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谈文学 [book_author]朱光潜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学术,完结 [book_length]92322 [book_dec]论文集。朱光潜著。1946年开明书店出版。除《序》外,收文章18篇,“都是在抗战中最后几年陆续写成的”,多为作者“学习文艺的甘苦之言”。朱光潜认为,一切文艺的共同点是:“作者对于人生世相都必有一种独到的新鲜的观感,而这种观感都必有一种独到的新鲜的表现;这观感与表现即内容与形式,必须打成一片,融合无间,成为一种有生命的和谐的整体,能使观者由玩索而生欣喜。”(《文学与人生》)为了文学的健康发展,他反对文学上的种种低级趣味: 描写内容方面的侦探、色情、黑幕、风花雪月、口号教条;创作态度上的无病呻吟、油腔滑调、党同伐异、道学冬烘、涂脂抹粉(《文学上的低级趣味》上、下)。作者提倡作家要有人品、学识、技巧三方面的修养,并对“作文与运思”、“选择与安排”、“情与辞”、“想象与写实”等写作上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在社会斗争剧烈的年代,他倡导文艺与生活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个说法虽不无偏颇,但他反对用“道德”的评价去代替“美感”的评价,却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book_img]Z_13294.jpg [book_title]前言 这小册所结集十六篇有关于文学课题的讨论,都是随时想到陆续写成的,内容说浅一点不能算是“文学入门”,说深一点不能算是文学理论。其中有些为初入门者说法,有些也讲到理论,但主要的是个人学习文艺的甘苦之言。愿与爱好文学的读者印证经验。 文学是谈不尽的,坊间文学入门之类书籍实在太多。这类书籍没有多大用处,人人都知道。学文学第一件要事是多玩索名家作品,其次是自己多练习写作,如此才能亲自尝出甘苦,逐渐养成一种纯正的趣味,学得一副文学家体验人情物态的眼光和同情。到了这步,文学的修养就大体算成功了。如果不在这上面做工夫,读完任何数量的讨论文学的书籍,也无济于事。 [book_title]文学与人生 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的艺术。就其为艺术而言,它与音乐图画雕刻及一切号称艺术的制作有公同性:作者对人生世相都必有一种独到的新鲜的观感,而这种观感都必有一种独到的新鲜的表现;这观感与表现即内容与形式,必须打成一片,融合无间,成为一种有生命的和谐的整体,能使观者由玩索而生欣喜。达到这种境界,作品才算是“美”,美是文学与其它艺术所必具的特质。就其以语言文字为媒介而言,文学所用的工具就是我们日常运思说话所用的工具,无待外求,不像形色。之于图画雕刻,乐声之于音乐。每个人不都能运用形色或音调,可是每个人只要能说话就能运用语言,只要能识字就能运用文字。语言文字是每个人表现情感思想的一套随身法宝,它与情感思想有最直接的关系。因为这个缘故,文学是一般人接近艺术的一条最直截简便的路;也因为这个缘故,文学是一种与人生最密切相关的艺术。 我们把语言文字联在一起说,是就文化现阶段的实况而言,其实在演化程序上,先有口说的语言而后有手写的文字,写的文字与说的语言在时间上的距离可以有数千年乃至数万年之久,到现在世间还有许多民族只有语言而无文字。远在文字未产生以前,人类就有语言,有了语言就有文学。文学是最原始的也是最普遍的一种艺术。在原始民族中,人人都喜欢唱歌,都喜欢讲故事,都喜欢拟人物的动作和姿态。这就是诗歌小说和戏剧的起源。于今仍在世间流传的许多古代名著,像中国的诗经,希腊的荷马史诗,欧洲中世纪的民歌和英雄传说,原先都由口头传诵,后来才被人用文字写下来。在口头传诵的时期,文学大半是全民众的集体创作。一首歌或是一篇故事先由一部分人倡始,一部分人随和,后来一传十,十传百,辗转相传,每个传播的人都贡献一点心才把原文加以润色或增损。我们可以说,文学作品在原始社会中没有固定的著作权,它是流动的,生生不息的,集腋成裘的。它的传播期就是它的生长期,它的欣赏者也就是它的创作者。这种文学作品最能表现一个全社会的人生观感,所以从前关心政教的人要在民俗歌谣中窥探民风国运,采风乐观在春秋时还是一个重要的政典。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原始社会的文学就几乎等于它的文化;它的历史、政治、宗教、哲学等等都反映在它的诗歌,神话和传说里面。希腊的神话史诗,中世纪的民歌传说以及近代中国边疆民族的歌谣,神话和民间故事都可以为证。 口传的文学变成文字写定的文学,从一方面看,这是一个大进步,因为作品可以不纯由记忆保存,也不纯由口诵流传,它的影响可以扩充到更久更远。但从另一方面看,这种变迁也是文学的一个厄运,因为识字另需一番教育,文学既由文字保存和流传,文字便成为一种障碍,不识字的人便无从创造或欣赏文学,文学便变成一个特殊阶级的专利品。人成了一个特殊阶级,而这阶级化又随社会演进而日趋尖锐,文学就逐渐和全民众疏远。这种变迁的坏影响很多,第一,文学既与全民众疏远,就不能表现全民众的精神和意识,也就不能从全民众的生活中吸收力量与滋养,它就不免由窄狭化而传统化,形式化,僵硬化。其次,它既成为一个特殊阶级的兴趣,它的影响也就限于那个特殊阶级,不能普及于一般人,与一般人的生活不发生密切关系,于是一般人就把它认为无足轻重。文学在文化现阶段中几已成为一种奢侈,而不是生活的必需。在最初,凡是能运用语言的人都爱好文学;后来文字产生,只有识字的人才能爱好文学;现在连识字的人也大半不能爱好文学,甚至有一部分人鄙视或仇视文学,说它的影响不康健或根本无用。在这种情形之下,一个人要想郑重其事地来谈文学,难免有几分心虚胆怯,他至少须说出一点理由来辩护他的不合时宜的举动。这篇开场白就是替以后陆续发表的十几篇谈文学的文章作一个辩护。 先谈文学有用无用问题。一般人嫌文学无用,近代有一批主张“为文艺而文艺”的人却以为文学的妙处正在它无用。它和其它艺术一样,是人类超脱自然需要的束缚而发出的自由活动。比如说,茶壶有用,因能盛茶,是壶就可以盛茶,不管它是泥的瓦的扁的圆的,自然需要止于此。但是人不以此为满足,制壶不但要能盛茶,还要能娱目赏心,于是在质料、式样、颜色上费尽机巧以求美观。就浅狭的功利主义看,这种工夫是多馀的,无用的;但是超出功利观点来看,它是人自作主宰的活动。人不惮烦要作这种无用的自由活动,才显得人是自家的主宰,有他的尊严,不只是受自然驱遣的奴隶;也才显得他有一片高尚的向上心。要胜过自然,要弥补自然的缺陷,使不完美的成为完美。文学也是如此。它起于实用,要把自己所知所感的说给旁人知道;但是它超过实用,要找好话说,要把话说的好,使旁人在话的内容和形式上同时得到愉快。文学所以高贵,值得我们费力讨探,也就在此。 这种“为文艺而文艺”的看法确有一番正当道理,我们不应该以浅狭的功利主义去估定文学的身价。但是我以为我们纵然退一步想,文学也不能说是完全无用。人之所以为人,不只因为他有情感思想,尤在他能以语言文字表现情感思想。试假想人类根本没有语言文字像牛羊犬马一样,人类能否有那样光华灿烂的文化?文化可以说大半是语言文字的产品。有了语言文字,许多崇高的思想,许多微妙的情境,许多可歌可泣的事迹才能流传广播,由一个心灵出发,去感动无数心灵,去启发无数心灵的创作。这感动和启发的力量大小与久暂,就看语言文字运用的好坏。在数千载之下,左传、史记所写的人物事迹还活现在我们眼前,若没有左丘明、司马迁的那种生动的文笔,这事如何能做到?在数千载之下,柏拉图的对话集所表现的思想,对于我们还是那么亲切有趣,若没有柏拉图的那种深入而浅出的文笔,这事又如何能做到? 从前也许有许多值的流传的思想与行迹,因为没有遇到文人的点染,就淹没无闻了。我们自己不时常感觉到心里有话要说而说不出的苦楚么?孔子说得好:“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单是“行远”这一个功用就深广不可思议。 柏拉图、卢梭、托尔斯泰和程伊川都曾怀疑到文学的影响,以为它是不道德的或是不健康的。世间有一部分文学作品确有这种毛病,本无可讳言,但是因噎不能废食,我们只能归咎于作品不完美,不能断定文学本身必有罪过。从纯文艺观点看,在创作与欣赏的聚精会神的状态中,心无旁涉,道德的问题自无从闯入意识阈。纵然离开美感态度来估定文学在实际人生中的价值,文艺的影响也决不会是不道德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有纯正的文艺修养,他在文艺方面所受的道德影响可以比任何其他体验与教训的影响更较深广。“道德的”与“健全的”原无二义。健全的人生理想是人性的多方面的谐和的发展,没有残废也没有臃肿。譬如草木,在风调雨顺的环境之下,它的一般生机总是欣欣向荣,长得枝条茂畅,花叶扶疏。情感思想便是人的生机,生来就需要宣泄生长,发芽开花。有情感思想而不能表现,生机便遭窒塞残损,好比一株发育不完全而呈病态的花草。文艺是情感思想的表现,也就是生机的发展,所以要完全实现人生,离开文艺决不成。世间有许多对文艺不感兴趣的人干枯浊俗,生趣索然,其实都是一些精神方面的残废人,或是本生机就不畅旺,或是有畅旺的生机因为窒塞而受摧残。如果一种道德观要养成精神上的残废人,它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表现在人生中不是奢侈而是需要,有表现才能有生展,文艺表现情感思想,同时也就滋养情感思想使它生展。人都知道文艺是“怡情养性”的。仔细玩索“怡养”两字的意味!性情在怡养的状态中,它必是健旺的、生发的,快乐的。这怡养两字却不容易做到,在这纷纭扰攘的世界中,我们大部分时间与精力都费在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奔波劳碌,很机械地随著疾行车流转,一日之中能有几许时刻回想到自己有性情?还论怡养!凡是文艺都是根据现实世界而铸成另一超现实的意象世界,所以他一方面是现实人生的反照,一方面也是现实人生的超脱。在让性情怡养在文艺的甘泉时,我们霎时间脱去尘劳,得到精神的解放,心灵如鱼得水地徜徉自乐;或是用另一个比喻来说,在干燥闷热的沙漠里走的很疲劳之后在清泉里洗一个澡,绿树阴下歇一会儿凉。世间许多人在劳苦里打翻转,在罪孽里打翻转,俗不可耐,苦不可耐,原因只在洗澡歇凉的机会太少。 从前中国文人有“文以载道”的说法,后来有人嫌这看法的道学气太重,把“诗言志”一句老话抬出来,以为文学的功用只在言志;释志为“心之所之”,因此言志包涵表现一切心灵活动在内。文学理论家于是分文学为“载道”“言志”两派,仿佛以为这两派是两极端,绝不相容──“载道”是“为道德教训而文艺”,“言志”是“为文艺而文艺”。其实这问题的关键全在“道”字如何解释。如果释“道”为狭义的道德教训,载道显然就小看了文学。文学没有义务要变成劝世文或是修身科的高头讲章。如果释“道”为人生世相的道理,文学就决不能离开“道”,“道”就是文学的真实性。志为心之所之,也就要合乎“道”情感思想的真实本身就是“道”,所以“言志”即“载道”,根本不是两回事,哲学科学所谈的是“道”,文艺所谈的仍然是“道”,所不同者哲学科学的道是抽象的,是从人生世相中抽绎出来的,好比从盐水中所提出来的盐,文艺的道是具体的,是含蕴在人生世相中的,好比盐溶于水,饮者知咸,却不辨何者为盐,何者为水。用另一个比喻来说,哲学科学的道是客观的、冷的、有精气而无血肉的;文艺的道是主观的、热的、通过作者的情感和人格的渗沥,精气和血肉凝成完整生命的。换句话说,文艺的“道”与作者的“志”融为一体。 我常感觉到,与其说“文以载道”,不如说“因文证道”。楞严经记载佛有一次问他的门徒从何种方便之门,发菩提心,证圆通道。几十个菩萨罗汉轮次起答,有人说从声音,有人说从颜色,有人说从香味:大家总共说出二十五个法门(六根、六尘、六识,七大,每一项都可成为证道之门)。读到这段文章,我心里起了一个幻想,假如我当时在座,轮到我起立作答时,我一定说我的方便之门是文艺。我不敢说我证了道,可是从文艺的玩索,我窥见了道的一斑。文艺到了最高的境界,从理智方面说,对于人生世相必有深广的观照与彻底的了解,如亚波罗凭高远眺,华严世界尽成明镜里的光影,大有佛家所谓万法皆空,空而不空的景象;从情感方面说,对于人世悲欢好丑必有平等的真挚的同情,冲突化除后的谐和,不沾小我利害的超脱高等的幽默与高等的严肃,成为相反者之同一。柏格荪说世界时时刻刻在创化中,这好比一个无始无终的河流,孔子所看到的“逝者如是夫,不舍昼夜”,希腊哲人所看到的“濯足清流,抽足再入,已非前水”,所以时时刻刻有它的无穷的兴趣。抓住某一时刻的新鲜景象与兴趣而给以永恒的表现,这是文艺。一个对于文艺有修养的人决不感觉到世界的干枯或人生的苦闷。他自己有表现的能力固然很好,纵然不能,他也有一双慧眼看世界,整个世界的动态便成为他的诗,他的图画,他的戏剧,让他的性情在其中“怡养”。到了这种境界,人生便经过了艺术化,而身历其境的人,在我想,可以算得一个有“道”之士。从事于文艺的人不一定都能达到这个境界,但是它究竟不失为一个崇高的理想,值得追求,而且在努力修养之后,可以追求得到。 [book_title]资禀与修养 拉丁文中有一句名言:“诗人是天生的,不是造作的”。这句话本有不可磨灭的真理,但是往往被不努力者援为口实。迟钝人说,文学必需靠天才,我既没有天才,就生来与文学无缘,纵然努力,也是无补费精神。聪明人说:我有天才,这就够了,努力不但是多馀的,而且显得天才还有缺陷,天才之所以为天才,正在它不费力而有过人的成就。这两种心理都很普遍,误人也很不浅。文学的门本是大开的。迟钝者误认为它关得很严密,不敢去问津;聪明者误认为自己生来就在门里,用不著摸索。他们都这样地懒怠下来,也同样地被关在门外。 从前有许多迷信和神秘色彩附丽在“天才”一个名词上面,一般人以为天才是神灵的凭借,与人力全无关系。近代学者有人说它是一种精神病,也有人说它是“长久的耐苦”。这个名词似颇不易用科学解释。我以为与其说“天才”,不如说“资禀”。资禀是与生俱来的良知良能,只有程度上的等差,没有绝对的分别,有人多得一点,有人少得一点。所谓“天才”不过在资禀方面得天独厚,并没有什么神奇。莎士比亚和你我相去虽不可道里计,他所有的资禀你和我并非完全没有,只是他有的多,我们有的少。若不然,他和我们在知能上就没有公同点,我们也就无从了解他,欣赏他了。除白痴以外,人人都多少可以了解欣赏文学,也就多少具有文学所必需的资禀。不单是了解欣赏,创作也还是一理。文学是用语言文字表现思想情感的艺术,一个人只要有思想情感,只要能运用语言文字,也就具有创作文学所必需的资禀。 就资禀说,人人本可以致力文学;不过资禀有高有低,每个人成为文学家的可能性和文学上的成就也就有大有小。我们不能对于每件事都能登峰造极,有几分欣赏和创作文学的能力,总比完全没有好。要每个人都成为第一流文学家,这不但是不可能而且也大可不必;要每个人都欣赏文学,都能运用语言文字表现思想情感,这不但是很好的理想,而且是可以实现和应该实现的理想。一个人所应该考虑的不是:我究竟应否在文学上下一番功夫?(这不成为问题,一个人不能欣赏文学,不能发表思想情感,无疑地算不得一个受教育的人),而是:我究竟还是专门做文学家,还是只要一个受教育的人所应有的欣赏文学和表现思想情感的能力? 