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史讳举例 [book_author]陈垣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礼典,完结 [book_length]66253 [book_dec]陈垣著。“避讳”是我国早已存在的现象。《春秋》讳言尊者、亲者、贤者所做的某些有违所谓“礼义道德”的事,这是“春秋笔法”,不算避讳。所谓避讳,则是在语言文字上避称尊者、亲者、贤者的名、字,而用其它方法来代替。史书避讳用例十分繁杂,不仅避人名,连官名、书名、地名、年号等往往也要避讳,而且各代所避之讳不同,避讳方法也不一致。作者阅读了大量宋人、清人有关避讳的著述,收集了100百多种历代典籍中的材料,于1928年写成《史讳举例》8卷,概括了避讳的方法,如改字、空字、缺笔、改音等;归纳了避讳的种类,如改姓、改名、辞官、改官名、改地名、改物名等;并指出了如何把避讳学应用于校勘、考古的方法。此书的出版,使后来的史学工作者及古代哲学、文学研究者在整理、利用古籍时,多了“一门径”,增了“一钥匙”。对于普通的文史爱好者,此书也不失为增长文史知识的重要读物。本书有科学出版社1958年的排印本。 [book_img]Z_12175.jpg [book_title]序 民国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书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须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谓避讳。避讳为中国特有之风俗,其俗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二千年。其流弊足以淆乱古文书,然反而利用之,则可以解释古文书之疑滞,辨别古文书之真伪及时代,识者便焉。盖讳字各朝不同,不啻为时代之标志,前乎此或后乎此,均不能有是,是与欧洲古代之纹章相类,偶有同者,亦可以法识之。研究避讳而能应用之于校勘学及考古学者,谓之避讳学。避讳学亦史学中一辅助科学也。 宋时避讳之风最盛,故宋人言避讳者亦特多。洪迈《容斋随笔》、王楙《野客丛书》、王观国《学林》、周密《齐东野语》,皆有关于历朝避讳之记载。清朝史学家如顾氏《日知录》、钱氏《养新录》、赵氏《陔馀丛考》、王氏《十七史商榷》、王氏《金石萃编》等,对于避讳,亦皆有特别著录之条。钱氏《廿二史考异》中,以避讳解释疑难者尤多,徒因散在诸书,未能为有系统之整理。嘉庆间,海宁周广业曾费三十年之岁月,为避讳史料之搜集,著《经史避名汇考》四十六卷,可谓集避讳史料之大成矣。然其书迄未刊行,仅《蓬庐文钞》存其叙例,至为可惜。今肆上所通行专言避讳者,有陆费墀《帝王庙谥年讳谱》一卷,刊历代帝王年表末,黄本骥《避讳录》五卷、周榘《廿二史讳略》一卷,分刊《三长物斋》及《啸园丛书》中。此三书同出一源,谬误颇多,不足为典要。如开篇即谓“汉文帝名恒,改恒农曰弘农;汉和帝名肇,兼避兆、照 ”之类。人云亦云,并未深考。其所引证,又皆不注出典,与俗陋类书无异。其所记录,又只敷陈历代帝王名讳,未能应用之于校勘学及考古学上发人深思,所以有改作之必要也。 兹编所论,以史为主,体裁略仿俞氏《古书疑义举例》,故名曰《史讳举例》。为例八十有二,为卷八:第一避讳所用之方法;第二避讳之种类;第三避讳改史实;第四因避讳而生之讹异;第五避讳学应注意之事项;第六不讲避讳学之贻误;第七避讳学之利用;第八历朝讳例,凡八万余言。意欲为避讳史作一总结束,而使考史者多一门路一钥匙也。纠谬拾遗,以俟君子。一九二八年二月十六日,钱竹汀先生诞生二百周年纪念日,新会陈垣。 [book_title]卷一避讳所用之方法 第一避讳改字例 避讳常用之法有三:曰改字,曰空字,曰缺笔。 改字之例显于秦,《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使将击荆。”《正义》曰:“秦号楚为荆者,以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又《秦楚之际月表》端月注,《索隐》曰:“秦讳正,谓之端。”《琅邪台刻石》曰:“端平法度”,“端直敦忠”,皆以端代正也。然《史记李斯传》,赵高诈为始皇书赐公子扶苏,有曰“蒙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是不讳正。李斯狱中上二世书,有曰“北逐胡貉”,是不讳胡。 汉承秦制,亦有改字法。《汉书高帝纪》注引荀悦曰:“讳邦之字曰国。”师古曰:“臣下所避以相代也。”其后各纪均引荀悦说。《后汉书》各纪注,自质帝以前,则引伏侯《古今注》说,各讳皆有一同义互训之字以相代。故《史记》恒山作常山,微子启作微子开,盈数作满数。《隶释》十四引汉石经残碑:《论语》“邦君为两君之好”,“何必去父母之邦”,《尚书》“安定厥邦”,皆书邦作国。又《周易》蹇卦:“以正邦也。”《释文》曰:“荀、陆本作正国,为汉朝讳。”荀、陆,荀爽、陆绩也。《张迁碑》:“诗云旧国,其命维新。”《开母庙石阙》,以开为启,则避讳改字之见于现存汉碑者。然《隶释》引汉石经《尚书》残碑,保字志字仍不避,其他东汉碑中之邦、盈、恒、启等字尤数见,犹可谓建武以前,亲尽不讳也。今将建武以后诸讳字之见于现存诸碑者列下: 建宁四年《孔碑》曰“睿其玄秀”,光和四年《逢盛碑》曰“苗而不秀”,中平五年《张纳功德叙》曰“旌甄秀异”,是不避秀。 和平元年《严訢碑》曰“兆自楚庄”,延熹三年《孙叔敖碑》曰“庄王置酒以为乐”,中平元年《郭究碑》曰“严庄可畏”,是不避庄。 延熹六年《平舆令薛君碑》曰“我君肇祖”,建安十年《樊敏碑》曰“肇祖宓戏”,是不避肇。 元嘉元年《丁鲂碑》曰“隆平”,永寿二年《韩敕碑》阴曰“袁隆”,光和二年《华山亭碑》曰“大华优隆”,是不避隆。 建宁二年《史晨奏铭》曰“玄德焕炳”,是不避炳。 熹平四年《帝尧碑》曰“缵尧之绪 ”,熹平六年《尹宙碑》曰“克缵祖业”,中平三年《张迁碑》曰“缵戎鸿绪 ”,是不避缵。 建宁四年《刘脩碑》曰“志曒拔葵”,熹平三年《娄寿碑》曰“岐嶷有 志”,中平二年《曹全碎》曰“先意承志 ”,是不避志。 建宁元年《衡方碑》曰“揽英接秀”,曰“肇先盖尧之苗”,曰“ □隆宽慓”,曰“保障二城”,于秀、肇、隆、保四字皆不避。 则汉时避讳之法亦疏,六朝而后,始渐趋严密耳。马衡曰:“《开母庙阙》,亦庙名因避讳而改,后人因之,非书碑者避讳改字也。”然则《张迁碑》之“诗云旧国”亦所据传本如此,非书碑时避讳所改。 第二避讳空字例 有因避讳,空其字而不书,或作空围,或曰“某”,或径书“讳”字,其例亦古。《书金縢》曰:“惟尔元孙某。”《孔传》:“元孙武王,某名,臣讳君故曰某。”《史记孝文本纪》:“子某最长,请建以为太子。”某谓景帝启也。《史记》《汉书》于汉诸帝纪皆不书名。许氏《说文》于禾部光武讳、艸部明帝讳、火部章帝讳、戈部和帝讳、示部安帝讳,皆注曰“上讳”,空其字不注。 《南齐书》为梁武父顺之讳,凡顺字皆改为从,遇顺之名则空之。汲古阁本犹存其旧,于《豫章文献王嶷传》宋从帝下,注 “北雍本作顺,宋本讳”,其下载嶷《上武帝启》,有“前侍幸□宅 ”语,□下注“顺之,宋本讳”,此乃幸萧顺之宅,故子显直空其字耳。《鱼復侯子响传》,萧顺之则作□,而其下注一顺字,又加一圈云“宋本讳”,凡此今本皆直书,盖据《南史》改。 《宋书武帝纪》,于书檄诏策等,称刘裕名曰刘讳,而其间亦有称裕者。 数行之中,忽讳忽裕,皆后人校改。又永初元年六月,书 “立彭城公义隆为宜都王”,八月则书“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镇西将军”。义隆,文帝也。忽称义隆,忽称讳,亦后人校改。 《文帝纪》,元嘉十三年九月,书“立第三皇子讳为武陵王”。第三皇子,即孝武帝骏。《孝武帝纪》,孝建二年正月“以冠军将军湘东王讳为中护军”。湘东王即明帝彧,皆讳而不名。 《顺帝纪》,升明三年正月“新除给事黄门侍郎萧讳为雝州刺史”,谓文惠太子长懋也。同年三月“以中军大将军讳为南豫州刺史”,谓齐武帝萧赜也。《萧思话传》“南汉中太守萧讳”,萧讳者,萧道成之父承之,追谥宣帝者也。《略阳清水氐传》“思话使司马萧讳先驱进讨”,亦谓承之。 《旧唐书睿宗纪》“临淄王讳”,临淄王即玄宗。《旧唐书》于太宗、高宗、中宗纪,皆直书高、中、睿三宗之名,此纪于玄宗独称讳。盖五朝之史,成于玄宗之世,后史承袭其文,未及改正耳。 《金石萃编》摹刻碑文,遇清讳,辄书“庙讳”二字,令人暗索,有如射覆,甚不应也。 第三避讳缺笔例 避讳缺笔之例始于唐。唐以前刻石,字多别体,不能定何者为避讳。北齐颜之推《家训风操篇》,言当时避讳之俗甚详,亦只云“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换之”,可见当时尚无缺笔之例。今将唐碑中之与避讳有关者列下: 贞观三年《等慈寺塔记》,称王世充为王充。 贞观四年《豳州昭仁寺碑》,用世字凡五处。 贞观五年《房彦谦碑》,有世字民字,惟书虎贲为武贲。 贞观十四年《姜行本碑》“慜彼苍生 ”,避太宗讳,借慜为愍。 贞观十六年《段志玄碑》,文内王世充不避世字。 贞观十八年《盖文达碑》,有“世子”字。 永徽二年《马周碑》“持书侍御史”,改治为持。 显庆四年《大唐纪功领》,王世充俱作王充。 乾封元年《赠泰师孔宣公碑》,两引“生民以来”,俱作生人。“愚智齐泯”,泯作汦。此为唐碑避讳缺笔始见,以后缺笔之字渐多。 乾封元年《于志宁碑》,“世武”世字作卅。 仪凤二年《李勣碑》,本名世勣,因避讳但名勣。而王世充世字特缺中一笔,未去世字。 万岁登封元年《封祀坛碑》,虎字不避,葉作。据右表,避讳缺笔,当起于唐高宗之世。《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载显庆五年正月诏曰:“孔宣设教,正名为首,戴圣贻范,嫌名不讳。比见钞写古典,至于朕名,或缺其点画,或随便改换,恐六籍雅言,会意多爽;九流通义,指事全违,诚非立书之本意。自今以后,缮写旧典文字,并宜使成,不须随义改易。” 由此可见显庆初年已有避讳缺笔之事。《旧唐书高宗纪》:“显庆二年十二月,改昬葉宫。”《十七史商榷》七十,疑“宫”字为“字”字之讹,谓:“必是以昬字之上民字、葉字之中世字犯讳,故改昬从氏,改葉从云。”其说近是。宫字盖承上文洛阳宫而讹也。 《野客丛书》十七云:“世谓昬字合从民,今有从氏者,避太宗讳故尔。仆观《唐三藏圣教序》,正太宗所作,褚遂良书,其间‘重昬之夜’则从民,初未尝改民从氏也。谓避讳之说谬矣,盖俗书则然 ”云。然此正可证其时尚无缺笔 之法,不得谓昬之从氏,为非避讳。 《雪堂校刊群书叙录》下云:“往在武昌,于杨星吾舍人许,见所藏古写本《春秋集解》桓公残卷,舍人跋称是北齐人书。然观桓公十八【当作十六】年传,冬城向,注引诗‘定之方中’及‘此未正中也’,二中字作,缺末笔之下半,避隋讳,乃隋写本,非出北齐,舍人未之知也。”又跋敦煌本《文选》云: “《王文宪集》序内,衷字缺笔作哀,为隋代写本,尤可珍。”是须先考定唐以前有无缺笔之例为主,似不能以六朝别体,或一时讹误之字,为避讳之证也。 第四避讳改音例 避讳改音之说,亦始于唐。然所谓因避讳而改之音,在唐以前者多非由讳改,在唐以后者,又多未实行,不过徒有其说而已。 《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曰:“正音政,周正建子之正也,后以始皇讳,故音征。”宋张世南《游宦纪闻》九,孙奕《示儿编》十一,均为是说。然正本有征音,《诗齐风》:“猗嗟名兮,美目清兮,终日射侯,不出正兮。”《释文》:“正音征。”《小雅节南山》,正与平宁为韵,《大雅云汉》,正与星嬴为韵,其非为秦讳明矣。 昭有韶音,唐人以为避晋讳,亦非也。《汉书韦玄成传》,颜师古注:“晋室讳昭,故学者改昭为韶。”李涪《刊误》下云:“按《礼记》:昭,明也,穆,美也。盖光扬先祖之德,著斯美号。至晋武帝以其父名昭,改为韶音,历代已远,岂宜为晋氏之讳,而行于我唐哉!今请复为昭穆。”郭忠恕《佩觿》上则曰:“李祭酒涪说,为晋讳昭,改音韶,失之也。案《说文》自有佋穆之字,以昭为佋,盖借音耳。”《说文系传》佋字下亦云:“说者多言晋以前言昭,自晋文帝名昭,故改昭穆为佋穆,据《说文》则为佋。”音作韶,非晋以后改明矣。《诗魏风汾沮洳》《释文》亦云:“昭,绍遥反,《说文》作佋。”然段玉裁乃信避讳说,至欲删《说文》佋字,实为武断。 甄之有真音,宋人以为避孙坚讳,亦非也。庄绰《鸡肋编》中云:“甄,三国以前未有音之人切者。孙权即位,尊坚为帝,江左诸儒为吴讳,故改音真。”《示儿编》十八则云:“甄有二音,学者皆押在先韵,独真韵反未尝押。《文选》张华《女史箴》云‘散气流形,既陶且甄,在帝包羲,肇经天人。’则已押入真韵矣。”张澎《姓氏辩误》九驳之,谓: “《女史箴》在三国后,孙氏未详考”云。 今考《晋书张华传》:“华,范阳方城人。始仕魏,司马炎谋伐吴,华与羊祜实赞成其计。及吴灭,封广武县侯。”诚如《鸡肋编》言,则华固北人,与江左何涉!《女史箴》以甄与人为韵,则河北早有是音,非为吴讳矣。 《宋史》一○八《礼志》:“绍兴二年十一月,礼部太常寺言:渊圣皇帝御名【桓】见于经传义训者,或以威武为义,或以回旋为义,又为植立之象,又 为姓氏,当各以其义类求之。以威武为义者,今欲读曰威;以回旋为义者,今欲读曰旋;以植立为义者,今欲读曰植;若姓氏之类,欲去木为亘。又缘汉法,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止是读曰国曰满,其本字见于经传者,未尝改易。司马迁,汉人也,作《史记》曰:‘先王之制,邦内畿服,邦外侯服。’又曰: ‘盈而不持则倾。’于邦字盈字,亦不改易。今来渊圣皇帝御名,欲定读如前外,其经传本字,即不当改易,庶几万世之下,有所考证,推求义类,别无未尽 ”云。宋人苦于避讳之苛例,欲为改读之法,以救改字之失,其立意本善,然奈不能实行何。乃至曲解汉法以护其说,过矣! 《茶香室续钞》三引叶名沣《桥西杂记》云:“雍正三年上谕:孔子讳理应回避,令九卿会议。九卿议以凡系姓氏,俱加阝为邱;凡系地名,皆改易他名; 书写常用,则从古体作。上谕:今文出于古文,若改用字,是未尝回避也。 此字本有期音,查《毛诗》古文作期音甚多,嗣后除四书五经外,凡遇此字,并加阝为邱,地名亦不改易,但加阝旁,读作期音,庶乎允协。按加阝作邱,至今通行,至读期音,则世鲜知者。”可见避讳改音之例,始终未尝实行也。 [book_title]卷二避讳之种类 第五避讳改姓例 避讳改姓之例甚多,俗说相传,有不尽足据者。《通志氏族略》云: 籍氏避项羽讳,改为席氏。 奭氏避汉元帝讳,改为盛氏。 庄氏避汉明帝讳,改为严氏。 庆氏避汉安帝父讳,改为贺氏。 师氏避晋景帝讳,改为帅氏。 姬氏避唐明皇讳,改为周氏。 弘氏避唐明皇讳,改为洪氏。 淳于氏避唐宪宗讳,改为于氏。 啖氏避唐武宗讳,改为澹氏。 按《元和姓纂》一,弘氏避高宗太子弘卒谥孝敬皇帝讳,改为洪氏,非避唐明皇讳也。 《梁溪漫志》三云:“闽人避王审知讳,沈字去水为尤,二姓实一姓也。”然《吴志陆逊传》有鄱阳贼帅尤突,则尤姓由来远矣。 《闻见后录》廿一云:“文彦博本姓敬,其曾大父避石晋讳,更姓文,至汉复姓敬。入宋,其大父避翼祖讳,又更姓文。” 