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中国政治思想史 [book_author]吕思勉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学术,完结 [book_length]90860 [book_dec]吕思勉著,系1935年吕思勉先生在上海光华大学的演讲。作者以独到的眼光,首先对中国政治思想史作了时期与派别的划分,进而对先秦至近代的政治思想予以梳理和辨析。本书融入作者多年的研究心得,其中不少论断,新颖独特,富有启发性。阅读本书,读者不仅可以把纷繁的诸子思想和历代政治主张理清头绪,更会对中国政治思想有一番新的认识。本书通俗易懂,又不失学术性,*适宜用作初学者的入门书。讲贯中国历代政治思想的原委和利弊,并附录作者自述治学的经历。 [book_img]Z_11847.jpg [book_title]序 《中国政治思想史》,民国二十四年在上海光华大学所讲,予女翼仁笔记之,而予为之订补。以阅时甚暂,故所讲甚略,特粗引其端而已。虽然,古之所贵乎朋友讲习者,曰讲明。学者于义有所不彻,教者罕譬而喻焉,曰讲贯。既习其数矣,而未能观其会通,故教者为引而信之,触类而长之也;故曰:予非多学而识之,予一以贯之者也。专门之士,穷幽凿险,或非圣人所能为。然覆杯水于堂坳,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况于翻检钞录,又不足以语于致曲者邪。抑闻之,古之为政者,必立谏鼓,置谤木,岂不知忠言之逆耳,谗谄面谀之快于心,虽睿智,思虑有所弗能用;虽聪明,耳目有所弗能及。是以用众以自辅,求贤以自鉴,而不蔽于其所亲昵也。若乃将直言极谏,与诽谤同科。举国计民生,惟党徒之殉,弗思耳矣,亦已焉哉。云南起义前夕自记。 [book_title]第一讲 中国政治思想史之分期 [1] 中国的政治思想史,是颇为难讲的,因为: (一)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不同。政治制度,是有事实可考的,历代都有记载。记载自然有缺漏,但是一件事实,缺落其一部分,或者中间脱去一节,是很容易看得出来的,自然有人去研究,用考据手段去补足它。政治思想则不然,它是存于人的心里的。有许多政治思想,怕始终没有发表过;即或发表过的,亦不免于佚亡;凡是高深的学说,往往与其时的社会不相宜,此等学说不容易发表,即使发表了,亦因其不受大众的注意,或且为其所摧残而易至于灭亡。此等便都无可稽考。 (二)中国是一个政治发达的国家;而且几千年来,研究学术的人,特别重视政治;关于政治的议论,自然有许多,但都不是什么根本上的问题。为什么呢?因为一件事情,我们倘然看作问题而加以研究,必先对于这件事情发生了疑问;而疑问是生于比较的。我们都知道:希腊的政治思想,发达得很早。在亚里斯多德时,已经有很明晰的学说了。这就是由于希腊的地小而分裂,以区区之地,分成许多国,各国所行的政体,既然不同,而又时有变迁。留心政治问题的人,自然觉得政治制度的良否,和政治的良否大有关系,而要加以研究了。中国则不然。中国是个大陆之国,地势是平坦而利于统一的。所以其支离破碎,不如希腊之甚。古代的原民族——即今日所谓汉族——分封之国虽多,所行的政体,大概是一样。其余诸民族自然有两样的,但因其文明程度的低下,中原人不大看得起他,因而不屑加以比较研究。孔子说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见《论语·八佾》。最可以代表这种思想、这种趋势。直到后世,还是如此。没有比较,哪里会发生疑问?对于政治,如何会有根本上的研究呢?因此,中国关于政治的史料虽多,大都系对于实际政务的意见——如法律当如何改订、货币当如何厘定之类——此等学说,若一一列举,则将不胜其烦,而其人对于政治思想依旧没有明了。研究中国的政治思想,非将一个思想家的学说,加以综合,因其实际的议论而看出其政治上的根本主张来不可。这是谈何容易的事情? 凡思想总是离不开环境的,所以要讲政治思想,必先明白其时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事实,而政治制度和事实的变迁,就自然可以影响到政治思想而划分其时期。我们根据于这种眼光,把中国的政治思想分为四个时期: 第一期 自上古至战国 这是中国的社会组织发生一个很大的变迁的时期,自政治上言之,则为由部落至封建,编者按:指实行分封制的政体。由封建至统一。 第二期 自秦至唐 秦汉是中国初由封建而入于统一的时期。封建之世不适宜的制度,在此时期中,逐渐凋谢;统一之世所需要的制度,在此时期中,逐渐发生;逐渐发生的制度,自然又有不适宜的,不免酿成病态,政治家所研究的,就集中于此等问题。 第三期 自宋至清中叶 第二期中所发生的病象,到此渐觉深刻了,大家的注意,自然更切,而其研究也渐深,往往能触及根本问题。而这时期之中,民族问题也特别严重。实际上,民族问题在秦汉时代已经发生,当“五胡乱华”之时,已经很严重了。但是人们的思想,往往较事实要落后些,当彼其时还不曾感觉它十分严重,到宋朝以后,却不容我们不感觉了。要御侮先要自己整饬,因此,因为对外问题的严重,也引起了内部改革的问题。 第四期 自清中叶至现代 这是中国和欧洲人接触而一切思想都大起变化的时期。政治思想当然不是例外。 * * * [1]. 标题系编者按每讲的内容所添加。 [book_title]第二讲 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之两派 要讲很复杂的政治思想,我们必须先有一个把握。这个把握是什么?就是把几千年来的政治思想先综括之而作一鸟瞰,得一个大概的观念。然后,持之以研究烦杂的材料——这是为入手之初方便起见,自然不是研究之后不许修正的。本此眼光而立论,我敢说中国的政治思想可以 (1)进取 (2)保守 两派概括之。为什么会有这两派呢?为什么不会有第三派?又为什么不会只剩了一派? 这是因为社会的本身同时有两种需要,而这两派各代表其一种。所以,这两派是都有其确实的根据,都有其正当而充足的理由的。 这话怎样说呢?说到这句话,我们先要问一问:国家和社会到底是合一的还是分离的,就是国家和社会到底是一件东西,还是两件东西? 这个问题是很容易回答的: (1)有许多人民还没有能够组织国家,然而我们不能说他没有社会。 (2)有许多国家已经灭亡了,然而其社会依然存在。 (3)所谓社会,其界限是和国家不合的,一个国家之中可以包含许多社会,而一个社会也可以跨据许多国家。 据此社会和国家确系两物。未有国家之前先有社会,社会是不能一天没有的。人永远离不开社会的,出乎社会之外而能生存的人,我们简直不能想象,而国家则是社会发展到某程度应于需要而生的。我们现在固然很需要国家,我们非极力保存我们的国家、扩张我们的国家不可。然而,国家并不是我们终极的目的。照我们现在的希求而逐渐向上,国家终究是要消灭的。这不是我一人的私言,古今中外的哲人怀抱此等思想的,不知凡几。不过这件事情是很艰难,其路途是很遥远,我们现在不但没有能达到目的,甚且连达到目的最好的途径都还没有发见罢了。然而,事在人为。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并非真有什么天神监观下民哀矜之而从其所欲,不过全人类真正的欲望,其实是相同的。虽然因环境的不良而暂时隐蔽著,及其环境一变,真正的欲望马上就要发露出来。而且环境的改易,也并非天然的变迁,实际上就是人因其为真正欲望的障碍,而在无形中大家各不相知地把其改造之。故环境改造得一分,人的真正欲望实现的可能程度便高一分,而去其实现之境也就接近一分。如此努力向前,我敢相信路途虽然遥远,终有达到目的的一日。然则国家在现在虽然很需要,到将来终有消灭的一天的。所谓政治,就是国家所做的事情,国家既是社会发展到某程度应运而生的东西,政治自然也是社会发展到某程度应运而生的现象。 然则在社会发展的历程中,为什么要生出国家这一种东西,产生出政治这一种现象来呢?须知人类所组织的社会,有两心交战,正和我们一个人的心有善恶两念交战一样。这两条心是什么?便是 (1)公心 (2)私心 公心,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一个人好,就希望大家好,甚而至于为著人家不恤牺牲自己。因此,就发生出许多好的制度和好的事实——代表公意的制度和事实来。私心,是只顾自己不顾别人的,不但不肯损己以利人,还要损人以利己。因此,便生出许多坏的制度和坏的事实来。社会进化到某程度,私心发生了,就有抱著公心的人出来和他抵抗。这所谓抱著私心和抱著公心,并不是指具体的人。同是一个人,对于这件事怀抱著公心,对于那件事可以怀抱著私心。在这时期这地方怀抱著私心,换一个时期一个地方又可以怀抱著公心。所以,与其说是两个人,不如说是两个阶级。坏的阶级把好的阶级完全消灭,这件事是不能想象的,因为如此人类就要灭绝了,而且这不是人类的本性,当然也不会有这一回事。好的阶级完全把坏的阶级消灭,还非现在所能。在现在,事实上是如此的一个政府,一方面代表全社会的公意,一方面也代表其阶级的私意,这是古今中外凡有政府都是如此的,不过两者的成分或多或少罢了。 因为社会上先有了所谓恶意,然后有政治出来矫正它。所以矛盾不消灭,政治也不消灭。而政治实际上没有单代表公心的,总兼代表著私心,它所以跃居治者之地位,就有一部分为是要达其私意之故。既已居于治者的地位,自然更可将这种私心实现。所以政治的本身也是能造成矛盾的,政治不消灭,矛盾也不消灭。 人类的公心是无时而或绝的,总想把这社会弄得很好。因此,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总要想上进。但是,因为私心未能绝灭之故,任何事情都不容易办好,而且不办事则已,一办事往往因此而又造出一种坏来。人的性质是各有所偏的,有人富于热烈的感情,对于现状深恶痛绝,这种人自然容易发见现状之坏。研究改革之方,而于改革之难达目的,及其因此而反生弊端,却较少顾虑。如此便成为进取派,而其性质和它相反的,就自然成为保守派。人的性质是有此两种。所以古往今来的政治思想都可以这两派括之,至于哪一派的势力较强,自然和其时代也有关系。在这一种观念之下,去了解中国的政治思想,我以为是较容易的。 以上所说的话是很抽象的,以下用具体的话来证明它。 [book_title]第三讲 上古到战国的社会变迁 上古到战国,划分为政治思想史上的一个时期,前文已经说过了。这一个时期之内,政治思想的背景,是怎样呢? 这一个时代,在政治上,可以说是从部落进于封建,从封建进于统一的时代。 人类最初的组织,大概是依据血统的。但是到后来,就渐渐地从血统的联结而进于地域的联结了,这就成为部落。 部落的生活,大概是渔猎、游牧、农耕三种。从前的人,都说人类进化的程序,是从渔猎到游牧、游牧到农耕的,其实也不尽然。依现在社会学家所考究:大抵山林川泽之地,多从渔猎径进于农耕;平原旷莽之区,则从渔猎进化到畜牧。至于进化而成为国家,则游牧、农耕两种人民,关系最大。古代各部落间,彼此无甚关系,因之不能互相了解,相遇之时,就不免于争斗。渔猎民族,需要广大的土地,才能养活少数的人口,所以其人数不能甚多;而文明程度也较低;与游牧民族战争时,多不免于败北。 农耕民族,文明程度是最高的;其人口也较多。和游牧民族战争,本来可得胜利。但因其性质爱好和平,而又安土重迁,不能兴师远征;所以游牧民族来侵犯时,虽可把它击退,总不能扫穴犁庭。而游牧民族,败则易于遁逃;及其强盛之时,又可以集合起来去侵略他人,农耕民族,总不免有时为其所乘。所以以斗争论,游牧民族,对于渔猎民族和农耕民族,都是很有利的。但是渔猎民族,文明程度本低,加以败北之后,可以遁迹山林,游牧民族,倒也无如之何。农耕民族,却和土地的关系密切了,宁受压迫而不愿遁逃。游牧民族战胜时,便可以强制他服从,勒令他纳贡。进一步,还可以侵入其部落之内,而与之同居;强制其为自己服役。如此,一个部落之内,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两个阶级对立;征服者治人而食于人,被征服者治于人而食人;就成为现代国家的起源了。 以上所述,是现代社会学家的成说,从我国古史上研究,似乎也是相合的。古代相传的帝王,事迹较有可考的,是巢、燧、羲、农。有巢氏教民构木为巢,燧人氏教民取火熟食,其为渔猎时代的酋长,显而易见。伏羲氏,因为相传有“驯伏牺牲”之说,大家就都认他为游牧时代的酋长。其实这全是望文生义的。“伏羲”二字,乃“下伏而化之”之意,见于《尚书大传》。其事迹,则《易经》的《系辞传》,称其作网罟以佃以渔。《尸子》亦说:燧人氏之世,天下多水,故教民以渔;伏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其为渔猎时代的酋长,也显而易见。伏羲氏之后是神农氏,则名义上,事迹上,都昭然无疑,是农耕时代的酋长了。其根据之地:有巢氏治石楼山,在琅琊南;燧人氏出旸谷,分九河;伏羲氏都陈;神农氏都鲁;都在今河南山东黄河以南。黄帝邑于涿鹿之阿,则在今河北涿县。大约古代山东半岛之地,有一个从渔猎进化到农耕的民族,便是巢燧羲农;而黄帝则为河北游牧之族。阪泉涿鹿之战,便是这个农耕民族为游牧民族所征服的事迹。 社会的内部,其初是荡荡平平,毫无阶级的。但是经过相当的时间,便要生出男妇和老幼的区别。前者是基于两性的分工;后者则由于知识技艺的传授,以及遇事的谋略,临事的指挥;自然经验丰富的人,总处于重要的地位。所以在浅演的社会里,虽然还行著女系,而掌握实权的,也以男子为多。至于年老的人,则其地位尤为优越。社会愈进步,分工的作用愈显著,处于特别地位的人,自然愈形重要。如此,专门指挥统率的人,权力逐渐增大,就成为君的起源。其偏于保存智识的人,则成为僧侣阶级。凡此等,都是一个团体之内,特殊阶级之所以形成。然而总不如用兵力征服的关系来得大。 这一个部落,征服那一个部落,其初是用勒令进贡的方法,去剥削他的。至于被征服部落内部的情形,则丝毫不管。中国从黄族征服了炎族以后,直到夏禹之世,对于被征服者,还有这种情形。所以夏后氏对于农民所收的租税称为贡,和这一国献给那一国的礼物,名称相同。其方法,则系按几年收获的平均额,向他征取。至于丰年可以多取而不取,以致谷物不免浪费;凶年不能足额而强要足额,以致人民受累;他是丝毫不管的。可见这时候,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还没有融合。到殷周时代,情形就不同了。殷代收税之法名为助,是强制人民代耕公田的。周代收税的法子名为彻,是田亩不分公私,而国家按其所入,取其十分之一。可见这时候,征服者和被征服者,已合并成一个社会了。 古代农耕的社会,其内部,本来是有很良好的规则的。凡榨取,必须要保存被榨取的对象。征服之族,只要榨取就够了,何苦而去干涉被榨取的社会内部的事情?所以农耕社会,虽然被游牧民族征服,而其内部良好的规则,还得保存。进一步,征服民族对于被征服的民族,关系渐渐的深了;管理干涉,也渐渐的严密了,然而也还是本于这种规则以行事;甚且还能代他修整,助其保持。这时代的君主,就是后世所称为圣主贤君的;而这时代,就是孔子所说的小康时代。至于那已经过去的毫无阶级的时代,那自然就是所谓大同时代了。当此时代,征服者和被征服者阶级的对立是:(1)贵族,(2)自由民,(3)奴隶三者。贵族是征服阶级里握有政权的人,如契丹之有耶律萧氏。自由民是征服阶级里的平民,如契丹之有部族,被征服的民族,那就是奴隶了。 其初,征服阶级和被征服阶级的对立,是很为尖锐的。所以贵族和自由民之间,其相去近;自由民和奴隶之间,其相去远。但是到后来,压迫的关系,渐成为过去;平和的关系,日渐增长;而掌握政权的人,其权力却日渐发达。