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 [book_author]雷海宗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学术,完结 [book_length]99250 [book_dec]雷海宗著,商务印书馆1940年出版。以文化形态史观系统阐述中国历史文化发展历程和前途的著作。认为人类文化可分为七个独立的文化系,每个文化系只有一个生命周期,而中国文化系历经四千年,独具二周。以公元383年淝水之战为界,此前为第一周文化,是纯粹的华夏民族创造文化的时期;此后为第二周文化,其特点是沿袭秦汉的制度,但外来文化占有重要地位。兵、家族和元首(皇帝)是民族文化最基本的问题,“兵可说是民族文化基本精神的问题,家族可说是社会的基本问题,元首可说是政治的基本问题。”然而,中国自秦汉以下的第二周文化不尚“武德”,是“无兵的文化”,因此,导致了中国文化的衰落。抗日战争是中国从文化第二周转入建设第三周崭新文化伟业的时机,而“新生”的最重要的含义就是“尚武”和“尚兵”。只要重新恢复战国时代文武并重的文化,抗战建国和第三周文化就必可实现。现有重印本。 [book_img]Z_11849.jpg [book_chapter]上编 [book_title]序 本书上编的几篇文字是抗战前三年间在清华大学发表的。最晚的《中国的家族》一篇于民国二十六年七月一日出版;一周后的夜间,著者在宁静的清华园,就被卢沟桥的炮声由睡梦中震醒。 《中国的元首》(原名《皇帝制度之成立》)见于《清华学报》。《中国的兵》,《中国的家族》(原名《中国的家族制度》),《世袭以外的大位承继法》,《无兵的文化》,《中国文化的两周》(原名《断代问题与中国历史的分期》)都先后见于清华大学的《社会科学》。除一二字句的修改外,此次合刊仍保留初刊时的原像。 下编中,《此次抗战在历史上的地位》一文是二十七年二月十三日汉口《扫荡报》的一篇专论。《在望的第三周文化》与上下两编前的总论,都是特为此次合刊而作,前此未在他处发表。 民国二十七年十二月,雷海宗于昆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book_title]总论——传统文化之评价 本编各篇都是对于中国旧文化批评估价的文字。前三篇由三个不同的方向探讨秦汉以上的中国——动的中国。第四篇专讲秦汉以下的中国——比较静止的中国。第五篇合论整个的中国历史。五篇文字当初虽曾分别问世,但勉强尚有一贯的线索可寻,内中大半可说是非议与责难,但并不是无聊的风凉话;又有一部分是赏鉴与推崇,但并不是妄自尊大的吹嘘。此中自赞的话,已由抗战的过程证明为真言;自责的话,至今也无修改的必要。此次抗战,是抗战而又建国。若要创造新生,对于旧文化的长处与短处,尤其是短处,我们必须先行了解。中国文化,头绪纷繁,绝非一人所能彻底解明。这几篇文字若能使国人对于传统的中国多一分的明了,著者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book_title]一 中国的兵 (一)春秋 (二)战国 (三)秦代 (四)楚汉之际 (五)西汉初期 (六)汉武帝 (七)武帝以后——光武中兴 (八)东汉 (九)后言——汉末至最近 历代史家关于兵的记载多偏于制度方面,对于兵的精神反不十分注意。本文范围以内的兵的制度,《文献通考》一类的书已经叙述甚详。所以作者的主要目的是要在零散材料的许可范围内看看由春秋时代到东汉末年当兵的是什么人,兵的纪律怎样,兵的风气怎样,兵的心理怎样;至于制度的变迁不过附带论及,因为那只是这种精神情况的格架,本身并无足轻重。作者相信这是明了民族盛衰的一个方法。 (一)春秋 西周的兵制无从稽考,后世理想的记载不足为凭。但西周若与其他民族的封建时代没有大的差别,那时一定是所有的贵族(士)男子都当兵,一般平民不当兵,即或当兵也是极少数,并且是处在不重要的地位。 关于春秋时代,虽有《左传》《国语》内容比较丰富的史籍,我们对于当时的兵制仍是不甚清楚。只有齐国在管仲时期的军制,我们可由《国语》中得知梗概,其他各国的情形都非常模糊。按《国语》: 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 这段简单的记载有一点可以注意,就是工商人没有军事义务,因为只有十五个士乡的人才当兵。这些“士”大概都是世袭的贵族,历来是以战争为主要职务的。这个军队的组织与行政组织是二位一体的。行政的划分如下: (一)国分十五乡——由乡良人治理; (二)乡分十连——由连长治理; (三)连分四里——由里有司治理; (四)里分十轨——由轨长治理; (五)每轨五家。 与这个行政划分并行的是管仲所制定的军政制度: (一)每轨五家,出五人——五人为伍,由轨长统率; (二)每里五十人——五十人为小戎,即戎车一乘,由里有司统率; (三)每连二百人——二百人为卒,合戎车四乘,由连长统率; (四)每乡二千人——二千人为旅,合戎车四十乘,由乡良人统率; (五)每五乡万人——万人为军,合戎车二百乘; (六)全国十五乡共三万人——全国三军,戎车六百乘,由国君、国子、高子分别统率。 这是“国”的军队,是由三万家出三万人组织而成。所谓“国”是指京都与附近的地方,只占全国的一小部分。“国”中的居民除工商外,都是世袭的“士”,并无农民。工商直到齐桓公时(西元前685—前643年)仍无当兵的义务。农民当初有否这种义务虽不可考,管仲变法之后却有了当兵的责任;但并不是全体农民当兵,而是拣择其中的优秀分子。据《国语》: 是故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昵,其秀民之能为士者必足赖也。有司见而不告,其罪五。 可见选择农民中的特出人才“能为士者”是有司的一项重要任务。 “国”以外的地方统称为“鄙”,一定有“士”散处各处,但鄙中多数的人当然是人口中绝对多数的农民。管仲所定的鄙组织法如下: (一)三十家为邑; (二)十邑为卒——三百家; (三)十卒为乡——三千家; (四)三乡为县——九千家; (五)十县为属——九万家; (六)鄙共五属——四十五万家。 国中每家出一人,鄙中却不如此;既然规定选择农民中优秀的为士,当然不能有固定的数目。但《国语》中说齐桓公有“革车八百乘”,而“国”中实际只有六百乘;其余二百乘,合一万人,似乎是鄙所出的兵额。这若不是实数,最少是管仲所定的标准。假定四十五万家中有四十五万壮丁,由其中选择一万人,等于每四十五人出一人当兵。所以春秋时代的齐国仍是士族全体当兵,但农民中已有少数由法律规定也有入伍的责任。 别国的情形如何,不得而知。但在同一个文化区域内,各方面的发展一般都是一致的,春秋时代各国的情形大概都与齐国相仿。关于秦穆公(西元前659—前621年),战国时代有如下的一个传说: 昔有秦穆公乘马而车为败,右服失而野人取之。见野人方将食之于岐山之阳,穆公叹曰:“食骏马之肉而不还饮酒,余恐其伤汝也!”于是遍饮而去。处一年,为韩原之战,晋人已环缪公之车矣……野人尝食马肉于岐山之阳者三百有余人,毕力为穆公疾斗于车下。遂大克晋,反获惠公以归。 这虽是很晚的传说,但《吕氏春秋》是秦国的作品,关于秦国先君的记载或者不至全为虚构。由这个故事我们可见韩原一战秦国军队中最少有三百个平民出身的兵。 春秋时代虽已有平民当兵,但兵的主体仍是士族。所以春秋时代的军队仍可说是贵族阶级的军队。因为是贵族的,所以仍为传统封建贵族的侠义精神所支配。封建制度所造成的贵族,男子都以当兵为职务,为荣誉,为乐趣。不能当兵是莫大的羞耻。我们看《左传》《国语》中的人物由上到下没有一个不上阵的,没有一个不能上阵的,没有一个不乐意上阵的。国君往往亲自出战,所以晋惠公才遇到被虏的厄难。国君的弟兄子侄也都习武,并且从极幼小时就练习。如晋悼公弟扬干最多不过十五六岁就入伍;因为年纪太小,以致扰乱行伍。连天子之尊也亲自出征,甚至在阵上受伤。如周桓王亲率诸侯伐郑,当场中箭。此外,春秋各国上由首相,下至一般士族子弟,都踊跃入伍。当兵不是下贱的事,乃是社会上层阶级的荣誉职务。战术或者仍很幼稚,但军心的盛旺是无问题的。一般地说来,当时的人毫无畏死的心理;在整部的《左传》中,我们找不到一个因胆怯而临阵脱逃的人。当时的人可说没有文武的分别。士族子弟自幼都受文武两方面的训练。少数的史筮专司国家的文书宗教职务,似乎不亲自上阵。但他们也都是士族出身,幼年时必也受过武事的训练,不过因专门职务的关系不便当兵而已。即如春秋末期专门提倡文教的孔子也知武事。《论语·述而篇》记孔子“钓而不纲,戈不射宿”,可见孔子也会射猎,并不像后世白面书生的手无缚鸡之力。又《论语·季氏篇》,孔子讲“君子有三戒”说:“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孔子此地所讲的“君子”似乎不只是阶级的,也是伦理的,就是“有德者”如孔子弟子一类的人。他们要“戒之在斗”,必有“斗”的技艺与勇气,不像后世的文人只会打笔墨官司与研究骂人的艺术。 (二)战国 战国初期文化的各方面都起了绝大的变化。可惜关于这个时代,史料非常缺乏。《左传》《国语》都已结束;《战国策》本身即不可靠,对战国初期又多缺略;《竹书纪年》真本后世愚妄的士大夫又眼看着它失传。所以这个轰轰烈烈的革命时代使后来研究的人感到极大的苦闷。我们由《史记》中粗枝大叶的记载,只能知道那一百年间(约西元前470—前370年间)曾有几个政治革命,革命的结果是,国君都成了专制统一的绝对君主,旧的贵族失去春秋时代仍然残留的一些封建权利。同时在春秋时代已经兴起但仍然幼稚的工商业到春秋末战国初的期间已进入政治的领域。范蠡与子贡、白圭诸人的传说可代表此时商业的发达与商人地位的提高。 传统的贵族政治与贵族社会都被推翻,代兴的是国君的专制政治与贵贱不分、最少在名义上平等的社会。在这种演变中,旧的文物当然不能继续维持,春秋时代全体贵族文武两兼的教育制度无形破裂,所有的人现在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与运气去谋求政治上与社会上的优越地位。文武的分离开始出现。张仪的故事可代表典型的新兴文人: 张仪已学而游说诸侯,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厂共执张仪,掠苔数百。不服,释之。其妻曰:“嘻!子毋读书游说,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其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 这种人只有三寸之舌为唯一的法宝,凭着读书所学的一些理论去游说人君。运气好,可谋得卿相的地位;运气坏,可受辱挨打。他们并无军事的知识,个人恐怕也无自卫的武技,完全是文人。 另外一种人就专习武技,并又私淑古代封建贵族所倡导的侠义精神。聂政与荆轲的故事最足以表现这种精神。他们虽学了旧贵族的武艺与外表的精神,但旧贵族所代表的文化已成过去。旧贵族用他们文武兼备的才能去维持一种政治社会的制度,他们有他们的特殊主张,并不滥用他们的才能。他们主要的目的,在国内是要维持贵族政治与贵族社会,在天下是要维持国际的均势局面。这些新的侠士并无固定的主张,谁出高价就为谁尽力,甚至卖命,也正如文人求主而事只求自己的私利一样。列国的君王也就利用这些无固定主张的人去实现君王自己的目的,就是统一天下。历史已发展到一个极紧张的阶段,兵制也很自然地扩张到极端的限度。 可惜关于战国时代没有一部像《左传》或《国语》的史籍,以致时代虽然较晚,我们对于那时的政治史与政治制度反不如春秋时代知道得清楚。各国似乎都行军国民主义;虽不见得人人当兵,最少国家设法鼓励每个男子去当兵。关于这种近乎征兵的制度,只《荀子》中有一段极简略而不清楚的记载: 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秦人其生民也狭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执,隐之以厄,忸之以庆赏,厄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 这是一段战国时代好空谈的儒家的记载,对于军事并无同情,所以记载的也不清楚。但看来秦国似乎是行全民皆兵的制度,齐、魏两国最少希望为多数的人民都能当兵定出一定的标准,以重利为诱惑,驱使多数人都努力去达到规定的标准。 战国时代的战争非常残酷。春秋时代的战争由贵族包办,多少具有一些游戏的性质。我们看《左传》中每次战争都有各种的繁文缛礼,杀戮并不甚多,战争并不以杀伤为事,也不以灭国为目的,只求维持国际势力的均衡。到战国时代,情形大变,战争的目的在乎攻灭对方,所以各国都极力奖励战杀,对俘虏甚至降卒往往大批地坑杀,以便早日达到消灭对方势力的地步。吴越之争是春秋末年的长期大战,也可说是第一次的战国战争。前此大国互相之间并无吞并的野心,对小国也多只求服从,不求占领。吴国仍有春秋时代的精神,虽有灭越的机会仍然放过,但伍子胥已极力主张灭越。后来越国就不客气,把横行东南百余年的大吴国一股吞并。从此之后,这就成为常事。 坑卒与战争时大量的杀伤,据《史记·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前后共十五次: (一)献公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 (二)惠文王七年,与魏战,斩首八万; (三)惠文王后元七年,秦败五国兵,斩首八万二千; (四)惠文王后元十一年,败韩岸门,斩首万; (五)惠文王后元十三年,击楚于丹阳,斩首八万; (六)武王四年,拔韩宜阳,斩首六万; (七)昭襄王六年。伐楚。斩首二万; (八)昭襄王十四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 (九)昭襄王三十三年,破魏,斩首十五万; (十)昭襄王四十三年,白起攻韩,斩首五万; (十一)昭襄王四十七年,白起破赵于长平,坑降卒四十余万; (十二)昭襄王五十年,攻三晋,斩首六千,晋军走死河中二万; (十三)昭襄王五十一年,攻韩,斩首四万;攻赵,首虏九万; (十四)王政二年,攻卷,斩首三万; (十五)王政十三年,攻赵,斩首十万。 《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是太史公根据《秦纪》所作,事实大致可靠。其中所记都是秦国战胜后的杀伤数目。此外秦国失利甚至战胜时的死伤并未记载,其他六国相互间的战争当然杀伤也很可观。这是各国都全民武装的自然结果。斩首与大规模的坑杀成为常事,无人认为奇怪。 后代的人对于战国时代斩首数目的宏大,尤其对于坑杀至数十万人的惊人事实,往往不肯置信。这可说都是因为后代不善战、不肯战的文人不能想象历史上会有这种残酷的时代。秦国以斩首多少定功行赏,斩首的数目不会有误。别国恐怕也采同样的办法。我们不可忘记这是一个列国拼命的时代,战争的目的是要彻底消灭对方的抵抗力。战争都是灭国的战争,为达到灭国的目的,任何手段都可采择。这是一个文化区域将要统一时的必有现象。罗马与迦太基的死战是古代地中海文化区将要统一时的大战。迦太基是当时的大国,但三战之后罗马不只灭了迦太基的国家,并且连它的人民也大多屠戮。这是有可靠的史料可凭的史实。可惜战国时代完全可凭的材料太少,但关于政治史与战争史,《秦本纪》与《秦始皇本纪》还算是最可靠的资料,我们没有否认的理由。 这种紧张的空气当然是不易忍受的。厌战的心理与军国主义相偕并进。墨子、宋钘一班人的奔走和平,不过是最惹当时与后世注意的厌战表现。一般的人民,虽然受暗示与群众心理以及国家威胁利诱的支配,或者多数乐意入伍,但必有少数是不愿参加这种屠宰场式的战争的。