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优生原理
[book_author]潘光旦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学术,完结
[book_length]334144
[book_dec]《优生原理》于1949年4月由观察社出版。1981年11月天津人民出版社重刊。《优生原理》采用观察社初版。《优生原理》第二部分编入《优生与抗战》,原属《人文生物学论丛》第七辑,该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44年3月重庆初版,1947年6月上海初版。《优生原理》采用上海版。 书末附录的《优生学目录》未曾发表过,原为毛笔书写的手稿,从所列篇章可知作者曾构思编写这样的一部“优生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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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chapter]优生原理
[book_title]自序
这本小书代表着两个时期的努力。全书八章里,最后论宗教与选择的关系的一章写在战前,民国二十四年的春季,是十九属于编述性质的;当时曾交与青年协会书局印行,作为《基督教与中国改造丛刊》的一种,题目定为《宗教与优生》。因为是单行本,当时别有一段《引言》说:
“谁都承认宗教是一种很巨大的势力。不久以前我们有人到一个很破落的小乡村(北平西北郊清华大学迤东的西柳村)里去放一些贷款。这个村子里只有五十多家,想借钱还债或做小本生意的倒在半数以上,经济能力的衰落是可想而知的了。但说也奇怪,村中唯一的一座庙宇却是修得很整齐,而是最近修缮过的,并且那笔修缮费一望而知要比我们贷款的总额为大。我们当然可以说,神道的‘榨取力’比任何人的力量还要来得大,但我们一样的可以说,信仰对于人事的影响,有时候确乎是可以大到无坚不摧,无微不至。
“这样一种巨大的势力,对于一个民族的生活、健康、以至于整个的运命,当然不会没有影响,并且料想起来,这种影响一定是很深刻、很普遍的,正因为宗教是一种能传播广远而能深入人心的东西。本篇讨论有两层用意,一是就此种影响,加以历史的推敲与分析,二是根据了鉴往知来的原则,要看宗教的发展与民族的健康,两者之间,怎样才可以发生一番相成而不相害的关系。”
在单行本里,此文原分五小章:一、宗教与民族健康的一般关系;二、宗教与古代西洋民族的兴亡;三、基督教与西洋民族的健康;四、中国民族与宗教信仰;五、一个前途的瞻望。如今把五章作为五节,节与节间空出一行,如前行七章之例。
前面的七章是抗战时期写的,时作时辍,前后共跨九个月,三十年八月底到三十一年五月底。第一章的最先一部分是在峨眉山新开寺写的,其余则都在昆明。避地到过西南的人都知道这是敌人空袭最猛烈的一个时期,所谓疲劳轰炸就是在三十年八月初开始的。对于我,这幸而也是学校行政工作摆脱得比较最干净的一个时期,因而能在授课与躲警报的夹缝中,多少争取了一些写稿的机会。记得当时写此稿写得最多的地点是西南联合大学总办公处的庶务主任办公室;我和庶务行政向无关系,正唯其没有关系,所以反而比较清静,比较更可以避免客人的枉顾,因而得安心从事。当时唯一无法避免的不速之客是敌机来袭的警报;不过问题也还简单,警报一响,我就把手边的稿子和参考书物收拾起来,向庶务室的大铁箱下面(不是里面)一塞,然后随着众人向联大后面的坟山疏散。三十年九月以后,昆明的空袭虽频繁,联大的校舍却没有中过炸弹,因而庶务室无恙,铁箱无恙,我的敝帚自珍的稿件也就瓦全到了今日。当时联大的庶务主任是毕正宣先生,这一大串的方便,地点、桌椅、笔墨、以至铁箱底下三四方尺的泥地,都是他供给我的,我必须在此表示我的谢意。
这七章是属于编译性的,大约三分属编,七分属译,每章后面的附注也还占用过不少的工夫。译文所用的西书是美国普本拿与约翰孙(Paul Popenoe and R. H. Johnson)合著的《应用优生学》,一九三三年修订本。普氏是人类改进基金社(The Human Betterment Foundation,社址在加利福尼亚州巴萨第那Pasadena城)的主任干事和家庭关系研究所(The Institute of Family Relations,所址在加州洛杉矶)的所长;约氏是毕兹堡大学(University of Pittsburgh)的教授。除了和普氏曾经通过信外,我并不认识这两位作家。不过我知道他们对于优生学有湛深与通盘的了解;我最早读到而获益最多的优生学的著作便是一九一八年问世的初版《应用优生学》。
修订版的《应用优生学》有二十章。最前面的六章也就是本书前面的六章。它的第十二章是本书的第七章。本书的第八章相当于《应用优生学》的第十三章,内容也很有一部分相同,但前者并不是后者的译文,前者的材料也远较后者为多;约言之,这一章是我另外编述的,上文已加说明。前七章虽属译文,经我增删的地方也复不少,增删的标准之一是中美两国的国情不同,适用于彼者未必适用于此。
《应用优生学》全书二十章中,最值得选译的是关于原理的几章,也就是本书所已利用的几章。优生的原理是由演化论的原理赓续推演而来的。人类如何可以把自身今后的演化把握得住,控制有方,便是优生的主题,便是优生学。演化的主要成因有三,一是变异,二是遗传,三是选择。本书八章中,前二章论性养常变之理与其例证,可以说是属于通论性质的;第三第四两章即分论变异与遗传,第五至第八四章即专论选择。关于所谓人文选择,可列举的选择势力固不限于战争与宗教,但战争与宗教无疑的是最荦荦的两大端,自古已然,于今为烈,因为,在今日,信仰与政治已经更进一步的发生了密切的联系,而在此种联系的形势之下,阵线势必愈益分明,壁垒愈益森严,旗鼓愈益堂堂整整,而战争便愈益不易避免了。
《应用优生学》的其它各章我不准备再译。它们大半属于应用技术的探讨,小半属于当代种种社会措施的评论。我觉得这些我无须译出,一则因为它们的内容牵涉到美国特殊的国情的地方太多,对我们不很适用,以至于很不适用,如选译时加以删节,那所要删节的未免太多。再则其间值得保留的部分,无论属于优生技术的探讨或社会举措的评议,则我历年来亦尝就中国固有的文化背景与当前的社会情状,勉作论列,分别见《中国之家庭问题》 〔1〕 与若干辑的《人文生物学论丛》 〔2〕 诸种拙著中,更无庸再事复述。原理的讨论则与此不同,它不受国族文化的畛域的限制。
本书前七章是以前完全没有发表过的。唯一曾经公开的机会与场合是民国三十一年以来西南联合大学与清华大学历届的优生学班。优生学在两大学里是选修的课程,每年修习的同学平均约五十人;他们听我讲授,和我讨论,甚至于和我辩难,很热烈的辩难,许多和寻常见解不同的地方也往往就是辩难所由引起的地方;对于这些同学我要借此机会表示我的欣慰和感谢,因为,就一门新兴的学科说话,立意遣辞,要力求其周匝平允,第一,眼前非有学殖稍具根柢的听众不可,第二,听众中非有深思熟虑、善于质难、以至于不惜争辩的人不可;本书虽一半出于迻译,一半也未尝不是这一番切磋砥磨的成品。
民国三十七年十月,潘光旦
[book_title]第一章 性与养 〔3〕
世界上没有两个婴儿是一样的,即一切婴儿是彼此不同的,而任何婴儿相肖它本身父母的机会与程度,总要比相肖别家父母的机会与程度大些。这一类的基本的事实的发见是很容易的,初不待我们对于人类的天性有什么深刻的了解。
这一类的观察虽然简单,全部优生的科学却就建筑在它们上面,就从它们推论出来;因为,假如每一世代之中,各式各样的父母都产生子女,都把子女教养成人,而各家子女在数量上的分配大有不齐,则下一世代的人口的成分和上一世代的势必有些不同。
从这一点作进一步的推论,可知一个民族的品性,在短短的数百年之内,也可以发生很显著的变迁。
一家之中,子女品性的不同,不必等到生育以后,成为婴儿,才看得出来;即在胎期以内,它们的活动便不一样,怀胎次数较多的母亲,类能感觉得到而加以辨别。及婴儿发育而为幼童,而能接受有系统的测验,则此种差别便有方法量算,并且可以用数字表示出来。
不过对于一个寻常家庭的父母,更容易辨别的是自己的子女在出世后所表现的种种差异。他们是在同一个家庭环境里养育出来的。这种环境,对于任何两个姊妹弟兄,当然不会完全一样,但做父母的大都知道,一家兄弟姊妹在形貌、才能、与成就上的种种差别,决不能从这种家庭环境的不同里,找到一个充分的解释。换言之,其间必有别的更基本的因缘在。好比一个子女的身心两方面的发育,他们也大都知道,无论你花费上多少教育或训练的功夫,其结果也自有一个限度。换言之,这其间也必有别的更基本的因缘在。
就体格的品性而论,一般人大都承认一个儿童以至于一个成人的结构是由于先天的气质的推演。一个西洋婴儿的眼珠,有初生的时候是蓝色的,过了三五个月却变成棕色,假定父母的眼珠是棕色的话,大家也就视为当然,不以为怪。他们对于它的先天的气质,决不会发生疑问,更不会进而提出什么解释来,认为睛色的由蓝转棕,是由于摇篮环境的如何如何特殊,如何如何有利。总而言之,他们大都承认在儿童发育的过程中,各个品性的成熟而表现是有迟早的,一到成熟的境界它们自然而然的会表现;满了多少的月份,牙齿自然会透露;青年期过后,身材的高矮,骨骼的大小,也自然会完成,也许是高大的,因为家世一向是高大的;也许到了相当年龄,头发有一块要秃起来,因为在这个岁数,上一辈也表现过这个品性。
体格品性的问题比较简单,但智能的品性要复杂些了。一样的发育,一样的有先天气质的关系,一样的有成熟与表现的迟早,但因为它们比较的抽象,有时候不容易明白的指认。因此,我们就值得用更精细的方法加以探讨。
一九二八年,美国心理学者勃克斯(Barbara S. Burks)在加利福尼亚州做过一个研究。从上文讲的立场看,这研究是最有价值的。勃氏的对象是二〇〇个养子,就是人家抱养的子女,其中有出生后即经人抱养的,有的在周岁以内经人抱养的,平均抱养的年龄是三个月,至于抱入的家庭,就种族论,全都是白种人,就语言论,全都说英国话。在研究的时候,这些养子的年龄最小的是五岁,最大的是十四岁。为比较与对照起见,她又找了一百个自己有子女的家庭,或一百对自己生育子女的父母。自养的子女和本生父母是有遗传的关系的,而抱养的子女和义父母是没有这种关系的,但就后天的家庭环境论,则双方没有这种显然的分别,因此就可以作对照的研究了。
换言之,假定智力的产生是由于三种后天的因素的协力活动,一是训练,二是父母的榜样,三是良好的环境,则只要家庭的情况一样的良好,同一年龄的养子在智力上对于义父母的相肖的程度,应当和自养子女对于本生父母的相肖程度完全可以相比。
不过勃氏并没有得到这样一个结论。她的对照的研究发见智力的所由产生,或两个子女间智力的所以不同,最大的因素还是遗传,假定一切因素合起来占一〇〇分的话,遗传要占到百分中的七五以至于八〇。
家庭环境自然也有分,勃氏以为大约只占到百分之一七。但这也不算太少,我们认为不生子女或不抱养子女则已,否则我们应当替它们安排下一个最良好的家庭环境。不过若说只须改进家庭环境,遗传的智力便可以发生很大的修正或提高,那显然又是一个缘木求鱼的奢望。这一点勃氏在她的分析里说得很清楚 〔4〕 。事实上,做父母的人从自身的经验里也早就得到过同样的结论。
家庭环境,比起遗传来,虽属次要,比起学校环境来,却又重要得多。至少就心理测验中儿童所表示的智力而论,我们可以说这句话。另一位美国的教育心理学者海尔曼(J. D. Heilman),在差不多的时候,也在这方面做过一个研究,认为学校环境和儿童智力(以智力商数或智商为量断标准)的因果关系,即环境不齐的因,所能造成的智力不齐的果,在一切因果关系之中,所占不过百分之五。 〔5〕
说到智力测验与测验中所用的智商,我们应当有几句话的解释。 〔6〕 智商所量断的虽不过是抽象的智力的一个方面,且所得的结果和智力的真相也未必完全符合,有时候并且可以差得很远,但大体说来,经过了许多年在几百万的儿童身上试用以后,它至少已经成为一个方便而现成的工具,儿童智力的水平高下,从此有了一个可以衡量的尺度,相当的粗疏虽有之,完全错误则不会。至少就比较上轨道的美国社会生活而论,我们可以说,智商的高下,大部分是先天的禀赋所决定的。
这问题还可以用另一个方法来研究,就是用孤儿院里的儿童做对象。假定儿童的智力大部分可以受环境的影响而有所增损,则孤儿院里的儿童,比起院外一般的儿童来,彼此应当更见得相像,因为,孤儿大都从小进院,院中的环境与训练又如出一辙,而一般的儿童既各有各的家庭背景,其文化程度与经济地位不免大有分别,甚至于可以有绝大的悬殊。但研究的结果并不如此,即,孤儿院儿童的相肖程度并不比一般的儿童为高,间或有相肖之点,也并不显著。达维思(Robert A. Davis, Jr. )研究美国特克萨斯州(Texas)各孤儿院里的一〇〇〇个孤儿,发见姊妹兄弟的相肖的程度和院外居家的姊妹兄弟差不多完全一样,换言之,孤儿院的环境尽管比寻常的家庭环境更少变化,兄弟姊妹的相肖程度并不因而增高。 〔7〕
反过来,温菲尔特(A. H. Wingfield)的研究又证明一般的孤儿院的儿童,即不出自一家的孤儿,虽在院里共同生活了许多年,就各人的年龄而言,至少四分之一的生平是在院中度过的,任何两个年龄相似与住院年限相同的分子中间,也找不出有什么一贯的相肖的倾向。温氏的资料是从加拿大的许多孤儿院里得来的。 〔8〕
总而言之,加拿大的孤儿院里的环境尽管相同,其所培植的任何两个儿童,比起街道上所邂逅的任何两个儿童来,并不见得更相像。特克萨斯的孤儿院里的环境也尽管相同,其所培植出来的弟兄或姊妹,比起寻常的弟兄姊妹来,也并没有教原来相像的程度发生什么变动。
还有一种殊途同归的研究方法,就是拿私生子或法律上所称的非婚生子做对象。非婚生子大都是生后便遭遗弃而归慈善机关养育的,例如中国的育婴堂。在英国,就有人利用这种资料做过一个研究。他第一步是设法查明私生子的来历,即父母属于那一种职业;第二步是测验各私生子的智力。他发见自由职业与商人的非婚生子的智商,平均是一〇一,而工人的非婚生子的智商,平均只有九二。这差别又从何而来的呢?这些非婚生子不是生后就和父母脱离关系,而在同一的慈幼机关里长大的么?这个研究也另外找了一些伦敦公立学校的学童和它们的家庭做一个对照。而对照的结果是,属于上层社会经济阶级的学童的平均智商是一〇五,而属于下层的,是九六。换言之,无论所居的环境是家庭,抑或为慈幼机关,无论父母在不在一起,两种阶级的儿童,在智力上的差别是一样的,即,相去都是九分。上层职业团体的父亲所产生的子女智力总要高些,不管它们长大的环境是什么。
还有一条更有趣的研究的途径,就是用双生子或孪生子做资料。最初做这种研究的人便是优生学的祖师,英国的戈尔登(Francis Galton)。在以往十多年以内,继续在这方面做研究的人很多,所得的结果,在量与质上,都有很大的进步,远非戈氏的时候所可比拟了。
日常的观察早就告诉我们,孪生子实在有两种,一是寻常的孪生子(ordinary twins),一是所谓妙肖的孪生子(identical twins)。寻常的孪生子实在就是一对同时出生的弟兄,或一对姊妹,或一对兄妹,原来成孕的时候,有两个卵细胞和两个精细胞同时遇合,后来也就并行的成胎,同时的产出。不过出生的时候尽管相同,彼此却并不因此而更加相像。它们相像的程度事实上和寻常的兄弟姊妹没有分别。妙肖的孪生子却另有一种来源。发育学或胚胎学家认为它们是同一个受精的卵细胞的两半,并且是两个对半。因此,彼此的性别总是一样的,都属男性,或都属女性,并且彼此是惟妙惟肖,有时候连它们的母亲都辨别不出来。这种惟妙惟肖的状态包括身心两方面的一切的品性,有一对例子在同一天内掉落它们的乳齿,另一对例子在同一天内开始生同样的一种病,有时候它们并不住在一个地方,而这一类事故的发生却依然在同一时间,遥相呼应。
