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训俗遗规 [book_author]陈宏谋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修养,完结 [book_length]106063 [book_dec]五卷。清陈宏谋撰。陈宏谋辑有五部论道德和教育的著作,合称《五种遗规》。即有关社会生活的《训俗遗规》五卷,有关教育少年的《养正遗规》四卷,有关教育子女的《教女遗规》三卷和《从政遗规》两卷以及有关官箴的《在官法戒录》四卷。著有《陈榕门先生遗书》、《女训约言》一卷、《湖南通志》、《手札节要》三卷、《课士直解》七卷等。《训俗遗规》即《五种遗规》中一种,集古今名言,人人易晓者,辑成四卷。后无锡华希闵重刻,又以邵宝手帖,顾宪成示儿帖,高攀龙《家训》及清张英的《聪训斋语》,及其先人所著《家劝》,共为一编,而成五卷。《训俗遗规》收入《五种遗规》,《五种遗规》有清乾隆八年(1743)南昌李安民刊本、同治七年(1868)金陵书局刊本、清光绪十九年(1893)上海洋布公所振华堂刊本、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 浙江书局刊本、《四部备要》本。 [book_img]Z_13253.jpg [book_title]序 古今之治化见于风俗,天下之风俗征于人心。人心厚,则礼让兴而讼端息矣。弘谋前奉恩命,司臬三吴,亲承天语,谆谆以惟平惟允、刑期无刑为训勉。敬志于心,刻弗敢忘。赴苏之后,清理积案,不下数千余件。反复推究,始知狱讼繁多,良由人心渐习于浮薄,或因一念之差,或因纤毫之利,或系一时之忿戾,遂至激而成讼,展转纠轕,株连日众。有司承谳,虽悉心体察,极意平反,及曲直分,而身家已破矣。推鞫之下,不禁惄然心伤。因念与其矜恤于狱之既成,何如化导于讼之未起。夫刑所以弼教,非竟以刑为教也。司土者平时未尝教之,而遽以刑之,父母斯民之义其谓之何!尝欲于典籍中,采其切于人心风俗,人所习而不察、动而易犯者,刊布民间,以庶几于弭患未然之计。草创未就,随有江右之命。封疆攸寄,责任愈重。抚循化导,使者之职也。区区之心,不能自已。公余篝火,手披目览,采录古今名言,汇为一帙,名曰训俗遗规。虽不敢谓所采之悉当,而凡今时所以致讼之由,与夫所以弭讼之道,盖已略备。大抵理惟取其切近,词不嫌于真率,务使人人易晓焉。夫天良人所同具,特患无以感发之耳。贤有司茍能持此以化导,或就事指点,或因人推广,而士民众庶,翻阅之余,观感兴起,父诫其子,兄勉其弟,莫不群趋于善,而耻为不善之归,将见人心日厚,民俗日淳,讼日少而刑日清,用以仰副圣训于万一。是固日夕期之,而不敢不自勉者也。 乾隆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桂林陈宏谋题于豫章使署 [book_title]卷 一 司马温公《居家杂仪》 (公名光,字君实,宋时宰相,谥文正。) 宏谋按:正伦理,笃恩义,辨上下,严内外,居家之要道也。温公正色立朝,为有宋第一等人物。而正身以正一家,法肃意周,可为古今仪则。所著家范,父子、祖孙、兄弟、叔侄、夫妇,一家之中,各尽其道。皆有懿行以实之。堪与小学并传,限于卷帙,不及附刊。得此而遵循不越,亦足以整齐门内,无愧型家之道矣。 凡为家长,必谨守礼法,以御群子弟及家众。分之以职,谓掌仓廪、厩库、庖厨、舍业、田园之类;授之以事,谓朝夕所干及非常之事,而责其成功。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称家之有无,以给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费。皆有品节,而莫不均一。尽其所有而均之,虽粝食不饱,蔽衣不完,人无怨心。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常须稍存赢余,以备不虞。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无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易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安有严君在上而其下敢直行自恣不顾者乎。虽非父母,当时为家长者,亦当咨禀而行之。则号令出于一人,家政始可得而治矣。 凡为子为妇者,毋得蓄私财。俸禄及田宅所入,尽归之父母舅姑。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凡子事父母,孙事祖父母同。妇事舅姑,孙妇亦同。天欲明,咸起,盥洗手也。漱栉梳头,总所以束发,具冠带。昧爽,天将明也。适父母舅姑之所,省问。此即礼之晨省也。父母舅姑起,子供药物。药物乃关身切务。人子必当亲自供进,不可但委婢仆。妇具晨羞,俗谓点心。供具毕,乃退,各从其事。将食,子妇请所欲于家长。卑幼各不得恣所欲。退具而供之。尊长举箸,子妇乃各退,就食。丈夫妇人,各设食于他所。依长幼而坐。其饮食必均一。幼子又食于他所。亦依长幼,席地而坐。男坐于左,女坐于右。及夕,食亦如之。既夜,父母舅姑将寝,则安置而退。此即礼之昏定也。 居闲无事,则侍于父母舅姑之所。容貌必恭,执事必谨。言语应对,必下气怡声。出入起居,必谨扶卫之。不敢涕唾喧呼于父母舅姑之侧。父母舅姑不命之坐,不敢坐。不命之退,不敢退。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反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然后改之。若不许,苟于事无大害者,亦当曲从。若以父母之命为非,而直行己志,虽所执皆是,犹为不顺之子,况未必是乎。 凡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凡为人子弟者,不敢以富贵加于父兄宗族。加,谓特恃其富贵,不率卑幼之礼。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有宾客,不敢坐于正厅,或坐书室。无书室,坐于厅之旁侧。升降不敢由东阶。上下马。不敢当厅。凡事不敢自拟于其父。 杨氏复曰:告与面同,反言面者。从外来,宜知亲之颜色安否。为人亲者,无一念而忘其子,故有倚闾倚门之望。为人子者。无一念而忘其亲,故有出告反面之礼。生则出告反面,没则告行饮至,事亡如事存也。 凡父母舅姑有疾,子妇无故不离侧。亲调尝药饵而供之。父母有疾,子色不满容。不戏笑,不宴游。一切不得如平时,甚则不交睫,不解衣,舍置余事。专以迎医检方合药为务。疾已,复初。 凡子事父母,父母所爱,亦当爱之。所敬,亦当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 凡子事父母,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尽己之为忠,养之。幼事长,贱事贵,皆仿此。 凡子妇未敬未孝,不可遽有憎疾,姑教之。若不可教,然后怒之。若不可怒,然后笞之。屡笞而终不改,子放妇出。然亦不明言其犯礼也。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 没身不衰 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堂,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如盖头面帽之类。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谓水火盗贼之类。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拥蔽其面。小婢亦然。铃下苍头,但主通内外之言,传致内外之物。毋得辄升堂室,入庖厨。 凡卑幼于尊长,晨亦省问,夜亦安置。坐而尊长过之,则起。出遇尊长于途,则下马。不见尊长,经再宿以上,则再拜。五宿以上,则四拜。贺冬至正旦,六拜。朔望,四拜。凡拜数,或尊长临时减而止之,则从尊长之命。 凡受女婿及外甥拜,立而扶之,外孙则立而受之可也。 凡节序,及非时家宴,上寿于家长。卑幼盛服,序立,如朔望之仪,先再拜。子弟之最长者一人,进,立于家长之前。幼者一人,执酒盏,立于其左。一人执酒注,立于其右。长者跪,斟酒,祝曰,伏愿某官,备膺五福,保族宜家。尊长饮毕,授幼者盏注,反其故处。长者俛伏,兴,退,与卑幼皆再拜。家长命诸卑幼坐,皆再拜而坐。家长命侍者遍酢诸卑幼,诸卑幼皆起,序立如前,俱再拜。就坐,饮讫。家长命易服,皆退,易便服。还,复就坐。 凡内外仆妾,鸡初鸣,咸起。栉,总,盥漱,衣服。男仆洒扫厅事,及庭。铃下苍头,洒扫中庭。女仆洒扫室堂。设椅桌,陈盥漱栉靧洗面。之具。主父主母既起,则拂床襞迭衣。衾。侍立左右,以备使令。退而具饮食,得闲,则浣濯纫缝,先公后私。及夜,则复拂床展衾。当昼,内外仆妾,惟主人之命。各从其事,以供百役。 凡女仆,同辈兄弟所使。谓长者为姊。后辈诸子所使。谓前辈为姨。务相雍睦。其有斗争者,主父主母闻之,即诃禁之。不止,即杖之。理曲者,杖多。一止一不止,独杖不止者。 内则云,虽婢妾,衣服饮食,必后长者。郑康成曰,人无贵贱,不可以无礼,故使之序长幼。凡男仆,有忠信可任者,重其禄。能干家事者,次之。其专务欺诈,背公徇私,屡为盗窃,弄权犯上者,逐之。凡女仆,年满不愿留者,纵之。勤奋少过者,资而嫁之。其两面二舌,饰虚造谗,离间骨肉者,逐之。屡为盗窃者,逐之。放荡不谨者,逐之。有离叛之志者,逐之。 朱子《增损吕氏乡约》 (吕氏兄弟四人,大中、大防、大约、大临。宋时人。) 宏谋按:蓝田吕氏兄弟,皆从学于伊川、横渠两先生。德行道艺,萃于一门,为乡人所敬信,故以此为乡人约。可见古人为学,不肯独善其身。亦不必居官,始可以及人也。其纲止于四条,备列其目,则已举人生善恶功过,可法可戒之事,无不具备。一乡之中,睦姻任恤,休戚相关,何其风之淳且厚欤。余重有望于乡人,更重有望于居乡之贤者,推己及人,为善于乡,媲美吕氏之高风也。 凡乡之约四:一曰德业相劝,二曰过失相规,三曰礼俗相交,四曰患难相恤。众推有齿德者一人,为都约正。有学行者二人副之。约中月轮一人为直月,都副正不与。置三籍。凡愿入约者,书于一籍。德业可劝者,书于一籍。过失可规者,书于一籍。直月掌之。月终,则以告于约正,而授于其次。 德业相劝 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 能事父兄,能待妻妾。能教子弟,能御童仆。 能事长上,能睦亲故。能择交游,能守廉介。 能广施惠,能受寄托,能救患难。 能导人为善,能规人过失。能为人谋事,能为众集事。 能解斗争,能决是非。能兴利除害,能居官举职。 至于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好礼乐射御书数之类,皆可为之。非此之类,皆为无益。 上件德业。同约之人,各自进修,互相劝勉。会集之日,相与推其能者书于籍,以警励其不能者。 过失相规 犯之过六。不修之过五。 酗,博,斗,讼。 酗,谓纵酒喧竞。博,谓赌博财物,斗,谓斗殴骂詈。讼,谓告人罪恶。意在害人,诬赖争诉,得已不已者,若事干负累,及为人侵损而诉之者非。 行止逾违。 逾礼违法,众恶皆是。 行不恭逊。 侮慢齿德者,持人短长者,恃强陵人者,知过不改,闻谏愈甚者。 言不忠信。 或为人谋事,陷人于恶。或与人要约,退即背之。或妄说事端,荧惑众听者。 造言诬毁。 诬人过恶,以无为有,以小为大。面是背非。或作嘲咏。匿名文书,及发扬人之私隐。无状可求,及喜谈人之旧过者。 营私太甚。 与人交易,伤于掊克者。专务进取,不恤余事者。无故而好干求假贷者,受人寄托而有所欺者。以上犯义之过。 交非其人。 所交不限士庶,但凶恶及游惰无行,众所不齿者。而己朝夕与之游处,则为交非其人。若不得已而暂往还者非。 游戏怠惰。 游,谓无故出入。及谒见人,止务闲适者,戏,谓戏笑无度。及意在侵侮,或驰马击鞠,而不赌财物者。怠惰,谓不修事业,及家事不治,门庭不洁者。 动作无仪。 谓进退太疏野,及不恭者。不当言而言,及当言而不言者。衣冠太华饰,及全不完整者。不衣冠而入街市者。 临事不恪。 主事废忘,期会后时,临事怠惰者。 用度不节。 谓不计有无,过为多费者。不能安贫,非道营求者。 以上不修之过。 右件过失。同约之人,各自省察,互相规戒。小则密规之,大则众戒之。不听,则会集之日,直月告于约正,约正以义理诲谕之。谢过请改,则书于籍以俟。其争辨不服,与终不能改者,听其出约。 礼俗相交 尊幼辈行。 与父同行,及长于己三十岁以上,曰尊者。长于己十岁以上,与兄同行,曰长者。年上下不满十岁,曰敌者。少于己十岁以下,曰少者。少于己二十岁以下,曰幼者。 以上凡五等。 造请拜揖。 凡少者幼者,于尊者长者,岁首,冬至,四孟月朔,辞见贺谢,皆为礼见。此外候问起居,质疑白事,及赴请召,皆为燕见。尊者受谒。不报。长者岁首冬至,具牓子报之。余令子弟以己名牓子代行。 凡敌者,岁首冬至,辞见贺谢,相往还。 凡见尊者长者,门外下马,俟于外次。升堂,礼见四拜。燕见不拜。退则主人送于庑下。 凡见敌者,门外下马,俟于庑下,礼见则再拜,退则主人请就阶上马, 请召迎送。 凡请尊长饮食,亲往投书,既来赴,明日亲往谢之。召敌者以书简,明日交使相谢,召少者用客目,明日客亲往谢。 凡聚会皆乡人,则坐以齿。若有亲,则别叙。若有他客,有爵者,则坐以爵。若特请召,或迎劳出饯,皆以专召者为上客,如婚礼,则姻家为上客,皆不以齿爵为序。 凡有远出远归者,则迎送之。或五里三里,各期会于一处。有饮食,则就饮食之。少者以下,俟其既归,又至其家省之。 庆吊赠遗。 凡同约有吉事,则庆之。有凶事,则吊之。每家只家长一人,与同约者俱往。其书问亦如之。若家长有故,或与所庆吊者不相接,则其次者当之。 凡庆礼,如常仪,有赠物。或其家力有不足,则为之借助器用,及为营干。 凡吊礼,初丧未易服,则率同约深衣往哭之。且助其凡百经营之事,主人成服,则相率素服,具酒果食物往奠之。及葬,又相率致赗,俟发引,则素服而送之。 凡丧家,不可具酒食衣服以待吊客,吊客亦不可受。 上礼俗相交之事。直月主之。有期日者,为之期日。当纠集者,督其违慢。凡不如约者,以告于约正而告之,且书于籍。 患难相恤 水火。 小则遣人救之,甚则亲往,多率人救,且吊之。 盗贼。 近者同力追捕,有力者为告之官司。其家贫,则为之助出募赏。 疾病。 小则遣人问之,甚则为访医药,贫则助其养疾之费。 死丧。 阙人则助其干办,乏财则赙赗借贷。 孤弱。 孤遗无依者,若能自赡,则为之区处,稽其出内。或闻于官司,或择人教之。及为求婚姻,贫者协力济之,无令失所。有侵欺之者,力为辩理。稍长而放逸不检,亦防察约束之,无令陷于不义。 诬枉。 有为人诬枉过恶,不能自伸者,势可以闻于官府,则为言之。有方略可以救解,则为解之。或其家因而失所者,众共以财济之。 贫乏。 有安贫守分,而生计大不足者,众以财济之。或为之假贷置产,以岁月偿之。 上患难相恤之事。凡同约者,财物器用,车马人仆,皆有无相假。若不急之用,及有所妨者,则不必借。