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梦溪笔谈译注 [book_author]沈括 [book_date]宋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学术杂记,笔记,完结 [book_length]459168 [book_dec]笔记。宋沈括著。二十六卷,《补笔谈》二卷,《续笔谈》一卷。梦溪为沈括晚年卜居润州(今江苏镇江)之地,是书或作于此时。是书在宋代流传已广,然所传卷帙不一,《文献通考》作二十六卷,郑樵《通志·艺文略》作二十卷,《宋史·艺文志》则作二十五卷;甚至标有“二十七卷”、“三十卷”之目。至乾道二年(1166)汤修年据二十六卷本校刻,颇为完善,遂相沿流传。而《补笔谈》、《续笔谈》乾道本原无,至明崇祯四年(1631)马调元重刻时始合之。是书分为十七门,即故事、辨证、乐律、象数、人事、官政、权智、艺文、书画、技艺、器用、神奇、异事、谬误、讥谑、杂志、药议。是书以其广博的内容和科学价值历来为学者所瞩目。是书流传颇广,今传有明崇祯马调元刻本、《四库全书》、《津逮秘书》、《稗海》、《学津讨原》、《说库》、《丛书集成初编》诸本。今人胡道静有《梦溪笔谈校证》,1957年古典文学出版社出版,198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再版。 [book_img]Z_12713.jpg [book_title]《梦溪笔谈》序 【题解】 本篇为《梦溪笔谈》全书序。在序中,沈括交代了《梦溪笔谈》的写作缘起与旨趣。这本笔记是沈括在王安石变法失败后,因受到牵连而罢官退居润州之后的产物。沈括在序中提到他收录的标准是不收国政话题、不收对士大夫的褒贬之辞,所录以传闻里巷之言为主。其实沈括所记并非“甚卑”,本书中大量内容足以见出沈括学问的广博和深厚。 予退处林下(1),深居绝过从,思平日与客言者,时纪一事于笔,则若有所晤言(2),萧然移日(3)。所与谈者,唯笔砚而已,谓之《笔谈》。圣谟国政(4),及事近宫省者,皆不敢私纪。至于系当日士大夫毁誉者(5),虽善亦不欲书,非止不言人恶而已。所录唯山间木荫,率意谈噱(6),不系人之利害者,下至闾巷之言(7),靡所不有(8)。亦有得于传闻者,其间不能无缺谬。以之为言则甚卑,以予为无意于言可也。 【注释】 (1)退处林下:这里指罢官后退居山林。王安石变法失败后,沈括因为支持新政而受到牵连,闲居润州梦溪园,而写作了《梦溪笔谈》。 (2)晤(wù)言:当面谈话。 (3)萧然:凄清的样子。 (4)圣谟(mó):皇帝的诏命。 (5)毁誉:毁谤与称誉。 (6)谈噱(jué):谈笑。 (7)闾(lǘ)巷:小街道,泛指乡里民间。 (8)靡:没有。 【译文】 我罢官后退居山林,深居简出,和朋友们断绝了往来,想到平时和友朋谈的那些话,便不时地提笔记录一两件事,感觉就好像和他们当面谈话一样,这样凄凉地度过了一天天。可以和我交流的就只有笔砚了,所以称为《笔谈》。皇帝的诏命、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宫廷和官府中的事情,都不敢私下里随意记录。至于当时与士大夫们有关的毁谤和称誉,虽然是好的我也不想写,并非仅仅是不想说人的坏话而已。记录下来的只有在山野间、树荫下随意谈笑的内容,与人们的利害没有任何关系,至于乡里民间的言谈话语,却无所不包。也有一些是从传闻听到的,不能保证其中没有缺失和错误之处。用这些东西作为谈资是十分卑下的,当成是我无意中写下的就可以了。 故事 【题解】 《故事》门凡两卷。所记内容以唐宋时期典章制度为主,如祭祀仪仗、机构设置、朝官次第、衣冠礼仪、政府文书、府院制度、馆阁藏书、科举考试、奏疏案牍等,亦颇及文人逸事,如宋太宗夜幸玉堂,苏易简接驾不及事;杨亿自嘲俸禄事;欧阳修诗本事;嘉祐贡举状元前定事等。凡所涉制度、仪式等,皆详考其源流,既可补史志典章之阙,作为唐宋政治制度史之史料;亦可资文人之谈助,并了解北宋文人之政治生活环境。 [book_title]卷一 上亲郊(1),郊庙册文皆曰(2):“恭荐岁事(3)。”先景灵宫(4),谓之“朝献”;次太庙,谓之“朝飨”(5);末乃有事于南郊(6)。予集《郊式》时(7),曾预讨论,常疑其次序。若先为尊,则郊不应在庙后;若后为尊,则景灵宫不应在太庙之先。求其所从来,盖有所因。按唐故事,凡有事于上帝,则百神皆预,遣使祭告,唯太清宫、太庙则皇帝亲行(8)。其册祝皆曰:“取某月某日有事于某所,不敢不告。”宫、庙谓之“奏告”,余皆谓之“祭告”。唯有事于南郊,方为“正祠”。至天宝九载(9),乃下诏曰:“‘告’者,上告下之词。今后太清宫宜称‘朝献’,太庙称‘朝飨’。”自此遂失“奏告”之名,册文皆为“正祠”。 【注释】 (1)郊:祭祀名。古以祭祀天地为郊,冬至祀天于南郊,夏至祀地于北郊。 (2)庙:祭祀名。古以祭祀先祖为庙。明刻本缺一“郊”字,则与上句断句为“上亲郊庙,册文皆曰”。 (3)荐:进献,祭祀。 (4)景灵宫:始建于北宋大中祥符年间,供奉北宋历代君主。 (5)飨(xiǎng):献祭。 (6)有事:指祭祀活动。《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7)《郊式》:熙宁初年,沈括等奉诏编《南郊式》,考订历代郊祭仪式,以定南郊之礼。由王安石总领其事。 (8)太清宫:初以祭祀老子的祠庙称太清宫。唐高宗追奉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乾封元年(666)建祠,玄宗天宝年间改称太清宫。 (9)天宝九载:公元750年。 【译文】 皇帝亲自行郊祭礼,郊祭、庙祭的册文都写:“恭荐岁事。”先到景灵宫祭祀,称为“朝献”;之后到太庙祭祀,称为“朝飨”;最后才去南郊祭祀上天。我纂集《郊式》一书的时候,曾经参预讨论,时常怀疑这个次序是否合理。如果以先为尊,那么郊祭不应在庙祭之后;如果以后为尊,那么去景灵宫的次序不应在太庙之先。考察其来由,大概是有原因的。按照唐代的先例,凡是祭祀上天,则各种神灵都要一起祭祀,需要派遣使者祭告,只有太清宫、太庙是皇帝亲自行礼。册文、祝文都写:“某月某日在某地进行祭祀,不敢不告。”太清宫、太庙的册文称为“奏告”,其余的都称为“祭告”。只有在南郊行祭天礼,才称为“正祠”。到天宝九年下诏说:“‘告’是以上告下之词。今后太清宫的祭祀应该称为‘朝献’,太庙的祭祀称为‘朝飨’。”从此就没了“奏告”之名,而各地册文都称为“正祠”。 正衙法座(1),香木为之,加金饰,四足,堕角(2),其前小偃(3),织藤冒之(4)。每车驾出幸,则使老内臣马上抱之,曰“驾头”。辇后曲盖谓之“筤”(5),两扇夹心,通谓之“扇筤”。皆绣,亦有销金者(6),即古之华盖也。 【注释】 (1)正衙:唐宋时朝会听政的场所,在宋为文德殿。法座:君主听政时的坐具。 (2)堕:通“椭”,长圆形。 (3)偃:凹陷,平面形近似弯月或腰圆形,又称“月样杌子”。 (4)冒:覆盖。 (5)曲盖:顶部弯曲的伞盖。筤(láng):车盖的竹制骨架。 (6)销金:用金丝装饰。 【译文】 正衙的法座是用香木做的,加上金饰,四条腿,圆角,前面稍微凹陷,用编好的藤条覆盖好。每次皇帝的车驾出行,就让年老的宦官在马上抱着,称为“驾头”。车辇后面有顶部弯曲的伞盖,称为“筤”,左右被绣扇相夹,统称作“扇筤”。都为织绣品,也有嵌金丝线的,即古代的华盖。 唐翰林院在禁中(1),乃人主燕居之所(2),玉堂、承明、金銮殿皆在其间(3)。应供奉之人,自学士已下,工伎群官司隶籍其间者,皆称“翰林”,如今之翰林医官、翰林待诏之类是也。唯翰林茶酒司止称“翰林司”,盖相承阙文(4)。 【注释】 (1)翰林院:本为供奉有一技之长者所居之处,属员称“翰林待诏”或“翰林供奉”,随时供皇帝差遣。唐玄宗时选朝官有词艺学识者居其中,供奉起草诏书。开元二十六年(738),于翰林院之南别建学士院,属员称“翰林学士”,地位高于翰林待诏。 (2)燕居:闲居。 (3)玉堂:今人或疑作“浴堂”,即浴殿。承明:古代君主左右路寝称承明,因其接于明堂之后。 (4)阙(quē)文:指称“翰林茶酒司”为“翰林司”,系阙文所致。 【译文】 唐代翰林院在禁苑之中,是皇帝闲居之处,玉堂、承明、金銮殿都在其间。其中供职之人,从学士以下,包括工匠、艺人、各类府衙官员等,都称作“翰林”,就像现在的翰林医官、翰林待诏之类的。只有翰林茶酒司只称为“翰林司”,大概是相沿阙文所致。 唐制,自宰相而下,初命皆无宣召之礼(1),惟学士宣召,盖学士院在禁中,非内臣宣召,无因得入,故院门别设复门,亦以其通禁庭也。又学士院北扉者(2),为其在浴堂之南(3),便于应召。今学士初拜,自东华门入(4),至左承天门下马待诏,院吏自左承天门双引至门(5)。此亦用唐故事也。唐宣召学士,自东门入者,彼时学士院在西掖,故自翰林院东门赴召,非若今之东华门也。至如挽铃故事(6),亦缘其在禁中,虽学士院吏,亦止于玉堂门外,则其严密可知。如今学士院在外,与诸司无异,亦设铃索,悉皆文具故事而已。 【注释】 (1)初命:初次任命。一说为每月初一。 (2)北扉:北门。这里指开北门。 (3)浴堂:浴堂殿,皇帝居处之一。 (4)东华门:北宋时东宫门,门内第二道门称左承天门。西宫门称西华门,西华门内第二道门称右承天门。 (5)门:指文德殿的东西掖门。 (6)挽铃:拉铃。唐于翰林学士院设悬铃,以备夜间皇帝有诏命,可代为传呼,入院者需先拉铃。 【译文】 按唐代制度,自宰相以下,初次任命都没有宣召之礼,只有学士可以受宣召,大概是因为学士院在禁苑内,没有内臣宣召就无法进入,所以在学士院门之外另设旁门,也因为它和禁苑相通。学士院开北门是因为它在浴堂殿之南,所以便于应召。现在的翰林学士初次拜官,从东华门进入,到左承天门下马等待召见,被学士院的官吏从左承天门一前一后引导至门。这也是延续唐朝的成例。唐代宣召学士,从东门进入,是因为当时学士院在禁苑西边,所以是从翰林院的东门赴召,不像现在是从东华门进入。至于拉铃铛的成例,也是因为学士院在禁苑之中,即使是学士院的官员,也只能止于玉堂门外,其严密程度可想而知。如今学士院在禁苑以外,和其他官府没有什么差异,也设铃铛牵索,这都是为了礼仪的成例所设。 学士院玉堂(1),太宗皇帝曾亲幸。至今唯学士上日许正坐(2),他日皆不敢独坐。故事:堂中设视草台,每草制,则具衣冠据台而坐,今不复如此,但存空台而已。玉堂东承旨阁子窗格上有火然处(3),太宗尝夜幸玉堂,苏易简为学士(4),已寝,遽起(5),无烛具衣冠,宫嫔自窗格引烛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为玉堂一盛事。 【注释】 (1)玉堂:学士院正厅称为玉堂,宋太宗曾以“玉堂之署”四字赐榜,令苏易简榜于厅额。 (2)上日:上任之日。一说指每月初一。 (3)承旨:指翰林学士承旨,为翰林学士之首。然:同“燃”,燃烧。 (4)苏易简(958—996):字太简,梓州铜山(今四川中江)人。太宗太平兴国五年(980)举进士第一,官翰林学士承旨,太宗以飞白“玉堂之署”赐之。历任参知政事、礼部侍郎,出知邓州、移陈州。著有《文房四谱》《续翰林志》等。《宋史》卷二六六有传。 (5)遽(jù):马上。 【译文】 学士院的玉堂,太宗皇帝曾亲自临幸。至今只有学士们在上任之日允许在正厅就座,其他时间都不敢独自就座。按照成例:堂中设立视草台,每次草拟诏书时,就会穿好衣冠坐在台上,现在已经不这样了,只留下一个空台而已。玉堂东边翰林承旨阁子的窗格上有被火烧过的地方,当年太宗皇帝曾经半夜临幸玉堂,当时苏易简是翰林学士,已经就寝,匆忙起身,没有烛光照明穿戴衣冠,宫嫔从窗格间引烛光为他照明。至今不欲更换被火烧过的窗框,以此作为玉堂的一件盛事。 东西头供奉官,本唐从官之名。自永徽以后(1),人主多居大明宫(2),别置从官,谓之“东头供奉官”。西内具员不废,则谓之“西头供奉官”。 【注释】 (1)永徽:唐高宗年号,公元650—655年。 (2)大明宫:唐贞观年间始建,居皇城之北高地。高宗龙朔年间改称蓬莱宫,并新建含元殿。长安年间又改为大明宫,改含元殿为大明殿。 【译文】 东西头供奉官,本来是唐代从属官员的名称。自从永徽年间以后,皇帝多居住在大明宫,另外设置属官,称为“东头供奉官”。而大内西边的属官没有废置,就称为“西头供奉官”。 唐制,两省供奉官东西对立(1),谓之“蛾眉班”。国初,供奉班于百官前横列。王溥罢相(2),为东宫一品,班在供奉班之后,遂令供奉班依旧分立。庆历贾安公为中丞(3),以东西班对拜为非礼,复令横行。至今初叙班分立,百官班定,乃转班横行,参罢复分立,百官班退乃出,参用旧制也。 【注释】 (1)两省:指中书省和门下省。中书省负责发布政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 (2)王溥(922—982):字齐物,并州祁(今山西祁县)人。乾祐年间状元,广顺三年(953)拜相,乾德二年(964)罢相,任太子少保。太平兴国初年封祁国公,谥文献。著有《唐会要》《五代会要》等。《宋史》卷二四九有传。 (3)庆历:宋仁宗年号,公元1041—1048年。贾安公:即贾昌朝(997—1065),字子明,真定获鹿(今属河北)人。贾昌朝初封安国公,故称贾安公。真宗朝赐同进士出身。庆历年间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魏国公,谥文元。著有《群经音辨》等。《宋史》卷二八五有传。 【译文】 按唐朝的制度,中书、门下两省供奉官在朝廷上东西两向对立,称为“蛾眉班”。本朝初年,供奉班在百官队列之前横排。王溥罢相,任东宫一品官,其班位在供奉班之后,于是皇帝命令供奉班依旧分立两侧。庆历年间,贾昌朝任中丞,认为东西两班对拜不合礼仪,就又改令横列。现在初叙班时分立两侧,百官排好班列之后,转为横列,参奏结束后再度分立,百官班列退出后才出殿,这是参用了以前的制度。 衣冠故事,多无著令,但相承为例。如学士舍人蹑履见丞相,往还用平状(1),扣阶乘马之类(2),皆用故事也。近岁多用靴简,章子厚为学士日(3),因事论列(4),今则遂为著令矣。 【注释】 (1)平状:平等的文书。 (2)扣:牵马。 (3)章子厚:即章惇(1035—1105),字子厚,南平浦城(今属福建)人。嘉祐二年(1057)进士,王安石变法时,任编修三司条例官、集贤校理、中书检正等。哲宗初为刘挚、苏辙等所劾,哲宗亲政,复起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徽宗初罢相,卒后追封魏国公。《宋史》卷四七一有传。 (4)论列:言官检举弹劾。 【译文】 衣冠的成例,大多没有正式条令,只是相沿以往的习惯为惯例。比如学士、舍人穿鞋见宰相,往来书信皆为平等之辞,骑马可以牵到宫门之类,都遵循惯例。近年来学士见宰相则穿靴持简,章惇当学士的时候,因此议论过这种做法,于是现在出了正式条令。 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靿靴、有蹀躞带(1),皆胡服也。窄袖利于驰射,短衣、长靿,皆便于涉草。胡人乐茂草,常寝处其间,予使北时皆见之(2)。虽王庭亦在深荐中(3)。予至胡庭日,新雨过,涉草,衣裤皆濡,唯胡人都无所沾。带衣所垂蹀躞,盖欲佩带弓剑、帉帨、算囊、刀砺之类(4)。自后虽去蹀躞,而犹存其环,环所以衔蹀躞,如马之鞦根(5),即今之带也(6)。天子必以十三环为节(7),唐武德、正观时犹尔(8)。