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某夫人
[book_author]王任叔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文学艺术,小说,完结
[book_length]105694
[book_dec]现代长篇小说。巴人著。武汉日报社1935年1月初版,列入“武汉日报丛书”。作品描写女主人公沈金莺从追求进步投身革命到游移动摇走向堕落,最后弃世自杀的经历,再现了中国从“五四”到大革命失败的社会现实,展示了知识分子的心理历程。沈金莺是天真好胜的姑娘,在县女子高小读书时,从季先生处听到男女平等、女子解放等新思想,向往个性解放和自由幸福。在竹屿村学习诗文时,她与华先生之弟梦若一见钟情,但双方都羞于启齿。她从梦若处读了《新青年》等进步刊物,受到“五四”新思潮的影响。梦若不辞而别奔赴上海使她神情恍惚。她进了杭州女子高中,摆脱了江先生的纠缠后,结识了革命青年唐洁如,在他的影响下,金莺积极投身社会政治活动,加入革命党,组织文学社。“五卅”运动中她积极参加演讲、募捐等活动。她和唐洁如相互间产生了爱慕之心。为了革命,洁如努力抑制个人感情。要强的金莺也不愿吐露爱的心声,金莺实业救国的思想受到洁如批评,党小组给予留党察看的处分。唐洁如因鼓动工人罢工被捕牺牲,金莺十分悲痛。但北伐胜利振奋了她的精神,她拒绝了与郑古父的婚约,跨进“那奔放的自由的空气中”。清党开始,革命遭受挫折,她对革命逐渐丧失信心,走上堕落的道路,和有妇之夫苗纯一、政客刘车新密切交往。她生肺病去抱青山庄休养,在医院又与革命者华梦若邂逅。梦若说:“建筑于个人主义之上的爱情,是永远不会和谐的。”此时,曾组织游击队声援北伐的父亲也被指控为农民暴动首领而被捕。家庭的变故,病魔的缠身,使她对人生感到厌倦,给梦若写了遗书后,她吃安眠药自尽了。作品是作者“计划着想写所谓的《中国悲剧丛书》——主要是几个长篇小说的结集”之一(王任叔《两代的爱·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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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第一部
[book_title]第一章
金莺小姐接连地费了一礼拜的工夫,把《红楼梦》读完了。她觉得《红楼梦》中每一个女孩儿家都是不自然的,尤其是黛玉,实在太看不开了,男子终究有什么地方值得爱恋呢!
在城里读书的时候,金莺小姐无论往哪里跑,总有一副炯炯的老鼠一般的眼光跟随着她。这就够讨嫌了。她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在她身上,有什么地方,和那批狗男子不同的,值得他们这样注意。反过来说,在她看到男子的时候,却丝毫没有感到什么,也看不出男子什么地方有和她自己的不同。反而有时碰到这一副炯炯的老鼠眼,只会引起她恶心。宝玉有什么地方可爱呢?可惜我不曾看到过他。要是他真是我的表哥,我也决不去爱他。
金莺小姐同时又觉得,在这人世里,一定要把男和女,划分起来,划分后,却又把男和女,一对对配偶起来。这就够不自然了。也因了这缘故,世间真不知闹出了多少乌烟瘴气的鬼事来。为什么这样看不明白呢?男子没有女子,女子没有男子,难道真的过不得日子吗?——不会的,我想是不会的。
金莺小姐这样的“读后感”,却不住地萦回在她心里。有时,连自己也觉得好笑起来,象这样想他,又干什么呢?难道我自己也摆脱不了这些纠纷吗?——不会的,我想是不会的。
但金莺小姐终于难以自制,尤其是这几夜来,每夜做着奇离的恶梦。有时,自己又是个黛玉,不住地在哭泣着;有时,自己又是个宝钗,心头热辣辣的,感到一种难言的喜悦;有时,自己忽然又解脱了一切,成了一个醉眠芍药茵的史湘云。于是一阵孤零之感,袭上心头,她又惊醒了。
惊醒了,她又自笑。一种好强的心理,制服她这种意识,不许昂头。她竭力想把念头转到日里梦兰先生教她的那一首诗上去。她有时甚至于偷偷地吟起杜甫的《出塞曲》和《木兰辞》来。但这读得烂熟的《出塞曲》和《木兰辞》,她原能够不假思索地机械地背诵的。一边她在偷偷地吟诵,一边却又不期然地想到宝哥儿、林妹妹身上去了。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有谁知?”
突然她耳里响动了这样的歌词,她惊奇了,她象从沉重的梦魇中醒悟过来。她立刻觉察出是自己在吟诵。她又自笑了。怎么竟把《木兰辞》背诵作《葬花辞》了呢?然而,确实的,她一想到“他年葬侬有谁知?”一种不可预测的黑影,便挨过在她眼前,好象她是已经陷于不可救援的难境里了。她又不觉啜泣起来。
然而,不,我是不会的,我是决不会这样的。
她立刻把自己家庭的环境,和她在学校里经过的事想了起来。她觉得她直到现在还是个自由自在的人。她趁这时候正可学习些文学,培养自己的能力。她又坦然了。她重复自慰地说:
“……不,不会的,我是决不会的。”
[book_title]第二章
金莺小姐是秉承了她父亲的好强性格的。
金莺小姐的父亲是宁海县里的一个绅士,在先他也曾经进过洋学堂。
宁海的邻县奉化,早在中山先生革命运动和康梁宪政运动下,从革新中过来了。从日本留学回来的奉化绅士们的子弟,首先在县里创立了一所龙津中学。聘请碧眼儿当科学教员,每天对学生们讲究富国强兵的要义。同时还宣传中山先生的民族思想。一时远近来学的子弟非常多。金莺小姐的父亲沈大钊,便是那龙津中学堂负笈来游的一个。
他在学堂最注意的便是有关洋务的学科。透映在这些有关洋务的学科里的自由思想,也深深地透过了他的个性。同时,那时的奉化,新旧的斗争,非常激烈。一般非笑讲洋务的洋学生的本地士绅,又旗鼓相当地开办了一个凤麓中学。他们却采取了中学为用,西学为体的政策,在讲解经史之中,杂以蟹行文学、洋琴、洋号、洋操诸科。他们指点龙津中学堂是革命党,是大逆不道。金莺小姐的父亲沈大钊,便是在这样的一个革命党大逆不道的洋学堂里训练出来的。
辛亥革命的时候,他跑到上海去,加入了敢死队。因为他的勇敢,不怕死,做了第一大队第二支队的队长。他一手拿着炸弹,一手指挥着队员,首先冲入了高昌庙兵工厂,而且给他占领了。
革命成功,南京政府成立了,他回到杭州,在革命军里面当了一个连长。
他因时局的转变,孙中山先生不得不在北洋军阀势力压迫之下,将大总统的职权交给了袁世凯,他便感到一种幻灭,回到家乡来。那时,我们的金莺小姐已经四岁了。
金莺小姐是他正在革命行动中受胎的。幻灭归来的父亲,对此出落得讨人爱怜的女儿,当然是非常疼爱的。
他于抱弄女儿外,便开始注意地方上的事情。乡间无知的农民,知道他是个革命党人,一种古代英雄崇拜的心理促使他们来听从他的指挥。他虽然家里没有什么巨大的产业,但他一家的生活却很宽裕的。在年尽岁暮,乡民们有不能过日的,他向来支借,三元五元,他一定是尽力救济的。他对于借出去的钱,从不知道索还。他有时向乡间地主富翁们借来的钱,也从没有打算偿还过。
“他妈的,有钱,藏在家里,能生钱子不成?钱是人用的,别把人当钱用呀!谁是该有钱的,谁又是不该有呢?有钱大家用,那有什么大了不得的。”
他总是这样地发挥他的“用钱哲学”。
然而自辛亥革命以后,封建军阀还没有打倒,而帝国主义的势力,却正乘这封建军阀割据的局面,各自造成各自的势力范围。都市的民族工业无从兴起;农村因只是供给原料而精疲力尽,一个个都宣告了经济崩溃。这时,围绕在身旁的乡村,同样是年复一年地不如过去了。而一般乡村里的富人、地主,又趁火打劫,竭力抬高米价。乡民们,个个有米珠薪贵之叹,怯弱的,便拖着两条沉重的大腿,蹩到都市里去;强悍的,却身怀着利器,出入绿林之中,向豪绅们进攻。而他呢,还是闲住在乡村里,食祖宗之余荫。他对于这种情势的转变是明白的,所以并不想禁止这一变动。而且还允许他们在他家里出入。他有时也对他们说起孙中山先生伟大的人格;但他只当作海上谈瀛似的说,并没有想把这号人感化过来。然而那些绿林豪客,却很欢喜信任这三次革命的名义,以作为他们集聚的信号。
“三次来了呢?三次?”
“还不是吗?××庄又给焚去了。”
“还架去了财神呢?”
“听说,这钱是接济三次革命去的。”
这差不多是一般未离土地的农民,日夜恐怖地传说着的。至于那般豪绅们却都针对着金莺小姐的父亲,以为这是他捣的鬼。他们常常愤愤地说:
“此贼不除,我乡无瞧类矣!”
“坐地分赃,真玩得一手好把戏!”
然而在他却并未介意到这些。他是不怕别人陷害的。因为在他眼里,是否定了那些匪徒们的行动,还未曾听说。
[book_title]第三章
金莺小姐还是读自己的书,丝毫不曾注意到父亲所做的事。
在初小毕业的时候,她已经有十三岁了。接着父亲就送她到县立女子高小去。她在那里,开始感到有些不同。这不同的是意味什么,是她自己具体说出来的。她总觉得她在家里,是纷扰的、热闹的、庞杂的;这里,是冷清的,是孤寂的。但她生成一副乡村的天性,立刻克服了这冷清孤寂之感。她时时找些不重要的事情,来消磨这冷清孤寂。有时甚至于嗑着一粒一粒花生米在学校的廊上漫不经心地走,她也感到非常有兴味。
她是个绝顶聪明的女孩子,全校的教员都夸奖她。尤其是一位教国文的男教员,每次在作文的时候,总把她的文章念给全级的同学听,说她哪一段修辞非常适切,哪一节思想奇特。她在这种时候,当然有些自傲,但立刻又感到淡然了。她还是若无其事地写文章,还是若无其事地嗑着花生米。
但生性善妒的同学们,却造出种种的谣言来了。
“哪里是她的文章好呢?季先生在欢喜她呵!”她那一级年纪最大的、面上黑得漆光的郭真珠,就时常在寝室里对邻床的唐丽如说。
“平心说,她的文章也好,季先生也特别欢喜她。”年轻的唐丽如似乎带些辩护的口气说。
“我是看过的。”睡在郭真珠对床的余若飞用着惊人的口调接上来了,“那一天,我亲眼瞧见她和季先生一道在南门外公园里玩,季先生还抢她手里的花生米吃。”
“唔!唔是的。”一个已经出过嫁的年纪已经二十岁了的李荷仙说:“我也瞧见过,季先生还趁势伸手摸一摸……”
“什么!什么!”一间三人全都惊奇地反问了:“摸一摸什么呀?”
可是李荷仙并不一时就回答,只是不住地吃吃地笑。在这笑声中,使其余三个人疑虑更重了,几乎一刻也不能待的要她说出来。
“到底摸什么呀?”这是郭真珠问的。
“你们自己去猜好了,还能摸什么呢?”李荷仙还是在吃吃的笑声中回答。
“摸奶奶……不成?……”余若飞轻轻地说。
“难,还是……”郭真珠用极低的声音,通过她的沙哑了的喉头,几乎只能自己听到了。
“还不是摸一摸她的手臂儿吗?”李荷仙这样一说出,全室里的人都自感愧羞了,都觉得事情是自己作怪,生疑心病。差不多连郭真珠提出的大前提也给否认了。
金莺小姐并没有听到过这谣言。但时常看到上国文课的时候,郭真珠的眼光,一会儿往季先生处溜溜,一会儿往自己身上溜溜,弄得她倒有些莫名其妙起来了。
天到下课的时候,她立刻找到郭真珠问去。
“到底你为什么常常往我瞧呢,我有什么和你不同?”
“我不曾瞧你,我到不住地瞧着季先生呢。”郭真珠带讽地说:“难道你是季先生的得意学生,便连季先生也不许我们瞧了吗?”
金莺小姐一时真给郭真珠顶住了,说不出话来。但她总觉得非常气愤,她私自决定,一定要给郭真珠一个报复。
隔了一天,唐丽如又告诉她,郭真珠如何在造她的谣。她听了,几乎要哭出来,但立刻她自己克制住了,反而苦苦地笑了一笑。使强地说:
“便是季先生欢喜我,我欢喜季先生,她便怎么我?”
唐丽如一听这话,不禁也呆住了。柔弱多疑的唐丽如,又以为她和季先生中间真的有什么了。
金莺小姐从此,便觉得在她眼睛里有所谓男子不同的两个观念存在她脑子里以后,她于是对于季先生常常在课室里说起的“女子解放啦”、“男女平等啦”这些从“五四”运动中拾来的话,在她也开始注意听起来了。
[book_title]第四章
把季先生的话和摆在眼前的事实来一比较,她觉得这社会真的构造得太不自然了。但这不自然的规范,金莺小姐不但不想接受,而且有时还使强地要表现出粉碎这规范的行动。
越是郭真珠来往地向她和季先生不住地瞧,她便越发做出一种妩媚的孩子脾气来,向季先生问这个,问那个。金莺小姐觉得这就是报复郭真珠唯一的手段。
本来,上国文课时常常说些妇女解放问题的季先生,却早已看上了郭真珠。虽然郭真珠面上黑得起光,但我们的季先生却觉得郭真珠可爱。郭真珠若是没有这副黑面孔,那双眼睛就不会那样烟一般的动人了。而且在年龄上说,季先生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郭真珠也有二十一岁了——虽然在学籍簿上题着只有十七岁——两方面的心事,是比较容易在某种暗示下相互了解的。但金莺小姐却完全不知道这一幕事实的真象。
近来郭真珠对于金莺小姐的攻击越发厉害了。
“你不曾瞧到吗?昨晚那个小东西,又死缠着季先生要到北门外公园里去玩呢。我悄悄地从后面追踪着。你道是怎么一回事,那个小东西边走边跳,涎着脸儿,跟季先生说呀笑呀!多好看呀!一路上的人,都给她惊呆了。弄得季先生倒不好意思起来了呢1
“她还以为她年纪轻呢。哪里呀,我亲眼见到过,她生理上早起变化了,也不知道羞耻,不管换下什么东西,便向床下一塞,又洋洋得意地跑出去嗑瓜子、花生米去了……现在又粘上了季先生……”
郭真珠说到这里,似乎有些颤声了。接着是一室的沉默。
“那么季先生到底欢喜她不欢喜她呢?”唐丽如酬酢似的问,一面又想起金莺小姐对她说的话。
“那又谁知道呢?我又不是季先生的。”——郭真珠突然又收住,了,“而且季先生是有夫人的。”
“真的?”李荷仙反问:“你怎么知道他?他对你说过?”
郭真珠立刻感到自己说错了话。
“不,我看他过去好象已经结过婚了。”郭真珠终于把话头扯开去了。但她一边却禁不住把手伸到枕头旁一只小箱子里去。在那里有季先生给她的一封信。
在那信里,季先生对她是表现得非常忠实。他说,他家里的那个人是他父母的媳妇,不是他的老婆。他说,他和那个人断绝了关系已经四、五年了。他又说金莺那孩子,不过是一个聪明的好玩的孩子。是不懂人事的,更不懂什么是爱情。她的文章的飘逸美丽,那是她的天才。“象这样的人是不会久长于人世的;我只是奖励她的天才,我决不对她存什么心思。然而我的真珠呀!……”
郭真珠非常明白地记得,这以下便接连地写了一百个“心肝”。郭真珠读到那信的时候,耳边真的好象有季先生亲热的叫唤,心里象饥饿似的一阵阵发痒。
同寝室的人,根本对金莺小姐没有什么恶意,反而觉得郭真珠常常这样攻击有点讨厌了,所以郭真珠把活头扯开去的时候,也就各自呼呼地睡去。
第二天,唐丽如又悄悄地跑到金莺小姐那里去搬嘴。
“郭真珠昨晚说季先生已经有了夫人了呢!”
“他是做先生的人,当然有夫人了。”
金莺小姐凭着她稚气的想象,把教师们都和父母同等看了,反而觉得唐丽如这一搬嘴,有点不应该。
“不,郭真珠怎么知道的?”唐丽如偏觉得自己有理似的说。
“季先生或者别的先生对她说的。”
“不,季先生是个男子,怎么可告诉她这种事情呢。”
“季先生有夫人,又不是抢来的,为什么告诉不了呢。”
“不,郭真珠是个女孩儿家,为什么要注意到这种事情呢?”
“为什么女生就不能问先生有没有夫人呢?”
“不,你这个冤家,你真不明白。依我看郭真珠有一种秘密,不好说出哩。在她枕头旁有只小箱子,她常常去打开来看。她昨晚说起季先生以后,夜里我便听到她那枕头上小箱子的铜环又响动起来。说不定那里面有季先生的照相呢。”
“照相!先生送一张照相给学生,那也没有什么。明儿我送一张给你,让你也放在枕头旁小箱里,好不好?”
唐丽如真的给她急坏了,赌着气,骂一声:“你真是一点不懂的小蹄子!”也就自己走自己的了。
但第二天,唐丽如又气冲冲地跑来找她,叫她上马桶间去。
“不,那个地方太臭了,我不去!”
