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近代欧洲外交史
[book_author]周鲠生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史学,学术,完结
[book_length]235375
[book_dec]叙述自19世纪至20世纪初,欧洲各国的国际外交关系,对不同时期外交关系形成的原因、事件及结果等做了深刻分析。共分四个部分:正统主义时代、民族主义时代、帝国主义时代、国际主义时代。结构清晰,资料翔实,具可读性,是研究欧洲外交关系及有关国际法的重要参考文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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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序
[book_title]序
最近五年间,著者在北京大学讲授“政治史及外交史”,为学生听讲之便,曾采集西史中主要资料,编为讲义大纲,印给学生。其关于外交史之部分,历年有所增订,粗具系统,兹以刊行,一则以省学校特别印刷讲义之繁,一则以供校外有志斯学者之用。
本书的资料,多取自英法文中专门著述;其中尤以Debidour的Histoire diplomatique de l'Europe, Andrews的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Modern Europe, Mowat的History of European Diplomacy, Seymour的Diplomatic Background of the European War,Marriot的Eastern Question及Gooch的Modern Europe诸书,为近代外交史参考之良本,爰特别举出,以介绍于读者。
民国十六年七月三日著者
第三版序
本书原版讲述欧洲外交史至1920年巴黎和议告成时搁笔。迩来十年间,国际重大事变日益增多,尚缺乏系统的叙述。爰于第三版增补一章,包括从巴黎和议告成以后至《罗卡诺公约》成立期间之外交史,作为本书第四编之开始。《罗卡诺公约》以后之国际关系,则只于编末附带说及,略示其趋势;其详细的叙述,容俟下次增补。为便于读者进一步的阅读或参考,书首新附一参考书目。
至于原版内容,此次只为文字上的订正。最近因为德英诸国政府大部的外交文件之刊行,供给了不少的新史料,一般关系欧战以前列强外交之论断,自亦有当修正之处。但著者仍决定保存本书原形不动。利用新材料,对于战前的国际关系作更详备的讨究,当以让诸预告的《最近世界外交史》。
民国十八年十二月二日于武昌
[book_title]导言
外交史的范围 欲定外交史的范围,应先明外交的意义。何谓外交?依萨道义(E.Satow)所下之定义,外交是应用智略,处理国家相互关系。(Diplomacy is the application of intelligence and tact to the conduct of offici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governments of independent states, extending sometimes also to their relations with vassal states.)如是则外交实含有两个根本观念,即:“智略之使用”和“国家相互关系”。前者构成外交的手段,后者构成外交的对象。前者是术的问题,后者是事实的问题。凡称外交史,自当并叙外交智略之应用,与外交关系之事实经过。换句话说,真正之外交史,必须将外交策略与国际关系事实,同时并叙,多少求得因果关系于其间。国际关系虽不一定是人为的外交手段所造成,然谋以外交手段影响国际关系,究是国家交际上通有之现象。名为外交史之专史,当然不能不兼及此两层。现在我们可以为外交史下一个定义:
外交史者,属于政治史之一部分,所以明国家与国家间关系之变迁,而示其关系变迁经过中各国政府所为之活动与其所使用之手段者也。
外交史与政治史之关系 由上述之定义,可知外交史与政治史有密切之关系。外交原来属于国政之一部。在英美著述界,向来缺少所谓外交史之专史,而学府中亦罕见特设外交史之课目。欲识外交关系之变迁,惟有于政治史中求之。将外交从政治史中分出,作专史研究,以法国为最。法人图比都(Debidour)所著之《欧洲外交史》(Histoire diplomatique de l'Europe, 1891),可说是此种大著述之创举。现在法国学府中,已将外交史列成专科研究(如巴黎大学及巴黎政治学校,均有外交史讲座)。日本之有外交史专门著述,及在大学中设外交史讲座,殆即沿法国之例。其余诸国大都以外交史并在政治史中叙述。此虽由于关于外交关系之研究,一般的不甚注意,而外交之与政治史,实有极密切之关系,则亦不可否认。外交既同属于国政,当然不能离开其他政治关系单独运用。内政政策,多少总影响于一国外交方针。研究一国外交而漠视其内政状态,未有能免于片面的观察者。法国在七月君政之下,较之在1852年拿破仑政府之下,外交倾向自大不同。在自由党政府下之英国,与在保守党治下之英国,对于欧洲事情不必持同一之态度。毕士马克治下之普鲁士与哈丁堡治下之普鲁士,在欧洲外交上之言论与行动,不能说是相同。安得息支配的奥匈联合政府之对外,势不能与梅特涅治下之奥大利,有同一之计划与目的。国无大小,鲜有内政上之变动改革,在其对外关系上不发生反响者。所以研究外交史者有兼顾政治史之必要。
外交史与国际法之关系 外交史所叙述,尤其是关于术之一面,易言之,即关于外交手段之一面之叙述,常与国际法上之讨论为属于同种之事件,使用同一之名词。例如外交谈判,缔结条约,与宣战讲和诸事,为外交史上之主要事件,而此类事件,则包括国际法上之主要材料。所以广义的说来,外交史常有与国际法混同之形,两者之领域,具有共同之点甚多。不过其着眼点不同,一则自法理之方面着眼,一则自史实之方面着眼:其一所以示规律外交行动之现行的原则,其他则所以叙述外交行动之过去事实。
研究外交史,不可不兼顾国际法。国际法为国家与国家间关系之行为的规则,近世外交至少表面上以循国际法行动为原则。(在1818年之耶拉什丕尔公会Congress of Aix-la-Chapelle,俄、普、英、奥列强共发一宣言,承认万国公法为一切国际关系之根据,彼此誓愿将来一律照公法规则行动。)然则不考究国际法原则,有时于当时之外交行动之意义难于说明,并且无以为批评各国外交,测验国际道德进步之标准。
研究国际法,亦有考究外交史之必要。国际法之根据,现今一般认为在于各国家之公认;而此公认,惟于国际惯例及国际约章征之。欲识国际法变迁之由来,不能不返求诸外交史。外交史正可以供国际惯例之证据,而为国际约章发生的由来之说明者也。拿破仑战争,在海战法规上,有莫大之影响,姑不具论。即维也纳会议,亦决定有许多国际法问题:国际河流之航行认为自由;外交使节之等级分为三等;奴隶贩卖宣言废止。耶拉什丕尔公会承认万国公法为国际关系之根据,于外交使节中加办理公使(Ministre-résident)之一级。有名的孟罗主义,发生于1823年,所以抵抗神圣同盟对于南美西班牙殖民地独立之干涉政策。1831年比利时之永久中立,即为维持欧洲均势而定。1856年之巴黎公会,立有关于海上法规之《巴黎宣言》,而土耳其亦依此公会条约加入欧洲公法及国际社会。然则国际法与外交史关系之密切,可以推知。研究外交史正可以辅助国际法研究之历史的知识。
外交史与他项课目之最有关系者,略尽如上。我们现在可以简单说明外交史之内容。外交史第一件主要的部分,即在外交事实,质言之,即国际关系之种种变迁。盖历史之对象,原来以事实为本,对于一般事实无最小限度的明确的知识,历史的研究即缺乏基础。第二件主要的部分,即为事件经过中之外交活动与其手段,及其所生之外交上的效果。两部分的性质虽截然不同:其一为外交关系,其他为外交术,然两者究属于同一领域,而常有因果之关系;此固不能分为两独立部分,而当同时并叙者。质言之,外交史之叙述,当就外交舞台之活动现象,与活动中行使之技能,及其黑幕中主持之计划,同时明白揭破出来。不过前既言之,国际关系不一定是外交的结果,不一定是人为的手段所造成,此外尚有许多原因,根本重要不可忽视者。此等原因,或为政治的,或为经济的,或为社会的,或涉及宗教问题,或起于思想运动。凡此种种因素,常于国际关系有重大之影响。不过此不属于外交史之专史范围,在外交史中只能就其与国际政局上有直接关系之处述及之。
外交史研究的方法 外交史亦如其他历史然,可以依种种不同之方式研究。骤视之,似最简单之方法,莫如将引起外交活动之各项重大的国际问题,一一分别叙述。此似最为简单,然而细思之,此究非适当的最良的方法。依此逻辑的方法,对一问题,诚能为彻底之研究,然其同时与他项问题之关系,及其所受他项事实之影响,则将遗漏过去。国际政治之种种现象,亦不是全然单独的各别的发生,而实彼此常有相互之关系。其次之方法,为地理的叙述,即分别叙述列国之外交是。此方法虽亦甚简单,较能对于各国外交历史为明了之观察,然而将列强如俄、土、德、奥、意、法诸国之外交,彼此常互有强度之影响者,置之孤立地位;将政策之实际互相牵涉,互相连贯者,视为全然有别;是实一种偏误之方式,非能真明确的了解事实或判断事变者也。在一个时期内,希腊之革命、西班牙之革命、南美之革命,是相关联的;而在他一时期,波兰事件、丹麦事件、德意志事件、意大利事件,彼此之间,有极密切的关系,列强皆同时卷入漩涡中,是为不可否认之事实。第三个方式,是为时代的叙述,依此方式,可以将一切有关系之事件,同时研究,而求出其相互关系及历史的因果。不过时期之分划,亦是一个困难问题。使无一定正确的标准以分段落,则一时期中,不必能尽包括有关系之外交事实、国际现象,而定其因果关系。所以我们虽认定时代的分类方法,于外交史研究上为相宜,却认定有对于时代的分划,定一合理的便宜的标准之必要。
分段之标准,可从两方面求之。其一求之于史实,即就历史上最有影响之大事变,构成国际关系变迁之大关键者,取以为各时期分段之界点。其他求之于政治主义,即取政治主义之支配一时代外交家的政纲,而于国际关系上有大影响者,以为各时期分段之界点。依第一个标准分段,则近时国际关系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拿破仑战事后维也纳会议起,至普法战争;第二个时期从德意志统一至1914年之欧战;第三个时期则从1919年之巴黎和会,以至现今。拿破仑战争后的维也纳会议、德意志帝国统一及欧洲大战之三个事变,构成近时国际政治史上三个最大的关键。对于拿破仑战争扰乱之欧洲政局,维也纳会议实当改造之任。德意志帝国统一之结果,将既存之欧洲均势复行摇动,而造成40年武装平和之危局,卒致发生欧洲大战。巴黎和会收束大破坏后之世界政局,谋于联治主义之名义下,重新形成一种均势之局面。依此标准,将近时外交史时期分为三段,各时期之国际关系自成一系统。我们因此可以明白国际政治之重要关键,而识得其变迁之阶段。
由第二个标准分段,则当依19世纪以来支配国际政治的思想主义,分为若干时期。而正统主义、民族主义、帝国主义及国际主义之四者,次第供我们以分段之目标。维也纳会议之后,欧洲政治支配于神圣同盟及四国同盟之手。此等同盟在政治上所持之原则,是所谓正统主义(Principle of legitimacy, Legitimism)。它们执此主义,到处保护旧王朝,保护各国之主权者,抵抗革命运动。其时列强常干涉二三流国家之内政,为正统王室及专制政治张目。1820年之特洛白(Troppau)公会,1821年之芮巴赫(Laibach)公会,1822年之卫洛拉公会(Congress of Verona),均为讨论此种干涉问题而开;而有名之《孟罗宣言》即为对待此项干涉而起。从此时以至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其间正统主义臻于全盛,支配欧洲政局。1830年法国革命成功,希腊及比利时两国之独立事业亦告完成,正统主义之势力渐就衰落。迨至1848年,专制主义失败,自由立宪政治勃兴于欧洲,神圣同盟之权力,全然倾覆,正统主义一蹶不振。1852年,采纳民族主义之路易·拿破仑称帝于法,为欧洲政治活动之中心人物,民族主义得所凭依,代正统主义以成欧洲政治之支配的势力。奥国与匈牙利之合组为政合国(1867年),意大利之统一、德意志之统一,是为民族主义之实现。1871年普法战争终局以后,德意志以一新兴之民族国家雄视欧洲,民族势力膨胀之竞争,演成武装平和之局面。德意志帝国之建立,可说是19世纪中一个最大的政治事实。从那时以后,欧洲的国际问题,已不是关于此一国的王位继承,或彼一国的革命扑灭,甲民族的解放运动,或乙民族的统一完成等项局部的问题;而是新旧国家势力冲突问题,独立的大国民对外发展、彼此争霸之问题。所谓大斯拉夫主义、大德意志主义、大英帝国主义,乃至于未恢复的意大利(Italia irredenta)运动,都是以民族利益的名义,图达帝国主义之目的。帝国主义可说是民族主义之恶化。帝国主义的势力冲突至于极点,爆发于1914年,而有四年余的空前大战争。在民族竞争,帝国主义发展之全盛期中,同时在他方面渐起有一个对抗的势力,是即国际主义。在此时期中,世界和平运动,渐露头角。提倡国际联治以救民族争斗之弊害者,渐增其势力。1899年有第一次海牙平和会议之召集,已经是在国际政治上开一新纪元。自后一般仲裁条约与国际共同行政组织日见发达。1914年欧洲战祸之反动,更以促进平和主义者之努力,而国际政治根本改造之运动,即酝酿于战争期中。其结果则在1919年之巴黎和会,决定创设国际联盟(League of Nations)之一种新世界组织,此为国际主义代替帝国主义以支配国际政治之新趋势。国际主义今虽尚不能全然占取民族主义、帝国主义之地位,然其为20世纪方兴未艾之新势力,则不可否认。依此考虑,我们可以将近时外交史分为四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始于1815年维也纳会议,终于1848年之革命运动,是为正统主义时代。自此以后,入于第二个时期,以至于1871年德意志帝国成立,是为民族主义时代。第三个时期包括从1871年至1914年欧战期间的历史,是为帝国主义时代。第四个时期起自1919年之巴黎和议,今尚在继续中,我们可视为国际主义时代。依此项分段方法,我们可以识得一个时期中支配国际政治之主动力,而可于错综纷纠之国际事变中寻出一个系统。
上述两个历史的分段标准,虽从两个不同的见地着眼,然而固非截然不相容者。我们如采用后一个标准,既可得其特有之长处,同时亦可兼有前一个标准之便利。盖依时代政治主义分出之四个时期,与依前项国际大事变分出之三个时期,彼此分段固有交接之点,有共同的特征。依事变分段,从维也纳会议至德意志统一之全时期中,可说是正统主义与民族主义争斗之时期;而从德意志统一至欧洲大战及其以后,是为民族主义、帝国主义,与国际主义对抗之时期。所以我们研究外交史,主要采用时代的叙述方法,而依政治主义分段,将近时外交史分作四个时期叙述。现在我们所讲述者当然限于前三个时期;第四个时期,即国际主义时期,则今方开始,且关于最近的政治事情,不容易得到正确的史料。
近世国际政治以欧洲政治为中心。欧洲外交向为世界政治之主动。因为美洲有力之美国从前以不与闻外事为主义;其他各洲国家,文明富强之度,逊于欧洲国家,不能积极的活动于国际政治舞台,与欧洲国家并驾齐驱,反而常供欧洲国家的逐鹿场。所以讲外交史,以欧洲外交为研究的中心点,由此点出发,并及于世界全局政治关系,实为当然之事。不过即言欧洲外交,其主体亦不外诸强国;始则维也纳会议后,有俄、奥、普、英四国主持欧洲政治;后来次第加入法意共为六强(最后国际政治由欧洲的扩张为世界的,加入美国、日本),主持欧洲政治。其他二三流国家,政治上居于被动地位。故欲明欧洲政局之变迁,要在研究诸强国之外交,而于二三流国家之外交,则惟于它们加入外交谈判中,或其问题牵涉全欧时,始特别述及之。
[book_chapter]第一编 正统主义时代
[book_title]第一章 维也纳会议与欧洲政治改造
第一节 拿破仑与欧洲政治
拿破仑战争及于欧洲政治之影响
拿破仑战争结束,欧洲地图臻于简单。在拿破仑权力之下,中古遗物、封建势力,一扫而空。中欧许多封建诸侯失其领土,并合于新政治组织之下。从前错综纷纠之欧洲政治区划,始有一个比较明了的统系。拿破仑的压制,激发欧洲的民族观念。拿破仑战争之末期,具有民族战争的色彩。1808年开始的西班牙战事,构成所谓“半岛战争”(The Peninsular War),及1813年至1814年的战役,通称为“解放战争”(The War of Liberation)者,皆是一种民族自觉的反抗运动。
拿破仑失败时之欧洲形势
拿破仑一经失败,全欧邦土组织根本推翻。所有从法兰西大革命战争以来合并于法兰西之土地,及由拿破仑新组织的国家之土地,皆失其主权者。攻击拿破仑之同盟国家(1813年普奥背弃拿破仑加入英俄方面,组成四国同盟),操持欧洲政权,对于此等土地之处分问题,急须解决。维也纳会议,即具有划分土地,改造欧洲政治之任务者。
第二节 维也纳会议之召集
第一次《巴黎条约》
同盟军攻入巴黎(1814年3月31日),拿破仑被逐于易尔巴(Elba)岛之后,同盟诸国结有第一次《巴黎条约》(5月30日)。关于拿破仑战后欧洲善后问题之比较的易于解决者,已在此条约中协定。法国包本(Bourbon)王朝恢复。法兰西保有1792年之国境。于阿达基王室之下,建设一列色兰(Netherlands)王国,并约扩张其领土。德意志成一个联合组织。瑞士独立,并定为永久中立。意大利之诸君主国家复旧。
此外尚有关于共同利益的问题之协定。最重要者为关于国际河流之协定:莱茵河宣告航行自由;些尔德河(The Scheldt)亦宣布开放(依同日签字之密约)。
《巴黎条约》虽然重要,不能处分欧洲一切问题。比较困难的问题及已经协定的事件之细则,委诸特别召集之一个会议,是即有名的维也纳会议。
维也纳会议之性质
《巴黎条约》规定:“凡加入战争之国家,不论在何方,均当于两个月内派遣全权代表赴维也纳开大会,议决一切完成本条约规定必要之协定。”是明明招请欧洲一切国家公开会议,但同盟国家,另以一秘密条文,保留决定基本条件之权:关于法兰西遗弃的邦土之处分及欧洲均势关系之确定,当依此等基本条件以行。同盟国家,预定分划计划,维也纳公会所存的事,不过是就列强彼此已经协定之基础,加以规定,易言之,即登记同盟国家之裁决而已。
维也纳会议,亦不是一个和会(Peace Conference),因为同盟国家已与法国结有《巴黎条约》,平和已经成立。
第三节 维也纳会议之形势
会议中之人物
《巴黎条约》虽定于两个月内召开会议,但欧洲国家之代表于1814年9月始齐集于维也纳。除通常外交大使外,君主躬亲与会者亦多。到会君主中之重要者,为俄、普、奥三国君主,而尤以俄皇亚历山大(Alexander)一世最有名。外交大使中之重要人物,为英国之加斯列里(Castlerereagh)、惠临吞(Wellington),普鲁士之哈丁堡(Hardenberg),奥国之梅特涅(Metternich)及法国之塔列兰(Talleyrand)。其中尤以塔列兰为最有手腕、最活跃。
法国代表塔列兰之政策
塔列兰原为法国君政时代之一僧正,被选入全级会议,主张改革教会事宜,不容于教会,投身政界。在拿破仑时代任外交重职。他后来通款于王党,主张复辟;拿破仑败后,路易十六世之弟入承法国王统(路易十八世),即赖他之力。塔列兰为法国新君主政府之外务大臣,于第一次《巴黎条约》之缔结,躬当交涉之任。他代表新败之法国,出席维也纳会议,其地位之不利,活动之困难,可以想见。然而他卒能发挥老练外交家之本领,在维也纳大施活动,以增进法国利益,实令世人敬佩,而可为弱国外交之模范。
有名的正统主义(Legitimism),即塔列兰所倡行。所谓正统,不但是指帝王之正统,且并指政府之正统,此项政治主义,自然合于当时畏惧革命思想之旧式的政治家、外交家的心理,容易为他们所采纳。包本王家之复承法国王位,即此主义之第一次的应用。塔列兰在表面上为正统主义争斗,为某某特定王室之固有权利说话,实则他的意中不过利用正统主义为政治上便利的套语,以增长法国之利益而已。
塔列兰之活动
俄、奥、普、英四强代表将维也纳会议看做单是硕蒙同盟(Alliance of Chaumont,1814年3月1日)之继续。它们协定不许法兰西、西班牙或其他任何次等国家之代表参加讨论:一切决议,全由同盟国家行之。塔列兰以其与《巴黎条约》召集此会议之条文相反,表示抗议,卒使法兰西代表实际得参加讨论,与同盟国家立于平等地位。此是塔列兰外交活动成功之第一步。塔列兰既将新被征服之法国地位提高,第二步即行使其外交本领,实行他的正统主义,挑拨同盟国家相互间之争执。在此两层,他皆成功。他在会议中,始终一贯的拥护所谓正统主义,其实都是全为法国利益起见,具有一种自利的外交作用。他利用萨克逊(Saxony)处分问题,破坏四国同盟;他坚持恢复烈普耳王位为法兰西增一与国;他赞成瑞士永久中立,以固法国国防。即如比利时之联合于荷兰,吉诺亚(Genoa)之合并于萨地尼亚(Sardinia),虽是直接对付法国的用意,然而他表示同意,亦是以为如此较于法国有利。就全体观之,塔列兰在维也纳之活动,于法国外交上可说是大成功。
此会议是否真是一个“公会”?
