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中国文化要义 [book_author]梁漱溟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学术,完结 [book_length]224253 [book_dec]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与伦理道德著作。梁漱溟著。写于1941年至1949年,1949年路明书店出版。本书共13章,即“绪论”、“从中国人的家说起”、“集团生活的西方人”、“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以道德代宗教”、“理性——人类的特征”、“阶级的对立与职业分途”、“中国是否一国家”、“治道与治世”、“循环于一治一乱而无革命”、“人类文化之早熟”、“文化早熟后之中国”、“结论”。本书认定“孔子精神”、“儒家思想”是中国文化的支柱。认为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是因为有“向上之心”。人与人之间应发扬孔子的“互让”精神。西方奉行“个人本位主义”,中国则奉行“伦理本位主义”。这是由于孔子独具慧眼,最早“看出人类真切美善底感情,发端在家庭,培养在家庭”。认为在这个基础上培养起来的伦理关系要求互以对方为重,讲情谊,讲义务,讲调和折衷。认为人的心思作用有两面,“知的一面曰理智;情的一面曰理性”,理性高于理智,“只有理性是主人”,理性就是父慈子孝的伦理情谊和好善改过的向上之心。还提出不是经济决定文化,而是文化推动了经济,决定了经济。而道德就是文化的核心。社会的治理不在武力而在教化,不在法律而在社会礼俗。“以道德代宗教,以礼俗代法律”是“中国文明一大异彩”。本书对全面认识中国传统文化具有积极意义,但推崇封建道德,反对革新,是消极的。 [book_img]Z_11856.jpg [book_title]自序 说明 本书之构思约始于1941年,次年着笔,1949年6月完成。其写作经过具见作者自序。1949年11月成都路明书店初版竖排本,文字多错落。因时逢解放战争,流传不广。1987年6月,上海学林出版社据作者生前订正出版横排本,该社编者曾作个别删改。1990年收入《梁漱溟全集》第三卷时,又据路明书店版再次作文字和编排上的订正,并恢复删略字句。现据《全集》文本收入本卷,并再次据路明书店本和学林出版社本作文字上的订正和复原。又,本书部分内容曾专文刊布于《文化杂志》等刊物。 自序 这是我继《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作于1920-1921),《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作于1929-1931),《乡村建设理论》(作于1932-1936),而后之第四本书。先是1941年春间在广西大学作过两个月专题讲演。次年春乃在桂林开始着笔。至1944年陆续写成六章,约八万字,以日寇侵桂辍笔。胜利后奔走国内和平,又未暇执笔。1946年11月我从南京返来北碚,重理旧业,且作且讲。然于桂林旧稿仅用做材料,在组织上却是重新来过。至今--1949年6月--乃告完成,计首尾历时九年。 前后四本书,在内容上不少重见或复述之处。此盖以其间问题本相关联,或且直是一个问题;而在我思想历程上,又是一脉衍来,尽前后深浅精粗有殊,根本见地大致未变,特别第四是衔接第三而作,其间更多关系。所以追上去看第三本书,是明白第四本书的琐钥。第三本书一名《中国民族之前途》。内容分上下两部:上半部为认识中国问题之部,下半部为解决中国问题之部。--因要解决一个问题,必须先认识此一问题。中国问题盖从近百年世界大交通,西洋人的势力和西洋文化蔓延到东方来,乃发生的。要认识中国问题,即必得明白中国社会在近百年所引起之变化及其内外形势。而明白当初未曾变的老中国社会,又为明白其变化之前提。现在这本《中国文化要义》,正是前书讲老中国社会的特征之放大,或加详。 于此见出我不是“为学问而学问”的。我是感受中国问题之剌激,切志中国问题之解决,从而根追到其历史,其文化,不能不用番心,寻个明白。什么“社会发展史”,什么“文化哲学”,我当初都未曾设想到这些。从一面说,其动机太接近实用(这正是中国人的短处),不足为产生学问的根源。但从另一面说,它却不是书本上的知识,不是学究式的研究;而是从活问题和活材料,朝夕寤寐以求之一点心得。其中有整个生命在,并非偏于头脑一面之活动;其中有整整四十年生活体验在,并不是一些空名词假概念。 我生而为中国人,恰逢到近数十年中国问题极端严重之秋,其为中国问题所困恼自是当然。我的家庭环境和最挨近的社会环境,都使我从幼小时便知注意这问题。(1)(具见于《我的自学小史》第四第五两节。)我恍如很早便置身问题之中,对于大局时事之留心,若出自天性。虽在年逾半百之今天,自叹“我终是一个思想的人而非行动的人;我当尽力于思想而以行动让诸旁人”,然我却自幼即参加行动。(2)(此指八岁时在北京市散发传单而说,事见《我的自学小史》。)我一向喜欢行动而不甘于坐谈。有出世思想,便有出世生活;有革命思想,便有革命实践。特别为了中国问题,出路所指,赴之恐后;一生劳攘,亦可概见。(3)(少年时先热心于君主立宪运动,次参预1911年革命,1927年以后开始乡村运动,1937年以后为抗战奔走,其中包含国内团结运动及巡历于敌后。至胜利后又奔走和平。) 就在为中国问题而劳攘奔走之前若后,必有我的主见若心得。原来此一现实问题,中国人谁不身预其间?但或则不著不察;或则多一些感触,多一些反省。多感触多反省之后,其思想行动便有不得苟同于人者。纵不形见于外,而其衷之所存,未许一例相看。是之谓有主见,是之谓有心得。我便是从感触而发为行动,从行动而有心得,积心得而为主见,从主见更有行动;……如是辗转增上,循环累进而不已。其间未尝不读书。但读书,只在这里面读书;为学,只在这里面为学。不是泛泛地读,泛泛地学。至于今日,在见解思想上,其所入愈深,其体系滋大,吾虽欲自味其所知以从他人,其可得乎! 说我今日见解思想,一切产生于问题剌激,行动反应之间,自是不错。然却须知,尽受逼于现实问题之下,劳攘于现实问题之中,是产不出什么深刻见解思想的;还要能超出其外,静心以观之,才行。 于是就要叙明我少年时,在感受中国问题剌激稍后,又曾于人生问题深有感触,反复穷究,不能自己。(1)(人生问题之烦闷约始于十七岁时,至二十岁而倾心于出世,寻求佛法。)人生问题较之当前中国问题远为广泛、根本、深澈。这样便不为现实问题之所囿。自己回顾过去四十余年,总在这两问题中沉思,时而趋重于此,时而趋重于彼,辗转起伏虽无一定,而此牵彼引,恰好相资为用。并且我是既好动又能静的人。一生之中,时而劳攘奔走,时而退处静思,动静相间,三番五次不止。(2)(过去完全静下来自修思考,有三时期:(一)在1912年后至1916年前;(二)在1925年春至1928年春;(三)在1946年退出国内和谈至今天。)是以动不盲动,想不空想。其幸免于随俗浅薄者,赖有此也。 就以人生问题之烦闷不解,令我不知不觉走向哲学,出入乎东西百家。然一旦于人生道理若有所会,则亦不复多求。假如视哲学为人人应该懂得一点的学问,则我正是这样懂得一点而已。这是与专门治哲学的人不同处。又当其沉潜于人生问题,反复乎出世与入世,其所致力者,盖不徒在见闻思辨之内;见闻思辨而外,大有事在。这又是与一般哲学家不同处。异同得失,且置勿论。卒之,对人生问题我有了我的见解思想,更有了我今日的为人行事。同样地,以中国问题几十年来之急切不得解决,使我不能不有所行动,并耽玩于政治、经济、历史、社会文化诸学。然一旦于中国前途出路若有所见,则亦不复以学问为事。究竟什么算学问,什么不算学问,且置勿论。卒之,对中国问题我有了我的见解思想,更有了今日我的主张和行动。 所以“我无意乎学问”,“我不是学问家”,“以哲学家看我非知我者”,……如此累次自白(见前出各书),在我绝非无味的声明。我希望我的朋友,遇到有人问题:梁某究是怎样一个人?便为我回答说: “他是一个有思想的人。” 或说: “他是一个有思想,又且本着他的思想而行动的人。” 这样便恰如其分,最好不过。如其说: “他是一个思想家,同时又是一社会改造运动者。” 那便是十分恭维了。 这本书主要在叙述我对于中国历史和文化的见解,内容颇涉及各门学问。初不为学者专家之作,而学者专家正可于此大有所资取。我希望读者先有此了解,而后读我的书,庶不致看得过高或过低。 “认识老中国,建设新中国”--这是我的两句口号。继这本书而后,我将写《现代中国政治问题研究》一书。盖近几十年来政治上纷纭扰攘,总不上轨道,实为中国问题苦闷之焦点。新中国之建设,必自其政治上有办法始。此无可疑也。然一旦于老中国有认识后,则于近几十年中国所以纷扰不休者,将必恍然有悟,灼然有见;而其今后政治上如何是路,如何不是路,亦遂有可得而言者。吾是以将继此而请教于读者。 1949年10月10日漱溟自记 重印《中国文化要义》自序 余一向以“认识老中国,建设新中国”为号召,因有《中国文化要义》之著述以求教于国人。初版由成都路明书店印行,为数无多,却多错字落字,兹用订正重印于沪上,从广其流通之中多得国人之赐教焉,是岂惟著者个人之幸邪! 1986年2月梁漱溟 [book_title]第一章 绪论 一此所云中国文化 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如吾人生活,必依靠于农工生产。农工如何生产,凡其所有器具技术及其相关之社会制度等等,便都是文化之一大重要部分。又如吾人生活,必依靠于社会之治安,必依靠于社会之有条理有秩序而后可。那么,所有产生此治安此条理秩序,且维持它的,如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宗教信仰,道德习惯,法庭警察军队等,亦莫不为文化重要部分。又如吾人生来一无所能,一切都靠后天学习而后能之。于是一切教育设施,遂不可少;而文化之传播与不断进步,亦即在此。那当然,若文字、图书、学术、学校,及其相类相关之事,更是文化了。 俗常以文字、文学、思想、学术、教育、出版等为文化,乃是狭义的。我今说文化就是吾人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意在指示人们,文化是极其实在的东西。文化之本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一切无所不包。 然则,若音乐戏剧及一切游艺,是否亦在吾人生活所依靠之列?答:此诚为吾人所享受,似不好说为“所依靠”。然而人生需要,岂徒衣食而止?故流行有“精神食粮”之语。从其条畅涵泳吾人之精神,而培养增益吾人之精力以言之,则说为一种依靠,亦未为不可耳。 此云中国文化,是说我们自己的文化,以别于外来的文化而言;这亦就是特指吾中国人夙昔生活所依靠之一切。文化本从传递交通而有,于此而求“自有”“外来”之划分,殆不可能。不过以近百年世界大交通,中国所受变于西洋者太大,几尽失其故步,故大略划取未受近百年影响变化之固有者目为中国文化如是而已。 又文化无所不包,本书却不能泛及一切。中国既一向详于人事而忽于物理,这里亦特就其社会人生来讨论,如是而已。 二中国文化个性殊强 从文化比较上来看,中国文化盖具有极强度之个性,此可于下列各层见之: 一、中国文化独自创发,慢慢形成,非从他受。反之,如日本文化、美国文化等,即多从他受也。 二、中国文化自具特征(如文字构造之特殊,如法学上所谓法系之特殊,如是种种甚多),自成体系,与其他文化差异较大。本来此文化与彼文化之间,无不有差异,亦无不有类同。自来公认中国、印度、西洋并列为世界三大文化系统者,实以其差异特大而自成体系之故。 三、历史上与中国文化若先若后之古代文化,如埃及、巴比伦、印度、波斯、希腊等,或已夭折,或已转移,或失其独立自主之民族生命。唯中国能以其自创之文化绵永其独立之民族生命,至于今日岿然独存。 四、从中国已往历史征之,其文化上同化他人之力最为伟大。对于外来文化,亦能包容吸收,而初不为其动摇变更。 五、由其伟大的同化力,故能吸收若干邻邦外族,而融成后来之广大中华民族。此谓中国文化非唯时间绵延最久,抑空间上之拓大亦不可及(由中国文化形成之一大单位社会,占世界人口之极大数字)。 六、中国文化在其绵长之寿命中,后一大段(后二千余年)殆不复有何改变与进步。似显示其自身内部具有高度之妥当性调和性,已臻于文化成熟之境者。 七、中国文化放射于四周之影响,既远且大。北至西伯利亚,南迄南洋群岛,东及朝鲜日本,西达葱岭以西,皆在其文化影响圈内。其邻近如越南如朝鲜固无论;稍远如日本如暹罗缅甸等;亦泰半依中国文化过活。更远如欧洲,溯其近代文明之由来,亦受有中国之甚大影响。近代文明肇始于十四五六世纪之文艺复兴;文艺复兴,实得力于中国若干物质发明(特如造纸及印刷等术)之传习,以为其物质基础。再则十七八世纪之所谓启蒙时代理性时代者,亦实得力于中国思想(特如儒家)之启发,以为其精神来源。(1)(参看朱谦之著《中国思想对于欧洲文化之影响》,商务印书馆出版。) 中国文化之相形见绌,中国文化因外来文化之影响而起变化,以致根本动摇,皆只是最近一百余年之事而已。 三试寻求其特征 我们于此,不禁地愿问:何谓中国文化?它只是地理上某空间,历史上某期间,那一大堆东西吗?抑尚有其一种意义或精神可指?从上述中国文化个性之强来说,颇使人想见其植基深厚,故尔发挥出来的乃如此坚卓伟大;其间从本到末,从表到里,正必有一种意义或精神在。假若有的话,是不是可以指点出来,使大家洞然了悟其如是如是之故,而跃然有一生动地意义或精神,映于心目间?——本书《中国文化要义》就想试为进行这一工作。 我们工作的进行:第一步,将中国文化在外面容易看出的,常常被人指说的那些特异处,一一寻求而罗列起来。这种罗列,从最著者以次及于不甚重要者,可以列出许多许多,尽不必拘定其多少。不过,当你罗列之后,自然便看出某点与某点相关联,可以归并;某点与某点或竟为一事。如此,亦就不甚多了。第二步,拈取其中某一特点为研究入手,设法解释它的来由。前后左右推阐印证,愈引愈深;更进而解释及于其他特点。其他特点,假如因之而亦得解答,即再进而推及其他。总之,最后我们若能发见这许多特点,实不外打从一处而来;许多特征贯串起来,原都本于唯一之总特征;那就是寻到了家。中国文化便通体洞然明白,而其要义可以在握。 这不过大致计划如此,其余曲折,随文自详于后。 本书着笔于抗战之第五年(1941)。我们眼看着较后起的欧洲战争,几多国家一个接一个先后被消灭,真是惊心;而中国却依然屹立于其东部土地上。论军备国际,论经济、政治、文化种种力量,我们何曾赶得上那些国家?然他们或则几天而亡一个国家,或则几星期而亡一个国家,或则几个月而亡一个国家;独中国支持至五年了,还未见涯氵+矣。显然对照出,不为别的,只是中国国太大而他们国嫌小而已。国小,没有退路,没有后继,便完了。国大,尽你敌人战必胜攻必取,却无奈我一再退守以后,土地依然甚广,人口依然甚多,资源依然甚富。在我还可撑持,而在敌人却已感战线扯得太长,时间拖得太久,不禁望洋兴叹了。平时我们的国大,自己亦不觉;此时则感触亲切,憬然有悟。 这自是祖宗的遗业,文化的成果,而后人食其福。但细想起来,食其福者亦未尝不受其累。中国之不易亡者在此,中国之不易兴或亦在此。譬如多年以来中国最大问题,就是不统一。例如中国只有广西一省这般大,不是早就统一了吗?