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陈垣论文选集 [book_author]陈垣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学术,完结 [book_length]148274 [book_dec]论文集,陈垣在元史、历史文献学、宗教史等领域皆有精深研究,留下了十几种专著、百余篇论文的丰富遗产。陈垣主要的著述有《元西域人华化考》《校勘学释例》《史讳举例》及《通鉴胡注表微》等,另有《陈垣学术论文集》行世。陈垣与陈寅恪并称为“史学二陈”,二陈又与吕思勉、钱穆并称为“史学四大家”。他的许多著作成为史学领域的经典,有些被翻译为英、日文,在美国、德国、日本出版,毛泽东主席称他是“国宝”。 [book_img]Z_13428.jpg [book_title]书内学院新校《慈恩传》后 [1] 诸家记法师年岁互有矛盾 《慈恩传》五卷,为慧立未定稿。立卒后,其稿散佚,至彦惊乃搜辑本文析为十卷。故史料犹是,然错综笺补,已非慧立昔时之旧。以此传与他传校,牴牾恒有;以此传前后互校,矛盾亦复不免。其显而易见者:如武德五年法师年满二十,贞观三年年二十六,显庆五年年六十五之类,试一推算,即知其说之讹。欲舍此传而从他传,其各自矛盾亦如是:如《续高僧传》之《玄奘传》,及冥详之《法师行状》,既谓武德五年为二十一岁;又谓贞观三年为二十九岁;《续传》更谓麟德元年为六十五岁:皆自相矛盾者也。盖诸师撰传时,各据所闻,并未预先制为年表月表,而后系以事实,故有此误。 六十九岁与五十六岁说不足据 惟刘轲以居士于法师寂后一百七十余年,撰《法师塔铭》,为避免矛盾计,芟夷武德、贞观时一切年岁,独标法师寂年为六十九。(近时梁任公即取其说,见本年《东方杂志》第七号)溯其所根据,盖即根据本传显庆五年条下之六十五岁,而推算麟德元年为六十九也。然何解于诸家武德五年二十一岁之说耶?如是孤证,殊不足据。欲得此事真谛,应在释门诸说中求一统一之说,区区门外人一语,不能征信也。《旧唐书·玄奘传》谓:法师显庆六年卒,年五十六,尤谬。梁任公谓显庆无六年,亦非;显庆六年三月朔,始改元龙朔也。 六十三岁之精确,六十五岁之讹误 今校本于法师寂年,特取六十三岁,至为审慎。盖综合诸家记载,惟武德五年满二十岁,即二十一岁,及麟德元年寂之说,唯能统一;校者即根据此说,推算为六十三,而又与《行状》合也。至本传显庆五年条下行年六十五之言,《续传》、《行状》均系于麟德元年条下,校者据此定本传为误系,而又据《行状》及武德五年二十一岁推算,定本传与《续传》之五字为三字之讹。吾尝取诸说参互考订,而知其说之不苟。假使迁就六十五岁说,则必将诸家统一之武德五年二十一岁说全数推翻,乌乎可? 本传贞观三年年二十六误,三年不误 惟本传于贞观三年条下著年二十六,据武德五年二十一岁推算,应为年二十八之讹;今校本反据年二十六,谓三年为元年之误,是则大惑也。夫法师年寿,据诸家记载,极调和统一之难,既如前述;犹幸“贞观三年出游,贞观十九年归京,中间十有七年”,其说尚能统一。今乃欲迁就元年二十六岁之说,遽断“三”字为讹。夫元年之说,本出法师请御制经序表,见《广弘明集》第二十二,然据吾所考证,三年说必不可推翻,元年说必不能成立也。试将主张元年说最力之诸说条辨之。(说见梁任公《中国历史研究法》) 法师非因霜俭出关 将谓法师之出关,系因霜俭,据《唐书》惟贞观元年有霜害,以是改为元年耶?霜俭之说,出于《续传》,《开元录》特袭其成文,法师自著之《西域记》,亦无是说。据本传则法师之出关,迭被留难:一阻于凉州,再阻于瓜州,三阻于一烽,四阻于四烽;若果如《续传》所云“奉勅道俗随丰四出”,何至被阻若是?且法师在于阗上表,明谓冒越宪章私往;在洛阳谒帝,又明请专擅私行之罪,则霜俭之说,岂尽足据?不得以此改为元年也。 贞观三年亦有霜害 然即舍冒禁说而从霜俭说,亦不得改为元年。何也?则以贞观元二三年皆有霜害也。今徒据两《唐书》本纪,谓贞观元二年有霜害,贞观三年无霜害,此未检《新书·五行志》者也。《新书·五行志》(卷三十六)霜之条下,大书“贞观元年秋,霜杀稼”,又书“三年北边霜杀稼”,谁谓贞观三年无霜害耶?魏征《十渐疏)曰:“贞观之初,频年霜旱,畿内户口,并就关外,携负老幼,来往数千”,是也。(《全唐文》一四〇)不得以此改为元年也。(嘉庆本《贞观政要》卷一,有贞观三年关中丰熟语,“三”字误,据卷二贞观三年诏关中免二年租税条可证;又据《册府元龟》一四四,贞观三年六月求言诏,有关辅之地,迎年不稔语可证。) 叶护可汗系元年被杀,元年出游不能见叶护 将谓三年出游,即不能见叶护可汗,据《通鉴》叶护之被杀,系在二年耶?《通鉴》之语,本诸《通典》。《通典》卷一九九,明谓贞观元年叶护为其伯父所杀;《旧唐书·西突厥传》(卷一九四下)因之,《太平寰宇记》(卷一九七)亦因之,无二年被杀说也。自《通鉴》据《通典》所载,割裂原文,分隶于元二四年之末,而叶护之被杀,遂如在二年,其实《通典》、《旧唐书》之文,完全具在,可覆按也。倘犹以《通典》所载为未足,则有《册府元龟》在。《册府元龟》九七四,大书“贞观元年西突厥统叶护为伯父所杀”也。《册府元龟》书唐事,多据实录,按事按年排纂,与《新唐书》等之调弄笔墨者不同,其史料最为忠实。若《新唐书·西突厥传》,则削去叶护被杀之年矣。《新唐书纠谬》所谓“当书而反阙”者此也。叶护既系元年被杀,则不独三年出游不能见叶护,即元年出游亦何能见叶护?然则元年说果不能成立也。 《新唐书》二年叶护死之说与《通鉴》矛盾 将据《新唐书·薛延陀传》有“贞观二年叶护死”之言,以证《通鉴》之无误耶?则请问《新唐书》此语为何而发?《新唐书》此语盖为薛延陀夷男之附突厥颉利发也。夷男之附颉利,是否在贞观二年,请还质之《通鉴》。今将二书全文比较如下: 《新唐书》(卷二一七下)曰:回纥拔野古、阿跌、同罗、仆骨、白霫在郁督军山者,东附始毕可汗。乙失钵在金山者,西役叶护可汗。贞观二年叶护死,其国乱。乙失钵孙曰夷男,率部帐七万,附颉利可汗。 《通鉴》贞观元年条下曰:回纥等六部在郁督军山者,东属始毕可汗。统叶护可汗势衰,乙失钵之孙夷男,帅部落七万余家,附于颉利可汗。 此等记载,夫人皆知其同出一源,同据一书,而互有增损者也。《新唐书》所记,与《旧唐书》卷一九九下《铁勒传》同。而贞观二年四字,《通鉴》无有,盖删之也。《通鉴》何以删此四字?据《通鉴考异》卷十曰:“《旧·铁勒传》云贞观二年叶护可汗死,其国大乱,夷男始附于颉利。按《突厥传》元年薛延陀已叛颉利(《唐会要》九四北突厥条、《册府》九六七铁勒条,作二年),……安得二年始附颉利乎?”此《通鉴》所以删去贞观二年四字,而特叙其事于元年之下也。夫夷男之附颉利,系因叶护已死,此两《唐书》说也。夷男之附颉利,不在贞观二年,此《通鉴》说也。叶护之死既与夷男之附颉利同不在二年(二年夷男已叛颉利),则两《唐书》误也。《通鉴》既叙夷男之附颉利于元年矣,而叶护之被杀,仍系于二年,则《通鉴》误也。循环互勘,二说皆有讹误,《纠谬》所谓“年月时世差互”者此也。则叶护二年被杀说仍不能成立也。 法师所见之叶护是肆叶护非统叶护 夫元年出游既不能见叶护矣,三年出游更何能见叶护?是又不然。元年被杀者统叶护,法师所见者统叶护之子肆叶护也。《通典》一九九曰:“贞观元年,……时统叶护自负其强,无恩于国,部落咸怨,……为其伯父所杀而自立,是为莫贺咄屈利俟毗可汗。……国人不附,……时统叶护之子咥利特勒……亡在康居,泥孰遂迎而立之,是为乙毗沙钵罗肆叶护可汗。连兵不息,俱遣使来朝,各请婚于我。太宗下许,讽令各保所部,无相征伐。……肆叶护既是旧主之子,为众心所归,其西面……二部豪帅多来附之,又兴兵以击莫贺咄,莫贺咄大败,遁于金山,国人乃奉肆叶护为大可汗。”《旧唐书》、《太平寰宇记》全袭其文,《通鉴》则分系于元二四年之末。 由此观之,贞观元年为统叶护被杀时代,贞观元二年为俟毗与肆叶护争立时代,贞观三四年为肆叶护统一西突厥时代;法师于三年秋出游,四年夏至素叶,所逢方事畋游戎马甚盛之叶护可汗,固少叶护非老叶护也。假定法师果元年出游,二年夏到素叶,则所见者正俟毗可汗。然是时俟毗方与肆叶护争国,素叶以西,皆附肆叶护,法师何能安然通过?惟三年以后,肆叶护既统一西突厥,故法师得西行无阻。此又元年说不能成立,三年说不可推翻之一铁证也。 《新唐书》贞观四年俟毗请婚事不确 将据《新唐书·西突厥传》“贞观四年俟毗可汗请婚,不许,诏曰,突厥方乱,君臣未定,何遽昏为”之条,以证四年时当国者为俟毗可汗耶?则又可据《旧唐书》、《通鉴》以证其说之不确。盖“君臣未定,何遽婚为”之语,《旧唐书》、《通鉴》皆载之,皆以此为对肆叶护共同之言,不单为俟毗而发;《通鉴》且系其事于二年之下也。则贞观四年四字,正《纠谬》所谓“宜削而反存”者也。 吾尝稽之《册府元龟》卷九七〇:武德九年三月、六月,均书西突厥叶护可汗遣使朝贡;贞观元年正月、十月,二年四月,三年十一月,则但书西突厥遣使朝贡,而不书可汗为何。以时考之,则元年正月一役,犹是统叶护当国;元年十月及二年四月两役,正两汗争立,各遣使请婚之时;三年十一月一役,则肆叶护统一之后也。自是四、五、六年,均不见西突厥来朝,则《新唐书》四年请婚之言,何自来耶?又《纠谬》所谓“以无为有”者也。 元年出游不能见李大亮 犹有一事,足证元年说断不能成立,则凉州都督李大亮何时到任,极有研究之价值也。据诸书记载,法师以八月首涂(于阗表作四月),则至迟九月中可到凉州;然元年九月,李大亮不能到任也。据两书《太宗纪》,元年四月,凉州都督长乐王幼良伏诛;两书《幼良传》(《旧》卷六〇,《新》卷七八),或告王阴养士,诏遣宇文士及代为都督,并按其事:是元年四月以前,为凉州都督者长乐王幼良也。据两书《宇文士及传》(《旧》卷六三,《新》卷一百),太宗即位,代封伦为中书令,寻以本官检校凉州都督,后为殿中监;据《旧书·太宗纪》,宇文士及为殿中监,在元年九月辛酉:辛酉者九月十二,是元年九月以前,为凉州都督者宇文士及也。假令继士及者即为李大亮,然士及奉到诏书,至早需在十月,则李大亮之到任,至早亦需在十月后也。据《旧书·李大亮传》(卷六二):大亮以贞观元年,由越州都督转交州都督,寻召拜太府卿,由为凉州都督。(《新书》卷九九《大亮传》同,而贞观元年改为贞观初,亦当书反阙也)一岁三迁:由越州而交州,由交州而内调,复出而凉州。东西南北之途,三月五月之任;无论如何,元年十月之凉州,不能有李大亮足迹也。则元年说终不能成立也。(照《新书·太宗纪》,宇文士及检校凉州都督在元年八月,《宰相表》亦然,与《幼良传》不合,此又《纠谬》所谓“纪志表传不相符合”者也。) 于阗表十七载之七字误,贞观三年之三字不误,如必欲保存于阗表之十有七载,则必需推翻《圣教序》及诸书之十有七载 元年说之动机,梁任公谓因法师在于阗上表,有“贞观三年出游今已十七载”等语,而疑法师之还于阒,在贞观十八年春夏之交;以此上推十七年,当为贞观元二年而非三年也。然吾以为苟有疑于于阗表,则当由贞观三年下推至贞观十八年,而疑十有七载之讹;不当由贞观十八年上推十有七年,而谓贞观三年为误也,因十有七载之说,不独见于于阗表,吾人少时临褚遂良或集王羲之书《圣教序》,此语即深印于脑中;而求其所谓十有七载者,系指贞观十九年归国而言。于阗上表时,何能有是语。是必原文有误(原文“四月私往”之四字亦疑误),或原文为十有六载,后人习见《圣教序》及诸书之十有七载而改之,而未计及其还到于阗与归京,先后几差一载也。如任公言,则是于阗表之十有七载无误,而《圣教序》及诸书之十有七载皆误也;因由贞观十九年上推至贞观元年,不止十有七载故。又如任公言,则须遍改诸书之三年,又须遍改诸书之十有七载,而仅留于阗表之十有七载也。其然,岂其然乎?吾故曰贞观三年出游说必不可推翻,元年出游说必不能成立也。至谓传中所记岁月,非满十六年有半之时日,不敷分配;则十七年中本有六闰,更事严覈,所差当无几矣。 附本传甲子纪误 本传所纪岁月,不易臆校。惟第六卷以下,月日差舛,尚易察觉。今校本全未注意,不无遗憾。曩读常州天宁寺本,曾以长术校之,发见差舛不少,并录如后,识者幸是正焉! 本传自卷六起,均以甲子纪日。卷六第六页丁卯,蒙上文当为六月,照传录当为五月。然贞观十九年六月五月均无丁卯,丁卯当为七月朔,则丁卯上应有“秋七月”三字。同页辛巳,七月十五也。若蒙上文而不加七月,则丁酉朔之六月,又何能有辛巳耶?此其一。 同页校注中有“《录》闰二月”云云,亦误。贞观二十年,闰三月非闰二月,日本缩刷《开元录》据丽本作闰三月,是也。宋元明本作闰二月,均误。 同卷第十页(常州本第九页)有六月庚辰。贞观二十二年六月庚戌朔,无庚辰,庚辰为七月朔,故此庚辰,非错简即误字。此其二。 卷七第三页,又有庚辰,蒙上文此庚辰亦为六月。然贞观二十二年六月既无庚辰,此庚辰当为七月朔,则同卷第五页“秋七月”三字,应在第三页庚辰之上。此其三。 同卷第十五页(常州本第十四页),夏五月乙卯,蒙上文当为永徽三年。然永徽三年五月丁巳朔,无乙卯,非同卷第十三页之三年有误,即此五月乙卯有误。此其四。 卷八第十八页,“三月庚申”,蒙上文当为显庆元年。然是年三月乙丑朔,无庚申,庚申当为二月二十六日也,以二月乙未朔故,则“三月”二字衍。此其五。 卷九第一页,“显庆元年春三月癸亥”,下文“甲子”。是年三月无癸亥,无甲子,癸亥为二月二十九日,甲子为二月三十日,则三月为二月之讹,第二页“乙丑”云云,乙丑三月朔也。则三月二字,应在乙丑上,第三页景寅云云,则三月二日也。此其六。 本传自卷九第五页(常州本第四页)四月八日起,改用数目纪日,不用甲子。然卷十第一页,忽又有“元年秋八月戊子十九日”云云,蒙上文元年当为显庆元年。然显庆元年八月癸巳朔非戊子,十九日亦非戊子,当有误。此其七。 卷十第四页,校注“《传》作未”云,未当作末。 法师寂后第二十一甲子六月,陈垣书于北京励耘书屋 * * * [1] 本篇作于1924年6月,载于《东方杂志》第二一卷第十九号(1924年10月)。据原稿校订。 [book_title]《中西回史日历》自序及例言 [1] 自序 辛亥革命以前,中西历法不同,西历岁首,恒在中历岁暮,少者差十余日,多者差五十余日。今普通年表,多只为中西年之比照,而月日阙焉。据此计年,中西历恒有一岁之差异。例如陆九渊之卒,在宋绍熙三年,据普通年表为西历之一一九二年,本无误也。然九渊之卒在十二月十四日,以西历纪之,当为一一九三年一月十八日。又如施闰章之生,在明万历四十六年,据普通年表为西历之一六一八年,亦无误也。然闰章之生在十一月廿一日,以西历纪之,当为一六一九年一月六日。反之,泰西名人之生卒在岁一二月者,以中历纪之,恒为前一年之十一二月。苟欲实事求是,非有精密之中西长历为工具不可。 西历如此,回历尤甚。中西历每年鳞接之际,虽时有一年之误计,然积年尚大体无异。回历则以不置闰月之故,岁首无定,积三十二三年即与中西历差一年,积百年即与中西历差三年。例如《明史·历志》谓“回回历起西域阿喇必年,下至洪武甲子七百八十六年”,本无误也。然按中历上推七八六年,谓其历元为“隋开皇己未”,则大误。若按回历上推七八六年,则实为唐武德五年壬午。盖积七百八十六年,回历与中西历已生二十三年之差异。不有中回长历,何以释《明史》之误耶。 