维也纳会议名为公会(Congress),其实此所谓公会者,始终未正式开会:无所谓动议,亦无所谓表决。一切问题之决定均先由俄、奥、普、英四强先行协定(形式上容法国及西班牙有建言权),而后以其结果强次等的国家承认。同盟国家虽以塔列兰之抗议,改定11月1日正式开会,而卒未践约。所以当时在维也纳虽睹欧洲全体代表之会集,而不见有所谓公会。关于会议的各问题之决定,由各关系国家代表分别签约;此等特别条约,最后合成一总约,是即所谓《维也纳公会条约》(L'acte final du Congrès de Vienne 1815年6月9日)。维也纳会议主要之机关,为所谓八国委员会。此委员会之设立亦出自塔列兰之发意。塔列兰于要求正式开公会之时,同时即要求设立一委员会,准备议案,以便公会议决。他的用意,即在将小国团结在法兰西方面,以抵制同盟国家。八国委员会之组成分子,为俄、奥、普、英四同盟国代表,及同签《巴黎条约》之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四国代表。但是此委员会亦是一个名义上的机关,同盟国家始终漠视之。
同盟各国之特殊利益
英国最注重之事,是在巩固并扩张其海军及商业的优势。英国心目中认定法俄两国是它的障碍物,竭力谋所以打消其势力。扩充荷兰及普鲁士的领土以抵制法国;拥护奥大利在波兰的权利以牵制俄国;维持奥大利在意大利半岛的势力,以抵制法国势力;此是英国外交的大方针。英政府对欧洲大陆的政策,在确立均势之局。
在列强中,奥国之利益最与英国接近。奥政府亦以抵制俄法为主眼。对于法国,始利用荷兰,继利用德意志同盟以抵制之。在意大利取得支配权,力谋杜绝法国势力之再侵入。至于对付东境之俄国,则反对其支配波兰。奥英两国政策于此全然一致。但说到普鲁士关系,则梅特涅与加斯列里意见不复相合。奥国固不愿俄国支配波兰,亦更不利于普鲁士占有萨克逊。奥国宁愿使普鲁士取回其固有的波兰一部分,扩张莱茵河方面领土,而保全萨克逊王国不动,如此在西方可以抵制法国。至于德意志同盟之支配权,奥国决不愿与普国平分,自不待说。如此则奥国对于俄、普、法方面均有防卫;它支配意大利、德意志,而保全巴尔干半岛,自居为改造欧洲的柱石。
俄国之计划,根本的与奥英两国之政策相反。俄皇亚历山大自以为在拿破仑战争中所受的牺牲已甚大,今关于战后土地的分配,复表示在列强中作一个模范:他别无所要求,惟在将瓦塞大公国及其余旧波兰地方合置于他的统治权下。俄皇是萨克逊王之仇敌,而与普王亲善,不但不反对普国要求萨克逊,并且热心赞助之。自他视之,波兰与萨克逊两个问题是相关联的。他谋利用普鲁士、波兰王国及法国在意大利势力,抵制奥国。他在东欧得势,注其全力向近东发展,不利于英国。土耳其帝国之覆灭,是他秘密的愿望。
普鲁士之势力远逊于俄、奥、英三强,但它极活动而有野心。普鲁士暗中谋长德意志霸权。它对于法国视为世仇,深怀忌恨;它以为1814年5月之《巴黎条约》,对法国太宽,自愿当监视法国之任。它要求萨克逊以为抵制奥国之地步;为取得此邦,宁愿全然抛弃其所有的波兰地方。它不愿其他德意志各邦增加势力,它谋在德意志同盟中与奥国争胜。它因为实力不足以抵抗其敌国,乃追随俄国之后,与之共行动。
在维也纳开会之时,同盟四强对于改造欧洲之政策不一致。但它们至少有一共通的观感:就是,它们是最强的;欧洲在它们的掌握中,它们可以自由处分之。
列强的意见冲突,是显而易见的。对付它们的政策之正当的反抗,亦有发生之势。利用其一而伸张其他,以收胜利,则有赖于法国代表塔列兰之外交手腕。
法国到会的计划
依法国国王授与塔列兰之训令,法国力谋于德意志保全萨克逊王国,以阻止普鲁士之增大。对于俄皇的波兰计划亦须加以阻害,因为此问题是相联的。而在他方面,则援助奥国及其在德意志之与国,尤其是巴威利亚。法国在德意志虽然与奥政府主张一致,而在瑞士及意大利,则须以法国势力抵制之。在意大利保护萨瓦(Savoy)王室及包本王室。(当时包本王室要求帕玛Parma、塔斯加尼Tuscany及烈普耳王国)尤其是关于烈普耳之王位,法国坚持以菲地兰四世(Ferdinand IV)代麦拉(Murat)(麦拉为拿破仑之大将,娶拿破仑之妹;1808年继拿破仑之弟若瑟之后,封为烈普耳国王)。至于英国,法国慎防堕其计中,但有时须谋与之接近,而力求释其疑忌之念。
第四节 维也纳会议之成绩
维也纳会议之问题可大别为四部:(一)依正统主义回复统治者及政府之原位;(二)重分被征服的土地,协定补偿;(三)改造德意志;(四)决定各项经济上商业上问题。
一、回复旧政府问题
此项问题,易于解决。路易十八世之复法国王位,已为正统主义之第一次应用。同盟国家承认辟斯七世(Pius VII)复教皇位,菲地兰七世复西班牙王位。耶玛溜(Victor Emmanuel)复萨地尼亚(Sardinia)王位。此外瑞典君主、德意志出亡诸侯、汉洛瓦(Hanover)王室、塔斯加尼王室、荷兰王室、葡萄牙王室均各回复原位。瑞士宣告为独立永久中立国。烈普耳之菲地兰四世立为双叙叙利(Two Sicilies)国王,称菲地兰一世(兼有烈普耳与叙叙利)。奥国原有维持麦拉地位之义务,但梅特涅以为有一拿破仑党在意大利立国,于奥国在半岛之势力发展有妨害,主推翻麦拉。如是则关于王朝一事,拿破仑所施行之重要的变更,一概不许存留;在欧洲所有僭篡的王朝,一扫而尽。
二、土地分配问题
说到土地分配之问题,其解决即不如是之简单容易。在会议中以此为最难的问题,引起种种的嫉忌、仇视与冲突。关于诸主要国家战时占得的土地之分配,问题较为简单,因为先已有条约协定。俄国保有芬兰、倍沙拉比亚及波斯边省;奥国保有伦巴多-威尼沙(Lombardo-Venetia)、剔洛耳(Tyrol)、萨仔堡(Salzburg)及理希颠斯太因(Liechtenstein);巴威利亚国保留安斯巴赫(Ansbach)与倍勒特(Baireuth);普国回复1806年以前原有的地位,以外尚获得琉坚(Rügen)岛及瑞典的坡米拉利(Pomerania)。
第二类分配的土地,包括着加给恢复的国家之土地,其目的在维持均势,防御法国。依巴黎协定,荷兰领土当扩大;比利时诸省归阿连基王室统治;如是则将两个人种宗教及经济利益不同之民族,并合于一王室主权下,为将来纷争之因。瑙威合并于瑞典;吉诺亚(Genoa)并入萨地尼亚王国。后项处置,意在造成一强有力之萨地尼亚王国,以抵制法兰西势力侵入意大利。但是法国代表塔列兰亦赞成此举,以为如此在意大利北部建立一个强大国家,可以防制奥国势力之南进。对于原有之瑞士19州,新加日内瓦(Genève)、洛奢逖耳(Neuchâtel)与瓦芮(le Valais)之3州。此等分配皆是预先协定的结果。
至于第三类的土地分配问题,则大引起同盟国家之激烈的争执。波兰与萨克逊为争论之中心。波兰曾由拿破仑建为瓦萨大公国,萨克逊始终附和拿破仑,今皆当由同盟国处分。俄国要索瓦萨大公国,以便建成一波兰王国,受俄国保护;普鲁士要求萨克逊全部以偿其在战时所受之痛苦与损失。但是其他各国深虑普鲁士膨胀于德意志中原,俄国扩张西方境界,有害欧洲均势,不愿承认此两国之要求。争论结果,俄皇卒让步;波兰问题乃平稳解决,而立一瓜分之协定。俄国分得最大部分,其西境因之扩张到上次欧战前之境界,普国虽失其第三次瓜分波兰(1795年)所得之一部分,但所得已足构成一优势之东方国境;奥国获得加里西亚(Galicia)及以外一小部分地方;克拉科(Cracow)定为一自由独立中立的地域。公会声明波兰人在俄、普、奥治下应享有代议的国民的政制。
萨克逊问题更难解决。公会之和衷共济的精神,在波兰问题讨论中已被扰乱,而在萨克逊问题之讨论,则全然破坏。塔列兰之外交本领,亦正好在此时发挥。他知道俄普两国取一致行动,乃谋联络英奥,使与法国意见一致,维持萨克逊王国,回复其故主。英国初赞成并合,意在于北欧建一强国,抵制俄国侵略势力。奥国亦不是绝对的反对,不过梅特涅对于许多德意志爱国志士欲并合此邦以成德意志统一之希望,不表同情。假使普鲁士先不拒绝与英奥共同反对俄国并合波兰的计划,形势容或不同。西方列强恐俄国势力增强,极欲使普国脱出俄普同盟。一旦普俄开始取一种强横态度,而它们在1814年11月立有新协约之消息传出,塔列兰乃利用此机会,组织法、英、奥三国秘密同盟,各约出兵15万以抵制俄普之野心。塔列兰于此获得外交上最大的胜利。此新同盟满足塔列兰之愿望,完成法兰西之胜利。新败之法兰西一跃而与欧洲两个头等国家结成同盟;其下尚有三个次等的国家,即巴威利亚、汉洛瓦、萨地尼亚,与之共行动,而其他国家尚有陆续加入同盟之势。从《硕蒙条约》以后,不到一年(1814年3月1日至1815年1月3日),法国成为对抗《加利什条约》(Treaty of Kalisch 1813年2月27日)签字者之一个团结的中心及其主宰。但是塔列兰的外交热心发挥过度。此项同盟之利益,与其说是实际的利益,毋宁说是表面的利益。失去俄国友谊,于法无利。并且塔列兰缺乏政治上先见之明。因为他的坚持,且得奥国赞助的结果,萨克逊问题乃依调和之法解决。萨克逊王复位,但是萨克逊国土毕竟分裂,普国取得其全土之约一半,留给萨克逊以其余的部分,而取偿于莱茵河附近土地。因为此新领土接近法国国境,普国乃因公会此举,成为莱茵之天然的监护者;其结果普鲁士由一个东德意志国家变成中央国家。奥国抛弃列色兰省份,而代以达尔玛逖亚(Dalmatia)及意大利领土,离开德意志向东南方面发展;普鲁士则反之,而向西进,深入德意志中心。普鲁士西进运动,始于17世纪,其后为拿破仑所阻止,拿破仑谋使普鲁士东进,以免德意志统一完成于普鲁士主宰之下。西方省份之恢复,是为拿破仑事业破坏之始。普鲁士今兹复归于以前地位,而且增加领土。
三、德意志改造问题
拿破仑战事中,德意志土地区划,变动最大。原来国数达三百余之德意志,至于1803年,已经消灭二百余国。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取消,拿破仑就存在的国家,建立许多独立的主权的王国;他以为将割据的精神扶植深固,可以为德意志统一之阻力。逖尔齐特(Tilsit)条约(1807年7月7日)成立以后,拿破仑集有此等国家30个于其扩大之莱茵同盟,维也纳会议之改造事业,因之臻于简单。列强承拿破仑之遗业,承认莱茵同盟诸国之主权,在《巴黎条约》中宣言德意志当组成一联合体。德意志组织问题之讨论,原来在1814年11月已开始,后来一受萨克逊问题之波折,再因拿破仑逃回(1815年3月)之纷扰,迟至五六两月,始行议就。对于德意志组织,有三个方式:(一)世袭的帝国;(二)强有力之集权的联邦政府;(三)缓弛的同盟。普鲁士及巴威利亚反对帝位之复活,普国代表哈丁堡以为强固的帝国不免有害普鲁士之独立,软弱的帝国,则又无用。但是强固的联邦组织是可行的,小国多视普鲁士为适当的领袖。梅特涅反对普国代表主张之强固的联邦组织计划,而自己提出一草案,采宽弛的同盟组织之原则,使各国于奥国主宰之下,仍保有其主权。梅特涅之案,作为讨论之基础。普鲁士虽不满意于此案,然见闭会期迫,恐长久讨论无结果,遂承认之,而于1815年6月8日,得全体国家(除达姆斯打特Darmstadt、萨克逊两国外)签字,德意志同盟(联邦)遂告成立。此同盟包含38国。
梅特涅施行于德意志之政策,适用于瑞士问题之解决,拿破仑失败后,瑞士19州,各求独立。梅特涅利用此形势,因为他恐怕统一的民主国家,于奥国为危险,极力防止瑞士组成此种国家。于是列强承认瑞士各州之完全主权,而依德意志同盟组织方式,组成瑞士同盟(新加入3州,共为22州)。各州完全有主权,惟不许订立有害同盟全体或各盟员利益之同盟。
四、国际共同利益问题
维也纳会议议及国际共同利益问题,足征关于人与人的关系,国家与国家的关系的新思想之成长,以2月8日之宣言,英、俄、西班牙、瑞典、葡萄牙、普鲁士、法兰西、奥大利八国,声明愿禁止奴隶贩卖。《巴黎条约》关于国际河流航行自由之规定,扩充到在会诸国所管之一切西方河流。
对于公会之批评
自其好处言之,维也纳公会以各国共同的保障,改造欧洲政治,树立均势,不得谓非国际政治进步之一征兆。自其害处言之,土地分划,政治组织全依君主或政府之利益以决定,不顾民族的情感,不容纳自由主义。比利时之兼并于荷兰,瑙威之并合于瑞典,波兰之分裂,德意志同盟之组织,皆是为王室之利益,而非为民族之利益。对于意大利之统一希望,置之不顾。是皆足为后来欧洲纷争动乱之原因。
第五节 第二次《巴黎条约》
拿破仑之逃回法国
维也纳会议进行中,拿破仑忽从易耳巴岛逃回法国(1815年3月),他之卷土重来,一则因为知包本王朝之不洽民心,一则闻在维也纳会议的同盟国家内部不和。
列强之一致对付拿破仑
维也纳公会得拿破仑逃回消息,一致决议认他为法外之人,为扰乱世界的分子,声罪致讨:他们并约定保护法国国王或其他被攻击之政府(3月13日)。同时公会对于会议问题,努力进行。公会条约于6月9日签字,签字者为组成委员会之八国;其他国家则令其加入条约。
和议之情形
英将惠临吞解除公会代表职务,出任拿破仑讨伐军总司令,与拿破仑战于比利时境内。滑铁卢(Waterloo)之役,英普之军大败拿破仑(6月18日),其结果则拿破仑被逐于圣赫列拉(St.Helena)岛,同盟国家重议处分法兰西之条件。它们对于占驻地方,要求赔款诸事,均表同意。但是对于割让领土之问题意见不合。普奥两国,直接受侵逼,主张对法国课以苛酷条件,甚至普鲁士要求割让阿尔沙斯罗连两州(l'alsace et la Lorraine)。俄英两国只主占领要塞,不主割让领土,奥国卒亦赞同俄英主张,普鲁士一国遂无力贯彻其要求。其结果则采一折中办法,令法国将萨瓦地方交给萨地尼亚,并让出几个边塞;于是第二次《巴黎条约》成立(1815年11月20日)。
法国之损失
所谓百日战争(War of the Hundred Days),质言之,即拿破仑回法之一举,致法国受莫大之损失。除法国国境有减损以外,尚须交赔款7亿法郎;每年另支出5000万法郎为驻防法境之联军兵费。(兵数15万人,驻防以五年为限。)拿破仑自欧洲各国夺来的美术品,概须退还。而同盟国军队,尤其是普军,在巴黎之横暴掠夺行为,给法人以物质上精神上莫大的伤害。