戈尔登根据这种资料,发为理论说,假如环境真能改变一个人的先天的性格,则所谓妙肖的孪生子,即由同一受精的卵平分而来的孪生子,出世以后,理应越来越不相同,因为彼此的环境总不能完全一样;如其在两个地方分别长大的话,这不同的程度理应更大;再如年事渐大,在事业的场合里各走各的路,各有各的活动范围,此种差别的程度理应越来越显著。反过来,寻常的孪生子,既由不同的卵细胞与不同的精细胞分别结合而成,其先天性格的根据打头就不很一样,或很不一样,如今出生以后,如其在同一家庭里长大,享用同样的食物,结交同样的一批亲戚朋友,接受同样的教育,两人的性格岂不是应当越来越相像。再约言之,如其一人的本性可因环境而轻易转移的话,前者应越来越不同,而后者应越来越相同,如其不然,即前者依然很相同,而后者依然不很相同,或很不相同,则我们可以知道,环境移人之力终究是有限的,至少就先天性格而论,它是不能引起多大的变化的。 〔9〕
做孪生子的研究,自来有两个方法,一是查看与比较孪生子的生活史,不但要在两种之间作比较,并且要在每一种每一对的彼此之间作比较。这是戈尔登所用的方法。二是运用标准化的测验来量断其同异的程度,这是后来大多数作家所用的方法。无论我们用那一个方法,其间总有一部分不准确的地方,即总有一些所谓“错误的边际”(margin of error)。
何以总有一部分不准确的地方?第一点我们要注意的是,就在所谓妙肖的孪生子,其先天的禀赋也不能完全一样。上文说它们是由同一受精的卵对分与平分而成的,不过这对分的对字与平分的平字还需要解释。成孕以后,卵细胞原是要分裂的,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以至于成胎;分裂而不脱离,则第一度分裂的结果便决定了一个人的左右两半;妙肖的孪生子大约就是从分裂而又脱离来的,脱离以后,固然彼此分别的发育成一完整的人,但左右之分的根基却始终存在。 〔10〕 这种根基究属显明到什么程度,那要看彼此脱离的迟早了。假如脱离得早,比如在一分二,二分四的段落里,则妙肖的程度高;如其脱离得迟,则因左右两半在未脱离以前已经有相当的分化,前途妙肖的程度就不免降低。脱离也有不完全的,即左右两半有一部分始终黏连,假定能发育完成的话,就成所谓牵连的孪生子,西洋称为暹罗式的孪生子,以前中国人看作一种怪胎,并无名目。 〔11〕 牵连的孪生子,比起一般不牵连的来,其妙肖的程度要低,就因为脱离发生得太迟,以至于无法完成。
第二点的困难是,各种心理测验的方法虽然有用,却并不十分精确。一对妙肖的孪生子之间,相关(correlation)的程度当然很高,但此种高的程度,据测验的方法所能量断到的,大抵等于在一两年以内,先后量断同一个人所得的相关数字一样。 〔12〕 这或许可以表示心理测验的可靠性,而并不能完全代表一对孪生子彼此之间的变异性,或彼此的同异。
第三点,即使一对孪生子是真正的维妙维肖,而在遗传的气质上也几乎是完全一样,外界的影响必然的多少要引起一些变动。例如,二人之中,出生必有先后,而先生的在开拓产门的时候,势必经过更多的困难,因而多一些受损伤的机会。再如,在子宫里面,彼此所得到的养料也许不很一样。又如,在儿童时期,它们也许生过不同的病。到了春机发陈 〔13〕 的年龄,二人之中也许有一个染上有细菌关系的病,因此直接影响到发育的快慢与成熟的迟早,而间接影响到它的终身的人格。又如,两人本来是极相肖的,但因为个性的要求,因为“立异为高”的一种心理的趋势,彼此也许竭力向不相同的路上走,因此在浮面的态度与行为表示种种的差别。再如,研究孪生子的人,在他们的资料里发见过,有的孪生子,在遗传的气质上显然是几乎完全相同;但因为婚姻的经验不同,以致在后来的生活与事业上表示很大的区别,二人之中的一个也许娶上一个意志很强的妻子,事无巨细,在在受妻子的统治,甚至于不能不以妻子的兴趣为兴趣,妻子的主张为主张,自己的人格与行为倾向反而退居背景;而其它一个孪生子却没有这种限制。例如德国的学者朗兀(Johannes Lange)就研究到过这种例子。 〔14〕
因此,我们对于各种标准化的心理测验方法不能存太大的奢望;假如我们以为这种方法推行以后,性与养对于人生的分别的贡献就可以有很精密与准确的量断,那是在事理上非失望不可的。不过,大体说来,我们得承认,个人生命史的研究以及心理测验的结果异口同声的告诉我们,要靠环境与训练的力量来改变以至于克服遗传的差别,是不可能的。满了十五岁的一对孪生子,就许多例子平均了说,无论在任何一个品性之上,比起一对满五岁的孪生子来,并不见得更相像,即使学校教育在这些品性之上,用了特别的课程,加上了十年八年的训练,它们的相肖的程度也并不见得会变本加厉;换言之,相肖的程度,原先是那么多,终究是那么多,环境与训练不能有所增损。但无论妙肖的孪生子彼此相肖的程度如何,比起一对寻常的孪生子来,总要高出许多,这显然又不是环境所能解释的,因为无论那一种孪生子,一对之中的两个人,所处的总是同一个家庭,我们很难说妙肖的孪生子的家庭,比起寻常的孪生子的家庭来,所供给的刺激更相同,因而更可以促进相肖的程度。事实上我们知道这两种家庭是无法分别的,正因为在一般父母的眼光里,这两种孪生子就根本不容易分,假如一对寻常的孪生子是同性的话,做父母的就说不明白它们究竟属于那一种;不过心理测验的结果可以很明白的把这一点查考出来。
美国耶鲁大学格塞尔(A. Gesell)与汤姆孙(H. Thompson)两氏所合作的关于孪生子的研究是时常被人征引的,因为他们用了一个很新颖而能发人深省的方法,叫做“同孪生子对照法”(“method of co-twin control“),即,研究的时候,把孪生子之一作为实验的对象,而其余的一个则放在一边,作为对照之用。他们的研究资料是一对快满一岁的妙肖的孪生女;他们费了六个月的功夫,一方面努力训练孪生女的一个专做两件事,一是爬短梯子,一是玩方木块,目的当然是使她在动作的协调上有长足的进步;至于其它的一个,即所谓同孪生(co-twin)女,则一件都不让她学,不让她和梯子木块有丝毫接触的机会,一直到六个月过后,才让她接受同样的训练。两人之间,一个训练得早,训练得多,一个训练得迟,训练得少,但双方的成就是否因此而有不齐,这便是两氏所以作此研究的目的了。后来两氏又用同样的方法来研究这一对孪生女的语言学习(即日常用字的逐渐增加)。
格、汤二氏的观察证明了很有趣的一点,就是,天性或遗传在这种孪生子身上所安排着的行为的模式,到了相当的时候,自然会相当的发展出来,或到达正常应当发展的年龄,自然会正常的发展出来,拉长了看,或统扯了看,无论我们费上多少的训练功夫,也是不相干的。这一对孪生女,尽管一个多六个月的认真的训练,而一个缺六个月,但功能上的渐进的生长可以说是完全相肖的,因为双方的成就终究是一样。 〔15〕
这样一个结论,我们在上文的讨论里事实上早已逆料到过。一个人的才能到了什么年龄才发展,是天性所安排的,这才能又会发展到什么程度,会有何等的造诣,也是天性所安排的,特殊的训练不能有很多的左右。想用特殊的训练或努力来增加一种才能,并不产生任何显著与永久的结果。
上文引过的德人朗兀所做的另一种研究也曾经引起过学术界的特别的注意,因为他所引为研究对象的一个品性是很多人一向以为并没有多大的遗传的基础的,就是犯罪性。他一起研究了三十对的孪生子。在每一对里,总有一个是曾经因犯罪而下过狱的,然后他进而调查其余一个,即所谓同孪生子的历史,看双方相肖到什么一个程度。三十对之中,有十三对是曾经诊断为属于妙肖的一种的,而这十三对的历史恰好十分相像,即十三对之中,双方都因犯罪而入过牢狱的有十对之多,仅有三对是只有一方有牢狱的经验。其余的十七对是寻常的孪生子,他们的历史便大不相同。十七对之中,双方同属罪犯的只有两个,而一方属罪犯的则多至十五对,其它一方绝无干犯法纪的行动。就大体而论,两种孪生子的环境既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可知彼此犯罪性的强弱不同,又不得不归结到遗传的倾向上去了。 〔16〕 所以即就犯罪性一端而论,遗传也未始不是一个强有力的因素。
总结上文,养子的研究和孪生子的研究,是比较的最足以发人深省的,对于性与养的关系,也无疑的是最可以教我们满意的一些论证。一般人总以为只要环境良善,教导有方,天赋的差别或弱点不难从根铲除,我们看了这一类的论证,便知道是不确的了。这一类的论证所支持的决不是这种世俗的乐观主义,而是一种比较新的见解,就是遗传与天赋的差别是一个人前途成就的强有力的因素。
这一类的论证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教我们对于许多别的不同方式的研究,可以作更确定的解释;学者在着手研究的时候,对于性养的关系,原无定见,一旦研究得有相当结果以后,发见性的关系,至少就个人的发育而论,要比养基本得多,因为有这一类的论证作参较,也就觉得这样一个结论是“理所当然”的了。例如,一般做父母与教师的人总以为儿童的智力是和体格上的缺陷有密切的关系的,因此,只要把儿童的一般的健康增进以后,把营养的质量改正以后,把发着炎的扁桃腺与其它类似的病态割除以后,儿童的学业以及一般的行为自然会有显著的进步。我们知道这又是不尽然的。
智力的薄弱与体格的缺陷确乎有相当的联系,详见下文第三章;不过我们要知道这种联系的来源大都是先天的,而不是后天的,它们事实上是发乎同一个源头,就是不良善的遗传气质。就普通的例子而论,好几个精细的研究已经证明外界的影响对于儿童的身心状态,所能发生的联系,真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小。例如在美国,摩瑞(Annabel M. T. Murray)曾经就儿童生长与营养和住家状况的关系做过一度研究,所谓住家状况指的是房间的多寡,有一间的,有两间的,房间越少,当然是环境越不好。 〔17〕 又如贝登(D. Noel Paton)和芬特雷(Leonard Findley)两氏曾经就穷苦、营养、与儿童生长三者的关系,合作的做过一番很详尽的调查。 〔18〕
营养的不良对于儿童的生长没有显著的关系,第一次欧洲大战的经验就可以证明。我们若把英国在一九一四年所生的婴儿和一九一五及一九一八两年(战争期间最坏的两年)所生的婴儿作一比较,我们可以发见在身材与体重两点上,后者并没有吃什么亏;即就研究到的一百九十二个非婚生的婴儿说,也查不出什么短缩或轻减的情形,而非婚生婴儿的经济环境是特别的坏,是不消说得的。在加拿大,黑尔(H. W. Hill)和勃利时女士(Elizabeth Breeze)曾经就温哥华一市(Vancouver)的八千学童做过一个研究,目的在发见营养不良和传染病的频数究竟有些什么关联;他们把八千学童分做两组,一是营养好的,一是营养坏的,他们发见,就一切比较严重的传染病说,例如猩红热、白喉、红疹、百日咳、鸡痘、天花,两组儿童传染的频数实际上是一样,难分轩轾。 〔19〕
在美国,有人也做过一个性质相近的研究。他把美国威斯康新省麻尼托渥克镇(Manitowoc, Wis. )上的四〇四个学童分做三组:甲组是比较健康而一时不需要医药的照料的;乙组是目前就需要医药的照料的;丙组则身心两方面小有缺陷,须补正的。至于智力测验的分数以及学业的成绩,三方面倒并没有重大的差别。乙组应得的医药的照料,后来是照给了,不久以后,研究的人又就他们的智力与学业等方面来了一次测验或调查,却并没有发见什么新的进步。
再如在德国,第一次欧战时期里民众所经验到的营养缺乏可以说是到了极度了,但在这个时期里德国特利尔(Trier)一地儿童的智力商数据勃兰登(Smiley Blanton)的调查,除了所研究的儿童总数百分之五以外,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即百分之九十五与寻常的情形没有分别。 〔20〕 儿童的春机发陈,有开始得特别早的,例如八岁甚至于六岁,假如营养对于身心发育有密切的关系,则最先受到影响的应当是这种儿童,而据史东(Calvin P. Stone)和哿尔曼(Lois Doe Kullmann)两氏的观察,在当时的德国,连这种现象都没有,即先期发陈(puberty praecox)的例子照样的发生。 〔21〕 还有一大串的研究证明甲状腺的病态和智力没有多大关系,扁桃腺所引起的种种健康上的问题和智力也不相干,例如洛吉尔斯(Margaret Cobb Rogers)的研究; 〔22〕 各式腺状肿(adenoids)和智力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联系,例如洛乌(Gladys M. Lowe)所做的研究; 〔23〕 甚至于钩虫所引起的一般的健康上的严重的损害也和智力绝少关连,例如普本拿,即本书著作人之一,在《儿童的遗传》(The Child's Heredity)一书里所叙述到的一些观察。当然,假如神经系统的中枢发生病态,则问题自是不同,即智力上势必发生比较很严重的影响,这在西尾(Sture Siwe)的研究里可以看出来。 〔24〕 不过先天传染的梅毒又似乎对于理智的能力不发生多大的影响,则见戴顿(Neil A. Dayton)的研究。 〔25〕 关于梅毒,我们只说先天传染,而不说遗传,理由见下文第二章。
总之,各式各样的体格上的病态或缺陷对于学童的学业和智力,大体说来,没有多大的关系,即,智力之有高下,因素虽不止一端,而这种病态或缺陷不在其内,上文所引的大量的研究资料是足够加以证明的了。健康原是人生一大幸福,是谁都企求的,并且企求的理由不止一端,但若我们把智力的低下全都归咎到不健康的状态之上,或认为只要把不健康的状态加以纠正,低能儿都可以变为神童,那可以说是一个全无事实做左证的奢望。不过我们也承认,假若病态或缺陷的发生是在视觉或听觉一方面,结果自显然的又当别论。
我们在事业上的成就,学问上的造诣,以至于一般的功名富贵的情形,是大有不齐的。这不齐究属从何而来,有多少是因为性的关系,又有多少是因为养的关系,也是在这里很值得推敲的一个问题。我们看了上文关于养子和孪生子的讨论以后,我们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已经可以有几分了解,不过我们不妨特别提出来考虑一下。有的人相信,一个人的学问德业一类的成功是因缘于他的机会或遇合,假定这种见解是对的,那末,我们可以指望,凡属后天环境好一些的人,即机会与遇合多一些的人中间,人才的分布应当是比较的平衡,而不应当有什么偏枯的情形,固然,我们必须有大量的这种机会好与遇合多的人供我们观察,否则盖然律(Law of Probability)的道理便无法行使,我们观察到的平衡分布的状态也就不足为凭。 〔26〕 要研究这一个问题,英国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园地,因为她那两个比较最古老的大学,牛津和剑桥,七八百年来,始终是全国大部分最著名的人才的出身之地,到了近代,许多后起的大学虽也产生了不少的人物,但究竟不如这两个大学的首屈一指。假如一个青年的成功单单靠着有机会进一个第一流的大学和有机会同第一流的才智之士接触,那末,至少这两个大学的毕业生,在学问或事业的成就上,在任何一二百年的长时期以内,应当谁都可以崭露头角,至少,伟大的人才在这些毕业生中应当有一个平匀的分布。
