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灵枢识
[book_author]丹波元简
[book_date]不详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玄学五术,中医,医经,完结
[book_length]235575
[book_dec]本书系之一,日人丹波元简著。采取选注而不自作注释的方法。在选注方面,多采用王冰、马莳、张介宾、吴昆、张志聪等家注释,考证精确,说理入微,符合经旨而有发挥者入选。对各注有分歧时,则提出自己的看法,指出孰是孰非。如有未能肯定,或可并存者,则以疑似口吻,径曰“恐非”或“似是”或“可并存”,俾学者知所思考抉择,有比较好的研究态度。 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史崧献出家藏旧本二十四卷。原书虽佚,然其各种传本得以流传至今。其中主要有二十四卷白文本与十二卷白文本两个系列。十二卷本系列中的赵府居敬堂本刊刻于1522年,经人民卫生出版社1956年影印问世以来,成为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通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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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卷一
九针十二原第一
马云。内有九针之名。又有十二原穴。故名篇。自篇内小针之要以下。岐伯尽解于第三篇小针解之内。
素问有针解篇。亦与此二篇小同。当合三篇而观之。其义无余蕴矣。旧本以第一篇为法天。第二篇为法地。三篇法人。四篇法时。五篇法音。六篇法律。七篇法星。八篇法风。九篇法野。乃后人袭本经七十八篇九针论之意而分注之。殊不知彼乃论针。而非论篇目也。甚为无理。简案本经多不下编字论字。乃所以为古书也。
余子万民 马云。按本纪、记帝经土设井。立步制。亩艺五谷。抚万民。则子万民。收租税信矣。
百姓 国语周语注。百姓、百官有世功者。又书尧典孔传。百姓百官。
租税 租税、田赋也。又凡赋取者曰税。史、食货志。食租衣税。
不给而属有疾病 给、相足也。属、附也。
微针 志云。按篇名九针。而帝曰微针。伯曰小针。是九针之外。又立小针也。简案、微针小针。盖谓九针中之毫针。下文曰。尖如蚊虻喙。静以取往。微以久留之是也。
营其逆顺出入之会 志云。皮肤经脉之血气。有逆顺之行。有出入之会。简案、营。运也。
易用难忘 志云。明其理则易用。持于心则难忘。
经纪 志云。经、径。纪、维也。月令郑注。经纪。
谓天文进退度数。
为之终始 志云。九针者。圣人起天地之数。始于一而终于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
先立针经 张云。灵枢即名针经。义本诸此。
易陈而难入 张云。易陈者。常法易计也。难入者。精微难及也。志云。易言而难着于人也。
粗守形 上守神 马云。下工泥于形迹。徒守刺法。上工则守人之神。凡人之血气虚实。可补可泻。一以其神为主。不但用此针法而已也。
神乎 神客在门 马云。所谓神者。人之正气也。神乎哉。此正气不可不守也。邪气之所感。有时如客之往来有期。名之曰客。客在门者。邪客于各经之门户也。张云。神乎神。言正气盛衰。当辨于疑似也。
客在门。言邪之往来。当识其出入也。简案、小针解曰。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
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据此。则神乎二字句。神客。谓神与客也。
刺之微 在速迟 马云。刺之微妙。在于速迟。速迟者。即用针有疾徐之意也。
粗守关 上守机 张云。粗守关。守四肢之关节也。上守机。察气至之动静也。
不离其空 马云。素问有骨空论。指各经之穴言。简案、据小针解。空下当有中字。
清静而微 张云。言察宜详慎也。
其来不可逢 其往不可追 志云。如其气方来。乃邪气正盛。邪气盛则正气大虚。不可乘其气来。即迎而补之。当避其邪气之来。其锐气已往。则邪气已衰而正气将复。不可乘其气往。追而泻之。恐伤其正气。在于方来方去之微而发其机也。离合真邪论曰。俟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
不可挂以发 马云。知机之道者。唯此一气而已。犹不可挂一发以间之。志云。静守于来往之间而补泻之。少差毫发之间。则失矣。
工独有之 甲乙任务上。
往者为逆 来者为顺 张云。往、气之去也。故为之逆。来、气之至也。故为之顺。
正行无问 志本问作间非。
逆而夺之 恶得无虚 追而济之 恶得无实 甲乙。逆、作迎。张云。逆其气至而夺之。泻其实也。
恶得无虚。随其气去而济之。补其虚也。恶得无实。故泻必因吸内针。补必因呼内针。此即迎来随去之义。高武云。迎者逢其气之方来。如寅时气来注于肺。卯时气来注大肠。此时肺、大肠、气方盛而夺泻之也。随者随其气之方去。如卯时气去注大肠。辰时气去注于胃、肺、与大肠。此时正虚而补济之也。余仿此。
大要 简案、盖古经篇名。
徐而疾则实 疾而徐则虚 张云。徐出针而疾按之为补。故虚者可实。疾出之而徐按之为泻。故实者可虚。简案、张据素针解篇释之。与小针解之旨乖。
若有若无 马云。实者止于有气。虚者止于无气。气本无形。似在有无之间耳。
察后与先 张云。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后也。若存若亡。察气之行与不行。以为针之去留也。
若得若失 张云。欲虚而虚。欲实而实。是得法也。
粗工妄为。则失之矣。简案、小针解云。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
知张注失经旨矣。
补泻之时 针解篇曰。补泻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张云。当补当泻。用有其时。
泻曰 必持内之 放而出之 排阳得针 甲乙作迎之。迎之意。必持而内之。放而出之。排扬出针。
张云。凡用泻者。必持内之。谓因其气来。出之疾而按之徐也。故可排开阳道以泄邪气。简案、据下文补曰。
甲乙近是。
按而引针 是谓内温 简案、连下二句言补法。若病当用泻法。而反按而引针以补之。是谓内温。
引针谓退其针。温、蕴同。乃素问温血之温。谓血气蕴蓄于内。而不得散泄也。诸注并接下文补曰为释。恐误。
意若妄之 志云。之、往也。张云。妄、虚妄也。意若妄之。言意会于有无之间也。妄、甲乙作忘。
若行若按 若蚊虻止 张云。若行若按。言行其气。按其处也。若蚊虻止。言当轻巧无迹。而用得其精也。
如留如还 去如弦绝 张云。留、留针也。还、出针也。去如弦绝。轻且捷也。故无损而能补。
还、甲乙作环。
令左属右 张云。右手出针。左手随而按扪之。是令左属右也。
必无留血 急取诛之 马云。如有留血。当急取以责之。但此补法。必无留血者。张云。凡取血络者。不可使有留血。宜急取之也。志云。此补正运邪之法。故必无留血。设有留血。急取而诛之。简案、以理推之。此间恐有遗脱。
坚者为宝 甲乙宝作实。王注素针解篇。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云壮、谓持针坚定也。针经曰。
持针之道。坚者为实。则其义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实字作宝。乃与今本异。
正指直刺 简案、针解篇云。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王注正指直刺。针无左右。
神在秋毫 张云。医之神见。在悉秋毫。必精必确。
属意病者 针解篇云。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也。王注。目绝妄视。心专一务。
则用之必中。无或误也。
审视血脉 马云。审视其血脉之虚实而刺之。则无危殆矣。
必在悬阳 及与两卫 甲乙必作心。卫作衡。注云。一作冲。张云。悬、犹言举也。阳、神气也。凡刺之时。必先举神气为主。故曰悬阳。两卫者。卫气在阳。肌表之卫也。脾气在阴。脏腑之卫也。二者皆神气所居。不可伤犯。凡用针者。首宜顾此。故曰两卫。简案、马阳为扬。志以悬阳为心。并义难通。姑仍张注。
血脉者 甲乙。血上有取字是。
在 横居 视之独澄 切之独坚 甲乙。澄、作满。志云。 、经 也。刺节真邪篇曰。六经调者。
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大加于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取谓解结也。故有血络横在于经 者。当视之独清。切之独确。而去之也。张云。视之独澄者。必欲索其隐。切之独坚者。欲拔其本也。
针。 、锄衔切。犁铁也。说文。锐器也。史扁鹊传。 石注。 、石针也。
针。 、音时。又音低。镝也。箭镞也。
锋针。锋、王本作蜂非。
铍针。铍、音皮。说文。大针也。
毫针长三寸六分 九针论作一寸六分是。吴氏尊经集云。毫针又名小针。取用益多。犹布帛菽粟。
为日用之所急也。马云。此言九针之体。而及其所以为用也。大义见本经九针论。第七十八篇。故此不详解之。
今亦从此。
介按、考针类有九种。分述如后。
一曰 针。即今之箭头针也。此针长一寸六分。上去末寸半。下只留一分之锋。欲浅刺不令深入也。二曰圆针。即絮针也。长一寸六分。取其筒其身而卵其锋者。身直如竹筒。末锋员如卵锐也。 三曰 针。长三寸半。取法于黍粟之锐者。圆而微尖。利于用补者也。 四曰锋针。即今日之三棱针也。长一寸六分。是上去八分。下留八分。取法于絮针刃三隅者。谓直壮而锐。可以泻热出血也。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取法于剑锋。以其能开通也。 六曰圆利针。其形微大。其末反小。其身长一寸六分。取法于 者。以毛之强者曰 。
用其细健可稍深也。七曰毫针。长二寸六分。其尖如蚊虻喙者。取其微细徐缓也。八曰长针。长七寸。取法于綦针。以能使深邪出远痹也。九曰大针。长四寸。尖形如挺。粗而且巨。其锋微圆。取法于锋针。可以泻通机关也。
如 前王莽传。师古注。毛之强曲者曰 。又后汉岑彭传。注 。长毛也。
以取暴气 甲乙云。痹气暴发者。取以圆利针。张云。暴气。痹气之暴发也。
静以取往 诸本取作徐。当改。
如挺 道藏本挺作 。简案、挺 同。杖也。
邪气在上 马云。邪气之中人也高。凡风寒暑雨之邪。
由上感之。故曰邪气在上也。 此以下。当参考小针解。
陷脉 张云。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脉。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志云。陷脉、额颅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气之表邪去矣。简案、张注为是。
中脉 小针解云。取之阳明合也。马云。阳明合。即足三里也。
病各有所宜 甲乙宜、作舍。是。
无实无虚 甲乙作无实宝虚虚是。
五脉 张云。五脉者。五脏五输也。志云。五脏诸阴之脉也。义具小针解。
三脉 据小针解。当三阳之脉。
马云 曲王切。不足也。张云。音匡。衰残也。志云。怯也。
夺阴者死 甲乙死、作厥。简案、与小针解之义不合。
若风之吹云 志云。邪散而正气光明也。
明乎若见苍天 甲乙作昭然于天。
经脉十二 络脉十五 凡二十七气 张云。脏有五。腑有六。而复有手厥阴心主一经。是为十二经。
十二经各有络脉。如手太阴别络在列缺之类是也。此外又有任脉之络曰屏翳。督脉之络曰长强。脾之大络曰大包。共为十五络。十二十五。总二十七气。以通周身上下也。
所出为井 马云。其始所出之穴名为井穴。如水之所出。从山下之井始也。六十三难杨注云。凡脏腑皆以井为始。井者谓谷井尔。非谓掘作之井。山谷之中。泉水初出之处。名之曰井。井者主出之义也。马云。
如肺经少商之类。水从此而流。则为荥穴。
所溜为荥 史云溜。按难经当作流。马云。如肺经鱼际之类。又从此而注。则为 穴。张云。急流曰溜。小水曰荥。脉出于井而溜于荥。其气尚微也。简案、急流曰溜。未见所据。六十三难杨注云。泉水既生。留停于近荥。迂未成大流。故名之曰荥。荥、小水之状也。此溜读为留也。然六十八难明言所流为荥。今从史说。
所注为 马云。 者注此而输运之也。如肺经大渊之类。又从而经过之。则为经穴。张云。注、灌注也。 、输运也。脉注于此而输于彼。其气渐盛也。
所行为经 张云。脉气大行。经营于此。其正盛也。六十三难杨注云。经者径也。亦经营之义也。
马云。如肺经经渠之类。又从而水有所会。则为合穴。
所入为合 张云。脉气至此。渐为收藏。而入合于内也。马云。如肺经尺泽之类。六十三难杨注云。
经行既达。合会于海。故名之曰合。合者会也。
知其要者 马云。凡节之所交。计三百六十五会。实经络渗灌诸节者也。此节者乃要之所在。张云。其要则在乎五 而已。志云。血者神气也。二十七气。三百六十五会。总属血气之流行。故曰知其要者。
一言而终。简案、今从志注。
重竭 张云。脏气已绝于内。阴虚也。反实其外。误益阳也。益阳则愈损其阴。是重竭也。阴竭必死。死则静也。
取腋与膺 张云。腋与膺。皆脏脉所出。气绝于内。而复取之。则致气于外。而阴愈竭矣。
逆厥 张云。脏气已绝于外。阳虚也。反实其内。误补阴也。助阴则阳气愈竭。故致四逆而厥逆。
厥必死。死必躁也。
反取四末 张云。四末为诸阳之本。气绝于外。而取其本。则阴气至而阳愈陷矣。
害中而去则致气 张云。害中而不去。去针太迟也。不中而去。去针太早也。均足为害。此节与寒热病篇文同。但彼云不中而去。则致气者是。此云害中者误也。简案、害、当作不。张注为是。
痈疡 寒热病篇作痈疽。张云。不中而去。则病未除而气已致。故结聚而为痈疽。皆刺之害也。
十二原出于四关 张云。脏腑之气。表里相通。故五脏之表有六腑。六腑之外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者。即两肘两膝。乃周身骨节之大关也。故凡井、荥、 、原、经、合、穴。皆手不过肘。足不过膝。而此十二原者。故可以治五脏之疾。
阳中之少阴 肺也 张云。心肺居于膈上。皆为阳脏。而肺则阳中之阴。故曰少阴。
太渊 马云 掌后陷中。肺脉所注。为俞土。阴经无原。俞穴代之。余仿此。
阳中之太阳 心也 张云。心为阳中之阳。故曰太阳。
大陵 张云。按大陵系手厥阴心主 穴也。邪客篇帝曰。手少阴之脉。独无俞何也。岐伯曰。少阴心脉也。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故此言大陵也。大陵二穴。在掌后骨下两筋间。
阴中之少阳 肝也 张云。肝、脾、肾、居于膈下。皆为阴脏。而肝则阴中之阳。故曰少阳。
太冲 马云。足大趾本节后二寸动脉应手陷中。肝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至阴 脾也 张云。脾属土而象地。故为阴中之至阴。
太白 马云。足大趾内侧内踝前核骨下陷中。脾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太阴 肾也 张云。肾在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
太溪 马云。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中。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肾脉所注。为俞土。
膏之原 志云。中焦之气。蒸津液。化其精微。发泄于腠理。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润泽皮肤。
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节。而渗灌于皮肤肌腠者也。溢于外则皮肉膏肥。余于内则膏肓丰满。盖膏者脏腑之膏膜。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左传成公十年。居肓之上。膏之下。杜云。肓、膈也。心下为膏。正义曰。贾服何休诸儒等。皆以为膏。虽凝者为脂。释者为膏。其实凝者亦曰膏。内则云。小切野狼 膏。此膏为连心脂膏也。独刘炫以为膏当作膈。改易传文。以规杜之失。傅逊辨误云。考素问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上善说云。心下膈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曾亲谛观猪脏心膈之处。方忆膈者隔也。自膈以上。
