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_name]周易内传
[book_author]王夫之
[book_date]清代
[book_copyright]玄之又玄 謂之大玄=學海無涯君是岸=書山絕頂吾为峰=大玄古籍書店獨家出版
[book_type]玄学五术,易学,完结
[book_length]261600
[book_dec]清王夫之撰。六卷,附《周易内传发例》一卷。作者自述是书不同于“推广于象数之变通”的《周易外传》,而着重“守象爻立诚之辞,以体天人之理,固不容有毫厘之逾越”。为作者长期精研《易》理之结晶。通过对《周易》的系统解释,作者阐述了其“乾坤并建”的矛盾学说,发挥了朴素唯物辩证法思想。针对程朱“息动而使不流”的主静观点,提出“动之端乃天地之心……动岂可终息也?”反对周敦颐、朱熹对“太极”的神秘主义解说,认为太极只是阴阳二气充凝的物质统一体,它并非孤立于阴阳之上,也不在阴阳之先,而只在阴阳二气之中,动静乃阴阳交感产生。否定了“太极动静生阴阳”这一程朱理学的纲领。书中既看到矛盾的普遍性,认为“纯乾纯坤未有易也,而相峙以并立,则易之道在”,万事万物无非是阴阳之道所变化发展而来;又注意到矛盾的特殊性,认为“情各异用,事各异趣,物各异处”,要求“学易者不一其道”,要因时因地,“斟酌所宜”,“变易其故而别为新”。收入《船山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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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_title]周易内传卷一上·上经乾坤
伏羲氏始画卦,未有《易》名。夏曰《连山》,商曰《归藏》,犹筮人之书也。文王乃本伏羲之画,体三才之道,推性命之原,极物理人事之变,以明得吉失凶之故,而《易》作焉。《易》之道虽本于伏羲,而实文王之德与圣学之所自著也。
《易》者,互相推移以摩荡之谓。《周易》之书,《乾》《坤》并建以为首,《易》之体也;六十二卦错综乎三十四象而交列焉,《易》之用也。纯《乾》纯《坤》,未有《易》也,而相峙以并立,则《易》之道在,而立乎至足者为《易》之资。《屯》《蒙》以下,或错而幽明易其位,或综而往复易其几,互相易于六位之中,则天道之变化、人事之通塞尽焉。而人之所以酬酢万事、进退行藏、质文刑赏之道,即于是而在。故同一道也,失则相易而得,得则相易而失,神化不测之妙,即在庸言庸行一刚一柔之中。大哉,《易》之为道!天地不能违之以成化,而况于人乎?
阴阳者,定体也,确然颓然为二物而不可易者也;而阴变阳合,交相感以成天下之亹亹者,存乎相易之大用。以蓍求之,而七、八、九、六,无心之动,终合揆于两仪之象数,为万物之始,皆阴阳之撰。夫人之情,皆健顺之几。天下无不可合之数,无不可用之物,无不可居之位,特于其相易者,各有趣时之道,而顺之则吉,逆之则凶。圣人所以显阴阳之仁,而诏民于忧患者,存乎《易》而已矣。故曰:“忧悔吝者存乎介。”介者,错综相易之几也。此《易》之所以名,而义系焉矣。
后世纬书,徇黄、老养生之邪说,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易,其妄滋盛。《易》在《乾》《坤》既建之后,动以相易。若阴阳未有之先,无象无体,而何所易邪?邵子“画前有《易》”之说,将无自彼而来乎?
经者,七十子之徒以古圣所作者谓之经。孔子所赞者谓之传,尊古之辞也。分上、下者,以分简策而均之,说详《发例》。
乾 乾下乾上
乾。元亨利贞。
乾,气之舒也。阴气之结,为形为魄,恒凝而有质。阳气之行于形质之中外者,为气为神,恒舒而毕通,推荡乎阴而善其变化,无大不届,无小不入,其用和煦而靡不胜。故又曰“健”也。此卦六画皆阳,性情功效皆舒畅而纯乎健。其于筮也,过揲三十有六,四其九,而函三之全体,尽见诸发用,无所倦吝,故谓之《乾》。
《周易》并建《乾》《坤》为太始,以阴阳至足者统六十二卦之变。通古今之遥,两间之大,一物之体性,一事之功能,无有阴而无阳,无有阳而无阴,无有地而无天,无有天而无地,不应立一纯阳无阴之卦;而此以纯阳为《乾》者,盖就阴阳合运之中,举其阳之盛大流行者言之也。六十二卦有时,而《乾》《坤》无时。《乾》于大造为天之运,于人物为性之神,于万事为知之彻,于学问为克治之诚,于吉凶、治乱为经营之盛,故与《坤》并建,而《乾》自有其体用焉。
元、亨、利、贞者,《乾》固有之德,而功即于此遂者也。“元”,首也;取象于人首,为六阳之会也。天下之有,其始未有也,而从无肇有,兴起舒畅之气,为其初几。形未成,化未著,神志先舒以启运,而健莫不胜,形化皆其所昭彻,统群有而无遗,故又曰“大”也。成性以后,于人而为“仁”,温和之化,恻悱之几,清刚之体,万善之始也;以函育民物,而功亦莫侔其大矣。“亨”,古与烹、享通。烹饪之事,气彻而成熟;荐享之礼,情达而交合;故以为“通”义焉。乾以纯阳至和、至刚之德,彻群阴而合之,无往不遂,阴不能为之碍也。“利”者,功之遂、事之益也。《乾》纯用其舒气,遍万物而无所吝者,无所不宜,物皆于此取益焉。物莫不益于所自始,《乾》利之也。“贞”,正也。天下惟不正则不能自守;正斯固矣,故又曰“正而固也”。纯阳之德,变化万有而无所偏私,因物以成物,因事以成事,无诡随,亦无屈挠,正而固矣。
《乾》本有此四德,而功即于此效焉。以其资万物之始,则物之性情皆受其条理,而无不可通;惟元故亨,而亨者大矣。以其美利利天下,而要与以分之所宜,故其利者皆其正;而惟其正万物之性命,正万事之纪纲,则抑以正而利也。其在占者,为善始而大通,所利皆贞而贞无不利之象,德、福同原而不爽,非小人所得与焉。就德而言之为四;就功而言之,亨惟其元,而贞斯利,理无异也。此卦即在人事,亦莫非天德,不可言利于正。天道之纯,圣德之成,自利而自正,无不正而不利之防。若夫人之所为,利于正而不利于不正,则不待筮而固然,未有不正而可许之以利者也。
初九,潜龙勿用。
“初”者,筮始得之爻。“上”,卦成而在上也。“九”者,过揲之策三十六,以四为一则九也。于象则一,而函三奇之画。一,全具其数;三,奇而成阳;三三凡九。阴,左一,右一,中缺其一;三二而为六。阳,清虚浩大,有形无形皆彻焉,故极乎函三之全体而九。阴,聚而吝于用,则虽重浊,而中固虚以受阳之施,故象数皆有所歉而俭于六。“初”“上”先言卦位,而后言象数;“初”为位所自定,“上”所以成卦也。“二”“三”“四”“五”,先言象数而后言位;初画已定六画之规模,听数之来增以成象也。
伏而不见之谓“潜”。“龙”,阳升而出,阳降而蛰,绝地而游,乘气而变,纯阳之物也。《乾》,纯阳,故取象焉。六爻成而龙德始就,乃随一爻而皆言龙者,六爻相得以成象,虽在一爻,全体已具,亦可以见爻之未离乎彖也。《易》参三才而两之。初、二,地位;三、四,人位;五、上,天位,其常也。而《易》之为道,无有故常,不可为典要;惟《乾》《坤》为天地之定位,故分六爻为三才。初在地之下,龙之蛰乎地中者也,故曰“潜龙”。
“勿”者,戒止之辞。“勿用”,为占者言也。龙之为道,潜则固不用矣,无待止也。占者因其时,循其道,当体潜为德而勿用焉。才德具足于体而效诸事之谓用。既已为龙,才盛德成,无不可用,而用必待时以养其德。其于学也,则博学不教,内而不出;其于教也,则中道而立,引而不发;其于治也,则恭默思道,反身修德;其于出处也,则处畎亩之中,乐尧舜之道;其于事功也,则遵养时晦,行法俟命;其于志行也,则崇朴尚质,宁俭勿奢。《易》冒天下之道,惟占者因事而利用之,则即占即学。卦有小大,若此类卦之大者,皆可推而通之。惟夫富贵利达,私意私欲之所为,初非潜龙,其干求闻达,不可谓之用,非《易》所屑告者。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凡彖爻之有戒辞者放此。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见,上贤遍反;下如字。
“见”者,道行而昭示天下之谓。“田”,地上也,人之所养也。以重画言之,出乎地上;以内贞外悔言之,得内卦之中,德著于行,有为之象也。六画之卦,因三画而重之;分三才之位,自画者筮者相积之数而言也。已成乎卦,则又有二卦相承之象焉。故《大象》以“云雷”言《屯》之类,就其既成之象而言也。变动不居,为道屡迁,而非术士之以一例测者比也。龙之德,圣人也;其位,天子也。初之“潜”,学圣之功,养晦之时。三、四之“惕”“跃”,不履中位,为圣修之序、升闻受命之基,君子所有事,故正告以其爻之道。二、五居中,皆为君位之定,圣道之成,非占者所敢当,则告以龙之“见”,而占者所利见也。伊尹受汤之币聘,颜子承夫子之善诱,其此象与!而时有大人,愚贱皆利戴以承其德施,亦通焉。若以利禄干进取者,见小人而邀其荣宠,渎占得此,为灾而已矣。余卦放此。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乾乾”,乾而又乾,健之笃也。“惕若”,忧其行之过健而有戒也。“厉”,危也。凡言“无咎”者,并宜若有咎而无之也。三、四皆人位,而人依乎地以立功,三尤为人事焉,故于此言君子之道。内卦已成,乾道已定,故曰“终日”。九二德施已普,而三尤健行不已,必极其至,故曰“乾乾”。然阳刚已至,安于外卦之下,虽进而不敢骤达于天,惟恐不胜其任,故曰“夕惕若”。其象与上九同,刚过而进不已,危道也,故“厉”。“厉”则咎矣。以“惕若”内省其“乾乾”,是以“无咎”。君子希圣之功,竭才求进,其引天下为己任也,无所疑贰,然刚于有为者,惟恐动而有咎,方“乾乾”而即“惕若”,知圣域之难登、天命之难受也。君子之德如此其敏以慎,而但言“无咎”,德至圣人,犹以无大过为难也。凡言“无咎”,小大非一,此则就君子寡过之深心而言也。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四”超出于下卦之上,故曰“跃”。居上卦之下,仰承二阳而为退爻,以阳处阴,故又曰“在渊”。或跃也,或在渊也,疑而未决。志健而虑深,则其跃也,不以躁进为咎;其在渊也,不以怯退为咎;两俱似咎而皆无咎也。未达一间而“欲罢不能”,止不如进也;“欲从末繇”,进而止也。“上帝临女,勿贰尔心”,止不如进也;“俟时而后兴”,进而止也。处此者,君子忧患之府,圣人慎动之几,惟纯《乾》为道而介其时,乃能胜之。甚矣,免于咎之难也!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纯《乾》之德,积清刚而履天位,天下莫测其所自,在己亦非期必而至;惟不舍其健行,一旦自致,故为“飞”之象焉。豁然一贯而天德全,天佑人助而王业成,道行则揖让而有天下,道明则教思垂于万世,占者弗敢当,学者亦弗敢自信,故为圣人作而天下“利见”之象。惟君子为能利见之,则虽尧、舜、周、孔之已没,乐其道而愿学焉,亦利见也。若小人革面以遵路,亦可为寡过之民。
上九,亢龙有悔。
“亢”,自高而抑物之谓。行之未有大失,而终不慊于心之谓“悔”。卦之六爻,初、三、五,三才之正位也;二、四、上,重爻非正位,而上为天之远于人者。三爻皆阴,非阳所利,特二居地位,利于上升,故为多誉之爻,且于贞悔二象为得中。四、上,不然;上尤不切于人用。龙德,履天位而极矣,上则无余地矣。积策至于二百一十六,无余数矣。天地阴阳之撰,位与数皆无余焉,更健行不已,将何往乎?德极其刚,行极其健,非无一时极盛之观,而后且有悔。然不损其为龙德者,自强不息,尽其大正,则悔所不恤,圣人固不以知罪易其心也。此爻于理势皆君子之所戒,惟学问之道不然,愤乐而不知老之将至,任重道远,死而后已,不以亢悔为忧。故《文言》专言天道人事,而不及圣学。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
“用九”,六爻皆九,阳极而动也。旧说以为筮得《乾》者,六爻皆动,则占此爻。“用”者,动而见于行事之谓。筮法:归奇为不用之余,过揲为所用之数。六爻过揲之策皆四其九。归奇之十三,不成象数而不用。其所用以合天道、占人事者,皆九也,故曰“用九”。
“见”者,学《易》者明其理,占《易》者知其道,因而见天则以尽人能,则吉。六爻皆具象数之全,秉至刚之德,各乘时以自强。二、五虽尊履中位,而志同德齐,相与为群,无贵贱之差等。既为群矣,何首何从之有?“无首”者,无所不用其极之谓也。为潜,为见,为跃,为飞,为亢,因其时而乘之耳。规其大,尤慎其小;敦其止,尤敏其行;一以贯之,而非执一以强贯乎万也。博学而详说,乃以反约;无适无莫,而后比于义。能见此者,庶几于自强不息之天德,而吉应之矣。
邪说诐行,皆有首而违天则者也。如近世陆、王之学,窃释氏立宗之旨,单提一义,秘相授受,终流为无忌惮之小人,而凶随之,其炯鉴已。王弼附老氏“不敢为天下先”之说,谓“无首”为藏头缩项之术,则是孤龙而丧其元也。《本义》因之,所不敢从。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文王以全卦所具之德,统爻之变者谓之“《彖》”。言“《彖》曰”者,孔子释《彖辞》之所言如此也。“《象》曰”,义同。
物皆有本,事皆有始,所谓“元”也。《易》之言元者多矣,惟纯《乾》之为元,以大和清刚之气,动而不息,无大不届,无小不察,入乎地中,出乎地上,发起生化之理,肇乎形,成乎性,以兴起有为而见乎德;则凡物之本、事之始,皆此以倡先而起用,故其大莫与伦也。木、火、水、金,川融、山结,灵、蠢、动、植,皆天至健之气以为资而肇始。乃至人所成能,信、义、智、勇、礼、乐、刑、政,以成典物者,皆纯《乾》之德;命人为性,自然不睹不闻之中,发为恻悱不容已之几,以造群动而见德,亦莫非此元为之资。在天谓之元,在人谓之仁。天无心,不可谓之仁;人继天,不可谓之元。其实一也。故曰元即仁也,天人之谓也。《乾》之为用,其大如此,岂徒万物之所资哉!天之所以为天,以运五气,以行四时,以育万物者,莫非《乾》以为之元也,故曰“乃统天”。“乃”者,推其极而赞之之辞。
尝推论之:元在人而为仁,然而人心之动,善恶之几,皆繇乎初念,岂元之定为仁哉!谓人之仁即元者,谓《乾》之元也。自然之动,不杂乎物欲,至刚也;足以兴四端万善而不伤于物者,至和也;此乃体《乾》以为初心者也。夫人无忌于羞恶,不辨于是非,不勤于恭敬,乃至残忍刻薄而丧其恻隐,皆繇于惰窳不振起之情,因仍私利之便,而与阴柔重浊之物欲相昵而安;是以随物意移,不能自强而施强于物,故虽躁动烦劳,无须臾之静,而心之偷惰,听役于小体以怀安者,弱莫甚焉。惟其违乎《乾》之德,是以一念初起,即陷于非僻而成乎不仁。惟以《乾》为元而不杂以阴柔,行乎其所不容已,恻然一动之心,强行而不息,与天通理,则仁于此显焉。故曰元即仁者,言《乾》之元也,健行以始之谓也。故惟《乾》之元为至大也。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
天气行于太虚之中, 缊流动者,莫著于云;其施于地以被万物者,莫著于雨。言其著者,则其轻微周密,于视不见、听不闻之中,无时不行、无物不施者,可知已。“品物”,物类不一,而各成其章之谓。“流形”,理气流行于形中也。行焉施焉而无所阻,流于品物成形之中而无不贯,亨之至盛者矣。
自其资始而统天,为神化流通之宰者,则曰元。自其一元之用,充周洋溢,与地通彻无间,而于万物无小不达者,则谓之亨。故可分而为二德,抑可合言之曰“大亨”。始而不可以施行,其始不大;亨非其始之所统,必有不亨。《本义》“占者大亨”之说,本与《文言》四德之旨不相悖。非《乾》之元,非云行雨施之亨,又何以能大亨?夫岂小人不仁无礼,徼一时之遭遇,快意以逞之为大亨乎?舍《彖传》以说《彖辞》,不信圣人,而信鬻术者之陋说哉!