事实却并不如此。如果我们学六十年前戈尔登的样,把英国的历史翻看一下,我们可以发见学问与事业的成就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和家世有极密切的关系。大抵上一辈有一个著名的父亲,下一辈就容易有一个著名的儿子,而一对毫无表见的父母要产生一个著名的儿子,那机会就相对的少得多。试举一个戈氏所研究到的实例吧,一个著名的法官如果有儿子的话,那儿子后来也成为名人的可能性就很大,大约四个机会里有一个,而一个寻常人的儿子,即在人口中随便抓出来的一个人的儿子,如果指望着成为一个同样著名的人物,那可能性就很小,大约四千个机会里有一个。
这样一个比较可以立刻引起一般人的驳论。他们一定要说,两个人成名的难易,安知和社会的际遇没有极大的关系?一样是一个儿子,如果父亲是一个毫无表见的人,他就丝毫不能有所凭借,也就无法图谋上进,反过来,如果父亲是一个已经成名的人,昭昭在人耳目,只须父亲加以推挽,或别人因为他父亲的关系,加以援引,他就很容易的可以出头露面,初不论他究属有几分才干。不过戈氏早就看到这一种反面的论调,因而预为之地。他很详细的讨论到这一层,认为至少对于真正有远大的造诣的人物,这种驳论是不适用的。一个真正的天才,或大才,据他看来,是压不住的,即使有很大的障碍,他一样的可以出来,所谓排除万难的是;而在一个庸碌之人,则无论外界有多大的援引也不能教他成为一个天才,或大才,这种援引也许可以教他做高官,得厚禄,但那是另一回事。戈氏以为我们就天主教教皇的传统里便可以找到一些很好的论证。在中古时代,好几百年之间,罗马教皇有一个传统的习惯,就是过继一个侄子当他自己的儿子,然后用尽方法,把他提拔起来;原来教皇自己是不能结婚的,所以要有儿子,只能用过继的一法,如果一个人的成名只靠际遇的话,则这种过继的儿子的足以成名,其机会之大,频数之多,应当和本生的儿子一般无二。但事实又不然。据戈氏的统计,本生儿子成名的机会是四个中一个,而侄子成名的机会却要少得多,如今教皇所过继的儿子,在名义上,和后天的遭际上,虽然是儿子,在实际上,与先天的遗传上,却终究是侄子,所以他的成名的机会也就等于一般名人的侄子所有的机会一样,理论上应该如此,事实上也确乎如此;因为从父子之间虽未尝没有多量的遗传关系,但此种关系究不如父子之间的亲密,所以尽管一样的有得于遗传,统计言之,其分量自大有分别。 〔27〕
在美国也有同样的情形,即人才的产生和家世及血缘有密切的关系,并且更属无可訾议,因为美国是一个新兴的大国,一向以自由之邦与机会均等的国家见称于世,而本国人民的传统的观感总以为任何黄口小儿都有当选为大总统的机会。所以,在一般人看来,在英国,人才的产生与家世容有密切的关系,乃是因为英国是一个阶级之分极严的国家;而在美国,立国的原则既不同,社会的生活又大异,情形自不可以同日语了。
戈尔登的研究发见,英国的名人或达人中,约有半数在他们的近亲中间可以找到其它的名人或达人。所以,如果美国的达人,在他们的近亲中间找不到同样多的其它的达人,那末,环境论或机会论便很有几分说话的余地,它可以说,在北美大陆上,生活既绝对自由,机会又漫无限制,一个孩子,只要有志气,有毅力,便可以青云得路,指日高升,而这种志气与毅力可以说和他所从出的家世没有关系。
不过事实又不如此。麻省理工大学的生物学教授乌资(Frederick Adams Woods)曾经做过一个研究,恰好针对着这种似是而非的议论。 〔28〕 他的研究方法是这样的。第一步,他要知道在美国历史上究属有多少名人或达人。标准的名人大辞典列着约三五〇〇人,他就用这三五〇〇人做对象,一则固然因为这是一个最现成的入手方法,再则这数目,曾经许多人的品评,认为当得起名达之称而无愧的。第二步是一些统计,乌氏说,我们可以大致不错的假定寻常一个人可以有二十个近亲,近自父母子女,远至祖孙、外祖孙、叔侄、舅甥,此外就算远亲了;如今拿了这个数目加以简单的计算,它们可以发见,美国历来的人口之中,大约平均每五百个人中,有一个可以做这三五〇〇名人中的一个的近亲,这是平均的说法,或完全是机遇或碰巧的说法。而这三五〇〇名人自己,根据了这个说法,彼此之间,在血缘上当然是很少关系,或换一种说法,就是在人口中分布得相当的平匀。不过事实又如何呢?乌氏发见这三五〇〇个名人自己,能够在近亲中找到另一个名人的机会,并不是五〇〇个中一个,而是五个中一个。再进一步,如果我们把名人中特别著称的一部分分别加以计算,则这种机会更多,即大约三个中有一个。再进一步,在美国,勋名鼎盛的伟大人物入所谓名人堂或名人祠(Hall of Fame),好比中国的贤良祠,或勋臣名相的配享庙廷,到乌氏作研究的时候为止,名人祠中共有名人四十六人;如今我们若以这四十六人和他们的近亲做计算的资料,则这种机会尤其加多,即不到两个,便有一个。再或换一种算法,即四十六人要在三五〇〇的数目中找寻近亲的话,每一个人平均可以找到一个以上。所以,就这四十六人说,他们和其它名人,即三五〇〇之数,可以发生近亲关系的机会,比起一个寻常人来,要多出五百倍以至于一千倍。
换一种看法,乌氏这种结论也就等于说,人才的产生是集中在人口的一部分的,并且是很小的一部分。如果总人口算一〇〇分,而人才只有两个,可以说两个之中,一个是一分所出的,而其余一个是九十九分合出的。
不过,单单根据乌氏这一种研究,我们还可以说,家世所给与的后天的影响多少也总是一些因素,例如比较良好的家境,世家望族所享受的社会地位,名人子弟的优越的教育机会等等,都是这种因素的一部分。幸而乌氏在先另外做过一种关于欧洲各国的皇族的研究,当时对于这种辩难的议论早就加以逆料而予以驳正。 〔29〕
在皇族里,后天的环境,大体说来,不能不说是再好没有的了。当然各国的情形不同,皇家的富力也有高下,但就一般的情形说,至少在养护与教育两点上,皇家的子弟总比一般人要周密得许多。如果这一类环境的因素足以影响一个人的造诣,那末,事业或学问一类的成就,或人才这样东西,应当在各国皇族中特别的多,分布得特别的密。如果机会或际遇是一个人成功的原因,那末,凡属皇家子弟,纵不是人人成为人才,至少大多数应当成为人才,因为对于他们,机会的大门大抵是永远开着的。我们也可以进一步的推论,一国的皇太子或王太子应当比他的弟兄辈更来得出类拔萃,因为他的机会更要高人一等。
但事实又如何呢?乌氏把欧洲的皇家子弟,包括做国皇或国王的在内,分做两个十品;第一个十品是就才智分的,第二个是就操守或道德分的。乌氏把最不好的列做第一品,最好的列做第十品。 〔30〕 如果好才智、好操守多少和好机会有连带关系的话,则凡属皇嗣,大都应当列入较高的几个品级里,即使绝对的数目不多,相对的数目应当比较的大。实际的情形却并不如此。我们要在十个品级里找寻皇嗣的人数,固然各品都有,倒还是下品的多一些。至于皇嗣的弟兄们,上品的虽不必比皇嗣为少,下品的倒也不见得比皇嗣为多。从遗传的立场看,这是理有固然的,因为既属同产,遗传的优劣是大致差不多的,即长兄季弟可以互有优劣的;但若从环境的立场看,这就不可索解了。
历史关于大人物的产生,还有一种普通的理论,就是,大人物的产生要靠荒乱、忧患、贫苦一类拂逆的环境来加以磨炼。 〔31〕 这理论又对么?至少就事实而论,我们也无法作一个肯定的答复。就少数的几个军政的领袖而论,我们承认,时代好像是特别的有关系。例如拿破仑,要不是因为法国大革命以后的时难年荒,恐怕是不会成其为拿破仑的。不过,就一般的历史情形说,以至于一般的近代欧洲史说,时难年荒的状态也尽有,内乱与国际战争的发生也不止一二次,局面对于军事政事领袖的需要既大,此种领袖要崭露头角的机会也正多,就欧洲各国的皇族说,更是机会现成,唾手可得,但实际上往往是千呼万唤,也找不出一个来。“时势造英雄”一句话,只可以在英雄已出现之后说,而不能在英雄未出现之前喊作一种口号,一种呼吁,因为是徒然的。 〔32〕 在欧洲,最显著的例子便是西班牙与意大利了。所以乌氏的结论是,才智的成就,包括军事政事的功业在内,以及此种成就的高下,环境是不足以解释的。
如果我们把这些皇族画在一张谱图或世系图上(原来这些皇族之间都有婚姻的关系,所以可以联缀在一起),我们可以发见那些属于上品的国君在图上分布得很不平匀,而成为若干彼此隔离的聚落,每一聚落里的人物,不用说,是都有近亲关系的了。这又是和环境的解释不符的,因为做国君的环境,上文已经说过,是一贯的比较优越的,或普遍的比较优越的,其间不会再有富贵贫贱的区别。这种聚落之中,有四个是最大的,一以德国的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做中心,一以西班牙的女王伊萨贝拉(Queen Isabella)做中心,其余两个的中心是荷兰的威廉默王(William the Silent)和瑞典的古斯塔茀斯亚道夫斯王(Gustavus Adolphus)。反过来,品级特别低的国君也自成若干聚落。何以会有这两种聚落,乌氏也曾经从环境方面很仔细的寻求解释,而一无所获,但若我们对于遗传有相当的认识,这就不难索解了。
上文只是就国君说话,不过乌氏在他的研究里又提出过一个问题,就是比较列在上品的国君是不是在他们的近亲里容易找到上品的人物,并且是不是国君的品级越高,则此种近亲越多。计算的结果是正面的。从第一品到第六品的国君,自己的品级虽不高,其近亲中自不会全无上品的人,但数目不多,并且六个品级之间无大分别。不过第七品的国君所有的此种近亲就比较多了,第八品更较第七品为多,而第十品的国君要在近亲中觅取品格相等的人物,确乎是最容易、最多。这一部分的事实又怎样解释呢?我们如果说,一个属于第八品的国王的近亲,在后天的际遇上,要远不如一个属于第十品的国王的近亲,那显然是不通的。不过我们如果说,一个第十品的国王的近亲之所以也属于第十品,是因为遗传的关系,那就比较的平允了。乌氏这一部分的研究,不用说,是和他后来的美国名人的研究属于同一性质的,不过其间有一个重要的分别,名人的环境与出身彼此大有不齐,他的结论容易招人非议,皇族则环境大致相似,在相似的环境中而品格犹不免有高下,成功不免有巨细,到此再就遗传立论,就比较的无懈可击了。
辩难的人到此一定要说,然则环境对于人才的产生难道全无关系么?我们岂不明明知道,有的人才,要不是时地两方面的因缘,是很难想象到会出现的么?例如,在已往五六十年以内,德国科学家的产生,有风起云涌之势,我们决不能说,这是因为在这个时期之中,这种人才的出生率忽然提高了之故,而不能不说,这是科学教育的发达,研究工作的提倡等等环境的势力所促成的。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卡特尔(J. McKeen Cattell)曾经从这样一个立场研究过一千个美国的科学家的家世,并且曾经反复的加以申论。他说:“一个达尔文如果生在一八〇九年的中国决不会成其为一个达尔文 〔33〕 ,而生日相同的一个林肯如果没有黑奴战争的关系也决不会成其为一个林肯。如果把这两个婴儿出生之后,即对掉一下,则英国即不会有达尔文,而美国也不会有林肯。”他的议论大率类此,所以他的结论是,至少就科学家这一类人才说,教育的关系比优生学为重要。
我们承认这一类的议论显而易见有一部的真理在内,但若发挥过分,也显而易见的不能完全成立。一个人的才智究属向那一种学问或那一种事业上发挥,大体上是归环境与时代决定的,这一层我们决不否认。近代的美国青年,才智高人一等的,或攻法律而成名律师,或习理科而成科学家,假若他们早出世一百年,我们敢说他们大都会选习宗教与神学而成为牧师;这显然是时代与风气的影响所致了。不过我们以为这种环境与时代的影响毕竟是很次要的,主要的还是一个人的才智是否属于上品,如果属于上品,则各门学问之中,或各种事业之中,不成功于此,必成功于彼,因为许多的学问或事业所用的才智原是共通的。环境或际遇所能决定的也许只是某一门学问,或某一种事业,但若把他安放在别的学问或事业之中,他的成功与成功的程度还是大同小异的。达尔文如果生在美国,固然不成其为我们历史上所认识的达尔文,但他也决不会埋没无闻,老死牖下,即使他不成一个演化论大师,他总可以成为一个学问家,即使不成一个学问家,在文明人类的种种活动里,他总可以在某一种活动上崭露头角,这是我们可以断言的。卡氏的议论虽言之成理,我们却不能根据了它,来否认遗传的基本的地位。上品的才智大体上不能不因缘于遗传,卡氏的议论事实上未能加以否定。 〔34〕
就社会的公道而论,机会的均等是极应当提倡的。不过所谓机会均等,决不是一种笼统的说法,例如,每一个儿童都应该有进大学的机会,或进大学工学院的机会。人的才智既有高下,即利用机会的能力有高下,则此种进大学的机会,名为机会,实乃权利,惟有才智较高而能充分利用大学教育的青年才配享用这种权利,而这种权利既属不多,社会便应专为此辈而设,而不应浪掷。所以与其说每个儿童应有进大学的均等的机会,无宁说每个儿童的智力应当有受测验的均等的机会,测验而后,再分别确定谁应当进大学,谁不应当进大学,庶几人无弃才,而物无废利。这才是真正的社会公道。进大学的机会不是一件笼统的东西,而是一件必须因人制宜的东西,所以我们要争的,不是均不均,而是配不配。我们所企求于社会公道的,不是均等的机会,而是配称的机会;空口说机会均等,决不是科学的说法,而是一种玄谈。当然我们可以扩大机会,添设机会,但扩大与添设的结果,各人的成就还是不一样的,不均等的。假如我们有法子添设机会,使人人得到一份,甚至同样大的一份,结果是差等的现象更不免变本加厉的见得显著,就因为各人利用机会的能力是不同的缘故。 〔35〕
总之,我们承认,性与养的两大因素,在每一个男子或女子的生活与成就里原是缺一不可的,也是划分不开的。但我们也承认,在研究的时候,这两个因素的影响是多少可以辨别出来,而分别的加以仔细观察的。一个良好的社会固然应当设法给每一个社会分子以最好的性,与最好的养,但我们也须记住,性终究是一个最先决的条件。
[book_title]第二章 本性难移 〔36〕
一个人的健康状态,他的教育的造诣,以及他所经历到的种种事物,总不免影响到他的子女的遗传性格——这是历来很普遍的一个观念,而也是始终没有经过盘驳的一个观念。大多数的人一面怀抱着这种观念,一面却往往并不理会他们的见解里有这样一个观念。不过,我们只须约略加以分析,就可知大多数的改造社会的方案以及改善环境的设施全都建筑在这观念之上,至少,这观念在它们的哲学背景里占很重要的一部分。 〔37〕
如果我们可以单单用改造生活状态的方法,来改良种族,那优生学的前途就很简单,很容易。因此,改善环境的一条路,究属有多大的效力,是不是真可以改良种族,这是在我们想出优生的出路以前,必须加以详细探讨的一个问题。环境中各式各样的势力,也就是我们日常接纳的各式各样的刺激,究属能不能在我们子女的遗传品性之上,发生影响,遗留痕迹,必须分别加以研究。
在对于这问题不加深察的人,他所用的是如下的一个逻辑。他们说,一个人的生殖细胞或精质细胞是他的全身的一部分,既然如此,则凡属一种外界的势力,如果足以影响到身体的全部,一定也能够影响到身体的一部;如此继续不断的下去,则子女的品质,一定要发生变化。
这种演绎逻辑的大前提是很容易成立的,但结论是否必得像他们所说,却值得推敲了。外界的势力,例如气候、食物、疾病、各种的毒素,凡足以影响全身的,也许可以影响到精质细胞,这个不成问题。不过这一类的影响是不是足以在精质细胞上引起一种具体的变化,因而在下一代的子女的品性上发生一些新的命定的力量,却是一个问题。例如,我们姑且承认,一个人若太用功读书则眼睛不免用力过度,眼力使用过度,则眼球不免受伤,眼球一部分的受害的结果,势必使一个人全身的健康也吃一些亏,而此种吃亏又终必牵涉到精质细胞,教它也吃一些亏——这些,我们姑且都承认;我们现在要问,精质细胞如果真吃了亏,这所吃的亏又怎样会在细胞里产生一些特殊的变化,因而教下一代子女的眼光,生下来就呈露一些弱点,例如近视?我们又可以问,如果精质细胞真正起了不良的变化,何以这变化恰巧在下一代的眼力上呈露出来,而不在肺、心脏、肾脏或任何其它部分呈露出来,而成为脆弱的肺,病态的心脏肾脏,或其它部分的衰弱?
