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老子校释
[book_author]朱谦之
[book_date]近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玄学五术,道教,注释,完结
[book_length]192427
[book_dec]《老子》校释本。两篇八十一章,今人朱谦之撰。成书于一九五五年。《老子校释》以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为底本,以敦煌写本和遂州碑本为主要参订本。还批判地选用了王弼,河上公等注本,“御注”、“广明”、“景福”等石本,以及傅奕、范应元等古本。在校勘上,《校释》以严可均《铁桥金石跋》中《老子唐本考异》所校三百四十九条为主,以魏稼孙《绩语堂碑录》订正和补缺严可均所校条目所得四十三条为次,又博采纪昀、毕沅、王昶、吴云、罗振玉、何士骥等校勘易州龙兴碑本的成果。夹句较勘,广引众家之说,案以己见。在训诂方面,《校释》多采王念孙、孙诒让、俞樾、洪颐煊、刘师培、易顺鼎、马叙伦、陶鸿庆、奚侗、蒋锡昌、劳健、高亨、于省吾诸家旧注,又采有日本学者大田晴轩、武内义雄之说,随文著录自己的意见和独到见解。《校释》还特别注意到楚国方言与《老子》的关系,用《庄子》、《诗经》、《淮南子》等古籍中记载的楚国方言意义来解释《老子》书中的某些文字。朱氏还认为,《老子》一书虽以今音来读是不合韵的,但古今异音,以古音读之,还是合韵的,不合韵处就有后人增改的嫌疑。故《校释》除校诂字句外,还于每章末列音韵一项,对《老子》中的文字定音归韵。朱氏又作《老子韵例》,附于《校释》之后。音韵上,朱谦之主要参考江晋三《老子韵读》,又以姚文田之《古音谐》和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以及李赓芸之《炳烛编》补正江氏之疏漏,还采有刘师培《老子韵表》、高本汉《老子韵考》中的个别意见。朱氏指出,《老子》一书文句长短不一,其用韵体制也是各不相同。朱氏经分析归纳,把书中用韵体例列为二十四类。《老子校释》是注解《老子》的较好的、流行最广的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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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道德经碑本
老子道经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
钱大昕曰:案河上公注本「道可道」以下为道经卷上,「上德不德」以下为德经卷下。晁说之跋王弼注本,谓其不析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不知陆德明所撰释文,正用辅嗣本,题云「道经卷上」,「德经卷下」,与河上本不异。晁氏所见者,特宋时转写之本,而翻以为近古,亦未之考矣。予家藏石刻道德经凡五本,惟明皇御注本及此本,皆分道经、德经为二,盖汉、魏以来篇目如此。而此本为初唐所刻,字句与他本多异。如「无」作「无」,「愈」作「俞」,「芸」作「云」,「誉」作「豫」,「荒」作「忙」,「佐」作「作」,「」作「翕」之类,皆从古字。又如「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蔽复成」。「师之所处,荆棘生」下,石本无「大军之后,必有凶年」二句。「上将军居右」下,石本无「言以丧礼处之」句。「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此类皆远胜他本,聊举一二,以见古石刻之可贵也。武亿曰:分老子道经卷上,德经卷下,亦与古本相彷。
后陆放翁题跋云:「晁以道谓王辅嗣老子曰:『道德经不析乎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今此本已久离析。」然则宋已失辅嗣定本。今邢氏论语疏引老子德经云:「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此其可征之一也。然又考汉书注,如颜氏于魏豹传,引老子道经曰:「国家昏乱有忠臣。」田横传引老子德经曰:「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楚元王传引老子德经云:「知足不辱。」严助传: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者也。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扬雄传「贵知我者希」,师古曰:老子德经云「知我者希,则我贵矣」。酷吏传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师古曰:「老子德经之言也。」「下士闻道,大笑之」,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
西域传注:老子德经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为粪」。盖其所引以道、德分篇者若此,而与释文题「道经音义」、「德经音义」者并合。又贾公彦周礼师氏疏,亦以为老子道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其下案德经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章怀太子注后汉书,其于翟酺传也,则又谓老子道经曰:「鱼不可以脱于泉。」是数子于初唐时,并同所证。(梦真客碑:「稽之道经,以慈为宝。」)其必袭自晋、宋旧本,如此碑所分题,固有据也。
王昶曰:碑上卷题「老子道经」,下卷题「老子德经」,皆道、德分见,未尝混而为一,则玄宗所注,实从古本如此。董迥藏书志谓「玄宗注成,始改定章句为道德经,凡言道者类之上卷,言德者类之下卷」,非也。
吴云曰:隋书经籍志载道德经二卷,王弼注。晁说之、熊克重跋,皆称不分道德经,而今本释文实分上下二卷,或疑为刻者增入。然邢炳论语疏引老子德经「天网恢恢」二句,颜师古汉书注多引老子道经、德经,分之者当不自陆德明始。此石亦书德经,殆有据也。
孙诒让曰:老子上下篇八十一章,分题「道经」、「德经」。河上公本,经典释文所载王注本,道藏唐傅奕校本,石刻唐玄宗注本并同。
弘明集牟子理惑论云:「所理正于三十七条,兼法老氏道经三十七篇。」则汉时此书已分道、德二经,其道经三十七章,德经四十四章,亦与今本正同。今所传王注,出于宋晁说之所校,不分道、德二经,于义虽通,然非汉、唐故书之旧。
[book_title]一章
洪颐烜曰:道德经王辅嗣本,今世所行,俱有分章。此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其中亦有与今王本不同者,如今王本「道冲而用之」至「象帝之先」为三章,「天地不仁」至「不如守中」为四章,「谷神不死」至「用之不勤」为六章,此本皆并为一。「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今王本属十二章,此本无「故」字,二句属下章之首。「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今王本为二十七章,此本属上章之末。陆德明老子音义已为后人改变其分章,惜不得与此一本证之。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此言「道」者言词也,「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皆其粗也。」上义云:「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其所以言。故名可名,非常名也。」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名可名,非常名』也。」淮南本经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于金石,可传于人者,其粗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不免于惑。」缪称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应训云:「桓公读书于堂,轮扁曰:『独其糟粕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道」为言词,「名」为文字。
谦之案:俞说是也。老子着五千之文,于此首发其立言之旨趣。盖「道」者,变化之总名。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谓常。自昔解老者流,以道为不可言。高诱注淮南泛论训曰:「常道,言深隐幽冥,不可道也。」伪关尹子推而广之,谓「不可言即道」。实则老子一书,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非不可言说也。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皆言也,皆可道可名也。自解老者偏于一面,以「常」为不变不易之谓,可道可名则有变有易,不可道不可名则无变无易(林希逸),于是可言之道,为不可言矣;可名之名,为不可名矣。不知老聃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既无永久不变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名。故以此处世,则无常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章)。以此应物,则「建之以常无有」(庄子天下篇),言能常无、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故曰非常。常有常无,故曰「复命曰常」(十六章),「知和曰常」(五十五章),常即非常也。夫旦明夜暗,死往生来,安时处顺,与时俱往,庄子所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若不可变、不可易,则安有所谓常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
严可均曰:「无名」,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与此同。河上、王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孙曰:严校云:「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后「行无行」一条,校语同。按是刻道经皆作「无」;德经前作「无」,「行无行」以下作「无」。此条当云「道经放此」。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无」皆作「无」,下并同,御注石本作「无」。又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二「之」字,河上本有。
谦之案:经典释文卷二周易音义云:「『无』音无,易内皆作此字。说文云:『奇字无也,通于元,此虚无道也。王育说天屈西北为无。』」俗作「旡」,非。旡音暨,「」等字从之。老子作「无」,与易同。又王弼、傅奕、范应元本均有「之」字。范本「万」作「万」。「无名天地始」,史记日者传引作「无名者,万物之始也」。王弼注:「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似两句皆作「万物」,非。案「始」与「母」不同字义。说文:「始,女之初也。」「母」则「象怀子形,一曰象乳子也」。以此分别有名与无名之二境界,意味深长。盖天地未生,浑浑沌沌,正如少女之初,纯朴天真。经文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四十章:「有生于无。」此无名天地始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则生生不息;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有名万物母也。又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亦皆「天地」与「万物」二语相对而言。
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观其徼。
范应元曰:古本并河上公、王弼、李若愚、张君相「常无」上并有「故」字。又引音辩云:「常无、常有,合作断句。」
王应麟曰:首章以「有」「无」字断句,自王介甫始。
严可均曰:御注与此同。「观」上,河上、王弼有「以」字,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三本均无「故」字及二「以」字。又「徼」,敦煌本作「皦」。
俞樾曰:按易州唐景龙二年所刻道德经碑无两「以」字,当从之。司马温公、王荆公并于「无」字绝句,亦当从之。
易顺鼎曰:按庄子天下篇:「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常无有」即此章「常无」「常有」,以「常无」「常有」为句,自庄子已然矣。
谦之案:御注、邢玄、景福、庆阳、楼正、磻溪、顾欢、彭耜、高翿均无「故」字。「徼」,傅、范本与碑本同,宜从敦煌本作「皦」。十四章「其上不皦」,景龙本亦作「皦」,是也。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四引:「说文『徼』作『循也』,以遮遏之。」是徼有遮训,在此无义。又卷七十九、卷八十三引:「说文『皦』从日,声,二徐本无。」田潜曰:「案慧琳引埤苍『明也』,韵会云『明也』,未着所出。诗『有如皦日』,诗传云:『皦,光也。』说文古本旧有『皦』字,后世或借用『皎』。『皎』,月之白也,诗『月出皎兮』是也。或借用『皦』,皦,白玉之白也,论语『皦如』是也。字义各有所属,『有如皦日』之『皦』,碻从日,不从白也。」(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卷七)经文「常无观其妙」,妙者,微眇之谓,荀悦申鉴所云:「理微谓之妙也。」「常有观其皦」,「皦」者,光明之谓,与「妙」为对文,意曰理显谓之皦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谦之案:陈景元藏室纂微篇以「此两者同」为句。严复曰:「同字逗,一切皆从同得。」惟「同出」「异名」为对文,不应于「同」字断句。又蒋锡昌曰:「『此两者同』下十二字,范本无。」案续古逸丛书范本有此十二字,蒋误校。又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两者盖指有无而言。有无异名,而道通为一。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谦之案:「玄」字,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元」,当据原碑改正。以下仿此。盖华夏先哲之论宇宙,一气而已,言其变化不测,则谓之玄。变化不测之极,故能造成天地,化育万物,而为天地万物之所由出。鸢飞鱼跃,山峙川流,故曰「众妙之门」。张衡曰:「玄者无形之类,自然之根;作于太始,莫之能先;包含道德,构掩乾坤;橐钥元气,禀受无形。」(御览引玄图)扬雄曰:「玄者,幽摊万类而不见形者也。」(太玄经玄摊图)义皆出此。
【音韵】李道纯曰:「此经文辞多协韵。」邓廷桢曰:「诸子多有韵之文,惟老子独密;易、诗而外,斯为最古矣。」刘师培曰:「欲考古韵之分,古必考周代有韵之书;而周代之书,其纯用韵文者,舍易经、离骚而外,莫若老子。」今试以江有诰老子韵读为主,参之以吴棫之韵补,顾炎武之唐韵正,江永之古韵标准,姚文田之古音谐,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卷三),李赓芸之炳烛编,推求经文古韵,句求字索。又刘师培、奚侗、陈柱及高本汉之老子韵考(Bernhard Karlgren:The poetical parts in Lao-Tsi)说老子古音,颇多臆说,亦有可取者,间附以己见,然后知五千文率谐声律,斐然成章。韵理既明,则其哲学诗之为美者可知矣。以下试分章述之。
此章江氏韵读:道、道韵(幽部),名、名韵(耕部),始、母韵(之部,母,满以反),妙、徼韵(宵部,徼,去声),玄、门韵(文、真通韵,玄,胡均反)。
谦之案:「玄」,真部,「门」,文部,文、真通韵。姚文田:玄、玄、门韵,余同。又高本汉:同、名为韵,非。邓廷桢:道、道,名、名,无韵,亦非。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宋刊本)、王弼本(古逸丛书本)、傅奕(经训堂本)、范应元(续古逸丛书本)并五十九字。严可均曰:「『众妙之门』句下空一字,所以分章,御注不空。河上于『道可道』前,题『体道第一』,王弼题『一章』。此无标目,下皆放此。」今案老子着书上下二篇,后世乃有分章,有分五十五,六十四,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一之殊,碑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与河上、王弼、傅、范诸家分章略同,今即以诸家所传分章为准。又此章范本题「道可道章第一」。
[book_title]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彭耜曰:「达真、清源『皆知善之为善』上,并有『天下』二字。」范应元本同,范注云:「古本。」又论语集解义疏九引「皆知」,并作「以知」。广明本、赵孟俯本引下「已」作「矣」,李道纯本上「已」作「矣」,苏辙本、董思靖本两「已」并作「矣」。「已」「矣」古可通用。说文五:「矣,语已词也,从矢,声。」字亦作「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碑本、顾欢本无「故」字。六「相」上,广明、景福、庆阳、磻溪、楼正、室町、彭耜、傅、范、高翿、赵孟俯本,及后汉书朱穆传注均有「之」字,王弼、河上本无。李道纯曰:「『有无相生』已下六句,多加一『之』字者非也。」
严可均曰:「相形」,王弼作「相较」,见释文。