局面太大了,领袖不易得人。可以为小局面领袖者,在大局面中未必能行。即令其人本质上能行,而机缘会合资望养成亦倍须时间,大非易事。且人多则问题多,局面大则问题大。一处有问题,全局受影响;中枢不就绪,各处难进行。尤其可注意者,在小团体中,每一分子可觉知他的责任。团体愈大,则团体中每一分子的责任感觉愈轻微;团体太大了,宀+浸至于无感觉。一个大家庭的人,易于懒散;一个大家庭的事,易于荒废,就是为此。反之一小家人就很容易振作。若分析之,又可指出两面:一面是感觉力迟钝;一面是活跃力减低。从前广西有两年战乱遍全省,而在北京只我们和广西有关系的人知道,大多数人则无闻无睹。当东北四省为敌人侵占,邻近各省受到威胁,尚时时有所感觉;远处南方各省便日渐淡忘,而无所觉。这都是国太大,人们感觉迟钝之例。有时感觉到问题了,而没有解决问题的勇气与兴趣;或者一时兴奋,奔走活动而不能持久;则皆为活动力贫乏之证。犹如力气小的人,望着千钧重担不作攘臂之想;或者攘臂而起,试一试,终于废然,须知奔走活动,不怕遇着人反对,而怕得不到什么反应。得不到什么反应,便不想再干。在太大的国度内如中国者,却每每是这样。 国大,既足为福,又足为祸,必不容等闲视之;其所以致此,亦必非偶然。吾人正可举此为中国文化之一大特征,而加以研究。往日柳诒徵先生著《中国文化史》,就曾举三事以为问: 中国幅员广袤,世罕其匹;试问前人所以开拓此抟结此者,果由何道? 中国种族复杂,至可惊异。即以汉族言之,吸收同化无虑百数;至今泯然相忘,试问其容纳沟通,果由何道? 中国开化甚早,其所以年礻+?久远,相承勿替,讫今犹存者,又果由何道? 此三个问题,便是三大特征。再详言之: 一、广土众民,(1)(中国疆土为四百三十万方英里,或一千一百一十万方公里,大于欧洲全土。战前日本帝国面积,约为我百分之六;只我东北四省几已倍之。中国人口,据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二十二年估计,为四万万三千万人,居全世界人口五分之一。)为一大特征; 二、偌大民族之同化融合,为一大特征;——如苏联亦广土众民,然其同化融合,在过去似不逮我; 三、历史长久,并世中莫与之比,为一大特征。 从以上三特征看,无疑地有一伟大力量蕴寓于其中。但此伟大力量果何在,竟指不出。 如吾人所知,知识实为人类文化力量之所在;西洋人“知识即强力”(Knowledgeispower)之言极是。中国文化在过去之所以见优胜,无疑地亦正有知识力量在内。但中国人似非以知识见长之民族。此观于其开化甚早,文化寿命极长,而卒不能产生科学,可以知道。科学是知识之正轨或典范,只有科学,才算确实而有系统的知识。只有科学,知识才得其向前发展之道。中国人始终走不上科学道路,便见其长处不在此。 又如吾人所知,经济力量是极大的,今世为然,古时亦然。然试问其是否在此呢?无疑地中国过去之制胜于邻邦外族,正有其经济因素在内。然说到经济,首在工商业,中国始终墨守其古朴的农业社会不变,素不擅发财。如何能归之于经济力量? 然则是否在军事和政治呢?当然,没有军事和政治的力量,中国是不会存在并且发展的。不过任人皆知,中国文化最富于和平精神;中国人且失之文弱。中国政治向主于消极无为;中国人且亦缺乏组织力。若竟说中国文化之力量,在于其军事及政治方面,似亦未的当。 恰相反地,若就知识、经济、军事、政治,一一数来,不独非其所长,且勿宁都是他的短处。必须在这以外去想。但除此四者以外,还有什么称得起是强大力量呢?实又寻想不出。一面明明白白有无比之伟大力量,一面又的的确确指不出其力量竟在哪里,岂非怪事!一面的的确确指不出其力量来,一面又明明白白见其力量伟大无比,真是怪哉!怪哉! 即此便当是中国文化一大特征——第四特征。几时我们解答了这个问题,大约于中国文化要义亦自洞达而无所疑。 如我们所习闻,世界上人看中国为一不可解之谜,这是自昔已然,而因此次抗战更又引起来的。特别在好学深思的学者间,一直没有改变。惜中国人身处局中,自然不易感觉到此,而浅薄的年轻人则更抹杀中国文化的特殊。著者往年(1930)曾为文指出两大古怪点,指引不肯用心的人去用心。两大古怪点是: 一、历久不变的社会,停滞不进的文化; 二、几乎没有宗教的人生。 现在即以此为第五及第六特征,稍说明于次。 先说关于宗教一点。中国文化内宗教之缺乏,中国人之远于宗教,自来为许多学者所同看到的。从十七八世纪,中国思想和其社会情状渐传到西洋时起,一般印象就是如此。直至最近,英国罗素(B.Russell)论中国传统文化有三特点(1)(罗素在其所著《中国之问题》一书中,论中国传统文化特点有三:(一)文字以符号构成,不用字母拼音;(二)以孔子伦理为准则而无宗教;(三)治国者为由考试而起之士人,非世袭之贵族。),还是说中国“以孔子伦理为准则而无宗教”,为其中之一。固然亦有人说中国是多宗教的(2)(参看王治心编《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中华书局出版。);这看似相反,其实正好相发明。因为中国文化是统一的,今既说其宗教多而不一,不是证明它并不统一于一宗教了吗?不是证明宗教在那里面恰不居重要了吗?且宗教信仰贵乎专一,同一社会而不是同一宗教,最易引起冲突;但像欧洲以及世界各处历史上为宗教争端而演之无数惨剧与长期战祸,在中国独极少见。这里宗教虽多而能相安,甚至相安于一家之中,于一人之身。那末,其宗教意味不是亦就太稀薄了吗? 自西洋文化之东来,国人欲以西洋军备代替过中国军备,欲以西洋政治代替过中国政治,欲以西洋经济代替过中国经济,欲以西洋教育代替过中国教育……种种运动曾盛起而未有已;独少欲以西洋宗教代替中国宗教的盛大运动。此正为中国人缺乏宗教兴味,且以宗教在西洋亦已过时之故。然由此不发生比较讨论,而中国无宗教之可异,乃不为人所腾说,则是一件可惜的事。关于此问题,第六章将予讨论,这里更不多及。 次言中国文化停滞不进,社会历久鲜变一点。这涵括两问题在内:一是后两千年的中国,竟然不见进步之可怪;再一是从社会史上讲,竟难判断它是什么社会之可怪。因为讲社会史者都看人类社会自古讫今一步进一步,大致可分为几阶段;独中国那两千多年,却难于判它为某阶段。两问题自有分别,事情却是一件事情,兹分别举例以明之。 例如冯友兰氏述《中国哲学史》,上起周秦下至清末,只划分为两大阶段。自孔子到淮南王为“子学时代”,历史时间不过四百余年,自董仲舒到康有为为“经学时代”,历史时间长及二千余年。即中国只有上古哲学及中古哲学,而没有近古哲学。因为近古时期所产生的哲学,和中古的还是没大分别;尽管二千多年之长,亦只可作一段算。西洋便不然。近古哲学中古哲学不唯产生时代不同,精神面目亦异。这是中国没有的。冯氏并申论:中国直至最近,无论任何方面皆尚在中古时代。中国在许多方面不及西洋,盖中国历史缺一近古时代,哲学方面特其一端而已。(1)(见冯友兰著《中国哲学史》第495页,商务印书馆出版。)此即前一问题之提出。所谓中国历史缺一近古时代,是说历史时间入了近古,而中国文化各方面却还是中古那样子,没有走得出来,进一新阶段。这种停滞不进,远从西汉直至清末,首尾有两千年以上。 往时严几道先生所译西洋名著中,有英人甄克斯《社会通诠》一书,算是讲社会发展史的。大致说人类是由图腾社会而宗法社会,由宗法社会而军国社会;至于拂持(封建)则为宗法与军国间之闰位。严先生根据其说来看中国,第一便感觉到长期停滞之可怪。他在译序中说: 由唐虞以讫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而所谓宗法亦于此时最备。其圣人宗法社会之圣人也;其制度典籍宗法社会之制度典籍也。物穷则必变,商君始皇帝李斯起,而郡县封域,阡陌土田,燔诗书,坑儒士,其法欲国主而外无咫尺之势。此迹其所为,非将转宗法之故,以为军国社会者欤。乃由秦以至于今,又二千余岁矣。君此土者不一家,其中之一治一乱常自若。独自今籀其政法,审其风俗,与其秀桀之民所言议思惟者,则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然则此一期之天演,其延缘不去,存在此土者,盖四千数百载而有余也。 其次,他便感觉到难于判断中国究在社会中上哪一阶段。他只能说: 夫支那固宗法之社会,而渐入于军国者;综而核之,宗法居其七,而军国居其三。 此即后一问题之提出了。 后一问题之提出,实以民十七至二十二年之一期间最为热闹。有名之《中国社会史论战》即在此时,论战文章辑印至四巨册,而其余专著及散见者尚多。这是出于讲社会史的更有力的一派——马克思派之所为。盖当国民常军北伐之后,革命理论发生争执,要追问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方可论定中国革命应该是什么革命。因为照马克思派的讲法,若是封建社会便当行资产阶级革命;若是资本社会便当行无产阶级革命。从乎前者,则资产阶级为革命主力;从乎后者,则资产阶级为革命对象。一出一入之间,可以变成相反的主张。又非徒作历史学问研究,而是要应用于现前实现,关系真是太大。但中国究竟是什么社会呢?却议论不一,谁都认不清。从遥远在莫斯科指挥中国革命的第三国际,直到国内的共产党国民党一切革命家,聚讼不休,以此分成壁垒,演为派别。于是《中国社会史论战》编辑者王礼锡氏,就有这样说话: 自秦代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一段谜的时代。这谜的一段,亦是最重要的一段。其所以重要者,是因为这一个时代有比较可征信的史料,可凭借来解答秦以前的历史;并且这是较接近现代的一段;不明了这一段,便无以凭借去解释现代社会的来踪。这一段历史既是把握中国历史的枢纽,却是这个时代延长到二千多年,为什么会有二三千年不变的社会?这是一个迷惑人的问题。多少中外研究历史的学者,迷惘在这历史的泥坑!(1)(见王礼锡作《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之谜的时代》一文,《中国社会史论战》第三辑,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 论者既不易判定其为什么社会,则谲诡其词,强为生解,如云“变质的封建社会”,“半封建”,“前资本主义时代”,“封建制度不存在而封建势力犹存”……种种不一而足。更有些学者(苏联的及中国的)如马扎尔(Madjer)柯金(Kokin)等,则引据马克思曾有“亚细一亚生产方法”一说,以东方社会(印度、中国等)为特殊之例。中国在近百年前,没有受西洋资本主义影响之整个时期皆属于此。(2)(参看岑纪译柯金者《中国古代社会》,黎明书局出版。)而所谓东方社会,则长期停滞不前,固为其特色之一。 再则,中国的家族制度在其全部文化中所处地位之重要,及其根深柢固,亦是世界闻名的。中国老话有“国之本在家”及“积家而成国”之说;在法制上,明认家为组织单位。(1)(见陈顾远著《中国法制史》第74页,商务印书馆出版。)中国所以至今被人目之为宗法社会者,亦即在此。研究中国法制史者说: 从来中国社会组织,轻个人而重家族,先家族而后国家。轻个人,故欧西之自由主义遂莫能彰;后国家,故近代之国家主义遂非所夙习。……是以家族本位为中国社会特色之一。(陈顾远著《中国法制史》第63页) 研究中国民族性者说: 中国与西方有一根本不同点:西方认个人与社会为两对立之本体,而在中国则以家族为社会生活的重心,消纳了这两方对立的形势。(庄译宣著《民族性与教育》第560页) 凡此所说,大致都是很对的。而言之深切善巧者,又莫如卢作孚先生: 家庭生活是中国人第一重的社会生活;亲威邻里朋友等关系是中国人第二重的社会生活。这两重社会生活,集中了中国人的要求,范围了中国人的活动,规定了其社会的道德条件和政治上的法律制度。(中略)人每责备中国人只知有家庭,不知有社会;实则中国人除了家庭,没有社会。就农业言,一个农业经营是一个家庭。就商业言,外面是商店,里面就是家庭。就工业言,一个家庭里安了几部织机,便是工厂。就教育言,旧时教散馆是在自己家庭里,教专馆是在人家家庭里。就政治言,一个衙门往往就是一个家庭;一个官吏来了,就是一个家长来了。(中略)人从降生到老死的时候,脱离不了家庭生活,尤其脱离不了家庭的相互依赖。你可以没有职业,然而不可以没有家庭,你的衣食住都供给于家庭当中。你病了,家庭便是医院,家人便是看护。你是家庭培育大的,你老了,只有家庭养你,你死了,只有家庭替你办丧事。家庭亦许依赖你成功,家庭亦欲帮助你成功。你须用尽力量去维持经营你的家庭。你须为它增加财富,你须为它提高地位。不但你的家庭这样仰望于你,社会众人亦是以你的家庭兴败为奖惩。最好是你能兴家;其次是你能管家;最叹息的是不幸而败家。家庭是这样整个包围了你,你万万不能摆脱。(中略)家庭生活的依赖关系这样强有力,有了它常常可以破坏其他社会关系,至少是中间一层障壁。(卢作孚著《中国的建设问题与人的训练》,生活书店出版) 我们即以此列为第七特征。 就吾人闻见所及,一般谈到中国文化而目为可怪者,其事尚多多。例如中国开化既早,远在汉唐,文化已极高,学术甚富,而卒未产生科学,即一可怪之事。 中国人自古在物质方面的发展与发见,原是很多。在16世纪以前的西洋,正多得力于中国这些发明之传过去。举其著者,如(一)罗盘针(二)火药(三)钞票(四)活字版印刷术(五)算盘等皆是,而(六)造纸尤其重要。威尔斯在其历史大纲第三十四章第四节HowPaperLiberatedtheHumenMind说得最明白:他以为欧洲文艺复兴,可以说是完全得力于中国造纸之传入。还有铁之冶炼,据说亦是中国先发明的。从这类事情说去,物质科学便在中国应该可以产生出来,何以竟不然? 《史记·扁鹊仓公传》,曾说到古时俞跗的人体解剖术。《后汉书·华陀传》更清楚地说: 针药所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无所觉,因刳破腹背,割积聚。若在肠胃则断截湔洗,除去疾秽,既而缝合,敷以神膏,四五日创愈,一月之间皆平复。 这明明是实地勘验和科学家之所为,如其还不够科学,也是科学所从出了。何以后世医家转不见有这事,而全部归入一套玄学观念的运用。 论理和数理,都是科学的根基。这种学问的发达与进步,都和其他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之进步发达相应不离。中国讲论理在周秦之际百家争鸣的时候,倒还有些;后来竟无人讲起。算术虽不断有人讲,亦曾造于很高进步;但终不发达,而且后来亦鲜进步,甚至于失传。例如南北朝时候南齐人祖冲之的圆周率,据说“为第五世纪世界最精者,其时印度欧西皆所不及,足以睥睨天下。”(见茅以升先生《中国圆周率略史》一文,载在《科学》杂志第三卷第四期)。他的创见,据说“在西洋1573年德人ValentinOtto始论及之,后于我一千年有余。”(见李俨著《中国算学史》。)尽你如此高明,无奈空间上不能推广发达,时间上不能继续进步,亦就完了。类此退而不进的现象,当然是中国不能有科学成功之由来;但缘何有此现象,我们不能不怪而问之。 总上所说,中国学术不向着科学前进这一问题,我们列为第八特征。 继此又应指出民主、自由、平等一类观念要求,及其形诸法制如欧洲所有者,始终不见于中国,亦事属可异。自由一词,在欧洲人是那样明白确实,是那般宝贵珍重,又且是口中笔下行常日用不离;乃在中国竟无现成词语适与相当,可以翻译出来。最初传入中土,经严几道先生译成“自繇”二字,其后乃以“自由”二字沿用下来。张东荪先生近著《理性与民主》一书,其第五章论“自由与民主”有云:“我敢说中国自古即无西方那样的自由观念。