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针灸甲乙经校注
[book_author]皇甫谧
[book_date]晋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玄学五术,中医,针灸,完结
[book_length]1189328
[book_dec]分为:原文、校勘、注释、按语。收选文献丰富翔实,校勘精审,注释明晰,按语精当,体现了古今研究成果。《针灸甲乙经》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针灸学专著,对后世针灸学的发展和影响非常大,被中医界视为必读经典之作。全书文献丰富,资料翔实,反映了现代中医文献理论研究成果。《针灸甲乙经校注》训诂解难,校勘严谨,探微索奥,注释精当,所述按语,彰显大家功底,是不可多得的传世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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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新校正黄帝
臣聞通天地人曰儒,通天地不通人曰技。斯醫者〔1〕,雖曰方技〔2〕,其實儒者之事乎。班固序《蓺文志》稱儒者〔3〕,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此亦通天地人之理也。又云,方技者,蓋〔4〕論病以及國,原診〔5〕以知政。非能通三才〔6〕之奥,安能及國之政哉。晉·皇甫謐博綜典籍百家之言,沈静寡欲〔7〕,有高尚之志,得風痺,因而學醫,習覽經方〔8〕,遂臻至妙〔9〕。取黄帝《素問》、《鍼經》、《明堂》三部之書,撰爲《鍼灸經》十二卷,歷古儒者之不能及也。或曰《素問》、《鍼經》、《明堂》三部之書,非黄帝書,似出於戰國〔10〕。曰:人生天地之間,八尺之軀,藏之堅脆,府之大小,穀之多少,脉之長短,血之清濁,十二經之血氣大數,皮膚包絡其外,可剖而視之乎?非大聖上智孰能知之〔11〕?戰國之人何與焉〔12〕。大哉!《黄帝内經》十八卷、《鍼經》三卷〔13〕,最出遠古,皇甫士安能撰而集之。惜〔14〕簡編脱落者已多〔15〕,是使文字錯亂,義理顛倒,世失其傳,學之者鮮矣。唐·甄權但脩《明堂圖》〔16〕,孫思邈從而和之〔17〕,其餘篇第亦不能盡言〔18〕之。國家詔儒臣校正醫書〔19〕,令取《素問》、《九墟》、《靈樞》、《太素經》、《千金方》及《翼》、《外臺秘要》諸家善書校對〔20〕,玉成繕寫,將備親覽。恭惟主上聖哲文明,光輝上下,孝慈仁德被衆庶,大頒〔21〕岐黄,遠及方外,使皇化兆於無窮,和氣浹而充塞。兹亦助人君〔22〕,順陰陽,明教化之一端云。
國子博士臣高保衡、尚書屯田郎中臣孫奇、光禄卿直秘閣臣林億等上〔23〕。
〔1〕者 明抄本作「也」。
〔2〕方技 《漢書·藝文志》:“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
〔3〕班固序《蓺文志》稱儒者 蓺,明抄本作“藝”。按蓺與藝同。《集韻·祭韻》:“埶,《説文》:種也。……一曰技能也。或作蓺、藝。”此指《漢書·藝文志》儒家類叙。
〔4〕蓋 原脱,據明抄本、《漢書·藝文志》補。
〔5〕診 明抄本作“胗”。按胗爲診之假,詳見皇甫謐序。
〔6〕三才 謂天地人也。《易經·説卦》:“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晝而成卦。”
〔7〕欲 明抄本作“慾”。慾與欲通。《周禮·秋官·大行人》:“通其慾。”陸德明釋文:“慾,本作欲。”
〔8〕經方 《漢書·藝文志》:“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辯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於平。”
〔9〕遂臻至妙 明抄本作“遂至於妙”。
〔10〕或曰《素問》……非黄帝書,似出於戰國 關於《黄帝内經》的成書年代,當時曾有以爲非黄帝書,乃依託之作者。如邵雍云:“《素問》、《陰符》,七國時書也。”司馬光云:“謂《素問》爲黄帝之書,則恐未可。……此周漢之間,醫者依託以取重耳。”程顥云:“觀《素問》文字氣象,只是戰國時人作。”林氏等此論,當是指上述諸家而言。然林億等説,其崇古之義,不足爲信。
〔11〕人生天地之間,……孰能知之 按此文義本於《靈樞·經水》及《千金翼》卷二十六第一引甄權語。
〔12〕焉 明抄本作“言”,疑誤。
〔13〕《鍼經》三卷 詳諸書著録,《鍼經》無三卷本。據前後文義,似當作“《明堂》三卷”。
〔14〕惜 明抄本無。
〔15〕多 此下明抄本有“矣”字。
〔16〕唐·甄權但脩《明堂圖》 脩與修通,《易經·乾·文言》:“君子進德脩業。”集解作“修”。據《千金翼》卷二十六第一稱,唐高祖武德年間,有甄權新撰《明堂》,至太宗貞觀(原誤作正觀,詳史無正觀年號)年間,復奉勑修《明堂》,並與承務郎司馬德逸、太醫令謝季卿、太常丞甄立言等,校定經圖。
〔17〕孫思邈從而和之 孫思邈《千金方》卷二十九第一云:“舊《明堂圖》,年代久遠,傳寫錯誤,不足指南,今一依甄權等新撰爲定云耳。”
〔18〕言 明抄本作“書”。
〔19〕書 此下明抄本有“等”字,疑衍。
〔20〕校對 此言校對,猶校讎也。讎,對也。《後漢書·鄧皇后紀》:“詣東觀讎校傳記。”李賢注:“讎,對也。”
〔21〕頒 明抄本作“頌”,誤。
〔22〕人君 原作“人靈”,據前文及《漢書·藝文志》改。
〔23〕上 據《素問》、《傷寒論》、《脈經》、《千金》、《外臺》諸書林億等序文例,似應作“謹上”。
[book_title]黄帝三部灸甲乙經序
晉·玄晏先生皇甫謐
夫醫道所興,其來久矣。上古神農,始嘗草木而知百藥〔1〕。黄帝咨訪岐伯、伯高、少俞之徒〔2〕,内考五藏六府,外綜〔3〕經絡血氣色候,參之天地,驗之人物〔4〕,本性命〔5〕,窮神極變〔6〕,而鍼道〔7〕生焉。其論至妙,雷公受業〔8〕,傳之於後。伊尹以亞聖之才〔9〕,撰用《神農本草》〔10〕,以爲《湯液》〔11〕。中古名醫有俞跗〔12〕、醫緩、扁鵲〔13〕,秦有醫和〔14〕,漢有倉公〔15〕,其論皆經理識本〔16〕,非徒胗病〔17〕而已。漢有華佗、張仲景。華佗〔18〕奇方異治,施世者多,亦不能盡記其本末。若知直祭酒〔19〕劉季琰,病發於畏惡〔20〕,治之而瘥。云後九年,季琰病應發,發當有感,仍本於畏惡,病動〔21〕必死,終如其言。仲景見侍中王仲宣〔22〕,時年二十餘〔23〕,謂曰:君有病,四十當眉落〔24〕,眉落半年而死。令服五石湯可免〔25〕,仲宣嫌其言忤〔26〕,受湯勿〔27〕服。居三日,見〔28〕仲宣謂曰:服湯否?仲宣曰:已服。仲景曰:色候固非服湯之胗〔29〕,君何輕命也!仲宣猶不信〔30〕。後二十年果眉落,後〔31〕一百八十七〔32〕日而死,終如其言。此二事雖扁鵲、倉公無以加也。華佗〔33〕性惡矜技〔34〕,終以戮死。仲景論廣伊尹《湯液》爲十數卷〔35〕,用之多驗,近代太醫令王叔和〔36〕,撰次仲景遺論〔37〕甚精,皆可〔38〕施用。
〔1〕上古神農,始嘗草木而知百藥 《淮南子·修務訓》:“時多疾病素傷之害,於是神農乃始教民播種五穀……嘗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當此之時,一日而遇七十毒。”按此乃早期傳説神農嘗百草事也。
〔2〕黄帝咨訪岐伯、伯高、少俞之徒 此事詳見《素問》、《靈樞》中。傳説岐伯、伯高、少俞,皆黄帝之臣,常與黄帝論醫藥事。咨訪者,訊謀廣問。《説文·口部》:“咨,謀事曰咨。”又言部:“訪,汎謀曰訪。”徐鍇繫傳:“此言汎謀,謂廣問於人也。”
〔3〕綜 總合整理也。
〔4〕參之天地,驗之人物 人與天地相參,是《内經》一重要學術思想。如《素問·氣交變大論》引《上經》曰:“夫道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義屬此焉。
〔5〕本性命 推究生命之道。本,推究也。《管子·正世》:“本治亂之所生。”性命猶生命也。
〔6〕窮神極變 此言深究神與變之理。《説文·穴部》:“窮,極也。”上言窮,下言極,亦互文也。窮者,尋根究源之義。如《易經·説卦》:“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7〕鍼道 此指鍼刺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等。詳見本經卷五第四。
〔8〕雷公受業 傳説雷公亦黄帝臣,常得黄帝之傳受。詳見於《内經》有關篇中。此亦依託之事。
〔9〕伊尹以亞聖之才 亞,正統本作“元”。此言伊尹之才,次於至聖。亞,次也。伊尹,商朝人,爲湯之臣。《史記·殷本紀》:“伊尹名阿衡……負鼎俎以滋味説湯,致於王道。或曰伊尹處士,湯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後肯往,從湯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湯舉任以國政。”
〔10〕《神農本草》 傳説神農所作,故此言伊尹得以撰而用之。
〔11〕以爲《湯液》 詳《漢書·藝文志》經方類有“《湯液經方》三十二卷”,未言作者。此言伊尹作《湯液》,後文復言“仲景論廣伊尹《湯液》”,是謐必有所本,後則失傳,今已難考。
〔12〕中古名醫有俞跗 詳《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臣聞上古之時,醫有俞跗。”又《漢書·藝文志》經方類有“泰始黄帝扁鵲俞拊方二十三卷”。拊與跗通。傳説俞跗亦黄帝臣。此列中古,疑有誤。
〔13〕醫緩、扁鵲 醫緩,秦國醫者,《左傳·成公十年》載其爲晉侯治病之事。扁鵲,事見《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14〕秦有醫和 醫和,秦國醫者,《左傳·昭公元年》載其爲晉侯治病之事。按據《左傳》所記,醫緩、醫和入晉治病之事,前後相距僅四十年左右,而此文言醫緩爲中古,言醫和爲秦,與史實不合,疑有誤。
〔15〕漢有倉公 倉公,姓淳于,名意。齊國臨菑人,以其爲太倉長,故曰倉公。詳見《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16〕經理識本 此言順乎理而知其本也。經,順理。《周禮·考工記·輈人》:“經而無絶。”鄭玄注:“經,亦謂順理也。”《説文·言部》:“識,知也。”
〔17〕胗病 即診病,胗爲診之假。《類説》卷五十引《孔子雜説》:“胗不止脉也,視物亦可爲胗。”《契丹國志·耶律隆運傳》:“召番漢名醫胗視。”
〔18〕華佗 原作“其他”,據上下文義改,佗與他通。如《千金方·序》作“華他”。
〔19〕祭酒 首席、長者也。漢代以博士之長稱祭酒。
〔20〕畏惡 畏恨嫉惡也。如《史記·淮陰侯列傳》:“信知漢王畏惡其能。”
〔21〕病動 病動猶病發也。《後漢書·華佗傳》有“疾動時佗不在遂死”、“疾當發動”、“病發無藥而死”等語,是動即發也。
〔22〕仲景見侍中王仲宣 《太平御覽·方術部》引《何顒别傳》載此事,然所言年限,與下文有差。王仲宣,王粲也。《三國志·魏志》有傳,歸魏時,曾拜侍中,建安二十二年卒,年四十一。不曾記見仲景事。
〔23〕時年二十餘 餘,《醫經正本書》無。按《太平御覽》引《何顒别傳》云:“王仲宣年十七,嘗遇仲景。”詳《三國志·魏志·王粲傳》,粲十七歲時尚在長安,後去荊州依劉表,時表住襄陽,仲景南陽人,二地相臨。故仲宣見仲景,或當此時,則二十歲左右較合。
〔24〕四十當眉落 《太平御覽》引《何顒别傳》云:“後年三十當眉落。”詳《三國志·魏志·王粲傅》,粲卒於建安二十二年,年四十一。故此作四十,與其卒年基本相符。
〔25〕免 《醫經正本書》作“愈”。
〔26〕忤 《廣韻·暮韻》:“忤,逆也。”此言逆其意也。
〔27〕勿 此前明抄本有“而”字。《醫經正本書》作“不”。
〔28〕見 此前《醫經正本書》有“仲景”二字,義勝。
〔29〕胗 此下明抄本有“也”字。
〔30〕信 原作“言”,據嘉靖本、正重抄本《醫經正本書》改。
〔31〕後 《醫經正本書》無。
〔32〕七 《醫經正本書》無。按一百八十日,正合前云“半年”之數,“七”字疑衍。
〔33〕佗 原作“陀”,據明抄本及前文改。
〔34〕矜技 自負其技。矜,自負也。
〔35〕十數卷 原作“數十卷”,據明抄本及《醫經正本書》改。十數卷與《傷寒論·張仲景序》所謂“爲《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之義亦合。
〔36〕太醫令王叔和 王叔和,名熙,晉高平人,地處今山東省獨山湖東。太醫令,爲供奉内庭之御醫。
〔37〕遺論 原作“選論”。按其時仲景書已散亂,叔和復爲撰次,故當作“遺論”,據正抄本、《傷寒論》林億等序及《醫經正本書》改。
〔38〕皆可 原作“指事”,明抄本作“皆事”,並誤,據正抄本、《傷寒論》林億等序、及《醫經正本書》改。
按《七略》、蓺文志〔1〕:《黄帝内經》十〔2〕八卷,今有《鍼經》九卷,《素問》九卷,二九〔3〕十八卷,即《内經》也。亦有所忘〔4〕失。其論遐遠〔5〕,然稱述多而切事少〔6〕,有不編次〔7〕。比按〔8〕倉公傳,其學皆出于是〔9〕。《素問》論病精微,《九卷》原本經脉〔10〕,其義深奥,不易覺〔11〕也。又有《明堂孔穴鍼灸治要》〔12〕,皆黄帝岐伯遺事〔13〕也。三部同歸〔14〕,文多重複〔15〕,錯互非一〔16〕。甘露中〔17〕,吾病風加苦聾〔18〕,百日方治〔19〕,要〔20〕皆淺近。乃撰集三部,使事類相從。删其浮辭〔21〕,除其重複,論其精要〔22〕,至爲十二卷〔23〕。《易》曰:觀其所聚,而天地之情事〔24〕見矣。況物理〔25〕乎。事類相從,聚之義也。夫受先人之體〔26〕,有八尺之軀,而不知醫事,此所謂遊魂〔27〕耳。若不精通於醫道,雖有忠孝之心,仁慈之性,君父〔28〕危困,赤子塗地〔29〕,無以濟之。此固〔30〕聖賢所以精思極論〔31〕,盡其理也。由此言之,焉可忽乎〔32〕。其本論〔33〕,其文有理,雖不切於近事〔34〕,不甚删也。若必精要,俟〔35〕其閒暇,當撰覈〔36〕。以爲教經〔37〕云耳。
〔1〕《七略》、蓺文志 《漢書·藝文志》云:“成帝時,詔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向條其篇目,措其指意,録而奏之。會向卒,向子歆總羣書,而奏其《七略》,故有輯略、六藝略、諸子略、詩賦略、兵書略、術數略、方技略。”是即《七略》。蓺文志即《漢書·藝文志》。
〔2〕十 此前《醫經正本書》有“一”字。
〔3〕二九 正抄本作“共”。
〔4〕忘 正抄本與《醫經正本書》均作“亡”。按忘與亡通。《老子·三十三章》:“死而不亡者壽。”馬王堆漢墓帛書甲本、乙本均作“忘”。
〔5〕遐遠 同義複詞,遐亦遠也。
〔6〕稱述多而切事少 此言其論述爲多,而直合於事者較少。述,説也。切,合也。
〔7〕有不編次 有,《醫經正本書》作“又”。按有與又通。此可見皇甫謐所見三書,已竄亂失編次矣。
〔8〕比按 比,及也。按,考也。
〔9〕是 原錯於下文“《九卷》”下,致令上下兩句,文俱不安,今移此。明抄本作“其”,非是。《醫經正本書》作“《素問》”,疑爲後人補。是,代詞,指此前言《内經》也。
〔10〕原本經脉 尋求經脉之本。原,尋求也:《漢書·薛宜傳》:“原心定罪。”顔師古注:“原謂尋其本也。”
〔11〕覺 《醫經正本書》作“覽”。按覺,知也,悟也。《説文·見部》:“覺,悟也。”《廣雅·釋詁》:“覺也。”王念係疏證:“知與通。即今智字也。”若據此前文義,似不如“覽”字義勝。
〔12〕《明堂孔穴鍼灸治要》 古書目著録者,未見此名,當是《黄帝明堂經》另名或别本。
〔13〕遺事 原作“選事”,義不安,據《醫經正本書》改。
〔14〕三部同歸 此言《素問》、《鍼經》、《明堂》三書,旨則一致。同歸,一致也。晉代袁宏《三國名臣序贊》:“雖大旨同歸,所託或乖。”
〔15〕複 明抄本作“復”。按復與複通。下同。
〔16〕錯互非一 此言三部錯互爲文,非止一端。錯互,交錯相互也。如《書經·舜典》:“濬哲文明,温恭允塞。”孔穎達正義:“堯舜道同,德亦如一,史官錯互爲文,故與上篇相類。”
〔17〕甘露中 甘露年間也。甘露,三國魏高貴鄉公曹髦年號。
〔18〕吾病風加苦聾 詳《晉書·皇甫謐傳》自上疏亦云:“小人無良,致災速禍,久嬰篤疾,軀半不仁,右脚偏小,十有九載。”是知謐病風痺有年矣。
〔19〕百日方治 此言在百日内施治諸方。