谦之案:作「相形」是也。毕沅曰:「『形』,王弼作『较』,陆德明亦作『较』,并非。古无『较』字,本文以『形』与『倾』为韵,不应用『较』又明矣。」刘师培曰:「案文子云:『长短不相形。』淮南子齐俗训曰:『短修相形。』疑老子本文亦作『形』,与生、成、倾协韵,『较』乃后人旁注之字,以『较』释『形』,校者遂以『较』易『形』矣。」案:淮南齐俗训「故高下之相倾也,短修之相形也」,有二「也」字。「长」,因避父讳改「修」。
马叙伦曰:「较」,各本并作「形」。说文「荆」之古文作「○」,则古文「形」或亦有作「○」者。「爻」旁与「○」字之「爻」旁相同。或老子本作「○」,传写脱讹成「爻」,读者以为义不可通,加车成「○」,后世「较」行「○」废,因为「较」字矣。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谦之案:「前」,敦煌本作「先」,遂州碑本、顾欢本、强思齐本亦作「先」。蒋锡昌曰:「按顾本成疏『何先何后』,是成『前』作『先』。强本严君平注:『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是严亦作『先』。老子本书『先』『后』连言,不应于此独异。如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六十六章『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六十七章『舍后且先』,皆其证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谦之案:遂州碑本「人」下有「治」字,敦煌本同。成玄英疏:「故云『是以圣人治也』。」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无「治」字。
万物作而不辞,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万物作焉而不辞」。陆希声及太平御览引皆无「焉」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焉」字。
谦之案:遂州碑本、傅奕本亦无「焉」字。又「不辞」,遂州、敦煌、傅、范本作「不为始」。范应元曰:「王弼、杨孚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作「不为始」。
易顺鼎曰:考十七章王注云「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数语,全引此章经文,是王本作「不为始」之证,但比傅本多一「焉」字耳。
谦之案:作「不为始」是也,当据订正。
毕沅曰:「古始、辞声同,以此致异,奕义为长。」劳健曰:「说文『○』籀文从台作『』,夏竦古文四声韵引石经『词』作『○』,古孝经『始』作『○』,盖二字古文形本相近。」今按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地大矣,生而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又审分篇曰:「全乎万物而不宰,泽被天下,而莫知其所自始。」盖皆出老子此章,作「始」义长。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罗振玉曰:「生而不有」,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碑本亦无。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同此石。
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功成不居」,河上作「功成而弗居」。
罗振玉曰:景福本作「功成不居」,敦煌本作「成功不处」。又「夫唯弗居」,景龙、御注二本「弗」均作「不」,敦煌作「不处」。
马叙伦曰:王弼注曰:「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则王作「不居」。今王「不」作「弗」者,或后人据河上改之。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及后汉书朱隽传注引「弗」并作「不」,易系辞正义引「而弗居」作「不居」。强本严注:「夫唯不敢宁居。」是严「弗」作「不」。强本引成疏经文「成功不处」,是成作「成功不处」。古本所引「弗」皆作「不」。二十四章「故有道者不处」,三十八章「不居其薄,不居其华」,七十七章「功成而不处」,「不居」或作「不处」,「居」「处」盖可互用。惟「弗」均作「不」,以老校老,可证老子原本如此。
谦之案:王注旧刻附孙矿古今本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又纪昀校据永乐大典本「功成而弗居」,无「而」字,「弗」与「不」同,作「不」是也。又论衡自然篇曰:「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本不求名,故其名成。」亦即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盖天下之物,未有无对待者,有矛盾斯有前进。故有美者,则有更美者与之相争,而美之为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则有更善者与之相争,而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一对待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一对待也;难以易显,易以难彰,无难则无以知易,无易则无以知难,此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一对待也;寸以尺短,尺以寸长,无长则无以明短,无短则无以见长,此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对待也;山以谷摧,谷以山颓,无山则无以见谷,无谷则无以知山,此高下之相倾也。音声,一对待也;安乐悲怨,其出不同,无悲则无以知乐,无乐则无以知悲,此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一对待也;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无后则无以知先,无先则无以知后,此先后之相随也(用严君平义)。由此观之,天下之物,无处不有矛盾,即无处不在其对待之中各自动作。夫唯无心而顺自然者,不求功,不求名,因天任物而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深澈乎万物相反相成之理,消息盈虚,与时俱行。万物并作,而吾不为始;吾所施为,而不以迹自累;功成事遂,退避其位。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恶;不可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后。立于对待之先,是谓不居;超乎有无六境之外,是谓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于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生、成、形、倾韵(耕部),和、随韵(歌部,随,徐禾反),事、教、辞、有、恃韵(之、宵合韵,教协音记,辞,去声,有音以),居、居、去韵(鱼部,去,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同,惟未及事、教。又陈柱以已、已为韵。
谦之案:「辞」,敦、遂本、傅、范本作「始」,「居」,敦本作「处」。高本汉以始与事、教、有、恃协韵,处、处与去协韵。又教,宵部,事、辞、有、恃,之部,之、宵合韵。
顾炎武曰:「随」,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和、随为韵。旁证: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又「不始不随」。韩非解老:「大奸作则小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又「故竽先则钟瑟必随,竽唱则诸乐皆和」(唐韵正五支)。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老子养身篇「万物作焉而不辞」,与「事」「教」合韵。又曰:「居」,九鱼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养身篇「功成而不居」,与「去」协(唐韵四声正七之、九鱼)。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弼本八十八字,傅奕本九十三字,范应元本九十七字。河上本题「养身第二」(一作「美善章」)。王弼本题「二章」,范本题「天下皆知章第二」。
[book_title]三章
不上贤,使民不争;
严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宝」。
谦之案:作「上」是也。「宝」字疑误。「上」与「尚」同。淮南齐俗训:「故老子曰『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引亦作「上」,与景龙、敦煌、遂州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
谦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盗」下均有「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与此石同省。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货,使民不盗」,是所见本亦无「为」字。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严可均曰:「使心不乱」,王弼「使」下有「民」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乱」,无「民」字。案淮南子引亦无「民」。
易顺鼎曰:晋书吴隐之传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文选东京赋注、沈休文钟山诗注两引亦皆无「民」字。素问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无「民」字。
纪昀曰:原本及各本俱无「民」字,惟永乐大典有之。据弼注「故可欲不见」,上承「没命为盗」,则经文本有「民」字。
刘师培曰:文选东京赋注引作「使心不乱」,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无「民」字,盖唐初避讳删此字也。古本实有「民」字,与上两「民」一律。
谦之案:纪、刘之说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见,则心无所乱也。」是王本并无「民」字。永乐大典盖沿袭吴澄本妄增「民」字。刘氏谓无「民」字乃唐初避讳所删,不知古本实无「民」字,唐初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亦无「民」字。此如与避讳有关,则何不并上两句「民」字删之?此非妄删,直妄增耳。但吴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乱」,与傅、范本同,知其误已久。傅、范虽称古本,实亦为后人所改,其字句均较他本为繁,此其一例耳。
圣人治:
严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二字,王弼「人」下有「之」字。
吴云曰:傅本「圣人之治」下,有「也」字;李道纯无「之治」二字。
谦之案:有「之」字是。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罗振玉曰:释文:「『强』,又作『强』。」敦煌本作「强」。
谦之案:楼正本亦作「强」。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圣人之治,常使民无知无欲」,缺「虚其心」四句。
常使民无知无欲,
严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使人」。
罗振玉曰:御注本避讳作「人」。
谦之案:王羲之本无「常」字,遂州本无「民」字。
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
严可均曰:「使知者」,各本「使」下有「夫」字。「不敢为」,各本句下有「为无为」三字,王弼有「也为无为」四字。
罗振玉曰:「知」,今本作「智」,释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知王本作「知」。景龙、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为」下均无「也」字。
谦之案:据罗氏影印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本,「敢」下有「不」字,罗考异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为也」。强思齐引成玄英疏:「前既舍有欲无欲,复恐无欲之人滞于空见,以无欲为道,而言不敢不为者,即遣无欲也。恐执此不为,故继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为」。惟顾本成疏作「而言不敢为者,即遣无欲也」,脱此「不」字。今案「不敢」、「不为」乃二事,与前文「无知、无欲」相对而言,「不敢」断句。经文三十章「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十七章「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于不敢则活」,以「不敢」与「不为」对,知顾本成疏经文有误脱。老子原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知者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而无不治。
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论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卫,子贡使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谊即本此。盖老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世之所谓治者,尚贤则民争;贵难得之货,则民为盗;见可欲则心乱。今一反之,使民不见可尚之人,可贵之货,可欲之事。如是,则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无知无欲,则自然泊然,不争不盗不乱,此所以知者不敢不为。至德之世,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此则太古无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无物不治者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腹、骨、欲为韵,陈柱同。陈又以为、治韵,云:「盖歌之音变也。」
谦之案:王念孙毛诗群经楚辞古韵谱「欲」「腹」均入幽部,引乐记「君子乐得其道」二句,道、欲为韵。
诗经蓼莪四章鞫、蓄、育、复、腹为韵。楚辞天问育、腹为韵。
谦之又案:「贤」「争」为韵。孔广森诗声类二阳声二十出「坚」字云:「行苇:『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序宾以贤。』案『坚』从『○』,『○』即古文『贤』,今十七真有『礥』字,『礥』乃『贤』声正读也。」
又出「贤」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行苇见『坚』下。」案「贤」与「争」音近,印度旧译「贤豆」,可为旁证。王念孙古韵谱与「坚」同入真部,「争」(音真)入耕部,此为真、耕通韵之证。
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安民第三」,王本题「三章」,范本题「不尚贤章第三」。
[book_title]四章
道冲,而用之久不盈。
谦之案:「冲」,傅奕本作「盅」,「盅」即「冲」之古文。说文皿部:「盅,器虚也。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简(上之二)「冲」字,引古老子作○。毕沅曰:「说文解字引本书作『盅』,诸本皆作『冲』,淮南子亦作『冲』,并非是。」盖器中之虚曰盅,盅则容物,故庄子应帝王篇曰:「太盅莫胜。」
严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或不盈」。
罗振玉曰:景龙本作「久」,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讹。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训虚,与「盈」正相对,作「冲」者,假字也。第四十五章「大盈若冲」,「冲」亦当作「盅」。又按「或不盈」,唐景龙碑作「久不盈」,久而不盈,所以为盅,殊胜今本。河上公注曰:「或,常也。」训或为常,古无此义,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谦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览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胜者,以强为弱,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即又不盈。贾昌朝群经音辨曰:「有,又也。王弼注:『故冲而用之,又复不盈。』」是王本亦作「又」,不作「或」。有、又、久古通。马叙伦曰:「墨子引作『有』,河上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通。『又』『有』『或』古通,具见经传释词,譣义则『久』字为长。『又』『有』『久』亦通。庄子至乐篇:『人又反入于机。』列子天瑞篇『又』作『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顺、陈景元释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汉书杨王孙曰:『精神者天之有。』即本此文,并其证。盖『又』『久』『有』三字声,并属之类也。」