皆心肺清洁之属。自膈以下。皆肠胃污浊之属。而心下有微脂为膏。膈上有薄膜为肓也。素问曰膈肓。则明云膈之肓也。膈之肓。非其膜而何。其痹论又云。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注云。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膜也。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益明矣。二竖居膏肓之上下。则于腑脏。略无所系。为至虚之处。非经络穴道所关。以故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也。春秋元命苞云。膏者神之液也。
介按、膏肓之义。惟前哲唐容川。时贤张锡纯之解释。甚为详晰。兹节录如下。
唐云。凡有膜网处。无论上中下及内外膜网。其上皆生膏油。左传所谓膏肓也。肓言其膜。属三焦之物。
膏即言其油。乃属于脾。凡化水化谷。皆是膏油发力以薰吸之。所谓脾主利水化食者如此。而其路道。则总在中焦之膜中也。此膜着背脊处上行至肝。是为肝膈。肝膈半在体上。半在膈下。膈发于肝。循肋骨而至胸前之鸠尾。下遮浊气。上护心肺。为阴阳之界限。肝气之通于膈。以入肠胃。走血室。路道皆在膈膜与中下之油网中也。张云。素问刺禁篇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是肓即膈也。又灵枢九针十原论曰。膏之原出于鸠尾。夫鸠尾之内。即膈。乃三焦之上焦。为手少阳之腑。与手厥阴心包脏腑相连。互为配偶。心包者。即心肺相连之系。其体质原系脂膜。脂即膏也。传既云。居肓之上。膏之下。是其病定在胸中无疑。特是胸中之地。大气之所贮藏也。虽不禁针。然止可针三二分。不敢作透针。以泻大气。故曰攻之不可。其外又皆硬骨卫护。不能用砭。故曰达之不及。又其处为空旷之腑。上不通咽喉。下有膈膜承之。与膈下脏腑。亦不相通。故曰药不至焉。
所以不可为也。
鸠尾 马云。一名尾翳。一名 KT 。蔽骨之端。在臆前蔽骨之下五分。人无蔽骨者。从歧骨下一寸。
言其骨垂下如鸠尾。
肓之原 志云。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腹中论云。此风根也。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原在脐下。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注。心下膈上为肓。痹论云。陷于肓膜。王注。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之膜也。胀论云。熏于肉肓。而中气穴。杂病篇云。上冲肠胃。熏肝。散于肓。
结于脐。故取之肓原以散之。据以上经文考之。肓即膈膜也。而脏腑之间。悉有薄膜。其于躯壳中。遮隔浊气。
最有用者为膈膜。故单言肓。则指膈膜。张注痹论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然史扁鹊传。搦荒说苑。作肓莫。即肓膜也。空隙之处。安得搦之。肓自肓。原自原。安得释肓以膜原。二张之解。俱不可从。
脖 马云。一名下气海。一名下肓。脐下一寸半宛宛中。男子生气之海。(出于甲乙)简案、玉篇脖 。脐也。犹天枢即脐。而其穴则在侠脐两膀各一寸邪。 张云。上文五脏之原各二。并膏肓之原共为十二。而脏腑表里之气皆通于此。故可以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简案、本篇止言五脏之原。而不言六腑。
乃以鸠尾、脖 足之。马氏因引六十六难六腑之原以为悉。然而此本于经文别发一义者。乃不可以彼律此。
胀取三阳 飧泄取三阴 甲乙飧泄作滞。张云。胀、腹胀也。飧泄、完谷不化也。病胀者。当取足之三阳。即胃、胆、膀胱、三经也。飧泄者。当取足之三阴。即脾、肝、肾、三经也。简案、甲乙滞盖谓滞下。亦作HT 。(释名 。羲之帖)即痢病也。
闭 马本作HT 云HT 。读为闭。志云。HT 音卞。搏也简案、玉篇HT 。俗闭字。HT 字书无考。
夫善用针者 止未得其术也 张云。此详言疾虽久。而血气未败者。犹可以针治之。故善用针者。犹拔刺也。去刺于肤。贵轻捷也。犹雪污也。污染营卫。贵净涤也。犹解结也。结留关节。贵释散也。犹决闭也。闭塞道路。贵开通也。四者之用。各有精妙。要在轻摘其邪。而勿使略伤其正气耳。故特举此为谕。
若能效而用之。则疾虽久。未有不愈者矣。张兆璜云。污在皮毛。刺在肤肉。结在血脉。HT 在筋骨。简案、雪、洗也。庄子知北游。澡雪而精神。
如以手探汤 张云。用在轻扬。热属阳。阳主于外。故治宜如此。
如人不欲行 张云。有留恋之意也。阴寒凝滞。得气不易。故宜留针若此。
阴有阳疾者 张云。热在阴分也。
下陵三里 马云。足阳明胃经穴。即三里。系四字一名。
无殆 张云。殆、怠同。简案、老子周行而不怠。释文殆、怠也。
气下 张云。邪气退也。
疾高而内者 张云。在上也当下取之。然高而内者属脏。故当取足太阴之阴陵泉。
疾高而外 张云。属腑。故当取足少阳之阳陵泉也。
卷一
本输篇第二
马云。输、俞、 、三者古通用。输者以其脉气之转输也。俞者从省。 从肉。本篇输字。是言推本谷经之有 穴也。
十二经络之所终始 张云。谓如十二经脉之起止有序也。
络脉之所别处 志云。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外注于皮肤。复从指井而内注于经脉。故曰。
必通络脉之所别处。
五输之所留 张云。如下文井、荥。 、经、合、穴、各有所留止也。
六腑之所与合 志云。谓五脏之五俞。六腑之六俞也。
四时之所出入 志云。血气随四时之气而生长收藏也。
五脏之所溜处 志云。五脏之血气。溜于皮肤经脉之外内者也。溜、张读为流。
阔数之度 志云。阔数、宽窄也。经脉宽大。孙络窄小。
浅深 志云。络浅而经深也。
高下 志云。血气之上下循行也。
其次 志云。次序也。
少商 志云。太阴主秋金之不及。故名少商。余命名之义。各有所取。甲乙云。在手大指端内侧。
去爪甲如韭叶。
为井木 张云。肺经脉气所出为井也。其气属木。此下凡五脏之井。皆属阴木。故六十四难谓之阴井木。志云。井者木上有水。乃澹渗皮肤之血。从井木而溜于脉中。注于 。行于经。动而不居。行至于肘膝。而与经脉中之血气相合者也。肺、心、肝、脾、肾、内之五脏也。胆、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内之六腑也。手足太阴、少阴、太阳、少阳。外之经气也。肺出于少商者。谓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注于孙络皮肤之间。肺脏所出之血气。从少商而合于手太阴之经也。又云。十二脏腑之脉出于井者。非经脉之贯通。是以十二经脉。止论至肘膝而已。简案、志注发前哲所未发。然而人身一气脉而已。其云非经脉之贯通者。恐非也。
张云。按本篇五脏止言井木。六腑止言井金。其他皆无五行之分。考之六十四难分析阴阳十变。而五行始备矣。
下仿此。
溜于鱼际 马云。溜者流也。流于鱼际。即手之鱼肉也。甲乙云。鱼际者火也。在手大指本节后内侧散脉中。
大渊 张云。此肺经之所注为 也。属阴土。甲乙云水也。在掌后陷者中。简案、为水误。
经渠 张云。此肺经之所行为经也。属阴金。经渠当寸口陷中。动而不止。故曰不居。居、止也。
尺泽 张云。此肺经所入为合也。甲乙云。在肘中约上动脉。
中冲 甲乙云。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张云。按此下五 。皆属手厥阴之穴。而本经直指为心 者。正以心与心胞。本同一脏。其气相通。皆心所主。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
包络者。心主之脉也。邪客篇曰。手少阴之脉独无 。正此之谓。详义见前章。
劳宫 甲乙云。在掌中央动脉中。
大陵 甲乙云。在掌后两筋间陷者中。
方下 张云。谓正当两骨之下也。
间使 甲乙云。在掌后三寸两筋间陷者中。
有过 马云。有病也。有病则其脉至。无病则其脉止。
曲泽 甲乙云。在肘内廉下陷者中。屈肘得之。
大敦 甲乙云。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叶。及三毛中。
行间 甲乙云。在足大趾间动脉陷者中。
太冲 甲乙云。在足大趾本节后二寸。或曰一寸五分陷者中。
中封 甲乙云。在足内踝前一寸。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
使逆则宛 张云。宛、郁同。言用针治此者。逆其气则郁。和其气则通也。简案、马为宛宛中之宛。误。
曲泉 甲乙云。在膝内辅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
隐白 甲乙云。在足大趾端内侧。去爪甲如韭叶。
大白 甲乙云。在足内侧核骨下陷者中。简案、经文腕骨。当作核骨。诸家不议及者误。
商丘 甲乙云。在足内踝下微前陷者中。
阴之陵泉 甲乙云。在膝下内侧辅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
涌泉 甲乙云。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志云。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阴之始出。名曰涌泉。复溜者。复溜于地中。故合穴曰阴谷。
然谷 甲乙云。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
复留 马志作复溜。甲乙同。简案、此穴诸书不言有动脉。
至阴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去爪甲如韭叶。张云。以下凡六腑之井。皆属阳金。故六十四难谓之阳井金也。
通谷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本节前陷者中。
束骨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本节后陷者中。
京骨 甲乙云。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者中。按而得之。
为原 张云。本篇惟六腑有原。而五脏则无。前十二原篇所言。五脏之原。即本篇五脏之 。然则阴经之 即原也。阳经之原。自 而过。本为同气。亦当属阳木。下仿此。
昆仑 甲乙云。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中。细脉动应手。
委中 甲乙云。在 中央约文中动脉。(素问骨空论注云 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背面取之刺腰痛论注云在膝后屈处)
委而取之 简案、委、曲也。前淮南王传。 天下之正法。师古注 。古委字。曲也。邪气脏腑病形篇。委中央。
窍阴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之端。去爪甲如韭叶。
侠溪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二歧骨间。本节前陷者中。
临泣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本节后间陷者中。去侠溪一寸五分。
丘圩 甲乙云。在足外廉踝下如前陷者中。去临泣一寸。
阳辅 甲乙云。在足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骨端。如前三分。去丘圩七寸。沈彤释骨云。侠膝之骨曰辅骨。
阳之陵泉 甲乙云。在膝下一寸 外廉陷者中。
厉兑 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陷谷 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间。本节后陷者中。去内庭二寸。
冲阳 甲乙云。在足趺上五寸骨间动脉上。去陷谷三寸。
皆属于胃 张云。三里下三寸为上廉。上廉下三寸为下廉。大肠属上廉。小肠属下廉。盖胃为六腑之长。而大肠小肠。皆与胃连。居胃之下。气本一贯。故皆属于胃。而其下 。亦合于足阳明经也。张开之曰。大肠、小肠、受盛胃腑水谷之余。济泌别汁。而生津液。故皆属于胃。是以大肠受胃腑之经气。而属于巨虚上廉。小肠属巨虚下廉。
上合手少阳 张云。按诸经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经独言之者。盖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肠大肠俱在下。而经则属手。故皆言上合某经。简按、三焦亦专指下焦。详见下文注。
关冲 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中渚 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本节后陷者中。
三焦下 (止)是太阳络也 张云。足大趾当作足小趾。盖小趾乃足太阳脉气所行。而三焦下俞。则并足太阳经出小趾之前。上行足少阳经之后。上出 中外廉委阳穴。是足太阳之络也。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曰。三焦病者。候在足太阳之外大络。大络在太阳少阳之间。则此为小趾无疑。
简案、此本马注。然考甲乙云。委阳三焦下辅俞也。在足太阳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两筋间承扶下六寸。此足太阳之别络也。据邪气脏腑病形篇及甲乙。足大趾之前。当作足太阳之前。张注未为得矣。
手少阳经也 张云。以上三焦之 。皆手少阳经也。
足少阳太阴之所将 简案、一本作阳。注亦见道藏本。据上文阴作阳为是。马氏仍此。而张云阳阴二字互谬也。当作少阴太阳。盖三焦属肾与膀胱也。将、领也。改少阳为少阴。亦未为得矣。宣明五气篇。
王注引本经云。足三焦者。太阳之别也。
上踝五寸 马云。其上外踝计五寸。名光明穴。又足少阳胆经之络穴别行者。三焦与之别入贯 肠。
肠 马云。即足腹也。简案、刺腰痛论王注。 踵鱼腹之外。云 情势如卧鱼之腹。系 以肠。
亦因此耶。
少泽 甲乙云。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一分陷者中。
前谷 甲乙云。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
后溪 甲乙云。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后陷者中。
腕骨 甲乙云。在手外侧腕前。起骨下陷者中。
阳谷 甲乙云。在手外侧腕中。兑骨下陷者中。
伸臂 甲乙云。屈肘得之。
商阳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如韭叶。
二间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前内侧陷者中。
三间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后内侧陷者中。
合谷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间。
阳溪 甲乙云。在腕中上侧。两旁间陷者中。
曲池 甲乙云。在肘外辅骨肘骨之中。沈彤释骨云。肘大骨之两起者。曰肘外辅骨。
三十六 也 马云。 。从肉者穴之总名。非井、俞、荥、经、合、之俞。张云。五脏各有井、荥、、经、合、五穴。共计二十五 。六腑复多一原穴。故共计三十六 也。简案、马俞 之别不必矣。
上合于手者也 张云。凡五脏六腑之经。脏皆属阴。腑皆属阳。虽六腑皆属三阳。然各有手足之分。
故足有太阳膀胱经。则手有太阳小肠经。足有阳明胃经。则手有阳明大肠经。足有少阳胆经。则手有少阳三焦经。此所谓上合于手者也。不惟六腑。六脏亦然。如足有太阴脾经。则手有太阴肺经。足有少阴肾经。则手有少阴心经。足有厥阴肝经。则手有厥阴心经。此脏腑阴阳手足皆相半也。然其所以分手足者。以经行有上下。
故手经之 在手。足经之 在足也。
缺盆之中 任脉也 名曰天突 马云。此举诸经之穴。有列其行次而言之。有指其穴所而言者。皆亦人以觅穴之法也。腹部中行。系任脉经。然在缺盆之中间。是为任脉。其穴曰天突。在颈前结喉下四寸宛宛中。乃腹中央第一行次之脉也。(缺盆系足阳明胃经穴在肩下横骨陷中去中行二寸故在脉当为缺盆之中间)