开元之后(9),虽仍旧俗,而稍褒博矣(10),然带钩尚穿带本为孔。本朝加顺折(11),茂人文也。 【注释】 (1)绯(fēi):红色。长靿(yào)靴:即长筒靴。蹀躞(dié xiè)带:一种腰带,可以悬挂兵器等物件。 (2)使北:沈括于熙宁八年(1075)以右正言知制诰察访河北西路,出使契丹,五月二十五日至北庭,化解鸿和尔大山及天池子一带领土争议。 (3)荐:草,草丛。 (4)帉帨(fēn shuì):佩巾,手巾。算囊:算袋,放物品的袋子。砺:磨刀石。 (5)鞦(qiū)根:套车时拴在牛马大腿后的革带称“鞦”,鞦根当为带上之装饰物,应亦为环状。 (6)带(kuǎ):附于腰带上的装饰品。 (7)十三环:“十”字原阙,从王国维《观堂校识》补。 (8)武德:唐高祖年号,公元618—626年。正观:即贞观。“贞”,避宋讳而作“正”。贞观,唐太宗年号,公元627—649年。 (9)开元:唐玄宗年号,公元713—741年。 (10)褒博:宽大。 (11)顺折:疑指“挞尾”,腰带下垂的金属饰物,宋时以金、玉、犀、银、铜、铁为饰,区分官职等级。 【译文】 中原衣冠,从北齐以来,就全采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筒靴、有蹀躞带,这些都是胡服的装束。窄袖利于骑马射箭,短衣、长靿都便于在草丛中行走。胡人喜欢丰茂的草原,经常居处其间,我出使北朝的时候都看到了。即使是王庭也在草丛深处。我到胡人王庭的时候,赶上新雨刚过,走过草丛,衣裤都湿了,只有胡人身上没有被沾湿。衣带上垂挂的蹀躞,大概是用来佩戴刀剑、佩巾、袋子、磨刀石之类的。自此之后虽然去掉了蹀躞,但是仍然保留挂环,环是用来挂蹀躞的,就像系在马上的鞦带,即现在的带。天子以佩戴十三环为礼节,唐代武德、贞观年间还是这样。开元年间以后,虽然还沿袭旧俗,而都变得稍微宽大了一些,然而带钩仍然穿在带子本身的孔中。本朝又增加了顺折,以繁荣人文礼乐。 幞头一谓之“四脚”,乃四带也。二带系脑后垂之,二带反系头上(1),令曲折附顶,故亦谓之“折上巾”。唐制,唯人主得用硬脚。晚唐方镇擅命,始僭用硬脚(2)。本朝幞头有直脚、局脚、交脚、朝天、顺风(3),凡五等,唯直脚贵贱通服之。又庶人所戴头巾,唐人亦谓之“四脚”,盖两脚系脑后,两脚系颔下(4),取其服劳不脱也,无事则反系于顶上。今人不复系颔下,两带遂为虚设。 【注释】 (1)二:原作“折”,从王国维《观堂校识》改。 (2)僭(jiàn):僭越,越级。 (3)直脚:平直硬脚。局脚:弯曲硬脚。交脚:前后脚相交叉。朝天:巾脚上曲。顺风:一脚下垂,一脚上曲。 (4)颔(hàn):下巴。 【译文】 幞头又称为“四脚”,因为有四根带子。两根带子系在脑后垂下,两根带子反系在头上,使其弯过来附在头上,所以也称作“折上巾”。按唐代的制度,只有君主可以用硬质的幞头。晚唐由于藩镇割据,节度使开始僭越地使用硬脚幞头。本朝的幞头有直脚、局脚、交脚、朝天、顺风这五等,只有直脚的是不论贵贱都能使用。此外,庶人戴的头巾,唐人也称为“四脚”,两根带子系在脑后,两根带子系在下巴上,这是为了办事的时候不会脱落,没事的时候就反系在头顶上。现在的人不再系在下巴下面,那两根带子就是虚设的了。 唐中书指挥事谓之“堂帖子”,曾见唐人堂帖,宰相签押,格如今之堂札子也(1)。 【注释】 (1)札子:古代官方的公文。 【译文】 唐代中书处理公务的文书叫做“堂帖子”,我曾经见过一份唐人的堂帖子,有宰相的签名,格式就像现在的堂札子。 予及史馆检讨时(1),议枢密院札子问宣头所起(2)。余按唐故事,中书舍人职掌诏诰(3),皆写四本:一本为底,一本为宣。此“宣”谓行出耳,未以名书也。晚唐枢密使自禁中受旨,出付中书,即谓之“宣”。中书承受,录之于籍,谓之“宣底”。今史馆中尚有故《宣底》二卷(4),如今之“圣语簿”也。梁朝初置崇政院(5),专行密命。至后唐庄宗复枢密使,使郭崇韬、安重诲为之(6),始分领政事,不关由中书直行下者,谓之“宣”,如中书之“敕”。小事则发头子、拟堂贴也。至今枢密院用宣及头子,本朝枢密院亦用札子。但中书札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参政以次向下;枢密院札子,枢长押字在下,副贰以次向上,以此为别。头子唯给驿马之类用之。 【注释】 (1)史馆检讨:史馆属官,主要负责修国史等。沈括于熙宁五年(1072)七月任此职。 (2)枢密院:宋代最高军事机关,北宋决断兵事不出于兵部而出于枢密院。与中书省并称“二府”,长官称“枢密使”。 (3)职掌诏诰:原作“职堂语诏”,据《类苑》及《说郛》改。中书舍人为中书省属官,主要负责起草诏书,故称“职掌诏诰”。 (4)故《宣底》:此《宣底》当为梁朝遗物,《春明退朝录》称“梁朝《宣底》”,《类苑》引作“梁”。 (5)崇政院:原作“崇仁院”,据津逮本改。后梁改枢密院为崇政院,枢密使为崇政使。 (6)郭崇韬(865—926):字安时,代州雁门(今山西代县)人。于后唐任兵部尚书、枢密使,以战功授侍中、冀州节度使,封赵国公。安重诲(?—931):河东应州(今山西应县)人,沙陀族。于后唐任左领军卫大将军、枢密使,兼领山南东道节度使,加侍中兼中书令。 【译文】 我担任史官检讨官时,曾经讨论过枢密院问宣头由来的札子。我认为,按照唐代旧例,中书舍人负责起草诏书,都会写四本:其中一本为底本,一本为宣本。此“宣”意思是颁行出去,还没有作为文书的名字使用。晚唐枢密使从宫中接受圣旨,出来交付中书省,就是所谓的“宣”。中书省接受圣旨,记录在案,称为“宣底”。现在史馆中还有梁代的《宣底》两卷,就像现在的“圣语簿”一样。梁朝初设崇政院,专门执行密令。到后唐庄宗恢复枢密使,令郭崇韬、安重诲担任,才开始分走一部分政事,枢密院下达的那些不经由中书省而直接发布的命令称为“宣”,就像中书省发布的“敕”。小事的话,枢密院发的叫“头子”,中书省拟的叫“堂帖”。至今枢密院依然在使用“宣”和“头子”,本朝的枢密院也用札子。但是中书省的札子是宰相签押在上,副相以及参知政事依次向下;枢密院的札子是枢密使签押在下,副使依次向上,以此作为区别。枢密院的头子只有供给驿马之类的小事时才使用。 百官于中书见宰相,九卿而下,即省吏高声唱一声“屈”,则趋而入(1)。宰相揖及进茶,皆抗声赞喝(2),谓之“屈揖”。待制以上见(3),则言“请某官”,更不屈揖,临退仍进汤。皆于席南横设百官之位,升朝则坐(4),京官已下皆立。后殿引臣寮,则待制已上宣名拜舞;庶官但赞拜,不宣名,不舞蹈。中书略贵者,示与之抗也。上前则略微者,杀礼也(5)。 【注释】 (1)则:稗海本、津逮本、学津本一作“躬”,与上句当断句为“唱一声‘屈躬’,趋而入。”趋:小步快走,以示恭敬。 (2)抗声:高声。 (3)待制:宋因唐制,于殿、阁均设待制官,典守文物,以备顾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唐以京官五品以上者担任。 (4)升朝:指升朝官,即朝官或常参官,为朝日参见皇帝的高级官员。 (5)杀:降低,减少。 【译文】 百官在中书政事堂见宰相,九卿以下的官员,由中书省官员高唱一声“屈”,就小步快走进来。宰相作揖行礼以及上茶的时候,都要高声赞喝,称为“屈揖”。待制以上的官员见宰相,则称“请某官”,不行屈揖礼,临近退出时才上茶。会见时,百官的位子都横设在宰相席位之南,升朝官可以坐,京官以下的官员都站立。皇帝在后殿宣见臣僚,待制以上的官员报上名字并且行拜舞礼;待制以下的官员只拜,不报名字,不舞蹈。在中书省略显尊贵,以示地位平等。在君主面前略显卑微,是降低礼节等次的做法。 唐制,丞郎拜官,即笼门谢(1)。今三司副使已上拜官(2),则拜舞于子阶上;百官拜于阶下,而不舞蹈。此亦笼门故事也。 【注释】 (1)笼门:向着殿门跪拜。 (2)三司:北宋时期总理财政的机构,通管盐铁司、度支司、户部,位在中书省、枢密院之下。宋代称三司为“计省”,三司使仅次于执政,称“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知政事、枢密使同。 【译文】 唐代的制度,丞郎等官员任命,要向着殿门拜谢。现在三司副使以上官职的百官,就在阶上行拜舞礼仪;其他百官则在阶下拜谢,而不舞蹈。这也是“笼门”成例。 学士院第三厅学士阁子,当前有一巨槐,素号“槐厅”。旧传居此阁者,多至入相。学士争槐厅,至有抵彻前人行李而强据之者(1)。余为学士时,目观此事。 【注释】 (1)抵:到任。彻:搬出。 【译文】 学士院第三厅学士阁子,因为前面有一棵大槐树,素来称为“槐厅”。以前有传说待在这个阁子里的人,大多能成为宰相。于是学士们争着要占槐厅,以至于有到任后搬出前人行李而强行霸占的情况。我当翰林学士时,就亲眼见到这种事。 谏议班在知制诰上(1),若带待制,则在知制诰下,从职也,戏语谓之“带坠”。 【注释】 (1)知制诰:宋代起草诏书者加知制诰,一般翰林学士草拟称内制,中书舍人草拟称外制,合称“内外制”。 【译文】 谏议官的班次在知制诰以上,如果带上待制衔,那就位在知制诰以下,因为是从属职衔,被戏称为“带坠”。 《集贤院记》(1):“开元故事,校书官许称学士。”今三馆职事(2),皆称“学士”,用开元故事也。 【注释】 (1)《集贤院记》:唐韦述撰,记载唐开元、天宝年间集贤院始末、掌故等,今佚。 (2)三馆:唐以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为三馆。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于升龙门东北,以三馆新修书院为崇文院,天圣九年(1031)徙三馆于崇文院,前列三馆,后建秘阁。掌修史、藏书、校勘等职。元丰五年(1082),崇文院改为秘书省。 【译文】 《集贤院记》记载:“按开元年间的旧例,校书官允许称为学士。”现在三馆职事都称作“学士”,是采用开元年间的旧例。 馆阁新书净本有误书处(1),以雌黄涂之(2)。尝校改字之法(3):刮洗则伤纸,纸贴之又易脱,粉涂则字不没,涂数遍方能漫灭。唯雌黄一漫则灭,仍久而不脱。古人谓之铅黄,盖用之有素矣。 【注释】 (1)净本:指馆阁书籍校勘后的誊清本。 (2)雌黄:矿物名,即硫化亚砷(AS2S3),可用作颜料,有剧毒。 (3)校:考察比较。 【译文】 馆阁新书的誊清本有写错的地方,用雌黄涂抹。我曾经考察各种改字的方法:用刮洗的办法会伤纸,在原纸上贴纸又容易脱落,用铅粉涂抹则误字盖不上,要涂数遍才能盖上。只有用雌黄,一涂就能盖上原字,并且长时间不会脱落。雌黄古人也称为“铅黄”,可见是有来历的。 余为鄜延经略使日(1),新一厅,谓之“五司厅”。延州正厅乃都督厅,治延州事。五司厅治鄜延路军事,如唐之使院也(2)。五司者,经略、安抚、总管、节度、观察也(3)。唐制:方镇皆带节度、观察、处置三使(4)。今节度之职,多归总管司;观察归安抚司;处置归经略司。其节度、观察两案并支掌、推官、判官(5),今皆治州事而已。经略、安抚司不置佐官(6),以帅权不可更不专也。都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同签书(7),而皆受经略使节制。 【注释】 (1)鄜(fū)延经略使:即鄜延经略安抚使,治延州(今陕西延安)。沈括于元丰三年(1080)任此职。 (2)使院:唐代节度使等的治所。 (3)经略:总掌一路军政。安抚:地位次于经略使,职务相同,一般由经略使兼任。总管:掌管军事。节度:在唐为一方军政元首,宋为虚衔。观察:一道行政长官,亦为虚衔。 (4)处置:唐初设按察使,开元间改为处置使,掌检举弹劾州县官吏之职。 (5)两案:节度、观察因职务归于总管司、安抚司,在两司分案治事,故称两案。支掌:观察支使与节度掌书记的合称。推官:掌州司法。判官:掌州行政。 (6)佐官:副官,副职。 (7)钤(qián)辖、都监:宋时统兵官,后多成闲职。 【译文】 我担任鄜延经略使的时候,新建了一处机构,称为“五司厅”。延州的正厅是都督厅,治理延州事务。五司厅治理鄜延路的军事,就像唐代的使院。所谓五司是指经略、安抚、总管、节度、观察五处机构。唐代的制度:方镇都设有节度使、观察使、处置使。现在节度使的职务多归于总管司;观察使的职务归于安抚司;处置使的职务归于经略司。幕府中的节度、观察、支使、掌书记、推官、判官现在都只是治理州事而已。经略、安抚司不设置副职,为了保证统帅的权力专制。都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共同签署文书,但他们都受到经略使的节制。 银台司兼门下封驳(1),乃给事中之职(2),当隶门下省,故事乃隶枢密院,下寺监皆行札子(3);寺监具申状(4),虽三司亦言“上”。银台主判不以官品,初冬独赐翠毛锦袍。学士以上,自从本品。行案用枢密院杂司人吏,主判食枢密厨,盖枢密院子司也。 【注释】 (1)银台司:宋代负责驳正政令的机构,因设于银台门内,故称。门下: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书,故有封驳之权。 (2)给事中:唐代门下省属官,掌封驳政令之权。宋代则为寄禄官,无实职。 (3)寺监:宋有寺、监两级官署,一般并称,如太常寺、光禄寺、将作监、都水监等。 (4)申状:宋代公文,一般为下级向上级表达不同意见的文书。 【译文】 银台司兼有门下省封驳之权,是给事中的职责,应该隶属于门下省,按旧例则隶属于枢密院,它下达寺、监的文书用札子;寺、监对它的文书则为申状,即使是三司属文也要称“上”。银台司的主管官员不论官品,每到初冬都会被特别赐予翠毛锦袍。如果是学士以上的官员兼任银台司主管,则按照他本来的品级论赏。办事主要用枢密院的人员,按枢密院标准供给伙食,其实是枢密院的下属单位。 大驾卤簿中有勘箭(1),如古之勘契也。其牡谓之“雄牡箭”,牝谓之“辟仗箭”(2),本胡法也。熙宁中罢之(3)。 【注释】 (1)卤簿:天子的车驾仪仗。勘箭:礼仪用箭,二箭和镞为雌雄体,以金铜为镞。以香檀木为箭笥,长二尺五寸,以金缕装饰。由金吾仗司掌管。 (2)牝(pìn):古代以雄为牡,以雌为牝。 (3)熙宁中罢之:事在熙宁四年(1071)。 【译文】 天子的车驾礼仪中有勘箭,就像是古代的勘契。阳箭称为“雄牡箭”,阴箭称为“辟仗箭”,本来是胡人的礼仪。熙宁年间罢除。 前世藏书,分隶数处,盖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馆、秘阁,凡四处藏书,然同在崇文院。其间官书,多为人盗窃,士大夫家往往得之。嘉祐中,置编校官八员,杂雠四馆书(1)。给吏百人,悉以黄纸为大册写之,自此私家不敢辄藏。校雠累年,仅能终昭文一馆之书而罢。 【注释】 (1)杂雠(chóu)四馆书:事在嘉祐四年(1059)。杂雠,以三馆、秘阁四处图书互相校勘。雠,校勘。 【译文】 前代的藏书,往往分藏多处,为了防备水灾、火灾和散佚。现在的三馆、秘阁分四个地方藏书,但都在崇文院内。其间的官方藏书,经常被人盗窃,士大夫家经常能得到。嘉祐年间,设编校官八名,互校四馆藏书。有百余名属吏,都用黄纸做成大册子抄写,从此私家便不敢擅自收藏。校勘多年,仅能校完昭文馆一馆的图书。 旧翰林学士地势清切(1),皆不兼他务。文馆职任,自校理以上(2),皆有职钱,唯内外制不给。杨大年久为学士(3),家贫,请外,表词千余言(4),其间两联曰:“虚忝甘泉之从臣,终作莫敖之馁鬼(5)。”“从者之病莫兴,方朔之饥欲死(6)。” 【注释】 (1)地势:地位。清切:清贵并且亲近皇帝。 (2)校理:三馆中负责书籍校勘的官员。 (3)杨大年:即杨亿(974—1020),字大年,建州浦城(今福建建瓯)人。年十一,太宗闻其名,试其诗赋,授秘书省正字,淳化中赐进士,任翰林学士兼史馆修撰,官职工部侍郎,谥文。著有《括苍集》《武夷集》《退居集》等。《宋史》卷三〇五有传。 (4)表词:杨亿曾作《求解职领郡表》《再乞解职表》。 (5)“虚忝甘泉之从臣”二句:空领了甘泉宫的侍臣之名,终作了若敖氏的饿鬼。忝,谦词,愧居某官之意。甘泉,汉武帝时有甘泉宫,这里代指皇帝。莫敖,据杨亿《再乞解职表》当作“若敖”,则为春秋时楚令尹子文之族。典出《左传·宣公四年》。 (6)“从者之病莫兴”二句:孔子的随从弟子饿得起不来,东方朔也饿得要死。从者,据杨亿《再乞解职表》,此从者当为孔子之徒。方朔,即东方朔(生卒年不详),字曼倩,平远郡厌次(今山东德州陵县)人。汉武帝时郎官,武帝以俳优视之。 【译文】 旧时翰林学士地位清贵并且离皇帝很近,都不兼任其他职务。文馆的职官,从校理级别以上的,都有职钱,只有加知制诰的内外制官员不给。杨亿常年担任翰林学士,家贫,请求外放地方,上表辞请千余言,其中有两联写道:“虚忝甘泉之从臣,终作莫敖之饿鬼。”“从者之病莫兴,方朔之饥欲死。” 京师百官上日,唯翰林学士敕设用乐(1),他虽宰相亦无此礼。优伶并开封府点集(2)。陈和叔除学士时(3),和叔知开封府,遂不用女优。学士院敕设不用女优,自和叔始。 【注释】 (1)敕(chì)设:皇帝下旨安排的宴会。 (2)优伶:演戏的艺人。 (3)陈和叔:即陈绎(1021—1088),字和叔,开封(今属河南)人,一说洛阳(今属河南)人。中进士第,为集贤校理。神宗朝拜翰林学士,权知开封府。元丰初,知广州,坐事贬建昌郡,以太中大夫卒。《宋史》卷三二九有传。 【译文】 京城百官上任之日,只有招待翰林学士用音乐,其他官职即使是宰相也没有这样的礼节。宴会上的表演艺人都由开封府召集。陈绎任翰林学士时,正由他知开封府,于是罢去女乐。学士院设宴不设女乐,就从陈绎开始。 礼部贡院试进士日,设香案于阶前,主司与举人对拜,此唐故事也。所坐设位供张甚盛,有司具茶汤饮浆。至试学究(1),则悉彻帐幕毡席之类,亦无茶汤,渴则饮砚水,人人皆黔其吻(2)。非故欲困之,乃防毡幕及供应人私传所试经义。盖尝有败者,故事为之防。欧文忠有诗(3):“焚香礼进士,彻幕待经生。”以为礼数重轻如此,其实自有谓也。 【注释】 (1)学究:宋代科举种类之一,所试内容为《诗》《书》《易》三经经义。弘治本、津逮本、崇祯本、学津本、丛刊本一作“经生”,乃据下欧阳修之诗而改。 (2)黔:染黑。 (3)欧文忠:即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吉安永丰)人。庆历初知谏院,改右正言、知制诰,以支持范仲淹等罢知滁州,还为翰林学士。嘉祐间拜参知政事,以太子少师致仕,谥文忠。《宋史》卷三一九有传。 【译文】 礼部在贡院考进士科的那天,在阶前设置香案,主试者与举人对拜,这是唐代旧例。为考生设的座位准备得很隆重,还有官员负责提供茶水饮料。等到考学究科的时候,就把帐幕毡席之类的都撤掉,也不提供茶水,渴了只能喝洗砚水,以致人人的嘴巴都是黑的。不是故意要为难考生,乃是为了防备利用毡幕作弊,或者经供应茶水之人而私下传递考试的经义文本。大概曾经有因此而败露者,所以为之防备。欧阳修有诗云:“焚香礼进士,彻幕待经生。”认为其礼数的轻重差异如此明显,其实是自有其原因的。 嘉祐中,进士奏名讫(1),未御试,京师妄传王俊民为状元(2),不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为何人。及御试,王荆公时为知制诰(3),与天章阁待制杨乐道二人为详定官(4)。旧制:御试举人,设初考官,先定等第,复弥之(5),以送覆考官,再定等第,乃付详定官,发初考官所定等,以对覆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则详其程文(6),当从初考,或从覆考为定,即不得别立等。是时王荆公以初、覆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当,于行间别取一人为状首。杨乐道守法,以为不可。议论未决,太常少卿朱从道时为封弥官(7),闻之,谓同舍曰:“二公何用力争?从道十日前已闻王俊民为状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既而二人各以己意进禀,而诏从荆公之请。及发封,乃王俊民也。详定官得别立等,自此始,遂为定制。 【注释】 (1)进士奏名:事在嘉祐六年(1061)。奏名,礼部试后,贡院将合格举人名册呈进皇帝。 (2)王俊民(1035—?):字康侯,莱州掖县(今山东莱州北关)人,嘉祐六年(1061)状元,授官不久,发狂疾卒。 (3)王荆公:即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嘉祐中任度支判官,知制诰。神宗朝拜相,推行新法,出为镇南军节度使。元丰年间复拜左仆射,封荆国公。谥文。《宋史》卷三二七有传。 (4)天章阁:天禧四年(1020)营建,以奉真宗御书,亦为皇帝接见大臣之所。杨乐道:即杨畋(1007—1062),字乐道。庆历间知岳州,擢殿中丞,后迁龙图阁直学士,知谏院。《宋史》卷三〇〇有传。 (5)弥:封卷,糊名。 (6)程文:即科举考试的试卷。 (7)太常少卿:太常寺副官,太常寺为掌祭祀、朝会、宴享礼仪的机构。朱从道:字复之,沛国(今江苏沛县)人,官员外郎、郎中、太常少卿等。 【译文】 嘉祐年间,进士名册已进,还没有进行殿试,京城有谣传称王俊民将为状元,不知谣言从何而起,人们也不知道王俊民是谁。等到殿试的时候,王安石为知制诰,和天章阁待制杨畋二人担任详定官。按旧的制度:殿试举人,设初考官先定等级次第,再把考卷糊名,送给覆考官再定等级次第,然后交给详定官,由详定官打开初考官定的等级和覆考官定的相比对,如果一样就没什么问题,不同的话就要仔细审阅试卷,确定是应该从初考官的决定还是当从覆考官的决定,不得别立等次。当时,王安石认为初考官和覆考官确定的第一人都不合适,想从考生中另取一人为状元。杨畋坚持旧法,认为不能这样做。二人议论未决,太常少卿朱从道当时任封弥官,听说之后和同舍说:“二公何必力争呢?我十天前就听说王俊民为状元,事情早就预定好了,二公只是自寻烦恼。”之后两人分别以自己的意见禀告皇帝,皇帝下诏采纳王安石的请求。等打开密封,果然是王俊民。详定官可以另立等次的制度也从此开始,后来形成定制了。 选人不得乘马入宫门。天圣中选人为馆职(1),始欧阳永叔、黄鉴辈(2),皆自左掖门下马入馆,当时谓之“步行学士”。嘉祐中,于崇文院置编校局,校官皆许乘马至院门(3)。其后中书五房置习学公事官(4),亦缘例乘马赴局。 【注释】 (1)天圣:宋仁宗年号,公元1023—1032年。 (2)黄鉴:字唐卿,浦城(今福建南平)人。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补桂阳监判官,升国子监直讲。杨亿喜其文词,由是知名。累迁太常博士、国史馆编修,直集贤院。以母老通判苏州卒。《宋史》卷四四二有传。 (3)“嘉祐中”三句:事在嘉祐四年(1059)。 (4)中书五房:指中书省下设五个基本职能部门:总房、吏房、户房、兵礼房、刑房。 【译文】 选人不允许骑马进入宫门。天圣年间,选人担任馆职,从欧阳修、黄鉴等人开始,都从左掖门下马入馆,当时称为“步行学士”。嘉祐年间,在崇文院设置编校局,校官都被允许骑马到院门口。其后中书省五房设置习学公事官,也援引此例允许骑马到官署。 车驾行幸,前驱谓之“队”,则古之清道也。其次卫仗,“卫仗”者,视阑入宫门法(1),则古之“外仗”也。其中谓之“禁围”,如殿中仗。《天官》掌舍(2),无宫,则供人门,今谓之“殿门天武官”,极天下长人之选八人。上御前殿,则执钺立于紫宸门下(3);行幸则为禁围门,行于仗马之前。又有衡门十人(4),队长一人,选诸武力绝伦者为之。上御后殿,则执东西对立于殿前(5),亦古之虎贲、人门之类也(6)。 【注释】 (1)阑入:擅自闯入。 (2)掌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掌舍官,据地形条件掌设君主的宫舍。 (3)钺(yuè):斧状兵器。 (4)衡门:殿前侍卫,如汉之黄门。 (5)(zhuā):打击性武器。一说为鞭子。 (6)虎贲(bēn):古以宫廷禁卫军为虎贲。人门:以人环列为门,亦是护卫之意。 【译文】 皇帝车驾出行,前驱称为“队”,就是古代的清道。其次是卫仗,“卫仗”可以看作不得随便进入宫门的执法,就是古代的“外仗”。队伍中间的叫做“禁围”,就像殿中的仪仗。像《周礼·天官》中掌舍的职责是没有宫围时,就安排人来守门,现在称作“殿门天武官”,选天下最魁梧的八个人担任。皇帝在前殿,就持钺站在紫宸门下;皇帝出行则担任禁围之责,走在仪仗马队之前。又有衡门十人,队长一人,都选择武力绝伦的人担任。皇帝在后殿,就持站在大殿的东西两侧,就像古代的虎贲、人门之类的。 余尝购得后唐闵帝应顺元年案检一通(1),乃除宰相刘句兼判三司堂检(2)。前有拟状云(3):“具官刘句右,伏以刘句经国才高,正君志切,方属体元之运(4),实资谋始之规(5)。宜注宸衷(6),委司判计,渐期富庶,永赞圣明。臣等商量,望授依前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7),充集贤殿大学士(8),兼判三司,散官勋封如故(9),未审可否?如蒙允许,望付翰林降制处分(10),谨录奏闻。”其后有制书曰:“宰臣刘句右,可兼判三司公事,宜令中书、门下依此施行。付中书、门下,准此。四月十日。”用御前新铸之印。与今政府行遣稍异(11)。 【注释】 (1)应顺元年:公元434年。案检:文档,档案。 (2)刘句:据钱大昕考证,当作“刘昫”。刘昫(885—944),字耀远,涿州归义(今河北容城)人。后唐庄宗任太常博士、翰林学士。明宗时加兵部侍郎,迁端明殿学士。长兴三年(932),拜中书侍郎兼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又迁吏部尚书、门下侍郎。堂检:政事堂的文档。 (3)拟状:初拟的奏状。 (4)属:适逢。 (5)资:借助,依赖。 (6)宸(chén)衷:帝王的心意。 (7)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唐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以他官代行宰相者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8)集贤殿大学士:次相加官称“集贤殿大学士”,首相加官则称“昭文馆大学士”。 (9)散官:表示官职等级而无实际职务的官称。 (10)降制:发布诏书。 (11)政府行遣:由政府发布诏令。 【译文】 我曾经买得后唐闵帝应顺元年档案一份,是授予宰相刘昫兼判三司的政事堂档案。前面有拟的奏状写道:“具官刘昫,刘昫有经国之高才,辅佐君主志向恳切,正赶上陛下建功立业之际,实赖谋略开局的规划。应该倾心眷顾,委以三司判官,以期渐渐使国家富庶,永远辅佐陛下的圣明。臣等商量,希望授予他官职,依其旧任加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集贤殿大学士,兼判三司,官爵、勋封依旧不变,不知可否?如蒙允许,希望交付翰林学士发布诏书处理,谨慎地记录下来奏请陛下听闻。”后面有诏书说:“宰相刘昫,可以兼判三司的公事,应该令中书省、门下省依此施行。交付中书省、门下省,同意。四月十日。”用御前新铸造的印。和现在政府发布的诏书稍有不同。 本朝要事对禀,常事拟进入,画可然后施行(1),谓之“熟状”。事速不及待报,则先行下,具制草奏知,谓之“进草”。熟状白纸书,宰相押字,他执政具姓名。进草即黄纸书,宰臣、执政皆于状背押字。堂检,宰执皆不押,唯宰属于检背书日,堂吏书名用印。此拟状有词,宰相押检不印,此其为异也。大率唐人风俗,自朝廷下至郡县,决事皆有词,谓之判,则书判科是也(2)。押检二人,乃冯道、李愚也(3)。状检瀛王亲笔,甚有改窜勾抹处。按《旧五代史》:“应顺元年四月九日己卯,鄂王薨。庚辰,以宰相刘句判三司。”正是十日,与此检无差。宋次道记《开元宰相奏请》、郑畋《凤池稿草》《拟状注制集》悉多用四六(4),皆宰相自草。今此拟状,冯道亲笔,盖故事也。 【注释】 (1)画可:画押许可。 (2)书判科:唐宋科举有“书判拔萃科”,所试内容为判词,擢拔其中词理优长者。 (3)冯道(882—954):字可道,号长乐老,瀛州景城(今河北沧州)人。历仕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先后任户部侍郎、端明殿学士、兵部侍郎、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门下侍郎、吏部尚书、集贤殿弘文馆大学士、尚书左仆射等。后周谥文懿,追封瀛王。李愚(?—935):字子晦,渤海郡无棣县(今山东德州庆云)人。后梁任左拾遗,迁崇政院直学士。 (4)宋次道:即宋敏求(1019—1079),字次道,赵州平棘(今河北赵县)人。任知制诰、集贤校理、判太常寺、加龙图阁直学士,卒礼部侍郎。著有《唐大诏令集》《长安志》《春明退朝录》等。郑畋(825—883):字台文,荥阳(今属河南)人。累官户部侍郎、翰林学士承旨,门下侍郎、集贤殿大学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死后赠太尉、太傅,谥文昭。《宋史》卷二九一有传。 【译文】 本朝有要事禀告,常事拟状进入,皇帝同意后施行,称为“熟状”。急事来不及禀报,则先让下面施行,然后详细拟制奏疏,称为“进草”。熟状用白纸写,宰相签押,其他执政官一起署名。进草用黄纸写,宰相、执政都在状背面签押。政事堂的档案,宰相和执政官都不签押,只有宰相的属官在后面写上日期,政事堂的官员署名,并且加盖印章。这份拟状有文词,宰相有签押却不用印章,这是和一般拟状不同之处。大概唐人风俗,从朝廷以下到郡县,判决事情都有文词,称为判,就是书判科的判。两个签押的人是冯道和李愚。状子由冯道亲笔书写,有不少改动之处。按照《旧五代史》的记载:“应顺元年四月九日己卯,鄂王薨逝。庚辰,以宰相刘昫任掌管三司。”正是四月十日,与这份档案记载没有差别。宋敏求记载《开元宰相奏请》、郑畋《凤池稿草》《拟状注制集》等都多用四六骈体,都是宰相自己草拟的。现在这份拟状,由冯道亲笔写就,大概也是承旧例。 旧制,中书、枢密院、三司使印并涂金。近制,三省、枢密院印用银为之(1),涂金,余皆铸铜而已。 【注释】 (1)三省:指中书、门下、尚书三省。 【译文】 旧的制度,中书省、枢密院、三司使的官印都要涂金。近来规定,三省、枢密院的用银制官印,涂金,其他的官印都用铜制造。 [book_title]卷二 三司使班在翰林学士之上(1),旧制权使即与正同(2),故三司使结衔皆在官职之上。庆历中,叶道卿为权三司使(3),执政有欲抑道卿者,降敕时,移权三司使在职下结衔,遂立翰林学士之下。至今为例。后尝有人论列,结衔虽依旧,而权三司使初除,门取旨,间有叙学士者,然不为定制。 【注释】 (1)班:班次,朝会时根据百官的等级排列位次。 (2)权使:即“权三司使”,全称“三司使权使公事”,故简称“权使”。 (3)叶道卿:即叶清臣(1000—1049),字道卿,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天圣间进士,初为两浙转运副使,仁宗时擢翰林学士,权三司使。《宋史》卷二九五有传。 【译文】 三司使的班次在翰林学士之上,按旧制,权三司使与正三司使的地位相同,所以“三司使”三个字都放在官职名称之前。庆历年间,叶清臣任权三司使,当政者有人想要贬抑叶清臣,就在下发政令时把“三司使”的职称移到官职之后,于是其班次就排在了翰林学士之下。这种制度保留至今。后来曾经有人上奏讨论此事,虽然“权三司使”的结衔没有变化,但是初次任命权三司使时,在门取旨时,也有时会排在翰林学士之前,然而这没有形成定例。 宗子授南班官(1),世传王文正太尉为宰相日(2),始开此议,不然也。故事:宗子无迁官法,唯遇稀旷大庆,则普迁一官。景祐中,初定祖宗并配南郊(3),宗室欲缘大礼乞推恩,使诸王宫教授刁约草表上闻(4)。后约见丞相王沂公(5),公问前日宗室乞迁官表何人所为,约未测其意,答以不知。归而思之,恐事穷且得罪,乃再诣相府。沂公问之如前,约愈恐,不复敢隐,遂以实对。公曰:“无他,但爱其文词耳。”再三嘉奖,徐曰:“已得旨别有措置,更数日当有指挥(6)。”自此遂有南班之授。近属自初除小将军(7),凡七迁则为节度使,遂为定制。诸宗子以千缣谢约(8),约辞不敢受。余与刁亲旧,刁尝出表稿以示余。 【注释】 (1)宗子:皇族子弟。南班:即环卫官,负责宫廷近卫,如左右卫、左右金吾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等。宋仁宗于南郊时赐予皇族子弟官爵,称为南班,一般为虚衔。 (2)王文正:即王旦(957—1017),字子明,大名莘(今山东莘县)人。太平兴国间进士,真宗时知枢密院,进太保。卒封魏国公,谥文正。《宋史》卷二八二有传。太尉:对最高军事长官的尊称,因王旦知枢密院,故称太尉。 (3)祖宗并配南郊:宋仁宗景祐二年(1035),祭天地于南郊,并以太祖、太宗、真宗配祭。 (4)王宫教授:学官,负责皇室子弟的教学。刁约(?—1082):字景纯,丹徒(今江苏镇江)人。天圣八年(1030)进士,宝元间为馆阁校理,后直史馆。 (5)王沂公:即王曾(978—1038),字孝先,青州益都(今属山东)人。仁宗时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沂国公。谥文正。著有《王文正笔录》。《宋史》卷三一〇有传。 (6)指挥:诏敕、命令的统称。 (7)小将军:实为将军,因在上将军、大将军之下,故称“小将军”。 (8)缣(jiān):双丝的细绢。 【译文】 授予皇族子弟南班官的职衔,世人相传是王旦当宰相的时候才开始的,其实不是这样的。按照惯例:皇族子弟没有升迁官职的规定,只有遇到旷世罕见的大庆时,才会普遍晋升一级。景祐年间,初次规定在南郊配祭祖宗,宗室希望借此大礼的机会请求皇帝施恩,就命诸王宫教授刁约起草奏疏上报皇帝。后来刁约遇到丞相王曾,王曾问之前宗室向皇帝请求升迁的表文是何人所作,刁约不知道王曾是何意,就回答说不知道。回去后细想,担心事情查出来会得罪王曾,就再度拜谒丞相府。王曾又像之前一样问,刁约更加害怕,不敢再隐瞒,就把事情告诉了王曾。王曾说:“没什么事,只是喜爱那篇表文的文辞而已。”并且多次嘉奖,过了一会儿说:“已经得到皇帝旨意说另有安排,再过几天应该就会有诏令。”从此就有了授予宗室南班官的例子。近来宗室开始担任将军,经七次升迁后就任节度使,于是成为定例。诸位宗室子弟拿千匹细绢答谢刁约,刁约辞谢不敢接受。我和刁约有亲戚关系,刁约曾经把表文的底稿拿给我看过。 大理法官皆亲节案(1),不得使吏人。中书检正官不置吏人(2),每房给楷书一人,录净而已。盖欲士人躬亲职事,格吏奸,兼历试人才也。 【注释】 (1)大理:即大理寺,北宋最高司法机构。 (2)中书检正:即中书五房检正官,辅佐宰相处理公事。 【译文】 大理寺的法官都亲自断案,不允许委派给属吏。中书省检正官不设置属吏,每一房只派一人用楷书抄清文书而已。大概是希望士大夫对待职事亲历亲为,防止属吏擅权耍奸,同时也有磨练、考察人才之意。 太宗命创方团球带赐二府文臣(1)。其后枢密使兼侍中张耆、王贻永皆特赐(2),李用和、曹郡王皆以元舅赐(3),近岁宣徽使王君贶以耆旧特赐(4),皆出异数,非例也。 【注释】 (1)方团球带:即笏头带。 (2)张耆(?—1048):字元弼,开封(今属河南)人。年十一事真宗于藩王府,累官左仆射、护国军节度,封徐国公,以太子太师致仕,谥荣禧。《宋史》卷二九〇有传。王贻永:字季长,并州祁县(今山西太原)人。娶太宗女郑国公主,除驸马都尉,官尚书右仆射、检校太师、兼侍中,谥康靖。《宋史》卷四六四有传。 (3)李用和(988—1050):字审礼,杭州(今属浙江)人。宋真宗妃李宸弟。仁宗时为永清军节度观察留后,改真定府定州路,累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谥恭僖。《宋史》卷四六四有传。曹郡王:即曹佾(yì),字伯容,宋仁宗皇后曹氏兄,累迁郓州观察使,安化军留后、建武军节度使、宣徽北院使,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侍中,拜护国军节度使,守司徒,兼中书令。封济阳郡王,卒封沂王。《东都事略》卷一一九有传。 (4)宣徽使:宣徽院长官,分南、北两院,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享供帐之仪,以检校官充任。王君贶(kuàng):即王拱辰(1012—1085),字君贶,开封咸平(今属河南)人。天圣八年(1030)进士,仁宗时拜御史中丞,元丰初累官武安军节度使,终彰德节度使。谥懿恪。《宋史》卷三一八有传。 【译文】 太宗命令创设方团球带赏赐中书、枢密二府的文臣。其后枢密使兼侍中张耆、王贻永都是特别赏赐的,李用和、曹郡王都因为是皇帝的内兄而受到赏赐,近年来宣徽使王拱辰因为是老臣而受到特别赏赐,这都是特殊情况,不是惯例。 近岁京师士人朝服乘马,以黪衣蒙之(1),谓之“凉衫”,亦古之遗法也,《仪礼》“朝服加景”是也。但不知古人制度章色如何耳。 【注释】 (1)黪(cǎn):浅青黑色。 【译文】 近年来京城的士人穿朝服骑马,用浅青黑色的衣衫蒙在外面,称为“凉衫”,这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法度,即《仪礼》说的“朝服加景”。但是不知道古代的形制、服色如何。 内外制凡草制除官(1),自给谏、待制以上(2),皆有润笔物(3)。太宗时,立润笔钱数,降诏刻石于舍人院。每除官,则移文督之。在院官下至吏人院驺(4),皆分沾。元丰中(5),改立官制,内外制皆有添给,罢润笔之物。 【注释】 (1)除官:任命官员。 (2)给谏:给事中和谏官的合称,负责驳正政令之失。 (3)润笔:类似于稿费,有钱有物。 (4)院驺(zōu):舍人院负责养马的属吏。 (5)元丰中:指元丰年间改立官制,事在元丰三年(1080)。 【译文】 内外两制凡是任官负责草拟诏书的,从给谏、待制以上,都有赏赐润笔之物。太宗时曾确定润笔费的钱数,下诏刻在中书舍人院。每次有官员任命,就出文书督促发放。在院的官员下至属吏、马夫都有分沾。元丰年间,改革官制,内外两制都添了钱,就罢去了润笔之物。 唐制,官序未至而以他官权摄者为“直官”,如许敬宗为“直记室”是也(1)。国朝学士、舍人皆置直院。熙宁中,复置直舍人、学士院,但以资浅者为之,其实正官也。熙宁六年(2),舍人皆迁罢,阁下无人,乃以章子平权知制诰(3),而不除直院者,以其暂摄也。古之兼官,多是暂时摄领,有长兼者,即同正官。余家藏《海陵王墓志》谢朓文(4),称“兼中书侍郎”。 【注释】 (1)许敬宗(592—672):字延族,杭州新城(今属浙江)人。贞观间任中书舍人,因事贬洪州都督司马,后任给事中、检校黄门侍郎、检校礼部尚书等,武则天时任中书令,拜右相,加太子少师,谥缪。记室:古代王府中掌文书笺奏的属官。 (2)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 (3)章子平:即章衡(1025—1099),字子平,浦城(今福建南平)人。嘉祐二年(1057)举进士第一,知审官西院,累官集贤学士,以待制知颍州卒。《宋史》卷三四七有传。 (4)谢朓(464—499):字玄晖,陈郡夏阳(今河南太康)人,世称“小谢”,“竟陵八友”之一。出为宣州太守,迁尚书吏部郎。《海陵王墓志》见本书卷十五。 【译文】 唐代的制度,官品没到而以其他官职代理职务的称为“直某官”,比如许敬宗称为“直记室”。本朝的翰林学士、中书舍人都设有直院官。熙宁年间,又曾复设直舍人、学士院的官职,不过以资历较浅的人担任,其实是正式任命的官员。熙宁六年,中书舍人都因升迁或罢免去职,舍人院一时无人,就让章衡代理知制诰,而没有授予直院官,因为他是暂时兼任的。古代的兼任官,大多是暂时统领,如果有长期兼任的,那么就视同正式官。我家里藏有《海陵王墓志》,是谢朓写的,自称“兼中书侍郎”。 三司、开封府、外州长官升厅事,则有衙吏前导告喝。国朝之制,在禁中唯三官得告,宰相告于中书,翰林学士告于本院,御史告于朝堂,皆用朱衣吏,谓之“三告官”。所经过处,阍吏以梃扣地警众(1),谓之“打仗子”。两府、亲王,自殿门打至本司及上马处;宣徽使打于本院;三司使、知开封府打于本司。近岁寺、监长官亦打,非故事。前宰相赴朝,亦有特旨许张盖、打仗子者,系临时指挥。执丝梢鞭入内,自三司副使以上,副使唯乘紫丝暖座从入。队长持破木梃,自待制以上。近岁寺、监长官持藤杖,非故事也。百官仪范,著令之外,诸家所记,尚有遗者。虽至猥细,亦一时仪物也。 【注释】 (1)阍(hūn)吏:负责守门的属吏。梃(tǐng):木棒。 【译文】 三司、开封府、外州长官上堂处理公事,就有衙吏在前开道传告。本朝制度,在禁苑只有三种官职可以传告,宰相在中书政事堂传告,翰林学士在翰林院传告,御史在朝堂传告,都用穿红色衣服的属吏,称为“三告官”。他们经过之处,守门的属吏用木棒敲击地面警示众人,称为“打仗子”。宰相、枢密使、亲王从殿门打到自己官署以及上马的地方;宣徽使在自己的府院打;三司使、开封知府在自己的署衙打。近年来,寺与监的长官也打,并非旧例。以前宰相上朝,也有特别恩旨允许张开伞盖、打仗子的,属于临时降旨。拿着丝梢鞭入内的,是三司副使以上的官员,副使只能乘着紫丝暖座进入。队长拿着破木棒的,是待制以上的官员。近年来寺、监的长官拿着藤杖,不是旧例。百官的礼仪规范,在正式法令之外,诸家所记还是有遗漏的。即使是非常细微的事,也是一时的礼仪典制。 国朝未改官制以前,异姓未有兼中书令者,唯赠官方有之。元丰中(1),曹郡王以元舅特除兼中书令,下度支给俸。有司言:“自来未有活中书令请受则例。” 【注释】 (1)元丰:宋神宗年号,公元1078—1085年。 【译文】 本朝没有改革官制以前,异姓皇室没有兼任中书令的,只有死后追赠官的时候才有。元丰年间,曹郡王因为是皇舅,被特别授予兼任中书令,下令度支司给予俸禄。官员称:“从来没有活着的中书令领取薪俸的成例。” 都堂及寺观百官会集坐次(1),多出临时。唐以前故事,皆不可考,唯颜真卿与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书云(2):“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为一行(3),十二卫大将军次之(4),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为一行(5),九卿、三监对之(6)。从古以来,未尝参错。”此亦略见当时故事,今录于此,以备阙文。 【注释】 (1)都堂:尚书省长官的办公之所。 (2)颜真卿(709—785):字清臣,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开元年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封鲁郡公,世称“颜鲁公”,以书法知名。郭英(?—765):字元武,瓜州常乐(今属甘肃)人。广德元年(763)拜尚书右仆射,封定襄郡王。 (3)以上:此二字原缺,据《颜鲁公文集》补。 (4)十二卫:唐代十二支京师卫戍部队,包括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 (5)三师: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正一品。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一般非实职。令仆:尚书令和尚书左右仆射。保傅:少保、少傅,一般非实职,从二品。尚书: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长官,正三品。左右丞:尚书省的副长官,正四品。侍郎:六部副长官,正四品。 (6)九卿: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三监: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 【译文】 百官在都堂以及寺观会集时的座次一般都是临时决定的。唐以前的惯例都无从考证,只有颜真卿和左仆射定襄郡王郭英的书信中写道:“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以上、供奉官自己排为一行,十二卫大将军在他们后面,三师、三公、令仆、少师、保傅、尚书、左右丞、侍郎自己排为一行,九卿、三监在他们对面。从古以来,没有差错。”从中也能大略看到当时的惯例,现在记录于此,补充记载的缺失。 赐“功臣”号,始于唐德宗奉天之役(1)。自后藩镇下至从军资深者(2),例赐“功臣”。本朝唯以赐将相。熙宁中,因上皇帝尊号(3),宰相率同列面请三四,上终不允,曰:“徽号正如卿等‘功臣’,何补名实?”是时吴正宪为首相(4),乃请止“功臣”号,从之。自是群臣相继请罢,遂不复赐。 【注释】 (1)奉天之役:唐德宗建中四年(783),京师兵变,德宗逃往陕西奉天,次年下罪己诏,诸将收复京师,史称“奉天之役”。 (2)从军:藩镇幕府中的从事、参军两属官合称,分管文案和军事。 (3)上皇帝尊号: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群臣请加神宗尊号“奉元宪道文武仁孝”,神宗不许。 (4)吴正宪:即吴充(1021—1080),字冲卿,浦城(今福建南平)人。为吴王宫教授,熙宁中代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罢为官文殿大学士,西太一宫使,谥正宪。《宋史》卷三一二有传。 【译文】 赐予“功臣”的称号,始于唐德宗的奉天之役。此后从藩镇幕府中下至从事与参军资历较深的,都依例赐予“功臣”称号。本朝只赐给将相。熙宁年间,因为要给皇帝上尊号,宰相率领同列多次当面向皇帝请示,皇帝最终不答应接受,说:“徽号就像你们的‘功臣’一样,对名实有什么作用呢?”这时吴充任首相,就请求停止赐予“功臣”称号,神宗同意。此后大臣们相继请求罢免自己的称号,于是就不再赏赐。 辨证 【题解】 《辨证》门凡两卷,以考证名物为主。