“不,我有东西给你看呢!好东西。小妹妹,你听我一次话,不要再固执了。”
金莺小姐最怕是耐心耐意地说软话。唐丽如这样请求她,她也只好允许了。
在狭窄的马桶间里,唐丽如身贴着门背,从贴肉的衣衫里拿出一封信来。
“你看!你看!这是季先生的信呢。”
“季先生写给你的吗?”金莺小姐呆呆地问。
“不,不,我是从郭真珠小箱子里偷来的。”金莺小姐在这马桶间里第一次读到所谓情书那样的东西。她以为文章只可写些可怜的乞丐,好看好听的花鸟的。因为在作文本里,这样的文章,最会得到季先生的赞美。她怎么也不曾想到人们可用文章来写这种在她觉得有点好笑的心情的。她把季先生的第一段信读了,好象她在教室里听季先生在发挥他的“解放论”一样。她接着读到第二段,她觉得季先生的“解放论”有着落了,原来他是为郭真珠一人发的。但最不明白的是季先生的信中,也牵涉了她,而且咒她是短命。她真的气得不能自抑。但唐丽如立刻又将她逗笑了。
“你看,这里有多少‘心肝’呀!我和你来数一数看。”她把信接了过去“一、二、三、四……”开始数起来了。
“一百个!”金莺小姐叫了起来。
“一百个心肝!——我的心肝!”年龄已进到春情的唐丽如,也立刻抱住金莺小姐叫起来了。
“季先生为什么要写这样的信给郭真珠,我可不明白。”金莺小姐挣脱了唐丽如,打开了马桶间,走了出来,这样问她。
“这就是季先生所说的,是叫做恋爱的呀!”唐丽如象煞有个地说。
“恋爱。”金莺小姐反射似的接了一句,也就淡然置之了。
[book_title]第五章
毕竟金莺小姐还不能淡然。近来脑子里常常有这“恋爱”两字映过。但她总把“恋爱”解释作“写情书”。在她以为,恋爱除这样写情书以外,便没有别的了。
她有时也想,最好会有男子写一封情书给她,让她也来尝尝恋爱滋味。但立刻她又自己否定起来——不,不,我不要这,我不要这,我怕听这一百声的心肝。
女子高小和县高小相连接的,不过中间隔了一道高墙。但两边的笑声喊声,却可以相互听到。而女子高小二年级国文教员季先生,也就是县高小三年级国文教员。
“也算是高三学生了,你们的文章,还不如女校二年生。”季先生常常会对那些男学生这样说。
“象女校高二学生沈金莺,只有十四岁,文章真做的象水一般的清……”
有时,季先生又进一步举例,因之金莺小姐的文名,便传播到县高小来了。
县高小的男生们都各自依照各自的想象,来描画金莺小姐的容貌。胖的、瘦的、高的、矮的,各随自己的爱好,来描出一个自己理想的人物来。但也有的回家去问自家在女校读书的妹妹;
“你们学校里有一个沈金莺同学吗?”
“是的,她是二年生。”
“长得怎样?”
“长得很俊俏,水汪汪的眼儿,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一个适可的身材儿。”
于是那个人也就到学校里去宣扬。渴慕着金莺小姐的男生们,又把各自本来想象着的容貌,加以适当地改正,同时,在公园里或路上碰到任何女生,总猜度地说,这个是金莺,那个是金莺。
在这种情况下,金莺小姐终于接到了所谓的情书那样的东西了。她最初是感到欢喜,好奇心触动着她,将一封封收藏起来,比较着看。但接着她发现了每一封情书,都是千篇一律,什么姊姊妹妹、心肝呀,叫得怪热的。此外,便丝毫没有别的意义了。她讨厌起来,采取了一种方法,把这些写得莫名其妙的东西一概拆也不拆地投到马桶里。她觉得对男子的报复,只有这样才痛快。
她常常想,郭真珠有情书箱,我则有只情书马桶。这就够向男子们骄傲的了。
金莺小姐读到三年级的时候,国文教师还是那个大倡自由思想论的季先生。但不同的是季先生的言论。季先生近来常常说起家庭革命的话来了。
“摆在我们的面前的只有一个真理。”季先生常常这样说,“不管父子不父子,夫妻不夫妻,要是我们认为合理的,那么儿子便可以革父亲的命,女儿便可以革母亲的命……所以易家钺可以骂他父亲易顺鼎的无聊……”
于是季先生又顺风使舵把论调转到“杀人的礼教”上去,又转到只手大打孔家店吴虞上去,又转到不孝公婆的一师学生的施存统上去。真使她们目不暇接,耳不暇闻,好象看到了一长幕历史剧一般。但金莺小姐却在脑子里构了一个公式;季先生+妇女解放论+打倒礼教+不孝公婆——情书一束——恋爱。
接着一想到郭真珠和自己,又构成第二个公式:郭真珠+造谣+情书——小箱子——情书马桶。
这样,她一到下课,又把这公式写给唐丽如去看,而且给唐丽如加了一串注解。
唐丽如立刻觉得金莺小姐已经有了大人之心了,也就顺便告诉些关于郭真珠常哭泣了、一天里揩泪的手帕,要换十几条啦这些事。金莺小姐于是又顽皮地在那马桶底下画一个等号,写上“泪巾”二个字。大家又哄然地笑了。
事情终于发生了。是那年的秋天,田野里的枫叶红得象火烧的一般。教了她们三年国文的季先生,突然不到学校来了。同时三年生郭真珠也失了踪。男高小教务科写字条来问女校,女校也写字条问男高小。有知道季叔明先生住处的学生,往那儿去找,房东却这样地回答:
“那位先生吗?昨天一早带着他太太往上海去了。”
“是哪里的太太?”学生们吃惊地问。
“是在女校里读书的那位面孔黑黑的太太呀!”
而女校刚刚又失踪了面孔黑得冒光的郭真珠。
两个学校的当局都想把这件事情隐瞒起来,因为一个教员拐着女生逃走了,那是一件如何不名誉的事。但好奇的学生,却早已把这事沸沸扬扬地传播出去了。
社会上的舆论不消说是一齐向学校当局攻击的。尤其是女校。当地的一张小报,用头号字标题登载这件事情。第二天,社论里又来了一篇代论性质的当地士绅的信札。大意是说往者已矣,来者可追。此后女校,断不能聘请男教员。女校当局,对于学生平日行动,尤当注意,庶几能收贤母良妻之实效。
金莺小姐到这时,反而对季先生和郭真珠同情起来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女同学中竭力为他俩辩护。她是直觉地同情他们。要是把她直觉说明,就是因为这社会太不自然了,不这样来抛个爆弹,粉碎这不自然的规范,人将永远得不到自由的了!她很想探听一探听他俩的消息。好象自己也要这样来一下子,跟这个社会决个雌雄一般!
[book_title]第六章
十六岁那一年,金莺小姐总算平安无事地在女校毕业了。也因为她年纪太轻,社会对季先生的攻击,只激起了她一时的同情。过后,她觉得尽为季先生辩护,也是无谓的。她还是在走廊上闲踱、嗑花生米,来个自在。
毕业后,回了家。乡里的农民都说沈家小姐中了女秀才。开明一点的绅士,也凑着沈大钊的意趣,说过去祖庙里的学田,专给男子们中秀才的。现在既然开了女科,高小毕业,等于秀才;那么大钊先生的女公子,照例可分得一份学田。金莺小姐的父亲,也为了家境渐渐困难起来,对于这份学田,自然乐意接受。同时,又给开贺,收到了不少的礼洋。
虽然这种事,金莺小姐觉得怪讨厌人的,但是父亲的意思,也不便反对。而且因此,她还得继续读书。
“读书是好的,”她的父亲对于她的要求并不拒绝。“不过,你须先弄出来一个根底来。现在中学堂里学生,连写个便条都写不通。中学堂里国文教员,除捧着书本对学生念了一遍以外,便再也管不到学生程度了。所以,我觉得,在你未进中学以前,应该把国文弄得有根底才行。你父亲现在所吃的亏,也便是这一点。”金莺小姐觉得父亲的话是对的。便撒娇地接着说:
“好的。爸爸,那么你就聘个国文教员,专来教我好了。”父亲听了她这样稚气的话,不觉失声笑了:“哈!你别这样呆了,这几年来,你父亲坐守在家里,哪里还有能力为你专请个教师呢。但我已经为你打算过了。竹屿村有个小学校,聘请了一个很有学问的女教师,叫做华梦兰。她父亲前清时代曾在四川做过知事。她哥哥是远近闻名的“两脚书橱。”她自己是奉化县里唯一的女诗人。她在奉化那个女高小里当了十年校长,现在因为年老了,回到乡里来教书。我想叫你到那儿去,如其你能用功,说不定还可做她的衣钵弟子呢。……”
金莺小姐对于父亲这一提议,觉得有点失望,因为这样一来她是不能更远更远地跑到杭州、上海、宁波这种地方去了。受了季叔明三年教育的她,不期然地使她心中长了一种都市的向心力。
“你别以为那儿不好。”她父亲象看出她心事般的再说下去了:“竹屿村真是一个好玩的地方,那儿的华家,又是世代书香。明朝时候,还出个尚书呢。就是现在华家兄弟,也有到美国留学过的,也有到日本留学过的。你别小觑那地方呢。”
“不,不,爸爸,”金莺小姐一听到父亲这样的话,觉得是不合脾胃,便抢着说:“任凭华家怎么样,于我是没有关系的,我只要有个好教师。”
“是呀!”她父亲又笑了,“教师是再好也没有了。尤其对于诗,她有十分工夫。剡源诗抄里,她的诗选得最多。她真可以算。是个中国女诗人。我以为我们修养一切学问,不确定为了实用,也是修养自己的性情。你父亲是个粗人,从不曾学过诗,但总觉得会做诗的人,一定是幸福的。”
“那么,让我也来做一个诗人看。”金莺小姐又撒娇似地说:“一个女诗人呢,我是!”
这样,金莺小姐便在家里守过了半年,在第二年的春天,到竹屿村的小学校里来了。在绿得要溶去了似的四山围着的竹屿村的小学校里,金莺小姐居然读到象《红楼梦》那样的书,这确然使她陪了许多眼泪,赚了许多欢喜,起了许多伤心,在她人生的前途,加了许多暗影。
这正是竹梢荡着微风的仲春时节。
[book_title]第七章
春占领了全个宇宙,但也占住了金莺小姐的明朗的心。虽则,她不住地自抑——不会的,我是决不会的;但在这“自抑”的反面,便是无限的凄凉、孤寂。她总觉得悬悬于心的,有一种问题未曾解决,坐也不是,立也不是。
“我爱我自己,我决不爱世上任何一个男子。”
她好象就这样地决定了终身之誓。
她一早起来,对镜自照,觉得她那微瘦的两颊上的桃晕,正是为她自己鉴赏而泛漾着的,那一副碧波也似的眼睛,比世界上任何女子来的美丽、谁能爱上了这一对眼睛,便是皇冕也可以牺牲。然而现在给她自己爱上了,她真是个世界上至高无上的“男儿”。
春光渐渐地老了。绿得要溶去似的山上,也开遍了血也似的杜鹃花。她凭着后窗,往山上望去,心儿便轻轻地随着春光飘摇起来了。
隐隐地听到了一阵歌声。
“男儿不作气,长困草野间。何当乘风去,叱咤排世艰。”
这声音自那山顶渐渐下降,听来,也渐渐明晰了。
“世艰殊多端,言之实心寒。朝盈豺狼辈,饕餮相为欢。
“引虎入堂奥,认贼作主官。百命为百从,惟恐失地盘。
“争奋各为事,杀戮遍莽原。白骨泣零露,春闺谁与言。
“况复豪梁者,出入披榛菅,杀人复越货,鸡犬竞豚喧。……”
歌声益发明晰了,同时,又带些激昂慷慨的声调。
“我亦凭意气,不忍久坐看。病躯虽一握,雄心实桓桓。浩歌当一哭,曲尽意未完。”
直转到最后,那歌声又渐渐地带些凄切的音波。金莺小姐虽然未必尽解歌中的意义,但她已为那歌曲的音调所迷惑了。她觉得华梦兰女士平日教她诵诗时,从不曾听过这样的音调。她在高小时,听唱歌最不欢喜柔弱的靡靡的音调;她最喜宏大的圆熟的带有男性美的音调。现在从这音调想象那歌者,定是个魁梧奇伟、富有男性美的一个人。
但这终究是谁呢?金莺小姐于是自己寻思起来了。在这样寂寞的乡野里,她是怎么也料不到会有这种风雅的名士。三个月来,凭她的颖悟,她对于诗已有相当的趣味。华梦兰女士也称颂她肯学。虽然试作一二首,未必十分高明,但确实有诗的性灵。她凭那诗的性灵,听这歌声,也就感到另一种兴趣。把这兴趣转入到那歌者身上,于是她在分裂的人格中,不由得不发生一种向外的追求——虽然那追求的目的物,她还不能具体地构想出来。
[book_title]第八章
竹屿小学校设立在竹屿村祠堂里。这祠堂是属于竹屿村大族华家的。
华家不仅在竹屿村要称大族,连山区全乡的统治权,历来也都是华家承袭,所以华家还是个望族。
华家有三个支派,竹屿村是一派,其余二派就分住在竹屿村邻近的万竹村和柏溪村。华梦兰女士的祖先是柏溪村的一派,但后来又迁居到竹屿村来。
华梦若家又是这竹屿村最有势力的。梦兰的父亲在四川做官,因为廉洁公正,等到死后,梦兰和她弟弟梦端,简直连运枢国家的经济能力都没有。幸而有一位同乡幕僚叫董潇湘的,总算设法领着灵柩和这一对遗孤回籍。而华梦兰,也就在那时嫁给董潇湘了。
梦端一回到竹屿村,连父亲时代的一椽破屋,也给族兄梦宾强占去了。人穷势孤,自古已然。梦端也无可奈何。但梦若的祖父,当时是竹屿村最有势力的绅士。对于梦宾这种举动,给以严厉的裁制。同时,还相当多地供给梦端家一些费用。因此梦兰和梦若姊弟辈,历来相处,恰如骨肉一般。
不久,不善谋生的梦端,终于憔悴痛苦地死了。梦若的祖父也在梦若未曾出世前死去。土皇帝似的统治权,便落在急公好义的二伯父身上。
梦若的父亲,在兄弟六人中,独与二兄——梦若的二伯父——最为友爱。梦若的二伯父和他是同科秀才。二伯父做人非常正气,差不多把所有遗产,都花费在地方的公事上,等到死后,五个儿子只各分得二间破屋。三伯父中了秀才后,开了一家酒坊,终于成了竹屿村的甲首。后来又养得一个儿子叫梦侠。他的家境也日见富庶起来了。
梦侠和梦宗也曾经一同进过考场。那时梦侠年仅十二岁,梦宗十四岁。结果,梦侠进了学,梦宗落了第。过后,科举废了,梦侠进了南洋公学。梦宗虽也进过学堂,但父亲死后,半途中辍了。
梦若的父亲,兄弟辈中行四。养有三个儿子,梦若是最小的,大的叫梦连,第二叫梦华。自从梦若的二伯父死后,梦若的父亲便继承了竹屿村的统治权。
梦若父亲苦于自己学问浅薄,处世立身,都觉不足。所以拼着一丝一毫的力量,供给儿子们学费。同时,对于子侄辈,也管得适宜。那时梦宗虽然已经露了头角,管起地方上的事情来,但还不敢十分放肆。
梦若的父亲死后,梦宗又继承了这土皇帝似的统治权。将庙宗、祠宗的一切的祀田、房屋,都拨在他手下管理。
“宗先生吗?”在这时候,全乡老老小小都知道“宗先生”三个字。“那是我们乡里最有势的。”
“但我是亲眼看见他怎样得法的。”也有桥头三叔这样说:“可不是嘛,那一年,尚书太公的墓前,徐马站的一个佃户给浚了一个沟,灌溉水田,宗先生就给他控了一状。知县老爷亲自下乡察看。宗先生陪着知县老爷在尚书太公墓前,指手划脚地说。知县老爷动了怒,便给那佃户一顿重办,罚了三百块钱。从此宗先生便和知县老爷做上朋友了。后来,宗先生每次上城去,听说知县老爷请他客,叫他宿在县衙门里。……”
“所以”,又有人这样发挥着自己的应用哲学了:“你们现在要是有什么事,就和宗先生相商好了,只要他跟县老爷一说,天大的事情也不怕了。”
在这种情形下,一乡的事,都在梦若的父亲死后集中在梦宗身上了。他不仅象一个土皇帝似的来公判一乡间的纷争,而且兼理着讼师的事务,成为奉化县最有名的恶讼。
竹屿小学现在也是他主办的。
三年来,他已挣得了不少家产,一顷大田,六间大屋。南洋公学毕业后留学美国,赚得一身神经病的梦侠,却只株守在家里,坐享父祖之余荫。弃学就农的梦莲,也只管理着家政,不过问乡党间事。梦若虽曾一度去过日本,但好象另有一种抱负,不常回乡。只有梦华是个刚直的干练的。人常常对于梦宗的行动,有不以为然的批评。
“无论如何,我不能因他是从祖兄弟便来庇护他。”梦华每每对乡间佃户说:“他不仅将公产做为私有,将道堂庵拆了,来建筑自己的宫殿;而且还勒令人家离婚,强索讼费,吹风引火,生事取利。象他这样做法,真可谓社会的孟贼!”