[book_title]第二章 维也纳会议后之欧洲政局
第一节 欧洲之新形势
由纷乱入于平和时代
维也纳会议条约签字(1815年6月9日),拿破仑送往圣赫列拉岛(8月15日),第二次《巴黎条约》签字(11月20日),欧洲政治史上之一个重大时期,于以完成。此时期为一极多扰乱而富于活动之时期。过此以往,即入于一个平和时期。平和继续40年,在此时期中,维也纳会议造成的局面大体维持;国际关系尚无剧烈的变动。
均势局面
维也纳会议,重建欧洲均势的局面。此均势由五强维持之,在西方有英、法,在东方有俄、奥、普。此五强无一有支配全欧之力,或敢单独挑战者。均势维持几半世纪。此两团国家之中间,有一中央部分,分成若干小国,即德意志诸邦、意大利诸邦、荷兰、瑞士是。奥国支配分裂之德意志、意大利,无志于膨胀,而利于维持此分裂状态。俄国合并从前隔断俄国与欧洲之邦土,旧波兰国惟余一克拉科(Cracow),立为共和国。瑞典失去芬兰及坡米拉里,退到斯干地那维亚一隅。土耳其帝国屏于欧洲公法之外。
政治上的中心人物
欧洲政治支配于英、俄、普、奥、法五强之手。它们的外交方针,均由政府主持。但法国政府注全力于内政;英国保守党内阁以维持现状为主义,对于大陆事情持消极态度;普鲁士王畏缩迟疑,不能取独立的行动;它们在当时欧洲外交上均居于被动的地位。惟有俄奥两国政府,在外交上为主动的,而能以其政策加于他国。操持欧洲政局的中心人物,是俄皇亚历山大一世与奥相梅特涅两人,而尤以后者实际上的势力为大。
第二节 亚历山大与梅特涅之竞争
亚历山大之人物政见
俄皇亚历山大与梅特涅同为外交上中心人物,他们两人性格政见大不相同。他们在维也纳会议后之欧洲外交舞台,彼此争胜。
亚历山大是一温和而富于感情之人,宗教思想甚深,颇重人道主义。他对于当时的自由主义立宪运动表同情,他不仅维持法国之立宪政治,并且自己给波兰一个宪法(1818年2月)。
梅特涅之人物政见
梅特涅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外交家,头脑顽固,心目中只有政治的利益。他的政见,以保守现状为原则,反对一切改革。他为一切革命运动之仇敌,他笃信专制的贵族的君主政治,而视宪法为革命的工具。
政策冲突之点
亚历山大与梅特涅主要的竞争处所,在关于欧洲各国内政的组织。亚历山大赞助自由立宪党,梅特涅则反对之。俄奥两国在次等国家的代表,常关于其国政治竞为种种阴谋暗斗。亚历山大对于德意志南部国家,对于意大利、西班牙,常自居于宪政保护者之地位。此外关于东方事情,彼此亦有利益的冲突。亚历山大向对于东方怀抱侵略之野心。他曾与拿破仑约定,以西方归法国,而自己在东方保有行动之自由。他已占得土耳其之一部地方倍沙拉比亚(Bessarabia),他在维也纳会议,不承认土皇得与欧洲各国君主立于同等地位。梅特涅则深虑亚历山大又与法国联结,复行其东方侵略计划,有害奥国地位。于是在东方之利益冲突,成为俄奥关系之致命伤。
[book_title]第二章 维也纳会议后之欧洲政局
第一节 欧洲之新形势
由纷乱入于平和时代
维也纳会议条约签字(1815年6月9日),拿破仑送往圣赫列拉岛(8月15日),第二次《巴黎条约》签字(11月20日),欧洲政治史上之一个重大时期,于以完成。此时期为一极多扰乱而富于活动之时期。过此以往,即入于一个平和时期。平和继续40年,在此时期中,维也纳会议造成的局面大体维持;国际关系尚无剧烈的变动。
均势局面
维也纳会议,重建欧洲均势的局面。此均势由五强维持之,在西方有英、法,在东方有俄、奥、普。此五强无一有支配全欧之力,或敢单独挑战者。均势维持几半世纪。此两团国家之中间,有一中央部分,分成若干小国,即德意志诸邦、意大利诸邦、荷兰、瑞士是。奥国支配分裂之德意志、意大利,无志于膨胀,而利于维持此分裂状态。俄国合并从前隔断俄国与欧洲之邦土,旧波兰国惟余一克拉科(Cracow),立为共和国。瑞典失去芬兰及坡米拉里,退到斯干地那维亚一隅。土耳其帝国屏于欧洲公法之外。
政治上的中心人物
欧洲政治支配于英、俄、普、奥、法五强之手。它们的外交方针,均由政府主持。但法国政府注全力于内政;英国保守党内阁以维持现状为主义,对于大陆事情持消极态度;普鲁士王畏缩迟疑,不能取独立的行动;它们在当时欧洲外交上均居于被动的地位。惟有俄奥两国政府,在外交上为主动的,而能以其政策加于他国。操持欧洲政局的中心人物,是俄皇亚历山大一世与奥相梅特涅两人,而尤以后者实际上的势力为大。
第二节 亚历山大与梅特涅之竞争亚
历山大之人物政见
俄皇亚历山大与梅特涅同为外交上中心人物,他们两人性格政见大不相同。他们在维也纳会议后之欧洲外交舞台,彼此争胜。
亚历山大是一温和而富于感情之人,宗教思想甚深,颇重人道主义。他对于当时的自由主义立宪运动表同情,他不仅维持法国之立宪政治,并且自己给波兰一个宪法(1818年2月)。
梅特涅之人物政见
梅特涅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外交家,头脑顽固,心目中只有政治的利益。他的政见,以保守现状为原则,反对一切改革。他为一切革命运动之仇敌,他笃信专制的贵族的君主政治,而视宪法为革命的工具。
政策冲突之点
亚历山大与梅特涅主要的竞争处所,在关于欧洲各国内政的组织。亚历山大赞助自由立宪党,梅特涅则反对之。俄奥两国在次等国家的代表,常关于其国政治竞为种种阴谋暗斗。亚历山大对于德意志南部国家,对于意大利、西班牙,常自居于宪政保护者之地位。此外关于东方事情,彼此亦有利益的冲突。亚历山大向对于东方怀抱侵略之野心。他曾与拿破仑约定,以西方归法国,而自己在东方保有行动之自由。他已占得土耳其之一部地方倍沙拉比亚(Bessarabia),他在维也纳会议,不承认土皇得与欧洲各国君主立于同等地位。梅特涅则深虑亚历山大又与法国联结,复行其东方侵略计划,有害奥国地位。于是在东方之利益冲突,成为俄奥关系之致命伤。
[book_title]第三章 神 圣 同 盟
第一节 神圣同盟之意义
维也纳会议后之欧洲国际社会
维也纳会议后,欧洲国际社会表现为一个新组织。欧洲已非若在18世纪时代一团结束缓弛的国家,竞谋维持均势,它实已形成一个联合组织,支配于四大强国(加入法国共为五强)之下,保障欧洲平和。在那时候,欧洲政治由列强公会支配之,公会之责任,依梅特涅之解释,不仅在干涉国家和国家间之关系,并且干涉国家之内部生活。公会依此解释,要求实行干涉各国内政,以保全公共安宁,保障条约,及维也纳会议树立之正统主义。
亚历山大与神圣同盟
在此时代,列强之联合组织,一般以神圣同盟(Holy Alliance)之名代表之。实则此同盟名过其实。神圣同盟系俄皇亚历山大之事业。亚历山大当时以自由主义之帝王自命,而受宗教之感化甚深。他思以耶教主义应用于欧洲政治。因于同盟国君主离巴黎之前,提出一种正式的宣言,做列强政策之一个共同表示。此项宣言(1815年9月26日)以俄、普、奥三国君主之名义,送交各国签字,所以有神圣同盟之名称者,因其带有半宗教的性质。世人将此同盟看得极重大,实则发起此同盟之俄皇自己既无明确之观念,而宣言中亦不能寻出特别深长之政治的意味。
神圣同盟之内容
神圣同盟之宣言,包含一个前文及三个条文。其前文说俄、奥、普三皇鉴于过去三年之事变,深觉有依耶教真理处理他们相互的关系之必要。第一条,约定三国君主常相援助;第二条,劝令他们的人民实行救主的教义;第三条,邀请列国赞成此宣言。
神圣同盟之范围
亚历山大提出宣言,首先征交普奥同意。普王弗列得力克·威廉即时赞成,梅特涅则窃笑其无意味,然而卒亦劝奥皇签字,一则因为他正有心利用俄皇,不欲逆其意;一则因为他想后来利用此神圣同盟以达他自己的目的。俄、普、奥三国君主发出此共同宣言。欧洲国家除英国、土耳其及罗马教皇外,全体签字。
同盟之实力
当时欧洲国家统治者,恐除俄皇亚历山大自身及普王弗列得力克·威廉以外,未有重视此宣言者。神圣同盟对于列强的团结,多少与以强力;除此以外,则可说无直接的效果。世人将神圣同盟,视为专制魔王的团结,代表后来对于自由运动之种种干涉手段,压制主义,不免误解神圣同盟之性质,将神圣同盟的主义与梅特涅的政策混作一谈。
第二节 四国同盟与欧洲政治
四国同盟之缔结
列强支配欧洲政治需要一个正式的协定,此协定成立于1815年11月20日。其时英、俄、普、奥四强在巴黎结一同盟条约,其性质大异于神圣同盟之宣言。此条约为后来历次公会召集之法律的根据。在此条约中,英、俄、普、奥四强决议将硕蒙(1814年3月1日)、维也纳(1815年3月25日)两盟约所立之原则应用于平时。依此条约,四强约定:(一)护拥同日签字之对法和约(第二次《巴黎条约》);(二)如果任何一方被法国攻击,当以6万人相助;(三)于一定的时期常开会议,协议共同利益问题,讨论维持欧洲平和之手段。此条约比之神圣同盟之宣言,如何的明确切实,不难看出。四国同盟乃所谓欧洲协调(European Concert)之创始。
列强政策之纷歧
四国盟约中并未协定它们将来所取之政策。关于政策问题,列强主张殊不一致,很难望于公会中表示和衷共济的态度。俄国向来与英奥的态度反对,梅特涅之所以加入神圣同盟,即为缓和俄国的情感,而梅特涅此举卒见成功。
梅特涅的操纵手段
由1814年至1821年外交上最有兴味之现象,莫如梅特涅之诱导俄皇于反动政策。梅特涅之成功,虽然就许多处所说,是欧洲自由主义运动之祸害,但是对于欧洲国家,究有一点功绩。欧洲需要平和,然为平和之危害者,不仅是各国内部的叛乱,即便列强相互间之不和,亦足致欧洲于纷乱之域。防止此事之发生,即赖梅特涅之力。梅特涅之政策支配欧洲者十年,支配其本国奥大利至1848年他自己失败为止。梅特涅召集公会而为其行动之主宰。他使各国统治者及其大臣知维持平和有和衷共济之必要;欧洲国家新组织为之强固。
第三节 耶拉什丕尔公会
耶拉什丕尔公会之由来
1815年以后,第一个试验欧洲新政治组织及梅特涅的本领之机会,见于1818年;当时为法境驻兵撤退问题,开一公会于耶拉什丕尔。据第二次《巴黎条约》,同盟国驻兵法境,以五年为期,以法政府之请求,列强允早两年撤兵。此公会即为处决关于撤兵之一切问题而开。俄皇亚历山大原主依维也纳公会先例,召集欧洲全体国家到会,但梅特涅鉴于维也纳之苦恼经验,不愿再与此多数国家周旋,故其结果,公会只以英、俄、普、奥四国为主体,而召唤法兰西到会。
公会解决的具体的问题
公会讨议之结果,关于外国驻在法国的军队之撤退手续,圆满协定。并且容纳法国参加当时公会讨议及以后的会议,完成列强之大同盟。《耶拉什丕尔条约》于10月9日签字(签字者一方面为英、俄、普、奥四国,他方面为法兰西)。11月4日四强对法兰西发招入同盟之通牒。11月15日公会乃发出共同宣言,表示五强之政治主义,此实为造成欧洲国家新组织之最后的一步。在此项宣言中,列强宣示它们的目的,在维持平和,保障已经成立之一切协定。它们并且自认遵守万国公法之原则。它们自认给世界以正义、调和之模范,为它们对于神及对于其臣民之义务。
四强对法之防备
而在他方面,英、俄、普、奥四强同时秘密的续订同盟条约,约定如值法国再有革命之变,共同出兵干涉。此盖鉴于从1816年至1818年之间,自由运动在法国日盛一日。以怀抱自由主义之俄皇亚历山大,至此亦渐怀疑虑,加以梅特涅之危言耸听,对抗自由革命运动之协定遂成立。法国一经公然正式加入欧洲协调,随即与其他列强发挥同等之势力;而原来的四国,则因为意大利、南美、希腊问题,关系日渐疏隔。
梅特涅之第一步成功
耶拉什丕尔公会确为梅特涅政策之成功,公会之主要的结果,在正式宣布维持对抗革命运动之同盟。梅特涅自诩公会成绩之满足,曾谓有此公会的结果,各国爱平和尚秩序之人气为之振,而喜新好乱之徒,为之恐惶。此公会可说是君主对付人民之相互保险,外交官在表面上不承认有意侵害自由,实则他们已经是自由之敌。
第四节 革命运动与干涉政策
革命与反动
在1818年至1823年之间,梅特涅力谋将神圣同盟化成实用的团结,使之主宰欧洲政治,纳列国于一个固定的政治系统。列强同盟,表面上虽保持温和态度,而自由派政治家如康宁(Canning)及其他明眼之自由主义的人士,早已知其为自由之害。1818年耶拉什丕尔公会之行为,虽不见得可以为确证,然其危害完全实现于后来之特洛白、芮巴赫等公会;此等公会召集于1820年与1822年之间,所以压伏列普耳、辟德蒙(Piedmont)、西班牙诸地之叛乱者。在此等公会中,梅特涅实为主宰,其政策对于当时到会的君主最有势力,意大利与西班牙之革命,适给梅特涅以耸动亚历山大改变政见之机会。1820年是一个富于革命之年:1月1日西班牙兵变,要求1812年之宪法;7月2日同样的叛乱起于列普耳王国,亦要求一个宪法。
特洛白公会
特洛白公会(1820年10月25日开会)为处分列普耳国之革命事件而召集。列普耳王国之革命,直接关系奥国利益。奥国政府准备出兵,以履行其保护意大利治安之义务;但法国不欲奥国独自居为意大利之主权者,向其他各国提议共同干涉。俄皇赞成此议,因决定有五强公会之召集。
在公会中,梅特涅主张实行干涉,回复专制政体。俄法主与列普耳王先开谈判,消除宪法中之革命主义的色彩。英国反对一切干涉,自它视之,列强只许保障欧洲国家之领土均势,而不得干涉内政。故当时国际政治上分为两大派:奥国为干涉派之领袖,英国持非干涉主义。
在此公会中,俄、奥、普三国发出一共同宣言(1820年11月13日)。对于此共同宣言,英法两国拒绝签字。俄国之签字,则梅特涅说服亚历山大之力。在此宣言中,它们主张凡值一国政府因叛乱推倒,它们对于此国家有取共同自卫手段之权利;它们决定不承认由革命树立之政府;它们的唯一的志愿是在保持平和,脱欧洲于革命之祸。此是将干涉主义正式认为欧洲的公法。为实行此主义,公会许梅特涅派兵入列普耳,如是则英法两国虽不赞同,公会之行动,已较耶拉什丕尔公会更进一步。它们承受梅特涅之信条,以为凡依法成立之政治组织,必以共同行动保护之,至于权利正义,或是朝廷或君主之性质如何,皆所不论。神圣同盟之帝王虽说诚心防免无政府状态发生之危险,然他们的制度必至阻害一切政治的进步,甚至激发乱事,则亦不可否认之事实。英国代表加斯列里力辟干涉政策。
