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捕蝗要诀
[book_author]佚名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农书,完结
[book_length]7238
[book_dec]一卷。清无名氏撰。此书不知作于何时,出于何人之手,极可能是某地方官根据民间治蝗经验编写成的。咸丰六年 (1856)直隶一带出现蝗灾,清政府把原存的 《捕蝗要说》二十则、《图说》十二幅拿出付印,以应付蝗灾,直隶布政司使钱炘和为之作序。《捕蝗要诀》简单明了,捕蝗、灭蝗的方法切实可行,在科学并不发达的当时,它的推广应用对于减轻蝗灾起到了不小的作用。《捕蝗要诀》,又称《捕蝗要说》、《捕蝗图说》。《捕蝗要诀》除咸丰六年本外,还有咸丰七年 (1857)陕西本、崇文书局本、江宁藩署本、江苏书局本。
[book_img]Z_12563.jpg
[book_title]捕蝗要诀序
往岁畿辅旱蝗,天子下诏咨嗟,赈贷灾歉,并申论捕蝗之策。直隶钱芗士方伯刊捕蝗要诀,颁发所属。时吾陜中丞曾卓如先生为大京兆,见而称之,谓足御灾捍患也。今闰月之末,同州郡属五厅州县以飞蝗告,中丞出是书,命刊行之。昔唐姚崇捕蝗而岁以丰,是蝗非捕不可。闻愚民惟事赛神,佥曰:是有神焉,慎勿伤,伤之恐愈多。果尔,则田祖有神,秉畀炎火之谓何?且神依人而行,人果不惮勤劳,合力驱除,神必相之,未有不悯小民之疾苦,而纵物殃民者也。愿各司牧躬率农人,亟仿图说而行之,以去螟螣,而致绥丰,庶仰副。
圣心之忧勤惕厉,而不负中丞勤恤民隐之意也夫。咸丰七年夏六月,陜西布政使司司徒照谨识。
[book_title]钱芗士方伯原序
窃所和滇南下士,通籍后,分发川省,备员十稔,调任畿疆,守津九载,深悉民风。本年春,蒙恩超擢旬宣,兢业自持,未尝稍懈。惟是直隶虽素淳厚,近因水旱频仍,兵差络绎,户鲜盖藏,民多菜色,亟求图治之方,庶几俱臻丰稔。乃入春后,雨泽频沾,来牟有庆。六月即患雨多,交秋又复熯旱。永定决口,黄水横流,患旱患虫,不一而足,正深焦灼。忽于七月二十六日,申酉之间,又有飞蝗自西南而来,飞过经时,停落何方,未据州县具报,已分委确查,但民瘼攸关,颇深忧惧。兹查有旧存捕蝗要说二十则,图说十二幅,语简意赅,寔捕蝗之要诀。爰付剞劂,通行查办,俾各牧令有所依据,仿照朴捕,或亦消患未萌,转歉为丰之一助云尔。
咸丰六年七月杪,直隶布政使司钱所和并识。
[book_title]捕蝗要诀
布围式
布围一扇,用粗布两幅,缝成一幅长一丈,宽二尺四五寸,不可太长,以过长则软且不便捷也。每幅两头包裹木竿一根,围圆三寸许,长三尺许,木竿下包尖铁𬬻一个,以便插入土内。如蝗势宽广,则用两三扇接用。
下用软布半幅,用土压住,不至蝻孽脱漏。
鱼箔式
鱼箔一扇,约长八九尺不等,高三尺有余,用芦苇结成,近水村庄家家皆有。如蝻子长大,布围不及,用鱼箔更为便捷。
用铁掀掘深五寸,看蝗蝻来路,迎面下箔,与布围无异。
合网式
蝗长翅尚嫩,不能高飞,但能飞至数步者,则用缯网层之。两人对面执网奔扑,则俱入网内。
抄袋式
有翅之蝗,露尚未乾,虽不能飞,捉则纵去者,用小鱼斗及菱角小口袋抄之。
人穿式
蝗性迎人,用幼童在围中迎面奔走,则蝗朴人跳跃。如此数次,则悉入坑内。
坑埋式
蝻子捕入口袋,则掘大坑埋之。倾入一袋蝻子,则以水拌石灰洒入一层,永不复出。或用大锅,就地作灶煮之。
