亦无断炊情事,如果稍微相信一点唯物论,大可以思想前进,绝无苦闷。可惜的是,自己隐隐然还有一颗心,外界的波澜不能不掀动内心的荡漾,极小的一件事也可以使人终日寡欢,所以工作成绩也就微小得不值一提了。 一放暑假,一群孩子背着铺盖卷回家,这是一厄!一家团聚,应该是一种享受天伦之乐的机会,但是凭空忽来壮丁就食,家庭收支立刻发现赤字,难以弥补。而赡养义务又是义不容辞的。这是颇费周章的一件事。可恨的是,孩子们既无杨朱的技能,又无颜回的操守,粗茶淡饭之后,一个个地唉声叹气,嚷着“嘴里要淡出鸟儿来”!在我这一方面,生活也大受干扰,好像是有一群流亡学生侵入住宅,吃起东西来像一队蝗虫,谈天说笑像是一塘青蛙,出出进进,熙熙攘攘,清早起来马桶永远有人占着座儿,衣服袜子书籍纸笔狼藉满屋好像是才遭洗劫,一张报纸揉得稀烂,彼此之间有时还要制造摩擦。饶这样,还不敢盼着暑假早日结束,暑假一终止,另一灾难到来,学杂膳宿,共二十七袋面! 还有一桩年年暑期里逃不脱的罪过。学校要招生,招生要监考,监考也不要紧,顶多是考生打翻墨水壶的时候你站远点,免得溅一腿,考生问“抄题不抄题”的时候使你恶心一下。考完要看卷子,看卷子也不要紧,捏着鼻子看,总有看完的一天,离奇的答案有时使人笑得肚子痛,离奇的试题有时使人不好意思笑出声来,都还有趣。最伤脑筋的是,招生之际总有几位亲友手提着两罐茶叶一筐水果登门拜访,扭扭捏捏地说孩子要考您那个大学您那个系,求您多多关照。好像那个学房铺是我开的似的!如果我开诚布公地对他说,我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题目不是一个人出,卷子不是一个人看,其间还有弥封暗码,最后还要开会公决,要想舞一点弊是几乎不可能的,这套话算是白说,他死也不信。“大家都是中国人,打什么官腔?”“你这是推托,干脆说不管好了,不够朋友!”“帮人一步忙,就怕树叶儿打了脑袋?”再说就更不好听了,“谁没有儿女?谁也保不住不求人。这点小事都不肯为力,‘房顶开门,六亲不认’”!如果我答应下来,榜发之时十九是名落孙山,没脸见人。这样的苦头我年年都要吃,一年一度,牢不可破,能推的推了,不能推的昧着良心答应下来,反正结果是得罪人。今年得高人指点,应付较为得宜。接受请托之际,还他一个模棱答案:“您老的事我还能不尽力!您真是太见外了。不过有一句话得说在前头。令郎的成绩若是差个一星半点的,十分八分的,兄弟有个小面子,这事算包在我身上了,准保能给取上,不过,若是差得太多,公事上可交代不下去,莫怪我力不从心。”对方听了觉得入情入理,一定满意。之后,对方还照例要来一封八行书,几回电话,一再叮咛,这都不慌。等到快发榜的前夕,可要把握时机,少不得要到学校里钻营一番,如果确知考取了,赶快在榜发之前至少十分钟打一电话给他老人家:“恭喜!令郎的成绩好,倒不是小弟的力量……”他一定认为是你的力量。他相信人情,面子。如果没有考取,不怕,也在发榜之前十分钟打一电话,虽然是噩耗,而能在发榜之前就得到消息,这人情是托到家了。事后再赶快抄一张他这位世兄的成绩表,“英文零分,数学两分,国文十五分……实在没有办法,抱歉之至!”这办法不得罪人。 还有更难应付的问题,一到暑假,正是“毕业即失业”的季候,年轻小伙子总觉得教书的先生许有点办法,于是前来登门拜谒,请求介绍职业。其实教书的先生正是因为在人事上毫无办法,所以才来教书,否则早就学优而仕了。所以每有学生一手持履历片,一手拿点什么小小的礼物之类,我一见便伤心不只从一处来,一面痛恨自己的不中用,一面惋惜来者之找错了人。 长夏无俚,难道没有一点赏心乐事?当然也有。晚饭后,瓜棚豆架(确切地说,今年我家瓜无棚豆无架,全是就地擦的),泡上一大壶酽茶,一家人分据几把破藤椅,乘凉闲话,直聊到星稀斗横风轻露重,然后贸贸然踱到屋里倒头便睡——这是一天里最快活的一段时间。白天就没有这样清闲,多少鸡毛蒜皮的琐碎事,多少语言无味面目可憎的人,把你的时间切得寸断,把你的心戳成马蜂窝!你休想安心,休想放心,休想专心,更休想开心! 有人主张暑假里到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去避暑,什么北戴河、青岛,都是好地方,至不济到郊外山上租几间屋子,也可暂避尘嚣。这种主张当然是非常正确,谁也不预备反驳。北戴河、青岛如今都不景气,而且离前线也太近,殊非养生之道,远不及莫干山、庐山。我今年避暑的所在,和几十年来的一样,是在红尘万丈火伞高张的城里,风景差一点,可是也并未中暑。 我的暑假就这样地过去了,好歹把孩子们打发上学了,明年的暑假能不能这样平安度过,谁知道? [book_title]窗外 窗子就是一个画框,只是中间加些棂子,从窗子望出去,就可以看见一幅图画。那幅图画是妍是媸,是雅是俗,是闹是静,那就只好随缘。我今寄居海外,栖身于“白屋”楼上一角,临窗设几,作息于是,沉思于是,只有在抬头见窗的时候看到一幅幅的西洋景。现在写出窗外所见,大概是近似北平天桥之大金牙的拉大篇吧? “白屋”是地地道道的一座刷了白颜色油漆的房屋,既没有白茅覆盖,也没有外露木材,说起来好像是《韩诗外传》里所谓的“穷巷白屋”,其实只是一座方方正正的见棱见角的美国初期形式的建筑物。我拉开窗帘,首先看见的是一块好大好大的天。天为盖,地为舆,谁没看见过天?但是,不,以前住在人烟稠密天下第一的都市里,我看见的天仅是小小的一块,像是坐井观天,迎面是楼,左面是楼,右面是楼,后面还是楼,楼上不是水塔,就是天线,再不然就是五色缤纷的晒洗衣裳。井底蛙所见的天只有那么一点点。“白屋”地势荒僻,眼前没有遮挡,尤其是东边隔街是一个小学操场,绿草如茵,偶然有些孩子在那里蹦蹦跳跳;北边是一大块空地,长满了荒草,前些天还绽出一片星星点点的黄花,这些天都枯黄了,枯草里有几株参天的大树,有枞有枫,都直挺挺地稳稳地矗立着;南边隔街有两家邻居;西边也有一家。有一天午后,小雨方住,蓦然看见天空一道彩虹,是一百八十度完完整整的清清楚楚的一条彩带,所谓虹饮江皋,大概就是这个样子。虹销雨霁的景致,不知看过多少次,却没看过这样规模壮阔的虹。