可借而不借,及逾期不还,及损坏借物者,书于籍。邻里或有缓急,虽非同约,而闻知,亦当救助。或不能救助,则为之告于同约而谋之。有能如此者,则亦书其善于籍,以告乡人。 陆梭山《居家正本制用篇》 (先生名九韶,字子美,金溪人,象山先生之兄也。) 宏谋按:门内之地,至性所关。虽极愚顽之人,岂无天良之动。而有时视门内如路人,非礼犯分之事,悍然不顾者,名利之心夺之耳。于名利上看得重一分,即于天伦轻一分矣。梭山先生论居家而先之以正本。其言正本也,以孝悌忠信、读书明理为要,而以时俗名利之积习为戒,其警世也良切。至于制用之道,不过费以耗财,亦不因贫而废礼。随时樽节,称家有无,尤理之不可易也。陆氏十世同居,家法严肃。高风笃行,可仰可师。读此,亦足以知其所由来矣。 正本 古者民生八岁,入小学,学礼乐射御书数。至十五岁,则各因其材而归之四民。故为农工商贾者,亦得入小学。七年而后就其业。其秀异者,入大学而为士,教之德行。凡小学大学之教,俱不在言语文字。故民皆有实行,而无诈伪。愚谓人之爱子,但当教之以孝悌忠信。所读须先六经论孟,通晓大义。明父子君臣夫妇昆弟朋友之节。知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以事父母,以和兄弟,以睦族党,以交朋友,以接邻里。使不得罪于尊卑上下之际。次读史,以知历代兴衰。究观皇帝王霸,与秦汉以来为国者,规模措置之方。功效逐日可见,惟患不为耳。 世之教子者,惟教之以科举之业。志在于荐举登科,难莫难于此者,试观一县之间,应举者几人,而与荐者有几。至于及第,尤其希罕。盖是有命焉,非偶然也。此孟子所谓求在外者,得之有命,是也。至于止欲通经知古今,修身为孝悌忠信之人。此孟子所谓求则得之,求在我者也。此有何难,而人不为耶。 况既通经知古今,而欲应今之科举,亦无难者。若命应仕宦,必得之矣。而又道德仁义在我,以之事君临民,皆合义理。岂不荣哉。 人孰不爱家、爱子孙、爱身?然不克明爱之之道,故终焉适以损之。一家之事,贵于安宁和睦悠久也,其道在于孝悌谦逊。仁义之道,未尝言之。朝夕之所从事者,名利也。寝食之所思者,名利也。相聚而讲究者,取名利之方也。言及于名利,则洋洋然有喜色。言及于孝悌仁义,则淡然无味,惟思卧。幸其时数之遇则跃跃以喜。小有阻意,则躁闷若无容矣。如其时数不偶,则朝夕忧煎,怨天尤人。至于父子相夷,兄弟叛散,良可悯也,岂非爱之适以损之乎。 夫谋利而遂者,不百一。谋名而遂者,不千一。今处世不能百年,而乃徼幸于不百一不千一之事,岂不痴甚矣哉。就使遂志临政不明仁义之道,亦何足为门户之光耶。愚深思熟虑久矣,而不敢出诸口。今老矣,恐一旦先朝露而灭,不及与乡曲父兄子弟,语及于此。怀不满之意,于冥冥之中,无益也。故辄冒言之,幸垂听而择焉。 夫事有本末,知愚贤不肖者本,贫富贵贱者末也。得其本,则末随。趋其末,则本末俱废,此理之必然也。今行孝悌,本仁义,则为贤为知。贤知之人,众所尊仰。箪瓢为奉,陋巷为居,己固有以自乐,而人不敢以贫贱而轻之。岂非得其本,而末自随之。夫慕爵位,贪财利,则非贤非知。非贤非知之人,人所鄙贱。虽纡青紫,怀金玉,其胸襟未必通晓义理。己无以自乐,而人亦莫不鄙贱之。岂非趋其末,而本末俱废乎。 况富贵贫贱,自有定分。富贵未必得,则将陨获而无以自处矣。斯言或有信之者,其为益不细。相信者稍众,则贤才自此而盛,又非小补矣。 制用 古之为国者,冢宰制国用。必于岁之杪,五谷皆入,然后制国用。用地大小,视年之丰耗。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国既若是,家亦宜然。故凡家有田畴,足以赡给者,亦当量入以为出。然后用度有准,丰俭得中。怨讟不生,子孙可守。 今以田畴所收,除租税,及种盖粪治之外。所有若干,以十分均之。留三分为水旱不测之备,一分为祭祀之用,六分分十二月之用。取一月合用之数,约为三十分,日用其一。可余而不可尽用,至七分为得中,不及五分为啬。其所余者,别置簿收管。以为伏腊裘葛修葺墙屋,医药,宾客,吊丧,问疾,时节馈送。又有余,则以周给邻族之贫弱者,贤士之困穷者,佃人之饥寒者,过往之无聊者。毋以妄施僧道,盖僧道本是蠹民,况今之僧道,无不丰足。施之适足以济其嗜欲,长其过恶,而费农夫血汗勤劳所得之物。未必不增我冥罪,果何福之有哉。不但非福,且有冥罪,佞佛者可以悟矣。更有减奉养衣食,资给亲故之费。以施僧道者,其冥罪不更甚耶。 其田畴不多,日用不能有余,则一味节啬。节,用之有制。啬,用之以舒。裘葛取诸蚕绩,墙屋取诸蓄养。杂种蔬果,皆以助用。不可侵过次日之物。一日侵过,无时可补,则便有破家之渐。当谨戒之。 其有田少而用广者,但当清心俭素,经营足食之路。于接待宾客、吊丧、问疾、时节馈送、聚会饮食之事,一切不讲。加意减省,不求美观也。详见下文。免至于干求亲旧,以滋过失。责望故索,以生怨尤。负讳通借,以招耻辱。家居如此,方为称宜。而远吝侈之咎,积是成俗,岂惟一家不忧水旱之灾,虽一县、一郡、通天下,皆无忧矣,其利岂不溥哉。 居家之病有七:曰笑,知笑骂戏谑之类。一本作呼。如呼卢喧嚷之类。曰游,曰饮食,曰土木,曰争讼,曰玩好,曰惰慢。有一于此,皆能破家。其次贫薄而务周旋,丰余而尚鄙啬。事虽不同,其终之害,或无以异,但在迟速之间耳。夫丰余而不用者,疑若无害也。然己既丰余,则人望以周济。今乃恝然,必失人之情。既失人情,则人不佑。人惟恐其无隙,苟有隙可乘,则争媒蘗之。虽其子孙,亦怀不满之意。一旦入手,若决堤破防矣。 前所言存留十之三者,为丰余之多者制也。苟所余不能三分,则有二分亦可。又不能二分,则存一分亦可。又不能一分,则宜撙节用度,以存赢余,然后家可长久。不然,一旦有意外之事,必遂破家矣。 前所谓一切不讲者,非绝其事也,谓不能以货财为礼耳。如吊丧,则以先往后罢为助。宾客,则樵苏供爨清谈而已。至如奉亲最急也,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祭祀最严也,蔬食菜羹,足以致其敬。方不是因贫乏而废礼义。凡事皆然,则人固不我责,而我亦何歉哉。如此,则礼不废而财不匮矣。 前所言以其六分为十二月之用,以一月合用之数,约为三十分者,非谓必于其日用尽,但约见每月每日之大概。其间用度,自为赢缩。惟是不可先次侵过,恐难追补。宜先余而后用,以无贻鄙啬之讥。 世所用度,有何穷尽。盖是未尝立法,所以丰俭皆无准则。好丰者,妄用以破家。好俭者,多藏以敛怨。无法可依,必至于此。愚今考古经国之制,为居家之法。随赀产之多寡,制用度之丰俭。合用万钱者,用万钱,不谓之侈。合用百钱者,用百钱,不谓之吝。是取中可久之制也。 倪文节公《经鉏堂杂志》 (公名思,字正甫,归安人,宋进士,官礼部尚书。) 宏谋按:所言月计岁计子孙计,非沾沾惟利是计也。量入为出,理自如此。人之物力,止有此数,妄用则不继。饥寒交迫,急不择音。妄取妄求,势所必至。欲固其节,其可得乎。夫谨身节用,士庶宜然。而俭以成廉,尤仕宦之所急。许鲁斋言学者以治生为急,司马温公每问士大夫生计足否,皆此意也。 岁计 俭者君子之德,世俗以俭为鄙,非远识也。俭则足用,俭则寡求,俭则可以成家,俭则可以立身,俭则可以传子孙。奢则用不给,奢则贪求,奢则掩身,奢则破家,奢则不可以训子孙。利害相反如此,可不念哉。富家有富家计,贫家有贫家计。量入为出,则不至乏用矣。用常有余,则可以为意外横用之备矣。今以家之用,分而为二,令尔子弟分掌之。其日用收支为一,其岁计分支为一。日用以赁钱俸钱当之,每月终,白尊长。有余,则趱在后月。不足,则取岁计钱足之。岁计以家之薄产所入当之,岁终,以白尊长。有余,则来岁可以举事。不足,则无所兴举。可以展向后者,一切勿为,以待可为而为之。或有意外横用,亦告于尊长,随宜区处。 人家至于破产,先自借用官物钱始。既先借用官物钱,至于官物催趱,不免举债典质。久而利重,虽欲存产业,不可得矣。故当先须留官物钱,则无此患。仆奋空拳,粗成家业。毫分积累甚难,诸子宜体念。各存公心管干,且为二十年计。日后则事难料,又在诸子从长区处。仆之智力,有不及矣。月河莫侍郎家甚富,兄弟同居,亦三十余年,此可法也。盖聚居则百费皆省,析居则人各有费也。然须上下和睦。若自能奋飞,不藉父业,则听其挈出。不可将带父业,留以与不能奋飞者,可也。 人家用度,皆可预计,惟横用不可预计。若婚嫁之事,是闲暇时,子弟自能主张。若乃丧葬,仓卒之际,往往为浮言所动,多至妄用,以此为孝。世俗之见,切不可徇,则当随家丰俭也。 月计 士大夫家子弟,若无家业。经营衣食,不过三端。上焉者,仕而仰禄。中焉者,就馆聚徒。下焉者,干求假贷。今员多阙少,待次之日常多。官小俸薄,既难赡给。远宦有往来道途之费,纵余无几。意外有丁忧论罢之虞,不可不备。又还家无以为策,则居官凡事掣肘。若有退步,进退在我,易以行志矣。就馆聚徒,所得不过数十。有一书馆,争者甚众。未娶,就馆犹可。既娶之后,难远离家。在己为羁旅,在家则百事不可照嘱。或自有子,欲教不可。若稍有家业,则可免此患。纵不免就馆聚徒,亦不至若不可一日无馆者之窘也。至于干谒假贷,滋味尤恶。不惟趦趄嗫嚅,此状可恶。奔走于道途,见拒于阍人,情况之恶,抑又可知。纵有所得无几,久而化为唇吻。洁特之士,化为无廉耻可厌之人。若乃假贷亲故,至一至再,亦难言矣。谚曰:做个求人而不成。此言有理。若自有薄产,无此恶况矣。吾家业虽不多,若自知节省,且为二十年计,可以使尔辈待阙,不至狼狈。既免聚徒就馆,又免干求假贷。谚曰:求人不如求己。此之谓也。已作岁计簿,复作月计簿。盖先有月计,然后岁计可知。若月之所用,多于其所入。积而至岁,为大阙用矣。世间事固终归空,人固各有命。然可施智力处,亦不当不理会。又所求者在己,与夫不知义命妄求者,大异也。 子孙计 或曰:既有子孙,当为子孙计,人之情也。余曰:君子岂不为子孙计?然其子孙计,则有道矣。种德,一也。家传清白,二也。使之从学而知义,三也。受以资身之术,如才高者,命之习举业,取科第,才卑者,命之以经营生理,四也。家法整齐,上下和睦,五也。为择良师友,六也。为取淑妇,七也。常存俭风,八也。如此八者,岂非为子孙计乎?循理而图之,以有余而遗之,则君子之为子孙计,岂不久利,而父子两得哉。如孔子教伯鱼以诗礼,汉儒教子一经,杨震之使人谓其后为清白吏子孙。邓禹十子,人各授之一业。庞德公云:人皆遗之以危,我独遗之以安。皆善为子孙计者,又何歉焉。 俭而能施,仁也。俭而寡求,义也。俭以为家法,礼也。俭以训子孙,智也。俭而悭吝,不仁也。俭复贪求,不义也。俭于其亲,非礼也。俭其积遗子孙,不智也。 衣以岁计,食以日计。一日阙食,必至饥馁。一年阙衣,尚可藉旧。食,在家者也,食粗而无人知。衣,饰外者也,衣敝而人必笑。故善处贫者,节食以完衣。不善处贫者,典衣而市食。 陈希夷《心相编》 (先生名抟,宋初隐士。) 宏谋按:相者之术,于眉睫方寸之间,以征毕生之休咎。其说有时而中,此不尽关乎术数也。形神本不相离,未有有诸内而不形诸外者。兹以心相名编,谓相从心生,心有善恶、有厚薄,而相之休咎系焉,有不啻影之随形、声之应响者矣。推而广之,经所云惠迪吉,从逆凶。传所云德润身,心广体胖。又云善必先知,不善必先知之。朱子释之,以为如执玉高卑,其容俯仰之类。孟子所云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皆以心为。相之义也。是理也,非术也。范太傅质,自从仕,未尝废学。曰:昔有异人言,吾他日必当大任。茍如其言,无学术,何以当之。此因相而返观内照,欲求建立,以不负乎相也。有人相吕新吾,指面上部位多贵。先生云,所忧不在此也。汝相予一心,要包藏得天下理。相予两肩,要担得天下事。相予两脚,要踏得万事定。不然,予方有愧于面也。此则直以心为相,不任术而任理者也。余尝慨世之离心以求相者,相云吉,则深以为喜,生冀幸心。相云凶,则抑郁无聊,生退悔心。相之有损无益也,久矣。喜兹编足以破世人之愚惑,而有助于劝戒也,故录而叙论之。人诚深明乎此,可以相人,可以为人相,可以自相。而且不妨于随时随事,皆作相者观,即以此为省己观人之则可也。 心者貌之根,审心而善恶自见。 行者心之发,观行而祸福可知。 出纳不公平,难得儿孙长育。 语言多反复,应知心腹无依。 消沮闭藏,必是奸贪之辈。 披肝露胆,决为英杰之人。 心和气平,可卜孙荣兼子贵。 才偏性执,不遭大祸必奇穷。 转眼无情,贫寒夭促。 时谈念旧,富贵期颐。 重富欺贫,焉可托妻寄子。 敬老慈幼,必然裕后光前。 轻口出违言,寿元短折。 忘恩思小怨,科第难成。 小富小贵易盈,刑灾准有。 大富大贵不动,厚福无疆。 欺蔽阴私,纵有荣华儿不享。 公平正直,虽无子息死为神。 开口说轻生,临大节,决然规避。 逢人称知己,即深交,究竟平常。 处大事,不辞劳怨,堪为梁栋之材。 遇小故,辄避嫌疑,岂是腹心之寄。 与物难堪,不测亡身还害子。 待人有地,无端得福更延年。 迷花恋酒,阃中妻妾参商。 利己损人,膝下儿孙悖逆。 贱买田园,决生败子。 尊崇师傅,定产贤郎。 愚鲁人,说话尖酸刻薄,既贫穷,必损寿元。 聪明子,语言木讷优容,享安康,且膺封诰。 患难中能守者,若读书,可作朝廷柱石之臣。 安乐中若忘者,纵低才,岂非金榜青云之客。 鄙吝勤劳,亦有大富小康之别,宜观其量。 奢侈靡丽,宁无奇人浪子之分,必视其才。 弗以见小为守成,惹祸破家难免。 莫认惜福为悭吝,轻财仗义尽多。 处事迟而不急,大器晚成。 见机决而能藏,高才蚤发。 有能吝教,己无成,子亦无成。 见过隐规,身可托,家亦可托。 知足与自满不同,一则矜而受灾,一则谦而获福。 大才与见才自别,一则诞而多败,一则实而有成。 忮求念胜,图名利,到底逊人。 恻隐心多,遇艰难,中途获救。 不分德怨,料难至乎遐年。 较量锱铢,岂足期乎大受。 过刚者图谋易就,灾伤岂保全无。 太柔者作事难成,平福亦能安受。 乐处生悲,一生辛苦。 怒时反笑,至老奸邪。 好矜己善,弗再望乎功名。 乐摘人非,最足伤乎性命。 责人重而责己轻,弗与同谋共事。 功归人而过归己,尽堪救患扶灾。 处家孝悌无亏,簪缨奕世。 与世吉凶同患,血食千年。 曲意周全知有后。任情激搏必凶亡。 易变脸,薄福之人奚较。 耐久朋,能容之士可宗。 好与人争,滋培浅而前程有限。 必求自反,蓄积厚而事业能伸。 少年飞扬浮动,颜子之限难过。 壮岁冒昧昏迷,不惑之期怎免。 喜怒不择轻重,一事无成。 笑骂不审是非,知交断绝。 济急拯危,亦有时乎贫乏,福自天来。 解纷排难,恐亦涉乎囹圄,名扬海内。 饿死岂在纹描,抛衣撒饭。 瘟亡不由运数,骂地咒天。 甘受人欺,有子忽然大发。 常思退步,一身终得安闲。 举止不失其常,非贵亦须大富。寿可知矣。 喜怒不形于色,成名还立大功。奸亦右之。 无事失措仓皇,光如闪电。 有难怡然不动,安若泰山。 积功累仁,百年必报。 大出小入,数世其昌。 人事可凭, 天道不爽。 如何飧刀饮剑?君子刚愎自用,小人行险侥幸。 如何投河自缢?男人才短蹈危,女子气盛见逼。 如何短折亡身?出薄言,做薄事,存薄心,种种皆薄。 如何凶灾恶死?多阴毒,积阴私,有阴行,事事皆阴。 如何暴疾而没?色欲空虚。 如何毒疮而终?肥甘凝腻。 如何老后无嗣?性情孤洁。 如何盛年丧子?心地欺瞒。 如何多遭火盗?刻剥民财。 如何时犯官符?调停失当。 何知端揆首辅?常怀济物之心。 何知拜将封侯?独挟盖世之气。 何知玉堂金马?动容清丽。 何知建牙拥节?气概凌霄。 何知丞簿下吏?量平胆薄。 何知明经教职?志近行拘。 何知苗而不秀?非惟愚蠢更荒唐。 何知秀而不实?盖谓自贤兼短行。 若论妇人,先须静默。 