《挥麈前录》三云:“宋高宗中兴之初,蜀中有大族犯御嫌名,而游宦参差不齐,仓卒之间,各易其姓。仍其字而更其音者句涛也;加金字者鉤光祖也;加丝字者絇纺也;加草字者苟谌也;改为勾者勾思也;增而为句龙者如渊也。繇是析为数家,累世之后,将不复别。” 第六避讳改名例 避讳改名之例有三:一改其名,二称其字,三去其名一字。 《汉书孔光传》:“孔霸曾孙莽,元始元年封褒成侯,后避王莽,更名均。” 《晋书邓嶽传》:“本名岳,以犯康帝讳,改为嶽,后竟名为岱。” 《南齐书萧景先传》:“本名道先,建元元年乃改避上讳。”上谓萧道成也。 《魏书李先传》:“字容仁,本字犯高祖庙讳。”盖本字宏仁也。 《魏书尉羽传》:“名犯肃宗庙讳。”盖本名诩也。 《魏书高祐传》:“本名禧,以与咸阳王同名,高祖赐名祐。”右改其名。 《宋书王懿传》:“懿字仲德,睿字元德,兄弟名犯晋宣元二帝讳,并以字称。” 《宋书孔季恭传》:“孔靖字季恭,名与高祖祖讳同,故称字。” 《宋书向靖传》:“字奉仁,小字弥,名与高祖同,故称小字。”祖下漏一祖字,应云“名与高祖祖同”。 《宋书王景文传》:“名与明帝讳同。”明帝名彧也。 《魏书崔玄伯传》:“名犯高祖庙讳。”高祖,孝文帝宏也。《北史》作“崔宏字玄伯”。 《北齐书赵彦深传》:“本名隐,避齐庙讳,故以字行。”高欢六世祖名隐也。 《北周书萧世怡传》:“以名犯太祖讳,故称字焉。”太祖,宇文泰也。 《隋书文学传》:王贞字孝逸,与齐王启,自称字而不名,曰“孝逸生于战争之季”,避隋文帝祖名祯也。 《新唐书刘知幾传》:“刘子玄名知幾,以玄宗讳嫌,故以字行。”右称其字。 《南齐书薛渊传》:“本名道渊,避太祖偏讳改。”太祖,萧道成也。 《旧唐书裴行俭传》:“父仁基。”《裴光庭神道碑》避讳去基字。 《新唐书裴矩传》,《宰相世系表》作世矩,盖入唐后避太宗讳去世字也。 唐开元三年,《巂州都督姚懿碑》云:“公后娶刘氏,今紫微令崇、故宗正少卿景之母也。”以《唐表》考之,则懿三子,曰元景,曰元之,曰元素,其单 称崇及景者,避玄宗尊号耳。 《新五代史前蜀世家》:“黔南节度使王肇。”本名建肇,避蜀主王建讳,止称肇。右去其名一字。 第七避讳辞官例 有避正讳,有避嫌名。避正讳者,唐宋定制;避嫌名者,当时风尚也。 《南史齐文惠太子长懋传》:“宋末转秘书丞,以与宣帝讳同,不就。”宣帝,萧道成之父承之,长懋曾祖也。范晔为太子詹事,以父名泰,辞不拜。当时习尚如此,非定制。 《北史叙传》:“李延实授侍中太保,以太保犯祖讳,抗表固辞。”延实祖名宝,而辞太保,亦一时风尚。 《唐律职制篇》:“诸府号官称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疏议》云:“府有正号,官有名称。府号者,假若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将军,或祖名卿,不得居卿任之类。皆须自言,不得辄受。” 《旧唐书懿宗纪》:“咸通二年八月,中书舍人卫洙奏状称:‘蒙恩除授滑州刺史,官号内一字与臣家讳音同【按洙父名次公】,请改授闲官。’敕曰:‘嫌名不讳,著在礼文,成命已行,固难依允。’”《旧唐书贾曾传》:“拜中书舍人,以父名忠,固辞。议者以为中书是曹司名,与曾父名音同字别,于礼无嫌,乃就职。”《新五代史刘昫传》:“太常卿崔居俭,以故事当为礼仪使,居俭辞以祖讳蠡。”唐人风尚,相沿如此。李贺父名晋肃,时人谓贺不得举进士,皆此类也。 第八避讳改官名例 《春秋左氏》桓六年传,申繻对问名曰:“名不以官,以官则废职。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杜注:“僖侯名司徒,废为中军;武公名司空,废为司城。”此避讳改官名之最显著者。后世有为国讳改者,一朝定制也;有为人臣家讳改者,则一时权宜之制也。 《晋书职官志》:“太宰太傅太保,周之三公官。晋初以景帝讳故,又采周官官名,置太宰,以代太师之任。” 《通典职官篇》:“隋改中书为内史,侍中为纳言,大业十二年又改纳言为侍内。”注:“隋氏讳忠,故凡中皆曰内。” 又:“唐永徽三年,避皇太子名,改中允为内允,改中郎将为旅贲郎将。”当时太子名忠也。 《旧唐书高宗纪》:“贞观二十三年六月,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七月,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诸州治中为司马,治礼郎为奉礼郎。” 《金史》五五《百官志》:“大宗正府,泰和六年避睿宗讳,改为大睦亲府。”右以国讳改官名者也。 《新唐书》六七《方镇表》:“天祐二年,赐昭信军节度,号戎昭军节度。” 据《旧唐书哀帝纪》:“天祐二年十月,金州冯行袭奏昭信军额内一字,与元帅全忠讳字同,乃赐号戎昭军。”盖全忠祖讳信也。 《五代会要》十三载《唐长兴四年九月敕》:“冯赟有经邦之茂业,宜进位于公台,但缘平章字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讳,可改同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此文有关官制,而《欧史》不及,略也。赟父名璋。 右以人臣家讳,致改官名以就之者也。 第九避讳改地名例 《晋语》:“范献子聘鲁,问具敖之山,鲁人以其乡对,献子曰:‘不为具敖乎?’对曰:‘先君献武之讳也。’”盖鲁献公名具,武公名敖,故申繻对鲁桓公曰:“名不以国,不以山川,以国则废名,以山川则废主,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也。其后秦避始皇父庄襄王子楚讳,改楚为荆;汉避文帝讳,改恒山为常山,其例至夥。 《十驾斋养新录》十一,有“避讳改郡县名”一条可参据。唯其中避清讳,弘作宏,玄作元,胤作引,颇令人迷惑。如后魏献文帝名弘,改弘农曰恒农,今《养新录》弘写作宏,则与献文之子孝文混矣。因献文名弘,孝文名宏也。 又北魏献文以前,只有弘农,无恒农,而《廿二史考异》以避清讳故,于《续汉郡国志》、《百官志》,《三国志法正传》,《晋书地理志》、《何无忌传》,《宋书州郡志》等各条下,弘农字皆作恒农。《三史拾遗》于《汉书枚乘传》亦然,不可不正。 朱希祖曰:“胡钦华《天南纪事》,昊三桂帝滇,讳襄为厢,讳三为参,讳桂为贵,遂改桂林为建林府,桂阳为南平州,桂东为义昌县,又遥改襄阳为汉南府。”此书传本尚少,附记于此。 第十避讳改干支名例 唐高祖之父名昞,故唐人兼讳丙,凡丙多改为景。如万岁通天二年《石刻浮图铭》,丙申作景申,丙寅作景寅,是也。晋、梁、陈、北齐、周、隋、南、 北八史,皆修于唐,丙皆作景。今本多回改为丙。其未回改者,《晋、隋书》、《北史》本纪仍作景,《陈、周书》、《南史》本纪则作丙,《北齐书》景丙互见,《梁书》皆作丙,而纪中大通四年二月景辰仍作景,则回改未尽者也。 《新五代史梁本纪》,开平二年三月戊寅注:“梁尝更戊曰武,旧史悉复为戊。”《容斋续笔》六云:“十干戊字,与茂同音,俗辈呼为务,非也。吴中术者又称为武。偶阅《旧五代史》:‘梁开平元年,司天监上言:日辰内戊字,请改为武。’乃知亦有所自也。今北人语多曰武。朱温父名诚,以戊类成字,故司天谄之。”吴任臣《十国春秋》亦同其说。 今《重修墙隍庙碑》,碑末书:“大梁开平二年,岁在武辰。”《金石文字记》五谓:以城为墙、以戊为武者,全忠父名诚,曾祖名茂琳。城,诚之嫌名;戊,茂之嫌名。《容斋续笔》谓以戊类成故改,其说非。 第十一避讳改经传文例 据《隶释》所引汉石经残碑,《论语》、《尚书》邦字,多改为国,避汉讳也。 《梁书刘孝绰传》:“众恶之必监焉,众好之必监焉。”此引《论语》,改察为监,姚思廉避其家讳也。 又《萧子恪传》:“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代。”思廉修史在贞观之世,于太宗偏名可不回避。此文改世为代,或高宗以后人转写迻易也。 《北史宇文恺传》:“堂脩二七,博四脩一。”此引《考工记》,改广为博,避隋炀帝名也。下文引胡伯始注《汉官》,亦避广,称胡广字。 《唐石经》:《毛诗》“洩洩其羽”,“桑者洩洩兮”,“无然洩洩”,“是絏袢也”,“俾民忧洩”,皆避世旁。“甿,刺时也”,“甿之蚩蚩”,“甿六章”,皆避民旁。 《新唐书》三四《五行志》:“乃取其五事,皇极庶證。”證即徵字,宋人避仁宗嫌名改。 宋高宗御书石经,避讳字多缺笔,唯《论语》“钦事而信”,“温良恭俭逊”, “商因于夏礼”,“得见有常者”。《孟子》“无辞逊之心”,“掊克在位则有责”, “用下钦上”,则敬改为钦,让改为逊或为责,殷改为商,然亦有不改者,盖随意所至,无定例也。《孟子》无唐以前石刻,此碑“有小民之事”,与今本作“小人”异,想唐以前古本如此。 第十二避讳改常语例 《颜氏家训风操篇》:“桓公名白,博有五皓之称;厉王名长,琴有脩短之目。” 《后汉书曹褒传》:“父充,持《庆氏礼》。”《蔡邕传》注:“太伯端委以持《周礼》。”《郅恽传》:“理《韩诗》、《严氏春秋》。”或持或理,本皆治字,章怀避讳改。若《侯霸传》“治《穀梁春秋》”,《吴良传》“又治《尚书》”,则校书者转改。 《后汉书应劭传》:“夫时化则刑重,时乱则刑轻。《书》曰‘刑罚时轻时重’,此之谓也。”注:“犯化之罪固重,犯乱之罪为轻。”据《汉书刑法志》: “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为轻也。”说本《荀子正论篇》,此传及注中化字,本是治字,章怀注改。《张奋传》、《曹褒传》“化定制礼”,《王符传》“乱生于化”,“化国之日舒以长”,《仲长统传》“乱世长而化世短”,“君子用法制而至于化”,“或以之化”,《爰延传》“尚书令陈蕃任事则化”,皆是也。世改为代,或改为时,此传“时轻时重”是也。 《史通因习篇》云:“范晔既移题目于传首,列姓名于卷中,而犹于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范史本题《逸民》,此云《高隐》者,避唐讳,非误记也。 《续汉五行志》:“建光元年,京都及郡国二十九。”京师作京都,避晋讳也。《百官志》间有作京师者,乃后人妄改。 《三国魏志文帝纪》:“黄初元年,京都有事于太庙。”或称京都,或曰京邑。 《晋书刑法志》,“令景”即“令丙”,避唐讳。 《南齐书王俭传》:“天应民顺。”民顺宋本作民从,盖避梁武帝父顺之讳。 《南史到撝传》:“随王子隆带彭城郡,撝问讯,不修部下敬,为有司举免官。”按《三国蜀志》八,秦宓与太守夏侯纂书称:“民请为明府陈其本纪。”晋人法帖,多有自称民者,《南齐书撝传》本称民敬,《南史》避唐讳,故改称部下。《刘凝之传》:“临川王义庆、衡阳玉义季,镇江陵,并遣使存问。凝之答书曰顿首,称仆,不为百姓礼,人或讥焉。”《宋书凝之传》本作民礼,亦是避讳改民为百姓。 《隋书卢恺传》“于是除名为百姓”,亦避唐讳改。《隋书》成于贞观之世,其时二名不偏讳,而此传及《酷吏田式传》,并云“除名为百姓”。 隋《赵芬残碑》,《文馆词林》卷四五二全录其文。以《词林》与碑互校,多有异同。碑“十一世祖融,字稚长”,《词林》作“十一祖融”,无“字稚长”三字。碑“公炳灵特挺”,炳,《词林》作资。碑“治夏官司马”,治,《词林》作领。或改或省,皆避唐讳。 隋开皇十三年《东阿王庙碑》,“黄中”作“黄内”,避隋讳。 《旧唐书肃宗纪》:“上元二年,上不康。”本云不豫,避代宗讳,改豫为康。《礼仪志》“上元年圣躬不康”,《文宗纪》“圣体不康”,“上不康”,皆豫字改。 《旧唐书源乾曜传》:“恐代官之咸列。”代官谓世官,避讳改。 《通鉴》唐大中二年六月:“王皞曰:‘宪宗厌代之夕,事出暖昧。’”厌代,本用《庄子》厌世语,唐人避讳改,《通鉴》因之。 《老学庵笔记》五:“田登作郡,自讳其名,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遂书榜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今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即源于此。 第十三避讳改诸名号例 《通鉴》唐景云元年十二月:“上以二女西城隆昌公主为女冠。”隆昌,《新唐书诸公主传》作崇昌,史家避明皇讳追改。 唐显庆二年,河南偃师县《三藏圣教序碑》,末云“奉敕弘福寺为招提寺”,盖避太子名改。 《新唐书》七十《宗室世系表》:“代祖玄皇帝讳昞。”代祖即世祖,避太宗讳。唐之代宗即世宗,宋之真宗即玄宗,皆避讳改。明有代宗,又有世宗,其意义与唐殊。 《宋史》一○二《礼志》:“加上五岳帝后号,中曰正明。”正明本是贞明,史家避仁宗嫌名改。《石刻中岳中天崇圣帝碑》本作贞明,可据。 《宋史》一○三《礼志》:“秦将王翦镇山伯。”镇山当是恒山,避讳改。 《宋史方技传》:“贺兰栖真始居嵩山紫虚观。景德二年,真宗作二韵诗赐之,号宗玄大师。”今石刻作宗真,则后来避始祖玄朗讳追改。 《朱子四书集注》,引白水刘勉之致中说,称为刘聘君。【乃和案:见《论语雍也篇》“宰我问仁”章。】聘君即征君,避仁宗嫌名改称。 第十四避讳改物名例 《左传》桓六年,申繻对问名,有“名不以畜牲,不以器币”之条,曰: “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 《史记封禅书》:“野鸡夜雊。”注:“雉也。吕后名雉,改雉为野鸡。” 《邺中记》:“邺中为石虎讳,呼白虎幡为天鹿幡。” 《颜氏家训》八《勉学篇》:“蔡朗父讳纯,遂呼莼为露葵。” 《隋书刘臻传》:“臻性好啖蚬,以音同父讳,呼为扁螺。” 《旧唐书哀帝纪》:“帝讳柷。天祐元年九月,中书奏太常寺止鼓两字乐器,敔上字犯御名,请改为肇,从之。” 《野客丛书》九:“钱王讳镠,以石榴为金樱。杨行密据扬州,扬人呼蜜为蜂糖。” 《本草纲目》廿七,薯蓣因唐代宗名豫,避讳改为薯药,又因宋英宗讳曙,改为山药。 有避讳改物名致二物混为一物者,《四库全书礼记义疏》考证,椇榛注: “罗氏:枳椇子一名木密。”说本《古今注》“枳椇子一名树蜜”,而木密则生南方,别是一种。罗愿宋人,避英宗嫌讳,改树为木,遂与木密相混。 亦有避物名而改名者,《汉书平帝纪》:“元始二年诏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师光奉太牢告祠高庙。”注:“孟康曰:平帝本名箕子,更名曰衎。箕用器也,故云通于器物。” 又《三国魏志》:“甘露五年五月,北迎常道乡公璜嗣明帝后。六月太后诏曰:古者人君之为名字,难犯而易讳,今常道乡公讳字甚难避,其朝臣博议改易列奏。”遂改名奂。此皆避物名而改名者。 第十五文人避家讳例 司马迁父名谈,《史记赵世家》改张孟谈为张孟同,《佞幸传》改赵谈为赵同。范晔父名泰,《后汉书》改郭泰为郭太,郑泰为郑太。 淮南王安父名长,故《淮南子齐俗训》用老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语,为“高下相倾,短脩相形”。 《新唐书肃宗纪》:“上元元年,山南东道将张维瑾反。”颜真卿书《元结墓碑》作张瑾,避父讳维贞,省维字也。 《新唐书司马承祯传》:“承祯谥贞一。”颜真卿书《李玄靖先生碑》作正一。玄靖先生父孝威,私谥贞隐,见张从申所书碑,颜书亦改作正隐。皆避其家讳,不得执碑以疑史。 《宋史韩维传》,字持国,而司马光《传家集》称其字曰秉国。