窗外太空旷了,有时候零雨潸潸,竟不见雨脚,不闻雨声,只见有人撑着伞,坡路上的水流成了渠。 路上的汽车往来如梭,而行人绝少。清晨有两个头发斑白的老者绕着操场跑步,跑得气咻咻的,不跑完几个圈不止,其中有一个还有一条大黑狗做伴。黑狗除了运动健身之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一根电线杆子而不留下一点记号,更不会不选一块芳草鲜美的地方施上一点肥料。天气晴和的时候常有十八九岁的大姑娘穿着斜纹布蓝工裤,光着脚在路边走,白皙的两只脚光光溜溜的,脚底板踩得脏兮兮,路上万一有个图钉或玻璃碴之类的东西,不知如何是好?日本的武者小路实笃曾经说起:“传有久米仙人者,因逃情,入山苦修成道。一日腾云游经某地,见一浣纱女,足胫甚白,目眩神驰,凡念顿生,飘忽之间已自云头跌下。”(见周梦蝶诗《无题》附记)我不会从窗头跌下,因为我没有目眩神驰。我只是想:裸足走路也算是年轻一代之反传统反文明的表现之一,以后恐怕还许有人要手脚着地爬着走,或索性倒竖蜻蜓用两只手走路,岂不更为彻底更为前进?至于长头发大胡子的男子现在已经到处皆是,甚至我们中国人也有沾染这种习气的(包括一些学生与餐馆侍者),习俗移人,一至于此! 星期四早晨清除垃圾,也算是一景。这地方清除垃圾的工作不由官办,而是民营。各家的垃圾贮藏在几个铅铁桶里,上面有盖,到了这一天则自动送到门前待取。垃圾车来,并没有八音琴乐,也没有叱咤吆喝之声,只闻稀里哗啦的铁桶响。车上一共两个人,一律是彪形黑大汉,一个人搬铁桶往车里掼,另一个司机也不闲着,车一停他也下来帮着搬,而且两个人都用跑步,一点也不从容。垃圾掼进车里,机关开动,立即压绞成为碎碴,要想从垃圾里捡出什么瓶瓶罐罐的分门别类地放在竹篮里挂在车厢上,殆无可能。每家月纳清洁费二元七角钱,包商叫苦,要求各家把铁桶送到路边,节省一些劳力,否则要加价一元。 公共汽车的一个招呼站就在我的窗外。车里没有车掌,当然也就没有晚娘面孔。所有开门,关门,收钱,掣给转站票,全由司机一人兼理。幸亏坐车的人不多,司机还有闲情逸致和乘客说声早安。二十分钟左右过一班车,当然是亏本生意,但是贴本也要维持。每一班车都是疏疏落落的三五个客人,凄凄清清惨惨,许多乘客是老年人,目视昏花,手脚失灵,耳听聋聩,反应迟缓,公共汽车是他们唯一的交通工具。也有按时上班的年轻人搭乘,大概是怕城里没处停放汽车。有一位工人模样的候车人,经常准时在我窗下出现,从容打开食盒,取出热水瓶,喝一杯咖啡,然后登车而去。 我没有看见过一只过街鼠,更没看见过老鼠肝脑涂地地陈尸街心。狸猫多得很,几乎个个是肥头胖脑的,毛也泽润。猫有猫食,成瓶成罐地在超级食场的货架上摆着。猫刷子,猫衣服,猫项链,猫清洁剂,百货店里都有。我几乎每天看见黑猫白猫在北边荒草地里时而追逐,时而亲昵,时而打滚。最有趣的是松鼠,弓着身子一窜一窜地到处乱跑,一听到车响,仓促地爬上枞枝。窗下放着一盘鸟食,黍米之类,麻雀群来果腹,红襟鸟则望望然去之,它茹荤,它要吃死的蛞蝓活的蚯蚓。 窗外所见的约略如是。王粲登楼,一则曰:“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再则曰:“昔尼父之在陈兮,有归欤之叹音。钟仪幽而楚奏兮,庄舄显而越吟。人情同于怀土兮,岂穷达而异心?”临楮凄怆,吾怀吾土。 [book_title]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勤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地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须受这种折磨。“科举”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地要变成“国粹”了。 当作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数,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地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頫《心经》就有困难。字写得坚挺俊俏,所用大概是尖毫。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book_title]生日 生日年年有,而且人人有,所以不稀罕。 谁也自己不会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在哪一天。呱呱坠地之时,谁有闲情逸致去看日历?当时大概只是觉得空气凉,肚子饿,谁还管什么生辰八字?自己的生年月日,都是后来听人说的。 其实生日,一生中只能有一次。因为生命只有一条之故。一条命只能生一回死一回。过三百六十五天只能算是活了一周岁。这年头,活一周年当然不是容易事,尤其是已经活了好几十周岁之后,自己的把握越来越小,感觉到地心吸力越来越大,不知哪一天就要结束他在地面上的生活,所以要庆祝一下也是人情之常。古有上寿之礼,无庆生日之礼。因为生日本身无可庆。西人祝贺之词曰:“愿君多过几个快乐的生日。”亦无非是祝寿之意。寿在哪一天祝都是一样。 我们生到世上,全非自愿。佛书以生为十二因缘之一,“从现世善恶之业,从世还于六道四生中受生,是名为生”。糊里糊涂的,神差鬼使的,我们被捉弄到这尘世中来。来的时候,不曾征求我们的同意,将来走的时候,亦不会征求我们的同意。我们是从哪里来的,我们不知道,我们最后到哪里去,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所知道的就是这生、老、病、死的一个断片。然而这世界上究竟有的是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否则为什么有人老是活不够,甚至要高呼“人生七十才开始”? 