这第二个问题确值得考虑。如果只要有一个受教育的人所应有的欣赏文学和表现思想情感的能力,每个人只须经过相当的努力,都可以达到,不能拿没有天才做借口;如果要专门做文学家,他就要自问对于文学是否有特优的资禀。近代心理学家研究资禀,常把普遍智力和特殊智力分开。普遍智力是施诸一切对象而都灵验的,像一把同时可以打开许多种锁的钥匙;特殊智力是施诸某一种特殊对象而才灵验的,像一把只能打开一种锁的钥匙。比如说,一个人的普遍智力高,无论读书处事,或作战经商,都比低能人要强;可是读书处事作战经商各需要一种特殊智力。尽管一个人件件都行,如果他的特殊智力在经商,他在经商方面的成就必比做其他事业都强。对于某一项有特殊智力,我们通常说那一项为“性之所近”。一个人如果要专门做文学家,就非性近于文学不可。如果性不相近而勉强去做文学家,成功的固然并非绝对没有,究竟是用违其才;不成功的却居多数,那就是精力的浪费了。世间有许多人走错门路,性不近文学而强作文学家,耽误了他们在别方面可以有为的才力,实在很可惜。“诗人是天生的,不是造作的”一句话对于这种人确是一个很好的当头棒。 但是这句话终有语病。天生的资禀只是潜能,要潜能现为事实,不能不假人力造作。好比花果的种子,天生就有一种资禀可以发芽成树,开花结实;但是种子有很多不发芽成树开花结实的,因为缺乏人工的培养。种子能发芽成树开花结实,有一大半要靠人力,尽管它天资如何优良。人的资禀能否实现于学问事功的成就,也是如此。一个人纵然生来就有文学的特优资禀,如果他不下功夫修养,他必定是苗而不秀,华而不实。天才愈卓越,修养愈深厚,成就也就愈伟大。比如说李白杜甫对于诗不能说是无天才,可是读过他们的诗集的人都知道这两位大诗人所下的工夫。李白在人生哲学方面有道家的底子,在文学方面从诗经、楚辞直到齐梁体诗,他没有不费苦心模拟过。杜诗无一字无来历,世所共知。他自述经验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西方大诗人像但丁、莎士比亚、哥德诸人,也没有一个不是修养出来的。莎士比亚是一般人公评为天才多于学问的,但是谁能测量他的学问的深浅?医生说,只有医生才能写出他的某一幕;律师说,只有学过法律的人才能了解他的某一剧的术语。你说他没有下工夫研究过医学、法学等等?我们都惊讶他的成熟作品的伟大,却忘记他的大半生精力都费在改编前人的剧本,在其中讨诀窍。这只是随便举几个例。完全是“天生的”而不经“造作”的诗人在历史上却无先例。 孔子有一段论学问的话最为人所称道:“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这话确有至理,但亦看“知”的对象为何。如果所知的是文学,我相信“生而知之”者没有,“困而知之”者也没有,大部分文学家是有“生知”的资禀,再加上“困学”的工夫,“生知”的资禀多一点,“困学”的工夫也许可以少一点。牛顿说:“天才是长久的耐苦”。这话也须用逻辑眼光去看,长久的耐苦不一定造成天才,天才却有赖于长久的耐苦。一切的成就都如此,文学只是一例。 天生的是资禀,造作的是修养;资禀是潜能,是种子;修养使潜能实现,使种子发芽成树,开花结实。资禀不是我们自己力量所能控制的,修养却全靠自家的努力。在文学方面,修养包涵极广,举其大要,约有三端。 第一是人品的修养。人品与文品的关系是美学家争辩最烈的问题,我们在这里只能说一个梗概。从一方面说,人品与文品似无必然的关系。魏文帝早已说过:“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刘彦和在文心雕龙程器篇里一口气就数了一二十个没有品行的文人,齐梁以后有许多更显著的例,像冯廷巳、严嵩、阮大鍼之流还不在内。在克罗齐派美学家看,这也并不足为奇。艺术的活动出于直觉,道德的活动出于意志;一为超实用的,一为实用的,二者实不相谋。因此,一个人在道德上的成就不能裨益也不能妨害他在艺术上的成就;批评家也不应从他的生平事迹推论他的艺术的人格。 但是从另一方面说,言为心声,文如其人。思想情感为文艺的渊源,性情品格又为思想情感的型范;思想情感真纯则文艺华实相称,性情品格深厚则思想情感亦自真纯。“仁者之言蔼如”,“被辞知其所蔽”。屈原的忠贞耿介,陶潜的冲虚高远,李白的徜徉自恣,杜甫的每饭不忘君国,都表现在他们的作品里面。他们之所以伟大,就因为他们的一篇一什都不仅为某一时会即景生情偶然兴到的成就,而是整个人格的表现。不了解他们的人格,就决不能彻底了解他们的文艺。从这个观点看,培养文品在基础上下工夫就必须培养人品。这是中国先儒的一致主张,“文以载道”说也就是从这个看法出来的。 人是有机体,直觉与意志,艺术的活动与道德的活动恐怕都不能像克罗齐分的那样清楚。古今尽管有人品很卑鄙而文艺却很优越的,究竟是占少数,我们可以用心理学上的“双重人格”去解释。在甲重人格(日常的)中一个尽管不矜细行,在乙重人格(文艺的)中他却谨严真诚。这种双重人格究竟是一种变态,如论常例,文品表现人品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所以一个人如果想在文艺上有真正伟大的成就,他必须有道德的修养。我们并非鼓励他去做狭隘的古板的道学家,我们也并不主张一切文学家在品格上都走上一条路。文品需要努力创造,各有独到,人品亦如此,一个文学家必须有真挚的性情和高远的胸襟,但是每个人的性情中可以特有一种天地,每个人的胸襟中可以特有一副邱壑,不必强同而且也决不能强同。 其次是一般学识经验的修养。文艺不单是作者人格的表现,也是一般人生世相的返照。培养人格是一套工夫,对于一般人生世相积蓄丰富而正确的学识经验又另是一套工夫。这可以分两层说。一是读书。从前中国文人以能镕经铸史为贵,韩愈在进学解里发挥这个意思,最为详尽。读书的功用在储知蓄理,扩充眼界,改变气质。读的范围愈广,知识愈丰富,审辨愈精当,胸襟也愈恢阔。在近代,一个文人不但要博习本国古典,还要涉猎近代各科学问,否则见解难免偏蔽。这事固然很难。我们第一要精选,不浪费精力于无用之书;第二要持恒,日积月累,涓涓终可成江河;第三要有哲学的高瞻远瞩,科学的客观剖判,否则食而不化,学问反足以汨没性灵。其次是实地观察体验。这对于文艺创作或比读书还更重要。从前中国人文人喜游名山大川,一则增长阅历,一则吸纳自然界瑰奇壮丽之气与幽深玄渺之趣。其实这种“气”与“趣”不只在自然中可以见出,在一般人生世相中也可得到。许多著名的悲喜剧与近代小说所表现的精神气魄正不让于名山大川。观察体验的最大的功用还不仅在此,尤其在洞达人情物理。文学超现实而却不能离现实,它所创造的世界尽管有时是理想的,却不能不有现实世界的真实性。近代写实主义者主张文学须有“凭证”,就因为这个道理。你想写某一种社会或某一种人物,你必须对于那种社会那种人物的外在生活与内心生活都有彻底的了解,这非多观察多体验不可。要观察得正确,体验得深刻,你最好投身他们中间,和他们过同样的生活。你过的生活愈丰富,对于人性的了解愈深广,你的作品自然愈有真实性,不致如雾里看花。 第三是文学本身的修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文学的器具是语言文字。我们第一须认识语言文字,其次须有运用语言文字的技巧。这事看来似很容易,因为一般人日常都在运用语言文字;但是实在极难,因为文学要用平常的语言文字产生不平常的效果。文学家对于语言文字的了解必须比一般人都较精确,然后可以运用自如。他必须懂得字的形声义,字的组织以及音义与组织对于读者所生的影响。这要包涵语文学、逻辑学、文法、美学和心理学各科知识。从前人做文言文很重视小学(即语文学),就已看出工具的重要。我们现在做语文体比较做文言文更难。一则语言文字有它的历史渊源,我们不能因为做语体文而不研究文言文所用的语文,同时又要特别研究流行的语文;一则文言文所需要的语文知识有许多专书可供给,流行的语文的研究还在草创,大半还靠作者自己努力去摸索。在现代中国,一个人想做出第一流文学作品,别的条件不用说,单说语文研究一项,他必须有深厚的修养。他必须达到有话都可说出,而且说得好的程度。 运用语言文字的技巧一半根据对于语言文字的认识,一半也要靠虚心模仿前人的范作。文艺必止于创造,却必始于模仿,模仿就是学习。最简捷的办法是精选模范文百篇左右(能多固好;不能多,百篇就很够),细心研究每篇的命意布局分段造句和用字,务求透懂,不放过一字一句,然后把它熟读成诵,玩味其中声音节奏与神理气韵,使它不但沉到心灵里去,还须渗到筋肉里去。这一步做到了,再拿这些模范来模仿(从前人所谓“拟”)模仿可以由有意的渐变为无意的,习惯就成了自然。入手不妨尝试各种不同的风格,再在最合宜于自己的风格上多下工夫,然后融合各家的长处,成就一种自己独创的风格。从前做古文的人大半经过这种训练,依我想,做语体文也不能有一个更好的学习方法。 以上谈文学修养,仅就其大者略举几端,并非说这就尽了文学修养的能事。我们祇要想一想这几点所需要的工夫,就知道文学并非易事,不是全靠天才所能成功的。 [book_title]文学的趣味 文学作品在艺术价值上有高低的分别,鉴别出这高低而特有所好,特有所恶,这就是普通所谓趣味,辨别一种作品的趣味就是评判,玩索一种作品的趣味就是欣赏,把自己在人生自然或艺术中所领略得的趣味表现出就是创造。趣味对于文学的重要于此可知。文学的修养可以说就是趣味的修养。趣味是一个比喻,由口舌感觉引申出来的。它是一件极寻常的事,却也是一件极难的事。虽说“天下之口有同嗜,”而实际上“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它的难处在没有固定的客观的标准,而同时又不能完全凭主观的抉择。说完全没有客观的标准吧?文章的美丑犹如食品的甜酸,究竟容许公是公非的存在;说完全可以凭客观的标准吧?一般人对于文艺作品的欣赏有许多个别的差异,正如有人嗜甜,有人嗜辣。在文学方面下过一番工夫的人都明白文学上趣味的分别是极微妙的,差之毫厘往往谬以千里。极深厚的修养常在毫厘之差上见出,极艰苦的磨炼也常在毫厘之差上做工夫。 举一两个实例来说。南唐中主的浣溪沙是许多读者所熟读的: “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 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多少泪珠何限恨,倚栏干。” 冯正中、王荆公诸人都极赏“细雨梦回”二句,王静安在人间词话里却说:“菡萏香销二句大有众芳芜秽美人迟暮之感,乃古今独赏其细雨梦回二句,故知解人正不易得。”人间词话又提到秦少游的踏莎行,这首词最后两句是“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最为苏东坡所叹赏,王静安也不以为然:“少游词境最为凄惋至‘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则变而为凄厉矣。东坡赏其后二语,犹为皮相。” 这种优秀的评判正足见趣味的高低。我们玩味文学作品时,随时要评判优劣,表示好恶,就随时要显趣味的高低。冯正中、王荆公、苏东坡诸人对于文学不能说算不得“解人”,他们所指出的好句也确实是好,可是细玩王静安所指出的另外几句,他们的见解确不无可议之处,至少是“郴江绕郴山”二句实在不如“孤馆闭春寒”二句。几句中间的差别微妙到不易分辨的程度,所以容易被人忽略过去。可是它所关却极深广,赏识“郴江绕郴山”的是一种胸襟,赏识“孤馆闭春寒”的另是一种胸襟;同时,在这一两首词中所用的鉴别的眼光可以应用来鉴别一切文艺作品,显出同样的抉择,同样的好恶,所以对于一章一句的欣赏大可见出一个人的一般文学趣味。好比善饮酒者有敏感鉴别一杯酒,就有敏感鉴别一切的酒。趣味其实就是这样的敏感。离开这一点敏感,文艺就无由欣赏,好丑妍媸就变成平等无别。 不仅欣赏,在创作方面我们也需要纯正的趣味。每个作者必须是自己的严正的批评者,他在命意布局遣词造句上都须辨析锱铢,审慎抉择,不肯有一丝一毫含糊敷衍。他的风格就是他的人格,而造成他的特殊风格的就是他的特殊趣味。一个作家的趣味在他的修改锻炼的工夫上最容易见出。西方名家的稿本多存在博物馆,其中修改的痕迹最足发人深省。中国名家修改的痕迹多随稿本淹没,但在笔记杂著中也偶可见一斑。姑举一例。黄山谷的冲雪宿新寨一首七律的五六两句原为“俗学近知回首晚,病身全觉折腰难。”这两句本甚好,所以王荆公在都中听到,就击节赞叹,说:“黄某非风尘俗吏”。但是黄山谷自己仍不满意,最后改为“小吏有时须束带,故人颇问不休官。”这两句仍是用陶渊明见督邮的典故,却比原文来得委婉有含蓄。弃彼取此,亦全凭趣味。如果在趣味上不深究,黄山谷既写成原来两句,就大可苟且偷安。 以上谈欣赏和创作,摘句说明,只是为其轻而易举,其实一切文艺上的好恶都可作如是观。你可以特别爱好某一家,某一礼,某一时代,某一派别,把其馀都看成左道狐禅。文艺上的好恶往往和道德上的好恶同样地强烈深固,一个人可以在趣味异同上区别敌友,党其所同,伐其所异。文学史上许多派别,许多笔墨官司,都是这样起来的。 在这里我们会起疑问:文艺有好坏,爱憎起于好坏,好的就应得一致爱好,坏的就应得一致憎恶,何以文艺的趣味有那么大的纷歧呢?你拥护六朝,他崇拜唐宋;你赞赏苏辛,他推尊温李,纷纭扰攘,莫衷一是。作品的优越不尽可为凭莎士比亚、勃莱克、华兹华司一般开风气的诗人在当时都不很为人重视。读者的深厚造诣也不尽可为凭托尔斯泰攻击莎士比亚和哥德,约翰生看不起密尔敦,佛朗司讥诮荷马和浮吉尔。这种趣味的纷歧是极有趣的事实。粗略地分析,造成这事实的有下列几个因素。 第一是资禀性情。文艺趣味的偏向在大体上先天已被决定。最显著的是民族根性。拉丁民族最喜欢明晰,条顿民族最喜欢力量,希伯来民族最喜欢严肃,他们所产生的文艺就各具一种风格,恰好表现他们的国民性。就个人论,据近代心理学的研究,许多类型的差异都可以影响文艺的趣味。比如在想像方面,“造型类”人物要求一切像图画那样一目了然,“涣散类”人物喜欢一切像音乐那样迷离隐约;在性情方面,“硬心类”人物偏袒阳刚,“软心类”人物特好阴柔;在天然倾向方面,“外倾”者喜欢戏剧式的动作,“内倾”者喜欢独语体诗式的默想。这只是就几个荦荦大端来说,每个人在资禀性情方面还有他的特殊个性,这和他的文艺的趣味也密切相关。 其次是身世经历。谢安有一次问子弟:“毛诗何句最佳?”谢玄回答:“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谢安表示异议,说:“讦谟定命,远猷辰告句有雅人深致。”(见世说新语)。这两人的趣味不同,却恰合两人不同的身份。谢安自己是当朝一品,所以特别能欣赏那形容老成谋国的两句;谢玄是翩翩佳公子,所以那流连风景,感物兴怀的句子很合他的口胃。本来文学欣赏,贵能设身处地去体会。如果作品所写的与自己所经历的相近,我们自然更容易了解,更容易起同情。杜工部的诗在这抗战期中读起来,特别亲切有味,也就是这个道理。 第三是传统习尚。法国学者泰纳著英国文学史,指出“民族”,“时代”,“周围”为文学的三大决定因素,文艺的趣味也可以说大半受这三种势力形成。各民族,各时代都有它的传统。每个人的“周围”(法文Milieu略似英文Gircle,意谓“圈子”,即常接近的人物,比如说,属于一个派别就是站在那个圈子里)都有它的习尚。在西方,古典派与浪漫派,理想派与写实派;在中国,六朝文与唐宋古文,选体诗,唐诗和宋诗,五代词,北宋词和南宋词,桐城派古文和阳湖派古文,彼此中间都树有很森严的壁垒。