……”他费许多研究证明中国只有“无人而不自得”的“自得”一词,似略可相当;此外便没有了。试问:若非两方社会构造迥异,何致彼此心里头脑如此不能相应?我们不能说这恰证明中国过去是封建社会,封建文化中当然没有近代之自由观念。西方自由观念更古之渊源不说,当中世纪人们向贵族领主以武力争取或和平购买自由,即成立了不知多少之宪章及契约,固非忽然出现于近代者。 况且中国若属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的人求自由如饥渴,则当清季西洋近代潮流传来,便应踊跃欢喜于解放之到临,何以中国人的反应竟大不然。严几道先生曾形容那时中国人“闻西哲平等自由之说,常口口+去舌矫,骇然不悟其义之所终。”(1)(严译孟德斯鸠著《法意》第十九卷,第十七章,商务印书馆出版。)我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亦说过: 权利、自由这类观念,不但是中国人心目中从来所没有的,并且是至今看了不得其解的。……他对于西方人之要求自由,总怀两种态度:一种是淡漠得很,不懂要这个作什么;一种是吃惊得很,以为这岂不乱天下! 不唯当时一般人如此,尤可注意者,即翻译介绍自由主义之严先生(小穆勒[J.S.Mill]《自由论》[OnLiberty],严译《群己权界论》)竟亦说“小己自由尚非急务”的话。且不唯维新派如此,即在中国革命唯一先导的孙中山先生的意见,亦竟相同。他还嫌中国人自由太多,而要打破个人自由,结成坚固团体。(2)(见孙中山先生讲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中。)这些意见之正确与否,非这里所及论;但至少可以证明自由之要求在历史上始终没有被提出过,足证中国社会之出奇。平等与民主二词亦非中国人所习用者;但平等精神民主精神,在中国却不感生疏。此其证据甚多,参看梁任公《先秦政治思想史》等书可得其概,不烦枚举。大约在古代,则孟子所发挥最明澈不过,如“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等是。其在近世,则黄梨洲《明夷待访录》所发挥,更痛快透辟。因此,孟子就曾被撤废祀典,而《明夷待访录》则被清季革命党人大量翻印传播,以掀起革命思潮。虽然如此,却要晓得其所发挥仅至民有(ofthepeople)与民享(forthepeople)之意思而止,而民治(bythepeople)之制度或办法,则始终不见有人提到过。更确切地说:中国人亦曾为实现民有民享而求些办法设些制度,但其办法制度,却总没想到人民可以自己做主支配这方面来,如举行投票表决,或代议制等。一时没想到犹可说,何以始终总想不到此?这便是最奇怪之处。若并民有民享意思而无之,根本相远犹可说。很早很早就已接近,却又始终逗不拢。假如不是两方社会构造迥殊,何致彼此心里头脑又如此不能相应呢?有人说:中国社会中国政治未尝反民主或不民主,只不守是民主之另一方式,西洋的叫做“德谟克拉西”,这便可叫做“德谟克拉东”——此为十余年前林砺儒先生对我讲的话。虽云笑谈,亦可见中国社会之特殊,有识者大致都觉察到。 我们即以民主、自由、平等一类要求不见提出,及其法制之不见形成,为中国文化第九特征。然而合第八第九两特征而观之,科学与民主之不出现,正又不外前述第五特征所谓中国只有中古史而无近代史,文化停滞那一问题。所以这些特征分别来说亦可,归并起来亦可。如此可分可合之例,是很多的,以后仍要叙到。 当1944年美国华莱士副总统来中国游成都时,发表有《中国民主的前途》一文,译载于6月26日成都各报。文明指称中国原是西方民主政治的主要鼓励者,而且是间接的创造者。最初领导革命并建立立宪政府的美国人,其思想与行动的基础为西方政治思想家所奠定;而西方政治思想却是受到中国有力的启发。惜普通人不留心这段西洋史,当时对于他的话不免感到茫然。这是指欧洲十七八世纪的事情而说,那时欧洲人正是倾倒于中国文化的。读者取朱谦之著《中国思想对于欧洲文化之影响》一书,检看“启蒙运动与中国文化”,“中国哲学与法国革命”,“中国哲学与德国革命”各章可得其略。 现在我们且试看彼时欧洲人眼中所见中国文化之特点是什么。彼时欧洲人所醉心于中国者,固不止一方面;而中国的社会与政治,发生之剌激作用最大。在此社会与政治方面最引他们注意者,约为下列几点: 一、政治之根本法则与伦理道德相结合,二者一致而不分,而伦理学与政治学终之为同一的学问——这是世界所知之唯一国家。 二、此政治与伦理的共同基础,在于中国人所称之“天理天则”,理性于是对于君主的权利发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 三、他们看中国所谓天理天则,恰便是他们所说的“自然法”,因而相信中国之文物制度亦与自然同其悠久而不变。 融国家与社会人伦之中,纳政治与礼俗教化之中,而以道德统括文化,或至少是在全部文化中道德气氛特重,确为中国的事实。“伦理学与政治学终之为同一的学问”,于儒家观念一语道着。孟德斯鸠著《法意》,论及中国文物制度而使译者严先生不能不“低首下心服其伟识”者在此。梁任公先生著《先秦政治思想史》所为提出“德治主义”“礼治主义”等名词者在此。其文甚繁,不去征引。我们再只要举征一件事—— 法学家谈世界法系,或列举十六系九系八系,或至少三系四系,而通常则曰世界五大法系。不论是多是少,总之中国法系却必占一位置。这不止为中国法系势力所被之广大,更为中国法系崭然独立自具特彩。其特殊之点,据说是: 一、建国之基础以道德礼教伦常,而不以法律;故法律仅立于辅助地位。…… 二、立法之根据以道德礼教伦常,而不以权利。各国法律在保障人权,民法则以物权债权为先,而亲族继承次之。此法律建筑于权利之上也,我国则反是(以义务不以权利)…… 三、法律即立于辅助道德礼教伦常之地位,故其法常简,常历久不变(从汉代以迄清末不变……(1)(见杨鸿烈著《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章导言中,商务印书馆出版。) 说至此,我们尽可确言道德气氛特重为中国文化之一大特征。——我们列它为第十特征。 然而我们若回想前列第六特征——中国缺乏宗教——则将恍然第十第六两点,实为一事;不过一为其正面,一为其负面耳。即宗教缺乏为负面,道德特重为正面,又大可以归并起来。不过在进行研究上,分别亦有分别的好处。 第九特征第十特征,其内容皆涉及政治。因而使我们联想到中国人的国家。从前中国人是以天下观念代替国家观念的。他念念只祝望“天下太平”,从来不曾想什么“国家富强”。这与欧洲人全然两副头脑,虽不无古人伟大理想作用于其间,但它却是反映着二千年来的事实的。此事实之造成,或由于地理上容易形成大一统之局,又历史上除短时期外缺乏国际间的竞争,以及其他等等,此时尚难深究其故。总之,事实上中国非一般国家类型中之一国家,而是超国家类型的。自来欧美日本学者,颇有人见到此点,而在国内亦曾有人指出过。 德国奥本海末尔(FeranzOppenheimer)的名著《国家论》,是从社会学来讲国家之发生和发展以至其将来的。他认为其将来趋势,要成为一种“自由市民团体”。那时,将无国家而只有社会。但中国从他看来,却早就近于他所谓自由市民团体了。(1)(参看陶希圣译奥本海末尔著《国家论》第92页及208页,新生命书局出版。)友人陈嘉异先生在民十九年写给我的信,曾有下面一段: 罗素(B.Russell)初至中国在上海演说时,即有冷峻之语曰“中国实为一文化体而非国家”。不佞骤睹此惊人之句,即默而识之,以为罗素眼光何深锐至此!其后,泛观欧西学者论吾国文化之书,始知此语已有先罗素而道之者。(见《村治月刊》一卷一期) 其后大约在民二十三年美国社会学家派克(RobertE.Park)在燕京大学讲学一年,临末出一集刊,亦见有类似的话。大意亦言中国不是一国家,而实为一大文化社会,如同欧西之为一大文化社会者然。 日本宿学长谷川如是闲,则说过一句妙语: 近代的英国人,以国家为“必要之恶”(necessaryevil);中国人自二千年之古昔,却早把国家当做“不必要之恶”了。(《东西学者之中国革命论》第152页,新生命书局版) 清华大学史学教授雷海宗先生,于其著作中则说: 二千年来的中国,只能说是一个庞大的社会,一个具有松散政治形态的大文化区,与战国七雄或近代西洋列国,绝然不同。 他以为大家族制诚然是中国社会一牢固的安定力,使得它经过无数大小变乱仍不解体;然而却是与国家根本不并立的。中国自春秋以后,宗法衰落,乃见国家雏形;战国七雄始为真统一完备的国家;到汉代家族复盛,又不成一个国家了。(1)(见雷海宗著《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之中国的家族一篇,商务印书馆出版。) 近则又有罗梦册先生著《中国论》一书,强调中国为“天下国”。他说中国一面有其天下性,一面又有其国家性,所以是“天下国”。一民族自治其族者,为族国(民族国家);一民族统治他民族者,为帝国;一民族领袖他族以求共治者,为天下国。天下国超族国而反帝国,是国家之进步的形式,亦或许是最进步的形式(他似以苏联属于此式)。凡以为中国“还不是一个国家”者,大错误;它乃是走得太运了,超过去了。(2)(见罗梦册者《中国论》,商务印书馆出版。) 关于此问题,我们后面要讨论,这里不再多叙。以上各家说法自必各有其所见,而其认定中国为一特殊之事,不属普通国家类型,却相同。我们即以此列为中国文化第十一特征。 上面提到的雷海宗先生,有《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一书出版。他根据历史,指出中国自东汉以降为无兵的文化。其所谓无兵的,是说只有流氓当兵,兵匪不分,军民互相仇视,或因无兵可用而利用异族外兵,那种变态局面。有兵的正常局面,大致分两种:一种是兵与民分,兵为社会上级专业,此即古之封建社会;一种是兵民合一,全国皆兵,近代国家类多如此。中国历史上这两种局面都曾有过,但后世却没有了,中国之积弱在此。虽然颇有人否认其说,但我们感觉亦值得注意研究。我们列它为第十二特征。 往年历史学教授钱穆先生曾有一论文,称中国文化为“孝的文化”。(1)(三十年十一月重庆《大公报》星期论文。)近则哲学教授谢幼伟先生,又有《孝与中国文化》一书出版。他强调说: 中国文化在某一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上作用至大,地位至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谢著《孝与中国文化》,青年军出版社出版) 他于是从道德、宗教、政治各方面,分别加以论证以成其说,此不征引。此书与前面雷氏一书,皆是些散篇论文之汇印本;可惜非系统的著作,殊不足以发挥这两大论题。然其问题之提出,总是有意思的。我们列它为中国文化第十三特征。 又有蒋星煜先生著《中国隐士与中国文化》一书出版。他指出“隐士”这一名词和它所代表的一类人物,是中国社会的特产;而中国隐士的风格和意境,亦决非欧美人所能了解。虽在人数上他们占极少数;然而中国的隐士与中国的文化却有相当关系。这些话不无是处,惜原书皆未能认真地予以论证发挥。我们今取它为第十四特征,而研究之。 如上之例,再去寻取一些特征,还可以有;但我们姑止于此了。 四参考佐证的资料 在我们研究进程中,我们将以民族品性的优点及劣点,为参考佐证的资料。优点劣点有时不可分;我们亦非注意其优劣。不过通常被人指说时,总为其特优或殊劣而后引起来说它,正确地说就是特殊之点。民族品性上这些特殊之点,大多是由民族文化陶铸而成。所以最好用它来为论究文化之佐助,由因果印证而事理益彰。现在国内留心研究民族品性的,有两位先生:一位是从优生学上来用心的潘光旦先生,著有《民族特性与民族卫生》、《人文史观》等书。一位是从教育学上来用心的庄泽宣先生,著有《民族性与教育》一巨册。两位都曾把外国人对中国人之种种看法(从体质到心理),加以搜集,供给我们不少资料。尤以庄著搜讨极勤,除罗列西洋人日本人中国人许多人士种种著作议论外,并就中国戏剧、小说、神话、谜语、谚语、格言、联语、歌谣等分析取征。有此一书,不啻得到许多书。又当日寇侵占华北欲继续征服中国时,曾作《支那人心理之研究》,印行些小册,供给其来华士兵及侨民之用,其中叙述亦系根据其多年经验体会之所得;于敌人深心之中,我们大足以自镜。此外坊间有内山完造、原牛/勿+心兵卫、渡边秀方等各家著作之译本。(1)(内山完造著《一个日本人的中国观》,尤炳圻有译本。渡边秀方著《中国国民性论》,高明译本,北新书局出版。原牛/勿+心兵卫著《中国民族性之解剖》,吴藻溪有译本。)虽其意见已为庄著及敌寇小册所摘取,然原书仍值一阅。 今综合各方之所见,得其比较公认的特点约如下。 (一)自私自利此指身家念重、不讲公德、一盘散沙、不能合作、缺乏组织能力,对国家及公共团体缺乏责任感,循私废公及贪私等。 (二)勤俭此指习性勤俭、刻苦耐劳、孜孜不倦、好节省以至于吝啬、极有实利主义实用主义之精神等。 (三)爱讲礼貌此一面指繁文缛节、虚情客套、重形式、爱面子以至于欺伪;一面亦指宁牺牲实利而要面子,为争一口气而倾家荡产等。 (四)和平文弱此指温顺和平、耻于用暴、重文轻武、文雅而不免纤弱、特喜调和妥协;中庸及均衡、不为已甚、适可而止等。 (五)知足自得此指知足安命,有自得之趣,贫而乐、贫而无怨、安分守己、尽人事听天命、恬淡而爱好自然风景、不矜尚权力、少以人力胜天之想等。 (六)守旧此指好古薄今、因袭苟安、极少进取冒险精神、安土重迁、一动不如一静等。 (七)马虎(模糊)此指马虎亻+龙侗、不求精确、不重视时间、不讲数字、敷衍因循、不彻底、不大分彼此、没有一定规律等。 (八)坚忍及残忍残忍指对人或对物缺乏同情;此最为西洋人所指斥谴责者。坚忍则谓自己能忍耐至甚高之程度。克己、自勉、忍辱、吃亏等皆属于此。对外对内两面实亦相连之事。 (九)韧性及弹性韧性止于牢韧,弹性则并有弹力。此不独于其个人生命见之,全民族全历史恰亦证明如此。此不独其心理精神方面为然,于其体质及生理现象亦证明如此。因有“温炖汤”“牛皮糖”等称喻。 (十)圆熟老到此盖为中国民族品性之总括的特征,故列以为殿。其涵义有:悠悠然不慌不忙、稳健、老成持重、心眼多、有分寸、近情近理、不偏不欹、不露圭角而具有最大之适应性及潜力。 上来十点,约得其要。这既是中国文化所结之果,在我们论究中国文化要义时,应当把它本原都予抉通,要于其本末因果之间没有不洽不贯之处才行。 再则,我们的研究大体以社会人生为主,于外照顾未能周遍。例如中国语言文字之特殊,世界所重视,其为中国文化一大成分自无疑义。但著者自愧外行,却不敢加以论列。此外如文学、如逻辑、如哲学、如音乐、如绘画、雕刻、陶瓷、宫室建筑、园林布置、如医药、如体育拳术、如农业工业,以至种种方面,中国亦莫不自有其特殊之点。所有这些不同方面之许多不一类的特点,必与此所论究之社会人生的特点,皆有其骨子里相通之外。论起来,这些都是我们参考佐证的资料。假若都拿来互资印证,互相发明,必更可大有所悟,必于中国文化要义更见之的真。惜乎难得这样博学而无所不通的通人,大约是要靠群策群力,作集体研究来完成了。 总而言之,我相信全部中国文化是一个整体(至少其各部门各方面相联贯)。它为中国人所享用,亦出于中国人之所创造,复转而陶铸了中国人。它有许多许多特征。被世人指目而数说。这些特征究所从来,一一皆是难题,然而我企图解答这些难题——所有难题,我都想要解答。不但此,我并想寻得其总根源,以一个根本理由解答之。