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困学纪闻
[book_author]王应麟
[book_date]宋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书论,完结
[book_length]258572
[book_dec]南宋王应麟撰。为作者读书杂记,凡二十卷。计说经八卷,天道、地理、诸子二卷,考史六卷、诗文评三卷、杂识一卷。共二千余条目。考订典籍,言必有据,多发人所未发,于宋人同类书中向称精审。关于河渠、漕运、田制等方面记载亦颇有史料价值。是中国古代一部综合性的颇有价值的工具书。全书贯穿着“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与伦理思想,倾向陆九渊心学,认为仁义道德为人心所固有,“人者,天地之心也。仁,人心也。人而不仁,则天地之心不立矣。为天地立心,仁也。”卷首有自叙云“幼承义方,晚遇艰屯。炳烛之明,用志不分”,当成于入元后。其论学无门户之见,故所考切实可据,为时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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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序
幼承义方,晚遇囏屯。炳烛之明,用志不分。困而学之,庶自别于下民。开卷有得,述为纪闻。深宁叟识。
[book_title]卷一 易
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之道也。处忧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惧乎!故《乾》以惕无咎,《震》以恐致福。
修辞立其诚。修其内则为诚,修其外则为巧言。《易》以辞为重。《上系》终于默而成之,养其诚也。《下系》终于六辞,验其诚不诚也。辞非止言语,今之文,古所谓辞也。
“履霜”戒于未然,“月几望”戒于将然。易贵未然之防,至于几则危矣。
潜龙以不见成德,管宁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时,杜袭所以戒繁钦也。《易》曰:“括囊,无咎无誉。”
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闭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见《韩非?解老》。可以发明贞固之说。
《乾》初九,复也,“潜龙勿用”,即闭关之义。《坤》初六,姤也,“履霜坚冰至”,即女壮之戒。
《淮南?人间训》云:“《易》曰‘潜龙勿用’者,言时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以阴阳言日夕,《易》说所未及。
蔡泽谓《易》曰:“‘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泽相秦数月而归相
印,非苟知之。贾谊《书》云:“亢龙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潜龙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龙之神也,其惟蜚龙乎!”
《越绝》引《易》进退存亡之言曰:“进有退之义,存有亡之几,得有丧之理。”陆宣公云:“丧者,得之理。得者,丧之端。”其语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为羿、莽、娲、武,非常之变。干宝之说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己,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愚谓此说为长。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与天地并立。一旅复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晋,郡县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际,分严而情通。上天下泽《履》,其分严也。山上有泽《咸》,其情通也。不严则为《未济》之三阳失位,不通则为《否》之天下无邦。
《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愚尝读《易》之《临》曰:“刚浸而长。”《遁》曰:“浸而长也。”自《临》而长为《泰》,自《遁》而长为《否》,浸者渐也,圣人之戒深矣。
“系于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系于金柅”,一柔方进而止之也。
《蒙》之刚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刚中,五也,占而从之曰“原筮”。
“童蒙”应于二之刚,则吉养之早也。“童观”远于五之刚,则吝见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随》之九五曰:“孚于嘉,吉。”信小人者,乱之机,《兑》之九五曰:“孚于剥,有厉。”鸣谦则吉,鸣豫则凶。鸣者,心声之发也。“未知获戾于上下”,鸣谦者欤?“二三子亦姑谋乐”,鸣豫者欤?
柔而刚则能迁善,刚而柔则能顺理。《复》之六三,柔而不中,勉为初之刚而屡失,故频复。《巽》之九三,刚而不中,勉为初之柔而屡失,故频巽。
《小畜》上九,月几望则凶,阴亢阳也。《归妹》六五,月几望则吉,阴应阳也。《中孚》六四,月几望则无咎,阴从阳也。曰“几”者,戒其将盈,阴盈则阳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门”,《随》之初曰“出门”,谨于出门之初,则不苟同,不诡随。
冥于豫而勉其有渝,开迁善之门也。冥于升而勉其不息,回进善之机也。
“大蹇朋来”,进君子之真朋也。“涣其群”,退小人之伪朋也。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进而众贤聚,故《复》“朋来无咎”。众贤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云不雨”者二:《小畜》终于“既雨”者,阳之极为阴也;《小过》终于“已亢”者,阴之极为阳也。畜极则通,过极则亢。
“谨乃俭德,惟怀永图”,故甘节吉。“盗言孔甘,乱是用餤”,故甘临无攸利。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故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召平、董公、四皓、鲁两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贱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经不以秦而亡也。万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坏也。《剥》之终曰:“硕果不食。”阳非阴之所能剥。
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狄患攘而民怨结,宗藩弱而戚党颛,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镇强,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复》曰“朋来”,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阳大阴小而言阴阳,阖而辟也;朔先晦后而言晦朔,终而始也。
《尔雅》小罍谓之《坎》,大琴谓之《离》,万物之象无非《易》也。
《易》之终始皆阳也,始于《乾》之初九,终于《未济》之上九。
《易》于《蛊》,终则有始;于《剥》,消息盈虚;于《复》,反复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则无与于人事欤?曰:“圣人以天自处,扶阳抑阴,尽人事以回天运,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于人,而不可以欺于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复》之初,即《乾》之元,硕果不食则生矣,复之所谓仁也。《乾》为木果,在春为仁,发生也,在冬为干,归根也,终而复始。
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朱子谓:圣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贞,不言利不贞;言贞吉,不言不贞吉;言利御寇,不言利为寇也。
闻之前修曰:“《中庸》诚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龙,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坤》六二言:“敬以直内。”
“《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夺。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变。
下学而上达,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系于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奄寺之恶,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经术虽明,奚益焉?
五阳之盛而一阴生,是以圣人谨于微。齐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陈完奔齐,亡齐者已至矣。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来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宫。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于前二年。我艺祖受命之二年,女真来贡,而宣和之祸乃作于女真。张芸叟曰:“《易》者极深而研几。当潜而勿用之时,必知有亢;当履霜之时,必知有战。”
《易》言“积善”曰家,《大学》言“兴仁兴让”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子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为《井》,以木巽火为《鼎》,上止下动为《颐》,颐中有物为《噬嗑》,《小过》有飞鸟之象焉。馀卦可以类求。王辅嗣忘象之说,蒙庄绪馀尔。
《左传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朱子发以为郑康成之语。愚谓:“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以千里。”见于《易纬通卦验》。汉儒皆谓之《易》,则此所谓“《易》”云者,盖纬书也。
郑康成《诗笺》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谓“包”当作“彪”,文也;《泰》“包荒”,谓“荒”读为“康”,虚也;《大畜》“豮豕之牙”,谓“牙”读为“互”;《大过》“枯杨生荑”,谓“枯”音“姑”,无姑,山榆;《晋》“锡马蕃庶”,读为“藩遮”,谓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读如“解”,“解”谓“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当为“倪亻兀”;《萃》“一握为笑”,“握”读为“夫三为屋”之“屋”;《系辞》“道济天下”,“道”当作“导”;“言天下之至赜”,“赜”当为“动”;《说卦》“为乾卦”,“乾”当为“干”。其说多凿。郑学今亡传,《释文》及《正义》间见之。
《书序》: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而贾逵以为八王之法;张平子以为《周礼》八议之刑。索,空也,空设之。唯马融以为八卦。杜预但云:“古书名。”盖孔安国《书序》犹未行也。愚按:《国语》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韦昭注:谓八体以应八卦也。谓《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此足以证孔、马之说。
《易正义》云:“伏牺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朱子谓:《系辞》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象》、《上、下传》者,孔子释经之辞也。愚按:《释文》云:“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讫于《杂卦》,皆有传字。”《本义》从之。《汉儒林传》云:“孔子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王肃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举商、周。帝乙归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于岐山,周事也。”朱子发云:“《革》存乎汤、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复存乎颜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谓: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范》道统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数相为经纬,皆演于商之季世。
《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详而《殷易》简,未详所据。
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吕氏春秋》:贲色不纯也。
苕溪刘氏云:“《夬》以五君子决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忧,盖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时,然后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临一小人,徒能使之忧而已。惟其有忧,则将图之,无不至矣。”愚谓: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忧,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荆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谓异乎人之求也。君子之于君也,以不求求之;其于民也,以不取取之;其于天也,以不祷祷之;其于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无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诸儒所不及。
王辅嗣以“寂然至无”为“复”。又云:“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苏子美辨其非。愚谓:先儒云:“至静之中,有动之端,所以见天地之心。”与“寂然至无”之说异矣。“冬至阴之复”,盖如周子“利贞诚之复”,就归处言之。荆公曰:“阳以进为复,初九是也;阴以退为复,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为七日者,举前卦而云也。《复》之‘七日来复’,《震》、《既济》之‘七日得’,皆举初爻。”
叶少蕴谓:凡《易》见于有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体也,而《易》不以体对用,故别而论之曰:“《易》无体。”晁景迂曰:“体用本乎释氏。”
利贞者,性情也。王辅嗣注:“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颜子好学》论性其情之语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汤举皋、伊而不仁者远。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本义》云:“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仿此。”愚按:《正义》曰:“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于乾,已去则纳,故征行则吉。”亦以“汇”字绝句。《泰》之征吉,引其类以有为;《否》之贞吉,絜其身以有待。
俭德辟难,朱子谓:收敛其德,不形于外。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无往不复”,阳之极也,而否将萌。《否》之四“有命无咎”,阳之复也,而泰将至。
一许敬宗在文馆,唐为武氏矣。一杨畏居言路,元祐为绍圣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声之隗,陇西以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为耻。清议所以维持风俗也。清议废,风俗坏,则有毁宗泽而誉张邦昌者,有贬张浚而褒秦桧者。观民风设教,居贤德善俗,可不谨哉!
齐德衰于召陵,晋志怠于萧鱼;淮平而异、鎛用,潞定而归真惑。《易》曰:“日中则昃。”《玄》曰:“月阙其抟,不如开明于西。”
制官刑,则具训蒙士;无彝酒,则诰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记》曰:“禁于未发之谓豫。”
龟灵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锦尚絅。兰薰而摧,玉刚而折,是以危行言孙。此白贲素履,所以无咎。
知止而后有定,故观身于《艮》。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故观心于《复》。
惟进贤可以正君,故公仲进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进攸之、祎、允而宫府之体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归不能谏六嬖之惑;魏相因许伯不能遏弘石之恶。《泰》曰“拔茅”,《渐》曰“进以正”。
《乾?文言》曰:“宽以居之。”朱子谓:心广而道积。程子《易?小畜传》曰:“止则聚矣。”吕成公谓:心散则道不积。充拓收敛,当两进其功。
丹书“敬义”之训,夫子于《坤》六二《文言》发之。孟子以“集义”为本,程子以“居敬”为先,张宣公谓“工夫并进,相须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内外不越。天命,限之内也,不可出。人欲,限之外也,不可入。郭冲晦云。
《小畜》下体乾,《复》上体坤,乾、坤相应,故《小畜》初九“复自道”,九二“牵复吉”,与《复》六四“中行独复”,六五“敦复无悔”,义甚相类。“牵复”中不自失,“敦复”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云。
“同人于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见于《彖》,明一卦之义也。
里克之中立,邓析之两可,终于邪而已,故《随》之六二曰:“弗兼与也。”
虚美熏心,秦乱之萌;浮文妨要,晋衰之兆,故贲受之以剥。
廉耻,国之脉也,廉耻泯则国从之。是以楚瓦好贿,郢城危;晋盈求货,霸业衰;秦赂谗牧,迁为虏;汉金间增,垓败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学》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乱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击之。”
“翰音登于天”,无实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
君子无斯须不学也,黄霸之受《尚书》,赵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难颠沛中,况优游暇豫之时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连山》首《艮》,《艮》万物之所终始也。八风始于不周,卦气始于《中孚》。冬至为历元,黄钟为律本。北方终阴而始阳,故谓之朔方。《太玄》纪日于牛宿,纪气于中首,而以罔冥为元,《艮》之终始万物也。虞仲翔云:“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沙随程氏云:“医家《难经》为《百刻图》,一岁阴阳升降会于立春,一日阴阳昏晓会于艮时。”此说与《易》合。又云:“北方之气,至阴而阳生焉。《彖》曰:‘《习坎》,重险也。’于物为龟、为蛇,于方为朔、为北,于《太玄》配罔与冥,所以八纯卦中独冠以‘习’。”
日月为易,一奇一耦,阴阳之象也。王介甫《诗说》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阳生矣则言日,阴生矣则言月,与《易?临》‘至于八月有凶’,《复》‘七日来复’同意。四月,正阳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阴生也。阴始于四月,生于五月,而于四月言阴生者,气之先至者也。”李子思云:“《复》刚长,以日云者,幸其至之速;《临》阳消,以月云者,幸其消之迟。”沙随程氏云:“阳极于九而少阴生于八,阴之义配月;阴极于六而少阳复于七,阳之义配日。”
一卦变六十四,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变与六爻皆变者,其别各六十有四。一爻变与五爻变者,其别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变与四爻变者,其别各九百有六十。三爻变者,其别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发谓:《需》“利用恒”者,《需》之《恒》也;《蒙》六五“顺以巽”者,《蒙》之《观》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离》、《兑》,故曰“革”,是谓天下之至变。张真父谓:《易》无所不变,《蒙》曰“困蒙”,《小畜》曰“复自道”,又曰“牵复”,《履》曰“夬履”,《离》曰“履错然”,《归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归妹”,《临》曰“咸临”,《咸》曰“执其随”,《艮》曰“不拯其随”,《噬嗑》曰“颐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肤”,《损》曰“弗损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壮于前趾”,又曰“壮于頄”,《遁》曰“执之用黄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兑》曰“孚于剥”,《未济》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变之象。《小畜》以一阳为复,《兑》以一阴为剥,变之变者也。六十有四,相错而不相乱。张文饶谓:《临》之初二,皆曰“咸临”,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兑》之说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与《履》,《乾》、《兑》相易之卦也。
《临》所谓八月,其说有三:一云自丑至申为《否》;一云自子至未为《遁》;一云自寅至酉为《观》。《本义》兼取《遁》、《观》二说。《复》所谓七日,其说有三:一谓卦气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后为《复》;一谓过《坤》六位,至《复》为七日;一谓自五月《姤》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本义》取自《姤》至《复》之说。
《易正义》云:“四月纯阳,阴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纯阴,阳在其中,而荠麦生。”《汉和帝纪》“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与《月令》不同。张文饶曰:“阳虽生于子,实兆于亥,故十月荠麦生。阴虽生于午,实兆于巳,故四月靡草死。”《参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麦生。
“初六履霜,阴始凝也。”见于《魏文帝纪》注,太史丞许芝引《易传》之言。沙随程氏、朱文公皆从之。郭京本无“初六”字。
龟山曰:“子见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处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谓:非所以为训,若使大人处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则亦不足以为大人矣。
《颐》初九,王辅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至哉斯言!可书诸绅。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傅玄口铭也。《颐》“慎言语,节饮食”,《正义》用其语。
圣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复”。盖“复”者,去其不善而复于善之谓也;若蒙,则无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云。
趾所以行,辅所以言。“艮其趾”,虽行犹不行也;“艮其辅”,虽言犹不言也。故能时行时止,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冯当可云。《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伛背为躬,见背而不见面。朱文公诗云:“反躬艮其背。”止于所不见,止于至善也。
“帝乙归妹”,《子夏传》谓汤之归妹也。京房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阴之从阳,女之顺夫,本天地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荀爽《对策》引“帝乙归妹”,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张说《鄎国公主铭》亦云:“帝唐降女,天乙归妹。”若《左传》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纣父。”二说不同,《正义》皆略之。
《离》言“明两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趋而下者至也。此陆农师之说,朱文公取之。
范谔昌《证坠简》:《震?彖辞》脱“不丧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渐》上六,疑“陆”字误,胡安定取之。
《释文》引《子夏传》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礼疏》谓:坤为土,坎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万国,亲诸侯。
《释文》引郑注异字,然《内则》注“明夷睇于左股”,犹有所遗。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训。晁景迂云:“古者礼冠,未有簪名。”
《说苑》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国家,小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孔子曰:“《易》曰:‘不损而益之,故损;自损而终,故益。’”今《易》无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动而万物变化。’”今《易》无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传》之言,殆非也。
《盐铁论》:文学引《易》曰:“小人处盛位,虽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恒其德,而能以善终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说文》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今《易》无之,疑《易传》及《易纬》。
后汉鲁恭引《易》曰:“‘潜龙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阳气潜藏,未得用事,虽煦嘘万物,养其根荄,而犹盛阴在上,地冻水冰,阳气否隔,闭而成冬,故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言五月微阴始起,至十一月坚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议狱缓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经曰:‘后以施令,诰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言甘雨满我之缶,诚来有我而吉已。”赵温曰:“于《易》,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汉儒说《易》,可以参考。
王肃注《易》十卷,今不传。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体离阴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获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于味必思其毒,于利必备其难。”见《太平御览》。
《汉郊祀志》引“西邻之禴祭”,颜师古注:“瀹,煮新菜以祭。”盖以“禴”为“瀹”。王辅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亦与颜注同。郑康成谓:禴,夏祭之名。
《离》九三,蔡伯静解云:“鼓缶而歌,当衰而乐也。大耋之嗟,当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顺其常而已。不乐则哀,皆为其动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说长于古注。
《京氏易》“剥床以&”,谓祭器。澹庵云:“《易》于《剥》、《坎》,取象&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泽,《履》”,此《易》之言礼。“雷出地奋,《豫》”,此《易》之言乐。吕成公之说,本于《汉书》“上天下泽,春雷奋作,先王观象,爰制礼乐”。
“涣其群”,苏明允云:“群者,圣人所欲涣以一天下者也。”《本义》取之,谓《程传》有所不及。
充善端于“蒙泉”之始,绝恶念于“履霜”之萌。
《坊记》曰:“不耕获,不菑畲,凶。”《荀子》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左氏传》穆姜以“元、亨、利、贞”为《随》之四德,为是说者,其未见《彖》、《象》、《文言》欤?
