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中藏经校注
[book_author]华佗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玄学五术,三国,中医,综合医书,完结
[book_length]68311
[book_dec]《中藏经校注》概括地叙述了中医学天人相应的哲学基础,确立了脏腑辨证论治体系,开创了“虚实寒热生死逆顺”的有别于《内经》《伤寒》的八纲辨证之先河,总结了各种疑难杂病论治大法,从理论到临床,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起到了执简驭繁的作用,在中医学史上,有着独特的理论价值和临床价值。《中藏经校注》的世传版本系统有一卷本、两卷本、三卷本、八卷本等四种。本次校勘以三卷本系统的清嘉庆十三年戊辰阳湖孙星衍《平津馆丛书》本为底本。该刻本经过孙氏精校,堪称善本,有较高学术价值。《中藏经校注》后附元代赵孟颊手写本,该写本是国内现存最早的《中藏经校注》版本,具有很高的文献学术价值,复经赵氏摹写,堪为书林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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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重校華氏中藏經序
《華氏中藏經》見鄭樵《通志·藝文略》,爲一卷,陳振孫《書録解題》同。云:漢,譙郡華佗元化撰。《宋史·藝文志》華氏作黄〔1〕,蓋。今世傳本有八卷,吳勉學刊在《古今醫統》中。
余以乾隆丁未年入翰林,在都見趙文敏手寫本。卷〔2〕〔3〕上,自第十篇性急 則脈急 已下起,至第二十九篇爲一卷;卷下,自萬應圓藥方至末爲一卷;失其中卷。審是真蹟。後歸張太史錦芳,其弟録稿贈余。又以嘉慶戊辰年乞假南歸,在吳門見周氏所藏元人寫本,亦稱趙書,具有上、中、下三卷,而缺論診雜病必死候第四十八及察聲色形證決死法第四十九兩篇。合前後二本,校勘明本,每篇脱落舛誤凡有數百字,其方藥名件、次序、分量,俱經後人改易,或有删去其方者。今以趙寫兩本爲定。
此書文義古奥,似是六朝人所撰,非後世所能假託。考《隋書·經籍志》有華佗觀形察色並三部脈經一卷,疑即是中卷論診雜病必死候已下二篇,故不在趙寫本中,未敢定之。鄧處中之名不見書傳,陳振孫亦云:自言爲華佗外孫,稱此書因夢得於石函,莫可考也。序末稱甲寅秋九月序,古人亦無以干支紀歲不著歲字者,疑其序偽作。至一卷、三卷、八卷分合之異,則後人所改。趙寫本旁注有高宗、孝宗廟諱,又稱有庫本、陸本異同,是依宋本手録。元代不避宋諱,而不更其字,可見古人審慎闕疑之意。
此書四庫書既未録存,又兩見趙寫善本,急宜刊刻,以公同好。卷下萬應圓等,皆以丸散治疾,而無湯藥。古人配合藥物分量,案五臟五味,配以五行生成之數。今俗醫任意增減,不識君、臣、佐、使,是以古人有不服藥爲中醫之歎。要知外科丸散,率用古方分量,故其效過於内科,此即古方不可增減之明證。余所得宋本醫學書甚多,皆足證明人改亂古書之謬,惜無深通醫理者與共證之。
嘉慶十三年太歲戊辰十月四日孫星衍
撰序於安德使署之平津館
〔1〕黄 此下疑脱“氏”字。
〔2〕〔3〕急 原作“忌”,據本書卷上“脈要論第十”正文改。
[book_title]華氏中藏經 序
應靈洞主探微真人少室山鄧處中撰
華先生諱佗,字元化,性好恬淡,喜味〔1〕方書。多遊名山幽洞,往往有所遇。一日,因酒息於公宜山古洞前,忽聞人論療病之法,先生訝其異,潛逼〔2〕洞竊聽。須臾,有人云:華生在邇〔3〕,術可付焉。復有一人曰:道生性貪,不憫生靈,安可付也?先生不覺愈駭,躍入洞,見二老人,衣木皮,頂草冠。先生躬趨左右而拜曰:適聞賢者論方術,遂乃忘歸。况濟人之道,素所好爲。所恨者,未遇一法可以施驗,徒自不足耳。願賢者少察愚誠,乞與開悟,終身不負恩。首坐先生云:術亦不惜,恐異日與子爲累。若無高下,無貧富,無貴賤,不務財賄,不憚〔4〕勞苦,矜〔5〕老恤幼爲急,然後可脱子禍。先生再拜謝曰:賢聖之語,一一不敢忘,俱能從之。二老笑指東洞云:石牀上有一書函,子自取之,速出吾居,勿示俗流,宜秘密之。先生時得書,回首已不見老人。先生懾怯離洞,忽然不〔6〕見,雲奔雨瀉,石洞摧塌。既覽其方,論多奇怪。從茲施試,效無不存神。先生未六旬,果爲魏所戮,老人之言,預有斯驗。余乃先生外孫也,因弔先生寢室,夢先生引余坐,語《中藏經》真活人法也,子可取之,勿傳非人。余覺,驚怖不定,遂討先生舊物,獲石函一具,開之,得書一帙,迺《中藏經》也。予性拙於用,復授次子思,因以志其實。
甲寅秋九月序
此序趙寫本所無,似是後人偽作,姑附存之。
〔1〕味 辨味也,揣摩也。《列子·天瑞》:“有味味者。”引申爲研究之意。
〔2〕逼 靠近。《説文·新附》:“逼,近也。”
〔3〕邇(ěr耳) 附近。《説文·辵部》:“邇,近也。”
〔4〕憚(dàn但) 畏也。《詩·大雅·雲漢》:“我心憚暑。”箋云:“憚,猶畏也。”
〔5〕矜(jīn 今) 通“憐”。《説文通訓定聲》:“矜,叚借爲憐。”
〔6〕不 疑衍。
[book_title]華氏中藏經 卷上
賜進士及第授通奉大夫署山東布政使督糧道孫星衍校
人法於天地論第一
提要:本論爲全書之總綱,基於天人相應之思想,簡論人與自然之關系,故題曰人法於天地論。
全文分四段:首論人禀天、委地而有形神,因之,人體氣機調適與否,取决於天地之氣之順逆;次述天地變化之常以類比人體變化之常;三述人體之異常變化以比擬天地之異常變化;末論人之危厄、死生、動止皆與天地相應,故人之盛衰百病相應於天地變化。
人者,上禀天,下委〔1〕地,陽以輔之,陰以佐之。天地順則人氣泰,天地逆則人氣否。
是以天地有四時五行,寒暄動静。其變也,喜爲雨,怒爲風,結爲霜,張爲虹,此天地之常也。人有四肢五臟,呼吸寤寐。精氣流散,行爲榮,張爲氣,發爲聲,此人之常也。
陽施於形,陰慎〔2〕於精,天地之同也。失其守,則蒸而熱發,否而寒生,結作癭瘤,陷作癰疽,盛而爲喘,減而爲枯,彰於面部,見於形體。天地通塞,一如此矣。故五緯〔3〕盈虧,星辰差忒〔4〕,日月交蝕,彗孛〔5〕飛走,乃天地之災怪也;寒暄不時,則天地之蒸否也;土起石立〔6〕,則天地之癰疽也;暴風疾雨,則天地之喘乏也;江河竭耗,則天地之枯焦也。鑒者决之以藥,濟之以鍼,化之以道〔7〕,佐之以事〔8〕。故形體有可救之病,天地有可去之災。
人之危厄死生,禀於天地。陰之病也,來亦緩而去亦緩;陽之病也,來亦速而去亦速。陽生於熱,熱而舒緩;陰生於寒,寒則拳急〔9〕。寒邪中於下,熱邪中於上,飲食之邪中於中。人之動止,本乎天地。知人者〔10〕有驗於天,知天者必有驗於人。天合於人,人法於天。見天地逆從,則知人衰盛。人有百病,病有百候,候有百變,皆天地陰陽逆從而生。苟能窮究乎此,如其神耳!
〔1〕委 連屬。《莊子·知北游》:“是天地之委形也。”《釋文》杜注曰:“委,屬也。”
〔2〕慎 形成。《詩經·大雅·桑柔》:“考慎其相。”傳:“慎,成。”又,此字獨不避孝宗廟諱,疑誤。
〔3〕五緯 金木水火土五星之總稱。《周禮·春官宗伯第三·大宗伯》疏:“五緯,即五星:東方歲星(木),南方瑩惑(火),西方太白(金),北方辰星(水),中央鎮星(土)。言緯者,二十八宿隨天左轉爲經,五星右轉爲緯。”
〔4〕星辰差忒(tè特) 謂星辰運動不依常軌。《易·豫》:“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遇而四時不忒。”蓋古人常將異常之天體運動與災變相互聯系之。
〔5〕彗孛(bèi貝) 俗稱“掃帚星”。《爾雅·釋天》疏:“孛者何?彗星也。彗,謂帚也,言其狀似掃帚,光芒孛孛然,故言孛,又言彗。”
〔6〕石立《舊唐書·孫思邈》此下有“天地之瘤贅山崩土陷”九字,可參。
〔7〕化之以道 謂以陰陽調節之理教化民衆以適應自然之變化。《易·繫辭上》:“化而裁之謂之變。”疏曰:“陰陽變化而相裁節之,謂之變也,是得以理之變也。猶若陽氣之化不可久長,而裁節之以陰雨也,是得理之變化也。”
〔8〕佐之以事 謂以符合自然變化之事業助民衆適應自然之變化。《易·繫辭上》疏曰:“凡民得以營爲事業,故云謂之事業也,此乃自然以變化錯置於民也。”
〔9〕拳急 謂收引踡曲而拘急也。
〔10〕者 醫統本、周本此下有一“必”字,疑是。
按:“人與天地相應”思想,自《内經》始即已引進醫學領域。《素問·寳命全形論》曰:“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因而,《素問·四氣調神大論》確認:“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爾後,歷代醫家均從整體觀念出發,無論養生與治病,都强調人必須順應自然。故“人與天地相應”乃中醫理論之主導思想。本書以“人法於天地論”列諸論之前,冠全書之首,可謂開宗明義。
本論以人法於天地爲主旨,系統論述如下三點:
一、由於人禀天、委地,則人之危厄死生禀於天地、人之動止本乎天地,故人必須順應自然變化。
二、由於百病、百候、百變皆天地陰陽逆從而生,故養生治病均必須認識和掌握自然變化之規律。
三、由於天合於人,人法於天,見天地逆從,則知人衰盛,因之,“知人者有驗於天,知天者必有驗於人”。從而,鑒者决之以藥,濟之以鍼,則形體有可救之病;化之以道,佐之以事,則天地有可去之災。故人能够認識與掌握自然變化之規律。
陰陽大要調神論第二
提要:本論揭示陰陽本質及其運動規律,論述人體順逆於陰陽變化之生理病理,提出調攝與診治大法。故題曰陰陽大要調神論。
全文分四段:始述陰陽爲死生之本,得陽則生,得陰則死;繼論陰陽本質、特性及順逆盛衰規律,言人能循此,永不湮沉;三論陰病陽病脈候;最後闡明陰陽相應,方乃和平,但基於順陰者多消滅,順陽者多長生之認識,歸結調攝救逆大法爲陰常宜損,陽常宜盈。
本論主旨是:陰陽平,則天地和而人氣寧;陰陽逆,則天地否而人氣厥。並强調鍾於陽者長,鍾於陰者短。天者陽之宗,地者陰之屬。陽者生之本,陰者死之基〔1〕。天地之間,陰陽輔佐者人也。得其陽者生,得其陰者死。陽中之陽爲高真〔2〕,陰中之陰爲幽鬼〔3〕。故鍾〔4〕於陽者長,鍾於陰者短。
多熱者陽之主,多寒者陰之根。陽務〔5〕其上,陰務其下;陽行也速,陰行也緩;陽之體〔6〕輕,陰之體重。陰陽平,則天地和而人氣寧;陰陽逆,則天地否而人氣厥。故天地得其陽則炎熾,得其陰則寒凛〔7〕。
陽始於子前,末於午後〔8〕;陰始於午後,末於子前〔9〕。陰陽盛衰,各在其時,更始更末,無有休息,人能從之亦智也。《金匱》〔10〕曰:秋首養陽,春首養陰〔11〕。陽勿外閉,陰勿外侵。火出於木,水生於金。水火通濟,上下相尋。人能循此,永不湮沉,此之謂也。
嗚呼!凡愚豈知是理?舉止失宜,自致其罹〔12〕。外以風寒暑濕,内以飢飽勞役爲敗。欺殘正體,消亡正神。縛絆其身,死生告陳。
殊不知脈有五死,氣有五生。陰家脈重,陽家脈輕〔13〕。陽病陰脈則不永,陰病陽脈則不成〔14〕。陽候多語,陰症無聲。多語者易濟,無聲者難榮。陽病則旦静,陰病則夜寧。陰陽運動,得時而行。陽虚則暮亂,陰虚則朝争。朝暮交錯,其氣厥横。
死生致理,陰陽中明。陰氣下而不上曰斷絡〔15〕,陽氣上而不下曰絶經〔16〕。陰中之邪曰濁,陽中之邪曰清。火來坎户,水到離扃〔17〕。陰陽相應,方乃和平。陰不足則濟之以水母〔18〕,陽不足則助之以火精〔19〕。陰陽濟等〔20〕,各有攀陵。上通三寸,曰陽之神路〔21〕;下通三寸,曰陰之鬼程〔22〕。陰常宜損,陽常宜盈。居之中者,陰陽匀停〔23〕。是以陽中之陽,天仙賜號〔24〕;陰中之陰,下鬼持名〔25〕。順陰者多消滅,順陽者多長生。逢斯妙趣,無所不靈。
〔1〕陽者生之本,陰者死之基 謂温煦之陽氣乃萬物生化之本源;寒冽之陰氣乃萬物死亡之基始。《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陰陽)生殺之本始。”王冰注:“萬物假陽氣温而生,因陰氣寒而死。”
〔2〕高真 泛指天上神仙,此喻陽氣之助人長生也。
〔3〕幽鬼 泛指地下鬼魂,此喻陰氣之促人短壽也。
〔4〕鍾 滙聚。《玉篇·金部》:“鍾,聚也。”
〔5〕務 趨向。《説文·力部》:“務,趣也。”《詩·大雅》:“左右趣之。”傅云:“趣,趨也。”
〔6〕體 瓚本此下有“曰”字。體,形質。《易·繫辭上》:“神無方而易無體。”疏曰:“體是形質之稱。”
〔7〕故天地得其陽則炎熾,得其陰則寒凛 此十五字疑錯簡,當在“多熱者陽之主,多寒者陰之根”句下。
〔8〕陽始於子前,末於午後 謂陽氣始盛於仲冬之前,漸衰於仲夏之後。“子”,仲冬(十一月)。《禮記·月令》:“仲冬之月”。鄭注:“仲冬者,日月會於星紀而斗建子之月也。”又,“日短至,陰陽爭,諸生蕩。”鄭注:“爭者,陰方盛,陽欲起也。蕩,謂物動萌牙(芽)也。”《素問·脈要精微論》:“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故“陽始於子前”者,謂陽氣始盛於仲冬之前也。“午”,仲夏(五月)。《禮記·月令》:“仲夏之月。”鄭注:“仲夏者,日月會於鶉首而斗建午之辰也。”又,“日長至,陰陽爭,死生分。”鄭注:“爭者,陽方盛,陰欲起也。分,猶半也。”《素問·脈要精微論》:“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又,《廣雅·釋言》:“末,衰也。”故“末於午後”者,謂陽氣漸衰於仲夏之後也。
〔9〕陰始於午後,末於子前 謂陰氣始盛於仲夏之後,漸衰於仲冬之前。參見本篇注〔8〕。
〔10〕金匱 古醫經名。周本有眉批曰:“按金匱文不見内經,蓋古醫經也。後篇所引多類此。”
〔11〕秋首養陽,春首養陰 謂七月宜養陽,正月宜養陰。此承前所述“陽始於子前,末於午後;陰始於午後,末於子前。”之義。
〔12〕罹(lí離) 憂患。《爾雅·釋詁》:“罹,憂。”
〔13〕陰家脈重,陽家脈輕 此言持脈之輕重。謂陰病之脈重取,陽病之脈輕取。浮者陽也,沉者陰也。浮脈輕取即得,沉脈重按始得。
〔14〕陽病陰脈則不永,陰病陽脈則不成 永,長遠。《書·大禹謨》:“萬世永賴。”成,終結。《書·益稷》:“簫韶九成。”《脈經·辨脈陰陽大法》:“陽病見陰脈者,反也,主死;陰病見陽脈者,順也,主生。”
〔15〕斷絡《史記·扁鵲倉公列傳》:“(扁鵲曰)陽脈下墜,陰脈上爭,會氣閉而不通,陰上而陽内行,下内鼓而不起,上外絶而不爲使,上有絶陽之絡,下有破陰之紐,破陰絶陽,色廢脈亂,故形静如死狀。”陽主絡,陰主經;陽在上,陰在下,陰陽升降則經絡暢通,陰氣下而不上則陽絡阻斷。故曰斷絡。參見《陰陽否隔論第八》。
〔16〕絶經 陽氣上而不下,則陰經阻斷,故曰“絶經”。參見本篇注〔15〕。
〔17〕火來坎户,水到離扃(jiōnɡ駉)猶言水火相濟。坎、離均爲易卦名。《易·説卦》:“坎爲水,離爲火”。扃,《説文·户部》:“外閉之關也。”扃、户互文,猶言門户。火來坎户,水到離扃,則皆成既濟,以喻陰陽相應也。
〔18〕水母 即水神。此喻益陰之藥。《楚辭·九懷·蓄英》:“玄武步兮水母,與吾期兮南榮。”
〔19〕火精 即火神。此喻助陽之藥。《晉書·天文志上》:“夫日,火精也。”
〔20〕濟等 即齊等,猶言平衡。