〔20〕要 明抄本作“多”。
〔21〕删其浮辭 删除經文中某些虚飾浮泛之辭。浮辭與浮詞同。如《古文尚書》孔安國序:“芟夷煩亂,翦裁浮辭。”《後漢書·明帝紀》:“而問者章奏,頗多浮詞。”
〔22〕論其精要 選擇其精要。論,擇也。《國語·齊語》:“論比其材。”韋昭注:“論,擇也。”
〔23〕至爲十二卷 猶終成十二卷。至,終盡也。爲,成也。《廣雅·釋詁》:“爲,成也。”
〔24〕情事 情,明抄本作“精”。按精與情通。如《逸周書·官人》:“以觀其情。”《大戴禮記·文王官人》情作“精”。情事,情況事實也。如《莊子·天地》:“畢見其情事。”按情事,義固可通,然《易經·萃》事作“可”,故或爲可之誤。
〔25〕物理 事物的道理、規律。《周書·明帝紀》:“生而有死者,物理之必然。”
〔26〕體 明抄本作“遺體”。詳《禮記·祭義》:“曾子曰:身也者,父母之遺體也。”似作“遺體”爲是。然下文曰:“有八尺之軀。”則體與軀爲對文,義亦通,故一仍其舊。
〔27〕遊魂 此以喻離體之魂,遊散而無主。《易經·繫辭》:“精氣爲物,遊魂爲變。”王弼注:“遊魂,言其遊散也。”《傷寒論·張仲景序》:“蒙蒙昧昧,惷若遊魂。”
〔28〕君父 君爲一國之主,父爲一家之長。此以喻尊長者也。
〔29〕赤子塗地 赤子,嬰兒,此以喻幼小者。《書經·康誥》:“如保赤子。”孔穎達正義:“子生赤色,故言赤子。”塗地,遭受殘害。《後漢書·申屠剛傳》:“令小人受塗地之禍。”
〔30〕固 明抄本作“亦”。
〔31〕極論 極力而論之。《論衡·須頌》:“恢國之篇,極論漢德非常。”
〔32〕乎 此下明抄本有“吾性愛之”四字。
〔33〕其本論 律之下句,似當作“其本有論”。
〔34〕近事 近前之用。事,使用也。《廣韻·志韻》:“事,使也。”
〔35〕俟 原作“後”,據正抄本及正重抄本改。
〔36〕撰覈 撰與纂通。《一切經音義》卷七十二:“撰集,《三蒼》作纂。”覈與核通,核實也。《説文·部》:“覈,實也。考事而笮,邀遮其辭,得實曰覈。”段玉裁注:“此所謂咨於故實也,所謂實事求是也。”
〔37〕以爲教經 以作教習醫經之用也。
[book_title]序例
諸問,黄帝及雷公皆曰問。其對也,黄帝曰荅,岐伯之徒皆曰對。上章問及對已有名字者,則下章但言問言對,亦不更説名字也;若人異則重複更名字,此則其例也。諸言主之者,可灸可刺;其言刺之者,不可灸;言灸之者,不可刺,亦其例也。
晋玄晏先生皇甫謐士安集
朝散大夫守光禄直秘閣判登聞檢院上護軍臣林億
朝奉郎守尚書屯田郎中同校正
醫書上騎都尉賜緋魚袋臣孫奇
朝奉郎守國子博士同校正醫書上騎都尉賜
緋魚袋臣高保衡
明新安吴勉學校
[book_title]卷之一
精神五藏第一(按:“藏”下原有“論”字,據餘篇删)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蕩憚而不收”,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自“怒則氣逆”至“故氣結”,見《素問·舉痛論》、《太素·九氣》。自“肝藏血”至“而謹調之”,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其中“在氣爲語,在液爲淚”、“在氣爲噫,在液爲汗”、“在氣爲吞,在液为涎”、“在氣爲欬,在液爲涕”、“在氣爲欠,在液爲唾”等文,見《素問·宣明五氣》、《靈樞·九鍼論》、《太素·藏府氣液》;自“人卧血歸於肝”至“指受血而能攝”,見《素問·五藏生成》、《太素》卷十七首篇。自“肝氣悲哀動中則傷魂”至“死於季夏”,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其中自“《素問》曰:肝在聲爲呼”至“怒傷肝”、自“《素問》曰:心在聲爲笑”至“喜傷心”、自“《素問》曰:脾在聲爲歌”至“思傷脾”、自“《素問》曰:肺在聲爲哭”至“憂傷肺”、自“《素問》曰:腎在聲爲呻”至“恐傷腎”,見《素問·隂陽應象大論》;又《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肝則憂”、“精氣并於心則喜”、“精氣并於脾則饑”、“精氣并於肺則悲”、“精氣并於腎則恐”等文,見《素問·宣明五氣》、《靈樞·九鍼論》、《太素·藏府氣液》自“故恐懼而不改則傷精”至“鍼不可以治也”,見《靈樞·本神》、《太素》卷六首篇。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精神與五臟的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鍼刺之法必先本於神的重要意義;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等概念的含義;五臟神志的生理活動與外在表現及五臟神傷的病理變化與預後;九氣致病的病機與病候等。
黄帝〔1〕問曰: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2〕。血脉營氣精神,此五藏之所藏也〔3〕。何謂德、氣、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慮,請問其故。岐伯〔4〕對〔5〕曰:天之在我者德也〔6〕,地之在我者氣也〔7〕,德流氣薄而生者也〔8〕,故生之來謂之精〔9〕,兩精相搏謂之神〔10〕,隨神往來謂之魂〔11〕,並精出入謂之魄〔12〕,可以任物謂之心〔13〕,心有所憶謂之意〔14〕,意有所存謂之志〔15〕,因志存變謂之思〔16〕,因思遠慕謂之慮〔17〕,因慮處物謂之智〔18〕。故智者之養生〔19〕也,必順四時而適寒暑,和喜怒而安居處,節隂陽而調柔剛〔20〕。如是則邪僻不至〔21〕,長生久視〔22〕。
〔1〕黄帝 《史記·五帝本紀》:“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孫,名曰軒轅。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循齊,長而敦敏,成而聰明。軒轅之時,神農氏世衰,諸侯相侵伐,而神農氏弗能征,於是軒轅乃習用干戈,以征不享……而諸侯咸尊軒轅爲天子,代神農氏,是爲黄帝。”《漢書古今人表疏證》引梁玉繩曰:“黄帝,始見《易·繫》、《魯語》上;軒轅,始見《大戴禮記》帝繫、五帝德。”按此皆古傳説之事。以醫經係假託之作,故具此名。
〔2〕凡刺之法,必先本於神 神者,五臟所藏之神氣也。以觀察神氣之變化,可測知臟腑虚實、氣血盛衰、精神存亡等情況,故鍼刺者,必先以神爲本。本篇末文所謂“故用鍼者,觀察病人之態,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義屬乎此。又本經卷五言鍼道諸文,所論甚多,如所謂“粗守形,上守神”、“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用鍼之要,無忘養神”等,與本論義亦同。
〔3〕也 此下明抄本、《靈樞》、《太素》均有“至其淫泆離藏則精失,魂魄飛揚,志意恍亂,智慮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與,人之過乎”一段三十五字,究係此本脱失,或别本係後人據《靈樞》抄補,今已難考,故一仍其舊。
〔4〕岐伯 《漢書古今人表疏證》引梁玉繩曰:“岐伯,始見《黄帝内經·素問》、《靈樞》、《史》封禪書、司馬相如傳。亦曰天師,(《素问》)黄帝太醫,(相如傳集解)案《路史·國名紀六》以岐爲國名,則伯其爵也。”按此亦傳説之事。以醫經假託爲黄帝與岐伯君臣問答之論,故具此名。
〔5〕對 《靈樞略》同,《靈樞》作“荅”。對亦答也。《詩·大雅·桑柔》:“聽言則對。”鄭玄箋:“對,答也。”《詩·小雅·雨無正》:“聽言則答。”可証。荅與答古通。《五經文字·艸部》:“荅,此荅本小豆之一名,對荅之荅本作畣,經典及人間行此荅已久,故不可改。”對、荅、答三字,經文諸書互用者多見,後不復釋。
〔6〕天之在我者德也 《太素》注:“未形之分,挍與我身,謂之德者,天之道也。故《莊子》曰:未形之分,物得之以生,謂之德也。”《靈樞發微》注:“天非無氣,而主之以理,故在我之德,天之德也。”又《管子·心術》云:“化育萬物謂之德。”《韓詩外傳》卷五云:“至精而妙乎天地之間者,德也。”《新書·道德説》云:“德之所以生陰陽天地人與萬物也。”是諸言德者,皆寓生義。故此言天所賦予人的是生發之氣。在,存也,至也,至猶及也。此可引伸爲賦予。
〔7〕地之在我者氣也 《太素》注:“陰陽和氣,質成我身者,地之道也。”《靈樞發微》注:“地非無德,而運之以氣,故在我之氣,地之氣也。”又《管子·内業》云:“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爲人。”詳楊注言質,《管子》言形,則地之氣,乃指有形之物質。
〔8〕德流氣薄而生者也 者,原脱,據明抄本、正抄本、正重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補。《太素》注:“德中之分流動,隂陽之氣和亭,遂使天道無形之分,動氣和亭,物得生也。”《類經》卷三第九注:“人禀天地之氣以生……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寶命全形論》曰:人生於地,懸命於天。然則陽先陰後,陽施陰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氣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氣也。德流氣薄而生者,言理賦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備矣。”此言天德下流,地氣上迫,天地合氣,物得以生。薄迫古通。《廣雅·釋詁》:“薄,迫也。”《荀子·天論》:“寒暑未薄而疾。”楊倞注:“薄,迫也。”
〔9〕故生之來謂之精 《子華子·北宫意問》作“生之所自謂之精”。按今傳《子華子》,宋人已指出“其文不古”,蓋後人依託之作也。如晁公武云:“觀其文辭,近世依託爲之者也。……殆元豐(按爲北宋神宗年號之一)以後舉子所爲耳。”陳振孫云:“考前世史志及諸家書目,並無此書,蓋假託也。……其文不古,然亦有可觀者,當出於近世能言之流,爲此以玩世爾。”該書載本篇諸文,多有與本經異者,疑係作者引用醫經,參以己意,有所竄改,似難爲憑。《太素》注:“雄雌兩神相搏,共成一形,先我身生,故謂之精也。”《靈樞發微》注:“然生之來者謂之精,《易》曰:男女媾精,萬物化生。則吾人之精,雖見於有生之後,而實由有生之初之精爲之本也。”《類經》卷三第九注:“陰陽二氣,各有其精。所謂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爲五行之最先,故萬物初生,其來皆水。”按楊、馬兩注,似與下文“兩精相搏”之義複,張注亦未能切中。蓋本文“故”字,承接上文“德流氣薄而生者也”,生,當係泛指生機、生命之“生”,“來”者,原由也。是此文乃言生命或生機之原由者,爲天地之精氣。
〔10〕兩精相搏謂之神 搏,《子華子·北宫意問》作“薄”。搏與薄古通。《左傳·昭公十七年》:“水火所以合也。”杜預注:“水火合而相薄。”陸德明釋文:“薄,本又作搏。”《類經》卷三第九注:“兩精者,陰陽之精也,搏,交結也。……故人之生也,必合陰陽之氣,構父母之精。兩精相搏,形神乃成,所謂天地合氣,命之曰人。”按本卷第十二又云:“兩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謂精。”與本主語雖不同,義可互參。
〔11〕隨神往來謂之魂 來下《靈樞》、《太素》均有“者”字。神下《靈樞略》有“而”字。往來,《子華子·北宫意問》作“往反”。《太素》注:“魂者,神之别靈也。故隨神往來,藏於肝,名曰魂。”按精神魂魄,義並相關,詳見下注。
〔12〕並精出入謂之魄 明抄本、《靈樞》、《太素》均作“並精而出入者謂之魄”。精下《靈樞略》有“而”字。《太素》注:“魄亦神之别靈也,並精出此而入彼,謂爲魄也。”《靈樞發微》注:“其所謂魂者屬陽,則隨神而往來。其所謂魄者屬陰,則並精而出入。正以精對神而言,則精爲陰而神爲陽,故魂屬神而魄屬陰也。”《類經》卷三第九注:“神之與魂皆陽也。何謂魂隨神而往來?蓋神之爲德,如光明爽朗,聰慧靈通之類,皆是也。魂之爲言,如夢寐恍惚,變幻遊行之境,皆是也。神藏於心,故心静則神清。魂隨乎神,故神昏則魂蕩。此則神魂之義,可想象而悮矣。精之與魄皆陰也。何謂魄並精而出入?蓋精之爲物,重濁有質,形體因之而成也。魄之爲用,能動能作,痛癢由之而覺也。精生於氣,故氣聚則精盈。魄並於精,故形强則魄壯。此則精魄之狀,亦可默會而知也。”按魂魄之義,除醫籍之外,經史諸子,亦多論及,義頗可參。《淮南子·説山訓》:“魄問於魂曰。”高誘注:“魄,人陰神也。魂,人陽神也。”《左傳·昭公元年》:“人始生,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孔穎達正義:“人禀五常以生,感陰陽以靈,有身體之質,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動,謂之爲氣。形氣合而爲用,知力由此而强,故得成爲人也。……人之生也,始變化爲形,形之靈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陽氣,氣之神者,名曰魂也。魂魄神靈之名,本以形氣而有,形氣既殊,魂魄亦異。附形之靈爲魄,附氣之神爲魂也。附形之靈者,謂初生之時,耳目心識,手足運動,啼呼爲聲,此則魂之靈也。附氣之神者,謂精神性識,漸有所知,此則附氣之神也。”
〔13〕可以任物謂之心 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所以任物者謂之心”。正抄本、四庫本與本文同。按《太素》等於義較長。《子華子·北宫意問》任物作“格物”,疑係作者據《禮記·大學》“致知在格物”之文改經,然“致知在格物”與本文義自不同,故非是。《太素》注:“物,萬物也。心,神之用也。任知萬物,必有所以(按此下文殘)。”《靈樞發微》注:“心爲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天地之萬物,皆吾心之所任。”按馬注義尚未切,楊注“任知萬物”之義甚是。任知者,猶感知也,心之任物,在於感知。如《史記·樂書》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又《吕氏春秋·圓道》云:“人之有形體四枝,其能使之也,爲其感而必知也。”此雖明言心,然形體四肢之能使者,神也。心主神明,故感知者,亦神之任物也。又《荀子·天論》云:“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虚,以爲五官,夫是之謂天君。”此言耳目鼻口形體,雖皆接物者,亦心神主之之義。其所言接物,與《吕氏春秋》言感知,本經言任物,義可互參。
〔14〕心有所憶謂之意 《太素》注:“意,亦神之用也,任物之心,有所追憶,謂之意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憶,思憶也。謂一念之生,心有所嚮而未定者曰意。”按張注似未爲允。《釋名·釋言語》:“憶,意也,恒在意也。”是言憶者,心所任物,常在思念之中,有所追憶。意,猶思念也。《禮記·王制》:“意論輕重之序。”鄭玄注:“意,思念也。”《玉篇·心部》“意,思也。”
〔15〕意有所存謂之志 有,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之”,義並通。楊上善注:“意,亦神之用也。所憶之意有所專存,謂之志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意之所存,謂意已決而卓有所立者曰志。”又志,猶誌也、識也。《廣雅·釋詁二》:“志,識也。”王念孫疏證:“鄭注云:志,古文識。識,記也。”《集韻·志韻》:“識,記也。或作志。”《論語·學而》:“父在觀其志。”邢昺疏:“父在觀其志者,在心爲志。”存,猶在也。此言意之所存者,在而不忘也,故謂之志。