《易纬坤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读《易》,不可为宰相。’”注者未详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刚也,“谦谦”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险之间也,“蹇蹇”六二阴居阴也。
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济》六爻悉无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离曰明、曰电。
曾子《天圆篇》:火日外景,金水内景。薛士龙诗云:“尝闻曾子书,金火中外明。圆方递含施,二景参黄庭。”愚谓《周髀》云:“日犹火,月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其说本于《易》之坎、离。坎内阳外阴,故为水、为月;离内阴外阳,故为火、为日。
《系辞正义》云:“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云以证成其义。”愚考王弼终于魏正始十年。韩康伯,东晋简文帝引为谈客。二人不同时,相去甚远,谓之亲受业,误矣。
程子言《易》,谓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朱子以为先见象数,方说得理,不然事无实证,则虚理易差。愚尝观颜延之《庭诰》云:“马、陆得其象数,取之于物;荀、王举其正宗,得之于心。”其说以荀、王为长。李泰发亦谓:一行明数而不知其义,管辂明象而不通其理,盖自辅嗣之学行,而象数之说隐。然义理、象数一以贯之,乃为尽善。故李鼎祚独宗康成之学,朱子发兼取程、邵之说。
冯当可谓:王辅嗣蔽于虚无而《易》与人事疏,伊川专于治乱而《易》与天道远。又谓:近有伊川,然后《易》与世故通,而王氏之说为可废。然伊川往往舍画求《易》,故时有不合。又不会通一卦之体,以观其全,每求之爻辞离散之间,故其误十犹五六。晁子止为《易广传》,当可《答书》曰:“判浑全之体,使后学无以致其思,非传远之道。”
吕元钧云:“求于八卦之先而牵于数,故谓坎、离先天地;得于六爻之后而惑乎气,故谓卦气起《中孚》。
”伏牺之《易》,当以图观,文王以后始有书。艾轩云:“《易》不画,《诗》不歌,无悟入处。”诚斋云:“卦者其名,画者非卦也。此伏牺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纬乾凿度》以八卦之画为古文“天、地、风、山、坎、火、雷、泽”字。
《上系》七爻起于《中孚》“鸣鹤在阴”,《下系》十一爻起于《咸》“憧憧往来”。《卦气图》自《复》至《咸》八十八阳、九十二阴,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阴、九十二阳。《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复》亦六日七分,阴阳自然之数也。
龟山曰:“《乾》、《坤》两卦,圣人释其义于后,是解《易》之法。”沙随曰:“《乾》、《坤》,《易》之门。《文言》于《乾》,四致意焉,《坤》则一而已。举《乾》、《坤》之义,则它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类《文言》。学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释文》云:“桓玄,明僧绍作‘仁’。”今本乃从桓玄,误矣。《本义》作“人”,云:“吕氏从古,盖所谓非众罔与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记之。古用木画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卦者,主画地识爻。六爻备,乃以方版写之。今则用钱,以三少为重,钱九也;三多为交,钱六也;两多一少为单,钱七也;两少一多为坼,钱八也。见《仪礼疏》。
《易》者,数之原也。《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讼》“三百户”、“三禠”,《师》“三锡”,《比》“三驱”,《同人》“三岁”,《蛊》“先甲、后甲三日”,《临》“八月”,《复》“七日”、“十年”,《颐》“十年”,《坎》“簋贰”、“三岁”,《晋》“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车”,《解》“三狐”,《损》“二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刚”,《萃》“一握”,《困》“三岁”,《革》“三就”,《震》“七日”,《渐》“三岁”,《丰》“三岁”,《旅》“一矢”,《巽》“先庚、后庚三日”、“三品”,《既济》“七日”、“三年”,《未济》“三年”。其数例总释于《乾凿度》。如“月几望”、“巳日乃孚”,皆阴阳气数之变。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随》、《临》、《无妄》、《革》也。唯《乾》不言所利。
遏恶扬善所以顺天休命,内君子外小人所以财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养正作之师。
《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止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体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谓: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灾”,王辅嗣注云:“为斯贱之役。”唐郭京谓:“斯”合作“亻斯”。愚按:《后汉?左雄传》“职斯禄薄”,注云:“斯,贱也。”不必改“亻斯”字。
“城复于隍,其命乱也”,汤伯纪云:“乱,如‘疾病则乱’之‘乱’。”愚谓:唐玄宗极炽而丰,泰之极也。以李林甫、杨国忠为周、召,以安禄山、哥舒翰为方、虎,非命乱而何?
《汉?郊祀志》刘向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礼?本命篇》“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传》岂即此篇欤?
《说卦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释文序录》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称荀爽者,以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马融、郑玄、宋衷、虞翻、陆绩、姚信、翟子玄为《易》义注。内又有张氏、朱氏,并不详何人。荀悦《汉纪》云:“马融著《易解》,颇生异说。爽著《易传》,据爻象承应,阴阳变化之义。以十篇之文,解说经意。由是兖豫言《易》者,咸传荀氏学。”今其说见于李鼎祚《集解》。若“乾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终于离,坤起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皆诸儒所未发。
王昭素谓:《序卦》云“离者丽也”,“丽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谓后人妄有上下经之辩。吴仁杰亦从王、晁之论。沙随程氏按《系辞》曰:“二篇之策,从韩康伯本。”张文饶云:“《序卦》上经不言《乾》、《坤》,下经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诸用也。”朱新仲谓: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阴阳养万物,必讼而成之。君臣养万民,亦讼而成之。”然则《序卦》亦杂以经师之言欤?
刘梦得《辩易九六论》曰:“董生言本毕中和,中和本其师,师之学本一行。”朱文公曰:“毕氏揲法,视疏义为详。柳子厚诋梦得肤末于学,误矣。”
《古易》五家:吕微仲、晁以道、睢阳王氏、东莱吕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吴仁杰二家。而洪兴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传》为正,以诸书附著其下,为考异释疑。
经说多依托,《易》为甚。《子夏传》,张弘作也;《关子明传》,阮逸作也;《麻衣正易》,戴师愈作也。
《越绝外传》范子曰:“道生气,气生阴,阴生阳。”愚谓:先阴后阳即《归藏》先坤之义,阖而辟,静而动也。
《郑志》张逸问《赞》云:“我先师棘下生,何时人?”答云:“齐田氏时。善学者所会处也,齐人号之棘下生,无常人也。”愚按:康成有《易赞》,所谓《赞》云者,《易赞》也。棘下,即稷下也。刘向《别录》:“谈说之士,会于稷门下。”
《京氏易》“积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牺,暨于神农,重乎八纯。圣理玄微,易道难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穷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应,加乎星宿,局于六十四所,二十四气。分天地之数,定人伦之理,验日月之行,寻五行之端,灾祥进退,莫不因兹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之情状,运气生死、休咎,不可执一隅。故曰:《易》含万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此占候之学,决非孔子之言也。张文饶言“四易”,又异于是。《易》有四:体一用三。《伏羲》先天,体也。《连山》天易,《归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京氏谓:二至四为互体,三至五为约象。《仪礼疏》云:“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谓之互体。”
《说卦》虞翻曰:“《乾》、《坤》五贵三贱,故定位。《艮》、《兑》同气相求,故通气。《震》、《巽》同声相应,故相薄。《坎》戊《离》己,月三十日一会于壬,故不相射。《坤》消从午至亥,故顺。《乾》息从子至巳,故逆。”盖用纳甲卦气之说。
“初九,潜龙”,辞也。有“九”则有“六”,变也。“潜龙”,象也。“勿用”,占也。辅汉卿谓:《易》须识辞、变、象、占四字。项氏曰:“不称乾马而称震龙,震动也,乾之动自震始。”
阳为大,阴为小。“大畜”、“小畜”,“大过”、“小过”,取阴阳为义。
六爻有得有失,唯《谦》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汉书叙传》“六世耽耽,其欲浟浟。”音涤。注:《颐》六四爻辞。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传》作“攸攸”。颜注以“浟浟”为欲利,辅嗣以“逐逐”为尚实,其义不同。
上蔡谢子《为晁以道传易堂记后序》,言安乐邵先生《皇极经世》之学,师承颇异。安乐之父,昔于庐山解后,文恭胡公从隐者老浮图游。隐者曰:“胡子世福甚厚,当秉国政。邵子仕虽不耦,学业必传。”因同授《易》、《书》。上蔡之文今不传,仅载于张稘《书文恭集后》。康节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观物外篇》曰:“天地之气运,北而南则治,南而北则乱,乱久则复北而南矣。”张文饶谓:《先天图》自《泰》历《蛊》而至《否》,自《否》历《随》而至《泰》,即南北之运数也。《闻见录》载邵子之言,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盖为闻杜鹃发也。陈忠肃谓:重南轻北,分裂有萌,则以人事知之。
欧阳公以《河图》、《洛书》为怪妄,东坡云:“著于《易》,见于《论语》,不可诬也。”南丰云:“以非所习见,则果于以为不然,是以天地万物之变为可尽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谓过矣。”苏、曾皆欧阳公门人,而论议不苟同如此。
迂斋讲《易》,谓伏牺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无非“易”。伏牺既作《易》之后,天下之万事无非“易”。又《策问》谓:种明逸以易学名,而其后世衡至师道,累叶为名将。郭逵以将帅显,而其后兼山、白云皆明《易》。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其理一也。愚闻之先君云。
知识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贵笃实,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礼火则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济’也。”养生之说,阴升阳降。
《史记》春申君说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今《易?未济》曰:“小狐汔济,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后汉?西羌传》: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书纪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则鬼方即鬼戎与。《诗?殷武》“奋伐荆楚”,朱子《集传》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盖谓此。”愚按:《大戴礼?帝系篇》:陆终氏娶于鬼方氏。《楚世家》: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芈姓,楚其后也。可以证《集传》之说。
《未济》“三阳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隐者,朱子谓《火珠林》已有,盖伊川未曾看杂书。
虞翻梦吞三爻而通《易》,陆希声梦三圣人而舍象数作传。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声未知“比之匪人”之训,践履与《易》相违。
张绪云:“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云:“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谓:晏以老、庄谈《易》,系小子观朵颐,所不解者,岂止七事哉!以义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谈亡晋,衍也,非弼也。范宁以王弼、何晏并言,过矣。
上坎为云,下坎为雨,虞翻之说也,郭子和从之。坎在上为云,故云雷《屯》。坎在下为雨,故雷雨作《解》。女子贞不字,谓许嫁笄而字,耿氏之说也。朱文公从之。
《咸》之感无心,感以虚也。《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尧之于变时雍,孔子之绥来动和,其感至矣。文王“灵台”之乐,宣王“云汉”之喜,其说深矣。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义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馆阁书目》:《周易元包》十卷,唐卫元嵩撰。今按:杨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阴阳历算。献策后周,赐爵持节。蜀郡公武帝尊礼,不敢臣之。”《北史?艺术传》:蜀郡卫元嵩,好言将来事,不信释教,尝上疏极论之。《书目》以为唐人,误矣。
扬雄《核灵赋》曰:“《大易》之始,河序龙马,雒贡龟书。”刘牧谓:《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牺之世。
曾子固为《徐复传》云:“康定中,仁宗命讲《易》《乾》、《坤》、《既济》、《未济》。又问:‘今岁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复对:‘岁直《小过》而太一守中宫,兵宜内不宜外。’仁宗嘉其言。与林瑀同修《周易会元纪》。”今考侍讲林瑀上《会元纪》,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开说皆谄谀之辞,缘饰以阴阳。贾昌朝奏瑀所学不经,不宜备顾问,遂绌之。复与瑀同修不经之书,未可谓知《易》也。《荀子》曰:“善为《易》者,不占。”
“介于石”,古文作“砎”,晋孔坦书曰:“砎石之易悟。”
《坤》曰“早辩”,《解》曰“夙吉”。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在周子谓之“几”,在张子谓之“豫”。
程子《易传》,晚始授门人。止斋《春秋后传》,亦曰:“此身后之书。”刘道原谓:柳芳《唐历》本皆不同,由芳书未成而传之故也。
《易纬辨终备》曰:“煌煌之燿,乾为之冈。合凝之类,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节摇通。万物孳甲,日营始东。”六节,盖谓六子。日营始东,震也。
东坡曰:“左氏论《易》,唯南蒯、穆姜之事为近正。”知庄子曰:“师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预注: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亦格言也。
天地未尝一日无阳,亦未尝一日无君子,故十月为阳,纯坤称龙。朱子曰:“《复》之一阳,是《坤》卦积来。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阳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谓:明虽困于人,而幽可感于神。岂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独知之乎!愚谓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韩子云:“惟乖于时,乃与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处困之道也。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在险之时,用礼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于酒食”,《困》九二“困于酒食”,《未济》上九“有孚于饮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诰》戒,其象见于《易》,其言详于《书》。三爻皆阳,刚制之意也。
“苋陆夬夬”,项氏《玩辞》曰:“苋,音丸,山羊也。陆,其所行之路也。犹‘鸿渐于陆’之陆。兑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说文》:苋,山羊细角也。从兔足,苜声,读若丸。“宽”字从此。徐锴按:《本草注》:苋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圣人不以位为乐也,在《易》谓之“虎尾”,在《书》谓之“朽索深渊”。
先甲先庚,吴秘注《法言》云:“《周礼》治象,挟日而敛之。”郑司农云:“从甲至癸,谓之挟日,是以《易》称‘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为申命令之义。独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宽令也;庚金主义,示其严令也。”
程子谓学《易》先看王弼,余谓辅嗣之注,学者不可忽也。于《乾》九三曰:“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上九曰:“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于《文言》曰:“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又曰:“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于《坤》曰:“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初六曰:“阴之为道,本于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于始以至于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于《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极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进,而上九说征之辐。”于《大有》六五曰:“不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诚焉。”于《豫》初六曰:“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于《观》上九曰:“观我生,自观其道者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于《贲》六五曰:“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贲于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于《复》曰:“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于《颐》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于《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九三曰:“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上九曰:“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于《睽》上九曰:“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于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于《蹇》初六曰:“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于《萃》之《象》曰:“聚而无防,则众生心。”于《渐》上九曰:“进处高絜,不累于位,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乱其志。峨峨清远,仪可贵也。”于《中孚》上九曰:“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于《小过》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则不雨也。小过阳不上交,亦不雨也”。
乾称父,纯阳。坤称母,纯阴。震长男,阳在初。巽长女,阴在初。坎中男,阳在中。离中女,阴在中。艮少男,阳在末。兑少女,阴在末。
知之崇,必欲其效天。义之精,必欲其入神。
蒙之养,正察乎微。颐之养,正先乎近。
《家人》卦辞曰:“利女贞。”男正易,女正难。二《南》之诗,以化行闺门为极致。上九之《象》曰:“反身之谓也。”身正则家正矣。
《蒙》之初曰“发”,《家人》之初曰“闲”,《颜氏家训》谓:教儿婴孩,教妇初来。
[book_title]卷二 书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春秋传》所谓《三坟》、《五典》是也。前贤谓:皋、夔、稷、契有何书可读?理实未然。黄帝、颛顼之道在丹书,武王所以端絻东面而受于师尚父也。少皞氏之纪官,夫子所以见郯子而学焉也。孰谓无书可读哉?