一次 马云。次字下。据下文当有一脉字。犹言脉之一行也。下仿此。张云。一次者。次于中脉一行。足阳明也。简案、今从张注。
人迎 马云。夹结喉两旁一寸半。张云。颈中第二行脉也。
扶突 张云。二次于足阳明之外者。手阳明也。穴名扶突。在颈。当曲颊下一寸。人迎后一寸五分。
即第三行脉也。
天窗 张云。在颈大筋前。曲颊下。扶突后。即第四行脉也。
天容 马云。按天容系手太阳经。非足少阳经。疑是天冲穴。张云。四次于手太阳之后者。足少阳也。上出天窗之外。而颈中无穴。是第五行脉也。此云天容者。系手太阳经穴。疑误。简案、天冲虽为足少阳经穴。然在耳上如前三分。无属颈部之理。马注不可据。
天牖 张云。在颈大筋外。天容后。天柱前。完骨后。发际上。是第六行脉也。
天柱 张云。在挟项后大筋外廉。发际陷中。是第七行脉也。
风府 张云。在项后入发际一寸。自前中行任脉至此。是为第八行。而颈脉止于此也。
腋内动脉(止)名曰天池 张云。此言腋下二经之脉也。手太阴之穴名天府。手厥阴之脉名天池。
二穴俱在腋下三寸。然天府则在臂 内廉。天池则在肋间乳后一寸也。
刺上关者(止)伸不能屈 马云。此言取穴之法也。上关。即客主人穴。系足少阳胆经。 、大张口貌。欠、撮口出气也。刺上关者。必开口有空。故张口乃得之。所以 而不能欠也。(在耳起骨上廉)下关、系足阳明胃经穴。刺下关者。必合口乃得之。故能欠而不能 也。(在客主人下耳前动脉下廉开口则闭闭口有穴)犊鼻、系足阳明胃经穴。(膝膑下 骨上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刺犊鼻者必屈足以取之。故屈而不能伸也。两关者。内关、系手厥阴心包络经。(手掌腕后二寸两筋间与外关相抵)外关、系手少阴三焦经。
(手背腕后二寸两筋间阳池上二寸)刺两关者。必伸手以取之。故伸而不能屈也。
挟喉之动脉也 张云。此下乃重言上文六阳经脉。以明其详也。挟喉动脉。即足阳明人迎也。
其 在膺中 马云。胸之两旁。谓之膺也。张云。自挟喉而下行于胸膺。凡气户库房之类。皆阳明之。故曰其 在膺中。
不至曲颊一寸 张云。此复言扶突穴。在足阳明动脉之外。当曲颊下一寸也。
当曲颊 张云。此复言天窗穴也。
耳下曲颊之后 马云。足少阳经名天冲者为五行。然穴在耳下曲颊之后。正耳后发际二寸。耳上如前三寸也。张云。仍如上文言手太阳之天容也。此非足少阳之穴。而本篇重言在此。意者古以此穴属足少阳经也。简案、甲乙天冲在耳上如前三分。铜人云。天冲在耳后入发际二寸。知是马注不可据。
上加完骨之上 马云。手少阳经名天牖者为六行。然穴在耳后。上加完骨之上。正以完骨在上。而天牖在下。则完骨加其上也。简案、甲乙云。天牖在颈筋间。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后发际上。今考文理。其穴在完骨下者。不宜言加完骨之上。马注未清晰。
挟项大筋之中 张云。此复言天柱穴。挟后项大筋中发际。简案、马以下文阴字接际字下为句。注云。挟项后大筋之中。发际之阴也。不可从。(志本根据马为句)
阴尺动脉 张云。言阴气之所在也。小针解曰。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其义即此。(案小针解张注尺之五里尺泽后之五里也)马云。尺泽之上三寸。有动脉。即肘上三寸向里大脉之中央。名五里穴。属手阳明大肠经。志云。按皮肤之气血。从手足之指井。溜注于脉中。而合于肘膝间。故曰尺动脉。右五里五之禁也。简案、逆夺之凡五至井荣俞经合。五 之血气尽。故言五 之禁也。详见素气穴论。本经玉版论。
传道之腑 马云。道、导同。凡小肠已化之物。从此传导而下也。志云。此节止论五脏所合之六腑者。本篇论十二经脉之所出。从井而入于合。盖自外而内也。
中精之腑 甲乙作清净之腑。马云。他腑之所受者。皆至浊之物。而唯胆则受五脏之精汁也。
少阳属肾 甲乙作少阴。马云。少阳三焦也。三焦之正脉至项散胸中。而肾脉亦上连于肺。三焦之下 。属于膀胱。而膀胱为肾之合。故三焦亦属乎肾也。
故将两脏 张云。三焦为中渎之腑。膀胱为津液之腑。肾以水脏而领水腑。理之当然。故肾得兼将两脏。将、领也。两脏腑亦可以言脏也。本脏篇曰。肾合三焦膀胱。其义即此。
中渎之腑 张云。谓如川如渎。源流皆出其中也。即水谷之入于口。出于便。自上而下。必历三焦。故曰中渎之腑。水道出焉。膀胱受三焦之水。而当其疏泄之道。气本相根据。体同一类。故三焦下 出于少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也。
孤之腑也 简案。肺合大肠。心合小肠。肝合胆。脾合胃。肾合膀胱。而三焦唯属膀胱。无所配合。故谓孤之腑也。萧吉五行大义云。三焦处五脏之中。通上下行气。故为中渎腑也。又引河图云。三焦孤立。
为内渎之腑。并与本节之旨符矣。而此所言三焦。专指下焦。张氏质疑录。论之详也。(素问识灵兰秘典六节藏象论注举数证当参考)
春取络脉 张云。十二经之大络。如手太阴列缺之类是也。
诸荥 张云。十二经之用穴。如手太阴鱼际之类是也。
分肉之间 水热穴论曰。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经脉常深。其气少。不能深入。
故取络脉分肉之间。简案、四时之刺。诸篇所说有异同。甲乙类例通会。殆为明备。当参考。
诸 孙络 张云。诸 者十二经之 穴。如手太阴经太渊之类是也。络之小者为孙络。皆应夏气。
夏以老阳之令。阳盛于外。故宜浅刺于诸 。孙络、及肌肉、皮肤之上也。
诸合 张云。十二经之合穴。如手太阴尺泽之类是也。诸合应秋。故宜取之秋。以少阴之令。将降未降。气亦在中。故余如春法。谓亦宜中取于大经分肉之间。而可浅可深也。
诸井 张云。十二经之井穴。如手太阴少商之类是也。
诸 井云。即前太渊三间之类。张云。脏腑之 。如肺 、心 、之类是也。非上文五 之谓。
诸井诸脏。皆主冬气。冬以老阴之令。阳气伏藏。故宜取井 。欲其深而久留之也。简案、二说各异。未知孰是。
气之所处 张云。处、上声。谓气之所居也。
转筋者(止)快也 张云。转筋者必拘挛。立而取之。故筋可舒也。痿厥者必体废。张其四肢而取之。故血气可令立快也。志云。张者、仰卧而张大其四肢。
卷一
小针解第三
马云。九针十二原中。有小针之要。而此篇正以解其首篇。故名之曰小针解。素问又有针解篇。与此小同。
神客 张云。神、正也。客、邪也。邪正相干。故曰共会。
在门 张云。出入所由。故谓之门。
先知何经之病 张云。若不能先知。是为未睹其疾。又曰。恶知其原。
速迟 马本志。本作数迟。非。
守四肢 张云。手之两肘。足之两膝。谓之四关。
守气 张云。往来逆顺。至与不至。皆气之机也。
针以得气 张云。以、已同。
气易失地 张云。毫厘之差。即失其气之机也。
气不下也 张云。补泻不得其法。虽竭尽血气。而病气不应也。
小者逆也 张云。气去故脉虚而小。
平者顺也 张云。气来故脉平而和。
气口虚而当补之也 张云。此与针解篇。皆释九针十二原之义。但此以气口言虚实。彼以针下气至言虚实。义虽若异。然互有发明。皆当察也。
徐而疾则(止)徐出也 张云。此二句释义。其用似反。当针解篇者为得。针解篇曰。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
以下 张云。言已退也。
然 史云。 音必。满貌。张云。音弼。诗曰。威仪 。
然 史云。吁往切。狂貌。志云。 、惚也。简案、 、恍同。恍惚、又作 惚。不分明也。志为是。(字典 然失意貌)
邪气之中人也高 张云。伤于风者。上先受之。故凡八风寒邪之中人。其气必高而在上。
浊气在中(止)在中也 张云。水谷入胃。其清者化气。上归于肺。是为精气。若寒温失宜。
饮食过度。不能运化。
则必留滞肠胃之间而为病。此浊气在中也。简案、溜、张读为留非也。所溜为荥。难经作流。知溜、流古通。
针陷脉 则邪气出者取之上 张云。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如刺禁论所谓刺缺盆中内陷之类是也。
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脉。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简案、志注十二原篇云。陷脉额颅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之表邪去矣。据此则取之上之上字。与下文阳明合对。殆为稳贴。但以颅额之脉为陷脉者。未见所本。俟考。
针中脉 则邪气出 张本。邪、作浊。据十二原。作浊为是。
阳明合也 张云。足三里也。刺之可以清肠胃。故能取浊气之在中者。
夺阴者死(止)五往者也 张云。夺脏气也。尺之五里。尺泽后之五里也。手阳明经穴。禁刺者也。
正言也 张云。即如上文取三阳之谓。
尺寸小、大、缓、急、滑、涩 简案、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而病变定矣。又论疾诊尺篇云。审其尺之缓、急、小、大、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此云小、大、缓、急、滑、涩、者。乃兼寸口之脉。与尺之皮肤而言也。
在于终始 张云。终始本经篇名。
持心也 张云。释前文观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者。皆主持于心也。
内绝 张云。脉口浮虚。按之则无。是谓内绝。不至脏气之虚也。
无气以动故静 张云。外者阳之分。阴气既虚。复留针于外以致阳气。则阴愈虚而气竭于内。无气以动。故其死也静。
外绝 张云。脉口沉微。轻取则无。是谓外绝。不至阳之虚也。
阴气有余故躁 张云。阳气既虚。复留针四末以致阴气。则阳气愈竭。必病逆厥而死。阳并于阴。
则阴气有余。故其死也躁。
五色循明 马云。六节藏象论。岐伯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则循明当作修明。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故能使五色循明。盖色明于外者。由气盛于内。
故其声音亦必彰大。与平生异矣。简案、仍张注循明。不必改字。志云。声与平生异者。散败之声也。恐误。
卷一
邪气脏腑病形篇第四
马云。篇内首三节。论邪气入于脏腑。第四节论病形。故名篇。
邪气之中人高也 志云。邪气者。风雨寒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湿乃水土之气。故中于身半以下。此天地之邪。中于人身。而有上下之分。
溜于腑 甲乙溜作留。马云溜当作流。下文溜于经亦同。
异名同类 张云。经脉相贯合一。本同类也。然上下左右部位。各有所属。则阴阳之名异矣。
诸阳之会(止)则下少阳 张云。此言邪之中于阳经也。手足六阳。俱会于头面。故为诸阳之会。凡足之三阳从头走足故。中于面。则自胸、腹、下行于阳明经也。中于项。则自脊、背、下行于太阳经也。中于颊。则自胁、肋、下行于少阳经也。脉遍周身者。惟足六经耳。故但言足也。
若饮食 甲乙作热饮食足。
其中于膺、背、两胁 亦中其经 史云。一作其中于肩、背两胁。亦下其经。张云。膺在前。阳明经也。背在后。太阳经也。两胁在侧。少阳经也。中此三阳经。与上同。
其阴 张云。臂 内廉曰阴。手足三阴之所行也。
淖泽 史云。淖、泽也。泽液非。张云。柔润也。
不能客 史云。客一本作容。简案、甲乙作容。俱通。
邪之中人脏奈何 甲乙作邪之中脏者奈何。
愁忧恐惧(止)而上行 张云。此下言邪之中于五脏也。然必其内有所伤。而后外邪得以入之。
心藏神。忧愁恐惧则神怯。故伤心也。肺合皮毛。其脏畏寒。形寒饮冷。故伤肺也。若内有所伤。而外复有感。
则中外皆伤。故气逆而上行。在表则为寒热疼痛。在里则为喘咳呕哕等病。汪云。形寒伤外。饮寒伤内。素问咳论云。其寒饮食入胃则肺寒。肺寒则外内合邪。与此文义正同。今人惟知形寒为外伤寒。而不知饮冷为内伤寒。讹为阴证非也。凡饮冷者。虽无房事。而亦每患伤寒也。若房事饮冷而患伤寒。亦有在三阳经者。当从阳症论治。不得便指为阴症也。世医不明。妄以热剂投之。杀人多矣。特揭出以告人。气逆上行。故有发热头痛诸证。简案、气逆。甲乙作气迎。非。
伤肝 张云。肝藏血。其志为怒。其经行胁下也。
有所击仆(止)则伤肾 百病始生篇。黄帝曰。其生于阴者奈何。岐伯曰。忧思伤心。重寒伤肺。忿怒伤肝。醉以入房。汗出当风伤脾。用力过度。若入房汗出浴则伤肾。张云。脾主肌肉。饮食击仆者。
伤其肌肉。醉后入房。汗出当风者。因于酒食。故所伤皆在脾。肾主精与骨。用力举重则伤骨。入房过度则伤精。汗出浴水。则水邪犯其本脏。故所伤在肾。简案、击仆与下文所谓异。
得往 张云。往、进也。
卒寒 张云。卒、猝同。
空窍 张云。空、孔同。
精阳气上走于目 张云。精阳气者。阳气之精华也。故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
其别气 张云。别气者。旁行之气也。气自两侧上行于耳。气达则窍聪。所以能听。
其宗气 张云。宗气。大气也。宗气积于胸中。上通于鼻而行呼吸。所以能臭。
为臭 简案、臭、 同。许救切。说文以鼻就臭也。亦作嗅 。
其浊气 张云。浊气、谷气也。谷入于胃。气达于唇舌。所以知味。
皆上熏于面 张云。凡诸气之津液。皆上熏于面。如脉度篇曰。五脏常内阅于上七窍也。故肺气通于鼻。心气通于舌。肝气通于目。脾气通于口。肾气通于耳。此五脏之气。皆上通于七窍。不独诸阳经络。乃得上头也。
天气甚寒 简案、诸本及甲乙作大热甚寒。但张本与此同。上文曰天寒。而不曰天热。则作天气甚寒为是。四十七难云。人面独能耐寒者何也。然人头者。诸阳之会也。诸阴脉皆至颈、胸中、而还。独诸阳脉皆上至头耳。故令面耐寒也。张揭数证驳难经。今不繁引。
虚邪之中身也 八正神明论云。虚邪者。八正之虚邪气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开。逢虚风。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见其形。又管能篇文。与本篇略同。
命曰明(止)命曰工 张云。六十一难曰。望而知之谓之神。闻而知之谓之圣。问而知之谓之工。
切脉而知之谓之巧。盖本诸此。
与尺之相应也 甲乙作与尺之皮肤相应也。据下文皮肤二字正系缺文。甲乙为是。
桴鼓 简案、桴、 同。音浮。击鼓槌也。汉李寻传。犹 鼓之相应是也。
本末根叶之出候也 志云。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乃五脏五行之神气而见于色也。脉者荣血之所循行也。尺者谓脉外之气血。循手阳明之络。而变见于尺肤。脉内之血气。从手太阴之经。而变见于尺寸。
此皆胃腑五脏所生之气血。本末根叶之出候也。
形肉 志云。谓尺肤也。知色脉与尺之三者。则神且明矣。
见其色(止)则已矣 张云。不得其脉。言不得其合色之正脉也。相胜之脉。如青色得毛脉。以金克木之类是也。相生之脉。如青色得石脉。以水生木之类是也。
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 张云。缓、急、以至数言。小、大、滑、涩、以形体言。滑、不涩也。往来流利。如盘走珠。涩、不滑也。虚细而迟。往来觉难。如雨沾沙。如刀刮竹。六者相为对待。调此六者。则病变可以定矣。调、察也。
贲而起 甲乙作大字。更有脉沉者。尺之皮肤亦沉一句。据上文举六者则为剩文。张云。贲、忿奔二音。大也。沸起也。论疾诊尺篇曰。审其尺之缓、急、小、大、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义与此同。简案、十三难云。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亦此义也。
故善调尺者(止)十全六 张云。此正本末根叶之义也以尺寸言则尺为根本寸为枝叶。以脉色言。
则脉为根本。色为枝叶。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待于色也。然必能参合三者而兼行之。更为本末皆得。而万无一失。简案、十三难云。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八。下工者十全六。周礼天官医师职云。岁终稽其医事。则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
心脉急 楼氏纲目云。谓色赤脉钩而急也。张云。急者弦之类。
张云。急主风寒。心主血脉。故心脉急甚。则为 。筋脉引急曰 。弛长曰 。 、炽寄系三音。 音纵。
缓甚为狂笑 张云。心气热则脉纵缓。故神散而为狂笑。心在声为笑也。
微缓为伏梁(止)唾血 志云。伏梁乃心下有余之积。故微主邪薄于心下也。心主血。热则上溢而时唾血也。简案、经筋篇云。手少阴之筋病。内急成伏梁。唾血脓者。死不治。