这本书即一初步之尝试。 [book_title]第二章 从中国人的家说起 一冯友兰氏的解释 我们于前章所列举中国文化十四特征中,可以从任一点入手,来进行研究。现在就以中国人的家在其社会组织中实际生活中之特见重要(第七特征),这一点上起始走。 家庭在中国人生活里关系特见重要,尽人皆知;与西洋人对照,尤觉显然。现在就是要追问其所以然之故。冯友兰先生近著《新世论》一书,有“说家国”“谈儿女”等篇,似在解答此问题。他大致是本于唯物史观,以一方在产业革命前,一方在产业革命后,彼此生产方法不同来解释的。他先阐明:凡未经过产业革命的地方,无论这地方是东是西,生产方法在某一阶段内,都是以家为本位;是即谓之生产家庭化。在经过产业革命的地方,主要是用机器生产,即打破了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而是以社会本位行其生产;是即谓之生产社会化。于是他就说: 在生产家庭化的社会里,人之依靠社会是间接的。其所直接依靠以生存者,是其家。但在生产社会化的社会里,社会化的生产方法打破了家的范围。人之所直接依靠以生存者,并不是家,而是社会。 他随着又强调这是两套不同的文化: 在某种的生产方法之下,社会必须有某种组织,人必须有某种行为。对于人此种行为之规定,即是道德。(中略)生产方法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因为用某种生产方法,必须用某种生产工具。如某种生产工具尚未发明,则即不能用某种生产方法,人亦不知有某种生产方法。所以生产方法随着生产工具而定,社会组织随着生产方法而定,道德随着社会组织而定。生产方法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所以社会组织及道德亦不是人所能随意采用者。 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即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有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即有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制度。在以家为本位的社会制度中,所有一切的社会组织均以家为中心。所有一切人与人的关系,都须套在家的关系中。在旧日所谓五伦中,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关于家的伦已占其三。其余二伦,虽不是关于家者,而其内容亦以关于家的伦类推之。如拟君于父,拟朋友于兄弟。 (上略)我们可以说,所谓产业革命者,即以以社会为本位的生产方法替代以家为本位的生产方法,以以社会为本位的生产制度替代以家为本位的生产制度。(中略)因此,在经过产业革命的社会里,一个人不能在他家内谋生,他必须离了他的家去谋生。因此他的行动,即不能以家为本位,亦不必以家为本位。民初人对于这一点完全不了解,以为人可以随所意欲,愿行什么社会制度即行什么社会制度。对于中国人之以家为一切的出发点集中点,他们特加攻击,认为此是中国人的大短处大坏处。他们不知道,凡是在生产家庭化的社会中之一,都是如此。这亦不是什么短处坏处;这是生产家庭化的社会所需要;这是生产家庭化的社会的制度,民初人不知将一套制度作一整个看,而只枝枝节节,看见不合乎他们的成见者,即指为不合。(下略) 当然地,在他看这两套文化,恰是一古一今,并非什么中西不同;中国今天正处在如何转入现代化之一过渡时代中。此即在前章所曾征引过的卢作孚先生书中,其见解亦复差不多。不过他没有用“生产家庭化”、“生产社会化”这种名词。他只解释说: 因为农业民放的经济单位,非常简单;简单到一个经济单位,只需要一个家庭。所以农业民族的社会生活,就是家庭生活。纵然有时超越了家庭范围,然而亦是家庭关系扩大的。 其所谓农业,是指旧日未曾工业化的农业,未曾现代化的农业而言;所以意思上都是差不多的。 二反证冯说未尽是 冯卢两位的见解,自有一部分是处,且亦代表了时下一般人的见解。我们应予检讨者-- 中国人特重家庭伦理,蔚成家族制度,虽相沿自古,但各时各地亦有变化不同。例如战国时代就有相当变动,特别是商鞅变法的秦国。据史书所载: 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故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父借耒+?锄,虑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谇语。抱哺其子,与公并踞;妇姑不相悦,则反唇而相稽。其慈子嗜利,不同禽兽者亡几耳。然并心而赴时,犹曰蹶六国兼天下,功成求得矣。(见《汉书·贾谊传》) 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见《史记·商君列传》) 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同上) 当时商君的意思,是站在国家立场,实行军国主义,奖励耕战,用以对外。所以必要打破家族,而使个人直接国家。关于这一点,证据甚多。例如他实行一种户籍法:(1)(据陈启天著《商鞅评传》中说:世界历史上首先实行户籍法的国家,要推中国;中国首先创行户籍法的人即是商君。此话未知其可信否,故未以入吾文。陈著系商务出版。) 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见《商君书·境内篇》) 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见《去强篇》) 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见《垦令篇》) 还有其他类乎后世保甲法者,类乎后世兵役法者,种种组织民众的办法,此不具引。看所谓商君作法自毙的“舍人无验者坐之”一句,似乎还有国民身分证之一物。其《农战篇》中固说:“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又说明要“抟”才可以“强”。总之,无非是国家要直接掌握其人民。其势便不容家庭家族在中间横梗、牵掣而弛散其组织关系。明眼人当可看出,在欧洲亦正是这种情形;或说,这种情形正是欧洲的情形。生产工具生产方法之进步,绝不是使家庭家族解体的唯一因素。当时秦国的生产工具生产方法有无改进,现已无从详考,谁亦说不清。在我想冯先生怕亦不会固执地说,当时必然有改进的话罢!经济诚然可说是一切上层建筑(道德法制等)的基础;但必谓一切上层建筑都是被决定的,则亦不然。即如秦国当时,怕正是倒过来由上层建筑(新法)而促进其经济起大变化罢。 再举第二个例。欧洲的瑞士于1907年新颁民法,颇重家庭制度。(1)(瑞士之看重家庭制度,自必有其积极理由,我们还不清楚。在消极一面,亦许为瑞士是一永久中立国,不需行军国主义,时刻准备对外,有如商鞅在秦之所为罢。)在其第三三一条以下,特置家权一节,其最重要为家主共有,且于亲权之外并立家长权。但我们却不晓得瑞士到这20世纪来了,是不是还未曾经过产业革命呢? 还有第三个例是苏联。由于我平素爱留心之故,使我觉察近年苏联,在妇女问题上婚姻问题上家庭问题上是有变化了。在我手册所记下的,有下列各材料为证-- (一)1939年2月24日大陆报载《莫斯科的转变》一文(据西风节译),是新到过苏京的人所作报道。其第四条有云:家庭生活的重要性亦恢复了。十年前口号是“国家是最好的儿童保护人”,而今则莫斯科公立学校校长却公然对人说:“儿童的教导者实在是家长而非学校”。 (二)1943年2月22日桂林《大公报》载一长篇关于苏联的报道,有这样的话: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是清教徒式婚姻看法的恢复。离婚虽仍属可能,却并不容易了。工人农人中离婚者,更属绝无仅有。家庭又成了根深蒂固的组织,被认为民族生命的基石。 (三)1944年3月5日纽约《前锋论坛报》载苏联中央委员奥罗加米希可娃访问记一篇,经张君劢夫人王释因女士译出,刊在重庆《民宪》第一卷第二期上,并附志了一段话:“记得1932年我从德国回来,怀着思亲念子心情,经过莫斯科,看到最新典型的俄国妇女,又看到一切家庭社会化的机关,如托儿所、如公共食堂等,给我精神上一种新剌激,使我起了莫名的怅惘。我觉得如果人类理想,单是社会主义与个人主义两个极端的发展,那末苏联社会制度之完全实现,即是人类生活之极端集体化与机械化,由于家庭制度之废除,将使人类天性之爱,夫妇亲子之情,皆不复存在;而人群生活之冷酷将不可以想像。”(下略)但事实没有如王女士所顾虑那样演下去,苏联终于转变了。那篇苏联女中央委员访问记,主要叙述苏联把女子教育和男子教育从小学到大学彻底分开。这是战前所决定者,虽德人侵苏,在战争中还要实行。米希可娃说:“女人毕竟是一个女人。我们以前忽略了对女子所应有的特别教育,即她们如何成为贤妻良母所需要的教育。” 试问苏联这种转变--初时家庭几于可废,入后家庭制度又被看重而巩固起来--如冯先生之说,将又是随着其生产工具生产方法有什么更不同的变动而来呢?不待言,而知其不然了。 从上三个事例(秦、瑞士、苏联)来看,冯说之未尽是既甚明白。家庭在中国人生活里之所以特重,亦就非“生产家庭化”单这一点所能解释了。除此之外,冯卢两位还有一种错误。如卢说:农业的经济单位,非常简单;简单到一个单位只需要一个家庭。如冯说:生产家庭化的社会里,家是一个经济单位。它固亦不能离开别的经济单位(家)而存在,而可以彼此有种种关系,但不能融为一体。他们两位恰是以中国这样一家一家的小农小工小商,误会为中古经济之一般的方式。不知道事实恰相反,像中国这样情形实为世界他方所稀有。关于此层,看后面几章便明白。 三文化之形成及其个性 中国一直是一个没有经过产业革命的农业社会;中国传统的风教礼俗,无疑地自要与它相适应。尤其有见于二千年文化颇少变革,更不难推想其间(经济基础与其上层建筑之间)相互适应已达于高度,上下左右扣合紧密。但我们没有理由可以遂行论断一切中国风教礼俗,就为这种经济所决定而形成。相反地,说不定中国生产工具生产方法二千余年之久而不得前进于产业革命,却正为受了其风教礼俗的影响。--此层随后可以谈到。 经济为人生基本之事,谁亦莫能外,则在全部文化中其影响势之大,自不难想见。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而家庭制度不得不变。固亦人所共见之事实。但仍不能说它在文化中片面具有决定力。霍布浩士(L.T.Hobhouse)著《简单民族中的物质文化与社会制度》一书,曾想设法求出社会制度和物质文化间的相关系数来,结果是相关系数并不大。民族学上的材料,显出文化的各部间可以有各种不同配合,其例不胜枚举。(1)(此据费孝通译W.F.Ogburn著《社会变迁》,商务出版。)黄文山先生在其文化学(culturology)建设论中(2)(见黄著《文化学论文集》,中国文化学学会在广州印行版。),引有吴景超先生的三句话: 一、同样的生产方式,在不同时间与空间内,与不同的制度及思想并存; 二、文化中别的部分有变动,而在其先找不到生产方式有何变动; 三、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之下,却找到相同的制度及思想。黄先生又引人类学权威鲍亚士(FranzBoas)的话,指出“经济条件无疑地比地理条件与文化间之关系较密切,因为经济即构成文化之一部分;然它不是唯一决定者,它一方决定,一方被决定”。就在马克思、恩格斯,虽创为唯物史观,其持论亦并不如流俗所传那样。根据恩格斯给布洛赫的信(1890年9月),即明白指斥如以经济为唯一决定因素即属荒唐;而肯定经济虽为根基,但其上层建筑如政治宗教等一切,亦同样地在历史过程中,有着他们的作用;而且亦影响于经济,有着一种交互作用。--假如是这样的话,那么,彼此间意见亦无甚不同。 经济不止无片面决定力,而且其势力将随着历史发展而渐减。我们可引杜根·巴兰努夫斯基(TuganBananousk)的话于下: 社会进化之初,社会一切生活与经济全然结合。(下略)社会进化渐高,社会行动便渐渐独立发达,放射线渐渐远离中心而行。要之,社会生活所造成之社会行动,很像一把梯子,其最下级全由直接生活的生产而成。升到高级,则经济的劳动对于各种社会行动之整体,其任务即渐渐减弱。因为满足高等欲望之行动,不大靠着经济的劳动。所以高等社会行动即有脱离经济而独立的意义,而不能认为受经济支配的产物,或是经济单纯的反射。历史之进步,其意义正是人类的精神化之进步;是人类生活重心点,由维持下等生活之欲望,而移于高等精神之欲望。 费孝通译W.F.Ogburn著《社会变迁》一书上说:文化中有几部分相互间有密切关联,亦有几部分较为独立些。“非物质文化”中比较密切适应于物质文化之一部分,可抽出来称之为“适应文化”(adaptiveculture)。当物质文化变迁时,它应即随之而变。但其变迁亦不一定能同时,有的时候落后甚久。且此种落后,正可说是一现代问题。--这又是从另一面来说了。然而其告诉不要作机械的看法则无不同。 米勒利尔(F.MüllerLyer)《社会进化史》上说“文化的原动力,显然在人的自身”。这因为文化中之一切,罔非出于人的发明与创造。而发明呢,经他胪陈许多事例之后,他结束说: 我们无论从哪方面考察发明的历史,都可以知道发明显然不是因为必要才有的。必要可以强迫人勤劳,但要闲暇才可以引起人的发明,发明不是像订货物一样,可以预定的。(1)(米勒利尔《社会进化史》第四卷第二章,陶孟龠+禾译本,商务出版。) 他又说“人的发明天才,不过就是其游戏本能。”我早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上亦曾说过:“文化这东西,点点俱是天才的创作,偶然的奇想;只有前后左右的缘,而没有因。”但我们初不否认必要与人之发明创造大有关系。必要会吸引人的注意力,让这地方可有较多发明创造的机会;它又可以使那些似不相干的发明创造引用到这地方来而发扬之,不致被湮没掉。这都是许多发明创造往往随着必要而来的原故。 却是我们不要以为文化就是应于人们生活所必要而来的--这是第一。必要亦不是客观的--这是第二。更不可把必要局限在经济这范围--这是第三。一切机械观所犯错误大抵不出此三点。明白这负面的三句话,而后再理会其正面原有的关系,自不落于机械观。方为善巧。 文化之形成,既非一无的,非机械的,因此所以各处文化便各有其个性。日本关荣吉著《文化社会学》一书,其全书的主张和立场,就是要以国民性、阶级性、时代性,去理解各个类型文化,而后于人类文化乃可得其正确的理解。我此处所云个性,盖相当于他所说之国民性。在他书内,曾就近代文化中之德谟克拉西,而指证英国人德国人法国人苏联人之间如何如何不相同。(1)(见关荣吉著《文化社会学》,张资平译本第116页,上海乐群书店出版。)此即他所谓国民性,我所谓个性之表见。请看今天战后世界,哪一国家不厌倦战争,谁个民族不相信民主?而卒之难得和合,深感龃龉,岂不为彼此文化间差异为之梗。而此文化差异,并不是文化程度问题,却是在文化个性上。关氏又指出此文化国民性之形成,其原于自然环境者固有之,但不足十分重视。