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
此通释利贞之义。“大明”,天之明也。“六位”,六爻之位。“时成”,随时而刚健之德皆成也。“六龙”,六爻之阳。“乘”之者,纯《乾》之德,合六为一,如乘六马共驾一车也。“御”,驱策而行之于轨道也。以化言谓之天,以德言谓之《乾》。《乾》以纯健不息之德,御气化而行乎四时百物,各循其轨道,则虽变化无方,皆以《乾》道为大正,而品物之性命,各成其物则不相悖害,而强弱相保,求与相合,以协于大和,是乃贞之所以利,利之无非贞也。以圣人之德拟之,自诚而明者,察事物之所宜,一几甫动,终始不爽,自稚迄老,随时各当,变而不失其正,益万物而物不知,与天之并行并育,成两间之大用,而无非大和之天钧所运者,同一利贞也。
盖尝即物理而察之:草木、虫鱼、鸟兽,以至于人,灵顽动植之不一;乃其为物也,枝叶华实、柯干根荄之微,鳞介羽毛、爪齿官窍、骨脉筋髓、府藏荣卫之细,相函相辅,相就相避,相输相受,纤悉精匀,玲珑通彻,以居其性,凝其命,宣其气,藏其精,导其利,违其害,成其能,效其功,极至于目不可得而辨,手不可得而揣者,经理精微,各如其分,而无不利者无不贞焉。天之聪明,于斯昭著;人之聪明,皆秉此以效法,而终莫能及也。各如其分,则皆得其正。其明者,无非诚也,故曰“大明”也。自有生物以来,迄于终古,荣枯生死,屈伸变化之无常,而不爽其则。有物也,必有则也。利于物者,皆贞也。方生之始,形有稚壮小大、用有强弱昏明之差,而当其萌芽,即函其体于纤细之中,有所充周,而非有增益,则终在始之中;而明终以明始,乃诚始而诚终,故曰“大明终始”而“六位时成”也。是惟纯《乾》之德,太和之气,洋溢浃洽,即形器以保其微弱,合其经纬,故因时奠位,六龙各效其能,以遵一定之轨,而品物于斯利焉,无不贞者无不利,故曰“时乘六龙”而“利贞”。《乾》之以其性情,成其功效,统天始物,纯一清刚,善动而不息,岂徒其气为之哉!理为之也。合始终于一贯,理不息于气之中也。法天者,可知利用崇德之实矣。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
此则言圣人体《乾》之功用也。积纯阳之德,合一无间,无私之至,不息之诚,则所性之几发于不容已者,于人之所当知者而先知之,于人之所当觉者而先觉之,通其志,成其务,以建元后父母之极,《乾》之元亨也。因而施之于天下,知无不明,处无不当,教养劝威,保合于中节之和,而天下皆蒙其利,不失其正,万国之咸宁,《乾》之利贞也。
凡《彖传》于释《彖》之余,皆以人事终之,大小险易,各如其象之德,学《易》者可法,筮者可戒。惟《乾》言圣人之上治,尧舜而下,莫敢当焉。学《易》者不可躐等而失下学之素。若筮者得纯《乾》之卦,必所问之非义,筮人之不诚,神不屑告,而策偶成象;又或天下将有圣作物睹之征,而偶见其兆也。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此所谓《大象》也。孔子就伏羲所画之卦,因其象以体其德,盖为学《易》者示择善于阴阳,而斟酌以求肖,远其所不足,而效法其所优也。数之积也,画已成而见为象,则内贞外悔,分为二象,合为一象,象于此立,德于此著焉。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卦之垂象于两间者也。而合同以化者,各自为体,皆可效法之以利用。君子观于天地之间而无非学,所谓希天也。故异于《彖》,而专以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相袭者示义焉。
“天行”云者,程子谓“重卦皆取重义,此独不然。天一而已,但天之行一日一周,而明日又一周,有重复之象”,是也。变《乾》言“健”,健即《乾》也。或先儒传授,声相近而误尔。“以”,用也。学《易》者不一其道,六十四卦各有所用之,所谓“存乎其人,存乎德行”也。理一也,而修己治人,进退行藏,礼乐刑政,蹈常处变,情各异用,事各异趋,物各异处。学《易》者斟酌所宜,以善用其志气,则虽天地之大,而用之也专,杂卦之驳,而取之也备,此精义之学也。违其所宜用,则虽《乾》《坤》之大德,且成乎大过,况其余乎!因卦之宜,而各专所拟议,道之所以弘也。纯《乾》之卦,内健而外复健,纯而不已,象天之行。君子以此至刚不柔之道,自克己私,尽体天理,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而造圣德之纯也。强者之强,强人者也;君子之强,自强者也。强人则竞,自强则纯。《乾》以刚修己,《坤》以柔治人。君子之配天地,道一,而用其志气者,殊也。修己治人,道之大纲尽于《乾》《坤》矣。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
此以下皆所谓《小象》,释周公之《爻辞》也。取一爻之画,刚柔升降、应违得失之象,与爻下之辞相拟,见辞皆因象而立也。其例有阴有阳,有中有不中,有当位有不当位,有应有不应,有承有乘,有进有退;画与位合,而乘乎其时,取义不一,所谓“周流六虚,不可为典要”,《易》道之所以尽变化也。
初九处地位之下,五阳积刚于上,立纯阳之定体,疑无不可用者;以道在潜伏,不可以亟见,故一阳兴于地下,物荣其根,为反己退藏、固本定基、居易俟命之道,位使然也。
“见龙在田”,德施普也。
“普”与溥通,周遍也。阳出地上,草木嘉谷皆载天之德,以发生而利于物,此造化德施之普也。大人藏密之功已至,因而见诸行事,即人情物理以行仁义象之,故为天下所利见。《礼》曰:“先王以人情为田。”顺人情以施德,德乃周遍。以时则舜之历试,以事则文王之康功田功,以日用则质直好义、虑以下人,而邦家皆达,皆天德之下施者也。
“终日乾乾”,反复道也。 复,如字,扶又反。
三居下卦之上,《乾》象已成,反而自安其止,而以刚居刚;三为进爻,健行不已,行而复行,欲罢不能;故为终日乾乾、夕复惕若之象。不言“夕惕”者,省文。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
四为阴位,为退爻,而以刚处之,或跃或在渊,进退不决。然体《乾》而近于五,可以进矣。不进本无咎,而进亦无咎也。
“飞龙在天”,大人造也。 造,如字,七到反。
“造”,至也。大人积刚健之德,至五而履乎天位,天德以凝,天命以受矣。董仲舒曰:“天积众精以自刚。”积之既盛,则有不期而自至者,故曰“飞”。
“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以位言之,至上而已盈,成功者退之候。天体之运,出地之极,至百八十二度半强而复入于地。行已极而必倾,不可久之象也。以数言之,过揲之策,至三十六而止,无可复加。六爻皆极其盈,惟有减损,不能增益,数之盈不可久也。象数之自然,天不能违,况圣人乎!然圣人知其不可久,虽有悔而不息其刚健,则于龙德无损焉。
“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天无自体,尽出其用以行四时,生百物,无体不用,无用非其体。六爻皆老阳,极乎九而用之,非天德其能如此哉!天之德,无大不届,无小不察,周流六虚,肇造万有,皆其神化,未尝以一时一物为首而余为从。以朔旦、冬至为首者,人所据以起算也。以春为首者,就草木之始见端而言也。生杀互用而无端,晦明相循而无间,普物无心,运动而不息,何首之有?天无首,人不可据一端以为之首。见此而知其不可,则自强不息,终始一贯,故足以承天之吉。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体,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文”,《系传》之所谓“辞”,文王、周公《彖》《爻》所系之辞也。“言”者,推其立言之意,引伸之而博言其义也。《乾》《坤》为《易》之门,详释其博通之旨。然以此推之,余卦之义类可知矣。
元、亨、利、贞者,《乾》之德,天道也。君子则为仁、义、礼、信,人道也。理通而功用自殊,通其理则人道合天矣。“善之长”者,物生而后成性存焉,则万物之精英皆其初始纯备之气,发于不容已也。“嘉之会”者,四时百物,互相济以成其美,不害不悖,寒暑相为酬酢,灵蠢相为事使,无不通也。“义之和”者,生物各有其义而得其宜,物情各和顺于适然之数,故利也。“事”谓生物之事。“事之干”者,成终成始,各正性命,如枝叶附干之不迁也。此皆以天道言也。
“体仁”者,天之始物,以清刚至和之气,无私而不容己,人以此为生之理而不昧于心,君子克去己私,扩充其恻隐,以体此生理于不容己,故为万民之所托命,而足以为之君长。“嘉会”者,君子节喜怒哀乐而得其和,以与万物之情相得,而文以美备合礼,事皆中节,无过不及也。“利物”者,君子去一己之私利,审事之宜而裁制之,以益于物,故虽刚断而非损物以自益,则义行而情自和也。“贞固”者,体天之正而持之固,心有主而事无不成,所谓信以成之也。此以君子之达天德者言也。
仁、义、礼、信,推行于万事万物,无不大亨而利正,然皆德之散见者,《中庸》所谓“小德”也。所以行此四德,仁无不体,礼无不合,义无不和,信无不固,则存乎自强不息之乾,以扩私去利,研精致密,统于清刚大和之心理,《中庸》所谓“大德”也。四德尽万善,而所以行之者一也,《乾》也。故曰:“《乾》,元亨利贞。”惟《乾》而后大亨至正以无不利也。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易,羊只反。
揲以求画,则六位积而卦德乃成,而观变玩占,在成卦之后,则分全体之一,而固全载本卦之德。爻也者,言其动也,故一阳动于下而即曰“龙德”。余卦准此。
“隐”有二义:以位言之,则隐居之谓;以德言之,则静所存而未见之动者也。“易”,为所移也。世有盛衰,所秉者正,世易而道不易也。事功著而名成,静修之事自信诸心而迹不显,人所无能名也。“不易乎世”,与世异趋,“遁世”也。“不成乎名”,人不知其潜行之实,“不见是”也。潜则固不行矣,而言“乐行”“忧违”者,立阳刚之质以为德基,繇此而行乎二、五,则利见矣;行乎三、四,则无咎矣。二、五者,乐地也;三、四者,忧地也。“违”者,远于咎之谓。其行其违,皆以刚健之德为退藏之实,故曰“确乎其不可拔。”通一卦以赞一爻之德,故虽潜而龙德已成也。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行,下孟反。
“正中”,谓正位乎中也。以贞,悔言之,二、五为上下卦之中;以三才之位言之,二出地上,五在天下,天地之间,大化之所流行,亦中也。《乾》无当位不当位,天化无所不行,凡位皆其位也。中斯正矣,故曰“正中”。“庸”也者,用也,日用之言行也。“在田”,卑迩之事,因人情,达物理,以制言行,出乎身,加乎民,必信必谨,以通志而成务也。刚健以“闲邪”,执中以“存诚”。闲邪则诚可存,抑存诚于中,而邪固不得干也。程子以“克己复礼”为《乾》道,此之谓也。履中而在下,故曰“不伐”。以阳爻居阴位,变民物浊柔之质,反其天性,故曰“化”。凡此皆守约施博之道,德成于己而达物之情,君天下之德于此立焉。及其升乎五位,亦推此而行之尔,是以为天下之所利见,而高明广大之至德,不越乎《中庸》精微之实学,亦于此见矣。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龙德皆圣人之德,此言“君子”者,圣不自圣,乾惕之辞也。九二君德已成,九三益加乾惕,故曰“进德”。九二敦庸行,九三益尽人事之当为以应变,故曰“修业”。三为进爻,以阳刚处之,乃大有为以涉世变之象,故德以历变而益进,业以应变而益修。乃其所以进修者,一惟其固有之忠信以存心,而即其言行之谨信以立诚,惕若于退省之余,而不恃其健行之识力;忠信笃敬,参前倚衡,而蛮貊之邦无不可行矣。业统言行,独言“修辞”者,君子之施政教于天下者辞也,辞诚则无不诚矣。“诚”者,心之所信,理之所允,事之有实者也。变“修”言“居”者,所修之业,非苟难之事,皆其可居者也。三居下卦之上,《乾》必至此而成象,故曰“至”。至此而乾道已成,人事已尽,故曰“终”。知至而必至,极天下之变,而吾敬信皆有以孚之,乃以尽精微而事豫立,故曰“可与几”。乾乾之益也,知终而终,虽上达不已,但自尽其德业,不妄冀达天造命之化,以反疏其人能,故曰“可与存义”。夕惕之志也,健行而一以惕若之心临之,应几速而守义定,圣功之密也如此,则心恒有主而不骄不忧矣。“上位”下卦之上也,“下位”上卦之下也。居上下之间,危地也。知几存义,一因其时,而不舍其健行惕若之心,以此履危,无咎矣。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修业,欲及时也,故无咎。
自初至三,皆象圣修之功。九二君道已尽,九三更加乾惕,以应物尽变,乾德成矣。自四以上,以学言之,则不思不勉而入圣;以时位言之,德盛道行,将出以受天命之候也。故四以上皆以功效言之。
四出下卦之上,故曰“上”;于上卦为下,故曰“下”。四,阴位,退爻也,故曰“退”;刚而不已,近乎五,故曰“进”。上而进,或跃也;下而退,或在渊也。疑而自试,虽不遽进,而无嫌于跃。要其纯健之体,行志而非从欲,则贞而不邪;与上下合德而一于健,不杂阴柔以与群龙相异,则得群而不离。“进德”谓德已进,“修业”谓业已修;前之进修,固可及时而见功,繇下学而上达,非有速成之过;行法而俟命,非有侥幸之情。是以无咎。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此明惟大人所以为天下之利见也。“同声相应”,倡之者必和也;“同气相求”,感之者必动也。惟其下湿,故水流之;惟其高燥,故火就之。诚为龙,而云必从;诚为虎,而风必从。惟刚健中正之德已造其极,故见乎四支、发乎事业者,民虽未喻其藏,而无不共睹其光辉。《乾》之“首出庶物,万国咸宁”者,于斯而显矣。阳刚之得位以中,圣人之本也。而六爻皆纯,无有异趣,天下皆仪式圣人之德,即百世之下犹将兴起。上下五阳,拱于九五,道一风同,见之者利,德之不孤而必有邻,如三辰之依气以运而“亲上”,百昌之依形以发而“亲下”,类之相从,理气之必然者也。若共、 、向魋、匡人之见圣如不见,斯拂人之性而自不利耳,岂理数之常哉!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