又如《册府元龟》卷九九九,载唐开元七年二月,康国王诉大食侵略,其表有曰“大食只合一百年强盛,今年合满”,此指回回历也。若照中历由唐武德五年计至开元七年,只九十七年耳。不有中回长历,于此等史料何由解释之。 又如《长春西游记》,纪长春于辛巳岁至塞蓝城,十一月四日土人以为年,旁午相贺。此回历六一八年十月回教开斋大节也,非年也。不有中回长历,何以知其误会之由。此尤为研究中西交通史及西域史者所亟需之工具也。 曩吾读《元史译文证补》,见其多纪西历或回历之月日,苦不知其为中历几何时,乃求之西籍,得西历回历纪年通表,而中历回历纪年通表仍不可得。壬戌春,遇江宁常君福元,曾请为回历岁首表,以回历岁首求中西历之年月日,得此足知中西回历之比年矣。其后余又续成中历西历岁首表,以中历岁首求西回历之年月日,以西历岁首求中回历之年月日。然因中历闰月及月大小尽无定,不著中历朔闰,以中西回历互求,恒不能得其岁首以外之月日,于研究元史及中西交通史仍不便。乃发愤将一千年朔闰先行考定,以为根据,就《通鉴目录》中宋刘羲叟《长历》及《辽史》中耶律俨《辽宋闰朔考》,并近代钱侗《四史朔闰考》,汪曰桢《历代长术辑要》等,各以本历,参校各史纪志,正其说谬,自汉迄清,成《二十史朔闰表》。又按西历四年一闰之月日,创为表格,然后以考定之中历朔闰及回历月首,按表填入,始自耶稣元年至于今,二十世纪,凡二十卷,名曰《中西回史日历》。于是中西回史之年月日,皆可互通矣。又制日曜表,按表而日曜即得。又制甲子表,据甲子以求日,或据日以求甲子,无不得。稿凡五易,时阅四年。中间复得一九二〇年南京黄教士《中西年月通考》。又得一八八〇年日本内务省地理局所编之《三正综览》,备载中西回历。参互考订,始行写定。夫日本民族,固无回族也,然四十五年前,日人已注意及此。吾国号称有回族若干万,有明一代,参用回回历法者又二百六十余年,而中回历比照年表,从未之见。年表且无,何有日表?故至今言回教者,犹时循《明史》以来之误,谓回历始于隋开皇己未,古今史实之谬,罕有如是之甚者也。海通而后,市上有所谓中西月份牌;汉回错杂之区,又有所谓西域斋期单,固中西回日表也。然皆一年一易,旋即废弃,无裨于考史。今此编不啻二千年之中西月份牌,而一千三百五十年之西域斋期单也。兹事甚细,智者不为,然不为终不能得其用。余之不惮烦,亦期为考史之助云尔,岂敢言历哉! 一九二五年七月十四日新会陈垣 例言 本编以西历为衡,中历回历为权。每叶分上下层。 上层为西历纪年、甲子纪年,并中国历代纪元。其阿拉伯码在西历四七六年以前者为罗马纪年,在六二二年以后者为回历纪年。 下层黑色阿拉伯码为西历日序,其笔画较粗者为月序,并代表其月之首日。右旁红色数目字为中历月序,红色阿拉伯码为回历月序,并各示其朔日或首日在西历之某日。其红色冬字,则冬至日也。 泰西之用阳历,本始于罗马七〇九年儒略帝,即耶稣纪元前四十五年。然初行阳历数十年,曾有误置闰日,及澳古斯督帝停止闰日之事,故此编断自耶稣元年始,即罗马七五四年也。 西历一、二、五、七、八、十、十二等月,各二十一日,四、六、九、十一等月,各三十日。二月平年廿八日,闰年廿九日。每四年一闰,故此编每叶四年,其末年之子、辰、申岁,皆为西历闰年。 西史以百年为一世纪,本编以百年为一卷,故第若干卷即第若干世纪。 西历一五八二年,教王格勒哥里改历,以是年十月五日为十五日,并改定逢百之年不闰,逢四百年仍闰,是为太阳新历。此编于一五八二年以前用儒略历,一五八二年以后用格勒哥里新历。新历虽较旧历精密,然一五八二年以前,旧历却为史实也。 泰西各国采用新历,先后不同,天主教各国采用最先,至一千七百年耶稣教各国始用之,一七五二年英国始用之,一九一八年俄国始用之。今我国所用者即格勒哥里新历。日本则一八七三年已用之。 本编中历,以拙著《二十史朔闰表》为准。惟三国南北朝朔闰不同,不能并列,故三国只列魏,南北朝只列南朝,辽宋金只列宋,其异同详见《二十史朔闰表》。 凡两朝递嬗之际,前朝未尽覆亡,亦仍用前朝历,如陈之祯明、宋之祥兴、明之永历是也。 凡改元不始自正月者,必著其改元之月于年号之下,以示未改元前之月日,当仍用前元。例如唐仪凤元年,系上元三年十一月改,十一月以前,当仍为上元三年也。 节气本诸日躔,其在阳历日期有定。此编既以西历为衡,故无再记节气之必要。惟儒略历约百余年多闰一日,至千五百年已多闰十日,故一五八二年有销去十日之事。兹特将谭沄所推清以前冬至著于编,即此可知儒略历每年后天之日数。其清以后冬至,则悉本时宪书。 冬至既定,全年节气,即可递推,或前或后,所差不出一日。例如十六世纪未改历时,冬至在十二月十二日,则夏至在六月十二日,春分在三月十一日,秋分在九月十三日。兹特取一九二五年节气日期,列表如后,用便检对。 一月六日小寒,廿日大寒。二月四日立春,十九日雨水。 三月六日惊蛰,廿一日春分。四月五日清明,廿日谷雨。 五月六日立夏,廿一日小满。六月六日芒种,廿二日夏至。 七月八日小暑,廿三日大暑。八月八日立秋,廿四日处暑。 九月八日白露,廿三日秋分。十月九日寒露,廿四日霜降。 十一月八日立冬,廿三日小雪。十二月七日大雪,廿二日冬至。 回历以摩诃末由墨克迁往默地那之明日为元,即西历六二二年七月十六日金曜日,唐武德五年六月三日。 回历系纯阴历,不置闰月。其每月日数,单月三十日,双月廿九日。 回历以三十年为一周,凡每周之第二、五、七、十、十三、十六、十八、廿一、廿四、廿六、廿九等年,于十二月之末置一闰日。 回历月法,以见新月为首,不以实朔为首,故其月首日期,恒在中历月朔二三日后。 西历回历,均有七日来复之制,今特将日序表按日、月、火、水、木、金、土,七曜顺序,制日曜表七。遇日曜日,以旁点志之。每叶应用何表,悉著于编,欲知日曜,按原月日地位求之即得。例如《蒙兀儿史记·西域传》注,谓西历一二二一年四月七日为水曜日,检日曜表二,知其不误。继又谓同年十二月九日为水曜日,检同表则实为木曜日,知其传写有讹也。 中国史传,例以甲子纪日,今特制甲子表六十周,每周两行。凡日序表逢单之行,适用第一行,逢双之行,适用第二行。每叶一周,即已足用。例如《元史》纪太祖卒于二十二年七月己丑,检甲子表七,即知己丑为七月十二日,西历一二二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回历六二四年九月十一日也。又如《元史译文证补·报达传》注,称报达陷于西历一二五八年二月十日,检甲子表十五,即知是日为宪宗八年正月六日丙辰,回历六五六年二月四日也。 凡日曜表,甲子表,遇西历改历,及百年不闰等年,则须超越他表,均于编内注明之。 又中国年号,至为难记,今特制年号表附卷末,以笔画繁简为次,利用西历纪年,一检即得。 * * * [1] 《中西回史日历》完成于1925年7月,1926年10月作为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丛书出版,1962年6月中华书局影印套红出版。 [book_title]回回教入中国史略 [1] 今日讲演此题,适遇回历一三四五年斋月第一日,事极凑巧。二十年前,余即有意编纂中国回教志。其总目如下: 一 宗派志 二 典礼志 三 氏族志 四 户口志 五 寺院志 六 古迹志 七 金石志 八 经籍志 九 人物志 经师 卓行 政绩 武功 文苑 方术 杂流 列女 十 大事志 附: 中回历对照年表 历代哈里发世系表 唐宋辽大食交聘表 元明清回回科第表 但以关于户口、寺院、金石诸门,非实际调查不可,而中国回教团体,组织不完备,调查殊感困难,故此书至今尚未完全成功。近又思缩小范围,改变体例,名为中国回教史。今晚所讲,即其中之一部分。 欲知回回教进中国的源流,应先知中回历法之不同。回历以三百五十四日或三百五十五日为一年,并无闰月。若以中历与之对算,则每经三十年即差一年,百年即差三年,一千年应差三十年矣。故摩诃末之生卒,及创教年代,与乎回教在中国情形,若照中历计算,则无不错。然中国人言回教者,对此多不注意。宋人所著《癸辛杂志》,清人所著《西陲要略》,及近人所著《新疆礼俗志》等,皆论及回历,而均言其以三百六十日为一年。《西域闻见录》、《回疆通志》等,则又谓其以三百六十四日为一年。《长春西游记》,查慎行《人海记》,徐松《水道记》等,则均误以回历十月一日开斋节为岁首。周密《癸辛杂志》则以回历十二月十日之禋祀节为岁首。李光廷《汉西域图考》则误以土鲁蕃回历一〇八三年之贡表在顺治十一年。据《池北偶谈》,则实在康熙十二年。由此可知,欲治中国回教史,必先明白回历与中历不同始。 元《长春西游记》以元太祖十六年辛巳(西一二二一) 十一月四日为回教岁首;此误以回历六一八年十月一日开斋节为岁首也。 清查慎行《人海记》(正觉楼丛书本) 以康熙己丑八月初三日为回回岁朝(己丑八月为回历七月,乙丑八月为回历十月) ;此误以回历一〇九六年十月一日开斋节为岁首;而刻本又误乙丑为己丑也。 清徐松《水道记》以嘉庆二十四年六月初三日为回教岁首;此误以回历一二三四年十月一日开斋节为岁首也。 宋周密《癸辛杂志》以元至元二十二年乙酉正月十二日为回教岁首;此误以回历六八三年十二月十日禋祀节为岁首也。 问回教何时入中国,多数言隋开皇中。“隋开皇中”四字见《旧唐书·大食传》,《旧唐书》本之贾耽《四夷述》。然此四字系述摩诃末先代之情形,非谓其教此时入中国。 又回历纪元,明以来皆谓始于隋开皇十九年己未(西五九九) ,其误因洪武十七年甲子采用回历时,为回历七百八十六年,由此按中历上推七百八十六年,故有此说。若按回历上推七百八十六年,则实为唐武德五年壬午(西六二二) 。与开皇己未说,相差至二十三年。此二十三年,为研究中国回教源流者一大症结。今年为回历一三四五年,若由今年按中历上推一三四五年,当为陈后主至德元年(西五八三) ,则相差至四十年矣。明乎此,方可言回教何年人中国。 中国回教书中有一部极鄙俚而极通行之书,名曰《回回原来》,又名曰《西来宗谱》。其言回教入东土之始,谓始自唐贞观二年,识者多鄙此书为不足信。然一考其说之由来,亦由误算年数,非有意作伪可比。所谓贞观二年者,实永徽二年也。《旧唐书》本纪及《册府元龟》,均谓永徽二年大食始遣使朝贡。何以知为始?因唐代外使来朝,向有铜鱼之制,雌雄各一,铭其国名,置于彼国,见《唐会要》。其初次通使者当无此,故知为始来。贞观二年与永徽二年适差二十三年,其说本不谬,特误算耳。《旧唐书·大食传》又谓永徽二年大食使来,自言有国三十四年,已历三主。今考永徽二年,为回历三十年至三十一年,与三十四年之说不合。据《旧唐书》本纪及《册府》,则永徽六年大食再朝贡,《大食传》盖误以永徽六年使者之言为永徽二年使者之言也。永徽六年为回历三十四年至三十五年,正回教第三代哈里发(教主) 奥自蛮在位之时,有鄙著《中回历对照表》,及《历代哈里发世系年表》可参考。总之,大食与中国正式通使,确自唐永徽二年(西六五一) 始。广州北门外有斡歌思墓,回教人认为始至中国之人,其墓碑谓建于贞观三年,以相差二十三年之说例之,此墓当亦为永徽三年所建。 大食在唐宋间与中国之关系,殆如今日之英美,明时之葡萄牙。当时外国来华之海船,以波斯大食为最多。《太平广记》论波斯大食商胡之事,辄侈言其豪富。《旧唐书·邓景山传》言田神功兵掠扬州,波斯大食商胡死者数千人。扬州一处如此,则其人数之多可想。 中国典籍记回教事最早而又最正确者,当推杜佑《通典》。佑之族子杜环,天宝间曾随高仙芝西征,居西域十二年,从海道由广州归国。所作《经行记》,今不传,然《通典》常引用之。兹择录其一二: 大食有礼堂,容数万人。每七日,王出礼拜,登高座,为众说法曰:人生甚难,天道不易。奸非劫窃,细行谩言,安己危人,欺贫虐贱,有一于此,罪莫大焉。凡有征战,为敌所戮,必得升天。杀其敌人,获福无量。(《通典》引杜环《经行记》) 胡则一种,法有数般,有大食法,有大秦法。其大食法者,不食猪、狗、驴、马等肉,不拜国王父母之尊,不信鬼神,祀天而已。其俗每七日一假,不买卖,不出纳。(同上) 此种记载在唐以后中国书中言回教者,实未见有此清楚。所谓法,即教也。大食法,回教也。大秦法,景教也。 回教有著名之碑,在陕西西安礼拜寺。是碑题“唐天宝元年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王铗撰”。天宝元年为西历七四二年,较建中二年(西七八一) 所立之景教碑,尚早四十年。此碑若真,其价值可想。然其碑文语意,纯是宋明以后语,与唐人语绝不类,其书法亦非宋明以前书法;且译摩诃末为谟罕默德,尤为元末明初人译音。此节下文说明之。以此知此碑为明时所造。然唐时著名人物极多,何以碑用王 名字;王 名誉并不好,《唐大诏令集》有《赐王 自尽诏》;若谓明人作伪,何必托之王 。且《旧唐书·王 传》,天宝元年, 正为户部员外郎兼御史,其前后一二年,则不是此官,可见年代官职,并不错误。吾因此事,蓄疑有年,后在《全唐文》发见王 有《上玄宗舍宅为观表》,言宅在城南安化门内。窃疑此碑或即王 舍宅为观时所建。后此观入于回教人之手,乃就原碑磨改为回教寺碑,而仍用天宝元年户部员外郎兼御史王 衔名入石也。 杜环《经行记》所记大食王告众语,绝似道教之《太上感应篇》文。王 舍宅而成之道观,后又入于回教人之手,亦宗教史上极有趣味之问题也。 唐时回教势力占领中亚细亚之先后,据慧超《往五天竺国传》,及《册府元龟》,即可知其形势。《册府元龟》开元六年吐火罗,七年安国,倶密国,康国,十五年吐火罗等,均有为大食侵略,向唐请兵之语体表文。据此等表文,可知大食当时对待异教国增税之重。而战将屈底波之名,亦于此时见知于唐。然唐对于各国之请援,均未之许。由此知唐人于大食情况,极为了然,不敢轻于用兵也。 唐人不独不愿与大食结怨,肃宗时且曾借大食兵以平安史之乱,其后更有主张连大食以抗吐蕃者。《通鉴》言贞元三年李泌主结大食以抗吐蕃,言“大食在西域为最强,自葱岭尽西海,地几半天下;代与吐蕃为仇,臣故知其可招”。此等见解,全因当时与大食交通频繁,习闻外事所致。《经行记》言在大食见有京兆人樊淑、刘泚,河东人乐 、吕礼等。《通鉴》言:“天宝以来,胡客留长安者四千人。”恐今日东交民巷外侨未有此众。 总之,唐与大食关系密切,就拙著《唐时大食交聘表》,由永徽二年(西六五一) 至贞元十四年(西七九八) ,百四十八年间,正式遣使之见于记载者,已有三十七次。其遗漏未及记载者,当更不止此。 至于五代时,回教无大事可记,且时代亦短,但其中颇有足资谈柄者。唐时有大食人李彦昇成进士,五代时亦有波斯人李珣,兄妹皆有才名。 黄休复《茅亭客话》:李四郎名珐,字廷仪,其先波斯国人,随僖宗入蜀,授率府率。兄珣,有诗名,预宾贡焉。眩玹举止温雅,颇有节行,以鬻香药为业。暮年以炉鼎之费,家无余财,惟道书药囊而已。 何光远《鉴诫录》:李珣,字德润,本蜀中土生波斯也。少小苦心,屡称宾贡。所吟诗句,往往动人。尹校书鹗者,锦城烟月之士,与李生常为善友。遽因戏遇嘲之,李生文章,扫地而尽。诗曰:“异域从来不乱常,李波斯强学文章;假饶折得东堂桂,胡臭薰来也不香。” 杨慎《词品》:李舜玹,李珣妹,为王衍昭仪。饶词藻,有《鸳鸯瓦上》一首,误入《花蕊夫人集》。词云:“鸳鸯瓦上瞥然声,昼寝宫娥梦里惊;元是我王金弹子,海棠花下打流莺。” 今《花间集》选李珣词不少,李珣集名《琼瑶集》。