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古代汉语
[book_author]王力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学术,完结
[book_length]1064217
[book_dec]高校文科古汉语教材。王力主编。1962年中华书局初版,1982年出版修订本。是根据1961年5月全国高校文科教材编选计划会议决定,以北京大学古代汉语讲义为基础,由若干高校教师共同编写的教科书。修订本4册,约100万字,包括14个单元。每个单元包括文选、常用词、古汉语通论3部分,既不同于一般的文言读本,也不同于文言语法和汉语史。全书共收作品257篇,常用词1 086个。文选和常用词用现代汉语普通话作注释,注意古今词义的差异、本义和引申义的关系以及近义词的辨析。文选部分除注释词义外,还随文注释了一些语法现象。通论包括字典、词汇、音韵、语法、修辞、古书注释和句读、文体特点和古代汉语常识等学习古汉语的必备基本知识。本书总结了各高校古汉语教学经验,创造了文选、常用词、通论三结合的编排体例。后来郭锡良主编的《古代汉语》正是沿袭了这种编排体例。若干年的教学实践证明,古代汉语教材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是科学的,效果是良好的。三结合的体例非常注重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有机结合,它通过大量的古代典范作品的讲授和阅读,给学生以较多的感性认识,然后以通论和常用词分析使之条理化、规律化、系统化,引导学生较快地掌握古汉语必备的知识。另外本书的“通论”和“常用词”非常丰富,资料价值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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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内容简介
王力教授(1900-1986)字了一,广西博白人。著名语言学家,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1924年赴上海求学,1926年考入清华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赵元任等,1927年赴法国留学,1932年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后返国,先后在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岭南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校任教授,并先后兼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中国文学改革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中国语言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政协第四、五、六届委员,第五、六届常务委员等职。王力先生从事中国语言学研究逾半个多世纪,他在汉语语法学、音韵学、词汇学、汉语史、语言学史等方面出版专著四十余种,发表论文200余篇。他研究领域之广,取得成就之大,中外影响之深远,在中国语言学家中是极其突出的。王力先生的语言学研究始终是与教学联系在一起的,他在半个多世纪的教学生涯中,培养了一批又一批语言学专门人材,为中国语言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王力先生在法国留学期间,翻译出版二十余种法国小说、剧本;抗战期间,写了大量的散文,被誉为战时学者散文三大家之一。
[book_title]绪论
中国的文化是悠久的,我们拥有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必须批判地予以继承。要继承文化遗产,就要读古书,读古书就要具有阅读古书的能力,所以我们必须学习古代汉语。时代越远,语言与现代的距离也就越大;正是由於中国文化是悠久的,所以古代汉语的学习更显得重要。我们必须扫除语言的障碍,才能充分地接触我们的文化遗产;然后才谈得上从中剔除其糟粕,吸收其精华。如果连书都读不懂,哪能辨别精华和糟粕呢?
“古代汉语“是中国语言文学系的基础课之一,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阅读中国古书的能力。我们必须明确地认识到:“古代汉语“是一门工具课;通过这一课程的学习,使我们能更好地掌握古代汉语,以便阅读古代文献,批判地继承我国古代的文化遗产。
古代汉语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大致说来它有两个系统:一个是以先秦口语为基础而形成的上古汉语书面语言以及后来历代作家仿古的作品中的语言,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文言;一个是唐宋以来以北方话为基础而形成的古白话。根据本课程的目的任务,我们学习和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前者,即上古的文学语言以及历代模仿它的典范作品。这里所谓文学语言,是语言巨匠们在全体人民所使用的语言基础上高度加工的结果。重点是先秦的典范作品。这不仅因为先秦时代距离现在较远,作品比较难懂;而且因为先秦的典范作品的语言是历代文学语言的源头,影响极为深远。学习先秦典范作品的语言,可以收到溯源及流、举一反三的效果。至於古白话,由於它同现代汉语非常接近,比较容易读懂,所以我们不拿它作为学习和研究的对象。
这门课程的对象确定了,还要考虑它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前人学习古代汉语,重视感性认识,强调多读熟读,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在工具书的帮助下,日积月累,也就逐渐地掌握到一定数量的文言语汇,领会到文言用词造句的一些规律。但是没有上升到理性认识,往往认识模糊,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如果要提高一步,还要学习所谓“小学“(文字、音韵、训诂)。“五四“以后,高等学校在古代语文教学方面,分设了文字、音韵、训诂、语法等课。这些都是基础知识课,并不以培养阅读古书能力为目的。显而易见,这两种做法都有很大的片面性,不适合於今天的需要。
有人曾经希望学习古代汉语时有一把钥匙,学生掌握了这把钥匙,就能开一切古籍之门,不是讲一篇懂一篇,不讲就不懂。这种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没有这样一把钥匙呢?如果把这把钥匙看成为灵丹妙药,希望不劳而获,这样的钥匙自然是没有的。如果说,认真考虑教学内容,讲究教授和学习的方法,使学生能够触类旁通,执一驭万,那是完全可能的。
理性认识依赖於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於发展为理性认识,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学习古代汉语必须把对古代汉语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结合起来,才可望收到预期的效果。
感性认识是学习语言的必要条件,感性认识越丰富越深刻,语言的掌握也就越牢固越熟练。要获得古代汉语的感性认识,就必须大量阅读古代的典范作品。因此,本书文选部分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所选的文章一般是历代的名篇,都是语言有典范性的优秀作品,而绝大多数又是思想性和语言的典范性相结合的。其中有讲读的,有阅读的。我们要求结合注释,彻底读懂,并希望多读熟读,最好能够背诵若干篇,这不但可以踏踏实实地掌握一些古代的语言材料,而且还可以培养我们对古代汉语的“语感“,这种基本的实践工夫,大大有助於丰富我们的感性认识。如果能够坚持不懈,必然会有得於心。反之,如果离开感性认识而侈谈古代汉语的规律,那么所得到的不过是一些抽象的空洞的概念,对於培养阅读古书的能力是不会有多大帮助的。
我们这样说,丝毫没有轻视理论知识的意思,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学习古代汉语的基本理论知识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认识有待於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於发展到理性阶段。单靠大量阅读后的一些零星体会和心得,那是很不够的,还必须继承前人对古代汉语的研究成果。所以本书中有古汉语通论部分,阐述古代汉语词汇、文字、语法、音韵以及修辞表达、文体特点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加深学生对古代汉语的认识,使学生能把读过的作品拿来跟它相印证。这样既有材料,又有观点,对古代汉语才算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但是,我们讲通论的目的并不在於传授有关古代汉语的系统理论,而是从帮助提高古汉语的阅读能力出发的;因此,各部分知识并不强求其完整性和系统性。
学习古代汉语,对於语音、语法、词汇这三方面的知识,都应该学习,但首先应该强调词汇方面。因为音韵只在阅读古代的诗词歌赋时,问题才比较突出;至於语法,古今差别不大,问题容易解决;而词汇是处在差不多不断变化之中,有些词,古代常用,现在变得罕用或根本不用了,有些词古今意义或者完全不同,或者大同小异,读古书时,一不留神,就会指鹿为马,误解了词义。因此,我们学习古代汉语,重点必须放在词汇上。至於词汇,重点又需放在掌握常用词上。古代汉语里的词并不都是同样重要的,有些僻字僻义只出现在个别的篇章或著作里,它们不是常用词,我们只在读到这些作品时才需要了解它们的意义,翻检字典辞书,就可以解决问题,可以暂时不必费很大的力量去掌握。至於常用词就不同了,只要我们阅读古书,几乎无时无地不和它们接触;我们如果掌握了它们一般的常用的意义,我们就能扫除很多的文字障碍。过去有人专门钻研僻字僻义,那不是学习本课程的迫切任务;正是这些常用词似懂非懂,才使人们对古代作品的了解,不是囫囵吞枣,就是捕风捉影。掌握常用词也可以说是掌握了一把钥匙,它把文言词汇中的主要问题解决了,就不会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讲一篇懂一篇,不讲就不懂了。常用词的掌握一方面是感性认识,另一方面也是理性认识。说它是感性认识,因为词汇的系统性远不像语法那样强,要掌握每个词的词义和用法,非一个一个地掌握不可。我们如果有计划地掌握一千多个常用词,也就能基本上解决阅读古书时在词汇方面的困难。这些常用词不可能在课堂上一一讲授,要求学生在课外自习时切实掌握,特别注意古今词义上的细微差别,防止一知半解,一览而过。我们说常用词的掌握也是理性知识,因为把各书的常用词的词义集中在一起,需要一番概括的工夫。古人对古书词义的注释,往往只照顾到在特定的上下文里讲得通就算了,而有些字典按字收列许多古代注释家的训诂,就显得五花八门,杂然纷陈。其实,许多表面上看来像是分歧的意义,都可以概括为一个基本意义,或者再加上一两个或者再多一点的引申义,就可以说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问题。这样删繁就简,芟翦枝节,突出主干,也就是高度概括的过程。学生有了这种训练,就有了一些真工夫,会大大提高阅读古书的能力。
文选、常用词、古汉语通论,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为用的。如果只掌握常用词而不讲读作品,那就只能获得一些关於字义的零碎知识。如果只讲读作品而不掌握常用词,那就讲一篇,懂一篇,不讲的仍旧不懂。如果只熟读一些作品和掌握一些常用词,而没有关於古汉语的基本理论知识,那就不能融会贯通,概括全面。如果只有关於古汉语的基本理论知识,而不掌握实际材料(文选、常用词),那就是空中楼阁,对於培养阅读古书的能力,不会起多大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学好“古代汉语“这一课程,就非全面地掌握这三部分的内容不可。
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我们不能离开文章的思想内容专从所谓语言的角度去培养阅读古书的能力。如果我们不了解古人的思想,也就无法了解古人的语言;如果我们对某一作品的思想内容没有正确的认识,也就不能认为我们已经真正读懂了它。古人的思想是打着阶级烙印的,是带着时代色彩的,因此,我们对待古典作品就不能不估计到作家作品的阶级局限和时代局限。而作为一门语言课一门工具课,在“古代汉语“课堂讲授的过程中,不可能用许多时间来对作家作品进行思想分析,这就要求学生自己本着批判地继承的精神去对待这些作品,自觉地培养分析鉴赏的能力。
语言是有继承性的,现代汉语是古代汉语的继承和发展。现代汉语的语法词汇和修辞手段都是从古代文学语言里继承和发展过来的,在语法方面,有许多古代虚词和结构形式就常常运用在现代汉语尤其是现代书面语言里,在词汇方面也是这样。因此,学习古代汉语虽然以培养阅读古书能力为主要目的,但是,古代的文学语言掌握好了,对於提高我们现代汉语的语言修养也会有很大的帮助。毛泽东同志在《反对党八股》里说:
我们还要学习古人语言中有生命的东西。由於我们没有努力学习语言,古人语言中的许多还有生气的东西我们就没有充分地合理地利用。当然我们坚决反对去用已经死了的语汇和典故,这是确定了的,但是好的仍然有用的东西还是应该继承。(注:毛泽东选集》第三卷838页。)要想学习古人语言中有生命的东西,就必须熟悉古人所用的文学语言。
我们应该重视语言的继承性,但是也应该看到现代汉语比古代汉语更加丰富,更加精密完善。学习古代汉语,无论是为了培养阅读古籍的能力还是为了提高现代汉语的语言修养,我们都必须以“古为今用“为原则,反对厚古薄今,以古非今,这是坚定不移的。
[book_title]古汉语通论(一) 怎样查字典辞书
学习古代汉语,常常会遇到一些比较生僻的字和词,既不知道它们的读音,又不了解它们的意义;也常常会遇到一些字和词,它们同现代常见的意义差别很远;还常常会遇到一些成语典故,不大好懂。这些都要依靠字典和辞书来解决。因此,在学习古代汉语的过程中,必须学会使用几部常用的字典和辞书。
下面我们介绍几部常用的字典和辞书及其使用方法作为参考。
康熙字典 这部字典是张玉书、陈廷敬等三十人奉敕编纂的,书成於康熙五十五年(公元1716年)。这书用的是部首排列法,分成214个部首,又根据十二地支把全书分成子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集,每集又各分上中下;并把214个部首按照笔书数目分属在十二集里,具体分配如下:
子集 一画至二画 如一部,乙部,二部,人部,入部,刀部,力部等。
丑集,寅集 三画 如口部,土部,大部,女部,子部,寸部,尸部,山部,巾部,弋部,弓部等。
卯集,辰集,巳集 四画 如心部,戈部,户部,手部,文部,斗部,斤部,方部,日部,曰部,月部,木部,欠部,殳部,毛部,水部,火部,牛部,犬部等。
午集 五画 如玉部,瓜部,瓦部,田部,皮部,皿部,目部,矛部,石部,示部,禾部,穴部,立部等。
未集,申集 六画 如竹部,米部,缶部,羊部,羽部,耳部,肉部,舌部,舟部,草部,虫部,行部,衣部等。
酉集 七画 如见部,角部,言部,豕部,豸部,贝部,走部,足部,车部,邑部,酉部等。
戌集 八画至九画 如金部,门部,阜部,雨部,革部,韦部,页部,风部,食部等。
亥集 十画至十七画 如马部,骨部,鬲部,鬼部,鱼部,鸟部,卤部,鹿部,麦部,黾部,鼓部,鼠部,鼻部,齿部,龠部等。
部首排列法实际上是按字的偏旁分类,例如“杜杉杵杼杷“等字的偏旁都是木,它们都归在木部。同部首的字再按笔画数目分列先后,例如“杜杉“三字都是三画,排在一起,“杵杼杷“三字都是四画,另排在一起。这部字典正集前面列有总目、检字、辨似、等韵等,正集后面附有备考、补遗等;备考收的是无从考据的字,补遗收的是按音义可增入正集但没有增入的字。
这部字典的释字体例是先音后义。每字下面先列历代主要韵书的反切(注:什么叫“反切“,详见下文。),随着便解释字义,每义之下一般都引古书为证。如果这个字有别音别义,便再解释别音别义。试举“访“字为例:
访[唐韵](注:《唐韵》久佚。《康熙字典》所用《唐韵》反切,是引自徐铉校《说文》所用的反切(参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小学类二)。)[集韵][韵会][正韵]并敷亮切妨去声[说文]泛谋曰访[徐曰]此言泛谋谓广问於人也[尔雅释诂]谋也[玉篇]问也[书洪范]王访于箕子[传]谓就而问之也[周礼春官]受纳访以诏王听治[注]纳谋于王也 又议也[楚语]教之令使访物官[注]访议也物事也使议知百官之事也 又[增韵]及也见也[字汇]谒见也 又方也[前汉高五王传]访以吕氏故几乱天下[注]访犹方也[字汇补]与昉义同 又官名[辽史百官志]太宗会同三年命于骨邻为采访使 又姓唐进士访式 又[正字通]妃罔切芳上声义同字汇泥说文孙愐敷亮切读作去声非是 又[篇海]别作由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康熙字典》对字的注音和释义主要是引用前人的意见,很少有编者自己的见解。它解释字音和字义,除引用古代韵书或字书的解释之外,一般还引用古注。这对我们查阅字的古音古义,无疑是有帮助的。
《康熙字典》是我国收字较多的一部字典,共收字四万七千零三十五个。有些在一般常用的字典辞书里查不到的字,在这部字典里可以查到,例如《战国策·楚策》:“被磻,引微缴,折清风而抎矣“(参看本书112页),““字《辞源》《辞海》未收,我们在《康熙字典》子集刀部中可以查到。又如《墨子·旗帜》:“城中吏卒民男女,皆葕异衣章微。““葕“字《辞源》《辞海》未收,我们在《康熙字典》申集草部中可以查到。我们阅读古书,应当利用《康熙字典》这一优点。
使用《康熙字典》时,我们要利用正集前面的总目进行查阅。总目列有214个部首的名称。总目中某部首在某集与正集中某部首在某集是一致的,总目中宀(mián)部在寅集,如果我们要查阅“寤“字,我们便可在正集的寅集中查到宀部,再按笔画去查,便可在十一画中(部首的笔画不计在内)查到“寤“字。此外,总目中还附有变了形状的部首。变形部首也是按照笔画数目分附在子丑寅卯等十二集里,例如“寅集下三画“后面附有下列变形部首:
附忄同心 扌同手 氵同水 犭同犬 阝在右者同邑 阝在左者同阜知道这种变形部首,便可知道凡从忄的字都属心部,凡从扌的字都属手部,凡从阝(在右)的字都属邑部,凡从阝(在左)的字都属阜部,等等;如果要查“陉“字,要在阜部中去查才能查到。另外,有些难以辨明部首的字,还要利用正集前面的检字表进行查阅。检字表收的都是部首不明的字,这些字都是按照笔画排列的。试举检字表中的七画为例:
七画
见角言谷豆豕豸贝赤走足身车辛辰辵邑酉采里部首 戼一部部……佘余人部 克兑免兎兏儿部……当我们查阅不明部首的“豕“和“克“字时,可先查阅检字表,检字表七画里告诉我们“豕“字本身是部首,“克“字在儿部,然后我们再在豕部、儿部中去查阅“豕“字和“克“字。
汉字部首的位置不是固定的,有的在左(江松),有的在右(鸠颈),有的在上(花景),有的在下(婆煎),有的在左上角(圣荆),有的在左下角(颍谷),有的在右上角(整望),有的在右下角(修赖),有的在里边(周同),有的在外边(国匡),等等。了解这种复杂的情况,我们便知道某些难以辨明部首的字,有时可能要翻查数次才能查出。例如《左传》隐公元年:“遂置姜氏於城颍“的“颍“字,我们可能先查页部再查匕部都查不到,最后查水部,才查到“颍“字。
汉字中有某些意义显别、笔画近似的字,《康熙字典》把这些字都收在正集前面的“辨似“里,以供查阅。试看“辨似“对下列四字的辨别:
氾同泛 氾音祀水决复入为汜
戌音恤辰名 戍边戍了解这种差别,我们才不至於把“晋军函陵,秦军氾南“(《左传》僖公三十年)中的“氾“误认作“汜“(注:《左传》这里的“氾“字并不同“泛“,我们只想说明它不是“汜“字。),也不至於把“使子逢孙杨孙戍之“(《左传》僖公三十年)中的“戍“误认作“戌“。
使用《康熙字典》,我们应当知道清代学者王引之等著有《字典考证》一书(注:清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湖北崇文书局刻本。另商务印书馆版《康熙字典》后面附有《字典考证》。又,1988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王力的《康熙字典音读订误》。)。这本书编排上与《康熙字典》相同。其中考证出《康熙字典》的错误共达两千五百多条,绝大多数都是引书或引文的错误。试看其中两条:
[都]左传隐元年大都不过参国之一注凡邑有先君之庙曰都无曰邑 谨按所引注是庄二十八年左传非隐元年注今照左传原文改庄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
[置]左传隐元年遂置姜氏於城颖 谨照原文颖改颍知道前人已经指出的错误,才能使《康熙字典》更好地为我们服务。
辞源、辞海 这是近几十年来最为通行的两部工具书。《辞源》是商务印书馆编印的,出版於1915年;《辞海》是中华书局编印的,出版於1936年。这两部书也用的是部首排列法,也是根据十二地支把全书分成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集。复音词或词组收在该词或词组的第一个字后,并按字数的多少及第二三诸字的笔画数目分列先后。
这两部书的解释体例是:先解释单字的字义,其次再解释复音词或词组的意义和用法。一般是在词条之下先释意义,然后引例证明,例如《辞源》对“社稷“一词的解释是:
【社稷】(一)土谷之神。[礼]诸侯祭社稷。(二)国家之代称。古灭国。则变置其社稷。故谓国家为社稷。[孝经]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也有的是在词条之下先列引文,后附说明,例如《辞海》对“寒心“一词的解释:
【寒心】[汉书晁错传]“天下寒心,莫安其处。“言有所警惕而心血为冷也。
与一般字典以单字为解释的对象不同,《辞源》《辞海》不仅解释了单字,而且还大量解释了复音词、成语典故、古今名物制度、古今人名地名,以及现代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名词术语。我们在阅读古书的时候,碰到难懂的复音词或词组,可以查阅这两部书。
《辞源》《辞海》收录的复音词或词组并不完全一致,有的《辞源》收了,《辞海》未收,也有的《辞海》收了,《辞源》未收。例如《辞源》人部“仰“字下所收的“仰仗“、“仰成“、“仰食“、“仰尘“、“仰攀“、“仰关“、“仰口术“、“仰月形“、“仰望终身“等条,《辞海》都未收;《辞海》“仰“字下所收的“仰仰“、“仰慕“、“仰首伸眉“、“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齐丛书“等条,《辞源》都未收。可见二书有互相补充的功效。
《辞源》《辞海》在解释词义方面都作得比较好,吸收了一些清代学者有关词义的研究成果。试看《辞海》“终风“条的解释:
【终风】(一)诗邶风篇名。卫庄姜以庄公之狂荡暴疾,喜怒无常,自伤所遇不淑而作。序以为遭州吁之暴,然诗辞有夫妇之情,而无母子之意,后人多不从。(二)西风也,见诗邶风终风释文引韩诗。按王念孙释终为既,终风且暴,谓既风且暴也,於义较长。王念孙释“终“为“既“的这一个说法,《辞源》也吸收了,《辞源》“终“字下的第九个意义即是:
【终】[朱弓切东韵](一)极也。[左传]妇怨无终。(二)尽也。[论语]终日不食。……(九)既也。[诗]终温且惠。……《辞源》《辞海》这种比较确当的解释,对我们阅读古书,了解古词义,有很大的帮助。
《辞源》《辞海》虽然以解释词和词组为主,但是,关於单字的解释,比起《康熙字典》来,也有很大的改进。《康熙字典》是客观主义地照抄前人的解释,只做到了材料的堆积,没有经过作者好好地安排。《辞源》《辞海》就不同了:一个字有几个意义,都用数目字标出;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都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解释字义。这样就使读者更容易了解。因此,即使只是为了查阅单字的意义,也不一定要查阅《康熙字典》,只须查阅一下《辞源》《辞海》就够了。
《辞海》在体例上比《辞源》有显著的改进。首先是引书注明篇名,这样就便於核对原书;其次是释文比较通俗,这样就便於普及。
《辞源》《辞海》的前面都列有一个极简明的部首索引,我们使用这两部书时,可利用此索引按部首查字(查阅方法与《康熙字典》大致相同)。在这两部书的前面,也列有一检字表,凡遇到部首不明难以查检的字,我们便可利用检字表进行查阅。检字表中的字都是按照笔画数目排列的,每字下都注明了这个字属某集和它在正集中的页码。试举《辞源》检字表中的五画为例:
且 丕 世 丘 丙 主 乍……
五 子 子 子 子 子 子 子 子
三 三 四 四 四 四 五 五
画 九 九 ○ 一 一 八 ○ 三如果我们要查阅“丕“字,我们便可在子集三九页查到它。前面说过,这两部辞书把复音词或词组都收在该复音词或词组的第一个字后;因此当我们在这两部辞书中查阅某个复音词或词组时,只要查出该复音词或词组的第一个字,便可以在这个字的后面查出该复音词或词组来。例如当我们想查阅复音词“假寐“时,只要先在人部查出“假“字,便可顺利地在“假“字的后面查得“假寐“这个词。
一九五八年《辞源》《辞海》同时开始修订。两本辞书进行了分工。修订后的《辞源》是作为一部语文性质的古汉语词典,而修订本《辞源》是作为一部语文性质的古汉语词典,而修订本《辞海》偏重在百科方面。一九六五年新《辞海》出版了未定稿,新《辞海》出版了修订稿第一分册。时隔十余年后,新《辞海》和新《辞源》才得陆续正式出版。两部辞书与旧版相比,都已经是面目一新,内容更加充实,质量有不少提高。新《辞海》虽然删去了一些古汉语词条,但百科性的历史词条增加了,仍然是阅读古书的重要工具书。新《辞源》以语词为主,兼收百科,着重考察语词的起源,精心选用书证,全书出版后,无疑是阅读古籍很有用的一部工具书。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这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汉语专业等几个单位联合编写的,一九七九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本字典收古汉语常用字三千七百多个;后附难字表,收难字二千六百多个。编者在释义解词中,重视词义的概括性和各义之间的内部联系,注释简明通俗,对初学古汉语的读者,不失为一部有参政价值的工具书。可惜由於当时的编写条件,引用书证范围很窄,又未能考虑时代先后,是一缺陷。
除《康熙字典》、《辞源》、《辞海》《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之外,还有下列几部字典辞书可供查阅(注:1993年出版了修订本,除增补了一些条目外,对原书的引例作了较大修改。)。
经籍籑诂 清阮元等编纂,出版於清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这是一部专门收集唐代以前各种古书注解的字典。它在编排上用的是韵母排列法,按平水韵一百零六韵编次被释的字(注:宋以前的韵书都采用《切韵》的206韵,但206韵太繁,做诗押韵很难,所以规定“同用“的办法,允许近韵通用。十三世纪时,平水刘渊著《壬子新刊礼部韵略》(公元1252年),索性把同用的韵合并起来,成为107韵,后来又有人并为106韵;这106韵就是后人所谓的平水韵。参看本书通论(二十九)。);以一韵为一卷,全书共分为一百零六卷。每字之下,罗列唐以前各种古书注解对这个字的解释,这对我们阅读唐以前的古书很有帮助。由於这部书是按韵排列的,它把同韵的字都收在同一卷(即同一韵)里,所以我们使用这部书时,要依韵查字(注:世界书局版《经籍籑诂》,书前附有一个按笔画排列的目录索引,可利用此索引进行查阅。)。
经传释词、词诠 这两部书,既像是古代汉语虚词词典,又像是古代汉语语法方面的专著。
《经传释词》为清代学者王引之所著,出版於清嘉庆二十四年(公元1819年)。全书共解释虚词一百六十个,编排次序是按照古声母的顺序排列的。这本书在解释虚词的特殊用法上,大大超越了清代以前的学者,但是在虚词的通常用法上,它却谈得很少。
《词诠》为近人杨树达所著,出版於1928年。这本书所讲的内容,既包括虚词的通常用法,也包括虚词的特殊用法。在体例上,《词诠》按照声母的顺序分类,用注音字母ㄅ、ㄆ、ㄇ、ㄈ、ㄉ、ㄊ、ㄋ、ㄌ……编次;书中附有按照部首顺序排列的目录,以便不懂注音字母的人查阅。这本书比较通俗易懂,对初学古代汉语的人比较适用。
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 这虽然是两部现代汉语工具书,但是对阅读古书也是有参考价值的。《新华字典》是新华辞书社编纂的,1953年出版注音字母音序排列本,1954年出版部首排列本,1959年又出版汉语拼音字母音序排列本。这本字典是供中等文化程度的人使用的,收字范围大致以现代汉语所用的字为限,释义也只限於现代汉语的用法。但是,它也适当收录了古代文献中的词汇,以及历史上的外来语。本书注音释义都用新的方法,对古汉语的词的解释,都用现代口语以及被现代口语吸收了的文言词语,因此对我们学习古代汉语也有一些帮助。使用这部字典的汉语拼音字母音序排列本时,可利用书前所附的汉语拼音音节索引,按照音序进行查阅,还可按照前面所附部首检字表查字。
《现代汉语词典》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它是以记录普通话语汇为主的中型现代语文词典,收词目五万六千多条。一九五六年开始编写,一九六五年出版了试用本。这是一部释义精确,体现了目前汉语研究水平的好辞书,但时隔十多年以后,一九七九年才由商务印书馆正式出版。这部词典不仅因为它收了一些旧词语、旧意义和书面上还常见的文言词语,我们阅读古书时可以查考,还因为它释义精确,有助於我们通过现代的精确释义去理解它的古义。
诗词曲语辞汇释 近人张相著,1953年中华书局出版。这是研究诗词曲中特殊词语的一部专著。书中一般是解释单词或词组的意义,有时,还由意义的解释推及於词源(或语源)的探讨和语法的分析。被解释的单词或词组,都是唐宋元明间流行於诗词曲中的特殊词语。这部书既能帮助读诗词曲的人了解这些特殊词语的意义和用法,也能供研究语文和编辑词典的人们作参考。使用这部书时,可利用书末附载的语辞笔画索引进行查阅。
字典和辞书都要给字和词注音,《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后,自然都应该用拼音字母注音。在此以前,有种种不同的注音方法,五四以后,常用的是注音字母,更早的字典一般都用直音法或反切法。直音法是用同音字来注音,如“根,音跟“。反切法是用两个字合注一个字的音,称为“某某切“(唐以前称为“某某反“),上字取声母,下字取韵母及声调(反切下字和被切字的声调是一致的),合成被注字的音。例如“毛“字可以用“莫袍切“来注音,因为“莫“(mò)的声母是m-,“袍“(páo)的韵母是-áo,把m-和-áo合起来,正好成为“毛“的音máo。反切的办法很陈旧,但是较老的字典或辞书(如《康熙字典》、《辞源》、《辞海》)都用它。由於古今字音的不同,我们用现代的读音来“切“,有时并不能得出正确的读音。要全面掌握反切法,需要有音韵学的知识。
在使用一部字典或辞书的时候,必须先做到三件事:第一,先看序和出版年月,这样可以对它的编纂经过、使用范围和材料收集的起讫点有一个大致的认识。第二,细读凡例,凡例一般就是使用法,不了解凡例,就很难顺利地使用。第三,注意书后有没有补遗、勘误、附录之类的东西。这三件事看似小事,其实很重要。有些人查字典,只图省事,事先不做好这些准备工作,结果常常走弯路,反而费了时间。
[book_title]古汉语通论(二) 古今词义的异同
语言是发展的,学习语言要有历史发展的观点。现代汉语是从古代汉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我们又必须承认语言的继承性,看到古今汉语相同的方面;但是更应该重视语言的发展,看到古今汉语相异的方面。继承和发展,是矛盾的统一,忽视任何一方面,都是不对的。语言的各方面,词汇变化最快。旧词不断消亡,新词不断产生,词义不断演变。在学习古代汉语时,我们必须特别注意古今词义的异同。
有没有这样的一些词:它们的意义直到今天仍旧是几千年前的意义,几乎没有发生变化的呢?有的。例如“鸡“、“牛“、“大“、“小“、“哭“、“笑“等,它们所指称的仍旧是几千年前的同一概念。这些是属於基本词汇的词,是词汇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语言的继承性、稳固性的重要表现之一。但是,像这种意义几乎没有变化的词,在汉语词汇中只占少数。
有没有这样的一些词:它们的现代意义和古代意义是毫无关系的呢?也是有的。例如“该“字在上古和中古都只当“完备“讲(注:古代汉语里,字和词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因此,研究古代汉语,传统上都以字为单位。本书为了行文的方便,沿用了传统的办法,在论及某个具体的单音词时,往往不称“某词“而称“某字“,如不说“'该'这个词“,而说“'该'字“,以下皆同此(只是行文上这样,但我们实际上还是以词为单位)。),宋玉《招魂》:“招具该备,永啸呼些。“王逸注:“该,亦备也。“到了中古以后才有“应当“的意义,在这后起的意义和“完备“的意义之间,我们看不出继承的关系来(注:《说文》:“该,军中约也。“段玉裁注:“凡俗云'应该'者,皆本此。“但是“军中约“的意思没有史料可以证明。)。又如“抢“(qiǎng)字,现代是抢劫的意思;《庄子·逍遥游》中“抢(qiāng)榆枋“的“抢“,是“突过“的意思,《战国策·魏策四》中“以头抢(qiāng)地尔“的“抢“,是“撞“的意思,都和“抢劫“的意义无关。再如寻找的“找“(zhǎo)。《集韵》有个“找“字,那是“划船“的“划“(huá)的异体字,和“寻找“的意义无关,读音也完全不同。像这样使用同一形体而古今意义无关的词,在汉语词汇中更是少数。这少数字,有的只是同一个字,古今用法不同,表示不同的词;有的则是因为我们的研究不够,它们的来历还没有被发现罢了。