于是贵族和自由民,相去渐远;自由民和奴隶,相去转日近,驯至因彼此通婚,而混合为一。我国古书上百姓和民、民和氓,有时是有区别的,有时却又没有,就是这个关系。 以上所说,是从部落时代,进化到封建时代的大略。但是进化到封建时代,还是不得安稳的。因为此等封建之国,其上层阶级,本来是一个喜欢侵略的民族;在侵略的民族中,战争就是生利的手段。当其初征服别一个民族时,生活上自然暂时得到满足。但是经过相当的年代,寄生之族的人口,渐渐的增加了;而其生活程度,也渐渐增高;就又要感觉到不足。感觉到不足,那除向外侵略,夺他人的土地人民为己有,是没有别法的。在战国以前,列国所以要互相吞并;一国中的大夫,也要互相吞并;这就是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如此,一步步的向前进行,晋国的六卿,并成三家;春秋时的百四十国,变为战国时的七国;世运就渐进于统一了。 政治一方面,情形如此;社会一方面,也有很重要的变迁。征服之族,初征服被征服之族时,是把他们的人,掳来作为奴隶使用。此时的奴隶,是以多数的人,替少数的贵族耕作广大的土地的。生命尚非己有,何况耕作之所得?在此等情形之下,奴隶的耕作未必出力;而此时耕作的方法,也还幼稚;自然可以多数的人,耕作广大的土地。到后来,耕作的方法渐渐进步了;压迫的关系,也渐渐变化;即发见用武力强迫人家劳动,不如在自利的条件下,奖励人家劳动之为得计。并发见以多数人粗耕广大的土地,不如任一家一户精耕较小的土地之为有利。于是广大的田庄,变成分立的小家户。这是说征服之族,把被征服之族掳掠得来,强制他为自己劳动的社会的变化。其从纳贡的关系,进化到代为管理,始终没有破坏被征服之族内部的规则的,自更不必说了。但是无论其为征服之族将被征服之族掳掠来而强制其为自己劳动;或者由纳贡的关系而进化到收税;伴随着生产方法的进步,广大的田庄,总有变为小农户的趋势。我国古代,土地虽非人民所有,然而必要有一个五十亩、七十亩、百亩的分配办法,而不容笼笼统统的,把若干公有的土地,责令若干人去共同耕种,即由于此。于此,已伏著一个土地私有的根源。又因人口的增加,土地分配,渐感不足;而分配又未必能平均;于是渐有无田可耕的人;又或因所耕的田太劣,而愿意换种好田;于是地代就渐渐发生。有权支配的人,就将好田与坏田收获的差额,悉数取为己有。于是土地的私有,渐渐的成立了。 又因生产方法的进步,工业渐渐的脱离农家的副业而独立。于是交换愈益频繁,而专司交换的关键的商人也出现了。商人对于农工,在交换上,是处于有利的地位的。因为要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的人,都有非易不可之势;而在交易的两方,都无从直接,交换都要通过商人之手才行。于是商人乘卖主找不到买主时,可以用很廉的价格买进;到买主找不到卖主时,又可以用很贵的价格卖出。一转手之间,生产者和消费者,都大受其剥削。所以在近代工业资本发展以前,商业资本在社会上,始终是很活跃的。这是中国几千年来一贯的趋势,更无论古代经济初进步的时候了。因商业资本发达,则农人受其操纵而愈益穷困。于是高利贷出现。在这两种剥削之下,再加之暴政的榨取,农民乃无可控诉,而至于流亡。其投靠到富豪的,或则售其田产,而变为佃农;或竟自鬻其身,而成为奴隶。除非在社会上有所需求,都可以靠暴力胁夺,如其不然,有所求于人,就非得其允许不可,或者守著社会上公认的交换规则,进行交换,则相需甚殷的一方面,总是吃亏,而其势较缓的一方面,总是处于有利的地位的。所以在春秋战国时,商人的势力大盛。便国家也不能不谨守和他们订立的契约;指郑子产不肯强市商人货物之事。见《左氏》昭公十六年。甚而至于与他们分庭抗礼。子贡之事,见《史记·货殖列传》。一方面,都市的工商业家,乡下的大地主,新阶级兴起了;一方面,则因战争的剧烈,亡国败家者相随属,而封建时代的贵族,日益沦落;于是贵贱的阶级渐平,贫富的阶级以起。然而当这时代,国家的政治权力,不是缩小了,而反是扩大了。因为政治是所以调和矛盾,也可说是优胜的一个阶级用来压迫劣败的阶级的。社会的矛盾,日益加甚,自然政治的权力,日益加大。但是这时候,代表政治上的权力的,不是从来拥有采地的封建主,而是国王所信任的官僚。 官僚阶级是怎样兴起的呢?那便是:(1)新兴的工商家,和地主阶级中较有知识的分子;(2)没落的旧贵族尤多,他们的地位身份虽然丧失,其政治上的才能和知识,是不会随而丧失的。现代的县名,还有一部分沿自秦汉时代,秦汉的县名很容易看得出,有一部分就是古代的国名;可见其本为一独立国。独立国夷而为县,并不是从秦汉时代开始的;春秋战国时,早已有许多小国,变成大国中的一县了。国变而为县,便是固有君主的撤废,中央政府派遣地方官吏的成功。质而言之,就是后代的改土归流。因封建制度崩溃,而官僚阶级增多;亦因官僚阶级增多,而大国的君主,权力愈扩大,封建政体,因之愈趋于崩溃。还有加重大国的权力的,便是军队的加多与加精。在古代,大约是征服之族服兵役,被征服之族则不然的。这并不是被征服之族,都不会当兵,不过不用他做正式的军队罢了。我国古代,天子畿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幅员的大小,为百与一之比,而兵额却不过两三倍,就是为此。《礼记·文王世子》是古代的庶子官管理王族之法,而其中说战则守于公祢;鄢陵之战,晋国人说“楚之良,在其中军王族而已”;可见古代的战斗,不但全用征服之族,组织军队,并且还是以王族为中心的。至于被征服之族,则不过叫他保守本地方,并不用他做正式的军队,所以说寓兵于农。寓兵于农,谓以农器为兵器,非谓以农夫为军人,见《六韬·农器》篇。到春秋时,这种情形就大变了。变迁的途径有二:一是蓄养勇士,求其战斗力之加强;一是训练民众,求其兵数之加多。前者如齐庄公是其代表;后者如管仲作内政寄军令,是其代表。到战国时代,则这两种趋势,同时并进。如魏国的兵制,挑选人民强壮的,复其身,利其田宅;见《荀子·议兵》篇。又如秦国商鞅之法,把全国的人民都训练成战士。此等多而且精的军队,自然非小国所能抵敌了。 政治上的互相争斗,可以说是使人群趋于分争角立的,而自经济上言之,则总以互相联合为有利。亦且人类的本性,原是互相亲爱的;政治上的分争,只可说是社会的病态。所以在封建时代,政治上的情形,虽然四分五裂,而社会的同化作用,还是不断进行的。《中庸》说:“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可见当春秋战国时,社会的物质和精神,都已大略一致;因为只从古相传下来,凭恃武力的阶级所把持,以致统一不能实现罢了。此等政治上争斗的性质,固因有国有家者,各欲保守其固有的地位,而至于分争;亦因其贪求无已,不夺不餍,而渐趋于统一。并兼之势日烈,则统一之力加强。政治的社会的两力并行,而统一遂终于实现。 统一,自然是有利的事。人类不论从哪一方面讲,总是以统一为有利的。但是前此的分争,固然不好,后来虽勉强统一,而其联结的办法,还不是最好的。因而处于这一个大国家社会之中的人,不能个个都得到利益;而且有一部分是被牺牲的。而国家社会的自身,亦因此而不得进化。这种趋势,是从皇古时代,因社会内部的分化和其相互间的争斗而就开始进行的;到战国的末年,已经过很长的时间了。在这长时期中,从民族和国家的全体上看,是由分趋合,走上了进化的大路的。从社会组织上看,则因前此良好的制度逐渐废坠;人和人相互之间的善意逐渐消失;而至于酿成病态。于是有所谓政治者,起而对治之。政治是药,他是因病而起的,亦是想治好病的。人谁不想好?谁肯安于坏?于是有政治上种种的主张而形成政治思想。 [book_title]第四讲 先秦的政治思想 从上古到战国,这一期中的政治背景,业经明白了,就可进而讲述其政治思想。 这一期中的政治思想,最重要的,自然就是所谓先秦诸子。这都是东周时代的思想。自此以前,自然不是没有政治思想的,然无甚重要关系,所以略而不述。实际上,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很受前此思想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研究先秦诸子,西周以前的思想,也可以见其大概了。 怎样说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很受前此思想的影响呢?中国人向来是崇古的。对于古人的学说,崇拜总超过批评。这种风气,近来是逐渐改变了,然其对于古人的批评,亦未必都得其当。先秦诸子,离现在时代较远,不大容易了解,因而也不大容易批评。所以不论从前和现在的批评,都很少搔著痒处。对于先秦诸子,大家是比较的抱著好感的。不论从前和现在,对于他们的批评,都是称颂的居多;即有批评其短的,也都是隔靴搔痒,并没有能发见其短处,自然更说不到发见其致误之由。然则先秦诸子,有没有错误之处呢?自然是有的,其错误而且还颇大。假使先秦诸子而真见用于世,见用社会,而真本其所学以行事,具结果,怕会弄得很糟的。我们现在,且先说一句总批评,那便是: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落伍的。 这话怎样说呢?要说明这句话,先得知道先秦诸子所代表的,是哪一个时代的思想。我以为: 农家 代表神农时代的思想。 道家 代表黄帝时代的思想。 墨家 代表夏禹时代的思想。 儒家、阴阳家(?) 代表西周时代的思想。 法家、兵家 代表东周时代的思想。 这所谓代表某一时代的思想,只是说其思想是以那一个时代为根据而有所发展,并不是说他完全是某一个时代的思想,不可误会。 人的思想,是多少总有些落伍的。今天过去了,只会有明天,今年过去了,只会有明年。明天明年的事情,是无论如何不会和今天今年相同的,何况昨天和去年?然而人是只知道昨天和去年的。对付明天明年的事情,总是本于昨天和去年以前的法子。各人所用的法子,其迟早亦许相去很远,然而总只是程度问题。所以其为落伍,亦只是程度问题。 人的思想,总是在一种文化中涵养出来的。今试找一个乡气十足的村馆先生,再找一个洋气十足的留学生,把一个问题,请他们解决;他们解决的方法,一定大相悬殊;这并不是这两个人的本性相去如此之远,乃由其所接受的文化不同;所谓性相近,习相远。知此,然后以论先秦诸子。 (一)农家 先秦诸子,所代表的,不是一时的思想,这是很容易见得的。因为最难作伪的是文学。先秦诸子中,都包容著两种时代不同的文学——未有散文前的韵文,和时代较后的散文。我们现在不讲考据,这个问题,且置诸不论。我们现在,只从思想上批判其所代表的文化时代的远近。如此,农家之学,我以为其所代表的文化的时代,是最早的。 农家之学,现在仅有许行一人尚有遗说,从《孟子》中可以窥豹一斑。许行有两种主张,是: (1)政府毫无威权。所谓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就是说人君也要自己种田、自己做饭,像现在乡下的村长一样。 (2)物价论量不论质。不论什么东西,只要他的量是一样,其价格就是一样。 这种思想,显然是以古代的农业共产社会做根据的。我们如诘问他:既然可以并耕而食,饔飧而治,何必还要有君?既然交换的价格,和成本全不相干,则已变为一种赠与,何必还要交换?他可以说:我所谓政府,是只有办事的性质,而没有威压的性质的。至于交换,我本来要消灭他,强迫交换的价格,论量不论质,只是一种过渡的方法。况且这也是禁奢的一种手段。所以刚才的话,是不能驳许行的。我们要问许行的,是用何种手段,达到他这一个办法?无政府主义,是没有一个人不可承认其为最高的理想的;亦没有什么人敢断定其终不能达到。不过在现在,决没有人主张,即以无政府的办法为办法的。因为这是决不能行的事。从我们的现在,达到无政府的地位,不知要经过多少次平和或激烈的革命呢。许行的说法,至少得认为无政府主义的初期,许行却把那一种办法做桥梁,渡到这一个彼岸呢。假使许行是有办法的,该教滕文公从桥上走,或者造起桥来,不该教他一跳就跳到彼岸。如其以为一跳就可以跳过去的,那其思想,比之乌托邦更为乌托了。许行究竟是有办法没有办法的呢?许行如其有办法,其信徒陈相,应该以其办法反对孟子的办法,不该以其理想的境界反对孟子的办法,所以许行的学说,虽然传下来的很不完全,我们可以推定其是无办法的。然则许行的思想是一种最落伍的思想。 (二)道家 道家当以老子为代表。古人每将黄老并称。古书中引黄帝的话,也很和老子相像。《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两条,黄帝之言一条,《力命》篇亦引《黄帝书》一条。《天瑞》篇所引,有一条与《老子》同,余亦极相类。这自然不是黄帝亲口说的话,然而总可以认为是黄帝这个社会里、民族里相传的训条。 老子的思想,导源于远古的黄帝这一个社会,是可能的。因为老子的道理是: (1)主张柔弱。柔弱是一种斗争的手段。所谓欲取姑与。浅演的社会,是只知道以争斗为争斗,不知道以退让为争斗的。所以因刚强躁进而失败的人很多。如纣,如齐顷公、庄公、晋厉公、楚灵王、吴夫差、宋王偃等都是。其实秦皇、汉武,也还是这一流人。这种人到后世就绝迹了。这可见人的性质,都是社会养成的。黄帝的社会,是一个游牧的社会,君民上下,都喜欢争斗,自然可以发生这一类守柔的学说。儒家所以要教民以礼让,礼之不足,还要以乐和其内心,也是为此。 (2)主张无为。“为”字近人都当“作为”解,这是大错了的。为,化也。无为就是无化。无为而无不为,就是无化而无不化。就是主张任人民自化,而不要想去变化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就是说人民要变化,我们还要制止他,使他不要变化。怎样叫变化呢?《老子》一书,给后来的人讲得太深了,怕反而失其真意。《老子》只是一部古代的书,试看:(A)其书的大部分,都是三四言韵语,确是未有散文以前的韵文;(B)其所用的名词,也很特别,如书中没有男女字,只有牝牡字——这尤可表见其为游牧民族。所以我说《老子》的大部分,该是黄帝这一个民族里相传的古训,而老子把他写出来的;并不是老子自著的书。我们若承认此说,“无为”两个字,就容易解释了。当《老子》这一部书著作的时候——不是周朝的老聃把他写出来的时候——作者所处的社会,不过和由余所居的西戎、中行说所居的匈奴差不多。这种社会里的政治家的所谓为:坏的,是自己要奢侈,而引进许多和其社会的生活程度不相称的事来;刻剥人民去事奉他,并且引起人民的贪欲。好的,是自以其社会为野蛮,而仰慕文明社会的文明,领导著百姓去追随他。《史记·商君列传》:商君对赵良自夸说:“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就有这种意思。文明的输入,自然是有利的。然而文明社会的文明,是伴随着社会组织的病态而进步的;我们跟著他跑,文明固然进步了,社会的病态,也随而深刻了,这也可以说是得不偿失的事。《老子》一书中所主张的“无为”,不过是由余夸张戎人,中行说劝匈奴单于勿变俗、好汉物的思想。见《史记·秦本纪》《匈奴列传》。《老子》的所以为人附会,①以其文义之古,难于了解,而易于曲解;②因其和一部分的宗教思想相杂。《老子》的宗教思想,也是游牧民族的宗教思想。因为(a)其守柔的思想,是源于自然力的循环;而自然力的循环,是从观察昼夜四时等的更迭得来的;(b)无为的思想,是本于自然现象的莫之为而为;所谓“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两者都是从天文上得来的;而天文知识的发达,正在游牧时代。 老子这种思想,可以说是有相当的价值的。但是守柔在不论什么时代,都可以算竞争上的一种好手段。至于无为,则社会的变化,不易遏止。