从来淑女,不贵才能。 有威严,当膺一品之封, 少修饰,准掌万金之重。 多言好胜,纵然有嗣必伤身。 尽孝兼慈,不特助夫还旺子。 贫苦中毫无怨詈,两国褒封。 富贵时常惜衣粮,满堂荣庆。 奴婢成群,定是宽宏待下。 赀财盈箧,决然勤俭持家。 悍妇多因性妒,老后无归。 奚婆定是情乖,少年浪走。 为甚欺夫?显然淫行。 缘何无子?暗里伤人。 合观前论,历试无差。 勉教后来,犹期善变。 信乎骨格步位,相辅而行。 允矣血气精神,由之而显。 知其善而守之,锦上添花。 知其恶而弗为,祸转为福。 袁氏《世范》 (先生名采,字君载,宋时衢州人,官至监登闻检院。) 宏谋按:王道本乎人情,至理不离日用。朱子言道之费,而曰近自夫妇居室之间,远而至于圣人天地之所不能外,道岂遗于卑迩哉。篇中所言妇子居室之事,准乎人情,协乎天理,设身处地,即病即药,几于纤悉不遗矣。兹录其切要者,以为训焉。 睦亲 人之至亲,莫过于父子兄弟。而父子兄弟,有不和者。父子或因于责善,兄弟或因于争财。有不因责善争财而不和者。世人见其不和,或就其中分别是非,而莫明其由。盖人之性,或宽缓,或褊急,或刚强,或柔懦,或喜闲静,或喜纷拏,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父必欲子之性合于己,子之性未必然。兄必欲弟之性合于己,弟之性未必然。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和之根源也。况临事之际,一以为是,一以为非。一以为当先,一以为当后。一以为宜急,一以为宜缓。其不齐如此。若互欲同于己,必致于争论。争论不胜,至于再三,至于十数,则不和之情,自兹而启,或至于终身失欢。若悉悟此理,为父兄者,通情于子弟,而不责子弟之同于己。为子弟者,仰承于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听。则处事之际,必相和协,无乖争之患。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此圣人教人和家之要术,宜熟思之。语云:识性可与同居,正谓此也。 自古人伦不齐,或父子不能皆贤,或兄弟不能皆令,或夫流荡,或妻悍暴。少有一家之中,无此患者。虽圣贤亦无如之何。譬如身有疮痍疣赘,虽甚可恶,不可决去,惟当宽怀处之。能知此理,则胸中泰然矣。古人所以谓父子兄弟夫妇之间,人所难言者,如此。宽怀而外,还当循理以化之,积诚以感之。最忌者,忿恨激烈也。 人言居家之道,莫善于忍。然知忍而不知处忍之道,其失尤多。盖忍或有藏蓄之意,人之犯我,藏蓄而不发,不过一再而已。积之既多,其发也,如洪流之决,不可遏矣。不若随而解之,曰此其不思尔,曰此其无知尔,曰此其失误尔,曰此其所见者小尔,曰此其利害宁几何。不使入于吾心,虽日犯我者十数,亦不至形于颜色。然后见忍之功效甚大,此所谓善处忍者。 骨肉之失欢,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不可解者。止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先下气尔。朝夕群居,不能无相失。相失之后,有一人能先下气与之话言,则彼此酬复,遂如平时矣。 高年之人,作事有如婴孺。喜得钱财微利,喜受饮食果实小惠,喜与孩儿玩狎。为子弟者,能知此而顺适其意,则尽其欢矣。孝顺二字,理本如此。 父母见诸子中有独贫者,往往念之,常加怜恤。饮食衣服之分,或有所偏私。子之富者或有所献,则转以与之。此乃父母均一之心。而子之富者,或以为怨,此殆未之思也。若使我贫,父母亦移此心于我矣。 同母之子,而长者或为父母所憎,幼者或为父母所爱,此理殆不可晓。窃尝细思其由。盖人生一二岁,举动笑语,自得人怜。虽他人犹爱之,况父母乎。才三四岁,至五六岁,恣性啼号,多端乖劣。或损动器用,冒犯危险。凡举动言语,皆人之所恶。又多痴顽,不受训戒。故虽父母,亦深恶之。方其长者可恶之时,正值幼者可爱之日。父母移其爱长者之心,而更爱幼者。其憎爱之心,从此而分。最幼者当可恶之时,下无可爱之者。父母爱无所移,遂终爱之。其势或如此。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爱之所在。长者宜少让,幼者宜自抑。为父母者,又须觉悟,稍稍回转,不可任意而行,使长者怀怨,幼者纵欲,以致破家。 兄弟子侄同居,至于不和,本非大有所争。由其中有一人设心不公,为己稍重。虽是毫末,必独取于众。或众有所分,在己必欲多得。其他心不能平,遂启争端。破荡家产,驯小得而致大患。若知此理,各怀公心。取于私,则皆取于私。取于公,则皆取于公。众有所分,虽果实之属。直不数十钱,亦必均平,则亦何争之有。 兄弟子侄同居,长者或恃长凌幼。专用其财,自取温饱。簿书出入,不令幼者知。幼者至不免饥寒,必启争端。或长者处事至公,幼者不能承顺。盗取其财,以为不肖之资,尤不能和。若长者总提大纲,幼者分干细务。长必幼谋,幼必长听。各尽公心,自然无争。 兄弟子侄,贫富厚薄不同。富者既怀独善之心,又多骄傲。贫者不生自勉之心,又多妒嫉。此所以不和。若富者时分惠其余,不责其不知恩。贫者知自有定分,不望其必分惠。则亦何争之有。 朝廷立法,于分析一事,非不委曲详悉。然有果是窃众营私,却于典买契中,称系妻财置到,或诡名置产。又有果是起于贫寒,不因父祖资产,自能奋立,营置财业。或虽有祖父财产,而其实不因于众,别自植立私财。其同宗之人,必求分析。至于经县经州,累十数年,各至破荡而后已。若富者能反思,果是因众成私,不分与贫者,于心岂无所歉。果是自置财产,分与贫者,明则为高义,幽则为阴德。又岂不胜如连年争讼,妨费家务,及资备裹粮,与嘱托吏胥,贿赂官员之徒费耶。贫者亦宜自思,彼虽窃众,亦由辛苦营运,以至增置,岂可悉分有之。况实彼之私财,而吾欲受之,宁不自愧。茍能知此,则所分虽微,必无争讼之费也。 人有兄弟子侄同居,而私财独厚。虑有分析,则买金银之属而深藏之,此为大愚。若以百千金银计之,用以买产,岁收十千。十余年后,所谓百千者,我已取之。其分与者,皆其息也。况百千又有息焉,用以典质营运,三年而其息一倍。则所谓百千者,我已取之。何为藏之箧笥,不假此收息以利众也。余见世人,将私财假于众,使之营家,久而止取其本者,其家富厚,均及兄弟子侄。绵绵不绝,此善处心之报也。亦有窃盗众财,或寄妻家,或寄内外姻亲之家,终为其人用过,不敢取索。及取索而不得者矣。亦有作妻家姻亲置产。为其人所掩有者矣。亦有作妻家置产,身死而妻改嫁。举以自随者矣。凡百君子,幸详鉴此,止须存心。 兄弟同居,世之美事。其间有一人早亡,诸父与子侄,其爱稍疏,其心未必均齐。为长而欺瞒其幼者有之,为幼而悖慢其长者有之。同居交争,其相疾甚于路人。前日美事,至甚不美,岂不可惜。故兄弟当分,宜早有所定。兄弟相爱,虽异居异财,亦不害为孝义。一有交争,则孝义何在。 兄弟子侄,有同门异户而居者,于众事宜各尽心。不可令小儿婢仆,有扰于众。虽是细微,皆起争之渐。且众之庭宇,一人勤于扫洒,一人全不之顾。勤扫洒者,已不能平。况不之顾者,又纵其小儿婢仆,常常狼藉,且不容他人禁止。则怒詈失欢,多起于此。 人有数子,无所不爱。而于兄弟,则相视如仇雠。往往其子因父之意,遂不礼于伯父叔父者。殊不知己之兄弟,即父之诸子。己之诸子,即他日之兄弟。我与兄弟不和,则我之诸子,更相视效,能禁其不乖戾否。子不礼于伯叔父,则不孝于父,亦其渐也。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 凡人之家,有子弟及妇女,好传递言语,则虽圣贤同居,亦不能不争。且人之作事,不能皆是,不能皆合他人之意,宁免其背后评议。背后之言,人不传递,则彼不闻知,宁有忿争。惟此言彼闻,则积成怨恨。况两递其言,又从而增易之。两家之怨,至于牢不可解。惟高明之人,有言不听,则此辈自不能离间其所亲。 同居之人,或相往来,须扬声曳履,使人知之。虑其适议及我,则彼此愧惭,进退不可也。又有好伏于幽暗之处,以伺人之言语,此生事兴争之人也。然人之居处,不可谓僻地无人,而辄讥议人,虑或有闻之者。俗谓墙壁有耳。又曰日不可说人,夜不可说鬼。 人家不和,多因妇女以言激怒其夫,及同辈。盖妇女所见,不广,不远,不公,不平。又其所谓舅姑伯叔妯娌,皆假合强为之称呼,非自然天属。故轻于割恩,易于修怨。非丈夫有远识,则为其役而不自觉。一家之中,乖戾生矣。于是有亲兄弟子侄,隔屋连墙,至死不相往来者。有无子而不肯以犹子为后,有多子而不以与其兄弟者。有不恤兄弟之贫,养亲必欲如一,宁弃亲而不顾者。有不恤兄弟之贫,葬亲必欲均费,宁留丧而不葬者。其事多端,不可概述。亦尝见有远识之人,知妇女之不可谏诲,而外与兄弟相爱,常不失欢。私救其所急,私赒其所乏,不使妇女知之。彼兄弟之贫者,虽深怨其妇女,而重爱其兄弟。分析之际,不敢以贫故,而贪爱其兄弟之财产者。盖由见识高远,不听妇女之言,而先施之厚,因以得兄弟之心也。 妇女之易生言语者,又多出于婢妾之构斗。婢妾愚贱,尤无见识。以言他人短失,为忠于主母。若妇女有见识,能一切勿听,则虚佞之言,不复敢进。若听之信之,则必再言之。使主母与人,遂成深仇。为婢妾者,方洋洋得志。仆隶亦多如此。若主翁听信,则房族亲戚故旧,皆大失欢矣。 寡妇再嫁,或有孤女年未及嫁。如内外亲姻,有高义者,宁若与之议亲,使鞠养于舅姑之家,俟其长而成亲。若随母而归义父之家,则嫌疑之间,多不能明。 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人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致破荡家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敦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 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审之罪也。相女为配夫,量桩系马。虽属俗语,却有至理。 古人谓周人恶媒,以其言语反复。绐女家,则曰男富。绐男家,则曰女美。近世尤甚。绐女家,则曰男家不求备礼,且助出嫁遣之资。绐男家,则厚许其所迁之贿,且虚指数目。若轻信其言而成婚,则责恨见欺,夫妻反目,至于仳离克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无媒,而媒者之言,不可尽信如此。宜谨察于始。 嫁女须随家力,不可勉强。然或财产宽余,亦不可视为他人,不以分给。今世固有生男不得力,而依托女家,及身后葬祭,皆由女子者,岂可谓生女之不如男也。大抵女子之心,最为可怜。母家富而夫家贫,则欲得母家之财,以与夫家。夫家富而母家贫,则欲得夫家之财,以与母家。为父母及夫者,宜怜而稍从之。及其有男女嫁娶之后,男家富而女家贫,则欲得男家之财,以与女家。女家富而男家贫,则欲得女家之财,以与男家。为男女者,亦宜怜而稍从之。若或割贫益富,此为非宜,不从可也。 亲戚中有妇人,年老无子,或子孙不肖,不能供养者,当为收养。然又须关防,恐其身故之后,其不肖子孙称其人因饥寒而死,或称其人有遗下囊箧之物,妄经官司,不免有扰。须于生前令白之于众,质之于官,则免他患。大抵为高义之事,须令无后患。 遗嘱之文,皆明贤之人,为身后之虑。然亦须公平,乃可以保家。如劫于悍妻黠妾,因于后妻爱子中,有偏曲厚薄。或妄立嗣,或妄逐子。不近人情之事,不可胜数,皆所以兴讼破家也。 处己 富贵自有定分。造物者既设为一定之分,又设为不测之机。使天下之人,朝夕奔趋,老死而不觉。不如是,则人生天地间,全然无事,而造化之术穷矣。然奔趋而得者,不过一二。奔趋而不得者,盖千万人。世人终以一二者之故,至于劳心费力,老死无成者,多矣。不知他人奔趋而得,亦其定分中所有者。虽不奔趋,亦终必得。前辈谓死生贫富,生来注定,君子赢得为君子,小人枉了为小人。此言甚切,人自不知耳。 凡人谋事,虽日用至微者,亦须龃龉而难成,或几成而败,既败而复成。然后其成也,永久平宁,无复后患。若偶然易成,后必有不如意者。静思此理,可以宽怀。 人之性行,虽有所短,必有所长。与人交游,若常见其短,不见其长,则时日不可同处。若念其所长,置其所短,虽终身与之交游,可也。 处己接物,常怀慢心、伪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轻辱于人,君子不为也。慢心者,自不如人,而好轻薄人。见敌己以下之人,及有求于我者,面前既不加礼,背后又窃讥笑。若能回省其身,则愧汗浃背矣。伪心者,言语委曲,若甚相厚,而中心乃大不然。一时之间,人所信慕。用之再三,则踪迹露见,为人所唾去矣。妒心者,常欲我之高出于人,故闻有称道人之美者,则不以为然。闻人有不如己者,则欣然笑快。此何加损于人,只厚怨耳。疑心者,人之出言,未尝有心,而反复思绎,曰此讥我何事,此笑我何事。与人缔怨,常萌于此。贤者闻人讥笑,若不闻焉,此岂不省事。 忠信笃敬,先存其在己者,然后望其在人者。如在己者未尽,而以责人,人亦以此责我矣。今世之人,能自省其忠信笃敬者盖寡,能责人以忠信笃敬者皆然也。虽然,在我者既尽,在人者亦不必深责。今有人能尽其在我,乃欲责人之似己。一或不满吾意,则疾之已甚。亦非有容德者,只益贻怨于人耳。 凡人行己,公平正直,可用此以事神,而不可恃此以慢神。可用此以事人,而不可恃此以傲人。虽孔子亦以敬鬼神、事大夫、畏大人为言,况下此者哉。 人之处事,能常悔往事之非,常悔前言之失,常悔往年之未有知识。其德之进,所谓日加益而不自知也。 凡人为不善事而不成,不必怨尤。此乃天之所爱,终无祸患。如见他人为不善事常称意者,不须多羡。此乃天之所弃,待其积恶深厚,从而殄灭之。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也。 人之平居,欲近君子而远小人者。君子之言,多长厚端谨。此言先入于吾心,及乎临事,自然出于长厚端谨矣。小人之言,多刻薄浮华。此言先入于吾心,及乎临事,自然出于刻薄浮华矣。且如朝夕闻人尚气好凌人之言,吾亦将尚气凌人而不觉矣。朝夕闻人游荡不事绳检之言,吾亦将游荡不事绳检而不觉矣。如此非一端,非大有定力,必不免渐染之患也。 老成之人,言近迂阔。而更事已多,情理自透。后生虽天质聪明,而见识终有不及。后生类以老成为迂阔。及至年齿渐长,历事渐多。方悟老成之言,可以佩服,然已在险阻备尝之后矣。 人有过失,非其父兄,孰肯诲责。非其契爱,孰肯谏谕。泛然相识,不过背后窃议之耳。君子惟恐有过,密访人之有言,求谢而思改。小人闻人之有言,则好为强辨,至绝往来,或起争讼者,有矣。 人有善诵我之美,使我喜闻而不觉其谀者,小人之最黠者也。彼其面谀我而我喜,及其退与他人语,未必不窃笑我为他所愚也。人有善揣人意之所向,先发其端,导而迎之,使人喜其与己暗合者,亦小人之最黠者也。彼其揣我意而果合,及其退与他人语,又未必不窃笑我为他所料也。君子与人为善,能者所见略同,又当别论。 大抵忿怒之际,最不可指人隐讳之事,而暴其父祖之恶。吾之一时怒气所激,必欲指其切实而言之。不知彼之怨恨,深入骨髓。古人谓伤人之言,深于矛戟是也。俗亦谓打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实。 亲戚故旧,因言语而失欢者,多是颜色辞气暴厉,能激人之怒。