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齐民要术校释 [book_author]贾思勰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学术,注释,农书,完结 [book_length]650573 [book_dec]后魏贾思勰撰,缪启愉校释,缪桂龙参校。《齐民要术校释》是缪启愉整理研究农业古籍深厚功底的见证。缪启愉付出的艰辛劳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齐民要术校释》出版后,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强烈反响。一致认为,校释者学力深湛,考校精审,注释严谨;《校释》在前人的基础上,博采众长,总其大成,脱其窠臼,推陈出新,纠正了千百年来的因袭谬误,新的见解、论断贯穿全书,并一致推崇为“迄今最完善的一部《齐民要术》校释本”。使得它包蕴的丰富的传统农业优良技术起到古为今用,乃至中为洋用的作用,是一部优秀的对农学史、技术史研究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著作。国外专家学者也对《齐民要术校释》给予高度评价。 [book_img]Z_13518.jpg [book_title]目录 齐民要术序 杂说 卷一 耕田第一 收种第二 种谷第三稗附出 卷二 黍穄第四 粱秫第五 大豆第六 小豆第七 种麻第八 种麻子第九 大小麦第十瞿麦附 水稻第十一 旱稻第十二 胡麻第十三 种瓜第十四茄子附 种瓠第十五 种芋第十六 卷三 种葵第十七 蔓菁第十八菘、芦菔附出 种蒜第十九泽蒜附出 种□第二十 种葱第二十一 种韭第二十二 种蜀芥、芸薹、芥子第二十三 种胡荽第二十四 种兰香第二十五 荏、蓼第二十六 种姜第二十七 种蘘荷、芹、●第二十八菫、胡葸附出 种苜蓿第二十九 杂说第三十 卷四 园篱第三十一 栽树第三十二 种枣第三十三诸法附出 种桃柰第三十四 樱桃 蒲萄 种李第三十五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 插梨第三十七 种栗第三十八 榛 柰、林檎第三十九 种柿第四十 安石榴第四十一 种木瓜第四十二 种椒第四十三 种茱萸第四十四 卷五 种桑、柘第四十五养蚕附 种桑、柘 养蚕 种榆、白杨第四十六 种榆 种白杨 种棠第四十七 种谷楮第四十八 漆第四十九 种槐、柳、楸、梓、梧、柞第五十 种槐 种柳 种楸、梓 种梧 种柞 种竹第五十一 种红蓝花、栀子第五十二燕支、香泽、面脂、手药、紫粉、白粉附 种红蓝花 作燕脂法 合香泽法 合面脂法 合手药法 作紫粉法 作米粉法 作香粉法 种蓝第五十三 种紫草第五十四 伐木第五十五种地黄法附出 伐木 种地黄法 卷六 养牛、马、驴、骡第五十六相牛、马及诸病方法 养羊第五十七□及酥酪、□酪法,收驴马驹、羔、犊法,羊病诸方,并附 养猪第五十八 养鸡第五十九 养鹅、鸭第六十 养鱼第六十一种莼、藕、莲、芡、芰附 种莼 种藕法 种莲子法 种芡法 种芰法 卷七 货殖第六十二 涂瓮第六十三 造神曲并酒第六十四女曲在卷九藏瓜中 白醪曲第六十五皇甫吏部家法 笨曲并酒第六十六 法酒第六十七酿法酒,皆用春酒曲 卷八 黄衣、黄蒸及糱第六十八黄衣一名麦● 常满盐、花盐第六十九 作酱等法第七十 作酢法第七十一 作豉法第七十二 八和□第七十三 作鱼鲝第七十四 脯腊第七十五 羹臛法第七十六 蒸缹法第七十七 ●、腤、煎、消法第七十八 菹绿第七十九 卷九 炙法第八十 作●、奥、糟、苞第八十一 饼法第八十二 □●法第八十三 煮●第八十四 醴酪第八十五 飧饭第八十六 素食第八十七 作菹、藏生菜法第八十八 饧哺第八十九 煮胶第九十 笔墨第九十一 卷十 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 五谷一 稻二 禾三 麦四 豆五 东墙六 果蓏七 枣八 桃九 李一0 梨一一 柰一二 橙一三 橘一四 甘一五 柚一六 椵一七 栗一八 枇杷一九 椑二0 甘蔗二一 □二二 棪二三 刘二四 郁二五 芡二六 藷二七 薁二八 杨梅二九 沙棠三0 柤三一 椰三二 槟榔三三 廉姜三四 枸橼三五 鬼目三六 橄榄三七 龙眼三八 椹三九 荔支四0 益智四一 桶四二 ●子四三 豆蔻四四 榠四五 余甘四六 蒟子四七 芭蕉四八 扶留四九 菜茹五0 竹五一 笋五二 荼五三 蒿五四 菖蒲五五 薇五六 萍五七 石□五八 胡荾五九 承露六0 凫茈六一 菫六二 芸六三 莪蒿六四 葍六五 苹六六 土瓜六七 苕六八 荠六九 藻七0 蒋七一 羊蹄七二 菟葵七三 鹿豆七四 藤七五 藜七六 ●七七 薕七八 蘧蔬七九 芺八0 茿八一 蕵芜八二 隐荵八三 守气八四 地榆八五 人苋八六 莓八七 鹿□八八 蒌蒿八九 藨九0 藄九一 覆葐九二 翘摇九三 乌蓲九四 ●九五 荆葵九六 窃衣九七 东风九八 ●九九 ●一00 莓一0一 荁一0二 □一0三 木一0四 桑一0五 棠棣一0六 棫一0七 栎一0八 桂一0九 木绵一一0 欀木一一一 仙树一一二 莎木一一三 槃多一一四 缃一一五 娑罗一一六 榕一一七 杜芳一一八 摩厨一一九 都句一二0 木豆一二一 木堇一二二 木蜜一二三 枳柜一二四 朹一二五 夫栘一二六 ●一二七 木威一二八 榞木一二九 韶一三0 君迁一三一 古度一三二 系弥一三三 都咸一三四 都桷一三五 夫编一三六 乙树一三七 州树一三八 前树一三九 石南一四0 国树一四一 楮一四二 □一四三 梓棪一四四 ●母一四五 五子一四六 白缘一四七 乌臼一四八 都昆一四九 附录一宋以来齐民要术校勘始末述评 引言 北宋系统本 校刊较精的崇文院刻本 错误很多、另有特长的日本金泽文库抄本 猪饲彦博“校宋本” 南宋本校改的得失 龙舒刻本及黄、劳校宋本 唯一完帙不缺的宋本--明抄南宋本 从农桑辑要看元代的校改 明代刻本的严重错乱 开始错乱的湖湘刻本 校刊最坏的秘册汇函--津逮秘书本及其不良影响 《津逮》本在国外的贻误--日本山田罗谷刻本 清代勘误工作的努力及其成就 勘误工作的两大系统 吾点系统本的来历及其发展经过 吾点的精确校勘 渐西村舍本校勘的疏浅 黄麓森校本的比较深入 黄廷鉴系统的初校本--《学津讨原》本 黄廷鉴的进一步校勘 张定均和张步瀛的累续加校 现代科学知识的整理 《齐民要术今释》 日译本《齐民要术》 附录二《齐民要术》主要版本的流传 引言 北宋崇文院刻本 日本金泽文库旧抄卷子本 南宋张辚刻本 南宋本的明代抄本 元代刻本的推测 明代马直卿刻本 明末胡震亨--毛晋刻本 日本山田罗谷刻本及仁科干覆刻本 清代张海鹏刻本 清末袁昶刻本(渐西村舍本) 附录三本书引用古文献书目 [book_title]序 《史记》曰(一):“齐民无盖藏。”如淳注曰:“齐,无贵贱,故谓之齐民者,若(二)今言平民(三)也。”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 盖神农为耒耜,以利天下;尧命四子【一】,敬授民时;舜命后稷,食(四)为政首;禹制土田,万国作乂【二】;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 《管子》曰(五):“一农不耕,民有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寒者。”“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丈人曰(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传曰(七):“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古(八)语曰:“力能胜贫,谨能胜祸。”盖言勤力可以不贫,谨身可以避祸。故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国以富强;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战之赏,倾夺邻国而雄诸侯(九)。 《淮南子》曰(十):“圣人不耻身之贱也,愧道之不行也;不忧命之长短,而忧百姓之穷。是故禹为治水,以身解于阳盱之河;汤由苦旱,以身祷于桑林之祭【三】。……神农憔悴,尧瘦□,舜黎黑,禹胼胝。由此观之,则圣人之忧劳百姓亦甚矣。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勤,思虑不用,而事治求赡【四】者,未之闻也。”“故田者不强,囷仓不盈;将相不强,功烈【五】不成。” 《仲长子》曰(十一):“天为之时,而我不农,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时雨降焉,始之耕田,终之簠、簋【六】,惰者釜之,勤者钟【七】之。矧夫不为,而尚【八】乎食也哉?”《谯子》曰(十二):“朝发而夕异宿【九】,勤则菜盈倾筐。且苟无(十三)羽毛,不织不衣;不能茹草饮水,不耕不食。安可以不自力哉?” 晁错曰(十四):“圣王在上,而民不冻不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为开其资财之道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体寒不得衣,慈母不能保其子,君亦安能以有民?……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粟、米、布、帛,……一日不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刘陶曰(十五):“民可百年无货,不可一朝有饥,故食为至急。”陈思王曰(十六):“寒者不贪尺玉而思短褐【一0】,饥者不愿千金而美一食。千金、尺玉至贵,而不若一食、短褐之恶者,物时有所急也。”诚哉言乎! 神农、仓颉,圣人者也;其于事也,有所不能矣。故赵过始为牛耕【一一】,实胜耒耜之利;蔡伦立意造纸,岂方缣、牍之烦【一二】?且耿寿昌之常平仓【一三】,桑弘羊之均输法【一四】,益国利民,不朽之术也。谚曰:“智如禹、汤,不如尝更(十七)。【一五】”是以樊迟【一六】请学稼,孔子答曰:“吾不如老农。”然则圣贤之智,犹有所未达,而况于凡庸者乎? 猗顿【一七】,鲁穷士,闻陶朱公富,问术焉。告之曰:“欲速富,畜五牸(十八)。”乃畜牛羊,子息万计。九真、庐江,不知牛耕,每致困乏。任延【一八】、王景【一九】,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岁岁开广,百姓充给。炖煌不晓作耧犁;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皇甫隆【二0】乃教作耧犁,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又炖煌俗,妇女作裙,挛(十九)缩如羊肠,用布一匹。隆又禁改之,所省复不赀。茨充【二一】为桂阳令,俗不种桑,无蚕织丝麻之利,类皆以麻枲头贮衣【二二】。民惰窳羊主切,少粗【二三】履,足多剖裂血出,盛冬皆然火燎炙。充教民益种桑、柘,养蚕,织履,复令种纻麻【二四】。数年之间,大赖其利,衣履温暖。今江南知桑蚕织履,皆充之教也。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二十)细草,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崔寔【二五】为作纺绩、织纴之具以教,民得以免寒苦。安在不教乎? 黄霸【二六】为颍(二一)川,使邮亭、乡官【二七】,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鳏、寡、孤、独,有死无以葬者,乡部书言,霸具为区处:某所大木,可以为棺;某亭豚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袭遂【二八】为渤海,劝民务农桑,令口种一树(二二)榆,百本□【二九】,五十本葱,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鸡(二三)。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春夏不得不趣田亩,秋冬课【三0】收敛,益蓄果实、菱、芡。吏民皆富实。召信臣【三一】为南阳,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躬劝农耕,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三二】,稀有安居。时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渎,起水门、提阏【三三】,凡数十处,以广溉灌,民得其利,蓄积有余。禁止嫁娶送终奢靡,务出于俭约。郡中莫不耕稼力田。吏民亲爱信臣,号曰“召父”。僮种(二四)【三四】为不其令,率民养一猪,雌鸡四头,以供祭祀,死买棺木。颜斐【三五】为京兆,乃令整阡陌,树桑果;又课以闲月取材,使得转相教匠【三六】作车;又课民无牛者,令畜猪,投贵时卖,以买牛。始者民以为烦,一二年间,家有丁【三七】车、大牛,整顿丰足。王丹【三八】家累千金,好施与,周人之急。每岁时农收后,察其强力收多者,辄历载酒肴,从而劳之,便于田头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肴而去;其惰□者,独不见劳,各自耻不能致丹,其后无不力田者,聚落以至殷富。杜畿【三九】为河东,课民畜牸(二五)牛、草马【四0】,下逮鸡、豚,皆有章程,家家丰实。此等岂好为烦扰而轻费损哉?盖以庸人之性,率之则自力,纵之则惰窳耳。 故《仲长子》曰:“丛林之下,为仓庾之坻【四一】;鱼鳖之堀【四二】,为耕稼之场者,此君长所用心也。是以太公封而斥卤播嘉谷,郑、白【四三】成而关中无饥年。盖食鱼鳖而薮泽之形可见,观草木而肥硗之势可知。”又曰:“稼穑不修,桑果不茂,畜产不肥,鞭之可也;杝(二六)落不完,垣墙不牢,扫除不净,笞之可也【四四】。”此督课之方也。且天子亲耕,皇后亲蚕,况夫田父而怀窳惰乎? 李衡【四五】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树。临死敕儿曰:“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矣。”吴末,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恒称【四六】太史公所谓“江陵千树橘,与千户侯等”者也。樊重【四七】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此种殖(二七)之不可已已也。谚曰:“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此之谓也。 《书》曰(二八):“稼穑之艰难。”《孝经》曰(二九):“用天之道,因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论语》曰(三十):“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汉文帝曰:“朕为天下守财矣,安敢妄用哉!”孔子曰(三一):“居家理,治可移于官。”然则家犹国,国犹家,是以家贫则思良妻,国乱则思良相,其义一也。 夫财货之生,既艰难矣,用之又无节;凡人之性,好懒惰矣,率之又不笃;加以政令失所,水旱为灾,一谷不登,胔腐(三二)相继:古今同患,所不能止也,嗟乎!且饥者有过甚之愿,渴者有兼量之情。既饱而后轻食,既暖而后轻衣。或由年谷丰穣,而忽于蓄积;或由布帛优赡,而轻于施与:穷窘之来,所由有渐。