即使治者阶级,尚都能实行老子之说,亦不过自己不去领导人民变化。而社会要变化,还是遏止不住的。我虽然辅万物的自然而不敢为,而万物化而欲作,恐终不是无名之朴,可以镇压得住。在后世,尽有清心寡欲的君主,然而对于社会,还是丝毫无补,就是这个理由。这一点,讲到将来,还可更形明白,现在姑止于是。只要知道就无为这一点上说,老子的思想,也是落伍的就够了。 或问在古代,民族的竞争,极为剧烈,老子如何专教人守雌?固然守雌是有利于竞争的,然而守如处女,正是为出如脱兔之计,而观老子的意思,似乎始终是反对用兵的,既终没有一试之时,蓄力又将作何用?在古代竞争剧烈的世界,如何会有这一种学说呢?我说,中国古代民族的竞争,并不十分剧烈。民族问题的严重,倒是从秦汉以后才开始的。大约古代民族的斗争,只有姬、姜二姓曾有过一次剧烈的战事——河南农耕民族,与河北游牧民族之战——其结果,黄帝之族是胜利了。经过颇短的时间,就和炎帝之族同化。其余诸民族,文化程度,大抵比炎黄二族为低,即战斗力亦非其敌。所以当时,在神州大陆上,我们这一个民族——炎黄混合的民族——是侵略者。其余的民族——当时所谓夷蛮戎狄——是被侵略者。我们这时候所怕的,是贪求无厌,黩武不已,以致盛极而衰,对于异族的斗争,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同族间也要因此而引起分裂。至于怕异族侵略,在古代怕是没有这事的。如其有之,道家和儒家等,就不会一味主张慈俭德化;而法家和兵家等,也要以异族为斗争的对象,而不肯专以同族的国家为目标了。我国民族问题的严重,是周秦之际,和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接触,然后发生的。在古代骑寇很少,居于山林的异族,所有的只是步兵,而我族则用车兵为主力。毁车崇卒和胡服骑射,都是我族侵略的进步,不是防御行为。中山并非射骑之国,赵武灵王是学了骑寇的长技,再借用骑寇的兵,去侵略中山。 道家中还有一派是庄子。庄子的思想,是和杨朱很为接近的。现在《列子》中的《杨朱》篇,固然是伪物,然而不能说他的内容全无根据。因为其思想,和《庄子》的《盗跖》篇是很接近的。《盗跖》篇不能认为伪作。这一派思想,对于个人自处的问题,可以“委心任运”四个字包括之。这全是社会病态已深,生于其间的人,觉得他没法可以控制时的表现。至其对于政治上的见解,则杨子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之说,足以尽之。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是怎样一个说法呢?此其理颇为微妙。我们现在且不惮繁复,略述如下: 《吕氏春秋·不二》篇: 楚王问为国于詹子。詹子对曰:何闻为身,不闻为国。詹子岂以国可无为哉?以为为国之本,在于为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 身当如何为法呢?《淮南子·精神训》: 知其无所用,贪者能辞之,不知其无所用,廉者不能让也。夫人主之所以残亡其国家,损弃其社稷,身死于人手,为天下笑,未尝非为非欲也。夫仇由贪大钟之赂而亡其国,虞君利垂棘之璧而禽其身,献公艳骊姬之美而乱四世,桓公甘易牙之和而不以时葬,胡王淫女乐之娱而亡土地。使此五君者,适情辞余,以己为度,不随物而动,岂有此大患哉? 又《诠言训》: 原天命,治心术,理好憎,适情性;则治道通矣。原天命则不惑祸福。治心术则不妄喜怒。理好憎则不贪无用。适情性则欲不过节。不惑祸福,则动静循理。不妄喜怒,则赏罚不阿。不贪无用,则不以欲用害性。欲不过节,则养性知足。凡此四者,弗求于外,弗假于人,反己而得矣。 野蛮时代之所虑,就是在上者的侈欲无度,动作不循理。其过于要好的,则又不免为无益的干涉。所以杨朱一派,要使人君自治其心,绝去感情,洞明事理,然后不做一件无益而有损的事。所以说:“以若之治外,其法可暂行于一国,而未合于人心;以我之治内,可推之于天下。”话固然说得很精了。然而又说:“善治外者,物未必治。善治内者,物未必乱。”未必乱是物自己不乱,并不是我把他治好的,设使物而要乱,我即善治内,恐亦将无如之何。固然,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然今天下纷纷,大多数都是利天下的人,因而又激起少数人,要想摩顶放踵,以利天下。譬如集会之时,秩序大乱,人人乌合抢攘,我但闭目静坐,何法使之各返其位,各安其位呢?如其提出这一个问题来,杨朱就将无以为答。然则杨朱的治天下,等于无术。他的毛病,和老子的无为主义是一样的。他们还是对于较早的时代的目光。此时的社会,人民程度很低,还没有“为”的资格。所虑的,是在上的人,领导著他去“为”。老子庄周的话,到这种社会里去说,是比较有意思的。到春秋战国时,则其社会的“为”,已经很久了;不是化而欲作,而是已化而作了;还对他说无为,何益? (三)墨家 墨家之道原于禹,这句话是不错的。一者《墨子》书中屡次提起夏禹。二者墨子所定的法度,都是原出于夏的。详见孙星衍《墨子后序》。 儒家说夏尚忠,又说夏之政忠。忠便是以忠实之心对人;不肯损人以利己,还要损己以利人。夏朝时代较早,大约风气还很诚朴。而且其时遭遇水患,自然可以激起上下一体,不分人我的精神;和后来此疆彼界的情形,大不相同。由此道而推之,则为兼爱。兼爱是墨学的根本。至其具体的办法,对内则为贵俭,对外则为非攻。 要明白贵俭的意思,首须知道古代的社会和后世不同。后世习惯于私有财产久了,人家没有而我有,公家穷困而私人奢侈,是丝毫不以为奇的。春秋战国时代则不然。其时的社会,去公产之世未远。困穷之日,须谋节省;要节省,须合上下而通筹;这种道理,还是人人懂得的。即其制度,也还有存在的。譬如《礼记·曲礼》说:“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祀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玉藻》说“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等都是。卫为狄灭,而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齐顷公败于鞍,而七年不饮酒,不食肉;都是实行此等制度的。就越勾践的卧薪尝胆,怕也是实行此等制度,而后人言之过甚。然则墨子所主张的,只是古代凶荒札丧的变礼,并不是以此为常行之政,说平世亦当如此。庄子驳他说“其道大觳,反天下之心,使人不堪”,只是说的梦话。不论人家的立场,妄行攻驳,先秦诸子,往往有此病。贵俭的具体办法是节用,古人的葬事,靡费得最利害,所以又要说节葬。既然贵俭,一切图快乐求舒适的事,自然是不该做的,所以又要非乐。 隆古之世,自给自足的农业共产社会,彼此之间,是无甚冲突的,所以也没有争战之事,这便是孔子所谓讲信修睦。后来利害渐渐的冲突了,战争之事就渐起。然而其社会,去正常的状态还未远,也不会有什么残杀掳掠之事,这便是儒家所谓义兵。义兵之说,见于《吕氏春秋》的《孟秋纪》、《淮南子》的《兵略训》,这决不是古代没有的事。譬如西南的土司,互相攻伐,或者暴虐其民,王朝的中央政府,出兵征讨,或易置其酋长,或径代流官,如果止于如此而已,更无他种目的,岂非吊民伐罪?固然,此等用兵,很难保军士没有残杀虏掠的事。然而这是后世的社会,去正常的状态已久,已经有了要残杀虏掠的人;而又用他来编成军队之故。假使社会是正常的,本来没有这一回事,没有这一种人,那末,当征伐之际,如何会有残杀虏掠的行为呢?就是在后世,当兵的人,已经喜欢残杀虏掠了,然而苟得良将以御之,仍可以秋毫无犯。不正常的军队,而偶得良将,还可以秋毫无犯,何况正常的社会中产生出来的正常的军队呢?所以义兵决不是没有的事。再降一步,就要变成侵略的兵了。此等兵,其主要的目的只是争利,大之则争城争地,小之则争金玉重器;次之则是斗气,如争做霸主或报怨之类。此等用兵,没有丝毫正当的理由。然而春秋战国时代的用兵,实以此类的动机为最多。所以墨子从大体上判定,说攻是不义的。既以攻为不义,自然要承认救守是义的了。墨子的话,不过救时之论,和我们现在反对侵略、主张弱小民族自决等一般。人类到底能不能不用兵呢?用兵到底本身是件坏事情,还是要看怎样用法的呢?这些根本问题,都不是墨子计虑所及。拿这些根本问题去驳墨子,也只算是梦话。 在春秋战国时代,有一个共同的要求,是定于一。当时所怕的,不但是君大夫对人民肆行暴虐,尤其怕的是国与国、家与家之间争斗不绝。前者如今日政治的不良,后者如今日军人的互相争斗。两者比较起来,自然后者诒祸更大了。欲除此弊,希望人民出来革命,是没有这回事的。所可希望的,只是下级的人,能服从上级,回复到封建制度完整时代的秩序。此义是儒、墨、名、法诸家共同赞成的。墨家所表现出来的,便是尚同。 当东周之世,又是贵族阶级崩溃、官僚阶级开始抬头的时代。任用官僚,废除贵族,怕除贵族本身外,没有不赞成的。儒家所表现出来的是讥世卿,法家所表现的是贵法术之士,墨家所主张的则为尚贤。 墨子主张行夏道,自然要想社会的风气,回复到夏代的诚朴。其所以致此的手段,则为宗教。所以要讲天志、明鬼。天和鬼都要有意识,能赏罚的,和哲学上的定命论,恰恰相反,定命论而行,天志、明鬼之说,就被取消了。所以又要非命。 墨子的时代,《史记》说:“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这话大约不错的。墨子只该是春秋末期的人。再后,他的思想,就不该如此陈旧了。农家道学的说法,固然更较墨家为陈旧,然只是称颂陈说,墨子则似乎根据夏道,自己有所创立的。然而墨子的思想,也是够陈旧了的。 以墨子之道来救时,是无可非议的,所难的,是他这道理,如何得以实行?希望治者阶级实行么?天下只有天良发现的个人,没有天良发现的阶级;只有自行觉悟的个人,没有自行觉悟的阶级;所以这种希望只是绝路,这固然是诸家的通病。然而从墨子之道,治者阶级,所要实行的条件,比行别一家的道,还要难些。所以墨子的希望,似乎也更难实现些。墨子有一端可佩服的,便是他实行的精神。孟子说他能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淮南子》说:墨子之徒百八十人皆可使之赴汤蹈火,死不旋踵。这些话,我们是相信的。我尝说:儒侠是当时固有的两个集团。他们是贵族阶级失其地位后所形成的——自然也有一部分新兴的地主,或者工商阶级中人附和进去,然而总是以堕落的贵族为中坚——他们的地位虽然丧失了,一种急公好义、抑强扶弱、和矜重人格的风气还在。因其天性或环境,而分成尚文与尚武两派。孔子和墨子,只是就这两个集团,施以教育。天下惟有团体,才能够有所作为。罗素说:“中国要有热心的青年十万人,团结起来,先公益而后私利,中国就得救了。”就是这种意思,孔子和墨子,都能把一部分人团结起来了。这确是古人的热心和毅力,可以佩服之处。然而如此,就足以有为了么?须知所谓化,是两方面都可以做主动,也都可以成被动的。这些道术之士,都想以其道移易天下。他的徒党,自然就是为其所化的人;他和他的信徒,自然总能将社会感化几分;然而其本身,也总是受社会风气感化的。佛陀不是想感化社会的么?为什么现在的和尚,只成为吃饭的一条路?基督不是想感化社会的么?为什么中国称信教为吃教?固然,这是中国信道不笃的人,然使教会里面而丝毫没有财产,现在热心传教之士,是否还不远千里而来呢?也是一个疑问。我们不敢轻视宗教徒。其中热心信仰传布的人,我相信他是真的;也相信他是无所为而为之的;然而总只是少数。大多数人,总是平凡的,这是我所敢断言的。所以凭你本领大、手段高,结合的人多,而且坚固,一再传后,总平凡化了;总和普通的人一致了。儒者到后来,变做贪于饮食,惰于作务之徒;墨者到后来,也不看见了,而只有汉时的所谓游侠,即由于此。当孔子周游列国之时,岂不说:“如有用我者,三千弟子,同时登庸,遍布于天下,天下岂不大治?”然而人在得志后的变化,是很难料的。在宰予微时,安知其要昼寝呢?从汉武帝以后,儒者的被登庸,可说是很多了。孔子周游列国时所希望的,或亦不过如此。然而当时的儒者是怎样呢?假使墨子而得势,赴汤蹈火之士,安知不变作暴徒?就使不然,百八十人,总是不够用的;到要扩充时,就难保投机分子不混进来了。所以墨子救世的精神,是很可佩服的,其手段则不足取。 (四)儒家、阴阳家 儒家的书,传于后世的多了,其政治思想,可考见的也就多,几于讲之不可胜讲。好在儒家之道,在后世最盛行。其思想,几于成为普通思想,人人可以懂得。所以也不必细讲,只要提纲挈领的讲一讲就够了。 儒家的思想,大体是怎样呢? 他有他所想望的最高的境界。这便是所谓大顺。《礼记·乐记》:“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礼运》:“故事大积焉而不苑,并行而不缪,细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间,连而不相及也,动而不相害也,此顺之至也。” 简而言之,是天下的事情,无一件不妥当;两间之物,无一件不得其所,如此理想的境界,用什么法子去达到他呢?儒者主张根据最高的原理,而推之于人事,所以说:《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 《易》是儒家所认为宇宙的最高原理的。推此理以达诸人事,所谓本隐以之显。《春秋》是处置人事的法子。人事不是模模糊糊,遇著了随便对付的。合理的处置方法,是要以最高原理为根据的。所以说推见至隐。 宇宙最高的原理,儒家称之为元,所以《易经·乾卦彖辞》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圣人所以能先天而天弗违,就因其所作为,系根据这一种最高原理。何邵公《公羊解诂》,解释元年春王正月的意义道:“《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 王,根据著宇宙最高的原理,以行政事,而天下的人,都服从他,这便是合理之治实现的方法。 合理之治,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呢,还是要积渐而致的呢?提起这一个问题,就要想到《春秋》三世之义,和《礼运》大同、小康之说。春秋二百四十年,分为三世:第一期为乱世,第二期为升平世,第三期为太平世,是各有其治法的。孔子的意思,是希望把乱世逐渐治好,使之进于升平,再进于太平。据《礼运》之说,孔子似乎承认邃古时代,曾经有一个黄金世界。这个世界,就是孔子所谓大同。其后渐降而入小康。小康以后,孔子虽没有说,然而所谓大同者,当与《春秋》的太平世相当,所谓小康者,当与《春秋》的升平世相当,这是无疑义的,然则小康以后,就是《春秋》所谓乱世,也无可疑的了。所以孔子是承认世界从大同降到小康,再降到乱世,而希望把他从乱世逆挽到升平,再逆挽到太平的。 凡思想,总不能没有事实作根据。中国的文化,是以农业共产社会的文化作中心的,前一讲中,已经述及。此等农业共产的小社会,因其阶级的分化,还未曾显著,所以其内部极为平和;而且因社会小,凡事都可以看得见,把握得住,所以无一事不措置得妥帖。孔子所谓大同,大约就是指此等社会言之。其所希望的太平,亦不过将此等治法,推行之于天下;把各处地方,都造成这个样子。这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从乱世进到太平,中间要设一个升平的阶段,所谓升平,就是小康。小康是封建制度的初期。虽因各部落互相争斗,而有征服者、被征服者之分,因而判为治人和治于人、食人和食于人的两个阶级,然而大同时代,内部良好的规制,还未尽破坏,总还算得个准健康体,这些话,前一讲中,亦已述及。