就一般情况来说,古义和今义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由于语言的继承性,今义从古义的基础上发展出来,今古之间必然要发生关系。有些关系是比较明显的,有些关系是比较隐晦的。有些关系非常密切,竟致使一般人分辨不出古今词义的细微区别;有些关系比较疏远,却又令人误以为没有关系。我们对於古今词义的关系,不管是密切的还是疏远的,都应该加以注意。
在异同的问题上,难处不在同,而在异;不在“迥别“,而在“微殊“。
假使古代汉语的词都像“鸡“、“牛“、“哭“、“笑“等一样,古今词义相同,我们读古书的困难就会小得多。假使古代的词是死去了的,现代罕用的,当然对阅读古书会带来一定困难;但我们一查字典,也就解决了问题。例如“傩“(nuó)字,《辞海》说是“驱逐疫鬼“,我们一看也就懂了。又如上文所举的“该“(又写作“赅“)字,我们知道它在古代只有“完备“的意义,和现代“应当“的意义截然不同,那也好办,我们很容易就把古今词义分辨得清清楚楚。只有在古今词义“微殊“的情况下,最容易产生误解,例如“劝“字,我们读到《左传》成公二年的时候,很可能把“以劝事君者“了解为“以此规劝事君的人们“。事实上,上古的“劝“只有“勉励“和“鼓励“的意思,这里的“劝“,只能作“勉励“讲。至于“善言规劝“和“劝解“的意义,那是很晚才有的。我们如果把古今词义之间这种细微的差别忽略过去了,那就没有真正地读懂古书。
又以“给“字为例。当我们读《战国策·齐策》,读到“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一句的时候,很容易把“给“字解作“给与“(给予)。的确,这样讲似乎也讲通了。为什么说“也讲得通“呢?一则因为现代“给“字所具有的“给与“的意义本来就是从古代“供给“的意义发展来的,所以二者自然能有共通之点;二则因为这样讲也能适应上下文。但是,这一句话的“给“字绝对不能解作“给与“,因为在那个时代“给“字还没有这种意义。
又以“再“字为例。“再“字在上古只有“两次“(或“第二次“)的意思。《左传》庄公十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左传》僖公五年:“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这些“再“字都只能解作“两次“(或“第二次“)。要注意“再“和“复“的分别:“再“字表示动作的数量,它代替了“二“(古人不说“二而衰,三而竭“,也不说“一之为甚,其可二乎?“),“复“字只表示行为的重复,不表示数量。例如《战国策·赵策》:“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这里是“重复“的意思,所以用“复“,不能用“再“。现代汉语的“再“相当於古代的“复“,假如拿“再“的现代意义去理解古书中的“再“(特别是上古),就会产生误解。
总之,词义是随着时代的推移而产生发展变化的,时代不同,词义就可能有变化。我们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不能不加考察地以今义去理解古书中的词汇。学习古代汉语,必须在字、词、句方面狠下功夫,有一个“求甚解“的态度,认真学会辨析古今词义的异同,进而还应该对先秦、两汉和唐宋以后的词义差别给予高度的注意。
在解释古代词义方面,《说文》所讲的词义基本上是可靠的。例如许慎在“再“字下面说:“一举而二也“,意思是说“同一的动作进行两次“。这是非常恰当的解释。《辞海》根据别的书把“再“字解作“重也、仍也“,已经不够确切,假定有人在解释先秦的作品时,把“再“解作“复也、又也“,那就完全错了。
我们要正确地了解古代的词义,就必须依靠比较好的字典和辞书。《辞源》、《辞海》在字义的解释上比较慎重。试看《辞海》对“劝“字的解释:
【劝】去怨切,音券,愿韵。(一)勉也。礼表记:“使民有所劝勉愧耻以行其言“,此为劝勉他人;又论语为政:“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此为受教而知所劝勉。(二)俗谓以言说使人听从曰劝。(一)是“劝“的古义,(二)是“劝“的后起意义,《辞海》把它们分得清清楚楚,这对我们了解古代词义无疑是有帮助的。但是《辞海》却往往把古今词义混在一起,容易令人发生误解。试看《辞海》对“给“字所下的解释:
【给】基揖切,音急,缉韵。(一)足也。孟子梁惠王:“秋省敛而助不给“。(二)供也。左传僖四年:“敢不共给“,给亦供也。汉书张汤传:“用善书,给事尚书“,谓供给书写之事。(三)赐与曰给。晋书舆服志:“四望三望夹望车,形制如皂轮,王公大臣有勋德者特给之。“按凡与人以物亦曰给。(四)言辞捷给也。参阅口给条。口给的“给“是特殊的意义,这里不讨论。(一)(二)两个意义是上古的意义,本来都不错。(三)“赐与“和“与人以物曰给“,则是后起的意义,混在一起就分不清时代了。我们看《辞源》、《辞海》的时候,自己要下一些判断。从所举的例子来看,还是可以解决一些问题的。这里(一)(二)所举的是《孟子》《左传》的例子,可见它们是上古的意义;(三)“赐与“的意义举的是《晋书》的例子,《晋书》是唐代的著作。至于“与人以物曰给“,未举出古代的例子。可见是后起义,至少在上古不是常用义。但是《辞源》、《辞海》在古今词义异同方面还做得很粗疏,不能单纯依靠它所举的例子来断定词义的时代先后。
有些文字学家的专著,对古今词义的异同问题,解决得比较好,没有将古今的词义混为一谈。他们或者只指出词的古义,例如许慎《说文》对“给“的解释是:“给,相足也。“段玉裁在注解“给“字时说:“相足者,彼不足,此足之也,故从合。““对不足者供给“,这是“给“的本义,他们的注解都只解释了“给“的本义。另外,他们还往往指出古今词义的不同,如徐灏在他的《说文解字注笺》里,对“两“字的解释是这样的:
引申之,凡双行者皆曰两。故车两轮,帛两端,屦两枚,皆以两偁(称)。说卦传:“参天两地而倚数“,两犹耦也,重也。许训为再,再亦重也。今直用为一二之数,非古义矣。徐灏的意思是说,今天“两“字当“二“字讲,不是古代的意义了。他的意见是对的。
但是,古人由於时代的局限,他们的解释不能像现代人在词典里给词下定义那样富於科学性。他们虽然心知其意,由於当时字书的体例不够完善,只知道用同义词解释,找不到一个适当的同义词的时候,就只能得其近似了。许慎在“两“字下面不写“二也“,而写“再也“,已经是值得赞扬的,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两“字不等於“二“。他写一个“再也“,表示“重“的意思,因为他找不到更合适的同义词了。
汉语词义的研究,过去长期停留在古书训释的阶段,虽有不少成果,但目前还没有一部字典或任何别的著作解决了词义的时代差别问题。因此,我们今天在阅读古书时,除了查阅字典和文字学专著之外,有时还需要自己利用科学方法,进行比较归纳,解决古书中遇到的词义问题。词义在古书中的应用,是带有普遍性的;因为词义是具有社会性的,社会对它有共同的理解。例如《左传》“再“字共见四十七次,都是“两次“(或“第二次“)的意义,没有一次是“复“的意义的。再拿《公羊传》、《谷梁传》、《墨子》、《论语》、《庄子》、《孟子》、《荀子》等书比较,也都没有例外。这样,我们就用确凿的事实证明了《说文》“一举而二也“的解释是不错的。有些事实甚至是前人所没有发现的,只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必然续有发现。
[book_title]古汉语通论(三) 单音词,复音词,同义词
我们研究古代汉语的时候,需要了解单音词和复音词的关系,复音词和同义词的关系,因为这有助於我们更彻底地了解古代汉语。
我们随便把一篇古文翻译成为现代汉语,就会发现译文比原文长了许多。这主要是因为古代汉语的词汇以单音词为主,而现代汉语的词汇以复音词(主要是双音词)为主。例如“蹇叔之子与师“(《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这一个句子中,“子“字在现代一般总说成“儿子“,“与师“更非译成两个复音词“参加军队“不可。
古代单音词和现代复音词的对比,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换了完全不同的词,例如“与“变成“参加“,“师“变成“军队“;第二种情况是加上词尾词头,如“虎“变成“老虎“,“杯“变成“杯子“,“石“变成“石头“;第三种情况是利用两个同义词作为词素,构成一个复音词,例如“儿“和“子“是同义词,合起来成为复音词“儿子“。
最值得注意的是第三种情况。有许多古代的单音词,作为词来看,可以认为已经死去了;但是作为词素来看,它们还留存在现代汉语里。举例来说,古代汉语有单音词“虑“字。《论语·卫灵公》:“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诗经·小雅·无雨》:“弗虑弗图“。但是,在现代汉语里,“虑“字只作为词素留存在“顾虑“、“考虑“等双音词里,或者只出现在“深谋远虑“,“深思熟虑“等成语里,而不能作为单词自由运用了。
汉语大部分的双音词都是经过同义词临时组合的阶段的。这就是说,在最初的时候,只是两个同义词的并列,还没有凝结成为一个整体,一个单词。这可以从两方面证明:第一,最初某些同义词的组合没有固定的形式,几个同义词可以自由组合,甚至可以颠倒。例如“险““阻““隘“(注:“隘“单用时,是狭的意思,同“险““阻“的区别较大。)是同义词,在上古常常单用,又可以互相组合。《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既有“隘而不列“,“阻而鼓之“,又有“不以阻隘也“,“阻隘可也“。后两句“阻“和“隘“虽然连在一起,但显然还是两个词。在《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有:“马陵道陕(狭),而旁多阻隘“,“阻“和“隘“组合得紧一些。又《史记·淮阴侯列传》:“恐吾至阻险而还“,是“阻“和“险“相结合。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左传》成公十三年有“险阻“(逾越险阻),《离骚》中有“险隘“(路幽昧以险隘)。这说明三个同义词组合时,各自的独立性还很强,没有组成新的单一的词,还是自由组合的情况。第二,古人对於这一类同义词,常常加以区别。例如“婚姻“很早就成为复音词,《左传》成公十三年:“寡君不敢顾婚姻“,但是《说文》还说“妇家为婚,婿家为姻“。“饥馑“在后代也是复音词,但是朱熹注《论语》还说“谷不熟曰饥,菜不熟曰馑。“今天,我们读古书的时候,应当把这些词当作复音词来理解,这样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概念。但是,词素的本来意义不能不管,因为分析复音词中的词素,不但能够帮助我们说明这些复音词是怎样形成的,而且可以从后代词义和本来意义不同的比较中看出复音词的完整性,从而把复音词和同义词区别开来。
这一类复音词的每一个词素,往往保存着一定的独立性。这就是说,在这个地方它是复音词的词素,在其他地方它又可以独立成为一个单音词。例如《战国策·齐策》:“齐王闻之,君臣恐惧。““恐惧“可以认为复音词,但是《论语·颜渊》:“君子不忧不惧,“《孟子·梁惠王下》:“吾甚恐。““恐“和“惧“都能独立运用。又如《左传》宣公二年:“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这里“恭敬“是复音词:但是《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可见“恭“与“敬“又可以分开来用。又如《论语·学而》:“与朋友交,而不信乎?““朋友“可以认为复音词,但是《论语·学而》又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礼记·儒行》:“其交友有如此者。“这种可分可合的情况,跟单纯的复音词是大不相同的。
古代汉语中有一种复音词值得注意。这种复音词是用两个单音的近义词或反义词作为词素组成的;其中一个词素的本来意义成为这个复音词的意义,另一个词素只是作为陪衬。例如: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墨子·非攻上)
(种树的地方叫园,种菜的叫圃。这里只“园“起作用,“圃“字无义。)
怀怒未发,休祲降於天。(战国策·魏策)
(“休“,吉兆;“祲“,妖气。这里只“祲“起作用,“休“字无义。)
多人,不能无生得失。(史记·刺客列传)
(人多了,不能无失。“得“字无义。)
骂其妻曰,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
(史记·文帝纪)(有急,“缓“字无义。)有人把这种复音词叫做“偏义复词“。
有些从词组变来的固定组合,如果拆开来讲与整体的意义完全不同,那也应该认为是复合词。这一类词有“天下“、“足下“、“君子“、“小人“、“先生“、“将军“等。
真正单纯的复音词在古代汉语里比较少见,但也占一定的数量。
单纯的复音词,绝大部分是连绵字。例如“倜傥“、“忸怩“、“造次“、“镃基“、“抑郁“、“徘徊“、“觳觫“、“逡巡“、“逍遥“、“须臾“等。连绵字中的两个字仅仅代表单纯复音词的两个音节,古代注释家有时把这种连绵字拆成两个词,当作词组加以解释,那是绝大的错误。例如“披靡“是草木随风偃仆的样子,也用来比喻军队的溃败。《史记·项羽本纪》:“汉军皆披靡“,张守节正义云:“靡,言精体低垂。“又如“辟易“是倒退的样子。《史记·项羽本纪》:“人马俱惊,辟易数里“,张守节正义云:“言人马俱惊,开张易旧处,乃至数里。“单讲“靡“字,则“披“字没有着落;“辟“字当“辟“字讲(开张),“易“字当“更易“讲,这是望文生义。这些都是不对的。
总而言之,当我们阅读古书的时候,遇着同义词连用时,不要轻易地看成复音词;遇着连绵字时,千万不要拆开来讲。
* * * *
上面我们叙述了关于单音词和复音词的关系中的一些问题,下面再简单谈谈有关辨析同义词方面的几个问题。
古代汉语里,同义词很多。《说文解字》一书,主要是以同义词来解释字义。但是,绝大多数同义词的意义都不是完全相等的;同义词彼此之间,有同也有异,或者含义有差别,或者使用范围有宽有窄,或者使用条件有所不同。
同义词的辨析,对我们正确理解古书有很大的帮助。本书在常用词部分,一般是用同义词间的相互对比相互辨别来解释同义词的词义的。例如“畏“和“惧“是同义词,《老子》:“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论语·颜渊》:“君子不忧不惧“。《左传》僖公二十二年:“犹有惧焉。“《战国策·楚策》:“犹百兽之畏虎也。“它们都作怕或害怕讲。但是它们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条件有所不同,意义也不完全相等。它们的差别是:“畏“字多用作及物动词,“惧“字多用作不及物动词;“惧“字用作及物动词时,往往是使动用法(使……畏),“畏“字很少有使动用法;“畏“字有敬服的意思,“惧“字没有这种意义。又如“能“和“得“,古代都表示可能的意义,都用作助动词,但它们的使用条件有所不同。“能“字用於表示能力所及,《论语·八佾》:“夏礼,吾能言之。““得“字则用於表示客观条件的容许,《论语·微子》:“孔子下,欲与之言,趋而避之,不得与之言。“这两个句子里,“能“与“得“不能互换。我们阅读古书,要注意同义词间这种细微的差别;否则,对古汉语的理解,就会比较肤浅。
古代汉语中有些词用於泛指和用於特指,意义是不同的。《诗经·豳风·七月》:“十月纳禾稼,““禾“是泛指谷类;但是在“禾麻菽麦“一句中,“禾“是专指粟而言。“稻“字也有泛指和特指的分别:泛指则包括黏者(糯米)不黏者(粳米);特指则专指黏者,与秔(粳米)相对。泛指则“禾“与“谷“是同义词;特指则不是同义词。特指则“稻“与“稬“(糯)是同义词;泛指则不是同义词。泛指,段玉裁叫做“浑言“;特指,段玉裁叫做“析言“。一般来说,这类同义词连用时是泛指的意义,对举时是特指的意义。例如“恭“和“敬“,《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用於特指,意义有分别。朱熹注:“恭主容,敬主事,恭见于外,敬主乎中。“指出了二者的分别:“恭“着重在外貌,“敬“着重在内心。连用时,如《左传》宣公二年:“不忘恭敬,民之主也。“就用不着区别了。这样看古汉语的词汇,才是全面的。
[book_title]古汉语通论(四) 词的本义和引申义
所谓词的本义,就是词的本来的意义。汉语的历史是非常悠久的,在汉字未产生以前,远古汉语的词可能还有更原始的意义,但是我们现在已经无从考证了。今天我们所能谈的只是上古文献史料所能证明的本义。了解这种本义,对我们阅读古书有很大的帮助。