投身到某一派旗帜之下的人,就觉得只有那一派是正统,阿其所好,以至目空其馀一切。我个人与文艺界朋友的接触,深深地感觉到传统习尚所产生的一些不愉快的经验。我对新文学属望很殷,费尽千言万语也不能说服国学耆宿们,让他们相信新文学也自有一番道理。我也很爱读旧诗文,向新文学作家称道旧诗文的好处,也被他们嗤为顽腐。此外新旧文学家中又各派别之下有派别,京派海派,左派右派,彼此相持不下。我冷眼看得很清楚,每派人都站在一个“圈子”里,那圈子就是他们的“天下”。 一个人在创作和欣赏时所表现的趣味,大半由上述三个因素决定。资禀性情,身世经历和传统习尚,都是很自然地套在一个人身上的,不轻易能摆脱,而且它们的影响有好有坏,也不必完全摆脱。我们应该做的工夫是根据固有的资禀性情而加以磨砺陶冶,扩充身世经历而加以细心的体验,接收多方的传统习尚而求截长取短,融会贯通。这三层工夫就是普通所谓学问修养。纯恃天赋的趣味不足为凭,纯恃环境影响造成的趣味也不足为凭,纯正的可凭的趣味必定是学问修养的结果。 孔子有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仿佛以为知、好乐是三层事,一层深一层;其实在文艺方面,第一难关是知,能知就能好,能好就能乐。知、好、乐三种心理活动融为一体,就是欣赏,而欣赏所凭的就是趣味。许多人在文艺趣味上有欠缺,大半由于在知上有欠缺。 有些人根本不知,当然不会触感到趣味,看到任何好的作品都如蠢牛听琴,不起作用。这是精神上的残废。犯这种毛病的人失去大部分生命的意味。 有些人知得不正确,于是趣味低劣,缺乏鉴别力,只以需要刺激或麻醉,取恶劣作品疗饥过瘾,以为这就是欣赏文学。这是精神上的中毒,可以使整个的精神受腐化。 有些人知得不周全,趣味就难免狭窄,像上文所说的,被囿于某一派别的传统习尚,不能自拔。这是精神上的短视,“坐井观天,诬天藐小。” 要诊治这三种流行的毛病,唯一的方剂是扩大眼界,加深知解。一切价值都由比较得来,生长在平原,你说一个小山坡最高,你可以受原谅,但是你错误。“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那“天下”也只是孔子所能见到的天下。要把山估计得准确,你必须把世界名山都游历过,测量过。研究文学也是如此,你玩索的作品愈多,种类愈复杂,风格愈纷歧,你的比较资料愈丰富,透视愈正确,你的鉴别力(这就是趣味)也就愈可靠。 人类心理都有几分惰性,常以先入为主,想获得一种新趣味,往往须战胜一种很顽强的抵抗力。许多旧文学家不能欣赏新文学作品,就因为这个道理。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起初习文言文,后来改习语体文,颇费过一番冲突与挣扎。在才置信语体文时,对文言文颇有些反感,后来多经摸索,觉得文言文仍有它的不可磨灭的价值。专就学文言文说,我起初学桐城派古文,跟著古文家们骂六朝文的绮靡,后来稍致力于六朝人的著作,才觉得六朝文也有为唐宋文所不可及处。在诗方面我从唐诗入手,觉宋诗索然无味,后来读宋人作品较多,才发见宋诗也特有一种风味。我学外国文学的经验也大致相同,往往从笃嗜甲派不了解乙派,到了解乙派而对甲派重新估定价值。我因而想到培养文学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来非我所有的征服为我所有。英国诗人华兹华司说道:“一个诗人不仅要创造作品,还要创造能欣赏那种作品的趣味。”我想不仅作者如此,读者也须时常创造他的趣味。生生不息的趣味才是活的趣味,像死水一般静止的趣味必定陈腐。活的趣味时时刻刻在发见新境界,死的趣味老是囿在一个狭窄的圈子里。这道理可以适用于个人的文学修养,也可以适用于全民族的文学演进史。 [book_title]文学上的低级趣味(上) ──关于作品内容 一般讨论文学的人大半侧重好的文学作品,不很注意坏的文学作品,所以导引正路的话说得多,指示迷途的话说得少。刘彦和在文心雕龙里有一篇指瑕,只谈到用字不妥一点。章实斋在文史通义里有一篇古文十弊,只专就古文立论,而且连古文的弊病也未能说得深中要害,例如讥刺到“某国某封某公同里某人之柩”之类好袭头衔的毛病,未免近于琐屑。嗣后模仿古文十弊的文章有张鸿来的今文十弊(见北平师大月刊第十三期)和林语堂的今文八弊(见人间世第二十七期),也都偏从文字体裁和文人习气方面著眼,没有指出文学本身上的最大毛病。我以为文学本身上的最大毛病是低级趣味。所谓“低级趣味”就是当爱好的东西不会爱好,不当爱好的东西偏特别爱好。古人有“嗜痂成癖”的故事,就饮食说,爱吃疮疤是一种低级趣味。在文学上,无论是创作或是欣赏,类似“嗜痂成癖”的毛病很多。许多人自以为在创作文学,或欣赏文学,其实他们所做的勾当与文学毫不相干。文学的创作和欣赏都要靠极锐敏的美丑鉴别力,没有这种鉴别力就会有低级趣味,把坏的看成好的。这是一个极严重的毛病。 在这两篇文章里我想把文学上的低级趣味分为十项来说。弊病并不一定只有十种,我不过仿章实斋古文十弊的先例,略举其成数而已,其馀的不难例推。我把我所举的十种低级趣味略加分析,发现其中有五种是偏于作品内容的,另外五种是偏于作者态度的。 本篇先说关于内容方面的低级趣味。本来文学之所以为文学,在内容与形式构成不可分析的和谐的有机整体。如果有人专从内容著眼或专从形式著眼去研究文学作品,他对于文学就不免是外行。比如说崔灏的长干行:“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移舟暂相问,或恐是同乡,”一首短诗,如果把内容和形式拆开来说,那女子攀问同乡一段情节(内容)算得什么?那二十字所排列的五绝体(形式)又算得什么?哪一个船码头上没有攀问同乡的男女?哪一个村学究不会胡诌五言四句?然而长干行是世人公认的好诗,它就好在把极寻常的情节用极寻常的语言表现成为一种生动的画境,使读者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见其情。这是一个短例,一切文学作品都可作如此观。但是一股人往往不明白这个浅近的道理,遇到文学作品,不追问表现是否完美,而专去问内容。他们所爱好的内容最普遍的是下列五种: 第一是侦探故事。人生来就有好奇心,一切知识的寻求,学问的讨探,以及生活经验的尝试都由这一点好奇心出发。故事的起源也就在人类的好奇心。小孩子略懂人事,便爱听故事,故事愈穿插得离奇巧妙,也就愈易发生乐趣。穿插得最离奇巧妙的莫过于侦探故事。看这种故事有如猜谜,先有一个困难的疑团,产生疑团的情境已多少埋伏著可以解释疑团的线索,若隐若现,忽起忽没,旧线索牵引新线索,三弯九转,最后终于转到答案。在搜寻线索时,“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是一种乐趣;在穷究到底细时,“一旦豁然贯通”更是一种乐趣。贪求这种乐趣本是人情之常,而且文学作品也常顾到要供给这种乐趣,在故事结构上做工夫。小说和戏剧所尝讲究的“悬揣与突惊”(Suspense and Surprise)便是侦探故事所赖以引人入胜的两种技巧。所以爱好侦探故事本身并不是一种坏事,在文学作品中爱好侦探故事的成分也不是一种坏事。但是我们要明白,单靠寻常侦探故事的一点离奇巧妙的穿插绝不能成为文学作品,而且文学作品中有这种穿插的,它的精华也绝不在此。文学作品之成为文学作品,在能写出具体的境界,生动的人物和深刻的情致。它不但要能满足理智,尤其要感动心灵。这恰是一般侦探故事所缺乏的,看最著名的福尔摩斯侦探案或春明外史就可以明白。它们有如解数学难题和猜灯谜,所打动的是理智不是情感。一般人的错误就在把这一类故事不但看成文学作品,而且看成最好的文学作品,废寝忘餐,手不释卷,觉得其中滋味无穷。他们并且拿读侦探故事的心理习惯去读真正好的文学作品,第一要问它有没有好故事,至于性格的描写,心理的分析,情思与语文的融贯,人生世相的深刻了解,都全不去理会。如果一种文学作品没有侦探故事式的穿插,尽管写得怎样好,他们也尝不出什么味道。这种低级趣味的表现在一般读者中最普遍。 其次是色情的描写。文学的功用本来在表现人生,男女的爱情在人生中占极重要的位置,文学作品尝用爱情的“母题”,本也无足深怪;一般读者爱好含有爱情“母题”的文学作品更无足深怪。不过我们必须明白一点重要的道理。爱情在文艺中只是一种题材,像其它题材一样,本身只像生铜顽石,要经过镕炼雕琢,得到艺术形式,才能成为艺术作品。所以文艺所表现的爱情和实际人生的爱情有一个重要的分别,就是一个得到艺术的表现,一个没有得到艺术的表现。西厢记里“软玉温香抱满怀,春至人间花弄色,露滴牡丹开”几句所指的是男女交媾。普通男女交媾是一回事;这几句词却不只是这么一回事,它在极淫猥的现实世界之上造成另一个美妙的意象世界。我们把这几句词当作文艺欣赏时,所欣赏的并不是男女交媾那件事实,而是根据这件事实而超出这件事实的意象世界。我们惊赞这样极平凡的事实表现得这样美妙。如果我们所欣赏的只是男女交媾那件事实,那末,我们大可以在实际人生中到处找出这种欣赏对象,不必求之于文艺。这个简单的说明可以使我们明白一般文艺欣赏的道理。我们在文艺作品中所当要求的是美感,是聚精会神于文艺所创造的意象世界,是对于表现完美的惊赞;而不是实际人生中某一种特殊情绪,如失恋,爱情满意,穷愁潦倒,恐惧,悲伤,焦虑之类。自然,失恋的人读表现失恋情绪的作品,特别觉得痛快淋漓。这是人之“常情”,却不是“美感”。文艺的特质不在解救实际人生中自有解救的心理上或生理上的饥渴,它不应以刺激性欲或满足性欲为目的,我们也就不应在文艺作品中贪求性欲的刺激或满足。但是事实上不幸得很,有许多号称文艺创作者专在逢迎人类要满足实际饥渴一个弱点,尽量在作品中刺激性欲,满足性欲;也有许多号称文艺欣赏者在实际人生中的欲望不能兑现,尽量在文学作品中贪求性欲的刺激和满足。鸳鸯、蝴蝶派小说所以风行,就因为这个缘故。这种低级趣味的表现在“血气方刚”的男男女女中最为普遍。 第三是黑幕的描写。拿最流行的小说来分析,除掉侦探故事与色情故事以外,最常用的材料是社会黑幕。从前上海各报章所尝披露的黑幕大观之类的小说(较好的例有官场现形记和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状)颇风行一时,一般人爱看这些作品,如同他们打开报纸先看离婚案,暗杀案,骗案之类新闻一样,所贪求的就是那一点强烈的刺激,西方人所说的Sensation。本来社会确有它的黑暗方面,文学要真实地表现人生,并没有把世界渲染得比实际更好的必要。如果文艺作品中可悲的比可喜的情境较多,唯一的理由就是现实原来如此,文学只是反映现实。所以描写黑幕本身也并不是一件坏事。欧洲文学向推悲剧首屈一指,近代比较伟大的小说也大半带有悲剧性;这两类文学所写的也还可以说都是黑幕,离不掉残杀,欺骗,无天理良心之类的事件。不过悲剧和悲剧性的小说所以崇高,并不在描写黑幕,而在达到艺术上一种极难的成就,于最困逆的情境见出人性的尊严,于最黑暗的方面反映出世相的壮丽。它们令我们对于人生朝深一层看,也朝高一层看。我们不但不感受实际悲惨情境所应引起的颓丧与苦闷,而且反能感发兴起,对人生起一种虔敬。从悲剧和悲剧性的小说我们可以看出艺术点染的功用。大约情节愈惨酷可怕,艺术点染的需要也就愈大,成功也就愈难。所以把黑幕化为艺术并不是一件易事。如果只有黑幕而没有艺术,它所赖以打动读者就是上文所说的那一点强烈的刺激。我们在作品中爱看残酷,欺骗,卑污的事迹,犹如在实际人生中爱看这些事迹一样,所谓“隔岸观火”,为的是要满足残酷的劣根性。刑场上要处死犯人,不是常有许多人抢著去看么?离开艺术而欣赏黑幕,心理和那是一样的。这无疑地还是一种低级趣味 第四是风花雪月的滥调。古代文艺很少有流连风景的痕迹,自然通常只是人物生活的背景,画家和文人很少为自然而描写自然。崇拜自然的风气在欧洲到十九世纪浪漫主义起来以后才盛行。在中国它起来较早,从东晋起它就很占势力,所谓“老庄告退而山水方滋”,陶谢的诗是这种新风气之下最灿烂的产品。从艺术境界说,注意到自然风景的本身,确是一种重要的开拓。人类生长在自然里自然由仇敌而变成契友,彼此间互相的关系日渐密切。人的思想情感和自然的动静消息尝交感共鸣。自然界事物常可成为人的内心活动的象征。因此文艺中乃有“即景生情”,“因情生景”,“情景交融”种种胜境。这是文艺上一种很重要的演进,谁都不否认。但是因为自然在大艺术家和大诗人的手里曾经放过奇葩异彩,因为它本身又可以给劳苦困倦者以愉快的消遣和安息,一般人对于它与艺术的关系便发生一种误解,以为风花雪月花鸟山水之类事物是美的,文艺用它们做材料,也就因而是美的。这是误解,因为它假定艺术的美丑取决于题材的美丑。有些作家相信要写成伟大的作品,必选择伟大的题材如英雄事迹之类,和相信作品里有风花雪月花鸟山水等等就可以美,是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不明白“连篇累牍尽是月露风云”,其中有许多实在是空洞腐滥,不表现任何情感,也不能引起任何情感。从前号称风雅的骚人墨客尝犯这毛病,现在新文学家有时也“雅到俗不可耐”。许多关于自然的描写都没有情感上的绝对必要,只是相习成风,人家盲目地说这才美,自己也就跟著相信这真是美。这种习惯就是心理学家所谓“套板反应”(Stock Response),是一切低级趣味的病根。 第五是口号教条。文艺是不是一种宣传工具呢?关于这一点,我知道我的意见和许多人的不相同,话说来很长,我在文艺心理学已说得相当详细,在这里我只能说一个梗概。这问题在古今中外都闹得很久,双方都有很有力的人提出很有力的理论,我们用不著固执成见。从一方面看,文艺对于人生必有彻底的了解与同情,把这了解与同情渗透到读者的心里,使他们避免狭陋与自私所必有的恶果;同时,它让心灵得到自由活动,情感得到健康的宣泄和怡养,精神得到完美的寄托场所,超脱现实世界所难免的秽浊而徜徉于纯洁高尚的意象世界,知道人生永远有更值得努力追求的东西在前面──这一切都可以见出文艺对于人的影响是良好的,人可以从文艺中得到极好的教训,最好的宣教工具就莫过于文艺。但从另一方面看,文艺在创作与欣赏中都是一种独立自足的境界,它自有它的生存理由,不是任何其它活动的奴属,除掉创造出一种合理慰情的意象世界叫做“作品”的东西以外,它没有其它目的,其它目的如果闯入,那是与艺术本身无关的。存心要创造艺术,那是一种内在的自由的美感活动;存心要教训人,那是一种道德的或实用的目的。这两桩事是否可合而为一呢?一箭射双雕是一件很经济的事,一人骑两马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拿文艺做宣传工具究竟属于哪一种呢?从美学看,创作和欣赏都是聚精会神的事,顾到教训就顾不到艺术,顾到艺术也就顾不到教训。从史实看,大文艺家的作品尽管可以发生极深刻的教训作用,可是他们自己在创造作品时大半并不存心要教训人,存心要教训人的作品大半没有多大艺术价值。所以我对于利用文艺作宣传工具一事极端怀疑。我并不反对宣传,但是我觉得用文艺作宣传工具,作品既难成功,就难免得反结果使人由厌恶宣传所取的形式因而厌恶到所宣传的主张。我也很了解甚至同情宣传者要冒文艺的名,但是我觉得从事于文艺的人要明白此中底细,立定脚跟,不要随声附和。我本不想说出这番不合时宜的话来开罪许多新作家,但是我深深感觉到“口号教条文学”在目前太流行,而中国新文学如果想有比较伟大的前途,就必须作家们多效忠于艺术本身。他们须感觉到自己的尊严,艺术的尊严以至于读者的尊严;否则一昧作应声虫,假文艺的美名,做呐喊的差役,无论从道德观点看或从艺术观点看,都是低级趣味的表现。 