孔子所认为眼前可取的途径,大约就是想回复到这一个时代。所以孔子所取的办法,是先回复封建完整时代的秩序。 孔子论治,既不以小康为止境,从小康再进于大同的办法,自然也总曾筹议及之。惜乎所传者甚少了。 从乱世进入小康的办法,是怎样呢? 从来读儒家的书的,总觉得它有一个矛盾,便是它忽而主张君权,忽又主张民权。主张君权的,如《论语·季氏》篇所载,礼乐征伐,一定要自天子出;自诸侯出,已经不行;自大夫出,陪臣执国命,就更不必说了。主张民权的,如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也说得极为激烈。近四十年来,不论是革命巨子,或者宗社党,遗老,都可以孔子之道自居,这真极天下之奇观了。然则儒家的思想,到底怎样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以为并不是儒家的思想有矛盾,而是后世读书的人,不得其解。须知所谓“王”与“君”,是有区别的。 怎样说“王”与“君”有区别呢?案荀子说:“君者,善群也。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君怎能使万物如此呢?那就得如班固《货殖传序》所说:这一类材料,古书中不胜枚举,现在只是随意引其一。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于是辨其土地川泽丘陵衍沃原隰之宜,教民种树畜养五谷六畜,及至鱼鳖鸟兽,萑蒲材干器械之资,所以养生送终之具,靡不皆育。育之以时,而用之有节。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豺獭未祭,置网不布于野泽。鹰隼未击,矰弋不施于徯隧。既顺时而取物,然犹山不槎蘖,泽不伐夭,蝝鱼麛卵,咸有常禁。所以顺时宣气,蕃阜庶物,蓄足功用,如此之备也。然后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兴夜寐,以治其业,相与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赡,非有征发期会,而远近咸足。故《易》曰:后以财成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这便是《荀子》所谓“天有其时,地有其利,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亦即《中庸》所谓“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言治至此,可谓毫发无遗憾了。然而所谓原始的“君”者,语其实,不过是一个社会中的总账房——总管理处的首领——账房自然应该对于主人尽责的。不尽责自然该撤换;撤换而要抗拒,自可加以实力的制裁。这便是政治上所谓革命,丝毫不足为怪。遍翻儒家的书,也找不到一句人君可以虐民、百姓不该反抗的话。所以民贵君轻,征诛和禅让,一样合理,自是儒家一贯的理论,毫无可以怀疑之处。至于原始的“王”,则天下归往谓之王,只是诸侯间公认的首领。他的责任在于:(1)诸侯之国,内部有失政,则加以矫正;(2)其相互之间,若有纠纷,则加以制止或处理。这种人,自然希望他的权力伸张,才能使列国之间,免入于无政府的状态,专恃腕力斗争,其内部则肆无忌惮,无所不为,以为民害。没有王,就是有霸主,也是好的;总胜于并此而无有;所以五霸次于三王。君是会虐民的,所以要主张民权,诸侯则较难暴虐诸侯,如其间有强凌弱、众暴寡的事,则正要希望霸王出来纠正,所以用不著对于天子而主张诸侯之权,对于诸侯而主张大夫之权。这是很明显的理论,用不著怀疑的。王与君的有区别,并不是儒家独特的议论,乃是当时社会上普通的见解。战国之世,卫嗣君曾贬号为君。五国相王,赵武灵王独不肯,曰:无其实,敢处其名乎?令国人谓己曰君,见《史记·赵世家》。就因为只管得一国的事,没有人去归往他之故。春秋之世,北方诸国,莫敢称王,吴楚则否,就因有人去归往他之故。《史记·越勾践世家》说:越亡之后,“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服朝于人的人,也可以称王,便见吴楚的称王,不足为怪了。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是儒家的理想,不是古代的事实。在事实上,只要在一定的区域中,没有两个王就行了。 臣与民是有区别的。臣是被征服的人,受征服阶级的青睐,引为亲信,使之任某种职务,因而养活他的。其生活,自然较之一般被征服者为优裕;甚至也加以相当的敬礼。如国君不名卿老世妇之类。为之臣者,感恩知己,自然要图相当的报称。即使没有这种意气相与的关系,而君为什么要任用臣?臣在何种条件之下,承认君的任用自己?其间也有契约的关系,契约本来是要守信义的,所以说事君“先资其言,拜自献其身,以成其信”;“是故君有责于其臣,臣有死于其言”。见《礼记·表记》。君臣的关系,不过如此。“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见《礼记·檀弓》。就不过是守信的一种。至于“生共其乐,死共其哀”,秦穆公和三良结约的话,见《韩诗外传》。则已从君臣的关系,进于朋友,非凡君臣之间所有了。这是封建时代的君臣之义,大约是社会上所固有的。儒家进一步,而承认臣对于君自卫的权利。所谓“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寇仇,何服之有”?见《孟子·离娄下》。这是承认遇见了暴君,人臣没有效忠的义务的。再进一步,则主张臣本非君的私人,不徒以效忠于君为义务。所谓“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见《孟子·尽心上》。“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齐庄公死后晏子说的话,见《左传》。这是儒家对于君臣之义的改善。君臣尚且如此,君民更不必说了。古代的人,只知道亲族的关系,所以亲族以外的关系,也以亲族之道推之,所以以君臣和父子等视;所以说臣弑其君,子弑其父,是人伦的大变。然而既已承认视君如寇仇,则弑君之可不可,实在已成疑问;臣且如此,民更不必说了。——在古代,本亦没有民弑其君这句话。儒家君臣民之义,明白如此。后世顾有以王朝倾覆,樵夫牧子,捐躯殉节为美谈的,那真不知是从何而来的道理了。 儒家是出于司徒之官的,司徒是主教之官,所以儒家也最重教化。这是人人能明白的道理,用不著多讲。所当注意的,则(1)儒家之言教化,养必先于教。“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生活问题如没有解决,在儒家看起来,教化两字,简直是无从谈起的。(2)儒家养民之政,生产、消费、分配,三者并重,而其视消费和分配,尤重于生产。因为民之趋利,如水就下,只要你不去妨害他,他对于生产,自然会尽力的,用不著督促,倒是分配而不合理,使人欲生产而无从;消费而不合理,虽有一部分尽力于生产的人,亦终不能给足;而且奢与惰相连,逾分的享用,会使人流于懒惰。所以制民之产,和食之以时,用之以礼,同为理财的要义,不可或缺。(3)所谓教化,全是就实际的生活,为之轨范。譬如乡饮酒礼,是所以教悌的;乡射礼,是所以教让的;都是因人民本有合食会射的习惯,因而为之节文,并非和生活无关的事,硬定出礼节来,叫人民照做;更非君与臣若干人,在庙堂之上,像做戏般表演,而人民不闻不见。可参看《唐书·礼乐志序》。这三点,是后世的人,颇欠注意的;至少,对于此等关系,看得不如古人的清澈。 儒家又有通三统之说。所谓通三统,是封前代的二王之后以大国,使之保存其治法,以便自己的治法不适宜时,取来应用。因为儒者认为“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所谓三王之道若循环,便是: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薄,故救薄莫若以忠。《史记·高祖本纪赞》。薄,今本作“僿”,徐广曰:“一作薄。”今从之。 儒家一方面兼采四代之法,以为创立制度的标准,而于施政的根本精神,则又斟酌于质文二者之间,其思虑可谓很周密了。所谓四代,就是虞、夏、殷、周。虞、夏的治法,大概是很相近的,所以有时也说三代。孔子兼采四代之法,读《论语·卫灵公》篇颜渊问为邦一节,最可见之。孔子答颜渊之问,是“行夏之时,乘殷之络,服周之冕,乐则韶舞”。并不是为邦之事尽于此四者,这四句,乃是兼采四代,各取所长之意。孔子论治国之法,总是如此的,散见经传中的,不胜枚举。这是他精究政治制度,而又以政治理论统一之的结果。以政治思想论,是颇为伟大的。这不但儒家如此,就阴阳家也是如此。 阴阳家之始,行夏之时一句话,就足以尽其精义。阴阳家是出于羲和之官的,是古代管天文历法的官。古代生计,以农为本,而农业和季节,关系最大,一切政事,不论是积极的、消极的,都要按著农业的情形,以定其施行或不施行。其具体的规则,略见于《礼记》的《月令》、《吕氏春秋》的《十二纪》、《管子》的《幼宫》、《淮南子》的《时则训》。这四者是同源异流、大同小异的。颜渊问为邦,孔子所以要主张行夏之时,因为行夏时,则(1)该办的事,都能按时兴办;(2)不该办的事,不致非时举行。好比在学校里,定了一张很好的校历,一切事只要照著他办,自然没有问题了。孔子所以主张行夏之时是为此,并非争以建寅之月为岁首。空争一个以某月为岁首,有什么意义呢?阴阳家本来的思想,亦不过如此。这本是无甚深意的,说不上什么政治思想。至于政令为什么不可不照著这个顺序行,则他们的答案是天要降之以罚。所谓罚,就是灾异,如《月令》等书有载,春行夏令,则如何如何之类,这并不离乎迷信,更足见其思想的幼稚了。但是后来的阴阳家,却不是如此。 阴阳家当以邹衍为大师。邹衍之术《史记》说他: 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禨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 邹衍的五德终始,其意同于儒家的通三统。他以为治法共有五种,要更迭行用的。所以《汉书·严安传》引他的话,说: 政教文质者,所以云救也。当时则用,过则舍之,有易则易之。 其意跃然可见了。《史记》说衍之术迂大而闳辨,奭也文具难施,则邹奭并曾定有实行的方案,惜乎其不可见了。阴阳家的学说,缺佚太甚,因其终始五德一端,和儒家的通三统相像,所以附论之于此。核其思想发生的顺序,亦必在晚周时代,多见历代的治法,折衷比较,然后能有之。然其见解,较之法家,则又觉其陈旧。所以我以为他是和儒家同代表西周时代的思想的。 儒家的政治思想,是颇为伟大周密的,其缺点在什么地方呢?那就在无法可以实现。儒家的希望,是有一个“王”,根据著最高的原理,以行政事,而天下的人,都服从他。假如能够办到,这原是最好的事。但是能不能呢?其在大同之世,社会甚小,事务既极单简,利害亦相共同;要把他措置得十分妥帖,原不是件难事。但是这种社会,倒用不著政治了——也可以说本来没有政治的。至于扩而大之;事务复杂了,遍知且有所不能,何从想出最好的法子来?各方面的利害,实在冲突得太甚了,调和且来不及,就有好法子,何法使之实行?何况治者也是一个人,也总要顾著私利的。超越私人利害的人,原不能说是没有,但治天下决不是一个人去治,总是一个阶级去治,超越利害的私人,则闻之矣,超越利害之阶级,则未之闻。所以儒家所想望的境界,只是镜花水月,决无实现的可能。儒家之误,在于谓无君之世的良好状态,至有君之世,还能保存;而且这个“君道”,只要扩而充之,就可以做天下的“王”。殊不知儒家所想望的黄金世界,只是无君之世才有,到有君之世,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即使退一步,说有君之世,也可以有一个准健康体,我们的希望,就姑止于是,然而君所能致之治,若把“君”的地位抬高扩大而至于“王”,也就无法可致了。因为治大的东西,毕竟和小的不同;对付复杂的问题,到底和简单的不同。所以儒家的希望,只是个镜花水月。 (五)法家 法家之学,在先秦诸子中,是最为新颖的。先秦诸子之学,只有这一家见用于时;而见用之后,居然能以之取天下;确非偶然之事。 法家之学,详言之,当分为法术两端,其说见于《韩非子》的《定法》篇。法术之学的所以兴起,依我看来,其理由如下: (1)当春秋之世,列国之间,互相侵夺;内之则暴政亟行。当此之时,确有希望一个霸或王出来救世的必要。——后来竟做到统一天下,这是法家兴起之世所不能豫料的。法家初兴之时,所希望的,亦不过是霸或王。而要做成一个霸或王,则确有先富国强兵的必要。要富国强兵,就非先训练其民,使之能为国效力不可。这是法家之学之所以兴起的原因。 (2)一个社会中,和一人之身一样的。不可有一部分特别发达。一部分特别发达,就要害及全体了。然社会往往有此病。一社会中特别发达的一部分,自然是所谓特权阶级。国与民的不利,都是这一阶级所为。法家看清了这一点,所以特别要想法子对付他。 法家主要的办法,在“法”一方面,是“一民于农战”。要一民于农战,当然要抑商贾,退游士。因为商贾是剥削农民的,商贾被抑,农民的利益,才得保全。国家的爵赏有限,施之于游士,战士便不能见尊异。“术”一方面的议论,最重要的,是“臣主异利”四个字。这所谓臣,并不是指个人,而是指一个阶级。阶级,在古人用语中,谓之朋党。朋党并不是有意结合的,只是“在某种社会中,有某种人,在某一方面,其利害处于共同的地位;因此有意的,无意的,自然会做一致的行动”。不论什么时代、什么社会里,总有一个阶级,其利害是和公益一致的。公共的利益,普通人口不能言,而这一阶级的人,知其所在;普通人没有法子去达到,而这一阶级的人,知其途径,能领导著普通人去趋赴;他们且为了大众,而不恤自己牺牲。这一个阶级,在这个时代,就是革命的阶级。社会的能否向上,就看这一个阶级能够握权周否。这一个阶级,在法家看起来,就是所谓法术之士。 法家本此宗旨,实行起来,则其结果为: (1)官僚的任用。这是所以打倒旧贵族的。李斯《谏逐客书》庸或言之过甚,然而秦国多用客卿,这确是事实。《荀子·强国》篇说: 入境……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间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 这就是多用草茅新进之士的效验,腐败的旧贵族,万办不到的。秦国政治的所以整饬,就得力于此。 (2)国民军的编成。古代造兵之法有两种:其一如《管子》所述轨里连乡之制。有士乡,有工商之乡。作内政寄军令之法,专施之于士乡,工商之乡的人,并不当兵。此法兵数太少,不足以应付战国时的事势。其二是如《荀子·议兵》篇所述魏国之法。立了一种标准,去挑选全国强壮的人当兵。合格的,就复其户,利其田宅。这种兵是精强了。然而人的勇力,是数年而衰的,而复其户,利其田宅的利益,不能遽行剥夺。如此,要编成多数的兵,则财力有所不给;若要顾虑到财政,则只好眼看著兵力的就衰。所以这种兵是强而不多,甚至于并不能强。只有秦国的法,刑赏并用,使其民非战无以要利于上,才能造成多而且精的兵。秦国吞并六国时,其兵锋东北到辽东,东南到江南。其时并不借用别地方的兵,都是发关中的军队出去打的。这是何等强大的兵力?秦人这种兵力,都是商君变法所造成。 以上两端,是法术之学应用到实际的效果。法家的长处,在于最能观察现实,不是听了前人的议论,就终身诵之的。所以他在经济上的见解,也较别一家为高超。儒家主张恢复井田,他则主张开阡陌。