故《管子》曰(三三):“桀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二里,而用有余,天非独为汤雨菽、粟也。”盖言用之以节。 《仲长子》曰(三四):“鲍鱼【四八】之肆,不自以气为臭;四夷之人,不自以食为异:生习使之然也。居积习之中,见生然之事,夫孰自知非者也?斯何异蓼中之虫,而不知蓝之甘乎?” 今采捃经传,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起自耕农,终于醯、醢【四九】,资生之业,靡不毕书,号曰《齐民要术》。凡九十二篇,束(三五)为十卷。卷首皆有目录,于文虽烦,寻览差易。其有五谷、果、蓏非中国【五0】所殖者,存其名目而已;种莳之法,盖无闻焉。舍本逐末,贤哲所非,日富岁贫,饥寒之渐,故商贾之事,阙而不录。花草之流,可以悦目,徒有春花,而无秋实,匹诸浮伪,盖不足存。鄙意晓示家童【五一】,未敢闻之有识,故丁宁周至,言提其耳,每事指斥,不尚浮辞。览者无或嗤焉。 (一) 见《史记.平准书》,“盖藏”作“藏盖”。 (二) “若”,金抄作“若古”,“古”是衍文;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又讹“若”为“者”,变成“者古”,不通;张校作“者若”。按《史记.平准书》如淳注的原文是:“齐等无有贵贱,故谓之齐民,若今言平民矣。”张校多“者”字亦通,故从张校。 (三) 注中三“民”字,原均作“人”,系唐人避唐太宗李世民之名改,宋以后一直沿用未改。《史记.平准书》原文作“民”,兹据以改复。 (四) 金抄、黄校、张校作“是”,明抄、湖湘本等作“食”。按本段全文系节引自《汉书.食货志》,此句《食货志》原文是:“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是为政首。”《要术》既删去“以黎民祖饥”,应以明抄作“食”为长,故从明抄。 (五) 见《管子.揆度》篇,又见《轻重甲》篇,文字稍异。下面“仓廪实”云云,见《管子.牧民》篇,二“知”字上均多“则”字。 (六) 《论语.微子》篇:“子路从(孔子)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 (七) 见《左传.宣公》十二年,“人生”作“民生”。《要术》作“人”,可能也是唐人避改的。 (八) 明抄、湖湘本无“古”字,金抄及《辑要》引有。 (九) “故李悝……而雄诸侯”,节采自《汉书.食货志》。《食货志》原文是:“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国以富强。及秦孝公用商君,……急耕战之赏,……倾邻国而雄诸侯。” (十) 见《淮南子》(《四部丛刊》本)《脩务训》,文字稍异。其中“阳盱”作“阳眄”,字书无“眄”字,疑误。 (十一)《隋书.经籍志》着录有《仲长子昌言》十二卷。《昌言》系东汉仲长统撰,现已失传。《后汉书.仲长统传》采录其《昌言》中《理乱》等三篇,是极小一部分。唐.魏征等《群书治要》中收有“《仲长子昌言》”,与崔寔《政论》合成一卷,亦极简略。《要术》所引仲长统各条,均不见此二书所采录。其引文引到哪里为止,只能主观地就文义推断。 (十二)《谯子》,或出三国蜀谯周,或出他人。书已佚。 (十三)各本均作“有”,《辑要》引作“无”。“不织不衣”,循下句例应作“不织则不衣”解释,不作“可以不织不衣”解释,则此处应作“无”。 (十四)晁错语节引自《汉书.食货志》,文字无甚差别。 (十五)刘陶语见《后汉书.刘陶传》,文同。 (十六)陈思王即曹植(子建)。今传《曹子建集》,已非完帙,不载此段语句。《艺文类聚》卷五“寒”引曹植所上表中有此记载,文句稍异,并有脱文。 (十七)金抄、明抄作“尝更”;黄校作“常更”,“常”应作“尝”;湖湘本、《津逮》本等作“常耕”,讹。宋陆佃《埤雅》卷五“羝”引《要术》(虽未标明,实出《要术》)作“更尝”,陆游《感旧》诗自注引《要术》亦作“更尝”,证明金抄的正确。因“汤”属阳韵,“更”属庚韵,古韵阳、庚同部,故汤、更相协,正合古谚形式。后世汤、尝相协,乃倒“尝更”为“更尝”。 (十八)黄校、张校、明抄作“□”,无此字,误;金抄、湖湘本作“牸”,《孔丛子》原文亦作“牸”,音字,是母畜的通称,兹据改。 (十九)明抄、湖湘本作“孪”,是双生子,误;金抄、《津逮》本等及《三国志.魏志》引《魏略》均作“孪”,指裙的过分褶叠费料,兹据改。 (二十)“积”,金抄、明抄作“种”,误;据湖湘本等及《后汉书.崔寔传》改正。 (二一)“颍”,明抄、湖湘本等作“颖”,误;据金抄、渐西本及《汉书.黄霸传》改正。 (二二)金抄、黄校、张校作“树”,同《汉书.龚遂传》;明抄、湖湘本等作“株”。 (二三)金抄及《辑要》引《要术》作“五鸡”,他本作“五母鸡”。按《要术》文句全同《汉书.龚遂传》,《龚遂传》亦无“母”字,故从金抄。 (二四)金抄、黄校、明抄作“僮种”,张校作“童种”,湖湘本、《津逮》本等作“童恢”。兹从金抄,参看注释〔三四〕。 (二五)明抄误作“□”,据金抄、湖湘本等及《魏志.杜畿传》改正。 (二六)各本均作“柂”,讹。《说文》:“杝,落也。”《通俗文》:“柴垣曰杝。”即篱笆。音豸,又音移。段玉裁注《说文》:“《齐民要术》引《仲长子》曰:‘柂落不完,……’柂者,杝之误。”兹据改。 (二七)明抄作“植”,兹依金抄作“殖”。 (二八)见《尚书.无逸》篇。 (二九)见《孝经.庶人章》,“因”作“分”。按此字有今、古文之异,今文作“分”,古文作“因”。《要术》采用古文。今本《孝经》为李隆基(唐玄宗)注本,采用今文作“分”。 (三十)见《论语.颜渊》篇。 (三一)孔子语出《孝经.广扬名章》,“治”上多“故”字。此“故”字湖湘本等有,金抄、黄校、明抄无。《孝经》邢昺疏:“先儒以为‘居家理’下阙一‘故’字,御注加之。”“御注”即李隆基注。可见此字原来没有,始加于唐。湖湘本等据加,非。 (三二)金抄、黄校、张校作“履”,明抄、湖湘本等作“腐”。按“胔”音疵,指尸体腐烂,与“腐”为复词,自可解释。“履”是步履,“胔履相继”,虽可解释为腐尸如步履之相继,接踵而来,如《新唐书.李栖筠传》所谓“死徙踵路”,亦即卷二《种芋》篇“饿死满道,白骨交横”的意思,但以作“腐”较明允,故从明抄。 (三三)《管子》卷二三《地数》篇:“昔者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天非独为汤雨菽、粟,而地非独为汤出财物也。” (三四)《仲长子》语,不见今传仲长统《昌言》,已在校记(十一)说明。此段语句,究竟至何处止为《仲长子》原文,很难确定。现在暂将全段作为《仲长子》原文。 (三五)金抄作“束”,他本作“分”。当时写书卷束成“卷”,故从金抄。 【一】 《汉书.食货志》:“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四子指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后亦简称羲和。事出《尚书.尧典》,记载尧命四人厘定春夏秋冬四时,以正农时。 【二】 《汉书.食货志》:“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万国作乂。”事出《禹贡》。“乂”是治理的意思。 【三】 “祭”通“际”,不是祭祀。“桑林之祭”,《淮南子.脩务训》作“桑山之林”,而《主术训》迳作“桑林之际”。又《本经训》:“禽(即擒字)封狶(大猪)于桑林。”高诱注:“桑林,汤所祷旱‘桑山之林’。”故“桑林之祭”,意即桑山之林际。《春秋繁露》卷十六《祭义》:“祭之为言,际也。”《广雅.释言》:“祭,际也。”上文“以身解于阳盱之河”,《淮南子》高诱注:“为治水解祷,以身为质。解读解除之解。”谓以身为质,为解除洪水灾害祈祷,也就是决心要把洪水治好,不惜捐躯献身之意。阳盱河,高注:“在秦地。”盱音吁。 【四】 “求赡”,需要得到满足,生活过得好。 【五】 高诱注:“烈,业也。” 【六】 “簠、簋”,古时盛食物的器具,竹木制或铜制。簠,音甫,外方内圆;簋,音轨,外圆内方。但型制亦有小异者。 【七】 “釜”、“钟”,古时量器名称。釜是六斗四升,钟是六石四斗。《左传.昭公三年》:“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 【八】 “尚”,侥幸妄想的意思。《汉书.叙传上》:“尚粤其义。”颜师古注:“尚,庶几也,愿也。”《诗经.卫风.兔爰》孔颖达疏:“易曰:庶,幸也;几,觊也。是庶几者,幸觊之意也。”上文“矧夫”是何况的意思。 【九】 “异宿”,指歇宿时有远近,因为走得快的已赶到前站,走得慢的还掉在后头,这是对下一句作比喻。 【一0】“短褐”,粗麻短衣。 【一一】赵过,汉武帝时任“搜粟都尉”(中央高级农官),曾总结农民经验创制成一种“三犁共一牛”的新农具(即今耧车),见卷一《耕田》篇引崔寔《政论》文。他教导和推广“代田法”和这种新农具的事迹与成效《汉书.食货志》有详细记述(卷一《种谷》篇引载其全文)。但牛耕不始于赵过,赵过只是在原已用牛耕的基础上有所改进。 【一二】“缣”是细绢,“牍”是竹木简,有纸以前的文字,写在这些上面,即所谓“竹、帛”。其缺点是缣帛贵,竹、木简笨重。“方”是“比”的意思。这是说自东汉蔡伦用植物纤维改进造纸方法后,比起过去来,就没有用“缣、牍”那样烦费了。事见《后汉书.蔡伦传》。 【一三】西汉宣帝时,耿寿昌建议在边郡修建仓库,谷贱时以较高的价格买进,贵时以较低的价格卖出,以调节粮价,叫做“常平仓”。事见《汉书.食货志》。 【一四】桑弘羊的“均输法”,在经过试办阶段后,于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一一○年)正式施行于全国。办法是把各地一向为商人所争购贩运牟利的产品,列为人民向政府缴纳的实物贡赋(即将原征贡赋的品类改变),由政府直接征收掌握,除一部分按需要迳运京都长安外,其余都由当地转运到市价较高的地方卖去,把钱交回中央。这就是所谓“均输”。主要目的在平抑物价,防止商人投机倒把,而增加中央收入。事见《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 【一五】“尝”是曾经,“更”是经历。这句古语是说,即使聪明如禹汤,终不如亲身实践得来的知识高明。 【一六】樊迟,孔子弟子,事见《论语.子路》篇。 【一七】猗顿,春秋时人,在猗氏(今山西临猗县,一说安泽县)牧养牛羊致富。事出《孔丛子》卷五《陈士义》篇,有较详记载。所载陶朱公(即范蠡)语作:“子欲速富,当畜五牸。”《要术》卷六《养牛马驴骡》篇再引此句同《孔丛子》。“五牸”,据《养牛马驴骡》篇注文,指牛、马、猪、羊、驴五种母畜。《史记.货殖列传》及《汉书.食货志》均称猗顿以盐业致富,无繁殖牛羊致富说法。 【一八】任延,自汉光武初年至汉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六十八年)病卒,历任九真、武威、颍川、河内四郡太守。在九真四年。事见《后汉书》及《东观汉记.任延传》。“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岁岁开广,百姓充给”一段文字,见于《后汉书.任延传》,指任延。王景事迹,与此相类,故《要术》连类并称,参看注释【一九】。三百年后俞益期迁居其地,记述自任延教导犁耕以来,有“白田”、“赤田”的两熟稻,“米不外散,恒为丰国”(参看卷十“稻〔二〕”注释【一】)。 【一九】王景是东汉着名水利专家,治理黄河,着有功绩。《后汉书.王景传》称景于汉章帝建初八年(公元八十三年)任庐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芍陂是我国最早的大型蓄水陂塘,“陂径百里,灌田万顷”(王景传李贤注)。今安徽寿县安丰塘是其遗址,但已淤缩很多。庐江郡治在今安徽庐江县。 【二0】皇甫隆,三国魏时人,嘉平(公元二四九至二五三年)中任炖煌太守。《三国志.魏志》卷十六《仓慈传》注引《魏略》称:“初,炖煌不甚晓田,常灌溉滀水,使极濡洽,然后乃耕。又不晓作耧犁、用水。及种,人牛功力既费,而收谷更少。隆到,教作耧犁,又教衍溉。岁终率计,其所省庸力过半,得谷加五。”下文接叙节省裙料一事,《要术》文句,全同《魏略》。“耧犁”即耧车。皇甫隆不仅向炖煌地区传进播种器,并且还改进了耕作和灌溉技术,所以得到增产。 【二一】茨充,汉光武时继卫飒任桂阳太守,事迹见《东观汉记》及《后汉书.茨充传》,前者较详,后者简略。《要术》说茨充任桂阳县令,与本传不同。核对《要术》材料来源,似出《东观汉记》,如非《汉记》有残阙,疑即《要术》有误字。桂阳郡治,在今湖南郴县。桂阳县即今广东连县。“今江南知桑蚕织履,皆充之教也。”《东观汉记》原有,非《要术》所加,原文是:“至今江南颇知桑蚕织履,皆充之化也。”因此“今”指《茨充传》写作的时代,不是贾思勰时代。 【二二】崔鸿《十六国春秋》:“王延,后母遇之无道,恒取铺穣及败麻头,与延贮衣。”这里“以麻枲头贮衣”,当时没有棉花,当地又不知养蚕,用废麻头装进夹衣中取暖。“枲”音喜,大麻雄株。“麻枲头”是缉绩麻缕过程中剔剩下来的杂乱麻纤维,也叫“麻脚”。 【二三】“粗”是南楚人称麻鞋草履的俗名,这里不是“粗”的异写字。扬雄《方言》卷四:“屝、屦、粗、履也。……南楚、江、沔之间,总谓之粗。”史游《急就篇》颜师古注:“粗者,麻枲杂履之名也,南楚、江、淮之间,通谓之粗。”字亦作“●”,《释名.释衣服》:“荆州人曰●,丝、麻、韦、草,皆同名也。●,措也,言所以安措足也。”《说文》:“●,艸履也。”清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即引《东观汉记》“少粗履”此句以证释说文“●”字。桂阳地属南楚,茨充正用了当地的方言,《茨充传》是根据茨充的材料写的。上文“窳”,音羽,懒的意思。 【二四】“纻麻”即苎麻。 【二五】崔寔,东汉后期汉桓帝时人,着有《四民月令》和《政论》。二书均已失传,《要术》各篇均有引到,特别是《四民月令》,由于《要术》的引录,最早保存了大量的资料。崔寔事迹见《后汉书.崔寔传》。五原郡大致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五原、临河及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西部地区。 【二六】黄霸,汉武帝末年做过“均输长”,汉宣帝时二次出任颍川太守,先后八年。后累迁至丞相。《要术》所述事迹,节引自《汉书.黄霸传》。颍川郡治在今河南禹县。 【二七】据《汉书.黄霸传》颜师古注,“邮亭”指传送文书的止歇站(即驿站),“乡官”指乡政府办事处,当然也包括其基层小吏,即所谓“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赋税、诉讼)、“游徼”(掌治安)。下文“乡部”,即指乡办事处。 【二八】龚遂,汉宣帝时年七十余,初任渤海太守。《要术》所述事迹,出自《汉书.龚遂传》。渤海郡约有今河北省滨海地区。龚遂、黄霸,世称“良吏”,文献上往往“龚黄”并称。 【二九】“□”即“薤”字。 【三0】“课”,指检查考核其收获多少,是否达到预期的标准?下文“督课”则指督促与课罚。 【三一】召信臣,稍后于龚遂,曾任零陵、南阳、河南三郡太守,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三十三年)征为少府。《要术》所述,节引自《汉书召信臣传》。南阳郡有今河南省西南部和湖北省北部偏西地区。 【三二】“乡亭”是汉代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单位,即所谓“十里一亭,十亭一乡”。(《汉书.百官公卿表》)《易经.序卦》:“离者,丽也。《说文》:“丽,旅行也。”《诗经.小雅.鱼丽》毛《传》:“丽,历也。”是“离”即经历之意。《要术》语出《汉书》,《汉书.