任何人的起点是一个极微小的细胞,而其终结是一个发育完成的人,自始至终,中间不知要经过多少变化,如今我们要在这万千变化之中特别追寻一种有如像上文所说的变化,要看上一代的用功读书如何会一步一步的终于产生了下一代的近视眼,岂不是近乎幼稚?一个婴儿的起点是一个受精的细胞,或一个精细胞与一个卵细胞的结合,而这两个细胞都是小得不可言状的。卵细胞比较的大些,但所由造成全地球所有的人口的卵细胞,如果并在一起,一个两加仑的瓦罐就可以完全装下,而造成所有的人口的精细胞,则一个大一些的针尖上便全部容纳得下。
任何个人是从这样的一小点原生质 〔38〕 开始的,中间要经历过不知多少与不知多么复杂的物理与化学的变化以至于变化的套数,最后才呱呱坠地成为某人家的婴孩。我们如果想到这一段发育的历史,我们便再也不会妄作推论,以为长期打铁工作所造成的铁匠的那支肐膊会如何如何的影响到他的精质细胞,从而教他的儿子,生下来就有一副又大又硬的双头筋。这种推论实在是太单纯了,太天真了。
如今我们可以进一步的就各种外界的影响和此种影响在遗传上所发生的似是而非的变化,或一般人以为有结果而其实无结果的情形,分别的考虑一下。考虑的结果可以坐实我们的一句老话,就是“本性难移”。我们可以就四方面讨论:一是残废;二是疾病;三是用进废退的结果;四是物理与化学的影响。
一、残废这一部分的影响我们大可以撇过不提,因为它们是显然的不遗传的。例如一个截去了手臂的人,所生的子女在四肢上一定是和别家的子女一样的健全。 〔39〕
有人说断臂的影响之所以不传,是因为只有一代,假如代数多,让这种影响有机会累积起来,结果也许就不同了。不过事实并不如此。这方面我们既有经验的材料,也有人工试验的材料,可资证明。例如,有的民族,因为美观关系,在鼻子上,嘴唇上,或耳朵上,穿上窟窿,在窟窿里塞上各种的装饰品,往往相沿成习,至数百年数千年之久,但每一代新生的子女都没有天生的窟窿,必须重新钻上。中国人穿耳环,就是一个最现成的例子。 〔40〕 有的民族实行所谓割礼,就是男子在出生以后,就把阳具的包皮割除,例如犹太人维持这种习惯已有好几千年,但正惟此种习惯必须逐代维持,便可以证明残废的影响是不传的。中国女子缠脚或裹脚的风俗,至少也有将近一千年的历史, 〔41〕 也是一个绝好的例证。这是就经验所给的现成材料说。十九世纪末叶,生物学家在这方面特地做试验的也大有人在,最著名的是德国韦思曼(August Weismann)的鼠尾试验,他繁育了许多小种的鼠,专割它们的尾巴,生一只,割一只,生一代,割一代,经过了好几十代,那尾巴还是一样的传,并且是一样的长。 〔42〕 我们如今看去,很觉得这一类的试验真是浪费了的,人类多少千百年的历史,包括穿耳朵、割包皮、裹小脚一类的经验在内,不早就把再好没有的结论给我们了么?
不过天下也有些机缘凑巧的遇合,在不加深察的人往往把这种“合当有事”的材料提出来,作为论证。例如,在美国,在以往的五六十年以内,坊间的书本上流传着这样的一个故事。某家的一只猫,有一次走过一扇门的时候,尾巴被门夹断了,就成了一只弯尾的猫。后来生出来的小猫中间,居然有几只的尾巴是弯的。这不是前因后果,很清楚的么?可是我们知道在动物遗传里,原有一个因素,遗传学家叫做基因(gene),可以教脊椎发生拳曲,要是这拳曲发生在尾部脊椎之上,那尾巴就天生是弯的;而在猫种里,这特点更比较的普通,特别是在猫种出得最多的暹罗。 〔43〕 暹罗的猫,有好几种是以弯尾巴为常态的。不用说,这一只美国猫的血统里一定含蓄着这个弯尾巴的基因,不过许久没有呈露,或以前虽也呈露过,而并没有人注意,这一次因为事前有过尾巴被夹的经验,才有人发觉,才所谓“合当有事”的渲染成这样一段故事。不过当故事看,固然有趣,当后天 〔44〕 残废可以遗传的证据看,却不免贻笑方家了。
二、疾病的影响是比较间接的,因此,要比较的不容易打发开。我们常听人说,当初西非洲的黑种人,因为在疟疾的环境里生长,不断的被疟菌袭击,所以逐渐的获得了一种高度的抵抗力,又逐渐的把这种抵抗力遗传了下来。“因为有这一番长期的种族的经验,所以到了今日,各地的黑种人所生的婴儿,在这方面的抵抗力要相对的强”。黑种人不大怕疟疾是一个事实。所以不大怕的理由事实上也是很简单。我们要知道,每一个世代里的人口,生来就有许多的差别,生物学家叫做自然的变异(variation);在生物界,变异原是最普遍的一个现象,一切品性、一切特点都可以有变异,即没有两个个体在某一个品性上是绝对相同的(详见下文第三章)。所以对于某一种疾病,有的人的天然抵抗力比较强,有的比较弱,而强弱之间,又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程度。西非洲原是一个所谓“瘴区”,疟疾的流行不知已经有了几千百年的历史,久于其地的种族和疟菌的关系事实上已成一种可以说是相安的局面,即疟疾之于黑种人,已成医学家所说的风土病的(endemic)状态。什么叫做相安呢?就是人人有生疟疾的机会,而真正死于疟疾的却不多。又何以能相安呢?原来天然抵抗力比较弱的分子,不是未成年未结婚而死,便是虽结婚而不留后辈,或虽留而为数不多。凡属生存而得以遗留后辈的分子,都有比较强大的抵抗力,而这种祖传的抵抗力势必继续的往下传递。所以时移世迁,天然的抵抗力势必一代强似一代,而抵抗力强的人,势必一代多似一代。这就是所谓自然选择,或自然淘汰,在下文第五章里我们还要从长的讨论。不过自然选择是一回事,精质细胞直接因疟菌袭击的影响而产生抵抗力,却又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而事实上后面这一回事是不存在的。我们看到下文,就更可以明白。
三、用则进,废则退,原是生活功能的一大原则。但进退有没有限度,进退的结果能不能遗传,即习惯与训练之所得,能不能经由生物学的途径,自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却是一百几十年来西洋演化论者曾经不断争辩的一些最主要的问题。
一八〇九年,法国的动物学家拉马克(J. B. Lamarck)在一本名著里公布他的演化的学说 〔45〕 。这学说的基本假定是,一个动物的形态与结构是可因功能而发生变化的,而此种后天所发生的变化可以遗传给后辈。他举了一个后来时常被人征引的例子。非洲的长颈鹿本来和寻常的鹿差不多,没有很长的脖子,但鹿是草食的,也是吃树叶的,低处的树叶吃尽以后,势必伸长了脖子吃高处的,如此继续不断的向高处发展,于是脖子便越伸越长,终于因遗传的关系,成为今日动物里的一个怪物,叫做长颈鹿。这就是所谓“后天获得性”(“acquired character“ 或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的一个号称的例子,而建筑在“后天获得性”的理论上的演化学说我们现在就叫做拉马克主义(Lamarckism)。拉氏这种学说和一般的成见很相吻合,所以在当时和后来的七八十年之间,流行得很广。达尔文一面虽另有一派演化的学说,一面却也接受拉氏的看法,认为并不冲突,可以并存,和达氏同时的生物学者也抱着这个态度。一直到十九世纪末叶,上文已经提到过的德国生物学家韦思曼上场,才加以根本的指斥,认为证据不足,而号称是证据的东西事实上也不成为证据,或可以别有解释,而同时反面的证据却又不一而足。 〔46〕
自韦氏著论以后,拉马克的学说,即上一代的后天的经验可以成为下一代的遗传品性之说,已受一般的科学家的摈弃,只有不学无术的大众和假的科学家还保守着不放。这是有缘故的。人类的情绪生活大抵有一个特点,笼统的说,是不愿意看见一种功绩烟消云散,丝毫不留痕迹,而就目前的问题说,总希望一个人的成就可以直接留给子孙,传诸永久。
有这种情绪的人,认为否定后天获得性可以遗传的说法是一种悲观的说法,并且还有一种不良的影响,就是教人不习于善,或不图振作,来改良他们的境遇。这种评论当然是没有多大价值的,徒然表示一个人的情绪方面的偏见罢了。哲学家说人有“信仰的意志”,要教他不信仰是不行的,这一类的评论也徒然表示这种意志的坚强,至于信仰得是否合理,有无根据,那显然是另一问题。不过,说也奇怪,做这种评论的人为什么不就反面的可能性思索一下呢?好经验既可以传,坏经验又何独不能传呢?人是常有过失的一种动物,文明的弊病又到处都是,天灾、人祸、疾病、危难,是日常生活里数见不鲜的事,如果影响所及,在在可以遗传到后辈身上,试问今日的文明人类还成什么一个样子?犹太宗教传下一句话说,祖宗的罪孽要在子孙身上取偿,一代不止,至于三代四代;中国的阴德论,也说“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道家的阴骘论,佛家的果报论也有类似的信仰,这种取偿或报应的说法已属可怕,如果再采取获得性遗传的直接的方法,那岂不是更可以悲观么?
总之,这问题不是感伤主义或一些先入之见所能解决的,我们得根据观察到的事实说话。近年以来,这种事实很多,并且都经过学者们详细的分析,他们认为这一类的事实都可以从别的方面来解释清楚,而无须乞灵于后天获得性的说法。一个动物个体,或一个人,或许有一种能力,可以用改变精质细胞的方法来应付改变的环境,但这是很不需要的。
比较精密设计的试验也不是没有。前几年盛传俄国的生理学家巴夫洛夫(Ivan P. Pavlov)也做过一个。他一向喜欢用所谓交替反射作用或规定反射作用(conditioned reflex)的训练来做动物生理的试验,他如今要看这种训练究属能不能遗传到下代。他在喂他的小种的老鼠以前,每次必先拉一下铃,因此,在老鼠的意识里,食物和铃声便渐渐的发生了联系,经过了三百次的训练以后,老鼠一听见铃声,就会跑到笼边来,因为它们知道这是有东西可吃的一个信号。这一部分的试验并不新鲜,因为不但巴氏自己做过许多次,后来别的生理学家或心理学家也都做过,都证明老鼠是会学习的。不过新鲜的在后面。这些老鼠的后辈后来也经过同样的训练,不过第一代需要的三百次,到了第二代便减少为一百次,第三代更减少为三十次,到了第四代只须五次,所有的老鼠,只要一听见铃声,便都会向笼边跑。这样一个神速的效果实在太出乎意料之外,也实在太不近情理了,要不是因为巴氏的科学地位特别崇高,是谁也不会加以注意的。试验的结果发表以后,好几个别国的学者照例立刻的把它复做一道,例如麦克道威尔(E. C. MacDowell)用家鼠,即寻常比较大种的鼠,费卡瑞女士(E. M. Vicari)也用小种的鼠,勃拉格(H. J. Bragg)用天老的小种鼠。 〔47〕 但说也奇怪,任何人都没有能坐实巴氏的结果。在那时候,当然也有不少的生物科学家到俄国游览,特地到巴氏的实验室去参观,有一天巴氏突然向参观的人宣告,说他自己做得有些不对,说整个的试验是一个错误。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到如今多少是一个哑谜,局外人谁也说不清楚, 〔48〕 不过,无论如何,从此以后,凡是讲“后天获得性遗传”的人,再也不引这个试验作为证据了。
其它精密的试验还不止一个,但结果却是在负的一方面,即都不能证实后天获得性可以遗传。我们但须翻看当代生物科学的各种定期刊物,便知梗概。唯一可能的例外是英人而美籍的心理学家麦克图格尔(Wm. McDougall)所做的一个试验。我们说可能,因为到本书著作的时候为止,这试验还没有结束。 〔49〕 麦氏也用老鼠做训练的对象。他预备了两个水槽,槽边有两个小码头,一个是暗的,从此可以登岸,一个是明的,装着电流,不但不能由此上岸,且不免触一下电。麦氏把老鼠放在水里,让它们练习寻找上岸的路。经过了几个月的训练之后,至少有一部分反应比较快的老鼠学到了登岸的诀窍,就是知道只有暗码头可用,而明码头不可用,所以入水以后就会直接而很有把握的向着暗码头泅去。这些老鼠的子女后来也经过同样的训练,如此继续不断的训练了二十代。 〔50〕 麦氏以为训练的成绩是遗传的,所以一样的学习避免明码头而选择暗码头,每下一代总要比上一代快些。
凡做科学研究,我们知道有一条最基本而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一个人做了某一种试验,得了某一种结果以后,总得有别的人重复的做过一道,用相同或类似的资料,用同样的环境条件,得到第一个人所切实叙明的同样的结论,才算成立,否则是徒然的。麦克图格尔这个试验,接着就有一位苏格兰的遗传学家克罗(F. A. E. Crew)如法炮制的做过一次,但并没有得到麦氏所得到的结果。 〔51〕 因此,遗传学界一面虽并不否认麦氏的试验是十足的诚实的,但一面认为他的试验方法里也许有罅漏,而结论容或有别的可能的解释。例如,在训练之先,麦氏在笼子里提取老鼠的时候,说不定提取那最先跑到笼边的若干只,即无心的选择了比较活泼的分子,不但第一代如此,也许每一代都如此。又如,老鼠与老鼠之间说不定有传递彼此经验的方法,我们无法了解。又如,明码头上电流的力量也许不一律,即时强时弱,也未始不是一个可能的搅乱的原因,譬如,后来的电流也许强些,因此迫使老鼠们学习得快些。又如,世代之间,老鼠中间自身就不免发生一些选择作用,弱的病的当然最先受淘汰,反应与学习得慢些的,经过屡次触电以后,也就不中用了。诸如此类的困难,我们不怕琐碎的提出来,无非要表示这样一个意义重大的试验,我们决不能轻易接受,我们必须寻根究柢,要发见它真正无懈可击的时候,我们才能承认。当然,假如克罗的重复试验也获取了同样的结果的话,我们便无须这样的盘诘了。
用进废退的遗传在西洋还有一个变相的说法,叫做“种族的记忆”,主张此说的人说,个人的记忆是记忆,种族的记忆便是遗传了。这种说法,表面上虽若和“后天获得性遗传”之说无关,但实际上却承认了“后天获得性的遗传”,因为记忆之先,必先学习,必先发生经验,下一辈既可以记忆上一辈的经验阅历,不就等于遗传了上一辈的获得性么?最初发为此说的是英国的一个小说家勃忒勒(Samuel Butler) 〔52〕 。他说,子孙的所以能做他们祖父辈所学而行的事物,乃是因为他们“记得”当初的过程。勃忒勒自以为解决了一个千古的难题;他很不高兴,因为科学家不但不感谢他,并且根本不理会他。不过把遗传的名词改为“种族遗传”之后,试问对于演化的机构问题,又多解答了几分呢?事实上他一点忙都没有帮,只是多起了一个足以贻误人家的名词罢了,因为它是富有“后天获得性遗传”的臭味的。
勃忒勒的“种族记忆说”我们本来可以不提,无如二十世纪的初年里,德国有一位很有才具的动物学家塞蒙(Richard Semon)旧事重提,又把这说法提出来发挥了一番。他不但主张用“种族记忆”的名词来解释遗传,又变本加厉的发明出一个记忆的机构来,并且替这想象的机构制定了一些新的名词。要不是因为他是一个一向有成绩的动物学家,恐怕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一类的理论,因为,上文已经说过,专门制造名词,对于学术是没有什么贡献的。塞氏是于一九一八年自杀死的。