芮巴赫公会
在特洛白公会中,列强决定干涉政策,拒绝与列普耳之革命政府交涉。彼等将公会地点迁于芮巴赫,招列普耳王菲地兰躬亲到会协议,芮巴赫公会之任务,在决定列普耳之内政。在此公会中,其他意大利国家的君主,亦被召集。公会决议之结果,有奥大利派兵入列普耳压伏革命党之举。法国平和谈判之提议失败,梅特涅之武力干涉主义制胜。
芮巴赫公会闭会之际,奥大利发表一宣言,说明列强意见及其主义之一致。法国曾发一通牒辩正,而梅特涅即执此为法国纵容革命之证,用以耸动俄皇。当列强君主将离芮巴赫之时,辟德蒙革命之消息传来,随后又有希腊民党在土耳其领土举事之报(希腊民党首领伊普雪来的Ypsilanti于1821年3月由俄境侵入摩尔达维地方)。
奥军容易征服列普耳(1821年3月)。辟德蒙之乱,亦由奥军及萨地尼亚军队剿平。希腊叛党亦经土耳其军击散。希腊人叛乱实为东方问题之开始。俄皇虽反对革命,但对于正统教派,自任为保护者,当然愤土耳其之压制举动。不过以奥英两国之阻力,一时不能对土取积极的行动。
卫洛拉公会
列普耳革命干涉成功以后,尚有西班牙干涉问题待解决。1815年经维也纳会议承认复位之菲地兰七世,在西班牙实行君主专制主义,以致激成1820年1月1日之革命。1822年西班牙革命党公布1812年之宪法,菲地兰被迫而承认此宪法。为处分此问题,列强开会于卫洛拉(1822年10月至12月),到会者为俄、普、奥三强君主,意大利诸国君主及英法两强之代表。
当时政治形势,利于干涉主义之实行。俄皇亚历山大完全变宗,倾向干涉政策,坚持以武力恢复西班牙主权。奥国虽不愿法国用兵于西班牙以占势力,而亦目睹革命气势之日盛,极欲维护专制政治,并且思借此事牵制俄皇对东方之计划。在法国则旧党得势,他们惧法国传染西班牙革命运动,有意进而保护西班牙包本王室。惟有英国反对干涉之态度坚强。惠临吞摈斥西班牙干涉之提议。康宁有意承认西班牙南美殖民地之独立。从此以后,英国之态度与大陆诸国政府之态度根本的相反对。
列强(除英国外)协定一致通牒于西班牙政府,宣言干涉政策于欧洲;干涉之任务,由法兰西执行,法政府始尚踌躇,但是法国议院主战,欲为正统主义张声势。其结果,法军进攻西班牙,恢复西班牙王的权位(1823年8月)。
英国政府对于卫洛拉公会之任法军入西班牙恢复菲地兰的权位,表示反对,自后与列强步调不复一致。列强共同解决欧洲问题之制度虽仍旧存在,但是干涉各国内政之主义,在卫洛拉公会,为最后一次的适用。事势之变化激烈,关于干涉主义之问题,英国与俄、奥、普、法四国立于反对地位,以致在欧洲协调发生破绽,而此主义不复能长存为欧洲的公法。
卫洛拉公会主要的任务,虽在解决西班牙问题,但于西班牙干涉政策决定以后,并议及南美殖民地独立问题,希腊革命事件,意大利事件。关于南美殖民地独立问题,列强政策不一致,其结果无成议。希腊革命事件虽亦提出,但亦未能十分讨论:列强表面上一致斥责希腊人之叛乱,尤其是自梅特涅视之,希腊人是反抗正统政府之叛徒;即使俄皇原为希腊革命党之保育者,对于希腊人革命运动,至少表面上亦表示反对;希腊革命党政府派代表赴公会陈情,亦未得容纳。意大利事件,包含烈普耳、萨地尼亚驻防军队去留问题。梅特涅久想将意大利全部组成一邦联,奥国当然为其盟主,俄法看破此秘密计划,对于奥国政策极力防阻。梅特涅以俄、普、奥三国政府之名义,对意大利君主发通告,宣示革命之危险及神圣同盟保护彼等之方针。英法对于梅特涅之意大利政策,不肯赞同,一如在芮巴赫公会然。
[book_title]第四章 神圣同盟与非干涉主义
第一节 卫洛拉公会后之国际政局
康宁与英国外交
英国外交当局变更,影响及于外交政策,1822年康宁(Canning)继加斯列里之后掌英国外交,他全然脱弃维也纳会议时代的旧式外交主义,而执一新方针。他的政策与梅特涅全然相反,并且他的人物手腕也能在欧洲外交舞台上与梅特涅抗衡。
外交界加入这一个新势力,可说是欧洲国际政治之转机。他对于欧洲外交问题所取的态度,较之英国政府以前之态度,更为积极明确;他不单是如前任当局之反对干涉主义,说《维也纳条约》所给与的保障,是领土的,而不是政治的,所以于列强不生干涉革命维持内政组织之义务;他并且主张对于干涉他国政治之举,有加以阻止之权利,换句话说,即以干涉对待干涉。
卫洛拉公会后之英国态度
在芮巴赫公会中,列强中之西欧两国,即英国与法国,不肯赞同神圣同盟的政策,但是它们尚未有持积极反抗之态度。至于卫洛拉公会的结果,则法国虽仍卷入干涉政治漩涡中,一时追随俄奥之政策;而英国则决然对于神圣同盟之主张,立于反对地位。
列强同盟破坏之起点
在卫洛拉公会中,英国对于列强干涉西班牙革命之政策,提出抗议,已表现列强同盟内部分裂之象。迨至西班牙殖民地问题及东方问题之争端发生,列强政策分歧,不复能实行神圣同盟之干涉主义。列强同盟,自此实行破裂。
第二节 西班牙殖民地问题
殖民地之叛乱
从1810年以后,美洲之西班牙殖民地叛离母国,西班牙本国已无征服殖民地之能力。维也纳会议后,菲地兰七世复西班牙王位,方见好于俄皇亚历山大,得其保护;对于殖民地之叛离,亚历山大主依据神圣同盟之主义,实行干涉。菲地兰七世受俄国公使之指使,曾正式向神圣同盟求助(1817年中),请以武力征服叛地。其后俄皇亦向列强提议(1818年1月)取共同手段,对付叛离之殖民地。
英俄利益冲突
英国关于西班牙殖民地问题之政策,恰与俄皇相反。英国百年以来与西班牙争海外殖民地势力,正利有西班牙殖民地之分立。英国惟恐殖民地独立事业之不成功,决不肯赞同俄皇及梅特涅武力干涉的政策。故它对于菲地兰之请求,俄皇之提议,当然拒绝。在卫洛拉公会中,西班牙内政干涉虽决定,而关于西班牙殖民地干涉问题,卒无成议,亦大半由于英国反对态度之强硬;盖对于殖民地干涉之举,英国态度已不是消极的不赞同,并且有积极的起而阻止之势。
康宁对付西班牙殖民地问题之手段
法政府受卫洛拉公会之命,进兵西班牙,英政府虽然抗议,但不积极阻止。法国在西班牙之战争,可说适有助于西班牙殖民地独立之成功。当法军越西班牙境之时,康宁即宣言(1823年3月31日通牒)西班牙殖民地之独立已成事实,但对于它们的独立之正式承认,则须视外部情势与新成立的各国家之内政进行如何而定。此即是说法兰西如长据西班牙国境,或干涉到美洲殖民地,英国即将决然与殖民地开始交涉,置之于英国保护之下。在1823年中期,法军已占有西班牙全境,法国旧党政府提议由神圣同盟召集公会,处决西班牙殖民地问题。此议不单是招英国反对,并且惊动北美合众国,启其疑惧之念。康宁利用此机会,邀请华盛顿政府(1823年8月3日)与英国政府同时对于法国提议之干涉计划,表示猛烈之反抗。康宁之意见,大有以激励美国政府,致有所谓孟罗主义之宣言(1823年12月2日)。同时英国政府自行发一通牒,倡言如果西班牙谋用武力征服殖民地,而得有外援,或对于通商行使禁制,它即承认新国家之独立。随后(10月17日),英国政府派遣领事于西班牙殖民地各重要城市,为最后承认独立之先声。
孟罗主义之宣言
所谓孟罗主义宣言,见于美国总统孟罗(Monroe)1823年12月2日致国会之教书中。孟罗主义原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宣言不许欧洲再以美洲土地为殖民地;第二部分宣言反对欧洲将它们的政治制度移植于美洲,压制已经独立的国民。惟有第二部分,系对西班牙殖民地而发。孟罗主义代表美国建国的外交精神,确立美国国民政策,其最近的效果,即在给神圣同盟之干涉主义一个大打击,而脱西班牙殖民地于受外国武力压伏之危险。
西班牙殖民地独立之承认
英美共同反抗之表示,足令法国政府之提议挫退。康宁在此时地位益强,态度益坚决,对于西班牙王提出在巴黎开会处分美洲殖民地问题之议(1823年12月26日),不单是表示拒绝,并且正式宣言唯一的解决方法是承认既成的事实。他于1824年1月30日之通牒,声明英国与南美殖民地通商发达,有任命领事保护之必要,且此等殖民地急需与欧洲结政治关系,不如西班牙自行宣布它们的独立。墨西哥共和党之制胜(1824年7月),法军之决定久驻西班牙(12月10日条约),更有以促康宁之决心,并给他以说服英国国王及保守党政治家之口实。1825年1月1日康宁乃通告驻伦敦的各国公使,说他将派外交代表于西班牙美洲殖民地,正式承认此等殖民地为独立国家,与之订立通商条约。同年2月2日,英国与阿根廷联邦订立修好通商条约,承认其完全独立。有此一举,美洲西班牙殖民地独立之事业予以完成,而神圣同盟之权威受第一次根本的大打击。此可说是代表新势力之康宁,战胜梅特涅代表的旧势力,换句话说,就是非干涉主义战胜干涉主义。
第三节 东方问题
东方问题之意义
维也纳会议后,欧洲列强间方告平和,而所谓东方问题,又发生于欧洲政治上,不久即为国际竞争之焦点。简单言之,东方问题,就是土耳其帝国之命运决定问题。此问题可分为两层:(一)土耳其帝国当保全,抑当瓜分?(二)对于在土耳其帝国治下之领土及基督教人民当如何处分?对于此两问题,欧洲旧式的外交家初只留意第一个,至于第二个问题则出乎他们意外由渐而起。塞尔维亚人及希腊人曾以之提出于维也纳公会,但被拒绝。1821年至1827年之希腊事件,实开东方问题之大争端,同时亦为神圣同盟、梅特涅干涉政策之一个试金石。
俄国之东方政策
在18世纪中,俄罗斯帝国之膨胀政策,直接与土耳其势力冲突。自《库恰克-开拉齐条约》(Treaty of Kutschuk-Kainardji,1774年7月15日)订立以来,俄国势力确立于东方,步步的压迫土耳其帝国。在前两世纪中,俄土所订条约,未有如此次《库恰克-开拉齐条约》之关系重大,效果深远者。依此条约,俄国领土,扩张到黑海沿岸;俄国在君士坦丁堡派驻常任大使,设立希腊教教堂,受俄国保护;俄国退还所占土耳其领土(如达溜白诸省Danubian principalities),但土耳其政府承认改良此等地方内政,保障基督教自由。俄国公法家政治家根据此等规定,主张俄国干涉土耳其帝国内政之权利。《库恰克-开拉齐条约》在俄土关系史上、欧洲外交史上,是一个大关键,俄国近东发展之出发点在此,东方问题中之许多争端亦伏于此。
在18世纪后期,土耳其帝国已完全趋于衰势,《库恰克-开拉齐条约》缔结以后,俄国对土侵略,进行不息。1792年有《雅西条约》(Treaty of Jassy,土耳其承认俄国领有克里米亚);1812年有《蒲加雷斯特和约》(Treaty of Bucharest,俄国获得倍沙拉比亚,土耳其承认塞尔维亚人之自治);皆是继承《库恰克-开拉齐条约》之精神,代表俄国近东政策之趋势者。
俄国自彼得大帝以来,历代皇帝,几无不以侵略土耳其帝国,在近东发展为职志。亚历山大一世即继承祖先遗志,抱灭土政策之人。1812年对土战争之半途中止,为欲移其力以对付拿破仑。一旦法国势力打倒,他的视线又集于东方。俄国当时已经依克里米亚支配黑海;由高加索侵逼小亚细亚;达溜白河口亦受俄国之控制。俄国对于摩尔达维洼纳恰两州(即今之罗马尼亚国)及塞尔维亚所行使之保护权,常给俄国以干涉土耳其内政之新口实。对于土耳其帝国内之耶教人民与斯拉夫人种,俄国自任为他们的天然的保护者。土耳其领内革命分子,尤其是塞尔维亚及希腊民党首领,常受亚历山大之庇护,以俄国领土为革命之策源地。1821年首举义旗之希腊革命党首领伊普雪来的便是曾任俄皇之副官者。
奥英两国之态度
奥大利对于近东原有密切的利害关系。奥政府目睹俄国之控制达溜白河口,已示惊疑,对于俄国势力之节节前进,势将促成土耳其帝国之分裂,当然不能坐视。维也纳会议以后,梅特涅监视近东政局极为注意,他的代表在君士坦丁堡常给土政府以忠告,使其毋使俄国有干涉之口实。至于英国之反对俄国近东政策,态度较奥国更为坚决。从小辟德(Younger Pitt)以来,英国有一派政治家看清英国与近东事情之密切关系,认定英国利益不免因土耳其帝国之分裂,俄国之支配君士坦丁堡而受侵害。自英政府视之,土耳其帝国之维持于英国为生死问题。加斯列里掌外交之时,常向君士坦丁堡政府揭破俄皇之对土秘密计划。英国之占领伊阿连群岛(Ionian Islands)正便于英国监视近东政局之变动,取临机应变之手段。亚历山大一世亦明白奥英两国之态度,故他对于近东事件,颇持慎重态度,不敢轻易对土决裂,致启国际大战祸。希腊事件所以起初未立即惹起俄国干涉,酿成国际战争者,即因俄皇态度未定之故。
希腊革命
从1814年以后,土耳其帝国陷于纷扰动乱的状态。人民之叛乱,将帅之抗命,外患之侵逼,相继不绝。而第一个大危机,发生于希腊人之叛乱。1821年3月6日伊普雪来的由俄境侵入土领摩尔达维州举事,虽然失败,然而革命运动,蔓延到土耳其全国各部希腊人社会;尤其是在现今之希腊国本土,革命之气势极盛,能维持其势力抵抗土耳其政府。希腊革命已不是一个局部的动乱,而实成了东方问题之中心,影响于欧洲政局。
希腊革命是维也纳会议后第一个代表民族运动的革命事业,根本的摇动梅特涅的权力及其所拥护之主义。俄皇亚历山大因受梅特涅的影响,起初对于希腊人之举事,不肯赞助,当时俄国正助奥国干涉意大利西班牙之革命,原则上亦不容对于希腊革命取一个矛盾的态度。梅特涅厌恶革命,主张干涉,然而亦不能以施于意大利西班牙之手段,施于土耳其,盖恐因此致列强同盟破裂;他固深知俄皇对于土耳其有野心,暗中利用土耳其治下人民之革命运动者。梅特涅的政策,在劝俄皇守中立,任土耳其独自对付希腊叛民。亚历山大一时从梅特涅之说,其他列强亦然。及见希腊人坚忍不拔,始终抵抗土耳其政府,欧洲各国民对于希腊革命,翕然表同情,热心赞助。在人民舆论倾向希腊之时,政府态度亦生变动。
英俄对希腊问题之外交活动