光父名池,与持同音,故易之,不得据集以疑史。 《齐东野语》四:“王羲之父讳正,故每书正月为初月,或作一月,馀则以政字代之。王舒除会稽内史,以祖讳会,以会稽为邻稽。李翱祖父名楚今,故为文皆以今为兹。杜甫父名闲,故杜诗无闲字。曾鲁公父名会,避之者以勘会为勘当。蔡京父名準,改平準务为平货务。”眉山苏氏讳序,苏洵文改序为引,苏轼为人作序,改用叙字。 沈括《梦溪笔谈》二十五述王君贶使契丹事,称混同江为混融江,括世父名同故也。 然《史记李斯传》“与宦者韩谈”,《滑稽传》“谈言微中”,《司马相如传》 “因斯以谈”,不避谈字。 王念孙《读书杂志荀子天论》“三者错”条及下一条,两引《荀子》原文,皆作“三者错,无安邦”。王氏父名安国,因家讳而改古书也。 第十六外戚讳例 蔡邕《独断》上云:“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不得入,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今宜改,后遂无复言之者。” 《晋书虞预传》:“本名茂,犯明穆皇后母讳,故改焉。” 《新唐书地理志》:山南道夔州,本名信州,武德二年改,盖避唐高祖外祖独孤信名也。又垂拱初,避武氏祖讳,改华州曰大州,华阴县曰仙掌,华原县曰永安,华容县曰容城,江华县曰云汉,华亭县曰亭川。 《旧唐书崔玄暐传》:“本名曅,以字下体有则天祖讳,乃改为玄暐。”《韦思谦传》:“本名仁约,字思谦,以音类则天父讳,故称字焉。”则天父名士彠也。《魏元忠传》:“本名真宰,以避则天母号改焉。”又《外戚传》:“窦怀贞少有名誉,韦庶人干政,怀贞委曲取容,改名从一,以避后父讳,自是名称日损。”后父,韦玄贞也。 《宋史石元孙传》:“始名庆孙,避章献太后祖讳易之。”《李继隆传》:“继隆子昭庆,改名昭亮。”盖章献明肃刘皇后祖名延庆也。而徽宗时有保安军人刘延庆,为镇海军节度使,死于靖康之难。又后父名通,天圣初改通进司为承进司,诸州通判为同判,通事舍人为宣事舍人。又改淮南之通州为崇州,蜀之通州为达州,通利军曰安利,通化县曰金川。 《宋史滕元发传》:“初名甫,字元发,以避高鲁王讳,改字为名,而字达道。”《邓润甫传》:“字温伯,尝避高鲁王讳,以字为名,别字圣求,后皆复之。”高鲁王,英宗高后父遵甫也。《哲宗纪》:“元丰八年三月,令中外避太皇太后父遵甫名。绍圣元年二月,又诏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罢避高遵惠讳。”惠为甫之讹,遵惠,遵甫弟,见《外戚传》,遵甫《宋史》无传。《避讳录》四以 滕元发、邓润甫之改名为避元懿太子旉名者,误也。 第十七宋辽金夏互避讳例 《宋史夏国传》:“李彝兴本名彝殷,避宋宣祖讳,改殷为兴。”又:“李克睿初名光睿,避宋太宗讳,改光为克。” 又李元昊以父名德明,改宋明道年号为显道。范仲淹与元昊书,亦称后唐明宗为显宗。 《续通鉴长编》一四二;宋庆历三年八月,西头供奉官、閤门祗候丁亿,贺辽国主生辰;閤门通事舍人李惟贤,贺辽国母正旦。诏惟贤权更名宝臣,亿为意,以避北讳。 《宋史地理志》:绍兴十二年,避金太祖讳,改岷州为西和州。二十八年,避金太子光瑛名,改光州为蒋州,光山县曰期思。 《金史章宗纪》:“明昌四年,遣完颜匡使宋,权更名弼,以避宋讳。”并见《匡传》。 第十八宋金避孔子讳例 《宋史》八五《地理志》:“大观四年,以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避孔子讳。 《至正直记》三:“丘字,圣人讳也,子孙读经史,凡云孔丘者,则读作某,以朱笔圈之,凡有丘字读若区,至如诗以为韵者,皆读作休,同义则如字。” 《金史章宗纪》:“明昌三年,诏周公孔子名俱令回避。”“泰和五年,又诏有司,如进士名有犯孔子讳者避之,著为令。” 宋又尝避老子名字,《能改斋漫录》十三:“政和八年八月御笔,太上混元上德皇帝名耳,字伯阳,及谥耽。见今士庶,多以此为名字,甚为渎侮,自今并为禁止。”然南渡秦相子熺字伯阳,当时不以为非,则政和之禁,亦具文耳。 第十九宋禁人名寓意僭窃例 《容斋续笔》四:“政和中,禁中外不许以龙天君玉帝上圣皇等为名字,于是毛友龙但名友,叶天将但名将,乐天作但名作,句龙如渊但名句如渊,卫上达赐名仲达,葛君仲改为师仲,方天任为大任,方天若为元若,余圣求为应求, 周纲字君举,改曰元举,程振字伯玉,改曰伯起,程瑀亦字伯玉,改曰伯禹,张读字圣行,改曰彦行。” 《能改斋漫录》十三:“政和八年七月,迪功郎饶州浮梁县丞陆元佐上书: ‘窃见吏部左选,有徐大明者为曹官,有陈丕显者为教官。大明者文王之德,丕显者文王之谟,又况大明者有犯神明馆御殿,臣故曰有取王者之实,以寓其名。窃见饶州乐平县有名孙权者,浮梁县有名刘项者,臣故曰有取霸者之迹,以寓其名。昔皇祐中,御笔赐蔡襄字曰君谟,后唱进士第日,有窃以为名者,仁宗怒曰:“近臣之字,卿何得而名之!”遂令改。恭睹政和二年春,赐贡士第,当时有吴定辟、魏元勋等十余人名意僭窃,陛下或降或革。’奉御笔,陆元佐所言可行,下逐处并所属令改正禁止。”然大程子之殁,文彦博题其墓曰“大宋明道先生程君之墓”,《十驾斋养新录》七谓:“明道,仁宗年号也,不当为人臣之私称,而潞公以题墓,伊川受而不辞,皆所未喻,后人亦无议及此者。” 第二十清初书籍避胡虏夷狄字例 雍正十一年四月己卯谕内阁:“朕览本朝人刊写书籍,凡遇胡虏夷狄等字,每作空白,又或改易形声,如以夷为彝,以虏为卤之类,殊不可解。揣其意盖为本朝忌讳,避之以明其敬慎,不知此固背理犯义不敬之甚者也。嗣后临文作字及刊刻书籍,如仍蹈前辙,将此等字样空白及更换者,照大不敬律治罪。其从前书籍,若一概责令填补更换,恐卷帙繁多,或有遗漏,著一并晓谕,有情愿填补更换者,听其自为之。”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丙子谕:“前日披览《四库全书》馆所进《宗泽集》,内将夷字改写彝字,狄字改写敌字,昨阅《杨继盛集》内改写亦然,而此两集中又有不改者,殊不可解。夷狄二字,屡见于经书,若有心改避,转为非礼,如《论语》夷狄之有君,孟子东夷西夷,又岂能改易,亦何必改易!且宗泽所指系金人,杨继盛所指系谙达,更何所用其避讳耶!因命取原本阅之,则已改者皆系原本妄易,而不改者原本皆空格加圈。二书刻于康熙年间,其谬误本无庸追究。今办理《四库全书》,应抄之本,理应斟酌妥善。在誊录等草野无知,照本抄誊,不足深责。而空格则系分校所填,既知填从原文,何不将其原改者悉为更正!所有此二书之分校复校及总裁官,俱著交部分别议处。除此二书改正外,他书有似此者,并著一体查明改正。”此谕载《四库提要》卷首,可以鉴定清初版本。 第二十一恶意避讳例 避讳有出于恶意者,唐肃宗恶安禄山,凡郡县名有安字者多易之。试以《新唐书地理志》核之,凡至德元二载所改郡县名,皆因其有安字也。表如下: 安定郡改保定,安化郡改顺化,安静县改保静。 右至德元载改。 安邑县改虞邑,安边郡改兴唐,安康郡改汉阴,尚安县改万全,咸安郡改蓬山,同安郡改盛唐,同安县改桐城,绥安县改广德,唐安县改唐兴【此条据《元和志》】,洊安县改洊水,宝安县改东莞,遂安县改晋康,安南县改镇南,保安县改保宁,齐安县改恩平,万安郡改万全,安城郡改岭方,安城县改保城,安京县改保京,安昌县改义昌,安乐郡改常乐,始安郡改建陵,始安县改临桂【此条据《元和志》】,兴安县改理定,安仁县改容山,安义县改永业,安海县改宁海,崇安县改崇平,军安县改军宁,福禄郡改唐林,安远县改柔远,安定州改宜定。 右至德二载改。 沈德符《野获编》二言:“宋南渡后,人主书金字俱作今,盖与完颜世仇,不欲称其国号也。至高宗之刘贵人,宁宗之杨后,所写金字亦然,则宫阃亦改用矣。” 《野获编补遗》一又言:“明初贸易文契,如吴元年,洪武元年,俱以原字代元字,盖民间追恨元人,不欲书其国号也。”《野获编》二又言:“明世宗晚年苦虏之扰,厌见夷狄字,每写夷狄字必极小,凡诏旨及章疏皆然。”此与唐肃宗之恶安禄山,南宋人之恶金人,同一心理。 《宋史王子融传》:“融本名皞,字子融。元昊反,请以字为名。”此则耻与同名者也。《朱谔传》:“初名绂,以同党籍人姓名,故改名。”崇宁二年十二月诏,臣僚姓名有与奸党同者,并令改名。奸党谓元祐党人也。 《文献征存录》一:“理鬯和,字寒石,西华人,本姓李,耻其姓与李自成同,曰:‘吾今姓理矣。’” 《鲒埼亭集》十四《南岳和上退翁碑》:“退翁,扬之兴化县人,姓李氏。父嘉兆,甲申之变,贻书其子曰:‘吾始祖咎繇为理官,子孙因氏理,其后以音同,亦氏李。今先皇帝死社稷,而贼乃李氏,吾忍与贼同姓乎!吾子孙尚复姓理氏。’先是中州李鬯和上书请改理氏,嘉兆适与之合,天下传为二理。”此则耻与同姓,亦避讳之别开生面者也。 [book_title]卷三避讳改史实 第二十二避讳改前人姓例 避讳改姓,淆乱氏族;避讳改前人姓,则淆乱古书。《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邽巽,《索隐》曰:“《家语》作選,《文翁图》作国選,盖亦避汉讳改之。刘氏作邽巽,邽音圭,所见各异。”然古本必作邦字,不然,何以避讳作国;且《索隐》谓《家语》作選,而不云作邽選,则《家语》亦作邦可知。今家语作邽者,后人以误本《史记》改之也。 《汉书叙传》,称庄子为严子,又称“老严之术”。师古曰:“老,老子,严,庄周也。”盖避汉明帝讳。 《宋史》一○五《礼志》:“封后魏商绍为长乐子。”商绍即殷绍,避宋庙讳改。《艺文志》五行类有商绍《太史堪舆历》一卷,《旧唐志》作殷绍。目录类又有商仲茂《十三代史目》一卷,别集类有商璠《丹阳集》,商文圭《从军稿》,皆本殷姓,避宋讳追改为商。 第二十三避讳改前人名例 避讳改前人名之例亦有三:一改其名,二称其字,三去其名一字。 《汉书古今人表》“左公子泄”,即《左传》“左公子洩”,陈洩冶,《表》亦作泄,盖古本《左传》如此,《唐石经》避讳改为洩,遂相沿到今。 《汉书蒯通传》:“本与武帝同讳。”师古曰:“本名为彻,其后史家追书为通。” 《三国吴志韦曜传》注:“本名昭,史为晋讳改之。” 《魏书萧衍传》:“衍将萧昞寇淮阳。”《梁书》有吴平侯萧景,即此萧昞,唐人避讳,追改为景。 《北齐书卢叔武传》,《北史》作叔彪。唐人讳虎,史家多称为武,亦有作彪者,此人盖名叔虎。 《周书赵文深传》,深本作渊,避唐讳改。北周天和二年十月《华岳颂》,即赵文渊书。 《隋书韩擒传》:“擒本名豹。”唐人讳虎,多改为武,或为兽,或为彪,此独改为豹者,欲应上文“黄斑”之谣也。 《北史长孙幼传》:“孝文以其幼承家业,赐名幼,字承业。”本赐名稚,据《魏书》可证。史避唐讳,李稚廉改为幼廉,孔稚孙改为幼孙,谢稚改为孺子,皆以稚治音同也。 《旧唐书列女传》:“宋庭瑜妻魏氏,隋著作郎彦泉之后也。”彦泉当是彦渊,避唐讳追改。 《宋史艺文志》,别集类有《恭翔集》,即敬翔也。总集类有许恭宗《文馆词林诗》,即许敬宗也。避宋讳追改。 《辽史穆宗纪》:“讳璟。”李焘《长编》:“开宝二年,契丹主明为帐下所弑。”明即穆宗,后周避庙讳改,宋史臣因之。 《金史刘玮传》:“唐卢龙节度使仁敬之裔。”仁敬即仁恭,史臣避金章宗父讳追改。 右避讳改前人名。 《后汉书党锢传》:“郭林宗、贾伟节为其冠。”《何顒传》亦云;“郭林宗、贾伟节。”范晔避家讳,故郭泰不书名,并伟节亦字之。《岑晊传》:“郭林宗、朱公叔等皆为友。”亦因郭及朱也。《朱穆传》:“近则邴吉、张子孺。”子孺,张安世字,章怀所改也。世皆改代,人名不合改,故称其字。 《晋书宣帝纪》:“青龙四年,辽东太守公孙文懿反。”公孙渊称字,避唐讳。 《晋书载记》,刘渊称刘元海,石虎称石季龙,皆避唐讳称其字。 《魏书》慕容皝称元真,石弘称大雅,冯弘称文通,皆避魏讳称其字。 《梁书宗夬传》“祖景”,景即炳。《南史》则称宗炳字少文,而不名。 《宋史艺文志》,职官类有蔡元道《祖宗官制旧典》三卷,本名惇,避讳称其字。又别集类有《司空文明集》一卷,本名曙,亦避讳举其字。包幼正本名佶,避徽宗讳称字。李泰伯本名觏,避高宗讳亦称字。 《通典》一五一《兵篇》,晋镇南将军杜元凯,避豫字嫌名,故称字。右避讳称前人字。 《续汉书天文志》:“河南尹邓万。”万下脱世字,唐人避讳去之。《后汉书爰延传》亦作邓万。 《魏书天象志》:“齐将陈达伐我南鄙,陷澧阳。”陈达即陈显达,唐人避讳去显字。 《南史何尚之传》:“义宣司马竺超。”按南郡王义宣、张畅、畅子融等传,俱作竺超人。《宋书》作超民,《南史》避唐讳,改民为人,或去下一字。 《北史张奫传》:“本名犯庙讳。”盖本名大渊,避讳连为一字。 《新唐书儒学传》:“元行冲少孤,养于外祖司农卿韦机。”即韦弘机,避讳去上一字。 《新五代史后赞传》,后赞,《通鉴》作后匡赞,避宋讳省上一字。《王景崇传》“永兴赵赞”,亦本名匡赞,赵延寿之子也,亦避宋讳去一字。《吴越世家》 “子佐立”,本名弘佐,避宋讳止称下一字,弘倧、弘俶皆仿此。《南唐世家》: “燕王冀为太子。”亦本名弘冀,避讳去弘字。 《宋史艺文志》,李遵《天圣广灯录》三十卷,本李遵勖撰,避讳去勖字。 右避讳去前人名一字。 第二十四避讳改前人谥例 《新唐书杨纂传》:“赠幽州都督,谥曰恭。”《唐会要》恭作敬。宋人避讳,往往改敬为恭。今《旧唐书杨纂传》亦作恭,则后人据《新书》改也。 《旧唐书柳亨传》“谥曰敬”,《唐会要》同,而《新书》“谥曰恭”,亦宋人避讳追改。 《新唐书韦虚心传》:“赠扬州大都督,谥曰正。”据《唐会要》,虚心、李乂父辈皆谥贞,今《新史》于李乂则谥曰贞,于虚心则谥曰正,盖避宋仁宗嫌名,改贞为正。其或改或否者,杂采他书,未及订正耳。《旧唐书牛僧孺传》 “谥文贞”,《唐会要》同,《新书》曰“谥文简”,疑亦宋人避讳追改。 《五代会要》十二:“赠太子少傅朱汉宾谥正惠。”太常博士林弼议曰:“按谥法:中道不挠,保节扬名曰正。”今考新旧《五代史》,朱汉宾实谥贞惠。而《唐会要》谥法解,则云:“直道不挠,清白守节曰贞。”可知朱汉宾本谥贞惠,《五代会要》避宋讳改为正惠也。 《旧五代史张承业传》“谥贞宪”,而《五代会要》及《新五代史》则谥正宪,亦宋人避讳改。 《新五代史罗绍威传》“谥贞壮”,而《五代会要》则谥正懿,疑亦避讳追改。 《疑耀》三云:“宋时谥文正者,惟吕蒙正、王钦若、司马光、王曾、范仲淹、郑居中、蔡卞、陈康伯八人。若李昉、王旦,谥法通纪亦曰谥文正者,非也。二公原谥文贞,后避讳,世遂呼为文正耳。”今考《宋史》吕蒙正、王钦若本传,则谥文穆。 第二十五避讳改前代官名例 或改前人官名,或以后代官名加诸前人,皆非史实也。 《后汉书刘焉传》:“祭酒各领部众,众多者书曰理头。”《魏志》本作治头,章怀避唐讳改。 《北史牛弘传》:“晋秘书监荀勖。”本名中书监,避隋讳改。 《北史李德林传》:“假黄钺都督内外诸军事。”是时隋未受禅,不当避中字。下文云:“授丞相府从事内郎。”皆史家追改。 《北史程骏传》:“祖父肇,吕光人部尚书。”人部本是民部,避唐讳改。 《南史褚贲传》:“左户尚书。”《南齐书》本作左民,作户者避唐讳。 《旧唐书韦挺传》:“以人部侍郎崔仁师为副使。”唐初民部为六部之一,高宗即位,始避太宗讳,改为户部。此人部亦史臣追书。《段平仲传》云:“隋人部尚书段达六代孙。”隋不名人部也。 《宋史宰辅表》一:“太平兴国四年正月,石熙载自枢密直学士迁签书枢密院事。”签书本作签署。张齐贤、王河、杨守一、张逊、冯拯、陈尧叟、韩崇训、马知节、曹玮、王德用诸人,皆除签署,或同签署,史家避英宗讳曙,追改为书。 宋天圣四年《萧山县梦笔桥记》,记文为太常寺奉礼郎、签署苏州观察判官厅公事叶清臣撰。