谦之案:傅本「盈」作「满」,陆德明曰:「『盈』,本亦作『满』。」盈、满同义。一切经音义卷十三引说文「盈」作「器满也」。二徐本作「满器也」。田潜曰:「案水部『溢』下云:『器满也。』器满即溢,亦即盈也。故『满』下云:『盈,溢也。』训义甚明。」可证「盈」「满」可互用,惟原本当作「盈」。马叙伦曰:「『满』字诸本作『盈』者,荀悦曰:『讳盈之字曰满。』盖汉惠帝名盈,讳之改为『满』也,『盈』字是故书。」
深乎!万物宗。
严可均曰:「深乎」,御注作「渊似」,河上作「渊乎似」,王弼作「渊兮似」。「万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渊似万物之宗」。
谦之案:释文出「渊○」,云:「河上作『乎』。」毕沅曰:「○,古兮字。」卢文弨曰:「『○』,今本皆作『兮』。」
又傅、范本:「渊兮似万物之宗。」范「万」均作「万」。玉篇:「『万』,俗『万』字,十千也。」举此一例,知范本多古训,亦存俗字。又案「深」与「渊」义同。玉篇:「『渊』,水停又深也。」小尔雅广诂:「『渊』,深也。」劳健曰:「景龙作『深乎万物宗』。当是唐人避讳改『渊』作『深』。」
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
俞樾曰:按释文,河上公本「纷」作「芬」;然「芬」字无义。此句亦见五十六章,河上公于此注云:「纷,结恨也。」……于彼注云:「纷,结恨不休。」注文大略相同。则河上本「芬」字当读为「忿」,若以本字读之,则注中结恨之义不可解。……王弼本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除争原也。」则亦读为忿矣。顾欢本正作「忿」,乃其本字,「芬」「纷」并假字耳。
武内义雄曰:「解其纷」,河上作「芬」。按「芬」当作「忿」。此句在四章,又见于第五十六章。旧钞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纷」。王本于彼章作「分」,据其注,则「分」者「忿」之讹。此章与旧钞河上本同此,王、河两本字亦同。至景龙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纷」,皆改为「忿」,此以假借字而还为正字者也。
谭献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锐」四句,疑羼误。
湛常存。
严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
武内义雄曰:敦本此句作「湛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
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下句「谁」下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与王弼同。邢州本旧谓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四章「是谓忽恍」,王昶曰:「诸本并同,邢州本无此句。」案今遂州本实有,作「是谓忽怳」,此亦一证也。又「湛」,说文:「没也。」小尔雅广诂:「没,无也。」此云「湛常存」,言其虚灵不眛,似无而实有也。
吾不知谁子?象帝之先。
严可均曰:「谁子」,河上、王弼作「谁之子」。
焦竑曰:「谁之子」,陈碧虚司马本无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上「之」字。
谦之案:室町本「谁」上有「其」字,下有「之」字。案无「之」字是也。广雅释言:「子,似也。」「吾不知谁子」,即吾不知谁似也,语意已足。此段意谓神耶帝耶?此世所称生杀之主,而道独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间,若不知其谁子;然而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纷、尘、存、先韵(文部,先,思殷反)。姚文田、邓廷桢同。邓曰:「『先』,古音读若『诜』。」
谦之案:盅、盈、宗亦韵。奚侗、陈柱、高本汉说同。
姚鼐曰:「道冲」为句,与「宗」为韵,言道之体至冲也。
奚侗曰:盅、盈、宗为韵。东、庚之变,如二十四章以「功」韵「明」,庄子在宥篇以「虫」韵「情」「成」「鸣」也。又纷、尘、先为韵。素问八正神明论「先」与「神」「存」韵,楚辞招魂「先」与「纷」「陈」韵。
钱大昕曰:说文「冲」读若「动」。书「予惟冲人」,释文:「直忠反。」古读「直」如「特」,冲子犹动子也。
谦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有「兮」字,「兮」字为楚辞最常见之助字,老子书已发其端。孔广森诗声类七曰:「『兮』,唐韵在十二齐,古音未有确证。然泰誓『断断猗』,大学引作『断断兮』,似『兮』『猗』音义相同。『猗』,古读『阿』,则『兮』字亦当读『阿』。」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范应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内本云「三十七字」,实三十九字。罗卷注「四十九字」,「四」乃「三」字之误。)河上题「无源第四」,王弼题「四章」,范应元题「道冲章第四」。
[book_title]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
严可均曰:「○○」,别体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刍」之别构。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从及遂州本「刍」作「二屮,即『草』字也。俗又加『草』,非。」
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譬若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绣,缠以朱丝,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而已,夫有孰贵之?」高诱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说山训云:「圣人用物,若用朱丝约刍狗。」又曰:「刍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刍狗之灵,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刍狗为求福之用。盖束刍为狗,与刍灵同,乃始用终弃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均始用而旋弃,故以刍狗为喻,而斥为不仁。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仁无亲。」齐物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橐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钥』,乐钥也。」孙诒让曰:「案一切经音义一云:『○○』,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同皮拜反,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王弼注:『橐,囊也。』(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则所见王注『排橐』作『囊』,今本及陆氏释文并作『排橐』(释文云:『排,扶拜反。』与皮拜音同。『排橐』,亦见淮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二经,与释文本异。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与今本不同,亦唐时王注有别本之证。)又乐钥之说,与成玄英「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橐钥异。吴澄曰:「『橐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为辖以鼓扇于内者,钥也。天地间犹橐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钥象元气,絪缊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俞出」,各本作「愈出」。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字,知王本作「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
谦之案:作「屈」是也。王注「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傅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引伸为凡短之称,故有竭义。『诎』训诘诎,乃『诎伸』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谓通假作屈也。傅之作『诎』,盖释为诎伸,非是。此字当作『屈』,训竭,音掘。」
毕沅曰:「俞」,诸本并作「愈」。案古无「愈」字,盖即用「俞」也。诸本并非。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本敦煌残卷作「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闻」,强本成疏:「多闻,博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耳。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谓治职簿书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要之籍也。尧典『允执厥中』,谓握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司契之类。罗运贤曰:「中亦契也。为政不在多言,但司法契以辅天下,所谓无为,正此意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中部)。诸家并同。
孔广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彷徨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终」「穷」三字,以见冬韵之狭,非可滥通东、锺者也。
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守」,亦相为韵。此为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字。河上题「虚用第五」,王本题「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book_title]六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相边韶建老子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莪篇、四月篇并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亦通作「谷」。尔雅释天:「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亦养也。」王弼所据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喜本作「浴」。「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是以欲神不死。列仙传:容成公者,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亦同此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释诂,俱云:「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尧典「宅西曰昧谷」,周礼缝人注作「度西曰柳谷」,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也。而史记又作「柳谷」。庄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撰本作「臧与谷二人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浴者,养也。』」与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或有浴神不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盖「谷」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玄止谷神。」庾信诗:「虚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范应元曰:「谷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连读。惟老子书中,实以「谷」与「神」对。三十九章「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即其证。司马光曰:「中虚故曰谷,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不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无穷,故称神;以其不屈愈出,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连读者误。
玄牝门,天地根。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门」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谓」字。谦之案:遂州、敦煌、御注三本与此石同。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谦之案:「绵绵」,诸本作「绵绵」。成玄英曰:「绵绵,微细不断貌也。」「绵」为俗字。玉篇:「绵,新絮也,缠也,绵绵不绝。今作绵。」五经文字云:「作『绵』者讹。」又「绵绵」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字。「勤」字,武内敦本作「懃」。
洪颐烜曰:案「勤」通作「廑」字。文选长杨赋李善注引古今字诂:「『廑』,今『勤』字也。」汉书文帝纪晋灼曰:「廑,古勤字。」说文:「廑,少劣之。」言其气息绵绵若存,其用之则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旧多读「勤」如字,洪颐烜读「用之不勤」之「勤」为「廑」,训为弱少。用之弱少,不辞甚矣。「勤」应读作「觐」,金文「勤」「觐」并作「堇」。宗周钟「王肇遹省文、武堇强土」,齐陈曼檥「肇堇经德」,帅佳鼎「念王母堇○」,「堇」并应读作「勤」。颂鼎「反入堇章」,女○○「女○堇于王」,○卣「先以夷于堇」,「堇」并应读作「觐」。诗韩奕:「韩侯入觐。」左僖二十八年传:「出入三觐。」觐,见也。用之不觐,言用之不见也。上言「绵绵若存」,言其绵绵微妙,似存而非存,正与用之不见之义相因,犹三十五章言「视之不足见」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死、牝韵(脂部,牝音匕)。门、根、存、勤韵(文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死、牝与门字。
谦之案:王念孙古韵谱引大戴礼易本命篇「高者为生」四句,亦「死」「牝」为韵。
薛蕙曰:老子书大抵用韵,故其遗辞多变文以协韵,非取义于一字之间也。如此章曰「是谓玄牝」,则读「牝」为「否」,以协上句。曰「玄牝之门」,则特衍其辞,与下句相协。或者乃随语生解后,指一处为玄牝之门,殊失之矣。
顾炎武曰:按「山谷」之「谷」,广韵虽有「余蜀」「古禄」二切,其实「欲」乃正音。易井九二「井谷射鲋」,陆德明音义一音浴。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一音欲。左传僖三十二年注:「此道在二殽之间南谷中,一音欲。」史记樊哙传「破豨胡骑横谷」,正义曰:「谷音欲。」货殖传「畜至用谷量马牛」,索隐曰:「谷音欲。」汉苦县老子铭:「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转去声则音裕,今人读谷为谷,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韵正入声三烛)。又曰:「牝」,古音扶履反。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旁证:文子守弱篇:「为天下牝,故能神不死。」自然篇:「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非牡非牝,生而不死。」(卷八,十六轸)