儒家当商业兴起之世,还说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他则有轻重之说:主张将(1)农田以外的土地——山泽,和(2)独占的大企业——盐铁,收归国营;而(3)轻重敛散和(4)借贷,亦由国家操其权;免得特殊阶级,借此剥削一般人。轻重之说,不知当时曾否有个国家实行?开阡陌一事,虽然把古来的土地公有制度破坏了,然而照我们的眼光看,土地公有之制,在实际是久经破坏了的,商君不过加以公开的承认;而且在当时,一定曾借此施行过一次不回复旧法的整理。这事于所谓尽地力,是很有效的,该是秦国致富的一个大原因。 法家的政策如此,至其所以行之之道,则尽于“法自然”三字。法自然含有两种意义。其一自然是冷酷的,没有丝毫感情搀杂进去,所以法家最戒释法而任情。其二自然是必然的,没有差忒的,所以要信赏必罚。 法家之学,在先秦诸子中,是最新颖的,最适合于时势的,看上文所说,大略可以知道了。法家亦是先秦诸子之一,怎么在前面,又说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落伍的呢?法家之学,亦自有其落伍之处。落伍之处在哪里呢?便是不知道国家和社会的区别。国家和社会,不是一物,在第二讲中,早已说过了。因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只是在一定的限度内是一致的,过此以往,便相冲突。国家是手段,不是目的。所以国家的权力,只该扩张到一定的程度,过此以往,便无功而有罪。法家不知此义,误以为国家的利益,始终和社会是一致的。社会的利益,彻头彻尾,都可用国家做工具去达到,就有将国权扩张得过大之弊。秦始皇既并天下之后,还不改变政策,这是秦朝所以灭亡的大原因。这种错误,不是秦始皇个人的过失,也不是偶然的事实;而是法家之学必至的结果。所以说法家的思想,也是落伍的。这一层道理,说起来话很长,现在仅粗引其端,其详细,讲到将来,自然更可明白。 “名法”二字,在古代总是连称的。名家之学,如惠施、公孙龙等,所说很近乎诡辩,至少是纯粹研究哲理的,如何会和法家这种注重实用的学问,发生密切的关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的意见如此:礼是讲究差别的。为什么要差别,该有一个理论上的根据,从此研求,便成名家之学,而法家之学,是要讲综核名实的。所谓综核名实,含有两种意义:(1)察其实,命之以名。如白的称它为白,黑的称它为黑;牛呼之为牛,马呼之为马。此理推之应用,则马因才任使,如智者使之谋,勇者使之战。(2)循其名,责其实。有谋的责任的,不该无所用心;有战的责任的,不该临阵奔北。如此当加之以罚,能尽职则加之以赏。名家玄妙的理论,虽和法家无关,而其辨别名实的精细,则于法家的理论,深有裨益,所以法家亦有取于名家。名家关涉政治的一方面,已为法家所包含。其玄妙的一部分,则确与政治无关,所以现在不再讲述。还有兵家,亦不是单讲战守的,其根本问题,亦往往涉及治国。这一部分,亦已包含于法家之中,所以今亦不述。 [book_title]第五讲 秦汉时代的社会 秦以前的政治,和周以前不同,是谁都会说的。然则其不同之处究竟安在呢? 秦始皇并天下后,令丞相御史说:天下大定,而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命他们议自己的称号,丞相御史等议上尊号的奏,亦说他“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后来赵高弑二世,召集诸大臣公子说:“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王如故。”于是立公子婴为秦王。据此看来,当时的人,对于皇和帝的观念,确是不同的。其异点,就在一“君天下”,一“不君天下”。当春秋时代和战国的前半期,希望尽灭诸国,而自己做一个一统之君,这种思想,大概还无人敢有。并吞六国、统一天下的思想,大概是发生于战国的末期的。前此大家所希望的,总不过是霸或王罢了。然而列国纷争,到底不是苏秦的合从所能加以团结;亦不是张仪的连衡,所能息其兵戈;悬崖转石之机,愈接愈厉,到底并做一国而后已。这可以说是出于前此政治家的虑外的。 帝政成功,则(1)内战可息;(2)前此列国间经济上的隔阂,亦可消除;如撤去列国时代所设的关,出入无需通行证。而且统一之后,对外的力量,自然加强;中国未统一时,蒙古高原不曾有像汉以后匈奴等强大的游牧民族,是中国的天幸。这确较诸霸或王更为有利。但是帝政成功了,君政却全废坠了。 怎样说帝政成功,而君政废坠呢?原来“君者善群也”。他的责任,就是把一群中的事情,措置得件件妥帖。这话,在第四讲论儒家时,业经说过了。原始的君,固未必人人能如此,然以其时的制度论,则确是可以如此的。所以只要有仁君,的确可以希望他行仁政。原来封建政体,即实行分封制的贵族政体中,保留有原始“君”的制度的残余,自从封建政体逐渐破坏,此种制度,亦就逐渐变更了。这话又是怎样说呢?要明白这个道理,先要知道从封建到郡县,在政治制度上,是怎样的一个变迁。我们都知道:秦汉时的县名,有许多就是古代的国名。这许多县,并不是起于秦的。前此地兼数圻的大国中,早已包含著不少了。这就是(1)从远古相传的国,被夷灭而成为大国中的一县。这是县的起源的一种。还有(2)卿大夫的采地,发达而成为县;如《左氏》说晋国韩赋七邑,皆成县之类。以及(3)国家有意设立的。如商君并小乡聚邑为县。此三者,虽其起源不同,而其实际等于古代的一个国则一。所以县等于国,县令等于国君。以次推之,则郡守等于方伯。然则大夫是什么呢?那就是秦汉时的三老、啬夫、游徼之属了。士是什么呢?那就是里魁和什伍之属了。后世都说县令是亲民之官,其实这不过和郡以上的官比较而云然,在实际,县令还不是亲民的。若乡老以下诸职,通统没有,做县令的,也就无所施其技,虽欲尽其“君者善群”的责任而不得了。从秦汉以后,这种职守,渐渐的没落而寖至于无。所以做县令的人,也一事不能办;而只得以坐啸卧治,花落讼庭闲,为为治的极则。县令如此,郡以上的官,更不必说了。所以说“帝政成功,而君政废坠”。 君政为什么会废坠呢?于此,我们又得知道政治上阶级变迁的情形。古代的治者阶级是贵族。他的地位,是因用兵力征服被治者而得的。后世的治者阶级是官僚,官僚是君主所任用的。封建政体的破坏,不但在列国的互相并吞,亦系于一国之中世袭的卿大夫的撤废。卿大夫撤废,皆代之以官僚。灭国而不复封建,而代之以任免由己的守令,亦是如此。所以封建政体灭亡,而官僚阶级,就达于全盛。凡阶级,总是要以其阶级的利益为第一位的;而且总有一种理由,替维持阶级利益做辩护。不一定是私意。官僚阶级里并不是没有好人;尽有顾全公众的利益,而肯牺牲自己的,但是总不免为其所处的地位所局限;以为欲维持公益,非维持其时的社会组织不可,不肖的更不必说了。所以官僚阶级的性质,从理论上说,往往是如此的: (1)所尽的责任,灭至最小限度。 (2)所得的利益,扩充至最大限度。 所谓利益,是包含(甲)权势,(乙)物质上的收入;(乙)中又包含(A)俸禄,(B)一切因做官而得的收入。此种趋势,其限制:是(a)在上者的督责,(b)在下者的反抗。除此之外,便要尽量的扩充了。所以怠惰和贪污,乃是官僚阶级的本性,不足为怪。天下尽有不怠惰、不贪污的官,此乃其人不但具有官僚性质,而无害于官僚阶级的性质,实系如此,犹之天下尽有不剥削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商人,然以商业性质论,总是要以最低的价格买进,最高的价格卖出的。 官僚不但指现任官吏,凡(1)志愿做官,即准备以官为职业的人;与(2)无官之名,而与官相结托以牟利的人;都该算入官僚阶级之内。至于(3)为官的辅佐的人,那更不必说了。此三项中,尤以第二项为重要。乡职本来是人民自治的机关,其利益,该与人民一致的。官僚如欲剥削人民,乡职是应该加以反抗的。然到后来,乡职反多与官僚相结合,以剥削人民,即由于官僚阶级扩大,而将第二项人包含进去之故。如此,剥削人民的人,就日益增多,政治上顾全全体利益的方面,就不得不加以制止。要设立许多监察官,去监察乡老以下的自治职,是办不到的。就只得干脆把他废掉。这是汉世很有权威的三老啬夫等职,到后来所以有名无实,甚至并其名而无之的原因。隋世禁乡老听讼,为其间之一大转关。此等自治职既废,与官相结托以剥削人民者,遂变为现在的土豪劣绅;而自治职之仅存其名者,则沦为厮养,其本身变为被剥削者。以上是说第二项人。至于第一项,即所谓读书人。他们现在虽不做官,然而官僚阶级的得以持续,所靠的实在是这一项人。而且官僚阶级维护其阶级的理论,亦从这一项人而出。所以其关系也是很重要的。这一项人,未必都得到官做,然而前述的第二项中,包含这一项人实甚多;而且很容易转入第三项中的甲项。第三项,依其性质,再分为三类:即(甲)幕友,凡以学识辅助官者属之。(乙)胥吏,为官办例行公事。(丙)厮役,供奔走使令。(乙)之自利方法为舞文。(丙)之自利方法为敲诈。(甲)无与人民直接的机会,如欲剥削人民,必须与(乙)、(丙)或前述的第二项人联合。然官吏的固位、邀宠、卸责的谋划,大多出于甲类的人;而如干谒、行贿等事,甲类中人,亦可代为奔走。 凡一阶级,当其初兴之时,其利害,总是和大多数被压迫的人一致的。及其成功,即其取敌对阶级的地位而代之之时,其利害,便和大多数人相反了。官僚阶级取贵族而代之,即系如此。当这时代,大多数的人民,是怎样呢?因为凡稍有才力的人,都升入官僚阶级里去了。官僚阶级的数量,略有定限,自然有希望走进去而始终走不进的人。然而达得到目的与否是一事,抱这目的与否,又是一事。他们虽始终走不进去,总还希望走进去,而决不肯退到平民这一方面来,和官僚斗争。于是人民方面所剩的,就只是愚与弱。除掉以暴动为反抗外,就只有束手待毙。苏东坡《志林》论战国任侠最能道破此中消息。 在第二讲中不是说过么?凡社会总有两条心的:即(1)公心,(2)私心。私心虽是要自利,公心总是要利人的。贵族虐民,而官僚阶级出来和他反抗,就是公心的表现。即所谓法术之士。然则到官僚阶级转而虐民的时候,这种公心,到什么地方去了呢?不错,公心是无时而绝的,但是公心要有一条表显的路。在从前贵族阶级跋扈时,法术之士——即官僚阶级的前身,是作为君主为代表公心的机关,教他行督责之术,去打倒贵族阶级的。这时候,官僚阶级既代居贵族的地位,君主应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是理想是理想,事实是事实。理想的本性,总想做到十分,一落入事实界,就只能做到两分三分了。君主所行的是政治,政治是实际的事务。凡实际的事务,总是带有调和的性质的,即是求各种势力的均衡。官僚和民众的利益,是处于相反的地位的。而这两个阶级,都有相当的势力,做君主的,不但不能消灭那一方面,并不能过于牺牲那一方面,亦只得求其势力的均衡。所以做君主的,也只能保障官僚的剥削平民,限于某一限度以内。过此以往,便不能为人民帮忙。从前官场中总流行著一种见解:“人民固应保护,做官的人,也该叫他有饭吃。”——譬如你为保护人民故,而裁撤官吏所得的陋规,官场中人,就会把这话批评你——就是这种意识的表现。 所以这时候的平民,自己是既愚且弱,不会办什么事了。官吏在责任灭至最小限度、权利扩至最大限度的原则下,不会来替你办什么事的;而且你要自己办事,还会为其所破坏。为什么呢?因为你会办事,你的能力就强了;就会反抗官吏的诛求。而且你有余款,照理,官吏是要榨取去的,怎会让你留著,谋你们的公益事务呢?如此,凡人民相生相养之事,在古代,由其团体自谋,而其后由人君代管其枢者,至此,乃悉废坠而无人过问,而人民遂现出极萧索可怜的状态。中国后世的人,都要讴思古代,这并不是无因的。因为表显在古书中那种“百废俱举,即人和人相生相养之事,积极的有计划、有规模,而人不是在最小限度之下,勉强维持其生存的现象”,在后世确乎是不可见了。在物质文明方面,总是随著时代而逐渐进步的,在社会组织方面,则确乎是退步了。人,究竟在物质文明进步、社会组织退步的环境中所得的幸福多呢,还是在物质文明较低、社会组织合理的环境中所得的幸福多呢?这本是很难说的话。何况想象的人,总只注意到古代社会组织合理的一方面,而不甚注意到其物质不发达的一方面呢?讴歌古代,崇拜古代,又何足为怪呢?所以说:帝政成功,君政废坠,实在是政治上的一个大变迁。 人,虽然和盲目的一般,不大会知道他自己所该走的路。然而经长时期的暗中摸索,也总会走上了该走的路。帝政的成功,君政的废坠,既然是政治退化的大原因,人为什么不回到老路上去,把一个大帝国,再斫而小之呢?此则由于人类本来是要联合的。无论从物质方面,精神方面讲,都是如此。而且全世界未至于风同道一,则不能不分为许多民族和国家。异民族和异国家之间,是常有冲突的。有冲突,我们亦利于大。这是已成的大帝国,不能斫而小之的原因。国既不能斫而小之,而国之内又不能无利害冲突,则只有仰戴一个能调和各阶级利害的君主,以希冀保持各阶级间势力的均衡了。帝政从秦灭六国之岁,至于亡清逊位之年,凡绵历二千余载,其原理即由于此。 然则当其时,在政治上,为人民的大害的,就是官僚——用旧话说,可以说是士大夫阶级。——要治天下,就是要把这一个阶级刬除,但是要把这一个阶级刬除,除非人民自行觉悟奋起不可——君主只能调和于两者之间,前面已经说过了——这是谈何容易的事。所以这时代,所谓政治思想,亦都是官僚阶级的政治思想。官僚阶级的政治思想,又是怎样呢?凡是人的思想,总不免于落伍,这个道理,在第四讲中,已可明白。所以周秦的思想,在周秦之世,已经落伍了,而汉以后人还是沿袭着它,他们受时势的影响而有所发展,可以分做三派: 其一,是看到人民的贫苦愚弱,而想要救济他们的,却没有想到救济人民,没有这一个操刀代斫的阶级。你叫他操刀,他就不代人家斫,而为着自己的目的斫了。 其二,是看到官僚阶级的罪恶,想要对付他的。但是此时的官僚阶级,和前此的贵族阶级不同,前此的贵族阶级,已经走到末路了,所以有新兴的官僚阶级出来打倒他。此时的官僚阶级则尚未至于末路,没有新兴的阶级,所以他始终没有被打倒。 其三,亦知道下级人民,贫苦愚弱得可怜。但是社会的本身,复杂万分。什么事都不是直情径行,所能达其目的的,不但不能连其目的,还怕像斯宾塞所说的那样:修理一块失平的金属板,就在凸处打一锥,凸处没有平,别的地方,倒又凹凸不平起来了。所以照这派人的意见,还是一事不办的好。 这三派的思想,我们把它们排列起来,则 (1)左派:儒家。 (2)中间派:法家。 (3)右派:道家。 我们现在,却先从道家讲起。 [book_title]第六讲 汉代的政治思想 道家是汉定天下以后最早得势的学派。他的思想我们可以盖公和汲黯两个人来做代表。盖公之事,见于《史记·曹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说,曹参以孝惠帝元年做齐国的丞相,此时天下初定,参尽召长老诸生,问所以安集百姓,诸儒以百数,言人人殊,参未知所定。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曹参听了他的话,相齐九年,齐国安集,人称贤相。后来做了汉朝的宰相,也还是用这老法子。《史记》上记载这两件事,最可见得当时道家的态度。 参去,属其后相曰:以齐岳市为寄,慎勿扰也。后相曰:治无大于此者乎?参曰不然,夫岳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 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务声名者,辄斥去之。 于此,我们可以知道道家得失。他的所谓并容里面,实包含着无限的丑恶。不务绝奸人,而反求所以并容之,天下哪有这治法?然而却能得到好声名,这是何故?