西域传上》“离一二旬”,颜师古注:“离,亦历也。”证明“离乡亭”意即“历乡亭”,不是离开乡亭。此句意谓召信臣进入农村,随在止宿,其止宿之处,经历各乡各亭,很少呆在太守衙门里。 【三三】“水门”即水闸。“阏”音遏,作“堰”字用。《汉书》颜师古注:“所以壅水。”周寿昌《汉书注校补》:“提即堤字。”《汉书补注》引钱大昕:“提阏即堤堰。” 【三四】范晔《后汉书.童恢传》李贤注称,童恢,谢承《后汉书》作“僮种”。据此,僮种即童恢,《要术》材料,似根据谢承《后汉书》。但《要术》所叙僮种事迹,范晔《后汉书.童恢传》不载。谢承《后汉书》已失传,现在残存的《东观汉记》亦无僮种或童恢传记。二人关系究竟如何,已无从查证。不其县在今山东即墨县。 【三五】《三国志.魏志.仓慈传》:“京兆太守济北颜斐,……为良二千石。”裴松之注引《魏略》:“颜斐,字文林。……黄初(公元二二○至二二六年)初,转为黄门侍郎,后为京兆太守。始京兆从马超破后,民人多不专于农殖。又历数四二千石,取解目前,亦不为民作久远计。斐到官,乃令属县整阡陌,树桑果,……。”下文与《要术》所记相同。但《要术》作“颜裴”,丁国钧《校勘记》:“以其字文林推之,此‘裴’字当为‘斐’之讹”,兹据《魏略》改作“斐”。汉代的京兆尹,魏改称京兆郡,郡治在今西安附近。 【三六】“匠”指制车技艺。 【三七】“丁”,坚实的意思。 【三八】王丹,东汉初人,《后汉书》及《东观汉记》均有传。下文“□”,同“懒”。 【三九】杜畿,东汉末魏初人,任河东太守十六年。《三国志.魏志》有传。《要术》所叙,与《魏志》相同。河东郡在今山西省西南隅。 【四0】“草马”即母马。 【四一】《诗经.小雅.甫田》:“曾孙之庾,如坻如京。”廪积为仓,露积为庾。京、坻皆有高丘之义,这里是说谷物堆积得象高丘那样,形容很多。 【四二】“堀”通“窟”。 【四三】“郑”,指秦王政(即秦始皇)元年(公元前二四六年)韩国水利专家郑国主持开凿的郑国渠;“白”,指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九十五年)白公主持修凿的白渠。二渠均引泾水灌溉,使关中农产获得丰收。 【四四】仲长统时期封建庄园在形成中,大小庄园主役使着大量的和不少的“奴客”,这里用鞭打、杖揍的办法对付他们,充分暴露庄园主对男女“奴客”的残酷。 【四五】李衡,三国时仕于吴,后出任丹杨太守。《吴志.孙休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李衡,……汉末入吴。……后尝为诸葛恪司马。……恪被诛,求为丹阳太守。……衡每欲治家,妻辄不听。后密遣客(按指“佃客”、“奴客”)十人,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种甘橘千株。临死敕儿曰:‘汝母恶吾治家,故穷如是。然吾州里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可足用耳。’……吴末,衡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晋咸康(公元三三五-三四二年)中,其宅上枯树犹在。”《水经注》卷二七“沅水”并载其事:“沅水又东历龙阳县之泛洲。洲长二十里,吴丹杨太守李衡植柑于其上。”武陵郡的龙阳县,吴置,在今湖南汉寿县,地当沅江入洞庭湖处。“泛”同“泛”,“泛洲”指湖中大片的淤积洲。“甘”即“柑”字。又东晋习凿齿《襄阳耆旧传》亦载其事,但说“汉末为丹阳太守”。李衡妻是习竺之女,与习凿齿同族。 【四六】“恒称”云云,是李衡自己常说的话。李衡死后,其子将千树柑橘的话告知母亲。其母从七八年前忽然不见了十户“奴客”和李衡常说的话联系起来推测,才知道有在龙阳营植柑园的事。这常说的话就是:“汝父恒称太史公言:‘江陵千树橘,当封君家。’”上一注释所引《襄阳记》等三项资料均有是项记载。太史公语见《史记.货殖列传》。 【四七】樊重,汉光武刘秀的外祖。《要术》所述,见《后汉书.樊重传》,文句全同。 【四八】“鲍鱼”,即腌鱼,不是鳆鱼(石决明)。《释名.释饮食》:“鲍鱼,鲍,腐也,埋藏奄使腐臭也。”“奄”即“腌”字。参看卷七《货殖》篇“鮿、鲍千钧”颜师古注。 【四九】“醯”音兮,原义是酸,这里包括《要术》制醋、作菹和酿造各法。“醢”音海,原义是肉酱,引申为“烹”,这里包括各种酱、豉和酱藏食物以及腌腊、烹调各法。 【五0】“中国”,指我国北方(主要是后魏的疆域)。 【五一】“家童”,指“家客”、“奴客”,不是贾家的年轻子弟。《说文》●部:“童,男有□(按即罪字)曰奴,奴曰童。”说明“童”指奴隶。而童子的童,古作“僮”,《说文》:“僮,未冠也。”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正称“小儿僮女”。和贾思勰同时稍后的颜之推则亦称“奴客”为“家童”,如《颜氏家训.治家》篇:“家童八百,誓满一千。”卢文弨解释说:“古僮仆作‘童’,童子作‘僮’;后乃互易。”《要术》卷三《芜菁》篇:“三载得一奴”,“二十载得一婢”,卷七《造神曲并酒》篇有“奴客”,这些都包括在当时所谓“家童”的范围之内。 [book_title]杂说 夫治生之道,不仕则农;若昧于田畴,则多匮乏。只如稼穑之力,虽未逮于老农;规画之间,窃自同于“后稷【一】”。所为之术,条列后行。 凡人家营田,须量己力,宁可少好,不可多恶。假如一具牛【二】,总营得小亩三顷--据齐地大亩,一顷三十五亩也【三】。每年一易(二),必莫频种。其杂田地,即是来年谷资【四】。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悦以使人,人忘其劳。且须调习器械,务令快利;秣饲牛畜,事须肥健;抚恤其人,常遣欢悦。 观其地势,干湿得所,禾(三)秋收了,先耕荞麦地,次耕余地。务遣深细,不得趁多。看干湿,随时盖磨【五】着切【六】。见世人耕了,仰着土块,并待孟春盖,若冬乏水(四)雪,连夏亢阳,徒道秋耕不堪下种。无问耕得多少,皆须旋【七】盖磨如法。 如一具牛,两个月秋耕,计得小亩三顷。经冬加料喂。至十二月内,即须排比农具使足。一(五)入正月初,未开阳气上【八】,即更盖所耕得地一遍。 凡田地中有良有薄者,即须加粪粪之。 其踏粪法:凡人家秋收治田后,场上所有穣、谷●【九】等,并须收贮一处。每日布牛脚下,三寸厚;每平旦收聚堆积之;还依前布之,经宿即堆聚。计经冬一具牛,踏成三十车粪。至十二月、正月之间,即载粪粪地。计小亩亩别用五车,计粪得六亩。匀摊,耕,盖着,未须转【一0】起。 自地亢后,但所耕地,随饷【一一】盖之;待一段总转了,即横盖一遍。计正月、二月两个月,又转一遍。 然后看地宜纳粟:先种黑地、微带下地【一二】,即种糙种【一三】;然后种高壤白地。其白地,候寒食【一四】后榆荚盛时纳种。以次种大豆、油麻等田。 然后转所粪得地,耕五、六遍。每耕一遍,盖两遍,最后盖三遍。还纵横盖之。候昏房、心中【一五】,下黍种无问。 谷,小亩一升下子,则稀穊【一六】得所。 候黍、粟苗未与垄齐,即锄一遍。黍经五日,更报【一七】锄第二遍。候未蚕老毕,报锄第三遍。如无力,即止;如有余力,秀后更锄第四遍。油麻、大豆,并锄两遍止,亦不厌早锄。谷,第一遍便科定【一八】,每科只留两茎,更(六)不得留多。每科相去一尺(七)。两垄头空,务欲深细。第一遍锄,未可全深;第二遍,唯深是求;第三遍,较浅于第二遍;第四遍较浅(八)【一九】。 凡荞麦,五月耕;经二(九)十五日,草烂得转;并种,耕三遍【二0】。立秋前后,皆十日内种之。假如耕地三遍,即三重着子。下两重子黑,上头一重子白,皆是白汁(十),满似如浓【二一】,即须收刈之。但对梢相答铺之,其白者日渐尽变为黑,如此乃为得所。若待上头总黑,半已下黑子,尽总落矣。 其所粪种黍地,亦刈黍了(十一),即耕两遍,熟盖,下糠(十二)麦。至春,锄三遍止。 凡种小麦地,以五月内耕一遍,看干湿转之,耕三遍为度。亦秋社后即种。至春,能锄得两遍最好。 凡种麻地,须耕五、六遍,倍盖之。以夏至前十日下子。亦锄两遍。仍须用心细意抽拔全稠闹【二二】细弱不堪留者,即去却。 一切但依此法,除虫灾外,小小旱,不至全损。何者?缘盖磨数多故也。又锄耨以时。谚曰:“锄头三寸泽”,此之谓也。尧汤旱涝之年【二三】,则不敢保。虽然,此乃常式。古人云:“耕锄不以水旱息功,必获丰年之收。” 如去城郭近,务须多种瓜(十三)、菜、茄子等,且得供家,有余出卖。只如十亩之地,灼然【二四】良沃者,选得五亩,二亩半种葱,二亩半种诸杂菜;似校平(十四)者种瓜、萝卜。其菜每至春二月内,选良沃地二亩熟,种葵【二五】、莴苣。作畦,栽蔓菁【二六】,收子。至五月、六月,拔诸菜先熟者(十五),并须盛裹(十六),亦收子讫。应空闲地种蔓菁、莴苣、萝卜等,看稀稠锄其科。至七月六日、十四日【二七】,如有车牛,尽割卖之;如自无车牛,输(十七)与人。即取地种秋菜。 葱,四月种。萝卜及葵,六月种。蔓菁,七月种。芥,八月种。瓜,二月种;如拟种瓜四亩,留四月种,并锄十遍。蔓菁、芥子,并锄两遍。葵、萝卜,锄三遍。葱,但培(十八)锄四遍。白豆、小豆,一时种,齐熟,且免摘角。但能依此方法,即万不失一。 (一) 《要术》卷三另有《杂说》篇,这个放在卷前的“杂说”,非贾思勰原作,已为研究《要术》者所公认。 (二) 明抄作“二易”,不通,误;兹据金抄、黄校、张校、湖湘本等作“一易”。 (三) 黄校、张校、明抄作“示”,误;湖湘本、《津逮》本作“凡”,系出后人更改;仅金抄作“禾”,指“五谷”的通名,可能对(本篇称谷子为“谷”或“粟”,不称“禾”)。但这个通称在本篇不但别无二例,而且在这里也很突兀,依据本篇作者用词特点,“禾”也可能原是“亦”字。“亦”是“但”、“只要”的意思,下文“亦刈黍了”,即作此解。 (四) 黄校、明抄作“冰”,误;兹据金抄作“水”。 (五) 明抄、湖湘本等作“一”,金抄、黄校作“亦”。“一”字较胜。 (六) 黄校、张校、明抄作“要”,兹从金抄、湖湘本作“更”。 (七) 《要术》中所有“尺”字,黄校、张校、明抄均作“赤”(明抄有个别例外),金抄均作“尺”。古代“赤”与“尺”通,但今已不通行,且院刻亦作“尺”,兹一律采用“尺”字。 (八) 金抄、张校、黄校刘录及明抄等均作“较浅”;黄校陆录作“较浅于第三遍”,非。 (九) 明抄、湖湘本作“三”,兹据金抄作“二”,《辑要》引亦作“二”。 (十) 金抄作“●”,明抄作“汗”,均讹;兹从黄校、张校、湖湘本等作“汁”。《辑要》引作“皆有白汁满如浓”。 (十一)各本均讹作“子”,仅金抄作“了”,是唯一正确的字。 (十二)各本均作“糠”,疑“穬”之讹。穬麦即裸大麦,亦称元麦。 (十三)本段内四“瓜”字,金抄、明抄均作“众”(院刻残页剩有后二瓜字,亦作“众”),明清刻本均作“瓜”,黄校、张校未校出,可能亦作“瓜”。按“众”即“菰”字,是茭白,也许本篇作者习惯上写“瓜”为“众”,犹“果”之写作“□”。但在这里易致混淆,兹一律改作“瓜”。 (十四)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邵平”,但明抄“邵”字不像明抄抄写者同一人的写体,疑原系空白而由后人据明刻本添补;湖湘本则眉上刻有校语说:“‘似邵平者’,恐讹”;金抄、黄校、张校作“校平”。按邵平以种瓜着称(见卷二《种瓜》篇),但史籍并无种萝卜记载,湖湘本校语已疑其误。“校”通“较”,如将“似”字改作“以”字,则“以较平者种瓜、萝卜”,差可解释,惟“平”如指其余五亩比较平常的地或较平坦的地,则词义仍有未周。这是一个还没有解决的问题。 (十五)黄校、湖湘本等有“者”字,院刻、金抄、明抄无。 (十六)两宋本作“盛裹”,湖湘本、《津逮》本讹作“胜衰”。惟“并须盛裹,亦收子讫”,疑应倒作“亦收子讫,并须盛裹”,则“盛裹”指种子贮藏,比较合适。 (十七)院刻、金抄等作“输”,明抄讹作“轮”。“输”指就地成批地割卖。 (十八)院刻、金抄等作“培”,明抄讹作“倍”。 【一】 “后稷”,不可能指传说中的后稷这个人,可能指当时流传着的讬名后稷的农书。 【二】 王祯《农书.垦耕》篇:“中原地皆平旷,旱田陆地,一犁必用两牛、三牛或四牛,以一人执之。”《农桑辑要》卷七引《韩氏直说》:“牛一具,三只。”各地情况不同,配合二头以上的牛共挽一犁,叫做“一具牛”。 【三】 这个大小亩的比率,是说小亩三百亩,合齐地大亩一百三十五亩。假定以一百方步为一小亩,以二百四十方步为一大亩(《要术》亩法即系以二百四十方步为一亩,从卷五种白杨、种柳各法,可以推知),则小亩三顷,刚合大亩一百二十五亩,未知“三”字是否“二”字之误?另一种解释,是小亩一顷,合齐地大亩三十五亩。 【四】 “谷资”,指以其地种谷子。 【五】 “盖磨”,亦称“劳”,是耕后碎土和平土的重要农具,主要作用在保墑。王祯《农书》卷一二“劳”:“今亦名劳曰摩,又名盖。凡已耕耙欲受种之地,非劳不可。”又卷二《耙劳篇》:“耙有渠疏之义,劳有盖磨之功。今人呼耙曰渠疏,劳曰盖磨,皆因其用以名之,所以散□去芟,平土壤也。”《要术》本文只称“劳”,或称“摩”,无称“盖”者。 【六】 “切”,密切的意思,以利于保墑。 【七】 “旋”,随即的意思。 【八】 正月初,土温还没有转暖。北方此时一般还是冰冻的时候。“未开阳气上”,指土温还没有转暖时的土面上。 【九】 “●”,字书无此字。按《尔雅.释宫》:“樴谓之杙。”樴、杙既同义,“●”亦应与“●”同义。《广韵》“二十四职”:“●,禾●。”字亦作“□”。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二《瑜伽师地论》卷三九“●□”庄炘注:“麦壳破碎者谓之麦□。”则“谷●”当是指谷壳及断茎残叶之类。 【一0】“转”,指再耕。王祯《农书.垦耕篇》:“初耕曰塌,再耕曰转。”《要术》卷一《耕田》篇:“初耕欲深,转地欲浅。” 【一一】“饷”通“晌”。清祁寯藻《马首农言.方言》篇:“午谓之晌午,晚谓之后晌。”这是北方通语,指一天内的某段时间,这里“随饷”,意即耕过之后就在那时随即盖好。 【一二】“微带下地”,较低下的地。 【一三】《广雅.释诂一》:“造,……始也。”音操,俗以“糙”字借用之。现在河南即称早麦子为“糙麦”。这里“糙种”,即指谷子的早熟品种。 【一四】“寒食”,旧时时节名,在清明节前一日或二日。 【一五】“昏”指黄昏。蔡邕《月令章句》:“日入后漏三刻为昏,日出前漏三刻为明,星辰可见之时也。”“房”、“心”是二星宿名(二十八宿之一)。房宿是“苍龙”七宿的第四宿,心宿是第五宿。“中”,代表方位,指正南方。“候昏房、心中”,是说察候到黄昏时房宿、心宿运行到正南方的那个节候。心宿、房宿也称“火星”。“火星”昏中,在什么月份?《淮南子.主术训》:“大火中,则种黍、菽。”高诱注:“大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建巳,中在南方。”《要术》卷二《黍穄》篇引《尚书考灵曜》:“夏,火星昏中,可以种黍、菽。”小注:“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昏,中在南方。”都在四月。但也有说在五月的,如《尚书.尧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即在五月。《礼记.月令》孔颖达疏说明《月令》“昏中”或“旦中”的节候和历法有不同,是因为“昏、明中星,皆大略而言。”同时地区也有不同。 【一六】“穊”是稠密的意思。 【一七】“报”是快的意思。《礼记.少仪》:“毋拔来,毋报往。”郑玄注:“报,读为赴疾之赴。拔、赴,皆疾也。”后人因以“拔来报往”指来往频数。 【一八】“科定”即定苗。上文“未蚕”,疑应作“末蚕”。 【一九】锄谷要先浅,后深,再浅,这里已明确指出这个原则。群众总结的“头遍间苗要准,二遍扶苗要稳,三遍深锄要狠”,是值得重视的经验。 【二0】“并种,耕三遍”,五月初耕,草烂再耕,连种前耕一遍,共三遍。 【二一】“浓”,假借为“脓”,指其乳白状液汁浓厚如脓。《释名.释形体》:“脓,醲也,汁醲厚也。”“醲”即今“浓”字。《文选》枚乘《七发》:“甘脆肥醲。”“醲”亦作“脓”。“浓”、“醲”、“脓”,古可通假。 