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按「牝」从匕得声,而今音为毗忍切,此后世方音之转,犹「敏」为眉陨切,「准」为之尹切,「隼」为息允切,「○」为居隐切也。顾氏谓「牝」字后人以其通俗不雅而改音,非是(古韵标准,上声第二部)。
严可均曰:「牝」,广韵旨、轸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死」「牝」协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皆未转入轸(说文声类上篇脂类)。
魏建功曰:死、牝、门、根、存、勤六句相协。经典释文:「牝,频忍反,旧音扶死反,简文扶紧反。」是旧音与「死」相协,而后改音与「门」「根」诸字协。其初当全相协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合「道冲而用之」下至此为一章。敦煌本二十三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题「成象第六」,王弼本题「六章」,范应元本题「谷神不死章第六」。
[book_title]七章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
严可均曰:「长久者」,河上、王弼「长」下有「且」字。
谦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长久」。又「天长地久」,盖古有此语,此引而释之耳。
故能长久。
谦之案:「故」字碑本磨灭不明。「长久」,各本作「长生」。严可均曰:「王氏萃编引邢州本与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长生』,非也。」又案敦煌本与晋纪瞻易太极论引均作「长久」。此「久」字盖假借为「有」,与前二「久」字稍别。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进乎本不久。」注:「当作有。」故能长久,即言故能长有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谦之案:杜光庭本无此二句。韩诗外传引「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与诸本均同。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严可均曰:「以其无私」,释文引河上与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有「非」字,王弼句末有「邪」字。
谦之案:陈碧虚曰:「河上公、严君平本『以其无私』,王弼古本作:『不以其无私邪?』」是陈所见严本与此石同。王古本与傅本及准南道应训引同。广明、庆阳、楼正、高翿、范应元、室町钞本与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其无尸,故能成其尸」。强本成疏:「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结叹圣人也。」成所据经文,盖即遂州碑本。案「私」作「尸」,非也。后汉方术传「尸解」注:「言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也。」此为神仙家言,窜入老子本文,强本成疏与遂州本皆如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先、存韵,奚侗同。陈柱生、生韵,先、存、私韵。「私」字音变与「先」均,犹「西施」又作「先施」。
谦之案:「长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长久」,知此章久、久、久为韵,生、生无韵。又「不自生」之「生」入耕部,与「先」「存」入文部字相协,此为文、耕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本题「韬光第七」,王弼本题「七章」,范应元本题「天长地久章第七」。
[book_title]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又不争。
严可均曰:「又不」,河上、王弼作「而不」。
谦之案:御览五十八引无「善」字,「万」作「万」。「又不争」,敦煌、遂州、御注、楼正、司马光、曹道冲、强思齐、李荣、室町本皆如此。传、范本作「而不争」,与王本同。
又案古代道家言,往往以水喻道。管子水地篇曰:「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基也。水者,地之血脉,如筋脉之通流也。」又「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其说可与老子相参证。淮南子曰:「天下之物,莫柔弱于水,然而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无穷,远沦于无涯,息耗减益,通于不訾。上天则为雨露,下地则为润泽,万物弗得不生,百事不得不成,大包群生而无所私,泽及蚑蛲而不求报,富赡天下而不既,德施百姓而不费。」薛君采谓淮南之说实推广「善利万物」之义,信矣。
处众人□所恶,故几于道。
谦之案:「人」下各本有「之」字,碑本泐。陆德明曰:「处,一本作居。」案河、王本作「处」,傅、范本作「居」,敦煌本与此石同。室町本「道」下有「矣」字。
大田睛轩曰:「几」,平声,近也。系辞上传曰:「乾坤或几乎息矣。」礼乐记曰:「知乐则几于礼矣。」
注:「几,近也。」庄子渔父篇曰:「几于不免矣。」吕氏春秋大乐篇曰:「则几于知之矣。」注:「几,近也。」道者无形,而水犹有形,故水之利万物与诸生,其为可见也,未能若道之无形施与也,故曰几于道矣。近世解者释「几」为机转之义,妄矣。淮南原道训曰:「夫无形者,物之大祖也;无音者,声之大宗也。其子为光,其孙为水,皆生于无形乎!」夫光可见而不可握,水可循而不可毁,故有像之类,莫尊于水,是此章「几于道」之脚注。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人,
严可均曰:「善人」,各本作「善仁」,古字通。
谦之案:王羲之本亦作「人」。又庄子在宥篇「其居也渊而静」,郭注:「静之可使如渊。」又诗燕燕「其心塞渊」,传:「渊,深也。」太玄「闲中心渊也」,注:「渊,深也。」「渊」有静而深之义,「心善渊」,以言其心渊静而莫测,所谓「良贾深藏若虚」。
言善信,政善治,
严可均曰:「政善」,河上作「正善」。
纪昀曰:永乐大典作「政」,古通用。
毕沅曰:永乐大典作「政」,作「正」者非。
谦之案:作「政」是也。老子书中「正」「政」二字互见。五十八章「其政闷闷,其政察察」,与此均用「政」。「治」字,释名释言语:「治,值也,物皆值其所也。」
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谦之案:「尤」下傅本有「矣」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渊、信韵(真部,渊,一均反,信,平声)。治、能、尤韵(之部,能,奴其反,尤音怡)。姚文田:渊、仁、信韵,治、能、时、尤韵。邓廷桢同。邓曰:「『能』,古音在之、咍部。『尤』,古读若怡,诗载驰以韵子、思、之。」
江有诰曰:「『信』,息晋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汉人乃间读去声,当与真部并收。老子易性篇『善』『信』与『渊』『信』协。虚心篇『其中有信』与『真』协。」(唐韵四声正二十一震)
右景龙碑本五十字,敦煌本与河、王、范本同,傅奕本五十二字。河上题「易性第八」,王弼题「八章」,范应元题「上善若水章第八」。
[book_title]九章
持而盈之,不若其以。
严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谦之案:后汉书申屠刚对策曰:「持满之戒,老氏所慎。」「持满」即「持盈」也。史记乐书:「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此作「持而盈之」,于义为优。荀子宥坐篇:「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按此即惧其盈之易溢,不若其已也。严君平作「殖而盈之」,陈碧虚云:「谓积其财宝也。」谦之案:此盖涉下文「金玉满室,莫之能守」,而误改上文。
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严可均曰:「而锐」,王弼作「而棁」;「长保」,邢州本作「长宝」。
谦之案:「揣而锐之」,傅本作「○而棁之」,高翿作「○而锐之」。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字。奕本惟此句下有音义云:「○音揣,量也。」案「量」之义即「揣」字。左传所称「揣高卑」,是或「○」为「揣」字古文欤?
谦之案:「揣」乃老子书中方言。扬雄方言十三「揣,试也」,郭璞注:「揣度试之。」以试训揣,义不明。「揣」应训摧,顾欢注:「治也。」集韵:「『揣』,冶击也。」皆是。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傅奕本作「○」,即古「揣」字。
孙诒让曰:「○」即「揣」之或体,见集韵四纸。然以注义推之,「揣」字当读为「捶」(集韵三十四梁文以「○」为或「捶」字,二字古本通也)。王云:「既揣末令尖,锐之令利。」即谓捶锻钩针,使之尖锐(河上公本「棁」作「锐」)。淮南子道应训云:「大马之捶钩者。」高注云:「捶,锻击也。」说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盖揣与捶声转字通也。傅校「揣」作「○」,于文无异,而训为量,则非其义。
易顺鼎曰:「棁」字当从河上本作「锐」。说文:「棁,木杖也。」棁既为木杖,不得云「揣而棁之」。释文虽据王本作「棁」,然言棁字「音菟夺反,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捝,徒活、兔夺二切,说文云:『解也。』」木部「棁」字两见,一之悦切,一朱悦切,并无「菟夺」「徒活」两音,则释文「棁」字明系「捝」字之误。……实则王本作「锐」与古本作「捝」不同,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势必摧衄。」是其证。文子微明篇、淮南子道应训作「锐」,并同。谦之案:易说是也。马叙伦曰:「彭耜引释文正作『捝』,盖王本作『捝』而读为『锐』。」蒋锡昌曰:「刘惟永考异:『严遵、杨孚、王弼并同古本。』又引王本经文『揣而锐之』,则刘见王本作『锐』,易氏谓王本作『锐』是也。」
武内义雄曰:「揣而棁之」,河上本作「锐」。按王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则王氏以「棁」字为「锐」之假借,河上从正字作「锐」。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谦之案:「堂」,释文:「本或作室。」范应元曰:「『室』字,严遵、杨孚、王弼同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义优。说文:「室,实也。」释名:「人物实满其中也。」陈碧虚所见严君平、王弼本亦作「室」。
富贵而骄,自遗其○。
严可均曰:「而骄」,御注作「而憍」。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作「○」,乃「咎」别构。
谦之案:楼正、司马光「骄」亦作「憍」,高翿本作「○」。「自遗其咎」,治要作「还自遗咎」,室町本作「还自遗其咎」。玉篇:「『咎』,说文云:『灾也,从人从各,各有相违也。』」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严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州本作「名成、功遂、身退」。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道」下有「也」字。
谦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应训:「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字。又「身退」,开元御注本作「身○」。字鉴曰:「○,说文:『却也,从月从,从。』俗作退。」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已、保、守、咎、道韵(之、幽通韵,已协音酉,保音○)。姚文田同。邓廷桢:保、守、咎、道韵。「保」,古音补阜切。「道」,首声,古音在幽部。
谦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咎,幽部,道,之、幽二部并入,此之、幽通韵。应包括「盈之」「锐之」二「之」字,即之、以、之、保、守、咎、道为韵。又高本汉以「骄」字协已、保、守、咎、道为韵。
奚侗曰:已、保、守、咎、道为韵。之、尤互转,如易恒以「道」韵「已」「始」也。江永古韵标准上声第十一部「保」字,本证:「永言保之」韵考、寿,「他人是保」韵栲、杻、扫、考,「南土是保」韵宝、舅,「王躬是保」韵考。旁证:老子「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应元本四十字,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题「运夷第九」,王本题「九章」,范本题「持而盈之章第九」。
[book_title]十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
严可均曰:「能无离」,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无「乎」字,唐景龙碑亦无「乎」字,然淮南道应引老子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则古本固有「乎」字。
谦之案:「乎」字系衍文。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乙、丙、英伦诸本,均无『乎』字,以后各『乎』字同。」李道纯曰:「『抱一能无离』已下六句,加一『乎』字,非。」
首「载」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是故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云:「唐玄宗诏:『朕钦承圣训,覃思玄宗,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属上文。及乎议定,众以为然,遂错综真诠,因成注解云。』」孙诒让札移:「案旧注并以『天之道』断章,而读『载营魄抱一』为句,淮南子道应训及群书治要三十九引『道』下并有『也』字,而章句亦同。楚辞远游云:『载营魄而登霞兮。』王注云:『抱我灵魂而上升也。』屈子似即用老子语。然则自先秦、西汉至今,释此书者,咸无异读。惟册府元龟载唐玄宗天宝五载诏云:『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隶属上句,遂成注解。』郭忠恕佩觿则云:『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亦引玄宗此诏。检道经三十七章王本及玄宗注本,并止第十章有一『载』字,则玄宗所改为『哉』者,即此『载』字;又改属上章『天之道』为句。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经注仍作『载』读,亦与旧同者,彼石立于开元二十年,盖以后别有改定,故特宣示,石刻在前,尚沿旧义也。『载』『哉』古字通,玄宗此读,虽与古绝异,而审文校义,亦尚可通。天宝后定之注,世无传帙,开元颁本虽石刻具存,而与天宝诏两不相应。近代毕沅(考异)、钱大昕(潜研堂金石跋尾)、武亿(授堂金石跋)、王昶(金石萃编)考录御注,咸莫能证核。今用诏文推校石本,得其○迹,聊复记之,以存异读。」
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袌」。毕沅曰:「诸本『袌』并作『抱』,案袌,怀也,抱同捊,取也,义异,应用『袌』字。」
谦之案:毕说非也。广韵号部「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与「抱」字义别。经文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六十四章「合抱之木」,十九章「见素抱朴」,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毕沅曰:「『袌』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诸本并作『抱』矣。」毕说不如何据。广韵「袌」字上有「抱」字,注「鸟伏卵」,疑为「抱」字正字,义较「袌」字为优。
刘师培曰:案素问调精论云:「取血于营。」淮南子俶真训云:「夫人之事其神,而娆其精营(句),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慧」连读,失之),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荧魂旷枯,糟莩旷沈。」此之「营魄」,即素问、淮南所言「营」,法言所谓「荧魂」也。楚辞远游「载营魄而登遐兮」,王注:「抱我灵魂而上升也。」以抱训载,以灵魂训营魄,是为汉人故训。载营魄者,即安持其神也。载、抱同义。至于此文「乎」字,当从河上本、景龙碑衍,下文诸「乎」字亦然。
谦之案:刘说虽是,但以灵魂训营魄,似有未至。魄,形体也,与魂不同,故礼运有「体魄」,郊特牲有「形魄」。又魂为阳为气,魄为阴为形。高诱注淮南说山训曰:「魄,人阴神也,魂,人阳神也。」王逸注楚辞大招曰:「魂者阳之精也,魄者阴之形也。」此云营魄即阴魄。素问调精论「取血于营」,注:「营主血,阴气也。」又淮南精神训:「烛营指天。」知营者阴也,营训为阴,不训为灵。「载营魄抱一」,是以阴魄守阳魂也。抱如鸡抱卵,一者,气也,魂也,抱一则以血肉之躯,守气而不使散泄,如是则形与灵合,魄与魂合,抱神以静,故曰:「能无离?」
专气致柔,能婴儿?