这种平民的呼声当然难以传到后代,但并非全无痕迹可寻。关于吴起,有如下的一段记载: 起之为将,与士卒最下者同衣食,卧不设席,行不骑乘,亲裹赢粮,与士卒分劳苦。卒有病疽者,起为吮之。卒母闻而哭之。人曰:“子,卒也,而将军自吮其疽。何哭为?”母曰:“非然也!往卒吴公吮其父,其父战不旋踵,遂死于敌。吴公今又吮其子,妾不知其死所矣!” 可见在战国的死拼局势之下当权的人想尽方法去鼓励人民善战,战死的特别多,整个家庭绝灭的例一定也不少;民间自然有厌战的心理发生,故事中士卒的老母不过是我们由古籍中所仅见的一人而已。 总之,战国时代虽是战争极烈,但由军心民气方面看,两种不健全的现象也萌芽于此时:一是上等阶级的文武分离与和平主义的宣传提倡,一是一般人民中厌战心理的渐渐发生。在当时的紧张空气之下,这两种现象好似都不严重,不过是狂曲中陪衬的低音,使正曲益发显得壮烈。但后代军民隔离、社会解体的没落局面都孕育在这两种不甚惹人注意的现象中。 (三)秦代 秦在战国时代行征兵制,大概是无疑问的。情形特别严重时,甚至连童子也上阵。例如长平之战,秦王亲自到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不过天下一统之后这种制度就不便不加修改,而仍全部地实行。前此征兵制是因各国竞争,需要人人当兵。现在天下一家,内战理当消灭,对外也不一定需要天下人都去从军。并且六国虽被武力统一,最少一部分人仍有旧国的留恋,秦始皇对这般人也不敢轻于信任,所以即皇帝位的当年(始皇二十六年,西元前221年)就大规模地缴械: 大酺,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锯,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 这几句轻描淡写的文字所讲的是当时一件富有危险性而办理十分敏捷的大事,秦汉时代平时禁止人民聚饮: 汉律:三人已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 汉制多承秦旧,这条汉律一定也是秦时的旧法。秦方并天下,于是就表示庆祝,特别许人民随意聚饮。这是很自然的事,人民当然不疑有什么作用。始皇暗中摆布,很容易的就把民间所藏的军械查出没收。虽然全部检出是办不到的事,被没收的一定要占很大的部分。因为前此民间都有兵器,并无禁例,所以军械一定都公开的摆列,没有藏匿的需要,检查没收并无困难。 不过有一点《本纪》中没有言明,却是很关重要的事,就是所谓“收天下兵”的“天下”是否也包括秦国旧地在内。按理秦国人民对新局面不致不满意,无需缴械。若秦人也缴械岂非国家就要无兵可用?所以十二铜人与铜器所用的大概都是六国的铜。 但无论如何,天下的重兵都驻在关中,兵士大多必是旧秦国人。此点由秦始皇的驰道政策可以看出。秦始皇并天下的次年,二十七年,就开始治驰道。驰道的形势,据汉初人的传说: 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文中“东穷燕齐,南极吴楚”两句话极可注意。只讲东与南,不提西与北,可见所有驰道的路线都以秦,尤其是咸阳,为起发点,直达六国的各冲要地,以便秦兵随时能迅速地开出平乱。这证明天下的重兵驻在关中,其他各地只有轻兵镇压,或者只有郡尉所领地方的保安兵,并非正式的军队。始皇相信民间兵器大部没收,又有驰道可任秦兵随时开往各地,六国的旧地不致有大问题发生。若地方有兵驻守,我们很难想见秦二世时各地起兵何以那样容易。 秦代当初要将军队限于秦人,但事实上不免有很大的困难。内战虽已停止,边患并未消灭。并且从前各国分担的边防现在归秦独自担当,同时关中所驻以防六国复起的重兵也不见得比战国末期秦国所需的兵少得许多。所以按始皇原来的计划,一定要有感到兵不足用的一天。尤其四边用兵,与边疆的防戍,规模太大,只靠秦国人决难办到。所以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 这里并未说所发的限于秦国,并且秦国逋亡人等恐怕原有当兵的责任,无需特别征发。所以这次所发的一定是天下各地的人。此外还有一个证据:秦二世二年,天下大乱,李斯等谏二世: 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 由此可见边疆戍转是关东大乱的一个重要原因,证明边疆上的兵并不是秦人,至少秦人不占多数。由始皇三十三年取陆梁地所发的人,我们可知戍边人的成分:逋亡人是流民,赘婿都是贫困无赖的人,贾人是抑商政策下所认为卑贱的人。总而言之,所发的都是社会所认为下流的人。这些下流人大概没有留恋旧国的思想,所以将他们发到边疆并无危险。这是后代只有流民当兵,兵匪不分,军民互相仇视的变态局面的滥觞。同时,良家子弟渐渐不愿当兵恐怕也是秦代不得不发流民的一个原因。缴天下械,征发流民,一方面是与秦有利的政策,一方面恐怕也正合乎一般厌战人民的心理。在这种两便的局面下,古代健全活泼的社会就被断送。 (四)楚汉之际 六国遗民的复国思想,秦代用民的过于积极,是秦亡的两个主要原因。各地起兵叛秦的多是乌合之众。例如陈胜起兵的基本队伍就是发遣屯戍渔阳的人,彭越起兵时所领的不过是些强盗与流浪少年,黥布也是强盗头目,郦商是流氓头目。《史记》中常常讲到这些人到各处“略人”,“略地”或“徇地”。所谓“略人”云云就是到各处招募流氓的意思。这些初起的都是流氓集团。在起事的人中,只有项羽、刘邦两人的兵比较可用。两人起事的地方(沛与会稽)都是战国时代楚国的旧地。楚在战国末期是秦以外最强的国家。各国在亡国的前夕抵抗的能力已经消灭。缘故虽然不很明显,但秦的奖励战杀与大规模坑杀降卒恐怕是使列国的青年与壮丁日愈减少以至抵抗力几乎消灭的重大原因。所以五国最后吞并时,秦国反倒不觉特别费力。只有楚国情形不同。李信当初率二十万人攻楚,为楚所败。后来老将王翦用六十万兵才把楚国解决。可见楚国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六国虽都有散兵游勇,恐怕只有楚国余的退伍士卒比较盛多,因为《史记》与《战国策》中都没有亡国时楚国军队为秦国大批屠杀的记载。在以前二三十年间,秦国的兵力多用在北方,无暇顾到楚国,在别国大受痛创时楚国的元气仍得保全。所以楚国虽亡,可能的实力还是很大。“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谶语意义虽不清楚,必有事实上的根据。当时的人恐怕都觉得只有楚国将来或有翻身的能力,甚或将秦推倒。所以北方起事的军队都不值章邯所领的秦兵一击,只有楚军可与秦兵一拼。太史公将这种情形描写得极为透彻活现: 当是时楚兵冠诸侯,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及楚击秦,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 巨鹿之战虽有善战的项羽为将,但若无比较强悍的兵,也决难与历来有胜无败的秦军相抗。这次战争的结果极为重要。当时秦国最大的一支军队由章邯率领,驻在巨鹿附近的棘原,与项羽有过几次小接触,都不利。但两方大军若背水一战,胜负正不可知。所以项羽虽已击破巨鹿的秦兵,对这支大军能否应付还是问题。章邯若能败项羽,秦朝的寿命或能延长下去也未可知。章邯与项羽的相拒是历史上一个紧要的关头。但最后的结局却是出乎意外的荒谬可笑。因为后方有赵高作祟,章邯于是不经大战就带二十万的劲旅向项羽投降,并为诸军的前导向西攻秦。然而项羽对这支强大的秦军终不敢信任,于是乘夜把它全部坑杀。这是战国以来最末次的大批坑杀降卒。这支军队代表当时秦国实力的主体,从此秦的命运不卜可知。同时这支军队又可说是最后的一支国家军队,代表战国时代所遗留下来征兵制度下有训练、有组织的正式军队。从此以后,这类的军队在中国历史上就完全绝迹。各地起事的人虽都打着六国的旗号,实际他们谁都不代表,只代表他们自己。军队并不属于任何国家或任何地方,只属于他们自己。此后的军队都是个人的军队。军队的品格、纪律、战斗力等等都靠主帅一人。主帅若肯忠于国家,他的军队临时就是国家的军队。主帅若要反抗国家,十有八九他的军队是牺牲国家而拥护主帅的。列国并立时所激荡而生的国家主义到统一之后渐渐衰弱。用六国的名义推翻秦朝,可说是旧日国家主义的回光返照。在这次的大混乱中,旧的爱国思想就寿终正寝。汉代虽常有内乱,但决不是由地方爱国思想所推动的内乱。爱国思想本由列国竞争所产生,天下一统之后爱国思想既然源泉枯竭,当然要趋于消灭。同时将当初狭义的爱国观念崇高化,推广于天下一统的大帝国,在理论上当然是可以办到,但实际只有极少数想象力较大、信仰心较深、知识较广的人或者能了解这种大而无外的理想,大多数人对这种观念根本不发生兴趣。爱国观念中消极的成分较积极的成分浓厚得多。爱国志士与其说是爱本国,不如说是恨别国。恨恶别国,轻视别国,是爱国观念的必需条件;要不然,爱国观念就必渐渐衰弱以至于消灭。秦代与楚汉之际就是中国历史上这种大转变的时期。爱国的观念消灭,爱天下的观念流产,人民渐多不愿入伍,结果就产生了一个麻木昏睡的社会。 (五)西汉初期 汉初在理论上又恢复了战国时代流行而秦代临时间断的征兵制。当时力役与军役是同一件事。据董仲舒说: 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颜师古注:“更卒,谓给郡县一月而更者也。正卒,谓给中都官者也。” 在乡间当差称“更卒”,在中央当差称“正卒”。这些正卒实际恐怕就是保卫京师宫殿以及各官署的卫士。同时在地方当差的,除为地方官署服役外,又是地方的军队: 《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曰:卒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 这种种的力役与军役总称为“更”。更又分三种: 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也。贫者欲得顾(通“雇”)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 这显然是事实修改理论的现象。天下统一后无需人民全体当兵,并不是这种新更赋制的主要原因。即或无需全体上阵,在地方受训练是每人可作也是健全社会每人当作的事。现在有践更的规定,一定有许多人根本就不再与军役发生任何的关系。并且这些人既能出雇更钱,多半都是在社会上地位比较高、资产比较厚、知识也比较深的人。春秋时代是上等社会全体当兵,战国时代除了少数以三寸舌为生的文人外,是全体人民当兵,现在上等社会不服军役而将全部卫国的责任移到贫民甚至无赖流民的肩上。所以汉代称这种制度为“更赋”,其中“更”的成分恐怕很少,“赋”的成分却极重要。“过更”当然完全是一种戍边税;“践更”虽不是直接交纳与国家的一种税,但国家既正式承认有钱者雇无钱者代替当兵,也等于一种税。少数“卒更”的人虽可说是直接尽国民当兵的义务,但实际他们恐怕都是终身当兵的,因为他们自己的期限满了之后就继续受雇“践更”或领饷“过更”。所以汉初在理论上虽仍行征兵制,实际所行的已是募兵制,不过尚未有募兵的名义而已。秦代发流民的临时政策到汉代就成了国家法定的制度。 汉高帝出身民间,对一般人民不肯当兵的情形恐怕知道的很清楚。所以他定制度时已默认征兵是不能实行的: 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肆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 文中的“选”字很可注意,“选”实际就是“募”。不过不被选的人要直接纳一种免役税,名义上算是认为大家都有当兵的义务。 汉初的兵力极其微弱,楚汉竞争的劳民伤财只能解释这种情形的一部分。征兵制破裂,募兵制又没有完全成立。兵制不定,组织一个可用的军队恐怕很不容易。同时又逢边疆上有强大的部落集团出现,以致大汉帝国只能守而不能攻。汉高帝虽然统一天下,却被匈奴困于白登,后来贿赂阏氏才得脱险。高帝算是受了一番教训,从此知道匈奴不像项羽一般人那样容易对付,只得委曲求和,行和亲的政策。高帝死后,单于冒顿甚至向吕后下求婚书: “孤偾之君生于沮泽之中,长于平野牛马之域,数至边境,愿游中国。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 中国虽受了这样大的侮辱,吕后虽然怒不可遏,终不敢向匈奴发兵,只得婉词谢绝冒顿开玩笑的请求: “单于不忘弊邑,赐之以书。弊邑恐惧,退日自图: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污。弊邑无罪,宜在见赦!窃有御车二乘,马二驷,以奉常驾。” 冒顿还算是好汉,肯认错,回想自己向岳母求婚未免过于无聊,覆书向吕后谢罪。后来文、景二帝时中国虽照旧和亲并送重礼,仍不能防止匈奴屡屡寇边,焚杀劫掠。 汉代最后一次壮丁的全部或大部被征发,只限于一个地方,就是七国乱时的吴国。吴王濞下令吴国: “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将;少子年十四,亦为士卒先。诸年上与寡人比,下与少子等者,皆发。”发二十余万人。 吴不只征发壮丁,连老幼的男子凡能勉强上阵的也都发出。除吴外,七国中楚最强,但史籍中没有楚国兵额的记载。这里所谓吴、楚二国就是战国末期楚国的地方,也是秦末唯一兵强的区域。楚汉之争时项羽就是以此地为根据地,并且由垓下楚歌的故事可知项王的士兵大部都是楚人。七国之乱是旧日楚地武力充实的最后表现,以后就长久的寂寞无闻。天下也不再有征发全体男子当兵的现象。 (六)汉武帝 到汉武帝时(西元前140—前87年),兵制上各种不健全的办法都发展成熟;所以武功虽盛,却是建在不稳固的基础之上。因为一般人不肯当兵,武帝就开始正式募兵。旧日戍边的制度在人心涣散的局面下极难维持,于是屯田的制度成立。募兵与屯兵仍有时感到不足用,就大批地发囚徒,甚至雇用外族人当兵。一方面由于汉初六十年的养息,一方面由于武帝能牢笼人才,在种种的畸形发展下中国历史上居然有空前绝后纯汉族的大帝国出现。 汉初中央有南北军。关于南北军的组织与统制,《汉书》中没有清楚的记载。南北军有多少兵也不可考。在理论上南北军或者是由郡国的人民轮流番上,但实际上恐怕终身当兵的人必定不少。南北军的兵额不见得很大,只够维持京师的治安;国家需用大军时,多半要靠郡国临时调发。这种办法或者可以维持苟安的局面,但若想彻底解决边疆的问题,非另辟途径不可。武帝看到这一点,所以即位后就招募精兵维护京师。第一种称期门,次一等的称羽林。至于期门、羽林从此就代替了当初的南北军,或与南北军并立,或与南北军混合,都不可知。最少由武帝以下南军的名称未再提及,似乎期门、羽林是代替了南军。武帝所选的都是关西六郡(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的良家子弟,从此六郡多出名将。期门、羽林专选强健武勇的子弟。例如元帝时甘延寿是北地人,善骑射,为羽林,后升为期门,屡次有功,至于封侯。这虽是较晚的例子,甘延寿却是一个典型的六郡子弟,是以当兵为职业而起家的。 北军的名称武帝以下仍旧。但性质也与以前不同。武帝设置了八校尉: (一)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 (二)屯骑校尉,掌骑士; (三)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 (四)越骑校尉,掌越骑; (五)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 (六)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 (七)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 (八)虎贲校尉,掌轻车。 