到了生日值得欢乐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万乘之主”。不需要颐指气使,自然有人来山呼万岁,自然有百官上表,自然有人来说什么“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全不问那个“庆”字是怎么讲法。唐太宗谓长孙无忌曰:“某月日是朕生日,世俗皆为欢乐,在朕翻为感伤。”做了皇帝还懂得感伤,实在是很难得,具见人性未泯,不愧为明主,虽然我们不太清楚他感伤的是哪一宗。是否踌躇满志之时,顿生今昔之感?在历史上最后一个辉煌的千秋节该是满清慈禧太后六十大庆在颐和园的那一番铺张,可怜“薄海欢腾”之中听到鼙鼓之声动地来了! 田舍翁过生日,唯一的节目是吃,真是实行“鸡猪鱼蒜,逢箸则吃,生老病死,时至则行”的主张,什么都是假的,唯独吃在肚里是便宜。读莲池大师戒杀文,开篇就说,“一曰生日不宜杀生。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己身始诞之辰,乃父母垂亡之日也!是日也,正宜戒杀持斋,广行善事,庶使先亡考妣,早获超升,见在椿萱,增延福寿,何得顿忘母难,杀害生灵,上贻累于亲,下不利于己”?虽是蔼然仁者之言,但是不合时尚。祝贺生日的人很少吃下一块覆满蜡油的蛋糕而感到满意的,必须七荤八素地塞满肚皮然后才算礼成。过生日而想到父母,现代人很少有这样的联想力。 [book_title]过年 我小时候并不特别喜欢过年,除夕要守岁,不过十二点不能睡觉,这对于一个习于早睡的孩子是一种煎熬。前庭后院挂满了灯笼,又是宫灯,又是纱灯,烛光辉煌,地上铺了芝麻秸儿,踩上去咯咯吱吱响,这一切当然有趣,可是寒风凛冽,吹得小脸儿通红,也就很不舒服。炕桌上呼卢喝雉,没有孩子的分。压岁钱不是白拿,要叩头如捣蒜。大厅上供着祖先的影像,长辈指点曰:“这是你的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虽然都是岸然道貌微露慈祥,我尚不能领略慎终追远的意义。“姑娘爱花小子要炮……”我却怕那大麻雷子、二踢脚子。别人放鞭炮,我躲在屋里捂着耳朵。每人分一包杂拌儿,哼,看那桃脯、蜜枣沾上的一层灰尘,怎好往嘴里送?年夜饭照例是特别丰盛的。大年初几不动刀,大家歇工,所以年菜事实上即是大锅菜。大锅的炖肉,加上粉丝是一味,加上蘑菇又是一味;大锅的炖鸡,加上冬笋是一味,加上番薯又是一味,都放在特大号的锅、罐子、盆子里,此后随取随吃,大概历十余日不得罄,事实上是天天打扫剩菜。满缸的馒头,满缸的腌白菜,满缸的咸疙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底。芥末堆儿、素面筋、十香菜比较的受欢迎。除夕夜,一交子时,煮饽饽端上来了。我困得低枝倒挂,哪有胃口去吃?胡乱吃两个,倒头便睡,不知东方之既白。 初一特别起得早,梳小辫儿,换新衣裳,大棉袄加上一件新蓝布罩袍、黑马褂、灰鼠绒绿鼻脸儿的靴子。见人就得请安,口说:“新喜。”日上三竿,骡子轿车已经套好,跟班的捧着拜匣,奉命到几家最亲近的人家拜年去也。如果运气好,人家“挡驾”,最好不过,递进一张帖子,掉头就走。否则一声“请”,便得升堂入室,至少要朝上磕三个头,才算礼成。这个差事我当过好几次,从心坎儿觉得窝囊。 民国前一两年,我的祖父母相继去世,由我父亲领导在家庭生活方式上做维新运动,革除了许多旧习,包括过年的仪式在内。我不再奉派出去挨门磕头拜年。我从此不再是磕头虫儿。过年不再做年菜,而向致美斋定做八道大菜及若干小菜,分装四个圆笼,除日挑到家中,自己家里也购备一些新鲜菜蔬以为辅佐。一连若干天顿顿吃煮饽饽的怪事,也不再在我家出现。我父亲说:“我愿在哪一天过年就在哪一天过年,何必跟着大家起哄?”逛厂甸,我们是一定要去的,不是为了喝豆汁儿、吃煮豌豆,或是那大糖葫芦,是为了要到海王村和火神庙去买旧书。白云观我们也去过一次,一路上吃尘土,庙里面人挤人,哪里有神仙可会,我再也不作第二次想。过年时,我最难忘的娱乐之一是放风筝,风和日丽的时候,独自在院子里挑起一根长竹竿,一手扶竿,一手持线桄子,看着风筝冉冉上升,御风而起,一霎时遇到罡风,稳稳地停在半天空,这时候虽然冻得涕洒横流,而我心滋乐。 民国元年初,大总统袁世凯嗾使曹锟驻禄米仓部队兵变,大掠平津,那一天正是阴历正月十二,给万民欢腾的新年假期做了一个悲惨而荒谬的结束,从此每个新年我心里就有一个驱不散的阴影。大家都说恭贺新喜,我不知喜从何来。 [book_title]小账 小账是我们中国的一种坏习惯,在外国许多地方也有小账,但不像我们的小账制度那样的周密、认真、麻烦,常常令人不快。我们在饭馆里除了小账加一之外还要小账,理发洗澡要小账,坐轮船火车要小账,雇汽车要小账,甚而至于坐人力车坐轿子,车夫轿夫也还会要饶一句:“道谢两白钱!” 小账制度的讨厌在于小账没有固定的数目,给少了固然要遭白眼,给多了也是不妙,最好是在普通的数目上稍微多加那么一点点,庶几可收给小账之功而不被谥为猪头三。然而这就不容易,这需要有经验,老门槛。 在有些地方,饭馆的小账是省不得的,尤其是在北方,堂倌客气得很,你的小账便也要相当的慷慨。小账加一,甚至加二、加三、加四、加五,堂倌便笑容可掬,鞠躬如也,你才迈出门槛,就听见堂倌直着脖子大叫:“送座,小账×元×角!”声音来得雄壮,调门来得高亢,气势来得威武,并且一呼百诺,一阵欢声把你直送出大门口,门口旁边还站着个把肥头胖耳的大块头,满面春风地弯腰打躬。小账之功效,有如此者。假如你的小账给得太少,譬如吃了九角八分面你给大洋一元还说“不用找啦”,那你就准备着看一张丧气的脸罢!堂倌绝不隐恶扬善,他是很公道的,你的“恶”他也要“扬”一下,他会怪声怪气地大吼一声:“小账二分……”门外还有人应声:“啊!二分!谢谢!”你只好臊不搭地溜之乎也。听说有一个人吃完饭放了二分钱在桌上,堂倌性急了一点儿,大叫:“小账二分!”那个人羞恼成怒,把那两分钱拿起来放进衣袋去,堂倌接着又叫:“又收回去了!” 