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史学方法导论 [book_author]傅斯年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学术,完结 [book_length]103550 [book_dec]《史学方法导论》系作者(傅斯年)30年代初在北京大学任教时的讲义稿。原书七讲,现仅存第四讲,原“拟目”保留供读者参考。编者还从《傅斯年全集》中选录了十篇与其史学理论相关的文章。内容包括中国历史分期之研究、致蔡元培:论哲学门隶属文科之流弊、评丁文江的《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与顾颉刚论古史书、评《秦汉统一之由来和战国人对于世界的想像》等。 [book_img]Z_12171.jpg [book_title]拟 目 第一讲 论史学非求结论之学问 论史学在“叙述科学”中之位置 论历史的知识与艺术的手段 第二讲 中国及欧洲历代史学观念演变之纲领 第三讲 统计方法与史学 第四讲 史料论略 第五讲 古代史与近代史 第六讲 史学的逻辑 第七讲 所谓“史观” 联经版《傅斯年全集》原编者按:此为傅先生任教北京大学时之讲义稿。原书凡七讲,今仅存第四讲,姑以付印。他日访得所缺各篇时,当再补入。 [book_title]史料论略 我们在上章讨论中国及欧洲历史学观念演进的时候,已经归纳到下列的几个结论: 一、史的观念之进步,在于由主观的哲学及伦理价值论变做客观的史料学。 二、著史的事业之进步,在于由人文的手段,变做如生物学地质学等一般的事业。 三、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 假如有人问我们整理史料的方法,我们要回答说:第一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二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三还是比较不同的史料。假如一件事只有一个记载,而这个记载和天地间一切其他记载(此处所谓记载,不专指文字,犹史料之不以文字为限)不相干,则对这件事只好姑信姑疑,我们没有法子去对他做任何史学的工夫。假如天地间事都是这样,则没有一切科学了,史学也是其一。不过天地间事并不如此。物理化学的事件重复无数,故可以试验,地质生物的记载每有相互的关系,故有归纳的结论。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近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 在中国详述比较史料的最早一部书,是《通鉴考异》。这是司马君实领导着刘攽、刘恕、范祖禹诸人做的。这里边可以看出史学方法的成熟和整理史料的标准。在西洋则这方法的成熟后了好几百年,到十七八世纪,这方法才算有自觉的完成了。 史学便是史料学:这话是我们讲这一课的中央题目。史料学便是比较方法之应用:这话是我们讨论这一篇的主旨。但史料是不同的,有来源的不同,有先后的不同,有价值的不同,有一切花样的不同。比较方法之使用,每每是“因时制宜”的。处理每一历史的事件,每每取用一种特别的手段,这手段在宗旨上诚然不过是比较,在迎合事体上却是甲不能转到乙,乙不能转到丙,丙不能转到丁……徒然高揭“史学的方法是以科学的比较为手段,去处理不同的记载”一个口号,仍不过是“托诸空言”;何如“见诸实事之深切著明”呢?所以我们把这一篇讨论分做几节,为每节举一个或若干个的实例,以见整理史料在实施上的意义。 [book_title]第一章 史料之相对的价值 第一节 直接史料对间接史料 史料在一种意义上大致可以分做两类:一、直接的史料;二、间接的史料。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间接的史料。《周书》是间接的材料,毛公鼎则是直接的;《世本》是间接的材料(今已佚),卜辞则是直接的;《明史》是间接的材料,明档案则是直接的。以此类推。有些间接的材料和直接的差不多,例如《史记》所记秦刻石;有些便和直接的材料成极端的相反,例如《左传》、《国语》中所载的那些语来语去。自然,直接的材料是比较最可信的,间接材料因转手的缘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但有时某一种直接的材料也许是孤立的,是例外的,而有时间接的材料反是前人精密归纳直接材料而得的:这个都不能一概论断,要随时随地的分别着看。 直接史料的出处大致有二:一、地下,二、古公廨、古庙宇,及世家之所藏。不是一切东西都可在地下保存的,而文字所凭的材料,在后来的,几乎全不能在地下保存,如纸如帛。在早年的幸而所凭借者是骨,是金,是石,是陶,是泥;其是竹木的,只听见说在干燥的西域保存着,在中国北方的天气,已经很不适于保存这些东西于地下。至于世家,中国因为久不是封建的国家,所以是很少的,公廨庙宇是历经兵火匪劫的。所以敦煌的巨藏有一不有二,汲冢的故事一见不再见。竹书一类的东西,我也曾对之“寤寐思服”,梦想洛阳周冢,临淄齐冢,安知不如魏安僖王冢?不过洛阳陵墓已为官匪合作所盗尽,临淄滨海,气候较湿,这些梦想未必能实现于百一罢?直接材料的来源有些限制,所以每有偏重的现象。如《殷卜辞》所纪,“在祀与戎”,而无政事。周金文偏记光宠,少记事迹。敦煌卷子少有全书。(其实敦煌卷子只可说是早年的间接材料,不得谓为直接材料。)明清内阁大库档案,都是些“断烂朝报”。若是我们不先对于间接材料有一番细工夫,这些直接材料之意义和位置,是不知道的;不知道则无从使用。所以玩古董的那么多,发明古史的何以那么少呢?写钟鼎的那么多,能借殷周文字以补证经传的何以只有许瀚、吴大澂、孙诒让、王国维几个人呢?何以翁方纲、罗振玉一般人都不能呢?(《殷虚书契考释》一书,原是王国维作的,不是罗振玉的。)珍藏唐写本的那么多,能知各种写本的互相位置者何以那么少呢?直接材料每每残缺,每每偏于小事,不靠较为普通、略具系统的间接材料先作说明,何从了解这一件直接材料?所以持区区的金文,而不熟读经传的人,只能去做刻图章的匠人;明知《说文》有无穷的毛病,无限的错误,然而丢了他,金文更讲不通。 以上说直接材料的了解,靠间接材料做个预备,做个轮廓,做个界落。然而直接材料虽然不比间接材料全得多,却比间接材料正确得多。一件事经过三个人的口传便成谣言,我们现在看报纸的记载,竟那么靠不住。则时经百千年,辗转经若干人手的记载,假定中间人并无成见,并无恶意,已可使这材料全变一翻面目;何况人人免不了他自己时代的精神:即免不了他不自觉而实在深远的改动。一旦得到一个可信的材料,自然应该拿他去校正间接史料。间接史料的错误,靠他更正;间接史料的不足,靠他弥补;间接史料的错乱,靠他整齐;间接史料因经中间人手而成之灰沉沉样,靠他改给一个活泼泼的生气象。我们要能得到前人所得不到的史料,然后可以超越前人;我们要能使用新得材料于遗传材料上,然后可以超越同见这材料的同时人。那么以下两条路是不好走的: 一、只去玩弄直接材料,而不能把他应用到流传的材料中。例如玩古董的,刻图章的。 二、对新发现之直接材料深固闭拒的,例如根据秦人小篆,兼以汉儒所新造字,而高谈文始,同时说殷墟文字是刘铁云假造的章太炎。 标举三例,以见直接间接史料之互相为用。 例一 王国维君《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 王静安君所作《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两篇(《观堂集林》卷九),实在是近年汉学中最大的贡献之一。原文太长,现在只节录前篇的“王亥”、“王恒”、“上甲”三节,下篇的“商先王世数”一节,以见其方法。其实这个著作是不能割裂的,读者仍当取原书全看。 王君拿直接的史料,用细密的综合,得了下列的几个大结果。一、证明《史记》袭《世本》说之不虚构;二、改正了《史记》中所有由于传写而生的小错误;三、于间接材料之矛盾中(《汉书》与《史记》),取决了是非。这是史学上再重要不过的事。至于附带的发现也多。假如王君不熟习经传,这些材料是不能用的;假如熟习经传者不用这些材料,经传中关涉此事一切语句之意义及是非是不能取决的。那么,王君这个工作,正可为我们上节所数陈的主旨作一个再好不过的实例。 王 亥 卜辞多记祭王亥事,《殷虚书契前编》有二事,曰“贞于王亥”(卷一第四十九叶),曰“贞之于王亥,牛,辛亥用”(卷四第八叶),《后编》中又有七事,曰“贞于王亥求年”(卷上第一叶),曰“乙巳卜□贞之于王亥十”(下阙。同上,第十二叶),曰“贞于王亥”(同上第十九叶),曰“于王亥”(同上第二十三叶),曰“癸卯□贞□□高祖王亥□□□”(同上第二十一叶),曰“甲辰卜□贞,来辛亥于王亥,卅牛,十二月”(同上第二十三叶),曰“贞登王亥羊”(同上第二十六叶),曰“贞之于王亥□三百牛”(同上第二十八叶)。《龟甲兽骨文字》有一事曰“贞于王亥,五牛”(卷一第九叶)。观其祭日用辛亥,其牲用五牛,三十牛,四十牛,乃至三百牛,乃祭礼之最隆者,必为商之先王先公无疑。案:《史记·殷本纪》及《三代世表》商先祖中无王亥,惟云:“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索隐》“振,《系本》作核”,《汉书·古今人表》作垓。然则《史记》之振当为核,或为垓字之讹也。《大荒东经》曰:“有璃民国,句姓而食,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郭璞注引《竹书》曰:“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克之,遂杀其君绵臣也(此《竹书纪年》真本,郭氏隐括之如此)。”今本《竹书纪年》:“帝泄十二年,殷侯子亥宾于有易,有易杀而放之。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师伐有易,杀其君绵臣。”是《山海经》之王亥。古本《纪年》作殷王子亥,今本作殷侯子亥。又前于上甲微者一世,则为殷之先祖冥之子、微之父,无疑。卜辞作王亥,正与《山海经》同。又祭王亥皆以亥日,则亥乃其正字,《世本》作核,《古今人表》作垓,皆其通假字;《史记》作振,则因与核或垓二字形近而讹。夫《山海经》一书,其文不雅驯,其中人物,世亦以子虚乌有视之,《纪年》一书,亦非可尽信者。而王亥之名竟于卜辞见之,其事虽未必尽然,而其人则确非虚构。可知古代传说存于周秦之间者,非绝无根据也。 王亥之名及其事迹,非徒见于《山海经》、《竹书》,周秦间人著书多能道之。《吕览·勿躬篇》:“王作服牛。”案,篆文作,与亥字相似,王亦王亥之讹。《世本·作篇》“胲作服牛”,(《初学记》卷二十九引,又《御览》八百九十九引《世本》,“作服牛”,亦胲之讹。《路史》注引《世本》“胲为黄帝马医,常医龙”。疑引宋衷注。《御览》引宋注曰“胲,黄帝臣也,能驾牛”,又云“少昊时人,始驾牛”。皆汉人说,不足据。实则《作篇》之胲,即《帝系篇》之核也。)其证也。服牛者,即《大荒东经》之仆牛,古服、仆同音。《楚辞·天问》:“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又曰:“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该即胲,有扈即有易(说见下),朴牛亦即服牛。是《山海经》、《天问》、《吕览》、《世本》皆以王亥为始作服牛之人。盖夏初奚仲作车,或尚以人挽之,至相土作乘马,王亥作服牛,而车之用益广。《管子·轻重戊》云:“殷人之王,立帛牢服牛马以为民利,而天下化之。”盖古之有天下者,其先皆有大功德于天下。禹抑鸿水,稷降嘉种,爰启夏周。商之相土、王亥,盖亦其俦。然则王亥祀典之隆,亦以其为制作之圣人,非徒以其为先祖,周秦间王亥之传说,胥由是起也。 卜辞言王亥者九,其二有祭日,皆以辛亥,与祭大乙用乙日、祭大甲用甲日同例,是王亥确为殷人以辰为名之始,犹上甲微之为以日为名之始也。然观殷人之名,即不用日辰者,亦取于时为多,自契以下,若昭明,若昌若,若冥,皆含朝莫明晦之意,而王恒之名亦取象于月弦。是以时为名或号者,乃殷俗也。夏后氏之以日为名者,有孔甲,有履癸,要在王亥及上甲之后矣。 王 恒 卜辞人名,于王亥外又有王。其文曰“贞之于王”(《铁云藏龟》第一百九十九叶及《书契后编》卷上第九叶)。又曰“贞之于王”(《后编》卷下第七叶)。又作“王”,曰“贞王□”(下阙,《前编》卷七第十一叶)。案,即恒字。《说文解字》二部:“,常也,从心,从舟在二之间,上下心以舟施恒也。,古文,从月,《诗》曰:‘如月之恒。’”案,许君既云古文从月,复引《诗》以释从月之意,而今本古文乃作,从二从古文外,盖传写之讹,字当作。又《说文》木部:“,竟也,从木,声。,古文。”案,古从月之字,后或变而从舟,殷虚卜辞,朝莫之朝作(《后编》卷下第三叶),从日月在间,与莫字从日在间同意,而篆文作,不从月而从舟。以此例之,本当作。曶鼎有字,从心从,与篆文之从者同,即之初字,可知、一字。卜辞字从二从(卜辞月字或作或作),其为、二字或恒字之省无疑。其作者,《诗·小雅》“如月之恒”。毛传“恒,弦也”。弦本弓上物,故字又从弓。然则、二字确为恒字。王恒之为殷先祖,惟见于《楚辞·天问》。《天问》自“简狄在台喾何宜”以下二十韵,皆述商事(前夏事后周事)。其问王亥以下数世事曰:“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干协时舞,何以怀之?平胁曼肤,何以肥之?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何往营班禄,不但还来?昏微遵迹,有狄不宁,何繁鸟萃棘,负子肆情?眩弟并淫,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后嗣而逢长?”此十二韵以《大荒东经》及郭注所引《竹书》参证之,实纪王亥、王恒及上甲微三世之事,而《山海经》、《竹书》之“有易”,《天问》作“有扈”,乃字之误。盖后人多见有扈,少见有易,又同是夏时事,故改易为扈。下文又云:“昏微遵迹,有狄不宁。”昏微即上甲微,有狄亦即有易也。古狄、易二字同音,故互相通假。《说文解字》辵部,逖之古文作逷。《书·牧誓》“逖矣西土之人”,《尔雅》郭注引作“逷矣西土之人”。《书·多士》“离逷尔土”,《诗·大雅》“用逷蛮方”,《鲁颂》“狄彼东周”。《毕狄钟》“毕狄不龚”,此逖、逷、狄三字,异文同义。《史记·殷本纪》之简狄,《索隐》曰“旧本作易”,《汉书·古今人表》作简逷。《白虎通·礼乐篇》“狄者,易也”,是古狄、易二字通,有狄即有易。上甲遵迹而有易不宁,是王亥弊于有易,非弊于有扈,故曰扈当为易字之误也。狄、易二字不知孰正孰借,其国当在大河之北,或在易水左右(孙氏之说)。盖商之先,自冥治河,王亥迁殷(今本《竹书纪年》,帝芒三十三年,商侯迁于殷,其时商侯即王亥也。《山海经》注所引真本《竹书》,亦称王亥为殷王子亥。称殷,不称商,则今本《纪年》此条,古本想亦有之。殷在河北,非亳殷,见余撰《三代地理小记》),已由商丘越大河而北,故游牧于有易高爽之地,服牛之利,即发见于此。