【二二】“全稠闹”,指麻苗极为稠密,因而长得细弱,所以要细心地拔去。 【二三】《尚书.尧典》:“汤汤洪水……浩浩滔天。”《管子.山权数》:“汤七年旱。”《汉书.食货志》:“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 【二四】“灼然”,犹言显然。 【二五】“葵”,见卷三《种葵》篇注释【一】。 【二六】“蔓菁”即芜菁。 【二七】这两个日子的前一天,是七月初七“乞巧节”和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城市里需要较多的瓜果蔬菜,所以先一日准备好赶节去卖。南朝梁宗□《荆楚岁时记》说“七夕”“人家妇女……陈瓜果于庭中以乞巧”。又说:“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即所谓“盂兰盆会”。都是旧俗迷信活动。 [book_title]齐民要术卷第一 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一) 耕田第一 收种第二 种谷第三稗附出(二) (一) 各卷都在这个地位题署“后魏高阳太守贾思勰撰”,但本卷金抄、黄校、明抄、湖湘本缺,《津逮》本、渐西本已补上,兹亦补入。 (二) 原无“稗附出”的附注,卷内篇题下有,兹据补。 耕田第一 《周书》曰(一):“神农之时,天雨粟【一】,神农遂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为耒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助,百果藏实。” 《世本》曰:“倕作耒耜。”(二)“倕,神农之臣也。”(三)《吕氏春秋》曰(四):“耜博六寸。” 《尔雅》曰(五):“斪斸谓之定。”犍为舍人曰(六):“斪斸,锄也,名定。” 《纂文》曰(七):“养苗之道,锄不如耨,耨不如铲【二】。铲柄长二尺,刃广二寸,以□地除草。” 许慎《说文》曰:“耒,手耕曲木也。”“耜,耒端木也。”(八)“斸,斫也,齐谓之镃基。一曰,斤柄性自曲者也。”(九)“田,陈也,树谷曰田,象四口(十),十,阡陌之制也。”“耕,犁也,从耒井声。一曰,古者井田。(十一)” 刘□《释名》曰:“田,填也,五谷填满其中。(十二)”“犁,利也,利则(十三)发土绝草根。”“耨,似锄,妪【三】耨禾也。”(十四)“斸,诛也,主以诛锄物根株也。(十五)” 凡开荒山泽田,皆七月芟艾【四】之,草干即放火,至春而开(十六)。根朽省功。其林木大者●乌更反杀【五】之,叶死不扇【六】,便任耕种。三岁后,根枯茎朽,以火烧之。入地尽矣(十七)。耕荒毕,以铁齿●楱【七】俎候反再遍杷【八】之,漫掷黍穄,劳【九】郎到反亦再遍。明年,乃中【一0】为谷田。 凡耕高下田,不问春秋,必须燥湿得所为佳。若水旱不调,宁燥不湿。燥耕虽块,一经得雨,地则粉解。湿耕坚□【一一】胡格反(十八),数年不佳。谚曰:“湿耕泽锄,不如归去。”言无益而有损。湿耕者,白背速●楱之【一二】,亦无伤;否则大恶也。春耕寻手劳【一三】,古曰“耰”,今曰“劳”。《说文》曰(十九):“耰,摩田器。”今人亦名劳曰“摩”,鄙语曰:“耕田(二十)摩劳”也。秋耕待白背劳。春(二一)既多风,若不寻劳,地必虚燥。秋田●【一四】长劫反实,湿劳令地硬。谚曰:“耕而不劳,不如作暴【一五】。”盖言泽难遇,喜天时故也。桓宽《盐铁论》曰(二二):“茂木之下无丰草,大块之间无美苗。” 凡秋耕欲深,春夏欲浅。犁欲廉【一六】,劳欲再。犁廉耕细,牛复不疲;再劳地熟,旱亦保泽也。秋耕●【一七】一感反青者为上。比(二三)至冬月,青草复生者,其美与小豆(二四)同也。初耕欲深,转地【一八】欲浅。耕不深,地不熟;转不浅,动生土也。菅茅【一九】之地,宜纵牛羊践之,践则根浮。七月耕之则死。非七月,复生矣。 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二0】。悉皆五、六月中●羹懿反(二五)种【二一】,七月、八月犁●杀之,为春谷田,则亩收十石,其美与蚕矢、熟粪同。 凡秋收之后,牛力弱,未及即秋耕者,谷、黍、穄、粱、秫茇【二二】方末反(二六)之下,即移羸【二三】速锋【二四】之,地恒润泽而不坚硬。乃至冬初,常得耕劳,不患枯旱。若牛力少者,但九月、十月一劳之,至春●(二七)汤历反种【二五】亦得。 《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郑玄注曰:“谓上辛日,郊祭天。《春秋传》曰(二八):‘春郊祀后稷,以祈农事。是故启蛰【二六】而郊,郊而后耕。’上帝,太微之帝。”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元辰,盖郊后吉辰也。……帝籍,为天神借民力所治之田也。”(二九)……是月也,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同和,草木萌动。“此阳气蒸达,可耕之候也。农书曰(三十):‘土长冒橛,陈根可拔,耕者急发’也。”……命田司“司谓‘田畯’,主农之官。”……善相丘陵、阪险【二七】、原隰【二八】,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导民。……田事既饬,先定准直【二九】,农乃不惑。…… “仲春之月,……耕者少舍,乃脩阖扇。“舍,犹止也。蛰虫启户,耕事少闲,而治门户。用木曰阖,用竹苇曰扇。”……无作大事,以妨农事。…… “孟夏之月,……劳农劝民,无或失时。“重力劳来之。”……命农勉作,无休于都。“急趣农也。……《王居明堂礼》曰:‘无宿于国’也。”…… “季秋之月,……蛰虫咸俯在内,皆墐其户。“墐,谓涂闭之,此避杀气也。” “孟冬之月,……天气上腾,地气下降,天地不通,闭藏而成冬。……劳农以休息之。“‘党正’:‘属民饮酒,正齿位’(三一)是也。”…… “仲冬之月,……土事无作,慎无发盖,无发屋室,……地气且(三二)泄,是谓发天地之房,诸蛰则死,民必疾疫。“大阴用事,尤重闭藏。”按(三三)今世有十月、十一月耕者,非直逆天道,害蛰虫,地亦无膏润,收必薄少也。…… “季冬之月,……命田官告人出五种;“命田官告民出五(三四)种,大寒过,农事将起也。”命农计耦耕事,脩耒耜,具田器。“耜者,耒之金,耜广五寸。田器,镃錤之属。”是月也,日穷于次,月穷于纪,星回于天,数将几终,“言日月星辰运行至此月,皆□于故基(三五)。次,舍也;纪,犹合(三六)也。”岁且更始,专而农民,毋有所使。“而,犹汝也;言专一汝农民之心,令人(三七)预有志(三八)于耕稼(三九)之事;不可徭役,徭役之(四十)则志散,失其业也。”……” 《孟子》曰(四一):“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赵岐注曰:“言仕之为急,若农夫不耕不可(四二)。” 魏文侯曰(四三):“民春以力耕,夏以强耘(四四),秋以收敛。” 《杂阴阳书》曰:“亥为天仓,耕之始。” 《吕氏春秋》曰(四五):“冬至后五旬七日昌生。昌者,百草之先生也,于是始耕。”高诱注曰(四六):“昌,昌蒲,水草也。” 《淮南子》曰(四七):“耕之为事也劳,织之为事也扰。扰劳之事,而民不舍者,知其可以衣食也。人之情,不能无衣食。衣食之道,必始于耕织,……。物之若耕织,始初甚劳,终必利也众。”又曰:“不能耕而欲黍粱,不能织而喜缝(四八)裳,无其(四九)事而求其功,难矣。” 《泛胜之书》(五十)曰:“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务粪泽,早锄早获。 “春冻解,地气始通,土一和解。夏至,天气始暑,阴气始盛,土复解。夏至后九十日,昼夜分,天地气和。以此时耕田,一而当五,名曰膏泽,皆得时功。 “春地气通,可耕坚硬强地黑垆土,辄平摩其块以生草,草生复耕之,天有小雨复耕和之,勿令有块以待时。所谓强土而弱之也。 “春候地气始通:椓橛木长尺二寸,埋尺,见其二寸;立春后,土块散,上没橛,陈根可拔。此时二十日以后,和气去,即土刚。以时耕,一而当四;和气去耕,四不当一。 “杏始华荣,辄耕轻土弱土。望杏花落,复耕。耕辄蔺之。草生,有雨泽,耕重蔺之。土甚轻者,以牛羊践之。如此则土强。此谓弱土而强之也。 “春气未通,则土历适不保泽,终岁不宜稼,非粪不解。慎无旱耕。须草生,至可耕时,有雨即耕,土相亲,苗独生,草秽烂,皆成良田。此一耕而当五也。不如此而旱耕,块硬,苗、秽同孔出,不可锄治,反为败田。秋无雨而耕,绝土气,土坚□,名曰‘腊田’。及盛冬耕,泄阴气,土枯燥,名曰‘脯田’。脯田与腊田,皆伤田,二岁不起稼,则一岁休之。 “凡麦田,常以五月耕,六月再耕,七月勿耕,谨摩平以待种时。五月耕,一当三。六月耕,一当再。若七月耕,五不当一。 “冬雨雪止,辄以蔺之,掩地雪,勿使从风飞去;后雪复蔺之;则立春保泽,冻虫死,来年宜稼。 “得时之和,适地之宜,田虽薄恶,收可亩十石。” 崔寔《四民月令》(五一)曰:“正月,地气上腾,土长冒橛,陈根可拔,急灾强土黑垆之田。二月,阴冻毕泽,可灾美田缓土及河渚小处。三月,杏华盛,可灾沙白轻土之田。五月、六月,可灾麦田。” 崔寔《政论》曰(五二):“武帝以赵过为搜粟都尉【三0】,教民耕殖。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将之,下种,挽耧,皆取备焉。日种一顷。至今三辅【三一】犹赖其利。今辽东【三二】耕犁,辕长四尺,回转相妨,既用两牛,两人牵之,一人将耕,一人下种,二人挽耧(五三):凡用两牛六人,一日才种二十五亩。其悬绝如此。”按三犁共一牛,若今三脚耧【三三】矣,未知耕法如何【三四】?今自济州以西,犹用长辕犁、两脚耧。长辕耕平地尚可,于山涧之间则不任用,且回转至难,费力,未若齐人蔚犁之柔便也。两脚耧,种垄穊【三五】,亦不如一脚耧之得中也。 (一) 此段引文,不见今本《周书》,当是今本五十九篇以外的佚文。《太平御览》卷八四十“粟”引《周书》作:“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作陶,冶斤斧,破木为耜,锄、耨以垦草莽,然后五谷兴,以助□蓏之实。” (二) 《路史.余论》引《世本》作“垂作耒耨。”《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孔颖达疏及《尔雅.释器》邢昺疏均引作“垂作耨。”《广韵》“十八队”“耒”字下及“六止”“耜”字下分别引作“倕作耒”、“倕作耜”,与《要术》所引同。 (三) 这句是《世本》的注文。清张澍辑集的《世本》卷一《作篇》有如下记载:“宋注:‘垂,神农之臣也。’”所称“宋注”,雷学淇校辑《世本》卷下作“宋衷”,是东汉末人。 (四) 《吕氏春秋》(《四部丛刊》本)《任地》篇是:“是以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圳也。”又说:“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按系‘博’字之误)六寸,所以间稼也。”“博”指宽度,这是说耜宽八寸,耨宽六寸。《要术》引作“耜博六寸”,疑有误。 (五) 见《尔雅.释器》,文同。 (六) 犍为舍人是《尔雅》的最早注释者,据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说是汉武帝时人。其注本现已佚失。“名定”,明抄作“一名定”,院刻残页及金抄均无“一”字,《太平御览》卷八二三“耨”引犍为舍人注《尔雅》:“斪斸名定”,亦无“一”字,而且明抄的“一”字夹写在“也名”二字之间,以添写漏字的形式加入,可以明显地看出原亦无“一”字,乃是后人根据晚出的本子(如湖湘本、《津逮》本即有“一”字)硬插补上去的,故不从。 (七) 《纂文》,南朝宋何承天撰,书已失传。《太平御览》卷八二三“耨”引《纂文》作:“养苗之道,锄耨如铚,柄长三尺,刃广二寸,以封地除草也。”有脱讹字。 (八) 《说文》:“耒,手耕曲木也。”同《要术》所引。《●,臿也。”“□,耒专也。”与《要术》所引不同。 (九) 《说文》“斸”字下只说:“斫也,从斤属声。”《要术》所引见木部“欘”字下:“斫也,齐谓之镃錤。一曰,斤柄性自曲者。”□“斸”、“欘”二字通用,字亦作“钃”,是锄类农具。历来解释家亦以“锄属”释“镃錤”,或迳释为“锄”。 段玉裁注“斤柄性自曲者”称:“谓斫木之斤,及斫田之器,其木首接金者,生而内句,不假煣治,是谓之欘。”则是装有向里弯曲的木柄的“斤”叫做“欘”。《说文》:“斤,斫木也。”王筠《说文句读》:“斤之刃横,斧之刃纵,其用与锄相似,不与刀锯相似。”所谓“刃横”,指刃口与柄成弯角,像锄类,这是“斤”;“刃纵”指刃口与柄同方向,像刀类,这是“斧”。据此解释,“欘”的另一意义即所谓“斤柄性自曲者”,是指勾头的锄(如鹅颈锄),也指勾头横斫的斧。 (十) “象四口”,黄校刘录、张校作“象形从四口”,劳校同,黄校陆录作“象形从四□,□十”,明抄作“象形四口”(“形”字夹写在“象四”二字之间,也是后人插补上去的),兹据金抄及徐铉本《说文》作“象四口”。“口”,应是“□”,即古“围”字。段玉裁注:“谓□与十合之,所以象阡陌之一纵一横也。”徐灏《说文解字注笺》:“谓田之四畔也。” (十一)“一曰,古者井田”,今本《说文》同,但文义似有未尽。据丁福保《说文解字诂林》:“福保案,慧琳《音义》四十一卷二十页、希麟《续音义》一卷十一页‘耕’注引《说文》有‘或作□,古字也’一语。”则“古者井田”是解释“□”字的,今本《说文》似有夺文。 (十二)《释名.释地》作:“已耕者曰田。田,填也,五稼填满其中也。” (十三)金抄、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均有“则”字,应有,但《津逮》本、《学津》本没有。《释名.释用器》原文亦有。清毕沅《释名疏证》“据《齐民要术》引删”去此“则”字,实被《津逮》本所误。 (十四)《释名.释用器》作:“耨,以锄妪耨禾也。”“以锄”应作“似锄”,指耨的形制像锄。《太平御览》卷八二三“耨”引《释名》作:“耨,似锄,以耨禾也。”亦作“似锄”。而且《释名》原文紧接在这句下面的一句是:“鑮,亦锄属也。”可以说明耨亦锄属。上条“犁”,《释名.释用器》文同,只句末多“也”字。 (十五)《释名.释用器》作:“钃,诛也,主以诛除物根株也。” (十六)明抄、湖湘本作“至春而开垦”,金抄、黄校、张校无“垦”字,唐韩鄂《四时纂要》“七月”篇采《要术》亦无“垦”字,兹从金抄。注文“根朽省功”四字,湖湘本、《津逮》本全脱。 (十七)黄校、张校、明抄均作“入地尽也”,兹从金抄及《四时纂要》采《要术》作“入地尽矣”(湖湘本等此四字全脱)。 (十八)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胡洛反”,误;湖湘本、《津逮》本更将这三字错合成“●洛”二字。按此字音注《玉篇》、《广韵》、《说文》徐铉注均作“胡格切”,“洛”显系“格”字之误,兹改正(渐西本已据吾点校改正)。 (十九)“耰”,《说文》作“櫌”,解释是:“摩田器,从木忧声。” (二十)金抄、湖湘本作“曰”,误;兹从黄校、张校、明抄作“田”。 (二一)黄校、湖湘本等及《辑要》引均作“秋”,误;北方春多风旱,金抄、明抄作“春”,是。 (二二)见《盐铁论.轻重》篇,“茂木”作“茂林”,余同。 (二三)明抄作“北”,误;兹从金抄、湖湘本作“比”,音避,是等到的意思。 (二四)黄校、明抄作“头”,误;兹从金抄、湖湘本作“豆”。 (二五)各本均作“美懿反”,误;仅《讨原》本据《辑要》引改作“羹懿反”,是,兹改正。又明抄“反”字下多“漫掩也”三字,但挤写在一个字的空格内(“美懿反”作双行小注,刚剩有一个空格),金抄无此三字,证明明抄也是后来什么人根据晚出的湖湘本或《津逮》本硬补进去的。而且用“漫掩也”解释“●种”也不恰当。故从金抄。 (二六)明抄作“古末反”,湖湘本作“古未反”,均误;兹从金抄、《学津》本、渐西本作“方末反”(卷一《种谷》篇“即锋茇下”的注中注,明抄亦作“方末反”)。 (二七)“●”,明抄、湖湘本讹作“●”,据金抄等改正。 (二八)“《春秋传》曰”云云,系郑玄注内原有引文,非《要术》所引。文出《左传.襄公七年》。《左传》原文“春”作“夫”,今本《月令》郑玄注亦引作“夫”。 (二九)引号(“ ”)内仍是郑玄注文,下同。《要术》所引《月令》原文和郑玄注文,与今本《礼记.月令》基本上相同,其无大差别者,不作校记。 (三十)这里《农书》云云,《月令》孔颖达疏称:“郑所引《农书》,先师以为《泛胜之书》也。”参看下文所引《泛胜之书》。 (三一)这是郑玄注引《周礼.地官》“党正”文。 (三二)“且”,《吕氏春秋.仲冬纪》同,《月令》作“沮”。“且”通“沮”。 (三三)按语系《要术》所加。 (三四)各本脱“五”字,据《月令》正文及郑注补。上文“命田官告人出五种”,《月令》作“令告民出五种”,无“田官”二字。郑玄注:“令田官告民出五种,明大寒气过,农事将起也。” (三五)黄校作“皆匝于故墓”,明抄作“皆市于故墓”,均误;金抄作“皆□于故基”,湖湘本、《津逮》本作“皆匝于故会”。环绕一周叫做“□”(通作“匝”),“市”、“墓”显系“□”、“基”之误,兹从金抄。《月令》郑玄注作“皆周匝于故处也”。 (三六)明抄作“舍”,误;兹从金抄、黄校、湖湘本作“合”。《月令》郑玄注作:“纪,会也。” (三七)“人”,《月令》郑玄注作“之”。 (三八)黄校、张校、明抄作“思”,误;兹从金抄、湖湘本及《月令》郑玄注原文作“志”。 (三九)湖湘本、《津逮》本作“办稼”,明抄作“辨稼”,均讹;兹从金抄及《月令》郑玄注原文作“耕稼”。 (四十)《月令》郑玄注作:“不可徭役,徭役之则志散失业也。”《要术》各本脱“徭役之”三字,兹补入。 (四一)见《孟子.滕文公下》篇。 (四二)《孟子》赵岐注作“不可不耕”。金抄、黄校、张校、明抄均作“不耕不可”,明清刻本改作“不可不耕”。 (四三)魏文侯语,见《淮南子.人间训》,“夏”作“暑”,余同。 (四四)“强耘”,两宋本同《淮南子》原文,明刻本始讹作“镪耘”,《农政全书》引《要术》又讹作“锄耘”(徐光启用的是明刻本,改“镪”为“锄”是可以理解的,但“锄耘”不限于夏季,“强耘”即《管子.匡乘马》篇所谓“热芸”,徐氏似未查原书),以后渐西本就跟着错。 (四五)见《吕氏春秋.任地》篇,“昌”皆作“菖”,二字古通;“昌生”作“菖始生”,“始”字应有;“先生也”作“先生者也”,“者”字也不能少,《要术》似均脱。 (四六)《吕氏春秋》高诱注“昌”亦均作“菖”,“水草也”下尚有“冬至后五十七日而挺生”句。 (四七)见《淮南子.主术训》。下文“又曰”一段见《淮南子.说林训》。 (四八)“缝”,《淮南子.说林训》作“采”。 (四九)《淮南子.说林训》无“其”字,《要术》所引较胜。 (五十)关于本篇和其他各篇所引《泛胜之书》的校勘和注释,另见万国鼎《泛胜之书辑释》,本书一般从略。 (五一)关于本篇和其他各篇所引崔寔《四民月令》的校勘和注释,另见缪启愉《四民月令辑释》,本书一般从略。 (五二)崔寔《政论》的引文,《太平御览》卷八二三“犁”有引到,文句基本相同,但有大段错乱。参看《四民月令辑释》附录一。 (五三)既已“一人将耕”,为什么还要“二人挽耧”?辽东“耕犁”的所以较落后,恐怕正因为还没有传进耧车。因此这里“挽耧”二字很费解,疑有误字。 【一】 东汉王充《论衡.感虚篇》:“天雨谷,论者谓之从天而下,变而生。如以云雨论之,雨谷之变,不足怪也。何以验之?夫云雨出于丘山,降散则为雨矣。……夫谷之雨,犹复云布之亦从地起,因与疾风俱飘,参于天,集于地。人见其从天落也,则谓之天雨谷。建武三十一年,陈留雨谷,谷下蔽地。案视谷形,若茨而黑,有似于稗实也。……此谷生于草野之中,成熟垂委于地,遭疾风暴起,吹扬与之俱飞,风衰谷集坠于中国。中国见之,谓之雨谷。”王充这个说法是合乎科学道理的,他驳斥了谶纬家的变异之说,确实是古代杰出的唯物论者。 【二】 “锄”指长柄锄,“耨”是短柄锄,“铲”是短柄的狭刃小铲,使更能细致地挑去苗间杂草或间苗。参看注释【三】。 【三】 “妪”通“伛”。《淮南子.原道训》:“羽者妪伏。”高诱注:“以气剖卵也。”《后汉书》卷一一十《赵壹传》:“妪□名势。”李贤注:“妪□,犹伛偻也。”妪亦读若欧上声,现在江浙方言有称向前俯身为“妪”,亦有称大弯腰为“妪倒”者。所以“妪耨禾”是俯身或蹲着除草(当然也可以间苗)的意思。《吕氏春秋.任地》篇:“耨,柄尺,此其度也。”耨柄长仅一尺,也说明这一种短手锄是俯身或蹲着用一只手执柄使用的。《说文》:“锄,立薅斫也。”“锄”即“锄”字,才是立着削草用的。据此,古人是把短柄的叫做“耨”(亦写作“●”或“耨”),长柄的叫做“锄”或“镈”。所以《释名.释用器》说:“耨,似锄。”《纂文》说:“养苗之道,锄不如耨,耨不如铲。”正是这个道理。“铲”比耨更狭小,使俯身挑去苗间杂草时,操作更方便。这一类农具的创制,充分说明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于田间管理工作的细致。这一类小农具,现在还有在使用的。 【四】 “芟”音衫,是刈草。“艾”通“刈”;又通“乂”,则是治理的意思。这里“芟艾”连用,是指割治开荒地里的杂草木。 【五】 “●”,音罂,字书只说“刊木也”,引《要术》此句为证。但这样解释是不正确的。看下文“叶死不扇,……三年后,根枯茎朽”,可见并没有把树砍掉,而是用环剥法(在树干迫根处剥去一圈皮层,包括形成层在内)使树枯死。王祯《农书.垦耕篇》注“●杀之”说:“谓剥断树皮,其树立死。”是正确的。 【六】 “扇”指遮阴,“不扇”指树冠不再遮蔽日光。 【七】 “铁齿●楱”,这里指牲畜拉的铁齿耙。 【八】 “杷”即“耙”字,亦作“钯”、“□”。此处当动词用,“再遍杷之”是说耙二遍。 【九】 “劳”,见卷前《杂说》篇注释【五】。此处当动词用。《集韵》作“●”,今写同。 【一0】“中”,北方话,“可以”、“合适”的意思。 【一一】“坚□”,指湿耕使土块干燥后坚硬不易破碎。《说文》:“□,水干也。一曰,坚也。”《玉篇》、《广韵》都说:“土干也。”段玉裁注《说文》:“按干与坚,义相成,水干则土必坚。” 【一二】“白背速●楱之”,指土壤稍干时从速用铁齿耙耙过。贾思勰是山东人,书中多用当地俗语,现在鲁东仍把土壤稍干时土面变成白色称做“白背”。 【一三】“寻”是随即,“寻手”意即随手,指耕后随手就要摩●。 【一四】“●”,字书解释“田实也”,即引《要术》此语为证。但似有问题,因为“●”解释作“实”,在这里即使单独指出“实”的土壤物理性,仍然没有多大意义而且不解决问题。问题在为什么秋田会“●实”。这个主要应是由于北方秋季雨水较多的缘故,所以下文接着说“湿劳令地硬”。因此这个“●”字应是“隰”的孳生字,是由当时当地的口语中创造出来的,它指的是因雨水较多而使田土塌实的状况,以区别于“下湿曰隰”的“隰”字和普通的“湿”字。 【一五】“作暴”,犹言“作践”、“作耗”、“糟塌”。清郝懿行《宝训.杂说》篇引《要术》“不如作暴”作的注解:“暴,……耗也。”或释为“作罢”,可备一说。 【一六】“廉”是狭仄的意思。“犁欲廉”,指犁起的土条不要太宽,要狭仄些。王祯《农书.垦耕篇》:“欲廉欲猛,取之犁梢。”“犁梢”指犁柄,犁地时使犁柄稍侧,带动犁镵跟着倾侧,则起土较狭。起土狭则犁的拉力轻,犁条细,可以减少和消减犁不到的犁脊,地就耕得细而匀透。下文所说:“犁廉耕细,牛复不疲”,指此。 【一七】“●”是由“掩”字孳生而来的。“●青”指把青草耕覆在土中。这是耕翻青草作为绿肥的最早记载。注内所称,指来春再耕翻越冬青草作绿肥。 【一八】再耕叫做“转地”。 【一九】菅、茅均属禾本科杂草。菅(音奸)具有粗壮的根头和须根。茅具有长根茎,蔓延甚广,生长力极强。这二种都是难除的杂草。 【二0】豆科作物是很好的绿肥,《要术》已有明确的认识。“胡麻”即芝麻。现在甘肃等地俗称亚麻为“胡麻”,非《要术》所指。 【二一】“●”,《集韵》:“音谜,散种也”;《辑要》引《要术》自加注解说:“漫种也”。漫种、散种,均指撒播。按“●”字应从冀声,不应从“米”声,实际就是作稠密解释的“穊”的异写字。《要术》卷八《作豉》篇“作豉法”:“令稀●均调”,可知“●”和“稀”对文,显然是“密”的意思。所以“●种”就是“穊种”,意即播种要密。后读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肥田法”条采录《要术》“美田之法”正作“穊种”,又《要术》卷三《种葵》篇:“五、六月中,穊种菉豆,至七月、八月,犁●杀之”,与此处正相一致,均其明证。在这种场合,撒播可能是“穊种”的主要播种法,但“穊种”本身不是撒播。因此,“散种”、“漫种”的解释,混淆了“穊种”的原义;明抄加注的“漫掩也”,更不通。 【二二】“茇”,这里指作物收割后留在地里的残株,现在北方通称为“茬”。《说文》:“茇,艸根也。”音拨。据《要术》音注,音拂。 【二三】“羸”是瘦弱,指牛,承上文“牛力弱”而言,省去“牛”字。“移”是转移,即转为移用之意,意即就用弱牛于锋地,不再用于耕地。为了在作物收割后能够从速浅耕灭茬,并避免重役疲牛,这是双方兼顾的不得已的办法。或释“羸”为倒伏的禾秆,容有未照。 【二四】“锋”是一种有尖锐犁镵而无犁壁的农具,起土浅,不覆转,亦不推向一边或两旁。此处作动词用。按王祯《农书》卷十三“锋”条称:“锋,古农器也,其金比犁镵小而加锐,其柄如耒,首如刃锋,故名锋,取其铦利也。”又称:“农书云,无●而耕曰耩。既锋矣,固不必耩,盖锋与耩相类。今耩多用歧头,若易锋为耩,亦可代也。”依照王祯所说,似乎锋与耩相类而可以互易。但这和《要术》所说不合。《要术》卷一《种谷》篇:“苗高一尺锋之。耩者非不壅本苗深,杀草益实,然令地坚硬,乏泽难耕。”卷二《黍穄》篇:“苗生垄平,即宜杷劳,锄三遍乃止,锋而不耩。”下面小注:“苗晚耩,即多折也。”卷二《大豆》篇:“锋、耩各一,锄不过再。”可见锋与耩必然有它们颇为突出的不同之处。王祯《农书》所载锋的图形,完全用人力操作,也和《要术》所说用畜力不合。据我们推测,锋是一种有尖锐犁镵而没有犁壁的农具,它的特点是起土浅而不覆,拉力轻,有浅耕保墑的作用。耩也是有镵而无壁的,这一点和锋相类。但是锋的镵尖锐而平,耩则可能两旁低而中间有高棱,前端平而后部渐向上弯,有把土推向两旁的作用,所以说:“耩者非不壅本苗深。” 【二五】《集韵》“二十三锡”:“离而种之曰●,贾思勰说。”清倪倬《农雅.释事》篇因用其说以释“●”。但《要术》并无“离而种之”叫做“●”的说法。按金抄源出院刻,丁度等受命编撰《集韵》时,院刻已出版,但今传金抄亦无此说,《集韵》指为“贾思勰说”,未知何据。又《广韵》“十二霁”有“●”字,解释是:“不耕而种”。《集韵》亦有,解释同《广韵》。就《要术》上下文义看来,“●种”是指前作收获后不经过耕地就下种,其义与“不耕而种”符合。则“●”、“●”可能是一字。“不耕而种”究意怎样种法,点播自然很有可能,但也没有理由排斥耩沟条播,因此丁度“离而种之”的解释就很含混。这样的注解,贾思勰自己是不会有的。 【二六】“启蛰”,指正月中气,和现在以“惊蛰”为二月节不同。郑玄注《月令》此处的上文“蛰虫始振”称:“《夏小正》:‘正月启蛰’,……汉始亦以‘惊蛰’为正月中。”汉初以前的节气顺序是:立春、惊蛰、雨水、春分,现在的农历将中间的二个节气倒过□,那是西汉末刘歆造“三统历”以后的事。 【二七】倾坡叫做“阪”。“险”是山险之地。《诗经.小雅.正月》:“瞻彼阪田。”郑玄笺:“阪田,崎岖硗埆之处。”则“阪田”兼有“阪”与“险”的涵义。这些地方开发为农田,有利也有弊,其弊在不加适当的水土保持措施,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所以《淮南子.主术训》就明确指出:“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树以竹木。”对水土保持已重视。 【二八】《尔雅.释地》:“广平曰原。”“下湿曰隰。”隰音习。《公羊传、昭公元年》:“上平曰原,下平曰隰。”原、隰同类,都指平地,但有高平和低平之分。 【二九】《月令》郑玄注:“准直,谓封疆、径、遂也。”指彊界、径路、沟洫。 【三0】汉承秦制,改秦官“治粟内史”为“大司农”(亦称“大农”),主管全国经费。“搜粟都尉”是协助大司农的高级农官,主要管农业收入和教导农业生产,有时大司农缺员,即由搜粟都尉兼领。但搜粟都尉不常设。赵过的事迹,约早于泛胜之教田三辅六十年。 【三一】“三辅”,指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原系官名,后成为地名)所辖地,包括西汉都城长安及其附近地区。 【三二】辽东,汉郡名,有今辽宁省东南部辽河以东地区。 【三三】王祯《农书》卷一二有“两脚耧车”图,并说:“耧车,下种器也。……耧种之制不一,有独脚、两脚、三脚之异。今燕、赵、齐、鲁之间,多有两脚耧,关以西有四脚耧,但添一牛,功又速也。夫耧,中土皆用之,他方或未经见。”用耧车播种,是我国劳动人民在二千年前的伟大创造。 【三四】“未知耕法如何?”据王祯《农书》卷一二“耧车”记载使用耧车播种的人力是:“用一人牵傍,一人执耧,且行且摇,种乃自下。”掌耧和牵牲口,至少也得二人。过去北方用旧耧车播种,一般是一人扶耧,一人牵牲口,两人往漏斗里溜子,随后镇压。而崔寔所说的赵过播种法,只用一人,“下种,挽耧,皆取备焉,日种一顷”,可以想见是不用人牵挽牲口,播行不求匀直很粗放的。 【三五】“种垄穊”,嫌播行太密。由于耧脚是固定的,所以行距也固定了,不如“一脚耧”的可以自由掌握行距的宽窄。当时还没有可以调节行距宽窄的耧车。 收种第二 杨泉《物理论》曰(一):“梁【一】者,黍、稷之总名;稻者,溉种之总名;菽者,众豆之总名。三谷各二十种,为六十;蔬、果之实,助谷各二十,凡为百种。故《诗》曰(二):‘播厥百谷’也。” 凡五谷种子,浥郁【二】则不生,生者亦寻【三】死。种杂者,禾则早晚不均,舂(三)复减而难熟【四】,粜卖以杂糅见疵,炊爨失生熟之节。所以特宜存意,不可徒然。 粟、黍、穄、粱、秫,常岁岁别收,选好穗纯色者,劁【五】才雕反刈高悬之。至春治取,别种【六】,以拟【七】明年种子。耧耩●种,一斗可种一亩。量家田所须种子多少而种之。其别种种子,常(四)须加锄。锄多则无秕也。先治而别埋,先治,场净不杂;窖埋,又胜器盛。还以所治蘘草【八】蔽窖。不尔必有为杂之患。将种前二十许日,开出水洮【九】,浮(五)秕去则无莠。即晒令燥,种之。依《周官》相地所宜而粪种之。【一0】 《泛胜之术》曰:“牵马令就谷堆食数口,以马践过为种,无□□,厌□□虫也。” 《周官》曰(六):“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郑玄注曰:“土化之法,化之使美,若泛胜之术也。以物地,占其形色。为之种,黄白宜以种禾之属。”凡粪种:骍刚【一一】用牛,赤缇【一二】用羊,坟壤【一三】用麋,渴泽【一四】用鹿,咸潟【一五】用貆【一六】,勃壤【一七】用狐,埴垆【一八】用豕,彊●【一九】用蕡【二0】,轻爂【二一】用犬。此“草人”职(九)。郑玄注曰:“凡所以粪种者,皆谓煮取汁也。【二二】赤缇,縓色也;渴泽,故水处也;潟,卤也;貆(七),貒也;勃壤,粉解者;埴垆,黏疏者;彊●,强坚者;轻燢(八),轻□者。故书‘骍’为‘挈’,‘坟’作‘□’。杜子春【二三】‘挈’读为‘骍’,谓地色赤而土刚强也。郑司农云:‘用牛,以牛骨汁渍其种也,谓之粪种。坟壤,多□鼠【二四】也。壤,白色。蕡,麻也。’玄谓坟壤,润解【二五】。”” 《淮南术》曰(十):“从冬至日数至来年正月朔日,五十日者,民食足;不满五十日者,日减一斗;有余日,日益一斗。” 《泛胜之书》曰:“种伤湿郁热则生虫也。 “取麦种,候熟可获,择穗大彊者斩,束立场中之高燥处,曝使极燥。无令有白鱼【二六】,有辄扬治之。取干艾杂藏之,麦一石,艾一把。藏以瓦器、竹器。顺时种之,则收常倍。 “取禾种,择高大者,斩一节下,把悬高燥处,苗则不败。 “欲知岁所宜,以布囊盛粟等诸物种,平量之,埋阴地。冬至后五十日,发取量之,息最多者,岁所宜也。” 《崔寔》曰(十一):“平量五谷各一升,小甖盛,埋垣北墙阴下,……。”余法同上。 