一个外国传教士曾记载着: “中国的客栈饭馆和澡堂一类场所有一种规矩,就是在客人付账之后,接受银钱的堂倌一定要高声报告小账的数目,这种规矩表面上好像是替客人拉面子,表示他如何阔绰(或其反面),也确有初次出门的客人这样想的;但实际上是让其他的堂倌们知道,他并没有揩什么油,小账是大家平均分配的,经收的他是‘涓滴归公’了的。(见潘光旦先生著:《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一四五页,商务版)这观察固然是很对的,但是多付小账能有意想不到之效力,也是事实。在饭馆多付几成小账,以后你去了便受特别优待,你要一盘烩虾仁,堂倌便会附耳过来说:‘二爷,不用吃虾仁了,不新鲜!’虾仁究竟新鲜与否是另一问题,单是这一句话显得多么亲切有味!在澡堂里于六角之外另给小账六角,给过几次之后,你再去,堂倌老远地就望见你,心里说:‘六角的来了!’” 记得老舍先生有一篇小说,提起火车里的查票人的几副面孔,在三等车里两个查票人都板着面孔,在二等车里一个板面孔一个露笑脸,在头等车里两个人都带笑容。我们不能不佩服老舍先生形容尽致。不过你们注意过火车上的小账没有?坐二三等车的人不能省小账,你给了之后茶房还会嘟嘟囔囔地说:“请你老再回回手!”你回了手之后,他还要咂嘴摇头,勉强算是饶了你这一遭,并不满意。可是在头等车里很少有此等事,小账随便给,并无闲话听。原因很简单,他不知你是何许人,不敢啰唆。轮船里的大餐间,也有类似情形。陇海线、浙赣线均不许茶房收小账,规矩很好,有些花钱的老爷们偏要破坏这规矩,其实是不该的。 考小账制度之所以这样发达,原因不外乎两个,一个是劳苦的工役薪俸太低,一个是有钱的人要凭借金钱的势力去买得格外的舒服。 劳力者的待遇,就一般论,实在太低。出卖劳力的人,一个月的薪俸只有十块八块,这是很普通的事,每月挣五六块的薪金而每月分小账可以分列三五十元,这也是很普通的事。为了贪求小账,劳动者便不能不低声下气地去伺候顾主,这固然也有好处,然而这种制度对于劳动者是不公道的,因为小账近于“恩惠”,而不是应得的报酬。广东有许多地方不要小账,那精神是可取的。要取消小账制度,劳力者的人格才得更受尊敬。在业主方面着想,小账是最好不过,这负担是出自顾客方面,而且因此还可以把业主的负担(薪金)减轻。 富有的人并不嫌小账为多事。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的人往往就想:我有钱,什么事都办得到,多费几个钱算什么!在北平听过戏的人应该知道所谓“飞票”。好戏上场,总是很晚的,富有阶级的人无须早临而得佳座,因为卖“飞票”的人在门口守候着,拿着预先包销的佳座的票子向你兜售,你只消比戏价多出百分之五十作小账,第二排、第三排便随你挑选,假如再多付一点儿小账,等一会儿还会有一小壶特别体己好茶送到你的跟前。有钱的人不必守规矩,钱就是规矩。火车站买票也是苦事,然而老于此道者亦无须着急,尽管到候车室里吸烟、品茶,茶房会从票房的后门进去替你办得妥妥帖帖,省你一身大汗,费你几角小账。只要有钱,就有办法。假如没有小账制度,有钱也是不成,大家都得守规矩,有钱的人和没钱的人不是平等了吗? 我提议:一、把劳苦的人的工资提高;二、把小账的制度取缔一下,例如饭馆既有堂彩加一的办法,就不必另收小账(改作加二也好);三、公用机关和大企业要首先倡导打破小账制度,这事说起来容易,一时自然办不到。可是我还要说! [book_title]放风筝 偶见街上小儿放风筝,拖着一根棉线满街跑,嬉戏为欢,状乃至乐。那所谓风筝,不过是竹篾架上糊一点纸,一尺见方,顶多底下缀着一些纸穗,其结果往往是绕挂在街旁的电线上。 常因此想起我小时候在北平放风筝的情形。我对放风筝有特殊的癖好,从孩提时起直到三四十岁,遇有机会从没有放弃过这一有趣的游戏。在北平,放风筝有一定的季节,大约总是在新年过后开春的时候为宜。这时节,风劲而稳。严冬时风很大,过于凶猛,春季过后则风又嫌微弱了。开春的时候,蔚蓝的天,风不断地吹,最好放风筝。 北平的风筝最考究。这是因为北平的有闲阶级的人多,如八旗子弟,凡属耳目声色之娱的事物都特别发展。我家住在东城,东四南大街,在内务部街与史家胡同之间有一个二郎庙,庙旁边有一风筝铺,铺主姓于,人称“风筝于”。他做的风筝在城里颇有小名。我家离他近,买风筝特别方便。他做的风筝,种类繁多,如肥沙雁、瘦沙雁、龙井鱼、蝴蝶、蜻蜓、鲇鱼、灯笼、白菜、蜈蚣、美人儿、八卦、蛤蟆以及其他形形色色。鱼的眼睛是活动的,放起来滴溜溜地转,尾巴拖得很长,临风波动。蝴蝶蜻蜓的翅膀也有软的,波动起来也很好看。风筝的架子是竹制的,上面绷起高丽纸面,讲究的要用绢绸,绘制很是精致,彩色缤纷。风筝于的出品,最精彩的是“提线”拴得角度准确,放起来不“折筋斗”,平平稳稳。风筝小者三尺,大者一丈以上,通常在家里玩玩由三尺到七尺就很够。新年厂甸开放,风筝摊贩也很多,品质也还可以。 放风筝的线,小风筝用棉线即可,三尺以上就要用棉线数绺捻成的“小线”。小线也有粗细之分,视需要而定。考究的要用“老弦”:取其坚牢,而且分量较轻,放起来可以扭成直线,不似小线之动辄出一圆兜。线通常绕在竹制的可旋转的“线桄子”上。讲究的是硬木制的线桄子,旋转起来特别灵活迅速。用食指打一下,桄子即转十几转,自然地把线绕上去了。 有人放风筝,尤其是较大的风筝,常到城根或其他空旷的地方去,因为那里风大,一抖就起来了。尤其是那一种特制的巨型风筝,名为“拍子”,长方形的,方方正正没有一点花样,最大的没有超过九尺。北平的住宅都有个院子,放风筝时先测定风向,要有人带起一根大竹竿,竿顶置有铁叉头或铜叉头(即挂画所用的那种叉子),把风筝挑起,高高地举起到房檐之上,等着风一来,一抖,风筝就飞上天去,竹竿就可以撤了,有时候风不够大,举竹竿的人还要爬上房去踞坐在房脊上面。有时候,费了不少手脚,而风姨不至,只好废然作罢,不过这种扫兴的机会并不太多。 风筝和飞机一样,在起飞的时候和着陆的时候最易失事。电线和树都是最碍事的,须善为躲避。风筝一上天,就没有事,有时候进入罡风境界,直不需用手牵着,大可以把线拴在屋柱上面,自己进屋休息,甚至拴一夜,明天再去收回。春寒料峭,在院子里久了会冻得涕泗交流,线弦有时也会把手指勒得青痛,甚至出血,是需要到屋里去休息取暖的。 