希腊革命受英国政治家康宁的外交政策之赐不小。康宁虽是继承英国外交传习,主张维持土耳其帝国领土保全之人,然对于希腊革命究表同情,因之,英国渐思脱弃中立的地位。首先发意承认希腊人为交战团体者(1823年2月),即是康宁。亚历山大原为希腊人所倚为后援之人,始终未有决定明白的态度。及见英国对于希腊事件,开始活动,恐因此英国在近东增殖势力,他乃于1824年提议将希腊分为三部(摩利亚Morea、东希腊及西希腊East and West Hellas),对于土皇纳贡,但完全自治。亚历山大之用意,在以此推翻土耳其政府在希腊之主权,而代以俄国之势力,质言之,即将叛离之希腊邦土置于俄国保护之下。此项计划,当然为康宁所反对,即使梅特涅亦不赞成。
及俄皇亚历山大死(1825年12月),俄国对希腊政策大起变动。继任之尼古拉斯一世(Nicolas I),绝无过去的束缚,与梅特涅的政策完全无关系;他的唯一之目的,在将俄政府在国内国外的地位增强,对于希腊革命,渐思超脱亚历山大之政治上感情上的关系,而新取一个独立的态度。尼古拉斯不愿英国专有希腊的保护权;在他即位以前,已对希腊革命军表示同情。康宁即利用俄国新帝之政治倾向,派惠灵吞将军赴俄与尼古拉斯交涉(1826年2月),其结果则英、俄两国协商成立,依两国全权签字之议定书(1826年4月4日),英国对于土耳其与希腊出任调停,而俄国为英国后援。调停之条件当为希腊之取得自治权而对土皇进贡。(但此项议定书迟至翌年4月始正式通告土耳其政府,土政府置之不理,英俄则坚持原议。)维持土耳其领土保全与解放希腊之两个目的几是不两立的。英国此时之地位颇难;它一方面要邀同俄国来助成希腊自由运动,同时又须防止俄国依对土战争之手段以达此目的。
希腊独立与神圣同盟之破坏
英俄对希腊问题之协商成立,梅特涅的政策完全推翻。梅特涅自己亦说英俄两国之此项协定,是在“过去与未来之间划一界线”。神圣同盟根本打破;干涉主义此后诚或可由各国单独行使,但不复能为欧洲国际社会之支配的原则。当1826年列强决定在伦敦开会解决希腊问题之时,梅特涅已自觉其势力全失,他对于奥国大使之训令,以维持1822~1823年之主义为目的,而全然为俄国所摈斥,因其违背1826年4月4日的英俄议定书之原则。此后的欧洲公会不再受正统主义、干涉主义之束缚;此等主义,原系以前特洛白、芮巴赫、卫洛拉各公会之特征,此时则皆成过去的精神。即如法国原在反动党教会之支配下,亦认定援助基督教的希腊人,为对于回教的土耳其人之一种神圣的战争,决然脱离梅特涅的势力,加入反对派的同盟。
英、俄、法三国以上述之英俄议定书为基础,缔结《伦敦协约》(1827年7月6日)。惟有普鲁士依然忠于奥国,与之共行动。列强调停提出于希腊与土耳其政府,而后者拒绝之,其结果卒有拉洼黎洛之海战(Battle of Navarino,1827年10月20日)。在此一战,英、俄、法三国海军合力破灭土耳其舰队,希腊之独立于此确定。
拉洼黎洛海战后,土耳其与英、俄、法三国断绝国交,宣告神圣战争(1827年12月20日);但真正在陆上与土耳其作战者惟有俄国。(在海战以后,英法仍守中立。)俄国于1828年4月26日正式对土宣战。1829年在保加利一役,完全决定战局,土耳其政府目击俄军直逼君士坦丁堡之危险,迫而求和,于是订有《亚得里亚罗堡和约》(Peace of Adrianople,1828年9月14日)。依《亚得里亚罗堡和约》土耳其除承认希腊之自治外,尚承认对俄赔款,破毁在罗马尼亚之要塞,许一切国家船舶自由通行鞑靼雷斯海峡。俄国因此条约,在东方之势力更增大。
英、俄、法三国之干涉,完成希腊之独立。(1830年2月3日英、法、俄三国代表签定之《伦敦议定书》,正式宣告希腊为独立君主国,受英、俄、法三国之保障。)此时事势,恰与1820年之事相反。1820年系俄、奥、普三国干涉意大利内乱,为君主出力,而英法不加入;兹则反之,而英法两国干涉土耳其之事,以援助革命,奥普则反对干涉;俄国两次皆行其干涉,但前次为君主出力,此次则为人民出力。希腊独立是民族运动的曙光,亦是欧洲新旧政治交替之一个阶段。
[book_title]第五章 法兰西七月革命后之欧洲政局
第一节 法兰西七月革命
七月革命之意义
1830年7月法兰西革命成功,查尔十世(Charles X)出亡,路易·菲利普(Louis-Philippe)入为法国君主。法兰西人取消列强共同保障之包本王朝正统,别立新王朝,是违背1815年之条约,而使列强有依据1818年协约用兵干涉之口实。梅特涅之政策,已经因南美殖民地革命问题与希腊独立问题推翻,然而彼时革命运动制胜之处,尚限于维也纳条约规定范围以外之地方;1815年之条约本身,依然保全。今则从法兰西逐出列强保障之正统王室,而代以出自革命,依据国民主权而立之君主,革命标帜之三色旗,重见于法兰西。1830年之法兰西革命是实于维也纳公会事业为第一个破损。干涉法兰西革命,此时又成为欧洲政治上的大问题。
列强之态度
1830年之情势与1815年之情势不同,梅特涅之势力已坠,列强同盟破裂,不复有公会可以为共同干涉之行动;欧洲未备有进攻法国之军队。路易·菲利普亦不似拿破仑之惹起欧洲一般的恐怖。当时政治家如梅特涅之流,虽有意组织同盟攻击路易·菲利普,而自知欲得列强之合意已不可能。在1793年至1815年之间,对法同盟中有一个极重要的分子,就是英国;反对拿破仑之成功,英国之力为大;而此次则英国恰持反对之态度。英国此次不仅不反对法兰西革命,并且欢迎之。路易·菲利普即位之始,亦即以亲英为政策。俄、奥、普三国政府,固然敌视法兰西革命,然而它们骤遇此大事变,亦无可如何,英国已不为它们的援助。路易·菲利普自己向列强宣言,说明他之承受王位,即为阻止革命;惟有他在位,可免法国再成共和;且愿意遵守1815年之条约。在此等情势之下,梅特涅不敢要求执行1818年之条约,普鲁士王始为莱茵国境忧虑,嗣见路易·菲利普不侵略之表示,亦乐得无事。惟有俄皇尼古拉斯蓄意干涉法国革命,然以奥普两国之决计与法政府和好,其他各国亦相继承认路易·菲利普,他亦不敢坚持己见,卒承认路易·菲利普政府。
七月革命之影响
七月革命摇动维也纳公会所树立之欧洲政治组织,打破正统主义。1815年之条约,不能阻止法兰西之革命君主加入列强君主团中。法兰西之革命为欧洲各地革命之先声。1830年7月以后,革命运动相继发生于各国,其气势之盛,远过于1820年以来之革命叛乱。法兰西七月革命在欧洲政局上是一个很重要的关键。
第二节 比利时革命
比利时革命之意义
1830年法兰西革命正推翻包本王朝,比利时人随即举事反抗阿连基王室,决意推翻维也纳公会的决议,取得独立。比利时革命是同时兼有民族的运动与宗教的运动之性质。比利时之罗马旧教教士不服荷兰新教徒之统治,愤而助人民叛乱。比利时革命是于维也纳公会事业为第二个破损。
列强对比利时革命之态度
比利时革命军制胜,于1830年9月末设立有临时政府,荷兰人势力几全驱尽。荷兰王威廉无力征服比利时,乃向列强要求代他恢复1814年共同保障之邦土。英国召集列强会议于伦敦,谋使比利时人以取得特别行政组织了事,保全威廉的王权。普王与威廉为亲属,谋用兵助威廉征服比利时;俄皇尼古拉斯亦愿以兵相助,派人怂恿他开战。法国政府当时受自由党政策之支配,袒护比利时。法国爱国主义的自由党人士,想借此推翻1815年之条约,主张非干涉主义,以期破坏比利时方面防御法国之要塞,或甚至取得一部分土地。法国对于普鲁士之武力干涉,表示抵抗,声言如普军由东方进攻比境,法国即由西方进兵。普鲁士因法兰西政府之威吓而退缩,俄皇势将实行干涉,而以波兰革命发生,亦中止其计划。
伦敦会议之决定
当伦敦会议开会之时(1830年11月4日),英国保守党内阁已倒,自由党执政。有名的巴尔玛斯登(Palmerston)掌英国外交,采英法提携政策。塔列兰此时充法国驻英代表;他的外交成功,英法两政府关于比利时问题,订立一个协商,标榜非干涉主义,而主张比利时之完全分立。路易·菲利普声明决不取合并手段,或依王室关系(当时有比利时选任路易·菲利普之子为国王之议),实行法比两国之联合。此项保证,有以释英国之疑虑,而促成国际新关系。(11月18日比利时正式宣告独立。)在12月之伦敦会议,欧洲五强代表所取之政策,适与特洛白、芮巴赫公会时代之政策相反。比利时之独立,于此承认,在此会议中,英法两国所主张之非干涉的进步思想,战胜俄奥普之反动主义。
伦敦会议承认比利时之独立后尚有几个具体的问题待解决。(1831年4月,比利时人选定德意志一个王族列俄波耳特Leopold为君主。)1831年10月24日,列强在会议中议定24条,定为处决荷比分离的条件。11月15日,此议定书并入英、奥、法、普、俄与新比利时王国缔结之条约中。其时荷兰尚未加入此条约,并且不肯承认之。依此条约,比利时完全与荷兰分离,定为永久中立国。卢森堡及林堡(Limburg)由荷兰、比利时两国分有之,些尔德河口仍归荷兰领有,及至1839年4月19日,荷兰卒与英、奥、法、普、俄五强结约,承认比利时与荷兰之分离,及1831年《伦敦条约》关于领土分划的规定。
比利时之永久中立地位
1831年11月5日之《伦敦条约》第7条不仅承认比利时之独立,并且定为永久中立国。此永久中立地位,由英、奥、法、普、俄五强保障之(《伦敦条约》第25条)。永久中立之保障,重声明于1839年荷兰与英、奥、法、普、俄五强所订的条约第2条中。比利时之中立,自17世纪以来,已成欧洲政治家之注意问题,原意在防备法兰西之侵略,因为法兰西从前在欧洲是一个最好战、最尚侵略的国家。五强对于比利时中立之保障是单独的,质言之,即列强有单独防护比利时中立之义务。
第三节 波兰问题
亚历山大与新波兰王国
在1815年之维也纳公会中,俄皇争得瓦萨大公国,建成一波兰王国;此新波兰王国只包含旧波兰之一部分。亚历山大表示尊重波兰民族,任波兰保存其固有的制度,维持独立的政府,波兰之与俄国成一君合国之形式,俄皇自己兼任波兰王。亚历山大当时倾向自由主义,首先自给波兰一个宪法,使波兰为一个立宪君主国。1815年之波兰宪法,虽不能说是自由的宪法,然而在当时专制主义盛行之际,中欧国家再未有能如波兰享有政治自由之多者。
波兰之叛乱
此不幸的波兰虽居一个立宪之名,但是它的宪法,在亚历山大治下已不大见尊重,及至尼古拉斯即位,更成具文。波兰人欲使宪政实行,且要求加入溜叙阿尼(Lithuania)及其他诸省改组波兰国家。法兰西七月革命,激动瓦萨人民的热狂,爱国之士受法兰西宣传的影响,从事于谋叛,他们秘密准备一个全国同时举事的计划,预定于1831年2月实行。但眼见俄皇调集大军,将有事于法、比方面,波兰革命党即利用此时机,反抗俄皇。11月29日夜,瓦萨发生叛乱,总督君士坦丁(Constantine 俄皇尼古拉斯之弟)仓皇出走。克洛丕基将军(General Chlopicki 以曾在拿破仑军队中立功著名)任为临时政府之总指挥(12月5日)。数日之后,波兰全国皆动,在1830年年终,波兰境内已无一个俄兵,1831年1月波兰国会正式宣告罗曼诺夫(Romanoff)王朝之废止及波兰与溜叙阿尼之永久联合。
列强之态度
波兰国民政府数月以来,与俄军苦战,然而众寡不敌;波兰不是能独力制胜的,他们乃派遗专使赴保证《维也纳条约》之诸强国求援。自由主义之人士恶尼古拉斯,而对于波兰表同情,全欧舆论几一致赞助波兰之革命。然而列强政府却不肯代表舆论之倾向以行动。奥普与俄有约,严重监视国境;奥国守中立,普鲁士则且实际援助俄军进行。波兰的一线希望在西方国家。法政府表同情于波兰,然亦不肯负责任;它惟以共同调停之议提出于英政府。然而英法两政府当时均不能取积极的手段对付在波兰之俄军,巴尔玛斯登拒绝加入此项无实际效果之交涉。
波兰之屈伏
列强之援助不来,波兰战事完全为波兰军与俄军之角斗,其结果波兰国民势力一败涂地。瓦萨陷落(1831年9月),波兰军溃散,大群的波兰人(多属贵族)移居法国。波兰从此处于俄国军政之下。波兰的独立被尼古拉斯取消,他发一敕令说:波兰从此构成俄帝国之一部,与俄罗斯合为一国。尼古拉斯撤废1815年之宪法,而代以1832年2月之《组织法》(Statut organique);他废止波兰国会及波兰军队,将波兰政府完全委诸俄罗斯官吏之手。巴尔玛斯登依据1815年条约要求维持波兰人所得的特典。俄政府之答复,则谓《维也纳条约》并未对于波兰内政组织立有何项条件,1815年之宪法,系出自俄皇自动的赐予,已因叛乱而失效。法兰西人视瓦萨陷落为一种国民的悲惨纪念。维也纳会议以后,波兰革命之第一次惨剧,于此闭幕。
第四节 法奥与意大利革命
意大利半岛革命运动
在1831年列强正忙于解决比利时独立问题之时,意大利半岛革命又起;意大利革命与波兰革命,皆是受法兰西七月革命之影响而起,同时又影响列强对比利时革命之态度的。
意大利虽经过1821年神圣同盟之干涉,压伏于反动政策之下,然而半岛的革命运动始终未绝声息。统一民主党之人数虽尚少,虽未得一般人民附从,然而其力已足以煽动全土动乱。此次之动乱不是在烈普耳或在辟德蒙,而是在中部诸公国与教皇领地,即在意大利政治最恶之地方。当新教皇格列果选定之时(1831年2月2日),意大利爱国志士同时举事于摩迭那(Modena)、波洛加(Bologa)、安可那(Ancona)、巴玛(Parma)各地。此等地方之统治者不能抵抗革命党,或逃或降。革命党在波洛加设有临时政府,他们胜利的宣传,达到罗马。被逐的统治者,求援于奥大利。意大利革命党之靠法国援助,正如波兰人然。
法奥之态度
法国之自由党主张援助意大利人,有名的首领拉飞特(La Fayette)到处鼓励革命党。奥大利对于意大利动乱表示武力干涉态度。法国政府提出抗议,不认奥大利有用兵于教皇领地之权;且谓如果奥大利敢于行使干涉政策,法国当依据非干涉主义,反对奥大利之暴举,即至用武力,亦所不辞。梅特涅对于法政府之抗议,持强硬态度,声言决计贯彻其武力干涉之主张。法国驻奥大使预料战事之不可免,一面警告法政府,预为防备,一面使法国驻君士坦丁堡代表促土政府对俄开战,以雪亚得里亚罗堡之辱,因俄国当时为奥大利之与国。
在1831年3月之初,欧洲大部分又有濒于战祸之势:一方面有革命运动,他方面有压制革命之势力;前者由法兰西代表,后者形成一种新同盟。但是法王路易·菲利普始终希望和平,不敢贯彻自由党的急进政策。保守党之加叙米-倍利耶(Casimier-Perier)于3月13日组织新内阁,法兰西对于奥国干涉意大利革命之态度,渐趋温和,加叙米-倍利耶对外以维持平和为主义。