《吕氏春秋?序意》曰:“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不韦《十二纪》成于秦八年,岁在瞊滩,上古之书犹存,前圣传道之渊原犹可考也。
《书大传》:《虞传》有《九共篇》,引书曰:“予辩下土,使民平平,使民无傲。”《殷传》有《帝告篇》,引书曰:“施章乃服,明上下。”岂伏生亦见古文逸篇邪?《大传》之《序》有“嘉禾揜诰”,今本阙焉。《隋志》有逸篇二卷,出齐、梁之间,似孔壁中书残缺者。唐有三卷,徐邈注。郑渔仲谓:《书》逸篇,仲尼之时已无矣。恐未然。
汉初去圣未远,帝王遗书犹有存者。《贾谊书?修政语》引黄帝曰:“道若川谷之水,其出无已,其行无止。”颛顼曰:“至道不可过也,至义不可易也。功莫美于去恶而为善,罪莫大于去善而为恶。故非吾善善而已也,善缘善也;非恶恶而已也,恶缘恶也。吾日慎一日。”帝喾曰:“缘巧者之事而学为巧,行仁者之操而与为仁也,故节仁之器以修其财,而身专其美矣。德莫高于博爱人,而政莫高于博利人,故政莫大于信,治莫大于仁。吾慎此而已矣。”帝尧曰:“吾存心于先古,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故一民或饥,曰此我饥之也;一民或寒,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曰此我陷之也。”帝舜曰:“吾尽吾敬而以事吾上,故见谓忠焉;吾尽吾敬以接吾敌,故见谓信焉;吾尽吾敬以使吾下,故见谓仁焉。吾取之以敬也,吾得之以敬也。”大禹诸侯会,则问于诸侯曰:“诸侯以寡人为骄乎?”朔日朝,则问于士曰:“诸大夫以寡人为汰乎?”又曰:“民无食也,则我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于民,我弗能劝也。”汤曰:“学圣王之道者,譬其如日;静思而独居,譬其若火。舍学圣之道而静居独思,譬其若去日之明于庭而就火之光于室也,可以小见而不可以大知。得贤而举之,得贤而与之,譬其若登山乎!得不肖而举之,得不肖而与之,譬其若下渊乎!是以明君慎其举,而君子慎与。”又曰:“药食尝于卑,然后至于贵;药言献于贵,然后闻于卑。求道者不以目而以心,取道不以手而以耳。致道者以言,入道者以忠,积道者以信,树道者以人。”又引周文王、武王、成王问粥子,武王问王子旦、师尚父。《淮南?人间训》引《尧戒》曰:“战战栗栗,日慎一日。人莫迹于山而迹于垤。”此帝王大训之存于汉者。若高帝能除挟书之律,萧相国能收秦博士官之书,则倚相所读者必不坠矣。幸而绪言尚在,知者鲜焉,好古之士盍玩绎于斯?
墨子南使卫,载书甚多,弦唐子见而怪之。墨子曰:“昔周公旦朝读书百篇,夕见七十二士,相天下犹如此,吾安敢废此也?”今本阙。《墨子》七十一篇,今止十三篇。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大训在西序,读书百篇,谓此类也。
《释文序录》云:“《尚书》之字,本为隶古。既是隶写古文,则不全为古字。今宋、齐旧本,及徐、李等音所有古字,盖亦无几。穿凿之徒,务欲立异,依傍字部,改变经文。”然则今所传《古文尚书》,未必皆孔安国之本。宋景文《笔记》云:“杨备得《古文尚书释文》,读之大喜,书讯刺字皆用古文。”按《国史艺文志》唐孝明写以今字,藏其旧本。开宝五年,别定《今文音义》。咸平二年,孙奭请摹印《古文音义》,与新定《释文》并行。今亦不传。然汉至唐所谓古文者,孔安国以隶存古,非科斗书也。今有《古文尚书》,吕微仲得本于宋次道、王仲至家。郭忠恕定《古文尚书》并《释文》,今本岂忠恕所定欤?宣和六年,诏《洪范》复从旧文,以“陂”为“颇”,然监本未尝复旧也。
吴才老《书裨传?考异》云:“伏氏口传与经传所引,有文异而有益于经,有文异而无益于经,有文异而音同,有文异而义同。”才老所述者,今不复著。“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古文“定”作“正”,开元误作“定”。晁景迂云。“舜让于德,弗嗣”,班固《典引》作“不台”。《史记自序》唐尧逊位,虞舜不台。“在治忽”,今文作“采政忽”,《史记》作“来始滑”,《汉书》作“七始咏”。“忽”又或作“曶”[郑康成曰:“笏也。”]《大传?大诰》曰:“民仪有十夫。”王莽作《大诰》曰:“民献仪九万夫。”盖本于此。又《康诰》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俊德。”今无“俊”字。《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汉历志》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是朔旦冬至之岁。“高宗亮阴”,《礼记》作“谅闇”,注读为“梁韽”。《汉五行志》作“涼阴”,《大传》作“梁闇”。“予若观火”,《周礼注》谓今燕俗,名汤热为观。《微子》“我其发出狂”,《史记?宋世家》“狂”作“往”,注引郑康成曰:“我其起作出往也。”《君奭》“天难谌”,《王莽传》作“天应棐谌。”“钦明文思安安”,《考灵耀》作“晏晏”。郑氏注:“宽容覆载谓之晏。”冯衍《显志赋》:“思唐虞之晏晏。”第五伦上疏:“体晏晏之姿。”《无逸》“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石经》曰:“肆高宗之飨国百年。”汉杜钦亦曰:“高宗享百年之寿。”“费誓”,《说文》作“粊誓”,《史记》作“肹”,《大传》作“鲜”。“度作刑以诘四方”,《周礼注》云:“度作详刑。”“哀矜折狱”,《汉?于定国传》作“哀鳏哲狱”。《大传》:“哀矜哲狱。”“折民惟刑”,《汉刑法志》作“悊民”。“天齐于民,俾我一日”,杨赐封事作“假我一日”。赐通桓君章句,即欧阳《尚书》。刘恺引“上刑挟轻,下刑挟重。”《说文》“顾畏于民嵒”,多言也。尼辄切。
《书》始二《典》,犹《诗》之首二《南》;取费、秦之《誓》,犹《诗》之有《鲁颂》。
《大传》说《尧典》谓之《唐传》,则伏生不以是为《虞书》。
《夏小正》、《月令》、《时训》详矣,而《尧典》命羲和以数十言尽之;《天官书》、《天文志》详矣,而《舜典》玑衡以一言尽之。叙事当以《书》为法。《尧典》以日中、宵中为春秋之别,《月令》两言日夜分,无春秋之异。
《尧典》日月星辰,孔注谓: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会。《益稷》日月星辰,谓日、月、星为三辰。五礼一也,孔注于《舜典》,以为吉、凶、宾、军、嘉;于《皋陶谟》,则曰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礼。
《史记索隐》云:“春言东作,夏言南为,皆是耕作营为劝农之事。孔安国强读为‘讹’字,虽训化,解释纡回。”今《史记》作“南讹”。
《周礼注》引《书》曰:“分命和仲,度西曰柳穀。”虞翻云:“郑玄所注《尚书》,古篆‘戼’字,反以为‘昧’。古大篆‘戼’字,读当为‘桺’。古‘桺’、‘戼’同字,而以为‘昧’。”裴松之谓:翻言为然。
宅堣夷,《释文》云:“《尚书考灵耀》及《史记》作‘禺铁’。”今按《史记?尧本纪》“居郁夷”,《正义》“郁”音“隅”。《夏本纪》“堣夷既略”,《索隐》云:“《今文尚书》及《帝命验》并作‘禺铁’。”古“夷”字。薛氏曰:“今登州之地。”
四岳,孔注云:“即上羲和四子,分掌四岳之诸侯。”按《周语》太子晋曰:“共之从孙四岳,佐禹胙国,命为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左传》许,大岳之胤也。杜氏注谓大岳,神农之后,尧四岳也。当从《周语》之说。迂斋云:“申、吕、齐、许皆四岳之后。尧让许由,亦其一也。”
五典克从,孔安国《传》本于《左氏》,程子《解》本于《孟子》。《左氏》言五教,不及君臣、夫妇、朋友,天叙有典而遗其三焉,唯《孟子》得之。
程子谓:共、兜之徒,及舜登庸之始,侧陋之人,顾居其上,此凶乱之人所不能堪,故其恶显而舜诛之。韩非曰:“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共工又谏曰:‘孰以天下而传之于匹夫乎?’尧不听。”此可以证程子之说。韩非谓尧诛共、鲧,非也。
范蜀公《正书》曰:“舜之五刑:流也,官也,教也,赎也,贼也。流宥五刑者,舜制五流,以宥三苗之劓、刵、剕、宫、大辟也。”《皇王大纪》之说本诸此,而以墨、劓、剕、宫、大辟为贼刑之科目。
《书序》帝厘下土方,设居方,《释文》云:“一读至‘方’字绝句。”《商颂》“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朱文公亦以“方”字绝句,云《楚辞?天问》“禹降省下土方”,盖用此语。然《书序》已有此读矣。
郑康成读《舜典》云:“舜生三十,谓生三十年;登庸二十,谓历试二十年。”
《大禹谟》言“念哉”者二,《益稷》言“念哉”者一,皆禹告舜之辞。心者治之本,心斯须不存,治忽分焉。“共惟千载心,秋月照寒水”,于此见之。
皋陶曰:“彰厥有常,吉哉!”周公曰:“庶常吉士。”召公曰:“吉士吉人。”帝王用人之法,一言以蔽之曰“吉”。舜所举曰“元”、曰“恺”,吉德之实也;所去曰“凶”,吉德之反也。议论相传,气脉相续。在春秋时谓之善人,在西汉时谓之长者。惟吉则仁,所谓元者善之长,为天地立心者也。
儆戒无虞,絜斋解云:“治安之时,危乱之萌已兆。汉宣帝渭上之朝,是年元后生成帝,新都篡汉已兆于极盛之日矣。无虞岂可不儆戒?愚谓匈奴衰而女戎兴,倚伏果可畏哉!”又解“七旬有苗格”,云:“舜耕历山之时,祗见厥父,惟知己之有罪而不见父之为顽,所以底豫。及其征苗也,自省未尝有过而惟见苗民之作慝,所以逆命。至班师之后,诞敷文德,无异负罪引慝之心而遂格焉。满损谦益,捷于影响,人心岂可以自满哉?愚谓仲虺之诰成汤,召公之训武王,戒其满而自矜也。齐桓服楚,魏武得荆州,唐庄宗取汴,皆以满失之。”
九德,知人之法;三俊,用人之法。
禹之告舜曰:“安汝止,尽天理而无人欲,得至善而止也。”尹之告太甲曰:“钦厥止,去人欲而复天理,求至善而止也。”
《虞书》作服,天子自日月而下十二章,郑康成注周礼谓:周以日月星辰画于旌旗,而冕服九章。注《礼记?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谓:有日月星辰之章,此鲁礼也。二礼之说自相背驰。鲁秉周礼,周、鲁之礼其有异乎?
《古文尚书》及《说文》璪火黺黹米黼黻,艾轩曰:“黺黹米黼黻,当各为一物。‘璪’当为‘玉璪’之‘璪’。‘璪’,圜物也,意其为‘璪’之状而以火旁饰之,火因物而后见耳。《考工记》谓火以圜,得非指璪火为一物乎?郑司农谓为圜形似火,此为近之。希冕,谓黺黹米黼黻皆从‘黹’,同谓之‘希冕’。陆德明‘希’与‘黹’同,盖有由来也。”
鸟兽跄跄,马融以为笋虡,《七经小传》用其说。《书裨传》以“凤凰来仪”为箫声之和,艾轩亦曰:“制器尚象。”
古文“箾瞉”,今文作“箫”,[《左氏》曰:“韶箾,舜乐名也。”]诸儒误以箫管解之。
《说文》“奡,嫚也”,引《虞书》“若丹朱、奡”、《论语》“奡荡舟”。按《书》有“罔水行舟”之语,则“奡荡舟”者,恐即谓丹朱。
古文“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今文下“畏”字作“威”,盖卫包所改,当从古。
若稽古,称尧、舜、禹三圣而皋陶与焉。舜以天下逊禹,禹独推皋陶。孟子论道之正传,亦曰:“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又曰:“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子夏亦云:“舜举皋陶,观于谟而见皋陶之学之粹也。”
蛮夷猾夏,明刑治之而有馀;四夷交侵,征伐制之而不足。虞、周之德天渊矣。
《淮南子》曰:“皋陶喑而为大理。”此犹夔一足之说也。皋陶陈谟赓歌谓之喑可乎?司马公诗云:“法官由来少和泰,皋陶之面如削瓜。”然《荀子?非相》之言,亦未必然。
《史记?秦本纪》:大费佐舜,调驯鸟兽,是为柏翳。《索隐》云:“《尚书》谓之‘伯益’。”而《陈杞世家》谓:伯翳之后,封为秦,垂益夔龙,其后不知所封不见也,则“伯翳”非“伯益”矣。《水经注》偃师九山有百虫将军,《显灵碑》云:“将军姓伊氏,讳益,字隤敳,帝高阳之第二子伯益者也。”[黄度文叔《书说》“益”即“隤敳”,本于此。]
《郑语》史伯曰:“姜,伯夷之后也。伯夷能礼于神,以佐尧者也。”注谓:四岳之族。《大戴礼?诰志篇》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史记?历书》引之而其文小异,“虞夏之历”为“昔在古历”,“百草权舆,瑞雉无释”为“百草奋兴,秭规先滜”。]
《吕氏春秋》云:“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吕刑》乃命重黎,即羲和也。《楚语》尧育重黎之后,重黎举夔见于此。
汉董贤册文,言“允执其中”,萧咸谓:此尧禅舜之文,非三公故事,班固笔之于史矣。而固纪窦宪之功曰:“纳于大麓,惟清缉熙。”其谀甚于董贤之册。当宪气焰方张,有议欲拜之伏称万岁者,微韩棱正色,则无君之恶肆矣。此固所以文奸言而无忌惮也。倪正父驳“昆命元龟”之制,有以也夫。
五行,《大禹谟》以相克为次,《洪范》以生数为次。五德,邹衍以相胜为义,刘向以相生为义。
柔而立,无立为懦。柔惠且直,不直为谄。柔嘉维则,失其则非嘉也。
《贾谊书?君道篇》引《书》曰:“大道亶亶,其去身不远;人皆有之,舜独以之。”此《逸书》也。
《禹贡释文》:《周公职录》云:“黄帝受命,风后受图,割地布九州。”《隋、唐志》无此书,《太平御览》引《太一式占》,《周公城名录》有此三句。夹漈《通志?艺文略》:《周公城名录》一卷。“城”、“职”字相似,恐传写之误。[《世说注》云:“推《周公城录》,冶城宜是金陵本里。”《抱朴子?内篇?登涉》引《周公城名录》。]
《大传》曰:“歌大化、大训、六府、九原而夏道兴。”注谓:四章皆歌禹之功。所谓“九叙惟歌”,“九德之歌”,于此犹可考。
《说文》引《虞书》曰:“仁闵覆下,则称旻天。”盖《虞书》说也。
豫州,荥波既猪,古文云:“荥嶓既都。”《职方氏》豫州,其浸波溠,郑注云:“‘波’读为‘播’,《禹贡》曰:‘荥播既都’。”贾公彦疏云:“《禹贡》有播水无波。”然则《汉、唐书》本皆作“荥播”也。《史记?夏本纪》作“播”,音“波”。
《史记》引《禹贡》二百里任国,《书》男邦,孔注:男,任也,任王者事。音壬。王莽封王氏女皆为任。注:任,充也,男服之义,男亦任也。“男”、“任”二字盖通用。
扬州,沿于江海,达于淮泗。东坡《书传》云:“吴王夫差阙沟通水,而江始有入淮之道,禹时则无之。”愚按:吴之通水有二焉:《左氏传?哀九年》吴城邗沟通江淮,注云:“今广陵韩江。”此自江入淮之道也。《吴语》夫差起师北征,阙为深沟于商、鲁之间,北属之沂,西属之济,以会晋公午于黄池。《左氏传?哀十三年》会黄池,注云:“陈留封丘县南,有黄亭,近济水。”此自淮入汴之道也。
百川东注,弱水独西,故《洪范》弱为六极。弱与柔异,柔如汉文帝,弱如元帝。
过九江至于东陵,曾彦和谓:东陵,今之巴陵。余按:《史记正义》岳州有巴陵,盖是东陵。曾说本此。
“朔南暨”为句,下云“声教讫于四海”。《史记注》本如此。
《说苑》子贡曰:“禹与有扈氏战,三陈而不服。禹于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请服。”《庄子》谓“禹攻有扈,国为虚厉”,皆与《书》异。《楚辞?天问》云:“该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终毙于有扈,牧夫牛羊?”又云:“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命何从?”古事茫昧不可考矣。《吕氏春秋》曰:“夏后相与有扈战于甘泽而不胜,六卿请复之,夏后相曰:‘不可。吾地不浅,吾民不寡,战而不胜,是吾德薄而不教不善也。’于是乎处不重席,食不贰味,琴瑟不张,钟鼓不修,子女不饬,亲亲长长,尊贤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愚谓:伐扈战甘者,夏后启也,误以为相。然其事可以补《夏书》之阙。
《甘誓》予则孥戮汝,《孔传》谓“辱及汝子”,《王莽传》作“奴”,颜注谓:“戮之以为奴也。”《泰誓》云:“囚奴正士。”岂及子之谓乎?