“梦华!你不应该这样说。”有时梦兰也这样规劝梦华,“你和他是从祖兄弟,应该静默来。”但一边虽然这么说着,一边梦兰对于梦宗的行动,也频频摇头。梦华却笑一笑地叫一声“老姊姊”就走开了。
梦若这次因为患肺病,才回到故乡来。他也冷眼地看着故乡已经负上了没落的命运。这运命没落的步骤正和老大的中国的运命的没落是步骤同趋。他并不愤恨梦宗的行动,他所愤恨的是帝国主义支配下的中国,封建势力无法摆脱。但他是个研究文学的人,他只是悲愤地发泄于诗歌中,聊以自遣。
那一天,他渐觉体力稍强,便往后山竹林中散步。走上了高岗,向村前田野一望,四山如城,绿野如画,临村小溪,如运船远行。他觉得自己久闲病城中,总不是一回事体,便信口吟了一首五古。自己总觉得为格调所限,没有把心胸积郁吐尽。想回家重作,演为一首长诗。同时,他又想起曾经教授过他的老姊姊梦兰,请她和吟一首。但接着他又立时自笑起来,觉得这种名士习气,应该打破,自己还是好好地再修养几个月身体。下年因往上海去做事,也就把那首诗搁在脑后了。
[book_title]第九章
听到了竹林间的歌声的金莺小姐,忽然又把父亲对她说的话想起来了。自己的不能捉摸着的憧憬,也渐渐消淡了。那是一定的,一定是那个进过学的,往美国去过的神经病。他那长着一脸的胡子,矮矮的,一双金鱼眼,走起路来,全身象钟摆一样,真是笑煞人呀!
金莺小姐又这样想,不觉自己暗笑起来。同时,又好象那个人,在她耳里响着嫋媚的余音,影子也总是追逐在她的后面。她又陷入在一种微薄的恐怖里了。
身里发了一阵冷,不期然地便往窗外看了看。太阳已挂在后山松树梢头,余光映射在学校的前廊上,带些朦胧而又温煦的情调。金莺小姐此时也换了一口气,走下楼去。
学校已经放了晚学,小学生也多归家了。只有茅家小姐琴仙和六岁的妹妹韵仙,因寄宿在学校里不曾回去。
琴仙小姐的父亲是在奉天四洮铁路局当局长的。因为曾经在日本读过十年书,讲得一口好日语,日本人非常信任他,他在那铁路上任事,也差不多有七八年了。
本来,琴仙小姐全家都随着父亲住在奉天。近来,天外飞来了灾殃,父亲的脑盖上,被一个铁路小工,用鹤嘴锄打了一锄,几乎死去。尚幸日本医生用心医治,把他的生命收了回来。但那个铁路小工,好象以身殉道似的,自己剖腹死了。
九死一生活过来的琴仙小姐的父亲,觉得北方不可久住了,北方人的强悍,南方人是无法应付的。虽然这事的起因是加薪,主要的人决不止是那个行凶的小工,理应查究一下,但他柔弱的心肠,却不愿再多生事故,扩大风潮;还是自己事先预备退路为是,所以叫琴仙小姐领着妹妹先回到本乡来。刚巧那一年学校里教师是华梦兰女士,琴仙小姐也就搬到学校里来住。
金莺小姐下了楼,看到琴仙小姐已领着妹妹,站在学校门外的月台上,梦兰女士也坐在一边,默默地观赏那平展的绿畴上的淡淡阳光。心头似乎又酝酿起了淡淡的诗兴。那近前的盈盈小溪,象一队拉着提琴的云游歌者,琤琤淙淙地发出悠远的声音,横着足下过去。金莺小姐看到梦兰女士这么一副出神的样子,倒有点不敢惹动似的轻轻地走了过去,便也压着气站在一边。
梦兰女士忽然回过头来,看一看金莺小姐,接着便说。
“《古诗源》读了多少了?”
金莺小姐知道是问自己,答道:
“还只读了一点。”
《红楼梦》已经读完了吧?”
金莺小姐不觉脸红起来,好象挑破了她的心思似的。她那种因《红楼梦》而引起的人格的分裂的秘密,深以为梦兰女士已知道了。
“嘻,早已看完了。”但金莺小姐还接着这样说。
“这册书,太女儿气了,”梦兰女士却漫无其事地说,“女孩儿家读了更不相宜,应该读一读《水浒》。”
“《水浒》?”金莺小姐争着说:“是怎么样一册书呢?”
“《水浒》吗?是一册宣传造反,革命的书。”突然有个男子的声音,插入在这谈话中间。梦兰女士、金莺小姐都怔了一怔。回过头来,一看,是一个修长的白削脸的男子。
“啊!梦若!”梦兰女士叫了出来,“你病已经好了吗?”
“姊姊,我本来没有什么病。”华梦若笑了一笑。看琴仙领着妹妹在一边玩,“只是懒于行走,所以也就不曾到姊姊处来。”接着,华梦若向金莺小姐看去,觉得心头颤动了一下:她那黑得会把人们的灵魂整个吸去的两眼,那泛着春潮似的多血的两颊与红唇,那轻松的斜梳着的黑发,那活泼中又含有的妩媚,华梦若怎能不心颤呢!
“大概,现在体力已经复原了吧?”华梦兰还是继续问他病状。
“不复原也只好算复原了。”梦若苦笑地说:“有什么余暇允许我生这种闲病呢。这个世界已经将到了动乱的时代了。农村经济的破产,城市帝国主义的势力的高涨,军阀割据局面的混沌,内战的爆发。……无一不使人看了心痛的呀!……”
“这又何苦呢?”华梦兰又劝慰似的,“你又何必为这种事自寻烦恼呢。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于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唉!老姊姊,谁能脱离了政治的关系呢。"梦若辩论似的说,“你看那些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农夫,他们是确实行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主义的,但是这几年来,他们身受的苦痛如何呢?
“在封建势力的稳定下,于是产生了我们的宗哥。一方面,宗哥便是他们的主,主宰了他们的运命;一方面,宗哥又通同了“石板上种田”的城里人,今天人丁捐,明天团防捐,接着还有什么刀头捐、酒捐,……真是苦了一年,还不能把捐钱缴清。而且宗哥又笼络了一些地棍,各方从事敲诈,凡关于这些,都是政治不清明的缘故呀……
“别说了。”梦兰女士频频皱着眉头:“让他去吧。你又何必这样愤激呢!忧能伤身,在你病的时候,更不该想到这些。”
金莺小姐虽然一边在逗着韵仙玩,一边却不住地偷眼地瞧着梦若,听着梦若说话。她觉这个男子似乎在什么地方看到过的,那声音似乎在什么地方听到过的,尤其是他那一套论调有点象季先生。因之她潜伏着的一种追慕季先生的心,好象找到了出路了,便轻轻地问琴仙:
“是谁?他是谁呀?”
“是梦若叔叔。”琴仙低低地说。
梦若听了梦兰女士的话,便也淡然地一笑,回头便问:
“哎,那不是琴仙吗?”
“是的。”梦兰女士便招呼着琴仙:“琴仙,这是你梦若叔叔,你不认识了吗?”
“认识的。梦若叔叔。”琴仙说了一声,又悄悄地领着妹妹走过来。
“这是谁呢?”梦若问。
“是韵仙妹妹。”“啊,五年不见了,你就长得这么大了!”说着,梦若看到金莺小姐站在一边,好象出神地看着溪水。“那是谁呢?”梦若又转问梦兰女士。
“是沈大钊的女儿沈金莺。高小毕了业,到我这地方来学诗的。”
“啊!”梦若惊奇似的叫了一声:“现在居然还有这样风雅的父亲!”
[book_title]第十章
“金莺,他是梦若,是我的弟弟。”
梦兰女士终于叫着,把梦若介绍给金莺小姐。金莺小姐也轻盈的缓步走过来了。微微地点下头去,但两眼动也不动地盯住梦,若,直到她的头部曲成九十度了,而她那两眼的视线,还越过丛丛的睫毛和松散的前发,抛掷在梦若的身上了。
“嘻!”金莺小姐继之以微微的一笑,两颊上自然地圈成二个涡涡儿。梦若的眼光也落在这涡涡儿上了。
“大钊先生,现在可好吧?”梦若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应付似的,便把话宕到她父亲身上去。“很好,谢谢你的好意。”金莺小姐清脆地说。
梦若吃吃地笑了一笑又陷进窘迫状态中了。
“姊姊近来做诗没有?”接着,又转对梦兰女士说去。“老了,只剩些诗意了。”梦兰女士感慨地说:“却做不出诗来了。弟弟,病中大概终有些闲吟吧。”
“旧诗我已经二三年不作了,现在我又在学新诗呢。”梦若开始恢复了自然的态度。笑意洋溢地说,“但今天却无意地吟出一首旧诗,总觉得自己的才调薄弱,吟旧诗时,终不能畅所欲言。”接着,梦若又把那首诗背了出来。
金莺小姐听了,不觉两颊渐渐地热了。她听得的竹林间的歌声,正是那样的声调,她所憧憬的歌者,却又是清秀中带些沉郁的这样的一个诗人。她是在分裂了的自己人格中,追慕过“这样的”一个人。而现在“这样的”一个人偏又出现在眼前了。她将怎么表示自己的心情呢。她这样一想,立刻觉得这四围的现实向她加上绝大的压迫力,她再也不能忍受了,便邀着琴仙回身到里面去了。
“新诗我也不反对。”梦兰女士听完了梦若背诵出来的旧诗后,不置可否的,便发表她对于新诗的意见,“因为这是格式的问题,这正和做古诗与律绝,须由各人自己的才气去配合。同是一个人,年少时,气势磅礴,喜做古诗。年老了,象近几年来的我,却只会做绝诗了。”
梦若目送着金莺小姐的后影,几乎不曾听懂了老姊姊的说话。一等到耳膜里没有声音的鼓荡,才知老姊姊已经说完了话,而自已却不知道怎样来回答老姊姊的意见,只低低地呻吟了一声“唔。”接着,他又把问题扯到另一方面去,问起金莺小姐的作诗程度怎样了。“这小丫头,倒颇肯学。胆也大,已经能凑几句了。当然是幼稚的。”梦兰女士说着,突然又转换了口气:“只是她那生性太刁钻古怪了,做人也欠厚道,怕会得不到好结果吧!”梦兰女士这种预言,梦若听了,满不在乎,觉得好笑。但他透过这预言,因此也了解了金莺小姐的个性的另一面。
“那么,我觉得应该给她看些阔大点的东西。”梦若象很关心似地说:“浸在旧诗境界中,我觉得会使人心胸窄狭起来的。杜甫不用说,开口是这样不满意,闭口是那样不满意,在他的诗中,差不多没有一点乐观的光照。李太白,都以为是酒中仙人,一个快乐的人;然而在他那沉醉于酒中的背后,正笼罩着绝大的悲哀;他那心情的古怪,也不消说起了。在清朝时,有一个一生低首唯宣城的黄仲则,一样成为心胸窄狭的人,三十岁也就死去了。所以,我觉得旧皮囊未必能盛新酒。格式与内容,必须是合一的。由于格式的束缚,是可以使内容空虚的。旧诗断然不能表现一种新的世界的,要表现新的世界观,必须选择一个和这世界观相适合的新形式。新诗便是从阔大的新的世界观中产生的,我以为应该让她见识见识那些新诗才行。……”梦若一口气地说下去。
梦兰女士静静地听着,微笑着不说什么。
[book_title]第十一章
第二天,是礼拜天。
梦兰女士和金莺小姐、琴仙小姐,正在自己房里讲说孔子说诗的态度。她列举了孔子在《论语》上说诗的话。她首先举出阳货章:“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1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的话,以阐明诗的作用。接着她又举出了八佾章:“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矣!”的话,阐明读诗首宜触类旁通。这时,突然听到楼下韵仙格格格的笑声。梦兰女士起身凭窗在下看时,正是梦若在呵着韵仙的痒,逗着韵仙玩。
“叫声叔叔!”
“你不叫,我又要呵痒了。”
“格格格格……叔叔!”
“再叫亲爱的叔叔!”
“唔!”韵仙说着,把头往上仰着。金莺小姐和琴仙姐姐已凭着窗口,看着她。
“你可还要唔吗?”梦若并不曾注意到楼上,又把手指伸入韵仙腋下。
“格……亲爱的叔叔!”
“哈哈!小宝贝,我疼死你!”梦若立刻在韵仙的颊上,印上了不少的吻。直待到楼上发出了叫声和笑声,他便把放在一边的一包书和韵仙一起抱起来,走上楼来。
在梦兰女士的书室里一起坐下。梦若递上了五厚册的《新青年》杂志。一边便说:
“这是五四运动那时的言论。姊姊常常骂陈独秀、胡适之,其实这都是道听途说。我们必须读一读他们的言论,才能知道个究竟呢。”
梦兰女士笑了一笑,接过去翻看。接着,梦若又对金莺小姐瞟过眼去,说:
“金莺小姐,这书你很可以看呢。”“我们是看不懂的。”金莺小姐回头看一看琴仙,笑一笑说:“但看不懂,也不妨看看,是不是?”她于是放过一边去。琴仙也挨到她身后,象在共同观赏似的,把眼光不自然地向书上溜去。
梦若于是又逗着韵仙玩。韵仙跟梦若渐渐熟悉了,便也不时叫着“叔叔Ⅰ叔叔!”
韵仙觉得在书室里端坐,非常气闷,便强要梦若到楼下去,和他开始捉迷藏。
“好的,”梦若说:“你要是给我捉住了,你要给我十个‘开司’?”
“什么‘开司’?”
“‘开司',就是这样的。”梦若把嘴逗韵仙的嘴上说。
“好的,好的。”韵仙说着,就拉过梦若的两只手来,掩住了梦若的脸。“让我去躲起来,你不要看啊!”
韵仙一边说着“不要看啊,不要看啊”,一边便悄悄地溜着两脚,躲到教室里的桌子下去。梦若循着叫着的声音,已经知道她躲到教室里去了。一等等到韵仙喊出了“好了”的声音时,他便一直跑到那教室里,终于在教室的桌台下找到了她。梦若立刻把韵仙抱了起来,在她脸上,不住地接吻,正在接吻的时候,梦若的眼中又映进了娉娉婷婷的金莺小姐的倩影,同时一种轻软的笑声也从对面的楼窗上送了过来。梦若立刻把韵仙当作了金莺小姐,他的接吻的次数竟超过约束了。
“一,二,三,四,五……”韵仙一边让梦若接吻,一边数着,直数到十一,十二,十三。……而梦若还不肯放了她。她立刻斜过头去,掩住了嘴巴,接着又从梦若的怀中逃脱出来,说梦若多接了她五个吻,应该以一倍十的例,在梦若的脸上,给她接上五十个吻。梦若屈服了——实际却是求之不得的。于是让自己的两颊,给韵仙印上了许多嘴印。在楼窗上的金莺小姐的那种妩媚的笑容,又使梦若的心不住地跳了起来。
金莺小姐好象有所会唔似的,脸上涨得通红。回过身去了。梦兰女士这时也看完了一遍胡适之《文学改良刍议》,觉得说来也有道理,但恐看了的人,索性更进一步连文言的相当的价值也给它否认了,便正经地对金莺小姐说:
“这些书虽然是可以看的,但最要紧须自己有个主见。孟子说,尽信书不如无,这话是很对的。”
金莺小姐正沉醉在一幅无邪的梦若和韵仙的接吻的景象里,唇边也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味儿。她象是在听梦兰女士的教言,其实并不曾听懂她的话。一待梦兰女士说完了话。便点一点头悄悄地夹了一册《新青年》,小雀似的跳跃到自己住房里去了。
[book_title]第十二章
近来,因为心境的转变,梦若的气色也渐渐地有了生气了。在他自己似乎也感到有一种力量,使他对于人生的满足和快乐。但这是种什么力量,他不能具体地说出来,因为他已经二十二岁了,而这样的力量,他始终还没有感到过。
因为这力量的催促,他没有一天轻易地把韵仙忘却。说是他恋了韵仙吗?那么韵仙还只是一个六岁的女孩子,那是不会有的一桩事。实际上他的确是透过韵仙在追求一个对象。
“啊!来!韵仙,坐在叔叔的膝上。”梦若说了后,韵仙总是立刻小雀似的跳到梦若膝上坐着。“韵仙,让叔叔‘开司’一个。”梦若又捧着韵仙的小苹果似的脸。
“叔叔,老是‘开司’‘开司'I”韵仙鼓着小嘴清脆地说,“金莺姐姐也常常这样,要在我颊上‘开司、开司’……”
梦若又感到心跳了。
“金莺姐姐,也‘开司’你吗?往你哪面‘开司’呢?”梦若放低声音说。
“常常‘开司’我,在这儿。”韵仙把小指儿指在右嘴角上。
“那么让我也在这儿‘开司’一个吧。”说着,梦若带着一种热辣辣的心情,吻在韵仙的右面的小嘴角上了。
金莺姐姐也常问我呢,”韵仙也装作一种说秘密话似的小声地说:“叔叔‘开司’过你吗?叔叔‘开司’过你哪里呢?让我也在这上‘开司’一个吗?金莺姐姐常常这么说的咯!”
梦若一听到这话,心头热得象要破裂了。他眼前一阵昏暗,四肢便软瘫下去。他竟不知道什么时候,韵仙悄悄地溜下跑去了。直等到幽暗的楼窗上,又出现了嫩白的脸儿,才又恍然惊醒过来。同时,那嫩白的脸消隐了,韵仙的格格的笑声又从楼窗送了下来。
跑到楼上来的韵仙,立刻架在金莺小姐的身上,眼睛横射地瞧着自家姐姐,象故意躲过姐姐不使她知道似的,小嘴儿凑着金莺小姐的耳朵,低低地说:
“昨天你‘开司’我那地方,叔叔也‘开司’过了。”
“怎么,怎么?”金莺小姐一阵面热,直热到耳根。但她却装作不曾听清楚似的,说:“我听不懂你的话。小机阻鬼,别噜嗦了,快给我跑到你叔叔那儿去吧!”