一个词往往不只具有一个意义。当它们有两个以上的意义的时候,其中应该有一个是本义(注:有些词的本义已经消失,如“试“字。详见古汉语通论(五)163页。),另外还有一个或一些引申义。所谓引申义,是从本义“引申“出来的,即从本义发展出来的。举例来说,“向“字的本义是“向北的窗户“(《说文》:“向,北出牖也“),《诗经·豳风·七月》:“塞向墐户“。(塞好朝北的窗子,用泥涂好柴门。)由朝北的窗户这个本义,引申为“朝着“或“对着“。又如“道“字,它的本义是“路“,《诗经·秦风·蒹葭》:“道阻且长“。引申为达到道德标准的途径,《论语·里仁》:“朝闻道,夕死可矣。“又引申为正当的手段,《论语·里仁》:“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等等。
词义的引申和词义的更替应该区别开来。词义的更替是指某词在产生新的意义的时候同时排斥了旧的意义,例如“脚“字的本义是“小腿“(《说文》:“脚,胫也“),后来“脚“字变为指“足“,也就不再指小腿了。词义的引申是指某词产生了新的意义以后,并不排除原始意义。例如“道“字虽然产生了一些新义,但是路的意义一直保存到现代汉语里。这类情况很多,也最重要。一方面,这增强了语言的稳固性,使语言不至於面目全非;另一方面,这使语言丰富化了。
清代的文字学家如段玉裁、朱骏声等,都非常重视本义和引申义的关系,因为这种研究方法对於彻底了解词义是一种以简驭繁的科学方法。试看段玉裁对“理“字的解释(注: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玉部。):
战国策:“郑人谓玉之未理者为璞“,是理为剖析也。玉虽至坚而治之得其理,以成器不难,谓之理。凡天下一事一物,必推其情至于无憾,而后即安,是之谓天理,是之谓善治,此引申之义也。戴先生(指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曰:“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郑(玄)注乐记曰:“理者分也。“许叔重(慎)曰:“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古人之言天理何谓也?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自然之分理,以我之情,絜人之情,而无不得其平是也。“
这样抓住本义去说明各种引申义,就会处处都通,而且令人明白:虽然一个词有许多意义,但是它们之间是互相联系着的,而且往往是环绕着一个中心。比如:朝拜、朝廷、朝向的“朝“就都是从朝见的“朝“引申出来的。也有的是一环套一环,几个引申义同本义之间的距离有远近之分。仍以“朝“字为例,它的本义是早晨的意思(《说文》:“朝,旦也“),引申为朝见,由朝见再引申为朝廷,由朝廷又引申为朝代。
近的引申义很容易令人意识到;例如长短的“长“引申为长久的“长“,尊长的“长“引申为首长的“长“。远的引申义就不容易令人意识到,例如长短的“长“引申为首长的“长“,不但意义远了,连读音都改变了。其实长短的“长“和滋长的“长“,意义还是相当近的,因为草木滋长(zhǎng)是越来越长(cháng)了。然后滋长的“长“引申为长幼的“长“,再引申为首长的“长“。本书在讲常用词的时候,近的引申义不另立一义,较远的引申义则另立一义,以便学习。
文字学家凭什么辨别本义呢?主要是凭字形。分析字形,能说明字的本义,从而有助於了解词的本义。许慎的《说文》主要是凭字形来说明字的本义。现在有了甲骨文和金文,在字形的辨认上又有所补充。试就上文所举的“向、道、理、长“四个字加以讨论。《说文》:“向,北出牖也,从宀(mián),从口“(注:楷书“向“字的宀变为了。)。诗曰:'塞向瑾户。'“宀“表示房子,房子开一个口,就是窗。但是,甲骨文比篆文更能说明问题。“向“字在甲骨文里是,分明书的是房子和窗口。《说文》:“道,所行道也,从辵(chuò),从首。一达谓之道。“朱骏声订正说:“按从辵,首声。“辵表示走路,因此可以证明道的本义和走路有关。《说文》:“理,治玉也。从玉,里声。““理“字左边的王就是玉字,因此可以证明“理“的本义与玉有关。“长“字的问题比较复杂。《说文》:“长(),久远也,从兀,从匕。亾声。兀者高远意也;久则变化。者倒亡也。“《说文》这个说法显然是穿凿附会。按甲骨文“长“作,像人头上的长发。我们认为可能是当初造字的人用这个字来标志语言中长短的长这个词。长久这个意义是由长短这个意义发展出来的,不可能是本义。
为了充分证明字形和词义的关系,我们再举出下面的几个列子:
(1)引。《说文》:“开弓也,从弓丨。“《孟子·尽心下》:“君子引而不发。“开弓像是把弓弦拉长了,所以“引“有延长的意义。《诗经·小雅·楚茨》:“子子孙孙,勿替引之(勿替,不废)。“《周易·系辞》:“引而伸之。“开弓是把箭导向后方,所以“引“又有“导“的意义。《诗经·大雅·行苇》:“以引以翼(引,导;翼,扶助)。“开弓既是向后拉,所以“引“又有引退的意义。《战国策·赵策》:“秦军引而去“。
(2)发。《说文》:“射发也,从弓,癹pō声。“《诗经·召南·驺虞》:“壹发五?br> 。“射发是箭离弦,所以引申为出发、发出等意义。
(3)解。《说文》:“判也,从刀判牛角(按甲骨文从双手解牛角)。“这是本义。《庄子·养生主》载庖丁为文惠君解牛的“解“,就是用的本义。分解、溶解等义都从此引申而出。解说的“解“,意义较远,其实解说就是分析(朱骏声引皇氏说),引申的线索也是清楚的。
(4)责。《说文》:“求也,从贝,朿(cì)声。“王筠说:“谓索求负家偿物也。““责“就是“债“字,但是它在上古可用作动词,兼有讨债的意义。它之所以从贝,因为贝表示财。《左传》昭公二十年:“使有司(主管机关)宽政,毁关(去掉关税),去禁(废除各种禁令),薄敛(减少田租),已责(停止讨债)。“这是“责“的本义。不难理解,由此引申,索取已经允许过的钱财也可以叫“责“;《左传》桓公十三年:“宋多责赂(财物)于郑。“由索取的意义引申出要求的意义;《左传》僖公十五年:“西邻责言,不可偿也。“这里用“偿“字和“责“字相照应,显示着“责“字仍有讨债的意思,但是已经变为比喻了。《左传》闵公二年:“修已而不鹑恕保馑际撬敌拮约旱牡赖露灰蟊鹑诵薜隆S烧飧鲆庖逶僖辏褪侵刚У囊馑剂耍弧蹲蟠焚夜吣辏骸霸鹞蘩褚病!闭庑┮庖宓囊旯淌欠浅C飨缘摹?br> (5)习。《说文》:“数飞也,从羽,白(自)声。““数(shuò)飞“是屡飞的意思。《礼记·月令》:“鹰乃学习。“这是本义。引申为温习的“习“,因为温习是反复多次的行为;又为习惯的“习“,因为习惯也是由反复多次的行为所形成的。
抓住一个词的本义,就像抓住了这个词的纲,纷繁的词义都变为简单而有系统的了。对本义有了体会,对於某些词义可以推想而知,而且也可以了解得更透彻。词典里某些词共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意义,其实从引申的观点看,许多词义都可以合并。例如“解“字,依《辞海》共有四个读音,二十七个意义。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纷繁的。现在试看《辞海》所载“解“字的前九个意义:
(1)判也,剖分也。庄子养生主:“庖丁解牛。“左传宣四年:“宰夫解黿。“
(2)离散也。汉书陈余传:“恐天下解也。“注:“谓离散其心也。“
(3)说也,析言事理也。荀子非十二子:“闭约而无解。“史记吕后纪:“君知其解乎?“正义:“谓解说也。“
(4)脱也,免除也。礼曲礼:“解屦不敢当阶,“疏:“脱也。“汉书孔光传:“於法无所解(注:《汉书·孔光传》原作“於法以说解“,《辞海》误。),“注:“免也。“
(5)开放也。后汉书耿纯传赞:“严城解扉。“
(6)晓悟也。三国志魏志贾诩传:“太祖与韩遂、马超战渭南,问计于诩,对曰:'离之而已'。太祖曰:'解'。“注:“谓晓悟也。“
(7)意识也。详见解条。
(8)消释怨隙也。如云和解。
(9)达也。庄子秋水:“无南无北,奭然四解。“(奭shì)第一个意义是本义。第二个意义是引申义,“恐天下解也“的“解“就是解体,不必曲解为“离散其心“。第三个意义是另一引申义,“闭约而无解“的“解“,原义是解绳结(约,绳结)。荀子这句话是用来做比喻的,是说解释古书中难懂的话,也正像解结。第六个意义“晓悟“就是第三个意义“解说“的引申义。第七个意义“见解“的“解“也就是“了解“的“解“,当与(6)合并。第八个意义“和解“的“解“,也是由“解绳“的“解“引申出来的。第四个意义与第三个意义有纠缠,“解屦“的“解“也就是“解绳“的“解“,“於法无所解“的“解“才是解脱的意思,和解绳的意义相近。第五个意义是第四个意义的引申。第九个意义的解释是错误的,成玄英注庄子云:“奭然无碍“,可见“四解“就是四面开放的意思,应该和第五个意义合并。抓住了本义,我们就可以把(1)(2)合并,(3)(6)(7)合并,(4)(5)(8)(9)合并,由九个意义归并成了三个意义。
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那就是不同的两个字在意义上可以发生关系。这是因为引申义距离较远,一般人已经不再意识到它是一个意义的引申,为了要求区别,就另造一个字来代表它。例如懈怠的“懈“,本作“解“,《诗经·大雅·烝民》:“夙夜匪解,“《孝经》引作“夙夜匪懈“;由解散的意义引申为懈怠的意义,本来是很自然的(依徐灏说)。现在我们说“松懈“,“松“正是“解“的意思。又如竖(竖)字。《说文》:“竖,立也。“其实“竖“就是“树“的引申义(依罗振玉说)。“树“由栽种引申为树立,让人感觉是另一种意义,所以另造一个“竖“字。《后汉书·灵帝纪》:“槐树自拔倒竖。“当时“树“既当“木“讲,假使写成“槐树自拔倒树“,反而不好懂了。
词除了本义和引申义之外,还有假借义。朱骏声在解释词义的时候,一般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依照《说文》的解释(有时加以订正),作为本义;第二部分是转注,即引申义;第三部分是假借,用朱骏声的话来说,即所谓“本无其意,依声托字“。朱骏声的办法是对的。假借的意义和本义是不相干的,我们仍以“解“字为例,《辞海》认为“解“字同獬,同蟹,通嶰(地名),通澥(海),同廨,通邂(解后即邂逅)。这些都是假借。“解“字之所以具有这些意义,只是借用,而不是从本义引申出来的。
[book_title]古汉语通论(五) 汉字的构造
我们在讨论词的本义和引申义的时候说过,文字学家主要是凭字形来辨别本义,这是因为汉字是属於表意体系的文字,字形和意义有密切的关系,分析字形有助於对本义的了解。我们学习古代汉语,有必要了解汉字形体的构造。
关於汉字形体的构造,传统有六书的说法。《周礼·地官·保氏》说,保氏(官名,掌教育)以六艺教国子(公卿大夫的子弟),六书是六艺之一,但是没有说明六书的内容。班固《汉书·艺文志》说:“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郑众注《周礼》,以为六书是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许慎《说文解字·叙》以为六书是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由此看来,三家对於六书的解说基本上是相同的。清代以后,一般人於六书的名称大致采用许慎的(只有形声有时也称谐声),於次序则采用班固的。这样,六书的名称和次序如下表:
(1)象形 (2)指事 (3)会意
(4)形声 (5)转注 (6)假借
许慎在《说文·叙》里解释六书时还各举了两个字为例。象形以日月为例,指事以上下为例,形声以江河为例,这都容易了解。会意以武信为例。武字本作,从止从戈,《左传》宣公十二年说:“夫文,止戈为武“,意思是以武力止息干戈,保卫和平,这虽然是春秋时代的思想,但是可以说明武字是会意;信字从人从言,表示人言以诚信为贵。假借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以令长为例。令本是“发号“的令,后来借用为“县令“的令;长本是“久远“的长,后来借用为“县长“的长(zhǎng)(注:此据《说文解字·叙》段玉裁注。《说文》:“令,发号也。“又:“长,久远也。“汉律:县万户为令,灭万户为长。)。这也比较容易了解。最不好懂的是转注。许慎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后代的说文家对於转注的解释,争论最多,这里不需要一一列举。值得介绍的有三家:第一家是江声,他认为所谓“建类一首“是指《说文》部首,而《说文》在每一部首下都说凡某之属皆从某(如“凡木之属皆从木“),那就是“同意相受“。第二家是戴震,他认为转注就是互训(转相为注,互相为训),《说文》考字下说“老也“,老字下说“考也“,就是互训的例子。第三家是朱骏声,他在《说文通训定声》里说:“转注者,体不改造,引意相受,令长是也“,他不但修改了转注的定义,而且更换了转注的例字。按照朱骏声的说法,当古人从某一本义引申出另一意义时,不另造一字,那就是转注,他认为令长不是假借,而是引申,所以举为转注的例字。朱骏声的说法不是没有理由的,他不迷信古人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应该指出,古人并不是先定出六书的原则然后才造字的。文字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创造文字的并不是某一个人,不可能事先订好条例再着手造字。六书只是后人根据汉字的实际情况,加以客观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这种分析是合乎汉字实际情况的,它是汉字创造和应用的逻辑结果,在上古时代,人们能作出这种分析,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於分析是客观的,所以在文字教学上能起良好的作用,历来研究文字形音义的人必先讲究六书,不是没有理由的。
《汉书·艺文志》说,六书是造字之本,这是不够全面的说法。六书中只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之法;至於转注和假借,则是用字之法,因为根据转注和假借的原则并不能产生新字。
今天我们对於汉字的构造可以作更科学的说明。首先应该认为转注、假借和汉字的构造无关;其次,对於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还可以作更合理的分类:一类是没有表音成分的纯粹表意字(包括象形、指事、会意);一类是有表音成分的形声字。现在从这个论点的基础上再加以阐述。
在文字的创造时期,象形是最基本的原则。象形文字以图画为基础,但图画决不是文字。原始社会的图画常常是画一样东西或是一件事情告诉别人或是帮助自己记忆,而不是简单地表示一个概念,更没有固定的读音。直到图画表示的概念固定了,线条简略了,成为形象化的符号,而且和语言里的词发生了联系,有了一定的读音(这一点很重要),才成为文字。例如:
马 鹿
(以上是甲骨文)这类象形字虽然还带有浓厚的绘形意味,但它和图画却有了质的差别。后来为了书写便利,进一步减少它的绘形意味,加强它的符号性,成为:
马 鹿
(以上是篆书)篆书笔画圆转,使得一部分字在一定程度上还保存着象形的意味。
我们说象形是基本原则,是因为会意和形声在多数情况下也都是以象形为基础的。所谓会意字,常常是两个象形字的结合。《左传成公二年》:“故不能推车而及“,甲骨文及字作,金文作,画一个人和一只手(又),象追及之意。《论语·微子》:“子路从而后“,甲骨文从字作,画两个人,象相从随行。形声字也可以是两个象形字的结合,不过其中一个象形字不取其义,只取其声,用为表音的成分罢了。例如沐字,《说文》说:“沐,濯发也;从水,木声。“水和木都是象形字,“濯发“的意义虽然和木无关,但是和水是有关系的。所以我们可以认为上古汉字基本上是一种象形文字(注:注意:象形文字和象形字不同。象形文字是世界各种文字当中的一个类型;象形字则是六书之一。)。
概念有具体的,又有抽象的。抽象的概念是画不出来的,所以六书中有指事一类。但是真正的指事字是很少的。为什么呢?因为抽象的概念也可以不用指事,而通过会意字来表示,例如上文所举的武字和信字。抽象的概念还可以通过形声字来表示,例如恩字从心,因声。相反地,具体的概念也可以通过“象形兼指事“来表示,例如(本)字下面一画,表示树根之所在,(刃)字左边一画,表示刀刃之所在。这些情况更可以证明,汉字是以象形为基本原则的。
但是我们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六书当中象形一类最为重要。实际上,形声才是一种最能产的造字方式。在汉字发展的过程中,形声字所占的比重日渐增长,就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
形声字是由意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的。意符表示形声字本义所属的意义范畴,声符表示形声字的声音。意符相同的形声字,在意义上大都和意符所标示的事物或行为有关,例如以贝为意符的形声字财货贿资赍赠赏赐贷责贸赊贪费贵贱等等,都是和财物有关的字;以言为意符的形声字语谈请谒谋访许诺讽读训诲譬谕论议谏诤诛讨诽谤诬谗等等,都是和言语有关的字;谨谦诚谅等字虽然是关於人的品德的,它们和言语的关系还是不难理解的。