总之,大多数号称用进废退可以遗传的例子是可以用选择来解释的,有的由于自然选择,有的由于人为选择。上文说过长颈鹿的例子,我们如今不妨再举一个海底岩穴中的无目鱼的例子以为本节的结束。这种鱼,住在不见天日的岩穴里,是用不到眼睛的,信仰拉马克主义的人,根据了不用则退的道理,就说,这种退化的影响是遗传的,由于渐进的逐代遗传的结果,初则成为盲目的鱼,终则成为无目的鱼。这显然又是一个一相情愿的解释,因为它只是一个解释,而没有能把这解释所依凭的机构指明出来;不用则退,也许对的,但何以会退到一个完全消灭的程度,而此种程度又用什么方法传到下代,这些拉马克主义者却说不上来了。不过我们却另可以有一个解释,而这解释所凭借的机构又是现成的。脊椎动物的眼部本来比较的容易发生突变(见下文及第三章),这种新的突变也不时有人观察到而纪录下来。如果在某一种环境之内,视觉是一个生存与竞存的必须的品性,则一种有缺陷性的突变是流传不下去的,因为遗传里凡属有这种突变的分子势必遭遇淘汰。不过在海底的岩穴里,视觉不成为一个竞存的必须的品性,因此凡属有这种突变的分子,即视觉有缺陷的分子,照样的可以生存,可以生殖,因此盲目与无目的鱼就一代多似一代,终于好像是成为一个或几个特别的种类似的。同时,我们必须记得,岩穴是有通到外面的口子的,视觉没有缺陷的鱼势必比较活泼,势必向有光线的方向发展,因此,渐渐的就离开了岩穴与海底的环境,而岩穴中所留存的鱼类终 于成为清一色的盲目以至于无目的了。
四、第四类的影响包括环境里物理、化学的种种刺激,或简称为理化的刺激。例如比较长期的温度或气候的影响属于物理方面,也许中国人所称水土不服的“水土”两个字可以概括,而酒精鸦片一类的刺激属于化学一方面。
黑种人或其它热带种族比较黑色的皮肤,我们大都以为是强烈的阳光晒出来的,晒得世代越多,棕色或黑色的程度便越深。在以前这解释是很普通的,到现在还有人有这种看法。这种解释和上文所讲的无目鱼的解释犯了同样的弊病。而比较容易与比较合理的解释也应当求诸于自然选择的理论。我们一样的可以假定每一世代之中人口的皮肤颜色是有许多变异的;如果在有强烈的阳光的环境里,色素是一种保障的话,则凡属色素深些的分子当然要占些便宜,健康程度要高些,寿命要长些,而把这种特点遗传给子孙的机会也多一些。 〔53〕 在这方面,生物科学家也曾经做过不少的试验,但结果全都是在负的一方面,即,后天晒黑的皮肤是不遗传的。同时,其他物理或水土的影响也复如此。有几个表面上好像可以证明拉马克的那一番理论,但一经盘驳,就发现破绽,不能成立。
最出名的是奥国动物学者卡默瑞尔(Paul Kammerer)所做的一个“试验”。在一九二六年以前,十多年之间,卡氏发表了许多篇的论文,报告他的试验的进行,并且宣传他的试验的成效,据说,他把上一辈的温度湿度一类的环境改变以后,下一辈的品性也就很奇妙的跟着发生变迁。
他的试验当然不止一个,其中最“脍炙人口”的一个是用所谓“稳婆蟾蜍”(midwife toad)做对象的。这种蛙类有一个特点,就是在雌的产卵的时候,雄的会在场帮忙,所以有这个混名。这种蟾蜍虽属两栖动物,但陆居已成习惯,非有特殊情形,不入河沼。卡氏的试验就在强迫它入水居住,再看它在品性上起什么变化,又看这种变化能不能传下去。据卡氏说,蟾蜍的生活习惯一变以后,到了生殖的季候,它的前蹠的掌皮居然加厚起来,照一部水栖动物的例,成为一块垫子,叫做“结缡垫”(nuptial pad);这垫子的用处,不用说,是在帮交合时的忙的,因水栖不比陆栖,雄的把雌的拥抱的时候,有了垫子,便更加把握得住。这是一种适应新环境的措施,不足为奇的。不过有趣的是,到了第二代,卡氏把它们搬回陆地以后,这种“结缡垫”还是照样的长了出来。这不是后天获得性明明白白的遗传了么?不过评论的人立刻就提出质问,卡氏的试验既如是其斩钉截铁的清楚,为什么他所发表的只是一两张照片,而谁也没有能看见一只掌上有垫子的蟾蜍呢?过了一时,有一位美国的专家到维也纳去游历,特地到卡氏所工作的研究所去拜访,想一穷究竟;会卡氏不在所中,研究所的所长就直接吩咐调查卡氏的研究资料,结果很快的发现所谓“结缡垫”原来是假的,是把见水不化的墨水注射在掌皮底下所造成的,在照片上固然可以蒙混,在实际的材料上却蒙混不来了。
这案情经揭穿公布以后,卡氏就跑到奥京城外的一座小山上,坠崖自杀了!他在自杀以前不久,刚刚接到莫斯科寄来的一封聘书请他到那边去继续做研究。苏俄的政府深信真正的种族改良的关键是经济状况的澈底改善,他们正期待着卡氏的来临,来给他们一个最后的科学的证明,竟不图卡氏竟如此结束,真是大可以伤心了。 〔54〕
美国生物学家迦埃尔(M. F. Guyer)的试验虽也不能算成功,但决不是欺人的一流,不能和卡氏的相提并论。他把死兔子的瞳人里的那块透镜似的睛片磨碎了,然后把碎浆注射到活兔子的身体里去。后来这兔子生下的小兔子里,就有一部分的眼球很不健全。迦氏的解释是,大概上一代受了注射以后,总有一部分的碎浆侵蚀到精质细胞,教精质细胞,特别是和眼部有关系的那一部分的遗传基础受到一种化学的震撼,到了下一代,就表现为眼球的缺陷。迦氏的试验,到此书著作的时候,也还在进行之中。不过英国的生物学家卡尔-桑德斯(A. M. Carr-Saunders),赫胥黎(Julian S. Huxley),芬雷(G. F. Finlay)都曾经就迦氏所已经做过的如法炮制的做过一遍,却一些结果都没有得到。兔子的眼睛原来就有许多遗传的缺陷。大抵迦氏所用的兔子,在血系上本来就不健全,本来就隐含着这一种的缺陷,而这种缺陷的呈露,又不先不后的恰好在上一代注射了睛片的碎浆以后,好比上文说的弯尾的猫一样,也是“合当有事”或适逢其会罢了。
用了化学注射的方法,教遗传的基因发生一些变化,本来并不是根本不可能的。注射的物质,一入身体以后,因血液循环的关系,终于会达到精质细胞,因而引起变化,是情理上可有的事,也是实际上时常发生的事。不过这种变化究竟会不会在下一代身上发生影响,即引起下一代品性上的变动,也还是一个问题。
化学的物质中,在这方面用得最多的是酒或酒精。很多人往往认为饮酒过度或酗酒的人所生的子女是不健全的,是“退化”的,因为酒精有毒,是一种所谓“种族的毒物”(“racial poison“)。 〔55〕 这一类关于世代嬗递之事实原是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解释的,我们往往各就我们的成见说话。因此,最妥当的办法是利用别种的哺乳类的动物,在实验室里试验一个清楚。
近年以来,这方面的试验倒也不一而足。最受人称道的是美国考奈尔大学医学院院长司徒卡德(C. R. Stockard)所做的一个 〔56〕 。司氏把酒精化成气体,迫使牡的豚鼠(一名荷兰猪)(guinea-pigs)用口鼻吸取,每天吸,吸了好几个月。后来这些豚鼠生产了子女,这子女一辈自身虽没有吸取酒精,但身体上确乎表现许多缺陷,甚至于上一辈原先表面上没有缺陷的,它们的子女也一样的有缺陷。
过了几年,英国德仑姆女士(F. M. Durham)和渥兹(H. M. Woods)又合做了一种研究,目的在把司氏的结果,再度证实一下。 〔57〕 他们也用豚鼠,也迫使它们吸取酒精的气体,每七天中吸取六天,吸了不止一年。在这前后两种研究里,每一只豚鼠所吸取的酒精,在分量上是很大的,如果相对的比较,这种分量要在世界上任何大量的酒徒所能消耗之上。不过德女士等研究的结果,并没有在下一辈的身上发见什么缺陷。因此,他们以为司氏所用的材料,在血系上也许本来就不健全,第二代所表现的缺陷本来就隐蓄在上一代的精质细胞里,不过到此适逢其会的呈露出来罢了。
在这先后两种关于豚鼠的试验之间美国又有两位专家用天老的鼠种做过一度试验,并且做得非常的仔细。他们的做法也是差不多的,就是让老鼠吸取酒精,除了星期日以外,每天吸取,一起吸了又十代之久。在一六八八只老鼠中,酒精所引起的不良的影响是有的,特别是在眼部。不过这些眼部有缺陷的老鼠交配以后,他们的子女却并不表现同样的缺陷;这些子女自身是没有吸取酒精的,为的是要看上一代的吸受对于它们究属有没有影响,结果是没有。子女中间只有一例是眼部有毛病的,但后来证明这毛病是不遗传的,而同时在对照用的材料里,即始终不吸取酒精的老鼠中间,倒发见了两个有眼病的例子;足征这眼部的缺陷是和上代吸受酒精没有关系的了。 〔58〕
酒精在生理上可以引起直接的危害,是谁也不否认的,不过我们这一类的试验,可知无论一个个体吸受或饮取多大分量的酒精,也不足以引起遗传基因(gene) 〔59〕 的突变。显而易见的是,基因这样东西是相当的固定的,就是我们的本性是相当的难于移动的。假若不是如此的话,地球上的生命也许在百千万年以前早就归于寂灭了。
如果如上文所论,大量的酒精既不能在其它的哺乳动物身上引起什么基因的突变,则分量比较要少得多的一些酒精大概决不会在人身上引起这一类的变化。人类饮酒,到如今已经有好几千年的历史,在这几千年以内,比较脆弱的血系,曾经酒精和其它理化的因素的层层洗伐,而遭受淘汰, 〔60〕 也许是一大事实,若说因酒精的侵蚀,以至于引起遗传上的根本变化,揆情度理,是不会的。在饮酒过度或酗酒成性的家世里,我们固然发见种种身心衰颓的弱点,但我们应当知道,二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因果关系,即前者不是因,后者不是果,而二者同属另一种因的果,即遗传本质的恶劣是。正唯其本质恶劣,所以才表现为身心两方面的种种缺陷;也正唯其本质恶劣,所以才有酗酒的倾向,而酗酒的倾向或酗酒现象(alcoholism)实际上就是身心缺陷的一种或本质恶劣的种种症象之一。 〔61〕 另外一路的试验证明凡属神经系统脆弱的人最容易有酗酒的倾向,由此也可见我们上文的这一番理论是大概不错的。 〔62〕
各种所谓“种族的毒物”,即有人以为足以引起精质的变迁的各种化学物质里 〔63〕 ,酒精而外,只有一种是值得我们比较严重的考虑的,那就是铅 〔64〕 。目前我们在这一方面的研究还不多,因此我们还不能作什么定论。不过铅有铅毒,它的足以影响体质细胞是一个事实,其足以侵袭到精质细胞,也完全是可能的事。不过侵袭是一事,侵袭而引起基因的变化,从而改变下一代的品性的遗传,却又是一事。幸而人类和铅的接触并不多,除了少数的工业而外,一般的人是难得和它发生关系的。
不过我们如果考虑到镭锭的放射,情形就要清楚得多了。镭锭的放射和爱克斯光都已经有人发见可以激起精质细胞中的突变,在植物中如此,在人以外的动物也是如此,所以它们在人类身上也可以引起突变,是可以无疑的。
达尔文和比他稍稍后来的生物学家和演化论者承认一切生物都有变异,而此种变异是生命的一个内在的特点,完全从内部出来的。达氏与其徒的演化观的基本假定之一是一切变异是遗传的。后来我们知道这是不尽然的,变异的一部分事实上并不遗传,即不由遗传而来,而是环境影响下的一些波动似的变迁罢了。至于变异究属从何而来,一向也很少人了解,一直到最近的几十年,我们才找到了一些端倪。我们现在知道大部分的变异并不是由于新的改动,而是由于原有的基因的离合不常与重新排比(见下章)。我们现在也明白,基因的真正改动也是有的,不过比较的难得,那就是一再说过的突变了。突变的结果,不但基因的结构起变动,它对于品性的影响也要起变动。突变既不多遇,所以在演化的因素里它并不是最主要的一个。 〔65〕
基因的突变既可由爱克斯光与镭锭激发,于是生物学家就很自然的要问,安知天然的种种突变不因缘于地球的镭锭活动或整个宇宙的镭锭放射作用呢?我们对于这个问题目前还不能作什么肯定的答复,但这是很可能的;因为爱克斯光所激发的突变或基因变化在性质上和自然界所发生的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突变发生的速率,在自然界是很慢的,在爱克斯光放射之下,则可以加快罢了。
突变是随便发生的,是无目的的发生的。如果在品性上产生某一种影响的基因发生突变,其它发生同样的影响的基因并不跟着发生突变。在同一染色体 〔66〕 上而毗连着的基因也并没有同时发生突变的倾向。差不多所有的突变是对于个体有害的。真正有用的很少。也许另外有很大的一部分是不关痛痒的。
这一类的事实可以告诉我们,爱克斯光一类的放射作用尽管可以在我们身体上引起基因的变化,但要用了它来引起对我们有利的变化,大概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放射的影响是事先无法预期的,不过此种影响的弊多于利,我们又比较的可以断言。
还有一层,自有放射的试验以来,所发见的由人工引起的突变,似乎是全都属于隐性的一方面,所以在受过放射的人的第一代的后辈身上是不会表现出来的,要是不遇到同样的基因,可以好几代以至于好几百年,也不会呈露出来。
孕妇的生殖器官,如果接受过这一类的放射作用,那一胎的子女便不免受伤,出生以后可以表现种种身心的缺陷,固然不一定每一例都如此,但这种例子也还不少。但放射作用的接受,如果不在怀孕的时期以内,则日后所孕育的子女身上并不表现什么缺陷。 〔67〕 不过就动物试验的经验说话,这种放射作用也许一样的有害,说不定它在精质细胞里暗中引起一些变化,暗中传递到后来的世代,而终于表现为不健全的品性。
因此,从优生的立场说,如果一个女子前途想生育子女的话,她的卵巢部分最好不要采用镭锭放射或爱克斯光放射的治疗方法。在身体的别的部分,这当然不成问题,不过同时还要小心,要在放射的时候,让生殖器官得到适当的保护。固然这是单就比较强度的放射作用而言,如果放射的力量很轻微,例如摄取爱克斯光的相片时所用的程度,那是不至于发生危害的,至少这种前例还没有过。
在结束这一章以前,在“本性难移”的题目范围以内,还有一个比较很通行的愚信 〔68〕 是值得在此加以辩正的,就是所谓“胎教”或“胎期印象”(“maternal impressions“)。
在以前,许多很有见识的人相信一个孕妇的思虑,情绪,以至于日常的经验可以影响到她的胎儿。这种人现在还是不少;至于见识不足的一般人,无论中外古今,更笃信所谓“胎期的印象”。 〔69〕 这种印象大体又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的,例如,妇人在怀胎的日子里,如果能多听音乐,与多看名画,则所生的子女可以有些艺术的天才。二是特殊的或具体的,例如,孕妇见闻所及,如果有什么特别的事物或特别的境遇,足以引起恐怖,或留下深刻的印象,则所生子女的体态上会留下一种“记”或一种“痣”之类, 〔70〕 英文叫做“markings”,而这种“记”的部位又往往和当初见闻到的有些呼应,有些相当,而不是随便发生的。
为易于了解起见,我们举一个假想而很在寻常意料之中的例子吧。孕妇在手臂上受了一次伤;生产以后,在婴儿的同一条手臂上,以至于差不多的地位上,发见一个像疤非疤的印痕。这就是所谓胎期印象的结果了。不过问题是,这种印象又是怎样传下去的呢?这不属于所谓后天获得性的遗传,是一望而知的,因为后天获得性势须假手于精质或精质细胞,而孕妇于接受印象的时候,胎儿事实上已大体长成,无法变动。因此,我们不能不假定,如果此种印象真能传递的话,势必假道于母子之间唯一联系的东西,那就是胎盘。印象由母体以入于胎盘,由胎盘以入于子体,再由子体表现出来,成为一个品性。但试问这是可能么?