有易之人乃杀王亥,取服牛,所谓“胡终弊于有扈,牧夫牛羊”者也。其云“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者,似记王亥被杀之事。其云“恒秉季德,焉得夫朴牛”者,恒盖该弟,与该同秉季德,复得该所失服牛也。所云“昏微遵迹,有狄不宁”者,谓上甲微能率循其先人之迹,有易与之有杀父之雠,故为之不宁也。“繁鸟萃棘”以下,当亦记上甲事,书阙有间,不敢妄为之说,然非如王逸《章句》所说解居父及象事,固自显然。要之,《天问》所说,当与《山海经》及《竹书纪年》同出一源,而《天问》就壁画发问,所记尤详,恒之一人,并为诸书所未载。卜辞之王恒与王亥,同以王称,其时代自当相接。而《天问》之该与恒,适与之相当,前后所陈,又皆商家故事,则中间十二韵自系述王亥、王恒、上甲微三世之事。然则王亥与上甲微之间,又当有王恒一世。以《世本》、《史记》所未载,《山经》、《竹书》所不详,而今于卜辞得之。《天问》之辞,千古不能通其说者,而今由卜辞通之,此治史学与文学者所当同声称快者也。 上 甲 《鲁语》“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是商人祭上甲微,而卜辞不见上甲。郭璞《大荒东经》注引《竹书》作“主甲微”,而卜辞亦不见主甲。余由卜辞有、、三人名,其乙、丙、丁三字皆在匚或中,而悟卜辞中凡数十见之(或作),即上甲也。卜辞中凡田狩之田字,其□中横直二笔皆与其四旁相接,而人名之,则其中横直二笔或其直笔必与四旁不接,与田字区别较然中十字,即古甲字(卜辞与古金文皆同)。甲在□中,与、、之乙、丙、丁三字在匚或中同意。亦有□中横直二笔与四旁接而与田狩字无别者,则上加一作以别之。上加一者,古六书中指事之法,一在上,与二字(古文上字)之一在一上同意,去上甲之义尤近。细观卜辞中记或者数十条,亦惟上甲微始足当之。卜辞中云“自(或作)至于多后衣”者五(《书契前编》卷二第二十五页三见,又卷三第二十七页,《后编》卷上第二十页各一见),其断片云“自至于多后”者三(《前编》卷二第二十五页两见,又卷三第二十八页一见),云“自至于武乙衣”者一(《后编》卷上第二十页)。衣者,古殷祭之名。又卜辞曰“丁卯贞,来乙亥告自”(《后编》卷上第二十八页);又曰“乙亥卜宾贞,□大御自”(同上,卷下第六页);又曰“(上阙)贞,翌甲□自”(同上,第三十四页)。凡祭告皆曰“自”,是实居先公先王之首也。又曰“辛巳卜大贞之自元示三牛,二示一牛,十三月(《前编》卷三第二十二页)”;又云“乙未贞,其求自十又三示牛,小示羊”(《后编》卷上第二十八页),是为元示及十有三示之首。殷之先公称示,主壬、主癸,卜辞称示壬、示癸,则又居先公之首也。商之先人王亥始以辰名,上甲以降皆以日名,是商人数先公当自上甲始,且之为上甲,又有可征证者。殷之祭先,率以其所名之日祭之,祭名甲者用甲日,祭名乙者用乙日,此卜辞之通例也。今卜辞中凡专祭者皆用甲日,如曰“在三月甲子□祭”(《前编》卷四第十八页),又曰“在十月又一(即十有一月)甲申□祭”(《后编》卷下第二十页),又曰“癸卯卜翌甲辰之牛吉”(同上,第二十七页),又曰“甲辰卜贞,来甲寅又伐羊五卯牛一”(同上,第二十一页)。此四事,祭有日者,皆用甲日。又云“在正月□□(此二字阙)祭大甲”(同上第二十一页),此条虽无祭日,然与大甲同日祭,则亦用甲日矣。即与诸先王先公合祭时,其有日可考者,亦用甲日。如曰“贞,翌甲□自”(同上),又曰“癸巳卜贞,肜日自至于多后衣,亡它,自□在四月,惟王二祀”(《前编》卷三第二十七页),又曰“癸卯王卜贞,翌日自至多后衣,亡它,在□在九月,惟王五祀”(《后编》卷上第二十页)。此二条以癸巳及癸卯卜,则其所云之肜日、翌日,皆甲日也。是故之名甲,可以祭日用甲证之。字为十(古甲字)在□中,可以、、三名乙、丙、丁在匚中证之,而此甲之即上甲,又可以其居先公先王之首证之。此说虽若穿凿,然恐殷人复起,亦无易之矣。《鲁语》称商人“报上甲微”,《孔丛子》引《逸书》“惟高宗报上甲微”(此魏晋间伪书之未采入梅本者,今本《竹书纪年》武丁十二年报祀上甲微,即本诸此)。报者盖非常祭。今卜辞于上甲,有合祭,有专祭,皆常祭也。又商人于先公皆祭,非独上甲,可知周人言殷礼已多失实,此孔子所以有文献不足之叹欤! 商先王世数 《史记·殷本纪》、《三代世表》及《汉书·古今人表》所记殷君数同,而于世数则互相违异。据《殷本纪》,则商三十一帝(除大丁为三十帝),共十七世。《三代世表》以小甲、雍己、大戊为大庚弟(《殷本纪》大庚子),则为十六世。《古今人表》以中丁、外壬、河亶甲为大戊弟(《殷本纪》大戊子),祖乙为河亶甲弟(《殷本纪》河亶甲子),小辛为盘庚子(《殷本纪》盘庚弟),则增一世,灭二世,亦为十六世。今由卜辞证之,则以《殷本纪》所记为近。案,殷人祭祀中,有特祭其所自出之先王,而非所自出之先王不与者。前考所举“求祖乙(小乙)、祖丁(武丁)、祖甲、康祖丁(庚丁)、武乙衣”,其一例也。今检卜辞中又有一断片,其文曰“(上阙)大甲、大庚(中阙)、丁、祖乙、祖(中阙)一、羊一,南”(下阙,共三行,左读,见《后编》卷上第五页),此片虽残阙,然于大甲、大庚之间不数沃丁,中丁(中字直笔尚存)、祖乙之间不数外壬、河亶甲,而一世之中仅举一帝,盖亦与前所举者同例。又其上下所阙,得以意补之如左。 由此观之,则此片当为盘庚、小辛、小乙三帝时之物,自大丁至祖丁皆其所自出之先王,以《殷本纪》世数次之,并以行款求之,其文当如是也。惟据《殷本纪》,则祖乙乃河亶甲子,而非中丁子,今此片中有中丁而无河亶甲,则祖乙自当为中丁子,《史记》盖误也。且据此则大甲之后有大庚,则大戊自当为大庚子,其兄小甲、雍己亦然,知《三代世表》以小甲、雍己、大戊为大庚弟者,非矣。大戊之后有中丁,中丁之后有祖乙,则中丁、外壬、河亶甲自当为大戊子,祖乙自当为中丁子,知《人表》以中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皆为大戊弟者非矣。卜辞又云“父甲一牡、父庚一牡、父辛一牡”(《后编》卷上第二十五页),甲为阳甲,庚则盘庚,辛则小辛,皆武丁之诸父,故曰父甲、父庚、父辛,则《人表》以小辛为盘庚子者非矣。凡此诸证,皆与《殷本纪》合,而与《世表》、《人表》不合。是故殷自小乙以上之世数,可由此二片证之,小乙以下之世数,可由祖乙、祖丁、祖甲、康祖丁、武乙一条证之。考古者得此,可以无遗憾矣。 附殷世数异同表 例二 陈寅恪君《吐蕃彝泰赞普名号年代考》 例一所举虽系史学上之绝大问题,然或有人嫌其多半仍是文字学的问题,不是纯粹史学的问题(其实史学语学是全不能分者)。现在更举一个纯粹史学的考定。我的朋友陈寅恪先生,在汉学上的素养不下钱晓徵,更能通习西方古今语言若干种,尤精梵藏经典。近著《吐蕃彝泰赞普名号年代考》一文,以长庆唐蕃会盟碑为根据,“千年旧史之误书,异国译音之讹读,皆赖以订”。此种异国古文之史料至不多,而能使用此项史料者更属至少,苟其有之,诚学术中之快事也。文不长,兹全录之如下: 《吐蕃彝泰赞普名号年代考》(《蒙古源流》研究之一)(《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一分) 小彻辰萨囊台吉著《蒙古源流》,其所纪土伯特事,盖本之西藏旧史。然取新、旧《唐书·吐蕃传》校其书,则赞普之名号,往往不同,而年代之后先,相差尤甚。夫中国史书述吐蕃事,固出于唐室当时故籍,西藏志乘,虽间杂以宗教神话,但历代赞普之名号世系,亦必有相传之旧说,决不尽为臆造。今唐蕃两地载籍互相差异,非得书册以外之实物以资考证,则无以判别二者之是非,兼解释其差异之所由来也。 《蒙古源流》卷二云“穆迪子藏(坊刊本作减,误)玛、达尔玛、持(坊刊本作特,误)松垒、罗垒、伦多卜等,兄弟五人。长子藏玛出家,次子达尔玛持松(松下略一垒字,满文本已如是。)自前岁戊子纪二千九百九十九年之丙戌年所生。岁次戊戌年十三岁,众大臣会议辅立即位,岁次辛酉年三十六岁,殁。汗无子,其兄达尔玛即位”云云。按,小彻辰萨囊台吉以释迦牟尼佛涅般后一岁为纪元。据其所推算,佛灭度之年,为西历纪元前二千一百三十四年,故其纪元前之戊子元年为西历纪元前二千一百三十三年。其所谓“自前戊子纪二千九百九十九年之丙戌年”,即西历纪元后八百六十六年,唐懿宗咸通七年。戊戌年即西历纪元后八百七十八年,唐僖宗乾符五年。辛酉年即西历纪元后九百零一年,唐昭宗天复元年。惟《蒙古源流》此节所纪达尔玛、持松垒赞普之名号年代,皆有讹误。兹先辨正其名号,兼解释其差异之所由来,然后详稽其年代之先后,以订正唐蕃两地旧史相传之讹误,或可为治唐史者之一助欤? 名号之讹误有二:一为误联二名为一名,一为承袭蒙古文旧本字形之讹而误读其音。 何谓误联二名为一名?按《唐书·吐蕃传》:“赞普(指可黎可足,即彝泰赞普)立几三十年。死。以弟达磨嗣。”《资治通鉴考异》卷二十一《唐纪》十三文宗开成三年,吐蕃彝泰赞普卒,弟达磨立条云:“彝泰卒及达磨立,《实录》不书。《旧传》、《续会要》皆无之,今据《补国史》。”坊刊本《蒙古源流》卷二:“汗(指持松垒)无子,其兄达尔玛,癸未年所生,岁次壬戌,年四十岁,即位。因其从前在世为象时,曾设恶愿,二十四年之间,恶习相沿,遂传称为天生邪妄之朗达尔玛。”(按,藏语谓象为朗glan。)又藏文嘉剌卜经Rgyal-rabs者(闻中国有蒙文刊本,予未见),本书译本子注及《四库总目提要》,皆言其与小彻辰萨囊台吉所纪述多相符合。今据Emil Schalgintweit本《嘉剌卜经》藏文原文第十二页第十二行,其名亦为Glan-darma,即本书之朗达尔玛也。而本书之持松垒,在嘉喇卜经则称为ral-pa-chan,与朗达玛为二人,章章明甚。又乾隆中敕译中文《首楞严经》为藏文时,章嘉胡图克图言此经西藏古译本为五百年前之浪达尔玛汗所毁灭云云(见《清高宗御制文集·藏译楞严经序》),持松垒与达尔玛孰为兄弟,及浪达尔玛汗是否生于乾隆前五百年,以至《首楞严经》乾隆以前有无藏文译本,皆不必论,而持松垒与达尔玛之为二人,则中国史籍、《蒙古源流》本书及西藏历世相传之旧说,无不如是。今景阳宫所藏《蒙古源流》满文译本,误联达尔玛、持松垒二名为一名,此必当日满文译者所据喀尔喀亲王成衮札布进呈之蒙文本,已有此误,以致辗转传讹,中文译本遂因而不改,即彭楚克林沁所校之中文译本(曾见江安傅氏转录本),亦误其句读。以予所见诸本,惟施密德氏Isaac Jacob Schmidt之蒙文校译本,二名分列,又未省略,实较成衮扎布本为佳也。 何谓承袭蒙文旧本字形之讹而误读其音?此赞普名号诸书皆差异,今据最正确之实物,即拉萨长庆唐蕃会盟碑碑阴吐蕃文(据前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所藏缪氏艺风堂拓本)补正其省略讹误,并解释其差异之所由来焉。 按长庆唐蕃会盟碑碑阴吐蕃文首列赞普名号,末书唐长庆及蕃彝泰纪元,其所载赞普之名号为Khri-gtsug lde-brtsan。近年西北发见之藏文写本亦同(见F. W. Thomas: Tibetan Documents conccrning Chinese Turkestan PP.71.72.76.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Jan. 1928)。兹取此碑碑阴蕃文,历校诸书,列其异同于左。 《新唐书·吐蕃传》:“元和十二年赞普死,可黎可足立为赞普。”按可黎可足即碑文之Khri-gtsug,其下之ldebrtsan则从省略,且据此可知当时实据藏文之复辅音而对音也。 《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九唐纪五十五:“宪宗元和十一年二月,西川奏吐蕃赞普卒,新赞普可黎可足立。”又卷二百四十六唐纪六十二:“文宗开成三年吐蕃彝泰赞普卒,弟达磨立。”按会盟碑碑阴末数行吐蕃年号为Skyid-rtag,即彝泰之义,然则可黎可足之号为彝泰赞普者实以年号称之也。 《菩提末》(Bodhimör)此书纪赞普世系,实出于藏文之《嘉剌卜经》,据施密德氏蒙文《蒙古源流》校译本第三百六十页所引《菩提末》之文,此赞普之名为Th-iaTsong-lTe-bDsan。按此书原文予未见,此仅据施密德氏所转写之拉丁字而言,Thi者藏文Khri以西藏口语读之之对音,严格言之,当作Thi。lTe者据会盟碑蕃文应作lDe,蒙文dt皆作形无分别,bDsan即碑文及西北发见之藏文写本之brTsan,此乃施密德氏转写拉丁字之不同(藏文古写仅多一r),非原文之有差异也。惟atsong一字,则因蒙文字形近似而讹,盖此字依会盟碑蕃文本,及西北发见之藏文写本,应作gtsug,蒙文转写藏文之(g)作乛形,转写藏文之(a)(或作h)作形,ug,ük作形,ung或ong作形,字体极相似故讹。或《菩提末》原书本不误,而读者之误,亦未可知也。 《蒙古源流》施密德校译本 据此本。此赞普名作Thi-btsonglte,此名略去名末之brtsan。至btsong者,gtsug之讹读,藏文(g)字,蒙文作,与蒙文の(b)字形近故讹,蒙文之ug转为ük亦以形近误为ong,见上文《菩提末》条。 《蒙古源流》满文译本 《蒙古源流》中文译本非译自蒙文,乃由满文而转译者,今成衮扎布进呈之蒙文原本,虽不可得见(予近发见北平故宫博物院藏有《蒙古源流》之蒙文本二种:一为写本,一为刊本。沈阳故宫博物馆亦藏有蒙文本,盖皆据成衮札布本抄写刊印者也)。幸景阳宫尚藏有满文译本,犹可据以校正中文译本也。按满文本,此赞普名凡二见,作Darmakriltsung-Lui,一作Darmakribtsung,皆略去Brtson字,此名误与达尔玛之名联读,已详上文。惟藏文之Khri,满文或依藏文复辅音转写,如此名之Kni即其例,或依西藏口语读音转写,如持苏陇德灿(Cysurong tetsan)之Cy(满文)即其例,盖其书之对音,先后殊不一致也。ung乃ug转为ük之误,见上文《菩提末》条。又藏文LDe所以讹成垒者,以蒙文t字d字皆作d形,o字u字皆作d形,又e字及i字结尾之形作及,皆极相似,颇易淆混,故藏文之LDe,遂讹为满文之Lui矣。或者成衮札布之蒙文原本,亦已讹误,满文译本遂因袭而不知改也。 文津阁本及坊刊本汉译《蒙古源流》 中文《蒙古源流》既译自满文,故满文译本之误,中文译本亦因袭不改,此二本中,此赞普名一作达尔玛持松垒,一作达尔玛持松,满文Kri作持者,依藏文口语读之也。按义净以中文诧为梵文·tha字对音(见高楠顺次郎英译《南海寄归内法传》),则·thi字固可以满文之(cy)字,中文之持字对音。又此本持字俱作特,乃误字,而先后校此书者皆未改正,松字乃满文Tsung之对音,其误见上文《菩提末》条。 蒙文书社本汉译《蒙古源流》 此本此赞普名一作(达尔玛)哩卜崇垒,一作(达尔玛)持松哩卜崇。第一名作哩者,依满文Kri而对哩音,其作卜者,满文译本固有b字音也。第二名则持哩二字重声,松崇二字亦垒音,殆当时译者并列依原字及依口语两种对音,而传写者杂糅为一,遂致此误欤?余见上文。 此赞普之名号既辨正,其年代亦可得而考焉。《唐会要》卷九十七:“元和十一年西川奏吐蕃赞普卒,十二年吐蕃告哀使论乞冉献马十匹,玉带金器等。”《旧唐书·吐蕃传》:“宪宗元和十二年吐蕃以赞普卒来告。”《新唐书》:“宪宗元和十二年赞普死,使论乞髯来(告丧),可黎可足立为赞普。”《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九《唐纪》五十五:“宪宗元和十一年二月西川奏吐蕃赞普卒,新赞普可黎可足立。”