总观上述五种弊病,公同的病根在离开艺术而单讲内容。离开艺术,内容本身就可以使我们爱好或厌恶,那自然也是常有的事,但那并不是艺术观点上的好恶;我们要爱它恶它,并不一定要在艺术作品中去找它。许多伟大的作品所用的材料都很平凡,许多美丽的作品所用的材料都很丑陋。艺术之为艺术,并不在所用的材料如何,而在取生糙的自然在情感与想像的炉火里镕炼一番,再雕琢成为一种超自然的意象世界。一种内容既经过艺术的表现,就根本变成另外一回事,我们就应把它当作内容形式不可分的有机体看待。我们鉴赏的对象不是未经艺术点化以前生糙的内容(如侦探故事,爱情故事,黑幕,自然风景,抽象的道理之类),而是艺术点化以后的作品。艺术点化的成功或失败就是美丑好恶所应有的唯一的标准。离开这标准而对于艺术作品判美丑,起好恶,那就是低级趣味。 [book_title]文学上的低级趣味(下) ──关于作者态度 文艺的功用在表现作者的情感思想,传达于读者,使读者由领会而感动。就作者说,他有两重自然的急迫需要。第一是表现。情感思想是生机,自然需要宣泄,宣泄才畅通愉快,不宣泄即抑郁苦闷。所以文艺是一件不得已的事。一个作家如果无绝对的必要,他最好是守缄默;得已而不已,勉强找话来说,他的动机就不纯正,源头就不充实,态度就不诚恳,作品也就不会有很大的艺术价值。其次是传达的需要。人是社会动物,需要同情,自己愈珍视的精神价值愈热烈地渴望有人能分享。一个作者肯以深心的秘蕴交付给读者,就显得他对读者有极深的同情,同时也需要读者的同情报答。所以他的态度必须是诚恳的,严肃而又亲切的。如果一个作家在内心上并无这种同情,只是要向读者博取一点版税或是虚声,为达到这种不很光明的目的,就不惜择不很光明的手段,逢迎读者,欺骗读者,那也就决说不上文艺。在事实上,文艺成为一种职业以后,这两种毛病,这表现与传达两种急迫需要的缺乏,都很普遍。作者对自己不忠实,对读者不忠实,如何能对艺术忠实呢?这是作者态度上的基本错误,许多低级趣味的表现都从此起。 第一是无病呻吟,装腔作势。文艺必出于至性深情,谁也知道。但是没有至性深情的人也尝有出产作品的引诱,于是就只有装腔作势,或是取浅薄俗滥的情调加以过分的夸张。最坏的当然是装腔作势,心里没有那种感触,却装著有那种感触。满腔尘劳俗虑,偏学陶谢恣情山水,冒充风雅;色情的追逐者实际只要满足生理的自然需要,却跟著浪漫诗人讴歌恋爱圣洁至上;过的是骄奢淫佚的生活,行径近于市侩士绅,却咀咒社会黑暗,谈一点主义,喊几声口号,居然像一个革命家。如此等类,数不胜数,沐猴而冠,人不像人。此外有一班人自以为有的是情感,无论它怎样浅薄俗滥,都把它和盘托出,尽量加以渲染夸张。这可以说是“泄气主义”。人非木石,谁对于人事物态的变化没有一点小感触?春天来了,万物欣欣向荣。心里不免起一阵欣喜或一点留恋;秋天来了,生趣逐渐萧索,回想自家身世,多少有一点迟暮之感;清风明月不免扰动闺思,古树暮鸦不免令人暗伤羁旅;自己估定的身价没有得到社会的重视,就觉得怀才莫展,牢骚抑郁;喝了几杯老酒,心血来潮,仿佛自己有一副盖世英雄的气概,倘若有一两位“知己”,披肝沥胆,互相推许,于是感激图报的“义气”就涌上来了。这一切本来都是人情之常,但是人情之常中正有许多荒唐妄诞,酸气滥调,除掉当作喜剧的穿插外,用不著大吹大擂。不幸许多作家终生在这些浅薄俗滥的情调中讨生活,像醉汉呓语,就把这些浅薄俗滥的情调倾泻到他们所谓“作品”里去。“一把酸辛泪”却是“满纸荒唐言。”这种“泄气主义”有它的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国自古有所谓“骚人墨客”,徜徉诗酒,嗟叹生平,看他们那样“狂歌当泣”的神情,竟似胸中真有销不尽的闲愁,浇不平的磈磊。至于一般士女的理想向来是才子佳人,而才子佳人的唯一的身份证是“善病工愁”,“吟风弄月”。在欧洲,与浪漫主义结缘最深的“感伤主义”(Sentimentalism)事实上也还是一种“泄气主义”。诗人们都自以为是误落人寰的天仙,理想留在云端,双脚陷在泥淖,不能自拔,怨天尤人,仿佛以为不带这么一点感伤色彩,就显不出他们的高贵的身份。拜伦的那一身刺眼的服装,那一副憔悴行吟长吁短叹的神情,在当时迷醉了几多西方的佳人才子!时代过了,我们冷眼看他一看,他那一副像挺得笔直,做姿势让人画像的样子是多么滑稽可笑!我们在这新旧交替之际,还有许多人一方面承继著固有的骚人墨客和才子佳人的传统,一方面又染著西方浪漫主义的比较粗陋一面的色彩,满纸痛哭流泪,骨子里实在没有什么亲切深挚的情感。这种作品,像柏拉图老早就已经看到的,可以逢迎人类爱找情感刺激的弱点,尝特别受读者欢迎。这种趣味是低级的,因为它是颓废的,不健康的,而且是不艺术的。 其次是嘻皮笑脸,油腔滑调。取这种态度的作者大半拿文艺来逢场作戏,援“幽默”作护身符。本来文艺的起源近于游戏,都是在人生世相的新鲜有趣上面玩索流连,都是人类在精力富裕生气洋溢时所发的自由活动。所以文艺都离不掉几分幽默。我在诗论里诗与谐隐篇曾经说过:“凡诗都难免有若干谐趣。情绪不外悲喜两端。喜剧中都有谐趣,用不著说;就是把最悲惨的事当作诗看时,也必在其中见出谐趣。我们如果仔细玩味蔡琰的悲愤诗或是杜甫的新婚别之类的作品,或是写自己的悲剧,或是写旁人的悲剧,都是痛定思痛,把所写的事看成一种有趣的意象,有几分把它当作戏看的意思。丝毫没有谐趣的人大概不易做诗,也不易欣赏诗。诗与谐都是生气的富裕,不能谐是枯燥贫竭的征候,枯燥贫竭的人和诗没有缘分。但是诗也是最不易谐,因为诗最忌轻薄,而谐则最易流于轻薄。”这段引语里的“谐”就是幽默,我这番话虽专就诗说,实在可通用于一般文艺。我们须承认幽默对于文艺的重要,同时也要指出幽默是极不容易的事。幽默有种种程度上的分别。说高一点,庄子、司马迁、陶潜、杜甫一班大作家有他们的幽默;说低一点,说相声、玩杂耍、村戏打诨、市井流氓鬬唇舌、报屁股上的馀兴之类玩艺也有他们的幽默。幽默之中有一个极微妙的分寸,失去这个分寸就落到下流轻薄。大约在第一流作品中,高度的幽默和高度的严肃尝化成一片,一讥一笑,除掉助兴和打动风趣以外,还有一点深刻隽永的意味,不但可耐人寻思,还可激动情感,笑中有泪,讥讽中有同情。许多大诗人、悲剧家、喜剧家和小说家尝有这副本领。不过这种幽默往往需要相当的修养才能领会欣赏,一般人大半只会欣赏说相声、唱双簧、村戏打诨、流氓显俏皮劲那一类的幽默。他们在实际人生中欢喜这些玩艺,在文艺作品中也还是要求这些玩艺。有些作家为著要逢迎这种低级趣味,不惜自居小丑,以谑浪笑傲为能事。前些时候有所谓“幽默小品”藉几种流行的刊物轰动了一时,一般男女老少都买它、读它、羡慕它、模仿它。一直到现在,它的影响还很大。 第三是摇旗呐喊,党同伐异。思想上只有是非,文艺上只有美丑。我们的去取好恶应该只有这一个标准。如果在文艺方面,我们有敌友的分别,凡是对文艺持严肃纯正的态度而确有成就者都应该是朋友,凡是利用文艺作其他企图而作品表现低级趣味者都应该是仇敌。至于一个作者在学术、政治、宗教、区域、杜会地位各方面是否和我相同,甚至于他和我是否在私人方面有无恩怨关系,一律都在不应过问之列。文艺是创造的,各人贵有独到,所以人与人在文艺上不同,比较在政治上或宗教上不同应该还要多些。某一地某一时的文艺,不同愈多,它的活力也就愈大。当然,每一时一地的作家倾向常有相近的,本著同声相应的原则,聚集在一起成为一种派别,这是历史上常有的事而且本身也不是坏事。不过模仿江湖帮客结义的办法,立起一个寨主,树起一面旗帜,招徒聚众,摇旗呐喊,自壮声威,逼得过路来往人等都来“落草”归化,敢有别树一帜的就兴师动众,杀将过去,这种办法于己于人都无好处,于文艺更无好处。我们无用讳言,这种江湖帮客的恶习在我们的文艺界似仍很猖獗。文艺界也有一班野心政客,要霸占江山,垄断顾客,争窃宗主,䩄颜以“提携新进作家”自命,招收徒弟,一有了“群众”,就像王麻儿卖膏药,沿途号喊“只此一家,谨防假冒”,至于自己的膏药是“万宝灵应”,那更不用说了。他们一方面既虚张自己的声势,写成一部作品便大吹大擂地声张出去;一方面又要杀他人的威风,遇到一个不在自己旗帜之下的作品,便把它扯得稀滥,断章取义把它指摘得体无完肤,最优待的办法也只是予以冷酷的忽视。这种“策略”并不限于某一派人。文言作者与白话作者相待如此,白话作者中种种派别互相对待也是如此。可怜许多天真的读者经不起这种呐喊嘲骂的暗示,深入彀中而不自知,不由自主地养成一些偏见,是某派某人的作品必定是好的,某派某人的作品必定是坏的,在阅读与领会之前便已注定了作品的价值。拿“低级趣味”来形容他们,恐怕还太轻吧。 第四是道学冬烘,说教劝善。我们在讨论题材内容时,已经指出文艺宣传口号教条的错误。在这里我们将要谈的倒不是有意作宣传的作品,而是从狭义的道德观点来看作品中人物情境一个普遍的心理习惯。文艺要忠实地表现人生,人生原有善恶媸妍幸运灾祸各方面。我们的道德意识天然地叫我们欢喜善的、美的、幸运的、欢乐的一方面,而厌恶恶的、丑的、灾祸的、悲惨的一方面。但是文艺看人生,如安诺德所说的,须是“镇定的而且全面的”(Look on life steadily and as a whole),就不应单著眼到光明而闪避黑暗。站在高一层去看,相反的往往适以相成,造成人生世相的伟大庄严。一般人却不容易站在高一层去看,在实际人生中尽管有缺陷,在文艺中他们却希望这种缺陷能得到弥补。莎士比亚写李尔王,让一个最孝顺最纯洁的女子在结局时遭遇惨死。约翰生说他不能把这部悲剧看到终局,因为收场太惨。十八世纪中这部悲剧出现于舞台,收场完全改过,孝女不但没有死而且和一位忠臣结了婚。我们中国的红楼梦没有让贾宝玉和林黛玉大团圆,许多人也引为憾事,所以有续红楼梦来弥补这个缺陷。西厢记本来让莺莺改嫁郑恒,锦西厢却改成嫁郑恒的是红娘,莺莺终于归了张珙。诸如此类的实例很多,都足以证明许多人把“道德的同情”代替了“美感的同情”。这分别在那里呢?比如说一个戏子演曹操,扮那副老奸巨滑的样子,维妙维肯,观众中有一位木匠手头恰提著一把斧子,不禁义愤填胸,奔上戏台去把演曹操的那人的头砍下。这位木匠就是用“道德的同情”来应付戏中人物;如果他用“美感的同情”,扮曹操愈像,他就应该愈高兴,愈喝采叫好。懂得这个分别,我们再去看看一般人是用那一种同情去读小说戏剧呢?看武松杀嫂,大家感觉得痛快,金圣叹会高叫“浮一大白”;看晴雯奄奄待毙,许多少爷小姐流了许多眼泪。他们要“善恶报应,因果昭彰”,要“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要替不幸运的打抱不平。从道德的观点看,他们的义气原可钦佩;从艺术的观点看,他们的头脑和太上感应篇、阴骘劝世文诸书作者的是一样有些道学冬烘气,都不免有低级趣味在作祟。 第五是涂脂抹粉,卖弄风姿。文艺是一种表现而不是一种卖弄。表现的理想是文情并茂,“充实而有光辉”,虽经苦心雕琢,却是天衣无缝,自然熨贴,不现勉强作为痕迹。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像一个大家闺秀,引人注目而却不招邀人注目,举止大方之中仍有她的贞静幽闲,有她的高贵的身份。艺术和人一样,有它的品格,我们常说某种艺术品高,某种艺术品低,品的高低固然可以在多方面见出,最重要的仍在作者的态度,品高的是诚于中,形于外,表里如一地高华完美。品低的是内不充实而外求光辉,存心卖弄,像小家倡妇涂脂抹粉,招摇过市,眉挑目送的样子。文艺的卖弄有种种方式。最普通的是卖弄词藻,只顾堆砌漂亮的字眼,显得花枝招展,绚烂夺目,不管它对于思想情感是否有绝对的必要。从前骈俪文犯这毛病的最多,现在新进作家也有时不免。其次是卖弄学识。文艺作者不能没有学识,但是他的学识须如盐溶解在水里,尝得出味,指不出形状。有时饱学的作者无心中在作品中流露学识,我们尚不免有“学问汨没性灵”之感,至于有意要卖弄学识,如暴发户对人夸数家珍,在寻常做人如此已足见趣味低劣,在文艺作品中如此更不免令人作呕了。过去中国文人犯这病的最多,在诗中用僻典、谈哲理、写古字,都是最显著的例。新文学作家常爱把自己知道比较清楚的材料不分皂白的和盘托出,不管它是否对于表现情调,描写人物或是点明故事为绝对必需,写农村就把农村所有的东西都摆进去,写官场也就把官场所有的奇形怪状都摆进去,有如杂货店,七零八落的货物乱堆在一起,没有一点整一性,连比较著名的作品如赛珍珠的大地,吴研人的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状之类均不免此病,这也还是卖弄学识。第三是卖弄才气。文艺作者固不能没有才气,但是逞才使气,存心衒耀,仍是趣味低劣。像英国哲学家休谟和法国诗人魏尔伦所一再指示的,文学不应只是“雄辩”(Eloquence),而且带不得雄辩的色彩。“雄辩”是以口舌争胜,说话的人要显出他聪明,要博得群众的羡慕,要讲究话的“效果”,要拿出一副可以镇压人说服人的本领给人看,免不掉许多装模做样,愈显得出才气愈易成功。但是这种浮浅的衒耀对于文学作品却是大污点。一般文学作者愈有才气,也就愈难避免衒耀雄辩的毛病。从前文人夸口下笔万言,倚马可待,文成一字不易,做诗押险韵,和韵的诗一做就是几十首,用堂皇铿锵的字面,戏剧式表情的语调,浩浩荡荡,一泻直下,乍听似可喜,细玩无馀味,这些都是卖弄才气,用雄辩术于文学。爱好这一类的作品在趣味上仍不很高。 文学趣味上的毛病是数不尽的,以上十点只是举其荦荦大者。十点之中有些比较严重,有些比较轻微,但在一般初学者中都极普遍。许多读者听到我这番话,发现他们平时所沾沾自喜的都被我看成低级趣味,不免怪我太严格苛求,太偏狭。这事不能以口舌争,我只能说:一个从事文学者如果入手就养成低级趣味,愈向前走就离文学的坦途大道愈远。我认为文学教育第一件要事是养成高尚纯正的趣味,这没有捷径,唯一的办法是多多玩味第一流文艺杰作,在这些作品中把第一眼看去是平淡无奇的东西玩味出隐藏的妙蕴来,然后拿“通俗”的作品来比较,自然会见出优劣。优劣都由比较得来,一生都在喝坏酒,不会觉得酒的坏,喝过一些好酒以后,坏酒一进口就不对味。一切方面的趣味大抵如此。 [book_title]写作练习 研究文学只阅读绝不够,必须练习写作,世间有许多人终身在看戏、念诗、读小说,却始终不动笔写一曲戏、一首诗或是一篇小说。这种人容易养成种种错误的观念。自视太低者以为写作需要一副特殊的天才,自问既没有天才,纵然写来写去,总写不到名家的那样好倒不如索性不写为妙。自视过高者以为自己已经读了许多作品,对于文学算是内行,不写则已,写就必与众不同,于是天天在幻想将来写出如何伟大的作品,目前且慢些再说。这两种人阅读愈多,对于写作就愈懒惰,所以有人把学问看成写作的累,以为学者与文人根本是两回事。这自然又是一个错误的观念。 只阅读而不写作的人还另有一种误解,以为自己写起来虽是平庸,看旁人的作品却有一副高明的眼光,这就是俗语所谓“眼高手低”。一般职业的批评家欢喜拿这话头来自宽自解。我自己在文艺批评中鬼混了一、二十年,于今深知在文艺方面手眼必须一致,眼低者手未必高,手低者眼也未必高。你自己没有亲身体验过写作的甘苦,对于旁人的作品就难免有几分隔靴搔痒。很显著的美丑或许不难看出,而于作者苦心经营处和灵机焕发处,微言妙趣大则源于性情学问的融会,小则见于一字一句的选择与安排,你如果不曾身历其境,便难免忽略过去。克罗齐派美学家说,要欣赏莎士比亚,你须把你自己提升到莎士比亚的水准。他们理应补充一句说:你无法把自己提升到莎士比亚的水准,除非你试过他的工作。莎士比亚的朋友本姜生说得好:“只有诗人,而且只有第一流诗人,才配批评诗。”你如果不信这话,你试想一想:文学批评虽被认为一种专门学问,古今中外有几个自己不是写作者而成为伟大的批评家?