列强之共同提议
加叙米-倍利耶不认奥大利进兵教皇领地为构成开战的理由。但他明告奥政府,说此举是不合规则的行动,如奥国再有此种行为,法国不能容忍,他声言为防止此项事变发生,为免法奥两国冲突,最好的方法是劝得教皇改革内政,使其臣民相安无事,不至在意大利中部再发生叛乱。法政府提议五强共同劝告教皇格列果施行改革。梅特涅原不愿意有此,因为他利于教皇领内政治腐败,内乱常起,可以行使奥大利之武力干涉。并且法国势力伸张到意大利半岛是奥大利政府所不利,亦是英、俄、普三国政府所忌嫉的。不过加叙米-倍利耶之提议极正当,列强至少在表面上不能反对。1831年5月21日,英、俄、普、奥四强代表会同法国代表向教皇政府提出一个劝告书,劝他行使地方行政上、财政上、司法上各种改革,以保障其臣民之自由及秩序。教皇对于列强之共同提议,表面上表示采纳,而发布几种改革命令,以为可以满足列强之希望。实则教会之改革不是彻底的,亦不是诚意的,全不足以满足意大利人之要求。不过列国之共同提议,原亦是出自法政府之要求,是表面上一个敷衍手段,对于提议之实行并无坚决之意志。在此种国际情状之下,法国一国亦不敢贯彻其主张。法国此次外交上唯一之成绩,在奥大利徇法政府之要求,将奥军撤出教皇领地(1831年7月)。
奥军撤退以后,教皇不能维持领内的治安,奥军应教皇之请求,复来驻于教皇领内(1832年1月)。法政府前已宣言如奥国再有派兵入教皇领地之举法国即占领海港以作保障。此次法政府乃派兵占领安可那港(1832年2月22日)。奥国提出抗议,但亦不敢强迫法国撤兵。教皇政府目睹法兰西革命的三色旗飞扬于安可那城上,亦莫敢如何,4月16日与法政府立一协约,规定在奥国军队留驻教皇领地期中,法军也不撤还。奥国军队驻在教皇领内直至1838年;彼时法军亦随后撤出安可那港。
第五节 葡西两国王位继承问题
葡西两国之党争
葡萄牙、西班牙两国从1830年以后,同时发生有王位继承争执问题。一方面有葡萄牙之幼年女王玛丽(Maria),西班牙之幼年女王伊沙倍耳(Isabelle),他方面有葡萄牙之僭主密开耳(Miguel),西班牙之僭主加罗司(Carlos)。前者承认立宪政治,为自由党人士所拥护;后者代表专制主义,有旧党反动党为后援。西欧之英法两国代表立宪主义,对葡西两国之女王一派表同情;而东欧之俄、奥、普三个专制的君主国家,则援助葡西两国之僭主,对于他们虽未正式承认,固已表示好意。
四国同盟之成立
西班牙之自由党政府为抵制僭主势力,乞援于英国。巴尔玛斯登以同盟之议提出于西葡两国女王之政府,于是1834年4月在伦敦结有英西葡三国秘密同盟,约定合力推倒僭主。此密约一度通知法国驻英大使塔列兰,他即要求加入。英政府虽不愿意法国势力扩大于伊倍利亚半岛,然在原则上亦无拒绝与西欧立宪国共行动之理由。其结果,有英、法、西、葡四国同盟之组织(1834年4月22日)。
四国同盟之效果
四国同盟成立,其影响即时及于西葡两国政局。4月末,葡萄牙之僭主密开耳与西班牙之僭主加罗斯皆败逃出国。自由宪政派在伊倍利亚半岛获得胜利。不过此项胜利在葡萄牙虽为确定的(密开耳逃后不再回国),而在西班牙则为一时的,因加罗斯不久潜回西班牙自称国王。四国同盟条约虽因此事更加扩充,然以英法之互相猜忌,不能取积极的行动解决西班牙问题。西班牙问题之争执乃成为此后十余年间英法国交之致命伤。从此西欧两立宪国之结束渐弛,而东欧之专制国家又骎骎乎有恢复旧势力之势;以至在1846年俄、普、奥三皇室竟敢公然违犯《维也纳条约》,破坏克拉科(Cracow)之独立,而英法之抗议无效。
第六节 东方问题
埃及与土耳其政府
比利时独立,波兰革命诸问题尚在扰攘之时,东方问题复惹起列强之注意。在1831年与1832年之交,土耳其帝国又发生危机,不过此次为祸乱之根源者,已不是像希腊之异民族,而是回教中的叛党。埃及太守梅赫美特·阿里(Mehemet Ali)据有埃及与阿拉伯,对于土政府蓄有异志,其子伊普拉兴姆(Ibrahim)于1831年之秋率兵侵略叙利亚(1831年11月)。迄于1832年末,他的军队已侵入小亚细亚中心,行将进逼玻斯佛拉斯(Bosphorus)海峡,直抵君士坦丁堡。回教人民对于此叛将亦不抵抗,甚至土耳其人有窃望其成功者,土耳其皇帝至此乃迫而求助于欧洲列强,以保全地位。
列强之态度
列强对于土耳其皇帝之请求,所持的态度各自不同。俄国最急于为土皇尽力。俄皇甚愿土耳其倚俄国以保全生命,实际成为俄国之属国。反之,如梅赫美特得势,重兴土耳其帝国,对俄国恢复旧来独立地位,是俄皇所不利的。尼古拉斯随即派其副官麦拉维夫(Mourawieff)赴君士坦丁堡,向土皇玛麦得(Mahmoud)提议,助以一舰队及一军团。麦拉维夫并自赴亚历山大里城游说埃及太守(1833年1月)。
普鲁士原不愿与闻东方事件,不肯轻于承诺何项义务,致被牵入漩涡中。奥大利则在1830年以后,亦如其在1830年以前然,对于俄国之在黑海与君士坦丁堡方面发展,深怀疑惧。但奥大利正顾虑革命,不敢公然反对俄皇,俄皇的协力于抵制革命上为不可缺的。于是奥大利取观望态度。英国的意见正与俄国的政策相反,然此时为内政问题所牵掣不能取何种积极行动。并且英政府正得有尼古拉斯的保证,说他绝无意破坏条约上所树定的东方均势,英国之不即表示决意,尚有他一项理由。英政府颇不信任法国,因恐法国用1830年以来成立的英法协商(I'Entente cordiale)之名义,或不免牵连英国,使之陷于意外困难地位。自英政府视之,路易·菲利普之旗帜不甚鲜明,非到看清之时,英政府不愿与他共同行动。
法政府对于此次东方事变,其态度迟疑不决。在法政府方面,此时有三个方法可行,或如查尔十世然,无条件的与俄国妥协,或直援助玛麦得,或宣言援助梅赫美特。但法国如取第一个方法,不免与英决裂,此则是法国绝对所不愿的。然若取最后一个方法,则既不免招英国的敌视,同时亦将惹起对俄的战争。为求合英政府的意思,法国决意援助土皇,同时亦防其变为俄皇的属国。而在他方面,则仍愿梅赫美特不全失其胜利的结果。此埃及太守久任用法兰西人于军队及行政机关中,在法人视之,他是法国的好顾客。梅赫美特的事业在法国很受欢迎。议院、新闻舆论咸不愿法政府抛弃梅赫美特。当时法政府之措置困难,可以想见,其行动结果之不十分光荣,亦不足怪。
法国外交之活动
当埃及军蹂躏小亚细亚之时,驻君士坦丁堡之法国代办公使为抵制俄国政策计,向土耳其政府提议,愿对于梅赫美特及伊普拉兴姆当调停之任。此公使致书伊普拉兴姆,以法兰西之名义阻其前进,同时并致书埃及太守劝其承受土皇议和条件。土皇许埃及太守以叙利亚西部地方,而梅赫美特不满足,他欲得叙利亚全部及以外几处地方;于是他拒绝土皇之条件,而伊普拉兴姆在小亚细亚前进(12月21日,他与土军遇于科里特Konieth,大败之),直达库塔耶(Kutaya)。
俄国之出兵
君士坦丁堡有即时陷于危险之象。在1832年之夏,土皇已求助于列强,列强之中惟俄国急于承诺相助。求助于俄,本于土耳其为一危险之事,但际兹危急之时,土皇既不能得其他列强之援助,乃正式招请俄国舰队来援(1833年1月末)。俄国驻土大使蒲特利夫(Boutenieff)声言,不出数日塞巴新特堡(Sebastopol)舰队即可进泊君士坦丁堡。麦拉维夫适从亚历山大里归,其使命半成功,梅赫美特允令伊普拉兴姆停止前进。此亦是俄国政策之胜利。但在他一方面,埃及兵既已不侵逼玻斯佛拉斯,俄皇舰队之来,再有何必要?于是依法国公使之要求,得英奥之赞助,土皇请俄国舰队暂停在克里米亚(Crimea)。不知究竟是俄国大使故意的迟误时期,抑或因其他项原因,停进之命令未如期达到目的地,而俄国舰队乃于2月20日抵泊君士坦丁堡城下。法国新任大使鲁散(Ronssin)即时为强硬的抗议,要求撤退俄国舰队。土皇政府答以如果能使埃及太守承认土政府以前所提出条件,法国所要求之事,可以做到。于是鲁散担任调停,劝告埃及太守及其子以取得叙利亚西部地方了事。但是鲁散之提议,无武力为后盾,而当时法王路易·菲利普又绝对不愿有战争。梅赫美特遂漠视法使之劝告,坚持他原来的要求。
列强之干涉
法国提议失败,土皇愈加恐慌,不仅不撤退俄国舰队,并且请求增派援舰,派兵上岸(3月20日)。半月以后,俄兵1.5万在玻斯佛拉斯之两岸登陆,直抵君士坦丁堡及斯库他尼(Scutari)。此犹不过前锋队,大军集于达溜白诸省,数周后可抵玻斯佛拉斯。此次则奥大利与英国惊恐,再不能不与法国协力。于是英、法、奥三国代表不待俄军之至,共向土皇交涉,劝其对于埃及太守表示让步,以满足其要求。当时列强的急务,在恢复土皇与埃及太守间之平和,以便使俄国援兵撤退。
土耳其与埃及讲和
此时土皇较容易服从此三国政府之劝告,因俄国亦不反对梅赫美特扩张势力。土耳其政府之再受牺牲,亦是俄政府所愿的。实则土政府愈减弱,愈受侵逼,其复仇之心,自卫之心亦愈甚,而需求俄皇之助力亦愈多。此时全欧洲皆劝土皇让步;他于是从3月之末,实行对埃及让步。法国代表代向伊普拉兴姆交涉,和议谈判,进行顺利,4月末和议告成。土皇于5月初,以敕令赦免梅赫美特之罪,复其埃及太守之职,而给以叙利亚全部及阿达拉(Adana)区域。于是小亚细亚可由埃及军队出入,埃及太守势力增强,驾乎其宗主国之上,叛军大庆成功。在他一方面,则土皇玛麦得固非诚心让步言和,在其不得已退让之时,已怀有见机复仇之志。
《温恰斯开列塞条约》
伊普拉兴姆从5月之末,开始撤兵,7星期后,全部撤回其领地内。俄国此时已无延长占领玻斯佛拉斯及其两岸之口实。从7月10日以后,俄兵亦完全撤去。俄国何以如此容易撤兵,亦是别有用意在。两天以前,俄皇代表阿罗夫(Orloff)已与土耳其政府结有《温恰斯开列塞条约》(Treaty of Unkiar-skelessi)。依此条约,俄土两国结成防御同盟,以8年为期。俄国约举海陆兵全力防护土耳其,而土耳其依一追加的秘密条文,免除其援助俄国之义务。此条约对于土耳其政府所要求者,仅一消极的援助:即对于俄国之以外的各国军舰,闭锁鞑靼雷斯海峡;此项援助于俄国极为宝贵。有此一层防备,俄国地位无从侵犯。此时攻击俄国的惟有英法。然此两国皆不能从陆地攻俄,因进兵非通过奥德不可。而在波罗的海方面,则一年结冰时多,不便于舰队行动。惟在黑海方面,始能给俄国以有效的打击。如俄国在此方面亦无可虑,则它至少对于西欧国家,将无所不敢为。此条约事实上将土耳其命运委于俄国之支配,俄国不乏实行条约上规定干涉之机会,而土耳其成为俄罗斯门户之守卫。西欧列强不能由海峡来攻俄国;而俄国舰队则可自由经海峡入地中海以攻击他国。
英法两国政府,旋即闻知此条约,虽则是俄政府到1834年之春季,始将此条约内容通知西欧列强。它们大为惊恐,向圣彼得堡及君士坦丁堡政府要求说明。土俄两国政府均未给以满足之答复。英法两国均派强大的海军巡游于近东方面,一时英法与俄国之决裂似甚迫切。
第七节 东方问题与英法协商
土耳其与埃及之冲突
土皇玛麦得日思对埃及之梅赫美特·阿里复仇,煽动叙利亚人反抗梅赫美特·阿里。并多年在幼勿拉的河(Euphrates)方面调集大军,预备进攻。而在梅赫美特·阿里方面,则亦准备抵御,并且要求对于他统治的诸省有世袭的权利。列强恐东方乱事复起,牵动全欧洲,力谋抑制此两方面行动,梅赫美特·阿里尚能忍耐,玛麦得则急于开衅。1839年4月21日,土军渡幼勿拉的河。6月7日土皇发宣战书,宣告梅赫美特·阿里为叛逆。
列强之态度
俄国急于在君士坦丁堡施行干涉手段,其他列强则谋防制之。《温恰斯开列塞条约》犹在,俄皇可据以独力干涉土耳其内乱。但此非列强所能容忍,尤其英国,决不许俄国有此行为。巴尔玛斯登向法政府提议,两国派遣联合舰队赴鞑靼雷斯海峡。如果俄国舰队来君士坦丁堡,英法舰队即进海峡,虽至使用武力,亦所不辞。此于法政府,原是一个恢复英法协商的好机会。路易·菲利普如承受英国此项提议,一方面可以阻制俄皇,一方面亦可为梅赫美特·阿里争得利益。但法政府虽派军舰赴近东海面,却不赞同英国之强硬的提议。法政府最希望的是免于战争;英国提议既似有挑战之嫌,法国此时又对英国怀疑忌。于是法政府拒绝伦敦政府之提议,而倾向于维也纳政府之主张。此实法政府之一大失策。
法国之地位
梅特涅于1839年5月提议,五强派代表在维也纳开会议,对于土耳其以欧洲之共同保障代俄国之单独保护。法国似可赞成此议。但法国此时的地位有令其难于决定态度之处;此项会议必不限于讨论海峡问题而将于土皇与梅赫美特·阿里之间,当仲裁之任。为巩固土耳其帝国计,势必减缩梅赫·美特之势力。法政府诚不愿俄国支配海峡,但亦望梅赫美特·阿里之计划成功。此时法国全国舆论亦正如此。法国当与欧洲共同阻制俄国之野心,但同时亦当助梅赫美特·阿里制胜。实则如以东方问题付五强会议解决,此五强之中,英、俄、奥三国容易联合起来,直接以对待梅赫美特·阿里,即间接以对待法国,而普国以有莱茵诸省后顾之忧,不仅任它们为此,且将与之结合。
俄国与梅特涅之提议
梅特涅之提议,在圣彼得堡不如在巴黎之受欢迎。俄皇深忌列强会议,以为其目的重在破坏俄国在东方之优势。他明知,有此会议,可用以减削法兰西之势力,但他不愿公然屈伏于欧洲共同权力之下。俄皇以为稍受牺牲,亦可求得英国协助以对付法国。因之俄国不欢迎会议之方法,而改就联英政策。
战局之发展
列强行动未决定之时,骇人的战报已自东方传来。6月24日伊普拉兴姆在叙利亚攻击土军,全然破灭之。6日后,土皇玛麦得死于君士坦丁堡,其子阿蒲德-美的(Abdul-Mejid)继位。7月4日土国舰队司令阿齐美特(Achmet)以与土国宰相科斯鲁(Khosrew)有隙,举全舰队走埃及。此事变因为有法国共谋之嫌疑,性质更见重大。法国政府一方面如1833年故事,自当调停之任,劝阻埃及太守进兵;但同时法国扼守鞑靼雷斯海峡口之舰队司令暗助叛将阿齐美特,使得安然率领全舰投效梅赫美特·阿里。土耳其此时既无陆军,又失海军,而又有一强国暗助埃及,乃迫而倾向和局。土政府急承认梅赫美特·阿里世袭埃及太守位。但梅赫美特·阿里尚别有要求,土政府亦将许之;其时则梅特涅突想出一个方法,延缓时日。7月27日,梅特涅急草一通牒,由五强代表交付土政府,要求土政府停止对埃及直接谈判。土皇欣然服从此通牒。