譬如四面受海的包围,是英国和日本之所同;但当英国早已在海上称霸,而日本则一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还未开海禁。 任何一处文化,都自具个性;惟个性之强度则不等耳。中国文化的个性特强,前于第一章已经陈说。中国人的家之特见重要,正是中国文化特强的个性之一种表现,而非第为生产家庭化之结果,自亦非生产家庭化的社会之通例,如冯先生所谓“共相”者。日本稻叶君山曾有如下的话: 保护中国民族的唯一障壁,是其家族制度。这制度支持力之坚固,恐怕万里长城也比不上。一般学者都说古代罗马的家族制度精神之覆灭,是基督教侵入罗马之结果。但中国自唐代有奈思特留斯派(景教)传入以来,中经明清两代之传教以讫于今,所受基督教影响不为不久,其家族制度却依然不变。且反转而有使基督教徒家族化之倾向。佛教在中国有更长久之历史;但谓佛教已降服于此家族制度之下,亦不为过。此真世界一大奇迹!我们说中国和欧美社会之间横划着一鸿沟,全不外这些事实。(1)(稻叶原作似刊于日文杂志,《东方杂志》载之,题为《中国社会文化之特质》。此据双流刘鉴泉先生所著《外书》第二册转引。) 再从太虚法师的文章里(2)(此据黄文山先生《文化学论文集》第180页转引。),又可证实了上面关于佛教一部分的话: 佛教的僧伽制度,本为平等个人和合清众的集团,但到中国亦成中层家族的大寺院及下层家族的小庵堂;只有家族的派传,无复和合的清众。此可见家族化之普及与深入。 还有史学家雷海宗教授亦说过: 佛教本是反家族的或非家族的,但传入中国后,就很快地中国化。(中略)超度七世父母的盂兰盆会,在一般人意识中,是佛教的最大典礼。至于与家族无关的佛学奥义,并非一般信仰所在。把一种反家族的外来宗教,亦变成维持家族的一种助力。(见《智慧周刊》第四期《时代的悲哀》一文) 据我们所知佛教基督教都是家族制度的敌人,本是不相容的(详见后文),乃竟如此。此可见中国家族制度之强固为何如,因此,黄文山先生在其《从文化学立场所见的中国文化及其改造》一文中,就郑重地说: 我深信中国的家族伦理,实在是使我们停留在农业生产,不能迅速地进入资本主义生产之唯一关键。(见黄著《文化学论文集》第181页) 照黄先生的话,则中国所以没有产业革命不能生产社会化者,正在此。那就是说:中国家族制度实在决定了中国社会经济的命运,乃至中国整个文化的命运!这话是否足为定论,今且不谈。总之,中国人的家是极其特殊的,从我的引证这许多话里可以看出了。冯先生把它看成平常事,看成是产业革命前各处的通例,那一面是昧于本国文化,一面并且弄错了外国历史。 四阶梯观与流派观 严几道先生译甄克斯《社会通诠》而信其说,便欲在所谓图腾社会、宗法社会、军国社会三阶段中,为中国寻一位置。寻求不到适当位置,则对中国社会史不胜其怪讶,而终不自疑其所信是否可靠。近年人们又必欲把中国在封建社会资本社会二者间,安插下去。这都是对于人类社会进化误于“独系演进论”,误于一种“阶梯观”,现在冯著《新事论》一套说法,恰亦是轻信了这简单思想。 独系演进论(unilineardevelopment)是说文化演进各处都循着一条路线,其表现之不同等,便是代表此一条路线的各阶段。各阶段是固定的,而在时间上则有些民族进得快,有些进得慢;但他们总都会逐段前进,不会越级突过。阶级之划分,则学者间各有其说法。或则就整个文化划分阶段;或则就文化之某部门而划分之。大体说,这在今日看来已是四十年前乃至五十年前的旧观念。从近二三十年民族学和人类学之探究,他们的假说几乎已全被否认。不但整个文化难以划分为阶段,便是文化之某部门亦不能断其有一定阶段。例如:母系氏族未必先于父系氏族;乱婚亦不是最初社会现象;群婚亦不是以前的普遍制度;家族亦不是氏族以后的产物。宗教的演进阶段,不论是拉卜克的六阶段,斯宾塞的鬼魂崇拜,涂尔干温德的图腾阶段说,亦都不成立。艺术方面则几何体与写实体并没有先后次序。经济方面,狩猎、畜牧、农业三种生产方法,石、铜、铁三种器且,其次序亦都不是没有例外。(1)(林惠祥著《文化人类学》第42页,商务出版。) 这样的社会演进观念,实由十九世纪人类文明之突飞猛进,及达尔文进化论之影响,使得一些学者兴奋忘其所以,急于要寻出普遍规律,以解释人类是怎样由低级粗陋的原始生活,进步到灿烂的十九世纪文明顶点。一半猜谜,一半穿凿武断,急就成章;其方法实在是演绎的主观的,而非归纳的客观的,于科学不合。稍后出的学者,发觉其不对,乃一反其所为,只求了解某一小单位的真相,注意各别特殊情形,谨慎从事,不敢建立普泛原则理论。此即所谓批评派或历史派(CriticalorHistoricalSchool)。(本书大体上亦取这种就事论事的态度,将我所见到者说出来为止。) 有几种迷误见解,这里必须予以点醒。-- 一种是把一切人类不分种族不分地域,都看成相同的。如所谓“只要是一个人体,它的发展无论红黄黑白,大抵相同。由人所组成的社会,亦正是一样。中国人有一句口头禅,说我们国情不同。这种民族偏见,差不多各个民族都有。中国人不是神、不是猴子,中国人所组成的社会不应该有什么不同。”(1)(语见郭沫若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吕振羽《中国古代史》亦采其说。)这完全是闭着眼睛说的话,不看事实;事实证明恰不然。 一种是对各处社会文化的不同,不容否认时,则持大同小异之说,以为不足重视。要知道问题就在小异上。在有机组织,其间一点不同,便全盘两样;在动的趋势上,则所谓“毫厘千里”是也。就如生物界中,植物动物亦只是大同小异而已;从生理解剖来看,猫狗和人更是大同小异。但这样混同起来,那么,什么学问亦不必讲了。 一种是恒进步论,以为历史总是前进的,一天一天都在前进中,动辄说“历史车轮”如何如何。这直是笑话。(2)(潘光旦著《人文史观》,有论姓氏婚姻家庭存废问题一篇,曾讥笑说古时人相信有运命鬼,十八世纪后半以后的欧洲人美洲人和今天的中国人却相信了一个进步鬼,可参看。)除是把全人类历史作一整体看,另当别论外;各时各地的历史何尝如此?进固有,退亦常有,盘旋而不进不退者亦有;那种种情态,简直难说得很。事例太多,随在可见,不烦枚举。如前第一章谈到中国古代颇有科学萌芽,后来转退化不见,即其一例。照我的论证,中国后二千年历史即陷于盘旋不进之中。设想任何民族,任何时期,都在日进无已,没有这事。 一种是循序渐进观,曾未意识到有躐等越级,或突变,或尚有他途难料度之事。此其自己虚构无据,如前已明。要知生命创进不受任何限制,虽然可能有其势较顺之顺序,却并无一定不易之规律。 照我们的见解,又是如何呢? 人类社会之进化,不外乎是沿着生物进化来的;二者同为宇宙大生命之表现,前者实为后者之继续。在根本原理上,盖不少相同或相通之处。在生物界中,并非有进无退;人类社会亦然。在生物界中,虽不妨有高下之第,却无必进之阶。譬如动物中有高等动物;高等动物中有灵长类;而人类又居其顶点。其间高下自是不等;但所有各类系各种别之在进化程中,则好似树上枝干分出横生,并非是一条线上的各阶段。进化论上是说人猿同祖,即两枝来自一干脉,说猿猴更进即为人类,那是没知识人的话。猿猴已自走向另一路去,何能再进化到人。纵观世界人类各族,此一文化,彼一文化,于形形色色不同之中,又浅深高下不等,正亦犹是。不可误以流派为阶梯。 然而文化界与生物界,亦有大不相同外。物种衍至今日,已属先天遗传之事,创新之机泯没难见。即以人工育种,改良之度至为有限。而人类文化虽根于本能却大体出于吾人后天之制作。时时可有创新,时时可以更改;尤其是其彼此间之交换传习莫之能御。因此,生物界中种与种是隔的;文化界中一国一国却是通的。牛无变马之可能,而东方的日本,数十年间竟可西洋化。在过去之世,不甚交通。一处一处各有机遇不同,其历史或进、或退、或盘旋而不进不退,不可一概而论。较其大体,不进者宁居多数。自近百年世界大交通以来,彼此剌激,互相引发,各处文化愈来愈相接近,可能最后通为一体。其间除高下悬绝,濒于消灭者不计外,大体上又皆有不容不进之势。 所以我们若把全人类历史作一整体看,略去各地各时那些小情节不谈,则前进之大势自不可掩。那么,演进论经修正后还是可以讲的。据说人类学界,近年又有“新演进论”出来。(1)(林惠祥著《文化人类学》第58页,商务出版。)他们没有了不可免的定律,而却有某种发展的原则或趋势,可以指出。他们所讲者,取概略形式,而容许特殊的变态。他们又发见“殊途同归”之理。旧说以为类同的事物皆打从同样历程而来;现在知道这样事甚少。而世界上类同的事物,由不同之历程而来者颇有之。其实,以我看人类文化前途,正应该把旧演进论之同途同归观念修改为殊途同归就对了。 如我判断,人类文化史之全部历程,恐怕是这样的:最早一段,受自然(指身体生理心理与身外环境间)限制极大,在各处不期而有些类近,乃至有某些类同随后就个性渐显,各走各路。其间又从接触融合与锐进领导,而现出几条干路。到世界大交通,而融会贯通之势成,今后将渐渐有所谓世界文化出现。在世界文化内,各处自仍有其情调风格之不同。复次,此世界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倒可能次第演出几个阶段来。 五申述夙见结束上文 上面大意,早曾见于我的旧著。所谓阶梯观与流派观,在十七年前出版之《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一书中,就提出说过。而其见解之所本,又在二十七年前出版之《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一书中。二三十年来,我对于中国文化的见解,自有不少修正与许多补充。但只是补充修正而已,没有根本改变过。 以下有四点意见,皆曾见于旧著,而现在为结束上文,需要在此处提醒一下: 第一,中国非是迟慢落后。--流俗有见于中国不及西洋之处颇多(例如西洋已经过产业革命,而中国还没有),便以为西洋进步快,捷足先登,中国进步慢,遂致落伍。其实错了。要知走路慢者,慢慢走,终有一天可以到达那地点;若走向别一路去,则那地点永不能到达。中国正是后一例。所以我曾说:假使西方文化不同我们接触,中国是完全闭关与外间不通风的;就是再走三百年,五百年,一千年,亦断不会有这些轮船、火车、飞行艇、科学方法和德谟克拉西产生出来。(1)(《东西文化及其哲学》小字本第65页,商务版。)中国不是尚未进于科学,而是已不能进于科学;中国不是尚未进于资本主义,而是已不能进于资本主义;中国不是尚未进于德谟克拉西,而是已不能进于德谟克拉西。(2)(《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第97页,中华书局版。) 第二,中国已是陷于盘旋不进了。--中国走上了与西洋不同的路。而它在此路上,又走不出去;遂陷于盘旋不进。中国历史上只有一治一乱之循环,而不见有革命,即此盘旋不进之表露。我曾说它是“不痛不痒无可指名的大病”,假使没有外力进门,环境不变,它会要长此终古。我又指出它是“上下交相牵掣,自陷于绝境”。其所以致此之故,旧著两书已有所说明(3)(《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第203页;《中国民族自救运动之最后觉悟》第97页。),本书将更详究。 第三,中国较之西洋,是因其过而后不及的。--例如科学和德谟克拉西,在中国皆曾有萌芽茁露,而且萌芽甚早。后来之不见,是萎缩荒废的。当其萎废时,不是无原无故忽然萎废;乃是它向别途发展去之结果。因此所以中国文化有些不及西洋处,亦有些高过西洋处。正因它有所超过,而后乃有所不及的。旧著均曾论及,本书更阐明此义。 第四,中国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早熟。--这是我二三十年来没有改变之根本观念。旧著已发其端,本书正图完成其说。 [book_title]第三章 集团生活的西方人 一中西社会对照来看 现在我们继续研究“中国人的家”这一个问题,莫妙于把中西社会对照来看。 一时一地之社会构造,实即其时其地全部文化之骨干;此外都不过是皮肉附丽于骨干的。若在社会构造上,彼此两方差不多,则其文化必定大致相近;反之,若社会构造彼此不同,则其他便也不能不两样了。此并非说,其他都是被决定的,不过指出这里是文化要领所在。我们选择“中国人的家”这一问题为研究入手处。正为此。然而昔人说得好,“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中国人关在中国社会构造里面,反而弄不清头脑。且先看看人家,再看看自己,那便立即恍然了。 我们张眼向外面世界一看,就看到英美与苏联对立的问题。他们彼此立国之道,亦就是他们的社会构造,正好不同:一方是个人本位的社会;一方是社会本位的社会。其问题,即在各偏一端,彼此相非难。而稍一寻究,便知这是西方人的老问题了。西洋自中世纪到近代,自近代到最近,始终就在团体与个人这两端,此高彼低一轻一重之间,翻覆不已。这是他们生活上亦是思想上闹来闹去最大问题之一(甚至可说唯一大问题),所谓“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极权主义”,“全体主义”……如是种种,热闹非常,聚讼不休。但在我们历史上却一直未曾听说过。假若你以“个人主义”这句话向旧日中国人去说,可能说了半天,他还是瞠目结舌索解无从。因为他生活经验上原无此问题在,意识上自难以构想。虽经过几十年西洋近代潮流之输入,在今天百分九十九的中国人,亦还把它当做自私自利之代名词,而不知其理。中国社会构造之悬殊,此其明证。 顷所谓此高彼低翻覆不已者,必须不嫌词费,在这里叙明它。这最好就从德谟克拉西说起—— 德谟克拉西,虽远自希腊已征见于政体,但毕竟为近代乃有之特色。西洋社会人生,从中世到近代为一大转变。其间经过所谓“宗教改革”,“文艺复兴”,“人文主义”,“启蒙运动”,“人权宣言”……外观上形形色色,骨子里一贯下来,原都相通。德谟克拉西风气,即构成于此。既经种种运动,许多奋头,以至革命流血,而后乃得奠定其原则,实现其制度。这当然不是往世之所有,亦不是他方所能有了。 要知道近代这一转变,实在是对于其中世社会人生之反动。所谓从“宗教改革”以至“人权宣言”一贯相通的,无非“我”之觉醒(1)(参看商务出版,蒋方震译《近世我之自觉史》前半部。),直接间接皆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之抬头。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是近代文化之主潮;从思想到实际生活,从生活的这一面到生活的那一面,始而蓬勃,继而弥漫,终则改变了一切。它不是别的,它是过强的集团生活下激起来的反抗,见出一种离心倾向,而要求其解放者。所以果能从这一点,向上追寻,向下观望,则前后变化无不在目;而社会演进上中西之殊途,对照着亦可看出了。 德谟克拉西风气,实为人类社会生活一大进步之见征。所谓民主制度,正不外一种进步的团体生活。进步的,乃对于不进步而说。其特征在:团体中各个分子从不自觉渐有了自觉,从被动渐转入主动;团体于是乃不能不尊重其个人自由,并以团体公事付之公决。盖社会契约说(doctrineofsocialcontract)不合于人类历史实情,学者之论证已明。人类之集团生活,不出于自觉地结合;其间多数人之处于被动,从古已然。必待经济进步,文化增高,而后渐渐改变。此改变在任何一较高文化社会要莫能外。然以西洋中古社会,其集团性太强,对于个人压制干涉过甚,从而其反动之来亦特著。