《宋史》本传作签书,避讳追改。 宋皇祐二年《重修北岳庙记》,韩琦题衔“充定州路都部署兼安抚使”,《宋史职官志》乃作“定州兼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部署改为总管,系从后追改。 《宋史孙洙传》:“寻干当三班院。”《王师约传》:“同管当三班院。”《曾孝蕴传》:“管干发运司粜籴事。”以干代勾,以管代勾,皆南渡后避高宗嫌名追改。当时称管勾、勾当,不称管干、干当也。 宋政和三年《御制八行八刑条碑》称管勾,而《文献通考》五二称主管,亦后来追改。 第二十六避讳改前代地名例 避讳改地名,系一朝掌故;避讳改前代地名,则失史实矣,因当时并无此地名也。 《汉书》廿八《地理志》:“东郡:须昌,寿张。”寿张前汉本名寿良,光武避赵王良讳,始改良为张。此云寿张,班氏追改。 《晋书》十四《地理志》:“阳平郡清泉县。”本清渊,避唐讳追改。又:“侨立河东郡,统大戚八县。”大戚即广戚,史避隋炀帝讳追改,晋时不名大戚也。 《晋书刘敬宣传》:“军次黄兽。”《宋书》:“达遂宁郡之黄虎。”此作黄兽,避唐讳追改,当时不名黄兽也。《南史》又作黄武。 《梁书何点传》:“隐居吴郡兽丘山。”兽邱即虎丘,史避讳改,梁时无兽丘之名也。 《隋书》廿九《地理志》:“敦煌郡常乐县。”注:“后魏置常乐郡,后周并凉兴、大至、冥安、闰泉,合为凉兴县。”大至即广至,避隋炀帝讳追改;闰泉即渊泉,避唐讳追改,周时不名大至、闰泉也。 《隋书》卅一《地理志》:“宣城郡绥安县。”注:“梁末立大梁郡,又改为陈留,平陈,郡废,省大德、故鄣、安吉、原乡,四县入焉。”按《陈书高祖纪》:“永定二年,以广梁郡为陈留郡。”即此大梁也。又《陈详传》:“割故鄣、广德置广梁郡。”盖在梁敬帝之世,故云梁末。志改广梁为大梁,盖避隋炀帝名追改,梁时不名大梁也。大德即广德,亦避隋讳追改。 《北史张湛传》:“敦煌深泉人也。”深泉即渊泉,避唐讳追改,唐以前不名深泉也。 《旧唐书代宗纪》:“大历五年,贬礼部尚书裴士淹为处州刺史。”按德宗即位始避嫌名,改括州为处州,此在代宗朝,应为括州,史臣追改也。 《旧唐书》卅九《地理志》:“临清,汉清泉县。”清泉,汉本名清渊,唐人避讳追改。 《新五代史吴越世家》:“石鉴镇将董昌。”《新唐书》四二《地理志》作石镜,此避宋讳追改。 《宋史张鉴传》:“建议割瑞州清江。”瑞州当作筠州,南渡后避理宗嫌名,始改筠为瑞,此时无瑞州之名也。 第二十七避讳改前代书名例 晋简文郑太后讳阿春,故《晋书后妃传》数引《春秋》,均改为《阳秋》。孙盛、檀道鸾等著书,亦名《阳秋》。 隋牛弘《请开献书之路表》,引荀勖《中经簿》、改为《内经》,曹宪注《广雅》,改为《博雅》,均避隋讳。唐人注《史》《汉》,引《世本》改为《系本》,避唐讳。 《隋书经籍志》,《白虎通》六卷,《礼仪志》引作《白武通》。《经籍志》亦本作武,后来校书者改。 又《诗神泉》一卷,后汉赵晔撰。本名神渊,唐人避讳改。 又《宋征士宗景集》十六卷。宗景即宗炳,避讳改为景。 《旧唐书经籍志》,《帝王代记》十卷,皇甫谧撰。代本世字,避讳改。郭颁《魏晋代语》、何集《续帝王代记》、《虞茂代集》、《郑代翼集》,皆以代为世。 又《四人月令》一卷,崔寔撰,此与贾思勰《齐人要术》,皆避讳,改民为人。《新书》则贾思勰书称齐民,李淳风续书称齐人。 又《江智泉集》十卷,本名智渊,《丘泉之集》六卷,本名渊之,避讳改。 《宋史艺文志》小学类,辽僧行均《龙龛手鉴》四卷,本名《龙龛手镜》,宋人避庙讳嫌字,改镜为鉴。 又兵书类,陶弘景《真人水照》十三卷,《唐志》本作水镜,亦宋人避讳追改。 邵瑞彭曰:《北山录》注解随函卷上,引牟子《理惑论》作《治惑论》,可知理字是唐人避讳改,原书当作治惑也。《崇文总目》,李文博撰《理道集》十卷,《隋书李文博传》本作治道,《宋志》亦作治道。 第二十八避讳改前朝年号例 《旧唐书经籍志》编年类,有《崇安记》二卷,周祇撰,又十卷,王韶之撰。崇安本隆安,晋安帝年号也,避唐玄宗讳,改隆为崇。 《新唐书艺文志》起居注类,有《晋崇宁起居注》十卷,《旧志》亦作崇宁,晋时无此年号。钱竹汀先生谓:“崇宁当为崇安,即隆安也。唐人避玄宗讳,往往改隆为崇。【唐肃宗时恶安禄山,又或改安为宁。】以《晋史》考之,隆安纪元,正在太元之后,元兴之前,此卷又有《晋崇安元兴大享副诏》八卷,足明崇宁当为崇安矣。上文有《晋隆和兴宁起居注》五卷,仍书隆字,则史驳文也。”【乃和案:此条见《廿二史考异唐书五》】 《旧唐书》三十《音乐志》:“明庆中,皇后亲蚕。”明庆即显庆,唐人避中宗讳,易显为明。《旧史》俱改从本号,惟此志及《职官、刑法志》,三见明庆字。《柳奭传》亦有“明庆三年”之文。 《旧唐书太宗诸子曹王明传》:“永崇中,坐与庶人贤通谋,降封零陵王。”永崇即永隆,史臣避玄宗讳追改。 《新唐书兵志》:“玄宗以万骑平韦氏,改为左右龙武军,皆用唐元功臣子弟。”唐元即唐隆,温王年号也,史避玄宗讳改。《崔日用传》云:“唐元之际,日用实赞大谋。”亦唐隆改。 宋人书贞观年号为真观,或为正观,书贞元为正元,避仁宗嫌名改。 辽天庆二年《释迦定光二佛的身舍利塔记》,叙重熙十五年铸铁塔事,以重熙为重和。《老学庵笔记》一云:“政和末议改元,王黼拟用重和,既下诏矣,范致虚间白上曰:‘此契丹号也。’故未几复改宣和。然契丹年名,实曰重熙,后避天祚嫌名,追谓重熙曰重和。”乃知改熙为和,实以避讳故。 亦有改前朝年号以故犯其讳者,元泰定五年《赠宁海州知州王庆墓表》文云:“父生于扩庆庚申,妣生于扩庆丙辰。”丙辰,宋庆元二年,庚申,庆元六年。元时江浙行省有庆元路,未尝更名,何独于宋之年号而更之?此盖直斥宋宁宗名,而配以年号上一字也。 [book_title]卷四因避讳而生之讹异 第二十九因避讳改字而致误例 《后汉书刘表传》:“初表之结袁绍也,侍中从事邓义谏不听,义以疾退,终表世不仕,操以为侍中。”侍中从事,当作治中从事,章怀避唐讳,改治为持,校书者不达其旨,适其下有侍中之文,遂妄易持为侍。 《通鉴晋哀帝纪》,兴宁元年,司马纶骞注:“纶姓也。《姓谱》曰:《魏志》孙文端臣纶直。”《魏志》无纶直事,纶直事见《晋书宣帝纪》:“辽东太守公孙文懿反,将军纶直等苦谏,文懿皆杀之。”文懿即公孙渊,唐人避讳称其字,后人遂误懿为端,又将公孙复姓讹为单姓。 《南史隐逸传》:“陶潜字渊明,或云字深明,名元亮。”上渊字亦当为深,后人回改。《宋书》云:“陶潜字渊明,或云渊明字元亮。”甚显白。《南史》原文必与《宋书》同,但避讳改渊为深耳。后人校《南史》者不察,遂传写颠倒如此。 《宋史艺文志》易类,史文徽《易口诀义》六卷。《崇文总目》云“河南史证撰”;晁公武云“唐史证撰”;陈振孙云“避讳作证字”。则此志“徽”字当为“徵”之讹,徵为宋仁宗嫌名,因避讳改字而致误。 《崇文总目》总集类,有《正元制敕书奏》一卷,本作贞元,避宋仁宗嫌名作正,《通志艺文略》乃误作王元。 第三十因避讳缺笔而致误例 《诗小雅》:“无将大车,祇自尘兮;无思百忧,祇自疧兮。”疧本作,与尘为韵。唐人避讳,缺笔为氏,遂误为疧。《小雅白华篇》:“有扁斯石,履之卑兮;之子之远,俾我疧兮。”此疧字正从氏,与卑为韵。字缺笔,则与疧字混。 《续汉郡国志》,敦煌郡有拼泉。拼泉即渊泉,因避唐讳淵字,缺笔作,遂讹为拼。 《旧唐书穆宗纪》:“元和十五年,恒王房子孙改为汦王房。”恒王当是恒山愍王,汦王即愍王之讹,因避讳,民旁改氏而误汦。 《新唐书后妃则天皇后传》:“前锋左豹韬果毅成三朗,为唐之奇所杀。” 三朗幽州人,赠左监门将军,谥曰勇。《旧史》入《忠义传》,作成三郎。盖宋人避讳缺笔,书朗为,遂讹为郎。 两《唐书姚班传》称:班曾祖察,撰《汉书训纂》,班乃撰《汉书绍训》四十卷,以发明旧义。《汉书绍训》,《旧唐志》不载,《新唐志》作姚珽撰。珽或作庭,宋初避讳缺末笔作,后遂讹为班。据《旧书姚思廉传》:“思廉子处平,处平子璹、珽,别有传。”班传即珽传也。 第三十一因避讳改字而原义不明例 《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氐者下也,一曰民声。”竹汀先生曰: “氐与民,音义俱别,依许例,当重出昬,云或作昬,民声。今附于昏下,疑非许氏本文。戴侗《六书故》云:‘唐本《说文》从民省,徐本从氐省。晃说之曰:因唐讳民,改为氏也。’然则《说文》元是昬字,从日民声,唐本以避讳减一笔,故云从民省。徐氏误认为氐省,氐下之训,亦徐所附益,又不敢辄增昬字,仍附民声于下,其非许元文,信矣。《汉隶字原》,昬皆从民,亦从昬。 民者冥也,与日冥之训相协。谓从氐省者,浅人穿凿傅会之说耳。”【乃和案:钱说见《十驾斋养新余录》上。】唐人作《五经文字》,其愍字下注云:缘庙讳偏旁准式省从氏,凡汦昏之类皆从氏。然段玉裁《说文》昏字注,则反对是说。 《梁书沈约传》:“贵则景魏萧曹。”景魏谓丙吉、魏相也。《许懋传》:“汤不应传外景至纣三十七世。”外景即外丙,思廉避唐讳,改外景。今本有回改为丙者,而景魏仍为景魏也。 《隋书高祖纪》:“文置文深之柱,非止尉佗之拜。”此用马援铜柱事。援字文渊,避讳改为深。 《魏书地形志》,平阳郡禽昌县注:“世祖禽赫连昌置。”《旧唐书》三九《地理志》:“襄陵,后魏擒盛县。”改昌为盛,史避后唐庄宗祖父国昌讳,而擒昌之意义不明矣。 《南史刘秀之传》:“时定人杀长吏科。”《宋书》人作民。民杀长吏谓部民杀官长也。《南史》避民字改为人,时议者谓“民杀长吏,会赦,宜以徙论”。秀之以为“民敬官长,比之父母,若遇赦而徙,便与悠悠杀人,曾无一异,宜长付尚方,穷其天命”。人、民义异,而文相混,义遂不明。 唐文明元年乾陵《述圣纪》,有云:“齐萌。”齐萌者,齐民也。即喋字,改世为云,避太宗讳。今《礼记曲礼篇》“葱处末”,当作渫。《玉藻篇》“为已卑”,当作偞。唐人刻石经,避讳改易本文,后来刊板者不能订 正,遂相沿至今。 第三十二因避讳空字注家误作他人例 《南齐书柳世隆传》“辅国将军骁骑将军萧讳”,汲古阁本注鸾字。今以《宋书沈攸之传》考之,乃梁武帝父萧顺之,非齐明帝萧鸾也。 《北史周本纪》:“魏永熙三年十一月,遣仪同李讳与李弼、赵贵等,讨曹泥于灵州。讳引河水灌之。”“大统四年,开府李讳、念贤等为后军。”“及李讳等至长安。”《李弼传》:“陇西郡开国公李讳。”《王盟传》:“赵青雀之乱,盟与开府李讳辅太子出镇渭北。”皆谓李虎也。《本纪》:“天和六年,以大将军李讳为柱国。”此谓李昞也。校书须检元文,《周书》【汲古阁本】于李讳字皆改为虎,并天和六年李讳亦改为虎。《新唐书》称:“周闵帝受禅,虎已卒,乃追封唐国公。”安得至天和时犹在!且虎在西魏时,已为八柱国之一,岂待周天和中始授柱国乎! 第三十三因避讳空字后人连写遂脱一字例 《南、北史》于官名治书侍御史及治中从事,多脱去治字,今本有治字者,皆后人增入也。《四库全书通志》考证,于梁吴平《侯景传》及梁《伏曼容传》,均云:“治书侍御史,刊本沿唐讳,删治字,今据《梁书》增。”疑当时实系空而不书,后人连写,遂脱一字耳。 后晋天福八年,《义成军节度使匡翰碑》,匡翰,建瑭之长子也,碑于建字下,空文以避石敬瑭讳,此其例也。 《容斋三笔》卷十:“鄂州兴唐寺钟题志云:唐天祐二年铸,勒官阶姓名者两人,一曰金紫光禄大、检校尚书左仆射,兼御史大,陈知新;一曰银青光禄大、检校尚书右仆射,兼御史大,杨琮。大字之下,皆当有夫字,而悉削去。杨行密父名怤,怤与夫同音。是时行密据淮南,故将佐为之讳。”于夫字皆空而不书。其后建国曰吴,乃改大夫为大卿。因此疑避讳去人名一字者,亦多元本空字,特后人连写耳。 第三十四讳字旁注本字因而连入正文例 《史记郦生传》:“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索隐》引《管子》云:“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今本正文,皆作民人,盖唐人避太宗讳,民作人,后人于人旁注民,其后遂将民人二字连写,致衍人字。 《隋书高祖纪》:“开皇元年三月,和州刺史新义县公韩擒虎。”本文不当有虎字,盖后人于擒下注虎字,校刊时遂并虎字增入。汲古阁本无虎字,是也。又《北史》韩擒虎,亦但称韩擒。《南史》鲁广达、任忠、樊猛传,称隋将韩擒者,延寿本文也。瓣《陈本纪》及太子深、孔范、王颁传,作韩擒虎,皆后人旁注,因而连入。今本《鲁广达传》亦或有加虎字者,皆缘校书之人,不知当时史臣避讳,以意改易,又不能尽改也。 《通典食货篇》:“荆河豫州,厥土惟壤。”豫,唐代宗讳。代宗时改豫州为蔡州。杜佑于古豫州不得改为蔡州,又不得直称为豫州,于是用《禹贡》“荆河惟豫州”一语,称古豫州为荆河州,后人于荆河旁注豫字,抄书者遂并荆河豫三字连写,成此衍文。 晋孙盛著《晋阳秋》,《文选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李善注两引孙盛书,均作《晋阳春秋》。盖因阳字旁注春字,后遂连入正文。 又《新唐书艺文志》,有晋邓粲撰《晋阳秋》三十二卷,《旧唐志》及《宋志》均作《晋阳春秋》。 第三十五因避讳一人二史异名例 《汉书儒林传》,《春秋公羊》有严彭祖、颜安乐二家,《公羊》疏引《六艺论》云:“眭孟弟子庄彭祖及颜安乐。”彭祖本庄氏,史避讳追改。 《三国蜀志刘二牧传》:“并州杀刺史张益。”《后汉书灵帝纪》及《刘焉传》均作张懿,史避晋讳,改懿为益。 《隋书贺若弼传》:“陈将鲁达、周智安、任蛮奴。”《陈书》作鲁广达,《隋书》避讳去一字;蛮奴本名忠,亦避隋讳称其小字。 《通鉴》唐武德二年:“窦建德执逆党宇文智及孟景。”上年宇文化及谋逆,有鹰扬将孟秉同谋。景即秉,因避昞嫌名改。《通鉴》杂采诸书,故或景或秉。 《隋书》亦作孟秉。 《新唐书王敬武传》:“遣部将卢弘攻之。”《新五代史刘鄩传》作卢洪,宋人避讳改。 《新五代史周本纪》:“诏镇宁军节度李弘义。”《宋史》作洪义,云:“本名洪威,避周祖名改。”据此则本名弘威,改弘义,入宋又改名洪义也。因此知李业本弘义之弟,亦当名弘业,史家避讳,省一字耳。 又《罗绍威传》:“逐杀其帅乐彦贞。”《新、旧唐书》皆作彦祯,而此作贞者,宋人避仁宗讳改。 又《楚世家》:“与行军司马何景真等。”《通鉴》作敬真,史避宋讳改。 又《楚世家》:“拓跋常为仆射。”《通鉴》作拓跋恒,史作常,避真宗讳。 《辽史太宗纪》,天显十二年三月,晋天雄军节度使范延广,即《新五代史》之范延光,辽避讳改。 《辽史历象志》:“司天监马绩奏上乙未元历。”《新五代史》作马重绩,盖避晋出帝讳重贵,去一字。 《金史》六十《交聘表》,天德二年三月,宋参知政事余唐弼,《宋史》及《系年录》俱作余尧弼,盖《金史》臣避世宗父讳宗尧追改。 宋使辽诸臣,据《续通鉴长编》所载人名,每与《辽史》不同,其因避辽讳改者如下: 一天圣四年,辽太平六年,七月,贺国后生辰,龙图阁待制韩亿,以名犯北朝讳,权改名意。然《辽史》乃作韩翼,盖辽太祖阿保机汉名亿也。 二天圣八年,辽太平十年,八月,贺国后正旦,开封府判官侍御史张亿,《辽史》亦作张易。 三天圣九年,辽太平十一年,十月,贺国主正旦,西染院副使王克忠,《辽史》作克善,盖避辽圣宗宗真嫌名也。 四明道元年,辽重熙元年,贺国母生辰,内殿承制閤门祗候王德基,《辽史》作德本;贺国主生辰,客省副使王克基,《辽史》作克纂,盖辽道宗名洪基也。 《南史》与《宋、齐书》,《北史》与《魏、齐、周书》,亦多同人异名,皆因讳改。不明乎此,则欲检对二史难矣。