〔21〕上通三寸,曰陽之神路《抱朴子·地真》:“仙經曰:子欲長生,守一當明……一,有姓字服色:男長九分,女長六分。或在臍下二寸四分下丹田中;或在心下絳宫金闕中丹田也;或在人兩眉間郤行,一寸爲明堂,二寸爲洞房,三寸爲上丹田也,此乃道家所重。”故上通三寸者,上丹田也,亦即“泥丸”,位於腦之正中,眉心後去三寸處,古氣功家煉津之所,陽氣布陳之路。陽中之陽爲高真,故曰“陽之神路”。
〔22〕下通三寸,曰陰之鬼程《黄庭内景經》:“丹田之中,精氣微,在人身臍下三寸。”下通三寸者,下丹田也,爲古氣功家煉精之所,修内丹之處,陰精歸聚之道。陰中之陰爲幽鬼,故曰“陰之鬼程”。
〔23〕居之中者,陰陽匀停 謂處於陰陽二氣各半之時,則陰陽平均衡定。中,猶半也。《魏志·管輅傳》:“鼓一中”。注:“猶言鼓一半也。”《釋名·釋言語》:“停,定也,定於所在也。”
〔24〕天仙賜號 謂本論前文所指“高真”。
〔25〕下鬼持名 謂本論前文所指“幽鬼”。
按:萬物生死,本乎陰陽;養生之秘,和於陰陽;爲醫之要,調燮陰陽。故本論系統析明陰陽性有寒熱,務有上下,行有緩速,質有輕重,盛衰有時,更始有序。因而養生者當重春秋之首,爲醫者須察逆順之機。必知脈有輕重之分,候有盛虚之别,證有旦夕朝暮之變化,治有水火濟助之盈損。一言以蔽之:陰陽之道,貴在和平;陰陽平衡,方可安寧。此旨與《内經》一脈相承。
本論於《内經》陰陽學説既有所歸納與繼承,亦有所創新與發展。其貴陽賤陰思想,影響後世醫壇主陽學派甚爲深遠。
“貴陽賤陰”思想由來尚矣!曩自《周易》即以天地類比而定其貴賤之位,《繫辭上》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與老子坤柔守静觀點同時滲入《内經》。而後世醫家發揮各有側重,主陰者,以“水善火惡”,瀉心火益腎水爲宗旨,成河間、丹溪一派;主陽者,以“陽生陰殺”,温補脾腎爲圭臬,成元素、東垣一派。而弘揚貴陽賤陰思想者,當推《中藏經》。自此以降,張元素“以扶護元氣爲主,謂類王道”(杜思敬《濟生拔萃》);李東垣認爲“陽主生故壽”,“陰主殺故夭”(《脾胃論·陰陽壽夭論》);王好古强調病因爲内已伏陰;薛立齋私淑易水,重温補;趙獻可特加意於“火”之一字;張介賓則對陽貴陰賤思想發揮之。《景岳全書》謂“凡通體之温者,陽氣也;一生之活者,陽氣也;五官五臟之神明不測者,陽氣也”;“得陽則生,失陽則死;陽來則生,陽去則死;陽惟畏其衰,陰惟畏其盛。”其論更與易水學派相承。由此可知,《中藏經》貴陽賤陰思想,影響易水學派至深。
然而,既云“陰陽相應,方乃和平”,又何以言“得陽則生,得陰則死”?爲何“陰常宜損,陽常宜盈”?《素問·生氣通天論》曰:“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氣者,生之本,爲陽。證之臨床,氣絶者,必亡陽;救逆者,必回陽。蓋陽爲生之本,陰實死之基,故有“分陰未盡則不仙,分陽未盡則不死”之説。由是可知,“得陽則生,得陰則死;陰常宜損,陽常宜盈”。此乃固惜真陽以養生救逆之基本法則。
生成論第三
提要:本論運用“天主生,地主成”之理及陰陽五行學説,闡釋天地陰陽五行乃人生死盛衰之根本,故題曰生成論。
全文分三段:首論人之生死與天地陰陽五行之關系;次以五臟、氣血骨肉筋與五行類比而示相生相成關系;後述人順應天地陰陽五行變化則可長生。
陰陽者,天地之樞機;五行者,陰陽之終始。非陰陽則不能爲天地,非五行則不能爲陰陽。故人者,成於天地,敗於陰陽〔1〕也,由五行逆從而生焉。
天地有陰陽五行,人有血脈五臟。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五臟者,肺肝心腎脾也。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則生成之道,循環無窮;肺生腎,腎生肝,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上下榮養,無有休息。故《金匱》、《至真要論》〔2〕云:心生血,血爲肉之母〔3〕;脾生肉,肉爲血〔4〕之舍;肺屬氣,氣爲骨之基;腎應骨,骨爲筋之本;肝系筋,筋爲血之源。五臟五行,相成相生,晝夜流轉,無有始終。從之則吉,逆之則凶。
天地陰陽五行之道,中含〔5〕於人。人得者,可以出陰陽之數〔6〕,奪天地之機〔7〕,悦五行之要〔8〕,無終無始,神仙不死矣。
〔1〕成於天地,敗於陰陽 謂人禀天地陰陽之氣而有生死盛衰。《素問·寳命全形論》:“人以天地之氣生。”《素問·四氣調神大論》:“從陰陽則生,逆之則死;從之則治,逆之則亂。”
〔2〕金匱、至真要論 疑爲古醫經名,待考。寬保本有眉批云:“按《内經》無金匱至真要論篇目而分有爲兩篇者。今考其兩篇無此文,正見陰陽應象、五運行大論兩篇,又考此上下篇,或云金匱、或云金匱大要論,而考《内經》有無其文者,蓋上古《内經》有之而今脱乎?又考《素問》舊篇目,亦未見其篇目。”是説可從。
〔3〕心生血,血爲肉之母 謂心之精氣生化血液,而血液乃充養肌肉者也。《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心生血,血生脾。”王冰注:“生謂生長也。心之精氣生養血也。《陰陽書》曰:火生土。然心火之氣,内養血已,乃生脾。”脾主肌肉,故“血爲肉之母”。下文“脾生肉……筋爲血之源”,意仿此。
〔4〕血 疑爲“氣”字之。
〔5〕含 藴藏。《國語·楚語下》:“土氣含收。”注:“含,藏也。”含,醫統本、徐本作“舍”,可參。
〔6〕出陰陽之數 謂超脱陰陽生與成之次數,即長生之意。數,次數。《禮記·月令》:“其數八。”疏曰:“數者,五行佐天地生物成物之次也。”
〔7〕奪天地之機 謂握取天地生化之機。《素問·上古天真論》:“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而無終時,此其道生。”
〔8〕悦五行之要 謂容易順應五行運化之規律。
按:本論基於“天地陰陽五行之道,中含於人”之認識而立論,運用陰陽五行學説,以五臟配五行闡述相生相成之理,實乃擷取《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及《五藏生成》之大旨而概言之,雖未涉及五味、五音、五色等,但其論專宏,且對《素問》有關奧義有所發揮。舉如“陰陽者,天地之道也”,其“道”之含義甚爲抽象,而本論則直指爲“陰陽者,天地之樞機”。又如論陰陽與五行之關系,本論認爲:非陰陽則不能爲五行,非五行則不能爲陰陽,蓋《太極圖説》:“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則静,静而生陰,陰静復動,一動一静,互爲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生焉,陰變陽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五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矣。”由此可知,本論實將《易》與《素問》之義熔於一爐。
陽厥論第四
提要:本論基於人法於天地之觀點,以天地陽厥類比人體陽厥,爲總論陰陽失調之始,故置於法天地、調陰陽、論生成之後,題曰陽厥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天地“陽厥”,以氣候及物候之變異述明天地陽氣逆亂諸徵象;次論人體“陽厥”,以軀體及情志變化述明人體陽氣逆亂諸證候,並以脈之有力與否决其生死。
驟風暴熱,雲物飛颺。晨晦暮晴,夜炎晝冷。應寒不寒,當雨不雨。水竭土壤,時歲大旱。草木枯悴,江河乏涸。此天地之陽厥也。
暴壅塞,忽喘促,四肢不收,二腑〔1〕不利,耳聾目盲,咽乾口焦,舌〔2〕生瘡,鼻流清涕,頰赤心煩,頭昏腦重,雙睛似火,一身如燒,素不能者乍能,素不欲者乍欲,登高歌笑,棄衣奔走,狂言妄語,不辨親疏,發躁無度,飲水不休,胸膈膨脹,腹與脇滿悶,背疽肉爛,煩潰〔3〕消中,食不入胃,水不穿腸,驟腫暴滿,叫呼昏冒,不省人事,疼痛不知去處,此人之陽厥也。陽厥之脈,舉按有力者生,絶者死。
〔1〕二腑 謂大腸、膀胱。即指大、小便。
〔2〕舌 徐本此上有“唇”字,可參。
〔3〕潰 散亂也。《廣韻·隊第十八》:“潰,逃散又亂也。”
按:厥之名衆矣,以病候分之,有昏厥、暴厥、尸厥;以病因分之,有熱厥、寒厥、氣厥、血厥、食厥、蛔厥、煎厥、薄厥等。厥之義亦岐矣,或謂手足逆冷,或謂氣逆上衝等。本論及《陰厥論》均本於人法於天地思想,采用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之類比方法,將厥分爲陽厥與陰厥,可謂分類明析,振裘挈領矣。
陰厥論第五
提要:本論以天地之陰厥類比人體之陰厥,置於陽厥論之後,故題曰陰厥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天地“陰厥”,以氣候及物候之變異述明天地陰氣逆亂諸徵象;次論人體“陰厥”,以軀體及情志之變化述明人體陰氣逆亂諸證候,並以脈象等决其生死。
飛霜走雹,朝昏暮靄〔1〕。雲雨飄颻,風露寒冷。當熱不熱,未寒而寒。時氣霖霪〔2〕,泉生田野。山摧地裂,土壞河溢,月晦日昏。此天地之陰厥也。
暴啞卒寒,一身拘急,四肢拳攣〔3〕,唇青面黑,目直口噤,心腹滿痛,頭頷摇鼓〔4〕,腰腳沉重,語言蹇澀,上吐下瀉,左右不仁,大小便活〔5〕,吞吐酸淥〔6〕,悲憂慘慽,喜怒無常者,此人之陰厥也。陰厥之脈,舉指弱,按指大者生,舉按俱絶者死。一身悉冷,額汗自出者亦死。陰厥之病,過三日勿治。
〔1〕朝昏暮靄(ǎi矮)猶言早晨日光渾渾,傍晚霧氣沉沉。昏,日暗。靄,密霧。《廣韻·曷第十二》:“靄,雲狀。”
〔2〕霖霪(yín淫) 久雨。《爾雅·釋天》:“久雨謂之淫,淫謂之霖。”
〔3〕拳攣(luán巒) 卷曲拘急。拳,本亦作“卷”。攣,拘急。《素問·皮部論》:“寒多則骨攣痛。”王冰注:“攣,急也。”
〔4〕頭頷摇鼓 寒極貌,謂頭部顫摇,牙齒相擊連頤而動。頷,頤也,頰車之部。《方言·卷十》:“頷、頤,頜也。南楚謂之頷,秦晉謂之頜,頤其通語也。”又,《玉篇·攴部》:“鼓,擊也。”
〔5〕大小便活 猶言大小便失禁。《説文·水部》:“活,流聲也。”
〔6〕淥(lù禄) 水清貌。張衡《東京賦》:“淥水澹澹。”
按:本論及上論均以脈證决生死而終篇,此開本書决生死之通例。脈者,乃氣血之先也。故無論陽厥陰厥,其脈舉按俱絶者皆主死,而按之有力者皆主生。陰厥者,若一身悉冷,額汗自出,則爲亡陽之象,“得陽者生,得陰者死”,故亦主死。陰厥過三日勿治者,本於傳經之説,三日當傳遍三陰經,故三日内不可回陽者當不治矣。然,臨證亦未可泥於此説。
陰陽否格論第六
提要:本篇統論陰陽升降失調之病機,故題曰陰陽否格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陰陽否格之基本概念;次論陽升而不升,陰降而不降之所病,及其治療總則。
陽氣上而不下曰否,陰氣下而不上亦曰否。陽氣下而不上曰格〔1〕,陰氣上而不下亦曰格。否格者,謂陰陽不相從也。
陽奔於上則燔〔2〕脾肺,生其疸〔3〕也,其色黄赤,皆起於陽極也。陰走於下則冰腎肝,生其厥也,其色青黑,皆發於陰極也。疸〔3〕爲黄疸〔4〕也,厥爲寒厥也,由陰陽否格不通而生焉。陽燔則治以水,陰厥則助以火,乃陰陽相濟之道耳。
〔1〕格 拒阻不暢。《素問·四氣調神大論》:“反順爲逆,是謂内格。”王冰注:“格,拒也。”
〔2〕燔(fán 煩) 焚燒。《玉篇·火部》:“燔,燒也。”
〔3〕〔4〕疸 孫本作“疽”,形近之。據醫統本改。文義亦當如此。
按:自第四論至本論乃總論陰陽失調,亦爲本書論病機四則大要(即陰陽否格論、寒熱虚實論、上下不寧論、脈要論)之一。
升降出入乃物質運動基本形式,而物質本於“氣”,氣分陰陽,故氣機升降即陰陽升降。人生於天地之間,順乎天地陰陽升降則生,逆之則死。而陰升陽降方可維持動態平衡而致陰平陽秘,若陰降而不升,陽升而不降,“陽奔於上則燔”、“陰走於下則冰”,由是陰陽否格,諸病乃生,進而陰陽離决。故本論明言“否格者,謂陰陽不相從也。”亦即謂氣機升降不相順也。
寒熱論第七
提要:寒熱,乃陰陽之所化。本篇統論寒熱病證辨治之總則,故題曰寒熱論。
全文分三段:首論寒熱病證之所由,乃陰陽相勝;次論寒熱病證之辨治;末論寒熱病證順逆之兆。
人之寒熱往來者,其病何也?此乃陰陽相勝也。陽不足則先寒後熱,陰不足則先熱後寒。又上盛則發熱,下盛則發寒。皮寒而燥者陽不足,皮熱而燥者陰不足,皮寒而寒者陰盛也,皮熱而熱者陽盛也。
發熱〔1〕於下,則陰中之陽邪也;發熱〔2〕於上,則陽中之陽邪也。寒起於上,則陽中之陰邪也;寒起於下,則陰中之陰邪也。寒〔3〕而頰赤多言者,陽中之陰邪也。熱而面青多〔4〕言者,陰中之陽邪也;寒而面青多〔5〕言者,陰中之陰邪也。若不言者,不可治也。陰中之陰中〔6〕者,一生九死;陽中之陽中〔7〕者,九生一死。陰病難治,陽病易醫。診其脈候,數在上〔8〕,則陽中之陽也;數在下,則陰中之陽也。遲在上,則陽中之陰也;遲在下,則陰中之陰也。數在中,則中熱;遲在中,則中寒。寒用熱取,熱以寒攻。逆順之法,從乎天地,本乎陰陽也。
天地者,人之父母也;陰陽者,人之根本也。未有不從天地陰陽者也。從者生,逆者死。寒之又寒者死〔9〕,熱之又熱者生。《金匱大要論》云:夜發寒者從,夜發熱者逆。晝發熱者從,晝發寒者逆。從逆之兆,亦在乎審明。
〔1〕〔2〕發熱 瓚本作“熱發”,義長。
〔3〕寒 依上下文義,此上疑脱“熱而頰赤多言者陽中之陽邪也”之句。
〔4〕〔5〕多 疑爲“少”字之。
〔6〕〔7〕中 (zhònɡ仲)傷害。
〔8〕上 言自尺部上於寸口。下文之“下”,言自寸口下於尺部。下文之“中”,即關部。
〔9〕者死 原脱,據“得陰者死”之理及“熱之又熱者生”語例補。
按:寒熱乃陰陽所化,故辨寒熱即辨陰陽,爲辨證認證之首務。本論以“陰陽相勝”高度概括“寒熱往來”實質。陰陽偏勝偏衰,則人體偏寒偏熱;陰陽盛衰相勝,則人體寒熱往來。此實源於《内經》“陽盛則陰病,陰勝則陽病”之基理。本論據此而進一步從先後、上下、表裏論其相勝之機。其論簡而不略。
辨寒熱之法,本論自《素問·脈要精微論》、《靈樞·五色》等發展而來,以面色之青赤,言語之多寡而辨之,較之後世以色(面色、膚色)、液(汗、痰、尿、便)、味(氣味、噯氣)、聲(呻吟、言語、歌哭)、形(神態、動作)等辨其寒熱真假,則尚古簡。
虚實大要論第八
提要:虚實,乃陰陽之體類。本篇統論虚實病證辨治總則,故題曰虚實大要論。
全文分五段:首論病之虚實應辨明屬臟屬腑,屬上屬下;次而分論臟虚、臟實,腑實、腑虚,上實、上虚,下實、下虚之病證脈候。
病有臟虚臟實,腑虚腑實,上虚上實,下虚下實,狀各不同,宜深消息〔1〕。
腸嗚氣走,足冷手寒,食不入胃,吐逆無時,皮毛憔悴,肌肉皺皴〔2〕,耳目昏寒,語聲破散,行步喘促,精神不收,此五臟之虚也。診其脈,舉指而活〔3〕,按之而微,看在何部,以斷〔4〕其臟也。又,按之沉、小、弱、微、短、澀、軟、濡,俱爲臟虚也。虚則補益,治之常情耳。飲食過多,大小便難,胸膈滿悶,肢節疼痛,身體沉重,頭目昏眩,唇舌〔5〕腫脹,咽喉閉塞,腸中氣急,皮肉不仁,暴生喘乏,偶作寒熱,瘡疽並起,悲喜時來,或自痿弱,或自高强,氣不舒暢,血不流通,此臟之實也。診其脈,舉按俱盛者,實也。又,長、浮、數、疾、洪、緊、弦、大,俱曰實也。看在何經,而斷其臟也。
頭疼目赤,皮熱骨寒,手足舒緩,血氣壅塞,丹瘤更生,咽喉腫痛,輕按之痛,重按之快,食飲如故,曰腑實也。診其脈,浮而實大者是也。皮膚搔癢,肌肉䐜脹,食飲不化,大便滑而不止。診其脈,輕手按之得滑,重手按之得平,此乃腑虚也。看在何經,而正〔6〕其時〔7〕也。