原来天下事最怕的,是上下相蒙。大抵善为声名的人,总是涂泽表面,而内容则不堪问。你叫他去治岳市,他在表面上替你把岳市治得很好了,便是你自己去查察,也看不出什么毛病来,然而实际可以更坏。为什么呢?(1)他会嘱咐手下的人,说丞相要来查察什么什么事情——表面上的——你们要得当心些,暗中就可风示他,实际的事情拆烂污些不妨,甚至于公然嘱咐,只要涂泽表面就够了。如此,手下的人本来胆小不敢作弊的,就敢作弊了。本来老实不会作弊的,就会作弊了。(2)他可以威胁岳市中的人不敢举发他的弊病,甚而还要称颂他。(3)而他还可以得些物质上不正当的利益。所谓巧宦,其弊如此。所以用这一种人去治国,是旧弊未除,又生新弊。简而言之,就是弊上加弊,弊+弊=2弊。倒不如用老实的人,他虽无能力改良事情的内容,倒也想不出法子来,或者虽想得出法子而也不敢去涂泽表面,这却是弊+0,所以从来用质朴无能的人,可以维持现状,使其不致更坏,即由于此。这就是曹参的所以成功,岂但曹参,汉文帝所以被称为三代后的贤君,也不外乎这个道理。所以后来汉武帝所做的事情,有许多并不能说是没有理由,至少他对朝臣所说的吾欲云云,其所云云者,决不是坏话,然而汲黯看了,他就觉得很不入眼,要说他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了。 然则在中国历史上,放任政策总得到相当的成功,确有其很大的理由。这种放任政策确也不能不承认他是有相当的长处。然而其长处,亦只是维持现状而已,要说到改进治化就未免南辕北辙。试即以汉文帝之事为证。《史记·平准书》说: 至今上即位数岁,汉兴七十余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摈而不得聚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耻辱焉。当是之时,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 兼并总是行于民穷财尽之时的,果真人给家足,谁愿受人的兼并?又谁能兼并人?然则《史记》所述富庶的情形,到底是真的呢,假的呢?从前有人说所谓清朝盛时的富庶,全是骗人的。不然为什么当时的学者如汪中、张惠言等,据其自述未达之时,会穷苦到这步田地。难道这些学者都是骗人的么?我说两方面的话,都是真的。大抵什么时代都有个不受人注意的阶级,他就再困苦煞,大家还是不闻不见的。所谓政简刑清,所谓人给家足,都只是会开口的、受人注意的阶级,得些好处罢了。所以董仲舒说: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筦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晁错也说: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过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熟,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其有者半价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亡农夫之苦,有阡陌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观此则《史记》所谓人给家足,是什么人,什么家,就很可以明白了,何怪其有兼并和被兼并的人呢?然则《汉书·刑法志》说: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寖息,风流笃厚,禁网疏阔。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 这所谓禁网疏阔,就是《史记·平准书》所谓网疏;断狱四百,并非天下真没有犯罪的人,不过纵释弗诛罢了。所纵释的是何等样人,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历代的放任政策,其内容,是包含著无限的丑恶的。难怪儒家要主张革命了。 汉代儒家的思想,可以分为两大端:一为均贫富,一为兴教化。他们的均贫富,还是注意于平均地权,激烈的要径行井田,缓和的则主张限民名田。他们对于经济的发展,认识是不足的,所以都主张重农抑商,主张返于自给自足时代经济孤立的状况。这个读《盐铁论》的《散不足》篇最易见得。关于经济问题,近来研究的人多了,书籍报章杂志时有论述,大家都有些知道,现因时间短促,不再多讲。现在且略述汉儒兴教化的问题。 汉儒对于兴教化,有一点,其见解是远出于后世人之上的。我们试看《史记·叔孙通传》,当他要定朝仪的时候: 使征鲁诸生三十余人。鲁有两生不肯行,曰:……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吾不忍为公所为,公所为不合古。 这正和古人所谓先富后教,乐事劝功,尊君亲上,然后兴学同。所以汉人所谓兴教化,其根本乃在于改制度。我们试看《汉书·贾谊传》载他的话说: 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併倨,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天下大败,众掩寡,知欺愚,勇威怯,壮陵衰,其乱至矣。……其遗风余俗,犹尚未改,今世以侈靡相竞,而上亡制度,弃礼义,捐廉耻,日甚,可谓月异而岁不同矣。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今其甚者,杀父兄矣。盗者剟寝户之帘,搴两庙之器,白昼大都之中,剽吏而夺之金,矫伪者出几十万石粟,赋六百余万钱,乘传而行郡国,此其亡行义之尤至者也。 可谓痛切极了。而他又说: 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至于俗流失,世败坏因恬而不知怪,虑不动于耳目,以为是适然耳。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礼,六亲有纪,此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夫人之所设,不为不立,不植则僵,不修则坏。 他之所谓设则是: 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今“义”字。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 色上黄,数用五,由今看来,固然是毫无关系之事,如此改革,似乎滑稽而且不离乎迷信,然而古人所谓改正朔、易服色等事,并不是像后世止于如此而已,而是相连有一套办法的。这个读第四讲中论儒家的话已可见得。然则当时贾谊所主张改变的,决不止此两事,不过《史记》《汉书》都语焉不详罢了。但看他“为官名”三个字——这是改变一切机关——便可知其改革规模之大。 再一个显著的例,便是董仲舒。他说: 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人民嚚顽,抵冒殊扞,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之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如以汤止沸,抱薪救火,愈甚亡益也。窃譬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董仲舒对于汉代制度的改革,是大有功劳的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其尤激烈的则为翼奉。他以为: 祭天地于云阳汾阴,及诸寝庙,不以亲疏迭毁,皆烦费,违古制。又宫室苑囿,奢泰难供,以故民困国虚,亡累年之蓄。所繇来久,不改其本,难以末正。乃上疏曰:臣闻古者盘庚改邑,以兴殷道,圣人美之。窃闻汉德隆盛,在于孝文……如令处于当今,因此制度,必不能成功名。……臣愿陛下徙都于成周……迁都正本,众制皆定。 生活是最大的教育,要人民革新,必须替他造出新环境来,置之新环境中,虽日挞而求其旧,不可得矣。间尝论之,儒家之兴,并非偶然之事,秦始皇虽然焚书坑儒,然当他坑儒的时候曾说: 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 “欲以兴太平”上,当夺“文学”两字。文学便是当时的儒家。可知始皇并非不用儒者,所以要用儒者,就是因为当时的天下非更化不可,要更化非改制度不可,而改制度之事,惟有儒家最为擅长。所以假使秦始皇享国长久,海内更无其他问题,他一定能有一番改革——建设——改革。秦皇汉武正是一流人。 儒家所谓教化,其先决问题是民生,至于直接手段则是兴庠序,看《汉书·礼乐志》便可知道。他们对于现状,是认为极度的不安,而想要彻底改革的,所以我说他们是最革命的。 然而儒家不能不为法家所窃笑。为什么呢?我们试读《汉书》的《元帝本纪》: 立为太子……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 宣帝所谓霸,便是法家;所谓王,是儒家;以霸王道杂之,谓以督责之术对付官僚阶级,以儒家宽仁之政对待人民。质而言之,便是“严以察吏,宽以驭民”,这实在是合理的治法。倘使纯用霸道,则待人民太暴虐,全社会都将骚然不宁,丧其乐生之心,这便是秦朝的所以灭亡。至于纯用王道,则元帝便是一个榜样。我们试将《元帝纪》读一过。儒家所谓宽仁之政,几于史不绝书,然而汉治反于此时大坏,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官僚阶级的利益是和人民相反的,要保护人民,其要义就在于约束官僚,使不能为民害,若并官僚阶级而亦放纵之,那就是纵百万虎狼于民间了。汉朝政治之放纵——督责之术之废弛,是起于元帝之世的,所以汉朝的政治,也坏于元帝时。为什么元帝会放纵治者阶级使为民害呢?其弊便在于不察名实。名就是理论,实就是情形,理论虽好,要和现状相合方才有用。比如合作运动自然是好的,然而能否推行于中国社会,换一方面说,便是现在的中国社会能否推行合作运动?更具体些说,叫农民组织合作社,向农民银行借款。到底来借款的是真正农民呢,还是营高利贷业者的化身?这是大须考虑的。假如说现在来贷款的都是真正农民了,然而现在的农民银行设立尚未普遍,假使要普遍设立,是否能保持现在的样子——即来贷款者真正都是农民——如曰能之,还是目前就能够呢,还是要一面养成人才,一面整顿吏治徐徐进行的呢?如此便又发生推广的迟速问题。这些都是应该考虑的、应该考察的实际。合作事业的能否办好,就看这种事先的考虑是否周密,随时的考虑是否认真,单是精于理论,即对于书本上的合作有研究,是无用的。现今模仿外国所以不能成功,甚至反有弊病,即由于此。汉儒的崇拜古人,就和现在的崇拜外国一样,不论什么事,只要儒家的书上说古代是如此的,就以为是好的,而不管所谓古代者其情形与现代合不合,这正和现代有些人,只要是外国的总是好的,而不管其和中国社会的情形合不合一样——此等人不论其所崇拜的是什么东西,总之皆成为偶像了。要打倒偶像,这种偶像,就是该首先打倒的。泥塑木雕的倒还在其次。不察名实,自然不达时宜——就是不知道现在该怎样,不知道现在该怎样,自然可以信口开河——是古非今了。 法家也有法家的毛病,便是董仲舒所谓诛名而不责实,——诛名而不责实,其实也还是不察名实。——然而真正的法家,的确不是如此。汉朝虽号称崇儒,其实在政治上,有许多卓绝的法家。而我所要力劝大家读的,尤其是《汉书》的《黄霸传》。现在且不避文繁,节录其辞如下: 黄霸字次公,淮阳阳夏人也。以豪杰役使,徙云陵。霸少学律令,喜为吏。……霸为人明察内敏,又习文法,然温良有让,足知,善御众。……自武帝末,用法深。昭帝立,幼,大将军霍光秉政,大臣争权,上官桀等与燕王谋作乱,光既诛之,遂遵武帝法度,以刑罚痛绳群下,繇是俗吏尚严酷以为能,而霸独用宽和为名。会宣帝即位,在民间时知百姓苦吏急也。闻霸持法平,召以为廷尉正,数决疑狱,庭中称平。守丞相长史,坐公卿大议庭中,知长信少府夏侯胜非议诏书大不敬,霸阿从不举劾,皆下廷尉,系狱当死。霸因从胜受《尚书》狱中。……上擢霸为扬州刺史。……为颍川太守。……时上垂意于治,数下恩泽诏书,吏不奉宣。……霸为选择良吏,分部宣布诏令。……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然后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米盐靡密,初若烦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吏民见者,语次寻绎,问它阴伏,以相参考。尝欲有所司察,择长年廉吏遣行,属令周密。吏出,不敢舍邮亭,食于道旁,乌攫其肉。民有欲诣府口言事者适见之,霸与语道此。后日吏还谒霸,霸见迎劳之,曰:甚苦,食于道旁,乃为乌所盗肉。吏大惊,以霸具知其起居,所问毫厘不敢有所隐。鳏寡孤独有死无以葬者,乡部书言,霸具为区处,某所大木可以为棺,某亭猪子可以祭,吏往皆如言。其识事聪明如此,吏民不知所出,咸称神明。奸人去入它郡,盗贼日少。霸力行教化而后诛罚,务在成就全安。……霸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征守京兆尹。……归颍川太守官。……治如其前。前后八年,郡中愈治。是时凤皇神爵数集郡国,颍川尤多。天子……下诏称扬曰:颍川太守霸,宣布诏令,百姓乡化,孝子弟弟贞妇顺孙,日以众多,田者让畔,道不拾遗,养视鳏寡,赡助贫穷,狱或八年亡重罪囚,吏民乡于教化,兴于行谊……代邴吉为丞相……京兆尹张敞舍鹖雀飞集丞相府,霸以为神雀,议欲以闻。敞奏霸曰:窃见丞相请与中二千石博士杂问郡国上计长吏守丞,为民兴利除害,成大化,条其对,有耕者让畔,男女异路,道不拾遗,及举孝子弟弟贞妇者为一辈,先上殿,举而不知其人数者次之,不为条教者在后叩头谢。丞相虽口不言,而心欲其为之也。长吏守丞对时,臣敞舍有鹖雀飞止丞相府屋上,丞相以下见者数百人。边吏多知鹖雀者,问之,皆阳不知。丞相图议上奏曰:臣闻上计长吏守丞以兴化条,皇天报下神雀。后知从臣敞舍来,乃止。郡国吏窃笑丞相仁厚有知略,微信神怪也。昔汲黯为淮阳守,辞去之官,谓大行李息曰:御史大夫张汤怀诈阿意,以倾朝廷,公不早白,与俱受戮矣。息畏汤,终不敢言。后汤诛败,上闻黯与息语,乃抵息罪而秩黯诸侯相,取其思谒忠也。臣敞非敢毁丞相也,诚恐群臣莫白,而长吏守丞畏丞相指,归舍法令,各为私教,务相增加,浇淳散朴,并行伪貌,有名亡实,倾摇解怠,甚者为妖。假令京师先行让畔异路,道不拾遗,其实亡益廉贪贞淫之行,而以伪先天下,固未可也,即诸侯先行之,伪声轶于京师,非细事也。汉家承敝通变,造起律令,即以劝善禁奸,条贯详备,不可复加。宜令贵臣明饬长吏守丞,归告二千石,举三老、孝弟、力田、孝廉、廉吏,务得其人,郡事皆以义法令检式,毋得擅为条教,敢挟诈伪以奸名誉者,必先受戮,以正明好恶。…… 豪杰役使,颜师古曰:身为豪杰而役使乡里人也。可见黄霸本是所谓土豪劣绅之流。大抵善于邀名的人,必求立异于众。——因为不立异,则不过众人中的一人,天下人如此者多,就不足以得名了。……黄霸本是个务小知任小数的人,论他的才具很可以做一个汉朝的文吏,只因当时的官吏竟趋于严酷,为舆论所反对,乃遂反之以立名,而适又有夏侯胜的《尚书》以供其缘饰,又适会宣帝要求宽仁之吏,就给他投机投个正著,一帆风顺,扶摇直上了。