蔡邕《铭论》:殷汤有《甘誓》之勒。
《五子之歌》其二章皆述禹之训。蔡氏自“予视天下”以后,谓“予”,五子自称也,然“予临兆民”之语,恐非五子自称。
《周语》单穆公引《夏书》曰:“关石和均,王府则有。”韦昭注云:“《逸书》也。关,门关之征也。石,今之斛也。言征赋调均,则王之府藏常有也。一曰:关,衡也。”时未见古文,故云《逸书》。左思《魏都赋》关石之所和钧,财赋之所厎慎,盖亦用韦说。李善引贾逵《国语注》曰:“关,通也。”孔安国谓“金铁曰石”,未详。
《左氏传》夏有观、扈,汉东郡有畔观县。今开德府观城。《楚语》士亹曰:“尧有丹朱,舜有商均,启有五观,汤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元德也,而有奸子。”韦昭注谓:五观,启子,太康昆弟也。观,洛汭之地。《书序》曰:“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水经注》亦云:“太康弟曰五观。”愚谓:五子述大禹之戒作歌,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岂朱、均、管、蔡之比?韦氏说非也。
《史记》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作《帝诰》,《索隐》云:“一作俈。从先王居,故作《帝俈》。”
《史记》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君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岂孔壁逸篇,太史公亦见之乎!后有补《汤征》者,盖未之考。
辰弗集于房,《大衍历议》云:“《新历》仲康五年癸巳岁,九月庚戌朔,日蚀在房二度。”按《皇极经世》仲康元年壬戌;征羲、和,五年丙寅。与《历》不同。
君子之去留,国之存亡系焉,故《夏书》终于《汝鸠》、《汝方》,《商书》终于《微子》。
《汤誓》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孔安国以为古之用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云者,权以胁之,使勿犯。《酒诰》予其杀,安国以为择罪重者而杀之。吕居仁谓:安国能明圣人未尽之意,实有大功于圣人者。
郑康成注《禹贡》九河云:“齐桓公塞之,同为一。”《诗正义》云:“不知所出何书。”愚按:《书正义》引《春秋纬宝乾图》云:“移河为界,在齐吕,填阏八流以自广。”郑盖据此文。九峰蔡氏曰:“曲防,齐之所禁,塞河非桓公所为也。”
郑康成《书》注,间见于疏义,如作服十二章、州十二师,孔注皆所不及。
《吕氏春秋》引《夏书》曰:“天子之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商书》曰:“五世之庙可以观怪,万夫之长可以生谋。”又曰:“仲虺有言曰:‘诸侯之德,能自为取师者王,能自为取友者存。其所择而莫如己者亡’”又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周书》曰:“若临深渊,若履薄冰。”其舛异如此。
《仲虺之诰》言仁之始也,《汤诰》言性之始也,《太甲》言诚之始也,《说命》言学之始也。皆见于《商书》。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先圣王之传恭也。亦见于《商颂》,孔子之传有自来矣。
孟子云:“伊尹、莱朱。”注:莱朱,亦汤贤臣,一曰仲虺是也。《春秋传》曰:“仲虺居薛,为汤左相。”是则伊尹为右相。《唐宰相世系表》:仲虺为汤左相,臣扈祖己皆其胄裔也。未详所据。
孔安国谓汤始改正朔,郑康成谓自古改正朔。叶少蕴云:“《甘誓》已言三正,则子、丑、寅迭以为正者,尚矣。”爰革夏正,林少颖谓:革正之事,古未尝有,盖始于汤,而武王因之。
《汉律历志》引《伊训》伊尹祀于先王,诞资有牧方明,说者谓祀先王于方明。朱文公曰:“‘方’当作‘乃’,即所谓‘乃明言烈祖之成德。’”
郑康成云:“祖乙居耿后,奢侈逾礼,土地迫近山川,尝圯焉。至阳甲立,盘庚为之臣,乃谋徙居汤旧都。上篇是盘庚为臣时事,中篇、下篇是盘庚为君时事。”《正义》以为谬妄,《书裨传》云:“郑大儒必有所据而言。”
《书序》祖乙圯于耿,孔氏注云:“圯于相,迁于耿。”《殷本纪》谓祖乙迁于邢。《皇极经世》祖乙践位,圯于耿,徙居邢,盖从《史记》。以《书序》考之,孔氏以“圯于耿”为“圯于相”,恐未通。苏氏《书传》云:“祖乙圯于耿,盘庚不得不迁。”以《经世》、《纪年》考之,祖乙以乙未践位,后有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而后盘庚立。祖乙曾孙。盘庚之立,以己亥,自祖乙践位至此一百二十五年。若谓民荡析离居,因耿之圯,不应如是之久也。当阙所疑。
盘庚之迁也,曰:“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消息盈虚之运,哲王其知之矣。唐朱朴议迁都以观天地兴衰为言,谓:关中文物,奢侈皆极焉,已盛而衰,难可兴矣,而以襄、邓为建都极选。陈同父上书孝庙,亦谓:钱塘山川之气,发泄无馀,而以荆、襄为进取之机。其言与朴略同。朴不足道也,岂亦有闻于气运之说乎?
《大传》引《盘庚》“若德明哉!汤任父言卑应言”,皆古文所无。
《论语》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孔安国注云:“《墨子》引《汤誓》,其辞若此。”疏云:“《尚书?汤誓》无此文,而《汤诰》有之,又与此小异。唯《墨子》引《汤誓》,其辞与此正同。”
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汉。昭烈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盖得此意。
桑穀之祥,大戊问伊陟,《韩诗外传》以为“穀生汤之廷,三日而大拱,汤问伊尹”,误也;《汉?五行志》刘向以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怠于政事,故桑穀之异见”,又误也;《书大传》谓“武丁之时,先王道亏,刑罚犯,桑俱生于朝,武丁问诸祖己”,刘向盖袭《大传》之误。
说筑傅岩之野,吴氏《裨传》、蔡氏《集传》以筑为居。愚按:《孟子》曰:“傅说举于版筑之间。”[当从古注。傅岩在陕州平陆县北。]
《鲁语》展禽曰:“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孔丛子》引《书》曰:“维高宗报上甲微。”盖《逸书》也。
学立志而后成,逊志而后得。立志,刚也;逊志,柔也。
西伯戡黎,孔注云:“文王貌虽事纣,内秉王心。”岂知文王之心哉!文王之德之纯,心与貌异乎?
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商都朝歌,黎在上党壶关,乃河朔险要之地。朝歌之西境,密迩王畿,黎亡则商震矣。故武王渡孟津,莫之或御。周以商墟封卫,狄人迫逐黎侯,卫为方伯连率,不能救,而《式微》、《旄丘》之诗作。唇亡齿寒,卫终为狄所灭。卫之亡,犹商之亡也。秦拔上党而韩、赵危,唐平泽潞而三镇服,形势其可忽哉!
《泰誓》古文作《大誓》,孔氏注:“大会以誓众。”晁氏曰:“开元间,卫包定今文,始作‘泰’。”或以交泰为说,真燕书哉!或说谓新经以“泰”为“否泰”之“泰”,纣时上下不交,天下无邦,武王大会诸侯往伐,以倾纣之否。非经意也。《大誓》与《大诰》同。音“泰”者,非。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孔安国注《论语》,言“虽有管、蔡为周亲,不如箕子、微子之仁人”,与注《尚书》异。《书传》云:“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朱文公《集注》从《书传》。
《论语释文》:予有乱十人。《左传》叔孙穆子亦曰:“武王有乱十人。”刘原父谓:子无臣母之理,妇人盖邑姜。然本无“臣”字,旧说不必改。
《左氏传》云:“太伯不从。”《楚辞?天问》云:“叔旦不嘉。”与夷、齐之心一也。此武所以未尽善。
《武成》式商容闾,《正义》引《帝王世纪》云:“商容及殷民观周军之入,见毕公至,殷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严乎将有急色,故君子临事而惧。’见太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虎据而鹰趾;当敌将众,威怒自倍;见利即前,不顾其后。故君子临众,果于进退。’见周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视其为人,忻忻休休,志在除贼。是非天子,则周之相国也。故圣人临众知之。’见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然。圣人为海内讨恶,见恶不怒,见善不喜,颜色相副,是以知之。’”愚按:《韩诗外传》云:“商容尝执羽龠,冯于马徒,欲以伐纣而不能。遂去,伏于太行。及武王克殷,立为天子,欲以为三公。商容辞曰:‘吾尝冯于马徒,欲以伐纣而不能,愚也;不争而隐,无勇也。愚且无勇,不足以备乎三公。’固辞不受命。君子闻之曰:‘商容可谓内省而不诬能矣。君子哉!去素餐远矣。’”《史记》燕王《遗乐间书》曰:“纣之时,商容不达,身祗辱焉,以冀其变。”《乐记》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郑注乃谓:使箕子视商礼乐之官,贤者所处,皆令反其居。盖康成不见古文《武成》,故以容为礼乐。张良云:“武王入殷,表商容闾。”《史记?周纪》云:“表商容之闾。”皆与《书》合。
颜师古《刊谬正俗》云:“《武成序》往伐归兽,当依‘兽’字。《费誓序》东郊不開,案《说文》及《古今字诂》開,古‘辟’字,辟训开,故孔氏释云:‘东郊不开。’不得径读‘辟’为‘开’。”愚按:《古文尚书》,师古之说是也。虞翻谓“分北三苗”,“北”古“别”字。
《大传?洪范》曰:“不叶于极,不丽于咎,毋侮矜寡,而畏高明。”《史记?宋世家》亦云:“毋侮鳏寡。”
《周礼?大卜》注引《洪范》曰雨,曰济,曰圛,曰蟊,曰克,《诗》“齐子岂弟”笺:《古文尚书》以“弟”为“圛”。《正义》云:“《洪范稽疑》论卜兆有五,‘曰圛’注云:‘圛者,色泽光明。’盖古文作‘悌’,今文作‘圛’。贾逵以今文校之,定以为‘圛’。郑依贾氏所奏。”[《说文》引《书》“圛圛升云,半有半无”,今按“圛”即《洪范》“曰驿”,其下乃注文。]《古文尚书》曰滲,曰圛,与《周礼注》同。
《诗》“或圣或否,或哲或谋,或肃或艾”,《庄子》“天有六极五常,帝王顺之则治,逆之则凶。九洛之事,治成德备”,皆为《洪范》之学。
曾子固奏疏曰:“《洪范》所以和同天人之际,使之无间,而要其所以为始者,思也。《大学》所以诚意正心修身治其国家天下,而要其所以为始者,致其知也。正其本者,在得之于心而已。得之于心者,其术非他,学焉而已矣。古之人自可欲之善而充之,至于不可知之神。自十五之学而积之,至于从心不逾矩,岂他道哉?由是而已矣。”二程子以前,告君未有及此者。
《韩非》谓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盖述《洪范》之言而失之也。
天命有德,天讨有罪,故无作好恶。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故无作聪明。以天之德,行天之权,故惟辟作福威。
司马彪注《庄子》云:“箕子名胥馀。”《史记正义》:《尸子》云。
巢伯来朝,注云:“南方之远国。”《正义》谓“南巢”,李杞解曰:“成汤放桀于南巢,巢人纳之。意者终商之世,义不朝商乎?诚如是,亦足以见巢之忠,商之盛德矣。商亡而周兴,于是巢始来朝。”其说美矣,然无所据。
金縢之书,其异说有二焉:《鲁世家》云:“周公卒后,秋未获,暴风雷雨,禾尽偃,大木尽拔。周国大恐,成王与大夫朝服以开金縢书。”《梅福传》云:“昔成王以诸侯礼葬周公,而皇天动威,雷风著灾。”此皆《尚书大传》之说,盖伏生不见古文故也。《蒙恬传》云:“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沉于河,乃书而藏之记府。及王能治国,有贼臣言周公欲为乱,周公走而奔于楚。成王观于记府,得周公沉书,乃流涕曰:‘孰谓周公旦欲为乱乎?’”此又以武王有疾为成王。《索隐》曰:“不知出何书?”《鲁世家》亦与《恬传》同。谯周云:“秦既燔书,时人欲言金縢之事,失其本末。”南轩曰:“至诚可以回造化,若金縢策祝之辞,则不无妄传者。”
我之弗辟,朱文公谓:当从郑氏,以“辟”为“避”。
《武成》惟九年大统未集,《通鉴外纪》引《尚书大传》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质;《帝王世纪》文王即位四十二年,岁在鹑火,更为受命之元年;《周书?文传》:文王受命九年,时惟暮春,在镐召太子发。按《史记》秦惠王十四年,更为元年;《汲冢纪年》魏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或有因于古也。
文公赏雍季以义而不以谋,襄子赏高共以礼而不以功,故曰“崇德报功”。
若尔三王,是有负子之责于天,《史记》以“丕”为“负”,《索隐》引郑玄曰:“‘丕’读曰‘负’。”隗嚣《移檄》曰:“庶无负子之责。”盖本此。晁以道解“丕子之责”,如《史传》中“责其侍子”之“责”,盖云“上帝责三王之侍子”,指武王也。
唐叔得禾,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史记》以“归”为“馈”。二字通用,见《论语》。
三监,孔氏谓管、蔡、商。《汉?地理志》:殷畿内为三国,邶、鄘、卫是也。邶封武庚;鄘,管叔尹之;卫,蔡叔尹之,以监殷民。唯郑康成以三监为管、蔡、霍。苏氏从孔说,林氏、蔡氏从郑说。三亳,孔氏谓亳人之归文王者三所,为之立监。康成云:“汤旧都之民,服文王者分为三邑:其长居险,故言阪尹,盖东成皋,南盝辕,西降谷也。”皇甫谧以蒙为北亳,穀熟为南亳,偃师为西亳。林氏从郑说,吕氏从皇甫说。《诗谱》以三叔为三监。孙毓云:“三监当有霍叔,郑义为长。”
“民献有十夫,予翼”,“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周公以贤人卜天意。史失其名,不独鲁两生也。
《周书?作雒》曰:“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注云:“东谓卫、殷、邶、鄘。”《诗谱》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康叔宇于殷,即卫也。注以殷为邶、鄘,非是。殷地在周之东,故曰东征。邶、鄘、卫皆东也。《康诰》曰:“在兹东土。”中旄父其邶、鄘之一欤?《顾命》有南宫毛。
《法言》谓:《酒诰》之篇,“俄空焉”。愚按:《酒诰》古今文皆有之,岂扬子未之见欤?《艺文志》云:“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而《大传》引《酒诰》曰:“王曰:封,唯曰若圭璧。”今无此句,岂即脱简欤?