略表其卷数如下: 褚叔度《宋书》五十二褚裕之《南史》二十八 谢景仁《宋书》五十二谢裕《南史》十九 张茂度《宋书》五十三张裕《南史》三十一 庾炳之《宋书》五十三庾仲文《南史》三十五 王敬弘《宋书》六十六王裕之《南史》二十四 王景文《宋书》八十五王彧《南史》二十三 宗炳《宋书》九十三宗少文《南史》七十五 褚渊《南齐书》二十三褚彦回《南史》二十八 薛渊《南齐书》三十薛深《南史》四十 孔稚珪《南齐书》四十八孔珪《南史》四十九 贾渊《南齐书》五十二贾希镜《南史》七十二 邓渊《魏书》二十四邓彦海《北史》二十一 长孙稚《魏书》二十五长孙幼《北史》二十二 刘昞《魏书》五十二刘延明《北史》三十四 李叔虎《魏书》七十二李叔彪《北史》四十五 侯渊《魏书》八十侯深《北史》四十九 张渊《魏书》九十一张深《北史》八十九 李稚廉《北齐书》四十三李幼廉《北史》三十三 张雕《北齐书》四十四张彫武《北史》八十一 郑孝穆《周书》三十五郑道邕《北史》三十五 郭儁《隋书》七十二郭世儁《北史》八十五 王充《隋书》八十五王世充《北史》七十九 裕、彧者宋讳,故《宋书》避之。邕者周讳,故《周书》避之。虎、炳、渊、世、稚者唐讳,故唐史臣避之。因所避不同,而二史称名遂异。 第三十六因避讳一人一史前后异名例 《汉书艺文志》,儒家有庄助四篇,纵横家有庄安一篇,赋有庄匆奇赋十一篇,严助赋三十五篇。师古曰:“上言庄匆奇,下言严助,史驳文。”盖庄为汉讳,故列传改作严助、严安、严匆奇。《志》之或庄或严,则录自《七略》,避改有未尽,或后人回改也。 《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九年,越骑校尉赵世。”《西羌传》作赵代,《赵熹传》亦作赵代,盖章怀避唐讳改。《纪》作世,则唐以后人回改也。 《后汉书献帝纪》:“兴平二年,杀光禄勋邓泉。”《五行志》作邓渊,此作泉,章怀改。 《梁书》刘霁、刘杳、刘歊,昆弟三人,霁在《孝行传》,杳在《文学传》,歊在《处士传》。《霁、歊传》云:“祖乘民,宋冀州刺史。”《杳传》云:“祖乘人,宋冀州刺史。”或民或人,避唐讳改。 《南史文学传》:“贾希镜祖弼之,父匪之。”《王僧孺传》:“贾弼子匪之,匪之子长水校尉深。”希镜即深字。本名渊,史家避讳,或举其字,或易为深。 《新唐书许景先传》:“景先曾祖绪。”《裴寂传》附许世绪事,作世绪。此避太宗讳,去世字。 《新五代史韩逊传》:“天成四年李宾作乱。”《康福传》作李从宾,盖避后唐讳,犹杜重威避晋讳称杜威也。《通鉴》则作李匡宾。 《金史宗道传》:“承安二年为贺宋正旦使。”《交聘表》作崇道,盖避金世宗父睿宗讳,改宗为崇也。 第三十七因避讳一人数名例 《晋书罗尚传》:“乃使兵曹从事任锐伪降。”李特《载记》作任明,《华阳国志》八作任睿。睿为本名,晋人避元帝讳易之。锐取同音,明取同义也。 《梁书邓元起传》:“萧藻将至。”上云萧深藻,此云萧藻。本名渊藻,以避讳,或改为深,或省一字。 《北齐书后主纪》:“武平四年,杀侍中张彫虎。”《儒林传》作张雕,《北史儒林传》作张彫武,汲古阁本虎作唐,尤误。盖本名彫虎,避唐讳,或改或省也。 《隋书经籍志》:“《史记音义》十二卷,宋中散大夫徐野民撰。”野民即徐广,避隋讳称其字,后又避唐讳,称为徐野人。 《新唐书姚崇传》:“崇字元之,始名元崇,以与突厥叱刺同名,改以字行,后避开元尊号,更今名。”是姚崇始名元崇,后名元之,最后名崇,皆有所避也。 《宋史刘廷让传》:“刘廷让字光乂。”《太祖纪》:“乾德二年十一月,江宁军【当作宁江军】节度使刘光义,出归州道以伐蜀”光义,即廷让也。《长编》亦作光义。《新五代史后蜀世家》作刘光乂。光义,廷让名,后避太宗讳,改以字行。《曹彬传》、《曹翰传》、《刘福传》又作光毅,皆避讳改。 唐李匡乂撰《资暇集》三卷,旧本或题李济翁撰,盖宋刻避太祖讳书其字;或作李乂,亦避讳省一字。《文献通考》一入杂家,引《书录解题》作李匡文;一入小说家,引《读书志》作李匡义。《陆游集》有此书跋,亦作李匡文。《野客丛书》作李正文。然《读书志》实作匡乂。《新唐书艺文志》有李匡文《两汉至唐年纪》一卷,注曰:“昭宗时宗正少卿。”盖即匡乂,因避讳一人数名也。 第三十八因避讳二人误为一人或一人误为二人例《新唐书昭宗纪》:“天复二年九月,武定军节度使拓跋思恭叛,附于王 建。”《新五代史前蜀世家》作思敬。思敬为夏州节度思恭、保大节度思孝之弟。思孝致仕,以思敬为保大留后,遂升节度,又徙武定军。《新唐书党项传》: “思恭为定难节度使,卒,弟思谏代为节度。思孝为保大节度,以老,荐弟思敬为保大留后,俄为节度。”思恭为兄,思敬为弟,本是两人,宋人避讳,改敬为恭,遂与思恭二名相溷。并《新五代史李仁福传》夏州破黄巢之思恭,后人亦误为思敬矣。其实镇保大镇武定者乃思敬,而夏州破黄巢者自为思恭也。 南宋有两曾宏父。朱氏《曝书亭集》四三所引绍兴十三年知台州事者,乃曾纡之子,避光宗讳惇【《四库提要》误宁宗】,以字称宏父者也。与《石刻铺叙》之曾宏父,字幼卿,非一人。《南宋杂事诗》径题此书为曾惇撰,则又承朱之误者也。竹汀先生曰:朱氏考稽,号称精审,犹有此失,校书之难如此。 杨树达曰:“柳宗元有弟名宗玄,见柳著《至小丘西小石潭记》。若如清讳,玄改为元,则二人同名矣。”今考《全唐文》乃作宗圆,粤雅堂本《韩柳年谱》则作宗糸。盖一则以玄不可作元,而改为圆;一则因玄写作,而刻本又误为糸也。 《柳河东集》九《陆文通墓表》注:“陆淳字元冲,避唐宪宗讳,赐名质。”今《通志艺文略》于淳著《集传春秋微旨》、《集传春秋辨疑》,题陆淳撰;于淳著《集传春秋纂例》,则题陆质撰,一若淳与质为二人者,应著明之。 《宋史侍其曙传》:“祥符二年,黎州夷人为乱,诏曙乘驿往招抚,其酋纳款杀牲为誓。曙按行盐井,夷人复叛。曙率部兵百馀,生擒首领三人,斩首数十级。”《蛮夷传》:“大中祥符元年,泸州言江安县夷人为乱,诏遣閤门祗候侍其旭乘传招抚。旭至,蛮人首罪,杀牲为誓。未几复叛,旭因追斩数十人,擒其首领三人。”此明一人一事,其易曙为旭,避英宗讳也。黎泸异州,音近讹也。 《南史范云传》:“南乡舞阴人,晋平北将军汪六世孙也。”《范泰传》:“泰,顺阳人。”泰为汪之孙,云为六世孙,而籍贯互异者,南乡即顺阳,梁代避讳改也。以《南史》之例言之,云亦当类叙于《泰传》之后,而今不然者,盖不知南乡本顺阳,故一族误为二族也。 第三十九因避讳一地误为二地或二地误为一地例 《金史》廿四《地理志》,蓟州县五,注:“旧又有永济县,大定二十七年,以永济务置,未详何年废。”据元至元七年孙庆瑜撰《丰闰县记》云:“金大定间改永济务为县,大安初避东海郡侯讳,更名曰丰闰。”《史》不知丰闰即永济之改名,而分而为二,乃以丰闰为泰和间置,又谓永济已废,而未得其年,皆误之甚也。 《元史刘秉忠传》:“其先瑞州人。”此辽金之瑞州,非宋之瑞州也。秉忠自曾祖以来,皆家邢州,足迹未抵江南。而江西之瑞州,本名筠州,宋末避理宗嫌名,始改筠为瑞,已在金南渡之后矣。《雍正江西通志》七一乃收秉忠入《人物》,何耶! 第四十因避讳一书误为二书例 《宋史艺文志》,经解类有颜师古《刊谬正俗》八卷,儒家类又有颜师古《纠谬正俗》八卷。此书本名《匡谬正俗》,宋人避讳,或改为刊,或改为纠,其实一书也。 又农家类,前有刘安靖《时镜新书》五卷,后又有刘靖《时鉴杂书》一卷。 注云:“杂一作新。”当亦宋人避讳,改镜为鉴,实一书也。 别集类,前有《廖光图诗集》二卷,后又有《廖正图诗》一卷。本名匡图,宋人避讳,或改为光,或改为正,其实一书也。 别集类有商璠《丹阳集》一卷,而总集类又有殷璠《丹阳集》一卷。宋人避讳,改殷为商,实一书也。 地理类,前有达奚弘通《西南海蕃行记》一卷,后又有达奚洪【一作通】《海外三十六国记》一卷。疑即一书,一作洪者,避讳改也。 又地理类,前有曹璠《国照》十卷,后又有曹璠《须知国镜》二卷。宋人避讳,往往改镜为照,疑亦一书也。 《崇文总目》道书类,有吴筠撰《真纲论》一卷,其后又有《元纲论》一卷。《东观馀论》校正《崇文总目》云:“此前已有所谓《真纲论》即此,盖避圣祖名也。”圣祖,即宋所谓始祖玄朗。一改玄为真,一改玄为元,其实一书也。 第四十一避讳改前代官名而遗却本名例 《通典》廿四《职官篇》:“大唐永徽初,以国讳改持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按隋以前皆曰治书侍御史。汉《孔彪碑》、晋《郛休碑》、苻秦《重修魏邓太尉祠碑》,皆有治书侍御史,其见诸史传者尤众。今因叙述改治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之故,乃先避讳写为持书,果为持书,又何所谓国讳!《金石萃编》四七《马周碑跋》,不考前史,仅据《通考》沿袭《通典》之文,谓魏晋以下,皆作持书,竟不知有治书之名,其去史实远矣。 《宋史》一六七《职官志》:“太原府、延安府、庆州、渭州、熙州、秦州,则兼经略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按《嘉泰会稽志》三云:“国初节度使,领马 步军都部署。英宗即位,避御名,改称都总管。其后守臣兼一路安抚使者,皆带马步军都总管。”以此推之,河东陕西诸路经略安抚使,皆置于仁宗朝,当为都部署。史称都总管者,据后来改名也。然其中实脱漏原名都部署一节。至史与碑刻,时有不同,倘无碑刻,则竟不知原名为都部署矣。 第四十二避讳改前代地名而遗却本名例 《元和郡县志》卅二:“金水县,本汉广汉郡之新都县地。东晋义熙末,立金泉戍。后魏平蜀,置金泉县,隶金泉郡。隋开皇三年罢郡,以县属益州。武德元年,以避神尧讳,改为金水县,属简州。”按本由金渊县改为金水县,若本为金泉县,则何必改。今欲叙述改金渊为金水之由,乃先将渊字改为泉字,遂遗却本名矣。 《新五代史职方考》:“惠,南汉。 ”按南汉析循州置祯州。宋天禧五年,避仁宗讳,始改祯州为惠州。今《新五代史》著惠不著祯,失纪实之体矣。惠为宋名,南汉时有祯无惠,今因避宋讳故,以宋时州名名南汉州,中间脱去南汉祯州历史五十余年,考地理沿革者,于何征之!且有惠无循,亦为脱漏。又潮州之程乡县,南汉尝立为敬州,此考亦应列入,乃并失之,皆因避讳故耳。 《宋史地理志》六:“梅州,本潮州程乡县,南汉置恭州,开宝四年改。” 据《九域志》九:“梅州伪汉敬州。”宋初削平群雄,州县皆仍故名,此敬州亦以犯讳改,若本恭州,则无庸改矣。《史志》作恭,乃当时史臣回避,后竟失于改正。王象之《舆地纪胜》一○二云:“伪汉刘氏割潮州之程乡县置敬州,皇朝以敬州犯翼祖讳,改名梅州。”此为得之。 又《宋史地理志》一:“滑州,太平兴国初,改武成军节度。”按本由义成军节度,避太宗讳改为武成。今《志》不书义成军,是直由滑州改也。此亦因避讳而脱漏义成一段历史。 又《宋史地理志》二:“中山府,太平兴国初,改定武军节度。”按本由义武军节度,避太宗讳改为定武。今《志》不书本义武军,似直由中山府改也,亦脱漏。 又《宋史地理志》三:“陕州大都督府,太平兴国初,改保平军。”按本由保义军节度,避太宗讳,改为保平。今《志》不书本保义军,似直由陕州大都督府改也,亦脱漏。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唐穆宗讳【同于真宗】初名宥,元和七年,立为皇太子,始更之。十五年即位,改尝岳为镇岳,尝州为镇州,定州尝阳县为曲阳县,尝王房子孙为泜王房。”按《册府》成于宋人,同于真宗者,讳恒也。因是之故,恒岳、恒州、恒阳、恒王房,恒字均写为常。《册府》刻于明末,避明光宗讳常洛,又改常为尝。此本欲叙述唐人避讳改地名,乃先避宋讳, 又避明讳,而后避唐讳。甚矣古书之难读也! [book_title]卷五避讳学应注意之事项 第四十三避嫌名例 《曲礼》:“礼不讳嫌名。”郑注:“嫌名,谓音声相近,若禹与雨,丘与区也。”陆氏《释文》十一谓:“汉和帝名肇,不改京兆郡;魏武帝名操,陈思王诗云‘脩阪造云日’,是不讳嫌名。” 嫌名之讳,起于汉以后。《三国吴志》二:“赤乌五年,立子和为太子,改禾兴为嘉兴。”此讳嫌名之始也。然《吴志》三:“永安五年,立子为太子。”裴注引《吴录》载休诏:“为四男作名字,音湾,音觥,壾音莽,音褒。”则吴时仍不讳嫌名。果讳嫌名,则壾之字虽易避,而湾觥莽褒之音仍难避也。今既制新字,以为易避,则其不讳嫌名可知。 然讳嫌名之俗,实起于三国。《晋书羊祜传》:“祜卒,荆州人为祜讳名,屋室皆以门为称,改户曹为辞曹。”嫌名之讳,遂浸成风俗。其后晋简文帝名昱,改育阳县为云阳。桓温父名彝,改平夷郡曰平蛮,夫夷县曰扶县,夷道县曰西道。后魏道武帝名珪,改上邽县曰上封。皆避嫌名实例也。 至北齐《颜氏家训风操篇》有曰:“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不可悉然。吕尚之儿,如不为上,赵壹之子,倘不作一,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 据此则当时嫌名之讳,渐趋繁数,故隋文帝父名忠,兼避中,唐高祖父名昞。兼避丙。韩愈《讳辨》,专辨嫌名,而谓:“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饥。”不知《南史沈约传》,称约先世浒为仲高,即讳虎之嫌名浒。贞观廿三年,改兴势县为兴道,即讳世之嫌名势。《南史》十三《刘秉传》,称彦节而不名,即讳昞之嫌名秉。德宗《九日赐曲江宴》诗“时此万枢暇”,即讳基之嫌名机也。 然因愈之言,足证唐时嫌名之讳,尚未垂为定制。至宋始颁布所谓 “文书令”,应避嫌名,有一帝至五十字者,其繁极矣。此等“文书令”,见当时《礼部韵略》卷首。 或谓秦始皇名政,兼避正字,故《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称正月为端月,此避嫌名之始也。不知政与正本通,始皇以正月生,故名政。《集解》引徐广曰: “一作正。”宋忠云:“以正月旦生,故名正。”避正非避嫌名也。 《史记天官书》:“气来卑而循车通。”《集解》曰:“车通,车辙也。避汉武帝讳,故曰通。”亦非也。汉不避嫌名,车通,《汉书天文志》作车道,《集解》不得其解,故以讳解之耳。 《史记荀卿传》,《索隐》曰:“后亦谓之孙卿子者,避汉宣帝讳也。”《汉 书艺文志》孙卿子注、《后汉书荀淑传》注皆谓“荀卿避宣帝讳,故曰孙”,亦非也,此唐人说耳。《荀子议兵篇》,自称孙卿子。《后汉书周燮传序》有:“太原闵仲叔同郡荀恁,字君大,资财千万。”《刘平传》作郇恁。西汉末人,何尝避荀!荀之称孙,犹荆卿之称庆卿,音同语易耳。 《后汉书陈纪传》:“不复办严。”或以此为避庄嫌名,故称办装曰办严。 不知装妆古通作庄,故《续汉祭祀志》称妆具曰严具;《魏志田畴传》称治装曰治严,非避嫌名也。嫌名之讳,实起于汉以后。 第四十四二名偏讳例 《曲礼》:“二名不偏讳。”郑注:“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徵,言徵不称在。” 《日知录》廿三谓:“宋武公名司空,改司空为司城。”是二名不偏讳之证。 自王莽禁二字为名后,单名成俗者二三百年。其时帝王既无二名,自无所谓偏讳。宋齐而后,二名渐众。南齐太祖名萧道成,《南齐书薛渊传》云:“本名道渊,避太祖偏讳改。”是二名偏讳,南齐已然。 《旧唐书太宗纪》:“武德九年六月令曰:依礼,二名不偏讳。近代以来,两字兼避,废阙已多,率意而行,有违经典。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据此,则唐以前两字兼避,已成风俗,至太宗时始禁之。然禁者自禁,唐时二名仍偏讳。《日知录》廿三谓:“高宗永徽初,已改民部为户部,李世劫勣已去世字单称勣。