生活是最大的教育,人是不能以空言感化的,人是个社会动物,处在何等社会中,就形成何等样人,丝毫不能勉强,断非空言之力所能挽回。所以古来言教民者,必在既富之后,质而言之,就是替他先造新环境,新环境既已造成,就不待教而自正了。如其不然,就万语千言悉成废话,这种道理,当发为空论之际,也是人人懂得的。及其见诸实施,却又以为人民可以空言感化,至少以为要先把人心改变过来,然后制度乃可随之而改了。人类缺乏一贯的思想,处处现出自相矛盾的景象,真可叹息。人民可以空言化,在庙堂之上的人,或者和社会隔绝了,信以为实。然在奉行其事的人,是不会不知道实际的情形的,然而竟没有一个人把无益实际的话入告,只见诏书朝下于京城宣布,夕遍于海澨,人类的自欺欺人,实在更可叹息。有手段的人,他要人家说的话,自然会有人替他说的,他要人家不说话,自然没有人敢说。他希望有什么事,自然会有人造作出来,他希望没有什么事,自然会有人替他隐讳掉。我们只要看边吏多知鹖雀,问之皆阳不知,便可知道黄霸治郡时,所谓盗贼日少,户口岁增,是虚是实了。然则他怎会获得如此的好名誉呢?大抵人有两种:一种是远听的,一种是近看的。声名洋溢的人,往往经不起实际的考察,在千里万里之外听了,真是大圣大贤,到他近处去一看,就不成话了。但是社会是采取虚声的,一个人而苟有手段造成了他的虚名,你就再知道他是个坏人,也是开不得口。不但开不得口,而且还只能人云亦云地称颂他,不然人家不说他所得的是虚名,反说你所说的是假话。俗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作伪的人,岂真有什么本领,使他的真相不露出来?不过社会是这样的社会,所以这种人的真相,虽然给一部分人知道了,却永远只有这一部分人知道,决不会散布扩大出去的。然而张敞居然敢弹劾盛名之下的黄霸,我们就不得不佩服法家综核名实的精神了。他奏黄霸的话,真乃句句是金玉。让畔异路,道不拾遗,其实亡益廉贪贞淫之行,造起律令,即以劝善禁奸,尤其是至理名言。因为你要讲革命是另一件事,在革命未成以前劝人为善,只是能为现状下之所谓善,禁奸也只能禁现状下之所谓奸。明明是现状下所不能为的事,你却要叫人去做,人家也居然会照著你的话去做,这不是作伪还是什么?其实何益呢?不过浇淳散朴罢了。 法家这种综核名实的精神,自元帝以后莫之能行,以至亡国。后汉得天下,光武帝虽然厚貌深文,其实行督责之术,是很严紧的。他当时对于一班开国的功臣,以及有盛名可以做三公的人,明知其不可施以督责,所以舍而弗用,而宁任用一班官僚,这就是后汉所以能开二百余年之治的原因。从中叶以后,督责之术又废了,于是官僚阶级又横行起来,益之以处士横议,而后汉遂至于灭亡。起而收拾残局的魏武帝、诸葛孔明,都是励行综核名实的人,所以事势又有转机。然而一两个人的苦力支撑,终不能回狂澜于既倒,于是纪纲日废,而魏晋清谈之俗兴,神州大陆遂终于不可保守而为五胡所占据了。 魏晋以后的政治思想,无甚特别之处——大抵承汉人的绪余——今因限于时间亦不再加讲述。还有一篇最值得注意的文字,便是《论衡》的《治期》篇。此篇力言国家之治乱,与君主的贤否无涉。换一句现在的话说,便是政治控制不住社会,社会而要向上,政治是无法阻止的。若要向下,政治亦无力挽回,而只好听其迁流之所届。这是我们论后世的政治所要十分注意的。 [book_title]第七讲 魏晋至宋代以前的政治思想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政治思想消沉的时代,这一个时代之中,并不是没有有政治思想的人,然其思想大都不脱汉人的科臼,直到两宋之世,而中国的政治思想才又发出万丈的光焰,这是什么原故呢? 原来政治的目的,不外乎安内与攘外。当对外太平无事时,大家的眼光都注重在内治一方面。对外问题急迫了,整个国家的生存要紧,其余的问题,就只得姑置为缓图了。中国对外的问题是到什么时候才严重起来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不能不说是宋代,这又是为什么呢? 在周以前,我们对于异族实在是一个侵略者,而不是一个被侵略者,这一层在第二讲中业经说过了。两汉时代,情形还是如此。五胡乱华,是中原受异族的侵略之始。但是这时候侵略的异族,民族意识都不甚晶莹,这个只要看当时的异族没一个不自附于汉族古帝皇之后可知。这(1)因他们的文化程度较低,(2)因归附中原、杂居塞内已久,当其乱华之时,业已有几分同化。到辽、金时代便不然了。辽人的民族意识业已较五胡为强,至金人则其和汉族的对立更为尖锐。只要看金世宗的所为,便可知道。而且五胡是以附塞或塞内的部落作乱的,也有一半可以说是叛民的性质,至于辽、金则是在塞外建立了强大的国家然后侵入的,所以其性质更为严重。 异族侵入的原因是甚么呢?其中第一件,便是中原王朝兵备的废弛,以两汉时代的兵力,异族本没有侵入的可能,三国时代中原虽然分裂,兵力并没有衰弱,为什么前此归附的异族一到两晋时代居然能在中原大肆咆哮,而汉族竟无如之何呢?原来兵权的落入异族之手并非一朝一夕之故。中国在古代本不是全国皆兵的,各国正式的军队,只是当初的征服者,至于被征服者虽非不能当兵,然事实上只令他们守卫本地,和后世的乡兵一样。直到战国之世,战争的规模大了,旧有的兵不给于用,才把向来仅令其守卫本地的兵,悉数用作正式军队。这话在第三讲中亦已说过。从此以后我们就造成一个全国皆兵的制度了。但是这种制度,到秦汉之世却又逐渐破坏,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古代国小,人民从事于征戍,离家不甚远,所以因此而旷废时日以及川资运粮等等的耗费,亦比较不大,到统一以后,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所以当用兵较少的时候,还可以调发民兵,较多的时候便要代之以谪发或谪戍。汉朝自文景以前,用兵大都调自郡国,而前乎此的秦朝以及后乎此的武宣都要用谪发和谪戍,就是这个道理。汉朝的兵制,是沿袭秦朝的。民年二十三则服兵役,至五十六乃免,郡国各有都尉,以司其讲肄和都试。戍边之责,也是均摊之于全国人的,人人有戍边三日的义务——虽然不能够人人自行,然而制度则是如此——自武宣多用谪发之后,实际上人民从征之事已较少,至后汉光武欲图减官省事,把郡国都尉废掉,从此以后,民兵制度就简直不存在了。当兵本来是人情容易怕的,统一之后,腹地的人民距边寇较远,就有民兵制度,也易流于有名无实,何况竟把他废掉呢?从此以后,普通的人民,就和当兵绝缘。当兵的总是特种的人民,——用得多的时候,固然也调发普通人民,然而只是特殊的事。——而尤其多被利用的,则是归附的异族。这种趋势,当东汉时代业已开始了,至西晋而尤甚。五胡乱华之后,自然多用其本族之人为主力的军队,所以这时候,武力是始终在异族手里的。这是汉人难于恢复的一个大原因。隋唐之世,汉族业已恢复了,局面似乎该一变,但是用异族当兵,业已用惯了,既有异族可以当兵,乐得使本国人及于宽典,况且用兵于塞外,天时地利,都以即用该方面的人为适宜,而且劳费也较少。所以论起武功来,读史者总是以汉唐并称,其实汉唐不是一样的。汉代的征服四夷,十次中有七八次是发自己的兵,实实在在的去打——尤其对于最强的匈奴是如此。汉朝打西域,是用本国兵最少的,而西域却是最势分力弱的小敌——唐朝却多用蕃兵,到后来,并且守御边境亦用蕃兵为主力,因此酿成安史之乱。安史乱后,军队之数是大增加了,然而不是没有战斗力,就是不听命令,遇事总不肯向前,以致庞勋、黄巢之乱,都非靠沙陀兵不能打平。从此以后,沙陀就横行中原,而契丹也继之侵入了。分裂是最可痛心的事。当分裂之世,无论你兵力如何强大,是只会招致异族以共攻本国人,断不会联合本国人以共御外侮的——这是由于人情莫不欲争利,而利惟近者为可争,人情莫不欲避害,而害惟近者为尤切,所以非到本国统一之后,不能对外,什么借对外以图团结本国等等,都只是梦话——然而到中原既已统一之后,又因反侧之心未全消弭,非图集中兵权或更消灭或削弱某一部分的兵力不可,北宋便是这个时代。所以经前后汉之末两次大乱之后,中原王朝的兵力实在是始终不振的,而在塞外的异族却因岁月的推移逐渐强大,遂有辽、金、元等部落,在塞外先立了一个大国,而后以整个的势力侵入中原,使中原王朝始而被割掉一部分领土,继而丧失全国之半,终乃整个的被人征服了。所以当这时代,中原王朝的武力该怎样恢复,实在是一个大问题。 是把国内治好了,然后御外呢?还是专讲对外,其余都姑置为缓图呢?这自然是民族当危急存亡时,首先引起的重要问题。假如中国是一个小国,自然当危急存亡时,一切都将置诸不问,而姑以却敌为先务,然而事实不是如此。中国土地之大,人口之多,物资之丰富,以及文化程度之高,一切都远出异族之上,异族的凌侮无论如何剧烈,在中国政治家的眼光中,是不会成为惟一的问题的。况且中国人素来以平天下为怀,认为异族的凌侮,只是暂时的变态,到常态回复了,他们总要给我们同化的,这原是中国人应尽的责任。这种自负的心理,是不会因时局的严重而丧失的。而且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国必自伐而后人伐,外患的严重,其根源断不能说不由于内忧。所以外患的严重,本不能掩蔽内忧,而减少其重要性,而且因外患的严重,更促起政治家对于国内问题的反省,所以自宋到明这一个民族问题严重的时代,却引起政治思想的光焰。 这时候的政治思想集中在哪几点上面呢?国家的根本是人民,人民第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生活,生活都不能保持,自然一切无从说起了。假使生活而能保持了,那就要解决“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的问题了,这也是传统的思想上看得极为严重的问题。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如此的。从三国到南北朝,因为时局的纷扰,谈政治的人忙于眼前的问题,对于这种根本问题比较两汉时代要淡得多了。到隋唐之世因为时局较为安定,对于根本问题用心探索的人又较多,至宋代而大放其光焰。 当这一个时代,关于“教养”问题的现状却是怎样的呢?请略说其大概如下: 关于“养”的问题,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实在是一样的重要。但是自汉以后,儒家之学盛行,儒家是偏重于平均地权的,所以大多数人的思想也侧重在这一方面。儒家所怀抱的思想又分为两派,激烈的是恢复井田,缓和的是限民名田。激烈派的思想经新莽实行而失败了,没有人敢再提起,东汉以后多数认为切实易行的,是限民名田。晋朝的户调式、北魏的均田令、唐朝的租庸调法,都是实行此项理想的。后汉末的大乱,人民死亡的很多,自此经两晋南北朝,北方经过与蛮族的斗争,死亡也很剧烈。此时的土地是比较有余的,又得授田的制度以调剂其间,所以地权不平均的问题,比较不觉得严重。唐朝自贞观至于开元,时局是比较安静的。安静之时,资本易于蓄积,并兼之祸即随之而烈。天宝以后,藩镇割据,战祸除(1)安史之乱时;(2)黄巢乱时;(3)梁唐战争;(4)唐晋与契丹的战争,直接受祸的区域外,其实并不甚烈。人民死亡不能甚多。而(A)苛政亟行,(B)奢侈无度,封建势力和商业资本乘机大肆剥削,人民被逼得几于无路可走,我们试一翻《宋史》,便知道①当时的田无税的很多,②当时的丁不役的很多。这都是有特殊势力的人所得的好处,而其负担则皆并于贫弱之家。③民间借贷自春及秋便本利相侔,设或不能归偿,则什么东西债权人都可以取去抵债。见《宋史·陈舜俞传》。所以当时司马光上疏说:农民的情景是“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绨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亩,不知舍此更有何可生之路耳”。乌呼痛哉!在政治上,(甲)自两税法行后,连名存实亡的平均地权的法令都没有了,(乙)而役法又极酷,(丙)而唐中叶后新增的苛税如盐、茶、酒及商业上的过税、住税等,宋朝又多未能删除,这些直接间接也都是人民的负担。租税的大体,自宋迄明未之有改,而元朝以异族入主中原又加重了封建势力的剥削。明朝自中叶以后,朝政的紊乱,又为历代所未有,藩王、勋戚、宦官等的剥削平民以及所谓乡绅的跋扈,亦是历代所罕有,所以民生问题,可以说自宋至明,大致都在严重的情形中。 至于“教”的问题,则除汉朝贾生、董生等所说一种贫而弱而愚的可怜情形外,另有一个严重的问题。中国古代宗教上崇拜的对象,最大的是地,次之则是吃田豕的虎,吃田鼠的猫,或防水的堤防等,再次之则是在家的门神、灶神,出门时的行神,及管个人寿算的司命等。见《礼记·郊特牲》及《祭法》。古时的人们对于祭天,是没有关系的。至于地,则本没有一个统一的地神——以方泽对阛丘,是晚出的概念,所以只有《周官》上有——在古代只有各祭其所利用的一片土地,所以最隆重的是社,而社会也是随着一个个农村而分立的。其最切近的为祖先,祖先不必说了,就是其余的神,也是限于一个很小的范围内的。这些神在氏族时代,则为一氏族内的人所崇拜,在部落时代,则为一部落的人所崇拜,彼此各不相干。在其部落以内,宗教师亦是一种分职,他所做的事情,虽无实益,却是人民对他有信仰心,并不嫌恶他。其实他自己亦不全是骗人的,多少总有些信以为真。他也无从分外榨取,至于氏族或部落以外,根本没有人信他,他更无从施展威权了。汉初的宗教还是如此,所以越巫、齐方士等各各独立。天子所祭的天神,虽然在诸神中取得最高的地位,然而诸侯尚且不许祭天,平民更不必说了。中国古代似乎贵族平民各有其所崇拜的对象,彼此各不相干,因此在上者要想借宗教之力以感化人民甚难,却也没有干涉人民的信仰,以致激变之事。列国间因本来怀抱著宗教是有地方性的观念,宗教信仰多包含在风俗习惯之中,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就是不干涉信仰的自由。所以彼此互不相干涉,亦没有争教的事。这实在是中国最合理的一件事,因为宗教总不过是生活的反映,各地方有各地方不同的生活,自然会产生不同的宗教,而亦正需要不同的宗教,硬要统一它做什么呢?老实说,就是勉强统一了,也只是一个名目,其内容还可以大不相同的。随著时代的变迁,从前各各分立的氏族或部落渐次统一而成一个大社会,社会既然扩大了,自然要有为全社会所共同信仰的大宗教,也自然会有为全社会所信仰的大宗教。这时代的大宗教,并不是单独发生,把从前的小宗教都消灭掉了的。乃是从前的旧宗教所变化发达而成。(1)把从前性质仅限于一部落一氏族的神扩大之而为全社会之神;(2)各地方所崇拜的神,有本来相同的,那自然不成问题;(3)否则亦可以牵强附会,硬把他算做一个;(4)其无须合并的,则建立一个系统,把他编制一下。如此许多分立的小宗教,就可以合并而成一大宗教了。这就是中国所谓道教。这种变化,大约在很早的时代,随著社会的变动,就逐渐进行的,至后汉末年,在社会上大显势力,至北魏太武帝时,寇谦之乃正式得到政府的承认。当两汉之间,佛教从印度输入中国,至后汉末年,也在社会上渐露头角。佛教的哲理,较之道教更为精深。——中国的学问,并不是不及印度,但专就哲理而论,却应该自愧弗如的,而宗教所需要的,却特别在这一方面。为什么呢?因为宗教倘使在政治社会方面多作正面的主张,就不免和政治发生冲突,和政治发生冲突,就要受到压迫了。佛教却在这一方面,有其特别优胜之点。它对于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几于毫无主张,只是在现社会的秩序之下,努力于个人的解脱。如此,于政治问题,就觉其毫无关系,而多少还可以掩蔽现实,麻醉人民,而使之驰心于净土。如此在消极方面说,就可以不受政府的干涉,而多少还可受些保护。