胸膈痞滿,頭目碎痛,食飲不下,腦項昏重,咽喉不利,涕唾稠黏。診其脈,左右寸口沉結實大者,上實也。頰赤心忪〔8〕,舉動顫慄,語聲嘶嗄〔9〕,唇焦口乾,喘乏無力,面少顔色,頤頷腫滿。診其左右寸脈弱而微者,上虚也。
大小便難,飲食如故,腰腳沉重,臍腹疼痛,診其左右手脈,尺中脈伏而澀者,下實也。大小便難,飲食進退〔10〕,腰腳沉重,如坐水中,行步艱難,氣上奔衝,夢寐危險。診其左右尺中脈滑而澀〔11〕者,下虚也。病人脈微、澀、短、小,俱屬下虚也。
〔1〕消息 猶言推敲、斟酌。
〔2〕皺皴(zhòu cūn宙村) 謂肌膚因寒冷乾燥而起褶開裂。
〔3〕活 猶言滑利不滯。
〔4〕斷 决斷。《禮記·樂記》:“臨事而屢斷。”注:“斷,猶决也。”
〔5〕舌 孫本脱,據徐本補。文例亦當如此。
〔6〕正 决,判定。《詩·大雅·文王有聲》:“維龜正之。”箋:“正,决也。”
〔7〕時 疑爲“腑”字之。徐本眉批云:“時當作腑。”
〔8〕忪(zhōnɡ中) 驚懼。《玉篇·心部》:“忪,驚也,惶遽也。”
〔9〕語聲嘶嗄(shà霎)聲音嘶啞。《金匱要略·百合狐𧌒陰陽毒病證治》:“蝕於上部則聲嗄。”
〔10〕進退 猶言增減。
〔11〕脈滑而澀 醫統本注:“滑澀不兼見,當有。”可參。
按:虚實乃陰陽之體類,亦病之屬性。而虚實之辨,各家所據不同:或以正氣盛衰分,或以邪盛正衰分,或以病與不病分,或以氣血分,或以痼新分,或以寒熱分,或以結散分,或以壅陷分,或以動静分,或以順逆分,未能劃一。本論以陰陽之病證、以臟腑上下之部位分屬虚實之證候,並於兹後分篇論述每一臟腑之寒熱虚實,脈絡分明,要而不繁。
上篇論“寒熱”與本篇論“虚實”,爲第二十一論至三十二論立綱,故此篇實乃《中藏經》論病機四大要則之二。
上下不寧論第九
提要:上下,乃陰陽之所從。本篇以脾病爲例統論一臟受病則上(母臟)下(子臟)氣血不和之大要,故題曰上下不寧論。
全文分兩段:首以陰陽氣血論一臟受病則上下不寧;次以五行生克論一臟受病則上下不寧。脾病者,上下不寧。何謂也?脾上有心之母,下有肺之子。心者,血也,屬陰;肺者,氣也,屬陽。脾病則上母不寧,母不寧則爲陰不足也。陰不足,則發熱。又脾病則下子不寧,子不寧則爲陽不足也。陽不足,則發寒。脾病則血氣俱不寧,血氣不寧,則寒熱往來,無有休息,故脾〔1〕如瘧也。
謂〔2〕脾者,土也;心者,火也;肺者,金也。火生土,土生金,故曰上有心母,下有肺子,脾居其中,病則如斯耳。他臟上下,皆法於此也。
〔1〕脾 此下疑脱“病”字。醫統本、周本均注云:“脾如當作如脾”;又寬保本、徐本均注云:“脾當作病”。可參。
〔2〕謂 此上疑有脱文。
按:上下乃陰陽之所從,亦病機變化之位。本論以《内經》五行學説解釋病機,以脾臟上有心之母,下有肺之子爲例,論證一臟受病則累及他臟,謂一臟不安,則上下(母子)不寧,由是則初示五臟相關之整體觀。
本論以《内經》五行學説解釋五臟相關,用以釋明病機,故爲全書各臟腑病機論述立綱,實乃《中藏經》論病機之四大要則之三。
脈要論第十
提要:本論在闡釋天地、陰陽、寒熱、虚實、上下之宏旨後,總論診脈之大綱,故題曰脈要論。
全文分三段:首以氣血、身形、生性論脈之順逆;次以諸脈所因及陰陽所屬論脈之順逆;然後以數脈爲例論診脈之大要。
脈者,乃氣血之先〔1〕也。氣血盛則脈盛,氣血衰則脈衰;氣血熱則脈數,氣血寒則脈遲;氣血微則脈弱,氣血平則脈緩。又長人脈長,短人脈短;趙寫本起性急則脈急。性急則脈急,性緩則脈緩。反此者逆,順此者從也。
又諸數爲熱,諸遲爲寒,諸緊爲痛,諸浮爲風,諸滑爲虚,諸伏爲聚,諸長爲實,諸短爲虚。又短、澀、沉、遲、伏,皆屬陰;數、滑、長、浮、緊,皆屬陽。陰得陰者從,陽得陽者順,違之者逆。
陰陽消息〔2〕,以經而處之〔3〕。假令數在左手〔4〕,得之浮者,熱入小腸;得之沉者,熱入於心。餘皆仿此。
〔1〕先 前導。《周禮·夏官·大司馬》:“右秉鉞以先。”注:“先猶道(導)也。”
〔2〕消息 猶言消長,即生死盛衰。《昭明文選·七發》:“從容猗靡,消息陰陽。”注:“善曰:消,滅也;息,生也。”
〔3〕以經而處之 謂憑脈而斷定其盛衰生死。處(chǔ杵),定也。《國語·晉語一》:“蚤處之。”注:“處,定也。”
〔4〕手 寬保本、徐本均作“寸”,疑是。
按:脈象乃氣血盛衰之象,本論以氣血之盛、衰、微、平、寒、熱以論脈象,並以身形之長短,生性之緩急以論脈之因人而異,此則明示診脈之大要矣。
根據脈象以診察疾病、决斷生死,乃《中藏經》特色之一,故本論爲論病機四大要則之四。
五色一作絶脈論第十一
提要:本篇論述以五色五脈斷定“五絶”而診斷生死之基本方法,故題曰五色脈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五色、五脈互見以斷五絶,次論五絶當其時與否及五色、五脈不互見之診法。
面青,無右關脈者,脾絶也;面赤,無右寸脈者,肺絶也;面白,無左關脈者,肝絶也;面黄,無左尺脈者,腎絶也;面黑,無左寸脈者,心絶也。五絶者死。
夫五絶當時即死〔1〕,非其時則半歲死。然五色雖見,而五脈〔2〕不見,即非病者矣。以下趙寫本缺。
〔1〕當時即死 謂適逢其“所不勝”之時令則難治。如病在肺,面赤,無右寸脈,則爲脈絶。肺應秋,屬金。若適逢肺絶在夏,則爲其所不勝之時令,即死。參見《素問·藏氣法時論》。
〔2〕五脈 指五臟絶脈。
按:臨證當辨之病勢者,平、病、絶(死)也。前篇論脈之順逆,即憑脈以斷平、病;本篇繼而憑脈以斷其絶也。合而觀之,此兩篇則爲《中藏經》論脈診之總綱,乃憑脈以斷平、病、絶也。
醫者臨證,固需望聞問切,彼此參伍,而憑脈辨證尤須脈證相符。不然,則當舍證從脈或舍脈從證,此乃診機之至要。然而,何以定相符,何以定舍從?本論以五色、五脈、時氣三者爲憑依以斷之。色絶脈絶者死,即面青(當青如草兹)爲脾絶之色;無右關脈爲脾絶之脈,色脈雙絶,則死(餘皆仿此)。但若五色雖見,五脈不見,即色青而有右關脈者,則爲色絶而脈不絶,即非病者矣。即使色脈並絶,尚需視其適逢該臟氣所不勝之時與否。此則以診脈爲主,參以望色、察時氣而决也。蓋一脈非主一病,一病非示一脈,如何求其脈證相符或定脈證之從舍,實應據色、脈、時三者相應與否而明辨。
中醫四診,源於大量臨床實踐,爲憑依客觀感知,結合主觀思辨之科學總結。然而,四診之中,受後世非難者以脈診爲最。今返觀仲景《傷寒》、《金匱》及本書,乃至《脈經》,則可明見:漢魏之際,實爲脈學發展之頂峰時期,自此而降,脈診或淹滯、或散漫、或流於形式矣。本論以色、脈、時括其脈診之精要,雖言之甚簡,然亦發人深省。
或曰:《難經》以切脈居四診之末,而《中藏經》首重脈診,何也?蓋脈診乃四診中最難精究者,使其居四診之末,固有深意存焉;然脈診之理至精至妙,確爲診斷之首要,故《中藏經》明古人之隱衷而揭診法之真昧,首重脈診也。
脈病外内證决論第十二
提要:本論由脈及證,以脈證决内外諸候之生死,故題曰脈病外内證决論。
全文分三段:首論病風、氣、勞、腸澼、熱、寒者之脈證以决生死;次論陽病、久(陰)病脈證以决生死;末論陽病陰證、陰病陽證之順逆生死。
病風人,脈緊〔1〕、數、浮、沉,有〔2〕汗出不止,呼吸有聲者死;不然則生。病氣人,一身悉腫,四肢不收,喘無時,厥逆不温〔3〕,脈候沉小者死;浮大者生。病勞人,脱肛,骨肉相失〔4〕,聲散,嘔血,陽事不禁,夢寐交侵〔5〕,呼吸不相從〔6〕,晝涼夜熱者死;吐膿血者亦死;其脈不數,有根蒂者,及頰不赤者生。病腸澼者,下膿血,病人脈急,皮熱,食不入,腹脹目瞪者死;或一身厥冷,脈沉細而不生〔7〕者亦死;食如故,脈沉浮有力而不絶者生。病熱人,四肢厥,脈弱,不欲見人,食不入,利下不止者死;食入,四肢温,脈大,語狂,無睡者生。病寒人,狂言不寐,身冷,脈數,喘息,目直〔8〕者死;脈有力而不喘者生。
陽病人,此篇精神颠倒已上趙寫本亦缺。精神顛倒,寐而不醒,言語失次,脈候浮沉有力者生;無力及食不入胃,下利不定〔9〕者死;久〔10〕病人,脈大身瘦,食不充腸,言如不病,坐卧困頓者死;若飲食進退,脈小而有力,言語輕嘶,額無黑氣,大便結澀者生。
大凡陽病陰證,陰病陽證,身瘦脈大,肥人脈衰,上下交變,陰陽顛倒,冷熱相乘〔11〕,皆屬不吉。從者生,逆者死。治療之法,宜深消息。
〔1〕緊 孫本作“腎”,形近之。據瓚本、醫統本、寬保本改。
〔2〕有 疑爲“又”字,因音近而。
〔3〕温 孫本作“溼”,形近之。據瓚本改。
〔4〕骨肉相失 瘦削貌。《素問·玉機真藏論》:“大骨枯槁,大肉陷下。”
〔5〕陽事不禁,夢寐交侵 謂遺精、滑精不止,有夢無夢,交相滑泄。
〔6〕呼吸不相從 氣短貌,謂呼吸不相隨行。
〔7〕不生 猶言不能顯出。《易·觀卦》:“上九,觀其生。”注:“生,猶動出也。”
〔8〕目直 呆視貌。
〔9〕定 止。《詩·小雅·節南山》:“亂靡有定。”箋:“定,止。”
〔10〕久 疑爲“陰”字之。
〔11〕冷熱相乘 猶言寒熱交加。《淮南子·𣲆論訓》:“强弱相乘。”注:“乘,加也。”
按:本論爲《中藏經》自脈及證之過渡篇,自此篇以下,即論諸證矣。
脈證合參,生死可判;脈證分視,吉凶難明。故本篇概述外感内傷諸證皆以脈證合參决其生死。然一病有多證多脈,一證亦有多症多脈,如何方可撮其要領?論中歸結爲陰陽病證與形脈之順逆,凡陽病陰證,陰病陽證,上下交變,陰陽顛倒,冷熱相乘,皆可謂陰陽病證不相符,是爲逆;凡身瘦脈大,肥人脈衰,可謂形脈不相符,亦爲逆。反此者,則爲順。
本篇所列病風人,病氣人,病勞人,病腸澼者,病熱人,病寒人之風、氣、勞、腸澼、熱、寒均爲古病名,出自《素问·至真要大論》等篇,但所述脈證似有不全,且其次第欠明,故可僅視爲舉例,或疑有脱漏及錯簡,姑記以備考。
生死要論第十三
提示:本篇論突變脈候以預斷生死之要訣,故題曰生死要論。
全文分兩段:首列無病者之突變脈證十二以斷其死候,即從色、性、聲、氣、體、目、耳、形、膚、大小便、脈、神十二變以决之。次則究明上述諸變之因,結論爲内氣先盡,即謂十二變乃臟腑之氣已先絶而形諸外者也,故可據之以决生死矣。
凡不病而五行〔1〕絶者死,不病而性變〔2〕者死,不病而暴語妄者死,不病而暴不語者死,不病而暴喘促者死,不病而暴强厥一作中。者死,不病而暴目盲者死,不病而暴耳聾者死,不病而暴痿緩者死,不病而暴腫滿者死,不病而暴大小便結者死,不病而暴無脈者死,不病而暴昏冒〔3〕如醉者死。
此皆内氣先盡一作絶。故也。逆者即死,順者二年,無有生者也。
〔1〕五行 謂五種見知當死之色。即肝(木)色青、心(火)色赤、脾(土)色黄、肺(金)色白、腎(水)色黑。《素問·五藏生成》曰:“色見青如草兹者死,黄如枳實者死,黑如炲者死,赤如衃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
〔2〕性變 謂性格改變。《論衡·初禀》:“性,生而然者也。”
〔3〕昏冒 猶言昏悶。《素問·玉機真藏論》:“忽忽眩冒而顛疾。”注:“冒,謂冒悶也。”
按:通觀全書,《中藏經》實以决順逆生死爲第一要旨,由此權衡當治不當治,可治不可治,因而平與病、常與變、生與死當明辨之,故以本篇所論平人暴病列爲論“證”之先。
有諸内必形諸外,内氣先盡則平人必暴病。暴病當絶與否,則决定於内氣先盡與否,本論所列十二變,除五行絶、性變爲綱領外,其餘十變爲五藏氣絶之見證。
性變之説罕見;列爲不病暴絶之首證則更屬罕見。究其源,則始於《靈樞·本神》:“怵惕思慮者則傷神,神傷則恐懼流淫不止,因悲哀動中,竭絶而失生。喜樂者,神憚散而不藏。憂愁者,氣閉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懼者,神蕩憚而不收。”故性變者,乃神已傷也。由是,凡素喜者不喜,素嗜者不嗜,素惡者不惡,素懼者不懼,素憂者不憂,素樂行者不樂行等等,皆性變之謂也。
病有災怪論第十四
提要:災者,敗損也;怪者,變異也。本篇述病證敗損變異之象且考究其因,故題曰病有災怪論。
全文分兩段:首從病者應寒、應熱、應吐、應瀉、應汗、應語、應寐、應飲八方面之反常歸結爲災怪;次則究其因,並以脈斷之。
病有災怪,何謂也?病者應寒而反熱,應熱而反寒,應吐而不吐,應瀉而不瀉,應汗而不汗,應語而不語,應寐而不寐,應水〔1〕而不水,皆屬災怪也。
此乃五臟之氣不相隨從〔2〕而致之矣。四逆〔3〕者不治。四逆者,謂主客運氣俱不得時〔4〕也。
〔1〕水 猶言飲水。
〔2〕五臟之氣不相隨從 謂五臟之氣不能循時序而順傳。《素問·玉機真藏論》云:“四時之序,逆從之變異也。”可互參。
〔3〕四逆 謂逆四時之脈。《素問·玉機真藏論》云:“脈逆四時,爲不可治。”“所謂逆四時者,春得肺脈,夏得腎脈,秋得心脈,冬得脾脈,其至皆懸絶沉澀者,命曰逆四時。未有藏形,於春夏而脈澀,秋冬而脈浮大,名曰逆四時也。”
〔4〕主客運氣俱不得時 謂主氣、客氣、運氣不與四時之氣相得。《素問·五運行大論》云:“從其氣則和,違其氣則病,不當其位者病,迭移其位者病,失守其位者危。”其脈則爲逆四時之脈,即如《素問·至真要大論》云:“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鈎,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則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
按:醫者貴在知常達變,本篇從常見證之變異,辨析臟氣不相隨從,誠啟達變之思。
本篇結論中之四逆,源於《素問·玉機真藏論》,乃逆四時之脈也。然言主客運氣俱不得時,則可見五運六氣學説滲入《中藏經》之端倪。
水法有六論第十五
提要:本篇論治法之一:水法。六腑爲陽,火亦爲陽,而“陽之盛也,陰必不盈”,治法大要當爲“陰不足則濟之以水母”,遂以“水法”括之,故題曰水法有六論。
全文分兩段:首論生於六腑之陽證症狀;次論其治療大法。
病起於六腑者,陽之系也。陽之發〔1〕也,或上或下,或内或外,或畜〔2〕在中。行之極〔3〕也,有能歌笑者,有能悲泣者,有能奔走者,有能呻吟者,有自委曲〔4〕者,有自高賢者,有寤而不寐者,有寐而不寤者,有能食而不便利者,有不能食而便自利者,有能言而聲清者,有不能言而聲昧者,狀各不同,皆生六腑也。
喜其通者,因以通之;喜其塞者,因以塞之;喜其水者,以水濟之;喜其冰者,以冰助之。病者之樂,慎〔5〕勿違背,亦不可强抑之也。如此從順,則十生其十,百生其百,疾無不愈矣。
〔1〕陽之發 謂因陽邪而發病。
〔2〕畜 積聚。《易·小畜·釋文》:“畜,積也,聚也。”
〔3〕行之極 謂發展至極,此即指陽明實證。
〔4〕委曲 卑下貌。
〔5〕慎 孫本作“孝宗廟諱”。今恢復本字。
按:水法者,以水濟陰之不足也。水爲陰,寒爲陰。水法乃以寒治熱,然亦包括“壯水之主,以制陽光”之意,統言濟之以水耳。
逆者正治,從者反治。逆者正也,反即從也,是則因其病之寒熱虚實而言,蓋寒熱虚實有真假也。本篇所謂從、順者,乃以病者所欲而言耳。故曰“病者之樂,慎勿違背,亦不可强抑之也”。究其大皆,旨屬正治之法,而以病者之喜樂辨其寒熱虚實之真假。舉如大實有羸狀而病者喜其通則通之,至虚有盛候而病者喜其塞則塞之;真熱假寒而病者喜水者以水濟之,喜其冰者以冰助之。
本篇所列之證候,皆爲六腑所系。然亦有是證並非唯六腑所系者。因本書以陰陽類證,以臟腑之證系陰陽,以水火爲陰陽之徵兆而分述治法,此種分類究屬粗略,然亦顯其簡樸矣。
火法有五論第十六
提要:本篇論治法之二:火法。蓋五臟爲陰,水亦爲陰,而陰之盛也,陽必不足,治法大要當爲陽不足則助之以火精,遂以“火法”括之,故題曰火法有五論。