但是,我们所说的意义范畴是一个比较宽泛广阔的范围,意义范畴并不等於词义的本身。因此意符相同并不就意味着词义相同。这一点可以由下面这一事实来证明,就是全部以贝或言为意符的形声字并不都是等义词。有极少数的形声字,其意符可能是表示词义的,例如趋字,《说文》说:“趋,走也;从走,刍声。“(《说文》又说:“走,趋也。“)但是这种情况是个别的。就绝大多数的形声字而论,意符并不表示词义。我们不能从意符知道它们的本义。但是如果我们已经知道某一形声字的几个意思,则可以根据意符来辨认哪一个是本义或比较原始的意义,哪些是引申义或假借义。上一节通论里所举的责字和发字,可以为例。现在再举几个例子如下:
(1)过。 《左传》隐公元年:“大都不过参国之一“,意思是超过;《左传》宣公二年:“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意思是过错,犯错误;《论语·公冶长》:“由也,好勇过我“,意思是胜过;《论语·微子》:“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意思是走过、经过。《说文》说:“过,度也;从辵(辶),咼声。“以辵为意符的形声字都和行走的意思有关,可见走过、经过是本义,超过、胜过是引申义,过错、犯错误则是较远的引申意义了。
(2)征。 《左传》僖公四年:“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这是征伐;又“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这是旅行;《孟子·滕文公下》:“什一,去关市之征“,这是征税。征是的异体字,《说文》说:“,正行也;从辵,正声。征或从彳。“作为意符,彳和辵相通(参看下文),大都表示行走方面的意思,可见旅行是本义,征伐是引申义,征税是假借义。
(3)举。 《左传》僖公五年:“晋不更举矣“,意思是举兵;《论语·卫灵公》:“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意思是举荐;《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意思是举起来;《楚辞·渔父》:“举世皆浊我独清“,意思是全(形容词);《孟子·梁惠王下》:“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意思是都(副词)。《说文》说:“举,对举也;从手,与声。“段玉裁、朱骏声都说,对举谓以两手举之。以手为意符的形声字大都指和手有关的动作,可见举起来是本义,举兵、举荐是引申义,当全、都讲是假借义。
(4)叔。 叔字通常表示年少,所以叔父是比父亲年少的父辈。但是这是假借义。叔的本义是用手拾,《诗经·豳风·七月》:“九月叔苴“,用的是本义。《说文》说:“叔,拾也;从又,尗声。“以又(指右手)为意符也表示手的动作,叔字从又,段玉裁说“於此知拾为本义也“,段玉裁的话是对的。
由此看来,掌握形声字的意符,对於区别词义,加深对词义的理解,是有帮助的。
在讨论形声字的意符的时候,有几点值得提一提:
第一,上文说过,意符是表示形声字的本义所属的意义范畴的,因此它和假借义没有关系,和引申义也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些形声字我们看不出它的意符和《说文》所提供的古义有什么直接联系,例如试字,《说文》说,从言式声,当用讲,这个意义和意符言字所表示的意义范畴之间的关系,实在难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宁愿说试的本义可能早已消失了。还有一种情况,有些形声字的本义是被《说文》保存下来了,在文字结构上也有所反映,但是在古代文献里这个本义并不处於主要地位,上文提到的叔字就是一个例子。又如权字,《说文》说:“权,黄华木也;从木,雚声。一曰反常。“权字在古代的常用义不是黄华木,而是反常,即权变的意思,例如《孟子·离娄上》:“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由此引申为权诈,《战国策·赵策》:“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权字在古代的另一常用义是秤锤,《庄子·胠箧》:“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又用如动词,当称讲,《孟子·梁惠王上》:“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以上都是假借义。显而易见,这些意义都和权字所从的木无关。
第二,从掌握意符辨认本义来说,我们要注意后起的形声字,后起形声字的所谓“意符“,不一定表示本义所属的意义范畴。试以悬字为例,看来这个字可以了解为从心县声。但是,悬挂的意思和心有什么联系呢?(而我们又很难说悬挂不是本义而是假借义。)其实悬本作县,《说文》说:“县,系也;从系持(倒首)“,是一个会意字。金文更能说明问题,字作,象木上以系悬系着一个人头。由此可知县的本义是悬挂,假借为州县的县。后起的悬字从心,其实是无义可取的。又如影字,古书上一般写作景。《说文》说:“景,日光也;从日,京声“(依段玉裁校),本来就是形声字,以日为意符是有理由的。《颜氏家训·书证篇》说:“凡阴景者因光而生,故即为景“,这说明阴景是引申义。如果我们误以为后起的影字所加的彡是意符,那就会百思而不得其解。我们指出这一点,不是提倡写本字,是希望不必拘泥於所谓“意符“去深求本义。
第三,有些意符由於它们所表示的意义范畴关系密切,可以互相通用。例如《说文》说彳是小步的意思,辵是乍行乍止的意思,所以彳辵足走等意符有时可以相通。这就产生了一些异体字如征、徯蹊、趠逴、踣,等等(注:这是根据《说文》对彳辵二字的解释来说的。如果从形体看,彳来源於行,甲骨文行字作,象四通八达的路,《诗经·周南·卷耳》:“嗟我怀人;实彼周行“,用行的本义。行作为偏旁常省作,就是彳;金文从彳的字往往加上止,这就成为辵了。)。又如言口欠三个意符也比较相近,所以咏咏、啸、訢欣成为异体字。言和心又有相通之处,所以誖又写作悖。异体字也可以是声符的替换,《左传隐公元年》:“不义不昵,厚将崩“的昵字,李善《文选注》四十一引作昵,就是一个例子。《孟子·梁惠王上》:“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诉於王“的诉字其实就是(诉),这就不仅是意符的通用,而且是声符的替换了。关於异体字,下一节通论还要作较详细的讨论,这里暂不细说。
讨论汉字的构造,应该提到许慎的《说文解字》。这是一部极有价值的书,一则因为许慎的时代去古未远,古汉字的形音义很多赖以保存下来;二则因为许慎自己博学多闻,六书的道理靠许慎阐明的地方不少。今天我们看到比篆书更早的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能够据以补充或修正许慎的解释(注:例如“为“字,甲骨文作,金文作,象手牵着一头象,表示“役象以助劳“,最初是劳作的意思,引申为作为的为。小篆变作,说文认为“为“的本义是母猴,从爪,下面画个母猴,那完全是推测之词。),但是如果没有《说文》作为桥梁,我们就很难接近比篆书更早的文字。《说文》是中国古代语言学的宝藏。
540部首的建立,是许慎《说文解字》的重大创造。许慎根据当时对文字形音义关系的理解,按照六书的原则,把篆文的形体构造加以分析和归类,从中概括出540个偏旁作为部首,凡同一偏旁的字都系属其下,例如桂松桃李等字都在木部。许慎又把形体相似或意义相近的部首排在一起,这样540部首就像分为若干大类,成为有一定系统性的部首体系。
上文说过,形声字是由意符和声符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意符和部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意符对声符而言,部首对所统属的各个字而言(注:《说文》有少数部首如三、彔、燕、五、甲等没有所统属的字。)。由於形声字的意符同时又是形体构造上的偏旁,所以原则上意符都可以作为部首,但是部首不一定都是形声字的意符。这理由很简单,一则因为部首所统属的字不一定都是形声字,例如贝部的负赘质等字,言部的计讨设等字;二则因为有些部首本身就不是形声字的意符,例如部首冓放雔等等,在这类部首下,没有一个形声字。但是从《说文》全书来看,形声字约占总字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部首就是意符。
《说文》540部首是值得研究的,因为它是文字学原则的部首,而不是检字法原则的部首。前者是依照六书体系的,后者则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六书的体系。明代梅膺祚的《字汇》把部首减为214部,具体字的归部也有很大的出入。在检字上,214部比540部方便些,后代的字典辞书如《康熙字典》《辞海》等,一般都按照《字汇》的部首归字,但是有些地方难免丧失《说文》部首原有的作用。例如舅字从男臼声,《说文》归男部,《字汇》归臼部;发字从弓癹声,《说文》归弓部,《字汇》归癶部,等等。研究文字学的人在讨论字的本义的时候,所根据的是《说文》部首,而不是后代的部首。当然,《说文》部首还不是尽善尽美,有的部首可以合并或调整。具体字的归部也有未妥之处。例如詹字,《说文》说“多言也“,但是不在言部而在八部;又如词字,《说文》说“意内而言外也“,但是不在言部而在司部(司部所统属的只有词一个字)。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在汉字发展的过程中,隶书(楷书的前身)的产生是一次重大的改革,这种改革直接影响到汉字的构造,改变了篆书和篆书以前的古文字的面貌。象形字没有象形的意味了,会意字和形声字,有很多不容易分析了。例如香字,《说文》说:“,芳也;从黍,从甘。“《春秋传》曰:“黍稷馨香,“是一个会意字;又如书字,《说文》说:“,箸也;从聿(笔),者声,“是一个形声字;但是香、书都不能根据隶变以后的构造来分析。我们研究汉字的构造,也应该有历史主义的观点。
[book_title]古汉语通论(六) 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
一个字原则上只应有一个形体,不需要两种以上的写法。但是汉字是一种具有几千年历史的文字,使用汉字的人又非常多,在汉字发展过程中,有些字出现了两种以上的写法,那是很自然的。古书上常常可以见到一些形体分歧的字。现在汉字简化以后,字的形体统一起来了,这给人民群众学习文化带来了莫大的便利。对一般人来说,只要掌握了简化后的汉字就够了;但对我们学习古代汉语的人来说,如果只掌握现在通行的形体划一的简化字,而不了解那些形体分歧的字,阅读古书时就会遇到不少困难。
不同形体的字可以分为三大类:1.古今字;2.异体字;3.繁简字。下面分别加以叙述。
1.古今字
在上古时代,特别是先秦时代,汉字的数量比后代要少得多。许慎的《说文解字》只收了9353个字,其中有许多是僻字,常用字实际上只有三四千个。例如《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总共只用了4466个字。但我们决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上古的人头脑简单,概念贫乏,只用少数字就够了。上古人的概念无论如何贫乏,决不会比近代人的概念少得那样多。以《康熙字典》为例,虽然它收了47035个字,但丝毫不能说明清代人的概念比上古人的概念多四五倍。汉字增多的原因有三:(一)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产生新字;(二)各个时代逐渐衰亡的字仍然保存在字典中;(三)上古汉字“兼职“现象多,后代不断分化。例如一个“辟“字就兼有后代的避、辟、僻、嬖、譬等字的意义:
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左传宣公二年)
(后来写作避。)
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后来写作辟(注:现在“辟“又简化为“辟“。)。)
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同上)
(后来写作僻。)
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论语·季氏)
(后来写作嬖。)
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中庸)
(后来写作譬。)
再举两个字来看:《说文》里没有“债“字,这不等於说上古没有“债“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当时是由“责“字表示的(见《战国策·齐策》)。《说文》里有“舍“字,但是十三经里完全没有“舍“字,这也不等於说先秦没有“舍“这个概念,这个概念当时是由“舍“字表示的(见《左传》僖公三十年)。
由此看来,“责“、“舍“等是较古的字,“债“、“舍“等是比较后起的字。我们可以把“责债“、“舍舍“等称为古今字(注:现在“舍“又简化为“舍“。)。但是,我们不要误会,以为“责“、“舍“等字已经被废弃了,它们的职务已经完全由“债“、“舍“等字代替了。要知道,“责“、“舍“所移交给“债“、“舍“的只是它们所担任的几个职务当中的一个,它们还有别的职务(责任,房舍等)并没有卸掉。
古今字很多,现在再举一些例子(古字在前,今字在后,今字不见於《说文》的归a组,见於《说文》的归b组)如下:
a.大太 弟悌 间间 说悦 孰熟 竟境 队坠 涂涂 赴讣 冯凭 贾价(注:“悌“、“境“、“坠“、“涂“、“价“等是《说文》新附字。许慎《说文解字》540部共收9353字,重文1163字。宋代徐铉等校定《说文》,增补400多字,分别附在有关的各部之后,其中大都是“经典相承传写及时俗要用,而《说文》不载者“,这便是所谓新附字。) 属嘱 厌餍 县悬 陈阵
b.共供 辟避 知智 昏婚 田畋 戚戚 反返 错措 卷卷 尸尸
一般人常常以后世所习用的字去衡量古书中的字,以为上面两组中的第二个字才是“正字“或“本字“。譬如说,人们总以为先有一个“悦“字作为本字,只是经常写一个“说“字来代替它。这是一种误解。既然是先有一个本字“悦“,为什么上古的经书中不用,倒反写成“说“字呢?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上古没有“悦“字。战国时代有些书(如《庄子》),“说“、“悦“并用,可能是后人改的;经书不见“悦“字,是因为后人认为它是“经“,不敢改,所以才维持了原样。《孟子》有“悦“字,那是因为《孟子》到宋代才被尊称为经。许慎《说文》没有收“悦“字,这说明许慎时代“悦“字或者还没有产生,或者是产生了,但因它是“俗字“,所以没有收。凡是《说文》所不收的(a类),文字学家们都承认是后起字(今字),这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前的文字学家们由於迷信《说文》,对於《说文》所收的字(b类),不但不敢认为是后起字,反而认为是本字,同时认为第一个字是假借字。例如“舍“字,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里说它假借为“舍“;而在“舍“字条下说:“经传皆以舍为之。“既然“皆以舍为之“,可见“舍“才是本字,“舍“显然是后起字。又如“尝“字,本来是从旨尚声的形声字,以旨为意符,旨的意符是甘,甘旨是美味,所以《说文》“尝“字下说“口味之也“。又因“尝“字经常用作“何尝“、“未尝“的“尝“,所以人们又在“尝“字旁边加了个意符“口“,用来表示“尝滋味“的“尝“。假如不了解这种情况,就会对“未尝君之羹“这类的用法发生误解。其实“尝“字的历史很短,所以一般字典没有收录,最近汉字简化,又把它给简化掉了。由此可知,所谓“本字“,实际上有许多都是后起字。
我们对於古今字的态度应该是:(1)了解古今字的关系,从而掌握古书的词义;(2)承认文字发展的事实,不要厚古薄今和是古非今。从前有些文人专写“本字“,不写后起字,那是应该批判的。
2.异体字
异体字跟古今字的分别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的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
我们知道,文字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所以在字的形体方面不可能那么整齐划一。在古代,同一个词造出两个或更多的字来代表,那是难免的。例如:
弃弃 齐赍 睹睹 厩廄 诒贻 谕喻 鸡鸡 蚓螾 照照 凭凭 罪罪从前文字学家们根据《说文》,把异体字分为正体、变体、“俗体“等。《说文》所载的,被认为正体;《说文》所不载的,被认为变体或“俗体“。这种分别往往是武断的。
异体字有下列几种情况:
一、会意字与形声字之差。如“泪“是会意字,“泪“是形声字;“岩“是会意字,“严“是形声字。