风筝之“筝”字,原是一种乐器,似瑟而十三弦。所以顾名思义,风筝也是要有声响的。《询刍录》云:“五代李邺于宫中作纸鸢,引线乘风为戏,后于鸢首,以竹为笛,使风入竹,声如筝鸣。”这记载是对的。不过我们在北平所放的风筝,倒不是“以竹为笛”,带响的风筝是两种,一种是带锣鼓的,一种是带弦弓的,二者兼备的当然也不是没有。所谓锣鼓,即是利用风车的原理捶打纸制的小鼓,清脆可听。弦弓的声音更为悦耳。有高骈《风筝》诗为证: 夜静弦声响碧空,宫商信任往来风。 依稀似曲才堪听,又被风吹别调中。 我以为放风筝是一件颇有情趣的事。人生在世上,局促在一个小圈圈里,大概没有不想偶然远走高飞一下的。出门旅行,游山逛水,是一个办法,然亦不可常得。放风筝时,手牵着一根线,看风筝冉冉上升,然后停在高空,这时节仿佛自己也跟着风筝飞起了,俯瞰尘寰,怡然自得。我想这也许是自己想飞而不可得,一种变相的自我满足罢。春天的午后,看着天空飘着别人家放起的风筝,虽然也觉得很好玩,究不若自己手里牵着线的较为亲切,那风筝就好像是载着自己的一片心情上了天。真是的,在把风筝收回来的时候,心里泛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是游罢归来,虽然不是扫兴,至少也是尽兴之后的那种疲惫状态,懒洋洋的,无话可说,从天上又回到了人间,从天上翱翔又回到匍匐地上。 放风筝还可以“送幡”(俗呼为“送饭儿”)。用铁丝圈套在风筝线上,圈上附一长纸条,在放线的时候铁丝圈和长纸条便被风吹着慢慢地滑上天去,纸幡在天空飞荡,直到抵达风筝脚下为止。在夜间还可以把一盏一盏的小红灯笼送上去,黑暗中不见风筝,只见红灯朵朵在天上游来游去。 放风筝有时也需要一点点技巧。最重要的是在放线松弛之间要控制得宜。风太劲,风筝陡然向高处跃起,左右摇晃,把线拉得绷紧,这时节一不小心风筝便会倒栽下去。栽下去不要慌,赶快把线一松,它立刻又会浮起,有时候风筝已落到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依然可以把它挽救起来,凡事不宜操之过急,放松一步,往往可以化险为夷,放风筝亦一例也。技术差的人,看见风筝要栽筋斗,便急忙往回收,适足以加强其危险性,以至于不可收拾。风筝落在树梢上也不要紧,这时节也要把线放松,乘风势轻轻一扯便会升起,性急的人用力拉,便愈纠缠不清,直到把风筝扯碎为止。在风力弱的时候,风筝自然要下降,线成兜形,便要频频扯抖,尽量放线,然后再及时收回,一松一紧,风筝可以维持于不坠。 好斗是人的一种本能。放风筝时也可表现出战斗精神。发现邻近有风筝飘起,如果位置方向适宜,便可向它斗争。法子是设法把自己的风筝放在对方的线兜之下,然后猛然收线,风筝陡的直线上升,势必与对方的线兜交缠在一起,两只风筝都摇摇欲坠,双方都急于向回扯线,这时候就要看谁的线粗,谁的手快,谁的地势优了。优胜的一方面可以扯回自己的风筝,外加一只俘虏,可能还有一段的线。我在一季之中,时常可以俘获四五只风筝。把俘获的风筝放起,心里特别高兴,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胜利品,可是有时候战斗失利,自己的风筝被俘,过一两天看着自己的风筝在天空飘荡,那便又是一种滋味了。这种斗争并无伤于睦邻之道,这是一种游戏,不发生侵犯领空的问题,并且风筝也只好玩一季,没有人肯玩隔年的风筝。迷信说隔年的风筝不吉利,这也许是卖风筝的人造的谣言。 [book_title]吃相 一位外国朋友告诉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时候,偶于餐馆进食,忽闻壁板砰砰作响,其声清脆,密集如连珠炮,向人打听才知道是邻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这一道菜是这餐馆的拿手菜,顾客欣赏这个美味之余,顺嘴把骨头往旁边喷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哨哨响。不但顾客为之快意,店主听了也觉得脸上光彩,认为这是大家为他捧场。这位外国朋友问我这是不是国内各地普遍的风俗,我告诉他我走过十几省还不曾遇见过这样的场面,而且当场若无壁板设备,或是顾客嘴部筋肉不够发达,此种盛况即不易发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样的事恐怕亦不无发生的可能。 《礼记》有“毋啮骨”之诫,大概包括啃骨头的举动在内。糖醋排骨的肉与骨是比较容易脱离的,大块的骨头上所连带着的肉若是用牙齿咬断下来,那龇牙咧嘴的样子便觉不大雅观。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对于在桌面上进膳的人而言,啮骨应该是桌底下另外一种动物所做的事。不要以为我们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噼啪响便断定我们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听说他们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则专供做另一种肮脏的事,不可混用,可见也还注重清洁。我不知道像咖喱鸡饭一类黏糊糊儿的东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罗马皇帝尼禄大宴群臣,他从一只硕大无比的烤鹅身上扯下一条大腿,手举着鼓槌,歪着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贪得无厌的饕餮相我们可于想象中得之。罗马的光荣不过尔尔,等而下之不必论了。欧洲中古时代,餐桌上的刀又是奢侈品,从十一世纪到十五世纪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备刀叉随身携带,这种作风一直延至十八世纪还偶尔可见。