谦之案:经纶堂本无「乎」字,下同。「婴」作「○」,注亦作「○」。景福本同。「气」,范本作「」。「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如」字。又淮南道应训引「致」作「至」。奚侗曰:「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其谊。淮南道应训引『能』下有『无』字,盖涉『无离』『无为』『无疵』『无知』等『无』字而衍。庄子庚桑楚篇引老子曰:『能侗然乎?能儿子乎?』与此文例正同。」
谦之案:「气」字为华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义思想。老子之「专气」,即管子内业之「抟气」,所谓「抟气如神,万物备存」(尹注「抟谓结聚也」)。又曰:「此气也,不可止以力。」「心静气理,道乃可止。」皆与专气致柔说同。又心术下与内业均引「能抟气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此与庄子庚桑楚篇文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卫生之经」。则又可见老子书中实包含古代医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则动气」,注:「志之所向专一,则气为之动。」亦与专气之说相近。
涤除玄览,能无疵?爱人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
奚侗曰:「玄」借为「眩」。荀子正论篇「上周密,则下疑玄矣」,杨注:「玄,或读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有目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不碍于物矣。淮南泛论训「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赘也。」
严可均曰:「爱人」,各本作「爱民」。「能无为」,王弼作「无知」。「能为雌」,河上作「无雌」。「能无知」,王弼作「无为」。
罗振玉曰:「爱民」,景龙本避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无知」,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天门」,敦煌丙本作「天地」。「阖」下,敦煌丙本作「而为」,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为」。「达」下,敦煌丙本作「能无为」,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能无知」。
李翘曰:「爱国治民」,河上本「治」作「活」,讹。「天门开阖」,成疏曰:「河上公本作『天地开阖』。」「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淮南道应训作「明白四达,能无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爱民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达能无知」?其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而治」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之义也。王弼本误倒之。河上公本两句并作「无知」,则词复矣。「天门开阖能无雌」,义不可通,盖涉上下文诸句而误。王弼注云:「言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则物自宾而处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为雌」也。河上公注云:「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是亦不作「无雌」。故知「无」字乃传写之误,当据景龙本订正。
谦之案:俞说是也。景龙本「为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应元曰:「河上公并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当经中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作『为雌』。」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为雌」,与景龙同。纪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义,『无』似作『为』。」又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引王本经文,与景龙亦同,惟每两句加一「乎」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谦之案:「生而不有」下两句,与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庄子达生篇引「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此。顾本成疏:「故施为利物,亦无思造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欲处物先耶?」是成所见本亦作「恃」。「是谓玄德」句,经文中共三见,五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奚侗曰:「『玄德』犹云至德,以其深远,故云玄也。」此盖赞叹之辞,故不避重迭。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离、儿、疵、为、疵(雌)、知韵(歌、支通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部,宰音梓)。姚文田、邓廷桢:离、儿、疵、知、雌、知韵。
谦之案:离、为,歌部,儿、雌、知,支部,为,古音怡,此歌、支通韵。又有、恃、宰、德为韵。奚侗,高本汉同。陈柱以离、儿、疵、知、雌、为、之、有、恃、宰、德为韵,则不但歌、支通韵,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溪、离、儿,亦歌、支通韵。
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桓转歌,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由此可证老子书中多存楚方音。
顾炎武唐韵正卷二五支:「离」,古音罗,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庄子马蹄篇:「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离之。」始以「离」「为」二字与「知」为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论之曰:「如『离』字,少司命篇曰:『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顾氏误解之,谓上句不入韵。然老子以『离』韵儿、疵、雌、知、溪,庄子两以『离』韵知,此其灼然者。老、庄用『离』字音皆变,则屈子用『离』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老、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
邓廷桢曰:此章用韵颇为出入。「离」,古读若罗。诗新台与施韵,施古音它;易离九三爻辞与歌、嗟韵,嗟古音磋;未有与支、脂部字为韵者。而此章以韵儿、疵、雌、知,「疵」「雌」皆此声,隶脂部。诗新台以「泚」韵「弥」,车攻以「柴」韵「佽」,「泚」「柴」皆此声也;而此章以韵离、儿、知,儿、知,并隶支部。「知」字诗凡六见,皆与支、觿、枝、伎、箎等字为韵,而此章以韵离、疵、雌,并与三百篇不合。惟诗小弁「尚求其雌」,与伎、枝、知为韵,已因音近而转,则疵、雌、知为韵有可援据。又「能无知乎」之「知」,一本作「为」,「为」古音讹,正与离韵。则一本作「为」,不误;其作「知」者,或传写之讹也。又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绝巧弃利,盗贼无有。」「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
右景龙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河上本题「能为第十」,王弼本题「十章」,范应元本题「载营魄章第十」。
[book_title]十一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罗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龙、广明本均作「卅」。
谦之案:景龙作「三十」,敦煌、广明作「卅」,罗误校。又室町本亦作「卅」。吴云曰:「卅,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阖切,三十也。」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说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声韵出「輹」字,引古老子,无「辐」字。
毕沅曰:本皆以「当其无」断句。案考工记「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是应以「有」字断句。下并同。杨树达曰:「无有」为句,「车之用」句不完全,毕说可酌。
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御注本同。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长,抟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圆,谓之挻。」王念孙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食之器。』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为人。」』高诱曰:『挻,治也。』义与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义,惟经文自作「埏」。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埏○」,文选西征、长笛赋注引作「埏」。又荀子性恶篇:「陶人埏埴以为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膻,击也;埴,黏土也。」又庄子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乙、丙三本均无「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案释文:「『辐』音福,车辐。『毂』,古木反,车毂。」顾炎武唐韵正下平声九麻:「『车』,古音居。王应麟曰:『古「车」本音「居」,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汉始有「居」音,非也』。」
右景龙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无用第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book_title]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
谦之案:牟融理惑论引首二句同,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楚人名羹败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口,使口爽伤。」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即「丧」,「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人口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作「畋」,道藏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案宋书谢灵运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假借为「畋」,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注:「猎也。」
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案罗卷乙本作「○」,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是也。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即「猎」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以圣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妨』,妨农事也。」以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字,误。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姚文田曰:「『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两部古音相近。」
吴棫韵补十阳:「聋,卢黄切,耳病。易林:『黈纩塞耳,使君暗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爽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舌敝耳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按『聋』字以此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四句,『聋』字入阳韵矣。顾氏谓『聋』字不入韵,非也。今时方音,犹有似此。」
王念孙曰:「爽」字古读若「霜」,正与明、聪、扬为韵。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为韵。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味浊口,使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即淮南所本也(读书杂志卷九)。
江有诰曰:爽,疏两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曹植释愁文「乱我情爽」,与掌、党协,始作上声。当与阳部并收。老子检欲篇「五味令人口爽」,与聋、狂通韵(唐韵四声正三十六养)。
严可均曰:阳东声近,故阳可通东。烈文:公、疆、邦、功协音;老子:聋、盲、爽、狂协音;卜居:长、明、通协音……此东、阳通也(说文声类下篇阳类)。
章炳麟曰:阳部转东者,如老子以盲、爽、狂、与「聋」为韵(国故论衡小学略记)。
右景龙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与河上、王、傅、范本均同。河上题「检欲第十二」,王本题「十二章」,范本题「五色章第十二」。
[book_title]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
严可均曰:「何谓宠辱?辱为下」,王弼、傅奕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景福、敦煌丙诸本均无「若惊」二字。景龙本「辱为下」,景福本作「宠为上,辱为下」。
李道纯曰:「宠为上,辱为下」,或云「宠为下」,不合经义。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谓宠辱?辱为下」。注曰:「辱为下贱。」疑两本均有夺误。当云:「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河上公作注时,上句未夺,亦必有注,当与「辱为下贱」对文成义,传写者失上句,遂并注失之。陈景元、李道纯本均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可据以订诸本之误。
劳健曰:「宠为上,辱为下」,景福本如此。傅、范与开元本诸王本皆作「宠为下」一句;景龙与河上作「辱为下」一句。以景福本证之,知二者皆有阙文。道藏、陈景元、李道纯、寇才质诸本并如景福,亦作二句。陈云:「河上本作『宠为上,辱为下』,于经义完全,理无迂阔。知古河上本原不阙上句。」按「宠辱」,谓宠辱之见也;「为上」「为下」,犹第六十一章「以其静为下」,「大者宜为下」,诸言为下之见也。盖谓以为上为宠,以为下为辱,则得之失之,皆有以动其心,其惊惟均也。若从阙文作「宠为下」一句而解,如以受宠者为下,故惊得如惊失,非其旨矣。作「辱为下」一句者,更不可通。
武内义雄曰:按旧钞河上本作:「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诸王弼本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虽然,陆氏惟注「河上本无『若惊』二字」耳。今本王本「宠」字下「为」字之上,当脱去「为上辱」三字,河上本似脱去「若惊」二字。盖王弼、河上两本相同,后河上本脱去「若惊」二字,王本脱去「为上辱」三字,在后以两脱误本互校,遂生种种之异。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奚侗曰:吴澄本无「是谓宠辱若惊」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谦之案:林希逸亦无此六字。又「惊」借为「警」。易「震惊百里」,郑注:「惊之言警戒也。」
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
严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两「我」字,各本作「吾」。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丙本均无「者」字。二「吾」字,景龙及敦煌乙、丙本均作「我」。
谦之案:「及」字,傅、范本作「苟」。范曰:「『苟』字,应吉父、司马公同古本。」盖「及」与「若」同义。王念孙曰:「『及』犹『若』也。……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言若吾无身也。又曰:『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及』与『若』同义,故『及』可训为『若』,『若』亦可训为『及』。」(经传释词)今证之古本,知「及」与「若」同,与「苟」字亦可互用。又「患」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贵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严可均曰:「故贵身于天下」,御注作「故贵以身为天下」,与王弼同,河上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若可托天下」,御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河上作「则可寄于天下」,永乐大典作「则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上作「乃可以托于天下」,王弼作「若可托天下」,大典作「乃可以托天下」。刘文典曰:庄子在宥篇:「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案「身于为天下」,义不可通,两「于」字疑当在「托」字、「寄」字下。道经「厌耻第十三」,正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天下。」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作:「贵以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两「身」字下亦并无「于」字。
谦之案:刘说非也。此段各本经文不同,惟庄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得已而临邪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于」字。又「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与景龙、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句衍一「为」字,下句衍一「于」字。
王念孙曰:庄子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爱以身于天下」。「于」犹「为」也,后人依老子傍记「为」字,而写者因讹入正文。老子释文:「为,于伪反。」此释文不出「为」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于」犹「为」也(此「为」字读去声)。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作:「故贵以身于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于天下」即「为天下」也。
谦之案:二王说是也。「于」「为」互训。庄子上文作「于天下」,下文「为天下」,与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托天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陈碧虚引王弼本与傅、范同,当亦王之古本。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云:「无物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可以托天下也。无物可以损其身,故曰爱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亦「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者,可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两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与庄子文同,而以敦煌本为优,当据校改。