北军的名义虽仍存在,但已被新设的中垒校尉所并。七校统称北军,由中垒校尉总管。中垒校尉同时又掌管西域,所谓北军已不是专卫京师的禁军。至于这七支军队的组成方法,三支外族兵当然是由胡越的降人充当;其他四军的士兵如何召来虽不可考,但由期门、羽林的例子与当时人民不肯当兵的风气来看,一定是由召募而来,或者也多是六郡的子弟。这是汉武帝时第一种新的兵力。 汉初戍边的人以一年为期。但这种办法并不妥当,文帝时晁错已见到此点。胡人游牧为生,往来不定,乘虚入寇,边兵防不胜防。中央或邻地发大兵来援,胡寇早已不知去向。所以边兵费的粮饷虽多,效力却微乎其微。戍兵屯边一年,对边情方才熟习,就又调回,新来的兵仍是生手。况且戍边本是苦事,内地人多不愿去。晁错见到这种种困难,于是想出屯田的方法,专用囚犯与奴婢,不足用时再以厚利高爵召致良民。这些边兵兼营农业,可省去国家一大笔军费;都终身甚至世世代代守边,对边情必定熟习,防御边寇的效率必高。文帝听信了晁错的话,开始在边境屯田。但大规模的屯田到武帝时才实行。元狩二年(西元前121年)在西北置武威、酒泉二郡,元鼎六年(西元前111年)又分两郡地,加置张掖、敦煌二郡,徙民六十万为屯田。元狩四年(西元前119年)卫青、霍去病大败匈奴,漠南空虚,自朔方以至令居(甘肃永登)屯田五六万人。开发西域以后,由敦煌至盐泽(吐鲁番西南)又随地置屯亭,远至轮台渠犁(迪化以南)之地都有田卒数百人,有使者校尉负责维持,一方面为汉在西北的驻防军,一方面又可接济中国遣往西域的使臣。总理西北屯田事务的并有屯田校尉。屯兵是武帝时第二种军力。 武帝时第三种重要的军士就是外族兵。胡越骑上面已经提到。此外尚有属国骑,是匈奴兵。元狩二年,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带四万人来降,武帝划降地为武威、酒泉郡,并置五属国使匈奴降人居住。五属国并不设在原地。昆邪王的旧地置为二郡,后又析为四郡,由汉人屯田,渐渐汉化。属国都设在后方,为的是便于控制。五属国就是天水郡的勇士县,安定郡的三水县,上郡的龟兹县,西河郡的美稷县,五原郡的蒲泽县,每属国都有皇帝派的属国都尉治理。这些地方都在匈奴旧地的河南(河套)与河南以南的地带,都是原来的汉地或已经汉化的地方。 武帝时第四种军力就是囚徒。发囚徒为兵并不始于武帝。秦二世二年(西元前208年)陈胜势力膨胀,二世一时来不及调动大军,于是就赦宥郦山修治始皇陵寝的囚徒,由章邯率领去攻陈胜。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用囚徒为兵的例。但这是临时不得已的办法,后来继续发兵,所以章邯部下的主体仍是正式的军队。第二次用囚徒,似乎是在汉高帝十一年(西元前196年)英布反时。北军三万人与关中巴蜀的材官只足保护关中,不敢出发远方;汉统一天下不过六七年,对国本重地不敢不慎重。高帝不得已,于是“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从军”,才把英布打败。这次也是临时救急的措置。此后八十年间,国家似乎没有再采用这种办法。到武帝大规模向四方发展时,发囚徒才成了固定的政策。详情容待下面再讲。 由上述的情形我们可得一个结论,就是兵与民隔离的局面已经非常明显。募兵是少数或因喜好冒险、或因受厚赏的诱惑才入伍的人,是一种职业兵。屯兵有的出于强迫(囚徒),有的出于自愿,但到边疆之后就成了永久固定的边军,也是一种职业兵。胡越骑与属国骑是国家雇用的外族,更是以当兵为职业的。囚徒不是职业兵,乃是国家无办法时强迫入伍的,但一经入伍之后恐怕也就成了终身的职业。汉武帝虽然也发郡国的民兵,但这四种职业兵的地位比民兵的地位日趋重要。这四种兵,从兵的身份上说,都不是直接由民间产生的,大半都是民间的流浪分子,甚至外族的浪人。他们既不直接出于民间,与一般的人民自然没有多少情感上的联系。对于国家他们也很难说有多大的忠心,不过皇帝养他们,他们替皇帝卖死就是了。一般的民众处在大致安定的大帝国之内,渐渐都不知兵。这些既不肯卫国又不能自卫的顺民难免要遭流浪集团的军人的轻视。由轻视到侮辱,是很短很自然的一步。同时因为军人多是浪人,所以很容易遭一般清白自守的良民的轻视。不过这种轻视没有武力作后盾,不能直接侮辱军人,只能在言语上诋毁。“好铁不打钉,好汉不当兵”的成语不知起于何时,但这种鄙视军人的心理一定是由汉时开始发生的。 由春秋时代到汉代的发展经过,总括一句,先是军民不分,后来军民分立,最后军民对立。军民对立之下的军队最难驾御。除粮饷充足外,将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当然任何的军队都需要有才的人率领。但真正的民兵,即或主将不得人,顶多也不过是打败仗,决不至直接祸国殃民。流浪军却非有才将率领不可,否则不止要战败辱国,并且要行动如土匪,甚至公开的变成土匪。汉武帝的伟大时代就建设在这种军力之上。武帝个人缺点虽多,却是认识人才、善用人才的明主。他能从社会各阶级中找出有才的人,并且能尽量用这些人才。我们可将武帝一代的战争列一个表,就可看出他的武功的经纬: 武帝在位五十四年间(西元前140—前87年)前后共大小二十五次对外的战争,可由上表得一个大概的印象。有几点特别可以注意: (一)匈奴是外患中最严重的;二十五次战争中有十五次是针对匈奴。 (二)关于兵的数目与种类,数目几乎都有记载,种类可惜多半只记“骑”“楼船”等,对于兵的来源没有说明。元狩四年,卫青、霍去病大伐匈奴时,军队中有人民自告奋勇代军士运粮的人。这些人虽不见得都是无赖,但社会上的流浪分子一定占重要的地位。元鼎五年攻南越与西南夷时,除江淮以南的楼船外,又发罪囚与夜郎兵。这是武帝第一次大规模用囚犯与“外国兵”的例。元封二年攻朝鲜所用的都是天下死罪的人。元封六年伐昆明,所用的是长安的亡命。太初元年伐大宛,所用的是天下的谪民与恶少年及属国骑。大汉四年大伐匈奴,所用的军队一部分是谪徒与自告奋勇的勇敢士。总之,二十五次战争中最少有六次是一部或全部用的囚徒、流民、恶少年、乐从的流浪人或外族人。此外有三次清清楚楚的讲明所用的是正常的军队:建元三年救东瓯,发会稽兵,意思大概是指会稽的楼船;元鼎六年攻西羌,用的是陇西、天水、安定的骑士,河南、河内的步卒,与京师中尉所领的步卒;元封二年平西南夷,用的是巴蜀地方的军队。其余十六次军役所用的到底是什么兵我们无从知道。假定都是中央或地方的正式军队,二十五次中有六次(百分之二十四)用的是非常的军队,仍是一件深可玩味的事。尤其像伐大宛用兵数十万,除少数的属国骑外,都是谪民与恶少年,可见中央与地方的正式军队不足用或不可用到如何的程度。兵制破裂的情形,没有比这个再清楚的了。 (三)将军的出身高低不齐。有的是良家子或古代名将的后裔,有少数甚至是文人出身,但也有来历极不高明的,如倡家子、私生子、强盗之类。又有的是胡越投降的小头目。天下一统之后,人才的需要较列国并立时并不减少。有才就可擢用,尊崇无比的皇帝并不计较臣子的出身。并且因为尚武的风气日衰,将才很感缺乏,使皇帝要计较出身也办不到。 (四)战争的结果大半靠将才。卫青与霍去病二人从未打过败仗,每次都是大胜。李广利个人虽武艺高强,将才甚为平庸,所以总是打败,或需重大的代价才能求得小小的胜利,如伐大宛的一次。这也是兵制破裂的间接证据。当时的边族无论人力、财力都远在中国之下。文帝时,中国投降匈奴的中行说劝诫单于说: “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于汉也,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尽归于汉矣!” 这种小小的胡人,在战国分立时赵或燕能毫无困难的单独应付。战国时中国内部互相攻伐,战败的将很多,像赵括一类的笨将也不少。但汉时成为大患的匈奴对燕赵并不是严重的问题。当然到汉时匈奴方才组成一个坚固的政权,战国时匈奴内部仍然分裂。但匈奴分裂时中国也分裂,中国与匈奴的统一也同时实现。所以匈奴统一虽或是中国感到威胁的一个原因,但决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唯一可能的结论,就是战国时代的兵可用,汉时的兵不可用,只有遇到才将率领时才能打胜仗。这是军队由流浪分子组成的当然结果。 汉武帝时代武功的伟大是显然的,是人人能看到的。但若把内幕揭穿,我们就知道这个伟大时代是建筑在极不健全的基础之上。 (七)武帝以后——光武中兴 武帝后兵制的发展,一日千里的顺序退步。例如屯兵的制度仍旧,并且范围日广。宣帝时(西元前73—前49年)为防止西羌内侵,用赵充国的计策,大量地在西北屯田。然而边疆的屯兵第一代或者还是兵,第二代以下就有变成边地农民的危险,对当兵并无特别的热心。宣帝五凤三年(西元前55年)匈奴因内部分裂而投降之后,边疆的大患消灭,所谓屯田更是有名无实。宣帝以下又屡次在西域屯兵。匈奴投降之后,本就不强的西域更不敢轻于为乱,所以中国略为屯兵就可维持西域的秩序,并非所屯的兵真正强盛。 武帝以后外族在中国军队中的地位日愈提高。昭帝时(西元前86—前74年)开始用羌人。据《后汉书》,景帝时已有羌人投降中国,迁入边地。但这个说法不知是否可靠,《史记》与《汉书》中都没有记载。昭帝时所用的羌人也不知道来源。昭帝始元元年(西元前86年)益州反,中国用羌人助战平乱。推想起来,这大概是武帝威震西北以后投降中国的羌人。神爵元年(西元前61年),西羌反,宣帝所发的兵各色都有——囚徒、羽林、材官、骑士、胡越骑,此外并有羌骑。次年平服羌人之后,降羌很多,于是就设置了金城属国。前此的降羌大概较少,此次有大批的人投降,才加置了一个羌族的属国。五凤三年呼韩邪单于率匈奴来降,又设置了西河、北地两属国,仍在河套与河套以南的地方。所以河套一带虽由秦汉两次征服并移民,但胡人的势力始终未曾完全消灭。 囚徒与恶少年的军队昭、宣二帝时也屡次征发,并又时常临时募兵。至于像武帝时调发正式军队的例子,现在极其少见。西南夷与两粤平定之后,楼船似乎无形间废弃不用。其余三种正式军队一共只发过两次,并且都在宣帝一朝。本始二年(西元前72年)发关东的轻车与步卒去帮助乌孙攻打匈奴。神爵元年西羌反时,一方面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的材官,一方面又发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的骑士。这种情形证明地方的兵一天比一天的不可用,所以国家非万不得已时不去征发。愈不征发,兵愈不可用。在这种恶劣的循环关系之下,由战国时代遗留下来的征兵制的痕迹就无形间消灭净尽。 到王莽时所用的就只有募兵、囚犯与外族兵,旧日正式的军队已经绝迹。例如始建国二年(西元10年)伐匈奴,“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又发高句丽的兵,但高句丽不肯奉诏。此时适逢天灾流行,各地盗贼蜂起,最著名的是临淮的瓜田仪、琅琊女匪吕母与樊崇所率领由琅琊起事的赤眉贼,都于天凤四五年间(西元17—18年)发动。王莽在这种情形下,于天凤六年仍要大伐匈奴,所用的仍是“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这种军队王莽大概也觉得不足用,于是“又博募有奇技术可以攻匈奴者,将待以不次之位。言便宜者以万数:或言能度水不用舟楫,连马接骑济百万师;或言不持斗粮,服食药物,三军不饥;或言能飞,一日千里,可窥匈奴。莽辄试之,取大鸟翮为两翼,头与身皆著毛,通引环纽,飞数百步,堕!莽知其不可用,苟欲获其名,皆拜为理军,赐以车马,待发”。 想用法术一类的把戏去打仗,这是一个兵力堕落不堪的社会才会发生的事。一个真正尚武的民族绝不屑于享受这些幼稚的幻想。后来闹到三辅之地也“盗贼麻起”,遣兵捕剿,“军师放纵,百姓重困”。现在已到了兵匪不分的时代,这是军民分立最后的当然结果。兵的行动与匪无异,无告的人民不得已也多起来为匪。一个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之后,兵事可说是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任何理论上可通的方法都不能根本改善这种病态。 我们明白这种情形,对光武帝废除郡国兵的政策就不致认为难解。建武七年(西元31年)诏: 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 地方兵现在已全不可用。太平时代,一般所谓好人都不肯当兵;天下一旦混乱,少数流氓与多数饥民就成为土匪,只能扰乱社会秩序,并不能卫国卫民。这些土匪往往打着军队的旗号,但旗号是不能掩盖实际的。只有善将兵的人经过相当时期的训练,才能造出一支真会打仗的军队。诏书中所谓“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并非一句空话。光武起事时所领的虽也不过是些流氓与饥民,但经过十年左右的汗马生活,光武帝已锻炼出一个很大并且可用的军队。地方军反成了赘疣,在很多地方恐怕实际早已不存在,光武的诏书不过是承认一件既成的事实。隗嚣与公孙述是光武的两个大敌,在建武七年仍未平服,地方军若有丝毫的用处,光武也决不会在此时一纸公文把它废掉。 (八)东汉 所以东汉只有中央军,没有地方军。中央军除宫廷的卫士外,北军的名称仍然存在,称北军五营或五校就是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每营有校尉一人,五军由北军中侯总领,就是武帝时的中垒校尉。武帝时七校的兵现在并为五校,胡骑并于长水,虎贲并于射声。北军五营中最少有两营完全是外族人,其他三营中是否有四夷的人加入已不可考。据《后汉书》注引《汉官》,五营每营七百人,只有长水营多三十六人,为七百三十六人。所以胡越兵在北军中占五分之二以上的地位。北军平时宿卫京师,四方有事也往往被发。 第二种中央直辖的军队就是驻守要地的营伍: 光武中兴,以幽、冀、并州兵骑克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扶风都尉部在雍县,以凉州近羌,数犯三辅,将兵卫护园陵,故俗称雍营。 黎阳就是今日河南浚县,在洛阳东北,所驻的大概就是光武所谓“国有众军,并多精勇”的兵,恐怕是东汉初年中央军的主体。雍营护卫长安与西汉诸帝的园陵,兵数大概也不少,可惜两营到底有多少兵,史籍没有记载。 中央第三种军队就是屯兵。缘边各郡都有屯田,明、章两代(西元58—88年)发囚徒到边疆屯田的事前后共有八次。可见从前的屯兵都已变成边地的土著农民,已不堪当兵,只得再发囚徒去充实国防。明帝向王莽时丧失的西域方面活动,也恢复了屯田的事业。同时又在金城一带屯兵,防备西羌。 东汉也有属国兵,可算中央的第四种军队。东汉官制,有使匈奴中郎将一人,主护南单于;护乌桓校尉一人,主乌桓胡;护羌校尉一人,主西羌。这三个都是专管边境属国的人。匈奴在王莽时反叛,大半又都逃出塞外,东汉初年屡次寇边,建武二十四年(西元48年)匈奴内部分裂为南北,南单于自称呼韩邪,又来投降,中国又把河套以及整个并州的地方交给降胡。南单于本人居西河,韩氏骨都侯屯北地,右贤王屯朔方,当于骨都侯屯五原,呼衍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将军屯雁门,栗籍骨都侯屯代郡。 乌桓本是东北塞外(今热河南部)的东胡种,西汉时弱小,投降中国,代中国守边。