所涉内容包括度量单位、语词、名物、礼仪、诗文、地理、植物、制造、图卷等。沈括之考证不仅运用上古文献资料的记载,亦结合文物之所见,以及亲身走访经历,类似今人所谓“二重证据法”或“三重证据法”,增添了其考证的可信度。其中又有讨论古代凹面聚光镜“阳燧”一篇,讨论古代锻铁法一篇,其认识均达到较为先进的水平,亦有助于我们了解古人对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的认识。 [book_title]卷三 钧石之石,五权之名(1),石重百二十斤。后人以一斛为一石(2),自汉已如此,“饮酒一石不乱”是也。挽蹶弓弩(3),古人以钧石率之(4);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今之武卒蹶弩,有及九石者,计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武卒,人当二人有余。弓有挽三石者,乃古之三十四钧,比颜高之弓(5),人当五人有余。此皆近岁教养所成。以至击刺驰射,皆尽夷夏之术,器仗铠胄,极今古之工巧。武备之盛,前世未有其比。 【注释】 (1)五权:五种重量的单位,即铢、两、斤、钧、石(汉代读为shí,后改作dàn)。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2)斛(hú):古代量器名,一般十斗为一斛。 (3)蹶(jué):用脚蹬开弓弩。 (4)率:计算。 (5)颜高:古代勇士名。《左传·定公八年》有“颜高之弓六钧”。 【译文】 钧石的石,是五种重量单位中的名称,石重一百二十斤。后人以一斛为一石,从汉代以来就这样了,所谓“饮酒一石不乱”。拉弓踏弩,古人以钧石来计算;现在以一斛粳米的重量为一石。每石以九十二斤半为标准,就是汉秤的三百四十一斤。现在的武士踏弩,有能达到九石重量的,计算所用之力,就是古代二十五石,和魏国的武士相比,一人能当两人还多。拉弓有能拉三石的,就是古代的三十四钧,和颜高的弓相比,一人能当五人还多。这都是近年来教习训练的功效。以至于刺击、骑射,都掌握了夷狄与华夏的各种技术,武器铠甲,都极尽古今之工巧。武备的兴盛,前世不能相比。 《楚词·招魂》尾句皆曰“些”,苏个反(1)。今夔、峡、湖、湘及南、北江獠人(2),凡禁咒句尾皆称“些”。此乃楚人旧俗,即梵语“萨诃”也(3)。萨,音桑葛反;,无可反;诃,从去声。三字合言之,即“些”字也。 【注释】 (1)苏个反:古代的反切注音法,即取“苏”的声母,“个”的韵母和声调,前后相拼,以注“些”之音。下文“萨诃”亦同。 (2)夔、峡:指长江三峡地区。湖:洞庭湖。湘:湘水流域。南、北江:湖北江陵以东到洞庭湖一带。獠(liáo)人:对四川、云贵、广西、两湖等地少数民族的泛称。 (3)萨(pó)诃(hē):梵语Svāhā,真言之结句。 【译文】 《楚辞·招魂》句尾都作“些”,苏个反。现在夔州、三峡、湖、湘以及江陵、洞庭一带的少数民族,他们的那些禁语、咒语的句尾都称“些”。这是楚人的旧俗,即梵语的“萨诃”,萨,音桑葛反;,无可反;诃,从去声。三个字合起来念,就是“些”字。 阳燧照物皆倒(1),中间有碍故也(2)。算家谓之“格术”,如人摇舻(3),臬为之碍故也(4)。若鸢飞空中(5),其影随鸢而移,或中间为窗隙所束(6),则影与鸢遂相违:鸢东则影西,鸢西则影东。又如窗隙中楼塔之影,中间为窗所束,亦皆倒垂,与阳燧一也。阳燧面洼(7),以一指迫而照之则正;渐远则无所见;过此遂倒。其无所见处,正如窗隙、舻臬、腰鼓碍之,本末相格,遂成摇舻之势。故举手则影愈下,下手则影愈上,此其可见。阳燧面洼,向日照之,光皆聚向内。离镜一二寸,光聚为一点,大如麻菽(8),著物则火发,此则腰鼓最细处也。岂特物为然?人亦如是,中间不为物碍者鲜矣。小则利害相易,是非相反;大则以己为物,以物为己。不求去碍而欲见不颠倒,难矣哉!《酉阳杂俎》谓“海翻则塔影倒”(9),此妄说也。影入窗隙则倒,乃其常理。 【注释】 (1)阳燧:古代用以聚光取火的凹面铜镜。 (2)碍:实为聚光的焦点。 (3)舻:通“橹”,船桨。 (4)臬(niè):装在船侧,用来支撑橹的小木桩。因为臬为支点,所以桨的两端运动方向相反,这正如下面小孔中鸢、楼塔与其影的运动方向相似,故称“碍”。同理,两头宽、中间细的腰鼓,其“腰”亦似“碍”。 (5)鸢(yuān):鹞鹰。 (6)为窗隙所束:指光线穿过窗上的小孔。 (7)洼:下凹。 (8)麻菽(shū):麻籽和豆粒。 (9)《酉阳杂俎(zǔ)》:唐段成式所撰笔记杂著,二十卷,续集十卷。 【译文】 用阳燧照物体,照出来的像都是倒像,这是因为物体与镜面中间有“碍”的缘故。算术家称为“格术”,如同人摇桨时以臬为“碍”。就像鹞鹰飞在空中,影子随着鹞鹰移动的方向移动,而如果光照在鹞鹰身上,再穿过窗上的小孔,那么影子运动的方向就会和鹞鹰飞行的方向相反:鹞鹰向东飞,影子就向西,鹞鹰向西飞影子就向东。又如窗缝外面楼塔的影子,光线穿过小孔照进来,楼塔的影子都是倒着的,原理和阳燧一样。阳燧的镜面下凹,用一根手指靠近镜面,就会看到正像;手指逐渐移远,像就消失了;再远一点,镜子里就会出现倒像。看不见手指的那一端,就像是窗上的孔、船橹的臬、腰鼓的腰一样,都是“碍”,物与像两端的运动方向相反,就如同摇橹一样。所以举起手影子反而向下,放下手而影子就向上,这是可以看到的。阳燧的镜面下凹,对着太阳照,光线向内聚焦。离开镜面一二寸的位置,光线聚焦为一点,就像麻菽那么大,把物体放到那里就会燃烧,这就是腰鼓最细处的那个“碍”。难道只是物理现象如此吗?人事其实也是这样的,人与人之间很少有没有“碍”的。小则利害更易、是非颠倒;大则以自我为外物,以外物为自我。不追求去除“碍”,还希望见不到颠倒,困难啊!《酉阳杂俎》说“海翻则塔影倒”,这是不对的说法。影子通过窗缝就会呈倒像,这是常理。 先儒以日食正阳之月止谓四月,不然也。正、阳乃两事,正谓四月,阳谓十月,“日月阳止”是也(1)。《诗》有“正月繁霜”(2),“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二者(3),此先王所恶也。盖四月纯阳,不欲为阴所侵;十月纯阴,不欲过而干阳也。 【注释】 (1)日月阳止:“日”原作“岁”,据《观堂校识》改,出自《诗经·小雅·杕杜》。 (2)正月繁霜:出自《诗经·小雅·正月》。 (3)“十月之交”四句:出自《诗经·小雅·十月之交》。 【译文】 先儒认为日食于正阳之月只是指四月,其实不是这样的。“正”、“阳”是两回事,“正”指四月,“阳”指十月,就是《诗经》所谓的“日月阳止”。《诗经》有“正月繁霜”,“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两句,是先王所忌恶的。大概四月是纯阳,不希望被阴气侵蚀;十月是纯阴,不希望太盛而干扰阳气。 余为《丧服后传》,书成,熙宁中欲重定五服敕,而余预讨论。雷、郑之学(1),阙谬固多,其间高祖、远孙一事,尤为无义。《丧服》但有曾祖齐衰六月(2),远曾缌麻三月(3),而无高祖、远孙服。先儒皆以谓“服同曾祖、曾孙,故不言可推而知”,或曰“经之所不言则不服”,皆不然也。曾,重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由孙而下者皆曾孙也,虽百世可也。苟有相逮者,则必为服丧三月,故虽成王之于后稷亦称曾孙(4)。而祭礼祝文无远近皆曰曾孙。《礼》所谓“以五为九”者,谓傍亲之杀也(5)。上杀、下杀至于九,傍杀至于四,而皆谓之族,族昆弟父母、族祖父母、族曾祖父母。过此则非其族也,非其族则为之无服。唯正统不以族名,则是无绝道也。 【注释】 (1)雷、郑之学:雷次宗、郑玄之学。雷次宗(386—448),字仲伦,豫章南昌(今属江西)人。南朝刘宋时学者,通《三礼》《毛诗》。郑玄(127—200),字康成,高密(今属山东)人。东汉经学家,贞观年间得配享孔庙,宋时追封为高密伯。 (2)齐衰(cuī):五服中的第二等,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衣裳分制,缘边部分缝缉整齐。 (3)缌(sī)麻:五服中的第五等,其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 (4)后稷:名弃,周人的祖先,姜嫄之子,尧、舜时期的农业之神。 (5)杀(shài):等级,差别。 【译文】 我写《丧服后传》,书写成之后,熙宁年间想要重新确定五服的法令,而让我参与了讨论。雷次宗、郑玄之学,阙漏和错误本来就很多,其间高祖、远孙的礼制一事,尤其没有道理。《丧服》只有曾祖服齐衰六月,曾孙服缌麻三月,而没有高祖、远孙服的说法。先儒都说“丧服等同于曾祖、曾孙,所以虽然没说,但是可以推测而知”,或者说“经书里没说的,就不服丧”,这些都是不对的。曾,是重的意思。在祖父以上的都是曾祖,而在孙以下的都是曾孙,即使过了百世也可以这么叫。假如遇到丧事,就必须服丧三月,所以即使是成王面对后稷也称曾孙,而祭祀时的祝文无论远近都称为曾孙。《礼》所谓的“以五为九”,指的是横向关系的丧服差等。祖父、子孙的差等数到九世之内,横向的差等数到四世之内,都可以称为亲族,族昆弟父母、族祖父母、族曾祖父母。超过这个界限就不是亲族了,不是亲族就不需要服丧。只有宗室不用族的名称,则为了显示绵延不绝。 旧传黄陵二女(1),尧子舜妃。以二帝化道之盛始于闺房,则二女当具任、姒之德(2)。考其年岁,帝舜陟方之时(3),二妃之齿已百岁矣。后人诗骚所赋,皆以女子待之,语多渎慢,皆礼义之罪人也。 【注释】 (1)黄陵:黄陵庙,其位在湘水以北,黄陵亭以西,黄陵水口。二女:传说为舜的二妃,娥皇与女英。 (2)任、姒:指太任、太姒。太任为周文王之母,太姒为周武王之母。 (3)陟方:天子巡狩。 【译文】 旧传黄陵庙供奉的两位女子,是尧的女儿、舜的妃子。从尧、舜二帝道德教化的伟绩始于闺房来看,那么这两个女子应当具有太任、太姒的品德。考察其年纪,帝舜巡视四方的时候,二妃已经百岁了。后人诗骚所赋,都以年轻女子来描写她们,言语多亵渎怠慢,都是礼义的罪人。 历代宫室中有门(1),盖取张衡《东京赋》“门曲榭”也(2)。说者谓“冰室门”。按《字训》:“,别也。”《东京赋》但言别门耳,故以对曲榭,非有定处也。 【注释】 (1)(yí)门:宫殿的旁门。 (2)张衡(78—139):字平子,南阳西鄂(今河南南阳石桥镇)人。历任郎中、太史令、侍中、河间相。曾创制世界上最早以水力推动的浑象,并著有《浑仪图注》等。 【译文】 历代宫室中都有门,大概取自张衡《东京赋》的“门曲榭”。有人说是“冰室门”。根据《字训》的说法:“,别也。”则《东京赋》只说是旁门,所以和曲榭相对,并没有固定位置。 水以“漳”名、“洛”名者最多,今略举数处:赵、晋之间有清漳、浊漳,当阳有漳水(1),上有漳水,鄣郡有漳江(2),漳州有漳浦,亳州有漳水,安州有漳水(3)。洛中有洛水,北地郡有洛水(4),沙县有洛水。此概举一二耳,其详不能具载。余考其义,乃清浊相蹂者为漳(5)。章者,文也、别也(6)。漳谓两物相合有文章且可别也。清漳、浊漳,合于上党(7)。当阳即沮、漳合流,赣上即漳、合流,漳州余未曾目见,鄣郡即西江合流,亳漳则漳、涡合流(8),云梦即漳、郧合流(9)。此数处皆清浊合流,色理如(10),数十里方混。如璋亦从章,璋,王之左右之臣所执,《诗》云:“济济辟王,左右趣之。济济辟王,左右奉璋(11)。”璋,圭之半体也(12),合之则成圭。王左右之臣,合体一心,趣乎王者也(13)。又诸侯以聘女(14),取其判合也。有事于山川,以其杀宗庙礼之半也(15)。又牙璋以起军旅(16),先儒谓“有牙之饰于剡侧”(17),不然也。牙璋,判合之器也,当于合处为牙,如今之合契(18)。牙璋,牡契也(19),以起军旅,则其牝宜在军中,即虎符之法也。洛与落同义,谓水自上而下,有投流处。今淝水、沱水,天下亦多,先儒皆自有解。 【注释】 (1)当阳:今属湖北宜昌。 (2)鄣郡:今江苏、安徽两省长江以南、浙江新安江以北、江苏茅山以西一带。 (3)安州:今湖北安陆一带。 (4)北地郡:今甘肃庆阳西南一带。 (5)蹂(róu):相混合。 (6)文:纹理,纹采。 (7)上党:今山西长治。 (8)涡:涡水,源自河南开封以西,向东南流入淮河。 (9)郧:郧水,源自湖北大洪山,至安陆分流,西入沔水,东南入汉水。 (10)(dì dōng):彩虹。 (11)“济济辟王”四句:出自《诗经·大雅·棫朴》。 (12)圭:一种玉器,上圆下方。 (13)趣(qū):趋向。 (14)聘女:崇祯本等作“如聘”,互相聘问。 (15)杀(shài):降低,消减。古人祭祖用圭,祭山川用璋。 (16)牙璋:一种兵符,出自《周礼·春官·典瑞》。 (17)(chú)牙:形容物体边缘像锯齿一样不平整。,锄草翻地的工具。剡(yǎn)侧:刀刃的边缘。 (18)合契:古代兵符剖成两半,双方各执一半,能相拼合则可生效。 (19)牡契:指凸起的一半牙契,与牝契(下凹的一半)相对。 【译文】 水流以“漳”、“洛”命名的最多,现在稍微举几处:山西、河北一带有清漳、浊漳,当阳有漳水,上有漳水,鄣郡有漳江,漳州有漳浦,亳州有漳水,安州有漳水。洛中有洛水,北地郡有洛水,沙县有洛水。这只是大概举一两个例子而已,详细的不能全部记载。我考证其义,以清浊相混合为漳。章,有文与别的意思。漳,指两物相混合,有纹采并且可以区分的意思。清漳、浊漳合流于上党,沮、漳合流于当阳,漳、合流于赣上,漳州我没有亲见,鄣郡的漳江与西江合流,亳州的漳水是漳、涡合流,云梦是漳、郧合流。这几处都是清浊合流,色彩纹理如同彩虹,数十里以后才混杂起来。就像璋的偏旁也从章,璋,是君王左右的大臣所持玉器,《诗经》云:“济济辟王,左右趣之。济济辟王,左右奉璋。”璋是圭的一半,合在一起就是圭。君王左右的大臣合体一心,趋向君王。又如诸侯之间互相聘问,取其能分合之意。在山川进行祭祀活动用璋,因为要比宗庙祭祖的礼仪降低一半。此外牙璋用以调动军队,先儒认为是刀口锯齿状的装饰,其实不是这样的。牙璋是能分合的器物,在相合的地方有锯齿,就像今天的合契。牙璋是凸牙的一半,那么下凹的一半应该在军中,就是虎符的方法。洛和下落同意,意思是水流自上而下流注的地方。现在名为淝水、沱水的河流也很多,先儒都有解释。 解州盐泽(1),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溢,大旱未尝涸。卤色正赤(2),在版泉之下(3),俚俗谓之“蚩尤血”(4)。唯中间有一泉,乃是甘泉,得此水然后可以聚人。其北有尧梢音消。水(5),一谓之巫咸河。大卤之水,不得甘泉和之,不能成盐。唯巫咸水入则盐不复结,故人谓之“无咸河”,为盐泽之患,筑大堤以防之,甚于备寇盗。原其理,盖巫咸乃浊水,入卤中,则淤淀卤脉(6),盐遂不成,非有他异也。 【注释】 (1)解州:今山西运城西南一带。 (2)卤:卤水,含盐的水。据现代测定,其主要成分当为硫酸钠(Na2SO4)、硫酸镁(MgSO4)、氯化钠(NaCl)等,呈现红色应该是其中含有铁盐杂质。 (3)版:疑为硝板,由芒硝(Na2SO4·10H2O)、硫苦(MgSO4·7H2O)等结晶而成,一般有二三尺到一丈多宽,遍布盐滩之上。 (4)蚩尤:上古时代九黎族首领,与黄帝战于涿鹿,战败被杀,一说分尸于解州。 (5)尧梢:又名白沙河,源于今山西中条山巫咸谷。 (6)卤脉:盐池的矿脉。造成阻塞是因为浊水中的胶体主要为非金属氧化物(比如土壤粒子),带负电荷,遇到卤水中的阳离子(比如钠离子),中和了胶体粒子所带电荷,使胶体粒子间电荷相互排斥的作用力减弱,胶体粒子就会聚集成较大颗粒,形成沉淀,称为聚沉现象。 