扫蝻子初生式
蝻子初生,不能飞走,只须用人执扫帚扫入壕内。每一壕约计宽一尺,长或数丈不等,两边用铁掀铲光,上窄下宽。
此系子壕在大壕之中,每个相隔数步,内或再埋坛瓮之类,则滑溜不能跳出。
扑半大蝻子布围式
此用布围与箔同,蝻子来路已净,则空面亦合围扑之。
扑半大蝻子箔围式
两面围箔,后掘大坑,中用子壕。前用夫围打,空一面迎风以待其来,则蝗皆入围。
捕捉飞蝗式
蝗沾露,未飞多,集黍稷之顶。用人背口袋捕捉,百不失一。
围扑飞蝗式
日出则蝗易飞,四面轻轻围扑,以渐收笼多趋中央将次合笼。则齐声用力,即有飞去,亦可得半,至飞蝗在天,恐其停落,即施放火𬬰及鸣锣赶逐,则不复落。
扑打庄稼地内蝗蝻式
蝗蝻在庄稼地内,则用夫曲身持刮,搭在根下赶扑,顺陇而行。遍赴壕内或赶出空地,再行扑打,庶不损伤禾稼。
[book_title]除蝻八要
蝗初生曰蝻。尔雅注:蜎蝮蜪,皆蝗。未生翅者,即蝻也,宋史始有蝻字。
客秋,陜境患蝗,皆自豫、晋飞来。予曾作治飞蝗捷法。迨捕蝗将终,遗子在地,予又作搜挖蝗子章程。兹值夏初,邑境复报蝻生,予自咎前此搜挖未净,即驰赴。有蝻处,与诸农民力遏之,作除蝻八要。
一日挖荒地。
上年搜挖蝗子,凡经蝗落地段,均已寻觅虫孔,刨取殆尽。迨种麦时,又各加工翻犁,宜其无复遗孽。然其中有搜挖不到者,如山地之有荒坡,原地之有陡坎,滩地之有马厂,坟地之有陵墓,义园、宦冢、祖茔,皆为蝻子渊薮。是宜多派民夫,同各地主、坟主,复寻虫孔及虫子蠕动处,一律刨挖,约连草根去浮土三寸许,添以柴薪、草秆,磊堆焚烧。
夏初,土内尚有未出蝗子,其已出者,初生如蛆,稍长如蚁、如蝇,非细加审视,不能辨认。即盖以浮土,终亦必出,故以连土烧过为妙。
一日开濠沟。
蝻未生翅,只能跳跃,高约四五寸,远约七八寸。若就地挖沟,长与地齐,深二尺,面宽一尺,底宽一尺五寸,两边俱用铁锨铲光,蝻至沟边,必自落下不得复出。是宜相定地势,山地则就下坡为沟,平地则先审蝻所向处为沟;蝻势散乱,则沿地畔为四面沟。又或地长则开三四横沟,地涧则更可作十字沟、井字沟。蝻性好跃,每于已午、未三时,用长竹竿插入麦丛,左右摇动,其驱而纳之者必多。如其在地不跳,亦有沟以限之,可以设法捕除,且免贻害邻地。
予在马厂治蝻,开挖长壕二百余道,复于壕内多挖圆洞,蝻自投入。凡挖沟所起之土,宜置地角上,不得堆塞沟边。如蝻已落沟,即用草秆焚烧,覆以原土。
一日偿麦收。
上年陜省西南各州县,蝗落三次,其第三次正值种麦之时,故有遗子在地,挖除未尽,以致蝻孽萌生。现查如有蝻多之处,实系蝻从地出,必得拔去禾稼,方能净绝根株。惟捕蝗损伤禾稼,例应照亩分晰践损分数,官为给还工本,俱依成熟所收之数而偿之。先给五分,余看四边田邻所收,再行加足。今欲办理迅速,兼恤农民,宜责成绅保,确查何处蝻多,划清段落,应去禾稼若干,约议收成分数,官为赔偿麦价,即时照数实发,以慰民志。
蝗生子,多聚一处,故蝻在禾梢,或成大片,其下必有遗子。就此拔禾除之,并非满地全拨。蝻性一触便动。拔禾时,必将四畔先挖壕沟,以免跳起。
一日置抄袋。
麦地之蝻,早晚多抱麦穗,零星散布,亦有停聚一处者。惜麦则留蝻,扑蝻则伤麦,一时实难下手。因仿捕蝗要诀所载抄袋一法试之,颇觉有效。其法以白布缝成尖底口袋,谓之菱角袋,上用篾圈为口,围圆二尺一寸,长一尺二寸,袋口系以竹竿,约长八尺为柄,与捞鱼虫之袋相似。捕蝻者持竿向陇,分畛潜行,不必入地,祗相定有蝻处,左右抄掠,蝻自装入袋内。其惊落地面者,待其复起抄之,先取密处,后向稀处,不过早晚抄掠三四次,可期地无遗蝻,亦不损麦。