吾因李珣弟李珐以鬻香药为业,尹鹗诗又有“胡臭薰来也不香”句,因而联想到《旧唐书·李汉传》有波斯贾人李苏沙献沉香亭子材事。珣、珐疑为李苏沙后人。李时珍《本草纲目》引李珣《海药本草》谓为肃、代时人。然吾观《海药本草》所引有段成式《酉阳杂俎》,则珣必在段成式后,其为五代时世业香药之李珣无疑。然则珣并知医,与元末回回诗人丁鹤年之兼擅医术同,亦回回风俗也。吾有李珣《海药本草》辑本。又《图绘宝鉴》称李舜玹夫人能画,不独能诗,亦才女也。南汉后主刘 亦娶波斯女,赐名媚猪,不似李舜玹之温雅矣。 至于宋代,关于回回教史料甚多。其与他代特异者,则每以佛的名称施于回回教。如: 周去非《岭外代答》:麻嘉是“佛”麻霞勿出世之处,有“佛”所居方丈,以五色玉结甃成墙屋。每岁遇“佛”忌辰,大食诸国王,皆遣人持宝贝金银施舍,以锦绮盖其“方丈”。 朱彧《萍洲可谈》:广州蕃坊,蕃人衣装与华异,饮食与华同。或云其先波巡尝事瞿昙氏,受戒勿食猪肉,至今蕃人,但不食猪肉而已。 方信孺《南海百咏》:番塔始于唐时,曰怀圣塔,凡六百十五丈(?)。每岁五六月,夷人率以五鼓登其绝顶,叫“佛”号。下有礼拜堂。 赵汝适《诸蕃志》:大食王与官民皆事天,有“佛”名麻霞勿。七日一削发,剪甲。岁首,清斋念经一月,每日五次拜天。 岳珂《裎史》:番禺有海獠,性尚鬼而好洁,平居终日相与膜拜祈福。有堂焉,以祀名如中国之佛,而实无像设,称谓聱牙,亦莫能晓,竟不知何神也。堂中有碑,高袤数丈,上皆刻异书如篆籀,是为像主,拜者皆向之。 郑所南《心史》:回回事佛,创叫“佛”楼,甚高峻。时有一人发重誓,登楼上,大声叫“佛”不绝。 麻霞勿为闽广语,即摩诃末之异译,下文说明之。宋时市舶之利甚溥,为当时收入之一大宗。广州、泉州尤盛。汉回通婚之事亦恒见。 《粤海关志》引《宋会要》:绍兴七年,大食大商蒲亚里既至广州,有右武大夫曾纳利其财,以妹嫁之,亚里因留不归。 五代时国主喜纳波斯女,而宋时宦族亦爱嫁大食人。辽时大食国王请婚,亦曾以公主嫁之。阿萨兰回鹘亦曾娶辽公主,均见《辽史》。可见五代辽宋时与回回通婚一事,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也。至辽宋与大食信使之往还,具详吾所作之《辽宋大食交聘表》。由辽天赞三年(西九二四) 至宋开禧间(西一二〇七) ,凡二百八十四年,正式遣使见于记载者三十九次。《宋史》所阙,可以《文献通考》所载补足之。 宋与大食之通使,多由海道。辽与大食之通使,多由陆路。辽宋时回回国境,盖尽占中亚大陆也。辽既尝与大食通婚,故后为金所侵,耶律大石乃率兵西去,遗回鹘王书曰:“我将西至大食,假道尔国,其勿致疑。”所以然者,亦以与大食有姻谊耳。其后卒建国于回回地,号西辽,凡八十八年,始为元人所灭。大石女名普速完,曾权国称制,在位十四年,吾因其名普速完,疑其曾奉回教也。 至于金代与回教之关系,记载颇缺乏,然刘祁《归潜志》称南渡将帅著名者有郭阿里。就其名观之,其为回回教人无疑。《归潜志》又载一事,云牙虎带会宴,诸将并妻皆在座。时共食猪肉馒头,有一将妻言素不食猪肉。牙虎带趣左右易之。须臾食讫,问曰:“尔食何肉?”其人对曰:“蒙相公易以羊肉甚美。”牙虎带笑曰:“不食猪肉而食人肉何也?尔所食非羊,人也。”其人大呕,疾病数日。据此,则金时回回人固有以武功显者矣。 至于元时,回回人势力尤大,著录于《元史氏族表》者逾百人,赡思著述至十余种,丁鹤年则现尚有《丁孝子集》行世。也黑迭儿则为今北京宫城之创建人。一时不能尽述,可参观拙著《元西域人华化考》。又《元典章》、《元史·刑法志》多提及回回人词讼,并云“哈的大师只掌教念经,回回词讼交有司问”。可知回回人之众。至顺《镇江志》详载当时镇江各色人户口。试列为细表,则可知当时回回人与各色人比例之确数。 关于回回名称的起源,研究者颇不乏人,如钱大昕、李光廷、丁谦均有所论列。其名实由回纥转变而来,列表于后。 第一表(甲)行,为摩尼教时代之回鹘。(乙)行,为非阿萨兰教之回鹘。(丙)行,为改从阿萨兰教之回鹘。观此可知回回名目,由回鹘转变到回回之次第。但上所引诸书,有一名互用,及后人误改者。如同一“外五”,《秋涧集》以之代表非回回,《郝经集》则以之代表回回,是也。 第一表 回教本名伊斯兰,然伊悉烂之名,早见于《册府元龟》及《唐书·西域传》。中亚细亚国王之名阿悉烂者多有,阿悉烂之异译,如第二表。 第二表 至于回回教之名称,各代不同,如第三表。 第三表 回回教徒之名称,各代译音亦不同,如第四表。 第四表 摩诃末名称,各代译音亦不同。列表如次: 杜环《经行记》之“暮门”,有连下文都字读为“暮门都”者,如《辛卯侍行记》等是也。《经行记》原文为“其大食王暮门都此处”,言大食王名暮门,都于此处也。麻霞勿之名,始见于《岭外代答》。《诸蕃志》因之,非闽粤音不能得其解也。《明史》于《天方传》称回回设教之祖曰马哈麻,于《默得那传》,则称其初国王谟罕蓦德,前后相隔不过一叶,殊异若此,则撰《明史·西域传》者之回教知识可知也。谟罕蓦德之译,早见于元至正八年,《定州礼拜寺碑》,其次则为《泉州清净寺至正九年碑》。至《广州怀圣寺至正十年碑》犹称马合麻。先是回回二字,以名种族,不以名教。《定州至正八年碑》,始以回回二字,与教并提,然尚未有回回教三字合称也。清净寺、怀圣寺碑,更未尝以回回二字与教并提,仍称大食而已。可知一名词之成立,亦经若干时之蜕化而成。则《天宝元年碑》之谟罕蓦德,其为明人手笔,尚有何疑义。又如大食之名,起于唐初垂拱间;《大唐西域求法高僧传》作“多氏”,开元间慧超《往五天竺国传》作“大宴”,皆由汉“条支”二字蜕化而来,而今本任昉《述异记》乃有大食之记载。任昉梁人,何得来大食二字?其为唐以后人所窜入无疑。 至于明代回回教,乘元代之后,由中亚东来之回回人,散居中国已及百年。以武功著者固多,其读书应举者亦不少。仅以元统癸酉(西一三三三) 《进士题名录》计,回回进士,一科已有十人,其盛可想。明初诏译回回天文书,主其事者,即翰林院编修回回大师马沙亦黑等。《明太祖文集》有《翰林院编修马沙亦黑马哈麻敕》文。永乐间派三宝太监下西洋,所谓三宝太监者,即回回人郑和也。近云南昆阳发见李至刚撰《马公墓志铭》,马公即郑和之父,名哈只;哈只者,回人以称曾朝天方者也。碑言马公二子,次子和,事今天子,赐姓郑,为内官太监云。明时回回人给事宫廷者甚多。武宗曾纳回回女为妃,事详《野获编》及《艺海珠尘·武宗外纪》,不具述。《癸巳存稿》、《野获编》又有正德间禁宰猪记载,皆与回教有关系者也。陆容《菽园杂记》又有载回人尊孔事,此为中国回教特别情形,与其他外来宗教不同。其言曰: 回回教门异于中国者,不供佛,不祭神,不拜尸,所尊敬者惟一天字,天之外,最敬孔圣人。故其言云:“僧言佛子在西空,道说蓬莱住海东,唯有孔门真实事,眼前无日不春风。”见中国人修斋设醮,笑之。 此诗是否为回回人所著不可知。然《七脩类稿》引之,《殊域周咨录》亦引之。《菽园杂记》著于弘治间,则其说流传亦古。云南之有孔子庙,本为回回人赡思丁所创建。明末王岱舆著《清真大学》,亦模仿儒书。雍正间刘智著《天方性理》,又杂以宋儒色彩。凡此皆中国回教特异处,其原因由于读书应举,不便显违孔教也。然因此之故,明人对于回教,多致好评,政府亦从未有禁止回教之事,与佛教、摩尼教、耶稣教之屡受政府禁止者,其历史特异也。 元明内地回教虽盛,然新疆诸地改从回教之先后,则不可不加以研究。新疆今视为回疆,然在明初,土鲁番、哈密犹奉佛教。永乐六年(西一四〇八) 土鲁番番僧来朝,犹授为灌顶慈慧圆智普通国师,其非回教可知。至成化五年(西一四六九) ,其酋阿力遣使来贡,自称“速檀”,则已改从回教矣。永乐间郑和由海道往西洋,陈诚由陆路往哈烈,经过土鲁番,犹谓居人信佛法,多建僧寺。哈密原有回回、畏兀儿、哈剌灰三族杂居,嗣为土鲁番所据,始尽从回教。至于天山北路,伊犁等处,清初犹奉佛教,此事别详拙著《新疆诸地改从回教考》,今不能详。 清人待回教徒至虐,故回教徒叛清之事亦特多。计自乾隆中叶,至光绪初,中间不过百年,回教徒之叛清者凡五次。今考清代官书之关于回乱者,叙其书名卷数如下: 一、苏四十三之乱,有《兰州纪略》二十卷。朝隆四十六年。 二、马明心之乱,有《石峰堡纪略》二十卷。乾隆四十九年。 三、张格尔之乱,有《平定回疆剿擒逆裔方略》八十卷。嘉庆二十五至道光九年。 四、杜汶秀之乱,有《平定云南回匪方略》五十卷。咸丰五年至光绪五年。 五、阿古柏之乱,有《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三百二十卷。咸丰五年至光绪十四年。 为书四百九十卷,亘时七十一年。拙著《中国回教志》之《大事志》,即记载此项事件。然则谓乾嘉道咸同光六朝,无一朝无回教徒之动乱可也。盖自乾隆二十三年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气焰薰天,以为天下莫予毒。暴官污吏,遍布回疆,宗室侍卫,掊克无艺。魏源撰《圣武记》,志在颂扬威德,然于《道光重定回疆记》,乃有“各城大臣,威福自出,甚至广渔回女,更番入直,奴使兽畜”之言,回人不堪其虐,不能不奋臂而起矣。此本属政治范围,与宗教无涉。然清代学者对于回人,亦多蔑视。顾炎武《日知录》谓“回回守其国俗,终不肯变,结成党夥,为暴闾阎”。杭世骏《道古堂集》谓“回回念礼斋课,日无虚夕,异言奇服,不齿齐民”。学者之立论如此,官吏之横暴又如彼。生于其心,害于其政,无怪其屡次动乱也。惟今日五族共知,且同为弱小民族,可以免此。 至于回教势力,虽经清人屡次戮杀,其势不少衰,今将回教势力传播之原因,略举如下: 一、商贾之远征; 二、兵力之所届; 三、本族之繁衍; 四、客族之同化。 第一项为唐时中国始有回教,及宋元时回教繁盛之原因。 第二项为唐时中亚细亚各国及宋明时新疆各地改从回教之原因。 第三项为元明以后,中国回族繁盛之原因。 第四项为在中亚及新疆之蒙古后裔改从回教之原因。 第一第二原因不奇。第三原因,为回教所独。其始因有饮食习惯不同,不便与异教通婚,其民族遂自为风气。世代相传,改宗不易,与其他宗教之父子兄弟信仰或殊者不同。第四原因,尤为回教特色,故中世纪时,虽被蒙族兵威所征服,而蒙人后裔,竟渐次为回教势力所薰陶,其同化力之强,不可思议。四项原因之外,尚有两原因: 一、回教在中国不传教。 二、回教不攻击儒教。 因不传教,故不惹异教人之嫉视。所有六朝及唐代、元代佛道相争之历史,在中国回教史上无有。故唐会昌中毁佛,外来各教,均遭波及;而回回独守门罗主义,千年来元气不伤。 又因向不攻击儒教,如上文所论,回教徒对于孔子,独致尊崇;故能与中国一般儒生,不生恶感。从未闻回教有受人攻击,如唐韩愈之辟佛,明沈漼之参天主教者。苟无请朝官吏之苛待,不至有陕、甘、新疆、云南之事件发生,则回教势力之保全,尚不止此。 至关于中国回教史之研究,除前述中回历之不同外,尚有二事,为回教作者之通病,不可不注意: 一、引书不检原本 凡考证家引书通例,必该书原本已佚,无可寻检,始据他书所引以为证。同时并须声明系据何书所引,不能直称引用原书。如杜环《经行记》已佚,吾人引用《经行记》,只可从《通典》所引。若其书未佚,即当检阅原书,不能据他书转引以为足。又有一记载,必有一起原。如明代诸书所述海外各国,多本于《瀛涯胜览》、《星槎胜览》二书。二书所述,系随郑和下西洋者所亲闻见。此后如《明一统志》,如《吾学编》等所述西洋各国,即本之二书。吾人引用《明一统志》及《吾学编》时,应先知其说之所自出。明万历间行人司行人严从简曾著一书,名《殊域周咨录》,系类集档案而成,今颇少见,余藏有写本。明人言回教者,既误认回教为隋时传入,又因《殊域周咨录》有《天方默德那传》,于是回教著作中,每发现一奇异书名。其名为何?即“隋书殊域志”五字,或“隋书殊域志周咨录”八字是也。其始所引,当系曾见《殊域周咨录》,又理想《隋书》必有记载,遂并引《隋书》。其后展转引用,不检原书,遂成此奇异书名。一若《隋书》中实有《殊域志》者。故今有一鉴定回教史籍是否可信之捷诀,即凡开卷有引用《隋书殊域志》此奇异书名者,即谬陋不足据之书也。 二、任意改窜古本 凡考证家引用古书,为行文方便,删节字句,原无不可。然不能任意改窜,仍称出自原书,眩人耳目。又一代有一代译名,如前述摩诃末、谟罕蓦德等译名,一望即知其为某时代所译。又如如德亚及犹太等名,一望即知其为明天主教所译,抑清耶稣教所译。后人翻刻古书,应仍原译,或附注说明亦可。然不能任意改窜原文,致失原来面目。今回教人翻印书籍,辄任意增改,如雍正间刘智著《天方至圣实录》,耶稣之名,原作尔撒,近印《实录》,竟有改刻为耶稣者。又如乾隆间金天柱撰《清真释疑》,后人有补辑者,竟将原书窜乱改编,至不辨谁为金氏原文,谁为后人补辑。甚至翻刻古碑,亦时有此病。前述天宝元年碑,其一例也。凡此皆考究回教史者所当注意。并望回教人士,此后翻刻书籍,应保守原本勿改也。拙著有《回教汉文著述表》,为《中国回教志》中《经籍志》之一部,今从略。 * * * [1] 作者在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的演讲,沅君记。先刊于《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月刊》第一卷第六号(1927年9月),题为《回回教进中国的源流》,后刊于《东方杂志》第二五卷第一号(1928年1月),改为今名。现据作者手写的两份讲演提纲校订。 跋《明季之欧化美术及罗马字注音》 [1] 右西洋宗教画四幅,说三则,见《程氏墨苑》卷六下卅五叶后。未编叶数者,书成后所增也。又利玛窦赠文一篇,见卷三,自为叶数,亦书成后所加。今所传《墨苑》有阙此图及说者,有图存而西洋字尽阙者,疑禁天主教时所削去。此为通县王氏鸣晦庐藏本,图说皆全,实为难得。《墨苑》分天、地、人、物、儒、释道六集,今书口题曰“缁黄”者,即释道合为一集而以天主教殿其后也。时利玛窦至京师不过五六年,而学者视之竟与缁黄并,其得社会之信仰可想也。 程氏名大约,字幼博,别字君房,徽人,以墨名家,行辈在方于鲁先,而《墨苑》之成则在《方氏墨谱》后。《四库提要》置《墨苑》在《墨谱》前,置《程幼博集》在《方建元集》后,皆为颠倒。且《墨苑》题曰程君房撰,而《程幼博集》则题曰程大约撰;又于《方建元集》言于鲁有《方氏墨谱》已著录,而于《程幼博集》不言大约有《墨苑》已著录,疑四库馆所见《墨苑》为不全本,故不知君房即大约也。 明季有西洋画不足奇,西洋画而见采于中国美术界,施之于文房用品,刊之于中国载籍,则实为仅见。其说明用罗马字注音,亦前此所无。金尼阁著《西儒耳目资》即师其法,当时以此为西洋人认识汉字之捷诀。其间偶有误注,如以宝为窦之类,则不可解也。今并表出之,以资参考。 末附汪廷讷《坐隐奕谱》罗马字一则。汪亦徽人,其书刻于万历卅六七年,亦遍征当世名人题赠。据自跋,此则为万历卅三年利玛窦所赠,《坐隐集》并有《 利玛窦赠言》一绝。然试译之,词句不可通,盖割裂《墨苑》利玛窦赠文及图说而成,殊可笑也。今译其汉音如后: 外且相问答谈论1 涯则曰倘是天主2 信道之3 行天命火4 无疑我信无5 信道之人踵6 解兆众之7 日在船恍惚8 何人而以此文9 九州棼10 其土宜物产曾不11 多则声12 志卧坐不13 言者再三修14 大乎立15 幸得与幼博程16 廓助作者吾17 异吾及谂18 也欧罗巴利玛窦撰19 连题款凡九十四字,可分为十九截。