韵仙果然又笑一笑地走了。金莺小姐却不觉呆怔起来了。她为掩饰自己的心情起见,又拿着一本唐诗,遮住自己的脸孔。感觉本来不敏,总坐在对面的琴仙小姐,却还在照抄她的作文课本。
金莺小姐终于堕入在一种梦幻的境界里。她幻想着真的会有一个男子爱上了她,而那个男子又是个什么东洋西洋的留学生,学问较她要胜过十倍,而且还能做一手好诗。当她自己有什么诗作的时候,他又能为她唱和。同时,她有什么学问上的心得,又能尽量地教她。把自己的闺房,作为学问的研究室,把鸳鸯枕上,作为讨论学问的讲坊,那是多么有意味的一件事……金莺小姐这样的构想下去,象梦游病者似的把自己真的推进在这样一个境界里了。
“真的,你能五分钟给我和出一首诗来吗?”金莺小姐在自言自语小声地说。烟也似的眼睛,笼住了那个脸上充满了洁光的对象。
“要是能够,你可赏我些什么呢?”是那对象清亮的声音。
“也赏给你十个‘开司’。”
“不够。”
“一百个。”
“还不够。”
“一千个。”金莺小姐不觉兴奋地直口说出来了。
“唔!什么一千个啦。”琴仙这时终于抬起头来问了。金莺小姐又被惊醒过来了。她不觉寒栗了一阵,接着便是全身火也似的发烧。怎么自己竟说了出来呢。好象这话自己也听到过,不过似乎不是自己说的。
“没有什么,我在计算这些诗上的胖圈儿,差不多有一千个呢。”金莺小姐只好敏速地辩解着说。
“唔……”琴仙小姐便不怎么理会似的又抄起她的文章。
周遭空气沉静地冰住了金莺小姐的四周,她又继续想象到那胖圈儿,倒有点象那小嘴儿。要是真的在自己脸上印上了一千个吻,那么自己不是成了老天爷大加密圈的麻子了吗?她不禁又自己好笑起来了。
“吃吃吃……”接着这金莺小姐的笑声,又是梦若在庭园里唱着的歌声:
“打起黄莺儿,
莫教枝上啼,
啼时惊妾梦,
不得到辽西!”
这歌声一回一回地低吟着。金莺小姐一听,这歌声最初只觉每一回梦若吟诵时,“黄莺儿”三个字似乎特别提得高一点,一转念间不觉有些心悸。想想自己的名字,也叫金莺。他这样唱,有意呢,还是无意?难道他的心已经为我打动了吗?难道他已经为了我竟是梦魂不安了吗?然而……然而……金莺小姐又一转想……他是莫教黄莺清啼,他是别有所梦啊!——金莺小姐又不觉爽然若失了。
[book_title]第十三章
越想竭力把这意识压下去,越是这意识不时地浮泛上来。金莺小姐感到苦难时代到来了。她最后只有向书上去解决这个苦难。
她虽然不时地感到有一种阴影掠过眼前,遮住她的眼光和黑字的接触,但她总竭力要擒住这些展列着的黑字的意义,她也似乎有所理解了。
她终于胜利了,这些游移的阴影,渐渐地淡了,书中的黑字也更明显了,而黑字给予她的意义也更适切了。
不错,她断然地想,社会就是我的真正的爱人,事业就是我们爱的结晶。男子可以这样想,难道我们女子不可以这样行吗?不需要那种丑恶的爱情,我的爱情一定要建筑在事业上。社会呀!社会呀!你唯一的爱人,要把一颗赤裸裸的心交给你了。
然而“社会”,社会在哪里呢?它的面貌,它的机构,它的前途——历史的前途,是如何的呢?金莺小姐不明白,金莺小姐也没有求其一个明白,只有一种热情的冲动,针对社会冲去。社会是冷酷,是凝然不动,是没有反应她的热情,她又感到茫然了。她一睡在床上,当把手压住丰满的胸部的时候,她又动摇了。她觉得这个素昧平生的社会,不能接受她的爱情,而且她也无法使它接受。她确实需要另一种的爱人,是热情的,是有生命力量的,是象韵仙那般两手儿挂在她肩背上叫“姐姐、姐姐”的,或叫“妹妹”的。然而眼前呢……她不觉冷了一阵,连眼角里也冷出雨点来了。
不行,这样是不行的。金莺小姐立刻又自奋起来,急忙把一厚册的《新青年》拿过来。她燃起一支洋烛,翻开到“藏晖室”笔记那儿,集中眼力于黑字上。在摇摇的灯光下,每一个黑字都好象在零乱地跳着舞。她又一个个给定下来,联系起来,使她从黑字中擒了许多未曾发现过的新意义了。
她知道过去的社会是旧的,现在的社会是在蜕变。她所需要的爱人,是将来的新社会。然而它是个还未形成的幼芽,她如其一定要它做爱人,她必需创造这爱人。不错,不错,爱人决不能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命定论的条件下来决定的。爱人必须以自己的眼光、自己的力量去创造的。我要创造我的爱人,我要创造我的社会。
然而,这未来的爱人,应该给他一个如何的形貌呢;在什么样的行动下,才会适合自己的心意呢!比如,要有象梦若那一种的尖锐的,直把人肝肺都会瞧透的眼光;比如,要有象韵仙那一种活泼的讨人爱怜的姿态;比如……比如……然而这未来的爱人社会,是应当如何呢?金莺小姐无论如何也构想不出来;金莺小姐于是又跌入在不可把握的空虚里了。金莺小姐又把那一厚册的《新青年》抛在一边,兀自凝想起来。
突然又感到挖骨髓似的全身舒松起来,反射似的转了一转身,才觉察出自己的手是在机械地习惯地在捂着自己的胸部。她觉得还是爱自己,才是目前解决苦难的唯一办法;她能爱自己,她便可骄傲自己,便能尊贵自己。
[book_title]第十四章
事实是非常奇妙的,金莺小姐竟际遇到这样的一个境界。是天朗日和的一个中午。金莺小姐散步在gui头桥上,象有些诗意泛滥在她胸际,苦于没有相当的词句,给它表现出来。她凭靠在石桥的栏杆上,俯瞰着桥下的流水在淙淙流去,接连这石桥两山,从天云之际远远地逶迤而来,现出种种形象,如伏虎,如蟠龙……如大自然的雄伟臂抱,抱住了这桥上听水的人。桥以外,两山又复各自分道扬镳绵延而去。右边似二条蛇岩,俯饮溪中的清水;左边似一大gui头,针对着这饮水的石蛇,使其俯伏不敢挣动。金莺小姐想起了这gui头和蛇岩的民间故事,又感觉到有一种微妙的心情。
突然在那桥右角的八角亭上逗出一阵笑声来,似乎是男子的笑声。她回过头去,有两个隐约的影子在窗口闪动,因那亭子光线的幽暗,瞧不出是谁。
“金莺,金莺。”好象是华梦兰女士的叫声,而那声音,又似乎也是从那八角亭里送过来的。她接着这声音“哎!”应了一句,便情不自禁地向八角亭移步走去。
跨上了幽暗的楼梯,到了八角亭楼上,可是四壁阴森,楼头空空,寂无人影,不觉兀自惊骇。再向靠山那边一看,只有发着金光的神像静静地守在那儿。一种世俗的神鬼的联想,使她怯生生地不得不往楼下退去。
“嘻……”神像似乎发出笑声来了。再一回头,在神像的金光四射中,有一黑影浮动。
“妹妹,亲爱的,是我呢。”突然又送出了这样一句话来。
“你是谁?”金莺小姐壮一壮胆立住问。
“我是你心爱的。”于是那个黑影从神龛中跳下,嘭然有声地站在地上,凝气成云似的变成了一个人形。
是十分清秀的一个人形。确实有点象梦若;但在他颊上的微笑,又很象韵仙。
“你是谁呢?”金莺小姐还是惊骇地问。
“你可别痴呆了。”那人终于涎着笑脸说:“你不是应我的密约而来的吗?在这狭峡的山亭间,真是我们最好的幽会之所!在这山乡里的旷男怨妇,他们想求得更高的快乐与满足,都是到这里来的。……”
金莺小姐有点莫名其妙了。这个野男子,终究是谁呢?他说的话,终究有些什么意思呢?但在他悠扬的语声里,却自然地有一种力量笼住着她,使她不忍离开他。
“我的亲爱的妹妹,你要知道,我是想你好久了。我自那一天被你的银样的眼光照耀过后,使我每夜里要在荒野中贪看天上的星星;我自从那一天被你的微笑温抚过以后,使我每早要跑到山顶上去迎接第一线晨光;我自从那一天听到你清韵悠扬的语声以后,我便每日要闯入深山峡谷里去陪着山泉蜜语。总之,你已成了我灵魂上最主要的要素——或许你已经成为我整个的灵魂。我是这样的爱着你了。今晚,我正如枯死的小草,要你雨露的滋润,我的亲爱的妹妹。”
金莺小姐一路听着那男子甘言蜜语,一路悸忡着心头,不觉自己也软软地如在春风温拂中。直到那男子跪倒在她脚下,张着两手象要拥抱她的时候,一阵苦楚和恐怖向她袭来。她惊出了一身冷汗——她醒了。
“是梦吗?”她又自问起来。但我为什么要做这样丑恶的梦呢!我爱惜自己,我决不肯为任何别人牺牲。
继着她又想:幸而是个梦呵!若不然我将如何心痛呀!但她却又懒懒地追想那梦中的男子:到底是谁呢?是他吗?但我决不应想他。我没有爱他的权利。而我也不需任何男子的爱!
[book_title]第十五章
时光象电一般地快,弹指间,又到了大暑天气了。外边的学校都放了假,竹屿小学却还依照农村习惯继续学习下去。梦华已经回乡来了。梦若的病也已完全复原了。
梦华又谈起他的改造计划来了。
“无论如何,象这样阔大的一乡,总应设立一个高小。而奉化八乡中,也只有我们乡里没有高小。到县高小去,有六十多里远。到松林、剡源,也同样。绅士先生们的儿子,有钱,可以跑到县高小去,可穷苦的子弟呢?……”
“穷苦的子弟,根本没有读书的权利呀。”梦若却苦笑地说,“因为这社会,便是一样规定着的,你为什么要去推翻这一成案呢,你我不是已经读了书吗?”
梦华是理解梦若的,梦若这话,是反对,是无可奈何的讥诮。但梦华又和梦若有不同的地方,就是梦华觉得万事可以做一点便当做一点。在社会观上,一给他抓住些“可能性”,他便要把这可能性发挥出来。而梦若却觉得人间一切的不幸、悲苦、罪恶,都是这社会制度所造成,非根本推翻这社会制度,便谈不到改造。但奇怪的,却是他们兄弟俩,梦华并不反对梦若的“主张”,梦若也并不反对梦华的“行动”。因为梦华知道梦若的主张,是一个团体应有的,而且也只有团体负担得起的主张。梦若也知道,梦华的行动是一个人应有的行动,所以他俩在某一点上,还是相反而实相成的。“然而正因为你我已经读了书,便不得不想别人家子弟没得书读呀。”梦华继续着说:“比如,我们在本乡办一个高小,学费取其极低,学生的伙食,可做过去书馆办法,带米来寄吃。这样一来,至少佃农的子弟,也可得到了一个国民应有的相当知识了。……”“然而,有这些知识了,有什么用呢?”梦若又歪缠着:“还不是多造了几个高等流氓吗?‘教书先通,讨饭欠穷’,‘文不象读书人,武不象救火兵’。于是地棍劣绅倒给造成了。……”
“地棍劣绅却正产生在农民知识欠高这个条件上。”梦华立刻来一个反驳,“如其本乡有个高小,高小毕业生多了,便不能让有钱人的儿子从县高小一毕业回来,摆那绅士架子。这就是把高小毕业生的资格降低了的好方法,高小毕业生自尊心打下了,那么他便再去耕田下种也行了。”
一方是“高小必须论”,一方是“高小无须论”,二人尽管这么争论着,但最后还是梦若随了梦华的意志做去。象二个宣教师似的,从这村游说到那村,又从那村游说到这村,不管太阳把山草烤得象火山,他们俩还是喘息着翻过岭,穿过火山,拼命地跑。
绅士们竟有的被说动了。于是区教育会成立起来。
是区教育会开大会的一天。梦若首先跑到竹屿学校来,布置会场。惯熟的“叔叔!叔叔!”的韵仙的叫声,又从南楼上的窗口送来。梦若往上看时,一副流星也似的眼光,一副嫣然带有醉意的微笑,还一样有力地振动着他的心。“是金莺呢!”私自一想,便觉得藏在衣袋里的日记本,好象在转动了。
“别叫他了,他有事呢!”似乎有这样的声音,于是,一个娇小苹果似的脸消失了,而那一副流星似的眼光,一副嫣然带有醉意的微笑,还浮在这空洞的窗口。
[book_title]第十六章
会开幕了。金莺小姐尽凭着窗口往大殿上望去。大殿上挤满了长衫短褂的绅士们,都在交头接耳说着话。大殿外,穿着仅仅过膝的长竹布衫的高小学生们,也一个个有气没力地抬着脚进来。“这是又文。”金莺小姐由琴仙小姐的指点,知道那面孔象黄胖道士、喉咙象打锣似的说着话的一个男子是又文。
“这是古清。”金莺小姐又由琴仙小姐指点,知道那白削脸的,在这大暑天气还穿着棉背褡的一个男子是古清。
“唔,这二个,尽在会场里交头接耳说话呢。”金莺小姐象带有指责的口吻说。
“唔,看看,又文还拼命在拉拢那些破破烂烂的高小学生呢。”琴仙也说。
“别小觑他们哪,都是连山乡教育界中的人物呢。”金莺小姐不禁笑出声来。同时,想到自己也在高小毕了业,却不懂教育是怎么一回事,也有点自愧了。
会场,有人在演说了。是梦华。金莺小姐很知道梦华,梦华的女人,是金莺小姐的同学。
“我们区教育会的中心任务是什么呢……
梦华的洪大声音,屋瓦也给振动了。金莺小姐有点不敢听。她觉得任何男子,总欢喜把说话的声音放高,这就是表示男子问女子表示自己伟大的存在的意思吗?“是创一办一乡一高一小!—”
金莺小姐急忙把两耳掩上了。梦华说话的最后一句,简直是击鼓般,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接着这高大的声音的是全个会场的沉默。靠在窗口的金莺小姐,好象刚才被梦华洪大的声音所举起来的自己的身体,此刻忽然被掷到地下一样,而感到了立不住脚似的了。
“我以为呢……”通过了长时的静默,有不同的说话声音发出来了。金莺小姐投过眼光,一看是梦若在演说了呀!梦若的声音,象发颤的弦线,然而清晰可闻。金莺小姐的心,象潜伏在弦线下边去了。“凡球琳”腹里的钢丝,也一起地发出了共鸣。
“……我以为这世界是会有一番大火的。因为我们只要看一看农村经济情况,农民背井离乡,土匪蜂起,唔——还有,还有劣绅……地棍的形成……便可证实。我们只有期望大火后,打扫断砖残瓦,再来建筑,或则可以如心一点。……但这似乎没有人愿意……而且正如做人一样,明知要死,还是要做;所以,明知这世界会有大火到来,但我也赞成建立高小的建议。”
金莺小姐一边听着一边想着,觉得这话有点合乎自己的心意,尤其是在梦若的语调里带有看破世情的意味。所以我决不爱任何男子。天下老鸦一般黑,男子会有好的吗?金莺小姐却转想到另一方面去。
“这正如一个女子。……”金莺小姐又听到这样一句话,——在说起了女子呢——金莺小姐心里一惊,下句的话给溜跑了。女子,女子什么呢?是呀,女子,为了必须象女子样做下去,首先第一,要会玩弄男子,可不是。金莺小姐的想头,又从沉默状态下跳起。“哈!哈!哈!”象鸭叫似的,会场里又在哄笑了。接着,梦华也在笑声中消去。
于是,又有一个白须白发的老绅士,站上讲台,行了一个九十度的鞠躬礼便说:
“今天我要讲的,是一句话,乡高小应办,我十分赞成。”
但立刻,他又是一个九十度的礼,便下去了。
“哈……”这回金莺小姐却也笑了。然而,这是她形式上的表现,她为了掩饰她的心向另一方面——向梦若方面走去,放出这样笑声来。
看去,演说完毕了,选举开始了。黄脸道士和棉背褡活起来了。高小学生挤挤挨挨上去,象翻到顶上又掉下来,掉下又翻上的粪蛆似的。全会场,黑影在簇动。在这黑影的簇动中,嘎然长啸飞出一只白鹤,独立在院子里,往楼窗叫“韵仙!韵仙!”(而心里却是“金莺!金莺!”地叫着),是梦若在喊。同时,他又回头向殿里的人说:“我放弃!我放弃!我放弃选举!哈哈……”
金莺小姐微笑着偷瞧梦若,但头还是向着会场,象在看会场中那种可笑的热闹。
“哎!”楼上发出了应声。接着是石子滚下山来似的咯咯的楼梯响声。“叔叔!叔叔!”象一个小猴,一下挂在梦若的背上了。
于是他们俩又组成了另外一个世界,自然、纯朴,和会场卑污、险诈的世界相对抗。
伏在梦若肩上的韵仙,看到了梦若衣袋里的茶色的小本子,便偷偷地伸下手去。
落跳下地时,便拿了那本子跑上楼梯。
大殿中在唱名了:“又文!又文!古清!古清!”之声不绝于耳。梦若的心,为这唱名声所振动,冷不防那册子给韵仙握去。忽然记起那册子是写自己的隐秘,便急忙跑向楼上追去。
金莺小姐手颤颤地从韵仙的手中接过那茶色的册子来。随便翻过一页,便看到那中间这样写着:
“我需要恋爱吗?那么我已经堕入在恋爱中了。英子啊!你什么时候会来到我梦中来呢。……我们俩的梦不能做在一起吗?”