大甚为喉 甲乙作喉 。 、脉经作喉介。马云。心火充溢。喉中 然有声。简案、 字书无义。下文云。喉中 然唾出。素咳论云。喉中 如梗状。介、芥古通。乃芥 之芥。喉间有物。有防碍之谓。 唯是介字从口者。必非有声之义。
心痹 见五脏生成篇及痹论。
善泪出 张云。以手少阴之脉。挟咽喉。连目系也。
小甚为善哕 张云。阳张虚而胃土寒。故善哕。
微小为消瘅 马云。血液枯燥。病为消瘅。志云。消瘅者。三消之证。简案、张为肌肤消瘦之义。非。
心疝 见脉要精微论。四时刺逆从篇大奇论。
喑 张云。心脉涩甚。则血气滞于上。声由阳发。滞则为喑。
血溢 张云。涩当伤血也。简案。吐衄血之属。
维厥 史云。经络有阳维、阴维。故有维厥。马同。张云。四维厥逆也。以四肢为诸阳之本。而血衰气滞也。
耳鸣颠疾 志云。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开窍于耳。心气虚。故耳鸣颠疾。简案、甲乙颠作癫。
颠、癫、 、三字并通。
肺脉急甚 楼氏云。谓色白脉毛而急也。
癫疾 张云。风邪胜也。木反乘金。故生癫疾。
微急(止)息肉不通 马云。皆肺气不足。风邪有余所致也。
多汗 张云。皮毛不固。故表虚而多汗。志云。缓则热甚。故多汗。
痿 志云。肺热叶焦。则为痿也。鼠 。寒热病也。其本在脏。其末在脉。肺主百脉。是以微缓之有热。微涩之有寒。皆为鼠 。在颈腋之间。简案、脉经无 字。
偏风 志云。本经曰。偏枯身偏不用。病在分腠之间。盖病在皮肤。则为寒热。病在血脉。为寒热鼠 。在分腠。则为偏风。肺主周身之气而朝百脉也。腠理开。故头以下汗出不可止。头以下者。颈、项、胸、背之间。脉之外部也。
简案、脉经注云。一作漏风。据汗出不可止。作漏风近是。
胫肿 张云。心火烁肺。真阴必涸。故为胫肿。
肺痹 见痹论及五脏生成篇。喻氏法律云。肺痹心膈窒塞。上气不下。盖肺为相传之官。治节行焉。管领周身之气。无微不入。是肺痹即为气痹明矣。
起恶日光 张云。以气分火盛而阴精衰也。志云。日光太阳之火。阴血少故恶日光。金畏火也。
脉经作起腰内三字。
为泄 论疾诊尺篇云。尺肤寒。其脉小者泄少气。张云。阳气虚而腑不固。病当为泄。志云。肺与大肠为表里也。
消瘅 张云。金衰则水弱。故为消瘅。志云。肺主津。水之生原也。
息贲 张云。气血皆实热。故为息贲上气。息贲、喘急也。贲、音奔。
上下出血 张云。上言口鼻。下言二阴也。
涩甚(止)善酸矣 张云。涩脉因于伤血。肺在上焦。故涩甚当为呕血。若其微涩。气当有滞。
故为鼠 。在颈腋间。气滞则阳病。血伤则阴虚。故下不胜其上。而足膝当酸软也。酸、音酸。
肝脉急甚 楼氏云。谓色青脉弦而急也。
恶言 甲乙注。一作妄言。志云。肝主语。在志为怒。张云。言多嗔恶也。
肥气 张云。以木邪伤土。故为肥气在胁下。胁下者肝之经也。五十六难杨注云。肥气者肥盛也。
言肥气聚于左胁之下如覆杯。突出如肉。肥盛之状也。小儿多有此病。
善呕 志云。食气入胃。散精于肝。缓主多热。热则肝气逆。故善呕。简案、马张以缓为脾脉。恐误。
水瘕痹也 甲腋无也字。是。志云。水瘕痹者。亦食饮之所积也。简案、盖水癖癖饮之类。痹、闭也。
大甚为内痈(止)为消瘅 志云。本经曰。喜怒不测。饮食不节。阴气不足。阳气有余。荣气不行。
乃发为痈。大主肝气盛。盛则郁怒而不得疏达。故为内痈。呕、衄、肝气逆于上也。阴缩、肝气逆于下也。肝脉抵少腹。上注肺。咳引小腹者。经气逆于上下也。小者血气皆少。少则木火盛。故多饮及为消瘅也。简案、肝痹见痹论及五脏生成篇。
疝 张云。热壅于经。故为 疝。
遗溺 张云。以肝火在下。而疏泄不禁也。
溢饮 志云。饮留于四肢。则经脉阻滞。故脉涩。脉经作淡饮。
挛筋痹 甲乙作 挛筋。张云。皆血不足以养筋也。
脾脉急甚为 张云。木乘土也。脾主肢体。而风气客之。故为 。
膈中 马云。木邪侮土。其在上为膈中。食饮入而还出。脾气不上通也。本经上膈篇云。气为上膈。
食饮入而复出。
后沃沫 志云。不能游溢津液。上归于肺。四布于皮毛。故涎沫之从口出也。简案、马云。在下为去后沃沫。脾气不下疏也。误。
缓甚(止)若无病 张云。脾脉宜缓。而缓甚则热。脾主肌肉四肢。故脾热则为肉痿。及为厥逆。
若微缓而为风痿。四肢不用者。以土弱则生风也。痿弱在经。而脏无恙。故心慧然若无病。
击仆 张云。脾主中气。脾脉大甚为阳极。阳极则阴脱。故如击而仆地。楼氏云。凡病偏枯。必先仆倒。故内经连名称为击仆偏枯也。
疝气 张云。以湿热在经。而前阴为太阴阳明之所合也。简案、他四脏举积名。而此独云疝气可疑。脉经作痞气。是。五十六难云。脾之积名曰痞气。在胃脘。覆大如盘。久不愈。令人四肢不收。发黄胆。
饮食不为肌肤。杨注。痞、否也。言否结成积也。
腹里大脓血 张云。腹里大者。以脓血在肠胃之外。亦脾气壅滞所致。简案、脉经无腹字。里、作裹。素腹中论云。伏梁裹大脓血。居肠胃之外。此则痞气而裹大脓血。在肠胃之外也。
寒热 张云。中焦之阳气不足也。志云。血气虚也。
消瘅 志云。脾虚而不能为胃行其津液。故为消瘅。
癃 张云。脾脉滑甚。太阴实热也。太阴合宗筋。故为 癃疝。
蝎 张云。其微滑湿热在脾。湿热薰蒸。故生诸虫。及为腹热。简案、 、 、蛔、并音回。
说文。 、腹中长虫。尔雅注。蝎、木中蠹虫。刘勰新论云。身之有欲。如树之有蝎。
涩甚(止)下脓血 张云。脾脉涩甚而为肠 。微涩而为内 。及多下脓血者。以涩为气滞血伤。
而足太阴之别入络肠胃也。肠 、内 。远近之分耳。一曰下肿病。盖即疝漏之属。简案、脉经肠 作肠颓。
内作内溃。(甲乙同颓作 注云 一作溃)盖二证各别。肠 四种 病之一。见千金方内 则。马亦以溃字释之。然不详其为何证。张云。疝漏之属。姑仍之。
肾脉急甚 楼氏云。谓色黑脉石而急也。
骨癫疾 见癫狂篇。甲乙作骨痿癫疾。
沉厥 马云。盖风邪入肾则为厥。而肾气不足。则当沉滞而无知也。
奔豚 志云。虚气反逆。故为奔豚。阴寒在下。故足不收。肾开窍于二阴。气虚不化。故不得前后也。张云。按五十六难曰。肾之积名曰奔豚。发于少腹。上至心下。若豚状。或上或下无时。其义本此。简案、骨空论云。督脉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又史仓公传云。涌疝、令人不得前后溲。
盖皆奔豚也。
折脊 志云。督脉属肾。贯脊。缓则督脉懈弛。故脊折也。简案、楼氏纲目脊痛门。引本经文。
知是脊痛之谓。犹折髀折腰之折。
洞 甲乙作洞泄。脉经作洞下。简案、根结篇。仓廪无所输膈洞。此谓洞泄与膈证也。张则见下嗌还出之文。以为上出之义。则似为膈证不可从。盖洞即史所谓 风。仓公云。 风者。饮嗌下仓而辄出不留。
又云。 风之状。饮食下嗌辄后之。又云。即数十出。还出即后之之谓。其为洞泄、洞下、明矣。
阴痿 马云。火盛水衰。当为阴痿也。
石水(止)不治 张云。若其微大。肾阴亦虚。阴虚则不化。不化则气停水积而为石水。若至胃脘。
则水邪盛极。反乘土藏。泛滥无制。故死不治。石水义见素阴阳别论大奇论。 、音垂。重坠也。腕、当作脘。
诸本并讹。
洞泄 消瘅。马云。肾气甚衰。无以主下焦。而为洞泄。亦水不配火。当为消瘅之证也。
癃 骨痿。 志云。肾有热。则为小便闭癃。为睾丸肿 。骨痿。坐不能起。热伤肾气也。
目无所见 志云。热伤骨精也。甲乙见下有见黑丸三字。脉经视见黑花四字。
大痈 志云。血气皆始于肾。涩则血气阻滞。故为大痈。
不月沉痔 志云。气血不行。故为女子不月。为沉痔。简案、沉痔盖谓痔之沉滞不已者。
诸急 张云。急者弦紧之谓。仲景曰。脉浮而紧者。名曰弦也。紧则为寒。成无己曰。紧则阴气胜。故凡紧急之脉多风寒。而气化从乎肝也。简案、气化从乎肝。不可信据。下仿此。
缓者 张云。缓者纵缓之状。非后世迟缓之谓。仲景曰。缓则阳气长。又曰。缓者胃气有余。故凡纵缓之脉多中热。而气化从乎脾胃也。
大者 张云。大为阳有余。阳盛则阴衰。故多气少血。仲景曰。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故脉之大者多浮阳。而气化从乎心也。
小者 张云。近于微细。在阳为阳虚。在阴为阴弱。脉体属阴。而气化从乎肾也。
滑者 张云。滑脉为阳。气血实也。故为阳气盛而微有热。仲景曰。滑者胃气实。玉机真藏论曰。
脉弱以滑。是有胃气。故滑脉从乎胃也。
涩者 张云。涩为气滞。为血少。气血俱虚。则阳气不足。故微有寒也。仲景曰。涩者荣气不足。
亦血少之谓。而此曰多血。似乎有误。观下文刺涩者。无令其血出少可知矣。涩脉近毛。故气化从乎肺也。
刺涩者(止)以和其脉 张云。脉涩者。气涩俱少。难于得气。故宜必中其脉。而察其逆顺。久留疾按。而无出其血。较之诸刺。更宜详慎者。以脉涩本虚。而恐伤其真气耳。循、音巡。摩按也。 、委、伟二音。刺瘢也。
调以甘药也 张云。愚按此节。阴阳形气俱不足者。调以甘药。甘之一字。圣人用意深矣。盖药食之入。必先脾胃。而后五脏得禀其气。胃气强则五脏俱盛。胃气弱则五脏俱衰。胃属土而喜甘。伟中气不足者。非甘温不可。土强则金王。金王则水充。此所以土为万物之母。而阴阳俱虚者。必调以甘药也。
入安连过 张云。五脏六腑。皆有五 。五 之所入为合。即各经之合穴也。然手之三阳。复有连属上下气脉相通者。亦谓之合。故此以入安连过为问。甲乙作入安从道。
属于腑者也 张云。此下言六阳之经。内属于腑。因以明手之三阳。下合在足也。
荥输(止)治内腑 张云。荥 气轻浮浅。故可治外经之病。合则气脉深入。故可治内腑之病。
巨虚上廉 马云。此本足阳明胃经之穴。其实为大肠之合。前本输篇有云。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复下上廉三寸为巨虚下廉。大肠属上廉。小肠属下廉。张云。大肠手阳明也。本经之合。在曲池也。其下则合于足阳明之巨虚上廉也。
巨虚下廉 张云。小肠手太阳也。本经之合在小海。其下 则合于足阳明之巨虚下廉。
委阳 张云。三焦手少阳也。本经之合在天井。其下 则合于足太阳之委阳穴。按、大肠、小肠、三焦、皆手三阳之经。然大小肠为下焦之腑。连属于胃。其经虽在上。而气脉不离于下。故合于足阳明之巨虚上下廉。三焦为孤独之腑。其于三部九候。无所不统。故经之在上者属手。 之在下者居足。所以十二经中。惟此手之三阳乃有下 。
故本输篇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三焦下 。在于足小趾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名曰委阳。即此谓也。
屈伸而索之 马云。屈其体以觅承扶之阴纹。伸其体以度委阳之分寸。(委阳在趺下一寸六分承扶在尻臀下陷纹中)
正竖膝予之齐 张云。谓正身蹲坐。使两膝齐也。
委阳之阳 马云。古人谓外为表。又名之曰阳。张云。当作委中之阳。盖委中之外廉。即阳陵泉之穴也。
揄申而从之 马云。必揄扬以申其手足善取之耳。张云。揄、引也。申、明也。取外经者在荥输。
然亦必引正详明。方可从而治也。揄音余。简案、揄、引也。见说文。张注骨空论。折使揄臂亦同。今从之。
志云。揄、音于。引也。抒也。伸舒其四体。使经脉之流通也。
鱼络血 张云。手阳明之脉。行于手鱼之表。简案、血络论云。血脉者盛。坚横以赤。上下无常处。小者如针。大者如箸。则而泻之万全也。
竖陷者 甲乙作坚若陷者是。志。竖作坚。张云。两跗之上。脉即冲阳也。竖者坚而实。陷者弱而虚。皆足阳明胃脉之病。
切痛而鸣濯濯 马云。切痛者痛之紧也。濯濯者肠中有水。而往来气冲。则有声也。
冬日重感 张本日作曰。注云当作月。
支两胁 支、甲乙作 。
控睾而痛时窘之后 马云。睾音皋。阴丸。小肠近小肠之内。后附腰脊。下连睾丸。故小腹痛。
腰脊控引睾丸而痛。痛时窘甚。而欲往去后也。张云。不得大小便。而时窘之后。盖即疝之属也。
当耳前(止)此其候也 张云。皆手太阳之经。故其病如此。
腹气满 甲乙腹下有张字。
亦见于脉 马云。脉必下陷。当取此穴以刺之。志云。其脉亦见于皮部。当取之委阳。
小便偏肿 诸本作小腹是。但张与此同。
肩上热 甲乙肩作眉。注云一作肩。
皆热若脉陷 甲乙无若脉陷三字。简案、此系剩文。当删。
善太息 志云。胆气不升。故太息以伸出之。
口苦呕宿汁 简案、即呕胆。见奇病论。
心下澹澹。恐人将捕之 甲乙恐上有善字。恐下有如字。千金恐下有如字。张云。澹澹、失意貌。简案、澹、 同。 、集韵动也。经脉篇。心主之脉。是动则心中 大动。又至真要大论。太阳司天。
寒淫所胜。则心澹澹大动。并是跳动貌。张注非。
然数唾 、千金作介介。唾上甲乙有咳字。简案、马张并云。 然有声也。非。义见上文喉 注。
在足少阳之本末 甲乙在上有候字。张云。在腑为本。在经为末也。志云。足少阳经脉之本在下。其末在颈嗌之间。
陷下者灸之 经脉篇云。陷下则灸之。张云。陷下者为不足。故宜灸。
其寒热者 志云。少阳之枢证也。当以经取之。少阳之经气。外内出入者也。
必中气穴 志云。气穴者。腑气所注之经穴。故中气穴。则针游于巷。即气穴论之所谓游针之居。
肉节 张云。肉有节界。其谓肉节。
针染(一作游)于巷 马云。气脉相通。即素问气穴论游针之居也。(如名气冲穴为气街而卫气篇有胸气腹头气胫气皆有街则巷即街之义)张云。染、着也。巷、道也。中其气穴。则针着脉道而经络通。
简案、染作游为是。
反还内着 马云。与真气相搏而乱。邪反内着。
卷一
根结篇第五
马云。内有阴阳诸经。根于某穴。结于某穴。故名篇。
岐伯曰 甲乙作黄帝曰。
阴道偶 阳道奇 张云。奇者数之单。如一三五七九是也。偶者数之拆。如二四六八十是也。
发于春夏 马云。凡病发于春夏者。则阴气少而阳气多。是谓阴阳不调也。志云。发者谓人之阴阳开阖。简案、今从马义。
故茎叶枯槁 湿雨下归 简案、此二句盖谓上茎叶枯槁。则湿雨归其下根而养之。乃秋冬之时候也。
然与上文之例不同。或恐是衍文。
阴阳相移 甲乙移作离。
奇邪离经 马云。奇邪、不正之邪也。感此入彼谓之离经。张云。奇邪、弗常之邪也。离经、流传无定也。志云。奇邪离经者。邪不入于经。流于大络而生奇病。言邪之变易。不可胜数也。
折关败枢 马云。素问离合真邪论曰。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太阴为开。厥阴为阖。少阴为枢。正与下文相同。今曰关者。是有关乃所以开阖也。
开阖而走 阴阳大失 马云。关折枢败。门阖误走其气。阴阳大失。气难复取。张云。败折其关枢。
走失其阴阳。简案、据张注八字为一句。今仍马注。
九针之玄。要在终始 甲乙作九针之要。在于终始。马云。九针玄妙之法。其要在终始篇中。张云。
终始本末也。即下文根结开阖之义。又本经有终始篇。所载者皆针道。故不知终始。针道咸绝。
命门者目也 张云。足太阳下者根于至阴穴。上者结于睛明穴。故曰命门者目也。王氏曰。命门者藏精。光照之所。则两目也。志云。命门者太阳为水火生命之原。目窍乃经气所出之门也。(王氏说见阴阳离合论注)
颡大者钳耳也 马云。谓头维穴也。张云。足阳明下者根于厉兑。上者结于承泣。今曰颡大者。意谓项颡之上大迎穴也。大迎在颊下两耳之旁。故曰钳耳。志云。颡大者颃颡也。在上 之中。两耳之间。故曰钳耳。简案、楼氏云。颡大谓额角入发际。头维二穴也。以其钳束于耳上。故名钳耳也。知马根据楼说。今从之。
甲乙作结于颃颡。颃颡者钳大。钳大者耳也。义未详。
窗笼者耳中也 马云。谓听宫穴也。按手太阳小肠经。有天窗穴。一名窗笼。(出甲乙)去颈大筋前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中。观下文肾经结于任脉经之廉泉。肝经结任脉经之玉英。则本经有结之他经者。
疑天窗为足少阳经之所结欤。张云。乃手太阳听宫穴也。为手足少阳手太阳之会。故足少阳结于此。志云。窗笼者耳中也。如窗之通气于上也。简案、窗笼者耳也。亦出卫气篇。
太阳为开(止)为枢 张云。所谓开、阖、枢者。不过欲明内外而分其辨治之法也。志云。开阖如户扉。枢犹转牡。
舍枢则不能开阖。舍开阖则无从运枢。此三阳之气。互相出入于经脉皮肤形身脏腑之外内者也。(开阖枢义具阴阳离合论)
渎而暴病起矣 甲乙渎作溃缓。张云。太阳为阳中之表。故气在肌肉。为肉节渎也。表主在外。
邪易入之。故多新暴病也。简案、渎、 也。 、扰也。
渎者皮肉宛 而弱也 甲乙作溃缓者。皮肉缓 而弱也。张云。即消瘦干枯之谓。简案、淮南子天文训高注。 、肉不满也。
痿疾 张云。阳明主润宗筋。束骨而利机关。故为痿疾。
骨徭 马云。正以其节缓而不能收。即骨之摇动故也。素问气交变大论。有筋骨徭复。王注亦以为筋骨摇动。简案、至真要大论。又有筋骨徭并。文亦同义。
当穷其本 甲乙穷作窍。张云。窍此三阳所在之本。或开或阖或枢以治之也。
太仓 马云。即中脘。系任脉经。甲乙云。中脘一名太仓。胃募也。志云。太仓者舌本也。脾为仓廪之官。其脉连舌本。散舌下。使之迎根。故结于舌本。名曰太仓。简案、以太仓为舌本无所考。
廉泉 简案、诸家为任脉经穴非也。气腑论。足少阴舌下各一。王注舌本左右二穴也。刺疟论。
舌下两脉者。廉泉也。并谓肾经穴。
玉英 马云。即玉堂穴。系任脉经。甲乙云。玉堂一名玉英。张兆璜云。谓唇内之龈交英HT 也。
谓齿白如玉HT 也。简案、以玉英为龈交。亦未见所据。
络于膻中 志云。肝脉贯膈也。简案、厥阴特多此一句。