第一及第九至十八截采自《墨苑》利玛窦赠程大约文;第二至第八及第十九截则《墨苑》信而步海文也。或三四字,或五六七字,信手剪裁,任意联缀,不顾其汉音文义如何,欺当时识罗马字者希,特取其奇字异形,托之利赠,以惊世炫俗。可见当时风尚,士大夫以得利玛窦一言为荣也。 一九二七年九月八日 陈垣识 * * * [1] 本篇载于辅仁大学《明季之欧化美术及罗马字注音》影印本(1927年9月),1957年1月文字改革出版社翻印时,改题《明末罗马字注音文章》。此次加了标点符号。 [book_title]中国史料的整理 [1] 一 引言 为什么我们的史料要整理呢?理由是很简单的:人类的寿命有限,史料的增加却是无穷,举一个很浅显的例,唐宋人研究历史只须研究到唐宋为止,我们现在就要研究唐宋以后的历史了;不止这样,唐宋人研究历史的范围只局于中国及中国附近,我们现在因为交通便利东西文化接触的结果,就要把范围扩大到全世界去;这么一来,我们若是不想法子先把中国的史料整理起来,就不免要兴庄子的“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之叹了。 中国史料这么多,使人感觉到无从整理的困难,就有人主张索性把这些史料统通烧了。但是这种焚书的办法到底不是根本的解决。譬如蒙古西藏,我们暂时不能积极经营,断无把它放弃之理。我以为我们若是肯大家来想法子,把这些史料都弄成整个有用的东西,或很容易运用的史料,那自然也不用烧了。反之,我们若是自己不来整理,恐怕不久以后,烧又烧不成,而外人却越俎代庖来替我们整理了,那才是我们的大耻辱呢! 近代西洋机械的发达可算达于极点了,什么东西都可以用机器代替人工,印书打字的机器早就发明了,惟有替代读书的机器现在还没有听到。但是我们虽然不能以机器代替我们读书,我们尽可以改良读书的方法,整理研究的材料,使以最经济的时间得最高的效能,正如我们中国现在虽然不能全筑起铁路来,尽可以先修成公路马路一样。今天我所要说的便是这种修成公路马路的方法。 二 中国史料整理的方法 今天我所要说的中国史料是单就文字记录方面来说的,至于那些考古发掘遗迹遗物等等尚谈不到。关于文字记录方面,我把它们分做两大类:一是已成书册的史籍,一是未成书册的档案。 (甲)史籍的整理 1.书籍翻印的改良——中国的书籍多半是不分句,不分段,不分章节的,至于标点符号更是绝少了,越是有名的著作,越是没有点句;不特古书是这样,就是最近出版的《王静安先生文集》也是没有点句的;这样使研究的人事倍功半,浪耗精力时光。所以现在我们要整理史料,第一步的工作便是有翻印旧书的时候,最低限度,要将旧书点句,能分段分节,加以标点符号更佳。从前由天津到北平要三日,有了铁路以后,三小时可就到了;《史记》著成已二千年,前人要三个月读完,我们今日仍要三个月才能读完,岂不是因为没有缩短的方法吗?点句分段,就是使人节省精力时光的一种方法。原来这种需要章句标点的感觉并不是最近才有的,八九百年前宋代的学者,便已经整理出一部现在我们所见到的章节句读非常明白的四子书了;就是旧刻的佛家的经典,也是有圈点的。 2.类书工具书的改良——中国工具书虽然比较的不多,但也并非完全没有;不过旧式的工具书缺点顶多,若不加以改良,其利用恐亦有限。现在随便举出几个例来:(一)《历代地理志韵编》,这一部书成于百年前,内容系将各史地理志所有的地名按韵编成,然后在每个地名之下注以当时系郡系县与历朝沿革。这部书算是研究地理历史很好的工具书,但是却有不少缺点,最明显的,第一,本书是按韵编的,要检查本书须先了解检韵的大概,要不然,就很难利用了。其次是排列不得法,往往是几个地名一行行地连下去,使检查的人不能一目了然。(二)《纪元编》,这部书也是成于百年前,是专门讲年号的,譬如我们要检查某个年号系属于某朝某帝,只须按那年号的末一字音韵检去便可检出;但是这部书也犯了同样的毛病,排列并不整齐,而且年表内每页年数又并无一定,是很不方便的。(三)《说文通检》,这部书成于五十年前,自从这部书出现以后,检查《说文》简便了许多;但也有一个大毛病,就是检查的人须先知道他所要查的字是属于那一部,而后才能查出。这又是不便于普通学者了,且此书排列法亦不整齐,不便寻检。(四)《读书记数略》,是一部专门汇集有数字关系典故的参考书,例如:十八罗汉,三纲,五常这一类的典故都可以从那里检出。不过这部书也有一个缺点,就是未分数先分类,其分类又非常繁琐,每每遇一名词,不知其应归何类,即须检阅数卷而后得。总而言之,中国的工具书无论在编制方面,排列方面都是应加改良的,要做到小学生都能利用才行。 3.书籍装订的改良——中国书籍的装订往往是只顾形式不问内容,只求每函每套册数厚薄的均等,而不问每函每套的内容是否相关联的;并且于目录的编置更无一定,有时使检阅的人感到无限麻烦。例如《全唐文》这一部书,一共有一千卷,里面收集所有唐代的文章,以人为单位依次编成。这部书虽然有总目和每卷的详细目录,但是因为目录是配置在每卷之首的,使检查的人要检某人的某篇文章在某卷,非花了许多时间从头到尾慢慢查过,总是检不出。此外中国书的装套也是非常的不讲求,往往是把一人一类的文章不装在一套内,而随意归入上套或下套。这些都是装订方面的缺点。倘若能够把总目录和每卷的目录统通集合起来另订成册,并且装套时无连上连下之弊,那么检查《全唐文》的人不是要便利了许多吗? 4.笔记的整理——唐宋以来,笔记的著作日多一日,因为笔记是杂志性质,内容非常复杂,篇章不拘短长,所以较易写作。这种笔记看来好似无关重要,其实是绝好的社会史风俗史的资料,有许多的东西在正史里寻不到,在笔记里却可以寻到。但是笔记是非常难读的:一来笔记的分量多,内容复杂;二来笔记的编制非常不经济,除了极少数的每段有目录外,其余的不是完全无题目,便是有题目而无总目。要想从笔记里寻材料的,除了以披沙沥金的法子慢慢地去找寻以外,着实没有办法。所以笔记题目的整理是非常必需的;要把所有的笔记,无目录的加上目录,有目录的加上总目,有总目的编为索引,使后来要从笔记里找寻任何材料的都可以一目了然。 5.文集的整理——中国文集在所有书籍中占最多数,《四库全书》亦以集部为最多,便可以看出中国文集的多了。但是中国文集虽然每篇必有目录,而常没有总目录,就是《四库全书》里的文集也全是没有总目录的。这的确是一个大缺点。从前我感到检查文集手续的麻烦,曾将《四库全书》集部中外间传本稀罕的,抄了一部总目录,虽只一小部分,但已便利许多矣。所以我以为倘若我们有了一部完整的所有文集的总目录或索引,对于我们研究学问一定大有帮助。 6.群书篇目汇纂——群书篇目汇纂是想把所有重要书籍的篇目按类编成一部总目,使人一检即知某书的内容。这一类的书中国已经有过,清代朱彝尊撰的《经义考》便是一个好例:这一部书把所有关于经义书籍的序跋统通录下,并且还注其存佚,附以诸家论断,的确是一部研究经学很好的工具书。不过其范围只限于序跋方面;若是将各书的篇目,都汇集起来,更方便了。普通所谓目录学,多只注重书目,我以为篇目也是要紧的,就如《诗经》里的篇目,如“卷耳”,如“葛覃”,两个字的最多,但有三个字的,如“麟之趾”,如“殷其靁”,又有一个字的,如“氓”,如“绵”,如“板”,有四个字的,如“匏有苦叶”,有五个字的,如“昊天有成命”,若是没有一种经验,如何知得“氓”是个篇名。又如《吕氏春秋》里的什么“览”,《淮南子》里的什么“训”,有经验的一望便知为某书的篇目,无经验的便不容易明白了。若是有一部群书篇目汇纂或索引,岂不是帮助人容易明白许多吗? 7.重要书籍索引——上面所讲的是限于目录的索引,此处所谓索引,是以书做单位,把每一部重要书籍的内容凡是有名可治的,都编成索引,使检查者欲知某事某物系在某书之某卷某篇,皆能由索引内一索即得。西洋近出的书籍差不多都有索引,故学者研究学问时间极省而效能极高。我以前听宣道师的说经,见他们每举一经节,皆能将所有同意义的经节散见于《新、旧约》者征引无遗,心中颇佩其记性之强,到后来一问,才知道他们所靠的是一部《圣经索引》。这样看起来,索引的功用是何等的大啊!倘若我们能够把我们的重要史籍,如《左传》,如《史》、《汉》,如《资治通鉴》等都编出索引来,那么除了专门研究历史的以外,什么人都可以不读《左传》、《史》、《汉》、《通鉴》而能利用它们了。 8.分类专题编集——分类专题编集是以题做单位,然后将群节中所有有关系的材料统通都编集在一起,使后来研究的人不用再费时去搜集。例如:以运河或长城做专题,然后将所有书籍中有关于运河或长城的材料都编集在一块便是。去年北平学术界不是有个古代铁器先用于南方的论战吗?倘若我们已经有了关于铁字专题的编集,那岂不是要省事得多吗?这种分类专题的编集中国以前并非没有。类书中如《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太平御览》、《古今图书集成》都有这种意思,就如《文献通考》之类也是这种意思;不过从前搜集的目的,多注重供给人作诗文的词料,我们今日的目的,在注重便利人的检寻,其目的不同,其方法之疏密自异。 以上八点是整理史籍的方法,现在再谈谈整理档案的方法。 (乙)档案的整理 什么是档案呢?档案,简单点说,便是未成书册的史料。现在北平所谓档案,多数是前清政府的文件,有些也是明末的,里面有很多重要史料。从前本来是存在内阁大库或军机处的,到了民国,经教育部会同各部派人整理过一次,然而到底没有做成功。有八千麻袋已作废纸卖丢,有一部分归到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稍为整理上架。现在这些档案大部分是分存在故宫博物院内的南三所,东华门内的实录大库,南池子的皇史宬和景山西的大高殿各处。档案既然是很重要的史料并且分量又是这样多,尘土又是这样厚,收拾又是这样零乱,那么要如何整理呢?我以为整理档案亦有八种方法,现在简略地说一说。 1.分类——分类是按照档案的种类,或由形式分,如纸样格式,长短大小,颜色红白,与乎成本的,散页的,都把它们汇别起来;或由文字分,如汉文的满文的蒙文的,都分在一起,这是最初步的工作。 2.分年——分年是分类之后,以年做单位,把同一年份的同类文件都集在一起。例如,先分明清,清又分康熙乾隆,乾隆又分开六十年,同年的按月日先后集在一起。 3.分部——档案有属于各部署的,例如:兵部的文件归于兵部,礼部的文件归于礼部,这样类推下去。 4.分省——例如,报销册一项,有浙江省来的归在浙江省,福建省来的归在福建省。 5.分人——把一省一省的督抚所来的文件按人分在一起。雍正朱批谕旨,即是这样分法。 6.分事——分事是整理档案的较为细密的工作,把所有与某一事情有关系的文件,如乾隆时纂修《四库全书》的文件,接待英国使臣的文件,凡同一事的,都按年月集在一块,这样便理出头绪来,可以检阅了。 7.摘由——完成了分析的工作以后,再把每一文件的事由摘出来,使研究的人一看摘由便能了解内容的大概。此种工作,非常重要。 8.编目——编目是最末一步的工作,就是把所有整理成功的档案编成几个总目,或分部,或分省,或分人,或分事,使后来检查档案的人只须将总目一查,便能依类检出。 以上是整理档案的方法,前五项若是有人指挥,稍认得字的,便能做的,后三项则非有相当程度的人,不能干了。至于装置储藏的方法,又是另一问题,今日尚谈不到。 三 小结 我已经简略地把中国史料整理的方法说过了;倘若能够依着这种方法整理下去,那么中国的史料虽多也不用烧了,我们的寿命虽不加长,也不难窥见中国史料的全貌了。从前人们所谓“博闻强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等等也不过脑中有一部索引,假如我们各书的索引能告成功,就人人都可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了。我们有广阔的土地,而无普遍的铁路;有繁盛的人口,而无精密的户口册;有丰富的物产,而无详细的调查;有长远的历史,丰富的史料,而无详细的索引;可算是中国的四大怪事。我们若是肯从此努力,把我们的史料整理起来,多做机械的工夫,笨的工夫,那就可以一人劳而万人逸,一时劳而多时逸了。 * * * [1] 此为作者1929年5月27日在燕京大学现代文化班的演讲,原题《中国史料急待整理》,翁独健笔述。记录稿经作者修改补充后,发表于燕京大学《史学年报》第一期(1929年7月)。此据作者亲笔修改稿及讲演提纲校订。 [book_title]《大唐西域记》撰人辩机 [1] 一 绪论 玄奘所译经论七十五部,卷首皆称“某某造,玄奘奉诏译”,不著缀文人。惟《大唐西域记》卷首独著“玄奘奉诏译,沙门辩机撰”,故辩机之名独著。《西域记》所以与他经论异者,他经论系照本翻译,《西域记》则玄奘自述,辩机为撰文;又他经论虽称奉诏译,实奘所自请,经帝准许,《西域记》则系帝所特属,观《慈恩传》所载自明。传云:“贞观十九年二月,玄奘见帝于洛阳宫,广问彼事。帝曰:‘佛国遐远,前史不能委详,师既亲睹,宜修一传,以示未闻。’二十年七月,书成表进,帝亲自答书,曰:‘请为经题,非己所闻,新撰《西域记》,当自披览。’”(卷六)此《西域记》为帝所特属之证也。传又称:玄奘奏:“从西域所得梵本六百馀部,一言未译,望为国翻译,伏听敕旨。”帝曰:“西京弘福寺有禅院,法师可就翻译。”(卷同)此诸经论为奘所自请,经帝准许之证也。诸经论非究心内典之人不读,《西域记》则究心历史地理之人皆读之。故佛藏以外,传本亦众。惟辩机僧传无传,《新唐书》、《通鉴》载高阳公主与辩机乱,事发,辩机被诛。僧传不为立传,亦自有因。今特搜集关于辩机之史料而论次之。 二 辩机之自述 《大唐西域记》卷末有记赞一首,二千三百馀言,词旨甚美。中有辩机自述。曰:“辩机远承轻举之胤,少怀高蹈之节,年方志学,抽簪革服,为大总持寺萨婆多部道岳法师弟子。虽遇匠石,朽木难雕,幸入法流,脂膏不润,徒饱食而终日,诚面墙而卒岁。幸藉时来,属斯嘉会,负燕雀之资,厕鹓鸿之末。爱命庸才,撰斯方志,学非博古,文无丽藻,磨钝励朽,力疲曳蹇,恭承志记,伦次其文,尚书给笔札而僎录焉。浅智褊能,多所阙漏,或有盈辞,尚无刊落。昔司马子长,良史之才也,序《太史公书》,仍父子继业,或名而不字,或县而不郡。故曰一人之精,思繁文重,盖不暇也,其况下愚之智,而能详备哉?”此辩机之谦词也。《大唐西域记》之先三十馀年,有隋吏部侍郎裴矩撰《西域图记》三卷。玄奘在西域时,又有王玄策使西域,曾撰《中天竺国行记》十卷。《大唐西域记》之后十馀年,唐高宗又曾遣使分往康国、吐火,访其风俗物产,诏史官撰次《西域图志》六十卷。皆载《新唐书·艺文志》(卷五八)地理类。然诸书今皆不传,所传者独《大唐西域记》。固有赖乎释藏,亦其文采优美,足以流传后禩也。 三 《瑜伽师地论》后序之辩机 玄奘所译经论,今皆存在。然七十五部中,其当时后记、后序存者,并《大唐西域记》亦不过九部。即: 《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 《不空 索神呪心经》,《菩萨戒羯磨文》, 《瑜伽师地论》,《因明入正理论》, 《成唯识论》,《阿毗达磨界身足论》,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据《开元录》,则玄奘所译诸经,皆有讫事年月日,其必根据当时后记、后序可知。