“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荆公以“违”、“保”、“辟”绝句,朱文公以为夐出诸儒之表。《洛诰》复子明辟,荆公谓:周公得卜,复命于成王也。汉儒“居摄还政”之说,于是一洗矣。山谷云:“荆公六艺学,妙处端不朽。”信夫!
“厥或告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无隐。”张氏以为此告者之词云尔。劝汝执而尽杀之也,汝当思之曰:“是商之诸臣,化纣为淫湎者,而可遽杀乎?亦姑惟教之而已。若不教而使陷于罪,是亦我杀之也。周公戒康叔,皆止杀之词,奈何以为劝哉!”愚谓:此说得忠厚之意。
《梓材》曰:“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周封建诸侯与大家臣室共守之,以为社稷之镇。九两,所谓宗以族得民。公刘之雅,所谓君之宗之。此封建之根本也。鲁之封有六族焉,卫之封有七族焉,唐之封有九宗、五正焉,皆所以系人心,维国势。不特诸侯为然,周公作《皇门》之书曰:“维其有大门宗子,茂扬肃德,勤王国王家,乃方求论择元圣。武夫羞于王所,咸献言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用能承天嘏命。先人神祇报职用休,俾嗣在王家,万子孙用末被先王之灵光。”然则王室之不坏,繄大门宗子是赖。自封建之法废,国如木之无根,其亡也忽焉。然古者,世臣必有家学,内有师保氏之教,外有外庶子之训。国子之贤者,命之导训诸侯,若鲁孝公是也。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镇靖者修之,若晋公族大夫是也。教行而俗美,然后托以安危存亡之寄,而国有与立矣。
商之泽深矣,周既翦商,历三纪而民思商不衰。考之《周书》,《梓材》谓之“迷民”,《召诰》谓之“雠民”,不敢有忿疾之心焉,盖皆商之忠臣义士也。至《毕命》始谓之“顽民”,然犹曰:“邦之安危,惟兹殷士。”兢兢不敢忽也。孔子删《诗》,存邶、鄘于《风》,系商于《颂》。吁,商之泽深矣。
《召诰正义》引《周书?月令》云:“三日粤朏。”《汉?律历志》引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昢。”颜注:谓说月之光采。愚以《书正义》考之,“采”字疑当作“令”。
娄敬曰:“成王即位,周公营成周,以为此天下中,有德则易以王,无德则易以亡。”《吕氏春秋》南宫括曰:“成王定成周,其辞曰:‘惟余一人,营居于成周。惟余一人,有善易得而见也,有不善易得而诛也。’”《说苑》南宫边子曰:“昔周成王之卜居成周也,其命龟曰:‘予一人兼有天下,辟就百姓,敢无中土乎!使予有罪,则四方伐之,无难得也。’”三说大意略同。
周公为师,召公为保。郑康成不见《周官》之篇,以师保为《周礼》师氏、保氏,大夫之职。《师氏、保氏注》亦引《书叙》云:“圣贤兼此官。”《礼记?文王世子注》谓大司成、司徒之属师氏也。两注自不同。
有若散宜生,《孔氏传》云:“散氏,宜生名。”愚按:《汉书?古今人表》:女皇尧妃,散宜氏女。当以“散宜”为氏。
《多方》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大传》云:“古者,十税一,多于十税一谓之大桀小桀,少于十税一谓之大貊小貊。王者十一而税,而颂声作矣。故《书》曰:‘越维有胥赋小大多政。’”古今文之异如此。
《无逸》,《大传》作“毋逸”。毋者,禁止之辞,其义尤切。
《无逸》中宗、高宗、祖甲、文王之享国,以在位言;《吕刑》穆王享国百年,以寿数言。
祖甲,孔安国、王肃云:“汤孙太甲也。”马融、郑玄云:“武丁子帝甲也。”《书正义》以郑为妄。《史记正义》按帝王年代,历帝甲十六年,太甲三十三年,明王、孔说是。王肃云:“先中宗,后祖甲,先盛德,后有过。”蔡氏《书传》从郑说,谓非太甲。按邵子《经世书》高宗五十九年,祖庚七年,祖甲三十三年,世次历年皆与《书》合,亦不以太甲为祖甲。
《无逸》多言不敢,《孝经》亦多言不敢,尧、舜之兢业,曾子之战兢,皆所以存此心也。
天命自度,天与我一;自作元命,我与天一。
民之疾苦常在目,故曰:“顾畏于民碞,天之监临常在目。”故曰:“顾諟天之明命。”
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司马公曰:“人君急于知人,缓于知事。”愚谓:汉宣帝综核名实,非不明也,而不能知弘、石之奸;唐宣宗抉擿细微,非不察也,而不能知令狐綯之佞,明于小而闇于大也。故尧、舜之知,不遍物而急先务。
观蔡仲之命,知周所以兴;观中山靖王之对,知汉所以亡。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方且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汉惩七国之难,抑损诸侯,以成外戚之篡。心有公私之殊,而国之兴亡决焉。
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见《坊记注》,它无所考。《传》有“凡、蒋、邢、茅、胙、祭”,岂君陈其一人欤?凡伯、祭公、谋父,皆周公之裔,世有人焉,家学之传远矣。
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郑注:周之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郑以目验知之。《仪礼疏》。
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先儒谓:成王失言。盖将顺其美,善则称君,固事君之法,然君不可以是告其臣。“顺”之一字,其弊为谀。有善归主,李斯所以亡秦也,曾是以为良显乎?闇愎之君,诵斯言则归过,求名之疑不可解矣。承弼昭事,称文武而不及成王,其有以夫。
推诚以待士,则栾氏之勇,亦子之勇;用贤以及民,则田单之善,亦王之善。故曰:“有容德乃大。”
史伯论周之敝曰:“去和而取同。”与晏子之论齐,子思之论卫,一也。西汉之亡,亦以群臣同声,故曰:“庶言同则绎。”
《周官》“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黜陟明而后封建定。柳子谓天子不得变其君,殆未考周制也。
康王释丧服而被衮冕,且受黄朱圭币之献,诸儒以为礼之变,苏氏以为失礼。朱文公谓:天子诸侯之礼与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学”之语。如《伊训》元祀十二月朔,奉嗣王祗见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汉、唐即位行册礼,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嗣君。盖易世传授,国之大事,当严其礼也。蔡氏《书传》取苏氏而不用文公之说。愚观孝宗初上太上帝后尊号,有欲俟钦宗服除奉册者,林黄中议:唐宪宗上顺宗册,在德宗服中,谓行礼无害,第备乐而不作可也。刘韶美议曰:“唐自武德以来,皆用易月之制,既葬之后,谓之无服。群臣上尊号,亦多在即位之年。与本朝事体大相远也。”观韶美之言,则文公《语录》所云“汉唐册礼”,乃一时答问,未为定说也。
《史记?周纪》:康王命作策毕公,分居里,成周郊。《书序》缺“公”字。
《毕命》一篇,以风俗为本。殷民既化,其效见于东迁之后,盟向之民不肯归郑,阳樊之民不肯从晋。及其末也,周民东亡而不肯事秦,王化之入人深矣。唐贾至议取士,以安史之乱为鉴,谓:先王之道消,则小人之道长;小人之道长,则乱臣贼子生焉。盖国之存亡在风俗。四维不张而秦历促,耻尚失所而晋祚覆。至其知本之言哉!
周之兴也,商民后革,百年化之而不足;周之衰也,卫风先变,一日移之而有馀。
“虽收放心,闲之惟艰”,孟子求放心之说也。“绳愆纠谬,格其非心”,孟子格君心之说也。
卫石碏以义厉一国,而宁、蘧之类萃焉;晋赵衰以逊化一国,而知、范之贤继焉。故曰:“树之风声。”
齐大史之守官,尚父之德远矣;鲁宗人之守礼,周、孔之泽深矣。故曰:“惟德惟义,时乃大训。”
皇帝,始见于《吕刑》。赵岐注《孟子》引《甫刑》曰:“帝清问下民。”无“皇”字。然岐以“帝”为“天”,则非。
兵以恭行天罚,谓之天吏。刑以具严天威,谓之天牧。
《中说》薛收曰:“古人作元命,其能至乎?”阮逸注云:“《元命包》,《易书》也。”愚按:《春秋纬》有《元命包》,《易书》有《元包》。薛收盖谓“自作元命”,其言见于《吕刑》,阮注误矣。
张子韶《书说》于《君牙》、《冏命》、《文侯之命》,其言峻厉激发,读之使人愤慨,其有感于靖康之变乎?胡文定《春秋传》于夫椒之事,亦致意焉。朱子《诗传》,其说《王风?扬之水》,亦然。
子夏问金革之事无辟,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鲁公伯禽有为为之也。’”郑注云:“有徐戎作难,丧,卒哭,而征之,急王事也。征之作《粊誓》。”后世起复者,皆以伯禽藉口。尝考《书?多方》王来自奄,孔注云:“周公归政之明年,淮夷奄又叛。鲁征淮夷,作《费誓》。”《鲁世家》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淮夷、徐戎并兴,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肸,作《肸誓》。据此则伯禽征淮、徐,在周公未没之时,非居丧即戎也。《左传》“殽之役,晋始墨”,若伯禽行之,则晋不言“始”矣。记《礼》之言,恐非谓《费誓》也。
魏觞诸侯于范台,鲁共公举觞择言,以酒、味、色、台池为戒。汉高帝围鲁,诸儒尚讲诵习《礼》、《乐》,弦歌之音不绝。周公、伯禽之化,历战国秦、楚,犹一日也。
周益公谓:《文苑英华》赋多用“员来”,非读《秦誓正义》,安知今之“云”字,乃“员”之省文。愚按:《汉书》韦孟谏诗,颜师古注引《秦誓》:虽则员然。古文作“员”。
《文心雕龙》云:“《书》摽七观。”孔子曰:“《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诚,《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见《大传》。《孔丛子》云:“《帝典》观美,《大禹谟》、《禹贡》观事,《皋陶谟》、《益稷》观政,《泰誓》观义。”此其略略异者。
春秋时,郤缺之言“九功《九歌》”,穆姜之言“元亨利贞”,子服惠伯之言“黄裳元吉”,叔向之言“《昊天有成命》”,单穆公之言“《旱鹿》”,叔孙穆子之言“《鹿鸣》之三”,成鱄之言“《皇矣》之《雅》”,闵马父之言“商《那》之《颂》”,左史倚相之言“《懿》戒”,观射父之言“重、黎”,白公子张之言“《说命》”,其有功于经学,在汉儒训故之先。盖自迟任、史佚以来,统绪相承,气脉未尝绝也。
《颜氏家训》云:《王粲集》中难郑玄《尚书》事,今仅见于唐元行冲《释疑》。王粲曰:“世称伊、雒以东,淮、汉以北,康成一人而已。咸言先儒多阙,郑氏道备,粲窃嗟怪,因求所学,得《尚书注》。退思其意,意皆尽矣,所疑犹未谕焉,凡有二篇。”《馆阁书目》:粲集八卷,诗赋论议垂六十篇。
官师相规,注谓:官众。《左传》官师从单靖公,注:天子官师,非卿也。《汉?贾谊传》官师小吏,注云:“一官之长。”愚谓:汉注得之。周官皆有师。
王景文谓:“文章根本在《六经》”,张安国欲记《考古图》,曰:“宜用《顾命》。”游庐山序所历,曰:“当用《禹贡》。”
伊尹之始终,《书序》备矣。陆士衡《豪士赋序》伊生抱明,允以婴戮,盖惑于《汲冢纪年》之妄说也。皇甫谧云:“伊尹百有馀岁。”应劭云:“周公年九十九。”王充《论衡》云:“召公百八十。”故赵岐注《孟子》云:“寿若召公。”
《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注:商汤所制法也。三百,商之刑。三千,周之刑。其繁简可见。
《周礼?大司马注》引《书》曰:“前师乃鼓譟。”疏谓:《书传》说武王伐纣时事。《二礼疏》引《书传?略说》,皆书“《大传》”也。
《洪范》五者来备,《史记》云:“五是来备。”荀爽谓之“五韪”,李云谓之“五氏”,传习之差如此,近于郢书燕说矣。
土气为风,水气为雨。箕属东方木,克土,土为妃,故好风。毕属西方金,克木,木为妃,故好雨。此郑康成说也。吴仁杰谓:《易》以坎为水,北方之卦。又曰“雨以润之”,则雨属水。《汉志》:轸星亦好雨。
五福不言贵而言富,先王之制。贵者始富,贱者不富也。
赵岐注《孟子》,不见古文,以“其助上帝宠之”断句。又“我武惟扬”,注云:“古《尚书》百二十篇之时《太誓》也。”又“帝使其子九男二女”,注云:“《尧典》曰‘釐降二女’,不见九男,孟子时《尚书》凡百二十篇。《逸书》有《舜典》之叙,亡失其文。孟子诸所言舜事,皆《尧典》及《逸书》所载。”又“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谓皆逸篇之辞。又引《书》:禹拜谠言。
葛伯仇饷,非《孟子》详述其事,则异说不胜其繁矣。孟子之时,古书犹可考,今有不可强通者。
《易乾凿度》曰:“《易》之帝乙为汤,《书》之帝乙六世王,名同不害以明功。”帝乙,汤玄孙之孙也。按《史记》汤至帝乙二十九王,谓六世王,未详。唐陈正节曰:“殷自成汤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易。”谓十二君,亦未详。
林少颖《书说》至《洛诰》而终,吕成公《书说》自《洛诰》而始。朱文公曰:“苏氏伤于简,林氏伤于繁,王氏伤于凿,吕氏伤于巧,然其间尽有好处。”
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泰之极,则城复于隍;既济之极,则濡其首。不于其未,而于其极,则无及矣。
伊尹以辩言乱政戒其君,盘庚以度乃口告其民。商俗利口,其敝久矣。邵子曰:“天下将治,则人必尚行;天下将乱,则人必尚言。”周公训成王,勿以憸人,所以反商之敝也。张释之谏文帝,超迁啬夫,所以监秦之失也。《周官》曰:“无以利口。”《冏命》曰:“无以巧言。”此周之家法。将相功臣,少文多质;安静之吏,悃愊无华。此汉之家法。
恭在貌,敬在心,《书正义》之说也。中心为忠,如心为恕,《诗、春秋正义》之说也。
尧、舜之世,名臣止任一事;仲尼之门,高第皆为一科。故曰:“无求备于一夫。”
强恕而行,忍也,原宪之克伐怨欲,不行焉也。一视同仁,容也,颜子之克己复礼,天下归仁也。忍言事,容言德。习忍则至于容。
式和民则,顺帝之则,有物有则,动作、礼义、威仪之则,皆天理之自然,有一定之成法。圣贤传心之学,唯一“则”字。
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故民生在勤则不匮。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故君子能劳则有继。
乃命三后,先儒曰:“人心不正,则入于夷狄禽兽,虽有土不得而居,虽有谷不得而食,故先伯夷而后及禹、稷。”此说得孔子“去食”、孟子“正人心”之意。《小雅》尽废,其祸烈于洚水。四维不张,其害憯于阻饥。
《周礼?司刑》五刑之属二千五百,穆王虽多五百章,而轻刑增,重刑减。班固以《周礼》为中典,《甫刑》为重典,非也。
舜、皋陶曰“钦”、曰“中”,苏公曰“敬”、曰“中”,此心法之要也。《吕刑》言“敬”者七,言“中”者十,所谓“惟克天德”,在此二字。
禹有典则贻厥子孙,而有盘游无度者;汤以义礼垂裕后昆,而有颠覆典刑者。是以知嗣德之难也。宋武帝留葛灯笼、麻蝇拂于阴室;唐太宗留柞木梳、黑角篦于寝宫。作法于俭,其敝犹侈,况以侈示后乎!