王莽乱时与东汉初年屡次寇边。南匈奴投降的次年,建武二十五年(西元49年),乌桓见强大的匈奴投降,自己于是也要求入居中国,光武也就容许他们迁居幽州塞内,为中国的属国。北军五营中长水一营的胡骑多半是乌桓人。 西羌本是小族,在西汉时就在凉州边境与汉人杂居,时常反叛,中国总是用屯田的方法防御他们。建武九年(西元33年)光武设立护羌校尉,有事时可领降羌替中国打仗。所以并州由匈奴代守,幽州由乌桓代守,凉州由西羌代守。此外又有些囚徒屯田各地,与外族人共同守边。整个的北边,由辽东到敦煌,都不用内地士大夫良家子与一般顺民去费力保护,中兴盛世的安逸人民大概认为这是又便宜又舒服的事! 总之,东汉只有中央直辖的军队,并且外族在这个军队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不过废地方兵并不是简单的事。最低的限度,地方的治安是须有人维持的。所以各郡的太守一定要召募些保安的地方兵。关于这件事,在中兴时代我们没有直接的证据。但东汉末年各地州牧太守纷纷割据,一定原来有兵。然而这都是地方官的私军,不受中央的调动。所以严格讲来,仍可说东汉只有中央军,没有地方兵。 由东汉向外用兵的情形就可知道当时兵的性质。明帝永平十六年(西元73年)窦固伐北匈奴,这是东汉第一次并且是中兴盛世的向外大发动,所用的兵很可玩味: 固与忠(耿忠)率酒泉、敦煌、张掖甲卒及卢水、羌胡万二千骑,出酒泉塞;耿秉、秦彭率武威、陇西、天水募士及羌胡万骑,出居延塞;又太仆祭彤度辽将军吴棠将河东、北地、西河、羌胡及南单于兵万一千骑,出高阙塞;骑都尉来苗护乌桓校尉文穆将太原、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定襄郡兵及乌桓、鲜卑万一千骑,出平城塞。 这四支军队中都有外族兵,祭彤、吴棠的一支完全是胡兵。后来窦固的从孙窦宪于和帝永元元年(西元89年)又大伐匈奴: 会南单于请兵北伐,乃拜宪车骑将军,金印紫绶,官属依司空,以执金吾耿秉为副,发北军五校,黎阳雍营,缘边十二郡骑士,及羌胡兵出塞。明年,宪与秉各将四千骑及南匈奴左谷蠡王师于万骑,出朔方、鸡鹿塞;南单于屯屠河将万余骑,出满夷谷;度辽将军邓鸿及缘边义从羌胡八千骑,与左贤王安国万骑,出阳塞。皆会涿邪山。宪分遣副校尉阎盘、司马耿夔、耿谭将左谷蠡王师子、右呼衍王须訾等精骑万余,与北单于战于稽落山,大破之。虏众崩溃,单于遁走。追击诸部,遂临私渠北鞮海,斩名王已下万三千级,获生口马牛羊橐驼百余万头。于是温犊须日逐温吾夫渠王柳鞮等八十一部率众降者前后二十余万人。宪遂登燕然山,去塞三千余里,刻石勒功,纪汉威德。 这是东汉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一次外征,解决了三百年来的匈奴问题,最少当时的人相信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但所用的兵大半是外族人,而实际战败北单于的完全是南匈奴的兵,我们对东汉能驾御外族、以夷制夷的政策能收大功,不能不表示钦佩,但军队不是汉人的军队却也是不可掩蔽的严重事实。 除此次大败北匈奴外,东汉唯一的对外武功就是班超的平定西域。但班超当初所用的只有三十六个人,后来政府发给他的也不过一千多囚徒与义勇兵。班超所以制服西域,一方面靠他个人特殊的将才与超人的勇敢,一方面还是靠以夷制夷政策的大规模利用,西域各国的军队互相攻击。 这种专靠外族的办法极其危险。一旦外族不肯受利用,或转过来向我反攻,自己就要束手无策。这件事后来的确实现,并且就在窦宪大破北匈奴后还不到二十年。东汉初期,西羌屡屡扰边。塞外的羌人想要向内地劫掠,塞内投降的羌人又常受地方官与边民的侵害,因而怨恨反叛。建武九年班彪上书: 今凉州部皆有降羌。羌胡被发左衽,而与汉人杂处;习俗既异,言语不通。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夫蛮夷寇乱皆为此也。 西羌、匈奴虽然强悍,但对中国国家与中国文化似乎十分景仰,对中国一般人民也无恶感。只要中国肯收容,他们就乐意移居塞内,为中国守边。由窦宪的攻破北匈奴可见他们也很诚恳地为中国卖力。但中兴以后政治日坏,地方官与豪右对这些异族的人不免侵夺、压迫,勉强他们服役。地方无知的人民恐怕也常推波助澜,因而时常引起叛变。待叛乱一起,地方官与边民又惶恐无措,敏捷的逃入内地,迟钝的束手待毙。最大最长的一次羌乱于安帝永初元年开始,直到灵帝建宁二年才算平服,前后乱了六十多年的工夫(西元107—169年)。羌乱的导火线很为简单。汉要发羌征西域,羌人不愿远屯,遂发兵反,出塞与塞外羌人联合,大乱于是开始。羌人在内地居住已久,多无兵器,只持用竹竿木枝为戈矛,用板案为盾,甚至手持铜镜为兵器。这种易与的叛羌就足以把边官与边民的胆惊破,都不敢动。顺民已驯顺到如何的程度,可想而知!中央派兵去剿,总是打败的时候多。边官多为内地人,不愿出死力守凉州,就上书勉强边民内徙逃难。领兵的人“多断盗牢廪,私自润入,皆以珍宝货赂左右。上下放纵,不恤军事,士卒不得其死者白骨相望于野”。羌人夺取了官军的兵器之后,势力更为浩大。这种种不堪设想的情形王符描写得最为活现。王符是西北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县)人,恐怕他自己的亲友戚族就有受祸的人: 往者羌虏背叛,始自凉、并,延及司、隶,东祸赵、魏,西钞蜀汉。五州残破,六郡削迹,周回千里,野无孑遗;寇抄祸害,昼夜不止,百姓灭没,日月焦尽。而内郡之士不被殃者咸云:“当且放纵,以待天时!”用意若此,岂人心也哉?前羌始反,公卿师尹咸欲捐弃凉州,却保三辅,朝廷不听。后羌遂侵,而论者多恨不从咸议。余窃笑之,所谓媾亦悔不媾亦有悔者尔,未始识变之理。地无边,无边亡国。是故失凉州则三辅为边,三辅内入则弘农为边,弘农内入则洛阳为边。推此以相况,虽尽东海犹有边也!…… 前日诸郡皆据列城而拥大众……然皆不肯专心坚守,而反强驱其民捐弃仓库,背城邑走。由此观之,非苦城乏粮也,但苦将不食尔!…… 谚曰:“痛不著身,言忍之;钱不出家,言与之!”假使公卿子弟有被羌祸朝夕切急如边民者,则竞言当诛羌矣!今苟以己无惨怛冤痛,故端坐相仍;又不明修御之备,陶陶闲澹卧委天,听羌独往来深入多杀。己乃陆陆相将诣阙,谐辞礼谢退云状。会坐朝堂,则无忧国哀民恳恻之诚,苟转相顾望,莫肯违止。日宴时移,议无所定。已且须后少得小安,则恬然弃忘。旬时之间虏复为害,军书交驰,羽檄狎至,乃复怔忪如前。若此以来,出入九载。……一人吁嗟,王道为亏,况百万之众号哭泣感天心乎? 民众已不是战国时代人人能战的民众,士大夫更不是春秋时代出将入相的士大夫。军事情形的不堪可谓达到极点。羌乱方平,灵帝中平元年(西元184年)黄巾贼的乱事又起。这时虽是方经长期的羌乱,国家仍是忙得手足无措,军事毫无把握。“诏公卿出马弩,举列将子孙及吏民有明战阵之略者,谐公车。”同时又“诏敕州郡修理攻守,简练器械”。国家发了五校与三河的骑士(大概就是黎阳营)与召募的义勇兵,靠皇甫嵩与朱俊的将才算是把乌合的黄巾贼捕灭。但两人(最少朱俊)似乎有“家兵”杂在国家的军队之内。各地的刺史、太守都有私军,朱俊曾做过交趾刺史,这些“家兵”就是做刺史时所召的私军。国家现在只有羌、胡兵与地方官的“家兵”可用,天下的大势显然已不可收拾。 黄巾贼的次年,中平二年(西元185年),汉阳贼边章、韩遂与羌胡联合东侵三辅。皇甫嵩奉命讨贼,就请求发乌桓兵三千人。北军中侯邹靖认为乌桓太弱,应当往塞外去召募鲜卑。下公卿大臣讨论此事,两方面都有赞成与反对的人。反对用鲜卑的理由,就是从前征匈奴与西羌曾用过鲜卑,结果并不美满: 斩获丑虏既不足语,而鲜卑越溢,多为不法。裁以军令则忿戾作乱,制御小缓则陆掠残害。劫居人,抄商旅,啖人牛羊,略人兵马。得赏既多不肯去,复欲以物买铁。边将不听,便取缣帛聚欲烧之;边将恐怖,畏其反叛,辞谢抚顺,无敢拒违。 乌桓、鲜卑都不愿用,最后听了应劭的话,决定用陇西“守善不叛”的羌胡!一统天下的公卿大臣公开承认用外兵要忍受外兵的跋扈,但说来说去总是逃不出召募外兵,对于召用汉人始终无人提起一字。连方才平定黄巾、威震天下的皇甫嵩也是一样。可见本国兵只能对付国内乌合的土匪,一牵涉到外族就非用其他的外族不可! 汉人现在并不是完全不会用兵器。但只有保护自己的家乡才肯出力,并且还必须有领袖指导。若无勇敢的领袖,即或家乡被扰,大家也都是驯羊。例如应劭不敢提议用汉人到边疆打仗,但他于献帝初平二年(西元191年)守太山,复起的黄巾贼入郡界,“劭纠率文武,连与贼战,前后斩首数千级,获生口老弱万余人,辎重二千两。贼皆退却,郡内以安”。至于远离乡土去冒险,除非是荒年被迫为盗,没有人甘心去做。 列国并立时,每国都是一个有机体的坚强体系,天下一统之后临时尚可勉强维持,但不久就成了一盘散沙,永未变成一个大的有机体。这样的民族是任何内部野心家或外来野心族的战利品,决难自立自主,自己的命运总不操在自己手里。董卓之乱将这种情形暴露无遗(西元189—192年)。董卓虽是汉人,手下所率领的兵最少一部分是羌胡: 是时洛中贵戚室第相望,金帛财产家家殷积。卓纵放兵士突其庐舍,淫略妇女,剽虏资物,谓之搜牢。人情崩恐,不保朝夕。及何后葬,开文陵,卓悉取藏中珍物。又奸乱公主,妻略宫人。虐刑滥罚,睚眦必死,群僚内外莫能自固。卓尝遣军至阳城,时人会于社下,悉令就斩之,驾其车重,载其妇女,以头系车辕,歌呼而还。…… 于是尽徙洛阳人数百万口于长安,步骑驱蹙,更相蹈藉,饥饿寇掠,积尸盈路。卓自屯留毕圭苑中,悉烧宫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无复孑遗。又使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已下冢墓,收其珍宝。 迁都长安之后,长安又遭李傕、郭汜之乱,受祸不亚于洛阳。车驾于是又迁回东都: 自此长安城中尽空,并皆四散,二三年间关中无复行人。建安元年车驾至洛阳,宫闱荡涤,百官披荆棘而居焉。州郡各拥强兵,而委输不至。尚书郎官自出采耜,或不能自反,死于墟巷。 董卓以后各地的太守、刺史都扩大私军,割据自雄。实际上五胡乱华的局面已经成熟。中国社会已经崩溃,只有边地的属国还有组织,同时又勇敢善战。布满幽、并、凉三州的外族很可向南移动,占据中国。恰巧当时中国出来几个特殊的人才,把这种厄运又暂缓了一百年的工夫。所谓三国时代,由这个观点来看,可说是曹操、司马懿几个善练兵营将兵又有政治谋略的人重新组织散漫的中国以便抵抗外族的时代。曹操曾大破乌桓,并分散并州匈奴的势力,可见他明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但外族的势力根深蒂固,无从斩除;中国内部的病势过于沉重,难以根治。几个特殊人才死后不久,中原终于成了汉代那些属国的属国。 (九)后言——汉末至最近 汉代的问题实际是中国的永久问题,东汉以下兵的问题总未解决。只有隋及盛唐承袭北朝外族的制度,百余年间曾实行半征兵的府兵制,这也是汉以后中国自治的唯一盛强时代。二千年来的情形,骨子里都与东汉一样。东晋以下中原陷于外族将近三百年。隋唐的盛期过去之后,由天宝到五代的二百年间是外族第二次扰乱中国的时代。中国常雇用外兵,外族也常擅自行动。宋虽名为统一,中国本部东北的燕云与西北的河西总未收复,每年与契丹、西夏纳贡,才得苟安。宋的军队中也有番兵,不过地位不像汉唐时那样重要。后来终于不能自保,中原又丧于女真,最后整个的中国亡于蒙古。明代算是把中国本部完全统一,但只有太祖、成祖的极短期间有应付外敌的能力。此后二百余年间几乎时时刻刻在勉强支持着应付外侮的进袭。受日本的一度威胁之后,不久就亡于满洲。道光以下满汉并衰,中国又感到有被西洋吞并的危险。自己的力量不足,清末以下就又借外力,不过方式随着时代略有变化。现在借的不是外兵,而是外国的军器军火与军事顾问。正如历代靠番兵不足抵抗外番,西洋的军器军火与军事顾问也不足以抵抗西洋或彻底西洋化的国家。二千年来中国总是一部或全部受外族统治,或苟且自主而须忍受深厚的外侮;完全自立又能抵抗外族甚至能克服外族乃是极少见的例外。这种长期积弱局面的原因或者很复杂,但最少由外表看来,东汉以下永未解决的兵的问题是主要的原因。人类历史上的政治集团,无论大小,不为刀俎,必为鱼肉;若要两种都不做,是办不到的事。东汉以下的中国不能做刀俎,当然也不愿做鱼肉;但实际大半的时候总是任人宰割。 [book_title]二 中国的家族 (一)春秋以上 (二)战国 (三)秦汉以下 (四)结论 中国的大家族制度曾经过一个极盛、转衰与复兴的变化;这个变化与整个政治社会的发展又有密切的关系。春秋以上是大家族最盛的时期,战国时代渐渐衰微。汉代把已衰的古制又重新恢复,此后一直维持了二千年。 关于春秋以上的家族制度,前人考定甚详,本文不再多论,只略述几句作为全文的背景而已。战国以下的发展,一向少人注意,是本文所特别要提出讨论的。 (一)春秋以上 春秋时代大家族制度仍然盛行,由《左传》《国语》中看得很清楚。并且大家族有固定的组织法则,称为宗法。士族有功受封或得官后,即自立一家,称“别子”。他的嫡长子为“大宗”,称“宗子”;历代相传,嫡长一系皆为大宗,皆称宗子。宗子的兄弟为“支子”,各成一“小宗”。小宗例须听命于大宗。只大宗承继土田或爵位;族人无能为生时,可靠大宗养赡。但除大宗“百世不迁”外,其他一切小宗都是五世而迁,不复有服丧与祭祀的责任。“迁”就是迁庙。 宗法的大家族是维持封建制度下贵族阶级地位的一种方法。封建破裂,此制当然也就难以独存。所以一到战国,各国贵族推翻,宗法也就随着消灭,连大家族也根本动摇了。贵族消灭的情形,因春秋、战国之际的一百年间史料缺乏,不能详考。但大概的趋向却很清楚。各国经过一番变动之后,无论换一个或几个新的朝代(如齐、晋),或旧朝代仍继续维持,旧日与君主并立的世卿以及一般士族的特权已都被推翻。各国都成了统一专制的国家。春秋时代仍然残余的一点封建制度,至此全部消灭了。 至于平民的情形,可惜无从考知。但以历史上一般的趋势而论,平民总是千方百计设法追随贵族的。所以春秋以上的平民,虽不见得行复杂的宗法制,但也必在较大的家族团体中生活。 春秋以上的大族不只是社会的细胞与经济的集团,并且也是政治的机体。各国虽都具有统一国家的形态,但每一个大族可说是国家内的小国家。晋、齐两国的世卿最后得以篡位,根本原因就在此点。 经过春秋末、战国初的变革之后,家族只是社会的细胞与经济的集团,政治机体的地位已完全丧失。至此专制君主所代表的国家可随意支配家族的命运了。 (二)战国 据今日所知,战国时代最有系统的统制家族生活的就是秦国。商鞅变法: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 商鞅的政策可分析为两点。第一,是废大家族。所以二男以上必须分异,否则每人都要加倍纳赋。第二,是公民训练。在大家族制度之下,家族观念太重,国家观念太轻,因为每族本身几乎都是一个小国家。现在集权一身的国君要使每人都直接与国家发生关系,所以就打破大家族,提倡小家庭生活,使全国每个壮丁都完全独立,不再有大家族把他与国家隔离。家族意识削弱,国家意识提高,征兵的制度才能实行,国家的组织才能强化。商鞅的目的十分明显。什伍连坐是个人向国家负责。告奸也是公民训练。禁止私斗,提倡公战,更是对国家有利的政策;家族间的械斗从此大概停止了。 商鞅的政策完全成功,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汉初贾谊不很同情的描写,尤为活现: 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三岁,秦俗日败。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假父耰锄杖彗耳,虑有德色矣。