阎若璩谓太原晋祠有《唐太宗御制碑》,碑阴载当时从行诸臣姓名,内有李勣,已去世字。是唐太宗时已如此,不待永徽初也。”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载后唐明宗初名嗣源。天成元年六月,亦曾敕:“文书内二字不连称,不得回避。”然此制并不通行,宋金以来,二名无不偏讳者。 第四十五已祧不讳例 祧者,远祖之庙,迁主之所藏也。王制:天子七庙,气昭三穆,与太祖庙而七。除太祖为不祧之祖外,大抵七世以内则讳之,七世以上则亲尽,迁其主于祧,而致新主于庙,其已祧者则不讳也。 《册府元龟掌礼部奏议门》:“唐宪宗元和元年,礼仪使奏,谨按《礼记》云:舍故而讳新。此谓已迁之庙,则不讳也。今顺宗神主升祔礼毕,高宗、中宗神主上迁,依礼不讳。制可。” 韩愈辨讳,本为嫌名立论,而其中治天下之治,却犯正讳。盖其时高宗已祧,故其潮州上表曰“朝廷治平”,曰“为治日久”,曰“政治少怠”,曰“治未太平”,曰“巍巍之治功”。《举张惟素》曰:“文学治行,众所推与。”《平淮西碑》曰:“遂开明堂,坐以治之。”《韩弘神道碑铭》曰:“无有外事,朝廷之治。” 所谓已祧不讳也。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唐敬宗宝历元年正月,太常寺礼院上言:玄宗庙讳,准故事祧迁后不当更讳。制可之。” 《十七史商榷》八四,《旧书》避唐讳条:“刘昫以唐为本朝,故避其讳。而亦有不讳者,此乃后人所改。如《林士弘传》持书侍御史,持本治也,而《封伦传》仍有治书侍御史。《唐临刘文静传》右骁卫大将军刘弘基,原本无基字,而《长孙顺德传》刘弘基,原本仍有基字,弘基本传及《长孙无忌传》同。至《马燧、浑瑊传》赞云‘再隆基构,克殄昬氛’,连用隆基二字,不可解。”盖未注意元和宝历故事,高宗玄宗,主已祧迁,则不讳也。 《宋史》一○八《礼志》:“绍兴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言:钦宗袝庙,翼祖当迁,以后翼祖皇帝讳,依礼不讳。诏恭依。”翼祖讳敬,南宋孝宗以后,敬字可不讳。然其实不尽然者,则习惯已成,不易改革也。 第四十六已废不讳例 凡太子外戚之讳,皆不久即复。其不复者,特沿而不改,非久为之讳也。 《颜真卿书东方画赞碑》,民字缺末笔,弘字不缺,《金石萃编》以为异。考《新唐书》四七《百官志》:“弘文馆,神龙初避太子追谥孝敬皇帝讳,改昭文,二年改修文,开元七年,复为弘文。”是孝敬之讳,避于神龙,废于开元。此碑以天宝十三载立,孝敬之讳,不避固已久矣,所谓已废不讳也。 司马贞《史记索隐》前后序,不著年月,《新、旧唐书》亦无传。竹汀先生据《索隐序》题衔“国子博士、弘文馆学士”,谓贞除学士,当在开元七年修文馆复称弘文馆以后。则利用已废之讳,而知其年代者也。 《宋史》九十《地理志》:“静江府义宁,本义宁镇,马氏奏置,开宝五年废,六年复置。”冯集梧曰:“宋避太宗名,当时地名有义字者,多所更革。而此县仍为义宁,当亦如婺州义乌武义之县,镇戎军张义之堡,避之容有未尽尔。”竹汀先生曰:“张义堡熙宁五年所置,其时固不避义字,婺州在吴越管内,当太平兴国元年,吴越犹未纳土,故不在改避之数也。”【乃和案:此条见钱著《诸史拾遗》四。】《大金集礼》二三引《宋国史》:“太宗本名光义。太平兴国二年春二月诏曰:制名之训,典经攸载,矧乃膺期纂极,长世御邦,思稽古以酌中,贵难知而易避。朕改名灵,除已改州县职官人名外,旧名二字不须回避。”凡此皆一朝之讳,短时即废。 宋天圣元年,王渎题名,在虎丘剑池石壁,文云:“大宋天圣元年癸亥,九月十□日,太常丞同判福州王渎。”同判者,通判也。天圣初,章献刘太后临朝,避其父讳,凡官名地名通字皆易之,后崩即复旧。 第四十七翌代仍讳例 一朝之讳,有翌代仍讳者,不能据此定其年代。《日知录》廿三前代讳条: “孟蜀所刻石经,于唐高祖太宗讳皆缺书。《石晋相里金神道碑》,民珉二字皆缺末笔。南汉刘岩尊其父谦为代祖圣武皇帝,犹以代字易世。至宋益远矣,而乾德三年《卜諲伏羲女蜗庙碑》,民珉二字,咸平六年《孙冲序绛守居园池记碑》,民珉二字,皆缺末笔。其于旧君之礼,何其厚与!” 《日知录》廿三又云:“杨阜,魏明帝时人也,其疏引书协和万国,犹避汉高祖讳。韦昭,吴后主时人也,其解《国语》,凡庄字皆作严,犹避汉明帝讳。唐长孙无忌等撰《隋书》,易《忠节传》以诚节,称符坚为符永固,亦避隋文帝及其考讳。自古相传,忠厚之道如此。” 今考蜀石经《毛诗》残本,《行露》序注,世作,后凡世仿此。《摽有梅》 笺“所以蕃育人民也”,民作,后凡民仿此。《江有沱》笺“岷山导江”,岷作。“维丝伊缗”,缗作緍。“其心塞淵”,淵作。“土国城漕”笺“或修治漕城”,不避治字。“不我活兮”笺“军事棄其伍约”,棄作弃,后凡棄仿此。“泄泄其羽”,作洩洩。“匏有苦葉”,葉作,后凡葉仿此。以上皆仍开成石经元文,未及改正,不足为忠厚之证。善乎魏王肃之言曰:“汉元后父名禁,改禁中为省中,至今遂以省中为称,非能为元后讳,徒以名遂行故也。”语见《通典》一○四《礼篇》。今俗书玄弘宁贮等字,犹多缺笔,岂为清讳,因仍习惯,视为固然,忘其起于避讳矣。 五代丘光庭撰《兼明书》,书中世字皆作代,沿袭旧制,与《孟蜀石经》同。 第四十八数朝同讳例 有一字而数朝同讳者。汉文帝名恒,唐穆宗、宋真宗亦名恒。汉灵帝名宏,后魏孝文帝亦名宏。汉殇帝名隆,唐玄宗名隆基。后魏献文帝名弘,唐高宗太子亦名弘,宋太祖之父名弘殷,清高宗名弘历。晋讳炎,唐武宗后名炎。石赵讳虎,唐亦讳虎。北齐讳泰,北周亦讳泰。隋讳祯,宋亦讳祯。隋讳忠,唐永徽初太子亦名忠。石晋讳敬,宋亦讳敬。宋讳玄,清亦讳玄。因是之故,古书 传写,或改或阙,极不易读。一弘字也,常与宏混;一玄字也,常与元混,不知谁当为弘,谁当为宏,谁为宋讳,谁为清讳矣。又如弘农恒农,恒山常山,时废时置,备极纠纷。今试以此为例,根据史实,为简表如下: 一恒山汉高帝置。 二常山避汉文帝讳改。 三恒山后周置恒州,隋大业初复置恒山郡。 四恒州隋义宁初又置恒州。 五常山唐天宝元年改为常山郡。 六恒州唐乾元元年复为恒州。 七镇州唐元和十五年避穆宗讳,改为镇州。 八真定宋庆历八年置真定府,此节非关避讳。 九正定清雍正初兼避真字,改为正定。 一弘农汉武帝元鼎四年置。 二恒农后魏献文时避讳改。 三弘农隋末复置。 四恒农唐神龙初避太子弘讳改。 五弘农唐开元十六年复。 六恒农宋建隆初避太祖父讳弘殷改。 七虢略宋至道三年避真宗讳改。 自此恒农弘农之名皆废,宋人称古弘农恒农曰常农。 第四十九旧讳新讳例 《日知录》廿三云:“唐文宗开成中刻石经,凡高祖太宗及肃代德顺宪穆敬七宗讳,并缺点画。高中睿玄四宗,已祧则不缺。文宗见为天子,依古卒哭乃讳,故御名亦不缺。”竹汀先生曰:“唐人避上讳,如章怀太子注《后汉书》,改治为理,正在高宗御极之日,初无卒哭乃讳之例也。文宗本名涵,即位后改名昂,故《石经》不避涵字。亭林失记文宗改名一节,乃有卒哭而讳之说,贻误后学,不可不正。”【乃和案:此条钱说见《日知录》黄氏笺释引。】 《避讳录》三云:“文宗名昂,《开成石经左传》‘文公宣公卷’内昂字不 缺笔,以生则不讳也。”生不讳说,本《日知录》;《左传》“文公宣公卷”内昂字不讳说,本《金石萃编》,皆误。竹汀先生曰:“九经无昂字,设有之,亦必缺笔。亭林偶未检唐史本纪,以意揣度,遂有此失。”【此条钱说见《潜研堂文集》三十跋《金石文字记》。】 《十七史商榷》八七云:“裴炎请还政豫王旦,为御史崔察诬奏死。《新、旧书》同,其事甚明。孙樵可之文集第五卷云:‘崔察贼杀中书令裴者【商榷者误老】何,诡谀梯乱,肇杀机也。’裴字下注云:‘名犯武宗庙讳。’案武宗讳瀍,孙氏云云未详,其书法之妄不必论。”今考《新、旧唐书武宗纪》,开卷即云 “帝讳炎”,西庄偶未检两书本纪,徒记武宗旧讳,忘其曾改名炎,遂反讥孙氏。 《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武宗讳炎,初名瀍。会昌六年三月制曰:‘王者炤临万寓,名岂尚于难知;敬顺五行,理宜避于胜伏。昔炎汉之兴,雒傍去水,所都名号,犹乃避之,况我国家祚昌土德,所以宪宗继明之初,贵以舍水。【宪宗初名淳,改名纯。】朕远追大汉之事,近禀圣祖之谋,爰择嘉名,式遵令典,宜改名为炎。其旧名中外奏章,不得更有回避。’”孙氏云云,盖谓炎,非谓瀍也。 《十驾斋养新录》十九云:“予向见宋椠本,有避亶字,注‘从从旦’于下,未审其故。顷见岳倦翁《愧郯录》,有一条云:‘绍兴文书令,庙讳旧讳正字皆避之。故哲宗孝宗之旧讳,单字者三,【哲宗初名佣。孝宗旧名瑗,又名玮。】皆著令改避。唯钦宗旧讳二字,一则从亠从回从旦,一则从火从亘,今皆用之不疑。’乃知亶字回避,由于钦宗旧讳。但倦翁著此书在嘉定甲寅,其时尚未避亶烜二字也。”此事并见《宋史》一○八《礼志》。唐人不避旧讳,宋人则有避有不避,不能执此以为断定时代之据。 第五十前史避讳之文后史沿袭未改例 《通典州郡志》,避唐讳,改豫州为荆河州。马氏《舆地考》承杜典旧文,而改荆河为豫,得其当矣。乃于《古扬州篇》云“分置南充州、南荆河州”;又于寿州下云“荆河州刺史祖约”,云“齐因之,兼置荆河州”,云“梁置南荆河州”,云“寻改为南荆河州”。此数处犹沿杜氏本文,时失于检照故耳。 又《通典》廿四《职官篇》:“御史中丞,旧持书侍御史也。初汉宣帝元凤中,感路温舒尚德缓刑之言,季秋后请谳,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持书。持书御史,起于此也。”“魏置持书执法,掌奏劾,而持书侍御史掌律令。”“晋太始四年,又置黄沙狱持书侍御史一人,后并江南,遂省黄沙持书侍御史。及太康中,又省持书侍御史二员。宋齐以来,此官不重。自郎官转持书者,谓之南奔。隋又为持书侍御史。大唐永徽初,高宗即位,以国讳故,改持书侍御史为御史中丞。”《通考》五三《职官考》全袭其词,不知持应作治。 《续汉百官志》、《宋书百官志》、《晋书职官志》,皆作治书。汉宣斋居决事云云,三书所引皆同,然并无元凤字。因元凤系汉昭年号,非汉宣年号,杜氏误添,马氏亦沿袭不改。《金石萃编》四七《马周碑跋》,又沿《通考》之误,且谓:“魏晋以下,皆作持书,别无治书之名。即高宗避讳,亦避嫌名,改持书为中丞,非改治为持。”诚可异也。 《晋书成恭杜皇后传》:“后母裴氏,王夷甫外孙。”本避晋成帝讳衍,于王夷甫字而不名。此史家旧文,唐史臣乃因而不改。 《南齐书王融传》:“字元长。”而《梁书》柳恽、徐勉二传,于王融皆字而不名。盖当时避齐和帝宝融讳,唐史臣未及更易也。 《通鉴》晋义熙四年:“秃发傉檀以世子武台为太子。”注:“武台本名虎台,唐人修《晋书》,避讳改虎为武,《通鉴》因之。”今考《通鉴》第百十六卷,称虎台者十二;第百十九卷,称虎台者五,俱不作武字。盖杂采他书,未能一一改正也。 又梁天监元年:“左户侍郎刘鬷。”左户当作左民,亦唐人避讳追改,《通鉴》未及厘正。 又梁天监九年:“法曹参军萧轨,兼左右户都。”户亦当作民。天监十八年: “魏左民郎中张始均。”此则当时本称也。 第五十一避讳不尽或后人回改例 六朝以前,避讳之例尚疏,故马班之于汉讳,陈寿之于晋讳,有避有不避。然其间亦有后人回改者。《史记周本纪》“邦内甸服,邦外侯服”,《封禅书》 “五岳皆在天子之邦”,犯高帝讳。《殷本纪》“盈巨桥之粟”,《乐书》“盈而不持则倾”,犯惠帝讳。《封禅书》“北岳恒山也”,《田齐世家》“以为非恒人”,犯文帝讳。《夏本纪》及《殷本纪》、《孝文本纪》、《燕世家》等,皆有启字,犯景帝讳。此非避讳未尽,即后人以意改易者也。 《汉书高后纪》恒山王三见,《外戚传》恒山王二见,《周勃传》恒山王一见,《郊祀志》恒山字四见,《五行志》恒雨、恒旸、恒奥、恒寒、恒风等字屡见,犯文帝讳。《韦贤传》“实绝我邦”,犯高帝讳。《刑法志》“杀人盈城”,犯惠帝讳。《文帝纪》“夏启以光”,《武帝纪》“见夏后启母石”,《古今人表》有漆雕启,犯景帝讳。《景帝纪》“省彻侯之国”,《贾谊传》“列为彻侯而居”,《百官公卿表》彻侯字两见,犯武帝讳。《楚元王传》“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犯光武讳。《高帝纪》有庄贾、项庄,《地理志》“庄公破西戎”,《艺文志》有庄子、庄夫子、庄助、庄安、庄匆奇,《郑当时传》庄字只见,《南粤传》庄字一见,《西南夷传》庄字三见,《叙传》庄字一见,犯明帝讳。非后人改易,即元文避讳有未尽。 《三国魏志明帝纪》:“帝曰:‘司马懿临危制变。’”陈寿书称司马懿,多云宣王,惟此称名,盖述帝语不得云宣王也。《蜀后主传》“魏司马懿、张郃救祁山”,《李严传》“平说司马懿等”,《吴主权传》“闻司马懿南向”,皆后人追改。又《后妃传》“不本淑懿”,《高堂隆传》“留其淑懿”,《吴主王夫人传》“追尊大懿皇后”,《步夫人传》“有淑懿之德”,以至太师、军师、昭烈、昭献、昭文、昭德、昭告、段昭、董昭、胡昭、公孙昭、张昭、周昭之类,不胜枚举。《蜀后主传》:“景耀六年,改元炎兴。”炎字亦未回避,惟诸臣传但称景耀六年,不书炎兴之号。《魏三少帝纪》,书中抚军司马炎者二,书中垒将军司马炎、抚军大将军新昌乡侯炎、晋太子炎者各一。可见晋时避讳之例尚疏,其孰为后人所改,不可辨矣。 《南齐书武帝纪》,永明十一年:“孝子顺孙。”梁武帝父名顺之,故子显修史,多易顺为从,如《天文志》“五星从伏”,“太自从行”,“荧惑从行”,“岁星太白俱从行”,“辰星从行”之类。宋顺帝亦作从帝,今汲古阁本,惟《祥瑞志》、《豫章王嶷传》、《王琨传》各两见,《刘休传》一见,余篇多作顺帝,盖后人所改。监本于此数处,亦改为顺字矣。《百官志》汉顺帝,宋本亦作从。《州郡志》从阳郡、从阳县,汲古阁本改为顺阳,唯监本尚是从字。而《张敬儿传》、《陈显达传》中,仍为顺阳,《陈显达传》:“南乡县故顺阳郡治也。”宋本作从阳。今《武帝纪》及《明帝纪》俱有顺孙字,元本必作从孙,后来校书者以意改易耳。 《旧唐书昭宗纪》:“景福二年三月,王镕感匡威援助之惠,乃筑第于恒州,迎匡威处之。”按穆宗以后,恒州已改名镇州。此卷前后俱称镇州,独是年再见恒州字,可为避讳未尽之证。 第五十二避讳经后人回改未尽例 《后汉书光武纪》:“民无所措手足。”《章帝纪》及《梁统传》仍作“人无所措手足”。《张纯传》、《荀爽传》“安土治民”,《郎传》仍作“安上理人”。《逸民传》章怀改为逸人,今虽回改,而《法雄传》仍作逸人。皆回改未尽者也。《明帝纪》注引孔子曰:“仲叔圉治宾客,祝佗主宗庙,王孙贾主军旅。”《论语》三治字,章怀皆改为主。今上治字,盖后人回改,下两主字,则回改未尽者。 《晋书陆机传》《辨亡论》,三称张昭,皆作张公,盖机避晋讳。今《文选》其二改为张昭,其一仍作张公,亦后人回改未尽者。 《隋书高祖纪》:“汉太尉震八代孙”,“风骨不似代间人”,“代称纯孝”, “不代之业”,“精采不代”,“弘道于代”,“祖考之代”,【以上卷一。】“代俗之徒”,“德为代范”,“与代推移”,“干戈之代”,“行歌避代”,【以上卷二。】皆避世作代。而卷中“风流映世”,“貌异世人”,“世子世孙”,“世禄无穷”,以及韦 世康、王世积、虞世基等,皆仍作世。 又:“生人之命将殆”,“人黎慕义”,“托于兆人之上”,“事上帝而理兆人”,【以上卷一。】“毒被生人”,“启人可汗”,“利益兆人”,“安上治人”,“抚临生人”,“不得劳人”,“人间疾苦”,“人庶殷繁”,【以上卷二。】皆避民作人。而卷中“民间情伪”之民字,则回改为民,“民部尚书”之民字亦屡见。 又卷一之虎牢作武牢,虎贲作武贲,卷二之虎符作兽符,而卷中韩擒虎之名屡见。 《北史穆传》:“从太武田崞山,有虎突出,搏而获之。