因岱柴而封禅,因时巡而逸游,因《洛书》而崇饰符瑞,因建极而杂糅正邪,因享多仪而立享上之说。塞忠谏,谓之浮言;锢君子,谓之朋比。惨礉少恩,曰威克厥爱;违众妄动,曰惟克果断。其甚焉者,丕之夺汉,托之舜、禹;衍之篡齐,托之汤、武。邵陵海西之废,托之伊尹;新都之摄,临湖之变,托之周公。侮圣言以文奸慝,岂经之过哉!
苏绰《大诰》近于莽矣,《太玄》所谓童牛角马,不今不古者欤?苏威《五教》,绰之遗风也。
《史记?秦纪》:缪公三十三年,败于殽。三十六年,自茅津渡河,乃誓于军。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奚之谋,令后世以记余过。君子闻之,皆为垂涕,曰:“嗟乎!秦缪公之与人周也,卒得孟明之庆。”《书序》云:“败崤归,作《誓》。”与《史》不同。邵子谓:修夫圣者,秦穆之谓也。穆公是霸者第一,悔过自誓之言,几于王道。此圣人所以录于书末。
《大传》太子年十八曰“孟侯”,于四方诸侯来朝,迎于郊者,问其所不知。唐《册太子文》云:“尽谦恭于齿胄,审方俗于迎郊。”愚谓:孟侯见《康诰》,谓诸侯之长,盖方伯也。《大传》说非。
《汉?艺文志》:《周书》七十一篇。刘向云:“周时诰誓号令,盖孔子所论百篇之馀。”《隋、唐志》系之汲冢,然汲冢得竹简书在晋咸宁五年,而两汉已有《周书》矣。太史公引“克殷度邑”,郑康成注《周礼》云:“《周书?王会》备焉。”注《仪礼》云:“《周书》北唐以闾。”许叔重《说文》引《逸周书》“大翰若翚雉”,又引“豲有爪而不敢以撅”,马融注《论语》引《周书?月令》,皆在汉世。杜元凯解《左传》时,汲冢书未出也,“千里百县”、“辔之柔矣”,皆以《周书》为据,则此书非始出于汲冢也。按《晋?束皙传》:太康二年,汲郡得竹书七十五篇。其目不言《周书》。纪云:“咸宁五年,《左传后序》云太康元年。当考。”《左传正义》引王隐《晋书》云:“竹书七十五卷,六十八卷有名题,七卷不可名题。”其目录亦无《周书》。然则系《周书》于汲冢,其误明矣。
《书大传》载四海、河江、五湖、钜野、钜定、济中、孟诸、隆谷、大都之贡物,此禹时也。《周书》载伊尹为四方献令,此汤时也。《王会》载八方会同,各以其职来献。自稷慎以下,其贽物二十一;自义渠以下,其贽物二十;自高夷以下,其贽物十四;自权扶以下,其贽物九。此成王时也。愚谓:《旅獒》之训曰:“毕献方物,惟服食器用珍异之贡。”恐非三代之制。
《王会》曰:“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唐公、虞公,《乐记》所谓祝陈也。殷公、夏公,《乐记》所谓杞宋也。然则《郊特牲》云:“尊贤不过二代。”其说非矣。
《周书?史记篇》穆王召左史戎夫,取遂事之要戒,言皮氏、华氏、夏后、殷商、有虞氏、平林、质沙、三苗、扈氏、义渠、平州、林氏、曲集、有巢、有郐、共工、上衡氏、南氏、有果氏、毕程氏、阳氏、榖平、阪泉、县宗、玄都、西夏、绩阳、有洛之亡。国名多传记所未见。
《周书?大聚篇》“若冬日之阳,夏日之阴,不召而民自来”,亦见《文子》。张文潜《祭司马公文》“冬阳夏冰,赴者争先”,盖本于此。
《周书?谥法》惟三月既生魄,周公旦、太师望相嗣王发既赋宪,受胪于牧之野。将葬,乃制作谥。今所传《周书》云:“维周公旦、太公望开嗣王业,建功于牧之野。终葬,乃制谥。”与《六家谥法》所载不同。[盖今本缺误,《文心雕龙》云“赋宪之谥”出于此。吕成公《策问》旦以文名,奭以康名,闳夭以尊显。闳夭谥当考。]
《文心雕龙》夏、商二《箴》,馀句颇存。《夏箴》见《周书?文传篇》,《商箴》见《吕氏春秋?名类篇》。
《周书?小武开篇》周公曰:“在我文考,顺道九纪:一辰以纪日,二宿以纪月,三日以纪德,四月以纪刑,五春以纪生,六夏以纪长,七秋以纪杀,八冬以纪藏,九岁以纪终。”“九纪”与《洪范》“五纪”相表里。《文选》任彦升曰:“不改参辰,而九星仰止。”注引《周书》王曰:“余不知九星之光。”周公曰:“星、辰、日、月、四时、岁,是谓九星。”九星即九纪也。
任章引《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战国策》。萧何引《周书》曰:“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此岂苏秦所读《周书?阴符》者欤!老氏之言,范蠡、张良之谋,皆出于此。朱子云:“老子为柱下史,故见此书。”
《三坟》书无传,宓牺唯《易》存,而商高所云“周天历度”,《周髀》。《管子》所云“造六峜以迎阴阳者”,不复见。《管子?轻重戊篇》:虑戏作造六峜以迎阴阳,作九九之数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周人之王,循六峜,行阴阳。“峜”字,未详。许行为神农之言,晁错述神农之教,列子称黄帝之书。阴阳五行,兵法医方,皆托之农、黄而大道隐矣。今有山气形之书,谓之《连山》、《归藏》、《坤乾》。元丰中,毛渐得之西京。或云:“张天觉得之比阳民家,非古也。”《列子》引黄帝书,即《老子》谷神不死章。
有言逊于汝志,艮之不拯其随也;惟学逊志,谦之卑以自牧也。逊一也,而善恶异。君体刚而用柔,臣体柔而用刚。君不逊志,则为唐德宗之强明;臣而逊言,则为梁丘据之苟同。
周人乘黎,祖伊恐。商受能如《震》上六之“畏邻戒”,则无咎矣。蜀汉之亡也,吴华核诣宫门上表曰:“成都不守,社稷倾覆。臣以草芥,窃怀不宁。陛下至仁,必垂哀悼。臣不胜忡怅之情,谨拜表以闻。”吁,华核亦吴之祖伊欤!
学古入官然后能议事以制,伯夷以《礼》折民,汉儒以《春秋》决狱。子产曰:“学而后入政,未闻以政学者也。”荀卿始为法后王之说,李斯师之,谓诸生不师今而学古。太史公亦惑于流俗之见,《六国表》云:“传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变相类,议卑而易行也。”文帝谓:卑之毋甚高论。宣帝谓:俗儒好是古非今。秦既亡,而李斯之言犹行也。《孟子》曰:“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舜之克艰,文王之无逸,心也。后之勤政者,事为而已。
勿以憸人,立政之戒也。爻辞,周公所作,《师》之上六、《既济》之九三,皆曰:“小人勿用。”
《左氏传》引《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洪范》言:惟十有三祀,箕子不忘商也,故谓之《商书》。陶渊明于义熙后,但书甲子,亦箕子之志也。陈咸用汉腊亦然。
既获仁人,武所以克商也。养民以致贤人,兴汉在于一言。延揽英雄,务悦民心,复汉在于一言。
张文饶曰:“尧之历象,盖天法也。舜之玑衡,浑天法也。”
李仁父《宰相年表序》曰:“孔子序三代之《书》,其称相者,独伊尹、伊陟、傅说、周公、召公、毕公六人耳。”
尔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若沈劲之于充,张嵊之于稷,李湛之于义府,可谓能盖愆矣。
刑止于五,而《秋官?条狼氏》“誓驭曰车盝”,此春秋时尝有之,至秦用之,岂成周之法哉!
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乱,故以丛脞为戒。器久不用则蠹,政不常修则坏,故以屡省为戒。多事非也,不事事亦非也。
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苏氏虽以意言之,考之《书》,明于五刑以弼五教,皋陶所执之法也;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舜所操之权也。皋陶执法于下,而舜以其权济于上,刘颂所谓君臣之分,各有所司。《王制》曰:“王三又,然后制刑。”“又”与“宥”同。则苏氏之言亦有所本。
格于皇天,格其非心,皆诚意感通而极其至。事君如事天。
玩物丧志,志为物所役也。李文饶《通犀带赋》曰:“美服珍玩,近于祸机。虞公灭而垂棘返,壮武残而龙剑飞。先哲所以闻义则服,防患则微。经侯委珮而去,宣子辞环以归。”此可为玩物之戒。
好问则裕,谓闻见广而德有馀也。《中庸》曰:“舜好问。”博学之,必审问之;学以聚之,必问以辨之;敏而好学,必不耻下问。《老子》亦云:“知而好问者圣,勇而好问者胜。”
舜咨十二牧,终于“难任人”;命九官,终于“堲谗说”;孔子答为邦之问,终于“远佞人”,一也。
南丰序《南齐书》曰:“唐、虞为二《典》者,所记岂独其迹邪?并与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又曰:“方是时,岂特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盖执简操笔而随者,亦皆圣人之徒也。”后山《黄楼铭序》云:“昔之诗人,歌其政事,则并其道德而传之。”朱文公《诗?破斧传》云:“当是之时,虽披坚执锐之人,亦皆能以周公之心为心,而不自为一身一家之计,盖亦莫非圣人之徒也。”皆用南丰文法。
虞之《赓歌》,夏《五子之歌》,此《三百篇》之《权舆》也。《洪范》无偏无陂,至归其有极,蔡氏谓此章盖《诗》之体,使人吟咏而得其性情,与《周礼?大师》教以六诗,同一机。《伊训》以三风十愆训《太甲》,自“圣谟洋洋”而下,亦叶其音,盖欲日诵是训,如卫武公之《抑》戒也。故曰:“《诗》可以兴。”
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凡两言之,或谓脱简重出。《东观汉记》王阜为重泉令。鸾鸟集学宫,阜击磬而舞,况舜乐所感乎!
汤之《诰》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武之《誓》曰:“惟人万物之灵。”刘子所谓“天地之中”,子思所谓“天命之谓性”,孟子所谓“性善”,渊源远矣。
《文侯之命》其归视尔师,宁尔邦,此《觐礼》所谓“伯父无事归宁乃邦”。古者待诸侯之礼如此。平王能存西周礼文之旧,而不能雪君父之雠耻,岂知礼之本乎?
洪舒于民,古文作“洪荼”,薛氏曰:“大为民荼毒也。”
宅西曰“昧谷”,虞翻谓当为“柳谷”,《周礼注》:度西曰“柳谷”。魏明帝时,张掖柳谷口水溢涌,宝石负图,即其地也。
周之盛也,内诸侯为伯,为周、召、毕公之任。周之衰也,外诸侯为伯,为齐、晋之霸,三公行二伯之职,以统诸侯,则霸者安得而窃王命?