据说在酷嗜通心粉的国度里,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与不通心粉)的摊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钢叉一般把粉条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净利落。 不要耻笑西方风俗鄙陋,我们泱泱大国自古以来也是双手万能。《礼记》:“共饭不泽手。”吕氏注曰:“不泽手者,古之饭者以手,与人共饭,摩手而有汗泽,人将恶之而难言。”饭前把手洗洗揩揩也就是了。樊哙把一块生猪肘子放在铁盾上拔剑而啖之,那是鸿门宴上的精彩节目,可是那个吃相也就很可观了。我们不愿意在餐桌上挥刀舞叉,我们的吃饭工具主要的是筷子,筷子即箸,古称饭桅。细细的两根竹筷,搦在手上,运动自如,能戳、能夹、能撮、能扒,神乎其技。不过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从兰州到新疆,“抓饭”“抓肉”都是很驰名的。我们即使运用筷子,也不能不有相当的约束,若是频频夹取如金鸡乱点头,或挑肥拣瘦地在盘碗里翻翻弄弄如拨草寻蛇,就不雅观。 餐桌礼仪,中西都有一套。外国的餐前祈祷,兰姆的描写可谓淋漓尽致。家长在那里低头闭眼口中念念有词,孩子们很少不在那里做鬼脸的。我们幸而极少宗教观念,小时候不敢在碗里留下饭粒,是怕长大了娶麻子媳妇,不敢把饭粒落在地上,是怕天打雷劈。喝汤而不准吮吸出声是外国规矩,我想这规矩不算太苛,因为外国的汤盆很浅,好像都是狐狸请鹭鸶吃饭时所使用的器皿,一盆汤端到桌上不可能是烫嘴热的,慢一点灌进嘴里去就可以不至于出声。若是喝一口我们的所谓“天下第一菜”口蘑锅巴汤而不出一点声音,岂不强人所难?从前我在北方家居,邻户是一个治安机关,隔着一堵墙,墙那边经常有几十口子在院子里进膳,我可以清晰地听到“呼噜,呼噜,呼—噜”的声响,然后是“咔嚓!”一声。他们是在吃炸酱面,于猛吸面条之后咬一口生蒜瓣。 餐桌的礼仪要重视,不要太重视。外国人吃饭不但要席正,而且挺直腰板,把食物送到嘴边。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维持那种姿势便不容易。我见过一位女士,她的嘴并不比一般人小多少,但是她喝汤的时候真能把上下唇撮成一颗樱桃那样大,然后以匙尖触到口边徐徐吮饮之。这和把整个调羹送到嘴里面的人比较起来,又近于矫枉过正了。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烂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像这样的乐事并不常见。我看见过两次真正痛快淋漓的吃,印象至今犹新。一次在北京的“灶温”,那是一爿道地的北京小吃馆。棉帘启处,进来了一位赶车的,即是赶轿车的车夫,辫子盘在额上,衣襟掀起塞在褡布底下,大摇大摆,手里托着菜叶裹着的毛猪肉一块,提着一根马兰系着的一撮韭黄,把食物往柜台上一拍:“掌柜的,烙一斤饼!再来一碗炖肉!”等一下,肉丝炒韭黄端上来了,两张家常饼一碗炖肉也端上来了。他把菜肴分为两份,一份倒在一张饼上,把饼一卷,比拳头要粗,两手扶着矗立在盘子上,张开血盆巨口,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不大的工夫,一张饼下肚,又一张也不见了,直吃得他青筋暴露满脸大汗,挺起腰身连打两个大饱嗝。又一次,我在青岛寓所的后山坡上看见一群石匠在凿山造房,晌午歇工,有人送饭,打开笼屉热气腾腾,里面是半尺来长的发面蒸饺,工人蜂拥而上,每人拍拍手掌便抓起饺子来咬,饺子里面露出绿韭菜馅。又有人挑来一桶开水,上面漂着一个瓢,一个个红光满面围着桶舀水吃。这时候又有挑着大葱的小贩赶来兜售那像甘蔗一般粗细的大葱,登时又人手一截,像是饭后进水果一般。上面这两个景象,我久久不能忘,他们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饥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 [book_title]请客 常听人说:“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若要一年不得安,盖房;若要一辈子不得安,娶姨太太。”请客只有一天不得安,为害不算太大,所以人人都觉得不妨偶一为之。 所谓请客,是指自己家里邀集朋友便餐小酌,至于在酒楼饭店“铺筵席,陈尊俎”,呼朋引类,飞觞醉月,享用的是金樽清酒,玉盘珍馐,最后一哄而散,由经手人员造账报销,那种宴会只能算是一种病狂或是罪孽,不提也罢。 妇主中馈,所以要请客必须先归而谋诸妇。这一谋,有分教,非十天半月不能获致结论,因为问题牵涉太广,不能一言而决。 首先要考虑的是请什么人。主客当然早已内定,陪客的甄选大费酌量。眼睛生在眉毛上边的宦场中人、吃不饱饿不死的教书匠、一身铜臭的大腹贾、小头锐面的浮华少年……若是聚在一个桌上吃饭,便有些像是鸡兔同笼,非常勉强。把素未谋面的人拘在一起,要他们有说有笑,同时食物都能顺利地从咽门下去,也未免强人所难。主人从中调处,殷勤了这一位,怠慢了那一位,想找一些大家都有兴趣的话题亦非易事。所以客人需要分类,不能鱼龙混杂。客的数目视设备而定,若是能把所有该请的客人一网打尽,自然是经济算盘,但是算盘亦不可打得太精。再大的圆桌面也不过能坐十三四个体态中型的人。说来奇怪,客人单身者少,大概都有宝眷,一请就是一对,一桌只好当半桌用。有人请客宽发笺帖,心想总有几位心领谢谢,万想不到人人惠然肯来,而且还有一位特别要好带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宝宝!主人慌忙添座,客人谦让:“孩子坐我腿上!”大家挤挤攘攘,其中还不乏中年发福之士,把圆桌围得密不通风,上菜需飞越人头,斟酒要从耳边下注,前排客满,主人在二排敬陪。 