今七十六部中,除《西域记》后赞为辩机自撰外,与辩机有关者,唯《瑜伽师地论》后序。序为中书令许敬宗作,在卷一之后,不敢与卷首御制序平行也。许敬宗为当时监译人,其序略曰: 贞观二十年五月十五日,肇译《瑜伽师地论》。三藏法师玄奘,敬执梵文,译为唐语。 卷一至卷十,凡十卷,普光寺沙门道智受旨证文。 卷十一至二十,凡十卷,蒲州普教寺沙门行友受旨证文。卷廿一至廿九,凡九卷,玄法寺沙门玄赜受旨证文。 卷三十至卅四,凡五卷,汴州真谛寺沙门玄忠受旨证文。 卷卅五至五十,凡十六卷,简州福聚寺沙门靖迈受旨证文。 卷五十一至八十,凡三十卷,大总持寺沙门辩机受旨证文。 卷八一至八四,凡四卷,普光寺沙门处衡受旨证文。 卷八五至一百,凡十六卷,弘福寺沙门明濬受旨证文。 至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绝笔。僧徒并戒行圆深,道业贞固,欣承嘉召,得奉高人,各罄幽心,随毕奏上,有感宸衷,亲裁鸿序。 此经译讫,辩机与高阳公主事件,犹未发露,故曰“僧徒并戒行圆深,道业贞固”也。《瑜伽师地论》百卷,缀文者八人,辩机所译独多,其材实可兼人。惜乎其为一女子所累,以至早亡也。 四 慧立口中之辩机 慧立与辩机同僚,《慈恩传》载开始译经时诸僧题名最详,《开元释教录》诸书即本于此。计: 证义大德,谙解大小乘经论,为时辈所推者,一十二人; 缀文大德九人; 字学大德一人; 证梵语梵文大德一人。 所谓“缀文大德九人”者,即: 西京普光寺沙门棲玄; 西京弘福寺沙门明濬; 西京会昌寺沙门辩机; 终南山丰德寺沙门道宣; 简洲福聚寺沙门靖迈; 蒲州普救寺沙门行友; 蒲州棲岩寺沙门道卓; 豳川昭仁寺沙门慧立; 洛州天宫寺沙门玄则。 九人中,以辩机、道宣、靖迈、慧立四人名最著。因四人皆于译经外,有关于史传之著述,如辩机之《西域记》,道宣之《内典录》、《续高僧传》,靖迈之《译经图记》,慧立之《慈恩传》等,皆承学之士所共读之书也。 五 道宣口中之辩机 道宣亦与辩机同僚,行辈较长,然对于辩机,称道不衰。《大唐内典录》撰于麟德元年,即玄奘示寂之年。记载玄奘译事者,除诸经后序外,当以此录与《慈恩传》为最早。其词曰:“奘以贞观十九年躬谒文帝,异伦礼接。仍敕名德沙门二十馀人,助缉文句。初在弘福翻经,公给资什。沙门灵闰等证义,沙门行友等缀文,沙门辩机等执笔。乃慈恩创置,又移于彼参译(《大唐内典录》五)名德沙门既有二十馀人,辩机既因事被诛,本可叙述他人,何必举机为例?又道宣撰《续高僧传》玄奘传称:“奘既承明命,返迹京师,遂召沙门慧明、灵闰等,以为证义;沙门行友、玄赜等,以为缀缉;沙门智证、辩机等,以为录文;沙门玄模,以证梵语;沙门玄应,以定字伪。创开翻译《大菩萨藏经》二十卷,余为执笔,并删缀词理。又复旁翻《显扬圣教论》二十卷,智证等更迭录文,沙门行友,详理文句。次又翻《大乘对法论》一十五卷,沙门玄赜笔受。微有馀隙,又出《西域传》一十二卷,沙门辩机,亲受时事。连纰前后,兼出《佛地》、《六门》、《神咒》等经,都合八十许卷。”(《续高僧传》四)于辩机名字,题之至再。是时机之被戮,已十五六年,事过境迁,追怀当日,不无耿耿。盖此次译事,最先开译者为《大菩萨藏经》,即道宣执笔;其次为《显扬圣教论颂》、《六门陀罗尼经》、《佛地经》,旨辩机执笔。宣与机固最密切之人,英英妙年,竟遭惨戮,其为怆痛,夫何可言!既不便为立专传,则不可不于适当处旁见之,亦僧史所应尔也。 六 僧传中散见之辩机 宋撰《高僧传》,辩机亦无传,惟靖迈及普光传偶及之。《靖迈传》云:“贞观中属玄奘西迴,敕奉为太穆太后于京造广福寺,就彼翻译。所须吏力,悉与玄龄商量,务令优给。遂召证义大德、谙练大小乘经论、为时所尊尚者,得一十一人。迈预其选,即居慈恩寺,同普光寺棲玄、广福寺明濬、会昌寺辩机、终南山丰德寺道宣,同执笔缀文,翻译《本事经》七卷。”(《宋高僧传》四)广福寺即弘福寺,明濬即朗濬,避宋讳易之。此传所据,即《慈恩传》所列开始译经时缀文之人。不讳辩机,可见辩机因事被戮情形,宋初已不甚著。又《普光传》,因普光以大乘光之名显,而普光原名不显,遂以辩机为证。可见辩机之名,在宋初极其显著。人皆知其译经多种,而忘其曾因事被戮也。《普光传》云:“普光未知何许人,尝随奘往玉华宫译《大般若经》,时号大乘光。奘自贞观十九年创译,讫麟德元年,凡二十载,总出大小乘经律论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十分七八,是光笔受。或谓嘉光,普光也。若验从辩机同参译务,即普光是也。”(《宋高僧传》四)据《开元释教录》,玄奘所译经论,大乘光笔受者二十八部,大乘基六部,辩机与大乘云各五部,其他三、四部或一、二部不等。今不以大乘基、大乘云证普光,而独以辩机证普光者,一因基、云本名,上一字亦有疑问,不便以为证;二因基、云后至,不如辩机之开始即与普光同事也。 七 《新唐书》辩机凡三见 《新唐书》,欧阳修主修纪、志,宋祁主修列传。宋祁不喜浮屠,故《旧书·方伎传》有僧玄奘、神秀、一行等传,《新书》皆削而不书。唯辩机则以高阳公主故,不惜一见再见。其一在《公主传》,其二在《房玄龄传》,《新唐书纠谬》曾在事状丛复类(卷十二)讥之,其三则在《艺文志》道家类释氏。今分录其词如下: 《公主传》曰:“合浦公主,始封高阳,下嫁房玄龄子遗爱。主,帝所爱,故礼异它婿,主负所爱而骄。房遗直以嫡当拜银青光禄大夫,让弟遗爱,帝不许。玄龄卒,主导遣爱异赀,既而反谮之,遗直自言,帝痛让主,乃免,自是稍疏外,主怏怏。会御史劾盗,得浮屠辩机金宝神枕,自言主所赐。初,浮屠庐主之封地,会主与遗爱猎,见而悦之,具帐其庐,与之乱,更以二女子从遗爱,私饷亿计。至是,浮屠殊死,杀奴婢十馀,主益望,帝崩,无哀容。又,浮屠智勖迎占禍福,惠弘能视鬼,道士李晃、高医,皆私侍主,主使掖廷令陈玄运伺宫省机祥,步星次。永徽中,与遗爱谋反,赐死。显庆时追赠。”(卷八十三) 《房玄龄传》曰:“次子遗爱,诞率无学,有武力。尚高阳公主,为右卫将军。公主帝所爱,故礼与它婿绝。主骄蹇,疾遗直任嫡。遗直惧,让爵,帝不许。主稍失爱,意怏怏。与浮屠辩机乱,帝怒,斩浮屠,杀奴婢数十人。主怨望,帝崩,哭不哀。高宗时,出遗直汴州刺史,遗爱房州刺史。主又诬遗直罪,帝敕长孙无忌鞫治,乃得主与遗爱反状,遗爱伏诛,主赐死。遗直以先勋免,贬铜陵尉,诏停配享(卷九十六) 《旧唐书》无公主传,《房玄龄传》(卷六六)载遗爱与公主谋反事,而不及辩机。辩机之事,盖《新书》所得新史料,而据以增入者也。至谋反云云,乃汉唐以来帝室常有之事,不足异,即帝室亲族中有谋继承帝业,或群臣中有谋拥戴其他帝裔继承帝业,皆谓之谋反。此次房遗爱与公主谋反,即欲拥戴太宗弟荆王元景也。帝家亲族争产,无是非之可言。今所欲言者,名僧历史耳。 惟《旧书·房玄龄传》有一语为《新书》所略者,即遗爱伏诛,公主赐死后,“诸子配流岭表”是也。据此,公主殆不止一子,其为玄龄之裔欤,抑辩机之胤乎?不可知矣。 《新书·艺文志》,道家类释氏条下,载玄奘《大唐西域记》十二卷,又载辩机《西域记》十二卷(卷五九),盖一书误为二书也。 《旧书·经籍志》不载《大唐西域记》,而方伎(卷一九一)《玄奘传》载之,但不言辩机撰。据《法苑珠林》卷百十九,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八十二,《大唐西域记》均只题玄奘奉敕撰,亦不题辩机,可知唐本《西域记》有单题玄奘撰者。《新书》既删去玄奘传,故欧阳特载其《西域记》于《艺文志》,不知何故,又重出一辩机。《通志·艺文略》(卷六六)以《西域记》不当入释氏类,乃改入地理类,而亦沿《唐志》之误,重出一辩机,盖即《通志·校雠略》(卷七一)所讥见名不见书,而又躬自蹈之也。惟《通考·经籍考》(卷二百六)据陈氏《书录解题》,尚不至误。《玉海》(卷十六)则前据《中兴书目》不误,后据《新书·艺文志》亦误。 八 《资治通鉴》中之辩机 《通鉴》以资治为名,对于释氏,亦非因事不书。故佛图澄、鸠摩罗什等,既因事而书,而译经千卷之玄奘,乃竟不置一词。独辩机则以通公主故,大书特书,且其词与《新唐书》颇有异同,知其同一史源,而各加修缀者也。《通鉴》卷一九九,永徽三年之末,记云:“散骑常侍房遗爱,尚太宗女高阳公主。公主骄恣甚,房玄龄薨,公主教遗爱与兄遗直异财,既而反谮遗直。太宗深责让主,由是宠衰,主怏怏不悦。会御史劾盗,得浮屠辩机宝枕,云主所赐。主与辩机私通,饷遗亿计,更以二女子侍遗爱。太宗怒,腰斩辩机,杀奴婢十馀人,主益怨望,太宗崩,无戚容。上即位,主又谋黜遗直,夺其封爵,使人诬告遗直无礼于己。上令长孙无忌鞫之,获遗爱及主反状。” 据右记,《通鉴》所省略者,为公主出猎,遇见辩机一节。又金宝神枕,《通鉴》但言宝枕。至浮屠殊死,《通鉴》则作腰斩辩机。腰斩在唐非常刑,盖必本来记载如此。《通鉴》照原文,而《新唐书》改为殊死也。 《通鉴》贞观十九年二月:或诣留台告房玄龄反,上腰斩告者。《新唐书·房玄龄传》亦改腰斩为斩。腰斩盖事实,《新书》嫌其不文而改之。由此可证《新书》所引辩机之史料,《通鉴》同时亦见之,考核既真,故著于录,而非漫然袭自《新书》者也。故尝谓此事之发露,亦偶然耳。假令宝枕不为盗窃,则辩机与主之秘密,孰得而举之?(余咏史旧句,有“若非肢箧偷神枕,安得《唐书》载辩机”句。)又假令《通鉴》、《唐书》不载其文,则辩机虽被戮,其事亦未必传于后,后人读《瑜伽师地论》后序,亦惟有深信辩机之“戒行圆深,道业贞固”而已。 九 辩机之略历及年岁 译经以前之辩机,无甚可考。据辩机自述,年方志学,为大总持寺道岳法师弟子。道岳《续高僧传》(卷十三)有传,云:“贞观八年秋,皇太子召诸硕德集弘文馆讲义,岳广开衢术,神旨标被。太子顾曰:‘何法师?若此之辩也。’左庶子杜正伦曰:‘大总持寺道岳法师也。’太子曰:‘皇帝为寡人造寺,广召名德,今可屈知寺任。’屡辞不免,遂住普光。以贞观十年春二月,卒于住寺,春秋六十九。”道岳既以贞观八年秋后,移住普光,贞观十年二月卒,则辩机之从道岳,最迟亦当在贞观八年。因辩机是在大总持寺从道岳,不在普光寺从道岳也。假定辩机果以贞观八年年十五出家,至贞观十九年开始译经之时,亦当年二十六。更证以同时译经诸僧年岁可考者,则武德五年,玄奘二十一岁,贞观十九年,玄奘四十四岁。据《宋高僧传》卷十四《道宣传》:“乾封二年十月卒,春秋七十二”,则贞观十九年,道宣五十岁。又据《宋高僧传》卷十七《慧立传》:“年十五,贞观三年出家”,则贞观十九年,慧立三十一岁。道宣、慧立,与辩机同为贞观十九年开始译经时缀文大德九人之一,道宣行辈较老,慧立与辩机行辈相若。辩机既为公主所悦,则谓其被杀之日,年在三十左右,即后有新史料发见,亦当无大误。且唐太宗卒年,据《旧书》本纪,年五十二。太宗有二十一女,高阳公主在《新书·公主传》中排十七,太宗卒年,公主亦谅不过三十。更证以《旧书》卷六五《长孙无忌传》:“显庆四年,许敬宗奏长孙无忌谋反,帝曰:‘我家不幸,亲戚频有恶事。高阳公主与朕同气,往年与房遗爱谋反,今阿舅复如此,使我惭见万姓!’敬宗曰:‘房遗爱乳臭儿,与女子谋反,岂得成事?无忌与先朝取天下,众人服其智,作宰相三十年,百姓畏其威’”云云。则公主与遗爱、辩机,皆同属青年,可断言也。诸书称辩机为大总持寺沙门,或称会昌寺沙门,盖先在大总持寺出家,而后住会昌也。大总持寺在长安城西南隅之永阳坊(《唐两京城坊考》四),会昌寺在城西北之金城坊(《唐会要》四八),二寺皆在城中。《新唐书》所谓“初,浮屠庐主之封地”者,其寺必在郊坰可猎之地,盖另一伽蓝也。 十 辩机与高阳公主来往之年 辩机与公主来往,系在公主已嫁房遗爱之后,则必须先考公主出嫁之年。据《旧书》卷六六《房玄龄传》:“玄龄自以居端揆十五年,女为韩王妃,男遗爱尚高阳公主,实显贵之极,频表辞位,优诏不许。”所谓“居端揆十五年”者,应自玄龄为端揆之年起算。若以尚书仆射解释端揆,则玄龄贞观三年二月始为尚书左仆射,由贞观三年算至十五年,当为贞观十七年,与《旧书》本传系此事于十六年之前不合;若以中书令解释端揆,据《旧书》本传,玄龄以贞观元年代萧瑀为中书令,由贞观元年算至十五年,适为贞观十五年,与《旧书》本传系此事于贞观十六年之前合。但据《旧书·太宗纪》、《新书·高祖纪》及《宰相表》,均云武德九年七月房玄龄为中书令,由武德九年算至十五年,当为贞观十四年。是公主之嫁房遗爱,实在贞观十四年。公主未嫁遗爱之前,玄龄已有女为韩王妃,至是遗爱又尚公主,玄龄以此为显贵之极,深畏满盈,故频表辞位也。而《通鉴》系此事于贞观十三年正月之下,与“居端揆十五年”语不相应。既知公主何时出嫁遗爱,则辩机之识公主,总在贞观十四年后。直至辩机之死,二人来往,已有八九年之可能,宜帝杀之而公主益恨也。 十一 辩机被戮之年及译经年表 辩机被戮之年,史无明文。然由《新唐书》、《通鉴》之记载推之,辩机事件之发露,在玄龄已死,公主导遗爱与兄异赀之后。辩机既杀,主益怨望,帝崩无戚容,是辩机之杀,必在太宗未死之前。玄龄以贞观廿二年七月卒,太宗以贞观廿三年五月卒,辩机之被戮,盖在贞观廿二年七月后,廿三年五月前。 更以玄奘译经年表考之,辩机最后所受之经,为《天请问经》,以贞观廿二年三月二十日讫。又《瑜伽师地论》中有辩机参译,亦以贞观廿二年五月十五日讫。此后诸经,不复见有辩机之名,更无法于贞观廿三年以后,证明辩机之存在也。今将玄奘译经年表,断自唐太宗未死以前之一部分,附录如下,以备参考。本表月日,悉据《开元录》卷八排列,其不著始毕者,皆当日了者也。 译经地   缀文人 《大菩萨藏经》二十卷 《显扬圣教论颂》一卷 贞观十九年六月十日 弘福寺 辩机 《六门陀罗尼经》一卷 贞观十九年七月十四日 弘福寺 辩机 《佛地经》一卷 贞观十九年七月十五日 弘福寺 辩机 《显扬圣教论》二十卷 《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十六卷 《瑜伽师地论》一百卷 《大唐西域记》十二卷 贞观二十年七月毕 弘福寺 辩机 《大乘五蕴论》一卷 贞观廿一年二月廿四日 弘福寺 大乘光等 《摄大乘论无性释》十卷 《解深蜜经》五卷 《因明入正理论》一卷 《天请问经》一卷 贞观廿二年三月廿日 弘福寺 辩机 辩机之译经自此止。尚有参译之《瑜伽师地论》,五月十五日止。 《胜宗十句义论》一卷 贞观廿二年五月十五日 弘福寺 灵隽 《唯识三十论》一卷 贞观廿二年五月廿九日 弘福寺 大乘光 房玄龄本年七月癸卯(廿四日)卒。 《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一卷 《大乘百法明门论》一卷 《摄大乘论世亲释》十卷 《摄大乘论本》三卷 《缘起圣道经》一卷 贞观廿三年正月一日 北阙弘法院 大乘光 《阿毗达磨识身足论》十六卷 《如来示教胜军王经》一卷 贞观廿三年二月六日 慈恩寺 大乘光 《甚希有经》一卷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一卷 唐太宗本年五月己巳(廿六日)卒。 