〔16〕因志存變謂之思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志下均有“而”字。《子華子·北宫意問》作“志之所造謂之思。”楊上善注:“思,亦神之用也,專存之志,變轉異求,謂之思也。”《類經》卷三第九注:“因志而存變,謂意志雖定,而復有反覆計度者曰思。”按此當因志其常以察其變,故謂之思。思,忖度也,計量也。存,察也,與上文存在之義别。《爾雅·釋詁下》:“存,察也。”《玉篇·心部》:“忖,思也。”《説文新附·心部》:“忖,度也。”今言思考,意猶是也。又《説文·心部》:“思,也。”段玉裁注:“谷部曰者,深通川也。引畎澮歫川。引申之,凡深通皆曰。……謂之思者,以其能深通也。”合之本文,義亦通。
〔17〕因思遠慕謂之慮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思下均有“而”字。《子華子·北宫意問》作“思而有所顧慕謂之慮”。楊上善注:“慮,亦神之用也,變求之思,逆慕將來,謂之慮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深思遠慕,必生憂疑,故曰慮。”按張注義似順,然律之上文“存變”之“存”,及下文“處物”之“處”,則義猶未盡。楊注“逆慕”當是。慕亦思也。逆慕,預慕也。如《易·説卦》:“數往者順,知來者逆。”《論語·憲問》:“不逆詐。”邢昺疏:“不可逆料人之詐。”諸葛亮《後出師表》:“非臣之明所能逆覩也。”上言“逆”,皆爲預義。慮,謀思、謀畫也。《説文·囟部》:“慮,謀思也。”段玉裁注:“言部曰:慮難曰謀,與此爲轉注。□部曰:圖者,畫也,計難也。然則謀慮圖三篆義同。《左傳》曰:慮無他。《書》曰:無慮。皆謂計畫之纖細必周,有不周者,非慮也。”
〔18〕因慮處物謂之智 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慮下均有“而”字。《子華子·北宫意問》作“慮而有所決擇謂之智”。楊上善注:“智,亦神之用也。因慮所知,處物是非,謂之智也。”按處,處置、辦理也。物,事也。《詩·大雅·蒸氏》:“有物有則。”毛亨傳:“物,事。”《周禮·地官·大司徒》:“以鄉三物教萬民。”鄭玄注:“物,猶事也。”又《國語·魯語》:“朝夕處事。”義同此。此言慮之既周,則處事必當,故謂之智。
〔19〕智者之養生 原作“智以養生”,正抄本同。明抄本、《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智者之養生”。按智者,智與者結合成者字結構,稱代有智的人,義爲是。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智者察同”,並同,故據改。上文渾言因慮處物之謂智,此則專指智者以智處養生之事。
〔20〕節陰陽而調柔剛 柔剛,原作“剛柔”,《太素》、《靈樞略》均作“柔剛”。按此上下句文,皆句中有韻相押,“剛”與“陽”皆陽韻相押,若作“剛柔”則失韻,故據爲乙正。楊上善注:“陰以致剛,陽以起柔,兩者有節,則剛柔得矣。”按陰陽剛柔之義,可參見本經卷六第六。
〔21〕邪僻不至 至,原作“生”,《靈樞》、《太素》、《靈樞略》均作“至”。按至與下句視韻相押,若作“生”,無韻矣。此涉下誤,故據改。楊上善注:“智者行和節養之道,則五藏神安,六府氣調,經脉用營,腠理密緻。如此疵癘元本不生,八正四邪無由得至。”邪僻,復語,邪也。《廣韻·昔韻》:“僻,邪僻也。”
〔22〕長生久視 視,活也。《吕氏春秋·重己》:“莫不欲長生久視。”高誘注:“視,活也。”久視,亦長生也。
按:
本節論神之義,言之較詳。蓋神者,渾言之也。由於神志活動,其爲複雜,且有多級層次,故本文特析爲多義而詳述之。其所論,基本符合思維活動的一般規律。這在當時,實屬難能可貴。又本節内容,尚涉及形神關係問題,文中也作出了符合唯物思想的问答。如所謂“兩精相搏謂之神”等文,説明有精方有神,神寓於精,其形神之義甚明,且經文中尚有多處論及於此,文雖不同,理則一貫。然後世有的注家,義則有悖。如唐代注經大家楊上善云:“問曰:謂之神者,未知於此精中所生?未知先有今來?答曰:案此《内經》但有神傷、神去與此神生之言。是知來者非曰始生也。及案釋教精合之時,有神氣來託,則知先有理不虚也。”這反映了在形神關係上,楊氏完全淪入客觀唯心之説,實乃憾事。類似如此重大學術論點之是與非,不可不辨而明之。
故怵惕〔1〕思慮者,則神傷,神傷則恐懼〔2〕,流淫而不止〔3〕。因悲哀動中〔4〕者,則〔5〕竭絶而失生〔6〕喜樂者,神〔7〕憚散而不藏〔8〕。愁憂者,氣〔9〕閉塞而不行〔10〕。盛怒者,迷惑而不治〔11〕。恐懼者,蕩憚而不收〔12〕。《太素》不收作失守〔13〕。
〔1〕怵惕 《類經》卷三第九注:“怵,恐也。惕,驚也。”《説文·心部》:“怵,恐也。”《玉篇·心部》:“惕,懼也。”此言畏懼也。又如《書·冏命》:“怵惕惟厲。”孔安國傳:“言常悚懼惟危。”
〔2〕則神傷,神傷則恐懼 上“神傷”二字,《靈樞》互倒。《太素》無此八字。詳本篇文例,疑涉後文“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句,衍“則”下七字。
〔3〕流淫而不止 淫,《太素》作“溢”。“不止”,原作“不正”,據明抄本、《靈樞》改。《太素》作“不固”,義勝。楊上善注:“怵惕思慮,多傷於心,神傷無守,所爲不固也。”《類經》卷三第九注:“流淫謂流泄淫溢,如下文所云: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時自下者是也。思慮而兼怵惕,則神傷而心怯,心怯則恐懼,恐懼則傷腎,腎傷則精不固,蓋以心腎不交,故不能收攝如此。”此言“流淫而不止”,與本篇後文言“恐懼自失”,文雖異,義則同,前後文可互証。二者皆由心傷及於腎,恐懼傷精也。故後文言“恐懼而不解則傷精,精傷則骨痠痿厥,精時自下”。即是本文最顯明的注釋。
〔4〕因悲哀動中 因,《太素》無。按因疑爲“固”之誤,連上句當作“不固”。此誤作因,遂下讀,然文義不屬。“悲哀動中”,即本篇後文“肝悲哀動中則傷魂”之義。
〔5〕則 《靈樞》、《太素》、《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均無,疑衍。
〔6〕竭絶而失生 《太素》注:“人之悲哀動中,傷於肝魂,淚竭筋絶,故生失也之。”《類經》卷三第九注:“悲則氣消,悲哀太甚則胞絡絶,故致失生。竭者絶之漸,絶則盡絶無餘矣。”按楊注雖言及於肝,然云“淚竭筋絶”,疑非是。張注言“悲則氣消”,義可從,然與“胞絡”無涉。此或言氣消太甚,肝失生氣。肝應春,主生氣也。
〔7〕神 《太素》、《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均無,疑衍。
〔8〕憚散而不藏 憚,《太素》作“樿”。楊上善注:“喜樂志達氣散,傷於肺魄,故精不守藏也。樿,立安反,牽引也。”按楊釋“樿”義,難通。蕭延平按:“疑作撣,音彈,寒韻。《太玄經》撣繫其名,提持也。與本注音義爲近。再查日本鈔本,凡手旁多從木,如搏作榑之類,今樿字恐係撣字傳寫之誤。”《傷寒總病論·敍論》引正作“樿”。《廣雅·釋訓》:“撣援,牽引也。”可証《太素》原作“撣”。《集韻·寒韻》:“撣,持不堅也。”持不堅,鬆緩也,與憚義近。《類經》卷三第九注:“喜發於心,樂散於外,暴喜傷陽,故神氣憚散而不藏。憚,驚惕也。”張釋“憚”義,亦與喜樂之義不合。蓋憚,舒緩也。如譠謾、儃僈、誕謾、憚漫等,義並同。《廣雅·釋詁》:“譠謾……緩也。”王念孫注:“譠謾,或作儃僈。賈子勸學篇:舜僶俛而加志,我儃僈而弗省。儃僈謂怠緩也。《淮南子·修務訓》作誕謾。並字異而義同。王襃洞簫賦云:其奏歡娱,則莫作憚漫衍凱,阿那腲腇。憚漫,亦舒緩之意。”此言喜樂致氣舒緩散漫而不得歛藏也。
〔9〕氣 《太素》、《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均無,疑衍。
〔10〕閉塞而不行 《太素》注:“愁憂氣結,傷於脾意,故閉塞不行也。”
〔11〕迷惑而不治 治,《太素》作“理”,爲避唐高宗李治諱改字。《類經》卷三第九注:“怒則氣逆,甚者必亂,故致昏迷皇惑而不治。不治,亂也。”
〔12〕蕩憚而不收 不收,《素問·疏五過論》王冰注引作“失守”,與原校《太素》同,是亦另有所本。然不收與失守,義並通。楊上善注:“右腎命門藏精氣,恐懼驚蕩,則精氣無守而精自下,故曰不收。”《類經》卷三第九注:“恐懼則神志驚散,故蕩憚而不收。”按楊注釋蕩憚非是,張注義亦欠安。蕩憚與前憚散義近,蕩憚,動散緩漫也。《左傳·莊公四年》:“余心蕩。”杜預注:“蕩,動散也。”
〔13〕《太素》不收作失守 今本《太素》仍作“不收”。
《素問》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1〕及食而氣逆〔2〕,故氣上〔3〕。喜則氣和志達,營衛〔4〕通利,故氣緩〔5〕。悲則心系急〔6〕,肺布葉舉〔7〕,兩焦不通〔8〕,營衛不散,熱氣在中,故氣消〔9〕。恐則精却〔10〕,却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11〕,故氣不行〔12〕。寒則腠理閉,營衛不行,故氣收〔13〕。熱則腠理開〔14〕,營衛通,汗大泄,故氣泄〔15〕。驚則心無所倚〔16〕,神無所歸〔17〕,慮無所定〔18〕,故氣亂〔19〕。勞則喘且〔20〕汗出,内外皆越〔21〕,故氣耗〔22〕。思則心有所存〔23〕,神有所止〔24〕,氣流〔25〕而不行,故氣結〔26〕。以上言九氣,其義小異大同〔27〕。
〔1〕甚則嘔血 《類經》卷十五第二十六注:“怒,肝志也。怒動於肝,則氣逆於上,氣逼血升,故甚則嘔血。”
〔2〕食而氣逆 正抄本、《素問》均作“飧泄”。按此古傳本中異文,今無從考。
〔3〕故氣上 上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此三字《太素》作“上也”,連上句,疑誤。
〔4〕營衛 營,《素問》作“榮”,營榮二字互通。《素問》作“榮”,《靈樞》則均作“營”,義同。衛下《太素》有“行”字,疑衍。
〔5〕緩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素問釋義》注:“九氣皆以病言,緩當爲緩散不收之意。”
〔6〕悲則心系急 《素問經註節解》注:“心有哀戚則悲,悲雖屬肺而原於心,故悲則心系急。”《太素·經脉連環》注:“肺下懸心之系,名曰心系。”系,懸系、系連者也。《説文通訓定聲·履部》:“系,懸也。……按垂統於上而連屬於下謂之系,猶聯綴也。”
〔7〕肺布葉舉 《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云:“悲則損於心,心系急則動於肺,肺氣繫諸經,逆故肺布而葉舉。”《素問發微》注:“《靈樞·口問篇》云:悲哀愁憂則心動。肺與心皆在鬲上,唯心系急,故肺隨系急而上布,其肺葉皆舉。”肺布葉舉,肺葉上起而展開也。《小爾雅·廣言》:“布,展也。”舉,起也。《國語·晉語五》:“舉而從之。”韋昭注:“舉,起也。”
〔8〕兩焦不通 《素問》作“而上焦不通”。正抄本、正重抄本均作“上焦不通”。《太素》注:“中上兩焦在於心肺。”詳下句云:“營衛不散。”盖營出於中焦,衛出於上焦,中上兩焦不通,故營衛不散也。
〔9〕消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
〔10〕恐則精却 精,原作“神”,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精”。按恐傷腎,腎藏精,故當以作“精”爲是,據改。《類經》卷十五第二十六注:“恐懼傷腎則傷精,故致精却,却者,退也。”
〔11〕還則下焦脹 《類經》卷十五第二十六注:“精却則升降不交,故上焦閉,上焦閉則氣歸於下,病爲脹滿。”
〔12〕故氣不行 行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素問》新校正云:“詳氣不行,當作氣下行也。”按前後文例,似當作“故氣下”,與《素問》此文前“恐則氣下”之義相合,疑傳抄誤“下”爲“不”,後又以文義不通,復增“行”字所致。
〔13〕寒則腠理閉,營衛不行,故氣收 原脱。明抄本、正抄本、正重抄本、《素問》、《太素》均有“寒則腠理閉,氣不行,故氣收矣”一段。《素問》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氣不行作營衛不行。”詳下文“熱則腠理開,營衛通”,與“營衛不行”恰爲對文,於義爲是。今據明抄本、《素問》等補,另據新校正引本經改“氣不行”爲“營衛不行”,並參之前後文例,去“矣”字。
〔14〕熱則腠理開 熱,《素問》作“炅”。按古當作“炅”,宋人避太宗趙炅諱改作“熱”。炅亦熱也。《素問·舉痛論》:“得炅則痛立止。”王冰注:“炅,熱也。”《太素·邪客》楊上善注同。又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德經》甲本:“靚勝炅。”今《老子》四十五章作“静勝熱”。此言得熱氣則腠理開放。腠理,爲臟腑皮膚之紋理。《儀禮·鄉飲酒禮》:“皆右體進腠。”鄭玄注:“腠,理也。”《金匱》卷上第一:“腠者,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爲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藏府之文理也。”
〔15〕汗大泄,故氣泄 故氣泄,原脱,《太素》同,惟“汗大泄”作“故汗大洩”。明抄本、正抄本、《素問》均作“汗大泄,故氣泄矣”,今參之前後文例據補“故氣泄”三字。
〔16〕驚則心無所倚 《太素》作“憂則心無所寄”,楊上善注:“心,神之用,人之憂也,忘於衆事,雖有心情,無所任物,故曰無所寄。”《病源·九氣候》與《太素》文稍異,義則同。按倚與寄義均通。依,依附也。《老子·五十八章》:“禍兮福之所倚。”《廣雅·釋詁》:“寄,依也。”心無所倚與下文神無歸,義當互參。
〔17〕神無所歸 後文云:“心藏脉,脉舍神。”驚則脉氣亦亂,神無所歸宿矣。
〔18〕慮無所定 心不能任物者,思亦不能遠慕,慮不能處物,故無所定矣。
〔19〕亂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
〔20〕且 正抄本、正重抄本、《素問》均作“息”,王冰注仍作“且”。《太素》作“喝”。且,亦或爲“息”之壞文。
〔21〕内外皆越 内外,《素問》、《病源·九氣候》互倒。《素問集註》張志聰注:“勞則腎氣傷而喘息於内,陽氣張而汗出於外,外内皆越。”越,散也。《左傳·昭公四年》:“風不越而殺。”杜預注:“越,散也。”
〔22〕耗 此下明抄本、《素問》均有“矣”字。
〔23〕心有所存 心上《太素》有“身”字,疑衍。存,原作“傷”,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存”。楊上善注:“專思一事,則心氣駐一物。”按証之下文“所止”“不行”之義,作“存”是,故據改。
〔24〕所止 明抄本、《素問》均作“所歸,正”,正字連下句,非是。
〔25〕流 明抄本、《素問》、《太素》均作“留”。按流、溜、留三字,古互通。如本卷第十三:“水下流於膀胱。”《靈樞·五癃津液别》作“留”,《太素·津液》作“溜”。此從留義。
〔26〕結 此下明抄本、《素問》、《太素》均有“矣”字。
〔27〕以上言九氣,其義小異大同 此十一字明抄本作正文大字。又異誤作“同”。
肝藏血,血舍魂〔1〕。在氣爲語〔2〕,在液爲淚〔3〕。肝氣虚則恐,實則怒〔4〕。《素問》曰〔5〕:人臥血歸於肝〔6〕,肝受血而能視〔7〕,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8〕,指受血而能攝〔9〕。
〔1〕肝藏血,血舍魂 《素問·宣明五氣》、《靈樞·九鍼論》均作:“肝藏魂。”按此言肝藏血,血舍魂者,以魂舍於肝藏之血中,非言凡血處皆爲魂舍,其與“肝藏魂”文雖異,義則同。後“心藏脉,脉舍神”等,義仿此。
〔2〕在氣爲語 《素問》作“肝爲語”。《靈樞》、《太素》均作“肝主語”。詳此文與《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文義近,然彼篇無此内容,疑士安自補,或《甲乙》别有所本。後心、脾、肺、腎條同此例,不復出。王冰注:“象木枝條而形支别,語宣委曲,故出於肝。”馬蒔、吴崑、張介賓俱本於此。《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肝氣欲達則爲語。《診要經終篇》曰:春刺冬分,邪氣著藏,病不愈,又且欲言語。”《素問直解》注:“語,多言也。”按王注“象木枝條”説,雖近乎迂,然義亦可從。蓋木欲泄其餘氣,則多發枝條,病欲舒其肝氣,恒多喋喋而語。是爲肝主語也。