且如谏人之短,语虽切直,而能温言下气,纵不见听,亦未必怒。若平常言语,无伤人处,而词色俱厉,纵不见怒,亦须怀疑。古人谓怒于室者色于市。方其有怒,与他人言,必不卑逊。他人不知所自,安得不怪。故盛怒之际,与人言语,尤当自警。前辈有言,诫酒后语,忌食时嗔,忍难耐事,顺自强人。常能持此,最得便宜。 士大夫居家,能思居官之时,则不至干请把持,而挠时政。居官能思居家之时,则不至狠愎暴恣,而贻人怨。不能回思者,皆是也。故见任官每每称寄居官之可恶,寄居官亦多谈见任官之不韪。并与其善者而掩之也。 小人以物市于人,弊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其不忠也,类如此。负人财物,久而不偿。人苟索之,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售。又期以一月,又不售。至于十数期,而不售如初。工匠制器,要其定资,责其所制之器。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得。又期以一月,又不得。至于十数期,而不得如初。其不信也,类如此。小人朝夕行之,略不之怪。为君子者,往往忿疐,直欲深治之,至于殴打论讼。若君子自省其身,不为不忠不信之事,而怜小人之无知,及不得已,而为自便之计,至于如此,可以少置之度外也。 张安国舍人,知抚州日,有卖假药者。出榜戒约曰:隆隐居孙真人,因本草千金方,济物利生,多积阴德,名在列仙。自此以来,行医货药,诚心救人,获福者甚众。不论方册所载,只如近时,此验尤多。有只卖一真药,便家资巨万。或自身安荣享高寿,或子孙及第。又曾见货卖假药者,其初积得些少家业,自谓得计。不知冥冥之中,自家合得禄料,都被减尅。或身有横祸,或子孙非理破荡者。盖缘买药之人,多是疾病急切,将钱告求卖药之家。孝子顺孙,只望一服见效,却被假药误赚。非惟无益,反致损伤。人命最重,无辜被祸,其痛何穷。舍人此言,岂止为假药者言之。有识之人,自宜触类。 起家之人,生财富庶,乃日夜忧惧,虑不免于饥寒。破家之子,生事日消,乃轩昂自恣,谓不复可虑。所谓吉人凶其吉,凶人吉其凶。此其效验,常见于已壮未老、已老未死之前。识者当自默喻。 人有困苦无所诉,贫乏不自存,而朴讷怀愧,不能自言于人者。吾虽无余,亦当随力周助。此人纵不能报,亦必知恩。若其人本非窘乏,而以作谒为业,遍干富贵之门。有所得,则以为己能。无所得,则以为怨仇。今日无感恩之心,他日无报德之事。正可以不恤不顾待之。岂可割吾之不敢用,以资他之不当用。 居乡及在旅,不可轻受人之恩。方吾未达时,受人之恩,每见其人,当怀敬畏,而其人亦以有恩在我,常有德色。及吾荣达之后,遍报,则有所不及,不报,则为亏义。前辈见人仕宦,而广求知己戒之曰:受恩多,则难以立朝。宜详味此。 今人受人恩惠,多不记省。而有所惠于人,虽微物,亦历历在心。古人言施人勿念,受施勿忘,诚为难事。 居乡不得已而后与人争,又大不得已而后与人讼。彼稍服其不然,则已之。不必费用财物,交结胥吏,求以快意,穷治其仇。至于争讼财产,本无理而强求得理。官吏贪缪,或可如志。宁不有愧于神明。仇者不伏,更相诉讼。所费财物,十数倍于其所直。况遇贤明有司,安得以无理为有理耶。大抵人之所讼,互有短长。各言其长,而掩其短。有司不明,则牵连不决,或决而不尽其情,胥吏得以受赃而弄法。蔽者之所以破家也。有理而讼,尚至破家无益,况无理耶。此平情之论,保家之策。三复斯言,必无好讼之事。 治家 居家在山村僻静之地,须于周围要害去处,置立庄屋,招朴实之人居之,火烛窃盗,可以即相救应。 凡夜犬吠,盗未必至,亦是盗来探试,不可以为他而不警。夜间遇物有声,亦不可以为鼠而不警。 屋之周围,须令有路可以往来。夜间遣人十数遍巡之。居于城郭,无甚隙地。亦为夹墙,使逻者往来其间。若屋之内,则子弟及奴婢,更迭巡警。 夜间觉有盗,便须直言有盗。徐起逐,盗必且窜。不可乘暗击之,恐盗之急,以刃伤我,及误击自家之人。若持烛见盗,击之犹庶几。若获盗而已受拘执,自当准法,无过殴伤。 劫盗虽小人之雄,亦自有识见。如富家平时不刻薄,又能乐施,又能种种方便,当兵火扰攘之际,犹得保全,至不忍焚毁其屋。凡盗所快意于焚掠污辱者,多是积恶之人。富家各宜自省。 居家或有失物,不可妄猜疑人。猜疑之当,则人或自疑,恐生他虞。猜疑不当,则真窃者反自得意。况疑心一生,则所疑之人,揣其行坐辞色,皆若窃物,而实未尝有所窃也。或已形于言,或妄有所执治,而所失之物偶见,或正窃者方获,则悔将若何。 居宅不可无邻家,虑有火烛,无人救应。宅之四围,如无溪流,当为池井。虑有火烛,无水救应。又须平时抚恤邻里有恩义。有士大夫,平时多以官势残虐邻里。一日为仇人火其屋宅,邻里更相戒曰:若救火,火熄之后,非惟无功,彼更讼我以为盗取他家财物,则狱讼未知了期。若不救火,不过杖一百而已。邻里甘受杖,而坐视其大厦为煨烬。此其平时暴虐所致也。 富人有爱其小儿者,以金银珠宝之属饰其身。小人于僻静处,坏其性命,而取其物。虽闻于官而置于法,何益。 人之居家,井必有干,池必有栏。深溪急流之处,峭险高危之地,机关触动之物,必有禁防。不可令小儿狎而临之。脱有疏虞,归怨于人,何及。 人家有仆,当取其朴直谨愿,勤于任事。不必责其应对进退之快人意。人之子弟,不知温饱所自来者。不求自己德业之出众,而独欲仆俏黠之出众。费财以养无用之人,甚而生事为非,其害不细。 奴仆小人,就役于人者,天资多愚。作事乖舛背违,不能有便当省力之处。如顿放什物,必以斜为正。如裁截物色,必以长为短。若此之类,殆非一端。又性多忘,嘱之以事,全不记忆。又性多执,自以为是。又性多狠,轻于应对,不识分守。所以顾主于使令之际,常多叱咄。其为不改,其言愈辨。顾主愈不能耐,于是棰楚加之。或失手而至于死亡者,有矣。凡为家长者,于使令之际,有不如意,当云小人天资之愚如此,宜宽以处之。多其教诲,省其嗔怒,可也。如此,则仆可免罪,主者胸中亦安乐,省事多矣。至于婢妾,其愚尤甚。妇人既多褊急狠愎,暴忍残刻,又不知古今道理。其所以责备婢妾者,又非丈夫之比。为家长者,宜于平昔,常以待奴仆之理谕之,其间必自有晓然者。 人之居家,凡有作为,及安顿什物,以至田园仓库厨厕等事,皆为之区处。然后三令五申,以责付奴仆。犹惧其遗忘,不如吾志。今有人,一切不为之区处。凡事无大小,听奴仆自为谋。不合己意,则怒骂鞭挞继之。彼愚人,止能出力以奉吾令而已,岂能善谋,一一暗合吾意?若不知此,自见多事。 寿昌胡倅彦特之家,子弟不得自打仆隶,妇女不得自打婢妾。有过,则告之家长,家长为之行遣。妇女擅打婢妾,则挞子弟。此贤者之家法也。 婢仆有过,既已鞭挞。而呼唤使令,辞色如常,则无他事。盖小人受杖,方内怀怨。而主人怒不之释,恐有轻生而自残者。 婢不厌多,教之纺绩,则足以衣其身。仆不厌多,教之耕种,则足以饱其腹。大抵小民有力,足以办衣食。而力无所施,不能自活,故求就役于人。为富家者,能推恻隐之心,蓄养婢仆,乃以其力还养其身,其德大矣。而此辈既得温饱,虽苦役之,彼亦甘心焉。 婢仆宿卧去处,皆为检点,令冬时无风寒之患。以至牛马猪羊猫狗鸡鸭之属,遇冬寒时,各为区处牢圈栖息之处。此仁人之用心,视物我为一体也。 飞禽走兽之与人,形性虽殊,而喜聚恶散,贪生畏死,其情则与人同。故离群,则向人悲鸣。临庖,则向人哀号。为人者,既忍而不之顾,反怒其鸣号者,有矣。胡不反己以思之。物之有望于人,犹人之有望于天也。物之鸣号有诉于人,而人不之恤,则人之处患难死亡困苦之际,乃欲仰首叫号,求天之恤耶。大抵人居病患不能支持之时,及处囹圄不能脱去之时,未尝不反复究省,平日所为,某者为恶,某者为不是。其所以改悔自新者,指天誓日可表。至病患平宁,及脱去罪戾,则不复记省。造罪作恶,无异往日。余前所言,若言于经历患难之人,必以为然。犹恐痛定之后,不复记省。彼不知患难者,安知不以吾言为迂。 族人邻里亲戚,有狡狯子弟,能恃强凌人,损彼益此,富家多用之以为爪牙,且得目前快意。此曹内既奸巧,外常柔顺。子弟责骂狎玩,常能容忍。为子弟者亦爱之。他日家长既殁之后,诱子弟为非者,皆此等人也。大抵为家长者,必自老练,又其智略,能驾驭此曹,故得其力。至于子弟,须贤明如其父兄,则可无虑。中材之人,鲜不为其鼓惑,以致败家。唐史有言,妖禽孽狐,当昼则伏息自如,待夜乃出为祟,正谓此曹。若平昔延接淳厚刚正之人,虽言语多拂人意,而子弟与之久处,则有身后之益。所谓快意之事常有损,拂意之事常有益,凡事皆然。宜广思之。 国家以农为重,盖以衣食之源在此。然人家耕种,出于佃人之力,可不以佃人为重?遇其有生育婚嫁,营造死亡,当厚赒之。耕耘之际,有所假贷,少收其息。水旱之年,察其所亏,早为除减。不可有非理之需,不可有非时之役。不可令子弟及干人,私有所扰。不可因其仇者告语,增其岁入之租。不可强其称贷,使厚供息。不可见其自有田园,辄起贪图之意。视之爱之,不啻如骨肉。则我衣食之源,悉藉其力矣。 池塘,陂湖,河埭,蓄水以溉田者。须于每年冬月水涸之际,浚之使深,筑之使固。遇天时亢旱,虽不至大稔,亦不至于全损。今人往往于亢旱之际,方思修治。至收刈之后,则忘之矣。谚所谓三月思种桑,六月思筑塘,盖伤人之无远虑如此。 池塘,陂湖,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当相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时修筑。及用水之际,远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岂不溥哉。今人当修筑之际,靳出食力。及用水之际,夺臂交争。有以锄耰相殴至死者。纵不死,亦至坐狱被刑,岂不可伤。然至此者,皆田主悭吝之罪也。 桑果竹木之属,春时种植,甚非难事。十年二十年之间,即享其利。今人往往于荒山闲地,任其弃废。至于兄弟析产,或因一根荄之微,忿争失欢。比邻山地,偶有竹木在两界之间,则兴讼连年。宁不思使向来天不产此,则将何所争。若以争讼所费,佣工植木,则一二十年之间,所谓材木不可胜用也。其间有以果木逼于邻家,实利有及于其童稚,则怒而伐去之者,尤无所见也。 人有田园山地,界至不可不分明。异居分析之初,置产典买之际,尤不可不仔细。人之争讼,多由此始。且如田亩,有因地势不平,分一丘为两丘者。有欲便顺,并两丘为一丘者。有以屋基山地为田,又有以田为屋基园地者。有改移街路水圳者。官中虽有经界图籍,坏烂不存者多矣。况又从而改易,不经官司邻保验证,岂不大启争端。人之田亩,有在上丘者,若常修田畔,莫令倾倒。人之屋基园地,若及时筑迭,园墙才损即修。人之山林,若分明挑掘,沟堑才损即修。有何争讼。惟其卤莽,田畔倾倒,修治失时。屋基园地,止用篱围。年深坏烂,因而侵占山林。或用分水,犹可辨明。间有以木为石,以坎为界,年深不存。及以坑为界,而外又有一坑相似者。未尝不起纷纷不决之讼也。更有典买山地,幸其界至有疑,故令元契称说不明,因而包占者。此小人之用心,遇明官司,自正其罪矣。 人有求避役者,私分财产甚均,而阄书砧基,则妆在一分之内,令一人认役。其他物力低小,不须充应。其子孙有欲执书契而掩有之者,遂兴诉讼。官司欲断从实,则于文有碍。欲以文为断,而情则不然。此皆俗曹初无远见,规避于目前,贻争于身后。可不鉴此。 人有已分财产,而欲避免差役,则冒同宗有官之人,为一户籍者。皆他日争讼之端由也。 凡田产有交关违条者,虽其价廉,不可与之交易。他时事发到官,则所费或十倍。然富人多要买此产,自谓将来拼钱与人打官司。此其癖不可救,自遗患,与患及子孙者甚多。 凡交易必须项项合条,即无后患。不可凭恃人情契密,不为之防。或有失欢,则皆成争端。如交易取钱未尽,及赎产不曾取契之类。 贫富无定势,田宅无定主。有钱则买,无钱则卖,买产之家,当知此理。不可苦害卖产之人。盖人之卖产,或以阙食,或以负债,或以疾病死亡、婚嫁争讼,己有百千之费,则鬻百千之产。若买产之家,即还其值。虽转手无留,且可以了其出产欲用之一事。置产本非周济,然常存此心,则穷人阴受其益,与周济无异。而为富不仁之人,知其欲用之急,则阳距而阴钩之,以重厄其价。既成契,则姑还其直之什一二,约以数日而尽偿。至数日而问焉,则辞以未办。又屡问之,或以数缗授之。或以米谷及他物,高估而补偿之。出产之家,必大窘乏。所得零微,随即耗散。向之所拟以办某事者,不复办矣。而往还取索,夫力之费,又居其中。彼富家方自喜以为善谋。不知天道好还,有及其身而获报者。有不在其身,而在其子孙者。富家多不之悟,岂不迷哉。贫而变产者,层层可悯。富而置产者,种种作难。良心何在。为富不仁,决无久享之理。 兼并之家,见有产之家,子弟昏愚不肖,及有缓急,多是将钱强以借与。或始借之时,设酒食以媚悦其意。或既借之后,历数年不索取。待其息多,又设酒食招诱,使之结转,并息为本,别更生息。又诱勒其将田产抵还。法禁虽严,多是幸免。惟天网不漏。谚云,富儿更替做,盖谓迭相酬报也。如此处心积虑,与攘夺何异。 有轻于举债者,不可借与。必是无藉之人,已怀负赖之意。凡借人钱谷,少则易偿,多则易负。故借谷至百石,借钱至百贯,虽力可还,亦不肯还。宁以所还之资,为争讼之费者多矣。可为贪取重利,盘剥穷人者戒。 凡人之敢于举债者,必谓他日之宽余可以偿矣。不知今日之无宽余,他日何为而有宽余。譬如百里之路,分为两日行,则两日皆办。若欲以今日之路,使明日并行,虽劳苦而不可至。凡无远识之人,求目前宽余,而那积在后者,无不破家也。 凡有家产,必有税赋。须是先截留输纳之资,却将赢余,分给日月。岁入或薄,只得省用,不可侵支输纳之资。临时为官中所迫,则举债认息,或托揽户兑纳,而高价算还,是皆可以耗家。大抵曰贫曰俭,自是美称,切不可以此为愧。若能知此,则无破家之患也。有甘于破家,而以贫为羞、以俭为鄙者,亦可叹也。 乡人有纠率钱物,以造桥修路,及打造渡船者,宜随力助之,不可谓舍财不见获福而不为。且如道路既成,吾之晨出暮归,仆马无疏虞,及乘舆马,过桥渡,而不至惴栗者,皆所获之福也。 人之经营财利,偶获厚息,以致富盛者,必其命运亨通,造物者阴赐至此。有见他人获息致富,欲以人事强夺天理,如贩米而加以水,卖盐而杂以灰,卖漆而和以油,卖药而易以他物。目下多得赢余,其心便自欣然。而不知造物者,随即以他事取去,终于贫乏。况又因假坏真,以亏本者,多矣。大抵转贩经营,须是先存心地。凡物货必真,又须敬惜,又须不敢贪求厚利。任天理如何,虽目下所得之薄,必无后患。 起造屋宇,最人家至难事。起造之时,必先与匠者谋。匠者惟恐主人惮费而不为,则必小其规模,节其费用。主人以为力可办,锐意为之。匠者则渐增广其规模,至数倍其费,而屋犹未及半。主人势不可中辍,则举债鬻产。匠者方喜兴作之未艾,工镪之益增。余尝劝人起造屋宇,须十数年经营,以渐为之。先议基址,或平高就下,或增卑为高,或筑墙穿池。次议规模之高广,材木之若干。细至椽桶篱壁竹木之属,必籍其数。逐年买取,随即斫削。次议瓦石之多少。皆预以余力,积渐而储之。虽僦雇之费,亦不取办于仓卒。故屋成而家富自若也。 [book_title]卷 二 许鲁斋《语录》 (先生名衡,字平仲,河南人,元国子监祭酒,谥文正,崇祀庙庭。) 宏谋按:鲁斋先生,在元时,专以小学四书,修己治人之法为教。不尚文辞,务敦实行。薛文清谓朱子以后一人者也。语录所载,本于六经,切于伦常。近里着己,详明恳挚。兹录其知愚共晓者若干条。常人守此,亦足以寡过矣。 不听父命者,则为不孝。不听君命,则为不忠。其或不听天命者,独无责耶。君父之命,或时可否之间。设教者,犹曰勿逆勿怠。