又此二「若」字,与「则」字同义。王引之曰:「『若』犹『则』也。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若』并作『则』。」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则」,此其证也。又「爱以身」,广明、景福二本作「爱身以」: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误校广明作「爱以身与为天下者」,与景龙同。又「为天下」者,罗振玉道德经考异误校景龙本「者」作「矣」,蒋锡昌竟沿其误。举此一例,足见校书之难。
又案庄子让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唯无以天下为者,可以托天下也。」又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于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托天下。」文谊皆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身、患为韵,实际非韵。陈柱:五「惊」字韵,三「身」字韵,四「下」字韵。杨树达曰:「上文身、惊系两节,不必强以为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题「厌耻第十三」,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宠辱章第十三」。
[book_title]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
谦之案:范本「夷」作「几」。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几者幽而无象也。』」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义相合。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字,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州本、敦煌本均误作「博」。易顺鼎曰:「『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真『抟垸刚柔』之『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干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北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循』者,『揗』之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循』为『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马之说是也。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作「循」。「循」为「揗」假。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谓摩顺也。」说文:「揗,摩也,从手,盾声。」朱骏声曰:「今抚揗字,以循为之。」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亦即抚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庆阳、磻溪二本作「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混然为一」。
其上不皦,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作「其」是也。「皦」,河、玉、傅、范并作「皦」,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皦,从日者非也。」案毕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绳绳兮」。
谦之案:傅、范本同。又辅行记引「名」下有「焉」字,引「复归于无」无「物」字。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解。卢文弨考证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绳绳」,亦无以异于王本。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则此条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董思靖各本均作「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律,其证一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沓,其证二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又遂州本「象」作「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怳」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与『仿佛』同谊。」蒋锡昌曰:「『惚恍』或作『芴芒』,或作『惚怳』,双声迭字皆可通用。盖双声迭字以声为主,苟声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
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无。广明本、室町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其后』二字在『迎之』之上,想二语倒转。」
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言气者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为「或」,「或」即古之「域」字。诗商颂烈祖「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岛也。」又「正域彼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韦注:「有,域也。」此文「有」字,与「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犹言御今之天下国家也。礼记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与彼「今之世」略同。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能知」,与此石同。
谦之案:傅本与经幢不同,吴误校。
严可均曰:「是谓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纪」,审观王弼注亦是「已」字。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即借为「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昧、物韵(脂部,昧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始、纪韵(之部)。
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声表与夷、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微韵(五齐平声),诘、一韵(四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象、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上声),始、纪韵(四之上声)。「后」字与「侯」通谐,「有」从之转入。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也。奚侗:夷、希、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韵。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乃疑「『后』古无与『首』为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乃散文,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合韵,而老子哲学诗之真面目竟熟矣。1视而无
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别。」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读『曶』为梅愦切,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
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十五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本题「视之不见章第十四」。
[book_title]十五章
古之善为士者,
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谓得道之君也。」则「善为士者」,当作「善为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释之。「上」与「士」形似而误耳。
谦之案:俞说非也。依河上公注,「善为士者」,当作「善为道者」。傅奕本「士」作「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叙伦曰:「后汉党锢传引作『道』,依河上注,盖河上亦作『道』字……譣文,『道』字为是。今王本作『士』者,盖六十八章之文。」又案此句与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谊同,与下文「保此道者」句亦遥应。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
蒋锡昌曰:史记老子列传:「老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皆此文「微妙玄通,深不可识」之谊也。
易顺鼎曰: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颂。」
……作「颂」者古字,作「容」者今字。……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陈柱曰:「颂」之籀文为「○」,则「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
谦之案:「不可识」,范本作「不可测」,注云「古本」。
豫若冬涉川,
严可均曰:河上「豫」作「与兮」,王弼作「豫焉」。
罗振玉曰:「豫」,释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龙、御注、敦煌丙本无「焉」字。
李道纯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与兮」,或以下六句、三句无「兮」字者,非也。
犹若畏四邻,
严可均曰:「犹」,河上、王弼作「犹兮」。
王昶曰:诸本「犹」下亦有「兮」字,陆希声至元本二句并与此同。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无「兮」字。
谦之案:叶梦得岩下放言上曰:「先事而戒谓之豫,后事而戒谓之犹。犹豫本二兽名。古语因物取义,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后世沿习,但知其义,不知其物,遂妄为穿凿,未有不误者。」今按尔雅释兽「犹如麂,善登木」,释文引尸子:「犹,五尺大犬也。」说文犬部:「犹,玃属。一曰:陇西谓犬子为猷。」又颜氏家训书证篇:「犹,兽名也,既闻人声,乃豫缘木,如此上下,故称犹豫。」汉书高后纪「计犹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尔雅曰:『犹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又来迎候,故云犹豫也。」「犹豫」一作「犹与」。史记吕后纪「犹与未决」,索隐:「犹,猿类也,昂鼻长尾,性多疑。」汉书霍光传「不忍犹与」,注:「犹与,不决也。」又作「冘豫」。后汉书窦武传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诱注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言夷犹耳,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二说均可通,王说为胜。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邻者惧敌,犹兮与兮,迟回不进,盖因物而状其容如此。
俨若客,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俨」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俨兮其若客」,王弼作「俨兮其若容」。案「客」字与下文释、朴、谷、浊等四字为韵,作「容」者非也。
陈柱曰:王弼本「客」作「容」。罗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龙、英伦、御注诸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客」者是也。客、释为韵。作「容」者,因上文「强为之容」而误耳。
涣若将释,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涣兮若冰之将释」,下三句皆有「兮」字。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御注三本均作「涣若冰将释」。
武内义雄曰:敦本「释」作「汋」。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刘师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涣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液」。「将释」二字,系后人旁记之词,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顺鼎曰:考工记弓人注:「液,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悦怿之怿。」「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作「不释」,是其证也。「液」音义与「释」同,故可通用。
蒋锡昌曰:说文:「释,解也。」「液,水尽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水尽,谊固以「释」为长。然「释」古亦假「液」为之。礼记月令「冰冻消释」,释文:「释,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液」者,假字;老子作「释」者,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王弼与河上同,「浑」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朴,旷若谷,混若浊」,句法与此同;「敦」作「混」,疑涉下文而误。
魏稼孙曰:「敦若朴」,「朴」八见,惟「镇之」句,御注作「朴」,余作「扑」。严于「朴」、「朴虽小」、「之朴」三条,校「朴」「扑」字赘漏。按木旁隶字多借手,唐人行押更无一定,当着此最后一句,后校可省。
谦之案:「混」与「浑」同。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河上、顾欢、李道纯、范应元各本均作「浑」。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九曰:「混、浑古同声。」
熟能浊以静之?徐清。
魏稼孙曰:碑皆以「熟」为「孰」,御注「成之熟之」作「熟」,余作「孰」,严失校。
谦之案:古无「熟」字。「熟」,说文作:「孰,食饪也。」礼记礼运:「然后饭腥而苴孰。」汉书严安传:「五谷蕃孰。」「孰」、「熟」可通用,加「火」乃后起字。公羊隐元传:「王者孰谓?」论语:「孰不可忍也?」注:「谁也。」谁、孰亦一声之转。
毕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或说作「止」者,与下「久」字为韵,当是也。
安以动之?徐生。
严可均曰:御注作「安以久」,河上、王弼作「孰能安以久」。大典作「孰能安以」,无「久」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并无二「孰能」字。
谦之案:此二句各本经文不同。傅本作:「孰能浊以澄靖之,而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澄」字,下句同。广明本作:「孰能浊以静,动之以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以□□(「徐生」二字已泐)?」又「徐」字有宽舒迟缓之义。说文:「徐,缓也。」尔雅释天李注:「徐,舒也。」释地李注:「淮、海间其气宽舒,禀性安徐,故曰徐。」「浊以静之,徐清」,与「安以动之,徐生」为对文。吴澄曰:「浊者,动之时也,继之以静,则徐徐而清矣。安者,静之时也,静继以动,则徐徐而生矣。」
保此道者,不欲盈。
毕沅曰:高诱淮南子注云:「保,本或作服。」
马叙伦曰:按庄本淮南道应训引「保」作「复」,汪本引同此。文子守弱篇引作「服」。伦谓「保」、「复」、「服」,之、幽二类通假也。
蒋锡昌曰:保、复、服虽可通假,然应从庄本淮南作「复」。说文:「复,往来也。」段注部曰:「返,还也。」「还,复也。」皆训往而仍来,是复与返还谊同。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反即返。「复此道者,不欲盈」,犹言返此道者,不欲盈也。
夫唯不盈,能弊复成。
严可均曰:御注作「故能弊不新成」,河上作「故能蔽不新成」,大典作「故能敝不新成」。按弼注「蔽,覆盖也」,当与河上同。
洪颐烜曰:「故能蔽不新成」,案「蔽」字与「新」对言之,「蔽」即「敝」字。下文「弊则新」,释文作「蔽」。论语子罕「衣敝缊袍」,释文:「弊,本作敝。」庄子逍遥游篇「孰弊弊焉」,释文:「司马本作蔽。」古字皆通用。
俞樾曰:「蔽」乃「敝」之假字。唐景龙碑作「弊」,亦「敝」之假字。永乐大典正作「敝」。「不新成」三字,景龙碑作「复成」二字。然淮南子道应篇引老子曰:「服此道者,不欲盈,故能弊而不新成。」则古本如此。但今本无「而」字,于文义似未足耳。
易顺鼎曰:疑当作「故能蔽而新成。」「蔽」者,「敝」之借字;「不」者,「而」之误字也。「敝」与「新」对,「能敝而新成」者,即二十二章所云「敝则新」,与上文「能浊而清,能安而生」同意。淮南道应训作「故能蔽而不新成」。可证古本原有「而」字,「不」字殆后人臆加。文子十守篇作「是以蔽不新成」,亦后人所改。诸本或作「而不成」者,或作「复成」者,皆不得其谊,而以意改之,不若以本书证本书之可据也。
谦之案:钱大昕曰:「『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弊复成』,远胜他本。」是也。傅本作「是以能敝而不成」,脱一「新」字,与老子义相反。易说以「敝则新」证此文当作「故能蔽而新成」,其说亦较俞樾「宁损蔽而不敢新鲜」之说为胜。如陈继儒老子隽,谓「能敝不新成者,不变不易,百年如一日矣」,真迂腐之极。惟譣文,「能蔽复成」,当与上文「复此道者不欲盈」句相应,则「蔽而新成」不如景龙、遂州及李荣、司马光本作「蔽而复成」,为更与老子义相合也明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通、容韵(东部),川、邻韵(文、真通韵,川音春)。客、释韵(鱼部,释,书入声),朴、谷、浊韵(侯部,朴,旁木反,浊,宅木反)。清、生、盈、盈、成韵(耕部)。又奚侗、高本汉皆以客、释、朴、谷、浊为一韵,姚文田以客、释为一韵(五昔入声),朴、谷、浊为一韵(六屋入声)。高本汉「豫兮」作「懊兮」,「懊」与「犹」韵,「俨」与「涣」韵,「敦」与「混」韵。俨、涣实际非韵。「客」一作「容」,「释」又作「汋」作「液」,皆韵。又「孰能浊以静之,徐清」,「静」上有「止」字,一作「澄」,「止」与下「久」字为韵,「澄」与下「清」字及生、盈、成为韵。又案此章碑本删去「兮」字,致失五千言楚声之妙,当以他本正之。谭献复堂日记(五)称:「易州石刻助语最少,论者以为近古。傅奕定本在石本前,语助最繁,疑皆失真,过犹不及。」正谓此也。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生」,所庚切,当作所争。引老子:「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夫惟不盈,故其蔽不新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
右景龙碑本八十字,敦煌本注八十字(实七十九字),河上、王本九十七字,傅本九十八字,范本九十九字。河上本题「显德第十五」,王本题「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章第十五」。
[book_title]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
谦之案:「致」字,景福本、河上本作「至」。「笃」字,景龙本、景福本、赵孟俯本均作「○」。字鉴曰:「笃,说文:『马行顿迟,从马,竹声。』俗作○。」又室町本「极」字「笃」字下有「也」字。
谦之案:老子言「虚」共五见,惟五章「虚而不屈」,与此章「致虚极」,似有虚无之义。广雅释诂三;「虚,空也。」西京赋「有凭虚公子者」,注:「虚,无也。」虚有空窍之义,故训为空为无。然而虚无之说,自是后人沿庄、列而误,老子无此也。「虚而不屈,动而俞出」,此乃老子得易之变通屈伸者。邵雍曰「老子得易之体」,正谓此也。「致虚极」即秉要执本,清虚自守之说,亦即论语「修己以安百姓」。王通曰「清虚长而晋室乱,非老子之罪」,正谓此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严可均曰:王弼无「其」字。
纪昀曰:案「观」下河上注本及各本俱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观」下均有「其」字。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曰「吾以观其复也」,文子道原篇作「吾以观其复」,均有「其」字。王本脱去,当据补正。王注「以虚静观其反复」,可证也。