〔3〕在液爲淚 《素問》作“肝爲淚”。《靈樞》作“肝主泣”。《太素》作“肝主淚”。詳此文與《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文義近,然彼篇無此内容,或《甲乙》别有所本。後心、脾、肺、腎條同此例,不復出。泣亦淚。《廣稚·釋言》:“泣,淚也。”
〔4〕肝氣虚則恐,實則怒 《太素》注:“腎爲水藏,主於恐懼。肝爲木藏,主怒也。水以生木,故肝子虚者,腎母乘之,故肝虚恐也。”又本經卷六第三云:“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與此義同。
〔5〕《素問》曰 此文及以下三十字,明抄本在本段上文“肝藏血”前。
〔6〕人臥血歸於肝 《素問》王冰注:“肝藏血,心行之,人動則血運於諸經,人静則血歸於肝藏,何者?肝主血海故也。”
〔7〕肝受血而能視 肝,《宣明論方·婦人門·總論》引《素問》作“目”,律之此後諸文,於義爲順,然守真引文尚有“耳得血而能聽”、“藏得血而能液”等,顯非《素問》原文,故疑此“目”字,系守真自增。詳此不言目而言肝者,目爲肝之竅,亦互文見義也。受血者,得血也。《廣雅·釋詁三》:“受,得也。”
〔8〕握 此下明抄本有“音幄”二小字音注。
〔9〕攝 《太素》作“捕”。攝,執持也。《國語·晉語四》:“乃能攝固。”韋昭注:“攝,持也。”《説文·手部》:“捕,取也。”是捕與攝並通。
心藏脉,脉舍神。在氣爲噫〔1〕,在液爲汗。心氣虚則悲,實則笑不休〔2〕。噫音作噯〔3〕。
〔1〕噫 原作“吞”,據《素問》、《靈樞》、《太素》改。楊上善注:“噫,乙戒反,飽滿出氣也。”楊注本於《説文》、《説文·口部》:“噫,飽出息也。”此飽食出氣之噫,與後出之“噯”字音義並同。如《素問·診要經終論》云:“太陰終者,善噫善嘔。”《靈樞·口問》云:“寒氣客於胃,厥逆從下上散,復出於胃,故爲噫。”此所言噫,皆爲噯意。心之为噫,當讀意,歎聲也。《莊子·大宗師》:“許由曰:噫!”郭象注:“噫,歎聲也。”《論語·先進》:“噫!天喪予。”何晏集解:“包曰:噫,痛傷之聲。”又《論語·子張》:“噫!言游過矣。”何晏集解:“噫,心不平之聲也。”凡此皆傷於心而發之聲也。《素問·刺禁論》曰:“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爲噫。”《素問·痺論》曰:“心痺者,嗌乾善噫。”是皆噫出於心也。
〔2〕心氣虚則悲,實則笑不休 悲下原有“憂”字,據《靈樞》、《太素》删。楊上善注:“肝爲木藏,主悲哀也。心爲火藏,主於笑也。木以生火,故火子虚者,木母乘之,故心虚悲者也。”又本經卷六第三云:“神有餘則笑不休,不足則悲。”與此義同。
〔3〕噫音作噯 原在後文脾“涇溲不利”下,因“噫”字改作心病,故將四字移此。
脾藏營,營舍意。在氣爲吞〔1〕,在液爲涎〔2〕。脾氣虚則四肢不用,五藏不安〔3〕,實則腹脹,涇溲不利〔4〕。
〔1〕吞 原作“噫”,據《素問》、《靈樞》、《太素》改。《素問》王冰注:“象土包容,物歸於内,翕如皆受,故爲吞也。”馬蒔、吴崑、張介賓皆從此義。《素問集註》張志聰注:“脾氣病而不能灌溉於四藏,則津液反溢於脾竅之口,故爲吞嚥之證。”《素問識》:“簡按:據志註,吞即吞酸酢吞之謂。……高云:吞,舌本不和也。未知何據。”《素問考注》注:“案吞即涒假字。《説文》:涒,食已而復吐之,從水,君聲。是爲吐食之字,與含吞字相異,蓋以其音同借用之耳。”按舊注解如字,或作吞酸釋者,似未爲允,《素問考註》解,可從。
〔2〕涎 《素問》王冰注:“溢於唇口也。”《素問吴註》注:“涎出於口,脾之竅也。”《説文·部》:“,慕欲口液也。”《玉篇·部》:“,亦作涎。”
〔3〕脾氣虚則四肢不用,五藏不安 肢,《太素》作“支”。按支、肢古今字,經文多混用。五藏不安,本經卷六第三無,且與心、肝、肺三臟體例不一,疑衍。楊上善注:“脾主水穀,藏府之主,虚則陽府四支不用,陰藏不安。”
〔4〕實則腹脹,涇溲不利 《太素》無“腹”字,“涇”作“經”。楊上善注:“實則脹滿及女子月經並大小便不利。”《素問·調經論》亦作“涇溲”。王冰注:“涇,大便。溲,小便也。”按涇溲不利,楊、王之解均非。詳經、涇二字,始文爲“巠”,如金文大克鼎、毛公鼎之“經”字,均作“巠”。而經、涇二字,古文亦通。如馬王堆漢墓帛書《戰國縱横家書》“經陽君”,今《戰國策·燕策十三》作“涇陽君”。是本文原當作“巠”,後人傳抄,遂有經、涇之異。《説文·巛部》:“巠,水也,從川在一下。一,地也。”是巠之本義爲水脉也。《素問·脉要精微論》云:“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太素·雜診》注:“水泉,小便也。”可証巠爲小脉,亦小便也。故涇溲不利,即小便不利。
肺藏氣,氣舍魄。在氣爲欬〔1〕,在液爲涕〔2〕。肺氣虚則息利少氣〔3〕,實則喘喝胸憑《九墟》作盈。仰息〔4〕。
〔1〕欬 明抄本誤作“刻”,此下有“音凱,又音咳”五小字音注。
〔2〕涕 《太素》注:“肺通於鼻,鼻中之液,謂之涕也。”按涕又爲目液,本經肝之液爲淚,淚爲目液,故涕爲鼻液也。
〔3〕肺氣虚則息利少氣 息利,原作“鼻息不利”,《靈樞》作“鼻塞不利”。《太素》、本經卷六第三、《太素·藏府氣液》均作“息利”。按鼻息不利或鼻塞不利,氣實也。此肺氣虚,故據改。息利少氣者,呼吸通利氣短少也。
〔4〕實則喘喝胸憑仰息 喝,此下明抄本有“音褐”二小字音注。憑,《靈樞》作“盈”,與原校同,疑係避漢惠帝劉盈諱改字。《太素》注:“實則胸滿息難也。”《廣雅·釋詁》:“憑,滿也。”又本經卷六第三云“氣有餘則喘欬上氣。”與此義同。
腎藏精,精舍志〔1〕。在氣爲欠〔2〕,在液爲唾〔3〕。腎氣虚則厥,實則脹,五藏不安〔4〕。必審察〔5〕五藏之病形,以知其氣之虚實,而謹〔6〕調之。
〔1〕志 原作“氣”,據《靈樞》、《太素》改。
〔2〕在氣爲欠 《素問》作“爲欠爲嚏”。《靈樞》、《太素》均曰“腎主欠”,義同本經。《説文·欠部》:“欠,張口氣悟也。”段玉裁注:“《通俗文》曰:張口運氣謂之欠……欠,古有此語,今俗曰呵欠。”按語與牾通。欠之義,詳見本經卷十二第一。
〔3〕唾 《素問》王冰注:“生於牙齒也。”《素問吴註》注:“唾出於泉二竅,二竅挾舌本,少陰腎脉循喉嚨,挾舌本,故唾爲腎液。”《黄庭内景經·雲宅章》云:“舌下玄膺生死岸。”李一元注:“舌主心生下有玄膺之竅,以生津液,而通乎膀胱。”《黄庭外景經·上部》:“玄膺氣管受精府,急固子精以自持。”李一元注:“蓋舌竅名玄膺,二出氣爲氣之管;二出液,液通膀胱與腎。受精之府相通,急固子精,在於自持。”此爲道家之説,與醫家義不盡相同。
〔4〕腎氣虚則厥,實則脹,五藏不安 本經卷六第三云:“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無“五藏不安”四字。詳此四字與肝、心、肺三藏體例亦不一,疑衍。《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腎爲生氣之原,故虚則手足厥冷。腎者,胃之關也。故實則關門不利而爲脹矣。”
〔5〕察 《靈樞》無。
〔6〕而謹 《靈樞》作“謹而”。
肝〔1〕悲哀動中則傷魂,魂傷則狂妄,其精不守〔2〕,一本作不精,不敢正當人〔3〕。令人陰縮而筋攣〔4〕,兩脇肋骨不舉〔5〕。毛悴色夭,死于秋〔6〕。
《素問》曰:肝在聲爲呼〔7〕,在變動爲握〔8〕,在志爲怒,怒傷肝。《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肝則憂〔9〕。
解曰〔10〕:肝虚則恐,實則怒。怒而不已,亦生憂矣。肝之與腎,脾之與肝〔11〕,互相成也。脾者土也,四藏皆受成焉。故恐發於肝而成於腎,憂〔12〕發於脾而成於肝。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13〕也。腎藏精,故恐同其怒,怒同其恐。一過其節則〔14〕二藏俱傷〔15〕。經言若錯,其歸一也〔16〕。
〔1〕肝 此下原有“氣”字,與後心、脾、肺、腎文不合,據《靈樞》、《太素》删。
〔2〕狂妄,其精不守 《靈樞》作“狂妄不精,不精則不正當人”。《太素》作“狂妄不精,不敢正當人”,楊上善注:“魂既傷已,肝腎亦傷,故狂及妄不精,不敢正當人。”《脈經》卷三第一同《太素》,校云:“不精,不敢正當人,一作其精不守。”《千金》卷十一第一同本經,校云:“一作狂妄不精,不敢正當人。”詳以上諸書載,古經早有不同傳文,今已難考。據狂妄及校文“不敢正當人”義,其精不守者,其神不守也。精,神也。《靈樞·平人絶穀》云:“神者,水穀之精氣也。”《文選·宋玉·神女賦》:“精交接以來往兮。”李善注:“精,神也。”
〔3〕一本作不精,不敢正當人 原作“一本作不精,不精則不正當”。明抄本作“本作不精,不敢正當中”。均有誤,據《太素》及《千金》卷十一第一校文改。
〔4〕令人陰縮而筋攣 令人陰三字,《太素》無,疑脱。楊上善注:“肝足厥陰脉環陰噐,故魂肝傷宗筋縮也。肝又主諸筋,故攣也。”
〔5〕兩脇肋骨不舉 肋,《靈樞》、《太素》均無。不舉,《太素》作“舉”。《千金》卷十一第一亦作“舉”,校云:“一作不舉。”今從本經。此言兩脇肋之骨,不能舉動也。《廣韻·魚韻》:“舉,動也。”
〔6〕毛悴色夭,死于秋 悴下明抄本有“音卒”二小字音注。《類經》卷三第九注:“毛悴者,皮毛憔悴也。下文準此。”又云:“肝色之夭者,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也。木衰畏金,故死於秋。”
〔7〕在聲爲呼 《素問》王冰注:“呼謂叫呼,亦謂之嘯。”《素問識》:“簡案王云:亦謂之嘯。蓋嘯,蹙口而出聲也。唐孫廣有嘯旨之書,恐與叫呼不同。”按丹波氏言嘯,其義一也。另亦有嘯呼之義。《楚辭·招魂》:“永嘯呼些。”王逸注:“故長嘯大呼以招君也。夫嘯者陰也,呼者陽也。陽主魂,陰主魄,故必嘯呼以感之也。”
〔8〕在變動爲握 《素問》王冰注:“握所以牽就也。”新校正引楊上善云:“握、憂、噦、欬、慄五者,改志而有名曰變動也。“按五臟之變動,肝爲握,心爲憂,脾爲噦,肺爲欬,腎爲慄。其中或言形,或言情,或言聲,所在非類,義難解,今存疑。
〔9〕精氣并於肝則憂 《太素》注:“精謂命門所藏精也,五藏之所生也。五藏有所不足,不足之藏虚而病也。五精有餘,所并之藏,亦實而病也。命門通名爲腎,肝之母也,母實并子,故爲憂也。”《素問》王冰注:“脾虚而肝氣并之則爲憂。”《素問發微》注:“此言五藏既虚,故精氣并之,則志不能禁也。……肝虚而餘藏精氣并之則善憂。《陰陽應象大論》曰怒,而兹曰憂者,以肺氣得以乘之也。”《素問吴註》注:“五精,五藏之精氣也。并,合而入之也。五藏精氣各藏其藏則不病,若合而并於一藏,則邪氣實之,各顯其志。心則喜,肺則悲,肝則憂,脾則畏,腎則恐也。言由本藏之虛,故他藏乘其虚而并入之。”《類經》卷十五第二十五注:“并,聚也。精氣,五藏各有所藏也。”《素問直解》注:“藏虚而精氣并之也。精者陰精,氣者陽氣。”《素問識》:“簡按精氣,乃水穀之精氣,不必分陰陽矣。”按本文及此後諸臟之并,諸家説解不一。詳精氣,言水穀之精氣者,言其所由。言五臟之精氣者,言其所藏。似異而同。并,訓合訓聚固可,然不若偏斜相就之義勝。《周禮·冬官考工記·輿人》:“凡居材,大與小無并。”鄭玄注:“并,偏邪相就也。”邪同斜。偏斜者,不等也。此後《素問》云:“是謂五并,虚而相并者也。”凡言虚則有實,是亦不等,故偏斜相就也。至其發病,姑引諸注供參,並可參前文言神志諸病。
〔10〕解曰 此以下至“二藏俱傷”共八十七字,與後文心下“解曰”一段同體,該文《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謂“皇甫士安云”,然綜觀全書,似此大段明言“解曰”之解文,唯此兩段而已,加之後文又有“楊上善云”等等,疑非士安自語,若係士安自解,豈一書之中,只此二者可解。奈湏恒德云:“下文有引楊上善者,以知非士安之筆,然亦在林億之前。”是則此文,或已久矣,今一仍其舊。
〔11〕肝 原作“肺”,詳下文不涉於肺,更無脾肺相關之論,是乃肝之誤,故改。
〔12〕憂 原作“愛”,正抄本作“憂”,小島尚真云:“據前文愛當作憂。”今據改。
〔13〕膽者中精之府 詳見本卷第三注。
〔14〕則 明抄本作“亦”。
〔15〕二藏俱傷 言肝之與腎或脾之與肝二臟俱傷也。
〔16〕經言若錯,其歸一也 原作大字。正抄本、正重抄本均無此八字。小島尚真云:“按經以下恐宋臣校語。”又本篇後文心“解曰”下“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十一字,與本文義同,然《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此解文時亦無此十一字,可知原非本經正文,故改作小字注文。
心怵惕思慮則傷神,神傷則恐懼自失〔1〕、破音窘。脱肉〔2〕。毛悴色夭,死於冬〔3〕。
《素問》曰:心在聲爲笑〔4〕,在變動爲憂〔5〕,在志爲喜,喜傷心。《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心則喜〔6〕。
或言心與肺脾二經有錯,何謂也?解曰:心虚則悲,悲則憂。心實則笑,笑則喜矣〔7〕,心〔8〕之與肺,脾之與心,亦〔9〕互相成也。故喜發〔10〕於心而成於肺,思發於脾而成於心〔11〕。一過其節,則二藏俱傷〔12〕。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13〕。又〔14〕楊上善云:心之憂在心變動,肺之憂在肺之志,是則肺主於秋,憂爲正也。心主於夏〔15〕,變而生憂也〔16〕。
〔1〕恐懼自失 此言神傷而及於腎,恐能傷腎,故腎精自失,即失精也。
〔2〕破脱肉 《玉篇·肉部》:“,腹中脂也。”《廣韻·寒韻》:“,腸中脂也。”《素問·玉機真藏論》“脱肉破”王冰注:“者,肉之標,脾主肉。……謂肘膝後肉如塊者。”《類經》卷六第二十七注:“,劬允切,筋肉結聚之處也。”按本指腹中或腸中脂,此引申大塊肌肉隆起處。王注言肘膝後者,特舉其顯者而言。此言肉損壞脱失也。《廣雅·釋詁一》:“破,壞也。”
〔3〕毛悴色夭,死於冬 《類經》卷三第九注:“色夭者,心之色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也。火衰畏水,故死於冬。”
〔4〕在聲爲笑 笑,明抄本作“咲”。《集韻·笑韻》:“笑,古作咲。”《漢書·外戚傳下·許皇后》:“旅人先咲後號咷。”顔師古注:“咲,古笑字也。”按心之志爲喜,故在聲爲笑也。
〔5〕在變動爲憂 詳見下文引楊上善注及本篇後文“脾愁憂不解則傷意”引《太素》注。
〔6〕精氣并於心則喜 《太素》注:“心爲火也,精爲水也。水剋於火,遂壞爲喜。”
〔7〕矣 原脱,據明抄本、《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補。
〔8〕心 此前《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有“夫”字。
〔9〕亦 《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無。
〔10〕發 原作“變”,《素問·調經論》引作“發”。按喜爲心志,不當言變。此與下文“思發於脾”義同,故據改。
〔11〕思發於脾而成於心 義指思慮傷心之神。
〔12〕解曰:心虚則悲……則二藏俱傷 《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本文謂“皇甫士安云”。按此與前肝“解曰”文同體。詳見前注。
〔13〕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 原作大字。正抄本、正重抄本及《素問·調經論》新校正引均無此十一字,可知此十一字原非本經正文,今改作小字注文。
〔14〕又 明抄本無。
〔15〕夏 原作“憂”。按此與上文“肺主於秋”義同,故作“憂”非是。今據《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及調經論新校正引改。
〔16〕又楊上善云……變而生憂也 此三十八字原作大字。詳此或係楊氏對《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在變動爲憂”之解文。今此《太素》已缺,故無所考。上善,唐人,其語豈得爲士安引用,故其爲後人增無疑。觀其起語用“又”字,或與上文“此經互言其義耳,非有錯也”,同出一人手筆。今並改作小字注文。