况乎天命,大公至正,无有不善。何苦而不受命乎。 责得人深者,必自恕。责得己深者,必薄责于人。盖亦不暇责人也。自责以至于圣贤地面,何暇有工夫责人。见人有片善,早去仿学他。盖不见其人之可责,惟责己也。颜子有之。以众人望人,则皆可。以圣贤望人,则无完人矣。子曰赐也贤乎哉,夫我则不暇。 责己者,可以成人之善。责人者,适以长己之恶。喜怒哀乐爱恶欲,一有动于心,则气便不平。气既不平,则发言多失。七者之中,惟怒为难治,又偏招患难。须于盛怒时,坚忍不动。候心气平时,审而应之,庶几无失。 天地间当大着心。不可拘于气质,局于一己。贫贱忧戚,不可过为陨获。贵为公相,不可骄。当知有天地国家以来,多少圣贤在此位。贱为匹夫,不必耻。当知古昔志士仁人,多少屈伏。甘于贫贱者,无入而不自得也,何欣戚之有。 凡事物之际,有由自己的,有不由自己的。由自己的,有义在。不由自己的,有命在。归于义命而已。 世人怀智挟诈,而欲事之善,岂有此理。必尽去人伪,忠厚纯一,然后可善其事。至于死生祸福,则一归之天命而已。人谋孔臧,亦可以保天命。人能摄生,亦可以保神气。自暴自弃,而有凶祸,皆自取之也。 汲汲焉毋欲速也,循循焉毋敢惰也,非止学问如此。日用事物之间,皆当如此,乃能有成。 称人之善,宜就迹上言。议人之失,宜就心上言。盖人之初心,本自无恶。特以利欲驱之,故失正理。其始甚微,其终至于不可救。仁人虽恶其去道之远,然亦未尝不悯其昏暗无知,误至此极也。故议之,必从始失之地言之。使其人闻之,足以自新而无怨。而吾之言,亦自为长厚切要之言。善迹既着,即从而美之。不必更求隐微,主为一定之论。在人闻,则乐于自勉。在我,则为有实益,而又无他日之弊也。 教人使人,必先使有耻。又须养护其知耻之心。督责之,使有所畏。荣耀之,使有所慕。皆所以为教也。到无所畏、不知慕时,都行不将去。 凡在朋侪中,切戒自满。惟虚故能受,满则无所容。人不我告,则止于此耳,不能日益也。故一人之见,不足以兼十人。我能取之十人,是兼十人之能矣。取之不已,至于百人千人,则在我者,可量也哉。 前人谓得便宜事,莫得再做。得便宜处,不得再去。休说莫得再,只先一次,已是错了。汝既多取了他人底,便是欠下他底,随后却要还他。世间人都有合得底分限,你如何多得他便宜,万无此理。又人道得便宜,是落便宜。实是所得便宜无几,而于天理人心,欠缺不可胜道。天理也不容汝,人心也放你不过。外面事不停当,反而求之,此心歉然,于义理所欠多矣。稍能自思自反者,此理不难见也。其反报甚速,大可畏也。可为爱便宜者之戒。 或谓人依道理行,多不乐,故不肯收敛入来。放旷不守法度,却乐多,只于那壁去了。以故为学近理者少,而多喜于自恣,放言自适。如李太白诸诗豪皆是也。此何故?曰:天下只问是与不是,休问乐与不乐。若分明知得这壁是,那壁不是,虽乐亦不从也。如家有诸子,一子服田力穑,以堂构为己任。一子荒纵,饮宴市楼。若论乐与不乐,力田之苦,诚不如市楼之乐。为其父祖者,爱力田者乎?爱荒纵者乎?使诚知服田力穑之为乐无穷也,则于荒宴,不肯一朝居矣。彼诚不知耳,苟能知之,必不如是也。所以大学要致知。 陈定宇《先世事略》 (先生名栎,字寿翁。元时休宁人。) 宏谋按:述家世者,无不竞尚贵显。人亦以此艳称之,甚则比附而粉饰之。以为非是,则举无足述也矣。定宇先生,所述先世,绝无贵显。而清白家风,吉祥善事,难能而可贵,莫大于此。区区一时之贵显,均不足以拟之。家之可久也,不以势而以德,不信然哉。至不作佛事一节,学士大夫,类能言之。兹乃推明所以不能行之故。力挽颓风,更于礼教有补。先生在元时,举于乡,而未仕。授徒著述,一宗程朱,与吴文正并称云。 自始祖府君,十有八世而至栎。他房有以儒学显者,而本房独无有。然洪范五福,贵不与焉。数世以来,寿皆八九十,无下七十者。祖与妣偕老,无再娶者。父子皆亲传,无祝螟者。皆称善人,无一为人所指者。良可表于道曰,处士陈君之墓。有儒学而不显,安足计哉。又自曾祖以上,世润其屋,降是窭殊甚。然家虽空,而行颇实。口虽羹藜饭糗之不给,而经炊史酌之味无穷。贫亦安足计哉。所大惧者,气薄蚤衰,儿辈才下志怠,或隤其家声焉耳。 先曾祖平生不好佛,治命命先祖曰:我死,丧葬参用古今礼,毋作佛事。先考先叔,所以丧先祖祖妣,不肖所以丧考妣,皆不敢变焉。大抵此说,儒者知之者多,能行之者寡。不摇于俗论,则夺于妇人。先考之殁也,来吊者见勉曰,纵不斋佛,亦必声钟。应之曰,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皋,长声也。某,死者之名。复,反也。此儒家之声钟也。欲声佛家之无常钟也,何为。又有曰,纵不为佛事,亦必填受生。又应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此儒家之填受生也。以纸寓钱,填受生也,何为。此不肖所以不摇于俗论者也。吴氏女兄,明敏知书,习闻家法,固无异论。吾妇朱,其父兄信佛甚。亦化之,无异论焉。此不肖所以不夺于妇人者也。昔程子曰,吾家治丧,不用浮屠,洛中亦有一二人家化之。近年同邑求迩范公歙邑古梅吴公之家皆然。然程子大贤,范吴富者,人无敢非之。吾家三世,不幸皆贫。流俗不过曰,是贫甚,不能为,故立异耳。嗟乎,安得家肥屋润,更酌古礼行之,以一洗流俗之言哉。又尝闻士友之言曰:平昔非不知佛事不足为,古礼所当用,一旦不幸,至于大故,则族姻交以不孝责我,虽欲不为,不可得已。嗟乎!佛入中原祭礼荒,胡僧奏乐孤子忙。后村刘公,叹之久矣。孝也者,其作佛事之谓与。流俗之所谓不孝,乃我之所谓孝也。流俗之所谓孝,乃我之所谓不孝也。儿辈听之,不守家法,非吾子孙。岂惟望尔之不变哉,将世世望子孙无变也。 王阳明文钞 (先生名守仁,字伯安,浙江余姚人。明弘治进士。官至四省总制,封新建伯,谥文成。崇祀庙庭。) 宏谋按:阳明先生,勋业文章,炳著天壤。读其文集,所言为学,专尚致良知,未免开后来蹈空之弊。然万事根本于心,人性无有不善。良知者,即不昧之良心也。学问所以扩充此良心,但非空空守此良心,便谓不须学问耳。今录其教人数则,反复提撕,俱从良心处,发人深省。三复斯语,可以修己而责善,可以范世而化俗,于世教不无裨益云。 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虽百工技艺,未有不本于志者。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漂荡奔逸,何所底乎。昔人有言,使为善而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乡党恶之,如此而不为善可也。为善则父母爱之,兄弟悦之,宗族乡党敬信之,何苦而不为善。使为恶而父母爱之,兄弟悦之,宗族乡党敬信之,如此而为恶可也。为恶则父母怒之,兄弟怨之,宗族乡党贱恶之,何苦而必为恶。诸生念此,可以知所立志矣。 已立志为君子,自当从事于学。凡学之不勤,必其志之尚未笃也。从吾游者,不以聪慧警捷为高,而以勤确谦抑为上。试观侪辈之中,茍有虚而为盈,无而为有,讳己之不能,忌人之有善,自矜自是,大言欺人者,使其人资禀虽甚超迈,侪辈之中,有弗疾恶之者乎,有弗鄙贱之者乎。彼固将以欺人,人果遂为所欺,有弗窃笑之者乎。茍有谦默自持,无能自处,笃志力行,勤学好问,称人之善,而咎己之失,从人之长,而明己之短,忠信乐易,表里一致者,使其人资禀虽甚鲁钝,侪辈之中,有弗称慕之者乎。彼固以无能自处,而不求上人,人果遂以彼为无能,有弗敬尚之者乎。诸生观此,亦可以知所从事于学矣。 夫过者,大贤所不免。然不害其卒为大贤者,为其能改也。诸生自思平日,亦有缺于廉耻忠信之行者乎。亦有薄于孝友之道,陷于狡诈偷刻之习者乎。不幸或有之,皆其不知而误蹈,素无师友之讲习规饬也。诸生试内省,万一有近于是者,固亦不可以不痛自悔咎。然亦不当以此自歉,遂馁于改过从善之心。但能一旦脱然洗涤旧染,虽昔为寇盗,今日不害为君子矣。若曰吾昔已如此,今虽改过而从善,将人不信我,且无赎于前过,反怀羞涩疑沮,而甘心于污浊终焉,则吾亦绝望尔矣。 责善,朋友之道,然须忠告而善道之。悉其忠爱,致其婉曲。使彼闻之而可从,绎之而可改,有所感而无所怒,乃为善耳。若先暴白其过恶,痛毁极诋,使无所容。彼将发其愧耻愤恨之心,虽欲降以相从,而势有所不能。是激之而使为恶矣。故凡讦人之短,攻发人之阴私,以沽直者,皆不可以言责善。虽然,我以是而施于人,不可也。人以是而加诸我,凡攻我之失者,皆我师也,安可以不乐受而心感之乎。某于道未有所得,谬为诸生相从于此。每终夜以思,恶且未免,况于过乎。人谓事师无犯无隐,而遂谓师无可谏,非也。谏师之道,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耳。使吾而是也,因得以明其是。吾而非也,因得以去其非。盖斅学相长也。诸生责善,当自吾始。以上示龙场诸生教条。 为善之人,非独其宗族亲戚爱之,朋友乡党敬之,虽鬼神亦阴相之。为恶之人,非独其宗族亲戚恶之,朋友乡党怨之,虽鬼神亦阴殛之。故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见人之为善,我必爱之。我能为善,人岂有不爱我者乎。见人之为不善,我必恶之。我茍为不善,人岂有不恶我者乎。故凶人之为不善,至于陨身亡家而不悟者,由其不能自反也。 今人不忍一言之忿,或争铢两之利,遂相构讼。夫我欲求胜于彼,彼亦欲求胜于我。雠雠相报,遂至破家荡产,祸贻子孙。岂若含忍退让,使邻里称为善人长者,子孙亦蒙其庇乎。 今人为子孙计,或至谋人之业,夺人之产,日夜营营,无所不至。昔人谓为子孙作马牛。然身没未寒,而业已属之他人。仇家群起而报复,子孙反受其殃。是殆为子孙作蛇蝎也。吁,可戒哉。以上论俗。 泰和人杨茂,聋痖,仅能识字,候门求见。先生以字问,你口不能言是非,你耳不能听是非,你心还能知是非否。茂以字答曰,知是非。先生曰,如此,你口虽不如人,你耳虽不如人,你心还与人一般。大凡人只是此心。此心若能存天理,是个圣贤的心。口虽不能言,耳虽不能听,也是个不能言不能听的圣贤。心若不存天理,是个禽兽的心。口虽能言,耳虽能听,也只是个能言能听的禽兽。你如今于父母,尽你心的孝。于兄长,但尽你心的敬。于乡党邻里宗族亲戚,但尽你心的谦和恭顺。见人怠慢,不要嗔怪。见人财利,不要贪图。但在里面行你那是的心,莫行你那非的心。纵使外面人。说你是,也不须听。说你不是,也不须听。我如今教你,但终日行你的心,不消口里说。但终日听你的心,不消耳里听。茂扣胸指天,再拜而已。谕杨茂。 但愿温恭直谅之友,来此讲学论道,示以孝友谦和之行,德业相劝,过失相规,以教训我子弟,使无陷于非僻。不愿狂躁惰慢之徒,来此博弈饮酒,长傲饰非,导以骄奢浮荡之事,诱以贪财黩货之谋,冥顽无耻,扇惑鼓动,以益我子弟之不肖。呜呼,由前之说,是谓良士。由后之说,是谓凶人。我子弟茍远良士而近凶人,是谓逆子。戒之戒之。将有两广之行,书此以戒我弟,并以告夫士友之辱临于斯者,请一览,教之。客座私祝。 一友常易动气责人。先生警之曰,学须反己。若徒责人,只见得人不是,不见自己非,何益。惟能反己,方知自己有许多未尽处,奚暇责人。舜能化得象傲,其机括只是不见象之不是。若舜只要正他奸恶,就见得象不是矣。象是傲人,必不肯相下,如何感化得他。 凡朋友问难,纵有浅近粗疏,或露才扬己,只因其病而药之,可也。若遽怀鄙薄之意,非君子与人为善之心矣。 乡人有父子争讼,诉于先生者。先生言不终辞,其父子相抱,恸哭而去。柴鸣治问先生,何言致彼感悔之速。先生曰,我言舜是世间大不孝子,瞽瞍是世间大慈父。鸣治愕然请问。先生曰,舜常自以为大不孝,所以能孝。瞽瞍常自以为大慈,所以不能慈。瞽瞍只记得舜是我孩提长养,今何不会豫悦我。不知自心,已为后妻所移。尚谓自家能慈,所以愈不能慈。舜只思父提孩我时,如何爱我,今日不爱,只是我不能尽孝。日思所以不能尽孝处,所以愈能孝。及至瞽瞍底豫,舜是古今大孝子,瞽瞍亦做成个慈父。 古乐不作久矣,今之戏子,尚与古乐意思相近。韶之九成,便是舜一本戏子。武之九变,便是武王一本戏子。圣人一生实事,俱播在乐中。所以有德者闻之,便知其尽善尽美,与尽美未尽善处。若后世作乐,只是做词调,于民俗风化,绝无干涉,何以化民善俗。今要民俗反朴还淳,取今之戏本,将妖淫词调删去,只取忠臣孝子故事,使愚俗人人易晓,无意中,感发他良知起来,却于风化有益。以上传习录。 梨园唱剧,至今日而滥觞极矣。然而敬神宴客,世俗必不能废。但其中所演传奇,有邪正之不同。主持世道者,正宜从此设法立教。虽无益之事,未必非转移风俗之一机也。先辈陶石梁曰,今之院本,即古之乐章也。每演戏时,见有孝子悌弟,忠臣义士,激烈悲苦,流离患难。虽妇人牧竖,往往涕泗横流,不能自已。旁视左右,莫不皆然。此其动人最恳切,最神速。较之老生拥皋比,讲经义,老衲登上座,说佛法,功效百倍。至于渡蚁还带等剧,更能使人知因果报应,秋毫不爽。杀盗淫妄,不觉自化,而好生乐善之念,油然生矣。此则虽戏而有益者也。近时所撰院本,多是男女私媟之事,深可痛恨。而世人喜为搬演,聚父子兄弟,并帏其妇人而观之。见其淫谑亵秽,备极丑态,恬不知愧。曾不思男女之欲,如水浸灌。即日事防闲,犹恐有渎伦犯义之事,而况乎宣淫以道之。试思此时观者,其心皆作何状。不独少年不检之人,情意飞荡。即生平礼义自持者,到此亦不觉津津有动,稍不自制,便入禽兽之门。可不深戒哉。人谱类记一则,与先生之意相发明,均为近时良药。故附录于此。更有演戏不以邪淫为戒,偏以悲苦为嫌,以姓名为讳,则其惑尤甚矣。 杨椒山遗嘱 (公名继盛,字仲芳,直隶容城人。明嘉靖进士。官兵部员外郎,谥忠愍。) 宏谋按:椒山先生,弹劾奸邪,身蹈不测。于造次颠沛之中,从容暇豫。训诫后人,委曲详尽。足知其至性肫笃,操持坚定,在国在家,无以异也。其所言居家行己之道,字字从天理人情中,体验而出。宁过厚,毋从薄。宁过诚朴,毋涉巧伪。身后之虑,洵可为居家者法。 谕应尾应箕两儿 人须要立志。初时立志为君子,后来多有变为小人的。若初时不先立下一个定志,则中无定向,便无所不为。便为天下之小人,众人皆贱恶你。你发愤立志,要做个君子,则不拘做官不做官,人人都敬重你。故我要你,第一先立起志气来。 心为人一身之主,如树之根,如果之蒂,最不可先坏了心。心里若存天理,存公道,行出来,便都是好事,便是君子这边的人。心里若存的是人欲,是私意,虽欲行好事,也有始无终。虽欲外面做好人,也被人看破。如根衰则树枯,蒂坏则果落。故要你休把心坏了。 心以思为职。或独坐时,或夜深时,念头一起,则自思曰:这是好念,是恶念。若是好念,便扩充起来,必见之行。若是恶念,便禁止勿思。方行一事,则思之,以为此事合天理,不合天理。若是合天理,便行。若是不合天理,便止而勿行。不可为分毫违心害理之事,则上天必保护你,鬼神必加佑你。否则,天地鬼神,必不容你。你读书若中举中进士,思我之苦,不做官也是。若是做官,必须正直忠厚,赤心随分报国。固不可效我之狂愚,亦不可因我为忠受祸,遂改心易行,懈了为善之志,惹人父贤子不肖之诮。 你母是个最正直、不偏心的人。你两个要孝顺她,凡事依她,不可说你母向那个儿子,不向那个儿子。向那个媳妇,不向那个媳妇。要着她生一些气,便是不孝。不但天诛你,我在九泉之下,也摆布你。 你两个是同胞兄弟,当和好到老。不可各积私财,致起争端。不可因言语差错,小事差池,便面红面赤。应箕性暴些,应尾自幼晓得他性儿的。看我面皮,若有些冲撞,担待他罢。应箕敬你哥哥,要十分小心,合敬我一般的,才是。若你哥计较你些儿,你便自家跪拜,与他陪礼。