阳贵阴贱,上爻托处最高。“无位”者,五为天位之正,上其余气而远于人也。阴为民,下五爻皆阳,敌体相竞,“无民”也。“贤人”,谓四以下群阳。“无辅”者,众皆睹九五而从之,不为上辅也。“动”,谓此爻独为老阳发用,时非其时,位非其位,贤人非其人,而仍以刚动,有悔道矣。其亢也,初不恤悔;有悔矣,而龙德不屈,伯夷所以思虞夏而悲歌,孔子所以遇获麟而反袂也。
“潜龙勿用”,下也。
位在下,故以不用自养其德。
“见龙在田”,时舍也。 舍,如字,音赦。
“舍”,止也。君德已成,时未居尊,故止于田以修其庸德;然德化虽未行,固宜为天下之所利见。
“终日乾乾”,行事也。
以刚居刚,而履人位,事方任己,不容不乾乾也。
“或跃在渊”,自试也。
或跃或在渊,出而试其可行与否,进可受命,而退不失己。圣人之行虽决之以义,而道必以适于事者为极至,无嫌于姑试进退以自考,所以异于功名之士勇于行,隐遁之士果于止也。
“飞龙在天”,上治也。
位居尊上,故治化行于天下,而天下利见之。
“亢龙有悔”,穷之灾也。
位已至极,无可复进,虽尚志高卓,而灾及之。难自外至,非所宜得者,曰“灾”。
“乾元用九”,天下治也。
“乾元”谓《乾》为诸卦之首,众阳齐兴,德无偏盛,君臣民庶道一用同之象也。
篇中五序《彖》,《爻》之辞,反复以推卦德,示《易》道之广大悉备,义味无穷,使读《易》者,即约以该博,勿执典要以废道。于《乾》详之,而凡卦皆可类推矣。然《易》之蕴,文、周之辞已括尽无余,外此而穿凿象数,以谓《易》惟人之意求而别揣吉凶,则妄矣。
此上七节,以时位言之。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
体虽纯《乾》,而动爻则为动于地中之象,乃阳所藏密之基也。凡一爻之义,皆以其动言之,余准此。
“见龙在田”,天下文明。
阳气出于地上,百昌向荣,春光明盛之象。因此见凡卦之中,皆可与时序相应。京房之徒,强配卦气,为妄而已。
“终日乾乾”,与时偕行。
阳动于进爻,乃四时日进不止之象。言“与时偕”者,天道不倚于四时,而四时皆与天为体,时之所至,天亦至也。
“或跃在渊”,乾道乃革。
内卦《乾》道已成,外卦阳刚复起,革之象也。天体常一,而道有变化。寒暑晦明,运不息而气异。其相承相易之际,一进一退,如在渊而跃,革以渐也。
“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
天道周流于六位,惟五居中而应乎天位,乃天之大德敦化,所以行时生物之主宰运乎上,而云行雨施皆自此而出也。
“亢龙有悔”,与时偕极。
“极”,至也,穷也,极其至则穷也。气数穷则天道亦变矣。
“乾元用九”,乃见天则。
数止于九,所谓十者,仍一也。故《洛书》尽于九,而《河图》中宫十五;裁有余,补不足,虚极于六,盈极于九,天地之化止于此矣。九者,已极而无可增也。惟《乾》纯阳,而发用之数,见乎过揲者皆九。天阳之数,无所不用,于此见天之所以为天,大极无外,小入无间,生死荣枯,寒暑晦明,灵蠢动植,燥湿坚脆,一皆阳气之充周普遍,为至极而无能越之则焉。故人之于道,惟有不足,无有有余;惟有不及,无有太过。尽心乃能知性,止至善而后德以明,民以新,故曰:“圣人,人伦之至。”道二,仁与不仁而已,无得半中止之道也。君子于此,可以知天,可以尽性矣。
此上七节,以天化言之。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
凡物与事皆有所自始,而倚于形器之感以造端,则有所滞而不通。惟《乾》之元,统万化而资以始,则物类虽繁,人事虽赜,无非以清刚不息之动几贯乎群动,则其始之者,即所以行乎万变而通者也。利者,健行不容已之情,即以达万物之情;贞者,健行无所倚之性,即以定万物之性;所以变化咸宜而各正性命,物之性情无非《乾》之性情也。此以明元亨利贞皆《乾》固有之德,故其象占如此。元亨为始而亨,非遭遇大通之福;利贞言性情,则非利于贞,而以不贞,为小人戒,明矣。舍孔子之言而求文王之旨,将孔子其为凿说乎!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此言四德之统于元也。“美利”,利之正也。“利天下”,无不通也。“不言所利”,无所不利之辞,异于《坤》之“利在牝马”,《屯》之“利在建侯”。当其始,倚于一端,而不能统万物始终之理,则利出于偏私,而利于此者不利于彼,虽有利焉而小矣。《乾》之始万物者,各以其应得之正,动静生杀,咸恻隐初兴,达情通志之一几所函之条理,随物而益之,使物各安其本然之性情以自利,非待既始之余,求通求利,而惟恐不正,以有所择而后利。此其所以为大也。
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
此言元之所以统四德,惟其为《乾》之元也。“中正”以二、五言。丝无疵颣,曰“纯”;米无糠秕,曰“粹”,谓皆阳刚一致而不杂阴之浊滞也。阴凝滞而为形器。五行已结之体,百物已成之实,皆造化之粗迹,其大和清明之元气,推荡鼓舞,无迹而运以神,则其精者也。《乾》之为德,一以神用,入乎万有之中,运行不息,纯粹者皆以精,是以作太始而美利咸亨,物无不正。在人为性,在德为仁,以一心而周万理,无所懈,则无所滞。君子体之,自强不息,积精以启道义之门,无一念利欲之间,而天德王道于斯备矣。
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 为,行之。行,下孟反;见,贤遍反。
承上文而言《乾》之为德,既大始而美利天下,而六爻之动,自潜而亢,有所利,有所悔,或仅得无咎,发挥不一者,何也?自卦而言,一于大正;自爻而言,居其时,履其位,动非全体,而各有其情,故旁通之。要其随变化而异用者,皆以阳刚纯粹之德,历常变之必有,而以时进其德业,则乘龙御天,初无定理,惟不失其为龙,而道皆得矣。圣人用之,则云行雨施,而以“易知”知天下之至险,险者无不可使平。君子学之,则务成乎刚健之德,以下学,以上达,以出以处,以动以静,以言以行,无日无事不可见之于行,则六爻旁通,虽历咎悔而龙德不爽,惟自强之道,万行之统宗,而功能之所自集也。
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 见,贤遍反。
“隐而未见”,以位言;“行而未成”,以道言。“未成”,谓方在笃志近思之时,不即见之成能也。“弗用”者,君子自修之序,自不急于见功。《爻》言勿用,以君子之道戒占者也。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学博则聚古今之理于心,问审则择善而辨所宜从。宽谓容物而不自矜。仁则推爱之理而顺乎人情。四者下学之事,宜民之道,故为“在田”之象。而学问至则百王之法惟所损益,宽仁施则百姓之情皆可上达,宜为天下所利见,虽未履天位,而君德备矣。古者世子入大学以亲师考道,天子卑服而亲康功田功,皆以养成君德也。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 重,平声,下同。
不在天,不在田,惟其位非中也,时之危也。“重刚”,行之乾乾也。刚者,非但勇于任事,实则严以持心;不恃其健行,而知时之不中,防其所行之过,操心危则行不危矣。以位则建大猷以乘时而未就,以学则望圣道一间之未达,成汤之“惟恐胜予”,颜子之“欲罢不能”,皆此《爻》之象,尽人事之极也。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
“重刚”,下卦已刚而此复刚;又三、四为人位,重三为四而皆刚也。“不在人”者,三为人之正位,四其余位,人道已尽,而俟天之时也。德之将熟,命之将受,决于止则自画而贰尔心,决于进则躐等而有惭德,疑而自试,必得其所安,君子体道之深心也。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夫,音扶。先,息荐反。后,胡豆反。
九五履天位,而刚健中正以应天行,故其德之盛如此。天地以主宰言,日月、四时、鬼神,皆天地之德,以纯粹之精,而健行得中。明不息,序不紊,刑赏不妄,人而天矣。“先天”,谓天所未有,大人开物而成务,“弗违”,气应物化而功就也。“后天”,天已垂象,因而行之。“奉天时”,时至功兴,不爽其则也。天且弗违,则人不可不见,而见之者,鬼神自应以吉。当大人之世而弗见焉,鬼神弗佑,四裔之诛自取之矣。违大人,即以违天也。《书》曰:“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罔克繇圣。”大人不世作,而圣言孔彰,乐其道者见之。非圣无法,允为自弃。勿曰生不逢尧舜之世,遂可随末俗以迁流也。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 丧,息浪反。
进退以行言,存亡、得丧以遇言,保其固有曰存,本所无有曰亡,得所未有曰得,失其所有曰丧,刚而不止,居高而不肯下,亢也。亢之为道,率繇于不知,而龙之亢非不知也,秉刚正之德,虽知而不失也。惟若孔子,知不可为而为之,而不磷不缁者不失,乃能与于斯。忠臣、孝子,一往自靖,不恤死亡之极,亦有圣人之一体,虽有悔而固为龙德,时乘之,亦所以御乱世之天也。
此上十节,申释《彖》《爻》之辞,言君子体《易》之道。
坤 坤下坤上
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 句 ,利 句 。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 丧,息浪反。
然委顺之谓坤,阴柔之象也。此卦六爻皆阴,柔静之至,故其德为《坤》。凡卦有取象于物理人事者,而《乾》《坤》独以德立名,尽天下之事物,无有象此纯阳纯阴者也。阴阳二气 缊于宙合,融结于万汇,不相离,不相胜,无有阳而无阴,有阴而无阳,无有地而无天,有天而无地。故《周易》并建《乾》《坤》为诸卦之统宗,不孤立也。然阳有独运之神,阴有自立之体,天入地中,地函天化,而抑各效其功能。故伏羲氏于二仪交合以成能之中,摘出其阳之成象者,以为六画之《乾》,而文王因系之辞,谓道之元亨利贞者,皆此纯阳之撰也;摘出其阴之成形者,以为六画之《坤》,而文王因系之辞,谓道有“元亨利牝马之贞”者,惟此纯阴之撰也;为各著其性情功效焉。然阴阳非有偏至之时,刚柔非有偏成之物。故《周易》之序,错综相比,合二卦以著幽明屈伸之一致。《乾》《坤》并立,《屯》《蒙》交运,合异于同,而经纬备,大小险易得失之几,互观而益显。《乾》《坤》者,错以相应也。《屯》《蒙》者,综以相报也。此《周易》之大纲,以尽阴阳之用者也。余卦仿此。
《坤》之德,“元亨”同于《乾》者,阳之始命以成性,阴之始性以成形,时无先后,为变化生成自无而有之初几,而通乎万类,会嘉美以无害悖,其德均也。阴所以滋物而利之者也。然因此而滞于形质,则攻取相役,而或成乎惨害,于是而有不正者焉。故其所利者“牝马之贞”,不如《乾》之以神用而不息,无不利而利者皆贞也。凡言“利”者,皆益物而合义之谓,非小人以利为利之谓,后仿此。
马之健行,秉《乾》之气而行乎地,阳之丽乎阴者也。“牝马之贞”,与《乾》合德以为正也。“君子有攸往”以下,为占者告也。《乾》之龙德,圣人之德,《坤》之利贞,君子希圣之行也。刚以自强,顺以应物。《坤》者,攸行之道也。君子之有所往,以阴柔为先,则欲胜理,物丧志而“迷”;以阴柔为后,得阳刚为主而从之,则合义而利。此因《坤》之利而申言之,谓君子之所利于《坤》者,“得主”而后利也。
同类相比曰“朋”,“西南”“东北”以中国地势言之。西南为梁州,崇山复岭,冰雪夏积,阴所聚也。东北,冀、营、兖、青之域,平衍而迤于海,地气之不足也。“得朋”则积阴相怙,“丧朋”则解散私党,而顺受阳施。盖阳九阴六,有余不足,自然之数;而地以外皆天,地所不足,天气充之。以其本不足者承天,而不恃其盈以躁动,则其贞也,以从一而安为贞,非以坚持不屈为贞。此因《坤》之贞而申言之,谓君子体《坤》之贞者,惟安斯吉也。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
阴非阳无以始,而阳借阴之材以生万物,形质成而性即丽焉。相配而合,方始而即方生,《坤》之“元”,所以与《乾》同也。“至”者,德极厚而尽其理之谓。乃其所以成“至哉”之美者,惟纯乎柔,顺天所始而即生之无违也。
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厚”谓重《坤》象地之厚。“无疆”,天之无穷也。其始也生之,既生矣载之。天所始之万物,普载无遗,则德与天合,故与《乾》均为元,而“至”者即大也。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
惟其至顺也,故能虚以受天之施,而所含者弘,其发生万物,尽天气之精英,以备动植飞潜,文章之富,其光也大矣。品物资之以昌荣,而遂其生理,无有不通,《坤》之“亨”所以与《乾》合德也。
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
马之行健,本《乾》之象。牝秉阴柔之性,则与地为类。地顺承天,则天气施于地之中,如牝马虽阴,而健行周乎四方,此地之利贞,以守一从阳为贞也。
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
六阴聚立,有“先迷”之象。然纯而不杂,虚静以听天之施,则固先阳后己,顺事物而得唱和生成之常道。君子体之以行,能知先之为失道,而后之为得主,则顺道而行,无不利矣。以性主情,以小体从大体,以臣顺君,以刑济赏,阴亦何不利之有哉!