金莺小姐一边看着,一边听到楼梯上急促的脚步声,知道是梦若追来了,便又喘着气翻过一页。
“我哪能忘记你呢,你那青烟朦胧下碧波也似的眼睛,你那绚烂的春之火燃着般的两颊……英子呵,……我的心……”
“啊!啊!别看!别看!”是梦若从门口袭来的叫声。
金莺小姐还当做没有看过似的说:“我当是你的大作,所以翻了一下。”接着就轻轻把那册子掩拢,好好交给梦若。“可是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呢?”
“不,不,我要!我要!”在金莺小姐交还册子时,韵仙还跳着,抢。
“是日记。”梦若回答了金莺小姐的问话。
“呵!是叔叔的日记呢。”金莺小姐便一边温文地安慰着韵仙,一边瞟了一眼梦若。
“是的,叔叔将来给你别的东西吧。”梦若也说着,抚着韵仙的头。
“把英子给你呵?”金莺小姐在自己话中听到和自己名字同音的“英”字,便禁不住低低地沉吟着:“英子!英子是谁呢?”突然又大声地叫出。
“是谁吗?”对下面会场看得出了神的琴仙,回过头来说:“是又文、古清当选了呢。”
而梦若却在苦笑着。
[book_title]第十七章
“华先生,请坐。”金莺小姐撇开了琴仙的答话,便安闲地招呼了梦若。
“好的。”梦若也就傍着琴仙坐下了,和金莺小姐适成对面,时时在琴仙不注意中,打量着金莺小姐的容貌。
最使梦若心动的,还是金莺小姐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和桃圆似的粉红的两颊。一时那水汪汪的眼睛中,又泛映着两颊的辉光。这辉光告诉梦若,是女神的最圣洁的辉光。
梦若在一转瞬间,又觉得那辉光简直是醇厚的醴酒,能使梦若陶醉一生而不会醒悟过来的。啊!啊!梦若此刻是在贪饮着醇酒啊!直饮到灵魂的深处。
“华先生,怎么你放弃了选举权呢。”
梦若从沉湎中醒过来。他被一阵清婉的黄莺般的鸣声惊醒。
“沈小姐,这可不是你所知道了。”梦若伤感似地说:“中国的社会,到处弥漫着黑暗。你没有瞧到他们那种偷鸡吊狗的行动吗?”
“啊,是的,”金莺小姐清韵婉转地回答,“我只看到又文、古清两人尽在会场里交头接耳说话呢。”又嫣然一笑。
“是呀!正因为这点,我才放弃了选举权。”梦若好象配合金莺小姐的悠扬的语调在低吟般地说。“中国现在的社会,整个还在封建势力的支配之下,所以,一碰到什么事,运用宗法或封建的关系来争夺或霸占营私人的利益。这一种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区教育会的选举,尚且如此,其他,关于议员的选举,我们也可想而知了。……”
梦若说到这里,便想到三年前,在隔水祠堂里,雇好了写手,抄写选举票的一幕。“既然没有权利,只有义务,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运动选举呢?”金莺小姐忽然又装作稚气地问。这稚气,是一种逗人爱怜的稚气。同时跟着这稚气而来的,她那眼睛中艳艳的圣洁的光辉,也更透明了。
“也是为了假借义务的名义,以争夺各种权利呵!”梦若掉入在金莺小姐眼睛的圣光里温和地说:“天下事,你别看得这么简单。慈善事业,在另一面,便是消灭社会的革命性的增涨。义务的反向,就是权利。同时,越是声声口口说尽义务的人,却越为他个人权利打算。你可不知道吧,我们的梦宗兄,名义上是为了公益,向外边捐募,修理那gui头桥的。……”
“唔,gui头桥,……”金莺小姐突然又想起那个梦来了。面上一阵发热,桃花开得更烂漫了,眼睛里的圣光,渐渐发出红焰来了,“那gui头桥,样子呢。……”
“可是捐来的钱,却造他的公馆了,以绝对便宜的价值,来把gui头桥修理一下。然而我们老百姓,却谁都知道gui头桥是全凭宗先生修理的呢。……”
“啊!原来世界是这样复杂的呵!”在一旁的琴仙也开口了。“那么,他们现在运动到了区教育会会长,有什么权利可取呢?”金莺小姐又默默地问。一边手抚着坐在一旁的象鸭子听雷似的听着的韵仙。“第一,他们将设立一个机关,安置他们的私人。”梦若咽了一口气,眼睛跟着金莺小姐玉葱似的手指旋转,“第二有了机关,便可包办乡下一切的事。乡间农民知道什么呢,虽然是区教育会,他们还是会把打人案啦,盗窃案啦,风化案啦,一切的民事刑事案啦,向你这机关来请求处理的,他们在这中间,便有他们的进款了。”
“啊!原来是这样的。”金莺小姐吃惊似地叫,嘴角的笑痕,如晨熹般。
“不是这样就完了啦,”梦若象贪杯似的喝着金莺小姐眼中的醇醴,缓缓地对酌谈心似的说下去:“有了这一机关,便可和城里的教育机关联络;把持城市教育机关的还不是绅士之类,他们因此勾结了城里绅士,上通于官署中人,于是狐假虎威,又可在乡间打下土皇帝的势力了。……”“嘻……”这次是金莺小姐和韵仙一起笑了。
“想不到,华先生竟这样熟透世故呢!”金莺小姐又赞扬似地说着。同时,她那眼中的圣光,象命运的巨手,紧紧抓住了梦若的灵魂。梦若竟有点寒栗起来了。
[book_title]第十八章
然而梦若总觉得屁股象粘住似的,离不开座位。
金莺小姐似乎也感到梦若的清秀的眼光的压迫,不敢再仰起头来,竭力在避免两人眼光之接触。
终于又闪电似的,两人眼光合在一起了。韵仙也一会儿看看金莺小姐的眼睛,一会儿看看梦若叔叔的眼睛。两人似乎都在诉说自己的心事,又各自含而不露。他们之间的心头是热辣辣的,又带着一种快乐的然而稍有创痛似的感觉。室内是一派沉默。
“华先生到过日本吧?”终于,还是金莺小姐开了口。金莺小姐在反省着自己的脆弱,表示一个女子决不可向一个男子示弱,重振起精神来说。
“是的,”梦若觉得这一启发,又使他有发挥的机会了。梦若同样想在金莺小姐面前显示自己学问的渊博,以便树立对自己的威信。“我到过。我觉得日本确是一个好玩的地方。沈小姐想到日本留学去吗?……”
“嘻……”嫣然一笑,“心里还不曾有过这个念头呢!日本女子是怎么样的呢?”
“日本的女子吗?”梦若稍把话头顿一顿,于是滔滔地接着说下去。
梦若努力地把一个日本女子所特有的天性在口头上描写了出来,尤其对于日本女子的温和、体贴、细腻、耐劳、勇于服务,有伟大的母爱,以及她们的顺从——简直象绵羊一般,愿以自己的生命与血为男女赎罪。说得透辟精详,且又加以一种至高的礼赞,表示他自己对于弱者的景仰。
“然而——”金莺小姐却顽强地说了:“我要是个男子,便绝对不欢喜这样一个女子呢。我以为与其做个小雀儿,倒不如做一只鹰!娜拉才是个真正女子哪。在现在的中国,倒不是没有你所说的那般典型的人物,而是没有娜拉式的人呢!”
琴仙在梦若的叙述中,颇有一往深情的样子。一听到金莺小姐的话,似乎不以为然地在皱着眉。韵仙好象听得太无聊了,在把中指拨着两唇,啪啪地在翻唇作响。
“我觉得这也是女性伟大的一面呢。”梦若深恐斗起口来,转换了口气:“你已经看完了娜拉吗?好,这是值得一看的,不过你要更进一步想一想才行呢!你想娜拉出走了以后可怎么样了……”二个人象找到问题的中心似的,话风渐渐紧张了。
“娜拉出走后,还不是争得了自己人格了吗?”“然而她需要生活下去呀!她将如何生活下去呢?”
“她以自己能力求生活。”金莺小姐超然地说。“假使社会不需要你的能力呢?娜拉可怎么处置?”梦若又轻轻地顿一顿,接着换了一种口气,从和蔼变到严肃,说:“好吧,让我来和你谈一谈娜拉出走后的生活吧。第一,娜拉是想在社会上贡献一点的,决不是她要到工厂去做工,她一定想找得一个较高的位置,或在教育界里,或在政治界里。而且我们依她个性发展的过程,她必然走到争求女子参政权利、争求女子财产继承权那样一种政治活动的道路上去。”
“是的,女子在现在是需要向那个方面走呢。”金莺小姐也肯定地说。
“然而这是不彻底的一方面呀。”梦若断然地否定了金莺小姐的意见。“能参加政治的女子,在中国可有几个呢,还不是可屈指计算的吗?而二万万的女同胞中有多少是连一个字也不认识,而在泥土中在工厂中生活着呢!仅仅的女权运动是断断乎做不到彻底的女子解放的。我们必须把女子解放建筑在社会运动之上,那才是出路。所谓要求参政要求财产继承权之类,仅只限于上层的资产阶级的女子。而下层的大多数女子,根本是无政可参,无财可继……那么娜拉的出路是什么呢?还不是食息于这资产阶级的余荫之下嘛!那又何异于在丈夫的保护下做一个小雀儿呢!……”
“照你这样说来,娜拉的出路是什么呢!……”金莺小姐的眼里的洁光,似乎抹上了一层阴云了。
“我以为,娜拉如其怀疑并厌弃其食息于资产阶级余荫下的生活,那只有二条路可走,一是堕落——堕落为娼妓,毁灭自己;另一个是只有深入广大的女子群众中去,参加生产,以求得更广大的女子的清醒,在整个的社会运动中,求得真正的女子的出路……”
金莺小姐默然了——掉进沉思里去了。似乎梦若的话,是一座牢狱,把她紧密地关闭在黑暗的一个室里,连一丝的光也没有了。娜拉呢,娜拉也似乎在哭泣了!
[book_title]第十九章
金莺小姐整整有两个礼拜的不愉快,这是因为听了梦若这一席使她根本思想动摇的谈话以后。但另一方面,她感到一种难言的喜悦,她竟能亲领到象这样一个学问渊博的男子的教言。她最初是把梦若和季先生看做同一类的人物;接着读到易卜生的娜拉,又觉得季先生所感化的郭真珠真是另一方面的娜拉,所以,她是这样地摆着公式;
(华梦若+季叔同+郭真珠+娜拉)旧思想=新时代人物。然而现在呢,她简直不知道这个公式要怎么摆才好了。如其把;(华梦若+旧思想)小于(季叔同+郭真珠+娜拉)那么华梦若并不是个旧思想的迷恋者。虽然华梦若要把季先生和郭真珠之类除了去,但季先生之类,是不是一个新思想的代表呢?这就成个问题了。
迷惑给予金莺小姐的是焦躁。然而焦躁中,她又感到一种痛快。她觉得梦若否定娜拉的出路,好象是她对季先生,尤其是对郭真珠的一种报复。在某一点上,她隐隐地感到已经和梦若合为一致了。
“终究是个可爱的男子呢?”金莺小姐有时不免背地里独自一个儿这么念了出来。当自己的听觉,听到自己这一句话,而又体验到这句话背后的危险性时,她又立刻对自己下了一个严酷的警告:
“不!我不应该这么想!我是什么?我是一切,一切是我。我必须摆出算学上这个公式来才行。”
于是金莺小姐仍是孤芳自赏,独往独来,在竹屿学校里过她拍蚊子念诗的暑假生活。
是一天的傍晚,她突然在梦兰女士的案桌上看到一张条子,笔致婉娜可爱,她偷偷地拿过来看。
“兰姊:昨晚突接快信,上海诸友,追我即去。今晨恐扰清睡,未能前来告别,甚歉!以后望时赐教言。弟梦若上。”末后又附注上通讯处:“上海,上海大学”几个字。金莺小姐一看到这条子,不禁全身都战栗起来了。她觉得这情调,有点象季先生和郭真珠突然逃跑时使她十分兴奋一样。而在另一意义上,这条子又似乎带有恐吓她的意味,正如妒忌她的郭真珠逃跑了有点向她示威的意味一样。条子上一句不提及她,这是梦若的高傲;然而实际上,梦若不来面辞,还是为了不忍和她面别吧!——她以为。
她这样一想,便象梦若已从她身上窃去了一个什么似的,使她时常会从自己房间里突然跑到梦兰女士的房间里去。直等到“怎么,你可要问书吗?”梦兰女士这样一问的时候,她又突然醒悟过来,笑了一笑。因为她的机警,便顽皮似地说:“怎么唐诗里‘忽见陌头杨柳色',便会“悔教夫婿觅封侯’呢?”
这样地问了。梦兰女士当然是郑重地把这诗解说了。她说:“在春光明媚的时候,家庭应有团聚之乐,然为五斗米的缘故,终于不能享受此乐,自然是不免失悔了。”但金莺小姐实际上却丝毫不曾聆听梦兰女士这一番解释,她立刻又沉浸在一种恍惚的境界里,只是唯唯否否地点着头,口角含着一簇假意的微笑。
她这样的恍惚神情,差不多经过了一礼拜。简直自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竟使她这么恍惚。有时,自己清醒过来,反而觉得这清醒是个异常状态。清醒中使她否认梦若加予她的一种压迫;然而在恍惚中.她根本没有感到梦若是有一种什么压迫加给过她。她以前总以“自己大于一切”这一观念,来加强自己的力量,使自己一切烦乱的心情会立刻平复过来。她现在反而觉得唯“自己小于一切”方能沉醉于一种莫可奈何的境地里,更有高洁者之味。她好象是在做梦。然而,但愿一个连一个地做下去。她只觉着前梦和后梦相接时,每每会腾出一个空白来。她是不甘于这空白的寂寞。
金莺小姐终于捺不下她的态度的突变了。
“你身体上可有些什么不快吗?”
散文式的琴仙也终于在迟钝的感觉中觉察到了。
“不,……哎!是吧!怕会有些什么不幸的事,要在我身上发现了吧!”金莺小姐也慢条斯理地这样回答。
“金莺!金莺!不要整天躲在房间里用功哪!”有时院子里,梦兰女士会这样招呼她。“也应该到院子里来,畅一畅心胸。诗境是涵养的,不是做作的。”
“唱!我就来,我……”但金莺小姐还是不下楼去。她不愿一牌把“梦之被”踢去,求一个清醒的露面。
[book_title]第二十章
然而一个霹雳,终把金莺小姐的沉湎的神经振起来了。那是一天的中午。在竹屿学校的门外,摆着一顶有篷的竹轿,轿夫恭恭敬敬地拿着一封信:“沈大小姐,在这里吗?沈大小姐在这里吗?”口口声声这么问。
金莺小姐觉得这问声有点熟悉,预感似的心头一跳,便从楼上翻石般地跑了下来。一看,却是她村里住庙的惰民。
“啊!是你!是阿福!怎么一回事?”金莺小姐气急地问。
“先生叫你回去。”说着又把信递交了她。金莺小姐展开了信。
“莺儿知之:父病,望速来一看。父字。”
仅仅是这几个字,使金莺小姐禁不住地掉下泪来了、这泪使她清醒,这泪洗去了她过去的一切记忆,这泪使她刷净了静默的想象。她立刻从一个渺茫的梦中转过来。面对着生硬的现实。
“啊!爸爸!爸爸!”金莺小姐不觉失声叫了起来。象风扫落叶似的,把自己东西一起装在书箱里,取了几身要替换的衣服。向梦兰女士告了别,便匆匆地坐上轿子,向自己的家乡进发了。
她突然又想起此刻是要与半年来吟风弄月的竹屿村分别了,不免有点凄然。而竹屿村的风声水声,又好象跟着这竹轿的咕咕声一阵阵向她耳边袭来;竹屿村绿畴青山又好象一幅绮丽的画似的展现在她眼前。“青柴白米岩骨水,嫩笋绿茶石板鱼”这山风野味,和自己的近海的村庄来比较,似乎又有点不同。这叫她又似乎舍不得离开了。
“然而,不幸爸爸要是……呢……”她立刻在背上感到冷水浇过一般,她的泪又重复掉下来了。她好象自己已经跑到了家乡,她所看见的,是一堂的白帏和各人身上的白衣;她所听到的,是一屋子的哭声,各街各巷的叫声……她的手足竟痉挛过去了,她在轿子中,随着轿夫的步调,在不住地颤抖……她忍不住又叫了起来:
“啊!爸爸呀!”