全文分三段:首論生於五臟之陰證症狀;次論治療大法及其原理;末述水火之法乃陰陽大法。
病起於五臟者,皆陰之〔1〕屬也。其發也,或偏枯,或痿躄〔2〕,或外寒而内熱,或外熱而内寒,或心腹膨脹,或手足拳攣,或口眼不正,或皮膚不仁,或行步艱難,或身體强硬,或吐瀉不息,或疼痛不寧,或暴無語,或久無音,緜緜默默〔3〕,狀若死人。如斯之候,備出於陰。
陰之盛也,陽必不足;陽之盛也,陰必不盈。故前論云:陽不足則助之以火精,陰不足則濟之以水母者是也。故喜其汗者汗之,喜其温者温之,喜其熱者熱之,喜其火者火之,喜其湯者湯之。温〔4〕熱湯火,亦在其宜,慎〔5〕勿强之。如是,則萬全其萬。
水火之法,真陰陽〔6〕也。治救之道,當詳明矣。
〔1〕之 趙本此下有“所”字。義長。
〔2〕躄(bì畢) 瘸而難行。《廣韻·昔第二十二》:“躄,跛。躄,《説文》作𣦢,人不能行也。”
〔3〕緜緜默默 虚弱無力、寂静無聲貌。此謂不語不食微微似有一絲氣息之狀。《素問·脈要精微論》:“(脈)綿綿其去如弦絶。”王冰注:“綿綿言微微似有而不甚應手也。”又,《金匱要略·百合狐𧌒陰陽毒病證治》:“意欲食,復不能食,常默默。”
〔4〕温 寬保本此上有“汗”字。
〔5〕慎 孫本作“孝宗廟諱”,今恢復本字。
〔6〕水火之法,真陰陽也 謂水火之法爲濟陰助陽之真正大法。
按:論治病大法以數語括之而挈其綱領者,由來尚矣。自《内經》始,即别陰陽,分標本,定逆從,明正反,論補瀉,扶正、祛邪。金元則有張子和以汗、吐、下三法賅之。至明代,張景岳則列補、和、攻、散、寒、熱、因、固之新方與古方八陣。程國彭則歸結爲汗、吐、下、和、温、清、消、補八法。可謂臚列詳明矣。然以水法、火法統括者,則明載於《中藏經》,故此前後聯袂之篇,實爲本書論治法之大要。
既以水、火二法而立論,則必以陰陽而分證,然陰陽有顯晦,寒熱有真假,故水火二法既包括正治,亦包括反治。
風中有五生死論第十七
提要:本篇以風中於五臟之脈候决生死,並論其病因與治法,故題之曰風中有五生死論。爲本書總論病因之首。
全文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分述風中於五臟之不同症狀,並論中風脈候,决生死。第二部分論風病之成因及諸脈候。
風中有五者,謂肝、心、脾、肺、腎也。五臟之中,其言生死,狀各不同。
心風之狀一作候。:汗自出而好偃〔1〕,仰卧不可轉側,言語狂妄。若唇正赤者生,宜於心俞灸之;若唇面或青或黄,或白或黑,其色不定,眼𥆧動不休者,心絶也,不可救,過五六日即死耳。
肝風之狀:青色圍目連額上,但坐不得倨僂〔2〕者可治;若喘而目直視,唇面俱青者死。肝風宜於肝俞灸之。
脾風之〔3〕狀:一身通黄,腹大而滿,不嗜食,四肢不收持。若手足未青而面黄者可治,不然即死。脾風宜於脾俞灸之。
腎風之狀:但踞坐,而腰腳重痛也。視其脇下,未生黄點者可治,不然即死矣。腎風宜灸腎俞穴也。
肺風之狀:胸中氣滿,冒昧〔4〕,汗出,鼻不聞香臭,喘而不得卧者可治;若失血及妄語者不可治,七八日死。肺風宜於肺俞灸之。
凡診其脈,滑而散者風也。緩而大,浮而緊,一作虚。軟而弱,皆屬風也。
中風之病,鼻下赤黑相兼,吐沫而身直者,七日死也。又中風之病,口噤筋急,脈遲者生,脈急而數者死。
又,心脾俱中風,則舌强不能言也;肝腎俱中風,則手足不遂也。
風之厥〔5〕,皆由於四時不從之氣,故爲病焉。有癮疹者,有偏枯者,有失音者,有歷節者,有癲厥者,有疼痛者,有聾瞽者,有瘡癩〔6〕者,有脹滿者,有喘乏者,有赤白〔7〕者,有青黑〔8〕者,有瘙癢者,有狂妄者,皆起於風也。
其脈浮虚者,自虚而得之;實大者,自實而得之;弦緊者,汗出而得之;喘乏者,飲酒而得之;癲厥者,自勞而得之;手足不遂〔9〕者,言語蹇澀者,房中而得之;癮𤺋者,自痹〔10〕 濕而得之;歷節疼痛者,因醉犯房而得之;聾一作卑。瞽瘡癞者,自五味飲食冒犯禁忌而得之。千端萬狀,莫離於五臟六腑而生矣。所使之候,配以此耳。
〔1〕偃(yǎn演)僵卧。《説文·人部》:“偃,僵也。”
〔2〕倨僂(jù lǚ句旅) 謂屈背曲腳也。“倨”假借爲“踞”。《漢書·陳餘傳》:“高祖箕踞罵詈。”注:“師古曰:箕踞者,謂屈兩腳,其形如箕。”僂,《説文·人部》:“厄也。或言背僂。”《廣雅·釋詁一》:“僂,曲也。”
〔3〕之 孫本無。據瓚本、寬保本補。依上下語例亦當如此。
〔4〕冒昧(mào mèi帽妹) 頭晕目眩貌。《説文·月部》:“冒,冢而前也。從月目。”段注:“月目者,若無所見也。”又《説文·日部》“昧,一曰闇也。”段注:“闇者,閉門也,閉門則光不明。”引申之爲昏悶不明。
〔5〕風之厥 猶言逆時之風,即風邪。
〔6〕癩(lài賴) 瘡瘍類惡疾。
〔7〕赤白 指病人眼下及鼻部人中左右所呈之赤白色。《諸病源候論·風病諸候·風癔候》:“眼下及鼻人中左右白者可治,一黑一赤,吐沫者,不可治。”
〔8〕青黑 指病人眼下及鼻部人中左右所見之青黑色也。
〔9〕遂 孫本作“中”,據本篇上文及寬保本改。
〔10〕痹 疑爲“卑”字之誤,參見原文小注。
按:本篇總論外邪之爲病,其因以風賅之。蓋風爲百病之長,六氣之中,惟風能兼五氣而傷人。由此觀之,本論以風賅外因,實本於《内經》之旨。
病因之説,固始自《内經》,而代有發揮,迨至陳言則界劃爲三,幾成定論。今以本論返觀之,則《中藏經》之論誠爲古樸。
論中所謂“風之厥”者,非後世所言風厥之證,乃謂風邪爲病皆由四時不正之氣,即逆時之風也。
積聚癥瘕雜蟲論第十八
提要:本篇論積、聚、癥、瘕、雜蟲之爲病,並定其病名,故題曰積聚癥瘕雜蟲論。爲本書總論病因之二。
全篇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論積聚癥瘕雜蟲之成因,次則論及各有所系屬,即積系於臟,聚系於腑,癥系於血,瘕系於氣,蟲乃血氣食物相感而化生。第二部分則分别定其名,並指出“爲病之説,出於諸論;治療之法,皆具於後。”蓋本篇爲總論積聚癥瘕雜蟲耳。
積聚癥瘕雜蟲者,皆五臟六腑真氣失而邪氣併,遂乃生焉。
久之不除也,或積或聚,或癥或瘕,或變爲蟲,其狀各異。有能害人者,有不能害人者,有爲病緩者,有爲病速者,有疼者,有癢者,有生頭足者,有如抔塊〔1〕者,勢類不同。蓋因内外相感,真邪相犯,氣血熏摶,交合而成也。
積者系於臟也,聚者系於腑也,癥者系於氣也,瘕者系於血〔2〕也,蟲者乃血氣食物相感而化也。
故積有五,聚有六,癥有十二,瘕有八,蟲有九,其名各不同也。積有心、肝、脾、肺、腎之五名〔3〕也。聚有大腸、小腸、膽、胃、膀胱、三焦之六名也;癥有勞、氣、冷、熱、虚、實、風、濕、食、藥、思、憂之十二名也;瘕有青、黄、燥、血、脂、狐、蛇、鱉之八名也;蟲有伏、蛇〔4〕、白、肉、肺、胃、赤、弱、蟯之九名也。
爲病之説,出於諸論;治療之法,皆具於後。
〔1〕抔(pō剖)塊 抔,孫本作“杯”,形近之誤,據趙本改。抔塊,謂小包塊。《漢書·張釋之傳》:“愚民取長陵一抔土。”注:“師古曰,抔,謂手掬之,今學者讀爲杯勺之杯,非也。”
〔2〕癥者系於氣也瘕者系於血 氣、血二字似宜互倒。
〔3〕之五名 孫本無,據寬保本補。依上下語例亦當如此。
〔4〕蛇 疑爲蚘(同蛔)字之誤。
按:積聚癥瘕雜蟲之成因,本篇謂“皆五臟六腑真氣失而邪氣併,内外相感,真邪相犯,氣血熏摶,交合而成”,誠爲確論。
積聚癥瘕雜蟲之名,本論已次第列舉,而《諸病源候論》等書所列之名均有出入。蓋古人名病,或取其類,或象其形,如“蚘”,有名爲長蟲,或名爲蛇者,當明辨之。
勞傷論第十九
提要:本篇論勞傷之成因、脈候及其預防大法,故題曰勞傷論。爲全書總論病因之三。
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先述勞傷之别,次以五臟、内外、榮衛分述其病因。第二部分論勞傷之傳變、證候及預防。第三部分論勞傷之脈象。
勞者,勞於神氣也;傷者,傷於形容也。
飢飽無度則傷脾,思慮過度則傷心,色慾過度則傷腎,起居過常〔1〕則傷肝,喜怒悲愁過度則傷肺。
又,風寒暑濕則傷於外,飢飽勞役則敗於内。晝感之則病榮,夜感之則病衛。榮衛經行,内外交運〔2〕,而各從其晝夜〔3〕也。
勞〔4〕於一,一起爲二,二傳於三,三通於四,四干於五,五復犯一〔5〕。一至於五,邪乃深藏,真氣自失,使人肌肉消,神氣弱,飲食減,行步艱難。及其如此,雖司命亦不能生也。
故調神氣論〔6〕曰:調神氣,慎〔7〕酒色,節起居,省思慮,薄滋味者,長生之大端也。
診其脈,甚數一作數甚,餘下仿此。甚急、甚細、甚弱、甚微、甚澀、甚滑、甚短、甚長、甚浮、甚沉、甚緊、甚弦、甚洪、甚實,皆生於勞傷。
〔1〕常 寬保本作“度”。可參。
〔2〕榮衛經行,内外交運 謂榮血衛氣循經脈而行,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内外交相運行。《靈樞·營衛生會》:“清者爲營,濁者爲衛。營行脈中,衛行脈外,營周不休,五十而復大會。陰陽相貫,如環無端。”
〔3〕各從其晝夜 謂營衛之氣各依其起止常度分晝夜運行。《靈樞·營衛生會》:“衛氣行於陰二十五度,行於陽二十五度,分爲晝夜,故氣至陽而起,至陰而止。”
〔4〕勞 趙本此上有“始”字。疑是。
〔5〕五復犯一 謂病傳於第五臟之後即反傳始病之臟。文中所列序數並非確指某數爲某臟,例如病始於肺,則肺爲“一”,心爲“五”,餘皆仿此,故其數乃示傳變之次第也。《素問·玉機真藏論》云:“五臟相通,移皆有次,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故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及其傳化。”
〔6〕調神氣論《内經》及本書無此篇目。即《素問·四氣調神大論》中亦無此段文字,姑存疑。
〔7〕慎 孫本作“孝宗廟諱”,今恢復本字。
按:飲食、男女、起居、情志,乃人生之常,過則爲患矣。故本論謂“飢飽無度則傷脾,思慮過度則傷心,色慾過度則傷腎,起居過常則傷肝,喜怒悲愁過度則傷肺”,甚爲精審,較之以五主五合之推論,則更符五臟功能。
本篇與前兩篇合而爲本書之病因總論。所言“風寒暑濕則傷於外,飢飽勞役則敗於内”即可明見微旨。由是可知,三因界劃,至《中藏經》已具雛形矣。
傳尸論第二十
提要:本篇論傳尸之成因及證候,故題曰傳尸論。爲全書總論之終篇。
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概述傳尸成因。第二部分列述傳尸之證候。第三部分論傳尸病名之由來。
傳尸〔1〕著,非一門相染而成也。人之血氣衰弱,臟腑虚羸,中於鬼氣,因感其邪,遂成其疾也。
其候:或咳嗽不已,或胸膈妨〔2〕悶,或肢體疼痛,或肌膚消瘦,或飲食不入,或吐利不定,或吐膿血,或嗜水漿,或好歌詠,或愛悲愁,或癲風一作狂。發歇,或便溺艱難。
或因酒食而遇,或因風雨而來,或問病弔喪而得,或朝走暮遊而逢,或因氣聚,或因血行,或露卧於田野,或偶會於園林。鍾〔3〕此病死之氣,染而爲疾,故曰傳尸也。治療之方,備於篇末。
〔1〕傳尸 即“癆瘵”,又稱“肺癆病”。
〔2〕妨 寬保本作“脹”,義長。妨,猶言閉阻。
〔3〕鍾 當也,猶言遇上。《文選·鮑照·舞鶴賦》:“鍾浮曠之藻質。”注:“善曰:鍾,當也。”
按:傳尸,爲虚勞證中之最劇者,其變化尤多,或云二十二種,或云三十六種,實乃古代未能究明之結核類傳染病也。
傳尸由何而生?歷代認識不一。本論責之血氣衰弱,臟腑虚羸,又遇病死之氣,染而爲疾。此乃古人早知傳染之爲患之明證。
自人法於天地論第一至本論共二十篇,爲《中藏經》之總論部分,故若以内容區劃,則應以此篇爲第一卷之終。
論五臟六腑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法第二十一
提要:本篇至第三十二論,凡十二篇,乃五臟六腑虚實寒熱脈證及决生死逆順法之專論,首創臟腑辨證“八綱”。此爲總領之説,故題曰論五臟六腑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法。
全文分兩段:首言五臟六腑之常變皆賴診察形證脈氣而知之;次述調之使平之大法,並言各臟腑之脈證附後,以示此篇爲總説,統領餘下之十一篇也。
夫人有五臟六腑,虚、實、寒、熱、生、死、逆、順,皆見於形證脈氣。若非診察,無由識也。
虚則補之,實則瀉之,寒則温之,熱則涼之,不虚不實,以經調之〔1〕,此乃良醫之大法也。其於脈證,具如篇末。
〔1〕以經調之 謂從各臟腑所屬之本經取治,調之使平。
按:辨證論治,首宗八綱。蓋陰陽者,病類也;寒熱者,病機也;表裏者,病位也;虚實者,病性也。五臟六腑之病則在裏,臟腑不能言,逆順生死當决之於形證脈氣是也。然則寒熱乃陰陽所化,識寒熱則温涼爲用;虚實乃陰陽所鍾,辨虚實則補瀉可施;非虚非實,半虚半實,當從本經取治,調之使平。故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乃開創臟腑辨證之“八綱”也。此誠大法,非謂言之簡樸,實可執簡以馭繁矣。
考本篇之旨,實源自《靈樞·經脈》,撮其十一段之要義成篇而總領之,然後依原經十一段而分爲十一篇,逐一闡發之,掘其藴義,發其隱微,振裘挈領。
論肝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二
提要:本篇論肝臟之病證脈候及决生死逆順之法,爲分論臟腑病證第一篇,故題曰論肝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概説肝臟生理、平病脈象及肝病虚實脈象所主證候。第二部分詳論肝之實、虚、積、寒、熱、虚冷諸病候及决生死法。
肝者,與膽爲表裏,足厥陰少陽是其經也。王於春,春乃萬物之始生,其氣嫩而軟,虚而寬,故其脈弦。軟不可發汗,弱則不可下。弦長曰平〔1〕,反此曰病。
脈虚而弦,是謂太過,病在外。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2〕眩冒。實而微,是謂不及,病在内。不及則令人胸痛,引兩脇脹滿。
大凡肝實則引兩脇下痛、引〔3〕小腹,令人本無此五字。喜怒;虚則如人將捕之;其氣逆,則頭痛、耳聾、頰赤。一作腫。其脈沉之而急,浮之〔4〕亦然,主脇肋一作支。滿,小便難,頭痛,目眩。其脈急甚,惡言;微急,氣在胸脇下;緩甚,嘔逆;微緩,水痹〔5〕;大急,内癰吐血;微大,筋痹〔6〕;小甚,多飲;微大,本作小。消癉;本作痹。滑甚,頹疝;微滑,遺溺;澀甚,流飲〔7〕;微澀,瘲攣變也。本無此二字。
又,肝之積氣在脇,久不去〔8〕,發爲咳逆,或爲痎瘧也。虚則夢花草茸茸,實則夢山林茂盛。肝之病,旦喜〔9〕,一作慧。晚甚,夜静。肝病則頭痛、脇痛,本無此二字。目眩、肢〔10〕滿、囊縮、小便不通,一作利。十日死。又身熱惡寒,四肢不舉,其脈當弦長而急,反短而澀,乃金克木也,十死不治。
又,肝中寒,則兩臂痛不能舉,舌本燥,多太息,胸中痛,不能轉側,其脈左關上遲而澀者,是也。
肝中熱,則喘滿而多怒,目疼,腹脹滿,不嗜食,所作不定,睡中驚悸,眼赤視不明,其脈左關陰實者,是也。
肝虚冷,則脇下堅痛、目盲、臂痛、發寒熱如瘧狀,不欲食,婦人則月水不來而氣急,其脈左關上沉而弱者,是也。
〔1〕弦長曰平 謂弦長之脈爲肝之常脈。《素問·平人氣象論》:“平肝脈來,耎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肝平”。