《师旷占术》曰:“杏多实不虫者,来年秋禾善。五木者,五谷之先;欲知五谷,但视五木。择其木盛者,来年多种之,万不失一也。” (一) 《太平御览》卷八三七“谷”引杨泉《物理论》和《要术》基本相同,惟最末多“谷者,众种之大名也”句。 (二) 《诗经.小雅.大田》、《周颂.噫嘻》、《载芟》、《良耜》等篇,均有此句。 (三) 明抄、湖湘本讹作“春”;兹从金抄及《辑要》引作“舂”。 (四) 明抄、湖湘本讹作“尝”;兹从金抄作“常”。或以为明抄作“尝”是避明光宗朱常洛的名字改的,并以此定明抄抄书的时期,这是由于没有见到湖湘本的缘故,因为湖湘本刻于明光宗以前,已自作“尝”,并且明抄还有原应作“尝”而写作“常”的,更无法用避名来解释。 (五) 明抄误作“深”;兹从金抄、湖湘本等作“浮”。 (六) 《周官》即《周礼》。此段见《周礼.地官》“草人”。正文及郑玄注并同《要术》。 (七) 金抄、湖湘本及《周礼》原文作“貆”;黄校、张校、明抄作“貊”,虽“貊”、“貆”同类,仍应是“貆”字之讹。“貆”音桓(又音暄),与宋钦宗赵桓名同音,南宋本避其名改为阙末笔作“●”(如“桓”避改为“●”,“恒”避改为“●”),而刻书人或抄录人却错成“貊”。 (八) 黄校、张校、明抄讹作“爨”,兹从金抄、湖湘本及《周礼》原文作“爂”。但正字仍应作“●”。 (九) “此‘草人’职”,此句《要术》所加。 (十)《淮南子.天文训》亦载其说,完全是迷信的说法。 (十一)“崔寔曰”,没有指明是崔寔的什么书,据韩鄂《四时纂要》引崔寔此条列在十一月,证明是《四民月令》文。 【一】 “粱”本来是粟的好品种,这里当作黍、粟的共名,是杨氏的特殊用法,和一般解释不同。 【二】 “浥郁”,指受潮发热,因而损坏了种子,即《泛胜之书》所谓“伤湿郁热”。《要术》他处亦称“郁浥”,或单称“浥”或“裛”或“郁”。这里指的是种子贮藏不好。另一种情况,由于土壤中水分不足,因而闷坏种子,也称“浥郁”,例如卷二《大豆》篇小注:“泽少则否,为其浥郁不生。”现在各地口语不同,或称“窝”或“渥”,亦称“坞”,或称“蒸”称“闷”,又称“燠”。这些口语,都可以表示出一种由于湿度、温度和通气性有了变化,因而引起变质的情况。 【三】 “寻”,随即,很快地,没有多久。 【四】 “减”,指出米率。“难熟”指难于舂成熟米(即精好的米)。 【五】 “劁”,音樵,割的意思。《广雅.释诂一》:“断也。”《玉篇》:“刈获也。”但这里似指割穗。卷二《种瓜》篇:“先种晚禾,熟,劁刈取穗。”所指相同。 【六】 “治取”,妥善地打下来。“别种”,另外种在留种地上。 【七】 “拟”,“准备用作”的意思。《要术》中常这样用。 【八】 “蘘”,这里是借用字。《要术》中贾氏本文常是“黍穣”、“穄穣”连称,称谷、麦、稻时,则为“谷●”、“麦□”、“稻秆”等,绝无“谷穣”、“麦穣”、“稻穣”。因此“穣”,在《要术》是专用于黍类的稿秆。这里“蘘草”应是泛指谷物稿秆包括断茎残叶等在内的总名,以别于“穣”。参看卷七《笨曲并酒》篇注释。重要的是用原稿秆蔽盖原谷物种子。 【九】 “洮”同“淘”。“水洮”即用水汰去浮秕,即今水选。 【一0】到此为止,《要术》采用穗选法培育和繁殖良种,留地单种,单收,单打,单存,窖埋以及水选,晒种,最后按地宜下种,总结了当时劳动人民对于种子保纯、种子处理和作物对于土壤的适应性各方面丰富的经验,已经达到一定高的水平。 【一一】“骍刚”,大概是黄红色黏质土。《说文》:“●,赤刚土也”。“●”即“骍”字,音辛。郑玄注:“杜子春……谓地色赤而土刚强也。”又《诗经.鲁颂.駉》:“有骍有骐。”毛《传》:“赤黄曰骍”。 【一二】“赤缇”,指赤黄色的土。“缇”音题,又音体,是黄而带红或浅红色,与“縓”同义。 【一三】“坟”与“坋”通。《说文》:“坋,尘也。”《通俗文》:“●土曰坌。”“●”即“勃”字。“坟”、“勃”均指粉末。“坟壤”与“勃壤”相似,但有不同,参看注释【一七】。 【一四】“渴泽”,略同于现在所谓湿土。郑玄注:“故水处也。”孙诒让《周礼正义》:“渴泽,犹竭泽也。泽故有水,今涸渴,则无水而可耕种,故云‘故水处’。” 【一五】“咸潟”,指盐□土。郑玄释“潟”为“卤”。《说文》:“卤,西方咸地也。……安定有卤县。东方谓之●,西方谓之卤。”孙诒让《周礼.正义》:“案据《说文》,则咸潟正字当作‘●’,●隶变为‘斥’,或□‘□’为之,或又加水为‘潟’,实一字也。” 【一六】“貆”音喧,又音桓,说文:“貉之类。”这里郑玄注:“貆,貒也。”貒音湍,则是猪□。又《诗经.魏风.伐檀》:“胡瞻尔庭有县貆兮。”郑玄笺:“貉子曰貆。” 【一七】“勃壤”,郑玄释为“粉解者”,指可以或容易解散为粉末的土。“勃壤”和“坟壤”既然同称为“壤”,疏松柔和是它们的共性。它们的区别是:“勃壤”可能是沙壤,干时容易碎散为粉末,此即所谓“粉解”。“坟壤”可能是黏壤,湿时才容易解散(凡黏质土越干越难解散),此即郑玄所谓“润解”。但有另一意义,参看注释【二五】。 【一八】“埴垆”是一种石灰性黏土,并夹杂着很多石灰结核。此即郑玄所谓“黏疏者”。《说文》:“埴,黏土也。”“垆,黑刚土也。”黏土而又夹杂着磥□硬块,所以是硬的。含石灰较多的黏土,比不含石灰的干时为脆,亦即干时容易解散,而且夹杂着大粒子的硬块,所以说它是疏的。但是这里所说的疏,和壤土的疏松不一样。壤土是柔和无块而有良好结构的疏松。垆土或埴垆则因夹杂硬块很多,而且干后较脆,才说它是疏的。 【一九】“●”音喊。“彊●”,可能指比“骍”和“垆”更坚硬的土。骍和垆都是强土,现在在这二种之外,又分列出“彊●”一种,可能更坚硬,故郑玄释为“强坚者”。 【二0】“蕡”,正字应作“黂”,是大麻子。 【二一】“轻爂”,大概指沙土。郑玄释为“轻□者”。按“爂”应作“●”。●、剽古字通用,即今“漂”字。《释名.释地》:“土白曰漂,漂轻飞散也。” 【二二】“凡所以粪种者,皆谓煮取汁也。”和下文郑众所解释的“用牛,以牛骨汁渍其种也,谓之粪种。”都是指的用骨汁渍种的方法。但孙诒让《周礼正义》引江永说,提出了不同意见。江永认为“粪种”的“种”,应读为种植的种,意即粪田;不能读为种子的种,那就变成仅仅煮汁渍一下种子。他说:“凡粪当施之土。如用兽,则以骨灰洒诸田;用麻子,则用捣过麻油之渣布诸田。若土未化,但以汁渍其种,如何能使其土化恶为美?……今人粪田,未见有煮汁渍种者。农家岁岁粪田,欲其肥美多谷也。若骍刚诸土,未经变化,恐非一岁所能化,况又惟渍其种乎?”江说又本于项安世。我们认为这样的解释比较合理。 【二三】杜子春,西汉末人,受《周礼》于刘歆。至东汉汉明帝时,年将九十,传其学于郑众(即郑司农,亦称先郑)、贾逵。 【二四】“□”,亦作“蚡”,或作“鼢”。“□鼠”,即□鼠。孙诒让《周礼正义》:“先郑意,□壤谓□鼠穴行地中,起土上出,浮解成壤。” 【二五】郑玄释“坟壤”为“润解”。按《禹贡》“黑坟”孔安国《传》:“黑色而坟起。”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马融说:“坟,有膏肥也。”孙诒让《周礼正义》:“案马云‘有膏肥’,即所谓润。”但是“润解”也可以解释为遇水解散。孔说坟起,又是另一意义。卷一《耕田》篇引《泛胜之书》:“春候地气始通,椓橛木长尺二寸,埋尺,见其二寸;立春后,土块散,上没橛,陈根可拔。”情况可能是这样:土壤下层水分蒸发上升,到表层遇冷,凝结成水,表层水分逐渐增加,严寒时结成冰;春季渐暖时,反覆融解和结冰,把土块分裂,体积增加了,因此向上坟起,把露在地面上的二寸木桩掩没了。这个同时说明了坟起和润解。这样土壤会是肥美的,和马融说“有膏肥”也是符合的。郑玄可能根据这一情况而解释为“润解”。 【二六】在同一个小麦穗中,后期开花的小穗,由于养分不足,常结成细小的麦粒,俗称“麦余”。“麦余”本身既不好作种子,而且它的颖壳不易脱落,杂在种子中,更易引起种子变质和虫害,所以必须设法除去。这里“白鱼”,应即指“麦余”。 种谷第三稗附出,稗为粟类故。(一)种谷(二):谷,稷也,名粟【一】。谷者,五谷之总名,非指(三)谓粟也。然今人专以稷为谷,望(四)俗名之耳。《尔雅》曰(五):“粢,稷也。”《说文》曰:“粟,嘉谷实也。” 郭义恭《广志》曰:“有赤粟、白茎(六),有黑格雀粟,有张公斑(七),有含黄仓【二】,有青稷,有雪白粟,亦名白茎。又有白蓝下、竹头茎(八)青、白逮(九)麦、擢石精、卢狗蹯之名种云。” 郭璞注《尔雅》曰(十):“今江东呼稷为粢。”孙炎曰(十一):“稷,粟也【三】。” 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字为名目,亦有观形立名,亦有会义为称,聊复载之云耳: 朱谷(十二)、高居黄、刘猪(十三)獬、道愍黄、聒谷黄(十四)、雀懊黄、续命黄、百日粮【四】,有起妇黄、辱稻粮、奴子黄、●(十五)●支谷、焦金黄、●【五】(鸟含反)履苍(十六)--一名麦争场:此十四种,早熟,耐旱,熟早(十七)免虫。聒谷黄、辱稻粮二种,味美。 今(十八)堕车、下马看、百群羊、悬蛇赤尾、罢【六】虎黄、雀民泰(十九)、马曳(二十)缰、刘猪赤、李浴黄、阿摩粮、东海黄、石●(良卧反(二一))岁(苏卧反)、青茎青、黑好黄、陌南禾(二二)、隈堤黄、宋冀痴、指张黄、兔脚青、惠日黄、写风赤、一晛(二三)(奴见反)黄、山鹾(二四)(粗左反)、顿●【七】黄:此二十四种,穗皆有毛,耐风【八】,免雀暴【九】。一晛黄一种,易舂。 宝珠黄、俗得白、张邻黄、白鹾谷、钩千(二五)黄、张蚁白、耿虎黄、都奴赤、茄芦黄、薰(二六)猪赤、魏爽黄、白茎青、竹根黄、调母粱、磊碨黄、刘沙白、僧延黄、赤粱谷、灵忽黄、獭尾青、续德(二七)黄、秆容(二八)青、孙延黄(二九)、猪矢青、烟熏黄、乐婢青、平寿黄、鹿橛白、鹾折筐、黄●穇(三十)【一0】、阿居黄、赤巴粱、鹿蹄黄、饿狗苍、可怜黄、米谷、鹿橛青、阿逻逻(三一):此三十八种,中●大谷(三二)。白鹾谷、调母粱二种,味美。秆容青、阿居黄、猪矢青(三三)三种,味恶。黄●穇、乐婢青二种,易舂。 竹叶青、石抑●(三四)创怪反、--竹叶青,一名胡谷。--水黑谷、忽泥青、冲天棒、雉子青、鸱脚谷、雁头青、揽堆黄、青子规:此十种晚熟,耐水;有虫灾则尽矣。 凡谷成熟有早晚,苗秆有高下,收实有多少,质性有强弱,米味有美恶,粒实有息耗(三五)【一一】。早熟者苗短而收多,晚熟者苗长而收少。强苗者短,黄谷之属是也;弱苗者长,青、白、黑是也。收少者美而耗,收多者恶而息也。地势有良薄,良田宜种晚,薄田宜种早。良地非独宜晚,早亦无害;薄地宜早,晚必不成实也。山、泽有异宜。山田种强苗,以避风霜;泽田种弱苗,以求华实也。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一二】道,劳而无获。入泉伐木,登山求鱼,手必虚;迎风散水,逆阪走丸(三六),其势难。 凡谷田,绿豆、小豆底【一三】为上,麻、黍、胡麻次之,芜菁、大豆为下。常见瓜底,不减绿豆,本(三七)既不论,聊复记之。 良地一亩,用子五升,薄地三升。此为稙(三八)谷,晚田加种也。 谷田必须岁易【一四】。●子则莠多而收薄矣。●,尹绢反。 二月、三月种者为稙(三九)禾,四月、五月种者为□禾【一五】。二月上旬及麻、菩音倍、音勃杨【一六】生种者为上时,三月上旬及清明节、桃始花为中时,四月上旬及枣叶生、桑花落为下时。岁道宜晚者,五月、六月初亦得。 凡春种欲深,宜曳重挞【一七】。夏种欲浅,直置自生。春气冷,生迟,不曳挞则根虚,虽生辄死。夏气热,而生速,曳挞遇雨必坚□。其春泽【一八】多者,或亦不须挞;必欲挞者,宜须待白背,湿挞令地坚硬故也。 凡种谷,雨后为佳。遇小雨,宜接湿种;遇大雨,待薉【一九】生。小雨不接湿,无以生禾苗;大雨不待白背,湿辗【二0】则令苗瘦。薉若盛者,先锄一遍,然后纳种乃佳也。春若遇旱,秋耕之地,得仰垄【二一】待雨。春耕者,不中也。夏若仰垄,非直荡汰【二二】不生,兼与草薉俱出【二三】。 凡田欲早晚相杂。防岁道有所宜。有闰之岁,节气近后,宜晚田。然大率欲早,早田倍多于晚。早田净而易治,晚者芜薉(四十)难治(四一)。其收任【二四】多少,从岁所宜,非关早晚。然早谷皮薄,米实而多;晚谷皮厚,米少而虚也。 苗生如马耳【二五】则镞锄【二六】。谚曰:“欲得谷,马耳镞。”初角切(四二)。稀豁【二七】之处,锄而补之。用功盖不足言,利益动能百倍。凡五谷,唯小锄【二八】为良。小锄者,非直省功,谷亦倍(四三)胜。大锄者,草根繁茂,用功多而收益少。良田率一尺留一科。刘章《耕田歌》曰(四四):“深耕穊种,立苗欲疏;非其类者,锄而去之。”谚云:“回车倒马,掷衣不下【二九】,皆十石而收。”言大稀大穊之收,皆均平也。 薄地寻垄蹑【三0】之。不耕故。 苗出垄则深锄。锄不厌(四五)数,周而复始,勿以无草而暂停【三一】。锄者非止除草,乃地熟而实多,糠薄,米息。锄得十遍,便得“八米”【三二】也。 春锄起地,夏为除草,故春锄不用触湿【三三】。六月以后,虽湿亦无嫌。春苗既浅,阴未覆地,湿锄则地坚。夏苗阴厚,地不见日,故虽湿亦无害矣。《管子》曰(四六):“为国者,使农寒耕而热芸。”芸,除草也。 苗既出垄,每一经雨,白背时,辄以铁齿●楱纵横杷而劳之。杷法:令人坐上,数以手断去草;草塞齿,则伤苗。如此令地熟软,易锄省力。中锋止【三四】。 苗高一尺,锋之。三遍者皆佳。耩故项反者,非不壅本苗深,杀草(四七),益实,然令地坚硬,乏泽难耕。锄得五遍以上,不烦耩。必欲耩者,刈谷之后,即锋茇(方末反)(四八)下令突起,则润泽易耕。 凡种,欲牛迟缓行,种人令促步以足蹑垄底【三五】。牛迟则子匀,足蹑则苗茂。足迹相接者,亦可不(四九)烦挞也。 熟,速刈。干,速积。刈早则鎌伤【三六】,刈晚则穗折,遇风则收减。湿积则□烂,积晚则损耗,连雨则生耳【三七】。 凡五谷,大判【三八】上旬种者全收,中旬中收,下旬下收。 《杂阴阳书》曰:“禾‘生’于枣或杨。九十日秀,秀后六十日成。禾‘生’于寅,‘壮’于丁、午,‘长’于丙,‘老’于戊,‘死’于申,恶于壬、癸,忌于乙、丑。 “凡种五谷,以‘生’、‘长’、‘壮’日种者多实,‘老’、‘恶’、‘死’日种者收薄,以忌日种者败伤。又用‘成’、‘收’、‘满’、‘平’、‘定’日为佳。” 《泛胜之书》曰:“小豆忌卯,稻、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秫忌寅、未,小麦忌戌,大麦忌子,大豆忌申、卯。凡九谷有忌日,种之不避其忌,则多伤败。此非虚语也。其自然者,烧黍穣则害瓠。”《史记》曰(五十):“阴阳之家,拘而多忌。”止可知其梗概,不可委曲从之。谚曰:“以时及泽,为上策”也。 《礼记.月令》曰:“孟秋之月,……修宫室,坏(五一)垣墙。…… “仲秋之月,……可以筑城郭,……穿窦窖,修囷仓。郑玄曰:“为民当入,物当藏也。……堕(五二)曰窦,方曰窖。”按谚曰:“家贫无所有,秋墙三五堵。”□言秋墙坚实,土功之时,一劳永逸,亦贫家之宝也。乃命有司,趣民收敛,务畜【三九】菜,多积聚。“始为御【四0】冬之备。(五三)”…… “季秋之月,……农事备收。“备,犹尽也。”…… “孟冬之月,……谨盖藏,……循行积聚,无有不敛。“谓刍、禾、薪、蒸【四一】之属也。”…… “仲冬之月,……农有不收藏积聚者,……取之不诘。“此收敛尤急之时,有人取者不罪,所以警其主也。”……” 《尚书考灵曜》曰:“春,鸟星【四二】昏中,以种稷。“鸟,朱鸟鹑火也。(五四)”秋,虚星昏中,以收敛。“虚,玄枵也。”” 《庄子》长梧封人【四三】曰(五五):“昔予为禾,耕而卤莽忙补反(五六)之,则其实亦卤莽而报予;芸而灭裂之,其实亦灭裂而报予。郭象曰:“卤莽、灭裂【四四】,轻脱末略,不尽其分。”予来年变齐【四五】在细反,深其耕而熟耰【四六】之,其禾繁以滋。予终年厌□【四七】。” 《孟子》曰(五七):“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五八)。赵岐注曰(五九):“使民得务农,不违夺其农时,则五谷饶穣【四八】,不可胜食也。””“谚曰(六十):‘虽有智惠(六一),不如乘势;虽有镃錤(六二)【四九】上兹下其,不如待时。’赵岐曰:“乘势,居富贵之势。镃錤,田器,耒耜之属。待时,谓农之三时【五0】。””又曰:“五谷,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稊【五一】稗(六三)。