十二 王鸣盛不信《西域记》为辩机撰 《西域记》之为辩机撰文,本无问题,惟未见释教目录者则易生疑问。《十七史商榷》卷九二《西域记》之条,引《玉海》第十六卷而论之,云:“《唐西域记》十二卷,玄奘译,辩机馔。今佛藏有此,卷首并列二僧名。据《旧唐书·方伎·玄奘传》,及石刻太宗御制《圣教序》,钱易《南部新书》,则玄奘所译乃佛经,此书玄奘自馔,何译之有?辩机恶僧,岂能著书?《玉海》非是,藏本承其误耳。” 又《蛾术编》卷十二《西域记》之条云:“《西域记》十二卷,予得自释藏。每卷首题‘三藏法师元奘奉诏译,大总持寺沙门辩机撰’,似元奘述之,辩机记之。窃意断无同时僧有两辩机之事。以一淫乱沙门,乃意在馔述,亦理所无。然载在正史者,不可不信。其书究系元奘作乎?与辩机同作乎?荒虚诞幻,吾何由而知之?” 此王鸣盛不信《西域记》为辩机撰之说也。鸣盛盖未细读《西域记》后赞耳。恶僧不能著书,不成理由。昔鸠摩罗什为姚主所逼,强受十女,自尔以来,不住僧坊,每至讲说,常先自说,譬如臭泥,中生莲花,但采莲花,勿采臭泥。(《高僧传》二《鸠摩罗什传》)辩机之被逼,何以异是!相传玄奘大弟子窥基,常以三车自随,前乘经论,中乘自御,后乘家妓,故关辅语曰“三车和尚”。(《宋高僧传》四《窥基传》)此又何说?曾谓罗什、窥基不能著书乎?似不足辩也。谓藏本承《玉海》之误,则释教自有目录,且远在《玉海》之前五六百年,从何承起哉! 十三 同时是否有两辩机 同时有两辩机,事本可能。鼎鼎大名之玄奘,后四十年即有一元奘与之同名,见《宋高僧传》卷廿四,江陵人,此一例也。撰《慈恩传》者慧立,笺《慈恩传》者彦惊。彦悰以贞观之末,求法于玄奘之门,然隋大业间已先有一彦琮。《广弘明集》选其序论多首,相隔亦不过四十年。清人编《全唐文》(卷九百五),即误以彦琼为彦悰,此又一例也。且慧立与惠立一人,靖迈与静迈亦一人,而《全唐文》(卷同上)则以静迈与靖迈分为二人,此亦一反比例也。然则谓通公主之辩机,与撰《西域记》之辩机,为另一人,有何不可?然而唐之有两玄奘也,《宋高僧传》早辨之矣。卷五《恒景传》,曾述及玄奘,因系之曰:“江陵玄奘,与三藏法师,形影相接,相去几何,然其名同实异,亦犹蔺相如得强秦之所畏,马相如令扬雄之追慕,各有所长,短亦可见也。”假定辩机有二,一贞一淫,当淫僧被戮之时,同名者同在西京,岂能绝无闻见,后来僧传,何不一为辩之?且彦棕之“悰”从“心”,彦琮之“琮”从“玉”,明明不同也。然《唐艺文志》道家类释氏,僧彦琮《大唐京寺录传》条下注云:“龙朔人,并隋有二彦琮”,谓与上文撰《崇正论》之僧彦琮同名也。然《宋高僧传》卷四《彦惊传》载:“或有调之曰:‘子与隋彦琼相去几何?’对曰:‘赐也何敢望回!长卿慕蔺,心宗慕于玉宗,故有以也。’”以是推之,假定著书之辩机“辩”从“言”,被戮之辨机“辨”从“刂”,犹将有以辩之,今则无法证明贞观末年西京有两辩机也。 或举赵明诚《金石录》第六百三十六有唐显庆三年《辨法师碑》,碑文不传,或注曰:“案法师名辨机。”辨机既有碑,则被戮之辩机,当另一人也。然古人称僧例称名下一字,如玄奘称奘法师,道宣称宣律师,辩机应称机法师,今曰“辨法师”,其非辩机明矣。且原本《金石录》并无此注,此注盖后来刻本所臆添。此辨法师固非撰《西域记》之辩机,亦非与撰《西域记》之辩机同名也。 十四 馀论 辩机之罪,似不至死,更何至于腰斩,又何至杀奴婢十余人,颇疑其别有背景。《旧唐书》卷五七《裴寂传》:“贞观三年,有沙门法雅,初以恩倖出入两宫,至是禁绝之。法雅怨望,出妖言,伏法。”事并见《续僧传》(卷廿四)《大总持寺沙门智实传》。今《新唐书·高阳公主传》,言辩机之外,有浮屠智勗、惠弘等,皆私侍主,能占祸福,视鬼,殆亦法雅妖言之类。辩机之死,想与有关。宫掖事秘,莫能详也。且唐太宗自始即不喜佛教,故贞观十一年二月,有诏道士女冠在僧尼之前(《唐大诏令集》一一三)。贞观十三年冬,又有诏问法琳谤讪皇宗之罪(《续僧传》廿四《法琳传》),皇宗,谓老子也。试更以太子太保萧瑀之事证之。萧瑀夙称好佛,会瑀请出家,太宗谓曰:“知公素爱桑门,今者不能违意。”瑀旋奏曰:“臣顷思量,不能出家。”太宗怒,贬瑀为商州刺史,手诏责之曰:“朕于佛教,非意所遵,虽有国之常经,固弊俗之虚术。求其道者,未验福于将来,修其教者,翻受辜于既往。至若梁武穷心于释氏,简文锐意于法门,倾帑藏以给僧祇,殚人力以供塔庙,及乎三淮沸浪,五岭腾烟,假馀息于熊蹯,引残魂于雀殼,子孙覆亡而不暇,社稷俄顷而为墟,报施之征,何其缪也!而太子太保宋国公瑀,践覆车之馀轨,袭亡国之遗风,修累叶之殃源,祈一躬之福本。往前朕谓张亮:‘卿既事佛,何不出家?’瑀乃端然自应,请先入道,朕即许之,寻复不用。一回一惑,在于瞬息之间,自可自否,变于帷扆之所,乖栋梁之大体,岂具瞻之量乎?宜即去兹朝阙,出牧小藩,可商州刺史,仍除其封。”(《旧唐书》卷六三《萧瑀传》)此贞观二十年十月事也,与贞观二十二年御制《圣教序》时,相距仅一年有半,其言矛盾若是。非矛盾也,帝者操纵天下之术,无施不可也。萧瑀为梁武帝玄孙,故曰“践覆车之馀轨,袭亡国之遗风”,深恶痛绝,情见乎词。据此手诏,则太宗对佛教之真态,可以暸然。其不能容法雅之妖言,任辩机之淫乱也,必矣。若徒据释门著述,谓太宗本隆礼佛教,何至以此责瑀?何至对辩机如此其酷?是岂知太宗者哉! 一九三〇年二月 * * * [1] 本篇先后发表于前《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一分(1930年5月)及《桑原博士还历纪念东洋史论丛》(1931年1月)。1955年1月修订后,作为文学古籍刊行社出版的《大唐西域记》一书的附录。1963年11月又校订一次。此即采用1963年本,并据原稿作了校订。 [book_title]耶律楚材之生卒年 [1] 以其子耶律铸之生证其卒,以其父耶律履之卒证其生 耶律楚材卒年有癸卯、甲辰二说。《元文类》五七,宋子贞撰耶律楚材神道碑,言癸卯楚材忤后后,即接云“以其年五月十有四日薨,年五十五”。“其年”云者,承上文癸卯言也。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五,楚材传,则直云“癸卯薨,年五十五”。《元史》一四六楚材传则言楚材“甲辰夏五月薨于位,年五十五”。《太宗纪》同。 神道碑及《名臣事略》均云癸卯,何以《元史》改为甲辰?则以神道碑有“公以明昌元年生”之文,由明昌元年庚戌,计至五十五,当为甲辰,故加“甲辰”二字也。 然试以耶律楚材子耶律铸之生证耶律楚材之卒,实为癸卯。何言之?《湛然居士集》十二有乙未为子铸寿诗序云,“铸方年十有五”。由乙未逆数十五,当为辛巳。卷十四又有子铸生朝诗云,“昔年出燕然,辰当摄提格。鹑尾得凤毛,续后予无责”。摄提格谓戊寅,鹑尾之次于辰为巳,亦谓辛巳。《元史·耶律楚材传》附铸传云,“楚材薨,嗣领中书省事,时年二十三”。生于辛巳,二十三正当癸卯。《元史》既于楚材传改癸卯为甲辰,而同卷铸传年二十三之文却未改为二十四,盖不知其矛盾也。吾于此仍断楚材之卒为癸卯。 然何以解于明昌元年(庚戌)生之说?则“明昌元年”四字,神道碑实误也。碑云,“公以明昌元年六月二十日生。文献公谓所亲曰,‘吾年六十而得此子,他日当为异国用’,因取左氏‘楚材晋用’以为名字。公生三岁而孤”。 既曰“六十得子”,又曰“三岁而孤”,则研究耶律楚材之生,当先研究其父耶律履之卒果在何年。《元文类》五七,有元好问撰耶律履神道碑,云“明昌元年,进尚书右丞。夏六月丙午,春秋六十一,薨于位。八月辛巳,车驾临奠,谥曰文献。” 据长历,金明昌元年庚戌,六月甲申朔,丙午为二十三日,是楚材生四日而孤,非生三岁而孤也。可疑一。 履年六十而生楚材,六十一卒,是楚材生二岁而孤,非生三岁而孤也。可疑二。 据长历,明昌元年庚戌,八月癸未朔,无辛巳,则所谓“八月辛巳车驾临奠”者,非明昌元年也。可疑三。 若楚材果以元年庚戌生,生三岁而孤,则履当卒于明昌三年壬子;然明昌三年八月辛丑朔,亦无辛巳。可疑四。 考长历,明昌元、二、三年中,六月有丙午,八月有辛巳者,唯明昌二年辛亥。明昌二年六月戊寅朔,丙午为二十九日,八月丁丑朔,辛巳为初五日,因此知《元文类》耶律履神道碑“夏六月”之上实脱“二年”或“明年”二字。检《金史·章宗纪》,尚书右丞移剌履果以明昌二年六月丙午薨;而移剌履本传亦言明昌二年六月薨,年六十一也。 履之卒年既明,则楚材之生年可定。履以明昌二年辛亥卒,则楚材所谓“三岁而孤”者,当生于己酉也。 《西游录》云,“戊寅之春,三月既望,诏徵扈从西游”。西游之前,曾参万松三年。万松撰《湛然集序》云,“居士年二十有七,受显诀于万松;冒寒暑,无昼夜者三年。”《湛然集》八《从容录序》十二《琴道喻序》亦云“参万松三年”。是戊寅西游时年三十,而始参万松之年实为乙亥五月燕京被围之后。《从容录序》所谓“遭忧患以来,求祖道愈亟”也。乙亥年二十七,则亦当生于己酉。 然有左之疑问: 一、己酉为大定二十九年,何以楚材神道碑谓为“明昌元年”?盖误以章宗即位之年为明昌元年也。据《金史》,世宗以大定二十九年正月二日崩,章宗即皇帝位于柩前,明年改元明昌。今碑所谓明昌元年者,应为章宗即位之年己酉,而非明昌元年庚戌也。 二、己酉履年五十九,何以云“六十而得此子”?举大数也。履五十九生楚材,六十一卒,故楚材三岁而孤。 生于己酉,年五十五,则当卒于癸卯。《元史》轻信明昌元年(庚戌)生之说,故误改其卒年为甲辰。经以上研究之结果,诸史料应改正者有下列三点: 一、《元史》楚材传,应仍照楚材神道碑,不加“甲辰”二字。《太宗纪》同。 二、耶律履神道碑“夏六月”上,应照《金史》加“二年”二字。 三、楚材神道碑之“明昌元年”,当改为“大定二十九年”或“章宗即位之年”。 附年表 金世宗大定廿九年,已酉。正月二日金世宗卒,六月楚材生。 金章宗明昌元年,庚戌。二岁。 二年,辛亥。三岁,父履卒。 元太祖     元年,丙寅。十八岁。 十年,乙亥。廿七岁,燕京陷,始参万松。 十三年,戊寅。三十岁,西游。 十六年,辛巳。卅三岁,子铸生。 元太宗     七年,乙未。四七岁,铸年十五。 乃马真后称制元年,壬寅。五四岁,夫人苏氏卒,时铸年廿二。《双溪集》六,过国夫人墓诗,有“二十二年恩与爱”句。 二年,癸卯。五五岁,卒,时铸归燕葬母。 三年,甲辰。 * * * [1] 发表于《燕京学报》第八期(1930年12月)。据原稿校订。 《敦煌劫余录》序 [1] 《敦煌劫余录》十四帙,著录写经八千六百七十九号(中有缺号,有一号裂为二三轴者,均于检目注明之),今藏北平图书馆,原出敦煌县南四十里之千佛洞。 敦煌自汉至唐为中西交通孔道,人文极盛,外来宗教如佛、如祆、如景、如摩尼,皆先后集其间。是时雕版尚未大兴,书皆缮写,周、隋而后,造象之风寖杀,信佛者又以写经为功德,故佛经写本之传布特多。宋王明清《挥麈录》载,雍熙初王延德使高昌,见佛寺五十余区,皆唐所赐额,寺有《大藏经》、《唐韵》、《玉篇》、《经音》等,又有敕书楼,藏唐太宗御札诏敕,缄锁甚谨,复有摩尼寺波斯僧各持其法。知高昌、沙州诸地,宋初韫藏文物尚富,且不止释典一门。《通考》载大中祥符末,沙州归义军节度曹贤顺犹表乞金字藏经,景祐至皇祐中,朝贡不绝,知此等经洞之封闭,大约在皇祐以后。 清光绪二十六年四月,洞中佛龛坍塌,故书遗画暴露,稍稍流布,时人不甚措意。三十三年,匈人斯坦因、法人伯希和,相继至敦煌,载遗书遗器而西,国人始大骇悟。宣统二年,学部咨甘肃有司,将洞中残卷悉数运京,移藏部立京师图书馆,即今所著录者是也。顾何以十之九九为佛经?则以国人研究古物,只能于有文字处求之,其无文字而为图像器物之属,初不屑也。有文字矣,其文非汉文而为中亚古代语言,亦不贵也。国人所贵者,汉文古写本,然汉文古写本为人所同贵,故佛经以外之写本,多已为捷足者所先得,其留遗者,又沿途为黯者所巧取,故今所存者只此也。 民国初元,予至北平,颇震惊八千轴之数,冀于此得佛教以外之宗教史料,尝就方家胡同图书馆检其目录,惜当时所写定者仅二千余号,以未窥全豹为憾,得“宇”字五十六号摩尼教经,以为瑰宝矣。 十一年春,予兼长馆事,时掌写经者为德清俞君泽箴,乃与俞君约,尽阅馆中所藏,日以百轴为度,凡三越月,而八千轴毕。知其中遗文异义足资考证者甚多,即卷头纸背所书之常帐目、交易契约、鄙俚歌词之属,在昔视为无足重轻,在今矜为有关掌故者,亦不少,特目未刊布,外间无由窥其蕴耳。 十三年夏,都人士有敦煌经籍辑存会之设,假午门历史博物馆为会所,予被推为采访部长,佥拟征集公私所藏,汇为一目。登报匝月,应者寥寥。予遂先就馆中录其副目,按部排比,略仿赵明诚《金石录》前十卷体式,每轴著其原号、起止、纸数、行数及内容。原号者,由甘肃解部时所编之号;起止者,每轴首二行之首二字及末二行之末二字也。稿成,名曰《敦煌劫余录》,未及刊行,会又停顿。 十八年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属编《北平图书馆敦煌写经目录》。予乃重理旧稿,删其复出,补其漏载,正其误考,又越年余,今始写定。 夫写定之难,厥为首尾不具之残轴。轴首尾无经名,而轴中有品名,尚易定也;虽无品名,而其文为吾人所常习,如《金刚》、《法华》之类,亦易定也;惟久佚及罕习之经论,往往一残轴比勘多时,咨询多人,仍不能考定。经入馆二十年而目迄未刊布者,此其一因也。今第十四帙中俟考诸经即此类;第十四帙中并有续考诸经,为近日秋浦周君叔迦所考定,并依编入。予于此录,始终碌碌,因人成事而已。回忆壬戌之春,佐予检阅至勤者为俞君,今斯录成,而俞君墓有宿草矣,可胜慨哉!中华民国十九年春分日圆庵居士陈垣序于北平丰盛胡同之励耘书屋。 * * * [1] 《敦煌劫余录》14卷,历史语言研究所1931年3月印行。 [book_title]关于《四十二章经》考 [1] 适之先生撰席: 关于《四十二章经》,《牟子理惑论》,及汉明感梦等问题,近二十年来,中东西学者迭有讨论,垣何敢置一词?前函因大著发见《真诰》与《四十二章经》之关系,不禁狂喜,又因其中有一二语似过信《四十二章经》,故略陈管见。今来示谓欲为此问题结一总账,甚盛甚盛。谨将前函未尽之意,再申明之。其有诸家已经论及者,恕不复及。 后汉诏令奏议,皆用“浮屠”,不用“佛”,具如前函。《三国志》裴注引《魏略》天竺国一段,凡八用浮屠,亦未尝一用佛。其中两称浮屠经,亦不称佛经。至陈寿始以浮图与佛参用(《范书·陶谦传》采《三国志·刘繇传》文,亦浮屠与佛参用)。至袁宏始纯用佛,并以佛释浮屠。至范蔚宗,于汉诏议仍用原文,于自述则用佛。 不独佛一名词如此。沙门之初译为桑门,鱼豢历举桑门之异译,曰疏问,疏闻(一本作疏间,当有误衍),晨门,亦不及沙门。是鱼豢所见之浮屠经,尚未有沙门之译也。今《四十二章经》数言沙门,亦岂初译所应尔? 根据以上史料,遂得有以下之标准: 一、后汉至魏中叶,尚纯用浮屠。 二、三国末至晋初,浮屠与佛参用。 三、东晋至宋,则纯用佛。 依此标准,遂有以下之断定: 一、后汉有译经,可信。后汉有《四十二章经》译本,亦或可信。现存之《四十二章经》为汉译,则绝对不可信。 二、襄楷所引为汉译佚经,可信。襄楷所引为汉译之《四十二章经》,亦或可信。襄楷所引为即现存之《四十二章经》,则绝对不可信。 