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
重《坤》积阴,有西南地形崇复之象,然顺而又顺,趋以就下,则又有东北迤海之象,两者皆地势也,在知择而已。君子之行,不法其积阴怙党之咎,而法其委顺以承天,不自私同类之贞,则终必受天之庆矣。吉自外来曰“庆”,丧朋以从《乾》,安贞之吉也,君子所以应地道而德合无疆也。
《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势”,形之势也。地形高下相积,而必渐迤于下,所处卑,而物胥托于其上,皆大顺之象也。重《坤》者,顺德之厚也。君子体《坤》之德,顺以受物,合天下之智愚贵贱,皆顺其性而成之,不以己之所能责人之不逮,仁礼存心,而不忧横逆之至,物无不载也。
六十四卦之变动,皆人生所必有之事,抑人心所必有之几,特用之不得其宜,则为恶。故虽《乾》《坤》之大德,而以刚健治物,则物之性违;柔顺处己,则己之道废。惟以《乾》自强,以《坤》治人,而内圣外王之道备矣。余卦之德,皆以此为统宗,所谓“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
初六,履霜坚冰至。
当纯阴之下,非偶然一阴发动之象也。坚冰之至,霜所必致。履者,人履之。阴兴必盛,自然之数也。故一生一杀,不以损天地之仁;一治一乱,不以伤天地之义。特当其时,履其境,不容不戒,故为占者告之。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
上“坚冰”二字盖衍文。《本义》按《魏志》作“初六履霜”,义亦通。凝,聚也。霜冰皆阴之凝聚而成,在初为始尔。坚冰之至,初无异理,即此阴之凝者然也。“其道”,凝而不释之道。履霜,《彖辞》所谓“先迷”,“驯致”则所谓“得朋”也。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阴之为德,端凝静处而不妄,故为“直”;奠位不移而各得其宜,故为“方”;纯乎阴,则“大”矣。直、方,其德也;大,其体也。惟直、方故能大,其大者皆直、方也。秉性自然而于物皆利,物无不载,而行无疆矣。九五,《乾》之盛也。六二,《坤》之盛也。位皆中,而《乾》五得天之正位而不过,《坤》二出于地上而阴不匮。故飞龙者,大人合天之极致,直方者,君子行地之至善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动”谓此爻发动而见功也。有其德,则施之咸宜,配地道之乘时,发生品物,光辉普见。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
六二柔顺中正,内德固,而所以发生品物者备其美。六三居其上,成乎《坤》体,所含者六二之章光,故虽以阴居阳,而可不失其正。三为进爻,出而图功之象。履乎阳位,故曰“从王”,《彖》所谓“丧朋”而承天时行也。“或”者,不必然而然之辞。“含章”无必于从事之志;乃因时而出,行乎其所不得不行,虽有成功而不自居。“终”,与“知终终之”之“终”,皆以内卦小成言之也。事虽从王,志在自尽其道。内卦象德,外卦象位。三者,德之终也。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 知,如字。
惟所含者,内有直方之美,故以时发见而“可贞”。德之已成,时在可见,故从王事,自知其志行之光大而不失时,要以自尽其含弘之用,而非急于见功也。阴以进为美,不倦于行,所以配《乾》之无疆。
六四,括囊,无咎无誉。
“括囊”,藏之固也。柔居阴位,四为退爻,不求誉而避咎之道也。四与初同道,而初居地位之下,伏阴自怙;四处重阴之中而为人位,乃有意沈晦、退而自守之象,故不同于初之阴狠。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欲退藏以免于咎,则无如避誉而不居。危言则召祸,诡言则悖道,括囊不发,人莫得窥其际,慎之至也。
六五,黄裳元吉。
“黄”者,地之正色,既异黑白之黝素,尤非青赤之炫著,于五色为得其中。衣在上而著见,裳在下而又有芾佩以掩之,饰在中而与衣以文质相配者也。六五居中以处上体,而柔顺安贞之德,自六二而已成。大顺之积,体天时行,若裳以配衣,深厚而美自见,宜乎其吉矣。凡言吉者,与凶相对之辞,自然而享其安之谓。“黄裳”非以求吉而固吉,故曰“元吉”。凡言“元吉”者准此。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黄”,其美也;“裳”者,在中之象。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阴亢已极,则阳必奋起。龙,阳物也。“于野”,卦外之象。阴阳各有六位。《坤》六阴毕见,则六阳皆隐而固在;此盛而已竭,彼伏而方兴,战而交伤,所必然矣。阳之战阴,道之将治也,而欲奋起于涸阴之世,则首发大难,必罹于害。陈胜、项梁与秦俱亡;徐寿辉、张士诚与元俱殒。民物之大难,身任之,则不得辞其伤。《易》为龙惜,而不惜阴之将衰,圣人之情见矣。
《坤》卦纯阴,其道均也,而中四爻皆君子之辞,惟初、上以世运之阴幽争乱言之。盖《乾》《坤》者,本太极固有之实,各有其德,而不可相无。体道以学《易》者,法其所可用而不能极其数。二、五得中而不过;三、四人位,乃君子调燮之大用所自施,故以其德言之,美者极其盛,而次亦可以寡过。初则沉处地下,上则高翔天际,而无所施其调燮,故以气运言之,而为潜、为亢、为凝、为战。乃阳虽无功而过浅,君子犹可因时以守约,圣人固且逢悔而不忧;阴则初惨而不舒,上淫而不忌,是以冰之坚,玄黄之血,成乎世运之伤,此《坤》之初、上所以独危也。然卦体纯而不杂,则抑天数自然之致,非人事之有愆。故“坚冰”“龙战”皆属乎气运,而示占者知命以谨微,非他卦凌杂致咎,为人事所致之孽也。是以《坤》之初、上皆不言凶。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六阴皆见于象,穷极而无余,阳必起而乘之。
用六,利永贞。
六者,数之不足者也。惟安于不足,则质虽凝滞,而虚中以听阳之施,以顺为正,阴之贞也。十八变而皆得六,处于至不足之数,不如七之与八,求益以与阳争多寡。丧朋而安贞,始终如一,以资万物之生,故无不利而永得其正。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阳始之,阴终之,乃成生物之利。“永贞”以顺阳,而资生万物,质无不成,性无不丽,则与《乾》之元合其大矣。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
“至”,谓六爻皆阴,柔静之极也。柔者,无锐往之气,委顺而听阳之施也。乃其为体,有形有质,则其与阳俱动也,异于阳之舒缓;而坚劲以果于所为,生杀乘权,刚亦至焉。阴体凝定,非阳感不动,静也;而惟其至静,高下柔刚各有一定之宜而不迁,故随阳所施,各肖其成形,以为灵、蠢、动、植,终古不忒,是其德之方也。柔静者,牝道也。动而刚,虽牝而固马。方者,牝马之贞也。
按:此统刚柔动静以言阴。《系传》亦曰:“立地之道,曰柔与刚。”又曰:“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动静刚柔,初非阴阳判然,各据一端而不相函之滞理,审矣。天地、水火、男女、血气,可分阴阳,而不可执道之自然者,类如此。泥于象迹名言者,将使天地相为冰炭,官骸相为仇敌,沟画而界分之,亦恶足以知道哉!
后得主而有常。
不唱而和,以听阳施,则不失柔顺之常理也。卦无阳爻,而言“得主”者,阴阳有隐见,而无有无;阴见,而阳固隐于所未见;至柔至静,则不拒阳,而阳隐为之主。
含万物而化光。
此释《彖传》“含弘光大”之义,见其得主而利也。地虽块然静处,而万物之形质文章皆其所毓发;感阳以化,则天下之美利备焉。“化光”,则亨利同乎天矣。《太极》第三图,土居中宫,全具太极之体,金、木、水、火皆依以生,殆此意与?而术家言天一生水,至五而始生土,其未察于天化物理,明矣。
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动而刚方,天动之也。得主,得天也。化光者,天化也。惟其至顺,故承天而不滞于行,是以元亨而安贞得吉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繇来者渐矣,繇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一阴初动,未必即为凶惨,故卦之初筮,得六者三十二;亨利而吉者九,无咎者六。阴虽起,而即有阳以节宣之,则丧朋而庆矣。《坤》体纯阴,自一阴而上,顺其情而驯致之,遂积而不可掩。乱臣贼子,始于一念之伏,欲动利兴,不早自知其非,得朋而迷,恶日以滋,至于“龙战”,虽其始念不正,抑以积而深也。“辩之”,斯悔其非道之常,而安其贞矣。“顺”如“顺过遂非”之顺,即所谓“驯至”也。不道之念一萌,不能降心抑志,矫反于正,为君父者又不逆而折之,惟其欲而弗违,顺阴之志,无所不至,所必然矣。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
存之于体者曰“正”,制之于事者曰“义”,“内”以持己言,“外”以应物言。主敬则心不妄动而自无曲挠,行义则守正不迁而事各有制;天下皆敬而服之,德不孤而行之无疑矣,所以不习而无不利也。六二居中得正,敬德也,顺而不违于天则,义行也;故为《坤》道之盛,而君子立德之本也。《坤》中四爻皆以君子修德业者言之。《坤》无尊位,异于《乾》之四爻以上为乘时履位之象。《易》之道不可为典要,类如此。其以君臣隐见定爻位者,失之矣。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
六三含六二之美于中,而为进爻,以应外卦于上,故虽《坤》道小成,而不自居其成,积学以待问,补过以尽忠,敬戒而无违,纯乎顺也。“代有终”者,天之所生,皆地效其材,以终天之化也。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纯阴之世,阳隐而不见,天闭而不出,地闭而不纳,于时为坚冰,于世为夷狄、女主、宦寺。能隐者斯贤也,虽有嘉言善行,不当表见以取誉。姚枢、许衡以道学鸣,如李、梅冬实,亦可丑矣。六四柔得位而不敢履中,故能谨之德归之。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六五黄中之美,与二合德,敬、义诚于中,形于外,无异致也,故曰“通理”。端己以居位,而盛德表见,以充实其安贞之体,则美既在中,而威仪之赫喧,文章之有斐,美无以尚矣。《坤》无君道,以二为内美、五为外著,君子黯然日章之德也。
若此类,惟君子占此为吉。无其德而占遇之,如《春秋·传》南蒯所筮,神所弗告,筮策之偶然尔。故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如蒯比者,卦之吉,于己为凶,不可谓《彖》《爻》不足以尽吉凶之理,而别求之术家之象数也。
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 为,于伪反。
阴阳各六,十二位而向背分。阳动而见,阴静而隐,其恒也。六阴发动,乘权而行阳之道。阴向而阳背,疑于阴之且代阳而兴矣。六阳秉刚健之性,岂其终隐?阴盛极而衰,阳且出而有功;必战者,理势之自然矣。阳欲出而阴怙其势,非能不战而静退者也,乃言阴战,则阴为主;而不见阳之方兴,故卦无龙体著见,而称龙以归功于阳。《春秋》以尊及卑,以内及外,王师败绩于茅戎,不言败之者,此义也。“未离其类”者,阳虽伤,而所伤者阳中之阴也,刚健之气不能折也。故秦汉、隋唐之际,死者陈胜、杨玄感而已,皆龙之血也。阳以气为用,阴以血为体。伤在血,阴终不能伤阳,而阴衄矣。“杂”谓交伤。“玄”者,清气虚寥之色,“黄”者,浊气韫结之色。
《周易内传》卷一上终
[book_title]周易内传卷一下·上经起屯讫否
屯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屯”者,草茅穿土初出之名,阳气动物,发生而未遂之象也。此卦初九一阳,生于三阴之下,为震动之主。三阴亦《坤》体也,九五出于其上,有出地之势,上六一阴复冒其上,而不得遂,故为《屯》。冬春之交,气动地中,而生达地上,于时复有风雨凝寒未尽之雪霜,遏之而不得畅,天地始交,理数之自然者也。元亨利贞,《乾》之四德,此卦《震》首得阳施,为物资始,阳气震动,于物可通,九五刚健中正,虽陷阴中而不自失,足以利物而自得其正,故《乾》之四德,皆能有之,此天地之始化,得天最夙者也。然虽具此四德,而于时方为屯难:初阳潜于地下,五阳陷于阴中,阳为阴覆,道不得伸,则与《乾》初“勿用”之时义同,而无同声、同气之辅,虽在天位而不足以飞,是以“勿用有攸往”也。“利建侯”者,九五居尊,阳刚得位,而道孤逢难:必资初九之阳鼓荡迷留之群阴,乃可在险而不忧。此为大有为者,王业初开,艰难未就,必建亲贤英毅者遥为羽翼,以动民心而归己,然后可出险而有功。故其合宜而利物者,在建初九以为辅也。阳,君也,而在下;又《震》为长子,皆元侯之象。凡此类,取义甚大,非小事所可用。然以义推之,则凡事在艰难,资刚克之才,以济己于险,亦可通占,而困勉之学,宜资师友以辅仁,亦此理也。《易》之义类旁通,玩《象》占者所宜推广,然必依立辞之理,非术士附会《象辞》之迹以射覆,可云“《易》者意也”,而以饰其妖妄也。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 难,去声。
“始交”,谓继《乾》《坤》而为阴阳相杂之始也。《周易》并建《乾》《坤》以为首,立天地阴阳之全体也。全体立则大用行,六十二卦备天道人事、阴阳变化之大用。物之始生,天道人事变化之始也。阴以为质,阳以为神,质立而神发焉。阳气先动,以交乎固有之阴,物乃以生?《屯》之为卦,阳一交而处乎下,以震动乎阴之藏;再交而函乎中,以主阴而施其润。其在草木,则阳方兴而欲出之象。故《屯》继《乾》《坤》而为阴阳之始交。以象言之,则雷动云兴,为天地蒸变,将施泽于物而未行之象。
《坤》立而阳交,宜以《复》为始,而始《屯》者,天包地外而入地中,天道不息之自然,阴虽繁盛,阳气自不绝于地上,有动则必有应,地中之阳兴于下,地上之阳即感而为主于中,《屯》以成焉。若孤阳起于群阴之下而为《复》者,人事之变尔。《乾》《坤》初立,天道方兴,非阴极阳生之谓,是故不以《复》为始交而以《屯》也。
“难生”,谓九五陷于二阴之中,为上六所复蔽,有相争不宁之道焉。阳之交阴,本以和阴而普成其用,然阴质凝滞而吝于施,阳入其中,欲散其滞以流形于品物,情且疑沮而不相信任,则难之生不能免也。故六二“疑寇”,九五“屯膏”,上六“泣血”,皆难也。戡乱以定治,而民未遽服,正性以治情,而心犹交战,皆物始出土,余寒相困之象也。
动乎险中,大亨贞,雷雨之动满盈。
《震》动于下,《坎》险于上,方险而动,阳刚不为难阻,体天之健行以出而有功,所以具四德而首出咸通,得性命之正。《震》雷发乎地中,《坎》雨行乎天位,鼓动积阴而为之主,虽一阴复上,不为衰桡,得其正则于物无不利也。此释“元亨利贞”之义。
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 造,昨到反。
此以人事释“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之义。“天造”犹言天运,谓天欲开治之时也。“草”,草创也。“昧”,蒙昧也。“宁”,谓安意坦行也。一阳起于阴中,王业草创之象。九五虽居尊位,而在群阴之中,万物未睹,昧于所从,于斯时也,所恃者初九动而有为,宜建之为侯,以感人心而济险,未得快意决往,遽求定以自为功也。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
《坎》不言水而言云者,当《屯》之世,阴阳初交,雨未即降,所谓“屯其膏”也。“经”者,理其绪而分之。“纶”者,比其绪而合之。雷以开导晦蒙,分阴阳之纪;云以翕合阴阳,联离异之情。经纶运于一心,不恤艰难,以济险阻,君子用《屯》道之“不宁”者,以拨乱反治。若时际平康,可以端拱而治,则坦然与天下利见,无事图难行险,自屯以屯大下矣。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
“磐”,大石。“桓”,邮亭表木,午贯交植,若今之华表,皆不动者。初九,一阳处三阴之下,坚立不可动摇,潜而未行,故有此象,所谓“勿用攸往”也。“居贞”之“利”,志之定也。“利建侯”,九五宜建之以为侯也。建侯得正,则君民交受利矣。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
“磐桓”而安处于下,未足以行其正也。然为《震》之主,当《屯》难之世,欲震动群阴,与之交感,以济九五于险,则志在行正,而非坐视时艰,不思有为。若其伏处阴下,则欲得三阴之心而与俱动耳,阳贵阴贱,阳君阴民,守侯度以率民事主,所以宜建之为侯也。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乘,食证反。
“邅”,迟回不进。车驾四马曰“乘”。《屯》阳御四阴以动而涉险,故三言“乘马”。“班”,相别而往也。《春秋传》:“有班马之声。”女子许嫁而字,初阳震动欲出,而二以阴居其上,止之不进,与初异志,如乘马不相随而分岐路,盖疑初九之为寇己也。夫阳欲交阴以成生物之功,岂其相寇哉?欲相与为婚媾尔。而二倚其得中,不与之交,如女子年已及期,义当有字,而亢志不字;至于九五,阳已居尊,而下与相应,乃不得已顺以从之,如冯衍幅巾而降光武,时已过矣。所以犹为“贞”者,得位居中,非为邪也。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屯》之所以为“难生”者,二掩初,上掩五,使不得升也。阴阳交以成生物之功,“常”也。女子之贞,非以不字为贞,“乘刚”不相下,阴志之变也。上应九五,乃反乎常,故虽晚而犹不失其正。“十年”,数之极也,天道十年而一改。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舍,如字。
君猎,虞人翼兽以待射;“无虞”,鹿不可必得也。“林中”,车 马阻之地。“舍”,止也。六三当《震》体之成,而为进爻,上六穷阴不相应,《坎》险在前,往无所获,而有所碍,故有此象。三柔而无锐往之象,类知几而能止者,故可勉以君子之道。然体《震》而躁进,不保其能舍,则有“往吝”之忧。穷于己之谓“吝”。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
求进而不知险,惟贪于从禽而躁动不已,自非君子,能无吝以致穷乎?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四与初应,而又上承九五,不专有所适,故有“班如”之象。然柔得位而为退爻,始虽疑而终必决往,与初为正应。“求婚媾”,初来求也。柔而得正,初所宜求;求而必往,四之顺德。阳动而有功,必得阴之顺受,而后生化以成,于己为“吉”,于物为“无不利”矣。
《象》曰:求而往,明也。
四有可求之美,初有待往之情,明于其当然,终解“班如”之惑。君臣朋友之际,审于所从,则无不利而吉。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膏”,泽也,水之润物者也。“贞”,正物之谓。九五虽有阳刚中正之德,而为上六所掩,陷于险中,无能利于所往。盖雷动云兴,时雨不能降之象。于斯时也,委屏辅之任于初九,而因其可为者,小试正物之功,则满盈之经纶,徐收后效而吉矣。如一旦求大正于物,阴险争衡而不解,必至于凶。故虽仁义之美名,不可一旦而袭取,如春初茁芽,始出于地,遽尔茂盛,必为疾风寒雨所摧,初九微阳,不能入险而相援也。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为阴所蔽也。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涟与澜同。