这是不可能的。这一类的印象或影响,要传达到胎儿,势须先经过母亲的血液。试问母亲的一个创伤,或任何其它经验到的事物,是不是必须先在母亲的血液里溶解了,成为一种流质,然后经由胎盘,传达到胎儿的血液里,然后再凝聚起来,而终于在胎儿手臂上第二度表现为一个瘢痕。逻辑上这是不得不尔的,但理论上是绝对不通的,事实上也是决不会有的。凡属稍有知识的人,但须平心略加推论,就可以恍然了。
如果胎期印象真可以在子女身上呈现为品性的话,那天下可能的奇事真还不知有多少。例如婴儿哺乳要用牛乳,那婴儿长大起来便可以像牛。雇用乳母的人家,婴儿至少在面貌上可以像乳母,而不像本生的母亲;在中国确有这个通俗的信仰。 〔71〕 这一类捕风捉影的事,我们当然知道决不会有,而在理论上和胎期印象的传递是一样的讲不通,如果胎儿可以接受印象,何独一出母胎的婴儿便不能更直接的接受这一类的印象?如果后者不能,那界线究应从何处划起,又何以一定要划一个界线?如果前者讲得通,而真正可能,何以后者讲不通,而不可能?
我们如果再进一步的加以盘诘,我们第一点要问到的是印象所发生的时间。根据胎期印象的说法,则一个婴儿身上的记痣之类,势必在胎期内发生得相当的迟,即一定要等到孕妇受到特殊的刺激或惊惧以后。孕妇也许被一条狗惊了一下,因此,他们说,生出来婴儿就带着一副狗脸。我们若就产母加以询问,受惊是在什么时候,她一定说,大概是得胎后第三个月以至于将近第六个月,在满三个月以前大概是不会的。
不过我们应当早就知道,满两个月的胎儿,身体的各个主要部分已经分化得大致完全。而在那时候,孕妇大都还不知道自己究属怀着孕没有,等到她知道的时候,即在三个月以后以至于四五个月,再接受什么深刻的印象,事实上对于胎儿的品性已绝对无法加以左右,因为它已经大体长成,一切已经是具体而微的了。胚胎学发达以后,我们知道得很清楚,发育上如果有错误而终于引起比较严重的缺陷的话,这种错误大部分是内在的,是从胚胎本身发出来的,而其发生的时候大抵在成胎后最初的三四个星期以内,在那时候,无论孕妇的意志如何坚强,好像是要什么可以有什么,或如何不坚强,以致容易接受外感,恐怕是无法左右胚胎的发育的,这其间理由不止一端,最简单的是她还根本不知道肚子里怀着孕。在时间方面,还有一点也是值得提到的,女子怀胎少则七八个月,多则九十个月,都不为不久,在这样长的一个时期里,除非她与世完全隔绝,或五官不聪明,四肢不灵动,要完全不遇到一些可惊可怪的事物是绝对不可能的,即绝对不能完全避免一些胎期的印象;然则试问人口之中,表现所谓“记”、“痣”一类特征或各种缺陷的分子,又何以如是其少呢?女医生女看护,因为治病或接生的关系,所见到的可惊可怪以至于不忍见闻的事物恐怕比谁都要多些,又何以她们所生的子女和一般母亲所生的子女并无二致呢?
达尔文的著作里也提到过一个胎期印象的例子,但他并不相信,并且用过一番很合逻辑的话加以辩正;有到科学的头脑如达氏,所见自是不同,很值得我们参考一下。呼克尔爵士(Sir Joseph Hooker)是和达氏同时的一位植物学家与地质学家,并且是达氏最亲密的朋友,某一次他和达氏通信的时候,提到一个很有趣的例子,认为足以证明胎期的印象是可以传递的。呼氏有一个女的亲戚生了一个孩子,这孩子身上有一个“黡记”,据这位亲戚很肯定的说,这“黡记”是有很确实的来历的。她在怀孕的时候,曾经向朋友借到一本很贵重的书,朋友嘱咐她要特别小心,切勿有所污损,可是很不幸的,她在书上沾了一大滴墨水,当时她真是大吃一惊,后来又是十分懊丧,于是印象所及,终于在孩子身上留下这一大滴墨水似的“黡记”。呼氏大概很相信这位亲戚的话。达氏回复他说:“如果你以后再得便写信给我,我很盼望你可以告诉我,你究竟根据些什么理由,居然会相信你那位令亲的一番想象之词,一番‘想当然耳’的解释。我自己也搜集了一些这一类的零星的资料,资料是真的,但那附带的解释我却不敢置信,我以为都是‘事有巧合’罢了。亨特(W. Hunter)以前在产科医院里的时候,对我父亲说,孕妇入院等待生产,他总要问她们,自从怀孕以来,遇见过什么可以惊怪的事物没有,结果当然都有,他把她们的答复逐一记载下来,一起记载了有好几千个之多,但生产以后,再就婴儿身上逐一加以检查,竟没有一例是应验的,绝对的一例都没有;婴儿的体格上固然也偶然有些不大正常的品性,对于这些品性,产母也自不免有她们的解释,但这都是事后想出来的,就是先有了头,然后再现做一只尺寸相当的帽子套上。”
亨氏这一类的观察,凡属产科的医生大概多少都有一些。但他们关于胎期印象的报告,我们从没有见到过,大概是一个都没有。做母亲的,也只要对于这问题稍加思考,也就明白这是一种无稽之谈,胎期的印象虽多,子女的发育大都很健全,即或间有不大正常之处,那大概是别有原因,而和此种印象全不相干。尽管此种不大正常之处和胎期的某一个印象有些相像,有些类似,那也不过是适逢其会罢了。达尔文的解释是最合理的,孕妇的印象和婴儿的缺陷之间,只有一个先后的关系,以至于先后巧合的关系,但先后的关系(sequence),并不就是因果的关系(causation)。
胎期的印象有好有坏,如果坏的必须避免,好的就理应培植了。那就成为所谓胎教。胎教的愚信是很普遍的,也是很古老的,因为它是积极的,是创造的,人生不能没有教育,如果教育能在胎期以内即行开始,岂不是比较的可以一劳永逸? 〔72〕 又因为本来是遗传上可能发生的结果,很容易误认为胎教的结果。例如一个孕妇,切心的愿望她的未来的子或女可以成为一个音乐家,即生而有些音乐的天才,于是她就天天切心的想,并且天天的拨弄乐器,她满心以为这一类意志与行为上的努力可以发生功效。既而所生的孩子确乎表现一些音乐的才能,年事稍长,也确乎成为一个有相当造诣的音乐家。她当然是高兴极了,她在怀妊期间的一番苦心孤诣终于应验了。她于是更进一步的替胎教之说作见证,作说客。她却不知道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其一恰好又是错误的。其二又是什么呢?如果她就她自己的家世以至于丈夫的家世调查一下,她大概可以发见音乐的兴趣和才具是一方或双方所原有的一个遗传品性,而她的儿子的精质里原就包含着这种品性的基因。她所以切心于希望她的子女成为音乐家,而自己又能拨弄,就表现她自己也未尝没有这一部分的遗传。有到这种遗传,她不切心的想望,不天天的拨弄乐器,以至于对音乐以及一切有节奏的东西表示厌恶,也无害于子女的成为音乐家;如果没有,那一番胎教的努力也是徒劳无益的。 〔73〕
总之,我们要在胎期以内,在身心两方面促进婴儿的品质,或预防此种品质的变为恶劣,是非失望不可的。儿童的发育,所根据的是两个生殖细胞结合后的精质中的种种潜在的性能。孕妇的态度与行为,尽管立意想影响胎儿的某一个相当的部分,事实上决不能有所左右。孕妇是有责任的,但她的责任不在教育,而在卫生,她无须注意胎教,胎教是虚的,她应当注意胎养,胎养是实的。所以在优生的学术里,不用说,胎教是没有地位的。
胎养是很实在的,也是很迫切的需要的。胎儿的营养完全靠着母体,而其发育的健全与否,遗传而外,当然要看营养的质和量。如果营养有欠缺,胎儿的发育自必受到影响,不过我们在讨论胎教以后,应当特别注意,这种影响是属于一般的健康性质的,而决不会表现为缺陷、印痕一类的特征。如果孕妇的身心健可,她对于自身与胎儿的营养的供给大抵也不会不好到什么程度,因此胎儿的发育也不至于不正常。反之,如果身心本来不大健全,又加上怀孕的重任,喜怒无常,爱恶不定,遇到特殊一些的刺激,又容易发生大惊小怪的反应,则自己的体力既不免更趋衰弱,胎儿的营养势必牵连的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婴儿当然也是不健全的。所以所谓胎养,所包括的不止是直接的营养,凡是和营养有关的一切事物也都在内。所以孕妇要特别的摄生。
总结上文,我们日常生活里所接受到的种种影响,包括我们自己的思虑与努力,包括气候风土,后天的残废及其它不幸的遭遇在身心两方面所引起的变动,一切所谓毒物的浸淫,对于我们的精质细胞似乎引不起任何影响,至少我们没有发见过有什么比较具体的影响,可以供我们指摘。高度的放射是一个例外,但我们可以暂时搁置不问,因为它不属于日常生活范围以内。
如果日常生活里的事物可以发生影响,但发生得非常迟缓,非寻常耳目之力以至于科学仪器的力量所能觉察,或影响的性质与生活的利害无干,有之不为多,无之不为少,那我们也可以搁置不问,因为它和优生的学术很不发生关系。迟缓到几千年几万年以上,或细微到不能觉察的程度,或有若无,实若虚,优生学不是管不了它,便是无须管它。
所以真正讲求优生或种族改良的人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在精质的自然变异与人为离合上想办法。自然的变异要靠突变,事实上他也是无能为力;他不能把我们所有的遗传的可能性,像诗人所歌颂的“象心适意的重新范铸”一下。他只能把原来有的,现成的,老老实实的收受下来。但对于精质的人为的离合,他却可以有一些主张,作一些擘划。不用说,这种主张与擘划也不是出乎他的匠心独运,而是效法自然的一种结果。男女的匹配有成败,有迟早,匹配后所生子女的多寡,因为匹配的成败迟早,与夫子女的有无多寡,下一代人口中各种品性的质和量,和上一代就可以有分别——这些原是一种自然的趋势,一切生物界都有,当然人类也有。优生学家所能做的,无非是因袭了这种原有的趋势,加以补充调整罢了。约言之,他所用的原料是人类原有的精质,他所用的手法是此种精质在质和量上的更合乎人生价值观念的分配。要改良种族,或提高民族健康的程度,我们只有这一条路,优生学家所恃的,也只有这一些长物,一些技能。
精质中包含基因,基因的不容易发生变动,即本性的难移,既如上述,则已往无穷数的世代以至于世纪里人类所经历到的品质上的变迁十之八九是从基因的聚散离合而来,是显而易见的了。所以遗传学家,优生学家以至于一般的生物学家最感关切的事物就是基因,就是遗传的物质基础中最小的一个单位。我们在上文说过,一个婴儿的起点是极端的微渺的,如今也可以说,它就托始于一大堆的基因,此外别无长物。无论它有多大的潜藏的能力,无论它前途成为一个多么伟大的人物,一切的因素都囊括在这一堆基因之内。它在发育的时期里,以至于成人以后,未必把所有的潜在能力都给利用,都化成品性,但我们应知潜在的因素总要比呈现的品性,在数量上要大些,在范围上要广些。
我们的起点既然只不过是一堆的基因,可知我们的身体是从基因所引伸出来的东西,基因是本,身体是末;但既有身体,身体就好比逆旅,基因好比旅客;身体就好比一辆车,而基因就好比搭车的人。搭到那里去呢?搭到下一代,下几代,以至于无穷的世代。所以身体和基因,虽有联系,可以说是截然二事,所以体质细胞与精质细胞也是截然二事;体质与精质也是截然二事;基因就是精质所造成的。
“人孰不死?”“死是生命的归宿”,一切生命要归宿,不止是人。这是一个最普遍与不可避免的事实。不过,也不尽然。单细胞生物的研究告诉我们,永生不死的例外也正有。例如草履虫一类的单细胞的动物,生活到相当时期以内,就对分为二,成为两个草履虫,在形态与结构上与当初的一个一般无二。我们可以说当初的一个草履虫死了么?我们不能。它不但没有死,并且享受着更丰富的生命。这第二代的两个草履虫后来当然也如法炮制的分裂,于是由二而四,由四而八,以至于无穷。草履虫一类的生物,因为它们用这种分殖的方法,可以说真是永生的,不朽的。
韦思曼是第一个研究所谓“精质不绝”(the continuity of the germplasm)的专家,精质不绝的学说也是由他创出来的。他说过,这种永生不死和希腊神话里神道的永生不死是不一样的;希腊神道的永生是由于他们不会受创伤,受了也不足以致死。中国人所了解的神仙大概也是如此。草履虫则不然,它是脆弱到万分的,所以环境一不顺适,可以顷刻间毁灭好几百万条的生命。不过如果环境顺适,一贯的顺适,它真可以长生不老。我们是死生有命,大限到时,谁也逃不了,但草履虫没有这个大限。正合着诗人的一句话:“因危难而死,是常有的,因年老而死,是永远不会的”。
我们特别说到草履虫一类的单细胞的动物,为的是它和高等动物的精质细胞有许多方面是相像的。有人把精质细胞和单细胞动物相比,不免把相同之点说得太过分了些。但两者之间,确有若干基本的相同之点,则不容否认,生殖都用对分的方法,是一点,同属一个细胞,而内部的结构大致相似,也是一点。所以只要环境顺适,精质细胞在理论上也应该可以长生不朽。事实上这种顺适的环境究属有没有呢?是不是常有呢?