竟象哭伤了元气似的,她四肢又从极兴奋中瘫痪下去。全身已无丝毫力气,懒洋洋的心里却反而感到有一种奇特的趣味。这趣味,从某一意味上说来,好象是报了绝大仇恨似的快感。她又自笑起来,下意识地自笑起来。
“是的,梦若,你向我示威吗?我也会向你示威的!你能离去竹屿村,我可不会离去吗?爸爸,你真是我的救星!你是把我从人家侮辱中救回来了。我与其这样活受侮辱,我还不如死了一个爸爸来的好!……”
“死一个爸爸!”这五个字象银幕映过一样,一层层在她眼前放大,她的眼圈因之也一轮轮扩大,终于她又“啊!爸爸……”叫了出来,第三次掉下了豆大的眼泪来了。
“你要好好儿活在这世上呀……
*
恶梦似的到了家门。和谧的空气,又打破了她脑中的幻影。她觉得她一生将为这幻影所累死吧。
父亲靠在床屏上,静静地打着瞌睡。母亲坐在一旁做针线。金莺小姐轻轻叫一声“妈妈”,便扑在母亲怀里幽咽地哭泣起来了。
父亲惊醒了。展眼一看,“是莺儿吗?是莺儿吗?”缓缓地叫着。金莺小姐拭干了眼泪,跑到父亲跟前,低低地问了一声安。接着父亲便说了:
“怎么,你回来了?”“是我叫她回来的。”母亲在一旁笑着说:“因为你一病,我便想她:急于要见见她,所以偷偷地叫她弟弟写了几个字,打发一顶轿子去。”
“那么怎么写上这样的句子呢。”金莺小姐回过头来,撒娇似的说:“真骇得我……要……哭……哭出来了。”说着,又真的笑中带呜咽了。
父亲从金莺小姐手中拿过字条来看,也不觉笑了。
“你们都希望我死吗?怎么‘赶速来一看’,怕看不到便死了吗?……”
“哈……”母亲也骇得笑了,“我并没有叫他这么样写呀!”一屋子堕入在笑声中。
[book_title]第二十一章
“好的,既然接了来,也就在家里多住些时。”父亲继续说着“反正,放稻假的时候也快到了。索性你写一封信去,告一个半月假,连稻假一起住过,再上学去吧!”
金莺小姐听到父亲这么说,最初感到有点不安,后来反而感到非常痛快似的,好象父亲在特地为她报仇。因为在她以为天下最大的侮辱,是一个顽石一般的男子,竟不理会有一个女子在爱他。她便遵命写了一封信,在家里住下来了。
她向父亲请求,另辟东厢楼上一间小阁,做了她的书室和卧室,她现在要一个人好好住起来,静静地多读些书。往年她从学校回来,总跟母亲弟弟住在一间里,现在她恐怕弟弟会扰乱她的心思,而且还恐怕因为弟弟更引起另一种想象来,所以她非另辟一室自己住起来不可。
但她觉得非常奇怪,越是自己住了一间,奇奇怪怪的想象越多。
“哎,肇文,你别这样顽皮,老是缠到我面前来。”有时她竟这样说出来,“你年纪不小了呢——十三岁了吧!……”
“你问我什么,你又不是瞎子先生,要为我算命。”肇文胡诌地侧着头说。
“就让我来算一算你的命看。”说着把弟弟拉前一把。当她的手握住肇文软而暖的手时,不觉全身战栗了,一挥手说:“去吧,立刻离开这里,我不会给你看相算命。”
弟弟不知怎么一回事,有些惘然地离去了。这时她才清醒过来,挤出了一身汗。她感到自责,已经犯了罪,因为她的这一意念,已经存在于天地间。
然而她终于不能禁止她这一种意念上的犯罪。她对于服侍父亲的表兄——保里,也觉得有好感。或者是因为保里那副魁梧奇伟的身体引诱了她吧。因为他露出那两条浑圆而又有劲的臂膀,和几乎象女人似的突起了的胸膛,使她从楼上望去,竟出神了。她终于坐下去了,抛了书本,深深地叹了口气。
那一天,父亲正在自己起坐间里抽大烟,保里匆匆地带了表嫂进来。
“不行,还是到叔叔家里来避避风头吧!”保里一屁股坐下来。
便说:“因为那批家伙时常往我家进出,洋狗把我家当作那批家伙的家了。所以我把她索性带来了,把自己的家锁上了门。”
这样,表嫂就派到来服侍金莺小姐了。
金莺小姐一看到表嫂,就几乎是电感似的泛上了一个念头……她是被那粗大的臂膀抱过的人呢!她真幸福!……因之金莺小姐竟好象要在她身上要分享些幸福似的,对待表嫂非常之好。
表嫂名字叫玉花。金莺小姐叫她里嫂子。金莺小姐常常把里嫂子拉下来坐着谈天。
“唉,里嫂子,保里哥待你好不好?”里嫂子起初是不经意地回答着。
“我想总是好的时候多吧!”
里嫂子便默默地点头,嘴上漾出了记忆的微笑。金莺小姐一看到这微笑,心头象吃酸梅似的—―里嫂子竟也向我示威吗?她有些惘然了。
“哎!里嫂子!一个女人,是不是一定要个男子?”她有时竟大胆地提出这样的问题来。里嫂子现在七分有三知道了她的心事了。因为象金莺小姐这样年纪的里嫂子,在春茶可采时,也着实有过这样的梦,后来嫁了保里,才贴贴服服地把这梦打断了。
“当然是要的,非有不可呢!”她也凑着风趣说,虽然,还忘不了保里的拳头和脚踢。
“我觉得不要,独自一个儿自自在在做人不更好吗?”这样一说,她又立刻回到读《红楼梦》时的体验,从这体验发展下去,梦若又浮到心上来了!她立刻又感到愤恨起来。
入秋的天气,照例有几阵风雨。是阴历八月初的一个夜晚,室外的狂风,刮得窗槛哗啦啦地响。金莺小姐不免恐惧起来了,就约里嫂子同睡在一床上。从乡间的风俗习气看起来,这本是非常普遍的事,但金莺小姐却从另一个意味上着想,她要把里嫂子当作她的对象了。
“我怕呢!这么大的风。”金莺小姐装作孩子似地说:“索性你睡到我一头来吧。”里嫂子笑笑,睡过来了。
“不知怎么,这样暴风雨的夜里,我总睡不熟。”金莺小姐象,遮掩心情似地说。
“要是有个男子陪着你,你就会睡得非常安贴了。”里嫂子笑笑说。
“怪不得,这十几天,里哥不回来,你在长吁短叹呢。”金莺小姐也尖酸地反驳了一句。
“就是他来,我们还不是分睡在二处吗?”里嫂子慨叹了,“我也因为他这口饭吃的太坏了,所以叹气……”里嫂子突然接上了这一句。
“里哥是吃什么饭的?”金莺小姐吃惊了。于是里嫂子一五一十地述说。保里是在县里当侦探的。但他和乡间的土匪——所谓三次,又都是朋友,因之他不得不当官兵来时去通知三次先走;三次走时,又去通知官兵捉捕。虽然官兵是每次摸了个空,但官兵也正欢喜每次摸了个空,不致和三次激战起来。
“但男人家做的事,我们女人家又怎么多嘴得了呢。”里嫂子:最后的结论。便是这样。
金莺小姐一听到这些话。眼前立刻浮起了一层黑暗,她万没料到里哥是个这样的人,那么父亲呢!……她回想到自己读《新青年》时的心情,自己是如何想做个改造社会的女英雄。但一到后来被梦若挑破了、使她仍旧回到她的本性的生活里去了,因之她并没有被里嫂子的话所震动。此后金莺小姐常常和里嫂子共睡。她总爱问里哥和里嫂子之间的事情。而且由于里嫂子的教导,使她知道所谓的一切秘密……
[book_title]第二十二章
时间匆匆地挨过。金莺小姐的处女心中的秘密,也随着时间的消失流去了。又是开学的时候,金莺小姐也回到竹屿村来。
别不了的倒不是父亲和母亲,却是那里嫂子。但一想到里嫂子碰到里哥时,总眉开眼笑的说个不了,把她丢在一边,她就有些恨里嫂子。她觉得此去,是只有拼命读些书,学些诗,把整个的心放在学问上才行。她是曾经在那一夜――里哥说是有什么事把里嫂子带走了的那一夜,下过了很大的决心。无论如何她不再去想到这些事了!她如其在生理上有什么需要时,她尽管可以孤芳自赏地来爱惜自己,其余的时间她便当绝对地收起心来用功。她是抱着这样的决心回到竹屿村来了。
梦兰女士还是诲人不倦地教育她们。凭她的聪明,她对于诗竟有很大的进步。同时,她又留心看报和杂志。她渐渐感到学问的趣味。她晚上睡在床上,也没有象上年那么夜长梦多了。
她还学着做日记,写信,和注意地方的新闻。
乡村里,秋收过了以后,农夫们也便安闲些了。但因为今年的秋收太坏,本来已经四处在蜂起的“土匪”,更是风声鹤唳,一日数惊了。
金莺小姐日记中,常这样记载:
九月十日,晴。华梦宗来,兴师谈及新昌三次事,不觉寒粟。据彼云,新昌真沼村,有一绅士唐某,平素乡党间,颇有势力。三次起义时,以先杀唐某为誓。一日,唐某方家居抽烟,有一不速之客至,问唐先生在否。唐应声出,曰,某是也。客曰,善,请为一向导。言时出勒索函一束,嘱率领向各户分送。唐某唯唯尊命。迨返,客犹尾之行。唐某知事不谐矣,乃速客坐,已欲藉嘱庖丁作速备客膳而逸。客知其意,迟迟之曰,请稍俟,此为致君者。即立出手枪,砰然做声,中唐某腰,唐某仆地。客复连击之。血肉应声飞溅于壁上,斑斑如绘。初唐某之被迫也,妻闻之,敷觫于一室,及闻枪声出,已不及救矣。妻抱尸大哭,客蹴之起,授一函与之。拆而视之曰:照得唐某为人,无恶不作,侵吞宗祠之产,迫卖良家妇女,生杀予夺,一如土皇帝,我乡民久为鱼肉矣,着即枪决,以敬效尤云云……梦宗言时,谈虎色变。噫!惨矣!然亦快哉!
九月十三日,阴,今日又闻人谈及此次新嵊三次事。新昌大市聚有智新学堂一,又为此次三次焚去。其原因乃该校建筑时,强圈乡民之田也。夫办学为公,以公废私,未可厚非。然农民于田,如手与足,不可分离,田去而衣食缺矣。此中正义,我不知其何从矣!
九月廿日,今天读社诗,中有《缚鸡行》一首,我甚爱之“鸡虫得失了无时,注目寒江倚山阁',此是何等境界!是时,忽闻楼下语声嘎嘎,余谛听之,但闻“宁海……沈大钊……三次……老手……今亦蜂起……'等语,入后隐约不可闻。余怪之,忽忆里嫂子言,为之慨然良久,复读《缚鸡行》时,竟不禁泪下矣!
十月三日,今日闻梦莲言,为之密栗战惧,因作书遗父,藉以讽谏焉。书录后:“爸爸!据今天梦莲先生报告,我真觉不安!爸爸,我差不多不能在此一日安居了。你一定很知道的,这次三次和白溪保卫团兵士的激战。
据说那一批土匪——所谓三次,是新昌章洪培的,一共有九十多人,从拆开岭那面过来。事前白溪保卫团已经得到了消息,便通知奉化县的管带,带了一排兵来合力抵抗。在拆开岭岭脚激战了二小时,终于这边打败了。三次火上加油,以为他们是劫富济贫的,每到一村,除掳掠财神外,向来不对和自己同样贫苦的农人打扰的。现在这批不知自己被压迫,情愿做奴隶的家伙,反而帮同主人,来向我们攻打,丝毫不懂得三次革命的道理,真非大大屠杀一番不可。于是趁打胜仗,焚杀过来,白溪全村成为灰尘(但一说,只烧了(三两家),被杀者以百计(但一说只掠去财神一个),真是说起来都残酷的呀!
那批三次,据说还打向我们村里去过的呢,不过是夜里,我没有见过。又因为在路上被乡下人发现了一具尸体,血肉模糊,已辨不出面目来了。……
梦莲先生还说,他特地跑到五里路外去看那尸体呢。乡下人都断定这是三次陈明德。是一个有名的杀人不闭眼的头领。乡下人便把他头割下来,象一个红灯笼似的挂在一条竹杆子上示众,血涔涔在滴。若在哭生命之消失者……唉!爸爸我实在不忍再说下去了。难道在这世界上做人,应该残酷些吗?爸爸,我想你一定反对这样残酷的事吧!……”
此信草就后,忽忆梦若之言,谓此世界行将有大火灾!今果然矣,梦若!梦若!余实爱汝,魂兮归来,与我同梦……
[book_title]第二十三章
沈大钊接到女儿的信后,很想把女儿接回来。但同时,梦宗竟打了一顶轿,陪了一封信,要他到竹屿村去。他也就随带保里动身,顺便来安慰女儿。
那是十月中旬,本来绿海一样的竹屿村,现在在萎黄中到处点染些泼血一般的丹枫。尤其是学校对面细田贩的沙墩上,成列的丹枫,此晚也留住了村后的夕阳的光辉。
金莺小姐一看到这景象,便想到“火灾”两字;同时,逐日来听到的关于“土匪”的消息,也一一浮上心头来。
“柏溪村也来过了呢,昨天晚上。”有的这么说。
“不错,也还是章洪培那一股。”有的继续说,“但章洪培那家伙,倒还心地不错。昨天,六七十人,蜂拥到了柏溪,是请之匀那个财神的,可是事先竟给溜走了。于是他们又要烧屋子啦,什么啦。屋外叠上了几担柴草,从店里拿来了四五听火油,正要下手的时候,章洪培赶到啦。邻居、穷苦人们,便向那章头儿面前头求饶,免得延烧到他们屋子来。章洪培一看这光景,心头软一半,终于不曾烧成,去了!”
“但是赋石冈不是烧得一根椽子都不剩了吗?”有的证明“土距”的罪恶似的说。
“而且烧死了五个女子,十个孩子,开战时,打死了三十多个壮丁。……”
接着又开帐似的,把死的人连名带姓地举了出来。同时,还把血肉模糊的惨死的情形,也给白描出来。脆弱的金莺小姐,一听到这些话,便好象真的看到了,隔三步是个赤淋淋的人头,隔五步是朽烂的尸体……而白的骨,破碎的衣服,又象秋天的落叶似的,满坑满谷地散落……呵!这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金莺小姐惊叹起来了。
那天晚上,金莺小姐又听到些不好的风声。说上下三村,“土匪”的足迹都到过了,只有竹屿村还不曾照顾过。现在他们扎寨在山登那地方,怕预备要到竹屿村来了吧。金莺小姐虽然知道,学校里根本没有什么可以劫夺。但野兽一般的土匪,本来是喜欢以残酷的事实来做娱乐的,又哪里知道他们不干出什么事来呢!……于是自己好象已经倒在血泊中呻吟起来了。……
第二天上午,梦宗突然差了一个人来,叫金莺小姐过他家去。她茫然地跟着来人到了梦宗家里,却原来是她父亲和里哥儿在那里呢。
父亲对金莺小姐慰问了一番,最后,肯定似地说:
“你的信收到了。但是你尽管放心,没有人敢对你怎么的。”
“是呵!”矮小的站在一旁的梦宗立刻接上来说:“怎么沈小姐也写了信去了吗?我们还要托你父亲的福呢。”
金莺小姐回过头来向梦宗一瞥,觉得梦宗不仅矮小得可怜,而且也黄瘦得可怕。同时,她又想起这几天来,关于他的消息:
“不用说,现在竹屿村也只有宗先生是个户头了。”
“当然,只要一看这个五进的大屋子,也会眼痒的。而且他所做的事,(那说话的人把声音放低了)和真沼唐某,……”
“不要说这话了。三次也有有良心的呢!他们恨的便是象……那样的人……”金莺小姐想到这里,不觉轻轻地一笑。
“现在我已经拜托你父亲写一封信,给他们去了呢。”梦宗祭得到宽赦似的高兴地说:“过一会儿,一定会有回信来的。”金莺小姐不觉心里一惊——难道父亲真是这样的一个人吗?但接着父亲说:
“不过姑且试一试看罢了,灵验不灵验,我是不知道的。”金莺小姐方才宽心些了。
“灵验,一定灵验。”矮小的梦宗一边跳到后间去,一边说着,“何况信里还说‘竹屿村为我女儿读书之所,请诸君切莫前来骚扰’这一句话呢。”
突然门外听到了一阵哄笑声。急匆匆地跑进一个黄脸的汉子,不住地说:“骇死我了,骇死我了。”金莺小姐一看这形势,便退到父亲一旁站着。刚跑到后间去的里哥儿也就从后间抽了口大烟出来了。
“怎么一回事?”高声地问。
“呵!呵!信送到了!信送到了!”那黄脸的汉子接着说,便走了进来。梦宗也就随着这“信送到了”四个字,从后间跳出来,乌瘦的手指上,还捧着一条烟枪。
那汉子咽了口气,开始报告了。
他说,他爬上了山岭,走到快到山登那一岭角时,突然飞来了一个叫声“站住!”他只好立刻站住了。接着,他看到竹丛中闪出一个人影来。“两手举!”又是一声口令,他便举起了两手。他全以为这样顺从命令,终不至于有什么了,但哪里知道,那个影子,又砰的放了一枪,子弹“呼的”掠着他耳边飞过。子弹虽不曾打中了他,但已经把他全身的力气带去了。他俯伏在地上,身子软了大半截,再也抬不起头来了。
这时,两旁又飞出了二个影子,把他劫着就走。
他被带到一间破屋子里。“一定是洋狗的侦探,先送他到娘家去吧!”破屋子里有一个大汉这么说。“不,不,先生……”他哭着说,然而他已经吓得说不清他的来意了。“先给身边搜一搜看。”有个比较文气些的汉子说。
于是那一封信终于给看到了。他们立刻笑了起来。“哈哈哈!差些杀错了!差些杀错了!”那文绉绉的汉子便这么大叫起来。于是他们相互传观那封信。
“好的!好的!——请你对沈先生说去,难为他这么来关照,既然现在有女公子在那边,我们就不去了吧。”是一个大汉说的。
“最后,他们竟还请我喝酒,叫我吃拳头似的大块的肉……呵呵……”黄脸的汉子,终于笑起来了。
“可是,此外没有别的话了吗?”梦宗还象不安心似的问。
“话吗?话吗?”黄脸汉子迟疑着:“唔,没有话了。”
“但是——”里哥却皱一皱眉说了:“怕要听下回分解了吧!因为他说既然现在有女公子在那边,那‘既然’,而又‘现在’,就未必十分可靠了吧!……”
金莺小姐怔怔的听着这一报告,看着这一场面,心头却想不出来什么来了。然而透过那黄脸汉子的话,觉得那些三次的豪爽气概,颇有些使她可以景仰的地方。
[book_title]第二十四章
毕竟是保里精明,他就是沈大钊回乡的那一天,叫把金莺小姐带回去了。在白白梨花似的开满了山头的隆冬,保里又到竹屿村来了。幽暗的梦宗家的大烟间里的空气顿时紧张起来。
“我说过啦!”保里吐了一个烟气说:“事情不会这么简单的,现在果然咯。”梦宗沉郁地借着鬼火似的烟灯的光,一再读着手里的信。
“梦宗先生大鉴:
前承优待,感谢莫名。昨得章洪培来函,谓‘十月间,因兄面情,故未将竹屿村妖孽除去。今令媛想已假归。弟等将择日起事矣!真沼之唐某,为弟等除去后,万民额庆,想兄亦能谅弟等用心之苦也!云云。弟与先生,交深谊厚,断不忍坐视不救。曾为兄着人前去说情,佥谓要卖一命,非千元不办。说之再三,至少亦须八百,未知先生意下如何,特着保里前来询问,还望面示一切。……弟沈大钊启”
读着读着,梦宗似乎一点点宽心了。最后,他皱了皱眉,立起来,爽然地说:
“好的里哥儿,叫你多多拜上沈先生,那笔款子,五天后一定会有报答的。无论如何,我是不会辜负里哥儿和沈先生的好意的。”
“哈哈哈,”保里昂然地笑,“当然,我们是为了你,真的也用尽心机了。那次,沈先生也是叫我去说的。我保里不是什么人,不管他们怎么红眼绿发,还是和他们硬派理论,总算给减了二百呢……”
“是的,是的,一切我都知道。”梦宗逞着笑脸说,“对你,我将来,特别酬谢,怎么样?”