如在二麦扬花时,此法便不可用,然终不能惜麦留蝻也。蝻质轻弱,日晒则伏,必于早晨、下午,始赴禾梢吸露,此时捕取较易。徐芝圃司马令民于蝻附麦穗时,各持竹笼,潜行入地,手揽麦穗,向笼边一击,蝻皆堕入,诚捷法也。于蝻多处尤宜。
一曰勤脚踏。
治蝻成法:如用布墙插地以拦之,皮掌系杆以掴之,又或圈以苇箔,罩以网 ,扫以柳枝扫帚,此皆可施于空地,而不可施于禾田,可施于孳生徧野之时,而不可施于散漫零星之际。陆曾禹论捕蝗有用皮鞋底及旧鞋、草鞋蹲地扑打一节,其法最为简便,但以手持鞋底,击诸松浮土上,及禾兜草根,均不得力,且蹲地扑打,运动亦必不灵。不若即令民夫均穿布底鞋,勤用脚踏,一踏未毙,则必再踏,随蝻所至,捷如影响,故可更番磨擦,亦可四面合围。
此在禾稼地内可以循畛用脚踏去若于空旷处所用合围法仍须挑壕此扬周臣大令所议便捷莫过于是其言曰踏时要眼力脚力俱到最为得窍。
一日恤夫役。
官局收买小蝻,较买蝗价至十数倍,本可鼓舞群情,但蝻质最轻,难有成数,甫经出土,又非徧地皆有,往往寻捕终朝,所获不及一二两,若仅照数给价,必致人人解体。现在按十家牌法,派拨民夫,地少则派本村之牌甲,地多则及乡邻之牌甲,宜先照名数,日给口食。每名每日给钱三四十文不等。牌甲长随时督率,复从优赏,早晚则令依法捕取,日中则令相地刨挖,所获蝻子,另行送局,照数领价,庶小民乐于趋公,而勤惰亦有区别。
昔朱子捕蝗募民得蝗之大者一斗给钱一百文得蝗之小者每升给钱五百文陆氏曰小者一升,大者岂止数石,故捕蝻尤不可吝费也。
一日责常侦。
查捕蝗事宜,有设立农长以专责成之法。现在捕挖蝗蝻,均由乡约督办,应即以乡约为农长,饬将有蝻地亩坐落界畔,及地主、佃户姓名,造具清册,送呈过朱,仍交该乡约检存。所有地段,均责成乡约早晚分投察看。倘经此次挖捕之后,再有蝻孽蠢动,无论在禾在地,即令种地之人,自行迅速捕除,不得任其生翅远飞,转瞬麦田收割,亦难保无续出之蝻四散跳越。务令将麦秆留长二三寸,周围添草引烧。该乡约一面督众扑打,所获之蝻,送局收买。其地段均令刻期翻犁,由乡约报官查验。倘有违误,即将该乡约及地主、佃户分别枷示罚捕。
夏初,蝗子在地,不日即出,故以汲汲翻犁为要。所起土块,必须捶破,仔细寻视,拾获蝻子,仍准送局领价。
一日加修省。
乡民称蝗为神虫,不敢捕,谬矣,甚或有不。肖乡保借端敛钱,设坛念经,集社演剧,男妇杂遝,膜拜田间,尤属不成事体。
国朝崇祀
刘猛将军,上年复加徽号,欲使天下臣民,悚然知有驱蝗正神。平时敬谨供奉,临事虔诚祷禳,良以御灾捍患之中,仍寓福善祸淫之道。有司为民请命,必先反躬责己。值此蝻孽甫生,正可于踏勘所至,召集父老子弟,开导儆惕,使之生其改过迁善之念。果能遇灾而惧,官民一心,所以感格神明,消除戾气者,孰逾于是?此除蝻中正本清源之意也。
郡邑皆有八蜡祠,其八日昆虫,世俗所谓虫王,指此,不得称刘猛将军庙为虫王庙也。
附载秋禾诸种:黄豆、绿豆、黑豆、豇豆、芝麻、大麻、荣麻即苧麻之属、棉花、盖麦、苦荞、芋头即白芋、洋芋、红薯俗名红苕,即诸蓣也,六、七月皆可种。以上皆蝗蝻不食之物,见吕氏春秋群芳谱、农政全书及各捕蝗事宜。至用秆灰、石灰、麻油筛洒之法已附治。飞蝗捷法之末,不复载。
[book_title]捕蝗要说二十则
一辨蝗之种