脾愁憂不解則傷意〔1〕,意傷則悶亂〔2〕,四肢不舉〔3〕,毛悴色夭,死于春〔4〕。
《素問》曰:脾在聲爲歌〔5〕,在變動爲噦〔6〕,在志爲思,思傷脾。《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脾則畏〔7〕。
〔1〕脾愁憂不解則傷意 愁下明抄本有“一作忘”三字校文。憂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楊上善注:“問曰:脾主愁憂。又云精氣并於肝則憂,即肝爲憂也。《素問》云心在變動爲憂,即心爲憂也。肺在志爲憂,即肺爲憂。其義何也?答曰:脾爲四藏之本,意主愁憂。故心在變動爲憂,即意之憂也。或在肺志爲憂,亦意之憂也。若在腎志爲憂,亦是意之憂也。故愁憂所在,皆屬脾也。”
〔2〕意傷則悶亂 悶,《靈樞》、《太素》均作“悗”。按悶、悗經文多混用,義同。《靈樞·五亂》:“是謂大悗。”《太素·營衛氣行》同,楊上善注:“悗,音悶。”《靈樞·陰陽清濁》音釋:“悗,音悶。”《素問·風論》:“閉則熱而悶。”本經卷十第二上同,《太素·諸風數類》作“悗”。楊上善注:“肺來乘脾,故憂愁不已傷意,發狂悶亂。”《類經》卷三第九注:“憂本肺之志,而亦傷脾者,母子氣通也。憂則脾氣不舒,不舒則不能運行,故悗悶而亂。”二注言肺來乘脾則同,然楊氏言“發狂”,似不合經義。
〔3〕四肢不舉 四肢起動不便。舉,起也,動也。
〔4〕毛悴色夭,死于春 《類經》卷三第九注:“脾色之夭者,黄欲如羅裹雄黄,不欲如土也。土衰畏木,故死於春。”
〔5〕在聲爲歌 《素問》王冰注:“歌,嘆聲也。”《類經》卷三第三注:“得意則歌,脾之聲也。”按王注“嘆聲”,似難爲訓,義亦不合,非是。
〔6〕在變動爲噦 《素問》王冰注:“噦謂噦噫,胃寒所生。”新校正云:“詳王謂噦爲噦噫。”噫非噦也。按楊上善云:“噦,氣逆也。”《類經》卷三第三注:“噦,於決切,呃逆也。”按王注本於《靈樞·口問》噫説,以噦爲噫,非是。《説文·口部》:“噦,氣牾也。”氣牾,即氣逆也,呃逆,後世名。
〔7〕精氣并於脾則畏 畏,原作“饑”,明抄本作“飢”,原校云:“一作畏。”《素問》、《太素》均作“畏”,王冰注:“一經云:飢也。”是作饑或飢、作畏,經文古傳本自不相同,然據餘臟心曰喜、肺曰悲、肝曰憂、腎曰恐諸義,皆言情志,此當作“畏”義勝,今從改,並删原校。楊上善注:“脾爲土也,水并於土,被剋生畏。”
肺喜樂無極則傷魄〔1〕,魄傷則狂。狂者,意不存人〔2〕,皮革焦〔3〕。毛悴色夭,死于夏〔4〕。
《素問》曰:肺在聲爲哭〔5〕,在變動爲欬〔6〕,在志爲憂,憂傷肺。《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肺則悲〔7〕。
〔1〕肺喜樂無極則傷魄 無,原作“樂”,《靈樞》、《太素》、《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無”。本經涉上而誤,今據改。楊上善注:“喜樂,心喜乘肺無極,傷魄也。”無極,不已也。《廣雅·釋詁》:“極,已也。”
〔2〕意不存人 存下原有“其”字,《靈樞》、《太素》、《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七第一均無。其字無義,據删。意不存人,即意中不存故念,前文云“意之所存謂之志”,意不存人,即不認舊識。
〔3〕皮革焦 皮膚憔悴也。皮革,皮膚也。《靈樞·逆順肥瘦》:“膚革堅固。”本經卷五第六作“皮膚堅固”。《管子·水地》:“肝生革。”房玄齡注:“革,皮也。”焦與憔通。如憔悴,《漢書·敍傳》作“焦悴”。《淮南子·説林訓》作“憔悴”。《素問·上古天真論》“面始焦”、“面皆焦”,義同此。《類經》卷三第九注:“五藏之傷,無不毛悴,而此獨云皮革焦者,以皮毛爲肺之合,而更甚於他也。”
〔4〕毛悴色夭,死于夏 《類經》卷三第九注:“肺色之夭者,白欲如鵞羽,不欲如鹽也。金衰畏火,故死於夏。”
〔5〕在聲爲哭 悲哀傷肺,其聲爲哭,故在聲爲哭。
〔6〕欬 此下明抄本有“音凱,又咳”四小字音注。
〔7〕精氣并於肺則悲 《太素》注:“肺爲金也,水子并母,故有悲憐。”按水之子肝木,水之母肺金。此水之子肝木并於水之母肺金也。
腎盛怒未止則傷志〔1〕,志傷則喜〔2〕忘其前言,腰脊〔3〕不可俛仰〔4〕。毛悴色夭,死于季夏〔5〕。
《素問》曰:腎在聲爲呻〔6〕,在變動爲慄〔7〕,在志爲恐,恐〔8〕傷腎。《九卷》及《素問》又曰:精氣并於腎則恐〔9〕,故〔10〕恐懼而不解〔11〕則傷精,精傷則骨痠痿厥〔12〕,精時自下〔13〕。
是故五藏主藏精者也,不可傷,傷則失守陰虚〔14〕,陰虚則無氣,無氣則死矣〔15〕。是故用鍼者,觀察〔16〕病人之態〔17〕,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得失之意〔18〕,五者〔19〕已〔20〕傷,鍼不可治〔21〕也。
〔1〕腎盛怒未止則傷志 怒下《靈樞》、《太素》、《脈經》卷三第五均有“而”字。未,明抄本誤作“末”,正抄本、嘉靖本、存存軒本、《靈樞》、《太素》、《脈經》、《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不”,義同。楊上善注:“肝來乘腎,故不已,傷志也。”
〔2〕喜 《太素》、《脈經》卷三第五、《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善”。
〔3〕脊 此下《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九第一均有“痛”字。
〔4〕不可俛仰 《靈樞》、《太素》均作“不可以俛仰”。《脈經》卷三第四、《千金》卷十九第一均作“不可以俛仰屈伸”。詳本經卷九第八腰痛曾數言俛仰,無屈伸二字。疑屈伸或爲俛仰之釋文。
〔5〕毛悴色夭,死于季夏 《類經》卷三第九注:“腎色之夭者,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也。水衰畏土,故死於季夏。”季夏,夏之末也。季,末也。《國語·晉語一》:“雖當三季之王。”韋昭注:“季,末也。”脾治於四季之中,位在時之中央,故季夏爲脾之時。
〔6〕在聲爲呻 《類經》卷三第五注:“氣鬱則呻吟,腎之聲也。”《説文·口部》:“呻,吟也。”段玉裁注:“呻者吟之舒,吟者呻之急,渾言之則不别也。”又《説文:心部》:“恫,痛也……一曰呻吟也。”是呻亦痛苦之聲也。
〔7〕在變動爲慄 《素問》王冰注:“慄謂戰慄,甚寒大恐而悉有之。”
〔8〕恐,恐 原作“怒,怒”,前文言怒爲肝志,故此非,據《素問》、《千金》卷十九第一改。
〔9〕精氣并於腎則恐 《類經》卷十五第二十五注:“氣并於腎而乘心之虚,則爲恐。”
〔10〕故 《靈樞》、《太素》均無。
〔11〕解 原作“改”,原校云:“一作解。”明抄本誤作“敢”。《靈樞》、《太素》均作“解”。今從原校等改,並删原校。
〔12〕精傷則骨痠痿厥 《太素》注:“精爲骨髓之液,故精傷則骨痠痛及骨痿也。”
〔13〕下 此下明抄本有“則病精”三字,疑衍。
〔14〕傷則失守陰虚 失守,《太素》二字互倒。守下《靈樞》、《太素》均有“而”字。楊上善注:“五藏之神不可傷也,傷五神者,則神去無守,藏守失也。六府爲陽,五藏爲陰,藏無神守,故陰虚也。”
〔15〕陰虚則無氣,無氣則死矣 《類經》卷三第九注:“此總結上文而言五藏各有其精,傷之則陰虚,以五藏之精皆陰也。陰虚則無氣,以精能化氣,氣聚則生,氣散則死。”按上文楊上善注言“傷五神者”,以五臟主藏神,本文張注言傷五臟精者,以五臟主藏精,文雖不同,亦互相發明也。
〔16〕觀察 《靈樞》、《太素》互倒。
〔17〕態 《太素》作“能”,能同態。《史記·司馬相如傳》:“君子之能。”《漢書·司馬相如傳》作“態”。
〔18〕意 氣勢也。如曹操《讓縣自明本志令》:“多兵意盛。”此指情勢。
〔19〕者 《太素》作“藏”。
〔20〕已 《靈樞》作“以”。《經傳釋詞》卷一:“已,或作以。鄭注《禮記·檀弓》:以與已字本同。”
〔21〕治 此下《靈樞》、《太素》均有“之”字。
五藏變腧第二(按:“腧”,明抄本作“輸”,此下並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本篇自“黄帝問曰”至“是謂五變也”,見《靈樞·順氣一日分爲四時》、《太素·變輸》。自“人逆春氣”至“不治已病治未病”,見《素問·四氣調神大論》。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人有五藏,藏有五變,變有五腧”的問題,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五臟應色、時、日、音、味等五變與鍼刺的關係;以經合原以應三十六腧之數;人逆四時之氣所致病變,並提出了“治未病”的重要論點。
黄帝問〔1〕曰:五藏五腧〔2〕,願聞其數〔3〕。岐伯對〔4〕曰:人有五藏,藏有五變〔5〕,變〔6〕有五腧,故五五二十五腧〔7〕,以應五時〔8〕。
肝爲牡藏〔9〕,其色青〔10〕,其時春〔11〕,其日甲乙〔12〕,其音角〔13〕,其味酸〔14〕。《素問》曰:肝在味爲辛。於經義爲未通〔15〕。
心爲牡藏〔16〕,其色赤,其時夏,其日丙丁,其音徵,其味苦。《素問》曰:心在味爲鹹。於經義爲未通〔17〕。
脾爲牝藏〔18〕,其色白,其時長夏〔19〕,其日戊己,其音宫,其味甘。
肺爲牝藏〔20〕,其色白,其時秋,其日庚辛,其音商,其味辛。《素問》曰:肺在味爲苦。於經義爲未通〔21〕。
腎爲牝藏〔22〕,其色黑,其時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鹹。是謂〔23〕五變。
〔1〕問 《靈樞》、《太素》均無。
〔2〕五藏五腧 《靈樞》、《太素》均作“余聞刺有五變,以主五輸”。腧,明抄本亦作“輸”。按“腧”,此後《靈樞》、《太素》均作“輸”,本經中腧、輸混用。字亦作“俞”,如卷三第二十四云:“五藏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六府六俞,六六三十六俞。”俞、輸、腧三字,音義皆同。《説文·舟部》:“俞、空中木爲舟。”段玉裁注:“《淮南·汜論訓》:古者爲窬木方版以爲舟航。高云:窬,空也……按窬同俞。”《説文通訓定聲·需部》:“俞……轉注:《靈樞·經脉》之所注曰俞。《素問·奇病論》:治之以膽募俞。注:背脊曰俞。按皆中空之義。”是則俞本中空之義,故孔穴得名之曰俞。作腧者,後出區别字,加肉旁以示人體空穴之專名。作輸者,以其爲氣血轉輸之處也。五臟五腧者,指五臟經脉在肘膝關節以下之井、滎、腧、經、合五穴。
〔3〕數 理數。《老子·五章》:“多言數窮。”河上公注:“數,理數也。”此指下文所謂“藏有五變,變有五腧”等基本概念。
〔4〕對 《靈樞》、《太素》均無。
〔5〕藏有五變 藏上《靈樞》有“五”字。《太素》、《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同此文。此指後文五藏之通應於色、時、日、音、味者也。《廣韻·綫韻》:“變,化也、通也。”是變者通,通而應之也。
〔6〕變 此前《靈樞》有“五”字。
〔7〕五五二十五腧 每臟各有井、滎、腧、經、合五腧,五而五之,計二十五腧。
〔8〕五時 春、夏、長夏、秋、冬也。此以合五行五臟之時位,有長夏一時,故稱五時。
〔9〕肝爲牡藏 《素問·金匱真言論》:“腹爲陰,陰中之陽,肝也。”王冰注:“肝爲陽藏,位處中焦,以陽居陰,故爲陰中之陽也。《靈樞經》曰:肝爲牡藏。牡,陽也。”牡與牝相對,《説文·牛部》:“牡,畜父也。”又“牝,畜母也。”是本指畜類之雄雌兩性,此引申爲陰陽兩性。
〔10〕其色青 《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在藏爲肝,在色爲蒼。”《素問·五運行大論》亦云“其色爲蒼”。王冰注謂“薄青之色”。又《素問·金匱真言論》云:“東方青色,入通於肝。”《素問·五藏生成》云:“青當肝。”《廣雅·釋噐》:“蒼,青也。”是蒼即青也。王氏言“薄青”者,似未當。此言青色之應於肝也。後心、脾、肺、腎,義仿此。
〔11〕其時春 《素問·六節藏象論》云:“肝者……通於春氣。”又以春應東方,《素問·金匱真言論》及《素問·陰陽應象大論》均謂東方應於肝,即寓肝在時爲春之意,後心、脾、肺、腎,義仿此。
〔12〕其日甲乙 甲乙與後文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爲十天干名,古代以之計方位及時位。方位者,東、南、中央、西、北也。時位者,年、月、日也。以方位言,東方爲甲乙,在五行爲木,五臟肝以應之;南方爲丙丁,在五行爲火,五臟心以應之;中央(在時則當西南方季夏之位)爲戊己,在五行爲土,五臟脾以應之;西方爲庚辛,在五行爲金,五臟肺以應之,北方壬癸,在五行爲水,五臟腎以應之。此言計日者,五臟各應於五方之干,即肝甲日與乙日,心丙日與丁日,脾戊日與己日,肺庚日與辛日,腎壬日與癸日也。《素問·藏氣法時論》云:“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與本文義亦同。後心、脾、肺、腎,義仿此。
〔13〕其音角 角與後文徵(zhǐ止)、宫、商、羽,爲我國古代五聲音階之名稱。《説文·音部》:“音,聲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宫商角徵羽,聲也。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禮記·樂記》:“聲成文,謂之音。”又《史記·樂書》:“變成方,謂之音。”裴駰集解引鄭玄曰:“方,猶文章。”是此所謂音,非指單聲,即五聲之成文者,然名之曰宫商角徵羽者,寓調名之義。由於音之起,由心感物而動,故其應於五臟也,肝音角、心音徵、脾音宫、肺音商、腎音羽也。
〔14〕其味酸 《素問·金匱真言論》:“東方青色……其味酸。”《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東方生風……在味爲酸。”義皆同。酸與後文苦、甘、辛、鹹,合稱五味,味各有所歸,故應五臟。《素問·六節藏象論》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五氣者,五臟之氣也。《靈樞·五味》曰:“胃者,五藏六府之海也,水穀皆入於胃,五藏六府皆禀氣於味,五味各走其所喜。穀味酸,先走肝;穀味苦,先走心;穀味甘,先走脾;穀味辛,先走肺;穀味鹹,先走腎。”此正言五味之所以走五臟也。《書經·洪範》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此言五行之所以爲五味,與本經言五味歸五臟説,亦正合。後心、脾、肺、腎,義仿此。
〔15〕《素問》曰:肝在味爲辛。於經義爲未通 此十四字,明抄本作大字正文。據文義,顯係後人注文,故仍從此本。“肝在味爲辛”,詳察今《素問》中無此義,疑所謂“《素問》曰”,或有誤。
〔16〕心爲牡藏 《素問·金匱真言論》:“背爲陽,陽中之陽心也。”王冰注:“心爲陽藏,位處上焦,以陽居陽,故爲陽中之陽也。《靈樞經》曰:心爲牡藏。牡,陽也。”
〔17〕《素問》曰:心在味爲鹹。於經義爲未通 未,明抄本作“不”,諸文均作大字。今從此本,仍依其舊。“心在味爲鹹”,不僅今《素問》中無此文,即文史諸古籍如《禮記·月令》等言五臟與五味相應者,亦無此義,疑有誤。
〔18〕脾爲牝藏 牝,原作“牡”,據正抄本、正重抄本、《靈樞》、《太素》、《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本經改。《素問·金匱真言論》:“腹爲陰,陰中之至陰脾也。”王冰注:“脾爲陰藏,位處中焦,以太陰居陰,故爲陰中之至陰也。《靈樞經》曰,脾爲牝藏。牝,陰也。”
〔19〕長夏 《素問·六節藏象論》:“春勝長夏。”王冰注:“所謂長夏者,六月也。土生於火,長在夏中,既長而王,故云長夏也。”又《素問·藏氣法時論》:“脾主長夏。”王冰注:“長夏,謂六月也。夏爲土母,生長於中,以長而治,故云長夏。”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脾王四季,六月是火王之處,蓋以脾主中央,六月是十二月之中,一年之半,故脾王六月也。”按長夏,亦稱季夏。《靈樞·五音五味》:“上宫與大宫同……藏脾,色黄,味甘,時季夏。”六月當夏之末,故名季夏。季,末也。《國語·晉語一》:“雖當三季之王。”韋昭注:“季,末也。”