夫仁(六四),亦在熟而已矣(六五)。赵岐曰:“熟,成也。五谷虽美,种之不成,不如稊稗之草,其实可食。为仁不成,亦犹是。”” 《淮南子》曰(六六):“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水势虽东流,人必事而通之,使得循谷而行也。(六七)”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遂长。高诱曰:“加功,谓‘是藨是蔉(六八)【五二】’芸耕(六九)之也。遂,成也。”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大禹(七十)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 “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不能使水西流;后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而不能使禾冬生:岂其人事不至哉?其势不可也。“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四时不可易也。(七一)”…… “食者民之本,民者国之本,国者君之本。是故人君上因天时,下尽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殖桑、麻。肥、硗、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树以竹木。春伐枯槁,夏取果、蓏【五三】,秋畜蔬、食,“菜食曰蔬,谷食曰食。”冬伐薪、蒸,“火曰薪,水曰蒸(七二)。”以为民资。是故生无乏用,死无转尸。“转,弃也。”…… “故先王之制,四海云至,而修封疆;“四海云至,二月也。(七三)”虾蟆鸣,燕降,而通路除道矣;“燕降,三月。(七四)”阴降百泉,则修桥梁。“阴降百泉,十月。(七五)”昏,张中,则务树(七六)谷;“三月昏,张星中于南方。张,南方朱鸟之宿。(七七)”大火中,即种黍、菽;“大火昏中,六月。(七八)”虚中,即种宿麦;“虚昏中,九月。(七九)”昴星【五四】中,则收(八十)敛蓄积,伐薪木。“昴星,西方白虎之宿。季秋之月,收敛蓄积。(八一)”……所以应时修备,富国利民。” “霜降而树谷,冰泮【五五】而求获,欲得食则难矣。” 又曰(八二):“为治之本,务在安民;安民之本,在于足用;足用之本,在于勿夺时;“言不夺民之农要时。”勿夺时之本,在于省事;省事之本,在于节欲;“节,止(八三);欲,贪。”节欲之本,在于反性。“反其所受于天之正性也。”未有能摇其本而靖其末,浊其源而清其流者也。” “夫日回而月周,时不与人游。故圣人不贵尺璧而重寸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故禹之趋时也,履遗而不纳(八四),冠挂而不顾,非争其先也,而争其得时也。” 《吕氏春秋》曰(八五):“苗,其弱也欲孤,“弱,小也。苗始生小时,欲得孤特,疏数适【五六】,则茂好也。(八六)”其(八七)长也欲相与俱(八八),“言相依植,不偃仆。”其熟也欲相扶。“相扶持,不伤折。(八九)”是故三以为族,乃多粟。“族,聚也。””“吾苗(九十)有行,故速长;弱不相害,故速大。横行必得,从行必术【五七】,正其行,通其风。“行,行列也。”” 《盐铁论》(九一)曰:“惜草茅(九二)者耗禾稼,惠盗贼者伤良人。” 《泛胜之书》曰(九三):“种禾无期,因地为时。三月榆荚时雨,高地强土可种禾。 “薄田不能粪者,以原蚕矢杂禾种种之,则禾不虫。 “又取马骨锉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渍附子五枚。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蚕矢、羊矢各等分,挠呼毛反(九四),搅也。令洞洞如稠粥。先种二十日时,以溲种如麦饭状。常天旱燥时溲之,立干;薄布数挠,令易干。明日复溲。天阴雨则勿溲。六七溲而止。辄曝,谨藏,勿令复湿。至可种时,以余汁溲而种之,则禾稼不蝗虫。无马骨,亦可用雪汁。雪汁者,五谷之精也【五八】,使稼耐旱。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于地中。治种如此,则收常倍。” 《泛胜之书》“区种法”曰:“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 “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须良田也。诸山、陵、近邑高危倾阪及丘城上,皆可为区田。 “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 “凡区种,不先治地,便荒地为之。 “以亩为率,令一亩之地,长十八丈,广四丈八尺;当横分十八丈作十五町;町间分为十四道,以通人行,道广一尺五寸;町皆广一丈五寸,长四丈八尺。尺直横凿町作沟,沟广一尺,深亦一尺。积壤于沟间,相去亦一尺。尝悉以一尺地积壤,不相受,令弘作二尺地以积壤。 “种禾、黍于沟间,夹沟为两行,去沟两边各二寸半,中央相去五寸,旁行相去亦五寸。一沟容四十四株。一亩合万五千七百五十株。种禾、黍,令上有一寸土,不可令过一寸,亦不可令减一寸。 “凡区种麦,令相去二寸一行。一行容五十二株。一亩凡九万三千五百五十株。麦上土,令厚二寸。 “凡区种大豆,令相去一尺二寸。一行容九株。一亩凡六千四百八十株。禾一斗,有五万一千余粒。黍亦少此少许。大豆一斗,一万五千余粒也(九五)。 “区种荏,令相去三尺。 “胡麻,相去一尺。 “区种,天旱常溉之,一亩常收百斛。 “上农夫区,方深各六寸,间相去九寸。一亩三千七百区。一日作千区。区种粟二十粒;美粪一升,合土和之。亩用种二升。秋收,区别三升粟,亩收百斛。丁男长女治十亩。十亩收千石。岁食三十六石,支二十六年。 “中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二尺。一亩千二十七区。用种一升。收粟五十一石。一日作三百区。 “下农夫区,方九寸,深六寸,相去三尺。一亩五百六十七区。用种半升。收二十八石。一日作二百区。谚曰:“顷不比亩善。”谓多恶不如少善也。西(九六)兖州刺史刘仁之【五九】,老成懿德,谓余言曰:“昔在洛阳,于宅田以七十步之地,试为区田,收粟三十六石。”然则一亩之收,有过百石矣。少地之家,所宜遵用之。 “区中草生,茇之。区间草,以□□之,若以锄锄。苗长不能耘之者,以●鎌比地刈其草矣。” 泛胜之曰:“验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择’取减法,‘神农’复加之。 “骨汁、粪汁溲种:锉马骨、牛、羊、猪、麋、鹿骨一斗,以雪汁三斗,煮之三沸。取汁以渍附子,率汁一斗,附子五枚。渍之五日,去附子。捣麋、鹿、羊矢等分,置汁中熟挠和之。候晏温,又溲曝,状如‘后稷法’,皆溲汁干乃止。若无骨,煮缲蛹汁和溲。如此则以区种之,大旱浇之,其收至亩百石以上,十倍于‘后稷’。此言马、蚕,皆虫之先也,及附子,令稼不蝗虫,骨汁及缲蛹汁皆肥,使稼耐旱,终岁不失于获。 “获不可不速,常以急疾为务。芒张叶黄,捷获之无疑。 “获禾之法,熟过半断之。” 《孝经援神契》曰:“黄白土宜禾。” 《说文》曰(九七):“禾,嘉谷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谓之禾。禾,木也,木王而生,金王而死。”崔寔曰(九八):“二月、三月,可种稙禾。美田欲稠,薄田欲稀。” 《泛胜之书》曰:“稙禾,夏至后八十、九十日,常夜半候之,天有霜若白露下,以平明时,令两人持长索相对,各持一端,以概禾中,去霜露【六0】,日出乃止。如此,禾稼五谷不伤矣。” 《泛胜之书》曰:“稗,既堪水旱,种无不熟之时,又特滋茂盛,易生芜秽。良田亩得二、三十斛。宜种之,备凶年。 “稗中有米,熟时捣取米,炊食之,不减粱米。又可酿作酒。酒势美酽【六一】,尤逾黍、秫。魏武(九九)使典农【六二】种之,顷收二千斛,斛得米三四斗。大俭可磨食之(一百)。若值丰年,可以饭牛、马、猪、羊。 “虫食桃者粟贵。” 杨泉《物理论》曰(一百一):“种作曰稼,稼犹种也;收敛曰穑,穑犹收也:古今之言云尔。稼,农之本;穑,农之末。本轻而末重,前缓而后急。稼欲熟,收欲速。此良农之务也。” 《汉书.食货志》曰:“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师古曰:(一百二)‘岁月(一百三)有宜,及水旱之利也。五种(一百四)即五谷,谓黍、稷、麻、麦、豆也。’” “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五谷之田,不宜树果。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非直妨耕种,损禾苗,抑亦堕(一百五)夫之所休息,竖子之所嬉游。故齐桓公问于管子曰(一百六):“饥寒,室屋漏而不治,垣墙坏而不筑,为之奈何?”管子对曰:“沐涂【六三】树之枝。”公令谓左右伯【六四】:“沐涂树之枝。”期年【六五】,民被布帛,治屋,筑垣墙。公问:“此何故?”管子对曰:“齐,夷莱(一百七)之国也。一树而百乘息其下,以其不捎(一百八)也。众鸟居其上,丁壮者胡丸(一百九)操弹居其下,终日不归。父老柎(一一十)枝而论,终日不去。今吾沐涂树之枝,日方中,无尺荫(一一一),行者疾走,父老归而治产,丁壮归而有业。” “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师古曰:‘力谓勤作之也。如寇盗之至,谓促遽之甚,恐为风雨所损。’” “还庐树桑,“师古曰:‘还,绕也。’”菜茹有畦,《尔雅》曰(一一二):“菜谓之蔌。”“不熟曰馑。”“蔬,菜总名也。”“凡草、菜可食,通名曰蔬。”案生曰菜,熟曰茹,犹生曰草,死曰芦(一一三)。瓜、瓠、果、蓏,“郎果反。应劭曰:‘木实曰果,草实曰蓏。’张晏曰:‘有核曰果,无核曰蓏。’臣瓒案(一一四):‘木上曰果,地上曰蓏。’”《说文》曰(一一五):“在木曰果,在草曰蓏。【六六】”许慎注《淮南子》曰:“在树曰果,在地曰蓏。”郑玄注《周官》曰(一一六):“果,桃、李属;蓏,瓠属。”郭璞注《尔雅。曰(一一七):“果,木子也。”高诱注《吕氏春秋》曰(一一八):“有实曰果,无实曰蓏。”宋沈约注《春秋元命苞》曰(一一九):“木实曰果;蓏,瓜瓠之属。”王广注《易传》曰(一二十):“果、蓏者,物之实。”殖于疆易。“张晏曰:‘至此易主,故曰易。’师古曰:‘《诗.小雅.信南山》云:中田有庐,疆易(一二一)有瓜。即谓此也。’” “鸡、豚、狗、彘【六七】,毋失其时,女脩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六八】,班白不提挈。“师古曰:‘班白者,谓发杂色也。不提挈者,所以优老人也。’” “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服虔曰:‘一月之中,又得夜半,为十五日,凡四十五日也。’”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师古曰:‘省费燎火,省燎、火之费也(一二二)。燎,所以为明;火,所以为温也。燎,音力召反。’”…… “董仲舒曰(一二三):‘《春秋》他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禾也。’…… “赵过为搜粟都尉【六九】。过能为代田,一亩【七0】三圳,(一二四)“师古曰:‘圳,垄也(一二五),音工犬反,字或作畎。’”岁代处,故曰代田【七一】。“师古曰:‘代,易也。’”古法也。 “后稷始圳田:以二耜为耦,“师古曰:‘并两耜而耕。’”广尺深尺曰圳,长终亩,一亩三圳,一夫三百圳,而播种于圳中。“师古曰:‘播,布也。种,谓谷子也。’”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师古曰:‘耨,锄也。’”因隤其土,以附苗根。“师古曰:‘隤,谓下之也。音颓。’”故其《诗》曰(一二六):‘或芸或芓,黍稷拟拟。’“师古曰:‘《小雅.甫田》之诗。拟拟,盛貌。芸,音云。芓,音子。拟,音拟。’”芸,除草也。耔,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而根深,“师古曰:‘比,音必寐反。’”能风与旱,“师古曰:‘能,读曰【七二】耐也。’”故拟拟而盛也。 “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七三】。“邓展曰:‘九夫为井,三夫为屋,夫百亩,于古为十二顷。古(一二七)百步为亩,汉时二百四十步为亩,古千二百亩,则得今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师古曰:‘缦田,谓不为圳者也。缦,音莫干反。’”善者倍之。“师古曰:‘善为圳者,又(一二八)过缦田二斛已上也。’” “过使教田太常、三辅。“苏林曰:‘太常,主诸陵,有民,故亦课(一二九)田种。’”大农【七四】置工(一三十)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七五】,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七六】。“苏林曰:‘为法意状也。’” “民或苦少牛,亡【七七】以趋泽。“师古曰:‘趋,读曰趣。趣,及也。泽,雨之润泽也。’”故平都令光【七八】,教过以人挽犁。“师古曰:‘挽,引也。音晚。’”过奏光以为丞【七九】,教民相与庸挽犁。“师古曰:‘庸,功也,言换功共作也。义亦与庸赁同。’”率多人者,田日三十亩,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 “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壖地【八0】,“师古曰:‘离宫,别处之宫,非天子所常居也。壖,余也(一三一)。宫壖地,谓外垣之内,内垣之外也。诸缘河壖地,庙垣壖地,其义皆同。守离宫卒,闲而无事,因令于壖地为田也。壖,音而缘反。’”课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辅公田。“李奇曰:‘令,使也。命者,教也。令离宫卒,教其家,田公田也。’韦昭曰(一三二):‘命,谓爵命者。命家,谓受爵命一爵为公士【八一】以上,令得田公田,优之也。’师古曰:‘令,音力成反。’”又教边郡及居延城。“韦昭曰:‘居延,张掖县也,时有田卒(一三三)也。’”是后边城、河东、弘农【八二】、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一) 各篇篇名及其附注,颇多与卷首总目不一致。此处附注,在卷首总目中就没有。此注金抄、黄校、明抄均如文,张校、湖湘本、《津逮》本只有“稗附”二字。 (二) “种谷”二字,和下面正文“凡谷成熟有早晚……”相连,可视为全篇的“总冒”,《学津》本认为“蒙篇题而衍”,删去二字,非。二字原与下面小注同行连写,但小注是对“谷”的解释和品种的分类记录,与正文“种谷”不相涉,故予分行,以免混淆。这样的体例,在《要术》中并不是个别的,卷四《种桃柰》篇的“樱桃”、“蒲萄”,《种栗》篇的“榛”,卷五《种槐柳楸梓梧柞》篇的“楸梓”、“梧桐”、“柞”等,均采此例。各篇遇有此种相同情况时,均予分行,以清眉目。 (三) 各本均作“止”,仅金抄作“指”。这是针对上文指粟为谷而说的,字应作“指”。 (四) 各本均作“望”,金抄作“故”。按“望俗”犹言“随俗”,“故俗”就是旧俗,二字都可解释,“望”字较顺,兹从南宋各本。