阳方兴而已履中位,上六独怀异志以相难,初既得民,五膏盈满,岂能终遏之哉?时过势倾,惟自悲泣而已。陨泪无声曰“泣血”。
《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
阴留于阳生之后,势不能久,故消沮而悲泣。能建侯而得民,可不以之为忧矣。
蒙 坎下艮上
蒙。享。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告,旧音古毒反,如字亦通。
“蒙”者,草卉丛生之谓,晦翳而未有辨也。阴阳之交也,始自《屯》,乃一回旋之际,阴得阳滋而盛,阳为之隐,初阳进而居二,五阳往而居上,皆失其位,阳杂阴中而无纪,五为卦主,而柔暗下比于二阴,故为《蒙》。但以柔得中而下应乎二,阴虽盛而上能止之,以不终于昧,下听二之正己,故有亨通之道焉。“匪我求童蒙”以下,皆言处《蒙》之道,而归功于二也。二刚而得中,治《蒙》之任属焉,故内之而称“我”。“童蒙”谓五也。谓之童蒙者,鸟兽之生,得慧最夙,及长渐而流于顽戾,惟人之方童,蒙昧无识,理未曙而欲亦有所闲止而不知纵。六五之阴暗,而上有阳以止之,其象也;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也。《屯》动乎险中,出以济险,治道之始也;刚得上位,君道立而可以定难也。《蒙》险而止之,以闲邪而抑其非僻,教道之豫也;刚在下而得中,道不可行而可明,君道诎而道在师也。礼有来学,无往教;五虚中而二以刚应之,五求二,二不求五也。“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二之所以得师道者,五求而应,初筮之告也。刚中而不枉道,渎则不告也。当告则告,不可告则不告,中道而立,使自得之,养蒙之正术,能利益于蒙。利且贞,是以亨。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
此以二体之象,释卦名之义。山在上,既不易登,而下有险,愈茫昧不知所适。然遇险而止,不涉倾危,安于未有知而不妄行,则未为善而亦未习于不善,童蒙待启之象。
“蒙亨”,以亨行时中也。
《蒙》之所以亨者,以方在蒙昧,而能求阳以通其蔽,资中道以止愚妄,及欲觉未觉、愤悱之时,求亨通而不自锢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
六五之志,与二相应,自然来学,不待往教,所以得亨。
“初筮告”,以刚中也。“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
君子诲人不倦,而师道必严;“刚中”裁物,所以善诱。彼志在躐等,不能以三隅反,而复以一隅问者,乃全求诸人而不求诸己,愈渎则愈蒙;其蔽也,贪多闻,侈奇邪,见异说而迁,必将“见金夫不有躬”,尽弃其学而陷于左道,故君子虽有不忍人蒙昧之心,必不告以渎之。
蒙以养正,圣功也。
《蒙》之所以能利贞者,惟以善养之而正也。筮而告,无所隐,渎而不告,不使渎,所以养蒙而正之也。中以养不中,才以养不才,优而游之,使自得之,引而不发,能者从之,作圣之功,中道之教,存乎养之而已。此赞九二教道之至,盖《蒙》未有亨道,在教者之刚严而善养,乃得利贞。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行,下孟反。
“泉”者,水始出之细流,故于山下之水,不言水而言泉。泉方出山,而放乎四海,无所止息,“果”矣。曲折萦回,养其势,以合小为大,“育”也。君子之行成于勇决,而德资于函养。勇决则危行而不恤利害,函养则成章而上达天德。宁武之愚不可及,颜子之如愚足发,皆此道也。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 说,吐活反。
“发”犹始也。阴阳之交,在《屯》,阳生于下,方震动以出;至《蒙》而阴复起于下以陷阳,《蒙》之所自发而不易收也。九二虽有刚中之德,而为初之所桎梏,必奋然决断,绝私昵而施之以威,乃可说桎梏而往正乎五。然阴性柔,初位贱,承二而易相狎昵,未见其能决于正法也,故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为蒙蔽造端之孽,欲正蒙者,非施法不可。宦官宫妾,卑贱而善导人主于迷,正人君子所必治。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
“包”亦养之之意。教道之善,取蒙者之刚柔明暗,悉体而藏之于心,调其过,辅其不及,以善养之。师道立,善人多,是以吉也。“纳妇”以下,别为一义,取象之博也。凡《彖》《爻》有二义者,放此。《蒙》阳养阴而正之,故二、三皆有取妇之象。妇人之性柔而暗,其柔也告之,其暗也勿渎之,刚而得中,以此纳妇,家之吉也。五为妇,上其子也。揲蓍之法,下爻立而后生上爻,故上有为五子之象焉。教子者先教妇;妇慈而无溺爱,而子且才。故上九刚健,能终九二之德。包蒙之吉,以之正家,家教修而世泽长矣。
《象》曰“子克家”,刚柔接也。
父刚母柔,教养道合,故得上九克家之子。
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 取,七遇反。
《蒙》,阴阳杂处而未知所择,惟怀贞者能从容以慎所从,六三阴不当位,为躁进之爻,溺阳而陷之,歆于小利而忘其正配,女子不贞之尤者也。“勿用取”,谓上九虽与为应,当决弃勿与渎也。夫人苟识之未充,辨之未审,而躁于求益,则见异而迁,惊为奇遇,忘身以徇之。曹伯悦公孙强之霸说而亡国,包显道信陆子静之禅学而髡首,其志操之邪陋,与鬻色之女同其贱,养蒙者无可施其教也。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
不顺上九之正应,而贪二之近,与相溺。女德如此,勿用取之,以远害。“顺”,《本义》作“慎”,亦可通。
六四,困蒙,吝。
四为退爻,而以柔处之,非不欲求人之我告,而初六固不能养己者,困于无闻而不足以行。不见正人,不闻正言,君子之所悯也。然此爻独得位,虽困而未自失,故吝而不凶。
《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
阳实阴虚,实则有道于己而可以教人。卦惟此爻与阳隔远。生无道之世,日与柔暗之流俗相亲,虽有承教之心,而无可观感,故《象传》深致叹焉。
六五,童蒙吉。
虚中待教,得童蒙之正,其吉宜矣。
《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
下顺乎二而听其包,上巽入乎上而受其止,有忠信之资而能好学者也。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
越境攻人曰“寇”,非寇盗之谓。寇盗则不待言不利,《易》岂为盗占利不利哉!上九一阳在上,遏止二阴,“击”之象也。九二师道虽严,而位柔得中。上九居高,刚以临下,故为“击蒙”。然童蒙德本巽顺,虽知有未逮,而心无邪僻,但忧外至之恶相诱相侵,须为防护;若苛责太甚,苦以难堪,则反损其幼志。养蒙之道,止其非几,勿使狎于不顺而已矣。
《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
二与合德,五又巽以承教,则与捍外侮可矣,勿重伤之也。因此而知卦外有阴阳;有阴阳斯有同异,有同异斯有攻取。寇蒙者,卦外阴阳之变也。故上九之外有寇焉,而上御之。以综言之,泣血之屯;以错言之,未革面之小人,皆寇也,特隐而未见耳。合十二位之阴阳,以尽卦外之占,乃不穷于义类,学《易》者所当知也。
需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
“需”,缓而有待也。《乾》之三阳欲进,而为六四之阴所阻。九五阳刚,履乎中位,而陷于二阴之中,与三阳相隔。三阳待五之引己以升,九五待三阳之类至,交相待而未前,故为健行而遇险之象,不能无所需迟,而固可以需者也。“孚”者,同心相信之实也。阴与阳合配曰“应”。阴阳之自类相合曰“孚”。凡言“孚”者放此。旧说谓“应”为“孚”,非是。九五与三阳合德。虽居险中,而诚以相待;秉志光明,而情固亨通,终不失正,吉道也。此以赞九五之德。“利涉大川”,为下三阳言也;虽为四所阻,不能不有需迟,而性本健行,不畏险而自却,且有九五以为主,非阴所能终阻,涉焉,斯合义而利矣。
《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险在前,不容不有所待而后济。凡天下之陷于险者,皆繇锐志前行,而不虑险之在后,致陷于困穷,《讼》之所以“终凶”也。险在前,知之已明而健以行,踌躇满志以有为,虑已熟而无可畏葸,见义必为,不忧其困矣。
“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九五位乎天位,足为群阳之主,而得位秉正,不以在二阴之中而生疑阻,则信著光明,亨通可俟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健以济险,虽需迟而不陷,往斯利矣。九三以近险而进,“致寇至”,然则往且犯难,而《彖》云“有功”者,全体《乾》而有恒,则利九三独动,而不需群起立功;抑必有独撄其难者,则先动者当之。凡《彖》《爻》异占者,大率类此,所谓“变动以利言,吉凶以情迁”也。
《象》曰: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 上,时掌反。
水不可加于天上,故变言“云”。云者,水气之清微者也。“上”,升也。地以上皆天,升高则上于天矣。云升而未降为雨,故为“需”。需者,事之贼也,君子敏则有功,无所用需;惟其于饮食宴乐也,可以饮食宴乐矣,而犹需之,故酒清肴乾,终日百拜而后举逸逸之酬。后天下以乐,而后钟鼓田猎,民皆欣欣以相告,则享天下之奉而无从欲败度之愆,此则所宜需者也。外此,虽研几观变,极其审慎,而当所必为,坐以待旦,何需之有?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郊”,旷远之地,与人事不相涉,需而于此,则缓不及事,一旦时至势迫,则必有咎矣。但以阳刚立《乾》健之基,二、三两阳皆繇此而生,不改其度,有可恒之道焉。以斯为“利用”,则筹度有素,而可“无咎”。盖人事之险,固非可轻犯,然必卓然自守,而识之于心。若悠悠忽忽,以为事不及己,而与相忘,是自绝于天下矣。外缓而心不忘,斯以异于庸人之偷惰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难,乃旦反。
远于《坎》险,不犯难矣。然畏难而不敢犯者,往往葸怯震掉而自丧其神。守健以自持,积刚而不变,则不失其常度,而可以无咎。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沙”,汀渚平衍之地,欲涉者需于此,得其地矣。九二去《坎》险,在近远之间而得中,吉道也。其于九五,以阳遇阳,相敌而不相应,则始且疑而“小有言”,然已得中,而五以同德相孚,志在引二而与偕进,小言不足以间之,必以吉终。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衍”,余也。需于沙而得中,可进可退,自有余地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泥”,近于水而且陷矣。九三重刚躁进,需之急而不顾所处之不安,将有非意之伤至,则惟所处之非地有以致之也。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三阳需进,己独居前,近于险而将陷,自恃健行,不知灾之在外,宜其败矣。然志在需,而非以犯难;上六虽险,而与为正应,则敬慎持之,可以不败。盖需而在下,则怠缓已甚;三为前进之爻,无迟滞之过,但能敬慎不失,亦免于灾。虽为戒占者之辞,而爻中本有其德,非占外之通戒,凡救败皆需敬慎,岂徒《需》三为然哉!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六四非需进者,而言“需于”,谓三阳于此而需也。三阳需进,九五居中以待其升,而四以阴介其间,使不能速合,阳必见攻,而阴受其伤,故为“血”。然柔而当位,上承九五而为退爻,志在出穴,下接乎阳而非相亢拒,其事苦,其情贞,在险而能出谷迁乔者也。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顺于阳而听其徐来,与五相合,故出险而不迷。此并“出自穴”释之,而专挈上句,《象传》立文之简也,后放此。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内三爻言“需于”者,于其地而待人也。此言“需于”者,所以待待己者也。《易》之辞简而义别,类如此。五与三阳道合,居中得位,以待其至;虽在险中,笃其情礼,期相燕好,不迫不忘,君道之正也,故吉。此言“酒食”,文与《大象》同,而义自别。《大象》观全卦之象,示学《易》者之大用,《爻》乃《彖辞》旁通之情,示占者时位之宜。《大象》言“饮宴”,发愤忘食后乐之旨,此言“酒食”,明燕好待贤之义。文偶同尔。读《易》者不可以《大象》强合于《爻辞》,类如此。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爵禄燕好,人君驭赏之权也。位正道中,以待贤者之至,得其正而吉也。古者爵有德,禄有功,于大祭之日,酬以酒,因而命之。故言“酒食”而禄位在其中矣。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上居《坎》险之极,不能出就乎阳,“入于穴”矣。然下应九三,不忘敬顺,故获“终吉”。“三人”,三阳也。九三进,则初与二汇升矣。“不速”,谓有需而不遽进,其行迟也。此卦两言“终吉”,《需》之为道无速效,故必久而后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不当位”,《本义》云未详,窃谓不当《需》之主位也。四出穴以需;五居中以需;上六“入于穴”,于三阳不相酬酢,故卦本以阳为主,而于此言客,无与延之为主也。特以顺应九三,故未失柔道,而得“终吉”。
讼 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凡势位不相敌,而负直以相亢、怀险以求伸,则讼。此卦三阳上行,有往而就消之势,已成乎《否》,将成乎《遁》。九二不恤险陷,退而下行,为主于内,以止阳于将消,其为功于《乾》,大矣。《乾》乃决志健往,不与之相应,则二怀不平之怨,而与五相讼。如卫元咺之于卫侯、郑者,始于相援,而终以相亢,物情之险所以难平也。“有孚”者,二之与五合志,以实心事之也。“窒”者,为六三所间,《乾》阳亢往,无繇自达也。其始也,惟恐阳之往而且消,自处忧危之中,以求阳而安之,“惕中”之“吉”也。至于五不我应,激而成讼,则忠信之反为悍逆,以下讼上,终于凶矣。“利见大人”者,五本中正,不以二之忤而终绝之,见之则疑忌消而志道仍合,所以利也。“不利涉大川”者,健于前行,不恤险之在后,未可坦行也。《讼》之凶,二任之;涉川之不利,则上九之亢而不知退也。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 句 ,讼。
以上之刚,激下之险;下已险而上终怙其健,《讼》之所以成也。
“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
卦繇下生,先筮得者,为内、为来;卦已小成,而再至者,为外、为往。凡言往来,自卦变言之,此据《遁》而言也。阳本连类以往,九二降而处内,故谓之“来”。阳欲去,而九二宁陷不往,屈己入险;“有孚”,虽“窒”而不恤忧危,吉道也。
“终凶”,讼不可成也。
始于惕,终于险,至于讼,则虽直而辱己犯上,陷于小人之道,故凶。
“利见大人”,尚中正也。
九五刚健中正,所尚者大人无私有容之道,见之则疑忌自消。
“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险在下曰“渊”。阳亢而不虑险,斯陷矣。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人与己违则讼人,欲与道违则自讼,事后追悔,心志乱而愈乖。惟于作事之始,两端交战于心,必辨其贞胜之理,毫厘不以自恕,如讼者之相讦,而后得失审,以定于画一,善恶分明,如天高水流,不相胶溷。君子之用讼,自讼于始,终不讼人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所事”,讼事也。“永”,引之使长也。初六与《坎》为体,二讼则己不能不与其事;而以柔居事外,固无争心,虽“小有言”,恒欲退息,与四相应,归于和好,故终得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讼不可长,故“不永”而“终吉”。凡讼者之始,皆有所挟之理,未大远于正;相持而不解,则客气胜而枝词出,相引无穷,终于两败。故听讼者且贵片言之折,况讼者乎!自不欲永,则风波之辞终归昭雪,所谓“止谤莫如无辩”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不克”,不胜也。“归而逋”,退处于二阴之间以自匿也。“邑人”,谓初与三。“三百户”,尽其邑之人也。灾自外至曰“眚”。九二挟德为怨,以讼其上,固无胜理,赖九五中正,曲谅其有孚之实,原情而恕其悍,听其诎服,不加以刑,使得保其封邑,而罪不及于初、三,皆得“无眚”者,幸也。盖讼而不胜,枝蔓傍生,且有意外之祸,非遇中正如九五者,将有如卫侯郑之于元咺,祸延公子瑕,况其陪隶乎!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掇”,犹拾也。下之事上,即有劳不见谅,而亦安于其义;挟以犯上,自取逋窜,于人其何伤乎!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古者仕者世禄,凡士之有田禄者,皆先世之德泽,“食旧德”,谓保其封邑也。六三柔而上进,不从九二以讼,而上从于《乾》,灾眚不及,善于自保者也。以与二为《坎》体,必为二所不满,则守正而亦危矣。然二既逋窜,五终正位,是以“终吉”。但处嫌疑之际,内为二所掣,外遇上九之亢,或思出而从王,固不能有成,可自安而不可图功之象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上”谓《乾》也。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不克”,事不成也。九四以刚居柔而为退爻,上承九五之中正,下应初六,而与二无惎心,故不欲成讼;而承宣五之德命,已谕二使复受命,虽处变而自得“安贞”之吉矣。凡讼之事,皆有居间为之起灭。二讼上,而三、四居其间,三既柔而从上,四又不欲讼而代五宣其德命,则不用刑罚,而讼者自诎服以免于眚。故人即欲讼,不与讼魁谋,而有安静正直之君子居中镇定之,则讼不长,而讼者虽刚险,亦受其和平之福矣。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讼之不克,何失之有!