〔20〕肺爲牝藏 《素問·金匱真言論》:“背爲陽,陽中之陰肺也。”王冰注:“肺爲陰藏,位處上焦,以陰居陽,故謂陽中之陰也。《靈樞經》曰:肺爲牝藏。牝,陰也。”
〔21〕《素問》曰:肺在味爲苦。於經義爲未通 未,明抄本作“不”,諸文均作大字,今從此本,仍依其舊。肺在味爲苦,今《素問》中無此文,疑有誤。
〔22〕腎爲牝藏 《素問·金匱真言論》:“腹爲陰,陰中之陰腎也。”王冰注:“腎爲陰藏,位處下焦,以陰居陰,故爲陰中之陰。《靈樞經》曰:肺爲牝藏。牝,陰也。”
〔23〕謂 《靈樞》作“爲”。爲與謂通。《墨子·公輪》:“宋所爲無雉兔狐狸者也。”孫詒讓閒詁:“爲,《宋策》作謂。字通。”
按:
宫、商、角、徵、羽五音之所以與五臟相應,文史諸古籍中亦多有論述。如《史記·樂書》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物使之然也。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聲相應,故生變;變成方,謂之音。”張守節正義引崔靈恩云:“緣五聲各自相應,不足爲樂,故變使雜,令聲音諧和也。”又引皇侃云:“單聲不足,故變五聲,使交錯成文,乃謂爲音也。”《史記》又云:“故音樂者,所以動盪血脉,通流精神而和正心也。故宫動脾而和正聖,商動肺而和正義,角動肝而和正仁,徵動心而和正體,羽動腎而和正智。”其所言五音動五臟之應,與《内經》亦同。又唐代徐景安《樂書》引劉歆説,對五音之性能,亦作過具體描述。從而説明,不同樂音,具有不同調性,不同調性可以反映不同情感,故可發生不同影嚮。此五音之所以配五臟之義也。然此所謂五音,據《史記》“變成方,謂之音”、《漢書》“聲成文,謂之音”及皇侃所謂“單聲不足”等説,非指單聲,當含調式之義。也就是説,聲必成文,方能感物動情。詳乎此,《内經》五音配五臟之義,不難明矣。
五臟與五味之對應,本篇校文所謂“《素問》曰”云云,不僅今《内經》中不見此文此義,且亦有悖於醫理。詳諸文史古籍中有關於此者,則與校文義近。如《禮記·月令》言春味酸,祭先脾;夏味苦,祭先肺,中央《季夏》味甘,祭先心;秋味辛,祭先肝;冬味鹹,祭先腎。唐代孔穎達正義云:“所以春位當脾者,牲立南首,肺祭在前而當夏也,腎最在後而當冬也。從冬稍前而當春,從腎稍前而當脾,故春位當脾。從肺稍却而當心,故中央主心。從心稍却而當肝,故秋位主肝。此等直據牲之五藏所在而當春夏秋冬之位耳。若其五行所生主五藏則不然也。”又引鄭玄説云:“月令祭四時之位,及其五藏之上下次之耳。……今醫疾之法,以肝爲木,心爲火,脾爲土,肺爲金,腎爲水,則有瘳也。若反其術,不死爲劇。”宋代司馬光亦以此義釋《太玄經·玄數》。凡此諸説,皆認爲月令所言五臟應五時者,乃以牲南首而立,所見五臟之位次也,自與醫家言五臟配五時五味以性能爲本之義迥别。故疑校文所謂“《素問》曰”諸文,當有誤。且“心在味爲鹹”,似亦當作“心在味爲甘”,方合上説。詳此校文,或在林校之前,今謹識之,以待後考。
藏主冬,冬刺井〔1〕;色主春,春刺滎〔2〕;時主夏,夏刺腧〔3〕;音主長夏,長夏刺經〔4〕;味主秋,秋刺合〔5〕。是謂五變,以主五腧〔6〕。
〔1〕藏主冬,冬刺井 《太素》注:“冬時萬物收藏,故五藏主冬也。井爲木也,木,春也。春時萬物始生,如井中泉水。冬時萬物始萌,如井之深。未出而刺之者,刺井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藏主藏,其氣應冬,井之氣深,亦應乎冬。故凡病之在藏者,當取各經之井穴也。”按藏主冬義,又見本篇後文,後色主春、時主夏、音主長夏、味主秋亦同。
〔2〕色主春,春刺滎 滎,原作“榮”。按滎與榮古通。《左傳·閔公二年》:“及狄人戰於滎澤。”《吕氏春秋·忠廉》滎澤作榮澤。《戰國策·秦策三》:“舉兵而攻滎陽。”鮑彪本滎作榮。此乃五腧中名,爲使前後一律,今據《靈樞》、《太素》及本經卷五第一上改。楊上善注:“春時萬物初生鮮華,故五色主春。滎,火也。火,夏也。夏時萬物榮長,如水流溢。春時萬物始生,未榮而刺之者,亦刺滎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色蕃華,其氣應春,滎穴氣微,亦應乎春。故凡病見於色者,當取各經之滎也。”
〔3〕時主夏,夏刺腧 《太素》注:“夏時萬物榮華,四時之勝,故五時主夏。輸,土也。土,長夏也。長夏之時,萬物盛極,如水致聚。夏時榮未盛極而刺之者,亦刺輸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時長養,其氣應夏,輸穴氣盛,亦應乎夏。故凡病之時作時止者,當取各經之輸也。”
〔4〕音主長夏,長夏刺經 《太素》注:“長夏萬物榮盛,音律和四時之序,故五音主於長夏。經,余也。金,秋也。秋時萬物將衰。長夏之時,萬物盛而未衰而刺之者,亦刺經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音繁盛,氣應長夏。經穴正盛,亦應長夏。故凡病在聲音者,當取各經之經也。”“音主長夏”義,又見下文。
〔5〕味主秋,秋刺合 《太素》注:“秋時萬物皆熟,衆味並盛,故五味主秋也。合,水也。水,冬也。冬時萬物收藏,如水之入海。秋時萬物收而未藏而刺之者,亦刺合微也。”《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五味成熟,以養五藏,其氣應秋。合穴氣斂,亦應乎秋。故凡經滿而血者病在味,及因飲食内傷者,當取各經之合也。”
〔6〕腧 此下明抄本有“音舒”二小字音注。
按:
本文所論應時之刺,乃以臟、色、時、音、味五變與春、夏、長夏、秋、冬五時相聯係,按季取五腧穴之法。作爲一種鍼刺大法,體現了整體觀念及人與自然的關係,其立義無疑是正確的。但在具體内容中,尚有以下幾個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①《内經》有關應時刺之内容,約有八處:《素問》中有《診要經終論》、《水熱穴論》、《四時刺逆從論》等,《靈樞》中有《本輸》、《四時氣》、《寒熱病》、《終始》、《順氣一日分爲四時》等篇。本文即《順氣一日分爲四時》之内容。上述諸篇中,有六處僅春夏秋冬四時刺,有二處論及春夏長夏秋冬五時刺。且論刺之法,亦不盡同。詳見本經卷五第一上。諸多不同刺法,反映當時鍼刺理論與刺法的不同學説。②《難經·七十四難》云:“春刺井者,邪在肝;夏刺滎者,邪在心;季夏刺腧者,邪在脾,秋刺經者,邪在肺;冬刺合者,邪在腎。”與本文所論亦不相同。若以五腧配五行之生剋關係論,《難經》之刺法,時、臟、與腧穴之五行屬性是完全對應的。如春刺井,邪在肝。是春、井、肝,在五行均屬木。而本文所論,則時與腧穴之五行屬性是母子關係。如色主春,春刺滎。春屬木,滎屬火,木能生火,故爲母子關係。楊上善注均指爲刺微之法,義或指此。是《難經》之説,亦另有所本,故與本文異也。③本文所言五變與上文言五變,亦不盡同。上文言五變爲色、時、日、音、味與五臟相應。本文所言五變又指臟、色、時、音、味與五季相應。所論不同,亦頗有疑義。④本文所言五變與腧穴五行的聯係,在理論上較難理解。諸家説解,似亦未盡義,姑引楊、張兩家注,以資參考。
曰:諸原安合,以致五腧〔1〕?曰:原獨不應五時〔2〕,以經合之,以應其數〔3〕,故六六三十六腧〔4〕。
〔1〕諸原安合,以致五腧 五腧,《靈樞》、《太素》均作“六輸”。楊上善注:“五變合於五輸,原之一輸,與何物合?”《靈樞發微》注:“帝疑五藏無原穴,六府有原穴,今治之者,乃刺五俞而不及原,則諸原與五時何合?而何以足六輸之數?”按《内經》具體言原穴者有二:一者《靈樞·九鍼十二原》,具五臟各經原穴名。一者《靈樞·本輸》,具六腑各經原穴名,而九鍼十二原所言五臟原穴,此則名腧穴,是知五臟之原與腧,本自一穴。上述諸文,均并合於本經卷三十二經腧穴篇中。若據是説,則五臟實只五腧,六腑實有六腧。故本文所問作“五腧”或“六腧”,義可兩通。今並存焉。致,就也。《老子·三十九章》:“故致數輿無輿。”河上公注:“致,就也。”
〔2〕原獨不應五時 《太素》注:“六府者,陽也。人之命門之氣,乃是腎間動氣,爲五藏六府十二經脉性命根,故名曰原。三焦者,原氣之别使,通行原之三氣,經營五藏六府。故原者,三焦之尊稱也。不應五時。”按楊氏此論,乃本於《難經·六十六難》,《内經》無腎間動氣及三焦爲原氣之别使等説。故此解是否切合經義,尚待考。
〔3〕以經合之,以應其敷 《太素》注:“與陽經而合,以應其數。故有六六三十六輸也。”《靈樞發微》注:“井滎輸經合,合於五時,惟六府之原,獨不應於五時。故治病者,以經穴合之,如大腸取合谷之類,以應六輸之數。故六六三十六輸,而治府之法在是矣。”《類經》卷二十第十七注:“上文止言五藏五輸以應五時,而不及六府之原者,蓋原合於經,不復應時。如長夏之刺經,則原在其中,應其數矣。”按諸家説解不一,楊注經解爲“陽經”,似難爲據。張注較馬注義猶明,今從其説。
〔4〕六六三十六腧 手足六陽經脉,各有井、滎、腧、原、經、合六穴。六而六之,計三十六腧。
按:
上文所謂“原獨不應五腧,以經合之”,涉及腧、原、經三穴的關係。諸家説解,義猶未盡。如馬蒔云:“按後世鍼灸書言,陽經之俞,即爲原,陰經俞并於原。故治原即所以治俞。今考此節,當以經穴治之,可以代原。則後世以俞穴代之者,非經旨也。”張介賓云:“據《本輸篇》所載六府之原,在《九鍼十二原篇》即謂之腧。故《六十六難》曰,以腧爲原也。後世鍼灸諸書宗之。皆言陽經之腧即是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腧。今此節云以經合之,以應其數。然則經、原、腧三穴相隣,經亦可以代原矣。”又清人李學川又進一步指出:“腧可以合原,經亦可以合原矣。蓋腧在原之前,經在原之後,穴隣脉近,故其氣數皆相應也。”詳本文此前言五變刺之法,此後釋五變刺之義。是本文必結合此義,方得其解。蓋井、滎、腧、經、合,分主五時之刺,是謂五變刺。然另有原穴者,於五時中,不知何屬,故有此議。據《靈樞》所載,五臟之原,與腧同穴,勿需再論。此特明六腑原穴,當“以經合之,以應其數”。亦即在五變刺中,六腑之原穴,合於經穴,以主長夏之時也。若舍此而論,似非其義。故本文與《難經·六十六難》所謂“十二經皆以俞爲原”之説,非出於一家之言,義當有别。
曰:何謂藏主冬,時主夏,音主長夏,味主秋,色主春?曰:病在藏者取之井〔1〕,病變於色者取之滎〔2〕,病時間時甚者取之腧〔3〕,病變於音者取之經〔4〕,絡〔5〕滿而血者,病在胃一作胸。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取之合〔6〕。故命曰味主合〔7〕,是謂五變〔8〕也〔9〕。
〔1〕病在藏者取之井 《太素》注:“井,木也。井主心下滿,是肝爲病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藏者,陰也、裏也。腎治於裏,故病在藏者取之井,以洩冬藏之氣。”按楊注以井穴之五行屬性而言臟病也。據《靈樞·本輸》云,陰經之井穴爲木,故以次相生則滎爲火,腧爲土,經爲金,合爲水。陽經之井穴爲金,故以次相生則滎爲水,腧爲木,經爲火,合爲土也。故楊注井木、肝病。義本於此。張注以五臟應五時立論。今並存其説。後同。
〔2〕病變於色者葼懏滎 滎,原作“營”,明抄本作“榮”,按營與榮古通,《易經·否》:“不可榮以禄。”集解引虞翻曰:“營,或爲榮。”又《素問》中榮衛,《靈樞》作營衛。榮與滎古亦通。是作營作榮,皆假借也。此以名穴,文當一律,故據《靈樞》、《太素》改。楊上善注:“滎,火也。滎主身熱,是心爲熱也。春時身熱之病,刺其滎者,亦遣其本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肝應春而主色,故病變於色者葼懏滎。”
〔3〕病時間時甚者葼懏腧 《太素》:注“輸,土也。輸主體重節痛,時間時甚,是脾爲病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時間時甚者,火之動象,神之變也,故葼懏輸。”間,病愈或小愈也。《廣雅·釋詁下》:“間,瘉也。”《論語·子罕》:“病閒。”何晏集解引孔安國注:“病少差曰閒也。”間與閒同。
〔4〕病變於音者葼懏經 《太素》注:“經,金也。金主喘欬寒熱,經血而滿,是肺爲病也。長夏喘欬寒熱,經血而滿,刺其經者,亦遣其本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脾主土,其數五,其音宫,宫爲五音之主音,故病變於音者葼懏經。”
〔5〕絡 原作“經”,原校云:“一作絡。”明抄本、正抄本、正重抄本均作“絡”,與原校同。《千金》卷十七第一作“結”,小島尚真校文引《千金》亦作“絡”。按經文凡言經脉中盈滿而有血者,多言絡,以經深不見,絡淺而可見也。此作“經”,疑涉上誤。故據改,並删原校。
〔6〕病在胃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葼懏合 胃,明抄本、《千金》卷十七第一均作“胸”,與原校同。按前文云“味主秋,秋刺合”。與胸無涉,故非是。之下,《靈樞》、《太素》均有“於”字,與此前文例不合,疑衍。楊上善注:“合,水也。合主逆氣而洩,是腎爲病也。秋時飲食不節,逆而洩,刺其合者,亦遣其本也。”《靈樞集註》張志聰注:“肺與陽明主秋金之令,飲入於胃,上輸於肺。食氣入胃,淫精於脉,脉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朝百脉,輸精於皮毛,毛脉合精,行氣於府,而通於四藏,是入胃之飲食,由肺氣通調輸布,而生此營衛血脉。故經滿而血者,病在胃飲食不節者,肺氣不能轉輸而得病也。”按此文重在釋“味主秋,秋刺合”之義,楊、張二注,均似未切,故疑胃爲“味”之誤。作“病在味”,則與“味主秋,秋刺合”之義相合。
〔7〕故命曰味主合 命,明抄本無。按此與前文例不合,疑衍。
〔8〕變 此下明抄本有“絡作經,胸作胃”六小字校文。
〔9〕也 明抄本、《太素》均無。
按:
本文是對前文“刺有五變”的具體解釋、詳前後諸文義,乃以五腧、病候、五時互爲類比之法。如井、臟、冬爲一類,滎、色、春爲一類,腧、時、夏爲一類,經、音、長夏爲一類,合、味、秋爲一類。臟在季應冬,在穴應井,故臟病刺井;色在季應春,在穴應滎,故病變於色者刺滎;時在季應夏,在穴應腧,故病時間時甚者刺腧;音在季應長夏,在穴應經,故病變於音者刺經;味在季應秋,在穴應合,故病在味及以飲食不節得病者刺合。從而體現了五腧穴與季節及臟色時音味等之間的應合。至其理論方面的進一步闡釋,尚有困難,諸家説解,亦未盡義,姑引楊、張二注,以供參考。又五腧配五時刺法,義有多端,難歸於一,詳見本經卷五第一上。
人〔1〕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内變〔2〕;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内洞〔3〕;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4〕,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濁沈〔5〕。
夫〔6〕四時陰陽〔7〕者,萬物之根本〔8〕也。所以〔9〕聖人〔10〕春夏養陽,秋冬養陰〔11〕,以從其根〔12〕。逆其根則伐其本〔13〕矣。故陰陽〔14〕者,萬物之終始也〔15〕,順之〔16〕則生,逆之則死〔17〕。反順爲逆,是謂内格〔18〕。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19〕。論五藏相傳所勝也。假使心病傳肺,肺未病,逆治之耳〔20〕。
〔1〕人 《素問》、《太素》均無。
〔2〕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内變 逆,明抄本作“迎”。迎亦逆也。《説文·辵部》:“逆,迎也。關東曰逆,關西曰迎。”《靈樞·九鍼十二原》言“逆而奪之”、“迎之隨之”。逆、迎義亦同。少陽,《外臺》卷十六肝勞論引《删繁》作“足少陽”。《太素》注:“少陽、足少陽膽府脉,爲外也。肝藏爲陰,在内也。故府氣不生,藏氣變也。”《素問》王冰注:“生,謂動出也。陽氣不出,内鬱於肝,則肝氣混糅,變而傷矣。”《類經》卷一第六注:“一歲之氣,春夏爲陽,秋冬爲陰。春夏主生長,秋冬主收藏。春令屬木,肝膽應之。《藏氣法時論》曰: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故逆春氣,則少陽之令不能生發,肝氣被鬱,内變而病。此不言膽而止言肝者,以藏氣爲主也。後放此。”按此本《素問·四氣調神大論》,以四時陰陽分爲四氣,又以四氣應四臟,論養生之道。論中不曾涉及經脉陰陽,故《外臺》引《删繁》及《太素》楊注“足少陽”之説,似不可從。少陽,春之生氣也。