我们的答复是正面的。细胞学者以及体素学者的研究明白告诉我们这种环境是有的,并且是一个常例,甚至于早就成为演化过程中的一个不二法门;那环境不是别的,就是一切多细胞的高等动物的躯壳。到此,我们不妨追想一下我们在生物学入门课程里所读到过的精细胞的发育史。男女各有其精细胞(gamete),男的我们直接叫精细胞,女的则叫卵细胞,两个细胞结合以后,即受精作用发生以后,就成为一个胚细胞(zygote),这就是胎儿的起始,胚细胞对分为二,二分四,四分八,……终于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人。
体质细胞是从精质细胞分裂出来的,不过既经分裂出来,两种细胞就有不能相提并论之处。前者是比较分化的,以至于专化的,有的成为血液细胞,即血轮或血球,有的成为神经细胞,骨质细胞,肌肉细胞,……各有各的用途,各有各的专司;而后者则始终保持它的原始与不分化的状态,除了生殖以外,是不适用于任何生理的功能的。胚细胞在没有分裂以前,我们叫它是一个精质细胞,但体质细胞又是什么时候分裂出来的呢?这要看物种说话了,大抵在胚胎发育的初期以内,胚细胞经过若干次分裂以后,体质细胞和精质细胞便分道扬镳的发展,不过分道的后先迟早是因物种而有不同的。
德国的细胞学家波维里(Boveri)是这方面最早有所发见的人。他研究一种蛔虫的胚胎发育,发见体质细胞和精质细胞的分道发展是在第一次分裂时就开始的,可以说是再早没有的了。胚细胞经第一次分裂而成两个细胞以后,其中一个虽继续的分裂,但分得比较慢,并且仅仅分裂而不分化,终于成为精质细胞的系统。其它一个则分裂的速率比较大,并且多分裂一次,分化的程度即深一分,终于成为一条蛔虫的各种器官,以至于躯体的全部,这就是体质细胞的系统了。而精质细胞的系统也终于被体质细胞的系统囊括起来,从此它虽在体质细胞系统之内,而并不相属,不成为体质细胞系统的一部分。这精质细胞的系统就是下一代蛔虫的根源了,而到了下一代,这一个过程又重新经历一遍,不知多少世代的蛔虫就是这样传下来的,并且还要依样的传下去,至于没有穷尽。
根据了这个比较最简单的蛔虫的例子,我们可以明白精质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了。生物学者对于精质的定义是:“父母身上的一部分的物质,不与父母俱死,而和子女同传的,叫做精质”。看了上文的例子,可知这定义是既简洁而又切实的。我们只须略加想象,可知精质也好比一条河流,溯流而上,顺流而下,都好像没有穷极可寻,真是源远流长,两无底止。蛔虫的精质虽不过是一支细流,但蛔虫必有其所从演化而出的其它动物,其它蠕形的动物,而这种动物亦自有其精质之流,蛔虫的精质之流到此便回溯到了一派较大的支流;如此不断的往上追溯,我们终于可以到达最早的精质的干流,精质的长江大河,那就是地球上有生命的始基了。反过来,顺流而下,在已往的演化史及未来的演化的前程里,说不定有新的物种曾经从蛔虫演化出来,或可能的于前途演化而出,则就精质而论,岂不是细流之外,又分细流?经此一番想象,可知我们对于物种演化的最概括的看法,是把它当作一个流水的系统,有干流,支流,细流,而流派之间,又呈一种极度的错综纷歧之象。把它当做一棵盘根错节,枝叶纷披的大树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74〕
读者至此,一定要问,蛔虫如此,其它动物,包括人类在内,是否也如此呢?是否同样的可以在显微镜底下观察清楚呢?我们的答复是:情形大概皆然,但清楚的程度却都不及蛔虫,因为高等动物的环境比较复杂,胚胎发育的过程也比较繁变,所以比较的不容易观察,要把精质不绝的源委和盘托出来让大家看,自是更难。不过生物学家前后所已看到的,也已经远不止一二种动物了,而至今还没有发见过一个和精质不绝的理论相违反的例子。因此,生物学界认为我们要把这一番理论概括成一条生物学的定律是完全合乎情理的。所以从韦思曼以来,生物学里就多了一条“精质不绝律”。
世界上一切有生的物类,如果综合了看,可以比做一个水的系统,也可以比做一棵大树,已见上文。如今我们也可以把它们比做一个血缘的网,中间包括无数的脉络,而每一根线条都代表一个祖传的血系,越往上溯,线条的数目越减少,而专化的程度也越降低,终于溯到一个纲,即所谓纲举目张的纲,或一个总结,那就是一切生物所托始的第一个单细胞了。这血缘网的脉络既无往而不通,则凡属一个个体,或一个人,事实上是一个一切物种的继承者,他背上驮着全部的生物的历史。也可以说,每一个人也是“生命之质”的一个短期的监护人,期限到了,就得把它移交给下一代。从演化的立场看,他的所以有这数十年的生命,最大的目的就在对于这一点点宝贵的遗业努力的监护于先,谨慎的移交于后。从同样的立场看,也就是从造化的立场看,他个人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如果他不办移交,把委托给他的事物糟蹋了,即及身而止,不留后辈,那他就等于虚度了一生,在造化看来,有了他不为多,无了他不为少。这生命之质又好比一盏灯,一个人是守这盏灯的人,也是传这盏灯的人,如果到他手里,灯就灭了,他也就有负了他的重寄。 〔75〕
所以从为人父母的人看来,永生不朽不止是一个希望,而是一个可能的事实。寻常所谓死亡,只不过是一大堆十分专化了的体质细胞的死亡罢了,只要精质细胞绵延不断,不但可以在每一世代里造作出另一大堆新的体质细胞来,并且可以让许多心理与精神品性寄寓在它们中间,从而发为文章事业,推陈出新,永无穷极,则一个常人所引为深虑的死亡现象实在是算不得什么。如此,体质细胞尽管死,一个人的生命还是寄寓在他的子孙里面,他还是活着,好比无数代的祖宗的生命寄寓在他自己的身上而活着一样。所以在优生学家的眼光里,永生或不朽不止是诗人的一个形容词,或神学家的一个概念,而是一个真实的东西,其为真实,与心脏的跳动,肌肉的生长,或意识的运用,并无二致。
这一番精质不绝或不灭的理论,教我们对于人伦的关系,也可以多一个新的看法。西洋人有一个说法,说儿子之所以像父亲,是因为父亲好比一方木块,而儿子是木块上的一片。如今看来,这说法是不准确的,实际上二人是同一木块上的前后两片。儿子之所以为某一种的儿子,即儿子之所以有各种品性,无论为善为恶,为贤良,为不肖,做父母的,除了当初彼此选择做配偶的时候要负一些责任外,其余可以说是不负任何责任的。还有一个有趣的看法,就是父子二人,名为父子,实际上可以说异母的弟兄,因为彼此的父系精质虽是一个,而母系精质却有两个。并且谁是兄,谁是弟,也还有问题,表面上父先出是兄,子后出是弟,但子的精质年龄要比父老一代,如果年长者为兄,岂不是又当别论?从严格的生物学立场看,父与母不是子女的产生者,而是一派精质的保管者与监护者,保管得法,监护有方,时空两间的条件如果合适,这一派精质就有机会延续,其实际的表现是一个子或女。也可以说,精质是子女的本身父母,而寻常的父母是子女的寄父母或养父母。
英国生物学家汤姆孙(J. Arthur Thomson)有一个很好的比喻,值得我们引来参考。他说,我们如果不大明白精质与体质的分别和两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只须“想到一个烤面包的人和他所有的一种很名贵的酵粉;他每次烤一大块面包的时候,总要用一些这种酵粉,但他一面用,一面却始终保全着这种酵粉的原状,并且在数量上也可以取用不竭,尽管烤上多少次或多少块的面包,酵粉的成色与分量还是不变。如今造化就是面包师父,大块面包是人的身体,酵粉是精质,烤一次面包就是一个世代”。
我们从遗传学的眼光,把精质与体质的不同的功能和相对的轻重认识清楚以后,我们就可以明白,我们不讲求种族的改进则已,否则我们的对象一定是精质,而不是体质,惟有精质的改进才是根本的与澈底的,而不是浮面的与粉饰的。百年以来,改进的社会学说,不为不多,改进的社会方案与实际的措施,也不为不周到不努力。甚至于一部分的学说,方案,措施,又未尝不用“种族改良”的旗帜来号召,而社会的病态不但没有减少,并且有变本加厉的趋势,原因虽不止一端,而改进家对于精体两质,未能有充分的辨识,实在要负很大的一部分责任。
[book_title]第三章 流品的不齐 〔76〕
法国,美国,以及其它近代国家的革命运动可以说是全都建筑在平等观念之上。美国革命的时候发表过一篇《独立宣言》,就用平等的观念来号召,当时起草的人是约茀孙 〔77〕 (Thomas Jefferson),他说到一切的人是生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无须解释的一个真理。也许约氏在起草的时候,特别想到的是政治权利的平等,而并不是人格的任何方面都平等。不过,一种笼统的平等观念,在当时的哲学思想与社会思想里是很普遍的,约氏的主张也无非是时代的一个反映罢了。至于平等观念的所以深入人心,家弦户颂,实开始于法国革命,而最负责任的人是革命前夕的一位思想家,卢梭(Jean Jacque Rousseau)。这观念流传以后,最能够利用它的当然是一般想利用民众的政客,以及那些亟于求理想社会的来临的乌托邦主义者;一到他们手里,这观念就成为一个口号。革命的表面的成功,不用说,一大部分就建筑在这口号之上。不过革命过后,这口号的宣传的力量还是很大,始终没有消灭。再就美国而论,教育制度的基本信念之一是它,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未始不是它。在工会组织的信条里我们固然可以找到它,在种种慈善机关的设施里,我们也不难发见它的踪迹;事实上,我们可以在任何社会的举措里观察到平等主义的流风余韵,特别是在美国。
我们不讲平等则已,讲则决不能把它限于政治权利的一方面,而势必牵涉到人格的一切品性,特别是心理的品性以至于道德的品性。大抵体格上的不平等最显而易见,所以在这方面主张平等的人不至于太多,至于心理品性,特别是道德品性,则比较不易捉摸,表面上似乎容易受教育的熏陶的影响,于是平等的议论便有机可乘。一个孩子在学校里老不升级,我们不是怪学校设备不好,教师教法不好,就埋怨孩子不用功,好像只要设备好,教法好,孩子肯用功,它就一样的可以升班,和别的孩子没有多大分别。学童不用功,我们一向以为是肯不肯的问题,而不是能不能的问题。我们对于道德的责任,更其有这种看法。我们以为任何人对于他自己的行为,应当同样的负责,所以凡属不能遵守一种道德的条例的人,我们就要加以责罚,到能强勉他就范的程度为止,否则就要加以进一步的责罚。我们总以为他的所以不就范,又是一个肯不肯的问题,而不是能不能的问题。 〔78〕 事实上是,不用功与不就范,往往是“不能也,非不为也”,理智的行为与道德的行为都牵涉到一个能力的问题,一个人的所以不肯,往往是因为他不能,而不能的程度又因人而有不同。只是一般的人,溺于成见,不这样看罢了。
不过这种成见是很容易纠正的。有比较大的一群人在此,我们但须从旁略加窥察,便可以知道,没有两个人,在任何身心品性之上,是完全相同的。如果进一步的用统计方法加以测量,更可以知道,即使把最极端的例子搁置一边以后,所谓比较寻常的人中间,依然可以表现各式各样的身心品性的不齐,其中最上品的例子和最下品的例子彼此相差大抵在两倍以上。这两倍以上是一个最概括的看法,无论身材的高矮,体力的强弱,官觉的快慢,智能的高下,德行的好坏,全都是如此。若加上最极端的例子,那上下品的相去就远不止两倍了。上智与下愚之间,可以相差到七八倍。 〔79〕
流品之间,不但是不齐的现象,并且不齐得有一个规矩。即就身材一端而论,我们知道寻常的身材或不高不矮的身材比极高极矮的身材要多得多。如果在一个旷场上,我们让各种身材的人排成若干队,让身材最高的一队站在右边,身材最矮的一队站在左边,其余依次站在中间,在场上划一条粉线,让各队都走靠到粉线以后,观察者在高处望去,或由高处摄取一张相片,他可以发见一个平面的金字塔的状态的人群。就统计的术语,这叫做“变异分流的人口”(population grouped in arrays of variates)。最中间的一队代表着全人口的“中度”(median)的身材,人数最多而拖得最长的一队代表着全人口的“时度”(mode)的身材,所谓时度,指在这个人群里这种身材的高度是最时髦的。如果我们在每一队的最后一个人的立足之点画上一个粉印,再把这些粉印连贯的画成一条中间坟起的曲线,这条曲线在统计学上就叫做变异性 〔80〕 曲线(variability curve)或叫做频数曲线(frequency curve)或正常曲线(normal curve)。不画曲线,而把每一队的人用一个柱形的方格来代表,结果也是一样,许多统计的图表是用这方法画成的。不过品性的性质不同,有的是连续变异的,例如身材高矮,即各种程度的高矮都有,我们在分队的时候,如果用尺做单位,例如五尺以上六尺以下为一队,则事实上一队之中还有寸的区别,用寸做单位,亦然,一队之中还有分的区别;所以越是连续变异的品性越适宜于用曲线来代表。
如今我们举一个身材变异的实例。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对于应征的兵士,作过一次大规模的体格测量,身材而外,当然还测量到许多别的品性;当时主持其事的人就是优生学家达文包(Charles B. Davenport) 〔81〕 。下面的数字就是从他的报告里摘取来的。
读者如果有兴趣,可以自己根据了这些数字画成一条变异性曲线。 〔82〕
体格品性的不齐如此,心理的品性也未尝不如此。即就智力论,平庸的智力占大多数,上品与下品的智力便依次分两边递减,越趋极端则人数越少,世间上智与下愚不多,就是这个缘故。上品与下品的越来越少,真好比两个背道而驰而节节相对称的山坡。我们用智力测验来测量智力,用智力商数来计算智力,我们以一〇〇分作为最平庸的智商,那地位就在山巅之上,由此上下坡,大率一边加二十五分,一边就减二十五分,一边加五十分,一边就减五十分;所谓对称就指这种递加递减的趋势。两坡越是对称,所成的曲线越配叫做上文所说的正常曲线。
关于智力的流品不齐我们也摘录一个实例如下:
这些数字是从忒孟(Lewis M. Terman)的《智力的测量》(The Measurement of Intelligence)一书里摘取的 〔83〕 。所代表的儿童总数是九〇五人,最小者满五岁,最大者满十四岁,都是未经选择过的,唯其未经选择,才有统计的价值。读者也不妨根据了这些数字自己画成一条曲线,他可以发见这一条曲线比上文关于身材的要正常得多。
何以会有这样一条两坡对称的正常曲线是值得研究的。一个品性的形成,原因是很多的,如果每一个原因的活动又完全按着机遇的原则,则结果就可以得到这样一条曲线。正常曲线的来历可以从打靶的结果里看出来。有一个善于打靶的人在此,打得很准,每打一枪,不是正中鹄的,便是虽不中亦不远,结果是正中鹄的的最多,越离开鹄的的越少;如果靶子是好几条直的木板拚成的,则每一条木板等于一个直档,最中间的一档的弹孔当然最多,越到两旁,弹孔便越少;再如果在靶子下面承上一个筐子,筐子中隔成好几个直的格子,数目和木板的数目相当,并且彼此衔接,而发出的子弹,假若打到靶子留下弹痕以后,即分别往下坠落在筐格里面,高下累积的结果,综合了看,必自然而然的成为一条正常的曲线。
打靶而外,我们自己也可以安排一个性质相似的试验,而得到同样的结果。这试验所需的设备很简单:一块宽平的长方形的木板;一块挖成许多平行的槽的木板(像以前中国商家用作放铜币的钱板,一块板上有十条槽,每条槽里可以放铜元一百枚);一块玻璃,大小与带槽的木板相称,可以装配在这块板上,使放在槽里的东西不致彼此相混;一升干的豌豆或黄豆。如今把宽平的木板斜斜的搁起,成一个很不陡的坡度,高的一端随便用什么东西支起,低的一端即用带槽而装有玻璃的木板撑住,使两板之间有一个一百度光景的角度,同时又务使各个平行的槽口和斜板的边缘密切的衔接。安排定当,然后两手捧一把豆子到斜板的高的一端的中心,让它们徐徐滚去,终于滚到低的一端而落在槽里,最中间的槽所得的豆子自然最多,但两旁的各槽里也会得到相当的数量,就是最在边缘的槽也不会完全向隅,因为豆子虽圆而不太圆,决不会一颗都滚一条直线,而进行之际,有的不免向右跳跃,有的不免向左跳跃,所以边缘的槽多少也会分到几颗。总之,试验完毕的时候,我们再看带槽的板里所累积着的豆子也自然而然的构成一条大体上很正常的曲线。 〔84〕