二、改换意义相近的意符。如从攴束声的“敕“,变成了从力束声的“敕“。从欠的“叹“,变成了从口的“叹“。从糸的“绔“,变成了从衣的“裤“。
三、改换声音相近的声符。如“线“从戔得声,而“线“却是从泉得声了。“裤“从夸得声,后来改成从库得声了。
四、变换各成分的位置。有的是改变声符和意符的位置,如“惭惭“、“和和“、“鹅鹅鹅“等。有的只是改变了声符或意符的写法,如“花“又写作“花“。
有一件事值得注意:有些异体字最初是完全同义的,但是后来有了分工。例如“谕喻“,先秦两汉都通用:
君子喻於义,小人喻於利。(论语·里仁)
寡人谕矣!(战国策·魏策)
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史记·高祖本纪)
王好战,请以战喻。(孟子·梁惠王上)
谊追伤屈原,因以自谕。(汉书·贾谊传)前三例中的“喻“和“谕“都是懂得、晓谕的意思,后二例中的“喻“和“谕“都是比喻的意思。可见这两个字通用。但到了后代,“诏谕“、“晓谕“的“谕“不能写作“喻“,而“比喻“的“喻“也不能写作“谕“。原来是异体字,后来不是异体字了。
有三种情况不能认为是异体字:
第一,有些字,虽然意义相近,后代读音也相同,但不能把它们当作异体字。例如“置“和“置“,就“放置“这一意义说,二者相通,可是“置“还有一些别的意义是“置“所没有的,况且这两个字的古音也不一样,所以“置“和“置“不是异体字。同样的情况还有一些字,例如“实“和“实“。
第二,有些字,它们之间的关系交错复杂,有相通之处,也有不通之处,也不能把它们看作异体字。例如“雕“、“雕“、“凋“,雕的本义是鸟名(又写作雕),雕的本义是雕琢、绘饰,凋的本义是凋伤、凋零。在《说文》里,它们是分为三个字的。由於它们是同音字,所以在某一意义上常常通用。拿雕字来说,雕饰的雕可以写作雕,《左传》宣公二年:“厚敛以雕墙“,一本作雕。雕琢的雕更经常写作雕,例如《文心雕龙》、“雕虫小技“等。至於凋伤一义,上古也曾写作雕,例如《国语·周语》:“民力雕尽“,但后来就不通用了。拿雕字来说,它曾经和凋伤、凋零的凋通用,《论语·子罕》:“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一本作雕;《荀子·子道》:“故劳苦雕瘁而能无失其政“,就写作雕;但后代也很少这样通用了。再拿凋字来说,它的意义最窄,只表示凋伤、凋零,不能表示雕刻、雕饰。而凋和雕都不能表示雕鸟的雕。由此看来,这三个字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它们不是异体字。其他像游和游,修和修都是这样。
第三,有些字通用是有条件的,更不能认为是异体字。例如“亡“和“无“相通,《论语·雍也》:“今也则亡“(如今就没有了)。但并不是所有用“无“的地方都可以换成“亡“。后来这种用法只限於“亡何“、“亡虑“等少数固定形式。又如“沽“和“酤“,在买酒或卖酒这个意义上是相通的,看来似乎像异体字,可是酤的对象只能是酒,而沽的对象可以是酒,可以是玉,也可以是别的东西。意义广狭不同,严格地说,这不能算是异体字。
3.繁简字
简体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时代。汉代民间应用的简体字就有不少;北魏时代,乱字已经简化为乱,和现在公布的简化字相同;宋元以来简体字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今天我国通行的简化字,绝大部分都是历代相传下来的。
我们学习古代汉语既要掌握简化字,又要掌握繁体字;因为一般古书都用的是繁体字(注:为了便於学习,我们在本书后面附有简化字与繁体字对照表,以供查阅。)。学习繁体字,要注意繁体字和简化字之间的三种关系:
第一,绝大多数的简化字跟繁体字是一对一的关系,我们只要把繁体字记住就行了。例如:
爱:爱 罢:罢 办:办 达:达 递:递 矾:矾 茧:茧 籴:籴 窃:窃 灶:灶 隶:隶 粪:粪只有少数是一对二、一对三或一对四的关系。例如:
当:当当 尽:尽尽 罗:罗罗 坛:坛坛 干:干干干 台:台台台台第二,有些简化字是可以从古书中找出根据来的。其中有些是本字,有些是异体字或通用字。例如:
舍:舍 古今字。
荐:荐 古通用。
夸:夸 古通用。
踊:踊 古通用。
启:启 开启的启本作启。
网:网 网是网的本字。
气:气 气本作气,饩本作气。
礼:礼 古异体字。
粮:粮 异体字。了解这些关系,我们可由此知道古代已经有了这些字,今天简化,只是选择了笔画较少的,放弃了笔画较繁的。我们切不要以为现在的“舍“字在古代都该是“舍“,现在的“荐“字在古代都该是“荐“。这样,反而是弄错了。
第三,有些简化字和繁体字本来在词义上是毫不相干的,或显然有区别,仅仅因为是同音的关系,简化时就采用了那个笔画较简的。这就是说,在古书中,本来是有分别的两个字(或三个字),经过简化之后,混为一个了。这种情况最值得注意。如果用现在简化字所代表的那个词义去解释古书,就会发生误解。现在举些例字分别加以说明。
(1)后后 在先秦少数古籍中曾以“后“代“后“,但不普遍,后代一般不再通用。至於“君主“、“皇后“的意思,决不能写作“后“。《孟子·梁惠王下》:“书曰:'蹊我后,后来其苏'!“两个“后“字都是指商汤而言。《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夏后皋之墓也“中的“后“,也是指君,这些“后“字决不能写作“后“。
(2)适适 在古代汉语中“适“和“适“是根本不同的两个字。“适“音kuò,适音shì。《论语·宪问》:“南宫适问於孔子曰……“这里“适“不是“适“字。又宋代有人叫洪适。这种地方如果不知道它和“适“的区别,就会弄错了。
(3)征征 这两个字在古代汉语中,除了在征赋(税)的意义上有时相通之外,决不混同。“征“是旅行(特指在外服役)、征伐。征是证验、征兆、征辟、征求;又是音乐中的五声之一(用於这个意义时读zhǐ)。像《论语·八佾》的“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中的“征“,决不能写作“征“;《战国策·燕策》中的“为变征之声“的“征“,决不能换成“征“。反过来看,《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中的“征“,不能改作“征“;《周易》的“征夫不复“,也不能写作“征夫“。
(4)余馀 “余“是第一人称代词,“馀“是剩余的意思。在古籍中两个字如果都写作“余“,或都写作“馀“,许多话就会无法解释。如屈原《离骚》“仆夫悲余马怀兮“中的“余“,如果换成“余“,“余马“就不通了;杜甫“隔篱呼取尽余杯“的诗句,如果把“馀“换作“余“,那就成了“尽我的杯“了。
像这种情况还非常多,我们只能举其一隅。总之,我们学习古代汉语,只有懂得了简体字与繁体字之间的这种分合关系,才能有效地掌握它们,才能正确地理解古代作品。
[book_title]古汉语通论(七) 判断句,也字
判断句是以名词或名词性的词组为谓语,表示判断的。在现代汉语里,判断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一般要用系词(判断词)“是“字来联系,例如“我是中国人“。但是在秦汉以前,判断句一般不用系词,而是在谓语后面用语气词“也“字来帮助判断。例如:
制,岩邑也。(左传隐公元年)
虢,虞之表也。(左传僖公五年)
董狐,古之良史也。(左传宣公二年)
而母,婢也。(战国策·赵策)
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左传隐公元年)有时候在主语后面用语气词“者“字表示提顿,然后再在谓语后面用语气词“也“字。例如:
彼秦者,弃礼义而尚首功之国也。(战国策·赵策)
彼吾君者,天子也。(战国策·赵策)
南冥者,天池也。(庄子·逍遥游)
臣之所好者,道也。(庄子·养生主)这种用“也“字煞句和用“者““也“照应的句子,是古代汉语判断句的典型结构。
在先秦时代,有些“是“字容易被人误解为系词,实际上是指示代词作判断句的主语或谓语。例如:
是吾师也。(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是社稷之臣也。(论语·季氏)在这两个例子里,“是“字用作主语,“吾师““社稷之臣“是谓语。
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战国策·魏策)
(今天就是这样。)
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孟子·梁惠王下) 汤之问棘也是已[1]“是已“略等於“是也“,“已“字也是语气词。①。(庄子·逍遥游)在这三个例子里,“是“字用作谓语,“今日““武王““汤之问棘“是主语。
在判断句中,人们所判断的不限於人或物,有时候是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在前面叙述过了,然后用指示代词“是“字或“此“字复指,使意义更为明确。例如:
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
虎兕出於柙,龟玉毁於椟中,是谁之过与?(论语·季氏)
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庄子·逍遥游)在第一个例句里,“是“字复指“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这件事情,其馀由此类推。
但是,在古代汉语里,这种用来复指的指示代词往往不用。这样,好像不是判断句,其实仍是判断句。例如:
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是)寡君之愿也。(左传僖公四年)
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是)君之所知也。(左传僖公三十年)
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是)君之惠也。(左传成公三年)在第一个例子里,“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是主语,“寡君之愿也“是谓语,其馀由此类推。
有些判断句由於主语所指的人或事物已经在上文出现,所以省略主语,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对话里。例如:
对曰:“翳桑之饿人也。“(左传宣公二年)
子曰:“隐者也。“(论语·微子)
子曰:“非吾徒也[1]“非“字是否定副词,下文就要谈到。①。……“(论语·先进)
古代汉语判断句的谓语前面常用副词“乃“字来加强肯定,用副词“非“字来表示否定。先看用“乃“字的判断句:
吾乃梁人也。(战国策·赵策)
是乃仁术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尝君怪之,曰:“此谁也?“左右曰:“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战国策·齐策)从上面这些例句里,我们不难看出,判断句用“乃“字,肯定的意味强,而且往往带有辩白或申明的口气。“吾乃梁人也“,这意味着“吾非燕人““吾非赵人“等等。这种用法的“乃“字相当於现代汉语的“便(是)““就(是)“,因此在现代汉语的书面语言里,“乃“字还可以加在“是“字的前面,说成“乃是“。
再看用“非“字的判断句:
是非君子之言也。(礼记·檀弓上)
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战国策·魏策)
管仲非仁者与?(论语·宪问)这种用法的“非“字虽然可以译成现代汉语的“不是“,但是,严格地说,它的语法作用是作为一个否定副词来否定谓语的,它不是否定性的系词,不是“不“和“是“的结合体。
在讨论古代汉语判断句的时候,有一个“为“字值得提出来说一说:
吾乃今日而知先生为天下之士也!(战国策·赵策)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
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论语·微子)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论语·微子)这类句子里的“为“字,很像现代汉语的系词“是“。其实古代汉语的“为“字是一个涵义非常广泛的动词[1]关於“为“字,古汉语通论(八)里还要讨论。①,在上面这些例句里,虽然可以用现代的“是“字来对译,但不必认为就是上古的真正的系词。在上古汉语里,用“为“字的判断句非常罕见,而且限於一定的场合。就以上面所举的例句而论,例一“先生为天下之士“不是独立的句子,而是全句谓语动词“知“的宾语。例二“为“字的前后两项,字面相同。例三“为“字后面是疑问代词,这句话在上古更常见的说法是:“夫执舆者谁也?“不用“为“字。《战国策·齐策》:“孟尝君怪之,曰:此谁也?“《孟子·离娄下》:“追我者谁也?“可以为证。“夫执舆者为谁“、“为孔丘“,其实都是以叙述句的形式代替了判断[2]当然,从句子的语气说,“夫执舆者为谁“是疑问句。②。例四“为“字的动词意义更为明显。总的说来,上古用“也“字煞句的判断句一般不能用“为“字,所以像“制,岩邑也“不能说成“制为岩邑也“,这是值得注意的。
判断句是表示判断的,但是在语言实践中,我们会遇到某些判断句,它们的主语和谓语的关系,不能按照形式逻辑的要求来加以分析。这在现代汉语是如此,在古代汉语也是如此。例如《战国策·齐策》:“冯谖先驱,诫孟尝君曰:千金,重币也;百乘,显使也。齐其闻之矣。“千金和重币可以构成判断,但是百乘指的是车马,显使指的是人臣,照形式逻辑讲,就很难构成判断,可是这句话的意思还是可以了解的。又如《左传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战,不能说等於勇气,人们只能说作战是靠勇气的,或者说,勇气是打胜仗的条件之一,等等。但是,照字面讲,这句话又只能解作“打仗就是勇气“。对於这种内容压缩了的判断句,我们不应该以词害义。
判断句有一种最常见的活用法,就是采用判断句的形式来解释原因。例如:
孟尝君为相数十年,无纤介之祸者,冯谖之计也。(战国策·齐策)
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论语·宪问)
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庄子·养生主)在现代汉语里,“是“字也可以用来解释原因。由此可见解释原因和判断在性质上是相近的;又可以证明语言既有发展又有继承的道理。
现在讲到“也“字。
从“也“字的位置看,有两种“也“字:(一)煞句的“也“字;(二)句中的“也“字。现在分别加以叙述。
(一)煞句的“也“字
煞句的“也“字一般用於判断句的句尾来帮助判断,这是“也“字的基本用法。这一点,上文已经说过。现在要讲的是由这种基本用法引申出来的用法。第一,“也“字常用在因果句的句尾。例如:
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战国策·赵策)
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庄子·逍遥游)
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孟子·梁惠王上)前两个例子是由果溯因,说明真相;最后一个例子是由因及果,进行推理:都用“也“字煞句。
第二,说话人对所说的事情的真实性表示深信不疑,也用“也“字煞句。例如:
蔓难图也。(左传隐公元年)
若潜师以来,国可得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客无好也。(战国策·齐策)
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战国策·齐策)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由於说明因果关系和确认事情的真实性都带有论断的性质,所以用“也“字煞句是很自然的。
此外,古代汉语表示命令的句子也往往用“也“字煞句。例如:
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左传隐公元年)
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论语·先进)其实“也“字的这种用法,和前面所讲的用法仍然是相通的。
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如果句中有疑问代词或疑问副词,“也“字似乎也带了疑问语气。例如:
孟尝君怪之,曰:“此谁也?“(战国策·齐策)
责毕收乎?来何疾也?(战国策·齐策)
曷为久居此围城之中而不去也?(战国策·赵策)
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论语·宪问)