《新唐书·吐蕃传》:“赞普立(指可黎可足)几三十年,死,以弟达磨嗣。”《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六《唐纪》六十二:“文宗开成三年吐蕃彝泰赞普卒,弟达磨立。”《资治通鉴考异》卷二十一《唐纪》十三,会昌二年十二月吐蕃来告达磨赞普之丧,略云“《实录》丁卯吐蕃赞普卒,遣使告丧,赞普立仅三十余年,据《补国史》,彝泰卒后,又有达磨赞普,此年卒者,达磨也。《文宗实录》不书彝泰赞普卒,《旧传》及《续会要》亦皆无达磨,《新书》据《补国史》,疑《文宗实录》阙略,故他书皆因而误。彝泰以元和十一年立,至此二十七年,然开成三年已卒,达磨立至此五年,而《实录》云仅三十年,亦是误以达磨为彝泰也。”《蒙古源流》卷二:“持松垒岁次戊戌,年十三岁。众大臣会议辅立即位,在位二十四年,岁次辛酉,三十六岁殁。”据小彻辰萨囊台吉书所用之纪元推之,戊戌为唐僖宗乾符五年,西历纪元后八百七十八年,辛酉年为唐昭宗天复元年,西历纪元后九百零一年。(诸书之文,前已征引,兹再录之以便省览而资比较。)按《蒙古源流》所载年代太晚,别为一问题,姑于此不置论。而诸书所记彝泰赞普嗣立之年,亦无一不误者。何以言之?唐蕃会盟碑碑阴蕃文,唐蕃年号并列,唐长庆元年,当蕃彝泰七年,长庆二年,当彝泰八年,长庆三年,当彝泰九年。又《新唐书·吐蕃传》:“长庆二年刘元鼎使吐蕃会盟还,虏元师尚塔藏馆客大夏川,集东方节度诸将百余,置盟策台上,遍晓之,且戒各保境,毋相暴犯,策署彝泰七年”云云。考《旧唐书·吐蕃传》,长庆元年十月十日命崔植、王播、杜元颖等与吐蕃大将讷罗论等会盟于长安,盟文末有大蕃赞普及宰相钵阐布尚绮心儿等先寄盟文要节之语,则是刘元鼎长庆二年所见虏帅遍晓诸将之盟策,即前岁长庆元年之盟策,故彝泰七年即长庆元年,而非长庆二年。梁曜北玉绳《元号略》及罗雪堂振玉丈重校订《纪元编》,皆据此推算,今证以会盟碑碑阴蕃文,益见其可信。故吐蕃可黎可足赞普之彝泰元年,实当唐宪宗元和十年,然则其即赞普之位至迟亦必在是年。《唐会要》、新、旧《唐书》及《资治通鉴》所载年月,乃据吐蕃当日来告之年月,而非当时事实发生之真确年月也。又《蒙古源流》载此赞普在位二十四年,不知其说是否正确,但宪宗元和十年,即西历纪元后八百十五年,为彝泰元年,文宗开成三年,即西历纪元后八百三十八年,亦即《补国史》所纪可黎可足赞普卒之岁,为彝泰末年,共计二十四年,适相符合。予于《蒙古源流》所纪年岁,固未敢尽信,独此在位二十四年之说,与依据会盟碑等所推算之年代,不期而暗合,似非出于臆造所能也。 综校诸书所载名号年代既多讹误,又复互相违异,无所适从。幸得会盟碑阴残字数行,以资考证,千年旧史之误书,异国译音之讹读,皆赖以订正。然中外学人考证此碑之文,以予所知,尚未有证论及此者,故表而出之,使知此逻片石,实为乌斯赤岭(此指拉萨之赤岭而言)之大玉天球,非若寻常碑碣,仅供揽古之士赏玩者可比也。 例三 《集古录》与《潜研堂金石文字跋尾》 以金文证经典虽为较近之事,然以石文校史事,宋朝人已能为之。如欧阳永叔《集古录跋尾》,其中颇有胜义,即如下例,可见其旨趣。 《魏受禅碑》……按,《汉·献帝纪》,延康元年十月乙卯,皇帝逊位,魏王称天子。又按《魏志》,是岁十一月葬士卒死亡者,犹称令。是月丙午(集本作寅),汉帝使张愔奉玺绶,庚午,王升坛受禅,又是月癸酉,奉汉帝为山阳公。而此碑云:“十月辛未,受禅于汉。”三家之说皆不同。今据裴松之注《魏志》,备列汉魏禅代诏册书令群臣奏议甚详。盖汉实以十月乙卯策诏魏王,使张愔奉玺绶,而魏王辞让,往返三四,而后受也。又据侍中刘奏问太史令许芝,今月十七日己未,可治坛场;又据尚书令桓阶等奏云,下太史令,择元辰,今月二十九日,可登坛受命。盖自十七日己未,至二十九日,正得辛未。以此推之,汉魏二纪皆缪,而独此碑为是也。《汉纪》乙卯逊位者,书其初命,而略其辞让往返,遂失其实尔。《魏志》十一月癸卯犹称令者,当是十月,衍一字尔。丙午张愔奉玺绶者,辞让往返,容(集本作殆)有之也。惟庚午升坛最为缪尔。癸卯去癸酉三十一日,不得同为十一月,此尤缪也。禅代,大事也,而二纪所书如此,则史官之失,以惑后世者,可胜道哉? 北宋人的史学分析工夫到这个地步,所以才能有《唐书》、《通鉴》那样的制作。到了近代顾亭林、朱竹垞等,以石文校史书,时有精论,而钱竹汀“乃尽……出其上,遂为古今金石学之冠”(见《集古录跋尾·王昶序》)。《廿二史考异》、《金石文之跋尾》,皆同一意义之工作,现在摘录两条,以见其精诣所至。其实竹汀此书论石各篇,皆是精能之作,原书易得,不复多举。 《后魏孝文帝吊比干文碑阴》:……《北史》太和十九年,诏迁洛人死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又云,太和二十年正月,诏改姓元氏。今此碑立于太和十八年冬,宗室已系元姓,代人并称河南郡,则史所载岁月恐未得其实矣。诸臣称河南郡者,元氏而外,若丘目陵氏、万忸于氏、侯莫陈氏、乙旃氏、叱罗氏、吐难氏、伊娄氏、独孤氏、拔拔氏、莫耐娄氏,并见《魏书·官氏志》,而译字小有异同。如丘目陵之目作穆,万忸于之万作勿,吐难之吐作土,莫耐娄之耐作那,是也。陆氏本步六孤氏。太和十九年,诏称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勋著当世位尽王公者也。穆即丘目陵,于即万忸于,刘即独孤。诸人皆未改氏,而陆昕等已单称陆氏,而陆氏之改又在穆贺诸姓之先矣。大野氏、郁久闾氏、俟吕氏,魏志俱失载。以予考之,郁久闾乃蠕蠕姓,后亦单称闾氏。《周书》太祖赐韩褒姓俟吕陵氏(此《广韵》所引,今本俟讹作侯),当即俟吕氏也。后魏末有南州刺史大野拔,大野亦代北著姓矣。又有俟文福一人,则未知其俟氏欤(《官氏志》俟奴氏后改俟氏),抑别有俟文氏也?若干氏贺拔氏不称河南而称代郡,盖代人之未南迁者。斛律氏称高车部人,虽入处中国,尚未有所隶州县也。冯诞以尚乐安公主拜驸马都尉,此但云驸马而去都尉。从俗称也。史称傅永字脩期,此直云傅脩期,盖以字行也。公孙良据传为燕郡广阳人,此云辽东郡,则举郡望言之。于劲尝为司卫监,李预兼典命下大夫,皆本传所未载。陆昕传作昕之,当以石刻为正。其书姑臧为姑藏,河间为河涧,龙骧为骧,傅脩期作傅期,皆当时承用别体字,若万忸于之或作乎,陆希道作怖道,则翻刻之讹。(此段以石文订史所记。) 《后魏石门铭》 右《石门铭》,盖述龙骧将军梁秦二州刺史泰山羊祉开通石门之功。《魏书·宣武纪》:“正始四年九月甲子,开斜谷旧道。”即其事也。碑云:“起四年十月十日,至永平二年正月毕功。”而史书于四年九月者据奉诏之日言之耳。《北史·羊祉传》不书开斜谷道事,此史文之阙漏,当据石刻补之。碑云“皇魏正始元年汉中献地”,即梁天监三年也。是岁夏侯道迁背梁归魏,《梁史》书“魏陷梁州”于二月,当得其实。魏收史书于闰十二月,温公《通鉴》据长历梁置闰在次年正月,后遂移于后一年,非也(订历)。 《唐景龙三年法琬法师碑》 右《法琬法师碑》。法琬,中宗之三从姑,太祖景皇帝之玄孙女也。父临川公德懋,尝官宗正卿,兵部尚书,谥曰孝,皆史所不载。史称永徽二年,襄邑王神符薨。而碑云六年薨,与史不合。据碑,法琬以襄邑王薨之岁奏请出家,时年十有三。垂拱四年卒,春秋卌有九。今以永徽六年年十有三推之,祗四十六岁耳。窃意神符薨于永徽二年,史文未必误。其年德懋请舍所爱女为亡父祈福,奉勅听许,而法琬之出家则在其明年,年始十三也。碑以二年为六年,特书者之误尔(此段以史所记订石文)。 最近三十年中,缪荃荪、罗振玉、王国维皆于石刻与史传之校正工夫上续有所贡献,然其造诣之最高点,亦不过如钱竹汀而已。 例四 流沙坠简 近来出土之直接史料,可据以校正史传者,尚有西陲所得汉简。此种材料,法人沙畹德人康拉地皆试为考证,而皆无大功,至王静安君手,乃蔚成精美之史事知识。现录其一段如下(《流沙坠简补遗考释》第一页): 三、晋守侍中大都尉奉晋大侯亲晋鄯善、焉耆、龟兹、疏勒 四、于阗王写下诏书到 右二简文义相属,书迹亦同,实一书之文,前排比简文印本时,尚未知其为一书,故分置两页中,今改正如右。亦行下诏书之辞也。晋守侍中大都尉奉晋大侯亲晋鄯善、焉耆、龟兹、疏勒、于阗王者,若析言之,则当云,晋守侍中大都尉奉晋大侯亲晋鄯善王,晋守侍中大都尉奉晋大侯亲晋焉耆王,以下仿此。盖晋时西域诸国王皆得守侍中大都尉奉晋大侯位号。以此十字冠于五国王之上,而不一一言之者,文例宜然,亦如亲晋二字之为五国王通号,此人人所易首肯也。案,中国假西域诸国王以官号,自后汉始。《后汉书·西域传》:光武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承制立莎车王康为汉莎车建功怀德王西域大都尉,五十五国皆属焉。十七年,更赐以汉大将军印绶。顺帝永建二年,疏勒王臣磐遣使奉献,帝拜臣磐为与汉大都尉,其子孙至灵帝时犹称之。(案,传但言拜臣磐为汉大都尉,汉字上无与。然下文云,疏勒王与汉大都尉于猎中为其季父和得所射杀,时疏勒王外,非别有汉大都尉,不得言与。疑与汉二字当连读,与汉犹言亲汉也。上云拜臣磐为汉大都尉,汉字上脱与字)《魏略·西戎传》,魏赐车师后部王壹多杂守魏侍中,号大都尉,受魏王印,此西域诸王受中国官号之见于史籍者也。考汉魏时本无大都尉一官,求其名称,实录都护而起。前汉时本以骑都尉都护西域,(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及《甘延寿段会宗传》)后遂略称西域都护。新莽之后,都护败没,故窦融承制拜莎车王康为西域大都尉,使暂统西域诸国,惟不欲假以都护之名,又以西域诸国本各有左右都尉,故名之曰西域大都尉,使其号与西域都护骑都尉相埒云尔。嗣是莎车既衰,而疏勒王称与汉大都尉,魏车师后部王又单称大都尉,皆不冠以西域二字,其号稍杀。故此简西域诸国王皆有此位号,疑自魏时已然矣。或以此简之晋守侍中大都尉与魏赐车师后王位号同,又下所举五王中无车师后王,疑此亦晋初车师后王之称,故此简之中实得六国。然魏时车师后王既受王印,则其号当云魏守侍中大都尉亲魏车师后部王,今但云晋守侍中大都尉,但举其所受中国官号,而不著其本国王号,必无此理。故曰,晋守侍中大都尉者,乃鄯善、焉耆、龟兹、疏勒、于阗王之公号也。奉晋大侯亦然。以国王而受晋侯封,故谓之大侯,以别于西域诸国之左右侯,亦犹大都尉之称,所以别于诸国之左右都尉也。亲晋某王者,亦当时诸国王之美称。案,汉时西域诸国王但称汉某国王,《汉书·西域传》云,西域最凡国五十,自译长至侯王皆佩汉印绶,凡三百七十六人。其印文虽无传者,然《匈奴传》云,汉赐单于印,言玺不言章,又无汉字,诸王已下乃有汉,言章。西域诸王虽君一国,然其土地人民尚不如匈奴诸王,则汉所赐印必云汉某某王章,无疑也。后汉之初,莎车王号尚冠以汉字,中叶以后,始有亲汉之称。《后书·西域传》,顺帝永建元年,班勇上八滑为后部亲汉侯。然但为侯号而非王号,其王犹当称汉某某王也。唯建安中封鲜卑沙末汗为亲汉王,魏晋封拜皆袭此称,如《魏志·外国传》有亲魏倭王,古印章有亲晋羌王亲赵侯等是也。其官号上冠以魏晋字者,所以荣之,其王号上冠以亲魏、亲晋字而不直云魏晋者,所以示其非纯臣也。此简所举五国,西域长史所辖殆尽于此。案,西域内属诸国,前汉末分至五十,后汉又并为十余,至魏时仅存六七。《魏略》言且末小宛精绝楼兰(此谓楼兰城)皆并属鄯善,戎卢扞弥渠勒皮穴(《汉书》作皮山)皆属于阗,尉犁危须山王国皆并属焉耆,姑墨温宿尉头皆并属龟兹,桢中莎车竭石渠沙西夜依耐蒲犁億若榆令捐毒休脩(《汉书》作休循)琴国皆并属疏勒,且弥单桓毕陆(《汉书》作卑陆)蒲陆(《汉书》作蒲类)乌贪(《汉书》作乌贪訾离)诸国皆并属车师。此外汉时属都护诸国,惟乌孙尚存,仍岁朝贡,见于《魏志》。然乌孙国大地远,其事中国亦当与康居大月氏同科,自后汉以来盖已不属都护长史。则魏时西域内属诸国,仅上六国而已。右简所举又少车师一国,盖晋初车师后部当为鲜卑所役属。《魏志·鲜卑传》注引王沈《魏书》云,鲜卑西部西接乌孙。《晋书·武帝纪》,咸宁元年六月,西域戊已校尉马循讨叛鲜卑破之。二年,鲜卑阿罗多等寇边,西域戊已校尉马循讨之。时鲜卑当据车师后部之地,故能西接乌孙,南侵戊已校尉治所矣。右简令诸国王写下诏书,而独不云车师王者,当由于此。然则晋初属西域长史诸国,惟鄯善、焉耆、龟兹、疏勒、于阗五国而已。此西域诸国之大势,得由右简知之者也。此简所出之地,当汉精绝国境,《后书》言后汉明帝时精绝为鄯善所并,而斯氏后十年在此地所得木简见于本书简牍遗文中者,其中称谓有大王有王有夫人,隶书精妙,似后汉桓灵间书。余前序中已疑精绝一国汉末复有独立之事,今此简中无精绝王,而诏书乃到此者,必自鄯善或于阗传写而来,可见精绝至晋初又为他国所并矣。自地理上言之,则精绝去于阗近,而去鄯善较远,自当并属于阗,而《魏略》则云并属鄯善,然无论何属,此时已无精绝国可知。此尼雅一地之沿革,得由右简知之也。二简所存者不及三十字,而足以裨益史事如此。然非知此二简为一书,亦不能有所弋获矣。 例五 吴大澂“文”字说 以上所举的几个例之外,尚有其他近来出土之直接史料,足以凭借着校正或补苴史传者。例如敦煌卷子中之杂件,颇有些是当时的笺帖杂记之类,或地方上的记载,这些真是最好的史料。即如《张氏勋德记》等,罗振玉氏据之以成《补唐书张义潮传》(丙寅稿第一叶至四叶)。可见史料的发见,足以促成史学之进步,而史学之进步,最赖史料之增加。不过这些文字,或太长,或太琐,不便举列,故今从阙。 近数十年来最发达的学问中,金文之研究是一个大端。因金文的时代与诸史不相涉(除《史记》一小部外),而是《诗》、《书》的时代,所以金文之研究看来似只有裨于经学,然经学除其语言文字之部分外,即是史学智识。不过金文与《诗》、《书》所记不相干者多,可以互补,可以互校文字文体之异同,而不易据以对勘史事。虽金文中有很多材料,可以增加我们对于古代史事知识,但,求到这些知识,每每须经过很细的工夫,然后寻出几件来。因此,关于金文学之精作虽多,而专于诗书时代史事作对勘之论文,还不曾有。此等发明,皆零零碎碎,散见各书中。现在且举吴大澂君文字说,以为一例。此虽一字之校定,然《大诰》究竟是谁的档案,可以凭此解决这个二千年的纷扰。《大诰》一类极重要的史料赖一字决定其地位,于此可见新发见的直接史料,对于遗传的间接史料,有莫大之补助也。 “文”字 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诗·江汉》:“告于文人。”《毛传》云:“文人,文德之人也。”潍县陈寿卿编修介祺所藏兮仲钟云:“其用追孝于皇考己伯,用侃喜前文人。”《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追敦》云:“用追孝于前文人。”知“前文人”三字为周时习见语。乃《大诰》误文为宁,曰:“予曷其不于前宁人图功攸终。”曰:“予曷其不于前宁人攸受休毕。”曰:“天亦惟休于前宁人。”曰:“率宁人有指疆土。”“前宁人”实“前文人”之误。盖因古文文字有从心者,或作,或作,或又作。壁中古文《大诰》篇,其文字必与宁字相似,汉儒遂误释为宁。其实《大诰》乃武王伐殷大诰天下之文,宁王即文王,宁考即文考,“民献有十夫”,即武王之乱臣十人也。“宁王遗我大宝龟”,郑注“受命曰宁王”,此不得其解而强为之说也。既以宁考为武王,遂以《大诰》为成王之诰。不见古器,不识真古,安知宁字为文之误哉? 以上所标七例,皆新发见的直接史料与自古相传的间接史料相互勘补的工作。