母取瓢碗箕帚,虑立讯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说,则反唇而。其慈子嗜利而轻简父母也,念罪,非有储理也。亦不同禽兽仅焉耳! 贾谊所讲的是否有过度处,很难断定,但大概的情形恐怕可靠。旧日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以及舅姑与子妇的关系完全打破,连父母子女之间互相借贷都成问题,颇有今日西洋的风气! 可惜关于家族制度的改革,我们只对秦国有这一点片面的知识,其他各国的情形皆不可考。但商鞅变法,以李悝的《法经》为根据。李悝前曾相魏文侯,变魏国法,魏因而成为战国初期最强的国家。秦在七国中似乎变法最晚,并非战国时唯一变法的国家。这个重要的关键,历来都被人忽略。楚悼王用吴起变法,也在商鞅之前。吴起原与李悝同事魏文侯,对魏变法事或者亦有贡献。后往楚,相楚悼王, 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此处所言不详,所谓“明法审令”所包必广,恐怕也与后来商鞅在秦所行的大致相同。此外申不害相韩,与商鞅同时,“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大概也是在变法。 关于秦、魏、楚、韩四国的变法,我们能得到这一点眉目,已算侥幸;其他各国的情形,连一个字也未传到后代。但泛观人类历史,同一文化区域之内,一切的变化都是先后同时发生的。所以我们可以假定战国七雄都曾经过一番彻底的变法。商鞅变法是秦国富强的必需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秦并六国更不完全由于变法,因为变法在当时是普遍的现象。地广人稀、沃野千里的蜀地的富源,恐怕是秦在列国角逐中最后占优势的主要原因。 各国变法之后,家族制度没落,可由种种方面看出。丧服制与子孙繁衍的观念可说是旧日家族制度的两个台柱。清楚严明的丧服制是维持一个人口众多的家族的方法;子孙繁衍是使大家族继续存在的方法。但到战国大家族破裂之后,这两根台柱也就随着倒塌了。 三年丧是丧制的中心。三年丧的破裂象征整个丧制的动摇。三年丧似乎破坏得很早,春秋末期恐怕已经不能完全实行。孔子的极力提倡,正足证明它的不为一般人所注意;连孔门弟子宰我都对三年丧表示怀疑,认为服丧一年已足。这恐怕是当时很普遍的意见。后来孟子劝滕文公服三年丧,滕的父兄百官无不反对:“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所谓“先君”到底“先”到什么程度很难强解。最少可说战国初期鲁、滕两个姬姓国家已都无形间废除三年丧。实际恐怕春秋末期政治社会大乱开始的时候,这个古制必已渐渐不能成立。 墨子倡三月丧必很合乎当时的口味。在当时提倡并且实行三年丧的只有一般泥古的儒家。但一种制度已经不合时代的潮流,勉强实行必不自然,虚伪的成分必甚浓厚。墨者骂儒家“繁饰礼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或有党派之嫌,但与实情相离恐不甚远。许多陋儒的伪善,连儒家内部比较诚恳高明的人也看不过,也情不自已地骂两句。荀子所指摘的种种“贱儒”必包括一些伪善与伪丧的人。《礼记》各篇中所讲的漫无涯际的丧礼,到底有多少是古代的实情,多少是儒家坐在斗室中的幻想,我们已无从分辨。若说春秋以上的人作戏的本领如此高强,很难令人置信! 与三年丧有连带关系的就是孝道。孔子虽然重孝,但把孝创为一种宗教却是战国儒家,尤其是曾子一派所作的。《孝经》就是此种环境下所产的作品。 与三年丧同时没落的,还有多子多孙的观念与欲望。大家族制度之下,子孙众多当然是必需的。西周、春秋时代的铭刻中,充分地表现了这种心理: 其永宝! 子孙其永宝! 其万年宝用! 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以上一类的句法,几乎是每件铜器上必有的文字。后来虽或不免因习惯而变成具文,但在当初却是整个社会制度的一种表现。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不只是战国时代儒家的理想,也确是春秋以上的普遍信仰。 但一旦大家族破裂,子孙繁衍的观念必趋微弱。一人没有子孙,整个家族的生命就有受威胁的可能。但公民观念代替了家族观念之后,一般人认为一人无子,国家不见得就没有人民。并且在大家族的集团生活之下,家口众多还不感觉不便。小家庭中,儿女太多,的确累赘。人类的私心,总不能免。与个人太不便利时,团体的利益往往就被牺牲。所以战国时代各国都有人口过少的恐慌,也多设法增加自己国内的人口。最早的例子就是春秋、战国之交的越国。句践要雪国耻,极力鼓励国内人口的繁殖: (1)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 (2)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3)将免(娩)者以告,公医守之。 (4)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 (5)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饩。 我们读此之后,几乎疑惑墨索里尼是句践的私淑弟子;两人的政策相同处太明显了! 关于越国,我们或者还可说它是新兴的国家,地广人稀,所以才采用这种方法。但北方的古国,后来也同样作法,就很难如此解释了。魏居中原之中,也患人少。梁惠王向孟子诉苦: “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梁惠王以后,秦国也患人少,有人提倡招徕三晋的人民。越、魏、秦三国也决非例外,其他各国也必感到同样的困难。战争过烈,杀人太多,或可解释人口稀少的一部分;但此外恐怕还有其他的因素。小家庭制度盛行多子观念薄弱之后,杀婴的风气必所难免。关于战国时代,虽无直接的证据;但到汉代,杀婴的事却曾惹人注意。 并且再进一步,今日西洋各国所时尚的节制生育方法并非新事,战国时代的中国已有此风。中国古代称它为房中术,又称玄素术、阴阳术、容成术,或彭祖术。按《汉书》,古代此种的书籍甚多,正如今日西洋性学专书与节制生育小册的流行一样。战国、西汉间,最重要的有八种: (1)《容成阴道》,二十六卷; (2)《务成子阴道》,三十六卷; (3)《尧舜阴道》,二十三卷; (4)《汤盘庚阴道》,二十卷; (5)《天老杂子阴道》,二十五卷; (6)《天一阴道》,二十四卷; (7)《黄帝三王养阳方》,二十卷; (8)《三家内房有子方》,十七卷。 这些书可惜已全部失传无从详考其内容。单看书名,前七种似乎专讲方法。最后一种仍承认“有子”是必需的,但内中必有条件,正如今日西洋节制生育家所提倡的儿女少而优秀的说法。我们从葛洪较晚的传说中,还可看出房中术的大概性质: 或曰:闻房中之事,能尽其道者,可单行致神仙,并可以移灾解罪,转祸为福,居官高迁,商贾倍利。信乎? 抱朴子曰:此皆巫书妖妄过差之言,由于好事增加润色,至令失实。或亦奸伪造作虚妄,以欺诳世人;藏隐端绪,以求奉事;招集弟子,以规世利耳。夫阴阳之术,高可以治小疾,次可以免虚耗而已。其理自有极,安能致神仙及却祸致福乎?人不可以阴阳不交,坐致疾患。若乃纵情恣欲,不能节宣,则伐年命。善其术者,则能却走马以补脑,还阴丹以朱肠;采玉液于金池,引三五于华梁。令人老有美色,终其所禀之天年。而俗人闻黄帝以千二百女升天,便谓黄帝单以此事致长生;而不知黄帝于荆山之下,鼎湖之上,飞九丹成,乃乘龙登天也。黄帝自可有千二百女耳,而非单行之所由也。凡服药千种,三牲之养,而不知房中之术,亦无所益也。是以古人恐人轻恣情性,故美为之说,亦不可尽信也。玄素谕之水火,水火煞人而又生人,在于能用与不能耳。大都其要法,御女多多益善;如不知其道而用之,一两人足以速死尔。彭祖之法,最其要者;其他经多烦劳难行,而其为益不必如其书,人少有能为之者。口诀亦有数千言耳,不知之者,虽服百药,犹不能得长生也。 葛洪又谓:“房中之术,近有百余事焉。”又谓:“房中之法,十余家。”可见到晋时比战国、秦、汉间已又增加了几种作品;方法也相当的复杂,可以有百余事。又谓:“或以补救伤损,或以攻治众病,或以采阴益阳,或以增年延寿;其大要在于还精补脑之一事耳。” 上面仅存于今日的几段记载,废话太多,中肯的话太少。但我们可看出当时对此有种种自圆其说的理论,用以遮掩那个完全根据于个人幸福的出发点。“却走马以补脑”或“还精补脑”的一句话,暗示今日节制生育中所有的一种方法,在古代的中国这大概是最流行的方法。 并且一种潮流,往往不只有一种表现的途径。战国时代家族破裂,国家不似家族那样亲切,号召人心的力量也不似家族那样强大。于是个人主义横流,种种不健全的现象都自由发展。道家的独善其身与杨家的任性纵欲是有理论为借口的个人主义。房中术是没有理论的,最少可说是理论很薄弱的个人主义。与房中术性质相类的还有行气、导引、芝菌、按摩等等。行气又称吐纳,就是今日所谓深呼吸,在当时又称胎息术;“得胎息者,能不以鼻口嘘吸,如在胞胎之中。” 导引又称步引,就是今日的柔软体操与开步走之类。本是活动身体的方法,后来渐渐附会为“步罡踏斗”的神秘把戏。 芝菌近乎今日的素食主义(Vegetarianism)与斋疗术(Fasting cure),认为少吃、不吃或专吃几种特别食品可以延年益寿。芝菌术又称辟谷术,因为最彻底的实行者不只忌肉食,并且又辟五谷,而专吃野生的芝菌。这种本就荒唐的办法,后来又演化为炼长生丹与药饵的说法。据说战国韩的遗臣而后来成为汉初三杰之一的张良,在晚年曾经学习辟谷,可见其流行的程度了。 按摩术,名与事今日都很流行。这种种个人享乐与养生的方法,当初或者都各自独立发展。但后来合流为神仙术,象征个人主义的极顶表现。养生术未可厚非,但太注意身体的健全,本身就是一个不健全的现象,对整个的社会是有妨害的。求长生不老,根本是变态心理的表现。今日西洋少数人要以羊腺或猴腺恢复青春的妄想,若不及早预防,将来也有演成神仙术的可能。战国时代的人口稀少,与个人养生享乐的潮流必有关系,可惜因史料缺乏,不能断定关系密切到如何的程度。但自私心过度发展,必至连子女之爱也要牺牲。房中术的主旨是既得性欲之乐,又免儿女之苦,对人口稀少要负一部分的责任,是没有问题的。 (三)秦汉以下 秦汉大帝国初立,战国时代一般的潮流仍旧。秦皇、汉武既为天子,又望长生,人人皆知的两个极端例证可以不论。人口稀少仍是国家的一个严重问题。房中之风仍然流行。王莽相信黄帝御一百二十女而致神仙,于是遣人分行天下,博采淑女。一直到天下大乱,新朝将亡时,王莽仍“日与方士涿郡、昭君等于后宫考验方术,纵淫乐焉”。 东汉时此风仍然盛行,王充谓“素女对黄帝陈五女之法,非徒伤父母之身,乃又贼男女之性”。可见这在当时仍是很平常的事,所以王充特别提出攻击。东汉末有妄人冷寿光,自谓因行容成公御妇人法,年已百五六十,面貌仍如三四十。 此外,汉时有的地方盛行杀婴的风气。东汉末,贾彪为新息(今河南息县)县长, 小民困贫,多不养子。彪严为其制,与杀人同罪。城南有盗劫害人者,北有妇人杀子者。彪出案发,而掾吏欲引南。彪怒曰:“贼寇害人,此则常理。母子相残,逆天违道!”遂驱车北行,案验其罪。城南贼闻之,亦面缚自首。数年间人养子者千数。佥曰:“贾父所长。”生男名为贾子,生女名为贾女。 区区一县之地,数年间可杀而未杀的婴儿居然能有千数,可见杀婴不完全是由于困乏。此风停止后,也没有听说生活更加困难;贫困最多也不过是杀婴的一种借口。这种风气恐怕来源甚早,也不见得限于新息一地;前此与别处无人注意就是了。房中术盛行时,不明其法的人就难免要采用野蛮的杀婴方法。 汉代的政府也如战国时代列国的设法提倡人口增加。高帝七年,“命民产于,复勿事二岁”。这或者还可以大乱之后人口稀少来解释。但由后来的情形,可看出这并不是唯一的原因。西汉最盛的宣帝之世,仍以人口增加的多少为地方官考课的重要标准,当时人口缺乏的正常现象可想而知了。黄霸为颍川太守,“以外宽内明,得吏民心,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西汉末年,人口称为最盛;然而召信臣为南阳太守,“其化大行……百姓归之,户口增倍”。所谓“百姓归之”就是邻郡的人民慕化来归的意思。人口增加要靠外来的移民,生殖可谓困难到惊人的程度! 两汉四百年间,人口的总额始终未超过六千万。汉承战国的法治之余,户口的统计当大致可靠。并且当时有口赋、算赋、更赋的担负,男女老幼大多都逃不了三种赋役中的最少一种,人口统计当无大误。珠江流域虽尚未开发,长江流域虽尚未发展到后日的程度,但只北方数省的人口在今日已远超过六千万。汉代人口的稀少,大概是无可置疑的。并且西汉人口最盛时将近六千万,东汉最盛时反只将近五千万,减少了一千万。可见当时虽每经过一次变乱之后,人口减而复增;但四百年间人口的总趋势是下减的。 此点认清之后,东汉诸帝极力奖励生育的政策就可明白了。章帝元和二年,降下有名的胎养令,分为两条: (1)产子者,复勿算三岁; (2)怀孕者,赐胎养谷,人三斛;复其夫勿算一岁。 由此看来,生育的前后共免四年的算赋,外给胎养粮。算赋不分男女,成年人都须缴纳,每年一百二十钱,是汉代最重的一种税赋,“产子者,复勿算三岁”,未分男女,大概是夫妇皆免。怀孕者,夫免算一岁;妇既有养粮,免算是不言而喻的了。两人前后免算八次,共九百六十钱。汉代谷贱时,每石只五钱,饥荒时亦不过数百钱,平时大概数十钱。所以这个“胎养令”并不是一件小可的事情,所免的是很可观的一笔税款。这当然是仁政,但只把它看为单纯消极的仁政,未免太肤浅。这件仁政有它积极的意义,就是鼓励生育。并且这个办法是“著以为令”的,那就是说,此后永为常法。但人口的增加仍是有限,总的趋势仍是下减。如此大的奖励还是不能使人口增加,可见社会颓风的积重难返了。 此外,汉代诸帝又不断地设法恢复前此几近消灭的大家族制度。这个政策可从两方面来解释。第一,战国的紧张局面已成过去,现在天下一家,皇帝只求社会的安定。小家庭制度下,个人比较流动,社会因而不安。大家族可使多数的人都安于其位;所以非恢复大家族,社会不能安宁。但汉帝要恢复大家族,恐怕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希望人口增加。小家庭制与人口减少几乎可说有互相因果的关系。大家族与多子多孙的理想若能复兴,人口的恐慌就可免除了。汉代用政治的势力与权利的诱惑提倡三年丧与孝道,目的不外上列两点。战国时代被许多人讥笑的儒家至此就又得势了。 汉初承战国旧制,仍行短丧。文帝遗诏,令臣民服丧以三十六日为限。臣民亦多短丧。一直到西汉末成帝时,翟方进为相,后母终,既葬三十六日除服。但儒家极力为三年丧宣传,武帝立儒教后,宣传的势力更大。公孙弘为后母服丧三年,可说是一种以身作则的宣传。到西汉末,经过百年间的提倡,三年丧的制度又重建起来了。成帝时薛宣为相,后母死,其弟薛修服三年丧,宣谓“三年服,少能行之者”,不肯去官持服,后竟因此遭人攻击。哀帝时,刘茂为母行三年丧。成哀间,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哀帝大事褒扬。哀帝时,游侠原涉为父丧三年,衣冠之士无不羡叹。哀帝即位,诏博士弟子父母死,给假三年。到东汉时,三年丧更为普遍,例多不举。光武帝虽又废三年丧,但那是大乱后的临时措置,不久就又恢复。后虽兴废无定,但三年丧已根深蒂固,已成为多数人所承认的制度。 孝道的提倡与三年丧的宣传同时并进。汉帝谥法,皆称“孝”。《孝经》一书特别被推崇。选举中又有孝廉与至孝之科。对人民中的“孝弟力田”者并有赏赐。据荀爽说: 汉为火德。火生于木,木盛于火,故其德为孝。