他若十分恼不解,你便央及你哥相好的朋友劝他。不可因他恼了,你就不让他。 应尾媳妇,是儒家女。应箕媳妇,是宦家女。此最难处。应尾要教导你媳妇,爱弟妻如亲妹。不可因她是官宦人家女,便气不过,生猜忌之心。应箕要教导你媳妇,敬嫂嫂如亲姐。衣服首饰,休穿戴十分好的。你嫂嫂见了,口虽不言,心里便有几分不耐烦。嫌隙自此生矣。四季衣服,每遇出入,妯娌两个,是一样的。兄弟两个,也是一样的。每吃饭,你两个,同你母一处吃。两个媳妇一处吃。不可各人合各人媳妇,自己房里吃。久则就生恶了。 你两个不拘有天来大恼,要私下请众亲戚讲和。切记不可告之于官。若是一人先告,后告者,把这手卷送至于官。先告者,即是不孝,官府必重治他。央及你两个,好歹与我长些志气。再预告问官老先生,若见此卷,幸谅我苦情,教我二子。再三劝诱,使争而复和。则我九泉之下,必有衔结之报。 你堂兄燕雄、燕豪、燕杰、燕贤,都是知好歹的人。虽在我身上冷淡,却不干他事。俗语云,好时是他人,恶时是家人。你两个要敬他让他。祖产有未均处,他若爱便宜,也让他罢,休要争竞,自有旁人话短长也。 你两个年幼,恐油滑人见了,便要哄诱你。或请你吃饭,或诱你赌博,或以心爱之物送你,或以美色诱你。一入他圈套,便吃他亏。不惟荡尽家业,且弄你成不的人。若是有这样人哄你,便想我的话来识破他。合你好,是不好的意思,便远了他。拣着老成忠厚,肯读书、肯学好的人,你就与他肝胆相交,语言必信,逐日与他相处。你自然成个好人,不入下流也。 读书见一件好事,则便思量,我将来必定要行。见一件不好的事,则便思量,我将来必定要戒。见一个好人,则敬他,我将来必要合他一般。见一个不好的人,则思量,我将来切休要学他。则心地自然光明正大,行事自然不会苟且,便为天下第一等人矣。 习举业,只是要多记多作。四书本经之外,古文论策表判,皆须熟读常作。不可专读时文,专作时文。不可止读本经。切记不可一日无师傅。无师傅,则无严惮,无稽考。虽十分用功,终是疏散。又必须择好师。如一师不惬意,即辞了,另寻,不可惜费迁延,致误学业。又必择好朋友,日日会讲切磋。则举业不患其不成矣。 居家之要,第一要内外界限严谨。女子十岁以上,不可使出中门。男子十岁以上,不可使入中门。外面妇人,虽至亲,不可使其常来行走。恐说谈是非,致一家不和,又防其为奸盗之媒也。只照依我行,便是。院墙要极高,上面必以棘针缘的周密。少有缺坏,务要追究来历。如夏间霖雨,院墙倒塌,必实时修起。如雨天不便,亦即时加上寨篱。不可迁延日月,庶止奸盗之原。酒肉面果,油盐酱菜,必总收一库房。五谷粮食,必总收一仓房。当家之人,掌其锁钥。衣服要朴素,房屋休高大,饮食使用要俭约。休要见人家穿好衣服,便要做。住好房屋,便要盖。使好家伙,便要买。此致穷之道也。若用度少有不足,便算计可费多少,即卖田产补充。切记不可揭债。若揭债,则日日行利,累的债深,穷的便快,戒之戒之。田地四顷有余,够你两个种了。不可贪心,见好田土又买。盖地多,则门必高,粮差必多。恐至负累,受官衙之气也。 与人相处之道,第一要谦下诚实。同干事,则勿避劳苦。同饮食,则勿贪甘美。同行走,则勿择好路。同睡寝,则勿占床席。宁让人,勿使人让我。宁容人,勿使人容我。宁吃人亏,勿使人吃我亏。宁受人气,勿使人受我气。人有恩于我,则终身不忘。人有怨于我,则即时丢过。见人之善,则对人称扬不已。闻人之过,则绝口不对人言。人有向你说,某人感你之恩,则云,他有恩于我,我无恩于他。则感恩者闻之,其感益深。有人向你说,某人恼你谤你,则云,他与我平日最相好,岂有恼我谤我之理。则恼我谤我者闻之,其怨即解。人之胜似你,则敬重之,不可有傲忌之心。人之不如你,则谦待之,不可有轻贱之意。又与人相交,久而益密,则行之邦家,可无怨矣。 我一母同胞,见在者四人。你大伯,二姑,四姑,及我。大伯有四个好子,且家道富实,不必你忧。你二姑,四姑,俱贫穷,要你时常看顾他。你敬他,合敬我一般。至于你五姑六姑,总须一样看待也。户族中人,有饥寒者,不能葬者,不能嫁娶者,要你量力周济。不可忘一本之念,漠然不关于心。 我们系诗礼士夫之家,冠婚丧祭,必照家礼行。你若不知,当问之于人,不可随俗苟且,庶子孙有所观法。 你姊,是你同胞的人。她日后若富贵,便罢。若是穷,你两个要老实供给照顾她。你娘要与她东西,你两个休要违阻。若是有些违阻,不但失兄弟之情,且使你娘生气。不友,又不孝。记之记之。 杨应民,是我自幼抚养他成人。你日后,与他村里庄窠一所。坟左近地,与他五十亩。他若公道,便与他。若有分毫私心,私积钱财,房子地土,都休要与他。曲钺他若守分,到日后,亦与他地二十亩,村宅一小所。若是生事,心里要回去,你就合你两个丈人商议,告着他,不可饶他。恐怕小厮们照样儿行,你就难管。福寿儿,甲首儿,杨爱儿,都是监中伏侍我的人。日后都与他地二十亩,房一小所。以上各人,地都与他坟左近的,着他看守坟墓。许他种,不许他卖。覆奏本已上,恐本下急。仓卒之间,灯下写此,殊欠伦序。然居家做人之道,尽在是矣。拿去你娘看后,做一个布袋装盛,放在我灵前桌上。每月初一十五,合家大小,灵前拜祭了。把这手卷,从头至尾,念一遍,合家听着。虽有紧事,也休废了。 沈文端公《驭下说》 (公名鲤,字化龙,号龙江,河南人。明嘉靖进士,官至大学士。) 宏谋按:奴仆本难驭,而仕宦之奴仆更甚。若辈以恣肆为能,倚其声势,动多凌侮。主人不察,反曲庇之,身名俱丧。士大夫用奴仆,而不知已为奴仆用,良可慨也。明代江左,此风尤甚,顾亭林尝极言之矣。兹说拟诸形容,极其流弊,语语切至。盖观其仆从之谨肆,即可以知其主之贤否矣。凡为家长,可不鉴与。 凡驺从不宜太侈。盖吾辈乡宦,皆好省事,而仆从则务喜多事,惟多事。则仆从亦一乡宦也。假令一乡宦使十人,十乡宦使百人。则一邑有百乡宦矣。呜呼,一邑中百乡宦,其气焰岂不熏塞邑里,无复有空闲处所耶。矧复有兄弟子侄,亦皆以乡宦行事,而仆从亦皆称乡宦仆从也,于乡人何堪矣。夫以一人之身,而人之藉我为用者,若此其众。吾之两手两目,既不能遍戢之,乃犹复招延之未已。岂不益自苦哉。予既已验之久,知之真,何敢不尽言与诸公相告。大凡仆从只将就足用,不必太多。太多,则衣食于我者侈矣。故曰官事不摄,焉得俭,言侈也。夫公家不堪侈,况养之私家乎。若谓有不衣不食,而为我服役者,则益不可。何也,彼不衣不食,而为我服役者,非徒也,必藉我以行其私也。彼藉我以营私,吾因彼以敛怨。则我之役彼者,一时奔走之微劳。而彼之役我者,终身名节之大关也。此讵我役彼,而实彼役我也。奈何役人者,而反为人役哉。纵不然,而堂阶之上,森然林立,车马之间,簇如云涌,亦甚非有道者宜处矣。 凡仆从以肤受来诉者,直笑曰,我不曾眼见。有驾言毁骂主翁者,直笑曰,吾不曾耳闻。则下人无所售其欺,而我亦不为彼激怒,以戕吾天和,致有他事。盖一忍之为效多矣。 有争一两钱之利,而与人日暄于市者,吾辈手下人之买办是也。夫吾辈岂与人计较些微者。惟下人不能体吾意,而欲有所染指,则不得不朘削于人。夫岂知田野小民,斗栗尺布,入市营求。针头削铁,要养一家性命。我却要在他身上讨便宜,所得几何。纵使日日买办常过其直,一岁之中,所费几何。顾令人当面咨嗟。背后谈议耶。自今宜严饬下人,入市买办者,务使人争售之,勿使人望而避匿也。 每见宦家仆从,遇其主翁亲识,属在寒贱者,即肆与抗礼,且屑越之。其主翁亦恬然不以为怪。此讵非名分倒置,风俗薄恶,一大事耶。吾辈宜深以相戒。 凡笞责仆婢,当推吾爱子女之心以恕之,不宁惟是,即寒暑饥饱,疾病劳逸,与其心曲中微隐,有疑虑而不敢声言者,一一体悉之。而后得处下之道。 吕新吾《好人歌》 (公名坤,字叔简,宁陵人。明嘉靖进士。仕至少司寇。) 宏谋按:人皆知爱慕好人,而存心行事,有时近于不好者矣。今一一列出,孰为好人,孰为不好人,随事可见。有志者,可以自省矣。 天地生万物,惟人最为贵。人中有好人,更出人中类。 好人先忠信,好人重孝悌。好人知廉耻,好人守礼义。 好人不纵酒,好人不恋妓。好人不赌钱,好人不尚气。 好人不仗富,好人不倚势。好人不欠粮,好人不侵地。 好人不教唆,好人不妒忌。好人不说谎,好人不谑戏。 好人没闲言,好人不谤议。好人没歹朋,好人没浪会。 好人不村野,好人不狂悖。好人不懒惰,好人不妄费。 好人不轻浮,好人不华丽。好人不邋遢,好人不跷蹊。 好人不强梁,好人不暗昧。好人救患难,好人施恩惠。 好人行方便,好人让便宜。恶人骂好人,好人不答对。 恶人打好人,好人只躲避。不论大小人,好人不得罪。 不论大小事,好人合天理。富人做好人,阴功及后世。 贵人做好人,乡党不咒詈。贫人做好人,说甚千顷地。 贱人做好人,不数王侯贵。少年做好人,德望等前辈。 老年做好人,遮尽一生罪。弱汉做好人,强人自羞愧。 恶人做好人,声名重千倍。好人乡邦宝,好人家国瑞。 好人动鬼神,好人感天地。不枉做场人,替天出口气。 吁嗟乎,百年一去永不还,休做恶人涴世间。 李忠毅公《诫子书》 (公名应升,字仲达,江阴人。万历进士,官御史,卒赠太仆卿。) 宏谋按:此与椒山先生遗嘱,并为狱中所书。杨公之言,详且尽。李公之言,简而赅。要皆各就其家之事势,及其子之材质而立论也。事不外乎日用伦常,理不离乎孝友恭俭。家遭多难,覆卵难完,尚且谆谆于此。彼安常处顺之子弟,顾重财帛而轻骨肉,骛名利而忘道义,不重可惜哉。至其悲凉切摰之情,更在笔墨字句之外。忠良蒙难,至今读之,犹有余慨焉。 吾直言贾祸,自分一死,以报朝廷,不复与汝相见,故书数言以告汝。汝长成之日,佩为韦弦,即吾不死之年也。 汝生长官舍,祖父母拱璧视汝。内外亲戚,以贵公子待汝。衣鲜食甘,嗔喜任意。娇养既惯,不肯服布旧之衣,不肯食粗粝之食。若长而弗改,必至穷饿。此宜俭以惜福,一也。 汝少所习见,游宦赫奕。未见吾童生秀才时,低眉下人,及祖父母艰难支援之日也。又未见吾囚服被逮,及狱中幽囚痛苦之状也。汝不尝胆以思,岂复有人心者哉。人不可上,物不可凌。此宜谦以守身,二也。 祖父母爱汝,汝狎而忘敬。汝母训汝,汝傲而弗亲。今吾不测,汝代吾为子,可不仰体祖父母之心乎。至于汝母,更倚何人。汝若不孝,神明殛之矣。此宜孝以事亲,三也。 吾居官爱名节,未尝贪取肥家。今家中所存基业,皆祖父母勤苦积累。且此番销费大半。吾向有誓愿,兄弟三分,必不多取一亩一粒。汝视伯父如父,视寡婶如母。即有祖父母之命,毫不可多取,以负我志。此宜公以承家,四也。 汝既鲜兄弟,止一庶妹,当待以同胞。倘嫁于中等贫家,须与妆田百亩。至庶妹之母,奉事吾有年。当足其衣食,拨与赡田,收租以给之。内外出入,谨其防闲。此恩义所关,五也。 汝资性不钝,吾失于教训,读书已迟。汝念吾辛苦,励志勤学。倘有上进之日,即先归养。若上进无望,须做一读书秀才。将吾所存诸稿简籍,好好诠次。此文章一脉,六也。 吾苦生不得尽养,他日伺祖父母百岁后,葬我于墓侧,不得远离。 王孟箕讲《宗约会规》 (公名演畴,江西彭泽人。万历进士,任山西副使。) 宏谋按:一乡之内,异姓错处,尚且有约,交相规劝。况于同宗,以其尊长,约束子弟。临以宗祖,训诫后裔。较之异姓,情事更亲,观感尤易。则合爱同敬,谨身寡过,均不外于宗祠焉得之矣。西江所在皆有宗祠,惜少规劝约束之意,则宗约之不讲也。此西江前辈遗法,胡不勉而行之。 期会款式 每月两会,或朔望,或初二十六。先时约干洒扫,摆列书案坐席,东西两向。两边各几层。宗人照班辈,序齿分坐。案上各置所讲书,另设讲读之席于前。负前楹,向中堂。定二人为约讲约读。择少年音声响亮,或新进秀才充之。中一棹,设云板。命一人司之,为约警。所讲书,如易家人,诗国风,大学修身齐家,孝经,小学,并将国家律法,及孝顺事实,太上感应篇,善恶果报之类。每会,讲几条。盖导之以经书典故,使知各当如此。惕之以法律报应,使之不得不如此。庶几知所趋避,不为醉梦中人。 讲约规条 一每会,清茶多备。茶点一行,饭一餐,并不设酒。讲约时,不许离席,不许两人私语。惟各端坐,专精静听。纵有疑欲问,并己另有发明欲吐,止须先时记存,俟其讲毕,然后问,然后发挥也。若有任意走动,及私语搀越剿说之类,宗长命击云板一声,便当翕然禁步杜口。如一人,一会两犯,宗长命击云板三声,撤其席,押之拜庙拜宗长,谢过。又家人起于利女贞,古今女诫,母仪妇道备焉。并讲之。在会者熟记,归而述于母妻。亦为不约之约。讲毕,有数事询问处置,分载于后。 周咨族众 一先问会中诸族人,有身家难处之事,内外难处之人,即对众请教。众随所见,与细心商榷。凡可解免其患难,裨益其身心者,无不具告。乃见家人一体之意,此会不为空谈。又问族中某人,有某善行,即对众称扬。兼书之纪善簿,以共相效法。又闻某人有某过,亦委曲开谕,令彼省悟改图。不可面斥其非使无所容。庶几恩不掩义。若有显过,为乡里共知,众便救正。无徒避嫌姑息,以长其恶。 讥察正供 一问族中钱粮,各户当依限输纳。不可任意拖欠,至累当里排者,充代比较。若借口里排科收,则令其自纳,止以官单付里排应比。若数目不明,互相争执,族长令本房公直者一人,就宗约所算明,押之速完。务令本家钱粮,输纳在各里之先,不烦催科。庶国为良民,家为肖子矣。倘充里排者,征收钱粮,不即完官。或花酒浪费,或营运做家,致县中开欠户,解比较。久之则无意完官,妄希蠲赦,深为门户之羞。万一有此,于约所询得其状,即具呈首告。盖一时拖欠数少,犹可措办。若节年包侵费用,穷年积岁,终必难完。其为身家之祸不小。名虽首弊,实免后灾。事有反而相成,未必非厚族之一端也。 平情息讼 一问族中有无内外词讼。除本家兄弟叔侄之争,宗长令各房长,于约所会议处分,不致成讼外。倘本族于外姓有争,除事情重大,付之公断。若止户婚田土,闲气小忿,则宗长便询所讼之家,与本族某人为亲,某人为友,就令其代为讲息。屈在本族,押之赔礼。屈在外姓,亦须委曲调停,禀官认罪求和。虽是稍屈,但留此闲钱,做人家。趁此好光阴,读书穷理。不为客气所分,亦是自家讨便宜处。即不敢谓人望彦方之庐,或可平乡人之怒,而省公祖父母之案牍矣。 矜恤孤苦 一问族中鳏寡疾苦,以相赒恤。尚书称文王惠鲜鳏寡,鲜字最妙。谓鳏寡之人,垂首丧气。赉与周给之,使之有生意。夫国于鳏寡,尚留其生意,况同宗一气相属者乎。今人酒肉馈遗,每施于外亲近邻,家温能还报之人,即往来不厌其频。而族中鳏寡,曾不一念及之。甑里尘生,门前草长。或鸠杖而倚门闾,或鸡骨而支床笫。音子,床箦也。凄风苦雨,举目萧条。长日穷年,无人瞅睬。纵同门共巷,尚且置若罔闻,而况住居相隔乎。偶经道过门,亦必佯为不知,更无特地相问者。惟俟其死,一假哭胡拜之,曰予为族谊也。族谊固如是乎。今于讲后,询问应恤之家,派各房先后,每人馈问一次。多寡随分,即寻常饮食果实之类,亦且见意。有病或为求医购药,盖惠不期众寡,期于当厄。一体血脉相贯,庶几不为痿痹之民。 禁戢闲谈 一宗约,讲读古人经书,商榷族中事体。了此,倘有余闲,惟命童子歌诗,或习礼而罢,万不可言及他事。说鬼,说梦,总属荒唐。言人富贵,便是羡人富贵。言人贫贱,便是笑人贫贱。惟是一片俗心肠,方有此闲言语。若论饮食之美恶,评女色之妍媸,尤为市井下流。即如援引邸报,谈及朝政,或边境警息,或缙绅差除。古人云,一日看除目,三年损道心。又云,士君子不可无忧国之心,不可有忧国之言。有忧国之心而言之,已为出位。若无忧国之心而言之,更为讪上。若言及官府得失,人家长短,闺门隐微,便是杀身之道。各宜痛戒。偶有一犯,众共斥之,后不许与会。 王士晋《宗规》 宏谋按:此篇与王孟箕讲宗约同意,而条约更觉周备。自家庭乡党,以至涉世应务之道,均列于宗规。于此见人生一举足而不可忘祖宗之训也。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亲亲长长而天下平,皆此义耳。愿有宗祠者,三复此规也。 