〔3〕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内洞 《外臺》卷十六心勞論引《删繁》太陽作“手太陽”,洞作“消。”《太素》太作“大”。按大、太,古今字。《説文釋例》:“古只作大,不作太。《易》之太極,《春秋》之大子、大上,《尚書》之大誓、大王王季,《史》、《漢》之大上皇、大后,後人皆對爲太,或徑改本書,作太及泰。”《聖惠方》卷二十六治心勞諸方引本文洞作“動”。楊上善注:“太陽,手太陽府脉,在外也,心藏爲陰,居内也。故氣不生,藏氣内洞。洞,疾流洩也。”《素問》王冰注:“長謂外茂也。洞謂中空也。陽不外茂,内薄於心,燠熱内消,故心中空也。”按“手太陽”之説,非是,此云太陽之長氣以時言,非以經脉言。又按“洞”當是恫之假,傷痛也。如《楚辭·招隱士》:“心淹留兮恫慌忽。”《考異》:“恫慌忽一作洞荒忽。”《爾雅·釋言》:“恫,痛也。”郝懿行義疏:“恫,《説文》:病也。《廣雅》云:慯也,慯與傷同。”《集韻·陽韻》:“慯,通作傷。”《聖惠方》作“動”者,爲慟之假,與恫亦通。如《周禮·春官·大祝》:“四曰振動。”鄭玄注引杜子春云:“動讀爲哀慟之慟。”《説文通訓定聲·豐部》:“,叚借爲恫爲動。”尤可証“洞”字非從本字爲訓。然否,待正。
〔4〕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 太陰,《外臺》卷十六肺勞論引《删繁》作“手太陰”。焦滿,《素問》新校正引全元起本作“進滿”,疑“進”爲“焦”形近誤。《太素》作“燋漏”。楊上善注:“太陰,手太陰肺之脉也。腠理毫毛受邪,入於經絡,則脉不收聚,深入至藏,故肺氣燋漏。燋,熱也。漏,洩也。”王冰注:“收謂收斂。焦謂上焦也。太陰行氣,主化上焦,故肺氣不收,上焦滿也。”按《太素》“燋漏”,義甚難解,疑漏亦滿之形近誤。楊注諸文,義亦欠安。王訓焦爲上焦,謬之甚也。詳燋與焦通。《説文·火部》:“,火所傷也。从火,雥聲。,或省。”又燥也。《吕氏春秋·應言》:“則焦而不熟。”高誘注:“焦,燥。”是“肺氣焦滿”者,肺氣因熱而燥滿也。《素問·痿論》云:“五藏因肺熱葉焦,發爲痿躄。”義亦可証。又太陰,《外臺》及楊上善“手太陰”説,强合經脉陰陽,似亦欠妥。《素問識》:“簡按以太陽少陽例推之,此以時令而言之。乃太陰少陰,疑是互誤。《靈·陰陽繫日月》云:心爲陽中之太陽,肺爲陽中之少陰,肝爲陰中之少陰,脾爲陰中之至陰,腎爲陰中之太陰。《春秋繁露》云:春者,少陽之選也;夏者,太陽之選也,秋者,少陰之選也;冬者,太陰之選也。”《素問臆斷》:“此文少陰、太陰當互易。《漢書·律歷志》:太陰者北方,於時爲冬,太陽者南方,於時爲夏;少陰者西方,於時爲秋;少陽者東方,於時爲春。此證明也。”按此説是,疑後人不解其義,誤將“太陰不收”與後“少陰不藏”之太陰、少陰,按經脉陰陽屬性,互易其文。
〔5〕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濁沈 少陰,《外臺》卷十六腎勞論引《删繁》作“足少陰”。《太素》注:“少陰,足少陰腎之脉也。少陰受邪,不藏能静,深入至藏,故腎氣濁沈,不能營也。”濁沈,《素問》作“獨沈”,王冰注:“沈謂沈伏也。少陰之氣,内通於腎,故少陰不伏,腎氣獨沈。”按諸家解“少陰”與“濁沈”義,均欠安。少陰,義見前注。濁沈與獨沈義同,又《外臺》引《删繁》作“沈濁”,亦同。《素問校義》:“澍案:獨與濁古字通。秋官·序官:壺涿氏(按《周禮》鄭玄注:“故書涿爲獨。”)。鄭司農注:獨讀爲濁。又蟈氏疏,獨音與濁相近,書亦或爲濁。然則獨沈、沈濁,義得兩通。”沈與黕通,亦濁也。《説文·水部》:“沈……一曰濁黕也。”段玉裁注:“黑部曰:黕,滓垢也。黕沈同音通用。”又《莊子·達生》:“沈有履。”陸德明釋文:“司馬本作沈有漏。云:沈,水污泥也。”是腎氣濁沈者,腎氣污濁不精也。
〔6〕夫 《太素》作“失”,非是。
〔7〕四時陰陽 四時者,春夏秋冬也。陰陽者,渾言之也。析言之,則少陰、太陰、少陽、太陽也。
〔8〕萬物之根本 《太素》“萬”前有“失”字,無“本”字。按此或以前文“夫”作“失”,遂於本文“萬”前增“失”字以圓其義,不可從。《素問》王冰注:“時序運行,隂陽變化,天地合氣,生育萬物。故萬物之根,悉歸於此。”
〔9〕所以 《太素》作“是以”,並通。
〔10〕聖人 通諸事物者。《説文·耳部》:“聖,通也。”《書經·大禹謨》:“乃聖乃神。”孔安國傳:“聖,無所不通。”《白虎通·聖人》:“聖者,通也、道也、聲也。道無所不通,明無所不照,聞聲知情。”
〔11〕春夏養陽,秋冬養陰 《太素》注:“聖人與萬物俱浮,即春夏養陽也。與萬物俱沈,即秋冬養陰也。與萬物沈浮以爲養者,志在生長之門也。”《素問》王冰注:“陽氣根於陰,陰氣根於陽。無陰則陽無以生,無陽則陰無以化。全陰則陽氣不極,全陽則陰氣不窮。春食凉,夏食寒,以養於陽。秋食温,冬食熱,以養於陰。”《素問發微》注:“所以聖人於春夏而有養生養長之道者,養陽氣也。秋冬而有養收養藏之道者,養陰氣也。正以順其根耳。”按春夏養陽,秋冬養陰,注家解義頗多,今不悉具。王冰注論陰陽互根之義甚精,然於養陽養陰之義,未爲得也。楊注概括,馬注詳明,於義爲是。蓋本文係《素問·四氣調神大論》四季養生法之大總要。生氣、長氣,春夏之陽也;收氣、藏氣,秋冬之陰也。養猶治也。治,調理之義。
〔12〕以從其根 從,《太素》作“順”。按從字係避梁武帝父蕭順之諱改字。然在《甲乙》、《太素》中大多已回改,《素問》中仍作從字。根下《素問》、《太素》有“故與萬物浮沈於生長之門”十一字。
〔13〕本 此下《素問》、《太素》有“壞其真”三字。
〔14〕陰陽 此下《素問》、《太素》有“四時”二字,律之上文“四時陰陽者”例,似當有此二字爲是。
〔15〕萬物之終始也 也下《素問》、《太素》均有“死生之本也”等三十二字,或謐删。物猶噐也,噐者,生化之宇也。凡物有始則有終,有生必有死。其始終生死,皆以陰陽之消長生殺爲轉機。故陰陽爲萬物之終始。
〔16〕順之 《素問》作“從陰陽”,《太素》作“順陰陽”。
〔17〕死 此下《素問》有“從之則治,逆之則亂”八字,《太素》同,唯從作“順”。
〔18〕内格 《外臺》卷十六肝勞論等均作“關格”。《太素》注:“不順四時之養身,内有關格之病也。”《素問》王冰注:“格,拒也。謂内性格拒於天道也。”《讀素問鈔·攝生》汪機注:“格者,扞格也。謂身内所爲與陰陽相扞格也。”按此言若不得順四時陰陽之氣以養之,則五臟之氣與天地之氣,亦不能通應,是則反順爲逆,故曰内格。與關格及外關、内格之病不同,故作“關格”者非是。
〔19〕不治已病治未病 病下《素問》、《太素》均有“不治已亂治未亂”等一段四十字,或爲謐删。《類經》卷一第七注:“此承前篇而言聖人預防之道,治於未形,故用力少而成功多,以見其安不忘危也。”
〔20〕論五臟相傳所勝也……逆治之耳 此二十一字原作大字。奈湏恒德云:“論五臟以下,注文混入。”小島尚真云:“案以下蓋士安之語。”詳本篇所論,並無“五臟相傳所勝”之義,士安豈能有此與内容無關之語。故此文當有誤,或係錯簡。姑改作小字存之,以待後考。
按:
前文所謂“不治已病治末病”,是《内經》在醫學防治方面一重要命題。這一思想在其他篇中也有所論述。如《素問·刺熱》云:“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素問·八正神明論》云:“上工救其萌芽……下工救其已成。”《靈樞·逆順》云:“上工刺其未生者也……下工刺其方襲者也。”是可認爲,所謂刺其未發、刺其未生、救其萌芽等,均含有治未病之義。進而言之,則有未病前之治未病者,防病於先也。已病後之治未病者,杜漸於微或防其傳變之治未病也。《金匱》卷上第一所謂“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則充分體現了這一思想。凡此諸論,對於後世醫學防治思想的發展,具有重要啟迪作用,直至今日,仍具有重要學術價值。
五藏六府陰陽表裏第三
本篇自“肺合大腸”至“此六府之所合者也”見《靈樞·本輸》、《太素·本輸》。自“《素問》曰:夫腦、髓、骨、脉、膽”至“六府之大源也”,見《素問·五藏别論》、《太素·藏府氣液》、《太素·人迎脉口診》。自“五藏者”至“藏安且良矣”,見《靈樞·師傳》。
提要:本篇重在論述五臟六腑、陰陽表裏配合關係,故以此名篇。其主要内容有:臟腑配合及陰陽經脉表裏關係;奇恒之府的重要意義;五臟與六腑的功能特點;視臟腑外候,以知其功能之强弱;氣口獨爲五臟主之論據等。
肺合大腸〔1〕,大腸者,傳道之府〔2〕。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府〔3〕。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4〕。脾合胃,胃者,五穀之府〔5〕。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6〕。少陰屬腎上連肺,故將兩藏〔7〕。三焦者,中瀆之府,水道出焉〔8〕。屬膀胱,是孤之府〔9〕。此〔10〕六府之所合者也〔11〕。
〔1〕肺合大腸 《靈樞發微》注:“此言六府之所合者,在五藏也。肺與大腸相表裏,故肺合大腸。”按臟與府之合,除在臟腑功能方面之合,主要體現於臟腑經脉間之互相絡屬,如肺手太陰之脉,屬肺絡大腸。大腸手陽明之脉,屬大腸絡肺。亦爲臟腑陰陽脉相合。從而構成了臟腑經脉陰陽表裏關係,爲臟腑相合之重要生理基礎。餘臟仿此。
〔2〕大腸者,傳道之府 傳道,《太素》作“傳導”,《靈樞略·六氣論篇》、《中藏經》卷上第二十九均作“傳送”。《後漢書·馬融傳》李賢注引《韓詩外傳》作“轉輸”。按道與導通。《左傳·隱公五年》:“敝邑爲道。”陸德明釋文:“道,本亦作導。”傳道、傳送、轉輸,義均同。又《難經·三十五難》作“傳瀉行道”,疑係“傳道”之衍繹。府下,“《太素》、《靈樞略》均有“也”字。楊上善注:“傳導糟粕令下也。”《靈樞發微》注:“凡小腸已化之物,從此傳道而下也。”又《素問·靈蘭秘典論》:“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類經》卷三第一注:“大腸居小腸之下,主出糟粕,故爲腸胃變化之傳道。”此與本文,義得兩參,後同。
〔3〕小腸者,受盛之府 盛,《後漢書·馬融傳》李賢注引《韓詩外傳》作“成”。按成與盛古通。《釋名·釋言語》:“成,盛也。”府下,《太素》、《靈樞略·六氣論篇》均有“也”字。楊上善注:“胃化糟粕,小腸受而盛也。”又《素問·靈蘭秘典論》:“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類經》卷三第一注:“小腸居胃之下,受盛胃中水穀而分清濁,水液由此而滲於前,糟粕由此而歸於後,脾氣化而上升,小腸化而下降,故曰化物出焉。”
〔4〕膽者,中精之府 中精,原作“清浄”,《靈樞》、《太素》、《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河圖》及本經、本卷第一解曰引本文均作“中精”。《靈樞略·六氣論篇》作“中清”,《千金》卷十二第一同,唯校引本經云“中精之腑。”按清與精古通。《淮南子·精神訓》:“而立至清之中。”《文子·九守》清作“精”。詳“清浄之府”,本出《難經·三十五難》,疑後人據此改本文。今據諸書改。又《中藏經》卷上第二十三作“中正”,與《素問·靈蘭秘典論》所謂“中正之官”文同,此或另有所本。府,明抄本作“腑”,此下有“清,一(按原誤作二)作精”四小字校文。此下《太素》、《靈樞略》均有“也”字。楊注:“膽不同腸胃,受傳糟粕,唯藏精液於中也。”《類經》卷三第三注:“膽爲中正之官,藏清浄之液,故曰中精之府。蓋以他府所盛者皆濁,而此獨清也。”按“中精”之義,楊、張二注,似未爲得。蓋中精之府,藏精之府。中,藏也。《禮記·鄉飲酒義》:“冬之爲言中也,中者藏也。”藏又有蓄積義。《後漢書·馬融傳》李善注引《韓詩外傳》作“積精”,義本此也。又《黄庭内景玉經·膽部章》:“膽部之宫六府精。”梁丘子注引《太平經》云:“積精成清,故膽爲六府之精也。”亦可証。又與《難經·四十二難》所謂膽盛精汁三合之義亦合。
〔5〕胃者,五穀之府 五穀,《難經·三十五難》、《千金》卷十六第一均作“水穀”。府下,《太素》、《靈樞略·六氣論篇》、《千金》均有“也”字。按水穀皆入於胃,胃爲水穀之海,故作“水穀”義勝。又《素問·靈蘭秘典論》:“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義可兩參。
〔6〕膀胱者,津液之府 膀胱,《後漢書·馬融傳》李賢注引《韓詩外傳》作“旁光”。《説文·肉部》:“脬,旁光也。”段玉裁注:“脬,俗作胞。旁光,俗皆從肉。”《釋名·釋形體》:“脬,鞄也。鞄,空虚之言也,主以虚承水汋也。或曰膀胱,言其體短而横廣也。”畢沅疏證:“蘇輿曰:《史記·扁鵲倉公傳》正義云:膀,横也。胱,廣也。體短而又名胞。胞虚空也。主以虚承水液,本此爲義。”是以旁光者,古文。膀胱者,今字也。府下,《靈樞》、《太素》、《靈樞略·六氣論篇》均有“也”字。楊上善注:“膀胱盛尿,故曰津液之府也。”《素問·靈蘭秘典論》:“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焉。”義可兩參。又《素問·經脉别論》:“飲入於胃,游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輪膀胱。”是膀胱亦爲水液所歸處,故曰津液之府。言津液者,廣而言之也,津亦液也。《一切經音義》卷二十五:“津,液也。”
〔7〕少陰屬腎上連肺,故將兩藏 少陰,《靈樞》作“少陽”,詳手足少陽經脉,其行無屬腎連肺者,然足少陰脉,則“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者,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矣,故作“少陽”者非。腎《靈樞》、《太素》疊,《靈樞略·六氣論篇》此下有“腎氣”二字,皆不若本文義勝。蓋此文明言少陰之屬腎,又上連肺,故非腎上連肺。連,明抄本作“達”,並通。將,明抄本作“特”,疑形近誤。藏下明抄本有“也”字,《太素》有“矣”字。楊上善注:“足少陰脉貫肝入肺中,故曰上連也。腎受肺氣,腎便有二,將爲兩藏。《八十一難》曰:五藏亦有六者,謂腎有兩藏也。”按“故將兩藏”之義,楊注似欠安,馬蒔、張介賓等,又因曲就“少陽屬腎”文,以爲少陽兼將腎與膀胱,亦非。蓋“故”字,承上文,是兩藏者,腎與肺也。將,行也。《廣雅·釋詁》:“將,行也。”又按本文餘臟均無此例,唯腎臟獨具。且經脉之將兩臟者,亦非止腎,是亦無特殊意義。故疑爲後人注文誤混。《五行大義》卷三第四引《河圖》不具,亦或該書所本,原無此文也。
〔8〕三焦者,中瀆之府,水道出焉 焦,《太素》作“膲”。又詳《靈樞·大惑論》:“邪氣留於三膲”、《脈經》卷二第十一“三膲手少陽病證”、《醫心方》卷二第二引《華佗鍼灸經》之“三膲窬”等之“膲”,亦爲焦。《玉篇·肉部》:“膲,子遥切。三膲。”《集韻·宵韻》:“膲,無形之府。通作焦。”是膲爲古用於三焦之區别字,後均作“焦”。府下《靈樞》、《太素》、《靈樞略·六氣論篇》均有“也”字。楊上善注:“中,謂藏府中也。”《五行大義》卷三第四云:“處五藏之中,通上下行氣,故爲中瀆府也。”《類經》卷三第三注:“中瀆者,謂如川如瀆,源流皆出其中也。即水穀之入於口,出於便,自上而下,必歷三焦,故曰中瀆之府,水道出焉。”又《素問·靈蘭秘典論》:“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王冰注:“引導陰陽,開通閉塞,故官司決瀆,水道出焉。”與本文義同。瀆,溝瀆也。《説文·水部》:“瀆,溝也。”段玉裁注:“按瀆之言竇也。凡水所行之孔曰瀆。”
〔9〕屬膀胱,是孤之府 孤下《中藏經》卷中第三十二有“獨”字。府下《靈樞》、《太素》均有“也”字。《靈樞略·六氣論篇》無此七字。楊上善注:“下焦如瀆,從上焦下氣,津液入於下焦,下焦津液流入膀胱之中,無藏爲合,故曰孤府也。”《類經》卷三第三注:“膀胱受三焦之水,而當其疏泄之道,氣本相依,體同一類,故三焦下腧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也。然於十二藏之中,惟三焦獨大,諸藏無與匹者,故名曰是孤之府也。”按屬,楊訓流注之義,張訓類屬之義。詳本卷第五云:“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從而説明三焦與膀胱,在生理方面,同類相屬。此言屬膀胱,當指此義。