离心倾向于社会生活,虽非佳兆;然在此,则适以救其偏而得一均衡。均衡是最好的事。团体生活经其分子自觉主动地参加,尤见生动有力。一二百年间,西洋社会所以呈现高度之活泼,进步如飞,造成晚近之灿烂文明,要得力于此。 事同一理,日本以东方小小农国,在短短四五十年间,所以实飞猛进,大大提高文化水准,侪伍西洋,称霸东亚者,正亦得力于明治维新,接受此近代潮流,以自由权公民权付与国民,社会生活不变之故。 但此所谓近代潮流者,到今天早已退落,成为过去了事了。其转捩就在头一次欧洲大战中;从那次大战后到现在,完全为另一潮流所代兴。这就是与个人本位相反的社会本位思想,与崇尚自由相反的讲究统制,不惜干涉人们的一切。 这一新潮流席卷欧洲,却打从两面而来:一面是布尔塞维克发动于俄国;一面是法西斯出现于意大利,又加之以纳粹在德国。虽重个人尚自由最早且久如英美,趣味夙深如法国,时势所趋,几亦莫能有外。事事步趋西洋如日本,常常处于被动如中国者,更不论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意、日本虽败,潮流未改。盖这不止是一时风气;其方针所指,实将开出人类社会之新局(社会本位的社会)。 为什么转变到如此相反,实为百余年前的人所梦想不到。(1)(英国前首相自由党首领劳合乔治曾深有此叹,见1934年2月报纸。)寻其转变之由,盖当个人解放之初,经济上深得个人营利自由竞争好处者,后来社会上却大受其弊。特别是盲目生产,经济上陷于无政府状态,演为周期恐慌不能自休;在内则阶级斗争,在外则民族斗争,整个世界苦痛不安,人类文明有自毁之虞。方利弊互见之时,早已有反对理论,乃至反对的运动。然而它未发挥到尽头处,事实上不会转弯。卒以第一次大战结束前后,时机到来,此伏流遂涌为高潮。虽因各处背景条件不同,表现之姿态各异,然其倾向一致固自明白。要而言之,集团又压倒了个人,保护干涉替代了放任自由,最近潮流正为近代潮流之反动。 三十年来(1917—1947),此相反之两面,各自经过许多宛转变化,而到今天,一面是依然不衰不弱——这就是英美;一面是崭新然益强益固——这就是苏联。其各自经过之宛转变化,诚然说之不尽;然而亦可一言而尽。那就是各自守定宗旨不放,而于团体与个人之两端,却尽可抑之扬之,时张时弛。宛转云者,殆不外是较小之翻覆。 最近三十年来其各自之宛转变化,不过更加证明他们的问题在此,不详论亦可。现在要问的是:他们西方人究竟怎样走进这问题中,而我们中国人何以会留在这问题外? 二中西文化的分水岭 以我所见,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中国古代社会与希腊罗马古代社会,彼此原都不相远的。但西洋继此而有之文化发展,则以宗教若基督教者作中心;中国却以非宗教的周孔教化作中心。后此两方社会构造演化不同,悉决于此。周孔教化“极高明而道中庸”,于宗法社会的生活无所骤变(所改不骤),而润泽以礼文,提高其精神。中国遂渐以转进于伦理本位,而家族家庭生活乃延续于后。西洋则由基督教转向大团体生活,而家庭以轻,家族以裂,此其大较也。 试依据历史一步一步加以指证,则西方人是怎样走进这问题中,便不难明白。以下先叙希腊罗马古代社会。 希腊罗马古代社会,不但与近代欧洲社会不同,抑且与他们中古社会亦两样,却转而与我们中国多分相似。此看法人古朗士(FustelDeCoulanges)著《希腊罗马古代社会研究》可知。古氏著作极精审,为此项研究中之名著,今者李玄伯先生译本,在商务出版。译者颇为用心,于前所述许多情节有合于中国古礼古俗者,均引经据典为之注明。虽李君注文,未必皆是;然固有助于读者了解西洋古代社会,正与吾土多相肖似。 书中所述,一言总括就是:崇拜祖先,以家族体系组成的社会,所谓宗法社会者是。其社会所由组成,一恃乎宗教。他们亦有法律,亦有政治,亦有战争,亦有社交娱乐;但一切一切原本宗教,而为宗教之事。那时人对于神敬畏甚至;但家各有神,不能相通。不但不能相通,且各守私(门必),隐相排斥嫉忌。所以严译甄克斯著《社会通诠》,论到宗法社会的宗教,亦是说,(一)可私而不可公,(二)本乎人而不出于天,(三)宜幽不宜显,是其三大特征。积若干家而“居里”;积若干“居里”而为部落;积若干部落而为邦。社会组织之扩大,与宗教观念信仰对象之开展,要必相因相待。社会组织最大止于邦;信仰亦至于邦神而止。然而每个小范围(家、居里、落部)仍各自保有其祭祀、佳节、集会与首领,此即谓之多神教。 后来罗马以希腊、意大利千数邦中之一,而竟可征服其余,似为意想不到之事。这自是人类社会单位向前扩大之势不可遏;而罗马恰亦具有其特殊条件,并且遵循了巧妙途径,盖人类生活经过好多世纪不能不变,意识方面开展进步,情操亦即不能株守于家神邦神的信仰崇拜。势不免要打破了邦,而前进于更大组织局面。此时罗马人恰好不是单纯一族一宗教者,而是杂糅的。乃至“罗马”之名,亦难确定其属于何种语言。有谓为特拉文者,有谓为希腊文者,有谓为拉丁文者,更有人信其为爱特利文。古时人依宗教为结合;两城邦若有共同信奉,即算亲戚。罗马的宗教既为杂糅的,因而多与其他城邦有关系。罗马即注意保存这些亲戚关系的证据。例如它保存“爱纳”的纪念,它就为意大利、西西里、希腊、特拉斯、小亚细亚各处三十个城的亲戚。——以上所说,即其特殊条件。它的政策最巧妙处,是不强迫那些被征服者信奉它的神,却将被征服者的神移来增加到罗马。罗马于是有较他邦皆多的神,仿佛宗教的总汇。它就利宗教的吸引力,助成其统治。 罗马以不违于当时人心理习惯的巧妙政策,配合它对于各邦之实力征服,着着进展,而罗马帝国之伟大局面遂以造成。然亦正由当时家神邦神的宗教精神失坠,仅存习惯,邦的组织宀/浸失维系之故。现在这伟大局面造成了,它自己却还没有与这伟大局面相应的伟大宗教。只以旧宗教之衰而罗马兴,罗马盛时,旧宗教乃益衰。而由于宗教荒虚,人们精神无主,罗马亦不能不衰矣。这里古朗士有几句话,是值是介绍的: 古人(初民)间彼此那般不同,那般不羁与善变,社会的联系与统一是不易建立的。……自然必须有件事物,较实力为大,较利益为尊,较哲学学说为具体准确,较契约更为固定;它即在人人心中而对人人有权威——这便是宗教信仰。信仰是我们头脑的产物,而我们不能随意改变它。它是我们的作品,而我们不自觉。它是“人的”,而我们以为“神”,它是我们力量之结果,但莫有比它对我们更有力量的了……人固然可以使自然降服于人,但人永是他自己思想的奴隶。 罗马当时于此紧要处,既无善法,社会之腐化堕落遂不可免。直到基督教从东方传来,填补这一空缺,西洋古代文明乃得一意外的续命汤,卒且孕育出其近代文明。——这是后话。 三基督教与集团生活 如史书所云:“斯巴达人白昼处于露天之下,夜宿营幕之中,饮食相共,人无独居之时,亦罕家庭生活。”(1)(见冯雄译桑戴克著《世界文化史》第117页,商务出版。)这自是集团生活一极端之例,与其尚武善战相联,并非那时社会生活之通例。然而我们要知道希腊罗马古代社会,却一般地通是集团生活。它虽以家作核心,而以(一)附属人数众多,(二)阶层分别,(三)家长威权,(四)产业共有,种种情形,其生活不能不说是集团的。生活是集团的,但以其精神低浅,意识狭隘,不可能为大集团。大集团不再以一家一姓作核心,必待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出来,而后得以构成。严译《社会通诠》有云:“种人排外之不深,异族之能即于和,而大邦有缔造之望者,真景教之力也。”正谓此。自宗法制度既破,凡说到集团,就是超家族的;只有超家族的组织,乃足以当集团之称。 以下我们试看基督教怎样开出超家族的集团组织来。基督教精神全然与旧的宗教相反,可约之为三大点: 第一,神绝对唯一。此与从前有多少家多少邦,即有多少神者,完全不同了。神不在世界内,而超于其上以主宰之。宗教之意义与形式,至此全改变。畏神者(畏神震怒降祸)变为爱神。对神亦不须供饮食牺牲;祈祷亦迥非符咒。 第二,兼爱同仁,以上帝为父,人人皆如兄弟之相亲。此与从前分别族内族外,自私于内而相仇于外者,完全不同了。教义公开宣传,热心救世,一反各守私(门必)者之所为。 第三,超脱世俗,此与旧宗教之逐逐营营于现世生活者,完全不同了。盖以分灵肉为二事,每人只肉体生活这一半,是属于现前社会的;而灵魂自由,可径接于上帝。既然宗教所求不在现世,愈少参加世上事物愈好。所以耶稣说“与凯撒以凯撒所应有,与上帝以上帝所应有”。古代之宗教政治混一者,至此乃分开,而国家政府得以独立。又宗教垂诫于人的义务,却不管人间一切权利之事。权利之事,由法律去规定。基督教是第一个不以法律隶属于自己的宗教(罗马法典之进步大得力于此)。 前举之古朗士书,结尾曾说:“信仰初生,人类社会始行组织;信仰变化,社会乃屡经改革;信仰消灭,社会亦行崩溃变形。”正可增补一句说:一新信仰代兴,一新社会组织随之以起。宗法制度之破灭,超家族的组织之开出,实以这种新精神为之先。 然而,我们不可误会大集团生活就从宗教家的意识要求造出来,造成西方人之集团生活的,是事实不是理想。不过这些事实,却特别与基督教有关。那就是从基督教所引起之血的斗争。 基督教之起,实对当时社会具有极大革命性。第一,它推翻各家各邦的家神邦神,反对一切偶像崇拜,不惜与任何异教为敌。所谓“基督教不以建立其自身之祭坛为满足,必进而毁灭异教之祭坛。”第二,它打破家族小群和阶级制度,人人如兄弟一般来合组超家庭的团全,即教会。教会这一组织,是耶稣所曾坚决嘱咐于他的门徒的,早期教徒们亦都相信,为保持他们的信仰纯洁及专一,这一结合乃非常必要。据说其最初组织,亟望基督重来,天国实现,教徒衣食相共,不分界限;并有产业归公之制度。似此一面其内部结合既极其坚实,一面其对外行动又极其激烈,团体精神自尔达于高度。排他既强,被排亦烈,到处不能为人所容;而遭受残杀之结果,则是使他们自身团结更形坚强。 而且基督教虽想要政教分开而事实不许,很快又混合一处(纪元325年定基督教为罗马帝国之国教)。基督教虽不想以强力残杀异教,然事实终落到这一步。盖当那时,文化不能不以宗教作中心;以其特具统摄抟结作用,任何组织生活离不了它。如其设想那时宗教离开政治而自存,似有可能;如其设想那时政治离开宗教,倒想象不出其可能。中古封建的统治,既资藉于宗教;而宗教自身又复政治化。——如教皇包揽政务,或自己兼秉政务,主教教士预闻诸侯政务等皆是。并且教会中的大主教、主教、修道院住持等,亦都成了封建阶级的一部分。此其结果,就有两点: 一点是使得集团生活内部之统制过强。盖宗教信仰不过抟结人心,国家权力则更拘限人身。二者相合以行其统制,人诚无所遁逃这种统制过强的集团生活,为后来引起反动之本;异常重要。 一点是使得集团间斗争频繁激烈。盖权力所在,最易启争端;宗教不挟有权力,其争端犹或不多。宗教界别,最易形成集团对抗;权力之争,不资藉于宗教组织,其斗争或不必为集团的。今二者相合,遂使当时之宗教问题、政治问题、种族问题、私人恩怨,种种搅混不清,相寻无已。其间大小惨剧,长短战争,绵历千有余年,难解难休。这千余年频繁激烈的斗争,即是锻炼成西方人集团生活之本,异常重要。 上面所称“宗教问题”,初时是基督教与异教之争;后来基督教扩展了,对外斗争日渐少,而内部宗派之争又起;至新教发生而益烈。又上面所称“权力之争,不资藉于宗教组织,其斗争或不必为集团的”,此如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争王争帝者是。其争只在二三领袖之间,其余多数人均不过从属工具,并无深切界别,形成集团对抗。所以像韩信事楚,又可以归汉。项伯楚人,竟保护了沛公。诸葛兄弟,可以分在吴蜀魏三方去。这种斗争,是不十分激烈的。 凡团体必须有内外界别;若没有一定界别,便难成团体。反之,界别愈严,则团结愈固。此其一。又团体必须有其对抗者或竞争者,而后其生活振奋组织紧张。反之,若缺乏此类对象,则必日就懈散,甚至团体消失。此其二。又团体境遇不顺,遭受折磨,其分子向心力转强。反之,若境遇顺好,则其分子或不内向,甚至且发生离心倾向而内争起来,此其三。审此三者,则知锻炼集团生活之最佳机会,莫过于基督教在欧洲所引起之血的斗争了。人当斗争时,便思集合团体;而有了团体后,亦更易引起斗争。团体与斗争,殆相联不离。孟德斯鸠《法意》上说:“争之与群,乃同时并见之二物”,正谓此。反之,散漫与和平相联。愈散漫愈和平;愈和平愈散慢。西洋自有基督教以后,总是过着集团而斗争的生活——虽然基督教是主张和平的。中国自受周孔教化以后,大体过着散漫而和平的生活——虽然孔子亦说“必有武备”的话。中国一面且另谈。西洋这一面不为别的,只有基督教一因素加入到西洋文化来,于促使其社会走上此路之条件正相符合之故。 自然西洋人之集团生活,并不能全归功于基督教。除了先自希腊罗马流传下来者不计外,后进的蛮族生活亦是一个因素。他们原是集体行动的(游牧侵掠皆集体行动与农业平静分散者异),又以蛮族文化浅,冲动强,感受基督教之后就很执着;所有许多血斗惨剧,多因于此(此指religiousintolerance)。 四欧洲中古社会 集团生活,在生死危难中固可得好的锻炼;但在日用常行之间养成它,同属必要。前者可得某牢韧的向心力和纪律习惯;至若组织能力,法治精神,和一般公德则多有赖于后者。于此,我们宜一述欧洲中古社会生活。 欧洲中古社会,在其政治经济各方面,到处所见亦罔非东一个集团西一个集团,为其人日常生活之所依。如封建制度中那些大小单位,如各处的基尔特(guild),处各自主城市等皆是。 据历史来看,此封建社会并非从其上世演进之结果,而宁为其倒退。在政治上,它是由于大帝国之失势解体,给予雄霸者在各地方上起来的机会,而使一切零弱者不得不各有所依附以求存。这样,就形成了许多封建集团。虽说自上而下有若干层级,以大统小,以小事大,等差甚严,却不是条理井然的一个体系,而宁为错杂峙立的几团势力。在经济上,它是由于伊斯兰教徒突然出现于历史舞台,征服了地中海东西南三面,使过去为各地文明及商业交通的大动脉,以新月旗与十字架之敌对,而骤告断绝。古代经济遭蛮族残侵而犹存者,乃于是而溃灭。八世纪以来,商业衰歇,商人消逝,都市生活亦同归没落。继罗马金币而起之新币制,即是与古代经济或去地中海经济断绝关系的证据。同时多脑河、易北河、扎勒河可能的交通,恰都生阻,亦不能有常规的贸易。整个西欧,自8世纪末反拨到自然经济的农业社会。社会生存,完全建筑在土地占有上。国家的军事制度,行政制度,因之而弛散分解,最高主权便无法保障。其政治上封建制度之形成,盖又基于此经济事实。(1)(具见HenriPirenne著《中古欧洲社会经济史》,胡伊默译本,商务出版。)于此时,那些封建制度下经济自给自足的大小单位,恰又不期而然构成集团的生活。 所以这一倒退或顿挫,正给欧洲人以培养集团生活之良好机会。其后,商业复兴,都市再起,则于既经养成的集团生活,又启其进步之机。——这是后话,而亦就是前面我们所说“进步的团体生活”之由来。首尾过程,宛然在目。 当时封建制度下的农业社会,千余年间前后自有许多变化,各地方尤难尽同。然一般说,就是大地产和庄园制度。兹参考各书略述如次。 据说,大地产平均约包含三百个农场(田舍)或一万英亩,以至更多。他们都是教会或修道院或贵族之所有。如此广大田地,不易接连一起,有时分散很远。虽分散,但具有一种强有力的组织。在昔商业能运销其生产品,都市提供其日用品时,它以生产兼消费之双重资格参加一般经济活动。此时商业中断,每一大地产构成如人们所称呼“闭关的大地产经济”,耕作所需器具,家人所需衣物,都要设立作坊自行生产。 全部地产常区分为若干部分,每部分或不止一村庄,而在一庄园(manor)管辖之下。庄园不仅是一种经济组织,而且是一集体社会。