乡约当遵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这六句,包尽做人的道理。凡为忠臣,为孝子,为顺孙,为圣世良民,皆由此出。无论圣愚,皆晓得此文义。只是不肯着实遵行,故自陷于过恶。祖宗在上,岂忍使子孙辈如此。今于宗祠内,仿乡约仪节。每朔日,族长督率子弟,齐赴听讲。各宜恭敬体认,共成美俗。 祠墓当展 祠乃祖宗神灵所依。墓乃祖宗体魄所藏。子孙思祖宗不可见,见所依所藏之处,即如见祖宗一般。时而祠祭,时而墓祭,皆展视大礼,必加敬谨。凡栋宇有坏,则葺之,罅漏则补之。垣砌碑石有损,则重整之。蓬棘则剪之。树木什器,则爱惜之。或被人侵害,盗卖盗葬,则同心合力复之。患无忽小,视无逾时。若使缓延,所费愈大。此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道,族人所宜首讲者。 族类当辨 类族辨物,圣人不废。世以门第相高,间有非族认为族者。或同姓而杂居一里,或自外邑移居本村,或继同姓子为嗣,其类匪一。然姓虽同而祠不同入,墓不同祭,是非难淆,疑似当辨。傥称谓亦从叔侄兄弟,后将若之何。故谱内必严为之防。盖神不歆非类,处己处人之道,当如是也。 名分当正 非族者辨之,众人所易知易能也。同族者,实有兄弟叔侄。名分彼此,称呼自有定序。近世风俗浇漓,或狎于亵昵,或狃于阿承,皆非礼也。至于拜揖必恭,言语必逊,坐次必依先后。不论近族远族,俱照叔侄序列。情既亲洽,心更相安。名门故家之礼,原是如此。又有尊庶母为嫡,跻妾为妻者,大乖纲常,反蒙诟笑。又女子已嫁而归,辄居客位,是何礼数。吉水罗念庵先生宅,于归宁之女,仍依世次,别设一席,可法也。若同族义男,亦必有约束。不得凌犯疏房长上,有失族谊,且寓防微杜渐之意。 宗族当睦 书曰以亲九族,诗曰本支百世。睦族,圣王且尔,况凡众人乎。观于万石君家,子孙醇谨,过里必下车,此风犹有存者。末俗或以富贵骄,或以智力抗,或以顽泼欺凌,虽能争胜一时,已皆自作罪孽。况相角相仇,循环不辍。人厌之,天恶之,未有不败者。何苦如此。尝谓睦族之要有三。曰尊尊。曰老老。曰贤贤。名分属尊,行者,尊也。则恭顺退逊,不敢触犯。分属虽卑,而齿迈众,老也。则扶持保护,事以高年之礼。有德行族彦,贤也。贤者乃本宗桢干,则亲炙之,景仰之,每事效法,忘分忘年以敬之。此之谓三要。又有四务。曰矜幼弱。曰恤孤寡。曰周窘急。曰解忿竞。幼者稚年,弱者鲜势,人所易欺,则矜之。一有矜悯之心,自随处为之效力矣。鳏寡孤独,王政所先。况乎同族,得于耳闻目击者乎。则恤之。贫者恤以善言,富者恤以财谷,皆阴德也。衣食窘急,生计无聊,命运亦乖,则周之。量己量彼,可为则为。不必望其报,不必使人知,吾尽吾心焉。人有忿,则争竞。得一人劝之,气遂平。遇一人助之,气愈激。然当局而迷者多矣。居间解之,族人之责也,亦积善之一事也。此之谓四务。引伸触类,为义田义仓,为义学,为义冢,教养同族,使生死无失所,皆豪杰所当为者。善乎陶渊明之言曰。同源分流,人易世疏。慨焉寤叹,念兹厥初。范文正公之言曰。宗族于吾,固有亲疏。自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此先贤格言也。人能以祖宗之念为念,自知宗族之当睦矣。 谱牒当重 谱牒所载,皆宗族祖父名讳。孝子顺孙,目可得睹,口不可得言,收藏贵密,保守贵久。每岁清明祭祖时,宜各带所编发字号原本,到宗祠会看一遍。祭毕,仍各带回收藏。如有鼠侵油污,磨坏字迹者,族长同族众,即在祖宗前,量加惩诫。另择贤能子孙收管。登名于簿,以便稽查。或有不肖辈,鬻谱卖宗。或誊写原本,瞒众觅利。致使以赝混真,紊乱支派者。不惟得罪族人,抑且得罪祖宗。众共黜之,不许入祠。仍会众呈官,追谱治罪。 闺门当肃 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圣训也。君子正家,取法乎此,其闺门未有不严肃者。纵使家道贫富不齐,如馌耕采桑,操井臼之类,势所不免,而清白家风自在。或有不幸寡居,则丹心铁石,白首冰霜。如古史所载贞烈妇女,炳耀后先,相传不朽,皆风化之助。亦以三从四德,姆训夙娴,养之者素也。若徇利妄娶,门阀不称,家教无闻。又或赋性不良,凶悍妒忌,傲僻长舌,私溺子女,皆为家之索,罪坐其夫。若本妇委果冥顽,化诲不改,夫亦无如之何者。祠中据本夫告词,询访的确。当祖宗前,合众给以除名帖,或屏之外氏之家,亦少有所警矣。要之教妇在初来,择妇必世德。语曰,逆家子不娶,乱家子不娶。颜氏家训曰,娶必欲不若吾家者。盖言娶贫女有益,非谓迁就族类,娶卑陋之女以胎祸也。至于近时恶俗人家,妇女有相聚二三十人,结社讲经,不分晓夜者。有跋涉数千里外,望南海,走东岱,祈福者。有朔望入祠烧香者。有春节看春,灯节看灯者。有纵容女妇往来,搬弄是非者。闲家之道,一切严禁,庶无他患。 蒙养当豫 闺门之内,古人有胎教,又有能言之教。父兄又有小学之教,大学之教。是以子弟易于成材。今俗教子弟者何如。上者,教之作文,取科第功名止矣。功名之上,道德未教也。次者,教之杂字柬笺,以便商贾书计。下者,教之状词活套,以为他日刁猾之地。是虽教之,实害之矣。族中各父兄,须知子弟之当教,又须知教法之当正,又须知养正之当豫。七岁便入乡塾,学字学书,随其资质。渐长有知识,便择端悫师友,将正经书史,严加训迪。务使变化气质,陶镕德性。他日若做秀才,做官,固为良士,为廉吏。就是为农,为工,为商,亦不失为醇谨君子。 姻里当厚 姻者,族之亲。里者,族之邻。远则情义相关,近则出门相见。宇宙茫茫,幸而聚集,亦是良缘。况童蒙时,或多同馆,或共游嬉,比之路人迥别。凡事皆当从厚。通有无。恤患难。不论曾否相与,俱以诚心和气遇之。即使彼曾待我薄,我不可以薄待,久之且感而化矣。若恃强凌弱。倚众暴寡。靠富欺贫。捏故占人田地风水。侵人山林疆界。放债违例。过三分取息。此皆薄恶凶习。天道好还,尤宜急戒。毋自害儿孙也。 职业当勤 士农工商,业虽不同,皆是本职。勤则职业修,惰则职业隳。修则父母妻子,仰事俯育有赖。隳则资身无策,不免姗笑于姻里。然所谓勤者,非徒尽力,实要尽道。如士者,则须先德行,次文艺。切勿因读书识字,舞弄文法,颠倒是非,造歌谣匿名帖。举监生员,不得出入公门,有玷行止。士宦不得以贿败官,贻辱祖宗。农者,不得窃田水,纵牲畜作践,欺赖佃租。工者,不可作淫巧,售敝伪器什。商者,不得纨绔冶游,酒色浪费。亦不得越四民之外,为僧道,为胥隶,为优戏,为椎埋屠宰。若赌博一事,近来相习成风。凡倾家荡产,招祸速衅,无不由此。犯者,宜会族众,送官惩治。不则罪坐房长。 赋役当供 以下事上,古今通谊。赋税力役之征,皆国家法度所系。若拖欠钱粮,躲避差徭,便是不良的百姓。连累里长,恼烦官府,追呼问罪。甚至枷号,身家被亏,玷辱父母。又准不得事,乃要赋役完官,是何算计。故勤业之人,将一年本等差粮,先要办纳明白。讨经手印押收票存证。上不欠官钱。何等自在。亦良民职分所当尽者。 争讼当止 太平百姓,完赋役,无争讼,便是天堂世界。盖讼事有害无利,要盘缠,要奔走。若造机关,又坏心术。且无论官府廉明何如。到城市,便被歇家撮弄。到衙门,便受胥皂呵叱。伺候几朝夕,方得见官。理直犹可,理曲到底吃亏。受笞杖。受罪罚。甚至破家,忘身,辱亲。冤冤相报,害及子孙。总之,则为一念客气。始不可不慎。经曰,君子以作事谋始。始能忍,终无祸,始之时义大矣哉。即有万不得已,或关系祖宗父母兄弟妻子情事,私下处不得,没奈何闻官,只宜从直告诉。官府善察情,更易明白。切莫架桥捏怪,致问招回。又要早知回头,不可终讼。圣人于讼卦曰,惕,中吉,终凶,此是锦囊妙策。须是自作张主,不可听讼师棍党教唆。财被人得,祸自己当。省之省之。 节俭当崇 老氏三宝,俭居一焉。人生福分,各有限制。若饮食衣服,日用起居,一一朴啬。留有余不尽之享,以还造化。优游天年。是可以养福。奢靡败度,俭约鲜过。不逊宁固,圣人有辨。是可以养德。多费多取。至于多取,不免奴颜婢膝,委曲徇人,自丧己志。费少取少,随分随足,浩然自得。是可以养气。且以俭示后,子孙可法,有益于家。以俭率人,敝俗可挽,有益于国。世顾莫之能行,何哉。其弊在于好门面一念始。如争讼好赢的门面,则鬻产借债,讨人情钻刺,不顾利害。吉凶礼节,好富厚的门面,则卖田嫁女,厚赂聘媳。铺张发引,开厨设供。倡优杂还,击鲜散帛,乱用绫纱。又加招请贵宾,宴新婿。与搬戏许愿,预修祈福。力实不支,设法应用。不知挖肉补疮,所损日甚。此皆恶俗,可悯可悲。噫,士者民之倡。贤智者,庸众之倡。责有所属,吾日望之。 守望当严 上司设立保甲,只为地方。而百姓却乃欺瞒官府,虚应故事。以致防盗无术,束手待寇。小则窃,大则强。及至告官,得不偿失。即能获盗,牵累无时,抛弃本业。是百姓之自为计疏也。民族虽散居,然多者千烟,少者百室,又少者数十户。兼有乡邻同井,相友相助。须依奉上司条约。平居互议,出入有事,递为应援。或合或分。随便邀截。若约中有不遵防范,踪迹可疑者,即时察之。若果有实事可据,即会呈送官究治。盖思患预防,不可不虑。奢靡之乡,尤所当虑也。 邪巫当禁 禁止师巫邪术,律有明条。盖鬼道盛,人道衰。理之一定者。故曰,国将兴,听于人。将亡,听于神。况百姓之家乎。故一切左道惑众诸辈,宜勿令至门。至于妇女,识见庸下,更喜媚神侥福。其惑于邪巫也,尤甚于男子。且风俗日偷,僧道之外,又有斋婆,卖婆,尼姑,跳神,卜妇,女相,女戏,等项。穿门入户,人不知禁。以致哄诱费财,甚有犯奸盗者,为害不小。各夫男,须皆预防。察其动静,杜其往来,以免后悔。此是齐家最要紧事。 四礼当行 先王制冠婚丧祭四礼,以范后人。载在性理大全,及家礼仪节者,是皆国朝颁降者也。民生日用常行,此为最切。惟礼,则成父道,成子道,成夫妇之道。无礼,则禽彘耳。然民俗所以不由礼者,或谓礼节烦多,未免伤财废事。不知师其意而用其精,至易至简,何不可行。试言其大要。冠则宾不用币。归俎止肴品果酒。不用牲。惟从俭。族有将冠者众,则同日行礼。长子众子,各从其类。赞与席,如冠者之数。祝词不重出。加冠醮酒,祝后次第举之。拜则同庶人。三加之礼,初用小帽,小深衣,履鞋。再用折巾,绢深衣,皂靴。三用方巾,或儒巾,服或直身,或襕衫员领。皆从便。婚则禁同姓,禁服妇改嫁,恐犯离异之律。女未及笄,无过门。夫亡,无招赘。无招夫养夫。受聘,择门第,辨良贱。无贪下户货财,将女许配,作贱骨肉,玷辱宗祊。丧则惟竭力于衣衾棺椁。遵礼哀泣。棺内不得用金银玉物。吊者止款茶,途远待以素饭,不设酒筵。服未除,不嫁娶,不听乐,不与宴,贺。衰绖不入公门。葬必择地。避五鬼。不得泥风水邀福,至有终身不葬,累世不葬。不得盗葬。不得侵祖葬。不得水葬。尤不得火化,犯律重罪。祭则聚精神,致孝享。内外一心,长幼整肃。具物惟称家有无,不得为非礼之礼。此皆孝子慈孙所当尽者。 顾亭林《日知录》 (先生名炎武,字宁人,昆山人。) 宏谋按:亭林先生,为近代通儒。贯穿经史,得其领要。故所见者大,所规者远。坐而言,起而行,日知录一书,其庶几乎。全书皆至理名言,援古证今,而皆一衷于道者也。偶录数则,以为世俗训。近世停丧火葬二事,不仁不孝。莫大于此。先生之论,痛快切挚。读此而不惕然起者,虽谓之无人心,可矣。 张公艺九世同居,高宗问之,书忍字百余以进。其意美矣,而未尽善也。居家御众,当令纪纲法度,截然有章,乃可行之永久。若使姑妇勃溪,奴仆放纵。而为家长者,仅含默隐忍而已。此不可一朝居,而况九世乎。善乎浦江郑氏,对太祖之言曰,臣同居无他,惟不听妇人言耳。此格论也,虽百世可也。 生日之礼,古人所无。颜氏家训曰:江南风俗,儿生一期,为制新衣,盥浴装饰。男则用弓矢纸笔。女则刀尺针缕。并加饮食之物,及珍宝服玩,置之儿前。观其发意所取,以验贪廉智愚。名之为试儿。亲表聚集,因成宴会。自兹以后,二亲若在,每至此日,常有饮食之事。无教之徒,虽已孤露,父亡为孤露。其日皆为供顿。酣畅声乐,不知有所感伤。梁孝元少时,每载诞之辰,尝设斋讲。自阮修容。元帝所生母。薨后,此事亦绝。是此礼起于齐梁之间,逮唐宋以后,无不崇饰此日。开筵召客,赋诗称寿,而于昔人反本乐生之意,去之远矣。 停丧之事,自古所无。自建安离析,永嘉播窜。于是有不得已而停者。魏晋之制,祖父未葬者,不听服官。而御史中丞刘隗奏,诸军败亡,失父母,未知吉凶者。不得仕进宴乐,皆使心丧。有犯,君子废。小人戮。通典。生者犹然,况于既殁。是以齐高帝时,乌程令顾昌元。坐父法秀北征,尸骸不反。而昌元宴乐嬉游,与常人无异。有司请加以清议。振武将军邱冠先,为休留茂所杀。丧尸绝域,不可复寻。世祖特敕其子雄,方敢入仕。当江左偏安之日,而犹申此禁。岂有死非战场,棺非异域,而停久不葬,自同平人,如今人之所为者哉。唐郑延祚,朔方令。母卒二十九年,殡僧舍垣地。颜真卿劾奏之。兄弟终身不齿。天下耸动。后周太祖敕曰,古者立封树之制。定丧葬之期。着在经典,是为名教。洎乎世俗衰薄,风化陵迟。亲殁而多阙送终,身后而便为无主。或羁束于仕宦。或拘忌于阴阳。旅榇不归,遗骸何托。但以先王垂训,孝子因心。非以厚葬为贤,只以称家为礼。埽地而祭,尚可以告虔。负土成坟,所贵乎尽力。宜颁条令,用警因循。庶几九原绝抱恨之魂,千古无不归之骨。今后有父母祖父母亡殁,未经迁葬者。其主家之长,不得辄求仕进。所由司,亦不得申举解送。宋王子韶,以不葬父母贬官。刘呙兄弟,以不葬父母夺职。后之王者,以礼治人,则周祖之诏,鲁公之劾,不可不着之甲令。但使未葬其亲之子若孙,搢绅不许入官,士人不许赴举,则天下无不葬之丧矣。 皇甫谧笃终论张稷若作。曰,葬之习于侈也,于是有久而不克葬者。是徒知备物丰仪之为厚其亲,而不知久而不葬之大悖于礼也。先王之制,丧礼,始死而袭,袭而敛。三日而殡,殡而治葬具。其葬也,贵贱有时。天子七月。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逾月。先时而葬者,谓之得葬。后时而葬者,谓之怠葬。其自袭而敛,自敛而殡,自殡而葬,中间皆不治他事。各视其力,日夕拮据,至葬而已。以为所以计安亲体者,必至乎葬而始毕也。袭也,敛也,殡也,皆以期成乎葬者也。殡则不可不葬,犹之袭则不可不敛,敛则不可不殡,相待而为始终者也。故不可以他事。间也。今有人,亲死逾日而不袭,逾旬而不敛,逾月而不殡,茍非狂易丧心之人,必有痛乎其中者矣。至于累年而不葬,则相与安之,何也。殡者必于客位,所以宾之也。父母而宾之,人子之所不忍也。而为之者,以将葬,故宾之也。所以渐即乎远也。殡而不葬,是使其亲退而不得反于寝,进而不得即于墓。不犹之客而未得归,归而未得至者与。非人事之至难安,而人子之大不忍者与。 近年亦有一二知礼之士,未克葬而不变服者。而或且讥之,曰,夫饮酒食肉处内,与夫交际往来,一一如平人。而独不变衣冠,则文存而实亡也。文存而实亡,近于为名。然则必并其文而去之,而后为不近名邪。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鸣呼,夫习之难移久矣。自非大贤,中人之情,鲜不动于外者。圣人为之弁冕衣服佩玉以教恭。衰麻以教孝。介胄以教武。故君子耻服其服而无其容。使其未葬而不释衰麻,则其悲哀之心,痛疾之意,必有触于目而常存者。此子游所谓以故兴物,而为孝子仁人之一助也。奚为其必去之也。今吴人丧,除服,则取冠衰履杖焚之。服终而未葬,则藏之柩旁。待葬而服,既葬,服以谢吊客。而后除且焚,此亦饩羊之犹存者矣。 侈于殡埋之饰,而民遂至于不葬其亲。丰于资送之仪,而民遂至于不举其女。于是有反本尚质之思,而老氏之书,谓礼为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则亦过矣。