〔10〕此 《靈樞》作“是”,義同。
〔11〕所合者也 明抄本無“者也”二字。《靈樞》作“所與合者”。《太素》作“所與合者也”。《靈樞略·六氣論篇》作“與合者也”。疑本經脱“與”字。
按:
本文所論臟腑相合及三焦爲孤府之義,諸家各爲説解。如馬蒔云:“彼膀胱合於左腎,即此三焦合於右腎。然三焦雖與膀胱爲類,其實膀胱與腎爲表裏,而三焦不與腎爲表裏,乃與手厥陰心包絡經爲表裏,非府之孤者而何?”張介賓云:“愚按:本篇之表裏相配者,肺合大腸皆金也,心合小腸皆火也,肝合膽皆木也,脾合胃皆土也,腎合膀胱皆水也。惟三焦者,雖爲水瀆之府,而實總護諸陽,亦稱相火,是又水中之火府。故在本篇曰:三焦屬膀胱。在《血氣形志篇》曰:少陽與心主爲表裏。蓋其在下者爲陰,屬膀胱而合腎水;在上者爲陽,合包絡而通心火。此三焦之所以際上極下,象同六合,而無所不包也。”馬氏膀胱合於左腎,三焦合於右腎説,原本於《難經》。張氏下焦屬膀胱合腎,上焦合包絡而通心火之説,自屬臆斷。故馬、張之説,《内經》均無此論。詳《内經》有關臟腑相合之論,約有兩端:一者五臟配六腑,如《靈樞·本藏》,即本卷第五所載文,明確提出“腎合三焦膀胱”説,此與經脉十一之數亦暗合。一者六臟合六腑,如《素問·血氣形志》及《靈樞·九鍼論》所云之手三陰三陽脉與足三陰三陽脉之表裏配合,其文雖未明言臟腑之配合,然論經脉則臟腑自在其中。此在《白虎通·情性》則明言:胃者脾之府也,膀胱者腎之府也,三焦者包絡府也,膽者肝之府也,小腸大腸心肺府也。此則臟腑十二與經脉十二之數盡合。是則臟腑相合之説,在《内經》中原有臟五腑六與臟六腑六二義,反映了不同歷史時期對臟象與經絡的認識與理論體係。本文當屬五臟配六腑説,故不得强合六臟之數。若《難經》所言,又另有所本,自與《内經》有别。
《素問》曰:夫〔1〕腦〔2〕、髓、骨、脉、膽〔3〕、女子胞〔4〕,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5〕。皆藏於陰象於地〔6〕。故藏而不瀉〔7〕,名曰奇恒之府〔8〕。胃〔9〕、大腸、小腸、三焦、膀胱〔10〕,此五者〔11〕,天氣之所生也〔12〕。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13〕。此受五藏濁氣〔14〕,名曰傳化之府〔15〕。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16〕。魄門亦爲五藏使〔17〕,水穀不得久藏。五〔18〕藏者,藏精神而不瀉〔19〕,故滿而不能實〔20〕。六府者,傳化物而不藏〔21〕,故實而不能滿〔22〕。水穀〔23〕入口則胃實而腸虚,食下則腸實而胃虚。故實而不滿〔24〕,滿而不實也〔25〕。氣口何以獨爲五藏主?胃者,水穀之海,六府之大源也〔26〕。稱六府雖少錯,于理相發爲佳〔27〕。
〔1〕夫 《素問》、《太素》均無。《千金》卷十二第一作“若”。
〔2〕腦 本卷第八云:“腦者爲髓之海,其腧上在其蓋,下在風府。”卷二第四云:“氣在頭者,止之於腦。”《説文·匕部》:“匘(按同腦),頭(按同髓)也。”又囟部:“囟,頭會,匘蓋也。象形,凡囟之屬,皆從囟。”段玉裁注:“細、思等字亦從之。”是神志活動之思,亦與腦有關。《太平御覽·人事部》引《春秋元命包》云:“頭者,神所居。上員象天,氣之府也。”又云:“腦之言在也,人精在腦。”《黄庭内景經·泥丸章》云:“腦神精根名泥丸。”綜觀上文所述,則腦之用也有三:爲髓之海也,爲頭氣之所止也,爲神之居也。參見本卷第八及卷二第四。
〔3〕膽 此下《太素》有“及”字。
〔4〕女子胞 《説文·包部》:“胞,兒生裹也。”按女子胞,亦單稱胞,如《素問·評熱病論》云:“月事不來者,胞脉絶也。”胞又與脬通。《集韻·爻韻》:“脬,《説文》:膀光也。通作胞。”此稱女子胞者,與脬相别。女子胞,又稱子臟,如《病源》卷三十九子藏冷无子候:“子藏冷無子者,由將攝失宜……”又稱子宫,如《病源》卷三十八無子候:“冷熱不調,而受風寒,客於子宫。”是皆指姙育之所。
〔5〕地氣之所生也 《太素》注:“地主苞納收藏,腦髓等六,法地之氣。”《類經》卷四第二十三注:“以其藏畜陰精,故曰地氣所生。”
〔6〕皆藏於陰象於地 陰下《太素》有“而”字。楊上善注:“陰藏不寫,故得名藏。”按此亦爲上文“地氣之所生”之注腳。
〔7〕藏而不瀉 此與下文“瀉而不藏”爲對文,言此六者,非若傳化之府之“不能久留輸瀉者也”。
〔8〕奇恒之府 《太素》注:“以其聚,故亦名府。府,聚也。此本非是常府,乃是奇恒之府,奇異恒常。”《素問》王冰注:“腦髓骨脉,雖名爲府,不正與神藏爲表裏。膽與肝合,而不同六府之傳寫。胞雖出納,納則受納精氣,出則化出形容。形容之出,謂化極而生。然出納之用,有殊於六府。故言藏而不寫,名曰奇恒之府也。”《素問考註》注:“腦、髓、骨,並爲腎之所主,然其爲用也各異,故揭出於此。蓋腦爲思慮之原,髓爲精液之源,骨爲爪牙之原,脉可以知死生吉凶,膽可以決善惡是非,女子胞者,即爲寫出有餘之血之處,其用亦多。凡此六者,其爲用也各不同,而與藏府自别,故名曰奇恒之府。”此先言奇恒之府之義,後特明與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等傳化之常府之所以有别之義。
〔9〕胃 此前《素問》、《太素》均有“夫”字,《千金》卷十二第一有“若”字。
〔10〕膀胱 此下《太素》有“者”字。
〔11〕此五者 《太素》無此三字。詳楊上善注仍稱“故此五者”,疑是脱“此五”二字,遂將“者”字屬上。
〔12〕天氣之所生也 此與前“地氣之所生也”爲對文,言此五者,法象於天,其氣爲陽,其用則輸瀉也。
〔13〕瀉而不藏 亦水穀不能久留,即爲輸瀉之義。
〔14〕此受五藏濁氣 《太素》注:“此五者,受於五藏糟粕之濁。”按此與後文五臟藏精神而不瀉及傳化水穀之義均難合,“五藏濁氣”與傳化之義,亦難合,故諸注亦略而不釋。詳此前言胃爲五穀之府,此後兩言水穀之傳化,又據《素問·六節藏象論》“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者,倉廪之本,營之居也,名曰噐,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文義,疑“五藏”爲“五穀”之誤。又《靈樞·陰陽清濁》云:“受穀者濁。”亦可証此所謂“濁氣”者,五穀之濁氣也。
〔15〕名曰傳化之府 《太素》“名”前有“故”字,無“傳化之”三字,疑脱,此“傳化之府”,正與上“奇恒之府”爲對文。《素問》王冰注:“言水穀入已,糟粕變化而泄出,不能久久留住於中,但當化已,輸寫令去而已,傳寫諸化,故曰傳化之府也。”傳化者,傳導變化也。
〔16〕者也 《太素》無此二字。
〔17〕魄門亦爲五藏使 《太素》注:“五藏在内爲主,六府在外爲使,使之行於水穀也。”《素問》王冰注:“謂肛之門也。内通於肺,故曰魄門。受已化物,則爲五藏行使然。”《素問吴註》注:“魄門,肛門也。《難經》曰:下極爲魄門是也。居五藏之下,爲之傳送,若役使然,故曰五藏使。”《素問識》:“魄,粕通。《莊子·天道篇》:古人之糟魄已夫。音義:司馬云:爛食曰魄。一云:糟爛爲魄。本又作粕。蓋肛門傳送糟粕,故名魄門。王註恐鑿矣。”按此説是。又《内經章句》:“五藏二字,當作六府,上文誤。謂方士有以魄門充爲六府者,殆以使水穀不得久藏之。舊以使字屬上讀,非。果爾,亦僅爲大腸府之使耳,不得統言五藏也。”此説僅供參。
〔18〕五 此前《素問》、《太素》均有“所謂”二字。
〔19〕藏精神而不瀉 精神,原作“精氣”,《素問》同,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甲乙經》、《太素》精氣作精神。”《千金》卷十二第一亦作“精氣”,校云:“《甲乙》作神。”是本經原作“精神”,今據改。瀉下《素問》有“也”字,《太素》有“者也”二字。楊上善注:“精神遍於藏中不離,故不寫而滿也。”按此謂五臟藏精神者,即《素問·宣明五氣》“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腎藏志”之義。
〔20〕滿而不能實 《太素》注:“雖滿常虚,故不實。”按精神者,有象而無形,故滿而不能實也。
〔21〕傳化物而不藏 《太素》無此六字。按此與上文“藏精神而不瀉”爲對文,本經是。
〔22〕故實而不能滿 故,《太素》無,律之上文“故滿而不能實”句,非是。“滿”下《素問》有“也”字。《類經》卷四第二十三注:“水穀質濁,傳化不藏,故雖有積實,而不能充滿。”
〔23〕水穀 水上《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一均有“所以然者”四字。穀下《太素》有“之”字。
〔24〕故實而不滿 “故”下《素問》、《太素》、《千金》卷十二第一均有“曰”字,據前文“故實而不能滿”句,非是。又據此例,“不”下當脱“能”字。
〔25〕滿而不實也 《太素》無此五字。詳此前言“水穀入口”等文,乃釋“實而不能滿”義,與五臟藏精神之“滿而不能實”似無涉,故疑此五字爲剩文。
〔26〕氣口何以獨爲五藏主……大源也 詳此文又見載於本經卷二第一下,並詳出《素問》“大源也”以下諸文,結合前後諸言氣口脉文義,文安理順,於義爲得。此二十一字重出於本篇,與前後文俱不相屬,疑係錯簡。
〔27〕稱六府雖少錯,于理相發爲佳 此十二字明抄本作大字。
按:
上言“奇恒之府”文,《素問》此前原有“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爲藏,或以腸胃爲藏,或以爲府,敢問更相反”等黄帝之問語。説明古代對臟象的認識及理論體係,自非一説,故設此問答,以明其義。詳《内經》臟象學説,是以五行爲理論基礎,以五臟配六腑(或六臟配六腑)爲主體的臟象體係。然此體係,尚未能囊括全部臟噐,且有的臟噐,在生理上,猶有其特殊功用。故特有此“奇恒之府”説,作爲臟象理論的特殊問題加以補充。本文之義,蓋屬乎此。有關“奇恒”之義,又詳《内經》中曾多次引用過《奇恒》這一古文獻,其内容,現雖難以盡考,然據《素問·玉版論要》所謂“《奇恒》者,言奇病也”之義,可知《奇恒》有言奇病之内容。是則古時論病,亦有奇病、常病之分。又《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言公乘陽慶授倉公之禁方書中有《奇咳術》。咳與侅胲賅等義同。如《漢書·藝文志》之《五音奇胲用兵》等。奇侅,亦奇恒也。《説文·人部》:“侅,奇侅,非常也。”可証古人用奇恒或奇侅等概念,説明某些特殊性問題,亦屬常例。
肝膽爲合〔1〕,故足厥陰與少陽爲表裏〔2〕;脾胃爲合,故足太陰與陽明爲表裏;腎膀胱爲合,故足少陰與太陽爲表裏;心與小腸爲合,故手少陰與太陽爲表裏;肺大腸爲合,故手太陰與陽明爲表裏。
〔1〕肝膽爲合 此與前言“肝合膽”文,義亦同。
〔2〕表裏 《素問發微·血氣形志》注:“此言手足各有陰陽兩經之表裏也。表裏者,内外也。……足膀胱爲府,故曰表。腎爲藏,故曰裏。……”《素問吴註·血氣形志》注:“足之六經,陽行於足之表,則陰必行於足之裏,相爲隅對,故曰表裏。……手之六經,其爲表裏,猶夫足之隅對也。”《素問經註節解》注:“藏陰而府陽,藏爲裏而府爲表也。”按表裏猶内外也,亦指兩事物間互爲聯係而相須相成者也。《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表裏山河。”杜預注:“晉國外河而内山。”《漢書·盧植傳》:“今《毛詩》、《左氏》、《周禮》各有傳記,其與《春秋》共相表裏。”李賢注:“表裏,言義相須而成也。”此以經絡言,則陽經行四肢外側及背部,故爲表。陰經行四肢内側及胸腹部,故爲裏。以臟腑言,則腑屬陽爲表,臟屬陰爲裏。如《素問·調經論》云:“五藏者,故得六府與爲表裏。”然經絡及臟腑間,亦互爲聯係,相須相成,故稱之爲表裏。
按:
《素問·血氣形志》言經脉陰陽表裏者手足各三,其數爲六,多出手少陽心主爲表裏一條。其文爲陽在前陰在後,如足太陽與少陰爲表裏。其序列爲:足太陽少陰、足少陽厥陰、足陽明太陰、手太陽少陰、手少陽心主、手陽明太陰。《靈樞·九鍼論》與《素問·血氣形志》大致同,惟序列少異。而本文不僅文序有别,且缺手少陽與心主爲表裏一條。疑係皇甫士安綜合《素問》、《靈樞》文義,自行成文,久經傳抄,復脱失一條,或另有所本,姑一仍其舊,以俟後考。
五藏〔1〕者,肺爲之蓋〔2〕,巨肩陷咽喉〔3〕,見於外〔4〕。心爲之主〔5〕,缺盆爲之道〔6〕,音滑。骨有餘〔7〕,以候内骬〔8〕。音曷于。肝爲之主將〔9〕,使之候外〔10〕,欲知堅固,視目小大〔11〕。脾主爲衛〔12〕,使之迎糧〔13〕,視唇舌好惡〔14〕,以知吉凶。腎者主爲外〔15〕,使之遠聽,視耳好惡〔16〕,以知其性〔17〕。六府者,胃爲之海〔18〕,廣骸〔19〕《太素》作〔20〕。大頸張胸〔21〕,五穀乃容。鼻隧以長〔22〕,以候大腸。唇厚人中〔23〕長,以候小腸。目下裹〔24〕大,其膽乃横〔25〕。鼻孔在外〔26〕,膀胱漏泄〔27〕。鼻柱中央起〔28〕,三焦乃約〔29〕。此所以候六府〔30〕也。上下三等〔31〕,藏安且良矣。
〔1〕藏 此下《靈樞》有“六府”二字。
〔2〕肺爲之蓋 《靈樞·九鍼論》云:“五藏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藏六府之蓋也。”《中藏經》卷上第二十八云:“肺者……乃五藏之華蓋也。”此以肺居五臟之上,象天之覆蓋,故爲之蓋。
〔3〕巨肩陷咽喉 喉,《靈樞》作“候”,連下句讀。按咽喉,渾言之,義則同,析言之,義則别。《説文·口部》:“喉,咽也。”王筠句讀:“《御覽》引作嚨也。案此渾言之也。《韻會》:醫經云:咽者咽水,喉者候氣。案喉骨而咽肉,喉前而咽後。”詳《説文》二字同義互訓之例,如“咽,嗌也”,“嗌,咽也。”則“嚨,喉也”,似喉亦當訓嚨,故《御覽》引文,甚可參。若是,則《説文》咽、喉二字,亦分别爲義。又詳《内經》中咽喉二字,亦多兩指,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云:“天氣通於肺,地氣通於嗌。”《太陰陽明論》云:“喉主天氣,咽主地氣。”《六節藏象論》云:“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靈樞·憂恚無言》云:“咽喉者,水穀之道路也。喉嚨者,氣之所以上下也。”本文論肺,當以言喉爲是。又如本卷第五篇云:“巨肩反膺陷喉者,肺高。”可証。咽字或係後人增文。陷喉者,喉骨内陷也。巨肩,楊上善釋爲“大肩”,張介賓釋爲“肩高”。按張注是。巨肩,肩高聳也。《史記·范睢蔡澤列傳》:“先生曷鼻,巨肩。”司馬貞索隱:“巨肩,謂肩巨於項也,蓋項低而肩豎。”是肩豎即肩高也。
〔4〕見於外 見前《靈樞》有“候”字。疑本經有“喉”字,遂誤脱“候”字。詳本段下文“使之候外”、“以候大腸”等義可証。候見於外者,此言肺之外候也。
〔5〕心爲之主 心上《靈樞》有“五藏六府”四字。《素問·靈蘭秘典論》云:“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靈樞·邪客》:“心者,五藏六府之大主也。”此皆言心爲君主之義。主猶君也。《廣雅·釋詁》:“主,君也。”
〔6〕缺盆爲之道 《類經》卷四第二十九注:“缺盆居肩之前,骨之上,五藏六府皆禀命於心,故爲之主。而脉皆上出於缺盆,故爲之道。”按張注於醫理固通,然此下諸文,皆言臟之外候,而缺盆於心,並無特殊意義,故於本文,則似不通。《靈樞》劉衡如校云:“詳文義,疑是後人沾注。”亦或别篇錯簡文也。
〔7〕骨有餘 與同。《集韻·末韻》:“,《説文》:骨耑也。一日也,或作。”《廣雅·釋親》:“,也。”王念孫疏證:“《玉篇》:,或作髂。《文選》解嘲:折脇摺髂。李善注引《埤倉》云:髂,腰骨也。”《釋骨》云:“横骨在肩端者,曰骨。”自注云:“《師傳篇》云:五臟六腑,心之主,缺盆之道骨有餘,以候骬。彤按:此骨乃謂缺盆骨兩旁之端,即肩端骨也。蓋骬本蔽心之骨,而缺盆即心藏之道。骬之上膺中陷骨。缺盆骨之旁爲肩端骨。膺中陷骨之於缺盆骨,骬之於肩端骨,其長短皆各相應,故必用肩端骨候骬也。”按沈氏此説,係據《靈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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