夫物云云,各归其根。
谦之案:「云云」,河上、王弼本作「芸芸」,傅、范本作「凡物○○」。庄子在宥篇,文选江淹杂拟诗注引,与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作「云云」是。「○」、「芸」二字亦通。顾野王玉篇云部引老子:「凡物云云,复归其根。」案「云」,不安静之辞也。吕氏春秋「云气西行,云云然冬夏不辍」,汉书「谈说者云云」,并是也。又「○」,玉篇云:「音云,又音运,物数乱也。」说文:「物数纷○乱也。」义亦可通。一说「云云」是「○○」之省,奕用正字。又「芸」,河上注老子:「芸芸者,华叶盛。」彭耜集注释文曰:「『芸芸』,喻万物也,以茂盛为动,以凋衰为静。『云云』者,喻人事也,以逐欲为动,以息念为静;义同。盖经有『根』字,故作『芸芸』。」
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谦之案:「静曰复命」,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王羲之、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与此石同。河上、王弼作「是谓复命」。
奚侗曰:「静曰」,各本作「是谓」,与上下文例不合。
不知常,忘作,凶。
严可均曰:「忘作,凶」,各本作「妄作,凶」。河上或作「萎」,误也。
谦之案:「忘」「妄」古通。韩非解老篇「前识者,无缘而忘意度也」,王先慎注:「『忘』与『妄』通。」左传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释文:「『忘』,本又作『妄』。」庄子盗跖篇「故推正不忘耶」,释文:「『忘』,或作『妄』。」此「忘」「妄」古通之证。「忘作凶」即「妄作凶」也。此云「复命曰常」,「不知常,妄作凶」,与易义相合。序卦传:「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
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
严可均曰:「容能公」,御注、河上、王弼「能」作「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四句,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内义雄曰:「知常」下诸本无「曰」字,旧钞河上本、广明幢并有。……依注义,王本亦有「曰」字也。「公乃生」,诸王本「生」作「王」,今据敦煌无注本及道藏次解本改正。
劳健曰:「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天乃道,道乃久」,以「道」、「久」二字为韵。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王」字义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周普」显非释「王」字。道藏龙兴碑本作「公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庄子天地篇云:「执道者德全,德全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圣人之道也。」此二句「王」字盖即「全」字之讹。「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也。又吕览本生篇「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高注「全犹顺也」,可补王注未尽之义。今本「王」字、碑本「生」字,当并是「全」之坏字,「生」字尤形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
没身不殆。
谦之案:御注本「没」作「殁」,傅、范本亦作「殁」。劳健古本考从傅本作「没」,实误校。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笃、复韵(幽部),芸、根韵(文部),静、命韵(耕部),常、明、常、凶、容、公、王韵(阳、东通韵,明音芒,凶协虚王反,容协音王,公协音光)。道、久、殆韵(之、幽通韵、道协徒以反,久音已,殆,徒以反)。
谦之案:常、明、王,阳部,凶、容、公,东部,阳、东通韵。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韵。姚文田以常、明为一韵(十六庚平声),凶、容、公为一韵(一东平声)。邓廷桢同。
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谟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当作弥郎反。」引老子:「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知,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是谓微明,柔胜刚,弱胜强。」「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有国之母,可以长久。」又引杨慎曰:「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传易方有韭音。临彖传『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干象传『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大过象传『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离象传『履错之敬,以辟咎也,黄离元吉,得中道也;日昃之离,何可久也』。」然既济象传以韵惫、疑、时、来,杂卦传以韵止,则几、韭二音两存之易传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按老子与夫子同时,老子书中「久」字三见,一韵殆,一韵母,一韵寿。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六十八字,王、傅、范本六十七字。河上本题「归根第十六」,王本题「十六章」,范本题「致虚极章第十六」。
[book_title]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
谦之案:礼记曲礼「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郑注:「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极,以道在宥天下,而未尝治之,民相忘于无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纪昀曰:「『下』,永乐大典作『不』,吴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从吴澄本。又王注旧刻附孙矿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义亦长。
其次,亲之豫之;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亲之、誉之」,王弼作「亲而誉之」。
谦之案:傅奕本作「其次亲之,其次誉之」。
其次,畏之侮之。
严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
李道纯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诸本无下「其次」二字。纪昀谓大典「侮之」上无「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亲而誉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诸石刊本同(景龙本「誉」作「豫」,二字古通)。二句相对为文。「畏」应读作「威」,二字古通,不烦证。广雅释诂:「侮,轻也。」「威」与「侮」义相因,上句「亲」与「誉」亦义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孙曰:案无下「焉」者是也。「信不足」为句,「焉有不信」为句。「焉」,于是也,言信不足,于是有不信也。吕氏春秋季春篇注曰:「焉,犹于是也。」聘礼记曰:「及享发气焉盈容。」言发气,于是盈容也。……晋语曰:「焉始为令。」言于是始为令也。三年问曰:「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言先王于是为之立中制节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财足,则君赋敛焉不穷。」言赋敛于是不穷也。……后人不晓「焉」字之义,而误「信不足焉」为一句,故又加「焉」字于下句之末,以与上句相对,而不知其谬也。谦之案:王说是也。惟王知下「焉」字当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衍。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顾欢、高翿各本,上下句均无「焉」字,与此石同。
由其贵言。
严可均曰:「由其贵言」,御注「由」作「犹」,河上作「犹兮」,王弼作「悠兮」。陆德明曰:「悠」,孙登、张凭、杜弼俱作「由」,一本「犹」。
谦之案: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顾欢、高翿、彭耜、范应元俱作「犹」。「由」与「犹」同。荀子富国「由将不足以勉也」,注:「与犹同。」楚辞「尚由由而进之」,注:「犹豫也。」老子十五章「犹兮若畏四邻」,与此「由其贵言」之「由」字谊同,并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义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
谦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成功遂事」,宜从之。「百姓谓我自然」,河上本、王弼「谓」上有「皆」字。范应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庄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谓我自尔」;经训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不然」。晋书王坦之废庄论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愿老子绎解与晋书文同。
宋翔凤曰:「百姓皆谓我自然」,按白虎通义曰:「黄帝有天下号曰自然,自然者,独宏大道德也。」此云「百姓皆谓我自然」,正述黄帝之语。下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义曰:「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即宏大道德之谓也。他书作「有熊」,形似而误。且有熊无宏大道德之义。又列子记黄帝游华胥氏之国,屡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为黄帝有天下之号。
谦之案:宋说未必是,然自昔黄、老并称,论衡自然篇:「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黄、老宗自然,论衡引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此即自然之谓也,而老子宗之。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观此知老子之学,其最后之归宿乃自然也。故论衡寒温篇曰:「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谴告篇曰:「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誉、侮韵(侯、鱼通韵,誉,上声,侮协音武),焉、言、然韵(元部)。谦之案:誉,鱼部,侮,侯部,侯、鱼通韵。高本汉以信、言、然为韵。陈柱:四「之」字韵,有、誉、畏、侮韵,焉、焉、言、然韵。誉从与声,与、以古通。侮从每声,每从母声。
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王、范本四十四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题「淳风第十七」,王本题「十七章」,范本题「太上章第十七」。
[book_title]十八章
大道癈,有人义。智惠出,有大伪。
严可均曰:「有人义」,各本作「仁义」。「智惠出」,王弼作「智慧」,或作「慧知」,非。
洪颐烜曰:「智惠出,有大伪」,烜案「惠」当作「慧」。释文本作「知慧」。说文:「惠,仁也,从心从○。」「慧,儇也,从心,彗声。」「惠」「慧」不同。论语卫灵公「好行小慧」,释文「鲁读慧为惠」,是假借字。
纪昀曰:案「慧」「惠」古通。
谦之案:「癈」当作「废」。景龙、广明均作「癈」。字鉴曰:「废,放肺切,说文『屋顿也』,与笃癈字异。」又「人义」当从诸本作「仁义」,庄子马蹄篇「道德不废,安取仁义」,即本此。
六亲不和,有孝慈。
严可均曰:「孝慈」,大典作「孝子」。
罗振玉曰:此三句「废」下「出」下「和」下,广明本均有「焉」字。下「国家昏乱有忠臣」,「乱」下亦必有「焉」字,石泐不可见。
谦之案:室町本有「焉」字,与广明同,「乱」下亦有「焉」字。「六亲」,王注:「父子、兄弟、夫妇也。」吕览论人篇曰:「何谓六戚?父母、兄弟、妻子。」譣义作「孝慈」二字是。左传昭二十五年正义,诗小雅采芑孔颖达正义,引老子有增字与误倒处,「孝慈」二字则同此石。
国家昏乱,有忠臣。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范本「有贞臣焉」引王本「贞」字同。皆川愿本「忠臣」作「忠信」,与上「孝慈」对文。又「昏」字,宋刊河上本、赵孟俯本、楼正本作「」,敦、遂本、诸王本、傅、范本并皆作「昏」。案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一曰民声。」段注匡谬引戴侗六书故曰:「唐本说文从民省,徐本从氏省,晁说之云因唐讳『民』改为『氏』也。然则说文原作『』字,从日,民声,唐本以避讳减一笔,故云从民省。」
丁仲佑曰:「考汉碑『』为正字,『昏』为别体。……又旧唐书高宗纪『』字改『昏』,在显庆二年十二月。据此知『』字因庙讳,故改从『』之别体『昏』。试观唐显庆前之魏碑,凡『』皆从民,显庆后之唐碑,因避讳皆作『昏』。」(说文解字诂林辰集日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义、伪韵(十一麻去声)。邓廷桢:废、出亦韵。邓曰:「『出』,古音读若易鼎初六『鼎颠趾,利出否』之『出』。『伪』,古音读若讹。尧典『平秩南讹』,汉书王莽传作『南伪』。」又高本汉:废、义、出、伪隔句为韵,乱、臣为韵。
谦之案:「义」,古皆音「俄」。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唐玄宗改「颇」为「陂」,其敕略云:「朕三复兹句,常有所据,据下文并皆协韵,惟『颇』一字,寔则不伦,宜改为『陂』。」吴棫曰:「古『义』字皆音『俄』,周官注亦音『俄』,故古文尚书本作『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以协俄音。唐明皇以『义』字今音为『乂』,改『颇』为『陂』,以从今音,古音遂湮没矣。」今证之以易:「鼎耳革,失其义也;覆公餗,信如何也。」中庸:「仁者人也,义者宜也。」知老子此章「义」亦当音「俄」。「伪」字,案庄子知北游:「仁可为也,义可亏也,礼相伪也。」伪亦属歌部,与为、亏协。顾炎武曰:「诗『民之讹言』,石经作『伪言』;汉书王莽传『以劝南伪』,师古『读曰讹』;郭璞注方言『伪言讹』。」由此知义、伪合韵。又马叙伦毛诗正韵后序曰:「此章大、智、六、国相韵于上句之首,废、出、和、乱又协于上句之末。」则又不但义、伪为句末之韵而已。
右景龙碑本二十六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二十八字,范本三十字。河上本题「俗薄第十八」,王本题「十八章」,范本题「大道废章第十八」。
[book_title]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纪昀曰:永乐大典「绝圣」二句在「绝仁」二句之下。
武内义雄曰:遂州本「民」作「人」,盖避唐讳。
魏稼孙曰:「绝圣弃智」,御注「智」作「知」。
谦之案:遂州本、傅、范本亦作「知」,范本「弃」作「弃」,下二句同。又庄子胠箧篇「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在宥篇「绝圣弃知,而天下大治」,皆作「知」。淮南道应训引老子作「智」。
绝民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严可均曰:「绝民」,各本作「绝仁」。
谦之案:「民」字涉上下文「民」字而误。
此三者,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魏稼孙曰:御注「为」上有「以」字。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武内义雄曰:遂本「此三者言为」,景本「此三者为」,敦本「此三言为」。
谦之案:范本无「此」字,傅本「不」作「未」,傅、范本「足」下有「也」字。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盗贼无有」下,即接「以为文不足,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无「此三者」与「故令有所属」八字,疑此为旁记之言,传写者误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为」「伪」古通。书尧典「平秩南伪」,史记五帝纪作「南为」。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注:「今月令『作为』为『诈伪』。」「文」,读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文,饰也。「此三者」,谓圣智、仁义、巧利。「以伪文不足」,言以伪诈文饰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皆不以伪诈文饰为事,绝之于彼,而属之于此,此老子本义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谦之案:「朴」字,河上、顾、范与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朴」,御注作「扑」。毕沅曰:「『朴』,或作『朴』,同。」
刘师培曰:按「私」当作「思」。韩非子解老篇曰:「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思」「欲」并言。又文选谢灵运邻里相送方山诗李注引老子曰:「少思寡欲。」此古本作「思」之证,即释此「少思」也。
谦之案:「私」本作「思」。唐王真论兵要义述,及强思齐本,宋陈象古本,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私」均作「思」,此其证也。惟庄子山木篇「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语同此石。河上注「少私」曰:「正无私也。」与经文七章「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义合。以老解老,知刘说虽可通,而未可据以为定论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倍、慈、有韵(之部,倍音痞,慈,上声)。足、属、朴、欲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同。高亨谓「绝学无忧」句应属此章,以足、属、朴、欲、忧为韵。案忧,幽部,与侯部通谐。
邓廷桢曰:倍、慈、有为韵。○声、兹声、有声之字,古音隶之部。诗瞻昂「如贾三倍」,与「妇无公事」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王、范本四十五字,傅本四十七字。河上本题「还淳」王本题「十九章」,范本题「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book_title]二十章
绝学无忧。
易顺鼎曰:文子引「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盖与三「绝」字意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
马叙伦曰:「绝学无忧」一句,当在上章。又曰:晁氏读书记引明皇本,亦以「绝学无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
蒋锡昌曰: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知」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章属上章,是也。
李大防曰:案「绝学无忧」句,断不能割归下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句。「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绝圣」二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是统括上文;「故令有所属」句,是启下文。脉络分明,毫无疑义。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
吴澄曰:「唯」「阿」皆应声:「唯」,正顺,「阿」,邪谄。几何,言甚不相远也。
刘师培曰:「阿」当作「诃」。说文:「诃,大言而怒也。」广雅释诂:「诃,怒也。」「诃」俗作「呵」。汉书食货志「结而弗呵乎」,颜注:「责怒也。」盖「唯」为应声,「诃」为责怒之词。人心之怒,必起于所否,故老子因协下文何韵,以「诃」代「否」。唯之与阿,犹言从之与违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善」作「美」。
易顺鼎曰:王本作「美之与恶,相去何若」,正与傅奕本同。注云:「唯阿美恶,相去何若。」是其证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旧。
蒋锡昌曰:顾本成疏「顺意为美,逆心为恶」,是成作「美」。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彼此并美恶对言。傅本「善」作「美」,应从之。此文阿、何、恶、若为韵,诸本「若何」作「何若」,亦应从之。严可均曰:「相去何若」,王弼或作「若何」,非。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不可」,一作「不敢」。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同此石。
忙□其未央!