共同通牒之意义
依此共同通牒,土耳其一时置于欧洲共同保护之下。此通牒发意于梅特涅,甚为自然,英国之表示赞成,亦甚易明白;普鲁士于此问题原无大关系,其赞成共同通牒为免于孤立,亦无足怪;俄国未表反对,亦不足异,它的最后用意如何,又当别论,此时的急务则在抑制梅赫美特·阿里。惟法国之与其敌人联合,抑制其友人,则有说明之必要。路易·菲利普及其大臣务求法国不从欧洲列强团体分离。他们以为此次法国对于列强的协定并不关重要。埃及太守已是战胜者,他们深信梅赫美特·阿里是必不败的。自他们视之,任何国际会议必不能剥夺梅赫美特所得的地方,及拒绝给他以世袭权利。
英法政策之冲突
共同通牒阻止土埃直接交涉之后,列强议到积极的处分,政策的冲突即时表现。英国既除去俄国独力干涉土耳其事件之危险,于是转而接近俄皇,专从事于推翻梅赫美特·阿里,即间接给法兰西一个打击。巴尔玛斯登原欲一举全灭梅赫美特·阿里之势力。然以势难做到如此田地,乃主张至少将他的领土限于埃及,而给他以世袭权利。1839年8月中巴尔玛斯登正式提议下通牒于梅赫美特·阿里,如其反抗,即对他取强迫的手段。东欧列强不反对此项提议。然而法政府则不仅反对施强迫手段于梅赫美特·阿里,并为梅赫美特·阿里主张埃及及其他领地的世袭权利。英法之间,通牒往还,论争激昂;而两方面新闻的论调亦有以激起冲突。
俄英交涉
向来英法关于东方问题在欧洲一致行动,有以阻制俄国之野心。此时英法政策冲突,实给俄皇一个可利用的好机会。在1839年9月俄皇派代表蒲伦洛夫(Brunnow)赴伦敦,向英政府提议解决东方问题之方法。他所提出之条件如下:《温恰斯开列塞条约》不继续;鞑靼雷斯海峡对于一切军舰实行封闭;梅赫美特·阿里之权力限于埃及政府的世袭权;俄国当与英国协同谋对于东方问题为最后的解决。
巴尔玛斯登欲陷法兰西于孤立地位,颇为俄皇之协议所动。不过英国内阁中反对与法决裂,而认对俄协商代价太大者不少。一时英俄协商未成,俄国代表返国。此时英国内阁颇主调和政策,英法两政府之间再开交涉。英政府允以埃及及阿克耳(Acre)省均留给梅赫美特,定为世袭权利。然而法政府仍拥护梅赫美特·阿里之要求,不肯让步。法政府不信英俄可以妥协,不信梅赫美特·阿里可以武力压伏。路易·菲利普并且以为奥普之友谊可恃。因为此种种理由,法政府固执它的埃及政策。
伦敦会议
在法国此时有名的政治家铁耳执政,他对埃及问题,持强硬态度。俄国代表蒲伦洛夫再由俄赴英,持俄皇关于海峡问题的让步条件,向英重开交涉,后来英政府意见大抵与俄相合,于是招请普、奥、法三国政府在伦敦开会议;英国以为与其与俄国单独协定,毋宁与欧洲列强共开会议。法国驻英代表吉佐亦参加会议。法政府知列强在伦敦会议结果必不利于梅赫美特·阿里,故一面令吉佐在伦敦虚与委蛇,同时暗中劝土政府与埃及直接交涉。英政府深知法国计划,一面在君士坦丁堡妨害法国外交之成功,一面煽动叙利亚人反抗梅赫美特·阿里。巴尔玛斯登决计置法国于度外,迳行决定埃及问题,此时他的政策有两个要点:梅赫美特·阿里之势力必令限于埃及一隅;对于土耳其之保护必为欧洲的,而不可纯为俄国的。巴尔玛斯登之外交成功,7月15日俄、普、奥、英与土耳其政府卒结成一条约(Convention for the Pacification of Levant),即所谓第一次《伦敦协约》。
1840年7月15日之《伦敦协约》规定,缔约国家当应土皇之请求,取必要之手段,以维持土耳其帝国之独立及领土保全。如果埃及太守不承认它们提出的条件,它们当以武力执行之。鞑靼雷斯海峡置于共同保障之下。最近对于梅赫美特·阿里之条件,系许他以埃及世袭权,并终身管理南部叙利亚,并受阿克耳太守(Pasha d'Acre)之称号。如十天之内梅赫美特·阿里不表示承认,则只给以埃及,再过十天尚不服从,即取消其一切权利。(俄、普、奥、英四国担任强迫梅赫美特·阿里遵从它们的条件,断绝埃及与叙利亚海上交通,防护君士坦丁堡,并保障土耳其帝国之领土保全;同时并以明文声明,对于海峡之保护不过应土皇的正式请求而取的一个例外的手段;此项手段决不侵害土耳其帝国旧制:即向来禁止外国军舰驶入鞑靼雷斯与玻斯佛拉斯两海峡。)最后另以一议定书(Protocole reservé)声明列强不待批准,即时执行此条约。
1833年之《温恰斯开列塞条约》破废;法兰西屏除于欧洲列强联合之外。兹即有两个问题发生:梅赫美特·阿里是否肯接受土皇提出之条件?如其不肯,他是否能倚仗法国,反抗欧洲列强的意志;易言之,即法国是否肯坐视列强之漠视法政府利益,悍然压迫埃及?
法政府与《伦敦协约》
《伦敦协约》缔结已逾两日,法国驻英大使吉佐尚未知之。及到7月17日巴尔玛斯登始以之通告他,但上述之议定书,仍付诸秘密。铁耳闻《伦敦协约》缔结之消息,非常激昂。他准备报复,且自信有成功之希望。他不知列强所计划的对于梅赫美特·阿里之军事上的压迫,已将开始,而以为埃及太守兵力无敌,四强同盟容易破坏,深信尚有数月之余裕,可以容他从容为外交上谈判及军事上准备他的计划,在延到春季,彼时法国准备成熟,可以抵对此新同盟。在此期中他以为四强同盟遇着梅赫美特·阿里之抵抗,及由此而生之,势必解散;奥普两国直接受法国兵力之侵逼,其必退出无疑。如其不退出同盟,则梅赫美特·阿里之成功,牵制了英俄大部分兵力于东方,法兰西即可决然加入战线,突向莱茵与阿尔蒲斯(Alpes)方面进攻。
铁耳衷心虽不见得以为战争必不可免,或竟希望战争,但是他却决意不为之沮退。至于路易·菲利普表面上激昂之度有过于铁耳,但意中决不肯用兵,决不敢轻以他的王位冒险。他希望四强同盟解散,他相信梅赫美特·阿里之抵抗可以持久。然而无论如何,他决不任欧洲平和破坏。
英法交涉
路易·菲利普鉴于内外情势,急欲脱离孤立地位,请加入列强联合。比利时王列俄波耳特以与英法王室均有亲戚关系,当斡旋之任,他以非正式的提议,请英政府将法国加入列强团体,共同解决东方问题。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及多数大臣似均赞同此议。但巴尔玛斯登坚持强硬政策,摈斥此项提议。他以8月31日之觉书告法政府,谓法国仍可以加入列强团体,但《伦敦协约》必须绝对的执行。
铁耳内阁得此答复,积极备战。同时铁耳并且草拟最后通牒,预备向四强同盟提出,他意中将以此为开战之理由。他7月末派赴埃及的代表于同月25日得梅赫美特·阿里同意,减轻条件,将世袭权限于埃及,而叙利亚之领有权则定为终身。此代表随后赴君士坦丁堡,拥护埃及太守此项要求。铁耳宣言法国让步已大,决不再让一步。英国多数阁员闻此宣言,不无惊慌,因之倾向于改变政策。但巴尔玛斯登始终固执其对法方针。他深信梅赫美特·阿里必不能抵抗列强之武力,而路易·菲利普决不敢战,后来的事变适以证明其所见之正确。
列强之压迫梅赫美特·阿里
英内阁正争论对法方针之时,惊人的消息自东方传来。土皇之使者方持土皇命令交与梅赫美特·阿里,他的回答尚未到君士坦丁堡之时,英奥联合舰队已去封锁叙利亚海岸。9月11日,倍鲁特(Beyrouth)之要塞为舰队所炮击,伊普拉兴姆之兵撤退。3日以后,土皇发一敕令;此敕令未承认法代表的提议,而却依英公使之主使,宣告免去埃及太守之职。
倍鲁特及君士坦丁堡两处之消息传至法国,引起全国激昂。无论法国政府或人民方面,从未想到《伦敦协约》有如此急速强制执行之事。铁耳在此时尚以为梅赫美特·阿里之抵抗持久,可以给他以准备的时日。
欧洲之危机
欧洲战祸似迫在眉睫,然卒不发生,实因为路易·菲利普绝对的要维持平和。他较铁耳有远见,自倍鲁特炮击以来,已知梅赫美特·阿里抵抗之不可恃。他不肯赞成内阁提议之宣言,恐其挑起战祸。铁耳至一时提出辞表,后复撤回。他拟出10月8日之通牒,认定开战理由限于四强同盟必欲废黜梅赫美特·阿里的时候。实则此开战理由,决不会存在,因为奥国亦不愿有战事;奥政府宣言对于埃及太守免职之宣告,不过示威的手段,是无效果的;而巴尔玛斯登因受同僚之压迫,亦曾给与同样的保证。
10月29日铁耳因与路易·菲利普意见不合,辞职下野。吉佐由驻英大使入新内阁掌外交。吉佐倾向保守的平和的政策,正与路易·菲利普同。他的任务在谋法国与欧洲列强调和。他只求能稍保全法兰西面目,即可了事。吉佐间接经由比王列俄波耳特,询商英政府,是否允为梅赫美特·阿里稍改动7月15日之决议。此项交涉颇受英国欢迎。巴尔玛斯登之强硬态度在国内亦颇招攻击。然当英国内阁正望能强他让步之时,忽而东方的消息传来,证实他的所见之不差,致他容易在阁议中贯彻他的主张。此时叙利亚全部脱离梅赫美特·阿里之势力;在10月中,海岸各港几全降于英奥舰队,而内地则叛乱四起,梅赫美特·阿里不复能支配之。巴尔玛斯登欲贯彻其压迫梅赫美特·阿里之政策,更要进而侵逼他的根据地之埃及。
埃及之降伏
英国舰队在叙利亚大功告成,转而驶向埃及之亚历山大里城迫令梅赫美特·阿里降伏,否则施以炮击。埃及太守屈伏,乃于11月25日缔结一协定,约定于埃及军队完全撤出叙利亚,土耳其舰队交还之条件下,四强同盟停止对梅赫美特·阿里之攻击,而为他向土皇索埃及世袭权。但此次则土耳其政府反对此约,宣言土皇不承认亚历山大里城之协定,而只允给梅赫美特·阿里以终身权。
奥普之调停
土政府之态度,于1841年1月初已传于伦敦、巴黎。巴尔玛斯登愿赞同土政府之回答。东方问题乃成僵局,欧洲危机更迫切。法政府此时极力备战。法政府的强硬态度颇引起奥普之恐慌,尤其奥国,决不愿有战事。梅特涅以维持现状为宗旨,他想依此保守主义、平和主义之吉佐内阁,将法兰西导入奥大利政策之途上。奥大利既不愿战,普鲁士亦不敢独力冒险;他的利益是在与奥政府协力除去莱茵方面之战机。于是在1841年1月中,奥普两政府竭力谋恢复东方平和;它们望解决埃及问题,使法兰西复入列强团体。虽以俄国之反对,巴尔玛斯登之恶意,四强同盟卒依奥普之调停,采一调和办法,俾法政府能承认。1月31日它们致一通牒于土政府,劝其取消废黜梅赫美特·阿里之敕令,并且承诺世世任命他的直系子孙为埃及太守。此于法政府确是一个成功。法政府从此可以接近四强,不至损失体面。吉佐卒承受其驻英代表转来的提议,而命其在伦敦与列强开谈判,缔结五国条约。
伦敦谈判
1841年1月之伦敦谈判,进行迅速,3月中睹五国协约草案之提出。吉佐虽不满意于此约,然亦准备签字,而君士坦丁堡方面,忽有不好的消息传来。土皇以2月13日之敕令给梅赫美特·阿里以埃及世袭权,但加以限制,主张每值太守缺位,由土皇在梅赫美特·阿里之嗣续中指任新太守;土皇要求埃及征税方法由土政府规定;税额之四分之一纳入土耳其国库,埃及军队减少到18000人,而无任命上级将校之权。梅赫美特·阿里拒绝承认此种协定,法国亦宣言不能签海峡条约,东方问题之危机又现。此次则梅特涅向君士坦丁堡努力交涉的结果,4月19日得土皇发一敕令,满足梅赫美特·阿里之愿望;埃及太守之世袭依嫡系之次序;太守可任命上校以下之将校;埃及对于土皇纳一定之岁贡。5月中英法两国政府接到关于此项协定之通知。6月中埃及太守正式承受上项敕令宣布之条件。
巴尔玛斯登于此卒亦不得不让步了事,而于7月13日在伦敦缔结有两个条约:第一个缔结于英、俄、奥、普四强之间,所以宣言埃及问题之解决;第二个由此四强及法国缔结,所以保障海峡之中立。
第二次《伦敦协约》
依1841年7月13日英、俄、奥、普、法缔结之《伦敦协约》土耳其政府收回叙利亚、库列特(Crete)及阿拉伯;梅赫美特·阿里受埃及太守世袭权,立于土皇宗主权之下;列强约定在土耳其帝国平时禁止外国军舰通过鞑靼雷斯及玻斯佛拉斯海峡。
第二次《伦敦协约》成立,法国复入列强团体,危机告终。亘两年间和战未定之欧洲卒免于大祸。然而均势难立,究未巩固。近东风云之险恶,在1841年以后不亚于1840年以前。无论外交家如何自诩成功,东方问题仍未解决。海峡之封锁不过纸上空文。土耳其不能自立。俄国虽在外交上胜了法兰西,但自己失去在温恰斯开列塞所得的地位。俄皇尼古拉斯意图恢复旧势,则势不免与英国冲突。克里米亚(Crimea)战役之种因,可说即伏在此海峡条约中。
第八节 明罕格拉仔会议与新神圣同盟
梅特涅改造神圣同盟
在1833年《温恰斯开列塞条约》成立之后,奥大利对于俄土关系之抱不安,不亚于英法两国。惟奥国态度较此两国更难鲜明,因奥国不愿与俄国失和。从1830年以来,梅特涅日益接近俄皇。他极不愿与俄皇反对,因他正利赖俄皇的好意以改造欧洲帝王的神圣同盟。并且他的外交方法,在稽延时日,巧避困难;此时他惟望俄皇不即时利用《温恰斯开列塞条约》,使他能对欧洲保证俄皇在东方并无野心。为使俄皇有此种让步计,他劝奥皇招请俄皇会见,在会见席上,他并且提议邀俄皇从事反对革命的大事业。实则后之一部计划,在他心目中实为其召集会议之主要目的。他想对于欧洲表示三个专制皇帝之团结坚固,决计恢复特洛白芮巴赫时代之势力。为达此目的,联络普鲁士,亦是极重要之事。柏林政府似渐要脱离梅特涅的势力。普鲁士依关税同盟制度,在经济上支配德意志。梅特涅知普鲁士行将握德意志霸权,欲阻其势力前进,似莫如招之与奥大利在反对革命的事业上共行动。
明罕格拉仔之会见
普王弗列得列·威廉与俄皇尼古拉斯同被奥皇招请会见。1833年9月(10~20日)有明罕格拉仔(Müchen-grätz)之会见,与会者为奥皇俄皇与普鲁士太子。会议的结果成立一议定书,关于欧洲各种国际问题均有决议。
关于东方问题,俄奥相约尊重土耳其帝国及其现存王室,宣言反对一切侵害土耳其主权独立之计划。凡遇《温恰斯开列塞条约》发生问题之时,俄皇愿承受奥大利之调停。俄皇不承认他自己在东方有野心,他表示无在土耳其方面发展之意。俄皇承认有一天容或有瓜分土耳其帝国之事,但他声明非与列强预先协定,决不为此。
波兰之事,亦待明罕格拉仔集会的外交家之注意。此三强约定对于他们各人分得的波兰土地,相互的保障其安全享有。
比利时亦为会见中之论题。普鲁士太子热心战争,尤其是有意与法国挑衅,此次未列席讨论。会议决定尊重此新国之中立及独立;三国政府应急于解决比利时与荷兰未了之争端。