膈洞 马云。开折则脾不运化。仓廪无所转输。其病为膈证。为洞泄。张云。膈、隔塞也。洞、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洞者食不化。下嗌还出也。志云。膈者上不开而不受纳。洞者下关折而飧泄也。
气绝面喜悲 甲乙绝作弛。马云。肝气绝而喜悲。简案、绝、谓阻绝也。
脉有所结而不通 马云。肾脉有所结。而下焦不通。
取之不足 甲乙无不足二字。张云。脉有结者。皆不足之所致。简案、不足二字衍。甲乙为是。
足太阳(止)飞扬也 张云。此下言手足三阳之盛络。凡治病者所当取也。足太阳之至阴井也。京骨、原也。昆仑、经也。天柱、在头。飞扬、在足。皆本经之当取者。后效此。
天容 甲乙注云疑误。马云。当作天冲。张同。(天容手太阳经穴)
下陵 马云。当作解溪经也。张同。
小海 简案、他经举原穴。此独举合穴者何。
一日一夜(止)曰狂生 张云。营运也。人之经脉。营运于身者。一日一夜。凡五十周。以营五脏之精气。如五十营篇者即此之义。其数则周身上下左右前后。凡二十八脉。共长十六丈二尺。人之宗气。积于胸中。主呼吸而行经隧。一呼气行三寸。一吸气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以一息六寸推之。则一昼一夜。
凡一万三千五百息。通计五十周于身。则脉行八百一十丈。其有大过不及。而不应此数者。名曰狂生。狂犹妄也。言虽生未可必也。简案、马云。狂生犹云侥幸而生也非。
不一代者 十一难代作止。脉轻作投。并文略不同。张云。代、更代之义。谓于平脉之中。而忽见软弱。或乍数乍疏。或断而复起。盖其脏有所损。则气有所亏。故变易若此。均名为代。若五十动而不一代者。
五脏受气皆足。乃为和平之脉。简案、脉要精微论云。代则气衰。张守节史记正义云。候脉动不定曰代。即此义也。杨玄操云。代者还尺中。停久方来。名曰代也。此本于伤寒论。不可从。
予之短期 张云。予、与同。短期死期也。李中梓云。短、近也。死期近矣。
终始 马云。其要法在本经终始篇中。其义甚详。
乍数乍疏 张云。此其时相变代。乃与常代者不同。盖以脏气衰败。无所主持。而失常如此。故三部九候等论。皆云乍疏乍数者死。简案、张圈外注甚详。不复繁引。
逆顺五体 马云。五体者即阴阳二十五人篇。有五形之人也。张云。骨、节、皮、肉、血、气、经、脉。禀有不齐。刺治亦异。所以有逆顺之变。
悍 史上、比昭切。下、候岸切。勇健貌。张云。 音飘。急也。
膏粱菽藿 张云。膏、脂肥也。粱、粟类。谷之良者也。菽、豆也。藿、豆叶也。贵者之用膏粱。
贱者之用菽藿。食味有浓薄。禀质所以不同也。
微以徐之 简案、据上文疾迟留疾推之。似徐是疾之误。此岂徐出而不留之谓欤。
形气不足(止)急泻之 张云。貌虽不足。而神气病气皆有余。此外似虚而内则实。邪气胜也。
当急泻之。东垣李氏云。气谓口鼻中气息也。形谓皮肉筋骨血脉也。(出辨惑论)简案、张带说神气。却觉不允。
形气有余(止)急补之 张云。形虽壮伟。而病气神气则不足。此外似实而内则虚。正气衰也。当急补之。志云。形气谓皮肉筋骨之形气。病气者阴阳血气之为病也。此虽分别形气病气。然重在病气之有余不足。
阴阳气俱不足 张云。阳主外。阴主内。若形气病气俱不足。此表里阴阳俱虚也。
满而补之 甲乙。满、作实。
充郭 素汤液醪醴论。津液充郭。王注云。郭、皮也。
内 甲乙。 、作胀。
HT 辟 甲乙。HT 、作慑。马云。僻积之意。张云。HT 、畏怯也。HT 、邪僻不正也。简案、素调经论。虚者聂辟气不足。王注。聂、谓聂皱。辟、谓辟叠也。玉篇。HT 、尺涉切。与慑通。根据王注聂皱与辟貂通。
类篇。 、谓衣襞积。马意盖亦同。
薄着 张云。瘦而涩也。
夭 张云。夭、短折也。 、焦同。( 义见前)
乃光 甲乙。光、作充。
乱脉 甲乙。脉、作经。
五脏变化之病 甲乙作五脏之变化。无之病二字。
五脉 张云。五脏之脉应也。
皮之柔粗 甲乙皮下有肤字。
卷一
寿夭刚柔篇第六
少师 甲乙作岐伯。
阴中有阴 阳中有阳 甲乙作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据下文甲乙非是。张云。刚、柔、强、弱、短、长。无非阴阳之化。然曰阴曰阳。人皆知之。至若阴中复有阴。阳中复有阳。则人所不知也。故当详审阴阳。则刺得其方矣。
得病所始 张云。谓知其或始于阴。或始于阳。故刺之有理也。
谨度病端 张云。谓察其风因木化。热因火化。湿因土化。燥因金化。寒因水化。故与时相应也。
故曰病在阴之阴者(止)刺络脉 张云。阴之阴者。阴病在阴分也。当刺其荥输。以诸经荥输气微亦阴之类。如手太阴经鱼际为荥。太渊为输者是也。阳之阳者。阳病在阳分也。当刺其合穴。盖所入为合。
犹在阳分。刺此以防深入。如手阳明经曲池之类是也。阳之阴者。阳病在阴也。当刺阴之经穴。盖所行为经。
其气正盛。即阴中之阳。如手太阴经渠之类是也。阴之阳者。阴病在阳也。当刺诸络脉。盖络脉浮浅。皆在阳分。如手阳明经偏历之类是也。简案、络脉甲乙作阳之络。义尤明矣。马以阴阳为五脏六腑皮肤筋骨之义。觉不允当。
故曰病在阳者(止)命曰风痹 马云。病在阳经者其名曰风。(义见素问风论)病在阴经者其名曰痹。(义见素问痹论)阴阳两经俱受其病。其名曰风痹。东垣李氏云。病在阳者命曰风。此病在阳。因十二经各受风邪。以高言之气分也。故身半以上。风之中也。病在阴者命曰痹。身半以下。湿之中也。楼氏曰。
阴阳俱病。言阴阳气血俱病也。简案、二氏所取义各异。然以上文阴阳推之。马注为得。张意亦同。(张氏医通云行痹者走注无定风之用也经云病在阳者命曰风在阴者命曰痹阴阳俱病命曰风痹越脾加术附汤)
病有形(止)阴之类也 张云。有形而不痛者病浅在外也。无形而痛者病深在内也。志云。有形者皮肉筋骨之有形。无形者五脏六腑之气也。病有形而不痛者。病在外之阳也。病无形而痛者。气伤痛也。
其阳完而阴伤之也 马云。阳经不伤。而阴经受伤耳。
急治其阴 无攻其阳 甲乙作急治其阳。无攻其阴。
其阴完而阳伤之也 甲乙注云。九墟。完、作缓。马云。阴经不伤。而阳经受伤耳。
急治其阳 无攻其阴 甲乙作急治其阴。无攻其阳。
阴阳俱动(止)其形不久 张云。阴阳俱动。表里皆病也。乍有形。乍无形。往来不常也。加以烦心。阴病甚于阳也。大凡治病必求于本。若求其在表面里亦病。求其在里而表亦病。此以阴阳并伤。故曰不表不里。治之为难。形将不久矣。
形气病之先后 张云。形见于外。气运于中。病伤形气。则或先或后。必各有所应。
风寒伤形(止)相应也 张云。风寒外袭。故伤于形。情欲内劳。故伤于气。内伤则病在脏腑。外伤则应于皮毛。若风伤筋脉。则居于外内之间。故应于筋脉。此形气表里之有辨也。
病九日者(止)衰之 马云。衰、去声。人之感病不同。日数各有多少远近。以此大略。病三日而刺一次者之法。等而杀之。
久痹(止)出其血 马云。惟久痹而其身不能往来者。则见其血络尽出其血。不必拘于三日一刺之法也。简案、不去身。谓留着而不退去也。马及张并为行去之去。恐非。
形先病(止)倍其日 马云。风寒伤形。形先病而未入脏者。其病尚在于表。犹甚浅也。刺之日数。一半而已。如病九日而刺二次。病一月而刺五次之谓也。忧、恐、喜、怒、伤气。气伤脏而外形又应者。
其病表里皆然。殊为深也。刺之日数。必加倍之。如病九日而刺三次。病一月而刺十次之谓也。
此月内难易之应也 月字甲乙道藏吴本并作外。是。
张云。病有浅深。故治有难易耳。
相任则寿 张云。相任者。相当也。
相果则寿不相果则夭 二果字甲乙作裹。是。简案、马云。相果者如果木之果。皮肉相称。即所谓坚果也。志云。果、成也。并不可从。蒋示吉望色启微云。果、裹也。皮所以裹肉。皮浓肉坚。则相果。若皮浓肉脆。皮薄肉坚。则不相果也。
血气经络(止)则夭 张云。血气经络者。内之根本也。形体者。外之枝叶也。根本胜者寿。枝叶胜者夭也。
形充而(止)则危矣 张云。形充而皮肤和缓者。气脉从容故当寿。形充而皮肤紧急者。气脉促迫故当夭。形充脉大者。表里如一。故曰顺。形充脉弱者。外实内虚。故曰危。
颧不起者 马云。颧为诸骨之宗。颧大则一身之骨皆大。而胜其形体之充大。张同。志云。颧乃肾之外候。故颧不起者骨小。骨小则夭。此先天之气薄也。简案、颧者骨之标于面。尤易见者。可以此相周身之骨也。
大肉 坚而有分者 张云。大肉臀肉也。 者筋肉结聚之处。坚而浓者是也。有分者。肉中分理明显也。此言形体虽充。又必以肉之坚脆分寿夭。其必验于大肉者。以大肉为诸肉之宗也。故凡形充而臀削者。
必非福寿之兆。简案、史音 。渠永切。腹中 脂。马仍此。非也。(玉篇 渠陨切腹中 脂)玉机真藏论。
说肉破 。王注。 、谓肘膝后肉如块者。
墙基卑高不及其地 马云。面部四旁为墙。其基甚卑。不及明堂阙庭等地之高。张云。墙基者面部四旁骨骼也。地者面部之肉也。墙基不及其地者。骨衰肉胜也。志云。墙基者面部之四方也。地、地阁也。
墙基卑高不及地者。四方之平陷也。蒋氏望色启微云。耳边为墙基。耳前肉为地。言耳卑小。高不及其肉也。简案、诸说未知孰是。天年篇曰。基墙高以方。五阅五使篇曰。墙下无基垂角去外。如是者虽平常。殆乃蒋说似是。
有因加疾者 马云。盖不慎守。而或为外感内伤也。
平人(止)危矣 张云。人之生死由乎气。气胜则神全。故平人以气胜形者寿。设外貌虽充而中气不足者。必非寿器。若病而至于形肉脱。虽其气尚胜形。亦所必死。盖气为阳。形为阴。阴以配阳。形以寓气。阴脱则阳无所附。形脱则气难独留。故不免于死。或形肉未脱。而元气衰竭者。形虽胜气。不过阴多于阳。病必危矣。
刺有三变 马云。法有不同。谓之变也。
刺营者出血 马云。正以血者营气之所化。营卫生会篇云。营气化血以奉生身。素问调经论云。取血于营。
刺卫者出气 马云。正以卫气属阳。痹论云。卫气循于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散于胸次。
调经论云。取气于卫。
寒热少气血上下行 张云。营主血。阴气也。病在阴分。则阳胜之。故为寒热往来。阴病则阴虚。
阴虚则无气。故为少气。邪在血。故为上下妄行。所以刺营者。当刺其血分。
气痛(止)客于肠胃之中 张云。卫属阳。为水谷之悍气。病在阳分。故为气痛。气无定形。故时来时去。怫、郁怒也。忾、大息也。贲响、腹鸣如奔也。皆气分之病。风寒外袭。而客于肠胃之间。以六腑属表。而阳气归之。故病亦生于卫气。简案、怫、史云郁也。忾、广雅满也。怫忾盖郁懑之义。马云。怒意也。
张则以郁怒大息释之。并非。千金方痈疽门云。身中忽有痛处。如遭打扑之伏。名曰气痛。痛不可忍。
游走不住。服五香连翘汤。盖与此证自异。
内热 张云。谓温其经也。张氏医通云。内、纳同。谓温其经。使热气内入。血脉流通也。
刺布衣(止)熨之 马云。布衣气血涩浊。刺其寒痹之后。当以火 之。大人气血清滑。刺其寒痹之后。当以药熨之。张云。以火 之。即近世所用雷火针。及芥、蒜、蒸、灸、之类。 、音翠。灼也。
干姜一斤桂心一斤 甲乙。斤、作升。无心字。玉函经方药炮制云。桂削去皮。用里黑润有味者为佳。丹溪心法云。桂心者皮之肉浓。去其粗浓而无味者。止留近其木一层、而味辛甘者。故名之曰心。美之之辞也。
咀 马云。以口 药如豆粒也。后世虽以刀代。而犹有 咀之称者。本此。
渍酒中 马云。渍、浸也。
马矢 中 张云。燃干马屎而煨之也。此西北方所常用者。前苏武传。置 火。注。聚火无焱也。
盖封涂勿使泄 甲乙。盖、作善。使下有气字。张云。涂、盐泥封固也。
马云。周日也。
复布为复巾 张云。重布为巾。如今之夹袋。所以盛贮绵絮药滓也。滓、 也。
生桑灰炙巾 张云。炙巾以生桑炭者。桑能利关节。除风寒湿痹诸痛也。
以巾试身 甲乙作炙巾以拭身。王子接古方选注云。药熨大人之寒痹。大人者富贵之人也。寒痹者时痛而皮肤不仁也。其血、脉、筋、骨、虽痹。而禀气清灵。但以药熨导引。即可蠲痹。非若刺布衣而必以火之也。椒、酒、姜、桂、专通营气以散血分之寒。清酒置马矢。 中马矢。西北方常用之。取其微火。非有他义也。 、尽日也。复巾、夹袋也。熨至于汗。庶营气得通。熨凡三十遍者。欲其寒邪去尽。以巾拭身亦必三十遍者。恐汗液之气留也。
起步内中 张云。刺后起步于密室内中。欲其血气行而慎避风寒也。凡此者皆所谓内热之法。
卷一
官针篇第七
官针最妙 马云。官者任也。官针者。任九针之所宜也。张云。官、法也。公也。制有法而公于人。
故曰官针。
病弗能移 张云。用不得法。则不能去病。
皮肤为痈 张云。内伤良肉。则血流于内而溃于外。故皮肤为痈。
支为大脓 甲乙。支、作反。马云。支、当作皮。或作反。张云。病气不泻而伤其支络。故为大脓。
凡病有浮沉。刺分浅深。过之则内伤。不及则外壅。邪反从之。后生大病。简案、支字今从甲乙作反。
大者泻 小者不移 张云。当小而大则泻伤正气。当大而小则病不能移。皆失针之宜也。
病在皮肤(止)勿取 张云。病在皮肤无常处者。火之游行也。用 针者主泻阳气也。肤白则无火可知。故不宜刺。
取之 针于井荥分输 张云。此针宜于用补。分输。言各经也。
病在中者 张云。中、言其远也。九针论。八曰长针。主取深邪远痹者也。
痹气暴发 九针论云。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 。且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知痹气暴发。即所谓暴痹也。
大针 九针十二原云。尖如挺。其锋微圆。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论云。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
固居 马本。居、作痹。注云。前云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当同之也。但彼止取经取络。
而此则泻其井荥与俞。及照五脏以取四时耳。简案、居作痹。未见所据。
日应九变 日、诸本作以。是。当删改。
诸经荥输脏 张云。诸经荥输。凡井荥经合之类皆 也。脏 背间之脏腑 也。本经。输、 、俞、三字皆通用。
远道刺 甲乙无远字。简案。道、导同。
腑 张云。谓足太阳膀胱经。足阳明胃经。足少阳胆经。十二经中。惟此三经最远。可以因下取上。故曰远道刺。
大经 志云。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结不通。则流溢于大经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经之结络以通之。
小络之血脉 张云。调经论曰。病在血。调之络。经脉篇曰。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
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
分刺 志云。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邪在肌肉者取之。
大泻刺 甲乙注。一作大刺。
毛刺 志云。邪闭于皮毛之间。浮浅取之。所谓刺毫毛无伤皮。刺皮无伤肉也。
刺浮痹皮肤也 甲乙痹下有于字。
巨刺 马云。素问缪刺论。以刺经穴为巨刺。刺络穴为缪刺。皆左取右。右取左。
刺 马云。调经论曰。病在骨。 刺药熨。张云。即后世火针之属。取寒痹者用之。以上谓之九变。
十二节 志云。节、制也。言针有十二节制。以应十二经也。
偶刺 马云。前后各用一针。有阴阳配合之义。故曰偶刺。张云。偶、两也。前后各一。故曰偶刺也。
以手直心(止)傍针之也 张曰。直、当也。以手直心若背。谓前心后心。当其痛所。各用一针治之。然须斜针以刺其傍。恐中心则死也。马云。傍、当作旁。古盖通用。
报刺 张云。重刺也。简案、犹报灸之报。
无常处也 甲乙无也字。
无拔针 甲乙无无字。
恢刺 史云。恢、苦回切。大也。一本作怪。道藏本。怪作悭。恐误。恢、大也。出说文。张云。
恢恢廓也。志云。恢、大之也。前后恢荡其筋之急。
恢刺直 诸本直作者。当改。
旁之举之前后 楼氏云。谓直刺入 。转针头从旁挑举其筋也。张云。不刺筋而刺其旁。必数举其针。或前或后。以恢其气。则筋痹可舒也。
齐刺 张云。齐者。三针齐用也。故又曰三刺。甲乙作参刺。
以治寒气小深者 甲乙寒下有热字。
扬刺 张云。扬、散也。中外共五针。而用在浮泛。故能祛散博大之寒气。志云。从中而发扬于四旁也。
治寒气之博大者 甲乙寒下有热字。无气字。
直针刺 张云。直入无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则所用不深。
输刺 张云。输、委输也。言能输泻其邪。非上荥文输之谓。直入直出。用其锐也。稀发针。留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热之气。志云。直入直出。如转输也。
短刺 张云。短者。入之渐也。故稍摇针而深致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志云。短刺者。
用短针深入而至骨。
浮刺 马云。似前扬刺。但彼有正纳旁纳。而此则止有旁入之针耳。张云。浮、轻浮也。旁入其针而浮举之。故可治肌肤之寒。此与上文毛刺义大同。
阴刺 马云。以其刺阴经也。张云。刺阴寒也。志云。刺少阴之寒厥也。
率刺之 张云。率、统也。