必于旧史史料有工夫,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必于新史料能了解,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实是史学进步的最要条件;然而但持新材料,而与遗传者接不上气,亦每每是枉然。从此可知抱残守缺,深固闭拒,不知扩充史料者,固是不可救药之妄人;而一味平地造起,不知积薪之势,相因然后可以居上者,亦难免于狂狷者之徒劳也。 第二节 官家的记载对民间的记载 官家记载和私家记载的互有短长处,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大约官书的记载关于年月、官职、地理等等,有簿可查有籍可录者,每校私记为确实;而私家记载对于一件事的来源去脉,以及“内幕”,有些能说官书所不能说,或不敢说的。但这话也不能成定例,有时官书对于年月也很会错的,私书说的“内幕”更每每是胡说的。我们如想作一命题而无违例,或者可说,一些官家凑手的材料,及其范围内之记载,例如表,志,册子,簿录等,是官家的记载好些,而官家所不凑手或其范围所不容的材料,便只好靠私家了。不过这话仿佛像不说,因为好似一个“人者,人也”之循环论断,我们还是去说说他们彼此的短处罢。 官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讳。这因为官家总是官家,官家的记载就是打官话。好比一个新闻记者,想直接向一位政府的秘书之类得到一个国家要害大事之内容,如何做得到?势必由间接的方法,然后可以风闻一二。 私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诬。人的性情,对于事情,越不知道越要猜,这些揣猜若为感情所驱使,便不知造出多少故事来。史学的正宗每每不喜欢小说。《晋书》以此致谤;《三国志注》以此见识。建文皇帝游云南事,明朝人谈得那样有名有姓,有声有色,而明史总只是虚提一笔。司马温公的《通鉴》虽采小说,究竟不过是借着参考,断制多不从小说;而他采《赵飞燕外传》的“祸水”故事,反为严整的史家所讥。大约知道一件事内容者,每每因自己处境的关系不敢说,不愿说,而不知道者偏好说,于是时时免不了胡说。 论到官家记载之讳,则一切官修之史皆是好例,所修的本朝史尤其是好例。禅代之际,一切欺人孤儿寡妇的逆迹;剪伐之朝,一切凶残淫虐的暴举,在二十四史上那能看得出好多来呢?现在但举一例:满洲的人类原始神话,所谓天女朱果者,其本地风光的说法,必不合于汉族之礼化,于是汉士修满洲原始之史,不得不改来改去,于是全失本来的意义。[陈寅恪先生语我云:王静安在清宫时有老阉导之看坤宁宫中跳神处,幔后一图,女子皆裸体,而有一男老头子。此老阉云:宫中传说这老头子是卖豆腐的。此与所谓天女者当有若何关系。今如但看满洲天典礼,或但看今可见坤宁宫中之杀猪处,何以知跳神之礼,尚有此“内幕”耶?(犹之乎顺治太后下嫁摄政王,在清朝国史上是找不出一字来的。)其实此等事照满洲俗未可谓非,汉化亦未可谓是。史事之经过及其记载皆超于是非者也。(“Jenseits von Gut und Bose.”)]清朝人修的《太祖实录》,把此一段民间神话改了又改,越改越不像。一部二十四史经过这样手续者,何其多呢?现在把历史语言研究所所藏的稿本影印一叶以见史书成就的一个大手续——润色的即欺人的手续。 论到私书记载之诬,则一切小说稗史不厌其例。姑举两个关系最大谬的。元庚申帝如非元明宗之子,则元之宗室焉能任其居大汗之统者数十年,直到窜至漠北,尚能致远在云南之梁王守臣节?而《庚申外史》载其为宋降帝瀛国公之子,则其不实显然。这由于元代七八十年中汉人终不忘宋,故有此种循环报应之论。此举韩山童之建宋号,是同一感情所驱使的。又如明成祖,如果中国人是个崇拜英雄的民族,则他的丰功伟烈,确有可以崇拜处,他是中国惟一的皇帝能跑到漠北去打仗的。但中国人并不是个英雄崇拜的民族(这个心理有好有坏。约略说,难于组织,是其短处,难于上当,是其长处),而明成祖的行为又极不合儒家的伦理,而且把“大儒”方正学等屠杀的太惨酷了,于是明朝二百余年中,士人儒学没有诚心说成祖好的。于是乎为建文造了一些逊国说,为永乐造了一个“他是元朝后代的”的骂语(见《广阳杂记》等)。这话说来有两节,一是说永乐不是马后生,而是妃生,与周王同母,此是《国榷》等书的话。一是说妃为元顺帝之高丽妾,虏自燕京者,而成祖实为庚申帝之遗腹子。(此说吾前见于一笔记,一时不能举其名,待后查。)按妃不见明《后妃传》,然见《南京太常寺志》。且成祖与周王同母,隐见于《明史·黄子澄传》,此说当不诬妄。至其为元顺帝遗腹说,则断然与年代不合。成祖崩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六十五,其生年实为元顺帝至正二十年(1360)四月,去明兵入燕尚有十年(洪武元年为1368),冒填年龄不能冒填到十年。且成祖于洪武三年封燕王,十三年之藩。如为元顺帝遗腹子其母为掠自北平者,则封燕王时至多两岁,就藩北平时,至多十二岁;两岁封王固可,十二岁就藩则不可能。以明太祖之为人,断无封敌子于胜国故都,新朝第一大藩之理。此等奇谈,只是世人造来泄愤的,而他人有同样之愤,则喜而传之(至于妃如为高丽人,或是成祖母,皆不足异。元末贵人多蓄高丽妾,明祖起兵多年,所虏宦家当不少也。惟断不能为庚申帝子耳)。所以《明史》不采这些胡说,不能因《明史》的稿本出自明遗臣,故为之讳也。《清史》稿出于自命为清遗臣者,亦直谓康熙之母为汉人辽东著姓佟氏也。 官府记载与野记之对勘工夫,最可以《通鉴考异》为例。此书本来是记各种史料对勘的工夫者,其唐五代诸卷,因民间的材料已多,故有不少是仿这样比较的。因此书直是一部史料整理的应用逻辑,习史学者必人手一编,故不须抄录。 第三节 本国的记载对外国的记载 本国的记载之对外国的记载,也是互有短长的,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大致说起,外国或是外国人的记载总是靠不住的多。传闻既易失真,而外国人之了解性又每每差些,所以我们现在看西洋人作的论中国书,每每是隔靴搔痒,简直好笑,然而外国的记载也有他的好处,他更无所用其讳。承上文第二节说,我们可说,他比民间更民间。况且本国每每忽略最习见同时却是最要紧的事,而外国人则可以少此错误。譬如有一部外国书说,中国为蓝袍人的国(此是几十年前的话),这个日日见的事实,我们自己何尝感觉到呢?又譬如欧美时装女子的高跟鞋,实与中国妇女之缠足在心理及作用上无二致,然而这个道理我们看得明显,他们何尝自觉呢?小事如此,大者可知。一个人的自记是断不能客观的,一个民族的自记又何尝不然?本国人虽然能见其精细,然而外国人每每能见其纲领。显微镜固要紧,望远镜也要紧。测量精细固应在地面上,而一举得其概要,还是在空中便当些。这道理太明显,不必多说了。例也到处都是,且举一个很古的罢。 (《史记·大宛传》)自大宛以西至安息国,虽颇异言,然大同俗,相知言。其人皆深眼,多须髯。善市贾,争分铢。俗贵女子;女子所言而丈夫乃决正。 这不简直是我们现在所见的西洋人吗?(这些人本是希腊波斯与土人之混合种,而凭亚里山大之东征以携希腊文化至中亚者。)然而这些事实(一)深眼,(二)多须髯,(三)善市贾,(四)贵女子,由他们自己看来,都是理之当然,何必注意到呢?外国人有这个远视眼,所以虽马哥孛罗那样胡涂荒谬,乱七八糟的记载,仍不失为世上第一等史料;而没有语言学人类学发达的罗马,不失其能派出一个使臣答西涂斯(Tacitus)到日耳曼回来,写一部不可泯灭的史料(De Cermania)。 第四节 近人的记载对远人的记载 这两种记载的相对是比较容易判别优劣的。除去有特别缘故者以外,远人的记载比不上近人的记载。因为事实只能愈传愈失真,不能愈传愈近真,譬如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其中多有怪事,如记李易安之改嫁,辛稼轩之献谀,文人对此最不平,我也曾一时好事将此事记载查看过一回,觉得实在不能不为我们这两位文人抱冤。这都由于这位作者远在西蜀,虽曾一度参史局,究未曾亲身经验临安的政情文物;于是有文书可凭者尚有办法,其但凭口传者乃一塌糊涂了。这个情由不待举例而后明。 第五节 不经意的记载对经意的记载 记载时特别经意,固可使这记载信实,亦可使这记载格外不实,经意便难免于有作用,有作用便失史料之信实。即如韩退之的《平淮西碑》,所谓“点窜《尧典》、《舜典》字,涂改《清庙》、《生民》诗”者,总算经意了罢;然而用那样《诗》、《书》的排场,那能记载出史实来?就史料论,简直比段成式所作的碑不如。不经意的记载,固有时因不经意而乱七八糟,轻重不忖,然也有时因此保存了些原史料,不曾受“修改”之劫。 例如《晋书》、《宋史》,是大家以为诟病的。《晋书》中之小说,《宋史》中之紊乱,固是不可掩之事实;然而《晋书》却保存了些晋人的风气,《宋史》也保存了些宋人的传状。对于我们,每一书保存的原料越多越好,修理的越整齐越糟。反正二十四史都不合于近代史籍的要求的,我们要看的史料越生越好!然则此两书保存的生材料最多,可谓最好。《新五代史记》及《明史》是最能锻炼的,反而糟了。因为材料的原来面目被他的锻炼而消灭了。班固引时谚曰:“有病不治,常得中医。”抄账式的修史,还不失为中医,因为虽未治病,亦未添病,欧阳《五代史记》的办法,乃真不了,因为乱下药,添了病。 第六节 本事对旁涉 本事对旁涉之一题,看来像是本事最要,旁涉则相干处少,然而有时候事实恰恰与此相反。因为本事经意,旁涉不经意,于是旁涉有时露马脚,而使我们觉得实在另是一回事,本事所记者反不相干矣。有时这样的旁涉是无意自露的,也有时是有意如此隐着而自旁流露个线索的,这事并不一样。也有许多既非无意自露,又非有意自旁流露,乃是考证家好作假设,疑神疑鬼弄出的疑案。天地间的史事,可以直接证明者较少,而史学家的好事无穷,于是求证不能直接证明的,于是有聪明的考证,笨伯的考证。聪明的考证不必是,而是的考证必不是笨伯的。 史学家应该最忌孤证,因为某个孤证若是来源有问题,岂不是全套议论都入了东洋大海吗?所以就旁涉中取孤证每每弄出“亡是公子”、“非有先生”来。然若旁涉中的证据不止一件,或者多了,也有很确切的事实发见。举一例:汉武帝是怎么样一个人,《史记》中是没有专篇的,因为“今上本纪”在西汉已亡了。然而就太史公东敲西击所叙,活活的一个司马迁的暴君显出来,这虽不必即是真的汉武帝,然司马子长心中的汉武帝却已借此出来了。 第七节 直说与隐喻 我们可说,这只是上节本事对旁涉的一种;不过隐喻虽近旁涉,然究不可以为尽等于旁涉,故另写此一节。凡事之不便直说,而作者偏又不能忘情不说者,则用隐喻以暗示后人。有时后人神经过敏,多想了许多,这是常见的事。或者古人有意设一迷阵,以欺后人,而恶作剧,也是可能的事。这真是史学中最危险的地域呵!想明此例,且抄俞平伯先生《〈长恨歌〉及〈长恨歌传〉的传疑》一篇(抄全实太长,然不抄全无以明其趣)。 长恨歌及长恨歌传的传疑 尝读元人《秋夜梧桐雨》杂剧,写马嵬之变。玉环之尸被军马践踏,不复收葬,其言颇闪烁牵强。至洪昉思《长生殿》则以尸解了之,而改葬之时,便曰:“惨凄凄一匡空墓,杳冥冥玉人何去!”两剧写至此处,均作曲笔。而《长生殿·雨梦》一折更有新说,惟托之于梦。其词曰:“只为当日个乱军中祸殃惨遭,悄地向人丛里换妆隐逃,因此上流落久蓬飘。”而评者则曰:“才情竭处忽生幻想,真有水穷山尽坐看云起之妙。”洪君此作自为文章狡狯,以波折弄姿,别无深意;但以予观之,此说殆得《长恨歌》及《长恨歌传》之本旨。兹述其所见于后,佐证缺少,难成定论,姑妄言之,姑忘听之,亦所不废乎? 若率意读之,《长恨歌》既已乏味,而传尤为蛇足。歌中平铺直叙,婉曲之思与凄艳之笔并少,视《琵琶行》、《连昌宫词》且有逊色。至陈鸿作传,殆全与歌重复,似一言再言不嫌其多者然。其故殊难索解。夫以一代之名手抒写一代之剧迹,必有奇思壮采流布文坛,而今乃平庸拖沓如此,不称所期许,抑又何耶? 其间更有可注意者,马嵬之变,实为此故事之中心,玉环缢死,以后皆余文也。以今日吾人行文之法言之,则先排叙其宠盛,中出力写其惨苦,后更抒以感叹,或讽刺,如《长生殿弹词》之作法,称合作矣。而观此歌及传却全不如此,写至马嵬坡仅当全篇之半,此后则大叙特叙临邛道士,海山楼阁诸迹,皆子虚乌有之事耳,而言之凿凿焉。且以钗盒之重还与密誓之见诉,证方士之曾见太真。夫太真已死于马嵬,方士何得而见之?神仙之事,十九寓言,香山一老岂真信其实有耶?其不然明矣,明知其必不然,而故意以文实之,抑又何耶? 即此可窥歌传之本意,盖另有所在也。一篇必有其警策,如《琵琶行》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为主意;《秦妇吟》以“一身苦兮何足嗟,山中更有千万家”为主意;独此篇之主恉,屡读之竟不可得。必不得已,只以“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当之。既以“长恨”名篇,此两语自当其点睛之笔,惟仅观乎此仍苦不明白,曰“此恨绵绵”,曰“长恨”,究何所恨耶?若以仓卒惨变为恨,则写至马嵬已足,何必假设临邛道士,玉妃太真耶?更何必假设分钗寄语诸艳迹耶?似马嵬之事不足为恨,而天人修阻为可恨者,抑又何耶?在《长恨歌传》之末曰:“夫希代之事非遇出世之才润色之,则与时消没,不闻于世,乐天深于诗多于情者也,试为歌之,如何?乐天因为《长恨歌》,意者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也。歌既成,使鸿传焉。世所不闻者,予非开元遗民不得知;世所知者,有《明皇本纪》在。今但传《长恨歌》云尔。”在此明点此歌之作意,主要是感事,次要是讽谏。夫事既非真,感人何为?则其间必明明有一事在焉,非寓言假托之匹;云将引为后人之大戒,则其事殆丑恶,非风流佳话也。乐天为有唐之诗史,所谓以出世之才记希代之事,岂以欣羡豪奢,描画燕昵为能事哉?遇其平铺直叙处俱不宜正看,所谓繁华,其淫纵也;所谓风流,其丑恶也。按而不断,其意自明。陈鸿作传,惟恐后人不明,故点破之。 至作传之故,在此亦已明言。若非甚珍奇之事,则只作一歌可矣,只作一传亦可矣,初不必作歌之传,屋上架屋,床上叠床也。使事虽珍奇而歌意能尽且易知者,则传虽不作亦可也。惟其两不然,此传之所以作也。可分三层述之:歌之作意,非传将不明,一也;事既隐曲,以散文叙述较为明白,二也;传奇之文体,其时正流行,便于传布,三也。其尤可注意者为“世所不闻者”以下数语,其意若曰当时之秘密,我未亲见亲闻,自不得知,若人人皆知,明皇贵妃之事,则载在正史,又不待我言,我只传《长恨歌》中所述这一段异文而已。总之,白陈二氏仅记其所闻,究竟是否真确,二君自言非开元遗民不得知,遑论今日我辈也?予亦只释《长恨歌》云尔,究竟歌中本意是否如此,亦无从取证他书,予只自述其所见云尔。 《长恨歌》立意于第一句已点明,所谓“汉皇重色思倾国”,是明皇不负杨妃,负国家耳。开门见山,断语老辣。至于叙述,若华清宫马嵬坡皆陪衬之笔,因既载《明皇本纪》,为世所知,所感者必另有所在而非仅此等事,陈鸿之言本至明白。结语所谓“此恨绵绵”,标题所谓“长恨”,乃家国之恨,非仅明皇太真燕私之恨也。否则太真已仙去,而“天上人间会相见”,是有情之美满,何恨之有,何长恨之有?论其描画,叙繁华则近荒,记姝丽则近亵,非无雅笔也,乃故意贬斥耳。传所谓乐天深于诗,观此良确。