九五,讼元吉。
刚健中正,初无失德,虽为下所讼,无能为损,吉所固有也。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中正者,大人之德,吉自归之,见之则利,若与为讼,必逋窜矣。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鞶”,车饰;“带”,服饰,车服所以行赏。“或”者,侥幸偶得之辞。二之讼上,本以《乾》上行而不与己应为猜恨,九五中正,不与相竞;四居其间,承上意而以下告;惟上九健往之首,与二隔绝,而骄亢不屈,激成讼者也。其事若出于卫主,故或徼荣赏。而论定以后,二既屈服,其惕中之孚且见谅于五,必恶上之酿祸而亟褫之。晁错忠而见诛,况傅游艺之一岁九迁乎!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激祸以居功,君子之贱恶之久矣。
师 坎下坤上
师。贞,丈人吉,无咎。
卦惟一阳,统群阴而为之主,居中而在下,大将受钺专征之象。阴盛而聚,杀之事也,故为“师”。“贞”谓六五柔静得中而不竞。惟九伐之法,道在正人之不正,则命将专,征非过刚而黩武也。“丈人”,谓二刚中之德,为壮猷之元老,以之临戎,战则必胜,故吉也。王者顺天致讨,得征之正,又命将得人,而免乎凶危,然后“无咎”。不然,师之兴,咎之府也。五虽顺正,与二为应,然柔胜,嫌于不断,或委任不专,则黩武之小人且乘之以徼功而偾事,故《彖辞》虽为吉占,而有戒意。盖兵者不得已之用,不但伤生费财,且小人乘之以立功而揽权。贞而不吉,既以病国戮民,吉而不贞,又为贪功启祸。免此二者,而后师为可兴。圣人贵生恶杀,固本靖民之情,于斯见矣。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从正,可以王矣。 王,于放反。
人众则桀傲贪残者杂处不一。且兵强易骄以逞,惟柔静居中、顺理而无竞者,能用众而不诡于正,斯三王之所以王也。此明《师》必贞而后可无咎也。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
九二刚中,有致胜之材,而五与相应,宠任既专;二致身以行险,而承上大顺之理以伐罪吊民,则或不战而敌服,或一战而定矣。此明必丈人之吉而后可无咎也。
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总承上文而言,以正兴师,则民服其义;将得其人,则民无败死之忧。二者之道备,民所乐从,虽毒民而又何咎乎?非是而毒民,其咎大矣。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地中之水,不见于外,而自安于所润。君子用此道以抚众民,以静畜动;士藏于塾,农藏于亩,贾藏于市,智愚顽廉兼容并包,养之以不扰。以之行师,有闻无声,驭众如寡,亦此道也。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师之有束伍节制,相为应而不相夺伦,犹乐之有律也。“否”,不然。“臧”,善也。师一出,而即当以律,乃可胜而不可败。初六柔险而处散地,反以律为不善,而恣其野掠,其败必矣。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以律为不臧,则必失律矣。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以一阳而统群阴,处于险中,将在军之象也。刚而得中,得制胜之道,故吉。必其吉而后可无咎。用兵非君子事君之正道,虽吉,免咎而已。且其所以独任为主,专制师中者,以六五柔顺虚中而与相应,故“王三锡命”,乃克有功。则有胜也,皆天子之威灵,而非可自居以为功也。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五居天位,而司天命天讨之权。九二惟承锡命之宠,故吉而无咎。且王之宠锡之者,岂以私九二而假之权哉?怀宁万邦,故代天而命德讨罪,二不得邀宠而侵权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或”者,未定之辞。侥幸而胜者有矣;师败将殪,舆尸以归,亦其恒也,视敌何如耳。六三以柔居刚,又为进爻,才弱志强,行险妄动,故其象占如此。命将者,其可轻任之乎!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大”谓阳也。九二刚中,足以制胜,而三乘其上,不用命而轻进;三败,则二功亦堕。若先縠之于荀林父、王化贞之于熊廷弼是已。
六四,师左次,无咎。
兵法:前左高,后右下。六四凭依坎险,故为“左”。以柔居柔,而为退爻,“次”之象也。凡师虽次止不进,前左之军必进为游奕;左次,则右后皆止。善师者不陈,故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进退可据之谓“常”。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 长,丁丈反。帅,所律反。
“田”,猎也。“禽”,获也。“执言”,执辞声罪以致讨也。六五柔顺得中,无贪愤之心,因彼有可伐之罪,执辞以讨,其兴师正矣。然王者之师,虽以柔胜,而用将必须刚断。五与群阴杂处,虽下应九二,而志柔不定,则方命长子帅师,而复遣弟子得以争功躁进。若初、三,皆弟子也。侥幸尝试,必致败绩。事虽正,而轻用民于死,亦凶矣。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
五之锡命九二而使帅师,徒以其居中,位尊望重,而使之行耳,非能刚断而专任之,故使弟子参焉,而至于败。
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
“大君”谓五也。“开国”,命为诸侯。“承家”,命世为大夫。上居事外,不与师旅之事。师还论功,六五命之,定爵行赏。赏虽以功为主,而抑必视其人。小人不可开国承家,而命之则贻害大方,故戒之。然小人侥幸有功,与君子等,而以志行见诎,则将有如赵汝愚之于韩侂胄者,激之而反成乎乱。故“勿用”者,宜早慎择于命将之日。上六虽柔不能断,但戒之,而无归咎之辞。责在六五,不在上六也。六五遣弟子分长子之任,虽免舆口,亦终为咎。至于小人已有功而抑之,乃忠臣忧国,不恤恩怨之道,直道虽伸,国亦未易靖也。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
“正功”者,但正其功次。小人之“必乱邦”,非忧国远虑者不能任怨而裁抑之,故危言以戒之。
比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比,必二反。
相合无间之谓“比”。此卦群阴类聚,气相协,情相顺,而一阳居中,履天位,为群阴之所依附,无有杂间之者,故为《比》。凡物情之险阻,皆生于睽离,《比》则吉之道也。“原”,本也。“筮”,择也。君子之交,以道合而无所昵,故曰“周而不比”。比,非能无咎者也。乃此卦群阴统于一阳,其本所择而顺从者,乃《乾》元之德,奠于正位而永固,则以德以位,皆所宜因而不失其亲,虽比而无咎矣。九五既为群阴之宗主,则虽自二而外,非其正应,为不宁之方,而近悦远来,皆相托以归附。惟上六独处于外,志欲相亢,而受“后至”之诛,是以凶,盖择主者审之于初,而不可怀疑贰于既审之后。臣之事君,弟子之从师,皆此道也。“不宁方”,犹《诗》言“不庭方”。后至称“夫”者,不能信友获上,为独夫而已。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
《比》之所以为吉者,以其比五而辅之也。“下顺从”者,阳既居尊,群阴不敢亢也。言“下顺从”,则上六之不从而逆,其凶可见矣。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
阳资始而后阴能成化,德位永定,而无可违。九五刚中,有可亲比之道,本所当筮择为主者,故无咎。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上下皆所宜应,虽后至,能终相逆乎?徒自穷而已。所应得曰“道”。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天下之至无间者,无如水之依地,地之承水,已亲已密。君子不以此失己而从人,惟开国之王者分土以授亲贤,恩礼周洽,以一人而统万方,则道宜于此。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
比有以相近而相亲者,二之于初、三,四之于上是也;有以相应而相合者,初之于四,二之于五,三之于上是也。初六远处于下,不亲于九五,宜有咎也。而六四密近于五,初柔顺之德,与四相合而相孚。因柔嘉之大臣,以托于大君,非结权要而为党援也,故“无咎”。地既疏远,情不易格,必有“盈缶”之诚,以信友而获上,上乃嘉予而与相比。非其正应而得恩礼,故曰“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四非能与初以吉者。孚于四而得比于上,非初自能得之,因他而致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六二正应九五,而为《坤》顺之主,居中得位,以内比于初、三,与同归心于五,盖得人臣以人事君之道。忠贞之笃,其吉宜矣。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合众阴以比于上,虽以六三之挟异志,而犹欲与相联合,非失身于匪类也。
六三,比之匪人。
当群阴比阳之世,而上六独为“无首”之“后夫”,非人情,非人理矣。六三与之相应,如庄助之于准南,萧至忠之于太平公主,不待言凶,自可知其必凶。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既已伤世,还以自伤,叹其害之烈也。
六四,外比之,贞吉。
四近于五,专心亲上,而外与初应,翕合疏远,使不宁之方共媚一人,其忠贞之至,吉与二同。言“外”者,四体外卦,则以内卦为外也。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初六托迹远而不妄说人,贤而隐者也。比之以从上,如留侯之于四皓是已。“上”谓九五。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三驱”,天子之田不合围,三面设驱逆之车,缺其一面,不务尽获也。九五居尊得位,以统群阴,光明洞达,无有私昵,比道之至显者也。乃人情之顺逆,未可卒化,虽大舜之世,不乏三苗,将有如上六之背公死党而怀异志者,圣王于此,舍而不治,如田猎三驱,纵前禽而听其失,要何损于大顺之治哉?一隅未靖,臣民自谅其无能为而不警诫。人有定情,无惊扰乘衅之忧,故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三驱”之法,缺其前,背我而去者则弗追,响我而来者则取之。九五听上六之为“后夫”,而不强为联合,以损恩威,故失而无伤于吉。“上使中”者,五虽周遍抚下,而与二相应,因其柔顺得中之德,任之以内比,故群阴有所托,而不以上之逆为忧。
上六,比之无首,凶。
比必有首,而后得所宗主以自立。上六背九五,而欲下比于群阴,为翕翕訿訿之小人,以罔上行私,其凶必矣。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小人背公营私以树党,乍合而终必离。不但初、二与四之憎恶,即相应如三,既伤以后,亦必惩祸而绝之。显比之王者,虽舍之不治,终必自溃,故舜舍三苗,而三苗终窜。凡不度德相时而好自异者,类如此占。又以示显比者,可静俟其自亡也。
小畜 乾下巽上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小”谓阴也。以法象言之,天包地外,地在天中,有形有涯,无形无涯,体之大小也。以数言之:阳奇,一而函三,三其三而九,四揲之而三十六;阴偶,缺三之一而为二,三其二而为六,四揲之而为二十四;用之大小也。以时化言之:阳舒而万物盈,阴敛而群动缩,功效之大小也。故阳大而阴小。《大畜》《大壮》《大过》皆谓阳。《小畜》《小过》皆谓阴。“畜”,止也,养也,止之所以养之也。用之有余,则体且忧其不足。《乾》之健行,乐于施而敏于行,阴间其中以节止之,所以养其有余也。《艮》二阴得中而谓之《大畜》,《巽》一阴而谓之《小畜》者,《艮》体阳而《巽》体阴也。凡卦一为主,二为从。《巽》一阴入于二阳之中,阴为主而得位,《乾》之健行方锐,而一阴以柔道止其健,五、上二阳,皆为阴用,以成《巽》入之德,故为《小畜》。“亨”谓阴亨也。柔得位,而上有二阳之助而有力,《乾》承其下而受其止,故亨。汉光武以柔道治天下,卒能止天下之竞而养以安,用此道也。然其为亨,能止阳而不使过,则抑未足以开物成务而化成天下,故又为“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之象。雨之降,皆繇地气上升,天气上复而不得散,乃复下而为雨。此卦阴上 于《乾》,阳气盛于下而不得降,但上为二阳所遏,为密云而已。《乾》位西北,《巽》位东南,自《乾》而《巽》,自西而东,晴雨之征。云自西向东者不雨,以《乾》阳驱阴也。言“自我”者,《乾》在内,故内之而称我,正阳之为主也。盖酝酿轻微,方在畜积,非德化大行之征,占者虽有亨道,而未足以行也。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
六四既自得位,下以柔道畜阳,而阳不争,上有二阳,厚其力以使能入,故能以小畜大。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
《乾》方健行,而能以《巽》入止之。九五刚中,以施其富于四,四之志乃得以行,阴之所以亨也。
“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尚”,上行也。阳上 ,阴不得降,故为云。随风而东,不雨之象。能止而未足以行也。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文德”,礼乐之事,“懿”,致饰而尽美也。礼乐自上兴,无所施治于物,而以风动四方,君子以“风行天上”之理,自修明于上,而无为之化,不言之教,移风易俗,不待政教而成矣。此卦《大象》与《彖》殊异,故读《易》者不可执《彖》以论《大象》,则不可执《大象》以论《爻》,益明矣。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 复,芳服反。何,胡可反,亦可如字读,义同。
“何”本负何之何,从人从可,人所可任而载之也。经传或从草,作荷华之荷,传写相承之讹。《乾》健受畜,而施不得行,非《乾》志也。初与四应而受其畜,咎将归之。乃初位在潜藏,则不往而来复,以奠其居,养阳道之微,固其道也。复既以道,虽负咎而不恤,惟守道以自安,故吉。
《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
义正,则咎有所不辞。君子秉义不回,以受天下之疑谤,其究也,吉必归之。
九二,牵复,吉。
九二不与四应,非受其畜者,以初九受畜,牵引而退,使安处于中而不进。盖君从臣谏,弟听师裁,而抑志以养德之象。
《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
受“牵”而“复”,乃得中位,虽志不克遂,而获所安止,不失刚中之正。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 说,吐活反。
“辐”,毂中植木。“反目”,恶怒而不相视也。九三重刚不中,而为进爻,志在躁进,乃为六四所畜,不能驰驱以逞,为“舆说辐”之象。刚竞不已,怒四之畜己,而不知四以柔道止之者,本以养阳德于有余,乃躁进而顾与相违,如苻坚之拒张夫人、宸濠之拒娄妃,志终不逞,而徒以自丧也。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自处不正,安能正室?而更与争,愈趋于乱,明非妻之过,而夫之过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 去,如字,旧读上声,非是。
“有孚”者,为九五之所信也。阴阳异而言孚者,二阳合而成《巽》,阳从阴化,故谓之《小畜》,则阴阳异而孚也。六四专任畜阳之事,而《巽》人之德,繇九五与之相孚洽,不疑其独异于阳而任之,乃能以孤阴止《乾》之健行,则阳实任己以畜,虽与三相违,有战争之象,而终不与竞,则“血去”矣。“惕出”,惕以出之也。以柔居柔,惟恐与阳不相入,上承九五刚中之德,而兢惕婉慎以出,此畜道之尤善者也。孟子曰“畜君何尤”,“无咎”之谓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上”谓九五,不自专而与阳志合,慎之至也。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
“挛如”,相结不舍也。“以”犹与也。九五刚中,阳德方富,而与《巽》为体,下与四孚以辅之,而成畜阳之美,四亦藉之以富,而不忧其孤,上《象》所谓“合志”者是也。阴为卦主,故五降尊而称“邻”。
《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
惟其信任之笃,故四能分有其富,而成畜阳之美,凡以柔止天下之躁动,必上遇刚正之主,而后获于上者乃可治下。抑其用虽柔,亦必有刚正之理在中,而后婉入而不为躁人所轻忽。三虽“反目”,而四终“血去”,岂徒然哉!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 载,昨再反,读如《诗》“尚输尔载”之载。