“那笑话,那笑话。你的事,我保里敢不尽心!”。这样,竹屿村的谣言又沸腾了:
“预备十二月卅夜,要把竹屿村全村烧去呢!”“而且,她们都说,现在竹屿村最有钱的,便是南京开木器店的莫如!虽然主人不在家,少爷也行呢!”“还有,还有在上海杨庆和银楼作事的那一家,有一个六十岁的老父,值得请一请呢!”于是宏斐伛着背,跑到白车门去:
“辛亥时候,我是跑到城里去加入过大同党的。”宏斐开口就是这么说:“象老和尚,他入的是自由党,和我不同。自由党便是自己的党,所以不知道世事的。我大同党,却是大而同之,万事皆知。所以这些谣言,还请你们留心。”
莫如的女人于是战战兢兢地跑到梦宗先生家来。
“那有什么呢,我是全仗沈先生。既然你们不放心呢,送上四五百元去,也就了事了。”梦宗先生坦然地说。
在杨庆和做事的那家的父亲,也燃着胡子跑到梦宗先生家来。
“那有什么呢,我是请过沈先生了,既然你们不放心,就请拿出五六百元来,什么事就可了……”
然而殷实户的钱尽管送,谣言却尽管起来。
“在竹屿村庙中是最好的,先杀庙总管,后焚庙屋,这是最好的办法!”
“其实,竹屿村还有××、××,都是殷实户呢!”
于是族长从小屋里伸出头来,对梦宗说:
“万事要请你主张,千不是,万不是,总是我们自己不好,不要让菩萨也遭了殃。”
“那有什么法想呢,元宵不要开灯,也可撙节千元左右,就送去给他们去了吧。”梦宗先生回答着。
五天中,全个竹屿村,都陷入在风雨飘摇中。直到保里来了,把那些钱整整地捧去了后,那些谣言,也就渐渐平息了。
除夕前三天,梦宗先生的家又大请起客来。这一次大田的收买,主要的中人,便是大同党党员宏斐。
[book_title]第二十五章
金莺小姐最近却感到了新的忧郁。她已经从拘束于自我中解放出来,而感到人世间的忧郁了。尤其是她这烦杂的家庭环境,出入的人,都好象带有什么秘密的使命似的,使她猜不透究竟来。
直到除夕那晚,里哥已经整整有五个日子不来她家了。
在和父亲闲谈的来客口中,也听到些不稳消息。
“说是又有一批三次要兴起来呢。”
“这一批家伙,就和往常不同了。他们是不妥协的。”
“怎么叫不妥协的?”
“说是要除几个眼中钉才行呢……”
“唔!眼中钉!眼中钉!唔!”
沈大钊在咀嚼着这句话的味道。门外一阵女人的哭声扑过来了。
是里嫂子i
里哥儿是被杀了?还是事情被拆穿了,给官兵抓去杀了?
那一天晚上,里哥儿从一家亲戚家吃了喜酒回来,途上想起了他新近相好的情人,十八岁,葱芽儿样的脸,指头弹得破的,口齿又伶俐,会逢迎……怪亲热,……心头便趁酒兴,更加热辣辣的难熬。满想今晚快乐个要命。
“不是吗?春生(他的亲戚)今晚一准成礼,我保里也算讨了个娘子,去成一成礼才行呢。”
想到这里,口里的五更相思调,也就不期然地呜呜唱出来了。
“一更里,想我郎,郎郎是新年。……”
把这唱声拖进到黑魆魆的一条暗弄里。沉重而严肃的周围,把这声音越发顶得高了,象要撕破天空似的。
突然,在黑暗的转角里,飞出一条白光,白光下盘翻着一条红龙,唱声一下被压住了!
白光直向他头上飞来——最初是冷水泼身似的一阵凉,接着似乎感到站不住脚似的要晕过去了。于是开始剧烈的痛,而白光又从头上飞起——然而又扑了下来。他反射似的叫了出来“救命呀!”同时,他已经探出了裤袋里的手枪,向暗中放去,而第三次的白光,却正从脑门劈下到嘴角,连鼻梁也给平分开了,他倒下去了……血水流满了全身。
四邻闻声齐集。黑暗的弄堂被火把照得通亮。
“是保里呢!”
“呀!他怎么遭杀了呢!”
“太可怜了,头上劈了三刀呢……一刀是着在肩上,一刀削去了耳朵……唔……”
成潭的血在火光下跳跃,白光的刀,横躺在血潭里。
一条红布上写了几个字:
“照得护国大军起义,必须除此妖孽!甘为洋狗侦探,又和我辈通气。如此两头火营,实属太无道理。我辈劫富济贫,大家都是兄弟。为国、为民、为己,王道堂堂在前。护国军大统领袁。”
里嫂子哭诉着种种。
“这可是有什么法想呢。”沈大钊沉着地说。“吃官司,没头;追凶手,没门路;也只能把这刀呈到县里去,备个案罢了。或者向县知事那儿疏通一下,讨些抚恤金。毕竟里哥儿总是为公杀身的。多少可得些儿,填补填补家境。……”
沈夫人这时也出来安慰里嫂子。金莺小姐茫然地站在一旁,不知说些什么好。世界太复杂了,在她是无论如何不能解开这中间的纽结。仇杀!暗杀!中伤!挑拨!敲诈……手段这样残酷,不能算做人……活在这样的世界上,毕竟有什么意思呢?!”……“好,人是哭不活了。”沈夫人说:“还是好好在我家住下吧!一切事你(沈夫人回过头来,对沈大钊说)给她料理料理。唉!谁还不伤心呢!又死得这么惨……”
沈夫人沉弱的语声,使金莺小姐也黯然掉泪了。
正当这屋内沉没在凄凉的景象中,屋外又起来了一阵哄动声。
一个乡下的雇农,带了一队兵士向沈大钊家里来了。
“这便是他家!”是门外的声音,从这声音中闪出一个短小的影子,直闯进沈大钊的家里,急冲冲地跑到沈夫人跟前,“妈妈,有兵来找爸爸问话呢!”这便是肇文。
华文的话声还没有断,灰色衣的两个大汉,已进了沈家的大门。“大钊先生的府上,是在这里吗?”的话声,也就冲耳过来了。凄凉的一室,跌入在死一般的静寂里,四对惊慌的眼睛,跟着室内的暗影追去。
“你问他家干什么?”金莺小姐终于抢上一步给回复了。
“咱们管带要见见他。”一室惊慌的眼,似乎都恢复过来了。
“唔!唔!”沈大钊走上前去。“那么请你们管带进来。”
“你就是沈大钊先生吗?”
“是的。”
“管带可不是亲自来的,只带了一封信,和打了一顶轿子来,要请你先生往城里去一趟。说是有话要相商。……
那大汉递上了一封信。这时,金莺小姐已瞧到门外整整地站着一队兵,私下对母亲耳语了一会,便又抢上一步,跟那大汉说去:
“既然请父亲去,为什么要带这么许多弟兄来呢?”
“不,小姐,这你可不知道的。沈先生出门,六十里远路,没有兄弟们护卫,是不大方便的,管带也为了时势不靖特地叫咱们来……”
然而,过敏的神经,使金莺小姐总感到不安。便向看信的父亲那边站过来。父亲手里的信这么写着:
“..弟信先生必无此事,故彼王氏兄弟,向弟处及县署告发时,弟等皆严词拒绝。王氏兄弟,知计不得逞,乃转控于督军署与省长公署,谓新宁土匪,皆系先生一手抚育。且言之凿凿,证据杂出;商家愿具铺保坐诬告罪者,以千万计。省署与督署下其事于弟。弟已竭力担保先生,想不致再滋事端。惟兹事体大,须与先生仔细商酌,如何处置,方能息彼方之口。本拟前访,以事务沉繁,不克如愿,还望屈驾是幸……”
“爸爸!”金莺小姐看完了信不安地说:“你身体不好,还是过几天再去吧!”
“不!”沈大钊漫然地回答:“身体吗?不要紧,而且,为了里哥儿的事情,我也正想上城去一趟呢。”回过头来,便往卧室里换衣服去了。
沈夫人跟了进来。金莺小姐从里嫂子的眼泪中,似乎看出了自己的运命了。怔怔地俯着头站在簷下,想不过来的想。
父亲的影子闪过时,灰色的兵士,便成圈地给淹没了,只剩父亲的叫声。
“莺儿,好好儿服侍母亲和弟弟!再会!”
跟着父亲这话声,母亲已在后房哭叫起来了。
金莺小姐好象耳朵里荡满了村人们的指责声。自己象失落在冷渊里。
[book_title]第二十六章
一连等了几天,父亲还不见回来。金莺小姐从家庭的环境,以及过去父亲的行动看来,知道十有八九不幸是已经张着大翼,盖在自己的家屋上了。
以前认识的和不认识的父亲的朋友,二天内也绝迹了。母亲只会啼哭,弟弟也陪着淌泪。自己原也想痛痛快快地哭他一场——
在以前自己感到孤寂或是空虚的时候,她也曾想痛哭过的,因为不肯示弱,终于给压住了。现在似乎是为父亲也为自己倾情一哭的时机了。然而母亲是年老了,弟弟是弱小的,父亲最后“好好服侍母亲和弟弟”的话,常常在自己耳里荡漾,这又不是她应哭的时候了。
就在那天晚上,差去城里打听消息的人回来了。
“已经于第二天解到杭州去了。”差去的人最后这样的报告。“只有一封短信留在城里张先生家里,我顺便给带来了。”
全屋子象跌入在黄海的波涛里,哭声如同浪声似的将屋顶卷去了。然而金莺小姐镇定着,瞧着草率的简短的父亲的信:“请往镇海张司令处设法。”这句话抓住了金莺小姐的全个灵魂。最后金莺小姐坚决而又勇敢地对母亲说:
“妈妈,别哭了。——我想,事情是不宜迟的。你跟肇文暂且在家里听消息,我和里嫂子先跑到镇海张司令处去一趟。爸爸在这信里说起着,要是有效力,也得叫张司令打个电报去营救,想来不会有什么了吧!”
晕了过去的沈夫人给金莺小姐这一说,顿时清醒过来了。萤火也似的光明,从弥漫一屋的黑暗中渐渐扩大起来。
停住了哭声。
“好的,莺儿,你爸爸没有年纪大一点的儿子,爸爸的事,全凭你去办理了。万一,你爸爸有什么不幸,那也只好归之命运了。……”接着又是凄厉的低泣。
过了恶梦混乱的一夜。生与恋的纠缠,死与祸的葛藤,把金莺小姐脆弱的脑子,粉碎得片片纷飞。受尽了一切凄凉,尝遍了无限恩怨,把年龄好象增老了十年。然而,金莺小姐毕竟还是个硬得起来的人,一到四更时,便唤醒里嫂子一同起来,打点自己日用衣服零件。直等到轿子来了,便草草地吃了些零食,竟和里嫂子上轿去了。
黑暗还是占据了大地,她坐在杠上挂着一盏灯笼的轿子里,要冲出这黑暗前去。
黑暗,层层剥了去,渐渐露出鼠灰色的面目来了。轿前的灯笼的光,也渐渐地微弱下去。直到将近西坞十里的地方,东方已经放白了。
西坞的船是八点开的,第二次回声吹过后,金莺小姐的轿子。也赶到了。第二次的回声拉过,把金莺小姐一颗如被万弩齐集的心,载向宁波去了。
她计算着,船是十一点可赶到宁波外濠河,往镇海去的轮船是十一点半和两点钟开的。她必须于这半个钟头里,毫不停留地从外濠河跑到江北岸。如其三时前赶到了镇海,今天的电报还是可以发出吧。
计算着,计算着……于是连和张司令碰面时,应该说些什么话也给想起来了,……电报应如何拟稿……王家应给以如何坐诬告罪……也都给想起来了。……
“嘻……”坐在官舱里不禁自笑着。下意识又如在胜利地审批王家兄弟。——“啊!是的,你莫非为了八百元去告发的吗?”金莺小姐终于又这么自语着。
里嫂子吃了一惊。在她自笑时,里嫂子已经注意着了,一听到说出这话来,知道金莺小姐是陷在神经错乱中了。里嫂子回想起从前她和金莺小姐的一段过去,很想说些男女间的事,来缓和金莺小姐的焦灼。
“大小姐,你别担忧了。”里嫂子还是解慰似的说。“凡是总有天命——我想到你里哥时,何尝不伤心呢!但天下没有屈死人,里哥命里定要这么死,那我又怎样去挽回呢?所以也就宽心过去_,何况叔叔是个太岁星,谁敢在他头上动土呢!……”
“嘻……”但金莺小姐还是笑。一边自己又想到:怎么我不做个里嫂子呢,如其我有那样的运命,我的眼泪,将会把我生命添上了一层光彩了……一个人是需要做个悲剧的主人的,象林黛玉这样的运命,……确然是人生最光荣的一个……然而,现在呢,我的父亲……要是你能被枪毙呢,那我的生命啊……
里嫂子是猜不透金莺小姐的心境的,尤其猜不透的是她此刻这样反常的心理。总以为金莺小姐是过于伤心了!哪里知道她却沉醉于更深切的伤心里……恋爱的酒似乎已经醉不了她的奇怪的心了。死的婚宴,或许还可振动她心一下。……然而金莺小姐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一变故啊。
不曾到十一点钟,船到了宁波。金莺小姐醒一醒精神,在清脆的“铃铃”的宁波的人力车手铃声中,把自己运到江北岸码头了。姚北轮船还打瞌睡一般稳稳地横躺在码头旁。
金莺小姐和里嫂子上了船。
卖报的声音,打从江那边吹来,金莺小姐从官舱里出来,叫住了卖报的。
是《四明报》和《时事公报》,共买过两份来,回到官舱来看,果然如她的预感一样,报上煌煌然登载着关于他父亲的消息!