综观此篇,其结构似疏而实密,似拙而实巧,其词笔似笨重而实空虚,其事迹似可喜而实可丑;家弦户诵已千年矣,而皆被古人瞒过了,至为可惜。 旁证缺乏,兹姑以本文明之。此篇起首四句即是史笔,“汉皇重色思倾国”,自取灭亡也。“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明明真人面前打谎语,史称开元二十三年冬十二月册寿王妃杨氏,至天宝四载秋七月册寿王妃韦氏,八月以杨太真为贵妃。太真为寿王妃十余年之久,始嫔于明皇,乃曰“初长成”、“人未识”,非恶斥而何?若曰回护,则上讳尊者,正宜含胡掩饰,何必申申作反语哉?今既云云,则惟恐后人忽视耳。且其言与传意枘凿。传云:“诏高力士潜搜外宫,得宏农杨元琰女于寿邸,既笄矣。”其中亦有曲笔,如不曰寿王妃而曰杨女,不曰既嫔而曰既笄,然外宫与深闺其不同亦甚矣。读者或以“宛转蛾眉”之句,疑玉环若未死于马嵬,则于文义为牴牾,请以此喻之,试观此二语,亦可如字解否?可知《长恨歌》中实有些微词曲笔,非由一二人之私见傅会而云然,以下所言始不病其穿凿。上半节铺排处均内含讽刺,人所习知,惟关系尚少。最先宜观其叙述马嵬之变,歌曰:“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传曰:“上知不免而不忍见其死,反袂掩面,使牵之而去,苍黄展转,竟就绝于尺组之下。”其所叙述有两点相同,可注意:(1)传称不忍见其死,反袂掩面,使牵之去,是玉环之死,明皇未见也。歌中有“君王掩面”之言,是白陈二氏说同。(2)歌称“宛转蛾眉马前死”,即传之“苍黄展转竟就绝于尺组之下”也,宛转即展转,而传意尤明白,苍黄展转,似极其匆忙捣乱,而竟就绝于尺组之下者,与夫死于马前之娥眉,究竟是否贵妃,其孰知之哉?而明皇固掩面反袂未见其死也。歌中“花钿”句,似有微意,此二句就文法言,当云花钿、翠翘、金雀、玉搔头、委地无人收,诗中云云,叶律倒置耳,诸饰物狼藉满地,似人蝉脱而去者然。《太真外传》云:“妃之死日,马嵬媪得锦袜一只,相逢过客一玩百钱,前后获钱无数。”不特诸饰物纷堕,并锦袜亦失其一,岂不异哉?使如正史所记,命力士缢杀贵妃于佛堂,舆尸置驿庭,召玄礼等入观之,其境况殆不至如此也。 窃以为当时六军哗溃,玉环直被劫辱,挣扎委顿,故钗钿委地,锦袜脱落也。明皇则掩面反袂,有所不忍见,其为生为死,均不及知之。诗中明言“救不得”,则赐死之诏旨当时殆决无之。传言“使牵之而去”,大约牵之去则有之,使乎使乎?未可知也。后人每以马嵬事訾三郎之负玉环,冤矣。其人既杳,自不得不觅一替死鬼,于是“蛾眉”苦矣。既可上覆君王,又可下安六军,驿庭之尸俾众入观者,疑即此君也。或谓玄礼当识贵妃,何能指鹿为马?然玄礼既身预此变而又不能约束乱兵,则装聋做哑,含胡了局,亦在意中;故陈尸入视,即确有其事,亦不足破此说。至《太真外传》述其死状甚悉,乐史宋人,其说固后起,殆演正史而为之。 玉环以死闻,明皇自无力根究,至回銮改葬,始证实其未死。改葬之事,传中一字不提,歌中却说得明明白白:“马嵬坡下泥土中,不见玉颜空死处。”夫仅言马嵬坡下不见玉颜,似通常凭吊口气;今言泥土中不见玉颜,是尸竟乌有矣,可怪孰甚焉?后人求其说而不得,从而为之辞,曰肌肤消释(《太真外传》),曰乱军践踏,曰尸解(均见上),其实皆牵强不合。予谓《长恨歌》分两大段,自首至“东望都门信马归”为前段,自“归来池苑皆依旧”至尾为后段,而此两句实为前后段之大关键。觅尸既不得,则临邛道士之上天下地为题中应有之义矣。其实明皇密遣使者访问太真,临邛道士鸿都客则托辞耳;歌言“汉家天子使”,传言“使者”,可证此意。 观其访问之迹,又极其奇诡。传曰:“方士乃竭其术以索之,不至;又能游神驭气,出天界,没地府以求之,不见;又旁求四虚上下,东极大海,跨蓬壶,见最高仙山上多楼阙,西厢下有洞户东向,阖其门,署曰玉妃太真院。”歌曰:“排空驭气奔如电,升天入地求之遍。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最不可解者为碧落黄泉皆无踪迹,而乃得之海山,人死为鬼宜居黄泉,即诗人之笔不忍以绝代丽质付之沈沦,升之碧落可矣,奚必海山哉?且歌传之旨俱至明晰,传云旁求四虚,明未曾升仙作鬼,仍居人间也;歌云两处茫茫皆不见,意亦正同;“忽闻”以下,尤可注意,自“海上有仙山”至“花貌参差是”,皆方士所闻也。使玉妃真居仙山,则孰见之而孰言之,孰言之而孰闻之耶?岂如《长生殿》所言天孙告杨通幽耶?夫马嵬坡下泥土中既失其尸矣,碧落黄泉既不得其魂魄矣,则羁身海山之太真,仙乎,鬼乎,人乎?明眼人必能辨之。且歌中此节,多狡狯语,“山在虚无缥渺间”,是言此亦人间一境耳,非必真有如此之海上仙山也。“其中绰约多仙子”,似群雌粥粥,太真盖非清净独居,唐之女道士院本迹近倡家,非佳语也。“中有一人字太真”,上甫云多仙子,而此偏曰中有一人,明明点出一“人”字;“雪肤花貌参差是”,是方士未去以前,且有人见太真矣。其境界如何,不难想见。 写方士之见太真,正值其睡起之时,传曰:“碧衣云,玉妃方寝,请少待之。于是云海沉沉,洞天日晚,琼户重阖,悄然无声。方士屏息敛足拱手门下,久之而碧衣延入。”歌曰:“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云髻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依传言,方士待之良久;依歌言,玉妃起得极仓皇,既曰“梦魂惊”,而“云髻”“花冠”两句又似钗横鬓乱矣,其间有无弦外微音,不敢妄说。 传为传奇体,小说家言或非信史,虽陈鸿是史家,而白氏之歌行实诗史之巨擘,若所闻非实,又有关碍本朝,乌得而妄记耶?至少,宜信白氏之确有所闻,而所闻又惬合乎情理;否则,于尚论古人有所难通。吾辈既谓方士觅魂之说为非全然无稽,则可进一步考察其曾见杨妃与否;因使觅杨妃是一事,而觅着与否又是一事。依歌传所描写,委宛详尽明画如斯,似真见杨妃矣,然姑置不论。方士(姑以方士名之)持回之铁证有二:一为钿盒金钗,二为天宝十载密誓之语。夫钗盒或可偷盗拾取(近人有以“翠钿委地”句为钗盒之来原,亦未必然),而密誓殊难臆造。观传曰:“夜殆半,休侍卫于东西厢,独侍上,上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女事,密相誓心,愿世世为夫妇……此独君王知之耳。”歌曰:“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曰“独侍”,曰“凭肩”,曰“无人私语”,是非方士所能窃听也。窃听既不得,臆造又不能,是方士确已见太真也。钿盒金钗人间之物,今携之而返,是且于人世见太真也。至于“天上人间会相见”,则以空言结再生之缘耳,正如玉溪生所云“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非有其他深意。“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明谓生离,不谓死别,况太真以贵妃之尊乃不免风尘之劫,贻闱壶之玷,可恨孰甚焉?故结之曰“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言其耻辱终古不泯也。否则,马嵬之变,死一妇人耳,以长恨名篇,果何谓耶? 明皇知太真之在人间而不能收覆水,史乘之事势甚明,不成问题。况传曰:“使者还奏太上皇,皇心震悼,日日不豫,其年夏四月南宫晏驾。”是明皇所闻本非佳讯,即卒于是年(肃宗宝应元年),而太真之死或且后于明皇也。按依章实斋氏所考,则其时太真亦一媪矣,而犹摇曳风情如此,亦异闻矣。吾以为其人大似清末之赛金花,而《彩云曲》实《长恨歌》之嫡系也。惟此等说法,大有焚琴煮鹤之诮耳。 爬梳本文,实颇明白而鲜疑滞,惟缺旁证为可憾耳。杜少陵之《哀江头》亦传太真事,曰:“明眸皓齿今何在?血污游魂归不得。清渭东流剑阁深,去住彼此无消息。”曰去住,曰彼此,不知何指。若以此说解之,则上二句疑其已死,下二句又疑其或未死,两说并存欤?惟旧注以上指妃子游魂,下指明皇幸蜀,其说亦可通,故不宜曲为比附,取作佐证。且此事隐秘,事后渐流布于世,若乐天时闻之,在少陵时未必即有所闻也。他日如于其他记载续有所得,更当补订,以成信说。 今日仅有本文之直证,而无他书之旁证,只可传疑,未能取信。要之,当年之实事如何是一事,所传闻如何另是一事;故即使以此新说解释《长恨歌传》十分圆满,亦不过自圆其说而已,至多亦不过揣得作歌传之本旨而已(即此已颇夸大)。若求当年之秘事,则当以陈鸿语答之曰:“世所不闻者,予非开元遗民不得知。” (附记一)明皇与肃宗先后卒于同年,肃宗先病而明皇之卒甚骤,疑李辅国惧其复辟而弑之,观史称辅国猜忌明皇,逼迁之于西内,流放高力士,不无蛛丝马迹。唐人亦有疑之者,韦绚《戎幕闲谈》曰:“时肃宗大渐,辅国专朝,意西内之复有变故也。”此事与清季德宗西后之卒极相似。亦珍闻也。 (附记二)又宋王铚《默记》:“元献(晏元献)因为僚属言唐小说:唐玄宗为上皇迁西内,李辅国令刺客夜携铁槌击其脑,玄宗卧未起,中其脑,皆作磬声,上皇惊谓刺者曰:‘我固知命尽于汝手,然叶法善劝我服玉,今我脑骨皆成玉,且法善劝我服金丹,今有丹在首,固自难死,汝可破脑取丹,我乃可死矣。’刺客如其言,取丹乃死。”孙光宪《续通录》云:“玄宗将死云:‘上帝命我作孔升真人。’爆然有声,视之崩矣,亦微意也。”此亦可与上节参看。 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留) 这是一篇很聪明的文章——对不对却另是一回事——同时也是一篇很自知分际的文章。此文末节所说甚诚实,我们生在百千年以后,要体会百千年以前的曲喻,只可以玩弄聪明,却不可以补苴信史也。 第八节 口说的史料对著文的史料 此一对当,自表面看来,我们自然觉得口说无凭,文书有证,其优劣之判别像是很简单的。然而事实亦不尽然。笔记小说虽是著于文字的材料,然性质实在是口说,所以口说与著文之对当在此范围内,即等于上文第二节所论列,现在不须再说,但说专凭口说传下来的史料。 专凭口说传下来的史料,在一切民族的初级多有之。《国语》(《左传》一部分材料在内)之来源即是口说的史料,若干战国子家所记的故事多属于此类。但中国的文化,自汉魏以来,有若干方面以文字为中心。故文字之记载被人看重,口说的流传不能广远;而历代新兴的民间传说,亦概因未得文人为之记录而失遗。宫帷遗闻,朝野杂事,每不能凭口说传于数十年之后,反观古昔无文字之民族,每有巫祝一特殊阶级,以口说传史料,竟能经数百年,未甚失其原样子者(《旧约》书之大部分由于口传,后世乃以之著史)。故祝史所用之语,每非当时之普通语言,而是早若干时期之语言。此等口传的史料,每每将年代、世系、地域弄得乱七八糟,然亦有很精要的史事为之保留。转为文书史料所不逮。汉籍中之《蒙古源流》,即其显例也。 古代及中世之欧洲民族所有之口传史料,因文化之振兴及基督教之扩张而亡遗,独其成为神话作为诗歌者,以其文学之价值而得幸存,然已非纯粹之口传史事矣。近代工业文明尤是扫荡此等口传文学与史事者,幸百年之前,德俄诸国已有学者从事搜集,故东欧西亚之此等文学与史料,尚藉此著于文字者不少,而伊兰高加索斯拉夫封建之故事,民族之遗迹,颇有取资于此,以成今日史事知识者焉。 [book_title]中国历史分期之研究 凡研治“依据时间以为变迁”之学科,无不分期别世,以御纷繁,地质史有“世纪”、“期”、“代”之判,人类进化史有“石世”、“铜世”、“铁世”、“电世”之殊。若此类者,皆执一事以为标准,为之判别年代。一则察其递变之迹,然后得其概括;一则振其纲领之具,然后便于学者。通常所谓历史者,不限一端,而以政治变迁、社会递嬗为主体。试为之解,则人类精神之动作,现于时间,出于记载,为历史。寻其因果,考其年世,即其时日之推移,审其升沉之概要,为历史之学。历史学之所有事,原非一端,要以分期,为之基本。置分期于不言,则史事杂陈,樊然淆乱,无术以得其简约。疏其世代,不得谓为历史学也。世有以历史分期为无当者,谓时日转移,无迹可求,必于其间,斫为数段,纯是造作。不知变迁之迹,期年记之则不足,奕世计之则有余。取其大齐,以判其世,即其间转移历史之大事,以为变迁之界,于情甚合,于学甚便也。 西洋历史之分期,所谓“上世”、“中世”、“近世”者,与夫三世之中,所谓(Subdivisions)在今日已为定论。虽史家著书,小有出入,大体固无殊也。返观中国,论时会之转移,但以朝代为言。不知朝代与世期,虽不可谓全无关涉,终不可以一物视之。今文春秋有“见闻”、“传闻”之辩,其历史分期之始乎?春秋时代过短,判别年限,又从删述者本身遭际而言,非史书究竟义;后之为史学者,仅知朝代之辩,不解时期之殊,一姓之变迁诚不足据为分期之准也。日本桑原隲藏氏著《东洋史要》(后改名《支那史要》),始取西洋上古、中古、近古之说以分中国历史为四期。近年出版历史教科书,概以桑原氏为准,未见有变更其纲者。寻桑原氏所谓四期,一曰上古,断至秦皇一统,称之为汉族缔造时代。二曰中古,自秦皇一统至唐亡,称之为汉族极盛时代。三曰近古,自五季至明亡,称之为汉族渐衰,蒙古族代兴时代。四曰近世,括满清一代为言,称之为欧人东渐时代。似此分期,较之往日之不知分期,但论朝代者,得失之差,诚不可量。然一经中国著史学教科书者尽量取用,遂不可通。桑原氏书,虽以中华为主体,而远东诸民族自日本外,无不系之。既不限于一国,则分期之议,宜统合殊族以为断,不容专就一国历史之升降,分别年世,强执他族以就之。所谓汉族最盛时代,蒙古族最盛时代,欧人东渐时代者,皆远东历史之分期法,非中国历史之分期法。中国学者强执远东历史之分期,以为中国历史之分期,此其失固由桑原,又不尽在桑原也。且如桑原所分,尤有不可通者二端:一则分期标准之不一,二则误认历来所谓汉族者为古今一贯。请于二事分别言之。凡为一国历史之分期者,宜执一事以为标准。此一事者,一经据为标准之后,便不许复据他事别作标准。易词言之,据以分割一国历史时期之标准,必为单一,不得取标准于一事以上。如以种族之变迁分上世与中古,即应据种族之变迁分中世与近世,不得更据他事若政治改革、风俗易化者以分之。若既据种族以为大别,不得不别据政治以为细界,取政治以为分本者,但可于“支分”中行之(Subdivision)。不容与以种族为分别者平行齐列。今桑原氏之分期法,始以汉族升降为别,后又为东西交通为判,所据以为分本者,不能上下一贯,其弊一也。 中国历史上所谓“诸夏”、“汉族”者,虽自黄唐以来,立名无异。而其间外族混入之迹,无代不有。隋亡陈兴之间,尤为升降之枢纽。自汉迄唐,非由一系。汉代之中国与唐代之中国,万不可谓同出一族,更不可谓同一之中国。取西洋历史以为喻,汉世犹之罗马帝国,隋唐犹之察里曼后之罗马帝国,名号相衍,统绪相传,而实质大异。今桑原氏泯其代谢之迹,强合一致,名曰“汉族极盛时代”,是为巨谬(说详次节),其弊二也。凡此二弊,不容不矫。本篇所定之分期法,即自矫正现世普行桑原氏之分期法始。 以愚推测所及者言之,欲重分中国历史之期世,不可不注意下列四事。 一、宜知中国所谓汉族于陈隋之间大起变化 唐虞三代以至秦汉,君天下者皆号黄帝子孙。虽周起岐,汧秦起邠渭,与胡虏为邻,其地其人,固不离于中国。故唐虞以降,下迄魏晋,二千余年间,政治频革,风俗迥异,而有一线相承,历世不变者,则种族未改是也。其间北狄南蛮,入居边境,同化于汉族者,无代无有。然但有向化,而无混合。但有变夷,而无变夏。于汉族之所以为汉族者,无增损也。