《彖》言“不雨”者,自全卦之象而言也。上九言“既雨”者,自一爻之动而言也。所动在此,则视其发用之变,而不害其同。《履》六三言“咥人”,异于《彖》者,亦此义也。余卦放此。“既雨”者,重刚覆阴于下,且降而为雨,阴道行也。“既处”者,《巽》道已成,阳不能不止也。“尚”,物所尊也,而有专意。“载”,舟车所积之实也。重刚之积,辅六四以施养于下,有德可恃,则不复兢惕以出,而己志行,物望塞矣。上九虽阳而体《巽》,其位又阴,故为“妇”,为“月”。柔而积刚,妇正而严厉者也。月全受日之明则“望”,阳其明,阴其魄也。二阳而仅露微阴,乃“月几望”之象,亦言阴盛也。“君子”对妇而言,谓丈夫也。《巽》之畜《乾》也,始于柔而终于刚。至于上九,阴挟德以高居,则为之君子者,虽欲有所往,而受其制,则必凶矣。母后称制,虽无失德,而非贤士大夫有为之日。陈蕃、司马温公、苏子瞻皆不明于此义,终罹于患。《易》之为戒深矣,以此推之,许衡欲行道于积阴刚駤之日,得免于凶,固无丈夫之气也。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阴道行而见德,阳受其制,此以养之道止之,所以凶也。知止我者之养我,则不拒违弼,而德以固;知养我者之止我,则不受其羁縻,而志可行。无反目之伤,亦无征凶之虑,阳以交阴,恃此道也。“疑”,阻也,以叶韵求之,或“碍”字之误。
履 兑下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 咥,直结反。
“履”,《本义》谓“蹑而进之”,是也。凡卦,皆先举卦名,而后系以象占之辞。此独不然言《履》,而连“虎尾”为文。盖专言“《履》”,不足以尽卦之名义,必言“《履》虎尾”,而后卦象始显也。“《同人》于野”“《艮》其背”准此。此卦六三以孤阴失位,躁进而上窥乎《乾》,欲蹑九四,凭陵而进,《乾》德刚健,非所可蹑,故有此象。“不咥人”者,以全卦言之。《兑》之德说,既非敢与《乾》竞,而初、二二阳与《乾》合德,《乾》位尊高,其德刚正,不为所惑,则亦不待咥之以立威,而自不能犯。阴可以其说应之,志上通而有亨道也。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六三之柔,履《乾》刚而思干之,犯非其分,本无一道。惟初、二两阳本秉刚正,与《乾》道合,三不能独试其险诐,姑以说应,为求进之术,则小人欲效于君子,附贞士以响正,君子亦无深求之意,而不责其躁妄,刑戮不施,且录用之,是以能亨。若自其履刚之逆志而言之,未有能亨者也。
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九五以刚健中正之德,居至尊之位,非三所可凭陵。三虽妄进相干,不足以为其疚病,志量光明,坦然任之,三且技穷思反以应上,而可藉之以亨矣。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辩”与辨通。《大象》之义,与《彖》全别。旧说据此以释初、上二爻,非是。《履》本凶危之卦,于德无取,而阴阳既有此数,物理人情即有此道,善学《易》者,舍其本义而旁观取象,以议德行,若《履》、若《剥》、若《明夷》之类是已。风、火皆地类,惟泽最处卑下,与天殊绝,各履其位而不相乱。君子之于民,达志通欲,不如是之间隔,惟正名定分,礼法森立,使民知泽之必不可至于天,上刚严而下柔说,无有异志,斯久安长治之道也。三代之衰,上日降而下日升,诸侯、大夫、陪臣、处士递相陵夷,匹夫起觊觎之思,惟志不定而失其所履,虽欲辨之而不能矣。
初九,素履往,无咎。
“素”如《中庸》“素其位”之素,如其所当然之谓。初、二非履虎尾者,而与《兑》为体,志柔思进则亦有《履》道焉。初处卑下,而与《乾》合德,虽志欲往,而不躁、不媚,率其素道!故可免咎。
《象》曰:素履之往,独行愿也。
自行其往之愿而已,非与三为党以干阳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
“道”谓所履之路。九二刚而得中,与《乾》合德,进而从阳以行,坦坦乎无所疑阻,乃为六三所蔽而不能自明。盖君子不幸,当小人干上之世而处其下、无能自达之象,故曰“幽人”。惟其正志以居,修身守道,与天下之凶危相忘,物自不能加害,不求吉,而守正者自无不吉也。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
刚而能中,于道无失,可以坦坦于履,而不为三所乱矣。夫外物之蔽,岂能乱幽人哉?人自乱耳。以曹操之才雄,而徐庶可行其志,贞胜故也。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
“能”,自谓能也,以一爻之动言之。柔失位而居进爻,又躁动以上干乎阳,《乾》道方盛,非所能犯,还以自伤,故“咥人”而“凶”。阴之情柔而性惨,故为“武人”。“为”谓图谋而逞其妄作,若苏峻、祖约、苗傅、刘正彦是已。既言凶,而又言“武人为于大君”者,见三虽终自败亡,而志怀叵测,无忌惮而鼓乱,固君子所宜早戒也。不为小人谋,故终戒君子。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不足以明、行”者,自恃其能,不可教诲也。“位不当”,明惟此一爻动则凶,非全卦之德。“志刚”者,志欲干阳,貌虽容说,而心怀陵犯,当早辨之,勿以其小明可取而与之行也。
九四,履虎尾诉诉,终吉。 诉,山革反。
四体《乾》刚而居后,“虎尾”也。与三相次,三欲进干乎五,则迫蹑于己,有妄人不揣而见凌之象。“诉诉”,慎也。四虽虎,而以刚居柔,反仁、反礼,慎静而不与较,故终不相咥而吉。
《象》曰“诉诉终吉”,志行也。
不与之较,自行其志,而孰能犯之?
九五,夬履,贞厉。
“履”,柔履刚;“夬”,刚决柔也。《兑》乘权则为《履》,《乾》乘权则为《夬》。《乾》阳居位,得中以临《兑》,以《夬》道应《履》者也。“厉”之为训,有以危而言者,“厉无咎”之类是也;有以严威为言者,“妇贞厉”之类是也。此言“贞厉”,谓其秉正而有威也。九五“刚中正”以“履帝位”,健而能断,难说而不可犯?六三虽欲履之而进,惮其威而自诎,所谓“光明而不疚”也。
《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
阳刚得中正之位,秉正而以威严治志刚者之妄,不待咥而自亨矣。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
“视履”,视三之履也。“旋”,反也。上九居高临下,与三相应,三方欲履上而干之,而平情顺受,俯视而见其情,不急加谴,但反求诸己,审所以消弭之道而化灾为祥,则三亦消沮旋退,以说应而不敢生凭陵之心,善以长人,吉莫大焉。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
三本为眚于刚,而临之有道,则无事咥之,而彼此俱亨,两受其福矣。
泰 乾下坤上
泰。小往大来,吉亨。
“泰”,大也,安也;施化盛大而相得以安也。天上地下,一定之位,而此相易以成乎《泰》,言其气也。卦因乎数,数自下积,故上为“往”;既成乎象,象自上垂,故下为“来”也。居之安为“吉”,行之通为“亨”。二气交通,清宁不失,故吉。繇是而施化于万物,则亨。其义《彖传》备矣。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长,知两反。
往来之义有二。自其互相酬酢者言之,则此往而彼来,阴阳易位以相应,为天气下施,地气上应,君民志感之象,亨之道也。天以清刚之气,为生物之神,而妙其变化,下入地中,以鼓动地之形质上蒸,而品物流形,无不畅遂;若《否》则神气不流行于形质,而质且槁。君以其心下体愚贱之情,而奠其日用饮食之质,民且上体君心,而与同忧乐;若《否》则各据其是以相非,貌虽应而情相离。合天化人情而言,《泰》之所以施化盛大而亨者见矣。
自其所处之时位言之,往者逝于外而且消,来者归于内而且长,为阴阳健顺,君子、小人各得其所之象,吉之道也。内阳外阴,如春气动于内,虽有寒气在上,而生物之功必成;若《否》外阳内阴,则如秋日虽炎,而肃杀暗行于物内。内健外顺,志秉刚正,有为而和顺于物;若《否》则色厉内荏,而戕物以从欲。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坐而论道,而小人器使;若《否》则疏远君子,而以小人为腹心。内之则道行而贤者汇进,善日以长,外之则谗贼不行而枉者化直,恶日以消,《否》皆反此。合天道人事而言,《泰》之所以各安所得而吉者见矣。
乃合而言之,惟阴阳、邪正各得其所。故上欲下交,而无挠沮之者;下欲上交,而无抑遏之者。安于吉而后可亨,故《彖》先言吉而后言亨也。
《彖传》于此二卦,畅言天地万物消长通塞之机,在往来之际,所以示古今治乱道术邪正之大经,而戒人主之亲贤远奸,君子之持己以中,待物以和,至为深切。学《易》者当于此而审得失存亡之几,不可或忽。乃先儒谓《易》但为筮利害而作,非学者之先务,何其与圣人之情相违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财与裁通。左、右,皆去声。
“裁成”地者,天也。“辅相”天者,地也。天道下济,以用地之实,而成之以道。地气上升,以效用于天,而辅其所宜。“后”则兼言裁、辅者,于天亦有所裁,而酌其阴阳之和;于地亦有所辅,而善其柔刚之用;教养斯民,佐其德而佑之以利,参而赞之,函三于一,所以立人极也。《泰》,君道也,非在下者所得用,故专言“后”。非王者而用《泰》,德位不足以配天地,而谓造化在我,为妄而已。孔子作《春秋》,行天下之事,且曰“罪我者其惟《春秋》乎”,下此者何易言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 句 ,征吉。 茹,音如。
“茹”,茹藘也。“汇”,根科也。茅与茹藘,茎皆坚韧,拔之不绝,而根科相缀。《泰》三阳聚于下,蟠固不解,而初九居地位之下,汇之象也。阳方兴而尚潜,未有应四之情,乃二、三两阳方升,拔之而与俱升,不得终于退藏,而必往交。时宜往而又有汲引之者,故吉。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外”,谓四也,时在必交,岂徒有拔之者不容不往,固宜变其潜藏之志,以出应其正应。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荒”犹荒服之荒,远处于外而不受治之象,谓六五也。阴宜居下,而反居五,据位自远于君子,九二以中道包容而应之,非勇于自任者不能,故为“冯河”。六五虽有遐心,弗遗弃也。“朋”谓初、三二阳。三阳方相与为类,以居内用事,二不坚于立党,远收六五之用,乃不偏倚而尚于中道矣。言“尚”者,道大则合于君德,二虽在下,而实君也。盖内君子外小人者,用舍之大经也。而君子得朋相尚,过于远小人,不能随材器使,则有怙党交争之害,故虽外之,而未尝不授之以位,达之以情,坦然大公,人皆自得,乃为交泰之盛。李膺、杜密不亡其朋,使邪党得乘之以相倾,习尚相沿,延及唐、宋,近逮启、祯之际,党祸烈而国随以亡,大《易》之垂训烈矣哉!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以刚居中,志既光大,则包荒复何所嫌?不宜复结朋以自矜矣。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平”谓阳道坦易也,“陂”谓阴道倾险也。三阳居内而盛,阴且必生,三阴居外,成乎既往,而循环于向背之际,且自下起,故平之必陂,往之必复,自然之理势也。九三阳得位,本无有咎,而重刚过中,处盛以拒阴,有咎道焉。惟能虑陂与复,艰难守正,则免于咎。“孚”谓九二以刚与三道合而相信也。然二非树三为党者,三若怀念不舍,固相结以摈阴,则内外离析,而泰交不成。惟忘私以怀远,而应乎上,则与九二“朋亡”之义合矣。阳主治,阴主养,故曰“食”。无野人莫养君子,不摈阴而善成之,则宣力报效,受其福矣。
《象》曰“无平不陂”,天地际也。 无平不陂,从李氏集解本。
此通释全爻之辞;独挈首句者,略文。离乎地即天也。其际至密无间,而清浊殊绝,不相淆杂。九三与六四密迩,而阴阳两判,正当其际。昧者恃其清刚,谓可永固,则往者必复,还以自倾。三进上行,四退下就,交泰而后可以消险阻。艰贞者惟此之为恤,而非孚是恤,则福归之矣。内阳外阴,为时已泰,而保泰之道,惟在廓然大公,怀远招携,勿恃贤以绝物,如天地之相融浃,而不损其清宁。故内卦三阳,皆以外应为吉。君子体小人之嗜欲而以道裕之,乃上下合同,而终不至于《否》。若《否》则小人欲合于君子而非其诚,故愈相应而愈相睽,君子所宜峻拒,时异而道不同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翩翩”,飞而欲去之象。阳大阴小,小者不富也。六四一阴初兴而当位,未至于贫,惟与五上为邻,故成乎“不富”。四处退爻,与阳密迩,翩翩非其本志,其下应初九,不待戒而自孚。言“孚”者,三阴皆下应,无异志也。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皆”者,统二阴而言之。阳实阴虚,失实故不富。“中心愿”者,虽往而非其志,志在从阳。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商天子以“乙”为号者,非一。此言帝乙,未详何帝。“归妹”与“女归”异。女归者,归嫁于夫家,正也。归妹者,夫就妇而归之,如后世之赘婿,变也。昏礼大定于周。商世,盖有男归于女,虽天子或然,故《经》两言帝乙。男在外,女在内,正也。阳居二,阴居五,男屈从女,而女为主于上,有“归妹”之象焉。而帝乙所归之妇,柔顺中正,不骄其君子以宜家,终膺福祉,变而不失其正也。六五阴阳易位,以柔居中,应九二得中之刚,合于帝乙之吉。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二、五皆得中,故可行其愿,而不忧失正,君求士,士不求君,然道合则士就君而非屈,亦此义也。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复,芳服反。
“隍”,城下之沟无水者。城倾,则土复归于隍。上六阴处高危,其势必倾。阴阳之位十有二,向背幽明,各居其半,而循环以发见。阴倾而入,势将复从下起。三阳积下,迫阴于外,至于上六,已太荒远,无可复安,将激去而往者,又且必复,此小人被疾已甚,势且复兴之象。《易》不为小人谋,故不为阴幸而但为阳戒,言阴之将复,不可与争,但当告诫邑人。内备必至之患。然激成之势,已不可挽,虽告命得贞,而亦吝矣。占此爻者,时势如此,于爻外见意,九三艰贞乃吉,正谓此也。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疾之已甚,使居荒远倾危之地,虽自警戒,固非制治之早图。
否 坤下乾上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 否,备鄙反。
“否”,塞也。“否之匪人”者,天高地下,分位本定,而邪人据地之利,尸人之功,以绝于天,小人内而后君子外,非君子之亢而不可与亲,否之者乃匪人也。君子秉刚居外,本无不正,抑何不利?小人否之,则其不利必矣。不利君子贞,非利于小人之不贞,亦非君子可不正而利。阴据要津,君子无所往而得利,贞且不利,况可不贞乎?然君子虽不利,而固保其贞也。此言“利”者,与害相对之辞。“大往小来”,各归其位,所以否也。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 长,上声。
匪人乘权,而君臣义绝,贤奸倒置,圣人之所无可如何者。故二卦反复申明,而见治乱之相反,存乎人者如此其甚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 辟、难,皆去声。
否塞而不通,君子有德以通天下之志,无所用之。惟世之方乱,难将及己,则乡邻之斗,闭户可也。天下溺而不援,德且不欲其丰,而况禄乎!德见,则禄且及之矣。百里奚不谏虞公,孟子不复发棠,用《否》之道,以应《否》之势,不嫌绝物矣。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三阴连类相挟以据内,亦有“拔茅茹以其汇”之象,而汇则别矣。初六以柔居下,不党同伐异,而思上应乎阳,故贞而得吉。其吉也,以有亨通之理而吉也。
《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
在上者,为之君也。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 否,如字,方九反。
“包承”,与九五相应而承之也。“大人”非必如《乾》之“大人”,对小人而言,刚正之君子也。“否”不然之辞。小人得位行志,而能承顺乎阳而应之,吉矣。乃大人已远出乎外,不以小人之顺己而变其塞,固不以为亨也。《否》下三阴与上不交,而皆以应言之,盖圣人赞《易》扶阳抑阴之义,而不欲阴之怙恶以自绝,其旨深矣。
《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
阳与阳为群,狐赤乌黑,则君子“携手同行”,岂以小人之包承,而与君子异趋乎?《泰》阳居内,则以“朋亡”勿恤为吉;君子得志,不宜绝人已甚。《否》阳居外,则以不乱群而无取乎亨;君子失志,必不枉道从彼,而求同志以卫道,惟其时而已。
六三,包羞。
以柔居刚,而为进爻,以迩阳而求合,盖小人挟势,以媚君子者骄君子,如王 之于孟子是已。不言其凶,《易》不为小人谋,言其可羞,示君子贱恶之。
《象》曰“包羞”,位不当也。
三非柔所当处之位,虽士承乎刚,而君子但见其可羞恶;求合之情,不足恤也。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
“畴”与俦通,所相应而为伍者,谓初也。“离”,丽也。九四与阴相际,而以刚居柔,处退爻而道下行,以应初六,君子而就小人,疑有咎矣。乃上承九五,则怀柔之命出自士而非己之私,欲拔初六于汇中而消其否,初六亦资其诱掖,进而丽吉亨之祉矣。盖初虽与阴为汇,而自安卑下,其志能贞,非若二、三之骄佞,则四固不以峻拒为道,而五且任之以下济,当小人乘权之世,初进之士,不能自拔,而迹与同昏,拒之则终陷于恶,引之则可使为善。处承宣之位者,不得严立清浊之辨而锢其向化之情,所以收揽人才,使阳得与而阴自孤。此君子体国用人,道之当然也。范孟博惟不知此,以掾吏而操郡守之权,不请命而行其严厉,不能曲谅人情,以挽回匡救,激成党锢之祸,两败俱伤,而国随之,岂非炯鉴哉!