“我生不有命在天”,“得之不得曰有命”,一为独夫之言,一为圣人之言。真文忠公曰:“命,一也,恃焉而弗修,贼乎天者也;安焉而弗求,乐乎天者也。此圣、狂所以异。”
圣王畏天畏民。人有畏心,然后敬心生。谓天不足畏,民不足畏,为桀、纣、秦、隋。
詹元善云:“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此即‘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也。人能知此,则知观《书》之要,而无穿凿之患矣。”[吕成公已有此说。]
治梁及岐,若从古注,则雍州山距冀州甚远,壶口、太原不相涉。晁以道用《水经注》,以为吕梁、狐岐。
[book_title]卷三 诗
《经典序录》:河间人大毛公为《诗故训传》,一云鲁人。失其名。《初学记》:荀卿授鲁国毛亨,作《诂训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大毛公之名,唯见于此。《正义》云:“《儒林传》毛公,赵人。”不言其名。《后汉书》赵人毛苌《序录》亦云“名长”,今《后汉书》作“苌”,此小毛公也。程子曰:“毛苌最得圣贤之意。”
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即《诗序》及《孟子》所谓高子也。以《丝衣》绎宾尸为灵星之尸,以《小弁》为小人之诗,则已失其义矣。赵歧云:“高子,齐人。”谓禹之声尚文王之声,亦高子也。
《序录》:子夏传曾申,申传李克。《读诗记》引陆玑《草木疏》,以曾申为申公,以克为尅,皆误。
《诗》六义,三经三纬,郑氏注《周礼》“六诗”及孔氏《正义》,其说尚矣,朱子《集传》从之。而程子谓:《诗》之六体随篇求之,有兼备者,有偏得一二者。《读诗记》谓:风非无雅,雅非无颂。盖因《郑笺》“豳雅”、“豳颂”之说。然朱子疑《楚茨》至《大田》四篇为“豳雅”,《思文》、《臣工》、《噫嘻》、《丰年》、《戴芟》、《良耜》等篇为“豳颂”,亦未知是否也。吕成公云:“豳雅、颂恐逸。”
《逸诗》篇名,若《貍首》、《射义》。《骊驹》、《大戴礼》、《汉书注》。《祈招》、《左传》。《辔之柔矣》,《左传》、《周书》。皆有其辞,唯《采荠》、《周礼》。《河水》、《新宫》、《茅鸱》、《左传》。《鸠飞》《国语》。无辞。或谓《河水》,《沔水》也;《新宫》,《斯干》也;《鸠飞》,《小宛》也。周子醇《乐府拾遗》曰:“孔子删《诗》,有全篇删者,《骊驹》是也。有删两句者,“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月离于箕,风扬沙矣”是也。有删一句者,“素以为绚兮”是也。愚考之《周礼疏》引《春秋纬》云:“月离于箕,风扬沙”,非诗也。“素以为绚兮”,朱文公谓:《硕人》诗四章,而章皆七句,不应此章独多一句,盖不可知其何诗,然则非删一句也。若全篇之删,亦不止《骊驹》。《论语》《唐棣之华》之类。
近世说《诗》者,以《关雎》为毕公作,谓得之张超,或谓得之蔡邕。未详所出。
鹤林吴氏《论诗》曰:“兴之体足以感发人之善心。毛氏自《关雎》而下,总百十六篇,首系之兴:《风》七十,《小雅》四十,《大雅》四,《颂》二。注曰:‘兴也。’而比、赋不称焉,盖谓赋直而兴微,比显而兴隐也。朱氏又于其间增补十九篇,而摘其不合于兴者四十八条,且曰:‘《关雎》,兴诗也,而兼于比;《绿衣》,比诗也,而兼于兴;《頍弁》一诗,而兴、比、赋兼之。’则析义愈精矣。”李仲蒙曰:“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文心雕龙》曰:“毛公述传,独标兴体,以比显而兴隐。”鹤林之言,本于此。
太史公云:“周道缺而《关雎》作。”艾轩谓:三家说《诗》,各有师承。今齐、韩之《诗》,字与义多不同。毛公为赵人,未必不出于《韩诗》。太史公所引,乃一家之说。《古文尚书》与子长并出,今所引非古文,如“祖饥”、“惟刑之谧”,当有来处,非口传之失也。晁景迂曰:“齐、鲁、韩三家,以《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繁》、《采苹》、《驺虞》、《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类,皆
为康王诗,《王风》为鲁诗。”薛士龙曰:“《关雎》作刺之说,是赋其诗者。”
艾轩谓:《诗》之萌芽,自楚人发之,故云:“江、汉之域,《诗》一变而为《楚辞》,屈原为之唱。”是文章鼓吹,多出于楚也。
《周南》之诗,曰“公侯干城”,曰“王室如燬”,当文王与纣之事,于君臣之分严矣。此周之所以为至德。
朱子《诗传》云:“旧说扶风雍县南有召亭。今雍县析为岐山、天兴两县,未知召亭的在何县。”愚按:《史记正义》引《括地志》,召亭在岐山县西南。
横渠《策问》云:“湖州学兴,窃意遗声寓之埙龠,因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使学者朝夕咏歌。今其声无传焉。”朱子《仪礼通解》有《风雅十二诗谱》,乃赵彦肃所传云,即开元遗声也。
《诗正义》曰:“《仪礼》歌《召南》三篇,越《草虫》而取《采苹》,盖《采苹》旧在《草虫》之前。”曹氏《诗说》谓:齐诗先《采苹》而后《草虫》。
马永卿问刘元城曰:“《王?黍离》在《邶》、《鄘》、《卫》之后,且天子可在诸侯后乎?”曰:“非诸侯也。周既灭商,分畿内为三国,邶、鄘、卫是也。序《诗》者,以其地本商之畿内,故在《王?黍离》上。”
《新序》云:“卫宣公子寿,闵其兄伋之见害,作忧思之诗,《黍离》是也。”《鲁诗》出于浮丘伯,以授楚元王交。刘向乃交之孙,其说盖本《鲁诗》。然《黍离》,《王风》之首,恐不可以为卫诗也。《韩诗》云:“《黍离》,伯封作。”陈思王植《令禽恶鸟论》曰:“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之诗。”其《韩诗》之说欤。伯封事,唯见于此。
南丰谓:《列女传》称《诗》、《芣苡》、《柏舟》、《大车》之类,与令序《诗》者之说尤乖异。《式微》一篇,又谓二人之作。
韩文公为《施士丐铭》曰:“先生明毛、郑《诗》,通《春秋左氏传》,善讲说,朝之贤士大夫从而执经、考疑者继于门。”《唐语林》云:“刘禹锡与韩、柳诣士丐听说《诗》,曰:‘《甘棠》勿拜,如人身之拜,小低屈也。勿拜则不止勿翦,言召伯渐远,人思不可及。’”《读诗记》董氏引士丐说。
周有《房中》之乐,《燕礼注》谓:弦歌《周南》、《召南》之诗。汉《安世房中乐》,唐山夫人所作。魏缪袭谓《安世歌》“神来燕享,永受厥福”,无有二《南》后妃风化天下之言。谓《房中》为后妃之歌,恐失其意。《通典》:平调、清调、瑟调,皆周《房中》之遗声。
《白虎通?谏诤篇》:妻得谏夫者,夫妇荣耻共之。《诗》云:“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此妻谏夫之诗也。亦齐、鲁、韩之说欤。
《韩诗外传》:高子问于孟子曰:“夫嫁娶者,非己所自亲也,卫女何以得编于《诗》也?”孟子曰:“有卫女之志则可,无卫女之志则怠。若伊尹于太甲,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
晁景迂《诗序论》云:“序《驺虞》:‘王道成也’,风其为雅欤!序《鱼丽》:‘可以告神明’,雅其为颂欤!”《解颐新语》云:“文王之风终于《驺虞》,《序》以为王道成则近于雅矣。文、武之雅终于《鱼丽》,《序》以为可告神明则近于颂矣。”潏水李氏曰:“《小雅》虽言政,犹有风之体。《大雅》之正,几于颂矣。”
欧阳公曰:“霸者兴,变风息焉。”然《诗》止于陈灵,在桓、文之后。
八能之士,见《易纬通卦验》:或调黄钟,或调六律,或调五音,或调五声,或调五行,或调律历,或调阴阳,或调正德所行。大夫九能,见《毛诗?定之方中传》:建邦能命龟,田能施命,作器能铭,使能造命,升高能赋,师旅能誓,山川能说,丧纪能诔,祭祀能语。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
《定之方中传》引仲梁子曰:“初立楚宫也。”《郑志》张逸问:“仲梁子何时人?”答曰:“仲梁子,先师鲁人,当六国时,在毛公前。”《正义》:春秋时,鲁有仲梁怀,故言鲁人。《韩非子》八儒,有仲良氏之儒。陶渊明《群辅录》云:“仲梁氏传乐为道,以和阴阳,为移风易俗之儒。”史失其名。
刘孝孙为《毛诗正论》,演毛之简,破郑之怪。李邦直亦谓毛之说简而深,此河间献王所以高其学也。郑之释繁塞而多失。郑学长于《礼》,以《礼》训《诗》,是案迹而议性情也。“绿衣”,以为褖;“不谏亦入”,以为入宗庙;“庭燎”,以为不设鸡人之官。此类不可悉举。
艾轩云:“读《风诗》不解《芣苡》,读《雅诗》不解《鹤鸣》,此为无得于《诗》者。传至乐读《诗》至《鸳鸯》之二章,因悟比兴之体。
“江汉之女,不可犯以非礼”,可以见周俗之美;“范滂之母,勉其子以名节”,可以见汉俗之美。
《大雅》之变,作于大臣,召穆公、卫武公之类是也。《小雅》之变,作于群臣,家父、孟子之类是也。《风》之变也,匹夫匹妇皆得以风刺。清议在下,而世道益降矣。
驺虞、驺吾、驺牙,一物也,声相近而字异。《解颐新语》既以“虞”为“虞人”,又谓“文王以驺牙名囿”,盖惑于异说。《鲁诗传》曰:“梁邹,天子之田。”见《后汉注》与《贾谊书》同,不必以“驺牙”为证。
《射义》天子以《驺虞》为节,乐官备也。郑康成注云:“于嗟乎驺虞!叹仁人也。”《周礼疏》引《韩、鲁说》:驺虞,天子掌鸟兽官。其说与《射义》合。《文选注》引《琴操》曰:“《邹虞》,邵国之女所作也。古者役不逾时,不失嘉会。”《墨子》曰:“成王因先王之乐,命曰《驺吾》。”岂即《诗?驺虞》欤?
《大戴礼?投壶》云:“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鸣》、《貍首》、《鹊巢》、《采蘩》、《采苹》、《伐檀》、《白驹》、《驺虞》;八篇废,不可歌;七篇《商》、《齐》可歌也;三篇闲歌。《上林赋》掩群雅,张揖注云:“《诗?小雅》之材七十四人,《大雅》之材三十一人。”愚谓:八篇可歌者,唯《鹿鸣》、《白驹》在《小雅》,《貍首》今亡。郑氏以为《射义》所引曾孙侯氏之诗,馀皆风也,而亦谓之雅,岂风亦有雅欤?刘氏《小传》或曰:“《貍首》,《鹊巢》也,篆文似之。”此有《貍首》,又有《鹊巢》,则或说非矣。张揖言“二雅之材”,未知所出。
《无衣》非美晋,盖闵周也。自僖王命曲沃伯为晋侯,而篡臣无所忌。威烈王之命,晋大夫袭僖之迹也。有曲沃之命,则有三大夫之命,出尔反尔也。
《诗》亡然后《春秋》作。胡文定谓:自《黍离》降为《国风》,天下不复有《雅》。《春秋》作于隐公,适当《雅》亡之后。《孟子集注》同。吕成公谓:盖指笔削《春秋》之时,非谓《春秋》之所始也。《诗》既亡,则人情不止于礼义,天下无复公好恶,《春秋》所以不得不作欤。艾轩曰:“《文中子》以为诗者民之情性,人之情性不应亡。使孟子复出,必从斯言。”
《泉水》云:“出宿于干,饮饯于言。”说《诗》者,未详其地。《隋志》邢州内丘县,有干言山。李公《绪记》云:“柏人县有干山、言山。柏人,邢州尧山县。”《鲁颂》徂来之松,《后汉注》:兖州博城县有徂来山。一名尤来。新甫之柏,《传注》不言山之所在,唯《后魏?地形志》鲁郡汶阳县有新甫山。《通典》:汉汶阳故城在兖州泗水县东南。太史公闻之董生曰:“《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则山川不可不考也。”
桧有疾恣之诗,《周语》富辰曰:“郐之亡,由叔妘。”
《豳风》于十月,云“曰为改岁”,言农事之毕也。《祭义》于三月,云“岁既单矣”,言蚕事之毕也。农桑一岁之大务,故皆以岁言之。
《七月笺、传》言豳土晚寒者三。孙毓云:“寒乡率早寒,北方是也。热乡乃晚寒,南方是也。”《毛传》言晚寒者,豳土寒多,虽晚犹寒,非谓寒来晚也。
《郑志》十一卷,魏侍中郑小同撰。《诗?七月正义》:《吴志》孙皓问:《月令》季夏火星中,答曰:“日永星火,举中而言,非心星也。是郑以日永星火,与心星别。”今按:康成答问,盖《郑志》所载,孙皓乃康成弟子,后人因孙皓名氏,遂改《郑志》为《吴志》。康成不与吴孙皓同时,《吴志》亦无此语。
熠燿宵行,《传》云:“熠燿,燐也。”朱子谓:熠燿,明不定貌。宵行,虫名,如蚕夜行,有光如萤。其说本董氏。《说文》引《诗》熠燿宵行,熠,盛光也。末章云:“仓庚于飞,熠燿其羽。”其义一也。《七月》,见王业之难,亦见王道之易。孟子以农桑言王道,周公之心也。
《风》终于周公,《雅》终于《召旻》。有周、召之臣,则变者可以复于正。
子击好《晨风》、《黍离》,而慈父感悟;周磐诵《汝坟》卒章,而为亲从仕;王裒读《蓼莪》,而三复流涕;裴安祖讲《鹿鸣》,而兄弟同食,可谓兴于《诗》矣。李楠和伯亦自言:吾于《诗?甫田》悟进学,《衡门》识处世。和伯弟樗迂仲,吕成公所谓二李伯仲也。此可为学《诗》之法。
太史公谓:仁义陵迟,《鹿鸣》刺焉。蔡邕《琴操》:《鹿鸣》,周大臣所作也。王道衰,大臣知贤者幽隐,弹弦风谏。汉太乐食举十三曲:一曰《鹿鸣》。《杜夔传》旧雅乐四曲: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皆古声辞。《琴操》曰:“古琴有诗歌五曲,曰:《鹿鸣》、《伐檀》、《驺虞》、《鹊巢》、《白驹》。”蔡邕《琴赋》云:“《鹿鸣》三章。”《鹿鸣》在《宵雅》之首。马、蔡以为风刺,盖齐、鲁、韩三家之说,犹《关雎》刺时作讽也。吕元钧谓:陈古以讽,非谓三诗作于衰周。
宵雅肄三,《丽泽论说》以为夜诵,此门人记录之失。《读诗记》取郑、董二子,以“宵”为“小”,则夜诵之说非矣。
刘原父曰:“《南陔》以下六篇,有声无诗,故云笙,不云歌。有其义亡其辞,非亡失之亡,乃无也。”朱子谓:古经篇题之下,必有谱焉。如《投壶》鲁、薛鼓之节,而亡之。《仪礼疏》曰:“堂上歌者不亡,堂下笙者即亡。”
《诗》芑有三:“薄言采芑”,菜也;“丰水有芑”,草也;“维糜维芑”,白粱粟也。《礼记》引“丰水有芑”,郑氏注:芑,枸檵也。杞有三:“檵无折我树杞”,柳属也;“南山有杞”、“在彼杞棘”,梓杞也;“集于苞杞”、“言采其杞”、“隰有杞桋”,枸檵也。荼有三:“谁谓荼苦”,苦菜也;“有女如荼”,茅秀也;“以薅荼蓼”,陆草也。
薄伐玁狁,至于太原。《后汉?西羌传》:穆王西征犬戎,迁戎于太原。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而戎至于俞泉。宣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盖自穆王迁戎于太原,而太原为戎狄之居,宣王仅能驱之出境而已。其后料民太原,而戎患益深。郦山之祸,已兆于此。其端自穆王迁戎始,西周之亡,犹西晋也。籍谈曰:“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太原,晋地。书此以补《诗说》之遗。
《史记?周纪》: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汉?匈奴传》:懿王时,王室遂衰,戎狄交侵,暴虐中国,中国被其苦。诗人始作,疾而歌之曰:“靡室靡家,猃允之故。岂不日戒,猃允孔棘。”注云:“《小雅?采薇》之诗也。”《古今人表》懿王坚诗作,注:“政道既衰,怨刺之诗始作。”然则《采薇》为懿王之诗矣。《史记?匈奴传》不云懿王。《诗谱序》:懿王始受谮烹齐哀公,夷王失礼之后,邶不尊贤。《正义》谓:变风之作,齐、卫为先。齐哀公当懿王,卫顷公当夷王,故先言此也。愚谓:《采薇》正雅,当从毛氏,若变风则始于懿王。
《史记?匈奴传》周襄王与戎狄伐郑,戎狄逐襄王,于是戎狄或居于陆浑,东至于卫,侵盗暴虐中国,中国疾之。故诗人歌之曰:“戎狄是应”、“薄伐猃狁,至于太原”、“出舆彭彭,城彼朔方。”《汉?匈奴传》则曰:“宣王兴师命将,以征伐之。诗人美大其功曰:‘薄伐猃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以《六月》为宣王诗是也。以《鲁颂》、《六月》、《出车》为襄王诗,以《出车》为宣王诗,而《史》、《汉》又不同,皆未详。
《文王》之诗曰:“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显亦世。”此周所以兴也。宣王之后为幽王,《斯干》之祥,《黍离》之萌也。太师皇父之后为皇父卿士,尹吉甫之后为尹氏太师,蹶父之后为蹶维趣马,申伯之后为申侯,则与犬戎灭宗周矣。君臣皆弗克绍,周焉得不替乎!
吉甫作诵,美诗以名著者也。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刺诗以名著者也。为吉甫易,为家父、孟子难。
“皇父孔圣”,自谓圣也。“具曰予圣”,君臣俱自谓圣也。自圣者,乱亡之原。光武诏:上书者不得言圣。大哉言乎!