至于晋之一统,汉族势力已成外强中干之势,永嘉建宁之乱,中原旧壤,沦于朔胡,旧族黎民,仅有孑遗,故西晋之亡,非关一姓之盛衰,实中原之亡也。重言之,周秦汉魏所传之中国,至于建兴而亡也。所幸者,江东有孙氏,而后缔造经营,别立国家,虽风俗民情,稍与中原异贯,要皆“中国之旧衣冠礼乐之所就,永嘉之后,江东贵焉”。为其纂承统绪,使中国民族与文化不随中原以俱沦也。江东之于中原,虽非大宗,要为入祧之别子。迄于陈亡,而中国尽失矣。王通作《元经》,书陈亡,而具晋、宋、齐、梁、陈五国,著其义曰:“衣冠文物之旧……君子与其国焉,曰犹我中国之遗民也。”(《元经》卷九)故长城公丧其国家,不仅陈氏之亡,亦是江东衣冠道尽(改用陈叔宝语),江东衣冠道尽,是中国之亡。周秦汉魏所传之中国,至于建兴而丧其世守之域,至于祯明而亡其枝出之邦。祯明之在中国,当升降转移之枢纽,尤重于建兴,谈史者所不可忽也。 继陈者隋,隋外国也。继隋者唐,唐亦外国也。何以言之?君主者,往昔国家之代表也。隋唐皇室之母系,皆出自魏虏,其不纯为汉族甚明。唐之先公,曾姓大野,其原姓李氏,而赐姓大野欤?抑原姓大野,而冒认李姓欤?后人读史,不能无疑也。此犹可曰,一姓之事,无关中国也。则请举其大者言之。隋唐之人,先北朝而后南朝,正魏周而伪齐陈,直认索虏为父,不复知南朝之为中国。此犹可曰史家之词,无关事实也。则请举其更大者言之。隋唐将相,鲜卑姓至多,自负出于中国甲族之上;而皇室与当世之人,待之亦崇高于华人,此犹可曰贵族有然,非可一概论也。则请举其民俗言之。琵琶卑语,胡食胡服(见《颜氏家训》、《中华古今注》等书),流行士庶间,见于载记,可考者甚繁。于此可知,隋唐所谓中华,上承拓拔宇文之遗,与周汉魏晋不为一贯,不仅其皇室异也。风俗政教,固大殊矣。为史学者,不于陈亡之日,分期判世,而强合汉唐以一之,岂知汉唐两代民族颇殊,精神顿异,汉与周秦甚近,而与唐世甚远。唐与宋世甚近,而与南朝甚远。此非以年代言也。以历朝所以立国,所以成俗之精神,察之然后知其不可强合。今吾断言曰,自陈以上为“第一中国”,纯粹汉族之中国也。自隋至宋亡为“第二中国”,汉族为胡人所挟,变其精神,别成统系,不蒙前代者也。 二、宜知唐宋两代有汉胡消长之迹南宋之亡又为中国历史一大关键 自隋迄宋,为“第二中国”,既如上所述矣。此八百年中,虽为一线相承,而风俗未尝无变。自隋至于唐季(五代之名,甚不可通,中原与十国,地丑德齐,未便尊此抑彼。其时犹是唐之叔世,与其称为五季,不如称为唐季。可包南北一切列国,说详拙著札记),胡运方盛,当时风俗政教,汉胡相杂,虽年世愈后,胡气愈少,要之胡气未能尽灭。读唐世史家所载,说部所传,当知愚言之不妄也。至于周宋,胡气渐消,以至于无有。宋三百年间,尽是汉风。此其所以异于前代者也。就统绪相承以为言,则唐宋为一贯,就风气异同以立论,则唐宋有殊别,然唐宋之间,既有相接不能相隔之势,斯惟有取而合之,说明之曰“第二中国”,上与周汉魏晋江右之中国,对待分别可也,此“第二中国”者,至于靖康而丧其中原,犹晋之永嘉,至于祥兴而丧其江表,犹陈之祯明。祥兴之亡,第二中国随之俱亡,自此以后全为胡虏之运,虽其间明代光复故物,而为运终不长矣。祥兴于中国历史之位置,尤重于祯明。诚汉族升降一大关键也。 三、宜据中国种族之变迁升降为分期之标准 如上所云,“第一中国”、“第二中国”者,皆依汉族之变化升降以立论者也。陈亡隋代,为汉族变化之枢纽。宋亡元代,为汉族升降之枢纽。今为历史分期,宜取一事以为标准,而为此标准者,似以汉族之变化升降为最便。研究一国历史,不得不先辨其种族,诚以历史一物。不过种族与土地相乘之积,种族有其种族性,或曰种族色者(Racial colour),具有主宰一切之能力。种族一经变化,历史必顿然改观。今取汉族之变化升降以为分期之标准,既合名学“分本必一之说”,又似得中国历史上变化之扼要,较之桑原氏忽以汉族盛衰为言,忽以欧人东渐为说者,颇觉简当也。 四、宜别作“枝分”(Subdivision),勿使与初分相混 如上所言,既以汉族之变化与升降为上世、中世、近世分期之标准,而每世之中,为年甚长,政俗大有改易,不可不别作“枝分”,使之纲目毕张。兹以政治变迁为上世枝分之分本,风俗改易为中世枝分之分本,种族代替为近世枝分之分本,合初分与枝分,图为下表,而说明之。 周平王东迁以前,世所谓唐虞三代,此时期中。虽政治不无变化,而其详不可得闻,既无编年之史(《竹书纪年》不足信),又多传疑之说(夏殷无论,即如两周之文王受命,周公居东,厉王失国诸事,异说分歧,所难折衷)。惟有比而同之,以为“传疑时代”。盖平王以降,始有信史可言也。东周数百年间,政治风俗,上与西周有别,下与秦汉异趣。其时学术思想昌明,尤为先后所未有,故自为一期。 上古第三期,括秦、汉、魏、西晋四朝,为其政治成一系也。 上古第四期,括东晋、宋、齐、梁、陈五朝,为其政治成一系,风俗成一贯也。 说明:上世、中世、近世之所由分,与中世第一、第二两期之所由分,俱详前。 近世第一期,括蒙古一代。第二期括明朝始终。第三期括满清一代。近世独以朝代为分者,以朝代之转移,即民族势力之转移故也。 分世别期,最难于断年。前期与后期交接之间,必有若干年岁,为过渡转移时代。合于前世,既觉未安,合于后期,更觉不可。今为画一之故,凡过渡时代均归前期。如上世、中世之交,有数朝为过渡转移期,全以归于上世。必于陈亡之后,始著中世。又如上古第一期与第二期之交,周赧入秦,与始皇一统间,数十年为过渡期。今以附于第一期,必俟六国次第以亡,然后著第二期。一切分期,除近世第一期外,俱仿此。近世第一期所以独为例外者,以元人入中国,与往例不同。未入中国时,固在朔漠,号称大汗。既摈出之后,又复其可汗之名,此于中国纯为侵入,故第二、第三期间,以吴始建国为断,不以顺帝北去为断。 分中国历史为如是三世,固觉有奇异之感焉。则三世者,各自为一系,与上不蒙,而上世、中世又有相似之平行趋向是也。北魏、北周第二期之缔造时,与上不相蒙者也。辽金第三期之缔造时,与上不相蒙者也。中世之隋唐,犹上世之秦汉,同为武功极盛之世。隋之一统与秦之一统,差有相似之点。中世之北宋,犹上世之魏晋,同为内政安人,外功不张之世。中世之南宋,犹上世之江左,同为不竞之世。南宋之亡,尤类陈亡。此上世、中世平行之趋向,不待详言者也。中世与近世,趋向绝殊,固由承宇文者为隋,代完颜者为元,辽与魏,金与周,已不可强同。元、隋更大异其性。此后之历史,遂毫无相似者矣。简言之,上世一系之中,所有朝代,但有相传,而无相灭;中世一系之中,亦但有相传,而无相灭;近世一系之中,但有相灭,而无相传。是非以帝族言也。以其立国之道,察之如是云尔。 余为此分期法,读者宜有所疑,以谓“梁陈不竞,半虏之隋唐,代承统绪,本汉族甚不名誉之事,如今日通行之分期法,合汉唐而一之,此丑可掩。今分而为二,非所以扬历史之光荣也”。余将答此说曰,学问之道,全在求是。是之所在,不容讳言其丑。今但求是而已,非所论于感情。余深察汉、唐两代,实不能此而同之,纵使违心徇情,比而同之,读史者自可发觉,欺人无益也。陈隋间之往事,曷尝不堪发愤。要不可与研究史学之真相,混合言之。 (原载1918年4月17日至23日《北京大学日刊》) [book_title]致蔡元培:(1)论哲学门隶属文科之流弊 校长先生钧鉴: 月来学生对于吾校哲学门隶属文科之制度,颇存怀疑之念,谨贡愚见于次。 以哲学、文学、史学统为一科,而号曰文科,在于西洋恐无此学制。日本大学制度,本属集合,殊国性质至不齐一之学制,而强合之。其不伦不类,一望而知。即以文科一端而论,卒业于哲学门者,乃号“文学士”。文科之内,有哲学门,稍思其义,便生“觚不觚”之感也。 中国人之研治哲学者,恒以历史为材料,西洋人则恒以自然科学为材料。考之哲学历史,凡自然科学作一大进步时,即哲学发一异彩之日,以历史为哲学之根据,其用甚局,以自然科学为哲学之根据,其用至博。美国研治科学,得博士位者,号“哲学博士”。英国牛津诸大学,研治哲学,得博士位者,号“科学博士”。于是可知哲学与科学之关系长,而与文学之关系薄也。 今文科统括一门,曰哲学、曰文学、曰史学。文史两途,性质固不齐一。史为科学,而文为艺术。今世有以科学方法,研治文学原理者,或字此曰Science of Literature(见《赫胥黎杂论集》),或字此曰Philosophy of Literature(赫文引他说),然是不过文学研究之一面。其主体固是艺术,不为科学也。虽然文史二事,相用至殷,自通常观之,史书之文,为文学之一部,而中国“文史”一称,相习沿用久矣。循名责实,文史二门,宜不必分也。返观哲学,于文学绝少联络,不可以文史合科之例衡之。 以为哲学、文学,联络最为密切;哲学、科学,若少关系者,中国人之谬见然也。盖习文学者,恒发为立想,作玄谈者,每娴于文学,不知文学本质,原属普遍。西洋为哲学者,固恒有文学之兴会,其为科学者,亦莫不然。文学家固多兼诣哲学者,其兼诣科学者,尤不少也。中国文学,历来缺普及之性,独以高典幽艰为当然;又以无科学家,而文士又惯以玄语盖其浅陋,遂致文学与科学之关系,不可得见,反以哲学、文学、史学为三位一体焉。今为学制,宜祛此惑,不宜仍此弊也。 文学与哲学合为一门,于文学无害也,而于哲学则未当。何以言之,习文学者,能谋哲学学科之联络,其运用文学之思想,必不浅陋,然哲学取资于文学处,殊可概见。哲学主知,文学主情,哲学于各种问题恒求其能决,文学则恒以不解解之,哲学于事理分析毫厘,文学则独以感象为重,其本异,其途殊。今固不可谓哲学与文学渺不相干,然哲学所取资于文学者较之所取资于科学者固不及什一也。 一年以前,吾国之哲学门仅可谓为“大清国大学经科理学门”(清季学制经科有理学门,文科无哲学门),不足当哲学门之名。诚以所授诣者,不为古典之学(Classicism),便是怪秘之论(Mytholozy),何有于哲学。今以教员之选,课程之革,大愈于前矣,然若不出哲学门于文科,入之理科,一般人之观念,犹如昔也。自学生观察所及者言之,同学诸君,以及外人,对于文科之观念,恒以为空虚之府,其志愿入此门者,绝不肯于自然科学,多所用心。持是心理以观哲学,本此见识以学哲学,去哲学之真,不亦远乎?今学生所以主张哲学门应归入理科者,不仅按名求实,以为哲学不应被以文科之名也,实缘哲学入之文科,众多误会,因之以生;若改入理科,则大众对之,观念顿异,然后谋哲学与理科诸门课程上之联络。一转移间,精神上之变革,为不少矣。 若就教授上之联络而论,哲学门尤宜入之理科,物理门之理论物理,化学门之理论化学,数学门之天文学、聚数论、微积分,动植物门之生物学、人类学,皆与哲学有亲切之关系。在于西洋,凡欲研治哲学者,其算学知识,必须甚高;其自然科学知识,必具大概。今吾校之哲学门,乃轻其所重,绝不与理科诸门谋教授上之联络,窃所未喻也。 今之文预科,为预备入文学、哲学、史学三门而设,无所区别,试问此三门之预科,固应课程齐一耶。哲学门之预科,应注重数学、物理;文学、史学之预科,则不必然。又同学科,对于预备习文学之人,与对于预备习哲学之人,应异其教授范围与其方法。哲学门之预科,其性质当与理科为近,而于文学门预科为远也。 总而言之,为使大众对于哲学有一正确之观念,不得不入之理科;为谋与理科诸门教授上之联络,不得不入之理科;为预科课程计,不得不入之理科。 然如此改革,事实上容有困难,即此兼统哲、理两方之学长,人选已至不易。必不得已,惟有使哲学门独立为一科,今之文、理两科,变作哲、理、文三科也。若疑哲学一门,不能成科,则性质同者。虽万门不妨归之一科,性质介立,虽一门不嫌单独也。 若犹以如此改革,牵动学制,非可率然为之者,则学生为最少量之请求,乞分文预科为两类,一为哲学门设者,一为文学史学门设者。其哲学门预科之课程与教授之范围及方法,应与文学、史学门预科异其旨趣。 以上所言,不过一时率然想到,恐不尽当。可否之处,乞斟酌。 学生 傅斯年谨启 八月九日 案傅君以哲学门隶属文科为不当,诚然。然组入理科,则所谓文科者,不益将使人视为空虚之府乎?治哲学者不能不根据科学,即文学、史学,亦何莫不然。不特文学、史学近皆用科学的研究法也。文学必根据于心理学及美学等,今之实验心理学及实验美学,皆可属于理科者也。史学必根据于地质学、地文学、人类学等,是数者皆属于理科者也。如哲学可并入理科,则文史亦然。如以理科之名,仅足为自然科学之代表,不足以包文学,则哲学之玄学,亦决非理科所能包也。至于分设文、哲、理三科,则彼此错综之处更多。以上两法似皆不如破除文、理两科之界限,而合组为大学本科之为适当也。 蔡元培附识 (原载1918年10月8日《北京大学日刊》) * * * (1) 编者按:原标题为“傅斯年致校长函”,现改用此题。 [book_title]评丁文江的《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 (与顾颉刚书中的一节) 这篇文章我非常的爱读,当时即连着看了好几遍。我信这篇文章实在很有刺激性,就是说,很刺激我们从些在欧洲虽已是经常,而在中国却尚未尝有人去切实的弄过的新观点,新方术,去研究中国历史。又很提醒我们些地方。但这篇文章的功绩,在此时却只是限于这个胎形,看来像是有后文,我们却不能承认其中证求得的事实为成立。而且这种方法也不是可以全不待讨论的。丁先生的文章我只看见过《中国与哲嗣学》的下半篇和这篇和“科玄之战”的文章。从科玄之战的文章看来(特别是后一篇),可以知道作者思想的坚实分析力,在中国现在实在希有,决非对手方面的人物所能当,而他这一些文章,都给我一个显然的印观,就是丁君在求学问的线路上,很受了Sir Francis Galton、Prof. KarlPearson一派的影响,而去试着用统计方法于各种事物上,包括着人文科学。这实在是件好事。我们且于丁先生的施用上,仔仔细细看一下子。 (点一)拿现在的省为单位去分割一部“二十四朝之史”(从曾毅先生的名词)中的人物,不能说没有毛病。把现在省拿来作单位,去分割元明清三朝的人物是大略可以的;拿省作单位去分割前此而上的人,反而把当时人物在当时地理上的分配之真正perspective零乱啦。略举一两个例,汉时三辅三河七郡合来成一个司隶校尉部区,三辅是京畿,而三河每可说是京畿文物之别府,文物最高的地方。这实在是一个单位。而若拿现在省划分,使得三辅与当年的边塞为一单位,三河大部分与汝汉为一单位,小部分与雁门代郡为一单位,便把当时人物照当时地理(就是说郡国)分配的样子失啦。丁先生的表是个英语文法在汉语中分配的表,而从此推论到“即如前汉的都城在陕西,而陕西所出的人物,还抵不上江苏,更不必说山东河南了”。仿佛像是几百或千年后北京划得与东蒙车臣汗沙漠同区,统名蓟北部,有历史家曰,“蓟北是千年建都之地,而所出人物,反不及今一中部,更不必说大部了”。这话可以行吗?假如我们不拿现在的省为单位,而拿当年的郡国为单位,恐怕这话就不这样了。东汉于郡上有了州,说起来容易些。东汉的陕西所以人物少者,因为当时的陕西(司隶校尉)的大部分精华在省外,而省内有些与当时的陕西毫无相干的地方(朔方迤南,当时边塞,不属畿辅)。江苏的人物所以多者,也正以当时的江北老把江南的分数带着提高。不然,吴郡自身在西汉恐怕也不过和东汉样的。况且今之省域,不即合于当时的国界。所以这表中直隶、甘肃之在北宋(燕云十六州已属契丹,甘肃已属夏),河南、安徽、江苏之在南宋(交界区)……都是困难的物事。又如把南宋的中国和现在列省中的中国为一般的排对比,自然事实上出入很多。 但既不用一贯的百分单位,比起来,又怎么办?我回答说,我根本上不赞成这个表。如果制一个表,必须比这个详细的多。不在当年“中国”的境内的即不应一般待遇去百分,而当年国界、省界也要注明。