依此断定,遂推论到《牟子理惑论》,及现存汉译诸经,皆不能信为汉时所译撰。 大著说,我们检查现存的一切后汉三国的译经,从安世高到支谦,没有一部经里不是称佛的,没有一部经里佛称为浮屠的。难道这些译经都不可信为后汉三国的译本吗?难道这些旧译本都已经过了后世佛教徒的改正吗? 我今答复先生说,三国的译经除外,若现存汉译的经,没有一部不称佛,不称沙门,没有一部称浮屠,称桑门,就可以说是没有一部可信为汉译的。假定其中有真是汉译的,就可以说是都已经过后世佛徒的改窜,绝不是原来的译本了。 大著又举出四证,证明佛之名词,在汉已成立。第一证即是现存之汉译诸经,第二证即是《牟子理惑论》。依愚说,现存汉译诸经及《牟子》,均在被告之列。在其本身讼事未了以前,没有为人作证的资格。我今可答辩第三证: 大著第三证引《袁纪》延平元年记西域事,有“本传曰”云云,据惠栋说,本传谓《东观记·西域传》,《东观记》既有佛道之称,则是后汉时已有佛道之称。惠氏此说,不审何据。据吾所考,本传殆指司马彪《续汉书·西域传》,因《袁纪》所引“本传曰”虽少,而引“本志曰”甚多。所引“本志曰”之文,今皆见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略举如下: 建武二年正月,日有蚀之,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六。 永初六年六月,河东水变色,赤如血,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三。 延光三年十月,凤凰见新丰,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二。 阳嘉元年十月,望都狼食数十人,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一。 阳嘉二年八月,洛阳宣德亭地坼,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四。 建和三年四月,雨肉大如手,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二。 元嘉元年十一月,五色大鸟见已氏,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二。 永康元年八月,黄龙见巴郡,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五。 光和四年,驴价与马齐,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一。 中平二年二月,南宫云台灾,引本志,见司马《五行志》二。 《后汉纪》所谓“本志”,既皆指司马彪书,则所谓“本传”,亦应指司马彪书。据《艺文类聚》七十六所引,此正《续汉书·天竺国传》之文。不知惠氏何以指为《东观记》。司马彪既是晋人,当然有佛道之称。则大著所举第三证,似可撤消也。 至第四证所引《三国志·刘繇传》,是我所公认的。可惜陈寿是三国末至晋初的人,我已排他在上文所举第二标准中之浮屠与佛参用一行,不能为后汉已用佛字之证矣。 至汉明感梦事,《四十二章经》与《牟子》均载之。关于张骞、秦景诸人,已有人论及,唯傅毅似尚未有人注意。毅之为兰台令史,在章帝建初中年。若明帝永平中,毅尚在平陵习章句,何能有与帝问对之事?世俗传说,佛家或可随笔记载,史家则不能不细勘当时史实。故袁宏记此事,不得不去傅毅而改为“或曰”,至范蔚宗《天竺国传》,更不能不加“世传”二字以存疑,此史家缜密之法也。 考证史事,不能不缜密。稍一疏忽,即易成笑柄。孙仲容为清末大师,其所著《牟子理惑论书后》,据《牟子》以证《老子河上注》为伪,谓《牟子》多引《老子》,而篇末云所理止三十七条,兼法《老子·道经》三十七篇。今所传河上公注本《老子》,分八十一章,而《汉艺文志》载《老子》有《傅氏经说》三十七篇。彼此互证,知汉人所见《老子》,固分三十七章。今《河上注》不尔,足明其为伪本云云。 夫《河上注》之真伪,另一问题。然因《河上注》分八十一章,遂谓与牟子所见之《老子·道经》三十七篇不合,遽指为伪,不知《河上注道经》,何尝非三十七篇?所谓八十一篇者,与《德经》四十四篇合计耳。一言以为智,言不可不慎。故垣更不敢多言矣。幸高明有以教之。 又《牟子》书本名《治惑论》,唐人避高宗讳改为《理惑》,有时又称《辨惑》。北宋熙宁元年所刊之《北山录注解随函》,尚引作《治惑》,而今则鲜有称其原名者。拙著《史讳举例》曾论及此。兹之所称并从俗,乞谅。 癸酉清明日 陈垣 * * * [1] 本篇作于1933年4月。载于《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今据原稿校订。 [book_title]《元秘史》译音用字考(节录) [1] 一 叶刻《元秘史》 始余读叶刻《元秘史》,开卷即见腾汲思名字的水,不峒罕名字的山,与连筠簃本之作腾吉思、不儿罕者,译音用字不同也。又见两个好骟马,一名答驿儿,一名孛骡(旁注“舌”),驿骡均用马旁。又音译“好马”为曲 兀惕 ,“骟马”为阿黑 骟, 骟亦用马旁。与《华夷译语》“骟马”之作阿黑 塔(一卷五页)者,用字亦不同也。又“来了”音译为亦列(旁注“舌”)罢,与《华夷译语》之作亦列(旁注“舌”)别(三卷二一页)者不同;“望着”音译为合(旁注“中”)喇(旁注“舌”)周,与《华夷译语》之作合(旁注“中”)剌(旁注“舌”)周(三卷二页)者不同;“说”译为呜诂列论(旁注“舌”),与《华夷译语》之作兀古列仑(二卷二七页)者用字亦不同。此皆在开卷之前四页,其译音用字之特异已如此。 至二卷一页,于两处“来了”之亦列(旁注“舌”)罢下,均注有“原作别”三字;二页于“做了”之孛鲁罢下,又注有“原作伯”三字;余始恍然《秘史》之译音用字,与《华夷译语》不同。《华夷译语》单纯音译而已,《秘史》则音译之外,不论名词动词,有可附以意义者,辄选用音义相同之字。表示过去动词语尾“了”字之译“罢”,其最著也。然原作伯、原作别之注,究为何人所改,何人所注,蓄疑者几二十年。三四卷以后,此注益多。三卷四十四页有注“原作巴”者,十卷十四页有注“原作八”者,则为仅见。此书为叶刻,余初疑此为叶氏所注也。 二 叶刻底本 自观古堂叶氏藏书散出后,余得有文廷式抄本《元秘史》六巨册。卷首有“道羲读过”朱文印,道羲,廷式号也;又横盖有“叶德辉焕彬甫藏阅书”白文印。书中硃笔卷第,均文氏所填。眉端复有文氏批语。此本即叶刻所从出,叶序未明言者,别有故也。文本误者,叶刻无不误。八卷之第三十五页,应为第三十七页,文本错简,叶刻亦错简,尤足为叶刻出自文本之证。然原作伯、原作别之注,文本已然。至是始知非叶氏所注,而又疑为文氏所注也。 近门人李生梭,知余校《秘史》,曾以其先大父仲约先生(文田)抄本示余。李本与文本同出盛氏所藏顾广圻校本。文本八卷之错简,李本不错;李本之原作伯、原作别,则与文本全同。至是又知非文氏所注,顾本盖已如此也。 三 顾校本 顾本跋称嘉庆乙丑(一八〇五年)从晋江张太守影元椠旧钞本覆影,卷末称闰六月二十六日校毕。所谓张太守者,张祥云,号鞠园也。张本余未见。顾本曾为盛氏昱所藏,今藏上海涵芬楼,闻最近将在《四部丛刊》续编影出。前年余在江安傅氏许假得,覆校数过,其原作伯、原作别之注,果为顾本所已有。至是又疑为顾氏所校注也。 何以疑为顾氏所校注?因顾跋称所据者为“影元椠旧钞”,果为元椠,则原作伯、原作别之“原”,必用“元”不用“原”,用“原”者明以来语也。《野获编·补遗》云:国初贸易文契,如吴元年、洪武元年,俱以原字代元字(卷一)。《日知录》云:元者本也。本官曰元官,本籍曰元籍,本来曰元来,唐宋人多此语。后人以原字代之,与本来之义全不相同。或以为洪武中臣下有称元任官者,嫌于元朝之官,故改此字(卷三二)。今顾校本《元秘史》称“元作伯”者,仅九卷三十五页一处,余皆日原作伯、原作别,元椠何能有是?不特此也,总译用“原来”者数处:曰“原来你今日将这儿子来应了我的梦。”(一卷四四页)曰“那军原来是三种蔑儿乞人。”(二卷四九页)曰“共说原来达达的马瘦。”(七卷二五页)果为元椠,必用“元来”,不用“原来”。其他用“原”字处,如“原曾”(三卷二二页),“原系”(四卷二八页),“原有”(五卷十页),“原是”(五卷二六页),“原掳”(六卷三九页),“原教”(九卷三七页),“原管”(九卷四十页),“原相约”(三卷十三页),“原商量”(三卷五十页),“原定例”(九卷三五页),“原宿卫”(续二卷十五页),“原撇下”(二卷十四页),“原盖下”(二卷三六页),“原排阵处”(五卷十八页),“原约会处”(六卷五十页),“原行的路”(二卷二一页),“原把的寨子”(二卷二六页),不下十数见,用“元”者仅十卷四十二页一见,曰“元来也是平等的伴当”,而同页“原准备的三个力士”仍用“原”。果为元椠,则凡此诸原,皆顾氏校改也。岂其然乎? 四 俄本来历 今年春,伯希和教授来游,以苏俄国家学院所藏《元秘史》影本十五卷六册赠北平图书馆。卷首有朱文“玉雨堂印”,白文“韩氏藏书”章。十五卷末有白文“韩泰华印”,朱文“小亭”二字章。韩泰华者,尝在西安景教碑侧刻有大字,云“咸丰己未(一八五九年)武林韩泰华来观”云云,即此人也。连筠簃本《元秘史》张穆跋,称道光二十七年(一八四七年)从仁和韩氏借得影钞原本,亦即此本。第三册卷七末,有通介叟题记,云嘉庆乙丑元宵,从刻本补写讫。第四册卷九末,有七十八叟题记,云嘉庆乙丑二月十一日,从刻本补写。此鲍廷博也。《知不足斋丛书》二十三集各书,鲍跋多自称通介叟。鲍廷博与钱竹汀先生同生于雍正六年戊申(一七二八年),至嘉庆十年乙丑,正七十八岁。此本盖鲍廷博从《永乐大典》抄出,复从刻本补写,后归韩氏,一八七二年(同治十一年)为驻华东正教会拍莱狄斯主教所得者也。余颇疑鲍所称刻本,即张祥云本,因当时以十五卷本为《大典》本,十二卷本为刻本也。又嘉庆乙丑,即顾广圻抄校此书之年,鲍与顾盖先后得见张本者。今二本分卷不同,而原作伯、原作别之注,大体无异,总译中诸原字亦无异,即顾本九卷三十五页之“元作伯”,在俄本为十卷末页,亦曰“原作伯”。至是始知果非顾氏所注,亦非鲍氏所注,《永乐大典》原本盖已如此也。 五 新发见内阁大库藏残洪武椠本 今年夏,北平图书馆赵万里先生从内阁大库故纸堆中发见《华夷译语》与《元朝秘史》残页,计《译语》二十六页,《秘史》四十五页,此洪武椠本也。何以知为洪武椠本,则以与《华夷译语》板式纸色相同故。《华夷译语》洪武二十二年刊本,只有蒙古译语。其后续有增益,不止一种。今所云《华夷译语》者,专指洪武本蒙古译语,即《涵芬楼秘笈》第四集所影印者是也。此新发见之《华夷译语》,内容与涵芬本全同,唯板框涵芬本双线,此本则单线;板心涵芬本无刻匠姓名,此本则有刻匠姓名,盖《华夷译语》之元始椠本也。而新发见之《元朝秘史》,板式与《华夷译语》无异,其刻匠二十七人中,尚有姓名与《华夷译语》相同者周文名、赵丙二人,其板刻之先后,相距不能过远。其残存者为三、四、七、八卷,则第二卷第四册之残页也。吾尝以校俄本,此本误者,俄本亦误。如(例略),似《大典》本即出于此本也。然亦有此本误而俄本不误者,如(例略),又似《大典》本不出于此本;即使出于此本,亦必曾经一度校正者。惟原作伯、原作别之注,此本与俄本无异。至是始知非《永乐大典》所注,《大典》以前之本已如此也。 六 “伯”与“别”改作“罢”之原因 “伯”与“别”为蒙古语过去动词语尾之音译,汉文义译为“了”。此等“了”字,《华夷译语》音译为八、为伯、为巴、为别;《秘史》则音译为罢、为毕。然《秘史》始译诗,亦参用伯、别等字,后乃一律改为“罢”。其所以改“伯”为“罢”者,疑因“伯”有侯伯之嫌,而“罢”有了字之意也。其“别”亦并改为“罢”者,疑有迁就罢字之意。今《秘史》中原作别者,有时亦原作伯也。其原作毕者不改,疑因“毕”亦有了字之意也。其改后逐一注明者,疑当时已有刻本或写本流传,特注明以资考较也。此论伯、别之改罢云尔,至于伯、别之应否改罢,乃另一问题,应俟蒙古语专家研究。 “八”字《华夷译语》用之最多,因易与数目之八字相混,译《秘史》时早已不用,仅见之于十卷之十四页,亦已改之。今惟译“别”者尚留遗六处,译“巴”者尚留遗一处,而了字译“伯”者则已改之净尽。故余名今所传本《秘史》为罢字本《元秘史》,其伯字本《元秘史》或《秘史》稿,天壤间是否尚有留存,须待将来之发见。 七 《秘史》与《华夷译语》 汉译《秘史》,与《华夷译语》本伯仲之书,其用均在习蒙古语,故研究《秘史》,不可不参以《华夷译语》。《译语》三卷:一卷为语类,汉语与蒙语对译,分门排列;二卷为诏敕,由汉译蒙,汉文原句即附音译下,与《秘史》音译每段之后附以总译者不同;三卷为书状,由蒙译汉,与《秘史》同,然只有音译义译,而无总译,与《秘史》异。两者相衡,《秘史》之法为进步矣。 《秘史》与《华夷译语》,原刻形式,大概相同。惟叶刻从抄本出,未见原刻本来面目,故刊出后形式与《译语》不类。其最显著者,顾本人名用硃线,叶刻改为双墨线,此节叶序已言之,而不知原刻人名实粗墨线;又原刻页有乌丝栏,叶刻无之。此虽细故,因与《译语》形式不侔,阅者遂不觉其为伯仲之书矣。参观新发见之内阁大库两书残页,则瞭然也。原刻页数为长号头,自一卷至末卷,一号到底;叶刻卷自为页,亦因顾本书口不写页数,文本相沿,叶刻无由知之也。 二十九 《秘史》音符不尽同《译语》 《华夷译语》第一卷,形式沿自《至元译语》,见《事林广记》庚集;惟《至元译语》尚无旁注音符,《华夷译语》则有旁注“舌”、“中”,下注“勒”、“惕”诸法,此《华夷译语》之进步也。小沤巢刊何斠《圣武亲征录》,自十八页以前所引《秘史》,“中”旁多误为“虫”旁;十八页以后,“中”旁、“舌”旁均误为“巾”旁;故 蛤 帢 等怪字,触目皆是。校者盖不知此为音符,亦由前此罕见也。 儿字旁注舌字,《华夷译语》凡例有之,所以示弹舌音也。然《华夷译语》全部儿旁不注舌字,其注舌字者仅三卷一页纳速 丁之儿字。《秘史》据叶刻第一卷,儿旁亦无舌字,二卷仅第一二页有之,三卷以后则多矣;据俄本第一卷十九页以前,儿旁亦无舌字,十九页始有之。可见儿旁注舌,较为后起。 又《华夷译语》有旁注丁字者,与下注勒字之用相同,皆顶舌音也。《元秘史》则专用勒字,不用丁字,此二书之异也。然《元秘史》始译亦用丁字,今连筠簃本一卷第二段,阿兀站孛 温之名凡二见,“温”旁皆注有下字,此丁字之讹也。俄本则一误为干,一误为下。余近得内阁大库藏抄本《秘史》总译,黑格乌丝栏,卷末题记,有“一部二本,永乐二年八月内抄到”字样,为食旧德斋刘氏旧藏,此“温”旁丁字,尚皆不误,足为《秘史》始译用“丁”之证。又《秘史》一二卷,温字下漏勒字者特多,如一卷十一页之撒温勒 周,牙兀伯亦温勒 浑(例略),温字下皆漏勒字;又一卷十页、十二页之脱列温勒毕,勒字均误在毕字下,顾本、俄本倶同,可见“温”旁原注丁字,后乃改为下注勒字,有丁既去而勒未加者,有丁既去而勒误加者,犹有遗迹可寻也。 三十 《元秘史》汉译时代 《秘史》汉译时代,有谓在《华夷译语》前者,有谓与《华夷译语》同时者,因二书名字同见于《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二)洪武十五年正月丙戌记事也。