我只想到亚理斯多德一个人,而他对于希腊诗仍有不少的隔膜处。 文学的主要功用是表现。我们如果只看旁人表现而自己不能表现,那就如哑子听人说话,人家说得愈畅快,自己愈闷得心慌。听人家说而自己不说,也不感觉闷,我不相信这种人对于文艺能有真正的热忱。人生最大的快慰是创造,一件难做的事做成了,一种闷在心里的情感或思想表现出来了,自己回头一看,就如同上帝创成了世界,母亲产出了婴儿,看到它好,自己也充分感觉到自己的力量,越发兴起鼓舞。没有尝到这种快慰的人就没有尝到文学的最大乐趣。 要彻底了解文学,要尽量欣赏文学,你必须自己动手练习创作。创作固然不是一件易事,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像一切有价值的活动,它需要辛苦学习才能做得好。假定有中人之资,依著合理的程序,一步一步地向前进,有一分工夫,绝有一分效果,孳孳不辍,到后来总可以达到意到笔随的程度。这事有如下围棋,一段一段地前进,工夫没有到时,慢说想跳越一段,就是想多争一颗子也不行。许多学子对文学写作不肯经过浅近的基本的训练,以为将来一动笔就会一鸣惊人,那只是妄想,虽天才也未必能做到。 练习写作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须牢记在心的,就是有话必说,无话不说,说须心口如一,不能说谎。文学本来是以语文为工具的表现艺术。心里有东西要表现,才拿语文来表现。如果心里要表现的与语文所表现的不完全相同,那就根本失去表现的功用。所谓“不完全相同”可以有两个原因,一是作者的能力不够,一是他存心要说谎。如果是能力不够,他最好认清自己能力的限度,专写自己所能写的,如是他的能力自然逐渐增进。如果是存心说谎,那是入手就走错了路,他愈写就愈入迷,离文学愈远。许多人在文学上不能有成就,大半都误在入手就养成说谎的习惯。 所谓“说谎”,有两种涵义。第一是心里那样想而口里不那样说。一个作家须有一个“我”在,须勇敢地维护他的“我”性。这事虽不容易,许多人有意或无意地在逢迎习俗,苟求欺世盗名,昧著良心去说话,其实这终久是会揭穿的。文学不是说谎的工具,你纵想说谎也无从说。“言为心声”,旁人听到你的话就会窥透你的心曲,无论你的话是真是假。论语载有几句逸诗:“棠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斯远而。”孔子一眼就看破这话的不诚实,他说:“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作者未尝不想人相信他“岂不尔思”,但是他心里“未之思”,语言就无从表现出“思”来。他在文学上失败,在说谎上也失败了。 其次,说谎是强不知以为知。你没有上过战场,却要描写战场的生活,没有仔细研究过一个守财奴的性格,却在一篇戏剧或小说中拿守财奴做主角,尽管你的想像如何丰富,你所写的一定缺乏文学作品所必具的真实性。人不能全知,也不能全无所知。一个聪明的作家须认清自己知解的限度,小心谨慎地把眼光注视著那限度以内的事物,看清楚了,才下笔去写。如果他想超过那限度以外去摸索,他与其在浪漫派作家所谓“想像”上做工夫,不如在写实派作家所谓“证据”上做工夫,这就是说,增加生活的经验,把那限度逐渐扩大。说来说去,想像也还是要利用实际经验。 记得不肯说谎的一个基本原则,每遇到可说的话,就要抓住机会,马上就写,要极力使写出来的和心里所想的恰相符合。习文有如习画,须常备一个速写簿带在身边,遇到一片风景,一个人物,或是一种动态,觉得它新鲜有趣,可以入画,就随时速写,写得不像,再细看摆在面前的模特儿,反复修改,务求其像而后已。这种工夫做久了之后,我们一可以养成爱好精确的习惯;二可以逐渐养成艺术家看事物的眼光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可发见值得表现的情境;三可以增进写作的技巧,逐渐使难写的成为易写。 在初写时,我们必须谨守著(一)知道清楚的,(二)易于著笔的两种材料的范围。我把这两层分开来说,其实最重要的条件还是知得清楚,知得不清楚就不易于著笔。我们一般人至少对于自己日常生活知得比较清楚,所以记日记是初学习作的最好的方法。普通日记只如记流水帐,或是作干燥无味的起居注,那自然与文学无干。把日记当作一种文学的训练就要把本身有趣的材料记得有趣。如果有相当的敏感,到处留心,一日之内值得记的见闻感想决不会缺乏。一番家常的谈话、一个新来的客、街头一阵喧嚷、花木风云的一种新变化、读书看报得到的一阵感想、听来的一件故事,总之,一切动静所生的印象,都可以供你细心描绘,成为好文章。你不必预定每天应记的字数,只要把应记的记得恰到好处,长则数百字,短则数十字,都可不拘。你也不必在一天之内同时记许多事,多记难免如“数莱菔下窖”,决不会记得好。选择是文学的最重要的工夫,你每天选一件最值得记的,把它记得妥妥贴贴,记成一件“作品”出来,那就够了。 宇宙间一切现象都可以纳到四大范畴里去,就是情理事态。情指喜怒哀乐之类主观的感动,理是思想在事物中所推求出来的条理秩序,事包含一切人物的动作,态指人物的形状。文学的材料就不外这四种。因此文学的功用通常分为言情、说理、叙事、绘态(亦称状物或描写)四大类。文学作品因体裁不同对这四类功用各有所偏重。例如诗歌侧重言情,论文侧重说理,历史、戏剧、小说都侧重叙事,山水人物杂记侧重绘态。这自然是极粗浅的分别,实际上情理事态常交错融贯,事必有态,情常寓理,不易拆开。有些文学课本把作品分为言情、说理、叙事、绘态四类,未免牵强。一首诗、一曲戏、或一篇小说,可以时而言情说理,时而叙事绘态。纯粹属于某一类的作品颇不易找出,作品的文学价值愈高,愈是情理事态打成一片。 不过在习作时,我们不妨记起这四类的分别,因为四类作法对于初学有难有易,初学宜由易而难,循序渐进。从前私塾国文教员往往入手就教学生作论说,至今这个风气仍在学校里流行。这办法实在不妥。说理文需要丰富的学识和谨严的思考。这恰是青年人通常所缺乏的。他们没有说理文所必具的条件而勉强做说理文,势必袭陈腐的滥调发空洞的议论。我有时看到大学生的国文试卷,常是满纸“大凡天下”,学理工者也是如此,因而深深地感觉到不健康的语文教育可以酿成思想糊涂。早习说理文的坏处还不仅此。青年期想像力较丰富,所谓“想像”是指运用具体的意象去思想,与我们一般成年人运用抽象的概念去思想不同。这两种思想类型的分别恰是文艺与科学的分别。所以有志习文学创作者必须趁想像力丰富时期,学会驾驭具体的情境,让世界本其光热色相活现于眼前,不只是一些无血无肉的冷冰冰的理。舍想像不去发展,只耗精力于说理,结果心里就只会有“理”而不会有“象”,那就是说,养成一种与文艺相反的习惯。我自己吃过这亏,所以知道很清楚。 现代许多文学青年欢喜写抒情诗文。我曾做过一个文艺刊物的编辑,收到的青年作家的稿件以抒情诗文为最多。文学本是表现情感的,青年人是最富于情感的,这两件事实凑拢起来,当然的结论是青年人是爱好文学的。在事实上许多青年人走上文学的路,也确是因为他们需要发泄情感。不过就习作说,入手就写言情诗文仍是不妥当。第一,情感迷离恍忽,不易捉摸,正如梦中不易说梦,醉中只觉陶陶。诗人华兹华司说得好,“诗起于沉静中回味得来的情绪”,意与中文成语“痛定思痛”相近。青年人容易感受情绪,却不容易于沉静中回味情绪,感受情绪而加以沉静回味是始而“入乎其中”,继而“出乎其外”,这需要相当的修养。回味之后,要把情绪表现出来,也不能悲即言悲,喜即言喜,必须使情绪融化于具体的意象,或寓情于事,如“步出城东门,遥望江南路,前日风云中,故人从此去”,不言惜别而惜别自见;或寓情于景(即本文所谓态),如“西风残照,汉家陵阙”,不言悲凉而悲凉自见。所以言情必藉叙事绘态,如果没有先学叙事绘态,言情文绝不易写得好。现在一般青年作家祇知道抽象地说悲说喜,再加上接二连三的惊叹号,以为这就算尽了言情的能事。悲喜即言喜,谁不会?堆砌惊叹号,谁不会?祇是你言悲言喜而读者不悲不喜,你用惊叹号而读者并不觉有惊叹的必要,那还算得什么文学作品?其次,情感自身也需要陶冶镕炼,才值得文学表现。人生经验愈丰富,事理观察愈深刻,情感也就愈沉著,愈易融化于具体的情境。最沉痛的言情诗文往往不是一个作家的早年作品,我们的屈原、庾信、杜甫和苏轼,西方的但丁、莎士比亚和哥德都可以为证。青年人的情感来得容易,也来得浮泛,十个人失恋就有九个人要悲观自杀,就有九个人表现同样的姿态,过了一些时候,就有九个人都仍旧欢天喜地过日子。他们的言情作品往往表现一种浅薄的感伤主义,即西方人所谓sentimentalism。这恰是上品言情文的大忌讳。 为初学写作者说法,说理文可缓作,言情文也可缓作,剩下来的只有叙事绘态两种。事与态都是摆在眼前的,极具体而有客观性,比较容易捉摸,好比习画写生,模特儿摆在面前,看著它一笔一笔地模拟,如果有一笔不像,还可以随看随改。紧抓住实事实物,决不至堕入空洞肤泛的恶习。叙事与绘态之中还是叙事最要紧。叙事其实就是绘动态,能绘动态就能绘静态。纯粹的绘静态文极易流于呆板,而且在事实上也极少见。事物不能很久地留在静态中,离静而动,即变为事,即成为叙事的对象。因此叙事文与绘态文极不易分,叙事文即于叙事中绘态,绘态文也必夹叙事才能生动。叙事文与绘态文做好了,其它各体文自可迎刃而解,因为严格地说,情与理还是心理方面的动作,还是可以认成“事”,还是有它们的“态”,所不同者它们比较偏于主观的,不如一般外在事态那样容易著笔。在外在事态上下过一番工夫,然后再以所得的娴熟的手腕去应付内在的事态(即情理),那就没有多大困难了。 [book_title]作文与运思 作文章通常也叫做“写”文章,在西文中作家一向称“写家”,作品叫做“写品”。写须用手,故会作文章的人在中文里有时叫做“名手”,会读而不会作的人说是“眼高手低”。这种语文的习惯颇值得想一想。到底文章是“作”的还是“写”的呢?创造文学的动作是“用心”还是“用手”呢? 这问题实在不像它现于浮面的那么肤浅。因近代一派最占势力的美学──克罗齐派──所争辩的焦点就在此。依他们看,文艺全是心灵的活动,创造就是表现,也就是直觉。这就是说,心里想出一具体的境界,情趣与意象交融,情趣就已表现于那意象,而这时刻作品也就算完全成就了。至于拿来把心里所已想好的作品写在纸上,那并非“表现”,那只是“传达”或“记录”。表现(即创造)全在心里成就,记录则如把唱出的乐歌灌音到留声机片上去,全是物理的事实,与艺术无关。如我们把克罗齐派学说略加修正一下,承认在创造时,心里不仅想出可以表现情趣的意象,而且也想出了描绘那意象的语言文字,这就是说,全部作品都有了“腹稿”,那么“写”并非“作”的一个看法大致是对的。 我提出这问题和连带的一种美学观点,因为它与作文方法有密切的关系。普通语文习惯把“写”看成“作”,认为写是“用手”,也有一个原因。一般人作文往往不先将全部想好,拈一张稿纸,提笔就写,一直写将下去。他们在写一句之前,自然也得想一番,只是想一句,写一句,想一段,写一段;上句未写成时,不知下句是什么,上段未写成时,不知下段是什么;到写得无可再写时,就自然终止。这种习惯养成时,“不假思索”而任笔写下去,写得不知所云,也是难免的事。文章“不通”,大半是由这样来的。这种写法很普遍,学生们在国文课堂里作文,不用这个写法的似居少数。不但一般学生如此,就是有名的职业作家替报章杂志写“连载”的稿子,往往还是用这个“急就”的办法。这一期的稿子印出来了,下一期的稿子还在未定之天。有些作家甚至连写都不写,只坐在一个沙发上随想随念,一个书记或打字员在旁边听著,随听随录,录完一个段落了就送出发表。这样做成的作品,就整个轮廓看,总难免前后欠呼应,结构很零乱。近代英美长篇小说有许多是这样做成的,所以大半没有连串的故事,也没有完整的形式。作家们甚至把“无形式”(formlessness)当作一个艺术的信条,以为艺术原来就应该如此。这恐怕是艺术的一个厄运,有生命的东西都有一定完整的形式,首尾躯干不完全或是不匀称,那便成了一种怪物,而不是艺术。 这是一个极端,另一个极端是把全部作品都在心里想好,写只是记录,像克罗齐派美学家所主张的。苏东坡记文与可画竹,说他先有“成竹在胸”,然后铺纸濡毫,一挥而就。“成竹在胸”于是成为“腹稿”的佳话。这种办法似乎是理想的,实际上很不易做到。我自己也尝试过,只有在极短的篇幅中,像做一首绝句或律诗,我还可以把全篇完全在心里想好;如篇幅长了那就很难。它有种种不方便。第一,我们的注意力和记忆力所能及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度,把几千字甚至几万字的文章都一字一句地记在心里,同时注意到每字每句每段的线索关联,并且还要一直向前思索,纵假定是可能,这种繁重的工作对于心力也未免是一种不必要的损耗。其次,这也许是我个人的心理习惯,我想到一点意思,就必须把它写下来,否则那意思在心里只是游离不定。好比打仗,想出一个意思是夺取一块土地,把它写下来就像筑一座堡垒,可以把它守住,并且可以作进一步袭击的基础。第三,写自身是一个集中注意力的助力,既在写,心思就不易旁迁他涉。还不仅此,写成的字句往往可以成为思想的刺激剂,我有时本来已把一段话预先想好,可是把它写下来时,新的意思常源源而来,结果须把预定的一段话完全改过。普通所谓“由文生情”与“兴会淋漓”,大半在这种时机发现。只有在这种时机,我们才容易写出好文章。 我个人所采用的是全用腹稿和全不用腹稿两极端的一种折衷办法。在定了题目之后,我取一张纸条摆在面前,抱著那题目四方八面地想。想时全凭心理学家所谓“自由联想”,不拘大小,不问次序,想得一点意思,就用三五个字的小标题写在纸条上,如此一直想下去,一直记下去,到当时所能想到的意思都记下来了为止。这种寻思的工作做完了,我于是把乱杂无章的小标题看一眼,仔细加一番衡量,把无关重要的无须说的各点一齐丢开,把应该说的选择出来,再在其中理出一个线索和次第,另取一张纸条,顺这个线索和次第用小标题写成一个纲要。这纲要写好了,文章的轮廓已具。每小标题成为一段的总纲。我于是依次第逐段写下去。写一段之先,把那一段的话大致想好,写一句之先,也把那一句的话大致想好。这样写下去时,像上面所说的,有时有新意思涌现,我马上就修改。一段还没有写妥时,我决不把它暂时摆下,继续写下去。因此,我往往在半途废去了很多稿纸,但是一篇写完了,我无须再誊清,也无须大修改。这种折衷的办法颇有好处,一则纲要先想好,文章就有层次,有条理,有轻重安排,总之,就有形式;二则每段不预先决定,任临时触机,写时可以有意到笔随之乐,文章也不至于过分板滞。许多画家作画,似亦采取这种办法。他们先画一个大轮廓,然后逐渐填枝补叶,显出色调线纹阴阳向背。预定轮廓之中,仍可有气韵生动。 寻思是作文的第一步重要工作。思有思路,思路有畅通时也有蔽塞时。大约要思路畅通,须是精力弥满,脑筋清醒,再加上风日清和,窗明几净,临时没有外扰败兴,杂念萦怀。这时候静坐凝思,新意自会像泉水涌现,一新意酿成另一新意;如是辗转生发,写作便成为人生一件最大的乐事。一般“兴会淋漓”的文章大半都是如此做成。提笔作文时最好能选择这种境界,并且最好能制造这种境界。不过这是理想,有时这种境界不容易得到,有时虽然条件具备,文思仍然蔽塞。在蔽塞时,我们是否就应放下呢?抽象的理论姑且丢开,只就许多著名的作家的经验来看,苦思也有苦思的收获。唐人有“吟成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传说,李白讥诮杜甫说:“借问近来太瘦生,总为从来作诗苦”,李长吉的母亲说“呕心肝乃已”。佛洛伯有一封信札,写他著书的艰难说:“我今天弄得头昏脑晕,灰心丧气。