帝叹曰: ‘诗云有力如武,凯乃过之。’”《魏书》二七《穆传》作“有力如虎”。《北史》避唐讳,两虎字皆改为武。后人校者,乃将前武字回改为虎,而后武字仍之,以致一行之中,虎武并见。 《南史宋少帝纪》:“景平元年闰四月,魏军克虎牢。”《宋文帝纪》:“元嘉七年十一月,魏克武牢。” 《梁敬帝纪》:“太平元年十一月,起云龙神武门。”《陈宣帝纪》:“太建七年六月,改作云龙神虎门。”《傅亮传》:“见客神兽门。” 《齐高帝纪》:“索白虎幡。”《王昙首传》作白兽幡。 《沈攸之传》:“建安王休仁屯虎槛。”《邓琬传》作武槛。 《刘怀珍传》:“虎贲中郎将。”《阮佃夫传》作武贲中郎将。 凡此皆经后人回改而未尽者。 又《王莹传》:“时有猛兽入郭,上意不悦,以问群臣,莹曰:‘陛下膺箓御图,虎象来格。’帝大悦。”一行之中,虎兽并见。 第五十三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 晋王羲之子知名者五人:曰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徽之子桢之,献之嗣子静之。祖孙父子,皆以之为名,不以为嫌也。 宋王弘子僧达,孙僧亮、僧衍,从子僧谦、僧绰、僧虔,从孙僧祐。叔侄皆以僧为名,不以为嫌也。试表二家行辈如下: 此南北朝风也,或者不察,则以为异矣。《避讳录》二曰:“《魏书》称前秦苻宏为永道。宏为坚长子,坚字永固,其子不应又字永道,疑《魏书》永字误。”不知此当时风尚也。前燕慕容皝字元真,其子恪又字元恭;南齐萧道成字绍伯,其父承之字嗣伯,父子字同一字,不以为嫌也。且萧道成父名承之,而其第六子暠又封安成王,父子祖孙不避嫌名也。不知此例,则易起纠纷矣。校《南史》者以僧达僧衍同排,遂妄改达为衍弟。武英殿本《王弘传》考证,又误以僧亮与僧达同为弘子。《史姓韵编》于王操之献之,亦误以为桢之弟。石印小字本《韵编》,更误以操之为桢之子,愈理愈棼矣。 《廿二史考异》廿八,谓魏宗室多同名,列举同名者凡五十九人。有同父而同名者,景穆子,阳平、济阴二王,俱名新成,至称济阴为小新成以别之。《魏书安同传》:“同父名屈,同长子亦名屈。”此北俗也。然后魏献文帝名弘,其子孝文帝名宏;宋明帝名彧,其子废帝名昱,父子不避嫌名,而同在西纪四六五年至四七六年之间,固无分南北也。 [book_title]卷六不讲避讳学之贻误 第五十四不知为避讳而致疑例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温氏,大雅字彦弘,彦博字大临,彦将字大有。” 欧阳《集古录》七疑其事,谓: “兄弟义当一体,而名大者字彦,名彦者字大,不应如此。”洪氏《容斋四笔》十一始考正之,谓大雅昆弟,皆以彦为名。大雅名犯高宗太子讳,故后人改称其字耳。 《宋永兴军文宣王庙大门记》,有“因开元之旧封,增玄圣之新号”语。《金石萃编》一二七谓:“大中祥符元年,封禅回跸,幸阙里,加封玄圣。至五年十二月,改谥至圣,《宋史礼志》,谓以国讳改谥。按宋代历世无讳玄者,或因是时加号北岳为安王玄圣而改之”云。不知宋人以玄朗二字为其始祖名,大中祥符五年闰十月,诏内外文字不得斥犯,事详《续通鉴长编》七九。《金石萃编》未之注意,故谓宋代历世无讳玄。 《新唐书纠谬》,有数条实因避讳,而吴缜以为谬者: 卷四“《杜求仁传》舛误”条,谓: “《杜求仁传》云,求仁与徐敬业举兵,为兴复府左长史。据《徐敬业传》,求仁为匡复府右长史,与《求仁传》不同。”不知二传一称匡复,一称兴复,史臣避讳改耳。《新书》于宋讳,或避或不避,初未画一。 卷六“程昌裔名不同”条,谓: “《杨贵妃传》作程昌裔,《公主传》作程昌胤。”不知此史臣避讳,改胤为裔,《公主传》偶未及改耳。 卷十一 “常山及薛谭字误”条,谓: “《公主传》明皇帝女常山公主下嫁薛谭,《薛稷传》作恒山公主嫁薛谈。”不知恒避穆宗讳改为常,谈避武宗讳改为谭耳。 卷十二 “独孤怀恩、唐俭、刘世让传事状丛复”条,谓:“刘世让,《独孤传》作刘让;《独孤传》唐俭为内史侍郎,俭本传作中书侍郎。”不知世字避唐讳省;中书避隋讳改内史,唐武德初复改中书。两传前后不同,系据其所历,当时史实如此,非误也。 卷十九 “覃王字可疑”条,谓: “古之封一字王,彭王之类是也。而其内有封覃王者,不知此国名耶?州名耶?或潭之误耶?若是州名,亦莫知其何在。”不知顺宗子经封郯王,会昌后避武宗讳,改郯作覃,有何可疑。 卷二十 “岑文本等传不经字”一条,谓《岑文本、路隋、杨炎传》愍字为不经。不知愍避唐太宗讳,阙民字末笔,非误也。 伦明曰:张廷骧《不远复斋见闻杂志》云:“国初,山海卫人穆维乾,字介公,由教授升翰林院典簿。时修《四书》满汉讲义,至 ‘羔裘玄冠不以吊’,掌院叶文霭以犯御讳商于同僚,乾谓: 小注改元字以避讳。 ‘大字当仍原字以尊经,’掌院询何所本,曰:‘《中庸》慎独乃原字,小注改谨字。’掌院大悟曰:‘余自幼疑此,今始知朱子为避讳也。’” 第五十五不知为避讳而致误例 《后汉书儒林传》:“孔僖因读吴王夫差时事,废书叹曰:‘若是所谓画龙不成,反为狗者”,刘攽注曰:“按古语皆云画虎不成,此误。”《野客丛书》三十谓:“此非误,盖章怀太子避唐讳所改尔。正如令狐德棻《后周书》引韦祐语,古人称‘不入兽穴,焉得兽子’同意,亦避虎字,非误也。” 《三国吴志孙权传》:“建安十三年,分歙为始新、新定、犁阳、休阳县。”注:“《吴录》曰:晋改休阳为海宁。”按《太平寰宇记》一○四引邑图云: “吴避孙休名,改休阳为海阳。晋平吴,改为海宁。”《吴录》不知休阳之改,为吴避讳也。 《金石屑》有《郭麐撰王夫人墓志铭跋》,称: “碑无纪元可考,字画古茂恬厚,有西晋风。碑云:长子珣,即《桓温传》中所称短主簿。”《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十云:“其文有云‘西北七里武丘山’,晋人不当预避唐讳。然验其字迹,似非宋以后所为,当是唐人志石。” 《北史崔仲方传》:“谨案晋太康元年,岁在庚子,晋武帝平吴,至今开皇六年,岁次庚午,合三百七载。”庚午当作景午,开皇六年,岁在丙午,唐人避讳称景午也。自庚子至丙午,恰三百有七年。《隋书》本作景午。下又云:“陈氏草窃,起于庚子,至今庚午。”按陈霸先以丙子岁自为丞相,录尚书事,明年受禅。此庚子庚午,亦景子景午之讹。校书者不知景即丙字,为避唐讳,疑庚与景声相近,遂妄改之。 第五十六不知为避讳而妄改前代官名例 《史记吴王濞传》:“岁时存问茂材。”案汉初本称秀才,东京避光武讳,乃称茂材。《史记贾生传》:“闻其秀才。”《儒林传序》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此当时本称也。此传茂才字,盖后人依班史妄改。 《后汉书蔡邕传》:“补侍御史,又转侍书御史。”侍书当作持书。范书本是治书,章怀改治为持,校书者不达其旨,妄易为侍。汲古阁本尚作持书。《四库全书通典职官篇》考证,乃谓:“持为讹,据《后汉书》改为侍。” 《隋书韦师传》:“于时晋王为雍州牧,盛存望第,以司空杨雄、尚书左仆射高顺,并为州都督,引师为主簿。”州都下督字衍。魏晋以后,诸州皆置大中正,以甄流别品。隋时避讳,改为州都,而去中正之名,详《通典》卅二《职官篇》。校书者不达州都为何语,妄加督字。《隋书》既然,《北史》亦尔,所谓以不狂为狂也。 唐景云二年,《司空苏瓌碑》,《文苑英华》八八三曾载其文,以石本校之,颇多异同。如云:“大父,隋职方郎中。”石刻无中字。隋文帝父讳忠,诸曹郎皆去中字,不当称郎中,此石刻之可信者。《文苑英华》妄增中字,非史实。 又《隋书百官志》:“上中州,减上州吏属十二人。”王懋竑《读书记疑》十云:“隋文帝父名忠,并中字亦讳之。中书省改为内史省,殿中改为殿内,中舍人、中常侍、中谒者,俱改为内,皆显然可考者。而上中州、中上州、中中州、中下州之类,仍作中。此必非当时本文,或史官以其不辞而改之也。” 第五十七不知为避讳而妄改前代地名例 《后汉书张奂传》:“敦煌酒泉人也。”注:“酒泉县名,地多泉水。今永州晋昌县东北。”【考《新唐书地理志》晋昌县属瓜州,永字误。】按酒泉,郡名非县名,当作渊泉。胡三省注《通鉴》云:“奂,敦煌渊泉人。”【乃和案:见《通鉴》五十六《汉纪》永康元年十月条。】胡所见本,尚未讹也。《汉志》敦煌郡有渊泉县,《晋志》作深泉,盖避唐讳。章怀本亦当作深,后人习闻酒泉之名,妄改为酒耳。 《新唐书》四三《地理志》:“思唐州,武郎。”郎当作朗,史臣避宋讳缺笔,后人讹为郎。《元和郡县志》卅六正作武朗。 第五十八非避讳而以为避讳例 《潜研堂文集》八:“问:《士昏礼》,父蘸子辞云‘勖帅以敬’,《荀子》书勖作隆。惠松崖谓当由避殇帝讳改为勖,如《毛诗》隆冲为临冲之类,信有之乎?曰:礼家传闻,文字不无异同,要当从其长者。勖帅以敬,于义为长。且信诸子,不如信经。若云避讳更易,则无是理。《士冠礼》称‘弃尔幼志’,志为桓帝讳;‘受天之祜’,祜为安帝讳,皆未改易。即以《毛诗》征之:‘四月秀葽’,秀为光武讳;‘思皇多祜’,祜为安帝讳,亦未改易也。临冲,《韩诗》作隆冲,《韩诗》在汉时立于学官,何尝避隆字!” 沈兼士曰:《五经异义》谓:“汉幼小诸帝皆不庙祭,而祭于陵。不庙祭,故可讳可不讳。”《说文》于殇帝之讳隆字,不注上讳,殆以此故。段玉裁注既引《异义》以为说,又云:“书成于和帝永元十二年,以前未及讳。至安帝建光 元年许冲上书时,不追改,故不云上讳。”按永元十二年,为许君草创《说文》之年,而非成书之年。段氏《说文叙》注与隆字下注,自相矛盾。且考两汉诸帝避讳所改之字,皆为同义互训,而无一音近相转者。《古今注》谓:“殇帝讳隆之字曰盛。”是也。《汉书地理志》,隆虑,应劭注:“避殇帝名改曰林虑。”疑非事实。盖隆虑之作林虑,亦犹《毛诗》隆冲之作临冲,皆是双声转语,恐无关于避讳也。 《容斋三笔》六云:“《辋川图》一轴,李赵公题,其前一行云‘元和四年八月十三日弘宪题’。弘宪者,吉甫字也。其后卫公又跋云:‘乘间阅箧书,得先公相国所收王右丞画《辋川图》,实家世之宝也。太和二年李德裕恭题。’洪庆善作《丹阳洪氏家谱序》云:‘丹阳之洪,本姓弘,避唐讳改。有弘宪者,元和四年跋《辋川图》。’”是误认李吉甫为洪氏祖宗也。 正之有征音,非为秦讳;昭之有韶音,非为晋讳;甄之有真音,非为吴讳。说已见前。 準之作准,相传以为避刘宋讳,亦非也。《野客丛书》十四云:“今吏文用承准字,合书準。说者谓因寇公当国,人避其讳,遂去十字,只书准。仆考魏晋石本吏文,多书此承准字。又观秦汉间书,与夫隶刻,平準多作准,知此体古矣。”刘宋顺帝名準,改平準令曰染署令,未尝以準之作准为避讳也。 汉碑中秀作,《避讳录》二以为避光武讳;庄作作壯,以为避明帝讳; 肇从殳,以为避和帝讳;隆作作,以为避殇帝讳;缵作纉,以为避质帝讳; 志作,以为避桓帝讳,皆非也。汉隶之变体多矣,岂得以避讳解释之。 《避讳录》又谓“汉文帝名恒,改恒农郡曰弘农”,“北魏献文帝名弘,复弘农郡为恒农”,“唐穆宗名恒,改恒山恒农作常”,“宋真宗名恒,改恒山为常山”,亦非也。弘农汉武时置,文帝时未有恒农,从何而改!此盖沿陆费墀《帝王庙谥年讳谱》之误。北魏以前,既无恒农之名,则献文之改,又何所谓复!唐神龙初改弘农为恒农,开元十六年已复故名,穆宗时安得恒农而改之!恒山,唐穆宗时已改为镇州,宋真宗又安得恒山而改之!应参看数朝同讳例。 《避讳录》又谓“晋愍帝名业,改建业为建邺”,“北魏太武帝名焘,改平陶县为平遥”,亦非也。晋愍改建业为建康,邺之从邑,与避讳何涉!《册府元龟》三且谓“晋愍名邺,改邺为临漳”也。《魏书》一○六《地形志》,济阴郡有定陶,阳平郡有馆陶,巨鹿郡有廮陶,与廮遥并列,南安阳郡有中陶,皆不避讳,何独平陶避讳。且《魏志》《隋志》,均无是说,是说出《旧唐志》,臆说不足据。 第五十九已避讳而以为未避例 《避讳录》三谓:“刘知畿《史通》不避世字,其论李百药《齐书》曰‘变世祖为文襄,改世宗为武成’,是讥百药不应避时讳也。其他征引书目,则世本、世说,屡见于篇。其第五篇以世家标目。书中泛言世字,如春秋之世,高惠之世,不下二十余处。又曰民者冥也,两言民无得而称焉,民到于今称之,皆一以人代民,一则直言民字,是太宗二名皆不讳也。其引古人,则石虎、刘昞、邓渊、张渊、石显、萧子显、韩显宗、高堂隆、卫隆景,皆直言其名;崔伯渊、季彦渊,皆直书其字。其泛言虎渊等字,则曰画虎不成,虎踞龙蟠,临朝渊默,治国字人,旦行不臣之礼,基业未彰,而用显微、显晦、隐显、幽显等字,亦不下十余处,皆不用同义字代。是于祖宗庙讳,明皇御名,皆所不避,又不独太宗偏讳也。然《史通》称鲁庄公曰严公,称楚庄王曰严王,远避汉明之名,而于本朝不讳,殊属怪谬。且知畿以明皇嫌讳,改以字行,嫌且改避,隆基正名,绝不顾忌,是谨于问安小礼,而不顾父母之养,恶得为孝子!” 唐以前避讳,多用改字法;唐以后避讳,改字缺笔,二法兼用。既有缺笔之法,则临文较前方便。然古书辗转传写雕板,则原文缺笔与否,无由得知。《避讳录》讥《史通》不避唐讳,安知非后人校改,而必断定今所传本为知畿原文耶! 《日知录》廿三引谢肇淛曰:“宋真宗名恒,而朱子于书中恒字独不讳。盖当宁宗之世,真宗已祧。”竹汀先生曰:“此说非是。朱文公注《论语》《孟子》,正文遇庙讳,则缺笔而不改字,注则无不避者,其注《易》亦然。见于赵顺孙《四书纂疏》及吴革所刊《易本义》,班班可考。谢在杭未见真宋本,故有此言,岂可依据!考宋宁宗之世,太庙自太祖至光宗,九世十二室,亦未尝祧真庙,顾氏偶未审耳。”【乃和案:钱说见《养新录》十四。】 《十驾斋养新录》三,有“《朱子四书注》避宋讳”一条,云:“《论语》《孟子》注,皆避钦宗讳,桓改为威,今世俗本皆改桓字矣。唯《论语》‘谲而不正章’,‘召忽死之章’,《孟子》‘敢问交际章’注,于桓字俱未回避,盖刊《纂疏》时,校书人妄改,犹幸改有未尽耳。” 第六十以为避讳回改而致误例 章怀注《后汉书》,避太宗讳,民字皆改为人。如《光武纪》“兆人涂炭”, “为人父母”,“祖宗之灵,士人之力”,是也。今本有作民者,则宋以后校书者回改。然有不当改而妄改者,如:“建武七年,诏郡国出系囚见徒,免为庶民。” “十一年,诏敢灸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灸灼者为庶民。”“十二年,诏陇蜀民被略为奴婢,自讼者,及县官未报,一切免为庶民。”“十三年,诏益州民自八 年以来,被略为奴婢者,皆一切免为庶民。”“十四年,诏益、凉二州奴脾,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民。”“殇帝延平元年,诏宗室坐事没入宫者,今悉免遣,及掖庭宫人,皆为庶民。”此庶民悉当作庶人,校书者不知庶民与庶人有别,而一例改之。然“建武五年,诏郡国出系囚见徒免为庶人。”“六年,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此两处仍未改也。凡律言庶人者,对奴婢及有罪者而言,与他处泛称庶民者迥乎不同。今本有改有不改者,由当时校书,不出一手故尔。又《崔寔传》引景帝诏曰:“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民。”此亦不当改而妄改者也。 又《宦者传论》:“三世以嬖色取祸。”注:“夏以末嬉,殷以妲己,周以褒姒。”三世当为三代。章怀注,凡世字皆改为代,宋以后校书者复改之。此三代字,乃范氏本文,校书者以为章怀避讳所改,而回改为世,致有此误。 《南史范晔传》云:“元嘉二十二年九月,征北将军衡阳王义季、右将军南平王铄出镇,上于虎帐冈祖道。”