如之何其拒人也?(论语·子张)有人认为这种“也“字的作用和“邪“(耶)字相同,那是不对的。“也“字和“邪“(耶)字区别在於:(1)“也“字本身不表示疑问,“邪“(耶)字本身表示疑问。例如《庄子·齐物论》:“子知子之所不知邪?“就不能换用“也“字,一换“也“字就不是疑问句了。(2)“也“字虽然用在疑问句里,但仍然带有一点确定语气,所以“也“字后面容许再用疑问语气词。例如《论语·先进》:“唯求则非邦也与?“又如《庄子·齐物论》:“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
(二)句中的“也“字
“也“字有时用在单句或复句中作语气词,表示顿宕。
有的“也“字用在单句中的主语(其中有的是主谓结构作主语)之后。例如:
午也可。(左传襄公三年)
师也过,商也不及。(论语·先进)
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论语·先进)
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论语·季氏)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论语·泰伯)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庄子·逍遥游)前四例“也“字是用在一般主语之后,后二例“也“字是用在主谓结构所充任的主语之后。后面两个句子如果译成现代汉语,似乎可以把“也“字译为现代的“得“字,例如“水之积也不厚“,可译为“水积得不多。“但是,这只是词序上的偶合,事实上“得“并不相当於“也“,因为这两句话古今的语法结构是大不相同的。下面古汉语通论(十二)还要讨论这种句子。
有的“也“字不是用在单句主语之后,而是用在时间副词(或词组)之后。例如:
今也则亡。(论语·雍也)
今也,南蛮蠻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孟子·滕文公上)
当是时也,禹八年於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有的“也“字是用在复句中的第一个分句之后,这个分句往往是表示时间修饰的分句。例如:
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左传僖公三十年)
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战国策·赵策)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礼运)
且而与其从辟人之士也,岂若从辟世之士哉?(论语·微子)前面三个例子就是表示时间修饰的分句。这种句子后面古汉语通论(十三)讨论“之“字时还要讨论它。
[book_title]古汉语通论(八) 叙述句,矣字,焉字
叙述句是以动词为谓语、叙述人或事物的行动变化的。在古代汉语里,叙述句的结构一般和现代汉语没有什么不同。例如:
冬,晋文公卒。(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晋侯秦伯围郑。(左传僖公三十年)
初,郑武公娶於申。(左传隐公元年)
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左传僖公四年)
公赐之食。(左传隐公元年)
郑人使我掌其北门之管。(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马逸不能止。(左传成公二年)
虎求百兽而食之。(战国策·楚策)
在上面所举的这些例句里,“公赐之食“是双宾语句。“赐食“是一个动宾词组,“食“(食物)是直接宾语;“之“指颍考叔,是“赐食“的对象,是间接宾语。类似的例子如: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左传隐公元年)
多予之重器。(战国策·赵策)一般说来,动词如果是“赐““予““遗““语““告“等字,大致总有两个宾语:一个是指物的直接宾语,一个是指人的间接宾语。间接宾语放在动词和直接宾语之间。这种句法古今是相同的。
但是上古汉语能带有双宾语的并不限於上述这一类动词,一般的及物动词也可以带有双宾语。例如:
欲见贤人而不以其道,犹欲其入而闭之门也。(孟子·万章下)
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孟子·告子下)
(“紾“zhěn,扭转。)
天生民而立之君。(左传襄公十四年)“闭门“是一个动宾词组,“门“是直接宾语;“之“指贤人,是“闭门“的对象,是间接宾语。其馀由此类推。
在一般的及物动词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动词“为“(wéi)字。这个词在古代的涵义非常广泛,但是在具体的上下文中,它的涵义比较具体。随着应用的场合不同,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作““做““造““治““处理““安排“等等。古书上有许多句子是用“为“字作动词而后面带有双宾语的。例如:
不如早为之所。(左传隐公元年)
且君尝为晋君赐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左传宣公二年)
重为之礼而归之。(左传成公三年)
吾不忍为之民也。(战国策·赵策)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论语·季氏)对於上面这类例句,最容易发生两种误解:或则以为第一第二两个例子里的“为“字是介词(读wèi);或则以为第五个例子里的“为之民“等於说“为其民“。这都是不对的。试就第三个例子来分析:“为箪食与肉“是一个动宾词组,“箪食“与“肉“是动词“为“的直接宾语;“之“指灵辄,是间接宾语。其馀由此类推。
我们还要注意宾语的位置。在一般情况下,宾语是放在动词的后面的;但是,有时候为了强调宾语,可以把宾语提前,在宾语后面用“是“字、“实“字或“之“字复指。例如:
岂不谷是为?先君之好是继。(左传僖公四年)
将虢是灭,何爱於虞?(左传僖公五年)
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左传僖公五年)
姜氏何厌之有?(左传隐公元年)
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其祁奚之谓矣。(左传襄公三年)有时候还在提前的宾语的前面用“惟“(唯)字,构成“惟(唯)……是……““惟(唯)……之……“的说法。例如:
故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
率师以来,唯敌是求。(左传宣公十二年)
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
不务张其义,齐其信,唯利之求。(荀子·王霸)现代还说“唯你是问“、“唯利是图“,就是这种语法的残留。
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被提前的宾语是代词,一般就只用“之“字复指。例如:
“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左传宣公二年)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左传隐公元年)
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孟子·公孙丑上)
鲁颂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周公方且膺之,子是之学,亦为不善变矣。(孟子·滕文公上)由此可见,用代词“是“字或“之“字复指提前的宾语,是古代汉语变更动宾词序的一种语法手段;即使被提前的宾语本身是代词,也并不排斥这种语法手段。但是,现代汉语没有这种句法了,因此这类句子译成现代汉语时是无需把这种“是“字或“之“字直译出来的。
下面讨论上古汉语表示行为数量的句法。
在上古汉语里,表示行为数量的句法,一般是把数词直接放在动词的前面,而不用表示动量的量词。例如:
三进及溜,而后视之。(左传宣公二年)
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论语·宪问)
禹八年於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荀子·劝学)现代汉语动量的表示法,一般是把表示动量的数量词放在动词的后面,比如“九合“,现代汉语则说“会合九次“(“九“在这里只表示多次,不是实数),不但用了动量词,而且词序也变动了。
从句子成份看,古代汉语放在动词前面表示动量的数词,是作为状语来修饰动词的。假如说话人要强调某一行为的数量,可以改变句法:把数词从动词前面移到句尾,并在这个数词的前面用“者“字,让它同前面的词语隔开,这样,“者“字前面的词语就充当了全句的主语,移到句尾的数词就上升为全句的谓语。例如:
於是平原君欲封鲁仲连,鲁仲连辞让者三,终不肯受。(战国策·赵策)
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表示动量的数词从动词前面的状语的位置上升到全句的谓语的位置,自然就显得突出而重要了。和现代汉语比较,“鲁仲连辞让者三““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虽然可以译作“鲁仲连辞让了多次“、“把佩带的玉玦举起多次来向他示意“,但是语法结构是大不相同的。
以上所讨论的叙述句,它们的主语都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的主动者。但是,和现代汉语一样,古代汉语叙述句的主语也可以是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的被动者。例如: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左传隐公元年)
君能补过,衮不废矣。(左传宣公二年)
谏行言听。(孟子·离娄下)就谓语动词来说,“蔓草“是被“除“的,“衮“是被“废“的,等等。但是,这只能说是意念上的被动,还不是上古汉语真正表示被动的句法。
在先秦时代,真正的被动句所占的比重很小。当说话人有必要运用被动句时,一般在动词后面用“於“字以引进行为的主动者。例如:
却克伤於矢,流血及屦。(左传成公二年)
东败於齐,长子死焉;西丧地於秦七百里;南辱於楚。(孟子·梁惠王上)这里要注意的是:不是介词“於“字本身能表示被动,而是动词用於被动的意义;但是,由於用“於“字引进了行为的主动者,被动的意义就更加明显了。还要注意古代这种用“於“字的被动句的词序和现代汉语不同:在现代汉语里,表示被动的介宾词组放在动词前面(大树被风吹倒了)在上古汉语里,引进行为主动者的“於“字介宾词组放在动词后面(“东败於齐“)。
有时候用“为“(wéi)字表示被动:
父母宗族,皆为戮没。(战国策·燕策)
卒为天下笑。(同上赵策)
不为酒困。(论语·子罕)后来又有“为……所“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史记·魏公子列传)
先即制人,后则为人所制。(史记·项羽本纪)
征和二年,卫太子为江充所败。(汉书·霍光传)这种结构形式在秦汉以后的古书中最为常见,并且一直沿用到现代汉语的书面语里。
表示被动的,除“为“字外,还有“见“字和“被“字。例如:
盆成括见杀。(孟子·尽心下)
吾长见笑於大方之家。(庄子·秋水)
国一日被攻,虽欲事秦,不可得也。(战国策·齐策)
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史记·屈原列传)但是这不是上古汉语被动句的主要形式,这里就不详细讨论了。
古代汉语叙述句经常应用的语气词是“矣“字和“焉“字。
(一)“矣“字
“矣“字是一个表示动态的语气词。它意味着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在一般情况下,“矣“字总是把事物发展的现阶段作为新的情况告诉别人。例如:
吾知所过矣。(左传宣公二年)
(原先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寝门辟矣。(左传宣公二年)
(原先是关着,现在开了。)
余病矣。(左传成公二年)
(本来是好好的,现在受重伤了。)
王无亲臣矣。(孟子·梁惠王下)
(本来有亲臣,现在没有了。)
有些句子用了表示时间的副词如“已““既““尝“等字,表示某一情况已经如此或曾经有某一情况;句尾用“矣“字,是说话人把它当作新的情况告诉别人。例如:
平原君曰:“胜已泄之矣。“(战国策·赵策)
郑既知亡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且君尝为晋君赐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昔齐威王尝为仁义矣。(战国策·赵策)
有时候,某一情况还没有出现,但是预料它将会出现,用“矣“字也是把它当作新的情况告诉别人。例如:
孔子曰:“诺,吾将仕矣。“(论语·阳货)
虞不腊矣。(左传僖公五年)在多数情况下,这是一个偏正复句,偏句表示一个假设,正句表示在这个条件下的后果。例如:
君能补过,衮不废矣。(左传宣公二年)
使梁睹秦称帝之害,则必助赵矣。(战国策·赵策)
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无论表示已经如此或行将如此,“矣“字总是报道一种新情况。
表示可能性的句子虽然也属於叙述句,但是并不表示一种过程。在这类句子里,“矣“字仍然报道一种新情况。例如:
公闻其期,曰:“可矣!“(左传·隐公元年)
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注意“可也“和“可矣“的分别:“可也“是简单的判断,“可矣“则包含“以前未可而现在可以“的意思。)
吾惛,不能进於是矣。(孟子·梁惠王下)
以形容词为谓语的描写句同样可以用“矣“字,因为描写句同样可以报道新情况。例如:
国危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今老矣。(左传僖公三十年)
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左传宣公二年)有时候,描写句的谓语部分被提到前面去,后面再用“也“字煞句(也有不用“也“字的),这样就增加了夸张的语气。但是“矣“字本身并不表示夸张语气。例如:
嘻!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战国策·赵策)
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论语·述而)
祈使句用“矣“字,这是祈使者希望对方实现某种行为或完成某种事情。例如:
先生休矣!(战国策·齐策)
君姑高枕为乐矣!(战国策·齐策)
总起来说,“矣“字的语法意义跟现代汉语语气词“了“(啦)字的语法意义相当;绝大多数的“矣“字都可以译成现代的“了“字。
“矣“字又可以用於疑问句,在这种情况下,“矣“字仍保持着原来的语法意义,不过由於句子里有疑问代词或疑问副词,所以“矣“字似乎也帮助表示疑问语气罢了。例如:
年几何矣?(战国策·赵策)
事将奈何矣?(战国策·赵策)
何如斯可谓之士矣?(论语·子路)
德何如则可以王矣?(孟子·梁惠王上)
(二)“焉“字
“焉“字是一个指示代词兼语气词。我们说它是指示代词,因为它常常指代某一范围或方面;我们说它是语气词,因为它经常用於叙述句的句尾来表示停顿,就一般情况说,它的后面不再加别的语气词。
“焉“字所指代的范围或方面,常与处所或人物有关。例如:
制,岩邑也,虢叔死焉。(左传隐公元年)
(虢叔死在那里。)
余收尔骨焉。(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我在那里收你的尸骨。)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孟子·梁惠王下)
(砍柴的,打猎的,都到那里去。)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
(必有我师在此三人之中。)
见贤思齐焉。(论语·里仁)
(见贤则思齐於贤,即思与之齐。)
非曰能之,愿学焉。(论语·先进)
(愿在这方面学习。)
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论语·宪问)
(我於此三者都无能。)
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庄子·养生主)
(於此得养生之道。)
这种用法的“焉“字,如果前面是形容词,就指代比较的对象。例如:
晋国,天下莫强焉。(孟子·梁惠王上)
(晋国,天下没有哪个国家比它强大。)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宣公二年)
(没有哪一种善事比这个更大。)