《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
承上以接下,初六“在君”之志,得以上通,四乃上下交绥而无所疑沮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 系,古诣反。
“休”,安处也。木丛生曰“苞”。桑根入土深固,丛生则愈固矣。九五阳刚中正,道隆位定,安处不挠,而又得四上二阳以夹辅之,故时虽否而安处自如,大人静镇以消世运之险阻,吉道也。三阴据内以相迫,虽居尊位,权势不归,危疑交起,有“其亡其亡”之象焉;而正己择交,不改其常度。周公居东,止流言之祸而靖国家,用此道也。朱子为韩侂胄所锢,祸将不测,而静处讲学,终免于祸患。大人虽否,而亦何不吉之有!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
有其德,居其位,孰能亡之哉!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上九远处事外,与阴绝无干涉,而九五立本已固,需时已审,则上九可行其攻击之威。三阴否隔,已肆行而无余力,六三之羞,人知贱恶,乘高而下,倾之易矣。否者消而人心悦矣。
《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 长,上声。
“何可长”,言不可使长也。小人之伎俩已毕尽无余,天下皆憎恶之,乘时而倾之,当奋刚断,无使滋蔓也。
《周易内传》卷一下终
[book_title]周易内传卷二上·上经起同人讫观
同人 离下乾上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同人”者,同于人而人乐与之同也。刚者,柔之所依,一阴固愿同于众阳;柔者,刚之所安,众阳亦欲同于一阴。凡卦之体,以少者为主。二者,《同人》之主也。柔而得意,无离群孤立之心,而少者,物之所贵而求者也,则五阳争欲同之矣。“于野”者,迄乎疏远,迨乎邱民,皆欲同之之谓。为众所欲同,其行必“亨”。柔非济险之道,而得刚健者乐与同心,则二之柔既足以明照安危之数,而阳刚赞之以“涉大川”,必利矣。“利君子贞”者,柔居中而得位,故与物同,而无容悦诡随之失。凡应事接物者,不正而利,其邪弥甚。故《易》无有言利不贞者。君子之贞,无所不利,而此独言“利君子贞”者,以同非君子之道,则其利似非君子之贞。然“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义不可得而异,惟大同斯利矣。君子之利,合义而利物也,非苟悦物情而所欲必得之谓也。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
具此三德,故人乐得而同之。二正应在五,不言应刚而言《乾》者,人之志欲不齐,而皆欲同之,则为众皆悦之乡原矣。惟不同乎其情之所应,而同乎纯刚无私之龙德,以理与物相顺,得人心之同然而合乎天理,斯为大同之德,而非苟同也。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
《本义》曰:“‘同人曰’三字,衍文。”按:“于野”之义未释,盖有脱误。
“利涉大川”,乾行也。
应乎《乾》而《乾》同之,刚健以济柔,故无险不可涉。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惟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文明”非暗私之好,刚健非柔佞之交。君子之同,同于道也。同于道,则“能通天下之志”,而天下同之。小人之所以同天下者,苟以从人之欲,而利于此者伤于彼,合于前者离于后,自以为利而非利也。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火在天中,以至虚含大明,明不外发,而昭彻于中。人之贵贱、亲疏、贤愚,物之美恶、顺逆、取舍,无不分以其类而辨其情理,则于天下无不可受,而无容异矣。大明函于内,而兼容并包,以使各得明发于外,宪天敷治,而赏善惩恶,以统群有。存发之道异,上下之用殊,《同人》《大有》,君子并行而不悖也。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初处退藏之地,而以刚处之,动而不括,以上承六二,故一出门而即得其友。不自安于卑陋,以求合于贤而相丽为明,虽交未及远,亦“无咎”也。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卦自下生,故向上为“出”。“谁咎”,诘咎之者之辞。离群索居,则虽有高贤,觌面而失之。君子友天下之善士,而鄙夫日嗫嚅于户庭妇子之间,谓可以避咎,复以出门之交讥其不谨,愚矣哉!
六二,同人于宗,吝。
以全卦言之,众阳相协以求同于二,故曰“于野”。以六二之动言之,则二往同于人,而丽于二阳之间,交不能远,故为“于宗”。“同人”云者,遇物而即相合之谓。二近初、三,即同之,虽有正应,不能待也,其志褊矣。是以九五号咷而兴师。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君子之交,近不必比,远不必乖。是以尧亲九族,而必明俊德,施及于百姓黎民;周道亲亲,而宾三恪,怀万邦。君子友天下之善士,以为未足,考三王、俟后圣而求一揆。若规规然就所亲近者而与同,虽得其善者,亦一乡之善士而已,自困而何能行远乎?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六二一阴得位,众阳皆欲与之同,不能遍与相应,则争必起,三、四、五所以皆有用兵之象。三密迩于二,以相丽为明,固欲私二以为己党,而忌五之为正应。五位尊谊正,不可明与之争,故“伏戎于莽”,待五之来合而邀击之。“升其高陵”,谓五也。托处尊高,灼见其情形,而三之伏戎无所施,至于“三岁不兴”,而必溃矣,五之所以大师能克也。窦融之在河西,既归心汉室,而隗嚣中梗,欲连合以拒汉,光武洞照其奸,明以诏融,河西之人谓天子明见万里,卒归汉,而嚣计遂穷,盖类于此。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敌刚”谓五以刚健居中,不能显与相敌,故伏戎以侥幸。“安行”谓五既升陵,下望知其伏,而伏不得兴,则安驱而下与二合,无所阻也。凡爻辞有此爻而发彼爻之义者,彼爻为卦主,而此爻乃其所际之时,所遇之事也。《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伏戎于莽”之奸,其吉凶不足道,神所不告,惟明示九五之用“大师”,使知其无能为,而进克不疑。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四居二、五之间,而与内卦相近,退而就下,故亦有争同于二之情焉。“乘其墉”者,将逾三而取二也。乃以刚居柔,三方伏戎以待,则见不可攻而退,以承乎五,故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二非己正应,义所不得而有。始于忮求,而终于安分,既过能改之象。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号,平声。
九五于二,以刚之有余,济柔之不足,不恃自得所应,且以引二于众阳之中,而使合于中正。三、四既争,二且有“于宗”之吝,义激所感,不能不“号咷”焉。而中正道合,三奸既露,四敛而退,疑释而相得以喜矣。拔孤阴于群争之地,非大用师不能克。五惟刚中,故能胜其任而定于一。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二、五皆中,道宜相应,理直气激,不容已于号咷矣。“相克”者,非惩伏莽之戎,则不得遇。故曹、卫折而晋、宋始合,隗嚣破而窦融始归。士苟欲亲君子,必峻拒小人,皆此义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上远于二,二已应五,其与二同者,浮慕其名,泊然相遭于逆旅而已,本无求同之志,故失亦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志未相得,人同而己亦同,自谓不争,而亦恶足为有无哉!
大有 乾下离上
大有,元亨。
《大有》者,能有众大。大谓阳也,六五以柔居尊,统群阳而为之主,其所有者皆大,则亦大哉其有矣。“元亨”者,始而亨也。群阳环聚,非易屈为已有,而虚中柔顺以怀集之,则疑沮皆消,而无不通矣。此象创业之始,以柔道通天下之志,而群贤来归,速于影响,始事之亨也。众刚效美于一人,《乾》道大行,故有《乾》元亨之德。而不言利贞者,无刚断以居中,未能尽合于义,能有众善而不能为众善之所有,则不足以利物,柔可以顺物情,而不能持天下之变,泛应群有。未一所从,则其正不固也。
此卦之德,王者以之屈群雄,绥多士,致万方之归己,而既有之后,宰制震叠,移风易俗之事未遑及焉。君子以之孙志虚衷,多闻识以广德,而既有之余,闲邪存诚,复礼执中之功犹有待焉。盖下学之初几,兴王之始事也。是以六五虽受天佑,而致“易而无备”戒焉。其辞略者,《系辞》所谓“辞有险易”,卦体简而易见,约举其占,而使人自求之也。
《象》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
居阳之中曰“大中”。位尊故上下皆应。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离》谓之“文明”者,阴阳相错之谓“文”。阴,质也;阳,文也。《离》阴中而阳外,其文外著,火日外景,其象也,以文明之德,应天之刚健,时可行则行,而行皆亨矣。阳皆为之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遏”之、“扬”之者,《乾》道之健也。因天之所予而扬之,因天之所夺而遏之,《离》明之昭晰也。天者,理而已矣。顺理而善恶自辨矣。火炎上,附天而明。天左旋,日右转而随天以升降,顺天而行,则明照于下,故遏扬之顺理象焉。赏罚黜陟,王者之事,而言君子者,若孔子作《春秋》,行天命天讨之事,非必有位也。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亦此道尔。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害”谓违众背明,相悖而害也。“匪咎”,诘辞,犹言“岂非咎乎”,六五大明在上,虚中以统群有,众刚受命以定交,初独远处,置身深隐之地,刚傲而不上交。六五虚中延访,非有失贤之咎,则非初九之咎而谁咎乎?必若伯夷、叔齐之绝周,悲歌饿困,备尝艰苦而不恤,然后可以免咎。若严光、周党傲岸自得,非艰难之时,无艰难之心,咎其免乎?
《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当大有之世,而居疏远自绝之地,则害君臣之义。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九二刚而居中,为群阳之所附托,皆惟其载之而行。才富望隆,归之者众,有与五分权之象,疑有咎矣。然上应六五,不居之以为己有,而往以输之于五,则迹虽专而行顺,不得以逼上擅权,辇众归己而咎之。
《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诚信之输于五者积于中,则持盈而物莫能伤。后世惟诸葛武侯望重道隆,而集思广益,以事冲主,能有此德。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享,许两反。
“亨”,《本义》依《春秋传》作“享”。古“亨通”“献享”“烹饪”三字通用是也。九三居内卦之上,为三阳之统率,而三为进爻,率所有之大以进于上,公领其方之小侯,修贡篚以献天子之象也。《乾》健而阳富,席盛满之势以上奉柔弱之主,自非恪守侯度之君子,必且专司自植,故言“小人弗克”,以戒五之慎于任人。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小人处此则尾大不掉,天子、诸侯交受其害矣。
九四,匪其彭,无咎。
“彭”,许慎说鼓声也。鼓声所以集众而进之。四阳连类,四居其上而与内卦相接,疑于众将归己。乃其引群阳而升者,将与之进奉六五而使之富,非号召众刚使戴己也。故虽不当位而无咎。
《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晢也。 晢,之舌反,从折,与“曾晳”之晳异。
“晢”,明也。居疑贰之地,必别嫌明微,以昭君臣之定分,而后可无咎。九四与《离》为体,故无冒昧之过。
六五,厥孚交如 句 ,威如,吉。
“厥孚”,阳自相孚也,故曰“厥”。“交如”,交于五也。五虚中而明于任使,其俯有群阳也,以循物无违之道,行其坦易无疑之心,众皆愿为其所有,群阳相孚以上交,道极盛矣。而又戒以“威如”则吉者,五本有德威存焉,但众刚难驭,虽大公无猜,而抑必谨上下之分以临之,益之以威,初不损其柔和之量,而无不吉也。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 易,以鼓反。
“信”,阴德也,故《易》每于阴言信焉。虚中柔顺,乃能笃信于人而不贰。其于物多疑者,必其有成见以实其中,而刚于自任者也。六五孤阴处尊位,抚有众阳而不猜,其信至矣。“发志”,谓感发众志而使归己。“易”,和易近人。“无备”,不防其僭逼也。创业之始,感人心以和易,而久安长治之道,必建威以消萌,《大有》之所未逮,故不足于利贞,而又以“威如乃吉”戒之。
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此爻之辞,又别一义例,所以赞六五之德至而受福也。“天”,即指上而言,上九在五上,而五能有之,自天佑也,其义《系传》备矣。“吉”以居言,“无不利”以行言。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
《大有》而能有在上之阳,则不特人助之,而天亦佑之矣。
谦 艮下坤上
谦,亨,君子有终。
“谦”,古与慊通用,不足之谓也。此卦惟一阳浮寄于众阴之中,而不能如《师》《比》之得中,《复》之振起,与《剥》略同,其不足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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