〔2〕忽忽 不清爽貌。《素問·玉機真藏論》:“(春脈)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眩冒而巔疾。”王冰注:“忽忽,不爽也。”
〔3〕引 此上疑脱“痛”字。
〔4〕浮之 寬保本作“浮而急”。可參。
〔5〕水痹謂水邪停滯閉阻而水道不通。《靈樞·邪氣藏府病形》作“水瘕痹”。可參。
〔6〕筋痹《靈樞·邪氣藏府病形》作“肝痹陰縮咳引小腹”。可參。
〔7〕流飲 謂飲水多,水流走於腸胃之間,漉漉有聲。
〔8〕去 孫本無,據醫統本補。
〔9〕喜 疑爲“慧”字之誤,參見原文旁注。又,《靈樞·順氣一日分爲四時》:“旦慧、晝安、夕加、夜甚”。
〔10〕肢 疑爲“腹”字之誤。
按:足厥陰肝爲風木之臟,喜條達而惡抑鬱,此皆以氣言也。本論闡明肝之生理及平人肝脈之象後,首以太過與不及,實與虚分論之,是謂挈其綱矣。氣鬱不舒,肝失條達,則爲太過,太過則實。其肝之積氣在脇久不去,肝中寒,肝中熱皆然,非可泥於“脈虚而弦是謂太過”。肝血虧虚則肝木失養,是謂不及,不及則虚,其肝虚冷皆屬。明乎此,則可知肝可補,補益其血也;肝可泄,疏泄其氣也。
論膽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三
提要:膽與肝爲表裏,本篇論膽病之脈證,故題曰論膽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分兩部分:首述膽腑之生理;次論膽腑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脈證。
膽者,中正〔1〕之腑也,號曰將軍,决斷出焉,言能喜怒剛柔也。與肝爲表裏,足少陽是其經也。
虚則傷寒,寒則恐畏,頭眩不能獨卧;實則傷熱,熱則驚悸,精神不守,卧起不寧。
又,玄水〔2〕發,則其根在於膽,先從頭面起,腫至足也。
又,肝咳久不已,則傳邪入於膽,嘔清苦汁也。
又,膽病則喜太息,口苦,嘔清汁,一作宿汁。心中澹澹〔3〕恐,如人將捕之,咽中介介然〔4〕數唾。
又,膽脹則舌一作脇。下痛,口苦,太息也。邪氣客於膽,則夢鬬訟。其脈診在左手關上,浮而得之者,是其部也。
膽實熱,則精神不守。又膽熱,則多睡。膽冷,則無眠。
又,左關上脈,陽微者,膽虚也;陽數者,膽實也;陽虚者,膽絶也。
〔1〕中正 剛正果决。《素問·靈蘭秘典論》:“膽者,中正之官,决斷出焉。”王冰注:“剛正果决,故官爲中正;直而不疑,故决斷出焉。”
〔2〕玄水 謂病發於膽之水腫。參見本書“論水腫脈證生死候第四十三”。
〔3〕澹澹(dàn dàn淡淡) 不安貌。《素問·至真要大論》:“心澹澹大動”。
〔4〕介介然 氣梗貌。《素問·咳論》:“心咳之狀,咳則心痛,喉中介介如梗狀。”楊上善注:“介介,喉中氣如梗也。”
按:本篇名曰“論膽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法”,但通篇除言左關上脈“陽虚者膽絶”之外,無有斷生死逆順之語,疑有脱漏。
論心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四
提要:本篇論心臟之脈候病證,故題曰論心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可分兩部分:首論心之生理;次論心臟虚實寒熱諸病及生死逆順脈證。
心者,五臟之尊號,帝王之稱也。與小腸爲表裏,神之所舍。又主於血,屬於火,王於夏,手少陰是其經也。
凡夏脈鈎,來盛去衰,故曰鈎。反此者病。來盛去亦盛,此爲太過,病在外;來衰去盛,此爲不及,病在内。太過則令人身熱而骨痛,口瘡,舌焦,引水;不及則令人煩躁,一作心。上爲咳唾,下爲氣洩。其脈來累累〔1〕如連珠,如循琅玕〔2〕,曰平。脈來累累一本無此四字,却作“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病。來前曲後倨〔3〕,如操帶鈎,曰死。
又,思慮過多則怵惕,怵惕傷心,心傷則神失,神失則恐懼。
又,真心痛,手足寒,過節五寸,則旦得夕死,夕得旦死。
又,心有水氣則痹〔4〕,氣滯身腫,不得卧,煩而躁,其陰腫也。
又,心中風,則翕翕〔5〕一作吸。發熱,不能行立,心中飢而不能食,食則吐嘔。
夏,心王。左手寸口脈洪、浮、大而散,曰平,反此則病。若沉而滑者,水來克火,十死不治;弦而長者,木來歸子,其病自愈;緩而大者,土來入火,爲微邪相干,無所害。
又,心病則胸中痛,四一作脇。肢滿脹,肩背臂膊皆痛。虚則多驚悸,惕惕然無眠,胸腹及腰背引痛,喜一作善。悲,時眩仆。心積氣久不去,則苦憂煩,心中痛。實則喜笑不息,夢火發。心氣盛,則夢喜笑及恐畏。邪氣客於心,則夢山丘煙火。心脹,則心煩短氣,夜卧不寧。心腹痛,懊憹,腫,氣來往上下行,痛有時休作,心腹中熱,喜水,涎出,是蚘蚑〔6〕蚖恐是蚘字,蛟恐是咬字。心也。心病則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又,左手寸口脈大甚,則手内熱赤,一作服。腫太甚,則胸中滿而煩,澹澹,面赤,目黄也。
又,心病則先心痛,而咳不止,關膈〔7〕一作格。不通,身重不已,三日死。心虚則畏人,瞑目欲眠,精神不倚〔8〕,魂魄妄亂。
心脈沉小而緊,浮,主氣喘〔9〕。若〔10〕心下氣堅實〔11〕不下,喜咽乾〔12〕,手熱、煩滿、多忘、太息,此得之思慮太過也。其脈急〔13〕甚,則〔14〕發狂笑;微緩,則吐血;大甚,則喉閉;一作痹。微大,則心痛引背,善淚出;小甚,則噦;微小,則笑,消癉;一作痹。滑甚,則爲渴;微滑,則心疝引臍,腹一作腸。鳴;澀甚,則瘖不能言;微澀,則血溢,手足厥,耳鳴,癲疾。
又,心脈搏堅而長,主舌强不能語;一作言。軟而散,當懾怯不食也。又急甚則心疝,臍下有病形,煩悶少氣,大熱上煎。
又,心病狂言,汗出如珠,身厥冷,其脈當浮而大。反沉濡而滑,其〔15〕色當赤,今反黑者,水克火,十死不治。
又,心之積,沉之〔16〕而空空然,時上下往來無常處,病胸滿、悸,腰腹中熱,頰一作面。赤,咽乾,心煩,掌中熱,甚則嘔血,夏差本作春差。冬甚。宜急療之,止於旬日也。
又,赤黑色入口,必死也。面黄目赤者亦一作不。死,赤如衃血〔17〕亦死。
又,憂恚〔18〕思慮太過,心氣内索〔19〕,其色反和而盛者,不出十日死。扁鵲曰:心絶則一日死。色見凶多,而人雖健敏,名爲行尸,一歲之中,禍必至矣。
又,其人語聲前寬而後急,後聲不接前聲,其聲濁惡,其口不正,冒昧喜笑,此風入心也。
又,心傷則心壞,爲水所乘,身體手足不遂,骨節解〔20〕,舒緩不自由,下利無休息,此疾急宜治之,不過十日而亡也。
又,笑不待呻而復憂,此水乘火也。陰系於陽,陰起陽伏,伏則生熱,熱則生狂,冒昧妄亂,言語錯,不可採問,一作聞。心已損矣。扁鵲曰:其人唇口赤,即可治,青黑即死。
又,心瘧則先煩一作顫。而後渴,翕翕發熱也,其脈浮緊而大者,是也。心氣實,則小便不利,腹滿,身熱而重,温温欲吐,吐而不出,喘息急,不安卧,其脈左寸口與人迎皆實大者,是也。心虚則恐懼多驚,憂思不樂,胸腹中苦痛,言語戰慄,惡寒,恍惚,面赤目黄,喜衄血,診其脈,左右寸口兩虚而微者,是也。
〔1〕累累(léi léi雷雷) 重迭連貫貌。《素問·平人氣象論》:“夫平心脈來,累累如連珠,如循琅玕,曰心平。”王冰注:“言脈滿而盛,微似珠形之中手。”
〔2〕琅玕(lánɡ ɡān 狼甘) 如珠玉之美石。《説文·玉部》:“琅玕,似珠者。”
〔3〕前曲後倨(jù巨)謂脈來上下如鈎而無柔和之意。《禮記·樂記》:“倨中矩,勾中鈎。”注:“倨,微曲也。”
〔4〕痹 趙本作“脾”。
〔5〕翕翕(xī xī西西) 不安貌。《孫子·行軍》:“諄諄翕翕。”注:“賈林曰:翕翕,不安貌。”《金匱要略·五藏風寒積聚病脈證並治》:“脾中風者,翕翕發熱,形如醉人。”
〔6〕蚘蚑(zhī支) 孫本作“蚖蛟”,形近之。參見原文旁注。又考《千金要方》作“蚘咬”,而蛟爲“蚑”之,故改。蚑,蟲行貌。《説文·虫部》:“蚑,徐行也,凡生之類行皆曰蚑”。
〔7〕關膈 謂大小便閉結之證候。《諸病源候論·關格大小便不通候》:“關格者,大小便不通也。大便不通謂之内關,小便不通謂之外格;二便俱不通爲關格也。”
〔8〕倚 依附。《廣雅·釋詁四》:“倚,依也。”
〔9〕浮主氣喘 醫統本作“浮之氣喘”。
〔10〕若 醫統本作“苦”,義長。
〔11〕實 醫統本作“食”,義長。
〔12〕乾 瓚本、寬保本作“唾”,可參。
〔13〕急 醫統本作“緩”。
〔14〕則 寬保本此下有“瘈瘲微急心中痛引腰背痛不下食太緩則”十七字,可參。
〔15〕其 孫本作“甚”,形近而。據醫統本、寬保本改。依“其脈”語例亦當如此。
〔16〕之 疑衍。
〔17〕衃(pēi胚)血 凝結之死血。《素問·五藏生成》:“赤如衃血者死。”王冰注:“衃血,謂敗惡凝聚之血,色赤黑也。”
〔18〕恚(hùi會)《玉篇·心部》:“恚,恨怒也。”
〔19〕索《廣雅·釋詁一》:“索,盡也。”
〔20〕解 通“懈”。
按:本篇所論心臟病證及心病預後甚爲突出。
論中述及心臟病證有:真心痛、心痹、心中風、心積氣、心脹等。“心病則胸中痛”,但痛在心且手足寒者爲真心痛;兼見身腫、陰腫,不得卧者爲心痹;兼見發熱、心中飢而不能食,食則嘔吐者爲心中風;兼見苦憂煩或喜笑不息,或夢喜笑畏恐、山丘煙火者,爲心積氣;兼見心煩、短氣、夜卧不寧者,爲心脹。凡此,本論皆列舉精當。但亦有與他經不盡相同者,如述“心之積”則與《難經·五十六難》所言“心之積,名曰伏梁,起臍上,大如臂,上至心下,久不愈,令人病煩心”所述有異,庻可視爲同名異病耳。
本論所言心病之預後,皆依五行生克規律定順逆。凡色脈與證相生者爲順,色脈與證相克者爲逆。故臨證之用,不可拘泥。
本篇文字,諸本出入較多,而層次結構均同。所有衍、脱、誤、闕雖一一校勘,但猶未盡意者,疑本篇前後錯簡,即“夏,心王”至“無所害”疑在“手少陰是其經也”之下,繼之以“凡夏脈鈎”,因諸本同且無傷大旨,則姑録之於此以備忘耳。
論小腸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五
提要:本篇論小腸之脈候病證,故題曰論小腸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可分爲兩部分:首論小腸之生理;次論小腸虚實寒熱諸病之生死逆順脈證。
小腸者,受盛之腑也,與心爲表裏,手太陽是其經也。
心與一本無此二字。小腸絶者,六日死。絶則髮直如麻,汗出不已,不得屈伸者是也。
又,心咳本作病。久不已,本無此二字。則傳小腸,小腸咳,則氣咳俱出也。
小腸實則傷熱,熱則口生瘡。虚則生寒〔1〕,寒則泄膿血,或泄黑水。其根在小腸也。
又,小腸寒則下腫重,有熱久不出,則漸生痔疾。有積,則當暮發熱,明旦而止也。病氣,發則令人腰下重,食則窘迫而便難,是其候也。
小腸脹,則小腹䐜脹,引腹而痛也。
厥邪入小腸,則夢聚井邑〔2〕中,或咽痛頷腫,不可回首,肩如杖,一作拔。腳如折也。
又,黄帝曰:心者主也,神之舍也,其臟周〔3〕密而不傷。傷〔4〕,神去,神去則身亡矣。故人心多不病,病即死,不可治也。惟小腸受病多矣。
又,左手寸口陽絶者,無小腸脈也,六日死。病臍痹,小腹中有疝瘕也。左手寸口脈實大者,小腸實也。有熱邪,則小便赤澀。
又,實熱則口生瘡,身熱去來,心中煩滿,體重。
又,小腸主於舌之官也,和則能言,而機關利健,善别其味也。虚則左寸口脈浮而微軟弱,不禁按,病爲驚狂無所守,下空空然,不能語者,是也。
〔1〕生寒 寬保本作“傷寒。”可參。
〔2〕井邑(yì義) 猶言人口聚居之地。《周禮·地官·小司徒》:“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爲井,四井爲邑。”
〔3〕周 疑爲“固”字之誤。寬保本、徐本有眉批云:“周當作固。”
〔4〕傷 此下疑脱“則”字。
按:本篇論小腸之主病,從心與小腸相表裏之生理功能,提出心多不病,惟小腸多受病之獨特觀點。故本論將絶則髮直如麻,汗出不已,不得屈伸等症狀統言爲心與小腸絶。又言小腸主於舌之官也,故將病則驚狂無所守,下空空然,不能語亦列爲小腸之主病,與《靈》《素》所言有别。其立論源出於《靈樞·本輸》及《素問·靈蘭秘典論》,但又有所創見,不限於受盛、傳化物,亦不限於舌乃心之苗,此則給後人以啓迪。尤其“心多不病,惟小腸多受病”已超越“心移熱於小腸”多矣。
論中所言“多泄黑水”,其意未明。本書第四十三論有“黑水者,其根起於腎”、“裏水者,其根在小腸”之語,却爲論水腫者,非言泄下也。寬保本眉批曾列舉以資對照,然亦不可辨其是非。若以臨床所見測之,則以“黑水”爲是,熱入小腸,毒積腐壅,發而泄膿血,繼而爲醬色之“黑水”。姑存疑待考。
論脾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六
提要:本篇論脾臟病候脈證,故題曰論脾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可分爲兩部分:首論脾之生理及脾臟病候脈證之大略;次論脾病諸證脈候之生死逆順。
脾者,土也,諫議之官,主意與智,消磨五穀,寄在其中,養於四旁,王於四季,正王長夏,與胃爲表裏,足太陰是其經也。
扁鵲曰:脾病則面色萎黄。實則舌强直,不嗜食,嘔逆,四肢緩;虚則精不勝〔1〕,元氣乏,失溺不能自持。其脈來似水之流,曰太過,病在外;其脈來如鳥之距,曰不及,病在内。太過,則令人四肢沉重,語言蹇澀;不及,令人中滿不食,乏力,手足緩弱不遂,涎引口中,一作出。四肢腫脹,溏瀉一作泄。不時,夢中飲食。脾脈來而和柔,去似雞距踐地,曰平。脈來實而滿,稍數,如雞舉足,曰病。又,如烏一作雀。之啄,如鳥之距,如屋之漏,曰死。
中風則翕翕發熱,狀若醉人,腹中煩滿,皮肉瞤瞤〔2〕,短氣者,是也。王時,其脈阿阿然〔3〕緩,曰平;反弦急者,肝來克脾,真鬼相遇〔4〕,大凶之兆;反微澀而短者,肺來乘脾,不治而自愈;反沉而滑者,腎來從脾,亦爲不妨;反浮而洪,心來生脾,不爲疾耳。
脾病,面黄,體重,失便,目直視,唇反張,手足爪甲青,四肢逆,吐食,百節疼痛不能舉,其脈當浮大而緩。今反弦急,其色當黄而反青,此十死不治也。
又,脾病其色黄,飲食不消,心腹脹滿,身體重,肢節痛,大便硬,小便不利,其脈微緩而長者,可治。脾氣虚則大便滑,小便利,汗出不止,五液注下爲五色。注,利下也〔5〕。此四字疑是注文。
又,積聚〔6〕久不愈,則四肢不收,黄疸,飲食不爲肌膚,氣滿脹而喘不定也。
又,脾實則時夢築垣牆、蓋屋,脾盛則夢歌樂,虚則夢飲食不足。厥邪客於脾,則夢大澤丘陵,風雨壞屋。脾脹則善噦,四肢急,體重,不食,善噫。
脾病則日昳慧,平旦甚,日中持,下晡静〔7〕。
脈急甚則瘈瘲,微急則胸膈中不利,食入〔8〕而還出。脈緩甚〔9〕則痿厥,微緩則風痿,四肢不收。大甚則擊仆〔10〕,微大則痹〔11〕,疝氣,裹〔12〕大膿血在腸胃之外。小甚則寒熱作,微小則消癉。滑甚則㿗疝,微滑則蟲毒,腸鳴,中熱。澀甚則腸㿗,微澀則内潰,下膿血。
脾脈之至也,大而虚則有積氣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女子同法。得之四肢汗出當風也。
脾絶,則十日死。又臍出一作凸。者,亦死。唇焦枯,無紋理而青黑者〔13〕,脾先絶也。
脾病,面黄目赤者,可治;青黑色入口,則半歲死;色如枳實者,一一作半。月死。吉凶休否,一作咎。皆見其色出於部分也。
又,口噤唇黑,四肢重如山,不能自收持,大小便利無休歇,食飲不入,七日死。