另一种情况,可能“故”、“望”二字都正确,即原文应作“故望”。这样,“故”字应作“所以”解释,这一小段的解释是这样:(一)当时的名称,“谷”就是稷,也就是粟;(二)但原来“谷”的涵义是五谷的总名,不是专“指”粟的;(三)可是现在人们已经专指粟,所以我也随俗这样称呼了。按谷是五谷的总名,说本《说文》,汉以前确实没有称谷子为“谷”的。 (五) 见《尔雅.释草》,无“也”字。《尔雅.释草》文,均无“也”字,《要术》所引,或有或无不一致。据与贾思勰同时稍后的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称,当时经传多有由“俗学”任意加上“也”字的,甚至有不应加而加错的。《要术》所引各书,这种情况颇不少。 (六) 晋郭义恭《广志》是记载各地物产的书,包括动、植、矿物。原书已佚。各书引录颇多,《要术》引录亦不少。此处“白茎”,《初学记》卷二七“五谷”引《广志》作“白茎粟”,可见也是一个谷子的品种。 (七) 金抄、黄校作“斑”,明抄、湖湘本作“班”,二字古通用。 (八) 黄校、张校、明抄作“茎”;金抄作“蓝”,疑袭上“蓝”字而讹;湖湘本、《津逮》本无此“茎”字,更合适些。 (九) 各本均作“逯”,惟渐西本改作“逮”,是。“逮麦”就是“及麦”,卷二《粱秫》篇引《广志》有“有胡秫,早熟及麦”。这也是一种早熟品种,故称“逮麦”,和《要术》本文所称的“麦争场”相类似。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大般涅槃经》卷一:“逮,……经文多误作逯。”可为明证。清钱坫注:“逯……与逮不同,至钟繇《荐季直表》,始以逮为逯,字义俱异,是误耳。”逮和逯,在隶书很相像,可见错乱已很久,至于使后人并不以为错,所以才会使唐代人一般都写错。《要术》的“逯”,可能《广志》原本已错,也可能唐人张冠李戴地写错。关于“麦争场”,明黄省曾《理生玉镜稻品》有同名的稻品种,记载是:“三月而种,六月而熟,谓之麦争场。” (十) 这是郭璞注《尔雅》“粢,稷”的注文。今本郭注作:“今江东人呼粟为粢。” (十一)《太平御览》卷八四十“稷”引孙炎注《尔雅》同。其注本已散佚。孙炎注与上文郭璞注,照《要术》他处例,均应列在前面引《尔雅》正文下,现在插在这里,可能有窜误。 (十二)“谷”,明抄误作“杀”。 (十三)“猪”、“猪”,《要术》中互见,各本亦互异,但大多作“猪”。本书统一作“猪”。他处不再作校记。 (十四)金抄、黄校、张校、明抄脱“黄”字,明清刻本不脱,且下文作“聒谷黄”,兹据补。“谷”,金抄等作“谷”,湖湘本等作“谷”。《要术》中作“谷”极个别,本书统一作“谷”。 (十五)金抄作“●”,黄校刘录、张校、明抄空格,黄校陆录作“茄”。按此字始见于《要术》。《集韵》“九麻”:“●支,谷名。”当系据《要术》采入。 (十六)“苍”,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作“命”,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今”,均误;金抄作“●”,是古“仓”字。黄校等显系“仓”字缠错。“仓”通“苍”,本书《要术》本文统一作“苍”。 (十七)“免虫”上金抄多“熟早”二字,他本无,兹据补。 (十八)各本均作“今”,疑“令”之讹,因为这是和“下马看”同样是一种拔节后生长迅速成熟齐一的品种。明黄省曾《理生玉镜稻品》:“其秀最易,谓之下马看。又谓之三朝齐,《湖州录》云:‘言其齐熟也。’” (十九)明抄、湖湘本作“溱”,兹从金抄作“泰”。“民”,各本同,据下文“此二十四种,……免雀暴”,疑是“泯”字之误(明抄的“溱”,可能由“泯”的水旁混入而错成)。“雀泯泰”可能是由“免雀暴”起的名称。明黄省曾《理生玉镜稻品》记载一种有芒的早熟糯称:“其粒最长,白稃而有芒,四月而种,七月而熟,谓之赶陈糯。太平谓之‘雀不觉’。”和“雀泯泰”与早熟的“雀懊黄”都相类似。 (二十)明抄、湖湘本作“泄”,费解;金抄作“曳”,是。 (二一)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作“艮卧反”,误。张步瀛校正说:“此转写之讹。《集韵》三十九过:‘●岁,谷名,贾思勰说。’●‘卢卧切’,岁则‘苏卧切’也。”“●”是从□转声的字,故从金抄作“良卧反”。 (二二)“陌南禾”,黄校、张校、明抄作“附南木”,湖湘本等作“陌南木”,均讹,此从金抄。 (二三)金抄、明抄作“晛”,他本作“睍”。下一“晛”字,明抄亦作“睍”,仅金抄作“晛”。按“晛”,字书解释为“日光”,“奴甸”或“乃见”切,与“奴见反”同音。“睍”音现,释为“视”。从义二字均通,从音应依金抄。 (二四)“山鹾”,各本同。集韵有“醝”字,解释是:“山鹾,粟名。”可能“栗”是“粟”字之讹,因《集韵》据《要术》采入的字不少,在谷子品种方面就有“●支谷”、“●岁”、“顿●黄”、“●穇”、“石抑●”等,这个也可能依据《要术》采入。另一种情况,“山醝”自是栗名,则《要术》可能原作“山醝黄”,脱“黄”字,是说此谷以粒大而呈栗黄色起名。 (二五)金抄、张校作“钩千”,黄校刘录及明抄作“●千”,黄校陆录作“钩干”,湖湘本作“□于”,《津逮》本作“□干”,虽极纷歧,却只是两个字辗转讹变。但无从校正其正字,兹姑从金抄。但“钩”疑应作“钧”。 (二六)“薰”,各本同。此应人名,疑“董”之讹。 (二七)各本作“得”,金抄作“德”。 (二八)“秆容”二字,各本极为纷歧,此从南宋本。但“容”仍是误字。唐释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二三《大乘成业论》“坳凹”注:“凹……《苍颉篇》作‘●’,……垫下也。”则“容”应是“●”字之讹。“秆●”即“秆凹”,是说谷穗垂重,秆端凹曲。 (二九)“孙延黄”与上文“僧延黄”只差一字,且音相近,疑有误字。 (三十)“穇”,下文再见,湖湘本均如文;金抄均作“糁”。按:“●”,始见于《要术》,《集韵》收入,解释是:“徒点切,音簟。●穇,谷名。”故从湖湘本。 (三一)明抄作“阿逻逻”,金抄作“河逻逻”,黄校、张校作“阿逻”,湖湘本等又讹作“阿返”。 (三二)金抄、湖湘本作“中●大谷”,明抄作“中租火谷”,校宋本未校出。按《尔雅.释天》:“六月为且。”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卷六引《尔雅》作“六月为旦”,下引李巡注:“六月阴气将盛,万物将衰,故曰旦时也。”是以“旦”喻阴之始,所谓阴盛万物将衰,对谷来说是到了成熟期,也许这个加禾旁的“●”字,是指说谷的成熟。如果这样,那“中●”就是“中熟”。贾氏对品种按生长期分类,凉述有序,到这里也正该说到中熟品种。至于“大谷”,则指种植面积较广。这样解释,字面上可以通顺,但问题在本篇正文内一再提到早、晚熟,单单没有提到中熟,又为可疑。 照字形推测,“●”字很像“秆”字烂去右旁的“十”错成,“中”字疑是“单”字残烂错成,那这应是“单秆”二字。这样,“大谷”应解释为秆粗穗大的谷种。通常单秆品种茎秆较粗壮,穗子较大,而分蘖多的品种常成小穗,在我国也以单秆品种为多。这样,“单秆大谷”就很好解释。贾氏对每一类品种都总结出它们的共同性状,这个尤其和没有点明生长期的“此二十四种,穗皆有毛”相应合。证之“秆●青”、“鹾折筐”等高产大穗的名目,也和“单秆大谷”相符,而这样的名目,在其他各类品种中是找不到的。总之,这四字很难解释。我们认为这四字是指三十八个品种的共有特性,离开这个,不免忽视了贾氏按不同性状作分类标准的特点。但我们虽然在这方面试行探索,恐仍未必正确。兹仍保存金抄、湖湘本原文不改。 (三三)“青”下原多“有”字,渐西本认为“涉青而误”删去,应从其删。 (三四)此字金抄作“●”,他本纷讹百出,仅渐西本从吾点校改作“●”。按《集韵》“十七夬”:“石抑●,谷名。”当系采自《要术》。惟据玄应《一切经音义》卷三《明度无极经》卷四有“阿●”,解释说:“案●,文字所无,相承叉六反”,意译是“无怒”。“叉六”与“创怪”双声,二字实即一字。“抑●”即“阿●”。这是佞佛者给起的人名,即以其姓名作为他培育这个耐水品种的谷名。兹据金抄参照《一切经音义》作“●”,音翠。 (三五)本篇内各“耗”字,各本同,金抄均作“秏”。《说文》无“耗”字,本字为“秏”。在《要术》中二字互见,本书一律作“耗”。 (三六)金抄、湖湘本作“丸”,黄校、张校、明抄作“圜”(同“圆”),是南宋人避宋钦宗赵桓的同音名字改的,本书一律从金抄改复原文。 (三七)“本”,各本同,意思是指本文(正文)或本来。从这个推测这条注文,可能是贾氏自注,也可能是后人加添。渐西本校勘者刘寿曾认为“此注非贾氏原文”。 (三八)金抄作“种”,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植”,渐西本作“殖”,均讹;仅明抄作“稙”,是唯一正确的字。“稙谷”即早熟谷子。 (三九)各本均讹作“植”,这里仍是指早谷子,应作“稙”,兹改正。 (四十)金抄、湖湘本作“薉”,明抄作“秽”。薉是秽的本字,上文均作“薉”,兹从金抄。 (四一)明抄、《学津》、渐西本及《辑要》引均作“治”,金抄、湖湘本作“出”。此指杂草多,不易整治,故从明抄。 (四二)“初角切”是“镞”字的音注,各本都作注文形式放在这里,惟渐西本改作注中注的双行小字。按照《要术》他处形式,这应是注中注。 (四三)“倍”,明抄误作“培”,据他本改正。 (四四)《耕田歌》见《史记》卷五二《齐悼惠王世家》。“非其类者”作“非其种者”。《汉书》卷三八《高五王传》并载其事。刘章是刘邦的孙子。当时吕后专政,诸吕擅权,刘章要除去诸吕,在一次宴会上唱这个歌。 (四五)湖湘本作“厌”,金抄、明抄作“猒”,字同,本书一律作“厌”。 (四六)见《管子.轻重.匡乘马》篇,文作:“彼善为国者,使农夫寒耕暑耘,……” (四七)各本均讹作“谷草”,据金抄改正为“杀草”。 (四八)金抄误作“方未反”,据南宋本改正。又此音注已见卷一《耕田》篇,此处及卷二《种瓜》篇均重出。 (四九)各本均作“不可”,倒错了,仅《学津》本改作“可不”,是。《辑要》引无“可”字,亦通,但另有错简。 (五十)见《史记》卷一三十《太史公自序》,是司马迁父亲司马谈的话,原文是:“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未必然也。” (五一)金抄、湖湘本作“坏”,明抄作“坯”,二字古通。席世昌《读说文记》:“不,古通丕;从不、从丕,音义并通。”兹从金抄及《月令》原文作“坏”。“坏”通“培”,即加土修墙。 (五二)《礼记.月令》(《四部丛刊》本)作“圆”,《十三经注疏》作“隋”。椭圆的“椭”,古通作“隋”。“堕”是“椭”的假借字,金抄、明抄简写作“●”。 (五三)引号内小注仍是郑玄注《月令》文。以下仿此。注文加引号,是为了表明系原书原有注文,以便与贾氏自注分开。 (五四)《隋书.经籍志》着录有《尚书纬》三卷,注说:“郑玄注。梁六卷。”《考灵曜》是《尚书纬》的一种。据胡立初《齐民要术引用书目考证》(《国学汇编》第二册,一九三四年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编印)说,本条二处小注均郑玄注文。 (五五)见《庄子.则阳》篇。《四部丛刊》本《庄子》(《南华真经》)原文作:“长梧封人问子牢曰:君为政焉,勿卤莽;治民焉,勿灭裂。昔予为禾,……”以下同《要术》所引。“卤莽灭裂”云云的注文在“勿灭裂”下面。郭象,晋人,《庄子》的注释者之一。 (五六)明抄作“忙补反”,金抄作“忙述反”,湖湘本作“忙辅反”。按《南华真经》唐陆德明《音义》作“莫古反”,《广韵》“十姥”作“莫补切”,是“莽”的古音,故从明抄。又此音注金抄、明抄均列在“之”字下,兹从湖湘本移列于“莽”字下。 (五七)见《孟子.梁惠王上》篇。下文“谚曰”一段见《孟子.公孙丑上》篇,“五谷”一段见《孟子.告子上》篇。 (五八)《孟子》“食”下有“也”字。据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称,当时经传,除由“俗学”随意加“也”字外,另一方面,“河北经传,悉略此字。”说明贾氏所用《孟子》正是北方通行的本子。参看卷八《黄衣黄蒸及糱》篇校记(九)。 (五九)《孟子》赵岐注首句作“使民得三时务农”。“三时”,下文赵岐注有“农之三时”。 (六十)“谚曰”,《孟子》原文是“齐人有言曰”。赵岐注:“齐人谚言也。” (六一)金抄、明抄作“惠”,湖湘本作“慧”,同《孟子》。《后汉书.孔融传》:“观其所言,将不早惠乎?”“惠”通“慧”。 (六二)“镃錤”,孟子作“镃基”,注文同。“上兹下其”,是“镃錤”的音注(因读音相同,故“镃錤”亦迳作“兹其”,如《周礼.秋官》“剃氏”郑玄注),但《孟子》无此注,疑是后人加入。明抄作“上镃下其”,湖湘本作“上镃下錤”,无意义,故从金抄作“上兹下其”。 (六三)“稊稗”,孟子及赵岐注均作“荑稗”。“荑”通“稊”。 (六四)“仁”,金抄、黄校、张校作“人”,二字古通。兹从明抄、湖湘本及《孟子》原文作“仁”。 (六五)“亦在熟而已矣”,金抄、明抄如文;湖湘本、《津逮》本等作“亦在乎熟之而已矣”,同《孟子》。明清刻本《要术》有不少与今本经传相同,是明以后人据今本经传改的。 (六六)此段见《淮南子.脩务训》。下文“禹决江疏河”、“食者民之本”、“故先王之制”三段均见《淮南子.主术训》,“霜降而树谷”一段见《淮南子、人间训》,“又曰”以下“为治之本”一段见《淮南子.泰族训》,“夫日回而月周”一段见《淮南子.原道训》。 (六七)《淮南子》有许慎注及高诱注,《要术》中许、高二注都有引到。今许注本已佚失,仅存高注本,但高注本已混有许注。《四部丛刊》影印北宋本虽题作“许慎记上”,实际已与高注本无可分别。现在只有隋杜台卿《玉烛宝典》还分别引有《淮南子》的许慎注和高诱注,可供作参校。这里“水势虽东流”这条注文,今《淮南子》高诱注本中亦有,文句全同。但《要术》“高诱曰”不放在本条,而放在下条“加功”之上,可能本条原是许注而混入今传高注本,贾氏所用原是许注本,而高注是后人所加。 (六八)“是藨是蔉”,高诱注同,是高诱引《左传.昭公元年》的文句。《左传》“藨”作“穮”,字同。此四字仅金抄如文,明抄“藨”空白,他本四字全脱。 (六九)“芸耕”,各本同,高诱注作“耘耔”。“耘”同“芸”,没有问题。“耔”是壅土,解释正文“蔉”应作“耔”,因“蔉”也是壅土。要术“耕”是“耔”字之讹。 (七十)“大禹”,《淮南子》作“鲧禹”。 (七一)这条注文《淮南子》、(《四部丛刊》、《四部备要》、《丛书集成》诸本)中没有,疑是许慎注,故仍加引号。 (七二)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作“火曰薪,水曰蒸”,明清刻本作“大曰薪,小曰蒸”,而渐西本用黄校校过,改如黄校。《淮南子》高诱注作“大者曰薪,小者曰蒸”,说明明清刻本是依据今本高注改的。可能此注亦出许慎。 (七三)本段内注文,多与今本《淮南子》高注不同,可用《玉烛宝典》引许注作参校,证明是许注,而不是贾氏自注。此处《玉烛宝典》卷二引《淮南子》高诱注作:“春分之后,四海出云。”又引许慎注:“海云至,二月也。”证明《要术》所引是许注。这条注文从上面“夫地势,水东流”一段的“高诱曰”一直连贯下来,如果因此认为也是高注,并认为是古本高注和今本不同,那就错了。但《宝典》引高注又与今本高注有不同,今本高注作:“立春之后,四海出云。”立春在正月,春分在二月,相差一个半月。《吕氏春秋.孟春纪》“修封疆”在正月,《吕氏春秋》也经过高诱注解,而《宝典》引高注《淮南子》作“春分”,未知是否有误字。 (七四)《玉烛宝典》卷二引许慎注作:“□降,二月也。”证明这条也是许慎注。《礼记.月令》、《吕氏春秋.仲春纪》“玄鸟(即燕)至”皆在二月,《要术》“三月”应是“二月”之误。今本《淮南子》高诱注作“三月之时”,这不是注解“燕降”,而是注解“通路除道”,因《时则训》“达路除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