我做了四个钟头,没有做出一句来。今天整天没有写成一行,虽然涂去了一百行。这工作真难!艺术啊,你是什么恶魔?为什么要这样咀嚼我们的心血?”但是他们的成就未始不从这种艰苦奋斗得来。元遗山与张仲杰论文诗说:“文章出苦心,谁以苦心为?”大作家看重“苦心”,于此可见。就我个人所能看得到的来说,苦心从不会白费的。思路太畅时,我们信笔直书,少控制,常易流于浮滑;苦思才能剥茧抽丝,鞭辟入里,处处从深一层著想,才能沉著委婉,此其一。苦思在当时或许无所得,但是在潜意识中它的工作仍在酝酿,到成熟时可以“一旦豁然贯通”,普通所谓“灵感”大半都先经苦思的准备,到了适当时机便突然涌现,此其二。难关可以打通,平路便可驰骋自如。苦思是打破难关的努力,经过一番苦思的训练之后,手腕便逐渐娴熟,思路便不易落平凡,纵遇极难驾御的情境也可以手挥目送,行所无事,此其三。大抵文章的畅适境界有两种,有生来即畅适者,有经过艰苦经营而后畅适者。就已成功的作品看,好像都很平易,其实这中间分别很大,入手即平易者难免浮浅,由困难中获得平易者大半深刻耐人寻味,这是铅锡与百炼精钢的分别,也是袁简斋与陶渊明的分别。王介甫所说的“看似寻常最奇倔,成如容易却艰辛”,是文章的胜境。 作文运思有如抽丝,在一团乱丝中拣取一个丝头,要把它从错杂纠纷的关系中抽出,有时一抽即出,有时须绕弯穿孔解结,没有耐心就会使紊乱的更加紊乱。运思又如射箭,目前悬有鹄的,箭朝著鹄的发,有时一发即中,也有因为瞄准不正确,用力不适中,箭落在离鹄的很远的地方,习射者须不惜努力尝试,多发总有一中。 这譬喻不但说明思路有畅通和艰涩的分别,还可说明一个意思的涌现,固然大半凭人力,也有时须碰机会。普通所谓“灵感”,虽然源于潜意识的酝酿,多少也含有机会的成分。大约文艺创作的起念不外两种。一种是本来无意要为文,适逢心中偶然有所感触一种情境或思致,觉得值得写一写,于是就援笔把它写下来。另一种是预定题目,立意要做一篇文章,于是抱著那题目想,想成熟了然后把它写下。从前人写旧诗标题常用“偶成”和“赋得”的字样“偶成”者触兴而发,随时口占,“赋得”者定题分韵,拈得一字,就用它为韵做诗。我们可以借用这个术语,把文学作品分为“偶成”和“赋得”两类。“偶成”的作品全凭作者自己高兴,逼他写作的只有情思需要表现的一个内心冲动,不假外力。“赋得”的作品大半起于外力的催促,或是要满足一种实用的需要,如宣传,应酬、求名谋利、练习技巧之类。照理说,只有“偶成”作品才符合纯文学的理想;但是在事实上现存的文学作品大半属于“赋得”的一类,细看任何大家的诗文集就可以知道。“赋得”类也自有好文章,不但应酬唱和诗有好的,就是策论、奏疏、墓志铭之类也未可一概抹煞。一般作家在练习写作时期常是做“赋得”的工作。“赋得”是一种训练,“偶成”是一种收获。一个作家如果没有经过“赋得”的阶段,“偶成”的机会不一定有,纵有也不会多。 “赋得”所训练的不仅是技巧,尤其是思想。一般人误信文学与科学不同,无须逻辑的思考。其实文学只有逻辑的思考固然不够,没有逻辑的思考却也决不行。诗人考洛芮基在他的文学传记里眷念一位无名的老师,因为从这老师的教诲,他才深深地了解极放纵的诗还是有它的逻辑。我常觉得,每一个大作家必同时是他自己的严厉的批评者。所谓“批评”就要根据逻辑的思想和文学的修养。一件作品如果有毛病──无论是在命意布局或是在造句用字──仔细穷究,病源都在思想。思想不清楚的人做出来的文章绝不会清楚。思想的毛病除著精神失常以外,都起于懒惰,遇著应该分析时不仔细分析,应该斟酌时不仔细斟酌,只图模糊敷衍,囫囵吞枣混将过去。练习写作第一件要事就是克服这种心理的懒怠,随时彻底认真,一字不苟,肯朝深处想,肯向难处做。如果他养成了这种谨严的思想习惯,始终不懈,他决不会做不出好的文章。 [book_title]选择与安排 在作文运思时,最重要而且最艰苦的工作不在搜寻材料,而在有了材料之后,将它们加以选择与安排,这就等于说,给它们一个完整有生命的形式。材料只是生糙的铜铁,选择与安排才显出艺术的锤炼刻划。就生糙的材料说,世间可想到可说出的话在大体上都已经从前人想过说过;然而后来人却不能因此就不去想不去说,因为每个人有他的特殊生活情境与经验,所想所说的虽大体上仍是那样的话,而想与说的方式却各不相同。变迁了形式,就变迁了内容。所以他所想所说尽管在表面上是老生常谈,而实际上却可以是一种新鲜的作品,如果选择与安排给了它一个新的生命。“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在大体上和“菡苕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表现同样的情致,而各有各的佳妙处,所以我们不能说后者对于前者是重复或是抄袭。莎士比亚写过夏洛克以后,许多作家接著写过同样典型的守财奴(莫里哀的哈伯贡和巴尔札克的哥里阿是著例),也还是一样入情入理。材料尽管大致相同,每个作家有他的不同的选择与安排,这就是说,有他的独到的艺术手腕,所以仍可以有他的特殊的艺术成就。 最好的文章,像英国小说家斯沃夫特所说的,顺用“最好的字句在最好的层次。”找最好的字句要靠选择,找最好的层次要靠安排。其实这两桩工作在人生各方面都很重要,立身处世到处都用得著,一切成功和失败的枢纽都在此。在战争中我常注意用兵,觉得它和作文的诀窍完全相同。善将兵的人都知道兵在精不在多。精兵一人可以抵得许多人用,疲癃残疾的和没有训练没有纪律的兵愈多愈不易调动,反而成为累赘或障碍。一篇文章中每一个意思或字句就是一个兵,你在调用之前,须加一番检阅,不能作战的,须一律淘汰,只留下精锐,让他们各站各的岗位,各发挥各的效能。排定岗位就是摆阵势,在文章上叫做“布局”。在调兵布阵时,步骑炮工辎须有联络照顾,将校尉士卒须按部就班,全战线的中坚与侧翼,前锋与后备,尤须有条不紊。虽是精锐,如果摆布不周密,纪律不严明,那也就成为乌合之众,打不来胜仗。文章的布局也就是一种阵势,每一段就是一个队伍,摆在最得力的地位才可以发生最大的效用。 文章的通病就不外两种,不知选择和不知安排。第一步是选择,斯蒂芬生说:文学是“翦裁的艺术。”翦裁就是选择的消极方面。有选择就必有排弃,有割爱。在兴酣采烈时,我们往往觉得自己所想到的意思样样都好,尤其是费过苦心得来的,要把它一笔勾消,似未免可惜。所以割爱大是难事,它需要客观的冷静,尤其需要谨严的自我批评。不知选择大半由于思想的懒惰和虚荣心所生的错觉。遇到一个题目来,不肯朝深一层处想,只浮光掠影地凑合一些实在是肤浅陈腐而自以为新奇的意思,就把它们和盘托出。我常看大学生的论文,把一个题目所有的话都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每一点都约略提及,可是没有一点说得透彻,甚至前后重复或自相矛盾。如果有几个人同做一个题目,说的话和那话说出来的形式都大半彼此相同,看起来只觉得“天下老鸦一般黑”。这种文章如何能说服读者或感动读者?这里我们可以再就用兵打比譬,用兵致胜的要诀在占领要塞,击破主力。要塞既下,主力既破,其馀一切就望风披靡,不攻自下。古人所以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的说法。如果虚耗兵力于无战略性的地点,等到自己的实力消耗尽了,敌人的要塞和主力还屹然未动,那还能希望打什么胜仗?做文章不能切中要害,错误正与此相同。在艺术和在自然一样,最有效的方式常是最经济的方式,浪费不仅是亏损而且也是伤害。与其用有限的力量于十件事上而不能把任何一件事做得好,不如以同样的力量集中在一件事上,把它做得斩钉截铁。做文章也是如此。世间没有说得完的话,你想把它说完,只见得你愚蠢;你没有理由可说人人都说的话,除非你比旁人说得好,而这却不是把所有的话都说完所能办到的。每篇文章必有一个主旨,你须把著重点完全摆在这主旨上,在这上面鞭辟入里,烘染尽致,使你所写的事理情态成一个世界,突出于其他一切世界之上,像浮雕突出于石面一样。读者看到,马上就可以得到一个强有力的印象,不由得他不受说服和感动。这就是选择,这就是攻坚破锐。 我们最好拿戏剧小说来说明选择的道理。戏剧和小说都描写人和事。人和事的错综关系向来极繁复,一个人和许多人有因缘,一件事和许多事有联络,如果把这些关系辗转追溯下去,可以推演到无穷。一部戏剧或小说只在这无穷的人事关系中割出一个片段来,使它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许多在其它方面虽有关系而在所写的一方面无大关系的事事物物,都须斩断撇开。我们在谈劫生辰纲的梁山泊好汉,生辰纲所要送到的那个豪贵场合也许值得描写,而我们却不能去管。谁不想知道哈姆雷特在魏敦堡的留学生活,但是我们现在只谈他的家庭悲剧,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都不许我们搬到魏敦堡去看一看。再就画定的小范围来说,一部小说或戏剧须取一个主要角色或主要故事做中心,其馀的人物故事穿插,须能烘托这主角的性格或理清这主要故事的线索,适可而止,多插一个人或一件事就显得臃肿繁芜。再就一个角色或一个故事的细节来说,那是数不尽的,你必须有选择,而选择某一个细节,必须它有典型性,选了它其馀无数细节就都可不言而喻。悭吝人到处悭吝,吴敬梓在儒林外史里写严监生,只挑选他临死时看见油灯里有两茎灯心不闭眼一事。红楼梦对于妙玉著笔墨最少,而她那一副既冷僻而又不忘情的心理却令我们一见不忘。刘姥姥吃过的茶杯她叫人掷去,却将自己用的绿玉斗斟茶给宝玉;窦玉做寿,众姊妹闹得欢天喜地,她一人枯坐参禅,却暗地递一张粉红笺的贺帖。寥寥数笔,把一个性格,一种情境,写得活灵活现。在这些地方多加玩索,我们就可悟出选择的道理。 选择之外,第二件要事就是安排,就是摆阵势。兵家有所谓“常山蛇阵”它的特点是“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应,击腹则首尾俱应。”亚理斯多德在诗学里论戏剧结构说它要完整,于是替“完整”一词下了一个貌似平凡而实精深的定义:“我所谓完整是指一件事物有头,有中段,有尾。头无须有任何事物在前面笼盖著,而后面却必须有事物承接著。中段要是前面既有事物笼盖著,后面又有事物承接著。尾须有事物在前面笼盖著,却不须有事物在后面承接著”,这与“常山蛇阵”的定义其实是一样用近代语言来说,一个艺术品必须为完整的有机体,必须是一件有生命的东西。有生命的东西第一须有头有尾有中段,第二是头尾和中段各在必然的地位,第三是有一股生气贯注于全体,某一部分受影响,其馀各部分不能麻木不仁。一个好的阵形应如此,一篇好的文章布局也应如此。一段话如果丢去仍于全文无害,那段话就是赘疣;一段话如果搬动位置仍于全文无害,那篇文章的布局就欠斟酌。布局愈松懈,文章的活力就愈薄弱。 从前中国文人讲文章义法,常把布局当作呆板的形式来谈,例如全篇局势须有起承转合,脉络须有起伏呼应,声调须有抑扬顿挫,命意须有正反侧,如作字画,有阴阳向背。这些话固然也有它们的道理,不过它们是由分析作品得来的,离开作品而空谈义法,就不免等于纸上谈兵。我们想懂得布局的诀窍,最好是自己分析完美的作品;同时,自己在写作时,多费苦心衡量斟酌。最好的分析材料是西方戏剧杰作,因为它们的结构通常都极严密。习作戏剧也是学布局的最好方法,因为戏剧须把动作表现于有限时间与有限空间之中,如果起伏呼应不紧凑,就不能集中观众的兴趣,产生紧张的情绪。我国史部要籍如左传、史记之类在布局上大半也特别讲究,值得细心体会。一篇完美的作品,如果细经分析,在结构上必具备下面的两个要件: 第一是层次清楚。文学像德国学者莱森所说的,因为用在时间上承续的语文为媒介,是沿著一条线绵延下去。如果同时有许多事态线索,我们不能把它们同时摆在一个平面上,如同图画上许多事物平列并存;我们必须把它们在时间上分先后,说完一点,再接著说另一点,如此生发下去。这许多要说的话,谁说在先,谁说在后,须有一个层次。层次清楚,才有上文所说的头尾和中段,文章起头最难,因为起头是选定出发点,以后层出不穷的意思都由这出发点顺次生发出来,如幼芽生发出根干枝叶。文章有生发,才能成为完整的有机体。所谓“生发”是上文意思生发下文意思,上文有所生发,下文才有所承接。文章的“不通”有多种,最厉害的是上气不接下气,上段上句的意思没有交待清楚就搁起,下段下句的意思没有伏根就突然出现。顺著意思的自然生发,脉络必有衔接,不致有脱节断气的毛病;而且意思可以融贯,不致有前后矛盾的毛病。打自己耳光,是文章最大的弱点。章实斋在韩退之送孟东野序里挑出过一个很好的例。上文说“凡物不得其平则呜”,下文接著说“伊尹鸣商,周公呜周”,伊尹、周公并非不得其平。这是自相矛盾,下文意思不是从上文意思很逻辑地生发出来。意思互相生发,就能互相呼应,也就能以类相聚,不相杂乱。杂乱有两种:一是应该在前一段说的话遗漏著不说。到后来一段不很相称的地方勉强插进去,一是在上文已说过的话到下文再重复说一遍。这些毛病的根由都在思想疏懈。思想如果谨严,条理自然缜密。 第二是轻重分明。文章不仅要分层次,尤其要分轻重。轻重犹如图画的阴阳光影,一则可以避免单调,起抑扬顿挫之致;二则轻重相形,重者愈显得重,可以产生较强烈的效果。一部戏剧或小说的人物和故事如果不分宾主,群龙无首,必定显得零乱芜杂。一篇说理文如果有五六层意思都平铺并重,它一定平滑无力,不能说服读者。艺术的特征是完整,完与整是相因的,整一才能完美。在许多意思并存时,想产生整一的印象,它们必须轻重分明。文章无论长短,一篇须有一篇的主旨,一段须有一段的主旨。主旨是纲,由主旨生发出来的意思是目。纲必须能领目,目必须附丽于纲,尊卑就序,然后全体自能整一。“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一篇文章的主旨应有这种气象,众星也要分大小远近。主旨是著重点,有如照像投影的焦点,其馀所有意思都附在周围,渐远渐淡。在文章中显出轻重通常不外两种办法:第一是在层次上显出。同是一个意思,摆的地位不同,所生的效果也就不同,不过我们不能指定某一地位是天然的著重点。起头有时可以成为著重点,因为它笼盖全篇,对读者可以生“先入为主”的效果;收尾通常不能不著重,虎头蛇尾是文章的大忌讳,作家往往一层深一层地掘下去,不断地引起读者的好奇心,使他不能不读到终了,到终了主旨才见分晓,故事才告结束,谜语才露谜底。中段承上起下,也可以成为著重点,戏剧的顶点大半落在中段,可以为证。一个地位能否成为著重点,全看作者渲染烘托的技巧如何,我们不能定出法则,但是可以从分析名著(尤其是叙事文)中探得几分消息。其次轻重可以在篇幅分量上显出。就普遍情形说,意思重要,篇幅应占多;意思不重要,篇幅应占少。这不仅是为著题旨醒豁,也是要在比例匀称上现出一点波澜节奏,如同图画上的阴阳。轻重倒置在任何艺术作品中都是毛病。不过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名手立论或叙事,往往在四面渲染烘托,到了主旨所在,有如画龙点睛,反而轻描淡写地掠过去,不多著笔墨。 从上面的话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文章有一定的理,没有一定的法。所以我们祇略谈原理,不像一般文法修辞书籍,在义法上多加剖析。“大匠能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知道文章作法,不一定就做出好文章。