……故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 汉谥法用“孝”的来源不详。荀爽火德为孝的解释不妥,因为以汉为火德是王莽时后起的说法,汉原来自认为水德或土德,而西汉第二代的惠帝已称“孝惠”。谥法用“孝”,解释为国家提倡孝道,最为简单通顺,无需绕大圈子去找理由。 明帝时,期门羽林介胄之士都通《孝经》,可见此书到东汉时已成了人人皆读的通俗经典了。关于孝廉与孝弟力田的事,例证极多,无需列举。 孝的宗教,到东汉时可说已经成立。东汉初,江革母老,不欲摇动,革亲自在辕中为母挽车,不用牛马。乡里称他为“江巨孝”。中叶顺帝时,东海孝王臻与弟蒸乡侯俭并有笃行,母死皆吐血毁瘠。后追念父死时,年尚幼,哀礼有阙,遂又重行丧制!至此孝已不只是善之一种,而成了万善之本。章帝称赞江革的话可说是此后二千年间唯孝主义的中心信条: 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 这种三年丧与孝教的成功,表示大家族制度已又渐渐恢复。人口虽仍不见加多,但并未过度地减少,所以帝国仍能维持,不致像西方同时的罗马帝国因患贫血症而堪堪待死,等到日耳曼的狂风暴雨一来,就立刻气绝。中国虽也有五胡入侵,但最后能把他们消化,再创造新的文化局面,这最少一部分要归功于汉代大家族制度的重建政策。 (四)结论 到东汉时大家族重建的运动已经成功,魏、晋清谈之士的谩侮礼教,正足证明旧的礼教已又复活。五胡的打击也不能把旧礼教与大家族冲破。永嘉乱后,中原人士南迁,家人父子往往离散。子过江而不知父母存没的甚多,守丧的问题因而大起。未得正确的消息之先,为人子的可否结婚或做官,更是切肤的问题。“服丧则凶事未据,从吉则疑于不存。”真是进退两难。大家议论纷纷,莫衷一是,可见孝道与丧制的基础是如何的稳固了。房中术与杀婴风气虽未见得完全绝迹,但已不是严重的问题。此后历代的问题不是人口稀少,而是食口太多,生活无着。“胎养令”一类的办法无人再提起;因为不只无此需要,并且事实上也不可能了。 东汉以下二千年间,大家族是社会国家的基础。大家族是社会的一个牢固的安定势力。不只五胡之乱不能把它打破;此后经过无数的大小变乱,社会仍不瓦解,就是因为有这个家族制度。每个家族,自己就是一个小国家。每个分子,甚至全体分子,可以遇害或流散死亡;但小国家制度本身不是任何暴力或意外的打击所能摇撼的。 但反过来讲,汉以下的中国不能算为一个完备的国家。大家族与国家似乎是根本不能并立的。封建时代,宗法的家族太盛,国家因而非常散漫。春秋时代宗法渐衰列国才开始具备统一国家的雏形。战国时代大家族没落,所以七雄才组成了真正统一的完备国家。汉代大家族衰而复盛,帝国因而又不成一个国家。二千年来的中国只能说是一个庞大的社会,一个具有松散政治形态的大文化区,与战国七雄或近代西洋列强的性质绝不相同。 近百年来,中国受了强烈的西洋文化的冲击,汉以下重建的家族制度以及文化的各方面才开始撼动。时至今日,看来大家族的悲运恐怕已无从避免。实行小家庭制,虽不见得国家组织就一定可以健强,但古今似乎没有大家族制下而国家的基础可以巩固的。汉以下始终未曾实现的真正统一的建国运动,百年来,尤其是民国以来,也在种种的困苦艰难中进行。一个整个的文化区,组成一个强固的国家,是古今未曾见过的事。中国今日正在努力于这种人类前此所未有的事业;若能成功:那就真成了人类史上的奇迹。 家族制度,或大或小,是人类生活的必需条件。所以未来的中国到底采用如何形态的大家族或小家族制度,颇堪玩味。大小两制,各有利弊。两者我们都曾实行过,两者的苦头也都尝过。我们在新的建国运动中,是否能尽量接受历史上的教训,去弊趋利;这种万全的路径,是否可能;大小两制是否可以调和——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今日的人所极愿追究的,但恐怕只有未来的人才能解答! [book_title]三 中国的元首 中国历史上四千年间国君的称号甚为简单。当初称王,王下有诸侯。其后诸侯完全独立,各自称王。最后其中一王盛强,吞并列国,统一天下,改称皇帝,直至最近的过去并无变更。称号的演化虽甚简单,内涵的意义却极重要。专就皇帝成立的事实经过而论,可分下列诸步骤: (一)列国称王 (二)合纵连横与东帝西帝 (三)帝秦议 (四)秦始皇帝 (五)汉之统一与皇帝之神化 (六)废庙议与皇帝制度之完全成立 (七)后言 参错在这个史实的演化中,还有各种相反与相成的帝王论。本篇专以事实为主,帝王论与当时或后世史实有关系者也附带论及。 (一)列国称王 战国以前,列国除化外的吴、楚诸国外,最少在名义上都尊周室为共主。春秋时代周王虽早已失去实权,然而列国无论大小,对周室的天子地位没有否认的。春秋时代国际政治的中心问题是“争盟”或“争霸”,用近代语,就是争国际均势。国际均势是当时列强的最后目的,并非达到其他目的的一种手段。以周室为护符——挟天子以令诸侯——是达到这个目的最便利的方法。因为列强都想利用周室,所以它的地位反倒非常稳固,虽然它并无实力可言。 到春秋末期战国初期这种情形大变。各国经过政治的篡弑与我们今日可惜所知太少的社会激变,统治阶级已非旧日的世族,而是新起的智识分子。旧的世族有西周封建时代所遗留的传统势力与尊王心理,列国国君多少要受他们的牵制。所以春秋时代的列国与其说是由诸侯统治,毋宁说是诸侯与世族合治。列国的诸侯甚至也可说是世族之一,不过是其中地位最高的而已。争盟就是这个封建残余的世族的政策。他们认为这个政策最足以维持他们的利益,因为列国并立势力均衡,世族在各本国中就可继续享受他们的特殊权利。任何一国或任何一国的世族并没有独吞天下的野心。 战国时代世族或被推倒,或势力削弱。这时统治者是一般无世族传统与世族心理的出身贵贱不齐的文人。国君当初曾利用这般人推翻世族的势力;现在这般人也成为国君最忠心的拥护者。他们没有传统的势力与法定世袭的地位,他们的权势荣位来自国君,国君也可随时夺回。到这时,列国可说是真正统一的国家了,全国的权柄都归一人一家,一般臣下都要仰给于君上,不像春秋时代世族的足以左右国家以至天下的政策与大局。国君在血统上虽仍是古代的贵族,但在性质上他现在已不代表任何阶级的势力,而只知谋求他一人或一家的利益。所以战国时代二百五十年间国际均势虽然仍是一个主要的问题,但现在它只是一种工具,不是最后的目的。最后的目的是统一天下。列强都想独吞中国,同时又都不想为他人所吞。在这种矛盾的局面下,临时只得仍然维持均势;自己虽然不能独吞,最少可防止其他一国过强而有独吞的能力。但一旦有机可乘,任何一国必想推翻均势局面,而谋独强以至独吞。战国时代的大战都是这种防止一国独强或一国图谋推翻均势所引起的战争。列国称王也是这种心理的最好象征。列国称王可说有两种意义。第一是各国向周室完全宣布独立;第二是各国都暗示想吞并天下,因为“王”是自古所公认为天子的称号。 最早称王的是齐、魏两国。但这种革命的举动也不是骤然间发生的;发生时的经过曲折颇多。战国初年三晋独立仍须周室承认(西元前403年)。田齐篡位也须由周天子取得宪法上的地位(西元前386年)。可见历史的本质虽已改变,传统的心理不是一时可以消灭的。后来秦国于商鞅变法之后,势力大盛,屡次打败战国初期最强的魏国。这时秦国仍要用春秋时代旧的方法以巩固自己的地位,所以就极力与周天子拉拢,而受封为伯(西元前343年),与从前的齐桓、晋文一样。次年(西元前342年)秦又召列国于逢泽(今河南开封东南),朝天子。这是一种不合时代性的举动,在当时人眼光中未免有点滑稽。虽然如此,别国必须想一个抵抗的方法,使秦国以周为护符的政策失去效用。于是失败的魏国就联络东方大国的齐国,两国会于徐州,互相承认为王(西元前334年)。这样一来,秦国永不能再假周室为号召,周室的一点残余地位也就完全消灭了。秦为与齐魏对抗起见,也只得称王(西元前325年)。其他各国二年后(西元前323年)也都称王。只有赵国唱高调称“君”;现成的“公侯”不用而称“君”,也正足证明周室的封号无人承认,一切称号都由自定。但赵国终逆不过时代潮流,最后也称王(西元前315年)。至此恐怕各国方才觉悟,时代已经变换,旧的把戏不能再玩,新的把戏非常严重痛苦——就最是列国间的拼命死战。这种激烈战争,除各国的奖励战杀与秦国的以首级定爵外,由国界的变化最可看出。春秋时代各国的疆界极其模糊。当时所谓“国”就是首都。两国交界的地方只有大概的划分,并无清楚的界限。到战国时各国在疆界上都修长城,重兵驻守,可见当时国际空气的严重。在人类史上可与二十世纪欧洲各国疆界上铜墙铁壁的炮垒相比的,恐怕只有战国时代这些长城。 (二)合纵连横与东帝西帝 列国称王以后百年间,直至秦并六国,是普通所谓合纵连横的时期。连横是秦国的统一政策,合纵是齐、楚的统一政策。其他四国比较弱小,不敢想去把别人统一,只望自己不被人吞并就够了。所以这一百年间可说是秦、齐、楚三强争天下的时期。这时不只政治家的政策是以统一为目标,一般思想家也无不以统一为理想。由现存的先秦诸子中,任择一种,我们都可发见许多“王天下”“五帝三王云云”花样繁多而目的一致的帝王论或统一论。所以统一可说是当时上下一致的目标,人心一致的要求。这些帝王论中,除各提倡自己一派的理想,当初有否为某一国宣传的成分,我们现在已不容易考知。其中一种有丰富的宣传色彩,似乎大致可信——就是邹衍(西元前350—前250年间)一派的五德终始说。对后代皇帝制度成立,也属这派的影响最深。可惜邹衍的著作全失,后代凌乱的材料中,只有《史记·封禅书》中所记录的可以给我们一个比较完备的概念: 自齐威宣之时,邹衍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 所以这当初是齐国人的说法,秦始皇统一后才采用。五德的说法据《封禅书》是: 秦始皇既并天下而帝,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畅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鸟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木德之瑞。 这是一个极端的历史定命论,也可见当时一般的心理认为天下统一是不成问题的,并且据邹衍一派的说法,统一必由按理当兴的水德。 这个说法本来是为齐国宣传的。邹衍是齐国人,受齐王优遇,有意无意中替齐国宣传也无足怪。宣传的证据是与五德终始说有连带关系的封禅说。所谓封禅是历代受命帝王于受命后在泰山上祭祀天地的一种隆重典礼。在先秦时代,列国分立,各地有各地的圣山,并无天下公认的唯一圣山。由《周礼·夏官·职方氏》可知,泰山不过是齐、鲁(兖州)的圣山,并非天下的圣山;其他各州各有自己的圣山。只因儒家发生、盛行于齐、鲁及东方诸小国,儒书中常提泰山,又因封禅说的高抬泰山,所以后代才认泰山为唯一圣山。邹衍一派当初说帝王都须到泰山封禅,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闻。这等于说,齐国是天命攸归的帝王,不久必要统一天下。假设封禅的说法若为楚人所倡,必定要高抬衡山;若为秦人所创,必说非封禅华山不可。现在的《管子·封禅篇》与《史记·封禅书》都讲到齐桓公要封禅而未得。这恐怕是同样的邹衍一派的宣传,暗示春秋时代的齐国几乎王天下,战国时代的新齐国必可达到目的。 空宣传无益。当时齐国的确有可能统一天下的实力。邹衍或其他一派的人创造这个学说,一定是认清这个实力所致,并非一味地吹嘘。齐国是东方的大国,到宣王时(西元前319—前301年)尤强,乘燕王哙让位子之大演尧舜禅让的悲喜剧的机会,攻破燕国(西元前314年),占领三年。后来(西元前312年)虽然退出,齐国的国威由此大振。同时(西元前312—前311年)楚国上了张仪的当,贸然攻秦,为秦所破,将国防要地的汉中割与秦国。所以至此可说秦、齐二国东西并立,并无第三国可与抗衡。至于两国竞争,最后胜利谁属尚在不可知之数。在这种情形下,齐国人为齐国创造一种有利的宣传学说,是很自然的。于是产出这个以泰山为中心的封禅主义。 这个秦、齐并立的局面支持了约有二十五年。两国各对邻国侵略,但互相之间无可奈何。天下统一不只是政治家的政策,不只是思想家的理想,恐怕连一般人民也希望早日统一,以便脱离终年战争的苦痛。“王天下”的人为“帝”现在也已由理想的概念成为一般的流行语。当初的“王”现在已不响亮,作动词用(王天下)还可以,作名词用大家只认“帝”为统一的君主。秦、齐既两不相下,所以它们就先时发动,于西元前288年两国约定平分天下,秦昭襄王称西帝,齐湣王称东帝,除楚国外,天下由二帝分治。根本讲来,这是一个矛盾的现象,因为“帝”的主要条件就是“王天下”,所以两帝并立是一个不通的名词,在当时的局势之下也是一个必难持久的办法。可惜关于这个重大的事件,我们所知甚少。据《战国策》似乎是秦国提议。秦先称西帝,齐取观望的态度,后来也称帝。但因列国不服或其他原因,两国都把帝号取消,仍只称王。但后来齐湣王在国亡家破的时候(西元前284年)仍要邹、鲁以天子之礼相待,结果是遭两国的闭门羹,可见取消帝号是一种缓和空气的作用,实际上齐国仍以帝自居。荆轲刺秦王的时候(西元前227年)称秦王为“天子”,可见秦也未曾把帝号完全取消。两国大概都是随机应变,取模棱两可的态度。 (三)帝秦议 齐国称帝不久就一败涂地。三晋本是秦的势力范围,齐湣王野心勃勃,要推翻秦的势力,以便独自为帝。齐攻三晋(西元前286年)的结果是秦国合同三晋,并联络燕国,大举围齐。齐国大败,临时亡国。燕国现在报复三十年前的旧恨,把齐国几乎完全占领(西元前284年)。楚国也趁火打劫,由南进攻。后来五国退兵,燕独不退。五六年间(西元前284—前279年),除莒与即墨二城外,整个齐国都变成燕的属地。后来齐虽复国(西元前279年),但自此之后元气大亏,丧失强国的地位,永远不能再与秦国对抗。后来秦并天下,齐是六国中唯一不抵抗而亡的。所以燕灭齐可说是决定秦并天下的最后因素。284年前一切皆在不可知之数,284年后秦灭六国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二十年后(西元前258年)秦攻赵,围邯郸。赵求救于魏,魏援军畏秦,不敢进兵。邯郸一破,三晋必全为秦所吞并,因为现在中原只有赵还有点抗秦的能力。但其他各国连援兵都不敢派出,可见当时畏秦的心理已发展到何等的程度。这时遂有人提议放弃无谓的抵抗,正式向秦投降,由赵领衔,三晋自动尊秦为帝。此举如果成功,秦并六国的事业或可提早实现。所幸(或不幸)当时出来一个齐国人鲁仲连,帝秦议方才中止。大概此时齐国虽已衰弱,齐国志士尚未忘记秦齐并立的光荣时期。所以对强秦最愤恨的是齐人,对帝秦议极力破坏的也是齐人。后来赵、魏居然联合败秦,拼死的血战又延长了四十年。 由于思想家的一致提倡统一,由于列强的极力蚕食邻国,由于当时人的帝秦议,我们都可看出天下统一是时代的必然趋势,没有人能想象另一种出路。最后于西元前221年秦王政合并六国,创了前古未有的大一统局面。 (四)秦始皇帝 秦始皇对于他自己的新地位的见解很值得玩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西元前221年令丞相御史议称号: “寡人以眇眇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其议帝号!” “其议帝号”一句话很可注意。当时秦尚未正式称帝,然而正式的令文中居然有这种语气,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帝本是公认为“王天下者”的称号;现在秦并六国,当然是帝。第二种解释就是七十年前秦称西帝,始终未正式取消,所以“帝号”一词并无足怪。现在秦王为帝已由理想变成事实,只剩正式规定帝的称号。 始皇与臣下计议的结果,名号制度焕然一新。君称“皇帝”,自称“朕”,普遍地行郡县制与流官制,划一度量衡,书同文,车同轨,缴天下械,治驰道,徙富豪于咸阳。