它支配其居民之全部生活,自成一小世界,而以其地主为首领。居民不仅是地主的佃农,更且是他的臣民。从农业上说,却算一种“合伙组织”(shareholdingarrangement),大部分农人连贵族在内,都像是股东。他们之间,虽阶级不同却同是基督徒,所以能以人与人的关系相处,相互有其权利与义务。不论是自由民或农奴,每人对公众事务有发言权。此外参加者,有不少各式各样工匠,以及牧羊饲猪养蜂等人。他们亦各有其身分、义务和应享权利。 农民大别为自由民和农奴两种。自由民居极少数;这是保有他依附臣服之初所订契约的。他自有其土地,有权可得脱离团体。他还可以起诉于国王之法庭。其大多数则是农奴。这是只凭惯例的佃户(customarytenant),随附于地面,不得自由离去。全庄土地除地主保有者外,其余则共同享有。在共同享有地上,各佃户又恒有其世袭使用之部分,以自养其家小,以纳贡于地主。诸如草原、牧场、森林、沼泽等,更是共同不分彼此的。在耕作刈获上,不唯地主之地要佃户合力为之;即佃户各自使用部分,亦是大家通力合作的。磨房、糟房、榨葡萄汁器具,乃至烹饪的灶火,常为公共利用之设备。 在地主贵族之下,代表他管理全般行政事务且兼理法庭者,有管家(bailiff),代表农奴并分派他们工作者,有督工(provost),还有其他吏员等多人。庄园亦即为一司法单位,其裁判权之大小,视其侵蚀王权而不同。它按照一般习惯及其庄园自来形成之惯例,并取得地主同意,以判决案件,处理内部一切问题。 庄园为社会基层,亦是宗教生活一单位而为教会组织之基层。还里有教堂,有教区牧师。牧师通常是地主和全体居民的朋友,为他们传道,并指教一切。他以命名礼(洗礼)、坚信礼、婚礼、葬礼种种仪式,及星期祷告、节日宴集或禁食等习惯,范成他们一生中并一年中的社会生活。教堂前面的草地,常是他们的游戏场;乡村的舞蹈大会,亦常在那里举行。就是那教堂的钟声,亦给他们全体精神上一种维系。 因为全般生活,环绕着地主和教堂为中心,有这般的集团性;所以其一切建筑、自堡垒、邸第、礼拜堂、厅房、住房、农奴的茅舍、各种作坊机房、仓库以至马棚、牛栏等,自都有其内外前后的配合布置,如记载或图画之所示。(1)(参考胡译《中古欧洲社会经济史》,何炳松编译《中古欧洲史》,冯雄译《世界文化史》,《各国社会经济史丛书》(以上均商务版)。HayesandMoon合作《中古世界史》,伍蠡甫译本,世界书局版。民十八年著者为《河南村治学院旨趣书》,有云:中国社会一村落社会也;求所谓中国社会者不于三十万村落其焉求之。或曰欧洲国家独不有村落乎?曰其古之有村落也,则中世封建社会组织之基层。其今之有村落也,则近代资本社会组织之点线。是社会有村落,而非即村落以为社会,固不得谓为村落社会也。正指此意而言。) 以上不厌琐细地说这许多,意在指证西方人在中古农业生活里,实是集团的。像卢作孚先生所说“农业民族的经济单位,非常简单,只需要一个家庭”;像冯友兰先生所说“在未经产业革命地方,无论东方西方都是生产家庭化,一个家庭是一个经济单位”,由此皆证明其全然不对,他们皆以其所见于中国者,来臆测一般中古社会;还以其臆想的中古文化,来解释中国的事情。而不知像中国一家人一家人各自过活,恰是中古世界所稀有。根本上在他们所谓“公开耕地制度”(theopenfieldsystem)下,农人们几乎一举手一投足都必是协同的,都不免受约束的,更何有一家为一经济单位的事。甄克斯《社会通诠》上说“古之田法,以族姓乡社为乡匿者也;今之田法,以一民小己为幺匿者也。”英语幺匿(unit)便是单位的意思。必至近代社会,乃“散乡社之局,成地主之制”,“人得自由,而土地为真产业”。 其次再看他们中古的工商业。在上述乡村各种作坊之外,十一世纪下半期有集中的工商业起来,渐发达于各都市间。这些工商业者亦都过着集团生活,直至十七八世纪乃先后解体,而为近代自由制度所替代。这在英语名为“基尔特”(guild),中译“同业公会”或“行会”。它一面为自愿的组织,一面含有合法的权力。它一面照顾到消费者之公众利益,一面基于生产者自身的要求。其详情各处不一,此可不述。所不可不知者,就是他们团结之固干涉之强进而形成一种力量,伸入地方政治,操持地方政治,绝非中国商人工人所能梦见。大约某地某业之基尔特,即为当地此行业之垄断性团体,不轻易给人参加的机会。收学徒亦有严格规定,高其年限,并限制每一师傅收极少人数,既以排他而保护其同业利益,就不得不杜绝内部之有自由行动、自由竞争之事,而严密其监视,加强其干涉。更为其不致以独占而妨碍消费者公众利益,引起不平;所以同时力求货真价实,公开交易,而不许偷工减料与过分利得。如此则必需监视与干涉之事更多,所以就逐渐发展出来极烦琐极拘泥的无数条规,成功其一套极周到之管理技术。而为执行其管理,基尔特自身便俨然成一小政府了。它有选举之领袖职员,有行政之组织及各种会议,有自治之规约,有其财政及金库,有裁决争议之法庭。再则,论其组织自是基于经济意义而来;但当时任何组织却总离不了宗教。所以基尔特,除有经济的机能外,复有其种种之社会的机能。各业多各有其守护神,及节日聚餐、游行赛会、共同娱乐、种种社交;对于贫病死丧、互相顾恤。他们各有其旗帜,甚至还穿着特殊服装。(1)(以上参考胡译《中古欧洲社会经济史》,许译《英国社会经济史》,徐译《德国社会经济史》,陈译《中古及近代文化史》,冯译《世界文化史》,均商务出版。又伍译《中古世界史》,世界书局出版。) 这里更有些好的佐证: 使梓人丙为丁筑室而不坚,俄而圮焉。不独丙偿之也,丙之同行当共偿之。使贾人庚有逋于辛,辛之索者不独于庚也,庚之同社皆可以索,古俗民之相联系以为责任有如此者。所最怪者,则古商贾行社所有之执抵权利,行于中叶。假如有伦敦商负伯明罕商债,不以时还。设于时,伦敦有他商在伯明罕者,则执其货以抵前负;以其同行社故。(见严译《社会通诠》国家刑法权分第十一) 这好比说,如其你我两家同在天津一个同业公会,我在上海欠他家的债,而你的货物到上海,却会被他扣来作抵,视你我如一家。那么,当时一个同业公会组织之密且强,事实岂不甚明! 试问:这与冯友兰先生书中,所举一家子石印馆,一家子铁匠铺之例,有无相似处? 五近代社会之萌芽 在彼时一同兴起者,是城市自治体,通称“自由都市”。基尔特是一些职业组织;城市自治体是地方组织。亦可说,基尔特是一些经济组织;自主城市是笼罩于其上的政治组织。 古代希腊罗马文化,皆以城市为中心;近代文明更是著名的“都市文明”;只有中古不是。但中古后半期,即十一世纪末期十二世纪初期,工商业和城市逐渐复兴,便由此以渡进到近代了。工商业及城市之复兴,在色彩上亦在事实上,为一种对中古封建文化之反攻,以至将其颠覆为止。这种反功势力之本身,便是“自由空气”。如史家所说,工商业人多是从封土中逃出者,或解放者,城市之兴起,都是对封建诸侯之和平的或武力的反抗。他们(工商业人)都是“自由人”为一崭新阶级。其意味,直与一个人进身为僧侣,或进身为骑士,相近似;即所谓“布尔乔亚”者是。但他们必须结成有力团体,始能自存,始能反攻而达成其历史任务。这团体,便是上面说的两种组织;两种组织互有助长作用,而同为他们所凭借。在团体作用上说,基尔特对内干涉较强,自主城市对外之抵抗较强。二者同为集团生活之好例,后者更为进步的团体生活之导源。 城市复兴之初,各地莫不趋向自主(大抵皆先备城防,特设司法),但其后来成就则等差不齐。极盛时期,有些大城市俨同一个独立国家,有主权,有海陆军队,对内施行统治,对外宣战媾和。他们不独讲求其市政,并且讲求外交。据说今日国际间一些外交方式和技术,还是沿自那时的。临末入于近代以来,各民族国家一个一个成立,许多城市先后并合在内,而保有一种地方自治。如日耳曼境内汉堡等三大都市,直迟至十九世纪初乃并入德国。假若除去初兴及监末不论,中间至少约四百年,为这些数不清的城邦与封建诸侯相争,又彼此间争锋之时。中古欧洲千余年扰攘,其后半期当以此为有力因素。近代西洋人的国家意识及其爱国心情,首先养成于这范围较小而亲切确实的地方,而后扩大起来到民族国家。特别是他们的政治能力(组织国家的能力),都在这里养成。 前段只说了基督教如何引起斗争,予集团生活以血的锻炼;而于基督教自身之团体组织,还没有说。然而这里却是西方人学得了团体组织之本。第一,于此确识个人隶属团体,团体直辖个人。第二,于此公认团体中个个人都是同等的。此其重要,可说非常重要。中国所缺乏的,就是这个。——就是没有机会有此认识。至于教会内部组织从大单位到小单位自成系统,此可不叙。我们只引录何炳松教授《中古欧洲史》第十六章之一段话于此: 自罗马帝国西部瓦解以后,西部欧洲制度之最永久而且最有势力者,莫过于基督教之教会。(中略)中古史而无教会,则将空无一物矣。(1)(何炳松《中古欧洲中》,商务出版。此段首句采自第25页。以下见第127页及129页。) 中古教会与近世教会(无论新教或旧教),绝不相同,言其著者,可得四端: 第一,中古时代无论何人均属于教会,正如今日无论何人均属于国家一样。无论何人不得叛离;不忠于教会者可以死刑处之。 第二,中古教会除广拥土地外,并享有教税。凡教徒均有纳税之义务,正与今日吾人捐输国税者同。 第三,中古教会实无异国家,既有法律又有法庭,并有监狱,有定人终身监禁之罪之权。 第四,中古教会不但执行国家之职务,且有国家之组织。教皇为最高立法者,亦为最高司法者,统治西部欧洲一带之教会,政务殷繁。凡教皇内阁阁员及其他官吏合而为“教皇之朝廷”(Curia),各地教会文书往来,以拉丁文为其统一之文字。 引寻这一段话的用意,只在让人想见彼时教会之强大,生息于其中之西方人将受到怎样的教训与磨炼。 [book_title]第四章 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 一西人所长吾人所短 团体与个人是西洋人的老问题;全部西洋史几乎都表见在这问题上面。他们在这问题上所受教训及锻炼既多,自然有许多长处。这许多长处,亦可分两面来看。关于个人一面的,且容后谈。关于团体一面的,可以约举为四点: 第一,公共观念; 第二,纪律习惯; 第三,组织能力; 第四,法制精神。 这四点亦可总括以“公德”一词称之。公德,就是人类为营团体生活所必需的那些品德。这恰为中国人所缺乏,往昔不大觉得,自与西洋人遭遇,乃深切感觉到。距今四十五年前梁任公先生倡“新民说”,以为改造社会,挽救中国之本。他第一即揭“公德”为论题,已予指出。今在本书讨究工作上,还要不放松地说一说。 先从末后第四点说起,此处所云法治精神,盖就西洋人之执法与中国人之徇情,对照而说。在大团体中一办公机关,应付众人,处理百事,只有订出律条而拘守之,无论什么人来一律看待。然后乃少费话,免纠纷,公事进行得快,而秩序以立,群情以安。其中虽不免忽视个别情形,而强不齐以为齐,竟不洽情不中理者。却是不如此,大事小事都将办不成。法治之必要即在此。然而在家庭间亲族间就不然了。一家之中,老少,尊卑,男女,壮弱,其个别情形彰彰在目,既无应付众人之烦,正可就事论事,随其所宜。更且以密迩同处,一切隐微曲折彼此无不了然相喻,难以抹杀不顾。而相亲如骨肉,相需如手足,亦必求其细腻熨帖,乃得关系圆满,生活顺畅。此时无所用其法治,抑且非法所能治,虽无所谓为徇情,而凡所斟酌,却莫非情致不同。 徇情的问题,是在较大范围中乃发生的。此因其一面范围渐大,人数渐众,颇非随便应付得了,渐有用法之必要;另一面则亲疏厚薄,其间自有差别,尚难尽舍人情而专用法。中国人的生活,既一向欹重于家庭亲族间,到最近方始转趋于超家庭的大集团;“因亲及亲,因友及友”其路仍熟,所以遇事总喜托人情。你若说“公事公办”,他便说你“打官话”。法治不立,各图侥幸,秩序紊乱,群情不安。当然就痛感到民族品性上一大缺点,而深为时论所诟病了。 次说到组织能力。此所谓组织能力,即指如何作团体一分子的能力,其要素在对于团体之牢韧的向心力,和耐烦商量着向前进行的精神。有人说“中国人不是自暴自弃,就是自尊自大;他或者不要发言权不要监督权,乃至不要自由权作一个顺民亦可以,或者就是要想作皇帝的,乃至想给他皇帝也不作的。”(1)(见傅大龄《真正中国人及其病源》一文,《国闻周报》第9卷17期。)这种情形,确随处可见。例如近几十年自有“有限责任股份公司”这种组织以来,往往都是极少几个人把持其事,多数股东不闻不问,听受支配。只要分到股息,心满意足,假如亏折,自认晦气而已。除非蓄意寻事,鲜有考研内情,查问帐目的。又如民国七八年以来,各地学生会,其中热心的废寝忘食,真可牺牲一切;但事情必须听他主张。如果他的主张行不去,他的意见没人听,马上心灰意懒,好歹不问了。赌起气来,闹到分裂散伙亦可以;相持不下;将团体之事搁起来不进行亦可以。又如乡镇地方之事,由地方官以命令行之,大家听从没有话说;或由一二领袖作主,亦可行得通。一旦地方官好意召集众人,以问题付之公议解决,往往就议论歧出,商量不到一处,事情反而办不动。此时再下命令,他们亦不愿听了。总之,或者受人支配作一个顺民;或者让他做主,众人都依他的。独于彼此商量大家合作,他却不会。凡此种种,例证甚多。时论所讥“一盘散沙”,“没有三人以上的团体,没有五分钟的热气”,大抵指此。 其实,这是不足怪的。中国人原来个个都是顺民,同时亦个个都是皇帝。当他在家里关起门来,对于老婆孩子,他便是皇帝。出得门来,以其巽顺和平之第二天性,及其独擅之“吃亏哲学”(见后),遇事随和,他便是顺民。参加团体众人之中,不卑不亢的商量,不即不离的合作,则在他生活中夙少此训练(尤以士人生活及农人生活为然)。 往者胡石青先生(汝麟),在民国初年尝遍游全球各地。特别是北美、南美、南太平洋多有华侨之处,他都到过。他常爱谈所见华侨故事,而结论说:华侨的才干非他侨民(例如日本侨民)所及,亦非其当地人所及。不论干哪一项事业,皆能有他的表见;乃至当强盗,作乞丐,亦复出色当行。但有一点:这都是其个人本领,而非成功于群策群力的组织。就因在团体组织上不如人,又得不到国家保护,终为日本侨民所胜,为当地人之所欺。--这真是很好例证。处此竞争世界,中国人所以归于劣败者,其最大原因实在此。 组织能力缺乏,即政治能力之缺乏;盖国家正不外一个大团体。四五十年前梁任公先生尝论中国人无政治能力,而辩其非困于专制政体。他反诘说:若谓为专制政体所困,则何以专制政体所不能及之时如鼎革之交,专制政体所不能及之事如工商业如教育等,专制政体所不能及之地如殖民海外,特别是如百年前之旧金山者,均无所表见(1)(见梁氏所著《新民说》。华人之移植旧金山系以帆船而往,远在1851-1874年间,距美国开国不过数十年耳。)。另在其《新大陆游记》中略点出其理由说,中国有“族民”而无西洋之“市民”,有族自治或乡自治而无西洋之市自治。西洋之市自治为其政治能力之滥觞,而中国之族自治乡自治则其政治能力之炀灶(1)(此梁氏原著词句,滥觞为导源之意,炀灶为前人掩蔽后人之意。),虽于中西社会演进之两条路,尚未言之深切著明,而所见正自不差了。 再其次,论纪律习惯。所谓纪律习惯,盖指多人聚集场面,无待一条一条宣布,而群众早已习惯成自然的纪律。在消极一面,例如:开会场中不交谈、不咳嗽,走路不作声响,出入不乱挤,一举一动顾及前后左右而不妨碍旁人等等。在积极一面,例如:坐则循序成列,行则排队成行,发言则当机得时,动作则彼此配合照应,种种细节,难以枚举。无论消极积极,扼要一句话:必求集体行动起来,敏捷顺利,效率要高,不因人多而牵扰费时。试看车站或戏院集票的门窗前,西洋人自然鱼贯成行,顺序而进;中国人却总是争前窜后,虽有警察,犹难维持秩序。其实不守顺序之结果,事务进行反而缓慢,甚至进行不得。只有各守顺序,乃得让大家较快达到目的。西洋人从事实教训上深明此理;中国人事实不够,所以还不明白。