顾广圻跋数称其所见者为元椠本,吾尝代为解释,谓“元椠”者,元始椠本,或元来椠本耳,非谓元时椠本也。今以译音用字,及“伯”之改“罢”,“儿”之加“舌”,“丁”之改“勒”诸节观之,则《元秘史》之译,尚在《华夷译语》后,何得有元时椠本?先译浮屠,后译佛陀;先译师子,后作狮子;先译流离,后作瑠璃;耳治在前,目治在后,自昔然也。 虽然,论翻译《秘史》固在后,而论语言则《秘史》实在前。因《秘史》所用者系元太宗季年(一二四〇年)之蒙古语,与《华夷译语》所用洪武中年(一三八二年)之蒙古语,相去凡百四十余年。今《秘史》中时有缺义之语,如二卷六页之 兀鲁 ,三卷十九页之 乞 ,四卷十二页之兀鲁额惕 ,五卷三十七页之阿荅 荅阿速,六卷十六页之阿备巴备,七卷十页之脱鲁勒 米石等,不一而足。亦由译者久居内地,数典已忘其祖也。假定此书早译数十年,故老犹存,咨询自易,何至不解之语屡见简端耶。 * * * [1] 本篇完成于1933年12月,由历史语言研究所雕板印行(1934年2月)。此次据原稿校订。 [book_title]《切韵》与鲜卑 [1] 《切韵》五卷,陆法言撰于隋仁寿元年(六〇一年),至唐仪凤二年(六七七年),长孙讷言为之注,各见本序。今《广韵》虽非《切韵》之旧,然卷首仍署“陆法言撰本,长孙讷言笺注”,纪其朔也。 顾《切韵》《隋志》不著录,而两《唐志》所著录之《切韵》则题陆慈撰。严可均《全隋文》陆法言小传云: 法言名慈,以字行,魏郡临漳人,开皇中为承奉郎。父爽,尝奏更皇太子诸子名字,及太子废,而爽先卒,文帝追案,坐除名。有《切韵》五卷。 此小传虽未明著所本,然可知其糅杂两《唐志》,及宋本《广韵》,并《隋书·陆爽传》而成。至慈与法言是否一人,尚有疑问。因法言《切韵》自序,法言之名凡三见,序称法言,何以书题慈撰?或以《倭名类聚钞》所引有陆词《切韵》,“词”与“言”正相应,但法言弟名正言,见《元和姓纂》,“词”与“法”并不相应。则“以字行”一节,亦推想之词,须俟其他确证。 至法言之陆,本出鲜卑,亦见《姓纂》,前人多不注意。《姓纂》河南陆氏条云: 河南洛阳陆氏,出自代北,代为部长大人,号步六孤氏。后魏孝文迁洛,改为陆氏。与穆、奚、于、贺、刘、娄为北人八族。征西大将军东平王陆候,生丽、颓、归、骐骥。……骐孙隋中书舍人,生法言、正言。法言,隋承奉郎,撰《切韵》。正言孙大同,遂州刺史。 今本《姓纂》,辑自《永乐大典》,恒有脱误。据《魏书·官氏志》,太和十九年(四九五年)诏八姓有楼、嵇、尉,无奚、娄,据《魏书·陆俟传》,俟子有骐 ,无骐骥;据《通典·职官典》,隋有内书舍人,无中书舍人。此字句之脱误者也。曰正言孙大同,则与《大唐新语》合,《大唐新语》陛大同条云: 大同阖门雍睦,四从同居,法言即大同伯祖也。 据《隋书·陆爽传》:“爽,魏郡临漳人,祖顺宗,父概之,子法言。”郡望先世,均与《姓纂》不同,又不言其撰《切韵》,何以知此即为撰《切韵》之法言。据《魏书·陆俟传》:“俟,代人,季子骐 ,骐 子顺宗,顺宗子概之。”概之即法言之祖,骐 即法言之高祖。今本《姓纂》,“骐”下脱“ ”字,复脱中间一代,故谓骐孙生法言、正言耳,非先世有异也。 据《北史·陆俟传》:“琪 子孟远,孟远子概之,概之子爽,爽子法言。”更为明晰,但孟远与顺宗不同,则一人二名耳。 至于郡望,《魏书》于鲜卑例称代人,迁洛以后,则称河南洛阳人。今《隋书·爽传》,不称河南洛阳人,而称魏郡临漳人,盖爽父仕北齐,此从北齐迁邺以后之称,非郡望有异也。《北史》以陆爽附《陆俟传》末,宜矣。 然正为《隋书·陆爽传》不称河南洛阳人,而称魏郡临漳人,故人莫知为鲜卑。且陆本汉姓,非据《姓纂》,莫由知为鲜卑之陆。非参考《北史》,莫由知为鲜卑陆俟之子孙也。 唐时即有误法言为吴人者。李涪《刊误》切韵条云: 陆法言《切韵》,吴音乖舛……夫吴民之言,如病喑风而噤,启口则语泪喎呐,随声下笔,竟不自悟。 是以法言为吴人也。赵璘《因话录》曰: 有人检陆法言《切韵》,见其音字,遂云此吴儿真是翻字太僻,不知法言是河南陆,非吴郡也。 苏鹗《演义》亦曰: 陆法言著《切韵》,时俗不晓其韵之清浊,皆以法言为吴人,……此大误也,法言本代北人,号步陆孤氏。 清俞正燮《癸巳存稿·书广韵后》,因唐宰相陆氏皆吴郡,犹疑法言为吴郡陆。今欲明法言一家统系,应合魏、齐、周、隋、北五史及《姓纂》,成鲜卑陆氏世系表,则法言之为鲜卑了然矣。周嘉猷《南北史世系表》有河南陆氏世系,然仅据《北史》,未为完备。另谱如右表: 【附注】 1.弥,《北史》作珍,此据《周书·腾传》。 2.子彰即士沉,希道子,入嗣昕之。 3.卬,殿本《魏书》作昂,此据《北齐书》本传及《隋书·彦师传》。 4.抟,殿本《北史》作搏,此据元大德本《北史·卬传》。 5.彦师,《隋书·孝义传》亦作魏郡临漳人。 6.顺宗,《北史》作孟远,此据《魏书·俟传》、《隋书·爽传》。 7.正言,据《元和姓纂》。 鲜卑陆氏世系表 据表,陆俟至法言凡六世。虽系出鲜卑,以武功世其家,然再传至诱,史即称其雅好读书。三传至 ,已有述作,尝拟《急就篇》为悟蒙章,及七诱,十醉,章表数十篇。弟恭之,所著文章诗赋,亦千余篇,见《魏书》各本传。 从弟旭,好老易纬候之学,撰《五星要诀》,及《两仪真图》。隐太行山,屡征不起,见《周书·腾传》。 四传至元规,常从北齐文宣征讨,著《皇帝实录》,见《史通·正史篇》。 从弟晔,笃志文学,《齐律》序即晔之词,见《北史·恭之传》。 从弟爽,为太子洗马,与宇文恺等撰《东宫典记》七十卷。爽即法言之父。宇文恺亦鲜卑也,见《隋书·爽传》。 五传至拨,通阴阳律历,见《北史·玮传》。 从弟卬,博览群书,善属文,甚为河间邢邵所赏,所著文章十四卷行世,齐郊庙诸歌,多卬所制,见《北齐书·卬传》。 卬子乂,《五经》精熟,时人谓之“石经”,见《北史·乂传》。 此皆鲜卑陆氏之家学。偃武修文,曾不数世,纯然华化。法言生于其间,濡染既深,握笔记述,遂为韵书不祧之祖。观孙愐《唐韵》序,知天宝间(七五一年)音韵之书,惟陆氏《切韵》盛行于世,但人不注意其出于鲜卑耳。 当陆俟再传至叙时,孝文犹未改代人氏姓。故《魏书·叡传》云: 叡袭平原王,娶博陵崔鉴女,鉴谓所亲曰:“平原王才度不恶,但恨姓名殊为重复。” 盖其时仍称步六孤也。今《魏书》不称步六孤俟,而称陆俟者,魏收修史,例用新姓,不用旧姓耳。由此可见鲜卑种人华化之速矣。 不独此也,笺注《切韵》之长孙讷言,亦鲜卑也。讷言事迹不多见,仅由故宫王仁昀本《切韵》知其曾为德州司户参军。又由《姓纂》长孙系条,知“敦生师,黄门侍郎,师生讷言”。《姓纂》残阙不全,不敢信其无脱误。惟长孙氏之为鲜卑,较陆氏为易识。《周书·长孙俭传》云: 俭,河南洛阳人,其先魏之枝族,姓托拔氏,孝文迁洛,改长孙氏。俭容貌魁伟,音声如钟,大为鲜卑语。 讷言其裔也。《旧唐书·长孙无忌传》云: 无忌,河南洛阳人,其先出自后魏献文帝第三兄,初为拓跋氏,宣力魏室,功最多,世袭大人之号,后更跋氏为宗室之长,改姓长孙氏。 今传《唐律疏义》三十卷,即长孙无忌等奉敕撰,讷言其同族也。《切韵》之撰者注者,均属鲜卑,不可谓不奇。故特表而出之,以供研究音韵者之参考。 * * * [1] 本篇作于1935年。英译本先发表于《华裔学志》第一卷第二期(1935年),中文原本发表于北平图书馆《图书季刊》第三卷第三期(1936年9月)。 [book_title]《艺风年谱》与《书目答问》 [1] 新刻《艺风老人年谱》一卷,为缪艺风所自订,至宣统三年止。艺风生平刻书甚夥,嘉惠士林,有清末叶,无与伦比。 《书目答问》为光绪元年张之洞督学四川时所刊布,不数年即翻刻数本,几于人手一编。康有为讲学桂林,至谓《书目答问》常置怀中,学问自然增长,其推重可想。 顾《书目答问》人多谓为缪艺风撰,吾尝疑之。李慈铭好臧否人伦,苟稿非己出,冒为己作,难免讥议。同治二年张之洞以第三人及第,《越缦堂记》云:“探花张之洞,壬子解元,少有时名,近日刘其年劾吴台寿一疏,传出其手。”此谓张之洞为人捉刀也。 光绪五年二月《越缦堂记》云:“萼庭来,以张香涛《书目答问》相商。此书余未尝过目,乃已有翻刻者,今日阅之,所取既博,条例复明,实为切要之书。惟意在自炫,稍病贪多,非教中人之法;又经学诸门,所注太略;集部出入,尤多不确。”是李慈铭对《书目答问》,颇有微词,然未尝谓非出张之洞手也。 潘祖荫与张之洞、缪艺风往还甚密,同讲金石目录之学。光绪九年潘祖荫丁忧在籍,陆心源与潘札有云:“张中丞所刊《书目答问》,世颇风行。如《考古续图》,流传绝少,惟天禄琳琅及叶氏平安馆有其书,《答问》列之通行;朱石君《知足斋文集》乃散行,而列之骈体;毛岳生、吴仲伦、刘孟涂、管异之,称姚门四杰,而独遗毛氏,亦百密之一疏也。”陆氏所议,今范希曾本《书目答问补正》尚未为补正。然当时未闻此书出艺风手也。 光绪十九年叶德辉跋《书目答问》初印本云:“同年友杨叔翘锐为吾言,此目出缪太夫子小山先生手,实非南皮己书。”故叶氏题记,屡为是说。民国十年上海朝记书庄翻印《书目答问》,竟题曰艺风老人原著。窃尝论之,艺风虽籍隶江阴,然既以四川籍乡试中式为蜀绅,张之洞督蜀学,何至请蜀绅代撰一书,称为己作,以告蜀中生童?且书中所述,与张之洞生平所论,及其后《劝学篇》诸作,同出一辙,而与艺风学派不同,谓出艺风,似乎不类。 今《艺风年谱》光绪元年条云:“八月,执贽张孝达先生门下受业,命撰《书目答问》四卷。”是艺风自言此书出其手也,然光绪三十四年艺风为《半岩厂所见书目序》,仅云助理。序云:“同治甲戌,南皮师相督四川学,诸生来问应读何书?书以何者为善?谋所以嘉惠蜀士,于是有《书目答问》之编。荃孙时馆吴勤惠公督署,随同助理。”助理与代撰,本有不同,此语在张之洞未卒之前,较可信据。 民国二年艺风题《边袖石诗词》手稿云:“光绪乙亥编《书目答问》,南皮师属以《空青词》人词家,今甫得读全词,相隔四十余年矣。”此语在宣统元年张之洞既卒之后。今《年谱》又复云云,二公皆已作古,无从质证。余近得光绪二年张之洞与王懿荣手札,述此书缘起甚悉,为《张文襄全集·书札门》所未载,大可为此事作证。札云: 弟在此刊《书目》一卷,以示生童,意在开扩见闻:(一)指示门径,(二)分别良楛,(三)其去取分类,及偶加注记,颇有深意,即是无数语言,非仅止开一书单也。更有深意,欲人知此所列各书精美,而重刻或访刻之。特自知谫陋,以职司所在,不敢谦避,其间舛漏必多,特寄上一本,请为补正,至感。补正后,请分条疏于别纸,速即寄川,以便改补。又一本并一函,寄缪小珊进士,望转交,属其订正,亦即详列见覆为要。此物可作公牍观,不可作著述观,盖不得已也。或与潘少宗伯一观,必无暇详览,但能指摘其体例大端亦好,所以不径寄者,嫌于自炫。如非同道,不必与看,免致徒招唇舌。然此举作法自弊,于买书大不便矣。又《 轩语》一本,说更浅陋,亦呈一览。此真是告示公牍一例物事,本不足登大雅之堂,不过欲使执事知弟在此劳精弊神,舌敝唇焦,大率皆为此等事。此物虽潘宗伯亦不可与看,见之徒令其骂耳。 末署“闰月十八日,重庆行署”,盖光绪二年闰五月也。据此,则《书目答问》由蜀刻成后寄京,由王懿荣转交艺风,属其订正,与寄王懿荣之请为补正,及请潘祖荫指摘,同一用意。然则此书王懿荣及潘祖荫诸人,皆曾为之订正,不过未若艺风之先为助理,复为订正,关系较深耳。然助理与订正,均与代撰不同,今以此札与《半岩厂书目序》互证,终觉《年谱》命撰之说,稍为过当也。民国二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陈垣。 * * * [1] 载于北平图书馆《图书季刊》第三卷第一、二期合刊(1936年3月)。据原稿校订。 [book_title]《四库提要》中之周亮工 [1] 周亮工著述,《四库全书》著录五种,存目三种。其《书影》一种,《四库提要》恒引之,称其记述典赡,足为文献之征。乾隆五十二年,覆勘《四库全书》,详校官祝堃因亮工所著《读画录》有“人皆汉魏上,花亦义熙馀”之句,特行签出,认为违碍。于是亮工著述之已著录及存目者一律扣除,已刻提要之有亮工名者亦一律抽改。所改字数与原本同,则行款仍旧;倘增删过甚,而不挨篇改刻,则行款即有密有疏。此通行广州小字本《提要》所以时与殿本异也。试举关于钱谦益者一条为例。 《四库提要》每半叶九行,行二十一字,殿本以至广州小字本皆同。惟广州本别集类二十四第二十四叶,每半叶八行,行二十字或十九字,何也。则以祝允明《怀星堂集》提要自“《艺苑巵言》以乞儿唱莲花落诋之”之下,原本有钱谦益一段,云: 钱谦益《列朝诗集》乃谓其晚益自放,不计工拙,兴寄烂漫,时复斐然,所录桃花坞歌之类,殆于钉铰打油。朱彝尊《明诗综》凡例,谓谦益无是非之心,是亦一端乎。 凡六十一字,今本删之也。顾何以知原本有此六十一字,民国十年秋,余得四库馆精缮《提要》底本六十册,不全,中有纪昀涂改笔迹,所改多与今本同,而凡遇周亮工名,必行涂去,审为乾隆五十二年以后删改之底本。其《怀星堂集》提要即有此被删钱谦益之一段,盖《四库总目提要》自乾隆四十七年初次告成,即付武英殿刊刻。至乾隆五十二年,因著录书中仍有违碍之词,乃将提要抽改。今殿本《提要》,率乾隆五十七年《四库书》全体告竣后,挨篇改刻,故无行款疏密之殊。惟广州小字本由湖州沈氏本覆刻,湖州本由文澜阁所藏初印殿本缩刻,后经挖改,行款不一,极易考见,然不能知所改内容。今特将原本周亮工各条录出,以抉其隐,或亦谭《四库》掌故者所乐闻也。 丹铅余录 明杨慎撰 杂家类三 第二叶前 今本:计其平生所叙录,不下二百余种。 原本:周亮工尝刊其书目,凡二百余种。 所谓今本,指通行广州小字本,湖州本俗称扬州本同。所谓原本,指四库馆底本,即乾隆五十二年以前未改本。 此条文津阁书提要作“其生平所著之书目凡二百余种”,文溯阁书则作“流传甚夥,世行书目凡二百余种”,皆避周亮工之名也。 又 同叶后 今本:书帕之本,校雠草率,讹字如林。 原本:周亮工《书影》称其讹字如落叶。 此条文津本作“或者称其讹字如落叶”,文溯本则作“锓板失于校雠,其讹字如落叶”。 疑耀 明李贽撰 杂家类三 第七叶后 今本:相传坊间所刻贽四书。 原本:周亮工《书影》称贽四书。 此条文溯本作“贽书多出依托,如四书”云云。文津本则删去周亮工以下三十字。 封氏闻见记 唐封演撰 杂家类四 第六叶前 今本:后人不察,有称云云。 原本:周亮工《书影》称云云。 以上各条,今本所改字数与原本同,故不见改板痕迹。惟此条殿本及文津、文溯本皆漏改,足窥原本一斑。 说郛 明陶宗仪编 杂家类七 第二一叶后 今本:因树屋《书影》称。 原本:周亮工《书影》称。 此条只改周亮工三字,以书影二字不甚刺目也。惟殿本则删去周亮工以下三十字,文津本删去尤多,文溯本则改为“或谓曾见秦淮”六字。 鸡肋 宋赵崇绚撰 类书类一 第四二叶后 今本:方中德之《古事比》,其体例实源于此。 原本:周亮工之同书,其体例实源于此。 此条今本多一字,故字数特密。惟殿本无“之”字,而有挖改之痕,文津本则改为“朱谋祎之《骈雅》”,文溯本则改为“陈元龙之《镜原》”,皆为避周亮工名也。 空同集 明李梦阳撰 别集类二四 第二六叶后 今本:因树屋《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