我们说打靶的结果和滚豆试验的结果都可以构成一条正常的曲线,也许说得太快了。它们所构成的其实还不是一条很光洁的曲线,而是一个有级层的平面的金字塔,筐子里的一格或木板上的一槽就是一级。不过统计一个品性的时候,划分的组别越多,则级数也越多,而每级所占的空间便越少,终于可以到达一个程度,让统计学家或数学家,在画成线条的时候,不妨忽略这些无数的级层所构成的小曲折,而画做一条中间坟起两旁坡下的波形的线条,那才是真正的正常的曲线。在品性变异的研究里,即,在变异性的研究里,正常曲线的概念是最基本的,而就人类的品性而论,凡属可以测量而经人测量过的种种品性都适用这个概念。
打靶的结果所以会构成一条曲线是因为许许多多的因素的机遇性的活动,地心吸力,风的动荡,靶手的目力手力的未能完全控制,枪弹标准化的程度不齐,等等,便是可能想到的因素的一部分。滚豆试验也复如此,豆的不圆而跳跃,送豆的手和指的摇动,斜板的平滑的程度,以至斜板上偶然沾上的尘土,等等,也都是因素的一部分。人类品性的变异性也复如此,许许多多的因素,有属于遗传的,有属于环境的,也按着机遇或适然的原则不断的在那里活动,因此,身体便有高矮的不齐,脑力便有智愚的不齐,其它任何特性总要分出许多流品来,而此种不齐的流品都可以构成一条正常的曲线。不过如果我们把滚豆的斜板向左或向右倾欹一下,则滚落的豆所构成的一条曲线就成为左倾的,即左坡陡而右坡渐,或右倾的,即右坡陡而左坡渐,而不再是正常的了。人类中间一种品性的分布,如果遇到和木板倾欹同样的情形,即某一个因素特别的强有力,或某一个因素不作机遇性的活动,而作有计划有规律的活动,则结果也复如此。此种曲线就叫做倾欹的曲线(skewed curve)。就普通的情形而论,品性分布所构成的正常曲线比倾欹曲线要多得多。
流品的不齐不但是成人中间的一个事实,在幼稚生活中,以至于胎期生活中,也一样的看得出来。体格大小的不同,当然是最容易看,我们很可以假定,这种不齐在受精后的胚细胞时代就已经存在,胚细胞分裂而成一个小胚胎以后,只要在显微镜以下观察得到,这种不齐也就可以测量得出。
就原先的胚细胞而论,一个前途要产生一个六尺身材的人的胚细胞比起要产生一个五尺身材的人的胚细胞来,也许是一般大小。多少次分裂所造成的细胞,若就每个细胞而言,彼此的大小也许也是一样。不过前者的细胞的数量要比后者为大。换言之,婴儿的大小和细胞分裂的速率有关系,大婴孩快些,小婴孩慢些。因此,我们可以推论,一样一个胚细胞,大婴孩的潜在能力要大些,好比一只表,这种表的发条又长又转得紧,原先就准备着走得快些的。而这种细胞分裂的较大的速率也是打头就存在的,因为它是遗传的一部分。
不过这并不是说凡属同父母所生的任何两个男孩或两个女孩便可以有一样大小的身材;谁都知道弟兄之间或姊妹之间的高矮也是不齐的。不过我们如果说,凡属从高身材特别多的家世里出来的子弟大抵要比寻常人为高,即身材要在中人以上,而从矮身材特别多的家世里出来的子弟,则大体言之,适得其反,则理论上既讲得通,事实也确乎是如此。但若只一家的范围而论,则不齐或变异的现象依然存在;假定一对夫妻,能够像一对昆虫一样,产生大量的子女的话,则这些子女的高矮不齐依然可以构成一条正常的曲线,不过一家有一家的均数(mean),这个均数也许超过一般人口的均数,也许不及,那就得看家世或血系里高矮身材的多寡为转移了。
不明白遗传的机构的人,看见了一家的子女,或许比父母高,或许比父母矮,就把它引做“证据”,认为“遗传不足重轻”。不过在明白遗传机构的人看来,假如子女和父母总是一般高矮,像刻板一般,或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一般,那才是一桩奇事咧。
如今我们要说一说为什么一家之中的子女,也会有不齐的现象。男女的精质细胞,本来和体质细胞一样,各有染色体二十四对 〔85〕 ,这种精质细胞是不成熟的,及其成熟,而分别成为精细胞或卵细胞,则必须经过一次所谓折半分裂,即二十四对要减为二十四条,每一对出一条。这番折半的过程是必须的,否则双方精质的结合以后,原先的二十四对岂不就成为四十八对,而种族原有的染色体的特殊的数目,就不能维持了么? 〔86〕 假如不能维持,则胚细胞的发育势必失其常态。不过既经折半,则结合的结果依然是二十四对。
既折半以后,基因的数量也是减了一半,及精细胞卵细胞结合而成胚细胞,则基因的数量也复恢复原状。不过双方的二十四对既各出一条,而此条又是每对中的任何一条,则双方折半而又归并的结果,在基因的遇合上,势必引起极大的变迁,因此,子女的不会完全像父亲,或完全像母亲,是显而易见的了。又根据机遇或适然的原则,先后出世的兄弟姊妹,所得到的染色体的新的集合,以至于更复杂的基因的新的集合,也势必不会完全一样,有的好些,有的坏些,就身材的一部分论,有的进而构成高身材,有的进而构成矮身材。譬如玩纸牌,例如过桥纸牌(bridge),搭挡的人的两副牌也许都不坏,但两副之中都有一些不大好的牌,如果合并起来,可以凑成一副很不好的牌。反过来,两副不大好的牌,择尤的拼凑一下,可以成为一副很好的牌。如果不明加选择,而盲目的抽取,所抽得的一副牌,也可以碰得比原来的两副好些,也许坏些,也许差不多。如今基因既因折半分裂而离,又因受精作用而合,所得的结果正复如此。父母好比两副搭挡的原来的牌,子女好比两副牌里拼凑出来的一副新牌,所以亲子之间决不会完全一样;子女好比拼凑出来的几副新牌,但前后两次的拼凑也不会完全相同,所以兄弟姊妹也不会完全相像,牌的张数不多,犹且如此,何况基因的数量要比纸牌大得多呢?第一章里讲到的妙肖的孪生子固然是例外,但严格的就遗传学的立场说,或就细胞学的立场说,此种孪生子不是两个人,不成一兄一弟,或一姊一妹,而是一个人的两半。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子女的基因既一半从父而来,而一半从母而来,则亲子之间虽不完全相像,而多少总有好几分相像,即对于任何品性,在遗传上说有好几分关联或相关,而此种相关,据统计学家的计算,可以高到〇·五〇。品性当然有隐有显(见下文第四章),各种品性接受环境的影响也各有深浅的不同,如果一个品性在遗传上是一个隐品,或比较的容易接受环境的影响,则相关的程度,尽管在底子里一样的高,就看得见量得出的形态而论,便高不到〇·五〇。兄弟姊妹间的关系也复如此,兄或弟,姊或妹,从父或母所得到的每一对染色体里的一条,根据机遇的原则,也许是同样的一条,也许是另外一条,所以彼此相缘的程度或相关的程度,大体上也趋向于〇·五〇,也同样的受上文所说的限制。总之,因遗传而发生的亲子间或昆季间的理论上的相肖程度是五十分,或〇·五〇。
遗传品性的所以表现为品性,不用说,是有它的必须的条件的。它们决不会自动的发展为品性,而必须有可以发展的境遇。换言之,我们不能离开了环境说话。遗传与环境,性与养,决不是两个对立的东西,我们不能说遗传对环境,或性对养,而要说遗传与环境,或性与养,或者说,遗传与其所由发展的环境,或性与其所由发展的养。对峙的局面是不存在的。
环境对于遗传究属有多大的影响,或遗传在环境中的发展,究属顺适到什么程度,可以就品性的全部总起来看,也可以就各部分的品性分开来看。总合的看法,我们在第一章里已经介绍过;我们如今再就各种不同的品性说一说。
有的品性的发育似乎容易接受外界的刺激或压力,有的则比较的不容易。就大体说,发育时间的长短和接受环境影响的难易似乎有些关系,大抵完成得比较迟缓的品性易于受影响,而完成得比较早与比较快的品性则不然。
睛色的发育便是比较短促,单纯,与直截了当的一例。日常的观察就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睛球,或蓝色,或棕色,或棕黑色,是不容易因外界的影响而发生变动的。一个人的齿牙也是如此,在胎期以内,齿牙的基础便早经奠定;所以出生以后,无论花费上多少的菠菜汁或多少标准化的牛乳,或多少石灰水之类,我们不能改变它们的部分,它们的形态,以至于它们从牙肉里透露出来的迟早先后。固然,我们也承认,如果婴儿在胎期内受到过毒素的一般的侵蚀,例如梅毒,则齿牙的发育总有一部分不完全。
神经系统也是如此。它的基础是在胚胎时期里很早就奠定了的,即远在出生以前,基本的各部分已经大体完成。出生以后,不说别的,就是系统里的细胞也不会再加出许多,事实上是一个都不加,出生前后,脑部的扩大并不是由于细胞的增殖,而是由于已有的细胞的逐个放大,由于细胞的彼此联系,而成为神经的线路,由于神经线路的添上了脂肪质的鞘管,好比电线之有包皮,好让电流可以彼此隔绝。所以除非婴儿在出生的时候,神经细胞就有正常的数目与正常的品质,任何后天的努力想促进它的天赋是徒然的。
反过来,在胚胎发育史里,生殖器官的分化便比较的迟;到出生的时候,这分化的过程离开完成的日子还很远;春机发陈的年龄,从满十二岁起到满十五岁止,才是生殖器官生长与分化的最重要与最迅速的时期。如果单单就女子而论,则结婚与第一次怀孕以后,尚须经过一番很重要的生长与分化。神经系统和生殖系统的发展是同样的开始得极早的,但一则受孕后七八个月,实际上已大致完成,而一则须待二十年以至三十年之后,其速率的大小真不可同日语了。一个系统的发展要延长到二三十年之久,这二三十年之间,外界的影响总有不少可乘的机会,因此,以情理推之,生殖系统的发育,其发生阻滞或扰乱的可能,要比其它系统为大,例如神经系统。事实上也似乎确是如此。 〔87〕
睛色、齿牙、以及属于神经系统的种种品性可以说属于第一级的品性,比较的最不容易受环境的影响。属于生殖系统的品性则可以归入第二级。还有一个第三级,就是许多社会与道德的品性。这些品性虽也未尝不建筑在遗传的基础与设备之上,但大体上终究是传统文化、教育,或一些交替反射作用的产物。从这个立场看,一个人的道德的行为,比起他的理智的活动来,其接受外界的影响,要比较容易得多;例如家庭的督责、师长的训诲、贤哲的感召,等等,比较容易改进一个人的操行,而不能增进一个人的理解的力量。不过就在这方面,环境活动的范围还是很有限制,在一个社会或道德的情境之下,人们行为的反应有徐疾静躁的不同,他们的情绪有各种稳称或不稳称的程度,而同时他们的智力也很有关系,他们的智力或眼光或许看得到一种行为的结果的利害,或许看不到,这些,不用说,都可以影响到他们的进止语默的态度,即都可以帮同决定,一种社会行为或道德行为究属发生不发生;而这些,也不用说,都是遗传基础与设备里的一部分。 〔88〕
品性的不齐的呈露既有赖于适当的环境中的刺激,则可知一般的环境越是适宜越是良好,则不齐的程度越是显著,高下之间的差别越见得分明。 〔89〕 反过来,要是环境太坏,太不适宜,也许有许多的品性以及此种品性的不齐的程度根本无法表现;这种环境在理论上可能有的。有人说,二三十年前波兰境内和俄国境内的犹太人就成这样的一个团体。犹太人在欧洲,是一个无国籍而最被人鄙弃的一个民族,二千年来,居住既有一定的区域(都市中划出的一个区域,西文叫ghetto),职业又有种种的限制(如只能营旧货商、兑换业之类),民族分化的程度势必比其它民族为低,即其中流品的数目要比较的小,而每一流品的不齐的程度也要比较的浅。不过第一次欧战以后,欧洲各国对于犹太人已大加解放,犹太人已进入一个更宽大更自由的社会,千百年来所潜而未显,藏而未用的种种才能不难逐渐的流露出来,而一经流露,说不定比其它未受长期压迫的民族还要见得多才多艺,还要见得积厚流光。如果这说法是对的,那末,不到几个世代以后,犹太民族在流品上的表现应当和其它民族没有很大的分别。 〔90〕
从优生学的立场说,流品的不齐必须有适当的社会环境,庶几可以充分的表现,同时也应当有适当的环境,使从事于优生学术的人,得以作详细的观察,准确的记录,以至于公开的讲说。
就一般人的心理说,一个人自己或亲近的人有好的品性,他固然愿意把这种品性记载下来,公开出去,以至于流传到后世;但全部品性的真相究属如何,他却不愿意给人家知道。而在社会一方面也往往迁就这种心理,免得破人家的面子,伤人家的感情,甚至于立出一个道德的原则来,教人隐恶扬善。例如,在美国,主持小学教育的行政长官或学校当局往往把学生智力测验的结果,当做秘密文件似的深藏起来,连家长都没有法子知道子女的智商究有多少。祖先的操行,也不免有好有坏,好的可以宣传,坏的却不能不多方讳饰,有时候不免弄巧成拙的闹出许多笑话。在美国,前几年流行着一个这样的笑话。某氏有一个伯父,犯了杀人的罪,终于判处死刑,在纽约州最出名的某监狱里,执行电决,就是把犯人捆在一只特制的坐椅上,然后用电流把他磔死;而在这家的家谱里,在这位伯父名下,我们读到“他在生前,曾经在本州的规模最大的一个教育机关里,一度占用应用电学的讲座”!最大的教育机关是不错的,从犯罪学的立场看,监狱可以成为一种教育机关,所谓扑作教刑的是;应用电学显而易见也是不错的。讲座和寻常的坐椅在英文是一个字。如果这笑话是确的,真可以说是尽了讳饰的能事了。许多疾病,也是在所隐饰的,因为说出来太伤名誉,例如美国人之于肺结核,日本人之于大麻风;至于各种的精神病,更是讳莫如深,若在友朋之间,妄加猜测,认为对方或对方的某一个亲近的人有此种疾病,也许可以引起绝交或割席的危险。
我们要诚实不欺,要临文不讳,说来容易,做去却难,所以在这方面的进步势必是很迂缓的。不过这实在是伦理学里最关重要的一部分,我们教人毋自欺,应当从认识与明白承认一己的品性开始,有好的固然不必骄傲,有坏的也不妨和盘托出。因为如果没有这一步,流品的不齐便无法研究,谨慎的婚姻选择与子女孕育便无法下手,而科学的优生学术也就根本无从说起了。 〔91〕 此种伦理的教育也可以说是优生的教育的一部分,并且是最开章明义的一部分。第一步,我们以为不妨教各级的学校,把学生的智力商数,课业成绩,以及体格等级等等,尽量的公布出来,而让一般人知道这种公布的意义所在。 〔92〕 一般人对于人格的看法,我们也应当加以纠正,人格是一个方面很多而内容很富的东西,智能虽属人格的一部分,而智能的种类不一而足,智力虽属心理生活的重要部分,而心理生活不限于智力;这样一个人格的看法可以改变一部分人的视听,以为智力是量一个人的最主要的尺度,智力高的定是好人,而低则定是坏人,因而一提智商,便尔变色。此种视听改变以后,我们对于流品不齐的观察与纪载多少总要方便一些。
测量流品不齐的方法在目前还是很欠缺,心理测验近来虽已多方面的发展,但所测量的终究只是流品的一小部分,不能完全引为依据。因此,在目前和最近的将来我们还不得不参考到许多比较间接的方法,来估量一个人的流品的高下,例如社会地位,经济能力,教育造诣,等等。这些间接的表示和一个人的流品高下是有正面的相关的,因此,也确乎有不少的优生的价值。但我们应当知道,这种相关往往极不完全,流品很高,而社会地位很低,自营生计的能力很薄弱,或无法接受高等教育的例外分子真是不一而足,所以如果可能,我们总得运用比较直接的测量方法,方才可靠。我们最好要能测量,不要估量。
不过估量的方法也还有它的地位,即在悠远的将来,我们怕也不能完全不用到它。批评优生学的人在这方面常有微词,教我们不能不再多说几句话。优生学者对于优生价值极高的一部分人口分子,即流品特别卓越的分子,势不能自动的与直接的加以统计。有一群人在此,这一群人里包含着全人口中的最卓越的十分之一的分子,就一般的流品说,这十分之一是再高没有的了,但就某一个优良品性的测量的结果说,这十分之一是不是恰好测量结果里最前茅的十分之一,在优生学家也无法断定。一般的流品高下,是间接的方法估量而来的,一个品性的高下是用测验的方法直接测量而来的。间接估量全部的结果与直接测量一部分的结果并不完全符合,是很可能的,但难道因此我们就可以否定的说,经济地位,学业成绩,智力分数,一类的品性和优生价值丝毫没有正面的相关么?我们不能。或者,换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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