又,唇雖痿黄,語聲囀囀〔14〕者可治。脾病瘧氣久不去,腹中痛鳴,徐徐熱汗出,其人本意寬緩,今忽反常而嗔怒,正言而鼻笑〔15〕,不能答人者,此不過一月,禍必至矣。
又,脾中寒熱,則皆使人腹中痛,不下食。又脾病,則舌强語澀,轉筋卵縮,牽陰股〔16〕,引髀痛,身重,不思食,鼓脹,變則水泄不能卧者,死不治也。
脾正熱,則面黄目赤,季脇痛滿也。寒則吐涎沫而不食,四肢痛,滑泄不已,手足厥,甚則顫慄如瘧也。
臨病之時,要在明證詳脈,然後投湯丸,求其痊損耳。
〔1〕精不勝 謂陰精不充盛。《素問·逆調論》:“獨勝而止耳。”王冰注:“勝,盛也。”
〔2〕瞤瞤(rún rún) 肉動掣貌。《素問·氣交變大論》:“肌肉瞤瘈”。王冰注:“瞤瘈,動掣曰瞤。”
〔3〕阿阿然 柔和貌。《詩經·小雅·隰桑》:“隰桑在阿”箋云:“隰中之桑,枝條阿阿然長美。”《脈經·卷三·脾胃部》:“脾王之時,其脈大,阿阿而緩,名曰平脈。”
〔4〕真鬼相遇 謂兩陰相敵。即足厥陰與足太陰相敵也,故曰“真鬼相遇”。
〔5〕注利下也 此下注文曰“此四字疑是注文”可從。
〔6〕聚 孫本作“口口”,據趙本補。文義亦當如此。又,醫統本作“氣”,寬保本作“在中”。可參。
〔7〕日昳(dié迭)慧,平旦甚,日中持,下晡静 謂脾病病情變化爲:午後清爽,天明加重,中午持續,傍晚安静。昳,午後二時,即未時。《書經·無逸》:“自朝至於日中昃”疏:“昃亦名昳,言日蹉跌而下,謂未時也。”晡,申時,下晡,即申末酉初。《玉篇·日部》:“晡,申時也。”慧,清爽。《素問·八正神明論》:“慧然獨坐”王冰注:“慧然,清爽也。”
〔8〕食入 寬保本作“食不入”。可參。
〔9〕甚 孫本作“盛”,音近而誤。據醫統本、寬保本改。
〔10〕擊仆 寬保本作“寒熱作”。可參。
〔11〕痹 趙本作“脾”,義長。
〔12〕裹 孫本作“裏”,形近之誤,據趙本、醫統本改。
〔13〕者 寬保本此下有“死”字。疑是。
〔14〕囀囀(zhuàn zhuàn撰撰) 猶言聲音婉轉。《玉篇·口部》:“囀,鳥鳴。”
〔15〕正言而鼻笑 言辭鄭重而笑聲輕薄貌。
〔16〕股 寬保本此下有“中”字。疑是。
按:通觀全篇,雖論脾臟虚實寒熱生死順逆之脈候,但實則立論於精、氣二字而旁及其他四臟,蓋人體赖精氣以延年祛病,而脾寄在其中,養於四旁也。
本論所言斷生死之法,極令人尋思者,惟夢與言也。夢雖爲思之餘緒,腦之所主,或曰心之所主,但心或腦之精氣亦賴脾氣散精之輸布,本篇其論甚詳。又脾開竅於口,舌乃心之苗,且脾、腎諸經絡亦繫於舌,循於咽喉,故本論斷之曰:語聲囀囀者可治”,“正言而鼻笑,不能答人者”禍必至;“舌强語澀”者死不治等等,實具啓迪之功焉。
論胃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七
提要:本篇論胃之病證脈候,故題曰論胃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分三段:首論胃之生理;次論胃之諸證;再論胃之脈象並决生死逆順。
胃者,腑也,又名水穀之海,與脾爲表裏。胃者,人之根本也,胃氣壯則五臟六腑皆壯。足陽明是其經也。
胃氣絶則五日死。實則中脹便難,肢節疼痛,不下食,嘔吐不已;虚則腸鳴脹滿,引水〔1〕,滑泄;寒則腹中痛,不能食冷物;熱則面赤如醉人,四肢不收持,不得安卧,語狂、目亂、便硬者是也。病甚則腹脇脹滿,吐逆不入食,當心痛,上下不通,惡聞食臭,嫌人語,振寒,喜伸欠。胃中熱則唇黑,熱甚則登高而歌,棄衣而走,癲狂不定,汗出額上,鼽衄〔2〕不止。虚極則四肢腫滿,胸中短氣,穀不化,中消〔3〕也。胃中風,則溏泄不已。胃不足,則多飢不消食。病人鼻下平,則胃中病,渴者不可治。一本無上十三字,作微燥而渴者可治。
胃脈搏堅而長,其色黄赤者,當病折腰。一作髀〔4〕。其脈軟而散者,病食痹。右〔5〕關上脈浮而大者,虚也;浮而短澀者,實也;浮而微滑者,亦實〔6〕也;浮而遲者,寒也;浮而數者,實〔7〕也。虚實寒熱生死之法,察而端謹,則成神妙也。
〔1〕引水 寬保本作“引出”,有眉批云:“引當作汗”,可參。
〔2〕鼽(qiú求)衄 謂鼻出涕血。《素問·金匱真言論》:“春不鼽衄。”注:“鼽,謂鼻中出水。”《説文·血部》:“衄,鼻出血也。”
〔3〕消 疑爲“滿”字之誤。
〔4〕一作髀 “髀”字疑是。《素問·脈要精微論》亦云:“胃脈搏堅而長,其色赤,當病折髀。”
〔5〕右 孫本作“左”,據趙本改。依右手關脈以候胃之理,亦當如此。
〔6〕實 孫本作“虚”,據醫統本改。文義亦當如此。
〔7〕實 寬保本作“熱”,義長。
按:本篇論胃之生理病理,皆主於胃氣。脾胃相合,同爲水穀之海。胃主納化,脾司運化,而納化運化之功全在胃氣之充盛,而胃氣足則水穀化,水穀化則可滋養元氣,元氣盛則百骸得養,故本論云“胃氣壯,則五臟六腑皆壯,胃氣絶則五日死”,此實揭脾胃爲後天之本之真諦也。
東垣曰:“歷觀《内經》諸篇而參考之,則元氣之充足,皆由脾胃之氣無所傷,而後能滋養元氣。若胃氣之本弱,飲食自倍,則脾胃之氣既傷,而元氣亦不能充,此諸病之所由生也。”本論所述諸病亦宗《内經》之旨,而根於《胃氣》之傷而論之。
全篇所論大都本於《内經》及《脈經》,而涉及脈候“實”、“熱”二字與《脈經》有異,疑爲刊刻之誤。
論肺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八
提要:本篇論肺臟之病證脈候,故題曰論肺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分三段:首論肺之生理;次論肺之平病生死之脈候;末論肺臟虚實寒熱諸證臨床表現。
肺者,魄之舍,生氣之源,號爲上將軍〔1〕,乃五臟之華蓋也。外養皮毛,内榮腸胃,與大腸爲表裏,手太陰是其經也。
肺氣通於鼻,和則能知香臭矣。有寒則善咳,本作有病則喜咳。實則鼻流清涕。凡虚實寒熱,則皆使人喘嗽。實則夢刀兵恐懼,肩息,胸中滿,虚則寒生,一作熱。咳一作喘。息,利下,少氣力,多悲感。
王於秋,其脈浮而毛〔2〕,曰平。又,浮而短澀者,肺脈也。其脈來毛而中央堅,兩頭一作傍。虚,曰太過,病在外;其脈來毛而微,曰不及,病在内。太過,則令人氣逆,胸滿,背痛;不及,則令人喘呼而咳,一作嗽。上氣,見血,下聞病音〔3〕。
又,肺脈厭厭聶聶〔4〕,如落榆莢,曰平;來不上不下,如循雞羽,曰病。來如物之浮,如風吹鳥背上毛者死。真肺脈〔5〕至,大而虚,又如以毛羽中人皮膚,其〔6〕色赤,其毛折〔7〕者死。
又,微毛曰平,毛多曰病。毛而弦者曰春病,弦〔8〕甚曰即病。
又,肺病吐衄血,皮熱、脈數、頰赤者,死也。又,久咳而見血,身熱而短氣,脈當澀今反浮大,色當白今反赤者,火克金,十死不治也。肺病喘咳,身但寒無熱,脈遲微者,可治。
秋王於肺〔9〕,其脈當浮澀而短,曰平。而反洪大而長,是火刑金,亦不可治。又,得軟而滑者,腎來乘肺,不治自愈。反浮大而緩者,是脾來生肺,不治而差。反弦而長者,是肺被肝從〔10〕,爲微邪,雖病不妨。
虚則不能息,耳重〔11〕,嗌乾,喘咳上氣,胸背痛。
有積,則脇下脹滿。
中風,則口燥而喘,身運而重〔12〕,汗出而冒悶。其脈按之虚弱如葱葉,下無根者死。
中熱,則唾血。其脈細、緊、浮、數、芤、滑,皆失血病。此由燥〔13〕擾、嗔怒、勞傷得之,氣壅結所爲也。
肺脹,則其人喘咳而目如脱,其脈浮大者是也。
又,肺痿則吐涎沫而咽乾。欲飲者,爲愈;不飲,則未差。
又,咳而遺溺者,上虚不能制下也。其脈沉濁者,病在内;浮清者,病在外。
肺死,則鼻孔開而黑枯,喘而目直視也。又,肺絶則十二〔14〕日死,其狀足滿、瀉痢不覺出也,面白目青,此謂亂經。此雖天命,亦不可治〔15〕。
又,飲酒當風,中於肺,則〔16〕咳嗽喘悶。見血者,不可治;無血者,可治;面黄目白者,可治。肺病頰赤者死。
又,言音喘急、短氣、好唾,一作睡。此爲真鬼相害,十死十,百死百,大逆之兆也。
又,陽氣上而不降,燔於肺,肺自結邪,脹滿,喘急,狂言,瞑目,非常所説而口鼻張,大小便頭俱脹,飲水無度,此因熱傷於肺,肺化爲血,不可治,則半歲死。
又,肺瘧使人心寒,寒甚則發熱,寒熱往來,休作不定,多驚,咳喘,如有所見者,是也。其脈浮而緊,又滑而數,又遲澀而小,皆爲肺瘧之脈也。
又,其人素聲清而雄者,暴不響亮,而拖氣用力,言語難出,視不轉睛,雖未爲病,其人不久。
又,肺病,實則上氣喘急,咳嗽,身熱,脈大也。虚則力乏、喘促、右脇脹、語言氣短一作促。者,是也。
又,乍寒乍熱,鼻塞,頤赤,面白,皆肺病之候也。
〔1〕上將軍 官名,起於漢,唐則各衛置之,爲環衛之官。肺爲華蓋,若心主之環衛,故以此喻之。《素問·靈蘭秘典論》喻爲“相傅之官”,則謂其主司治節,此則狀其形亦喻其職司。
〔2〕浮而毛 謂脈來浮而輕虚。此乃肺之平脈脈象。《難經·十五難》:“其脈之來,輕虚以浮,故曰毛。”
〔3〕下聞病音《太素》卷十四四時脈形云:“下聞胸中喘呼氣聲也。”可參。
〔4〕厭厭聶聶 謂安和濡弱而調貌。《詩經·秦風·小戎》:“厭厭良人”傳云:“厭厭,安静也。”《説文·耳部》:“聶,附耳私小語也。”喻柔和濡弱之聲,此狀其脈象濡弱和柔而調。
〔5〕真肺脈 謂肺之真臟脈。
〔6〕其 疑爲“面”字之誤。
〔7〕毛折 謂皮膚之毫毛枯斷。《説文·手部》:“折,斷也。”
〔8〕弦 孫本作“眩”,形近之誤。據醫統本、寬保本改。依上下文義,亦當如此。
〔9〕秋王於肺 秋、肺二字疑誤倒。
〔10〕從 疑作“乘”。《脈經·肺大腸部第四》:“反得弦細而長者,是肝之乘肺,木之陵金,爲微邪,雖病即差。”
〔11〕耳重(chónɡ蟲) 重聽也,謂聽覺欠靈。張籍《詠懷詩》:“眼昏書字大,耳重覺聲高。”
〔12〕身運而重 謂身暈轉而沉重。《説文·通訓定聲》:“運,叚借爲暈。”
〔13〕燥 趙本作“躁”,義長。
〔14〕二 寬保本作“三”。
〔15〕治 趙本作“活”,義長。
〔16〕則 寬保本此下有“肺發”二字。可參。
按:肺冠於他臟之上,主人身之氣,宜清宜肅,宜納宜降。若壅則肺癰,萎則肺痿,或病痰、嗽、咳、喘、衄、瘖,故失其肅降,則諸證蜂起,蓋肺外養皮毛,内榮腸胃而爲魄之舍,爲生氣之源。明乎此,則知寒熱虚實,乃至躁擾、嗔怒、勞傷皆可致肺之病。
肺爲氣之主,而腎爲氣之根,大凡腎虚不可納氣歸原者,必發咳嗽暴重,引動百骸而氣從臍下奔逆而上,此爲醫者必明之理,而本論則從咳而遺尿一證,論此爲上虚不能制下,誠爲精警之語也。
趙本所存本篇,至“此雖天命,亦不可活”止,特録以備忘。
論大腸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二十九
提要:本篇論大腸病證脈候,故題曰論大腸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法。
全文分兩段:首論大腸之生理;次論大腸寒熱虚實,乍虚乍實,積物積冷諸脈證候之生死順逆。
大腸者,肺之腑也,爲傳送之司,號監倉之官。肺病久不已,則傳入大腸。手陽明是其經也。
寒則泄,熱則結,絶則泄利無度,利絶而死也,熱極則便血。又,風中大腸,則下血。又,實熱則脹滿而大便不通,虚寒則滑泄不定。
大腸乍虚乍實,乍來乍去。寒則溏泄,熱則垢重,有積物則寒慄而發熱,有如瘧狀也〔1〕。積冷不去則當臍而痛,不能久立,痛已則泄白物是也。虚則喜滿,喘咳而喉咽中如核妨矣。
〔1〕有如瘧狀也 寬保本作“其發渴如瘧狀”。可參。
按:《素問·靈蘭秘典論》及《刺法論》均言“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而本論則謂“肺之腑也,爲傳送之司,號監倉之官”。肺與大腸相表裏,故大腸乃肺之腑也。大腸之主要功能爲傳送穢物,故爲傳送之司,此二説,經有明言。司出而不司納,僅傳道耳,故監倉之官之喻,未可膠柱也。
本論雖簡,但叙大腸虚實寒熱、乍虚乍實、積物積冷諸證脈候,皆合傳化物而不藏之大旨甚明。
本論爲趙本、孫本等三卷本之上卷終,而依内容、體例界劃,則應爲第二卷(論臟腑諸證脈候)之第九篇。
華氏中藏經卷上終
[book_title]華氏中藏經 卷中
賜進士及第授通奉大夫署山東布政使督糧道孫星衍校
論腎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三十
提要:本篇論腎臟之病候脈證,故題曰論腎臟虚實寒熱生死逆順之法。
全文分兩部分:首論腎之生理及脈證之概要;次述腎臟虚實寒熱生死之脈候。
腎者,精神之舍,性命之根,外通於耳,男以閉〔1〕一作庫。精,女以包〔2〕血,與膀胱爲表裏,足少陰太陽〔3〕是其經也。腎氣絶,則不盡其天命而死也。
王於冬。其脈沉濡曰平,反此者病。其脈彈石〔4〕,名曰太過,病在外;其去如數〔5〕者,爲不及,病在内。太過,則令人解㑊〔6〕,脊脈痛而少氣;本作令人體瘠而少氣不欲言。不及,則令人心懸如〔7〕飢,䏚中清〔8〕,脊中痛,少腸〔9〕腹滿,小便滑,本云心如懸,少腹痛,小便滑。變赤黄色也。
又,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鈎,按之而堅,曰平。又,來如引葛〔10〕,按之益堅,曰病;來如轉索,辟辟如彈石,曰死。又,腎脈但石,無胃氣亦死。
腎有水,則腹大,臍腫,腰重痛,不得溺,陰下濕如牛鼻頭汗出,是爲逆寒。大便難,其面反瘦也。
腎病,手足逆冷,面赤目黄,小便不禁,骨節煩〔11〕痛,小腹結痛,氣上衝心,脈當沉細而滑,今反浮大而緩,其色當黑,今其反〔12〕者,是土來克水,爲大逆,十死不治也。
又,腎病面色黑,其氣虚弱,翕翕少氣,兩耳若聾,精自出,飲食少,小便清,膝下冷,其脈沉滑而遲,爲可治。
又,冬脈沉濡而滑曰平,反浮澀而短,肺來乘腎,雖病易治。反弦細而長者,肝來乘腎,不治自愈。反浮大而洪,心來乘腎,不爲害。
腎病,腹大脛腫,喘咳,身重,寢汗出,憎風。虚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13〕,意不樂也。
陰邪入腎則骨痛,腰〔14〕上引項脊〔15〕背疼,此皆舉重用力及遇房汗出,當風浴水,或久立則傷腎也。
又,其脈急甚則腎痿瘕〔16〕疾,微急則沉厥,奔豚,足不收。緩甚則折脊,微緩則洞泄,食不化,入咽還出。大甚則陰痿,微大則石水起臍下至小腹。其腫埵埵然〔17〕而上至胃脘者,死不治。小甚則洞泄,微小則消癉。滑甚則癃㿗;微滑則骨痿,坐弗能起,目視見花。澀甚則大壅塞,微澀則不月,疾痔。
又,其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膿〔18〕氣在陰中及腹内,名曰腎痹,得之因浴冷水而卧。脈來沉而大堅,浮而緊。苦手足骨腫,厥,陰痿不起,腰背疼,小腹腫,心下〔19〕水氣,時脹滿而洞泄,此皆浴水中,身未乾而合房得之也。
虚則夢舟溺人,得其時,夢伏水中,若有所畏。盛實則夢腰脊離解不相屬。厥邪客於腎,則夢臨深投水中。
腎脹,則腹痛滿引背,怏怏然〔20〕,腰痹痛。
腎病,夜半慧〔21〕,四季〔22〕甚,下晡静。
腎生病,則口熱舌乾,咽腫,上氣,嗌乾及心煩而痛,黄疸,腸澼,痿厥,腰脊背急痛,嗜卧,足下熱而痛,胻酸;病久不已,則腿筋痛,小便閉,而兩脇脹,支滿,目盲者死。
腎之積,苦腰脊相引而疼,飢見飽減,此腎中寒結在臍下也。諸積大法,其脈來細軟而附骨者,是也。
又,面黑目白,腎已内傷,八日死。又陰縮,小便不出,出而不快者,亦死。又其色青黄,連耳左右,其人年三十許,百日死。若偏在一邊,一月〔23〕死。
實則煩悶,臍下重;熱則口舌乾焦,而小便澀黄;寒則陰中與腰脊俱疼,面黑耳乾,噦而不食,或嘔血者,是也。
又,喉中鳴,坐而喘咳,唾血出,亦爲腎虚寒,氣欲絶也。
寒熱虚實既明,詳細調救,即十可十全之道也。