魏稼孙曰:「忙其」二字间,原空一格,或待补刻,或误分章,严连写。后「纯纯」二字间,亦泐一格,例以碑阴首行,疑当时即因石泐跳书,「忙」下石完。
谦之案:「忙」下空格,非泐字,亦非分章,疑为「兮」字未刻。
严可均曰:「忙其未央」,御注作「荒其」。河上、王弼「荒」下有「兮」字,句末有「哉」字。
吴云曰:邢本「荒」作「莽」。王氏兰泉云:疑即「荒」字之误。
谦之案:广明本、室町本作「荒」,碑本作「忙」。「忙」与「茫」同,实「芒」字,「芒」借为「荒」,即今「茫」字。诗长发「洪水芒芒」,玄鸟「宅殷土芒芒」,传:「大貌。」左传襄四「芒芒禹迹」,注:「远貌。」淮南俶真「其道芒芒昧昧然」,注:「广大之貌。」叹逝赋「何视天之芒芒」,注:「犹梦梦也。」庄子大宗师「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释文:「无系之貌。」遂州碑作「莽」,盖以草深曰莽,与「忙」同有苍芒荒远之义。小尔雅广诂:「莽,大也。」吕览知接「何以为之莽莽也」,注:「长大貌。」庄子逍遥游「适莽苍者」,崔注:「草野之色。」「忙」、「莽」、「荒」义相近。
众人熙熙,若享太,
马叙伦曰:「熙」为「媐」之借字。说文:「媐,说乐也。」
谦之案:「熙熙」,庄子马蹄篇「含哺而熙」,列子杨朱篇「熙熙然以俟死」之「熙」字义同。「熙熙」即「嘻嘻」,书钞一五引庄子「熙」作「嘻」,初学记九、事文类聚后集二十引并作「嬉」。晏子春秋六「圣人非所与熙也」,本作「嬉」。熙、嘻、嬉义同,此云「众人熙熙」,亦即众人嘻嘻也。
严可均曰:「若享太牢」,「」别体字。御注作「如享」,释文作「若亨」,引河上作「飨」。
谦之案:遂州本「太牢」作「大宰」,误。艺文类聚三引河上作「若享」,玉烛宝典三引作「而飨」。
武内义雄曰:「若亨太牢」,王本「亨」字,陆氏读为「烹」。河上公读为「享」,又改「亨」作「飨」。现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玉烛宝典三引此文作「飨」,与陆所引河上本合。盖唯一「亨」字,诸家异其解释,遂至成本文之异也。
若春登台。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如春登台」,河上作「如登春台」。
毕沅曰:「如春登台」,王弼、顾欢并同,明皇、易州石刻亦同。明正统十年道藏所刊明皇本始误作「登春台」,陆希声、王真诸本并误,今流俗本皆然矣。又李善闲居赋注引亦误。
俞樾曰:按「如春登台」与十五章「若冬涉川」一律,河上公本作「如登春台」,非是。然其注曰:「春阴阳交通,万物感动,登台观之,意志淫淫然。」是亦未尝以「春台」连文,其所据本,亦必作「春登台」,今传写误倒耳。
蒋锡昌曰:唐强思齐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引河本经文作「如春登台」,正与宋河本合;俞氏谓河所据本必作「春登台」是也。顾本成疏「又如春日登台」,是成亦作「如春登台」。……王本、河本及各石本皆作「春登台」,盖古本如此,似未可据最后诸本擅改也。「如」,应从碑本作「若」,以与上句一律。释文上句作「若」,此当同也。
我魄未兆,
严可均曰:御注作「我独怕其未兆」,河上作「我独怕兮其未兆」。释文作「廓」,引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独魄兮其未兆」,大典作「我泊兮其未兆」。王氏引邢州本与此同。
卢文弨曰:今文「我独泊兮其未兆」,王弼本「泊」作「廓」,藏本作「怕」。说文:「怕,无为也。」藏本为是。今王弼本作「泊」,古本作「魄」。
罗振玉曰:景福、英伦二本作「怕」。
洪颐烜曰:我独怕兮其未兆,河上注:「我独怕然安静,未有静欲之形兆也。」颐烜案: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俗本作「泊」字,非。
谦之案: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魄」。又如「虎魄」字作「珀」。国语晋语「其魄兆于民矣」,韦昭注:「兆,见也。」此云「我魄未兆」,即怕乎无为之意。
若婴儿未孩。
严可均曰:各本作「如婴儿之未孩」。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若」作「如」。「咳」,河上公作「孩」。说文解字曰:「咳,篆文孩。」古文字同。
劳健曰:「如婴儿之未咳」,「咳」字,景龙、开元作「孩」,傅、范、景福与释文并作「咳」,范注:「咳,何来切。张玄静与古本同。」集韵通作「孩」,按「孩」即「咳」之古文。
谦之案:说文子部无「孩」字,见口部「咳」字下。广韵「孩,始生小儿」,「咳,小儿笑」,同音户来切。类篇:「孩与咳同,为小儿笑。」「孩」、「咳」本一字,傅、范本作「咳」,音义同。释文出「咳」字,知王本作「咳」,景福本、室町本亦作「咳」。
乘乘无所归!
严可均曰:河上「乘乘」下有「兮若」二字。王弼作「儽儽兮若无所归」。
谦之案:傅奕本作「儡儡兮其不足,以无所归」,范本作「儽儽兮其若不足,似无所归」,遂州本、顾欢本作「魁无所归」,景福、楼正、邢玄、磻溪、英伦各本作「乘乘兮若无所归」。
朱骏声曰:儽,说文:「垂貌。一曰懒懈,从人,累声。」与「儡」微别,字亦作「儽」,又误作「○」。广雅释诂二:「○,劳也。」
释训:「○○,疲也。」老子「○○兮若无所归」,释文:「败也,又散也。」河上本作「乘乘」,「垂垂」之误。
武内义雄曰:王本「儽儽兮」,旧钞河上本作「儡儡兮」,景龙碑作「乘乘兮」。按儽、儡声相同,据说文「儽儽,垂貌」,与「乘乘」音义不近。疑「乘乘」是「垂垂」之讹。果然,则河上本作「儡儡」,据其义训作「垂」字也。
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
严可均曰:河上「我」上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御注本均无「而」字。
奚侗曰:「遗」借为「匮」,不足之意。礼记祭义「而穷老不遗」,释文「遗,本作匮」,是其证。
于省吾曰:按「遗」应读作「匮」,二字均谐贵声,音近字通。……广雅释诂:「匮,加也。」王念孙谓「匮当作遗」,以「遗」有加义,「匮」无加义也。礼记乐记「其财匮」,释文:「匮,乏也。」「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匮」,「匮乏」与「有余」为对文。自来解者皆读「遗」如字,不得不以遗失为言矣。
我愚人之心,纯纯。
严可均曰:「之心」,河上、王弼「心」下有「也哉」字。「纯纯」,河上、王弼作「沌沌兮」,释文:「沌,本又作忳。」
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纯」,苏灵芝书亦作「纯」,作「纯」为是。陆德明曰:「本又作忳。」「沌」「忳」并非也。
谦之案:作「纯」是也。易文言「纯粹精也」,崔觐注:「不杂曰纯。」淮南要略「不剖判纯朴」,注:「纯朴,太素也。」碑本「纯纯」,室町本作「沌沌」,义同。庄子山木篇:「纯纯常常,乃比于狂。」在宥篇:「浑浑沌沌,终身不离。」纯纯即沌沌也。彭耜释文曰:「李纯纯如字,质朴无欲之称。」其说是也。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
严可均曰:王弼作「我独昏昏」。
奚侗曰:「昏昏」,诸本作「若昏」,句法不协,兹从王弼本。庄子在宥篇︰「至道之极,昏昏默默。」
蒋锡昌曰:以文谊而论,作「」者是也。下文弼注「无所欲为,闷闷,若无所识」,可证老子古本作「」,不作「若」,「」为「昭昭」之反。
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焦竑曰:「昭昭」「察察」,古本作「皆昭昭」「皆」。
谦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王弼同古本,世本无『皆』字。」知王本当有「皆」字。又「闷闷」,傅、范作「闵闵」,「闵」上均有「若」字。
范应元曰:河上公及诸家并作「闷闷」,音同。韩文公古赋有「独闵闵其曷已兮,凭文章以自宣」,详此「闵闵」字,注云「一作闷闷」,正与此合,今从古本。
淡若海,
严可均曰:御注作「忽若晦」,河上作「忽兮若海」,王弼作「澹兮其若海」,大典作「漂乎」,一本作「忽兮」。
谦之案:严遵本作「忽兮若晦」,傅本作「淡兮其若海」,范本作「澹兮若海」,御注、英伦二本作「忽若晦」,广明、景福、室町三本作「忽兮其若海」。李道纯曰:「『忽乎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谦之案:王、范本作「澹」字是也。王羲之本亦作「澹」,碑本误作「淡」。说文:「澹,水摇也,从水,詹声。」与「淡」迥别。「海」,本或作「晦」,为「海」之假借。书考灵曜:「海之言昏晦无睹。」释名释水:「海,晦也。主承秽浊,其色黑而晦也。」海、晦义同。此形容如海之恍惚,不可穷极。
漂无所止。
严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无所止」,河上作「漂兮若无所止」,释文引河上作「渊兮」,王弼作「飂兮若无止」,梁简文、傅奕作「飘兮」。
谦之案:室町本同。河上、王羲之本作「飂兮若无所止」,广明作「兮若无所止」,范本作「飘兮似无所止」,馆本作「寂无所以」,英伦本与御注同。又孙矿古今本考正曰:「『飂兮若无止』,一作『漂兮若无止』,一作『胶兮似无止』,一作『寂若无所止』。」「胶兮似无止」,不知所据何本,疑「○」字之误。武内义雄曰:天文钞河上本作「○兮」,广明幢作「兮」,泷川本及世德堂本作「漂兮」。按「○」「」为「漂」之或体,而漂、飂音相近。
吴云曰:王兰泉引河上公「」作「渊」,注云:「今河上本作漂。」按此石作「」,北碑多有之。毕沅曰:庄子「渊渊乎其若海」,即用此文。
谦之案:「漂无所止」,义长。漂然若长风之御太虚,与「飂」字义同。说文:「飂,高风也。」字亦作「○」,吴都赋:「翼飔风之○○。」又作「○」,玉篇:「○,高风貌。」
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
严可均曰:「有已」,各本作「有以」。「我独顽」,河上、王弼「我」上有「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二本「以」作「已」。谦之案:「有已」即「有以」。说文:「已,用也。」隶亦作「」,作「以」。广雅释言:「已,也。」郑注考工记曰:「已或作以。」注檀弓篇曰:「以与已字本同。」荀子非相篇曰:「何已也?」注:「与以同。」此云「皆有已」,即「皆有以」,庄子所谓「其必有以」是也。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陶鸿庆曰:傅奕本「我独」下有「欲」字。据王注「我独欲异于人」,是王所见本亦有「欲」字,而传写夺之。老子状道之要妙,多为支离惝怳之辞,或曰若、曰如、曰似、曰将、曰欲,皆此旨也。当以有「欲」字为胜。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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