蝗蝻之种有二:其一则上年有蝗,遗生孽种,次年一交夏令,即出土滋生;其一则低洼之地,鱼虾所生之子,日蒸风烈,变而为蝗。大抵沮洳卑湿之区,最易产此,唯当先事预防,庶免滋蔓贻害。
一别蝗之候
飞蝗一生九十九子,先后二蛆,一蛆在下,一蛆在上,引之入土;及其出也,一蛆在上,一蛆在下,推之出土。出土已毕,则二蛆皆毙。大抵四月即患萌动,十八日而能飞。交白露,西北风起,则抱草而死。其五六月间出者,生子入土,又十八日即出土,亦有不待十八日而即出土者。如久旱竟至三次,第三次飞蝗,生子入土,则须待明岁五六月方出。
一识蝗之性
蝗性顺风,西北风起则行向东南,东南风起,则行向西北。亦闲有逆风行者,大约顺风时多,每行必有头,有最大色黄者领之始行。扑捕者刨坑下箔,去头须远,若惊其头,则四散难治矣。蝗性喜迎人,人往东行,则蝗趋西去;人往北去,则蝗向南来。欲使入坑,则以人穿之。喜食高梁、谷稗之类、黑豆、芝麻等物,或叶味苦涩,或甲厚有毛,皆不能食。
一分蝗之形
蝗初出土,色黑如烟,如蚊、如蚋,渐而如蚁如蝇,两三日渐大,日行数里至十余里不等,并能结毬度水。数日后,倒挂草根,褪去黑皮,则变而为红赤色。又十余日,再倒挂草根,褪去红皮,则变而为淡黄色。即生两翅。初时两翅软薄,跳而不飞,迨上草地晾翅,见日则硬,再经雨后,溽热薰蒸,则飞飏四散矣。至闲有青色灰色,其形如蝗者,此名土蚂蚱,又谓之跳八尺,不伤禾稼,宜辨之。又蝗蝻正盛时,忽有红黑色小虫,来往阡陌,飞游甚速,见蝗则啮,啮则立毙。土人相庆,呼为气不愤,不数日内,则蝗皆绝迹矣。
一买未出蝻子
蝗虫下子,多在高埂坚硬之处,以尾插入土中,次年出土,虽不能必其下于何处,然亦可略约得之。每年严饬护田夫刨挖,大抵有名无实。惟有收买之法,每蝻子一升,给米一斗,庶田夫可以出力。
一捕初生蝻子
蝻子初生,形如蚊蚁,总因惰农不治,以致滋蔓难图。应乘其初出时,用扫帚急扫,以口袋装之。如多,则急刨沟入之,无不扑灭净尽。
一捕半大蝗蝻
蝻子渐大,必须扑捕。雇夫既齐,五鼓时鸣金集众,每十人以一役领之,鱼贯而行。至厂于蝗集甚厚处所,或百人一。围或数百人一围,视蝗之宽广以为准,每人将手中所持扑击之物,彼此相持,接连不断,布而成围,则人夫均匀,不至疏密不齐。既齐之后,席地而坐,举手扑打,由远而近,由缓而急。此处既净,再往彼处。一处毕事,稍休息以养民力,自可奋勇趋事。
一捕长翅飞蝗
蝗至成翅能飞,则尤为难治。惟入夜则露水沾濡,不能奋飞,宜漏夜黎明,率众捕捉。及天明日出,则露乾翅硬,见人则起。宜看其停落宽厚处所,用夫四面圈围扑击,此起彼落,此重彼轻,不可太骤,不可太响,则彼向中跳跃,渐次收笼逼紧。一人喝声,则万夫齐力,乘其未起,奋勇扑之,则十可歼入,否则惊飞群起,百不得一矣。交午则雌雄相配,尽上大道,此时亦易扑打,宜散夫寻扑,不必用围。
一布围之法
蝗蝻来时,骤如风雨,必须迎风先下布围。如无布围,则取鱼苇箔代之。但苇箔稍疏,闲有乘隙而过者,宜用人立于箔后,手执柳枝,视蝗集箔上,即随手扫之。围圈既立,网开一面,以迎蝻子来路。如在正北下围,则东西面用人围之,正南则空之,以待其来。来则顺风趋箔,尽入沟坑之中。
一人穿之法
围箔立后,争趋箔中,但其行或速或缓,亦有于围中滚结成团,不复飞跳者,则宜用人夫由北飞奔往南,彼见人则直趋往北,人夫至南,则沿箔绕至北面,再由北飞奔往南,如此十数次或数十次,则咸入瓮中矣。
一刨坑之法