〔1〕閉 藏也。《素問·四氣調神大論》:“冬三月,此謂閉藏。”
〔2〕包 藏也。《漢書·外戚傳》:“包紅顔而弗明。”注:“包,藏也”。
〔3〕太陽 疑衍。瓚本無。
〔4〕其脈彈石 謂其脈來時應指堅硬而圓,如彈於石。
〔5〕其去如數 謂其脈去時甚速,有如數脈。《素問·玉機真藏論》:“其去如數者,爲不及,病在中。”《類經》五卷注十:“其去如數者,動止疾促,營之不及也。蓋數本屬熱,而此真陰虧損之脈,亦必緊數。然愈虚則愈數,原非强陽實熱之數。”
〔6〕解㑊(xiè yì謝意)“㑊”孫本作“”,形近之誤,據趙本改。“解”通“懈”。解㑊,謂肢體困倦、懈惰懶言之狀。
〔7〕如 通“而”。《荀子·儒効》:“鄉是如不臧,倍是如不亡。”注:“如,讀爲而。”
〔8〕䏚中清 謂季脇下冷。䏚,孫本作“眇”,形近之誤,據醫統本改。䏚,謂季脇下髂骨上之虚軟處。《素問·刺腰痛論》:“腰痛引少腹控䏚,不可以仰。”王冰注:“䏚,謂季脇下之空軟處也。”清,同“凊”。《玉篇·⼎部》:“凊,冷也。”
〔9〕腸 疑衍。
〔10〕引葛 喻脈來堅搏,如牽引葛藤。《類經》五卷注十三:“脈如引葛,堅搏牽連也。”
〔11〕煩 甚。《傷寒論》第一百七十四條:“身體煩疼。”山田正珍曰:“煩疼謂疼之甚。”
〔12〕今其反 醫統本作“今反黄”。可參。
〔13〕清厥 厥冷。《素問·五藏生成》:“腰痛足清。”王冰注:“清,亦冷也。”
〔14〕腰 此下疑脱“痛”字。
〔15〕脊 孫本作“瘠”,音近而誤。據醫統本、朱本改。文義亦當如此。
〔16〕瘕 疑爲“癲”字之誤。《脈經》卷三第五、《甲乙經》卷四第二作“骨痿癲疾”。瓚本亦有批云:“一作癲”。
〔17〕埵埵然 堅硬貌。《説文·土部》:“(埵),堅土也。”
〔18〕膿 醫統本作“積”。義長。
〔19〕下 寬保本此下有“有”字,疑是。
〔20〕怏怏然 孫本作“怢怢然”,形近之誤。據醫統本改。怏怏然,苦悶不樂貌。《靈樞·脹論》:“腎脹者,腹引背怏怏(一作‘央央’)然。”張景岳注:“怏怏然,困苦貌。”
〔21〕慧 孫本作“患”,形近之誤。據瓚本及醫統本改。
〔22〕四季 寬保本作“日中”,疑是。
〔23〕月 瓚本作“日”。
按:腎爲先天之本,元氣化生之基,性命之根蒂。於内則連他臟,於外則系百骸。故本篇除專論“腎有水”、“腎痿瘕疾”、“腎脹”之外,概以“腎病”或“腎生病”而述腎臟諸證候。粗觀之,似有龐雜之嫌;細硏之,則皆有所本。其所述神情、面容、耳目、四肢、精汗、氣息、胸腹、二便以及病情之慧、甚、静者,無不根於腎之生理。至於所述腎虚、腎實之夢,以及邪客於腎之所夢,此爲經驗之積累也,如何詮釋尚有待於深研。
論膀胱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三十一
提要:腎與膀胱相表裏,本篇論膀胱之脈候,故題曰論膀胱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
全文分兩段:首論膀胱之生理;次論膀胱諸證脈候。
膀胱者,津液之腑,與腎爲表裏,號曰水曹掾〔1〕,又名玉海〔2〕,足太陽是其經也。總通於五腑,所以五腑有疾,即應膀胱;膀胱有疾,即應胞囊〔3〕也。
傷熱,則小便不利。熱入膀胱,則其氣急,而苦小便黄澀也。膀胱寒,則小便數而清〔4〕也。
又,石水發,則其根在膀胱,四肢瘦小,其腹脹〔5〕大者是也。
又,膀胱咳久不已,則傳入三焦,腸〔6〕滿而不欲飲食也。然上焦主心肺之病,人有熱則食不入胃;寒則精神不守,泄利不止,語聲不出也;實則上絶於心,氣不行也;虚則引起〔7〕氣之〔8〕於肺也。其三焦之氣和,則五臟六腑皆和,逆則皆逆。膀胱中有厥陰〔9〕氣,則夢行不快;滿脹,則小便不下,臍下重悶,或肩〔10〕痛也。
絶則三日死,死時雞鳴也。其三焦之論,備云於後。
〔1〕水曹掾 管水之吏。《玉篇·手部》:“掾,公府掾史也。”喻其藏津液及司溲之功也。
〔2〕玉海 原係酒器之美稱。《事物異名錄·器用·諸飲器》:“齊東野語,史忠惠進玉海,可容酒三升。”此作膀胱之别稱。
〔3〕胞囊 謂女子之胞宫(子宫)及男子之腎囊(陰囊)。
〔4〕清 寬保本此下有“白”字。
〔5〕脹 瓚本有小注云:“一作獨”。可參。
〔6〕腸 瓚本作“腹”,義長。
〔7〕起 疑衍。瓚本無。
〔8〕之 周本作“乏”。義長。
〔9〕陰 疑衍。
〔10〕肩 瓚本有小注云:“一作腎”。可參。
按:膀胱雖爲貯溲之器,謂藏津液,實則專司水液之代謝。蓋腎與膀胱相表裏,而腎主水,上連於肺,而肺爲水之上源;中絡脾胃,而脾爲水之隄防,胃爲水穀之海;腎上交於心,使之水火既濟。膀胱位居下部而與胞囊相連,胞爲血海,囊爲精庫,精血同源,血結則病水,水結亦病血。膀胱賴腎陽之氣化,載津液上行而外連於衛,發則爲汗,此氣化所能出之真義,本論謂“總通於五腑,所以五腑有疾,即應膀胱,膀胱有疾,即應胞囊”,誠爲至論,發前人之所未發也。
本論引膀胱久咳不已而傳入三焦之例,以寒熱虚實分述之,則歸結爲“三焦之氣和,則五臟六腑皆和,逆則皆逆”,是爲明確總括三焦之重要功能,爲下篇之引導,故篇末特書之曰:“其三焦之論,備云於後。”
論三焦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第三十二
提要:三焦爲孤府,因而置於諸臟腑之後論之,故題曰論三焦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爲論臟腑諸證脈候之終篇。
全文分三段:首論三焦之生理功能;次論上焦、中焦、下焦諸證脈候;然後歸結三焦之重要作用。
三焦者,人之三元之氣〔1〕也,號曰中清之腑,總領五臟六腑、榮衛經絡、内外左右上下之氣也。三焦通,則内外左右上下皆通也。其於周身灌體,和内調外,榮左養右,導上宣下,莫大於此者也。
又名玉海、水道。上則曰三管〔2〕,中則名霍亂〔3〕,下則曰走哺〔4〕。名雖三而歸一,有其名而無〔5〕形者也,亦號曰孤獨之腑。而衛出於上,榮出於中〔6〕。上者,絡脈之系也;中者,經絡之系也;下者,水道之系也,亦又屬膀胱之宗始。主通陰陽,調虚實。呼吸有病,則苦腹脹氣滿,小腹堅,溺而不得,便而窘迫也。溢則作水,留則爲脹。足太陽〔7〕是其經也。又,上焦實熱則額汗出而身無汗,能食而氣不利,舌乾口焦咽閉之類,腹脹,時時脇肋痛也。寒則不入食,吐〔8〕酸水,胸背引痛,嗌乾,津不納也。實則食已〔9〕還出,膨膨然不樂。虚則不能制下,遺便溺而頭面腫也。
中焦實熱,則上下不通,腹脹而喘咳,下氣不上〔10〕,上氣不下,關格而不通也。寒則下痢不止,食飲〔11〕不消而中滿也。虚則腹鳴鼓脹也。
下焦實熱,則小便不通,而大便難,苦重痛也。虚寒則大小便泄下而不止。
三焦之氣和,則内外和;逆則内外逆。故云:三焦者,人之三元之氣也,宜修養矣。
〔1〕三元之氣 謂上焦之宗氣,中焦之榮氣,下焦之衛氣。
〔2〕〔3〕〔4〕三管、霍亂、走哺 猶言上焦、中焦、下焦之名也,《千金要方》卷二十,“三管”作“三管反射”,指胃氣未定,汗出、食先吐、短氣不續、語聲不出等上焦病;“霍亂”,指上下隔絶、腹痛、洞泄、嘔逆等中焦病;“走哺”,指大小便不通利等下焦病。此皆以病名代三焦之名耳。
〔5〕無 瓚本此下有“其”字。疑是。
〔6〕中 此下疑有脱文。
〔7〕足太陽 當作“手少陽”。
〔8〕吐 瓚本此下有“嘔”字。
〔9〕食已 寬保本此下有“虚虚”二字。可參。
〔10〕上 孫本作“止”,形近之誤。據瓚本改。依下文語例亦當如此。
〔11〕飲 瓚本有小注云:“一作物”。
按:三焦之名稱,始見於《素問·靈蘭秘典論》;三焦之論爭,源起於《難經·二十五難》。其岐議在於三焦之名實與功能。歷代醫家各陳己見,大畧而言之則有:《難經·二十五難》之“無形”説;《難經·三十一難》之“部位”説;宋代陳言之“有形”説;明代虞摶之“腔子”説。繼之,清代則又有唐宗海之“油網”説;張果之“右腎下脂膜”説;沈金鰲之“匡廓”説;章太炎之“淋巴系統”説等等,迄今無有定論。若言三焦之功能,則初謂爲決瀆之官,中瀆之府,主司水道,强調與膀胱之關系至爲密切。繼而謂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强調化氣與行水之功能。
本篇所論,力主無形而可分部位,此則宗《素問》、《靈樞》之原旨而又不悖《難經》之本意。由此可以認爲:中醫學定名三焦,初始之意乃包羅諸臟而分爲上、中、下三部位之大腔,因其功能瀉而不藏而歸屬於六腑,且獨立於五腑之外而名孤府;又因基於對其功能之初始認識,而名“玉海”,此即本篇原文謂之“足太陽是其經也”之由來。隨着對其功能認識之深化,知其能主持諸氣而内清臟腑,故又名之曰“中清之腑”。
本篇論三焦之功能,謂其“總領五臟六腑榮衛經絡内外左右上下之氣”,且明確指出“三焦通,則内外左右上下皆通也。其於周身灌體,和内調外,榮左養右,導上宣下,莫大於此”。此種認識與總結,貫古達今,補充、綜合、發展《内經》、《難經》關於三焦之藴義,使三焦之名稱與功能得以較合理而全面統一。
本論爲“論臟腑虚實寒熱生死逆順脈證之法”之終篇,按内容區劃,實爲第二卷終也。
論痹第三十三
提要:本篇爲論諸病之首,亦爲諸痹第一論,總述痹之病因、病名及其證候,故題曰論痹。
全文分兩段:首論痹證病因及五痹病名;次述痹證之病機及其證候。
痹者,風寒暑濕之氣中於人〔1〕臟腑之爲〔2〕也。入腑,則病淺易治;入臟,則病深難治。而有風痹,有寒痺,有濕痺,有熱痺,有氣痺,而又有筋、骨、血、肉、氣之五痺也。大凡風寒暑濕之邪入於肝,則名筋痺;入於腎,則名骨痺;入於心,則名血痺;入於脾,則名肉痺;入於肺,則名氣痺。感病則同,其治乃異。
痺者,閉也。五臟六腑感於邪氣,亂於真氣,閉而不仁,故曰〔3〕痺。
病或痛或癢,或淋〔4〕或急,或緩而不能收持,或拳而不能舒張,或行立艱難,或言語蹇澀,或半身不遂,或四肢拳縮,或口眼偏邪,或手足欹〔5〕側,或能行步而不能言語,或能言語而〔6〕不能行步,或左偏枯,或右壅滯,或上不通於下,或下不通於上,或大腑閉塞,一作小便秘澀。或左右手疼痛,或得疾而即死,或感邪而未亡,或喘滿而不寐,或昏冒而不醒,種種諸症,皆出於痺也。
痺者,風寒暑濕之氣中於人,則使之然也。其於脈候形證、治療之法,亦各不同焉。
〔1〕人 疑衍。寬保本無。
〔2〕爲 形成。《廣雅·釋詁三》:“爲,成也。”
〔3〕故曰 此下寬保本有“閉又痺”三字,連下讀則爲“故曰閉,又痺病”。可參。
〔4〕淋 瓚本作“麻”,疑是。
〔5〕欹(qī欺) 傾斜貌。《廣韻·支第五》:“㩻(欹),不正也。”
〔6〕而 孫本作“或”。據醫統本、周本改。依上下語例亦當如此。
按:古今論痺之病名、病因、病機者,代不乏人,而皆由《素問·痺論》肇始,所謂“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爲痺也。”其名則或以病機分,或以病所分。以病機分者,名曰“行痺、痛痺、着痺”;以病所分者,名曰“骨痺、筋痺、脈痺、肌痺、皮痺”。本論則有所發展,明論之者有四:
一乃病因,謂風、寒、暑、濕;
二乃病名,謂風痺、寒痺、暑痺、濕痺、氣痺,又謂筋痺、骨痺、血痺、肉痺、氣痺;
三乃病機,謂風寒暑濕之氣中於人臟腑之爲也;
四乃診治,謂感病則同,其治乃異;入腑則病淺易治,入臟則病深難治。
論氣痹第三十四
提要:本篇論氣痺之病因病機與證候,故題曰論氣痺。
全文分兩段:首論氣痺之病因病機;次論氣痺之證候。
氣痺者,愁憂思喜怒過多,則氣結於上,久而不消則傷肺,肺傷〔1〕則生氣漸衰,則邪氣愈勝。
留於上,則胸腹痺而不能食;注於下,則腰腳重而不能行;攻於左,則左不遂;衝於右,則右不仁;貫於舌,則不能言;遺於腸中,則不能溺。壅而不散則痛,流而不聚則麻。真經既損,難以醫治。邪氣不勝,易爲痊愈。其脈,右手寸口沉而遲澀者是也。宜節憂思以養氣,慎〔2〕一作絶。喜怒以全真,此最爲良法也。
〔1〕肺傷 寬保本作“傷氣”。可參。
〔2〕慎 孫本作“孝宗廟諱”,今恢復本字。
按:痺者,閉也;氣痺者,氣閉結爲病也。何由而致氣閉結?本篇謂“憂愁思喜怒過多”也。然則,七情何致氣結?《素問·舉痛論》云:“諸痛皆因於氣,百病皆生於氣,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熱則氣泄,驚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九氣不同也。”上述諸病因中,寒熱爲外邪,餘則爲七情,七情皆可影響氣之失衡,過度則致痺。《靈樞·壽夭剛柔》云:“在陽者命曰風,在陰者命曰痺。”故痺爲陰邪,氣痺亦爲陰邪,因之壅則痛,流則麻。且可留、可注、可攻、可衝,閉於何所,則有氣行與閉阻之病徵,故本論謂可致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溺、不遂、不仁。由此可見,受精神刺激而致氣機失調所發生之痺證,皆曰氣痺,非可徒以風痺視之。
考諸文獻,氣痺之名,始出本書。
論血痹第三十五
提要:本篇論血痺之病因病機與證候,故題曰論血痺。
全文分兩段:首論血痺之病因病機;次論血痺之證候。
血痺者,飲酒過多,懷〔1〕熱太盛,或寒折於經絡,或濕犯於榮衛,因而血摶〔2〕,遂成其咎〔3〕,故使人血不能榮於外,氣不能養於内,内外已失,漸漸消削。
左先枯,則右不能舉;右先枯,則左不能伸;上先枯,則上不能制於下;下先枯,則下不能克於上;中先枯,則不能通疏。百證千狀,皆失血也。其脈,左手寸口脈結而不流利,或如斷絶者是也。
〔1〕懷 藏也。
〔2〕摶(tuán 團) 結聚。《管子·内業》:“摶氣如神,萬物備存。”注:“摶,謂結聚也。”
〔3〕咎(jiù救) 疾病。《爾雅·釋詁》:“咎,病也。”
按:《靈樞·本藏篇》曰:“血和則經脈流行,營復陰陽,筋骨勁强,關節清利矣。”故本論歸結血痺“百證千狀,皆失血也”。
考諸文獻,“血痺”之名始出《靈樞·九鍼十二原》。而本篇所述之證,賅括《靈樞經》所論。若探其流,則《外臺秘要》卷十九所述之病候脈證實爲風痺,而本論亦已初具之,蓋從“失血”立論,故然。
論肉痹第三十六
提要:本篇論肉痺之病因病機與證候,故題曰論肉痺。
全文分兩段:首論肉痺之病因病機;次論肉痺之證候。
肉痺者,飲食不節,膏粱肥美之所爲也。脾者肉之本,脾氣已失則肉不榮,肉不榮則肌膚不滑澤,肌肉〔1〕不滑澤則腠理疏,則〔2〕風寒暑濕之邪易爲入,故久不治則爲肉痺也。
肉痺之狀,其先能食而不能充〔3〕悦,四肢緩而不收持者是也。其右關脈舉按皆無力,而往來澀者是也。宜節飲食以調其臟,常起居以安其脾,然後依經補瀉,以求其愈爾。
〔1〕肉 疑爲“膚”字之誤。
〔2〕則 此上疑脱“腠理疏”三字。
〔3〕充 謂濡養。《方言·十三》:“充,養也。”
按:本篇論肉痺之病因病機,由表及裏,再由裏出表,先言傷於飲食,漸而傷脾,此爲由表及裏;脾氣傷則肉不榮,漸而肌膚不澤而腠理疏,此爲由裏出表。而立論於脾主肌肉。
本論所述之外邪爲“風寒暑濕”,較之“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爲痺”之傳統理論多一“暑”邪,前論血痺亦有懷熱太盛之説,可見本書認爲“熱”亦可致痺。痺爲陰邪,何言熱亦可致?蓋熱可灼血熾肌,使血枯肌削,且可蒸肌膚而使腠理疏鬆,使風寒濕邪更易侵襲。由此推之,六氣皆可致痺。
考諸文獻,肉痺即肌痺,始出《素問·痺論》。
論筋痹第三十七
提要:本篇論筋痺之病因病機與證候,故題曰論筋痺。
全文分兩段:首論筋痺之病因病機,次論筋痺之治法及脈候。
筋痺者,由怒叫無時,行步奔急,淫邪傷肝,肝失其氣,因而寒熱所客,久而不去,流入筋會〔1〕,則使人筋急而不能行步舒緩也,故曰筋痺。