中寒厥 足踝后少阴也 甲乙厥足作者取。似是。马云。中、去声。简案、上文言十二刺应十二经。然特举足踝后少阴。不及他经。其义今无可考。
旁针刺 甲乙无针字。张云。一正一旁也。正者刺其经。旁者刺其络。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赞刺 张云。赞、助也。数发针而浅之。以后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痈肿。志云。助痈肿之外散也。
致其空脉气也 甲乙作致其脉空也。张云。盖恐太过。反伤正气。故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之脉气上行也。张兆璜云。致五脏之神机。非营卫血气。故曰空脉气。
脉浅者勿刺 甲乙脉下有气字。张云。脉浅者。最易泄气。
谷气出 马云。终始篇曰。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
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正与此节同。张云。谷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终始篇曰。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志云。谷气者。通会于肌腠之元真。脾胃之所主也。故曰谷气。
阴邪出 张云。绝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阴邪。
未入分肉间也 甲乙无也字。间下有后刺深之一句。马云。肌肉分肉之辨。肌肉在皮内肉上。而分肉则近于骨者也。分肉有二。各部在外之肉曰分肉。其在内近骨之肉与骨根分。亦曰分肉。张云。大肉深处。
各有分理。是谓分肉间也。
逐邪气而来血气 甲乙作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
致阴气之邪(止)此之谓也 甲乙作致阴邪之气。张云。凡刺之浅深。其法有三。先刺绝皮。取卫中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营中之阴邪也。三刺最深。及于分肉之间。则谷气始下。下、言见也。按、终始篇之义。与此互有发明。
年之所加(止)不可以为工也 张云。年之所加。如天元纪、至真要等论是也。气之盛衰。如八正神明论、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知天地之气候。则人有五虚五实。皆可因而知矣。此数句。又见六节藏象论。简案、此五句。疑后人所缺。
半刺 张云。此即前章毛刺之义。浅入而疾发。故可取皮分以应肺。
豹文刺 张云。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脉。所以应心。
关刺 张云。关、关节也。左右四肢也。尽筋、即关节之处也。慎无出血。血以养筋也。肝主筋。刺筋所以应肝。
或曰渊刺一曰岂刺 甲乙此二句在四曰合谷刺下。
合谷刺 张云。言三四攒合。如鸡足也。邪在肉间。其气广大。非合刺不可。脾主肌肉。故取肌痹者。
所以应脾。简案、张戴人治郾城梁贾麻痹。针用鸡足法。向上卧针。三进三引。复向下卧针送入。见儒门事亲。
输刺 张云。义见前章。肾主骨。刺深至骨。所以应肾。
[book_title]卷二
本神篇第八
马云。此篇推本五脏之神。故名篇。简案、篇首有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语。故命篇。
乱 史音 、音闷。简案、懑闷并通。道藏本及马、张、志作恍。误。
天之罪与人之过乎 志与下句。简案、根据志意。与、平声。
天之在我者(止)生者也 张云。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天地者。阴阳之道也。自太极而生两仪。
则清阳为天。浊阴为地。自两仪而生万物。则干知大始。坤作成物。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宝命全角论曰。
人生于地。悬命于天。然则阳先阴后。阳施阴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气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言理赋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备矣。
故生之来谓之精 张云。所谓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为五行之最先。故万物初生。其来皆水。如果核未实。犹水也。胎卵未成。犹水也。即凡人之有生。以及昆虫草木。
无不皆然。易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此之谓也。志云。决气篇曰。常先身生是谓精。盖未成形。而先受天一之精。故所生之来谓之精。简案、此以下止于谓之智。见子华子。
两精相搏谓之神 张云。两精者。阴阳之精也。搏、交结也。易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周子曰。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是皆两精相搏之谓。
凡万物生成之道。莫不阴阳交而后神明见。故人之生也。必合阴阳之气。构父母之精。两精相搏。形神乃成。
所谓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也。又决气篇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志云。平人绝谷篇曰。
神者水谷之精气也。盖本于先天所生之精。后天水谷之精。而生此神。故曰。两精相搏谓之神。真邪章曰。真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简案、两精之解。张义似长矣。马云。相搏之搏音博。礼儒行、鸷虫攫搏不程勇者。亦读为博。此恐非也。博、子华子作薄。乃易所谓雷风相薄之薄。二字古通用。见通雅。
随神往来者谓之魂 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张云。精对神而言。则神为阳而精为阴。魄对魂而言。则魂为阳而魄为阴。故魂则随神而往来。魄则并精而出入。愚按、精、神、魂、魄。虽有阴阳之别。而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之别焉。如神之与魂皆阳也。何谓魂随神而往来。盖神之为德。如光明爽朗。聪慧灵通之类皆是也。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皆是也。神藏于心。故心静则神清。魂随于神。故神昏则魂荡。
此则神魂之义。可想象而悟矣。精之与魄。皆阴也。何谓魄并精而出入。盖精之为物。重浊有质。形体因之而成也。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精生于气。故气聚则精盈。魄并于精。故形强则魄壮。此则精魄之状。亦可默会而知也。然则神为阳中之阳。而魂则阳中之阴也。精为阴中之阴。而魄则阴中之阳者乎。虽然。此特其阴阳之别耳。至若魂魄真境。犹有显然可鞫者。则在梦寐之际。如梦有作为而身不应者。乃魂魄之动静。动在魂而静在魄也。梦能变化而寤不能者。乃阴阳之离合。离从虚而合从实也。
此虽皆魂魄之证。而实即死生之几。苟能致心如太虚。而必清必静。则梦觉死生之关。知必有洞达者矣。诸家得理之论。再附于下。以详其义。唐孔氏曰。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曰魄。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曰魂。魂魄神灵之名。初生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此魄之灵也。及其精神性识。渐有知觉。此则气之神也。
乐祁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魄属形体。魂属精神。精又是魄。魄是精之神。神又是魂。魂是气之神。邵子曰。气形盛则魂魄盛。气形衰则魂魄亦从而衰。魂随气而变。魄随形而化。故形存则魄存。形化则魄散。朱子曰。魂神而魄灵。魂阳而魄阴。魂动而魄静。生则魂载于魄。而魄检其魂。死则魂游散而归于天。魄沦坠而归于地。运用动作底是魂。不运用动作底是魄。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老人目昏耳聩。记事不得者。魄衰也。
又曰。人生则魂魄相交。死则各相离去。月之黑晕是魄。其光是魂。魂是魄之光焰。魄是魂之根柢。火是魂镜。
其魄灯有光焰。物来便烧。镜虽照见。却在里面。火日外景。金水内景。火日是魂。金水是魄。阴主藏受。故魄能记忆在内。阳主运用。故魂能发用出来。二物本不相离。精聚则魄聚。气聚则魂聚。是为人物之体。至于精竭魄降。则气散魂游而无知矣。
所以任物者谓之心 马云。其所谓心意、志思、智虑。举不外于一心焉耳。故凡所以任物者谓之心。素问灵兰秘典论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则万物之机。孰非吾心之所任者乎。简案、白虎通云。心之为言任也。任于思也。
心有所忆谓之意 张云。忆、思忆也。谓一念之生。心有所响而未定者曰意。李云。心已起而未有定属者意也。简案、礼大学疏。总包万虑谓之心。为情所意念谓之意。又礼运注。意、心所无虑也。
意之所存谓之志 甲乙意下之字作有。张云。意之所存。谓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李云。
意已决而确然不变者志也。
因志而存变谓之思 张云。因志而存变。谓意志虽定。而复有反复计度者曰思。
因思而远慕谓之虑 张云。深志远慕。必生忧疑。故曰虑。简案、子华子。远慕作有所顾。荀子礼论。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说文。虑、谋思也。大学朱注。处事精详也。
因虑而处物谓之智 张云。疑虑既生。而处得其善者曰智。按此数者。各有所主之脏。今皆生之于心。此正诸脏为之相使。而心则为之主宰耳。简案、子华子处物。作有所决择。
长生久视 老子五十九章云。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怵惕 史云。悚惧也。张云。怵、恐也。惕、惊也。简案、书。 命。怵惕惟厉。孔注。言常悚惧惟危。
流淫而不止 甲乙止、作正。张云。流淫谓流泄淫溢。如下文所云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时自下者是也。
竭绝而失生 张云。悲则气消。悲哀太甚则胞络绝。故至失生。竭者绝之渐。绝则尽绝无余矣。
神惮散而不藏 张云。喜发于心。乐散在外。暴喜伤阳。故神气惮散而不藏。惮、惊惕也。简案、诗。云汉。我心惮暑。笺。惮、犹畏也。国语周语。惮其牺也。注。惮、惧也。文选西京赋。惊 。惮蛟蛇。薛综注。惊、惮、谓皆使骇怖也。
迷惑而不治 张云。怒则气逆。甚者心乱。故至昏迷皇惑而不治。不治、乱也。
荡惮而不收 甲乙注云。不、收、太素作失守。张云。恐惧则神志惊散。故荡惮而不收。上文言喜乐者。神惮散而不藏。与此稍同。但彼云不藏者。神不能持而流荡也。此云不收者。神为恐惧而散失也。所当详辨。
心怵惕(止)死于冬 张云。此下言情志所伤之病。而死各有时也。心藏神。神伤则心怯。故恐惧自失。 者筋肉结聚之处。心虚则脾弱。故破 脱肉。毛悴者。皮毛憔悴也。下文准此。色夭者心之色。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也。火衰畏水。故死于冬。
脾愁忧(止)死于春 张云。忧本肺之志。而亦伤脾者。母子气通也。忧则脾气不舒。不舒则不能营运。故 闷而乱。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不得至经。必因于脾。乃得禀也。故脾伤则四肢不举。脾色之夭者。
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也。土衰畏木。故死于春。
肝悲哀(止)死于秋 甲乙作狂妄。其精不守。令人阴缩而筋挛。张云。肝藏魂。悲哀过甚则伤魂。魂伤则为狂为妄而不精明。精明失则邪妄不正。其人当阴缩筋挛。两胁骨不举者。皆肝经之败也。肝色之夭者。青欲如苍壁之泽。不欲如蓝也。木衰畏金。故死于秋。李云。悲哀亦肺之志。而伤肝者。金伐木也。
肺喜乐(止)死于夏 甲乙作意不存其人。简案、其人接下句似是。张云。喜本心之志。而亦伤肺者。暴喜伤阳。火邪乘金也。肺藏魄。魄伤则神乱而为狂。意不存人者。旁若无人也。五脏之伤。无不毛悴。
而此独云皮革焦者。以皮毛为肺之合。而更甚于他也。肺色之夭者。白欲如鹅羽。不欲如盐也。金衰畏火。故死于夏。
肾盛怒(止)死于季夏 张云。怒本肝之志。而亦伤肾者。肝肾为子母。其气相通也。肾藏志。志伤则意失。而善忘其前言也。腰脊不可俯仰屈伸者。腰为肾之府也。肾色之夭者。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苍也。水衰畏土。故死于季夏。
恐惧而不解(止)精时自下 张云。此亦言心肾之受伤也。盖盛怒虽云伤肾。而恐惧则肾脏之本。
志恐则气下而陷。故能伤精。肾主骨。故精伤则骨 。痿者阳之痿。厥者阳之衰。命门不守。则精时自下。是虽肾脏受伤之为病。然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愁忧恐惧则伤心。上文曰。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义与此通。
李云。此亦肾伤也。特伤于本脏之志。为异于前耳。闭藏失职。则不因交感。精自下。志云。上节论伤肾脏之志。此论伤肾脏之精。盖魂、魄、智、意、本于心肾精神之所生。故首言怵惕思虑者则伤神。末言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神生于精。而精归于神也。
是故五脏(止)不可以治之也 张云。此承篇首之问而言。凡用针者。必当察病者之形态。以酌其可刺不可刺也。设或五脏精神已损。必不可妄用针矣。故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诸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根结篇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
肝藏血 张云。宣明五气篇曰。肝藏魂。五脏生成篇曰。人卧则血归于肝。调经论曰。肝藏血。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
脾藏营(止)经溲不利 张云。营出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为血。故曰。脾藏营。营舍意。
即脾藏意也。脾虚则四肢不用。五脏不安。以脾主四肢。而脾为五脏之原也。太阴脉入腹络胃。故脾实则腹胀。
经溲不利。调经论曰。形有余则腹胀。经溲不利。经、当作泾。简案、甲乙。经、作泾。厥论亦作泾。
心藏脉 张云。宣明五气篇曰。心主脉。调经论曰。心藏神。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悲。
肺藏气(止)胸盈仰息 张云。喘喝者。气促声粗也。胸盈。胀满也。仰息。仰面而喘也。宣明五气篇曰。肺藏魄。调经论曰。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甲乙。盈、作凭。注云。九墟作盈。
肾藏精(止)实则胀 张云。九针论曰。肾藏精志也。调经论曰。肾藏志。志有余则腹胀、飧泄。
不足则厥。
五脏不安(止)调之也 张云。前章言情志损伤、此分五脏虚实。故凡五脏有不安者。必审其病形虚实。情志所属。乃可随其脏以调之。此总结前章而言其治方也。
卷二
终始篇第九
马云。终始本古经篇名。而伯乃述之。故前根结篇有云。九针之玄。要在终始。此又曰。毕于终始。故知其为古经篇名也。按首无起句。当同前篇。俱为岐伯言也。
毕于终始 张云。终始本篇名。详载阴阳针刺之道。今散类各章。志云。终始者始于五脏。次于经脉。