考之《宋书》,本作武帐冈。《通鉴》一二四《宋文帝纪》亦作武帐冈。《汉书汲黯传》,上尝坐武帐见黯。应劭曰:“武帐织成帐为武士象也。”《通鉴》廿四《汉昭帝纪》:“将废昌邑王。太后被珠襦盛服,坐武帐中。侍御数百人,皆持兵期门,武士陛戟陈列殿下。”元嘉武帐,取此义也。后之校《南史》者,误以为李延寿避唐讳改作武,实当作虎,遂奋笔改之。而初不知其本当为武帐,并非因延寿避讳改也。 [book_title]卷七避讳学之利用 第六十一因讳否不画一知有后人增改例 《史记高祖纪》于孝惠不书名,《文帝纪》于景帝不书名。乃文帝名再见于《高祖纪》,一见于《吕后纪》,此必后人所加。《景帝纪》:“四年,立皇子彻为胶东王。”“七年,立胶东王为太子,名彻。”亦后人所加。 杜佑撰《通典》,在唐贞元中,故称德宗为今上。而一七八《州郡篇》书恒州为镇州,且云“元和十五年改为镇州”,此后人附益,本书于恒字初不避也。一六五《刑制篇》“十恶”:“六曰大不恭。”注云:“犯庙讳,改为恭。”按唐诸帝无名敬者。前卷即有大不敬字,此条必宋人添入,非本文也。《州郡篇》改豫州为荆河州,或称蔡州,改豫章郡为章郡,括苍县曰苍县,皆避当时讳。今本或于荆河下添豫字,又有直书豫州、豫章者,皆校书人妄改也。书中虎牢,皆避讳作武牢,而《州郡篇》汜水县下,直书虎牢,且有获虎字,皆后人妄改,又改之不尽也。 《通鉴稽古录》,于古人姓名犯宋讳者,往往易以他字,或二名减一,或以字易名。然其中如刘弘、桓玄、徐圆朗、许敬宗、敬晖、马殷、朱守殷、李匡威、乐彦贞之类,又直书不避。而李敬玄作李敬贞,于玄字敬字,一避一否。末卷书仁宗建储事,于英宗庙讳皆称“讳”,而卷中陈曙一人凡三见,恐出后人擅易,非本文矣。 第六十二因讳否不画一知有小注误入正文例 《后汉书郭太传》,称郭太为郭林宗,唯传末一段,忽书太名,曰:“初,太始至南州,过袁奉高不宿而去,从叔度累日不去,或以问太,太曰:‘奉高之器,譬之泛滥,虽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顷之陂,澄之不清,挠之不浊,不可量也。’已而果然。太以是名闻天下。”竹汀先生曰:“蔚宗避其父名,篇中前后,皆称林宗,即他传亦然,此独书其名;且其事已载《黄宪传》,不当重出;叔度书字而不书姓;前云‘于是名震京师’,此又云‘以是名闻天下’, 词意重沓。后得闽中旧本,乃知此七十四字,本章怀注引谢承《后汉书》之文。叔度不书姓者,蒙上‘入汝南则交黄叔度’而言也。今本皆儳入正文,惟闽本犹不失其旧。”【乃和案:钱说见《后汉书考异》三。】此则因讳否不画一,而知其有小注误入正文也。 第六十三因讳否不画一知有他书补入例 《魏书肃宗纪》,及《景穆十二王彝兄顺传》,李崇、崔光、辛纂、贺拔胜、儒林、文苑等传,俱有广阳王渊,而《太武五王传》作广阳王深。盖《魏书太武五王传》已亡,后人取《北史》补之,《北史》避唐讳,校者不知追改也。《通鉴》一五○梁普通五年,亦作广阳王深。《考异》云:“《魏》帝纪作渊,今从列传及《北史》。”此则误从避讳之名者也。 《北齐书》纪传中,于齐诸帝或称高祖、世宗、显祖、肃宗、世祖,或称神武、文襄、文宣、孝昭、武成,晁公武谓:“百药避唐讳,不书世祖世宗之类。”不知百药修史在贞观初,其时世字并不必避。《梁、陈、周书》皆不避世祖世宗字,百药与思廉、德棻同时,何独异其例?盖《北齐书》久已残阙,后人取《北史》补之,其称世祖世宗者,百药旧文;其称文襄文宣者,《北史》之文也。然此非关避讳,晁氏以为例有不一,非也。 《北史高熲传》:“俄而上柱国王积以罪诛。”即王世积也。王懋竑曰:“《北史》例不避世字,此卷世室作代室,王世积去世字,与他卷例异。《李德林传》称晋王讳而不名,亦与他传异。每卷末各有总论,而此卷无之。”疑《北史》阙此卷,后人别据他书补之。 杨守敬《跋隋太仆卿元公墓志》云:“六世祖遵,高祖熹,曾祖忠,并见《魏书》及《北史》。唯祖昺,徐州刺史,《魏书》、《北史》无昺名,而有忠子寿兴,亦徐州刺史,为其兄晖所谮死,临刑自作墓志铭曰:‘洛阳男子,姓元名景,有道无时,其年不永。’”竹汀先生云:“寿兴名景,不见于史,当由名犯唐讳,故书其字。此铭作韵语,不可称字,乃以景代之。”【乃和案:钱说见《北史考异》一。】今证以此志,实由李延寿避唐讳,以景代昺。《魏书》多阙,后人取《北史》补之,故仍以景代昺,而以寿兴标目也。然《魏书崔亮传》:“徐州刺史元昞,抚御失和,诏亮驰驿安抚。亮至劾昞,处以大辟。”即此元景。《北史崔亮传》同。《北史》避唐讳,不应作昞,此昞字又后人据《魏书》回改也。 第六十四因讳否不画一知书有补版例 《十驾斋养新录》十三《东家杂记》条云:“卷中管勾之勾皆作勹,避宋高宗嫌名。间有不缺笔者,元初修改之叶。辨宋板者当以此决之。” 又卷十三《论语注疏正德本》条云:“首叶板心有正德某年刊字,但遇宋讳,旁加圈识之。疑本元人翻宋板,中有避讳不全之字,识出令其补完耳。若明刻前代书籍,则未见此式,必是修补元板也。” 又卷十四《颜氏家训》条云:“淳熙中,高宗尚在德寿宫,故卷中构字,皆 注太上御名,而阙其文。前序后有墨长记云‘廉台田家印’。宋时未有廉访司,元制乃有之。意者元人取淳熙本印行,间有修改之叶,则于宋讳不避矣。” 又卷十四《韦苏州集》条云:“后有拾遗三叶,其目云:‘熙宁丙辰校本添四首,绍兴壬子校本添三首,乾道辛卯校本添一首。’验其款式,当即是乾道椠本。而于宋讳初不回避,盖经元人修改,失其真矣。” 第六十五因避讳断定时代例 《潜研堂文集》卅四《答卢学士书》:“读阁下所校《太玄经》云:向借得一旧本,似北宋刻,末署右迪功郎,充两浙东路提举茶盐司干办公事张寔校勘。大昕案:宋时寄禄官分左右,唯东都元祐,南渡绍兴至乾道为然。盖以进士出身者为左,任子为右也。而建炎初避思陵嫌名,始改勾当公事为干办公事。此结衔有干办字,则是南宋刻,非北宋刻矣。《宋史》遇勾当字,多易为干当,此南渡史臣追改,非当时本文也。” 又卷廿五:“《宝刻类编》,不著撰人姓名。考其编次,始周秦,讫唐五代。其为宋人所撰无疑。宋宝庆初避理宗嫌名,改江南西路之筠州为瑞州。此编载碑刻所在,有云瑞州者,又知其为宋末人也。” 又卷廿八:“《宋太宗实录》八十卷,吴门黄孝廉荛圃所藏。仅十二卷,有脱叶。每卷末有书写人及初对复对姓名,书法精妙,纸墨亦古。于宋讳皆阙笔,即慎、敦、廓、筠诸字亦然。予决为南宋馆阁钞本,以避讳验之,当在理宗朝也。刘廷让避太宗讳改名,《宋史》阙而不书,亦当依《实录》增入。” 又卷廿八:“《大金集礼》四十卷,不知纂辑年月,要必成于大定之世,故于雍字称御名,而不及明昌以后事。独补阙文一叶,有明昌、承安、泰和及世宗庙号,盖后人取他书搀入,非《集礼》元文也。” 《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十四:“程闳中等题名凡七行,文云:‘程闳中点青田常役,廖君宪漕台校试还,摄永嘉管勾,邂逅游,己卯闰月二十三日。’何梦华自青田石门山拓以见赠,并贻书询己卯系何年号。予考漕司校试起于宋时,若今之乡试,此题当是宋刻。南渡后避高宗嫌名,易管勾为干办,而此刻称管勾,则必北宋刻矣。” 又卷十一:“《祈泽寺残碑》,寺在江宁通济门外三十里,碑已碎裂,仅存中间一段。有云:‘保大三年起首,迄于四载兴功。’又云:‘升元岁末,保大惟新。’知其为南唐碑也。予初见碑中有宋代字,疑为宋初刻,及读元僧伯元所撰记云: ‘寺建于宋营阳王义符景平元年。’始悟碑云宋代,乃追叙之词,谓刘宋,非赵宋也。观碑文匡字并未回避,其为南唐石刻无疑。” 又卷十三:“《石林亭诗》,永兴军路安抚使兼知军府事刘敞作。次其韵者, 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公事苏轼也。嘉祐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守凤翔府麟游县令郭九龄建。按签署改为签书,本是避英宗嫌名。嘉祐七年之冬,英宗尚未即位,无缘先为改易,殆刻于次年三月以后也。” 《雪堂校刊群书叙录》下,《跋敦煌本残道书》云:“文中‘民归于主’,民字改作人,避唐太宗讳。而治字屡见不讳,盖书于贞观之世也。书法清健,有钟薛风。唐室肇造之初,崇尚道术,至祖老子,而以明老之学诏天下,故此书写于是时。 ”然考唐之崇尚道术,莫甚于会昌。高宗讳,元和元年以后已不讳,安知此卷不出于晚唐耶。 又《跋唐写本卜筮书残卷》云:“卷中别构字甚多,与六朝碑版合。凡丙丁之丙皆作景,白虎皆作白兽,而隆字不缺笔,乃初唐写本之证。”然考玄宗讳,宝历元年,准故事已祧迁不讳,见《册府元龟》卷二。隆字不缺笔,似亦不足为初唐写本之证。 第六十六因避讳断定二人为一人例 《周书后妃传》:“文帝元皇后,魏孝武帝之妹。初封平原公主,适开府张欢,遇后无礼,后诉之于帝,帝乃执欢杀之,改封冯翊公主,以配太祖,生孝闵帝。”太祖,宇文泰也。张欢《北史》无传,惟《张琼传》:“琼子欣,尚魏平阳公主,除驸马都尉、开府仪同三司,与公主情好不笃,为孝武所害。”欣,《北齐书张琼传》作忻,避北齐高欢讳改为忻,或为欣,实即《周书后妃传》之张欢也。惟公主封号,一为平原,一为平阳,不免牴悟耳。 钱氏旧谱有钱让,不见于史册。《养新录》十九据郑樵《氏族略》:“汉哀平间,钱逊为广陵太守,避王莽乱,徙居乌程。而让亦官广陵太守,意让逊本即一人,夹漈避宋濮安懿王讳,改让为逊耳。” 句容县城南,有元至正二年五月《重建达奚将军庙碑》。将军名字事迹无可考。碑称殿东楹帖,数字可辨,云:梁承圣初,洪逊为国子祭酒,似洪逊即将军之名。《金石文跋尾》二十:“据《南史周弘让传》:‘承圣初为国子祭酒,二年为仁威将军,城句容以居之,命曰仁威垒。’今达奚庙正在仁威故垒。宋人避讳,往往改弘为洪,让为逊,殿楹帖必宋人所题,洪逊即弘让耳,于达奚何与!” 第六十七因犯讳断定讹谬例 《通鉴》七:“秦始皇二十四年,虏楚王负当,以其地置楚郡。”注:“秦三十六郡无楚郡,此盖灭楚之时暂置。后分为九江、鄣、会稽三郡。”按《史记楚世家》,有“灭楚名为楚郡”之文,故《通鉴》从之,其实秦未尝置楚郡也。 秦始皇父名子楚,当时称楚为荆,岂有转以名郡之理。《集解》引孙检云:“灭去楚名,以楚地为三郡。”其说是也。《史记》楚郡之楚,盖三字之讹,后人因此谓三十六郡之外有楚郡,固谬;胡氏谓暂置而后分,亦非也。 《汉书游侠传》:“陈遵祖父遂,宣帝微时与有故,相随博弈,数负进。及宣帝即位,用遂,稍迁至太原太守,乃赐遂玺书曰:‘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禄厚,可以偿博进矣。’”师古曰:“进者,会礼之财也,谓博所赌也。史皇孙名进,而此诏不讳之,盖史家追书,故有其字耳。”刘攽曰:“颜云史家追书,妄也。诏书本字,史家何苦改之。盖进音赆,自不犯讳也。”但荀悦《汉纪》十八“数负进”作“数负遂”,“可以偿博进矣”作“可以偿遂博负矣”。则悦所见《汉书》乃遂字,而非进字也。然《汉书宣帝纪》,地节四年七月诏亦有进药之文,则进字当时似可不讳。 《说文》鉊字引张彻说一条,竹汀先生谓:“汉人不当以武帝讳为名,疑是张敞。”【乃和案:钱说见《养新录》十二。】 《三国魏志少帝纪》:“景元元年,故汉献帝夫人节薨,追谥为献穆皇后。”陈景云曰:“《武帝纪》注引《续汉书》,曹腾父名节,于献穆为高祖,不应献穆命名乃犯祖讳。”《艺文类聚》九四引《续汉志》:“曹腾父萌。”与裴注异。当以萌为正,因字形相似而讹也。 《魏书景穆十二王中山王英传》:“衍中军大将军临川王萧宏。”按《魏书》于诸帝讳皆回避本字,如崔宏称元伯,慕容恪称元恭是也。今纪传于萧宏之名多不回避,当非魏收原文,皆后人据《南史》追改。《岛夷传》则作萧密。 《新唐书武后纪》,长安五年正月,讨乱诸臣有检校司农少卿兼知总监翟世言。世为太宗讳,唐人不应以为名。据《忠义 李憕传》后附载功臣,有殿中监兼知总监汝南郡公翟无言,则世实为无字,以形似而讹。 《新五代史蜀世家》,知祥父名道。《蜀梼杌》下云名。据《蜀毛诗石经》残字,道字屡见,皆不避讳,知《欧史》误。或先名道,后名也。 《宋史仁宗纪》:“景祐二年正月,置迩英、延义二阁。”义为太宗旧讳,阁名不应相犯。据卷八五《地理志》则为延羲阁,义字讹也。 《宋史光宗纪》:“绍熙二年二月,金遣完颜亶来告哀。”金熙宗名亶,金使臣不应与金先帝同名。据《金史》六二《交聘表》,实作完颜。为廪本字。 《辽史道宗纪》:“寿隆元年。”竹汀先生谓:“洪遵《泉志》有寿昌元宝钱,引李季兴《东北诸蕃枢要》云:契丹主年号寿昌。又引《北辽通书》云: 天祚即位,寿昌七年改为乾统。”【乃和案:钱说见《辽史考异》及《养新录》八。】今史作寿隆,不云寿昌,或疑《泉志》之误。然辽时石刻,称寿昌者多矣,无有云寿隆者。《东都事略》、《文献通考》,皆宋人书也,亦称寿昌。其以为寿 隆者,《辽史》误也。辽人谨于避讳,光禄卿之改崇禄,避太宗讳也;改女真为女直,避兴宗讳也;追称重熙为重和,避天祚嫌名也。凡石刻遇光字皆缺画。道宗者,圣宗之孙,而以寿隆纪元,犯圣宗之讳,此理之必无者。黄本骥见慈悲庵幢作寿昌,乃谓:“年号不避祖讳,民间讳之,何耶!”此过信《辽史》之误也。 《元史》五九《地理志》:“陕州,宋为保义军。”按义为宋太宗旧名。保义军节度,唐末置,治陕州。宋初避太宗名,改军名曰保平,陕州之名仍旧。今《元志》云“宋为保义军”,可以犯讳知其讹谬也。 《元史》六三《地理志》:“郴阳县,倚郭,旧为敦化县,至元十三年改今名。”湖南旧为宋土,敦字犯宋讳,敦化之名,必非宋所立。《舆地纪胜》五七引《寰宇记》云:“晋天福初,避庙讳,改郴州为敦州,郴县为敦化。汉初,州县名悉复旧。”是敦化之名,乃石晋所改,未几即废。《元史》谓至元十三年改敦化为郴阳,谬也。 凡此皆可因其犯讳而得之。 第六十八因犯讳知有衍文脱文例 《晋书后妃传》:“成恭杜皇后讳陵阳,改宜城陵阳县为广阳县。”若以宋武公名司空,改司空为司城之例例之,则阳字不生疑义。然晋时后讳甚严,陵阳既因讳而改,则是否改一字即为满足,须有待其他之证明。据《宋书》卅五《州郡志》:“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晋成帝杜皇后讳陵,咸康四年更名。”则后本讳陵,曰讳陵阳者,因涉所改县名,误衍一字,可因其犯讳而知也。 《北齐书神武纪》,高欢考名树。《北史齐纪》及《魏书高湖传》,作名树生。二史不同,何所适从?据《北齐书杜弼传》:“相府法曹辛子炎咨事,云须取署,读署为树。高祖大怒,杖之。弼进曰:‘礼,二名不偏讳,孔子言徵不言在,言在不言徵。子炎之罪,理或可恕。’”若单名树,则弼言为无稽矣,唯名树生,故弼言此。此可因犯讳而知其有脱文也。 第六十九因犯讳或避讳断为伪撰例 《容斋随笔》十四曰:“李陵诗‘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盈字正惠帝讳。汉法,触讳者有罪,不应陵敢用之。”《野客丛书》五曰:“仆观《古文苑》所载枚乘《柳赋》,曰‘盈玉缥之清酒’;《玉台新咏》载枚乘新诗,曰‘盈盈一水间’。梁普通间,《孙文韬所书茅君碑》谓:‘太元真君讳盈,汉景帝中元间人。’观此二事,知惠帝之讳,在当时盖有不讳者。然又怪之,当时文字间或用此字,出适然,犹为有说,至以庙讳为名,甚不可晓 ”云。 《日知录》廿三以为:“李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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