蝻子色变黄赤时,跳跃甚速,宜多挖壕坑,先察看蝻子头向何处,即于何处挖壕,但不可太近,以近则易惊。蝻子之头,彼即改道而去,且恐壕未成而蝻子已来,则将过壕而逸也。其壕约以一尺宽为率,长则数丈不等,两边宜用铁掀铲光,上窄而下宽,则入壕者不能复出。壕深以三尺为率,一壕之中,再挖子壕,或三四个、四五个不等,其形长方较大壕再深尺余,或于子壕中埋一瓦瓮,凡入壕蝻子皆趋子壕,滚结成毬,即不收捉,亦不能出。
一火攻之法
飞蝗见火则争趋投朴,往往落地。后,见月色则飞起空中。须迎面刨坑,推积芦苇,举火其中,彼见火则投,多有就灭者。然无月时,则投扑方多。
一分别人夫
人夫有老幼之殊,强弱之别,灵蠢之分,万不能尽使精壮丁夫前来应命,必须亲为捡择,驱使得宜。如刨坑挖壕,则须强壮彼此轮流用力。衰老者则使之执持柳枝,看守布箔,勿使蝻子偷漏;幼小者令入围穿跑,使蝻子迎人入瓮;手眼灵敏者使之守瓮,满则装载入袋。如此区分,则各得其用矣。一、齐集器具,器具不全,则事倍而功半。刨坑下箔,需用铁掀、木掀、铁锄、铁 围;打蝻子则需用布帐、苇箔及水缸、瓦瓮;扑打则需用鞋底刮搭、竹扫帚、杨柳枝。网取飞蝗则需用大鱼网、小鱼 及菱角抄袋、粗布口袋。每人须令携带乾粮,并带水稍,每百人派二人汲水供饮,不致临时病渴。
一论觔赏钱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每日所雇之夫,给与钱文。如大片蝗蝻已净,其零星散漫不能布围者,即酌量蝗势多寡,限定觔数。此一日或扑或捕,至晚总须交完几觔,方足定数。此数之外,再多一觔,给钱或十文、五文;再多二觔,给钱或十文、二十文。如此,则扑捕倍切勤奋矣。
一设厂收买
设厂择附近适中之地,最宜庙字。有蝗处少则立一厂,有蝗处多则立数厂,或同城教佐,或亲信戚友,搭盖席棚,明张告示,不拘男妇大小人等,于雇夫之外,捕得活者,或五文一觔,或十文一觔,或二三十文一觔。蝗多则钱可少,蝗少则价宜多。男妇人等,闻重价收买,则漏夜下田,争趋捕捉,较之扑打,其功十倍。一面收买,一面设立大锅,将买下之蝗随手煮之,永无后患,亦可刨坑掩埋,但恐生死各半,仍可出土。不如锅煮为妙。但须随时稽察,恐捕得隔邻之蝗,争来易米,则邻邑转安坐不办,将买之不胜其买矣。
一查厂必亲
行军之法,躬先矢石,则将士用命。捕蝗亦然,每日必须亲身赴厂,骑马周历,跟随一二仆从,毋得坐轿,携带多人,虚应故事。到厂后,既设立围塲,即宜身入围中,见有扑打不用力,搜捕不如法,及器具不利,疏密不匀者,随时指示,明白告戒。怠惰者惩戒之,勤奋者奖赏之,饮食坐立,均宜在厂。如此,则夫役见本官如此勤劳,自然出力。若委之吏役家丁,彼既不认真办理,亦必不得法,终属无益。
一祈祷必诚
乡民谓蝗为神虫,言其来去无定,且此疆彼界,或食或不食,如有神然。有蝗之始,宜虔诚致祭,于八蜡神前,默为祷祝,令民共见共闻。如不出境,则集夫搜捕,务使净绝根株,亦以尽守土之职耳。
一勿派乡夫
乡村愚民,既有私心,又多懒惰,捕蝗本非所乐,若再出票。差经乡保派拨,势必需索使费,派报不公,且穷苦黎民,亦难枵腹从事。宜捐廉办理,人给大制钱四十文或五十文,俾有两餐之资,则自乐于从事矣。
一勿伤禾稼
农民最畏捕蝗,首在伤损禾稼。宜晓示明白,如有践踏田禾者,立即惩治。先从高梁蘼稷丛中,开出空闲处所,然后扑击。如一望茂密,别无隙地,则用鞋底刮搭。用旧鞋底前后夹以竹片以绳缚之,扑击最为得力,乡民谓曰刮。搭从高梁根下扑之,勿致有损,庶百姓退无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