艺术的基本原则是寓变化于整齐,整齐易说,变化则全靠心灵的妙连,这是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 [book_title]咬文嚼字 “咬文嚼字”这个成语的涵义通常不很好。但是在文学,无论阅读或写作,我们必须有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文学藉文字表现思想情感;文字上面有含糊,就显得思想还没有透彻,情感还没有凝炼。咬文嚼字,在表面上像只是斟酌文字的分量,在实际上就是调整思想和情感。从来没有一句话换一个说法而意味仍完全不变。例如史记李广射虎一段: “李广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更复射,终不能入石矣。这本是一段好文章,王若虚在史记辨惑里说它“凡多三石字”,当改为: “以为虎而射之,没镞,既知其为石,因更复射,终不能入。”我改为: “尝见草中有虎,射之,没镞。视之,石也。”在表面上改的似乎简洁些,却实在远不如原文。见“草中石,以为虎”并非“见草中有虎”。原文“视之,石也”有发见错误而惊讶的意味,改为“既知其为石”便失去这意味。原文“终不能复入石矣”有失望而放弃得很斩截的意味,改为“终不能入”便觉索然无味。这种分别稍有文字敏感的人细心玩索一番自会明白。 一般人根本不了解文字和思想情感的密切关系,以为更改一两个字不过是要文字顺畅些或是漂亮些。其实更动了文字,就同时更动了思想情感,内容和形式是相随而变的。姑举一个人人皆知的实例。韩愈在月夜里听见贾岛吟诗,有“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两句,劝他把“推”字改成“敲”字。这段文字因缘古今传为美谈,于今人要把咬文嚼字的意思说得好听一点,都说“推敲”。古今人也都赞赏“敲”字比“推”字下得好。其实这不仅是文字上的分别,同时也是意境上的分别。“推”固然显得鲁莽一点,但是它表示孤僧步月归寺,门原来是他自己掩的,于今他“推”。他须自掩自推,足见寺里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和尚。在这冷寂的场合,他有兴致出来步月,兴尽而返,独往独来,自在无碍,他也自有一副胸襟气度。“敲”就显得他拘礼些,也就显得寺里有人应门。他仿佛是乘月夜访友,他自己不甘寂寞,那寺里假如不是热闹场合,至少也有一些温暖的人情。比较起来,“敲”的空气没有“推”的那么冷寂。就上句“鸟宿池边树”看来,“推”似乎比“敲”要调和些。“推”可以无声,“敲”就不免剥啄有声,骛起了宿鸟,打破了岑寂,也似乎频添了搅扰。所以我很怀疑韩愈的修改是否真如古今所称赏的那么妥当。究竟哪一种意境是贾岛当时在心里玩索而要表现的,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他想到“推”而下“敲”字,或是想到“敲”而下“推”字,我认为那是不可能的事。所以问题不在“推”字和“敲”字哪一个比较恰当,而在哪一种境界是他当时所要说的而且与全诗调和的。在文字上推敲,骨子里实在是在思想情感上“推敲”。 无论是阅读或是写作,字的难处在意义的确定与控制。字有直指的意义,有联想的意义。比如说“烟”,它的直指的意义见过燃烧体冒烟的人都会明白,只是他的联想的意义迷离不易捉摸,它可联想到燃烧弹,鸦片烟榻,庙里焚香,“一川烟水”,“杨柳万条烟”,“烟光凝而暮山紫”,“蓝田日暖玉生烟”……种种境界。直指的意义载在字典,有如月轮,明显而确实;联想的意义是文字在历史过程上所累积的种种关系,有如轮外圆晕,晕外霞光,其浓淡大小随人随时随地而各各不同,变化莫测。科学的文字愈限于直指的意义就愈精确,文学的文字有时必须顾到联想的意义,尤其是在诗方面。直指的意义易用,联想的意义却难用,因为前者是固定的,后者是游离的;前者偏于类型,后者偏于个性。既是游离的,个别的,它就不易控制,而且它可以使意蕴丰富,也可以使意思含糊甚至于支离。比如说苏东坡的惠山烹小龙团诗里三四两句“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天上小团月”是由“小龙团”茶联想起来的,如果你不知道这个关联,原文就简直不通;如果你不了解明月照著泉水和清茶泡在泉水里那一点共同的清沁肺腑的意味,也就失去原文的妙处。这两句诗的妙处就在不即不离若隐若约之中。它比用“惠山泉水泡小龙团茶”一句话来得较丰富,也来得较含混有蕴藉。难处就在于含混中显得丰富。由“独携小龙团,来试惠山泉”变成“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这是点铁成金。文学之所以为文学就在这一点生发上面。 这是一个善用联想意义的例子。联想意义也最易误用而生流弊。联想起于习惯,习惯老是欢喜走熟路。熟路抵抗力最低,引诱性最大,一人走过,人人就都跟著走,愈走就愈平滑俗滥,没有一点新奇的意味。字被人用得太滥,也是如此。从前做诗文的人都倚靠“文料触机”、“幼学琼林”、“事类统编”之类书籍,要找词藻典故,都到那里去乞灵。美人都是“柳腰桃面”,“王嫱、西施”,才子都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谈风景必是“春花秋月”,叙离别不离“柳岸灞桥”;做买卖都有“端木遗风”,到现在用铅字排印书籍还是“付梓”“杀青”。像这样例子举不胜举,它们是从前人所谓“套语”,我们所谓“滥调”。一件事物发生时立即使你联想到一些套语滥调,而你也就安于套语滥调,毫不斟酌地使用它们,并且自鸣得意。这就是近代文艺心理学家们所说的“套板反应”(stock respones)。一个人的心理习惯如果老是倾向“套板反应”,他就根本与文艺无缘,因为就作者说,“套板反应”和创造的动机是仇敌;就读者说,它引不起新鲜而真切的情趣。一个作者在用字用词上面离不掉“套板反应”,在运思布局上面,甚至于在整个人生态度方面也就难免如此。不过习惯力量的深广常非我们意料所及。沿著习惯去做,总比新创较省力,人生来有惰性,常使我们不知不觉地一滑就滑到“套板反应”里去。你如果随便在报章杂志或是尺牍宣言里面挑一段文章来分析,你就会发见那里面的思想情感和语言大半都由“套板反应”起来的。韩愈谈他自己做古文,“惟陈言之务去”。这是一句最紧要的教训。语言跟著思想情感走,你不肯用俗滥的语言,自然也就不肯用俗滥的思想情感;你遇事就会朝深一层去想,你的文章也就真正是“作”出来的,不至落入下乘。 以上只是随便举几个实例,说明咬文嚼字的道理。例子举不尽,道理也说不完。我希望读者从这粗枝大叶的讨论中,可以领略运用文字所应有的谨严精神。本著这个精神,他随处留心玩索,无论是阅读或写作,就会逐渐养成创作和欣赏都必须的好习惯。他不能懒,不能粗心,不能受一时兴会所生的幻觉迷惑而轻易自满。文学是艰苦的事,只有刻苦自励,推陈翻新,时时求思想情感和语文的精炼与吻合,他才会逐渐达到艺术的完美。 [book_title]散文的声音节奏 咬文嚼字应从意义和声音两方面著眼。上篇我们只谈推敲字义,没有提到声音。声音与意义本不能强分,有时意义在声音上见出还比在习惯的联想上见出更微妙,所以有人认为讲究声音是行文的最重要的工夫。我们把这问题特别另作专篇来讨论,也就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把诗除外,因为诗要讲音律,是人人都知道的,而且从前人在这方面已经说过很多的话。至于散文的声音节奏在西方虽有语音学专家研究,在我国还很少有人注意。一般人谈话写文章(尤其是写语体文),都咕咕喽喽地滚将下去,管他什么声音节奏! 从前人做古文,对声音节奏却也很讲究。朱子说:“韩退之、苏明允作文,敝生之精力,皆从古人声响处学。”韩退之自己也说:“气盛则言之短长,声之高下,皆宜。”清朝桐城派文家学古文,特重朗诵,用意就在揣摩声音节奏。刘海峰谈文,说:“学者求神气而得之音节,求音节而得之字句,思过半矣。”姚姬传甚至谓:“文章之精妙不出字句声色之间,舍此便无可窥寻。”此外古人推重声音的话还很多,引不胜引。 声音对于古文的重要可以从几个实例中看出。 范文正公作严先生祠堂记,收尾四句歌是“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德,山高水长。”他的朋友李太伯看见,就告诉他:“公此文一出名世,只一字未妥。”他问何字,李太伯说:“先生之德不如改先生之风。”他听著很高兴,就依著改了。“德”字与“风”字在意义上固然不同,最重要的分别还在声音上面。“德”字仄声音哑,没有“风”字那么沉重响亮。 相传欧阳公作画锦堂记已经把稿子交给来求的人,而那人回去已经走得很远了,猛然想到开头两句“仕宦至将相,锦衣归故乡”,应加上两个“而”字,改为“仕宦而至将相,锦衣而归故乡”,立刻就派人骑快马去追赶,好把那两个“而”字加上。我们如果把原句和改句朗诵来比较看,就会明白这两个“而”字关系确实重大。原句气局促,改句便很舒畅;原句意直率,改句便有抑扬顿挫。从这个实例看,我们也可以知道音与义不能强分,更动了声音就连带地更动了意义。“仕宦而至将相”比“仕宦至将相”意思多一个转折,要深一层。 古文难于用虚字,最重要的虚字不外承转词(如上文“而”字),肯否助词(如“视之,石也”的“也”字),以及惊叹疑问词(如“独吾君也乎哉?”句尾三虚字)几大类。普通说话声音所表现的神情也就在承转、肯否、惊叹、疑问等地方见出,所以古文讲究声音,特别在虚字上做工夫。孔子家语往往抄袭檀弓而省略虚字,神情便比原文差得远:例如“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檀)比“仲子亦犹行古人之道”(语),“予恶夫涕之无从也”(檀)比“予恶夫涕而无以将之”(语),“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檀)比“夫子为之隐佯不闻以过之”(语),风味都较隽永。柳子厚钴𬭁潭记收尾“于以见天之高,气之迥,孰使予乐居夷而忘故土者,非玆潭也欤?”如果省去两个“之”字为“天高气迥”,省去“也”字为“非玆潭欤?”风味也就不如原文。 古文讲究声音,原不完全在虚字上面,但虚字最为紧要。此外段落的起伏开合,句的长短,字的平仄,文的骈散,都与声音有关。这须拿整篇文章来分析,才说得明白,不是本文篇幅所许可的。从前文学批评家常用“气势”、“神韵”、“骨力”、“姿态”等词,看来好像有些弄玄虚,其实他们所指的只是种种不同的声音节奏,声音节奏在科学文里可不深究,在文学文里却是一个最主要的成分,因为文学须表现情趣,而情趣就大半要靠声音节奏来表现,犹如在说话时,情感表现于文字意义的少,表现于语言腔调的多,是一个道理。从前人研究古人,特别著重朗诵。姚姬传说:“大抵学古文者必要放声疾读,又缓读,祇久之自悟。若但能默看,即终身作外行也。”读有读的道理,就是从字句中抓住声音节奏,从声音节奏中抓住作者的情趣、“气势”或“神韵”。自己作文,也要常拿来读,读,才见出声音是否响亮,节奏是否流畅。 领悟文字的声音节奏,是一件极有趣的事。普通人以为这要耳朵灵敏,因为声音要用耳朵听才生感觉。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耳朵固然要紧,但是还不如周身筋肉。我读音调铿锵节奏流畅的文章,周身筋肉仿佛作同样有节奏的运动;紧张,或是舒缓,都产生出极愉快的感觉。如果音调节奏上有毛病,我的周身筋肉都感觉局促不安,好像听厨子刮锅烟似的。我自己在作文时,如果碰上兴会,筋肉方面也仿佛在奏乐,在跑马,在荡舟,想停也停不住。如果意兴不佳,思路枯涩,这种内在的筋肉节奏就不存在,尽管费力写,写出来的文章总是吱吱咯咯的,像没有调好的弦子。我因此深信声音节奏对于文章是第一件要事。 我们放弃了古文来做语体文,是否还应该讲声音节奏呢?维护古文的人以为语体文没有音调,不能拉著嗓子读,于是就认为这是语体文的一个罪状。做语体文的人往往回答说:文章原来只是让人看的,不是让人唱的,根本就用不著什么音调。我看这两方面的话都不很妥当。既然是文章,无论古今中外,都离不掉声音节奏。古文和语体文的不同,不在声音节奏的有无,而在声音节奏形式化的程度大小。古文的声音节奏多少是偏于形式的,你读任何文章,大致都可以拖著差不多的调子。古文能够拉著嗓子读,原因也就在它总有个形式化的典型,犹如歌有乐谱,固然每篇好文章于根据这典型以外还自有个性。语体文的声音节奏就是日常语言的,自然流露,不主故常。我们不能拉著嗓子读语体文,正如我们不能拉著嗓子谈话一样。但是语体文必须念著顺口,像谈话一样,可以在长短轻重缓急上面显出情感思想的变化和生展。古人好比京戏,语体文好比话剧。它们的分别是理想与写实,形式化与自然流露的分别。如果讲究得好,我相信语体文比古文的声音节奏应该更生动,更有味。 不拘形式,纯任自然,这是语体文声音节奏的特别优点。因此,古文的声音节奏容易分析,语体文的声音节奏却不易分析。刘海峰所说的“无一定之律,而有一定之妙”,用在语体文比用在古文上面还更恰当。我因为要举例说明语体文的声音节奏,拿红楼梦和儒林外史来分析,又常拿现代的许多新进作家的文字写得比较好的作品来分析,我没有发见旁的诀窍,除掉“自然”、“干净”、“浏朗”几个优点以外。比如说红楼梦二十八回宝玉向黛玉说心事: “当初姑娘来了,那不是我陪著顽笑!凭我心爱的,姑娘要,就拿去;我爱吃的,听见姑娘也爱吃,连忙的收拾的干干净净,收著;等著姑娘到来,一棹子吃饭,一床儿上睡觉。丫头们想不到的,我怕姑娘生气,我替丫头们想到。我心里想著:姊妹们从小儿长大,亲也罢,热也罢,扣气到了底,才见的比别人好。如今谁承望姑娘人大心大,不把我放在眼睛里!……”这只是随便挑出的,你把全段念著看,看它多么顺口,多么能表情,一点不做作,一点不拖沓。如果你会念,你会发见它里面也有很好的声音节奏。它有骈散交错,长短相间,起伏顿挫种种道理在里面,虽然这些都是出于自然,没有很显著的痕迹。 我也分析过一些写得不很好的语体文,发见文章既写得不好,声音节奏也就不响亮流畅。它的基本原因当然在作者的思路不清楚,情趣没有洗练得好,以及驾御文字的能力薄弱。单从表面看,语体文的声音节奏有毛病,大致不外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文白杂揉,像下面随意在流行的文学刊物上抄来的两段: “摆夷的垄山多半是在接近村寨的地方,并且是树林荫翳,备极森严。其中荒冢累累,更增凄凉的成分。这种垄山恐怕就是古代公有墓园的遗风。故祭垄除崇拜创造宇宙的神灵外,还有崇拜祖先的动机。……” “他的丑相依然露在外面,欺哄得过的无非其同类不求认识人格之人而已。然进一步言之,同类人亦不能欺哄,因同类人了解同类人尤其清楚。不过,有一点可得救的,即他们不求自省,所以对人亦不曾,且亦不求分析其最后之人格,此所以他们能自欺兼以欺人……” 这些文章既登在刊物上,当然不能算是最坏的例子,可是念起来也就很“蹙扭”。我们不能像读古文一样拖起调子来哼,又不能用说话或演戏的腔调来说。第一例用了几句不大新鲜的文言,又加上“增”“故”两个作文言文用法的字,显得非驴非马,和上下文不调和。第二例除掉杂用文言文的用字法以外,在虚字上面特别不留心。你看:“无非……而已……然……不过……即……所以……亦……且亦……此所以……兼以……”一条线索多么纠缠不清!语体文的字和辞不够丰富,须在文言文里借用,这是无可反对的。语体文本来有的字和辞,丢著不用,去找文言文的代替字,那何不索性做文言文?最不调和的是在语体文中杂用文言文所特有的语句组织,使读者不知是哼好还是念好。