【译文】 解州的盐池,方圆一百二十里。长时间下雨,四面山上的水都注入其中,从未溢出,大旱时也从未干涸。卤水的颜色是正红色,在硝板下面凿开一个口,卤水在下面,俗称“蚩尤血”。只有中间的一眼泉水,才是淡水泉,找到此水人们才能定居。北边有尧梢音消。水,又称为巫咸河。浓度高的卤水如果不能和淡水泉混合,就不能结晶成盐。只有巫咸河的水流入盐池就会使盐不能再结晶,所以人们称之为“无咸河”,是盐池的一大隐患,因此人们修筑大堤防备此河,比防备盗贼还要严密。考察其原理,大概因为巫咸河是浊水,进入卤水中,就会因为淤积沉淀,造成盐脉的阻塞,所以就无法晒盐了,也没什么别的奇怪的。 《庄子》云:“程生马(1)。”尝观《文字注》:“秦人谓豹曰程。”余至延州(2),人至今谓虎豹为“程”,盖言“虫”也。方言如此,抑亦旧俗也。 【注释】 (1)程生马:出自《庄子·至乐》。 (2)延州:今陕西延安。 【译文】 《庄子》说:“程生马。”我曾经看《文字注》说:“秦人把豹称为程。”我到延州去,人们至今还把虎豹叫做“程”,大概是想说“虫”。方言如此,大概也是旧俗。 《唐六典》述五行(1),有“禄”、“命”、“驿马”、“湴河”之目(2),人多不晓“湴河”之义。余在鄜延,见安南行营诸将阅兵马籍(3),有称“过范河损失”。问其何谓“范河”?乃越人谓“淖沙”为“范河”(4),北人谓之“活沙”。余尝过无定河(5),度活沙,人马履之,百步之外皆动,然如人行幕上(6)。其下足处虽甚坚,若遇其一陷,则人马驼车,应时皆没,至有数百人平陷无孑遗者。或谓此即“流沙”也,又谓沙随风流,谓之“流沙”。湴,字书亦作“埿”。蒲滥反。按古文,埿,深泥也。术书有“湴河”者,盖谓陷运,如今之“空亡”也。 【注释】 (1)《唐六典》:唐玄宗时期所修官书,记载唐代官制。 (2)湴(bàn):烂泥,深泥。 (3)安南行营: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交趾侵入邕州,以郭逵为安南行营经略招讨使出兵击之。营中或有来自北边者,故沈括得见其军籍册。 (4)淖(nào)沙:如泥淖般易陷的泥沙。 (5)无定河:在今陕西省北部,源于横山,汇入黄河。 (6)(hòng)然:空洞、沉闷而持续不断的响声。 【译文】 《唐六典》记述五行,有“禄”、“命”、“驿马”、“湴河”的条目,人们大多不了解“湴河”的意思。我在鄜延时,看到安南行营诸将阅览军籍册,有“过范河损失”的内容。我问什么是“范河”?回答说“范河”就是南方人说的“淖沙”,北方人说的“活沙”。我曾经到过无定河,穿越活沙,人马走在上面,百步之外都会动,响声沉闷而不绝,就像人走在帘幕上。下脚的地方虽然很坚实,如果遇到一处塌陷,就会人马驼车当时全部陷没,以至于有数百人陷入无一生还的情况。有人称此为“流沙”,又说沙子随着风而流动,所以称为“流沙”。湴,字书上也写作“埿”。蒲滥反。按照古文,埿是指深泥。占卜的书上也有“湴河”,大概是说厄运,就像现在说的“空亡”。 古人藏书辟蠹用芸(1)。芸,香草也,今人谓之七里香者是也。叶类豌豆,作小丛生,其叶极芬香,秋后叶间微白如粉污,辟蠹殊验。南人采置席下,能去蚤虱。余判昭文馆时(2),曾得数株于潞公家(3),移植秘阁后,今不复有存者。香草之类,大率多异名,所谓兰荪,荪,即今菖蒲是也(4);蕙,今零陵香是也(5);茝(6),今白芷是也。 【注释】 (1)辟蠹(dù):防虫。芸:多年生草本植物,其下部为木质,又称芸香树。夏季开花,香气浓郁,可入药,具有驱虫、驱风、通经之用。 (2)余判昭文馆:北宋昭文馆以上相为大学士,监修国史,直馆以京朝官充任,掌书籍校勘之事。沈括于治平三年(1066)任判昭文馆。 (3)潞公:即文彦博(1006—1097),字宽夫,汾州介休(今属山西)人。仁宗时进士,累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潞国公,以太师致仕,谥忠烈。著有《潞公集》。《宋史》卷三一三有传。 (4)菖蒲:多年生水生草本植物,叶狭长,有香气,初夏开花。可提取芳香油、淀粉等,根茎可入药。 (5)零陵香:多年生草本植物,报春花科,可入药。 (6)茝(zhǐ):即白芷(zhǐ),多年生草本植物,伞形科,夏季开伞形白花,根可入药,有镇痛之用,其叶为香料。 【译文】 古人藏书防虫用芸。芸是一种香草,就是现在人们说的七里香。叶子类似豌豆,呈小丛状生长,叶子极其芬芳,秋后的叶子间微微发白,就像白粉污染过,拿来驱虫很有效。南方人采集后放在席子下面,能去除跳蚤和虱子。我担任昭文馆判官时,曾经在文潞公家得到几株,移植到秘阁之后,现在不再有了。香草一类的东西,大多有很多别名,比如所谓的兰荪,荪就是现在的菖蒲;蕙,就是现在的零陵香;茝,就是现在的白芷。 祭礼有腥、、熟三献(1)。旧说以谓腥、备大古、中古之礼(2),余以为不然。先王之于死者,以之为无知则不仁,以之为有知则不智。荐可食之熟,所以为仁;不可食之腥、,所以为智。又一说:腥、以鬼道接之,馈食以人道接之,致疑也。或谓鬼神嗜腥、。此虽出于异说,圣人知鬼神之情状,或有此理,未可致诘。 【注释】 (1)腥:祭礼上用的生肉。(xún):祭礼上煮得半熟的肉。熟:祭礼上用的熟肉。献:献祭品。 (2)大:同“太”。 【译文】 祭礼有腥、、熟三种祭品。以前的说法,认为腥、具备太古、中古的礼仪,我认为不是这样的。先王对于死者的判断,如果认为他们无知,那就是不仁,认为他们有知,那就是不智。所以献祭可以直接食用的熟肉以表示仁,献祭不可直接食用的腥、以表示智。又有一种说法,认为腥、以鬼神的方式对待他们,熟食以人的方式对待他们,我对此表示怀疑。有人说鬼神喜欢腥、。这虽然是出于经义之外的说法,但是圣人了解鬼神的情况,或许有这样的道理,不能随意否定。 世以玄为浅黑色,为赭玉,皆不然也。玄乃赤黑色,燕羽是也,故谓之玄鸟。熙宁中,京师贵人戚里多衣深紫色,谓之黑紫,与皂相乱(1),几不可分,乃所谓玄也。,赭色也,“毳衣如(2)。音门。”稷之色者谓之穈。穈字音门,以其色命之也。《诗》:“有穈有芑(3)。”今秦人音穈,声之讹也。穈色在朱黄之间,似乎赭,极光莹,掬之粲泽,熠熠如赤珠。此自是一色,似赭非赭。盖所谓“”,色名也,而从玉,以其赭而泽,故以谕之也。犹“”以色名而从鸟(4),以鸟色谕之也。 【注释】 (1)皂:黑色。 (2)毳(cuì)衣如:出自《诗经·王风·大车》。毳衣,古代一种上衣彩绘、下裳刺绣的礼服。 (3)有穈有芑:出自《诗经·大雅·生民》,原作“维穈维芑”。 (4)(biǎn):一种苍鹰,青黄色。 【译文】 世人认为玄是浅黑色,为赭色的玉,这都不对。玄是赤黑色,就像燕子的羽毛,所以称燕子为玄鸟。熙宁年间,京城的贵人和皇亲国戚大多穿深紫色衣服,称为黑紫,和皂相混,几乎分不清楚,这也是所谓的玄。是赭色,《诗经》中说:“毳衣如音门。”稷如果是色的就称为穈。穈字音门,是用颜色来命名的。《诗经》中说:“有穈有芑。”现在秦人念成穈,是声音的讹变现象。穈色在红黄之间,和赭色很像,晶莹有光泽,捧起来鲜亮有光泽,熠熠如赤色的宝珠。这自是一种颜色,像赭非赭。所谓的“”是一种颜色名,偏旁从玉,因为近于赭色而且有光泽,所以得名。就像“”是颜色名称但是从鸟部,是用鸟的颜色比喻的。 世间锻铁所谓“钢铁”者(1),用“柔铁”屈盘之,乃以“生铁”陷其间,泥封炼之,锻令相入,谓之“团钢”,亦谓之“灌钢”。此乃伪钢耳,暂假生铁以为坚,二三炼则生铁自熟,仍是柔铁,然而天下莫以为非者,盖未识真钢耳。余出使至磁州锻坊(2),观炼铁,方识真钢。凡铁之有钢者,如面中有筋,濯尽柔面(3),则面筋乃见。炼钢亦然,但取精铁锻之百余火,每锻称之,一锻一轻,至累锻而斤两不减,则纯钢也,虽百炼不耗矣。此乃铁之精纯者,其色清明,磨莹之,则黯黯然青且黑,与常铁迥异。亦有炼之至尽而全无钢者,皆系地之所产。 【注释】 (1)钢铁:在现代化学标准下,钢与铁的区别在于含碳量的多少,含碳量为0.03%—2%的铁碳合金为钢,含碳量2%—4.3%的铁碳合金为生铁。随含碳量增加,钢的硬度增加、韧性下降。沈括以为钢为铁中之一部分,故而百炼之后只剩纯钢,其实这里说的“一锻一轻”去除的是熟铁中的杂质。 (2)磁州:沈括于熙宁八年(1075)任河北西路访察使。 (3)濯(zhuó):洗。 【译文】 世间炼铁所谓的“钢铁”,是用“柔铁”盘曲起来,再把“生铁”陷入其中,用泥封好来炼,炼好后再锻打使其混到一起,称为“团钢”,也称为“灌钢”。这是假钢,只是暂时借助生铁使其坚硬,炼过两三次生铁就变成熟铁,但仍然是柔铁,然而天下都不以为非,大概是没见过真钢。我出使北方的时候路过磁州锻铁坊,观察他们炼铁才知道什么是真钢。大凡铁中有钢,就像面中有面筋,把柔面洗尽,面筋就出来了。炼钢也是这样,只取精铁经过百余次煅烧,每次煅烧称一次,每煅烧一次就轻一次,至于多次煅烧而重量不减,就是纯钢了,即使再经过百炼也不会有损耗。这才是铁中精纯的部分,其颜色清澈明亮,打磨后则色泽暗淡呈青黑色,和一般的铁差别很大。也有炼到最后全部炼尽而完全没有钢的情况,这都和铁的产地有关。 《诗》:“芄兰之支,童子佩觿(1)。”觿,解结锥也。芄兰生荚支,出于叶间,垂之正如解结锥。所谓“佩”者(2),疑古人为之制,亦当与芄兰之叶相似,但今不复见耳。 【注释】 (1)“芄(wán)兰之支”二句:出自《诗经·卫风·芄兰》。芄兰,又名萝藦,草本植物,荚实倒垂如锥形。觿(xī),古代解结的锥子。 (2)(shè):据文意亦当与觿相似。 【译文】 《诗经》中有“芄兰之支,童子佩觿。”觿是解结用的锥子。芄兰从叶子中间长出荚实,下垂的样子就像解结用的锥子。所谓“佩”,怀疑是古人的形制,也应当和芄兰的叶子相似,但是现在看不到了。 江南有小栗,谓之“茅栗”(1)。茅音草茅之茅。以余观之,此正所谓芧也。则《庄子》所谓“狙公赋芧”者(2),芧音序。此文相近之误也。 【注释】 (1)茅栗:山毛榉科落叶灌木或小乔木,叶矩椭圆形或倒卵椭圆形,顶端渐尖,基部圆形。 (2)狙公赋芧:出自《庄子·齐物论》,即熟知的朝三暮四故事。司马彪注“芧,橡子也”,其说是。橡树即今之栎树。沈括判断似有误。 【译文】 江南有小栗子,称为“茅栗”。茅音草茅之茅。在我看来,这正是所谓的芧。就是《庄子》所谓的“狙公赋芧”,芧音序。这是因为文字相近产生的讹误。 余家有阎博陵画唐秦府十八学士(1),各有真赞,亦唐人书,多与旧史不同(2)。姚柬字思廉,旧史姚思廉字简之。苏台、陆元明、薛庄(3),《唐书》皆以字为名。李玄道、盖文达、于志宁、许敬宗、刘孝孙、蔡允恭(4),《唐书》皆不书字。房玄龄字乔年(5),《唐书》乃房乔字玄龄。孔颖达字颖达(6),《唐书》字仲达。苏典签名从日从九(7),《唐书》乃从日从助。许敬宗、薛庄官皆直记室,《唐书》乃摄记室。盖《唐书》成于后人之手,所传容有讹谬,此乃当时所记也。以旧史考之,魏郑公对太宗云(8):“目如悬铃者佳。”则玄龄果名,非字也。然苏世长,太宗召对真武门(9),问云:“卿何名长意短?”后乃为学士,似为学士时,方更名耳。 【注释】 (1)阎博陵:即阎立本(约601—673),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官工部尚书,总章元年(668)拜右相,封博陵县公。善书画。秦府:唐太宗李世民即位前的王府。十八学士:武德四年(621),秦王李世民开文学馆,命十八人为学士,包括杜如晦、房玄龄、于志宁、苏世长、薛收、褚亮、姚察、陆德明、孔颖达、李玄道、李守素、虞世南、蔡允恭、颜相时、许敬宗、薛元敬、盖文达、苏勗(xù)。薛收卒,则补以刘孝孙入馆。武德九年(626),命阎立本画像,褚亮题赞。 (2)旧史:指《旧唐书》,五代刘昫领衔纂修。 (3)苏台:疑当作苏壹,字世长,雍州武功(今属陕西)人。任陕州长史,天策府军谘祭酒。陆元明:疑当作陆元朗(约550—630),字德明,苏州吴县(今属江苏)人。以经学著名,贞观初,为国子博士。薛庄:即薛元敬,蒲州汾阴(今山西万荣)人。任秘书郎、太子舍人。 (4)李玄道(?—629):河南郑州人。累迁给事中,封姑臧县男,出任幽州长史、常州刺史等。盖文达(578—644):字艺成,冀州信都(今河北冀县)人。由文学殿学士升谏议大夫,拜崇贤学士。于志宁(588—665):字仲谧,雍州高陵(今属陕西)人。任侍中、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进封燕国公,因得罪武则天,贬为荣州刺史,迁华州刺史,谥号定。许敬宗(592—672):字延族,杭州新城(今属浙江)人。贞观八年(634)任著作郎、监修国史,迁中书舍人,后任给事中、检校黄门侍郎、检校右庶子、检校礼部尚书等,封高阳县男。因支持武则天,擢礼部尚书、太子宾客等。显庆元年(656)升侍中,次年封高洋郡公,中书令,龙朔二年(662)拜右相,加光禄大夫,次年任太子少师、加同东西台三品,谥号恭。刘孝孙(?—632):荆州江陵(今属湖北)人。任著作郎,迁太子洗马。蔡允恭(约561—约628):字克让,荆州江陵(今属湖北)人。为弘文馆大学士。 (5)房玄龄(579—648):名乔,字玄龄,齐州(今山东济南)人。累官中书令、尚书左仆射、司空,封梁国公,谥文昭。 (6)孔颖达(574—648):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孔子三十一世孙,通经学,任国子监祭酒。奉太宗之命编《五经正义》。 (7)苏典签:即苏勗,字慎行,雍州武功(今属陕西)人。尚南康公主,拜驸马都尉。 (8)魏郑公:即魏徵(580—643),字玄成,钜鹿郡(治今河北邢台巨鹿)人。官至光禄大夫,封郑国公,谥文贞。 (9)真武门:当为“玄武门”,避“玄”字讳而改。 【译文】 我家有阎立本画的唐秦府十八学士图,各有赞语,也是唐人所书,和《旧唐书》多有不同。比如:姚柬字思廉,《旧唐书》写姚思廉字简之。苏台、陆元明、薛庄,《旧唐书》多以字为名。李玄道、盖文达、于志宁、许敬宗、刘孝孙、蔡允恭,《旧唐书》都不记他们的字。房玄龄字乔年,《旧唐书》称房乔字玄龄。孔颖达字颖达,《旧唐书》称字仲达。苏典签名旭,《旧唐书》称名勗。许敬宗、薛庄的官都是直记室,《旧唐书》作摄记室。大概是因为《旧唐书》成于后人之手,据传言而成,不免有讹谬,而这幅图赞是当时记载的。用旧史考证,魏徵曾对唐太宗说:“目如悬铃者佳。”那么玄龄显然是名,不是字。然而苏世长,唐太宗在玄武门召见他,问道:“您为什么名长而意短?”之后才成为学士,可能当学士时,才改的名字。 唐贞观中,敕下度支求杜若,省郎以谢朓诗云“芳洲采杜若”(1),乃责坊州贡之(2),当时以为嗤笑。至如唐故事,中书省中植紫薇花(3),何异坊州贡杜若,然历世循之,不以为非。至今舍人院紫微阁前植紫薇花,用唐故事也。 【注释】 (1)谢脁:南朝诗人。芳州采杜若:出自《怀故人》诗。 (2)坊州:今陕西黄陵东南,因其音近“芳洲”,故以度支使责坊州进贡。 (3)紫薇花: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中书省为紫薇省,于省中种紫薇花。后改回中书省,而种花之俗被沿袭。 【译文】 唐贞观年间,下令度支司访求杜若,度支郎根据谢朓的诗“芳洲采杜若”要求坊州上贡,当时传为笑柄。至于一些唐代故事,比如中书省中种植紫薇花,和坊州进贡杜若有什么不同呢?但是历代因循,不以为不对。到现在中书舍人院的紫薇阁前面还种植有紫薇花,这是用唐代的旧例。 汉人有饮酒一石不乱,余以制酒法较之,每粗米二斛,酿成酒六斛六斗。今酒之至醨者(1),每秫一斛(2),不过成酒一斛五斗,若如汉法,则粗有酒气而已。