凡此种种,可归纳为两条原则。一,天下现在已经统一,一切制度文物都归一律。二,政权完全统一,并且操于皇帝一人之手。从此以后,皇帝就是国家,国家就是皇帝。这种政治的独裁在战国时已很明显。只因那时列国并立,诸王不得不对文人政客有相当的敬礼与笼络。现在皇帝不只不再需要敬畏政客文人,并且极需避免他们的操纵捣乱。当初大家虽都“五帝三王”“王天下”不离口,但他们并没有梦想到天下真正统一后的情势到底如何。现在他们的理想一旦实现,他们反倒大失所望,认为还是列国并立的局面对他们有利。同时六国的王孙遗臣也很自然地希望推翻秦帝,恢复旧日的地方自由。所以文人政客个人自由的欲望与六国遗人地方独立的欲望两相混合,可说是亡秦的主要势力。焚书坑儒就是秦始皇对付反动的文人政客的方法。张良与高渐离可代表六国遗人力谋恢复的企图。在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伟人或朝代似乎总是敌不过旧势力的反动,总是失败的。统一地中海世界的恺撒为旧党所刺杀,西方的天下又经过十几年的大乱才又统一。统一中国的秦朝也遭同样的命运。一度大乱之后,汉朝出现,天下才最后真正统一。 秦亡的代价非常重大。秦朝代表有传统政治经验与政治习惯的古国,方才一统的天下极需善政,正需要有政治经验习惯的统治者。并且秦国的政治在七国中最为优美,是战国时的人已经承认的。反动的势力把秦推翻,结果而有布衣天子的汉室出现。汉高是大流氓,一般佐命的人多为无政治经验的流氓小吏出身。所以天下又经过六十年的混乱方才真正安定下去。到汉武帝时(西元前140—前87年)政治才又略具规模,汉室的政治训练才算成熟。 (五)汉之统一与皇帝之神化 汉室的成立是天下统一必然性的又一明证。楚汉竞争的时期形式上是又恢复了战国时代列国并立的局面;义帝只是昙花一现的傀儡。项羽灭后,在理论上除汉以外还有许多别的国,不过是汉的与国而已,并非都是属国。但列国居然与汉王上表劝进: 楚王韩信,韩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吴芮,赵王张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时秦为亡道,天下诛之。大王先得秦,王定关中,于天下功最多。存亡定危,救败继绝,以安万民,功盛德厚。又加惠于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号比拟,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于后世不宣。昧死再拜上皇帝尊号! 细想起来,这个劝进表殊不可解。这是一群王自动公认另一王为帝,正与五十年前鲁仲连所反对的帝秦议性质相同。我们即或承认这是诸王受汉王暗示所上的表,事情仍属奇异。各人起兵时本是以恢复六国推翻秦帝为口号。现在秦帝已经推翻,六国也可说已经恢复,问题已经解决,天下从此可以太平无事;最少列国相互间可以再随意战争,自由捣乱,不受任何外力的拘束。谁料一帝方倒,他们就又另外自立一帝。即或有汉王的暗示,当时汉王绝无实力勉强诸王接受他的暗示。所以无论内幕如何,我们仍可说这个劝进表是出于自动的;最少不是与诸王的意见相反的。这最足以证明当时的人都感觉到一统是解决天下问题的唯一方法,除此之外,并无第二条出路。第二条路是死路,就是无止期的战乱。从此以后,中国的历史只有这两条路可走:可说不是民不聊生的战国,就是一人独裁的秦、汉。永远一治一乱循环不已。 汉室虽是平民出身,皇帝的尊严并不因之减少,反而日趋神秘。秦、汉都采用当初齐国人的宣传,行封禅,并按五德终始说自定受命之德。皇帝的地位日愈崇高,日愈神秘,到汉代,皇帝不只是政治的独裁元首,并且天下公然变成他个人的私产。未央宫造成之后(西元前198年) 高祖大朝诸侯群臣,置酒未央前殿。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殿上群臣皆呼万岁,大笑为乐。 由此可见皇帝视天下为私产,臣民亦承认天下为其私产而不以为怪,反呼万岁,大笑为乐。这与战国时代孟子所倡的民贵社稷次君轻的思想,及春秋时代以君为守社稷的人而非社稷的私有者的见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空气。 哀帝(西元前6—前1年)宠董贤,酒醉后(西元前1年),“从容视贤笑曰:‘吾欲法尧禅舜何如?’”中常侍王闳反对: 天下乃高皇帝天下,非陛下之有也。陛下承宗庙,当传子孙于亡穷。统业至重,天子亡戏言! 皇帝看天下为自己的私产,可私相授受。臣下认天下为皇室的家产,不可当作儿戏。两种观点虽不完全相同,性质却一样;没有人认为一般臣民或臣民中任何一部分对天下的命运有支配的权力。 天下为皇帝的私产,寄生于皇帝私产上的人民当然就都是他的奴婢臣妾。奴婢虽或有高低,但都是奴婢;由尊贵无比的皇帝看来,奴婢间的等级分别可说是不存在的。最贵的丞相与无立锥之地的小民在皇帝前是同样的卑微,并无高下之分。当时的人并非不知道这种新的现象。贾谊对此有极沉痛的陈述: 人主之尊譬如堂,群臣如陛,众庶如地。故陛九级上,廉远地,则堂高。陛无级,廉近地,则堂卑。高者难攀,卑者易陵,理势然也。故古者圣王制为等列,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师小吏,延及庶人。等级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里谚曰:“欲投鼠而忌器”,此善谕也。鼠近于器,尚惮不投,恐伤其器,况于贵臣之近主乎?廉耻节礼以治君子,故有赐死而亡戮辱。是以黥劓之辜不及大夫,以其离主上不远也。礼不敢齿君之路马,蹴其刍者有罚。见君之几杖则起,豫君之乘车则下,入正门则趋。君之宠臣虽或有过,刑戮之辜不加其身者,尊君之故也。此所以为主上豫远不敬也,所以体貌大臣而厉其节也。今自王侯三公之贵,皆天子之所改容而礼之也,古天子之所谓伯父伯舅也。而今与众庶同黥劓髡刖笞骂弃市之法,然则堂不亡陛乎,被戮辱者不泰迫乎?廉耻不行,大臣无乃握重权大官而有徒隶亡耻之心乎?失望夷之事,二世见当以重法者,投鼠而不忌器之习也。臣闻之,履虽鲜不加于枕,冠虽敝不以苴履。夫尝已在贵宠之位,天子改容而体貌之矣,吏民尝俯伏以敬畏之矣;今而有过,帝令废之可也,退之可也,赐之死可也,灭之可也。若夫束缚之,系绁之,输之司寇,编之徒官,司寇小吏詈骂而榜笞之,殆非所以令众庶见也。夫卑贱者习知尊贵者之一旦吾亦乃可以加此也,非所以习天下也,非尊尊贵贵之化也。夫天子之所尝敬,众庶之所尝宠,死而死耳,贱人安宜得如此而顿辱之哉? 当时因为丞相绛侯周勃被告谋反,收狱严治,最后证明为诬告,方才释出。这件事(西元前176年)是贾谊发牢骚的引线。贾谊对于这种事实认的很清楚,但对它的意义并未明了。他所用的比喻也不妥当。皇帝的堂并不因没有陛级而降低,他的堂实在是一座万丈高台,臣民都俯伏在台下。皇帝的地位较前提高,臣民的地位较前降低,贾谊所说的古代与汉代的分别,实在就是阶级政治与个人政治的分别。先秦君主对于大臣的尊敬是因为大臣属于特殊的权利阶级。阶级有相当的势力,不是君主所能随意支配。到秦汉时代真正的特权阶级已完全消灭,人民虽富贵贫贱不同,但没有一个人是属于一个有法律或政治保障的固定权利阶级的。由此点看,战国时代可说是一个过渡时代。在性质上,战国时代已演化到君国独裁的个人政治的阶段。但一方面因为春秋时代的传统残余,一方面因为列国竞争下人才的居奇,所以君主对臣下仍有相当的敬意。但这种尊敬只能说是手段,并不是理所当然的事。秦汉统一,情势大变,君主无需再存客气,天下万民的生命财产在皇帝前都无保障。由人类开化以来,古有阶级分明的权利政治与全民平等的独裁政治。此外,除于理想家的想象中,人类并未发见第三种可能的政治。一切宪法的歧异与政体的花样不过都是门面与装饰品而已。换句话说,政治社会生活总逃不出多数(平民)为少数(特权阶级)所统治或全体人民为一人所统治的两种方式。至于孰好孰坏,只能让理想家去解决。 皇帝既然如此崇高,臣民既然如此卑微,两者几乎可说不属于同一物类。臣民若属人类,皇帝就必属神类。汉代的皇帝以至后妃都立庙祭祀。高帝时令诸侯王国京都皆立太上皇庙。高帝死后惠帝令郡国诸侯各立高祖庙,以岁时祠。惠帝尊高祖庙为太祖庙,景帝尊文帝庙为太宗庙,行所尝幸郡国各立太祖太宗庙。宣帝又尊武帝庙为世宗庙,行所巡狩皆立世宗庙。至西汉末年,祖宗庙在68郡国中共167所。长安自高祖至宣帝以及太上皇悼皇考(宣帝父)各自居陵立庙旁,与郡国庙合为176所。又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每日上食四次。庙,每年祭祀25次。便殿,每年祠四次。此外又有皇后太子庙30所。总计每岁的祭祀,上食24455份,用卫士45129人,祝宰乐人12147人。皇帝皇室的神化可谓达于极点! 不只已死的皇帝为神,皇帝生时已经成神,各自立庙,使人崇拜。文帝自立庙,称顾成庙。景帝自立庙,为德阳。武帝生庙为龙渊,昭帝生庙为徘徊,宣帝生庙为乐游,元帝生庙为长寿,成帝生庙为阳池。 皇帝皇室的庙不只多,并且祭祀的礼节也非常繁重,连专司宗庙的官往往也弄不清,因而获罪。繁重的详情已不可考,但由上列的统记数目也可想见一个大概。这种神化政策,当时很遭反对。详情我们虽然不知,反对的人大概不是儒家根据古礼而反对,就是一般人不愿拿人当神看待而反对。所以“高后时患臣下妄,非议先帝宗庙寝园官,故定著令,敢有擅议者弃市”。这种严厉的禁令直到元帝毁庙时方才取消。 这种生时立庙、遍地立庙的现象,当然是一种政策,与宗教本身关系甚少。古代的政治社会完全崩溃,皇帝是新局面下唯一维系天下的势力。没有真正阶级分别的民众必定是一盘散沙,团结力日渐减少以至于消灭。命定论变成人心普遍的信仰,富贵贫贱都听天命,算命看相升到哲学的地位。这样的民族是最自私自利、最不进取的。别人的痛苦与自己无关,团体的利害更无人顾及,一切都由命去摆布。像墨子那样极力非命的积极人生观已经消灭,现在只有消极怠惰的放任主义。汉代兵制之由半征兵制而募兵制,由募兵以至于无兵而专靠羌胡兵,是人民日渐散漫,自私自利心发达,命定论胜利的铁证。现在只剩皇帝一人为民众间的唯一连锁,并且民众间是离心力日盛、向心力日衰的,所以连锁必须非常坚强才能胜任。以皇帝为神,甚至生时即为神,就是加强他的维系力的方法。天下如此之大,而皇帝只有一人,所以皇帝、皇室的庙布满各地是震慑人心的一个巧妙办法。经过西汉二百年的训练,一般人民对于皇帝的态度真与敬鬼神的心理相同。皇帝的崇拜根深蒂固,经过长期的锻炼,单一的连锁已成纯钢,内在的势力绝无把它折断的可能。若无外力的强烈压迫,这种皇帝政治是永久不变的。 不过这种制度不是皇帝一人所能建立,多数人民如果反对,他必难成功。但这些消极的人民即或不拥护,最少也都默认。五德终始说与封禅主义是一种历史定命论。到汉代这种信仰的势力愈大,大家也都感觉到别无办法,只有拥戴一个独裁的皇帝是无办法中的办法。他们可说都自愿地认皇帝为天命的统治者。后代真龙天子与《推背图》的信仰由汉代的谶纬都可看出。所以皇帝的制度可说是由皇帝的积极建设与人民的消极拥护所造成的。 (六)废庙议与皇帝制度之完全成立 到西汉末年,繁重不堪的立庙制度已无存在的必要,因为它的目的已经达到。况且儒家对于宗庙本有定制,虽有汉初的严厉禁令,儒家对这完全不合古礼的庙制终久必提出抗议。所以元帝时(西元前48—前33年)贡禹就提议: 古者天子七庙。今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及郡国庙不应古礼,宜正定。 永光四年(西元前40年)元帝下诏,先议罢郡国庙: 朕闻明王之御世也,遭时为法,因事制宜。往者天下初定,远方未宾,因尝所亲以立宗庙。盖建威销萌,一民之至权也。今赖天地之灵,宗庙之福,四方同轨,蛮貊贡职;久遵而不定,令疏远卑贱共承尊祀,殆非皇天祖宗之意。朕甚惧焉!传不云乎:“吾不与祭,如不祭。”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 由这道诏命我们可见当初的广建宗庙是一种提高巩固帝权的方策,并且这种方策到西元前40年左右大致已经成功,已没有继续维持的必要。诸臣计议,大多主张废除,遂罢郡国庙及皇后太子庙。同年又下诏议京师亲庙制。大臣议论纷纷,莫衷一是,此事遂暂停顿。此后二年间(西元前39—前38年)经过往返论议,宗庙大事整理,一部分废罢,大致遵古代儒家所倡的宗庙昭穆制。 毁庙之后,元帝又怕祖宗震怒,后来(西元前34年)果然生病,“梦祖宗谴罢郡国庙”,并且皇弟楚孝王所梦相同。丞相匡衡虽向祖宗哀祷,并愿独负一切毁庙的责任,元帝仍是不见痊可。结果二年间(西元前34—前33年)把所废的庙又大多恢复,只有郡国庙废罢仍旧。元帝一病不起(西元前33年),所恢复的庙又毁。自此以后,或罢或复,至西汉末不定。但郡国庙总未恢复。 光武中兴,因为中间经过王莽的新朝,一切汉制多无形消灭。东汉时代,除西京原有之高祖庙外,在东京另立高庙。此外别无他庙,西汉诸帝都合祭于高庙。光武崩后,明帝为在东京立庙,号为世祖庙。此后东汉诸帝未另立庙,只藏神主于世祖庙。所以东汉宗庙制可说较儒家所传的古礼尚为简单。 这种简单的庙制,正如上面所说,证明当初的政策已经成功,皇帝的地位已无摇撼的危险。在一般人心理中,皇帝真与神明无异,所以繁复的祭祀反倒不再需要。因为皇帝的制度已经确定稳固,所以皇帝本人的智愚或皇朝地位的强弱反倒是无关紧要的事。和帝(西元89—105年)并非英明的皇帝,当时外戚宦官已开始活跃,汉室以至中国的大崩溃也见萌芽,适逢外戚窦宪利用羌、胡兵击破北匈奴,为大将军,威震天下。当时一般官僚自尚书以下“议欲拜之,伏称万岁”,只有尚书令韩棱正色反对:“夫上交不谄,下交不黩。礼无人臣称万岁之制!”议者皆惭而止。这虽是小掌故,最可指出皇帝的地位已经崇高到如何的程度。“万岁”或“万寿”本是古代任人可用的敬祝词,《诗经》中极为普通。汉代对于与皇帝有关的事物,虽有种种的专名,一如秦始皇所定的“朕”之类,但从未定“万岁”为对皇帝的专用颂词。所以韩棱所谓“礼无人臣称万岁之制”实在没有根据,然而“议者皆惭而止”,可见当时一般的心理以为凡是过于崇高的名词只能适用于皇帝,他人不得僭妄擅用,礼制有否明文并无关系。 (七)后言 此后二千年间皇帝个人或各朝的命运与盛衰虽各不同,然而皇帝的制度始终未变。汉末、魏晋南北朝时代皇帝实权削弱,隋唐复盛,宋以下皇帝的地位更为尊崇。到明代以下人民与皇帝真可说是两种物类了,不只皇帝自己是神,通俗小说中甚至认为皇帝有封奇人或妖物为神的能力。这虽是平民的迷信,却是由秦汉所建立的神化皇帝制度产生出来的,并非偶然。这也或者是人民散漫的程度逐代加深的证据。不过这些都是程度深浅的身外问题,皇帝制度本身到西汉末年可说已经完全成立,制度的本质与特性永未变更。 这个制度,正如我们上面所说,根深蒂固,由内在的力量方面讲,可说是永久不变的,只有非常强烈的外来压力才能将它摇撼。二千年间,变动虽多,皇帝的制度始终稳固如山。但近百年来的西洋政治经济文化的势力与前不同,是足以使中国传统文化根本动摇的一种强力。所以辛亥革命,由清室一纸轻描淡写的退位诏书,就把这个战国诸子所预想,秦始皇所创立,西汉所完成,曾经维系中国二千余年的皇帝制度,以及三四千年来曾笼罩中国的天子理想,一股结束。废旧容易,建新困难。在未来中国的建设中,新的元首制度也是一个不能避免的大问题。 [book_title]四 无兵的文化 (一)政治制度之凝结 (二)中央与地方 (三)文官与武官 (四)士大夫与流氓 (五)朝代交替 (六)人口与治乱 (七)中国与外族 著者前撰《中国的兵》,友人方面都说三国以下所讲的未免太简,似乎有补充的必要。这种批评著者个人也认为恰当。但二千年来的兵本质的确没有变化。若论汉以后兵的史料,正史中大半都有兵志,正续通考中也有系统的叙述,作一篇洋洋大文并非难事。