比如说,“然进一步言之,同类人亦不能欺哄,因同类人了解同类人尤其清楚”一段话如果写成纯粹的语体文,就应该是:“但是进一步来说,同类人也难得欺哄,因为同类人了解同类人更加清楚。”这样地,我们说起来才顺口,才有自然的节奏。 其次,没有锤炼得好的欧化文在音调节奏上也往往很糟,像下面的例子: “当然这不是说不要想像,而且极需要想像给作品以生动的色彩。但是想像不是幻想而是有事实,或经验作根据。表现可能的事实,这依然对现象忠实,或者更忠实些。我们不求抓住片段的死的事实,而求表现真理。因为真理的生命和常存,那作品也就永远是活的。……” “春来了,花草的生命充分表现在那嫩绿的枝叶和迷乱的红云般花枝,人的青春也有那可爱的玉般肢体和那苹果似的双颊呈现……”作者很卖气力,我们可以想像得到。但是这样生硬而笨重的句子里面究竟含著有什么深奥的道理?第一例像是一段生吞活剥的翻译,思路不清楚,上下不衔接,(例如第一句“而且”接什么?“可能的事实”成什么话?作者究竟辩护想像,还是主张对现象忠实,还是赞扬滇理?)音调节奏更说不上。第二例模仿西文堆砌形容词把一句话(本来根本不成话,那双颊是人的还是青春的?)拖得冗长,念起来真是佶屈赘牙。从这个实例看,我们可以明白思路和节奏的密切关系,思想错乱,节奏就一定错乱;至于表面上欧化的痕迹还是次要的原因。适宜程度的欧化是理应提倡的,但是本国语文的特性也应当顾到。用外国文语句构造法来运用中文,用不得当,就像用外国话腔调说中国话一样滑稽可笑。 我在这里只是随意举例说明声音节奏上的毛病,对所引用的作者并非要作恶意的批评,还请他们原谅。语体文还在试验时期,错误人人都难免。我们既爱护语体文,就应该努力使它在声音节奏上比较完美些,多给读者一些愉快,少给责难者一些口实。这事要说是难固然是难,要说容易也实在容易。先把思想情感洗练好,下笔时你就当作你是在谈话,让思想情感源源涌现,力求自然。你在向许多人说话,要说服他们,感动他们,当然不能像普通谈话那样无翦裁,无伦次。你须把话说得干净些,响亮些,有时要斩截些,有时要委婉些。照这样办,你的文章在声音节奏上就不会有毛病。旁人读你的文章,就不但能明白你的意思,而且听得见你的声音,看得见你的笑貌。“如闻其语,如见其人。”你于是成为读者的谈心的朋友,你的话对于他也就亲切有味。 [book_title]文学与语文(上) ──内容形式与表现 从前我看文学作品,摄引注意力的是一般人所说的内容。如果它所写的思想或情境本身引人入胜,我便觉得它好,根本不很注意到它的语言文字如何。反正语文是过河的桥,过了河,桥的好坏就可不用管了。近年来我的习惯几已完全改过。一篇文学作品到了手,我第一步就留心它的语文。如果它在这方面有毛病,我对它的情感就冷淡了好些。我并非要求美丽的词藻,存心装饰的文章甚至使我嫌恶;我所要求的是语文的精确妥贴,心里所要说的与手里所写出来的完全一致,不含糊,也不夸张,最适当的字句安排在最适当的位置。那一句话只有那一个说法,稍加增减更动,便不是那么一回事。语文做到这个地步,我对作者便有绝对的信心。从我自己的经验和对于文学作品的观察看来,这种精确妥贴的语文颇不是易事,它需要尖锐的敏感,极端的谨严,和极艰苦的挣扎。一般人通常只是得过且过,到大致不差时便不再苛求。他们不了解在文艺方面,差之毫厘往往谬以千里。文艺的功用原在表现,如果写出来的和心里所想说的不一致,那就无异于说谎,失去了表现的意义。一个作家如果不在语文精确妥贴上苛求,他不是根本不了解文学,就是缺乏艺术的良心,肯对他自己不忠实。像我们在下文须详细分析的,语文和思想是息息相关的。一个作家在语文方面既可以苟且敷衍,他对于思想情感的洗练安排也就一定苟且敷衍。处处都苟且敷衍,他的作品如何能完美?这是我侧重语文的一个看法。 我得到这么一个看法,并不是完全拿科学头脑来看文学,硬要文学和数学一样,二加二必等于四。我细心体会阅读和写作的经验,觉得文学上的讲究大体是语文上的讲究,而语文的最大德性是精确妥贴。文学与数学不同的,依我看来,只有两点:一是心里所想的不同,数学是抽象的理,文学是具体的情境;一是语文的效果不同,数学直述,一字只有一字的意义,不能旁生枝节,文学暗示,一字可以有无穷的含蓄。穷到究竟,这还是因为所想的不同,理有固定的线索,情境是可变化可伸缩的。至于运用语文需要精确妥贴,使所说的恰是所想说的,文学与数学并无二致。 人人都承认文学的功用在表现,不过究竟什么叫做“表现”,而这名词的人大半不深加考究。依一般的看法,表现是以形式表现内容。这话原来不错,但是什么是内容,什么是形式,又是一个纠纷的问题。中国旧有“意内言外”和“意在言先”的说法。照这样看,以“言”表现“意”,“意”就是内容,“言”就是形式。表现就是拿在外在后的“言”来翻译在内在先的“意”。有些人纵然不以为言就是形式,也至少认为形式属于言的。许多文学理论上的误解都由此生,我们须把它加以谨严的分析。 “意”是情感思想的合称。情感是生理的反应在意识上所生的感觉,自身迷离恍惚,不易捉摸。文艺表现情感,不能空洞地言悲言喜,再加上一些惊叹号,它必须描绘情感所由生的具体情境,比如哈姆雷特的悲哀、徬徨和冲突在莎翁名剧中是藉一些可表演于舞台的言动笑貌表现出来的。这就是说,情感必须化为思想,才可以表现得出。这里所谓“思想”有两种方式。一种运用抽象的概念,一种运用具体的意象。比如说“我打狗”一个思想内容,我们可以用“我”“打”“狗”三个字所指的意义连串起来想,也可以用“我的身体形像”,“打的动作姿态”和“狗被打时的形像”连成一幅图画或一幕戏景来想。前者是概念的思想,后者是意像的思想,就是“想像”。两种都离不著“想”的活动。文艺在大体上用具体情境(所想的像)表现情感,所以“意”是情感饱和的思想。 在未有语文时,原始人类也许很少有抽象的概念,须全用具体的意像去想,几乎一切思想都是想像。这是最生动的想法,也是最笨拙的想法。你试用这种想法想一想“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或是“左据函谷、二崤之阻,表以太华、终南之山,右界褒斜、陇首之险,带以洪河、泾、渭之川”,其中有许多事物动静,你如何能在一霎时想像遍?运用语文是思想的捷径,一个简短的符号如“三百”,“倾”,“太华”,“界”,“带”,之类可以代替很笨重的实事实物。既有了语文,我们就逐渐避繁趋简,概念的思想就逐渐代替意像的思想,甚至不易成意像而有意义的事物如“百年”“陇首”之类仍可以为思想对象。到了现在,语文和它所代表的事物已发生了根深蒂固的联想,想到实物树,马上就联想起它的名谓“树”字。在一般人的思想活动中,语文和实事实物常夹杂在一起,时而由实事实物跳到语文,时而由语文跳到实事实物。概念与形像交互织成思想的内容。因为心理习惯不同,有人侧重用实事实物去想,有人侧重用语文去想,但是绝对只用一种对象去想的人大概不会有。 语文与思想密切相关,还可以另用一些心理的事来证明。普通说思想“用脑”。这话实在不很精确,思想须用全身,各种器官在思想时都在活动。你可以猜出一个人在用思想,甚至猜出他在想什么,因为从动作姿态上可以得到一些线索。有些人用思想时,必须身体取某种姿态,作某种活动,如叉腮,抖腿,摇头,定睛,皱眉之类,你如果勉强停止或更动他的活动姿态,就会打断他的思路。在周身中,语言器官的活动对于思想尤为重要。婴儿想到什么就须说什么,成人在自言自语时就是在用思想。有些人看书必须口里念著才行,不念就看不下去。就是“闷著想”,语言器官仍是在活动。默想“三百”,喉舌就须作说“三百”两字的动作,虽然这动作的显著程度随人而异。所以行为派心理学家说:“思想是无声的语言,语言也就是有声的思想。”单从文化演进的过程来看,思想的丰富和语文的丰富常成正比。一般动物思想不如人类,野蛮人思想不如文明人,关键都在语文的有无或贫富。人类文化的进步可以说是字典的逐渐扩大。一个民族的思想类型也往往取决于语文的特性。中国的哲学文学和西方的不同,在我看,有大半由于语文的性质不同。我们所常想的(例如有些伦理观念)西方人根本不想;西方人所常想的(例如有些玄学观念)我们也根本不想,原因就在甲方有那一套语文而乙方没有。所以无论是哲学或文学,由甲国语文翻译到乙国语文,都很难得准确。我们固然很难说,思想和语文究竟谁是因谁是果,但是思想有时决定语言,语言也有时决定思想,这大概不成问题。 从这些事实看,思想是心理活动,它所藉以活动的是事物形像和语文(即意像和概念),离开事物形像和语文,思想无所凭借,便无从进行。在为思想所凭借时,语文便夹在思想里,便是“意”的一部分,在内的,与“意”的其馀部分同时进行的。所以我们不能把语文看成在外在后的“形式”,用来“表现”在内在先的特别叫做“内容”的思想。“意内言外”和“意在言先”的说法绝对不能成立。 流俗的表现说大概不外起于两种误解。第一是把写下来的(或说出来的)语文当作在外的“言”,以为思想原无语文,到写或说时,才去另找语文,找得的语文便是思想的表现。其实在写或说之前,所要写要说的已在心中成就,所成就者是连带语文的思想,不是空洞游离的思想。比如我写下一句话,下一句话的意义连同语文组织都已在心中想好,才下笔写。写不过是纪录,犹如将声音灌到留声机片,不能算是艺术的创作,更不能算是替已成的思想安一个形式。第二个误解是超于语文有时确须费力寻求,我们常感觉到心里有话说不出,偶然有一阵感触,觉得大有“诗意”,或是生平有一段经验,仿佛是小说的好材料,只是没有本领把它写成作品。这好像是证明语文是思想以后的事。其实这是幻觉。所谓“有话说不出”,“说不出”因为它根本未成为话,根本没有想清楚,你看一部文学作品,尽管个个字你都熟悉,可是你做不到那样。举一个短例来说:“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哪一个字你不认识,你没有用过?可是你也许终身做不成这么一首好诗。这可以证明你所缺乏的并不是语文,而是运用语文的思想。你根本没有想,或是没有能力想,在你心中飘忽来去的还是一些未成形的混乱的意象和概念,你的虚荣心使你相信它们是“诗意”或是“一部未写的小说”。你必须努力使这些模糊的意象和概念确定化和具体化,所谓确定化和具体化就是“语文化”,“诗意”才能成诗,像是小说材料的东西才能成小说。心里所能想到的原不定全有语文,但是文学须从有限见无限,只能用可以凝定于语文的情感思想来暗示其馀。文学的思想不在起飘忽迷离的幻想,而在使情感思想凝定于语言。在这凝定中实质与形式同时成就。 我们写作时还另有一种现象,就是心里似有一个意思,须费力搜索才可找得适当的字句,或是已得到的一个字句还嫌不甚恰当,须费力修改,这也似足证明“意在言先”。其实在寻求字句时,我们并非寻求无意义的字句;字句既有意义,则所寻求的不单是字句而同时是它的意义。寻字句和寻意义是一个完整的心理活动,统名之为思想,其中并无内外先后的分别。比如说王介甫的“春风又绿江南岸”一句诗中的“绿”字原来由“到”,“过”,“入”,“满”诸字辗转过来的。这几个不同的动词代表不同的意境,王介甫要把“过”“满”等字改成“绿”字,是嫌“过”“满”等字的意境不如“绿”字的意境,并非本来想到“绿”字的意境而下一“过”字,后来发见它不恰当,于是再换上一个“绿”字。在他的心中“绿”的意境和“绿”字同时生发,并非先想的“绿”的意境而后另找一个“绿”字来“表现”它。 语文既与思想同时成就,以语文表现思想的说法既不精确,然则“内容”“形式”“表现”之类名词在文艺上究竟有无意义呢? 既明白这问题,我们须进一步分析思想的性质。在文艺创作时,由起念到完成,思想常在生展的过程中,生展的方向是由浅而深,由粗而细,由模糊而明确,由混乱而秩序,这就是说,由无形式到有形式,或是由不完美的形式到完美的形式。起念时常是一阵飘忽的情感,一个条理不甚分明的思想,或是一幅未加翦裁安排的情境。这就是作者所要表现的,它是作品的胚胎,生糙的内容。他从这个起点出发去思想,内容跟著形式,意念跟著语文,时常在变动,在伸展。在未完成时,思想常是一种动态,一种倾向,一种摸索。它好比照像调配距离和度数,逐渐使所要照的人物形像投在最适合的焦点上。这种工作自然要靠技巧。老手一摆就摆在最适合的距离和角度上,初学有时须再三移动,再三尝试,才调配得好。文艺所要调配的距离角度同时是内容与形式,思想与语文,并非先把思想调配停当,再费一番手续去调配语文。一切调配妥贴了,内容与形式就已同时成就内容就已在形式中表现出来。谈文艺的内容形式,必须以已完成的作品为凭。在未完成之前,内容和形式都可以几经变更;完成的内容和形式大半与最初所想的出入很大。在完成的作品中,内容如人体,形式如人形,无体不成形,无形不成体,内容与形式不能分开,犹如体与形不能分开。形式未成就时,内容也就没有完全成就;内容完全成就,就等于说,它有了形式;也就等于说,它被表现了。所谓“表现”就是艺术的完成;所谓“内容”就是作品里面所说的话;所谓“形式”就是那话说出来的方式。这里所谓“话”指作者心中想要说的,是思想情感语文的化合体,先在心中成就,然后用笔记录下来。 作品无论好坏,都有一个形式,通常所谓“无形式”(formlessness)还是一种形式,坏作品的形式好比残废人的形貌,丑恶不全;好作品的形式好比健全人,体格生得齐全匀称,精神饱满。批评作品的形式只有一个很简单的标准,就是看它是否为完整的有机体。有机体的特征有两个:一是亚理斯多德所说的有头有尾有中段,一是全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互相连络照应,变更任何一部分,其馀都必同时受牵动。 这标准直接应用到语文,间接应用到思想。我们读者不能直接看到在作者心中活动的思想,只能间接从他写下来的语文窥透他的慰想。这写下来的语文可以为凭,因为这原来就是作者所凭借以思想的,和他写作时整个心灵活动打成一片。思想是实体,语文是投影。语文有了完整的形式,思想决不会零落错乱;语文精妙,思想也决不会粗陋。明白这一点,就明白文学上的讲究何以大体是语文上的讲究,也就明白许多流行的关于内容与形式的辩论──例如“形式重要抑内容重要?”“形式决定内容,抑内容决定形式?”之类──大半缺乏哲学的根据。 附注:这问题在我脑中已盘旋了十几年,我在诗论里有一章讨论过它,那一章曾经换过两次稿。近来对这问题再加思索,觉得前几年所见的还不十分妥当,这篇所陈述的也只能代表我目前的看法。我觉得语文与思想的关系不很容易确定,但是在未把它确定以前,许多文学理论上的问题都无从解决。我很愿虚心思索和我不同的意见。 [book_title]文学与语文(中) ──体裁与风格 每一个开化民族的语文到了它的现阶段,都曾经过很悠久的历史。它常在生长,变化,和新陈代谢;它是一个活的东西,随著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而生发无穷。那个民族的精神生活衰歇了,它也就随之衰歇。这种语文生展的发动和支配固然大半靠全民族在历史过程中所拿出来的力量,但是关键仍在那民族中的文学作家。他们是与语文打交涉最多最密切者,也是运用语文最谨严而又最富于创造性者。他们在写成一部有价值的作品时,不仅替文艺国库里添上一件瑰宝,也替当时语文的生展打开了一条新路,决定了一个新动向。所以研究一国语文的演变史,如果丢开文学作品的例证,就无法进行。 不过文学作家所能拿来运用的是当时公认的流行的语文,这就是说,他的工具是旁人已经替他造就的,无论它对他合适不合适,他都须用它,他不能凭空地替自己铸造一个崭新的工具。他的使命是创造,而天造地设的局面逼得他要接受传统,要因袭。他须抓住一个已定的起点去前进。这个原则固然适用于他的整个精神生活,在语文方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