或者把省分为数部(如今道区),比起来可以不太妨碍;当时区划也不妨碍一统一体的比较。余详下文。 (点二)丁君从他所造的表中推比了许多事实和现象,但这些事实和现象和这个表中的数目字,严格说起,多毫无有直接的关系,这些推比也但是些预期Anticipations而已。换句话说,这些推比的事件多是我们时常所想及,如建都的关系,都城外更有文化中心一种事实,地方与“龙兴”的关系,物质与文物,殖民同避乱的影响等等,都是我们读起历史来便引想到的题目。但我们对于这些题目,有意思而有的意思无界略,总而言之,都是些多多少少模糊着待考的意思。现在丁先生这表中的数目字,也并不能给我们这些待考的意思一判然的决定。这些意思与这些间的关系,只是联想,不相决定的“因数”。这类,看起来像很科学的,而实在是“预期”之件,颇有危险。 (点三)第一表所以不见得能得好成就者,因为包罗太宽大,立意上太普遍,而强从一个无从分析的表中去分析事实。至于第二表,却是一件极好的作品,这一表之所以成功,正因为题目是有限而一定,不如上一表一样。这个表中的意思,也或者可以有斟酌的地方。鼎甲数虽然不受省分的制限,但恐怕也不能说是完全自由竞争的结果,尤其不见得鼎甲是能代表文化。我很疑心有下列二种分数在其中有贡献。(一)考试官与投考者乡族的关系。如考官中多是昔年的鼎甲,恐即有偏于其同乡的趋势(典试不密书)。(二)考殿试竟成了一种专门的技术,如某一地方最便宜于殿试所需要的各种质素,则这一地方所出之科甲为多,然我们却不能竟拿它出科甲的数目为文化最高的数目。此两点均可于我们贵县在清朝多出状元一件事实中证明。但如果明朝不如清朝在考试上之腐败,则此层即不成问题了。不过我们看来,明朝晚年士林中,那种讲师生门第交游等等一切的净恶习惯,恐怕好不到那里去。言归正传,这一个表却是把他所要证明的东西之一件证明了,就是下一个消极证,官定的各省科举额,不足代表各省的程度,不过分数上尚有斟酌呵! (点四)丁先生谓在两汉的时代,中国文化分布的不平均,后渐平均,到了明朝至平均,这恐怕也是因为拿着现在的单位去比量才有这个现象。浙江之在西汉,犹之乎今之吉林,恐尚不及福建等省,则等于黑龙江阿山道之间。所以在后汉,广东、贵州、云南、奉天“都是零”。与其说是文化不平均,毋宁谓为这些地方之为中国,意义上尚不尽完全。如果我们做一个中华民国时代的表,势必至于外蒙、西藏(康省除外)、青海下面加零,吉黑三特别区,新疆、阿山、贵州下面加一个很小的分数,其相貌或与汉朝差不多。至于在各种意义上,完全为中国之地方,如关、洛、汝、汉、淮、泗及沿着黄河的郡国,细比起来,其平均或不平均,恐与今之各省之平均相等。是则丁君所谓古不平均今平均,又一幻境也。总而言之,这事实与其谓为当年文化之不平均,毋宁谓是现在的中国大得多了。 把上列几点约起来,我对于这篇文章的一个一般的印象,是觉着把统计方法应用在历史一类的研究上尤其要仔细。普通说起,凡是分布上凌迟出入的事实,都可应用统计方法,而这样分布上凌迟出入的事实,几乎是可研究的事实之大部分。但统计方法的收效,也以它所施用的材料之性质为断。统计方法最收效的地方,是天文。岂特如此,我们竟可说天文是统计学的产生地。因为统计方法之理论,几乎都是从天文学中造端,而近代统计学方法之立基柱者Quetelet,自身是比利时的钦天监。这正因为天文学上的数目,我们用来做统计学的比较的,总是单元(Homogeneous),而所用数目,多半是由我们所限定的标准造出的。就是说,我们对于这些数目有管辖之可能。几乎到了生物学的事实上,就不这样便宜。虽然这些数目还是由我们定的标准产出,然而事实的性质已远不如天文事实之单元,实在是些复元的(Heterogeneous)。至于历史现象,我们不能使它再回来,去量一下子,又是极复元的物事,故如不从小地方细细推求比论,而以一个样子定好如当代欧美都市统计表一般的形状,加上,恐怕有点疏误。历史本是一个破罐子,缺边掉底,折把残嘴,果真由我们一整齐了,便有我们主观的分数加进了。我不赞成这个以现在省为二千年历史的总单位,去百分国土大小很不相等的各时的人,正是因为这表太整齐,这表里面的事实却是太不整齐。 研究历史要时时存着统计的观念,因为历史事实都是聚象事实(mass-facts)。然而直接用起统计方法来,可须小心着,因为历史上所存的数目多是不大适用的。 假如丁君把这一个大表变散为小点去研究,恐怕收效比现在多得多。现在略举几个提议:—— (一)以当年的州郡为单位,去求方里数目、户口数目、财赋数目三件之互相比例。假如能画成地图,以比例率之轻重为颜色上之浅深,或者其分配上更可提醒些事。(二)把世族(姑假定有二人同出一家同有传者即为世族,更于其中以年代分类)按州郡列一个表,再把非世族之人物照州郡之分配者和它一比,恐怕使我们显然见得文化低的地方多非世族,文化高的地方多世族(母系有可考者即列,如杨恽为司马子长外孙之类)。(三)把历代的世族比较一下,比较他们在人物中的百分数目,在各类职业文官、武将、文学等的分配比较,或者更有些事实可得到。此时没有根据,但人们免不了泛着去想由东汉至唐,世家之渐重,实在是当时社会组织上很大的一个象征。宋后世族衰,是一个社会组织上很大的变化,这三件正是偶然想起,其实中国历史上可用数目表图研究的题目很多。Richter拿字数统计去定Plato语之先后,何况历史上的实事呢。但总以从有界画的题目做去,似乎才妥当。 我可以把上文总结起来,说:丁君这一种方法,将来仔细设施起来,定收很好的效果,不过他这文(特别是第一表)却但是一个大辂的椎轮,我们不取这篇文章所得的结果,因为它们不是结果;但取这篇文章的提议,因为它有将来。 至于他论唐朝与外族的一段,完全和我的意思一样。汉唐决不能合作一个直线去论,我曾于《中国历史分期的研究》详细说过。这篇文章大约是民国七年春天登在《北京大学日刊》上的,错字连篇。原稿我仿佛交给你了。是么?我在这篇文章用所谓“元经”的话。谓陈亡是“晋宋齐梁陈亡,中国亡”。永嘉南渡前为“第一中国”。南渡后失其故地,而尚有第一中国之半,犹一线也。隋唐两代实是以五胡拓拔为原始,合着有踏践的剩余再造的。所以唐朝文物习惯从南朝,而生活的精神反截然和南朝两样。这个第二中国,固然在文化上仍是因袭第一中国,然一要部分亦以苻秦拓拔为根据(苻秦拓拔都有中国以外的领土,又恰恰这个时候是西域文化最高的时候,故即无人种变化,亦甚能使文化历史入一新期)。大野三百年一统后(这个一统之为一统,也和我们五族共和之为共和一样),大乱上一回,生出了一个文化最细密的宋朝。在许多地方上,宋朝是中国文化最高点。这第二中国与第一中国之为一线,不是甚深的现象。其内容上所谓南北朝之纷乱,决不等于三国唐季,而实是一个民族再造的局面,恐怕这个时期是历史上最大的关节了。汉朝盛时只是中国的,唐朝盛时颇有点世界的意味。这固然也由于汉朝接触的外国除西域很小的一部分外都蛮夷,而唐朝所接触恰在西域和亚剌伯文化最盛期,但要不是自身民族上起了变化,就是说等于社会组织和生活的趋向上起了变化,这外来的影响究竟不容易济事。梁陈的“冢中枯骨”局面是不能使民族的生命继续下的。或者殷周之际,中国的大启文化,也有点种族关系正未可知。要之中国历史与中国人种之关系是很可研究的。 (按,此书写于一九二四年正月二月间,丁氏原文载在《努力周刊》。颉刚记。) (原载1928年1月3日《国立第一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第一集第十期) 附: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 历史同地理的关系,是近代科学上最有兴味的问题,也是最没有解决的问题。布克儿(T·Ruckl)是19世纪用科学知识研究历史的第一个人。照他的学说:凡人类的历史,都是气候、土壤、交通的关系。这种物理派的历史观,在他的《文化史》(History of Civilization)出版的时候很有势力。到了19世纪末纪,遗传性的研究,渐渐进步,于是注重种族的比注重环境的学者要多。美国的格兰特(Grant)就是极端主张种族论的人,但是他的研究方法是不科学的,不足以做遗传性历史论的代表。最近美国学者如伍治(F. A. Woods)用遗传性研究欧洲历史上的人物,贡献很多。他的主张是一国的历史,是种族的根性同偶然发生的首领所造成的。他所著的书,如《皇族与遗传性》(Heredity in Royalty)是近代历史学上的名著。同时研究地理学的人,还是主张文化是气候的产物,不过他们不复如布克儿那么极端,那么简单。汉亭顿(E. Huntington)就是这一派人中最有成绩的。但是无论我们对于种族、环境同偶然产生的首领,这三种势力,偏重在哪一种,总应该承认地理同历史有密切的关系,因为广义的地理,包括生在地上的人种。 中国人是最注重籍贯的,所以遇见了一个生人,问了他的尊姓大名,就要问他是哪一省哪一县的人,因为我们脑筋里头觉得“湖北人”、“广东人”、“江苏人”、“山西人”……这种名词,是代表这几省人的特性;知道一个人的籍贯,就知道了他是我们心里头的哪一类。这不但中国人如此,就是欧美的人也是如此。说到了新下台的英相乔治,不知不觉就想起他是维尔司的人。美国选举总统,第一个问题,就是他还是生在南几省或是北几省。所以若是我们把中国历史上的有名的人物,照他们的籍贯,做一个统计,看看一个时代之中,哪一个地方的人,在政治上、社会上最有势力、最有影响,岂不是很有兴味的? 这一种研究,最困难的是定历史人物的标准。一个人有怎么样的资格,才配做历史人物呢?伍治研究欧洲人物的时候,完全用一种客观的方法。譬如他研究一个时代皇室的人物,就把所有那时代的书籍,细细的读过。凡有提起皇室人物的地方,都抄了出来,做一个详细的统计:看看哪一个最受人称赞或是批评;称赞、批评,又到如何程度;然后决定当时人的总判断,拿来做标准。又如他研究近代有名的科学家,就把他所晓得的名字开了出来,请现代的科学家投票,这两种方法,都是极其费工夫,而且对于中国的历史,不很适用。我为简便起见,暂时用了一个武断的标准:把《二十四史》来做我的下手地方,凡有二十四史上有列传的,都假定他是“历史人物”,假定是我研究的一种单位,然后拿他们的籍贯来计算一时代中哪一个地方,历史人物的数目最多。 用这一种方法,有两个大缺点:第一是行业不同的人,混在一块计算。文艺家同将帅,性质虽不相同;照我这种方法,都算是一个单位。第二是程度不同的人,没有区别。绝大的人物,如张江陵、王守仁只算一个人;极小的人物,仅仅够得上有列传的,也要算一个人。所以进一步的研究第一是要分类,第二是要分等。但是分类、分等,都有主观的毛病,而且很费时间的。这一次的研究,只能算一种粗浅的统计。好的统计的人数较多,两种毛病都可以减少。因为无论一个人是甚么事业,二十四史上有了列传,总是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对于社会政治,总有一种影响,不妨视为一类,与没有列传的人区别。至于有分等的毛病,只要地方的单位大,也就可以减除,譬如湖北出了一个大人物张江陵,当然同时明史上有传的湖北人,就有许多小人物。以此类推,无论哪一省都是如此。假如拿省替省比,大小人物混在一齐,各省同时吃亏,同时占便宜,虽然不能全公道,也并非全不公道。 第二种困难,是地方单位问题。我们这种研究,是要知道人物与地理的关系,但是地理包括地文、人文两种。若是以地文为标准,浙江的温处台应该归入福建,不能同浙西在一个单位之内。但是就文化而论,温处台同福建的关系浅,同浙西的关系深。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所以要求一个地文、人文相合,而且区域较大的地方来做单位,是不可能的。我再四斟酌,还是拿省来做单位,较为妥当。一来这种单位,不用说明;二来省是一种政治的地理单位,与政治有多少关系;三来现在的省份,虽不能合于科学的地文、人文标准,然而可以算折中于二者之间。 我所谓历史人物,是指历史上有势力的人物而言,所以不论善恶邪正,只要当日他的言行,曾有影响于政治社会的,都一概收入。 这种统计,系各地方人物贡献的比较,所以只能就统一的时代研究,因为分裂的时代,各省自然有各省的首领,无从混合计算。秦以前是封建政治;就是秦代,时间太短,也当然不在研究范围之内。秦以后共分六期:一前汉,二后汉,三唐,四北宋,五南宋,六明。元朝不但是蒙古人的世界,而且时间不长,政治上有特别的组织,暂时可以置之不论。至于前清,一则清史未成,没有同二十四史一样官书可以做根据,而且私家著述很多,材料较为丰富,应该提出另行研究。这一次的讨论,只限于上边所举的六代。这六代有列传的人,有六千多人;有簿贯可考的,也有五千七百多人。因为古今地名不同,逐一的考证起来,颇费时日;仅仅对过一遍,错误恐不能免,不过这种错误,对于各省的百分率数目,不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我大胆先把现在研究的结果,做成一个表,一张图,发表了出来,希望引起历史学者的兴味,多几个人来用这种方法研究中国历史。 我们把上边表(见□页—编者)上的数目,详细分析起来,第一件可以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在一时代以内,各省人物的贡献,数目至不平均。即如后汉一代,最多的是河南,百分率在三十七以上,其余广东、贵州、云南、奉天,都是零;江西、湖南、福建、广西,四省都在一以下;山西、江苏、浙江、湖北,都在五以下。然而同一个省份,在六个时代之内一时代的贡献,又与其他时代相距的很远;即如河南在后汉是百分之三十七,到了明不过百分之七,江西在前后汉都在千分之五以下,到了明就有百分之十一以上。这种人物分数的变化,实足以代表文化中心的转移。这又是甚么原因呢? 第一个最明显的原因,是建都的关系。即如后汉、北宋都在河南建都,所以河南的人物最盛,南宋都城在浙江,唐的都城在陕西,所以浙江在南宋,陕西在唐,人物最盛。况且二十四史上的人物,虽不全与政治有关,但是最大的部分是官吏。官吏是从考试得来的,重要的考试,都在都城:离都近的省份,考试先占了便宜,人物也自然容易出头,但是距都城远近,不是人物贡献的惟一原因,又有很明显的证据。即如前汉的都城在陕西,而陕西所出的人物,还抵不上江苏,更不必说山东、河南了。明的都城在直隶,然而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四省的人物,都比它多。无论哪一代,四川比湖北远,而四川六代的平均分数是四,湖北是二;云南、广西都比贵州远,然而有明一代,贵州的人物,不如云南、广西。足见得都城的地位,虽是很有关系,然而绝不是人物变迁的惟一原因。大概文化的中心比都城的地位重要。若是都城也是那时代的文化中心,建都的省份,人物自然比他省要多。不然,还是文化中心要紧。 续 表 皇室的籍贯,也是很有关系。“从龙”的固然大半是丰沛子弟,而且他们的子孙,袭了祖宗的余荫,变成功一种世家;故乡的亲戚朋友,又要攀龙附凤;皇帝的同乡,自然是很占便宜。江苏在前汉时代,百分率是十一,安徽在明也是十一,都是占了汉高帝、明太祖的光。 经济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无论甚么时代,没有几分的经济独立,就无从讲起教育。孔子若是要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哪里还有功夫去敦诗说礼?