拟菜单也不简单。任何家庭都有它的招牌菜。可惜很少人肯用其所长,大概是以平素见过的饭馆酒席的局面作为蓝图。家里有厨师、厨娘,自然一声吩咐,不再劳心,否则主妇势必亲自下厨操动刀俎。主人多半是擅长理论,真让他切葱剥蒜都未必能够胜任。所以拟定菜单,需要自知之明,临时“钻锅”翻看食谱未必有济于事。四冷荤、四热炒、四压桌,外加两道点心,似乎是无可再减,大鱼大肉,水陆杂陈,若不能使客人连串地打饱嗝,不能算是尽兴。菜单拟定的原则是把客人一个个地填得嘴角冒油。而客人所希冀的也往往是一场牙祭。有人以水饺宴客,馅子是猪肉菠菜,客人咬了一口,大叫:“哟,里面怎么净是青菜!”一般人还是欣赏肥肉厚酒,管它是不是烂肠之食! 客人需要分类,不能鱼龙混杂。客的数目视设备而定,若是能把所有该请的客人一网打尽,自然是经济算盘,但是算盘亦不可打得太精。 宴客的吉日近了,主妇忙着上菜市,挑挑拣拣,拣拣挑挑,又要物美又要价廉,装满两个篮子,半途休憩好几次才能气喘汗流地回到家。泡的,洗的,剥的,切的,闹哄一两天,然后丑媳妇怕见公婆也不行,吉日到了。客人早已折简相邀,难道还会不肯枉驾?不,守时不是我们的传统。准时到达,岂不像是“头如穹庐咽细如针”的饿鬼?要让主人干着急,等他一催请再催请,然后徐徐命驾,姗姗来迟,这才像是大家风范。当然朋友也有特别性急而提早莅临的,那也使得主人措手不及慌成一团。客人的性格不一样,有人进门就选一个比较好的座位,两脚高架案上,真是宾至如归;也有人寒暄两句便一头扎进厨房,声称要给主妇帮忙,系着围裙伸着两只油手的主妇连忙谦谢不迭。等到客人到齐,无不饥肠辘辘。 落座之前还少不了你推我让的一幕。主人指定座位,时常无效,除非事前摆好名牌,而且写上官衔,分层排列,秩序井然。敬酒按说是主人的责任,但是也时常有热心人士代为执壶,而且见杯即斟,每斟必满。不知是什么时候什么人兴出来的陋习,几乎每个客人都会双手举杯齐眉,对着在座的每一位客人敬酒,一霎间敬完一圈,但见杯起杯落,如“兔儿爷捣碓”。不喝酒的也要把汽水杯子高高举起,虚应故事,喝酒的也多半是拎眉皱眼地抿那么一小口。一大盘热乎乎的东西端上来了,像翅羹,又像糨糊,一人一勺子,盘底花纹隐约可见,上面洒着的一层芫荽不知被哪一位像芟除毒草似的拨到了盘下,又不知被哪一位从盘下夹到嘴里吃了。还有人坚持海味非蘸醋不可,高呼要醋,等到一碟“忌讳”送上台面海味早已不见了。菜是一道一道地上,上一道客人喊一次“太丰富,太丰富”,然后埋头大嚼,不敢后人。主人照例谦称:“不成敬意,家常便饭。”心直口快的客人就许提出疑问:“这样的家常便饭,怕不要吃穷了?”主人也只好扑哧一笑而罢。将近尾声的时候,大概总有一位要先走一步,因为还有好几处应酬。这时候主妇踱了进来,红头涨脸,额角上还有几颗没揩干净的汗珠,客人举起空杯向她表示慰劳之意,她坐下胡乱吃一些残羹剩炙。 席终,香茗水果伺候,客人靠在椅子上剔牙,这时节应该是客去主人安了。但是不,大家雅兴不浅,谈锋尚健,饭后磕牙,海阔天空,谁也不愿首先言辞,致败人意。最后大概是主人打了一个哈欠而忘了掩口,这才有人提议散会。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奈何奈何?不要以为席终人散,立即功德圆满,地上有无数的瓜子皮、纸烟灰,桌上杯碟狼藉,厨房里有堆成山的盘碗锅勺,等着你办理善后! [book_title]台北家居 “长安米贵,居大不易”,原是调侃白居易名字的戏语。台北米不贵,可是居也不易。三十八年前后来台北定居的人,大概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觉得一生奔走四方,以在台北居住的这一段期间为最长久,而且也最安定。不过台北家居生活,三十多年中,也有不少变化。 我幸运,来到台北三天就借得一栋日式房屋。约有三十多坪,前后都有小小的院子,前院有两窠香蕉,隔着窗子可以窥视累累的香蕉长大,有时还可以静听雨打蕉叶的声音。没有围墙,只有矮矮的栅门,一推就开。室内铺的是榻榻米,其中吸收了水汽不少,微有霉味,寄居的蚂蚁当然密度很高。没有纱窗,蚊蚋出入自由,到了晚间没有客人敢赖在我家久留不去。“衡门之下,可以栖迟。”不久,大家的生活逐渐改良了,铁丝纱、尼龙纱铺上了窗栏,很多人都混上了床,藤椅、藤沙发也广泛地出现,榻榻米店铺被淘汰了。 在未装纱窗之前,大白昼我曾眼看着一个穿长衫的人推我栅门而入,他不敲房门,径自走到窗前伸手拿起窗台上放着的一只闹钟,扬长而去。我追出去的时候,他已经一溜烟地跑了。这不算偷,不算抢,只是不告而取,而且取后未还,好在这种事起初不常有。窃贼不多的原因之一是一般人家里没有多少值得一偷的东西。我有一位朋友一连遭窃数次,都是把他床上铺盖席卷而去,对于一个身无长物的人来说,这也不能不说是损失惨重了。我家后来也蒙梁上君子惠顾过一回,他闯入厨房搬走一只破旧的电锅。我马上买了一只新的,因为要吃饭不可一日无此君。不是我没料到拿去的破锅不足以厌其望,并且会受到师父的辱骂,说不定会再来找补一点什么;而是我大意了,没有把新锅藏起来,果然,第二天夜里,新锅不翼而飞。此后我就坚壁清野,把不愿被人携去的东西妥为收藏。 中等人家不能不雇用人,至少要有人负责炊事。此间乡间少女到城市帮佣,原来很大部分是想借此摄取经验,以为异日主持中馈的准备,所以主客相待以礼,各如其分。这和雇用三河县老妈子就迥异其趣了。可是这种情况急遽变化,工厂多起来了,商店多起来了,到处都需要女工,人孰无自尊,谁也不甘长久地为人“断苏切脯,筑肉矅芋”。于是供求失调,工资暴涨,而且服务的情形也不易得到雇主的满意。好多人家都抱怨,用人出去看电影要为她等门;她要交男友,不胜其扰;她要看电视,非看完一切节目不休;她要休假、返乡、借支;她打破碗盏不作声;她敞开水管洗衣服。在另一方面,她也有她的抱怨:主妇碎嘴唠叨,而且服务项目之多恨不得要向王褒的“僮约”看齐,“不得辰出夜入,交关伴偶”。总之,不久缘尽,不欢而散的居多。此今局面不同了。多数人家不用女工,最多只用半工,或以钟点计工。不少妇女回到厨房自主中馈。