“土匪首魁沈大钊就擒。”
标题是木刻转方的大字。金莺小姐一看到,两手便不禁抖动起来。新闻的记载,是用着出人意料的震惊的口调,说沈大钊是怎样拒捕,朱管带是怎样用一队兵力围剿,得将首魁沈某擒获,最后还记载许多宁奉的住民的贺电。
“现由本报记者,探得某官方消息,该匪魁沈某,卢督业已内定执行枪决云。……”
金莺小姐读着,读着,全以为眼睛欺骗了自己,几次抹清眼睛,几次往报上瞧去,报上这几个字却始终一个不错地跳进金莺小姐的眼睛中来,于是金莺小姐眼睛里豆大的泪珠和报上的这九个字换了个位置,一点点地沾在那新闻上了。……
[book_title]第二十七章
船到了镇海已经三点半钟了。金莺小姐还沉醉在悲哀之中……父亲瘦弱的身体绑出到一座旷场上……如山如海,万头攒聚的观众,都在啧啧私议……砰的一声响时,父亲的尸体倒了,血!血!赤红的血!流成了一潭,好象要把自己尸体流来流去一般……于是,自己是穿着白衣,排开了群众跑到血尸旁,高叫了三声“爸爸!”也就给收拾起来了。没有哭,没有忧伤,也没有笑,没有欢乐……是至高的空虚,是死与生的协调……这样是死吗?然而已在另一世界上出生了……生是死吗?那么此刻的自己也是死了!……
“嘟嘟嘟!”轮船的回声;唔!是金莺小姐意识里的丧钟。等到船挨上了码头,鼎沸的人声,才催回了金莺小姐的梦,她掸了掸衣服,带同里嫂子下了船。
自己完全忘却自己是个女孩儿家,尽向人群挤去。男子的手指,常象有意无意地在自己的ru头那儿碰来碰去。然而她不管这些,终于给挤出码头外了。
“张公馆在哪里呢?”这是她首先自己问起的。但她又自己答复了,“无论如何,先找个炮台再说。”
炮台是设在招宝山的临海的一面。她们雇了一辆车,拉到了招宝山脚下。她们下了车,取了往山上去的大道攀登。
柔和的海风轻轻袭来,吻着她的一头黑发。她登上了山顶,一望无际的海天,露着初春的暖意。将要向西方落下去的太阳光照,画出了黄昏的醉态。近海上的帆船,象大翼的飞鸟,踏水浮飞,戏波逐浪。白白的鸥鸟,紧跟在远去的轮船的后尾,象有什么使命似的和船囱上吐出来的缭绕的黑烟搏斗。这眼前的世界,是浩大、辽阔、广袤、雄壮·…这正象自己常常幻想雄飞的心境一般。金莺小姐吐了一口几天来积郁在心里的长气,便把自己融化在这景象里,全以为自己此刻的前路是投向大自然的怀里去的,把父亲的事放在脑后了。
绕过山顶寺院,正要向下山路走去。从寺院里突然走出了二个高个儿的汉子来,打了个照面。“啊!沈小姐!”便随着发声响来。
里嫂子首先听到这叫声,放眼看去,是一个灰色脸的独眼汉子。她知道这是和里哥儿常有往来的独眼龙,便叫住了金莺小姐。那汉子也便带同其余二个比较年青的汉子走了过来。
“是大钊先生的女公子吗?”独眼龙问,“啊!你可是里哥嫂子?”
“啊!是你吗?”里嫂子迟钝地说:“在这儿,……”
“在这张司令家里。”独眼龙接过去说:“沈小姐是为了沈先生的事来的吗?张司令已经有电报去了。张司令不在炮台里。张公馆是在城里,我们带你去见张司令吧。”一连说了一大串。
“真的吧?张司令已经有电报去了吗?”金莺小姐着急地问:“电报打给谁呢?……”
“沈小姐放心好了,”是另外一个青年说:“沈先生的事就是咱们的事!”
“张司令也说过了!沈先生的事,也就是张司令的事。”另一个又接着说。
“当然,那还用说,我们都是张司令手下人。我们……好,现在回去,到张司令公馆去吧。”说着,那灰色脸的独眼龙打先走了。
在回路上,金莺小姐又沉在闷葫芦里了。这些不认识的人,终究和父亲是些什么关系呢?父亲和张司令又有什么关系?父亲是给所谓统治者们捉去的,然而父亲偏又是另一统治者的手下人;那么,这些统治者们中间,都有些对立的矛盾存在着了……在乡间,常听人不把土匪叫“土匪”,而叫“三次”,难道父亲真的是三次革命——革命党里的人物吗?虽然革命党人是个怎样的人,自己并不明白,但至少“革命”二字是个干脆的名词,值得人向往的。然而,现在,象粪蛆一样的,每天来到父亲面前哄动的人物,可是真是值得向往的人物吗?他们除能够使用盒子炮,放快五以外,可又知道些什么呢!固然革命不必一定要讲手段,但这样抢劫,可真是革命党所应取的手段之一吗?而且实际上又是这样的一个公式:(乡绅+乡民+炮台司令=三次=土匪)那么,这终究是一盘什么样的算式?这样复杂的社会的结构,却使金莺小姐瞧不透什么来了。
下了山,又乘着车,一直拉到张公馆。张司令正在打牌,独眼龙给通报了,张司令立刻出来接见。谈过了一会儿。金莺小姐并且还叙述早上看到的报纸上的话。
“……不要紧,不要紧!”张司令接着安慰金莺小姐说。“报纸上的话,是靠不住的,卢督军也有回电来,请我放心。我想,事情就是这样做吧。现在趁你来到这里,索性顺便到杭州去一趟,我写一封信,介绍你去见卢督军。再由你做一张呈文,取具些商家印章,向督署去请求保释,那么,事情就可以一丁百了啦。……”
金莺小姐听到这里,心房的压力渐渐驰缓了,一切过去的梦嵬也就清醒过来。接着,张司令又高叫着:“玉香!玉香!你陪莺姐姐到房里去休息休息。”于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儿,出现在金莺小姐的面前了。遵着父亲的命令挨近到金莺小姐的面前,低声地叫了一声:“姐姐!”
[book_title]第二十八章
第二天重回到宁波,搭乘沪杭车向杭州进发。希望展开在眼前的时候,世界便也扩大了。坐在车厢里向窗外看去,觉得云天晴朗,一望无际,雄伟辽阔。初春的田野,在阳光下,只见绿色的小鸟,停止了两翼的拍动,静静地停在蓝色的空中。又一看,又似乎在飞翔。
想到自己的年华,正如这初春的气候一般。然而竟遭受了这样一个打击,又际遇了这样的一个社会。林黛玉的忧郁,如今想来,似乎不能说她不自然了。相反的,象史湘云那样的豁达,却不免有些矫揉造作了。一个人在应该忧郁时能够忧郁,在应该痛哭时能够痛哭,倒未始不是自然的人生。只有要忧郁时非快乐不可,要痛哭时非狂笑不可,那样的一种心境,实在是值得可悲的。而自己今日的境遇,恰好是这般。这真是何等不自然!
看看里嫂子,近来也总不爱说话,怕也正陷在和自己同样的心境里。一天里除说几句必要的话以外,便悄无声响地坐在一个固定的座位上,好象自己否定自己的存在一样。固然、一个人能够不把自己当作一个“存在”而生活下去,那是最幸福的。然而,只因内心的缺陷,却使她不得不把自己不当做一个“存在”而生活下去。那句羊J。王嫂
车到了曹峨江边,匆匆地渡了江。她向各处一打听,知道轮船是在明天早上六点钟开,便随着找了一家客店住下。
象这样的光是二个女人,向这乡间的客店求宿,不免引起人们些微的疑窦。而很少出过远门的金莺小姐,相反也引起巨大的恐怖。吃人肉包子的水浒里的夜店的印象,每每因了房前房后的风声鼠响,给她以一种极大的刺激和威吓。虽然里嫂子是同住在一间里,但静默的里嫂子,却反而增加她心中的阴影。于是她又竭力地把父亲的不幸的运命,凭着想象展拓开来,想以极大的悲哀,来镇压自己心中的恐怖。朦胧压住了她的意识,她终于睡去了。
她到了杭州。但奇怪的杭州竟出乎她意想以外,是个狭小的山村。同时,似乎又是个繁华的都市,不意中她又遇到了她高小时代教员季叔同先生。她十分高兴地向他打招呼,并向他问起郭真珠。“她吗?我已不爱她了。”季先生大意地说。
“怎么?!”她表面上吃惊似的,但暗地里她反觉得有一股快感,好象自己胜利了一般。
“啊啊!”她不禁高叫着。直待里嫂子叫醒了她。她睁开眼来,才知道自己还在曹峨的夜店里。
四点钟的时候,她就打点起来了。上了船,只见拥挤的船舱里,尽是一脸横肉的男子。然而他们的眼睛,却多象梦中遇见的季先生的眼睛。她低着头,动也不动的尽看着自己的鞋尖。她又一边拚命想象着某种运命的预兆或残酷的人事,以镇定自己易被诱惑的灵魂。
在这沉闷的苦痛中,挨过了大半天,才到了金山,渡过了钱塘江,踏上了杭州的土地。她投宿在湖滨旅馆里。
她依照张司令的指示奔走了六七天,最后的结果,在杭州报上这样地宣布了:
“缇萦再世之沈女士上书千万言雪父之冤
并效申包胥痛哭秦庭七日
浙绅沈大钊先生,光复时曾充敢死队队长,于创立民国,甚有功勋。后因意见不合,退居家园。令媛沈金莺女士,为奉化华梦兰女士之衣钵弟子,善诗能赋,咏絮长才,邑中少女,争道其名。此次浙省恢复省议会制,沈大钊先生以众望所归,得票独多。有王氏兄弟某,恨之刺骨,因上控于督暑,诬以土匪嫌疑,逮捕来杭。经镇海炮台司令竭力营救,未遭不测。前七日,金莺女士来杭,上书当道,都千万言,雪父之冤。并日至督署门前,哀哭乞求。卢督悯其情理得其直,卒为之平反释放。记者昨日走访沈女士于湖滨旅馆,幸蒙接见。女士服裳朴素,眉眼英秀,颇有男子风度,谈笑风生,议论中的,诚汉缇萦之再世也。合为揭诸报,以广末俗云耳。
[book_chapter]第二部
[book_title]第一章
是1924年的秋天。西湖在骄阳下,睡态惺忪地伸着懒腰。里湖的红荷已经伴着盛夏的逝去而凋残了;一片片遮阳伞似的绿叶,浮在混浊的水面上,大有“人去楼空”之感。湖水冒着白烟,在低空中蕴结成一阵阵热气,压住船游者的鼻端;然而当太阳西沉、晚风袭来的时候,这热气也就消失在夜的黑幕里了。
游西湖的人,大概都欢喜“深入”,好象不到天竺灵隐,不看飞来峰,不到龙井喝茶,不到烟霞洞,不看钱塘江,便不能算到过西湖。但是金莺小姐却并不这样想,游西湖要是离开了西湖,那只有些乡野风味了。生长在乡村里的她,便老感不到兴味。西湖之所以成其为西湖,是孤山,是湖心亭,是苏堤、白堤。如其有个知心的人,携着手沿湖走去,走上西冷印社,在风铃塔下,喝着龙井茶,听微风过时,风铃叮叮然作声,便为之心旷神怡,物我皆忘。或当黑夜披上了朦胧的灰色的薄纱,在苏堤、白堤上的柳树下,并肩地谈心,柳丝如垂帘似的笼住了两人,别成一个世界,便会觉得二人融为一人,天与地合为一块了。这样的想象,是金莺小姐独自一个儿在湖边一时想起的。
想到了伴侣,不禁又感到自己的孤零。自从进女高中以来,已经有了一月,但她始终找不出一个合心意的朋友。在高小时代,她是独往独来的,在此刻——中学时代,还只能独往独来。虽然西湖成了她不可少的伴侣,每晚总要从家里跑来独自散一会步。但毕竟山水无灵,不能与之共语,以抒发莫名其妙的积闷。
孤独中最容易回忆到过去。金莺小姐把过去的一切,一一想起,觉得自己根本是不欢喜和同性的女子做伴侣。里嫂子是比较合意的一个,但乡村妇女,毕竟太俗了一点,不能理解她的心的派处。自己所追求的,倒还是男性比较贴切些。但自从时势不靖,父亲被难以来,金莺小姐不但碰到男性毫无所感动,连自己是个女性也给忘却了。
然而在女高中里,全校都是怩怩忸忸的同性,于是便也不得不把自己看作是忸忸怩怩的一个了。因自己也是忸忸怩怩的一员,便又对不是忸忸怩怩的男教师,感到了不少的兴趣。
女高中里的男教师,照例是应该蓄有胡子的。虽然年纪较轻的,也不得不把胡子留长起来,借收避雷针的功用。然而金莺小姐却觉得男子的美,全在这胡子上。在这种想象下,国文教师江免容先生的朴素的脸孔显现在她眼前了。
在她入学的一个月中,江先生已经向全级夸奖过她二次。江先生一副浓重的眉毛,圆胖的两颊,象胡桃似的面庞,以及茅草割开一般、看不出眼珠的两眼,最初使她看到好笑。瞧这模样儿,活象一个“瘟生”。她觉得天地创造男子,总是用那样一副蠢笨的模型。但是过了一些时,她在江先生笨拙的面孔和笨拙的行动中,看出男子的伟大来了,一种好玩的伟大,一种肯忠诚奉侍女子的伟大。江先生得天独厚的,也就是这种伟大性吧。
两礼拜前,她曾经被江先生唤去谈一次话。江先生用着绍兴的口调询问她过去学校的履历。她一一给答复了。最后江先生说:
“哦!原来你专修过一年国文,怪不得文章这么玲珑清秀,象你人一般玲珑清秀。正合所谓文如其人的古话了。”江先生说到“象你人一般玲珑清秀”时,把语调特别放得稳重些,同时茅草割也似的眼,便也微露出眼珠来。接着江先生又自白似的说明他对于文章的意见,说明自己对于学生的态度。
“象我这样的年纪,我以为你们不要再怕羞了。”江先生用着感伤也似的诚恳的调子说:“你们有什么不懂的时候,我以为应该向我来问。虽然我不住在学校里,但我以为不妨到我家里来问。我家里没有什么别的人,我以为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哦,哦!你不知道我的住处吗?我住在龙兴路龙兴里五号。礼拜天你们到湖宾公园去玩时,我以为,也可顺便到我家里来谈谈。”
江先生说了一大套“我以为”,金莺小姐听到很受感动。她觉得象这样的爱护学生的先生是值得敬仰的。所以她就在那一礼拜,独自拿了一册杜诗跑往江先生家去。
是一间前楼,室内挂满了不少油画。其中还有两幅裸体妇女画。案上也放着维娜斯和丘比特的石膏像。
江先生非常殷勤地招待了她。首先说,他的学生是常常到他家来的。接着,江先生又亲手为她煮咖啡茶。
“江先生别这么客气了。”金莺小姐阻止着,“江师母不在家吗?”
江先生还是煮着茶,一边却苦笑着。
“我以为,我是个独身主义者呢。”江先生缓缓地说:“你不以为奇怪吗?”
金莺小姐心里吃了一惊,但不好意思说什么了。过了一会,江先生又继续说:
“我已经三十岁了呢。我两个弟弟都已娶亲了,我以为真是‘腾落大伯’了。”江先生苦笑中的语声,感伤的成分愈觉得浓厚了。
金莺小姐就在那一次会谈后,竟觉得江先生是个可爱的人。这几天来,使她常常独自到湖边散步,就是这潜意识促使着。然而此刻——在他感到欠缺伴侣的此刻,这意识又明显地浮现出来了。她一再反省之下,她不得不自己首肯。她虽然说不上是受上了江免容先生。
[book_title]第二章
在这样的一个意识明确地反省之后。
旧历八月中秋的晚上,由江先生提议,到西湖葛岭去举行赏月会,愿意的人,可自由参加。但赏月以后,必须作文一篇,或吟诗一首,文体则白话文言不拘。金莺小姐事先曾经由江先生口头邀请过,当然是加入的了。
西湖的月色真好,江先生带了八九个女学生,踏上了这遍地的银光。
暑气已经消退,秋气陪着月色,颇有几分凉意。身着薄薄的夹衫,踽踽行去,这凉气反给人增加舒适之感。
江先生挥着一根打狗棒,提着一大手提包,口里吟着旧诗,从湖滨公园向里湖走去。江先生走在最后面。
八九个女学生,都嘻嘻哈哈笑着跑着,比快,还扑打着。只有金莺小姐却老成持重而若有所思地走在江先生的前面。
葛岭挨近到他们眼前了,先行的几个女生争向保叔塔脚下攀登上去。后面的踏着前面的人影,越发觉得在月光下走路,高抬两脚再踏下去,很难坚定。但在奔跑的她们,却打破了这个幻影。缓步而走的江先生和金莺小姐,却把这幻影合着心里的另一种幻影,越发将步子走得更慢了。
“江先生,江先生。”先行的学生远远地在塔下高呼着。江先生隐隐地听到这叫声,觉得这样和金莺小姐并肩走,有些不好意思,便大着嗓子喊:“努力!努力!努力往上跑!我头也不回,汗也不揩……”
待江先生攀登到保叔塔下时,那七八个女生早已不知跑往那个山岩上去了。只有金莺小姐却茫然无所着落似的,在银样的草地上,悄然孤立凝思。江先生恰巧从她背后走来,放低了脚步,渐行渐近,挨到金莺小姐的后面。
金莺小姐只觉得这月色凄凉。月光从她的背后洒过来,自己的瘦影静默地横在她眼前。她凝然地看着这瘦影,在茫然的心里,才跳出一个明白的意识来——还是“爱惜自己”吧!
原说自己奇怪的性格,很不容易使人谅解。尤其是他人兴高采烈寻笑作乐时,她会感到无边的凄凉;在他人愁眉蹙额时,她会感到深切的痛快。这样一种性格,不但不能使人谅解,反而更容易引起他人的误会。今夜的佳会,八九个女生,把她划出在另一个世界里,正也是这个缘故。
江先生正在构思得入神的时候,他的影儿不知何时出现在金莺小姐的左边了。金莺小姐吃惊似的回过头来。江先生便又顺口念出了一句:
“为谁风露立中宵?”
此刻茫然的金莺小姐,连身旁的江先生也记不起了。当她一听到江先生的念诗声,才回味过来:
“啊!先生!”不觉象对母亲哭诉似的用着哀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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