到了后世,教育的中心,在重要的书院。书院里的发达,又是靠地方上担负的能力。地方上越富庶,教育越振兴,人物也自然越增多。江苏、浙江两省在南宋以后,变成功中国的文化的中心,与两省的经济史,总有关系。在唐以前,钱塘江同扬子江之间,沿海都是盐塘,同现在江北开盐垦的地方差不多。直等到钱镠筑了海塘,沿海的田地,渐渐的成熟,南北运河一通,丝米都可以出口,江、浙两省才成了全国最富庶的地方。同时这两省所出的人物,也就驾于各省之上。影响于国民经济最大的是战争。元以后北方的退化,明以后四川、江西、福建的衰落,多少都受了兵灾的影响。北方不但遭了兵灾的残破,而且因为水利不兴,旱地的收入,一年少似一年,恐怕也就可以使得经济不振。但是我目前没有精确的研究,可以证明北方农业的退化。 还有一个原因,是“生存优点”的变迁。生存竞争,优胜劣败。但是何者为优,何者为劣,在人类方面,全是看社会的习尚为准。假如社会崇尚忠实、诚恳,把社会上最高的位置,给忠实、诚恳的人,这种人自然是优胜,若是社会推重文学、美术,有文学、美术天才的人,就可以得势。中国北方人,是忠实、诚恳的一路,扬子江下游的人,是比较的长于文学、美术。看上列的表,宋以前北方人占优势,宋以后扬子江下游的人占优势。或者是宋以后同宋以前社会的崇尚不同,生存的优点变迁,所以如此。但是细细研究:宋、明两代长江下游的人物,忠实、诚恳的也是很多,宋以前的北方人也很多,长于文学,恐怕这还不是人物贡献南北变迁的重要原因。 据我的研究,最重要的原因,是殖民同避乱。秦以前中国的文化中心在山东、河南。就是两汉,除去了四川、江、浙、长江以南的省份,可算同中国历史没有什么关系。湖南、广东、江西、福建,都是唐末宋初因为殖民的结果,方才归入中国文化范围之内。贵州、云南、广西到了明,才可以算是中国的领土。东三省一大部分,始终在东胡族手里,在中国历史上,当然不能有甚么重要的人物。避乱同殖民的性质,本是相同。但是殖民的人,不必一定是中国社会里优秀分子,而东晋同南宋两次渡江,随从南行的,都是当日的士大夫,不肯受外国人统治的;声明文物,自然是在这班人手里。宋以后江苏、浙江的勃兴,大概很受这种避乱人的影响。至于北方受了外族统治,文化一定不能如前。五胡的时代,倡乱的外族,都还是受过中国文化的人居多,所以为害不大。金元两代,北方全是野蛮人的天下,经他们蹂躏以后,一时不容易复原,也是意中的情事。 综论起来,前汉时代,中国的文化,本来在山东、河南,所以这两省出人最多。陕西是建都的关系,江苏是皇室籍贯的关系,所以也比较的发达。其余如湖南、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同东三省,都完全没有开化。浙江、安徽、四川占的分数,也是极微,惟有湖北是因为是楚国的旧境,人材较多,可算是南方各省的例外了。后汉情形,同前汉相差不远,不过河南是皇室籍贯同建都两重的关系,特别人多,南方几省,也渐有进步。唐代文化的中心在陕西,北方各省的程度,比两汉较为平均。南几省除去江苏以外,仍旧不大发达。四川、安徽反为退化。北宋时虽因为建都的关系,河南特别出人,然而江、浙、四川、江西、福建,或是因为经济发展,或是因为殖民移民,文化进化,大有一日千里之势,渐渐要同北几省争衡。南宋北方不在版图以内,自然没有许多人物;文化中心,从此就到了长江下游。江西、福建都表现有史以来未有的盛况。明朝北方因为受了外族的统治,农业又复退化,仍然一蹶不振,江苏、浙江、江西、安徽四省,远出其他各省之上(安徽因为皇室同从龙功臣的籍贯关系,与其他省不同),西南也慢慢的露了头角,与宋以前的中国,然是两个世界了。 细细研究上列的表,还有一个要点。在宋以前,不但文化的重心,是在北方,而且文化的分布,很不平均。在两汉的时代,山东、河南两省所产生的人物,总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后汉时河南一省就有百分之三十七。汉以后各省的程度,渐渐平均,出人物的省份渐多,每省占的成分也渐多。在后汉的时代,最多的省份百分率是三十七,最少的省份是零;在明朝最高的是百分之十四,最低的是千分之十五;可见得从前中国人的文化,本来全在黄河下游,以后因为殖民避乱的关系,逐渐把这种文化普及全国。这是我们民族对于世界文明最大的贡献。把远东的许多野蛮人,变成功受中国文化的国民。这种事业,比罗马人在西欧洲的功劳还大。但是普及同提高,往往不能同时并进;普及的成绩好,提高的程度就差了。 各省文化逐渐平均,虽然是事实,然而表上所列的百分数,都不完全与事实相符。本篇所说的历史人物,大部分与政治有关系的。自从科举取士以后,要出身于政治界,首先要列名于科举。明朝科举不但举人是各省有各省的定额,就是进士也是南北分界,所以各省出人物的机会,受了科举定额的影响,不是自由竞争的结果。而当时定科举额子的人,要使得各省人都有出身,虽然文化较盛的省份,额子较多,文化较低的省份,免不了滥竽。我曾拿明代进士题名录来做了两个表:一个是有明一代各省所出的进士的数目,一个是同一时代各省所出鼎甲的数目。进士是有额子限制,鼎甲是完全自由竞争的。所以前者是当日政府对于各省文化所定的一种标准,后者是各省自由竞争所得的成绩。 明代科甲表 续 表 拿这两个表来一比较,就知道官定的各省科举额,不足以代表各省的程度。浙江、江西、江苏、福建四省的进士,占百分之四十六;这四省的鼎甲,占百分之七十。可见得若是当时进士没有限制,边远的省份,还要吃亏。又各省进士的数目,同各省人物的数目,竟大致相同。科举额子的影响,可以想见。 第二件可以注意的是,是新殖民地的勃兴。四川是秦时才入中国版图,在前汉时已占有将近百分之二,在浙江、安徽之上,而且其中有司马相如、扬雄一代的文学家。到了后汉更是发达,竟占有百分之五,六八,为扬子江流域各省之冠。江西、福建,都是唐末才有中国人去殖民。北宋时代,江西的人物,如欧阳修、王安石都是当时的人杰,百分率在百分之五以上。较之唐代恰好增加十倍。福建在北宋的地位,同江西相仿,而且渐渐的变化文化中心。闽刻的宋版书,同浙刻一样的重要。政治理学,福建人都是重要分子。这几省勃兴的理由,当然是很复杂的,然而最重要的原因,是一种旧民族忽然迁移到一个新世界里面,就能发展许多新事业起来。譬如关内的豆子,种在东三省,收成就比从前加一倍,一样的道理。近五十年来湖南、广东同最近的东三省人,也都是新殖民地勃兴的好例。 唐朝社会风尚,自成一代,同汉朝迥不相同。如文学美术的发达,宗教的自由,男女的交际,都是唐人的优点,汉人所不及的。唐人的弱点,是政治没有轨道,组织没有能力,习尚过于放荡,这又都不及汉人。所以我早就疑惑唐代的人种,受了外族的混杂,已经不是汉族原有的文化。即如唐代皇室自称为李广之后,久居陇西,究竟同李陵之后的龙居李氏,甚么关系。唐书的世系表是否可信,本来是个疑问。唐高祖的皇后是拓拔,更是无疑义的。现在看此次所列的表,新旧唐书上外国人有传的有五十人之多,几占总数百分之四,其中如高丽的李师古占据山东三代之久,真可令人惊骇。这还是专指真正的外族,唐书所不认为中国人的,若是把南北朝遗留下来已经同化的外族计算起来,至少也应该有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唐史外族列传表 续 表 《唐书》的宰相世系表,最可研究。统计唐代宰相,为裴、刘、萧、窦、陈、封、杨、高、房、宇文、长孙、杜、李、王、魏、温、戴、侯、岑、张、马、褚、崔、于、柳、韩、来、许、辛、任、卢、上官、乐、孙、姜、陆、赵、阎、郝、郭、武、骞、沈、苏、薛、韦、汪、邢、傅、史、宗、格、欧阳、狄、袁、姚、娄、豆卢、周、吉、顾、朱、唐、敬、桓、祝、郑、钟、宋、源、牛、苗、吕、第五、常、乔、关、浑、齐、董、贾、权、皇甫、令狐、段、元、路、舒、白、夏侯、蒋、毕、曹、徐、孔、独孤、乌,同龙居李氏,共为九十八姓。其中竟有十一族,不是汉人! 此外尚有格氏、狄氏两姓,似乎也不是汉族,足见当时经过南北朝人种混杂之后,北方的民族,绝不是纯粹的汉人,而且宰相的民族,有百分之十一不是汉人,无怪当时种族的观念很浅,将帅藩镇,往往要用纯粹的外国人了。 是篇之作,动机在三年以前。去岁移居天津,得借用梁任公先生藏书,始着手统计。今夏科学社开会于南通,曾讲演一次,然其时仅有总表,文字未脱稿也。11月复以英文讲演于北京协和医学校,乃发愤竭两日之力成之。讨论切磋,得益于任公及胡君适之者甚多。抄写核算,则雷君英广贯任其劳。余弟文浩间亦襄助,爰书数语道谢,且以志服官经商者读书作文之不易也。 (原载1923年3月11日《努力周报》第43、44期) [book_title]与顾颉刚论古史书 颉刚足下: 我这几年到欧洲,除最初一时间外,竟不曾给你信,虽然承你累次的寄信与著作。所以虽在交情之义激如我们,恐怕你也轻则失望,重则为最正当之怒了。然而我却没有一天不曾想写信给你过,只是因为我写信的情形受牛顿律的支配,“与距离之自成方之反转成比例”,所以在柏林朋友尚每每通信以代懒者之行步,德国以外已少,而家信及国内朋友信竟是稀得极利害,至于使老母发白。而且我一向懒惰,偶然以刺激而躁动一下子,不久又回复原状态。我的身体之坏如此,这么一个习惯实有保护的作用,救了我一条命。但因此已使我三年做的事不及一年。我当年读嵇叔夜的信,说他自己那样懒法,颇不能了解,现在不特觉得他那样是自然,并且觉得他懒得全不尽致。我日日想写信给你而觉得拿起笔来须用举金箍棒之力,故总想“明天罢”。而此明天是永久不来的明天,明天,明天……至于今天;或者今天不完,以后又是明天,明天,明天……这真是下半世的光景!对于爱我的朋友如你,何以为情! 私事待信末谈,先谈两件《努力周报》上事物。在当时本发愤想写一大篇寄去参加你们的论战,然而以懒的结果不曾下笔而《努力》下世。我尚且仍然想着,必然写出寄适之先生交别的报登,窃自比季子挂剑之义,然而总是心慕者季子,力困若叔夜,至今已把当时如泉涌的意思忘到什七八,文章是做不成的了,且把尚能记得者寄我颉刚。潦草,不像给我颉刚的信,但终差好于无字真经。只是请你认此断红上相思之字,幸勿举此遐想以告人耳。 第一件是我对于丁文江先生的《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一篇文章的意见(以下见《评丁文江〈历史人物与地理的关系〉》文,不复载)。 其二,论颉刚的古史论。三百年中,史学、文籍考订学,得了你这篇文字,而有“大小总汇”。三百〔年〕中所谓汉学之一路,实在含括两种学问:一是语文学;二是史学、文籍考订学。这两以外,也更没有什么更大的东西:偶然冒充有之,也每是些荒谬物事,如今文家经世之论等。拿这两样比着看,量是语文学的成绩较多。这恐怕是从事这类的第一流才力多些,或者也因为从事这科,不如从事史学、文籍考订者所受正统观念限制之多。谈语言学者尽可谓“亦既觏止”之觏为交媾,“握椒”之为房中药。汉宋大儒,康成、元晦,如此为之,并不因此而失掉他的为“大儒”。若把“圣帝明王”之“真迹”布出,马上便是一叛道的人。但这一派比较发达上差少的史学考订学,一遇到颉刚的手里,便登时现出超过语文学已有的成绩之形势,那么你这个古史论价值的大,还等我说吗?这话何以见得呢?我们可以说道,颉刚以前,史学考订学中真正全是科学家精神的,只是阎若璩、崔述几个人。今文学时或有善言,然大抵是些浮华之士;又专以门户为见,他所谓假的古文,固大体是假;他所谓真的今文,亦一般的不得真。所有靠得住的成绩,只是一部《古文尚书》和一部分的左氏《周官》之惑疑(这也只是提议,未能成就);而语文那面竟有无数的获得。但是,这语文学的中央题目是古音,汉学家多半“考古之功多,审音之功浅”,所以最大的成绩是统计的分类通转,指出符号来,而指不出实音来。现在尚有很多的事可作,果然有其人,未尝不可凌孔顨轩而压倒王氏父子。史学的中央题目,就是你这“累层地造成的中国古史”,可是从你这发挥之后,大体之结构已备就,没有什么再多的根据物可找。前见《晨报》上有李玄伯兄一文,谓古史之定夺要待后来之掘地。诚然掘地是最要事,但不是和你的古史论一个问题。掘地自然可以掘出些史前的物事、商周的物事,但这只是中国初期文化史。若关于文籍的发觉,恐怕不能很多(殷墟是商社,故有如许文书的发现,这等事例岂是可以常希望的)。而你这一个题目,乃是一切经传子家的总锁钥,一部中国古代方术思想史的真线索,一个周汉思想的摄镜,一个古史学的新大成。这是不能为后来的掘地所掩的,正因为不在一个题目之下。岂特这样,你这古史论无待于后来的掘地,而后来的掘地却有待于你这古史论。现存的文书如不清白,后来的工作如何把它取用。偶然的发现不可期,系统的发掘须待文籍整理后方可使人知其地望。所以你还是在宝座上安稳的坐下去罢,不要怕掘地的人把你陷了下去。自然有无量题目要仔细处置的,但这都是你这一个中央思想下的布列。犹之乎我们可以造些动力学的Theorem,但这根本是New ton的。我们可以研究某种动物或植物至精细,得些贯通的条理,但生物学的根本基石是达尔文。学科的范围有大小,中国古史学自然比力学或生物学小得多。但它自是一种独立的,而也有价值的学问。你在这个学问中的地位,便恰如牛顿之在力学,达尔文之在生物学。去年春天和志希、从吾诸位谈,他们都是研究史学的。“颉刚是在史学上称王了,恰被他把这个宝贝弄到手;你们无论再弄到什么宝贝,然而以他所据的地位在中央的原故,终不能不臣于他。我以不弄史学而幸免此危,究不失为‘光武之故人也’。几年不见颉刚,不料成就到这么大!这事原是在别人而不在我的颉刚的话,我或者不免生点嫉妒的意思,吹毛求疵,硬去找争执的地方;但早晚也是非拜倒不可的”。 颉刚,我称赞你够了么!请你不要以我这话是朋友的感情;此间熟人读你文的,几乎都是这意见。此时你应做的事,就是赶快把你这番事业弄成。我看见的你的文并不全,只是《努力》、《读书杂志》9、10、11、12、14(13号未见过,14后也未见过)所登的。我见别处登有你题目,14号末又注明未完;且事隔已如此之久,其间你必更有些好见解,希望你把你印出的文一律寄我一看。看来禹的一个次叙,你已找就了,此外的几个观念,如尧、舜、神农、黄帝、许由、仓颉等等,都仔细照处理禹的办法处置它一下子。又如商汤、周文、周公虽然是真的人,但其传说也是历时变的。龟甲文上成汤并不称成汤。《商颂》里的武王是个光大商业,而使上帝之“命式于九围”的,克夏不算重事。《周诰》里周公说到成汤,便特别注重他的“革夏”,遂至结论到周之克殷,“于汤有光”的滑稽调上去(此恰如满酋玄晔谀孝陵的话)。到了孟子的时代想去使齐梁君主听他话,尤其是想使小小滕侯不要短气,便造了“汤以七十里兴,文王以百里兴”的话头,直接与《诗·颂》矛盾。到了嵇康之薄汤武,自然心中另是一回事。至于文王、周公的转变更多。周公在孔子正名的时代,是建国立制的一个大人物。在孟子息邪说距诐行的时代,是位息邪说距诐行的冢相。在今文时代,可以称王。在王莽时代,变要居摄。到了六朝时,真个的列爵为五,列卿为六了,他便是孔子的大哥哥,谢夫人所不满意事之负责任者(可惜满清初年不文,不知“文以诗书”,只知太后下嫁。不然,周公又成满酋多尔衮,这恐怕反而近似)。这样变法,岂有一条不是以时代为背景。尤其要紧的,便是一个孔子问题。孔子从《论语》到孔教会翻新了的梁漱溟,变了真正七十二,而且每每是些剧烈的变化,简直摸不着头脑的。其中更有些非常滑稽的,例如苏洵是个讼棍,他的《六经论》中的圣人(自然是孔子和其他),心术便如讼棍。长素先生要做孔老大,要改制,便做一部《孔子改制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