懒的时候打开冰箱取出陈年膳菜或是罐头冷冻的东西,不必翻食谱,不必起油锅,拼拼凑凑,即可度命。馋的时候,阖家外出,台北餐馆大大小小一千四百余家,平津、宁浙、淮扬、川、湘、粤,任凭选择,牛肉面、自助餐,也行。妙在所费不太多,孩子们皆大欢喜,主妇怡然自得,主男也无须拉长驴脸站在厨房水槽前面洗盘碗。 台北的日式房屋现已难得一见,能拆的几乎早已拆光。一般的人家居住在四楼的公寓或七楼以上的大厦。这种房子实际上就像是鸽窝蜂房。通常前面有个几尺宽的小阳台,上面排列几盆尘灰渍染的花草,恹恹无生气;楼上浇花,楼下落雨,行人淋头。后面也有个更小的阳台,悬有衣裤招展的万国旗。客人来访,一进门也许抬头看见一个倒挂着的“福”字,低头看到一大堆半新不旧的拖鞋——也许要换鞋,也许不要换,也许主人希望你换而口里说不用换,也许你不想换而问主人要不要换,也许你硬是不换而使主人瞪你一眼。客来献茶,没有那么方便的开水,都是利用热水瓶。盖碗好像早已失传,大部分是使用玻璃杯。其实正常的人家,客已渐渐稀少,谁也没有太多的闲暇串门子闲磕牙,有事需要先期电话要约。杜甫诗“但使残年饱吃饭,只愿无事长相见”,现在不行,无事为什么还要长相见? “千金买房,万金买邻”话是不错,但是谈何容易。谁也料不到,楼上一家偶尔要午夜跳舞,蓬拆之声盈耳;隔壁一家常打麻将,连战通宵;对门一家养哈巴狗,不分晨夕地吠影吠声,一位新来的住户提出抗议,那狗主人愤然作色说:“你搬来多久?我的狗在此已经吠了两年多。”街坊四邻不断地有人装修房屋,而且要装修得像电视综艺节目的背景,敲敲打打历时经旬不止。最可怕的是楼下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厂,日夜服务,不但叮叮当当响起敲打乐,而且漆髹焊接一概俱全,马达声、喇叭声不绝于耳。还有葬车出殡,一路上有音乐伴奏,不时地燃放爆竹,更不幸的是邻近有人办白事,连夜地唪经放焰口,那就更不得安生了。“大隐隐朝市”,我有一位朋友想“小隐隐陵薮”,搬到乡野,一走了之,但是立刻就有好心的人劝阻他说:“万万不可,乡下无医院,万一心脏病发,来不及送院急救,怕就要中道崩殂!”我的朋友吓得只好客居在红尘万丈的闹市之中。 家居不可无娱乐。卫生麻将大概是一些太太的天下。说它卫生也不无道理,至少上肢运动频数,近似蛙式游泳。只要时间不太长、输赢不大,十圈八圈的通力合作,总比在外面为非作歹、伤风败俗要好得多。公务人员与知识分子也有乐此不疲者。梁任公先生说过,“只有打麻将能令我忘却读书,只有读书能令我忘却打麻将”。我们觉得饱学如梁先生者,不妨打打麻将。也许电视是如今最受欢迎的家庭娱乐了,只要具有初高中程度,或略识之无,甚至文盲,都可以欣赏。当然,胃口需要相当强健,否则看了一些拎眉皱眼怪模怪样而自以为有趣的面孔,或是奇装异服不男不女蹦蹦跳跳的人妖,岂不要作呕?年轻的一代,自有他们的天地,郊游、露营、电影院、舞厅、咖啡馆,都是赏心悦目的胜地,家庭有娱乐,对他们而言,恐怕是渐渐地认为不大可能了。 五十多年前,丁西林先生对我说,他理想中的家庭具备五个条件:一是糊涂的老爷,二是能干的太太,三是干净的孩子,四是和气的用人,五是二十四小时的热水供应。这是他个人的理想,但也并非是笑话。他所谓糊涂,当然是“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所谓能干是指里里外外上上下下一手承担;所谓干净是说穿戴整洁不淌鼻涕;所谓和气是吃饱喝足之后所自然流露出来的一股温暖;至于热水供应,则是属于现代设备的问题。如果丁先生现住台北,他会修正他的理想。旧时北平中上之家讲究“天棚、鱼缸、石榴树,先生、肥狗、胖丫头”,那理想更简单了。台北家居,无所谓天棚,中上人家都有冷气,热带鱼和金鱼缸各有情趣,石榴树不见得不如兰花,家里请先生则近似恶补,养猫养狗更是稀松平常,病了还有猫狗专科医院可以就诊(在外国见到的猫狗美容院此地尚付阙如),胖丫头则丫头的制度已不存在,遑论胖与不胖?说不定胖了还要设法减肥。 台北家居是相当安全的。舞动长刀扁钻杀人越货的事常有所闻,不过独行盗登门抢劫的事是少有的。像某些国家之动辄抢银行、劫火车,则此地之安谧甚为显然。夜不闭户是办不到的,好多人家窗上装了栅栏甘愿尝受铁窗风味,也无非是戒慎预防之意。至于流氓滋事,无地无之,是非之地少去便是。台北究竟是一个住家的好地方。 [book_title]漫谈读书 我们现代人读书真是幸福。古者“著于竹帛谓之书”,竹就是竹简,帛就是缣素。书是稀罕而珍贵的东西。一个人若能垂于竹帛,便可以不朽。孔子晚年读《易》,韦编三绝,用韧皮贯联竹简,翻来翻去以至于韧皮都断了,那时候读书多么吃力!后来有了纸,有了毛笔,书的制作比较方便,但在印刷之术未行以前,书的流传完全是靠抄写。我们看看唐人写经,以及许多古书的钞本,可以知道一本书得来非易。自从有了印刷术,刻版、活字、石印、影印,乃至于显微胶片,读书的方便无以复加。 物以稀为贵。但是书究竟不是普通的货物。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经验的宝藏,所以尽管如今满坑满谷的都是书,书的价值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价廉未必货色差,畅销未必内容好。书的价值在于其内容的精到。宋太宗每天读《太平御览》等书二卷,漏了一天则以后追补。他说:“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这是“开卷有益”一语之由来。《太平御览》采集群书一千六百余种,分为五十五门,历代典籍尽萃于是,宋太宗日理万机之暇日览两卷,当然可以说是“开卷有益”。如今我们的书太多了,纵不说粗制滥造,至少是种类繁多,接触的方面甚广。我们读书要有抉择,否则不但无益而且浪费时间。 那么读什么书呢?这就要看各人的兴趣和需要。在学校里,如果能在教师里遇到一两位有学问的,那是最幸运的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