又在开会场中,中国人还当他在家里一样,耳目四肢只为其个人用,不曾意识到团体的要求,妨碍公务于不自知,更为习见不鲜。 这些都不是曾受教育没有的问题。若以为西洋教育普及而中国中没有受教育的太多,遂有此不同结果,便错了。要知道这些多半不是意识之事,而宁为习惯之事。习惯为身体与环境间的产物,而养成于实际生活。假若一个人生长在欹重家庭生活之社会,如中国者,纵然受过大学教育,一样犯这些毛病。西洋人之纪律习惯,不是出于它的文化,而宁出于它的武化--即仍为其集团斗争之所锻炼者。好像今日学校里,亦还是寓群育与体育,借着体育上种种运动竞赛以训练集体行动,其理正同。 人们的品性,固皆养成于不知不觉之间;但同时亦应承认,公共观念不失为一切公德之本。所谓公共观念,即指国民之于其国,地方人之于其地方,教徒之于其教,党员之于其党,合作社社员之于其社……如是之类的观念。中国人,于身家而外漠不关心,素来缺乏于此。特别是国家观念之薄弱,使外国人惊奇。1932年上海“一·二八”战役中,巴黎晨报记者行经上海不甚远的地方,看见一切如无其事然,不禁大大惶惑,莫名其妙。后来马君武先生曾写一文,举11934年3月16日德国恢复征兵之消息发布,柏林一位六十多岁女房东闻讯欢喜过度,倒地而死之例,以为对照。其实这种不同,绝不是天生地从血里带来,亦不是学说或教育(狭义)之结果,而是社会构造不同,生活环境有异,从而形成之情操习惯自不免两样耳。 二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 从西方人闹得最大问题而我们没有,从西方人之所长恰即我们之所短,早已证明出中国人缺乏集团生活了。但我们仍不妨从宗教、经济、政治各方面,分别来检看一番。 在检看之先,却要把何谓集团生活确定了,才行。所谓集团生活,诸如前述诚然形形色色;但亦有其一致之点可指: 一、要有一种组织,而不仅是一种关系之存在。组织之特征,在有范围(不能无边际)与主脑(需有中枢机关)。 二、其范围超于家族,且亦不依家族为其组织之出发点。--多半依于地域,或职业,或宗教信仰,或其他。 三、在其范围内,每个人都感受一些拘束,更且时时有着切身利害关系。 合于此三条件者,即可说是集团生活;不合的,便不是。我们以此为衡,则中国人是缺乏集团生活的。 第一,中国人百分之九十以上,怕都不在宗教组织中。一个中国青年到印度,人家问他是哪一教;他回答:任何宗教都不是。当地人闻之全都诧讶不解。这回答若在欧洲中古,亦将为人所不解的。然而这不是中国青年界极普通情形吗?我却非说百分之九十的中国人都是这样。大多数中国人,恰与此相反。他们于圣贤仙佛各种偶像,不分彼此,一例崇拜,尚不及日本人进甲庙则不进乙庙,拜乙神则不拜甲神之稍有区别。区别都没有,尚何组织可言。 第二,说到国家组织,中国人亦大成问题,如本书第一章所列中国文化第十一特征,即其问题之提出。于此而成问题,中国人之缺乏集团生活乃非同小可。在后边将特加论列,此不多说。 从国家放得很松来推想,则地方自治体和职业自治体可能很发达。不错,中国社会秩序之维持,社会生活之进行,宁靠社会自身而不靠国家;地方自治和职业自治是相当有的。可惜从现存史籍中,大多不易考见,颇难论定。而说到地方自治,更有可注意者两点;一点是中国有乡自治而没有市自治,恰与西洋地方自治肇始于都市都相反;一点是地方自治体欠明确欠坚实,与官治有时相混。 关于前一点,梁任公先生在其早年“新大陆游记”中即已提出: 吾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齐而后国治也。西方人之自治力发达固早,吾中国人地方自治亦不弱于彼。顾何以彼能组成一国家,乃我不能?则彼之所发达者,市制之自治?而我之所发达者,族制之自治也。试游我国之乡落,其自治规模确有不可掩者。恒不过区区二三千人耳,而其立法行政之机关秩然具备。若此者,宜其为建国之第一基础也。乃一游都会之地,则其状态之凌乱不可思议矣,凡此皆能为族民不能为市民之明证也。吾游美洲观于华侨而益信。彼既脱离其乡井,以个人资格来居最自由之大都市,顾其所赍来所建设者,仍舍家族制度无他物,且其所得以维持社会秩序之一部分者,仅赖此焉。 任公先生晚年著《中国文化史》,其社会组织篇第七章讲乡治,第八章讲都市。他经历多年研究之最后结果,还是“中国有乡自治而无市自治”一句话。乡治章中,特将他自己家乡--广东新会县茶坑乡--自治组织之梗概述出(1)(梁著《中国文化史》,见《饮冰室合集》这专集第18册,中华书局出版。)而作结论云: 此种乡自治,除纳钱粮外,以讼狱极少,几与地方官府全无交涉。窃意国内具此规模者,尚所在多有。虽其间亦恒视得人与否为成绩之等差;然大体盖相去不远。此盖宗法社会蜕余之遗影,以极自然的互助精神,作简单合理之组织,其于中国全社会之生存及发展,盖有极重大之关系。 的确,这与中国社会之生存发展有极重大之关系。或径直说:这即是中国社会所以数千年生存发展,可大可久的基础。一定要认识它,乃认识得中国文化。但他是与西洋集团生活有区别的,看后文自详。 再说后一点,地方自治体欠明确欠坚实,与官治有时相混。此谓其有时似属自治,有时又代以官治,一时一代兴废无定。且其组织、权限与区划,亦变更无常。即以民国以来言之,县以下基层组织忽而并大,忽而划小。制度纷更,几于朝令而夕改;单是名色,不知换了多少次。我们要谈的虽在过去之中国,然借今证古,显见其根基之不固。反观西洋,便不然了。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于封建特权,农奴制度,行会制度种种一扫而空。教会田产被没收,教士改民选。种种改革几无所不至。独于整理地方制度,对旧有四万四千城乡自治区,以其为第十二世纪第十三世纪中自治制度及地方政府生机所寄之个体,故保存而无改。(1)(桑代克著《世界文化史》,冯译本第568页,商务版。)到1921年,又经过一百几十年了,社会交通进步,单位自然减少,还保有三万七千九百六十三区。英国则自九世纪起,地方大小各区划沿用无改,其间只有一种叫hundred的是消灭了。(2)(海烈斯著王检译《各国地方自治纲要》第225页,大东书局出版。)这可见了西洋人的地方自治体,是怎样地坚实有根基。质言之,他们当真是一个单位一个团体;而我们则乡党之间关系虽亲,团体性依然薄弱,若有若无。--以上论地方团体。 再论到职业团体一面。第一,中国农人除为看青而有“青苗会”一类组织外,是没有今所谓农会的。他们不因职业而另自集中,便天然依邻里乡党为组织,就以地方团体为他们的团体。而地方团体则常常建筑于家庭关系之上,如上已说。还有散在乡村以农人而兼为工人商人的,当然亦归属于此。第二,只有少数集于城市或较为聚处一地的工人商人,始形成中国的职业团体,而仍无今所谓工会商会。农会,工会,商会,这些都基于新法令而来,非旧日有的。旧日工人商人的职业自治组织如何,今已不易考见其详;而在其“行”、“帮”、“公所”、“会馆”之间,却有下列缺点可指:一是大抵没有全国性的组织如今所谓“全国商会联合会”之类--此见其同业之自觉殊有限;二是于同业组织中,仍复因乡土或族姓关系而分别自成组织,大大弛散其同业组织--此见乡党意识宗教意识之强于行业意识;三是由“同行是冤家”一句谚语,可知其同行业者彼此之嫉忌竞争,缺乏西洋中世纪基尔特那样坚密团体精神。 在士农工商四民之中,士人原为一种行业。他们止于微有联络而已,谈不到有团体。因为他们一面是最富有个性的人,一面又是缺乏共同利害的人。如其说中国人散漫,那第一是从他们来的,第二是从农人来的。士人和农人,是构成中国社会之最重要成分;他们散漫,中国便不得不散漫了。 往时柳诒徵先生撰有《述社》一文,刊于《学衡》第五十四期,从史籍上考证中国民间各种团体组织,极费搜求之功。在形迹上,我们自不否认有其事;然而其贫乏,是严重的。像今天我们所见集会结社之事,倒回三十余年去,在辛亥革命前是绝少的;在五六十年前,更看不见。即如大的学校、大的工厂、大的股份公司亦俱是从外界潮流输入。当初全是零散的私塾,零散的小农小工小商。至于政治活动而有所组织,更不许可。唐史宋史上之党派,至多是一点联络而已,没有今天的党派组织。 三团体与家庭二者不相容 集团生活,在中国不能说没有,只是缺乏。中西之不同,只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然而我们早说过,人类社会之进化实为生物进化之继续。在生物界中就没有绝对不同之事,虽植物动物亦不过是相对的不同,其他更不用说。盖凡生物之所现示,皆为一种活动的趋势或方向,但有相对之偏胜,而无绝对的然否。要划一条界,是划不出来的。虽划不出界限,而由不同之趋向发展去,却可能相反对,成了极严重的问题。西方人集团生活偏胜,中国人家族生活偏胜,正是分向两方走去,由此开出两种相反的文化。 集团生活与家庭生活,二者之间颇不相容;而基督教恰为前者开路,以压低后者。关于此点,已故张荫麟教授有一论文,曾予指出。 在基督教势力下,个人所负宗教的义务,是远超过家族的要求。教会的凝结力,是以家族的凝结力为牺牲的。《新约》里有两段文字,其所表现之伦理观念与中国传统伦理观念相悖之甚,使得现今通行的汉译本不得不大加修改。其一段记载耶稣说“假若任何人到我这里,而不憎恶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甚至一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门徒。”又一段记载耶稣说“我来并不是使世界安宁的,而是使它纷扰的;因为我来了将使儿子与他父亲不和,女儿与他母亲不和,媳妇与他婆婆不和”(以上两段并见韩亦琦氏新译本)。(中略)基督教一千数百年的训练,使得牺牲家族小群而尽忠超越家族的大群之要求,成了西方一般人日常呼吸的道德空气。后来(近代)基督教势力虽为别的超越家族的大群(指民族国家)所取而代;但那种尽忠于超越家族的大群之道德空气,则固前后如一。(张著《论中西文化的差异》,《思想与时代》第十一期。) 为西方人集团生活开路的是基督教;同时不待说周孔教化便为中国人开了家族生活之路。严格讲,家族生活集团生活同为最早人群所固有,并非自他们而开始。但这好比本能生活理智生活同为动物界所固有,却到节足动物脊椎动物出现,而后本能理智两路始分一样。中西社会构造既于此而分途,所以我们正应该指出西方之路开于基督,中国之路开于周孔,而以宗教问题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 当基督教传到中国来,此两相反之趋向遭遇一处,这方一直未曾受变于那方。相反地,倒是那方妥协于这方。除《新约》译文对于原文不得不修改外,他们教会人士且承认了中国人敬祖先和祭拜孔子各种礼俗。这种妥协承认,后来虽不免争执冲突而一度翻案(罗马教皇1742年断然不许行中国礼),但末后(1939年)终究还是承认了。(1)(当十六世纪耶稣会士利玛窦等在中国传教,以中国礼俗与彼教无悖,取承认态度。其后教会内部发生争执。罗马教皇与中国皇帝之间亦因而冲突,卒至决裂翻案,一时天主教在中国几致绝灭,后来中国方面不甚认真而缓和下来,1939年罗马教皇亦卒加以解释而承认中国礼之可行。)此诚亦见出中国文化之深固不拔,但所以能取得对方承认的,还在其近情近理。盖敬祖先不过尽人子孝思之诚,拜孔子则敬其为人师表,全没有什么说不通之处也。迨新教起来,基督教本身既有变化,教会组织后来亦大不同于前,彼此遂慢慢相安。还有佛教精神与中国家族伦理亦是不合的,而它到中国后,卒亦受变于中国。此即前引稻叶君山、太虚法师等所说,基督教和佛教都屈服了的话。 太虚法师论文内有云:“此家族层套,一方易于分散大众的合组,一方又牵制个人的特动,故无敌国外患,每能长治久安。”他正是看出了其间得失长短,暨团体与家族二者之不相容性。读者试印证以前章所举商鞅在秦变法之事,和雷海宗教授只认战国七雄是国家而说西汉家族复盛后之中国不成国家,自更明白。商鞅种种作为,无非站在国家立场,要直接控制到个人,便不得不破坏家族伦理,而遭儒家诟病。战国七雄在国际竞争紧张局面下,各自加强其对内控制,始成国家;而自汉代恢复了家族生活,则二千年来的中国,在史学家只能说是一个庞大的社会,一个大文化区了。关于国家问题,后当详论;此不过就集团生活家族生活之难并存,用以指证集团生活在中国之缺乏。 从家族生活发展去,岂止不成国家,抑且一个真的大地方自治体亦难构成。前引梁任公的话,说中国有族民而无市民;有族自治乡自治而无都市自治;他正是无意中发觉了此一问题。凡此亦当并论于后。 亡友卢康济(瀚)颖悟过人,十余年前尝对我说,马克思著《资本论》,于是西方社会赖以阐明,我今要著《家族论》以说明中国的社会史。他曾东游日本,研究此题,数年间积稿盈箧。可惜书未成而身死,其稿我亦未得见。这个工作,今后学术界上还须有人担负。行笔至此,特为附志。 [book_title]第五章 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 一何谓伦理本位 即此缺乏集团生活,是中国人欹重家庭家族之由来,此外并不须其他解释(如冯卢诸君所说者)。盖缺乏集国生活与欹重家族生活,正是一事之两面,而非两事。这是既经上面种种指证中西社会生活之不同以后,十分明白的事。 是人类都有夫妇父子,即都有家庭;何为而中国人的家庭特见重要?家庭诚非中国人所独有,而以缺乏集团生活,团体与个人的关系轻松若无物,家庭关系就自然特别显著出了。——抑且亦不得不着重而紧密起来。西洋人未始无家庭,然而他们集团生活太严重太紧张,家庭关系遂为其所掩。松于此者,紧于彼;此处显,则彼处隐。所以是一事而非两事。在紧张的集团中,团体要直接统制干涉到个人;在个人有自觉时候,要争求其自由和在团体中的地位。团体与个人这两面是相待而立的,犹乎左之与右。左以右见,右以左见。在西洋既富于集团生活,所以个人人格即由此而茁露。在中国因缺乏集团生活,亦就无从映现个人问题。团体与个人,在西洋俨然两个实体,而家庭几若为虚位。中国人却从中间就家庭关系推广发挥,而以伦理组织社会消融了个人与团体这两端(这两端好像俱非他所有)。 我从前曾为表示中国西洋两方社会生活之不同,作了两个图(1)(见旧著《乡村建设理论》第54页。),其第一图如下: 这种不同实是中西文化路径不同。论者徒有见于近代产业兴起,家庭生活失其重要,不复巩固如前,同时个人之独立自由,亦特著于近代思潮以后,其间互有因果关系,从而蔚成西洋近代国家;便设想个人隐没于家庭,家庭生活呆重如中国者,当必为文化未进之征,而类同于西洋之中古。于是就臆断其为社会演进前后阶段之不同。他不从双方历史背景仔细比较以理解现在,而遽凭所见于后者以推论其前,焉得正确! 然则中国社会是否就一贯地是家庭本位呢?否,不然。我们如其说,西洋近代社会是个人本位的社会——英美其显例;而以西洋最近趋向为社会本位的社会——苏联其显例。那我们应当说 西洋中国 团体团体 家庭家庭 个人个人 中国西洋对照图之一 图例: 一、以字体大小表示其位置之轻重 二、以箭形线一往一复表示其直接互相关系 三、虚线则表示其关系不甚明确 中国是一“伦理本位的社会”。“家族本位”这话不恰当,且亦不足以说明之。只有宗法社会可说是家族本位,此见甄克斯《社会通诠》。中国却早蜕出宗法社会,章太炎先生作《社会通诠商兑》尝辨明之。(1)(严先生据《社会通诠》以排满为宗法思想。章先生则据历史指证春秋战国许多不排外之事,以明中国早与宗法社会条件不合,参看本书第八章。)要知:在社会与个人相互关系上,把重点放在个人者,是谓个人本位;同在此关系上而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