终于六气。盖五脏内生六络。六经外合六气。盖五脏又本于六气之所生。故曰人生于地。悬命于天。简案、终始。其义未详。姑仍马张。
阳受气于四末(止)可令和 马云。阳在外。受气于四肢。阴在内。受气于五脏。故因其气之来而迎之者。泻之法也。因其气之往而随之者。补之法也。知迎随为补泻。则阴阳诸经之气可和调矣。
和气之方 论语。雍也。集解引孔注云。方、道也。
无道行私 张云。不明至道。而强不知以为知。即无道行私也。伐人长命。殃必及之。天道不爽。当知所畏。
谨奉天道(止)经脉为纪 张云。天道阴阳。有十二辰次为之纪。人身血气。有十二经脉为之纪。
循环无端。终而复始。故曰终始。
持其脉口人迎 张云。脉口在手。太阴脉也。可候五脏之阴。人迎在颈。阳明脉也。可候六腑之阳。人之血气经脉。所以应天地阴阳之盛衰者。毕露于此。故曰天道毕矣。
应四时也 张云。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简案出禁服篇)应四时也。上谓人迎。下谓脉口。相应往来。即如下编所谓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也。简案、马以上为寸口。以下为尺。恐非。
不结动也 张云。结涩则不足。动疾则有余。皆非平脉也。
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 甲乙作本末相遇。寒温相守司。似是。禁服篇曰。察其本末之寒温。以验其脏腑之病。张云。脏气为本。肌体为末。表里寒温司守。不致相失。故必外之形肉。内之血气。皆相称者。
谓之平人。志。本末之寒温之两之字下句。注云。本末者。有本标之出入。寒温者。应寒暑之往来。各相守司也。简案、志注。义未明晰。
少气者(止)不称尺寸 张云。少气者。元气虚也。兼阴阳而言。故上之人迎。下之脉口。必皆衰少无力。而两手之尺寸。亦不相称也。简案、尺寸。诸家为寸关尺之尺寸。然内经无此义。今言不称尺寸者。
其脉短少。不称常时之尺寸。
可将以甘药 不可饮以至剂 张云。但可将以甘药。甘药之谓。最有深意。盖欲补虚羸。非甘纯不可也。至剂。刚毒之剂也。正气衰者不可攻。故不宜用也。志云。甘药者调胃之药。谓三阴三阳之气。本于中焦胃腑所生。宣补其生气之原。道之流行。故不可饮以至剂。谓甘味太过。反留中也。简案、以至剂为至甘之剂。殆乖经旨。
弗灸 张云。以火能伤阴也。志云。谓阴阳之气不足于外。非经脉之陷下也。
人迎一盛(止)病在手阳明 张云。人迎。足阳明脉也。一盛二盛。谓大于气口一倍二倍也。阳明主表。而行气于三阳。故人迎一盛。病在足经之少阳。若大一倍而加以躁动。则为阳中之阳。而上在手经之少阳矣。凡二盛三盛。病皆在足。而躁则皆在手也。下仿此。简案、禁服篇曰。人迎大一倍于寸口。病在足少阳。以下文例同。故张以一盛为一倍也。马志以人迎气口。为左右寸口而释之。此王叔和以降之说。非古之义。
不可从。
人迎四盛(止)为外格 张云。人迎盛至四倍。且大且数者。乃六阳偏盛之极。盈溢于腑。格拒六阴。是为外格。按、下文曰。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则此外格者。亦死无疑。简案、禁服篇云。
溢阳为外格。死不治。志云。阳可盛而阴不可盛也。故溢阳不曰死。盖不考耳。
脉口一盛(止)在手太阴 张云。脉口。手太阴脉也。太阴主里。而行气于三阴。故脉口一盛。
病在足经之厥阴。若加以躁。则为阴中之阳。而上在手厥阴心主矣。凡二盛三盛皆在足。而躁则皆在手也。志本厥阴之下。更多厥阴二字。误。
脉口四盛(止)死不治 张云。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乃六阴偏盛。盈溢于脏。表里隔绝。是为内关。主死不治。
命曰关格 张云。人迎主阳。脉口主阴。若俱盛至四倍以上。则各盛其盛。阴阳不交。故曰关格。
可与言死期也。马云。后世医籍。皆以饮食不下为关格。视此节大义。可深惭云。(关格义详于素问识六节藏象论当互阅)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止)上气和乃止 张云。人迎主腑。故其一盛。病在胆经。肝胆相为表里。阳实而阴虚。故当泻足少阳之腑。补足厥阴之脏也。泻者二。补者一。泻倍于补也。疏取之者。欲其从容。
不宜急也。上气。言气之至也。气至而和。谷气至矣。故可止针。下仿此。马云。必切其脉而验其病之退否。
疏而取穴于胆肝二经之上。盖彼此之穴相间之谓疏也。候至气和乃止针。由此推之。则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
当泻手少阳三焦经。而补手厥阴心包络经矣。志云。疏、当作躁。谓一盛而躁。二盛而躁。当取手之阴阳也。
简案、据马志。上气之上。接上句。且志改疏作躁。并不允。
太阳主胃 甲乙。阳、作阴。马云。太阳作阳明。张云。太言太阴。阳言阳明。脾与胃为表里。
故曰太阳主胃。简案、甲乙为是。此盖该上文足阳明日二取之而言。张云。上文人迎之治。治三阳也。皆日二泻一补。气口之治。治三阴也。皆日二补一泻。盖以三阳主表。病在表者。宜泻倍于补也。三阴在里。病在里者。宜补倍于泻也。皆以脏气为重。惟恐其或伤耳。又如厥阴少阳。肝胆木脏也。东方多实。故可日二取之。
太阴阳明。脾与胃也。脾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惟少阴太阳。则二日一取之。盖肾与膀胱。为天一之脏。真阴之原。故宜保重如此。圣人之顾根本。岂惟针刺为然哉。
三倍以上(止)为他病矣 甲乙。三、作四。张云。俱盛三倍以上。即四盛也。阴阳俱溢。即溢阴溢阳也。不开。即外关内格也。如此者。血气闭塞无所行。五盛真阴伤于内。刺之已不可。灸之则愈亡其阴。而变生他病。必至不能治也。志云。若不以针开之。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溢于中。
则内伤五脏矣。夫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此阴阳之气。偏盛不和。非陷下也。故灸之则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止)血气不行 志云。谓阴阳之气偏盛。刺之和调则止矣。然又当补阴泻阳。补阴者。
补五脏之衰阴。泻阳者。导六气之外出。六节脏象论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顺气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长夏。是补其藏阴。则心、肺、脾、藏之气和。而音声益彰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于耳。肝肾之气盛。则耳目聪明矣。甲乙。音气、作音声。
适虽言故 马云。苟坚如其初。则适才虽言病去复旧。其病未去也。张云。脉坚如旧者。虽欲文饰其故。而病实未除也。简案、据下文言。快而推之。故乃病去而复其故之谓。马注为是。
夫如其故 甲乙。夫、作大。是。
痛虽不随针 甲乙。痛、作病。下同。针下有减字。下文同。马云。虽不随针而即去。然亦必以渐而衰矣。
十二经脉之所生病 马云。欲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及虚实补泻。必明于本经经脉第十篇而后可。
可得传于终始矣 张云。终始、本篇名。即本末之谓。
故阴阳不相移(止)取之其经 张云。移、移易也。倾、相伤也。或阴或阳。无所改易。不相移也。
虚者自虚。实者自实。不相倾也。此则无所从生。而各病其病。但求其经而取之。
邪辟妄合 辟、甲乙作 。马志作 。张云。邪辟妄合等六句。详言病变也。凡此者皆须用针。治以三刺之法。则诸病可去也。
沉浮异处 四时不得 马云。脉气浮沉。似所处各异。
志云。浮沉异处者。阴阳之气与经脉不相合也。四时不得者。不得其升降浮沉也。
故一刺(止)谷气至也 张云。初刺之在于浅近。故可出阳分之邪。再刺之在于深远。故可出阴分之邪。三刺之在候谷气。谷气者。元气也。止、出针也。盖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必邪气去而后谷气至。故已补而实则虚者坚。已泻而虚则坚者软。是以知谷气之至也。马云。此节大意。见前官针篇。
阴盛而阳虚(止)和之 张云。此以脉口、人迎、言阴阳也。脉口盛者。阴经盛而阳经虚也。当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人迎盛者。阳经盛而阴经虚也。当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何也。以治病者。
皆宜先顾正气。后治邪气。盖攻实无难。伐虚当畏。于此节之义。可见用针用药。其道皆然。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 马云。阳明动于大趾次趾之间。凡厉兑、陷谷、冲阳、解溪、皆在足跗上也。厥阴动于大趾次趾之间。正以大敦、行间、太冲、中封、在足跗内也。少阴则动于足心。其穴涌泉。乃足跗之下也。
其动也 甲乙作三脉动于大指者八字。
阳明止少阴在下 楼氏纲目曰。阳明在上。冲阳脉也。厥阴在中。太冲脉也。少阴在下。太溪脉也。
马云。阳明则在手足之上。厥阴则在于二经之中。少阴则在于足之下耳。
膺 中膺(止)取之上 马云。此言凡取穴者。必当各中其所也。胸之两旁谓之膺。故膺内有 。
如胃经气户、库房、屋翳、膺窗。肾经 中、神藏、灵墟、神封、之类。凡刺膺 者。当中其膺可也。背内有。如督脉经诸穴。居脊之中。膀胱经诸穴。居脊之四行之类。凡刺背 者。当中其背与肩膊可也。凡按分肉虚。虚则取之耳。张云。凡肩膊之虚软而痛者。病有阴经阳经之异。阴经在膺。故治阴病者。
当取膺 而必中其膺。阳经在背。故治阳病者。当取背 而必中其背。病在手经故取之上。上者手也。如手太阴之中府、云门。手厥阴之天池。皆膺 也。手少阳之肩 、天 。手太阳之天宗、曲垣、肩外 。皆背 也。
咸主肩膊虚痛等病。简案、二家所取义各异。未审孰是。然张添痛字释之。似于原文未允当。但马以肩膊二字接上句。以上字接次节重字上。非。
重舌刺舌柱 以铍针也 张云。舌下生小舌。谓之重舌。舌柱即舌下之节如柱者也。当用第五针曰铍针者刺之。九针论曰。铍针主大痈脓两热争者。官针篇曰。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简案、刺出恶血也。
手屈(止)守筋 张云。屈而不伸者。筋之拘挛也。故治当守筋。不可误求于骨。伸而不屈者。
骨之废弛也。故治当守骨。不可误求于筋也。
补须一方实(止)无使邪气得入 张云。补、当作刺。刺法虽多。其要惟二。则补泻而已。一者因其方实。故当深取之。勿按其 。欲以出其邪气。此泻法也。一者因其方虚。故当浅刺之。以养其血脉。疾按其穴。以拒其邪气。此补法也。马云。方、犹俗云才方也。
邪气来也(止)徐而和 马云。邪气之来。其针下必紧而疾。谷气之来。其针下必徐而和。可得而验也。
刺诸痛者 其脉皆实 甲乙者下有深刺之诸痛者六字。张云。此言痛而可刺者。脉必皆实者也。然则脉虚者。其不宜刺可知矣。
从腰以上(止)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张云。此近取之法也。腰以上者。天之气也。故当取肺与大肠二经。盖肺经自胸行手。大肠经自手上头也。腰以下者。地之气也。故当取脾胃二经。盖脾经自足入腹。胃经自头下足也。病之在阴在阳。各察其所主而刺之。
病在上者(止)取之 张云。此远取之法也。有病在上而脉通于下者。当取于下。病在下而脉通于上者。当取于上。故在头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 。盖疏其源而流自通。故诸经皆有井、荥、俞、原、经、合之辨。
春气在毛(止)以春夏之齐 甲乙。毛、上有毫字。马云。齐、剂同。素问有刺齐论。张云。
此言病气之中人。随时气而为深浅也。春夏阳气在上。故取毫毛皮肤。则浅其针。秋冬阳气在下。故取分肉筋骨。则深其针。是以时为齐也。按、四时刺逆从论曰。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
冬气在骨髓。中与本篇若异者何也。盖本篇言病邪之应时令。有表有里。四时刺逆从论。言人气之合天地。有升有降。义本不同。非矛盾也。肥人肉浓。浅之则不及。故宜秋冬之齐。瘦人肉薄。深之则太过。故宜春夏之齐。志云。齐者与时一之也。简案、志注非是。七十难与本篇之义合。
病痛者阴也(止)深刺之 张云。凡病痛者。多由寒邪滞逆于经。及深居筋骨之间。凝聚不散。
故病痛者为阴也。按之不得者。隐藏深处也。是为阴邪。故刺亦宜深。然则痛在浮浅者。由属阳邪可知也。但诸痛属阴者多耳。
病在上者阳也(止)浅刺之 张云。阳主升。故在上者为阳。阴主降。故在下者为阴。痒者散动于肤腠故为阳。凡病在阳者。皆宜浅刺之。其在下者。自当深刺无疑也。志云。此论表里上下之阴阳。夫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故痒者阳也。病在皮肤之表阳也。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痛也。故病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留痹之在内也。此言表里之为阴阳也。
简案、四十八难曰。痒者为虚。痛者为实。义似相戾。
病先起阴者(止)治其阴 张云。此以经络部位言阴阳也。病之在阴在阳。起有先后。先者病之本。
后者病之标。治必先其本。即上文所谓先刺其病所从生之义。
热厥 寒厥 马云。素问明有厥论。本经寒热病篇。亦有刺寒热厥法。
二阴一阳(止)一刺阳也 张云。二刺阴。一刺阳者。谓补其阴经二次。泻其阳经一次。则阴气盛而阳邪退。故可以治热厥。其二阳一阴者。亦犹是也。故可以治寒厥。
久病者(止)刺道毕矣 张云。久远之疾。其气必深。针不深。则隐伏之病不能及。留不久。则固结之邪不得散也。一刺未尽。故当间日复刺之。再刺未尽。故再间日而又刺之。必至病除而后已。然当先察其在经在络。在经者直刺其经。在络者缪刺其络。是谓调其左右。去其血脉也。志云。病久者邪气入深。邪与正争。则气留于阴。间日而后出于阳。是以间日复刺之者。俟气至而取之也。
凡刺之法(止)聚气可布 甲乙。躁厥者。注云。一作疾字。张云。病少气而形肉未脱。其脉躁急。其病躁而厥逆者。气虚于内。邪实于经也。当缪刺之。左病取右。右病取左。所刺在络。其用轻浅。则精气之散者可收。邪气之聚者可散也。简案、躁厥、作躁疾是。
深居静处(止)气至乃休 马云。此言用针者。当预养其神以行针也。凡用针者。虽占病者之神气往来。然必先自养其神气。故深居静处。闭户塞牖。魂魄、神意、精气、皆会于一。令志已在针。方浅而留之。或微而浮之。以移病者之神。候其真气已至。而乃止针也。
男内女外(止)是谓得气 张云。既刺之后。尤当戒慎。男子忌内。女子忌外。忌外者坚拒勿出。
忌内者谨守勿内。则邪气必去。正气必复。是谓得气。道藏本释音云。难经作男外女内。简案、七十八难云。
男外女内。乃言针法。与本篇之义自别。
出行来者 甲乙出、作步。
凡此十二禁者 简案、马张连男内女外为十二禁。然凡刺之禁有后节则必不然。甲乙无此十二三字。盖古经之脱文也。
介按、凡十二禁者。如风雨晦明之四时。人之气血。凝滞不调。共计四禁也。大饱则气虚。五禁也。新饱则气盛。六禁也。大醉则气乱。七禁也。大怒则气逆。八禁也。大渴则液少。九禁也。大劳则气乏。十禁也。
大惊则气散。十一禁也。人神所在之处。恐伤其生气。十二禁也。夫所谓人神所在之处。以四时言之。则春在左胁。秋在右胁。冬在腰。夏在脐。此四者系是肝肺肾脾所司之时也。故亦须禁之。
淫 道藏本、甲乙、作淫泺。张云。淫 荡散也。(淫泺详于素问识骨空论)
脱其五味 志云。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针刺之道。贵在得神致气。犯此禁者。则脱其五味所生之神气。是谓失气也。
绝皮乃绝汗 太阳之脉以下。文与素问诊要经终论同。今特举其异同。不复诠释。诊要经终无绝皮二字。作绝汗乃出。
不行 诊要经终。作不仁。
卷二
经脉第十
马云。凡内经全书之经络。皆自此而推之耳。
禁脉 马云。按当作禁服。本经第四十八禁服篇云。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其度量。内刺五脏。外刺六腑。则此篇数语。乃出于禁服篇也。张志同。
营其所行 张云。言经络之营行也。简案、营与制对言。疑非营行之义。营、度也。见玉篇。
当以此释之。
先成精 张云。精者人之水也。万物之生。其初皆水。故易曰。天一生水。道家曰。水是三戈之母。精为元气之根。本神篇曰。故生之来谓之精。决气篇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故人始生。先成精也。