但这样勉强叙述一个空洞的格架去凑篇幅,殊觉无聊。反之,若从侧面研究,推敲二千年来的历史有什么特征,却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探求。 秦以上为自主、自动的历史,人民能当兵,肯当兵,对国家负责任。秦以下人民不能当兵,不肯当兵,对国家不负责任,因而一切都不能自主,完全受自然环境(如气候,饥荒等等)与人事环境(如人口多少,人才有无,与外族强弱等等)的支配。 秦以上为动的历史,历代有政治社会的演化更革。秦以下为静的历史,只有治乱骚动,没有本质的变化,在固定的环境之下,轮回式的政治史一幕一幕地更迭排演,演来演去总是同一出戏,大致可说是汉史的循环发展。 这样一个完全消极的文化,主要的特征就是没有真正的兵,也就是说没有国民,也就是说没有政治生活。为简单起见,我们可以称它为“无兵的文化”。无兵的文化,轮回起伏,有一定的法则,可分几方面讨论。 (一)政治制度之凝结 历代的政治制度虽似不同,实际只是名义上的差别。官制不过是汉代的官制,由一朝初盛到一朝衰败期间,官制上所发生的变化也不能脱离汉代变化的公例。每朝盛期都有定制,宰相的权位尤其重要,是发挥皇权的合理工具,甚至可以限制皇帝的行动。但到末世,正制往往名存实亡,正官失权,天子的近臣如宦官、外戚、幸臣、小吏之类弄权专政,宰相反成虚设。专制的皇帝很自然的不愿信任重臣,因为他们是有相当资格的人,时常有自己的主张,不见得完全听命。近臣地位卑贱,任听皇帝吩咐,所以独尊的天子也情愿委命寄权,到最后甚至皇帝也无形中成了他们的傀儡。 例如汉初高帝、惠帝、吕后、文帝、景帝时代的丞相多为功臣,皇帝对他们也不得不敬重。他们的地位巩固,不轻易被撤换。萧何在相位十四年,张苍十五年,陈平十二年,这都是后代少见的例子。萧何、曹参、陈平、灌婴、申屠嘉五个丞相都死在任上,若不然年限或者更长。 丞相在自己权限范围以内的行动,连皇帝也不能过度干涉。例如申屠嘉为相,一日入朝,文帝的幸臣邓通在皇帝前恃宠怠慢无礼,丞相大不满意,向皇帝发牢骚:“陛下幸爱群臣,则富贵之。至于朝廷之礼,不可以不肃!”文帝只得抱歉地答复:“君勿言,吾私之。”但申屠嘉不肯放松,罢朝之后回相府,正式下檄召邓通,并声明若不即刻报到就必斩首。邓通大恐,跑到皇帝前求援,文帝叫他只管前去,待危急时必设法救应。邓通到相府,免冠赤足,顿首向申屠嘉谢罪,嘉端坐自如,不肯回礼,并声色俱厉地申斥一顿: 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通小臣,戏殿上,大不敬,当斩!史今行斩之! “大不敬”在汉律中是严重的罪名,眼看就要斩首。邓通顿首不已,满头出血,申屠嘉仍不肯宽恕。文帝计算丞相的脾气已经发作到满意的程度,于是遣使持节召邓通,并附带向丞相求情:“此吾弄臣,君释之!”邓通回去见皇帝,一边哭,一边诉苦:“丞相几杀臣!” 这幕活现的趣剧十足地表明汉初丞相的威风,在他们行使职权的时候连皇帝也不能干涉,只得向他们求情,后来这种情形渐渐变化。武帝时的丞相已不是功臣,因为功臣已经死尽。丞相在位长久或死在任上的很少,同时有罪自杀或被戮的也很多。例如李蔡、庄青翟、赵周、公孙贺、刘屈氂都不得善终。并且武帝对丞相不肯信任,相权无形减少。丞相府原有客馆,是丞相收养人才的馆舍。武帝的丞相权小,不能多荐人,客馆荒凉,无人修理;最后只得废物利用,将客馆改为马厩、车库或奴婢室! 武帝似乎故意用平庸的人为相,以便于削夺相权。例如田千秋本是关中高帝庙的卫寝郎,无德无才,只因代卫太子诉冤,武帝感悟,于是就拜千秋为大鸿胪,数月之间拜相封侯。一言而取相位,这是连小说家都不敢轻易创造的奇闻。这件事不幸又传出去,贻笑外国。汉派使臣聘问匈奴,单于似乎明知故问:“闻汉新拜丞相。何用得之?”使臣不善辞令,把实话说出,单于讥笑说:“苟如是,汉置丞相非用焉也,妄一男子上书即得之矣!”这个使臣忠厚老实,回来把这话又告诉武帝。武帝大怒,认为使臣有辱君命,要把他下狱治罪。后来一想不妥当,恐怕又要贻笑大方,只得宽释不问。 丞相的权势降低,下行上奏的文件武帝多托给中书谒者令。这是皇帝左右的私人,并且是宦官。这种小人“领尚书事”,丞相反倒无事可做。武帝晚年,卫太子因巫蛊之祸自杀,昭帝立为太子,年方八岁,武帝非托孤不可。于是就以外戚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受遗诏辅政。大司马大将军是天下最高的武职,领尚书事就等于“行丞相事”,是天下最高的政权。武帝一生要削减相权,到晚年有意无意间反把相权与军权一并交给外戚。从此西汉的政治永未再上轨道。皇帝要夺外戚的权柄就不得不引用宦官或幸臣,最后仍归失败,汉的天下终被外戚的王莽所篡。至于昭帝以下的丞相,永久无声无息,大半都是老儒生,最多不过是皇帝备顾问的师友,并且往往成为贵戚的傀儡。光武中兴,虽以恢复旧制相标榜,但丞相旧的地位永未恢复,章帝以后的天下又成了外戚、宦官交互把持的局面。 后代官制的变化,与汉代如出一辙。例如唐朝初期三省的制度十分完善。尚书省总理六部行政事宜,尚书令或尚书仆射为正宰相。门下待中可称为副宰相,审查诏敕,并得封驳奏抄诏敕。中书令宣奉诏敕,也可说是副宰相。但高宗以下天子左右的私人渐渐用“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义夺取三省的正权,这与汉代的“领尚书事”完全相同。 唐以后寿命较长的朝代也有同样的发展。宋代的制度屡次改革,但总的趋势也与汉、唐一样。南渡以后,时常有临时派遣的御营使或国用使一类的名目,操持宰相的实权。明初有中书省,为宰相职。明太祖生性猜忌,不久就废宰相,以殿阁学士勉强承乏。明朝可说是始终没有宰相,所以宦官才能长期把持政治。明代的演化也与前代相同,只不过健全的宰相当权时代未免太短而已。满清以外族入主中国,制度和办法都与传统的中国不全相同,晚期又与西洋接触,不得不稍微摹仿改制。所以清制与历来的通例不甚相合。 历朝治世与乱世的制度不同,丞相的权位每有转移。其时间常发生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前代末期的乱制往往被后代承认为正制。例如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乃是汉末魏晋南北朝乱世的变态制度;但唐代就正式定它为常制。枢密院本是唐末与五代的反常制度,宋朝也定它为正制。但这一切都不过是名义。我们研究历代的官制,不要被名称所误。两代可用同样的名称,但性质可以完全不同。每代有合乎宪法的正制,有小人用事的乱制。各朝的正制有共同点,乱制也有共同点;名称如何,却是末节。盛唐的三省等于汉初的丞相,与汉末以下演化出来的三省全不相同。以此类推,研究官制史的时候就不至被空洞的官名所迷惑了。 (二)中央与地方 宰相权位的变化,二千年间循环反复,总演不出新的花样。变化的原动力是皇帝与皇帝左右的私人,与天下的人民全不相干。这在一个消极的社会是当然的事。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秦、汉以下也有类似的定例。太平时代,中央政府大权在握,正如秦、汉的盛世一样。古代封建制度下的阶级到汉代早已消灭。阶级政治过去后,按理可以有民众政治出现;但实际自古至今在任何地方也没有发生过真正的全民政治,并且在阶级消灭后总是产生个人独裁的皇帝政治,没有阶级的社会,无论在理论上如何美善,实际上总是一盘散沙。个人、家族以及地方的离心力非常强大,时时刻刻有使天下瓦解的危险。社会中并没有一个健全的向心力,只有专制的皇帝算是勉强沙粒结合的一个不很自然的势力。地方官必须由皇帝委任,向皇帝负责;不然天下就要分裂混乱。并且二千年来的趋势是中央集权的程度日愈加深。例如汉代地方官只有太守是直接由皇帝任命,曹掾以下都由太守随意选用本郡的人。南北朝时,渐起变化。隋就正式规定大小地方官都受命于朝廷,地方官回避乡土的制度无形成立。若把这种变化整个认为是由于皇帝或吏部愿意揽权,未免因果倒置。主要的关系恐怕还是因为一般的人公益心日衰,自私心日盛,在本乡做官弊多利少,反不如外乡人还能比较公平客观。所以与其说皇帝愿意绝对集权,不如说他不得不绝对集权。 乱世的情形正正相反。帝权失坠,个人、家族与地方由于自然的离心力又恢复了本质的散沙状态。各地豪族、土官、流氓、土匪的无理的专制代替了皇帝一人比较合理的专制。汉末三国时代与安史乱后的唐朝和五代十国都是这种地方官专擅的好例;最多只维持一个一统的名义,往往名义上也为割据。例如唐的藩镇擅自署吏,赋税不解中央,土地私相授受,甚至传与子孙。这并不是例外,以前或以后的乱世也无不如此。在这种割据时代,人民受的痛苦,由民间历来喜欢传诵的“宁作太平犬,勿作乱世民”的话,可以想见。乱世的人无不希望真龙天子出现,因为与地方小朝廷的地狱比较起来,受命王天下的政治真是天堂。 宋以下好似不大见到割据的局面,但这只是意外原因所造出的表面异态,北宋未及内部大乱,中原就被外族征服。南宋也没有得机会形成内部割据,就被蒙古人吞并。这都是外来的势力使中国内部不得割据的例证。元末汉人骗逐外族,天下大乱,临时又割据起来。明末流寇四起,眼看割据的局面就要成立,恰巧满清入关,中国又没有得内部自由捣乱。清末民初割据的局面实际已经成立,只因在外族势力的一方面威胁、一方面维持之下,中国不得不勉强摆出一个统一的面目。所以在北京政府命令不出国门的时候,中国名义上仍是一个大一统的中华民国。最近虽略有进步,这种情形仍未完全过去。所以宋以下历史的趋势与从前并无分别;只因外族势力太大,内在的趋势不得自由活动而已。 (三)文官与武官 文官、武官的相互消长也与治乱有直接的关系。盛世的文官重于武官,同品的文武二员,文员的地位总是高些。例如汉初中央三公中的丞相高于太尉,地方的郡守高于郡尉,全国的大权一般讲来也都操在文吏的手中。又如唐初处宰相地位的三省长官全为文吏,军权最高的兵部附属于尚书省,唐制中连一个与汉代太尉相等的武官也没有。 独裁的政治必以武力为最后的基础。盛世是皇帝一人的武力专政,最高的军权操于一手,皇帝的实力超过任何人可能调动的武力。换句话说,皇帝是大军阀,实力雄厚,各地的小军阀不敢不从命。但武力虽是最后的条件,直接治国却非用文官不可;文官若要合法的行政,必须不受皇帝以外任何其他强力的干涉支配;若要不受干涉,必须有大强力的皇帝作后盾。所以治世文胜于武,只是一般地讲;归结到最后,仍是强力操持一切。这个道理很明显,历史上的事实也很清楚,无需多赘。中国历史上最足以点破这个道理的就是宋太祖杯酒解兵权的故事: 乾德初,帝因晚朝与守信等饮酒。酒酣,帝曰:“我非尔曹不及此,然吾为天子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终夕未尝安枕而卧!” 守信等顿首曰:“今天命已定,谁复敢有异心?陛下何为出此言邪?” 帝曰:“人孰不欲富贵?一旦有以黄袍加汝之身,虽欲不为,其可得乎?” 守信等谢曰:“臣愚不及此,惟陛下哀矜之!” 帝曰:“人生驹过隙尔,不如多积金帛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终天年,君臣之间无所猜嫌,不亦善乎?” 守信谢曰:“陛下念及此,所谓生死而肉骨也!” 明日皆称病,乞解兵权。帝从之,皆以散官就第,赏赉甚厚。 宋初经过唐末五代的长期大乱之后,求治的心甚盛,所以杯酒之间大军阀能将小军阀的势力消灭。此前与此后的开国皇帝没有这样便宜,他们都须用残忍的诛戮手段或在战场上达到他们的目的。 乱世中央的大武力消灭,离心力必然产生许多各地的小武力。中央的军队衰弱,甚至消灭;有力的都是各地军阀的私军。这些军阀往往有法律的地位,如东汉末的州牧都是朝廷的命官,但实际却是独立的军阀。唐代的藩镇也是如此。此时地方的文官仍然存在,但都成为各地军阀的傀儡,正如盛世的文官都为大军阀(皇帝)的工具一样。名义上文官或仍与武官并列,甚或高于武官;但实情则另为一事。例如民国初年各省有省长,有督军,名义上省长高于督军;但省长的傀儡地位在当时是公开的秘密。并且省长常由督军兼任,更见得省长的不值钱了。 乱世军阀的来源,古今也有公例。最初的军阀本多是中央的巡察使,代中央监察地方官,本人并非地方官。汉的刺史、州牧当初是巡阅使,并非行政官。唐代节度使的前身有各种的监察使,也与汉的刺史一样。后来设节度使,兵权虽然提高,对地方官仍是处在巡阅的地位;只因兵权在握,才无形中变成地方官的上司。这种局面一经成立,各地的强豪,土匪以及外族都可趁火打劫而成军阀。如汉末山贼张燕横行河北诸郡,朝廷不能讨,封为平难中郎将,领河北诸山谷事,每年并得举孝廉。唐末天下大乱,沙陀乘机发展,以致引起后日五代时期的沙陀全盛局面。这些新军阀都是巡察官的军阀制度成立后方才出现的。 (四)士大夫与流氓 在一盘散沙的社会状态下,比较有组织的团体,无论组织如何微弱或人数如何稀少,都可操纵一般消极颓靡的堕民。中国社会自汉以下只有两种比较强大的组织,就是士大夫与流氓。 士大夫团体的萌芽,远在战国时代。古代的贵族政治破裂,封建的贵族被推翻,在政治上活动的新兴人物就是智识分子,在当时称为游说之士。但在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游说之士并非一个纯一而有意识的团体。这种团体的实现是汉武帝废百家,崇儒术,五经成为做官捷径后的事。隋唐以下,更加固定的科举制度成立,愈发增厚士大夫的团结力量。儒人读同样的书,有同样的目标,对事有同样的态度,并且因为政治由他们包办,在社会上他们又多是大地主,所以他们也可说有共同的利益。虽无正式的组织,他们实际等于一个政党,并且是唯一的政党。由此点看,一党专政在中国倒算不得稀奇!皇帝利用儒人维持自己的势力,儒人也依靠皇帝维持他们的利益。这些士大夫虽不是一个世袭的贵族阶级,却是唯一有共同目标的团体,所以人数虽少,也能操纵天下的大局。 但士大夫有他们特殊的弱点。以每个分子而论,他们都是些文弱的书生,兵戎之事全不了解,绝对不肯当兵。太平盛世他们可靠皇帝与团体间无形的组织维持自己的势力。天下一乱,他们就失去自立自主的能力,大权就移到流氓的手中。士大夫最多只能守成,并无应付变局的能力。每次天下大乱时士大夫无能为力的情形就暴露无遗。乱世士大夫的行为几乎都是误国祸国的行为,古今绝少例外。他们的行为不外三种。第一,是无谓的结党误国。东汉末的党祸,宋代的新旧党争,明末的结党,是三个最明显的例子。三例都是在严重的内忧或外患之下的结党营私行为。起初的动机无论是否纯粹,到后来都成为意气与权力的竞争;大家都宁可误国,也不肯牺牲自己的意见与颜面,当然更不肯放弃自己的私利。各党各派所谈的都是些主观上并不诚恳、客观上不切实际的高调。 乱世士大夫的第二种行为就是清谈。一般的高调当然都可说是清谈,但典型的例子却是魏晋时代的清静无为主义。胡人已经把凉州、并州、幽州(略等于今日甘肃、山西、河北三省)大部殖民化,中国的内政与民生也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一些负政治责任的人与很多在野的人仍在谈玄,这可说是一种逃避现实的行为。今日弄世丧志的小品幽默文字,与一知半解的抄袭西洋各国的种种主义与盲目的号呼宣传,可说是两种不同的二十世纪式的清谈。 乱世士大夫的第三种行为就是做汉奸。做汉奸固然不必需要士大夫,但第一等的汉奸却只有士大夫才有资格去做。刘豫与张邦昌都是进士出身。洪承畴也是进士。近年的例可无需列举了。 流氓团体与士大夫同时产生。战国时代除游说之士外,还有游侠之士。他们都肯为知己的人舍身卖命,多为无赖游民出身;到汉代皇帝制度成立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侠士太公开的自由行动大致铲除。但这种风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