我们应该注意“之“和“焉“的区别:在和动词结合时,“之“字用在及物动词的后面,“焉“字用在不及物动词的后面。试看上文所举的例子:“非曰能之,愿学焉“,这里的“能“字在古代是及物动词,“学“字用作不及物动词。同一动词,加“之“或加“焉“,词义不同:“死焉“的“死“是不及物动词,是一般的意义,如“虢叔死焉“;“死之“的“死“是及物动词,表示殉难,如《左传宣公二年》“提弥明死之“。
“焉“字虽然是一个代词,但由於它的位置经常是在句尾,所以它逐渐取得了语气词的性质。有时候,它和“於“字介宾词组同时出现,它的代词性就冲淡了,而它的语气词性质就更为突出了。例如:
寡人之於国也,尽心焉耳矣。(孟子·梁惠王上)
(“焉“和“於国“同时出现。)
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
(“焉“和“於我心“同时出现。)有时候,“焉“字虽然没有和“於“字介宾词组同时出现,但也完全失去了代词性,只能算是纯粹的语气词,带有指点引人注意的语气。例如:
击之,必大捷焉。(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论语·先进)
君以为易,其难也将至矣;君以为难,其易也将至焉。(国语·晋语)
子曰:“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论语·卫灵公)最后两个例子最富有启发性,这两个例子都是平行的句法,第三个例子上文用“矣“下文用“焉“,第四个例子上文用“焉“下文用“也“,试加比较,可以看出“焉“字所表示的语气来。这种用法的“焉“字有点像现代汉语的“啊“字,但不是每一句的“焉“字都能用“啊“来对译。以上只算“焉“字的活用法,“焉“字的正常用法仍然应该是指示代词兼语气词。
正如“矣“字一样,“焉“字也可以用於疑问句,在这种情况下,“焉“字仍然保持着原来的语法意义,不过由於句子里有疑问代词或疑问副词,所以“焉“字似乎也帮助表示疑问语气罢了。例如:
君何患焉?(左传隐公元年)
既富矣,又何加焉?(论语·子路)
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孟子·梁惠王上)
此外,古书上还有些“焉“字用於句中,似乎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例如:
命舟牧覆舟,五覆五反,乃告舟备具於天子,天子焉始乘舟。(吕氏春秋·季春纪)
公输子自鲁南游楚,焉始为舟战之器。(墨子·鲁问)
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墨子·兼爱上)这种“焉“字又可以写作“安“或“案“,《荀子》书中比较常见。例如:
故先王圣人安为之立中制节。(荀子·礼论)
是案曰是,非案曰非。(荀子·臣道)有人把这种“焉“字解释为“於是““乃““则“,认为是连词。其实这种用法的“焉“字和指示代词的“焉“字仍然相通。如果说,指示代词的“焉“字用於句尾有可能逐渐取得语气词的性质,那么当它用於句中从而逐渐取得某种关联词的性质并不是不可能的。但是“焉“字的这种用法似乎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所以一般古书上并不常见。
[book_title]古汉语通论(九) 否定句,否定词
表示否定的句子叫做否定句。否定句中必须有否定词。否定词可以是副词,如“不““弗““毋““勿““未““否““非“;可以是动词,如“无“;也可以是代词如“莫“(“莫“字是一个否定性的无定代词,汉代以前很少当“勿“字讲,见下文)。例如:
朽木不可雕也。(论语·公冶长)
公弗许。(左传隐公元年)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论语·卫灵公)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左传隐公元年)
王斗曰:“否。……“(战国策·齐策)
是非君子之言也。(礼记·檀弓上)
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
自经於沟渎而莫之知也。(论语·宪问)
在上古汉语里,用“不““毋““未““莫“四个否定词的否定句有一个特点:宾语如果是一个代词,一般总是放在动词的前面。例如:
居则曰:“不吾知也。“(论语·先进)
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论语·先进)
我无尔诈,尔无我虞[1]“无“同“毋“,下文就要谈到。①。(左传宣公十五年)
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礼记·礼运)
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左传宣公二年)在第一个例子里,“吾“是“知“的宾语,放在“知“的前面,现代汉语却只能说“不知道我“(不了解我)。第二个例句“毋吾以也“中的“吾“是动词“以“的宾语,放在“以“的前面;但按现代汉语的结构,“吾“必须放在“以“的后面。其馀由此类推。有人把上面所举的这类句子叫做倒装句,那是不对的。在上古汉语里,这是最正常的结构,而不是“倒装“。这个规律在用否定词“未““莫“的句子里最为严格,很少例外。直到后代,由於仿古的关系,古文家仍然运用这一类结构。
至於用“弗““勿““非““无“四个否定词的否定句,就不能运用这种结构了,这是因为“弗““勿“所限制的动词一般不带宾语(见下文),“非“字是否定整个谓语的,而“无“字本身就是动词。
从宾语来看,如果宾语不是代词,即使是否定句也不能用这种结构。“君““子“一类的字不是真正的代词,也不能用这种结构。例如:
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论语·雍也)
虽不得鱼,无后灾。(孟子·梁惠王上)
未绝鼓音。(左传成公二年)
若不许君,将焉用之?(左传昭公四年)
吾不能早用子。(左传僖公三十年)
现在我们把古代汉语中常用的九个否定词“不““弗““毋““勿““未““否““非““无““莫“分别加以叙述。
(1)“不““弗“
“不“和“弗“在词汇意义上是相同的,它们都是表示一般的否定,但是,它们的语法意义有细微的区别。区别在於:“不“字后面的动词既可以是及物动词又可以是不及物动词;既可以带宾语,又可以不带宾语。例如:
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
老妇不闻也。(战国策·赵策)
不问马。(论语·乡党)“弗“字后面的动词一般是及物动词,而且动词后面往往不带宾语。例如: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左传隐公元年)
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战国策·赵策)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孟子·告子上)
亟请於武公,公弗许。(左传隐公元年)
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礼记·学记)“弗“字后面的动词带宾语的,非常少见,如“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孟子·告子上)。
“不“和“弗“都不能否定名词。用在“不“字后面的名词用如形容词或动词;用在“弗“字后面的名词用如及物动词。例如:
晋灵公不君。(左传宣公二年)
臣实不才,又谁敢怨?(左传成公三年)
君子不器。(论语·为政)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左传庄公十年)
(2)“毋““勿“
“毋“和“勿“在词汇意义上是相同的,它们通常用於祈使句,表示禁止或劝阻,等於现代汉语的“不要“或“别“。例如:
大毋侵小。(左传襄公十九年)
毋妄言,族矣!(史记·项羽本纪)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论语·卫灵公)
左右皆曰可杀,勿听。(孟子·梁惠王下)古书上“毋“字常常写作“无“字。例如:
无使滋蔓。(左传隐公元年)
无生民心。(左传隐公元年)
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左传隐公元年)
无令舆师陷入君地。(左传成公二年)
无欲速,无见小利。(论语·子路)
在语法意义上,“毋“和“不“相当,“勿“和“弗“相当。“毋“字后面的动词一般带宾语,“勿“字后面的动词一般不带宾语。但是,正如“不“和“弗“的区别不严格一样,“毋“和“勿“的区别也不严格。孟子:“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动词后面却是带宾语的。
正如“不““弗“后面的名词用如动词,“毋““勿“后面的名词也用如动词。下面是“毋“字后面的名词用如动词的例子:
毋友不如己者。(论语·学而)
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孟子·梁惠王上)
有时候,“勿“字并非用於祈使句,而是用於陈述句。这样,它就不再表示禁止;它的意义和“不“字差不多。例如:
齐侯欲勿许。(左传襄公三年)
鲁人欲勿殇童汪踦。(礼记·檀弓下)
(3)“未“
“未“字表示事情还没有实现,等於现代汉语动词前的“没有“。例如: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左传隐公元年)
宣子未出山而复。(左传宣公二年)
未闻好学者也。(论语·雍也)
见牛未见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未尝“是一个凝固形式(不是“未尝君之羹“的“未尝“),它表示“不曾“或“没有……过“的意思。“未“和“未尝“的区别是:“未“着重在和将来实现的可能性对比(孟子·滕文公下:“什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或和已经实现的事情对比(论语·先进:“由也,升堂矣,未入於室也“)。而“未尝“则是简单地否定过去。例如:
孟尝君笑曰:“客果有能也,吾负之,未尝见也。“(战国策·齐策)
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庄子·养生主)
子食於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论语·述而)
有时候,“未“字并非用来表示事情还没有实现,它只表示一种委婉的否定。在这种情况下,它和“不“字的意义差不多。例如:
今君有一窟,未得高枕而卧也。(战国策·齐策)
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战国策·楚策)
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孟子·滕文公下)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左传庄公十年)
(4)“否“
“否“字和作为应答之词的“然“字是对立的。常用於单词句,等於现代汉语的“不“或“不是的“。例如:
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曰:“然。““许子必织布而后衣乎?“曰:“否。许子衣褐。“(孟子·滕文公上)
宣王说,曰:“寡人愚陋,守齐国唯恐夫擅之,焉能有四焉?“王斗曰:“否。……“(战国策·齐策)
“否“字又用在肯定否定迭用的句子里,它表示否定的一面。例如:
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左传宣公二年)
(5)“非“
“非“字用於判断句里,否定谓语和主语的关系。例如:
是非君子之言也。(礼记·檀弓上)
管仲非仁者与?(论语·宪问)
是何异於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孟子·梁惠王上)这种“非“字虽可译成现代的“不是“,但它的语法意义和“不是“完全不同:“不是“是系词“是“字前面加否定词“不“字;“非“字在上古汉语里不是系词,它是一个简单的否定副词,它所否定的是整个谓语。这一点,我们在古汉语通论(七)里已经讨论过了。
“非“字又用来否定行为或性质,表示对某一事实的否认。在这种情况下,它往往具有撇开的作用。例如:
非不说子之道,力不足也。(论语·雍也)
非曰能之,愿学焉。(论语·先进)
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孟子·梁惠王上)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孟子·公孙丑下)
有时候,它不是撇开,而是用於假设。在这种情况下,“非“字等於说“若非“或“若无“。例如:
吾非至於子之门则殆矣。(庄子·秋水)
民非水火不生活。(孟子·尽心上)
五十非帛不暖,七十非肉不饱。(孟子·尽心上)
古书上“非“字又写作“匪“。例如: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诗经·邶风·柏舟)
匪来贸丝,来即我谋。(诗经·卫风·氓)
(6)“无“
“无“是“有“的反面,它所否定的是名词或名词性词组。这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是“无“字的宾语。例如:
人谁无过?(左传宣公二年)
无怨无德,不知所报。(左传成公三年)
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战国策·赵策)
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论语·卫灵公)
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无“字在某些古书上又写作“无“。《周易》一律写作“无“,《庄子》大多数地方写作“无“。例如:
不出户庭,无咎。(周易·节)
(“咎“,灾祸。)
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庄子·徐无鬼)
有的古书上又写作“毋“。例如:
然使十人树之,一人拔之,则毋生杨矣。(韩非子·说林上)
众口所移,毋翼而飞。(战国策·秦策)
“无“又可以说成“无有“,意义差不多。例如:
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将为戮乎?(左传成公二年)
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左传成公三年)
虽无有质,谁能间之?(左传隐公三年)
(“质“,人质。“间“jiàn,离间。)
左师公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赵之为赵,赵王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曰:“无有。“(战国策·赵策)
偶然又说“不有“,或者用在否定词的后面表示双重否定;或者用在无主语的分句里。例如:
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左传宣公二年)
不有祝鮀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乎免於今之世矣。(论语·雍也)
(“祝“,宗庙之官。“鮀“tuó,人名,卫国的大夫,有口才。“朝“,人名,宋国的公子,有美色。)
“不“和“无“在语法上的分工是:“不“字是副词,它所否定的是形容词和动词;“无“字是动词,它所否定的是名词。前面已经说过,“不“字后面的名词用如动词或形容词,“无“字后面的动词或形容词则用如名词。例如:
贫而无谄,富而无骄。(论语·学而)
(朱熹注:“常人溺於贫富之中,而不知所以自守,故必有二者之病。“可见无谄无骄不等於不谄不骄。)
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
(朱熹注:“均则不患於贫而和,和则不患於寡而安,安则不相疑忌,而无倾覆之患。“可见无贫无寡无倾不等於不贫不寡不倾。)
孟尝君曰:“客何好?“曰:“客无好也。“曰:“客何能?“曰:“客无能也。“(战国策·齐策)
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孟子·梁惠王上)
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同上)
“无“字又用於祈使句,表示禁止或不同意,意义和“毋“字完全相同。见上文。
(7)“莫“
“莫“字是一个否定性的无定代词,现代汉语里没有和它相当的代词。如果要把它的意义译成现代汉语,可以译为“没有谁““没有哪一种东西(事情)“等等。“莫“字前面可以出现它所代替的名词,也可以不出现它所代替的名词。例如:
群臣莫对。(战国策·楚策)
(群臣没有谁回答。)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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