精成而脑髓生 张云。精藏于肾。肾通于脑。脑者阴也。髓者骨之充也。诸髓皆属于脑。故精成而后脑髓生。
骨为干 张云。犹木之有干。土之有石。故能立其身。
脉为营 马云。犹将之营。史记云。以师兵为营卫。张云。脉络经营一身。故血气周流不息。
筋为刚 张云。筋力刚劲。故能约束骨骼。动作强健。
肉为墙 张云。肉象墙垣。故能蓄藏血气。志云。肉生于土。犹城墙之外卫也。
谷入于胃 脉道以通 张云。前言成形始于精。此言养形在于谷。如营卫生会篇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故脉道通。血气行。此经脉之谓。
明经脉之道。则可以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施治疗矣。
筋脉之始生 筋、诸本作经。当改。
起于中焦 马云。起、发也。中焦者中脘也。在脐上四寸。杨 针灸集书云。起者兴也。发也。简案、铜人注。高承德云。中焦乃脐中也。此说甚异。张云。愚按此十二经者。即营气也。营行脉中。而序必始于肺经者。以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以行阴阳。而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故十二经以肺经为首。循序相传。尽于足厥阴肝经。而又传于肺。终而复始。是为一周。
下络大肠 马云。络、犹兜也。如今人横线为络而兜物也。张云。络、联系也。当任脉水分穴之分。肺脉络于大肠。以肺与大肠为表里也。按、十二经相通。各有表里。凡在本经者皆曰属。以此通彼者皆曰络。故在手太阴。则曰属肺络大肠。在手阳明。则曰属大肠络肺。彼此互更。皆以本经为主也。下文十二经皆仿此。
还循胃口 张云。还、复也。循、巡绕也。自大肠而上复循胃口。滑氏十四经发挥云。胃口。胃上下口也。胃上口。在脐上五寸上脘穴。下口。在脐上二寸下脘穴之分也。铜人注云。胃口谓胃之上口。贲门之位也。
上膈属肺 滑氏云。属、会也。膈者隔也。凡人心下有膈膜。与脊胁周回相着。所以遮隔浊气。
不使上熏于心肺也。张云。属者所部之谓。
从肺系横出腋下 滑氏云。肺系谓喉咙也。喉以候气。下接于肺。肩下胁上际曰腋。自肺脏循肺系出而横行。循胸博第四行之中府云门。以出腋下。
内 滑氏云。膊下对腋处为 。肩肘之间也。张云。膊之内侧。上至腋。下至肘。嫩软白肉曰。天府侠白之次也。 、儒软二音。又奴刀、奴到二切。简案、 、广韵臂节。那到切。
行少阴心主之前 张云。少阴心经也。心主。手厥阴经也。手之三阴。太阴在前。厥阴在中。少阴在后也。
下肘中循臂内 上骨下廉入寸口 铜人注云。肘中。尺泽穴分也。上骨。谓臂之上骨也。经渠穴在此寸口中。(甲乙经渠在寸口陷者中)杨 云。肘、臂节也。 尽处为肘。臂者。要旨论云。肘下为臂。
上骨者。谓臂之上骨也。廉者。边也。滑氏云。肘以下为臂。廉、隅也。边也。手掌后高骨旁动脉为关。关前动脉为寸口。楼氏纲目云。 下掌上名曰臂。臂有二骨。今太阴脉循臂上骨之下廉也。张云。膊臂之交曰肘中。
穴名尺泽。肘以下为臂内。内、侧也。行孔最、列缺、经渠、之次骨掌后高骨也。下廉。骨下侧也。寸口。关前动脉也。即太渊穴处。简案、据张注。上字上声。非也。寸口通寸关尺而言。诸注以寸部释之。失古义矣。
上鱼循鱼际 滑氏云。掌骨之前。大指本节之后。其肥肉隆起处。统谓之鱼。鱼际则其间之穴名也。
大指之端 滑氏云。出大指之端。至少商穴而终也。端、杪也。张云。端、指尖也。
其支者(止)出其端 铜人注云。针经曰。支而横者为络。此手太阴之络。别走阳明者也。穴名列缺。张云。支者如木之有枝。此以正经之外。而复有旁通之络也。臂掌之交曰腕。此本经别络。从腕后上侧列缺穴。直出次指之端。交商阳穴而接乎手阳明经也。
黄帝曰 肺 手太阴也 诸本无此八字。原文本于类经。宜删去。
是动 张云。动、言变也。变则变常而为病也。如阴阳应象大论曰。在变动为握、为哕、之类。
即此之谓。
膨膨 铜人注云。谓气不宣畅也。马云。俗云膨 。胀论曰。肺胀者。虚满而喘咳。
缺盆中痛 张云。缺盆虽十二经之道路。而肺为尤近。故肺病则痛。
瞀 铜人注云。太素注曰。瞀、低目也。马云。交两手而掣瞀。张云。木痛不仁也。志云。目垂貌。简案、玉篇。目不明貌。又楚辞九章。中闷瞀之 。注。烦乱也。诸注俱误。
臂厥 铜人注云。肘前曰臂。气逆曰厥。
是主肺所生病者 马云。是皆肺经所生之病耳。按、难经二十二难。以是动为气。所生为血。即动生二字。分为气血。乃难经之臆说耳。张云。按二十二难云云。若乎近理。然细察本篇之义。凡在五脏。则各言脏所生病、凡在六腑。则或言气、或言血、或脉、或筋、或骨、或津液。其所生病。本各有所主。非以血气二字。统言十二经者也。难经之言。似非经旨。志云。是动者病因于外。所生者病因于内。凡病有因于外者。
有因于内者。有因于外而及于内者。有因于内而及于外者。有外内之兼病者。本篇统论脏腑经气。故曰肺。手太阴之脉。曰是动。曰所生。治病者。当随其所见之证。以别外内之因。又不必先为是动。后及所生。而病证之毕具也。简案、马以此一句为结文。张则按下节为解。杨 则肺下为句。盖是动所生。其义不明晰。亦未知孰是。
喘渴 甲乙铜人作喘喝。张云。渴、当作喝。声粗急也。
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 张。厥一字句。马志。痛下句。铜人无厥字。
风寒汗出中风 张云。肺主皮毛。而风寒在表。故汗出中风。简案、气盛有余。谓肺脏气盛而有余。非外感邪气之盛也。而云风寒汗出中风。则似肺脏气盛而有余者。必病风寒汗出中风。此必理之所无。或恐六字衍文。诸家顺文诠释。未曾有疑及者何。
小便数而欠 铜人注云。数、频也。欠、少也。言小便频而少也。马云。小便频数而发之为欠。
母病及肾。简案、欠、呵欠也。宣明五气篇云。肾为欠。马注为是。
溺色变 甲乙注云。一作卒遗失无变。马云。邪及子。张云。金衰则水涸。故溺色变而黄赤。志云。气虚而不化也。
盛则泻之(止)以经取之 张云。盛泻虚补。虽以针言。药亦然也。热则疾之。气至速也。寒则留之。气至迟也。陷下则灸之。阳气内衰。脉不起也。不盛不虚。以病有不因血气之虚实。而惟逆于经者。则当随经所在。或饮药、或刺灸、以取之也。下文诸经之治。义与此同。
盛者(止)小于人迎也 张云。寸口主阴。肺为大肠之脏。手太阴经也。故肺气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则反少也。人迎者。足阳明之动脉。在结喉旁一寸五分。乃三阳脉气所至也。阴阳别篇曰。三阳在头。三阴在手者。其义即此。下同。简案、何梦瑶医编云。人迎脉。恒大于两手寸脉数倍。从无寸口反大于人迎者。今验之此言。殆信矣。
起于大指次指之端 端下。甲乙有外侧二字。铜人作内侧。误。张云。即食指之端也。穴名商阳。
循指上廉 张云。上廉。上侧也。凡经脉阳行于外。阴行于内。后诸经皆同。循指上廉。二间三间也。
合谷 张云。穴名。两骨。即大指次指后歧骨间也。俗名虎口。
两筋之中 张云。腕中上侧。两筋陷中。阳溪穴也。
循臂上廉入肘外廉 滑氏云。自阳溪而上循臂上廉之偏历、温溜、下廉。上廉、三里。入肘外廉之曲池。
上 外前廉 上甲乙铜人有循字。张云。行肘 五里臂 也。
骨 杨 云。 、肩前也。肩端两骨间为 骨。张云。肩端骨罅为 骨。以上肩 巨骨也。 、隅同。
柱骨之会上 铜人注云。气腑论注曰。柱骨之会。乃天鼎穴也。在颈缺盆上直扶突气舍后。同身寸之半寸是也。杨 云。要旨曰。脾上际会处为三柱骨。此经自肩 穴。上出柱骨之上。张云。肩背之上。颈项之根。为天柱骨。六阳皆会于督脉之大椎。是为会上。简案、气腑论。手阳明脉气所发。柱骨之会各一。又气穴论。大椎上两旁各一柱骨会上。乃大椎两旁。必有本经之穴。其名今无考。铜人注为天鼎。非也。
下入缺盆 杨 云。经曰。胸两旁高处为膺。膺上横骨为巨骨。巨骨上为缺盆。志云。缺盆在结喉两旁之高骨。形圆而踝。如缺盆然。
属大肠 滑氏云。当天枢之分会。属于大肠。
上颈贯颊 甲乙作直上至颈贯颊六字。滑氏云。头茎为颈。耳以下曲处为颊。自缺盆上行于颈。
循天鼎、扶突、上贯于颊。
入下齿中 发挥。齿下补缝字。杨 云。口内前小者为齿。大者为牙。滑氏云。既入下齿缝中。
复出夹两口吻。相交于人中之分。
人中 张云。即督脉之水沟穴。由人中而左右互交上挟鼻孔者。自禾 以交于迎香穴也。简案、老子释略云。鼻为天门。口为地户。天地之间。人中是也。
大肠手阳明也 诸本无此六字。当删。下并同。
颈肿 颈、甲乙作颊。铜人作 。注云。 谓准之秀骨也。并非。
是主津液所生病者 张云。大肠与肺为表里。肺主气。而津液由于气化。故凡大肠之或泄或秘。
皆津液所生之病。而主在大肠也。志云。大肠传导水谷。变化精微。故主所生津液。病则津液竭而火热盛。故为目黄、口干、 衄、喉痹、诸证。
衄 铜人注云。王 曰。鼻中水出曰 。血出曰衄。
寒栗不复 张云。不易温也。铜人注云。栗、战也。
起于鼻之交 中 甲乙铜人及十四经发挥。并无之字。当是衍文。滑氏云。 、鼻茎也。(案出说文)鼻山根为 。足阳明起于鼻两旁迎香穴。由是而上。左右相交于 中。铜人注云。两目之间。鼻凹深处谓之 中。张云。交 。其脉左右互交也。简案、张注非是。
旁纳太阳之脉 纳、甲乙千金铜人发挥马志并作约。铜人注云。足太阳起于目 。(案睛明穴)而阳明旁行约之。张云。纳、入也。简案、纳作约为是。太阳甲乙作大肠。
下循鼻外 滑氏云。历承泣、四白、巨 。
入上齿中 入上。甲乙马志作上入。
挟口环唇 马云。环出挟口两吻地仓。环绕唇下。
下交承浆 铜人注云。承浆。穴名也。在颐前唇下宛宛中。滑氏云。下左右相交于承浆之分也。
简案、刘熙释名云。口下曰承浆。承水浆也。(承水浆也今本作浆水也三字据太平御览引改)
颐 滑氏云。腮下为颔。颔中为颐。
大迎 铜人注云。在曲颔前。同身寸之一寸二分陷者中。
颊车 铜人注云。谓颊之牙车也。在耳下曲颊之端陷中。释名云。颐、养也。动于下。止于上。上下咀物以养人也。辅车。其骨强。所辅持口也。或曰牙车。牙所载也。或曰颔车。颔、含也。口含物之车也。或曰颊车。亦所以载物也。或曰 车。 鼠之食积于颊。人食似之。故取名也。凡系于车。皆取在下载上物也。
上耳前 张云。下关也。
客主人 铜人注云。在耳前起骨开口有空虚。简案、客主人诸书属足少阳经。特外台为本经穴。似是。
循发际至额颅 滑氏云。循发际行悬厘颔厌之分。经头维会于额颅之神庭。囟前为发际。发际前为额颅。
其支者 发挥集书。支下有别字。汪云。此乃正经。何以反属支脉。
下人迎循喉咙 铜人注云。人迎在结喉两旁大脉动应手是也。滑氏云。循喉咙、历水突、气舍、入缺盆。简案、忧恚无言篇云。咽喉者。水谷之道也。喉咙者。气之所上下者也。
缺盆 张云。本经穴也。甲乙云。在肩上横骨陷者中。
属胃络脾 张云。胃与脾为表里也。此支自缺盆入内下膈。当上脘中脘之分。属胃络脾。
下乳内廉 张云。从缺盆、下行、气户、等穴。(案指库房屋翳膺窗)以至乳中。乳中。根也。
下挟脐 马云。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乙、滑肉门。下挟脐。历天枢、外陵、大巨、水道、归来、诸穴。而入气冲中。
气街 铜人发挥。街、作冲。铜人注云。在股下挟两旁。相去同身寸之四寸鼠鼷上。或云在毛际两旁鼠鼷上。乃三焦之道路。故云气冲。或曰在归来下。同身寸之一寸。汪云。卫气篇云。胸气有街。腹气有街。
头气有街。胫气有街。
街、犹路也。
胃口 张云。胃之下口。当下脘之分。难经谓之幽门者是也。
循腹里 张云。过足少阴肓 之外。此即上文支者之脉。由胃下行。而与直者复合于气街之中也。
以下髀关(止)入中指内间 滑氏云。抵、至也。股外为髀。髀前膝上起肉处为伏兔。伏兔后交文为髀关。挟膝解中为膑。胫骨为 。跗、足面也。既相合气冲中。乃下髀关、抵伏兔、历阴市、梁丘。下入膝膑中。经犊鼻、下循 、外廉之三里、巨虚上廉、条口、巨虚下廉、丰隆、解溪。下足跗之冲阳、陷谷。
入中指外间之内庭。至厉兑而终也。滑马内间、作外间。非。
下廉三寸 廉、甲乙铜人发挥作膝。滑氏云。此支自膝下三寸。循三里穴之外。别行而下。入中指外间。与前之内庭厉兑合也。马云。自膝下三寸。循三里穴之外别下历上廉、条口、下廉、丰隆、解溪、冲阳、陷谷。以至内庭、厉兑而合也。张云。廉、上廉也。下廉三寸即丰隆穴。是为阳明别络。故下入中指外间。
简案、马以上廉等六穴。为支别所属者。误。
入大指间出其端 滑氏云。此支自跗上冲阳穴。别行入大指间。斜出足厥阴行间穴之外。循大指下出其端。以交于足太阴。汪云。至厉兑穴而终。以交于足太阴经。昂按、凡交经授受。皆属支脉。经别篇又云。上通于心。循咽退场门上额 。还系目系。
洒洒振寒 洒、甲乙作 。铜人作 。脉解篇云。阳明所谓洒洒振寒者。阳明者午也。五月盛阳之阴也。阳盛而阴气加之。故洒洒然振寒也。简案、马引疟论。阳明虚则寒栗鼓颔。恐非。
善呻善欠 甲乙铜人。伸、作呷。铜人注云。伸谓伸努筋骨也。张云。胃之郁也。志云。善呻者阳气郁而欲伸出之。数欠者阳欲引而上也。
颜黑 铜人注云。颜、额也。张云。黑、水色也。土病则水无所畏。故黑色反见于颜面。
病至(止)弃衣而走 阳明脉解篇云。阳明主肉。其脉血气盛。邪客之则热。热甚则恶火。又云。
阳明厥则喘而惋。惋则恶人。又云。胃者土也。故闻木音而惊者。土恶木也。又云。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又云。热盛于身。故弃衣欲走也。脉解篇云。所谓甚则厥。恶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者。阳气与阴气相薄。水火相恶。故惕然而惊也。所谓欲独闭户牖而处者。阴阳相薄也。阳尽而阴盛。
故欲闭户牖而居。
贲响 张云。肠胃雷鸣也。简案、寿夭刚柔篇。怫忾贲响。义同。
厥 张云。 、足胫也。阳明之脉。自膝膑下胫骨外廉。故为胫 厥逆。 、音干。
是主血所生病者 张云。中焦受谷。变化而赤为血。故阳明为多气多血之经。而主血所生病者。
志云。本经曰。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平脉篇曰。水入于经。而血乃成。胃为水谷之海。主生此营血。故是主血所生病者。
狂疟温淫汗出 甲乙。疟、作 。张云。阳明热胜则狂。风胜则疟。温气淫 则汗出。
唇胗 志云。胗、疹同。唇疡也。简案、志注。本于说文。甲乙。胗、作紧。
大腹水肿 张云。胃在中焦。土病则不能制水也。
身以前皆热 铜人注云。腹为阴。背为阳。足阳明行身之阴。其气盛。故身以前皆热。其气不足。
故身以前皆寒栗。
消谷善饥 志云。阳明气盛于外。则身以前皆热。盛于内则有余于胃。而消谷善饥。溺色黄。
起于大趾之端 滑氏云。起大趾之端隐白穴。受足阳明之交也。
循指内侧白肉际 张云。行大部、太白、等穴。
核骨 核、发挥作 。滑氏云。俗云孤拐骨是也。楼氏云。核骨在足大趾本节后。约二寸。内踝骨前约三寸。如枣核。横于足内侧。赤白肉际者是也。窦大师指为孤拐骨者非是也。张云。核骨即大趾本节后内侧圆骨也。滑氏言为孤拐骨者。非。盖孤拐即名踝骨。古有击踝之说。即今北人所谓打孤拐也。
上内踝前廉 滑氏云。过核骨后历太白、公孙、商丘、上内踝前廉之三阴交也。足跟后两旁起骨为踝骨。张云。滑氏以足跟骨为踝者。亦非。盖彼曰跟踵。非踝也。
内 铜人注云。 、谓胫之鱼腹也。滑氏云。 、腓肠也。由三阴交上 内。循 骨后之漏谷。
上行二寸。交出足厥阴经之前。至地机阴陵泉。张云。 、足肚也。亦名腓肠。本经与 通用。音篆。盖 、本音 。玉篇以足跟为 。简案、 、说文。腓肠也。
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 滑氏云。髀内为股。脐上下为腹。自阴陵、泉上循膝股内前廉之血海、箕门。迤逦入腹。经冲门、府舍。会中极、关元。复循腹结、大横。会下脘。历腹哀。过日月、期门、之分。循本经之里。下至中脘、下脘之际。以属脾络胃也。
上膈(止)散舌下 滑氏云。咽所以咽物者。居喉之前。舌本。舌根也。由腹哀、上膈。循食窦、天溪、胸乡、周荣。由周荣外曲折向下。至大包上行。行人迎之里。挟咽连舌本。散舌下。
其支者(止)注心下 张云。足太阴经外行者。由腹之四行上府舍、腹结、等穴。散于胸中。而止于大包。其内行而支者。自胃脘别上膈。注心中。而接乎手少阴经也。
食则呕(止)快然如衰 脉解篇曰。太阴所谓食则呕者。物盛满而上溢。故呕也。所谓病胀者。太阴子也。十一月万物之气皆藏于中。故曰病胀。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曰上走心为噫也。所谓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者。十一月阴气下衰。而阳气且出。故曰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也。如衰。
甲乙作而衰。简案、而如古通。李云。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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