岂知召南之女,迨其谓之。周礼媒氏,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而夫子之告子路曰,敛首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何至如盐铁论之云送死殚家,遣女满车。齐武帝诏书之云斑白不婚,露棺累叶者乎。马融有言,嫁娶之礼俭,则婚者以时矣。丧祭之礼约,则终者掩藏矣。林放问礼之本,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其正俗之先务乎。 火葬之俗,盛行于江南。自宋时已有之。监登闻鼓院范同言,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生则奉养之具,惟恐不至。死则燔爇而捐弃之。国朝着令,贫无葬地者,许以官地安葬。河东地狭人众,虽至亲之丧,悉皆焚弃。韩琦镇并州,以官钱市田数顷,给民安葬。至今为美谈。然则承流宣化,使民不畔于礼法,正守臣之职也。事关风化,理宜禁止。仍饬守臣措置荒闲之地,使贫民得以收葬。从之。黄震为吴县尉,乞免再起化人亭。状曰,城外有通济寺,为焚人空亭,约十间,以罔利。愚民悉为所诱。亲死,即举而付之烈焰。余骸不化,则又举而投之深渊。斯人何辜,遭此身后之大戮邪。震久切痛心,欲言未发。乃风雷骤至,独尽彻其所谓焚人之亭而去之。意者秽气彰闻,冤魂共诉。皇天震怒,为绝此根。备申使府,盖亦幸此亭之坏耳。案吏何人,敢受寺僧之嘱咐。行下本司,勒令监造。震窃谓此亭为焚人之亲设也。人之焚其亲,不孝之大者也。此亭其可再也哉。谨案古者,小敛大敛,以至殡葬,皆擗踊。为迁其亲之尸而动之也,况可得而火之邪。举其尸而畀之火,惨虐之极,无复人道。虽蚩尤作五虐之法,商纣为炮烙之刑,皆施之于生前,未至戮之于死后也。王敦叛逆,有司出其尸于瘗,焚其衣冠,斩之。所焚犹衣冠耳。惟苏峻以反诛,焚其骨。杨元感反,隋亦掘其父素冢,焚其骸骨。惨虐之门既开,因以施之极恶之人。周礼,秋官掌戮,凡杀其亲者焚之。然非治世法也。隋为仁寿宫,役夫死道上,杨素焚之。上闻之,不悦。夫淫刑如隋文,且不忍焚人,则痛莫甚于焚人者矣,蒋元晖渎乱宫闱,朱全忠杀而焚之,一死不足以尽其罪也。然杀之者当刑,焚之者非法。非法之虐,且不可施之诛死之罪人,况可施之父母骨肉乎。世之施此于父母骨肉者,又往往拾其遗烬而弃之水,惨益甚矣。而或者乃以焚人为佛法。然闻佛之说戒火,自焚也。今之焚者,戒火邪。人火邪。自焚邪。其子孙邪。有识者,为之痛惋久矣。今通济寺僧,焚人之亲以罔利。伤风败俗,莫此为甚。天幸废之,何可兴之。欲望台慈,矜生民之无知,念死者之何罪。备牓通济寺,风雷已坏之焚人寺。不许再行起置。其于哀死慎终,实非小补。然自宋以来,此风日盛。国家虽有漏泽园之设,而地窄人多,不能遍葬。相率焚烧,名曰火葬,习以成俗。谓宜每里给空地若干为义冢,以待贫民之葬。除其租税,而更为之严禁。焚其亲者,以不孝罪之。庶乎礼教再兴,民俗可厚也。吴俗多火葬,有烧人坛。余司臬时,毁其坛,并查缴器具,就坛地为义冢,以葬无地之棺,亦此意也。 贫者不以货事人,然未尝无以自致也。江上之贫女,常先至而扫室布席。陈平侍里中丧,以先往后罢为助。古人之风,吾党所宜勉矣。 陆桴亭《思辨录》 (先生名世仪,字道威,太仓人。) 宏谋按:桴亭先生为学,专力于格致诚正,而推暨乎修齐治平。思辨录,天德王道,无所不贯。兹所采者,皆持己涉世之事,人人可以理会者也,言则平正而无奇,理实切当而不易。率而由之,可以寡过矣。 昔人有言,天下甚事,不因忙后错了。世仪道,天下甚事,不因怒后错了。怒则忙,忙则错。气一动时,不可不即即简点。 问吾辈克己,而他人或有加无已,奈何。曰。天下是处,不可让与别人做。天下不是处,何妨让与别人做。 予初学时,偶有友人相托一事,为某人解纷者。其人盖尝阴害予者也。予虽漫应之,而心不然。既而惕然曰,此岂非所谓己私者乎。即克去之。后来凡遇此等事,皆不须用力。要知古人克己之说,不过如此。 昔人云,见利思义。见色亦当思义,则邪念自息矣。四十二章经数语甚好。老者以为母。长者以为姊。少者如妹。幼者如女。敬之以礼。予少时每乐诵此数语。然细味之,犹有解譬降伏之劳。若能思义,则男有室,女有家,自不得一毫乱动,何烦解譬降伏。 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语宛而严,可为见色思义之勖。 人能常知此身之贵,常念此身之重,则自能不淫于色。人于利欲场中,每看得此身不贵重,甘心陷溺。至君父大事,却又看得此身贵重,忍辱苟全。皆惑也。切莫做识得破,忍不过的事。 凡人语言之间,多带笑者,其人必不正。 人视瞻须平正。上视者傲。下视者弱。偷视者奸。邪视者淫。惟圣贤。则正瞻平视。所谓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也。 人相生于天然。语有之,有心无相,相逐心生。有相无心,相随心灭。知上视之非,则去其傲。知下视之非,则去其弱。知偷视之非,则去其奸。知邪视之非,则去其淫。心既平正,则视瞻不期平正,而自无不平正矣。此之谓修身。此之谓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 眼如日月,须照耀万物,勿为丰蔀所蔽。 语有之,五色令人目盲。五色皆我之丰蔀也。 读书不能穷理,亦是丰蔀。 语有之,一言折尽平生福,此盖指刻薄之人言也。乃今之人,以能言刻薄之言为能。未语先笑,恬不知警,殊为可骇。此风亦始于近日,未知将来,作何底止。 后生以口舌角胜者,谓之讨便宜。吾知其得便宜处失便宜也。 予家居多蔬食。偶有鱼肉,食之亦甚少。家人每劝餐。予曰,此不特惜物力,亦惜物命也。吾儒非不欲蔬食。人之一身,所系甚大,不得不借资于饮食。权其轻重故耳。岂可以吾儒不禁杀,而贪饕恣食乎。 范文正公,每日必念自己一日所行之事,与所食之食,能相准否。相准,则欣然。否则不乐终日,必求补过。此可为吾人饮食之法。 语云,醉之酒以观其德,此言甚好。人虽有德,醉后则不能自持,亦白璧之瑕也。于此自持,则无之或失矣。 鉴明王先生曰,功名心须是放淡。予问何以能淡,曰,只是安个命字。予曰,命字上。须再加个义字。 或问君子闻誉亦以为喜耶。曰,闻誉而我有其实,非誉也,名称其实也。此而不喜,非人情,但不以此自矜耳。若闻誉而我无其实,则惭愧不暇,而何敢喜焉。 昼坐当惜阴。夜坐当惜灯。遇言当惜口。遇事当惜心。闲时忙得一刻,则忙时闲得一刻。 凡处事,须视小如大,又须视大如小。视小如大,见小心。视大如小,见作用。昔人所谓胆欲大而心欲小也。 或谓与倾险人处,甚有害,曰,甚有益。或问故,曰,正使人言语动作,一毫轻易不得。岂惟过失可少,于敬字工夫上,亦甚增益。 谦字谄字,本大悬绝。今人多把谦字看作谄字,又把谄字看作谦字,殊不可解。有人于此,道德深重,学问该博,此所当亲近而师事者也。则曰予奚为而谄事之。至于势位所在,货财所聚,又不觉谈之慕之,而趋之恐后也。后生于此处看不分明,人品安得不坏。 利亦训通。通则利,不通则不利。以义为利者,通于人者也。以利为利者,专于己者也。通于人者,财散则民聚。专于己者,财聚则民散。 名利是天地间公共之物。利惟公,故溥。名惟公,故大。自小人以名利为私,而名利二字,始目为膻途矣。自圣人观之,必得其名,必得其禄,名利何尝是膻物。 利与义合,则与和同。文言曰,利者,义之和也。利与义反,则与害对。论语曰,放于利而行,多怨。 横逆之来,圣凡不免。然而所以待横逆之道,则有间矣。出乎尔,反乎尔,此凡庸之所以待横逆也。恶声至,必反之,此侠烈之所以待横逆也。宽柔以教,不报无道,此君子之所以待横逆也。禽兽何难,此孟子之所以待横逆也。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此孔子之所以待横逆也。吾人茍有志于学圣贤,则凡待横逆之道,其于数者之间,可不知所以自处乎。 改过之人,如天气新晴一般。自家固自洒然,人见之亦分外可喜。识得此理,可以进德,并可以成人之美。 己有过不当讳。朋友有过,决当为之讳。讳者,正所以劝其改。玉成其改也。故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彼以过失相规为名,而亟亟于成人之恶者,真刻薄小人耳。故子贡曰,恶讦以为直者。 冬温夏凊,昏定晨省,是事父母小节。能读书修身,学为圣贤。使其亲为圣贤之亲,方尽得孝之分量。舜称大孝,亦只是德为圣人一句。 孝经王者合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此语最妙。吾谓士庶人,亦当合一家之欢心,以事其父母。凡婢妾仆隶,亦易生衅骨肉。为孝子者,须是无往不敬。古人亲在,叱咤之声,未尝至于犬马,正识得此意。 重远弟不得于亲,甚切忧思。予为讲怨慕章,令细玩父母之不我爱二句。谓父母之不爱其子,与子之不得于父母,其中必有一个缘故。但不知为着那一件。惟大孝之子,能痛心疾首,早夜思量。必要寻出那一件来,尽情改过,自然能得亲顺亲。不然,父母怒我责我,一概夷然遇之。曰,我自尽其子职,父母不我爱,听之而已。这便是恝然。恝然者,终不得谓之孝。 孟子于我何哉,注云自责,不知己有何罪,妙甚。人子不能得亲顺亲,只是不知寻讨自己过失。若识得于我何哉之意,将自己不得亲心处,反复搜求。一毫未尽,必要将来尽情改换。如此久久,断无不得亲顺亲之理。二条正见事父母,与待朋友不同,所谓天下无不是底父母也。 朋友是后来的兄弟,兄弟是天然的朋友。少同游,长同学,若得一心一德之兄弟,何乐如之。此古人所以深贵乎兄弟之互相师友也。此人生之幸,门庭之瑞。不可不知,不可不勉。 人所最不可解者,是兄弟嫉妒。彼秦越之人,漫不相关。尚或喜其富,慕其贵。惟兄弟之间,一富一贫,一贵一贱,则顿起嫉妒。彼其心,以为势相形,名相轧耳。不知以阋墙御侮之诗观之,则贫贱之兄弟,尚于我有益,而况其为富贵者乎。若能以父母之心为心,则何富,何贵,何贫,何贱,总之同气连枝也。 兄弟富贵,而不念贫贱者,其人固不足言。若自己贫贱,而嫉妒兄弟之富贵,则在贤者,亦往往不免。盖起于先分形迹,见得他人富贵。不知父母同胞,有何形迹,一分形迹。早已为他人觑破,一文不值也。 以身孝父母,不若以妻子孝父母。以身孝父母,容有不尽之时。以妻子孝父母,更无不到之处。子曰父母其顺矣乎一句,煞有意味。 闺门之中,最难是一敬字。古人动云,夫妇相敬如宾。又曰,闺门之内,肃若朝廷,皆言敬也。此处能敬,便是真工夫,真学问,于齐家乎何有。朱子有言,闺门袵席之间,一息断绝,则天命不行。每念及此言,令人神悚。 教子工夫,第一在齐家,第二方在择师。若不能齐家,则其子自孩提以来,爱憎颦笑,必有不能一轨于正者矣。虽有良师。化诲亦难。 古人云教孝,愚谓亦当教慈。慈者,所以致孝之本也。愚见人家,尽有中才子弟,却因父母不慈,打入不孝一边。遇顽嚚而成底豫者,古今自大舜后,能有几人。 教子须是以身率先。每见人家子弟,父兄未尝着意督率。而规模动定,性情,好尚,辄酷肖其父。皆身教为之也。念及此,岂可不知自省。 教家之道,第一以敬祖宗为本。敬祖宗,在修祭法。祭法立,则家礼行。家礼行,则百事举矣。 今人多宝爱骨董,铺张陈设,以供玩赏,殊为无谓。予向恶之。近日思得,此种器物,亦有用处。盖古者宗庙祭器,必用贵重华美之物,如瑚琏簠簋之类。虽家国不同,然古人祭器,必用重物无疑。今世士大夫,金玉之器,充满几席。而祖宗祭器,则仅取充数。殊非古人致孝鬼神,致美黻冕之意也。愚以为士大夫家,凡有家传重器,当悉以为祭器。贫者,则以精洁之器为之。断不可以滥恶之物,进御鬼神也。 今士大夫家,每好言家法,不言家礼。法使人遵。礼使人化。法使人畏。礼使人亲。只此是一家中王伯之辨。 择婿易,择妇难。婿露头角,选择可凭。妇在深闺,风闻难据也。 择婿须观头角。择妇须观庭训。 伊川先生以塑像之故,并不取影神之说。以为茍毫发不似我父母,则未免为他人矣。此言似属太过。父母有影神,亦人子思慕音容之一助也。何害义理,而必欲去之。是使人子之幼丧其父母者,并其彷佛而不得一睹也。此予所以抱终天之恨也。 人子于父母之亡,决当依礼立主。至于影神,则随其心力。若祖宗有贤德,及为时名臣。则断不可不传影神,以为后人瞻仰之资。是亦立碑勒像之意也。 葬者,送死之大事。故古者未葬不除服。今世阙焉不讲。无论庶民。即士大夫,有终身不葬者矣。今宜制为令典。人子葬亲,不拘月日。凡士大夫,必葬亲,然后起服。庶几无不葬之亲矣。 江君遴问风水之说,于理有之乎。曰,山水是天地骨血。其回合会聚处,自有真穴。所以古人建都,必择善地。然人子葬亲,又自有说。择地,次也。其要处在立心。立心欲亲之体魄安,不至有水泉蝼蚁之患,此天理之至情也。如是者得善地,而富贵应之。立心为求富贵。或停柩不葬,或欺盗侵夺,此人欲之恶念也。如是者虽得善地,而富贵不应焉。譬之种植,人心,则种子之善否也。风水,则土地之肥硗也。种子善,虽瘠土未尝不生。种子不善,虽极肥之土,未有种草而得豆,种稗而得谷者。所以儒者重心术,不重风水。 钱蕃侯有妹未嫁,丧其翁。夫家无人,欲乘凶而娶。蕃侯家不允,而势不可已,因与世仪及圣传议其事。且曰,是律有明禁。但世俗习而不察,亦有善处之法乎。世仪曰,此处决不可通融。然庶民之家,尽有势不能不娶者,亦不可无通融之法。其说有三。二兄试思之。蕃侯曰,不用鼓乐。世仪曰,得之。圣传曰,娶后不同寝。世仪曰,得之。其一说未得。世仪曰,嫁之夕,以奔丧之礼往。交拜哭踊成礼。丧毕而就婚。礼之正也。 治家人生产,非必如今人封殖。只是条理得停当,使一家衣食无缺。如许衡治生之谓。盖衣食所以养廉。衣食足,自不至轻易求人,轻为非礼之事。然后可立定脚跟,向上做去。若忽视治生,不问生产,每见豪杰之士,往往以衣食不足,不矜细行,而丧其生平者多矣。可不戒哉。 切莫为力量所不能为之事,是亦治生一诀也。 [book_title]卷 三 (先生名用纯,字致一,江南昆山人。) 宏谋按:劝言止四则耳,而其义则该括而无遗。充其量,可以希圣贤,否亦不失为寡过。若与之相悖,则不可以为人矣。先生之尊人节孝先生,名集璜明季以诸生。殉节,先生茹哀饮痛,自比庐墓攀柏之义,故号曰柏庐。潜心圣学,躬行实践,杜门授徒,多所成就。读此,可知其制行之笃,而教人之切也。 孝悌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可知孝亲悌长,是天性中事,不是有知有不知,有能有不能者也。吾独怪今人,财宝本是身外之物,强欲求之,不得为耻。孝悌是身内固有,不得如何不耻?又怪今人,功名本如旅舍,一过便去,得而复失,则又深耻。孝悌乃是不可复失者,放而不求,如何不耻?不必言古圣贤孝悌之行,如大舜、武、周、泰伯、伯夷,各造其极,只如晨省昏定,推梨让枣,有何难事?而今人甘心不为,极而至于生不能养,死不能葬,大不孝于父母,有无不通,长短相竞,大不友于兄弟。噫!是即孩提时,顷刻不见父母,则哭泣不止;兄弟同床共席,则相怜相爱之孝子悌弟也。人皆望长而进德,奈何反至于此?且就人所易能者,立一榜样:昔老莱子行年七十,身着五色斑斓之衣,作婴儿戏,欲亲之喜;司马温公兄伯康,年将八十,公奉如严父,保如婴儿,每食少顷。则问曰:“得无饥乎?”天少冷,则拊其背曰:“衣得无薄乎?”老而如此,未老可推。一事如此,他事可推。有子曰:“孝悌为仁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