在积极方面,则因他主张轮回,替人把希望扩张到无限大,而又自有其高深的哲理,足以自圆其说,所以还能够得到王公贵人的提倡;在平民眼里,佛教、道教本来是无甚区别的,谁宣传得起劲些,谁被信仰的机会就多些。如此佛教因其(1)给与人的希望之大,(2)哲理的精深,能得士大夫的信仰,其宣传之力,就超出于道教以上,所以其流行也较道教为盛。从两汉到南北朝,在精神界既然发生了全国共信的大宗教,就形成下列诸问题。 其一,在佛教尚未大行、道教也未十分组织成功之时,政治和社会,都有很大的不安,而宗教在这时代,业已从地域的进而为全国的了,自然会有人想利用他造成一种政治上反抗的力量,所以前后的变乱,含有宗教成分的很多。道教的大师如张角、张鲁、孙恩等不必说了,就和尚也有躬为祸首的,因此引起政治上的焚烧谶纬,禁止传习天文。 其二,第一问题在中国的关系不能算大,而为政府所承认的宗教,亦发生下列二大问题,即(A)在物质方面,教徒既不耕而食,不织而衣,成为纯粹的分利分子,却还要消耗多大的布施,而且积蓄多了,便从事于兼并土地,役使奴仆,于经济的平均,很有妨害。(B)在精神方面,宗教麻醉的力量能使人离开现实,驰骛空虚,多少可以减少些反抗之力,缓和些怨恨之声,而且他多少要教人民以正直平和慈善,使社会增加几分安稳,这是政治上所希望的。所以历来也很有些儒者的议论,在这一方面承认二氏的功劳。但是宗教所教导的,断不能和政治上所要求的全然一致,而且和儒家传统的道德和伦理,不免有些不相容,而儒家却是在政治上积有权威的。因此之故,宗教问题在政治思想史上,也就有相当的关系了。 综括这一个时代,养的问题不能解决,教的问题亦觉得愚弱可怜,而严重的外患又相逼而来。稍加仔细观察,便觉得外患的成为问题,全是由于本国的社会病态太深之故,于是这一个时代的思想家,不期然而然的都触著了许多根本的问题。 [book_title]第八讲 宋明的政治思想 第七讲中说:从宋到明的政治思想,触著了许多根本问题,这句话是怎么讲呢?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自宋到明的井田封建论做代表。 井田封建,如何可行于后世?井田固然是一种平均分配的好方法,然(1)既成为后世的社会,是否但行井田,即能平均分配;(2)不将社会的他方面同时解决,井田是否能行。这都是很显明的疑问。至于封建,其为开倒车,自然更不必说了。宋元明的儒者,如何会想到这一著呢?关于这一点,我请诸位读一读顾亭林先生的《封建论》。原文颇长,今举其要点如下: 封建之废,非一日之故也,虽圣人起,亦将变而为郡县。方今郡县之敝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益趋于乱也。何则?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改知县为五品官,正其名曰县令。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任之终身。其老疾乞休者,举子若弟代。不举子若弟,举他人者听。既代去,处其县为祭酒,禄之终身。每三四县若五六县为郡,郡设一太守,三年一代,诏遣御史巡方,一年一代。其督抚司道悉罢。令以下设一丞。丞以下曰簿,曰尉,曰博士,曰驿丞,曰司仓,曰游徼,曰啬夫之属,备设之。令有得罪于民者,小则流,大则杀。其称职者,既家于县,则除其本籍。居则为县宰,去则为流人;赏则为世官,罚则为斩绞。何谓称职?曰土地辟,田野治,树木蕃,沟洫修,城郭固,仓廪实,学校兴,盗贼屏,戎器完,而其大者,则人民乐业而已。夫使县令得私其百里之地,则县之人民,皆其子姓;县之土地,皆其田畴;县之城郭,皆其藩垣;县之仓廪,皆其囷窌。为子姓,则必爱之而勿伤;为田畴,则必治之而勿弃;为藩垣、囷茆,则必缮之而勿损。自令言之,私也;自天子言之,所求乎治天下者,如是焉止矣。一旦有不虞之变,必不如刘渊、石勒、王仙芝、黄巢之辈,横行千里,如入无人之境也;于是有效死勿去之守,于是有合从缔交之拒,非为天子也,为其私也;为其私,所以为天子也;故天下之私,天子之公也。 他的意思,只是痛于中国的日贫日弱,而思所以救之。而推求贫弱的根源,则以为由于庶事的废弛;庶事废弛的根源,他以为由于其专在上。所以说郡县之制已敝,而将复返于封建。 自宋至明——实在清朝讲宋学的人,也还有这一种意见——主张井田、封建的人很多。他们的议论虽不尽同,他们的办法亦不一致;然略其枝叶,而求其根本,以观其异中之间,则上文所述的话,可以算是他们意见的根本,为各家所同具。 他们的意见,可以说是有对有不对。怎说有对有不对呢?他们以为中国贫弱的根源,在于庶事的废弛,这是对的。以为庶事废弛的根源,是由于为政者之不能举其职,而为政者之不能举其职,是由于君主私心太重,要把天下的权都收归一己,因而在下的人,被其束缚而不能有为,这是错的。须知君主所以要把政治上的权柄,尽量收归自己,固不能说其没有私心,然亦自有其不得已的苦衷。在封建时代,和人民利害相反的是贵族,到郡县时代,和人民利害相反的是官僚,这话,在第五讲中,业经说过了,君主所处的地位,一方面固然代表其一人一家之私,如黄梨洲所云视天下为其私产;又一方面,则亦代表人民的公益,而代他们监督治者阶级。这一种监督,是于人民有利的。倘使没有,那就文官武将,竞起虐民,成为历代朝政不纲时的情形了。渴望而力求之,至于郡县之世而后实现的,正是这个。至于庶事的废弛,则其根据,由于征服阶级的得势,一跃而居于治者的地位。他们的阶级私利是寄生。为人民做事,力求其少,而剥削人民,则务求其多。此种性质,从贵族递嬗到官僚,而未之有改。所以大同时代社会内部相生相养良好合理的规则:(1)在积极方向,因治者阶级的懒惰而莫之能举。(2)在消极方面,因治者阶级的剥削而益见破坏。(3)而人民方面,则因其才且智者,皆羡治者阶级生活的优越,或则升入其中,或则与相结托,所剩的只有贫与弱。因而废弛的不能自举,被破坏的不能自保,仅靠君主代他们监督,使治者阶级,不能为更进一步的剥削,而保存此贫且弱的状况。除非被治者起而革命,若靠君主代为监督,其现状是只得如此的,不会再有进步的。因为君主是立于治者和被治者两阶级之间,而调和其矛盾的;他只能从事调和,而不能根本上偏袒那一阶级,所以只做得到这个样子。这话在第五讲中,业已说过了。所以说:他们以为贫弱的根源,在于庶事的废弛,这是对的。以为废弛的根源,在于君主,是不对的。天下眼光浅近的人多,治者阶级而脱离了君主的监督,那只有所做的事,更求其少,所得的利,更求其多,如何会勤勤恳恳,把所有的一块土地人民治好呢?若能有这一回事,封建政体,倒不会敝,而无庸改为郡县了。所以封建之论,的确是开倒车,虽然他们自以为并非开倒车,以为所主张的封建,和古代的封建有别。然而幸而没有实行,倘使实行起来,非酿成大乱不可。他们有这一种思想,也无怪其然,因为人是凭空想不出法子的,要想出一种法子来,总得有所依傍。我们今日,为什么除掉专制、君宪、共和、党治之外,想不出什么新法子来呢?只因其无所依傍。然他们当日,陈列于眼前的政体,只有封建、郡县两种。郡县之制,他们既认为已敝而不可用,要他们想个法子,他们安得不走上封建的一条路呢?他们这种主张,如其要彻底实行,则竟是一种革命,自然是时势所不许,然就部分而论,则不能说他们没有实行。所谓部分的实行,并不是说他们曾有机会试行封建,亦不是说他们曾经大规模试办过井田。然而辟土地,治田野,蕃树木,修沟洫,固城郭,实仓廪,兴学校,屏盗贼,完戍器,总而言之,是反废弛而为修举,则不能说他们没有部分的实行过,他们做封疆大吏、地方长官及绅士的,对于这许多事情,都曾尽力实行。他们并知道治化的良否,不尽系于政治,而亦由于社会,所以凡有关风俗之事,如冠、婚、丧、祭之礼等,都曾研究、讨论,定有规制,尽力提倡,示范实行。在这方面有功劳的,尤其是关学一派。他们这种举动,并不能说没有功劳,在今日宋明理学衰落之世,我们若留心观察,则见社会上还有许多地方自治的遗迹,或者自相约束扶助的规则,还都是这一个时代的儒者研究、制定、提倡、示范的功劳。改进社会,原有急进和渐进两种手段:前者是革命行为,把旧的都破坏了,然后徐图建设。后者是进化派的学者所主张的,在旧秩序之下,将新的事业,逐渐建设起来,达到相当的时机,然后把旧的障碍物一举除去。浅人每以二者为相反,其实是相成的。该取何种手段,只看特定社会的形势。而取了革命手段,进化派的事业,还是要补做的。我们所以要革命,只因旧的势力,障碍得太厉害了,不将他推翻,一切新的事业,都不容我们做,所以不得不把他先行打倒;然而打倒他,只是消极的举动,既把旧势力打倒之后,新事业自然要逐渐举办的。如其不行,则从前的革命,就变做无意识的举动了。至于进化派,并不是不要打倒旧势力,只是手段上以先建设新的,后打倒旧的为适宜。所以革命正所以助进化,进化的目的,正在于革命,二者是相需而成的。每革命一次,旧势力总要被破坏一些;每建设一事,新势力总要增长一些。浅人徒见革命之后,旧势力依然回复,便以为这一次的革命是徒劳;建设一事,不久旋即废坠,便以为此举是毫无效果,这真是浅人之见。中国的社会,将来总是要大改革的,要改革,总是要反废弛而为修举的。从有宋以来,理学家研究、制定、提倡、示范的举动,实在替社会播下一个改革的种子,所以说,不能算他们无功。 在宋朝,既有这种大改革的见解,自然有人要想凭藉政治之力来实行;而在旧时政治机构之下,要想借政治的力量来实行改革,自然免不了弊窦。这话,在第六讲中,亦业已说过。当这时代,自然有如第二讲所说,偏于痛恶现状之坏,而不措意于因改革而致弊的人;也有专注重于改革之难,而不肯轻言改革的人;其结果,就形成熙宁时的新旧党。从来论党的人,每将汉朝的甘陵,唐朝的牛李,和宋朝的新旧党,并为一谈,这是大错。汉朝的甘陵,只是一班轻侠自喜、依草附木之徒,再加以奔走运动,营求出身,以及有财有势,标榜声华之士,以致闹成党锢之祸;唐朝的牛、李,只是官僚相排挤,哪里说得上政见?宋朝的新旧党,却是堂堂正正,各有其政见的。固然新旧党中,各有坏人;新旧党互相排挤报复,也各有不正当的手段;然而不害其为有政见。他们对于多种政治问题,都有不同的见解;而其见解,都是新党代表我所谓进化派,旧党代表我所谓保守派的。旧时的议论,都左袒旧党;现在的议论,则又左袒新党;其实二者是各有长短的。新党的所长,在于看透社会之有病而当改革,而且有改革的方案;而其所短,则在于徒见改革之利,而不措意于因改革所生之弊。旧党攻击因改革所生之弊,是矣,然而只是对人攻击,而自己绝无正面的主张,然则当时的政治是好了,不需改革了么?明知其不好,亦只得听其自然了么?我们倘使提出这个问题来,旧党亦将无以为对。所以我说他们是各有长短的。我对于他们的批评则如次: 国家和社会的利害,不是全然一致的,又不是截然分离的。因为国家的内部,有阶级的对立:凡国家的举动,总是代表治者阶级,压迫被治阶级的;所以国家和包含于国家中的人,利害总不能一致。然而在或种情形之下,则国家和全体社会的利害,是一致的;尤其是在对外的时候。因为别一个国家,侵入或加压迫于这一个国家,则最大多数的国民,必同蒙其不利。所以当这时候,国民应当和国家协力以对外。国家所要求于国民,不都是正当的——如为治者阶级的利益的时候——但因对外之故,而对于国民有所要求,则为合理。因为这是为着国民全体——至少是最大多数的利益。然而在实际,则其所要求,仍宜有一个限度。这不是道理上应该不应该的问题,而是手段上适宜不适宜的问题。因为国家有所求于国民,其事必须办得好;如其办不好,则是国民白受牺牲,国家亦无益处了。国家所恃以办事的是官僚。官僚在监督不及之处,是要求自利的。官僚的自利,而达到目的,则上无益于国,而下有损于民的。固然,官僚阶级中也有好人;而一国中监督官僚的人,其利害也总是和国与民相一致的;然而这总只是少数。所以国家所办的事,宜定一最大限度,不得超过;而这最大限度的设定,则以(1)必要,(2)监督所能及,不至非徒无益,反生他害为限。熙宁时新党之弊,在于所定的限度太大,而旧党之弊,则又在于所定的限度太小;二者皆不得其中,即皆不适当。 试举一实事为例:在北宋时,北有辽,西有夏,民族竞争,形势极为严重,自然不能无兵。宋朝是养兵百万而不可以一战的。募兵的制度,达于极弊。王安石主张用民兵,自然也有其极大的理由。但是实际如何呢?我们试看《宋史·兵志》所载反对方面的话。司马光说: 兵出民间,虽云古法,然古者……自两司马以上,皆选贤士大夫为之,无侵渔之患,故卒乘辑睦,动则有功。今……保长以泥棚除草为名,聚之教场,得赂则纵,否则留之。……又巡检指使,按行乡村,往来如织。保正保长,依倚弄权,坐索供给,多责赂遗,小不副意,妄加鞭挞,蚕食行伍,不知纪极。中下之民,罄家所有,侵肌削骨,无以供亿。愁苦困弊,靡所投诉。流移四方,襁属盈路。又朝廷时遣使者,遍行按阅,所至犒设赏赉,糜费金帛,以巨万计。此皆鞭挞下民,铢两丈尺而敛之,一旦用之如粪土。 王岩叟说: 保甲之害。三路之民,如在汤火。未必皆法之弊。盖由提举一司,上下官吏,逼之使然。……朝廷知教民以为兵,而不知教之太苛而民不能堪;知别为一司以总之,而不知扰之太烦而民以生怨。教之欲以为用也,而使之至于怨,则恐一日用之,有不能如吾意者,不可不思也。民之言曰:教法之难,不足以为苦,而羁縻之虐有甚焉;羁縻不足以为苦,而鞭笞之酷有甚焉;鞭笞不足以为苦,而诛求之无已有甚焉。方耕方耘而罢,方干方营而去,此羁縻之所以为苦也;其教也,保长得笞之,保正又笞之,巡检之指使,与巡检者又交挞之,提举司之指使,与提举使之干当公事者,又互鞭之,提举之官又鞭之。一有逃避,县令又鞭之。人无聊生,恨不得死,此鞭笞之所以为苦也。创袍市中……之类,其名百出。故父老之谚曰:“儿曹空手,不可以入教场。”非虚语也。都副两保正,大小两保长,平居于家,婚姻丧葬之问遗,秋成夏熟,丝麻谷麦之要求,遇于城市饮食之责望,此迫于势而不敢不致者也。一不如意,即以艺不如法为名,而捶辱之无所不至。又所谓巡检指使者,多由此徒以出,贪而冒法,不顾后祸,有逾于保正保长者。此诛求之所以为甚苦也。又有逐养子,出赘婿,再嫁其母,兄弟析居,以求免者;有毒其目,断其指,炙其肌肤,以自残废而求免者;有尽室以逃而不归者;有委老弱于家,而保丁自逃者。保丁者逃,则法当督其家出赏钱十千以募之。使其家有所出,当未至于逃,至于逃,则其穷困可知,而督取十千,何可以得?故每县常有数十百家老弱,嗟咨于道路,哀诉于公庭。……又保丁之外,平民凡有一马,皆令借供逐场教骑,终日驰骤。往往饥羸,以至于毙。谁复敢言?其或主家,倘因他出,一误借供,遂有追呼笞责之害。或因官逋督迫,不得已而易之,则有抑令还取之苦。故人人以有马为祸。此皆提举官吏,倚法以生事,重为百姓之扰者也。……臣观保甲一司,上下官吏,无毫发爱百姓意。故百姓视其官司,不啻虎狼,积愤衔怨,人人所同。比者保丁执指使,逐巡检,攻提举司干当官,大狱相继,今犹未已……安知其发不有甚于此者? 这许多话,我们决不能因同情新党而指为子虚。王安石所行之法,无一不意在福国利民,而当时旧党,皆出死力反对,其原因就在于此。举此一事,其余可以类推。然则新法都行不得?都只好不行么?司马光《疏》中又说:“彼远方之民,以骑射为业,以攻战为俗,自幼及长,更无他务。中国之民,大半服田力穑,虽复授以兵械,教之击刺;在教场之中,坐作进退,有以严整;必若使之与敌人相遇,填然鼓之,鸣镝始交,其奔北溃败,可以前料,决无疑也。”梁任公作《王荆公传》,说:如此,则“只好以臣妾于北虏为天职。此言也,虽对于国民而科以大不敬之罪可也”。这话以理言之,固然不错,然感情终不能变更事实,我们就不该因感情而抹杀事实。司马光的话,说不是当时的事实,也是断乎不能的。然则如之何而可呢?我说:中国不能如北狄之举国皆兵,这是事实;不能为讳,而亦不必为讳。因为我们的社会,进化了,复杂了,当然不能像他们这样举国一律,所以不足为辱。而且以中国之大,要抵御北狄,也用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