宜活血以補肝,温氣以養腎,然後服餌湯丸。治得其宜,即疾瘳〔2〕已,不然則害人矣。其脈,左關中弦急而數,浮沉有力者是也。
〔1〕筋會 即陽陵泉穴。《難經·四十五難》:“筋會陽陵泉”。
〔2〕瘳(chōu抽) 謂病癒。《書·説命上》:“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蔡傳:“瘳,癒也。”
按:考諸文獻,筋痺之名始出《素問·痺論》,但本篇論筋痺之病因病機,概從肝主筋立論,且將七情、勞傷、寒熱等,均視爲筋痺之因,而不囿於風寒濕三氣之説。
論骨痹第三十八
提要:本篇論骨痺之病因病機與證候,故題曰論骨痺。
全文分兩段:首論骨痺之病因;次論其病機及其脈象。
骨痺者,乃嗜慾不節,傷於腎也。
腎氣内消,則不能關禁;不能關禁,則中上俱亂;中上俱亂,則三焦之氣痞而不通;三焦痞而飲食不糟粕〔1〕;飲食不糟粕,則精氣日衰;精氣日衰,則邪氣妄入;邪氣妄入,則上衝心舌;上衝心舌,則爲不語。中犯脾胃,則爲不充;下流腰膝,則爲不遂;傍攻四肢,則爲不仁。寒在中則脈遲,熱在中則脈數,風在中則脈浮,濕在中則脈濡,虚在中則脈滑。其證不一,要在詳明,治療之〔2〕法,列於後章。
〔1〕不糟粕 猶言不别糟粕。
〔2〕之 孫本無。據醫統本補。
按:考諸文獻,骨痺之名始出《素問·痺論》,但本論所述其病因病機,亦不囿於風寒濕三氣之説,而從腎主骨立論,首責嗜慾不節,繼責腎氣内消,實本於“正氣存内,邪不可干”之旨。
縱觀五痺之論,本書重在臟氣,重在情志,而以外邪致痺爲第二病因,可謂獨具隻眼。
論治中風偏枯之法第三十九
提要:本篇着重論述中風偏枯之治法,故題曰論治中風偏枯之法。
全文分兩段:首論中風偏枯之治法爲吐、瀉、補、發、温、按、熨,且釋其義;次論憑脈運用上述諸法而治在求本。
人病中風偏枯,其脈數〔1〕,而面乾黑黧,手足不遂,語言蹇澀,治之奈何?在上則吐之,在中則瀉之,在下則補之,在外則發之,在内則温之,按之,熨之也。
吐,謂吐出其涎也;瀉,謂通其塞也;補,謂益其不足也;發,謂發其汗也;温,謂驅其濕也;按,謂散其氣也;熨,謂助其陽也。
治之各合其宜,安可一揆〔2〕?在求其本。脈浮則發之,脈滑則吐之,脈伏而澀則瀉之,脈緊則温之,脈遲則熨之,脈閉則按之。要察其可否,故不可一揆而治者也。
〔1〕數 瓚本作“浮數”,義長。
〔2〕一揆(kuí葵) 謂用同一法度。《孟子·離婁下》:“先聖後聖,其揆一也。”《焦循正義》:“揆,言其度也。”
按:本論强調治之各合其宜而不可一揆而治,則充分體現本書辨證求本、施治合宜之治療思想。
風爲百病之長,而中於人則皮膚、經絡、五臟、六腑皆可受病,而其治療之法亦代有出新。本論以部位、脈象爲網,列述諸法,以軀體部位區分,有上、中、下、内、外;以脈象區分,有浮、滑、伏、澀、緊、遲、閉,由是可以綜合而言之曰:在上或脈滑者,吐之;在中或脈伏而澀者,瀉之;在下者(疑脱“脈虚”),補之;在外或脈浮者,發之;在内或脈緊者,温之;在内或脈遲者,熨之;在内或脈閉者,按之。可謂大法備焉。
然,原文首言“人病中風偏枯其脈數”而其法則闕數脈之治,抑或爲脈浮數則發之,故疑有脱漏。
論五丁〔1〕狀候第四十
提要:本篇論白疔、赤疔、黄疔、黑疔、青疔之證候及病因,故題曰論五疔狀候。
全文分三段:首論五疔之病因並定五疔之病名;次述五疔之證候;末論五疔與五臟之關系。
五丁者,皆由喜怒憂思、衝寒冒熱、恣飲醇酒、多嗜甘肥毒魚醋醬、色慾過度之所爲也。畜其毒邪,浸漬臟腑,久不攄〔2〕散,始變爲丁。
其名有五:一曰白丁;二曰赤丁;三曰黄丁;四曰黑丁;五曰青丁。
白丁者,起於右鼻下,初起如粟米,根赤頭白。或頑麻,或痛癢,使人憎寒、頭重,狀若傷寒。不欲食,胸膈滿悶。喘促昏冒者死,未者可治。此疾不過五日,禍必至矣,宜急治之。
赤丁在舌下,根頭俱赤。發,痛,舌本硬,不能言,多驚,煩悶,恍惚,多渴,引一作飲。水不休,小便不通。發狂者死,未者可治。此疾不過七日,禍必至也,不可治矣。大人小兒皆能患也。
黄丁者,起於唇齒齦邊,其色黄,中有黄水。發,則令人多一作能。食而還一作復。出,手足麻木。涎出不止,腹脹而煩。多睡不寐〔3〕者死,未者可治。
黑丁者,起於耳前,狀如瘢痕,其色黑,長減不定。使人牙關急,腰脊腳膝不仁,不然即痛。亦不出三歲〔4〕,禍必至矣,不可治也,此由腎氣漸絶故也,宜慎〔5〕慾事。
青丁者,起於目下,始如瘤瘢,其色青,硬如石。使人目昏昏然無所見,多恐,悸惕,睡不安寧。久不已,則令人目盲或脱精。有此則不出一年,禍必至矣。
白丁者,其根在肺;赤丁者,其根在心;黄丁者,其根在脾;黑丁者,其根在腎;青丁者,其根在肝。五丁之候,一作疾。最爲巨疾,一作病。不可不察也。治療之法,一一如左〔6〕。陸本有方八道在此後,印本無之,今附下卷之末。
〔1〕丁 通“疔”,同音相假,下同。
〔2〕攄(shū輸) 抒發。《廣雅·釋詁四》:“攄,抒也。”
〔3〕寐 瓚本作“寤”,疑是。
〔4〕歲 寬保本此下有“死”字。
〔5〕慎 此字亦未避“孝宗廟諱”,疑誤。
〔6〕一一如左 此下脱治五丁方。據原夾注所云,則附方爲下卷末之“治白丁憎寒喘急昏冒方、取白丁方、治赤丁方、取赤丁方、治黄丁方、取黄丁方、治黑丁方、治青丁方”八方。
按:《素問·生氣通天論》曰:“膏粱之變,足生大丁。”由是有丁之名矣。疔者,形小、根深、質硬,因其易致“疔毒走黄”,爲歷代醫家所重視,故本書亦專論之。
疔之所發部位無定,古文名亦多殊。但本論則依五位相合理論而命名爲白疔、赤疔、黄疔、黑疔、青疔,所述其證候、病機均與五行相合,書末附諸方亦相應。然,疔之所發所變,亦非以“五”可概全者,臨床運用當熟思明審焉。
論癰疽瘡腫第四十一
提要:本篇論癰疽瘡腫之病因、證候及生死順逆,故題曰論癰疽瘡腫。
全文分兩段:首論癰疽瘡腫發病部位及與臟腑内外之關系;次論癰疽瘡腫諸候。
夫癰疽瘡腫之所作也,皆五臟六腑畜毒不流則生本作皆有。矣,非獨因榮衛壅塞而發者也。
其行也有處,其主也有歸。假令發於喉舌者,心之毒也;發於皮毛者,肺之毒也〔1〕;發於肌肉者,脾之毒也;發於骨髓者,腎之毒也;闕肝毒。發於下者,陰中之毒也;發於上者,陽中之毒也;發於外者,六腑之毒也;發於内者,五臟之毒也。
故内曰壞,外曰潰,上曰從,下曰逆。發於上者得之速,發於下者得之緩,感於六腑則易治,感於五臟則難瘳也。
又,近骨者多冷,近虚〔2〕者多熱。近骨者,久不愈則化血成蠱〔3〕;近虚〔4〕者,久不愈則傳氣成漏。成蠱則多癢而少痛,或先癢後痛;成漏則多痛而少癢,或不痛,或不癢。内虚外實者,多癢而少痛;外虚内實者,多痛而少癢。血不止者,則多死;膿疾潰者,則多生。或吐逆無度,飲食不時,皆癰疽之使然也。
種候萬一〔5〕,一作多。端要〔6〕憑詳〔7〕。治療之法,列在後篇。
〔1〕肺之毒也 原脱。據瓚本、醫統本、寬保本補。依上下文義亦當如此。
〔2〕〔4〕虚 疑爲“膚”字之誤。
〔3〕化血成蠱 寬保本作“化成血蠱”。可參。
〔5〕萬一 瓚本作“萬”。
〔6〕要 寬保本此下有“在”字。
〔7〕詳 瓚本此下有“審”字。
按:癰疽之名始出於《靈樞》、《素問》,發於皮膚、肌肉,多以爲無非氣血壅滯,榮衛稽留所致。而本論則明確指出“皆五臟六腑畜毒不流則生矣,非獨因榮衛壅塞而發者也”,並按毒發於心、肺、脾、腎、上、下而次第述其證候、順逆,井然有序,其理可徵。
又,諸本批注均云闕“肝毒”一條,此乃按五臟所主推而論之。癰疽瘡腫皆生於皮膚肌肉,則均與氣血相關,故亦未可限於五位相合而推論之,仍以闕如爲是。
論腳弱狀候不同第四十二
提要:本篇論腳氣與氣腳名稱、病機、證候、治法之異,故題曰論腳弱狀候不同。
全文分四段:首論腳氣與氣腳名稱、病機、治法之大略;次論腳氣之病機、證候;三論氣腳之病機、證候;四論腳氣與氣腳之脈象、治法及預後。
人之病腳氣與氣腳之爲異,何也?謂人之喜怒憂思、寒熱邪毒之氣,自内而注入於腳,則名氣腳也;風寒暑濕邪毒之氣,從外而入於腳膝,漸傳於内,則名腳氣也。然内外皆以邪奪正,故使人病形頗相類例〔1〕。其於治療,亦有上下先後也。故分别其目〔2〕。若一揆而不察其由,則無理致其瘳也。
夫喜怒憂思、寒熱邪毒之氣,流於肢節,或注於腳膝,其狀類諸風、歷節、偏枯、癰腫之證,但入於腳膝,則謂之氣腳也。若從外而入於足,從足而入臟者,乃謂之腳氣也。氣腳者,先治内而次治外;腳氣者,先治外而次治内。實者利之,虚者益之。
又,人之病腳氣多者何也?謂人之心肺二經起〔3〕於手,脾腎肝三經起於足。手則清邪〔4〕中之,足則濁邪中之。人身之苦者手足耳,而足則最重艱苦,故風寒暑濕之氣多中於足,以此腳氣之病多也。然而得之病者,從漸而生疾,但始萌而不悟,悟亦不曉。醫家不爲腳氣,將爲别疾。治療不明,因循至大。身居危地,本從微起,浸〔5〕成巨候,流入臟腑,傷於四肢、頭項、腹背也。而疾未甚,終不能知覺也。特〔6〕因他而作,或如傷寒,或如中暑,或腹背疼痛,或肢節不仁,或語言錯亂,或精神昏昧,或時喘乏,或暴盲聾,或飲食不入,或臟腑不通,或攣急不遂,或舒緩不收,或口眼牽搐,或手足顫掉。種種多狀,莫有達〔7〕者。故使愚俗束手受病,死無告陳。仁者見之,豈不傷哉!今述始末,略示後學,請深消息。
至於醉入房中,飽眠露下,當風取凉,對月貪歡,沐浴未乾而熟睡,房室纔罷而衝軒〔8〕,久立於低濕,久佇〔9〕於水涯,冒雨而行,瀆寒而寢,勞傷汗出,食飲悲生,犯諸禁忌,因成疾矣。其於不正之氣,中於上則害於頭目,害於中則蠱於心腹,形於下則災於腰腳,及於旁則妨於肢節。千狀萬證,皆屬於氣腳。但起於腳膝,乃謂腳氣也。
形候脈證〔10〕,亦在詳明。其脈浮而弦者,起於風;濡而弱者,起於濕;洪而數者,起於熱;遲而澀者,起於寒;滑而微者,起於虚;牢而堅者,起於實。在於上則由於上,在於下則由於下,在於中則生於中。結而因氣,散而因憂,緊則因怒,細則因悲。
風者,汗之而愈;濕者,温之而愈;熱者,解之而愈;寒者,熨之而愈。虚者補之,實者瀉之;氣者流之,憂者寬之;怒者悦之,悲者和之。能通此者,乃謂之良醫。
又,腳氣之病,傳於心腎則十死不治。入心則恍惚忘謬,嘔吐,食不入,眠不安寧,口眼不定,左手寸口〔11〕脈乍大乍小、乍有乍無者是也。入腎則腰腳俱腫,小便不通,呻吟不絶,目額皆見黑色,氣時上衝胸腹而喘,其左手尺中脈絶者是也。切宜詳審矣。
〔1〕類例 謂似而可比。《説文·犬部》:“類,種類相似。”段注:“引申叚借爲凡相似之稱。”又,《説文·人部》:“例,比也。”
〔2〕目 條目。《漢書·劉向傳》:“校中秘書,各有條目。”
〔3〕起 疑爲“止”字之誤。
〔4〕清邪 謂霧露之邪。《傷寒論·辨脈法》:“陽中於邪,必發熱頭痛,項强頸攣,腰痛脛酸,所謂陽中霧露之氣,故曰清邪中上。”
〔5〕浸 漸進。《易·遯卦》:“浸而長也”。疏曰:“浸者,漸進之名。”
〔6〕特 寬保本作“時”。疑是。
〔7〕達 明達。《素問·寳命全形論》:“能達虚實之數者。”王冰注:“達,謂明達。”
〔8〕衝軒(xuān宣) 謂推開窗户。《文選·謝瞻·答靈運詩》:“開軒減華燭。”注:“善曰:軒,窗也。”
〔9〕佇(zhù柱)《説文·新附》:“佇,久立也。”
〔10〕證 寬保本作“理”,義長。
〔11〕口 此下孫本原衍“手”字,據瓚本删。
按:腳弱之證,大都因濕熱兼挾風毒,漸侵肌膚,下注足膝而成,隨後入臟腑,則諸證蜂起,此皆衆所知之。本論則獨以内傷七情,外傷六淫立論,分爲自内注於腳者名曰氣腳,從外而入於腳膝者名曰腳氣,而又明言病形頗相類例,此則發前人之所未發也。考諸《病源》、《千金》、《外臺》、《聖惠》、《普濟》,均詳述腳氣之病,且分述證型甚多,然未有並述氣腳者。或因病形頗相類例而合爲一乎?然,本書以病機、病因之異分爲氣腳與腳氣二病,自成其説,惜乎後世傳之者鮮矣。
論水腫脈證生死候第四十三
提要:本篇論水腫之病因、病機、脈候,故題曰論水腫脈證生死候。
全文分三段:首述人中百病,難療莫過於水之原因;次論十水之名及其病機、證候;末則附論消渴病久不愈者所患之水氣。
人中百病,難療者莫過於水也。水者,腎之制也;腎者,人之本也。腎氣壯則水還於海〔1〕,腎氣虚則水散於皮。又三焦壅塞,榮衛閉格,血氣不從,虚實交變,水隨氣流,故爲水病。有腫於頭目者,有腫於腰腳者,有腫於四肢者,有腫於雙目者。有因嗽而發者,有因勞而生者,有因凝滯而起者,有因虚乏而成者,有因五臟而出者,有因六腑而來者。類目多種,而狀各不同。所以難治者,由此百狀,人難曉達,縱曉其端,則又苦人以嬌〔2〕恣不循理法,觸冒禁忌,弗能備矣。故人中水疾死者多矣。
水有十名,具於篇末:一曰青水,二曰赤水,三曰黄水,四曰白水,五曰黑水,六曰玄水,七曰風水,八曰石水,九曰裏水,十曰氣水。
青水者,其根起於肝,其狀先從面腫,而漸行一身也。赤水者,其根起於心,其狀先從胸腫起也。黄水者,其根起於脾,其狀先從腹腫也。白水者,其根起於肺,其狀先從腳腫而上氣喘嗽也。黑水者,其根起於腎,其狀先從足趺腫。玄水者,其根起於膽,其狀先從頭面起,腫而至足者是也。風水者,其根起於胃,其狀先從四肢起,腹滿大而通身腫也。石水者,其根在膀胱,其狀起臍下而腹獨大是也。裏水者,其根在小腸,其狀先從〔3〕小腹脹而不腫,漸漸而腫也。又注云:一作小腹脹而暴腫也。氣水者,其根在大腸,其狀乍來乍去,乍盛乍衰者是也。此良由上下不通,關竅不利,氣血痞格,陰陽不調而致之也。其脈洪大者可治,微細者不可治也。
又,消渴之疾久不愈,令〔4〕人患水氣。其水臨時發散,歸於五臟六腑,則生爲病也。消渴者,因冒風衝熱,飢飽失節,飲酒過量,嗜慾傷頻,或餌金石,久而積成,使之然也。
〔1〕海 指“玉海”,即膀胱。
〔2〕嬌 瓚本作“驕”,疑是。
〔3〕先從 瓚本作“先起臍”,義長。
〔4〕令 瓚本此上有“亦”字,義長。
按:水之爲病,本論責之在腎與三焦,蓋水之制在腎,水之氣化在三焦也。而喻嘉言《醫門法律》謂水病以脾、肺、腎爲三綱,後世醫家宗之。本書第三十二論則謂三焦爲人之三元之氣,導上宣下,且下焦爲水道之系。又屬膀胱之宗始,因之,溢則作水,留則爲脹,故本論曰:三焦壅塞,榮衛閉格,血氣不從,虚實交變,水隨氣流,故爲水病。因而本論與喻氏之三綱説,其理一也。《金匱要略·水氣病脈證並治》分爲五水,乃依五臟分爲五大類型,本論基於此而加五腑,又分立五水之名,合而爲十水,爲何三焦之腑不分立一名?因本書確認三焦爲有名無形之中清之腑也。此後,醫家亦有以證候命名者,亦有以病因命名者。然就其病因、病機、病位、病性、病狀而言,每多交錯,不若“五水”、“十水”之分簡而明矣。
論諸淋及小便不利第四十四
提要:本篇論冷淋、熱淋、氣淋、勞淋、膏淋、砂淋、虚淋、實淋之病因病機及其小便不利諸候,故題曰論諸淋及小便不利。
全文分兩段:首論諸淋之病因及病名;次論八種淋之證候,猶着重論及砂淋之病因病機。
諸淋與小便不利者,皆由五臟不通,六腑不和,三焦痞澀,榮衛耗失,冒熱飲酒,過〔1〕醉入房,竭散精神,勞傷氣血,或因女色興〔2〕而敗精不出,或因迷寵〔3〕不已而真髓多輸,或驚惶不次〔4〕,或思慮未寧,或飢飽過時,或奔馳才定,或隱忍大小便,或發泄久興,或寒入膀胱,或暑中胞囊。傷茲不慎〔5〕,致起斯疾。狀候變異,名亦不同,則有冷、熱、氣、勞、膏、砂、虚、實之八種耳。
冷淋者,小便數,色白如泔也。熱淋者,小便澀而色赤如血也。氣淋者,臍腹滿悶,小便不通利而痛也。勞淋者,小便淋瀝不絶,如水之滴漏而不斷絶也。膏淋者,小便中出物如脂膏也。砂淋者,臍腹中隱痛,小便難,其痛不可忍,須叟從小便中下如砂石之類,有大者如皂子,或赤或白。一作黄。色澤不定。此由腎氣弱而貪於女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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