关于德意志问题,此会议不过追认梅特涅在铁普利仔(Teplitz)会议(8月7~16日奥皇与普王会议)之提议,决定在维也纳召集德意志君主代表大会,讨议抵抗德意志内部革命之方法。
新神圣同盟宣言
梅特涅之所欲打消者,不单是德意志的革命运动,而且是全欧洲国家革命运动。在比利时,在瑞士,尤其是在法兰西,从7月革命以来,革命党麇集,为种种阴谋运动,谋推翻既存的政府。对于此无政府的团结,宁不应组织一个主张秩序的同盟以抵抗之?此则梅特涅及其他会集于明罕格拉仔之大部分政治家及君主所要即时解决之问题。神圣同盟之人所反对特力者,尤其是非干涉主义。于是他们觉得须依一正式的条约,联结起来,与之争斗。1833年10月15日,俄、普、奥三国订有一条约,形成一种新神圣同盟。在此条约中,三国皇帝承认一切独立的统治者值内乱外患之时,皆有求助于他国统治者之权利,而后者得斟酌本国利益,或予以援助,或拒绝援助。如值予以援助之时,任何他国不得出面干涉,无论其干涉之为阻害此项援助,抑为积极的取反对的行动。在缔约当事者之三强国中,有一国受他国统治者之请求起而援助之时,任何他国不得以武力来反对,否则此三国政府当视之为它们全体的公敌。此与神圣同盟在耶拉什丕尔及卫洛拉公会所持之口吻无大差异,盖完全代表梅特涅之主义者。
明罕格拉仔决议之执行
梅特涅不仅是为明罕格拉仔决议之主动者,并且当执行此等决议之任。关于东方问题,梅特涅于1833年之末,依外交上巧妙手段卒能防止俄国与英法之冲突,虽则《温恰斯开列塞条约》之成立,一时固有惹起此项冲突发生之势。他极力向英法两政府说明,至少在此时期中,土耳其帝国之独立不至受俄皇侵逼,且临时亦可依奥国之调停以保护之。梅特涅并且使俄皇与土耳其政府订立1834年1月之条约;赖此条约之力,从1828年以来被俄国占领之达溜白诸省,卒得睹俄国军队之撤去。英法两国政府乃改变态度,召回舰队,将防制俄国野心之事,复委诸外交家之手。
在波兰则梅特涅只须维持现状不使受侵略,其事业一时尚不甚困难。至于比利时问题,则他劝告荷兰国王勿再延搁荷比关系问题之解决;但他和俄普两国政府,均无意于行使强迫手段,因之荷比两国谈判尚须经过长久时日方能告成。
德意志的问题则依原议在维也纳开会处理。德意志各邦君主代表于1834年1月集会于奥都,6月中依梅特涅之提议,立一议定书,标示反对革命之原则,其主要的规定随后采入德意志邦联之法律中。此会议决定,德意志同盟总会如值德意志各邦政府与其议会发生争议请求仲裁之时,得为最后的判决;从此德意志各邦之宪法,成为具文。
梅特涅在德意志行其反对革命之处置,未有何等阻难。西欧列强对于梅特涅之压制政策表示抗议,然此亦如以前之抗议然,不过形式上的抗议;抗议之理由,是谓1815年《维也纳条约》曾保障各邦之权利。但奥大利及其与国,全置此种抗议于不顾。英法两政府亦无贯彻其主张之决心。它们对于德意志人的自由亦不觉有何特别重要关系。但是它们却不许明罕格拉仔之神圣同盟在全欧洲行其破坏立宪运动之手段。于是英法政府宣言不赞成俄、普、奥三强之政策,并且有时当极力抵抗之。法国之利益及威望特别受此同盟政策之打击,法政府乃明白警告梅特涅,谓比利时瑞士及辟德蒙原认为法国之势力范围,如果在此等国家有干涉之举动,法国将以兵力反对之。同时对于梅特涅谋将意大利组成一军事同盟置于奥大利支配下之计划,法政府亦表示反对之决心。奥政府攻击法国路易·菲利普政府,然终不敢与法国决裂。奥国恐怕真到开战之时,不能得其同盟国之援助,尤其是普鲁士之援助不可恃。因为普鲁士政府之加入明罕格拉仔关于干涉权之决议,原是不十分热心的。
英法两立宪国家之与俄奥诸专制政府对抗,不仅依主义之表示,并且实现于行为。上章所述葡萄牙西班牙两国内乱事件,适给英法两国拥护立宪运动之一个好机会。
第九节 神圣同盟之余势
俄普奥与干涉主义
1830年以后,干涉主义已不复构成欧洲公法之一部,在国际公会中不复能支配外交家之政策,然而东欧之俄、普、奥三强依然固守之者尚有20年。俄政府之在希腊事件拥护一个反对的主义,不过一时为自利的目的而然,俄皇尼古拉斯原非特有爱于希腊人而愿助其独立者;一遇利害关系变更,他即不惜复归于旧主义。普鲁士虽迅速经过内部社会的经济的改革,进居于比较自立的地位,然多少仍不免受梅特涅权力之支配,继续正式承认干涉主义。
俄、普、奥三强之在铁普利仔及明罕格拉仔会议,适在法兰西、比利时、意大利及波兰各地革命发生,与德意志内部佛兰克弗特(Frankfurt)阴谋事件暴露之后(1833年4月德意志急进党谋以炸药轰毁在佛兰克弗特开会之德意志同盟总会),会议之目的,虽在处理各种具体的国际事件,尤其是俄国与西方列强关于东方问题之冲突,然而梅特涅劝奥皇招俄普两国君主会见之主要的用意,是在联合此三个专制政府对欧洲取一致的态度,重兴神圣同盟之势力。明罕格拉仔会见结果,有1833年10月15日之俄、普、奥三国同盟条约,神圣同盟之干涉主义,于此重申出来。
干涉主义之适用
1833年宣言之主义至于1848年之革命与匈牙利之反叛,始有见诸实行之机会。但压迫一切自由主义之干涉主义继续为东欧列强所维持,则依此时期中其他重要的事变而可看出。在1835年,奥大利给财政的援助于西班牙,助专制主义之僭主抵抗立宪党,若不是因英法两国之反对态度,奥国之行动或当更进一步。在1836年因为波兰叛乱运动继续不绝,利用克拉科城为革命党的逋逃薮,俄、普、奥三强决计占领此城,而委任奥大利当平乱之任。此举不过是破坏克拉科独立之初步。1846年克拉科之独立,完全破坏。其时加利西(Galicia)之波兰人,动于民族独立之愿望,复仇之精神,开始组织革命运动,而鼓动克拉科之住民,逐走奥大利驻防军队。以此等行动之故,奥国得俄普两国同意,合并克拉科城为奥国领土。
最后在1847年,瑞士内乱问题发生,亦引起列强之注意。瑞士经过政治的宗教的扰攘者32年,卒遇分裂之危险,则因奉罗马旧教之七州组织有所谓异多同盟(Sonderbund),抵抗其他倾向进步改革之各州。梅特涅得法国保守主义的大臣吉佐(Guizot)之助,起而拥护各州主权主义,袒助异多同盟。他的行为适以致瑞士内部政争之平和妥协愈加困难,因为他使罗马旧教之各州信以为如至开战,奥法两国必送给军械以助它们异多同盟打败结果,列强(除开英国)出任调停。调停之议在1847年12月7日之瑞士同盟总会拒绝,列强乃决定开会于洛奢逖耳(Neuchâtel)以解决瑞士问题;惟英国明明不肯赞助何项干涉政策,甚至不肯派代表到会。依梅特涅所述,则其他列强关于干涉问题,意见一致,于必要之时,不惜使用强迫手段。瑞士之所以卒未遭干涉者,则因为彼时欧洲别有一极大的事变发生,即1848年2月法兰西革命。在1848年之一般革命运动中,吉佐与梅特涅两人均推倒,在各国为本国内部问题自顾不暇之时,干涉他国事情之主义亦遂无人过问。
第十节 梅特涅最后的努力
法奥之接近
英法国交既因东方问题之争执几于破坏,又为西班牙女王婚事问题所伤。英国之外援既将不可靠,法国急须别求一与国。路易·菲利普属望于法奥同盟,原来从1834年至1840年,他曾竭力图其成功。保守派的大臣吉佐与路易·菲利普皆有意再试图之。吉佐与梅特涅联络,倾向于抵抗自由运动及反对革命的政策。法政府此时已觉得自由党势力之日益增长,咄咄逼人。同时教会势力亦复兴起来,不可制伏。法政府此时正希望得一强国如奥大利者为与国,一方面可以助其抵制民主势力,他方面可以助之减少罗马教皇之恶意。
奥大利此时亦正欲接近法国。梅特涅觉得革命运动趋势表现于全欧,他的四围形势可忧。匈牙利要求自治自由之声一年一年的高。波赫米亚之斯拉夫人煽动同族举事。波兰人复开始为革命的阴谋。在奥大利领土以外,而在其势力范围,则有德意志之要求统一的民族的政府。普鲁士既给德意志以商业的统一,大有以助长其政治统一之愿望。议院势力已久压下者现亦复兴于德意志各邦,民众的暴动起于各地,在萨克逊国内则于1845年8月有重大的动乱发生。普鲁士王弗列得列克·威廉四世原不脱封建的精神,亦至不得不宣布一个宪法(1844~1847年)。在德意志西南方,则瑞士有内乱发生(1845年3月),新教徒的各州,为宗教问题,用武力对待旧教的各州。瑞士国民大多数要求为联邦组织上的改革,以遂其民主的统一的愿望。意大利半岛亦跃跃欲动。梅特涅在此种危急的形势之下,转而接近法兰西。如果法政府能与奥政府联成一气,结束坚固,则在两大强国之包围中,而又有一俄国遥为监视,革命之事或尚不至爆发。奥政府谋所以联络法政府使赞成它的政策,无所不至。但此事又成幻想。法政府势不能与神圣同盟的代表奥大利皇室完全联合。两方面互相疑忌,各有用心。梅特涅与吉佐不能绝对的协力进行。他们行此种不贯彻的政策,徒然彼此牵连,结果同归于失败。
波兰事件
在1846年之初头,英法之决裂尚未完成。然而决裂之期已近,东欧三强已觉其可以乘机活动。破坏克拉科之谋适表现于此时;此小国之独立原受1815年《维也纳条约》之正式保障,使英法两政府态度一致,其国当不至于被灭。
克拉科共和国为古波兰之最后的残迹,然而久已(尤其从1830年以来)为普、奥、俄三强之眼中钉。此国于1836年曾被三强军队占领,至1841年始睹它们的军队撤退。此国既恢复一半的自由,仍旧为波兰革命党之逋逃薮。此等革命党之实行手段虽等于零,而东欧之帝王,尤其俄皇,却似乎很惧有叛乱的阴谋发生。从1845年以来,他们即取必要的军事手段,以期一遇有警,即进取克拉科,盖依警察报告,彼处即时有叛乱发生,行将蔓延于邻省。在1846年2月19日(波兰爱国志士定为举事之期)在加里西果有小动作。然此大半系奥国政府激成,此政府久取一个恶辣的政策,煽动波兰农民反抗贵族,酿成虐杀之祸。在普属波兰地方的叛乱运动,则经捕拘多人,即行阻止。而在俄属波兰,则秩序毫未扰乱。然而东欧之三强则不待事变之终局,已决定克拉科命运。此城于2月18日被占;在3月之初,已决然作征服地看待。未几俄政府召集一个会议,4月中在柏林开会,俄、奥、普三强代表讨论处分克拉科之条件。俄国主张将克拉科归并于加里西(属奥),而由奥国略给俄普两国以土地上的报偿。奥政府对于提案表同意,惟普鲁士稍迟疑;因之会议暂行停止,约定于数星期后再开会于维也纳,在彼处则又再延期数月。
实则俄皇提议的办法之延搁不决,尚不是因为普鲁士之踌躇。此实是因为怕英法联合起来反对他们破坏1815年的条约之保障。从3月末以后,吉佐虽不愿与奥反对,然以舆论之迫促,不得不向梅特涅提出一个通牒,声明克拉科之占据只许为暂时的。英国之阿伯淀亦取同样的行动。英国之自由党,亦如法国之自由党、急进党然,群起反对东欧列强之阴谋。巴尔玛斯登在议院中力言拥护1815年条约之必要。于是专制主义的东欧三强不敢急速决定态度。它们力辩其无他意,使西欧国家信以为此不幸的共和国迟早必回复原来的地位。实则它们正待英法两政府亲交全破之时,即将此小国在欧洲地图上抹消。此机会则无须久待者。英国辟尔内阁之推倒,与西班牙之婚事恰给它们以好机会。此等事变尚有其他的结果为它们所未及料的;因为最后的结果不是神圣同盟之复活,而是全欧革命之爆发成功。
英国内阁更迭
英国辟尔内阁于废止《谷物条例》后,不复能维持其地位,于1846年6月29日辞职。自由党复起而组织政府(拉塞耳内阁Russell Cabinet),巴尔玛斯登又出掌外交。此人对法的恶感方深。路易·菲利普疑忌之,吉佐则以1840年之事,恨之更甚。此两政府既如此之不和,一遇有交涉问题发生,即不免冲突。而此时适有一个冲突的原因存在,是即西班牙女王之婚姻事件。
西班牙婚事问题
最败坏英法国交者莫如西班牙问题。英国以历史上的关系不能忘情于伊倍利亚半岛方面的势力,而法国则以地理上的关系密切,始终将西班牙看做它的势力范围。英法两政府虽同为拥护彼代表自由倾向之女王伊沙倍耳(其母摄政)政府,反对彼代表反动主义之僭主加罗斯一派者,但它们对于西班牙利益各有各的用心,其政策互相冲突。最后加罗斯虽然失败(1840年),王位战争告终,然而西班牙内争不息,英法势力夹杂其间,互为暗斗。尤其是女王伊沙倍耳之婚事问题为英法势力竞争之焦点。法王路易·菲利普欲使伊沙倍耳于包本家亲王中求配偶,英政府则推举德意志一个王族列俄坡耳特(Leopold)与女王结婚。在1846年,英内阁改组,排法派之巴尔玛斯登入掌外交,英法之间竞争愈烈。卒之法政府之阴谋制胜,在同年7月之初头,已得西班牙摄政后(即女王之母)允许使女王与包本王家之加逖斯公(Duc de Cadiz)结婚,而以女王之妹嫁与法王路易·菲利普之子蒙藩西公(Duc de Montpensier)。此两个婚典于同年10月10日在西班牙同时举行。
此事在路易·菲利普方面是一个王室的成功,而于法国究不是政治上的利益。依随后的历史,可见其实际损害之大。英法两国外交关系从1846年年终以后,异常疏隔。
克拉科之合并
西班牙婚事致英法两国交谊决裂,其第一个效果,即在给东欧三强以自由行动之机会;它们此时已有大胆的执行它们对于克拉科之计划,再无顾虑之必要。马德里得方面之婚典举行不到数日,三强在维也纳结有一个协约;依此协约,克拉科城及其附带的地方合并于奥大利,奥大利则以加里西省中数郡还给俄普。此一举完成波兰之灭亡;此以前有名的大国至此不留一点痕迹。全欧洲舆论攻击此暴举,尤其在英法两国舆论激昂。1815年之条约竟公然破坏于东欧三强之手,虽然它们原为造成此条约之有力分子,而又是常好援据此条约者。然而此时伦敦巴黎两政府不和,不能联络一致拥护此约。
吉佐不欲与奥国冲突,而为国内舆论所迫,不得不向巴尔玛斯登提议共同向三强表示抗议。但英国外务大臣不肯取共同行动,他答以英国已经提出抗议,两国各当保持行动之自由。实则巴尔玛斯登对于梅特涅说明克拉科合并动机之通牒(11月6日),曾向维也纳致一答复(11月23日),而其答复口气,足以表示他无意为克拉科出力。
吉佐之抗议于12月3日发出,其语调较之英政府的答复为直率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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