能饮者饮多不乱,宜无足怪。然汉之一斛,亦是今之二斗七升,人之腹中,亦何容置二斗七升水邪?或谓:“石乃钧石之石,百二十斤。”以今秤计之,当三十二斤,亦今之三斗酒也。于定国食酒数石不乱(3),疑无此理。 【注释】 (1)醨(lí):薄酒。 (2)秫(shú):高粱。 (3)于定国(?—前41):字曼倩,东海郯县(今山东郯城西南)人。汉宣帝时丞相,封西平侯。 【译文】 汉代有饮酒一石不乱的说法,我用造酒法考较,每二斛粗米能酿成六斛六斗酒。现在最薄的酒,用一斛高粱米,不过能酿成一斛五斗酒,如果用汉代的方法,那就不过稍微有些酒气而已。酒量大的人喝多了不乱,也没什么可奇怪的。但是汉代的一斛应该是现在的二斗七升,人的肚子又怎么能容得下二斗七升水呢?有人说:“石是钧石的石,即一百二十斤。”用现在的秤来计算,应当有三十二斤,也是现在的三斗酒。于定国能饮酒数石不乱,恐怕没这道理。 古说济水伏流地中,今历下凡发地皆是流水(1),世传济水经过其下。东阿亦济水所经(2),取井水煮胶,谓之“阿胶”(3)。用搅浊水则清。人服之,下膈疏痰止吐(4),皆取济水性趋下、清而重,故以治淤浊及逆上之疾(5)。今医方不载此意。 【注释】 (1)历下:今属山东济南市区。 (2)东阿:今山东东平西北,傍东平湖。 (3)阿胶:用驴皮熬制而成。医用为滋阴、补血、润燥、止血。 (4)下膈(gé):指疏通食气,即治疗不思饮食之病。 (5)淤浊及逆上之疾:积食、胀气、呕吐等不能通下之病。 【译文】 古代说济水消失后是地下潜流,现在历下一带掘地都是流水,世人相传就是济水经过其地下。东阿也是济水经过之处,取井水煮胶,称为阿胶。将阿胶放在浊水里搅拌,水就会变清。人服下,可以疏通食气、化痰、止吐,都是取济水趋下的性质,水清而不滞,重而不浊,因此可以治疗积食、胀气、呕吐的病。现在的医方不记载这层意思。 余见人为文章多言“前荣”,荣者(1),夏屋东西序之外屋翼也,谓之东荣、西荣。四注屋则谓之东霤、西霤(2)。未知前荣安在? 【注释】 (1)荣:这里指房屋的侧翼。 (2)四注屋:指屋宇四边有檐,可使顶上的水从四面流下。霤(liù):屋檐。 【译文】 我看见人们写文章,多写“前荣”,荣是大屋子东西墙外侧的两端,称为东荣、西荣。四边有檐的屋子就称为东霤、西霤。不知道“前荣”在哪? 宗庙之祭西向者,室中之祭也。藏主于西壁,以其生者之处奥也。即主祏而求之(1),所以西向而祭。至三献则尸出于室(2),坐于户西南面,此堂上之祭也。户西谓之扆(3),设扆于此。左户、右牖,户、牖之间谓之扆。坐于户西,即当扆而坐也。上堂设位而亦东向者,设用室中之礼也。 【注释】 (1)祏(shí):古代宗庙里藏神主的石匣。 (2)三献:古代祭祀时献酒三次。尸: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3)扆(yǐ):古代庙堂户牖之间绣有斧形的屏风。 【译文】 宗庙祭祀时要向西面行礼,这是室内的祭祀。把神主收藏在西面的墙壁内,因为那是活人居住的地方。对着藏神主的石匣而祈祷,所以是向西面行礼。三献之后神尸从屋里出来,坐在门户的西南面,这是堂上的祭祀。门户的西边叫做扆,因为扆设置在那。左边是门,右边是窗,门窗之间称为扆。坐在门的西边,就是当扆而坐。到堂上设置位次也要向东,这是用室内祭祀的礼节。 “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1)。”《周南》《召南》,乐名也。“胥鼓《南》”(2),“以《雅》以《南》”是也(3)。《关雎》《鹊巢》,“二南”之诗,而已有乐有舞焉。学者之事,其始也学《周南》《召南》,末至于舞《大夏》《大武》(4)。所谓为《周南》《召南》者,不独诵其诗而已。 【注释】 (1)“人而不为《周南》《召(shào)南》”二句:出自《论语·阳货》。 (2)胥鼓《南》:“南”字原缺,据王国维《观堂校识》补。出自《礼记·文王世子》。胥,古代乐官。 (3)以《雅》以《南》:出自《诗经·小雅·钟鼓》。《雅》为乐歌,说明并列的《南》也为乐歌。 (4)《大夏》:相传为夏禹之乐。《大武》:相传为周武王之乐。 【译文】 《论语》说“为人而不学《周南》《召南》,就像面向墙壁而立,什么也看不见。”《周南》《召南》是乐曲的名称,所以有“胥鼓《南》”和“以《雅》以《南》”的说法。《关雎》《鹊巢》以下是“二南”的诗,说明“二南”是乐舞合一的。对学习者来说,先要学《周南》《召南》,最后是舞《大夏》《大武》。所谓的学《周南》《召南》,不只是诵读其诗而已。 《庄子》言:“野马也,尘埃也(1)。”乃是两物。古人即谓野马为尘埃,如吴融云(2):“动梁间之野马。”又韩偓云(3):“窗里日光飞野马。”皆以尘为野马,恐不然也。野马乃田野间浮气耳,远望如群马,又如水波,佛书谓“如热时野马阳焰”,即此物也。 【注释】 (1)野马也,尘埃也:出自《庄子·逍遥游》。 (2)吴融(850—903):字子华,越州山阴(今浙江绍兴)人。官至侍御史,贬荆南,复任礼部郎中,充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天复三年(903),迁翰林承旨。 (3)韩偓(约842—约923):字致光,号致尧,晚年又号玉山樵人,陕西万年(今陕西西安)人。龙纪元年(889)进士,累官左拾遗、左谏议大夫、度支副使、翰林学士。 【译文】 《庄子》里有“野马也,尘埃也”的话,这是两种东西。古人说野马就是尘埃,比如吴融说:“动梁间之野马。”又如韩偓说:“窗里日光飞野马。”都以尘埃为野马,恐怕不是这样的。野马是田野间浮起来的气息,远望去就像群马,又像水波,佛经说的“如热时野马阳焰”就是这种东西。 蒲芦,说者以为蜾蠃(1),疑不然。蒲芦,即蒲苇耳。故曰“人道敏政,地道敏艺”(2),夫政犹蒲芦也,人之为政,犹地之艺蒲苇,遂之而已,亦行其所无事也。 【注释】 (1)蜾蠃(guǒ luǒ):郭璞以为即细腰蜂。 (2)人道敏政,地道敏艺:出自《中庸》,《中庸》“艺”作“树”。敏,勤勉。 【译文】 有人说蒲芦就是蜾蠃,我怀疑不是这样的。蒲芦,应该是香蒲和芦苇。所以说“治人之道在于勤勉施政,治地之道在于勤勉种树”,为政就像蒲芦,人们为政就像大地生长香蒲和芦苇,只是顺从其成长而已,这也是无为而治的意思。 余考乐律及受诏改铸浑仪,求秦汉以前度量斗升,计六斗当今一斗七升九合,秤三斤当今十三两,一斤当今四两三分两之一,一两当今六铢半。为升中方(1),古尺二寸五分十分分之三,今尺一寸八分百分分之四十五强。 【注释】 (1)为升中方:并非指量具中间方形,而是以方为计算标准,先确定一个一尺见方的方形,然后画一个外接圆,以此为标准衡量容积。 【译文】 我考证乐律以及受诏改铸浑天仪的时候,推算秦汉以前的度量衡,当时的六斗相当于现在的一斗七升九合,重量三斤相当于现在的十三两,一斤相当于现在的四又三分之一两,一两相当于现在的六铢半。当时容量单位升的中间是古尺二寸五分三见方,现在的尺是一寸八分四五多一些。 十神太一(1):一曰太一,次曰五福太一,三曰天一太一,四曰地太一,五曰君基太一,六曰臣基太一,七曰民基太一,八曰大游太一,九曰九气太一,十曰十神太一。唯太一最尊,更无别名,止谓之太一。三年一移。后人以其别无名,遂对大游而谓之小游太一,此出于后人误加之。京师东西太一宫(2),正殿祠五福,而太一乃在廊庑,甚为失序。熙宁中,初营中太一宫,下太史考定神位。余时领太史,预其议论。今前殿祠五福,而太一别为后殿,各全其尊,深为得礼。然君基、臣基、民基,避唐明帝讳改为“棋”,至今仍袭旧名,未曾改正。 【注释】 (1)太一:天神名,郑玄以为北辰神名,下行八卦之宫。 (2)东西太一宫:宋太宗时建东太一宫于城东苏村,五福太一、君基太一处前殿。仁宗天圣中,建西太一宫,五福太一、君基太一、大游太一处前殿。中太一宫建于神宗熙宁五年(1072)。 【译文】 十位太一神是:一名太一,次名五福太一,三名天一太一,四名地太一,五名君基太一,六名臣基太一,七名民基太一,八名大游太一,九名九气太一,十名十神太一。只有太一最为尊贵,更没有别的名字,所以只称太一。太一神三年移动一宫。后人因为它没有别名,所以和大游太一相对而称为小游太一,这是出于后人误加的名字。京城东、西有太一宫,正殿供奉五福太一,而把太一神放在偏殿,很不恰当。熙宁年间,开始营建中太一宫,命令太史考定神位。我当时担任太史,参与了讨论。现在前殿供奉五福太一,而太一别建后殿,这样都保全了它们的尊贵,非常合乎礼仪。然而君基太一、臣基太一、民基太一为了避唐明帝的讳而改为“基”为“棋”,至今还延续旧的名字,未曾改正。 余嘉祐中客宣州宁国县,县人有方玙者,其高祖方虔,为杨行密守将(1),总兵戍宁国,以备两浙。虔后为吴人所擒,其子从训代守宁国,故子孙至今为宁国人。玙有杨溥与方虔、方从训手教数十纸(2),纸扎皆精善。教称“委曲”书,押处称“使”,或称“吴王”。内一纸报方虔云:“钱镠此月内已亡殁(3)。”纸尾书“正月二十九日。”按《五代史》钱镠以后唐长兴二年卒(4),杨溥天成四年已僭即伪位,岂得长兴二年尚称“吴王”?溥手教所指挥事甚详,翰墨印记,极有次序,悉是当时亲迹。今按,天成四年岁庚寅(5),长兴二年岁壬辰,计差二年。溥手教,予得其四纸,至今家藏。 【注释】 (1)杨行密(852—905):字化源,庐州合肥(今安徽元丰)人。唐乾宁二年(895),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弘农郡王。天复二年(902),进中书令、封吴王。为五代吴国的奠基人。 (2)杨溥(900—938):五代南吴国君主,杨行密四子。公元927—937年在位。手教:即手书的尊称。 (3)钱镠(liú,852—932):字具美,杭州临安(今属浙江)人。五代吴越国创建者。钱镠卒于长兴三年(932)壬辰,非二年(931),沈括盖误记,而干支纪年未错。 (4)长兴二年:公元931年。 (5)天成四年:公元929年。 【译文】 我在嘉祐年间客居宣州宁国县,县里有个人叫方玙,他的高祖方虔是杨行密的守将,任总兵官戍守宁国县,以防备两浙来犯。方虔后来被吴越之人擒获,他的儿子方从训代他守备宁国县,所以方氏子孙至今都是宁国人。方玙有杨溥与方虔、方从训的手书数十张,纸张都很精美。都称“委曲”,签押处称“使”或者称“吴王”。其中一张纸告知方虔说:“钱镠此月内已经亡故。”纸的末尾写:“正月二十九日。”根据《五代史》的记载,钱镠在后唐长兴二年去世,而杨溥在天成四年已经僭越称帝,怎么会长兴二年还自称“吴王”呢?杨溥手书中所写指挥处置的事情很详细,书写和印章都极有次序,应该都是当时的真迹。现在考证,天成四年岁庚寅,长兴二年岁壬辰,之间相差两年。杨溥的手书,我得到其中的四份,现在还收藏在家里。 [book_title]卷四 司马相如《上林赋》叙上林诸水曰(1):“丹水,紫渊,灞、浐、泾、渭(2),”“八川分流(3),相背而异态。”“灏溔潢漾(4),东注太湖”。八川自入大河(5),大河去太湖数千里,中间隔太山及淮、济、大江,何缘与太湖相涉?郭璞《江赋》云(6):“注五湖以漫漭(7),灌三江而漰沛(8)。”《墨子》曰:“禹治天下,南为江、汉、淮、汝,东流注之五湖。”孔安国曰(9):“自彭蠡(10),江分为三,入于震泽后(11),为北江而入于海。”此皆未尝详考地理。江、汉至五湖自隔山,其末乃绕出五湖之下流,径入于海,何缘入于五湖?淮、汝径自徐州入海,全无交涉。《禹贡》云:“彭蠡既潴(12),阳鸟攸居(13)。三江既入,震泽底定。”以对文言,则彭蠡水之所潴,三江水之所入,非入于震泽也。震泽上源,皆山环之,了无大川。震泽之委(14),乃多大川,亦莫知孰为三江者。盖三江之水无所入,则震泽壅而为害;三江之水有所入,然后震泽底定。此水之理也。 【注释】 (1)司马相如(约前179—前118):字长卿,巴郡安汉(今四川南充蓬安)人,一说蜀郡(今四川成都)人。汉景帝时为武骑常侍,以病免。后为汉武帝赏识,被封为郎。以辞赋著称,著有《子虚赋》《上林赋》等。上林:指汉代的上林苑,在今陕西西安一带。 (2)丹水:源出今陕西商县,流入汉水。紫渊:源出今山西离石县。灞(bà):即灞水,源出今陕西蓝田,流入渭水。浐(chǎn):即浐水,源出今陕西蓝田,汇灞水而入渭水。泾:即泾水,源出今宁夏六盘山,流入渭水。渭:即渭水,源出今甘肃渭源,流入黄河。 (3)八川:灞、浐、泾、渭、酆(fēng)、镐(hào)、潦(láo)、潏(jué)八条河流的总称。 (4)灏溔(hào yǎo):水无边貌。 (5)大河:即黄河,下面“大江”指长江。 (6)郭璞(276—324):字景纯,河东闻喜(今属山西)人。晋元帝拜著作佐郎,后为王敦记室参军,因阻止王敦谋反被杀,追赠弘农太守。 (7)五湖:韦昭注为太湖。漫漭(mǎng):水势广远无际貌。 (8)漰沛(pēng pèi):水流声。 (9)孔安国(前156—前74):字子国,孔子十世孙。武帝时,官谏大夫,临淮太守。传有《古文尚书》。 (10)彭蠡:鄱阳湖的古称。 (11)震泽:即太湖。底定:风平浪静。 (12)潴(zhū):水积聚。 (13)阳鸟:郑玄、孔颖达等皆以为鸿雁之属。 (14)委:与“源”相对,这里指下游。 【译文】 司马相如《上林赋》叙述上林苑各条水系称:“丹水,紫渊,灞、浐、泾、渭,”“八川分流,相互呼应而形态各异。”“水流荡漾无涯,向东流入太湖。”从八川流入黄河,黄河距离太湖数千里,中间隔着泰山、淮水、济水、长江,怎么会与太湖相关呢?郭璞的《江赋》云:“水流入太湖,水势广远而无际,灌注三江,水声很大。”《墨子》说:“大禹治天下,南为长江、汉水、淮水、汝水,东流注入太湖。”孔安国说:“从彭蠡开始,长江分为三,流入震泽后,经北江而流入大海。”这些说法都没有详细考察地理情况。长江、汉水到太湖自有山岭隔绝,其下游则绕过太湖而向下流去,径直流入大海,为么会流到太湖呢?淮水、汝水径自从徐州入海,和太湖完全没有关系。《禹贡》说:“水汇聚在彭蠡,鸿雁一类的候鸟在这里栖息。流入三江,太湖于是风平浪静。”从文字的对应关系来说,则彭蠡是水积聚的地方,三江是水流入的地方,并非流入太湖。太湖的上源都是群山环绕,根本没有大川。太湖的下游,才有很多大川,也不知道什么是三江。大概三江的水没有去处,太湖就会壅塞而成灾;而如果三江的水有去处,然后太湖就会风平浪静。这是水的本性。 海州东海县西北有二古墓(1),《图志》谓之“黄儿墓”。有一石碑,已漫灭不可读,莫知黄儿者何人。石延年通判海州(2),因行县见之(3),曰:“汉二疏(4),东海人,此必其墓也。”遂谓之“二疏墓”,刻碑于其傍,后人又收入《图经》。余按,疏广,东海兰陵人,兰陵今属沂州承县,今东海县乃汉之赣榆(5),自属琅琊郡(6),非古之东海也。今承县东四十里自有疏广墓,其东又二里有疏受墓。延年不讲地志,但见今谓之东海县,遂以“二疏”名之,极为乖误(7)。大凡地名如此者至多,无足纪者。此乃余初仕为沭阳主簿日(8),始见《图经》中增此事,后世不知其因,往往以为实录,谩志于此(9),以见天下地书皆不可坚信。其北又有“孝女冢”(10),庙貌甚盛,著在祀典。孝女亦东海人,赣榆既非东海故境,则孝女冢庙,亦后人附会县名为之耳。 【注释】 (1)海州东海县:在今江苏连云港东南。 (2)石延年(994—1041):字曼卿,宋城(今河南商丘)人。真宗时为三班奉职。历大理寺丞,迁太子中允,同判登闻鼓院。《宋史》卷四四二有传。 (3)行县:在县内巡行。 (4)二疏:指疏广、疏受二人。疏广(?—前45),字仲翁,号黄老,东海兰陵(今山东苍山县西南)人。征为博士、太中大夫、太子太傅。疏受,疏广之侄,任太子太傅、太子少傅。 (5)赣榆:今江苏赣榆以北一带,宋代则在今江苏赣榆之南偏东,故胡道静认为沈括所论不恰。 (6)琅琊郡:今山东诸城一带。 (7)乖误:错误。 (8)沭阳:今属江苏。沈括任沭阳主簿事约在仁宗至和元年(1054)。 (9)谩(màn):随意地。 (10)冢(zhǒng):坟墓。 【译文】 海州东海县西北有两座古墓,《图志》称为“黄儿墓”。有一块石碑,上面的字已经漫灭不可识读了,不知道所谓的黄儿是谁。石延年通判海州的时候,因为在县内巡行看到此碑,说:“汉代的疏广、疏受是东海人,这必定是他们的墓。”于是称为“二疏墓”,在旁边刻了一座碑,后人又收入《图经》。据我考证,疏广是东海兰陵人,兰陵今属沂州承县,现在的东海县乃是汉代的赣榆,本来属于琅琊郡,不是古人所谓的东海。现在承县东四十里自有疏广墓,往东又二里有疏受墓。石延年不讲地理文献,只看到现在称东海县,就用“二疏”命名,极为错误。大凡地名像这种情况的有很多,举不胜举。这是我初次担任沭阳主簿的时候,第一次看到《图经》中增加此事,后世之人不知道原因,往往以为是实录,因而随手记录于此,由此可见天下的地理书都不能完全相信。古墓的北边又有孝女墓和庙,非常壮观,属于官府祭祀的庙宇。孝女也是东海人,现在的东海既然不是以前的东海,那么孝女的墓和庙也是后人附会县名而成的。 《杨文公谈苑》记江南后主患清暑阁前草生(1),徐锴令以桂屑布砖缝中(2),宿草尽死(3)。谓《吕氏春秋》云“桂枝之下无杂木”,盖桂枝味辛螫故也(4)。然桂之杀草木,自是其性,不为辛螫也。《雷公炮炙论》云(5):“以桂为丁,以钉木中,其木即死。”一丁至微,未必能螫大木,自其性相制耳。 【注释】 (1)《杨文公谈苑》:记载北宋名臣杨亿言论的著作,黄鉴笔录、宋庠整理而成,今佚。《说郛》有辑文存世。江南后主:即李煜(937—978),公元961—975年在位。 (2)徐锴(921—975):字楚金,江苏广陵(今江苏扬州)人,徐铉之弟。为南唐内史舍人,善小学,有《说文解字系传》《说文解字韵谱》。《宋史》卷四四一有传。 (3)宿草:隔年生的草。 (4)辛螫(shì):毒虫刺蜇人。 (5)《雷公炮炙论》:古代医方书,南朝刘宋雷敩撰,为我国最早的中药炮制学专著。 【译文】 《杨文公谈苑》记载江南后主忧虑清暑阁前杂草丛生,徐锴命人把桂树的碎屑密布在砖缝中,结果隔年生的草都死了。说《吕氏春秋》讲“桂枝之下无杂木。”大概是桂枝辛辣致害的原因。然而桂枝能杀死草木,自是其本性,并非其辛辣致害。《雷公炮炙论》说:“用桂木为丁,钉入木中,木就会死。”一丁那么小,未必能伤害大木,自是它的本性与其他草木相克造成的。 天下地名错乱乖谬,率难考信。如楚章华台,亳州城父县、陈州商水县、荆州江陵、长林、监利县皆有之(1)。乾溪亦有数处。据《左传》,楚灵王七年(2),“成章华之台,与诸侯落之”。杜预注(3):“章华台,在华容城中。”华容即今之监利县,非岳州之华容也(4)。至今有章华故台,在县郭中(5),与杜预之说相符。亳州城父县有乾溪,其侧亦有章华台,故台基下往往得人骨,云楚灵王战死于此。商水县章华之侧,亦有乾溪。薛综注张衡《东京赋》引《左氏传》乃云(6):“楚子成章华之台于乾溪。”皆误说也,《左传》实无此文。章华与乾溪,元非一处。楚灵王十二年(7),王狩于州来,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8),王次于乾溪,此则城父之乾溪,灵王八年许迁于夷者(9),乃此地。十三年,公子比为乱(10),使观从从师于乾溪,王众溃,灵王亡,不知所在。平王即位,杀囚,衣之王服,而流诸汉(11),乃取葬之,以靖国人,而赴以乾溪。灵王实缢于芊尹申亥氏(12),他年申亥以王柩告,乃改葬之,而非死于乾溪也。昭王二十七年(13),吴伐陈,王帅师救陈,次于城父,将战,王卒于城父。而《春秋》又云:“弑其君于乾溪。”则后世谓灵王实死于是,理不足怪也。 【注释】 (1)城父县:今安徽涡阳东北。陈州:今河南淮阳一带。商水县:今河南周口南偏西。长林:今湖北荆门。监利县:今属湖北荆州。 (2)楚灵王七年:公元前534年。 (3)杜预(222—285):字元凯,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人。任曹魏尚书郎、西晋河南尹、安西军司、秦州刺史、度支尚书、镇南大将军,官至司隶校尉,卒后追赠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谥成侯。著有《春秋左传集解》。 (4)岳州:今湖南岳阳一带。 (5)郭:城外围着的墙。 (6)薛综(?—243):字敬文,沛郡竹邑(今安徽濉溪)人。任孙吴五官中郎将,出任合浦、交阯太守,升尚书仆射,太子少傅。著有《五宗图述》《二京解》。按:据胡道静等说,非薛综注误,乃沈括误读所致。 (7)楚灵王十二年:按《左传》记载,事当在昭公十二年(前530),即楚灵王十一年(前530)。 (8)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皆为楚国将领,事见《史记·楚世家》。 (9)灵王八年:公元前527年。许迁:《左传》作“迁许”。 (10)公子比:楚灵王之弟,与观起、弃疾、子晳联合发动政变。后发生内乱,公子比、子晳自杀,弃疾即位,为楚平王。 (11)汉:即汉水,源出今陕西宁强北蟠冢山,流入长江。 (12)芊尹:楚国官名。 (13)昭王二十七年:公元前489年。事见《左传·哀公六年》及《史记·楚世家》。 【译文】 天下地名的错乱,大都难以考信。比如楚国的章华台,在亳州城父县、陈州商水县、荆州江陵、长林、监利县都有。乾溪也有多处。根据《左传》记载,楚灵王七年“建成章华台,与诸侯一起参与落成礼”。杜预注:“章华台,在华容城中。”华容即今之监利县,并非岳州的华容。监利县的城墙中至今有章华故台,与杜预的说法相符。亳州城父县有乾溪,它旁边也有章华台,因此台基下面往往会挖出人骨,传说楚灵王战死于此。商水县的章华台旁,也有乾溪。薛综注张衡的《东京赋》引《左传》说:“楚王在乾溪旁边建成章华台。”都是错误的说法,《左传》实无此文。章华台与乾溪,原来就不在一处。楚灵王十二年,王到州来巡狩,命令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率领军队围攻徐地以威吓吴国,楚王驻扎在乾溪,这是城父县的乾溪,灵王八年把许国迁到夷的,就是此地。灵王十三年,公子比作乱,命观从跟随部队驻扎在乾溪,灵王的部队溃败,灵王逃亡,不知所在。楚平王即位,杀了一名囚犯,让他穿上灵王的衣服,让尸体漂在汉水上,于是捞上来安葬,以此安定国人,并把灵柩安葬在乾溪。灵王其实是缢死在芊尹申亥氏那里,几年后申亥把灵王的灵柩告诉了平王,于是改葬了灵王,灵王并非死于乾溪。楚昭王二十七年,吴国讨伐陈国,昭王率领军队援救陈国,驻扎在城父,将要开战时,昭王死在了城父县。而《春秋》又说:“在乾溪杀死了君主。”于是后世说灵王其实死在这里,也就不足为怪了。 今人守郡谓之“建麾”(1),盖用颜延年诗(2):“一麾乃出守(3)。”此误也。延年谓“一麾”者,乃指麾之麾,如武王“右秉白旄以麾”之麾,非旌麾之麾也。延年《阮始平》诗云“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者,谓山涛荐咸为吏部郎(4),三上武帝,不用,后为荀勖一挤(5),遂出始平,故有此句。延年被摈,以此自托耳。自杜牧为《登乐游原》诗云(6):“拟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始谬用一麾,自此遂为故事。 【注释】 (1)麾(huī):古代供指挥用的旌旗。 (2)颜延年:即颜延之(384—456),字延年,琅琊临沂(今属山东)人。元嘉三年(426)任中书侍郎,领步兵校尉,后出为永嘉太守,官至金紫光禄大夫。 (3)麾:这里同“挥”。 (4)山涛(205—283):字巨源,河内怀县(今河南武陟西)人。入晋为侍中,迁吏部尚书、太子少傅、左仆射等,谥号康。“竹林七贤”之一。咸,指阮咸,字仲容,陈留尉氏(今属河南开封)人,阮籍之侄。历官散骑侍郎,补始平太守。“竹林七贤”之一。 (5)荀勖(xù,?—289):字公曾,颍川颍阴(今河南许昌)人。入晋封济北郡侯。后拜中书监、加侍中,累迁光禄大夫、仪同三司,守尚书令。卒赠司徒,谥号成。 (6)杜牧(803—约852):字牧之,号樊川居士,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文宗大和二年(828)进士,授弘文馆校书郎,后任黄州、池州、睦州刺史。 【译文】 今人出任地方郡县长官称为“建麾”,大概是用了颜延年诗“一麾乃出守”的典故,这是错误的。颜延年说的“一麾”指的是指麾的“麾”,比如武王右手拿着白旄指挥的“麾”,不是旌旗的“麾”。颜延年《阮始平》诗云“屡荐不入官,一麾乃出守”,说的是山涛推荐阮咸为吏部郎,三次上书魏武帝,却不被任用,后来遭到荀勖排挤,就出任始平太守了,所以有这句诗。颜延年因为被朝廷摈弃,所以作诗自托。自从杜牧《登乐游原》诗云:“拟把一麾江海去,乐游原上望昭陵。”开始就用错了“一麾”一词的意思,从此就成了惯用典故。 除拜官职谓除其旧籍(1),不然也。“除”犹“易”也,以新易旧曰“除”,如新旧岁之交谓之“岁除”,《易》:“除戎器,戒不虞(2)。”以新易弊,所以备不虞也。阶谓之“除”者,自下而上,亦更易之义。 【注释】 (1)旧籍:指其原有官职。 (2)除戎器,戒不虞:出自《易·萃·象》。戎,兵戎。 【译文】 把“除拜官职”说成是解除原来的职务,这是错误的。“除”的意思就如同“更易”的意思,以新的换掉旧的叫做“除”,比如新旧年之交叫做“岁除”,《易经》说:“除戎器,戒不虞。”意思是以新的兵器换掉旧的,以备意外情况。台阶也可以称为“除”,是因为它是自下而上攀登的,也有变更、更换的意思。 世人画韩退之(1),小面而美髯,著纱帽。此乃江南韩熙载耳(2),尚有当时所画(3),题志甚明。熙载谥文靖,江南人谓之韩文公,因此遂谬以为退之。退之肥而寡髯。元丰中,以退之从享文宣王庙(4),郡县所画,皆是熙载。后世不复可辨(5),退之遂为熙载矣。 【注释】 (1)韩退之:即韩愈(768—824),字退之,河阳(今河南孟州)人,世称昌黎先生。贞元八年(792)进士,累迁监察御史、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元和十二年(817),从裴度平淮西之乱。晚年官至吏部尚书,谥号文。著有《韩昌黎集》等。 (2)韩熙载(902—970):字叔言,潍州北海(今山东潍坊)人。后唐同光四年(926)进士,入南唐任秘书郎、虞部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侍郎、光政殿学士承旨等,卒赠右仆射、同平章事,谥文靖。《宋史》卷四七八有传。 (3)当时所画:当为五代顾闳中所画《韩熙载夜宴图》。 (4)文宣王庙:即孔庙,孔子被尊为文宣王。元丰七年(1084)五月壬戌,以孟子配享孔庙,封荀子、扬雄、韩愈为伯,一并从享。 (5)辨:辨别。 【译文】 世人画的韩愈像,面目较小并且有漂亮的胡须,带着纱帽。这是南唐韩熙载的形象,现在还有当时所画韩熙载像,题词非常明确。韩熙载谥号文靖,南唐人因此称他为韩文公,因此就被误以为是韩愈。韩愈脸比较胖并且胡子少。元丰年间,韩愈获准从享孔庙,郡县画的韩愈像,都是韩熙载。后世就无法辨别,韩愈就变成了韩熙载的模样。 今之数钱,百钱谓之陌者,借“陌”字用之,其实只是佰字,如什与伍耳。唐自皇甫镈为垫钱法(1),至昭宗末,乃定八十为百。汉隐帝时,三司使王章每出官钱(2),又减三钱,以七十七为百,输官仍用八十。至今输官钱有用八十陌者。 【注释】 (1)皇甫镈(bó):贞元间进士,为监察御史,迁吏部员外郎、判度支,改户部侍郎,官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因进宪宗药致宪宗崩,被贬为崖州司户参军。垫钱法:实际开支不足百钱时,仍当百钱计,称为“垫陌”,宋时称“省陌”。 (2)王章(?—950):大名南乐(今河南濮阳)人。于后汉任三司使、检校太傅,隐帝时加检校太尉、同平章事。 【译文】 现在数钱,一百文钱称作“陌”,这是借“陌”这个字使用而已,其实只是“佰”字,就像什与伍。唐代从皇甫镈开始发明了“垫钱法”,到唐昭宗末期,就约定八十文为一百。后汉隐帝时,三司使王章每次支付官府经费,又减少三钱,以七十七钱为一百,但是交纳国库的时候还是以八十钱为一百。至今上缴国库还是以八十钱为一百。 《唐书》:“开元钱重二铢四参。”今蜀郡亦以十参为一铢。参乃古之絫字(1),恐相传之误耳。 【注释】 (1)絫(lěi):古代重量单位,十黍为絫,十絫为一铢。 【译文】 《旧唐书》记载,开元时期的钱重二铢四参,现在蜀郡也以十参为一铢。参就是古代的“絫”字,恐怕是因字形相近而在流传中形成的错误。 前史称严武为剑南节度使(1),放肆不法,李白为之作《蜀道难》(2)。按孟棨所记(3),白初至京师,贺知章闻其名(4),首诣之,白出《蜀道难》,读未毕,称叹数四。时乃天宝初也,此时白已作《蜀道难》。严武为剑南,乃在至德以后肃宗时(5),年代甚远。盖小说所记,各得于一时见闻,本末不相知,率多舛误,皆此文之类。李白集中称“刺章仇兼琼”(6),与《唐书》所载不同,此《唐书》误也。 【注释】 (1)严武(726—765):字季鹰,华州华阴(今陕西渭南)人。至德二年(757),任给事中,后出为绵州刺史,迁东川节度使。乾元二年(761),出为成都府尹兼御史大夫、充剑南节度使。后回京任太子宾客,迁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广德二年(764)又出为成都尹、剑南节度使。 (2)李白(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人。天宝二年(743),受玉真公主推荐而入为翰林待诏,后被玄宗赐金放还。安史之乱,入永王幕府,兵败被贬夜郎,遇赦而归。 (3)孟棨(qǐ):字初中。乾符二年(875)进士,官司勋郎中。著有《本事诗》。 (4)贺知章(659—744):字季真,越州永兴(今浙江萧山)人。证圣元年(795)进士,授国子四门博士,迁太常博士。后历礼部侍郎、秘书监、太子宾客等。 (5)至德:唐肃宗年号,公元756—757年。 (6)章仇兼琼(?—750):鲁郡任城县(今山东嘉祥)人,历官益州长史、剑南节度使兼西川采访使,官至户部尚书、殿中监。 【译文】 前代史书说严武任剑南节度使时,放肆而不守法,李白因此作《蜀道难》。按照孟棨的记载,李白初次来到京城,贺知章听闻其名,首先去拜访他,李白拿出《蜀道难》,贺知章还没读完就已经多次称赞。这时是天宝初年,可见此时李白已经写了《蜀道难》。严武为剑南节度使是在唐肃宗至德年间以后,年代相距甚远。大概是小说家所记,都出于自己的一时见闻,不清楚事情的本末,就有很多错误,就像李白的这种情况。李白的集子中称《蜀道难》是讽刺章仇兼琼的,和《唐书》的记载不同,应该是《唐书》记载有误。 旧《尚书·禹贡》云:“云梦土作(1)。”太宗皇帝时,得古本《尚书》,作“云土梦作”,诏改《禹贡》从古本。余按,孔安国注:“云梦之泽在江南。”不然也。据《左传》:“吴人入郢(2 ✜✜✜✜✜✜✜✜✜✜✜✜✜✜✜✜未完待续>>>完整版请登录大玄妙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