“既克有定,靡人弗胜”,言天之胜人也。“藐藐昊天,无不克巩”,言天之终定也。申包胥曰:“人众者胜天。”人曷尝能胜天哉?天定有迟速耳。《诗》所以明天理也,故不云“人胜天”。
凡百君子,各敬尔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荆公谓:世虽昏乱,君子不可以为恶。自敬故也,畏人故也,畏天故也。愚谓:《诗》云“周宗既灭”,哀痛深矣,犹以敬畏相戒。圣贤心学,守而勿失。中夏虽亡,而义理未尝亡;世道虽坏,而本心未尝坏,君子修身以俟命而已。
“岂不欲往,畏我友朋”,畏人也。“胡不相畏?不畏于天?”畏天也。不畏人则亦云可使,怨及朋友。畏天则神之听之,介尔景福。
“郑用三良未可间”,“卫多君子未有患”,“季梁忠谋强敌畏”,“汲直守节乱萌弭”,《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正先谏诛嬴运促”,“李云忠陨汉宗覆”,“章华罹僇陈业隳”,“昭图婴祸唐鼎移”,《诗》曰:“曾是莫听,大命以倾。”
君子在下位,犹足以美风俗,汉之清议是也。小人在下位,犹足以坏风俗,晋之放旷是也。《诗》云:“君子是则是效。”
“巧言如簧”,颜之厚矣,羞恶之心未亡也。“不愧于人,不畏于天”,无羞恶之心矣。天人一也,不愧则不畏。
《车攻》东有甫草,郑《笺》云:“郑有甫田。”谓圃田,郑薮也。止斋《周礼说》云:“《诗》不以圃田系郑。”愚谓:宣王封弟友于郑,在畿内咸林。今华州郑县。圃田泽,《左氏》谓之原圃。在今开封之中牟。宣王时非郑地,《小雅》安得系于郑乎?《尔雅》郑有圃田,盖指东迁后之郑言之。
《诗小传》云:“《诗》有夏正,无周正。七月陈王业、六月北伐、十月之交,刺纯阴用事而日食。四月维夏,六月徂暑,言暑之极其致,皆夏正也,而独谓十月之交为周正可乎?汉历幽王无八月朔食,而唐历则有之。识者疑其傅会而为此也。”愚按:《正义》谓校之无术,而《大衍历?日蚀议》云:“虞廣刂以历推之,在幽王六年。”虞廣刂造《梁大同历》,非始于唐也。《郑笺》谓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故历家因之。孙莘老解《春秋》用郑说,谓八月秋之分,日食秋分,而诗人丑之,安得曰“分至不为灾也”?苏子由、陈少南皆以十月为阳月,朱文公从之。《宋书?礼志》载魏史官之言曰:“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六历,皆无推日蚀法,但有考课疏密而已。”《大衍历议》云:“黄初已来,治历者始课日蚀疏密,及张子信而益详。”尝考《通鉴》、《皇极经世》,秦始皇八年,岁在壬戌。《吕氏春秋》云:“维秦八年,岁在瞊滩。”申。历有二年之差,后之算历者,于夏之辰弗集房,周之十月之交,皆欲以术推之,亦已疏矣。沈存中云:“日食正阳之月,先儒止谓四月,非也。正谓四月,阳谓十月。”子由《诗说》与存中同。
元城谓:《韩诗》有《雨无极篇》,序云:“《雨无极》,正大夫刺幽王也。”篇首多“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八字。朱子曰:“第一、二章皆十句,增之则长短不齐。又此诗正大夫离居之后,御之臣所作。其曰‘正大夫刺幽王者’,非是。”《解颐新语》亦云:“《韩诗》世罕有其书,或出于好事者之傅会。”
《盐铁论》引《诗》曰:“‘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故商师若乌,周师为荼。”盖谓商用少而周用老也。
《小弁》,赵岐谓伯奇之诗。伯奇仁人而父虐之,故作《小弁》之诗曰:“何辜于天?”亲亲而悲怨之辞也。又谓《鸱鸮》之篇刺邠君。盖汉儒言诗多异说。《论衡》亦云:“伯奇放流,首发早白。《诗》云:‘惟忧用老’。”
《韩诗》箌彼甫田,箌,卓也。《尔雅?释诂》:箌,大也。郭璞注云:“箌义未闻,岂未见《韩诗》故邪?”《疏》引《韩诗》。
《大东》维北有斗,或以为南斗,或以为北斗,朱子《集传》兼取二说。
《吕氏春秋》谓:舜自为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疑与咸丘蒙同一说,而托之于舜。
袁孝政释《刘子》曰:“魏武公信谗,诗刺之曰:‘营营青蝇,止于藩。岂弟君子,无信谗言。’此《小雅》也,谓之魏诗可乎?”
朱子《诗传》:《采菽》,天子所以答《鱼藻》也。《黍苗》,宣王时美召穆公之诗,皆非刺诗。愚按:《国语注》:《采叔》,王赐诸侯命服之乐也。《黍苗》,道召伯述职,劳来诸侯也。韦昭已有是说。
郑康成先通《韩诗》,故注二《礼》,与笺《诗》异。如“先君之思,以畜寡人”,为定姜之诗。“生甫及申”,为仲山甫、申伯。又“不濡其翼”、“惟禹敶之”、“上天之载”、“匪革其犹”、“汭泦之即”、“至于汤齐”,是也。注《礼记》与注《易》异,如“东邻西邻”是也。
乱离瘼矣,爰其适归,《新经义》云:“乱出乎上,而受患常在下。及其极也,乃适归乎其所出矣。”噫,宣、靖之际,其言验矣。而兆乱者谁欤?言与行违,心与迹异,荆舒之谓也。
单穆公曰:“旱麓之榛楛殖,故君子得以易乐干禄焉。若夫山林匮竭,林麓散亡,薮泽肆既,君子将险哀之不暇,而何易乐之有焉?”诵“险哀”二字,此《文中子》所以有“帝省其山”之叹也。天地变化,草木蕃,况贤者而不乐其生乎!天地闭,贤人隐,况草木而得遂其性乎!
《旱麓》毛氏云:“旱,山名也。”曹氏按:《汉?地理志》汉中南郑县有旱山,沱水所出,东北入汉。旱山在梁州之境,与汉广相近,故取以兴焉。
鼍鸣如鼓,《新经》之说也。《解颐新语》取之,凿矣。
《贾谊书?容经篇》谚曰:“君子重袭,小人无由入。正人十倍,邪辟无由来。”古之人,其谨于所近乎!《诗》曰:“芃芃棫朴,薪之槱之。济济辟王,左右趋之。”此言左右日以善趋也。此即选左右之说。爰延亦云:“善人同处,则日闻嘉训;恶人从游,则日生邪情。”
维申及甫,维周之翰。申甫之地,为形势控扼之要。“甫”即“吕”也,《吕刑》一曰《甫刑》。史伯曰:“当成周者,南有申、吕。”《左氏传》:楚子重请申、吕以为赏田。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盖楚得申、吕而始强,兹所以为周室之屏翰欤。《汉?地理志》南阳宛县,申伯国。《诗》、《书》及《左氏注》不言吕国所在。《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徐广云:“吕在宛县。”《水经注》亦谓:宛西吕城,四岳受封。然则申、吕,汉之宛县也。高帝入关,光武起兵,皆先取宛,其形势可见。李忠定曰:“天下形势,关中为上,襄、邓次之。”[《舆地广记》云:“蔡州新蔡,古吕国。今按新蔡之地,属蔡,未尝属楚。子重不当请为赏田,则吕国在宛明矣。”]《礼记?孔子闲居》:《诗》曰:“惟岳降神,生甫及申。”郑康成注:言周道将兴,五岳为之生贤辅佐。仲山甫及申伯,为周之干臣。《正义》云:案《郑志》注《礼》在先,未得《毛传》。愚谓:仲山甫,犹《仪礼》所谓伯某甫也。《周语》云:“樊仲山父”,盖“甫”与“父”同。若以仲山甫为“甫”,则尹吉甫、蹶父、皇父、程伯休父,亦可以言“甫”矣。近世说《诗》者,乃取此而舍《笺》、《传》,爱奇之过也。《权德舆集》云:“鲁献公仲子曰山甫,入辅于周,食采于樊。”
《左氏传》曰:“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云汉》之序曰:“内有拨乱之志,非立志何以成中兴之功?”
宣王晏起,姜后请愆,则《庭燎》之箴,始勤终怠可见矣。杀其臣杜伯而非其罪,则《沔水》之规,谗言其兴可见矣。
《祈父传》谓:宣王之末,司马职废,羌戎为败。按《通鉴外纪》:三十三年,王伐太原戎,不克。三十八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四十一年,王征申戎,破之,转予于恤。盖谓此四役也。
尹氏不平,此幽王所以亡。《春秋》于平王之末,书尹氏卒,见权臣之继世也。于景王之后,书尹氏立王子朝,见权臣之危国也。《诗》之所刺,《春秋》之所讥,以此坊民,犹有五侯擅汉、三马食曹之祸。
召彼故老,讯之占梦,于是即我御事,罔或耆寿,俊在厥服矣。好谗慝暗昧,近顽童穷固矣。商之咈其耇长,吴之播弃黎老,与乱同事也。
宣三十年,有兔舞于镐京,而赫赫宗周,有寖微之象矣。幽二年,三川竭,岐山崩,而陵谷易处,有将亡之形矣。匪降自天,职竞由人。致此者人也,岂天所为哉?
《裳裳者华》,兴贤者功臣之子孙,世臣与国升降者也。王朝则周、召二公夹辅王室,家父仍叔,二《雅》旧人。历汾王之乱,平王之迁,犹在也。侯国则翼之九宗,遂之四氏,与封建之法相维持。彼汉之彧、群,魏之荀、何,江左之渊、俭,唐季之崔、柳,岂世臣之谓乎?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周所以替也。“虽不能用,吾寘之于耳”,楚所以乱也。“君且休矣,吾将思之”,汉所以微也。
“择三有事,亶侯多藏”,贪墨之臣为蟊贼;“小东大东,杼柚其空”,聚敛之臣为斧斤,《文侯之命》所谓“殄资泽于下民”也。是时虢石父好利用事,而皇父以卿士为群邪之宗。
“神之听之,终和且平”,朋友之信,可质于神明。“神之听之,式榖以女”,正直之道,无愧于幽隐。
杨泉《物理论》曰:“稻粱菽各二十种为六十,疏果之实助谷各二十,凡为百谷。故《诗》曰:‘播厥百谷’。”
《诗谱》引《传》曰:“文王基之,武王凿之,周公内之。”《疏》云:“未知此《传》在何书。”
三代之礼有损益,而所因者未之有改也。以《公刘》之诗考之:“君之宗之”,宗法始于此;“其军三单”,军制始于此;“彻田为粮”,彻法始于此。《周礼》有自来矣。
咨女殷商,犹贾山之借秦为谕也。周公戒成王“无若殷王受”,又曰:“宜监于殷,骏命不易。”人君常闻危亡之言,则可保其安存矣。
“靡哲不愚”,司空图之耐辱也。“善人载尸”,裴度之晚节也。
孔子于《烝民》,加四字而意自明;于《缗蛮》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此说《诗》之法。韩子于“菁菁者莪”,屑屑训释,盖少作也。晚岁引《诗》,言“老成人重于典刑”,简而当矣。
考之《周语》立鲁公子戏,则仲山甫谏。料民太原,则仲山甫又谏。然听之藐藐也。当时公卿,唯虢文公谏“不籍千亩”,而他无闻焉。此诗人所以有爱莫助之之叹。
溥彼韩城,燕师所完。《郑笺》以“燕”为“燕安”;王肃云:“今涿郡方城县有韩侯城。见《水经注》。燕,北燕国。”愚谓:《诗》云:“奄受北国。”肃说为长。
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毛氏》曰:“屠,地名。”不言所在。潏水李氏以为同州屠阝谷。今按《说文》有左冯翊屠阝阳亭,同都切。冯翊即同州也。潏水之言信矣。
《汉?恩泽侯表》曰:“帝舅缘《大雅》申伯之意。”后之宠外戚者,率以是藉口。自宣王褒申伯,而申侯终以召戎祸,犹可以为万世法乎?外戚秉政,未或不亡。汉亡于王莽、何进,晋亡于贾谧,唐几亡于杨国忠,石晋亡于冯玉。
“盗言孔甘,寇攘式内”,皆孟子所谓民贼也。有民贼,则贼民兴。汉傅燮曰:“天下之祸,不由于外,皆兴于内。”唐裴度曰:“欲平贼,当先清朝廷。”真文忠公曰:“内有衣冠之盗,而后外有干戈之盗。”
大师维垣,《郑笺》以为三公,王介甫以为大众。朱子《集传》从王说。
《维天之命传》引孟仲子曰:“大哉!天命之无极,而美周之礼也。”《诗谱》云:“子思论《诗》于穆不已,孟仲子曰:‘于穆不似’。”仲子,子思之弟子。《閟宫传》引孟仲子曰:“是禖宫也。”《序录》云:“子夏传曾申,申传魏人李克,克传鲁人孟仲子。”《孟子注》:孟仲子,孟子之从昆弟。学于孟子者,岂名氏之同欤?
《笔谈》云:“彼徂矣岐,有夷之行,《朱浮传》作‘彼岨者岐,有夷之行。’”今按《后汉?朱浮传》无此语。《西南夷传》朱辅上疏曰:“《诗》云:彼徂者岐,有夷之行。”注引《韩诗?薛君传》曰:“徂,往也。”盖误以“朱辅”为“朱浮”,亦无“岨”字。
欧阳公《时世论》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所谓二后者,文、武也,则成王者,成王也。当是康王已后之诗。《执竞》‘不显成、康’,所谓成、康者,成王、康王也。当是昭王已后之诗。《噫嘻》曰‘噫嘻成王’者,亦成王也。”范蜀公《正书》曰:“《昊天有成命》言文、武受天命以有天下,而成王不敢以逸豫为也。此扬雄所谓‘康王之时,颂声作于下’。‘自彼成、康,奄有四方’,祀武王而述成、康,见子孙之善继也。班孟坚曰:‘成、康没而颂声寝。’言自成、康之后,不复有见于颂也。”朱子《集传》与欧、范之说合。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朱子引《国语》叔向曰:“是道成王之德也。成王能明文昭,定武烈者也。其为祀成王之诗无疑。”愚观《贾谊书?礼容语》引叔向曰:“二后,文王、武王。成王者,武王之子,文王之孙也。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及成王承嗣,仁以临民,故称昊天焉。”其义尤明。
欧阳公《诗论》:古今诸儒谓“来牟为麦”者,更无他书所见,直用二《颂》毛、郑之说。“来牟为麦”,始出于毛、郑,而二家所据,乃臆度伪《大誓》不可知之言。愚按:刘向《封事》,引“饴我釐麰”,釐麰,麦也,始自天降。《文选注》引《韩诗》“贻我嘉暓”,薛君曰:“暓,大麦也。”毛、郑之说,未可以为非。《毛氏传》:牟,麦也。《郑笺》:赤乌以牟麦俱耒。《广雅》:始以为耒小麦,牟大麦。以刘向说参考,当从古注。
陈少南不取《鲁颂》,然“思无邪”一言,亦在所去乎?
《晋姜鼎铭》曰:“保其孙子,三寿是利。”《鲁颂》“三寿作朋”,盖古语也。先儒以为“三卿”,恐非。
商、周之《颂》,皆以告神明。太史公曰:“成王作《颂》,推己惩艾,悲彼家难。”至《鲁颂》始为溢美之言,所谓善颂、善祷者,非商、周之体也。后世作颂,效鲁而近谀,又下矣。
或谓:文之繁简,视世之文质。然商质而周文,《商颂》繁而《周颂》简,文不可以一体观也。
《法言》曰:“正考甫常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常睎正考甫矣。”司马公注《杨子》,谓正考甫作《商颂》,奚斯作《閟宫》之诗,故云然。愚按:《史记?宋世家》:襄公之时,修仁行义,欲与盟主。其大夫正考甫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注云:“《韩诗章句》美襄公。”《乐记》:温良而能断者,宜歌《商》。郑康成注:谓商宋诗。盖用《韩诗》说也。考之《左传》正考甫佐戴武、宣。《世本》:正考甫生孔父嘉,为宋司马,华督杀之而绝其世。皆在襄公之前,安得作《颂》于襄公之时乎?《后汉?曹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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